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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藏五岳山人集二十五

夏侯孺问禘第二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81–85 段

帝喾者,乃殷、周之所自出。禘其自出者,禘夫黄帝与喾也。感生不经之说,何足以为据乎?夏侯孺曰:“孺闻之,《诗》曰:‘实惟太王,实始翦商。’敢问大王之不祖何也?”黄子曰:“太王安得而祖周也?吾闻之也,祖有功而宗有德。凡得祭于禘、郊、祖、宗者,皆百世不迁者也。”赵子曰:“禘、郊、祖、宗并叙,永世追祀而不废绝者是也。”昔者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文王以文治,此颛顼、契与文王之所以为庙之祖也。惟宗也亦然,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禹能修鲧之功,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武王以武功,此尧、禹、汤、武之所以为庙之宗也。惟郊也亦然,帝喾能序星辰以着象,鲧鄣鸿水而殛死,冥勤其官而水死,后稷殖百谷,此喾、鲧、冥、稷之所以为郊之祖也。皆以去民之菑而有功烈者,故大王不得而祖也。夏侯孺曰:「禘之祭也,于祖庙尚矣,亦如祫,兼群庙之主否乎?」黄子曰:「不兼也。不兼也者,为其疏远,不敢亵而狎之故也。」是以祭之祖庙,惟祖配之也。孺曰:「夫子何以知其惟祖配之也?」黄子曰:「以大传之文知之也。」

传云:「以其祖配之而已,未尝及于群庙也。」苟有之,记礼者言之矣。夏侯孺曰:「孺之读史也,后魏文帝之诏曰:『天子祭圜丘曰禘,祭宗庙大祭亦曰禘。禘则增及百官配食。』夫百官且配,而况群庙乎?」唐贾曾云:「禘郊则地祗群望俱合于圜丘,以始祖配享;禘庙则祖宗之主俱合于太祖之庙,则禘之有合者,此非其明征也乎?」黄子曰:「此后魏贾会择考之诬也。后魏之诏,其言『禘则增及百官配食』者,审谛而察之,则以审禘之文由增及百官而生也,其可乎?」盘庚云:「兹予大享于先生尔祖,其从与享之。」周制,夏官司勋掌六卿赏地之法,以等其功,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太常,祭于大蒸。司勋诏之,则殷之所谓从享于先王者,冬蒸之祭之,非谓禘也。贾曾云:「王者受命方行禘礼,则是夏受命而禘于禹矣,至汤之受命而乃禘汤之禘也,终殷之世,至武王受命而乃禘也,何其禘之阔也?五年一禘之说,其何解乎?」且禘之施于祖者,盖推祖之自出以祖配之也。若禘之施于天也,则以何天为所自出,而复以何天配之乎?自古无禘天之说,而后魏贾曾敢创之者,何也?且缔祭所主特重夫。自出之帝者也,虽受命始祖,亦降居于配位矣,而又何暇于群庙乎?夏侯孺曰:群庙无预也,则《春秋》所书「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者,何也?太庙非祖,僖公非群庙乎?黄子曰:《春秋》所谓大事者,祫也,非禘也。《公羊子》曰:大事祫,毁庙之主皆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

译帝喾就是殷、周所自出的祖先。禘祭其所自出的祖先,就是禘祭黄帝和帝喾。以感生帝为依据的荒诞说法,哪里值得凭信呢?”夏侯孺说:“我听说《诗》说:‘实在是太王,实在是他开始剪除商。’请问为什么不把太王作为祖?”黄子说:“太王怎么能成为周的祖呢?我听说,祖是有功劳的,宗是有德行的。凡是在禘、郊、祖、宗中获得祭祀的,都是百世不迁的祖先。”赵子说:“禘、郊、祖、宗并列叙述,指的就是永世追祭而不废绝的人。”从前黄帝给万物正名,以启明百姓;共财,颛顼能够修治;契担任司徒,使百姓得到治理;文王以文德治理天下,这就是颛顼、契、文王成为庙中之祖的原因。宗也是如此:尧能公平地赏赐、制定刑法,以义德终其治;禹能继承并修治鲧的功业;汤以宽厚治理百姓,除去他们的暴虐;武王凭武功取得天下,这就是尧、禹、汤、武成为庙中之宗的原因。郊也是如此:帝喾能安排星辰、显明天象;鲧堵塞洪水而被处死;冥勤勉履行职务而死于治水;后稷种植各种谷物,这就是喾、鲧、冥、稷成为郊祭之祖的原因。他们都是因为除去百姓的灾害而建立功烈的人,所以太王不能作为祖。夏侯孺说:“禘祭是在祖庙中举行的,是否也像祫祭一样,兼祭群庙的神主呢?”黄子说:“不兼祭。不兼祭,是因为那些神主关系疏远,不敢轻慢地亲近他们。”因此在祖庙祭祀,只以祖先配享。夏侯孺说:“先生凭什么知道只以祖先配享?”黄子说:“从《大传》的文字可以知道。” 《大传》说:“只以他的祖先配享而已,从未说到群庙。” 如果确实兼及群庙,记载礼制的人早就会说了。夏侯孺说:“我读史书,后魏文帝的诏书说:‘天子祭圜丘叫禘,宗庙大祭也叫禘。禘祭就增加到百官配享。’百官尚且配享,何况群庙呢?”唐代贾曾说:‘禘郊时地神和群望之神都汇聚于圜丘,以始祖配享;禘庙时祖宗的神主都汇聚于太祖之庙。这不正是禘祭有合祭的明证吗?’黄子说:“这是后魏和贾曾会集选择、考订而成的诬说。后魏诏书说‘禘祭就增加到百官配享’,仔细审察便可知道,这是把‘审禘’的文字附会成增加百官配享,怎么可以呢?盘庚说:‘这次我在先祖面前举行大享,你们先祖的随从也一同享祭。’周代制度中,夏官司勋掌管六卿分赏土地的法则,以此评定功劳;凡有功劳的人,把名字铭刻在王的太常旗上,在大蒸祭时祭祀他们。司勋负责宣告。这样看来,殷人所谓随从先王享祭,是冬蒸祭中的享祭,不是说禘祭。”贾曾说:“天子接受天命后才举行禘礼,那么夏接受天命时就禘祭禹,到了汤接受天命时才禘祭汤,整个殷代结束,直到武王接受天命时才又举行禘祭,那禘祭相隔为什么这样久?” “五年举行一次禘祭的说法,又该如何解释呢?”况且禘施行于祖先,是推溯祖先所自出的祖先,以祖先配享。如果禘施行于天,那么把哪一个天作为所自出,又用哪一个天来配享呢?自古没有禘祭天的说法,后魏和贾曾却敢于创立这种说法,为什么?况且禘祭所尊崇的,特别是那位所自出的帝。即使是接受天命的始祖,也要降居配位,哪里还有时间顾及群庙呢?”夏侯孺说:“群庙没有关系,那么《春秋》记载‘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是怎么回事?太庙不是祖庙吗?僖公不是群庙中的神主吗?”黄子说:“《春秋》所谓大事,是祫祭,不是禘祭。《公羊子》说:‘大事就是祫祭,已经毁掉的宗庙中的神主都陈列在太祖庙,尚未毁掉的宗庙中的神主都升入太祖庙合祭。’《曾子问》篇说:‘在太庙举行祫祭,祝官迎接四庙的神主。’这就是僖公能够参

《曾子问》篇云:祫祭于太庙,祝迎四庙之主,此僖公所以预也。又云:非祫祭,则七庙五庙无虗主。由是观之,惟祫乃升,非祫则不升,故无虗主也。夫祫祭之外也,安得复有升主之禘乎?夏侯孺曰:诸侯不禘,而鲁禘,何也?黄子曰:此成王之过赐,而鲁之僭也。《祭统》云:成王追念周公,赐之重祭,郊社禘尝,是其义也。故孔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夫孔子「衰周公」者,言成王虽追宠乎周公,而反病之,故曰「衰」也。鲁祖周公,其禘也,必于周公之庙。自出之祖,则文王也。迨于鲁闵,遂僭禘于庄公之庙矣,且无追配也。故《春秋》书之曰:「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言「吉」者,不当吉;不宫者,不当禘于庄也。不配文王,徒庸礼物而巳是以《春秋》讥之也。夏侯孺曰:鲁禘庄公非矣,而左氏有云「蒸尝于庙」,又云「禘于武宫、僖宫、襄宫」者,何也?黄子曰:此左氏之误也,其浅之而测经者乎?其覩夫经之前后之记祭也,惟兹三者而已,故禘与时祭而并列焉。又覩夫经之有禘于庄公之文也,遂例之诸庙以为尽合行之,故妄云禘于武宫、僖宫、襄宫也。夏侯孺曰:禘非时祭之名也?则《郊特牲》《祭义》何曰「春禘而秋尝」?《祭统》《王制》何曰「春礿而夏禘」?《明堂位》何曰「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王制》何又曰「礿则不禘,禘则不尝,尝则不烝,烝则不礿」?杂时祭而言之乎?黄子曰:今之《礼记》,皆孔门之末流也,其多兴于汉乎?在汉之初,以金而购遗书也,其有私撰而不伦者乎?是故汉之儒也,因《春秋》有禘于庄公之文,也遂以为时祭之名,因两书禘庄公之在春、太庙之在夏也,故或谓之春祭,或谓之夏祭。人自著书不相符会也,是可征矣。郑玄者不达其意,其解《郊特牲》《祭义》也,则云禘当为礿,曰禘即礿也。然礿则不禘之文,何解乎?其解《祭统》《王制》则曰,此夏殷之礼也。然成王赐祭郊社禘尝,则夏殷之礼而周之赐也,又何解乎?因禘于庄公之文,遂云禘小于祫。则《尔雅》云禘大祭也,又何解乎?甚哉,玄之弗明也!在春而禘,故曰禘礿,犹云禘于礿时也;在秋而禘,故曰禘尝,犹云禘于尝时也。所谓礿则不禘,禘则不尝也者,盖举大祭而时祭自废,不得而兼也。其曰尝则不蒸,蒸则不礿者,则行禘于尝,尝废于本时矣,是以移尝于蒸,故不复蒸;移蒸于礿,故不复礿。皆由禘祭一举而四时之祭权宜以废也。夏侯孺曰:“经生有通郑之义者,皆云三年丧毕,小禘于弥庙;五年则大祫于祖庙。若禘非三年丧毕之殷祭,则晋人云‘以寡君之未禘祭’何也?

译与的原因。又说:‘不是祫祭,七庙、五庙就没有空着的神主。’由此看来,只有祫祭才升入合祭;不是祫祭就不升入,所以没有空着的神主。祫祭之外,怎么还能有升入神主的禘祭呢?”夏侯孺说:“诸侯不能举行禘祭,而鲁国却举行禘祭,为什么?” 黄子说:“这是成王过分赏赐,也是鲁国僭越。《祭统》说:成王追念周公,赐给他重祭,包括郊、社、禘、尝,这就是它的意思。所以孔子说:‘鲁国举行郊祭和禘祭,不合礼制,周公的礼制大概衰微了。’孔子说‘周公衰微’,是说成王虽然追念并宠爱周公,反而使周公受到祸害,所以说‘衰’。鲁国以周公为祖,举行禘祭必定应在周公庙;所自出的祖先则是文王。到了鲁闵公时,竟僭越地在庄公庙举行禘祭,而且没有以文王追配。所以《春秋》记载:‘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说‘吉’,是因为本来不应当举行吉祭;说‘禘于庄公’,是因为不应在庄公庙举行禘祭。没有配祭文王,只徒然使用礼仪器物而已,所以《春秋》讥刺它。”夏侯孺说:“鲁国在庄公庙举行禘祭确实不对,但左氏说‘在庙中举行蒸祭和尝祭’,又说‘在武宫、僖宫、襄宫举行禘祭’,这是为什么?”黄子说:“这是左氏的错误,是他浅薄地揣测经文。他看见经文前后关于祭祀的记载只有这三处,所以把禘和时祭并列;又看见经文有在庄公处举行禘祭的文字,就把它类推到各个宗庙,以为各庙都可以举行,于是妄称在武宫、僖宫、襄宫举行禘祭。” 夏侯孺说:“禘不是时祭的名称吗?那么《郊特牲》《祭义》为什么说‘春天举行禘祭,秋天举行尝祭’?《祭统》《王制》为什么说‘春天举行礿祭,夏天举行禘祭’?《明堂位》为什么说‘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太庙祭祀周公’?《王制》又为什么说‘举行礿祭就不举行禘祭,举行禘祭就不举行尝祭,举行尝祭就不举行烝祭,举行烝祭就不举行礿祭’?难道是把禘同四时祭混在一起说吗?”黄子说:“如今的《礼记》,都是孔门末流所作,大概多兴起于汉代。当时汉初用金钱搜购遗书,其中是否有私自撰写、体例不合的书呢?所以汉代儒者因为《春秋》有‘禘于庄公’的文字,便把禘当作时祭的名称;又因为两部书分别把禘庄公记在春季、把太庙禘祭记在夏季,所以有的称春祭,有的称夏祭。作者各自著书,彼此不能相互符合,这一点可以证明。郑玄没有理解其中的意义,他解释《郊特牲》《祭义》时,就说禘应当改作礿,说禘就是礿。但‘礿则不禘’的文字又如何解释?他解释《祭统》《王制》时又说,那是夏、殷的礼制。但成王赐予郊、社、禘、尝之祭,既然是夏、殷的礼制,为什么周代又会施行这种赏赐呢?” 郑玄又因《春秋》有禘于庄公的文字,便说禘小于祫。那么《尔雅》说禘是大祭,又怎么解释?郑玄的糊涂实在太严重了!春季举行禘,所以称为禘礿,就像说在礿祭时举行禘;秋季举行禘,所以称为禘尝,就像说在尝祭时举行禘。所谓‘举行礿就不举行禘,举行禘就不举行尝’,是说一旦举行大祭,时祭就暂时废止,不能兼行。所谓‘举行尝就不举行烝,举行烝就不举行礿’,是说在尝祭时举行了禘,尝祭就在本时废止,所以把尝祭移到烝祭时举行,因而不再另行烝祭;又把烝祭移到礿祭时举行,因而不再另行礿祭。都是因为禘祭举行一次,四时祭祀便权宜地废止。夏侯孺说:‘经学家中有为郑玄通解的人,都说三年丧期结束后,在弥庙举行小禘;五年后在祖庙举行大祫。如果禘不是三年丧毕后的大祭,那么晋人说“因为寡君尚

”黄子曰:“此左氏之妄也。彼覩夫吉禘庄公之文,以为凡国君者丧毕而当禘,不知此礼也者本鲁礼也,不当施之于晋也。故左氏亦尝有云矣:‘鲁有禘乐,宾祭用之,明诸侯之无禘也。’乃今以晋为有禘,此左氏之自相矛楯者也。”

译未举行禘祭”又怎么解释?’黄子说:‘这是左氏的妄说。他看见“吉禘于庄公”的文字,便以为凡国君丧期结束后都应举行禘祭,却不知道这种礼本来是鲁国的礼,不应施行于晋国。所以左氏自己也曾说:“鲁国有禘乐,接待宾客时使用它,这说明诸侯没有禘祭。”如今却说晋国有禘祭,这就是左氏自相矛盾。’

夏侯孺曰:“禘而非祫也。”孔安国《论语解》曰:“禘祫之礼,为序昭穆,故毁庙之主及群庙之主也,皆合食于太祖。灌者,酌郁鬯灌于太祖以降神也。既灌之后,列尊卑序昭穆而鲁之逆祀跻僖公,乱昭穆也,故仲尼不欲观之矣。”此说其亦无征乎?匪升群庙,何为其昭穆也?黄子曰:“夫所谓序昭穆也者,乃先陈设夫座位者也。位定也而后灌以降神矣。既灌也而后迎牲,寻以献矣。何得先灌而后设之位乎?”夏侯孺曰:“邢昺疏云:‘言既灌地降神之后,始列木主以尊卑陈列于太祖之前。太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鲁跻僖公。”则昭穆之位乱矣。故孔子不欲灌后观之也。黄子曰:吾将即邢疏而喻子。其疏不云乎?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禘所以异于祫者,毁庙之主陈于太祖者,得与祫同;未毁庙之主,则各就其庙而祭也。如其说也,则鲁之跻僖公也,在文公之二年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也。则新主方入,所谓未毁之主也,自当祭诸僖公之庙巳尔,安有始列木主也,而陈于太祖之事乎?大抵疏之弊也,以畅折注说为务,而罔顾于经文者也。且孔子之不欲观,果在昭穆之乱也,则在灌之先亦可恶矣,何必待灌而方厌之也?夫仲尼之叹,盖叹鲁之僭也。然而曰「既灌而不欲观者」,盖灌也者,所以降太祖之神也。鲁以周公为太祖,则所降者周公而已矣。周公虽有勋劳,其颂也,敦商之旅,克咸厥功而巳非受命而王者也。夫禘者,必继世之天子禘于受命而王者之庙,则所灌而降者,王者之神也。鲁以诸侯干禘,而灌以降者,仅仅夫臣子之神已尔,非不王不禘之义也。故仲尼自灌以往不欲观之也。非禘而禘,故叹也。圣人之微词也。叹禘灌于周公之庙,犹之夫叹雍彻于三家之堂。之《礼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仲尼不欲观焉,非一日矣。夏侯孺曰:孺知之矣。昔者门人有请禘之说者,其闻叹而疑焉者乎?是欲因禘之说而得其叹之心也。然而仲尼荅之不知者何也?黄子曰:难言也。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祭于祖庙者,亲亲也。位至于祖极矣,而又推其自出,卑祖主于配位,尊尊也。亲亲,仁也,所以教天下之孝也;尊尊,义也,所以教天下之弟也。孝弟达乎天下而不治平者,未之有也。必王者而后行之也。故曰「不王不禘」。甚哉,成王之不知此义也,而赐之;伯禽之不知此义也,而受之;其鲁之子孙又不知此义也,而嗣为之。孔子安得无云「不知也」?夏侯孺。曰:「祫禘之说,贾逵、刘歆则云一祭二名,礼无差降也。王肃则云禘祫,殷祭也。群主皆合,举祫而禘可知也。禘祫谓之殷者,祖宗并陈,昭穆皆列,故也。使禘也,毁庙祭于太祖,而六庙在前,不合,非礼也。由是观之,则祫之与禘,其果一祭而二名者乎?」黄子曰:「祫自为祫也,不可混之禘;禘自为禘也,不可混之祫。名殊祭异,安得而一之也?」祫何自而生乎?生于三年之丧也。何生乎三年之丧也?《春秋传》曰:「凡君卒哭而祔,祔而作主。」《曲礼》曰:「揩之庙,立之主曰帝。」盖新主方入,与先君以相接也。毁主当祧,辞群庙而将远也,则一主若来,一主若去。夫人情之遇此,也不能恝然矣。先王因推聚会之情,而制为合食之飨。故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丧毕,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孝子之情也。如杜佑所谓:「虞、夏先王崩,新王元年、二年丧毕而祫;殷先王崩,新王二年丧毕而祫;周制天子诸侯三年丧毕,禘祭之后乃祫于太祖,来年春用禘于庙者是也。」既以祫禘为同,则今年既祫之矣,而来年又禘,不几于烦且渎乎?先王礼意,必不然也。其今祫而明禘者,何?禘又生乎祫者也。何生乎祫也?夫祫者,合也。毁庙之主守祧出而待合,未毁之主大宗伯升而待合,皆入太祖庙室之奥。于是布位,太祖东面,太祖之子在席前之北,南面为昭;次昭之子在席前之南,北面为穆,以次而东,孙与王父并列,至于檷而后巳。此祫祭之位也。祭而至于祫也,先王事先之意,可谓尽矣。然犹未也。其心以为祫而合食于太祖,是吾之飨先至太祖而止矣。然而太祖之先,岂无自出者乎?太祖之心于其所自出也,独不思以飨之乎?吾能尽吾心于太祖,而不能尽太祖之心于其先,是非制礼之全也。故祫之后而复有禘也。夏侯孺曰:「太祖之所自出,何不并于祫而祀之乎?」黄子曰:「不得而并也。

译夏侯孺说:“禘不是祫祭。”孔安国《论语解》说:‘禘祫之礼,是为了排列昭穆,所以毁庙的神主和群庙的神主都在太祖庙合祭。灌,是斟取郁鬯酒灌地于太祖之前,以降神。灌祭之后,排列尊卑、次序昭穆,而鲁国把僖公升在前面,扰乱了昭穆次序,所以仲尼不愿观看。’这个说法也没有根据吗?如果不是升入群庙,为什么要讲昭穆呢?”黄子说:“所谓排列昭穆,是先陈设座位。座位确定之后,才灌祭降神;灌祭之后才迎接牲畜,接着献祭。怎么能先灌祭,之后才设置座位呢?”夏侯孺说:“邢昺的疏说:‘说灌地降神以后,才开始把木主按照尊卑排列在太祖之前。太祖面向东,昭位面向南,穆位面向北。鲁国把僖公升在前面。’这样昭穆的位次就乱了。所以孔子不愿意在灌祭后观看。”黄子说:“我就依据邢昺的疏来说明给你听。它不是说过吗?三年举行一次祫祭,五年举行一次禘祭。禘与祫不同之处在于:毁庙神主陈列在太祖之前,这一点与祫相同;尚未毁庙的神主,则各自在本庙祭祀。” 如果按他的说法,那么鲁国把僖公升在前面,是文公二年秋八月丁卯在太庙举行大事、升僖公的事情。新神主刚刚进入,正是所谓尚未毁庙的神主,本来只应当在僖公庙祭祀,哪里有先排列木主、再陈列在太祖之前的事呢?大体说来,注疏的弊病,就是以畅通折解注说为务,却不顾经文。况且孔子不愿观看,如果果真是因为昭穆混乱,那么在灌祭之前就已经可厌恶了,为什么一定要等到灌祭以后才厌恶呢?仲尼的叹息,大概是叹息鲁国的僭越。然而说‘灌祭之后便不愿观看’,是因为灌祭是用来降下太祖之神的。鲁国以周公为太祖,那么所降下的只是周公之神。周公虽然有功劳,但颂辞所说的,也只是使商朝众人归顺并完成他的功业而已,并不是接受天命而称王的人。禘祭,必须是后世天子在接受天命而称王者的宗庙中举行,那么灌祭所降下的才是王者之神。鲁国以诸侯身份僭行禘祭,灌祭所降下的仅仅是臣子的神罢了,不符合‘不是天子不能举行禘祭’的意义。所以仲尼从灌祭以后便不愿观看。不是禘祭却举行禘祭,所以叹息;这是圣人的微言。叹息在周公庙中灌祭,正如叹息三家堂上演奏《雍》乐、撤祭品一样。” 《礼运》说:‘鲁国举行郊祭和禘祭,不合礼制,周公的礼制大概衰微了。’仲尼不愿观看,已经不是一天了。夏侯孺说:“我明白了。从前门人有来询问禘祭之说的,是听见孔子的叹息而感到疑惑吧?他想借询问禘祭来探求孔子叹息的内心。但仲尼为什么回答说不知道呢?”黄子说:“这很难说。天子禘祭祖先所自出的祖先,并以自己的祖先配享;在祖庙祭祀,是亲爱亲属。祭位达到祖先已经是亲亲的极致,又追溯到祖先所自出的对象,使祖先的神主降为配位,这是尊尊。亲亲,是仁,用来教天下人尽孝;尊尊,是义,用来教天下人敬长。孝悌推行于天下而天下不能达到治理太平的,从来没有这种事。但这必须是天子才能施行,所以说‘不是天子不能举行禘祭’。成王不懂这个道理,却把禘祭赐给周公;伯禽不懂这个道理,却接受了;鲁国后代也不懂这个道理,继承着举行。孔子怎么能不说‘不知道’呢?”夏侯孺说:“关于祫禘的说法,贾逵、刘歆认为是一种祭祀的两个名称,礼制没有差别;王肃认为禘、祫都是殷祭。群庙神主都合祭,举出祫就可以知道禘了。” 之所以把禘、祫称为殷祭,是因为祖宗一起陈列,昭穆全都排列。假如禘祭是在太祖庙祭毁庙神主,而六庙神主在前面,却不合祭,那就不合礼。由此看来,祫和禘果然是一种祭祀而有两个名称吗?”黄子说:“祫自有祫的意义,不能和禘混同;禘自有禘的意义,也不能和祫混同。名称不同,祭祀也不同,怎么能合为一事呢?”“祫从哪里产生?产生于三年丧。为什么产生于三年丧?《春秋传》说:‘凡是君主,举行卒哭祭后就祔祭,祔祭后就制作神主。’《曲礼》说:‘把神主送入宗庙,立神主,称为帝。’这是因为新神主刚入庙,要同先君相接。毁庙神主将要迁祧,离开群庙而迁往远处,于是一位神主要来,一位神主要去。人的感情遇到这种情况,不可能无动于衷。先王于是顺应这种聚合会合的情感,制定了合食的祭享。因此古代天子、诸侯三年丧期结束,都把先祖的神灵合在一起祭享,这是孝子的感情。正如杜佑所说:‘虞、夏的先王去世后,新王在元年、二年丧期结束时举行祫祭;殷代先王去世后,新王在二年丧期结束时举行祫祭;周代制度是天子、诸侯三年丧期结束,举行禘祭之后在太祖庙祫祭,第二年春天在宗庙举行禘祭。’ 既然把祫祭、禘祭看作同一回事,那么今年已经举行了祫祭,明年又举行禘祭,岂不是近于烦琐而且亵渎了吗?先王制礼的本意,必定不是这样。如今今年举行祫祭而明年举行禘祭,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禘祭又是由祫祭产生的。为什么说它由祫祭产生呢?祫,就是合。毁庙之主由守祧官拿出来等待合祭,未毁庙之主由大宗伯升堂等待合祭,都进入太祖庙室的深处。于是排列神位:太祖面向东,太祖的儿子在席前北面向南,称为昭;昭位中次一代的儿子在席前南面向北,称为穆;依次向东排列,孙子与祖父并列,直到檷才停止。这是祫祭时的神位。祭祀达到祫祭,先王尊奉先祖的心意,可以说已经尽到了。然而还没有尽到。心里认为既然在太祖那里合祭,就是我的享祀到太祖为止了。但是太祖的祖先,难道没有所自出的祖先吗?太祖对于他所自出的祖先,难道唯独不想奉祀吗?我能够把自己的心意尽到太祖,却不能把太祖对其先祖的心意尽到,这不是制礼的完整办法。因此祫祭以后又有禘祭。夏侯孺说:“太祖所自出的祖先,为什么不在祫祭时一并祭祀呢?”黄子说:“不能一并举行。”

祫之祭也,太祖东。面使以自出之祖并而祭之,则自出之祖又当东面,太祖降而为配,失其尊矣。众主方合其庙以为食,而本庙之主反降而为配,则与众主之合者何以异乎?此自出之祖所以不得行于祫也。此祫之外,而禘之所以兴也。故曰禘生于祫也。逵歆之说于是乎不通矣。若肃之见,则袁准辨之矣。准之言曰:礼不王不禘,诸侯不禘者,降于天子也。若禘祫同贯,则诸侯亦不得祫,非徒不禘也。此辨彰矣。盖着禘独行于天子,祫可达于诸侯。祫也,禘也,异也,非同也,不可诬而一也。肃又推详事理,以为举禘之时,毁主既并六庙,独遗之为非也。又驳郑义,禘者各于其庙禘,若各庙则无以异于四时常祀,不得谓之殷祭。故必欲同贯于祫也。要而论之,则郑义王驳皆非也。按杜佑云:虞夏祫后三年夏特禘,四年夏祫,禘殷三年春特禘,四年春特禘。则禘之为言,亦有虞夏殷四时之祭名也。但特之与祫,其义不同。特者独也,凡言特者,独于各庙祭之也。祫者合也,凡言祫者,合于祖庙祭之也。则《春秋左传》所书禘于各庙者,多踵古祭四时之名,非三年丧毕祫后大祭之禘也。玄覩《春秋》之文也,遂附会之以为大祭之禘。禘于各庙,肃覩此义有乖于殷祭也,故又附会之以为群庙之主必尽合如祫而后成禘为殷也。何以知二说之皆非也?观之《诗》曰:“雝禘太祖也”,则知郑玄云禘于各庙之说非也。观《曾子问》曰:“非祫祭则七庙五庙皆虗主”,则知王肃各庙并升之说非也。盖玄以附经而误,肃以驳玄而误者也。夏侯孺曰:夫子之论禘也,载籍所未有也。百家群儒日堂乎后矣。使先王之所以制,仲尼之所以经者,昭昭乎揭日月于天衢也。孺请退而记之,以诏夫后之议礼者。周怡问易第三周怡问:“易之名义何也?”荅曰:“案《周易》以岐周国名标目,盖取诸有天下之号,以别异于夏商之易者也。时缘三易并用,故须别异。观《周礼》大卜所掌三易: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及《左传》襄公九年,穆姜始往筮之,遇艮之八。《晋语》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八,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侯?’又董因曰:‘臣筮之得泰之八。夫夏商二易,皆以七八不变者为占,故曰八。’此三易并用之证。而文王之易,春秋以来,通名《周易》也。则此书上下二篇,宜名《周易》上经、下经。汉初易家皆如此,后世滥繁,遂以撰传之目而加之《周易》上经之前,是以臣仆而先之君王也。且以孔翼附经,犹谓之僭,而况今书之名,越圣作之首,其可乎?至于吴澄氏,则又首行单揭《易》名,而二行乃卑列《周易》上经,亦非孔氏之旧也。”怡曰:“上下二篇之有传注,何也?”荅曰:“《太史公》《孔子世家》曰:‘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今案十翼,孔子之传《易》也,至矣大矣,不可以复加矣。而世之戋戋者,顾复多言,何哉?且孔子之传《易》也,又非泛论略举,至于《彖》《彖》而阐之,爻爻而赞之,《象》《象》而伸之,何所缺久而犹俟于后人乎?设云《易》道无穷,而衍说可广,亦当于十翼下缀词发蕴,不可复于卦爻下妄解昌疏,以与仲尼争衡也。且《诗》《书》不曾经圣人者通释,故诸儒得以臆说相持。若《彖》《爻》之词,有圣人释之矣,而诸儒有言,多见其不知量也。故费直之学《易》也,以仲尼所传别附于卦爻辞后,亦有见乎圣经不当再有传注,而杜后学之狂僭者深矣。而说者病其为以翼混经之始。呜呼!直之以翼附经,此乃自为学《易》之事耳,而非曰家变户改,皆从费本也。且古经森。列千前,未之或乱也。至于郑康成、王弼之学《易》也,乃各师其意而复为之诠次,遂并文王旧文而去之。则学《易》者之过而混经,自此始矣。且复于彖爻辞下滥为传注,而遂开后学之狂僭,无怪乎历世之咎之也。故吕微仲至于朱熹诸定本,皆还十翼于后,其意美矣。但朱熹复依傍孔子彖传、象传之文而衍之卦爻之下,谓之本义,亦未见其可也。仲尼之传,则以其混经而退之于后矣。朱氏之传,独非混经而可列之于前乎?

译举行祫祭时,太祖面向东。如果把太祖所自出的祖先一并祭祀,那么所自出的祖先也应当面向东,太祖就降为配享,便失去了尊位。众位神主正合于太祖庙中共同受祭,而本庙的神主反而降为配享,那么这同众神主合祭有什么区别呢?这就是所自出的祖先不能在祫祭中实行合祭的原因。这也是祫祭之外禘祭所以兴起的原因。所以说,禘祭产生于祫祭。逵、歆的说法在这里就讲不通了。至于王肃的见解,袁准已经辨析过了。袁准说:礼制规定,不是天子不能举行禘祭;诸侯不能举行禘祭,是因为礼数降于天子。如果禘祭、祫祭属于同一类,那么诸侯也不能举行祫祭,就不只是不能举行禘祭了。这一辨析已经很清楚了。大概应当说明,禘祭只实行于天子,祫祭则可以通行于诸侯。祫祭和禘祭是不同的,不是同一种祭祀,不能强行混同。王肃又推究事理,认为举行禘祭时,毁庙的神主已经同六庙神主合在一起,唯独遗漏某一位是不对的。他又驳斥郑玄的说法:禘祭若各自在本庙举行,就同四时的常祭没有区别,不能称为盛大祭祀。因此一定要把它同祫祭一样合祭,才算殷祭。总括来说,郑玄的说法和王肃的驳论都不对。考察杜佑所说:虞、夏在祫祭后三年,于夏季特行禘祭,第四年夏季举行祫祭;殷在三年春季特行禘祭,第四年春季又特行禘祭。那么,“禘”这个名称,也有可能是虞、夏、殷时代四时祭祀的名称。但特祭和祫祭的意义不同。特,就是独;凡说特祭,都是在各自的庙中单独祭祀。祫,就是合;凡说祫祭,都是在祖庙合祭。因此《春秋左传》中记载在各庙举行的禘祭,多是沿用古代四时祭祀的名称,并不是三年丧期结束、祫祭之后举行的大祭禘祭。郑玄看到了《春秋》的文字,便附会解释,认为那是大祭的禘祭。王肃看到各庙举行禘祭这一意义同殷祭不合,于是又附会说,群庙的神主一定要全部像祫祭那样合在一起,之后才成为盛大的禘祭。怎么知道这两种说法都不对呢?看《诗经》说“雝,禘祭太祖”,就知道郑玄关于禘祭在各庙举行的说法不对。看《曾子问》说“不是祫祭,七庙、五庙都用空神主”,就知道王肃关于各庙神主一同升入的说法不对。大概郑玄是因为附会经文而误解,王肃又因为驳斥郑玄而误解。夏侯孺说:孔子关于禘祭的论述,是典籍中从来没有过的。百家诸儒每日争论,后来都显得黯然失色。假使先王制礼的原因、孔仲尼阐明经义的用意,像太阳月亮悬照天路一样明白,夏侯孺请求退下来把它记载下来,用以告诫后世议论礼制的人。周怡问《易》第三 周怡问:“《易》的名称和意义是什么?”答道:“考察《周易》,它以岐周这个国家的名称作为书名,大概是取用天下之号,以便同夏、商二《易》区别开来。当时三种《易》并行使用,所以必须加以区别。看《周礼》所说大卜掌管三种《易》:一叫《连山》,二叫《归藏》,三叫《周易》。又如《左传》襄公九年,穆姜开始占筮,得到艮卦变为八。〈晋语〉记载,公子亲自占筮,说‘晋国还会存在’,得到屯卦为贞、豫卦为悔,都是八。筮史占断说,都是八,不吉利,闭塞而不通,爻没有变化。司空季子说:‘吉利。这在《周易》中,都是有利于建立诸侯的卦。如果没有晋国来辅佐王室,怎么能建立诸侯呢?’后来董因又说:‘我占筮得到泰卦的八。夏、商二《易》都把七、八这类不变的爻作为占断,所以说是八。’这就是三种《易》并行使用的证据。文王的《易》,自春秋以来通称《周易》。因此这部书上下两篇,应当称为《周易》上经、下经。汉初研究《易》的人都这样称呼,后世名称泛滥繁多,竟然把撰写传文的篇目加在《周易》上经之前,这就像让臣仆先于君王了。” 况且把孔子的《十翼》附在经文之后,尚且有人认为是僭越,何况如今把书名放在圣人著作的篇首,这怎么可以呢?至于吴澄,又把“《易》”二字单独列在第一行,第二行才低列《周易》上经,也不是孔氏原来的体例。”周怡说:“上下两篇有传注,是为什么?”答道:“《太史公书·孔子世家》说:‘孔子晚年喜爱《易》,为《彖》《系》《象》《说卦》《文言》作序,读《易》读到编竹简的绳子断了三次。’又说:‘假如再给我几年时间,像这样研究《易》,我对《易》的理解就会文理完备了。’如今考察《十翼》,这是孔子解释《易》的著作,已经极为完备宏大,不可以再增加了。可是世上那些浅陋的人反而又说了许多话,这是为什么呢?孔子解释《易》,并不是泛泛评论、略作举示,而是对每一卦的《彖》辞加以阐明,对每一爻作赞辞,对每一《象》加以发挥,哪里还有什么缺漏,要等待后人来补充呢?即使说《易》的道理无穷,推衍解释可以广泛发挥,也应当在《十翼》之后附加文字来阐发深意,不能再在卦爻辞下面妄加解释、繁琐疏说,同仲尼争高下。况且《诗》《书》没有全部经过圣人解释,所以诸儒才得以各持臆说。” 至于《彖》《爻》的辞句,圣人已经解释过了,而诸儒还有许多说法,往往只是显出他们不知分寸。因此费直研究《易》时,把仲尼所传的文字另外附在卦爻辞之后,他也看出了圣人经文不应再有传注,并且深深堵住了后学狂妄僭越的道路。只是有人责怪他开创了把《翼》混入经文的先例。唉!费直把《翼》附在经文之后,只是他自己研究《易》的做法,并不是说家家户户都要改动、都依从费氏本子。况且古代经文森然排列在前,从来没有混乱。到了郑康成、王弼研究《易》,各自依照自己的见解重新编排,于是连文王原有的文字也删去了。研究《易》的人把经文和传文混杂起来的过失,从此开始。又在彖辞、爻辞下面任意增写传注,于是开启了后学狂妄僭越的道路,历代责怪他们,实在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此从吕微仲直到朱熹的各个定本,都把《十翼》恢复到经文之后,他们的用意是好的。但朱熹又依傍孔子《彖传》《象传》的文字,在卦爻辞下面推衍,称作《本义》,也看不出这样做有什么可取。仲尼的传文,因为会混淆经文,尚且退置到后面;朱氏的传文难道就不会混淆经文,反而可以列在前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