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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明会要二十二

卷二十二 乐下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66–175 段

)

《夕月乐章》:(周天星辰附。二十一年罢。 )迎神,《凝和之曲》;(八句。 )奠帛以后,同《朝日》,曲词各异。

嘉靖九年,定《朝日乐章》:迎神,《熙和之曲》;(六句。 )奠玉帛,《凝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时和之曲》;终献,《保和之曲》;彻馔,《安和之曲》;(已上四句。 )送神,《昭和之曲》;(六句。 )《望燎之曲》。(四句。 )

《夕月乐章》:迎神,《凝和之曲》;(四句。 )初献,《寿和之曲》;(八句。 )亚献,《豫和之曲》;(六句。 )终献,《康和之曲》;(六句。 )彻馔,《安和之曲》;(八句。 )送神,《保和之曲》;(四句。 )《望瘗之曲》。(四句。 )

十年,定《祈▯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八句。 )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咸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景和之曲》;终献,《永和之曲》;彻馔,《凝和之曲》;(已上四句。 )送神,《清和之曲》;(六句。 )望燎,《太和之曲》。(六句。 )

十七年,定《大飨乐章》:迎神,《中和之曲》;(二十句。 )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凝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豫和之曲》;终献,《熙和之曲》;彻馔,《雍和之曲》;(已上四句。 )送神,《清和之曲》;(二十句。 )望燎,《时和之曲》。(六句。 )

十八年,《兴都大飨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八句。 )初献,《寿和之曲》;(八句。 )亚献,《敷和之曲》;(五句。 )终献,《永和之曲》;(八句。 )彻馔,《永和之曲》;(五句。 )送神,《感和之曲》。(十句。 )

十一年,定《雩祀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咸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景和之曲》;终献,《永和之曲》;彻馔,《凝和之曲》;送神,《清和之曲》;望燎,《太和之曲》;(已上皆八句。 )祭毕,乐舞童群歌《云门之曲》。(十句。 )

洪武元年,定《太社稷异坛同▯乐章》:迎神,《广和之曲》;(八句。 )奠币,《肃和之曲》;(八句。 )进俎,《凝和之曲》;(八句。 )初献,《寿和之曲》;(太社、太稷、句龙、后稷各八句。亚、终献同。 )亚献、终献,《豫和之曲》;(词同。 )彻豆,《雍和之曲》;(八句。 )送神,《安和之曲》;(八句。 )望瘗,《时和之曲》。(八句。 )

十一年,《合祭太社稷乐章》:迎神,《广和》;(六句。 )初献,《寿和》;亚献,《豫和》;终献,《熙和》;彻馔,《雍和》;送神,《安和》;望燎,《时和》。

译废止):迎神,《熙和之曲》;奠币,《保和之曲》;初献,《安和之曲》,配《武功之舞》;亚献,《中和之曲》;终献,《肃和之曲》,都配《文德之舞》;彻馔,《凝和之曲》;送神,《寿和之曲》;望燎,《豫和之曲》(以上都是八句)。

《夕月乐章》(周天星辰附祀,二十一年废止):迎神,《凝和之曲》(八句);奠帛以后,与《朝日》相同,只是曲词各不相同。

嘉靖九年,制定《朝日乐章》:迎神,《熙和之曲》(六句);奠玉帛,《凝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时和之曲》;终献,《保和之曲》;彻馔,《安和之曲》(以上都是四句);送神,《昭和之曲》(六句);《望燎之曲》(四句)。

《夕月乐章》:迎神,《凝和之曲》(四句);初献,《寿和之曲》(八句);亚献,《豫和之曲》(六句);终献,《康和之曲》(六句);彻馔,《安和之曲》(八句);送神,《保和之曲》(四句);《望瘗之曲》(四句)。

十年,制定《祈〇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八句);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咸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景和之曲》;终献,《永和之曲》;彻馔,《凝和之曲》(以上都是四句);送神,《清和之曲》(六句);望燎,《太和之曲》(六句)。

十七年,制定《大飨乐章》:迎神,《中和之曲》(二十句);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凝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豫和之曲》;终献,《熙和之曲》;彻馔,《雍和之曲》(以上都是四句);送神,《清和之曲》(二十句);望燎,《时和之曲》(六句)。

十八年,《兴都大飨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八句);初献,《寿和之曲》(八句);亚献,《敷和之曲》(五句);终献,《永和之曲》(八句);彻馔,《永和之曲》(五句);送神,《感和之曲》(十句)。

十一年,制定《雩祀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咸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景和之曲》;终献,《永和之曲》;彻馔,《凝和之曲》;送神,《清和之曲》;望燎,《太和之曲》(以上都是八句);祭祀完毕,乐舞童齐声歌唱《云门之曲》(十句)。

洪武元年,制定《太社稷异坛同〇乐章》:迎神,《广和之曲》(八句);奠币,《肃和之曲》(八句);进俎,《凝和之曲》(八句);初献,《寿和之曲》(太社、太稷、句龙、后稷各八句,亚献、终献相同);亚献、终献,《豫和之曲》(词相同);彻豆,《雍和之曲》(八句);送神,《安和之曲》(八句);望瘗,《时和之曲》(八句)。

十一年,《合祭太社稷乐章》:迎神,《广和》(六句);初献,《寿和》;亚献,《豫和》;终献,《熙和》;彻馔,《雍和》;送神,《安和》;望燎,《时和》(以上都是四句)。

嘉靖十年,初次设立《帝社稷乐章》:迎神,《时和之曲》(四句);初献,《寿和之曲》(十句);亚献,《雍和之曲》(四句);终献,

(已上皆四句。 )

嘉靖十年,初立《帝社稷乐章》:迎神,《时和之曲》;(四句。 )初献,《寿和之曲》;(十句。 )亚献,《雍和之曲》;(四句。 )终献,《凝和之曲》;(四句。 )彻馔,《保和之曲》;(六句。 )送神,《广和之曲》;(十句。 )望燎,曲同。

洪武二年,分祀天神地只乐章;迎天神,《中和之曲》;(八句。 )迎地只,《中和之曲》;(十二句。 )奠帛以后,咸同《朝日》。

六年,《合祀天神地只乐章》:迎神,《保和之曲》;(十二句。 )奠帛以后同《朝日》。

嘉靖九年,复《分祀天神地只乐章》:迎(天神、地只, )《保和之曲》;(各十句。 )奠帛以后俱如旧。

洪武四年,《祀周天星辰乐章》:迎神,《凝和之曲》;奠帛、初献,《保和之曲》,《武功之舞》;亚献,《中和之曲》,终献,《肃和之曲》,俱《文德之舞》;彻豆,《豫和之曲》;送神,《雍和》,词同《朝日》;望燎,《雍和》。(已上皆八句。 )

嘉靖八年,《祀太岁月将乐章》:迎神,十句。奠帛以后,俱同《神只》。

洪武元年,《宗庙乐章》:迎神,《太和之曲》;(十二句。 )奉册宝,《熙和之曲》;(八句。时享不用。 )进俎,《凝和之曲》;(句。时享不用。 )初献,《寿和之曲》,《武功舞》;(四祖庙各八句。 )亚献,《豫和之典》;终献,《熙和之曲》,俱《文德舞》;彻豆,《雍和之曲》;送神,《安和之曲》。(已上皆八句。 )

六年,定《王国祭祀乐章》:迎神,奏《太清之曲》;初献,奏《寿清之曲》;亚献,奏《豫清之曲》;终献,奏《熙清之曲》;彻馔,奏《雍清之曲》;送神,奏《安清之曲》。其社稷、山川,易迎神为《广清》,增奉瘗曰《时清》。

嘉靖五年,世庙成。帝亲制乐章,命大学士费宏等更定曲名。以别于太庙。迎神曰《永和之曲》,初献曰《清和之曲》,亚献曰《康和之曲》,终献曰《冲和之曲》,彻馔曰《泰和之曲》,送神曰《宁和之曲》。

十五年,定《九庙特享乐章》:迎神,《太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豫和之曲》;终献,《宁和之曲》;彻馔,《豫和之曲》;还宫,《安和之曲》。(已上诸庙曲词各异。 )

又定《大▯乐章》:迎神,《元和之曲》;(十句。 )初献,《寿和之曲》;(四句。 )亚献,《仁和之曲》;(八句。 )终献,《德和之曲》;(四句。 )彻馔,《太和之曲》;(八句。 )送神,《永和之曲》。(八句。 )

洪武七年,御制祀历代帝王乐章:迎神,《雍和之曲》;奠帛,《保和之曲》;(六句。

译《凝和之曲》(四句);彻馔,《保和之曲》(六句);送神,《广和之曲》(十句);望燎,曲同送神。

洪武二年,分祀天神地祇的乐章:迎天神,《中和之曲》(八句);迎地祇,《中和之曲》(十二句);奠帛以后,都与《朝日》相同。

六年,《合祀天神地祇乐章》:迎神,《保和之曲》(十二句);奠帛以后与《朝日》相同。

嘉靖九年,恢复《分祀天神地祇乐章》:迎(天神、地祇),《保和之曲》(各十句);奠帛以后都照旧例。

洪武四年,《祀周天星辰乐章》:迎神,《凝和之曲》;奠帛、初献,《保和之曲》,配《武功之舞》;亚献,《中和之曲》;终献,《肃和之曲》,都配《文德之舞》;彻豆,《豫和之曲》;送神,《雍和》,词与《朝日》相同;望燎,《雍和》(以上都是八句)。

嘉靖八年,《祀太岁月将乐章》:迎神,十句;奠帛以后,都与《神祇》相同。

洪武元年,《宗庙乐章》:迎神,《太和之曲》(十二句);奉册宝,《熙和之曲》(八句,时享不用);进俎,《凝和之曲》(若干句,时享不用);初献,《寿和之曲》,配《武功舞》(四祖庙各八句);亚献,《豫和之曲》;终献,《熙和之曲》,都配《文德舞》;彻豆,《雍和之曲》;送神,《安和之曲》(以上都是八句)。

六年,制定《王国祭祀乐章》:迎神,奏《太清之曲》;初献,奏《寿清之曲》;亚献,奏《豫清之曲》;终献,奏《熙清之曲》;彻馔,奏《雍清之曲》;送神,奏《安清之曲》。至于社稷、山川的祭祀,迎神改为《广清》,增加奠瘗一节称为《时清》。

嘉靖五年,世庙建成。皇帝亲自制作乐章,命大学士费宏等人重新确定曲名,以此和太庙有所区别。迎神称《永和之曲》,初献称《清和之曲》,亚献称《康和之曲》,终献称《冲和之曲》,彻馔称《泰和之曲》,送神称《宁和之曲》。

十五年,制定《九庙特享乐章》:迎神,《太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豫和之曲》;终献,《宁和之曲》;彻馔,《豫和之曲》;还宫,《安和之曲》(以上各庙曲词各不相同)。

又制定《大〇乐章》:迎神,《元和之曲》(十句);初献,《寿和之曲》(四句);亚献,《仁和之曲》(八句);终献,《德和之曲》(四句);彻馔,《太和之曲》(八句);送神,《永和之曲》(八句)。

洪武七年,皇帝亲制祭祀历代帝王的乐章:迎神,《雍和之曲》;奠帛,《保和之曲》(六句);初献,《保和之曲》(五句),配《武功舞》;亚献,《中和之曲》(五句);终献,《肃和之曲》(六句),都配《文德舞》;彻馔,《凝和之曲》;送神,《寿和之曲》;望燎,《豫和之曲》(以上都是四句)。

六年,制定《祀先师孔子乐章》:迎神,《咸和之曲》;奠帛,《宁和之曲》;初献,《安和之曲》;亚献、终献,《景和之曲》;彻馔、送神,《咸和之曲》(以上都是八句)。

三年,制定《享先农乐章》:迎神、奠帛

)初献,《保和之曲》,(五句。 )《武功舞》;亚献,《中和之曲》;(五句。 )终献,《肃和之曲》,(六句。 )俱《文德舞》;彻馔,《凝和之曲》;送神,《寿和之曲》;望燎,《豫和之曲》。(已上四句。 )

六年,定《祀先师孔子乐章》:迎神,《咸和之曲》;奠帛,《宁和之曲》;初献,《安和之曲》;亚、终献,《景和之曲》;彻馔、送神,《咸和之曲》。(已上八句。 )

三年,定《享先农乐章》:迎神、奠帛,《永和之曲》;(皆八句。 )进俎,《雍和之曲》;(八句。 )初、亚、终献,《寿和之曲》;(各二章,章八句。 )彻豆、送神,《永和之曲》;望瘗,《太和之曲》。(已上八句。 )

嘉靖九年定《享先蚕乐章》:迎神,《贞和之曲》;奠帛、初献,《寿和之曲》;亚献,《顺和之曲》;终献,《宁和之曲》;彻馔,《安和之曲》;送神、望燎,《恒和之曲》。

洪武三年,定《朝贺乐章》:升殿,奏《飞龙引之曲》;百官行礼,奏《风云会之曲》;丞相致词,奏《庆皇都之曲》;复位,百官行礼,奏《喜升平之曲》;还宫,奏《贺圣朝之曲》。

二十六年,更定:升殿,韶乐奏《圣安之曲》;还宫,韶乐奏《定安之曲》;公卿入门,奏《治安之曲》。又定《中宫朝贺乐章》:《天香凤韶之曲》。

宣德以后,增定《慈宫朝贺乐章》:“《天香凤韶之曲》。

洪武三年,定《宴享乐章》:一、奏起临濠之曲,名《飞龙引》;二、奏开太平之曲,名《风云会》;三、奏安建业之曲,名《庆皇都》;四、奏削群雄之曲,名《喜升平》;五、奏平幽都之曲,名《贺圣朝》;六、奏抚四夷之曲,名《龙池宴》;七、奏定封赏之曲,名《九重欢》;八、奏大一统之曲,名《凤凰吟》;九、奏守承平之曲,名《万年春》。

四年,命陶凯、詹同等所定:一曰《本太初》,二曰《仰大明》,三曰《民初生》,四曰《物品亨》,五曰《御六龙》,六曰《泰阶平》,七曰《君德成》,八曰《圣道行》,九曰《乐清宁》。

十五年所定:一、奏《炎精开运之曲》;二、奏《皇风之曲》,奏《平定天下舞曲》;三、奏《眷皇明之曲》,奏《抚安四夷舞曲》;四、奏《天道传之曲》,奏《车书会同舞曲》;五、奏《振皇纲之曲》;六、奏《金陵之曲》;七、奏《长杨之曲》;八、奏《芳体之曲》;九、奏《驾六龙之曲》。

永乐十八年,定《宴享乐章》:一、奏《上万寿之曲》,《平定天下舞曲》;二、奏《仰天恩之曲》,《四夷舞曲》;三、奏《感地德之曲》,《车书会同舞曲》;四、奏《民乐生之曲》,《表正万邦舞曲》;五、奏《感皇恩之曲》,《天命有德舞曲》;六、奏《庆丰年之曲》;七、奏《集祯应之曲》;八、奏《永皇图之曲》;九、奏《乐太平之曲》。

译,《永和之曲》(都是八句);进俎,《雍和之曲》(八句);初献、亚献、终献,《寿和之曲》(各二章,每章八句);彻豆、送神,《永和之曲》;望瘗,《太和之曲》(以上都是八句)。

嘉靖九年制定《享先蚕乐章》:迎神,《贞和之曲》;奠帛、初献,《寿和之曲》;亚献,《顺和之曲》;终献,《宁和之曲》;彻馔,《安和之曲》;送神、望燎,《恒和之曲》。

洪武三年,制定《朝贺乐章》:升殿,奏《飞龙引之曲》;百官行礼,奏《风云会之曲》;丞相致祝词,奏《庆皇都之曲》;复位,百官行礼,奏《喜升平之曲》;还宫,奏《贺圣朝之曲》。

二十六年,重新制定:升殿,韶乐奏《圣安之曲》;还宫,韶乐奏《定安之曲》;公卿进门,奏《治安之曲》。又制定《中宫朝贺乐章》,为《天香凤韶之曲》。

宣德以后,增设《慈宫朝贺乐章》,也为《天香凤韶之曲》。

洪武三年,制定《宴享乐章》:一、奏起自临濠的乐曲,名《飞龙引》;二、奏开创太平的乐曲,名《风云会》;三、奏安定建业的乐曲,名《庆皇都》;四、奏平定群雄的乐曲,名《喜升平》;五、奏平定幽都的乐曲,名《贺圣朝》;六、奏安抚四夷的乐曲,名《龙池宴》;七、奏确定封赏的乐曲,名《九重欢》;八、奏天下一统的乐曲,名《凤凰吟》;九、奏承续太平的乐曲,名《万年春》。

四年,命陶凯、詹同等人所制定的:一为《本太初》,二为《仰大明》,三为《民初生》,四为《物品亨》,五为《御六龙》,六为《泰阶平》,七为《君德成》,八为《圣道行》,九为《乐清宁》。

十五年所制定的:一、奏《炎精开运之曲》;二、奏《皇风之曲》,配奏《平定天下舞曲》;三、奏《眷皇明之曲》,配奏《抚安四夷舞曲》;四、奏《天道传之曲》,配奏《车书会同舞曲》;五、奏《振皇纲之曲》;六、奏《金陵之曲》;七、奏《长杨之曲》;八、奏《芳体之曲》;九、奏《驾六龙之曲》。

永乐十八年,制定《宴享乐章》:一、奏《上万寿之曲》,配《平定天下舞曲》;二、奏《仰天恩之曲》,配《四夷舞曲》;三、奏《感地德之曲》,配《车书会同舞曲》;四、奏《民乐生之曲》,配《表正万邦舞曲》;五、奏《感皇恩之曲》,配《天命有德舞曲》;六、奏《庆丰年之曲》;七、奏《集祯应之曲》;八、奏《永皇图之曲》;九、奏《乐太平之曲》。

◎乐舞

《明乐曲》说:"文舞:《云门》、《咸池》、《大韶》,位于殿庭阼阶的左边;武舞:《大夏》、《大〇》、《大武》,位于殿庭宾阶的右边;排成六列,配上英韶而起舞。各有四表,表与表之间相距四步,作为行列的标记,各六十四人,共用三百八十四人。文舞的舞者服皮弁,左手执〇,右手执翟羽。武舞的舞者服韦弁,左手执盾,右手执戈。文舞与武舞成列的人数为何不同?回答是:一、三、五合为九,是乾卦所用,是天数之极;二与四合为六,是坤卦所用,是地数之极。文舞属阳,所以成于参天之数;武舞属阴,所以成于两地之数。这是节令次序自然的道理。"(见王圻《通考》。)

洪武三年,制定文武二舞。武舞名为《平定天下之

◎乐舞

《明乐曲》云:“文舞:《云门》、《咸池》、《大韶》,在庭阼阶之左;武舞:《大夏》、《大▯》、《大武》,在庭宾阶之右;位为六列,施英韶而舞之。各有四表,表距四步,为ガ缀,各六十四,合用三百八十四人。文舞服皮弁,左执▯,右秉翟。武舞服韦弁,左执干,右执戈。文武之成曷为异?曰:一、三、五为九,而乾用之,参天之数也。二与四为六,而坤用之,两地之数也。文舞,阳也;成以参天。武舞,阴也;成以两地。节序自然之理也。”(王圻《通考》。 )

洪武三年,定文武两舞。武舞曰:《平定天下之舞》,象以武功定祸乱也。用舞士三十二人,皆左执干,右秉戚,分为四行,舞师执旌以引之。文舞曰:《车书会同之舞》,象以文德致太平也。用舞士三十二人,皆左执▯,右秉翟,分为四行,舞师执▯以引之。四夷舞曰《抚安四夷之舞》,象以威德服远人也。用舞士十六人,分为四行,舞师执幢以引之。(同上。 )

隧舞之制:大祀、庆成大宴,用《万国来朝隧舞》、《缨鞭得胜队舞》。万寿圣节大宴,用《九夷进宝队舞》、《寿星队舞》。冬至大宴,用《赞圣喜队舞》、《百花圣朝队舞》。正旦大宴,用《百戏莲花盆队舞》、《胜鼓采莲队舞》。(《乐志》。 )

嘉靖五年,世庙成。费宏等议:献皇生长太平,不尚武功,其三献皆当用《文德舞》。从之。已而太常复请,乃命礼官会张璁议。璁言:“乐舞以佾数为隆杀,不当以武文为偏全。使用其文而去其武,则两阶之容,得其左而关其右,何以为天子之礼乐哉?”乃从璁议。(王圻《通考》。 )

◎论乐

洪武七年,命翰林儒臣撰《回銮乐章》,谕之曰:“古人诗歌辞曲,皆寓讽谏。后世乐章,惟闻颂美,无复古意。夫常闻讽谏。则惕然有警。徒闻颂美,则自恃心生。自恃者日骄,自警者日强。朕意如此。卿等体此撰述,毋有所避。”

十七年,谕礼部曰:“近命制《大成乐》器,将以颁天下学校,俾诸生习之,以祀孔子。朕思古人之乐,所以防民欲。后世之乐,所以纵民欲。其故何也?古乐之诗章,和而正。后世之歌词,淫以夸。古之律吕,协天地自然之气。后世之律吕,出入为智巧之私。天时与地气不审,人声与乐声不比。故虽以古之诗章,用古之器数,亦乖戾而不合,陵犯而不伦矣。手击之而不得于心,口歌之而非出于志。人与乐判然为二,欲以动天地、格鬼神,岂不难哉?然其流已久,救之甚难。卿等宜究心于此,俾乐成而颁之,诸生得以肄习,庶几可以复古人之制。”(已上《大训记》。 )

永乐元年九月,上谓侍臣曰:“皇考功德隆盛,宗庙乐章未有称述,朕甚愧焉,其议为之。

译舞》,象征以武功平定祸乱。用舞士三十二人,都是左手执盾、右手执斧钺,分为四行,舞师执旌旗引导他们。文舞名为《车书会同之舞》,象征以文德达成太平。用舞士三十二人,都是左手执〇、右手执翟羽,分为四行,舞师执〇引导他们。四夷舞名为《抚安四夷之舞》,象征以威德使远方之人归服。用舞士十六人,分为四行,舞师执幢旗引导他们。(同上。)

队舞的制度:大祀、庆成大宴,用《万国来朝队舞》、《缨鞭得胜队舞》。万寿圣节大宴,用《九夷进宝队舞》、《寿星队舞》。冬至大宴,用《赞圣喜队舞》、《百花圣朝队舞》。正旦大宴,用《百戏莲花盆队舞》、《胜鼓采莲队舞》。(见《乐志》。)

嘉靖五年,世庙建成。费宏等人商议:献皇帝生长在太平之世,不崇尚武功,其三献之礼都应当用《文德舞》。皇帝依从了这个意见。不久太常寺又重新奏请,于是命礼官会同张璁商议。张璁说:"乐舞以佾数来体现等级的高低,不应以文舞武舞来偏取一方。如果只用文舞而废去武舞,那么两阶之间的舞列,就只有左边而缺了右边,又怎能称得上是天子的礼乐呢?"于是听从了张璁的意见。(见王圻《通考》。)

◎论乐

洪武七年,命翰林儒臣撰写《回銮乐章》,皇帝谕示说:"古人的诗歌辞曲,都寄寓着讽谏之意。后世的乐章,只听得到颂扬赞美,不再有古人的用意。常听讽谏,就会心生警惕;只听颂美,就会滋生自满自恃之心。自恃者会一天天骄纵,自警者会一天天强盛。朕的意思就是这样,你们要体会这层用意来撰写,不要有所回避。"

十七年,谕示礼部说:"近来命人制作《大成乐》乐器,将要颁发给天下学校,让诸生学习演习,用来祭祀孔子。朕想到古人的音乐,是用来防范人们的欲望的;后世的音乐,却是用来放纵人们的欲望的。这是什么缘故呢?古乐的诗章,平和而端正;后世的歌词,淫靡而夸饰。古代的律吕,与天地自然之气相协调;后世的律吕,出入之间全凭个人的智巧私意。天时与地气都不加审察,人的声音与乐器的声音也不相配合。所以即使用古代的诗章,用古代的乐器数目,也仍然乖违不合,紊乱失序。手上击打乐器却与心意不相通,口中歌唱却并非出自心志,人与音乐判然分成两截,想以此感动天地、感格鬼神,岂不是很难吗?然而这种流弊已经积久,要挽救实在很难。你们应当在这方面用心,使音乐制成后颁行下去,让诸生得以学习演习,或许可以恢复古人的制度。"(以上见《大训记》。)

永乐元年九月,皇上对侍臣说:"皇考功德隆盛,宗庙的乐章却没有相称的称颂,朕深感惭愧,应当商议制作。"接着又说:"汉高帝作《大风歌》,汉武帝作《秋风辞》,二位君主的文采都值得称道,当时的儒臣也不乏其人。可是他们的制作还是比不上古人,实在可惜。朕有意考求古代的礼乐文献,你们要广求名儒,来符合朕的心意。"

景泰元年,助教刘翔奏言:"大明兴起以来,礼乐已渐渐完备,唯独视学释奠之礼,都不设置音乐。

”因曰:“汉高帝作《大风歌》,武帝作《秋风辞》,二君文采,皆有可观。当时儒臣亦不乏人。乃制作不能如古,惜也。朕有意稽古礼文之事,尔等其博求名儒,用称朕意。”

景泰元年,助教刘翔言:“明兴以来,礼乐{宀浸}备。惟视学释奠,皆不设乐。庆成宴独用教坊供应,有乖雅道。请敕儒臣,推演道德教化之意,君臣相与之乐,作为诗章,协助以律吕,如古《灵台》、《辟雍》、《清庙》、《湛露》之音,以振厉风教,备一代盛典。”时以袭用既久,卒莫能改。

天顺八年十月,己亥,翔复言:“今日郊庙乐章,皆太祖甫定天下时,追称仁祖之词。皇上奉列圣配天时享,其郊庙乐章宜更制。”事下礼部。礼官言:“我朝郊祀乐章,歌颂报称可万世通行。惟享庙有‘开基建功,化家为国’,等语,仁庙初,俱已改易。其余,皆推原祖宗积庆发祥衍及无穷之意,可万世通用,不宜别有改作。”从之。

弘治八年,命内阁撰《三清乐章》。大学士徐溥等言:“天,至尊无对。汉祀五帝,儒者非之,况三清乃道家妄说耳!一天之上,安得有三大帝?且以周柱下史李耳当其一,列人鬼于天神,矫诬甚矣。郊祀乐章皆太祖所亲制。今使制为时俗词曲,以享神明,亵渎尤甚。臣等于邪说俚曲,素所不习,不敢以非道事陛下。”帝嘉纳之,遂寝前命。

九年十月,给事中胡瑞言:“御殿受朝,典礼至大,而殿中《中和韶乐》,乃属之教坊司。岳镇海渎,三年一祭,乃委之神乐观乐舞生。亵神明,伤大体。望敕廷臣议。岳渎等祭,当以▯绅从事。《中和韶乐》,择民间子弟肄习,设官掌之,年久则量授职事。”帝以奏乐、遣祭,皆国朝旧典,不能从也。(已上《世法录》。 )

马文升为尚书,因灾异陈言,其一曰:“访名儒以正雅乐。”事下礼官。礼官言:“高皇帝命儒臣考定八音,修造乐器,参定乐章。其登歌之曲,多自裁定。但历今百三十余年,不复校正,音律舛讹,厘正宜急。且太常官恐未足当制器协律之任。乞诏下所司,博求中外臣工,及山林有精晓音律者,礼送京师,会礼官熟议至当。然后造器正音,庶几可以复祖制,

译庆成宴独用教坊司供奉,有违雅正之道。请敕令儒臣,推演道德教化的深意、君臣相与之乐,撰写成诗章,配以律吕,如同古代《灵台》、《辟雍》、《清庙》、《湛露》的乐音一样,用来振兴教化,成就一代盛典。"当时因为沿用已久,最终未能更改。

天顺八年十月己亥,刘翔又奏言:"如今郊庙的乐章,都是太祖刚平定天下时,追颂仁祖的辞章。皇上如今奉列祖列宗配天祭祀,郊庙乐章应当重新制作。"此事交礼部议处。礼官奏言:"我朝郊祀乐章,歌颂报答之意可以万世通行。只有享庙的乐章中有'开基建功,化家为国'等语,在仁宗初年,已经改易过。其余的部分,都是推原祖宗积累福庆、传衍无穷之意,可以万世通用,不应另行改作。"皇帝依从了。

弘治八年,命内阁撰写《三清乐章》。大学士徐溥等人奏言:"上天至尊无与伦比。汉代祭祀五帝,儒者尚且加以非议,何况三清乃是道家荒诞之说!一个上天之上,怎能有三位大帝?况且把周代柱下史李耳算作其中之一,把人鬼列入天神之中,实在是错谬得很。郊祀乐章都是太祖亲自制定的。如今若制作时俗的词曲,用来祭享神明,亵渎神明更为严重。臣等对邪说俚曲,向来不曾习学,不敢用非正道之事来侍奉陛下。"皇帝嘉许并采纳了这个意见,于是搁置了之前的旨意。

九年十月,给事中胡瑞奏言:"皇帝御殿受朝,典礼极为重大,然而殿中所用的《中和韶乐》,却隶属于教坊司;岳镇海渎,三年一祭,却委托给神乐观的乐舞生负责。这是亵渎神明,有损国家大体。希望敕令朝臣商议:岳渎等祭祀,应当由士绅从事;《中和韶乐》,应当在民间选择子弟学习演练,设官专门掌管,年久之后酌情授予职务。"皇帝以奏乐、遣官祭祀都是本朝旧制,不能听从。(以上见《世法录》。)

马文升担任尚书,因灾异而进言,其中一条说:"访求名儒来匡正雅乐。"此事交礼官议处。礼官奏言:"高皇帝命儒臣考订确定八音,修造乐器,参定乐章,其中登歌的曲词,多是亲自裁定的。但至今已经历一百三十多年,不再校正,音律已经错讹,纠正之事应当加紧进行。而且太常寺的官员恐怕还不足以胜任制器协律的职责。请求下诏给主管部门,广泛访求朝廷内外的臣工,以及山林之中精通音律的人士,礼请送到京师,会同礼官详细商议,务求得当,然后制造乐器、订正音律,或许可以恢复祖宗的制度。"

致太和。”帝可其奏。(《乐志》。 )

嘉靖元年三月,礼科给事中李锡言:“南郊耕▯,国之大礼。而教坊承应,▯然喧笑,殊为亵慢。古者伶官贱工,亦得因事纳忠。请自今凡遇庆成等宴,例用教坊者,皆豫行演习,必使事关国体,可为鉴戒。庶于戏谑之中,亦寓箴规之意。”二年四月,命安陆家庙乐用八佾。御史黎贯等言:“陵祀不用乐,凤阳诸陵皆然,何独安陆?且八佾既用于太庙,则安陆庙祀自当有辨,以避一统之嫌。”不纳。(《世法录》。 )

译以达到太和之境。"皇帝准了他的奏请。(出自《乐志》。)

嘉靖元年三月,礼科给事中李锡进言说:"南郊耕〇,是国家的重大典礼。而教坊司在旁承应奏乐,竟然喧闹嬉笑,实在是亵渎轻慢。古时候伶官等身份低贱的乐工,也能借事情进献忠言。请求从今以后凡遇庆成等宴会,照例要用教坊司奏乐的,都应事先演习排练,务必使内容关系到国家体统,可以作为鉴戒。这样在戏谑玩笑之中,也能寄寓劝谏规诫的用意。"

二年四月,下令安陆家庙祭乐使用八佾之舞。御史黎贯等人进言说:"陵寝祭祀不用乐舞,凤阳的各处陵寝都是如此,为何唯独安陆例外?况且八佾之舞既然已用于太庙,那么安陆家庙的祭祀理应有所区别,以避免僭越一统体制的嫌疑。"皇帝没有采纳。(出自《世法录》。)

三年,观德殿成,召协律郎崔元初等肄乐,以供祀事。太常卿汪举言:“顷闻内府教乐,是观德殿又将有佾舞之祭。我朝列圣崇报之礼,止于太庙设乐舞,而奉先殿及诸陵寝未尝用。今献皇既用之安陆家庙,又设于观德殿,未免隆杀失均,乞罢寝。”上曰:“奉先殿不用乐,以用于太庙故也。腾皇考不得享于太庙,止于内殿奉祀,其乐舞必不可阙。”(同上。 )

九年二月,始祀先蚕,下礼官议乐舞。礼官言:“先蚕之礼,周、汉所同。其乐舞仪节,经史不载。唐《开元先蚕仪》注:‘大乐令设宫悬于北郊坛▯内,诸女工咸列于后。’则祀先蚕用女乐可知。唐《六典》:‘宫悬之舞八佾,轩悬之舞六佾。’则祀先蚕用八佾又可知。然止言舞生冠服,而不及舞女冠服。陈▯《乐书》,《享先蚕图》下,止有《宫架登歌图》,而不及舞。夫有乐有舞,虽祀礼之常。然周、汉制度既不可考;宋祀先蚕,代以有司,又不可据。惟开元略为近古,而陈氏《乐书》考据亦明。前享先农,既以佾数不足,降八为六。则今祀先蚕,止用乐歌,不用佾舞,亦合古制。且以见少杀先农之礼。”帝以舞非女子事,罢不用,使议乐女冠服以闻。礼官言:“北郊阴方,其色尚黑,同色相感,事神之道。汉蚕东郊,魏蚕北郊,色皆尚青,非其色矣。乐女冠服宜黑。”乃用乐六奏,去舞,其乐女皆黑冠服。因定《享先蚕乐章》。(《乐纪》。 )

礼部议覆中允廖道南疏云:“朱干玉戚,祗绘于服,皇▯▯旄舞,弗辨于佾,信非古人乐舞之义。但祖宗以来,遵行不变,或有深意,非臣等所能测识。其庆成、▯田,乐章、乐舞,雅俗混淆,盖有《平定天下》、《抚安四夷》、《车书会同》。《表正万邦》、《天命大德》,而又有《黄童白叟》及《蛮夷队舞》二项承应。▯田有《村田乐》及《感天地队舞》,俱系承应。夫既谓之‘承应’,则为俗乐明矣。但祭祀专用雅乐,朝会兼用俗乐,自唐、宋以来,皆然。惟庆成有《仰天恩感地德》之曲。今庆圜丘礼成,而仍用《感地德》,似为无谓。况各项乐章,率系乐工猥陋之语,不宜用之朝廷,传之后世。今宜因祖宗之制,稍加润色,默寓箴规敬戒,不至于亵狎杂扰。于治体不为无补。”(王圻《通考》。 )

廖道南奏:“古乐不复于今久矣。自元入中国,胡乐盛行。我圣祖扫除洗濯,悉崇古雅。观《大明集礼》所载,昭如日星。奈何浸淫日久,新声代变,俗声杂雅,胡乐杂俗。而帖{滞心}噍杀之音,沈溺怪妄之伎,作矣。伏愿皇上昭宣祖训,敕下所司,考雅乐之章,去胡乐之部。凡淫哇之声,妖冶之技,有乱正是,禁之不复用。

译三年,观德殿建成,召协律郎崔元初等人演习乐舞,以供祭祀之用。太常卿汪举进言说:"近来听说内府教习乐舞,是观德殿又将要举行佾舞之祭。我朝历代先帝崇敬报本的礼仪,只在太庙设置乐舞,而奉先殿和各处陵寝从未使用过乐舞。如今献皇既已在安陆家庙使用乐舞,又要在观德殿设置,未免使隆重与简省失去均衡,恳请废止此事。"皇帝说:"奉先殿不用乐舞,是因为太庙已经用了的缘故。朕的皇考不能在太庙享祭,只能在内殿奉祀,其乐舞必定不可缺少。"(出处同上。)

九年二月,开始祭祀先蚕神,下诏命礼官商议乐舞之制。礼官上言说:"祭祀先蚕的礼仪,周代、汉代相同。但其乐舞的仪节,经书史书都没有记载。唐代《开元先蚕仪》注文说:'大乐令在北郊坛内设置宫悬乐器,各位从事女工的人都排列在后面。'由此可知祭祀先蚕使用女乐。唐代《六典》说:'宫悬所用的舞是八佾,轩悬所用的舞是六佾。'由此又可知祭祀先蚕用八佾。但是这些记载只说了跳舞乐工的冠服,却没有涉及舞女的冠服。陈旸的《乐书》,在《享先蚕图》之下,也只有《宫架登歌图》,却没有涉及舞蹈。有乐有舞,虽是祭祀礼仪的常规。然而周代、汉代的制度已经无从考证;宋代祭祀先蚕,改由有司代行,也无从依据。只有开元年间的制度大略接近古制,而陈旸《乐书》的考据也很明晰。此前祭祀先农,既然因佾数不足,已将八佾降为六佾。那么如今祭祀先蚕,只用乐歌,不用佾舞,也符合古制。而且以此显示比先农之礼稍加简省。"皇帝认为跳舞不是女子该做的事,废止不用,命礼官商议乐女冠服后上奏。礼官上言说:"北郊属阴方,其颜色崇尚黑色,同色相感应,这是侍奉神明的道理。汉代祭蚕于东郊,魏代祭蚕于北郊,颜色都崇尚青色,并非合适的颜色。乐女冠服应当用黑色。"于是采用六奏之乐,去掉舞蹈,乐女都穿黑色冠服。因而制定了《享先蚕乐章》。(出自《乐纪》。)

礼部商议后回覆中允廖道南的奏疏说:"朱干玉戚这样的舞具,只是绘在服饰上,皇家的旄舞,在佾数上也未加区分,实在不符合古人乐舞的本义。但自祖宗以来一直遵行不变,或许有深远用意,非臣等所能揣测明白。至于庆成、耕田等典礼所用的乐章、乐舞,雅乐俗乐混杂在一起,其中既有《平定天下》、《抚安四夷》、《车书会同》、《表正万邦》、《天命大德》等曲,又有《黄童白叟》以及《蛮夷队舞》两项承应节目。耕田之礼有《村田乐》和《感天地队舞》,都属承应节目。既然称为'承应',那显然就是俗乐。但祭祀专用雅乐,朝会兼用俗乐,自唐宋以来都是如此。唯独庆成礼有《仰天恩感地德》一曲。如今庆贺圜丘礼成,仍然使用《感地德》,似乎没有道理。况且各项乐章,大多是乐工粗俗鄙陋的言辞,不宜用于朝廷,更不宜流传后世。如今应当依循祖宗的旧制,稍加润色修饰,暗含箴言劝诫敬慎之意,不至于流于亵渎轻慢、杂乱纷扰。这对治理国家的根本必定有所裨益。"(出自王圻《通考》。)

廖道南上奏说:"古乐不能复见于今,为时已久。自元朝入主中国,胡乐盛行。我朝太祖扫除涤荡旧习,全面崇尚古雅之乐。看《大明集礼》所记载的内容,昭然如日月星辰般清晰。奈何日久浸染日深,新的乐声代代变化,俗乐掺杂进雅乐,胡乐掺杂进俗乐。于是滞涩凄切的音调、沉溺于怪异荒诞的技艺,就这样出现了。恳请皇上昭示宣扬祖宗训示,敕令有关部门,考订雅乐的篇章,去除胡乐的部分。凡是淫邪浮荡的乐声、妖冶轻佻的技艺,如果扰乱了正道,就应禁

庶风行自近,而颂声可作。”(同上。 )

是年厘正祀典,定南北郊,复朝日、夕月受害祭,命词臣取洪武时旧乐歌一切更改。礼官因言:“国家设协助律之官,欲其按律定声,审音定舞。百余年来,循常习旧,按谱相传,以图称塞。今圣明建极,是作维新。当得精通律者,以典厥事。宜令吏部科道宾广求博访,有如宋胡瑗、李照者,宜以名闻,授之太常,使考定雅乐,成一代圣制。报可。(《世法录》。 )

九月,吏科给事中夏言荐致仕甘肃行太仆寺丞张鹗,命趣召之,既至,言曰:“大乐之正,在先定元声。元声起自冥罔既觉之时,亥子相乘之际。积丝成毫,积毫成厘,积厘成分,一时三十分,一日十二时。故声生于日,律起于辰。气在声先,声从气后。若拘于器以求气,则气不能制器,而反受制于器。何以定黄钟、起历元?须依蔡元定,多截竹以拟黄钟之律,长短每差一分。冬至日按历而候,依法而取。如众管中先飞灰者,即得元气。验其时刻,如在子初二刻,即子初一刻移于初二刻矣。如在正二刻,即子初一刻移于正二刻矣。愿命知历官一人,同臣参候。庶几元声可得,而古乐可复。”并进所著乐书二部:一曰:《大成乐舞图谱》,自琴瑟以下诸乐,遂一作谱。一曰:《古雅心谈》,列十二图以象十二律,图各有说。又以琴为正声乐之宗系,凡郊庙大乐,分注琴弦定徽,各有归旨。疏下礼部。礼官言:“音律久废,太常诸官循习工尺字谱,不复知有黄钟等调。臣等近奉诏演习,新定郊祀乐章。间问古人遗制,茫无以对。今鹗谓:四清声所以为旋宫。其注弦定徽,盖已深识近乐之弊。至欲取知历者,互相参考,尤为探本穷源之论。似非目前司乐者所及。”乃授鹗太常寺丞,令诣太和殿,较定乐舞。鹗遂上言:“《周礼》有郊祀之乐,有宗祀之乐,尊亲分殊,声律自别。臣伏听世庙乐章,律起林钟,均殊太庙,臣窃异之。盖世庙与太庙同礼,而林钟与黄钟异乐。函钟主礼地只,位寓坤方,星分井鬼,乐奏八变,以报资生之功。故用林钟起调,林钟毕调也。黄钟主祀宗庙,位分子野,星隶虚危,乐奏九成,以报本源之德。故用黄钟起调,黄钟毕调也。理义各有归旨,声数默相感通。况天地者,父母之象。大君者,宗子之称。今以祀母之乐,奏以祀子。恐世庙在天之灵,必不能安且享矣。不知谱是乐者何所见也?臣观旧谱乐章,字用黄钟,声同太庙。但审听七声中少一律。今更补正,使依奏格。则祖孙一气,相为流通;函黄二宫,不失均调。尊亲之分两得,神人之心胥悦矣。”诏下礼官。李时等覆奏,以为:“鹗所言与臣等所闻于律吕诸书者,深有所合。

译止,不再使用。这样风气便可从近处推行开来,而颂扬功德的乐声也就可以兴作了。"(出处同上。)

这一年厘定整顿祭祀典礼,确定南北郊分祭,恢复朝日、夕月的祭祀,命令词臣将洪武年间旧有的乐歌全部加以更改。礼官因此进言说:"国家设立协律的官职,本意是要他们依据音律确定乐声,审辨音调制定舞蹈。一百多年来,因循旧习,按照旧谱代代相传,只求应付了事、敷衍塞责。如今圣明天子重建纲纪,正当革新之时。应当选用精通音律的人,来主持这件事。宜命吏部、科道广泛访求,如果有像宋代胡瑗、李照那样的人才,应当上报姓名,授以太常之职,让他考订确定雅乐,成就一代圣朝的礼乐制度。"皇帝批复同意。(出自《世法录》。)

九月,吏科给事中夏言推荐已致仕的甘肃行太仆寺丞张鹗,皇帝下令催促召见他。张鹗到京后,进言说:"大乐要归于纯正,关键在于先确定元声。元声产生于混沌未开、天地初辨之时,产生于亥子交替之际。积累丝毫成为毫,积累毫成为厘,积累厘成为分,一个时辰有三十分,一天有十二个时辰。所以乐声产生于日,音律起始于辰。气在声之先,声跟随气而后生。如果拘泥于乐器来求气,那么气就不能被乐器所制约,反而会被乐器所制约。要如何确定黄钟、推算历法的元始呢?必须依照蔡元定的方法,多截取一些竹管来比拟黄钟的音律,长短每次相差一分。在冬至那天依照历法进行候气,依照方法进行验取。在众多律管中,先飞出灰烬的那一根,就得到了元气。检验它出现的时刻,如果在子初二刻,就说明子初一刻应移到初二刻;如果在正二刻,就说明子初一刻应移到正二刻。恳请命一位懂历法的官员,与臣一同参验候气。这样才有希望得到元声,从而恢复古乐。"同时进献自己所著的两部乐书:一部叫《大成乐舞图谱》,从琴瑟以下各种乐器,都依次制成图谱;一部叫《古雅心谈》,列出十二幅图来象征十二律,每幅图都附有说明。又认为琴是正声雅乐的根本所系,凡是郊庙大乐,都分别注明琴弦的定徽方法,各有归宿要旨。这份奏疏下发礼部讨论。礼官上言说:"音律荒废已久,太常寺的各位官员因循沿袭使用工尺字谱,已不再知道有黄钟等调式。臣等近来奉诏演习新定的郊祀乐章,其间问及古人遗留的制度,都茫然不能应对。如今张鹗认为四清声正是用来旋宫转调的,他关于注弦定徽的说法,说明他确实已深刻认识到近世乐律的弊病。至于他想找懂历法的人互相参验考订,更是探求根本、穷究本源的高论,似乎不是当前主管乐事的官员所能达到的水平。"于是授予张鹗太常寺丞的官职,命他前往太和殿,考订确定乐舞。张鹗于是上言说:"《周礼》中有郊祀之乐,有宗祀之乐,尊卑亲疏各有分别,声律自然也有区别。臣恭听世庙的乐章,音律起于林钟,与太庙所用不同,臣私下感到诧异。世庙与太庙同为祭祀之礼,但林钟与黄钟却是不同的乐律。函钟(林钟)主管祭地之礼,方位属坤,星宿分野属井鬼,奏乐八变,以报答大地生养万物之功,所以用林钟起调、林钟终调。黄钟主管祭祀宗庙,方位属子,星宿分野属虚危,奏乐九成,以报答本源之德,所以用黄钟起调、黄钟终调。义理上各有归宿,声律数目上也暗含相互感通之意。况且天地,是父母的象征;大君,是宗子的称谓。如今用祭祀母亲的乐曲,来演奏给儿子听,恐怕世庙在天之灵,必定不能安心享用。不知定这乐谱的人是依据什么见解?臣看旧谱乐章,用字是黄钟,与太庙相同,只是审听之下七声中少了一律。如今重新加以补正,使之符合演奏的规范。这样祖

盖黄钟一调,以黄钟为宫,太簇为商,姑洗为角,蕤宾为变徵,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旧乐章用‘合’、用‘四’、用‘一’、用‘尺’、用‘工’去蕤宾之均,而越次用再生黄钟之六,此旧乐章之失也。若林钟一调,则以林钟为宫,南吕为商,应钟为角,太吕之半声为变徵,太簇之半声为徵,姑洗之半声为羽,蕤宾之半声为变宫。迩者沈居敬更协乐章,用‘尺’、用‘合’用‘四’、用‘一’、用‘工’、用‘六’。夫‘合’黄钟也。‘四’太簇之正声也。‘一’姑洗之正声也。‘六’黄钟之子声也。以林钟为宫,而所用为角、徵、羽者,皆非其一均之声,则谬甚矣。况林钟一调,不宜用于宗庙;而太庙与世庙,不宜异调。鹗见尤真。自今宜用旧协音律,惟加以蕤宾句声。去再生黄钟之六,改用应钟之九,以成黄钟一均。庶于感格之义,深有所补。”乃命鹗更定庙享乐音,而逮治沈居敬等。鹗寻谱定《帝社稷乐歌》以进。诏嘉其勤,晋为少卿,掌教雅乐。鹗既迁太常卿,复申前说,建白三事:一、请设特钟、特磬以为乐节;一、请复宫悬以备古制;一、请候天气以定钟律。事下礼官。言:“特钟、特磬宜造乐悬,在庙廷中周旋未便,不得更制。惟黄钟为声气之元,候气之法,实求中气,以定中声,最为作乐本原。”乃诏取山西长子县羊头黍,大小中三等各五斗,以备候气定律。(《乐志》。 )

十二年,夏言等言:“古者,大雩之祀,命乐正习《盛乐》,舞《皇舞》。盖假声容之和,以宣阴阳之气。请于三献礼成之后,九奏乐止之时,乐奏《云门之舞》。仍命儒臣括《云汉诗》词制《云门》一曲,使文武舞士并舞而合歌之。盖《云门》者,帝尧之乐,《周官》以祀天神,取云出天气,雨出地气也。且请增鼓吹数番,教舞童百人,青衣执扇,绕坛,歌《云门之曲》而舞。曲凡九成。”帝从其议。(《礼志》。 )

十七年六月,山西辽州同知李文察进所著乐书,曰:《圣图解》二卷,《乐记补说》二卷,《律吕新书补注》一卷,《兴乐要论》三卷。因请兴正乐以荐上帝、祀祖考。礼部议:“文祭所进乐书,其于乐理、乐声,原多前人所未发者,且于人声中考定五音,以为制律候气之本,深合《虞书》‘依永和声’之旨,宜令知音律者,协同肄习。”诏授文察太常典簿,同该寺等官肄乐。(《世法录》。 )

《乐志序》曰:“明兴,太祖锐志雅乐。是时儒臣冷谦、陶凯、詹同、宋濂、乐韶凤辈,皆知声律,相与究切厘定。而掌故阔略,欲还古音,其道无由。太祖亦方以下情偷薄,务严刑以束之,其于履中蹈和之本,未暇及也。

译孙之气便能一脉相通,函钟、黄钟两宫也不会失去均衡协调,尊卑与亲情两方面都能兼顾,神明与人心都能感到欣悦了。"皇帝下诏交礼官讨论。李时等人回奏,认为:"张鹗所说的,与臣等从律吕各种书籍中所了解到的,有很深的契合之处。黄钟一调,是以黄钟为宫音,太簇为商音,姑洗为角音,蕤宾为变徵音,林钟为徵音,南吕为羽音,应钟为变宫音。旧乐章用'合'、用'四'、用'一'、用'尺'、用'工',去掉了蕤宾这一均,却越次使用了再生黄钟的'六'音,这是旧乐章的失误之处。至于林钟一调,则是以林钟为宫音,南吕为商音,应钟为角音,太吕的半声为变徵音,太簇的半声为徵音,姑洗的半声为羽音,蕤宾的半声为变宫音。近来沈居敬更改协调乐章,用'尺'、用'合'、用'四'、用'一'、用'工'、用'六'。'合'是黄钟,'四'是太簇的正声,'一'是姑洗的正声,'六'是黄钟的子声。以林钟为宫音,而所用的角、徵、羽音,都不是这一均应有的声音,这就大错特错了。况且林钟一调,不适宜用于宗庙祭祀;而太庙与世庙,也不应该用不同的调式。张鹗的见解尤为确当。从今以后应当沿用旧有的协律音调,只需增加蕤宾一句的乐声,去掉再生黄钟的'六'音,改用应钟的'九'音,以构成完整的黄钟一均。这样对于感通神明的意义,将会大有裨益。"于是命张鹗重新厘定宗庙祭享的乐音,并追究治罪沈居敬等人。张鹗随即制谱写定《帝社稷乐歌》进献。皇帝下诏嘉奖他的勤勉,晋升他为太常寺少卿,掌管教习雅乐。张鹗升任太常卿之后,又重申先前的主张,提出三件建议:一是请求设置特钟、特磬作为乐节;二是请求恢复宫悬以完备古制;三是请求候察天气以确定钟律。此事下发礼官讨论。礼官说:"特钟、特磬如果要制造乐悬,在庙廷之中回旋周转不便,不能另行制作。只有黄钟是声气的本原,候气的方法,实际是求得中气,以确定中声,这才是制作音乐最根本的原则。"于是下诏取山西长子县所产的羊头黍,大、中、小三等各五斗,以备候气定律之用。(出自《乐志》。)

十二年,夏言等人进言说:"古时候,举行大雩求雨的祭祀,命乐正演习《盛乐》,跳《皇舞》,是借助乐声舞容的和谐,来宣通阴阳之气。恳请在三献礼完成之后、九奏之乐停止之时,加奏《云门之舞》。并命儒臣摘取《云汉》诗的词句,编制《云门》一曲,让文舞、武舞的舞士一起舞蹈并合唱。因为《云门》是帝尧时的乐曲,《周官》用它来祭祀天神,取云出于天气、雨出于地气之意。并且请求增加几番鼓吹之乐,教习一百名舞童,穿青衣、执羽扇,绕坛而行,歌唱《云门之曲》并起舞,曲子共九成。"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出自《礼志》。)

十七年六月,山西辽州同知李文察进献自己所著的乐书,包括《圣图解》二卷、《乐记补说》二卷、《律吕新书补注》一卷、《兴乐要论》三卷,并借此请求振兴正乐,用以祭祀上帝、祭祀祖先。礼部商议后说:"李文察所进献的乐书,其中关于乐理、乐声的论述,原本就有许多前人未曾发现的地方,而且他从人的声音中考订确定五音,作为制定音律、候察节气的根本,很符合《尚书》'依永和声'的宗旨,应当命懂得音律的人,与他一同协力研习。"于是下诏授予李文察太常寺典簿之职,与该寺其他官员一同演习乐律。(出自《世法录》。)

《乐志序》说:"明朝兴起之时,太祖锐意振兴雅乐。当时儒臣冷谦、陶凯、詹同、宋濂、乐韶凤等人,都通晓声律,共同深入探究厘定乐律。但典章制

文皇帝访问黄钟之律,臣工无能应者。英、景、宪、孝之世,宫县徒为具文。殿廷燕享,郊坛祭祀,教坊羽流,慢渎苟简。刘翔、胡瑞之伦,为之深慨。世宗制作自任,张鹗、李文察以审音受知,终以无成。盖学士大夫之著述,止能论其理,而施诸五音、六律,辄多未叶。乐官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晓其义。是以卒世莫能明也。”

神宗时,郑世子载▯育著《律吕精义》、《律学新说》、《乐舞全谱》共若干卷,具表进献。其《律吕精义》有曰:“往年与善琴者论古今雅乐高下。闻其说曰:‘冷谦之乐,乃古无射调也,俗呼为“清商调”,以第二弦为宫音。少者歌之,则拽不出,失之太下,恐非中和也。蔡元定之乐,乃古夹钟调也,俗呼为“清徵调”,以第四弦为宫音。老者歌之,则揭不起,失之太高,亦非中和也。所请中和者,古之正调是也,俗呼为“清角调”,轩辕氏之所造,以第三弦为宫音。此冷谦高一调,比蔡元定低一调。老者歌之不揭,少者歌之不拽;不高不下,是名为中和也。’时典乐尤世贤亦知音者,以所带来神乐观笙,吹其所习旧乐章谱,与琴谱相校,所论不虚也。”(《通典》。 )

崇祯十五年,礼部议覆太常寺乐疏云:郊庙之祭,乐多疏▯。如琴瑟并无指法,舞容尤乖古制。宜访求知乐之人,细加参究。周以舞教国子,令大胥正舞位,小胥正舞列。汉除吏二千石至六百石,关内侯至大夫之适子,取为舞生。其教之豫而选之精,如此。今以伶人下贱为之,去古实远。宜令太常仿周、汉意,选舞士,不得仍以倡优充数。仍将《律书正声》所纂图舞节,重加翻习。庶足复三代之旧。(《春明梦余录》。 )

卷二十三 舆服上

◎卤簿

明卤簿之制:凡正旦、冬至、圣节、会同、册封、遣祭诸典礼,皆锦衣卫陈之。其仪仗,则兵部车驾司掌之。其造作,则工部营缮司掌之。其旌旗,亦多与前代不同。▯于洪武,增定于永乐,更造于宣德。初以卤簿弥文务从节省,后随时增设,较初制为便。(《通典》。 )

大朝仪制:殿内左右扇二重:内,双龙扇二十;外,素扇二十二;又外,素扇二十。殿门左右:黄曲盖伞二;次左、金交椅一,金脚踏一;次,左、金益一,右、金罐一。以外为丹陛左右仗三重:内,双龙扇二十;次,单龙扇二十;外,金节六;次,响节二十六;次,领头二。又外:左、朱雀旗一;右、元武旗一;次,骨朵六;次,金钺六;次,金镫六;次,卧瓜六;次,立瓜六;次,仪刀六;次,梧杖六;次,班剑六;次,龙戟六;次,班戟六;次,左、青龙旗一,右、白虎旗一;次,领头二。中道左右:双龙扇;内,红花伞二;次,黄盖伞二;次,红方伞二;次,单龙扇:内设大乐之所。

译度残缺简略,想要恢复古音,却无从入手。太祖当时也正因为民情浮薄不实,致力于用严刑加以约束,对于践行中和之道的根本,还来不及顾及。文皇帝(成祖)曾询问黄钟音律,臣工中却没有人能够应对。英宗、景帝、宪宗、孝宗几朝,宫悬乐器徒然成为一纸空文。宫廷宴享、郊坛祭祀,教坊乐工和道流僧侣,处理得怠慢草率、马虎了事。刘翔、胡瑞这类人,为此深感慨叹。世宗皇帝亲自主持制定礼乐,张鹗、李文察也因精通音律而得到赏识重用,但最终都没有取得成功。大概是因为学士大夫们的著述,只能论述其中的义理,而一旦要落实到五音、六律的具体演奏上,就常常多有不合。乐官能够记录其铿锵鼓舞的表演,却不能理解其中的义理。因此终究没有人能够真正弄清楚这门学问。"

神宗时,郑世子朱载堉著有《律吕精义》、《律学新说》、《乐舞全谱》共若干卷,一并写成表章进献。他的《律吕精义》中说:"往年曾与善于弹琴的人谈论古今雅乐音调的高低。听他说:'冷谦所定的乐调,是古代的无射调,俗称"清商调",以第二根弦为宫音。年轻人歌唱这个调,就会拖不出声来,失之过低,恐怕不算中和之音。蔡元定所定的乐调,是古代的夹钟调,俗称"清徵调",以第四根弦为宫音。年老之人歌唱这个调,就会唱不上去,失之过高,也不算中和之音。所谓中和的调式,是古代的正调,俗称"清角调",是轩辕氏所创制,以第三根弦为宫音。这个调比冷谦的调高一调,比蔡元定的调低一调。年老之人歌唱不会唱不上去,年轻人歌唱也不会拖不出来,不高不低,这才称得上是中和之音。'当时的典乐官尤世贤也是通晓音律的人,他用自己所带来的神乐观的笙,吹奏他所熟习的旧乐章谱,与琴谱互相对照,证实这番议论并非虚言。"(出自《通典》。)

崇祯十五年,礼部商议回覆太常寺关于乐律的奏疏说:郊庙祭祀所用之乐,多有疏漏之处,比如琴瑟演奏并没有正确的指法,舞蹈的仪容更是严重背离古制。应当访求懂得乐律的人,仔细加以参详研究。周代用舞蹈教育国子,命大胥厘正舞位,小胥厘正舞列。汉代选取俸禄二千石到六百石的官员,以及关内侯到大夫的嫡子,充任舞生。他们教习之早、选取之精,达到这样的程度。如今却让身份低贱的伶人担任此职,与古制相去实在太远。应当命太常寺仿照周、汉的用意,选拔舞士,不能再以倡优之流来凑数。同时将《律书正声》所编纂的图谱舞节,重新加以研习演练。这样才足以恢复三代的旧制。(出自《春明梦余录》。)

卷二十三 舆服上

◎卤簿

明代卤簿制度:凡是正旦、冬至、圣节、会同、册封、遣祭等各种典礼,都由锦衣卫负责陈设。其中的仪仗,由兵部车驾司掌管;其制作,由工部营缮司负责;其旌旗的样式,也大多与前代不同。这一制度起于洪武年间,永乐年间增补厘定,宣德年间又重新制作。当初卤簿因追求文饰繁多,务必力求节省,后来随着时势增设,比起最初的制度反而更为便利。(出自《通典》。)

大朝会仪制:殿内左右设扇两重:内层是双龙扇二十把;外层是素扇二十二把;再外层是素扇二十把。殿门左右:设黄曲盖伞两把;其次左边设金交椅一把、金脚踏一个;再其次,左边设金益(金盆)一个,右边设金罐一个。此外为丹陛左右仪仗三重:内层双龙扇二十把;其次单龙扇二十把;外层金节六件;其次响节二十六件;其次领队人二名。再外层:左边朱雀旗一面,右边元武旗一面;其次骨朵六件;其次金钺六件;其次金镫六件;其次卧瓜六件;其次立瓜六件;其次仪刀六把;其次梧杖六根;其次班剑六把;其次龙戟六件;其次班戟六件;其次左边青龙旗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