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明会要七

卷七 礼二(言礼 )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43–51 段

)

惠帝大祀天地于南郊二。(建文元年正月庚辰,三年正月辛未。 )

成祖大祀天地于南郊十七。(建文四年七月壬午,永乐元年正月辛卯,二年正月乙卯,三年正月庚戌,四年正月丁未,五年正月丁卯,六年正月辛酉,七年正月乙卯,九年正月甲戌,十年正月丁酉,十一年正月辛卯,十五年正月丁丑,十九年正月甲戌,二十年正月辛未,二十一年正月乙未,二十二年正月戊子。 )

皇太子摄祀天地于南郊一。(八年正月己卯。 )仁宗大祀天地于南郊一。(洪熙元年正月丙戌。 )

宣宗大祀天地于南郊九。(宣德元年正月丁未,二年正月庚子,三年正月甲午,四年正月己未,五年正月癸丑,六年正月丁丑,七年正月癸酉,八年正月丁卯,九年正月辛卯。 )

英宗前纪,大祀天地于南郊十。(正统五年正月己未,六年正月庚戌,七年正月甲戌,八年正月丁卯,九年正月辛酉,十年正月丙戌,十一年正月己卯,十二年正月癸酉,十三年正月丁酉,十四年正月甲午。 )

景帝大祀天地于南郊七。(景泰元年正月丙戌,二年正月庚戌,三年正月丙午,四年正月辛未,五年正月甲子,六年正月戊午,七年正月壬午。 )

英宗后纪,大祀天地于南郊六。(天顺二年正月甲戌,三年正月乙未,四年正月丁亥,五年正月庚戌,六年正月丁未,七年正月丙午。 )

宪宗大祀天地于南郊二十二。(成化元年正月己未,二年正月乙卯,三年正月己卯,四年正月甲戌,五年正月乙丑,六年正月己丑,七年正月丙戌,八年正月庚戌,九年正月丁未,十年正月丁酉,十一年正月癸亥,十二年正月辛亥,十三年正月庚戌,十四年正月甲戌,十五年正月丁卯,十六年正月甲午,十七年正月丙戌,十八年正月壬午,十九年正月丙午,二十年正月庚寅,二十一年正月甲申,二十二年正月己未。 )

孝宗大祀天地于南郊十八。(弘治元年正月丙午,二年正月辛未,三年正月甲子,四年正月己丑,五年正月壬午,六年正月己卯,七年正月丁酉,八年正月乙未,九年正月壬辰,十年正月庚戌,十一年正月丁未,十二年正月辛未,十三年正月己丑,十四年正月己未,十五年正月丙戌,十六年,改卜郊,二月戊申,十七年正月甲戌,十八年正月乙未。 )

武宗大祀天地于南郊十五。(正德元年正月己丑,二年正月乙酉,三年正月丁未,四年正月丙午,五年正月丁卯,六年正月甲子,七年正月己未,八年正月壬午九年正月丁丑,十年正月戊辰,十一年正月乙未,十二年正月己丑,十三年正月庚戌,十四年正月甲辰,改卜郊,二月丁丑,十五年正月癸巳,改卜郊,十二月丁酉。

译丁丑日,九年十一月壬午日。)

在奉天殿合祭天地一次。(十年十一月丁亥日。)

在南郊大祀天地共二十次。(十二年正月己卯日,十三年正月癸卯日,十四年正月乙未日,十五年正月乙未日,十六年正月乙卯日,十七年正月丁未日,十八年正月辛未日,十九年正月甲子日,二十年正月甲子日,二十一年正月辛卯日,二十二年正月丁亥日,二十三年正月己卯日,二十四年正月癸卯日,二十五年正月乙未日,二十六年正月辛酉日,二十七年正月乙卯日,二十八年正月丁未日,二十九年正月壬申日,三十年正月丙寅日,三十一年正月壬戌日。)

惠帝在南郊大祀天地共二次。(建文元年正月庚辰日,三年正月辛未日。)

成祖在南郊大祀天地共十七次。(建文四年七月壬午日,永乐元年正月辛卯日,二年正月乙卯日,三年正月庚戌日,四年正月丁未日,五年正月丁卯日,六年正月辛酉日,七年正月乙卯日,九年正月甲戌日,十年正月丁酉日,十一年正月辛卯日,十五年正月丁丑日,十九年正月甲戌日,二十年正月辛未日,二十一年正月乙未日,二十二年正月戊子日。)

皇太子代替皇帝在南郊祭祀天地一次。(八年正月己卯日。)仁宗在南郊大祀天地一次。(洪熙元年正月丙戌日。)

宣宗在南郊大祀天地共九次。(宣德元年正月丁未日,二年正月庚子日,三年正月甲午日,四年正月己未日,五年正月癸丑日,六年正月丁丑日,七年正月癸酉日,八年正月丁卯日,九年正月辛卯日。)

英宗前期在南郊大祀天地共十次。(正统五年正月己未日,六年正月庚戌日,七年正月甲戌日,八年正月丁卯日,九年正月辛酉日,十年正月丙戌日,十一年正月己卯日,十二年正月癸酉日,十三年正月丁酉日,十四年正月甲午日。)

景帝在南郊大祀天地共七次。(景泰元年正月丙戌日,二年正月庚戌日,三年正月丙午日,四年正月辛未日,五年正月甲子日,六年正月戊午日,七年正月壬午日。)

英宗后期在南郊大祀天地共六次。(天顺二年正月甲戌日,三年正月乙未日,四年正月丁亥日,五年正月庚戌日,六年正月丁未日,七年正月丙午日。)

宪宗在南郊大祀天地共二十二次。(成化元年正月己未日,二年正月乙卯日,三年正月己卯日,四年正月甲戌日,五年正月乙丑日,六年正月己丑日,七年正月丙戌日,八年正月庚戌日,九年正月丁未日,十年正月丁酉日,十一年正月癸亥日,十二年正月辛亥日,十三年正月庚戌日,十四年正月甲戌日,十五年正月丁卯日,十六年正月甲午日,十七年正月丙戌日,十八年正月壬午日,十九年正月丙午日,二十年正月庚寅日,二十一年正月甲申日,二十二年正月己未日。)

孝宗在南郊大祀天地共十八次。(弘治元年正月丙午日,二年正月辛未日,三年正月甲子日,四年正月己丑日,五年正月壬午日,六年正月己卯日,七年正月丁酉日,八年正月乙未日,九年正月壬辰日,十年正月庚戌日,十一年正月丁未日,十二年正月辛未日,十三年正月己丑日,十四年正月己未日,十五年正月丙戌日,十六年改卜郊,二月戊申日,十七年正月甲戌日,十八年正月乙未日。)

武宗在南郊大祀天地共十五次。(正德元年正月己丑日,二年正月乙酉日,三年正月丁未日,四年正月丙午日,五年正月丁卯日,六年正月甲子日,七年正月己未日,八年正月壬午日,九年正月丁丑日,十年正月戊辰日,十一年正月乙未日,十二年正月

)

世宗大祀天地于南郊九。(嘉元年正月己未,二年正月乙卯,三年正月丁丑,四年正月辛未,五年正月乙未,六年正月己丑,七年正月丙戌,八年正月庚戌,九年正丁酉。 )

祀昊天上帝于南郊一。(九年十一月辛巳。 )

祀天于南郊六。(十年十一月甲寅,十一年十一月庚申,十三年十一月庚午,十四年十一月乙亥,十五年十一月辛巳,十七年十一月辛卯,十八年十一月丙申。 )

穆宗祀天于南郊四。(隆庆元年十一月癸亥,二年十一月戊辰,三年十一月甲戌,四年十一月己卯。 )

神宗祀天于南郊三。(万历三年十一月乙巳,六年十一月辛酉,十四年十一月癸卯。 )熹宗祀天于南郊一。(天启三年十一月丁巳。 )

庄列帝祀天于南郊四。(崇祯元年十一月癸未,八年十一月庚申,十二年十一月辛巳,十三年十一月丁亥。 )○亲祀北郊

太祖祀地于方丘三。(洪武二年五月癸卯,三年五月戊申,五年五月戊午。 )

世宗祀皇地只于方泽二。(嘉靖十年五月壬子,十四年五月癸酉。 )穆宗祀地于北郊一。(隆庆元年五月辛酉。 )神宗祀地于北郊二。(万历四年五月戊申,七年五月癸亥。 )

熹宗祀地于北郊一。(天启五年五月乙丑。 )

庄烈帝祀地于北郊四。(崇祯二年四月癸未,十三年五月甲申,十四年五月戊子,十五年六月甲子,皆《本纪》。 )吴元年八月癸丑,圜丘成。(《本纪》。 )

十一月甲午,太祖初观圜丘,顾谓起居注熊鼎等曰:“此与古制合否?”对曰:“小异。”帝曰:“古人于郊,埽地而祭,器用陶匏,以示俭朴。周有明堂,其礼始备。今予创立斯坛,虽不必尽合古制,然一念事天之诚,不敢顷刻少怠。”(《大训记》。 )

十一月乙巳,有事于圜丘。礼官请罢礼成诣太庙躬谢之仪,唯先祭三日诣太庙,以配享告。从之。帝欲增郊坛从祀之神。崔亮奏:“汉唐烦渎,不宜取法。”乃止。(《通典》。 )

洪武二年八月,建望祭殿。(《实录》。 )帝虑郊社诸祭,坛而不屋,或骤雨沾服。亮引宋祥符九年南郊遇雨、于大尉厅望祭、及《元经世大典》坛▯内外建屋避风雨故事,奏之。遂诏建殿于坛南。

帝一日问崔亮曰:“朕郊祀天地,拜位正中,而百官朝参,班列东西,何也?”亮对曰:“天子祭天,升自午陛,北向,答

译己丑日,十三年正月庚戌日,十四年正月甲辰日,改卜郊,二月丁丑日,十五年正月癸巳日,改卜郊,十二月丁酉日。)

世宗在南郊大祀天地共九次。(嘉靖元年正月己未日,二年正月乙卯日,三年正月丁丑日,四年正月辛未日,五年正月乙未日,六年正月己丑日,七年正月丙戌日,八年正月庚戌日,九年正月丁酉日。)

在南郊祭祀昊天上帝一次。(九年十一月辛巳日。)

在南郊祭天共六次。(十年十一月甲寅日,十一年十一月庚申日,十三年十一月庚午日,十四年十一月乙亥日,十五年十一月辛巳日,十七年十一月辛卯日,十八年十一月丙申日。)

穆宗在南郊祭天共四次。(隆庆元年十一月癸亥日,二年十一月戊辰日,三年十一月甲戌日,四年十一月己卯日。)

神宗在南郊祭天共三次。(万历三年十一月乙巳日,六年十一月辛酉日,十四年十一月癸卯日。)熹宗在南郊祭天一次。(天启三年十一月丁巳日。)

庄烈帝在南郊祭天共四次。(崇祯元年十一月癸未日,八年十一月庚申日,十二年十一月辛巳日,十三年十一月丁亥日。)

○亲祀北郊

太祖在方丘祭地共三次。(洪武二年五月癸卯日,三年五月戊申日,五年五月戊午日。)

世宗在方泽祭祀皇地只共二次。(嘉靖十年五月壬子日,十四年五月癸酉日。)穆宗在北郊祭地一次。(隆庆元年五月辛酉日。)神宗在北郊祭地共二次。(万历四年五月戊申日,七年五月癸亥日。)

熹宗在北郊祭地一次。(天启五年五月乙丑日。)

庄烈帝在北郊祭地共四次。(崇祯二年四月癸未日,十三年五月甲申日,十四年五月戊子日,十五年六月甲子日,均出自《本纪》。)

吴元年八月癸丑日,圜丘建成。(出自《本纪》。)

十一月甲午日,太祖初次视察圜丘,回头对起居注熊鼎等人说:"这与古代的制度相合吗?"熊鼎回答说:"略有不同。"皇帝说:"古人祭郊,扫地而祭,祭器使用陶器、瓠瓜,用来表示节俭朴素。周代设有明堂,其礼仪才开始完备。如今我创立这座祭坛,虽然不一定完全符合古制,但我事奉上天的一片诚心,不敢有片刻懈怠。"(出自《大训记》。)

十一月乙巳日,在圜丘举行祭祀。礼官请求废除祭礼完成后前往太庙亲自谢恩的仪式,只是在祭祀前三天前往太庙,以配享之事祭告即可。皇帝准许了这个建议。皇帝想要增加郊坛从祀的神祇。崔亮上奏说:"汉唐的做法烦琐亵渎,不应当效法。"于是作罢。(出自《通典》。)

洪武二年八月,修建望祭殿。(出自《实录》。)皇帝考虑到郊社等各项祭祀,祭坛露天而没有屋顶遮蔽,或许会遇到骤雨淋湿衣服。崔亮引用宋代祥符九年南郊祭祀遇雨、在太尉厅望祭,以及《元经世大典》中在坛〇内外修建房屋以躲避风雨的旧例,向皇帝奏报此事。于是皇帝下诏在祭坛南边修建了殿宇。

皇帝有一天问崔亮说:"朕祭祀天地时,拜位设在正中间,而百官朝参时,却分列东西两班,这是为什么呢?"崔亮回答说:"天子祭天,从午陛登上祭坛,面朝北方,回答……

阳之义也;祭社,升自子陛,南向,答阴之义也。若群臣朝参,当避君上之尊,故升降皆由卯陛,朝班分列东西,以避驰道,其义不同。”

亮又言:“《郊特牲》曰:‘器用陶匏。’《周礼疏》:‘外祀用瓦。’今祭祀用瓷,与古意合;而盘盂之属,与古尚异。宜皆易以瓷,惟笾用竹。”从之。(已上皆《崔亮传》。 )

译阳的道理;祭祀社神,从子阶升上去,面朝南方,这是回应阴的道理。至于群臣朝拜参见,应当避开君主的尊位,所以升降都从卯阶走,朝班分列东西两侧,以避开驰道,二者的道理是不同的。”

崔亮又说:“《礼记·郊特牲》说:‘祭器用陶器、匏器。’《周礼疏》说:‘郊外祭祀用瓦器。’现在祭祀用瓷器,与古意相合;而盘盂这一类器物,与古制还有差异。应当都改用瓷器,只有笾还用竹制。”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以上都出自《崔亮传》。)

三年,增祀风、云、雷、雨于圜丘,天下山川之神于方丘。(《礼志》。 )

二月,太常少卿陈昧言:“《周礼天府》:‘孟冬礼司民、司禄,而献民数、▯数,则受而藏之。’今圜丘郊祀,宜以户口钱粮之籍陈于台下,礼异,藏之内府,以见拜受民数、▯数于天之义。”从之。(《实录》。 )

六年正月,选朝天宫道士供事郊坛。(《三编》。 )

《御批辑览》曰:“郊坛理宜诚肃,骏奔执事,岂宜司以羽流?当时议礼诸臣如刘基、宋濂、詹同辈,俱博古而达于政体,何不闻一言匡正耶?至嘉靖时,而斋醮事兴,益以崇尚道教为务,此其滥觞矣。”

七年冬至,词臣撰南郊祝文,用“予”“我”字。帝以为不敬。桂彦良曰:“成汤祭上帝曰:‘予小子履。’武王祀文王之诗曰:‘我将我享。’古有此言。”帝色霁曰:“正字言是也。”(《桂彦良传》。 )

是年,增设天下神只于南北郊。帝谓詹同曰:“大祀:终献毕,始行分献;礼未当。”同乃与学士宋濂议以上:初,奠玉帛将毕,分献官即行初献礼;亚献、三献皆如之。(《礼志》。 )

八年十一月,学士乐韶凤等奏定大祀祭坛脱舄之仪,谓:“古者以履不上堂为敬。汉魏朝祭皆洗▯蔑,惟萧何‘剑履上殿’,以为异数。宋南郊,皇帝至南阶,脱舄升坛,入庙脱舄升殿,所以崇敬也。今议于郊祀庙享前期一日,有司以席藉地,设御幕于坛东南门外,设执事官脱履之次于坛门外西阶侧。祭曰,大驾入幕次脱舄,始升坛殿行礼。分献陪祀官皆脱舄于外,协律郎、乐舞生皆洗▯蔑上。”诏行之。(《实录》、《春明梦馀录》。 )

九年,定郊社大事,国有三年丧,不废。(《吾学编》。 )

十年八月,帝感斋居阴雨,览京房灾异之说,谓分祭天地,情有未安,欲举合祀之典。命即圜丘旧址为坛,以屋覆之,命曰大祀殿。十一月冬至,以殿工未成,乃合祀于奉天殿。(《续通典》。 )

文彬案:太祖厘正祀典,革除天皇、太乙、六天、五帝之类,去岳镇、海渎、城隍诸神封号,改从本称,尽洗汉、唐以来陋习;又分祀天地,举千数百年相沿之误,一旦整饬,洵足为万世法守。未几,感齐居阴雨,仍改天地合祀,立大祀殿,屋而不坛,合圜丘明堂为一制;此失礼之尤者。揆其意,不过欲省烦而趋便耳!彼时礼部长贰官如朱梦炎、李冕辈,庸暗不识大体,未能抗疏力争。沿谬百六十年,至嘉靖始复旧典。然非夏言辈力排群议,亦未能赞成其美。则甚矣复古之难也。

十二年正月己卯,始合祀天地于南郊。(《本纪》。 )又建神乐观于郊坛之西,以处乐舞生。(《实录》。

译屋祭。应仍于大祀殿专祀上帝,把山川坛改为地坛,专祀皇地祇。这样既无新建之劳,行礼也方便。"皇帝又谕示:应遵从太祖旧制,露天祭于坛上;分南北郊,在冬至夏至两个节气行事。夏言于是奏报说:"南郊合祀,沿袭已久。正如朱熹所说:一千五六百年间无人整顿。而陛下独能打破千古之谬,一旦施行,实可谓立于天地之间而不悖逆常理。"不久命户、礼、工三部会同夏言等前往南郊选址。礼部官员想在具服殿稍南建圜丘。夏言又奏报说:"圜丘祀天,应地势开阔,以展对越之敬;大祀殿享帝,应地势清〇,以尽昭事之诚。二祭时义不同,坛殿相距也应有所区别。请于具服殿稍南建大祀殿,圜丘再往前移。使其形制气势高峻,可与大祀殿相当。"皇帝下旨:"可以。"于是建造圜丘。这一年十月工程完成,分祀天地之制遂告确定。

隆庆元年,礼部会议,废止祈〇及明堂大享之礼。圜丘、方泽分祀已久,应照旧例在冬至、夏至日皇帝亲祭,仍奉太祖高皇帝配享。礼部又进言说:"郊庙社稷诸祀,事先都要奏报行礼日期,但只奏日,不奏时;因此陪祀大臣常有误期的。请今后日、时一并奏报。"皇帝听从了。

万历三年十一月,大学士张居正进呈《郊礼新旧图册》,大略说:"高皇帝当初制定郊礼,分祀实行了十年,最终却定为合享,实因古今情势不同,顺应时宜才是妥当的。所以选在岁首举行,

)

永乐十八年,京都大祀殿成,规制如南京。南京旧郊坛,国有大事,则遣官告祭。(《礼志》。 )

洪熙元年正月丙戌,南郊誓戒毕,帝进分献官谕之曰:“事神之道,岂独临事之际,务致诚敬;要其奉天子民之心,积累于平日者,孚达鬼神;所以祭则受福。”(《大训记》。 )

正德十年正月戊辰,帝有事于南郊,逮暮成礼。给事中王良佐言:“郊庙之祀:天子必省牲,必誓戒,散齐、致斋有常期,有专所;当祭之日,夙驾而往;行礼之际,无贰尔心;期昭格也。迩者正月五日,躬祀太庙,薄暮方出行礼。十日郊祀,七日当誓戒,臣等导驾与百官俱朝服,候至夜漏下,忽传闻免朝,不知旨从何出?九日,车驾当临斋宫,百官莫不晨趋以俟。乃薄暮方往,仓猝至坛;行礼甫毕,旋即下营。臣愚,不知陛下此行,果事天耶?抑游幸也?及次日驾还,复至夜分。城门失启闭之期,禁闼纵驰骋之乐,一切非时与制。乞自今祭祀朝贺之期,经筵讲书之候,起居寝兴之节,务各及时遵制举行。”不报。

十二年正月戊寅,召百官至左顺门,告以“己丑郊竣,将幸南海子观猎”。廷臣极谏不听。及期,速蒇祀事,遂往畋。

十三年正月丙午,帝至自宣府。庚戌,当南郊,以初至不及致齐,遂行礼。(已上《三编》。 )

十四年正月甲辰,改卜郊。先是,太常寺奏以是月十二日郊祀;至是,以圣驾未回,请改卜。内批“改次日”。既又命改卜。于是礼科给事中邢寰等言:“祖宗以来,郊祀必于正月上旬,所以重一岁之首,昭莫大之敬也。今改而又改,日复一日,不惟隳祖宗相循之制,亦且非祗畏天地之道。请如期返跸,以成大礼。”礼部尚书毛澄等驰疏谏曰:“皇祖之训曰:‘凡祀天地,精诚则感格,怠慢则祸生。’今六龙遐骋,旋轸无日。万一冰雪阻违,道途梗塞,元正上日,不及躬执玉帛于上帝前,陛下何以自安?伏乞趣驾速还,躬亲裸享宗社,臣民幸甚。”俱不报。壬戌,钦天监奏拟郊祀日期。传旨,令择二月上旬以闻。太常寺奏:“仲春当释奠先师及祀社稷,而郊礼未成;请俟郊后,择丁、戊日行礼。”报可。

喜靖十年九月丙辰,罢南京郊祀。初,上命修辑郊社诸坛,未成。南京太常寺卿黄芳等言:“天地、社稷、山川既统祀于京师,其在南京者,可弗举也。若有时祭告及灾变修理等事,因事行之,亦非常祭之比。宜祭告孝陵及山川诸神,不必备物,酒醴脯醢而已。”上以为然,遂罢之。(已上《实录》。 )

十一年冬至,尚书言:前此有事南郊,风寒莫备。乃采《礼》书,“天子祀天张大次、小次”之说,请作黄毡御幄为“小次”。

译是因为它是一年之始;卜定春初,是因为此时气候和暖;一年只出行一次,是行事有节制。建屋而祭,是为施行方便。一百六十多年来,历代先皇相承,未曾改变,这难道不是因为它十分妥帖、能够长久施行吗?如今冬至严寒,却要在星光露天之下裸献;夏至酷暑,却要在炎热中奔走;一年之内车驾两度出行;无论从时令还是道理上说,这都不合适。况且成祖文皇帝再造社稷,功业等同开创,配享已百余年,一旦废除,于人情也大有不安。所以世宗虽分建圜丘、方泽之制,但中年以后竟不再亲自举行。虽开创大享之礼,但每年按时的祭祀也只在内殿举行。可见此祀在当时已窒碍难行,何况后世?臣等愚昧,私以为应遵循高皇帝定制,依循历代先皇所行,一年只举行一次合祀之礼,奉太祖、成祖二祖并配。这样在时义上较妥当,在人情上也顺畅。只是郊祀事关重大,臣等尚不敢轻率建议更改,谨考核新旧规制礼仪,略述大概,以待圣上裁断。"皇帝听从了这一意见。

《通典注》说:"按张居正进呈《新旧礼图》,本想改为合祀,然而万历四年、七年五月都曾在北郊祭地,可见并未真正改为合祀。所以《神宗本纪》《熹宗本纪》《庄烈帝本纪》三部本纪都只记载祀天之事,只是祭地之礼没有再举行罢了。"

文彬按:张居正这番议论,疏漏错误得十分严重,只是当时并未真正施行罢了。神宗自万历七年以后,郊祀

每大祭,所司以随;值风雪,则设于圜丘下。帝就幄中对越,而升降奠献,以太常执事官代之。命著为令。(《礼志》。 )

十七年十一月辛未朔,诣南郊,上皇天上帝号。(《本纪》。 )

隆庆四年十一月己卯,祀天于南郊。旧制:郊毕举庆成宴。自世宗倦勤,典礼久废。至是,礼部尚书殷士儋始考定旧仪行之。(《殷士儋传》。 )

万历十三年,礼科给事中王三馀疏言:“郊祀必躬亲,载之《会典》。乃者秋七月,雷震郊坛;恭绎德音,宣示臣工,共图修省。今岁似宜亲郊,以答天戒;代摄之举,未可以为常。”疏入,帝以其奏请不早,诘责之;仍遣官代。(《三编》。 )

◎郊议

洪武元年二月壬寅朔,中书省臣李善长等奉敕撰进《郊祀议》,略言:“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报天、夏至报地,所以顺阴阳之义也。祭天于南郊之圜丘,祭地于北郊之方泽,所以顺阴阳之位也。《周礼大司乐》:‘冬日至,礼天神;夏日至,礼导只。’此三代之正礼,而释经之正说。自秦立四▯以祀白、青、黄、赤四帝,汉高祖复增北▯,兼祀黑帝。至武帝有雍五▯,及渭阳五帝、甘泉太乙之祠,而昊天上帝之祭则未尝举行。魏、晋以后,宗郑玄者,以为天有六名,岁凡九祭,宗王肃者,以为天体惟一,安得有六?一岁二祭,安得有九?虽因革不同,大抵多参二家之说。自汉武用祠官宽舒议,立后土祠于汾阴▯隹上,(校点者案:《明史礼志》作“▯隹上”。但《史记封禅书》作“▯隹丘”。 )礼如祀天;而后世因于北郊之外仍祠后土。郑玄又惑于《纬》书,谓:‘夏至于方丘之上,祭昆仑之只;七月于泰折之坛,祭神州之只。’析而为二;后世又因之一岁二祭。元始间,王莽奏罢甘泉泰▯,复长安南、北郊,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亲合祀天地于南郊。由汉唐历千馀年间皆因之。其亲祀北郊者,惟魏文帝、周武、隋高祖、唐元宗四帝而已。宋元丰中,议罢合祭。绍圣政和间,或分或合。高宗南渡以后,惟用合祭之礼。元成宗始合祭天、地、五方帝,已而立南郊,专祀天。泰定中又合祭。文宗至顺以后,惟祀昊天上。今当遵古制,分祭天地于南、北郊。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星辰、太岁从祀。夏至祀皇地只于方丘,以五岳、五镇、四渎从祀。”太祖如议行之,建圜丘于钟山之阳,方丘于钟山之阴。(《礼志》。 )

《三编质实云》:“按《唐书》:‘睿宗太极元年夏五月,祭北郊。是月改元延和。八月,元宗即位,改元先天。’是亲祭北郊者睿宗,非元宗也。此议偶误耳!”

嘉靖九年,帝既定《明伦大典》,益覃思制作。

译便不再亲自举行,仅十四年亲祭天一次,并非只是祭地之礼没有举行而已。熹宗祭天一次(天启三年),祭地一次(天启五年);庄烈帝祭天四次(崇祯元年、八年、十一年、十三年),祭地四次(崇祯二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都记载于《本纪》。《通典注》说"三部本纪都只记祀天,只是祭地之礼不行",这是错误的。

卷八 礼三(吉礼)

◎郊礼配位

洪武元年十一月庚子、冬至,首次在圜丘祭祀上帝。有司商议配享之事,太祖谦让不许,亲撰祭文告祭太庙说:"历代拥有天下的君主,都以祖先配享上天。唯独臣不敢这样做,是因为臣的功业尚未成就,政事上也有失误之处;去年上天垂示警戒,东南方向传来响声,雷火焚船、击中宫殿吻兽,臣恐无以承受上帝好生之德,所以不敢贸然奉祖先配享。唯有祖先神灵与上天相通;上帝若有所询问,愿把臣的所作所为奏告于上帝面前,善恶毫不隐瞒。等南郊礼成之后,臣将率百官恭诣庙庭,告知大礼完成,与祖先共享上帝所赐的福祉。"

二年五月癸卯,夏至,将要在方丘祭地,群臣又请求让祖先配享。太祖坚持不许,说:"等庆阳平定之后,再商议此事。"八月,庆阳平定。十一月乙巳,冬至,群臣又坚决请求。皇帝这才奉仁祖在圜丘配享天神。

三年五月戊申,在方丘祭地,以仁祖配享。

建文元年正月庚辰,在南郊大祀天地,奉太祖配享。

凡郊庙百神,咸欲斟酌古法,厘正旧章。乃问张璁曰:“《书》称‘燔柴祭天’。又曰‘类于上帝’。《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以形体主宰之异言也。朱子谓:‘祭之于坛谓之天,祭之屋下谓之帝。’今大祀有殿,是屋下之祭帝耳,未见有祭天之礼也。况上帝、皇地只合祭一处,亦非专祭上帝。”璁总:“国初,遵古礼,分祭天地,后又合祀。说者谓:大祀殿下坛上屋,屋即明堂,坛即圜丘。列圣相承,亦孔子从周之意。”上复谕璁曰:“二至分祀,万代不易之礼。今大祀殿拟周明堂,或近矣;以为即圜丘,实无谓也。”璁乃备述《周礼》及宋陈襄、苏轼、刘安世、程颐所议分合异同以对;且言祖制已定,无敢轻议。帝锐欲定郊制,卜之奉殿太祖前,不吉,议且寝。会夏言请举亲蚕礼,帝以古者天子亲耕南郊,皇后亲蚕北郊,适与所议郊祀相表裹,因令璁会言陈议。言乃上疏言:“国家合祀天地,及太祖太宗之并配,诸坛之从祀,举行不于长至而于孟春,俱不应古典。宜令群臣博考《诗》、《书》、《礼》经所载郊祀之文,及汉宋诸儒匡衡、刘安世、朱熹等之定论,以及太祖国初分祀之旧制;陛下称制而裁定之。此中兴大业也。”礼科给事中王汝梅等诋言说非是,上切责之,乃敕礼部会廷臣各陈所见,且言汝梅等举《召诰》中郊用二牛,谓明言合祭天地。夫用二牛者,一帝一配位,非天地各一牛也。又或谓天地合祀,乃人子事父母之道,拟之夫妇同牢;亵慢已甚。又或谓郊为祀天,社稷为祭地,古无北郊。夫社乃祭五土之神,犹言五方帝耳,非皇地只也。社之名不同,自天子以下,皆得随所在而祭之,故礼有亲地之说,非谓祭社即方泽祭地也。于是下言疏,令礼部一并议行。三月丙申,璁录上《郊祀考议》一册。时詹事霍韬深非郊议,且言:“分祀之说,惟见《周礼》,莽贼伪书,不足引据。”于是言复上疏言:“《周礼》一书于祭祀为详,《大宗伯》:以祀天神则有▯祀、实柴、▯▯燎之礼;以祀地只则有血祭、▯沈、▯辜之礼。《大司乐》:冬至日,地上圜丘之制,则曰礼天神;夏至日,泽中方丘之制,则曰礼地只。天地分祀,从来久矣。故宋儒叶时之言曰:‘郊丘分合之说,当以《周礼》为定。’今议者既以太社为祭地,则南郊自不当祭皇地只,何又以分祭为不可也?合祭之说,实自莽始。汉之前皆主分祭,而汉之后亦间有之。宋元丰一议,元▯再议,绍圣三议,皆主合祭,而卒不可移者,以郊赍之费,每倾府藏,故省约安简便耳!未尝以分祭为非礼也。今之议者,往往以太祖之制为嫌为惧,然知合祭乃太祖之宝制为不可改,而不知分祭固太祖之初制为可复;知《大祀文》乃太祖之明训为不可背,而不知《存心录》固太祖之著典为可遵。

译洪熙元年正月,皇帝下敕说:"太祖受命于天,开创皇业。太宗中兴宗社,再定天下。二位祖先圣德神功,都足以配享天地。朕崇敬祖先,始终一心。今年正月十五日,大祀天地神灵,奉皇祖、皇考一并配祀。并著为典章,垂范万世。"

嘉靖九年,给事中夏言上疏说:"太祖太宗并配,父子同列,考之经典要旨,不能没有疑问。臣认为周人郊祀后稷以配天,太祖足以当之;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太宗足以当之。"礼部大臣会议,认为:"二祖配享已百余年,不宜一旦轻改。"皇帝降下敕谕,打算在冬至、夏至两节气奉太祖配享南北郊;孟春祈〇时,奉太宗配享上帝于大祀殿。阁臣认为二祖分开配享,于义未协;并抄录仁宗所撰谕旨及《告庙文》进呈。皇帝又命在东阁集议。众人都认为,太庙祭祀中列圣按昭穆相向而列,并无嫌隙可以并列。况且太祖、太宗功业德行同样隆盛,圜丘、大祀殿所祭祀的都同样是天,那配天之祖就不应缺一。臣等私议,南北郊及大祀殿每次祭祀都应二祖并配。皇帝最终认为并配不合礼制,谕令阁臣再加讲求。张璁等人说:"古代郊祭与明堂之祭地点不同,所以可以分别配享。如今圜丘、大祀殿同在南郊:冬至行报祭之礼,太宗不得参与;孟春行祈祭之礼,太祖不得参与。臣等心中实感不安。"皇帝又批复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天只有一个天,祖也只应有一位。所以大报天之祀,只应以高皇帝配享。文皇帝的功德难道不可配天吗?只是开天立极

且皆太祖之制也,从其礼之是者而已。敬天法祖,无二道也。《周礼》一书,朱子以为周公辅导成王,垂法后世,用意最深切,何可诬以莽之伪为耶?且合祭以后配地,实自莽始。莽既伪为是书,何不削去圜丘方丘之制,天神地只之祭,而自为一说耶?”疏入,下礼部,令折衷群议以闻。辛丑,礼部集上群臣所议郊礼,奏曰:“主分祭者,都御史汪钅宏等八十二人;主分祭而以慎重成宪及时未可为言者,大学士张璁等八十四人,主分祭而以山川坛为方丘者,尚书李瓒等二十六人;主合祭而不以分祭为非者,尚书方献夫等二百六人;无可否者,英国公张仑等一百九十八人。臣等祗奉敕谕,折衷众论,分祀之义,合於古礼。但坛▯一建,工役浩繁。《礼》:‘屋祭曰帝。’夫既称昊天上帝,则当屋祭。宜仍於大祀殿专祀上帝,改山川坛为地坛,以专祀皇地只。既无创建之劳,行礼亦便。”上复谕:当遵皇祖旧制,露祭於坛;分南北郊,以二至日行事。言乃奏曰:“南郊合祀,循袭已久。朱子所谓:千五六百年无人整理。而陛下独破千古之谬,一旦举行,诚可谓建诸天地而不悖者也。”已而命户、礼、工三部偕言等诣南郊相择。礼臣欲於具服殿稍南为圜丘。言复奏曰:“圜丘祀天,宜即为敞,以展对越之敬。大祀殿享帝,宜即清▯,以尽昭事之诚。二祭时义不同,则坛殿相去,亦宜有所区别。乞於具服殿稍南为大祀殿,而圜丘更移於前。体势峻极,可与大祀殿等。”制曰:“可。”於是作圜丘。是年十月工成,而分祀之制遂定。(《礼志》。 )

隆庆元年,礼部会议,罢祈▯及明堂大享礼。圜丘方泽分祀已久,宜照例於冬至夏至日亲祭,仍奉太祖高皇帝配。礼部又言:“郊庙社稷诸祀,先期具奏行礼,止奏日,不奏时;以故陪祀诸臣失期者众。请以后并奏日、时。”从之。(《通典》 )。

万历三年十一月,大学士张居正进《郊礼新旧图册》,略言:“高皇帝初制郊礼,分祀十年矣,而竟定於合享者,良以古今异宜,适时为顺。故举以岁首,人之始也;卜以春初,时之和也;岁惟一出,事之节也。为屋而祭,行之便也。百六十余年,列圣相承,莫之或易者,岂非以其至当允协,经久而可行乎?今以冬至极寒,而裸献於星露之下;夏至盛暑,而骏奔于炎▯之中;一岁之间,六飞再驾;以时以义,斯为戾矣。且成祖文皇帝再造宇宙,功同开创,配享百余年,一朝而罢之,于人情亦大有不安者。故世宗虽分建圜、方之制,而中世以后,竟不亲行。虽肇举大享之礼,而岁时▯祀,止于内殿。是斯祀之在当时,已窒碍而难行矣。况后世乎?臣等愚昧,窃以为宜遵高皇之定制,率循列圣之攸行,岁惟一举合祀之礼,而奉二祖并配。

译,本是高皇帝首创的!就如周朝王业,实际是武王完成的,然而配天只用后稷,配上帝只用文王,当时也未曾听说有人争辩功德高下。"于是命令搁置此议。不久夏言又上疏说:"虞夏商周的郊祀,都只配享一位祖先。后世儒者穿凿附会,把郊与丘分成两处,又误解《周易》'配考'、《孝经》'严父'的含义,以致唐宋改变古制,才有二祖并侑、三帝并配之事。望陛下断自宸衷,依照先前敕旨施行。"皇帝批复说:"礼臣先前援引太庙不妨并列一堂的例子。但配帝与享先不同,此说不当。"仍命再加议论。张璁进言说:"郊祀之议,圣意已决,唯独臣不忍不进一言。皇上是相信并配之说完全合乎古礼吗?大祀殿本非明堂之位,孟春祈〇又非大享之礼,那未免有失于古制。皇上是相信并配之说不适合于今吗?太祖百余年的神位,怎忍言撤;文皇帝百余年配天的祭祀,又怎忍言废,那又未免有失于当今。臣私以为天地分祀,应依从古礼,以彰显我皇上善继善述的孝心;祖宗并配,应依从今制,以彰显我皇上不忘祖德的心意。"奏疏呈上后,皇帝却斥责张璁前后改变主张,不是忠爱君上之道。于是礼部大臣又上议说:"南北郊之祭虽说是祖制,实际是当今新创的。请依照圣谕,都只奉太祖一位配享。至于大祀殿,则是太宗所创建,如今却不能在其中配享,恐怕太宗之心有所未安。应仍奉二祖并配。这样既恢复古礼,又保存祖制,礼意人情两不为失。"于

斯于时义允协,于人情为顺。顾郊▯祀重,今且未敢轻议,谨稽新旧规制礼仪,而略述其概,以俟圣明人容裁断焉。”上从之。(王圻《续通考》。 )

《通典注》:“按居正进《新旧礼图》,欲改合祀,然四年、七年五月俱尝祀地北郊,固未尝改为合祀。故《神宗》、《熹宗》、《庄烈帝》三《纪》皆书祀天,特祭地之祀不行耳。”

文彬按:江陵此议,疏谬之甚,特其时未尝举行耳。神宗自七年后,郊祀不亲,惟十四年一祀天,非特祀地之祀不行也。熹宗祀天一,(三年。 )祀地一;(五年。 )庄烈祀天四,(元年,八年,十一年,十三年。 )祀地四;(二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 )皆见《本纪》。《通典注》云:“三《纪》皆书祀天,特祭地这礼不行,”误也。

卷八 礼三(吉礼 )

◎郊礼配位

洪武元年十一月庚子、冬至,始祀上帝于圜丘。有司议配祀,太祖谦让不许,亲为文告太庙曰:“历代有天下者,皆以祖配天。臣独不敢者,以臣功业有未就,政治有关失;去年上天垂戒,有声东南,雷火焚舟、击殿吻,恐无以承上帝好生之德,故不敢辄奉以配。惟祖,神与天通;上帝有问,愿以臣所行奏帝前,善恶无隐。候南郊竣事,臣率百司恭诣庙庭,告成大礼,以共享上帝之锡福。”(《礼志》。 )

二年五月癸卯,夏至,将祀方丘,群臣复请。太祖执不允,曰:“俟庆阳平,议之。”八月,庆阳平。十一月乙巳,冬至,群臣复固请。乃奉仁祖配天于圜丘,(同上。 )

三年五月戊申,祀地于方丘,以仁祖配。

建文元年正月庚辰,大祀天地于南郊,奉太祖配。(已上《本纪》。 )

洪熙元年正月敕曰:“太祖受命上天,肇兴皇业。太宗中兴宗社,再奠寰区。圣德神功,咸配天地。朕崇敬祖考,永惟一心。今年正月十五日,大祀天地神只,奉皇祖、皇考配祀。仍著典章,垂范万世。”(《通典》。 )

嘉靖九年,给事中夏言上疏言:“太祖太宗并配,父子同列,稽之经旨,未能无疑。臣谓周人郊祀后稷以配天,太祖足当之;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太宗足当之。”礼臣集议,谓:“二祖配享百有余年,不宜一旦轻改。”帝降敕谕,欲于二至日,奉太祖配南北郊;孟春祈▯,奉太宗配上帝于大祀殿。阁臣以二祖分配,于义未协;且录仁宗所撰谕并《告庙文》以进。帝复命集议于东阁。皆以为太庙之祀,列圣昭穆相向,无嫌并列。况太祖、太宗功行并隆,圜丘、大祀殿所祀,均之为天,则配天之祖不宜阙一。臣等窃议,南北郊及大祀殿每祭皆宜二祖并配。帝终以并配非礼,谕阁臣讲求。璁等言:“古者、郊与明堂异地,故可分配。

译是依此施行。万历三年,张居正进呈《郊礼图册》说:"自洪武初年,奉仁祖配享;建文初年,改奉太祖配享;洪熙元年,奉太祖、太宗同配享;嘉靖九年,初建圜丘、方泽,分祀天地,都只奉太祖一位配享,废止太宗配享。大祀殿则于孟春上辛日举行祈〇之礼,奉太宗同配享。十年,又改在惊蛰日于圜丘举行祈〇礼,仍只奉太祖一位配享。十七年九月,诏令在大内元极宝殿举行明堂大享之礼,奉献皇帝配享。隆庆元年,诏令废止明堂配享。"

◎祈〇

嘉靖十年正月辛卯,在大祀殿举行祈〇之礼,奉太祖、太宗一并配享。

明朝初年,还未举行祈〇之典。世宗想更改确定二祖分配之礼,因群臣坚决请求,才允许在大祀殿举行祈〇,奉二祖配享。到此时,才于上辛日开始举行。礼成之后,皇帝心中觉得不太妥当,对张璁说:"自古以来只以一位祖先配天,如今二祖并配,绝不可作为后世法则。此后大报与祈〇,只奉太祖配享。"随即亲撰祝文,更定仪式规程,改用惊蛰节令。礼仪规格比大祀略降,不设从祀之坛,不行燔柴之礼,著为定典。

十一年正月辛未,在圜丘举行祈〇之礼。开始命武定侯郭勋代为主持祭事。

给事中叶洪进言说:"祈〇与大报,祭名虽不同,都同样是祭天。历代祖宗没有不亲自郊祀的。成化、弘治年间,即便偶有特殊情况,宁可推迟到三月。因郊祀之礼极重,不宜由臣子代祭。请等皇上圣体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