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注疏卷二
帝。音义:王云:「上帝,天也。」马云:「上帝,太一神,在紫微宫,天之最尊者。」○监本误以此二十四字为孔传,今改正。
译帝。音义:王云:“上帝,就是天。”马云:“上帝,是太一神,位于紫微宫,是天中最尊贵的。”○监本错误地将这二十四字当作孔颖达的传注,现在予以改正。
至于岱宗柴○朱子曰:「注家以至于岱宗柴为句,某谓当以柴望秩于山川为句,如『柴望大告武成』,《汉郊祀志》亦云『柴望秩于山川【臣召南】按传云:「燔柴祭天告至」,则是至于岱宗【句】柴【句】望秩于山川【句】于义自通。
羣后四朝。传:「各会朝于方岳之下,凡四处,故曰四朝。」○【臣召南】按:如孔传,是天子有巡狩,诸侯无述职也。《史记》注引郑康成曰:「巡狩之年,诸侯见于方岳之下。其间四年,四方诸侯分来朝于京师也。」其説逺胜孔传。乃释文引郑云:「四朝,四季朝京师也。」説又微异,然亦胜孔传矣。
疏以一黍之广度之,千二百黍为一分。○【臣照】按《汉志》本文云:「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为一分。」不云千二百黍也。宋皇祐中,房庶言得古本《汉志》云:「一黍之起,积一千二百黍之广,度之九十分。」今丈脱「起积一千二百黍之」八字。当时范镇力主其説,而司马光极辟之。此疏引《汉志》云云,然则唐初本固有不同。但以千二百黍为一分,则分固不得若是广;如读去声,谓是黄钟之一分,则语固欠明,又不得接下「十分为寸」句,当必有讹脱字也。
又疏十龠为合○【臣召南】按《汉志》本文作「合龠为合」,宋祁曰:「合龠当为十龠。」据此疏,则孔氏所见《汉志》作十龠矣,蔡传即据此疏,亦作十龠。
帝曰:「俞,汝往哉。」○顾炎武曰:古《尧典》、《舜典》合为一篇,故「格于文祖」之后,四岳之咨必称「舜曰」者,以别于上文之帝也。至其命禹,始称「帝曰」,问荅之辞已明,则无嫌也。
益拜稽首,疏:益是臯陶之子,臯陶即庭坚也。益在八凯之内。○【臣召南】按:臯陶即庭坚,《左传》可据。若益,则《史记》彼此不符。但益既与臯陶并列为八凯,其非父子显然。孔疏据《史记》谓是臯陶之子,误矣。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李光地曰:「虞书命夔,先言诗,后言声律,敎胄子之事,辨志为先也;周礼太师,先言声律,后言六诗,敎瞽蒙之事,审音为重也。」
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刘敞曰:「《益稷》之末又有『夔曰于』云云,然则《舜典》之末衍一简耳。」
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传:禹、垂、益、伯夷、夔、龙六人新命有职,四岳、十二牧,凡二十二人。○【臣召南】按:孔传之夫在解四岳为四人,故于九官中强分禹、垂六人为新命。夫稷、契、臯陶大圣大贤,不在二十二人之数可乎?且十二牧中岂必尽出新命?四岳则歴官为最久矣,又何以得并数之?
尚书注疏卷二考证
<经部,书类,尚书注疏>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注疏卷三
汉孔氏传,唐陆徳明音义,孔颖达疏。
虞书 【大禹谟 臯陶谟】
序。臯陶矢厥谟。传:矢,陈也。禹成厥功。传:陈其成功。帝舜申之。传:申,重也。重美二子之言。作《大禹》、《臯陶谟》。传:《大禹谟》,九功;《臯陶谟》,九徳。益稷。传:凡三篇。音义【臯音高,陶音遥。矢,本又作丢。谋,字又作謩。重,直用反,下同】疏【正义曰:臯陶为帝舜陈其谋,禹为帝舜陈已成所治水之功,帝舜因其所陈,从而重美之。史録其辞,作《大禹》、《臯陶》二篇之谟,又作《益稷》之篇,凡三篇也。篇先《大禹》,序先言臯陶者,《臯陶》之篇,臯陶自先发端,禹乃然而问之,臯陶言在禹先,故序先言臯陶。其此篇以功大为先,故先禹也。《益稷》之篇,亦是禹之所陈,因臯陶之言而禹论益稷,在《臯陶谟》后,故后其篇。传正义曰:矢,陈,《释诂》文。陈其成功,此是谟篇,禹成其功,陈其功耳。蒙上矢文,故传明之,言陈其成功也。序「成」在「厥」上,传「成」在下者,序顺上句,传从便文,故倒也。申,重,《释诂》文。《大禹谟》云:「帝曰:『俞,地平天成,时乃功。』」又帝曰:「臯陶,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时乃功懋哉!」《益
译至于岱宗柴。朱子说:“注家把‘至于岱宗柴’断为一句,我认为应当把‘柴望秩于山川’断为一句,就像‘柴望大告武成’那样,《汉书·郊祀志》也说‘柴望秩于山川’。臣召南按:《传》说:‘焚烧柴薪祭天,报告到达’,那么‘至于岱宗’断句,‘柴’断句,‘望秩于山川’断句,在义理上自然通顺。
群后四朝。《传》说:‘各自在方岳之下会朝,共四处,所以叫四朝。’臣召南按:如果按照孔颖达的《传》,就是天子有巡狩,诸侯没有述职。《史记》注引郑康成说:‘巡狩之年,诸侯在方岳之下朝见天子。那中间的四年,四方诸侯分批来京师朝见。’这个说法远远胜过孔传。然而《释文》引郑玄说:‘四朝,是四季朝见京师。’说法又略有不同,但也胜过孔传了。
《疏》说以一黍的宽度来度量,一千二百黍为一分。臣照按:《汉书·律历志》原文说:‘以一黍的宽度来度量,九十分,黄钟的长度为一分。’并没有说一千二百黍。宋仁宗皇祐年间,房庶说得到古本《汉书·律历志》说:‘一黍的起点,积累一千二百黍的宽度,度量九十分。’现在《汉书》脱漏了‘起积一千二百黍之’八个字。当时范镇极力主张这个说法,而司马光极力驳斥它。这个《疏》引用《汉书》说如此如此,那么唐初的版本本来就有不同。但如果以一千二百黍为一分,那么‘分’本来不能这么宽;如果读去声,说是黄钟的一分,那么语句本来不够明确,又接不上下面‘十分为寸’的句子,应当一定有讹误脱漏的字。
又《疏》说十龠为合。臣召南按:《汉书·律历志》原文作‘合龠为合’,宋祁说:‘合龠应当是十龠。’根据这个《疏》,那么孔颖达所见的《汉书·律历志》作十龠了,蔡沈的《传》就依据这个《疏》,也作十龠。
帝说:‘好,你去吧。’顾炎武说:古《尧典》、《舜典》合为一篇,所以‘格于文祖’之后,四岳的咨询必定称‘舜曰’,是为了区别于上文的帝。等到他任命禹,才开始称‘帝曰’,问答之辞已经明白,就没有嫌疑了。
益拜稽首,《疏》说:益是皋陶的儿子,皋陶就是庭坚。益在八凯之内。臣召南按:皋陶就是庭坚,《左传》可以依据。至于益,那么《史记》前后不符。但是益既然与皋陶并列为八凯,他们不是父子显然。孔颖达《疏》依据《史记》说是皋陶的儿子,错了。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李光地说:‘《虞书》任命夔,先说诗,后说声律,教导胄子的事,辨别志向为优先;《周礼》太师,先说声律,后说六诗,教导瞽蒙的事,审察音律为重要。’
夔说:‘啊!我击磬,百兽都起舞。’刘敞说:‘《益稷》的末尾又有‘夔曰于’等等,那么《舜典》的末尾多出一简罢了。’
帝说:‘咨,你们二十二人。’《传》说:禹、垂、益、伯夷、夔、龙六人新任命有职,四岳、十二牧,共二十二人。臣召南按:孔传的错误在于解释四岳为四人,所以在九官中强行区分禹、垂等六人为新任命。稷、契、皋陶是大圣大贤,不在二十二人之数可以吗?况且十二牧中岂能都是新任命?四岳则历官时间最久了,又怎么能一并计算在内?
尚书注疏卷二考证
<经部,书类,尚书注疏>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注疏卷三
汉孔氏传,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虞书 【大禹谟 皋陶谟】
序。皋陶陈述他的谋略。《传》:矢,陈述。禹完成他的功业。《传》:陈述他的成功。帝舜重申它。《传》:申,重申。重申赞美二子的言论。作《大禹》、《皋陶谟》。《传》:《大禹谟》,九功;《皋陶谟》,九德。益稷。《传》:共三篇。音义【皋音高,陶音遥。矢,本又作丢。谋,字又作謩。重,直用反,下同】疏【正义曰:皋陶为帝舜陈述他的谋略,禹为帝舜陈述已经完成的治水之功,帝舜根据他们所陈述的,从而重申赞美他们。史官记录他们的言辞,作《大禹》、《皋陶》二篇的谟,又作《益稷》一篇,共三篇。篇先《大禹》,序先说皋陶的是,《皋陶》篇,皋陶自己先发端,禹才接着问,皋陶的话在禹之前,所以序先说皋陶。这篇以功大为先,所以先禹。《益稷》篇,也是禹所陈述的,因为皋陶的话而禹论述益稷,在《皋陶谟》之后,所以后列此篇。《传》正义曰:矢,陈述,《释诂》文。陈述他的成功,这是谟篇,禹完成他的功业,陈述他的功业罢了。承袭上面的‘矢’字,所以《传》阐明它,说陈述他的成功。序‘成’在‘厥’上,《传》‘成’在下的是,序顺承上句,《传》从便于行文,所以倒置。申,重申,《释诂》文。《大禹谟》说:‘帝说:好,地平天成,这是你的功业。’又帝说:皋陶,只有这些臣民,没有人敢触犯我的正法,这是你的功业,努力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