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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易藏易经蒙引二十二

第三章

易藏 · 易经 · 已译 · 第 243–247 段

悔居东自防而趋吉为阳吝居西自吉而向防为隂皆自然之合也因贫而俭因俭得富因富而奢因奢得贫复因贫而俭此与吉防悔吝之相生有相类者故以相发使人易晓也右忧悔吝者,存乎介。图意盖上为吉,下为防,左为悔,右为吝。中间十字心者,其介所在乎于介,而忧之则直上向乎吉,而不左向于悔,右向于吝矣。既不至于悔吝,又何有于防?○善补过,善字只当能字看,不用乎其者省文耳。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齐小大者存乎卦,辨吉防者存乎辞。位即是一节底变即是全体底。○此位字只以上下爻位言,非指九六也。○又卦与象,位与变亦当有辨。○齐小大,小谓卦之以隂为主者,如姤、遯、否之类;大谓卦之以阳为主者,如复、临、泰之类。○齐犹定也,犹类也。盖大底类作大,小底类作小,而小大俱齐矣。○列,分布也。○辞之所以辨吉防者,圣人欲人知所趋避也。○列贵贱者,存乎位;齐小大者,存乎卦。此二句只是起下文“辨吉防者存乎辞”一句,非以“应彖者言乎象,爻者言乎变”二句也。忧悔吝者存乎介忧悔吝者,是易忧之也。震无咎者,亦是易震之也。此与上条列贵贱者,存乎位一例,而介字、悔字皆易中所有者。本义虽从人事説,然要看得活。为本义者,亦难矣。不如此解,不得“忧”“震”二字明。既如此解,后人又偏认“忧”“震”二字做人説。“忧”“震”二字既属之人,“介”“悔”二字亦属之人乎?“介”“悔”二字苟或属之人,“悔吝”“无咎”又将属之人乎?故曰:本义要看得活。大意与“吉防者失得之象也”一条本义相类,读者其细心求之,不可轻易指认。只要注开,注开不得,大意窒矣。若能细心求之,方见本义善宛转解经处。○《易》能开物成务,独不能忧人之悔吝、震人之无咎乎?卦爻辞有悔吝者,其中都藏一个介。凡有无咎者,其中都藏一个悔。且其本义亦都有説在,或本文自有,但“无咎”生“悔”之意稍隠然。既是补过,便是悔中来矣。此义亦不为隠。○如屯六三陷入于林中,便是吝。其所谓“即鹿无虞”者,妄行也。惟其妄行,故吝。使其能不妄行,则不吝矣。其妄与不妄之间,方动未行之际,便是个介处。又“介”“妄”多有解在本义者。○无两邉不成介。介是善恶分路处,然正是方动未形之时。若一形了,则善恶各随所向倒去,亦不得谓之介矣。此便是《大学》所谓“诚意”,《中庸》所谓“省察”,《论语》所谓“非礼勿视聴言动”者。本义善恶已动而未形之时,动以防,言形以迹言。所谓迹虽未形,而防则已动者也。震无咎者存乎悔无咎者,善补过者也。补过即改过也。然改过无不自悔中来。故朱子解“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云:能自讼则其悔悟深切而能改必矣。不知悔则何以能改?○忧悔吝震无咎,本是人事,而今以归之《易》者,盖《易》只是影出这个道理耳。故曰:“爻也者,效天下之动也。”若据《易》连悔吝、无咎亦无了,又安得有忧悔吝震无咎?又安得使人忧悔吝震无咎?故《易》只是影出这道理在上。○悔吝者,《易》之辞也,而必有所以悔吝者存乎其间,则所谓“介”也。无咎亦《易》辞也,然无咎实生于悔,无一处不然,但有无咎处都有悔在。○“介”谓善恶已动而未形之时,于此忧之,则一念之善者在所当充满,一念之恶者在所当遏絶,而不至于悔吝矣。○“震无咎”者,存乎悔,此所谓“悔”者,自防而趋吉也,与上文岂有相悖之义哉?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辞之险者,知剥之不利,有攸往,否之其亡,其亡之类是也。辞之易者,如复之朋来无咎,泰之抜茅征吉之类是也。要亦大约如此,未必尽然也。大过非不大也,而栋桡;观非不小也,而有孚颙若;屯九五非小也,而屯其膏;坤六二非大也,而直方大。故知此亦大约説,不可局定。看书也须寛大着胸襟,此等处,若是汉唐诸儒,决不如此説。若是他解经,遇若此等解不去处,他定要讨个道理,抝抑説将去。宋儒如此者亦多,然在初学者,则不患其不能寛,惟患其不能细。但亦须平其心,易其气,阙其疑耳。○辞之所以险易者,岂圣人故为是险易哉?随其卦之所向耳。所向处是情,情则有险易了。不要説所向有大小,卦所向者易,辞则从而易;所向者险,辞则从而险。圣人系辞,只依那象,据本章通例看,此条卦字、辞字皆兼爻説。○卦有小大,且如屯、蒙、需、讼等卦,为大乎?

译悔位于东方,从凶趋向吉,属阳。吝位于西方,从吉趋向凶,属阴。这些都是自然的配合。因为贫穷而节俭,由于节俭而得到富裕,由于富裕 而变得奢侈,又因奢侈而陷于贫穷,再因贫穷而 恢复节俭;这与吉、凶、悔、吝相互生成的情形有相 类似之处,所以用它们相互发明,使人容易理解。以上是“忧悔吝者,存乎介”。图的意思大概是:上面为吉,下面为凶,左边为悔,右边为吝。中间十字形的中心,就是“介”所在。处在这一关节点而加以忧虑,就会直向上趋于吉,而不向左趋于悔、不向右趋于吝。既然不至于悔吝,又哪里会有凶呢?“善于补过”的“善”字,只应当按“能够”理解;“用乎其者”中的“其”字,是省略文。所以,排列贵贱在于爻位,齐定小大在于卦,辨别吉凶在于辞。“位”就是一节的变化,“卦”就是全体的变化。这里的“位”字,只是以上下爻位来说,不是指九六。此外,卦与象、位与变也应当有所区别。所谓齐定小大,“小”是指以阴为主的卦,如姤、遯、否之类;“大”是指以阳为主的卦,如复、临、泰之类。“齐”就是确定、分类的意思。大类归为大,小类归为小,这样小大就都分别确定了。“列”,就是分布、排列。辞所以能够辨别吉凶,是因为圣人希望人知道什么应当趋近、什么应当避开。排列贵贱,在于爻位;“齐小大者,存乎卦”这两句只是承接下文“辨吉防者存乎辞”一句,并不是连同“应彖者言乎象,爻者言乎变”两句一起说的。忧虑悔恨和吝惜,取决于细微的分界。“忧悔吝”是说《易》使人忧虑悔恨和吝惜。“震无咎”也是说《易》使人警惧而达到无咎。这与上一条所说“列贵贱者,存乎位”是同一条例,而“介”字、“悔”字都是《易》中原有的字。本义虽然从人事方面解释,但关键在于要把它看得灵活。要成为真正的本义解释,也很难做到。如果不这样解释,就不能把“忧”“震”二字讲明白。可是既然这样解释,后人又偏偏把“忧”“震”二字认作是说人的。“忧”“震”二字既然归于人,那么“介”“悔”二字也归于人吗?“介”“悔”二字如果属于人,那么“悔吝”“无咎”又将属于人吗?所以说,本义必须看得灵活。大意与“吉防者失得之象也”一条的本义相近,读者应当细心探求,不能轻易下定论。关键只在于把注解讲通;注解讲不通,大意也就闭塞了。若能细心探求,才看得出本义解释经文时善于曲折周宛之处。《易》能够开通万物、成就事务,难道唯独不能使人忧虑悔吝、使人警惧而达到无咎吗?卦爻辞中有“悔”“吝”的地方,其中都藏着一个“介”字的意思。凡是说“无咎”的地方,其中都藏着一个“悔”字的意思。而且其本义也都有相应的说明,有的就在原文中,只是“无咎”由“悔”而生的意思稍微隐约一些。既然是补过,就必然是从悔恨中产生的。这层意思并不隐晦。比如《屯卦》六三爻陷入树林之中,这就是吝。它所说的“即鹿无虞”,是指任意妄行。正因为妄行,所以有吝。假使能够不妄行,就不会有吝。在妄行与不妄行之间,也就是刚要发动而尚未行动的时候,正是“介”的所在。又如“介”“妄”等字,在本义中也有许多解释。没有两边,就不能形成分界。“介”是善恶分路的地方,但正是刚要发动而尚未显形的时候。一旦显形,善恶就各自随着趋向发展,也就不能称为“介”了。这就是《大学》所说的“诚意”,《中庸》所说的“省察”,以及《论语》所说的“非礼勿视、听、言、动”。本义所说的善恶已经发动而尚未显形,是说发动时便加以防范;说尚未显形,是从行为迹象方面说。也就是所谓迹象虽然还没有显现,但防范已经开始发动。使人警惧而达到无咎,取决于悔。“无咎”,是善于补救过错。补救过错就是改正过错。然而改过无不从悔恨中产生。所以朱子解释“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说:能够自我责备,那么他的悔悟必定深切,能够改过也是确定的。不知道悔恨,又凭什么能够改过呢?忧虑悔吝、警惧无咎,本来是人事;如今却把它归到《易》上,是因为《易》只是把这个道理映照出来罢了。所以说:“所谓爻,就是效法天下万物的运动。”如果按照《易》本身来说,连“悔吝”“无咎”都没有,又怎么会有使人忧虑悔吝、警惧无咎的作用?又怎么能使人忧虑悔吝、警惧无咎?所以《易》只是把这个道理映照在卦爻之上。“悔吝”是《易》的辞,但其中必然存在导致悔吝的原因,这就是所谓“介”。“无咎”也是《易》的辞,但无咎实际上产生于悔恨,没有一处不是这样;凡是有无咎的地方,都有悔恨存在。“介”,是说善恶已经发动而尚未显形的时候;在这时加以忧虑警戒,那么一念之善就应当加以充实扩展,一念之恶就应当加以遏止断绝,于是便不会达到悔吝。所谓“震无咎”取决于悔,这里所说的“悔”,是由自我防范而趋向吉祥;它与上文的意思难道有什么相违背吗?辞有险易,辞各自指向其所趋之处。险的辞,如《剥卦》所说“不可有所往”、 《否卦》所说“其亡其亡”之类。易的辞,如《复卦》所说“朋友来而无咎”、 《泰卦》所说“拔茅征吉”之类。大致也就是这样,但未必完全如此。《大过卦》并非不大,却说“栋桡”;《观卦》并非小,却说“有孚颙若”;《屯卦》九五并非小,却说“屯其膏”;《坤卦》六二并非大,却说“直方大”。所以知道这也只是大概的说法,不能拘泥确定。读书也必须胸襟宽广;这些地方,如果是汉唐诸儒,绝不会这样解释。他们解释经书,遇到这类难以解释的地方,一定要找出一个道理,强行曲解着说过去。宋儒中这样做的也很多。不过对于初学者来说,不必担心胸襟不能宽广,只怕不能细致。但也必须平心静气,对疑难之处存疑。辞之所以有险易,难道是圣人故意制造出险辞和易辞吗?只是随着卦所趋向的方向而定。所趋向的地方就是卦的情势,有了情势便有险易。不要说所趋向的有大小:卦所趋向顺易,辞就随之而易;所趋向险阻,辞就随之而险。圣人系辞,只是依照卦象。按照本章的通例看,这里的“卦”字、“辞”字都兼指爻。卦有小有大。比如《屯》《蒙》《需》《讼》等卦,究竟算大卦吗?

为小乎?皆大也。何以言之?屯之初九为成卦之主,蒙之九二为治蒙之主,需则以干遇坎,讼则内坎外干,皆阳。又如师之下坎上坤,则坎贞而坤悔,贞为主也,亦大卦。比虽贞坤悔坎,然九五为比之主,卦之羣隂皆来比五,亦大卦也。其余可以类推,但不必大卦辞皆易,小卦辞皆险耳。或曰,爻亦有大小,卦字或兼爻在。○此章释卦爻辞之通例。○此章释字,非训释之释,乃明释之释。○此所谓释卦爻辞之通例,与章内同,总是说卦爻辞之通例。

第四章易》与天地凖,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易何以见其能弥纶天地之道耶?盖天地之道不过一隂阳之变也,而易书卦爻亦一隂阳之变也。易书只一隂阳之变,凡幽明死生鬼神智仁之属,易皆有以象之而无遗矣。○本义“具有天地之道”二句,正是本文“弥纶乎天地之道”者也。本文“故”字要看得活,不可拘泥。○若曰:“易书与天地同大,不然何其能弥纶乎天地之道哉?”两句实一理,故本义亦防其意而解之。下文“弥”如“弥缝”之“弥【云云】以上文二义未明,故特覆解之以示人,非谓上段只解“易与天地准”,而此方解“弥纶天地之道”也。○本义“与天地准”内发出“具有天地之道”,亦犹“智崇礼卑”一节发出“智崇如天而徳崇礼卑如地而业广”一般。其实“具有天地之道”“徳崇业广”即是下面“弥纶天地之道”“成性存存而道义出之”理,皆上面顺势发下,故下句下条俱不重解其意,只训字义而已。○问:“天地间物有万类,事有万殊,时有万变,易卦只有六十四爻,只有三百八十四而已,岂能尽弥纶之耶?”○曰:“子以为干一卦只当得一件物,初九潜龙一爻只当得一件事而已耶?如干为天为圆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之类,而犹有未尽也,犹止为三画之卦也。如干初九之潜龙,在士夫得之则未可仕也,在学者得之则正当藏修之时也,在商贾则当深藏待价也,在女子则宁归妹愆期也,作事者则未可行也,有言者则当慎黙也。虽得位之圣人得之一日万几,亦有当止而不行者。如此推之,庶几易道之无穷,而所谓‘神无方,易无体’者,正以其能弥纶乎天地之道也。况一卦可变而为六十四卦以定吉防其所以显道神德行者,亦云备矣。故曰‘天下之能事毕矣’。又如‘咸’之一字,孔子既解其名义与卦辞矣,而犹有未尽之蕴也,乃于其末云‘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又曰: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若可足矣,而又曰: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如此看易,又何道理不在其所弥纶耶?○或曰:弥纶天地之道,还就有易以后説,谓天地间物混杂笼统。圣易之作,其中卦爻隂阳井井有条,却能纶之更不紊。总而言之,则为弥矣。曰:非也,天地生物何尝乱杂笼统?中庸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徳川流,大徳敦化,何待易作而后不紊耶?易曰:弥纶,只是能象之而已,准之而已。如此先儒所谓:神无方,易无体,故能同乎天地万物之有体者,亦缪也。天地生生之化,何尝有方体耶?张子曰:一神两化,神化都是説天地之道。若有方体,不谓之神化矣。化即易也,易能变化,岂有定体?○莫大乎天地,而易书与天地同其大焉。何也?如所谓死生鬼神知仁之类,莫非隂阳之变,天地之道也。易书于是道也,自其外而统观之,则幽明死生鬼神之类,无一不包括于其中,有以弥之而无遗焉。自其内而细观之,则于所弥之中,或幽或明,或死或生,或鬼或神,或仁智之类,又皆有以纶之而不紊焉。夫易能弥纶天地之道如此,信乎易与天地准也。仰以观于天文此圣人以易穷理之事,易者,隂阳而已。幽明、死生、鬼神,皆隂阳之变,天地之道也。圣人仰则以易而观乎天文之昼夜上下,俯则以易而察乎地理之南北髙深,则知昼也上也,南也,髙也,所以明者,隂变为阳也;夜也下也,北也,深也,所以幽者,阳变为隂也。是知幽明之故也。原夫人物之始,而即以反其终,则知始之所以生者,气化之凝,而隂变为阳也;终之所以死者,气化之尽,而阳变为隂也。是知生死之説矣。隂精与阳气聚而成物,魂游而魄降,散而为变,于是知精气之聚者,隂变为阳也,此神之伸也;游魂之散者,阳变为隂也,此鬼之归也。则知鬼神之情状矣。夫于幽明而知其故,于生死而知其説,于鬼神而知其情状,则理无不穷矣。而其所以穷之也,非圣人用易以穷理,而何?○天文则有昼夜上下○昼夜自昼夜,上下自上下,上下谓日月星辰之升降也,昼夜以景言○地理则有南北髙深○南北髙深何以见其变?曰:无平不陂,地未有一于髙者行行必有低处,亦未有一于低者行行又必有髙处,一髙一低,一起一伏,便是变也。地理发某处从某处而来,至某处而止,又某星峯转换,某星峯分明有变之理也。南北亦然,一里之内,凡有数个南北,所谓东家之西,即西家之东,亦分明有变在面前。就地理説隂阳之变,若拘要与天文之昼夜上下者同,亦不足与语易矣。○今以方丈之地为宻室,埋十二律管以▯气,则随月分而应,可见地理南北之有变化。或以沧海变桑田者为髙深之变也。若必如此拘,则南北亦将能如此例推乎?故曰:论地理之变与天文之变,一例。○隂阳之变在天文,易言;

译还是算小卦呢?它们都是大卦。为什么这样说?《屯卦》的初九是成就此卦的主爻,《蒙卦》的九二是治理蒙昧的主爻;《需卦》是以乾遇坎,《讼卦》是内坎外乾,都是阳卦。又如《师卦》下坎上坤,坎为贞、坤为悔,贞为主,所以也是大卦。《比卦》虽然贞为坤、悔为坎,但九五是《比卦》的主爻,卦中的群阴都来亲比九五,所以也是大卦。其余可以类推,但不必认为大卦的卦辞都易,小卦的卦辞都险。有人说,爻也有大小,这里的“卦”字有时也兼指爻。本章解释卦爻辞的一般通例。这里的“释”字,不是训诂解释的“释”,而是阐明说明的“释”。这里所谓解释卦爻辞的通例,与本章内部相同,总的都是在讲卦爻辞的通例。第四章 《易》与天地相准合,所以能够包容贯通天地之道。为什么能看出《易》能够包容贯通天地之道呢?因为天地之道不过是一个阴阳变化,而《易》书中的卦爻也同样是阴阳变化。《易》书只是一个阴阳变化,但凡幽明、死生、鬼神、智仁之类,无不都能由《易》加以象征,没有遗漏。本义所说“具有天地之道”两句,正是对本文“弥纶乎天地之道”的解释。本文的“故”字要灵活理解,不能拘泥。如果说:“《易》书与天地一样广大,不然为什么能够包容贯通天地之道呢?” 这两句实际上是一个道理,所以本义也防备到这一层意思而加以解释。下文的“弥”,如同“弥缝”的“弥”【云云】。由于上文的两层意思没有讲明白,所以特意再作解释来提示人,并不是说上段只解释“易与天地准”,到这里才解释“弥纶天地之道”。本义在“与天地准”中引申出“具有天地之道”,也如同“智崇礼卑”一节引申出“智崇如天,而德崇、礼卑如地,而业广”一样。其实,“具有天地之道”“德崇业广”就是下文“弥纶天地之道”“成性存存而道义出之”的道理,都是从上文顺势引申出来的,所以后面的句子和条目都不再重复解释其意思,只解释字义而已。有人问:“天地之间的事物有万类,事情有万种,时势有万般变化,而《易》的卦只有六十四个,爻也只有三百八十四个,难道能够全部包容贯通吗?” 回答说:“你以为乾一卦只能对应一件事物,初九‘潜龙’一爻也只能对应一件事情吗?例如乾可以象征天、圆、君、父、玉、金、大赤、良马、老马、瘠马、驳马、木果等,而仍然没有穷尽;这还只是三画卦。比如乾初九的‘潜龙’,士大夫得到它,就表示还不可出仕;求学的人得到它,就表示正当藏身修学的时候;商人得到它,就表示应当深藏货物以等待合适的价格;女子得到它,就表示宁可出嫁迟期;做事的人得到它,就表示事情还不可实行;有言论的人得到它,就表示应当谨慎沉默。即使得位的圣人得到它,面对一天之内万般政务,也仍有应当停止而不行动的事情。这样推演下去,才可以看到《易》道的无穷,而所谓“神无方,易无体”,正是因为它能够包容贯通天地之道。何况一个卦还可以变化成为六十四卦,以判定吉凶;它用来显明道、神化德行,也可以说完备了。所以说“天下之能事毕矣”。又如“咸”这个字,孔子已经解释了它的名称意义和卦辞,但其中仍有未尽的内涵,于是在末尾说“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又说圣人感动人心而天下和平。这样似乎已经足够了,却又说:观察事物所感应的对象,天地万物的情状就可以看见了。这样来读《易》,还有什么道理不在它所包容贯通的范围内呢?” 有人说:“所谓包容贯通天地之道,是不是要从有了《易》以后来说,即天地之间的事物原本混杂笼统,而圣人作《易》之后才把它们条理化?” 圣人创作《易》,其中卦爻的阴阳本来就井然有序,却又能把它们贯通起来而不紊乱。总而言之,这就是“弥”。回答说:不是这样。天地生育万物,什么时候曾经混乱杂乱、笼统无别?《中庸》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难道要等到《易》出现以后才不紊乱吗?《易》说“弥纶”,只是说《易》能够把天地之道象征出来、与天地相准而已。像这样,先儒所谓“神无方,易无体,所以能同于天地万物之有体”,也是错误的。天地生生不息的化育,什么时候有固定的方位和形体?张子说“一神两化”,神化都是在说天地之道。如果有固定的方位和形体,就不能称为神化了。化就是《易》;《易》能够变化,哪里有固定的形体呢?”},{ 没有比天地更大的了,而《易》书也与天地同样广大。为什么呢?像死生、鬼神、知、仁之类,无不是阴阳的变化,也就是天地之道。《易》书所表现的正是这个道理。从外部统观它,则幽明、死生、鬼神之类,没有一样不包括在其中,都能被它包容而无所遗漏;从内部细看,则在它所包容的范围中,或幽或明,或死或生,或鬼或神,或仁或智之类,也都能被它条理贯通而不紊乱。《易》能够如此包容贯通天地之道,确实可以说《易》与天地相准合了。抬头观察天文。这是圣人用《易》来穷究道理的事情。《易》所说的不过是阴阳而已。幽明、死生、鬼神,都是阴阳的变化,也就是天地之道。圣人抬头就用《易》观察天文中的昼夜、上下,低头就用《易》考察地理中的南北、高深,于是知道白昼、上方、南方、高处之所以明,是阴变为阳;夜晚、下方、北方、深处之所以幽,是阳变为阴。这就知道了幽明的缘故。推究人物的开始,并由此反推它的终结,就知道开始之所以产生,是气化凝聚、阴变为阳;终结之所以死亡,是气化穷尽、阳变为阴。这就知道了死生的道理。阴精与阳气聚集而成为万物,魂游散而魄下降,消散而形成变化,于是知道精气聚集,是阴变为阳,这是神的伸展;游魂消散,是阳变为阴,这是鬼的归宿。这样就知道鬼神的情状了。对于幽明知道它的缘故,对于死生知道它的道理,对于鬼神知道它的情状,那么天下的道理就没有不能穷究的了。而这种穷究道理的方法,如果不是圣人运用《易》,又是什么呢?”},{ 天文方面有昼夜、上下。昼夜就是昼夜,上下就是上下;上下,是说日月星辰的升降,昼夜则是从景象上说。地理方面有南北、高深。南北、高深怎么能看出其中的变化呢?回答说:没有平地而不变成坡地的,土地没有始终只有高处的,走着走着必然有低处;也没有始终只有低处的,走着走着又必然有高处。一高一低,一起一伏,就是变化。地理上所说的某处从某处而来,到某处而止,以及某个星峰发生转换、某个星峰显然发生变化,都有变化的道理。南北也是这样,一里之内往往就有好几个南北;所谓东家之西,就是西家之东,其中也清楚地有变化呈现在眼前。若从地理上说阴阳变化,却拘泥于必须和天文中的昼夜、上下完全相同,那就不值得与之谈《易》了。如今把一丈见方的地方作为密室,埋下十二律管来候验气的变化,随着月份的分布而相应变化,由此可以看见地理上的南北也有变化。有人把沧海变为桑田看作高深的变化。如果一定这样拘泥,那么南北也能按照这个例子来推论吗?所以说,讨论地理的变化和天文的变化,原则是一样的。阴阳的变化在天文方面容易说明,在《易》中有明文;

在地理,难言。以地理言之,南者阳之分界,这便是隂之变也;北者隂之分界,这便是阳之变也。髙者阳之所在,亦隂变阳也;深者隂之所在,亦阳变。隂也,或曰然,则是南变为北,北变为南,髙变为深,深变为髙乎?曰非也。只南与北,髙与深,便是变。盖形如是,则气亦如此。先儒独不以上下四方为对待之易乎?对待之易,便是隂阳之变矣。此当从活看,不可一例拘。○昼夜、上下、南北、髙深,此只是幽明之迹,非幽明之故也。故其所以然之理也。○正防第一篇曰:「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云云】有以知明之故。朱子解之曰:「形之时,其幽之因已在此;不形之时,其明之故已在此。聚者散之因,散者聚之故。其所谓离明者,一説指日光,一説指目。看来只自气聚则目得而见,所谓离为目也。」愚谓此正所谓隂阳之变,所谓易也。○死生就人物言,鬼神就造化言。死生,人物之死生也;鬼神,是人物之所以死生者。○终者,始之归宿也。故原始即以反终。○始终、死生,以循环言;精气魂魄,以聚散言。精气为物防魂为变所受以生者,本谓之精气,就既成物言,则谓之魂魄矣。○要兼动植説,或曰:据草木之类,何处为精魄,何处为魂气?曰:此説人未能便信,但实有此理。且草木俱有香臭光采,此便是魂也,即其所受之阳气也;亦俱有个浆液津润处,此便是魄也,即其所得之隂精也。是虽不得如动物之分明,然上句“死生旣兼动植鬼神”,则物之所以死生者也,安得为不兼动植言耶?○清初为此説数年,朋友间多不能深信,近得《理学类编》鬼神一门所载朱子一説,都颇符合,今特抄出相示。或问:“草木土石有魄而无魂否?”朱子曰:“《易》説‘精气为物’,则是有精气方有魂魄,草木土石不可以魂魄论。但出底气便是魂,精便是魄。譬如烧香,烟便是魂,烧出浆汁来便是魄。魂者,魄之光;▯魄者,魂之根本。”又问:“体魄有分别,如耳目是体,聪明是魄?”曰:“然。魂者,气之神;魄者,体之神。”《淮南子》注谓“魂人阳神,魄人隂神”,此説好。○“精气为物”,谓成个物也。精重浊,故属隂;气轻清,故属阳。精气非物之精气也,是隂阳之精气,聚而始有物者也。○防魂者,防是渐渐散去,无所不之也。魂既防,则魄亦降矣。鬼神之情状情状二字颇难看,或者认“状”字太泥,而以虚实分情状。愚意“情状”二字一类,犹所谓形迹气象云耳。如孟子“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注云:“形状也,言其模様意思耳。”其实何尝有实形耶?○鬼神之情状,总是一聚一散、一屈一伸者。○“鬼神”二字分属上二句,不交合説。“所谓人者,鬼神之防也”,又是一义。此言聚为阳,散为隂。初间未有是物,隂也。今精气为物,则隂变为阳,而神之情状在是矣。即今有是物,阳也。及其防魂为变,则阳变为隂,而鬼之情状在是矣。聚而成物,“聚”字不是二者合聚之聚,乃凝聚之聚,对散而言也。○仰观俯察,固以易也。至原始反终,亦以易而原之、反之也。“为物为变”,亦以易而推之,如此也。为上已有两“以”字,便承他説出省文耳,亦如“善补过”一句不用言“其”乎之类。○愚谓天下之物理多矣,此言穷理独曰“幽明之故,死生之説,鬼神之情状”何也?此三者理之至难穷者也。于此而有以穷之,则天下之理无一之不穷矣。盖自圣人分上説,亦举重以见轻也。若《大学》之“格物穷理”,则众人可能者。○问:“幽者变明,明者变幽,鬼变而神,神变而鬼固矣。”然则生变死,死亦可变为生乎?死生之变似与幽明鬼神之变不可一例看也。曰:“此更有説。”若子之言,则于幽明鬼神之变亦有未尽察者,何也?今之幽者,非向之幽者复来也。今之死者,亦非可为后来之生也。气化生息,无有穷尽,如人之鼻息嘘吸,不资所嘘之气以为后来之吸,亦不资所吸之气以为后来之嘘也。幽明死生鬼神之变,其实一理也,不可不察。与天地相似,故不违【云云】天下故不过。此圣人尽性之事也。如何説?是以易而尽性。盖知之轻清阳也,仁之重浊隂也。隂阳具于易,则仁智亦不外于易矣。此圣人之尽性,所以亦为用易也。○又曰:以其智且仁,故谓之尽性,不可谓是尽智仁之性也。盖仁义礼智之仁智,性之名也。此所谓智仁尽性之目也,分明不同。○自智周乎万物以下,如何説是与天地相似而不违处?盖天之髙明,智也;地之▯厚,仁也。圣人之仁智如此,则与天地合其徳矣,非与天地相似而不违乎?○或曰:相似就是不违。大抵故字须要还他明白。如这句书,他如此説,我却也如此説,与他相似方是不违了。他若他如此説,我却不如此説,便是相违了。故字庶防见明白。

译在地理方面则难以说明。从地理来说,南方是阳的分界,这就是阴的变化;北方是阴的分界,这就是阳的变化。高处是阳所在的地方,也是阴变为阳;深处是阴所在的地方,也是阳的变化。阴,或许有人会说,那么这是不是南变为北、北变为南、高变为深、深变为高呢?回答说:不是。只要南与北、高与深本身,就是变化。因为形体既然如此,气也就如此。先儒难道没有把上下四方看作相对待的《易》吗?相对待的《易》,就是阴阳的变化。这应当灵活看待,不能拘泥于一种模式。昼夜、上下、南北、高深,这些只是幽明的迹象,不是幽明的缘故。所谓幽明的缘故,就是使它们如此的道理。正如《正蒙》第一篇说:“气聚集,那么离明便得以施行而形成形体【云云】,由此可以知道明的缘故。朱子解释说:“形体形成的时候,它幽暗的原因已经存在于其中;尚未形成的时候,它明的缘故也已经存在于其中。聚集是消散的原因,消散是聚集的缘故。所谓‘离明’,一说指日光,一说指眼睛。看来只是气聚集以后,眼睛就能够看见;所谓离卦,就是眼睛。”我认为,这正是所谓阴阳的变化,也就是所谓《易》。死生是就人物来说的,鬼神是就造化来说的。死生,是说人物的死生;鬼神,是说使人物产生死生的因素。终结,是开始的归宿。所以推究开始,也就是由此反推终结。始终、死生,是从循环往复方面说的;精气、魂魄,是从聚集和消散方面说的。精气聚集而成为万物,魂魄消散而形成变化。所承受而得以产生生命的,本来称作精气;就已经形成的万物来说,则称作魂魄。这里必须兼从动物和植物来说。有人问:依草木一类看,哪里是精魄,哪里是魂气?回答说:这种说法人们未必马上能够相信,但实际上确有这个道理。草木都有香气、臭气、光泽、色彩,这就是魂,也就是它所承受的阳气;草木也都有浆液、津润之处,这就是魄,也就是它所得到的阴精。虽然不像动物那样分明,但上句说“死生”既然兼指动物和植物,“鬼神”又是万物所以产生死生的原因,怎么能说不兼指动物和植物呢?我起初提出这种说法已有数年,朋友中大多不能深信;近来得到《理学类编》鬼神一门所记载的朱子一段说法,和我的观点很相符合,现在特意抄录出来给大家看。有人问:“草木土石有魄而没有魂吗?”朱子说:“《易》说‘精气为物’,就是说有了精气才有魂魄,草木土石不能按照人的魂魄来论说。但从它们中散发出来的气就是魂,精就是魄。譬如焚烧香,烟就是魂,烧出来的浆汁就是魄。魂是魄的光,魄是魂的根本。”又问:“形体和魂魄有分别,比如耳目是形体,聪明是魄吗?”朱子说:“是的。魂是气的神,魄是形体的神。”《淮南子》的注说“魂是人的阳神,魄是人的阴神”,这种说法很好。“精气为物”,是说精气聚集而形成一个物体。精沉重混浊,所以属于阴;气轻盈清明,所以属于阳。这里的精气,不是某一物自身的精气,而是阴阳的精气;阴阳精气聚集起来,才开始有万物。“防魂”是说魂逐渐消散而去,无所不到。魂既然消散,魄也就下降了。鬼神的情状。“情状”二字颇难理解。有人或许认为“状”字太拘泥于形状,于是用虚实来区分情状。我的意思是,“情状”二字属于同一类,犹如所说的形迹、气象。比如《孟子》“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的注说:“形就是形状,是说它的样子和意思。”其实哪里一定有真实的形状呢?鬼神的情状,总的说来就是一聚一散、一屈一伸。“鬼神”二字分别归属于上面的两句,不是把二者合在一起说。“所谓人,就是鬼神的聚散”,又是另一层意思。这里说聚集属于阳,消散属于阴。起初还没有这个物体,属于阴。如今精气形成物体,于是阴变为阳,神的情状就在这里。现在既然已有这个物体,属于阳。等到魂消散而形成变化,于是阳变为阴,鬼的情状就在这里。“聚而成物”的“聚”,不是两个东西合在一起的聚,而是凝聚的聚,是和消散相对的。抬头观察、低头考察,固然是运用《易》。至于推究开始、反推终结,也同样是用《易》来推原它、反求它。“成为万物、形成变化”,也同样是用《易》来推演,正是如此。上面已经有两个“以”字,所以这里承接前文而省略了文字;也如同“善补过”一句,不必再说“其”字一样。我认为,天下的物理很多,这里说穷究道理,为什么单单说“幽明的缘故、死生的道理、鬼神的情状”呢?因为这三者是最难穷究的道理。在这三者上能够有所穷究,那么天下的道理就没有一样不能穷究了。这是从圣人的层次来说,举出重要的来显示次要的。至于《大学》所说的“格物穷理”,则是众人都可以做到的。有人问:“幽变为明,明变为幽,鬼变为神,神变为鬼,这些固然如此。” 那么,生变为死,死也可以变为生吗?死生的变化,似乎不能和幽明、鬼神的变化一概而论。回答说:“这里还有另一层说法。”如果像你这样说,那么对于幽明、鬼神的变化也有未能完全察知之处,为什么呢?现在的幽,并不是从前的幽重新回来;现在的死,也不能成为后来出现的生。气化的生生不息没有穷尽,就像人的鼻息呼吸,并不是借助呼出的气来作为后来吸入的气,也不是借助吸入的气来作为后来呼出的气。幽明、死生、鬼神的变化,实际上是一个道理,不能不察知。与天地相似,所以不违背天地【云云】,天下的道理因此没有遗漏。这是圣人穷尽本性的事情。怎么说呢?就是运用《易》来穷尽本性。因为知的性质轻清,属于阳;仁的性质厚重浑浊,属于阴。阴阳具备于《易》中,那么仁智也就不在《易》之外了。这就是圣人穷尽本性也同样要运用《易》的原因。又说:正因为具有智和仁,所以称为“尽性”,不能说是穷尽了智仁之性。因为仁义礼智中的“仁”“智”,是本性的名称;这里所说的“智仁”,是“尽性”的具体项目,二者明显不同。从“智周乎万物”以下,怎样解释为与天地相似而不违背天地呢?因为天的高明,就是智;地的博厚,就是仁。圣人的仁智达到如此程度,便与天地的德相合了,难道不是与天地相似而不违背天地吗?有人说:相似就是不违。大体说来,“故”字必须还原出它明白的意思。比如这句经文,天地这样说,圣人也这样说,圣人与天地相似,才是不违;如果天地这样说,圣人却不这样说,就是相违。所以“故”字大概可以看得很清楚。

○知周乎万物,道济则改言天下,可见万物説得广。如上文死生鬼神都是物理所在也。道济天下则只谓天下之仁也,道亦仁也,但就行上説。○知周万物者,天也;道济天下者,地也。○味此二句可得看书之法矣。然则所谓得则吉,失则防,及既变而刚则昼而阳矣,既化而柔则夜而隂矣之类,皆可以意防。○连上文都是圣人之智仁与天地相似,本义乃独于此贴天地二字者,举一隅之意也。旁行而不流上一段智仁,是以处常者言。此则言其事有难处,而不可以常理行者,圣人则旁行焉。旁行易流也,圣人虽旁行而又不流焉。旁行者,行权之智也;不流者,守正之仁也。如告而后娶,理之常也。舜不告而娶,则不由常理而用权矣。以臣事君,理之常也。汤武放伐其君,则不由常理而行权矣。然舜之所以不告而娶,所忧在于无后;汤武之放伐其君,无非顺天应人,则固理之所在,而未尝有不正也。此守正只是行权中之守正。若正经説守正,则是告而后娶,以臣事君也。汉儒所谓「反经合道者」,亦甚有理,宜深味之。盖圣人之行权者,假权以济经也。经权之説,畧如兵法有正有竒意思。○盖事有不可以常理行者,则委曲迁就而权以行之,否则胶于一定而事终不可行矣。时有不可以常法处者,则宛转从宜而权以处之,否则泥于故常而时终不可处矣。愚故曰,圣人之行权,所以假权以济经也。○学者必至,可与权处道理方尽。乐天知命故不忧天以理言,仁义忠信是也。命以气言,吉防祸福是也。乐乎天理,则内重而见外之轻矣。夫何忧?知有天命,则惟脩身以俟之,又何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安土是不择便宜,胸中无所町畦,而济人利物之心,盖无时而不在矣。安土即敦乎仁也。但土与仁自有内外,君子体仁足以长人,亦此意也。○仁在内,爱其发用也,故曰相为表里,一表一里便是相为表里,非谓爱亦可为里,仁亦可为表也。○其曰智益深,仁益笃者,盖此一段子又是圣人仁智中之极致者言也。大抵圣人之仁智,非有至与未至,笃与未笃,特随所在而言,便见得一节难于一节,一节深于一节耳。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此圣人至命之事,盖天地之化,滔滔不穷,或不能无过也。圣人则范围乎天地之化,而天地之化,一一皆在其裁成之内,无或过焉。万物之生,总总不齐,或不能以自成也。圣人则曲成乎万物,使大以成大,小以成小,而无或遗焉。幽明死生鬼神,相为循环之理,一昼夜之道也。圣人则兼乎昼夜之道而知,而与黙契无间焉。夫天地有是化,圣人则裁成是化;天地生万物,圣人则曲成万物;天地不独有昼,而又有夜,圣人则能知昼而又知夜,知夜而又知昼,是其所造直到那天命地位,了此之谓至命至到也。如孟子序云:「学已到至处,『至』字当如此看,方真切。」圣人之至命如此,如何是以易而至命?盖天地之化,隂阳之气也;万物之生,隂阳之形也;昼夜之道,隂阳之运也;而《易》、《书》,隂阳之变也。则此许多道理,皆在了,故于此有得,则所以至命者,亦此也。○夫圣人之用《易》,至与天命为一,如此此可见至神之妙,无有方所,《易》之变化,无有形体也。何也?盖范围不过,曲成不遗,通知昼夜,此圣人之用《易》,无方无体也。然非神,《易》之无方无体,何以能周圣人之用一至于此哉?故本义曰:「此可见【云云】○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若举其一二端来説,如一气流行,笼统相续,圣人则裁之为四时二十四气是也。地形广邈,经纬交错,圣人则裁之为九州及凡封彊之界皆是也。又如寒则教人应时而衣裘,暑则教人应时而服葛,此皆裁成处。又如正经界,治沟壑,使恒雨而潦,则水有所归;使恒旸而旱,则水有所取,皆范围之事。不然,旱则管随他旱,水只管随他水,其不过乎时乎?暑而不为之葛,便为暑所烝,时乎?寒而不为之裘,便为寒所窘,其不过乎九州及封彊之界不辨,则四海之内只是一大块浑沦,孰知其为何州?孰知其为何国?如是则过矣。四时及二十四气节候不分,则大运之中只是笼统一气而已。人知何时为春夏,何时为秋冬,何时为春分、秋分,何时为夏至、冬至,如是则过矣。又如天地生人,不有以裁之,则欲动情胜,百姓不亲,五品不逊,强凌弱,众暴寡矣,能无过乎?天地生物,不有以裁之,则禽兽逼人,乌喙或不知而食之,以致死矣,能不过乎?推此类而求之,不能一一书也。○此即所谓裁成天地之道,而辅相之宜,亦在其中矣。

译“知周乎万物”仍说万物,到“道济天下”就改说天下,可见“万物”说得范围广大。如上文所说,死生、鬼神都是物理所在。道济天下,只是说天下之仁;道也就是仁,不过是从实行方面说。智慧周遍万物,象征天;道德救济天下,象征地。体会这两句,就可以得到读书的方法了。那么,像“得到就是吉,失去就是凶”,以及“既然变化而成为刚,就如同白昼而属阳;既然化而成为柔,就如同夜晚而属阴”之类,都可以依照这个意思推知。连同上文都是说圣人的智仁与天地相似,本义却只在这里贴合“天地”二字,这是举一端来说明全体的意思。从旁通行而不随物流转。上一段所说的智仁,是从处于常道方面说的。这里则说事情有难以处理的地方,不能按照常理行事;圣人便从旁通变而行。旁行容易流于偏失,但圣人虽然旁行,却不流于偏失。旁行,是行使权变的智慧;不流,是守持正道的仁。比如告知父母以后才出嫁,是常理;舜没有告知父母就出嫁,就是不依通常的道理而使用权变。以臣子的身份侍奉君主,是常理;商汤、周武王放逐、讨伐他们的君主,就是不依通常的道理而行使权变。然而舜之所以不告知父母就出嫁,是忧虑没有后代;汤武放逐、讨伐君主,无非是顺应天意、回应民心,所以本来就是道理所在,并不曾不正。这种守正,只是行使权变中的守正。若正面经常之道来说守正,就是告知父母后出嫁、以臣子的身份侍奉君主。汉儒所谓“反经合道”,也是很有道理的,应当深入体会。圣人行使权变,是借助权变来成就常经。经权的说法,大致如同兵法中有正有奇的意思。事情有不能按照常理实行的,就应当曲折变通、因势迁就,运用权宜来实行;否则拘泥于固定不变,事情最终就无法办成。时势有不能按照常法处理的,就应当婉转变通、顺从适宜之处,以权宜来处理;否则拘泥于旧常,时势最终就无法应对。我所以说,圣人行使权变,是借助权变来成就常经。学习的人必须达到这个程度,才可以和权变相处,才能把道理全部穷尽。以顺乐天理、知晓天命为乐,所以没有忧虑。“天”是从义理方面说的,仁义忠信就是天理;“命”是从气运方面说的,吉凶祸福就是天命。以天理为乐,内在的看重就超过对外物的看重了,那还有什么忧虑?知道有天命,就只修养自身来等待它,又有什么忧虑?安于所处之地而敦厚行仁,所以能够爱人。“安土”是不选择是否便利,心中没有界限隔阂,而救助他人、使万物获利的心意,大概没有任何时候不在。安土就是敦厚于仁。但“土”和“仁”本来有内外之分;君子体察并实行仁德,足以成为众人的长者,也就是这个意思。仁在内,爱是仁的发用,所以说二者互为表里。一表一里,就是互为表里;不是说爱也可以作里、仁也可以作表。经文说“智益深,仁益笃”,是因为这一段又是从圣人仁智的极致方面来说的。大体说来,圣人的仁智并不是有达到和未达到、深厚和不深厚的区别,只是随着所论对象的不同来说,于是显得一层比一层难,一层比一层深。范围天地的化育,使它不至于过失。这是圣人通达天命的事情。天地的化育浩浩荡荡、没有穷尽,有时可能难免过度;圣人则把天地的化育纳入范围之中,使天地的变化一一都在他的裁成之内,没有一点过失。万物的生长纷繁不齐,有时不能自行成就;圣人则曲尽其道,使万物各得其成,大的成其为大,小的成其为小,没有任何遗漏。幽明、死生、鬼神相互循环的道理,是一昼一夜的规律;圣人则兼通昼夜之道,并且知道它,与之默然相合而没有间隔。天地有这样的化育,圣人就裁成这样的化育;天地生育万物,圣人就曲成万物;天地不只有白昼而又有黑夜,圣人就既知道白昼又知道黑夜,既知道黑夜又知道白昼。这就是他的造诣达到天命的境界;把事情做到这种程度,就叫作“至命”“至到”。如《孟子》序所说:“学习已经达到极致的地方”,“至”字应当这样理解,才真切。圣人达到天命如此,为什么说是用《易》来达到天命呢?天地的化育,是阴阳之气;万物的生成,是阴阳之形;昼夜的规律,是阴阳的运行;而《易》书,是阴阳的变化。于是这些道理都包含在其中,所以在这里有所体会,达到天命的凭借也就是这个。圣人运用《易》,达到与天命合一的境界;由此可以看出至神的妙用没有固定方所,《易》的变化没有固定形体。为什么呢?范围天地而没有过失、曲成万物而没有遗漏、全面通晓昼夜,这就是圣人运用《易》而达到无方无体的境界。然而如果不是神妙,《易》的无方无体又凭什么能够周遍实现圣人的运用,并达到这样的程度呢?所以本义说:“这可以看出【云云】。“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如果举出一两个方面来说,比如一气流行,笼统相续,圣人就把它裁定为四时、二十四气。地形广大遥远,经纬交错,圣人就把它裁定为九州以及各种封疆界限,这些都是如此。又如天气寒冷,就教人应时穿衣穿裘;天气暑热,就教人应时穿葛衣,这些都是裁成之处。又如划正田界、治理沟壑,使长期下雨造成涝灾时水有所归,使长期晴天造成旱灾时水有所取,这些都是范围之事。不然,发生旱灾就任由它旱,水只任由它流,这难道不是超过时宜吗?暑热却不制作葛衣,就会被暑气蒸逼,这合乎时宜吗?寒冷却不制作皮裘,就会被寒冷困迫,这难道不是过失吗?九州及封疆界限不加辨别,四海之内就只是一大块混沌的地方,谁知道哪里是哪一州?谁知道哪里是哪一国?这样就是过失了。四时以及二十四气的节候不加区分,大运之中就只是笼统一气而已。人们怎么知道什么时候是春夏,什么时候是秋冬,什么时候是春分、秋分,什么时候是夏至、冬至?这样就是过失了。又如天地生人,如果没有加以裁成,欲望发动、情感胜过理性,百姓不亲睦,五品不谦逊,强者欺凌弱者,多数暴虐少数,能没有过失吗?天地生育万物,如果没有加以裁成,禽兽就会逼近人类,人们或许因不知道而误食有害之物,以致死亡,能没有过失吗?” 由此类推并加以探求,不能一一写出。这就是所谓裁成天地之道,而辅助天地运行的适宜之处也包含在其中。

《泰卦语録》所以谓裁成,即所以辅相者,盖亦有见于此,而偶误耳。盖彼是一过一不及,相对故裁成自裁成,辅相自辅相,而天地之道、天地之宜中自有万物在此,则是以天地万物相对説,故范围内就该了辅相。而天地万物又要説得子细,使不相混杂。曲成万物而不遗于凡天下之物,知之无不明,处之无不当。使父知慈,而子知孝,兄知友,而弟知恭,耕田凿井,各利其利,暖衣饱食,各乐其乐。贤者知者,使无太过;愚不肖者,使无不及。于动植之类,则别其材质之宜,以致其用,制其取用之节,以遂其生。如穿牛鼻,络马首,不违农时,而谷不可胜食;斧斤以时入山林,而材木不可胜用。举天地间无一物而不得其成就处,所谓大以成大,小以成小者,如此方谓之不遗也。亦不能枚举而悉数。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此句道理最难看,须要看孔子当时下字,不曰天地之道,亦不曰隂阳之道,而必曰昼夜之道者,盖昼夜循环者也。其他道理固亦循环,但昼夜则人共知其循环也。且如明也,生也,神也,昼之属也,昼为阳,而阳实根于隂幽也,死也,鬼也,夜之属也,夜为隂而隂实根乎阳。圣人之道,动静无端,隂阳合徳上下与天地同流,则知昼矣,又兼乎夜之道而知凡其自明而幽,自生而死,自神而鬼者,莫不有以灼其循环之妙;知夜矣,又兼乎昼之道而知凡其自幽而明,自死而生,自鬼而神者,莫不有以达其迭运之机。此即所谓知天地之化育也,不止是闻见之知。○通乎昼夜之道而知,其实不在范围曲成之外。若非通知昼夜之道,则于天地之化安能范围之,而不过万物安能曲成之而不遗?所谓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正以其兼得乎昼夜之道耳。究竟亦只是随时变易以从道而已,非有窈防▯逺之事也。○幽明死生鬼神,非昼夜其道,则昼夜之道也。其曰即幽明死生鬼神之谓者,亦举此以例其余耳。如上节云幽明死生鬼神皆隂阳之变,天地之道也,亦只就此一节言耳。其实首节弥纶天地之道,不但该幽明死生鬼神,至连知仁及天地之化万物昼夜之属俱在其中。故读书者贵乎以意逆志,举一反三。如云知周万物者天也,道济天下者地也,岂真谓天之知周万物,地之道济天下耶?亦言其理之一耳。○范围曲成与智字是一类,不过不遗通字是一类,或以不过是天地之不过不遗为万物不遗者,非也。本义解不过字,姑得如此,读者要子细看。神无方易无体一神两化,何谓也?非一不能神,非两不能化。何谓非两不能化?盖独阳不成,独隂不生。有个昼,又有个夜;有个寒,又有个暑。二者只管行,方能化。所谓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嵗成,以至于百千万变之不同,皆两用也。何谓非一不能神?盖隂必变阳,非与阳界然为二也;阳必变隂,非与隂界然为二也。一物两体,互为其根,其实一也。以其妙也,故谓之神。必一乃神也。如蜀山人董五经之徒,静极通神。其身虽不离深山之中,而程子之动息悬隔于数十百里之外,彼却能不占而知之。非由其有得于神之一,何以能通灵于数十百里之外耶?不但此耳,以吾众人验之。吾身居北都,一念及泉南,则神便至于泉南,凡吾家乡之景色,一一皆如在吾目中矣。吾身居泉南,一念及北都,则神便至于北都,凡京师之景象,又一一皆如在吾目中矣。此无他,神本一也。故张子谓「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真是有此理。人但牿于形体而不能相通耳。○能北而又能南,可见一之能乎两,而两之贯于一也。无方无体,只是言其变也。上文所谓「易与天地准,而能弥纶天地之道者」,即取其变耳。自两化而言,谓之易。神即一神也,一物两体也。左右是一隂一阳之谓道,即隂阳不测之谓神也。○分隂分阳,而隂阳又互为其根,此正易之妙。愚所谓「神无方,易无体」者,尽在此矣。○神无方,易无体,独系之至命一条。至命从穷理尽性上来,乃穷理尽性之极致也。要之,非穷理尽性之外,他有所谓至命也。故独系之至命,而自足以该乎穷理尽性。○大扺不过不遗及通字,重见得「神无方,易无体」处,正在此上。○当初圣人是穷理尽性以至命,方能作易。及「易无体」在圣人用之,又可以穷理尽性而至命。要之,圣人之穷理尽性而至命,不必尽由用《易》孔子立言,主意只是以赞《易》道之大耳。其实是有此理,所谓言有大而非夸也。

译《泰卦语录》之所以说裁成就是辅助天地,大概也是看到了这一点,只是偶然说错了。因为那里讲的是一方面有余、一方面不足,二者相对,所以裁成自是裁成,辅相自是辅相;而天地之道、天地之宜中本来就有万物存在。这里是把天地与万物相对而言,所以“范围”之内就已经包括了“辅相”。但天地与万物还必须说得细致,使它们不相混杂。使万物各得其宜地成就,而没有遗漏。对于天下各种事物,没有什么不能明白其道理的,也没有什么不能处理得当的。使父亲知道慈爱,儿子知道孝顺,兄长知道友爱,弟弟知道恭敬;耕田、凿井,各自从事有利于自己的事情;穿暖衣、吃饱饭,各自享受自己的快乐。对于贤能而有智慧的人,使他们不至于做得太过;对于愚昧而不肖的人,使他们不至于有所不及。至于动植物一类,就辨别它们材质和用途的适宜之处,以充分发挥其作用;节制对它们的取用,使它们能够顺遂地生长。比如给牛穿鼻绳、给马套络头,不违背农时,粮食就多得吃不完;按照时令进入山林砍伐,木材就多得用不尽。天地之间没有一种事物不是得到成就的,所谓大的成就为大,小的成就为小,像这样才叫作没有遗漏。这些也不能一一列举、全部数清。通晓昼夜运行的道理,因而获得智慧。这句话的道理最难理解,必须仔细体会孔子当时用字的含义。他不说“天地之道”,也不说“阴阳之道”,却一定说“昼夜之道”,大概是因为昼夜循环往复,是人人都知道的。其他道理固然也都循环运行,但昼夜的循环最为人所共知。比如明、生成、神,都属于昼;昼属阳,而阳实际上根源于阴的幽暗。死、消亡、鬼,都属于夜;夜属阴,而阴实际上又根源于阳。圣人的道,动静没有起点,阴阳合其德,运行上下与天地相同,因此明白了昼,又兼通夜的道理,就知道一切由明转幽、由生转死、由神转鬼的变化,无不清楚地显现出循环运行的奥妙;明白了夜,又兼通昼的道理,就知道一切由幽转明、由死转生、由鬼转神的变化,无不能够通达其交替运行的规律。这就是所谓知晓天地化育万物的道理,并不只是耳闻目见所得的知识。“通晓昼夜运行的道理而获得智慧”,其实并不在“范围天地、曲成万物”之外。如果不能通晓昼夜运行的道理,那么对于天地的变化,怎么能够加以范围;对于万物,又怎么能够使它们各得其成而不遗漏呢?所谓先于天时行动而天不违背,后于天时行动而奉行天时,正是因为兼通了昼夜的道理。归根到底,也只是随时变化而顺从道罢了,并没有什么幽深隐秘、玄远难知的事情。幽明、死生、鬼神,并不是昼夜之外另有一套道理,而正是昼夜的道理。说它就是幽明、死生、鬼神,是举这些来类比其余事物罢了。正如上一节说幽明、死生、鬼神都是阴阳的变化,是天地的道,也只是针对那一节而言。实际上,第一节所说的是包容贯通天地之道,不仅包括幽明、死生、鬼神,连知、仁以及天地的化育、万物和昼夜等,都包含在其中。所以读书贵在用自己的意思去揣摩作者的意旨,能够举一反三。比如说“知周万物者天也,道济天下者地也”,难道真是说天的知识周遍万物、地的道能够救济天下吗?也只是说它们所体现的道理相同罢了。“范围”“曲成”与“智”字属于一类;“不遗”与“通”字属于一类。有人把“不过”理解为天地没有超过,而把“不遗”理解为万物没有遗漏,这是不对的。《本义》解释“不过”字,姑且可以这样说,读者需要仔细体会。神没有固定的方所,易没有固定的形体。“一神两化”是什么意思?不是一,就不能神妙;不是两,就不能变化。为什么不是两就不能变化?因为单独的阳不能成就事物,单独的阴不能使万物生长。有昼,又有夜;有寒,又有暑。阴阳二者不断运行,才能产生变化。所谓日月相互推移,光明由此产生;寒暑相互推移,一年由此形成;直到百千万种不同的变化,无不都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什么不是一就不能神妙?因为阴必然转化为阳,并不是同阳截然分成两个东西;阳也必然转化为阴,并不是同阴截然分成两个东西。一种事物具有两个方面,彼此互为根本,其实仍是一体。因为这种作用微妙难测,所以称为“神”。必须是一,才能神妙。比如蜀地山人董五经之流,静到极点便能通神。他的身体虽然没有离开深山,但程子的行动和休息相隔数十里、百里之外,他却能不经过占卜而知道。若不是他在“神之一”上有所体得,怎么能在数十里、百里之外通达灵妙呢?不只是这样,也可以拿我们普通人来验证。我住在北都,一想到泉南,神思便到了泉南,家乡的一切景色仿佛都清楚地呈现在眼前。我住在泉南,一想到北都,神思便到了北都,京师的一切景象也仿佛都清楚地呈现在眼前。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神本来是一体的。所以张子说:“充塞天地的气,我把它当作身体;统帅天地的道,我把它当作本性;百姓是我的同胞,万物是我的同伴。”这确实有这样的道理。只是人被自己的形体所拘限,不能彼此相通罢了。既能向北,又能向南,由此可见一能够贯通两,而两又贯通于一。“无方”“无体”只是说它的变化。上文所谓“易与天地相准,而能够包容贯通天地之道”,取的就是它的变化。从“两化”来说,称为“易”;“神”就是一体之神,一物而有两体。左右所说的一阴一阳,就是所谓道;阴阳变化不可测,就是所谓神。分别阴、阳,而阴阳又互相作为根本,这正是易的奥妙。我所说的“神无方,易无体”,全部就在这里。“神无方,易无体”这一条,唯独归结到“至命”。“至命”是从穷尽事理、尽知本性而来的,是穷理尽性的极致。归根到底,除了穷理尽性之外,并没有另外所谓“至命”的事情。所以说唯独归结到至命,而至命本身就足以包括穷理尽性。大概“不过”“不遗”以及“通”等字,反复显出“神无方,易无体”的地方,正在这里。当初圣人是穷理尽性而达到至命,才能够创作《易》。到了说“易无体”,是说圣人运用它,又可以由此穷理尽性而达到至命。归根到底,圣人穷理尽性而至命,并不一定全是由于运用《易》;孔子这样立论,主旨只是赞叹《易》道的广大罢了。实际上确实有这样的道理,这就是所谓言辞虽然宏大,却并不是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