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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续古今攷十二

古今攷卷十二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25–134 段

诣长平。”此河内郡民赐民爵之始也。《始皇本纪》:“吕不韦之死,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此赐爵而夺爵之可见者也。既并天下,二十七年,筑甬道,治驰道,赐爵一级,此以役赐爵者也。三十六年,迁北河榆中三万家,拜爵一级,此以迁拜爵者也。然秦之法苛,未有寛大之恩,如汉王赐民爵者时,则尽汉王所有之境之民皆赐爵也。臣瓉“减罪”之说太狭,乃复民得买爵。又武帝有军功十一爵,其事愈多。今具秦汉二十级爵名于后:一公士,二上造,三簮▯,四不更,五大夫【周勃以中涓赐,昭襄王四十五年五大夫贲】六官大夫【汉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戸勿事,凡六等】七公大夫【曹参传赐爵七大夫,恐欠公字,汉以上得食邑】八公乗,九五大夫【曹参迁大夫后封执帛,乃楚爵】十左庶长【商鞅所除,秦昭王】

译前往长平。”这是河内郡百姓获得赐爵的开始。《始皇本纪》记载:“吕不韦死后,秦国六百石以上官员被剥夺爵位并迁徙,五百石以下官员若不临丧、不迁徙则不剥夺爵位。”这就是赐爵与夺爵可见的例证。秦统一天下后,二十七年,修筑甬道,整治驰道,赐爵一级,这是因服役而赐爵。三十六年,迁徙北河、榆中三万户人家,拜赐爵位一级,这是因迁徙而拜爵。然而秦朝法律严苛,没有宽大的恩惠,不像汉王赐民爵的时候,当时汉王统治范围内所有的百姓都赐爵。臣瓉关于“减罪”的说法过于狭隘,实际上是恢复百姓可以买爵的制度。又汉武帝时设有军功十一爵,事情更加繁多。现在将秦汉二十级爵位名称详细列于后:一公士,二上造,三簮〇,四不更,五大夫【周勃以中涓身份受赐,昭襄王四十五年五大夫贲】六官大夫【汉朝规定七大夫以下都免除本人及户口的徭役,共六等】七公大夫【《曹参传》记载赐爵七大夫,恐怕漏掉了“公”字,汉朝以上爵位可食邑】八公乗,九五大夫【曹参升任大夫后封执帛,这是楚国的爵位】十左庶长【商鞅所废除,秦昭王】

【十三年白起为之】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秦昭王十四年白起为之,惟王翦传并无言爵】十三中更【昭襄王三十八年中更胡伤】十四右更【秦恵王八年樗里疾为之,后为将为相】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商鞅再除大良造,注即大上造也【秦昭王十五年白起为之,明年为卿,又五年封武安君,商君自此封商君皆列侯,犀首亦为之】十七▯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班固云:「皆秦爵,以赏功劳。彻侯,金印紫绶,避武帝讳,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国令长名相,又有家丞、门大夫、庶子。」

秦不用周公侯伯子男附庸之制,创为此爵二十等。彻侯如商君封商于十五邑,食其所入,如周都鄙之田,为公卿大夫王子弟之采邑,俾甸人治之。公卿大夫王子弟得立宗庙,建冢,立社稷,则与民同之而已,不得如外诸侯之左庙右社也。秦之制,所谓商于十五邑者,必有十五邑之长,而亦未之闻也。惟汉制,列侯所食国,改令长之名为相,皆县也。汉髙于列侯之上,创诸侯王,大封同姓,而亦有异姓,韩信、韩王信、黥布、呉芮、卢绾之徒,习见封六国后以为常。及项羽分王诸侯之比,而不知周制之所无,尾大不掉,动輙谋反,不若五等封建。其衰也,犹五伯迭起,齐桓、晋文挟天子令诸侯;又其极衰也,七王从横,以至于秦并六王,则周亦至弱而未亡。事不师古,秦也。因秦之陋,汉也。关内侯有侯号而居京师,无国邑,以下十八爵犹后世有官而无爵。曹参、周勃以将赐爵,其职实将也,非将无职而得此爵。一公士异于士卒,犹后世军功补官异于白身。然进义、进武校尉之下无职事。四不更不与更卒之士也,犹后世不差役耳。五大夫等而上之则差贵矣,犹周之下大夫、中大夫得与比肩也。五年夏五月,兵罢,诏民或相聚保山泽,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虽秦民之有爵者许如故也,此亦忠厚之一也。军吏卒防赦免罪及无罪而无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所谓五大夫异于士矣,优军吏士卒也。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加赐也。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七大夫者,第七之公大夫,《汉书》例不书公字。秦列侯乃得食邑,髙祖特令七大夫食邑,自七至十九凡十三等,然亦未知所食之邑之等降也。自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戸,勿事复【音扶候反】自一公士至六官大夫,一身及其一戸皆不徭赋也。复谓当征而还之徭身役赋,如口泉之类恵。亦广矣。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髙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髙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师古曰:爵髙有国邑者,则自君其人,故曰或人君也。上谓天子】乆立吏前,曾不为决【师古曰:辨讼陈请不早为决断】甚亡谓也。此之田宅云,即七大夫以上所当得之食邑,吏不早与,又阻其凡所请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其令诸吏善遇髙爵,称吾意。此诏温润笃厚,军功之士大夫虽未有职任大者有食邑田宅,次者免一身一户之徭赋,长吏又不敢忽之,岂非所谓有功见知则说者乎?虽袭秦人之陋制,而行之以汉帝之寛恩,程子所云有《闗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是也。八年春三月,爵非公乗以上母得冠刘氏冠。公乗第八爵,上至列侯十三等之首也。十二年春二月,击卢绾,诏燕吏民非有罪也,赐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级,与绾居去来归者赦之,加爵亦一级。恵帝即位,赐爵一级,中郎、郎中至太子骖乗舍人有差。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则一级之爵贵可知矣。元年冬十二月,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赐民爵户一级。此一戸一级,非一人而一级也。应劭注:一级直钱二千,凡为六万,若今赎罪入三十疋缣矣。此一条非是以三十贯之铜钱、三十疋之绢足免死罪,富民何惮而不杀人乎?髙后称制,赐民戸爵一级。文帝即位,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戸牛酒。立太子,赐天下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六年夏四

译十三年,白起担任此职。十一级右庶长,十二级左更(秦昭王十四年白起担任此职,但《王翦传》中并未提及爵位),十三级中更(昭襄王三十八年,中更胡伤担任此职),十四级右更(秦惠王八年,樗里疾担任此职,后来他既为将又为相),十五级少上造,十六级大上造,商鞅再次被任命为大良造,注解说大良造即大上造(秦昭王十五年白起担任此职,第二年升为卿,又过了五年被封为武安君,商君从此被封为商君,都是列侯,犀首也担任过此职),十七级驷车庶长,十八级大庶长,十九级关内侯,二十级彻侯。

班固说:“这些都是秦朝的爵位,用来奖赏功劳。彻侯,佩戴金印紫绶带,为了避汉武帝刘彻的名讳,改称通侯,或者称为列侯。将所食邑国的令、长改名为相,又设有家丞、门大夫、庶子。”

秦朝不采用周公制定的侯、伯、子、男及附庸的制度,创立了这二十等爵位。彻侯如商君被封于商地十五邑,享用那里的收入,就像周朝都城郊外的田地,作为公卿大夫和王子弟的采邑,让甸人来治理。公卿大夫和王子弟可以建立宗庙、修筑坟墓、设立社稷,这就与平民相同了,只是不能像外诸侯那样左设宗庙、右设社稷。秦朝的制度,所谓商地十五邑,必定有十五邑的长官,但也没有听说过。只有汉朝的制度,列侯所食邑国,将令、长的名字改为相,都是县。汉高祖在列侯之上,创立了诸侯王,大封同姓,也有异姓,如韩信、韩王信、黥布、吴芮、卢绾等人,习惯性地封六国后裔为常例。等到项羽分封诸侯王的时候,却不知道这是周朝制度中所没有的,尾大不掉,动不动就谋反,不如五等封建制。其衰败时,还有五霸相继兴起,齐桓公、晋文公挟持天子命令诸侯;再极度衰败时,七王纵横捭阖,以至于秦并吞六王,那么周朝也极其微弱但没有灭亡。做事不效法古人,这是秦朝。沿袭秦朝的陋习,这是汉朝。关内侯有侯爵称号但居住在京城,没有封国邑,以下十八级爵位就像后世有官职而没有爵位。曹参、周勃因为将领身份被赐予爵位,他们的职务实际上是将领,不是没有职务而得到这个爵位。一级公士不同于普通士卒,就像后世军功补官不同于平民。然而进义、进武校尉之下没有职务。四级不更不同于更卒,就像后世不服徭役。五级大夫往上则更加尊贵了,就像周朝的下大夫、中大夫可以与之比肩。五年夏五月,军队解散,诏令百姓有的聚集在山泽中自卫,命令各自回到原县,恢复原来的爵位、田地和住宅。虽然秦朝百姓有爵位的允许恢复原状,这也是忠厚的一种表现。军吏卒因赦免免罪以及无罪但没有爵位或爵位不满大夫的,都赐予爵位为大夫,这就是所说的五大夫不同于士,优待军吏士卒。所以大夫以上赐予爵位各升一级,是加赐。其中七大夫以上都命令他们享有食邑。七大夫是指第七级的公大夫,《汉书》惯例不写“公”字。秦朝列侯才能享有食邑,高祖特别命令七大夫享有食邑,从七级到十九级共有十三等,但也不知道所食邑的等级递减情况。从七大夫以下都免除本人及一户的徭役,不要服役(“复”音扶候反)。从一级公士到六级官大夫,本人及其一户都不服徭役赋税。“复”指应当征发而免除的徭役、身役和赋税,如口钱之类。恩惠也很广博了。又说:七大夫公乘以上是高爵。诸侯王子弟及从军归来的人很多。高爵,我多次诏令官吏优先给予田宅及他们应当向官吏请求的东西,尽快给予爵位。或者人君所尊重的(师古说:爵位高有封国邑的,就自己君主化其人,所以说或者人君。上指天子)久站在官吏面前,官吏却不早做决断(师古说:辨讼陈请不早做决断),非常没有道理。这所说的田宅,就是七大夫以上应当得到的食邑,官吏不早给予,又阻挠他们所有的请求。往日秦朝百姓爵位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之行平等礼节。现在我对爵位并不轻视,命令各官吏好好对待高爵,符合我的心意。这道诏书温润笃厚,军功之士大夫虽然没有大的职务,但有的有食邑田宅,次等的免除一身一户的徭役赋税,长吏又不敢忽视他们,这难道不是所说的有功被知晓则喜悦吗?虽然沿袭秦人的陋制,但施行汉朝皇帝的宽恩,程子所说的有《关雎》《麟趾》的意思,然后可以施行《周官》的法度,就是这样。八年春三月,爵位不是公乘以上的,不得戴刘氏冠。公乘是第八级爵位,上至列侯是十三等之首。十二年春二月,攻打卢绾,诏令燕地吏民没有罪的,赐予其吏六百石以上爵位各一级,与卢绾一起居住、离去、归来的人赦免,加赐爵位也是一级。惠帝即位,赐予爵位一级,中郎、郎中到太子骖乘舍人有差别。外郎不满两年,赐予钱一万,那么一级的爵位贵重可知了。元年冬十二月,百姓有罪可以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赐予百姓每户爵位一级。这一户一级,不是一个人一级。应劭注:一级值钱二千,总共六万,就像现在赎罪入三十匹绢。这一条不是用三十贯铜钱、三十匹绢就能免死罪,富人何惧而不杀人呢?高后称制,赐予百姓每户爵位一级。文帝即位,赐予百姓爵位一级,女子百户牛酒。立太子,赐予天下百姓应当作为父亲后嗣的人爵位一级。六年夏四

月大旱,民得卖爵。汉之赐爵或一身或一戸之长,其制必有符信,如后世官告公据之类。其得卖爵必当告于有司,立文凭相授受,此则未可攷也。景帝元年后元年皆赐民爵一级。武帝即位,建元元年赐民爵一级。元狩元年立皇太子,赐中二千石爵右庶长,民为父后者一级。元鼎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赐民爵一级。五年九月,列侯坐酎金夺爵者百六人。卜式传:“以欲输家半财助边,拜中郎,赐爵左庶长。”欲风天下民助财,而终莫有应者。列侯酎金色恶,亦本此。元封元年夏四月,上登封泰山,赐天下民爵一级。武帝年七十一年,十七即位,在位五十四年,四赐民爵,一赐为父后者爵,凡五赐。《史记·平准书》:“大将军将六将军再出击胡之年,是为元朔十八年。”书置赏官,命曰武功爵,级十七万,其事甚详。班固于是年末书诏【节文】今大将军斩首虏万九千级,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貤,其议为令,有司奏请置武功赏官,以宠战士。”此史纲也,不明《食货志》下,用《史记·平准书》史目也,其文终觉固不如迁。固《卜式传》亦全书迁《平准书》之一节耳。武功爵别书,下方昭宣以后赐爵不必书。

译当月发生大旱,百姓得以出卖爵位。汉朝赐予爵位,有时赐给个人,有时赐给一户之长,其制度必定有符信凭证,如同后世的官告公据之类。那些出卖爵位的人,必定要向官府报告,立下文书凭证互相授受,这一点则无法考证了。景帝元年后元年都赐予百姓爵位一级。武帝即位,建元元年赐予百姓爵位一级。元狩元年册立皇太子,赐予中二千石爵位右庶长,百姓中作为父亲继承家业者赐爵一级。元鼎四年冬十月,皇帝巡幸雍地,祭祀五畤,赐予百姓爵位一级。五年九月,列侯因酎金案被剥夺爵位的有一百零六人。《卜式传》记载:“因想要捐献家中一半财产资助边防,被任命为中郎,赐爵左庶长。”这是想以此教化天下百姓资助财物,但最终没有响应的人。列侯酎金成色不好,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元封元年夏四月,皇帝登封泰山,赐予天下百姓爵位一级。武帝享年七十一岁,十七岁即位,在位五十四年,四次赐予百姓爵位,一次赐予作为父亲继承家业者爵位,总共五次赐爵。《史记·平准书》记载:“大将军率领六将军再次出击匈奴的那一年,是元朔十八年。”书中设置赏官,命名为武功爵,等级为十七级,其事记载得很详细。班固在这年末记载诏书【节选】说:“现在大将军斩首俘虏一万九千级,接受爵位赏赐而想要转卖的人无处流转,请商议制定法令,有司奏请设置武功赏官,以宠幸战士。”这是史书的纲领,不清楚《食货志》下文,使用了《史记·平准书》的史目,其文终究觉得班固不如司马迁。班固的《卜式传》也完全是抄录司马迁《平准书》的一节罢了。武功爵另行记载,下方昭宣以后赐爵不必记载。

附武帝武功爵攷

史记·平准书》日者,大将军斩首虏万九千级,留蹛无所食【韦昭:蹛音滞,古今字缺蹛,今滞字。案谓富人贮滞积谷,则贫者无所食也。】汉纪一句不同。"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貤】议令民得买爵及赎禁固免减罪,请置赏官,命曰武功爵。瓉注:《茂陵书》中有武功爵十一级之名,今列于后。

一级曰造士,二级曰闲舆卫,三级曰良士,四级曰元戎士,五级曰官首,六级曰乗铎,七级曰千夫,八级曰乐卿,九级曰执戎,十级曰左庶长,十一级曰军卫【顔师古谓:十一级,恐茂陵书说之不尽】

此武帝所制,以宠军功,级十七万,凡直三十余万金【参汉史计,一金万钱,计十一级,级十七万,合百七十万金,而此云三十余万金,其数必有误者,此不必深攷】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先除千夫,如五大夫。其有罪,又减二等。爵得至乐卿,官首者武功爵之第五也。买武功爵而买得官首之爵,则当补吏而先除用之。如此则欲为吏而先除用者,争买此买军士所得爵之为官首者,易于出卖,不患贫矣。此乃国家出虚器以当实用也,犹近世之进纳迪功郎十七界十万贯,进武校尉而下不入选限登仕郎之类,各有价也。千夫如五大夫者,今武功爵之千夫比旧二十等之爵五大夫免身及戸徭赋也。民必争买,军必易卖也。其有罪又减二等,民何惮而不买此爵乎?爵得至乐卿者,师古曰:「乐卿者,武功爵八等也。言卖爵唯得至第八也。」今案元鼎五年春,大将军卫青将六将军十余万人出朔方,获首虏万五千级。六年春二月,卫青将六将军兵十余万骑出定襄,斩首三千余级。夏四月,复将六将军出絶幕,大克获,不言级。六月诏谓朔方斩万八千级,诸禁锢及有过者,咸防厚赏得免减罪【注或释免或减轻】今大将军仍复克获,斩首虏万九千级,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貤。盖谓旧二十等之爵,民积得所赐,又卖得军功爵皆已髙,而进身免刑二途无用再得军爵,不售如新,其格优其利以诱民之买者也。十余万众获万九千级,有当赏一级、二级、三级、四五级者,细筭其所以然得爵者亦无数。文帝时卖爵级二千钱,恐不止此。今此爵谓一级十七万钱,万钱为金斤,亦不可强为之说也。

  乡三老

一年二月,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置以三老乡一人。秦制,县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防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讼听,收赋税,防徼徼巡禁贼盗。此所谓乡长,十亭而百里。其制非周礼王城近郊之六乡也。王城之外一百里之内为六乡,有乡老。二乡则公一人。公者,王之三公,太师、太傅、太保。郑注云:“三公者,内与王论道,中参六官之事,外与六乡之教。”如此则二乡二万五千家,一乡一万二千五百家。每乡乡一人。五家为比,比长下士一人;五比为闾,闾胥中士一人;四闾为族,族师上士一人;五族为党,党正下大夫一人;五党为州,州长中大夫一人。上下相维。二乡之民,至以三公一人为乡老,而任其教事。然则所教者何?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是也。一曰六徳:知、仁、圣、义、中、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而礼则又有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乐则又有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大司徒教之,而三公之为乡老者统其事于上也。古之于教化,也不轻矣。今汉承秦制,举民年五十以上,修行率善为三老乡一人,其选不太轻乎?三老之称,古以对五更,人主执酱执爵,奉上养老之盛,而隆其名也。十亭为一乡,名若隆而望则卑,不知其所以教化者何事。虽然,意亦不恶也。古之六乡,上有三公为乡老,下有大司徒、小司徒,又有乡师、乡大夫。三年大比,兴贤能,乡老及乡大夫以礼宾之,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然后贤出长,能入治。如此其重,秦汉乃如此其轻

译附录:武帝武功爵考

《史记·平准书》记载,日者说:“大将军斩首虏万九千级,留滞无所食。”韦昭注:“蹛音滞,是古今字,缺蹛字,今作滞字。案:谓富人贮积滞谷,则贫者无所食。”《汉纪》一句不同。“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移。”于是议令百姓可以买爵及赎禁固、免减罪,请求设置赏官,命名为武功爵。瓉注:《茂陵书》中有武功爵十一级的名称,现在列于后。

一级叫造士,二级叫闲舆卫,三级叫良士,四级叫元戎士,五级叫官首,六级叫乘铎,七级叫千夫,八级叫乐卿,九级叫执戎,十级叫左庶长,十一级叫军卫。颜师古认为:十一级,恐怕《茂陵书》说得未尽。

这是武帝所制定,用来宠信军功,每级十七万钱,总共值三十多万金。参照汉史计算,一金一万钱,计算十一级,每级十七万,合计一百七十万金,而这里说三十多万金,其数目必有错误,这不必深究。凡是买武功爵官首的人,试补为吏,先除授千夫,如同五大夫。如果有罪,又减二等。爵位可得至乐卿,官首是武功爵的第五级。买武功爵而买到官首之爵,就应当补吏而先除授任用。这样,那些想做吏而先除授任用的人,争着买这买军士所得的爵位作为官首,容易出卖,不担心贫穷了。这是国家出虚器来当实用,如同近世的进纳迪功郎十七界十万贯,进武校尉而下不入选限登仕郎之类,各有价格。千夫如同五大夫,现在武功爵的千夫比旧二十等之爵五大夫免身及户徭赋。百姓必定争着买,军队必定容易卖。如果有罪又减二等,百姓何惧而不买此爵呢?爵位可得至乐卿,师古说:“乐卿是武功爵第八等。说卖爵只得至第八等。”现在考察元鼎五年春,大将军卫青率领六将军十余万人出朔方,获首虏万五千级。六年春二月,卫青率领六将军兵十余万骑出定襄,斩首三千余级。夏四月,又率领六将军出绝幕,大克获,不言级数。六月诏谓朔方斩万八千级,诸禁锢及有过者,咸防厚赏得免减罪。注或释免或减轻。现在大将军仍复克获,斩首虏万九千级,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移。大概说旧二十等之爵,百姓积得所赐,又卖得军功爵皆已高,而进身免刑二途无用再得军爵,不售如新,其格优其利以诱民之买。十余万众获万九千级,有当赏一级、二级、三级、四五级者,细算其所以然得爵者亦无数。文帝时卖爵级二千钱,恐不止此。现在此爵谓一级十七万钱,万钱为金斤,亦不可强为之说。

乡三老

一年二月,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置以三老乡一人。秦制,县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讼听,收赋税,游徼徼巡禁贼盗。此所谓乡长,十亭而百里。其制非周礼王城近郊之六乡也。王城之外一百里之内为六乡,有乡老。二乡则公一人。公者,王之三公,太师、太傅、太保。郑注云:“三公者,内与王论道,中参六官之事,外与六乡之教。”如此则二乡二万五千家,一乡一万二千五百家。每乡乡一人。五家为比,比长下士一人;五比为闾,闾胥中士一人;四闾为族,族师上士一人;五族为党,党正下大夫一人;五党为州,州长中大夫一人。上下相维。二乡之民,至以三公一人为乡老,而任其教事。然则所教者何?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是也。一曰六德:知、仁、圣、义、中、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而礼则又有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乐则又有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大司徒教之,而三公之为乡老者统其事于上也。古之于教化,也不轻矣。今汉承秦制,举民年五十以上,修行率善为三老乡一人,其选不太轻乎?三老之称,古以对五更,人主执酱执爵,奉上养老之盛,而隆其名也。十亭为一乡,名若隆而望则卑,不知其所以教化者何事。虽然,意亦不恶也。古之六乡,上有三公为乡老,下有大司徒、小司徒,又有乡师、乡大夫。三年大比,兴贤能,乡老及乡大夫以礼宾之,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然后贤出长,能入治。如此其重,秦汉乃如此其轻。

,何耶【尝疑六乡云此兴贤能,仅及百里之内,恐当六遂都鄙亦然,诸侯之国亦当阖境兴贤能以贡天子,不然则可疑也】

译这是什么原因呢?【我曾疑惑,六乡说这是举荐贤能之人,却仅限于百里之内,恐怕六遂、都鄙也是如此,诸侯的国家也应当在境内举荐贤能之人进贡给天子,不然的话就值得怀疑了】

县三老

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班固《百官公卿表》止言乡三老,有秩不言有县三老。秦必有之,班史省文耳。雒阳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地理志》河南郡第一雒阳县,又有新城县,乃恵帝置。董公乃雒阳县新城之三老,未可知也。周制天子之畿内称县,内大司冦之属有县士,掌野,各掌其县之民数。郑注:地距王城三百里外以至四百里曰县,二百里至三百里曰野,四百里至五百里曰都。都县野非王子弟公卿大夫之采地,则皆公邑。有三县,赵、晋、韩、魏为公侯大夫置郡县。小司徒造都鄙之井田,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郑注:四甸为县,方二十里;四县为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为一同也。积万井,九万夫,井田之备于一同。今止于都者,采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国,凡四都,一都之田税入于王;三十里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于王;二十五里之国,凡四甸,一甸之田税入于王。此天下之县、卿士之县、井田之县,非后世之县也。《史记·赵世家》:晋顷公之十二年,六卿以法诛祁氏、羊舌氏,分其邑为十县,六卿各令其族为之大夫。《韩魏世家》皆书六卿十县事,此乃后郡县之县。《左传》书曰:晋韩宣子卒,魏献子为政,分祁氏、羊舌氏之田,命司马弥牟为十大夫,以贤举也。《左传》曲笔不如司马迁之公,以法诛祁氏、羊舌氏,直笔也。六卿各令其族为十县大夫,直笔也。此县大夫之始也,秦之县之谓也。春秋之末,晋顷公最昏弱,六卿分晋,自此始;十县大夫不为公室田,自此始。孔子未相鲁之十四年前也。《魏世家》:魏武侯击十三年,书秦献公县栎阳。《秦纪》:献公二年,城栎阳。徐广注:徙都之。司马迁于《魏世家》书曰:县谓都之也,僭也。周安王十九年也。赵孝成王四年,韩上党守冯亭,《赵世家》。入城市邑十七,于赵上党郡也。城市邑十七,县也。孝成王使赵胜受地,告冯亭以万户都三封太守,千户都三封县令,皆世世为侯,吏民皆益爵三级。冯亭不说,此又可见郡太守县令之始也。又可知战国之有爵级,亦不専于秦也。赵以兵取上党,遂有长平之祸。秦纪厉共公二十一年,初县顔阳,又在献公未县栎阳之前,七世三晋杀智伯之前,孔子卒之二十三年间,秦之县乆矣。周显王十九年,岁在辛未。《史记·秦纪》孝公之十二年,大良造商鞅作为咸阳,筑冀阙,徙都之,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东莱大事记》书秦聚小都乡邑为三十一县,置令丞【三十一字与四十一字差】解题曰:此废都邑为郡县之始也。前汉《百官表》曰:县令长皆秦官,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戸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今更损益。《汉书·东莱记者》于下方

周显王十二年,秦初置有秩史。商鞅既废井田,比闾邻里之制亦壊,故置有秩史以董之也。县令、长、丞、尉,是为长吏。丞、尉秩微者,止于二百石。

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小吏。

十里一亭,亭有长。汉官仪曰:“十里一亭,亭长;亭▯五里一邮,邮间相去二里半,司奸盗。”亭长持二尺板以劾贼,索防以收执贼。风俗通曰:“汉家因秦太率十里一亭,亭留也,盖行旅宿防之所馆。”十亭一乡,乡有三老。三老在佐史有秩上者,以徳齿表率其乡,非吏也。三老掌教化。后汉志云:“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回谓:“假如县方百里,则为方十里者百。十亭一乡,则一县当有十乡。乡二老当有十人,各掌一乡之教化。县三老者,其当掌县城中之教化,且兼掌十乡之事乎?”

有秩,《后汉志》云:郡所署,秩百石,掌一乡人。《汉官仪》曰:乡户五千,则置有秩。《风俗通》曰:秩,则田间大夫,言其官裁有秩耳。

啬夫职听讼收赋税。后汉志云

译县三老

从乡三老中挑选一人担任县三老。班固的《百官公卿表》只提到乡三老,提到有秩,却没说有县三老。秦国必定设有此职,只是班固的史书省略了文字罢了。雒阳新城的三老董公拦路游说汉王。《地理志》记载河南郡首县为雒阳县,另外又有新城县,那是汉惠帝时期设置的。董公究竟是雒阳县的新城三老,还是新城县的三老,尚不可知。周代制度,天子王畿之内称为县,内大司寇的属官中有县士,掌管郊野,各自掌管其县的民数。郑玄注解说:距离王城三百里以外到四百里之间称为县,二百里到三百里之间称为野,四百里到五百里之间称为都。都、县、野如果不是王子弟、公卿大夫的采邑,就都是公邑。有三县,赵、晋、韩、魏为公侯大夫设置郡县。小司徒制定都鄙的井田制,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郑玄注解说:四甸为县,方圆二十里;四县为都,方圆四十里;四都方圆八十里,旁边加上十里,才得到方圆百里,称为一同。积累一万井,九万夫,井田制在一同中完备。现在只说到都,是因为采邑的食邑者都占四分之一。其制度分为三等:方圆百里的国家,共有四都,其中一都的田税收入归君王;方圆三十里的国家,共有四县,其中一县的田税收入归君王;方圆二十五里的国家,共有四甸,其中一甸的田税收入归君王。这是天下的县、卿士的县、井田的县,并非后世的县。《史记·赵世家》记载:晋顷公十二年,六卿依法诛杀祁氏、羊舌氏,将其封邑划分为十个县,六卿各自命令自己的族人担任大夫。《韩世家》《魏世家》都记载了六卿十县的事,这才是后世郡县制中的县。《左传》记载说:晋韩宣子去世,魏献子执政,划分祁氏、羊舌氏的田地,任命司马弥牟为十大夫,这是以贤能举荐。《左传》的曲笔不如司马迁的公正,依法诛杀祁氏、羊舌氏,是直笔;六卿各自命令自己的族人担任十县大夫,也是直笔。这是县大夫的开始,也就是秦国的县。春秋末期,晋顷公最为昏庸软弱,六卿瓜分晋国,从此开始;十县大夫不再为公室耕种田地,也从此开始。这是在孔子未担任鲁国相之前十四年。《魏世家》记载:魏武侯击伐十三年,记载秦献公将栎阳设为县。《秦纪》记载:献公二年,修筑栎阳城。徐广注解说:迁都于此。司马迁在《魏世家》中写道:县,意思是作为都城,这是僭越。这是周安王十九年。赵孝成王四年,韩上党郡守冯亭,《赵世家》。将十七个城市和邑地献给赵国,属于赵国的上党郡。十七个城市和邑地,就是县。孝成王派赵胜接受土地,告诉冯亭,以万户为都,封太守三人;以千户为都,封县令三人,都世代为侯,官吏百姓都增加爵位三级。冯亭不悦,这又可见郡太守、县令的开始。也可知战国时期有爵位等级,也不专属于秦国。赵国出兵夺取上党,于是招致长平之祸。《秦纪》厉共公二十一年,初次将颜阳设为县,又在献公将栎阳设为县之前,七世三晋杀死智伯之前,孔子去世后的二十三年间,秦国的县制已经存在很久了。周显王十九年,岁在辛未。《史记·秦纪》孝公十二年,大良造商鞅建造咸阳,修筑冀阙,迁都于此,合并各个小乡,聚集为大县,每县设一令,共四十一县,开垦田地,打通阡陌。《东莱大事记》记载秦国将小都乡邑聚集为三十一县,设置令、丞【三十一字与四十一字有差异】,解题说:这是废除都邑改为郡县制的开始。前汉《百官表》说:县令、长都是秦朝的官职,万户以上设令,秩级从千石到六百石;不足万户设长,秩级从五百石到三百石,都有丞、尉。现在又有所增减。《汉书·东莱记者》在下方

周显王十二年,秦国初次设置有秩史。商鞅既然废除了井田制,比闾邻里的制度也破坏了,所以设置有秩史来督察他们。县令、长、丞、尉,称为长吏。丞、尉秩级较低的,止于二百石。

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的秩级,称为小吏。

十里设一亭,亭有亭长。《汉官仪》说:“十里设一亭,亭长;亭之间五里设一邮,邮之间相距二里半,负责稽查奸盗。”亭长手持二尺板来弹劾盗贼,用绳索来抓捕盗贼。《风俗通》说:“汉朝沿袭秦朝,大率十里设一亭,亭,停留的意思,大概是行旅住宿的地方。”十亭为一乡,乡有三老。三老在佐史、有秩之上,是因为以德行和年齿表率其乡,并非官吏。三老掌管教化。后汉志说:“凡是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以及学士作为百姓楷模的,都在其门上悬挂匾额表彰,以兴起善行。”我推测:“假如县方圆百里,那么方圆十里的地方有一百个。十亭为一乡,那么一县应当有十乡。乡三老应当有十人,各掌管一乡的教化。县三老,应当掌管县城中的教化,并且兼管十乡的事务吗?”

有秩,《后汉志》说:由郡所任命,秩级百石,掌管一乡之人。《汉官仪》说:乡户五千,就设置有秩。《风俗通》说:秩,就是田间大夫,说他的官职仅有秩级罢了。

啬夫的职责是听讼、收取赋税。后汉志说

: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谓乡户不满五千,则不置有秩。如一县有数乡,小不置有秩,则县置啬夫一人,以总治之也。又后汉志云:有秩、啬夫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前汉百官表不言有秩所掌,盖与啬夫所主之事同,总言之也。

译那些户数较少的乡,县里设置啬夫一人。所谓乡户数不满五千,就不设置有秩。如果一个县有几个乡,其中小的乡不设置有秩,那么县里就设置啬夫一人,来总管治理这些乡的事务。另外,《后汉书·百官志》说:有秩和啬夫都负责了解百姓的善恶,以此决定徭役的先后顺序;了解百姓的贫富,以此确定赋税的多少,评定他们的等级差别。《汉书·百官公卿表》没有说明有秩所掌管的事务,大概是因为它与啬夫所主管的事情相同,所以一并统说罢了。

游徼徼巡,禁贼盗。后汉志云:「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

县大方百里,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扩,乡亭亦如之,皆秦官也。又按《后汉书·志》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虽不载所起,观商鞅初令,令民为什五而相收司,则始于鞅民矣。乡官者,政事之所基也。鞅既刻灭三代之制,犹置三老掌教化者,何耶?盖初变古者,必有流泽余韵间见,层出于污法暴政之中,至于再变、三变,则遂荡然矣。

  县令丞尉

县之所以然,前固详矣。然其制不専始于秦也。《汉书·髙纪》书“乡三老,县三老”,下文曰:“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繇戌。”此古今攷以“县令丞尉”四字命题者也。《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一百石。”此古今攷所以当旁推曲引,以见县令之别,犹有县长也。秦孝公十二年,周显王之十九年,辛未,商鞅为秦,并小乡为大县三十一,未有郡也。《东莱大事记》书:“周显王四十一年,魏纳上郡于秦。”攷之《史记·秦纪》:“恵文君即秦恵王即位之十年,张仪相魏,献上郡十五县。”《东莱先生解题》曰:“张仪既取蒲阳而复归之,故魏以上郡为谢也。”《魏世家》书:“尽入上郡于秦。”岂上郡所统不止十五县?前此有为秦取者欤?《春秋》之时,郡属于县。赵简子誓众所谓“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杜预注曰:“《周书·作雒》篇千里百县,县有四郡。”战国之时,县属于郡,此所谓“上郡十五县”也。方孝公商鞅时,并小乡为大县,县一令尚未有郡及守称。及魏纳上郡之后十余年,《秦纪》始书置汉中郡,或者山东诸侯先变古制而效仿之欤?《东莱注》又自引《战国防城浑南游楚至新城,说其令为主。何不以新城为主?郡新邑甚利之。新城公乃城城浑之楚,楚王果以新城为主郡。”以此攷之,则郡必居形势控扼之城,郡者县之主,故谓之主郡。回按楚之治县皆称公,新城县之公治县者也。如沛公之公,及升为主郡,则得为郡守矣。《东莱》又按《史记·正义》曰:“魏前纳隂晋,次纳同丹二州【州名亦见于此】今纳上郡,而尽河西滨洛之地矣。”《地志》云:“上郡故城在绥州上县东南五十里。”按丹、鄜、延、绥等州,北至胜州固阳,并上郡地。又注《舆地广记》云:“上郡乃今鄜、延、安丹、坊、麟、银、夏、绥、徳、保安之地。”囘按《汉书》地里志《上郡二十二郡》皆古地名,今难攷。髙帝元年更为翟国,后复为匈奴都尉治塞外。顔师古注:「匈归者,谓匈奴归附此地,汉唐有之。」宋朝为夏国所据,范文正帅延安,种谔城绥州,皆近灵夏三晋之地,其犬牙磬折,悬逺如此。魏所以徙都大梁者,以旧都安邑无障蔽,故去之。古今攷此篇,博攷郡县之始,令长丞尉则已晓然矣。秦汉郡县制至今不变,知县、县丞、主簿、县尉,近世改官须入选人为令,初筮簿尉、隅官、保正、保长,或曰里正、里长,吏员父老之类,当别攷以附,亦可供晚进咀嚼也。

  汉王自临晋渡

汉王二年冬十一月,还都栎阳,留至春三月,自临晋渡河。师古曰:「旧县名,其地居河西,滨东临晋境,本列国时秦所名也,即今之同州朝邑县界也。」按黄河一直一曲千里,河西五郡,▯沙、甘肃、凉,即汉所开酒泉、张掖等五郡。其河北流出塞而东,东而又南,所以临晋在河西,晋之太原为河东,河至潼闗,过华山,然后又东流也。韩信陈船欲渡临晋,而伏兵从夏阳以木罂缶渡军,袭安邑,虏魏王豹,即此地。汉王此行,自关中渡河,降魏王豹,虏殷王卭,以殷王卭之地置为河内郡,而不郡魏王豹之地者,以其降也,故使将其国之兵从下河内。异时归谒,亲畔为楚,故遣韩信击豹,定魏地,置河东、太原、上党郡。

  陈平亡楚来降

陈平事魏王

译游徼负责巡逻,禁止盗贼。《后汉书·百官志》说:“又有乡佐,隶属于乡,主管百姓,征收赋税。”

县的面积大约方圆百里,如果人口稠密就缩小,人口稀少就扩大,乡和亭也是这样,这些都是秦代的官制。又查《后汉书·百官志》里有里魁,百姓编为什伍,善恶情况向里魁报告,里魁掌管一里百家,什长主管十家,伍长主管五家,互相监察。虽然没记载这种制度起源于何时,但看商鞅最初的法令,让百姓编为什伍互相监督,那么这种制度始于商鞅治民时。乡官是政事的基础。商鞅既然废除了夏商周三代的制度,却仍然设置三老掌管教化,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刚开始变革古制时,必然会有旧制的余韵偶尔显现,夹杂在严酷暴虐的法令之中,等到再次变革、三次变革之后,就彻底消失了。

县令、县丞、县尉

县之所以如此,前面已经详细说明了。然而这种制度并不专始于秦代。《汉书·高帝纪》记载“乡三老,县三老”,下文说:“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免除徭役戍边。”这是《古今考》以“县令丞尉”四字作为标题的依据。《百官公卿表》说:“县令、县长都是秦代的官职,掌管治理该县。万户以上的县设令,俸禄从千石到六百石;不足万户的县设长,俸禄从五百石到三百石。都有丞和尉,俸禄从四百石到一百石。”这是《古今考》应当旁征博引,以显示县令之外,还有县长这一区别。秦孝公十二年,周显王十九年,辛未年,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合并小乡为大县三十一,当时还没有郡。《东莱大事记》记载:“周显王四十一年,魏国将上郡献给秦国。”查《史记·秦本纪》:“惠文君即秦惠王即位十年,张仪任魏国相,献上郡十五县。”《东莱先生解题》说:“张仪既然夺取蒲阳又归还,所以魏国献上郡作为谢罪。”《魏世家》记载:“将上郡全部献给秦国。”难道上郡所统辖的不止十五县?此前有被秦国夺取的吗?《春秋》时期,郡隶属于县。赵简子誓师所说的“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就是如此。杜预注说:“《周书·作雒》篇说千里之内设百县,每县设四郡。”战国时期,县隶属于郡,这就是所说的“上郡十五县”。正值秦孝公商鞅变法时,合并小乡为大县,县设一令,尚未有郡及郡守的称呼。等到魏国献上郡之后十多年,《秦本纪》才开始记载设置汉中郡,或许是山东诸侯先改变古制而效仿的吗?《东莱注》又自引《战国策》中关于城浑南游楚至新城,游说新城令为主将。为什么不以新城为主将?因为新城是郡的新邑,非常有利。新城公于是修筑城浑的楚地,楚王果然以新城为主郡。由此考察,那么郡必定位于形势险要、控制扼守的城市,郡是县的主宰,所以称为主郡。回按楚国治理县的长官都称公,新城县的公就是治理新城县的人。如同沛公的公,等到升为主郡,就可以担任郡守了。《东莱》又查《史记·正义》说:“魏国先前献出阴晋,接着献出同、丹二州【州名也见于此】,现在献上郡,而河西滨洛之地就全部失去了。”《地理志》说:“上郡故城在绥州上县东南五十里。”查丹、鄜、延、绥等州,北至胜州固阳,都是上郡的地域。又注《舆地广记》说:“上郡就是现在的鄜、延、安、丹、坊、麟、银、夏、绥、德、保安等地。”回按《汉书·地理志》《上郡二十二县》都是古地名,现在难以考证。汉高帝元年改为翟国,后来又成为匈奴都尉在塞外治理的地方。颜师古注:“匈归者,是说匈奴归附此地,汉唐都有这种情况。”宋朝被夏国占据,范仲淹统帅延安,种谔修筑绥州城,都靠近灵夏三晋之地,其边界犬牙交错,曲折遥远如此。魏国之所以迁都大梁,是因为旧都安邑没有屏障遮蔽,所以离开它。《古今考》这一篇,广泛考证郡县的起源,令、长、丞、尉的区别已经清楚了。秦汉郡县制至今不变,知县、县丞、主簿、县尉,近代改官必须选拔入选的人为令,初任主簿、县尉、隅官、保正、保长,或者叫里正、里长,吏员父老之类,应当另外考证附在后面,也可以供后辈咀嚼学习。

汉王从临晋渡河

汉王二年冬十一月,返回都城栎阳,停留到春天三月,从临晋渡河。师古说:“旧县名,其地处在河西,东临晋地,本是列国时秦国所命名的,就是现在的同州朝邑县界。”查黄河一直一曲千里,河西五郡,沙、甘肃、凉,就是汉朝所开的酒泉、张掖等五郡。黄河从塞外向东流出,向东后又向南,所以临晋在河西,晋国的太原为河东,黄河到潼关,经过华山,然后又向东流。韩信陈列船只想要渡临晋,而伏兵从夏阳用木罂缶渡军,袭击安邑,俘虏魏王豹,就是这个地方。汉王这次出行,从关中渡河,使魏王豹投降,俘虏殷王卬,将殷王卬的土地设置为河内郡,而不将魏王豹的土地设为郡,是因为他投降了,所以让他率领本国的军队跟随攻打河内。后来他归附后又背叛投奔楚国,所以派遣韩信攻打魏豹,平定魏地,设置河东、太原、上党郡。

陈平逃离楚国来投降

陈平侍奉魏王

咎,为太仆,说不听,又畏防,归项羽。从破秦,赐爵卿,殷王。卭之反楚,以平为武信君,击殷,拜都尉。汉攻下殷,羽怒,将诛定殷者。平乃间行,仗劒归汉。汉亦拜为都尉。汉彭城之败,还荥阳,以平为亚将,属韩信军。广武綘灌等为盗嫂受金之谤,汉王让魏无知,又自问平。使此际而汉王不复明察,则平无可事之主,乞骸骨,何所往乎?平乃复首进,间疎楚君臣,说为第一防。荥阳夜出女子二千人,东门为第二策。蹑汉王,封韩信为第三防。伪游云梦为第四防【此时韩信无反心,来防于陈,无辜遭防,髙帝畏其能耳】平城解围为第五防。及从击臧荼、陈豨、黥布,凡六出竒计,封戸牖、曲逆侯,常为防军中尉。其后为少卿、郎中令、左丞相,定吕氏之难。论汉初人才,当为张良、萧何、韩信三杰之亚,其所成立如此。不过髙帝能不受綘灌之防耳。然魏无知之言不足法也。其谓所言者能,所问者行,非也。古今天下皆不以行取人,而以能取人,欲乆安长治,得乎?平之为人,汉髙终疑之,故曰:「陈平智有余,然难独任。」观其不斩樊哙以取容于吕后,求宿卫得留,而免于荥阳之屯,智则智也。知命守道之君子,不如是也。

译陈平因获罪,担任太仆,进言不被采纳,又畏惧被防范,于是归附项羽。跟随项羽攻破秦国,被赐爵位为卿,封为殷王。当邛县反叛楚国时,项羽任命陈平为武信君,攻打殷地,陈平被拜为都尉。汉军攻下殷地后,项羽愤怒,将要诛杀平定殷地的人。陈平于是抄小路逃跑,佩剑归降汉军。汉王也拜他为都尉。汉军在彭城战败,退守荥阳,汉王任命陈平为亚将,隶属于韩信军中。在广武时,绛侯周勃、灌婴等人散布陈平“盗嫂受金”的诽谤,汉王责备魏无知,又亲自质问陈平。假如这时汉王不再明察,那么陈平就没有可以效忠的主君,只能请求退休,又能去哪里呢?陈平于是再次进言,暗中离间楚国的君臣关系,这是第一条计策。在荥阳夜间放出两千名女子,在东门设伏,这是第二条计策。尾随汉王,建议封韩信为齐王,这是第三条计策。假装巡游云梦泽,这是第四条计策【此时韩信没有反心,在陈地被防备,无辜遭受猜忌,是高祖畏惧他的才能罢了】。解除平城之围,这是第五条计策。等到跟随汉王攻打臧荼、陈豨、黥布,总共献出六条奇计,被封为户牖侯、曲逆侯,常担任护军中尉。后来担任少卿、郎中令、左丞相,平定了吕氏家族的祸乱。论及汉初的人才,陈平应当仅次于张良、萧何、韩信这三位豪杰,他的成就就是这样。只不过高祖能够不受绛侯、灌婴的蒙蔽罢了。然而魏无知的言论不值得效法。他认为“所推荐的人有才能,所询问的人有德行”,这是不对的。古往今来,天下都不以德行来选拔人才,而以才能来选拔人才,想要实现长久的安定和治理,能做到吗?陈平为人,汉高祖始终怀疑他,所以说:“陈平智谋有余,但难以单独委任。”看他为了取悦吕后而不斩杀樊哙,请求担任宿卫得以留任,从而免于在荥阳驻守,这确实是智谋。但懂得天命、坚守大道的君子,不会这样做。

古今攷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古今攷卷十三

  元 方回 撰

  南渡平隂津三老董公遮说

汉元年夏四月,诸侯罢戏下,各就国。不两月,田荣击走齐王田都,反楚,杀胶东王田市,又杀济北王田安。项羽失其党三王矣。六月,汉还定三秦。项羽失其党六王矣。八月,臧荼杀燕王韩广。项羽失其党七王,而荼亦叛,已亡八王矣。自杀韩王成,以郑昌王韩,汉降之,亡其党九王矣。二年冬十月,羽弑义帝,尊之为帝而弑之,天下皆得而诛羽矣。常山王张耳降汉,河南王申阳降汉,郑昌降,魏王豹降,虏殷王卭。汉骤取八国,羽之十九王失其党十四,并汉为十五,孤立无与,而自击田荣,则是天以田荣牵制项羽于东北,而汉王乃得东向而击之。陈余、彭泽又各为羽之一痈一疽。然天下之大,未有一人能建大义如三老董公者,其遮说之辞,二年三月也。羽不一年,狼狈失据。臣闻顺徳者昌,逆徳者亡,兵出无名,事故不成。故曰:名其为贼敌,乃可服。项王为无道,放杀其主,天下之贼也。夫仁不以勇,义不以力。三军之众为之素服,以告之诸侯,为此东伐。四海之内,莫不仰徳。此三王之举也。汉王于是为义帝发丧,袒而大哭,哀临三日,坐羽罪大逆无道,兵皆缟素,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齐桓公昭王南游,不入包茅之问。于是复见张良、萧何、韩信、陈平,皆不能建此说,何也?人才▯而在下,岂可少乎?是行,张良、陈平皆在军中,韩信独不在军。定三秦者,韩信之计也。其军实为汉先锋大将。三河:河南、河东、河内,亦韩信力。降郑昌,乃韩王信力。

  仁不以勇义不以力

三老董公谓:“仁不以勇,义不以力。”此言必有所从来。孟子谓:“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又谓:“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战国辩士仪、秦之徒,一言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者,皆盗贼之谋也。荀卿以性为恶,以礼为伪,而况他人乎?前汉始有董仲舒曰:“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三老董公与董仲舒,孟子之后有二董。

  悉发关中兵收三河士

悉发关中兵,即巴蜀、汉中之众,与夫三秦之众,皆在行。三河者,师古注:“谓河南、河东、河内。”乃河南王瑕丘申阳、河东魏王豹、河内殷王司马卭之众,亦皆在行。又韩王信韩国之众,张耳常山王国之降者,亦在行。惟大将军韩信不在行,想在萧何守国,韩信留镇关河之间。

  田横立田荣子广为齐王

二年春,正月,项羽击齐王田荣,走平原。平原民杀之,齐皆降楚。此项羽之胜势也。楚人焚其城郭,齐人复畔之。《史记》多系累其子女,一句尤切于事。羽所过残贼,所以得之难而失之易也。三月,汉王兴缟素之师。夏四月,田横收得数万人,立荣子广为齐王。羽虽闻汉东,欲遂破齐而后击汉。然则始终为羽之痈疽之害者,齐也。

  刼五诸侯兵入彭城

夏四月,汉王刼五诸侯兵伐楚,遂入彭城。应劭、韦昭、如淳所注皆非,师古注“五诸侯”者,谓常山、河南、韩、魏、殷也。吕东莱取此说。按此年十月,常山王张耳降,河南王申阳降,韩王郑昌降,三月魏王豹降,虏殷王卬。时虽未得常山之地,据《功臣表》云,张耳弃国与大臣归汉,则亦有士卒也。尔时雍王邯被围,犹在废丘。然则巴、蜀、汉中三郡,三秦、国及张耳、三河、郑五国,凡十一项大军皆在行。《史记》、《汉书》纪不书军数,惟项籍纪传云五十六万人。

  汉取羽美人货赂置酒髙防

服防曰:「大防也。」此一节,张良、陈平皆在军中,何故不諌?以愚观之,汉王入彭城,得其国美人、宝货,尽以赏军。如韩信者,分五十六万之半,迎击项羽于齐鲁界中可也。急遣使迎太公、吕氏与厥子可也。不是之思,日置酒髙防,而奄有其宝货、美人,以自纵,岂缟素之师所宜有哉?想是未入彭城之先,即为义帝丧服,以仗大义;已入彭城之后,即除服而宴乐,以肆

译古今考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古今考卷十三

元 方回 撰

南渡平阴津三老董公遮说

汉元年夏四月,诸侯从项羽的戏下罢兵,各自回到封国。不到两个月,田荣击败并赶走齐王田都,背叛楚国,杀死胶东王田市,又杀死济北王田安。项羽失去了他的三位盟友。六月,汉王平定三秦。项羽失去了他的六位盟友。八月,臧荼杀死燕王韩广。项羽失去了他的七位盟友,而臧荼也叛变,已经失去了八位盟友。自从杀死韩王成,立郑昌为韩王,汉王使郑昌投降,又失去了他的第九位盟友。二年冬十月,项羽弑杀义帝,尊他为帝却又弑杀他,天下人都可以诛讨项羽了。常山王张耳投降汉王,河南王申阳投降汉王,郑昌投降,魏王豹投降,俘虏殷王司马卬。汉王迅速夺取了八个国家,项羽的十九位盟友失去了十四位,加上汉王共有十五位,项羽孤立无援,却亲自去攻打田荣,这是上天用田荣在东北牵制项羽,而汉王得以向东进击他。陈余、彭越又各自成为项羽的一个毒疮和一个恶疽。然而天下之大,没有一个人能像三老董公那样建立大义,他拦路进谏的言辞,是在二年三月。项羽不到一年,就狼狈失据。臣听说顺从道德的人昌盛,违背道德的人灭亡,出兵没有名义,事情就不能成功。所以说:名义上将其定为贼敌,才能使人信服。项王做无道之事,放逐并杀死他的君主,是天下的贼人。仁德不依靠勇力,义理不依靠强力。三军的将士为他穿素服,向诸侯宣告,为此向东讨伐。四海之内,无不仰慕他的德政。这是三王(夏禹、商汤、周武王)的举动。汉王于是为义帝发丧,袒露左臂大哭,哀悼三天,列举项羽大逆无道的罪状,士兵都穿白色丧服,愿意跟随诸侯王攻打楚国杀死义帝的人。齐桓公、周昭王南游,不询问包茅之事。于是又见到张良、萧何、韩信、陈平,都不能提出这个建议,为什么呢?人才虽然存在却身处下位,难道可以轻视吗?这次行动,张良、陈平都在军中,只有韩信不在军中。平定三秦,是韩信的计策。他的军队实际上是汉军的先锋大将。三河:河南、河东、河内,也是韩信的功劳。使郑昌投降,是韩王信的功劳。

仁不以勇义不以力

三老董公说:“仁德不依靠勇力,义理不依靠强力。”这话一定有所本。孟子说:“只要有仁义就够了,何必说利呢?”又说:“没有仁德的人会遗弃他的亲人,没有义理的人会怠慢他的君主。”战国辩士张仪、苏秦之流,一句话就让诸侯畏惧,安居就能使天下战火熄灭,这都是盗贼的谋略。荀卿认为人性本恶,礼法是人为的矫饰,何况其他人呢?前汉开始有董仲舒说:“端正义理不谋求利益,阐明大道不计算功效。”三老董公与董仲舒,孟子之后有两位董氏。

悉发关中兵收三河士

全部征发关中的士兵,即巴蜀、汉中的民众,以及三秦的民众,都在行军之列。三河,颜师古注:“指河南、河东、河内。”即河南王瑕丘申阳、河东魏王豹、河内殷王司马卬的民众,也都在行军之列。还有韩王信韩国的民众,常山王国张耳的降众,也都在行军之列。只有大将军韩信不在行军之列,猜想是因为萧何留守国内,韩信留在镇守关河之间。

田横立田荣子广为齐王

二年春,正月,项羽攻打齐王田荣,田荣逃到平原。平原百姓杀死田荣,齐国都投降楚国。这是项羽的胜势。楚人焚烧齐国的城郭,齐人又背叛楚国。《史记》记载多牵连他们的子女,这一句尤其切合事实。项羽所到之处残暴掠夺,所以得到难以保持而失去容易。三月,汉王兴起穿白色丧服的军队。夏四月,田横收拢数万人,立田荣的儿子田广为齐王。项羽虽然听说汉王东进,想先攻破齐国然后再攻打汉王。然而始终成为项羽毒疮恶疽之害的,就是齐国。

刼五诸侯兵入彭城

夏四月,汉王胁迫五诸侯的军队讨伐楚国,于是进入彭城。应劭、韦昭、如淳的注解都不对,颜师古注“五诸侯”是指常山、河南、韩、魏、殷。吕东莱采纳这个说法。查这一年十月,常山王张耳投降,河南王申阳投降,韩王郑昌投降,三月魏王豹投降,俘虏殷王司马卬。当时虽然没有得到常山的地盘,根据《功臣表》记载,张耳放弃封国与大臣归附汉王,那么也有士兵。那时雍王章邯被围,还在废丘。那么巴、蜀、汉中三郡,三秦、韩国以及张耳、三河、郑五国,总共十一支大军都在行军之列。《史记》、《汉书》本纪不记载军队数量,只有《项籍纪传》说五十六万人。

汉取羽美人货赂置酒髙防

服防说:“大防也。”这一节,张良、陈平都在军中,为什么不劝谏?以我看来,汉王进入彭城,得到楚国的妃嫔、宝物,全部赏赐给军队。像韩信这样的人,分兵五十六万的一半,在齐鲁边界迎击项羽是可以的。急忙派使者迎接太公、吕氏和他的儿子也是可以的。不思考这些,每天在高台上设酒宴,而独占宝物、妃嫔,以此自我放纵,这难道是穿白色丧服的军队所应该有的吗?猜想是在进入彭城之前,就为义帝穿丧服,以仗义执言;进入彭城之后,就脱下丧服宴饮作乐,以此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