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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明会要二十一

卷二十一 乐上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60–165 段

又命:自今朝贺,不用女乐。(《世法录》。 )

七月乙亥朔,太祖御戟门,召学士朱升、范权引乐舞生入见。设雅乐,阅试之。太祖亲击石磬,起居注熊鼎言:“八音唯石声最难和。”太祖曰:“乐以人声为主,人声和即八音谐矣。”鼎曰:“乐不外求,在于君心。君心和,则天地之气和,而乐亦无不和矣。”太祖深然之。命升辨五音。升不能辨,以宫为徵。太祖哂其误。命乐生登歌一曲而罢。(《大训记》。 )

八月甲寅,以冷谦为协助律郎。谦精音律,善鼓瑟。元末,以黄冠隐吴山。至是召用,令协乐章声谱,俾乐生习之。十月戊午,考正四庙雅乐。命谦较正音律及编钟、编磬等器,并定乐舞之制。乐生仍用道童,舞生改用军民俊秀子弟。

十一月,置教坊司,掌宴会大乐。设大使、副使、和声郎、左右韶乐、左右司乐,皆以乐工为之。后改和声郎为奉銮。

洪武元年八月丁丑,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仍用元《大成登歌乐》。(已上《世法录》。 )

三年九月癸丑,考宫县乐制。访求能通音律者。(《大政记》。 )是月,定朝会宴享乐舞之数。(《世法录》。 )

四年六月戊申,吏部尚书詹同、陶凯进宴享九奏之乐章。上厌前代乐章多谀词,或未雅驯,命凯与同更撰。词成,命协律者歌之。谓侍臣曰:“礼以导敬,乐以宣和。不敬不和,何以为治。元时,古乐俱废。惟淫词艳曲,更唱迭和,又杂以北方之音。甚者以神只祀典,饰为隧舞谐戏,殊非所以道中和、崇治体也。自今一切流俗喧哓淫亵之乐,悉屏去之。”(《大训记》。 )

十二月,礼官奏定释奠孔子乐舞之数,因奏请选京民之秀者,充乐舞生。上曰:“乐舞乃学者事。若释奠,所以追崇先师。宜择国子生及凡公卿子弟在学者,豫教肄之。”自是乐舞生始不用道流。

六年二月,禁教坊司及天下乐人,毋得以古圣贤、帝王、忠臣、义士为优戏。违者罪之。七月,始命詹同、乐韶凤更制《释奠先师乐章》。

七年十月,帝以祭祀驾还,应用乐舞前导,命乐韶凤等撰词。因撰《神降祥》、《神贶惠》、《酒酣》、《色荒》、《禽荒》诸曲以进。凡三十九章,曰:《回銮乐歌》。皆寓规谏。礼部具《乐舞图》以上,命太常肄习之。(已上《世法录》。 )

八年四月,上亲制《二丘乐章》成。初,《二丘乐章》皆学士朱升等所撰。上谓其文过藻丽,故更制之。九年正月,定王国祭祀乐舞之数。

十二年十二月,神乐观成,以乐舞生居之。命道士周元初领观事。

十三年四月,上谕礼臣曰:“乐舞者,以享神只而致感格,不宜授以非人。诸乐舞生若有过及疾病者,即宜遣归,选择代之。

译女乐。(见《世法录》。)

七月乙亥朔,太祖驾临戟门,召学士朱升、范权带领乐舞生入见。设置雅乐,加以试演。太祖亲自敲击石磬,起居注官熊鼎说:"八音之中唯独石磬的声音最难以和谐。"太祖说:"音乐以人声为主,人声和谐了,八音自然就和谐了。"熊鼎说:"音乐不必外求,关键在于君王的心。君王的心和顺,那么天地的气也会和顺,音乐也就没有不和谐的了。"太祖非常认同这个说法。命朱升辨别五音。朱升不能辨别,把宫音当作了徵音。太祖笑他弄错了。命乐生登台演唱一曲之后就结束了。(见《大训记》。)

八月甲寅,任命冷谦为协律郎。冷谦精通音律,擅长弹瑟。元朝末年,他以道士身份隐居吴山。到这时被召用,让他协调编订乐章的音谱,供乐生们练习。十月戊午,考订校正四庙的雅乐。命冷谦校订音律以及编钟、编磬等乐器,并且制定乐舞的规制。乐生仍旧用道童,舞生改用军民中的优秀子弟。

十一月,设置教坊司,掌管宴会中演奏的大乐。设大使、副使、和声郎、左右韶乐、左右司乐等职位,都由乐工担任。后来把和声郎改称奉銮。

洪武元年八月丁丑,派官员前往祭奠先师孔子,仍旧沿用元代的《大成登歌乐》。(以上均见《世法录》。)

洪武三年九月癸丑,考订宫悬乐的规制。访求精通音律的人才。(见《大政记》。)这个月,还制定了朝会、宴享中乐舞的数目。(见《世法录》。)

洪武四年六月戊申,吏部尚书詹同、陶凯进献宴享九奏的乐章。皇上厌烦前代乐章多用阿谀奉承的言辞,有的还不够雅正规范,命陶凯与詹同重新撰写。词章写成后,命懂音律的人配乐演唱。皇上对侍臣说:"礼用来引导恭敬,乐用来宣扬和谐。不恭敬不和谐,凭什么来治理国家。元朝的时候,古乐全都荒废了。只有那些淫词艳曲,轮番唱和,又夹杂了北方的曲调。更过分的是把神只的祭祀典礼,装饰成隧舞谐戏一类的东西,这实在不是用来引导中和之道、崇尚治国大体的做法。从今以后,一切流俗中喧闹淫秽的音乐,都要一概摒弃。"(见《大训记》。)

十二月,礼官上奏拟定了释奠孔子时乐舞的数目,趁机奏请挑选京城中优秀的子民,充当乐舞生。皇上说:"乐舞是读书人应当承担的事情。至于释奠礼,是用来追念尊崇先师的。应当选取国子生以及公卿子弟中在学的人,预先教导他们演习。"从此乐舞生不再采用道流之人。

洪武六年二月,禁止教坊司以及天下的乐人,不得用古代圣贤、帝王、忠臣、义士的形象来编演戏曲。违反的人要治罪。七月,开始命詹同、乐韶凤重新制定《释奠先师乐章》。

洪武七年十月,皇帝因为祭祀完毕驾车返回,应当用乐舞在前面引导,命乐韶凤等人撰写歌词。于是撰写了《神降祥》、《神贶惠》、《酒酣》、《色荒》、《禽荒》等曲子进呈。一共三十九章,称为《回銮乐歌》。都寄寓着规谏的用意。礼部备齐了《乐舞图》呈上,命太常寺演习。(以上均见《世法录》。)

洪武八年四月,皇上亲自撰写的《二丘乐章》完成。当初,《二丘乐章》都是学士朱升等人撰写的。皇上认为文辞过于华丽,所以重新撰写。九年正月,制定王国祭祀乐舞的数目。

十二年十二月,神乐观建成,用来安置乐舞生。命道士周元初主管观内事务。

十三年四月,皇上告谕礼部大臣说:"乐舞是用来祭享神只、以求感通神明的,不应交给不合适的人来担任。各位乐舞生如果有过错或者患病的,就应当遣散回乡,另外挑选人来替补。"

十一月,下诏:命公侯以及各位武臣子弟,一共一百一十九人,学习乐舞以供祭祀之用。

二十六年六月,重新制定朝会

”

十一月,诏:公候及诸武臣子弟,凡百一十九人,习乐舞以供祀事。

二十六年六月,重定朝会宴享乐舞之制。凡大朝贺,教坊司设中和韶乐于殿内之东、西,北向。陈大乐于丹陛之东、西,亦北向。

永乐十八年,北京郊庙成。其合祀、合享礼乐,一如旧制。更定宴享乐舞。(已上《世法录》。 )英宗即位,放教坊司乐工三千八百余人。(《三编》。 )

成化十二年,南京祭酒周洪谟言:“元圣用冕旒十二,而舞佾豆笾数不称。请备天子制。”又言:“古者鸣球琴瑟为堂上之乐,笙镛▯▯为堂下之乐,而干羽则舞于两阶。今舞,羽居上,乐器居下,非古制;当改。”尚书邹干驳止之。洪谟再疏争,竟俞其议。(《洪谟传》。 )

二十一年七月,礼部言:“今教坊司乐工,奏中和韶乐者多不谐,而善弹瑟及箜篌、钟、磬者殊少。恐因循失传,渐至《大乐》不备。宜今乐官选其中子弟于本司演习。每奏乐二十一色,通用八十四人,又加以四人,共选三百三十六人。如此,庶《大乐》不至废弛。”诏:“可。”(《世法录》。 )

弘治元年,帝耕▯田。教坊司以杂剧承应,间出狎语。都御史马文升厉色斥去。(《乐志》。 )

九年二月,太常礼官言:“文庙享祀舞八佾,而乐器之数尚仍旧。揆之情文,觉有未称。请增文庙乐器人数为七十二人,如天子之制。”诏:“依拟增造。”

十七年四月,南京太常卿吕{常心}言:“太祖初设神乐观,收度道士,充乐舞生,习礼乐以供祀事,各给廪饩,恩至渥也。自永乐迁都北平,郊庙大礼,举行於北。居观者止习历代帝王及先师孔子二祀乐舞,郊庙社稷,乐阙不讲。臣请于每年春、秋二仲率诸生以次肄习,仍专官提调。其不能共事者,呈部,退为道士。庶人人有所劝进。”制:“可。”

正德三年,武宗谕内钟鼓司康能等曰:“庆成大宴,华夷臣工所观瞻,宜举《大乐》。迩者音乐废缺,无以重朝廷。”礼部乃请选三院乐工年壮者,严督肄之,仍移各省,取艺精者赴京供应。顾所隶亦猥杂,筋斗百戏之类,日盛于禁廷。既而河间等府奉诏送乐户,居之新宅。乐工既得幸,时时言:“居外者不宜独逸。”复移文天下,取精于诸伎者送教坊。于是乘传续食者又数百人。俳优之势大张。臧贤以伶人进,兴诸佞幸角宠窃权矣。

嘉靖元年七月戊申,御史汪珊请屏绝玩好,令教坊司毋得以新声巧伎进。帝嘉纳之。(《已上世法录》。 )

九年六月,诏发内府所藏金、玉、

译宴享乐舞的规制。凡是举行大朝贺时,教坊司在殿内的东、西两侧设置中和韶乐,面朝北。在丹陛的东、西两侧陈设大乐,也面朝北。

永乐十八年,北京的郊庙建成。合祀、合享的礼乐,一切都依照旧有的规制。重新制定了宴享的乐舞。(以上均见《世法录》。)英宗即位后,遣散了教坊司乐工三千八百多人。(见《三编》。)

成化十二年,南京国子监祭酒周洪谟进言:"元圣(周公)用十二旒的冕冠,可是舞列、豆笾的数目却与之不相称。请按天子的规制配备。"又说:"古人以敲鸣玉磬、弹奏琴瑟作为堂上的音乐,以笙、镛等乐器作为堂下的音乐,而干羽之舞则在两阶之间舞蹈。如今的舞蹈,羽舞位于上方,乐器却位于下方,不符合古制;应当加以改正。"尚书邹干反驳并阻止了这个提议。周洪谟再次上疏争辩,最终采纳了他的建议。(见《洪谟传》。)

成化二十一年七月,礼部进言:"如今教坊司的乐工,演奏中和韶乐的大多不够协调,而擅长弹瑟以及箜篌、演奏钟、磬的人才尤其稀少。担心这样因循下去会失传,渐渐使《大乐》残缺不全。应当命乐官从本司乐工的子弟中挑选人才加以演习。每次演奏乐曲需要二十一种乐器音色,共需要用八十四人,再加四人,一共挑选三百三十六人。这样,《大乐》才不至于荒废废弛。"皇帝下诏说:"可以。"(见《世法录》。)

弘治元年,皇帝到○田耕种。教坊司以杂剧供奉承应,其间夹杂了轻佻不庄重的言语。都御史马文升厉声斥退了他们。(见《乐志》。)

弘治九年二月,太常寺礼官进言:"文庙祭祀所用的乐舞是八佾之舞,但乐器的数目却仍旧沿袭旧制。就情理和典章来衡量,感觉有不相称之处。请增加文庙乐器和人数至七十二人,比照天子的规制。"皇帝下诏说:"依照所请增造。"

弘治十七年四月,南京太常卿吕{常心}进言:"太祖当初设立神乐观,招收剃度的道士,充当乐舞生,学习礼乐以供祭祀之用,各自发给俸米,恩泽十分优厚。自从永乐年间迁都北平,郊庙的大礼,都在北京举行。留在南京神乐观的人,只演习历代帝王以及先师孔子这两项祭祀的乐舞,郊庙社稷的乐舞却荒废不再讲习。臣请求在每年春、秋二季,率领各位乐生按次序演习,仍旧专门安排官员提调管理。其中不能胜任此事的,报告礼部,退出改为道士。这样人人都能有所勉励上进。"皇帝下诏说:"可以。"

正德三年,武宗告谕内钟鼓司的康能等人说:"庆成大宴,是华夏、四夷臣工共同观瞻的场合,应当举办《大乐》。近来音乐荒废缺失,不足以彰显朝廷的隆重。"礼部于是请求从三院乐工中挑选年富力强的人,严格督促演习,同时行文各省,选取技艺精湛的人送到京城供职应差。可是所隶属的人员也很杂乱,翻筋斗百戏之类的表演,一天比一天在宫廷中盛行。不久河间等府奉诏送来乐户,安置在新建的宅院里。乐工们既然得到宠幸,就常常说:"住在外面的人不应该独自安逸。"于是又行文天下,征召精通各种技艺的人送到教坊司。于是靠驿传供给饮食往来的人又多达数百人。伶人俳优的势力大为张扬。臧贤凭借伶人的身份得到进用,与各路奸佞小人争宠夺权。

嘉靖元年七月戊申,御史汪珊请求摒弃玩物玩好,命教坊司不得进献新奇巧妙的伎艺。皇帝嘉许并采纳了他的建议。(以上均见《世法录》。)

嘉靖九年六月,下诏发放内府所收藏的金、玉、

铜、石钟磬,于神乐观考正音律。令科道官各举所知谙晓音律之人以闻。(《宪章录》。 )

十月丁已朔,礼官奏中宫合行事宜。其一谓:古礼,弦歌《周南》、《召南》之诗,不用钟声,乃房中之乐,后、夫人之所讽诵以事其君子者。宜令女官将此二诗以被管弦,以备宫中宴乐,斥去一应俗乐,其于阃德,尤有裨益。(同上。 )

译用铜、石制作钟磬,在神乐观考订校正音律。命令科道官各自推荐自己所知道的通晓音律的人,以便上报朝廷。(《宪章录》。)

十月丁巳朔日,礼官上奏中宫应当施行的事宜。其中一条说:按照古礼,用弦歌来演唱《周南》《召南》的诗篇,不用钟声伴奏,这是房中之乐,是后妃、夫人用来讽诵以侍奉她们的君子的。应当命令女官将这两篇诗谱以管弦,以备宫中宴乐之用,屏除一切世俗的乐曲,这对于宫闱之内的德行,尤其有裨益。(同上。)

十一月,改正孔子祀典,乐用六佾。(《三编》。 )

十四年四月,七庙既建,乐制未备。礼官因请更定宗庙雅乐。言:“德、懿、熙、仁四祖久祧,旧章弗协。太祖创业,太宗定鼎,列圣守成,当有颂声,以对越在天,垂之万载。若特享、若袷享、若大袷,诗歌颂美,宜命儒臣撰述,取自上裁。其乐器、乐舞,各依太庙成式,备为规制。”报可。五月,增设七庙乐官及乐舞生,至二千二百名。

三十年,省革乐舞生,定用一千一百五十三名。(已上《世法录》。 )

隆庆三年,革协律郎等官四十八员。万历六年,复设如嘉靖间制。(《职官志》。 )

崇祯十六年十月十六日,敕:“朕于冬至、正旦、寿节、端阳、中秋及诸大典礼,升殿行礼,方许作乐。其余皆免。”(《春明梦余录》。 )○杂录

洪武三年八月,礼部尚书陶凯言:“古者人君,食,日一举。请自今御谨身殿早膳,令教坊司具乐。若东西房及两庑膳,则否。”上不从。曰:“俟大兵凯旋,士卒无战伐之劳,人民无转输之苦,然后以乐侑食,未晚也。”(《世法录》。 )

贝琼为国子助教,尝慨古乐不作,为《大韶赋》以见志。(《贝琼传》。 )

弘治十八年,翰林崔铣知乐声。一夕从西苑行,闻南有吹笛者,烦促而哀,愀然意动。未几,上崩;国事大变。(《野获编》。 )

嘉靖五年,礼官言:“弋阳王拱▯贵得奉宁献、惠二王祀。夫二王亲王,礼不宜杀。第以郡王奉祀,其乐舞斋郎之类,止宜半给。”报可。

四十四年,礼官言:“诸王府有广置女乐,淫纵宴乐,因而私娶者。”乃诏革诸王乐户,其朝贺宴享当用乐者,假鼓吹于有司。(已上《世法录》。 )

◎乐器(非乐部陈设不载。 )金之属:太和钟,朝钟,编钟,方响,钟,金钲。石之属:编磬,磬。丝之属:琴,胡琴,瑟,二十弦,琵琶,筝,箜篌。

竹之属:箫,排箫,▯,头管,横管,笛,横笛,龙笛,羌笛,篪,戏竹。匏之属:笙,凤笙。土之属:埙,水盏,腰鼓。(用土为之。 )

革之属:鼓,应鼓,大鼓,小鼓,杖鼓,搏拊。木之属:▯,▯,板,拍板,腰鼓。(以木为之。 )九奏乐器:歌四人,箫六,笙二,板二。文武二舞乐器:笙二,筝二,横管二,杖鼓二,大鼓一,板一。

大乐器:箫四,笙四,琵琶六,筝六,箜篌四,方响四,头管四,龙笛四,杖鼓二十四,大鼓二,板二。

四夷乐器:腰鼓二,琵琶二,胡琴二,箜篌二,头管一,羌笛二,筝二,水盏一,板一。

吴元年九月,命于泗州灵壁取石,置磬;湖州采梓、桐置琴、瑟。(《世法录》。 )

洪武六年,铸大钟。

译十一月,改正孔子的祭祀典礼,音乐用六佾。(见《三编》。)

十四年四月,七庙已经建成,但乐制尚未完备。礼官因此奏请重新制定宗庙雅乐。奏称:"德祖、懿祖、熙祖、仁祖四祖已经迁祧很久,旧的规章已不相合。太祖开创基业,太宗奠定京师,历代圣君守成有功,理应有颂扬的乐歌,用来告慰在天之灵,垂示万代。至于特享、袷享、大袷之礼,其诗歌颂美之辞,应命儒臣撰写,取决于皇上裁定。至于所用乐器、乐舞,各依太庙已有的成例,制定完备的规制。"皇帝批复同意。五月,增设七庙乐官及乐舞生,达到二千二百名。

三十年,裁减乐舞生,定为一千一百五十三名。(以上见《世法录》。)

隆庆三年,裁革协律郎等官四十八员。万历六年,恢复设置,如嘉靖年间的制度。(见《职官志》。)

崇祯十六年十月十六日,敕令:"朕在冬至、正旦、寿节、端阳、中秋以及各种大典礼上,升殿行礼时,才准许奏乐。其余场合一概免除。"(见《春明梦余录》。)○杂录

洪武三年八月,礼部尚书陶凯奏言:"古时君主进食,一天举乐一次。请从今以后,皇上在谨身殿用早膳时,命教坊司备乐。至于在东西房及两庑用膳,则不奏乐。"皇上不同意,说:"等到大军凯旋、士卒不再有征战之劳、百姓不再有转运之苦的时候,再用音乐佐餐,也不算晚。"(见《世法录》。)

贝琼担任国子助教,曾感慨古乐失传,写了《大韶赋》来表达心志。(见《贝琼传》。)

弘治十八年,翰林崔铣通晓乐声。一天傍晚从西苑经过,听见南边有人吹笛,声音烦促而哀伤,不由得心中怆然。不久,皇上驾崩,国事发生大变。(见《野获编》。)

嘉靖五年,礼官奏言:"弋阳王朱拱〇得以奉祀宁献王、惠王二王。这二王都是亲王,礼制不应削减。只是既然按郡王规格奉祀,其乐舞斋郎之类,只应给予一半。"皇帝批复同意。

四十四年,礼官奏言:"各王府中有广置女乐、荒淫放纵、宴饮作乐,进而私自娶纳的。"于是下诏革除各王府的乐户,凡朝贺宴享需要用乐的,向有关官府借用鼓吹乐。(以上见《世法录》。)

◎乐器(非乐部陈设的不载入。)金属类:太和钟、朝钟、编钟、方响、钟、金钲。石类:编磬、磬。丝类:琴、胡琴、瑟、二十弦、琵琶、筝、箜篌。

竹类:箫、排箫、〇、头管、横管、笛、横笛、龙笛、羌笛、篪、戏竹。匏类:笙、凤笙。土类:埙、水盏、腰鼓。(用陶土制成。)

革类:鼓、应鼓、大鼓、小鼓、杖鼓、搏拊。木类:〇、〇、板、拍板、腰鼓。(用木制成。)九奏所用乐器:歌者四人,箫六件,笙二件,板二件。文武二舞所用乐器:笙二件,筝二件,横管二件,杖鼓二件,大鼓一件,板一件。

大乐所用乐器:箫四件,笙四件,琵琶六件,筝六件,箜篌四件,方响四件,头管四件,龙笛四件,杖鼓二十四件,大鼓二件,板二件。

四夷乐所用乐器:腰鼓二件,琵琶二件,胡琴二件,箜篌二件,

其制:仿宋“景钟”,以九九为数,高八尺一寸,拱以九龙,柱以龙ね。建楼于圜丘斋宫之东北,悬之。钟成,未名。礼官请曰:“昔黄帝有五钟、其一曰‘景钟’。‘景’大也。请名曰‘景钟’。”上曰:“古钟名,宜更。”遂取《周易》“保合太和”之义,定其名曰“太和钟”。(同上。 )

七年二月,衍圣公孔希学上言:“庙堂圮毁,祭器、乐器不备;请饬有司葺治。”从之。(《儒林传》。 )

十年六月,潞州长子税课局大使康有孚上言三事:其一,言:“学校春、秋二祭,乐器散失。宜敕儒臣考究礼文,令所在有司制备乐器,使生徒肄习。后进之士得以养其德性。”帝嘉纳之。

十四年四月,重铸朝钟。十七年五月,重铸京城禁钟,重二万斤。六月辛巳,命礼部制《大成乐》器成。以颁天下儒学。

二十六年正月,《大成乐》器成。命颁给天下各府学,其州、县学如式▯制。

永乐三年六月,朝鲜遣使入贡。因请:洪武中所赐庙社乐器,年久多敞,乞再颁赐。上命工部依额制造给之。宣德元年四月,命造皇太后宫中乐器。

景泰元年,助教刘翔言:“国学春、秋祭所设乐器,悉列露台下。使堂上、堂下之乐,混于舞列,杂乱无纪。乞下礼宫,从宜改正。”(已上《世法录》。 )

成化十七年四月,▯各坛庙乐器。(《大政记》。 )

弘治七年六月,命人访造铜鼓者。工部言:“铜鼓制,出自西南夷,非朝廷所宜用。方今各处灾伤,正宜彻乐减膳,岂宜复造制外之器,以骇人心、累圣德?”命已之。

八年四月,太常祠官言:“郊庙、山川、社稷坛及先师庙乐器俱敝。”令更造。(已上《世法录》。 )

十四年九月,重铸朝钟。时太监李兴、工部尚书曾鉴奉命改铸。既成,计费白金十余万两;兴、鉴皆受赏,匠官傅玖等各升职、加俸有差。未三月,而钟璺。工科都给事中马子聪等劾之。命:兴、鉴罚俸一月,傅玖等所升职司、俸粮、冠带俱夺之。(《通典》。 )

十五年六月,礼官言:“近闻皇上命官于内府造大祀乐,以纯金为钟,西玉为磬。夫自尧、舜以来,造乐制器,钟必用青铜、磬必用灵壁石。若更以纯金、西玉,恐未可以谐众音、神威格。”(《世法录》。 )

十七年,太常寺吕{常心}上疏言:“先代帝王庙失火,石磬烧毁无存。铜钟已烧十二口;所存十四口,发协律郎考验,又俱伤火,皆不堪用。请饬南京工部督造。”从之。(王圻《通考》。 )

十八年,命造太庙、社稷坛及神乐观诸乐器。

嘉靖十年三月丙戌朔,命浙江采紫竹、花斑竹造方丘、月坛笙簧。

十七年,大享上帝于极宝殿,以献帝配。

译头管一件,羌笛二件,筝二件,水盏一件,板一件。

吴元年九月,命人到泗州灵璧采石,制作磬;又到湖州采伐梓木、桐木,制作琴、瑟。(见《世法录》。)

洪武六年,铸造大钟。其形制仿照宋代的"景钟",以九九为数,高八尺一寸,钟纽饰以九龙,钟柱雕以龙纹。在圜丘斋宫的东北方建楼,将钟悬挂其中。钟铸成后,尚未命名。礼官奏请说:"从前黄帝有五钟,其中一个叫'景钟','景'是大的意思。请命名为'景钟'。"皇上说:"古钟的名字,应当更改。"于是取《周易》"保合太和"的含义,定名为"太和钟"。(同上。)

七年二月,衍圣公孔希学上奏说:"孔庙祠堂已经毁坏,祭器、乐器不齐备,请敕令有关官府修葺整治。"皇帝依从了。(见《儒林传》。)

十年六月,潞州长子县税课局大使康有孚上奏三件事:其一说:"学校春、秋二祭,乐器散失。应敕令儒臣考究礼制文献,命所在地方官府置办乐器,让学生练习。这样后辈学子就能借此涵养德性。"皇帝嘉许并采纳了。

十四年四月,重新铸造朝钟。十七年五月,重新铸造京城禁钟,重二万斤。六月辛巳,命礼部制作《大成乐》乐器,制成后颁发给天下的儒学。

二十六年正月,《大成乐》乐器制成,命颁发给天下各府学,各州、县学则依照式样自行〇制。

永乐三年六月,朝鲜派遣使者入贡,趁机请求:洪武年间所赐的庙社乐器,年代久远大多破旧,请求再次颁赐。皇上命工部按数量制造发给。宣德元年四月,命制造皇太后宫中所用乐器。

景泰元年,助教刘翔奏言:"国学春、秋祭祀所设的乐器,都陈列在露台之下,使堂上、堂下的乐器混杂在舞列之中,杂乱无章。请下令礼官,酌情予以改正。"(以上见《世法录》。)

成化十七年四月,〇制各坛庙的乐器。(见《大政记》。)

弘治七年六月,命人访求铜鼓制造者。工部奏言:"铜鼓的制式,出自西南夷,不是朝廷所应使用的。如今各地正遭灾害损伤,正应当撤乐减膳,怎么反而应该再制造制度以外的器物,使人心惊骇、有损圣德?"皇帝命令停止此事。

八年四月,太常寺祠祭官奏言:"郊庙、山川、社稷坛以及先师庙的乐器都已破旧。"命令重新制造。(以上见《世法录》。)

十四年九月,重新铸造朝钟。当时太监李兴、工部尚书曾鉴奉命改铸。铸成之后,共花费白银十余万两;李兴、曾鉴都受到赏赐,工匠官员傅玖等人各自升职、加俸,等次不一。不到三个月,钟就出现裂纹。工科都给事中马子聪等人上疏弹劾此事。皇帝下令:李兴、曾鉴各罚俸一个月,傅玖等人所升的职务、俸粮、冠带全部剥夺。(见《通典》。)

十五年六月,礼官奏言:"近来听说皇上命官员在内府制造大祀所用的乐器,用纯金制钟,用西域玉石制磬。自尧、舜以来,制造乐器,钟必定用青铜,磬必定用灵璧石。如果改用纯金、西玉,恐怕未必能够谐调众音、感格神明。"(见《世法录》。)

十

借用祈▯乐器。有司以钟、磬、琴、瑟皆长大,元极殿陛上不能陈设,请用春祈、秋报乐器。不许。乃命乐器列于殿左右四间,乐舞在陛上。(已上《世法录》。 )

张鹗言:古人制为十六编钟,非徒示观美,盖为旋宫而设。其下八钟:黄钟、大吕、大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是已。其上八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黄钟、大吕、大簇、夹钟是已。近世止用黄钟一均,而不遍具十六钟,古人立乐之方已失。况太常止以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句合字眼谱之,去古益远。(《乐志》。 )

卷二十二 乐下

◎乐歌(歌词详《明史乐志》。 )

洪武元年,定《圜丘乐章》:迎神,奏《中和之曲》;(十句。 )奠玉帛,奏《肃和之曲》;(八句。 )进俎,奏《凝和之曲;》(八句。 )初献,奏《寿和之曲》,(十句。 )《武功之舞》;亚献,奏《豫和之曲》;(八句。 )终献,奏《熙和之曲》,(十句。 )俱《文德之舞》;彻馔,奏《雍和之曲》;(八句。 )送神,奏《安和之曲》;(六句。 )望燎,奏《时和之曲》。(八句。 )

二年,定《方丘乐章》,同《圜丘》,曲词各异。(皆八句。 )易“望燎”曰“望瘗”。

八年四月,御制《圜丘乐章》:迎神、(六句。曲名仍旧,下同。 )奠玉帛、进俎、初献、亚献、终献、彻馔、送神、望燎皆四句。

御制《方丘乐章》:迎神,(九句。 )奠玉帛,(五句。 )进俎、初献、亚献、终献、彻馔、送神、望燎皆四句。

十二年,合祀天地乐章:迎神,(六句。 )奠玉帛,(四句。 )以后同八年《圜丘》词。

嘉靖九年,定分祀圜丘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十二句。 )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凝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豫和之曲》;终献,《熙和之曲》;彻馔,《雍和之曲》;(已上四句。 )送神,《清和之曲》;(十二句。 )望燎,《时和之曲》。(六句。 )

《方丘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六句。 )奠玉帛,《广和之曲》;进俎,《咸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安和之曲》;终献,《时和之曲》;彻馔,《贞和之曲》;(已上四句。 )送神、望燎,《宁和之曲》。(六句。 )

洪武三年,定《朝日乐章》:(二十一年罢。 )迎神,《熙和之曲》;奠币,《保和之曲》;初献,《安和之曲》,《武功之舞》;亚献,《中和之曲》;终献,《肃和之曲》,俱《文德之舞》;彻馔,《凝和之曲》;送神,《寿和之曲》;望燎,《豫和之曲》。(已上八句。

译七年,太常寺卿吕{常心}上疏说:"历代帝王庙失火,石磬全部烧毁,已不存在。铜钟已烧毁十二口;剩下的十四口,经协律郎查验,也都受到火伤,都不能再使用了。请敕令南京工部督造。"皇帝依从了。(见王圻《通考》。)

十八年,命制造太庙、社稷坛以及神乐观所用的各种乐器。

嘉靖十年三月丙戌朔,命浙江采办紫竹、花斑竹,制造方丘、月坛所用的笙簧。

十七年,在玄极宝殿举行大享祭祀上帝,以献皇帝配享,借用祈〇所用乐器。有关官员认为钟、磬、琴、瑟等器物都长大,玄极殿的陛阶之上无法陈设,请求改用春祈、秋报时所用的乐器。皇帝不许,于是命将乐器陈列在大殿左右四间之内,乐舞则在陛阶之上表演。(以上见《世法录》。)

张鹗说:古人制作十六口编钟,并不只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旋宫转调而设置的。其中低音八钟为:黄钟、大吕、大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高音八钟为:夷则、南吕、无射、应钟、黄钟、大吕、大簇、夹钟。近世只用黄钟一均,而不完全具备十六钟,古人立乐的方法已经失传。况且太常寺只用五、凡、工、尺、上、一、四、六等字来记谱标音,离古法就更远了。(见《乐志》。)

卷二十二 乐下

◎乐歌(歌词详见《明史·乐志》。)

洪武元年,制定《圜丘乐章》:迎神,奏《中和之曲》(十句);奠玉帛,奏《肃和之曲》(八句);进俎,奏《凝和之曲》(八句);初献,奏《寿和之曲》(十句),配《武功之舞》;亚献,奏《豫和之曲》(八句);终献,奏《熙和之曲》(十句),均配《文德之舞》;彻馔,奏《雍和之曲》(八句);送神,奏《安和之曲》(六句);望燎,奏《时和之曲》(八句)。

二年,制定《方丘乐章》,与《圜丘》相同,只是曲词各不相同(都是八句),将"望燎"改为"望瘗"。

八年四月,皇帝亲制《圜丘乐章》:迎神(六句,曲名仍旧,以下相同)、奠玉帛、进俎、初献、亚献、终献、彻馔、送神、望燎都是四句。

皇帝亲制《方丘乐章》:迎神(九句),奠玉帛(五句),进俎、初献、亚献、终献、彻馔、送神、望燎都是四句。

十二年,合祀天地的乐章:迎神(六句),奠玉帛(四句),以后与八年的《圜丘》曲词相同。

嘉靖九年,制定分祀圜丘的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十二句);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凝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豫和之曲》;终献,《熙和之曲》;彻馔,《雍和之曲》(以上都是四句);送神,《清和之曲》(十二句);望燎,《时和之曲》(六句)。

《方丘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六句);奠玉帛,《广和之曲》;进俎,《咸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安和之曲》;终献,《时和之曲》;彻馔,《贞和之曲》(以上都是四句);送神、望燎,《宁和之曲》(六句)。

洪武三年,制定《朝日乐章》(二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