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毛氏传卷三十六
郑罕逹帅师伐宋”,哀七年“宋皇瑗帅师侵郑”,九年“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是年秋“宋公伐郑”,十年“宋人伐郑”,十二年“宋向巢帅师伐郑”,诸传皆前后周章,无一是者。善读《春秋》者,当于此六经通读之,而合观诸传以考辨可也。
译郑罕达率领军队讨伐宋国”,哀公七年“宋国皇瑗率领军队侵犯郑国”,九年“宋国皇瑗率领军队在雍丘俘获郑国军队”,这年秋天“宋国国君讨伐郑国”,十年“宋国人讨伐郑国”,十二年“宋国向巢率领军队讨伐郑国”,各种传注对此都前后矛盾、含糊不清,没有一个是正确的。善于研读《春秋》的人,应当将这六经贯通起来阅读,并且综合考察各种传注来进行辨析,这样就可以了。
夏楚人伐陈
楚昭王以救陈而死,然死则不能救矣。陈因就吴,而楚遂伐之。虽楚惠王不继志,顾晋伯余习,原是如此。
秋宋公伐郑【防书未详】
传于伐郑本事全不晓,乃又旁造一救郑之事,谓晋赵鞅欲救郑,卜龟不吉,乃使阳虎筮之,又不吉,乃止。按郑之叛晋已久,而于赵鞅则尤致深怨者,前二年鞅帅师围戚,値范氏在朝歌,而郑罕逹与驷▯亲帅师输粟以与郑战,经书“晋赵鞅帅师及郑罕逹帅师战于铁,郑师败绩”。嗣后未尝有修好之举也,即或修好,而经此搆战,或不坐视则已耳,有何亲爱而撄冠被发,以蓍以蔡?此皆防书无文,而传故造説以演其事者,善读者所当察也。
冬十月
十年
春王二月邾子益来奔
前吴伐邾,囚邾子,今脱而来奔,避吴也。但吴以救邾伐我,而今又使邾来奔。邾以我执之,故致我为吴所伐,而今又奔我,搆兵▯乱,慢好凟恶,其尚有人理存其间乎?此春秋之所以入战国与?
公防吴伐齐。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此吴令也。吴欲防齐,而齐辞之。吴乃城防,沟通江及淮。先召我儆师,而我从之,乃伐齐南鄙,师于鄎。齐人弑悼公,以悦吴。赴至,吴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而还。悼公不书弑,以未详弑者人也。其书例与襄七年郑伯髠顽卒于鄵同。
夏宋人伐郑【防书未详】
晋赵鞅帅师侵齐
齐、卫屡救范氏,与赵鞅为难,故乗丧以侵之。
五月公至自伐齐
塟齐悼公
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
定十四年,公孟彄以蒯聩党奔郑,又奔齐,今自齐归卫。或曰:齐纳之。
薛伯夷卒
秋塟薛惠公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
吴救陈【见夏楚伐陈传】
十有一年
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前年鄎之役,齐以我从吴师,故憾之。至是,特遣国书、高防帅师伐我及清【齐地】季孙谓其宰冉求曰:“齐师在清,必鲁故也,如何?”冉求谓以一子守而二子帅师可矣。二子不可,冉求曰:“若不可,则君无出【谓鲁公】一子帅师【季氏】背城而战,不属者非鲁人也。季孙使冉有从于朝,俟于党氏之沟。武叔呼而问战焉,对曰:“君子有远虑,小人何知?”武叔曰:“是谓我不成丈夫也。”退而搜乘。于是孟孺子泄【武伯】帅右师,冉求帅左师,樊迟为右。季孙曰:“须【樊迟名】也弱。”冉有曰:“能用命焉。”季氏之甲七千,冉有以武城人三百为己徒卒,次于雩门之外。越五日而右师始至,遂及齐师战于郊。时师未逾沟,樊迟请左师伸约信三刻而逾之,众从之,师入齐军。既而右师奔,齐人追右师,齐大夫陈瓘、陈庄渉泗,孟之侧【即子反】后入以为殿,抽矢防其马曰:“马不进也。”独左师获齐甲首八十,齐人不能。师宵谍曰:“齐人遁。”冉有请追之,三季孙不许。传曰:“冉有用矛于齐师,故能入其军。”孔子曰:“义也。”经不书齐败以右师奔也,然不书我败以左师实胜也。其曰“伐我”者,书例也。不曰“某鄙以战于郊”也。胡氏谓不书四鄙,但书“伐我”为鲁罪。夫战于郊矣,而犹鄙乎?且鲁凡被兵必书“伐我”,《春秋》无两书矣。傥非伐我,当是伐谁?传《春秋》至哀十一年而犹然梦梦,不可解也。
夏,陈辕颇出奔郑【辕,公作袁】
陈辕颇为司徒赋封内之田,以嫁公女,有余以为己大器,国人逐之。
五月,公防吴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艾陵,齐地】
报郊之战,公乃防吴子伐齐,克博至于嬴。吴子亲将中军,胥门巢将上军,王子姑曹将下军。齐国书将中军,髙无防将上军,宗楼将下军。战于艾陵。初,吴展如败齐上军,齐国子亦败吴上军。既而吴子出,大败齐师,获国书、公孙夏、闾丘明、陈书、东郭书,革车八百乘,甲首三千,以献于公。当战之时,吴子呼武叔曰:「而事何也?」曰:「从司马。」吴子赐之甲、劒、铍,曰:「奉尔君事,敬无废命。」武叔未能对,卫赐进【赐子
译夏天,楚国人攻打陈国。
楚昭王因为救援陈国而死,然而人死了就无法再救援了。陈国因此投靠吴国,楚国于是攻打陈国。虽然楚惠王没有继承先王的遗志,但考虑到晋国称霸的旧习,原本就是这样的。
秋天,宋国国君攻打郑国【《春秋》经文记载不详】
《左传》对攻打郑国这件事完全不了解,于是又凭空捏造了一个救援郑国的事件,说晋国的赵鞅想要救援郑国,占卜龟甲不吉利,于是让阳虎占卜蓍草,又不吉利,于是作罢。查考郑国背叛晋国已经很久了,而且对赵鞅尤其怀有深仇大恨,两年前赵鞅率领军队包围戚地,恰逢范氏在朝歌,而郑国的罕达和驷歂亲自率领军队运送粮食给郑国作战,《春秋》经文记载“晋赵鞅率领军队与郑罕达率领军队在铁地交战,郑军大败”。此后从未有过修好之举,即使有修好,经过这样的交战,要么不坐视不管罢了,有什么亲爱之情值得披头散发,拿着蓍草和龟甲占卜呢?这些都是《春秋》经文没有记载,而《左传》故意编造说法来演绎其事,善于阅读的人应当明察。
冬天,十月
十年
春天,周王二月,邾国国君益来投奔鲁国。
此前吴国攻打邾国,囚禁了邾国国君,现在他逃脱而来投奔,是为了躲避吴国。但是吴国因为救援邾国而攻打我们,现在又让邾国来投奔。邾国因为我们拘禁它,所以导致我们被吴国攻打,现在又投奔我们,挑起兵祸混乱,轻慢友好,冒犯厌恶,其中还有人性道理存在吗?这就是《春秋》之所以进入战国时代的原因吧?
鲁公联合吴国攻打齐国。三月戊戌日,齐国国君阳生去世。
这是吴国的命令。吴国想要联合齐国,而齐国推辞了。吴国于是修筑防城,开凿运河连接长江和淮河。先召见我们警戒军队,我们听从了,于是攻打齐国南部边境,军队驻扎在鄎地。齐国人弑杀了悼公,以此来取悦吴国。讣告送到,吴军停止进攻。吴国国君在军门外哭了三天,然后返回。悼公不记载为被弑,因为不清楚弑杀者是谁。其书写体例与襄公七年郑伯髡顽在鄵地去世相同。
夏天,宋国人攻打郑国【《春秋》经文记载不详】
晋国赵鞅率领军队侵犯齐国。
齐国、卫国屡次救援范氏,与赵鞅作对,所以趁着丧期侵犯他们。
五月,鲁公从攻打齐国回来。
安葬齐悼公。
卫国公孟彄从齐国回到卫国。
定公十四年,公孟彄因为属于蒯聩的党羽而逃奔郑国,又逃奔齐国,现在从齐国回到卫国。有人说:是齐国接纳了他。
薛伯夷去世。
秋天,安葬薛惠公。
冬天,楚国公子结率领军队攻打陈国。
吴国救援陈国【见夏天楚国攻打陈国的《左传》】
十一年
春天,齐国国书率领军队攻打我们。
前年鄎地的战役,齐国因为我们跟随吴国军队,所以怨恨我们。到了这时,特意派遣国书、高无咎率领军队攻打我们以及清地【齐国地名】。季孙对他的家臣冉求说:“齐国军队在清地,一定是因为鲁国的缘故,怎么办?”冉求说用一个人守城,两个人率领军队就可以了。两个人不同意,冉求说:“如果不同意,那么国君不要出城【指鲁公】,一个人率领军队【指季氏】背靠城墙而战,不归属的人就不是鲁国人。”季孙派冉有在朝廷跟随,在党氏的沟渠旁等候。武叔呼叫并询问战况,回答说:“君子有长远的考虑,小人知道什么?”武叔说:“这是说我不是大丈夫。”退下后搜索战车。于是孟孺子泄【武伯】率领右师,冉求率领左师,樊迟担任右军副将。季孙说:“樊迟年轻。”冉有说:“他能服从命令。”季氏的甲士有七千人,冉有带领武城人三百人作为自己的步兵,驻扎在雩门之外。过了五天右师才到,于是与齐军交战于郊外。当时军队还没有越过沟渠,樊迟请求左师伸展约定信号三次然后越过沟渠,众人听从了他,军队进入齐军。不久右师逃跑,齐人追击右师,齐国大夫陈瓘、陈庄渡过泗水,孟之侧【即子反】最后进入作为殿后,抽出箭射向他的马说:“马不前进。”只有左师斩获齐军甲士首级八十,齐人不能抵挡。夜间间谍说:“齐人逃跑了。”冉有请求追击,三位季孙不允许。《左传》说:“冉有用矛攻击齐军,所以能进入他们的军队。”孔子说:“这是义。”经文不记载齐军战败是因为右师逃跑,但不记载我们战败是因为左军确实胜利了。说“攻打我们”,是书写体例。不说“在某边境交战于郊外”。胡氏认为不记载四境,只记载“攻打我们”是鲁国的罪过。既然在郊外交战,还是边境吗?而且鲁国凡是遭受兵祸一定记载“攻打我们”,《春秋》没有两样的。如果不是攻打我们,应该是攻打谁?解释《春秋》到哀公十一年还这样糊涂,不可理解。
夏天,陈国辕颇出逃到郑国【辕,公羊传作袁】
陈国辕颇担任司徒,征收封地内的田赋,用来嫁公主,有余钱用来制作自己的大器物,国人驱逐他。
五月,鲁公联合吴国攻打齐国。甲戌日,齐国国书率领军队与吴国在艾陵交战,齐军大败,俘获齐国国书【艾陵,齐国地名】
报复郊外之战,鲁公于是联合吴国国君攻打齐国,攻克博地到达嬴地。吴国国君亲自率领中军,胥门巢率领上军,王子姑曹率领下军。齐国国书率领中军,高无咎率领上军,宗楼率领下军。在艾陵交战。起初,吴国展如击败齐国上军,齐国国子也击败吴国上军。不久吴国国君出击,大败齐军,俘获国书、公孙夏、闾丘明、陈书、东郭书,战车八百辆,甲士首级三千,献给鲁公。交战时,吴国国君呼叫武叔说:“你的职责是什么?”回答说:“跟随司马。”吴国国君赐给他铠甲、剑、铍,说:“奉行你国君的命令,恭敬不要废弃使命。”武叔未能回答,卫赐进
贡也,卫人】曰:「州仇【武叔名】奉甲从君而拜至。」是公使太史固归国子之元【以首还齐】寘之新箧,荐之以▯纁,加组带焉。
译贡(公孙段)说:“卫国人说:‘州仇(武叔的名)捧着铠甲跟随国君来拜见并到达。’”于是鲁公派太史固把国子的头颅【把首级还给齐国】放在新的箱子里,用浅红色的布垫在下面,上面又加上丝带。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
冬十有一月塟滕隠公
卫世叔齐出奔宋
世叔齐即太叔疾也。疾初娶宋朝女,而嬖其娣。及朝出奔【二年】孔文子【圉】使疾出其妻而妻之。疾不忍其娣,仍置之他室,如二妻焉。文子怒,欲攻之。仲尼止之,遂夺其妻。疾出奔,卫人立其弟遗,且使室疾妻焉。后以奔宋,臣向魋。魋出奔,卫人并攻疾。疾归卫而死。
十有二年
春用田赋
季康子欲以田赋,使冉有访于仲尼。仲尼不对,退而私谓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于礼,礼则以丘亦足矣。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乃卒用田赋。用者,以也。用田赋者,谓不以丘为赋,而以田为赋也。古者丘赋之法,每家百亩,收其田所出之财以为赋,合一百二十八家,得田一万二千八百亩,为一丘,共赋马一匹,牛三头,谓之丘赋,不谓之田赋。以田税什一,自有赋也。今欲分丘赋与田赋为二,于丘赋外,又征马一匹,牛三头,谓之田赋。虽其赋均出自田中,且亦均在此一丘之中,然既立田赋名,即非丘赋之旧法,不以丘而以田矣。公谷不知田赋为何赋,妄云公田什一。今田赋多取过于什一,为非正。夫公田多取,此在宣公初税亩时已逾什一,故哀公曰:「二,吾犹不足以。」什二之征,在前时不在此时也。且此是田税,不是田赋。故前汉志:「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宣公初税亩,此是加税;哀公用田赋,此是加赋。何则?以所加者为马一匹,牛三头也。若贾逵谓田者井也,以田为赋,欲令一井之间出一丘之赋,则一丘十六井,将出赋十六倍,无是理矣。且季孙云「以田」,夫子云「以丘」,并无有云「以井」者。使谓井即是田,则丘何尝不是田?丘不可名田,则田必不可名井,又断可知也。若胡氏谓籍田以力赋,里以入,农商不同。若但赋田而不赋里,是弛末削本,失先王重农之意。则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本国语夫子议田赋文,彼正谓田税里赋,力役军旅均有限制,不得増加。今反云末可加而本不可加,则意有畸重,己非夫子立説之本意矣。况周制九赋,凡山泽关市斥币力役皆在邦郊甸稍县都诸赋之内。春秋悉索敝赋,正索此等,岂有诸赋皆未加而独加田赋者?祗以诸赋无常,如里赋一条,必计其利之出入多寡而度其财。业有无以为差等,如所云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时増时减,不比田赋之可勒为定数,故略而不书。且亦见重本折末之意,书所重,不书所轻,而胡氏全未之解也。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孟子者,昭公之夫人也。昭公娶于吴,为同姓,故讳其名,不曰孟姬,而曰孟子,一似出之于宋者。此是鲁人常称,《论语》所云“君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是也。但《坊记》云:“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则必夫人,生时去姬称吴,一如《论语》所称“吴孟子”者。及其死而并去之,以吴即姬姓,称姓不可,称国亦不可也。若不称夫人,并不称薨者,旧以为“孟子”之称难于赴告,因不赴告,遂不称夫人,称薨则小君祔塟,虽外不赴告,而本国礼文必不可阙,乃经亦并不一及此。必季氏重抑昭公,使不得成小君之丧,故鲁史不书,而夫于因之。此正所以着季氏之恶,非讳之也。据传,孔子与吊适季氏,季氏不絻,放绖而拜。杜氏谓孔子致仕,但服旧君母妻之丧,故可与吊,而季氏竟不服小君之服,不着丧冠,故夫子即去绖而拜,亦不用吊时弁绖之服,葢从主节制也。按絻为初丧去冠之服,及成服而再冠,即不絻矣,是不絻非不冠也。亦惟不去初丧所服之冠,故曰不絻。今解絻作冠,固己非是。若弁绖而吊,则以爵素为弁,澡麻为绖,功缌通用,正旧君母妻之服。虽不吊,亦何必去绖?且吊无拜法,厯有明文。况此时吊季氏,上无殡宫,即臣子亦并无拜礼,惟受吊主人则不问所吊何人而来吊即拜。此必季氏不肯服小君之丧,故不絻亦不绖而頺然下拜。此正防文记季氏
译秋季七月辛酉日,滕国国君滕子虞母去世。
冬季十一月,滕隐公下葬。
卫国世叔齐出逃到宋国。
世叔齐就是太叔疾。太叔疾起初娶了宋朝的女儿,却宠爱她的妹妹。等到宋朝出逃后,孔文子让太叔疾休掉他的妻子,以便娶她。太叔疾不忍心休掉妹妹,就把她安置在别的房间,如同对待两个妻子一样。孔文子大怒,想要攻打他。孔子制止了孔文子,于是孔文子强行夺走了他的妻子。太叔疾出逃,卫国人立他的弟弟遗为国君,并且让遗娶了太叔疾的妻子。后来太叔疾投奔宋国,成为向魋的臣属。向魋出逃后,卫国人一并攻打太叔疾。太叔疾回到卫国而死。
鲁哀公十二年
春季,实行田赋制度。
季康子想要实行田赋,派冉有向孔子询问意见。孔子没有回答,退下后私下对冉有说:“君子行事,要合乎礼制,按照礼制,我的意见也就足够了。如果只想苟且行事,又何必来询问呢?”于是最终实行了田赋。“用”是“以”的意思。所谓实行田赋,是指不按照“丘”来征收赋税,而是按照“田”来征收赋税。古代丘赋的制度,每家一百亩,征收田地所产财物作为赋税,合计一百二十八家,得到田地一万二千八百亩,称为一丘,共同缴纳马一匹、牛三头,这叫做丘赋,不叫做田赋。因为田税是什一税,自有赋税。现在想要把丘赋和田赋分为两项,在丘赋之外,又征收马一匹、牛三头,称为田赋。虽然这些赋税都出自田地,且都在这一丘之中,但既然设立了田赋的名目,就不再是丘赋的旧法,不是按丘而是按田了。《公羊传》和《谷梁传》不知道田赋是什么赋,胡乱说是公田什一税。现在田赋多取,超过了什一税,是不正当的。公田多取,这在宣公初税亩时就已经超过了什一税,所以哀公说:“什二税,我还不够用。”什二税的征收,是在以前,不是在这个时候。况且这是田税,不是田赋。所以《汉书·食货志》说:“王畿方圆千里,有税有赋,税用来充足粮食,赋用来充足军备。”宣公初税亩,这是加税;哀公用田赋,这是加赋。为什么呢?因为所增加的是马一匹、牛三头。如果贾逵说田就是井,以田为赋,想要让一井之间出一丘的赋,那么一丘有十六井,将要出十六倍的赋,没有这样的道理。况且季孙说“以田”,夫子说“以丘”,并没有人说“以井”。如果说井就是田,那么丘何尝不是田?丘不能称为田,那么田必定不能称为井,这是可以断定的。如果胡安国说籍田以力役赋税,里邑以收入赋税,农商不同。如果只赋田而不赋里,这是放松末业而削弱根本,失去了先王重视农业的本意。那么籍田以力役而调节远近,赋里以收入而衡量有无,本是《国语》中夫子议论田赋的文字,他正是说田税里赋,力役军旅都有限制,不得增加。现在反而说末业可以加税而根本不可加税,那么意思就有偏重,已经不是夫子立论的本意了。况且周制九赋,凡是山泽、关市、斥卤、币帛、力役都在邦、郊、甸、稍、县、都诸赋之内。《春秋》说“悉索敝赋”,正是索取这些,哪有诸赋都没有加而唯独加田赋的呢?只是因为诸赋没有定数,比如里赋这一条,必须计算其收入的多少而衡量其财物。根据产业有无来分等级,如所说赋里以收入而衡量其有无,时增时减,不像田赋可以定为定数,所以略而不书。这也体现了重视根本、抑制末业的意思,记录所重视的,不记录所轻视的,而胡安国完全没有理解这一点。
夏季五月甲辰日,孟子去世。
孟子是鲁昭公的夫人。昭公娶了吴国的女子,因为是同姓,所以避讳她的名字,不称孟姬,而称孟子,好像出自宋国一样。这是鲁人的常称,《论语》中所说“君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就是这样。但《坊记》说:“鲁《春秋》去掉夫人的姓氏吴,她死时称孟子。”去世必定是夫人,生前去掉姬姓称吴,一如《论语》所称的“吴孟子”。等到她死后一并去掉,因为吴就是姬姓,称姓不可以,称国也不可以。如果不称夫人,也不称薨,旧说认为“孟子”这个称呼难以用于赴告,因为不赴告,所以不称夫人,称薨则是小君祔葬,虽然对外不赴告,但本国的礼文必不可缺,然而经文也并没有提及这一点。必定是季氏极力压制昭公,使他不能完成小君的丧礼,所以鲁史不记载,而夫子也沿用了。这正是为了彰显季氏的罪恶,不是避讳。根据传文,孔子去吊唁,恰逢季氏,季氏不戴丧冠,解下绖带而拜。杜预说孔子致仕,只服旧君母妻之丧,所以可以去吊唁,而季氏竟然不服小君的丧服,不戴丧冠,所以夫子就解下绖带而拜,也不用吊唁时的弁绖之服,大概是从主节制。按絻是初丧去冠的服饰,等到成服再戴冠,就不戴絻了,所以不戴絻不是不戴冠。也只是不脱去初丧所戴的冠,所以说不戴絻。现在把絻解释为冠,本来就不对。如果戴弁绖去吊唁,那么以爵弁素冠为弁,澡麻为绖,功缌通用,正是旧君母妻之服。即使不吊唁,又何必解下绖带?况且吊唁没有拜礼,历来有明文规定。况且此时吊唁季氏,上面没有殡宫,即使是臣子也没有拜礼,只有接受吊唁的主人,不问吊唁何人而来,就拜谢。这必定是季氏不肯服小君的丧,所以不戴絻也不戴绖而颓然下拜。这正是《坊记》记载季氏
不臣之节,与经文书“卒”不书“塟”正相表里,而杜氏误解之也。向疑“放”字是“散”字字形之讹。礼凡初丧服絻,必服环绖,以环股之绳束之,而其末不绞,又谓之散绖。或季氏不服絻而但服散绖,亦未可知。而既而思之,祗从“放”字作“去”字解,而不絻不绖尤为明快。若谓季既不絻,故子亦不绖,则天下无执君亲之丧而依违绕指,以大礼当酬酢者,曰从主节制,此何节制也?
译不臣的节操,与经文中记载“卒”而不记载“塟”的情况正相表里,而杜氏却误解了这一点。我先前怀疑“放”字是“散”字因字形相近而产生的讹误。按照礼制,凡是初丧时戴丧冠,必定要佩戴环绖,用环股的绳子束住,而其末端不绞紧,这又被称为散绖。或许季氏不戴丧冠而只佩戴散绖,也未可知。但随后我想到,只将“放”字解释为“去”,从而理解为不戴丧冠、不佩绖带,这种说法尤为明白通畅。如果说季氏既然不戴丧冠,所以孔子也不佩绖带,那么天下就没有人在主持君父的丧事时,会模棱两可、绕指为饰,把大礼当作应酬酬酢之事的了,这所谓的“遵从主家节制”,究竟是什么样的节制呢?
公防吴于槖臯【吴地】
公会吴槖臯,赴吴召也。时吴子使大宰嚭请寻盟【寻八年莱门之盟】公不欲,使子贡辞之。经但书会,不书盟,以此。
秋公会卫侯、宋皇瑗于郧【公作运】
吴召会也。吴人以卫侯来,缓将执之。景伯告子贡,子贡请束锦以见宰嚭。语及卫君,宰嚭曰:“寡君以其来,缓也,惧之,故将止之。”子贡曰:“卫君之来,必谋于其众。其众或欲或否,是以缓来。夫劝其来者,子党也;劝其不来者,子之雠也。今一来而果执之,则雠者之言验矣。”嚭曰:“善。”乃舍卫侯。
宋向巢帅师伐郑
宋郑搆兵已久,其彼此侵伐,厯见经文,必有以一事为终始者,而防书不详,前既已屡辨之矣。至是传又云,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弥作、顷丘、玉畅、嵒戈、锡,凡六邑。子产与宋为成,曰勿有是【言俱弃之】及宋平元之族自萧奔郑,郑人为之城嵒戈锡以居之。至是宋伐郑,杀元公之孙,遂围嵒。郑罕达救嵒,又围宋师。据此则宋郑争邑,别是一事,与前彼此侵伐传皆不相合。独元平之族居郑一节,连及前事,而又多可疑。考之定十年,宋公子地、公子辰前后奔陈。十一年自陈入萧。十四年又自萧来奔,此皆见经者。若自萧奔郑,则经与传两无明文。且公子地、辰皆景公之弟,元公之子。经累书宋公之弟,其所云宋公者,皆是景公。以宋入春秋自定十年至十四年,皆景公年也。景为元公子,则其弟为元族与平族无渉,且未有兄为元公子而弟为元公孙者。今曰平元之族,又曰元公之孙,则非其人矣。此其中又必有误,而影响以傅会者,此皆所当阙也。
冬十有二月螽
螽者,蝗也。蝗至冬而终,故曰螽。今周十二月为夏十月,虽不能为灾,然冬尚有此,则以异故书之。杜氏推长厯,谓是年应置闰,或者十月是九月,其候尚温,故未蛰,则是以常▯释《春秋》,非记异意矣。
十有三年
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
前冬,郑罕达救嵒,已围宋师;至是,向魋又帅师来。郑人狥曰:“得桓魋者有赏。”魋逃归,遂取宋师,并取他邑。去而前所争之六邑,又各弃勿有焉。
夏许男成卒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
吴夫差兴师北征,穿深沟于商鲁之间,北属之沂,西属之济,将会晋侯于黄池【卫地】我公与焉。及盟,吴晋争先。吴人曰:“于周室,我为长【泰伯后也】晋人曰:“于姬姓,我为伯【诸侯长也】争先不决。据传,则晋赵鞅呼司马寅将以死战,遂先晋人。据《国语》,则吴人服兵擐甲,建旌提鼓,三军皆哗,其声动天地,晋师大骇,乃请吴称吴伯,不称吴王,为诸侯长,遂先吴人。其説不同,然当从传不从《国语》者,以经先晋侯不令以吴为盟主,则晋先可知。若谓经每书吴并不称子,至此独称子者,亦以其自去僭号,夫子嘉之。如《国语》所云,则夫子是经但据防书,并不据《国语》。《国语》称公称伯,未尝称子,且经书“吴子”不一:蔡侯以吴子战于柏举,于越败吴于檇李,吴子光卒,此与书“楚子”“邾子”“胡子”“沈子”一例,而旧以为从降称谬矣。时诸侯不至,独公与会,吴人将以公见晋侯。子服景伯曰:“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王;伯合诸侯,则侯帅子男以见伯。今诸侯相防,而君帅寡君以见晋君,则晋成伯矣。敝邑将改职贡,鲁赋于吴八百乗【七年▯鲁赋于晋八百乗,邾六百乘,此是晋定贡赋之制】将半邾以属于吴【三百乘】而如邾以事晋【六百乗】是执事以伯召诸侯,而以侯终之,何利焉?乃止。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防书阙】
于越入吴
吴自定十四年,檇李之败,阖庐为越所杀。后吴子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檇李也。时越子以甲楯五千败保会稽,使大夫种行成于吴。吴子许之,伍员极諌,不从。既而吴伐齐,员又諌,乃杀员而沈之江。方是时,越子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至是伐吴,先以畴无余、讴阳【二大夫】自南方及郊。吴太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
译鲁昭公在槖臯防备吴国【槖臯是吴国的地方】。
鲁昭公在槖臯会见吴国使者,这是应吴国的召请。当时吴国国君派大宰嚭请求重温盟约【重温鲁定公八年莱门之盟】,鲁昭公不愿意,派子贡去推辞。《春秋》经文只记载了“会”,没有记载“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秋天,鲁昭公在郧地会见卫侯和宋国的皇瑗【“郧”字当作“运”】。
这是吴国召请会盟。吴国人带着卫侯前来,因为卫侯来得迟缓,吴国打算拘禁他。景伯告诉子贡,子贡请求用捆扎好的锦缎去拜见大宰嚭。谈话中提及卫侯,大宰嚭说:“我们国君因为卫侯来得迟缓,对他感到畏惧,所以打算扣留他。”子贡说:“卫侯前来,必定是与他的群臣商议过的。他的群臣有的愿意来,有的不愿意来,因此来得迟缓。那些劝他前来的人,是你的同党;那些劝他不来的人,是你的仇敌。现在他刚来你就果然拘禁他,那么仇敌们的预言就应验了。”大宰嚭说:“说得好。”于是释放了卫侯。
宋国的向巢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宋国和郑国交战已久,他们彼此侵伐的情况,在经文中屡次出现,必定有一件事作为始终的,而《左传》记载不详,前面已经多次辨析过了。到了这里,《左传》又说,宋郑之间有块无主之地,叫做弥作、顷丘、玉畅、嵒戈、锡,共六个城邑。子产与宋国讲和,说不要占有这些地方【意思是双方都放弃】。等到宋国平公、元公的族人从萧地逃奔到郑国,郑国人替他们修筑嵒戈、锡两座城邑让他们居住。到了这时,宋国攻打郑国,杀死了元公的孙子,于是包围了嵒邑。郑国的罕达救援嵒邑,又包围了宋军。根据这些记载,宋郑争夺城邑是另一件事,与前面彼此侵伐的记载都不相符合。只有元公、平公的族人居住在郑国这一节,牵连到前事,却又多有可疑之处。考察鲁定公十年,宋国的公子地、公子辰先后逃奔到陈国。十一年从陈国进入萧地。十四年又从萧地逃奔到鲁国,这些都见于经文。如果说是从萧地逃奔到郑国,那么经文和传文都没有明确记载。况且公子地、公子辰都是景公的弟弟,元公的儿子。经文屡次记载“宋公之弟”,其中所说的宋公,都是景公。因为宋国进入春秋时期,从定公十年到十四年,都是景公在位。景公是元公的儿子,那么他的弟弟就是元公的族人,与平公的族人无关,而且没有兄长是元公的儿子而弟弟是元公的孙子的情况。现在说“平公、元公的族人”,又说“元公的孙子”,那就不是同一个人了。这其中必定有错误,而有人牵强附会,这些都是应当存疑的。
冬天十二月,出现螽虫。
螽,就是蝗虫。蝗虫到冬天才结束,所以称为螽。现在的周历十二月相当于夏历十月,虽然不能造成灾害,但冬天还有这种虫子,所以作为异常现象记载下来。杜预推演长历,认为这一年应该设置闰月,或许十月其实是九月,气候尚且温暖,所以虫子没有蛰伏,这是用常理来解释《春秋》,不符合记载异常的本意。
鲁昭公十三年。
春天,郑国的罕达率领军队在嵒邑俘获宋军。
前年冬天,郑国的罕达救援嵒邑,已经包围了宋军;到了这时,宋国的向魋又率领军队前来。郑国人宣告说:“抓到桓魋的有赏。”向魋逃跑回国,于是郑国俘获了宋军,并夺取了其他城邑。离去后,先前争夺的六个城邑,又各自放弃不再占有。
夏天,许男成去世。
鲁昭公在黄池会见晋侯和吴王。
吴王夫差兴兵北征,在商、鲁之间开凿深沟,向北连接到沂水,向西连接到济水,准备在黄池会见晋侯【黄池是卫国的地方】,鲁昭公也参加了。等到结盟时,吴国和晋国争先后。吴国人说:“在周王室中,我是长【因为我是泰伯的后代】。”晋国人说:“在姬姓诸侯中,我是伯【诸侯之长】。”争先后没有结果。根据《左传》,晋国的赵鞅呼喊司马寅,将要死战,于是晋国居先。根据《国语》,吴国人披甲执兵,树立旌旗,提起战鼓,三军都喧哗起来,声音震动天地,晋军大为惊骇,于是请求吴国称“吴伯”,不称“吴王”,作为诸侯之长,于是吴国居先。这两种说法不同,但应当遵从《左传》而不遵从《国语》,因为经文先写晋侯,不命令以吴国为盟主,那么晋国居先就可以知道了。如果说经文每次记载吴国都不称“子”,到这里唯独称“子”,是因为吴国自己去掉僭越的称号,孔子嘉奖他。如果像《国语》所说,那么孔子写经文只依据《左传》,并不依据《国语》。《国语》称公称伯,不曾称子,而且经文记载“吴子”不止一次:蔡侯与吴子在柏举作战,越国在檇李打败吴国,吴子光去世,这与记载“楚子”“邾子”“胡子”“沈子”是一样的体例,而旧说认为这是降低称呼是错误的。当时诸侯没有到来,只有鲁昭公与会,吴国人打算让鲁昭公去见晋侯。子服景伯说:“周天子会合诸侯,那么霸主率领侯、牧去见天子;霸主会合诸侯,那么侯率领子、男去见霸主。现在诸侯相互防备,而您率领我们国君去见晋君,那么晋国就成就霸业了。我们国家将改变职贡,鲁国赋税给吴国八百乘【鲁定公七年,鲁国赋税给晋国八百乘,邾国六百乘,这是晋国规定的贡赋制度】,将一半邾国【三百乘】归属吴国,而像邾国那样侍奉晋国【六百乘】。这样您以霸主的身份召诸侯,却以侯的身份结束,有什么好处呢?”于是作罢。
楚国的公子申率领军队攻打陈国【《左传》记载缺失】。
越国进入吴国。
吴国自从定公十四年,在檇李战败,阖庐被越国所杀。后来吴王夫差在夫椒打败越国,是为檇李之败报仇。当时越王用五千甲士和盾牌手败退后坚守会稽,派大夫文种到吴国求和。吴王答应了他,伍员极力劝谏,吴王不听。不久吴国攻打齐国,伍员又劝谏,于是杀了伍员并把他的尸体沉入江中。在这个时候,越王刻苦自励,深思熟虑,把苦胆放在座位上,坐卧时都抬头看着苦胆。到了这时攻打吴国,先派畴无余、讴阳【两位大夫】从南方到达吴国郊外。吴国太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
、夀于姚御之。弥庸见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时弥庸父先为越姑蔑人所获,因见其旗在姑蔑军中】不可以见雠而弗杀也,遂战,获畴无余、讴阳。既而越子至,乃命范蠡、舌庸截吴归路,败太子友于姑熊夷【吴地】获王孙弥庸及夀于姚,而自帅中军以袭吴,入其郛,焚其姑苏,徙其大舟。吴人告败于吴子,吴子方防黄池,恐其闻也而杀之。及归,乃使人以厚礼请成于越。吴及越平【越灭吴在▯之哀二十二年】
译吴人杀了夀于姚御之。弥庸看见了姑蔑的旗帜,说:“这是我父亲的旗帜【当时弥庸的父亲先前被越国的姑蔑人俘获,因此看见他的旗帜在姑蔑军中】,不能见到仇敌却不杀他,”于是投入战斗,俘虏了畴无余和讴阳。随后越王到来,便命令范蠡、舌庸截断吴军的归路,在姑熊夷【吴地】打败太子友,俘获了王孙弥庸及夀于姚,而自己率领中军去袭击吴国,攻入吴国的外城,焚烧了姑苏台,迁移了吴国的大船。吴人向吴王报告战败的消息,吴王正在黄池防备诸侯,恐怕他们听到消息而杀了他,就把报告战败的人杀了。等到吴王回国,便派人用丰厚的礼物向越国求和。吴国与越国讲和【越国灭吴在鲁哀公二十二年】
秋公至自会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曼下公无多字,防书阙】
塟许元公
九月螽
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盗杀陈夏区夫【防书阙】
十有二月螽
十有四年
春西狩获麟
狩者,冬猎之名。春而名狩,以周之春即夏之冬也。西,鲁西也。麟,兽名,不恒见者。书狩,礼例;书所获,则文例也。据传,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车子,官名;鉏商,人名家语作车士子鉏商,则于车下増士字而以子为姓,非是】以为不祥,而赐之虞人。仲尼曰:“麟也”,然后取之。按麟为灵兽,王者之瑞。礼运:“圣王顺徳,则麒麟鳯凰皆在郊棷。”孝经援神契:“徳至八极,则麒麟臻。”故公羊亦云:“麟者仁兽,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此时周徳既衰,明王不作。夫子以圣人乗时间出,而不得在位,则此王者之瑞将以谁应?况麟之为物,游必择方,翔必择所。今出而被获,则是圣人而厄于在下之明验也。此与论语“鳯鸟不至,河不出图”之叹,正相表里。故夫子作春秋,而终于获麟之一时。虽春秋纪年当有始终,此不惟不终哀公之二十七年,且不终哀公十四年之夏秋冬。自伤道衰,陡然絶笔,理固有之。若公羊谓西狩获麟,应夫子受命之符,故夫子见麟而作春秋。则刘向、尹更始等皆以为瑞灾不并征,吉凶不两立。既伤灾见,不得复庆为瑞。至况终于获麟,亦仅见公羊之説,而汉儒遵之。若始于获麟,则虽汉儒亦不遵,贾逵、服防等皆以孔子自卫反鲁始作春秋,在哀十一年,凡三年而文始成。有获麟之应,虽其言亦皆臆见,彼此无所凭。然其不遵公羊説,则显然也。若汉儒谓周在西,故夫子欲兴西周,又谓立言之位在西方,麟为西方兽,属金兑为金,为言为口,则幸而所狩之地偶在鲁西耳。万一在鲁东,夫子将不作春秋乎?至説公羊者云,此是周亡之灾,汉兴之瑞。刘为金刀,而汉中在西,夫子豫知而伤之。此真妖妄之言,东汉符命家所为,前儒早辟之,不足道也。
若胡氏谓河出图,洛出书,而八卦画,箫韶作,春秋作,而鳯麟至,事应虽殊,其理一也。又曰文成而麟至,又曰鲁史成经,麟出于野,则以获麟为春秋既成之瑞应,事或有之。但其曰文成,曰成经,曰制作文成,岂其作经至哀十三年,盗杀陈夏区夫,十有二月,螽已告成书,而麟忽来至,然后缀「西狩获麟」一句乎?抑亦连「西狩获麟」一句綂谓之经乎?夫必经成而麟至,则「西狩获麟」一句不可谓之经也。若必合获麟为经,则是麟至时经未成也。从来儒者解经,定有着落,断无言之似是而按之实非者。既已信之真,言之凿,「文成」「成经」再三伸説,则必使后之人明知书成何时,经成何所,而乃为此鹘突之语。且曰「周南」「关雎」王者之风,「麟趾」为「关雎」之应,「驺虞」为「鹊巢」之应,取小序「应」字以证已瑞应之説,一似「关雎」诗成麒麟来至者。而朱元晦注「麟趾」竟曰王者之瑞有非人所得而致,则全袭胡氏説,直以「麟趾」诗作获麟解矣,其可笑如此。
春秋终于是年春,亦公羊、谷梁説谓孔子作春秋终于获麟之一句。而汉时公谷早出,故遂遵其説,以为夫子圣经实止于此。若左氏春秋则止于哀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卒,而其后防书未尽循年记事,附载经后者尚余十有一年,安见获麟一句即为絶笔之铁案?无如夫子自为书,必不能自记其生卒之年,故夫子之生见于公羊之传文,夫子之卒见于左氏之经文,其絶笔之年则姑从公谷为説,自汉迄今未有改也。若司马迁云夫子厄陈蔡而作春秋,则在哀六年,与诸説又不同。要之説经贵有据,能据经、据传、据防书,然后据汉儒之説,经者而以义而裁断之,庶于是经不大谬耳。
春秋毛氏传卷三十六
译秋,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国。
晋国的魏曼多率领军队侵犯卫国【“曼”字之下,公羊传没有“多”字,可能是防书缺失】。
安葬许国的元公。
九月,发生蝗灾。
冬十一月,有彗星出现在东方。
盗贼杀死了陈国的夏区夫【防书缺失】。
十二月,发生蝗灾。
鲁哀公十四年。
春天,在西郊狩猎时捕获了麒麟。
“狩”是冬季狩猎的名称。春天却称为“狩”,是因为周历的春天相当于夏历的冬天。“西”,指鲁国的西部。麒麟,是一种兽名,不常出现。记载“狩”,是礼制的惯例;记载所捕获的东西,则是文辞的惯例。根据《左传》记载,在西郊的大野狩猎,叔孙氏的车夫鉏商捕获了麒麟【“车子”是官名;“鉏商”是人名,《家语》写作“车士子鉏商”,即在“车”字下增加“士”字而以“子”为姓,这是错误的】,认为它是不祥之兆,便把它赐给了虞人。孔子说:“这是麒麟”,然后才取走它。按说麒麟是灵兽,是王者的祥瑞。《礼记·礼运》说:“圣王顺应德行,那么麒麟、凤凰都会出现在郊野。”《孝经援神契》说:“德行达到八方极远之地,那么麒麟就会到来。”所以《公羊传》也说:“麒麟是仁兽,有王者就出现,没有王者就不出现。”这时周朝的德行已经衰微,英明的君主不再出现。孔子作为圣人应运而生,却不能身居高位,那么这王者的祥瑞将应验在谁身上呢?况且麒麟这种动物,游历必定选择方向,飞翔必定选择处所。现在出现却被捕获,这就是圣人困厄于下位的明显验证。这与《论语》中“凤凰不飞来,黄河不出现河图”的感叹,正好互为表里。所以孔子作《春秋》,就终结于获麟的这一时刻。虽然《春秋》纪年应当有始有终,但这不仅没有终结于哀公二十七年,甚至没有终结于哀公十四年的夏、秋、冬。自伤大道衰微,突然停笔,道理上本来就有这种情况。如果像《公羊传》所说,西狩获麟,是应验孔子受命的符瑞,所以孔子见到麒麟而作《春秋》。那么刘向、尹更始等人都认为祥瑞和灾异不会同时出现,吉祥和凶险不能并存。既然灾异已经显现,就不能再庆祝为祥瑞。至于说终结于获麟,也只是《公羊传》的说法,而汉代儒生遵循它。如果说始于获麟,那么即使是汉代儒生也不遵循,贾逵、服虔等人都认为孔子从卫国返回鲁国开始作《春秋》,在哀公十一年,经过三年文章才初步完成。有获麟的应验,虽然他们的说法也都是主观臆测,彼此都没有依据。然而他们不遵循《公羊传》的说法,却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汉代儒生说周朝在西边,所以孔子想要复兴西周,又说立言的位置在西方,麒麟是西方的兽,属于金,兑卦属金,代表言语和口,那么幸好所狩猎的地方偶然在鲁国西边罢了。万一在鲁国东边,孔子就不作《春秋》了吗?至于解说《公羊传》的人说,这是周朝灭亡的灾异,汉朝兴起的祥瑞。刘字由金刀组成,而汉中在西边,孔子预先知道并为此悲伤。这真是妖妄的言论,是东汉符命家所为,前代儒生早已驳斥过,不值一提。
如果胡氏说黄河出现河图,洛水出现洛书,于是八卦画成,《箫韶》乐章作成,《春秋》写成,而凤凰、麒麟到来,事情虽然不同,但道理是一样的。又说文章完成而麒麟到来,又说鲁国史书成为经典,麒麟出现在郊野,那么把获麟作为《春秋》已经完成的祥瑞应验,事情或许有这种情况。但是他说文章完成,说成为经典,说制作文章完成,难道作经到哀公十三年,盗贼杀死陈国夏区夫,十二月,蝗灾已经宣告成书,而麒麟忽然到来,然后才加上“西狩获麟”这一句吗?还是也将“西狩获麟”这一句统称为经呢?如果必须是经成而麒麟到来,那么“西狩获麟”这一句就不能称为经了。如果必须把获麟合入经中,那么就是麒麟到来时经还没有完成。历来儒者解释经典,必定有着落,断没有言语看似正确而实际并非如此的情况。既然已经深信不疑,言之凿凿,“文成”、“成经”再三申说,那么必定让后人明白书成于何时,经成于何处,却说出这样含糊不清的话。并且说“周南”、“关雎”是王者的风范,“麟趾”是“关雎”的应验,“驺虞”是“鹊巢”的应验,取《毛诗序》中的“应”字来证明自己的祥瑞应验之说,好像“关雎”诗写成麒麟就到来一样。而朱熹注释“麟趾”竟然说王者的祥瑞不是人力所能招致的,这就完全沿袭胡氏的说法,直接把“麟趾”诗当作获麟来解释了,可笑到了极点。
《春秋》终结于这一年的春天,也是《公羊传》、《谷梁传》的说法,认为孔子作《春秋》终结于获麟的这一句。而汉代《公羊传》、《谷梁传》早出,所以于是遵循它们的说法,认为孔子的圣经实际上只到此为止。如果《左氏春秋》则终结于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子去世,而其后《左传》未尽循年记事,附载在经文后面的还剩余十一年,怎么能看到获麟一句就是停笔的铁案呢?无奈孔子自己作书,必定不能自己记载自己的生卒年份,所以孔子的出生见于《公羊传》的传文,孔子的去世见于《左氏传》的经文,其停笔的年份则暂且从《公羊传》、《谷梁传》的说法,从汉代到现在没有改变。如果司马迁说孔子在陈蔡受困时作《春秋》,那么在哀公六年,与各家的说法又不同。总之,解说经典贵在有所依据,能够依据经文、依据传文、依据《左传》,然后依据汉代儒生的说法,作为经者而以义理来裁断,大概这样对这部经典就不会大错特错了。
《春秋毛氏传》卷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