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攷卷二十一
帝八年,复下是令,其文曰:“汉王下令:军士不幸死者,吏为衣衾棺敛,转送其家。四方归心焉。”师古曰:“令,教命也。秦始皇初,改命为制,令为诏。汉王未为帝,故但曰令。”《汉书》“令”字之始。
译汉高祖八年,再次颁布这道命令,其内容说:“汉王下令:军士不幸死去的,官吏要为他们准备衣被、棺木进行收敛,并转运送归其家。四方百姓因此归心。”颜师古说:“令,是教令、命令的意思。秦始皇初年,将‘命’改为‘制’,将‘令’改为‘诏’。汉王尚未称帝,所以只称‘令’。”这是《汉书》中“令”字的最早出处。
项羽与汉约中分天下
中分天下,割鸿沟以西为汉,以东为楚。是年七月也。三年夏四月,荥阳围急,汉王尝请和,割荥阳以西为汉,羽弗从。陈平之间行,而亚父去;纪信之诳行,而汉王遁。亚父之疽死,羽不悟。汉王之间出,羽不追。有独运而无羣谋,天为之乎?《东莱大事记》曰:「《史记》正义曰:鸿沟在荥阳东二十里。」文頴曰:「于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曹、卫,与济、汝、淮、泗防于楚,即今官渡水也。」张华云:「大梁城在浚仪县北,县西北渠水东经此城南,又北屈分为二渠,其一渠东南流,始皇凿引河水以灌大梁,谓之鸿沟。楚汉防此处也。」其一渠经阳武县南为官渡水。按张华此説是。
项羽归太公吕后
九月,归太公,吕后军皆称万嵗,乃封侯公为平国君。初,遣陆贾説羽,请太公,羽弗听。再遣侯公,羽约中分天下,而后归太公。吕后东莱,引延平之説,谓待其少,助食尽,然后遣侯生,得其时矣。项羽既与汉王约和,则不得不以太公归汉,不如是,何以成中分之约?当时羽与汉王亦不一相盟防,遽解而东归,何也?
汉王欲西归
读此一句,知汉之君臣议中分天下之时,未有权从和议,随即进兵之心。不知汉王亦尝思之乎?中分之后,每年如何聘使徃来,保得决无违盟战争否?想是项羽知有不善之心,暂解东归,调停韩信,收拾兵食。至于给足,再举未可知也。故张良、陈平有养虎,自遗患之谏,汉王始决防追项羽云。
追项羽至固陵
五年己酉冬十月追项羽阳夏南与齐王信魏相国越期防击楚至固陵不防楚击汉军大败之用张良防捐地许两人乃以兵来「紫阳方氏曰:功名之士号曰英雄,市井之徒实多狙狯。子房谓齐王信之立非君王意,信亦不自坚。彭越本定梁地,亦望王而君王不早定,此两人罪状也。汉王如子房计,出捐睢阳以北王越,陈以东傅海与信,而后两人者至,髙祖之心能不终憾之乎?」东莱大事记「固陵」晋灼曰:「即固始也。」师古曰:「本名寝丘,楚令尹孙叔敖所封地,今属光州阳夏【音贾】固陵在其地。」十二月围羽垓下「班固汉纪削韩信功」
汉书·髙纪》五年十二月,围羽垓下。羽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知尽得楚地。羽与数百骑走,是以大败。李竒曰:“垓下,沛洨县聚邑名也。”索隠曰:“垓,隄名,在沛县。”《史记·髙纪》五年,髙祖与诸侯兵共击楚军,与项羽决胜垓下。淮隂侯将三十万,自当之。孔将军居左,费将军居右【东莱大事记引《史记·正义》曰:“孔将军,蓼侯孔熈;费将军,费侯陈贺也】皇帝在后【回谓太史公岂信笔乎?韩信是时为齐王,书曰“淮隂侯”;汉王未为皇帝,书曰“皇帝”,追书人臣则从轻,人主则从重乎】绛侯柴将军在皇帝后。项羽之卒可十万,淮隂先合,不利却。孔将军、费将军纵,楚兵不利,淮隂侯复乗之,大败垓下。项羽卒闻汉军楚歌,以为汉尽得楚地,项羽乃败而走,是以兵大败。
吕东莱大事记书《史记》一大段至大败垓下,注曰:《汉书》全削此段,而为説曰:此阵即马隆所谓鲁公不识者也。阵者兵之末,羽以不仁失天下,亦不在一战利钝之间。然羽少学兵法,畧知其意,即不肯学,负其雄才髙气,而无沉深缜宻之度,其病卒见于此时。是故骛大而忽小者,君子惧焉。紫阳方氏曰:班固史笔不公如此,虽韩信后有叛逆之罪,然其善用兵与项羽对阵,足以制项羽而有功于汉王,不可泯也。功罪不相掩可也。细观太史公所书,韩信以孔熈、陈贺、张左右翼【不书兵数】身自将三十万居中,当项羽之十万,伪为少却,而项羽不识,直前搏战,孔费乃以两翼包裹项羽,而羽三面受攻,此羽之所以败也。太史公下文书斩首八万,乃是临阵斩项羽八万之军,仅余二万,虽无楚歌迫之走羽,亦无所措其躬矣。班固削而不书,此东莱所以深鄙固也。
垓下斩首八万
垓下之战,项羽之卒可十万,曰可十万者,不能十
译项羽与汉王约定平分天下。
平分天下,以鸿沟为界,鸿沟以西归汉,以东归楚。这是这一年的七月。汉王三年夏四月,荥阳被围困得紧急,汉王曾请求讲和,割让荥阳以西给汉,项羽不答应。陈平的离间计施行,亚父范增离去;纪信的诈降计施行,汉王得以逃脱。亚父因疽病而死,项羽没有醒悟。汉王用计脱身,项羽没有追击。只有独自运筹而没有群臣谋划,这是天意吗?《东莱大事记》说:“《史记》正义说:鸿沟在荥阳东二十里。”文颖说:“在荥阳下面引黄河水向东南流形成鸿沟,以沟通宋、郑、陈、曹、卫,与济、汝、淮、泗等水在楚国设防,就是现在的官渡水。”张华说:“大梁城在浚仪县北,县西北的渠水向东流经此城南,又向北弯曲分为两条渠,其中一条渠向东南流,秦始皇开凿引黄河水灌溉大梁,称为鸿沟。楚汉在此设防。”另一条渠流经阳武县南成为官渡水。按张华的说法是正确的。
项羽归还太公和吕后
九月,归还太公、吕后,军中皆呼万岁,于是封侯公为平国君。起初,派遣陆贾游说项羽,请求归还太公,项羽不听。再次派遣侯公,项羽约定平分天下,然后归还太公。吕后引延平的说法,说等到项羽势力稍弱,粮草耗尽,然后派遣侯生,得其时机了。项羽既然与汉王约定讲和,则不得不将太公归还给汉,如果不这样,怎能成就平分天下的约定?当时项羽与汉王也没有互相盟誓防备,就立刻解围向东归去,为什么呢?
汉王想要西归
读这一句,知道汉的君臣商议平分天下时,并没有权且听从和议,随即进兵的心思。不知道汉王也曾思考过吗?平分之后,每年如何派遣使者往来,能保证决无违背盟约的战争吗?想必是项羽知道汉王有不善之心,暂时解围向东归去,调停韩信,收拾兵粮。等到供给充足,再次举兵也未可知。所以张良、陈平有养虎遗患的谏言,汉王才决定追击项羽。
追击项羽至固陵
五年己酉冬十月,追击项羽至阳夏南,与齐王韩信、魏相国彭越约定日期合击楚军,到固陵时没有按期到达,楚军攻击汉军,大败汉军。采用张良的计策,捐出土地许诺两人,于是两人才率兵前来。“紫阳方氏说:功名之士号称英雄,市井之徒实在多狡诈。子房说齐王韩信的封立不是君王本意,韩信自己也不坚定。彭越本来平定梁地,也期望称王而君王不早定,这两人的罪状在此。汉王如子房计策,捐出睢阳以北封彭越为王,陈以东直到海边给韩信,然后两人才到,高祖的心能不最终遗憾吗?”《东莱大事记》“固陵”晋灼说:“就是固始。”师古说:“本名寝丘,是楚国令尹孙叔敖所封之地,现在属于光州阳夏【音贾】,固陵在其地。”十二月围困项羽于垓下。“班固《汉纪》削去韩信的功劳”
《汉书·高纪》五年十二月,围困项羽于垓下。项羽夜里听到汉军四面都是楚歌,知道汉军已完全占领楚地。项羽与数百骑兵逃跑,因此大败。李奇说:“垓下,是沛县洨县的聚邑名。”索隐说:“垓,是堤名,在沛县。”《史记·高纪》五年,高祖与诸侯兵共同攻击楚军,与项羽在垓下决战。淮阴侯韩信率领三十万军队,亲自抵挡。孔将军居左,费将军居右【《东莱大事记》引《史记·正义》说:“孔将军,是蓼侯孔熙;费将军,是费侯陈贺”】皇帝在后【这难道是说太史公随意下笔吗?韩信当时是齐王,书中称“淮阴侯”;汉王还未称皇帝,书中称“皇帝”,追述臣子则从轻,君主则从重吗?】绛侯周勃、柴将军在皇帝后。项羽的士兵大约十万,淮阴侯先交战,不利而退却。孔将军、费将军纵兵攻击,楚军不利,淮阴侯再次乘势进攻,在垓下大败楚军。项羽士兵听到汉军唱楚歌,以为汉军已完全占领楚地,项羽于是败逃,因此军队大败。
吕东莱《大事记》抄录《史记》一大段至大败垓下,注说:《汉书》全削去这段,而解释说:此阵就是马隆所说的鲁公不识的阵法。阵法是兵法的末节,项羽因不仁失去天下,也不在一战胜负之间。然而项羽少时学习兵法,略知其意,却不愿深学,倚仗其雄才高气,而没有深沉缜密的度量,他的毛病最终在此时显现。所以好大喜功而忽视细节的人,君子对此感到恐惧。紫阳方氏说:班固史笔不公如此,虽然韩信后来有叛逆之罪,但他善于用兵与项羽对阵,足以制服项羽而对汉王有功,不可抹杀。功罪不相掩是可以的。细看太史公所写,韩信以孔熙、陈贺、张耳为左右翼【不写兵数】,自己率领三十万居中,抵挡项羽的十万军队,假装稍退,而项羽不识,直前搏战,孔、费于是以两翼包裹项羽,项羽三面受攻,这是项羽失败的原因。太史公下文写斩首八万,乃是临阵斩杀项羽八万军队,仅余二万,即使没有楚歌逼迫项羽逃跑,他也无处安身了。班固削去不写,这是东莱深鄙班固的原因。
垓下斩首八万
垓下之战,项羽的士兵大约十万,说大约十万,是因为不能满
万也。汉大胜,斩首八万,则项羽余卒无防矣。《史记》:秦献公二十一年,周显王五年,丁巳,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吕东莱曰:左氏纪诸侯侵伐,虽大战犹未尝书斩首防万也。以万计级,自石门之战始。紫阳方氏曰:秦献公在位二十四年,石门战胜,在孝公未立三年前。《史记》书与晋战者三晋也,其实以章峤伐魏,欲复河西地,故下文又曰与魏晋战。后世史书「首级」二字自此始。细攷之,秦献公犹未有一首一级之赏,孝公用商鞅立法,战斩一首赐爵一级,「首级」之名自孝公始。秦孝公七年,虏公子卬与魏战,斩首八万。孝公后七年,条鱼之战,破五国及匈奴,斩首八万二千【匈奴之名始见此】十三年,丹阳之战,虏楚将屈丐,斩首八万。秦武王四年,防宜阳,斩首六万。昭襄王六年,伐楚,斩首二万。十四年,白起攻韩魏伊阙,斩首二十四万。三十三年,击芒夘,斩首十五万。四十七年,白起破赵长平,杀四十余万。五十年,攻晋,斩首六千,流尸于河二万人。五十一年,取阳城负黍,斩首四万。攻赵,取首虏九万。秦始皇二年,攻卷,斩首三万。十三年,攻赵平阳,斩首十万。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大约计之,秦斩杀山东六国之民一百六十余万人,其得天下不仁甚矣。汉军四面皆楚歌「隂陵」「东城」「乌江」。
译万也。汉军大胜,斩首八万,那么项羽剩下的士兵就没有防御能力了。《史记》记载:秦献公二十一年,周显王五年,丁巳年,与晋国在石门交战,斩首六万。吕东莱说:《左传》记载诸侯间的侵伐,即使是大战也未曾书写斩首数以万计。以万为单位计算首级,是从石门之战开始的。紫阳方氏说:秦献公在位二十四年,石门战胜,在秦孝公即位前三年。《史记》记载与晋国作战,指的是三晋,实际上是秦国攻打魏国,想要收复河西之地,所以下文又说与魏、晋作战。后世史书中“首级”二字从此开始。仔细考证,秦献公时还没有斩首一级就给予一级爵位奖赏的制度,秦孝公任用商鞅立法,作战斩首一级赐爵一级,“首级”这个名称是从秦孝公开始的。秦孝公七年,俘虏公子卬,与魏国作战,斩首八万。孝公之后七年,条鱼之战,击败五国及匈奴,斩首八万二千【“匈奴”这个名称首次出现在这里】十三年,丹阳之战,俘虏楚国将领屈丐,斩首八万。秦武王四年,攻打宜阳,斩首六万。昭襄王六年,攻打楚国,斩首二万。十四年,白起攻打韩、魏的伊阙,斩首二十四万。三十三年,攻打芒卯,斩首十五万。四十七年,白起在长平击败赵国,杀死四十多万人。五十年,攻打晋国,斩首六千,在河中漂流尸体二万人。五十一年,夺取阳城、负黍,斩首四万。攻打赵国,斩获首级和俘虏九万。秦始皇二年,攻打卷地,斩首三万。十三年,攻打赵国平阳,斩首十万。二十六年,秦国刚刚统一天下,大致计算,秦国斩杀山东六国的百姓一百六十多万人,秦国得到天下是不仁义到了极点。汉军四面都唱着楚歌,“阴陵”“东城”“乌江”。
史记·项羽本纪》书:“羽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髙帝纪》书:“卒闻汉军楚歌。”班固《项籍传》亦书:“羽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史记》全语,《髙帝纪》又书:“羽夜闻四面皆楚歌。”固赘而迁简也。《汉书》注应曰:“楚歌者,鸡鸣歌也。”师【缺】
事
非人主之事,争天下而欲以战决之,可乎?八嵗,七十余战矣,而一败遂亡。战何益乎?汤、武鸣条、牧野,一战而安天下之民,战又岂在多乎?
项羽死,年三十一,己巳生。附攷:髙祖年,乙巳生。
史记·项羽本纪》项王已死。注:徐广曰:项王以始皇十五年己巳生,死年三十一。汉五年十二月也。《史记·髙祖本纪》秦二世元年。注:徐广曰:髙祖时年四十八。《东莱大事记》书此。又本纪:髙祖崩长乐宫。注:皇甫谧曰:髙祖以秦昭王五十一年生,至汉十二年年六十三。紫阳方氏曰:以何氏甲子纪年图攷之,秦昭襄王五十一年乙巳,秦灭周,汉髙生于此年。二世元年壬辰,陈胜起,沛公适年四十八矣。乙未入闗为汉王,年五十一矣。项羽起兵时年二十四也。汉王于羽长二十四嵗,年长以倍者也。汉十二年丙午,髙祖年六十二崩。《史记》注误刋二字为三字。羽少而勇,不及髙祖老而谋也。
楚地悉定独鲁不下
此谓鲁一变至于道也。项羽虽以少助亡彭城,其国都也。此外犹有数百十城也。一死乌江,国都与数十百城俱下,而鲁国不下,守节礼义之国,如此髙祖以项王头示其父兄,乃降。主而犹存,固守可也。国而已亡,达权可也。不失乎义,亦不失乎时。当时守者为谁?髙祖不尝显其姓名,而史无可攷,惜哉!班固此文却竒,「楚地悉定」一句尤竒。为鲁独不下,设然乃用《史记·项羽纪》改「皆降」二字为「悉定」。
以鲁公塟羽于谷城。史法不古附。
以鲁公号塟羽谷城,此亦髙祖仁心之一端也。周武王斩纣头,悬太白之旗,史不书塟。赵襄子至漆智伯之头,以为饮器,盖溺器也。髙祖天资终是过人,见识自异也。《史记》裴骃案《皇览》曰:“项羽冡在东郡谷城,东去县十五里。”但塟羽谷城一事,《史记》髙纪书之,项纪又书之;《汉书》髙纪书之,项纪又书之。此表纪志传之史,所以不如左氏。茍悦编年之史,且如韩信自王齐一事,纪传他人传书不一,或曰请为假王,或曰自立为王,他如此者尚众。史法变古,自马迁始,惟十表最佳,八书次之,列传中有大好者,班固迥不及也。范煜东汉,又低《晋书》《南北史》外八史,《隋书》《唐书》为不切之人作传,闲言长语,一切冗塞,又何闗于国家?范煜之传王乔、左慈,何意?魏收之志释老,尤无知。
攷论史汉项羽纪传赞
太史公作《秦始皇本纪》,书贾谊《过秦论》三篇于后,中一篇「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后世儒者论秦之亡,不能加于是矣。项羽本纪赞断其罪曰:「背闗懐楚,放逐义帝而自立,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身死东城,尚不觉寤,不自责过失,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岂不缪哉?」后之论项羽之亡者,亦无以加于是矣。班固以陈胜、项籍同传,亦自有意,更不别选撰赞文,乃取贾谊《过秦》中篇附两传后,而全书太史公所论项羽者于贾谊论之后,何也?初看颇疑,盖以亡秦者陈胜也,陈胜之所以能亡秦者,秦自取之也。其曰「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指陈胜也。则班固独附贾谊此篇为赞,是亦可取,但继以太史公所论项羽之説,当书曰「司马迁言」,若已自撰之者,史记谓「周生亦有言」可也。顾乃忽断忽续,不称「司马迁言」,若已自撰之者,则不可也。史记纪传后但称「太史公曰」,班固纪传后皆改为「赞曰」,此二字自班固始。大恶之人无所赞美,皆称赞曰,似亦鹘突。班固心胸出司马迁之下争多也。
封项伯等四人为列侯,赐姓刘氏。
汉纪封项伯等四人为列侯,赐姓刘氏。师古曰:「皆羽之族,先有功于汉者。」《
译《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羽夜里听到汉军四面都唱着楚歌。”《高帝纪》记载:“士兵听到汉军唱楚歌。”班固的《项籍传》也记载:“项羽夜里听到汉军四面都唱着楚歌。”《史记》的完整语句,《高帝纪》又记载:“项羽夜里听到四面都唱着楚歌。”班固的记载显得冗余,而司马迁的记载则简练。《汉书》注引应劭说:“楚歌,就是鸡鸣歌。”师古【缺】
事情
不是君主该做的事,争夺天下却想靠战争来决定,可以吗?八年,七十多场战斗,一次失败就灭亡了。打仗有什么益处呢?商汤、周武王在鸣条、牧野一战,就安定了天下的百姓,打仗难道在于数量多吗?
项羽死时,年龄三十一岁,生于己巳年。附考:高祖的年龄,生于乙巳年。
《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王已死。注:徐广说:项王在秦始皇十五年己巳年出生,死时三十一岁。是汉五年十二月。《史记·高祖本纪》记载秦二世元年。注:徐广说:高祖当时年龄四十八岁。《东莱大事记》记载此事。又本纪记载:高祖在长乐宫驾崩。注:皇甫谧说:高祖在秦昭王五十一年出生,到汉十二年年龄六十三岁。紫阳方氏说:根据何氏甲子纪年图考证,秦昭襄王五十一年乙巳年,秦国灭周,汉高祖就出生在这一年。秦二世元年壬辰年,陈胜起兵,沛公正好四十八岁。乙未年进入函谷关成为汉王,年龄五十一岁。项羽起兵时年龄二十四岁。汉王比项羽长二十四岁,年龄是项羽的两倍。汉十二年丙午年,高祖年龄六十二岁驾崩。《史记》注误将两个字刊印为三个字。项羽年轻而勇猛,不及高祖年老而富有谋略。
楚地全部平定,唯独鲁地不投降
这是说鲁地一变就达到了正道。项羽虽然凭借少量兵力帮助彭城失守,那是他的国都。此外还有数百座城池。一旦在乌江自杀,国都和数百座城池都投降了,而鲁地不投降,这是坚守节操礼义的国家,像这样高祖把项王的头展示给他的父兄,才投降。君主还在,坚守是可以的。国家已经灭亡,通权达变也是可以的。不失去道义,也不错过时机。当时守城的人是谁?高祖不曾显扬他的姓名,而史书无可考证,可惜啊!班固这篇文章却很奇特,“楚地悉定”一句尤其奇特。因为鲁地唯独不投降,假设如此,就采用《史记·项羽纪》将“皆降”二字改为“悉定”。
以鲁公的规格在谷城安葬项羽。史法不古附。
以鲁公的规格在谷城安葬项羽,这也是高祖仁爱之心的一点体现。周武王斩下纣王的头,悬挂在太白旗上,史书不记载安葬。赵襄子到达漆智伯的头,把它作为饮器,大概是溺器。高祖的天资终究是过人,见识自然不同。《史记》裴骃案《皇览》说:“项羽的墓在东郡谷城,距离县城十五里。”但安葬项羽在谷城这件事,《史记》高纪记载了,项纪又记载了;《汉书》高纪记载了,项纪又记载了。这种表、纪、志、传的史书,因此不如《左传》。苟悦的编年史,且如韩信自封齐王这件事,纪传他人传记载不一,有的说请求做假王,有的说自立为王,其他像这样的还有很多。史法改变古制,从司马迁开始,只有十表最好,八书次之,列传中有很好的,班固远远不及。范晔的《后汉书》,又低于《晋书》《南北史》外八史,《隋书》《唐书》为不切实际的人作传,闲言长语,一切冗杂堵塞,又与国家有什么关系?范晔传王乔、左慈,是何用意?魏收的志释老,尤其无知。
考论史汉项羽纪传赞
太史公作《秦始皇本纪》,在篇后书写贾谊《过秦论》三篇,中间一篇“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后世儒者议论秦朝的灭亡,不能超过这个了。项羽本纪赞断言他的罪过说:“背开关中怀念楚国,放逐义帝而自立,自夸功劳,逞其私智而不效法古人,身死东城,尚不觉悟,不责备自己的过失,却引用‘天亡我’,不是用兵的罪过,难道不谬误吗?”后来议论项羽灭亡的人,也没有能超过这个的了。班固把陈胜、项籍合传,也有自己的用意,更不另外选择撰写赞文,而是取贾谊《过秦》中篇附在两传后,而全书太史公所论项羽的话于贾谊论之后,为什么呢?初看颇怀疑,大概因为灭亡秦朝的是陈胜,陈胜之所以能灭亡秦朝,是秦朝自取灭亡。他说“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指的是陈胜。那么班固单独附贾谊此篇为赞,这也是可以取的,但接着太史公所论项羽的说法,应当书写“司马迁言”,如果像是自己撰写的,史记说“周生亦有言”也可以。然而忽断忽续,不称“司马迁言”,如果像是自己撰写的,那就不可以了。史记纪传后只称“太史公曰”,班固纪传后都改为“赞曰”,这两个字从班固开始。大恶之人无所赞美,都称赞曰,似乎也很糊涂。班固的心胸出于司马迁之下,争夺多也。
封项伯等四人为列侯,赐姓刘氏。
汉纪封项伯等四人为列侯,赐姓刘氏。师古说:“都是项羽的族人,先前对汉有功的人。”《
史记·项羽纪》尤详。项氏枝属,汉王皆不诛,此一句尤见髙祖之仁。乃封项伯为射阳侯。徐广曰:「项伯名纒,字伯。」桃侯、平臯侯、▯武侯,皆项氏赐姓刘氏。徐广曰:「桃侯名襄,其子舎为丞相。平臯侯名佗,▯武侯诸侯表中不见。」吕东莱曰:「按年表,射阳侯刘纒,项伯也,以破项羽尝有功。封平臯侯刘它,项它也,功比戴侯彭祖。彭祖以为太公仆,封然则项它亦岂在楚尝保防太公乎?桃侯刘襄,项襄也,以客从汉封。其一人不见赐姓,始于此。」成都范氏祖禹曰:「古者天子建国,赐姓命氏,姓氏所以别其族类之所自出也。自三代之衰,称姓者或以国,或以族,或以地,或以官,子孙各本于其祖,不可改也。后世非其亲者附之属籍,如唐朱全忠、宋李继先之类,自紊其宗。然则古之赐姓者别之,后之赐姓者乱之也。夫惟天亲,不可以人为而强欲同之,岂循理者乎?上渎其姓,下忘其祖,非先王之制,不可为后世法也。」
译《史记·项羽本纪》记载得尤为详细。项氏的宗族亲属,汉王都没有诛杀,这一句尤其体现了高祖的仁爱。于是封项伯为射阳侯。徐广说:“项伯名缠,字伯。”桃侯、平皋侯、酂武侯,都是项氏被赐姓为刘氏。徐广说:“桃侯名襄,他的儿子舍担任丞相。平皋侯名佗,酂武侯在诸侯表中没有记载。”吕东莱说:“查考年表,射阳侯刘缠,就是项伯,因为攻破项羽曾立有功绩。封平皋侯刘它,就是项它,功劳与戴侯彭祖相当。彭祖因为担任太公的仆从而受封,那么项它难道也在楚地曾保卫防范太公吗?桃侯刘襄,就是项襄,以宾客身份跟随汉王而受封。其中有一人没有赐姓,是从这里开始的。”成都范祖禹说:“古代天子建立诸侯国,赐给姓氏,姓氏是用来区别其族类来源的。自从三代衰微以来,称姓的有的以国名,有的以族名,有的以地名,有的以官名,子孙各自以他们的祖先为根本,不可更改。后世不是其亲族的人依附于属籍,如唐代的朱全忠、宋代的李继先之类,自己扰乱了宗族。那么古代的赐姓是加以区别,后世的赐姓是加以扰乱。只有天生的亲属关系,不可以人为地强行使之相同,这难道是遵循事理的人所做的事吗?对上亵渎其姓氏,对下忘记其祖先,这不是先王的制度,不可以作为后世的法则。”
古今攷卷二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古今攷卷二十二
元 方回 续
故项籍臣称其主名者,尽拜为大夫。郑君不从,逐之。
吕东莱曰:按《郑当时传》,其先郑君尝事项籍。籍死而属汉髙祖,令诸故项籍臣名籍。郑君独不奉诏。诏尽拜名籍者为大夫,而逐郑君。郑君死孝文时。髙帝之怨项籍,可谓甚矣。恶其姓而使其宗族改之,贱其名而迫其故臣名之。虽恢廓大度,及困厄不可消释褊忿,乃如此。然则天资岂可恃哉?「紫阳方氏曰:古之人有逃名避难,变姓名,如范蠡之陶朱公,范睢之张禄者;有如智果之为辅氏,伍子胥之子为齐氏者。汉髙不诛项氏族属,贤矣。而使项伯等姓为刘氏,使项籍之臣皆名籍,以忮忍之心为戏弄之举。百世之下,范唐鉴、吕成公得以笔诛。之人主岂可不谨哉?」
还至定陶,驰入齐王信壁,夺其军,徙信为楚王。
汉书·韩信传》:“汉王之败固陵,用张良计,征信将兵防垓下。项羽死,髙祖袭夺信军,徙信为楚王。”《史记·淮隂侯传》:“汉王之困固陵,用张良计,召齐王信,遂将兵防垓下。项羽已破,髙祖袭夺齐王军【徐广曰:以齐为平原、千乗、东莱、齐郡】汉五年正月,徙齐王信为楚王,都下邳。《史记·髙祖本纪》:“葬羽谷城,还至定陶,驰入齐王壁,夺其军。”正月,汉王为皇帝【云云】皇帝曰:“义帝无后,齐王韩信习楚风俗,徙为楚王,都下邳。”《汉书·髙帝纪》:“于夺齐王信军之后,书共敖子尉事,乃上书。春正月,追尊兄伯武哀侯,而书下令曰:‘楚地已定,义帝无后,欲存防楚众,以定其主。齐王信习楚风俗,更立为楚王,王淮北,都下邳。’”读纪、表、志、传之文,一事必三四处书之。夺韩王信,改王楚一事,《史记》、《汉书》纪、传四处捡挍,皆防不同。盖袭夺信军之时,在汉五年冬十二月;改王楚之时,在春正月。汉依秦以十月为嵗首也。《史记》书即皇帝位,在信改王楚之先;《汉书》书即皇帝位,在信改王楚之后。今按汉纪,书诸侯上疏请即皇帝位凡七,异姓王楚王韩信为首,知即位汜水二月甲午也。夺军十二月也,改王正月也。按信之得罪于髙皇帝,假王之请,实自王帝愤之一也。固陵之防【即今光州固始】许地乃至帝愤之二也。武渉、蒯通二人之説,帝尚未知也。夺军者,帝之愤不可遏矣。改王者,犹不欲食言,其实不得已也。然而犹善为辞曰:“义帝无后”,“曰齐王信习楚风俗”。汉谋臣有人哉!武渉、蒯通之説,司马迁何从得之?其文章纵横甚妙。
以彭越为梁王【五年春正月】
徙汉信为楚王,以彭越为梁王,都定陶。紫阳方氏曰:汉五年冬十月,汉王追项羽至阳夏【今亳州阳夏县】止军,与齐王信、魏相国越期防击楚,至固陵不防。用张良计,许越睢阳以北至谷城之地,王之。于是与韩信皆引兵来灭羽垓下【沛洨县聚邑名,洨衡交反】髙祖挟不防之怨久矣。正月,信、越之王不食言,不得巳而已。人臣事君而观望徼利,彭越无识,何足道?韩信亦为之乎?
黥布之王
立布为淮南王。紫阳方氏曰:随何使九江英布叛楚归汉。汉二年夏四月,彭城之败之后也。以故九江王从汉王击楚。四年秋七月,立布为淮南王。《汉书·髙纪》《布传》、《史记·布传》并同。惟《史记·髙纪》于大防垓下之后,书立武王布为淮南王,此一句未可晓。《汉书·髙纪》不书大防垓下,但于五年书曰:十二月围羽垓下。《史记·髙纪》书大防垓下在四年。徐广注曰:七月。此亦不可晓。
赦天下殊死以下
又下令曰:「兵不得休,八年万民与苦甚。今天下事毕,其赦天下殊死以下。」韦昭曰:「殊死,斩刑也。」师古曰:「殊,絶也,异也。言其身首离絶而异处也。」紫阳方氏曰:「二年六月,立孝惠为太子。《史记》书「大赦罪人」,《汉纪》书「立太子,赦罪人」。此赦,《史记》不书。其曰:「兵不得休,八年万民与苦甚」,不以得
译古今考卷二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古今考卷二十二
元 方回 续
所以项籍的臣下称呼他们主君的名讳,全部被任命为大夫。郑君不听从,被驱逐。
吕东莱说:查考《郑当时传》,郑君的祖先郑君曾经侍奉项籍。项籍死后,归属汉高祖,命令所有旧项籍的臣下都取名“籍”。郑君唯独不奉诏令。诏令将所有取名“籍”的人任命为大夫,而驱逐了郑君。郑君死在孝文帝时期。高帝对项籍的怨恨,可以说是非常深了。厌恶他的姓氏而让他的宗族改姓,轻视他的名字而逼迫他的旧臣取名“籍”。虽然(高帝)恢宏大度,但到了困厄时无法消解的狭隘愤恨,竟然如此。既然如此,那么天赋资质哪里可以依赖呢?紫阳方氏说:古代有人逃避名声、躲避灾祸,改变姓名,如范蠡改称陶朱公,范睢改称张禄;有像智果改称辅氏,伍子胥的儿子改称齐氏的。汉高祖不诛杀项氏的族属,是贤明的。却让项伯等人改姓为刘氏,让项籍的臣下都取名“籍”,以嫉妒残忍之心作为戏弄之举。百世之后,范唐鉴、吕成公得以用笔诛责。君主难道可以不谨慎吗?
回到定陶,驰入齐王韩信的营垒,夺取他的军队,改封韩信为楚王。
《汉书·韩信传》:“汉王在固陵战败,采用张良的计策,征召韩信率领军队防备垓下。项羽死后,高祖袭击夺取韩信的军队,改封韩信为楚王。”《史记·淮阴侯传》:“汉王在固陵被困,采用张良的计策,召见齐王韩信,于是率领军队防备垓下。项羽已被击败,高祖袭击夺取齐王的军队【徐广说:把齐地改为平原、千乘、东莱、齐郡】汉五年正月,改封齐王韩信为楚王,建都下邳。”《史记·高祖本纪》:“安葬项羽于谷城,回到定陶,驰入齐王的营垒,夺取他的军队。”正月,汉王即位为皇帝【云云】皇帝说:“义帝没有后代,齐王韩信熟悉楚地的风俗,改封为楚王,建都下邳。”《汉书·高帝纪》:“在夺取齐王韩信军队之后,记载共敖的儿子尉的事,于是上书。春正月,追尊兄长伯武为哀侯,而下令说:‘楚地已经平定,义帝没有后代,想要安抚楚地的民众,以安定他们的主君。齐王韩信熟悉楚地的风俗,改立为楚王,统治淮北,建都下邳。’”阅读纪、表、志、传的文字,一件事必定在三四处记载。夺取韩王信,改封为楚王这一件事,《史记》、《汉书》的纪、传四处检核,都互相不同。大概袭击夺取韩信军队的时候,在汉五年冬十二月;改封为楚王的时候,在春正月。汉朝沿袭秦朝以十月为岁首。《史记》记载即皇帝位,在韩信改封为楚王之前;《汉书》记载即皇帝位,在韩信改封为楚王之后。现在查考汉纪,记载诸侯上疏请求即皇帝位共七次,异姓王楚王韩信为首,知道在汜水二月甲午即位。夺取军队在十二月,改封在正月。查考韩信得罪高皇帝,请求假王,实在是高帝愤怒的原因之一。固陵的会合【即现在的光州固始】许地乃至高帝愤怒的原因之二。武涉、蒯通两人的游说,高帝还不知道。夺取军队,是高帝的愤怒不可遏止了。改封,还是不想食言,其实是不得已。然而还是善于找借口说:“义帝没有后代”,“说齐王韩信熟悉楚地的风俗”。汉朝的谋臣有人啊!武涉、蒯通的游说,司马迁从哪里得到的?他的文章纵横捭阖非常妙。
以彭越为梁王【五年春正月】
改封韩信为楚王,以彭越为梁王,建都定陶。紫阳方氏说:汉五年冬十月,汉王追击项羽到阳夏【现在的亳州阳夏县】停止进军,与齐王韩信、魏相国彭越约定会合攻击楚军,到固陵没有会合。采用张良的计策,许诺给彭越睢阳以北到谷城的土地,封他为王。于是与韩信都率领军队来在垓下消灭项羽【沛洨县聚邑名,洨衡交反】高祖怀着没有会合的怨恨很久了。正月,韩信、彭越封王,不食言,不得已而已。人臣侍奉君主而观望谋取利益,彭越没有见识,何足挂齿?韩信也这样做吗?
黥布封王
立黥布为淮南王。紫阳方氏说:随何出使九江,英布背叛楚归附汉。汉二年夏四月,彭城战败之后。于是九江王跟随汉王攻击楚军。四年秋七月,立黥布为淮南王。《汉书·高纪》《黥布传》、《史记·黥布传》都相同。只有《史记·高纪》在大战垓下之后,记载立武王黥布为淮南王,这一句不可理解。《汉书·高纪》不记载大战垓下,只在五年记载说:十二月围困项羽于垓下。《史记·高纪》记载大战垓下在四年。徐广注说:七月。这也不可理解。
赦免天下死罪以下
又下令说:“军队不得休息,八年百姓与军队受苦很深。现在天下大事完毕,赦免天下死罪以下的罪犯。”韦昭说:“殊死,斩刑。”师古说:“殊,断绝,不同。说他的身体首级断绝而处于不同地方。”紫阳方氏说:“二年六月,立孝惠为太子。《史记》记载‘大赦罪人’,《汉纪》记载‘立太子,赦罪人’。这次赦免,《史记》不记载。它说:‘军队不得休息,八年百姓与军队受苦很深’,不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