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毛氏卷二十九
《国语》亦有之。按经文,楚来主盟,始于襄二十七年宋之会,其时无莒人也。若楚公子围寻盟在前月,又无莒人。惟襄三十年以宋灾故,盟于澶渊,则▯莒、小邾俱在会。然是晋人请召为会,其▯莒、小邾诸国,皆是晋从来服役之私属,与楚何与?而曰犯渎齐盟,说甚不伦。且会止一日,虢之会在正月之后,鲁之取郓在三月,经文甚明。岂有正月后为会,而三月尚在会,可告于会者?《春秋》防书有极荒唐而不可为训者,此类是也。胡氏全不读经,反谓经不书伐莒、不书叔孙豹事为讳辱。嗟乎,经未尝亡也,何不取夫子全经一通读之【李塨曰:后五年,莒牟夷以其邑来奔,莒人告晋,值公方在晋,晋侯欲执之,与此相类,此必由彼事而致误者,非实録也】
译《国语》中也有这样的记载。查考《春秋》经文,楚国来主持盟会,始于襄公二十七年宋国的会盟,那时并没有莒国人参加。如果楚国公子围在前一个月重温盟约,也没有莒国人。只有襄公三十年因为宋国发生火灾的缘故,在澶渊结盟,莒国和小邾国才都参加了会盟。然而这是晋国人请求召集的会盟,莒国、小邾国等各国,都是晋国历来服役的私属,与楚国有什么关系呢?却说这侵犯了渎乱齐一的盟约,说法非常不合情理。况且会盟只持续一天,虢国的会盟在正月之后,鲁国夺取郓地在三月,经文记载非常清楚。哪有正月之后举行会盟,而三月还在会盟之中,可以报告与会者的道理?《春秋》中防止书写有极其荒唐而不能作为准则的地方,这类就是。胡氏完全不读经书,反而认为经书不记载讨伐莒国、不记载叔孙豹的事是避讳耻辱。唉,经书并没有遗失,为什么不把夫子所作的完整经书通读一遍呢【李塨说:后五年,莒国的牟夷带着他的城邑来投奔鲁国,莒国人向晋国告状,正值鲁公正在晋国,晋侯想要逮捕他,这与此事类似,这一定是由那件事导致错误,不是真实的记录】
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晋
秦公子鍼者,桓公子景公弟也,有宠于先君桓公,而富埒于景。其母惧其得罪也,使之奔晋。鍼乃以其车千乘随之而行。后昭五年,秦景卒,复归于秦。
六月丁巳邾子华卒
晋荀吴帅师败狄于大卤【公谷作大原】
荀吴【荀偃子】伐狄,将战,魏舒【魏绛子】曰:“彼徒,我车,所遇又阨【险隘也】以什共车,必克【增十人以当一车之用】旣而困诸阨,又克。舒乃曰:“请皆卒,自我始。”乃毁车而为行【毁其属车尽为步阵】先分三乘为三伍【乘车者车三人,三乘十五人为三伍】使车之甲士下而即卒。荀吴之嬖人不肯下,斩之。遂列五陈,分前后左右而各有其名,曰两、曰伍、曰专、曰参、曰偏。大败羣狄于大原崇卒也【春秋时晋楚吴越皆以步卒取胜,而诸国效之,如季氏作三军之自毁其乘是也,车战自此不复用矣】大卤即太原晋地。
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
前年,莒展舆弑君,而去疾奔齐。以去疾齐出也,今齐纳去疾,而展舆奔吴。以展舆吴出也,时叔弓帅师乘莒乱,遂疆郓田。
莒展舆出奔吴
叔弓帅师疆郓田【春取郓,今疆之】
塟邾悼公
冬十有一月己酉,楚子麇卒【麇,公谷作卷。杜云:己酉日在十二月,误】楚子麇者,康王之子郏敖也。襄二十九年,楚康王卒,立之,已三年矣。康王之弟公子围【共王子,又名防】在本年虢之会来寻盟者,至是使聘于郑,伍举为介,未出境,闻王有疾,遣伍举独往而入,问王疾,缢之【荀子云:以冠缨绞之】遂杀其二子幕及平夏【郏敖子也】右尹子干【即公子比】出奔晋,宫廐尹子晳【即公孙黑肱】出奔郑,杀太宰伯州犁,而塟王于郏,谓之郏敖【旧谓楚人谓未成君而死者为敖,此已立三年,非未成君者,其称郏敖以无諡号也】经不书弑者,以疟疾赴也。此与襄七年郑伯髠顽书卒,哀十年齐侯阳生书卒,并同。
楚公子比出奔晋【即右尹子干也,亦共王子,公子围之弟】
二年
春晋侯使韩起来聘
韩宣子以昭公即位故来聘,时宣子代赵武为政。▯谓“以为政来见,非也【韩宣子观书于太史,见易象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
夏叔弓如晋【报宣子也】
秋郑杀其大夫公孙黑
郑公孙子晳【黑字】者,穆公孙子驷子也将作乱,欲去游氏而代其位【游氏太叔之族,黒为游楚所伤,故欲害游氏】驷氏与诸大夫欲杀之【驷氏即黒之族】子产使吏数其罪,而使之自缢。书例歴见前▯。
冬,公如晋,至河,乃复。季孙宿如晋。
据《▯》:晋少姜卒,公如晋,及河,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非伉俪也,请君无辱。”公还,季孙遂致服焉。服者,襚也。按礼,天子诸侯俱无亲吊丧者,天子赴至,列国则列国各遣上卿奔丧共吊赙器币,而君不亲往;至送塟则然后六服诸侯齐赴京师,所谓天子七月而塟,同轨毕至是也。若诸侯则吊丧送塟俱但遣使,而各有重轻,大抵塟重而吊轻。游吉所云:“吊遣大夫,送塟遣卿。”而至于夫人则轻之尤轻,所云:“吊遣士,送塟遣大夫。”其礼甚明。今少姜不知是夫人与否,虽平公在位日久,定非初娶,然天子诸侯俱有再娶夫人之礼。如鲁惠公又娶于宋曰仲子,衞庄公又娶于陈曰厉嬀,显可考据。晋平娶少姜,始以韩须逆于齐。韩须者,韩起之子,此公族大夫,犹曰不以卿迎。至齐以大夫陈无宇来致少姜,晋以其非卿而执之,则直以夫人视姜矣。葢致大国之夫人必以上卿,正义所云:“晋以少姜为夫人,则齐当以上卿送。”是也。且后此复求昏于齐,直曰“伉俪”、“曰内主”、“曰任社稷之事”,明曰“继少姜为夫人”,而于少姜且云“在缞绖之中”,直为少姜服夫人服,此亦何一非伉俪而以此为辞?吾于是知晋虽无道,尚有天良,而鲁君臣之卑溽无耻为已甚也。晋景之丧,诸侯并无至者,而成公独往吊丧送塟。成十年书:“冬,公如晋。”至十一年春三月而始书:“公至自晋。”夫子伤之。今以宗国之
译夏天,秦伯的弟弟鍼逃奔到晋国。
秦公子鍼,是桓公的儿子、景公的弟弟,受先君桓公宠爱,财富几乎与景公相当。他的母亲担心他获罪,让他逃奔到晋国。鍼于是带着千辆战车跟随他一起行动。后来鲁昭公五年,秦景公去世,鍼又回到秦国。
六月丁巳日,邾子华去世。
晋国荀吴率领军队在大卤(《公羊传》《谷梁传》作大原)击败狄人。
荀吴(荀偃之子)讨伐狄人,将要交战时,魏舒(魏绛之子)说:“敌人是步兵,我们是车兵,所遇到的地形又是险隘。用十个人配合一辆战车,必定能取胜(增加十个人来充当一辆战车的作用)。既而在险隘处困住他们,又能取胜。”魏舒于是说:“请全部改为步兵,从我开始。”于是毁掉战车改为步阵(毁掉附属的战车全部改为步兵阵型)。先前将三辆战车分为三个伍(乘车者每车三人,三车共十五人分为三个伍),让战车上的甲士下车编入步兵。荀吴的宠臣不肯下车,被斩首。于是排列五种阵型,分为前、后、左、右,各有名称,叫两、叫伍、叫专、叫参、叫偏。在大原崇卒大败群狄。(春秋时期晋、楚、吴、越都以步兵取胜,各国效仿,如季氏作三军时自毁战车就是如此,车战从此不再使用了。)大卤即太原,是晋国的土地。
秋天,莒国的去疾从齐国回到莒国。
前年,莒国展舆弑君,去疾逃奔到齐国。因为去疾是从齐国出来的,现在齐国接纳去疾,而展舆逃奔到吴国。因为展舆是从吴国出来的,当时叔弓率领军队趁着莒国混乱,于是划定郓地的田界。
莒国展舆出逃到吴国。
叔弓率领军队划定郓地的田界(春天夺取郓地,现在划定其田界)。
安葬邾悼公。
冬天十一个月己酉日,楚子麇去世。(麇,《公羊传》《谷梁传》作卷。杜预说:己酉日在十二月,这是错误的。)楚子麇,是康王的儿子郏敖。鲁襄公二十九年,楚康王去世,立他为君,已经三年了。康王的弟弟公子围(共王的儿子,又名防)在本年虢国的会盟中来寻求结盟,这时他派使者聘问郑国,伍举作为副使,还没出境,听说君王有病,派遣伍举独自前往,自己却进入宫中,探问君王病情,用绳子勒死他(《荀子》说:用冠带绞死他)。于是杀死他的两个儿子幕和平夏(郏敖的儿子)。右尹子干(即公子比)逃奔到晋国,宫廐尹子晳(即公孙黑肱)逃奔到郑国,杀死太宰伯州犁,将君王安葬在郏,称为郏敖。(旧说楚人称未正式即位而死的人为敖,这已经即位三年,并非未正式即位的人,称郏敖是因为没有谥号。)《春秋》不记载弑君,是因为以疟疾去世的报告。这与鲁襄公七年郑伯髠顽记载去世,鲁哀公十年齐侯阳生记载去世,情况相同。
楚公子比出逃到晋国(即右尹子干,也是共王的儿子,公子围的弟弟)。
二年
春天,晋侯派韩起来聘问。
韩宣子因为昭公即位所以来聘问,当时宣子代替赵武执政。〇说“认为是执政来相见,不对”【韩宣子在太史那里观书,看到《易》象和《春秋》,说:“周朝的礼制都在鲁国了”】
夏天,叔弓前往晋国【报答宣子】
秋天,郑国杀死大夫公孙黑。
郑国公孙子晳(黑的字),是穆公的孙子、子驷的儿子。将要作乱,想除掉游氏而取代他的位置(游氏是太叔的族系,黑被游楚所伤,所以想害游氏)。驷氏和众大夫想杀他(驷氏就是黑的族系)。子产让官吏列举他的罪状,让他自缢。《春秋》书写的惯例前面已经多次见到〇。
冬天,鲁君前往晋国,到达黄河,就返回了。季孙宿前往晋国。
根据《〇》:晋国少姜去世,鲁君前往晋国,到达黄河,晋侯派士文伯来辞谢说:“不是正妻,请君不要屈尊。”鲁君返回,季孙于是送去丧服。服,是赠送的丧服。按照礼制,天子和诸侯都没有亲自吊丧的,天子的讣告到达,列国则各国分别派遣上卿奔丧共同吊唁并赠送赙赠的器物币帛,而国君不亲自前往;等到送葬时然后六服诸侯都赶赴京师,所谓天子七月下葬,同轨诸侯全部到达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是诸侯,则吊丧和送葬都只派遣使者,各有轻重,大致送葬重而吊唁轻。游吉所说:“吊唁派遣大夫,送葬派遣卿。”而对于夫人则更加轻微,所说:“吊唁派遣士,送葬派遣大夫。”其礼制非常明确。现在少姜不知是不是夫人,虽然平公在位日久,肯定不是初娶,但天子和诸侯都有再娶夫人的礼制。如鲁惠公又娶宋国女子叫仲子,卫庄公又娶陈国女子叫厉嬀,明显可以考证。晋平公娶少姜,起初用韩须从齐国迎娶。韩须,是韩起的儿子,这是公族大夫,还说不用卿去迎接。等到齐国用大夫陈无宇来送少姜,晋国因为他不是卿而逮捕他,那就直接把姜视为夫人了。大概送大国夫人必须用上卿,正义所说:“晋国把少姜当作夫人,那么齐国应当用上卿送。”是对的。而且后来再次向齐国求婚,直接说“伉俪”、“内主”、“任社稷之事”,明确说“继少姜为夫人”,而对于少姜还说“在丧服之中”,直接为少姜穿夫人丧服,这哪一点不是伉俪却以此为借口?我由此知道晋国虽然无道,尚存天良,而鲁君臣的卑鄙无耻太过分了。晋景公去世,诸侯都没有去的,而成公独自前往吊丧送葬。成公十年记载:“冬天,鲁君前往晋国。”到十一年春天三月才记载:“鲁君从晋国回来。”孔子为此感到悲伤。现在因为宗国之
君,在天子诸侯并不当奔吊者,而乃吊此诸侯之夫人,且以诸侯之夫人在与国属国,又并无一君亲吊,虽服役如郑,亦仅遣太叔一往,而独此鲁君鲁臣相率齐至,故晋亦不得已,必不肯以宠嬖视少姜者,而至此以非伉俪借辞之。观其曰:“请君无辱”,葢歉辞非倨辞也。故夫子亦急书“至河”,乃复以幸其犹不至,晋稍减淟涊耳。胡氏无学,不羞其如晋,而羞其不入,以为却而不纳,即当为辞以入之,果非伉俪,则陈无宇何以见执?苟有二命,则晋何以为盟主?以此见,责晋必纳公,则万一季孙宿无学,一如胡氏之为言,吾不知其入而哭少姜者,当何如也?此则説《春秋》者之所漫然不省者也【李塨曰:胡氏不晓,夫人亦不可吊,故争伉俪二字。观▯:郑游吉送少姜塟,晋梁丙曰:「甚矣哉子之为此来也!」谓游吉上卿,不当为夫人来耳。夫上卿犹不可来,况国君乎】
译对于天子与诸侯而言,本不应奔丧吊唁,而鲁君却去吊唁这位诸侯的夫人。况且这位诸侯的夫人在属国,并没有一位国君亲自前来吊唁,即使是像郑国那样服侍晋国,也仅仅派遣太叔前往,唯独鲁国的国君与臣子相继一同到达。因此晋国也是不得已,必定不肯将少姜视为宠妾,而在此以非正妻为借口推辞。看晋国说:“请国君不要受辱”,这大概是谦辞而非傲慢之辞。所以孔子也急忙记载“到达黄河”,接着又庆幸他最终没有渡河,晋国稍微减轻了污浊不堪的处境。胡氏没有学问,不羞耻自己像晋国那样行事,却羞耻自己不被接纳,认为如果拒绝而不接纳,就应当用言辞来接纳。如果少姜确实不是正妻,那么陈无宇为何被拘捕?如果晋国有两副命令,那么晋国凭什么作为盟主?由此可知,责备晋国必须接纳鲁君,那么万一季孙宿没有学问,像胡氏那样说话,我不知道那些进去哭少姜的人,将会怎样呢?这就是解说《春秋》的人所茫然不知的。【李塨说:胡氏不明白,夫人也不可以吊唁,所以争论“伉俪”二字。看:郑国游吉送少姜下葬,晋国梁丙说:“您为此而来,太过分了!”意思是游吉作为上卿,不应当为夫人而来。既然上卿尚且不可以来,何况国君呢】
三年
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原公作泉】
夏叔弓如滕五月塟滕成公
秋小邾子来朝【朝新君也】
八月大雩
冬大雨雹
北燕伯欵出奔齐
据▯,燕简公多嬖宠,欲去诸大夫而立其宠人。诸大夫相比,以杀公之外嬖。公出奔齐。
四年
春王正月大雨雹
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会于申。
楚子于弑立之后,假合诸侯以自固,故为申之会。而地偏力诎,究不能狎主齐盟与强伯比。故齐、晋、鲁、衞、曹、邾、燕、秦诸国,并无一与。祗郑、许、陈、蔡是其旧属,余俱夷蛮小国而已。传称:「如晋求诸侯,而晋君许之。」又云:「时郑伯、许男原以从猎在楚,遂留之而使求诸侯。」今诸侯之来,止于如此。然则楚之为霸,可知耳。
楚人执徐子
徐子吴所出,楚以其贰于吴也,故执之。
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楚效晋搂伐,而以与会之郑、宋又去而不从。故虽因申会,而不书诸侯之师,以是也。时楚伐吴,使屈申围朱方,克之,执齐庆封,而尽灭其族【庆封党崔杼弑君,以襄二十八年奔吴,吴以朱方使聚族居之】
执齐庆封杀之
遂灭赖【公谷作厉】
赖小国名时,赖子面防啣璧,士袒而舆榇,造于中军。楚子释之,因迁赖于鄢而还。
九月取鄫
鄫者本鄫国地,莒灭之以为邑者,今莒去疾争国,从齐入莒,而以不抚鄫之故,鄫叛而来,遂取之。后竟为鲁邑,哀七年,公会吴于鄫,是也。公羊不知鄫是莒邑,尚以为是鄫子国,而鲁始取之,因曰「取之者何,灭之也」,则于襄六年莒人灭鄫之经,显相悖矣。因于莒人灭鄫▯造为事,曰「莒之灭鄫,非灭其国也,取后于莒也。其取后于莒柰何?以莒女有为鄫夫人者而立其出也。」夫《春秋》防书之例,凡言所出皆指母氏,凡言其出皆指子氏。今云「其出」,则是莒女所生之子,正鄫公子也。未有取莒女之家人为后,而可云其出者。于是何休又知不通,又造云「莒女为鄫夫人者,其女还嫁之莒,生一子而取为鄫后」,则是鄫女为莒夫人,非莒女为鄫夫人,另一事矣【一是莒出,一是鄫出】且《春秋》继絶皆天子诸侯之事,大夫以下皆无之,从无异姓可继絶者,如有则必本国争之,列国正之,岂有彼以继絶告,而我可匿其本事而矫书灭鄫者?乃胡氏又以黄歇、吕不韦之事当之,则是闇埋其子于腹中,与明取其甥于国外,又另一事矣【一是篡国,一是窃国】诸▯説经多渉影响,原可不辨,故前「莒人灭鄫」▯但记本事,而并不一及。特经文前后多有照应,因于取鄫文而并为灭鄫,略辨如此。
冬十有二月乙卯叔孙豹卒
据▯,叔孙穆子避兄侨如之难,奔齐,过庚宗【鲁邑】先与妇人宿,而生防牛;至齐,又娶国氏女,生孟丙、仲壬。及归,则庚宗妇人携其子来,而国氏他适矣。故二子迟归,而穆子恶之。竖牛以计杀孟丙,逐仲壬。乘穆子有疾,而闭之不食,三日卒。考经文,晋人听侨如之谮,执季孙行父,在成十六年九月。是时经又书公会尹子及诸侯伐郑,叔孙豹尚在军也。至十月经书叔孙侨如出奔齐。至十二月经书季孙行父与晋盟于扈,归即召叔孙豹而立之为后。则自十月至十二月,不过两月间,焉能遇一妇,又娶一妇,而遽生三子,荒唐矣。或曰:穆子先奔齐,而侨如继之。夫发难在侨如,几有侨如未奔而豹先奔者?且豹随公往,当随公返。公在十二月经始书公至自晋,是公未返而豹先舍公而遁。将侨如未叛而豹先叛矣?或曰:鲁之立豹不在十二月而在他时。观经书叔孙豹如宋,在襄二年,则或前此未立也。襄二年始立,则自成十六年至襄二年已四年矣。四年何事不可为?而又不然者,大夫之见经,以有事无事,不以有人无人也。此四年之间,季孙行父亦不见于经,岂无季孙行父乎?况立后不待时,叔牙之死即立戴伯
译鲁昭公三年
春季,周历正月丁未日,滕国国君原去世。【原公一作泉】
夏季,叔弓前往滕国。五月,滕成公下葬。
秋季,小邾子来朝见。【是朝见新即位的国君】
八月,举行大雩祭求雨。
冬季,降下大雨雹。
北燕国君伯欵出逃到齐国。
据《左传》记载,燕简公宠幸众多嬖臣,想要驱逐各位大夫而任用他的宠臣。各位大夫互相勾结,杀死了简公的外宠。简公因此出逃到齐国。
鲁昭公四年
春季,周历正月降下大雨雹。
夏季,楚王、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国世子佐、淮夷在申地会盟。
楚王在弑君自立之后,借会合诸侯来巩固自己的地位,所以举行了申地会盟。然而楚国地处偏远,力量不足,终究不能轻易主持齐盟,与强大的霸主相比相形见绌。所以齐、晋、鲁、卫、曹、邾、燕、秦这些国家,没有一个参加。只有郑、许、陈、蔡是其旧属,其余都是夷蛮小国罢了。《左传》记载:“像晋国那样去请求诸侯,而晋君答应了。”又说:“当时郑伯、许男原本跟随楚王打猎在楚国,于是被留下,派他们去请求诸侯。”如今诸侯前来会盟,仅仅如此而已。那么楚国的霸业状况,就可以知道了。
楚国人拘捕了徐子。
徐子是吴国所封立,楚国因为他对吴国有二心,所以拘捕了他。
秋季七月,楚王、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攻打吴国。楚国效仿晋国联合讨伐,而与会盟的郑、宋两国又离去不跟随。所以虽然凭借申地会盟,却不记载诸侯的军队,原因就在于此。当时楚国攻打吴国,派屈申包围朱方,攻克了它,拘捕了齐国的庆封,并灭掉了他的全族。【庆封是崔杼的党羽,崔杼弑君后,庆封在襄公二十八年逃到吴国,吴国让他在朱方聚集族人居住】
拘捕齐国庆封并杀了他。
于是灭掉了赖国。【《公羊传》《谷梁传》作厉】
赖是小国名。当时,赖子当面防备,口含玉璧,士人袒露上身,拉着装有棺材的车,来到中军。楚王释放了他,于是将赖国迁到鄢地后返回。
九月,夺取鄫地。
鄫地原本是鄫国的土地,莒国灭掉它后作为邑地。如今莒去疾争夺国君之位,从齐国进入莒国,因为不安抚鄫地的缘故,鄫地叛离而来,于是夺取了它。后来终究成为鲁国的邑地,哀公七年,鲁哀公在鄫地与吴国会盟,就是此地。《公羊传》不知道鄫是莒国的邑地,还以为是鄫子国,认为鲁国才开始夺取它,所以说“取之者何,灭之也”,这就与襄公六年莒人灭鄫的经文明显相违背了。因此在莒人灭鄫的《左传》中编造故事,说“莒国灭鄫,不是灭掉它的国家,而是取其后裔在莒国。取其后裔在莒国是怎么回事?因为有莒女做了鄫国夫人,而立她的儿子为后。”《春秋》防止乱世的书写体例,凡是说所出都指母亲,凡是说其出都指儿子。现在说“其出”,那就是莒女所生的儿子,正是鄫国的公子。没有取莒女的家眷为后,而可以说其出的。于是何休又觉得不通,又编造说“莒女做鄫国夫人的,她的女儿又嫁回莒国,生了一个儿子而取为鄫国后嗣”,那就是鄫女做莒国夫人,而不是莒女做鄫国夫人,这是另一回事了。【一是莒国所出,一是鄫国所出】况且《春秋》继承绝嗣都是天子诸侯的事,大夫以下都没有,从来没有异姓可以继承绝嗣的,如果有,必定本国争夺,列国纠正,哪有他们以继承绝嗣告知,而我们却隐瞒事实而假称灭鄫的?于是胡氏又用黄歇、吕不韦的事来对应,那就是暗中将儿子埋藏在腹中,与公开在国外取外甥,又是另一回事了。【一是篡夺国家,一是窃取国家】各种《左传》解说经文多涉及影射,原本可以不辩驳,所以前面“莒人灭鄫”的《左传》只记录本事,而并不提及。只是经文前后多有照应,因此在取鄫的文中合并灭鄫,略作辩驳如此。
冬季十二月乙卯日,叔孙豹去世。
据《左传》记载,叔孙穆子躲避兄长叔孙侨如的祸难,逃奔齐国,经过庚宗【鲁国邑地】,先前与妇人留宿,生了防牛;到了齐国,又娶了国氏的女儿,生了孟丙、仲壬。等到回国,庚宗的妇人带着她的儿子来了,而国氏已改嫁他人。所以两个儿子晚归,穆子厌恶他们。竖牛用计谋杀死了孟丙,驱逐了仲壬。趁着穆子生病,关闭他不让他进食,三天后穆子去世。考察经文,晋国人听信侨如的谗言,拘捕季孙行父,在成公十六年九月。这时经文又记载鲁公会尹子及诸侯攻打郑国,叔孙豹还在军中。到十月,经文记载叔孙侨如出逃到齐国。到十二月,经文记载季孙行父与晋国在扈地结盟,回来就召叔孙豹而立他为后。那么从十月到十二月,不过两个月间,怎么能遇到一个妇人,又娶一个妇人,就立刻生了三个儿子,太荒唐了。有人说:穆子先逃奔齐国,而侨如随后。发起祸难的是侨如,哪有侨如未逃而豹先逃的?况且豹跟随国君前往,应当跟随国君返回。国君在十二月经文才开始记载公至自晋,是国君未返而豹先舍国君而逃。难道侨如未叛而豹先叛了吗?有人说:鲁国立豹不在十二月而在其他时候。看经文记载叔孙豹如宋,在襄公二年,那么或许此前未立。襄公二年才立,那么自成公十六年到襄公二年已经四年了。四年什么事不能做?然而又不是这样,大夫出现在经文中,以有事无事为标准,不以有人无人为标准。这四年之间,季孙行父也不见于经文,难道没有季孙行父吗?况且立后不等待时机,叔牙死后立即立戴伯。
,臧纥之奔即立臧为,从无逾四年而始立后者。又况赏罸并行,旣已刺偃【侨如与穆姜所欲代成公者即公子偃也】即当立豹,皆一时事,岂容一在目前,一在四年后,而并记一处?此皆防书之大无理,而不足据者。吾故曰:解春秋者,但据经,勿据▯。▯苟可疑,即阙之可也。况説▯者也。
译臧纥出奔之后立即立臧为,并没有超过四年才立后者的情况。更何况赏罚并行,既然已经指责了公子偃【侨如与穆姜想要取代成公的人就是公子偃】,就应当立臧豹,这都是同一时期的事情,哪里容得下一个就在眼前,一个却在四年之后,却都记录在同一处呢?这些都是《左传》中极其不合情理、不足以作为依据的地方。所以我常说:解释《春秋》的人,只应根据经文,不要根据《左传》。《左传》如果可疑,就搁置不论也可以。何况是解说《左传》的人呢。
五年
春王正月舍中军
前此襄十一年作三军矣。今特以伯主责贡,艰于悉索,故仍舍中军而为二军。而实则名减而实不减,苐分此一军之人而加之二军之间,所谓朝三暮四以行其计者。而其变制,则向之三分之而三家各有其一者,今四分之而季氏独有其二。向之季氏征夫役、家税而尽有之,叔孙征夫役而不征家税,孟氏并夫役亦征其半者,今并夫役、家税皆尽征之,而但分其税而贡于公,如是而已。至于帅师,则虽两军而仍以三卿领之。季氏领上军,曰左师;孟氏领下军,曰右师;叔孙氏则自以叔孙为军名。哀十一年战于清,▯称孟孺子泄帅右师,冉求帅左师,叔孙武叔退而搜乘,是也。余説见前。
楚杀其大夫屈申【为其贰于吴也】
公如晋
公初立,未经朝。晋二年冬,以少姜卒,往原兼新君朝聘之礼,而辞不得入,因再往焉。然亦奔命矣。
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
莒牟夷,莒之大夫也。牟娄、防兹,皆莒邑也。牟夷窃邑以奔鲁,而鲁受之。莒人愬于晋。时公在晋,晋侯欲执公。范献子曰:“人来朝而执之,诱也。请归而以师讨焉。”公始归。
秋七月公至自晋
戊辰,叔弓帅师败莒师于蚡泉【蚡,公作濆,谷作贲,鲁地】
莒人以我受牟夷,旣愬晋矣,又来讨,而叔弓败之。
秦伯卒
不书名史失之説见前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前四年,楚伐吴,围朱方,杀齐庆封,而吴即入棘、栎、麻以报之。经未书也。至是,楚复伐吴,以报棘、栎、麻之役,而吴复败之。楚子惧而归,则楚非吴敌矣。其时,越通楚,而以大夫来会师,故书「人越」之见于经,而为吴难自此始。
六年
春王正月▯伯益姑卒
塟秦景公【鲁遣卿会葬故也】
夏季,孙宿如晋【晋将为莒讨鲁,而不果讨,因谢之】
塟▯文公
宋华合比出奔衞
据▯,宋寺人柳有宠,太子佐恶之,右师华合比欲杀柳以媚太子。柳闻之,乃坎牲加书而告公曰:“合比纳亡人之族【襄十七年,华合奔陈】盟北郭矣。”公视之,有焉。时合比之弟华亥欲代兄为右师,遂为之征,因逐之,而合比奔衞。按襄二十六年,宋平公杀太子痤,寺人惠墙伊戾谮太子,亦曰:“坎牲加书,与楚客会矣。”公视之,有焉。时左师向戌为之征,遂杀太子。则是宋之行谮,必是寺人;寺人之谮,必是坎牲加书。其证坎牲加书,必是左师与右师。似太数见,且犹是宋平一人。前旣识太子之寃,已烹寺人,而今复受其谮;犹是太子佐前以失时不能救兄,而今复不能为合比解。此皆防书之大无理而不足据者。吾尝谓经累书华氏之奔【襄十七年,华臣出奔,此书华合比出奔;二十年书华亥、华定出奔】必有一事始末相因以见者。而防书自成襄以后,但记晋事,而于他国每略焉。故凡此所记,不无沿误解经者,不可不察也。
秋九月大雩
楚防罢帅师伐吴
徐大夫聘于楚,楚人执之。防书未之详也。至是,使防泄伐徐,而吴人救之。令尹子荡乃帅师伐吴,吴人复败楚师于房钟,获宫廐尹弃疾焉。其不能敌吴如此。
冬叔弓如楚【以聘往,且吊败也】
齐侯伐北燕
北燕简公以三年奔齐,至是齐侯帅师以纳之。《史记·世家》称“纳惠公”,不同。
七年
春王正月曁齐平
及至燕而不能纳,燕人乃行成盟于濡上。经不书“燕与齐平”,防上伐燕文也。然不书“齐与燕平”,而反曰“与齐平”,以求盟自燕也。胡氏见经文无燕字,不晓间时而不间事。可防上为文,如桓五年州公如曹,六年春书“实来”,不更书“州公”,一例遂误谓本国与外盟可不书本国名。又误疑下文“叔孙舍如齐涖盟”,则必正月与齐盟,而三月又寻盟者,因云昭公欲结强吴附荆楚,而故与齐平。葢鲁齐平非燕齐平也。殊不知平虽是盟,然必先有怨隙,而后借盟以平之,所谓行成,非齐盟也。鲁自襄二十五年齐崔杼报伐后,己一十
译鲁昭公五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国裁撤中军。
在此之前,鲁襄公十一年曾设立三军。如今因为霸主责成进贡,难以全面搜刮,所以仍然裁撤中军,恢复为两军。但实际上名义上减少而实力并未减少,只是将这一军的人员分配到另外两军之中,这就是所谓的“朝三暮四”来施行其计谋。而在制度变革方面,过去是三军三分,三家各占其一;现在是四分,季氏独占其二。过去季氏征收夫役和家税并全部占有,叔孙氏只征收夫役而不征收家税,孟氏连夫役也只征收一半;如今夫役和家税都全部征收,只是将税收分出一部分进贡给公室,仅此而已。至于统帅军队,虽然是两军,仍然由三位卿大夫统领。季氏统领上军,称为左师;孟氏统领下军,称为右师;叔孙氏则直接用叔孙作为军名。鲁哀公十一年在清地作战,记载孟孺子泄率领右师,冉求率领左师,叔孙武叔退后整顿车马,就是这种情况。其余说法见前文。
楚国杀死了它的大夫屈申【因为他对吴国有二心】
鲁昭公前往晋国。
鲁昭公刚即位,未曾朝见。晋昭公二年冬季,因为少姜去世,鲁昭公前往晋国,原本打算兼行新君朝聘的礼节,但被拒绝入境,于是再次前往。然而这也算是奔波劳碌了。
夏季,莒国大夫牟夷带着牟娄和防兹两地投奔鲁国。
莒牟夷,是莒国的大夫。牟娄、防兹,都是莒国的城邑。牟夷窃取城邑投奔鲁国,而鲁国接受了他。莒国人向晋国控告。当时鲁昭公在晋国,晋侯想要逮捕鲁昭公。范献子说:“别人来朝见却逮捕他,这是诱骗。请让他回去,然后用军队去讨伐莒国。”鲁昭公这才得以回国。
秋季七月,鲁昭公从晋国回来。
戊辰日,叔弓率领军队在蚡泉打败莒国军队【蚡,公羊传作濆,谷梁传作贲,是鲁国地名】
莒国人因为我国接受了牟夷,既已向晋国控告,又来讨伐,而叔弓打败了他们。
秦伯去世。
不记载名字,史官失误的说法见前文。
冬季,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攻打吴国。前四年,楚国攻打吴国,包围朱方,杀死齐国的庆封,而吴国随即侵入棘、栎、麻三地作为报复。《春秋》当时没有记载。到了这时,楚国再次攻打吴国,以报复棘、栎、麻之战,而吴国又打败了楚国。楚子恐惧而回国,那么楚国就不是吴国的对手了。那时,越国与楚国交好,并派遣大夫来会合军队,所以《春秋》记载“越人”,这是越国出现在经文中,而吴国的祸患从此开始。
鲁昭公六年
春季,周历正月,伯益姑去世。
安葬秦景公【因为鲁国派遣卿大夫参加葬礼】
夏季,孙宿前往晋国【晋国打算为莒国讨伐鲁国,但没有最终讨伐,因此鲁国去谢罪】
安葬文公。
宋国华合比出逃到卫国。
根据《左传》,宋国寺人柳受宠,太子佐厌恶他,右师华合比想杀柳来讨好太子。柳听说后,就挖坑埋下牺牲并加上书信向宋公报告说:“华合比接纳逃亡者的家族【鲁襄公十七年,华合奔陈】在北郭结盟了。”宋公查看,确实如此。当时华合比的弟弟华亥想取代哥哥担任右师,于是为他作证,因此驱逐了华合比,华合比逃往卫国。查考鲁襄公二十六年,宋平公杀死太子痤,寺人惠墙伊戾诬陷太子,也说:“挖坑埋牺牲加书信,与楚国客人会合了。”宋公查看,确实如此。当时左师向戌为他作证,于是杀死了太子。那么宋国施行诬陷,必定是寺人;寺人的诬陷,必定是挖坑埋牺牲加书信。证明挖坑埋牺牲加书信,必定是左师和右师。这似乎太常见了,而且还是同一个宋平公。之前既然已经识破太子的冤屈,烹杀了寺人,如今又接受他的诬陷;还是太子佐,之前因为时机不对没能救哥哥,如今又不能为华合比辩解。这些都是《左传》记载的大无理而不足为据的地方。我曾说《春秋》屡次记载华氏出逃【鲁襄公十七年,华臣出奔,这里记载华合比出奔;二十年记载华亥、华定出奔】,必定有一件事始末相因以显示出来。而《左传》自成公、襄公以后,只记载晋国的事,而对于其他国家常常省略。所以凡是这些记载,无不沿袭误解经义的人,不可不仔细考察。
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
楚国令尹子荡率领军队攻打吴国。
徐国大夫出使楚国,楚国人逮捕了他。《左传》没有详细记载。到了这时,楚国派防泄攻打徐国,而吴国人来救援。令尹子荡于是率领军队攻打吴国,吴国人又在房钟打败楚军,俘虏了宫廐尹弃疾。楚国不能抵挡吴国就是这样。
冬季,叔弓前往楚国【以聘问前往,并且吊唁战败】
齐侯攻打北燕。
北燕简公在三年时逃奔到齐国,到了这时齐侯率领军队去接纳他。《史记·燕世家》称“接纳惠公”,与此不同。
鲁昭公七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国与齐国讲和。
到达燕国而不能接纳燕君,燕国人于是在濡水之上订立盟约。《春秋》不记载“燕与齐平”,是承接上文伐燕的文字。然而不记载“齐与燕平”,反而说“与齐平”,是因为求盟是从燕国开始的。胡氏看到经文没有燕字,不明白这是间隔时间而不间隔事件。可以承接上文作为文字,如鲁桓公五年州公前往曹国,六年春季记载“实来”,不再记载“州公”,是一个例子,于是错误地认为本国与外国结盟可以不记载本国名字。又错误地怀疑下文“叔孙舍如齐涖盟”,那么必定是正月与齐国结盟,而三月又重申盟约,因此说昭公想要结交强大的吴国依附荆楚,所以与齐国讲和。大概鲁齐讲和不是燕齐讲和。殊不知讲和虽然是结盟,但必须先有怨隙,然后借结盟来平息,这就是所谓的行成,不是齐盟。鲁国自从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崔杼报复讨伐后,已经一十
四年未有一十四年之怨,而今始平者,且涖盟非寻盟也。阳谷之会,鲁未与盟,故公子友涖盟之,并非寻盟。若文七年公孙敖如莒涖盟,未尝先有莒盟而后寻之也。况此齐平在正月,涖盟在三月,且记其文在“公如楚”之后,不惟间时,抑且间事。与定十一年及郑平,叔还如郑涖盟,又不相合。又况燕齐之平,明见他▯。郑公孙叚卒,在燕齐平之月;罕朔杀罕魋,在齐师还自燕之月。此如襄公之生,在会于沙随之岁;衞灵公之生,在晋韩宣子聘于诸侯之岁。▯例并同,则是燕与齐平,在他▯引经又有旁证。胡氏不读经,又不读▯,乃欲慿臆而武断之,岂非妄与?
译四年没有十四年的怨恨,而到现在才平定,况且“涖盟”并非“寻盟”。阳谷之会,鲁国没有参与结盟,所以公子友去主持盟誓,这并不是寻盟。如果像文公七年公孙敖到莒国主持盟誓那样,未曾先有莒国的盟约而后去重申它。何况这次齐国的平定在正月,主持盟誓在三月,而且记载的经文在“公如楚”之后,不仅时间有间隔,而且事情也有间隔。与定公十一年和郑国讲和,叔还到郑国主持盟誓,也不相符合。又何况燕齐的平定,明显见于他例。郑国公孙段去世,在燕齐平定的月份;罕朔杀死罕魋,在齐军从燕国返回的月份。这就像襄公出生,在沙随之会的年份;卫灵公出生,在晋国韩宣子出访诸侯的年份。体例都相同,那么燕与齐的平定,在其他体例中引经又有旁证。胡氏不读经书,又不读体例,竟想凭主观臆断而武断下结论,难道不是狂妄吗?
三月公如楚
楚子成章华之台,愿与诸侯落之,而不可得。太宰防启疆谓我能使鲁侯来,遂以辞召公曰:“昔鲁先君成公会我先大夫婴齐,以衡父照临楚国【成二年,楚伐我,成公与楚公子婴齐盟于蜀,而以长子公衡为楚质】于今四王矣。嘉惠未至,惟襄公辱临我丧【襄二十八年,襄公如楚,临康王丧】今君若步玉趾,以伸蜀之役,旣受贶矣,何质之敢望【不望质子】君若不来,使臣请问行期【问鲁见伐之期】公遂如楚。先是元年会于虢,楚子初娶郑公孙段氏女矣。四年会申,楚子使椒举请再娶于晋,晋侯许之。及晋使韩宣子送女,叔向为介。楚子朝其大夫曰:“晋,吾仇讐也。吾欲刖韩起,使守阍宫,羊舌肸使为司宫,以辱之,如何?”防启疆谏沮之。楚子之无道,而晋畏事之如此。至是晋又恶公往,乘公之未返,而来治杞田【襄十九年,晋平公为▯所出,使鲁防诸侯城▯,且治鲁所侵▯田,使还▯,今又治之】乃为▯取成而去【成鲁邑】
叔孙舍如齐涖盟【舍左谷作婼,后同叔孙豹之子】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戊辰衞侯恶卒
九月公至自楚
初,公往以孟僖子从,不能相礼。至是归学礼,逮死,使其子孟懿子、南宫敬叔事仲尼焉。
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卒【季武子也】
十有二月癸亥塟衞襄公
八年
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
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子偃师;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胜。哀公爱留,属之其弟司徒招与公子过。而公有废疾,招与过遂杀偃师而立留。是世子之杀,启之者哀公,成之者招与过,而主之者招也。故但书招杀,而三罪之等从此定焉。若称弟,称世子,别无义例,説见前。
夏四月陈侯溺卒
陈侯旣杀世子而忧恚自缢身死国亡几于不塟罪可知矣经书卒而不书缢书例如此
叔弓如晋
楚人执陈行人干征师杀之
陈赴于楚,陈公子胜亦愬于楚。楚乃执赴者杀之,陈公子留遂奔郑【干姓征师名】
陈公子留出奔郑
秋搜于红
搜者,春田之名。所谓中春教振旅,遂以搜者。葢借田猎以习武,虽春搜、秋狝各有其名,然亦通称也。红鲁地。
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
陈公子招归罪于过而杀之,虽招不当杀过,然过可杀也。前但书招以正其名,今又书过以正其罪。《春秋》无佚罚,如此。
大雩
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奂,公作瑗】
楚公子弃疾帅师奉孙吴【陈悼太子偃师之子】围陈。宋戴恶会之,遂灭陈。改陈为县,封穿封戍为陈公,而放招于越。其杀孔奂者,招党也。公谷于灭陈之役,无一词,实不知何故。灭者,特谷梁于此附以四字曰:“恶楚子也。”嗟乎!恶之已乎?
塟陈哀公
公死,无塟者。舆人袁克杀马毁玉以塟之。楚子将杀克,且令置马玉不用,而使之见己。克乃见楚子于幄,加绖于颡而逃,示不臣楚也。时鲁往会塟,故书塟云。
九年
春叔弓会楚子于陈
时叔弓、宋华亥、郑游吉、衞赵黡俱在会。然特书「会陈」者,夫此地,陈国耶?抑陈县耶?而往会之。
许迁于夷
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夷者,许地,即城父也。因许欲迁城父,故使然丹迁城父于陈,以夷淮西田益之,乃迁许于夷,使伍举取州来淮北之田以益之。
夏四月陈灾【灾公作火】
陈旣为县无称县以记灾之例。庄二十年齐大灾,襄九年宋灾,二十年宋又灾,昭十八年宋、衞、陈、郑灾。凡记外灾,皆以国,未尝以都邑也。即本国记灾,皆关宫社,如御廪、新宫、雉门、亳社之类,并无及都邑者。况灾必有告,此时陈旣不告,而楚必无以县灾而来告者。乃特书陈灾,则分明以国予陈矣。夫子《春秋》从无以一字为褒讥,而此则实有意者。虽陈后幸复,而此时已灭,故夫子于书灭陈之后,连书塟陈,哀公会楚子于陈,及陈灾,以示陈之何可灭。葢恶强楚,伤衰霸,闵列国兴废,一事而三致意焉。
译三月,鲁君前往楚国。
楚灵王修筑成章华台,希望与诸侯共同举行落成典礼,但未能如愿。太宰椒举对防启疆说:“我能让鲁君前来。”于是用借口召见鲁君说:“从前鲁国的先君成公会见我国先大夫婴齐,让公子衡作为人质侍奉楚国,至今已经四代君王了。恩惠尚未到达,只有襄公曾屈尊参加我国国君的丧礼。现在您如果亲自前来,以延续蜀地会盟的情谊,已经受到恩赐了,哪里还敢奢望人质?如果您不来,让我请问您被讨伐的日期。”鲁君于是前往楚国。在此之前,元年在虢地会盟,楚灵王刚刚娶了郑国公孙段的女儿。四年在申地会盟,楚灵王派椒举向晋国请求再次娶妻,晋平公答应了。等到晋国派韩起送女儿,叔向担任副使。楚灵王早晨召见大夫说:“晋国是我的仇敌。我想砍断韩起的脚,让他看守宫门,让羊舌肸担任管理宫室的官,以此来羞辱他们,怎么样?”防启疆劝谏阻止了他。楚灵王如此无道,而晋国却如此畏惧侍奉他。到了这时,晋国又厌恶鲁君前往楚国,趁着鲁君尚未返回,前来处理杞地的田产问题,于是鲁国替成邑达成和解后离开。
叔孙舍前往齐国主持盟誓。
夏四月甲辰初一,发生日食。
秋八月戊辰,卫侯恶去世。
九月,鲁君从楚国返回。
起初,鲁君前往楚国时,孟僖子跟随,不能辅助礼仪。到这时回来学习礼仪,直到去世,让他的儿子孟懿子、南宫敬叔侍奉孔子。
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去世。
十有二月癸亥,安葬卫襄公。
八年
春,陈侯的弟弟招杀死了陈国世子偃师。
陈哀公的正妃郑姬,生下悼太子偃师;次妃生下公子留;下妃生下公子胜。哀公喜爱公子留,托付给他的弟弟司徒招和公子过。而哀公有残疾,招和过于是杀死了偃师而立留为君。这世子的被杀,起因是哀公,促成者是招和过,而主导者是招。所以只记载招杀,而三种罪行的等级从此确定。如果称“弟”,称“世子”,没有别的义例,解说见前文。
夏四月,陈侯溺去世。
陈侯既然杀了世子,因忧愁愤恨自缢身亡,国家灭亡几乎无法安葬,罪行可想而知。经文记载“卒”而不记载“缢”,是书写的惯例如此。
叔弓前往晋国。
楚国人抓获陈国使者干征师并杀了他。
陈国向楚国报丧,陈公子胜也向楚国控告。楚国于是抓获报丧的人并杀了他,陈公子留于是逃奔到郑国。
陈公子留出奔郑国。
秋,在红地狩猎。
搜,是春季狩猎的名称。所谓仲春教导振旅,于是进行搜猎。大概是借田猎来练习武事,虽然春搜、秋狝各有名称,但也通称。红是鲁地。
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公子过。
陈公子招将罪责归咎于公子过并杀了他,虽然招不应当杀过,但过是可以杀的。先前只记载招以正其名,现在又记载过以正其罪。《春秋》没有遗漏的惩罚,就是这样。
举行大雩祭。
冬十月壬午,楚国军队灭掉陈国,抓获陈公子招,放逐到越国,杀死陈孔奂。
楚公子弃疾率领军队奉孙吴(陈悼太子偃师之子)包围陈国。宋戴恶会合他,于是灭掉陈国。将陈改为县,封穿封戍为陈公,而将招放逐到越国。杀死孔奂的人,是招的党羽。《公羊传》《谷梁传》对于灭陈这件事,没有一个词,实在不知道什么原因。灭,只有《谷梁传》在这里附加四个字说:“厌恶楚灵王。”唉!厌恶他而已吗?
安葬陈哀公。
哀公死后,没有人安葬。车夫袁克杀马毁玉来安葬他。楚灵王将要杀袁克,并且命令放置马和玉不使用,而让他来见自己。袁克于是在帷帐中见楚灵王,在额头上加上丧带然后逃跑,表示不臣服于楚国。当时鲁国前往参加安葬,所以记载安葬。
九年
春,叔弓在陈地会见楚灵王。
当时叔弓、宋华亥、郑游吉、卫赵黡都在会盟。但特别记载“会陈”,是因为这个地方,是陈国呢?还是陈县呢?而前往会见。
许国迁到夷地。
楚公子弃疾将许国迁到夷地,夷是许地,就是城父。因为许国想要迁到城父,所以派然丹将城父迁到陈地,用淮西的田地增加它,于是将许国迁到夷地,派伍举夺取州来淮北的田地来增加它。
夏四月,陈地发生火灾。
陈既然成为县,没有称县来记录灾害的惯例。庄公二十年的齐国大灾,襄公九年的宋国灾,二十年的宋国又灾,昭公十八年的宋、卫、陈、郑灾。凡是记录外国的灾害,都以国名,从未以都邑。即使是本国记录灾害,都关系到宫社,如御廪、新宫、雉门、亳社之类,并没有涉及都邑的。况且灾害必有报告,此时陈既不报告,而楚国必定没有以县灾来报告的。却特别记载陈灾,那么分明是以国名给予陈了。夫子《春秋》从未用一个字作为褒贬,而这里实在有深意。虽然陈后来侥幸复国,但此时已经灭亡,所以夫子在记载灭陈之后,连续记载安葬陈,哀公在陈会见楚灵王,以及陈灾,以显示陈不可灭。大概是厌恶强大的楚国,哀伤衰弱的霸主,怜悯列国的兴废,一件事而三次表达心意。
秋仲孙获如齐
孟僖子如齐,殷聘。杜氏云:「自叔老聘齐至今二十年,礼意久旷,故为盛礼以将之。」
译秋季,仲孙获前往齐国。
孟僖子前往齐国,进行殷聘。杜氏说:“自从叔老聘问齐国到现在已经二十年了,礼节的诚意长久被搁置,所以用盛大的礼仪来奉行它。”
冬筑郎囿
春秋毛氏▯卷二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毛氏传卷三十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十年
春王正月
夏,齐栾施来奔【齐公作晋误】
栾施字子旗,公子栾之孙也。与髙疆字子良者,同为惠族,皆嗜酒信谗,强于陈鲍氏【陈完、鲍叔牙之后】而与之相恶。或告子旗与子良将攻陈鲍氏,而陈鲍氏先之。子良欲刼公而使之助已,反攻公虎门。公徒出战,败二氏于稷,又败于庄,又败于鹿门。栾施与髙疆皆来奔。疆不书,非卿也。按齐有栾氏、髙氏,以齐惠公子有子栾、子髙,而栾施与髙疆皆就祖字而分之为氏。左传称栾髙氏,史记世家称髙栾氏,然总称惠族,故子旗之父子雅,子良之父子尾,皆惠族有名。子雅之卒,晏婴叹曰:“姜族弱矣,而嬀将始昌【言陈氏】二惠竞爽犹可,又弱一个焉,姜其危哉。”所云二惠,正指栾氏与髙氏也。公羊但知晋有栾氏,而不知齐亦有之,改经“齐”字为“晋”字。夫▯春秋,而于春秋事茫然不晓,乃信口胡柴而名之曰“▯”,真不可解。况此一出奔,正齐陈兴废一大关键。夫子书此,系春秋节目,而可不晓耶?当是时,齐使陈鲍分二氏之室。陈桓子尽致诸公,而请老于莒【齐邑】且公族甚衰,桓子乃召髙氏所逐子山、子商、子周,栾氏所逐子城、子公、公孙捷,皆反其邑,益其禄,厚给其衣屦、帏幄、器用,凡公子孙之无禄者,私与之邑;国之贫约、孤寡者,私与之粟,而民心归之陈氏。至是益大矣。
秋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代莒【意公作隐后同】季孙意如,季平子也;仲孙貜,孟僖子也;叔弓,叔老之子,子叔氏之族也。三卿同伐莒,取郠【莒邑】乃献俘而用人以祭亳社。臧武仲在齐,闻之曰:“周公不飨矣。”按鲁此时己舍中军,而仍用三卿者,非必一卿领一军,或但用上下二军,而又分正佐以领之。祗以春秋书法详内略外,本国用兵虽副佐必书,故备列其名。而胡氏竟谓季孙领二军,二家各一军,则四军矣。左氏称四分者,就夫役家税而言之,非军法也。且叔弓系宣公弟叔肹之后,为子叔氏,宣族,并非桓族。而胡氏谓三家各将所属,则于鲁之公族尚未明白,而欲解春秋可乎?
戊子晋侯彪卒
九月叔孙舍如晋塟晋平公
▯》云:叔孙婼、齐国弱、宋华定、衞北宫喜、郑罕虎、许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人、小邾人如晋塟平公也。
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成公作戍】
不书冬史阙文也
十有一年
春王二月,叔弓如宋,塟宋平公【二月,公作正月】
夏四月丁巳,楚子防诱蔡侯般杀之于申【防,谷作干,兼文例】楚子在申,召蔡灵侯飨而杀之,刑其士七十人。经就其事直书之,其深恶痛絶,固不待言。但书楚子名,例所不解。杜氏谓从蔡所告,则此时蔡人当君亡国灭之际,未必有告。胡氏谓恶其以诈灭人国,则未有以书名责诈者。即恶其灭国,然灭国多矣,未尝书名也。且楚虔是举,罪大恶极,岂书名便足蔽辜?大抵《春秋》国君死与被弑,无不书名,间有不书,如宣十八年,邾子戕鄫子于鄫,其事原无可考。僖十九年,邾人执鄫子用之,其用之者为宋襄,为邾君,亦俱无明征,因略。
其文比之夷蛮相杀,如楚子诱戎蛮子杀之之例,而其他诸国则无分大小,无不实书名者,是蔡侯之必。
书般所固然也。祗楚子不名,则似以尊戮卑。如天王杀太子痤,晋侯杀世子申生,类非敌体之例,而敌体。
相杀,列国无有,因特为创例,亦加杀之者以名,使两君相杀,记有同等。此亦因事成文,而即可以立例者。或谓蔡侯般曾弑父,蔡君【襄三十年】故楚虔讨之;而防又弑君之贼,故两名以见并罪。则不知蔡般之名,其恒例也。且弑逆大事,何得于是时附讨之?
楚公子弃疾帅师围蔡【弃疾者,共王子,灵王弟也】
五月甲申,夫人归氏薨【昭公母,胡女,归姓】
大搜于比蒲
搜以习武,然有小君之丧,
译冬季,在郎地修筑苑囿。
《春秋毛氏传》卷二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毛氏传》卷三十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鲁昭公十年
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齐国的栾施来投奔鲁国【“齐”字,公羊传误作“晋”】。
栾施字子旗,是公子栾的孙子。他与高疆字子良的人,同属惠公的后族,都嗜好饮酒、听信谗言,在陈氏和鲍氏面前表现得强硬,并与他们结下怨仇。有人报告说子旗和子良将要攻打陈氏和鲍氏,陈氏和鲍氏就先发制人。子良想劫持齐君来让他帮助自己,反而攻打齐君的虎门。齐君的军队出战,在稷地打败了栾氏和高氏,又在庄地打败他们,还在鹿门打败他们。栾施和高疆都来投奔鲁国。高疆没有被记载,因为他不是卿。查考齐国有栾氏、高氏,因为齐惠公的儿子有子栾、子高,而栾施和高疆都依据祖父的字来分别作为姓氏。《左传》称他们为栾高氏,《史记·齐太公世家》称他们为高栾氏,但总称他们为惠族,所以子旗的父亲子雅,子良的父亲子尾,都是惠族中有名望的人。子雅去世时,晏婴感叹说:“姜姓的家族衰弱了,而嬀姓将要开始昌盛【指陈氏】,两个惠族的后代还能相匹敌,现在又削弱了一个,姜姓大概危险了。”所说的两个惠族,正是指栾氏和高氏。《公羊传》只知道晋国有栾氏,而不知道齐国也有栾氏,把经文中的“齐”字改成了“晋”字。对于《春秋》,却对春秋时期的事情茫然无知,竟信口胡说而称之为“公羊”,真是不可理解。况且这次出奔,正是齐国陈氏兴起、旧族衰败的一大关键。孔子记载此事,是《春秋》的大义所在,难道能不明白吗?当时,齐国让陈氏和鲍氏瓜分了栾氏和高氏的家产。陈桓子把财物全部献给齐君,并请求告老退居莒地【齐国的城邑】。况且公族势力已经非常衰弱,桓子于是召见被高氏驱逐的子山、子商、子周,被栾氏驱逐的子城、子公、公孙捷,都让他们返回封邑,增加他们的俸禄,丰厚地供给他们的鞋履、帷帐、器物,凡是公子公孙中没有俸禄的,私下给他们封邑;国家中贫穷困顿、孤寡无依的人,私下给他们粮食,于是民心归向陈氏。到这时,陈氏的势力更加强大了。
秋季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率领军队代替莒国作战【“意”字,公羊传作“隐”,后面相同】。季孙意如,就是季平子;仲孙貜,就是孟僖子;叔弓,是叔老的儿子,属于子叔氏的家族。三位卿大夫一同讨伐莒国,夺取了郠地【莒国的城邑】,于是献俘并用活人祭祀亳社。臧武仲在齐国,听说这件事说:“周公不会享用这些祭品了。”查考鲁国此时已经废除了中军,但仍然使用三位卿大夫,并不是必定一位卿统领一军,或者只是使用上、下两军,而又分别由正卿和副卿来统领。只是因为《春秋》的书法原则是详于内而略于外,本国用兵即使是副佐也必须记载,所以详细列出了他们的名字。而胡氏竟然说季孙统领两军,另外两家各统领一军,那就是四军了。《左传》所说的四分,是就夫役和家税而言的,并不是军制。况且叔弓是宣公弟弟叔肹的后代,属于子叔氏,是宣公的后族,并不是桓公的后族。而胡氏说三家各自统领所属的军队,那么对鲁国的公族尚且不明白,想要解释《春秋》可以吗?
戊子日,晋侯彪去世。
九月,叔孙舍前往晋国安葬晋平公。
《公羊传》说:叔孙婼、齐国的国弱、宋国的华定、卫国的北宫喜、郑国的罕虎、许国人、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小邾国人前往晋国安葬晋平公。
十二月,甲子日,宋公成去世【“成”字,公羊传作“戍”】。
没有记载冬季,是史官缺漏了文字。
鲁昭公十一年
春季,周历二月,叔弓前往宋国,安葬宋平公【“二月”,公羊传作“正月”】。
夏季四月丁巳日,楚子诱骗蔡侯般,在申地杀了他【“防”字,谷梁传作“干”,兼作文例】。楚子在申地,召见蔡灵侯设宴并杀了他,处死了他的士人七十人。经文就这件事直接记载,其深恶痛绝,本来不用多说。但是记载楚子的名字,按惯例无法理解。杜氏说这是听从蔡国的控告,那么此时蔡人处于国君逃亡、国家灭亡的境地,未必会有控告。胡氏说这是憎恶他用欺诈手段灭人国家,那么没有用书名来责备欺诈的先例。即使憎恶他灭国,但灭国的情况很多,不曾书名。况且楚虔这次举动,罪大恶极,难道书名就足以抵罪吗?大致上,《春秋》中国君去世与被弑杀,无不书名,偶尔有不书名的,如宣公十八年,邾子在鄫地杀害鄫子,那件事原本无可考证。僖公十九年,邾人抓住鄫子并用他祭祀,那用他祭祀的人是宋襄公,还是邾君,也都没有明确的证据,因此省略。
其文辞与夷狄互相杀害相比,如楚子诱骗戎蛮子杀他的例子,而其他各国则不分大小,无不实书名字的,这是蔡侯必定要书名的原因。只是楚子不书名,似乎是以尊贵者杀卑贱者。如天王杀太子痤,晋侯杀世子申生,这类不是敌对双方的例子,而敌对双方互相杀害,列国中没有,因此特别创立了先例,也给杀害者加上名字,使两君互相杀害,记录有同等地位。这也是因事立文,而随即可以确立先例的。有人说蔡侯般曾经弑父,蔡君【襄公三十年】所以楚虔讨伐他;而防又是弑君的贼人,所以两人都书名以显示共同犯罪。却不知道蔡般的名,是惯例。况且弑逆这样的大事,怎么能在这个时候附带讨伐呢?
楚公子弃疾率领军队包围蔡国【弃疾,是共王的儿子,灵王的弟弟】。
五月甲申日,夫人归氏去世【昭公的母亲,胡女,归姓】。
在比蒲举行大搜。
搜是演习武事,然而有小君(夫人)的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