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程朱传义折衷卷三十二
愚曰:虞训,度训,防训,专。程朱二先生以虞为度,王辅嗣以为专。愚敢合三训而释之。中孚之初,在于度,所宜信而系心专一。初与四正应也。初之信四,此宜在所专一者也。然隂阳相孚,必从其近,三近也,与初同体者也。初之说三,情也,岂可不用其防乎?故《易》戒之曰:「虞吉」,谓初当专信乎四,而不失其正应,则吉;若说三而从之,则为有他,而不能燕安矣。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与《家人》初九象辞同。葢中孚之初曰「虞吉」者,防其志于未变之初;《家人》之初曰「闲家」者,闲其家于未变之志。故皆曰「志未变也」。志未变,则专一而不他矣。九二,鸣鹤在隂,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程子曰:「二刚实于中孚之至者也。孚至则能感通,鹤鸣于幽隠之处,不闻也,而其子相应和。中心之愿相通也。好爵我有,而彼亦系慕,说好爵之意同也。有孚于中,物无不应,诚同故也。至诚无逺近幽深之间,故系辞云:『善则千里之外应之,不善则千里违之』,言诚通也。至诚感通之理,知道者为能识之。中心愿,谓诚意所愿也。故通而相应。」朱子曰:「九二中孚之实,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实应之,故有『鹤鸣子和,我爵尔縻』之象。鹤在隂,谓九居二;好爵,谓得中。『靡』与『縻』同,言懿徳人之所好,故好爵虽我之所独有,而彼亦系恋之也。」愚曰:此卦,文公谓是大画底离,离为飞鸟,又云中孚、小过,都有飞鸟之象。中孚是个卵象,又按说卦、荀爽、九家集解,谓震为鹄,鹄,古鹤字。九二互震,鹤也。二为隂,鸣鹤在隂也。子谓五也,五互艮,艮为少子,巽为命,五出命者也,我五也尔。二也好爵,只当作《孟子》天爵说。此卦只是一个孚信,天下事惟是信,则人无不感,无不同,无不好。九二居中以孚感五,如鹤鸣子和,无不相应。九五居中以孚感二,如我爵尔縻,无不相与。二五孚信感应,莫非出于中心之自然,岂可以伪为哉?故曰「中心愿也」。夫子于《系辞》又以为君子居其室之象何也?以九居二,刚得中而在内也。言孚诚感人之逺,其要只在慎独。故《中庸》论诚而曰「戒慎乎其所不睹」,与此同义,此孔门之学也。六三得敌,或鼔,或罢,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程子曰:「敌对,敌也。谓所交孚者,正应上九是也。三四皆以虚中为成孚之主,然所处则异。四得位居正,故亡匹以从上。三不中失正,故得敌以累志。以柔说之质,既有所系,唯所信是从。或鼓张,或罢废,或悲泣,或歌乐,动息忧乐,皆系乎所信也。唯系所信,故未知吉凶。然非明逹君子之所为也。居不当位,故无所主,唯所信是从。所处得正,则所信有方矣。」朱子曰:「敌谓上九信之穷者,六三隂柔不中正,以居说极,而与之为应,故不能自主,而其象如此。」愚曰:三居下卦之上,四居上卦之下,对而不相比,敌之谓也。震为鼓,或鼓也;艮为止,或罢也。三动,离为目,兊泽流,目泣也;震为声,兊口所言,歌也。三与四同类而异志,近而不相得,视四犹敌也。故或进而鼓,或退而罢,或惧而泣,或喜而歌。惟其不当位,所以自为纷纷,而情状如此。夫六四类也,而疑以为敌,则孰不为敌耶?三不当位,谓非中也;以四为得敌,则非孚也。非中非孚,故三之无常如此。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象曰:「马匹亡,絶类上也。」程子曰:「四为成孚之主,居近君之位,处得其正,而上信之,至当孚之任者也。如月之几望,盛之至也。已望则敌矣,臣而敌君,祸败必至,故以几望为至盛。马匹亡,四与初为正应,匹也。古者驾车用四马,不能备纯色,则两服两骖,各一色,又小大必相称,故两马为匹,谓对也。马者,行物也。初上应四,而四亦进从五,皆上行,故以马为象。孚道在一,四既从五,若复下系于初,则不一而害于孚,为有咎矣。故马匹亡则无咎也。上从五而不系于初,是亡其匹也。系初则不进,不能成孚之功也。絶其类而上从五,类谓相应也。」朱子曰:「六四居隂得正,位近于君,为月几望之象。马匹,谓初与已为匹,四乃絶之,而上以信于五,故为马匹亡之象。占者如是,则无咎也。」
译我说:虞有测度、防备、专一三种训释。程子、朱子二位先生把虞解释为测度,王辅嗣解释为专一。我冒昧地把这三种训释合起来说明。中孚卦初九的关键,在于测度所应当信任的对象,并且专心系念于它。初九与六四是正应,初九信任六四,这本来就是应当专一信任的对象。但阴阳相互诚信,必然会趋向相近的对象;九三与初九相近,并且与初九同属内卦。初九喜悦于九三,是人情自然如此,怎么能不加防备呢?所以《易》告诫说‘虞吉’,意思是初九应当专一地信任六四,不失去自己的正应,这样就吉利;如果喜悦于九三而跟从它,就叫作‘有他’,因而不能安宁。《象传》说:‘初九,虞吉,志未变也。’这与《家人》初九的象辞相同。中孚初九说‘虞吉’,是防止它在心志尚未改变的开始就发生变化;《家人》初九说‘闲家’,是要在心志尚未改变时防范家庭。因此都说‘志未变也’。心志尚未改变,就能专一而不另有所从。” 九二:鹤在幽暗处鸣叫,它的子鸟应声和鸣;我有美好的爵位,愿与你共同享有。《象传》说:它的子鸟应声和鸣,是因为内心的愿望相通。程子说:“九二在中孚卦中内心刚实,是诚信最为深厚的爻。诚信深厚,就能够感通;鹤在幽隐之处鸣叫,声音未必传到远处,但它的子鸟却能应声和鸣。这是因为内心的愿望相互感通。我有美好的爵位,对方也系恋仰慕;对于美好爵位的心意是相同的。内心有诚信,万物没有不响应的,因为诚信相同。极其真诚的心可以感通远近、幽深,所以《系辞》说:‘善行在千里之外也会有人响应,不善之行在千里之外也会有人违背。’这是说诚信能够感通。至诚感通的道理,只有懂得道的人才能认识。所谓‘中心愿’,是说内心真诚的愿望,所以能够互相感通、彼此响应。” 朱子说:“九二是中孚之实,九五也以中孚之实来应合它,所以有‘鹤鸣子和,我爵尔縻’的象。鹤在幽暗处,是说九居于二位;美好的爵位,是说居中得位。‘靡’与‘縻’相同,意思是美好的德行是人人所喜爱的;所以美好的爵位虽然是我独自拥有的,对方也会对它系恋不舍。” 我说:这个卦,文公说是大画的离卦,离代表飞鸟;又说中孚、小过都有飞鸟之象。中孚像鸟卵。再根据《说卦》、荀爽以及《九家集解》的说法,震代表鹄;鹄是古代‘鹤’字。九二处于互震,所以代表鹤。二位属阴,因此是‘鸣鹤在隂’。子,指九五;九五的互卦为艮,艮代表少子;巽代表命令,九五是发出命令者,所以我指九五,尔指九二。美好爵位,只应当按照《孟子》所说的天爵来理解。这个卦讲的只是诚信:天下的事情,只要有诚信,人就没有不被感动的,没有不相互同心的,也没有不喜爱的。九二居中,以诚信感动九五,就像鹤鸣而子和,没有不相互响应的;九五居中,以诚信感动九二,就像我有爵位而你系恋它,没有不相互亲与的。九二、九五以诚信相互感应,无不是出于内心自然的真情,哪里可以靠虚伪造作呢?所以说‘中心愿也’。孔子在《系辞》中又把它解释为君子居室的象,为什么呢?因为九以阳刚居二,阳刚得中而处于内卦。意思是,诚信能够感动远方的人,根本关键只在于慎独。所以《中庸》论述诚时说‘在无人看见的地方也要戒慎恐惧’,与这里意义相同,这就是孔门的学问。” 六三:遇到敌对者,有时击鼓进攻,有时停止退却;有时哭泣,有时歌唱。《象传》说:有时击鼓,有时停止,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当。程子说:“敌对者,就是敌人。这里指与六三交相诚信的对象,即正应的上九。六三、六四都以内心虚静为成就诚信的主爻,但所处位置不同。六四得位居正,所以没有匹敌,专心跟从上九;六三不得中又失正,所以遇到敌对者而牵累自己的心志。六三本质柔弱而喜悦,既然有所系恋,就只会跟从自己所信任的对象。于是有时鼓张进攻,有时停止废退,有时悲伤哭泣,有时歌唱欢乐;行动与停息、忧愁与欢乐,全都取决于它所信任的对象。只是系恋于所信任者,所以还不能确定吉凶。不过,这并不是明达君子应有的行为。因为所居位置不当,所以没有可以自主遵循的原则,只能跟从自己所信任的对象。若所处位置得正,所信任的对象就会有明确方向。” 朱子说:“敌,指上九,是诚信发展到极端的对象。六三阴柔而不得中、不得正,处在兑的极端,又与上九相应,所以不能自主,便出现这样的象。” 我说:三爻处在下卦的上面,四爻处在上卦的下面,彼此相对而不相亲近,这就是所谓的敌对。震为鼓,所以说“或鼓”;艮为止,所以说“或罢”。三爻发动,离为目,兑为泽而流动,表示眼泪流下;震为声,兑为口所说的话,表示歌唱。三爻与四爻同类而志向不同,彼此接近却不能相得,看待四爻仍像对待敌人一样。所以有时前进击鼓,有时退下停止,有时因恐惧而哭泣,有时因喜悦而歌唱。只是因为三爻不居正位,所以自身纷乱不定,情状如此。六四本是同类,却疑心把它当作敌人,那么还有谁不会被当作敌人呢?三爻不居正位,是说它不在中位;把四爻当作敌人,就是没有诚信。不居中位又没有诚信,所以三爻如此反复无常。六四:月亮已经接近满月,马匹亡失,没有灾咎。《象传》说:“马匹亡失,是断绝同类而向上。”程子说:“四爻是成就诚信之道的主爻,处在接近君主的位置,所处合乎正道,又得到上位者的信任,是最适合承担诚信责任的。正如月亮接近满月,是盛大到了极点;如果已经满月,就成为敌对了。臣下与君主相敌,灾祸败亡必然到来,所以说‘几望’是盛极而未满。‘马匹亡’,四爻与初爻是正应,称为匹。古代驾车使用四匹马,若不能配备纯一颜色的马,就用两匹服马、两匹骖马,各自一色,而且大小必须相称,所以两马称为匹,也就是相对之意。马是行动之物。初爻与上爻都与四爻相应,而四爻又前进跟随五爻,都是向上行动,所以取马为象。诚信之道贵在专一,四爻既然跟随五爻,如果又向下系恋初爻,就不能专一,反而损害诚信,便会有灾咎。因此马匹亡失,就没有灾咎。向上跟随五爻而不系恋初爻,就是亡失它的匹配。系恋初爻就不能前进,也不能成就诚信的功效。断绝同类而向上跟随五爻;‘类’指彼此相应。” 朱子说:“六四以阴爻居阴位而得正,位置接近君主,有‘月几望’的象。马匹,指初爻与自己相配;四爻于是断绝这种关系,向上归附五爻以取得信任,所以有‘马匹亡’的象。占问者如果这样做,就没有灾咎。”
愚曰:中孚自讼变讼,互离日也。下卦坎月也。二坎变震,月在东也。三离变兑,日在西也。月东日西,望也。五在中,四为几望。震为作足之马,四应初成坎。坎为羙▯之马,两马匹也。震坎皆阳卦类也。孚道贵一,四上孚五,则絶其类而不应,故马匹亡。中孚合上下二体而观,则三四居其中,分上下二体而观,则三四非中矣。三非中,故疑四以为敌。四非中而五不疑者,以四正且顺也。四以隂居隂,既正又居巽初为顺,正顺而进,大臣之成孚者也。月几望而不盈,则不疑于五。絶类而马匹亡,则不疑于党。四无党而五不疑,此所以为成孚之主也。故无咎。中孚之取象于三与四者如此,各系其所居故也。九五,有孚挛如,无咎。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程子曰:「五居君位,人君之道,当以至诚感通天下,使天下之心信之,固结如拘挛然,则无咎也。人君之孚,不能使天下固结如是,则亿兆之心,安能保其不离乎?五居君位之尊,由中正之道,能使天下信之如拘挛之固,乃称其位。人君之道,当如是也。」朱子曰:「九五刚徤中正,中孚之实,而居尊位,为孚之主者也。下应九二,与之同徳故其象占如此。」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程子曰:阳性上进,风体飞飏,九居中孚之时,处于最上,孚于上进而不知止者也。其极至于羽翰之音登闻于天,贞固如此而不知变,凶可知矣。夫子曰: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固守而不通之谓也。守孚至于穷极而不知变,岂可长久也?固守不通如是,则凶也。愚曰:巽为鸡,王辅嗣以为翰髙飞也,音飞而实不从。伊川云:羽翰之音声闻于天,贞固如此而不知变,凶可知矣。文公直以为鸡非登天之物,意皆未活。盖鸡曰翰音者,谓鸡鸣必鼓其翼,故曰翰音。鸡知时而鸣,未尝失信。《周礼》鸡人夜呼旦以叫百官,亦取孚信之义。然鸡虽善鸣而不失信,而其声不长,不能如鹤之声闻于天。纵声登天,亦何可长乎?此言上九虽刚而处髙,信之感人不能及逺,乃欲大有为则凶,与亢龙有悔同义。▯【艮下震上】程子曰:「序卦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人之所信,则必行;行则过也。小过所以继中孚也。为卦,山上有雷,雷震于髙,其声过常,故为小过。又隂居尊位,阳失位而不中。小者过其常也,盖为小者过,又为小事过,又为过之小。」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程子曰:「过者,过常也。若矫枉而过正,过所以就正也。事有时而当然,有待过而后能亨者,故小过自有亨义。利贞者,过之道,利于贞也。不失时宜之谓正,过所以求就中也。所过者,小事也。事之大者,岂可过也?」于大过论之详矣。「飞鸟遗之音,谓过不逺也。不宜上,宜下,谓宜顺也。顺则大吉,过以就之,葢顺理也。过而顺理,其吉必大。」朱子曰:「小谓隂也。为卦四隂在外,二阳在内,隂多于阳,小者过也。既过于阳,可以亨矣。然必利于守正,则又不可以不戒也。卦之二、五皆以柔而得中,故可小事;三、四皆以刚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卦体内实外虚,如鸟之飞,其声下而不上,故能致飞鸟遗音之应,则宜下而大吉,亦不可大事之类。」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程子曰:「阳大,隂小。隂得位,刚失位而不中,是小者过也,故为小事。过过之小小,者与小事有时而当,过过之亦小,故为小过。事过有待,过而后能亨者,过之所以能亨也。过而利于贞,谓与时行也。时当过而过,乃非过也,时之宜也,乃所谓正也。小过之道,于小事有过则吉者,而彖以卦才言吉义,柔得中,二五居中也。隂柔得正,能小事吉耳,不能济大事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大事非刚阳之才不能济。三不中,四失位,是以不可大事。小过之时,自不可大事,而卦才又不堪大事,与时合也。有飞鸟之象焉。此一句不类彖体,盖解者之辞误入彖中。中刚外柔,飞鸟之象,卦有此象,故就飞鸟为义。事有时而当过,所以从宜,然岂可甚过也?如过恭、过哀、过俭、大过则不可,所以在小过也。所过当如飞鸟之遗音,鸟飞迅疾,声出而身已过,然岂能相逺也?
译我说:中孚卦由讼卦变来,讼卦的互卦为离,离为太阳;下卦为坎,坎为月亮。二爻的坎变为震,表示月亮在东方;三爻的离变为兑,表示太阳在西方。月亮在东、太阳在西,就是望。五爻居中,四爻表示接近满月。震为抬足而行的马,四爻与初爻相应而成坎。坎为美脊之马,两匹马相配。震、坎都属于阳卦。诚信之道贵在专一,四爻向上诚信于五爻,就断绝同类而不再相应,所以说马匹亡失。把中孚卦合并上下两个卦体来看,三、四爻居于中央;分别看上下两个卦体,三、四爻又都不是中位。三爻不在中位,所以疑心把四爻当作敌人。四爻也不在中位而五爻不疑它,是因为四爻既正又顺。四爻以阴居阴,既居正位,又处巽卦初位而有顺德;正而且顺地前进,是大臣成就诚信之道的状态。月亮接近满月却不盈满,就不会使五爻疑忌;断绝同类而马匹亡失,就不会使五爻疑忌党羽。四爻没有党羽,五爻也不疑忌它,这就是它成为成就诚信之道主爻的原因,所以没有灾咎。中孚卦在三、四爻取象如此,是因为各自系属于所处的位置。” 九五:有诚信而彼此牵系不解,没有灾咎。《象传》说:“有诚信而牵系不解,是因为位置正当。” 程子说:“五爻居君位,君主之道应当用至诚感通天下,使天下人的心都信服他,牢固结合得像拘挛一样,这样就没有灾咎。君主的诚信如果不能使天下人如此牢固结合,那么亿万人的心怎么能保证不离散呢?五爻居君位的尊位,奉行中正之道,能使天下人信服而像拘挛一样牢固,这才与它的位置相称。君主之道应当如此。” 朱子说:“九五刚健、中正,是中孚的实际内容,又居尊位,是诚信之道的主爻。下方与九二相应,和它具有相同的德性,所以其象与占断如此。” 上九:像鸡鸣之声升闻于天,占问守正则凶。《象传》说:“鸡鸣之声升闻于天,怎么能够长久呢?”程子说:阳的性质是向上进取,风的形态是飞扬;九爻处在中孚之时,又位居最上,是一味相信向上进取而不知道停止的人。到了极点,就像鸟翰的声音升闻于天;如果固守这种状态而不知道变化,凶祸自然可知。孔子说:“只喜好相信而不好学,其弊病就是会害人。”说的就是固守而不通达。守持诚信到了穷极之处仍不知道变化,怎么能够长久呢?像这样固守而不通达,就会凶。我说:巽为鸡,王辅嗣认为“翰”是高飞,声音飞上去而实体没有跟随。伊川说,鸟翰的声音传到天上,固守这种状态而不知道变化,凶祸自然可知。文公只把它解释为鸡,认为鸡不是能登天的东西,这些说法的含义都还不够灵活。所谓鸡称为“翰音”,是说鸡鸣时必定振动翅膀,所以称为翰音。鸡知道时辰而鸣,从未失信。《周礼》说鸡人夜里呼喊天将明,以叫醒百官,也是取诚信之义。然而鸡虽然善于鸣叫而不失信,它的声音却不能长久,不能像鹤那样声闻于天。即使声音升到天上,又怎么能够长久呢?这是说上九虽然刚健而居高位,但它以诚信感动人的力量不能达到远方,却想要大有作为,所以凶;与“亢龙有悔”意义相同。▯【艮下震上】程子说:“《序卦》说,有诚信的事一定会实行,所以中孚之后接着是小过。人们既然信任某事,就一定会去实行;实行就可能有所过越。小过所以继承中孚。此卦为山上有雷,雷在高处震动,声音超过平常,所以称为小过。又因为阴爻居尊位,阳爻失去正位而且不居中。所谓‘小者过’,就是小的方面超过常度;也可以说是小者有所过,是小事有所过,或者过失本身较小。” 小过:亨通,利于守正。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飞鸟留下声音,不宜向上,宜向下,大吉。程子说:“过,就是超过常度。比如纠正弯曲而超过了端正,所谓过,是为了趋向端正。有些事情在特定时机本来就应当如此,必须有所过越之后才能亨通,所以小过自有亨通的含义。利于守正,是说过越之道以守正为有利。不失去时宜叫作正,过越是为了趋近于中。所过越的只是小事;大事怎么可以过越呢?”关于大过卦已经详细论述了这一点。“飞鸟留下声音”,是说过越并不遥远。不宜向上、宜于向下,是说应当顺势而行。顺势就大吉,借过越来趋近于适宜,大概就是顺理而行。过越而又顺合义理,吉祥必然很大。” 朱子说:“小,指阴。此卦四个阴爻在外,两个阳爻在内,阴多于阳,所以是小者过。既然阴超过阳,就可以亨通;然而必须有利于守正,因此又不可不加以警戒。卦中的六二、六五都以柔爻居中,所以可以做小事;九三、九四都以刚爻失位而不居中,所以不可做大事。卦体内实而外虚,像鸟飞行一样,声音向下而不上;所以如果得到‘飞鸟遗音’的响应,就应当向下而大吉,这也属于不可做大事的意思。” 《彖传》说:小过,是小的方面有所过越而亨通。过越而利于守正,是随着时势行动。柔爻居中,所以做小事吉祥。刚爻失位而不居中,所以不可做大事。卦中有飞鸟的象。飞鸟留下声音,不宜向上,宜向下,大吉。向上是逆,向下是顺。程子说:“阳为大,阴为小。阴爻得位,刚爻失位而不居中,所以是小者过,故适合小事。过越的对象是小的,所做的是小事,有时适宜有所过越,而过越本身也小,所以称为小过。事情有所过越,是因为必须过越之后才能亨通,这就是过越能够亨通的原因。过越而利于守正,是说随着时势行动。时机应当过越就过越,这就不算过,而是合乎时宜,也就是所谓正。小过之道,在小事上有所过越便吉祥;《彖传》依据卦的才质说明吉祥的意义。柔爻居中,就是六二、六五居中。阴柔得正,只能做小事而吉,不能成就大事。刚爻失位而不居中,所以不可做大事。大事不是刚阳之才不能成就。九三不居中,九四失位,所以不可做大事。小过之时本来就不可做大事,而卦的才质又不能承担大事,正与时势相合。‘有飞鸟之象’这一句不像《彖传》的体例,大概是解释者的话误入《彖传》。内刚外柔,有飞鸟之象;卦中有此象,所以就借飞鸟来说明义理。事情有时应当有所过越,所以要顺从适宜;但怎么可以过分呢?例如过分恭敬、过分悲哀、过分节俭,成为大过就不可以,所以只能是小过。所过应当像飞鸟留下的声音:鸟飞迅速,声音发出而鸟身已经过去,但声音和鸟身怎么会相距很远呢?”
事之当过者,亦如是,身不能甚逺于声,事不可逺过其常,在得宜耳,不宜上,宜下,更就鸟音取宜顺之义。过之道,当如飞鸟之遗音。夫声逆而上则难,顺而下则易,故在髙则大山上有雷,所以为过也。过之道,顺行则吉,如飞鸟之遗音,宜顺也。所以过者,为顺乎宜也,能顺乎宜,所以大吉。愚曰:卦名小过而曰亨者,谓凡事为之过小尚可亨,大则不可。小虽尚可亨,然犹正而后利,不正则亦不利焉。所谓正者,谓时所当过而过焉,过所以就时也。故彖曰:「与时行也。」伊川云:「矫枉过正,过所以就正。」似以矫枉过正为羙辞。夫矫枉是好,过正是不好,言枉固当矫,只不可过其正也。下云:「事有时当过,所以从宜,然岂可过甚?如过恭、过哀、过俭、大过则不可,所以在小过。」此却说得好。阳为大,隂为小,卦中二五隂柔而得中,故小事吉;三四阳刚而失中,故不可大事。卦自明夷变,明夷离为飞鸟,初往之四,自下而升,有飞」之象,震为声,声往于上而止于下,遗音之象也。盖鸟飞而鸣,则鸟身去疾而音在后,便如鸟之过而遗下其音,不宜上者,飞已过也;宜下者,遗之音也。吉只在遗音,不取鸟之过。伊川云:“如鸟飞迅疾,声出而身已过。”然岂相逺?说得亦好。至声逆而上则难,顺而下则易。防来鸟声之出,音韵四逹,惟其响之所至,恐无上难下易之分。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防过乎哀,用过乎俭。程子曰:「雷震于山上,其声过常,故为小过。天下之事,有时当过而不可过甚,故为小过。君子观小过之象,事之宜过者则勉之,行过乎恭,防过乎哀,用过乎俭,是也。当过而过,乃其宜也;不当过而过,则过矣。」愚曰:雷声震惊百里,湏是自天上云间自然惊逺惧迩。今只在山上发声,不及于逺,故为小过之义。夫过非君子之所安也,其可过者,但如行之过恭,防之过哀,用之过俭,可也。事有大于此者,则不可过焉。曰恭,曰哀,曰俭,此便是利于正处。初六,飞鸟以凶。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程子曰:「初六隂柔在下,小人之象。又上应于四,四复动体,小人躁易,而上有应助于所当过,必至过甚,况不当过而过乎?其过如飞鸟之迅疾,所以凶也。躁疾如是,所以过之速且逺,救止莫及也。其过之疾如飞鸟之迅,岂容救止也?凶其宜矣,不可如何,无所用其力也。」朱子曰:「初六隂柔,上应九四,又居过时上而不下者也。飞鸟遗音,不宜上,宜下,故其象占如此。」郭璞《洞林》占得此者,或致羽虫之孽。愚曰:明夷,离为鸟,初之四飞也。以字如《春秋传》凡师能左右之曰以。初艮体在下止,而柔不当过也。然正应在四,为四所以初遂不当过而过焉。有如鸟之上飞,迅疾虽欲止之,不可如何?且繇词谓飞鸟遗音,宜下不宜上,大吉。则此爻鸟飞上不下,其凶必矣。圣人于隂之初过,已虑其势之不可止遏,故戒之。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程子曰:「阳之在上者,父之象;尊于父者,祖之象。四在三上,故为祖。二与五居相应之地,同有柔中之徳,志不从于三四,故过四而遇五,是过其祖也。五隂而尊,祖妣之象,与二同徳相应。在他卦则隂阳相求,过之时必过其常,故异也。无所不过,故二从五,亦戒其过不及。求君,遇其臣,谓上进而不陵及其君,适当臣道则无咎也。遇,当也。过臣之分,则其咎可知。过之时,事无不过其常,故于上进则戒及,其君臣不可过,不可过臣之分也。」朱子曰:「六二柔顺中正,进则过三四而遇六五,是过阳而反遇隂也。如此则不及六五而自得其分,是不及君而适遇其臣也。皆过而不过,守正得中之意,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愚曰:文公云「三父四祖五便当为妣五隂而尊有祖妣之象,过祖而遇妣,是过阳而遇隂。然二过三、四之阳而遇五,五君也,本欲大有为者,而六五隂柔不足济大事,且不与已应,于是六二不及其君,只得回来安已臣分,而不过为,是以亦得无咎」。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程子曰:小过隂过阳失位之时,三独居正,然在下无所能为,而为隂所忌恶,故有过者,在过防于小人,若弗过防之,则或从而戕害之矣,如是则凶也。三于隂过之时,以阳居刚,过于刚也,既戒之过防,则过刚亦在所戒矣。防小人之道,正已为先,三不失正,故无必凶之义,能过防则免矣。三居下之上,居上为下,皆如是也。隂过之时,必害于阳,小人道盛,必害君子,当过为之防,防之不至,则为其所戕矣,故曰凶,如何也?言其甚也。
译事情应当有所过越,也是这样:鸟身不能与声音相距太远,事情也不能远远超过常度,关键在于合宜。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又是从鸟声取顺势之义。过越之道,应当像飞鸟留下的声音。声音逆势向上就困难,顺势向下就容易;所以在高处,山上有雷,才称为过越。过越之道顺势而行就吉祥,正如飞鸟留下声音,是宜于顺势。所以有所过越,是为了顺合适宜;能够顺合适宜,所以大吉。我说:卦名为小过却说亨,是说凡事过越得小,尚且可以亨通;过越得大,就不可以。小的过越虽尚可亨通,但还必须守正才有利,不正也就没有利了。所谓正,是说时势应当过越时就过越,过越是为了合于时势。所以《彖传》说‘与时行也’。伊川说‘矫正弯曲而超过端正,过越是为了趋向端正’,似乎把矫枉过正当作美好的说法。其实矫枉是好的,过正是不好的;意思是弯曲固然应当矫正,只是不可以超过正道。下面说‘事情有时应当过越,是为了顺从适宜;然而怎么可以过分?如过恭、过哀、过俭,过分就不可,所以只是小过’,这一段说得很好。阳为大,阴为小,卦中六二、六五阴柔而居中,所以小事吉;九三、九四阳刚而失去中位,所以不可做大事。卦由明夷变来,明夷的离为飞鸟,初爻前往四爻,由下向上,有飞鸟的象;震为声音,声音向上传而止于下,有留下声音的象。大概鸟飞而鸣叫时,鸟身迅速离去,声音留在后面,就像鸟飞过而把声音留下;不宜向上,是因为飞行已经过去;宜于向下,是留下声音。吉祥只取留下声音,不取鸟飞过这一点。伊川说‘鸟飞迅疾,声音发出而鸟身已经过去’,但声音和鸟身怎么会相距很远呢?这说得也好。至于声音逆势向上困难、顺势向下容易的说法,恐怕鸟声一发出,声韵四方传播,只取决于回响所到之处,未必有向上难、向下易的分别。” 《象传》说:山上有雷,这是小过。君子由此领悟,行为可以过于恭敬,丧事可以过于悲哀,日常用度可以过于节俭。程子说:“雷在山上震动,声音超过平常,所以是小过。天下的事情,有时应当有所超过,却不可超过得太过,所以称为小过。君子观察小过的象,凡事情适宜有所过越的,就努力去做:行为过于恭敬,丧事过于悲哀,用度过于节俭,就是这样。应当过越时而过越,才是合宜;不应当过越却过越,就成为过失。” 我说:雷声震动百里,必须是从天上云间自然发出,才能使远方惊、近处惧。如今只在山上发声,不能传到远方,所以有小过的含义。过越并不是君子所安处的状态,能够过越的,只是行为过于恭敬、丧事过于悲哀、用度过于节俭。比这些更大的事情,就不可过越。说恭敬、悲哀、节俭,这正是利于守正的地方。初六:像飞鸟向上飞,因而凶。《象传》说:“飞鸟向上飞而凶,是无法挽救的。” 程子说:“初六阴柔居下,是小人的象;又向上与九四相应,而四爻本身也处在发动之体。小人性情躁急轻易,又在本应有所过越的地方得到上方的应援,必然过分,何况是在不应当过越的地方过越呢?它的过越像飞鸟一样迅疾,所以凶。如此躁急迅速,过失来得又快又远,救止也来不及。它的过失像飞鸟飞得那么快,哪里容得救止呢?凶是理所当然的,已经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挽救了。” 朱子说:“初六阴柔,向上与九四相应,又处在小过之时而向上不向下。飞鸟留下声音,不宜向上而宜向下,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郭璞《洞林》说,占得此爻的人,有时会遭遇羽虫之灾。我说:明夷卦中离为鸟,初爻到四爻就是飞行。“以”字如《春秋传》所说,凡是军队能够左右指挥它,就称为以。初爻属于艮体,在下而有止义,本来不应过越;但正应在四爻,四爻使初爻于是终于在不应过越处过越。就像鸟向上飞,速度迅疾,即使想制止它,又有什么办法呢?况且卦辞说飞鸟留下声音,应当向下而不应向上,大吉;那么此爻的鸟向上飞而不下,其凶祸必然如此。圣人对于阴爻开始过越时,已经预见其势不可阻止,所以预先告诫它。六二:超过祖父,遇到祖母;没有赶上君主,遇到臣下,没有灾咎。《象传》说:“没有赶上君主,是因为臣下的名分不可超过。” 程子说:“在上方的阳爻,是父亲的象;比父亲更尊的,是祖父的象。四爻在三爻之上,所以为祖父。六二与六五处在相应的位置,都具有柔顺而居中的德性,志向不跟随三、四爻,所以越过四爻而遇到五爻,这就是‘过其祖’。五爻为阴而居尊位,有祖母的象,并且与二爻同德相应。在其他卦中,阴阳互相求合;在过越之时,必须超过常度,所以这里有所不同。没有什么不需要过越的,因此二爻跟随五爻时,也戒备过分和不及。求见君主却遇到臣下,是说向上进取但不凌越君主,恰好守住臣下的道路,就没有灾咎。‘遇’是适合、相当。若超过臣下的分限,灾咎便可想而知。在过越之时,事情无不超过常度,所以对于向上进取,特意戒备不要达到君主的位置;君臣之分不可超过,不可超过臣下的分限。” 朱子说:“六二柔顺、中正,前进时越过三、四爻而遇到六五,这是越过阳爻而反而遇到阴爻。这样就没有达到六五君主的位置,而自行取得臣下的分位,也就是没有赶上君主而恰好遇到臣下。都是有所过越却没有超过应有分寸,含有守正居中之意,是没有灾咎的道路。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 我说:文公说:“三是父,四是祖,五就应当是祖母。五爻为阴而居尊位,有祖母的象。越过祖父而遇到祖母,就是越过阳爻而遇到阴爻。然而六二越过三、四的阳爻而遇到五爻,五爻是君主,本来想要大有作为;但六五阴柔,不能成就大事,而且不与自己相应。于是六二没有达到君主的位置,只得回来安守臣下的分位,不去过分作为,因此也能没有灾咎。” 九三:不要只顾超过常度,而应过分防备;否则可能遭到伤害,凶。《象传》说:“否则可能遭到伤害而凶,怎么会这样呢?”程子说:小过是阴超过阳、阳失去正位的时势,只有九三居正。但它在下方没有能力有所作为,又被阴爻所忌恨,所以面对过失,应当过分防备小人;如果不特别加以防备,小人就可能跟随而来伤害它。这样就会凶。九三在阴过之时以阳居刚,是刚过于刚;既然告诫它要过分防备,那么过于刚强也在告诫之列。防备小人的方法,首先是端正自己;九三没有失去正道,所以并非必然凶,只要能够特别防备就可以避免。九三居下卦之上,处于上位而又属于下卦,都是如此。阴过之时必然会伤害阳,小人势力强盛必然会伤害君子,应当特别加以防范;防备不到位,就会被他们伤害,所以说凶。‘如何也’是说其凶险严重。”
朱子曰:「小过之时,事每当过,然后得中。九三以刚居正,众隂所欲害者也,而自恃其刚,不肯过为之备,故其象占如此。若占者能过防之,则可以免矣。」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程子曰:「四当小过之时,以刚处柔,刚不过也,是以无咎。既弗过则合其宜矣,故云『遇之』,谓得其道也。若往则有危,必当戒惧也。往,去柔而以刚进也,勿用,永贞,阳性坚刚,故戒以随宜,不可固守也。方隂过之时,阳刚失位,则君子当随时顺处,不可固守其常也。四居髙位而无上下之交,虽比五应初,方隂过之时,彼岂肯从阳也?故往则有厉。位不当,谓处柔,九四当过之时,不过刚而反居柔,乃得其宜,故曰『遇之』,遇其宜也。以九居四,位不当也,居柔乃遇其宜也。当隂过之时,阳退缩自保足矣,终岂能长而盛也?故往则有危,必当戒也。」朱子曰:「当过之时,以刚处柔,过乎恭矣,无咎之道也。弗过遇之,言弗过于刚而适合其宜也。徃则过矣,故有厉而当戒。阳性坚刚,故又戒以勿用,永贞。言当随时之宜,不可固守也。」或曰:「弗过遇之,若依六二爻例,则当如此説;若依九三爻例,则过遇当如过防之义,未详孰是,当阙以俟知者。」愚曰:「以九居四,虽不当位,以刚履柔,为得其宜,故无咎。然四与初正应也,四应初,必过二,二中也,弗可过也。四若往过二而欲遇初,必危厉。四、初相易,成坎,坎险危厉也,此四之所当必戒也。夫四之应初正也,时有不可应,只当随时处顺,不可固守其正,故《易》又丁宁戒之曰:『勿用,永贞。』」六五,宻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宻云不雨,已上也。程子曰:「五以隂柔居尊位,虽欲过为,岂能成功?如宻云而不能成雨,所以不能成雨,自西郊故也。隂不能成雨,小畜卦中已解。公弋取彼在穴,弋射取之也。射止是射,弋有取义。穴,山中之空中虚乃穴也,在穴指六二也。五与二本非相应,乃弋而取之。五当位,故云『公』谓公上也。同类相取,虽得之,两隂岂能济大事乎?犹宻云之不能成雨也。阳降隂升,合则和而成雨。隂已在上,云虽宻,岂能成雨乎?隂过不能成大之义也。」朱子曰:「以隂居尊,又当隂过之时,不能有为,而弋取六二以为助,故有此象。在穴,隂物也。两隂相得,其不能济大事可知。」愚曰:五兊也。艮在下,兊泽之气虽上升为云,而艮在下止之,故云虽宻而无雨。西郊兊方也。此爻小过之主,言用小过者也。隂之势虽足以遏阳于上,而阳之心未便顺隂于下。隂虽唱而阳未必和,故虽为云不能为雨也。五之权不足当之,故称公。五之力不足以明正典刑,故称弋。五之功不足以显戮彊▯,故称取穴。小过之用尽于此矣。故曰:不可大事。此爻宻云不雨,与小畜同。小畜者,阳畜于隂之象;小过者,隂过于阳之象。小畜以尽一卦之义,小过以尽一爻之义。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程子曰:「六隂而动,体处过之极,不与理遇。动皆过之,其违理过常,如飞鸟之迅速,所以凶也。离过之逺,也是谓灾▯。是当有灾▯也。灾者,天殃;▯者,人为。既过之极,岂唯人▯,天灾亦至,其凶可知。天理人事,皆然也。居过之终,弗遇于理,而过之,过已亢极,其凶宜也。」朱子曰:「六以隂居动体之上,处隂过之极,过之已亢而甚逺者也,故其象占如此。」或曰:「遇过,恐亦只当作过遇,义同九四,未知是否。」愚曰:上六处动之极,而又过之,则甚矣。上动成离,离为飞鸟,为目。巽为绳,以绳为目,罔罟之象也。离当作鱼网之设,鸿则离之之离,际其宜之谓遇,隂宜遇,不宜过。今以六处上,已亢矣,而又动而过之,此如飞鸟纵是髙举逺过,亦必不免罦罝弋猎之伤。盖不自量力,飞之已过,离于罗网弋猎,其凶可知。戒人智力浅小,羽毛柔弱,无过于为也。
周易程朱传义折衷卷三十二
译朱子说:“在小过之时,事情往往应当超过常度,然后才能合乎中道。九三以刚爻居正位,是众阴爻想要伤害的对象,却自恃刚强,不肯特别加以防备,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如果占问者能够特别防备,就可以避免灾祸。” 九四:没有灾咎,不超过刚强而遇合于适宜;前进则危险,必须警戒,不可妄动,须长久守正。《象传》说:“不超过刚强而遇合于适宜,是因为位置不相当;前进则危险、必须警戒,是因为这种状态终究不可长久。” 程子说:“九四处在小过之时,以刚爻居柔位,刚强没有过分,所以没有灾咎。既然不过分刚强,就合乎适宜,因此说‘遇之’,即得到合宜之道。如果前进就会有危险,必须警惕戒惧。所谓前进,是离开柔位而以刚强前进。‘勿用,永贞’,因为阳性坚刚,所以告诫它要随时合宜,不可固守不变。正值阴过之时,阳刚失位,君子应当随时势而顺处,不可固守平常之道。九四居高位而没有上下相交,虽然接近五爻、与初爻相应,但在阴过之时,它们哪里肯归从阳爻呢?所以前进就有危险。‘位不当’,是说处在柔位;九四在应当有所过越之时,不过分刚强,反而居柔位,于是得到适宜,所以说‘遇之’,即遇合于合宜。以九居四,本来位置不相当;居柔位才遇合于适宜。在阴过之时,阳爻退缩自保就足够了,哪里还能长久保持强盛呢?所以前进就有危险,必须警戒。”}], 朱熹说:“处在阴过盛的时势中,以刚爻居柔位,过于恭顺,这是没有过错的道理。‘不过分而能相遇’,是说不过于刚强而恰好合乎适宜。若前往就会过分,所以说有危险,应该有所戒备。阳的性质坚刚,所以又告诫说不可有所作为而长久守正。意思是应当随着时势的适宜而行,不可固执地坚持一种做法。”有人说:“‘不过分而能相遇’,如果依照六二爻的先例,就应当这样解释;如果依照九三爻的先例,那么‘过而相遇’应当如同‘过防’的意义,究竟哪一种说法正确还不详,当暂且存缺,等待有见识的人来判断。” 我说:“九居于四,虽然不得正位,但以刚爻履柔位,正好合宜,所以没有过错。然而九四与初六是正应,九四要应初六,必然要越过六二;六二处于中位,是不能越过的。九四如果前往越过六二而想与初六相遇,必然危险。九四与初六互换位置,就形成坎卦;坎为险,意味着危险,这正是九四应当特别戒备的地方。九四应初六本来是正当的,但时势有时不允许相应,只应当顺应时势、处于顺从的状态,不可固守其正,所以《易》又郑重告诫说:‘不可有所作为,长久守正。’” 六五:密云聚集却不下雨,云气来自我方的西郊。公以弋射取来那处在穴中的东西。象传说:密云不下雨,是因为阴气已经上升到高处。程子说:“六五以阴柔之爻居尊位,虽然想要有所过为,哪里能够成功?这就像密云却不能形成降雨;之所以不能成雨,是因为它来自西郊。阴气不能成雨的道理,在《小畜》卦中已经解释过了。‘公弋,取彼在穴’,弋就是用弋射取来。射只是射,弋则有取来的意思。穴,是山中的空洞、虚处,也就是穴;‘在穴’指六二。六五与六二本来并非相应,却用弋射把六二取来作为辅助。六五居正位,所以称为‘公’,即公上之意。同类相互取得,即使得到了它们,两个阴爻又哪里能够成就大事呢?这仍然如同密云不能成雨。阳气下降、阴气上升,阴阳相合就调和而成雨。阴气已经处在上方,云即使密集,哪里还能成雨呢?这就是阴过盛而不能成就大事的意义。”朱熹说:“以阴爻居尊位,又处在阴过盛的时候,不能有所作为,只能弋取六二来作为帮助,所以有这样的象。‘在穴’指阴类之物。两个阴爻彼此相得,它们不能成就大事,也就可以知道了。” 我说:六五属于兑,艮在下方;兑泽之气虽然上升成为云,但艮在下加以阻止,所以云虽密集却没有雨。西郊是兑所对应的方位。这一爻是《小过》的主爻,说的是运用小过之道。阴的势力虽然足以在上方遏制阳,但阳的心意还没有立即在下方顺从阴。阴虽然先倡导,阳却未必应和,所以虽然形成了云,却不能形成雨。六五的权力不足以担当这种作用,所以称为‘公’。六五的力量不足以昭明正法、施行典刑,所以称为‘弋’。六五的功业不足以显著地诛戮强暴,所以称为‘取穴’。小过的作用到这里就用尽了,所以说:不可用来办理大事。这一爻的‘密云不雨’,与《小畜》相同。《小畜》是阳被阴所畜止的象,《小过》是阴超过阳的象。《小畜》用这一义理来尽括全卦之义,《小过》则用这一义理来尽括一爻之义。上六:不能相遇,却越过了分际;飞鸟被网罗捕获,凶,这叫作天灾和人祸。象传说:不能相遇却越过分际,是因为已经亢极。程子说:“上六属阴而发动,处在过分的极点,已经不能与正理相遇。它一发动就处处过分,违背义理、超越常度,就像飞鸟那样迅疾,所以凶险。远远地离开了适度的范围,这也叫作灾害。这表示必然会有灾害。‘灾’是上天降下的祸殃;‘▯’是人为造成的祸患。既然过分到了极点,哪里只是人祸,天灾也会到来,它的凶险就可想而知了。天理和人事都是如此。处在过分的终点,不能与正理相遇,却还要越过分际,过分已经亢极,遭遇凶险是理所当然的。”朱熹说:“上六以阴爻居发动之体的最上位,处在阴过盛的极点,过分已经亢极并且离适中很远,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有人说:“‘遇过’恐怕也只应当解释为‘过遇’,意义与九四相同,不知是否如此。” 我说:上六处在发动的极点,又进一步过分,程度就太过了。上卦发动而成离,离为飞鸟,也为眼目;巽为绳,把绳用作眼目,是网罗的象。离应当解释为设置鱼网;鸿雁被网罗捕获的‘离’,是遭逢相应之事的意思,也就是相遇。阴爻适宜相遇,不适宜过分。如今以六居上,已经亢极了,又发动而过分,这就像飞鸟即使高高飞起、远远飞过,也终究不能避免被罦罝、弋猎所伤。因为不能正确估量自己的力量,飞得太过而陷入罗网、遭受弋猎,其凶险是可以想见的。这是在告诫人:才智和力量浅薄微小、羽毛柔弱,就不要有所过为。《周易程朱传义折衷》卷三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周易程朱传义折衷卷三十三元 赵采 撰▯【离下坎上】程子曰:「序卦,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能过于物,必可以济,故小过之后受之以既济也。为卦,水火相交则为用矣。各当其用,故为既济。天下万事已济之时也。」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程子曰:「既济之时,大者既已亨矣,小者尚有未亨也。虽既济之时,不能无小未亨也。小字在下,语当然也。若言小亨,则为亨之小也。利贞,处既济之时,利在贞固以守之也。初吉,方济之时也;终乱,济极则反也。」朱子曰:「既济,事之既成也。为卦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之位各得其正,故为既济亨。小当为小亨。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辞,皆有警戒之意,时当然也。」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程子曰:「既济之时,大者固已亨矣,唯有小者未亨也。时既济矣,固宜贞固以守之。卦才刚柔正当其位,当位者其常也,乃正固之义,利于如是之贞也。隂阳各得正位,所以为既济也。二以柔顺文明而得中,故能成既济之功。二居下体,方济之初也,而又善处,是以吉也。天下之事,不进则退,无一定之理。济之终,不进而止矣,无常止也,衰乱至矣。葢其道已穷极也。九五之才,非不善也,时极道穷,理当必变也。圣人至此奈何?曰:唯圣人为能通其变于未穷,不使至于极也,尧舜是也。故有终而无乱。愚曰:水火相交,坎离致用,故曰既济。既济亨,而继之曰小。文王变文以示义,孔子彖之曰:『既济亨,小者亨也。』朱汉上谓彖文脱一小字,当云『既济亨,小小者亨也』。此言是也。何谓小者亨?卦自泰来,泰九二之四成丰,四已济险,而小者未尽亨。九四之五则小者亨矣。何以知小者亨?六爻皆隂居阳上,故曰小者亨也。何谓刚柔正而位当?隂皆居隂,阳皆居阳,柔正位乎二,刚正位乎五,是以能成既济之功。其曰『利贞』者,此也。然下离而上坎,始文明而终坎险,有初吉终乱之象。夫坎欲其行,不欲其止。上六变成艮,艮止也。止于既济,则其道遂穷,乱之所由生也。初吉,故小者遂以为亨;终乱,故君子方以为虑。」象曰:「君子以思患豫防,此之谓也。」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程子曰:「水火既交,各得其用,为既济时。当既济,唯虑患害之生,故思而豫防,使不至于患也。自古天下既济而致祸乱者,盖不能思患而豫防也。」初九,曵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曵其轮,义无咎也。程子曰:初以阳居下,上应于四,又火体,其进之志锐也。然时既济矣,进不已则及于悔咎,故曵其轮,濡其尾,乃得无咎。轮所以行,倒曵之使不进也。兽之涉水,必揭其尾,濡其尾则不能济。方既济之初,能止其进,乃得无咎。不知已则至于咎也。既济之初,而能止其进,则不至于极其义,自无咎也。朱子曰:「轮在下,尾在后,初之象也。曵轮则车不前,濡尾则狐不济。既济之初,谨戒如是,无咎之道。占者如是,则无咎矣。」愚曰:初与四应,四坎为轮,初卦后为尾。既济之初,如驾大车,涉大川,坎轮将泊于岸,济与不济,只在此一步。初以刚健之力,倘若努力曵而出之,轮既出矣,尾虽濡,何害焉?周公济成王,涉渊水,卒诛管蔡,致太平,虽狼防其尾,庸何伤?或曰:圣人作车以行险,作舟以行水,此以车济何也?《诗》曰:「济盈不濡轨。」又曰:「河水汤汤,渐车帷裳。」此车济之证也。六二,妇防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程子曰:二以文明中正之徳,上应九五刚阳中正之君,宜得行其志也。然五既得尊位,时既已济,无复进而有为矣,则于在下贤才,岂有求用之意?故二不得遂其行也。自古既济而能用人者,鲜矣。以唐太宗之用人,尚怠于终,况其下者乎?于斯时也,则刚中反为中满,坎离乃为相戾矣。人能识时知变,则可以言易矣。二隂也,故以妇言。茀,妇人出门以自蔽也。防其茀,则不可行矣。二不为五之求用,则不得行,如妇之防茀也。然中正之道,岂可废也?时过则行矣。逐者,从物也。从物则失其素守,故戒勿逐。自守不失,则七日当复得也。卦有六位,七则变矣。七日得,谓时变也。虽不为上所用,中正之道,无终废之理。不得行于今,必行于异时也。圣人之为劝戒,深矣。中正之道,虽不为时所用,然无终不行之理。故防茀,七日当复得,谓自守其中,异时必行也。不失其中,则正矣。
译钦定四库全书。《周易程朱传义折衷》卷三十三。元代赵采撰写。▯【离下坎上】程子说:“《序卦》说,有能够超过万物、成就万物的,必然能够完成济事,所以小过之后接着是既济。能够超过万物,必然可以成就事情,因此小过之后接着是既济。此卦是水火相交,于是各得其用,所以称为既济。这是天下万事已经成功完成的时候。” 既济:亨通于小事,利于守正;开始吉祥,最终混乱。程子说:“既济之时,大事已经亨通,小事还有未能亨通的。即使处在已经成功的时期,也不可能没有少数事情尚未亨通。‘小’字在下方,是语意本来如此;如果说‘小亨’,就是亨通的程度较小。利于守正,是说处在既济之时,利在固守正道。开始吉祥,是刚刚完成济事之时;最终混乱,是事情发展到极点就会反转。”朱子说:“既济,就是事情已经完成。此卦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的位置又都各得其正,所以说既济亨。‘小’应当作‘小亨’。总的说来,此卦以及六爻的占辞,都含有警戒之意,这是时势本来如此。” 《彖传》说:“既济,亨通,是小事亨通。利于守正,是刚柔都居正位而位置相当。开始吉祥,是柔爻居中。最终停止就会混乱,是因为既济之道已经穷尽。” 程子说:“既济之时,大事固然已经亨通,只有小事还未亨通。时势既已完成,当然应当坚守正道。卦的才质是刚柔都正而各居其位;居位相当是常态,也就是正固之义,因此利于这样守正。阴阳各得正位,所以称为既济。六二以柔顺、文明之德居中,所以能成就既济之功。六二处在下卦,正是济事开始的时候,又善于处置,所以吉祥。天下的事情,不前进就会退步,没有永远不变的道理。既济到了终点而不再前进,只停滞不动,就不会有恒久的停止,衰败和混乱便会到来,因为其道已经穷尽。九五的才质并非不好,只是时势到了极点、道路已经穷尽,按理必然要变化。圣人到了这里怎么办?只有圣人能够在事理尚未穷尽时通达变化,不使它发展到极点,尧、舜就是这样,所以有终而没有混乱。我说:水火相交,坎、离发挥作用,所以称为既济。既济亨,后面又说小,是文王改变文辞来显示意义;孔子的《彖传》说:‘既济亨,小者亨也。’朱汉上认为《彖传》脱了一个‘小’字,应当是‘既济亨,小小者亨也’,这个说法是对的。什么叫小者亨?卦由泰卦而来,泰卦九二变到四爻形成丰卦,四爻已经渡过险难,而小的方面还没有完全亨通。” 九四变到五爻,小的方面就亨通了。怎么知道小的方面亨通?六爻都是阴爻居于阳爻之上,所以说小者亨。什么叫刚柔正而位当?阴爻都居阴位,阳爻都居阳位;柔爻在二位得正,刚爻在五位得正,所以能够成就既济之功。所说‘利贞’,就是这个意思。然而下卦为离、上卦为坎,开始是文明,最终是坎险,有初吉终乱的象。坎卦适宜行动,不适宜停止;上六变成艮,艮为止。在既济时停止,既济之道就会穷尽,混乱由此产生。开始吉祥,所以小的方面终于亨通;最终混乱,所以君子正因此忧虑。《象传》说:“君子因此思虑祸患,预先防备。” 《象传》说:水在火的上面,这是既济。君子因此思虑祸患,预先防备。程子说:“水火已经交合,各自发挥作用,这是既济之时。处在既济之时,唯一要忧虑的是祸患发生,所以要思虑并预先防备,使它不至于成为祸患。自古以来,天下已经既济却招致祸乱,大概都是因为不能思虑祸患、预先防备。” 初九:拖住车轮,沾湿狐尾,没有灾咎。《象传》说:“拖住车轮,按道理说没有灾咎。”程子说:初九以阳爻居下,向上与六四相应,又属于离体,前进的志向很强。然而此时已经既济,继续前进不止就会招致悔恨和灾咎,所以拖住车轮、沾湿狐尾,才能没有灾咎。车轮是用来前行的,把它倒拖住就使车不能前进。野兽涉水时一定会抬起尾巴,尾巴沾湿就不能渡过。正值既济开始,能够阻止自己的前进,才没有灾咎;不知道停止,就会达到有灾咎的地步。既济之初能够停止前进,就不会发展到极点,按道理自然没有灾咎。” 朱子说:“轮在下方,尾在后方,是初爻的象。拖住车轮,车就不能前进;沾湿尾巴,狐狸就不能渡水。既济开始时能够这样谨慎戒备,就是没有灾咎的道路。占问者如果如此,就没有灾咎。” 我说:初爻与四爻相应,四爻属坎而为轮;初爻卦体的后方为尾。既济开始时,好像驾着大车渡过大河,坎轮将要停靠在岸边,能否渡过只在这一步。初爻凭刚健之力,如果努力把车轮拖出水面,车轮既已出来,尾巴即使沾湿,又有什么妨害呢?周公辅佐成王渡过深水,最终诛灭管、蔡,使天下太平;即使像狼防范尾巴一样谨慎,又有什么伤害呢?有人说:圣人制造车来行走于险地,制造船来行水,这里为什么说用车渡水?《诗经》说‘水满而渡,车轨不被沾湿’,又说‘河水浩荡,渐渐浸湿车上的帷裳’,这就是车渡水的证据。” 六二:妇人遮蔽车上的茀,不要追逐;七日后可以得到。《象传》说:“七日后得到,是因为走中道。”程子说:六二具有文明、中正的德性,向上与九五刚阳、中正的君主相应,本来应当能够施行自己的志向。然而九五既已取得尊位,又处在既济之时,不再前进而有所作为,那么对于处在下位的贤才,哪里还有求取任用的意思呢?所以六二不能实现自己的行动。自古以来,在既济之后还能任用人才的,很少。即使唐太宗任用人才,到了后期尚且懈怠,何况不如他的君主呢?在这种时势下,刚中反而变成中满,坎、离也成为彼此抵触。人能够识时知变,才可以谈论《易》。六二为阴,所以用妇人作比喻。茀是妇人出门时用来遮蔽自己的车蔽。车蔽住了,就不能前行。六二不被五爻求用,因而不能行动,如同妇人遮蔽车蔽。然而中正之道怎么可以废弃呢?时势过去就会重新施行。‘逐’是追随外物;追随外物就会失去平素的操守,所以告诫不要追逐。只要自守而不失去本心,七日之后就应当重新得到。卦有六个位置,到了七就会发生变化。七日得,是说时势会改变。虽然现在不被上位者任用,中正之道不可能永远废弃;今天不能施行,必然会在别的时机施行。圣人的劝诫,意义深远。” 中正之道即使不被当时的时势采用,也没有永远不能施行的道理。所以遮蔽车蔽,七日后应当重新得到,是说守住中道,将来一定会施行。不失其中,就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