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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易藏易经蒙引三十一

第八章

易藏 · 易经 · 已译 · 第 306–314 段

第八章易之为书也不可逺【一条】易之为书也,不可逺,以其为道也,屡迁,何也?易只是六十四卦而已,六十四卦只是三百八十四爻而已,三百八十四爻只是九六两画而已,是九六也,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在此卦为刚上而柔下,在彼卦又为柔上而刚下,在此卦则此爻为刚,在彼卦此爻又为柔,在此卦此爻为柔,在彼卦此爻又为刚,不可为典要,而惟变之所适,夫在此卦为此卦之变,在彼卦又为彼卦之变,在此爻又为此爻之变,在彼爻又为彼爻之变,彼卦之变为彼卦之道,此卦之变又为此卦之道,彼爻之变为彼爻之道,此爻之变又为此爻之道,道之屡迁如此,则体事而无不在,体物而不可遗矣,易之为书,其可逺乎哉?○易所以重乎变者,何也?葢如一初九也,干之初九与屯之初九,需之初九,岂不同一初九耶?然变不同矣,变不同则各一其道矣,惟各一其道,故其道足以冒天下之道,而周斯民之用,余仿此,此可见易之变之所系,其重且大如此,变之外,再无易矣,故曰为道也屡迁,为书也不可逺。○易之为书也,不可逺,为道也屡迁,惟其为道屡迁,故其为书不可逺也,其为道屡迁如何?葢卦爻之变迁不定,一阴一阳流行于卦之六位,或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或刚易乎柔,或柔易乎刚,皆不可为典要,惟其变之所趋而已,道之屡迁如此,但见上下无常,则吉凶随以分,刚柔相易,则吉凶随以异,是宜随其卦爻而观象玩辞,观变玩占之不暇,而其书庸可逺乎?故朱子小注曰:「有阳居阳爻而吉底,亦有凶底,有阴居阴爻而吉底,又有凶底,有有应而吉底,有有应而凶底,是不可为典要之书也,是有那许多变,所以如此。」○但说易字,更加书字,便是兼卦爻辞,亦有不尽然者,但此处可就兼说,不必到,又明于忧患与故处方说是有辞,葢总统之于「易之为书也」一句内。矣○不可为典要。典要,犹言定则也。自此以上数句,皆以卦爻之变言,而辞即随之矣。愚故曰兼卦爻与辞也。葢卦爻之变如此,辞亦随之而如此;卦爻之变如彼,辞亦随之而如彼。卦爻之变而吉,辞亦随之而吉;卦爻之变而凶,辞亦随之而凶。辞岂能自为辞哉?此条上言《易》之为书,下数句只言卦爻之变者,以此也○惟变所适。凡其变之所在,皆道之所在也。君子于此要当随时变易以从道,故曰其为书也不可逺。而朱子亦云「惟变所适」,便见人人皆用得。下二节亦是此意○此「变」字与「刚柔相推」之「变」字正同。「刚柔相推」,正所谓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也○「惟变所适」,此正是人之于《易》,随取而各足。《易》之于人,周徧而不穷者也。所以见其书之不可逺。若非屡迁,则有定在而各适其用矣,安能如是其广大悉备而无所不应哉?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本义云:此句未详,疑有脱误,今且承上文畧解。过盖卦爻所说者,皆利用出入之事。其出入也,皆必以其法。法者,事理当然之则也。使人入而在内,出而在外,皆知有法而不敢妄为,是使知有惧也。知惧者,必以度也,即上文道也。此句塲屋中可以命题。葢朱子既阙其疑,若主司挟已见,强为之说以命题试士,则亦主司之妄耳。传曰:疑以传疑,古之道也。○下文无有师保,如临父母,亦必以道也。此皆变之所为也。又明于忧患,与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上文其出入以度,兼有忧患无忧患者,言也。○《易》中凡于凶咎危厉等处,便都吃▯以示人,是明于忧患也。而必言其所以致忧患之故,如此则虽无有师保在前以训戒之,然《易》既明于忧患与故,自然能使之常懐兢惕,若临之以父母之尊严矣,奚待师保也?如屯之六三曰:「陷入于林中」,明于忧患也,曰「即鹿无虞」,则其故也。蒙之六三曰:「勿用取女」,明于忧患也,曰「见金夫不有躬」,则其故也。需九三之致冦至,则以过刚不中之故。讼上九之终朝三禠,则以终讼必胜之故。既有忧患,便有其所以忧患之故,此皆以辞言者,辞所以发明其象也。○独言忧患者,圣人之作《易》,只要免人于忧患。凡人之占《易》,亦要避个忧患而已,避凶所以趋吉也,亦不为不尽矣。初率其辞而揆其方【一条】夫易不可为典要,似若莫测其常理所在矣。然圣人既系之辞,学者于此但一循其辞以度其理,则见一卦爻之间,莫不各有定理矣。然理虽有定,苟非其人,能率其辞以度其理而见之行事,则是理之在易者,亦不能以自行也。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也。○既有典常者,其理有常也。然非其人,则是理之有常者,亦不能自达于事为之间也。所谓非道▯人,苟非其人,谓必有黙而成、不言而信之人也。○易之为书也,不可逺一章,说第一条只是为道也,屡迁之意,主画言也。

译第八章 《易》作为一部书,是不可远离的。《易》作为一部书,是不可远离的,因为它所体现的道不断迁变。为什么这样说呢?《易》不过是六十四卦,六十四卦不过是三百八十四爻,三百八十四爻不过是九、六两种爻画;但九、六不断变动而不固定,周遍流行于六个虚位之中。在这个卦中是刚在上而柔在下,在另一个卦中又是柔在上而刚在下;在这个卦中这一爻是刚,在另一个卦中这一爻又是柔;在这个卦中这一爻是柔,在另一个卦中这一爻又是刚。因此不能把它规定为固定的准则,只能随着变化所趋向的地方而适应。这个卦的变化就是这个卦的道,那个卦的变化就是那个卦的道;这一爻的变化就是这一爻的道,那一爻的变化就是那一爻的道。道这样不断迁变,于是体察事情没有不在其中的,体察万物也没有遗漏。《易》作为一部书,难道可以远离吗?《易》之所以重视变化,为什么呢?比如同一个初九,乾卦的初九与屯卦的初九、需卦的初九,难道不是同一个初九吗?然而它们的变化不同。变化不同,各自所体现的道也就不同。正因为各自具有不同的道,所以它们的道足以包举天下的一切道理,并周遍满足百姓的用途。其余也可以类推。由此可见,《易》的变化所关系到的事情,是如此重大;除了变化之外,再没有别的《易》了。所以说它“作为道不断迁变”,作为一部书也就“不可远离”。《易》作为一部书不可远离,是因为它所体现的道不断迁变;正因为它所体现的道不断迁变,所以这部书不可远离。那么,它所体现的道是怎样不断迁变的呢?大概卦爻的变化迁移并不固定,一阴一阳在卦的六个位次中流行,有时由下而上,有时由上而下;有时刚变为柔,有时柔变为刚。这些都不能规定为固定准则,只能随着变化所趋向的地方而定。道这样不断迁变,只要看到上下没有固定位置,吉凶就随之分别;刚柔相互变易,吉凶也随之不同。因此,应当随着卦爻观察卦象、玩味卦辞,观察变化、玩味占断,哪里还有空闲;这部书怎么能远离呢?所以朱子的《小注》说:“有阳居阳爻而吉的,也有凶的;有阴居阴爻而吉的,也有凶的;有有应而吉的,也有有应而凶的。这是不能规定为固定准则的书,因为有那么多变化,所以会这样。” 只说“易”字,再加上“书”字,便兼及卦爻辞;但也不完全都是这样。不过这里可以兼而言之,不必等到下文“又明于忧患与故”处才说它有卦辞,因为这些内容总括在“《易》作为一部书”这一句中。了。不能规定为固定的准则。“典要”,就像说固定的规则。从这里以上的几句,都是就卦爻的变化来说,而卦辞也随之变化。所以我说这里兼指卦爻和卦辞。卦爻这样变化,卦辞也随之这样变化;卦爻那样变化,卦辞也随之那样变化。卦爻的变化为吉,卦辞也随之为吉;卦爻的变化为凶,卦辞也随之为凶。卦辞怎么能自行成为卦辞呢?这一条上文说《易》作为一部书,下面几句只说卦爻的变化,原因就在这里。只是随着变化所趋向的地方而定。凡是变化所在的地方,都是道所在的地方。君子在这里应当随着时势而变化,以顺从道,所以说这部书不可远离。朱子也说“只是随着变化所趋向的地方而定”,正可见人人都能用得上。下两节也是这个意思。这里“变”字,与“刚柔相推”的“变”字完全相同。“刚柔相推”,正是所谓变化而不固定,周遍流行于六个虚位,上下没有常位,刚柔相互变易。“只是随着变化所趋向的地方而定”,正是说人对于《易》,随意取用,都各自能够得到充分的意义。《易》对于人来说,是周遍而没有穷尽的,所以可以看出它作为一部书是不可远离的。如果不是不断迁变,而是固定在某处、各自只适合某一种用途,又怎么能这样广大而完备、没有不相应的事情呢?它的出入都以法度为准,使人知道戒惧。《本义》说:这一句意义不详,疑心有脱漏或讹误,现在姑且承接上文略作解释。大概卦爻所说的,都是关于出入而有利于事情的内容。人无论出入,都必须依照一定的法则。所谓法则,就是事理当然的准则。使人进入内处、走到外处,都知道有法则而不敢妄为,这就是使人知道戒惧。知道戒惧,必然要有尺度,也就是上文所说的道。这句话可以在场屋中命题。朱子既然留下疑问,若主考官凭借自己的见解,强行作出解释来命题考试士人,那也是主考官的妄为。传说:“有疑问就传下疑问,这是古人的原则。” 下文说“没有师长保傅在身边,却好像面对父母”,也必然是因为有道。这些都是变化所造成的。又能明白忧患以及产生忧患的原因,即使没有师长保傅在身边,也好像面对父母一样。上文“出入都以法度为准”,兼指有忧患和没有忧患的情况。《易》中凡是说到凶、咎、危、厉等处,都特别紧切地警示人,这就是明白忧患。而且一定要说明招致忧患的原因。这样,即使没有师长保傅在面前训诫,《易》既然把忧患及其原因说得明白,自然能使人常怀敬畏警惕之心,就像面对父母的尊严一样,哪里还需要师长保傅呢?例如屯卦六三说“陷入树林之中”,这是明白忧患;说“追逐鹿而没有虞人引导”,就是说明产生忧患的原因。蒙卦六三说“不要娶这个女子”,是明白忧患;说“见到有钱的男子便不能守持自身”,就是说明产生忧患的原因。需卦九三招致盗寇到来,是因为阳刚过盛而不得中;讼卦上九一早上之内三次被剥夺官服,是因为争讼到最后必然自以为胜。这些都是既说明忧患,又说明忧患的原因。它们都是通过卦辞来说的,因为卦辞用来阐发卦象。单独说忧患,是因为圣人创作《易》,只是希望使人免于忧患。凡是人占问《易》,也不过是想避开忧患罢了;避开凶险就是趋向吉祥,这也已经没有什么不完备的了。起初遵循卦辞来揣度其中的方向。《易》不能规定为固定准则,似乎就无法测知它的常理所在。然而圣人既然为它系下卦辞,学习的人只要依循这些卦辞来揣度其中的道理,就会看出一卦一爻之间没有不各自具有确定道理的。但道理虽然确定,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能够依循卦辞揣度道理,并把它体现在行事之中,那么《易》中的道理也不能自行发挥作用。这就是所谓“使道理神妙而明白,在于其人”。所谓已经有常规,是说它的道理有恒常性。然而如果不是合适的人,那么具有恒常性的道理也不能自行通达于具体的作为之中。所谓“不是道弘扬人”,是说如果不是那种人,必须是能够默默成就事情、不用言语却能取得信任的人。“《易》作为一部书不可远离”这一章,第一条只是说明“作为道不断迁变”的意思,主要是就卦画来说的。

第二、第三条主辞而言,故曰其出入以度,又曰明于忧患与故。若非主辞,则块然之画,何有于出入之度,何有于忧患,又何有于忧患之故?此二条者,皆隠然指其有典常者也。故末条则承之曰【云云】此说似是而非,盖縁将变动不居数语只认作有画无文之时,不知易之为书也,一句连卦爻画与辞俱有了。其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时,凡辞俱已粘带在卦爻上了。正如今日揲得某卦某爻,何卦何爻而无见成之辞在其画卦,惟变所适,其辞亦无往而不随之矣。若只是块然绷定之画而已,则又何足谓之其道屡迁而不可逺哉?但细味之,自见矣。○下二条则辞意较显然,辞左右是发那画中所具之象,其究一而已矣。○此章众说甚纷纷,但以此意融发之,自然归一。惟「出入以度」一句上下疑有阙文误字耳。○其曰「不可为典要」者,通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言也。其曰「既有典常」者,析各卦各爻而言也。不必谓向也无典常而今方有典常耳。

第九章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言始终则中四爻在其中矣,不可谓下三画为始,上三画为终。卦必举其始终而后成体,则见其有初有二有三有四有五有上,而一卦之体于是乎成矣。体谓全体,六爻则得其体之一节也。此皆以后之观易者言,若论伏羲画卦,则一每生二,一时都了,又何常一,一原始要终而后得卦也哉?○一说只是析各卦逐一观之,便见是原始要终以为质,不必以后之观易言。原字要字不用十分重看,只是有始无终俱不成卦,必兼备始终方成个卦耳。只以下句「惟其时物也」对照看,益见原字要字之不用力也。○始终即初上也,此言始终至下文方言初上者,葢未成质之时,只得谓之始终,及既成卦之后,则就卦言谓之初上矣。○始终二字或分属内外体者,决非也。观《干彖传》「大明终始」,本义云:始即元也,终谓贞也,则举元贞而该亨利在其中矣,又何尝以始终二字分属四徳乎?更以下文「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较之尤明矣。六爻相杂惟其时物也时不是变通趋时之时。物则干阳物坤阴物也。之物此物字泛刚柔便是物也。所以与趋时之义不同者,盖时物就指此卦中逐爻言,趋时是自此卦变入彼卦也。○惟其时物也,言即其中间之时物耳。○其初难知,其上易知,以后人观易言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亦以后人逆推圣人之系辞而然也。○初爻之义难知者,以初爻之义为本,方有初爻而一卦之形体未成,是其质未明,所以难知也。上爻所以易知者,上爻为卦之末,卦至上爻则一卦之象已备,是其质已着,何难知之有。○卒成之终,谓既拟初辞,又二三四五而至于上,则所拟议类不啻过半矣,故但成之终而已。

译第二、第三条主要就卦辞来说,所以说“出入以度”,又说“明于忧患与故”。如果不是主要说卦辞,那么仅仅是呆板的卦画,哪里会有出入的法度,哪里会有忧患,又哪里会有忧患的原因?这两条都隐约指向它具有常规。所以最后一条承接说“如此如此”。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实际上不对,因为它把“变化而不固定”等几句只理解成有卦画而没有文字的时候,不知道“《易》作为一部书”一句已经把卦爻画与卦辞都包括在内了。它说变化而不固定、周流六虚时,所有卦辞都已经附着在卦爻之上。正如今天通过揲蓍得到某卦某爻,无论是什么卦、什么爻,其卦画中都已有现成的卦辞;随着变化所趋向的地方,卦辞也无不随之而变。如果只是固定僵硬的卦画,又哪里足以说它的道不断迁变而不可远离呢?只要仔细体会,自然就能看出来。下面两条的辞意就较为明显了。卦辞从旁边阐发卦画中所具备的卦象,但归根到底所说的道理是同一个。这一章众说纷纭,但只要用这个意思融会贯通地阐发,自然可以归于一致。只是“出入以度”一句的上下文,疑似有缺文或讹字。所谓“不能规定为固定准则”,是通指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而言。所谓“已经具有常规”,是分别就各卦各爻来说的。不必说先前没有常规,而到现在才有常规。第九章 《易》作为一部书,推究事物的起始,概括事物的终结,用来形成卦的实体。说到始终,其中就包括中间的四爻,不能说下三画是始,上三画是终。卦必须举出它的始终,然后才能形成整体,于是可以看出它有初、二、三、四、五、上六个位置,一卦的整体由此形成。“体”是说整体,六爻只是得到这个整体中的一个部分。这些话都是对后来观察《易》的人说的。若论伏羲画卦,一由此生二,一开始就全部完成了,又何必一定要先推究始、概括终,然后才得到卦呢?另一种说法是,只要分别逐一观察各卦,就能看出它们都是推究始、概括终而形成整体,不必从后来观察《易》的角度来说。“原”字和“要”字不必看得过重,只是有始而没有终,卦就不能形成;必须始终兼备,才成为一个卦。只要与下句“只是由于其中的时与物”对照来看,就更能看出“原”字和“要”字不必着力解释。始终就是初、上二爻。这里先说始终,到下文才说初、上,大概是在卦体尚未形成时,只能称为始终;等到卦已经形成之后,就根据卦来说,称为初、上。有人把“始终”二字分别归属于内外卦体,这绝对不对。看《乾·彖传》“大明终始”一句,《本义》说:始就是元,终就是贞;举出元、贞,亨、利也包含在其中。它什么时候把“始终”二字分别归属于四德呢?再结合下文“初爻难以知晓,上爻容易知晓,这是本末”,以及“先拟定初爻的辞,最后成就上爻的终义”,就更加明白了。六爻相互杂糅,只是由于其中的时与物。这里的“时”不是变化通达、趋合时宜的“时”。“物”就是乾卦的阳物、坤卦的阴物;这里的“物”字是泛指,刚柔就是物。所以它与趋合时宜的意义不同,是因为“时物”专指这一卦中各爻而言,而“趋时”是从这一卦变化进入另一卦。“只是由于其中的时与物”,是说就是其中各爻所处的时与物。“初爻难以知晓,上爻容易知晓”,是从后人观察《易》的角度来说的。“先拟定初爻的辞,最后成就上爻的终义”,也是后人反过来推想圣人为卦爻系辞时的情况。初爻的意义难以知晓,是因为初爻的意义属于根本;刚有初爻时,一卦的形体尚未形成,它的实体还不明显,所以难以知晓。上爻之所以容易知晓,是因为上爻是卦的末位。卦发展到上爻时,一卦的卦象已经完备,卦的实体已经显著,还有什么难以知晓的呢?“最后成就上爻的终义”,是说既然拟定了初爻的辞,又经过二、三、四、五而到达上爻,那么所拟议的内容已经超过一半,所以只说最后完成它的终义罢了。“先拟定初爻的辞,最后成就上爻的终义”,是因为初爻

○初辞拟之,卒成之终,惟初爻之难知也,故圣人系初爻之辞,亦必拟议其为何象,当用何占,而后系之以辞也。惟上爻之易知也,故圣人系上爻之辞,不过因下爻之辞,要其所终之何如而成之耳。○卒字对初字,指上爻也。○互体之说到宋儒方说破,他不取今世所传邵子观梅卦法,俱用互体推,每每多中,恐互体亦未可尽破,但未知此条本文实说互体否耳。若夫杂物撰徳,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杂物杂布其事物也,撰徳详明其事物所以然之理也。有是物则有是徳也。杂物犹前所谓类万物之情,撰徳犹前所谓通神明之徳。二义立而卦爻之蕴尽之矣。但彼以卦言,此以爻言。○杂物如潜龙见龙之谓,撰徳则初九刚阳在下,九二刚健中正之类。○谓非中爻不备者,见初上二爻亦能杂物撰徳,但未为备耳。○辨是与非,是非只据爻中所见有者言。如初潜,二见,各以其时是也。上九之亢则非矣。坤初六小人将为君子之害,非也。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是矣。葢六爻之间,非是则非,非非则是,非凶则吉,非吉则凶。此是非只据理之是非而言,亦承上句所杂之物有是有非,所撰之徳亦有是有非也。大传曰:方以类聚,物以羣分,则物有是非明矣。孔子曰:天下之道二,仁与不仁而已,则徳有是非又明矣。爻中所具只是物与徳二者而已,故是非只入上二义。说易之所有只是理与象二者,至防者理也,即所撰之徳也。至著者象也,即所杂之物也。○一说辨是与非,谓如干初九当潜而潜是也,若当潜而不潜则非矣。九三当干干而干干是也,若当干干而不干干则非矣。愚按此说则是人之是非,非爻之是非矣,只当用前说。○自其初难知至非中爻不备,以六爻之辞言也。其原始要终至惟其时物,特以卦爻言,未有辞在。以互体论杂物撰徳者曰:如震下坎上,其体为屯,杂而撰之,自二至四互坤也,其物为地,有顺之徳焉。自三至五互艮也,其物为山,有止之徳焉。互阳位也而以阳居之,则当位而吉,固可辨其是。互阴位也而以阳居之,则不当位而凶,亦可辨其非。按此说虽若可通,但夫子此章于正体中爻俱未有一言及之,乃独区区于互体何耶?且互体之易果何据也。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此一段尤见圣人易学之髙妙,有非常士所能窥测者。葢上文以六爻之辞言之,曰初辞拟之,卒成之终,又曰杂物撰徳,辨是与非,则非中爻不备。是则吉凶存亡之理,一借圣人所系之辞以发明。防圣人之辞,则人将贸贸焉者矣。然天地间原自有一部见成易书在,具眼者开眼便当自见之。故夫子于此独有所感,乃发诸叹声而云:「天地间自有个吉凶存亡之理,苟能一其心思,只求其所以存亡吉凶者,则已居然可知,不待求之于易矣。

译难以知晓,所以圣人为初爻系辞时,也一定要先拟议它是什么卦象、应当作什么占断,然后才系下卦辞。因为上爻容易知晓,所以圣人为上爻系辞,不过是根据下面各爻的卦辞,概括推求它最终会怎样,然后完成上爻的辞义。“卒”字与“初”字相对,指的是上爻。关于互体的说法,到宋代儒者才阐明。宋代儒者不采用当世流传的邵子观梅卦法,都用互体来推演,往往多有应验,所以恐怕互体也不能完全破除;只是还不知道这一条原文是否确实在说互体。至于杂列万物、详细说明德行,辨别是与非,那么没有中间的爻就不能完备。“杂物”是杂列、铺陈各种事物;“撰德”是详细说明这些事物所以如此的道理。有这样的事物,就有这样的德。杂物相当于前面所说的“类万物之情”,撰德相当于前面所说的“通神明之德”。这两个意义一旦确立,卦爻的蕴含就全都包括了。但前面是就卦来说,这里是就爻来说。“杂物”如同潜龙、见龙之类;“撰德”则如初九刚阳处在下位、九二刚健中正之类。说“没有中间的爻就不能完备”,是说明初爻、上爻也能杂列事物、说明德行,只是还不能完备。“辨是与非”,其中的“是非”只是根据爻中所显示的内容来说。例如初爻潜藏,二爻显现,各自顺应其时,这就是“是”;上九过于亢进,就是“非”。坤卦初六说小人将要成为君子的祸害,这是“非”;六二说正直、方正、广大,不学习也没有不利,这是“是”。大概六爻之间,不是“是”就是“非”,不是“非”就是“是”;不是凶就是吉,不是吉就是凶。这里的“是非”只是根据义理的是非来说,也是承接上句:所杂列的事物有是有非,所说明的德行也有是有非。《大传》说:“方正的事物按类别聚集,万物按群类分别。”这样看来,事物有是非就很明显了。孔子说:“天下的道只有两种,就是仁与不仁罢了。”这样看来,德行有是非也很明显。爻中所具备的不过是物与德两者,所以是非只属于这两个意义。谈《易》所有的内容,不过是理与象两者;最精微的是理,就是这里所说的撰德;最显著的是象,就是这里所说的杂物。另一种说法是,“辨是与非”是说:例如乾卦初九应当潜藏而潜藏,这就是“是”;如果应当潜藏却不潜藏,就是“非”。九三应当终日勤勉而终日勤勉,这就是“是”;如果应当终日勤勉却不勤勉,就是“非”。我认为:这种说法说的是人的是非,不是爻的是非,只应当采用前一种说法。从“初爻难以知晓”到“没有中间的爻就不能完备”,是就六爻的卦辞来说的。从“推究始、概括终”到“只是由于其中的时与物”,只是就卦爻来说,还没有涉及卦辞。有人用互体解释“杂物、撰德”说:例如震下坎上,卦体是屯;杂取而详加说明,从二爻到四爻互体为坤,它的物象是地,具有顺的德;从三爻到五爻互体为艮,它的物象是山,具有止的德。互体为阳位而以阳爻居之,就是当位而吉,可以辨别其为“是”;互体为阴位而以阳爻居之,就是不当位而凶,也可以辨别其为“非”。按这种说法虽然似乎说得通,但孔子在这一章中对正体的中爻都没有说一句,为什么偏偏要在互体上细说呢?况且互体之说果然有什么依据呢?唉!只要能够推求存亡吉凶,那么安然居处也就可以知道了。这一段尤其显示出圣人《易》学的高妙,有些不是寻常士人所能窥测的。上文是就六爻的卦辞来说的,说“先拟定初爻的辞,最后成就上爻的终义”,又说“杂列万物、说明德行,辨别是非,那么没有中间的爻就不能完备”。这样看来,存亡吉凶的道理,都要借助圣人所系的卦辞来阐明。若没有圣人的卦辞,人就会茫然无所知。然而天地之间原本自有一部现成的《易》书存在,有眼光的人一旦睁眼,就应当自己看见。所以孔子在这里特别有所感触,发出叹息说:“天地之间本来就有存亡吉凶的道理。如果能够专一自己的心思,只求明白导致存亡吉凶的原因,那么存亡吉凶自然就可以知道,不必到《易》

如必求之于易,在智者惟取彖辞观之,则一卦六爻之体已具,而其思已过半矣,亦不必徧求之六爻中也。」存亡吉凶天下贞胜只是吉凶二者而已,此兼存亡如何?曰:存亡就天道阴阳之消息言,吉凶就人事之得失言。

译中去寻找。如果一定要到《易》中寻找,对于聪明的人来说,只要取《彖辞》来观察,一卦六爻的整体就已经具备了,他的思考也已经超过一半,不必再遍求于六爻之中。” 存亡吉凶。天下最终归结起来只有吉、凶两种,为什么这里又兼说存亡呢?回答说:存亡是就天道阴阳的消长来说,吉凶是就人事的得失来说。

○一说存亡吉凶俱以人事言,存亡其大者也,此说不如前说,盖变化云为实兼举天人,况吉凶本自存亡消息而来,所谓行以数神者也,故从前说意为周备。○一说存亡正谓卦之消息也,爻辞吉凶皆就爻位消息上取,故曰存亡吉凶云。○或曰:存亡吉凶可知,谓一卦有初有上,又有中四爻,则杂物撰徳,辨是与非,举无一不备矣,故人惟据此以要其吉凶存亡之理,则居然可知,葢以其备故也。如云观象玩辞,观变玩占,则正是要存亡吉凶之实事也。然在智者则又不必于各爻而要其存亡吉凶也,只观其彖辞亦几矣。此说与上说不同,然上说较此为甚长。○则思过半矣,不曰足矣,而只曰过半,虽是圣人辞气之从容,然道理亦只到此,故后世虽有圣人者出,亦不能独观彖辞而全不观爻辞也。二与四同功而异位【二条】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此所谓同功而异位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则其异位又可见矣。此以本义味之,是如此说。故一曰异位,谓逺近不同。又曰三五同阳位而贵贱不同。○二多誉,四多惧,则所谓其善不同。○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则多惧者,近刚也。然柔非倚刚则亦不立,固不利于逺也。而二乃大要无咎而多誉者,葢不但以其逺也,以其用之柔中也。若徒柔而不中,虽逺亦不能致誉。用者徳之用也,柔中之徳行之于身而措之事为,即谓之用也。○四多惧者,以其近君而有陵廹之嫌也。然而柔之为道,非得阳以为之依附则无以自立,亦不利于逺也。而二乃大要得无咎而有誉者,独何也?以位柔而中故也。此柔字不可主六字言,通此一条书皆不可说出六字,只据二四之位言。若九二九四亦如此论,三五亦然,故其末乃云「其柔危,其刚胜耶」。言以柔居之则危,惟刚则能胜之,可见上文全据位而言也。○贵贱之等以位言,柔危刚胜兼爻言,不可不辨。○其柔危,其刚胜,兼三五言。三五阳刚之位是个大事任也,此非阳刚之才何以能胜?如吏兵二部尚书或巡抚都御史之位任甚重也。若以平常之才居之,旦夕就见庸驽,故曰其柔危也。○上条「其用柔中」,柔以位言;此言柔危刚胜,刚柔以爻言。二与四同功,二条本义是论中爻,或者便以为正是申非中爻不备之意。愚谓彼是承上条初上二爻而言,其非中爻不备。此以下虽云论中爻,然却是以二对四,以三对五而评之。葢因其所同而别其所异,故一则曰同功异位,二则曰同功异位。其与杂物撰徳辨是与非之意,又少异矣。读书析理,亦当不使有毫厘之差。如云「此所谓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所谓逺取近取之类,皆不可就以此实。彼○彼以为申上段者,言或逺或近,或贵或贱,此所谓爻有等,故曰物也者,是谓杂物,或柔中,或不中,或多誉,或多惧,或多凶,或多功,又或柔危而刚胜,此所谓撰徳也,而辨是与非,举具其中矣。据此说,于杂物撰徳之义,亦几于详明,可备一说也。但上文则备矣,所该自广,此两节意,只是以二对四,三对五,论中爻徳物之义,犹未备。

译另一种说法是,存亡、吉凶都就人事来说,存亡是其中较大的方面。这种说法不如前一种说法,因为“变化”“云为”实际兼举天、人两方面;何况吉凶本来就是由存亡的消长而来,所谓行动要依靠数理来发挥神妙作用。因此应当采用前一种说法,意义才周全。另一种说法是,存亡正是指卦的消长;爻辞中的吉凶,都根据爻位的消长来取义,所以说“存亡吉凶”。有人说:说存亡吉凶可以知道,是因为一卦有初爻、有上爻,还有中间四爻,于是杂列万物、说明德行、辨别是非,没有一项不完备。因此人只要根据这些内容来概括推求吉凶存亡的道理,自然就可以知道,大概正是因为它完备的缘故。譬如说,观察卦象、玩味卦辞,观察变化、玩味占辞,正是要考察存亡吉凶这些实际事情。不过对于有智慧的人来说,又不必逐爻去求察存亡吉凶,只观察彖辞也就差不多了。这种说法和上面的说法不同,但上面的说法比这里说得更详尽。○所以说“思考就已经过半了”,而不说“已经足够了”,只说“超过一半”。这虽然是圣人措辞从容的表现,但道理也确实只能说到这里。因此,后世即使有圣人出现,也不能只观察彖辞而完全不观察爻辞。二与四同功而异位【二条】六二和六四所处的作用相同而位置不同,它们所表现的善也不同。六二多有赞誉,六四多有忧惧,这是因为六四接近君位。这就是所谓“同功而异位”。六三和九五所处的作用相同而位置不同,六三多凶,九五多有功,这是贵贱等级不同的缘故。这样,它们位置不同也就可以看出来了。根据《本义》体会,应当是这样的说法。所以一处说“异位”,是说远近不同;又说三、五同处阳位,而贵贱却不同。○“六二多有赞誉,六四多有忧惧”,这就是所谓“它们所表现的善不同”。○它们所表现的善不同,六二多有赞誉,六四却多有忧惧,是因为六四接近刚位。然而,柔道如果不依附于刚,就不能自立,本来就不利于处在远位。六二大体上能免于咎害而且多有赞誉,原因并不只是它处在远位,还因为它以柔居中。假如只是柔而不中,即使处在远位,也不能得到赞誉。“用”是德的作用;柔中之德施行于自身,并落实到事情和行为上,就叫作“用”。○六四多有忧惧,是因为它接近君位,有逼近君上、冒犯君上的嫌疑。然而,柔道如果没有阳刚作为依附,就无法自立,也不利于处在远位。六二大体上能够免于咎害而且有赞誉,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所居之位属柔而且得中。这里的“柔”字不能只按六二这一爻来说;通观这一段文字,都不能说成只涉及六二。即使是九二、九四,也可以这样论说;三、五也是如此。因此末尾才说“柔则危险,刚则能够取胜吧”。这是说以柔居位就危险,只有刚才能胜任,由此可见上文完全是根据位置来说的。○贵贱的等级是根据位置来说的;“柔则危险,刚则胜任”兼及爻来说,这一点不可不辨明。○“柔则危险,刚则胜任”,兼指六三和九五来说。三、五是阳刚的位置,承担的是重大的事务和职责;如果没有阳刚的才质,凭什么能够胜任?就像吏部、兵部的尚书,或者巡抚、都御史,这些职位责任都很重。如果让平常的才质居于这些职位,早晚就会显出庸弱无能,所以说“柔则危险”。○上文说“它的作用是柔中”,其中的“柔”是根据位置来说的;这里说“柔则危险,刚则胜任”,其中的刚柔是根据爻来说的。“二与四同功”一段,《本义》是在论说中爻,有人于是便认为它正是在申明不取中爻就不完备的意思。我认为,那是承接上文初爻、上爻两爻来说的,说明不取中爻便不完备。以下虽然说是在论中爻,但其实是以二对四、以三对五来评说的。大概是因为先指出它们相同之处,再区别它们不同之处,所以一处说“同功而异位”,另一处也说“同功而异位”。至于它和“杂物撰德、辨是与非”的意义,又稍有不同。读书析理,也应当不使两者有丝毫差别。比如说“这就是所谓天地之道,贞正而显明”,以及所谓远取、近取之类,都不能直接用这一事实来解释。○有人认为这是在申说上段:有的处远,有的处近;有的尊贵,有的卑贱,这就是所谓爻有等级,所以说“物”,也就是把各种事物杂合在一起。有的柔而得中,有的柔而不得中;有的多有赞誉,有的多有忧惧;有的多凶,有的多有功;又有的柔则危险而刚则胜任,这就是所谓“撰德”。至于辨别是非,各种情形也都包含在其中了。按照这种说法,对于“杂物、撰德”的意义,也可以说已经相当详明了,可以作为一种解释。不过上文已经说得完备,所包含的范围自然很广;这两节的意思,只是以二对四、以三对五,论说中爻的德与物的意义,仍然还不完备。

第十章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一条】广大统言之也,悉备析言之也,何以见其广大悉备?且据八卦言之,卦有三画,上一画象天,则天道也;中一画象人,则人道也;下一画象地,则地道也。天道、地道、人道皆具于《易》,如此不既广大而悉备乎?然犹未也,圣人又因八卦而重为六十四卦,则兼此天地人之三才而加一倍焉,是两之也。两之故有六画焉,其六画者,非有他也,亦不过只是三才之道耳。盖上二爻为天,则阴阳成象矣;中二爻为人,则仁义成徳矣;下二爻为地,则刚柔成质矣。夫《易》之为书,也不惟有天道,而又兼有天道之阴阳;不惟有人道,而又兼有人道之仁义;不惟有地道,而又兼有地道之刚柔。夫道之在宇宙间者,要不出此矣,《易》之广大悉备,何如哉?○此一章亦只是后天之《易》,若伏羲作《易》,先立一意以象三才,则画八卦不成,纵画亦不得如此之妙矣。盖圣人之精画卦以示者,是以其心胸囊括尽天地人事物理而无遗,却以其精意之该括无所不尽者画之于《易》以象之。若夫既画之后,左看右看,纵看直看,各有其象。○兼三才而两之,「兼」字与「两」字不同。「兼」者,言不但两其天,而又两其人,两其地,是兼此三才而两之也。此即因而重之之义,故混而观之,则上二爻为天,中二爻为人,下二爻为地。所谓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一说,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此「道」字已该天之阴阳,人之仁义,地之刚柔。○此「道」字即「一阴一阳之谓道」,故上「道」字该阴阳刚柔仁义。一画当太极,三才各一太极,三画亦只当一画看,一之分也,合阴阳而为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一条】夫六画皆三才道所在也,然是道有变动,故谓之爻。云者,七八九六俱谓之爻交变之义也。爻有逺近贵贱之等差,故云物。物云者,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是物也,刚柔之位相间,故曰文。凡文必相间而后成,若纯一其色则不为文矣。然其文却不必皆当初三五刚位也,以刚居之未必皆当也。二四上柔位也,以柔居之亦未必皆当也。其变参差不齐,而其义有得有失,于是乎吉凶生矣。○朱子曰:道有变动,不是指那阴阳老少之变,是说卦中变动,如乾卦六画初潜、二见、三惕、四跃,这个便是有变动,所以谓之爻。○葢阴阳老少则就蓍而言,此正就卦言为是。○本义:道有变动,谓卦之一体见其不兼六画言,各据一画言也。如初自为初一节之变动,二自为二一节之变动,三自为三一节之变动,《易》道至变,故云然也。○本义云:不当谓爻不当位,爻九六也,位初二三四五上之虚位也,须要辨此二字。○文不当有以刚居刚而得者【如屯初九】有以刚居刚而失者【大壮初九】有以柔居柔而得者【坤六二】有以柔居柔而失者【同人六二】不可谓当便吉,不当便凶,朱子亦有明注在前。○一说有以刚居柔为不当者,亦有以刚居刚为不当者,柔亦然,盖随时之义不同,而吉凶随以异矣。其曰物者,即所以名其爻之等也;曰文者,即所以名其位之刚柔相间也。非爻之外他有所谓物与文也,要看三个故字,而以本文相因读之,其义自见。语録所谓父子君臣之类皆是泛论,不必用也。○大抵爻物文字皆是从来有此名目,故于此解之【云云】

第十一章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一条】其辞危,与危者使平,两“危”字不同。其道甚大,此“道”字与《易》之“道”也同。夫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之道也。此“易道”最大,凡百物皆然。物犹事也,危必平,易必倾,何事而能外此道邪?如此说,非惟与上文文意相承,亦与下文气势相接,且于全章之意亦为一贯。况“道”字与末句“道”字及本义“道”字皆相凑合,何必别立一意?语録云:“《易》之书于万物之理无所不具,故曰百物不废。”此恐是在前未定之说。○《易》中所言百物之理,盖亦所谓冒天下之道,要皆是“惧以终始”者。○“惧以终始”,“惧”《易》“惧”之也。其辞危,故为“惧以终始”,使人始终一惧,而不敢少有慢易之心也。如云“终日干干,夕惕若”之意。《易》中所言善者,固欲使人“惧以承之”;所言不善者,亦欲使人“惧以更之”,所谓“其要无咎”也。《朱子语类》于某卦甞云:“圣人作《易》,只是要教人敬而已。”○其道甚大,百物不废,与“惧以终始”“其要无咎”语意一开一合,一叫一应。“其道甚大”“道”字不必泥,同是起下词。○“其要无咎”,朱子曰:“‘要’字若作去声,则是‘要约’之义;若作平声,则是‘要其归’之意。”又曰:“‘其要’只欲无咎。”

译第十章 《易》这部书,广大而且无不完备【一条】“广大”是概括来说,“悉备”是分别来说。怎样看出它广大而且无不完备呢?姑且根据八卦来说:一卦有三画,最上一画象天,就是天道;中间一画象人,就是人道;最下一画象地,就是地道。天道、地道、人道都具备在《易》中,这样难道不是既广大又完备吗?然而还不止如此,圣人又根据八卦重叠而成为六十四卦,于是兼有天地人三才,并把它加倍,这就是“两之”。因为加倍,所以有六画;这六画没有别的内容,也不过是三才之道罢了。上面两爻属于天,于是阴阳形成了具体的象;中间两爻属于人,于是仁义形成了德;下面两爻属于地,于是刚柔形成了形质。《易》这部书,不只是有天道,还兼有天道中的阴阳;不只是有人道,还兼有人道中的仁义;不只是有地道,还兼有地道中的刚柔。宇宙之间的道理,大概不超出这些,《易》的广大而无不完备,怎么能说得尽呢?○这一章说的也只是后天的《易》。如果伏羲作《易》时,先确立一个意旨,把它用来象征三才,那么画八卦就不会成功,即使画成,也不能有这样精妙的意义。圣人精心画卦以示人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心胸包罗了天地之间的一切人事物理,没有遗漏;于是又把这种精意所涵盖、无所不尽的内容画入《易》中加以象征。至于卦画既成以后,从左看、从右看,从纵向看、从横向看,各方面都各有其象。○“兼三才而两之”中的“兼”字和“两”字含义不同。“兼”,是说不但把天分成两层,也把人分成两层,把地分成两层,这是兼有三才而把它们加倍。这就是因而重叠的意义。所以混合起来看,上面两爻是天,中间两爻是人,下面两爻是地。所谓六画,并没有别的内容,就是三才之道。○一种说法认为,有天道,有人道,有地道;这里的“道”字,已经包含了天的阴阳、人的仁义、地的刚柔。○这里的“道”字,就是“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道”,所以前面的“道”字包含阴阳、刚柔、仁义。一画相当于太极,三才各有一个太极;三画也只应当看作一画,这是“一”的分化,合阴阳而成为道。道有变化运动,所以称为爻【一条】六画都是三才之道所在的地方,但这个道有变化运动,所以称为“爻”。所谓“爻”,是说七、八、九、六都叫作爻,含有交错变化的意义。爻有远近、贵贱的等级差别,所以说它是“物”。所谓“物”,就是事物各不相同,这是事物的实情。各种爻相互间杂着刚柔的位置,所以说是“文”。凡是文理,都必须相互间杂才能形成;如果颜色纯一,就不能成为文理。然而这种文理也不一定都是初、三、五这些刚位居刚,因为刚居刚未必都合宜;二、四、上是柔位,柔居柔也未必都合宜。它们的变化参差不齐,而其意义有得有失,于是吉凶就产生了。○朱子说:道有变化运动,不是指阴阳老少的变化,而是说卦中的变化运动。比如乾卦六画,初爻为潜,二爻为见,三爻为惕,四爻为跃,这就是有变化运动,所以称为爻。○阴阳老少是就蓍来说的,这里正应当就卦来说。○《本义》说:“道有变化运动”,是说从一卦的某一局部看,不能兼指六画,而是各自根据一画来说。比如初爻自有初爻这一节的变化运动,二爻自有二爻这一节的变化运动,三爻自有三爻这一节的变化运动;《易》道的变化极其丰富,所以这样说。○《本义》说“不当”,是说爻不当位。爻是九、六,位是初、二、三、四、五、上这些空设的位置,必须辨清这两个字。○所谓“文”,不能说只要刚爻居刚位就是得当:有刚居刚而得当的,如《屯》初九;也有刚居刚而失当的,如《大壮》初九;有柔爻居柔位而得当的,如《坤》六二;也有柔居柔而失当的,如《同人》六二。因此不能说得当就一定吉,不得当就一定凶,朱子在前面也有明确的注释。○一种说法认为,有时刚居柔是不当,也有时刚居刚是不当;柔爻也是这样。大概是因为随时势而意义不同,所以吉凶也随之不同。所谓“物”,就是用来命名爻的等级;所谓“文”,就是用来命名位置上刚柔相间的状态。爻之外并没有另外所谓“物”和“文”。要看清三个“故”字,并依照本文前后相承地读,意义自然就显现出来。《语录》中所说的父子、君臣之类,都是泛泛而论,不必拿来解释这里。○大体说来,“爻”“物”“文”都是历来已有的名目,所以在这里加以解释【等等】。第十一章 《易》兴起的时候,正当殷朝末世【一条】“卦辞有警戒之意”,所以说“用戒惧贯穿始终”;“戒惧”与“危”所表达的意思不同。它的道理非常广大,这个“道”字和《易》中所说的“道”相同。使危险者转为平安,使安易者转为倾覆,这就是《易》的道。这个“易道”最大,所有事物都是如此。这里的“物”犹如说“事情”:危险的必然转平安,安易的必然转倾覆,有什么事情能够超出这个道理呢?这样解释,不仅和上文的文意相承,也和下文的气势相接,而且和全章的意思贯通一致。何况这个“道”字与末句的“道”字以及《本义》的“道”字都相互吻合,何必另立一种意思呢?《语录》说:“《易》这部书对于万物的道理无所不具,所以说百物没有废弃。”这恐怕是朱子早先尚未定论的说法。○《易》中所说的百物之理,大概也就是所谓包容天下之道,总的说来都是“以戒惧贯穿始终”的。○“以戒惧贯穿始终”中的“戒惧”,是说《易》使人戒惧。卦辞有警戒之意,所以说“以戒惧贯穿始终”,使人自始至终都保持戒惧,不敢稍有怠慢轻忽之心。正如“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所说的意思。《易》中所说的善,固然是想使人“以戒惧来承受它”;所说的不善,也同样是想使人“以戒惧来改正它”,这就是所谓“其要在于无咎”。《朱子语类》谈到某一卦时曾说:“圣人作《易》,只是想教人敬慎罢了。” ○“它的道理非常广大,百物无不包含”,和“以戒惧贯穿始终”“其要在于无咎”在语意上彼此启发、彼此呼应。“它的道理非常广大”中的“道”字不必拘泥,它只是同样用来引起下文的词。○“其要在于无咎”,朱子说:“‘要’字如果读去声,就是‘要约’的意思;如果读平声,就是‘要其归’的意思。”又说:“‘其要’只是希望没有咎害。”

第十二章夫干天下之至健也【一条】至健至顺,是说他性情如此;恒易恒简,是说他所行如此;知险知阻,是说他临事之变如此。故本义特举出「忧患」字。○夫干,天下至健;夫坤,天下至顺。此只是举称号之辞。要之,至健至顺之实,则便是徳行;恒易恒简矣。本义:至健则所行无难,故易;至顺则所行不烦,故简。虽如此解,学者尚当以意逆之。故天下至圣,究其实,则止是聪明睿智、寛裕温柔【云云】矣。本义:云然,其于事皆有以知其难而不敢易以处之也。此事字犹是泛说,到下云「是以其有忧患」,则方引向「知险知阻」说去。葢必其临事有不敢易以处之之心,然后能知险知阻而不陷于险、不困于阻也。○天下之至健,天下之至顺,犹中庸云「天下至诚,天下至圣」相似,皆以人言。君子行此四徳者,故曰「乾元亨利贞,此天下之至健者也」;「安贞之吉,应地无疆,此天下之至顺者也」。○健者,如自髙临下而知其险。二句只是体味他意思如此,见得圣人下字各有攸当。先儒乃以干在上、坤在下为解,非本防矣。大抵须于健顺二字内体防出,乃得其理。○同一忧患也,以干视之则为险,以坤视之则为阻。朱子曰:「自山下上山为阻,故指坤言;自山上观山下为险,故指干言。」因登山而明险阻之义。○本义:于干则曰「虽易而能知险」,是转折言;于坤则曰「既简而又知阻」,是直承说,极不苟且。盖坤至顺,自是谨畏,宜其不越夫阻矣。若干至健而不惧疑夫险者,然却乃知险而不往,葢皆是当忧患之际故也。○至健,圣人也;至顺,亦大贤以上人物,要皆圣人也。其知险知阻,皆所谓不假卜筮而知吉凶者也。○尧舜性之,汤武反之,皆圣人也。○所以能危惧而无易者之倾也。危字承上章「危者使平」而言,惧字承上章「惧以终始」言,危与惧一也。故上章本义云「危惧故得平安」。○既云「葢虽易而能知险【云云】而又曰『所以能危能惧而无易者之倾似乎重词大抵所以二字只承本文知险知阻而言。能説诸心,能研诸侯之虑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能説诸心理与心防,也能研诸虑,却又于事上更加研审,故一属干,一属坤。此乾坤与上文乾坤二字大不同。语録自有明说,此如所谓「克己复礼,乾道也;主敬行恕,坤道也」。○说诸心,故有以定吉凶,而凡险与不险,阻与不阻,皆先知之矣。研诸虑,故有以成亹亹,则其于险阻者而避之,其于不险阻者而趋之,而不陷于险,不困于阻矣。此承上文言「天下之至健至顺者然也」,是推本所以知险知阻处,合乾坤而同一道也。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此是指言理之所在,所谓心与理防防乎此也,所谓理因虑审审乎此也。其所谓防,所谓审,即下文象字、占字意。所谓定吉凶,成亹亹,即下文知器、知来意。此理在天道为变化,如日月星辰、寒暑风雨之类;在人事为云为则,大而出处进退,防而日用应酬之类,皆理之所在也。吉事有祥,又兼造化人事言,独言吉事有祥,则凶事亦可知矣。如天垂象见吉凶者,变化中之祥也;国家将兴【云云】动乎四体者,云为中之祥也,亦皆理之所在也。○云,言也,为动也,所该广矣。又此祥字不可兼休咎,为上有字从此该彼例看可也。○象事知器之说甚当,无破绽,即所谓仰观俯察,逺取近取,无往而不可以见阴阳消息两端者。人事之是非得失、刚柔隠显、表里精粗之类,亦所谓皆有两端者。○变化云为,圣人即此以象事,则其事理之一定者可以知矣,所谓智以藏往也。吉事有祥,圣人即此以占事,则其事应之未至者可以应矣,所谓神以知来也。○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此即所谓器者欤?○如因夏潦而知秋之必旱,因础润而知雨之必至,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太白经天其应主兵,箕可知风,毕可知雨之类,皆以变化象之而知器也。在人事则如孔子以禄之去公室而知三桓之必防,以南容三复白圭而知其不废而免戮;孟子以盆成括之小有才而知其身之必死,见杀以辞之诐滛邪遁而知其心之蔽陷离穷之类,此以云为象之而知器也。○如周人以山崩川竭而知宗周之必灭,此以变化之祥而知来也;子贡以执玉髙卑而知二君之将亡,此以云为之祥而知来也。○器与来俱有吉有凶,知之所以趋吉而避凶也,即上文险阻之义。葢险阻亦有一定之势者,亦有从暗地生者。○大抵象事知器一句,特以起下句。之占事知来耳,如乐则行之,忧则违之之例,占事知来,即所谓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凡事物已然之迹,一成而不移,当然之迹,一定而不易者,器也;而其未然之吉凶者,来也。知来,是于其几之将然者而得之。天地设位【一条】

译第十二章 乾是天下最刚健的【一条】“至健”“至顺”,是说它们的性情如此;“恒易”“恒简”,是说它们的行为如此;“知险”“知阻”,是说它们面对事情的变化如此。所以《本义》特别提出“忧患”二字。○乾,是天下最刚健的;坤,是天下最柔顺的。这只是举出它们称号的说法。总的说来,至健、至顺的实际内容,就是德行,也就是恒常平易、恒常简约。《本义》说:最刚健,所以所行没有困难,叫作“易”;最柔顺,所以所行不烦琐,叫作“简”。虽然可以这样解释,学者还应当根据义理来体会。天下最圣的人,究其实,也不过是聪明睿智、宽裕温柔等等。《本义》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于事情都能知道其中的困难,不敢轻率地处理。这“事”字还是泛泛而言;到下文说“所以它有忧患”,才引向“知险知阻”来说。大概一定要在遇到事情时有不敢轻率处理的心,之后才能知道险和阻,不陷入险境,不困于阻碍。○天下最刚健、天下最柔顺,就像《中庸》所说“天下至诚,天下至圣”相似,都是就人来说的。君子实行这四种德行,所以说“乾元亨利贞,这是天下最刚健的”;“安贞之吉,应地无疆,这是天下最柔顺的”。○所谓刚健,就像从高处俯视低处,因而知道其中的险。这两句话只是体会它的意思如此,说明圣人下字各有恰当之处。先儒却把乾在上、坤在下作为解释,不是本来的意思。大体上必须从“健”“顺”二字中体会出道理,才能得到它的意义。○同样都是忧患,从乾的角度看就是险,从坤的角度看就是阻。朱子说:“从山下登上山是阻,所以指坤来说;从山上观看山下是险,所以指乾来说。”这是借登山来说明险和阻的意义。○《本义》说:对乾说“虽然平易却能知道险”,这是转折着说;对坤说“既然简约又能知道阻”,这是直承着说,非常严密而不苟且。坤最柔顺,自然谨慎畏惧,所以不越过阻碍是合宜的。至于乾最刚健,似乎不会畏惧而怀疑险境,然而它却能知道险而不前往;大概都是因为处在忧患之时的缘故。○至刚健,是圣人的境界;至柔顺,也是大贤以上的人物,总的说来都是圣人。他们知道险、知道阻,都是所谓不借助卜筮便能知道吉凶的人。○尧、舜是顺其本性而行,汤、武是反求本性而行,他们都是圣人。○所以能够知道危险而戒惧,不会因轻忽而导致倾覆。“危”字承接上章“危者使平”来说,“惧”字承接上章“惧以终始”来说,危和惧是同一回事。所以《本义》解释上章说:“因为知道危险并戒惧,所以能够得到平安。” ○既然说“虽然平易却能知道险”等等,又说“所以能够知道危险、戒惧,而不会因轻忽导致倾覆”,似乎语意重复。大体上,“所以”二字只是承接正文所说的知险知阻。能够在心中领会它,能够推究诸侯的思虑,从而判定天下的吉凶,成就天下勤勉不息的事业。在心中领会它,是对道理和内心加以体会;推究各种思虑,则又在事情上进一步详加审察,所以前者属于乾,后者属于坤。这里的乾、坤与上文的乾、坤二字大不相同。《语录》中有明确的说明,这就像所谓“克己复礼,是乾道;主敬行恕,是坤道”。○因为能在心中领会,所以能够判定吉凶,凡是险与不险、阻与不阻,都能预先知道。因为能推究各种思虑,所以能够成就勤勉不息的事业;对于险阻之处就避开,对于没有险阻之处就趋近,于是不陷入险境,也不困于阻碍。这是承接上文“天下最刚健、最柔顺者就是这样”来说,推究能够知道险阻的根本原因,把乾坤合在一起说成同一道理。变化和言语行为,吉祥事情有征兆;观察象可以知道器,进行占筮可以知道未来。这是指明义理所在,也就是所谓在心中体会道理、在思虑中仔细审察。所谓体会、审察,就是下文“象”字、“占”字的意思;所谓判定吉凶、成就勤勉不息,就是下文“知器”“知来”的意思。这个道理在天道中表现为变化,如日月星辰、寒暑风雨之类;在人事中表现为言语行为,如大的方面有出处进退,细的方面有日常应用和应酬,都是义理所在。“吉事有祥”兼指造化和人事来说;只说吉事有征兆,那么凶事也可以由此知道。比如上天显示征象而显现吉凶,是变化中的征兆;国家将要兴盛时出现的征兆,表现在人的四肢行动上,是言语行为中的征兆;这些也都是义理所在。○“云”,是说言语;“为”,是说行动,所包含的范围很广。又,“祥”字不能兼指吉凶;因为上文有“有”字,可以按照由此及彼的例子来理解。○“观察象可以知道器”的说法非常恰当,没有破绽,就是所谓仰观天文、俯察地理,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无论什么地方都可以看见阴阳消长的两端。人事中的是非得失、刚柔隐显、表里精粗之类,也都是所谓各有两端。○面对变化和言语行为,圣人就依据这些来观察事物,于是可以知道事情和道理中已经确定的部分,这就是所谓“以智藏往”。吉祥事情有征兆,圣人就依据这些来占察事情,于是可以预知尚未到来的事应,这就是所谓“以神知来”。○孟子说:“天下人谈论人的本性,不过是谈其固有的道理罢了;固有的道理以顺利施行为根本。” ○这就是所谓的“器”吗?比如因为夏季多雨而知道秋季必然干旱,因为础石湿润而知道雨必然到来;岁星所在的国家会有福,太白星经过中天,所对应的事情以战争为主;看到箕宿可以知道风,看到毕宿可以知道雨之类,都是根据变化来观察征象而知道事物已经形成的状况。在人事方面,比如孔子由禄位从公室失去而知道三桓必然衰败;由南容多次诵读“白圭”而知道他不会被废弃并且能够免于杀戮;孟子由盆成括略有才华而知道他自身必然死亡;由见到有人被杀时所说言辞的偏曲、淫邪、逃避而知道其内心已经蒙蔽、陷入困境、离散穷困之类,都是根据言语行为来观察征象而知道事物已经形成的状况。○比如周人由山崩川竭而知道宗周必然灭亡,这是根据变化的征兆而知道未来;子贡由二位君主执玉时的高低姿态而知道他们将要灭亡,这是根据言语行为的征兆而知道未来。○“器”和“来”都包含吉和凶;知道它们,是为了趋向吉而避开凶,也就是上文所说险阻的意义。○大概险阻有由确定形势造成的,也有从隐微处暗中产生的。○大体说来,“观察象而知道器”这一句,特意用来引出下一句。也就是引出“占察事情而知道未来”。例如快乐就实行它,忧患就避开它;占察事情而知道未来,就是所谓存亡吉凶,于是安居时也可以知道如何处置。○凡是事物已经发生的迹象,一经形成便不会改变;按理本来应当如此的迹象,一经确定便不会变易,这就是“器”;至于尚未发生的吉凶,就是“来”。所谓知道未来,是从事情将要形成的微小征兆中认识它。天地设置了各自的位置【一条】

礼记·冠义》篇方氏注曰:「六礼首以纳采,次以问名,此资人谋以达之也。谋既达矣,则宜鬼谋以决之,故次以纳吉焉。人谋、鬼谋皆协从矣,然后纳币以征之,请日以期之。」此可以证人谋、鬼谋之说。○人谋、鬼谋,朱子曰:「犹《洪范》之谋及乃心,卿士、庶人相似。」○问:「此只说圣人作《易》功用,何故兼人谋?」言曰:「人谋是带说,凡卜筮问《易》者,亦先须谋诸人,然后乃可问《易》,虽圣人亦然。故《洪范》曰:『谋及卿士,谋及庶人,然后曰谋及卜筮。』又曰:『朕志先定,询谋佥同,然后鬼神其依,龟筮协从。』是也。」○书传所说「人谋」无限,恐难以「谋」字当「实」字看也。○《皇极外篇》第四十五板有曰:「人谋,人也;鬼谋,天也。天人同谋,而皆可则,事成而吉也。」愚按:此亦书传之意。○「百姓与能」,前所言「知器、知来者」,圣人独擅其能也。言《易》既作,则百姓亦得与其能矣。○按《纲目》汉献帝兴平元年书:「陶谦卒,刘备兼领益州牧。」下集览释分注:「百姓与能」云:「《易·系辞》:『人谋、鬼谋,百姓与能。』韩康伯注:『人谋,况议于众,以定得失也;鬼谋,况寄卜筮,以考吉凶也。』《洪武正韵》:『况,善也;又兴,况也。』又『临访』曰:『来访』,此盖取「访」义寄托也。古人之卜,必先人谋,而后证之鬼神。且国将兴,听于人;将亡,听于神,安可以一任鬼神哉?」○魏文侯之卜相,视唐明宗之置名瓶中而祝,箸挟之者大相逺矣。万一失人,将何委哉?故人谋为先。八卦以象告【二条】此八卦与八卦定吉凶之八卦同,通指六十四卦之八卦也。以象告,未有辞也。指伏羲之画言。○爻谓爻辞,彖谓彖辞,文王、周公之易也。情是卦爻之情,非圣人之情也。情亦象中所具。○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通承上二句,八卦以象告,则刚柔杂居矣。爻彖以情言,则吉凶可见矣。○八卦以象告,至吉凶可见矣。此是以卦言,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此是以蓍言。此皆圣人作易,以成天地之能,而使百姓得与其能者也。○易中只有卦与蓍二者而已。上一节,如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下一节,如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也。○变动以利言,爻象动乎内也。吉凶以情迁,吉凶见乎外也。○变动以利言,葢蓍之变动,乃是推明出事之利与不利,以示人也。其时虽未有言,言在其中矣。其言利者,固以利人。其言不利者,亦所以利人也。○吉凶以情迁,变动之后,其所遇之占有吉有凶,则又随其卦爻之情而迁也。○是故爱恶相攻以下,皆是吉凶以情迁之实。曰悔吝,曰利害,亦皆吉凶之属也。曰爱恶相攻,曰逺近相取,曰情伪相感者,情也。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平庵项氏曰:凡爻有比,爻有应,爻有一卦之主爻,皆情之当相得者也。今称近者,正据此爻言之,反以三隅则逺,而为应为主者,亦必备此三条矣。○爱恶相攻而吉凶生,三句其相攻相取未为不好,字相攻相取之义与下文相感同类,此数句专以爻言,其实兼卦观彖传所取,如中正而应,刚应志行之类可见。○或爱相攻而吉,或恶相攻而凶,或相取逺而免于悔吝,或相取近而悔吝,或以情相感而利,或以伪相感而不利,此三句平等说,下文却合言之曰:大抵凡易之情,近而相得者为贵,不相得而逺者亦无害,惟是近而相恶不相得者则凶,又有害而悔且吝矣。如明夷六五切近上六之阴,而九三又正与暗主为应,是以都费思量,以比之四五观之可见,近而相得者为贵也。以需之初九观之可见,逺而不相得者亦无害也。○逺近相取而悔吝生,此句专说不好者,逺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之合者近相取而免于悔吝,逺相取而致夫悔吝,情之睽者逺相取而免于悔吝,近相取而致夫悔吝。○有近相取而悔吝者,有近相取而免悔吝者,有逺相取而悔吝者,有逺相取而免悔吝者,此其情然也。○情之相宜者,近免悔吝而逺则悔吝,不相宜者逺免悔吝而近则悔吝,此其所以然也。逺近相取而悔吝生之说,宜无以易此,此说颇为正大而周宻,求之于经亦多合也。○吉凶悔吝利害六字,大抵吉凶重于利害,利害重于悔吝,故末句先凶次害,又次悔吝,而凡曰吉凶见乎外,曰吉凶以情迁,曰明吉凶,曰吉凶生,则皆该利与悔吝矣。○项氏曰:利害商畧其事宜有利不利也,悔吝则有迹矣,吉凶则其成也。相感者情之始交,相取则有事矣,相攻则其事极矣。○凶事已败也,不利失所求也,悔吝者忧虞之象。○爱恶亦重于情伪,其逺近一句畧在中。

译《礼记·冠义》篇,方氏注说:“六礼首先是纳采,其次是问名,这是借助人的谋议来通达婚事。人的谋议既已通达,就应当借助鬼神的谋议来作决定,所以接着是纳吉。人谋、鬼谋都协调同意以后,然后纳币以作征信,请定日期以确定婚期。”这可以作为人谋、鬼谋之说的证据。○关于人谋、鬼谋,朱子说:“这如同《洪范》所说谋议涉及自己的内心,也涉及卿士和庶人。” ○问:“这里说的只是圣人作《易》的功用,为什么还兼说人谋?” 答说:“人谋是顺带说的。凡是通过卜筮询问《易》的人,也必须先向人谋议,然后才可以询问《易》;即使圣人也是如此。所以《洪范》说:‘先谋议于卿士,谋议于庶人,然后再谋议于卜筮。’又说:‘我的意志先确定,询问谋议而众人都同意,然后鬼神才会依从,龟筮才会协调同意。’就是这个意思。” ○《尚书传》中所说的“人谋”含义很多,恐怕不能把“谋”字当作“实际”来理解。○《皇极外篇》第四十五板说:“人谋,就是人;鬼谋,就是天。天人共同谋议,并且都可以作为准则,事情就能成功而吉祥。”我按:这也符合《尚书传》的意思。○“百姓也能参与其中”,前面所说“知器、知来”的能力,本来是圣人独自具备的。意思是说,《易》既然写成,百姓也能够分享到这种能力。○考察《纲目》,汉献帝兴平元年记载:“陶谦去世,刘备兼任益州牧。” 下文《集览》的分注解释“百姓与能”说:“《易·系辞》说:‘人谋、鬼谋,百姓与能。’韩康伯注说:‘人谋,是说向众人征询意见,以判定得失;鬼谋,是说寄托于卜筮,以考察吉凶。’《洪武正韵》说:‘况,善;又,兴,也是况。’又把‘临访’解释为‘来访’,大概是取‘访’的意思,表示寄托。古人占卜,一定先采用人谋,然后再用鬼神加以验证。况且国家将要兴盛时,要听取人的意见;将要灭亡时,才听任神意,怎么可以把一切都交给鬼神呢?” ○魏文侯占卜选择宰相,与唐明宗把人名放在瓶中祈祷、再用筷子夹取相比,差别实在太大了。万一错失了合适的人才,将来把什么托付给谁呢?所以人谋应当放在首位。八卦用象来告示【二条】这里的“八卦”和“八卦定吉凶”的“八卦”相同,都是通指六十四卦中的八卦。说“以象告”,是说当时还没有卦辞,指伏羲画卦而言。○“爻”是指爻辞,“彖”是指彖辞,这是文王、周公所作的《易》。“情”是卦、爻的情状,不是圣人的情感;这种情状也具备在卦象之中。○刚柔相互错杂地处在各自的位置上,吉凶就可以看出来了。这是总承上面两句:八卦用象来告示,于是刚柔相杂;爻辞、彖辞用情状来说明,于是吉凶就可以看出来。○八卦用象来告示,直到吉凶可以看出来。这是就卦来说的;“变动以利言”是就蓍来说的;“吉凶以情迁”也是就蓍来说的。这些都是圣人作《易》,成就天地的功能,使百姓也能参与并获得这种能力。○《易》中只有卦和蓍这两种东西。上一节所说的,如“爻,是仿效这个的”,以及“象,是象似这个的”;下一节所说的,如“爻象在内发动,吉凶在外显现”。○“变动以利言”,就是爻象在内发动。“吉凶以情迁”,就是吉凶在外显现。○“变动以利言”,大概是说蓍的变化运动,正是推明事情将要出现时有利或不利的情形,以此显示给人。当时虽然还没有明说,言语的意义已经包含在其中了。说有利的,固然是为了使人得到利益;说不利的,也同样是为了使人得到利益。○“吉凶以情迁”,是说变化运动以后,所遇到的占断有吉有凶,于是又随着卦爻的情状而变化。○所以,“爱恶相攻”以下的内容,都是“吉凶以情迁”的具体事实。说“悔”“吝”,说“利”“害”,也都属于吉凶这一类。说爱与憎相互攻伐,说远与近相互取合,说以真情和虚伪相互感应,这些说的都是情。彼此接近却不能相得,就会凶;或者彼此伤害,就会既有悔又有吝。平庵项氏说:凡是爻与爻相亲比,爻与爻有应,或一卦中有作为主的爻,都是情理上应当相得的。这里所说的“近”,正是就这个爻而言;反过来说,另外三方属于“远”,而作为应爻、主爻的,也一定具备这三条条件。○“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这三句中,相互攻伐、相互取合本身并不一定不好。“相攻”“相取”的意义,与下文“相感”属于同一类。这几句专门就爻来说,实际上也兼及卦来看《彖传》所取的意义,例如“中正而应”“刚应志行”之类,就可以看出。○有时因为爱而相攻则吉,有时因为憎而相攻则凶;有时远处相取而免于悔吝,有时近处相取而产生悔吝;有时以真情相感而有利,有时以虚伪相感而不利。这三句是平列来说的;下文却合起来说:大体上,凡是《易》的情形,彼此接近而能够相得是可贵的;彼此不能相得而相距较远,也没有害处;只有彼此接近而相互厌恶、不能相得,才会凶,又会受到伤害而既有悔又有吝。例如《明夷》六五紧挨着上六这个阴爻,而九三又正好与昏暗的君主相应,所以很费思量;从《比》的九四、六五来看,就可以知道彼此接近而相得是可贵的。从《需》初九来看,则可以知道相距较远而不能相得也没有害处。○“远近相取而悔吝生”这一句专门说明不好的情形:远近相取会产生悔吝。情意相合的,近处相取可以免于悔吝,远处相取反而会招致悔吝;情意乖离的,远处相取可以免于悔吝,近处相取反而会招致悔吝。○有近处相取而产生悔吝的,有近处相取而免于悔吝的;有远处相取而产生悔吝的,也有远处相取而免于悔吝的。这就是情势本来的情况。○情意相宜的,近处相取可以免于悔吝,远处相取反而有悔吝;情意不相宜的,远处相取可以免于悔吝,近处相取反而有悔吝。这就是其中的道理。关于“远近相取而悔吝生”的说法,大概没有什么可以改易的了。这个说法很正大而且周密,考察《易经》经文,也大多相合。○“吉、凶、悔、吝、利、害”六个字,大体上吉凶重于利害,利害又重于悔吝。所以末句先说凶,次说害,再次说悔吝;而凡是说“吉凶见乎外”“吉凶以情迁”“明吉凶”“吉凶生”的,都包括了利与悔吝。○项氏说:“利害,是斟酌事情是否适宜,说明有利或不利;悔吝则已经有了迹象;吉凶则是事情最终的结果。” 相感是情意开始交接,相取则已经发生事情,相攻则事情发展到了极点。○凶,是事情已经败坏;不利,是失去了所求取的东西;悔吝,是忧虑和不安的象征。○爱憎也比情伪更重要;至于远近这一句,大略已经包含在其中了。

间却亦不可晓,但难说不相得为近,不相取耳。俟更详之,此亦无难晓者。再专举逺近而论,其义甚周至。本义不相得,谓相恶也。相恶兼以伪相感,言举其重者也。曰近而不相得,则逺近相取之意又不待赘矣。○逺近相取一句,专说不好者而悔吝生,又带不悔吝意在内。此节小注宜细勘之。项氏、呉氏二说俱有理。○项氏曰:命辞之法,必各象其爻之情,故观其辞可以知其情。利害者,商畧其事宜,有利不利也。悔吝则有迹矣,吉凶则其成也。故总而名之曰吉凶相感。情之始交,故以利害言之。相取则有事矣,故以悔吝言之。相攻则其事极矣,故以吉凶言之。逺近情伪,姑就浅深分之。若错而总之,则相攻相取相感之人,其居皆有逺近,其情皆有情伪,其情皆有爱恶也。故总以相近一条明之。近而不相得,则以恶相攻而凶生矣,以伪相感而害生矣,不以逺相取而悔吝生矣。是则一近之中备此三条也。凡爻有比,爻有应爻【云云】此三条矣。○吴氏曰:夫子之已言者三,其未言者三,总之为六条。然此据近之比爻言耳。若逺之应爻及主爻,亦当各备六条,总之为十八条矣。愚甞以此十八条之例考之,爻辞皆合,乃知作传圣人以此该括易之辞情,至为精宻,而诸家注释惟项氏能究其底蕴焉。将叛者其辞慙【一条】此言人之辞因情而异也。卦爻之辞亦犹是。大概说不可就易上取贴。○平庵项氏数句好曰:「仁者黙,勇者哗,能言者少信,善巽者寡决,智人多险,文士罕守。人情大约不出乎六者。」又曰:「刚柔之变,其尽于此矣。」○又曰:「六辞之中,吉一而躁叛疑诬失居其五。」愚谓此见天地间好人自少,好事亦自少也。故先儒又曰:「吉凶悔吝皆生乎动,者吉一而已耳。」昔人有诗云:「不如意事甞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葢亦造化之所吝也。吾徒稍有天资者,其可不深自珍爱哉?○所以谓卦爻之辞亦犹是者,非谓亦有此六者也。谓人之辞皆以情而迁,卦爻之辞亦以卦爻之情而迁,谓有相似者也。

易经蒙引卷十一下<经部,易类,易经蒙引>

钦定四库全书易经蒙引卷十二上明 蔡清 撰

说卦传

译中间这一层也不太容易明白,只是很难说“不相得”就是近而不相取。以后还应当再详细考察;不过这也不是难以理解的地方。再专门举远近来论说,其意义十分周密。本义说:“不相得”,就是相互憎恶。相互憎恶也兼有以虚伪相感的意思,这是举其较重者来说。说“近而不相得”,那么“远近相取”的意思也就不必再赘述了。○“远近相取”这一句,专门说明不好的情形,并说会产生悔吝,但其中也带有不会产生悔吝的意思。这一节的小注应当仔细考察。项氏、吴氏的两种说法都有道理。○项氏说:规定爻辞的原则,是必须分别象征该爻的情状,所以考察爻辞就可以知道它的情状。利害,是斟酌事情是否适宜,说明有利或不利;悔吝则已经有了迹象;吉凶则是事情最终的结果。所以总括起来称为“吉凶相感”。情意开始交接,所以用利害来说;相互取合,就已经发生事情,所以用悔吝来说;相互攻伐,事情已经到了极点,所以用吉凶来说。至于远近、情伪,姑且按照浅深来分别。若交错起来总的看,那么相攻、相取、相感的人,都有远近之别;他们的情形都有真情和虚伪,也都有爱与憎。所以总括起来,用“相近”这一条加以说明。彼此接近而不能相得,就是以憎恶相攻而产生凶,以虚伪相感而产生害,不以远处相取而产生悔吝。这样一来,一个“近”字之中就具备了这三条。凡是爻有比、爻有应、爻有主爻等等,这三条都具备了。○吴氏说:孔子已经说出的有三条,尚未说出的也有三条,总共就是六条。然而这里是依据相近的比爻来说的。至于相距较远的应爻和主爻,也应当各自具备六条,总共就是十八条。我曾经用这十八条的例子考察爻辞,发现都能相合,于是知道作《传》的圣人用这些来概括《易》的辞与情,精密到了极点;而各家的注释中,只有项氏能够探究其中的底蕴。将要背叛的人,他的话语会显得惭愧不安【一条】。这句话说的是,人的言辞会随着内心情状而不同。卦爻的辞也同样如此。大体上说,不能直接在《易》上机械地寻找对应。○平庵项氏有几句话说得很好:“仁厚的人沉默,勇敢的人喧哗;善于言说的人往往少有信用;善于谦逊顺从的人往往缺少决断;有智慧的人多有险诈;文士很少能够坚守。人的情性大致不超出这六种。”又说:“刚柔的变化,大概全都包括在这里了。” ○又说:“六种言辞之中,吉利的只有一种;而浮躁、背叛、疑惑、诬妄、失其所居占了五种。” 我认为,这说明天地之间好人本来就少,好事也本来就少。所以先儒又说:“吉凶悔吝都产生于行动,能够吉利的只有一种而已。”古人有诗说:“不如意的事情常常有八九件,可以拿来谈论的人没有两三个。”这大概也是造化有所吝惜吧。我们这些人如果稍有天资,难道可以不深深地珍惜自己吗?○所谓卦爻的辞也同样如此,并不是说卦爻的辞也具有这六种人的情状。是说人的言辞都随着情感而变化,卦爻的辞也随着卦爻的情状而变化,只是说二者有相似之处。《易经蒙引》卷十一下 <经部,易类,《易经蒙引》> 钦定《四库全书》《易经蒙引》卷十二上 明代蔡清撰写 《说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