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 职官十
天之视听在民,尔等当体此意信。”(《大训记》。 )
正统八年,侍讲刘球疏言:“今之太常,即古之秩宗。必得清慎习礼之臣,然後可交神明。今卿贰皆缺,宜选择儒臣,使领其职。”於是令吏部推举。修撰董麟乞改官太常,奉享祀事。(《刘球传》。 )
成化十五年,方士李孜省以符▯得幸,中旨授太常寺丞。御史杨守随言:“祖宗官人之制,必考素行。是以奸邪衰止,流品不淆。李孜省故犯赃之吏。其资格,则刀笔也。其情罪,则胥靡也。太常职司祭祀,厥选尤重。奈何用此赃秽罪人,以渎事天地宗庙?”给事中李俊亦以为书。乃改上林监副。(《三编》。 )
十七年十月,以道士邓常恩为太常寺卿。(同上。 )
弘治十七年七月,给事中王洧奏:“太常寺缺少卿,请简用儒臣。”不报。(《大政记》。 )
嘉靖九年,召行太仆寺丞张鹗至京,授太常寺丞,令诣太和殿较定乐舞。鹗更定庙享乐音,寻谱定《帝社稷乐歌》以进。诏嘉其勤,晋为少卿。(《乐志》。 )
是年,四郊工成。帝谕太常寺曰:“大祀分献官豫定,方可习仪。”(《礼志》。 )
十七年,辽州同知李文察进所著乐书四种。乃授太常典簿,以奖劝之。(《乐志》。 )
隆庆元年,议准太常寺别途出身者,官至少卿而止。又议太常少卿须於科甲出身者选用。道流不得冒滥。(《会典》。 )协律郎:吴元年置。二员,正八品。嘉靖中,增至五员。
元末,有冷谦者,知音善鼓瑟,以黄冠隐吴山。召为协律郎,令协乐章声谱,俾乐生习之。乃考正四庙雅乐。命谦较定音律,及编钟、编磬,遂定乐舞之制。(《乐志》。 )
世宗方营观德殿,令协律郎崔元初习乐舞生於大内,太常卿汪举劾之,帝遂令太常官一人同入内教习。礼部侍郎朱希周上言:“太常乐舞有定数,不当更设。”帝不从。举复争,帝责其妄议。(《朱希同传》。 )
隆庆三年,罢协律等官四十八员。万历十六年,复设。又设司乐二十人,考协雅乐。凡祭,先期演乐太和殿。(《通典》。 )○提督四夷馆(元会同馆。 )
永乐五年二月甲子,设四夷馆: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凡八馆,隶翰林院。弘治七年,增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员为提督,遂改隶太常。嘉靖中,裁卿,止少卿一员,用本寺衔名,不治寺事。(《续通典》。 )
正统六年,增八百馆。万历七年,增暹罗馆。(同上。 )
译字生:永乐五年,置译字生通事通译语言文字。命礼部选国子生蒋礼等三十八人,习译书。遇开科,令就试,仍译所作文字。合格,准出身。登第後,仍官馆中,习译书,如许道中是也。
译出自《大训记》。)
正统八年,侍讲刘球上疏说:“如今的太常寺,就是古代的秩宗之官。必须得到清廉谨慎、熟习礼仪的臣子,然后才能与神明相通。如今太常寺卿、少卿都缺员,应当选择儒臣,让他们担任此职。”于是命吏部推举人选。修撰董麟请求改任太常之官,负责奉祭祀典之事。(出自《刘球传》。)
成化十五年,方士李孜省因符箓〇术得到宠幸,以中旨授任太常寺丞。御史杨守随进言说:“祖宗任用官员的制度,必定考察其一贯品行。因此奸邪之人才会绝迹,官员流品才不至于混杂。李孜省本是曾犯赃罪的官吏。论他的出身资格,不过是刀笔小吏。论他的罪状,罪该处死。太常寺职掌祭祀之事,其人选尤为重要。怎能用这个贪赃污秽的罪人,来亵渎侍奉天地宗庙的职责?”给事中李俊也认为不妥。于是改任他为上林监副。(出自《三编》。)
十七年十月,任命道士邓常恩为太常寺卿。(同上。)
弘治十七年七月,给事中王洧上奏:“太常寺缺少卿一职,请求慎重选用儒臣。”未获批复。(出自《大政记》。)
嘉靖九年,召行太仆寺丞张鹗到京城,授任太常寺丞,命他到太和殿校定乐舞。张鹗重新厘定宗庙祭享的乐曲音律,随后编定《帝社稷乐歌》的曲谱进呈。皇帝下诏嘉奖他的勤勉,晋升他为少卿。(出自《乐志》。)
这一年,四郊祭坛的工程完工。皇帝谕告太常寺说:“大祀分献官应当预先确定,才能演习仪式。”(出自《礼志》。)
十七年,辽州同知李文察进献他所著的乐书四种。于是授任太常典簿,以此奖励劝勉他。(出自《乐志》。)
隆庆元年,议定核准太常寺官员由其他途径出身的,官至少卿而止。又议定太常少卿必须从科甲出身的人中选用。道教流派人员不得滥竽充数。(出自《会典》。)
协律郎:吴元年设置。二员,正八品。嘉靖年间,增至五员。
元朝末年,有位名叫冷谦的人,精通音律善于弹瑟,戴着道冠隐居在吴山。被召为协律郎,命他调协乐章的声律曲谱,让乐生学习。于是他考订校正四庙的雅乐。皇帝命冷谦考订确定音律,以及编钟、编磬,于是确定了乐舞的制度。(出自《乐志》。)
世宗正在营建观德殿时,命协律郎崔元在宫内教习乐舞生,太常卿汪举弹劾此事,皇帝于是命太常官一人一同入宫教习。礼部侍郎朱希周上言说:“太常乐舞有固定的人数,不应再增设人员。”皇帝不听从。汪举再次力争,皇帝责备他妄加议论。(出自《朱希周传》。)
隆庆三年,裁撤协律等官四十八员。万历十六年,重新设置。又设司乐二十人,考核协调雅乐。凡遇祭祀,先期在太和殿演习乐舞。(出自《通典》。)
◎提督四夷馆(元代称会同馆。)
永乐五年二月甲子,设置四夷馆: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共八馆,隶属翰林院。弘治七年,增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员担任提督,于是改隶太常寺。嘉靖年间,裁去卿一职,只留少卿一员,用本寺的官衔名义,不处理本寺事务。(出自《续通典》。)
正统六年,增设八百馆。万历七年,增设暹罗馆。(同上。)
译字生:永乐五年,设置译字生负责翻译语言文字。命礼部选拔国子监生蒋礼等三十八人,学习翻译文书。遇到开科取士,命他们一并应试,仍旧要翻译所写的文字。合格的,准予出身。登第之后,仍留在馆中任职,学习翻译文书,如许道中就是这样的例子。景泰初年,吴顺以平民身份充任译字生,才援引这个先例参加乡试。等到他登第之后,又
景泰初,吴顺以民人充译字,始援此例中乡试。及登第,又以与修《寰宇通志》成,从庶吉士出授御史。
天顺中,礼部侍郎邹干奏,永乐间,翰林院译写番字,俱於国子监选取监生习用。近年以来,官员、军民、匠作、厨役子弟,投托教师,私自习学,滥求进用。现番字文书多关边务,敬习既滥,不免透漏夷情。乞饬翰林院,今後各馆有缺,仍照永乐间例,选取年幼俊秀监生,送馆习学。其敬师不许擅留各家子弟私习,及徇私保举。(《春明梦余录》。 )
◎光禄寺(元光录寺,隶宣徽院。 )
吴元年九月辛卯,置宣徽院。设院使,以阮崇礼为之。洪武元年十二月壬申,改为光禄寺。设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八年正月,改寺为司,以寺丞为司丞。置所属: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三十年正月己卯,复改为光禄寺。(《职官志》,《梦余录》。 )
永乐十一年十二月癸酉,以朝鲜李茂昌为光禄少卿。(《大政记》。 )
宣德五年二月已卯,行在光禄寺厨士告言光禄窃减外夷供给之弊。上命行在刑部侍郎施礼执而罪之。因顾侍臣曰:“毋谓饮食细故,不干大体。华元杀羊享士,羊斟不与,遂致丧师。句践投醪于江,与众共饮,遂成伯业。以此而论,所系匪轻。”(《大训记》。 )
七年正月,减南京光禄寺堂上官。九年二月,始遗御史巡视光禄。
英宗初,减光禄料米粟九万余石。又减光禄寺膳夫四千七百余人。又诏光禄寺厨役悉取给外府,并取回捕鱼官。(已上《大政记》。 )
正统六年,载四署亢员。先是,光碌卿奈亭以供应事繁,奏增各署官。至是,复奏裁之。(《职官志》。 )
英庙在南城,一日饥甚,索酒食。光禄官弗与。浚县人张泽以吏办事光禄寺,曰:“晋怀、愍,宋徽、钦,天所弃也。上北狩而返,天有意乎?若复立而诛无礼,光禄其首矣。”乃潜以酒食进。英庙识之。後复位,光禄官皆得罪;即日拜泽为光禄卿。(《浚县志》。 )
成化初,礼部侍郎蔚能管光禄卿事。每宴会,躬自检视,必求丰洁。在光禄三十年,未尝持一徽还家。尝率其僚,请清查入内供应器皿。有旨逮问。能谓众曰:“上怒不可测。某老矣,请独任之,不以累诸公。”遂降调官南京。(《梦余录》。 )
十六年三月戊午,以岁歉,减光禄寺供用物。(《本纪》。 )
弘治五年五月,巡视光禄御史彭程言:“臣适见光禄造皇坛器。皇坛者,先帝修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类废斥殆尽,何复有皇坛烦制器?光禄金钱,悉民膏血,用得其当,犹恐病民,况投之无用地。顷李孜省、继晓辈倡邪说,而先帝笃信之者,意在远希福寿也。
译因参与编修《寰宇通志》成书,从庶吉士出任御史。
天顺年间,礼部侍郎邹干上奏说,永乐年间,翰林院翻译书写番字,都从国子监中选取监生来学习使用。近年以来,官员、军民、匠作、厨役的子弟,投托教师,私自学习,滥求晋用。如今许多涉及番字的文书大多关系到边防事务,学习者既然滥杂,就难免泄露夷情。恳请敕令翰林院,今后各馆若有缺额,仍照永乐年间的旧例,选取年幼俊秀的监生,送到馆中学习。教师不许擅自私留各自家中的子弟私自学习,也不许徇私举荐。(出自《春明梦余录》。)
◎光禄寺(元代称光禄寺,隶属宣徽院。)
吴元年九月辛卯,设置宣徽院。设院使一职,任命阮崇礼担任。洪武元年十二月壬申,改为光禄寺。设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八年正月,改寺为司,把寺丞改称司丞。设置所属机构: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三十年正月己卯,又改回光禄寺。(出自《职官志》《梦余录》。)
永乐十一年十二月癸酉,任命朝鲜人李茂昌为光禄少卿。(出自《大政记》。)
宣德五年二月己卯,行在光禄寺的厨士告发光禄寺克扣外夷贡使供给的弊端。皇帝命行在刑部侍郎施礼将其逮捕治罪。于是回头对侍臣说:“不要认为饮食是细小的事,与国家大体无关。华元杀羊犒赏士卒,羊斟没有分到,因而导致军队溃败。句践将美酒倒入江中,与众人共饮,因而成就霸业。以此而论,此事关系不轻。”(出自《大训记》。)
七年正月,裁减南京光禄寺的堂上官。九年二月,开始派遣御史巡视光禄寺。
英宗初年,减去光禄寺的物料米粟九万余石。又裁减光禄寺膳夫四千七百余人。又下诏光禄寺的厨役全部由外府供给,并召回负责捕鱼的官员。(以上出自《大政记》。)
正统六年,裁去四署的冗余官员。此前,光禄寺卿奈亭因供应事务繁多,奏请增设各署官员。到这时,又奏请裁减。(出自《职官志》。)
英宗在南城时,一天饥饿得厉害,索要酒食。光禄官员不肯给。浚县人张泽以吏员身份在光禄寺办事,说:“晋朝的怀帝、愍帝,宋朝的徽宗、钦宗,都是被上天所抛弃的。如今皇上北狩而归,难道上天还有意留他吗?如果他日后复位而诛杀无礼之人,光禄寺官员便是首当其冲。”于是暗中送上酒食进献。英宗记住了他。后来英宗复位,光禄寺官员都获罪;当天就任命张泽为光禄卿。(出自《浚县志》。)
成化初年,礼部侍郎蔚能兼管光禄寺卿事务。每逢宴会,都亲自检查察看,务必求得丰盛洁净。他在光禄寺三十年,未曾拿一件器物带回家。他曾率领属官,请求清查供入宫内所用的器皿。皇帝下旨逮捕审问。蔚能对众人说:“皇上震怒不可预测。我已年老,请让我一人承担,不要连累诸位。”于是被降调到南京任职。(出自《梦余录》。)
十六年三月戊午,因年成歉收,减省光禄寺供用物品。(出自《本纪》。)
弘治五年五月,巡视光禄寺御史彭程进言说:“臣恰好见到光禄寺打造供皇坛用的器皿。皇坛,是先帝修斋行法的场所。陛下即位以来,这类活动已废止殆尽,为何还要再打造供皇坛用的繁琐器物?光禄寺的钱财,都是百姓的膏血所出,用得恰当,尚且恐怕伤民,何况投入到无用之处。此前李孜省、继晓等人倡导邪说,而先帝深信不疑,用意在于祈求长远的福寿。如今这两人已经伏法处死,那么祸患的到来,连这两人自己都不能幸免,又怎能给别人带来福寿呢?倘若陛下果真有此打算,应当在事情萌芽之时
今二人巳伏重辟,则祸患之来,二人尚不能自免,岂能福寿他人?倘陛下果有此举,宜遏之将萌;如无,请治所司逢迎罪。”帝得奏,以为暴扬先帝过,大怒,立下锦衣卫狱。帝初无皇坛造器之命,特光禄姑为备。给事中丛兰亦巡觎光禄,继上疏论。帝宥兰,夺光禄寺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彭程传》。 )
初,成化时,光碌增坐家长随八十余人,传添汤饭中官百五十余员。天下常贡不足於用,乃责买於京师铺户。价直不时给,市并负累。弘治十四年,兵部尚书刘大夏因天变言之。乃裁减中官,岁省银八十余万。(《通纪》。 )
弘治十五年九月庚午,光禄寺卿王珩列上内外官役酒饭及所畜禽兽料食之数。戊子,命乾明门虎、南海子猫、西华门鹰犬、御马监山猴、西安门大鸽放减有差,存者减其食料。(《通纪》。 )
十七年二月甲寅,诏减光禄寺供奉。(《三编》。 )
正德元年,户部集议:“国用不足,韩文等所言亢食亢费,宜令光禄寺查看每年所徵厨料,及内外近侍官员每日所费酒馔。有不急之用,悉从减省。”於是该寺会计,膳羞供应视弘治元年日增一倍。礼部请复旧规。诏从之。
郑宗仁以太仆卿调光禄卿。凡供应俱照弘治初年例,日省百金。
寺额,岁定银二十四万。先时止用十二万余。至正德时,用至三十六万,犹称不足。嘉靖中,厨役用四千一百名。(已上《梦余录》。 )
嘉靖三十一年,马从谦为光禄少卿。提督中官杜泰乾没岁钜万,为从谦奏发。泰因诬从谦诽谤,帝怒,命廷杖八十,竟死杖下。久之,光禄寺灾。帝曰:“此马从谦余孽所致耳。”(《杨允绳傅》 )。
三十四年,给事中杨允绳巡视光禄。光禄丞胡膏伪培物直,允绳与同事御史张巽言劾之,下法司按验。膏窘,言:“玄典隆重,所用品物,不敢徒取充数、允绳憎臣简别太精,斥言‘醮斋之用,取具可耳,何必精择?’其欺谤元修如此。”帝大怒,下允绳及膏诏狱。(同上。 )
隆庆初,诏罢宝坻等处采取鱼鲜。自今荐新上供,俱令光禄寺备办,毋得奏遣内臣 著为令。(《梦余录》。 )
穆宗在裕邸时,尝贪驴肠而甘。及即位,间以问左右。左右请诏光禄常供。上曰:“若尔,则光禄必日杀一驴以充内膳,吾不忍也。”岁时行幸,光禄供膳,必先期以请。上尝裁取最约者。岁省光禄费
译就加以遏止;如果没有这个打算,请治办擅自逢迎旨意的有关官员的罪。”皇帝看到奏疏,认为这是有意张扬先帝的过失,勃然大怒,立即下令将彭程投入锦衣卫大牢。皇帝原本并没有下令建造供皇坛用的器物,只是光禄寺自行准备罢了。给事中丛兰也在巡视光禄寺,随后上疏论及此事。皇帝宽宥了丛兰,剥夺光禄寺卿胡恭等人的俸禄,将彭程交付刑部定罪。(出自《彭程传》。)
当初,成化年间,光禄寺增设坐家长随八十余人,传添汤饭的中官多达一百五十余员。天下常年的贡物不足以供应所需,于是责令向京城的铺户购买。货款不能按时支付,市面商户因此受累。弘治十四年,兵部尚书刘大夏因天象变异而进言此事。于是裁减中官人数,每年节省银两八十余万。(出自《通纪》。)
弘治十五年九月庚午,光禄寺卿王珩列出内外官役所用酒饭以及所饲养禽兽饲料的数量上奏。戊子日,命乾明门的老虎、南海子的猫、西华门的鹰犬、御马监的山猴、西安门的大鸽,各按情况裁减放遣,留存下来的也减少其食料。(出自《通纪》。)
十七年二月甲寅,下诏减省光禄寺的供奉。(出自《三编》。)
正德元年,户部集议:“国家用度不足,韩文等人所说的冗员冗费问题,应当命光禄寺查核每年所征收的厨料,以及内外近侍官员每日所耗的酒馔。凡有不急需的开支,一律加以减省。”于是该寺核算,膳食供应比弘治元年增加了一倍。礼部请求恢复旧制标准。皇帝下诏听从。
郑宗仁由太仆寺卿调任光禄寺卿。凡供应事务全都比照弘治初年的旧例办理,每日节省百两银子。
光禄寺的定额,每年定银二十四万两。先前只用十二万余两。到正德年间,用度达到三十六万两,还称不够。嘉靖年间,厨役用到四千一百名。(以上出自《梦余录》。)
嘉靖三十一年,马从谦任光禄少卿。提督中官杜泰贪污侵吞钜万钱财,被马从谦上奏揭发。杜泰因而诬陷马从谦诽谤,皇帝大怒,下令廷杖八十,马从谦竟死于杖下。过了很久,光禄寺发生火灾。皇帝说:“这是马从谦的余党所为。”(出自《杨允绳传》。)
三十四年,给事中杨允绳巡视光禄寺。光禄寺丞胡膏虚报物价,杨允绳与同僚御史张巽言弹劾他,交付法司审查核验。胡膏窘迫无奈,说:“斋醮之事隆重,所用物品,不敢随意凑数充充数。杨允绳嫌臣挑选过于精细,斥责说‘斋醮所用之物,取用即可,何必精挑细选?’他对朝廷玄修之事的欺骗诽谤竟至于此。”皇帝大怒,将杨允绳与胡膏一并下入诏狱。(同上。)
隆庆初年,下诏罢除向宝坻等地采取鱼鲜的做法。从今以后进献新鲜物产供奉皇室,都命光禄寺备办,不得再奏请派遣内臣。以此著为法令。(出自《梦余录》。)
穆宗在裕王府邸时,曾贪爱驴肠而觉得味美。等到即位以后,偶然向左右问起此事。左右建议下诏命光禄寺经常供应。皇上说:“如果这样,光禄寺必定每天要宰杀一头驴来充实内膳,我不忍心这样做。”每逢岁时出行,光禄寺供膳,必定要提前请示。皇上曾经采取最节省的做法。每年节省光禄寺的开支……
以钜万计。(《昭代典则》。 )
杨熔奏:“以举人出身知县、教官廉能素著者入补光禄寺署正,而间以例贡参之,优其超擢;或径於听选举人中除补。”从之。(《续通典》。 )
万历二年,光禄寺积米二十七万石,仓廒满盈。奏於东安门外置房一所,改为外仓。(《梦余录》。 )
译以千万计。(出自《昭代典则》。)
杨熔上奏说:"凡是举人出身、担任知县或教官、以廉洁能干素来著称的人,可以补任光禄寺署正,中间再搭配一些例贡出身的人参用,从优破格提拔;或者直接从等候选用的举人中选拔补任。"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出自《续通典》。)
万历二年,光禄寺积存的粮食有二十七万石,仓库都装满了。奏请在东安门外设置一所房屋,改作外仓。(出自《梦余录》。)
王汝训为光禄卿。汝训先为少卿,寺中岁费二十万。至是,滥增四万有奇。汝训据《会典》请尽裁内府亢食。不许。(《王汝训传》。 )
光禄之设,上自玉食、庆典、祀典,下至各官供具、四夷宴赏,小至禁卫监局廪饩,皆於此出。先是,法度严明,宫中府中俱尚俭约。万历初年,本色有止甩三万余石,折色有止甩七八万两者。故本色常积数十万石,折色亦常积至一百余万两。後续添之项,浮於常例数倍;又有供养之增,好事之增,吉凶诸典之增。数行墨字,无例无印,顿费数千百两,而无敢出一言。按今本色六万六千余石,折色二十四万二千余两。用之皇上者不及十之一,用之额定正项者不及十之二三,而民膏民脂尽为旁窦所有,可不思一变计哉?(《世法录》。 )
太仆寺(仍元官。 )
洪武四年闰三月甲寅,置群牧监於达勒达锡里营所。(旧作答答失里营。 )六年二月辛巳,更置牧监於滁州,改为太仆寺,以监令唐元亨为卿,监丞孙瑛为少卿。(《昭代典则》。 )
三十年,朱守仁拜太仆卿,首请立牧马草场於江北、滁州诸处,所辖十四监九十八群。马大蕃息。马政之修,自守仁始。(《单安仁传》。 )永乐元年,改北平行太仆寺为北京行太仆寺。十八年,定都北京,遂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
宣德四年十二月,太仆寺请遣官阅孳生马。上谕之曰:“马蕃於民间,必宽民力而後可责其成效。国家立法固有定规,其孳生不及数者,亦屡下令免偿,未尝以马伤民。尔等当率旧典,以示劝惩。民有贫难者,宜宽恤之。”(《大训记》。 )
金弼为太仆少卿,慨然以马政修为己任。屡奉命督理亏耗,自卫使郡守而下悉听决,无不畏法。有顺圣川者,水草甘肥,永乐中尝牧马蕃息。天顺初,命弼往视。筑二城,用养天闲之马,增二驿於中道,以便往来。诏嘉纳之。(《通典》。 )
天顺元年,太仆寺卿程信按故事理营卫马。三营大将石亨、孙镗、曹钦诉太仆苛急,请马隶兵部。信言:“高皇帝谕:‘马数勿舍人知。’今隶兵部,马登耗臣等不得闻,脱有警,马不给,谁任其咎?”上是其言,令如旧行。(《世法录》。 )
吕{常心}为南京太仆寺少卿。故事:太仆马数,不合他官知。以是文籍磨灭,登耗无稽。{常心}曰:“他官不与闻,是也。当职者可贸贸耶?”议请三年一校勘,著为例。(《吕原传》。 )
成化四年,始建太仆寺常盈库,贮备用马价。
初,边臣请马,太仆寺以见马给之。自改徵银,马日少而请者相继。给价十万,买马万匹。边臣不能市良马,马多死。太仆诸▯▯以为言,请仍给马。又指陈各边盗卖私借之弊。
译王汝训担任光禄卿。汝训先前任光禄寺少卿,寺中每年花费二十万两。到这时,多出的滥增费用达四万余两。汝训依据《会典》请求全部裁撤内府过多的开支。没有得到批准。(出自《王汝训传》。)
光禄寺的设置,上至皇帝的膳食、庆典、祭典,下至各官员的供应器具、四方宴请赏赐,小到禁卫、监局的口粮,都从这里支出。此前,法度严明,宫中和官府都崇尚节俭。万历初年,本色(实物)支出有仅三万余石的,折色(银两)支出有仅七八万两的。所以本色常年积存数十万石,折色也常年积存到一百多万两。后来陆续增加的项目,超过常例数倍;又有供养方面的增加,讨好逢迎的增加,各种吉凶大典的增加。几行墨字,没有旧例也没有印信,动辄耗费几千几百两,却没人敢说一句话。查现今本色六万六千余石,折色二十四万二千余两。用于皇上的不到十分之一,用于额定正项的不到十分之二三,而民脂民膏都被旁门左道所侵占,能不考虑改变这种状况吗?(出自《世法录》。)
太仆寺(沿用元代官制。)
洪武四年闰三月甲寅日,在达勒达锡里营所设置群牧监。(旧作答答失里营。)六年二月辛巳日,改在滁州设置牧监,改为太仆寺,任命监令唐元亨为卿,监丞孙瑛为少卿。(出自《昭代典则》。)
三十年,朱守仁被任命为太仆卿,首先请求在江北、滁州各处设立牧马草场,所辖十四监九十八群。马匹大量繁殖。马政的修举,从守仁开始。(出自《单安仁传》。)永乐元年,把北平行太仆寺改为北京行太仆寺。十八年,定都北京,于是把行太仆寺作为太仆寺。
宣德四年十二月,太仆寺请求派官员检阅繁殖的马匹。皇上告诫说:"马匹在民间繁殖,必须先宽待民力才能要求成效。国家立法本有固定规矩,那些繁殖不足数额的,也屡次下令免除赔偿,未曾因马匹而伤害百姓。你们应当遵循旧典,以此表明奖惩。百姓中有贫困艰难的,应当宽待抚恤他们。"(出自《大训记》。)
金弼担任太仆少卿,慷慨地把修举马政当作自己的责任。屡次奉命督理亏损耗费之事,从卫使、郡守以下都听从他的裁决,没有不畏惧法度的。有个顺圣川,水草甘美肥沃,永乐年间曾在此放牧繁殖马匹。天顺初年,命令金弼前往视察。他修筑了两座城,用来饲养天子的马匹,又在中途增设两个驿站,以便往来。皇帝下诏嘉奖采纳了他的建议。(出自《通典》。)
天顺元年,太仆寺卿程信按旧例管理营卫的马匹。三营大将石亨、孙镗、曹钦控诉太仆寺过于苛刻严急,请求把马匹划归兵部管辖。程信说:"高皇帝曾告诫:'马匹的数目不要让人知道。'现在划归兵部,马匹的增减我们无从得知,倘若有紧急情况,马匹供应不上,谁来承担这个责任?"皇上认为他说得对,命令仍照旧办理。(出自《世法录》。)
吕{常心}担任南京太仆寺少卿。按旧例:太仆寺的马匹数目,不合让其他官员知道。因此文书档案磨损散失,增减情况无从查考。{常心}说:"其他官员不参与知晓,这是对的。但担任此职的人怎能糊里糊涂呢?"他建议请求三年校勘核对一次,定为制度。(出自《吕原传》。)
成化四年,才开始建立太仆寺常盈库,储备用来购买马匹的银两。
当初,边关官员请领马匹,太仆寺按现有马匹供给。自从改征银两以后,马匹一天天减少而请领的人接连不断。发给银十万两,可买马一万匹。边关官员不能买到良马,马匹大多死亡。太仆寺各官员以此上言,请求
语虽切,不能从。(已上《兵志》。 )
弘治中,张谦升南京太仆寺卿,以正率下,汰除积弊,禁革贪污,省费甚钜。寻奏马政便民四事,多见施行。(《续通典》。 )
正德元年,太仆寺卿诸▯▯言:“本寺马匹,本备京营之用,不为各边之费。缘各边有行太仆寺、苑马寺,所蓄马匹,足备征调。其後马政废弛,一遇警急,奏请纷然。查宣府、大同给银买补不足其数。边方官军因见京师银马易求,不甚爱惜。及至倒毙,不行赔偿。甚或侵欺买马银两,如都督汪鉴追赃罢官。弊难尽言。请差兵部郎中同本寺少卿往各边查勘。”下部知之。
孙绪为太仆卿。时大司马王德华交结钱宁,移文太仆,语多不逊。绪以书数之,德华引咎。又淮安、凤阳诺郡饥馑,马供小弱。绪察其故,即与交兑,省费至千万缗。民赖之不破产者千余家。
明时,马政之弊,南畿苦赋,北畿苦养马。嘉靖中,田濡为太仆寺卿,奏请以额马赋十之三,其七以金代而输之北寺。即有军兴,以便宜召买,使两几畿力有所苏息。上嘉其议,行之。後二十余年,山东河南相踵以请。数省民不困,而ぁ寺有余藏,常输以给边,皆濡之力也。
嘉靖六年,太仆寺卿黄懋官奏:“太仆职掌马政,每岁派徵备用本折,付收场租余地马价,俱兵部题请,备扎到寺。至於调兑以应京边之需,放给以济各边之用,亦以部扎施行。议派多寡之数,出入赢缩之权,太仆不得与焉。今马调兑日繁,而寄养见在无几;动支日费,而库贮存积不多。若不区昼撑节,则将来之兑支未已,防秋之豫备何措?库贮银,先年常有二一百万。兹简核库籍,自本年二月起至今年三月止,陆续给发借支外,所贮仅有二十八万除两。夫边臣请马不足而益之以银,别部事务不干而名之以借。寺库有限之银,应各项无穷之用,虽有神输之术,当有时而竭也。夫在太仆寺为典守之官,在兵部为主持之地。使主持者无以裕其源而节其流,则典守者之分,不过因人成事而已。伏乞皇上特敕兵部,从长议处,复备用岁派之额,严京边倒失之罪,禁别项借支之需,以纾急缺。’(已上《世法录》。 )
七年六月辛丑朔,敕太仆寺少卿一员出巡阅马。(《大政记》。 )
时国家有兴作赏赍,往往借支太仆银。太仆帑益耗。万历十五年,寺卿罗应侨请禁支借。二十四年,诏太仆给陕西赏功银。寺臣言:“先年库积四百余万,自东西二役兴,仅余四之一。朝鲜用兵,百万之积俱空,今所存者止十余万。况本寺寄养马,岁额二万匹。今岁取折色,则马之派徵甚少,而东征调兑尤多。卒然有警,马与银俱竭,何以应之?”章下部,未能有所厘革也。
译仍旧供给马匹。又指出各边关盗卖马匹、私自借贷的弊端。言辞虽然恳切,却未能被采纳。(以上出自《兵志》。)
弘治年间,张谦升任南京太仆寺卿,以公正率领下属,革除积弊,禁止贪污,节省费用极多。不久又上奏马政便民的四件事,大多得以施行。(出自《续通典》。)
正德元年,太仆寺卿某某说:"本寺的马匹,本是为京营之用准备的,不是为各边关的开支。因为各边关有行太仆寺、苑马寺,所蓄养的马匹,足够征调之用。后来马政废弛,一遇紧急情况,请求奏报纷纷不断。查宣府、大同拨给银两购买补足仍不够数额。边关官兵因为见到京师的银两马匹容易得到,就不太爱惜。等到马匹倒毙,也不予以赔偿。有的甚至侵吞挪用买马的银两,如都督汪鉴因追赔赃款而被罢官。弊端难以说尽。请求派兵部郎中同本寺少卿一起前往各边关查勘。"皇帝把奏章交给有关部门知晓。
孙绪担任太仆卿。当时大司马王德华勾结钱宁,行文太仆寺,言辞多有不逊。孙绪写信责备他,德华承认了过错。又逢淮安、凤阳等郡遭遇饥荒,供马能力薄弱。孙绪查明缘故,就与他们互相调换补给,节省费用达千万缗之多。百姓依靠此举而不至破产的有一千多家。
明代马政的弊端,南直隶苦于赋税,北直隶苦于养马。嘉靖年间,田濡担任太仆寺卿,奏请把额定马赋的十分之三,其余十分之七以银两代替而输送到北方的太仆寺。一旦有战事发生,就便宜行事召募购买,使南北两京畿的民力都能得以休养生息。皇上嘉许他的建议,予以施行。此后二十多年,山东、河南相继援例请求同样办理。几省百姓不再困苦,而太仆寺也有余藏,常拿出银两供给边关,这都是田濡的功劳。
嘉靖六年,太仆寺卿黄懋官上奏说:"太仆寺执掌马政,每年分派征收储备本色折色,交付收场的租银及余地马价,都要经兵部题请,才能核发到本寺。至于调度周转以应付京城边关的需求,发放供给以接济各边关的用度,也要凭兵部的文书才能施行。议定分派多少的数目、出入盈缩的权限,太仆寺都不能参与。如今马匹调兑一天比一天频繁,而寄养在场的现存马匹却所剩无几;每天支出的费用日益增多,而库中储存的银两却不多了。如果不作规划节制,那么将来的调兑不会停止,防秋的预备又如何措办?库中所存银两,早先常有二百万。现在核查库中账籍,从本年二月起到今年三月止,陆续借支发放之外,所存的仅有二十八万余两。边关的官员请领马匹不足就补以银两,别的部门事务本不相干却也名为借用。本寺库中有限的银两,要供应各项无穷的用度,即使有神奇的输送之法,也总有耗尽的时候。太仆寺是掌管守护的官署,兵部是主持调度的机构。假使主持调度的一方不能开拓财源、节制支出,那么掌管守护的一方,也不过是依照别人的安排行事而已。恳请皇上特别敕令兵部,从长计议处理,恢复备用的年度分派额度,严惩京城边关马匹倒毙损失的罪责,禁止其他部门借支的需求,以缓解眼前的急缺。"(以上出自《世法录》。)
七年六月辛丑朔日,敕令太仆寺少卿一员出京巡视检阅马匹。(出自《大政记》。)
当时国家有兴建工程、赏赐之事,往往借支太仆寺的银两。太仆寺库藏越发耗损。万历十五年,寺卿罗应侨请求禁止借支。二十四年,皇帝下诏命太仆寺发放陕西的赏功银两。寺臣上言说:"早年库中积存四百多万,自从东西两地征役兴起后,仅剩四分之一。朝鲜用兵,
(《兵志》。 )
太仆卿周九教疏:“本寺老库马价,自嘉、隆以来,封识唯谨,不许擅动,诚谓老库之银即外之马也。无事折而为银,有事出以市马,以备非常。所以拱卫神京,固安根本,虑智深远。节奉明旨,不许借讨,故自嘉、隆至今,老库马价所积几至千万。及後各部借讨,始曰,‘不得援以为例,’後率以为例。始犹兵部支请为例,後各部亦借请为例。始犹曰,‘勒限补还,’後竟不补还。以故,屡年千万之积殆尽。今仅存二百万有奇,又借讨百万,恐不数月,寺帑尽空。一旦有警,欲徵马则无马,欲市马则无银,仓皇失措,谁职其咎?往者庚戌之事,至今令人心悸。望敕下兵部,从长讦议,奏请定夺。”(《梦余录》。 )
崇祯二年,太仆寺卿涂国鼎奏马价出入数目,并言:“祖制设立马政,专给团营骑操,防守都城,拱护陵寝。只谓本根重地,有备乃无患耳,原非为边镇。即後来折色,亦谓无事则易马输银,有事则出银市马,仍是备御京师之意。乃今折色银数尽给发各镇矣。如并其表马尽行改折,万一变生不测,计将安出?臣知为祖宗固守职掌,万万不敢徇边镇以误朝廷也。”(同上。 )
十五年,王家彦迁太仆卿,疏言马耗之故,请行官牧及金牌差发遗制。且言:“课马改折,旧增至二十四万两,已重困。杨嗣昌不恤民,复增三十七万,致旧额反逋,不可不厘正。”(《王家彦传》。 )
行太仆寺
洪武三十年正月丁卯,置行太仆寺於山西、北平、陕西、甘肃、辽东。永乐十八年,以北京行太仆寺为太仆寺。其旧在滁者改为南京太仆寺。(《职官志》。 )
永乐十年,杨砥迁北京行太仆寺卿,定牧马法,请令民五丁养种马一匹,十马立群头一人,五十马立群长一人,养马家岁蠲租粮之半。而蓟州以东至山海诸卫,土地宽广,水草丰善,其屯军人养种马一匹,租亦免半。帝命军租尽蠲之,余悉从其议。於是马大蕃息。(《杨砥传》。 )
宣德七年,发杂犯死罪应充军者於陕西行太仆寺养马。弘治初,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萧祯奏省行太仆寺官。兵部议:“洪武中,设陕西甘凉行太仆寺。永乐间,复於平凉设苑马寺,其属有六监、二十四苑。宫得其人,马牧常数万匹,足充边用。正统以後,边备渐弛,马遂日耗。久之,辽省同川等四监,太和等十九苑。今所存寺监官,言者每请裁革,是惜小费而忘备边之大计。恐马政遂废,请量省为宜。”於是革陕西行太仆寺少卿一员,寺丞一员,苑马寺少卿一员,寺丞一员,长乐、灵武每监监副二员。
明初〓置十二寺丞,訾以所属居行寺。弘治三年,议定分管寺丞三年一更。
译百万的积蓄全部空竭,现今所存的只有十几万两。何况本寺寄养的马匹,每年定额二万匹。今年征收折色,那么马匹的分派征收本就很少,而东征的调兑却尤其繁多。仓促间若有战事警报,马匹和银两都已耗竭,用什么应对?"奏章下发给有关部门,却未能有所整顿改革。(出自《兵志》。)
太仆卿周九教上疏说:"本寺老库中的马价银,自嘉靖、隆庆年间以来,封存标记极为谨慎,不许擅自动用,确实是因为老库中的银两就等同于外面的马匹啊。没有战事就折银储存,有战事就拿出来买马,用以防备非常之变。所以拱卫京师,巩固根本,考虑得深远周密。曾经奉行明确的旨意,不许借支,所以从嘉靖、隆庆至今,老库的马价银积存几乎达到千万。等到后来各部门借支,起初说'不能援引为惯例',后来却普遍成了惯例。起初还是兵部支取请领作为先例,后来各部也都借此请领援例。起初还说'限期归还',后来竟不再归还。因此,多年千万的积蓄几乎耗尽。现今仅存二百万有余,又被借去一百万,恐怕不出几个月,本寺库藏就要空竭。一旦有战事警报,想征马却没有马,想买马却没有银,仓皇失措,谁来承担这个罪责?以往庚戌年之事,至今想起仍令人心悸。恳望敕令兵部,从长计议核实,奏请裁定。"(出自《梦余录》。)
崇祯二年,太仆寺卿涂国鼎上奏马价出入的数目,并说:"祖宗制度设立马政,专门供给团营的骑兵操练,防守都城,拱卫护持陵寝。只因为是根本重地,有所准备才能没有祸患罢了,本不是为了边镇。即便后来改为折色,也是说没有战事就变卖马匹输送银两,有战事就拿出银两买马,仍是防备护卫京师的用意。可如今折色银两的数目全部发给各边镇了。如果连表马也全部改折,万一发生不测之变,将拿什么应对?臣深知要为祖宗坚守职责,绝不敢徇私偏向边镇而贻误朝廷。"(同上。)
十五年,王家彦升任太仆卿,上疏陈说马匹耗损的原因,请求恢复推行官牧以及金牌差发的旧制。并且说:"课马改为折色,早先增加到二十四万两,百姓已经深受其困。杨嗣昌不体恤百姓,又增加三十七万,导致旧的额度反而拖欠,不可不予以纠正。"(出自《王家彦传》。)
行太仆寺
洪武三十年正月丁卯日,在山西、北平、陕西、甘肃、辽东设置行太仆寺。永乐十八年,把北京行太仆寺改作太仆寺。原来设在滁州的那个改为南京太仆寺。(出自《职官志》。)
永乐十年,杨砥升任北京行太仆寺卿,制定牧马之法,请求命令百姓每五丁饲养种马一匹,十匹马设立一个群头,五十匹马设立一个群长,养马的人家每年免除一半租粮。而蓟州以东直到山海诸卫,土地宽广,水草丰美,那里的屯军每人饲养种马一匹,租税也免除一半。皇帝下令把军租全部免除,其余都听从他的建议。于是马匹大量繁殖。(出自《杨砥传》。)
宣德七年,把因各种罪行应当充军的死罪犯发往陕西行太仆寺养马。弘治初年,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萧祯上奏请求裁减行太仆寺的官员。兵部议论说:"洪武年间,设置了陕西甘凉行太仆寺。永乐年间,又在平凉设立苑马寺,其下属有六监、二十四苑。得到合适的人管理,马匹放牧常达数万匹,足够供边关使用。正统以后,边防设施渐渐松弛,马匹于是一天天耗减。时间久了,辽宁裁并同川等四监,太和等十九苑。现在所存的寺监官员,进言者常常请求裁革,这是吝惜小的费用而忘记了防边的大计
十年,简推素有才望者补本寺官,视太仆寺官升擢。
十五年,兵部尚书刘大夏奏:“在外寺监,近年各卿佐多用谪逐官及有过累者,府卫下僚多易视之,故自待亦轻,政务因以废弛。宜稍更其制:行太仆、苑马寺官缺,少卿於布按二司参议佥事推补,卿则於参政副使及本寺少卿推补;升任视太仆寺卿佐。其监苑庶官,亦请用北人素知牧马者。则官得人而政可举。”(已上《梦余录》。 )
嘉靖三年,从御史陈讲请,增段陕西、甘肃二寺各少卿一员,分管延绥、宁夏。(《职官志》。 )
十五年,议准陕西、山西、辽东行太仆寺,每年春秋二季点视官军骑操马匹。如遇倒失,照例追收桩朋银两买补,仍造清册送部查考。(《世法录》。 )
隆庆五年,题准行太仆卿、苑马卿、运使员缺,必以廉谨有才望者推补。其阶格:卿视布政司参政,使视按察司副使;得一体升转。
万历九年,议准陕西行太仆卿、少卿有缺,查访二司并知府等官素有才望者推补。(已上《会典》。 )○苑马寺
永乐四年九月壬戍,置北京、辽东、陕西、甘肃四苑马寺。五年十月甲午,增设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六年八月,增甘肃、平凉二寺监。十八年十一月戊辰,革北京苑马寺并入太仆。(《职官志》。 )
宣德三年,辽东苑马卿方圆言:“辽东有行太仆寺,又有苑马寺。今孳牧马止九百余匹,而官员繁多。乞革苑马寺,令行太仆寺领之。”命行在吏部兵部会议。以苑马旧制不可革。今孳牧马少,苑马寺留卿丞主簿各一员;俟马蕃息,仍旧。(《世法录》。 )
正统四年,革甘肃苑马寺,改牧恩军於黑水口,隶长乐监。弘治二年,革平凉寺丞一员。(《职官志》。 )
四年,奏准辽东、陕西苑马寺孳牧马匹,每三年一差官点阅。其各行太仆寺、苑马寺,於内府关领精微文簿,将骑操孳牧马匹,逐一填写缴部,送内府交收。
十五年,命都御史杨一清督理陕西马政。奏言:“陕西监苑之官屡经裁减。今欲大圆修举,原额似不可关,当复其旧。”(已上《世法录》。 )
十七年,杨一清奏:行太仆、苑马二寺员缺,简选才望参政副使补升卿,参议佥事补升少卿,以振马政。(《续通典》。 )
嘉靖三十一年,题准陕西苑马寺令巡查御史督理。各监苑倒失马匹,亏欠马驹,将寺卿丞并监员各官查参。(《世法录》。 )
卷三十九 职官十一
◎鸿胪寺(元侍仪司,隶礼部 )
吴元年,置侍仪司。洪武四年,定侍仪使、引进使。九年,改为殿廷仪礼司,役使、副、承奉、鸣赞、序班。十三年,改使为司正,分左右司副各一人,革承奉,增设司仪四人。
译。恐怕马政会因此废弃,请求适当裁减为宜。"于是裁革了陕西行太仆寺少卿一员、寺丞一员,苑马寺少卿一员、寺丞一员,长乐、灵武每监的监副各一员。
明初设置十二个寺丞,安排他们分驻所属的行太仆寺。弘治三年,议定分管的寺丞三年更换一次。十年,选拔向来有才能声望的人补授本寺官职,比照太仆寺官员升迁。
十五年,兵部尚书刘大夏上奏说:"在外地的寺监,近年来各卿佐大多任用被贬谪放逐的官员以及有过失牵累的人,府卫的下属官吏大多轻视他们,所以他们自己也轻贱自处,政务因此荒废松弛。应当稍微更改这个制度:行太仆寺、苑马寺官员出缺,少卿从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参议、佥事中推举补授,卿则从参政、副使以及本寺少卿中推举补授;升任比照太仆寺卿佐。那些监苑的一般官员,也请求任用北方人中素来熟悉牧马之事的人。这样官员得到合适的人才而政务就能推行。"(以上出自《梦余录》。)
嘉靖三年,听从御史陈讲的请求,为陕西、甘肃两寺各增设少卿一员,分管延绥、宁夏。(出自《职官志》。)
十五年,议定批准陕西、山西、辽东行太仆寺,每年春秋两季检点巡视官军的骑操马匹。如果遇到倒毙损失,照例追收桩朋银两购买补足,仍然造册呈送兵部查考。(出自《世法录》。)
隆庆五年,题准行太仆卿、苑马卿、盐运使的员缺,必须以廉洁谨慎且有才能声望的人推举补授。他们的品级:卿比照布政司参政,运使比照按察司副使;升转时一体对待。
万历九年,议定批准陕西行太仆卿、少卿有出缺,查访布政、按察两司以及知府等官员中素有才能声望的人推举补授。(以上出自《会典》。)
○苑马寺
永乐四年九月壬戍日,设置北京、辽东、陕西、甘肃四处苑马寺。五年十月甲午日,增设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六年八月,增设甘肃、平凉两个寺监。十八年十一月戊辰日,裁革北京苑马寺并入太仆寺。(出自《职官志》。)
宣德三年,辽东苑马卿方圆说:"辽东有行太仆寺,又有苑马寺。现今繁殖放牧的马匹只有九百多匹,而官员却很繁多。请求裁革苑马寺,命令行太仆寺兼管。"皇帝命令行在吏部、兵部会同商议。认为苑马寺的旧制不可裁革。现今繁殖放牧的马匹少,苑马寺留卿、丞、主簿各一员;等马匹繁殖增多,再恢复旧制。(出自《世法录》。)
正统四年,裁革甘肃苑马寺,把牧马的犯人改到黑水口放牧,隶属长乐监。弘治二年,裁革平凉寺丞一员。(出自《职官志》。)
四年,奏准辽东、陕西苑马寺繁殖放牧的马匹,每三年派官检点一次。各行太仆寺、苑马寺,在内府领取精微文簿,把骑操、繁殖放牧的马匹,逐一填写后缴送兵部,再送内府交收。
十五年,命都御史杨一清督理陕西马政。他上奏说:"陕西监苑的官员屡次经过裁减。现今想要大力整顿修举,原来的额度似乎不可再削减,应当恢复旧制。"(以上出自《世法录》。)
十七年,杨一清上奏:行太仆寺、苑马寺两寺员缺,应挑选有才能声望的参政、副使补授为卿,参议、佥事补授为少卿,以振兴马政。(出自《续通典》。)
嘉靖三十一年,题准陕西苑马寺命令巡查御史督理。各监苑马匹倒毙损失、亏欠马驹的,把寺卿、丞以及各监的官员一并查究弹劾。(出自《世法录》。)
卷三十九 职官十一
◎鸿胪寺(元代称侍仪司,隶属礼部。)
吴元年,设置侍仪司。洪武四年,设定侍仪使、引进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