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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一

(卷首)

史藏 · 别史 · 已译 · 第 1–6 段

江苏省通志稿 大事志 缪荃孙等编撰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缪荃孙等 编撰

●目录

前言

原序

序

例言

第一卷 周、秦、汉

第二卷 吴

第三卷 晋(一)

第四卷 晋(二)

第五卷 晋(三)

第六卷 宋

第七卷 齐

第八卷 梁

第九卷 陈、隋

第十卷 唐(一)

第十一卷 唐(二)

第十二卷 杨吴

第十三卷 南唐

第十四卷 宋(一)

第十五卷 宋(二)

第十六卷 宋(三)

第十七卷 宋(四)(附金)

第十八卷 元至元

第十九卷 元至正

第二十卷 明洪武(一)

第二十一卷 明洪武(二)

第二十二卷 明洪武(三)(附建文)

第二十三卷 明永乐

第二十四卷 明宣德

第二十五卷 明正统

第二十六卷 明景泰

第二十七卷 明天顺

第二十八卷 明成化(一)

第二十九卷 明成化(二)

第三十卷 明弘治

第三十一卷 明正德

第三十二卷 明嘉靖(一)

第三十三卷 明嘉靖(二)

第三十四卷 明隆庆

第三十五卷 明万历(一)

第三十六卷 明万历(二)

第三十七卷 明万历(三)

第三十八卷 明泰昌、天启、崇祯

第三十九卷 清顺治

第四十卷 清康熙(一)

第四十一卷 清康熙(二)

第四十二卷 清康熙(三)

第四十三卷 清雍正

第四十四卷 清乾隆(一)

第四十五卷 清乾隆(二)

第四十六卷 清乾隆(三)

第四十七卷 清嘉庆

第四十八卷 清道光(一)

第四十九卷 清道光(二)

第五十卷 清咸丰、同治

第五十一卷 清光绪

第五十二卷 清光绪、宣统

版权

●前言

六朝以来,江苏向为我国经济富庶、文化昌明之地,人文荟萃,典籍浩繁。全省地方志乘在我国现存的8000余种地方志籍中,约占十分之一,有800多种,亦不乏名家名志。但从清乾隆元年(1736)综括江苏、安徽两省地方历史的《江南通志》之后200多年,江苏没有独立完整的全省通志出版,因此清代有“内地十八省,唯江苏无专志”之说。直至宣统元年(1909),江苏始设通志局,创修通志。而后由于种种原因,数十年中,屡修屡辍,终未面世,仅存《江苏省通志稿》稿本而已。

《江苏省通志稿》是江苏自清康熙六年(1667)设省以来官修的第一部省志稿本,由南京图书馆收藏,保存完整。全书分为大事、方域、都水、建置、民政、礼俗、度支,货殖、职官、选举、文化、武备、司法、邮传、经籍、古迹、金石、邦交、宗教、人物、列女、灾异等22志,392卷,约有1000余万字。基本上包括从西周到清末江苏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活动,涉及到两千多年全省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取材于历代重要史籍和江苏府、州、厅、县、乡镇志与著名山水、园林、寺观志,以及大量实录、档案和文集、笔记等,分门别类地保存了系统,丰富的江苏地方文献资料,特别是关于鸦片战争、太平天国革命、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及水旱灾害、边防部署、盐漕赋税、农田水利等都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对于研究江苏地方历史,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

《江苏省通志稿》的编纂,前后越数十年,经五次纂修和整理补充。最初于宣统元年,设局于南京龙蟠里,延聘缪荃孙为总纂,胡炳益、金鉽、陈庆平为帮总纂,设有总办及勘订、总校、分纂、采访、文牍、会计、庶务、缮校等人员,其分纂有李详、丁国钧、陈作霖,王锡祺、朱孔彰、茅乃登、徐乃昌、赵宽、龚乃保、柳诒徵等34人,至宣统二年(1910)五月正式开始纂修。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编纂工作停顿。翌年8月,通志局停办。所编志稿类目设计有12个分志:诏谕、天章、地理、渠道、经政、学校、武备、故事、官师、人物、艺文、序志,此后只有缪荃孙的《江苏金石志》和陈作霖的《江苏兵事纪略》曾单独刊行。

民国7年(1918) 3月,江苏通志局恢复,续修省志,聘任冯煦为总纂,宗瞬平、沈维骥、金鉽等任协纂,志局仍设南京。至民国12年,因齐燮元兵变,经费困难,通志局迁往上海,不久被迫撤销,但冯煦仍表示“以局自随,尽款卒事”。民国16年8月,冯氏在上海病逝,所存遗稿220册及参考书等,几经周折,由江苏省政府派员接受后存省图书馆。此次开局修志为时六年,仍无完稿问世。

民国18年,复由江苏省政府成立江苏通志编纂委员会,局设镇江焦山。庄蕴宽被聘为总编纂,张相文、陈去病、金鉽、柳诒徵为常务编纂,孟森、陈汉章、柳亚子、朱文鑫等任编纂,共为16人,历时三年,“又以事逾,再期而辍”。其类目以前稿为基础,另立新体,分设天文、地理、内政、外交、财政、司法、教育、军备、水利、交通、农业、矿业、工业、商业、社会、宗教、人物、金石、艺文、技术等20个分志,卷末并有辨讹、补遗。但此后仅有数种字稿陆续发表,如柳诒徵的《书院志》、《礼俗志》、《钱币制》和金鉽的《艺文志》等。

译《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等编撰。《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缪荃孙等编撰。目录 前言 原序 序 例言 第一卷 周、秦、汉 第二卷 吴 第三卷 晋(一) 第四卷 晋(二) 第五卷 晋(三) 第六卷 宋 第七卷 齐 第八卷 梁 第九卷 陈、隋 第十卷 唐(一) 第十一卷 唐(二) 第十二卷 杨吴 第十三卷 南唐 第十四卷 宋(一) 第十五卷 宋(二) 第十六卷 宋(三) 第十七卷 宋(四)(附金) 第十八卷 元至元 第十九卷 元至正 第二十卷 明洪武(一) 第二十一卷 明洪武(二) 第二十二卷 明洪武(三)(附建文) 第二十三卷 明永乐 第二十四卷 明宣德 第二十五卷 明正统 第二十六卷 明景泰 第二十七卷 明天顺 第二十八卷 明成化(一) 第二十九卷 明成化(二) 第三十卷 明弘治 第三十一卷 明正德 第三十二卷 明嘉靖(一) 第三十三卷 明嘉靖(二) 第三十四卷 明隆庆 第三十五卷 明万历(一) 第三十六卷 明万历(二) 第三十七卷 明万历(三) 第三十八卷 明泰昌、天启、崇祯 第三十九卷 清顺治 第四十卷 清康熙(一) 第四十一卷 清康熙(二) 第四十二卷 清康熙(三) 第四十三卷 清雍正 第四十四卷 清乾隆(一) 第四十五卷 清乾隆(二) 第四十六卷 清乾隆(三) 第四十七卷 清嘉庆 第四十八卷 清道光(一) 第四十九卷 清道光(二) 第五十卷 清咸丰、同治 第五十一卷 清光绪 第五十二卷 清光绪、宣统 版权 前言 六朝以来,江苏一向是我国经济富庶、文化昌明的地方,人才荟萃,典籍繁多。在我国现存的8000余种地方志书中,全国地方志中江苏约占十分之一,有800多种,其中也不乏名家编纂的名志。但自清乾隆元年(1736)综合记述江苏、安徽两省地方历史的《江南通志》之后200多年,江苏一直没有出版独立而完整的全省通志,因此清代有“内地十八省,唯江苏无专志”的说法。直到宣统元年(1909),江苏才开始设立通志局,创修通志。此后由于种种原因,数十年间屡次修纂又屡次中断,最终没有面世,只留下《江苏省通志稿》的稿本。《江苏省通志稿》是江苏自清康熙六年(1667)设省以来官修的第一部省志稿本,由南京图书馆收藏,保存完整。全书分为大事、方域、都水、建置、民政、礼俗、度支、货殖、职官、选举、文化、武备、司法、邮传、经籍、古迹、金石、邦交、宗教、人物、列女、灾异等22志,共392卷,约有1000余万字。它基本包括从西周到清末江苏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活动,涉及两千多年间全省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书中材料取自历代重要史籍,以及江苏各府、州、厅、县、乡镇志和著名山水、园林、寺观志,还采用了大量实录、档案、文集、笔记等,分类保存了系统而丰富的江苏地方文献资料。尤其对鸦片战争、太平天国革命、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以及水旱灾害、边防部署、盐漕赋税、农田水利等,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对于研究江苏地方历史,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江苏省通志稿》的编纂前后历时数十年,经过五次纂修、整理和补充。最初在宣统元年于南京龙蟠里设局,聘请缪荃孙担任总纂,胡炳益、金鉽、陈庆平担任帮总纂,并设置总办以及勘订、总校、分纂、采访、文牍、会计、庶务、缮校等人员。分纂人员有李详、丁国钧、陈作霖、王锡祺、朱孔彰、茅乃登、徐乃昌、赵宽、龚乃保、柳诒徵等34人,到宣统二年(1910)五月正式开始纂修。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编纂工作停顿。次年8月,通志局停办。这次编成的志稿设有诏谕、天章、地理、渠道、经政、学校、武备、故事、官师、人物、艺文、序志等12个分志,此后只有缪荃孙的《江苏金石志》和陈作霖的《江苏兵事纪略》曾单独刊行。民国7年(1918)3月,江苏通志局恢复,继续编修省志,聘任冯煦为总纂,宗瞬平、沈维骥、金鉽等担任协纂,志局仍设在南京。到民国12年,由于齐燮元兵变,经费困难,通志局迁往上海,不久被迫撤销,但冯煦仍表示要“以局自随,尽款卒事”。民国16年8月,冯煦在上海病逝,遗留下来的遗稿220册及参考书等,几经周折,由江苏省政府派员接收后,保存于省图书馆。这次开局修志历时六年,仍没有完成稿出版。民国18年,江苏省政府再次成立江苏通志编纂委员会,机构设在镇江焦山。庄蕴宽被聘为总编纂,张相文、陈去病、金鉽、柳诒徵担任常务编纂,孟森、陈汉章、柳亚子、朱文鑫等担任编纂,共16人,历时三年,“又以事逾,再期而辍”。其分类以此前稿本为基础,另立新的体例,分设天文、地理、内政、外交、财政、司法、教育、军备、水利、交通、农业、矿业、工业、商业、社会、宗教、人物、金石、艺文、技术等20个分志,卷末另有辨讹、补遗。但此后只有几种铅印稿陆续发表,如柳诒徵的《书院志》《礼俗志》《钱币制》和金鉽的《艺文志》等。

民国时期第三次纂修,是1944年至1945年由汪伪政府组织的。通志编纂委员会设在苏州,由吴廷燮任主编,任援道为校印主任委员,参加纂修的有张江裁、徐定甫、谢国梁、黄浩卿、吴浩宸等。先后编定前述22个分志,成稿350余卷,定名为《江苏省通志稿》。其中《大事志》、《建置志》、《民政志》等9个分志共100卷曾经少量印行。

1945年所纂的《江苏省通志稿》是在宣统之后所存旧稿基础上形成的,实系“旧草检核,阙者补之,繁者删之,讹舛者正之”。其中如《经籍志》、《金石志》、《人物志》等均系沿用旧志成篇,但与旧稿相比,编纂者在类目上有所创新,另立方域、都水、建置、古迹诸志,并将度支、货殖、民政诸志下限延至北洋政府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发掘利用地方志乘中关于自然、社会和人文各方面的丰富资料,日益为社会各界所注意。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根据社会需要,于1960年初委托省文化局组织南京图书馆和省文史馆的部分同志,对《江苏省通志稿》进行校订、圈点,准备出版。参加校订工作的有潘天桢、柳定生、江世荣、钱海岳、谌秉直、林子硕、陈庆旗、朱伯房、胡锡畴、陶德琨等,他们对内容重复和遗漏较多的《人物志》作了调整增补,删去了《文化志》中繁杂的善本书目,全书增为392卷。历时两载,其后受到“左”的思想影响,仍未能整理出版。

近几年来,省内一些专家、学者通过各种有关会议,多次提议尽快整理出版《江苏省通志稿》,及时抢救这份有价值的历史文献。为使这部宝贵的文化遗产不至湮没,并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即组织了省内有关单位的同志重新进行了校点整理。此次整理是在1962年整理稿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整理旧志的要求精神,对原稿的一些史实和文字讹误作了订正;《方域志》卷从春秋至明的25幅历代疆域图,因为参考价值不大,予以删略,原附六朝古城地图六幅仍作附录列入;此外还删去了《列女志》卷目下的“传目”和“贞节”,因前者正文中并未立目,后者于今并无意义。至于原稿未经总纂,因之各卷体例不一,内容短缺等,均未作更动,一仍其旧。另外,为便于阅读,加用了现代标点符号。现由江苏古籍出版社按目陆续出版。我们谨向关心这项工作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表示感谢,并对参加校点工作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苏州大学历史系、苏州教育学院历史系、南京图书馆古籍部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大力协助深表谢忱!

《江苏省通志稿》几经时代变迁,受到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影响,在观念上的陈旧或错误,自所难免;加以辗转抄录,讹舛衍漏颇多,在此次点校中仍恐有未能一一校正之处。敬希读者鉴别、指正。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八九年九月

●《江苏省通志稿》原序

译民国时期第三次纂修,是1944年至1945年由汪伪政府组织进行的。通志编纂委员会设在苏州,由吴廷燮任主编,任援道任校印主任委员,参加纂修的有张江裁、徐定甫、谢国梁、黄浩卿、吴浩宸等人。先后编定了前述22个分志,完成稿本350余卷,定名为《江苏省通志稿》。其中《大事志》《建置志》《民政志》等9个分志,共100卷,曾经少量印行。1945年编纂的《江苏省通志稿》,是在宣统年间以后保存下来的旧稿基础上形成的,实际上就是“检查核对旧稿,缺少的补上,繁杂的删去,错误的订正”。其中《经籍志》《金石志》《人物志》等,都是沿用旧志编成的,但同旧稿相比,编纂者在分类上有所创新,另立方域、都水、建置、古迹诸志,并把度支、货殖、民政诸志的记载下限延伸到北洋政府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发掘和利用地方志书中关于自然、社会和人文各方面的丰富资料。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根据社会需要,于1960年初委托省文化局组织南京图书馆和省文史馆的部分同志,对《江苏省通志稿》进行校订、圈点,准备出版。参加校订工作的有潘天桢、柳定生、江世荣、钱海岳、谌秉直、林子硕、陈庆旗、朱伯房、胡锡畴、陶德琨等人。他们对内容重复和遗漏较多的《人物志》作了调整增补,删去了《文化志》中繁杂的善本书目,全书增为392卷。历时两年,后来受到“左”的思想影响,仍未能整理出版。近几年来,省内一些专家、学者通过有关会议,多次提议尽快整理出版《江苏省通志稿》,及时抢救这份有价值的历史文献。为了使这部宝贵的文化遗产不至于湮没,并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立即组织省内有关单位的同志重新进行校点整理。这次整理是在1962年整理稿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整理旧志的要求,对原稿中一些史实和文字上的错误作了订正;《方域志》卷中从春秋至明代的25幅历代疆域图,因为参考价值不大,予以删略,原来附有的六朝古城地图六幅仍作为附录收入;此外还删去了《列女志》卷目下的“传目”和“贞节”,因为前者在正文中并未列目,后者在今天已经没有意义。至于原稿没有经过总纂,因此各卷体例不一、内容有缺略等情况,均未作改动,仍旧保持原样。另外,为了便于阅读,书中加用了现代标点符号。现在由江苏古籍出版社按目录陆续出版。我们谨向关心这项工作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表示感谢,并对参加校点工作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苏州大学历史系、苏州教育学院历史系、南京图书馆古籍部等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的大力协助,表示深切谢意!《江苏省通志稿》经历了多次时代变迁,又受到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影响,在观念上存在陈旧或错误之处,是难以避免的;再加上辗转抄录,错误、脱衍和遗漏很多,这次校点中恐怕仍有未能一一校正的地方。敬请读者加以鉴别并指正。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八九年九月 《江苏省通志稿》原序

苏省为中夏文化首出之邦,俊彦之盛,财赋之丰,今古中外,悉所称羡。清代改明南直隶为江南,本合苏皖为一。王督部新命、尹阁部文端两辑省志,迄雍正而止。道光初,陶文毅抚皖,分安庆等八府五州别辑通志,上章表可,而宁苏等八府三州,无请修者。曩诵林锡师江阴县志序,谓同光之间,大吏檄府州厅县各修志书,为纂辑通志之预备,七十余邑奉行维谨;然终光绪一朝,大吏仍无上请者。宣统庚戌,丰润张督部始奏置通志局,延缪编修荃孙总其事,甫有端倪,以辛亥之警而辍,今刊行者惟金石一志。民国时,齐省长耀琳廑怀文献,复延冯抚部煦继总其事,征辟耆俊,搜罗故实,凡十余年,成就匪浅,以金陵兵事而辍。其后苏省政府特请庄院长蕴宽三总志事,又以事逾再期而辍。廷燮累岁从事沈豫诸志,有印行者,亦有中罢者。独念苏为桑梓,而通志屡修屡已,仍叹阙如。戊寅春初,廷燮陈言,苏志失修,逾二百祀,绵历愈久,纂辑愈难。因发藏书,兼搜志乘。尝于清季备员中秘,国故除目,人未见者,皆得见之,写录盈屋。爰集丛残,为备志十,计六十四卷,上之当局,颇蒙嘉许。遂立通志局,隶之内部。又虑观成或延时日,刻限蕆功,乃聘同志分为著述,兵燹之余,多方物色。冯庄两稿,幸得其副于金山寺,皆非全页,冯稿较多。荟萃参订,两更寒暑,成大事、方域、建置、都水、民政、礼俗、度支、货殖、文化、武备、司法、邮传、职官,选举、古迹、宗教、邦交、经籍、金石、人物,列女、灾异共二十二类,三百五十余卷。旧草检核,阙者补之,繁者删之,讹舛者正之。本诸尹志,上溯古初,参酌冯庄,并采备忘,终于宣统。迹所致力,约有数端:一曰创。如大事志仿于阮文达广东前事略,近江宁府志、黑龙江陕西两志稿均有大事志,当采正史、建康实录、唐吴郡地记、宋建康镇江毗陵诸志、续资治通鉴长编、北盟会编、建炎系年要录、中兴圣政、明清实录、起居注、阁抄之类成之,为诸门之纲要;如民政志本于徐氏之会要,近新疆图志有民政志,今分户口、析疆、自治、团练诸目,并乡镇表,冀立善治之基;如邮传志之驿铺及路航邮电,皆就缜密,不厌勤搜。一曰因。木本水源,不掩前善。尹志体例,宜古宜今。若方域、都水、建置、古迹,皆就原地理而分;经籍即旧艺文、人物、列女,冯庄旧草,均有可据,不惮沿袭,用存文献。一曰补。旧草有图亡佚,今补为省府州厅县图、历代沿革图等;学校有志,而尊孔未列专目,宋元诸志多以储书附于各学,今立书馆之目,凡书阁、书局、图书馆等咸录;军学、军器则为武备之目;邮传、司法、邦交俱今所重,旧草筒略,广为搜录,不厌求详。他如方域志之疆理表;都水志之道光以后江淮运河湖海及诸水之工程等;建置之局所;度支之田赋表、地漕折征表、同治苏松五属减漕表、关征之海关税表、厘金各卡收数表及捐输洋款等;武备志之军饷类;司法志之停勾表;职官表之补年月及职官附考;选举表之补江宁十科举人等及贡举附考;人物志之补传四卷。此外立表之多,录奏之详,皆为增存事实。一曰删。苏省经制,明清两朝,治河治漕,实为大端,朝宇经营,几全为此。尘牍之多,汗牛充栋。其时北人不甘食稻,徒资蠹吏,久苦苏民。大川小水关脉络者,浚畎距浍,自不可删,衣食之本,已徙坝堰,今所录者,均为择要。凡似此者,概从减汰,以省繁文。惟兵燹几经,档案多毁,调查不易,尽所见者,辑为此编。沟通新旧,鉴观中外,箪醪投河,惟力是视。削简初竟,冗漏宁无,仍日志稿。名山石室,或有收藏,潜德幽光,岂无隐秘,断璞为玉,待诸来哲。不计人言之有无,惟期此心之克尽。伊古贤达亲纂方志,然犹论议不同,雕镌多滞,况廷燮不才,际时多故,又迫期限,不如王、尹两志集材之备,属辞之精。顾历来地记,鲜不摧残,州郡图经,莫存万一,皆由尔人之希望也夫。

江宁 吴廷燮序

●序

译江苏省是中华文化最早兴起的地区之一,才俊众多,财赋丰饶,无论古今中外,都受到人们的称羡。清代改明代南直隶为江南,原本应把江苏、安徽合为一体。王督部新命、尹阁部文端先后编纂省志,但到雍正年间便停止了。道光初年,陶文毅任安徽巡抚,把安庆等八府五州另行编纂通志,上奏请示得到批准;而宁苏等八府三州,却没有人请求修志。我过去读林锡师《江阴县志序》,其中说,同治、光绪年间,大吏命令府、州、厅、县各自修纂志书,为编纂通志作准备,七十多个县邑都认真奉行;然而整个光绪一朝,大吏仍然没有上奏请求。宣统庚戌年,丰润张督部才开始奏请设置通志局,聘请缪编修荃孙总领其事,刚有一些头绪,就因辛亥革命的警变而中断,如今刊行的只有《金石志》一志。民国时期,齐省长耀琳关心文献,又聘请冯抚部煦继续总领其事,征召、聘用年高有才之士,搜集旧事,前后十余年,成就颇为不少,却因金陵兵事而中断。后来江苏省政府特请庄院长蕴宽第三次总领修志事务,又因事情超过期限,满两年便中断。吴廷燮多年从事沈、豫等地志书的编纂,有的已经印行,有的中途停止。我只是想到江苏是自己的故乡,而通志屡次修纂又屡次停止,至今仍然感叹缺少一部通志。戊寅年春初,吴廷燮陈述说,江苏志书失修已经超过二百年,经历的时间越久,编纂就越困难。于是打开藏书,同时搜集地方志书。我曾在清代末年供职中秘,凡是国史旧事中被除名、世人没有见过的材料,都得以看到,抄录的材料堆满了屋子。于是汇集残缺零散的资料,编成《备志》十篇,共六十四卷,献给有关当局,颇受嘉许。于是成立通志局,隶属于内务部。又担心完成可能拖延时日,便限定期限完成,聘请同事分工著述,并在兵燹之后多方访求资料。冯煦、庄蕴宽两人的稿本,幸而在金山寺找到副本,但都不是完整篇页,冯稿保存得较多。汇集、参校、订正,历经两个寒暑,完成大事、方域、建置、都水、民政、礼俗、度支、货殖、文化、武备、司法、邮传、职官、选举、古迹、宗教、邦交、经籍、金石、人物、列女、灾异共二十二类,三百五十余卷。检查核对旧稿,缺少的补上,繁杂的删去,错误的订正。以尹氏所编省志为依据,上溯远古,参考冯、庄二人的稿本,并采录《备志》,终于编到宣统年间。所下功夫,大约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创立。例如,《大事志》仿照阮文达的《广东前事略》编写,近来的《江宁府志》以及《黑龙江志稿》《陕西志稿》中也都有《大事志》,应当采集正史、《建康实录》《唐吴郡地记》《宋建康志》《宋镇江志》《宋毗陵志》《续资治通鉴长编》《北盟会编》《建炎系年要录》《中兴圣政》《明实录》《清实录》《起居注》《阁抄》之类的材料编成,作为各门的纲要;又如《民政志》取法于徐氏《会要》,近来的《新疆图志》设有《民政志》,现在分列户口、析疆、自治、团练等目,并附乡镇表,希望为建立良好治理打下基础;又如《邮传志》的驿铺以及道路、航运、邮政、电报等内容,都力求缜密,不怕辛勤搜集。一是因袭。树有根、水有源,不掩盖前人的长处。尹氏省志的体例,适合古今情况。至于方域、都水、建置、古迹诸志,都依据原有地理分别编写;《经籍志》即旧《艺文志》,人物、列女以及冯、庄旧稿,都有可以依据之处,不怕沿袭,以保存文献。一是补充。旧稿中的地图已经散失,现在补绘为省、府、州、厅、县图以及历代沿革图等;学校已有专志,但尊孔没有列专目,宋、元诸志多把藏书附在各学校之后,现在设立书馆一目,凡书阁、书局、图书馆等都一并记载。军学、军器列入《武备志》的条目;邮传、司法、邦交都是当今所重视的内容,旧稿记载简略,便广泛搜集,力求详尽而不厌烦。其他如《方域志》的疆理表;《都水志》中道光以后江淮运河、湖泊、海洋及各水利工程等;《建置志》中的各种局所;《度支志》的田赋表、地漕折征表、同治苏松五属减漕表、关征中的海关税表、厘金各卡收数表以及捐输洋款等;《武备志》的军饷类;《司法志》的停勾表;《职官表》补列的年月及职官附考;《选举表》补列的江宁十科举人等及贡举附考;《人物志》补传四卷。此外,增立的表格很多,奏折的记载也很详尽,都是为了增加和保存事实。一是删削。江苏省的经制,在明、清两朝,以治理河道、办理漕运为最重要的事务,朝廷经营安排,几乎全是为了这些。当时北方人不愿以稻米为食,却徒然给贪官污吏提供资财,使江苏百姓长期受苦。凡大河小水涉及水道脉络的工程,如疏浚畎、距、浍等水道,自然不能删;这是衣食的根本。至于迁移坝堰等内容,现在所记都只择取要点。凡是类似的材料,一概删减,以节省繁琐文字。只是由于兵燹多次发生,档案毁坏很多,调查又不容易,只能把所见到的材料编成这部书。沟通新旧,鉴察中外,哪怕只是一杯酒投入河中,也只看自己的力量而尽力去做。初步删定成稿,难道能没有冗余和遗漏吗?仍然把它作为志稿记录下来。名山石室中或许还有收藏,潜藏的德行和幽微的光辉,难道没有隐而未显的吗?即使是残缺的璞玉,也留待后来的贤哲来琢治。不计较世人是否认可,只希望自己的心力能够完全尽到。自古贤达亲自编纂地方志,尚且还会意见不同,雕刻刊印也多有停滞,何况吴廷燮才力不足,时逢多事,又受到期限逼迫,材料的完备、文辞的精炼,都不如王、尹两部省志。只是历来的地方志记,很少不遭摧残,州郡图经几乎没有一部能保存万分之一,这些都只能寄希望于后来的人了。江宁 吴廷燮作序 序

广东阮志,有前事略,近宁郡志,遂述大事,甘陕两志,亦列兹目。今特首著,似因实创。编年系目,一如鲁经。列国之建,分民而治。自汉以后,刺史都督,当古方伯,迄于明清,一邦之长,名称不同,皆其类也。不有提纲,何以检核?方域安范,牧帅拜罢,郡邑置汰,国计盈虚,民生休戚,皆未可略。其立国者,政地进退,动系治忽,邦交得失,更关废兴。所最重者,兵事磋跌,屋社之本,残人之原,必为详见,用资儆惕。江左偏安,不成一统,且均都此,难从高简,两吴南唐,可与例视。旧志无是,清代始见。郡首虽有,亦嫌太略,今皆加详。长编要录,宋典足证,明清实录,以前未有,不忍割弃,载列斯夥。蜀鉴齐乘,今有刊本,九州春秋,昔称佳著,开卷醒目,如见其时。一省之史,粗得大概,图经地记,似逊斯矣。凡五十卷。

●《江苏省通志稿》例言

一、现拟纂辑江苏通志,分二十二门:曰大事、曰方域、曰都水、曰建置、曰民政、曰礼俗、曰度支、曰货殖、曰职官、曰选举、曰文化、曰武备、曰司法、曰邮传、曰经籍、曰古迹、曰金石、曰邦交、曰宗教、曰人物、曰列女、曰灾异。

一、大事志。仿于阮文达广东通志之前事略,其后江西通志等皆因之,吉林通志则更名曰大事志。实则志与史相表里,前事略等,即如一省之本纪。今拟仿吉林诸志之名,曰大事志。几历代立国建都置州郡方镇按抚制置司行省及督抚部院等,一应关国家盛表系生民休戚者皆入之,是为全书之纲领。如尹氏江南通志之诏谕一门,可节录入大事志。山西通志大事记如代魏、北汉建都山西,方域即以之纪年,此亦仿之。

一、方域志。尹氏江南通志原名舆地志,今拟改名。地图为先,疆域次之,沿革星野分类以及山脉列此。新旧地志有者皆列,水道则入都水。

一、都水志。江苏黄河、淮河、运河、江圩、海塘各工,甲于各省。咸丰以后,黄河北行,而郑工之决,南方仍受其累。若仪名以河渠沟洫,不能包括江海各工,今拟名都水志。凡堵筑堤堰闸坝圩塘各工涉河淮江海运河者,皆以类分录。其他小水治绩,则入水利,如疏浚等。几见史志及明清会典,新旧省府州厅县志者,均皆酌录。

一、建置志。城池公署以逮局所关卡津梁,一代所先。坛庙之属,以存禋祀。清代列者,则入于此,几新旧志有者皆录。历代止有官署,清代则往往设立局所,多出官署之外,皆有任务,自不宜略。

一、民政志。历代史志无民政一门,宋徐氏天麟两汉会要始立民政一门,清龙氏文彬明会要因之,近代新疆志亦立民政一门。民为邦本,自宜专列,凡户口、徭役、自治、警察、保甲、团练、赈恤、救济、禁诫,如禁缠足、禁溺女、禁罂粟之类,皆备录之。乡镇有表,并以附焉。

一、礼俗志。江南通志风俗附亍舆地,近方志多立礼俗专门,今拟仿之,立礼俗志。凡总论礼俗及冠婚丧祭,皆采辑各志,一一缀录。洪氏扰攘,立国未成,见于纪载,有可录者,亦不湮没。上海风纪,沾染欧化,新旧变异,此其本源,故录之。

一、度支志。江南通志有食货志,近今方志有财政志,今拟立度支志。自晋南迁,储蓄粮馈,苏为根本。盐法大兴,淮之运行及六七省,莫之与京。其后关榷亦复日盛,雷氏创厘,东南之平,其原在此。漕运先河,其终由海,捐输饷需,亦属大端,未可略也。清代江苏入款,以供京协各饷者为多,赔借各款,名目不同,实皆与债无异,故立饷需,债务二目。

一、货殖志。江南通志货殖为食货之一目,今之实业日以发达,金融动关国计民生,自宜专立。农、林、矿、工、商业、物产皆不可略,列其根柢,俾可推广。

一、职官志。凡历代置官在今江苏方域者,如州郡或为府路及省司道县,汉至南朝封国则有相或有诸卿,或三卿以下,见正史百官公卿表、百官志、职官志、三通、会典者,皆汇辑为考,重复者删,曰职官表。几自县令以上有年月名氏可纪,见正史、实录及郡县志,省、志若建康实录之类者,皆仿汉书百官公卿表式,分格列表,其武职可表同。宋景定建康志有官表,吴郡志,镇江志纪官员拜免,亦同详于表。

一、选举志。凡见历代史志、三通、会典,荐辟选举科目各科制度皆入,删重复。明清举贡以上,增减名额皆入,曰选举表。凡见历代进士题名碑及省府州县志进士举人各项贡生恩拔副岁以上皆列,鸿博召试及孝廉等科亦列。按科按年,各从其类。新选举资政院,咨议局均有议员,亦宜列表于后。

一、文化志。历来方志多立学校一门,今合新旧文化志。尊孔之祀,自汉已始,晋宋以后,条目隆显,今皆列之。学校书阁以及报馆,人才以兴,文化以溥,志其兴作,绰有可观。

译广东阮氏志书有《前事略》,近来的宁郡志于是记述大事,甘肃、陕西两部志书也列有这一门。现在特意把它放在全书开头,看起来像是有所因袭,实际上也是创设。按编年排列纲目,一如《鲁经》。各国建立政权,分别治理民众。汉代以后,刺史、都督相当于古代的方伯;直到明、清,一方的长官名称虽各不相同,都属于这一类。没有提纲,怎么检查核对?疆域的安定与变动,牧帅的任免,郡邑的设置与裁撤,国计的盈亏,民生的安危,都不能省略。建立国家的人,其政治地位的进退,往往关系到治理的好坏;邦交的得失,更关系到国家的兴亡。最重要的,是军事行动的挫败,因为它是宗庙社稷受损的根本,也是百姓残亡的原因,必须详细记载,以资警戒。江左偏安,未能统一天下,而且各代都定都于此,不能从简略记载;吴、南唐两国,也可以依此例看待。旧志中没有这一门,清代才开始出现。郡志虽然有记载,也嫌过于简略,现在都加以详述。《续资治通鉴长编》《建炎系年要录》等足以作为宋代典籍的证明,明、清实录过去未曾采用,也不忍割舍,因此大量列载。蜀地的《蜀鉴》、齐地的《齐乘》如今都有刊本,古代所称佳作《九州春秋》,打开书就能使人醒目,仿佛看见当时情景。一省的历史,大致可以由此得到概况;相比之下,图经、地记似乎还不如它。全书共五十卷。《江苏省通志稿》例言 一、现在计划编纂江苏通志,分为二十二门:大事、方域、都水、建置、民政、礼俗、度支、货殖、职官、选举、文化、武备、司法、邮传、经籍、古迹、金石、邦交、宗教、人物、列女、灾异。一、大事志。仿照阮文达《广东通志》的《前事略》而来,此后《江西通志》等也都沿用这种体例,《吉林通志》则改名为《大事志》。实际上,志与史互相表里,《前事略》之类,就如同一省的本纪。现在拟仿照吉林等志的名称,称为《大事志》。凡历代立国、建都、设置州郡方镇、按抚制置司、行省以及督抚部院等,一切关系国家盛衰、民生休戚的事项,都收入其中,作为全书的纲领。例如尹氏《江南通志》的“诏谕”一门,可以节录收入《大事志》。《山西通志》的《大事记》,如代、魏、北汉在山西建都,就以方域作为纪年依据,这里也仿照这种做法。一、方域志。尹氏《江南通志》原名《舆地志》,现在拟改名。先列地图,其次列疆域,再列沿革、星野分类以及山脉。新旧地志中已有的内容都列入,水道则收入《都水志》。一、都水志。江苏境内黄河、淮河、运河、江圩、海塘等工程,在各省中最为繁多。咸丰以后,黄河改道北行,而郑工决口,南方仍受到它的祸害。如果命名为《河渠沟洫志》,就不能包括江海各项工程,所以现在拟名为《都水志》。凡堵筑堤堰、闸坝、圩塘等涉及河、淮、江、海、运河的工程,都按类别分别记载。其他小型水利治理的成绩,则收入《水利志》,如疏浚等。凡史志、《明清会典》以及新旧省、府、州、厅、县志中见载的,都酌情采录。一、建置志。城池、公署以及局所、关卡、津梁,都是一代建置的首要内容。坛庙一类,是为了保存祭祀制度。清代所设置的,都列入本志;凡新旧志书中已有的,也都记录。历代通常只有官署,清代则往往另设局所,数量多在官署之外,而且各有职掌,当然不应略去。一、民政志。历代史志没有“民政”一门,宋代徐氏《天麟两汉会要》才开始设置民政一门,清代龙氏《文彬明会要》沿用了这一做法,近代《新疆志》也设置民政一门。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本来就应当专门列出。凡户口、徭役、自治、警察、保甲、团练、赈恤、救济以及禁诫,如禁止缠足、禁止溺杀女婴、禁止种植罂粟等,都要完整记录。乡镇还要编列表格,并附在后面。一、礼俗志。《江南通志》把风俗附在《舆地志》中,近来的地方志大多另立礼俗专门,现在拟仿照这种做法,设立《礼俗志》。凡总论礼俗以及冠礼、婚礼、丧礼、祭礼,都从各志中采辑,逐一编录。洪氏扰攘时期,立国尚未成功,史籍中有可以记录的,也不使其湮没。上海的风纪受到欧化影响,新旧风俗发生变化,这是其本源,所以记录下来。一、度支志。《江南通志》设有《食货志》,近来的地方志有《财政志》,现在拟设《度支志》。自晋室南迁以后,储蓄粮食、供应军需,江苏成为根本。盐法大为兴盛,淮盐的运销遍及六七个省,没有哪一处能与它相比。后来关税和榷税也日益兴盛,雷氏创办厘金,东南地区的财政平衡,其源头就在这里。漕运起初以河运为主,最后改由海运;捐输和军饷等,也都是重大事项,不可略去。清代江苏的收入,大多用于供给京饷和协饷;各种赔款、借款名目不同,实际上都与债务没有区别,所以设立“饷需”和“债务”两目。一、货殖志。《江南通志》把“货殖”作为《食货志》的一目,如今实业日益发展,金融关系国家财政和人民生活,本来就应当专门设立一志。农业、林业、矿业、工业、商业以及物产,都不可略去;要列明它们的根基,以便推广发展。一、职官志。凡历代在今江苏地域内设置的官职,如州、郡,或府、路,以及省、司、道、县等,汉至南朝的封国有相,或设诸卿,或设三卿以下官职,凡见于正史《百官公卿表》《百官志》《职官志》、三通、会典的,都汇辑考订,重复的删去,称为《职官表》。凡县令以上官员,有年月和姓名可以记载,见于正史、实录以及郡县志,省志中如《建康实录》一类的,都仿照《汉书·百官公卿表》的格式,分格列表;武职也可以用同样方法列成表。宋代《景定建康志》有《官表》,《吴郡志》《镇江志》记载官员的任免,也都应详细列入表中。一、选举志。凡历代史志、三通、会典中所见的荐举、征辟、选举以及各科考试制度,都收入其中,重复的删去。明清两代举人、贡生以上的名额增减,都收入其中,称为《选举表》。凡历代进士题名碑以及省、府、州、县志中所载的进士、举人和各类贡生,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以上者,都列入;博学鸿词科召试以及孝廉等科,也一并列入。按科、按年分别排列,各归其类。新式选举中资政院、咨议局都有议员,也应列成表附在后面。一、文化志。历来的地方志大多另立学校一门,现在把新旧文化内容合并为《文化志》。尊崇孔子的祭祀,自汉代已经开始,晋、宋以后条目更加隆盛显著,现在都列入。学校、书阁以及报馆的兴办,使人才得以兴盛、文化得以广泛传播;记录它们的兴建发展,内容很有可观之处。

一、武备志。自吴晋南朝,江左兵事为多,但均无兵志,新唐书始有。今宜采汉以后兵制,见正史编年会要诸书者,立武备志。清末江宁、上海制造厂,武备学堂,陆军水师诸学堂日以增多,有非前代钩盾诸署所能范围者。各府州志有武举人进士,自宜按科列表。新唐书以前无兵志,应合通典、通考、通鉴参考为之。他如全晋文及全宋齐梁陈文,全唐文、宋建康吴郡镇江等志、元金陵镇江诸志,均有可录。明为南畿,实录可搜集者尤多,如驻防,绿营、防营、新军、军饷、军学、军器之属,皆详列之。

一、司法志。历来司法不入方志,近始有之。苏省司法,仿于汉晋,宋齐梁陈,赦宥恤刑,本纪皆详,自不宜略。由斯而后,迄于有明,或重原恕,或务刻深,胡蓝方黄,终于降李,大狱之类,亦须列入。谳案秋录颇重,其可原者,年有停勾,乾隆以后,取于实录,惜不能备。光绪诸案,重者录之。

一、邮传志。路航邮电及旧驿铺,历代史志会典,多以驿站附于兵类。自清末铁路邮电创兴,皆视驿站至为便捷。但自春秋以来二三千年,传送文报,支递舟车,皆赖于驿,宋元铺递尤多。今虽多废,然往时中国程途悉皆由此,既当孔道捷道,尤利旅行,宜附著之。四政之宜表者及宜仿纪事本末体者,皆从所宜,

一、经籍志。明代方志艺文一类,多仿文选之体,凡赋诗论说诏令奏疏碑志杂纪皆录。江南尹志则止录史子集书目,广东阮志以后皆效之。近代有录文征者,江南王新命志谓江南文章美不肚收,今拟尹志体,止录书目。若文征之类,似宜仿近今湖南文征体例,专为一书,不必入此。

一、古迹志。尹志古迹古都邑入舆地,按苏省地域自春秋以来,宫苑之类,已有旧迹,孙吴东晋而后,更难指数,今拟立古迹志。凡历代京都宫殿苑省府廨陵墓之属及郡县镇戍故城垒等,见正史,通鉴,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舆地汜胜诸书及建康实录,六朝事迹一应图经地志、明清一统志者,皆参考互证,务求翔实。

一、金石志。缪编修荃孙原有金石志,已刊印。今将缪氏有者列为前编,现自各志访得者列为后编。但未调查,仍苦不备。

一、邦交志。以时代年份为次。苏省自春秋勾吴之与晋,齐诸国,即有邦交。孙吴之与魏、晋,南朝之与元魏、北齐,厨,隋,杨吴,南唐之与后唐,汉、周,契丹,正史皆有可考。明洪武都此,迄于北迁,涉外交者皆备列之。清代自道光以后,白门之约,邦交大开。三朝夷务本末外交史料所载甚详,均宜列入。

一、宗教志。魏书有释道志,唐会要以后,多载尊重佛老诸教经典寺庙。江苏向多天方,天主各寺庙,镇江一志颇有可考。释道苏境则自南北朝已盛,海国图志有教门表,于金陵回教纪载颇详。今拟立宗教志,释道回西所有寺观庵院教堂等,各从其朔;其人之显名、者,各附列为传。

一、人物志。曰名宦,凡人任于苏省有名者,曰任绩,凡苏人任于京外有可述者;曰孝义、曰儒林、曰文苑、曰武功、曰忠节、曰隐逸、曰艺术、曰方外、曰流寓,皆详事实,各为列传。此次编志,夏先生仁虎有补者,一并列入。

一、列女志。仍按尹志名媛五类分列,各载事迹,节取有特行者。其原列之表,府州厅县志皆载,可不重录。

一、灾异志。历代正史有五行志,文献通考有祥异考。按吴晋以来,史籍好谈符瑞,而湖开、地震、山崩、城陷及旱干、水溢、螟蝗之灾,皆所时有。即其时符瑞之陈,实亦物异,拟立灾异志。以正史诸书所载水旱疠疫为主,余附及焉。

一、历来方志自沿革、职官、选举外,列表者殊少。今则方域之山脉、水道,乡镇、村屯,民政之户口, 乡镇、警察等,度支之会计、田赋、关征、盐法、税厘、饷需、债务等,货殖之农商各业物产、金融等,武备之兵制、军器等,邮传之路、航、邮、电等,皆非列表不可。又如江苏旧府州县志于咸同年间殉难官绅士民妇女,往往一州一县,不可胜原,似名位较著者可立传。余可按类列表。上江两县志已立谱成规,自可仿之。

一、此次修志,拟本尹志。志与史有相表里之义,可表者则立表,宜传者则立传。他如都水之黄、淮、江、海、运河等工;民政之赈恤等;度支之田赋,如苏松常镇太仓减赋案、江宁减赋案,关征之商订加税案,盐法之淮北改票案、川淮分销楚岸案、漕运之改海运案、债务之英法俄德借款案、庚子赔款案;武备之练陆军海军案、设制造局厂案。或一事而绵延教十年,或行于前而废于后,或有中断而复续者,宜仿纪事本末体,将每一案诏令奏议,各按年月前后,自为起讫,以清眉目。

译一、武备志。自吴、晋、南朝以来,江左地区战事很多,但都没有专门的兵志,《新唐书》才开始设有兵志。现在应当采录汉代以后兵制方面的资料,凡见于正史、编年史、会要等书的,编为《武备志》。清末江宁、上海的制造厂,以及武备学堂、陆军和水师各类学堂日益增多,已经不是前代钩盾诸署所能包括的。各府、州志中所载武举人、武进士,自然应按科列表。《新唐书》以前没有兵志,应当结合《通典》《通考》《通鉴》等书参考编纂。此外,如《全晋文》《全宋齐梁陈文》《全唐文》,以及宋代《建康志》《吴郡志》《镇江志》、元代金陵和镇江诸志,都有可以采录的内容。明代江苏属南畿,实录中可以搜集的资料尤其多,如驻防、绿营、防营、新军、军饷、军学、军器等,都要详细列出。一、司法志。历来司法内容不收入地方志,近来才开始有这种做法。江苏的司法制度,可以上溯汉、晋;宋、齐、梁、陈时期的赦免、宽宥和恤刑,本纪中记载得很详细,自然不应略去。此后直到明代,有的重在宽恕,有的务求严酷;胡惟庸、蓝玉、方孝孺、黄子澄等案件,最终降服李景隆之类的大狱,也必须列入。审判案件和秋审录囚相当重要,其中可以宽免的案件,每年都有停止勾决的情况;乾隆以后有关资料取自实录,可惜不能全部搜齐。光绪年间的案件,择其重大者记录。一、邮传志。道路、航运、邮政、电报以及旧日的驿站、铺递,历代史志和会典大多把驿站附在兵类之中。自清末铁路、邮政、电报兴起以后,都比驿站便利得多。但自春秋以来两三千年间,传送文书、递送物件以及舟车运输,都依赖驿站;宋、元时期的铺递尤其多。如今虽然大多废弃,但过去中国的交通路程全都由此构成,既是通行的要道、捷道,又有利于旅行,应该附带记载。四政中适合制表的,以及适合仿照纪事本末体编写的,都依照实际情况办理。一、经籍志。明代地方志的《艺文》一类,大多仿照《文选》的体例,凡赋、诗、论说、诏令、奏疏、碑志和杂记都予以收录。尹氏《江南志》则只记录经、史、子、集的书目,广东阮氏《通志》以后也都仿效这种做法。近代有专门收录文章的《文征》,江南王新命志认为江南文章优美,不能不广泛收集。现在拟采用尹氏志书的体例,只记录书目。至于《文征》一类,似乎应仿照近代《湖南文征》的体例,另编为一书,不必收入本志。一、古迹志。尹氏志书把古迹、古都邑收入《舆地志》。按江苏省地域来看,自春秋以来,宫苑之类已经有旧迹;孙吴、东晋以后,更是多得难以计数,所以现在拟设《古迹志》。凡历代京都、宫殿、苑囿、省府廨署、陵墓之类,以及郡县、镇戍的旧城旧垒等,凡见于正史、《通鉴》《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舆地纪胜》等书以及《建康实录》、六朝事迹,各类图经、地志和明清《一统志》的,都要相互参考、互相验证,务求翔实。一、金石志。缪编修荃孙原来已有《金石志》,并且已经刊印。现在把缪氏已有的内容列为前编,现今从各志中访求到的列为后编。但由于尚未进行实地调查,仍然苦于资料不完备。一、邦交志。按时代和年份排列。江苏自春秋时期勾吴与晋、齐等国交往开始,就已有邦交。孙吴与魏、晋,南朝与元魏、北齐、厨、隋、杨吴、南唐与后唐、汉、周、契丹之间的往来,正史中都有可以考察的资料。明代洪武年间建都于此,直到迁都北方,凡涉及外交的事项都要完整列出。清代自道光以后,白门之约签订,邦交大为开放。《三朝夷务本末》和《外交史料》中记载得很详细,都应收入。一、宗教志。《魏书》有《释道志》,《唐会要》以后,多记载尊重佛教、道教等诸教的经典和寺庙。江苏过去多有天方教、天主教的寺庙,《镇江志》中颇有可以考证的资料。佛教、道教在江苏境内自南北朝以来就已经兴盛,《海国图志》有《教门表》,其中关于金陵回教的记载相当详细。现在拟设《宗教志》,佛教、道教、回教、西教所有寺、观、庵、院、教堂等,都各自依照其源流记载;其中有名望的人,也分别附列为传。一、人物志。分为名宦:凡任职于江苏而有名望的人;任绩:凡江苏人任职于京城或外地而有事迹可述的人;以及孝义、儒林、文苑、武功、忠节、隐逸、艺术、方外、流寓等类。各类都详细记载事实,分别编为列传。这次编修志书,夏先生仁虎所补充的材料,也一并收入。一、列女志。仍按尹氏志书的名媛五类分别排列,各自记载事迹,选取其中有特殊德行的。原来所列的表格,府、州、厅、县志都已经记载,可以不再重复抄录。一、灾异志。历代正史都有《五行志》,《文献通考》有《祥异考》。考察吴、晋以来,史籍喜欢谈论符瑞;但湖泊开裂、地震、山崩、城陷以及旱灾、水灾、螟蝗等灾害,也都时常发生。即使当时所陈述的符瑞,实际上也属于自然界的异常现象,因此拟设《灾异志》。以正史等书所记载的水灾、旱灾、疫病为主,其他灾异附带记载。一、历来的地方志除沿革、职官、选举外,很少有列表的。现在,方域方面的山脉、水道、乡镇、村屯,民政方面的户口、乡镇、警察等,度支方面的会计、田赋、关征、盐法、税厘、饷需、债务等,货殖方面的农商各业、物产、金融等,武备方面的兵制、军器等,邮传方面的道路、航运、邮政、电报等,都非列表不可。又如江苏旧日的府、州、县志中,咸丰、同治年间殉难的官绅、士民、妇女,往往一州一县就多得无法统计,似乎可以为名位较显著者立传。其余的可按类别列表。上江两县志已经制定了谱录的成例,自然可以仿照。一、这次修志拟以尹氏志书为蓝本。志与史有互相表里的意义,可以列表的就设表,适合立传的就立传。此外,如都水方面的黄河、淮河、江河、海塘、运河等工程,民政方面的赈恤等,度支方面的田赋,如苏、松、常、镇、太仓减赋案、江宁减赋案,关征方面的商订加税案,盐法方面的淮北改票案、川淮分销楚岸案,漕运方面的改海运案,债务方面的英、法、俄、德借款案、庚子赔款案,武备方面的编练陆军海军案、设置制造局厂案,有的同一事件延续十年,有的先实行后来废止,有的中间中断后来又恢复,适宜仿照《纪事本末》的体例,把每一案件中的诏令、奏议,按照年月先后分别编排,各自记明起讫,以使眉目清楚。

一、历来方志如阮氏广东志等,多注所载事迹出处,畿辅诸志皆从之。今拟志稿所载事迹,亦应注明出处,一则昭无证不信之义,一则期文献之流传。如崇祯长编,今已鲜见,而安徽志间引之。宋建康吴郡诸志、元金陵镇江诸志、明卢熊苏州志诸书所引,今人不能见者,多赖诸志以传,亦其证也。

一、方志系述而不作之书,宜以国语访于遗训咨于故实为主,是以阮谢诸志皆然。至于指陈利病,研究损益,则地方长吏之责。凡议论蹈空、事实未著者,概不列入。以此志失修已二百余年,搜罗故事,考核成书,尚虞不及,更未宜杂以虚谈浮议,徒耗日力,无裨实际。

一、尹志自古初至雍正,载录已多。今拟取在苏省地域者析出,按现分二十二门,先为辑录,后出之书,如明实录,明会典、国榷等及明代私史、清实录、皇朝三志所未见者,均宜补入。

●第一卷 周、秦、汉

《大事志》,以都于金陵者为主。自汉后,纪年用吴、晋、宋、齐、梁、陈,后用隋、唐、杨吴、南唐;以地土关系,如两魏、北齐、周五季;有徐州及江北关系者,从纲目例,亦分注纪年。

周

武王十三年,封泰伯后周章于吴。

十六年秋,王师灭蒲姑。(《续汉书郡国志》:下邳,取虑县有蒲姑陂。)

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叛。

三年,王师灭奄、蒲姑。

四年,王师伐淮夷。

五年正月,迁奄君于蒲姑。

二十四年,于越来宾。

二十五年,王大会诸侯于东都。

穆王六年,徐子诞来朝,锡命为伯。

十三年,徐戎侵洛。

十四年,王帅楚子伐徐戎,克之。(《博物志》:徐偃王仁义著闻,欲舟行上国,乃通沟江淮之间。得朱弓矢,以己得天瑞,自称徐偃王。穆王遣使至楚,偃王仁,不忍斗害其民,走死彭城武原县东山下。)

三十五年,荆人入徐。

厉王三年,淮夷侵洛。

宣王六年,召穆公帅师伐淮夷。(《毛诗》:既出我车,既设我旟。匪安匪舒,淮夷来铺。)

王帅师伐徐戎。

王自将以伐淮北之夷。

王命皇父、休父伐徐戎,次于淮。(《毛诗》: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国。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仍执丑虏,率彼淮浦。省此徐土,不留不处。三事就绪,赫赫业业,有严天子。王舒保作,匪绍匪游。徐方绎骚,震惊徐方,如雷如霆,徐方震惊。王奋厥武。如震如怒,进厥虎臣。阚如虎,铺敦淮濆。仍执丑虏,截彼淮浦。王师之所,王旅啴啴。如飞如翰,如江如汉,如山之苞。如川之流,绵绵翼翼。不测不克,濯征徐国。王犹允塞,徐方既来。徐方既同,天子之功。四方既平,徐方来庭。徐方不回,王曰旋归。)

庄王十五年秋,宋万弑闵公于蒙泽。立子游,群公子奔萧。十月,萧叔大心及戴、武、宜,穆、庄之族以曹师伐之。杀子游于宋,立桓公。

惠王六年,萧叔朝公。

九年,鲁侯会齐人、宋人伐徐。

二十年,徐人取舒。

襄王四年四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曹伯于咸,淮夷病杞故。

六年春,城缘陵,迁杞。

八年正月,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

三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救徐。鲁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师救徐。诸侯次于匡以待之。

七月,齐师、曹师伐厉以救徐。

冬,楚人败徐于娄林。

十二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杜注:临淮郡,谋郑且东略。)(《毛诗》:奄有龟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淮夷来同。保有凫绎,遂荒徐宅。至于海邦,淮夷蛮貊。及彼南夷,莫不率从。莫敢不诺,鲁侯是若。翩彼飞鸮,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怀我好音。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按:史克为僖公作颂,曰徐宅,曰淮夷。盖是时齐桓公正攘楚,故救徐会淮,僖公皆与。可与毛诗相参证。)

九年,齐人、徐人伐英氏,报娄林之役。

三十二年,徐伐莒,莒人来请盟,公孙敖如莒莅盟。

定王六年六月,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楚子疆之,及滑汭,盟吴、越而还。

十年十二月戊寅,楚灭萧。楚子伐萧,宋华椒以蔡人救萧。萧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杀吾退。”萧人杀之。王围萧。巫臣曰:“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遂傅于萧,萧溃。

译一、历来的地方志,如阮氏《广东志》等,大多注明所载事迹的出处,畿辅诸志也都沿用这种做法。现在拟编的志稿中所载事迹,也应注明出处:一是为了彰明没有证据就不可信的道理,二是希望文献能够流传。例如《崇祯长编》如今已经很少见,而安徽志书偶尔引用它;宋代《建康志》《吴郡志》等、元代金陵和镇江诸志、明代卢熊《苏州志》等书所引用的资料,今人无法看到,多亏这些志书才得以流传,这也是明证。一、地方志是述而不作的书,应以访求遗留下来的训诫、咨询旧日事实为主,所以阮氏、谢氏等志书都是如此。至于指陈利弊、研究损益,则是地方长官的责任。凡空泛议论、事实不明的,一概不列入。本志已经二百多年没有修订,搜集旧闻、考核材料、编成书稿,尚且担心来不及,更不应夹杂空谈浮议,白白耗费时间而对实际没有帮助。一、尹氏志书从上古开始直到雍正年间,记载已经很多。现在拟把其中属于江苏地域的内容析出,按照现今分成的二十二门,先行辑录;后出的书,如《明实录》《明会典》《国榷》等,以及明代私史、清代实录和《皇朝三志》中尹氏志书未见的资料,都应补入。●第一卷 周、秦、汉 《大事志》以曾经在金陵建都的政权为主。汉代以后,纪年采用吴、晋、宋、齐、梁、陈;后来采用隋、唐、杨吴、南唐。涉及土地关系的,如两魏、北齐、周以及五代;凡与徐州及江北有关的,依照《纲目》的体例,也分别注明相应的纪年。周 周武王十三年,把泰伯的后代周章封在吴地。周武王十六年秋,周王的军队灭掉蒲姑。(《续汉书·郡国志》说:下邳郡取虑县有蒲姑陂。) 周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和淮夷反叛。周成王三年,周王的军队灭掉奄和蒲姑。周成王四年,周王的军队讨伐淮夷。周成王五年正月,把奄君迁到蒲姑。周成王二十四年,于越前来朝见并归附。周成王二十五年,周王在东都大规模会合诸侯。周穆王六年,徐子诞前来朝见,周王赐予册命,封他为伯。周穆王十三年,徐戎侵犯洛地。周穆王十四年,周王率领楚子讨伐徐戎,战胜了他们。(《博物志》说:徐偃王以仁义闻名,想乘船巡行中原,于是开通江、淮之间的沟渠。他得到朱色的弓和箭,认为这是自己得到上天的祥瑞,便自称徐偃王。周穆王派使者到楚国,偃王仁厚,不忍心争斗而杀害楚国百姓,于是逃走,死在彭城武原县东面的山下。) 周穆王三十五年,荆人攻入徐地。周厉王三年,淮夷侵犯洛地。周宣王六年,召穆公率军讨伐淮夷。(《毛诗》说:我们的战车已经出发,旌旗也已经树起;不是为了安逸,也不是为了舒缓,而是淮夷前来进犯。) 周宣王率军讨伐徐戎。周宣王亲自率军讨伐淮北的夷人。周宣王命令皇父、休父讨伐徐戎,军队驻扎在淮水边。(《毛诗》说:声势显赫而光明,天子命令卿士;南仲主持大祭,太师皇父整顿我六军,修治我们的军备。既恭敬又戒备,以此惠及南方之国。周王对尹氏说,命令程伯休父;左右排列军阵,告诫我的军旅。继续擒获丑陋的俘虏,率领军队到达淮水边;巡视徐土,不停留也不居处。三事都安排就绪,声势显赫、勤勉奋发,天子威严庄重。周王舒展威势,安定天下,不是为了继承旧业,也不是为了游乐。徐方接连骚动,受到震动惊惧,如同雷霆一般。周王奋发武威,声势如雷、怒气如震,推进勇猛的将士;他们像猛虎一样怒吼,铺陈军势于淮水之滨。继续擒获丑虏,截断淮水沿岸。周王的军队所到之处,军容盛大;像飞鸟振翅,像江河奔流,像山体丛聚,像河川绵延流淌。没有不可测量、不可攻克之处,奋力征伐徐国。周王的谋略确实周密,徐方已经来归;徐方已经归于一统,这是天子的功劳。四方已经平定,徐方前来朝见;徐方不再反复,周王说:班师回朝。) 周庄王十五年秋,宋国的宋万在蒙泽杀死宋闵公。宋万拥立子游,群公子逃到萧地。十月,萧叔大心和戴、武、宜、穆、庄各族,借助曹国军队讨伐宋万等人。在宋国杀死子游,拥立桓公。周惠王六年,萧叔到鲁国朝见鲁公。周惠王九年,鲁侯会同齐人、宋人讨伐徐国。周惠王二十年,徐人攻取舒地。周襄王四年四月,齐侯小白在咸地会见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曹伯,因为淮夷侵扰杞国。周襄王六年春,筑城于缘陵,把杞国迁到那里。周襄王八年正月,楚人讨伐徐国,因为徐国归附诸夏的缘故。三月,齐侯小白会同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牡丘结盟,以救援徐国。鲁国公孙敖率军会同诸侯的军队救援徐国。诸侯的军队驻扎在匡地等待。七月,齐军、曹军讨伐厉国,以救援徐国。冬天,楚人在娄林击败徐军。周襄王八年十二月,齐侯小白在淮地会见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杜预注:这里是临淮郡,目的是谋划对郑国的行动,并向东扩张土地。)(《毛诗》说:占有龟山和蒙山,于是开拓东方广大土地;直到海边各国,淮夷都来归附。保有凫山和绎山,于是开拓徐国的土地;直到海边各国,淮夷、蛮、貊以及南方夷人,没有不顺从的,没有谁敢不答应,鲁侯也顺从齐桓公。那翩翩飞翔的鸱鸮,落在泮宫的树林里;吃了我们的桑葚,便怀念并回应我们的友好声音。觉悟过来的淮夷,前来献上珍宝:大龟、象牙以及丰厚的南方金属。按:史克为鲁僖公作颂,称作“徐宅”,又称“淮夷”。大概当时齐桓公正在攘除楚国,所以救援徐国并在淮地会盟,鲁僖公都参与了。这些内容可以与《毛诗》相互参证。) 周襄王九年,齐人和徐人讨伐英氏,以报复娄林之战。周襄王三十二年,徐国讨伐莒国,莒人前来请求结盟,公孙敖到莒国主持盟会。周定王六年六月,楚国因为众舒反叛,便讨伐舒蓼,灭掉了它。楚子划定疆界,到达滑水转弯处,与吴、越结盟后返回。周定王十年十二月戊寅日,楚国灭掉萧国。楚子讨伐萧国,宋国的华椒带领蔡人救援萧国。萧人囚禁熊相宜僚和公子丙。楚王说:“不要杀我的退兵。”萧人还是杀了他们。楚王包围萧城。巫臣说:“士卒大多受寒。”楚王巡视三军,抚慰并勉励他们。三军将士都像夹着温暖的丝绵一样感到温暖。于是楚军逼近萧城,萧军溃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