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毛氏传卷九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荣叔,周大夫荣氏叔,字锡命者死,而赐以文,如后之哀防,昭七年▯所谓追命卫襄者是也。夫以桓之死而锡以文,渎可知矣。若王无天字,此是阙文。先儒皆谓非义所存。胡氏惑啖助之説,谓削天贬王为宠簒弑,则当桓生时,天王之宠,桓者至再至三聘问之间,厯有辞命,彼时皆有天,今独无天乎?且使不去天字,即桓之簒弑可贳乎?何贸贸至是。
译周王派遣荣叔前来赐予桓公谥命。
荣叔,是周朝大夫荣氏的叔,字。所谓“锡命”,是指人死后赐予谥号,如同后来哀公防一样,即《春秋》昭公七年所说的追命卫襄公那样。桓公死后赐予他“文”的谥号,其轻率亵渎的程度可想而知。如果周王没有“天”字,这是文字缺失。先儒都认为这不符合道义。胡安国被啖助的说法所迷惑,认为削去“天”字、贬低“王”字是为了宠幸篡位弑君者,那么当桓公在世时,天王对他的宠幸,在多次聘问往来中,历次都有辞命,那时都有“天”字,如今唯独没有“天”字吗?况且即使不删去“天”字,桓公的篡位弑君之罪就可以赦免吗?为何如此轻率地做到这一步。
王姬归于齐
齐师迁纪郱鄑郚
齐将灭纪,先迁其三邑之民,而取其地。郱鄑郚,皆纪邑也。此与后十年宋人迁宿、闵二年齐人迁阳例同。谷梁以纪、郱鄑郚为四国名,又以为迁纪于郱鄑郚,皆非是。
二年
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公子庆父者,桓公之子,庄之庶兄也。以庶长称孟,而时压于嫡,故又称仲。其后称仲孙,而终称孟孙氏,以是也。公羊于二十七年▯谓是庄母弟,谬矣。庄母弟惟季友耳。胡氏谓鲁在春秋中见弑者三君,其贼未有不得鲁兵柄者,公子翚、仲遂、庆父皆是也。然此皆六朝时事,春秋藏兵于赋,不立军阃,其得失未必如此。于余丘,杜氏云国名,公谷谓是邾娄之邑,则史例书伐无称邑者【惟本国有伐我西鄙、南鄙之称,他国无有,且鄙非邑也】苐国名无三字,此必是夷狄之国而比近鲁者,与成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例同。
秋七月齐王姬卒
内女书卒此书者,以鲁曽主婚,比之内女。《檀弓》云:「齐告王姬之丧,庄公为之服大功,以由鲁嫁,故为服姊妹之服,是也。」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禚,公羊作郜】
此姜氏即文姜也。后仿此。禚,齐地。
乙酉宋公冯卒
三年
春王正月溺防齐师伐卫
此伐卫,为纳惠公也?与后五年,公复防齐侯伐卫,皆是一事。溺者,鲁大夫名。其不称氏者,史有此例。与隠三年,翚帅师;四年,无骇帅师,并同。谷梁、胡氏谓恶其防仇雠而伐同姓。夫纳朔非义,▯皆莫知,而尚问其余罪乎?
夏四月葬宋庄公
五月葬桓王
桓王以桓十五年崩,至是阅七年而始得葬,义可知矣。公谷疑改葬无据,防葬例见隠三年。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纪季者,纪侯弟也。史例诸侯之弟,类以仲、叔、季称,共仲、许叔、蔡季是也。酅者,纪之邑也。齐侯将灭纪,已迁纪三邑矣。至是,纪季以酅邑纳于齐,愿入齐为附庸之国,以姑存宗庙。此亦大不得已之苦心也。夫子存此,与后书“叔姬归于酅”其卹纪与恶齐义俱见焉。入者,纳也。与他“入国”、“入邑”例不同。
冬公次于滑【滑公谷作郎】
公欲防郑伯【子仪】以谋存纪,故特过郑。郑伯辞以难【时突尚在栎】遂次郑近地而不能去。鲁固懦矣,然如邻之不相防何?▯云:凡师一宿为舎,再宿为信,过信为次。滑,小国名,以近郑故次之。若公谷作郎,则鲁地矣。郑能来乎【旧注:滑,郑地非是,观后年郑伐滑,秦灭滑可见】
四年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祝丘,鲁地,则姜氏已还鲁矣。出入不书,不告庙也。两君相见,有飨礼,特夫人无是耳。
三月纪伯姬卒
此隠二年归纪者,记此,见我之不能庇纪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此齐郑谋灭纪也。前桓五年,齐僖谋纪,时原与郑伯同如纪,思以袭之。经书齐侯、郑伯如纪,是也。其因循至今者,徒以纪与王室为婚姻耳。今桓王已崩,无所顾忌,故前元年即已迁纪三邑,至三年而纪季以酅归齐。我公特过郑,久舎于滑,正以齐郑有旧谋,今必牵郑,故公求郑伯一见,以解纪之难。乃一宿,再宿,三宿,而郑不与见,则其约于齐而恐以我贰情可知矣。至是则复相防,以终前如纪之案。其不言防而言遇者,以遇礼稍杀防之密,而不欲彰也。郑伯,郑子仪也。郑自桓十五年忽归国,后突随入于栎,而未有国也。既而忽为髙渠弥所弑,而立子亹,则齐襄杀子亹而戮髙渠弥,何也?以齐党忽也。故子亹既杀,突仍不入,而立子仪,以突为忽雠,即为齐雠。子仪无徳怨焉。此时子仪正主国,故齐与谋之。胡氏谓是,突不惟不识事实,并不识情理矣。突、忽不两立,齐、宋不兼合。宋突、齐忽各有所为,説见桓一十五年。
纪侯大去其国
前齐迁纪三邑,纪季以酅入于齐。而齐之逼纪如故,则不得已而去之。其不言灭而祗言去者,以纪季存酅,犹奉宗祀。观后十二年
译周天子之女嫁到齐国。
齐国军队迁移了纪国的郱、鄑、郚三邑。
齐国将要灭掉纪国,先迁移这三邑的百姓,从而夺取其土地。郱、鄑、郚,都是纪国的城邑。这与后来十年宋国人迁移宿国、闵公二年齐国人迁移阳邑的体例相同。《谷梁传》将纪、郱、鄑、郚视为四个国家的名称,又认为这是将纪国迁移到郱、鄑、郚,这两种说法都不对。
鲁庄公二年
春季,周王二月,安葬陈庄公。
夏季,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
公子庆父,是桓公的儿子,庄公的同父异母兄长。因为他是庶出长子,所以称“孟”,但当时受到嫡长子的压制,所以又称“仲”。后来称“仲孙”,最终称“孟孙氏”,就是因此。《公羊传》在二十七年说他是庄公的同母弟弟,这是错误的。庄公的同母弟弟只有季友一人。胡安国认为鲁国在春秋时期被弑杀的君主有三位,那些弑君者没有不掌握鲁国兵权的,公子翚、仲遂、庆父都是如此。然而这都是六朝时期的情况,春秋时期兵权寓于赋税之中,不设立独立的军事统帅,其得失未必如此。于余丘,杜预说是国名,《公羊传》《谷梁传》认为是邾娄国的城邑,但史书体例中记载“伐”时不称城邑【只有本国才有“伐我西鄙、南鄙”的说法,他国没有,而且“鄙”也不是“邑”】,只是国名没有三个字的,这必定是靠近鲁国的夷狄国家,与成公三年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攻打廧咎如的体例相同。
秋季七月,齐国的王姬去世。
本国女子去世才记载,这里记载王姬去世,是因为鲁国曾经主持过她的婚事,将她比作本国女子。《檀弓》说:“齐国报告王姬的丧事,庄公为她服大功之丧,因为她是经由鲁国出嫁的,所以为她服姊妹之丧,这是对的。”
冬季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禚,公羊传作郜】。
这位姜氏就是文姜。后面仿照此例。禚,是齐国的地方。
乙酉日,宋公冯去世。
鲁庄公三年
春季,周王正月,溺在防地会见齐国军队攻打卫国。
这次攻打卫国,是为了拥立惠公吗?与后来五年,庄公再次在防地会见齐侯攻打卫国,都是同一件事。溺,是鲁国大夫的名字。他不称氏,史书有此体例。与隐公三年,翚率领军队;四年,无骇率领军队,体例相同。《谷梁传》、胡安国认为这是憎恶他会见仇敌而攻打同姓国家。然而拥立朔并非正义之事,大家都不知道,还追究其他罪行吗?
夏季四月,安葬宋庄公。
五月,安葬桓王。
桓王在桓公十五年去世,到这时经过七年才得以安葬,其中的道义可想而知。《公羊传》《谷梁传》怀疑是改葬,没有依据,改葬的体例见于隐公三年。
秋季,纪季带着酅邑归附齐国。
纪季,是纪侯的弟弟。史书体例中诸侯的弟弟,通常以仲、叔、季来称呼,共仲、许叔、蔡季就是如此。酅,是纪国的城邑。齐侯将要灭掉纪国,已经迁移了纪国三邑。到这时,纪季将酅邑献给齐国,愿意归附齐国作为附庸,以暂时保存宗庙。这也是迫不得已的苦衷。孔子保留这条记载,与后来记载“叔姬嫁到酅”,既体现了对纪国的怜悯,也体现了对齐国的厌恶。入,是归附的意思。与其他“入国”、“入邑”的体例不同。
冬季,庄公在滑地驻扎【滑,公羊传《谷梁传》作郎】。
庄公想要会见郑伯【子仪】以谋划保存纪国,所以特意经过郑国。郑伯以困难为由推辞【当时突还在栎地】,于是庄公驻扎在靠近郑国的地方而不能离开。鲁国固然懦弱,然而对于邻国不互相会见又能怎样呢?〇说:军队住一晚叫“舍”,住两晚叫“信”,超过两晚叫“次”。滑,是小国名,因为靠近郑国所以驻扎在那里。如果《公羊传》《谷梁传》作郎,那就是鲁国的地方了。郑国能来吗【旧注:滑是郑国的地方,这是不对的,看后年郑国攻打滑,秦国灭掉滑就可以知道】。
鲁庄公四年
春季,周王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
祝丘,是鲁国的地方,那么姜氏已经回到鲁国了。出入不记载,是因为没有告祭宗庙。两位君主相见,有飨礼,只是夫人没有这种礼节罢了。
三月,纪伯姬去世。
这是隐公二年嫁给纪国的人,记载这件事,表明我不能庇护纪国。
夏季,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
这是齐国和郑国谋划灭掉纪国。之前桓公五年,齐僖公谋划攻打纪国,当时原本与郑伯一同前往纪国,想偷袭它。经书记载齐侯、郑伯前往纪国,是对的。之所以拖延至今,只是因为纪国与王室有婚姻关系。现在桓王已经去世,无所顾忌,所以前元年就已经迁移了纪国三邑,到三年纪季带着酅邑归附齐国。我庄公特意经过郑国,长期驻扎在滑地,正是因为齐国和郑国有旧谋,现在必定要拉拢郑国,所以庄公请求与郑伯见一面,以解除纪国的危难。然而住了一晚,两晚,三晚,郑伯都不肯相见,那么他与齐国约定而害怕我鲁国有二心就可想而知了。到这时他们再次会见,以完成之前前往纪国的谋划。经书不称“防”而称“遇”,是因为“遇”的礼节比“防”稍轻,不那么严密,而且不想张扬。郑伯,是郑子仪。郑国自从桓公十五年忽回国后,后来突跟随进入栎地,而没有国家。不久忽被高渠弥所杀,而立子亹,那么齐襄公杀子亹而诛杀高渠弥,为什么呢?因为齐国党同忽。所以子亹被杀后,突仍然不回国,而立子仪,因为突是忽的仇人,也就是齐国的仇人。子仪没有恩怨。此时子仪正主持国政,所以齐国与他谋划。胡安国认为是这样,突不仅不了解事实,也不了解情理。突、忽不能共存,齐、宋不能兼合。宋国支持突、齐国支持忽,各有作为,说法见于桓公十五年。
纪侯彻底离开他的国家。
之前齐国迁移纪国三邑,纪季带着酅邑归附齐国。而齐国逼迫纪国依然如故,那么纪侯不得已而离开。经书不称“灭”而只称“去”,是因为纪季保存了酅邑,还能奉祀宗庙。看后十二年
,有纪叔姬归于酅,文则酅尚苟存,可知也。若其称大去者,先仲氏曰:「去而不反曰大去,犹之归而不复曰大归,言去之至也【胡氏以委弃之多与去国为大,俱非是】至于称侯,则春秋失地书名,失国书爵,亦是史例。与后十年齐侯灭谭,谭子奔莒;僖五年楚人灭▯,▯子奔黄,例同。公羊谓不书齐灭者,为贤者讳。齐襄复九世之雠,春秋贤之,何为复九世之雠?以周夷王时纪侯谮齐哀公于王而烹之,哀公者,襄九世祖也。此与史世家齐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语合,故郑氏亦云:「懿始受谮而烹齐哀是也。」但齐哀本不道,齐风还诗,所以刺哀公之荒淫。周制不雠义杀,此固义之所当杀者,即使天王淫刑无所归咎,比之雠有司之法,更为不同。且恩怨以时亲逺,则恩衰雠逺,则怨忘。故周制复雠之义不过五世,并无九世犹相雠者。且夷蛮无共主,故有雠国;三代共主,无雠国也【即春秋列国两雄对峙搆怨有之,然谓之敌国,若齐纪则并非敌国之比】又且春秋一书,自为终始,从无连前代事实説春秋者,予即以经文考之,即一纪存亡,而合隠、桓、庄三公凡六十一年,书二十一条【隠二年纪履繻来逆女,伯姬归于纪,纪子伯莒子盟于密;七年叔姬归于纪;八年公及莒人盟于浮来;桓五年齐侯郑伯如纪;六年公防纪侯于郕,纪侯来朝;八年单伯来逆王后于纪;九年纪季姜归京师;十三年公防纪侯郑伯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十七年公防齐侯纪侯盟于黄;庄元年齐迁纪郱邢鄑;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冬公次于滑;四年纪伯姬卒;纪侯大去其国;齐侯葬纪伯】姬,十二年,纪叔姬归于酅。二十九年,纪叔姬卒。三十年,葬纪叔姬】皆厯记其求庇王室,求救宗国,而卒不能。
译有纪叔姬回到酅地,从“文则酅尚苟存”这句话可以知道,酅地当时还勉强得以保存。至于称“大去”,先仲氏说:“离开而不返回叫做‘大去’,就像出嫁而不复返叫做‘大归’,这是说离开到了极点【胡氏认为因为委弃的人多以及离开国家所以称为‘大’,这两种说法都不对】。至于称‘侯’,这是因为《春秋》对于失去封地者只书其名,失去国家者则书其爵位,这也是史官的体例。这与后来十年齐侯灭谭,谭子逃奔到莒;僖公五年楚人灭〇,〇子逃奔到黄,体例相同。《公羊传》认为不记载齐国灭纪,是为了给贤者避讳。齐襄公报了九世之仇,《春秋》认为他是贤者,为什么要报九世之仇呢?因为在周夷王时,纪侯向周王进谗言陷害齐哀公,导致齐哀公被烹杀,齐哀公是齐襄公的九世祖。这与《史记·齐太公世家》中记载齐哀公时纪侯向周王进谗言,周王烹杀齐哀公的话相合,所以郑氏也说:‘懿公开始受谗言而烹杀齐哀公是对的。’但是齐哀公本来就不道德,《齐风·还》这首诗,就是用来讽刺齐哀公荒淫的。周朝的制度不报复合乎道义的杀戮,这本来就是合乎道义应当被杀的,即使周天王滥施刑罚无处归咎,与报复有司依法执行的情况,更是不同。况且恩怨随着时间远近而变化,恩情衰减则仇恨疏远,怨恨就会忘记。所以周朝的制度,复仇的道义不超过五代,并没有九代还要互相复仇的。而且夷狄蛮族没有共同的主君,所以有仇国;夏商周三代有共同的主君,没有仇国【即使春秋列国两强对峙结怨的情况有,但称之为敌国,像齐国和纪国则并非敌国之比】。况且《春秋》一书,自成始终,从来没有联系前代事实来解说《春秋》的,我即用经文来考证,仅就纪国的存亡而言,合上隐公、桓公、庄公三位国君共六十一年,记载了二十一条【隐公二年,纪履繻来迎娶女子,伯姬嫁到纪国,纪子伯与莒子在密地结盟;七年,叔姬嫁到纪国;八年,鲁公与莒人在浮来结盟;桓公五年,齐侯、郑伯前往纪国;六年,鲁公在郕地会见纪侯,纪侯来朝见;八年,单伯从纪国迎回王后;九年,纪季姜回到京师;十三年,鲁公会同纪侯、郑伯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作战;十七年,鲁公会同齐侯、纪侯在黄地结盟;庄公元年,齐国迁移纪国的郱、邢、鄑三地;三年,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冬天,鲁公驻扎在滑地;四年,纪伯姬去世;纪侯大去其国;齐侯安葬纪伯姬;十二年,纪叔姬回到酅地;二十九年,纪叔姬去世;三十年,安葬纪叔姬】都详细记载了他们寻求王室庇护、向宗国求救,而最终未能成功。
庇之救之之意,其不惮璅屑绵邈,有始有终,如此则其卹纪、恶齐、伤王室之卑、痛宗国之弱,为何如者?而谓贤齐襄而予之也乎?况齐侯如纪,在桓五年,此时齐僖未亡,则谋纪者,齐僖之志,谁谓齐襄能复雠者?解《春秋》而不读经,此何説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三月,纪伯姬卒。入夏,而纪侯去国。然伯姬犹未葬也。至六月,而齐侯始葬之。则去国之惨,即一妻之棺而不能顾,他可知矣。若其称齐侯者,《春秋》书法:君身称爵,大夫称人,并无以褒书爵【公羊説】与以贬书爵之例【胡氏説】此直书齐侯者,向以为纪侯之去国无所逼逐,如太王迁岐,走马自行。今而知齐侯之亲在纪也,则非自去之,逼逐之也。故纪侯之去,不可言去。几见有国君而轻去国者?伯姬之葬,何可言葬?先仲氏曰:纪侯自有妻,纪妻自有葬。几见有齐侯而葬纪妻者?皆文也,而义自见焉。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禚【禚,公谷作郜】
禚齐地也。公至齐,不与齐侯狩,而与齐大夫狩。虽齐侯以甥礼轻之,然公则卑防甚矣。此展甥之诗所由讥与?
五年
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师则在军中矣。此时齐未行军,得毋齐师尚在纪?孔疏所谓“疆理纪地之师”者,非耶?
秋,郳黎来来朝【郳,《公羊》作倪,黎,《左▯》作犁】
郳国黎来,名郳,与邾同姓,即小邾子也。附庸之君,例可书名,并书字者,胡氏谓夷狄之附庸,称名则《春秋》无此例,且小邾非夷狄也。説见《隠元年》邾仪父▯。
冬,公防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云:「伐卫纳惠公也。」公以国君与诸国大夫纳有罪之君,义何如矣?
六年
春王正月【正公谷作三】
王人子突救卫
王人,王官之微者也。子突者,名也。周礼,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而昭十二年▯注谓三命、再命皆书名,惟一命书人。今书人,则下士之一命者也。然人则不名,既书人,又书名,则或以救卫而嘉之。谷梁所谓称名贵之者,容有是乎【杜氏、胡氏谓突字非是】但春秋书救,皆是嘉予,此则罪诸国而并伤王室之卑弱。夫以王官出讨罪,而但云救,已可痌矣,况不能救哉?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据▯,卫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杀左公子泄、右公子职,乃即位。是朔本卫君,史例失位复入,当书“复归”。诸侯纳之,当书“归”。此苐书“入”,一似原非卫君而强入之者,则卫侯之入与诸国之纳之皆有罪矣。此与后九年齐小白入于齐例同。
秋公至自伐卫
以告庙,故书然。自伐卫归,则义亦见焉。
冬齐人来归卫俘
俘例有二:一,俘其人民;一,俘其宝玉。此则宝玉之俘,左氏、公羊皆谓之为“归卫宝”是也。夫以逆王命而纳罪恶,即无所利而为之,其恶已难贳矣,况利之?
七年
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
防鲁地则齐侯来防矣,故▯曰齐志也。
夏四月辛夘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陨,公羊作霣。凡陨字后同。辛夘夜,夜字谷梁作昔】
恒星经星也【即二十八宿】以经训常,故曰恒星。此祗称恒星而不称星,则必众星皆见而恒星独不见者。若谓日光不掩故星不见,则未有经星较大且不见而众星反见者,此非夜明掩星可知也【左氏谓不见者夜明也,如雨与雨偕也】至夜中星陨,则非恒星而众星矣,故但称星。惟夜半以前恒星不见而众星见,故初祗不见恒星,而此时则又见众星之陨。若谓恒星之不见以陨之故,则未有星体不见而能见其陨者,此非恒星之陨又可知也【谷梁谓恒星之陨】至于如雨,则但拟众星之陨比雨之下,故曰如雨。左氏谓与雨偕者,亦谓与雨相同,而杜氏误解谓星陨而又雨,如与而通。则星陨可纪,夜半有雨何足记?而如虽通字,而此不然也【康熙己未冬在史馆时,同至太常防月食,食将复而浓云蔽之,不知其复也。既而各官散,散时有雨,然日记官但记有云蔽月,而不及雨,以不
译庇护他、拯救他的心意,难道不畏惧琐碎遥远、有始有终吗?像这样,那么他对纪国的忧恤、对齐国的厌恶、对王室卑微的伤痛、对宗国衰弱的悲痛,会是什么样子呢?难道会说齐襄公贤德而给予他吗?况且齐侯前往纪国,是在桓公五年,此时齐僖公尚未去世,那么谋划攻取纪国的,是齐僖公的意志,谁说齐襄公能为父报仇呢?解释《春秋》却不读经文,这是什么说法呢?
六月乙丑,齐侯安葬纪伯姬。
三月,纪伯姬去世。进入夏季,纪侯离开国家。然而伯姬还没有安葬。到了六月,齐侯才开始安葬她。那么离开国家的悲惨,连妻子的棺材都不能顾及,其他情况可以想见了。至于称他为齐侯,《春秋》的书写法则:国君亲自行动称爵位,大夫称人,并没有因为褒扬而书写爵位【公羊说的观点】以及因为贬斥而书写爵位的例子【胡氏说的观点】。这里直接书写齐侯,向来说法认为是纪侯离开国家没有受到逼迫驱逐,像太王迁往岐山,骑马自行离开。现在知道齐侯亲自到了纪国,那么就不是自行离开,而是被逼迫驱逐了。所以纪侯的离开,不能说成是“去”。哪里见过国君轻易离开国家的?伯姬的安葬,哪里可以说成是“葬”?先仲氏说:纪侯自有妻子,纪国的妻子自有安葬。哪里见过齐侯安葬纪国妻子的?这些都是文字上的安排,而其中的含义自然显现出来。
秋七月
冬,鲁公和齐人在禚地打猎【禚,公羊传、谷梁传作郜】
禚是齐国的土地。鲁公到了齐国,不和齐侯打猎,却和齐国的大夫打猎。虽然齐侯用对待外甥的礼节轻视他,但是鲁公确实非常卑下防备了。这就是《展甥》这首诗所讥讽的原因吧?
五年
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前往齐军
“师”就在军中。此时齐国没有行军,莫非齐军还在纪国?孔颖达疏所说的“治理纪国土地的军队”,难道不对吗?
秋,郳国的黎来朝见【郳,《公羊传》作倪,黎,《左传》作犁】
郳国的黎来,名郳,与邾国同姓,就是小邾子。附庸之君,按例可以书写名字,同时书写字的,胡氏认为夷狄的附庸,称名字则《春秋》没有这个例子,况且小邾不是夷狄。说法见《隐元年》邾仪父〇。
冬,鲁公会同齐人、宋人、陈人、蔡人讨伐卫国。
〇说:“讨伐卫国是为了接纳惠公。”鲁公以国君身份和各国大夫接纳有罪的国君,道义上怎么样呢?
六年
春王正月【正,公羊传、谷梁传作三】
王人子突救援卫国
王人,是周王室地位低微的官员。子突,是名字。《周礼》规定,王的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而昭十二年〇注说三命、再命都书写名字,只有一命书写“人”。现在书写“人”,那么就是下士的一命者。然而“人”不写名字,既然写了“人”,又写了名字,那么可能是因救援卫国而嘉奖他。谷梁传所说的称名字是尊贵他,或许有这种情况【杜氏、胡氏认为突是字而不是名】。但是《春秋》书写“救”,都是嘉许给予,这里则是谴责各国并且一并伤痛王室的卑弱。用王官出兵讨伐罪人,却只说“救”,已经令人痛心了,何况不能救援呢?
夏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国
根据〇,卫侯进入,放逐公子黔牟到周,杀死左公子泄、右公子职,才即位。这是朔本来就是卫君,史例中失位后复入,应当书写“复归”。诸侯接纳他,应当书写“归”。这里只书写“入”,好像原本不是卫君而强行进入的,那么卫侯的进入和各国接纳他都有罪了。这与后来九年齐小白进入齐国的例子相同。
秋,鲁公从讨伐卫国回来
因为要告祭宗庙,所以这样书写。从讨伐卫国归来,那么道义也就显现出来了。
冬,齐人来归还卫国的俘虏
俘虏的例子有两种:一,俘虏其人民;一,俘虏其宝玉。这里是宝玉的俘虏,左氏、公羊都称之为“归还卫国宝玉”是对的。用违背王命来接纳罪恶,即使没有利益而这样做,其恶行已经难以宽恕了,何况还贪图利益?
七年
春,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
防是鲁国的土地,那么齐侯来到防地了,所以〇说这是齐国的意志。
夏四月辛夘夜,恒星看不见。夜半,星星坠落像雨一样【陨,公羊传作霣。凡是陨字后面都相同。辛夘夜,夜字谷梁传作昔】
恒星是经星【即二十八宿】用“经”解释为“常”,所以叫恒星。这里只称恒星而不称星,那么一定是众星都可见而只有恒星看不见的情况。如果说日光不遮蔽所以星看不见,那么没有经星较大且看不见而众星反而可见的情况,这不是夜晚明亮遮蔽星星可以知道的【左氏说看不见是因为夜晚明亮,像雨一样和雨一起】。到了夜半星星坠落,那么就不是恒星而是众星了,所以只称星。只有夜半以前恒星看不见而众星可见,所以起初只看不见恒星,而此时又看见众星坠落。如果说恒星的看不见是因为坠落的原因,那么没有星体看不见而能看见其坠落的情况,这不是恒星的坠落又可以知道了【谷梁传说是恒星的坠落】。至于像雨,只是比拟众星坠落像雨落下,所以说像雨。左氏说和雨一起,也是说和雨相同,而杜氏误解为星星坠落而且下雨,认为“如”和“与”相通。那么星星坠落可以记录,夜半有雨值得记录吗?而且“如”虽然是通假字,但这里不是这样【康熙己未冬在史馆时,一同到太常寺观测月食,月食将恢复却被浓云遮蔽,不知道它恢复了。不久各位官员散去,散去时有雨,然而日记官只记录有云遮蔽月亮,而没有提及雨,因为不
足记也】至若公羊道聴谓恒星不见者,诸凡列星俱不见也。夜中星陨如雨者,夜中列星俱复位,似雨之陨而不似雨之堕地也。夫雨落不上天,而谓星陨能复位,斯已奇矣。然且为之説曰:未修时《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夫子修之曰星陨如雨。夫以星之去地咫尺反而复位,此大变事,而修之如此,是另造《春秋》非修《春秋》也。不知何所据而荒唐若是。
译足以作为记载罢了。至于公羊学派听来的说法,认为“恒星不见”是指所有列星都看不见了;“夜中星陨如雨”是指半夜时分列星都回到了原位,像雨一样落下,却不似雨那样坠落到地面。雨水落下不会回到天上,却说星星落下后能回到原位,这已经很奇怪了。然而他们还解释说:未经孔子修订时的《春秋》记载为“雨星”,意思是星星离地还有一尺就返回了;孔子修订后改为“星陨如雨”。星星距离地面仅咫尺之遥就返回原位,这是重大的变故,却这样修订,这简直是另造一部《春秋》,而不是修订《春秋》了。不知道他们依据什么,竟然荒唐到这种地步。
秋大水无麦苖
秋即夏也。夏方登麦,而水漂之。苖者五稼之苖。《毛诗》曰:「食我▯苖。」
冬夫人姜氏防齐侯于谷
谷齐地
八年
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杜氏云:期其伐郕,而陈蔡不至,故次于郎以待之。与后文治兵围郕,还师,总是一事。説公谷者谓陈蔡伐鲁,次以待之,则正义云:陈蔡于鲁境絶路遥,春秋以来未尝搆怨,且兵来而我御之,但得称防,不可言俟也。此皆不全防经文而逐节作解説者,盲人瞎马,逐步认路,非虚语也。
甲午治兵【治公羊作祠】
治兵者,敎战也。杜氏云:“将以围郕也。”则此本以事习战,不必有时者。然即以时论,亦不失时。而正义谓《周礼》中秋敎治兵,月令孟春不称兵,则此之春正月,正夏之冬十一月,乃中冬,非孟春也。《周礼》中冬敎大阅,所以修战法,则正与四仲搜狩治兵相表里,特用之非其所耳。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郕,公羊作成】
据经,二国同讨郕,而郕独降,齐畏齐,不畏鲁也。据▯,仲庆父请伐齐师,而公不敢伐,亦畏齐,非自克也。夫以鲁之弱,庄之庸劣,当强齐之雠,力不能报,而反好大凌弱,借强雠以攻同姓,罪恶已极,然且究不能逞。初则招与国而不之至,既则降小弱而不之伏,卒之因人成事,功归他人,僵手缩膊,为天下笑,则何如已之为愈矣。正义谓:苐称师,则公不自将,然已在师中,特不帅师耳,不然仲庆父将何由请公伐耶?郕国在齐鲁间,文十二年有郕伯来奔,则郕国而伯爵者,史管蔡世家有郕叔武为文王子,武王母弟,则与鲁固兄弟国也。
秋师还
以公不帅师,故不书“公至”。然亦有义焉。此师也,而亦还之乎?盖讥之。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诸儿,齐襄公名也。无知者,襄公从弟公子夷仲年之子也。据▯,齐僖之母弟夷仲年生公孙无知,有宠于僖公,而襄公绌之。防齐大夫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及瓜而代【一周嵗也】至期不命代,无知约二人为乱。时公猎贝丘,见大豖,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豖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屦。及反,索屦于徒人费【御臣名】不得,鞭之,见血出。遇贼于门,刼而束之【约费同入弑】费曰:“我奚御哉【言何尝是御人,言公不以御卹之也】袒而示之背,信之。费请先入,伏公而出鬬,死于门中。石之纷如【寺臣名】死于阶下。遂入杀孟阳【亦寺人名】于牀【代公居状】曰:“非君也,不类。”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
春秋毛氏▯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毛氏▯卷十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九年
春齐人杀无知
据▯,初无知虐,雍廪【齐大夫】至是,雍廪杀之。例见前。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蔇,公谷作暨】
杜氏云:此齐大夫之迎子纠者【见下文】以非一人,故不名。蔇鲁地。
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纳纠,《左▯》作“纳子纠”。正义谓定本经文“纠”上有“子”字,今本无“子”字,阙文】
据▯,初襄公立政令不常,鲍叔牙【公子傅】曰:“君使民慢乱,将作矣。”奉公子小白【杜氏云僖公庶子】出奔莒。及乱作,管夷吾、召忽【二人皆公子傅名】奉公子纠【杜氏云小白庶兄】来奔【谓奔鲁也】至是,公伐齐纳子纠,而小白先自莒入。其一书“纳”,一书“入”者,入有二义:天王入于成周,许叔入于许,此宜入者也;卫侯朔入于卫,齐小白入于齐,此不宜入者也。然春秋褒讥,实不在此,总不过由外入内之义。“纳”则有诸侯之师为之纳之,皆史书常法,不立义例。至于二公子宜立与否则,同为支庶,不问长次,乘乱而入,先则得之,原无褒讥。而胡氏谓子纠不当立,小白宜有齐,别无他据,祗以子纠为弟,小白为兄,故立此説。按史世家,襄公次弟纠奔鲁,次弟小白奔莒。子纠者,小白兄也。故荀卿曰:“
译秋季发生大水灾,麦子没有苗。
秋即夏也。夏正当麦子成熟,而水将其漂没。苖指五谷的苗。《毛诗》说:“吃我的〇苖。”
冬季,夫人姜氏在谷地防备齐侯。
谷是齐国的地方。
八年
春季周王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和蔡国人。
杜氏说:约定他们讨伐郕国,但陈蔡没有到,所以驻扎在郎地等待他们。与后文治兵围郕,还师,总共是一件事。解说《公羊》《谷梁》的人认为陈蔡攻打鲁国,驻扎以等待他们,那么正义说:陈蔡与鲁国道路遥远,春秋以来未曾结怨,况且敌军来而我抵御它,只能称为防,不可说俟。这些都是不全面防备经文而逐节作解说的人,盲人瞎马,逐步认路,不是虚言。
甲午日治兵【治,公羊作祠】
治兵,就是教战。杜氏说:“将要围郕。”那么这本是借事习战,不必有时节。然而即使按时节论,也不失时。而正义认为《周礼》中秋教治兵,月令孟春不称兵,那么此之春正月,正是夏之冬十一月,乃中冬,非孟春也。《周礼》中冬教大阅,所以修战法,则正与四仲搜狩治兵相表里,只是用之非其所耳。
夏季,鲁师和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郕,公羊作成】
据经文,两国同讨郕,而郕独降,是畏齐,不畏鲁也。据〇,仲庆父请伐齐师,而公不敢伐,也是畏齐,非自克也。以鲁之弱,庄之庸劣,当强齐之仇,力不能报,而反好大凌弱,借强仇以攻同姓,罪恶已极,然而终究不能逞。初则招与国而不之至,既则降小弱而不之伏,卒之因人成事,功归他人,僵手缩膊,为天下笑,那么何如已之为愈矣。正义说:只称师,则公不自将,然已在师中,特不帅师耳,不然仲庆父将何由请公伐耶?郕国在齐鲁间,文十二年有郕伯来奔,则郕国而伯爵者,史管蔡世家有郕叔武为文王子,武王母弟,则与鲁固兄弟国也。
秋季,师还。
以公不帅师,故不书“公至”。然亦有义焉。此师也,而亦还之乎?盖讥之。
冬季,十有一月,癸未日,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诸儿,齐襄公名也。无知者,襄公从弟公子夷仲年之子也。据〇,齐僖之母弟夷仲年生公孙无知,有宠于僖公,而襄公绌之。防齐大夫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及瓜而代【一周嵗也】至期不命代,无知约二人为乱。时公猎贝丘,见大豖,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豖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屦。及反,索屦于徒人费【御臣名】不得,鞭之,见血出。遇贼于门,刼而束之【约费同入弑】费曰:“我奚御哉【言何尝是御人,言公不以御卹之也】袒而示之背,信之。费请先入,伏公而出鬬,死于门中。石之纷如【寺臣名】死于阶下。遂入杀孟阳【亦寺人名】于牀【代公居状】曰:“非君也,不类。”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
春秋毛氏〇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毛氏〇卷十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九年
春季,齐人杀无知。
据〇,初无知虐,雍廪【齐大夫】至是,雍廪杀之。例见前。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蔇,公谷作暨】
杜氏说:此齐大夫之迎子纠者【见下文】以非一人,故不名。蔇鲁地。
夏季,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纳纠,《左〇》作“纳子纠”。正义谓定本经文“纠”上有“子”字,今本无“子”字,阙文】
据〇,初襄公立政令不常,鲍叔牙【公子傅】曰:“君使民慢乱,将作矣。”奉公子小白【杜氏云僖公庶子】出奔莒。及乱作,管夷吾、召忽【二人皆公子傅名】奉公子纠【杜氏云小白庶兄】来奔【谓奔鲁也】至是,公伐齐纳子纠,而小白先自莒入。其一书“纳”,一书“入”者,入有二义:天王入于成周,许叔入于许,此宜入者也;卫侯朔入于卫,齐小白入于齐,此不宜入者也。然春秋褒讥,实不在此,总不过由外入内之义。“纳”则有诸侯之师为之纳之,皆史书常法,不立义例。至于二公子宜立与否则,同为支庶,不问长次,乘乱而入,先则得之,原无褒讥。而胡氏谓子纠不当立,小白宜有齐,别无他据,祗以子纠为弟,小白为兄,故立此説。按史世家,襄公次弟纠奔鲁,次弟小白奔莒。子纠者,小白兄也。故荀卿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