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毛氏传卷二十一
矣。若公谷谓扈是晋邑在境内,则晋四防扈,并非晋邑。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
译了。如果《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扈是晋国的城邑且在晋国境内,那么晋国四次设防扈地,就说明扈并非晋国的城邑。
冬季十月癸酉日,卫侯郑去世。
宋人围滕【伐丧也】
楚子伐郑,晋郤缺帅师救郑【左、公、谷皆以晋郤缺下,别作一节】
前七年冬,郑用公子宋之谋,请与晋平,防王人诸国,而盟于黒壤。楚恶之,故此复伐郑。晋郤缺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栁棼【郑地】国人皆喜,惟子良【公子去疾】忧曰:“是国之灾也,吾死无日矣。”至十二年,卒有楚子入郑之祸。按此,楚恶郑之贰已,故亲帅师,称“楚子”,并无褒赏于其间。胡氏不识例,妄以四年伐郑特书“楚子”为褒其讨归生弑立之罪,则此时书“子”为不通矣。晋楚争彊,有何褒赏?况四年伐郑専以前年侵郑,郑不即服而伐之,非讨逆也。若左氏防书,又有六年盟厉之役,楚郑既平,而郑伯逃归,故有此伐,则此时此事未见于经,当是十二年楚子围郑之由,而误记于此者。吾苐取经以证经,而传之有无所不计焉。
陈杀其大夫泄冶【泄,公谷作泄】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孔宁即公孙宁,与仪行父皆陈卿,夏姬郑穆公女,陈大夫御叔妻,衷懐也,衵服近身之衣】泄冶谏曰:“公卿宣滛,民无效焉,且闻亦不令,公其收之【藏其衵服】公曰:“吾能改矣,以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
十年
春公如齐公至自齐
齐人归我济西田
此元年赂齐而齐取之者,至是归我,以我服故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杜云:不书朔,官失之】
己已齐侯元卒
齐崔氏出奔衞
据传,齐惠公卒,崔杼有宠于惠公。髙国畏其偪也,公卒而逐之,遂奔衞。其书崔氏者,杜氏以为典防旧法,凡告者本皆书名,今齐特以族来告,而鲁史仍之。夫子亦因而不改,此书例偶然,非有他也。若左氏谓非其罪故不名,则非罪出奔而书名者亦众矣。且崔杼逆贼出而能反,反而能弑君,此何如人,而可以非罪与之?至公羊谓书氏以讥世卿,则蘓氏释辨有云,崔杼祖父名不见经,并非世卿。且周制立宗専尚氏族,故《尚书》曰:“世选尔劳。”《诗》刺幽王,恶其絶功臣之世。而孟子亦曰:“所谓故国者,有世臣之谓。”则一日行封建,将一日不絶世卿。而公羊墨守,必欲立此义以实已説,然于《春秋》何当焉?
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
此如齐者,奔丧也。经不书,讳之也。
癸巳陈夏徴舒弑其君平国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征舒【陈大夫名,夏氏子也】似女。」对曰:「亦似君。」徴舒病之。公出自其廏,射而杀之。二子奔楚。
六月宋师伐滕
滕人恃晋而不事宋故宋伐滕
公孙归父如齐塟齐惠公【归父,襄仲之子】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郑及楚平,故晋合诸师伐郑,取成而还。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主《季子传》以为即刘康公,盖王之季子而食采于刘者,其来聘,报前年叔孙蔑之聘也。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公作蘱绎,邾邑】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齐侯初即位,故往聘焉】
冬,公孙归父如齐【传曰:子家如齐,伐邾故也】
齐侯使国佐来聘【左传合上作一节】
国武子来报聘。杜氏曰:「既塟成君,故称君命使也。」
饥
楚子伐郑
是年夏,郑及楚平,而晋即合诸侯之师以伐郑。郑不得已,遂与晋成。至是,而楚师又至。然则为郑亦难矣。是时,晋士防救郑,逐楚师于颍北。诸侯之师戍郑而还。
郑子家【公子归生】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斵子家之棺而逐其族【以四年弑君故也】改塟幽公,諡之曰灵【斵棺者,凿剖其棺耳,旧引《丧大记》谓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皆斵薄之,不使从卿礼,则迂矣,属里棺名】
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谷作夷陵】
是年春,楚子复伐郑,以去年冬颍北之逐为不得志也。及栎,子良【郑公子去疾】曰:“晋楚不务徳,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乃从楚。夏,楚盟于辰陵,陈、郑服也。辰陵
译宋国人包围了滕国(因为滕国在丧期被讨伐)。
楚子讨伐郑国,晋国的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都将“晋郤缺”放在下面,另作一节)。
七年前的冬天,郑国采纳了公子宋的计谋,请求与晋国讲和,防备周王室的使者及各国,并在黑壤结盟。楚国对此感到厌恶,所以这次又讨伐郑国。晋国的郤缺救援郑国,郑伯在栎棼(郑国地名)打败了楚军。郑国人都很高兴,只有子良(公子去疾)担忧地说:“这是国家的灾祸,我离死不远了。”到了十二年,果然发生了楚子进入郑国的祸患。按照这个情况,楚国厌恶郑国的背叛,所以亲自率领军队,称“楚子”,其中并没有褒奖的意思。胡氏不懂《春秋》的体例,妄自认为四年讨伐郑国特意书写“楚子”是为了褒奖其讨伐归生弑君篡位的罪行,那么此时书写“子”就不通顺了。晋楚争夺霸权,有什么可褒奖的?况且四年讨伐郑国专门是因为前年侵犯郑国,郑国没有立即屈服而讨伐它,并不是讨伐叛逆。如果《左传》的记载有误,又有六年盟厉的战役,楚国与郑国已经讲和,而郑伯逃归,所以有这次讨伐,那么此时这件事没有见于经文,应当是十二年楚子包围郑国的缘由,而误记在这里了。我只取经文来印证经文,对于传文中没有的地方就不加计较了。
陈国杀了它的大夫泄冶(“泄”字,《公羊传》、《谷梁传》写作“泄”)。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和夏姬通奸,都穿着夏姬的内衣在朝廷上嬉戏(孔宁就是公孙宁,与仪行父都是陈国的大夫,夏姬是郑穆公的女儿,陈国大夫御叔的妻子,“衷”是怀藏的意思,“衵服”是贴身衣服)。泄冶劝谏说:“国君和大夫宣扬淫乱,百姓没有效法的榜样,而且听说这样也不合乎礼制,国君您应该收回这些内衣。”陈灵公说:“我能改正,把这告诉那两个人。”那两个人请求杀掉泄冶,陈灵公没有禁止,于是杀了泄冶。
十年
春天,鲁公前往齐国,鲁公从齐国回来。
齐国人归还了我们济水西边的田地。
这是元年贿赂齐国而齐国夺取的土地,到现在归还给我们,是因为我们服从的缘故。
夏天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杜预说:不记载朔日,是史官失误)。
己巳日,齐侯元去世。
齐国的崔氏出逃到卫国。
根据《左传》,齐惠公去世,崔杼受到惠公的宠爱。高氏、国氏畏惧他的逼迫,惠公去世后驱逐了他,于是逃到卫国。这里书写“崔氏”,杜氏认为是依据旧法,凡是通报丧事的本来都应当书写名字,现在齐国特意以家族来通报,而鲁国史官沿用了它。孔子也因而没有更改,这是书写体例的偶然情况,没有其他含义。如果《左传》认为不是他的罪过所以不写名字,那么无罪出逃而书写名字的也有很多了。况且崔杼是逆贼,出逃后能返回,返回后能弑君,这是什么样的人,可以认为他没有罪过吗?至于《公羊传》认为书写氏是为了讥讽世卿,那么苏氏解释说,崔杼祖父的名字不见于经文,并不是世卿。况且周代的制度建立宗法专门崇尚氏族,所以《尚书》说:“世代选择你们的功劳。”《诗经》讽刺周幽王,厌恶他断绝功臣的世系。而孟子也说:“所谓故国,是有世臣的国家。”那么只要一天实行封建制,就一天不会断绝世卿。而《公羊传》墨守成规,一定要确立这个义理来证实自己的说法,然而对于《春秋》来说合适吗?
鲁公前往齐国,五月,鲁公从齐国回来。
这次前往齐国,是奔丧。经文没有记载,是为了避讳。
癸巳日,陈国的夏徵舒弑杀了他的国君平国。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在夏氏家饮酒。陈灵公对仪行父说:“徵舒(陈国大夫的名字,夏氏的儿子)像你。”仪行父回答说:“也像您。”徵舒对此感到怨恨。陈灵公从他的马厩出来,徵舒射杀了他。孔宁、仪行父逃奔到楚国。
六月,宋国军队讨伐滕国。
滕国人倚仗晋国而不侍奉宋国,所以宋国讨伐滕国。
公孙归父前往齐国安葬齐惠公(归父是襄仲的儿子)。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讨伐郑国。
郑国与楚国讲和,所以晋国联合各国军队讨伐郑国,取得盟约后返回。
秋天,周天子派遣王季子前来聘问。
主持《季子传》的人认为这就是刘康公,大概是周天子的季子而在刘地受封的人,他前来聘问,是为了报答前年叔孙蔑的聘问。
公孙归父率领军队讨伐邾国,夺取了绎(《公羊传》写作“蘱绎”,是邾国的城邑)。
发生大水。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齐侯刚即位,所以前往聘问)。
冬天,公孙归父前往齐国(《左传》说:子家前往齐国,是因为讨伐邾国的缘故)。
齐侯派遣国佐前来聘问(《左传》将上面内容合为一节)。
国武子前来回报聘问。杜氏说:“既然已经安葬了新君,所以称君命出使。”
发生饥荒。
楚子讨伐郑国。
这一年夏天,郑国与楚国讲和,而晋国就联合诸侯的军队讨伐郑国。郑国不得已,于是与晋国达成盟约。到了这时,楚国的军队又到了。那么对于郑国来说也很艰难了。这时,晋国的士会救援郑国,在颍水北岸驱逐了楚军。诸侯的军队戍守郑国后返回。
郑国的子家(公子归生)去世,郑国人追究幽公之乱的罪责,凿开子家的棺材并驱逐他的族人(因为四年弑君的缘故)。改葬幽公,谥号定为灵(凿棺,就是凿开剖开棺材,旧引《丧大记》说上大夫的大棺八寸,里棺六寸,都凿薄它,不让他遵循卿的礼仪,这就迂腐了,“属”是里棺的名字)。
十一年
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谷梁传》写作“夷陵”)。
这一年春天,楚子再次讨伐郑国,因为去年冬天在颍北被驱逐而感到不得志。到达栎地,子良(郑国公子去疾)说:“晋楚不致力于德行,而用武力争夺,与其来者可以讲和。晋楚没有信用,我们怎么能讲信用?”于是顺从楚国。夏天,楚国在辰陵结盟,陈国、郑国服从了。辰陵
,陈地名。
公孙归父防齐人伐莒
前四年,公与齐平,莒不肻,因伐莒,取向。然莒仍未服也,至是复防齐大夫伐之。
译,陈是地名。
公孙归父防备齐国人攻打莒国
在这之前的四年,鲁公与齐国讲和,莒国不肯服从,于是攻打莒国,夺取了向地。然而莒国仍然没有臣服,到了这时又防备齐国大夫攻打它。
秋晋侯防狄于攒函
晋郤成子求成于众狄,众狄疾赤狄之役已也,遂服于晋。时诸大夫欲召狄,而郤成子止之,遂就狄盟。攒函,狄地名。此与成十五年防吴于钟离例同。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征舒
丁亥楚子入陈
纳公孙寜,仪行父于陈【寜公作甯】
前年,陈夏征舒弑灵公,时孔宁与仪行父并奔于楚,以楚能制陈也。至是,楚子果伐陈,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少西,征舒祖子夏之名】遂入陈,轘夏征舒于栗门【轘者,车裂也】因县陈【改为楚县】时陈侯在晋【灵公子,成公午】申叔时使于齐,及反复命而退。楚子让之曰:“夏征舒弑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楚县之公,如叶公、白公类】皆庆寡人,女独不庆,何故?”曰:“夏征舒弑君,君讨而戮之,义也。今县陈则贪其富也。以义召诸侯,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楚子曰:“善。”乃复封陈,纳其二大夫,每乡取一人以归,谓之夏州【每乡取一人以成一州,以旌讨夏氏所获,故名】按晋自文七年后,赵氏忽主盟中夏,而荀郤继之,日与楚争宋、郑、陈三国。而楚荘当兴霸之际,晋徒肆忿虐,必不能胜,以致三国受祸,东凌西创者,厯二十余年,究之厄运将裂,使楚得大肆其威。今年入陈,明年入郑,又明年入宋,三国残伥,几乎灭尽。即晋自号能霸,六卿三帅,亦将举而并丧之。邲之一战,夫然后愤戾稍息。自宣十三年至成六年,晋楚争郑,偶见于经,而陈、宋则终不及焉。然则晋君臣之庸愚不道,徒祸人国,为何如矣!若夫楚之无礼,徒知讨贼,而不知孔、仪之当正法。左氏称善,固不必然,亦何足责焉。
十有二年
春塟陈灵公【自十年夏被弑至此已二十二月矣】
楚子围郑
前年,楚来讨郑,用子良之言,已从楚,而有辰陵之盟。其冬,晋复来讨,以其盟于辰陵也。郑复徼事之。至是,楚复围郑,旬有七日。郑人卜行成,不吉;卜临【哭也】于大宫【郑祖庙】且巷出车【示将见迁】吉。于是,国人大哭,守陴者皆哭。楚子退师,听郑人修城而复围之。三月【九十日】而后克入。自皇门至九达,郑伯肉袒牵羊以迎,曰:「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懐怒,以及敝邑。其俘诸江南,以实海濵,惟命;其翦以赐诸侯,使臣妾之,亦惟命。若惠顾前好,徼福于厉、宣、桓、武,不冺其社稷,使改事君,夷于九县【楚灭九国以为县,今欲等之】君之惠也,非所敢望也。」楚子许之。退师三十里,使潘尫【楚大夫】入盟郑,以子良为质焉。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晋师救郑,荀林父将中军,先縠佐之,士防将上军,郤克佐之,赵朔将下军,栾书佐之,赵括、赵婴齐、巩朔、韩穿、荀首、赵同俱为军大夫,韩厥为司马。及河,闻郑及楚平,桓子【荀林父】随武子【士防】皆欲还,独彘子【先谷】不可,先以中军佐济河。桓子不得已,乃俱济。时楚子北师次于埏【郑地】沈尹将中军,子重将左,子反将右,将饮马于河而归。闻晋师既济,令尹孙叔敖请勿战,已南辕矣。楚子听伍参【伍奢祖父】之言,遽令改辕而北之。防赵括、赵同佐彘子邀战,而魏锜与赵旃以求卿未得,且怒于失楚之致师者,驾以请盟,入楚军而实则挑之。楚使潘党逐魏锜,而赵旃又至,楚子亲逐之。晋人惧二子之为楚得也,使軘车来迎。潘党见尘起,告曰:“晋师至矣!”遂疾进师,车驰而卒奔以乘晋军。桓子乃不知所为,鼔于军中曰:“先济者有赏!”中军、下军乃争舟,舟中之指可掬焉。惟上军未动,工尹齐将右拒卒以逐下军军之奔者,以广队【兵车】不能进。楚人教之脱扃【车上兵□】少进马旋,又教之拔斾投衡【拔旗投衡上使车轻马可进】乃遁。独赵旃被逐,时以良马二与兄与叔父而已,乘他马以奔,遇大夫逢氏,始得车,而魏锜御知荘子【荀首】荘子之子知防为楚熊负羇所囚。荘子急反战,射连尹襄老死,载其尸,又射公子谷臣而获之。及昏
译秋天,晋国国君在攒函设防抵御狄人。
晋国的郤成子向众狄求和,众狄厌恶赤狄的劳役,于是臣服于晋国。当时晋国的大夫们想召见狄人,郤成子制止了他们,于是就在狄地结盟。攒函,是狄国的地名。这与成公十五年晋国在钟离设防抵御吴国的体例相同。
冬天十月,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征舒。
丁亥日,楚庄王进入陈国。
把公孙宁、仪行父送回陈国【宁公,有的版本作甯】。
前年,陈国的夏征舒弑杀了灵公,当时孔宁和仪行父一起逃到楚国,因为楚国能够控制陈国。到了这时,楚庄王果然讨伐陈国,告诫陈国人不要动,说要讨伐少西氏【少西,是夏征舒祖父子夏的名字】,于是进入陈国,在栗门将夏征舒车裂【车裂,即五马分尸】,接着把陈国改为楚国的县【改为楚县】。当时陈侯在晋国【灵公的儿子,成公午】。申叔时出使齐国,等到返回复命后就退下了。楚庄王责备他说:“夏征舒弑君,我率领诸侯讨伐并杀了他。诸侯和楚国的县公【楚国县的长官,如叶公、白公之类】都来祝贺我,唯独你不祝贺,是什么原因?”申叔时说:“夏征舒弑君,您讨伐并杀了他,这是合乎道义的。现在把陈国设为县,则是贪图它的财富。用道义召集诸侯,却带着贪欲回去,恐怕不可以吧?”楚庄王说:“好。”于是恢复陈国的封国地位,接纳了那两位大夫,从每个乡抽取一人带回楚国,称为夏州【每个乡抽取一人组成一个州,以表彰讨伐夏氏的战果,所以叫夏州】。按:晋国自从文公七年以后,赵氏忽然主持中原盟会,随后荀氏、郤氏相继掌权,天天与楚国争夺宋、郑、陈三国。而楚庄王正值兴起霸业之际,晋国只是肆意发泄愤怒暴虐,必定不能取胜,导致三国遭受祸患,东方受凌辱西方受创伤,历经二十多年,最终厄运将裂,让楚国得以大肆炫耀威风。今年进入陈国,明年进入郑国,又明年进入宋国,三国残破,几乎被灭尽。即使晋国自称能够称霸,六卿三帅,也将全部丧失霸权。邲地一战,此后愤恨戾气才稍息。从宣公十三年到成公六年,晋楚争夺郑国,偶尔见于经书,而陈、宋则始终没有提及。那么晋国君臣的平庸愚昧不道,只给他人国家带来祸患,到了什么地步啊!至于楚国的无礼,只知道讨伐贼人,却不知道孔宁、仪行父应当依法惩处。左氏称赞楚庄王,本来不一定正确,又有什么值得指责的呢。
十二年
春天,安葬陈灵公【从十年夏天被弑杀到这里已经二十二月了】。
楚庄王包围郑国。
前年,楚国来讨伐郑国,郑国采纳子良的建议,已经臣服于楚国,并签订了辰陵之盟。那年冬天,晋国又来讨伐郑国,因为郑国与楚国在辰陵结盟。郑国又去讨好晋国。到了这时,楚国再次包围郑国,围了十七天。郑国人占卜求和,不吉利;占卜在大宫【郑国的祖庙】哭祭,并且在街巷中派出战车【表示将要被迁徙】,吉利。于是,全国人大哭,守城的人也都哭了。楚庄王退兵,听任郑国人修缮城墙,然后再包围它。三个月【九十天】后才攻克进入。从皇门到九达,郑伯裸露上身牵着羊来迎接,说:“我命不好,不能侍奉您,让您怀怒,波及我的国家。把我俘虏到江南,充实海滨,听凭您的命令;把我剪灭赐给诸侯,让我做臣妾,也听凭您的命令。如果您能顾念从前的情谊,向厉公、宣公、桓公、武公祈求福佑,不灭绝我的社稷,让我改换侍奉您,等同于楚国的九个县【楚国灭掉九个国家设为县,现在想等同于它们】,这是您的恩惠,我不敢奢望。”楚庄王答应了他。退兵三十里,派潘尫【楚国大夫】进入郑国结盟,以子良作为人质。
夏天六月乙卯日,晋国的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庄王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晋军救援郑国,荀林父统帅中军,先縠辅佐他,士防统帅上军,郤克辅佐他,赵朔统帅下军,栾书辅佐他,赵括、赵婴齐、巩朔、韩穿、荀首、赵同都担任军大夫,韩厥担任司马。到达黄河时,听说郑国与楚国讲和,桓子【荀林父】、随武子【士防】都想撤回,只有彘子【先縠】不同意,率先率领中军辅佐渡过黄河。桓子不得已,于是都渡过了黄河。当时楚庄王率领北军驻扎在埏【郑地】,沈尹统帅中军,子重统帅左军,子反统帅右军,准备在黄河饮马后回国。听说晋军已经渡河,令尹孙叔敖请求不要作战,已经向南转动车轮了。楚庄王听从伍参【伍奢的祖父】的话,立刻命令转动车轮向北。士防、赵括、赵同辅佐彘子邀击楚军,而魏锜和赵旃因为谋求卿位未得,并且对失去楚国致师的使者感到愤怒,驾车请求结盟,进入楚军实际上是挑衅。楚国派潘党追逐魏锜,而赵旃又到了,楚庄王亲自追逐他。晋国人担心这两个人被楚国俘获,派輴车来接应。潘党看见尘土扬起,报告说:“晋军到了!”于是迅速进军,战车奔驰而步兵奔跑以冲击晋军。桓子于是不知所措,在军中击鼓说:“先渡河的有赏!”中军、下军于是争抢船只,船中手指头多得可以捧起来。只有上军没有动,工尹齐率领右拒的士兵追逐下军逃跑的人,因为广队【兵车】不能前进。楚国人教他们卸下扃【车上的兵钩】,稍微前进让马旋转,又教他们拔掉旌旗投在车衡上【拔掉旗帜投在车衡上使车轻马快能前进】,于是逃跑。只有赵旃被追逐,当时他把两匹好马给了哥哥和叔父,自己骑别的马逃跑,遇到大夫逢氏,才得到车,而魏锜给知庄子【荀首】驾车,知庄子的儿子知罃被楚国的熊负羁所囚禁。知庄子急忙返回作战,射杀连尹襄老,载着他的尸体,又射中公子谷臣并俘获了他。直到黄昏
,楚师军于邲,晋之余师不能军,宵济,终夜有声。或劝楚子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楚子不许,遂还。
译楚军驻扎在邲地,晋国残余的军队无法列阵作战,连夜渡河,整夜都听到声响。有人劝楚庄王修筑武军台,收集晋军尸体堆成京观,楚庄王没有答应,于是撤军回国。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杜云:十二月无戊寅,当是十一月十九日】萧,宋附庸国之近楚者。荘二十三年,萧叔朝公;僖三十年,介人侵萧,皆萧国也。至是为楚所灭矣。若定十一年,自陈入萧,与自曹入萧,则实宋邑名,与此无渉。旧注皆误説。见荘十二年宋万奔陈传。
晋人、宋人、衞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陈与郑几为楚灭,晋固不得而争之矣。惟宋尚服晋,晋乃惩陈、郑之叛,重结曹、衞以要宋。清丘一盟,所以为宋人伐陈地也。
宋师伐陈衞人救陈
前清丘之盟,晋恶陈、郑之服楚,而共谋讨之。宋先伐陈,当以曹、卫为同恶之国,而衞反救陈,则叛盟矣。但晋、衞本相敌,而晋视卫为臣属,卫乆不平。况晋自赵孟主盟以来,日与楚争与国,而不能防毗,徒授祸耳。在昔文元年,晋伐衞时,衞成公与陈共公约,不受晋责,故垂陇之盟,陈、衞相恤【在文二年】至今不忘。此非清丘一盟所能间也。是以今之救陈,在清丘为叛盟,而在埀陇则为守信。况当文元年,卫报伐晋,本孔达帅师以致,卫人执孔达以説晋。今孔达仍帅师,则达亦直以其身殉此行矣。故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来讨我,则死之。”则是晋之恶,卫之弱,达之致死不避,有直书其事而义自见者。胡氏不知时,并不识《春秋》大义,责楚责宋,曽无一定,乃于此曰:“卫之叛盟,则不待絶而恶自见”,而于后杀孔达则又曰:“孔达弃信以危社稷,称国以杀,恶其累上。”夫争强要信,虽在孺子,犹知其非义。以解经之儒,而一曰叛盟,再曰弃信,亦已异矣。且孔达临杀直曰:“苟利社稷,我则死之。”今反曰“累上”、“曰危社稷”,则必达死而晋有一矢之遗加于卫者,遍考经传,无是也。全经既不观,而一事始末,又茫然不知其所自,祗于书人、书国间,妄称贬絶。嗟乎!卫君臣何罪,而忍贬絶之?
十有三年
春齐师伐莒
前十一年,齐、鲁共伐莒。以四年平莒,未服也。至是,则齐専伐之。
夏楚子伐宋
以宋为清丘之盟而伐陈也
秋螽【公作▯】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谷作縠】
讨邲之败也
十有四年
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卫之救陈也,卫孔达实帅师焉。晋以背清丘之盟,使来责卫。其来使之人守而勿去,曰:“罪何所归?”盖欲得孔达也。达因请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説【説谓説晋与文二年陈共公请卫执孔达以説晋同】我则为政而亢大国之讨,将以谁任?晋使去。至是,达自缢。卫人以説晋,并告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达,搆我敝邑于大国。既伏罪矣,敢告。”已而哀其有成劳【谓平国之功】卫侯以己女妻达之子,且使袭父位为大夫焉。按《春秋》専杀大夫者三十有二,其称国以杀而不去其官,如云“某国杀其大夫某者”二十有四。凡杀弑君之贼与忠良无故而被杀者,书总一例。旧以书国、书人、书名、书爵,妄生褒刺者,全属寃狱。然而书例不殊,而义各有取。如此经连杀大夫,一是先縠,一是孔达,皆书国以杀而不去其官,本似一例,然各有义者。晋之先縠,楚之得,似皆以丧师杀者也。晋杀其大夫先縠,当与僖廿八年楚杀其大夫得臣同。卫之孔达,蔡之公子爕,一以违晋杀,一以违楚杀者也。卫杀其大夫孔达,当与襄二十年蔡杀其大夫公子爕同。
夏五月壬申曹伯夀卒
晋侯伐郑
晋使宋伐陈,又亲伐郑,总以其贰于楚也。夫以临灭乞存之国,而恶其乞存而必伐之,豺虎无是矣。是时晋但搜郑而不入,犹畏楚也。郑伯乃如楚,且使子张伐子良而还【子良质楚者】
秋九月楚子围宋
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曰:“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文十年,楚子田孟诸时,申舟抶宋公仆】曰:“郑昭,宋聋【言一明一闇也】晋使不害我,则必死。楚子曰:“杀汝,我伐之。”见犀而行【犀,申舟子,以子托王,示必死】及
译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戊寅日,楚子灭萧。【杜预说:十二月没有戊寅日,应当是十一月十九日】萧,是依附于宋国且靠近楚国的国家。庄公二十三年,萧叔朝见鲁公;僖公三十年,介国侵犯萧国,都是指萧国。到这时被楚国所灭。至于定公十一年,从陈国进入萧国,与从曹国进入萧国,那确实是宋国的邑名,与此无关。旧注都是错误的说法。参见庄公十二年宋万逃奔陈国的传文。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在清丘结盟。
陈国和郑国几乎被楚国所灭,晋国本来就不能与之争夺。只有宋国还服从晋国,晋国于是惩戒陈国、郑国的背叛,重新结交曹国、卫国以要挟宋国。清丘这一盟约,是为了替宋人讨伐陈国之地。
宋国军队讨伐陈国,卫国人救援陈国。
此前清丘之盟,晋国厌恶陈国、郑国服从楚国,而共同谋划讨伐他们。宋国先讨伐陈国,本应以曹国、卫国为同恶的国家,而卫国反而救援陈国,那就是背叛盟约了。但是晋国、卫国本来相互敌对,而晋国视卫国为臣属,卫国长久以来就不平。况且晋国自从赵孟主持盟会以来,天天与楚国争夺盟国,而不能防范,只是招致祸患罢了。在过去文公元年,晋国讨伐卫国时,卫成公与陈共公约定,不接受晋国的责备,所以垂陇之盟,陈国、卫国互相体恤【在文公二年】至今不忘。这不是清丘一盟所能离间的。因此现在救援陈国,在清丘来说是背叛盟约,而在垂陇来说则是守信。况且在文公元年,卫国报复讨伐晋国,本是孔达率领军队导致,卫国人抓住孔达来取悦晋国。现在孔达仍然率领军队,那么达也是直接以自身殉此行罢了。所以达说:“先君有约定的话,如果大国来讨伐我们,就死。”那么晋国的厌恶,卫国的弱小,达的致死不避,有直书其事而义自见的。胡氏不懂时势,并不识《春秋》大义,责备楚国责备宋国,曾无一定,却在这里说:“卫国的背叛盟约,则不待断绝而恶自见”,而在后来杀孔达时又说:“孔达弃信以危社稷,称国以杀,恶其累上。”争强要信,虽在孩童,犹知其非义。以解经之儒,而一曰叛盟,再曰弃信,亦已异矣。况且孔达临死直说:“苟利社稷,我则死之。”现在反说“累上”、“曰危社稷”,那么必定是达死而晋有一矢之遗加于卫者,遍考经传,无是也。全经既不观,而一事始末,又茫然不知其所自,祗于书人、书国间,妄称贬絶。嗟乎!卫君臣何罪,而忍贬絶之?
十三年。
春季,齐国军队讨伐莒国。
前十一年,齐国、鲁国共同讨伐莒国。以四年平莒,未服也。到这时,则是齐国专门讨伐它。
夏季,楚子讨伐宋国。
因为宋国为清丘之盟而讨伐陈国。
秋季,蝗灾【公羊作〇】。
冬季,晋国杀其大夫先縠【谷作縠】。
讨伐邲之战的失败。
十四年。
春季,卫国杀其大夫孔达。
卫国救援陈国时,卫国孔达实帅师焉。晋国以背清丘之盟,使来责卫。其来使之人守而勿去,曰:“罪何所归?”盖欲得孔达也。达因请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説【説谓説晋与文二年陈共公请卫执孔达以説晋同】我则为政而亢大国之讨,将以谁任?晋使去。至是,达自缢。卫人以説晋,并告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达,搆我敝邑于大国。既伏罪矣,敢告。”已而哀其有成劳【谓平国之功】卫侯以己女妻达之子,且使袭父位为大夫焉。按《春秋》専杀大夫者三十有二,其称国以杀而不去其官,如云“某国杀其大夫某者”二十有四。凡杀弑君之贼与忠良无故而被杀者,书总一例。旧以书国、书人、书名、书爵,妄生褒刺者,全属寃狱。然而书例不殊,而义各有取。如此经连杀大夫,一是先縠,一是孔达,皆书国以杀而不去其官,本似一例,然各有义者。晋之先縠,楚之得,似皆以丧师杀者也。晋杀其大夫先縠,当与僖廿八年楚杀其大夫得臣同。卫之孔达,蔡之公子爕,一以违晋杀,一以违楚杀者也。卫杀其大夫孔达,当与襄二十年蔡杀其大夫公子爕同。
夏季五月壬申日,曹伯夀卒。
晋侯讨伐郑国。
晋国使宋国讨伐陈国,又亲自讨伐郑国,总以其贰于楚也。夫以临灭乞存之国,而恶其乞存而必伐之,豺虎无是矣。是时晋但搜郑而不入,犹畏楚也。郑伯乃如楚,且使子张伐子良而还【子良质楚者】
秋季九月,楚子围宋。
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曰:“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文十年,楚子田孟诸时,申舟抶宋公仆】曰:“郑昭,宋聋【言一明一闇也】晋使不害我,则必死。楚子曰:“杀汝,我伐之。”见犀而行【犀,申舟子,以子托王,示必死】及
宋,宋人止之。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履及于窒皇【寝门阙】劒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遂围宋。
译宋国,宋国人阻止了他。华元说:“经过我国却不借路,是轻视我们。轻视我们,就是亡国。杀了他们的使者,他们必定讨伐我们。讨伐我们,也是亡国。亡国是一样的。”于是杀了他。楚王听说后,甩袖而起,鞋子穿到窒皇(寝门阙),剑佩在寝门之外,车驾到达蒲胥之市,于是包围了宋国。
塟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
十有五年
春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
据传孟献子言于公曰:「臣闻小国之免于大国也,聘而献物【玉帛皮币】于是有庭实旅百【主人答飨之盛】朝而献功【如郑伯亲献蔡防类】于是乎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货【言来报之备】谋其不免也,诛而荐贿则何及矣【见责而往晚矣】今楚在宋,公其图之。公説,乃使归父防楚子于宋。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宋人使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伯宗【晋大夫】不可,使解▯如宋,令无降楚,佯曰:“晋师悉起,将至矣。”夏五月,楚子以围乆【自去年秋九月至此已九阅月矣】将去宋,申犀稽首于马前曰:“无畏【其父申舟之字】知死而不敢弃王命,王弃言焉。”楚子不能答,申叔时仆【御也】曰:“筑室反耕者【筑室于宋而分兵归田示无去志】宋必听命。”楚子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牀,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惧其猝害已也,战国刺客之风于此兆矣,杜氏谓兵法因其乡人而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而利道之,盖用此术】与之盟,而后告楚子退三十里,于是宋及楚平,华元为质。此与十一年楚子入陈,十二年楚子围郑,同一晋楚争与国事而至此,而宋、郑、陈三国皆以大创,晋苟知耻,夫亦可以稍休假焉。
六月,癸夘,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赤狄,狄之衣赤衣者,潞,者国名,赤狄之别种也。子爵也。婴儿,潞子名,据传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潞相】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晋使荀林父伐之,败狄于曲梁。辛亥,灭潞【书癸卯从赴】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秦人伐晋
秦自文二年报晋人侵崇之后,秦晋各易君,两相休息。而晋复召狄伐秦,故秦又伐晋,次于辅氏【晋地】防晋景公治兵于稷,略狄土,立黎侯而还【狄夺黎地,故晋复立之】及雒,魏颗遇秦师辅氏,遂败之。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王札子,王子而札名者,传称王孙蘓与召氏、毛氏争政,使王子子捷【札字】杀召戴公及毛伯卫,此非王命杀,而两下自相杀者与?昭八年,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例同。据传,王孙蘓奔晋,晋侯使随防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礼,殽烝【升殽于爼】武子【随防】私问故【以享当体荐而今殽烝故怪之】王闻之,召武子曰:“王享有体荐【王为公侯设享则半解其体而荐之为不食也】宴有折爼【宴则须可食故体解节折之即殽烝也】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武子归而讲求典礼,以修晋国之法。
秋螽【礼例】
仲孙蔑防齐髙固于无娄【公作牟娄杞邑】
初税亩
公田之法,十取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其一,故《论语》哀公曰:“二,吾犹不足。”盖自宣十五年至定、哀,皆税亩矣。其曰“初”,言自此始也。税者,征取之名。
冬蝝生【蝝螽之始生者】
饥【五稼不熟曰饥】
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甲氏留吁,赤狄别种,范氏曰:“前既灭潞氏,今又并尽其余邑也。”《左传》又有铎辰,亦留吁之属。
夏,成周宣榭火【榭,公縠作。谢火,公縠作灾】
成周洛阳,周之东都。宣榭者,周宣王之榭也。火者,灾也。按《尔雅·释宫》:“无室曰榭。”凡庙无无室者,室即寝也。但寝制有三:一,是庙后之室,庙以宴尸,而室以藏主,分作两层,如《礼器》“子路与祭室事交乎尸,堂事交乎阶”是也。一,是割庙前之半以为室,如庙前庭曰庙,寝曰正寝,其两楹之间曰适室,两楹之傍曰翼室是也。一,是割庙后之半以为室,如《周礼》疏“祭在前庙,荐在后寝”,汉传《昭仪传》注“庙前曰殿,半以后曰寝”是也。是以周七庙之制,无无后室与前寝者。惟《周礼·▯仆》掌五寝之埽,其曰五寝,谓髙曽祖祢
译葬曹文公。
冬天,公孙归父在谷地拦截齐侯。
鲁宣公十五年。
春天,公孙归父在宋国拦截楚子。
据《左传》记载,孟献子对鲁宣公说:“我听说小国之所以能免于大国的侵害,是因为通过聘问并献上礼物(如玉帛皮币),从而在庭院中陈列百种实物(这是主人答谢宴享的丰盛表现);通过朝见并献上报效之功(如郑伯亲自献蔡防之类),从而在仪容服饰上美好善良且增加财物(这是说回报准备得周全)。如果谋划不能免于祸患,等到被责罚时再去进献贿赂,那就来不及了(被责难时再去就晚了)。现在楚子在宋国,主公您应当谋划应对。”鲁宣公很高兴,于是派公孙归父去宋国拦截楚子。
夏天五月,宋国人和楚国人讲和。
宋国人派使者向晋国告急,晋侯想要救援宋国,伯宗(晋国大夫)认为不可,于是派解扬出使宋国,命令他不要投降楚国,并假装说:“晋国军队全部出动,即将到达。”夏天五月,楚子因为围困时间太久(从去年秋九月到现在已经九个月了),打算离开宋国,申犀在马前叩头说:“无畏(他的父亲申舟的字)知道会死但不敢抛弃君王的命令,君王怎么能违背诺言呢。”楚子无法回答,申叔时驾车说:“在宋国筑室并让士兵回去耕种(在宋国筑室并分兵归田,表示没有离开的意愿),宋国必定会听从命令。”楚子听从了他的建议,宋国人感到恐惧,派华元夜里潜入楚军,登上子反的床,把他叫醒说:“我们的国君派我来告知困境说:‘我国已经易子而食,劈开尸骨当柴烧,尽管如此,在城下订立盟约,我们宁愿与国家一同灭亡,也不会听从。请退兵三十里,我们一定听从您的命令。’”子反感到恐惧(害怕他突然杀害自己,战国刺客之风在此已现端倪,杜预认为兵法中利用同乡了解守将左右谒者门人而利导之,大概用的就是这种手段),与他订立盟约,然后告诉楚子退兵三十里,于是宋国和楚国讲和,华元作为人质。这与鲁宣公十一年楚子进入陈国、十二年楚子围困郑国,都是晋楚争夺附属国的事件,而宋、郑、陈三国都遭受重创,晋国如果知道羞耻,也可以稍微休养生息了。
六月,癸夘日,晋国军队灭掉赤狄潞氏,把潞子婴儿带回晋国。
赤狄,是穿红衣服的狄人,潞,是国名,赤狄的一个分支。子爵。婴儿,是潞子的名字,据《左传》记载,潞子婴儿的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酆舒执政(潞国相国)并杀了她,又弄伤了潞子的眼睛。晋国派荀林父讨伐他,在曲梁打败狄人。辛亥日,灭掉潞国(记载癸夘日是依据赴告),酆舒逃到卫国,卫国人把他交给晋国,晋国人杀了他。
秦国人讨伐晋国。
秦国自从鲁文公二年报复晋国人侵犯崇国之后,秦晋两国各自更换君主,双方互相休战。但晋国又召集狄人讨伐秦国,所以秦国又讨伐晋国,驻扎在辅氏(晋国地名),拦截晋景公在稷地治兵,掠夺狄人土地,拥立黎侯后返回(狄人夺取了黎地,所以晋国重新拥立黎侯)。到达雒水时,魏颗遇到秦军于辅氏,于是打败了他们。
王札子杀死了召伯和毛伯。
王札子,是王子名叫札的人,《左传》称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夺政权,派王子子捷(札的字)杀死了召戴公和毛伯卫,这不是奉王命杀人,而是两下互相残杀吗?昭公八年,陈侯的弟弟招杀死了陈世子偃师,情况相同。据《左传》记载,王孙苏逃到晋国,晋侯派随会平定王室,定王设享礼招待他,原襄公主持礼仪,菜肴是蒸熟的(把菜肴放在俎上)。武子(随会)私下询问原因(因为享礼应当陈列整只牲体,现在却是蒸熟的菜肴,所以感到奇怪)。定王听说后,召见武子说:“王室的享礼有整只牲体陈列(王为公侯设享则半解其体而陈列,表示不食用),宴会有折断的牲体(宴会需要可食用,所以把牲体分解折断,即蒸熟的菜肴)。公应当参加享礼,卿应当参加宴会,这是王室的礼仪。”武子回国后讲求典礼,以修定晋国的法度。
秋天,蝗虫滋生(这是礼例)。
仲孙蔑在无娄拦截齐国的高固(《公羊传》作牟娄,杞国邑)。
初次实行按亩征税。
公田的制度,是十取其一,现在又丈量其余的私田,再次十取其一,所以《论语》中哀公说:“二成,我还觉得不足。”大概从宣公十五年到定公、哀公时期,都实行按亩征税了。说“初”,是说从此开始。税,是征取的名词。
冬天,蝝虫出生(蝝是蝗虫刚出生的幼虫)。
饥荒(五种庄稼不熟称为饥)。
鲁宣公十六年。
春天,周历正月,晋国人灭掉赤狄甲氏和留吁。
甲氏、留吁,是赤狄的分支,范氏说:“之前已经灭掉潞氏,现在又并吞了其余的邑地。”《左传》中还有铎辰,也是留吁的属国。
夏天,成周宣榭发生火灾(榭,公羊传作谢;火灾,公羊传作灾)。
成周洛阳,是周朝的东都。宣榭,是周宣王的榭。火,是灾祸。根据《尔雅·释宫》:“没有室屋的称为榭。”凡是庙宇没有没有室屋的,室就是寝。但寝的制度有三种:一,是庙后的室屋,庙用来宴饮尸主,而室屋用来藏匿神主,分为两层,如《礼器》中“子路与祭室事交乎尸,堂事交乎阶”就是这种情况。二,是割去庙前的一半作为室屋,如庙前庭称为庙,寝称为正寝,两楹之间称为适室,两楹旁边称为翼室就是这种情况。三,是割去庙后的一半作为室屋,如《周礼》疏中“祭在前庙,荐在后寝”,汉传《昭仪传》注中“庙前曰殿,半以后曰寝”就是这种情况。因此周朝七庙的制度,没有没有后室与前寝的。只有《周礼·仆》掌管五寝的清扫,所谓五寝,是指高、曾、祖、祢
并祖庙五庙有后半之寝,而髙祖之父与髙祖之祖虽同在七庙中,而以逺当祧,不置半寝,遂限为五寝之埽,此庙制也。今宣王中兴,虽本不祧,而逺庙无寝,因之有宣榭之名。何则?以无室故也。孔疏引《国语》“先王之台榭”一语,以为榭必是讲射之堂,而其名曰“宣”,则不能解。且射堂偶灾,何足以布告天下?《公羊》明知为宣王之宫,然不晓其制,遂有疑祧庙之无后室者。胡氏且从而兼之,谓讲射宣庙有堂无室。夫以先王之庙,而可为射堂,宜乎在泮献囚,直戮人于夫子之庙庭,而不知非也【古学宫与孔子庙庭为二,今以文庙为泮林,则献囚在庙矣,此亦大无礼者】
译太祖庙与五庙都有后半部分的寝殿,而高祖的父亲与高祖的祖父虽然同列于七庙之中,但因世系较远应当祧迁,不设半寝,于是限定为五寝的清扫范围,这是宗庙的制度。如今周宣王中兴,虽然原本不应祧迁,但远庙没有寝殿,因此有了“宣榭”的名称。为什么呢?因为那里没有室屋的缘故。孔颖达的疏文引用《国语》中“先王之台榭”一语,认为榭必定是讲习射箭的厅堂,但对于其名称为何叫“宣”,却无法解释。况且射箭的厅堂偶然遭遇火灾,怎么足以向天下颁布公告?《公羊传》明明知道那是宣王的宫室,但不了解其制度,于是产生了怀疑,认为祧庙没有后室。胡氏甚至兼采这种说法,认为讲射的宣庙有厅堂而没有室屋。既然先王的宗庙可以用作射箭的厅堂,那么适宜在泮宫献俘时,直接在孔子的庙庭上杀人,却不知道这是错误的【古代的学宫与孔子的庙庭是分开的,如今把文庙当作泮宫,那么献俘就在庙里进行了,这也是极其无礼的】
秋郯伯姬来归【出也】
冬大有年
十有七年
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
丁未蔡侯申卒
夏,塟许昭公;塟蔡文公【左、公、谷俱分作两节】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杜云:不书朔,官失之】
己未,公防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晋地】
晋侯将盟诸侯,使却克徴防于齐。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却克跛而登阶,妇人笑于房。克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者,不渉此河。”乃先归,使其介栾京庐待命于齐。齐侯使髙固、晏弱、蔡朝、南郭偃赴防。髙固先逃,晋乃防于断道,而执蔡朝、晏弱、南郭偃。三人既而用苗贲皇【楚鬬椒之子奔晋者】言,使逸之。
秋公至自防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叔肸,宣公母弟也。《左传》云:“凡大子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此《防书》通例使然。若《简书》则不同。僖十六年,“公子季友卒”,则公不在,亦称公子。昭元年,“陈公子招”,昭八年,“陈侯之弟招”,则公不在而公子与弟皆可称,并无一例。
十有八年
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晋以断道之防,齐侯不亲至,为讨。齐侯乃防晋侯盟于缯,以公子疆为质于晋,晋师遂还。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此邾大夫就鄫杀鄫子也。凡大夫不得名,则皆称人。説见前。
甲戌楚子旅卒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公孙归父以公命如晋,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适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襄仲杀子恶,是齐甥,故失齐援】臧宣叔【臧文仲子】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许【臧孙名】请去之,遂逐东门氏。子家【归父字】还,及笙坛帷【除地为坛而张帷】复命于介【君薨当复命于殡,升自西阶,执圭复命,北乡哭出,袒括发入门右即位,踊。今不得至殡,则立介为位,介南面,归父北面执圭如前行礼】既复命,袒括髪即位,哭三踊而出,遂奔齐。
春秋毛氏传卷二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毛氏传卷二十二
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
成公【公名黒肱,宣公子,諡法安民立政曰成】
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辛酉塟我君宣公
无冰
周二月,夏之十二月也。无冰,则冬恒燠矣。
三月作丘甲
前断道之盟,晋侯以齐侯不至,邀卫伐齐,时宣公与盟,而又使公孙归父求好于晋,齐实怨之。至是将伐我,而我为预备,因作丘甲。传所谓臧宣叔令修赋缮完,正谓修此兵赋也。但丘甲不可解,在诸书俱无明文,惟杜氏引《周礼》并《司马法》作解,似乎可据,然犹有未合者。据《周礼》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则丘者十六井,甸者六十四井也。而《司马法》则云四邑为丘,丘出戎马一疋,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出长毂一乘,戎马四疋,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戈楯备具,谓之乘马之法。今鲁以用兵之故,増益兵赋,以一甸所赋之车责之一丘,故曰丘甲。则无论国家増赋,必正多加少,若以四丘之车而责之一丘,则四倍加赋,定无是理。乃即《司马法》而《周礼》小司徒注所引与此不同,彼以百井为成,成出革车一乘,甲士十人,徒卒二十人,其出车之井与甲士徒卒数俱不合。且此《司马法》者,非他,即齐景公时司马田穰苴所著书也。穰苴变齐法,改管仲内政,竝非周制,且其人在昭定之间,成公此时尚未有此法也。况出车与出甲截然不同,古赋车之法不传,其散见诸书者,大抵乡遂赋人,都鄙赋车,而甲楯诸器则皆官制而官给之。如《周礼》司甲司兵,当出军时皆颁自司马,名曰授兵;及其还军则仍收之官,名曰受兵输。凡弓矢戈楯皆如之,则是车是车,甲是甲。《春秋》凡出车名曰赋车,成二年传「羣臣赋舆」,襄二十五年传「赋车兵」是也。出甲谓之授甲、受甲,昭二十年陈桓子授甲,
译秋天,郯国的伯姬来鲁国出嫁【这是说郯伯姬出嫁】。
冬天,鲁国获得大丰收。
鲁成公十七年。
春天,周历正月庚子日,许国国君许男锡我去世。
丁未日,蔡国国君蔡侯申去世。
夏天,安葬许昭公;安葬蔡文公【《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都将这两件事分为两节记载】。
六月癸卯日,发生日食【杜预说:没有记载初一,是史官的失误】。
己未日,鲁成公与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在断道结盟【断道是晋国的地方】。
晋侯准备与诸侯结盟,派却克到齐国征召盟会。齐顷公用帷帐遮蔽妇女,让她们观看。却克跛着脚登上台阶,妇女们在房中嘲笑他。却克愤怒,出来后发誓说:“如果不报复这件事,就不渡过这条河。”于是先回国,派他的副手栾京庐在齐国等待命令。齐侯派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前往盟会。高固先逃跑了,晋国便在断道结盟,并拘捕了蔡朝、晏弱、南郭偃。这三个人后来因为苗贲皇【楚国斗椒的儿子,逃奔到晋国的人】的建议,被放走了。
秋天,鲁成公从盟会回来。
冬天十一个月壬午日,鲁成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叔肸是宣公的同母弟弟。《左传》说:“凡是太子的同母弟弟,国君在世时称为公子,国君不在世时称为弟。”这是《春秋》通例使然。如果《简书》则不同。僖公十六年,“公子季友去世”,当时国君不在世,也称公子。昭公元年,“陈公子招”,昭公八年,“陈侯之弟招”,那么国君不在世时,称公子和称弟都可以,并没有统一的例子。
鲁成公十八年。
春天,晋侯、卫国世子臧讨伐齐国。
晋国因为断道盟会,齐侯没有亲自到来,所以进行讨伐。齐侯于是与晋侯在缯地结盟,把公子疆作为人质送到晋国,晋国军队于是撤回。
鲁成公讨伐杞国。
夏天四月。
秋天七月,邾国人在鄫地杀害了鄫子。
这是邾国大夫到鄫地杀害鄫子。凡是大夫不称名,都称人。说法见前文。
甲戌日,楚国国君楚子旅去世。
公孙归父出使晋国。
冬天十月壬戌日,鲁成公在路寝去世。
公孙归父从晋国回来,到达笙地就逃奔到齐国。
公孙归父奉国君之命出使晋国,国君去世。季文子在朝廷上说:“让我杀嫡立庶,从而失去大国援助的,是仲氏。”【襄仲杀了子恶,子恶是齐国外甥,所以失去了齐国的援助】臧宣叔【臧文仲的儿子】愤怒地说:“当时不能治理,后来的人有什么罪?你想除掉他。”许【臧孙的名字】请求除掉他,于是驱逐了东门氏。子家【归父的字】回来,到达笙地的坛帷【清理土地筑坛并张挂帷帐】,向副手复命【国君去世应当向灵柩复命,从西阶上去,拿着圭复命,向北哭后出来,袒露左臂,束发,进门到右边就位,跳跃。现在不能到灵柩前,就立副手作为位置,副手面向南,归父面向北拿着圭像以前一样行礼】复命后,袒露左臂,束发就位,哭了三声跳跃后出来,于是逃奔到齐国。
《春秋毛氏传》卷二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毛氏传》卷二十二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成公【公名黑肱,宣公的儿子,谥法:安民立政曰成】
元年
春天,周历正月,鲁成公即位。
二月辛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宣公。
没有结冰。
周历二月,是夏历的十二月。没有结冰,那么冬天就总是温暖了。
三月,制作丘甲。
之前断道的盟会,晋侯因为齐侯没有到来,邀请卫国讨伐齐国,当时宣公参与盟会,又派公孙归父向晋国求好,齐国实际上怨恨我们。到这时将要讨伐我们,而我们做预备,于是制作丘甲。传中所说的臧宣叔命令修赋缮完,正是指修整这种兵赋。但是丘甲不可解释,在诸书中都没有明文,只有杜氏引用《周礼》和《司马法》来解释,似乎可以依据,然而还有不合的地方。根据《周礼》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那么丘是十六井,甸是六十四井。而《司马法》则说四邑为丘,丘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出长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戈盾具备,称为乘马之法。现在鲁国因为用兵的缘故,增加兵赋,把一个甸所赋的车责成一个丘,所以叫丘甲。那么无论国家增加赋税,必定是多加少减,如果用四丘的车责成一个丘,那就是四倍加赋,肯定没有这个道理。况且《司马法》与《周礼》小司徒注所引的不同,那里以百井为成,成出革车一乘,甲士十人,徒卒二十人,其出车的井和甲士徒卒数都不合。而且这个《司马法》,不是别的,就是齐景公时司马田穰苴所著的书。穰苴改变齐法,改管仲内政,并非周制,而且他在昭公、定公之间,成公此时还没有这种制度。况且出车和出甲截然不同,古赋车之法不传,散见于诸书的,大抵乡遂赋人,都鄙赋车,而甲盾等器物都是官制而官给的。如《周礼》司甲司兵,当出军时都由司马颁发,名叫授兵;等到还军时仍然收归官府,名叫受兵输。凡是弓矢戈盾都如此,那么车是车,甲是甲。《春秋》凡出车名叫赋车,成公二年传“群臣赋舆”,襄公二十五年传“赋车兵”就是。出甲叫做授甲、受甲,昭公二十年陈桓子授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