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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二十五

第二十七卷 明天顺

史藏 · 别史 · 已译 · 第 276–277 段

十二月癸卯,户部奏:“总督粮储,右佥都御史李秉,近以违例荐官,廷臣劾其变易成规,有旨逮问。秉所总应天等十一府税粮四百七十余万石,皆水次交兑,供给两京之数。今正在官军兑运之时,监理催督,事不可缓,请差本部老成郎中一员往彼代之,庶不稽误粮储。”上曰:“李秉且不问,令具实奏闻。”丁未,直隶徐州奏:“今岁秋田被潦,人民缺食,奏请赈济,未奉明文准给。况所积食粮有限,而饥民日增,恐至来年青黄不接之时,急难措置。查得先前朝廷差官赍到备籴赈济银三千两,并收买种子支剩银一千四百三十余两见在。乞移文本州差官统率里老至附近有粮州县趁时籴买,运付本州官仓,贮之以备支用。”户部复奏。从之。

二年正月戊辰,巡抚直隶左佥都御史王俭奏:“徐州民缺食者四万有奇,臣已发廪,并劝令富室出米麦二万六百余石,陆续赈之。”丙子,南京掌右军都督府事、武安侯郑宏奏:“新江口乃往来总要,宜操习水战,以备不虞。乞敕兵部,将原调去浦子口操备舍余,并选去漕运放回屯种官军共四千五百五十人,仍回新江口操练。就于各卫空闲官军内选补运粮,舍余内拨补屯种。如无丁者,召人承佃,通校子粒,庶两无违误。”从之。乙酉,巡抚直隶左佥都御史王俭奏:“直隶徐州及萧、沛等县,被灾人民乏食,欲令前去南京太仆寺领马回还喂养,则艰苦愈甚、逃亡必多。乞将今年该领马匹,依与附近成熟州县暂养。”从之。丁亥,巡抚南直隶右佥都御史李秉奏:“苏州府岁歉,已发廪给赈济。然仓廪之积有限,而民之饥疫未已,欲将浒墅镇该收船料,每钞二十五贯,折米一斗收贮,以备赈济。”从之。

二月辛卯,巡抚南直隶右佥都御史李秉奏:“扬州、镇江、常州,地连大江,无籍之徒或二三十人,或四五十人,驾舟强劫往来客商货物,伪称下海官军,载私盐,悬黄旗,鸣锣击鼓,略无忌惮。宜敕扬州等府、卫地方巡盐御史严督附近军卫、有司多方擒捕。”章下都察院。左都御史寇深等复奏,宜准所言。上命太监吴昱、右监丞王允中、副都御史陈聪、锦衣卫指挥陈刚往擒捕之。壬寅,蠲淮安、徐州等府去年被灾田秋粮子粒。丁未,先是,徐州岁饥,召商于永福仓中纳盐粮,以备赈济。然所定则例太高,商旅不至。至是,从左佥都御史王俭言,损其价,淮盐每引米八斗,浙盐五斗五升,山东盐三斗五升,河东、福建盐三斗,广东盐二斗五升,俱不次支给。

三月癸卯,巡抚南直隶右佥都御史李秉奏:“近据直隶常州宜兴等县纳户告称,淮安常盈仓监收内官金保等,纵容豪猾之徒,大肆科敛。每粮上仓,经由二十余处使钱,才得收纳。每百石花费银至五六两之上,小民被害,无所控诉。乞别选廉能官员,将金保等暂且替回,以慰人心。”上曰:“秉所言甚当,金保且不必替回,此等情弊,即令革禁。若仍前故纵,罪之不宥。”

四月戊辰,命修南京朝阳门楼。

六月丙寅,应天府府尹王弼奏:“明年秋开科取士,供给费用计价不下三千余两。旧例止令上元、江宁二县供应,二县连年水旱灾伤,难于措办。乞依顺天府事例,量为分派附近府州,以苏民困。”礼部复奏:宜令本府属县并苏、松、常、镇四府办用。从之。

九月癸卯,北虏有来降者,忿朝廷居之南京,杀死护送者数人。上怒,命碟于市。

十二月庚申,升应天府句容县县丞刘义为本县知县。先是,南京吏部并应天府各具民词,奏保义升补知县,吏部以其缺已有补之者,寝其章。至是本县耆民,相率请阙,言义公勤廉谨,乞召回升任知县,以义补之。吏部具以言,故有是命。

三年正月甲辰,户部奏,两淮运司去年盐支尽,将今年盐中借中给边,宜将南京文武官吏食盐俱暂停止,存积盐课,供给边储。从之。丙午,南京户部尚书张凤奏:“南京锦衣等四十二卫屯军,先因进留操备运粮等项,有妨屯种。已经奏准,放回屯种。今管操武安侯郑宏又奏,将屯军操备。乞敕南京守备魏国公徐承宗等,行令南京各卫,原屯旗军仍旧屯种,办纳子粒,不许别差。”从之。

四月辛未,漕运总兵官、右都督徐恭奏:“南京水军等卫,原运粮旗军以更替操备为言,弃撇船粮,逃躲他处。乞将前项旗军一千六百五十八名仍旧存留运粮,其缺操之数,移文南京守备官,于南京有军卫分如数选补送操。”事下户部,复奏,从之。辛巳,工部奏:“国家大计,莫先于粮运。今闻自通州以南,直抵扬州,河道胶浅,粮运艰行。宜驰文于管河道军民官,令量起附近卫所、府、州、县军民,设法疏浚,其水塘泉源亦须疏通,以济运河。”从之。

六月己未,升刑科给事中刘沐为应天府府丞。戊辰,移直隶苏州府昆山县塘茜泾港口巡检司于本县七叉港。

译十二月癸卯日,户部奏称:“总督粮储、右佥都御史李秉近来因违反规定荐举官员,被朝廷大臣弹劾,说他改变成规,已有诏旨逮捕审问。李秉所总管的应天等十一府税粮四百七十余万石,全部在水运沿线交兑,供应两京的粮数。如今正值官军兑运之时,监督管理和催促督办不可拖延,请派本部一名老成郎中前去代替他,这样或许不会耽误粮储。”皇上说:“李秉暂且不追究,让他把实情具奏上来。”丁未日,直隶徐州奏称:“今年秋季田地遭受水涝,百姓缺粮,奏请赈济,却还没有得到明文批准发放。况且积存粮食有限,而饥民日益增加,恐怕到了明年青黄不接时,难以紧急处置。查得先前朝廷派官员带来的备籴赈济银三千两,以及收买种子后剩余的一千四百三十余两,现都存放在库。请求发文给本州,派官员率领里老到附近有粮的州县,趁时收买粮食,运到本州官仓储存,以备发放使用。”户部复奏,诏令采纳。二年正月戊辰日,巡抚直隶左佥都御史王俭奏称:“徐州缺粮百姓有四万余人,我已经打开粮仓,并劝令富户拿出米麦二万六百余石,陆续赈济他们。”丙子日,南京掌右军都督府事务的武安侯郑宏奏称:“新江口是往来交通的要地,应当操练水战,以防意外。请求敕令兵部,把原先调往浦子口操练防备的舍余,以及从漕运中选出后放回屯种的官军,共四千五百五十人,仍调回新江口操练。至于运粮兵力,就从各卫空闲官军中选补;屯种所缺人员,从舍余中拨补。如没有丁壮,就招人承佃,并一并核算子粒,这样大概两方面都不会耽误。”诏令采纳。乙酉日,巡抚直隶左佥都御史王俭奏称:“直隶徐州以及萧县、沛县等县,受灾百姓缺粮,如果让他们前往南京太仆寺领马并带回喂养,只会更加困苦,逃亡的人必定增多。请求将今年应领取的马匹,按照附近已经成熟的州县暂时饲养。”诏令采纳。丁亥日,巡抚南直隶右佥都御史李秉奏称:“苏州府年成歉收,已经打开粮仓赈济。但仓粮有限,百姓的饥荒和疫病仍未停止,想把浒墅镇应收的船料每钞二十五贯折收米一斗,储存起来以备赈济。” 诏令采纳。二月辛卯日,巡抚南直隶右佥都御史李秉奏称:“扬州、镇江、常州三地濒临长江,没有户籍的徒众有时二三十人,有时四五十人,驾船强行劫夺往来客商的货物,假称下海官军,装载私盐,悬挂黄旗,鸣锣击鼓,毫无顾忌。应敕令扬州等府、卫的巡盐御史,严格督促附近军卫和有司,多方捕捉。”奏章交都察院办理。左都御史寇深等复奏,认为应准许所奏。皇上命太监吴昱、右监丞王允中、副都御史陈聪、锦衣卫指挥陈刚前往捕捉。壬寅日,免除淮安、徐州等府去年因灾受损田地的秋粮子粒。丁未日,先前徐州年成饥荒,召集商人在永福仓交纳盐粮,以备赈济,但所定则例过高,商旅不来。到这时,采纳左佥都御史王俭的意见,降低价格:淮盐每引米八斗,浙盐五斗五升,山东盐三斗五升,河东、福建盐三斗,广东盐二斗五升,全部不分先后发给。三月癸卯日,巡抚南直隶右佥都御史李秉奏称:“近来据直隶常州府宜兴等县纳户告发,淮安常盈仓监收内官金保等纵容豪强狡猾之徒,大肆征敛。每批粮食入仓,要经过二十多处送礼花钱,才能收纳。每百石花费的银子多达五六两以上,小民受害,却无处申诉。请求另选廉能官员,暂且把金保等调回,以安抚民心。”皇上说:“李秉所说非常恰当。金保暂且不必调回,这些弊端立即下令革除禁止;如果仍像从前那样故意纵容,依法治罪,绝不宽赦。” 四月戊辰日,命令修缮南京朝阳门楼。六月丙寅日,应天府府尹王弼奏称:“明年秋季开科取士,供给费用估计不少于三千余两。旧例只令上元、江宁二县供应,但两县连年遭受水旱灾害,难以筹办。请求依照顺天府的先例,酌量分派给附近府州,以减轻百姓的困苦。”礼部复奏:应令本府所属各县以及苏、松、常、镇四府共同办理供应。诏令采纳。九月癸卯日,北虏有人来投降,却因朝廷把他们安置在南京而愤怒,杀死护送人员数人。皇上震怒,下令在市中磔刑示众。十二月庚申日,升应天府句容县县丞刘义为本县知县。此前,南京吏部和应天府分别收集民众诉状,上奏保举刘义升任知县,吏部以该缺已有他人补任为由,将奏章搁置。到这时,本县乡绅老人相继请求留下空缺,说刘义公正勤勉、廉洁谨慎,请求召回并升任知县,以刘义补任。吏部把这些意见具奏上报,所以有这道命令。三年正月甲辰日,户部奏称,两淮运司去年的盐已经支用完毕,将今年的盐先中纳给边地使用,应把南京文武官吏的食盐全部暂时停止,以积存盐课供应边地储备。诏令采纳。丙午日,南京户部尚书张凤奏称:“南京锦衣等四十二卫屯军,先前因调来留守操练、运粮等事,妨碍屯种。已经奏准放回屯种。如今管操武安侯郑宏又奏请调屯军操备。请求敕令南京守备魏国公徐承宗等,传令南京各卫,原有屯田的旗军仍旧屯种,办理缴纳子粒,不许另行差遣。”诏令采纳。四月辛未日,漕运总兵官、右都督徐恭奏称:“南京水军等卫,原来运粮的旗军以轮换操练为名,抛弃船只和粮食,逃往躲藏在别处。请求把上述旗军一千六百五十八名仍旧留下运粮,缺少的操练人数,发文给南京守备官,从南京有军卫的地方按数选补,送去操练。”此事交户部办理,户部复奏,诏令采纳。辛巳日,工部奏称:“国家的大计没有比粮运更重要的。如今听说从通州以南直到扬州,河道淤浅,粮运艰难。应迅速发文给管河道的军民官,命令酌量征调附近卫所、府、州、县的军民,设法疏浚;水塘、泉源也必须疏通,以帮助漕运。”诏令采纳。六月己未日,升刑科给事中刘沐为应天府府丞。戊辰日,将直隶苏州府昆山县塘茜泾港口巡检司迁到本县七叉港。

九月戊申,松江、苏州奏:“今年四月至七月不雨,田苗旱伤。”事下户部复视之。

十一月乙酉,徙直隶淮安府桃源县递运所于清河之南。初在河北,以水势冲激,徙之。丁未,命修南京功臣庙,从南京太常寺奏也。

十二月庚申,罢直隶苏州府知府杨贡为民。

四年三月戊戌,免直隶苏州等府秋粮、屯粮,以其地去岁旱伤故也。

四月丙寅,巡抚南直隶左副都御史崔恭奏:“复视松江、苏州二府所属,去年民田一万八千九百三十顷有奇旱伤无收,秋粮四十一万三千七百一十三石,马草十三万一千六百一十包。”上命户部豁除之。

五月己丑,设直隶徐州黄家闸闸官一员。庚寅,增设苏州府通判一员,常熟、昆山县主簿各一员,专理税粮、农务、水利。从巡抚南直隶左副都御史崔恭奏请也。

七月丙申,命修南京皇墙及内外城垣,以其久雨坍塌也。

八月丙寅,赏南京留守后卫署卫镇抚事、百户刘泰钞二千贯,以擒获强盗有功也。

九月庚辰,扬州府知府王恕迁。丙戌,升南京兵部员外郎王勤为直隶扬州府知府。甲午,升萧维贞为南京刑部尚书。

十一月癸酉,迁礼部尚书萧暄于南京礼部。

五年正月壬戌,户部奏:“去年应天府多生蝗蝻,今春农事将兴,宜预处置,委官于该地方巡视。若有发生,即为扑灭,毋贻民患。”从之。

三月壬子,免直隶苏、松、常、镇四府属县并卫所,去年被灾无征粮五十三万余石,草三十万四千余包,子粒一万一千余石。丁卯,南京工部尚书王永寿九年考满,上命复职。

四月甲申,南京内府新房多朽敝,守备内臣以为言,命南京工部修之。修南京吏部及后军都督府。

七月丁未,蠲应天、淮安等府并徐州去年被灾税粮子粒。

八月庚午,修南京工部。

九月乙卯,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袁恺奏:“苏州府崇明、嘉定、昆山县,松江府上海县七月中暴风骤雨,海潮冲溢,漂没民居、仓廪无算,人溺死者一万二千五百三十余口。”上命户部审勘赈恤。甲子,户部奏:“直隶徐州卫攒运官军遇水冲舟,漂流粮米,不能补纳,请候次年将本卫该运京仓米内存一万四千四百九十石于通州上纳,省脚米一千四百四十九石,仍纳通州,以补漂流之数。”从之。是月,直隶扬州、淮安各奏,六月中暴雨;应天府、镇江府各奏,六七月亢旱伤稼,粮草无征。上俱命户部勘实以闻。

十月辛卯,复设饭堂于南京。永乐中,于江东等门设饭堂三处,日给粥二餐,赈济孤贫,后因岁用不敷停止。至是守备臣以为言,命举行之。壬于,修南京都察院。丁巳,直隶扬州府奏:“所属海门等县,今年春夏旱伤,七月江潮泛溢,淹没田禾。”事下户部复视之。

十二月癸酉,停免直隶苏州、松江二府所属今年被灾田地秋粮七万九千七百八十余石,马草四万一千四百八十余包。

六年正月辛丑,蠲南直隶各府卫随粮芦苇。丙辰,命修南京甲字等库及兵仗局作房二千二百间。

三月庚子,南京刑部尚书萧维贞九年考满,上命复职。

四月丙子,敕谕礼部臣曰:“皇太子年及婚期,宜慎简贤淑,以为之配。尔礼部其榜谕南京、淮安、徐州,于大小官员民庶良善之家,用心选求。择其父母行止端庄,家法整齐,女子年十四至十七,容貌端洁,性资纯美,言动温恭,咸中礼度者,有司以礼令其父母亲送赴京。”壬午,应天府江浦县民家火起,延烧江淮卫及官民房屋千余间,男妇死者三十人。乙酉,增盖南京后湖贮册库房三十间。命直隶苏、松等处,仍增织纻丝纱罗一万匹。初,天顺元年命织三万四千七百匹,以诏减一万。至是复征之。

八月戊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益奏:“今岁七月,淮安府界海水大溢,淹消新兴等场官盐一十六万五千二百三十余引,淹死盐丁一千三百余丁,官船、畜牛,荡没殆尽。”上命户部复查除豁。

十二月乙亥,调南京刑部尚书萧维贞为南京兵部尚书。辛巳,修南京刑部。

七年六月甲子,南直隶苏、松等府,以今年折银秋粮一十二万石收买青、红、绿纻丝一万匹。从中官林宽请也。

七月丙辰,革淮安常盈仓、徐州广运仓大使等官。

八月己丑,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纲奏:“扬州、徐州等府,五月间大雨,二麦甫收,多被浸浥。秋田复萎黄,百姓失望。”上命户部遣官赈视之。庚子,修南京大理寺。

十二月丁亥,巡抚直隶右副都御史刘孜奏:“镇江府之丹徒、丹阳、金坛,常州府之武进、江阴、无锡、宜兴,苏州府之长洲、常熟,应天府之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江浦、六合诸县,今年夏秋霪雨,田禾淹损无收,粮草俱宜停免。”诏户部从之。戊子,修南京御用监厅屋库房共六百六十间。癸丑,命成国公朱仪往南京守备。

●第二十八卷 明成化(一)

译九月戊申日,松江、苏州奏报:“今年四月至七月没有下雨,田苗遭受旱灾。”此事交户部复查。十一月乙酉日,将直隶淮安府桃源县递运所迁到清河以南。原先在河北,因为水势冲击猛烈,所以迁移。丁未日,命令修缮南京功臣庙,这是采纳南京太常寺的奏请。十二月庚申日,罢免直隶苏州府知府杨贡,使其成为平民。四年三月戊戌日,免除直隶苏州等府的秋粮、屯粮,因为这些地方去年遭受旱灾。四月丙寅日,巡抚南直隶左副都御史崔恭奏称:“复查松江、苏州二府所属地区,去年民田一万八千九百三十余顷因旱灾没有收成,应征秋粮四十一万三千七百一十三石、马草十三万一千六百一十包。”皇上命户部免除这些赋税。五月己丑日,设置直隶徐州黄家闸闸官一员。庚寅日,增设苏州府通判一员,常熟、昆山县主簿各一员,专门管理税粮、农务和水利。这是采纳巡抚南直隶左副都御史崔恭的奏请。七月丙申日,命令修缮南京皇墙及内外城墙,因为长期下雨导致坍塌。八月丙寅日,因南京留守后卫署卫镇抚事、百户刘泰捕获强盗有功,赏赐钞二千贯。九月庚辰日,扬州府知府王恕升迁。丙戌日,升南京兵部员外郎王勤为直隶扬州府知府。甲午日,升萧维贞为南京刑部尚书。十一月癸酉日,调礼部尚书萧暄任南京礼部尚书。五年正月壬戌日,户部奏称:“去年应天府蝗虫和蝗蝻繁多,今年春季农事将要开始,应预先处置,委派官员到当地巡视。一旦发生,就立即扑灭,不要给百姓留下祸患。”诏令采纳。三月壬子日,免除直隶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所属县以及卫所去年因灾无力征收的粮五十三万余石、草三十万四千余包、子粒一万一千余石。丁卯日,南京工部尚书王永寿九年考核期满,皇上命令恢复其原职。四月甲申日,南京内府新建房屋多已腐朽破败,守备内臣将此事上报,命南京工部修缮。修缮南京吏部和后军都督府。七月丁未日,免除应天、淮安等府以及徐州去年因灾受损的税粮子粒。八月庚午日,修缮南京工部衙门。九月乙卯日,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袁恺奏称:“苏州府崇明、嘉定、昆山县,松江府上海县七月中旬遭遇暴风骤雨,海潮冲入泛滥,民居、仓廪漂没无数,溺死者一万二千五百三十余人。”皇上命户部审查勘验并赈济抚恤。甲子日,户部奏称:“直隶徐州卫负责攒运的官军遇水冲船,粮米漂失,无法补纳,请求等到次年,将本卫应运往京仓的米中一万四千四百九十石在通州交纳,节省脚米一千四百四十九石,仍在通州交纳,以补足漂失的数额。”诏令采纳。本月,直隶扬州、淮安分别奏报六月中旬暴雨;应天府、镇江府分别奏报六、七月严重干旱,损伤庄稼,粮草无法征收。皇上都命户部核实后上报。十月辛卯日,南京恢复设置饭堂。永乐年间,曾在江东等门设置饭堂三处,每天供应两餐粥,用来赈济孤贫,后来因每年费用不足而停止。到这时,守备大臣将此事上报,命令恢复实行。壬于日,修缮南京都察院。丁巳日,直隶扬州府奏称:“所属海门等县今年春夏遭受旱灾,七月江潮泛滥,淹没田禾。”此事交户部复查。十二月癸酉日,停止征收并免除直隶苏州、松江二府所属今年受灾田地的秋粮七万九千七百八十余石、马草四万一千四百八十余包。六年正月辛丑日,免除南直隶各府、卫随粮征收的芦苇。丙辰日,命令修缮南京甲字等库以及兵仗局作房二千二百间。三月庚子日,南京刑部尚书萧维贞九年考核期满,皇上命令恢复其原职。四月丙子日,敕谕礼部大臣说:“皇太子年岁已到婚期,应当谨慎选取贤淑女子作为配偶。礼部应在南京、淮安、徐州张榜晓谕,从大小官员和百姓中良善人家用心选求。女子的父母品行举止端庄,家法整齐;女子年龄十四至十七岁,容貌端正洁净,性情资质纯美,言语行动温和恭敬,完全符合礼度的,由有司按照礼仪命令她的父母亲自送往京城。”壬午日,应天府江浦县民家发生火灾,蔓延烧毁江淮卫以及官民房屋一千余间,男女死者三十人。乙酉日,增建南京后湖贮藏册籍的库房三十间。命令直隶苏州、松江等地仍增织纻丝、纱、罗一万匹。起初,天顺元年命令织造三万四千七百匹,后来诏令减去一万匹;到这时又恢复征取。八月戊寅日,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益奏称:“今年七月,淮安府境内海水大面积泛滥,淹没冲毁新兴等盐场官盐一十六万五千二百三十余引,淹死盐丁一千三百余人,官船、牲畜牛几乎全部荡然无存。”皇上命户部复查后免除。十二月乙亥日,调南京刑部尚书萧维贞任南京兵部尚书。辛巳日,修缮南京刑部衙门。七年六月甲子日,南直隶苏州、松江等府用今年折银的秋粮一十二万石,收买青、红、绿三色纻丝一万匹。这是应中官林宽的请求。七月丙辰日,革除淮安常盈仓、徐州广运仓大使等官职。八月己丑日,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纲奏称:“扬州、徐州等府五月间下大雨,刚刚收获的二麦大多被水浸泡;秋田又枯萎发黄,百姓十分失望。”皇上命户部派官员前往赈济查视。庚子日,修缮南京大理寺。十二月丁亥日,巡抚直隶右副都御史刘孜奏称:“镇江府丹徒、丹阳、金坛,常州府武进、江阴、无锡、宜兴,苏州府长洲、常熟,应天府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江浦、六合等县,今年夏秋淫雨成灾,田禾被淹损坏而没有收成,粮草都应停止征收并免除。”诏令户部采纳。戊子日,修缮南京御用监厅屋、库房共六百六十间。癸丑日,命成国公朱仪前往南京担任守备。●第二十八卷 明成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