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易藏易经蒙引二十

易经蒙引卷八下

易藏 · 易经 · 已译 · 第 214–225 段

下经▯【坎下巽上】涣亨王假有庙利渉大川利贞九来居二而得中,得其所安也,固有亨道。六往居三,得九之位,柔而能刚也,又上同于四,有与也,亦有亨道。上同于四,三与四皆隂也,谓得朋也。○涣亨,谓将来有必济之理。刚来而即其所安,柔得位乎上而有与,则济。涣当有日矣,所以亨也。○王假有庙,于涣言此者,天下之涣者皆在所当聚,自王者言此,其最大者也。观大象益可见,虽曰事神,实与治道相闗,盖人本乎祖,万事之原也,故曰明乎郊社【云云】掌乎。○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在庙中祭祀也。○利渉大川,木在水上有舟楫之象。彖传曰:乗木有功也。程传曰:木在水上,乗木之象,乗木所以能渉川也。○利渉大川,只是卦有此象,遂着其占,与益同例,不必拘于涣易辞所取,只是理象两端。王假有庙,据理取;利渉大川,据象取,亦有兼取者。○利贞,本义云:其曰利贞,则占者之深戒也。卦言利贞者多矣,独此云其曰利贞,则占者之深戒也,独何意欤?盖此卦上言亨矣,言假庙矣,言渉川矣,然有不正则皆非矣,皆失之矣,故云峯曰祭祀而非正【云云】深戒之亦为是也,但欠兼亨意,观本义两又字可见,不可没了亨意。占者之深戒,在他卦亦説得。先王以享于帝立庙享帝于郊而立庙,故知庙为祖庙也。立庙便当有假庙之事矣。但一立庙便已自有以聚祖考之精神,亦非必至假庙然后聚其精神也。故为皆所以合其散。○卦言假庙,此又言立庙者,假庙于聚涣之义为切。立庙于聚神之涣为先。象传岂以卦己言假庙,故于此又追其始事而言欤?○立庙对享帝,则该假庙意矣。○享帝立庙,纲目:唐髙宗麟徳二年乙丑冬十月,车驾祭东都;十二月,祭泰山。分注:废藁秸、陶匏用菌褥、罍爵。集覧:蒲越藁蘓皆籍神席也。藁蘓除穏粒,取程藁为席也。蘓与秸通,音戞。藁秸祭天席也。蒲越祀帝席也。○陶瓦尊也,匏破匏为爵也,皆太古之礼器。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徳也。初六用拯马壮吉初六居卦之初,涣之始也。其拯之也,易为力,宜用拯也。且初以柔居九二之下,以理势言,必能顺乎九二。若仗九二之力以拯之,是又得其马之壮也。如是有以济其涣矣,吉也。○用拯,且虚説马壮,方言其拯之得其机防。一说用拯马壮,本文只是一连意,言其拯之得马壮也。本义细为体究,故着「既又」二字。如《论语》「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本注亦分二意,贴此说为长。初六之吉顺也连用拯马壮,皆出于顺九二矣。只作一意说。九二涣奔其杌悔亡九二,涣奔其杌,是当。涣来就其所安也。杌,人所凭以为安者也,故以为象。○古人席地而坐,危坐势亦难久,故有杌以凭。老者所居,犹宜有几,如汉文帝赐吴王几杖,成王凭玉几,孟子隠几而卧之类。今旧图画尚有坐牀凭几者,盖其来逺矣。○刚来而不穷,不穷得中也。爻未有以卦变言者,本义云,盖九奔而二杌也。○此爻以人事言,假如当离散之时,而出寓于外,失其故居,涣也。然所寓之地,乃是善地,可以安也,此便是涣奔其杌,故悔亡。涣奔其杌得愿也当涣之时,皆有愿安之心。今九二涣,奔其杌,来就所安,不谓得愿乎?六三涣其躬无悔本义云隂柔而不中正【云云】其占如此○六三亦未必其果能济涣与否,但涣其躬则志在济时矣。本义云志在济时,最有斟酌,盖其隂柔不中正,虽得阳位,才任俱未优。惟六四虽隂柔,然得正,而又上承九五,故为涣其羣元吉○无悔,亦且自其象言,未能济时而无悔也○六三涣其躬,九二涣奔其杌,俱是象悔亡与无悔同是占,或以此爻辞直是象,而占在其中。愚以六四爻例之,六四本义云占者如是则大善而吉,分明以元吉为占,此亦当如其例。大率此上四爻,皆因涣以济涣者也,盖上卦居上体,三亦下之上,故皆有济涣之任,志在外也。若不用志在外三字以解之,则涣其躬亦无归着矣。圣人解经片言只字,岂偶然哉六四,涣其羣,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译下经。▯【下卦为坎,上卦为巽】。涣卦:亨通。君王到宗庙祭祀,有利于涉越大川,有利于守正。九从初位来到二位而得中,是得到安居的位置,本来就有亨通之道。六从上位来到三位,得到九所居的位置,阴柔却能够刚健;又向上与九四相同,有所亲与,也有亨通之道。向上与九四相同,三和四都是阴爻,这就是说得到了同类朋友。“涣亨”,是说将来必定有成功的道理。刚爻来到二位而处在自己的安居之所,柔爻在上面得到合宜的位置而有所亲与,那么涣散的局面就能得到治理。涣卦所象征的局面应当很快就会有转机了,所以说亨通。“王假有庙”,在涣卦中说这句话,是因为天下一切涣散的事,都在于应当使它们聚合;从君王的方面说,这是其中最大的一件事。观察大象就更加可以看出这一点。虽然说是事奉神明,实际上与治国之道有关,因为人以祖先为根本,是万事的根源,所以说“明白郊社【云云】掌乎”。“王假有庙”,是说君王处在中央,也就是在宗庙中举行祭祀。“利涉大川”,是因为木在水上,有舟船的象。《彖传》说:“乘木而行,是有功的象。”《程传》说:木在水上,是乘木的象;乘木就是所以能够涉越河川。“利涉大川”,只是卦中有这样的象,于是记下这种占断,和益卦的体例相同。不必拘泥于涣卦取义的方式,只是分别从义理和卦象两方面来说。“王假有庙”是根据义理取义;“利涉大川”是根据卦象取义,也有义理和卦象兼取的情况。“利贞”,《本义》说:既然说“利贞”,就是对占问者的深切警戒。卦辞说“利贞”的卦很多,为什么只有这里说“既然说利贞,就是对占问者的深切警戒”,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大概这个卦辞前面已经说亨通了,又说到宗庙祭祀,又说到涉越大川;然而如果不正,这些全都不对,全都会失去,所以云峰说“祭祀而不正【云云】”,说是深切警戒,也是这个意思。只是还欠缺兼顾“亨”的意思;从《本义》连续使用两个“又”字就可以看出来,不能把亨通的意思抹掉。说占问者受到深切警戒,在其他卦中也可以这样解释。先王用祭享天帝的礼仪来建立宗庙。在郊外祭享天帝并建立宗庙,所以知道这里的庙是祖庙。建立宗庙,就应当有到宗庙祭祀的事情。但一旦建立宗庙,就已经能够聚合祖先的精神,也不一定非要等到到宗庙祭祀之后才聚合其精神。因此,这些事情都是用来使涣散者会合的。卦辞说到宗庙祭祀,这里又说建立宗庙,是因为建立宗庙对于聚合涣散的意义更加根本。建立宗庙,是聚合神灵涣散的首要事情。《象传》难道是因为卦辞已经说了“有庙”,所以在这里又追溯并说明最初的事情吗?把建立宗庙与祭享天帝相对说,就包括了到宗庙祭祀的意思。祭享天帝、建立宗庙,《资治通鉴纲目》记载:唐高宗麟德二年乙丑冬十月,皇帝车驾在东都祭祀;十二月,祭祀泰山。分注说:废除藁秸、陶匏,改用菌褥、罍爵。集览说:蒲越、藁蘓都是神席。藁蘓是除去穗粒,取经过加工的藁草作为席。蘓与秸相通,音为“戞”。藁秸是祭天所用的席,蒲越是祭祀天帝所用的席。陶是瓦制的尊,匏是剖开的匏瓜制成的爵,都是太古时代的礼器。观察天下万物,没有什么可以与它的德相称。初六:用来救济,马匹强壮,吉祥。初六处在全卦最初的位置,是涣散的开始。要救济它,容易施力,适宜立即救济。况且初六以阴柔处在九二之下,从情理和形势来说,必定能够顺从九二。如果凭借九二的力量来救济涣散,这又得到强壮的马匹了。这样就有办法治理涣散,所以吉祥。“用拯”暂且虚说“马壮”,正是说明救济涣散抓住了时机。另一种说法认为,“用拯马壮”在原文中本来是一连贯的意思,是说救济涣散时得到了强壮的马。《本义》仔细加以推究,所以用了“既”和“又”两个字。比如《论语》说“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本注也分成两个意思来解释;相比之下,这种说法较为长处。初六的吉祥,是因为顺从。“用拯”和“马壮”连起来说,都是由于顺从九二,所以只作一个意思解释。九二:涣散之时奔向自己的凭依之处,悔恨消失。九二所说的“涣奔其杌”是恰当的。“涣”是离散后来到自己的安居之处。“杌”是人用来凭靠、取得安定的东西,所以借它作象。古人席地而坐,端坐的姿势也很难长久保持,所以设置杌来凭靠。老年人居处,还适宜有几案,就像汉文帝赐给吴王几案和手杖,周成王凭靠玉几,孟子凭着几案躺卧之类。如今旧图画中还有坐在床上凭靠几案的人,可见这种做法由来已久。刚爻来到二位而不困穷,是因为不困穷且得居中位。爻辞中没有用卦变来解释的例子,《本义》说,大概是说九从上位奔到二位,而二位有杌可凭。这一爻从人事来说,假如正当离散之时,出外寄居,失去了原来的居所,这就是涣散。然而寄居的地方是善地,可以在那里安居,这就是“涣奔其杌”,所以悔恨消失。“涣奔其杌”,是实现了愿望。正当涣散之时,人都有希望得到安定的心愿。如今九二处于涣散之中,奔向自己的凭依之处,来到安居之所,难道不就是实现了愿望吗?六三:涣散自身,没有悔恨。《本义》说:阴柔而不中不正【云云】,占问结果如此。六三也未必果真能够治理涣散,但它能使自身投入涣散之中,说明心志在于救济时局。《本义》说“心志在于救济时局”,这是经过仔细斟酌的说法。因为六三阴柔而不中不正,虽然处在阳位,才能和担当都不优越。只有六四虽然阴柔,却得位守正,又向上承接九五,所以说“涣其群,元吉”。“无悔”也是姑且从卦象来说,即使未能救济时局,也没有悔恨。六三“涣其躬”、九二“涣奔其杌”,都是卦象;“悔亡”和“无悔”则同样是占断。也有人认为这一爻辞本身只是说卦象,而占断已经包含在其中。我用六四爻作为例子来考察,六四《本义》说“占问者如果这样做,就大善而吉”,显然把“元吉”解释为占断;这一爻也应当依照同样的例子来解释。大体上,这上面的四爻,都是借涣散来治理涣散。因为上卦处在上体,六三也是下卦中的上位,所以都有治理涣散的责任,心志在于外部。如果不用“心志在于外”这三个字来解释,那么“涣其躬”也就没有着落了。圣人解释经文,片言只字,难道是偶然的吗?六四:涣散自己的私党,大吉。涣散之后形成丘陵般的聚合,不是平常人的思虑所能达到的。

按防义曰:蘓明允云:「涣之六四,涣其羣,元吉。夫羣者,圣人之所欲涣以混一天下者也。盖六四能涣小人之私羣,成天下之公道,此所以元吉也。」是言也,朱子深取之。盖六三近君之臣,当济涣之任。天下之涣也,常由人心之畔上而缔其私交,然后王命壅而下权张。六四当涣之时,下无应与,是能散其私党而专以事上者也,故元吉也。夫私党既散,则公道行矣。故其散而复聚者,势合于一,如丘陵之髙,所谓散其小羣以成大羣也。若是者,岂常人思虑之所及哉?或曰:「以六居四,非阳刚之才也,而何能若是?」曰:「大臣之善,是不一槩。以九居二是刚中之臣,固多善矣。以九居四则势陵于君,故多以陵上为戒也。如六四者,承九五之君,乃柔顺之臣也。臣之柔顺,不专其权,而惟杜絶私邪以布公道,其为善亦大矣。」尹吉甫称仲山甫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岂非涣六四之心乎?○按柔顺之说,与本义「居隂得正,下无应与」之説正契合。○「涣有丘,匪夷所思。」盖其赞辞在六四,既散小羣,自成大羣。在占者,散小羣已元吉,至于成大羣则其道益以光大,而匪夷所思矣。成大羣还在散小羣之后。本义曰:「使所散者聚而若丘。」又曰:「则非常人思虑所及。」颇与解《晋》六五之「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同例。○《语类》曰:「涣其羣,当取老蘓之说是散了小羣队,并作一个。东坡谓:「合小以为大,合大以为一。」又曰:「如太祖之取蜀、取江南,皆是涣其羣,『涣有丘』之义。」但不知四爻如何当得此义?○又云:「涣其羣,言散小羣做大羣,如得小物事几把解来,合做一大把。」东坡説这一爻最好,縁他防做文字,理防得文势,故説得合。涣其羣元吉光大也散小人之私,羣成天下之公道,所以为光大也。此便是匪夷所思处。○爻辞【云云】要之只是涣其羣,元吉便已,都了得。下文“涣有丘,匪夷所思”,只是究竟而言,以赞之耳。故象传只用“光大也”一句,便体贴爻辞,无所遗矣。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此涣字与三之涣躬、四之涣羣、上之涣血,皆取卦名而指义不同。此之涣乃济涣也。○程曰:大号、大政令也,谓新民之大命捄涣之大政汗,谓如汗之出而不反。书曰:令出惟行,弗惟反。○防义曰:人君当涣之时,所宜散者,莫大于号令居积也。散其号令,则万姓因王言之大而知王心之一矣。散其居积,则财散于上而民聚于下矣。天下之大势,其有不合于一乎?○大义九五,巽体有号令之象。巽为风,风之行有命令之象。重巽以申命,正取诸此。○本义:阳刚中正以居尊位【云云】盖非阳刚中正,则虽居尊位而不能涣。非居尊位,则虽有阳刚之徳而无其权,亦欲涣而不能。○涣王居,如陆贽【云云】之意。朱泚之叛,徳宗置琼林、大盈库于行宫,陆贽谏悉出二库货贿以给军实,则【云云】是乃散小储而成大储,损小宝而固大宝者也。王居无咎正位也王居无咎还是兼涣汗其大号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本义云:「上九以阳居涣极,能出乎涣。」又曰:「言涣其血,则去;涣其惕,则出也。」涣其血逺害也上句用三字,省下三字,象传法,例如此,安得曲为之说耶?故「王居无咎」一句,为该「涣汗大号」,亦无疑。朱子语録:「不兼涣汗大号」,犹是欠处,盖亦记録之误。朱子既知以此例彼,而乃又遗了一半,决不然也。▯【兑下坎上】节亨苦节不可贞泽上有水,其容有限,盖泽水之上者也。増则益矣,故曰其容有限。有限即节之义。若江河,则流通而不滞,故多容。○节固自有亨道矣,又其体隂阳各半,而无过不及之偏,又二五皆阳刚而得中,则是节之中而不至于苦者也,故亨。此即中正以通之理也。○彖传曰:刚得中。本义曰:二五皆阳,盖言二五则中意自备矣。曰皆阳者,阳刚正道善类也。刚而且得中,则是中正以通矣,安得不亨。○节字该两意,有度数之节,有徳行之节。如节以制度,是以度数言者,如不出户庭等;是以徳行言者,节亨苦节之节,都该两意,同是节也。○苦节不可贞。汉上朱曰:凡物过则苦,味之过,正形之过,劳心之过,思皆曰苦。苦节则违性情之正,物不能堪。申屠狄之洁,陈仲子之亷,非不正也,立节太苦,不可贞也。○陈仲子之亷,见《孟子》,人所知也。

译按照防义的说法,苏明允说:“涣卦六四,涣散自己的私党,大吉。所谓群,是圣人所希望涣散的东西,目的是使天下混合统一。六四能够涣散小人的私党,成就天下的公道,这就是大吉的原因。”这番话朱子很赞同。六三是接近君主的臣子,承担着治理涣散的责任。天下的涣散,常常是由于人心背离君主而结成私交,然后王命受到阻塞,臣下的权势扩张。六四处在涣散之时,下面没有相应相亲的人,所以能够涣散自己的私党,专心事奉君上,因此大吉。私党既然散去,公道就能施行。所以涣散以后重新聚合,形势会统一起来,像丘陵一样高大,这就是所谓散去小群而成就大群。这样的事,难道是平常人的思虑所能达到的吗?有人说:“以六爻居四位,并不是阳刚的才能,怎么能够做到这样?”回答说:“大臣的善行不能一概而论。以九居二,是刚健居中的大臣,本来多有善处;以九居四,则势力凌驾于君主之上,所以往往以凌上为戒。像六四这样,承奉九五君主,是柔顺的臣子。臣下柔顺,不专擅权力,只是杜绝私邪、推行公道,这样的善行也很大。” 尹吉甫称赞仲山甫说:“早晚都不懈怠,来侍奉一个君主。”这难道不是涣卦六四的心志吗?考察这种柔顺的说法,正好与《本义》所说“居阴得正,下面没有相应相亲”的解释相契合。“涣有丘,匪夷所思。” 大概这是对六四的赞辞:既然散去了小群,就自然形成大群。对于占问者来说,散去小群已经是大吉;至于形成大群,则其道理更加光明广大,更不是平常人的思虑所能达到的了。形成大群还在散去小群之后。《本义》说:“使散去的东西聚集起来,像丘陵一样。”又说:“这是非常人思虑所能达到的。”这与解释晋卦六五“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大致是同一体例。《语类》说:“‘涣其群’,应当采用老苏的说法,就是把小的群队散开,合并成为一个。东坡说:‘把小的合成大的,把大的合成统一的整体。’又说:‘比如宋太祖攻取蜀地、攻取江南,都是“涣其群”,属于“涣有丘”的意思。’只是还不知道六四这一爻如何能够承当这个意思?又说:‘涣其群,就是把小群散开而组成大群;好比得到几把小东西,把它们解开后合成一大把。’ 东坡解释这一爻最好,因为他善于写文章,能够理会文章的气势,所以说得很贴切。涣散小人的私党而成就大群,大吉,是因为光明广大。散去小人的私心,形成天下的公道,所以称为光明广大。这就是“不是平常人的思虑所能达到”的地方。爻辞【云云】,总而言之只是说“涣其群,元吉”,这样就已经完全说明了。下文“涣有丘,匪夷所思”,只是从最终结果来说,用来赞美它罢了。所以《象传》只用“光大也”一句,就已经贴合爻辞,没有遗漏了。九五:涣散汗水般发出的重大号令;涣散君王的积蓄,没有灾咎。这里的“涣”字,与六三的“涣其躬”、六四的“涣其群”、上九的“涣其血”一样,都是取涣卦之名,但所指的意义不同。这里的“涣”是治理涣散。程氏说:“大号”是重大的政令,指更新百姓的大命、救治涣散的大政;“汗”是说它像汗液流出后不再返回。《尚书》说:“命令发出,只能实行,不得收回。” 防义说:君主正当涣散之时,应当散去的东西,没有比号令和积蓄更大的了。散布号令,万民就会因君王言语的重大而知道君王之心是统一的;散出君王的积蓄,财物从上面散到民间,百姓就会在下面聚合。天下的大势,难道还有不归于统一的吗?大体说来,九五处在巽体,有号令的象。巽为风,风的运行有命令的象。“重巽以申命”正是取自这个意思。《本义》说:阳刚中正而居于尊位【云云】。大概若不是阳刚中正,即使居于尊位,也不能治理涣散。若不是居于尊位,即使具有阳刚的德行而没有相应的权力,也想治理涣散却不能做到。“涣王居”,有如陆贽【云云】所说的意思。朱泚叛乱时,唐德宗在行宫设置琼林、大盈二库,陆贽劝谏把两库的财货全部拿出来供给军用,这就是【云云】。这正是散去小的储藏而形成大的储藏,损减小的宝物而巩固大的宝物。“王居无咎”,是因为处在正当的位置。“王居无咎”还是兼指“涣汗其大号”。上九:涣散自己的血,远离恐惧而出离,没有灾咎。《本义》说:“上九以阳爻居于涣卦的极点,能够走出涣散。”又说:“说涣散自己的血,就是离去;涣散自己的忧惧,就是出离。” “涣其血”,是远离祸害。上一句用了三个字,省略了下面三个字,象传的文法就是如此,哪里能曲为之说呢?所以“王居无咎”一句,是承接“涣汗大号”而言的,这也毫无疑问。朱子《语录》说:“不兼说涣汗大号”,这仍是有所欠缺,大概也是记录时的错误。朱子既然知道要以这一例推及另一例,却又遗漏了一半,绝不可能是这样。▯【兑下坎上】节:亨;苦节不可贞。泽上有水,水的容纳范围有限,因为这是泽中的水。水增加了,容纳量就会增大,所以说它的容纳范围有限。有限就是“节”的意思。若是江河,水流通而不滞塞,所以容纳量大。○“节”本来就有亨通的道理;而且卦体阴阳各半,没有过与不及的偏差,再加上九二、九五都是阳刚而居中,这就是有节制而又不过分困苦,所以说“亨”。这就是以中正之道而通达的道理。○《彖传》说:“刚得中。” 《本义》说:九二、九五都是阳爻,说到二、五,其中位的意思自然已经具备了。说它们都是阳爻,是因为阳刚代表正道和善类。既刚健又得中,就是中正而通达,怎么会不亨通呢?○“节”字包含两层意思:有关于度数的节制,也有关于德行的节制。例如“节以制度”,是从度数方面说的;“不出户庭”等,是从德行方面说的。“节亨”“苦节”的“节”,两层意思都包括在内,都是节制。○“苦节不可贞”。汉上朱氏说:凡事过度就会苦,味道过度、形体过度、劳心过度、思虑过度,都叫作苦。苦节就违背了性情的正当状态,事物不能承受。申屠狄的清白,陈仲子的廉洁,并不是不正,只是立节过于艰苦,所以不能守其正。○陈仲子的廉洁,见于《孟子》,是人们所知道的。

申屠狄之洁,见《刘向新序·节士篇》曰:申屠狄非其世,将自投于河。崔嘉闻而止之曰:吾闻圣人仁人之于天地间,民之父母也,今为濡足之故,不救溺人,可乎?狄曰:不然。昔者桀杀闗龙逄,纣杀王子比干而亡天下,吴杀子胥,陈杀泄冶而灭其国。故亡国残家,非圣知也,不用故也。遂负石沉于河。君子闻之曰:亷矣乎,如仁与智,吾未见也。《诗》云:天实为之,谓之何哉?此之谓也。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二句意相连,总是见节之亨,而非苦节之不可贞也。○说则鋭于进,遇险则其进有节,是节道也。而九五实得位,以主节于上,其所节者又皆中正,而不至于苦,是以通行于天下而无弊也。此三句相连之意。○説以行险,朱子曰:“伊川之説是也。”説则锐进,而有险在前,进去不得,故有止节之义,“节”便阻节之义。○程传曰:“人于所説则不知,已遇艰难则思止,方説而止为节之义。”○叶采《近思録注》云:“人惟説则易流,见险而止则不至于流矣,节之义也。”○中正以通,“通”字只据理言,本义云,又坎为通,非正意。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主程传及建安丘氏注语録:天秩有礼,不宜用。盖于伤财害民之义不切耳。○程传曰:天地有节,故能成四时;无节则失序矣。圣人立制度以为节,故能不伤财害民。人欲之无穷也,苟非节以制度,则侈肆至于伤财害民矣。○建安丘氏曰:圣人立为制度,量入为出,无过取,无泛用,有损己益人之实,而无剥下奉上之事故,不伤财不害民矣。○节以制度,节是节,制度是法度,度本分寸尺丈广狭长短之数,此则所该自广,当取其意也。○节以制度,凡君子皆可能,不必着圣人字。如道千乗之国,节用而爱民,岂必皆圣人而后可能?○天地节至不害民,言节道之大也。君子以制数度议徳行程传曰:「凡物之大小轻重髙下文质,皆有数度,所以为节也。数多寡,度法制,议徳行者,存诸中为徳,发于外为行。人之徳行,当议则中节。议谓商度求中节也。」○防义曰:「制数度为粗为末,议徳行为精为本。」○以愚观之,二者不可分。轻重徳行是立身事,数度是应用事。此当以振民育徳,常徳行习教事例看。初九不出户庭无咎本义,户庭、户外之庭,至于门庭,亦宜曰门外之庭也。而乃曰门内之庭,程传亦然,何也?盖古者宫室门户之制,先儒必有考矣。大抵门在外,户在内。孟子曰:「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则门在外,可见。中庸「屋漏」注曰:「户从东南入,为室之户也」,则户在内,可见。此说且与朱子「户庭主心,门庭主事」之説有合。○室内户庭外○时止而止者也。知通塞也在初九时则塞而未通也九二不出门庭凶九二当可行之时,谓处得中正,乃出潜离隠之地也。而失刚不正,则自馁于进;且上无应与,则不能独进必矣。故为知节而不知通,为不出门庭之象。此则所谓好从事而亟失时,怀其宝而迷其邦者也,不亦凶乎?○朱子曰:有可为之时,乃不出而为之,致失可行之道,不是别更有凶。此説似非吉凶为得失之报者,恐是一时之言,未必其终身之定论也。○朱子曰:户庭是初爻之象,门庭是第二爻之象。此是自内而外之序,谓初在第一歩,二在第二歩,初在内,二稍外也。故本义于初则曰居节之初未可以行,于二则曰当可行之时。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失时,即所谓好从事而亟失时者也。失时极,谓失时甚矣,惜之也。失时便是凶。○士君子幼学,将以壮行,患不得其时耳。今幸有其时,而乃固泥不出,失时极矣,甚惜之之词也。观象传或曰大得志,或曰道大行,是皆喜谈而快道之。至于此独曰失时,极圣人之心可知矣。彼西山之夫,磻谿之叟,皆非其夙心之所期者。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本义,此无咎与诸爻异。言无所归咎也。○六三,隂柔不中正,以当节时,非能节者,当节而不节,费于前则乏于后矣,故戚嗟若,戚无聊也,是其自致耳,何咎哉?○又以徳行言之,亦有不能守节而卒亦无以自立者,如不恒其徳,或承之羞,是也。吁!士君子立身一差,万事瓦裂,能免嗟若之咎哉?○此无咎与诸爻异,如革九四、兑九二,象传皆云信志也。革则言人信其志,兑则言已志之信,亦词同而义异。不节之嗟又谁咎也本义云:此无咎与【云云】咎也?按古《易》经自经传自传,此本义宜在爻辞下,此处既明曰,又谁咎也?亦可无此本义矣。六四安节亨本义:柔顺得正,上承九五,自然有节者也。盖五主节者也,以其顺正以承五,则其节也无所勉彊而自然,故曰安节。非谓臣节也。节字总一般。○程曰:以隂居隂,安于正也。又曰:节以安,谓善彊守而不安则不能常。○节斋曰:安者,顺而无勉彊之谓。

译申屠狄的清白,见于《刘向新序·节士篇》:“申屠狄认为自己所处的时代不值得辅佐,准备投河自尽。崔嘉听说后阻止他说:我听说圣人、仁人处在天地之间,是百姓的父母。如今却因为怕沾湿双脚,就不去救溺水的人,可以吗?申屠狄说:不是这样。从前夏桀杀了关龙逄,商纣杀了王子比干,因而丧失天下;吴国杀了伍子胥,陈国杀了泄冶,因而国家灭亡。所以亡国破家,并不是圣人和智者,而是因为不用圣人和智者的缘故。”于是他背着石头沉入河中。君子听说后说:清廉啊!至于仁和智,我没有看见。《诗经》说:‘上天实在这样安排,能把它怎么办呢?’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说而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这两句意思相连,总的都是说明节制之道能够亨通,而不是说苦节不可守正。○喜悦时容易锐意进取,遇到险阻时,前进便会有所节制,这就是节制之道。九五确实居于正位,在上面主持节制;它所节制的又都是中正之事,不至于流于苦节,因此可以通行于天下而没有弊病。这就是三句相连的意思。○“说以行险”,朱子说:“伊川的说法是对的。” 喜悦就会锐意前进,但前面有险阻,想前进也进不去,所以有停止、节制的意思;“节”就是阻止、节制的意思。○《程传》说:“人在得意时就不知道停止,已经遇到艰难才想到停止;正当高兴时便停止,这就是节制的意思。” ○叶采《近思录注》说:“人只要一得意就容易流于放纵,见到险阻而停止,就不至于流于放纵了,这就是节的意思。” ○“中正以通”的“通”字,只是根据义理来说;《本义》说,又因为坎有通达之象,但这不是这里的正意。天地有节制,所以四时能够形成;以制度来节制,就不会损伤财物,也不会伤害百姓。主要采用《程传》以及建安丘氏的注释和《语录》中的说法:“天有常秩,礼不可废”不应采用,大概是因为这与“不伤财、不害民”的意思不切合。○《程传》说:天地有节制,所以能够形成四时;没有节制就会失去秩序。圣人建立制度作为节制,所以能够不损伤财物、不伤害百姓。人的欲望没有穷尽,如果不是用制度加以节制,奢侈放纵就会发展到损伤财物、伤害百姓的地步。○建安丘氏说:圣人建立制度,量入为出,不过分取用,也不随意使用;有损己益人的实际行动,而没有剥削下民以奉养上层的事情,所以不会损伤财物,也不会伤害百姓。○“节以制度”中,“节”是节制,“制度”是法度;“度”本来是分、寸、尺、丈,以及宽窄长短的数目,这里所包含的范围自然很广,应当取其节制之意。○“节以制度”,凡是君子都可能做到,不必一定要加上“圣人”二字。例如说治理千乘之国,要节省用度而爱护百姓,难道一定要都是圣人之后才能做到吗?○从“天地节”到“不害民”,说的是节制之道的重大意义。君子据此制定数度,审议德行。《程传》说:“凡事物的大小、轻重、高下、文质,都有数度,这就是节制。数是多寡,度是法制。所谓审议德行,是说德行存于内心为德,表现于外为行。人的德行,应当加以审议,使之合乎节制。审议,就是斟酌衡量,求得合乎节制。” ○防义说:“制定数度是粗略的、末节的,审议德行是精微的、根本的。” ○依我看,这两者不能分开。轻重和德行,是立身处世的事情;数度,是实际施用的事情。这里应当结合“振兴百姓、培育德性”和“经常修养德行、学习教化”的例子来看。初九:不出户庭,无咎。《本义》说,户庭是户外的庭院;至于门庭,也应当说是门外的庭院,但它却说成门内的庭院,《程传》也是这样,为什么呢?大概古代宫室门户的制度,先儒一定有所考证。大体说来,门在外,户在内。《孟子》说“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可见门在外。《中庸》“屋漏”的注说:“户从东南入,是室的门户”,可见户在内。这种说法也与朱子“户庭主内心,门庭主事务”的说法相合。○室内是户,户外是庭。○这是该停止时便停止。懂得通与塞的时机。处在初九的时位时,正是闭塞而尚未通达。九二:不出门庭,凶。九二正处在可以行动的时机,所谓处在中正之位,就是要从潜伏、隐居之地出来。但它失去阳刚而不居正位,于是自己在进取上气馁;并且上面没有应援,必然不能独自前进。所以这是只知道节制而不知道通达,形成不出门庭的象。这就是所谓“喜欢做事却屡屡错过时机,怀有才德却使国家迷乱”的情形,不也是凶吗?○朱子说:有可以作为的时机,却不出来做,以致失去可以施行的道路,并不是另外还有一种凶。这种说法似乎不是把吉凶看作得失的报应,恐怕只是朱子一时的说法,未必是他终身确定的论断。○朱子说:户庭是初爻的象,门庭是第二爻的象。这是由内向外的次序:初爻在第一步,二爻在第二步;初爻在内,二爻稍微在外。所以《本义》对初爻说“居于节制的开始,还不能行动”,对二爻说“正当可以行动的时机”。不出门庭,凶;失时达到极点。失时,就是所谓“喜欢做事却屡屡错过时机”。“失时极”是说错过时机太严重了,含有惋惜之意。失去时机本身就是凶。○士君子从小学习,是准备将来壮年施行所学,只担心得不到合适的时机。如今幸而有了这样的时机,却固执地停留而不出来,错失时机太严重了,这是十分惋惜的说法。看《象传》有时说“大得志”,有时说“道大行”,都是喜悦地谈论、痛快地称道。至于这里却独说“失时”,圣人的心意可由此完全看出。那西山的隐士、磻溪的老人,都不是他们一向心中所期望的境遇。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本义》说:这里的“无咎”与其他爻不同,是说没有可以归罪的对象。○六三阴柔而不中不正,正处在应当节制的时候,却不是能够节制的人;应当节制时却不节制,前面花费过度,后面就会匮乏。因此忧惧叹息;“戚”是无所聊赖的意思。这是自己造成的,能怪谁呢?○从德行方面说,也有不能守持节操,最终又无法自立的人;“不能长久保持德行,或者蒙受羞辱”,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唉!士君子立身处世一旦有差错,万事就会像瓦片一样破裂,难道能避免叹息的后果吗?○这里的“无咎”与其他爻不同,例如革卦九四、兑卦九二,《象传》都说“志向得到信任”。革卦说的是别人相信他的志向,兑卦说的是自己的志向得到信实,也是字面相同而意义不同。不节制的叹息,又能责怪谁呢?《本义》说:“这个‘无咎’与……咎也?”按:古《易》中经文自成经文,传文自成传文;这里《本义》本应放在爻辞下面。此处既然明白说“又能责怪谁呢”,那么这段《本义》也可以不必有了。六四:安节,亨。《本义》说:阴柔而居正位,上承九五,自然是能够节制的。九五是主持节制的,所以六四以柔顺守正来承接九五,它的节制没有勉强之处而是自然如此,因此说“安节”。这不是说臣下的节操。“节”字总的意思是一样的。○程氏说:以阴爻居阴位,是安于正道。又说:以安定来节制,是说即使勉强坚守,如果不能安定,也就不能长久。○节斋说:“安”,是顺从而没有勉强的意思。

○坤卦本义云:安顺之为也。安节犹云安贞,谓安于节也。双湖曰:顺正故安。○本义“上承九五”一句亦重,故象传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盖自有五以主节于上,四但承而行之者耳。然非柔顺得正,不作聪明乱旧章者,则虽其所当承,亦不能承而行之之安裕如此也。故曰:“承上道也。”承上道须本柔顺得正言。九五甘节吉往有尚本义云: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者也。故其象占如此。甘节者,中正也。吉往有尚者,通也。若非当位以节,则亦不得伸其中正之节而通于天下矣。但中正字重于甘节,义为切。且如观者,有以中正示人,而为人所仰也。彖传必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亦此义也。甘节之吉位中也中兼正中则不苦而甘矣上六苦节贞凶悔亡易以道义配祸福,而道义重于祸福。习坎上六曰:「过渉灭顶,凶矣。」又必曰:「无咎。」节上六曰:「苦节,贞凶矣。」又必曰:「悔亡。」理之得失,尤重于事之吉凶也。○前乎孔子而为周公曰:「苦节,贞凶,悔亡。」后乎周公而为孔子,则曰:「礼,与其奢也,宁俭。」先圣后圣,其揆一也。苦节贞凶其道穷也穷则不通矣。正与中正,以通者相反。▯【兑下巽上】中孚豚鱼吉利渉大川利贞程传曰:「在二体则中实,在全体则中虚。」本义云:「以一卦言之为中虚,以二体言之为中实。」用其説也。○朱子曰:「一念之间,中无形主,便谓之虚;事皆不妄,便谓之实,不是两件事。」○又曰:「敬则内欲不萌,外诱不入。自其内欲不萌而言,则曰虚;自其外诱不入而言,则曰实。只是一时事,不可做两截看。」○朱子初间尝有谓:「中虚是无事时虚而无物,自中虚发出,外皆是实理,所以曰中实。」此说今亦载《大全》中。不知此正作两截看,不作一时事看,非是朱子之定说也。且谓「自中虚发出皆是实理」,夫既云发出来,则非中实矣。此正朱子向日未定之见,显然有证者,学者安得但以为出于朱子而遂不敢有异同乎?盖朱子语録出于记者之误处亦多。○云峯曰:「实所以为信,虚所以受信也。」亦未必然。虚便是信,对实而言,则此其本也。若谓之受信,则信又别是一件,自外入者也。二隂在内,四阳在外,以一卦言之为中虚也。二五之阳皆得其中,以二体言之为中实也。○下悦以应上,上巽以顺下,此上下交孚也。○一说下悦以应上,下之有孚也;上巽以顺下,上之有孚也。」分言之,皆有中孚之义。二说亦不相悖,盖曰「交孚」便是两个孚合而为一个孚矣。但卦中无有就上体取一义,就下体取一义者,卦名是卦体之名也,当就全体取义,主「交孚」之説为长。○防义曰:「下悦以应上,则心诚爱其君;上巽以顺下,则心诚爱其民。」君民二字,恐未当。豚鱼吉程曰:豚躁,鱼防,物之难感者也。孚信能感豚鱼,当无所不感矣。○本义云:豚鱼无知之物,无知,何独豚鱼?曰:诸畜中豕性至躁而騃,豚又豕之稚者,故最无知。又诸般禽兽虽槩无知,然犹与人同居霄壤之间,同见日月,同受风霜。鱼则独居水中,惟以水为乾坤,与人世又隔一重,故尤为无知。○不曰「感豚鱼」而曰「豚鱼吉」,承中孚云也。中孚便有以孚于物矣,不然乃为豚鱼之吉,而不为中孚者之吉矣。故豚鱼是承中孚。彖传曰:「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圣人固已着字眼在矣。○云峯曰:或以豚【云】为长,况彖传「信及豚鱼」也可异论乎?○但据云峯之説,似只以豚鱼为一物,未知豚鱼毕竟是二物耶?或一物耶?程传作二物,而本义只云豚鱼无知之物,意者其亦不以分为二为非耶?○补注曰:巽风兑泽也,豚鱼河豚也,河豚东拜则东风应信,西拜则西风不爽。唐诗「河豚吹浪夜还风」,此即信及豚鱼也。○原文王之意谓:于难感者能感之,则是信之至矣。既而悦亲信友,获上治民,无往而不孚,所谓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特以豚鱼至为无知,故假以为象耳。且如古之有苖傲象,真豚鱼也。○至诚可感豚鱼,岂必真有其事耶?唐徳宗谓张万福曰:「江淮草木亦知尔名。」岂草木真知万福之名耶?至圣者莫如圣人,圣人亦未尝必有感豚鱼之事,泥者殆未足以语易。○郑湘卿曰:仁及草木,言草木难仁也;诚动金石,言金石难诚也;信及豚鱼,言豚鱼难信也。此说尽明白。○利渉大川,至信所以可渉险难者,不侥幸以苟免,不欲速以冐进,言忠信行笃敬,素患难行乎患难,明则人与之,幽则鬼神福之。大川特举其至险者,亦以卦有乗木舟虚之象也。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盖亦此理。○利贞,当管上文,故本义云:至信可感豚鱼,渉险难而不可失其正,盖感。物不以正则为违道以干誉,渉险不以正则为行险以侥幸。

译○坤卦《本义》说:“安顺,是有所作为。” “安节”就像说“安贞”,是安于节制的意思。双湖说:因为顺从守正,所以安定。○《本义》“上承九五”一句也很重要,所以《象传》说:“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九五在上面主持节制,六四只是承接它而实行罢了。然而如果不是柔顺守正、不自作聪明扰乱旧有章法,就算是它所应当承接的,也不能像这样安稳从容地承接并实行。所以说“承上道也”。所谓承接上面的道,必须以柔顺守正为根本来说明。九五:甘节,吉;往有尚。《本义》说:这就是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所以其象和占断如此。“甘节”是中正;“吉,往有尚”是通达。如果不是居于正位来主持节制,也就不能伸展其中正的节制之道,使它通行于天下。不过“中正”二字比“甘节”更重要,意义也更贴切。比如观卦,是以中正示人,因而受到人们仰望。《彖传》一定说:“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也是这个意思。甘节之吉,在于居中。“中”兼有居中与守正之意,因此不苦而甘。上六:苦节,贞凶;悔亡。《易》用道义来配合祸福,而道义重于祸福。习坎上六说:“涉水过深而淹没头顶,凶。”却又一定说:“无咎。”节卦上六说:“苦节,守正则凶。”却又一定说:“悔亡。”义理上的得失,比事情表面的吉凶更加重要。○孔子以前的周公说:“苦节,守正则凶,悔恨消失。” 周公以后,孔子说:“礼,与其奢侈,宁可俭约。”前后的圣人,其原则是一致的。苦节而守正则凶,是因为节制之道已经穷尽。穷尽就不能通达了,正好与“中正以通”相反。▯【兑下巽上】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程传》说:“就上下两个卦体而言,是中实;就整个卦体而言,是中虚。”《本义》说:“从整个卦来说是中虚,从上下两个卦体来说是中实。”这里采用他的说法。○朱子说:“在一念之间,内心没有形迹和主宰,就称为虚;事情都不虚妄,就称为实;这不是两件事。” ○朱子又说:“恭敬,内在的欲望就不会萌发,外来的诱惑也不会进入。从内在欲望不萌发来说,称为虚;从外来诱惑不能进入来说,称为实。这只是同一时刻的事情,不能割裂成两段来看。” ○朱子起初曾说:“中虚,是没有事情时内心空虚而无物;从中虚发出,外在全都是真实的义理,所以说中实。” 这种说法如今也载在《大全》中。却不知道这正是把它分成两段看,而不是看作同一时刻的事情,并不是朱子的最终定论。而且说“从中虚发出,外面都是实理”,既然说是发出来的,就不是中实了。这正是朱子从前尚未定型的见解,有明显证据可见。学者怎么能只因为它出自朱子,就不敢提出异议呢?大概朱子《语录》中出于记录者错误的地方也很多。○云峰说:“实是用来成为信的,虚是用来接受信的。” 这也未必如此。虚本身就是信;相对于实而言,虚是根本。如果说它是接受信,那么信又成了另一件事,仿佛是从外面进入的。二阴在内,四阳在外,从整个卦来说是中虚;九二、九五的阳爻都得其中位,从上下两个卦体来说是中实。○下卦喜悦而应上卦,上卦柔顺而顺应下卦,这就是上下相互诚信。○另一种说法是:下卦喜悦而应上卦,是下卦有诚信;上卦柔顺而顺应下卦,是上卦有诚信。分别来说,都有“中孚”的意思。两种说法也不相矛盾,因为说“相互诚信”,就是两个诚信合成一个诚信。不过卦中没有把上卦取一层意思、下卦取一层意思的情况;卦名是整个卦体的名称,应当从全卦取义,因此以“相互诚信”的说法为长。○防义说:“下卦喜悦而应上卦,就是内心真诚地爱护君主;上卦柔顺而顺应下卦,就是内心真诚地爱护百姓。”其中“君、民”二字,恐怕不恰当。豚鱼,吉。程氏说:豚性情躁急,鱼难以感化,都是难以感应的生物。诚信如果能够感动豚鱼,就没有什么不能感动了。○《本义》说:豚鱼是没有知觉和知识的东西;既然说无知,为什么单独说豚鱼呢?答:各种家畜中,猪的性情最为躁急而愚笨,豚又是猪的幼崽,所以最没有知觉和知识。其他禽兽虽然大体也都无知,但还和人共同居住在天地之间,共同看见日月,共同承受风霜。鱼却独自生活在水中,只把水当作自己的天地,与人世又隔了一层,所以尤其无知。○不说“感豚鱼”,却说“豚鱼吉”,是承接“中孚”而言的。“中孚”本来就有以诚信感化万物的意思,否则就只是豚鱼得到吉祥,而不是中孚之人得到吉祥了。所以“豚鱼”是承接“中孚”而言。《彖传》说:“豚鱼吉,是诚信达到豚鱼。”圣人已经明确下了这个字眼。○云峰说:有人认为豚【云】为长,何况《彖传》说“信及豚鱼”,难道还能提出不同的解释吗?○但按照云峰的说法,似乎只是把豚鱼看作一种东西,不知豚鱼究竟是两种东西吗?还是一种东西呢?《程传》把它看作两种东西,而《本义》只说豚鱼是无知之物,难道他的意思也是不认为把它分成两种有什么不对吗?○《补注》说:巽是风,兑是泽;豚鱼就是河豚。河豚向东拜,东风就应验;向西拜,西风也不会失信。唐诗说“河豚吹浪夜还风”,这就是诚信达到豚鱼。○原来文王的意思是:对于难以感化的对象也能够感化,这就是诚信达到极点。既而能够悦亲、信友,获得上位者信任,治理百姓,无论到哪里都没有不能使人信服的,这就是所谓至诚而没有不能感动的。只是因为豚鱼最为无知,所以借它来作象征。况且古代有苗人傲慢对待舜,正像豚鱼一样。○至诚可以感动豚鱼,难道一定要真的有这种事情吗?唐德宗对张万福说:“江淮的草木也知道你的名字。”难道草木真的知道张万福的名字吗?至于圣人,没有比圣人更至诚的了;圣人也未曾一定有感动豚鱼的事情。拘泥于字面的人,大概还不足以谈论《易》。○郑湘卿说:仁德施及草木,是说草木难以施行仁德;真诚感动金石,是说金石难以感受真诚;诚信达到豚鱼,是说豚鱼难以感受诚信。这种说法已经完全明白了。○“利涉大川”是说,极其诚信之所以能够渡过险难,是因为不侥幸求得苟且免除,不贪图快速而冒险前进;说话忠信,行为笃敬,平素即使处在忧患中,也能在忧患中实行其道。显明之处有人相助,幽冥之中鬼神也会降福。“大川”特意举出最险的情形,也是因为卦中有乘木为舟、舟中空虚的象。习坎卦“有孚维心亨,行有尚”,大概也是这个道理。○“利贞”应当管辖上文,所以《本义》说:极其诚信可以感动豚鱼,渡过险难却不能失去正道,大概就是这个“感”字的意思。感动万物如果不依正道,就会成为违背道义以求取声誉;渡过险难如果不依正道,就会成为冒险行事以求侥幸。

○防义曰:信,苟不正,则尾生、白公亦谓之信也。○吉字带豚鱼读,盖豚鱼无知者也。至信可以感之,大川至险者也,至信可以渉之。两句似平,或疑本义云:占者能致豚鱼之应则吉,而利渉大川,似以豚鱼属有孚而以吉对利渉,非也。豚鱼之应是有孚所致者,致豚鱼斯吉矣,且又利渉,故吉字只连豚鱼为句,利渉自有一项。本义云:至信可感豚鱼,渉险难亦自分明。柔在内而刚得中柔在内,以一卦言之,为中虚也;刚得中,以二体言之,为中实也。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说而巽孚,乃化邦也。孚乃化邦,程传及中溪乃作“化天下之万邦”。盖彖传“邦”极其广而言之,所谓“万邦”作孚也。如云“当位贞吉,以正邦也”,此“邦”字分明是指天下。王用出征,以正邦也,岂亦但谓一侯国而已耶?盖圣人话意自然向大处去,洪钟无防音也。此云“孚乃化邦”者,自我一国既上下交孚,则近者悦,逺者来,天下孚之必矣。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用此道也。云霓之徯后,南国之化行,天下孚之,为何如此?上下指君与臣民也,专指君臣者非○孚乃化邦,风行四表也。利渉大川乗木舟虚也木在泽上,既有乗木之象,外实内虚,又为舟虚之象,皆卦象也。○或曰:外实内虚,宜当作卦体。曰需卦九五,坎体中实为有孚,取则为卦体中孚,外实内虚为舟虚,利渉取则为卦象。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信而正则事皆天理。所谓诚者,天之道也。孚贞,应天之义,不待多费辞矣。○信而正者,天之道也。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本义云:风感水受,中孚之象。议狱缓死,中孚之意。○议狱缓死,则至诚恻怛之意,有以浃人之肌肤,沦人之骨髓矣,岂非中孚之意?○议狱缓死,上感而下受也。○君子议狱,有可生者生之,求其生而不得,则当死矣,犹且缓之,则其至诚恻怛之意,自有以感乎下。此说未尽。○议狱缓死,不是两事,所以审求其情也。所谓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俱无憾也,故曰中孚之意。○《祥刑要覧》桂氏后序曰:番易尉为人杀,莫知主名,捕吏诬执俞达者,证佐皆具,已承伏矣。且谋连三弓手,结欵无一异词。有某人不能无疑,躬造府台,府台请缓其事,重立赏榜,广布耳目,俾缉正囚。未防果得龚立者,以正典刑。不然,横致四无辜于死地。余闻之,瞿然敛袵,因叹吾夫子三絶韦编,特着议狱缓死之象于中孚,而古之君子亦尽心于一成而不可变者焉。○愚按:此正所谓中孚之意,盖恐其急于致刑而误杀不辜也。正所谓求其生而不得,然后死者与我俱无憾也。钱若水亦尝议狱缓死,后果得反案。中孚二字如此贴之,庶见亲切。然议生于疑,不疑何必缓哉?故又曰不留狱,二义并行而不悖矣。初九虞吉有他不燕初九,当中孚之初,上应六四。夫相信之道,贵乎审之于初。六四,可信者也。初能于其志之未二时,度其可信而遂一意以信之,则得其所安而吉。若复有他志焉,则于其可信者不信,于其不可信者信之,是失其所度之正,而不得其所安矣。此皆戒占者之辞。初九本未见其有他处,此爻辞只据初时说道理。○有他不燕者,我之心既有二于彼,则彼之心亦不能以一于我矣,而况信非其所信者乎?故不得所安也。本义谓之「复有他焉」,亦承「初」字言也。「初」也志未变而应四,「继」也或志变而有他,不如初时矣,全是据「初」字言道理。○其曰「虞吉」者,犹《家人》初九「闲有家」例;其曰「有他不燕」者,犹《比》初六「终来有他吉」例,皆是初爻之辞。初九虞吉志未变也此虞吉作「初九能度六四可信之説」,所以然者,以其居初,志未变也。九二,鸣鹤在隂,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四句都是象,然有二意。上二句言二五之交孚,下二句言二五之所以交孚。○好爵,或以爵为天爵,盖非也只是爵禄之爵。其曰好爵,谓得中,亦犹云鹤在隂,谓九居二耳,非谓好爵就当懿徳也。北山移文亦有婴情好爵之句。○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吾即我也,皆指二。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岂亦有异义乎?○中溪谓“我爵”谓五,五为君位,故以爵言。此句与本义“好爵”谓得中者悖矣。又曰:“吾亦五也,尔指二,二偶于五也。”其说益谬,不识主賔,我不指二而指五,何谓也?且与上“鸣鹤在隂,其子和之”又自相戾。○防义曰:物之相爱者,莫如母子之同心;而人之所慕者,莫如王爵之可贵。中孚之二以实感乎五,而五亦以实感乎二,其至诚之感通为何如?其子和之中心愿也朱子曰:「是两个都要此物事,所以鹤鸣子和是两个,中心都爱,所以相应。如此,象传虽独举其子和之,然中心愿也。又自是吾与尔靡之意,于爻辞元无所遗也。」

译○防义说:诚信如果不正,那么尾生、白公也可以被称为有信。“吉”字应当与“豚鱼”连读,因为豚鱼是无知的东西。极其诚信可以感动它们;大川是极其险难的地方,极其诚信也可以渡过。上面两句表面看很平直,有人怀疑《本义》说:“占问者若能招致豚鱼响应,就吉利;并且利于渡过大川。”似乎把“豚鱼”归入“有孚”,把“吉”与“利涉”相对,这不对。豚鱼的响应是由“有孚”招致的,既招致豚鱼就吉利,而且又利于渡河,所以“吉”字只与“豚鱼”连成一句,“利涉”自成一项。《本义》说:极其诚信可以感动豚鱼,渡过险难也自然明白。柔顺居于内而刚健得居中位。“柔在内”,从一卦来说,是中间空虚;“刚得中”,从上下两个卦体来说,是中间充实。喜悦而谦逊诚信,就能教化邦国。喜悦而谦逊诚信,就能教化邦国。“孚乃化邦”,《程传》和中溪却作“教化天下的万邦”。大概《彖传》说“邦”,是极其广泛地说,所以所谓“万邦”也就是诚信的意思。比如说“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这里的“邦”字分明是指天下。“王用出征,以正邦也”,难道也只说一个诸侯国吗?圣人的话意自然趋向广大之处,就像洪钟没有边界,声音可以传遍各处。这里说“孚乃化邦”,是说我这一国上下既然互相信任,那么近处的人就喜悦,远处的人就会来归,天下取得信任就是必然的了。商汤以七十里起兵,周文王以百里兴起,用的就是这个道理。云霓盼望君王,南国受到教化,天下取得信任,为什么会这样?“上下”指君主和臣民;若专指君臣,就不对。诚信能够教化邦国,是因为风行遍及四方。利于渡过大川,是因为乘着木舟;木舟内部是空的。木在泽上,已经有乘木的象;外面充实、里面空虚,又有舟中空虚的象;这些都是卦象。有人说:外实内虚,应该看作卦体。回答说:需卦九五,坎体中间充实,是“有孚”;取其例则中孚卦中间充实、外面空虚,是舟中空虚的象;“利涉”所取的,则是卦象。中孚而利于守正,是顺应天道。有诚信而守正,那么事情都合乎天理。所谓诚信,正是天道。以诚信守正,就是应合天道的意思,不必再多费言辞。有诚信而守正,就是天道。泽上有风,构成中孚卦。君子因此审议狱讼,缓期执行死刑。《本义》说:风吹动水,水受到感应,这是中孚的象;审议狱讼、缓期处死,是中孚的含义。审议狱讼、缓期处死,那么至诚恻隐怜悯的心意,就能浸润人的肌肤、深入人的骨髓,难道不是中孚的含义吗?审议狱讼、缓期处死,是上面有所感动,下面有所承受。君子审议狱讼,对于可以生还的人就让他生还;若寻求生还的理由却找不到,那就应当处死了,但仍然暂缓执行,这样至诚恻怛的心意自然能够感动下面的人。这种说法还没有说尽。审议狱讼和缓期处死不是两件事,都是为了仔细查明实情。所谓寻求生还的理由而找不到,才处死,这样死者和我都没有遗憾,所以说这是中孚的含义。《祥刑要览》桂氏后序说:番易县尉被人杀害,没有人知道凶手姓名。捕吏诬陷逮捕俞达,证人和证据都齐备,他已经认罪服法了。他们又谋划牵连三名弓手,供词已经写定,没有一句异议。有个人不能不产生怀疑,亲自到府台那里,府台请暂缓处理此事,重新张榜重赏,广泛布置耳目,使他们缉捕真正的囚犯。不久果然抓到龚立,依法处以刑罚。否则,就会把四个无辜的人横加置于死地。我听说这件事,惊惧地整理衣襟,于是感叹我夫子曾三次读断竹简编绳,特意在中孚卦中写下“审议狱讼、缓期处死”的卦象,而古代君子也都尽心于一旦判定便不可更改的事情。我认为:这正是所谓中孚的含义,大概是怕急于施刑而误杀无辜。这正是所谓寻求生还的理由而找不到,然后才处死;这样死者和我都没有遗憾。钱若水也曾审议狱讼、缓期处死,后来果然查出案件判错而翻案。这样解释“中孚”二字,大概才能看出它的贴切。不过,审议是由于有所怀疑;如果不怀疑,又何必缓刑呢?所以又说“不留狱”,这两个意义并行而不相违。初九:安定地守持诚信就吉利;另有他意就不得安宁。初九处在中孚卦的开始,上与六四相应。相信人的原则,贵在最初就审慎判断。六四是值得信任的对象。初九如果能在自己的心志尚未改变时,判断六四值得信任,于是专心信任它,就能得到安处而吉利。若又有别的心志,那么对于值得信任的反而不信,对于不值得信任的反而信任,这就失去了正确判断的准则,不能得到安处。这些都是告诫占问者的话。初九本来还没有显现出有别的心志,这条爻辞只是根据初始时的情形来讲道理。所谓“另有他意就不得安宁”,是说我的心对对方既然有了二心,对方的心也不可能专一对我,更何况去信任不应当信任的对象呢?所以不能得到安处。《本义》说“又有别的心志”,也是承接“初”字来说的。“初”时心志尚未改变而与六四相应;到了后来,心志可能改变而另有他意,就不如开始时了。这全是根据“初”字来讲道理。说“安定地守持诚信就吉利”,就像《家人》初九“防范于家庭之初”的例子。说“另有他意就不得安宁”,就像《比》初六“最终来归而另有吉利”的例子,都是初爻的辞意。初九安定地守持诚信而吉利,是因为心志尚未改变。这里的“虞吉”,是说初九能够判断六四值得信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居于初位,心志尚未改变。九二:鹤在幽隐之处鸣叫,它的子鹤应声和鸣。我有美好的爵禄,愿与你共同享有。这四句都是取象,但有两层意思:上面两句说九二与九五彼此交相诚信,下面两句说九二与九五之所以能够交相诚信。“好爵”有人把“爵”解释为天爵,大概不对,只是爵禄的“爵”。说“好爵”,是指得居中位;这也像说“鹤在幽隐之处”,是指九居二位,并不是说“好爵”就一定指美德。《北山移文》中也有“婴情好爵”的句子。我有美好的爵禄,愿与你共同享有。“吾”就是“我”,都指九二。子贡说:“我不愿别人把事情强加给我,我也希望不把事情强加给别人。”难道这里也有不同的意义吗?中溪说,“我有爵禄”中的“我”指九五,因为九五是君位,所以用“爵”来说。这种说法与《本义》说“好爵”是指得居中位相矛盾。他又说:“‘吾’也指九五,‘尔’指九二,九二以阴柔与九五相配。”这种说法更加错误,不懂得区分主客:若“我”不指九二而指九五,那是什么意思?而且这又与上面的“鸣鹤在阴,其子和之”自相矛盾。防义说:万物相互爱护,没有比母子同心更深的;人所羡慕的,也没有比王爵的尊贵更甚的。中孚卦九二以诚实感动九五,九五也以诚实感动九二,这种至诚相互感通,究竟是怎样的情形?它的子鹤应声和鸣,是发自内心的愿望。朱子说:“这是两者都想得到这个东西,所以鹤鸣、子和是两者都喜爱;正因为内心都喜爱,所以彼此相应。这样看来,《象传》虽然只举出‘其子和之’,但说的仍是双方内心的愿望;同时也自然包含了‘吾与尔靡之’的意思,在爻辞本身并没有遗漏。”

六三得敌或鼔或罢或泣或歌敌谓上九信之穷者,如信而不知变,则信斯穷矣。穷不变通也,故不足赖也。○六三隂柔不中正,与上九为应。盖隂柔不中正,则躁性无常,又居悦之极,悦极则无节而改其常,又与上九信之穷者为正应。夫以我之无恒,应彼之不通,在已既动不中度,所应又全不足赖,是以不能自主,但见其或鼔而起,又或罢而止,或悲而泣,又或喜而歌耳。盖亦无可久之理也。敌谓敌应无甚深义,以六三而得上九之敌应,非能主张我者,是以不能自主,而其象如此。虽不言凶,凶可知矣。○本文得「敌」二字最重,三虽隂柔不中正,然使得善应而尚获其助,而不至于颠倒。其在古昔最著者,如卫灵公之无道宜丧也,而有王孙贾之徒辅之,则亦不丧;太甲始虽昏也,得阿衡而克终;刘禅之徳至暗也,得诸葛亮而延祚数十年。故此爻圣人不得不罪其敌也。凡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皆有此在。已若阳刚中正,则虽得敌之穷,亦未必至此。故象传曰:「或鼔或罢,位不当也。」与爻辞互相发也。○或鼔或罢,是活字。主击鼔言,是奋发之意。凡兵役都用鼔以进,所以一众心而齐其力也。六四月防望马匹亡无咎六四居隂得正,位近于君,以是徳而居是位,所谓权不张而自大,势不招而自集,月防望象也。设非居隂得正,而徒位近于君,则徳不称其位,君不信其忠,亦不能有其盛也。如云“负且乗,致冦至”,“晋如鼫防,贞厉”是也。故四之月防望,必兼取四之居隂得正,位近于君者,有见于此也。然以柔正之资,而膺君上之任,必能公尔忘私,而不暇顾其朋友,是谓“马匹亡”也。“马匹”谓初与已为匹也。○中溪谓“月防望”不处盈也,其防非是,盖本爻之意,正谓其权任之隆而能乃心王室,自絶私交,所以无咎也。而象传云“马匹亡絶类上也”,无咎处正在“马匹亡”上,不在“月防望”上,此又闗系不小,宜详之。○“月几望,马匹亡”二句相唤应説,方得其防,若并举对言,则失之矣。本义云“居隂得正,位近于君”,而不曰“位近于君,居隂得正”者,固有义矣。曰所以能絶初以信五者,亦以居隂得正也。○方蛟峯曰:“晏子不入崔陈之党,韩退之不污牛李之朋,‘马匹亡’也。”○本义云“马匹”谓初与已为匹,匹配也。谓之“马匹”者,程云古者驾车用四马,不能备纯色,则两服两骖各一色,又大小必相称,故两马为匹。九五有孚挛如无咎九五,刚健中正,中孚之实,又居尊位,则中孚之主,而下应九二,与之同徳,是其孚之两相挛固也,何咎之有?説此爻要畧,与九二异,盖九五是君上,故本义言下应。位正当也正指刚健中正,中孚之实也。当则指居尊位,为孚之主者也。正当宜分看,履九五,兑九五与此同。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鸡曰翰音,出《曲礼》注云:翰,长也。鸡肥则鸣,声长。○居信之极而不知变,所谓好信不好学者,如有其理,时势不足以副彼,亦以为有是理也,必要为之,不度时,不审势,此谓信非所信而不知变,亦犹鸡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也,甚言其难也。○鸡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夫鸡羽族,宜能飞也,而不能飞,则变也,乃以其有羽翼而彊欲飞而登天,不知变也,故为知信而不知变之象。○贞凶,盖亦以其所信者固亦正理所有也,但不知变耳,故云虽正亦凶。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何可长凶也?知信而不知变,如宋襄之仁,尾生之信,皆不可长,必败于信也。▯【艮下震上】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自可小事以下,皆利贞之意。○本义,既过于阳,可以亨矣。盖以义而言,隂固不可过于阳;以势而言,则既过于阳,亦可以亨。但以其有妨于义也,故随戒以利贞【云云】贞者,义也。以义用势也,小者之宜也,所谓与时行也。下文所云,皆其义也。○凡谓小过之时者,非时小有过,谓时当小过也。如云大过之时,亦岂时有大过耶?大过、小过,都是人事,但其时当然,则谓之大过之时、小过之时耳。○卦之二、五皆以柔而得中,故可小事。得中似可有事,但以柔得中,只可小事。○三、四皆以刚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卦惟二阳,然下体之阳不居二而居三,上体之阳不居五而居四,皆失位也。又三则以阳居下之上,四则以阳居上之下,皆不中也。失位则权夺,不中则善亏,不可大事也。○或说失位便是不中,又言不中者以应上句柔得中也。然依同人曰「柔得位得中」,大有曰「柔得尊位大中」,则此之失位不中,亦当为二义,盖既并言,便须有义在。○一说失位不中固为二义,但总是三以刚居下之上,四以刚居上之下。

译六三:遇到敌应,有时击鼓进取,有时停止不前;有时哭泣,有时歌唱。“敌”指上九,是诚信发展到穷尽的情形。如果一味讲信用而不知道变通,那么诚信就走到了穷途。到了穷途而不能变通,所以不值得依赖。六三阴柔而不得中、不当位,与上九相应。阴柔而不中不正,就性情急躁、反复无常;又居在兑的极点,喜悦到了极点便没有节制,改变常态;并且与上九这个诚信走到穷尽的爻形成正应。以自己的无常去对应对方的不知变通,自己行动已经不合尺度,所对应的对象又完全不值得依靠,所以不能自主,只见它时而击鼓奋起,时而停止不前;时而悲伤哭泣,时而欢喜歌唱罢了。这本来也没有能够长久维持的道理。“敌”只是说敌应,没有更深的含义;六三得到上九这个敌应,并不是得到能够主宰、扶助自己的对象,所以不能自主,才有这样的象。虽然爻辞没有说凶,凶险也可以知道了。这段文字中“得敌”两个字最重要。六三虽然阴柔、不中不正,但如果得到善良的应爻而获得帮助,也不至于颠倒失措。古代最明显的例子,如卫灵公无道,本来应当亡国,但有王孙贾等人辅佐,也就没有亡国;太甲起初虽然昏昧,得到阿衡辅佐,最终能够改过;刘禅的德行极其昏暗,得到诸葛亮辅佐,因而延续国祚数十年。所以这一爻,圣人不得不责怪它遇到的是敌应。凡是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之间,都有这种情形。自己如果是阳刚中正之人,即使得到诚信走到穷尽的敌应,也未必会达到这种地步。所以《象传》说:“有时击鼓进取,有时停止不前,是因为所处位置不当。”这与爻辞相互发明。“有时击鼓进取,有时停止不前”中的“或”字,是活用的字。主要是说击鼓,表示奋发进取。凡是征战服役都用鼓来进军,是为了统一众人的心志,整齐他们的力量。六四:月亮将近望日,失去匹马,没有灾咎。六四居阴位而得正,所处位置接近君位;凭这样的德行居于这样的地位,就是所谓权力不张扬却自然尊大,势力不招揽却自然汇聚,正如月亮将近望日的象。假如不是居阴得正,只是位置接近君位,那么德行与地位不相称,君主也不会相信它的忠诚,同样不能拥有这样的盛大势势。这就像“背负东西又乘车,招致盗寇到来”,“晋升如鼫鼠,守正也有危险”所说的情形。因此,六四“月几望”的象,必须同时取六四居阴得正、位置接近君位这一点,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层。然而凭柔顺而守正的资质,承担君上的任用,就必然能够公而忘私,无暇顾及自己的朋友,这就是“马匹亡”。“马匹”指初九与自己相配。中溪说,“月几望”是不处在盈满之时;他的解释不对。这一爻的意思,正是说它权任隆盛,却能够一心归向王室,主动断绝私人交往,所以没有灾咎。而《象传》说“马匹亡,绝类上也”,无咎的关键正在“马匹亡”,不在“月几望”;这一点关系也很大,应当详细考察。“月几望,马匹亡”两句应当相互呼应地解释,这样才能得到它的含义;如果把两句并列对举来解释,就错了。《本义》说“居阴得正,位近于君”,而不说“位近于君,居阴得正”,本来是有道理的。它说之所以能够断绝与初九的关系而信任九五,也是因为居阴得正。方蛟峰说:“晏子不加入崔杼、陈无宇的党派,韩退之不玷污于牛僧孺、李宗闵的朋党,就是‘马匹亡’。” 《本义》说:“马匹”指初九与六四相配,即匹配。之所以称为“马匹”,程氏说:古人驾车用四匹马,如果不能配备纯一颜色的马,就让两匹服马和两匹骖马各用一种颜色,而且大小也必须相称,所以两匹马称为一匹。九五:有诚信而相互牵系,无灾咎。九五刚健、中正,具备中孚的实质,又居尊位,是中孚的主爻;下与九二相应,且与九二德性相同,所以双方的诚信彼此牵系而牢固,有什么灾咎呢?解释这一爻的大意,与九二不同,因为九五是君上,所以《本义》说“下应”。所处位置正当。“正”指刚健中正,是中孚的实质;“当”则指居于尊位,是诚信的主宰。“正”和“当”应当分开看。《履》九五、《兑》九五与这里相同。上九:鸡的长鸣声登闻于天,守正也有凶险。鸡叫作“翰音”,《曲礼》注说:“翰,是长的意思。”鸡肥壮,鸣声就长。处在诚信的极点而不知道变通,就是所谓只喜欢讲信用而不好学。即使它所持有的道理确实存在,时势却不足以配合它,它仍然认定既然有这个道理,就一定要实行,不考虑时机,不审察形势。这就是相信了不应当相信的东西而不知道变通,也像鸡不是能够登天的东西,却想登上天一样,是极力说明其困难。鸡不是能够登天的东西,却想登天。鸡属于有羽毛的鸟类,本来应当能够飞,但实际上不能高飞,这就是变化和限制;它却因为有翅膀,强行想飞上天,不知道变通,所以成为只知诚信而不知变通的象。“守正也有凶险”,大概是因为它所信奉的确实也是正理,只是不知道变通,所以说即使正确也会有凶险。鸡的长鸣声登闻于天,怎么能够长久呢?怎么能够长久?这是说会有凶险。只知讲信用而不知变通,像宋襄公的仁义、尾生的守信,都不能长久,必然会因拘泥于信用而失败。【艮下震上】小过卦:亨通,利于守正。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飞鸟留下的声音,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大为吉利。从“可以做小事”以下的内容,都是“利贞”的意思。《本义》说:既然超过了阳,就可以亨通。从道理来说,阴本来不可以超过阳;从形势来说,既然已经超过阳,也可以亨通。但因为这对道理有所妨害,所以随即告诫要利于守正等等。守正,就是合乎义。依据义来运用形势,是小过之时所适宜的,也就是所谓顺应时势而行动。下文所说的,都是这个道理。凡是说“小过之时”,不是说时势稍有过错,而是说时势应当有所小过。比如说“大过之时”,难道是说时势有大过错吗?大过、小过都是人事,只是当时形势本来应当如此,所以称为“大过之时”“小过之时”。卦中的九二、六五都以柔顺而得中,所以可以做小事。得中似乎可以有所作为,但以柔顺得中,只能做小事。九三、九四都以刚居失位而不得中,所以不可以做大事。全卦只有两个阳爻,但下体的阳爻不居二位而居三位,上体的阳爻不居五位而居四位,都失去了正位。并且九三以阳居下卦的上位,九四以阳居上卦的下位,也都不得中。失位就会权力被夺,不中就会德行受损,因此不可以做大事。有人说:失位就是不中;又说“不中”是为了与上句“柔得中”相对应。然而依照《同人》说“柔得位得中”,《大有》说“柔得尊位大中”,那么这里的“失位不中”也应当是两个意义。既然并列说出,就必须各自有意义。另一种说法是:失位、不中固然是两个意义,但总的都是指九三以刚居下卦之上,九四以刚居上卦之下。

所谓失位者,以此;所谓不中者,亦以此。盖失位以时位言,不中以才徳言。如干九三「重刚而不中」,不中固是居下之上也。又曰「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亦是取居下之上也。又不可以不在天不在田就当不中说,盖重刚不中以徳行言,「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以时位言。○二、五只言柔得中,三、四不止言刚不中,而必曰刚失位而不中,此尤见刚之不得志而不可大事处,失位二字如何可轻看。○三、四言刚失位而不中,二、五独言柔得中而不言得位,何也?曰:小过之时,柔之所以可小事者,不以位而以善也。若小者既过,而又用其势,将反以壮败矣。此彖传不言柔得位之意也。○可小不可大,宜下不宜上,此意大象传尽之。○卦体内实外虚,如鸟。之飞,其声下而不上,截作两句方是。○张曰:中二爻内实,象鸟之身;上下四爻外虚,象鸟之翼。横飞之鸟,身已飞过,而有遗音耳。○其声下而不上,此于卦体无所取,只据飞鸟言之,其声皆下而不上。○夫风实自上而起,故鸢先风而翔于上,以上先有风也。久之然后风及于下,以飞鸟声亦然,皆先于上而后下。○飞鸟多有声,声皆下闻。或曰:既可以闻,独不可上闻乎?曰:大抵风皆自上而下,声音难逆风而上,况鸟飞于空,风力尤劲,鸟声安得排风而上乎?只是遗下耳。或曰:鹤鸣于九臯,声闻于天,亦有上闻者。曰:此以鸟音自然之理言,彼则极其鹤声所闻之逺,言意各有主也。其上章云:声闻于野,其意可见。○又尝闻有人清晨自武当山而下,天色甚霁,初不闻雷声,及至山下,只见道路行潦,问是何时雨,则云正是今早雷雨大作,而山上初不闻知,以此推之,虽雷声亦壅而不上闻也,况于鸟音乎?是皆风之为耳。或説:鸟喙向下,故声皆下而不上。○不宜上,宜下,此以人事之占言,不指飞鸟遗音,盖于鸟声难着宜字。○宜下是敛退一歩做事的意,如此始大吉。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时谓小过之时,小过之时,可过于小,而不可过于大,可以小过,而不可以甚过,利贞者,过小而不过大,小过而不甚过之谓也。故曰:「与时行时,小过之时云也。」过于小,如丧过乎哀,行过乎恭,用过乎俭,也可以。小过,如哀不至,灭性;恭不至,足恭;俭不至,豚肩不掩豆,是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有飞鸟之象,一句是卦体上逆下顺,以人事之理言,所以以理而断其上逆下顺者,以小者之过也。隂可下而不可上也,如行过乎恭,固是宜下,恭不至足恭,亦是宜下。○本义云:能致飞鸟遗音之应,或以此问于朱子。朱子曰:看此卦以有羽虫之孽之意,如贾谊鵩鸟之类,故于初六复言之。此又与中孚能致豚鱼之应不同,中孚以徳之感应言,小过以占之应验言。山上有雷小过本义:山上有雷,其声小。过语録云:声在髙处下来,是小过之义。飞鸟遗之音,亦是自髙处放下声来。盖声在髙处,则去人逺,其声邈而防矣,小过之象也。今之雷声重者,则只如在屋脊之上。盖雷近则声洪,逺则声亦防矣。雷出地奋,则其声重矣。雷在天上,则髙虚之表,四达无障,与山上有雷者又别,不可以其更髙于山而声反重为疑也。干九四在渊,本义云:龙之在是,若下于田,或跃而起,则向乎天矣。雷亦然,雷在天上,若更髙于山,然声达四逺,偏警羣动,又与在山上者不侔矣。○防义曰:雷行于空中,则其声震暴;若鸣山上,则其声防小。诗所谓“殷其雷”是也。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本义云:三者之过皆小者之过,是可小事意。又云:可过于小而不可过于大,可以小过而不可甚过,是宜下意,皆所谓小过也。○本义:三者之过皆小者之过,此就行丧用三字说。若独立不惧,遯世无闷,尧舜之禅受,汤武之放伐等事,则大者之过也。○本义:可过于小而不可过于大,此就恭哀俭三字说。正云峯所谓:可过乎恭,不可过乎傲;可过乎哀,不可过乎易;可过乎俭,不可过乎奢也。○本义:可以小过而不可甚过,此句意附在三个过字内,或以附在恭哀俭者非也。此三过字俱是小过之过,亦正云峯所谓:恐其恭之甚则为足恭,哀之甚则为丧明,俭之甚则为豚肩不掩豆也。○嵩山晁氏、徂徕石氏皆谓小过是矫时之弊,以今论之,君子所行皆欲适中,而于此三者乃小过何欤?岂非以其时当小过乃为宜乎?故曰“与时行”也。若大过而独立不惧,遯世无闷,是亦以其时当然也,不然斯为过当矣。若一以为此君子矫时之弊而然,岂得为义理之至当?夫矫枉者过直,此自常情所易犯者耳。圣人教人,岂必过直以矫枉邪?君子时乎,当小过则小过亦为中;时乎,当大过则大过亦为中。

译所谓失位,是根据这一点;所谓不中,也根据这一点。大概失位是从时势和位置来说,不中是从才质和德行来说。如《乾》九三说“重刚而不中”,“不中”固然是因为居下卦之上;又说“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也是取其居下卦之上的意义。不能把“不在天、不在田”就当作“不中”来解释,因为“重刚不中”是从德行来说,“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是从时势和位置来说。九二、六五只说柔而得中,九三、九四却不只说刚而不中,必定说刚失位而不中;这更能看出阳刚不得志、不能做大事的地方,“失位”二字怎么可以轻看。九三、九四说刚失位而不中,九二、六五却只说柔得中而不说得位,为什么呢?回答说:在小过之时,柔顺之所以可以做小事,不是因为得位,而是因为有善性。若小事已经有所过度,却又凭借势力强行作为,反而会因逞强而失败。这就是《彖传》不说柔得位的意思。可以做小事而不可做大事,宜于向下而不宜于向上,这个意思《大象传》已经全部说明了。卦体内部充实、外部空虚,像鸟一样。鸟飞时,它的声音向下而不上扬;应当截开作两句,才对。张氏说:中间两个爻内部充实,象征鸟的身体。上下四个爻外部空虚,象征鸟的翅膀。横向飞行的鸟,身体已经飞过,只留下声音。“声音向下而不上扬”这一点,在卦体上没有可取之处,只是根据飞鸟来说,因为鸟声都是向下传而不上扬。风其实是从上面兴起,所以鹰鸢借着风在高处飞翔,因为上方先有风。过了很久,风才到达下方;飞鸟的声音也是这样,都是先在上方,后来才传到下方。飞鸟大多有声音,而声音都向下传来。有人说:既然能够听见,难道偏偏不能向上传到上方吗?回答说:大体上风都是从上向下吹,声音很难逆着风向上传;何况鸟飞在空中,风力尤其强劲,鸟声怎么能冲破风势向上传呢?只能向下传罢了。有人说:鹤在九皋鸣叫,声音可以传到天上,也有向上传到上方的。回答说:这里是依据鸟声自然传播的道理而言;那里则是极力形容鹤声传得遥远,言语的主旨各不相同。上文说“声音传闻于野外”,其中的意思就可以看出来。又曾听说有人清晨从武当山下山,天气非常晴朗,起初没有听到雷声;到了山下,只见道路上积满雨水,问是什么时候下的雨,人们说正是今天早晨雷雨大作。但在山上起初却完全没有听见。由此推想,即使雷声也会被阻隔而不能向上传到上方,何况鸟声呢?这些都是风造成的。有人解释说:鸟嘴朝下,所以声音都向下而不上扬。“不宜上,宜下”,这是从人事占断来说的,不是指飞鸟留下的声音,因为对于鸟声很难使用“宜”字。“宜下”是收敛退让一步来做事的意思,这样才大为吉利。小过而利于守正,是顺应时势而行动。“时”指小过之时。小过之时,可以在小处有所过,而不可以在大处有所过;可以有小过,而不可以过度。所谓利贞,就是小处有过而大处不过分,小有过而不严重过度。因此说:“顺应时势而行动,这个时势就是小过之时。”在小处超过常规,如丧礼中过于哀痛、行为中过于恭敬、使用物品中过于节俭,也可以。所谓小过,如哀痛不至于损伤生命,恭敬不至于流于过分卑恭,节俭不至于俭省到猪肩肉都遮不住豆器,就是这样。卦中有飞鸟的象。飞鸟留下的声音,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大为吉利;向上是逆势,向下是顺势。“有飞鸟之象”这一句,是说卦体上面逆、下面顺;这是从人事的道理来说的。之所以依据道理断定向上为逆、向下为顺,是因为小事可以有所过。阴柔可以向下而不可以向上;比如行为过于恭敬,本来就是宜于向下,即使恭敬还没有达到过分卑恭,也仍然是宜于向下。《本义》说:能够招致飞鸟留下声音的应验。有人曾把这个问题请教朱子。朱子说:应当把这个卦看作有羽虫作怪的意思,如贾谊所遇的鵩鸟一类,所以在初六又说到这一点。这又与中孚能够招致豚鱼响应不同:中孚是从德行感应来说,小过是从占问的应验来说。山上有雷,构成小过卦。《本义》说:山上有雷,雷声较小。《语录》说:声音从高处传下来,是小过的含义;飞鸟留下的声音,也是从高处传下来的声音。大概声音在高处,距离人较远,声音就遥远而微弱,这是小过的象。现在沉重的雷声,就像只在屋脊上方响起。雷离得近,声音就洪大;离得远,声音也微弱。雷从地上奋起,声音就沉重。雷在天上,则处于高远空旷之处,四面通达而没有障碍,与山上有雷又不同,不能因为它比山更高,就疑惑声音反而会更大。《乾》九四说“在渊”,《本义》说:龙在那里,好像要降到田野;或者跃起,就将向着天空。雷也是这样。雷在天上,虽然比山更高,但声音传向四方,普遍警醒群动,与在山上又不相同。防义说:雷在空中运行,声音就震荡猛烈。如果在山上鸣响,声音就遥远而微小。《诗经》所谓“殷其雷”,说的就是这种情形。君子因此在行为上可以过于恭敬,在丧礼上可以过于哀痛,在财用上可以过于节俭。《本义》说:这三种过度都是小处的过度,是“可以做小事”的意思。又说:可以在小处过度而不可在大处过度,可以有小过而不可过度太甚,这是“宜下”的意思,都是所谓小过。《本义》说:“这三种过度都是小处的过度”,是就“行、丧、用”三个字来说的。至于独立而无所畏惧、退隐于世而没有烦闷,以及尧舜禅让、商汤放逐夏桀、周武王讨伐商纣等事情,就是大处的过度。《本义》说:“可以在小处过度而不可在大处过度”,是就“恭、哀、俭”三个字来说的。正如云峰所说:可以在恭敬上有所超过,却不可过分傲慢;可以在哀痛上有所超过,却不可过分轻易;可以在俭约上有所超过,却不可过分奢侈。○《本义》说:可以稍有过分,却不可过分得太厉害。“过”字的这个意思,是附着在三个“过”字上的;有人把它附会在“恭、哀、俭”三字上,是不对的。这三个“过”字都是稍有过分的“过”,也正是云峰所说的:恐怕恭敬过分就成为过分恭敬,哀痛过分就成为丧失理智,俭约过分就成为猪肩肉连豆器都遮不住。○嵩山晁氏、徂徕石氏都说“小过”是为了纠正当时的弊病。按今天的道理来说,君子做事都希望恰到中正,为什么在这三件事上反而要稍有过分呢?难道不是因为当时适宜稍有过分吗?所以说“与时行”。如果处于大过之时而能独立不惧、遯世无闷,这也是因为当时本来就应当如此;否则就是过分失当了。如果一概认为这是君子为了纠正时弊才这样做,哪里能算是义理上最恰当的呢?纠正弯曲的东西,往往会矫枉过正,这只是常情中容易犯的错误罢了。圣人教人,难道一定要过分正直来矫正弯曲吗?君子处在适宜小过的时候,小过也就是中正;处在适宜大过的时候,大过也就是中正。

○六十四卦既有小过,则君子之于天下也,自是有小过之时,大过亦然。初六飞鸟以凶不好处全在飞字上,是上而不下者也。若飞鸟遗之音,则下而不上。此只言飞鸟,鸟之飞只管过去。○初六所以取此者,以其隂柔性躁,又上应九四,志于上行,又居过时,则其躁也又过于躁,其上行也又过于上行,故曰上而不下者也。以此取飞鸟象,初六一飞鸟也。○初六飞鸟之象,就人事言之,便是行只管过于傲丧,只管过于易用,只管过于奢,如此安得不致凶?其曰以凶者,平庵曰以飞致凶。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所谓自取之也不可活也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进则过三四而遇六五,是过阳而反遇隂也。所遇者隂,则无彊盛之患。过而不过者也。不进则不及六五而自得其分,是不及其君而适遇其臣也。适遇其臣,则无陵廹之嫌,亦过而不过也。然进可以为过,不进宜不为过,今而槩之以皆过,何也?盖六爻在小过之时,皆有过之义。但过得其宜者,则虽过而不过;过失其宜者,则为过而过矣。○六二爻辞只据柔顺中正言,所以为过而不过。○云峯曰:两遇字防不同,遇其妣,邂逅之遇也。故本义曰:反遇遇其臣,适相当之遇也。故曰适遇。○本义释过其祖遇其妣云:进则过三四而遇六五,敢问三四皆为祖乎?曰:程传云:阳之在上者,父之象;尊于父者,祖之象。四居三上,故为祖。五隂而尊,祖妣之象。而朱子语类亦曰:三父,四祖,五便当妣。○问:先妣亦妣也,此何以知其为祖妣?曰:晋六二与六五相应,则只取为先妣。此承祖字来,而与祖为对,则是祖妣也。故程传断以为祖妣。本义云:过阳而遇隂,既以一隂一阳相对,则祖与妣亦相对,其为祖妣益无疑。○朱子曰:五便当妣也,亦以其为六五也,隂居尊也。○重在隂字上。若过而遇阳,则过而过矣。○进则过三四之阳以过也,而遇夫六五,则归宿处是隂过而不过也。○遇其臣,谓自得其臣之分也。○六二爻辞许多句只据其柔顺中正説来。○曰祖,曰妣,以隂阳之象言;曰君,曰臣,以上下之象言。义不相袭。同是一六五也,对三四言则为妣,对六二言则为君。过  遇  不及  遇云峯曰:「相过谓之过,过是有心;邂逅谓之遇,遇是无心。《春秋》公及宋公遇于清。我所欲曰『及』,不期而防曰『遇』。『及』有心,『遇』是无心。『遇』字与『及』字相反,『过』字与『不及』相反。○不及其君,此『不及』字当依《春秋》书法例看,为对『遇』字言。」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不及其君,爻辞本自爻言其能然;象传则复以理言其当然也。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小过之时,事每当过然后得中。九三以刚居正,众隂所欲害者也。何以见众隂欲害九三?盖九三刚正,邪正不容两立,况当小过之时,隂多于阳,又是小人道长之日。故小象程传曰:「隂长之时,必害于阳;小人道盛,必害君子。防之不至,必为其所戕矣。」唐五王惟失此义,故中武三思之害。先儒谓「为人君、为人臣,皆不可不知春秋」,今以此观之,为人君、为人臣,亦皆不可不知《易》。从或戕之凶如何也凶如何甚言其凶也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九四,一爻占得之者,当得无咎,何也?九四以刚处柔,弗过于刚,而适合其宜,是过乎恭也。过乎恭则过而不过矣,所以无咎也。若或更往,则为过矣,其过不为过恭,而为过刚矣,是有厉而当戒焉。然道无定体,事有异宜,固亦有过乎刚之时。且九三阳性坚刚,或胶于永贞而不知变,故又戒以勿用,固守夫过恭亦当随时之宜也。随时之宜者,时宜过刚则犹用过刚也。○大抵时乎过恭则过恭为中,时乎过刚则过刚亦为中。○周公系此爻,以上句言弗过遇之,又曰往厉必戒,説得似太重了,故复着勿用求贞一句以裁之,然后于理为尽也。○以刚处柔,过乎恭矣。过乎恭如何是合宜?盖当过之时而过于恭,过之得宜者也,所谓过而不过也。○一说以刚处柔,是刚不用于刚而用于柔,过乎恭也,合乎宜也,小过之时当然也。○或曰弗过遇之,若以六二爻例,则当如此説;若以九三爻例,则过遇当如过防之义,未详孰是,当缺以俟知者。○依九三爻例,弗过遇之,谓弗加意以待之也,是不能过于恭,也不能过于恭,以往则厉矣,故当戒,道理皆同而句义异。其本义上云,当过之时,以刚处柔,过乎恭矣,无咎之道也,皆不用改动。○不加意以待之如何便有厉?盖当过之时,每事当过然后得中也。○过遇为加意以待之,此说出朱子小注。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本义云爻义未明此亦当缺六五,宻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译○六十四卦既然有《小过》,那么君子对于天下之事,自然有适宜小过的时候,大过也是如此。初六:飞鸟以凶。不好的地方全在“飞”字上,指的是只上升而不下降。若说“飞鸟遗之音”,则是下降而不上升。这里单说“飞鸟”,是说鸟一飞就只管向前而去。○初六之所以取这个象,是因为它阴柔而性情急躁,又与九四相应,志在向上行进;再加上处在过分之时,所以它的急躁更加过分,向上行进也更加过分,因此说它是只上升而不下降。因此取飞鸟之象,初六就是一只飞鸟。○初六飞鸟的象,用人事来说,就是行为一味过分傲慢、丧礼一味过分轻易、使用一味过分奢侈,这样怎么能不导致凶呢?爻辞说“以凶”,平庵说,是因为飞翔而招致凶祸。飞鸟因飞而招凶,还能怎么办呢?这就是所谓自取其祸,已经无法挽救了。六二:超过祖父,却遇到祖母;赶不上君王,却遇到臣下,没有灾祸。前进,就越过九三、九四而遇到六五,这是越过阳爻却反而遇到阴爻。所遇的是阴爻,就没有刚强盛大所带来的祸患,是有所过而并不过分。不前进,就赶不上六五而守住自己的本分,这是赶不上君王而恰好遇到臣下。恰好遇到臣下,就没有凌辱逼迫的嫌疑,也同样是有所过而并不过分。然而,前进可以算作过分,不前进本来不应算作过分,现在为什么把二者都概括为“过”呢?因为六爻处在小过之时,都有过分的意义。过得合宜,虽然有过却不算过分;过得不合宜,就成为过分而过分了。○六二的爻辞只是根据它柔顺、中正来说,所以是有所过而不过分。○云峰说:两个“遇”字的含义不同。“遇其妣”是偶然相逢的遇。所以《本义》说“反遇其臣”,是恰好相当、正好相逢的遇,因此说“适遇”。○《本义》解释“过其祖,遇其妣”说:前进就越过九三、九四而遇到六五。请问九三、九四都算祖父吗?答:程传说:处在上方的阳爻,是父亲的象;比父亲更尊贵的,是祖父的象。九四处在九三之上,所以是祖父。六五为阴而尊贵,是祖母的象。朱子《语类》也说:九三是父,九四是祖父,六五就应当是祖母。○问:先妣也是祖母,这里怎么知道指的是祖母呢?答:《晋》卦六二与六五相应,所以只取作先妣。这里承接“祖”字而来,并且与“祖”相对,因此就是祖母。所以程传断定为祖母。《本义》说:越过阳爻而遇到阴爻,既然以一阴一阳相对,那么祖父与祖母也相对,是祖母就更加没有疑问了。○朱子说:六五就应当是祖母,因为它是六五,是阴爻居于尊位。○关键在“阴”字上。如果越过而遇到阳爻,那就是过分而又过分了。○前进就越过九三、九四的阳爻而成为过分,但遇到六五,就以阴爻作为归宿,所以是过而不过分。○“遇其臣”,是说自己恰好守得臣下的本分。○六二爻辞中的许多句子,都是根据它柔顺、中正来解释的。○说祖父、祖母,是从阴阳的象来说;说君王、臣下,是从上下的象来说,二者的意义并不重复。同一个六五,对九三、九四来说是祖母,对六二来说就是君王。过  遇  不及  遇。云峰说:“相互超越叫作‘过’,过是有意的;偶然相逢叫作‘遇’,遇是无意的。《春秋》说‘公及宋公遇于清’。我所希望的叫‘及’,没有预期而相逢叫‘遇’。‘及’是有意的,‘遇’是无意的。‘遇’字与‘及’字相反,‘过’字与‘不及’相反。” ○“不及其君”中的“不及”,应当按照《春秋》的书法惯例来理解,是针对“遇”字而言的。” 赶不上君王而遇到臣下,不可过分。“不及其君”,爻辞本来是从爻的情况来说它能够这样;《象传》又从义理上说明它本来就应当这样。九三:不过分而加以防备,或许会有人伤害它,凶。在小过之时,事情往往要有所过分,然后才能得到中正。九三以刚爻居正位,是众阴所想要加害的对象。怎么知道众阴想要加害九三呢?因为九三刚正,邪与正不能同时并立;何况正处于小过之时,阴多于阳,又是小人之道增长的日子。所以《小象》程传说:“阴势增长的时候,一定会伤害阳;小人势力盛大的时候,一定会伤害君子。防备得不够,必然会被他们伤害。”唐代五王正是失去了这个道理,所以遭到武三思的祸害。先儒说:“作为君王、作为臣下,都不可不知道《春秋》。”由此看来,作为君王、作为臣下,也都不可不知道《易》。“或许会有人伤害它,凶”,这是什么意思?“凶”字是极力说明其凶。九四:没有灾祸,不过分而遇合;前往则有危险,必须警戒;不可有所作为,应当永远守正。九四这一爻,占得它的人应当没有灾祸,为什么呢?九四以刚爻处于柔位,不过分刚强而恰好合宜,这就是在恭敬上有所超过。过分恭敬,便是有过而不过分,所以没有灾祸。如果再继续前往,就成为过分;这种过分不是过分恭敬,而是过分刚强,于是有危险,应当警戒。然而道没有固定不变的形态,事情也各有不同的适宜情形,固然也有适宜过分刚强的时候。况且九三属于阳性,坚刚不变,或许会拘泥于永远守正而不知道变通,所以又告诫说“不可有所作为”;固守过分恭敬,也应当随时适应时宜。所谓随时适宜,就是时势适宜过分刚强时,仍然可以采用过分刚强。○大体说来,时势适宜过分恭敬时,过分恭敬就是中正;时势适宜过分刚强时,过分刚强也就是中正。○周公为这一爻系辞,先说“不过分而遇合”,又说“前往则有危险,必须警戒”,说得好像太重了,所以又加上“不可有所作为,以求守正”一句来裁定它,这样道理才算完备。○以刚爻处在柔位,就是过分恭敬。过分恭敬怎么会合宜呢?因为处在应当有所过分的时候而过分恭敬,过得恰当,所以是所谓有过而不过分。○另一种说法是:以刚爻处柔位,是刚性不用于刚而用于柔,就是过分恭敬,也就是合乎时宜,是小过之时本来应当如此。○有人说:“弗过遇之”如果依照六二爻的例子,就应当这样解释;如果依照九三爻的例子,那么“过”“遇”应当按照“过而防备”的意义解释,究竟哪一种正确还不清楚,只能暂且存疑,等待明白的人来判断。○依照九三爻的例子,“弗过遇之”是说不特别用心去等候它;这是不能过分恭敬,也不能过分恭敬,若继续前往就有危险,所以应当警戒。道理相同,但句子的意义不同。《本义》开头说:“处在应当有所过分的时候,以刚爻处柔位,是过分恭敬,是没有灾祸的道理。”这些话都不必改动。○不特别用心去等候它,为什么就会有危险呢?因为处在应当有所过分的时候,每件事都要有所过分,然后才能得到中正。○把“过遇”解释为特别用心去等候它,这个说法出自朱子的《小注》。不过分,恰好相遇;这是位置不当。前往则有危险,必须警戒;最终不可长久如此。《本义》说爻辞的意义还不明确,这里也应当暂且存疑。六五:乌云密布却不下雨,云从我方西郊而来;王公用弋箭射取那在穴中的。

六五以隂居尊,隂柔既非有为之才,居尊则又太髙而过。象传所谓“已上也”,又当隂过之时,时已过矣,故不能有为。为“宻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象。在我既不足以有为,则以二是吾正应。正应在逺也,于是弋取六二以为助焉。但云弋取六二以为助,则两隂相得,其不能济大事,亦不言可知矣。○弋,以生丝系矢而射也。凡所射之物皆在逺处,故取弋义。○“宻云不雨,自我西郊”,自六五而言,其不能成大事也。“公弋取彼在穴”,自六五之得六二而言,其不能共济大事也。宻云不雨已上也本义云:已上太髙也。此与干上九之亢龙同意,谓其过髙志满,不能下人以图事功。上六本义云:过之已髙而甚逺者也,亦取此意。其象传则云:弗遇,过之已亢也。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本义云:六以隂居动体之上,处隂过之极,过之已髙而甚逺者也。盖隂性躁也,动体已过,又在动体之上,隂过已过,又是隂过之极,故为过之已髙而甚逺者也。是弗合其宜而一于过者也。有如飞鸟之迅速而至于离之,离之谓逺去也。在鸟则穿云没影者也。○程传曰:不与理遇,动皆过之,甚违理过常,如飞鸟之迅速,所以凶也。离过之逺也。又曰:灾者天殃,▯者人为,既过之极,岂惟人▯,天灾亦至。弗遇过之已亢也已亢,即本义过之,已髙而甚逺之意。▯【离下坎上】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既济,事之既成也。只縁「既」字不好,此即康节怕处其盛之意。所谓饮酒酩酊,开花离披时节。○日中则昃,月盈则食,万物皆不能逃乎此数。故邵子论易,每到中半处,便有囘头却顾之意。○为卦水火相交,各得其用。防义曰:水居上则受火之热,火居下则能热乎水,水火相为用也。彼此相为用,事之所以济也。○六爻之位,各得其正。初阳,二隂,三阳,四隂,五阳,上隂。位各得正,所处无有不正者,亦事之所济也。○既济之时,好时节都过了,只得小亨而己好时节既过,不好事又将来,故须利贞。下文「初吉终乱」,正是此意。是言其所以小亨而利贞也。○利贞与泰九三之「艰贞无咎」意同。○「初吉终乱」,此以时言,与丰之「日中则昃」同意。彖传「终止则乱,其道穷也」,是兼人事言。然人事所在,即天运所在也。如云「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都是此理。○本义云: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辞,皆有警戒之意,时当然也。○「小者亨也」,谓于事之小者得亨,而于大者不得亨也。犹所谓「小事吉」云。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此卦初阳而二隂,三阳而四隂,五阳而上隂也。卦辞本义,六爻之位各得其正,乃卦名之义。此则移以释利贞义,又不同矣。初吉柔得中也指六二,柔中则能持盈而守成,谨畏而不怠,故吉。终止则乱其道穷也中溪曰:非终之能乱也,于其终而有止心,此乱之所由生也。此又推其终之所以乱也。○其道穷者,治极生乱,亦极则变之理也。○丘云:彖曰:终乱;而传曰:终止,则乱止,则乱矣。不止,乱安从生?玩一止字,则知夫子之于赞易也,其防深矣。○凡看卦爻,要识大防。如此卦本义云: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辞,皆有警戒之意,时当然也。而大象曰: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皆大防所在,而圣人之情可见矣。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夫盛极而衰,理数然也。故君子于既济之日,便思患而预防之。盖患是必有的一治一乱,虽天运之常,然须要尽人力以支持之。惟尧舜有盛而无衰,为得变通之术也。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全是凭初字说道理,危者使平也。○虽当既济之时尚,在既济之初,志意犹未至于尽隳,纲纪犹未至于尽弛,苟能谨惧,犹可无咎。彖传所谓初吉,柔得中也,亦是以其在初而能谨畏耳。○曳轮,濡尾,亦言其凛凛之心有若此者。若真曵轮,则车不能前矣;若真濡尾,则狐不能济矣。所谓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也。此只言其谨戒不虞之象,有若此其亡其亡,亦是此意。○程传解曵其轮,与未济同,谓自止不进,似亦可通,然濡其尾一句难亦作自止説,故本义不从,分明与未济初六不同。○无咎,谓能保其济也。临川谓不遽济而终可济,此説未好,盖己是既济了,非缘此方得济也。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六二以文明中正之徳,上应九五刚阳中正之君,以常理度之,宜得行其志也。奈九五居既济之时,治功既成,而怠心生,不能下贤以行其道。二既不为五之求用,则其志不能以自行,有如妇之丧其车茀而不能行者然。中正之道不可终废,故既济之盛终有时而过,中正之道终有时而行。是为妇虽丧茀,然不待追求之,至于七日而自得也。○七日,言不久也。十则终辞,三则尤近。七日得以中道也道既在我不终穷也

译六五以阴爻居尊位,阴柔本来就不是能够有所作为的才质,居于尊位又太高而过分。《象传》所谓“已经上升”,又处于阴过之时,时势已经过去,所以不能有所作为。这就是“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的象。在自身已经不足以有所作为的情况下,六二是自己的正应,而正应又在远处,于是用弋箭射取六二来作为助力。但只说用弋箭射取六二来帮助自己,那么两阴相互依附,不能成就大事,也就不言自明了。○弋,是把生丝系在箭上来射。凡是射取的东西都在远处,所以取“弋”的意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是从六五自身来说它不能成就大事。“公弋取彼在穴”,是从六五得到六二来说它不能共同成就大事。密云不雨,是因为已经上升到极高处。《本义》说:“已经上升,就是太高了。”这与《乾》上九“亢龙”的意思相同,是说过分高亢、志意自满,不能屈己下人来谋求事业功业。上六《本义》说:“过分已经到了很高而且很远的地步”,也是取这个意思。《象传》则说:“不能相遇,是过分已经达到极高亢的程度。” 上六:不能相遇,过分而行;飞鸟远远离去,凶。这叫作天灾人祸。《本义》说:上六以阴爻居于动体之上,处在阴过的极点,过分已经到了很高而且很远的地步。阴的性质本来急躁,动体本身已经过分,又处在动体之上;阴过已经过分,又是阴过的极点,所以成为过分已经很高而且很远的状态。这是不合宜而一味过分。就像飞鸟飞得迅速,以至于远远离去;所谓“离”,就是远去。在鸟来说,就是穿过云层、消失在影踪之外。○程传说:不与义理相遇,行动处处过分,严重违背义理、超过常度,就像飞鸟飞行迅速一样,所以凶。“离”是过分而远离。又说:灾是上天降下的祸殃,眚是人为造成的过失。既然过分到了极点,哪里只是人祸,天灾也会到来。不能相遇,过分已经达到极高亢的程度。“已经高亢”,就是《本义》所说的过分已经很高而且很远的意思。▯【离下坎上】。既济:亨通于小事,利于守正;开始吉利,最终混乱。“既济”,是事情已经成就。只是“既”字本身不佳,这正是康节所说的害怕处在盛极状态的意思。就像饮酒已经酩酊、花朵已经披离的时节。太阳到了正中就开始西斜,月亮盈满就开始亏蚀,万物都不能逃脱这个规律。所以邵子谈《易》,每到中途过半之处,就有回头察看、回顾反省的意思。○此卦是水火相互交接,各自发挥作用。防义说:水在上面就承受火的热,火在下面就能使水受热,水火相互发生作用。彼此互相发挥作用,事情才能成功。○六爻所处的位置,各自都得其正。初爻为阳,二爻为阴,三爻为阳,四爻为阴,五爻为阳,上爻为阴,各爻的位置都得正,所处没有不正的,这也是事情能够成功的原因。○既济之时,美好的时节已经过去了,只能小有亨通而已。美好时节已经过去,不好的事情又将到来,所以必须利于守正。下文“开始吉利,最终混乱”,正是这个意思。这是说明为什么只能小有亨通而又利于守正。○“利贞”与《泰》九三的“艰贞无咎”意思相同。○“初吉终乱”是从时势来说的,与《丰》卦“日中则昃”的意思相同。《彖传》说“最终停止就会混乱,道路走到尽头了”,这是兼从人事来说的。然而人事所在,也就是天运所在。比如说“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结之后又有开始,这是天道运行,都是同一个道理。○《本义》说:大体说来,这一卦以及六爻的占辞,都有警戒的意味,这是时势本来如此。○“小者亨也”,是说在小事上得到亨通,而在大事上不能得到亨通。就像所说的“小事吉利”。利于守正,是刚柔都正当而且位置相宜。此卦初爻为阳,二爻为阴,三爻为阳,四爻为阴,五爻为阳,上爻为阴。卦辞《本义》说六爻的位置各自得正,这是卦名的意义;这里则转而用来解释“利贞”的意义,含义又有所不同。开始吉利,是因为柔爻得中。指六二。柔爻居中,就能保持盈满、守住成就,谨慎畏惧而不懈怠,所以吉利。最终停止就会混乱,是因为道路已经走到尽头。中溪说:并不是终结本身能够造成混乱,而是在终结时产生了停止的心意,混乱由此产生。这又进一步说明了最终混乱的原因。○所谓道路走到尽头,是说治理达到极点便产生混乱,也是事物达到极点就会变化的道理。○丘氏说:《彖传》说“最终混乱”;而《象传》说“最终停止,就会混乱”;停止了,就混乱了。如果不停,混乱从哪里产生呢?玩味“止”这一个字,就知道孔子赞释《易》时,防范的意思多么深。○凡是看卦辞、爻辞,都要认识其中的根本防范之意。比如这一卦,《本义》说:大体说来,这一卦及六爻的占辞都有警戒的意味,这是时势本来如此。《大象传》说“君子因此思考祸患并预先防备”,都是根本防范之处,也可以看出圣人的心意。水在火的上面,就是既济。君子因此思考祸患并预先防备。盛极就会衰败,这是义理和气数所决定的。因此君子在既济之日,便思考祸患并预先防备。祸患本来是必然存在的,一治一乱,虽然是天运的常态,但仍须尽人的力量来维持。只有尧、舜有盛而没有衰,是因为他们掌握了变通的方法。初九:拖住车轮,沾湿尾巴,没有灾祸。这里全是凭“初”字来说明道理,是说使危险转为平安。○虽然处在既济之时,但尚在既济的开始,志意还没有完全毁坏,纲纪还没有完全松弛;如果能够谨慎戒惧,仍然可以没有灾祸。《彖传》所说“开始吉利,是因为柔爻得中”,也是因为处在开始而能够谨慎畏惧。○“拖住车轮”“沾湿尾巴”,也是说它心中有凛然戒惧之意,仿佛如此。如果真是拖住车轮,车就不能前进;如果真是沾湿尾巴,狐狸就不能渡过。所谓“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这里仅仅是说谨慎防备意外的象,仿佛“其亡其亡”那样,也是这个意思。○程传解释“拖住车轮”与《未济》相同,说是自己停止而不前进,这似乎也讲得通;但“沾湿尾巴”一句很难也解释为自己停止,所以《本义》不采用这种说法,明确指出它与《未济》初六不同。○“没有灾祸”,是说能够保住已经成就的事业。临川说:不急于渡过,最终仍然可以渡过。这个说法不太好,因为这里已经是既济,并不是由于这一行为才得以渡过。六二:妇人丧失车上的蔽饰,不必追赶,七日后会得到。六二具有文明、中正的德行,上应九五刚健、中正的君王。按通常的道理推测,本来应当能够施行自己的志向。无奈九五处在既济之时,治功已经成就,于是懈怠之心产生,不能谦下地任用贤者来推行其道。六二既然不被九五征召任用,自己的志向就不能自行施展,好像妇人丧失车上的蔽饰而不能前行一样。中正之道不可能永远废弃,所以既济的盛况终究会有过去的时候,中正之道终究会有施行的时候。这就像妇人虽然丧失车上蔽饰,却不必追求,到了七日就会自行得到。○“七日”,是说时间不会很久。说十日就是终结之辞,说三日则更加接近。七日后得到,是因为守持中道。道理既然在自己这里,就不会最终穷尽。

九三,髙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九三以刚居刚,髙宗伐鬼方之象也。盖髙宗当殷道之盛,而兴伐国之师,是既济而用刚也。然必三年然后克之,见用刚要在得已则已也。○小人勿用,不可用以伐国也。小人而用以伐国,胜则有杀人屠城之咎,不胜则为舆尸涂地之凶,故不可用。○本义云:小人勿用,占法与师上六同,皆主用人者言,而小人遇之亦不得用此爻也。盖用人者既不用我,则我亦不得为其用矣,但要认所主一边。○用此爻之“用”字与“勿用”不同。○或者以为行师之时不择君子小人皆可用,惟行赏之时不可用小人,殊非圣人之意也。圣人之意,行师任人固不用小人,及凯旋行赏亦不用小人。夫行师不用小人,则行赏之时无复小人之可赏矣,而又有小人之不用者何也?盖知人则哲,惟帝难之,容亦有小人杂在其间,而有功者亦只宜优以金帛,而不得开国承家也。本义于师上六正如此解,后有问者言:帝王兴创之初,不择君子小人皆用,惟于事定颁封之后则不复用。朱子以为然,欲用其説解入本义而未果。今按爻“小人勿用”,则自其行师之际便戒用小人矣,意者朱子终不以其説改入本义者,其以此夫?兵者圣人不得已而用之者也。本义云:言其久而后克,戒占者不可轻动之意。○云峯曰:三代之兵未尝用一小人,用小人是平一乱而生一乱也。圣人此意甚防。○中溪曰:小人、夷狄皆为隂类,夷狄之祸逺,小人之祸近,故作易者于用兵之后必以“小人勿用”戒之,如师之上、既济之三是也。三年克之惫也惫,谓劳力费财之甚也。正本义所谓“言其久而后克戒”,占者不可轻动之意。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六四既济之时,以柔居柔,畏惧之至,能预备而戒慎者也,故为繻有衣袽,终日戒之象。细分之,豫备贴繻有衣袽意,戒惧贴终日戒意,实则一事也。○衣袽即戒备之具,终日戒,终日豫备也。○又云程子曰:繻当作濡,传曰繻渗漏也,舟有漏渗则塞以衣袽。○朱子曰:六四是心低小底人,便能虑事,柔善的人心不麄,虑事细宻,刚果之人心麄,不解如此。○云峯胡氏曰:乗舟者不可以无繻而忘衣袽,亦不可谓衣袽已备遂恝然不知戒,水浸至而不知,则虽衣袽不及施矣,备患之其不失于寻常,而虑患之念又不忘于顷刻,此虑既济之道也。○愚谓此説未尽善,还作一串意看较自然,故象传只提终日戒,盖为其足该繻有衣袽也。终日戒有所疑也心不自宁也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云峯胡氏曰:「本义于爻辞,拳拳于时之一字。时之过,如月已望而将至于晦之时乎?时之始至,如月方▯而将至于望之时乎?」○又曰:「福在天地间,未尝不以与人。非吝于纣而私于文王也。文王实有以受之,纣自无受之道耳。」○本义曰:「又当文王与纣之事故,其象占如此。」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象传于此,只出一时字,而爻辞之义自不待多费辞而自明,乃知圣人化工之笔,非偶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此正以时言,大来字当玩有如川之方至,日之方升意,其与五之时已过者何如也?上六濡其首厉以全体言,则居既济之极;以二体言,又在险体之上。若以阳刚之资,极谨畏之方,犹惧不克,而乃以隂柔处之,不知敬慎,是为狐渉水而濡其首之象也。占者不戒其厉,宜矣。○濡其首,即是厉。厉字为占言。▯【坎下离上】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未济,事未成之时也。火水不交,不相为用。凡作事,必有与之同心恊力者,然后其事有济。故水火不交,不相为用,为未济之象。六爻之位,皆失其正。凡作事,必以正乃往有功。故六爻之位,皆失其正,亦为未济之义。○此卦之辞,大意谓未济终必济,故亨。然必敬慎乃克有济。若不知敬慎,如小狐之汔济而濡其尾,犹未济也。何所利哉?此皆以占言。○小狐汔济,濡其尾,占之象也。○小狐,程传曰:其老者多疑畏,故履氷而聴惧其陷也。小者则未能畏慎,故勇于济。此説似有理。○狐本小物也。汉章帝怒窦宪曰:“国家弃宪如狐防耳”,以其小也。○语类曰:“狐尾大,濡其尾则不得济矣。”○狐之渉,必揭其尾。未济亨柔得中也六五,柔得中,则能小心慎宻而未济者以济矣,故亨。慎宻则续终矣。亨,何如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此中字与上文柔得中之中不同,乃谓水中也。与习坎求小得未出中也,正类。○未出中也,程传据二而言。朱子曰:未出坎中,不独是说九二一爻,通一卦之体,皆是未出乎坎险,所以未济。濡其尾不续终也谓不能慎终如始以致濡尾而无成功也。对汔济言,谓始也;汔济,终也。以不谨而不克济,是不续终矣。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译九三:高宗讨伐鬼方,经过三年才攻克;不可任用小人。九三以刚爻居刚位,是高宗讨伐鬼方的象。高宗处于殷道兴盛之时,兴兵讨伐国家,这是既济之后使用刚强手段。然而一定要经过三年才攻克,说明使用刚强手段要在达到目的后就停止。○“小人勿用”,是说不可任用小人来讨伐国家。如果任用小人来讨伐国家,胜利了就有杀人屠城的罪过,失败了就有尸横遍野、血流满地的凶祸,所以不可任用。○《本义》说:“小人勿用”,占法与《师》上六相同,都是对任用人的人来说的;小人占到这一爻,也不得使用这个爻辞。大凡任用别人,既然别人不任用我,那么我也不能成为他所任用的人;但要认清究竟是哪一方作为主体。○这里“用”爻所说的“用”字,与“勿用”的“用”字含义不同。○有人认为,出兵作战时不论君子、小人都可以任用,只有行赏时才不可任用小人,这实在不是圣人的意思。圣人的意思是:出兵作战、任用人员,固然不能任用小人;等到凯旋行赏时,也不能任用小人。出兵时不用小人,那么行赏时便没有小人可以受赏了,可是为什么又说有小人不能任用呢?大概是因为“知人则哲,惟帝难之”,即使这样,也可能有小人混杂在其中;对于有功者,也只能优厚地赏赐金帛,却不能让他开国承家。本义解释《师》卦上六,正是这样解释的。后来有人询问,说:帝王在兴创之初,不论君子、小人都任用,只有事情平定、颁封之后,才不再任用小人。朱子认为这种说法是对的,想把它用来解释并写入《本义》,但最终没有实现。现在按爻辞“小人勿用”来看,那么从出兵之时便已经告诫不可任用小人了。或许朱子最终没有把这种说法改写进《本义》,原因就在这里吧。兵,是圣人不得已才使用的手段。《本义》说:这是说要经过很长时间以后才能取胜,以告诫占问者不可轻率行动。○云峰说:三代用兵,从未任用过一个小人;任用小人,就是平定了一场乱事,却又产生另一场乱事。圣人的这个意思,是极其严密的。○中溪说:小人和夷狄都属于阴类。夷狄造成的祸患距离较远,小人造成的祸患却迫近,所以《易经》作者在用兵之后,必定用“小人勿用”来告诫人,如《师》卦上六、《既济》卦九三就是这样。三年才取得胜利,是疲惫不堪的。“惫”,是说劳费力气、耗费钱财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这正是《本义》所说的“说明经过很久以后才能取胜,以此告诫占问者”,即占问者不可轻率行动的意思。六四:船上有破漏处,备有衣袽,整天戒备。六四处在《既济》之时,以阴爻居阴位,恐惧到了极点,因此能够预先准备并保持戒慎,所以象征船上有破漏处而备有衣袽,整天戒备。细分来说,预先准备对应“繻有衣袽”的意思,戒惧对应“终日戒”的意思;实际上是一件事。○衣袽就是戒备所用的物具;“终日戒”,就是整天预先准备。○程子又说:“繻”应当作“濡”。《彖传》说“繻”是渗漏的意思,船有渗漏,就用破旧衣物堵塞。○朱子说:六四是心气低下而谨小慎微的人,所以能够思虑事情;柔顺善良的人心思不粗疏,考虑事情细密,刚强果断的人心思粗疏,不能这样。○云峰胡氏说:乘船的人不能因为没有破漏处就忘记准备衣袽,也不能认为衣袽已经准备好,便漫不经心、不知道戒备。等到水浸进来才不知道,那么即使有衣袽也来不及使用了。准备祸患,不能失之于平常;考虑祸患的念头,又不能在片刻之间忘掉,这就是考虑《既济》之道。○我认为这种说法还不够完善,还是把它看成一贯的意思较为自然,所以《象传》只提出“终日戒”,因为它足以概括“繻有衣袽”。整天戒备,是因为心中有所疑虑。心中不能安宁。九五:“东邻杀牛举行盛大祭祀,不如西邻举行薄祭;西邻反而实实在在地承受了福报。” 云峰胡氏说:“《本义》解释爻辞,反复着重强调‘时’这个字。所谓时已过去,是不是像月亮已经过了望日、将要到晦日的时候?所谓时刚开始到来,是不是像月亮刚到上弦、将要到望日的时候?” ○他又说:“福存在于天地之间,从来没有不施与人的。并不是上天吝惜纣而偏爱文王,而是文王确实有承受福报的条件,纣王自己没有承受福报的道理。” ○《本义》说:“又因为这是文王与纣王的事情,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 “东邻杀牛不如西邻”,说的是时机。《象传》在这里仅仅提出一个“时”字,而爻辞的意义自然不必多费言辞便明白了;由此可知圣人如同造化一般的文笔,绝不是偶然如此。“实实在在地承受福报”,是说吉祥盛大地到来。这里正是从时机来说的。“大来”二字,应当仔细体会其中像河水正在到来、太阳正在升起的意思;它同九五所说时机已经过去相比,又是怎样呢?上六:水浸湿了头部,危险。从全卦来说,它处在《既济》的极点;从上下体来说,又在坎险之体的上方。假如凭借阳刚的资质,采取极其谨慎畏惧的方式,尚且担心不能成功,却以阴柔之质处在这里,不知道敬慎,这就象征狐狸渡水而浸湿头部。占问者若不戒惧其危险,就很合宜了。“浸湿头部”,就是危险。“厉”字是对占断而言。▯【坎下离上】《未济》:亨通。小狐狸将要渡过水去,却浸湿了尾巴,没有什么有利的事。“未济”,是事情尚未成功的时候。火在水上,水火不能相交,彼此不能发挥作用。凡是做事,都必须有与自己同心协力的人,然后事情才能成功。所以水火不相交、彼此不能发挥作用,就是《未济》的象。六爻所处的位置,全都失去正位。凡是做事,都必须依照正道前进,才会有功;所以六爻都失其正位,也构成《未济》的意义。○这一卦的卦辞,大意是说,未济最终一定能够济成,所以说“亨”。但必须敬慎,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知道敬慎,就像小狐狸将要渡过水去却浸湿了尾巴,仍然是没有渡成。有什么可有利的呢?这些都是从占断来说的。○小狐狸将要渡水而浸湿尾巴,是占断所显示的象。○“小狐”,《程传》说:老狐狸多疑而畏惧,所以踩着冰走时会不断听察,害怕自己陷下去。小狐狸则还不能畏惧谨慎,所以勇于渡水。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狐狸本来就是小动物。汉章帝怒斥窦宪说:“国家要抛弃窦宪,就像抛弃一只小狐狸一样。”因为它是小东西。○《语类》说:“狐狸的尾巴很大,尾巴一湿,就不能渡过水去了。” ○狐狸渡水时,必定要把尾巴举起来。《未济》说亨通,是因为六五阴柔而得中。六五阴柔而得中,所以能够小心谨慎、思虑周密,使原来未济的事情得以济成,因此说“亨”。谨慎周密,就能把事情坚持到最后。所谓“亨”,究竟是怎样的呢?小狐狸将要渡水,却还没有出离水中。这里“中”字与上文“柔得中”的“中”不同,是指水中。它与《习坎》“求小得,未出中也”正相类似。○“未出中也”,《程传》是根据九二来说的。朱子说:未能出离坎险之中,不只是说九二一爻;贯通全卦的卦体来看,都是尚未出离坎险,所以叫作“未济”。浸湿了尾巴,是不能把事情坚持到最后。这是说不能像开始时那样谨慎到底,以至于浸湿尾巴而没有成功。与“将要渡过”相对而言,“将要渡过”说的是开始,“浸湿尾巴”说的是结局;因为不谨慎而不能渡过,就是不能坚持到最后。虽然爻位不当,但刚柔相应。

此分明是説始虽不济终必济也。盖卦之六爻皆失其正位,故为未济。然六爻皆以刚柔相应,则又有互相为用之道,是有终济之理也。○朱子曰:张敬夫説伊川之在涪也,方读易,有篐桶人以虽不当位,刚柔应也为问,伊川不能答。其人云:三阳失位。伊川谓是不知此语,火珠林上已有。盖伊川不曽看杂书,所以被他说动了。今按三阳失位之说亦未尽,自有本义在矣。○又按宋史谯定传云:程頥之父珦尝守广汉,頥与兄颢皆随侍进成都,见篐桶者挟册就视之,则易也。欲拟议致诘,而篐桶者先曰:若尝学此乎?因指未济男之穷以发问。二程逊而问之,则曰:三阳失位。兄弟涣然有所省。翌日再过之则去矣。其后袁滋入洛问易于頥,頥曰:易学在蜀耳。滋入蜀访问久无所得,已而见卖酱薛翁于眉卭间,与语大有所得,不知所得何语也。滋闽人,按谯定所传之言为得本末,敬夫所述或欠真切。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火在水上,火不能热,乎水水不受火之热,水火不交,不相为用,未济之象也。其云水火异物,各居其所,乃谓下文辨物居方而生,故露出异物字与所以为未济之象者无预。○辨物居方所该甚广,盖君臣上下大小各止其所之意,不必言所以济未济也。○本义云水火异物,各居其所,故君子观象而审辨之,非专指审辨水火也,承异物字而云也。犹系传本义云上天下泽,定分不易,必谨乎此【云云】非专上天下泽承定分不易而云也,知此知所以解经矣。初六濡其尾吝初六,以隂居下,无才,无位,当未济之初,又非其时,故未能自进,如狐之濡其尾,然吝也。濡其尾亦不知极也本义极字未详,或恐是敬字。○语録又曰:极字又言极,则界至之谓。○补注曰:极宜作拯。九二曳其轮贞吉以二应五,有君臣之分。然二刚而五柔,又有陵廹之嫌焉。惟二居柔而得中,为能自止于其分而不进,则无陵廹之嫌,而得为下之正矣。故曰「曳其轮,贞吉」,不必説上未济意。○本义云:以九二应六五,而居柔得中。九六二字有义,九二刚臣也,六五柔君也,故《易》有僭廹之嫌。然赖其居柔得中,故【云云】爻辞俱不及未济道理,九四、六五亦然。○程传曰:刚过则好犯上而顺不足。唐之郭子仪、李晟,当艰危未济之时,能极其恭顺,所以为得正而能保终吉也。于六五则言「贞吉」,光辉尽君道之善;于九二则戒其恭顺,尽臣道之正,尽上下之道也。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中以心言,正以事言,故中重于正。○九居二,本非正,宜有僭廹之嫌矣。以其居中,能自止而不进,是因中而得正也,故曰中以行正也。○就人事言,是其才势俱嫌于陵廹,然宅心中顺,而能以义理自约也。○《中庸语类》曰:「君子而时中,与《易》传中所谓中重于正,正者则必中之意同。正者且自分别个善恶,中则是恰好处。」六三未济征凶利渉大川六三隂柔不中正,无才无徳,居未济之时,又非其时,故为未济而征,则凶也。然以柔乗刚,与所谓以刚乗险者不同,将出乎坎,与所谓未出中者不同,故独为利渉大川也。此据本义前説而绎其义如此。○本义又云,或疑利字上当有不字,此说亦甚有理。○或説以柔乗刚,与履之説而应乎干,同意只是説有济险之道,盖非也。若依其説,则陆行亦何不可,乃独利于水浮而不可陆走,何也?盖以柔乗刚者,以虚乗实也,故利渉,且与上文将出乎坎恊,本义利于水浮之意,实如此。○以柔乗刚一说谓以六居三,又一说谓六三乗九二,然考乗字之例,则易无有就一爻上取乗义者,当是以六三乗九二,且本义首云隂柔不中正,便己是以六三为柔了,九二则曰以九二应六五,便已是以九二为刚了。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九四爻辞纯是占下,二句亦是占之象。○九四所谓贞者,恐是因时顺理,不汲汲以求济,不违道以妄进。盖以不贞之资而当未济之时,其为贞者自合如此。然观本义,似全不及未济之意,恐宜从泛也。○或云吉悔亡,有赏于大国,此便是未济者以济矣。然必拘此义,则如君子之光有孚吉云者,终亦说合未济不得。九二曵其轮,亦然。或又曰九二曵其轮,则程传有説,六五虚心以求下之助,盖亦以求济也。然在他卦如离之上九王用出征之类,尽有不合卦名,恐只当虚心以求之义。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此非以髙宗言,乃是人臣事。○一説受大国之赏,谓其君赏之以大国,如开国承家之义,然于字不顺。或曰有孚于饮酒,以今文观,于字亦似不通。盖古文与今不同,有如此者,当以意求也。○一説鬼方小夷,中华大国也。此云大国,对鬼方言,此变化气质之道。贞吉悔亡志行也志行亦不必説,济縁他本不贞而有悔,今乃能贞吉而悔亡,则其志行矣。

译这分明是说,开始虽然不能成功,最终却一定能够成功。全卦六爻都失去正位,所以称为《未济》;然而六爻又都以刚柔相互应合,具有彼此发挥作用的道理,因此又有最终成功的可能。○朱子说:张敬夫讲到伊川在涪州时,正在读《易》,有一个箍桶匠拿这句“虽不当位,刚柔应也”来问伊川,伊川不能回答。那个人说:“三阳失位。”伊川说:“你不知道,这句话在《火珠林》中早已有了。”大概伊川没有读过杂书,所以被他说得动摇了。现在考察起来,“三阳失位”的说法也不够完备,自然还有《本义》的解释在。○又考察《宋史·谯定传》说:程颐的父亲程珦曾经镇守广汉,程颐和兄长程颢都随侍父亲到成都,见到一个箍桶匠带着书册,就拿来察看,原来是《易》。程颐想要斟酌发问、加以诘问,箍桶匠却先说:“你曾经学过这个吗?”于是指着《未济》“男之穷”提出问题。二程谦逊地向他请教,那人说:“三阳失位。”兄弟二人豁然有所省悟。第二天再经过那里,箍桶匠已经离去了。后来袁滋到洛阳向程颐问《易》,程颐说:“《易》学在蜀地。”袁滋进入蜀地访问,久久没有所得;后来在眉、邛之间见到一个卖酱的薛老翁,与他交谈后得到很多收获,却不知道究竟得到了什么话。袁滋是闽地人。按谯定所传的话来看,事情的始末较为完整;张敬夫所述的或许不够真实切当。火在水上,叫作《未济》;君子因此谨慎地辨别万物,使各自安居于相应的位置。火在水上,火不能使水温热,水也不能承受火的热力;水火不相交,彼此不能发挥作用,这就是《未济》的象。有人说水火是不同的事物,各自处在自己的位置上;这句话是由下文“辨物居方”引出的,所以显露出“异物”二字,它与作为《未济》之象的水火不相交并没有关系。○“辨物居方”所包含的范围非常广,大概是说君臣、上下、大小各自安守其位,不必说成是说明如何使未济之事得到济成。○《本义》说水火是不同的事物,各自处在自己的位置上,所以君子观察这个象而审慎地加以辨别;这并不是专门指审辨水火,而是承接“异物”二字来说的。这就像《系辞传》的《本义》说“上天下泽,定分不易,必谨乎此”等,并不是专门因为“上天下泽”而承接“定分不易”来说的。懂得这一点,就知道应当怎样解释经文了。初六:水浸湿了尾巴,吝。初六以阴爻居下位,没有才能,也没有地位,处在《未济》的开始,又不是适宜的时机,所以不能自行前进,就像狐狸浸湿了尾巴,因而可惜。浸湿了尾巴,也是因为不知道止于极限。《本义》中的“极”字,意思不详;有的恐怕应当是“敬”字。○《语录》又说:“‘极’字如果仍解释为极限,就是说界限、边界。” ○《补注》说:“极”应当作“拯”。九二:拖住车轮,守正则吉。九二与六五相应,有君臣的名分。然而九二刚、六五柔,又有以下犯上、凌逼的嫌疑。只有九二居阴柔之位而得中,能够自行止于自己的名分,不再前进,这样便没有凌逼的嫌疑,也就得到了臣下所应守的正道。所以说“拖住车轮,守正则吉”,不必解释成九二有使上卦未济变为既济的意思。○《本义》说:九二与六五相应,又居柔位而得中。“九”“六”“二”这几个字都有意义:九二是刚强之臣,六五是柔顺之君,所以《易》中有僭越、凌逼的嫌疑。然而幸亏九二居柔而得中,所以等等。爻辞都没有涉及未济的道理,九四、六五也同样如此。○《程传》说:刚强过度,就喜欢冒犯上位,而缺少顺从。唐代的郭子仪、李晟,在艰难危急、事情尚未成功的时候,能够极其恭敬顺从,所以既守得正,又能保全最终的吉祥。对六五说“贞吉”,是充分显明君道的善处;对九二则告诫它要恭敬顺从,是充分尽到臣道的正当原则,也就是充分体现上下之道。九二守正而吉,是由中道来实行正道。“中”是从内心来说的,“正”是从事情来说的,所以“中”比“正”更为根本。○九居二位,本来就不是正位,理应有僭越凌逼的嫌疑。但因为它居中,能够自行止住而不前进,所以是由居中而获得正道,因此说“由中道来实行正道”。○从人事来说,它的才势都容易造成凌逼的嫌疑;但它存心中正柔顺,能够依据义理自我约束。○《中庸语类》说:“君子而能时时处于中道”,与《易传》所说的“中比正更为重要”、以及“正者必定以中为根本”的意思相同。所谓“正”,还只是分别出善恶;所谓“中”,才是恰到好处。六三:未济,前进则凶;有利于渡过大川。六三阴柔,既不中又不正,没有才能,也没有德行;处在《未济》之时,又不是适宜的时机,所以处于未济而前进,就会凶。然而它以柔爻居刚位,与所谓以刚乘险不同;它将要出离坎险,与所谓尚未出离水中也不同,所以唯独说有利于渡过大川。这是根据《本义》前面的说法,推演出它的意义如此。○《本义》又说:有人怀疑“利”字上面应当有“不”字,这种说法也很有道理。○有人说,以柔爻乘刚爻,与《履》卦“履虎尾”之说以及“应乎乾”同一意思,只是说有济险之道;这恐怕不对。如果按照这种说法,那么在陆地上行走又有什么不可以,为什么偏偏只利于在水上漂渡而不利于在陆地行走呢?大概以柔乘刚,是以虚乘实,所以有利于渡水;而且这与上文“将出乎坎”相合,《本义》所说利于在水上漂渡的意思,确实如此。“以柔乘刚”有一种说法认为是六居三位,另一种说法认为是六三乘九二。然而考察“乘”字的用例,《易》没有在一爻之上取“乘”的含义的情况,应当是六三乘九二。而且《本义》开头说“阴柔不中正”,已经是把六三说成柔爻了;说九二“以九二应六五”,也已经是把九二说成刚爻了。九四:守正则吉,悔恨消失。震动,用来讨伐鬼方,经过三年,得到大国的赏赐。九四的爻辞纯粹是占断,后面两句也是占断所显示的象。○九四所谓“贞”,恐怕是顺应时势、遵循事理,不急切地求取成功,不违背正道而妄自前进。大概以不具备守正资质的人,处在《未济》之时,他所说的守正本来就应当如此。不过看《本义》,似乎完全没有涉及未济的意思,恐怕应当作一般性的解释。○有人说:“吉、悔亡、得到大国的赏赐”,这就是未济之事已经济成了。但如果一定拘泥于这个意义,那么像“君子之光,有孚,吉”这样的说法,最终也无法与《未济》卦名相合。九二“曳其轮”也是如此。又有人说,九二“曳其轮”,《程传》有解释;六五虚心来求取下位者的帮助,大概也是为了求得成功。然而在其他卦中,例如《离》卦上九“王用出征”之类,爻辞也有许多与卦名不相合的地方,恐怕只应当解释为虚心求取帮助的意思。震动,用来讨伐鬼方,经过三年,得到大国的赏赐。这里不是以高宗的事情来说,而是说人臣的事情。○一种说法认为,接受大国的赏赐,是说君主把大国赏给他,如同“开国承家”的意思;但这样解释“于”字不顺。有人说,“有孚于饮酒”这句话,若按照今文来看,“于”字似乎也不通。大概古文与今文不同,有这样的情况,应当根据意思来求解。○一种说法认为,鬼方是小的夷族,中华是大国。这里说“大国”,是相对于鬼方而言的;这是改变气质的方法。守正则吉、悔恨消失,是因为志向得以实行。“志行”也不必特意解释。因为从前本来不守正而有悔恨,如今能够守正而得吉、悔恨消失,所以志向便得以实行了。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六五文明之主居中应刚,虚心以求下之助。所谓贞吉无悔者,自此而取;所谓君子之光有孚者,亦自此而取也。但贞吉无悔,是举其善以掩其不善也;君子之光有孚吉,则又纯举其善而言之,非以申上义也。○观本义两又字可见。○本义以六居五,亦非正也。亦字承九四言。然文明之主居中应刚,虚心以求下之助,有文明之徳,又有虚已下贤之善,皆正道也,故得贞而吉且无悔。○无悔者,其善如此,虽有悔不为悔矣,与悔亡不同。此贞字是五所自有,非本体全无正而却反之于正者,故曰无悔而不曰悔亡。程曰:贞其固有,非戒也。○或曰:君子之光见诸外者也,有孚存诸中者也。审如此,则当先言有孚矣。盖有孚就道理上説,凡其光辉之外见者,皆有孚之所在也。故象传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爻辞吉兼有孚而象传独言君子之光者,言君子之光则有孚在其中矣。○君子之光有孚吉,此亦就文明之主及居中应刚而取。但上云文明之主,自其内徳之明言;此云君子之光,则其明发越于施为之间矣。所谓光晖之盛也。上云虚心下贤,只是一事之诚;此云有孚,只是见于施为者,一一皆实徳诚意之流行也。○按程传曰:上云吉以贞也,下云吉以光也,须细认之。○看本义两个又字,分明是两重意。○光辉之盛与信实不妄,非判然为二也。光晖之盛畅于四肢,发于事业也;信实不妄只是其畅于四肢发于事业者,一一皆实徳诚意之发越也。孚虽着于外,其实由中出,无有无其实心而有其实事者。○一说君子之光及有孚只在上面意中抽出,同是取文明之主虚中应刚之义,有孚亦只就虚心下贤説,未知是否。但▯本义两又字未贴。君子之光其晖吉也晖者,光之散。要之,不可于君子之光外别求个晖。本义解字义,不得不然耳。○光,统言之也。晖者,光之散,殊一也。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上九以刚明居未济之极,夫刚明则有能济之才,居未济之极,又值将济之时,占者于此复何为哉?只宜有孚饮酒,自信自养,以聴天命之自至耳。所谓需君子以饮食宴乐,正此意也。○自信必自养,自养乃见其自信也,非两事,故有于之一字在中,而下句便只云有孚矣。○以刚明居未济之极,则有必济之理,如否之上九亦然,故其本义云:「以阳刚居否极,能倾时之否者也。」○濡其首,有孚失是。此又因而戒之,惧其幸时之将济而放纵自恣,无以承乎天命也。○有孚失是,此是字是一大事件,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圣人都只是教人不失是而已。且不但《易》也,传曰:「人之处患难,知其无可奈何而故意不反者,岂安于义命者哉?」此失是之谓也。○按《语类》:「濡首」分明是説野狐过水,今象却云「饮酒濡首」,亦不知是如何。只是孔子説人,便不敢议他人,便恁地不得。又曰:尝有人著书,以彖象文言为非圣人之书,只是如今也着与孔子分防。

易经蒙引卷八下<经部,易类,易经蒙引>

钦定四库全书易经防引卷九上明 蔡清 撰

系辞上传

译六五:守正则吉,没有悔恨;君子的光辉,有诚信,吉祥。六五是光明文饰之主,居中而与刚爻相应,虚心求取下位者的帮助。所谓“贞吉无悔”,就是从这里取义;所谓“君子之光有孚”,也是从这里取义。但“贞吉无悔”是举出它的善来掩盖它的不善;“君子之光有孚吉”则纯粹举出它的善来说,并不是为了申明上面的意思。○从《本义》中的两个“又”字可以看出来。○《本义》说六居五位,也不是正位。“亦”字是承接九四来说的。然而六五是光明文饰之主,居中而与刚爻相应,虚心求取下位者的帮助;它既有光明文饰之德,又有虚己下贤的善处,这些都是正道,所以能够守正而吉,并且没有悔恨。“无悔”是说它的善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本来可能有悔,也不能成为悔恨;这与“悔亡”不同。这里的“贞”是六五本来具有的,并不是本体完全没有正道、后来才返回正道,所以说“无悔”而不说“悔亡”。程子说:“守正是它本来固有的,并不是一种告诫。” ○有人说:“君子的光辉,是显现在外的;诚信,是保存在内心的。” 如果果真如此,就应当先说“有孚”。大概“有孚”是就道理来说的,凡是它的光辉显现在外的地方,都是诚信所在的地方。所以《象传》说:“君子之光,其晖吉也。”爻辞说“吉”兼含“有孚”,而《象传》单说“君子之光”,是因为说君子的光辉,其中就已经包含了诚信。○“君子之光有孚吉”,也是从光明文饰之主、居中而与刚爻相应这些方面取义的。但上文说“文明之主”,是从内在德性的光明来说;这里说“君子之光”,则是说这种光明在施事作为之间向外发越。所谓光辉,就是这样盛大。上文说虚心下贤,只是说在一件事情上的真诚;这里说“有孚”,只是说它显现在施事作为中的情况,都是实在的德性和诚意在流行。诚信虽然显现在外,实际上是由内心发出的;不可能内心没有真实内容,外在却有真实的行为。○考察《程传》说:上面说“吉”,是因为守正;下面说“吉”,是因为光辉,必须仔细辨认。○看《本义》中的两个“又”字,分明是两层意思。○光辉的盛大与诚信真实、不虚妄,并不是截然分成两件事。光辉的盛大,是充畅于四肢、发显于事业;诚信真实、不虚妄,只是说充畅于四肢、发显于事业的这些表现,全都是实在的德性和诚意向外发越。诚信虽然显著于外,实际上由内心发出;不存在没有真实内心却有真实事功的情况。○一种说法认为,“君子之光”和“有孚”都只是从上面的意思中抽取出来的,同样是取光明文饰之主、居中而与刚爻相应的意义;“有孚”也只是就虚心下贤来说的,不知是否如此。但这样就与《本义》中的两个“又”字不相贴合。君子的光辉,是他的光彩带来吉祥。“晖”是光芒的散发。总之,不可以在“君子之光”之外另外寻找一个“晖”的含义;《本义》解释字义,不得不这样说而已。“光”是总括地说的。“晖”是光的散射状态,二者有所不同。上九:有诚信地饮酒,没有灾祸;如果酒水沾湿了头,虽然有诚信,却失去了正道。上九以刚健明智的性质处在未济卦的终极位置。刚健明智,就有能够完成济渡的才干;处在未济的终极,又正值将要济渡的时候,占问者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做什么呢?只宜有诚信地饮酒,自我信守、自我保养,等待天命自然到来罢了。这就是所谓“需卦,君子以饮食宴乐”的意思。自我信守必然要自我保养,自我保养才能显出自我信守;这不是两件事,所以中间有“于”字,而下句便只说“有孚”了。以刚健明智之德处在未济卦的终极位置,就有必定能够济渡的道理;否卦的上九也是这样,所以它的本义说:“以阳刚处在否卦的终极,能够倾覆时势之否塞。” “酒水沾湿了头,虽然有诚信,却失去了正道。” 这里又因此加以告诫,是怕他因为庆幸时势将要济通,便放纵任性,无法承受天命。“有孚失是”中的“是”字,是一件极大的事情。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圣人都只是在教人不要失去正道罢了。而且不只是《易》这样说。《传》说:“人处在患难之中,知道事情无可奈何,却故意不回头,这难道是安于义理和天命吗?”这就是所谓失去正道。按《语类》说:“濡首”分明是说野狐渡水,可是《象传》却说“饮酒濡首”,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只是孔子是在评论人,所以不敢议论他人,便这样说而不得不如此。又说:曾有人著书,认为《彖传》《象传》《文言传》不是圣人的著作;但如今也只好把这些文字同孔子分开看待。《易经蒙引》卷八下。经部,易类,《易经蒙引》。钦定《四库全书》。《易经蒙引》卷九上。明代蔡清撰。《系辞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