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之十一 邹孟轲母
缝衣裳而已矣。故有闺内之修,而无境外之志。易曰:‘在中馈,无攸遂。’诗曰:‘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以言妇人无擅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也。故年少则从乎父母,出嫁则从乎夫,夫死则从乎子,礼也。今子成人也,而我老矣。子行乎子义,吾行乎吾礼。”君子谓孟母知妇道。诗云:“载色载笑,匪怒匪教。”此之谓也。
译不过是缝制衣裳罢了。因此,她们在闺阁之内修身养性,而没有超越家庭界限的志向。《易经》说:“主持家中饮食之事,没有可以独自决断成就的。”《诗经》说:“不议论是非,不讲究威仪,只商议酒食之事。”这是说妇人没有擅自专断的道理,而有三从的准则。所以,年少时顺从父母,出嫁后顺从丈夫,丈夫死后顺从儿子,这是礼法。如今你已经成年,而我已年老。你履行你的道义,我遵循我的礼法。”君子认为孟母懂得妇人的道理。《诗经》说:“带着和颜悦色,带着笑容,不生气也不严厉教导。”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颂曰:孟子之母,教化列分,处子择艺,使从大伦,子学不进,断机示焉,子遂成德,为当世冠。
卷一之十二 鲁之母师
母师者,鲁九子之寡母也。腊日休作者,岁祀礼事毕,悉召诸子,谓曰:“妇人之义,非有大故,不出夫家。然吾父母家多幼稚,岁时礼不理。吾从汝谒往监之。”诸子皆顿首许诺。又召诸妇曰:“妇人有三从之义,而无专制之行。少系父母,长系于夫,老系于子。今诸子许我归视私家,虽踰正礼,愿与少子俱,以备妇人出入之制。诸妇其慎房户之守,吾夕而反。”
于是使少子仆,归辨家事。天阴还失早,至闾外而止,夕而入。
鲁大夫从台上见而怪之。使人间视其居处,礼节甚修,家事甚理。使者还以状对。于是大夫召母而问之曰:“一日从北方来,至闾而止,良久,夕乃入。吾不知其故,甚怪之,是以问也。”母对曰:“妾不幸,早失夫,独与九子居。腊月,礼毕事间,徙诸子谒归视私家。与诸妇孺子期,夕而反。妾恐其酺醵醉拳饱,人情所有也。妾反大早,不敢复返,故止闾外,期尽而入。大夫美之,言于穆公,赐母尊号曰母师。使明请夫人,夫人诸姬皆师之。君子谓母师能以身教。夫礼,妇人未嫁,则以父母为天;既嫁,则以夫为天。其丧父母,则降服一等,无二天之义也。诗云:“出宿于济,饮饯于祢,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颂曰:九子之母,诚知礼经,谒归还反,不揜人情,德行既备,卒蒙其荣,鲁君贤之,号以尊名。
卷一之十三 魏芒慈母
魏芒慈母者,魏孟阳氏之女,芒卯之后妻也。有三子。前妻之子有五人,皆不爱慈母。遇之甚异,犹不爱。慈母乃命其三子,不得与前妻子齐衣服饮食,起居进退甚相远,前妻之子犹不爱。
于是前妻中子犯魏王令当死,慈母忧戚悲哀,带围减尺,朝夕勤劳以救其罪人。有谓慈母曰:“人不爱母至甚也,何为勤劳忧惧如此?”慈母曰:“如妾亲子,虽不爱妾,犹救其祸而除其害,独于假子而不为,何以异于凡母!其父为其孤也,而使妾为其继母。继母如母,为人母而不能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偏其假,可谓义乎!不慈且无义,何以立于世!彼虽不爱,妾安可以忘义乎!”遂讼之。魏安厘王闻之,高其义曰:“慈母如此,可不救其子乎!”乃赦其子,复其家。
自此五子亲附慈母,雍雍若一。慈母以礼义之渐,率导八子,咸为魏大夫卿士,各成于礼义。君子谓慈母一心。诗云:“尸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言心之均一也。尸鸠以一心养七子,君子以一仪养万物。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此之谓也。
颂曰:芒卯之妻,五子后母,慈惠仁义,扶养假子,虽不吾爱,拳拳若亲,继母若斯,亦诚可尊。
卷一之十四 齐田稷母
齐田稷子之母也。田稷子相齐,受下吏之货金百镒,以遗其母。母曰:“子为相三年矣,禄未尝多若此也,岂修士大夫之费哉!安所得此?”对曰:“诚受之于下。”其母曰:“吾闻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今君谈官以待子,厚禄以奉子,言行则可以报君。夫为人臣而事其君,犹为人子而事其父也。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故遂而无患。今子反是,远忠矣。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
田稷子惭而出,反其金,自归罪于宣王,请就诛焉。宣王闻之,大赏其母之义,遂舍稷子之罪,复其相位,而以公金赐母。君子谓,稷母廉而有化。诗曰:“彼君子兮,不素飧兮。”无功而食禄,不为也,况于受金乎!
颂曰:田稷之母,廉洁正直,责子受金,以为不德,忠孝之事,尽财竭力,君子受禄,终不素食。
卷二 贤明传
卷二之一
译颂辞说:孟子的母亲,教化条理分明,为儿子选择技艺,使他遵循人伦大道。儿子学习没有进步,她剪断织布机上的布来警示他,儿子于是成就德行,成为当世第一。
卷一第十二篇 鲁国的母师
母师,是鲁国九个儿子的寡母。腊日停止劳作,是因为年终祭祀的礼仪事务完毕,她召集所有儿子,对他们说:“妇人的道义,如果没有重大变故,不离开夫家。然而我娘家有很多年幼的孩子,年终祭祀的礼仪无法料理。我请求你们允许我回去监督这件事。”众儿子都叩头答应。她又召集众儿媳说:“妇人有三从的道义,而没有专断独行的行为。年少时依附父母,成年后依附丈夫,年老时依附儿子。现在众儿子允许我回去探望娘家,虽然逾越了正常的礼制,但我愿意带着小儿子一同前往,以符合妇人出入的规矩。众儿媳要谨慎看守门户,我傍晚就回来。”
于是她让小儿子驾车,回去处理家事。天色阴沉,回来时错过了早归的时间,在里门外停下,傍晚才进入家门。
鲁国大夫从台上看见,感到奇怪。派人暗中观察她的家,发现礼节非常严谨,家事非常有条理。使者回来如实禀报。于是大夫召见母师问道:“你一天从北方回来,到了里门就停下,过了很久,傍晚才进入。我不知道其中的缘故,非常奇怪,所以来询问。”母师回答说:“妾身不幸,早早失去丈夫,独自与九个儿子生活。腊月,礼仪完毕事务闲暇,我请求众儿子允许我回去探望娘家。与儿媳和小儿子约定,傍晚返回。妾身担心他们聚会饮酒喝醉吃饱,这是人之常情。妾身如果回来太早,不敢再返回,所以在里门外停下,等到约定的时间才进入。”大夫赞美她,向鲁穆公进言,赐予母师尊号叫母师。让夫人公开请教,夫人的众姬妾都以她为师。君子说母师能够以身作则进行教化。礼制规定,妇人未出嫁,以父母为天;已出嫁,以丈夫为天。如果父母去世,就降低丧服等级,没有两个天的道义。《诗经》说:“出宿在济水,在祢地饮酒饯行,女子出嫁,远离父母兄弟。”
颂辞说:九个儿子的母亲,确实通晓礼经,请求回去又按时返回,不掩盖人情,德行已经完备,最终蒙受荣耀,鲁君认为她贤德,用尊贵的名字称呼她。
卷一第十三篇 魏国的芒慈母
魏芒慈母,是魏国孟阳氏的女儿,芒卯的后妻。她有三个儿子。前妻的儿子有五个,都不爱戴慈母。慈母对待他们非常不同,他们还是不爱戴。慈母于是命令她的三个儿子,不得与前妻的儿子穿同样的衣服、吃同样的饮食,起居进退相差很远,前妻的儿子还是不爱戴。
于是前妻的次子触犯魏王法令应当处死,慈母忧愁悲伤,腰围减了一尺,早晚勤劳以挽救这个罪人。有人对慈母说:“别人不爱戴母亲到了极点,为什么这样勤劳忧惧呢?”慈母说:“如果是我的亲生儿子,虽然不爱戴我,我还挽救他的祸患并消除他的灾祸,唯独对养子不做,这与普通母亲有什么不同!他们的父亲因为他们是孤儿,而让我做他们的继母。继母如同母亲,作为母亲而不能爱戴儿子,可以称为慈吗!亲近亲生儿子而偏袒养子,可以称为义吗!不慈且无义,凭什么立足于世!他们虽然不爱戴我,我怎么可以忘记道义呢!”于是为他们诉讼。魏安厘王听说后,推崇她的道义说:“慈母如此,能不挽救她的儿子吗!”于是赦免了那个儿子,恢复了他的家业。
从此五个儿子亲近依附慈母,和睦如同一人。慈母用礼义的熏陶,引导八个儿子,都成为魏国的大夫卿士,各自在礼义上有所成就。君子说慈母一心一意。《诗经》说:“布谷鸟在桑树上,它的儿子有七个,善良的人君子,他的仪态专一啊,他的仪态专一啊,心像打结一样。”说的是心的均等专一。布谷鸟用一心养育七个儿子,君子用一种仪态养育万物。一心可以侍奉百位君主,百心不可以侍奉一位君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颂辞说:芒卯的妻子,五个儿子的后母,慈惠仁义,抚养养子,虽然不爱戴我,恳切如同亲生,继母像这样,也确实值得尊敬。
卷一第十四篇 齐国的田稷母
齐国田稷子的母亲。田稷子做齐国相国,接受下级官吏贿赂的金子一百镒,送给他的母亲。母亲说:“你做相国三年了,俸禄不曾像这样多,难道是修身的士大夫的开销吗!从哪里得到这些?”回答说:“确实是从下级那里接受的。”他的母亲说:“我听说士人修身洁行,不随便获取。竭尽真情实意,不施行欺诈虚伪。不合道义的事,不放在心上。不合道理的利益,不进入家中。言行一致,情貌相符。现在君主谈论官职以等待你,厚禄以奉养你,言行就可以报答君主。作为臣子侍奉君主,就像作为儿子侍奉父亲一样。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必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所以顺利而没有祸患。现在你相反,远离忠心了。作为臣子不忠,就是作为儿子不孝。不义的财物,不是我的。不孝的儿子,不是我的儿子。你起来。”
田稷子惭愧地出去,退还了金子,自己向宣王认罪,请求受诛杀。宣王听说后,大大奖赏他母亲的道义,于是赦免了田稷子的罪,恢复了他的相位,并用公家的金子赐给母亲。君子说,田稷母廉洁而有教化。《诗经》说:“那些君子啊,不白吃饭啊。”没有功劳而吃俸禄,不做,何况接受金子呢!
颂辞说:田稷的母亲,廉洁正直,责备儿子接受金子,认为是不道德,忠孝之事,竭尽财力精力,君子接受俸禄,终究不白吃饭。
卷二 贤明传
卷二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