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注疏卷十七
尚书注疏卷十七
尚书注疏卷十七考证
周官》序: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传:黜殷在周公东征时,灭淮夷在成王即政后。○【臣召南】按:灭淮夷即在灭武庚之后,此序可证。而孔传见《多方》次于《多士》诸篇,于是谓成王即政,奄复叛而王灭之,其实不然也。
六服羣辟,罔不承徳。疏:周礼九服,此惟言六者,夷、镇、蕃三服在九州之外。○陈栎曰:「廵侯甸,即九服而以内五服并王畿言之也,正与侯甸男邦采卫之辞相合,略外四服耳,无不同也【臣召南】按:疏谓夷、镇、蕃三服羁縻而已,则所谓六服指侯、甸、男、采、衞、蛮已,与周礼九服理不相碍。但蛮服亦属荒逺,而并数之,又未若葛氏以侯、甸、男、采、衞并畿内数之为明确也。陈栎説是。
王曰:「若昔大猷。」传言当顺古大道。○林之竒曰:「若,发语辞。若昔,犹曰在昔也。」
官不必备惟其人。○陈傅良曰:「周、召以师、保为冡宰,是卿兼三公也。顾命所序三公,以六卿兼之。但其人足以兼公,则加公职位;无其人,则止为卿而已。周以公、孤待非常之徳,故曰官不必备惟其人【臣召南】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曰:「三公盖叅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又立三少为之副,是为孤卿,与六卿为九焉。」记曰:「三公无官,言有其人然后充之。」舜之于尧,伊尹于汤,周公、召公于周是也。汉书此段是此文确解,但孟坚不见古文,故引记之説,而暗与「官不必备」相合耳。
冡宰掌邦治。○苏轼曰:「政、敎、礼、刑无所不统,谓之邦治,故曰天官,必三公兼之,余卿或兼或特命。」
六年五服一朝。疏:周礼无此法也。○林之竒曰:「惟六年五服一朝与《周礼》异,此言五服与《大行人》言六服不同。」
附序告周公作亳姑○【臣召南】按:亳姑即前序蒲姑,亦即薄姑也。亳、薄古字通用,蒲、薄则音之转耳。
君陈疏郑元注中庸云君陈盖周公子者○【臣召南】按坊记引嘉谋嘉猷之文,而康成注之,非中庸也。「孔疏注中庸」三字误,应作「注坊记」。
顾命》「惟四月哉生魄」,《疏》:《汉书·律厯志》云:「成王即位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哉生魄。」即引此《顾命》之文,以为成王即位三十年而崩,此刘歆説也。○【臣召南】按:孔《疏》説《汉志》尚脱七年。刘歆以周公摄政七年,至还政始为成王元年,故顺数云后三十年。其説虽陋,然成王始终三十七年自明也,《疏》未明晰。
乃同召太保奭、疏、太保是三公官名。毕、毛又亦称公,知此三人是三公也。○陈师凯曰:「毕公继周公为东方诸侯之伯,则亦必继为太师。毛公时以诸侯入为太傅。」
兹既受命还疏,按《燕礼》「小臣纳卿大夫」一段。○【臣浩】按:此约举《仪礼》经文,叅用注解,非本文也。
狄设黼扆、缀衣,传置户牖间。○【臣召南】按:《周礼·司几筵》贾公彦疏引此注曰:「其置竟户牖间。」似贾所见本置字上有其字,下有竟字。
敷重篾席,传篾,桃枝竹。○陈师凯曰:「《尔雅》:『桃枝四寸有节。』疏云:『竹相间四寸有节者,名桃枝。』」
王麻冕黼裳。○吕祖谦曰:「仪物既备,然后延嗣王受顾命而即位,自此始称王【臣召南】按:此条先儒不过顺文为説,至苏轼始直议其失礼,且引《左传》子产、叔向之言为证,失礼灼然。朱子亦无定论。以理推之,康王贤君,召公贤相,嗣位当太平无事之时,非有大不得已,何故即变礼行权?而此篇古今文所同有,则其为真正古书又无疑也。先儒因经文叙事首尾衔接,并不疑有脱简,故议论益多。顾炎武曰:「中有脱简。『狄设黼扆、缀衣』以下,即当属之《康王之诰》。自此以上,记成王顾命登遐之事;自此以下,记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诸侯之事也。《记》曰:『未没防不称君』,而今书曰『王麻冕黼裳』,是逾年之君也。又曰:『周卒哭而祔』,而今曰『诸侯出庙门俟
译尚书注疏卷十七
尚书注疏卷十七考证
《周官》序言:“成王既废黜殷商天命,灭掉淮夷。”传文说:“废黜殷商天命是在周公东征之时,灭掉淮夷是在成王亲政之后。”○【臣召南】按:灭掉淮夷就是在灭掉武庚之后,此序文可以证明。而孔安国传看到《多方》篇排在《多士》等篇之后,于是说成王亲政后,奄国再次叛乱,成王将其灭掉,其实并非如此。
六服内的诸侯,无不承奉恩德。疏文说:《周礼》有九服,这里只说六服,是因为夷、镇、蕃三服在九州之外。○陈栎说:“巡视侯、甸二服,是将九服中的内五服连同王畿一起说的,正好与侯、甸、男、邦、采、卫的说法相合,只是略去了外四服罢了,并没有不同。”【臣召南】按:疏文认为夷、镇、蕃三服只是羁縻而已,那么所谓的六服指的是侯、甸、男、采、卫、蛮,这与《周礼》九服的道理并不冲突。但蛮服也属于荒远之地,却将其一并计入,又不如葛氏将侯、甸、男、采、卫连同畿内一起计算的说法明确。陈栎的说法是对的。
成王说:“遵循往昔的大道。”传文说:应当顺应古代的大道。○林之奇说:“若,是发语词。若昔,就是说往昔。”
官职不必齐备,只看是否有合适的人选。○陈傅良说:“周公、召公以师、保的身份担任冢宰,这是卿兼任三公。《顾命》中所列举的三公,是由六卿兼任的。只要那个人足以兼任三公,就加授三公的职位;如果没有合适的人,就只担任卿而已。周朝用公、孤的职位来对待具有非常德行的人,所以说官职不必齐备,只看是否有合适的人选。”【臣召南】按:《汉书·百官公卿表》说:“三公大概参与天子决策,坐着议论政事,无所不统辖,所以不以具体职事作为官名。又设立三少作为副手,称为孤卿,与六卿合为九卿。”《礼记》说:“三公没有固定的官职,是说有合适的人然后才充任。”舜对于尧,伊尹对于汤,周公、召公对于周朝,都是如此。《汉书》这段文字是此文的准确解释,但班固没有见到古文,所以引用《礼记》的说法,而暗中与“官不必备”相吻合罢了。
冢宰掌管国家治理。○苏轼说:“政令、教化、礼仪、刑罚无所不统辖,称为邦治,所以称为天官,必须由三公兼任,其余的卿或者兼任或者特命。”
六年五服诸侯朝见一次。疏文说:《周礼》中没有这种规定。○林之奇说:“只有六年五服一朝与《周礼》不同,这里说的五服与《大行人》篇说的六服不同。”
附序:告周公作亳姑○【臣召南】按:亳姑就是前面序文中的蒲姑,也就是薄姑。亳、薄古字通用,蒲、薄则是音转而已。
君陈疏:郑玄注《中庸》说君陈大概是周公子。○【臣召南】按:《坊记》引用了“嘉谋嘉猷”的文字,而郑玄为之作注,并非《中庸》。“孔疏注中庸”三字有误,应作“注坊记”。
《顾命》篇:“惟四月哉生魄”,《疏》说:《汉书·律历志》说:“成王即位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哉生魄。”即引用此《顾命》篇的文字,以此证明成王即位三十年后去世,这是刘歆的说法。○【臣召南】按:孔颖达《疏》解说《汉书·律历志》尚且遗漏了七年。刘歆以周公摄政七年,到还政才开始算作成王元年,所以顺数说之后三十年。他的说法虽然浅陋,但成王在位始终三十七年却是明确的,《疏》文没有说清楚。
于是共同召见太保奭、疏、太保是三公的官名。毕公、毛公也称公,知道这三个人是三公。○陈师凯说:“毕公继周公之后担任东方诸侯的伯长,那么也一定继任太师。毛公当时以诸侯身份入朝担任太傅。”
兹既受命还疏,按《燕礼》“小臣纳卿大夫”一段。○【臣浩】按:这是约略列举《仪礼》经文,参用注解,并非本文。
狄设黼扆、缀衣,传文说放置在户牖之间。○【臣召南】按:《周礼·司几筵》贾公彦疏引用此注说:“其置竟户牖间。”似乎贾公彦所见的本子,在“置”字上有“其”字,下有“竟”字。
敷重篾席,传文说篾,是桃枝竹。○陈师凯说:“《尔雅》:‘桃枝四寸有节。’疏文说:‘竹相间四寸有节的,名叫桃枝。’”
王戴麻冕穿黼裳。○吕祖谦说:“仪物齐备之后,然后延请嗣王接受顾命而即位,从此开始称王。”【臣召南】按:这条先儒不过是顺着文意解说,直到苏轼才直接议论其失礼,并且引用《左传》子产、叔向的话作为证据,失礼是显而易见的。朱熹也没有定论。以理推之,康王是贤君,召公是贤相,嗣位时正值太平无事,如果没有大的不得已,为什么要改变礼制行使权宜?而此篇古今文都有,那么它是真正的古书又无疑了。先儒因为经文叙事首尾衔接,并不怀疑有脱简,所以议论越多。顾炎武说:“其中有脱简。‘狄设黼扆、缀衣’以下,就应当属于《康王之诰》。自此以上,记载成王顾命去世之事;自此以下,记载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见诸侯之事。《礼记》说:‘未除丧不称君’,而今书说‘王麻冕黼裳’,这是逾年之后的君主。又说:‘周朝卒哭而祔’,而今说‘诸侯出庙门俟
』,是已祔之后也。《传》言:『天子七月而▯同轨毕至』,而今召公率西方诸侯,毕公率东方诸侯,是七月之余也。不然,七日之间,诸侯何由而毕至乎?」按:顾説可谓发古人所未发。
译」,这是在已经合祭之后。《传》中说:「天子七月而〇同轨毕至」,如今召公率领西方诸侯,毕公率领东方诸侯,这是七月之后的事。不然的话,在七天之内,诸侯怎么能全部到达呢?」按:顾氏的说法可以说是阐发了古人未曾阐明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