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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明会要九

卷九 礼四(吉礼 )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64–72 段

洪武元年正月,制太庙祭器。太祖曰:“近世泥古,好用古笾豆之属,以祭其先。先既不用,死而用之,甚无谓也!其制宗庙器服御,皆如事生之仪。”于是造银器,以金涂之。酒壶盂盏皆八,朱漆盘、碗二百四十,及▯军▯施枕簟箧笥帏幔浴室皆具。后又诏:以金涂银者,俱易以金。

八年七月辛酉,改建太庙。前正殿,后寝殿,殿翼皆有两庑。寝殿九间,间一室,奉藏神主,为同堂异室之制。中室奉德祖,东一室奉懿祖,西一室奉熙祖,东二室奉仁祖,皆南向。

十五年,以孝慈皇后神主▯享太庙。其后皇后▯庙仿此。

建文即位,奉太祖神主▯庙。正殿:神座次熙祖,东向。寝殿:神主居西二室,南向。(已上《礼志》。 )

永乐十八年,建庙北京,如南京之制。前正殿九间,翼以两庑。后寝殿九间,间一室,皆南。(《春明梦余录》。 )十九年正月甲子朔,奉安五庙神主于太庙。(《本纪》。 )

洪熙元年二月丙寅,太宗神主▯太庙。(同上。 )

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宪宗将升▯,而九室已备,始奉祧懿祖。熙祖而下,皆以次奉迁。乃奉宪宗神主于寝殿西第四室,南向;正殿神座右第四位,东向。先期告宪宗几筵。祭毕,奉迁懿祖神主衣冠于后殿,床幔仪物俱暂贮于神库。(《会典》。 )

弘治十七年三月癸未,定太庙各室一帝一后之制。(《本纪》。 )

嘉靖五年七月壬午朔,享太庙,遣驸马崔元代。给事中章侨言曰:“庙享重礼,无故不宜遣代。元虽亲属贵臣,终非气烦相感,安能致祖宗之享?况临时差遣,仑皇就位,诚敬何存?”上以侨妄言,夺俸三月。(《章侨传》。 )

十年正月甲午,更定庙祀,奉德祖于祧庙。(《本纪》。 )敕谕礼部,以太祖高皇帝重辟宇宙,肇运开基,四时享祭,压于德祖,不得正南向之位。命祧德祖,而奉太祖神主居寝殿中一室,为不迁之祖。太宗而下皆以次奉迁。每岁孟春特享,夏秋冬合享。改择季冬中旬大裕。而以岁除为节祭,归之奉先殿。特享,则奉太祖居中,太宗而下以次居左右,各设一幄,南向。合享,则奉太祖居中南向,太宗而下以次东西向。大▯,则奉德祖于太庙,居中,南向,懿祖而下皆以次东西向。(《会典》。 )

十三年六月甲子,南京太庙灾。上以南京祖宗根本之地,令礼部择日,上易服亲诣太庙祭告,专遣大臣一人往南京祭告。先是,上欲更营京师太庙,命夏言等相度规制。会南京太庙灾,礼部尚书湛若水请:权将南京太庙香火并于奉先殿,重建太庙,补造列圣神主。上召言会廷臣集议。言等言:“国有二庙,自汉惠始;神有三主,自齐桓始。

译周文王、武王因为有功业,理应作为'宗'而不被祧迁,所以都另外建立一庙,称为文世室、武世室,也是百世不迁的。汉代每一位皇帝都各自建立一庙,不排列昭穆次序。此外还有郡国庙以及寝园庙。光武帝中兴之后,在洛阳建立高庙,祭祀高祖以及文帝、武帝、宣帝、元帝五位皇帝;又在长安旧有的高庙中祭祀成帝、哀帝、平帝三位皇帝;另外在南阳舂陵建立四亲庙,祭祀其父南顿君以上四代祖先。到明帝遗诏中说:将神主收藏在光烈皇后更衣的别室中,此后历代皇帝相沿承袭,都收藏在世祖庙中,由此同堂异室的制度,一直到元代都没有改变。唐高祖尊崇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四代,在长安建立四庙。太宗商议建立七庙,空出'太祖'一室。玄宗创立新制,建立九室,祭祀八代祖先。文宗时,礼官认为景帝受封于唐地,高祖、太宗开创基业接受天命,百代不迁,而亲属关系已尽的神主,依礼应当祧迁,到〇〇之祭时则仍照常合享。其后因敬宗、文宗、武宗兄弟三人算作一代,所以终唐一代,常保持九世十一室的格局。宋代自太祖起,追尊僖祖、顺祖、翼祖、宣祖四位祖先,每逢〇祭时,便以昭穆相对排列,而空出正东朝向的尊位。神宗奉僖祖为太庙的始祖。到徽宗时,将太庙增设为十室,而不祧迁的有五宗。崇宁年间,采纳王肃的说法,认为二祧应在七世之外,于是建立九庙。高宗南渡后,祭祀九世祖先。到宁宗时,才另外建立四祖殿,而正式确立太祖神位朝东的尊位。元世祖在燕京建立宗庙,以太祖居中,作为百世不迁的祖先。到泰定年间,形成七世十室的格局。如今请求追尊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四代祖先,各自建立一庙。"(出自《礼志》。)

孝宗即位后,宪宗即将升入〇祭之列。当时九庙的格局已经排满。礼部尚书周洪谟进言说:"本朝自德祖以上,已无法推知其世系次第。德祖比之周代的后稷,是不可祧迁的;太祖、太宗比之周代的文王、武王,也是百世不迁的。宪宗升入〇祭之列,应当将懿祖祧迁。应当在太庙寝殿之后,另外建立祧庙,仿照古代夹室的制度。到岁暮之时,就将祧庙的神主奉出合祭,如同古代〇祭的礼仪一样。"吏部侍郎杨守陈进言说:"《礼记》说:'天子七庙,以有功者为祖、有德者为宗。'德祖只能比拟商代的报乙、周代的亚圉,不能与契、稷相比。议论此事的人,习惯性地看到宋代儒者曾采纳王安石的说法,于

周之三都三庙,乃迁国立庙,去国载主,非二庙二主也。子孙之身乃祖宗所依。圣子神孙既亲奉祀事于此,则祖宗神灵自当陟降于此。今日正当专定庙议,一以此地为根体。南京原有奉先殿,其朝夕香火,当合并供奉如常。太庙遣址当仿古坛▯单遗意,高筑墙垣,谨司启闭,以致尊严之义。”(王圻《续通考》。 )帝欲改建九庙。夏言又言:“京师宗庙将复古制,而南京太庙遽灾。殆皇天列祖启佑默相,不可不灵承者。”帝悦,诏春和兴工。诸臣议:于太庙南,左为三昭庙,与文祖世室而四;右为三穆庙。群庙各深十六丈有奇,而世室殿寝稍崇。具图进。帝以世室尚当隆异,令再议。言等请增拓殿寝,视群庙崇广。报可。

十四年正月,谕阁臣:“今拟建文祖庙为‘世室’,则皇考‘世庙’字当避。”张孚敬言:“世庙著《明伦大典》颁诏四方,不可改。文世室宜称‘太宗庙’。其馀群庙不用‘宗’字,用本庙号。他日递迁,更牌额可也。”从之。二月己亥,作九庙。尽撤故庙更建之。诸庙各为都宫,庙各有殿有寝。太祖庙寝后有祧庙,奉祧主藏焉。太庙门殿皆南向。群庙门东西向;内门殿寝皆南向。

十五年十二月辛卯,新庙成。乃奉安德、懿、熙、仁四祖神主于祧庙,太祖神主于太庙,太宗以下神主于群庙。(已上《礼志》。 )

十七年九月辛巳,上太宗庙号成祖,献皇帝庙号睿宗。(《本纪》。 )

二十年四月辛酉,九庙灾,毁成祖、仁宗主。上亲祭告南北郊、宗庙;青服,御西角门亲事。(《实录》。 )

二十二年十月壬戌,上以旧庙基隘,命相度规制。议三上,不报。久之,乃命复同堂异室之制。谕曰:“太祖肇基之初,首建四亲庙。其后更制,特奉殷荐,同乎一堂。当其始事,岂不博采遐观?卒从同堂异室之规,以示酌古准今之义。暨我成祖定鼎于兹,庙寝之营,率遵其旧。百数十年以▯以享,缉于纯嘏;则有由然。夫萃之为享,其则不远。曩因廷臣之议,咸称七庙之文。是用创兴,以从周典。乃所司讨论不详,区画失当。成祖以六世未尽之亲,而遽迁世室,不获奉于三昭。仁宗以穆位有常之主,而移就左宫,遂致紊于班▯。武宗,朕兄也,不得用为一世;顾居七庙之中,有妨十世之祀。揆之古义,斯为戾矣。往者回禄之警,天与祖宗实启朕心。兹当重建之辰,所宜厘正,以图新制。又我皇考睿宗,庙于都宫之外。朕每事庙中,考庙未备。虽于▯祀同享,而奉主往来,深为渎扰。兹礼官会议,欲奉处于孝宗同庙。虽为兄弟同世之义,然题扁各殊,终未为安。朕是究是图,惟遵先制,其永无愆。夫礼非天降,乃起人情。

译是使得七庙既有'始祖',又有'太祖'。太祖既然配享于天,却又不能居于正南朝向的尊位,这不是礼制的正道。如今请求将德祖、懿祖、熙祖三祖一并祧迁,从仁祖以下算起,共为七庙。日后祧迁殆尽时,则太祖比拟契、稷之位,而祧迁的神主收藏在后寝,〇祭在前殿举行。四时的享祭尊崇太祖,〇祭则尊崇德祖,这样功业与德行都得到崇尚,恩情与义理也都齐备了。"皇帝最终采纳了礼官的意见。(同上。)

杨守陈的奏疏说:"往日承蒙皇上颁下敕谕,因宪宗纯皇帝即将〇入太庙,应当确定九庙的祧迁制度,命文武大臣以至臣等一同商议。臣愚昧无知,认为应当依据古礼来确立七庙。将德祖、懿祖、熙祖三庙祧迁出去,以仁祖、太祖、太宗、仁宗、宣宗、英宗、宪宗共为七庙。另外在太庙之后建立殿宇,用以供奉那三庙的神主。三年举行一次〇祭。此后,仁祖以及仁宗以下诸帝,凡是亲属关系已尽而应祧迁的,都祧迁到那三祖的庙中。而太祖、太宗都是百世不迁的,这样大概就不会违背礼制了。臣的意见就是这样。众人商议建立别殿来收藏祧迁的神主,并举行〇祭之礼,这一点与臣的意见相同。只是依据皇上明诏所说的九庙,认为德祖应当作为始祖不予迁移,仅仅请求祧迁懿祖,这一点与臣的意见不同。臣退下后又反复思考,私下认为诏书中所说的九庙之制,或许还可以采用;但若德祖不予祧迁,将他视为百世不易的始祖,那就有不可取之处。孔子说:'以有功者为祖,以有德者为宗。'这是万世不变的定论。天子设七庙:太祖之庙百世不迁;其余各庙都要依次祧迁毁去。这是历代四朝帝王已成的定法。请让臣详细陈述其中的道理。

唐尧、虞舜时的文祖庙年代已经十分久远了。到夏代时,颛顼虽已称帝,但鲧却无功业,所以以禹作为始祖。殷商的始祖是契,周代的始祖是稷,他们都有大功业,所以称为'太祖'并在郊祀时配享上天,他们的庙宇不予迁移。汉代以及魏、晋,因其上代祖先没有功业,都以开创基业的君主为'太祖'。李唐王朝祭祀四代祖先,追谥高祖为宣简公,曾祖为懿王,祖父为元皇帝,而其父亲追谥为景皇帝,因为有功业,实际号为'太祖'。赵宋也祭祀四代祖先,追号其高祖、曾祖、祖父、父亲为僖祖、顺祖、翼祖、宣祖四祖,而以开国的艺祖,庙号称为'太祖'。凡是称为'太祖'的,必定要配享于天。这些都是依据道理来确定名号

祖考列圣惟聚一堂,斯实时义之顺者。兹当建立新庙,仍复旧制。前为太庙,后为寝,又后为祧,以藏迁主。太祖居中,群庙分为左右。每时▯祭享,奉太祖正位南向,而奉迎成祖及群庙及皇考庙神主俱同堂而序祭。祭毕,奉列庙主归寝。”(《春明梦余录》。 )

二十四年六月壬辰朔,新太庙成。礼部奏上奉安神主仪注,先期祭告。从之。御史周冕言:“大典初成,皇上宜于奉安之日,亲致孝享。不宜更遣官代摄,以负神人之望。”帝怒,下诏狱。

七月辛酉朔,奉安太祖列圣神主于太庙。太祖居中;左四序:成、宣、宪、睿;右四序:仁、英、孝、武;皆南向。德、懿、熙、仁四祖为祧庙,亦南向。于是奉睿宗于太庙之左第四序,跻武宗上,而罢特庙之祀。

二十七年十一月丙子,诏议孝烈皇后▯庙,既而罢之。先是,部臣以后丧且期年,神主宜▯享,乃援孝洁皇后故事,请权▯奉先殿东夹室。上曰:“非正也。可即▯太庙。”于是严嵩等请设位于太庙东,皇妣睿皇后之次;后寝藏主,则设幄于宪庙皇祖妣之右;以从▯于祖姑之义。上曰:“安有享从此而主藏彼之礼?其祧仁宗,▯以新序,即朕位次,勿得乱礼。”嵩曰:“▯新序,非臣下所敢言。”上命姑已之,且俟再期以闻。二十八年十一月甲申,命藏孝烈神主于皇妣献皇后之侧,而上终欲▯孝烈入庙,自为一世。二十九年十一月,复下礼部议。尚书徐阶抗言:“女后无先入庙者,宜祀之奉先殿。”给事中杨思忠亦以为然。上大怒,阶等惶恐谢罪。会孝烈忌日,请祭。上曰:“孝烈继后,所奉者又入继之君,忌不祭亦可。”于是阶等上祧▯仪注,如上指。遂祧仁宗,而▯孝烈于太庙之第九室。(已上《实录》。 )

隆庆元年正月,礼部尚书高仪等言:“孝洁皇后,肃皇帝元配也。太庙▯享,惟一帝一后,后惟元配。今孝烈先▯,若奉孝洁同▯,则二后并配,非制。若以孝烈先▯而孝洁遂不▯,舍元配而▯继后,亦非制。请考洁▯享,移孝烈于宏孝殿。”从之。(《会典》。 )

六年八月,穆宗将▯庙,敕礼臣议当祧庙室。部议:“宣宗世次尚近,祧之未这发。但于寝殿左右各增一室,则尊祖敬宗,并行不悖。”帝命如旧敕行,遂祧宣宗。(《礼志》。 )

万历九年,礼科给事中丁汝谦奏:“列圣尝君临天下,睿皇帝北面事之,一旦与之并列,非礼。跻武宗之右,又非礼。且世庙常尊,百世不迁,宜以睿宗专祭于世庙。”(《太常纪》。 )

天启元年七月,光宗将▯庙。太常卿洪文衡请无祧宪宗而祧睿宗,不听。(《礼志》。 )

《通典》云:“按明庙制:太祖首建四亲庙,世宗定太祖南向之位,皆得礼之正。

译,以此表明应当祧迁与不应迁移的用意。所以魏国、宋朝的太庙,在'太祖'以上的祖先,凡亲属关系已尽的都予以祧迁,而'太祖'历经各代都不迁移,当时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

唐朝到中宗时,已经将宣简公祧迁到夹室之中,玄宗又恢复宣简公之位并追谥为献祖,同时追谥懿王为懿祖。到肃宗时,将献祖、懿祖一并祧迁。德宗又祧迁元皇帝,于是太祖便居于东边第一室了。然而到举行〇祭之时,仍是献祖居于尊位朝东,而太祖却排列在昭穆的行列之中,当时人心仍感到不满,议论纷纷。最终将献祖、懿祖迁到兴圣庙,不再参与〇祭,而太祖正式确立朝东的尊位,作为百世不迁的祖先。终唐一代,再也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了。

宋代到神宗时,已经将僖祖祧迁到夹室之中。到王安石当政时,又恢复僖祖之位,并将他定为始祖,让他居于历代〇祭时所空出的朝东尊位,而将顺祖迁到夹室之中。当时的名臣韩维、司马光、孙固、王介、张师颜等人,纷纷议论极力争辩,却都未能挽回这一局面。哲宗祧迁翼祖之后,徽宗又祧迁宣祖;但僖祖仍居于尊位,太祖仍排列在昭穆的行列之中,人心也感到不满。所以从高宗以来,像董〇、王晋这类人,屡次上疏论列此事。到宁宗时,才采用赵汝愚、郑侨、楼钥、陈傅良几位大臣的主张,将僖祖、宣祖一并祧迁,另外建立四祖殿来供奉祧迁的神主。当时唯独朱熹一人持不同意见,与众人相争而未能取胜。于是太祖才开始居于第一室,而在〇祭中朝东的尊位,终宋一代都不再迁移,也不再有人议论此事了。

由此可见,凡是称为'太祖'并用以配享上天的君主,必定要居于尊位,且百世不迁,这样才合乎典章礼制,符合人心,而没有可议之处。本朝开国之初,追尊高祖、曾祖、祖父、父亲为德祖、懿祖、熙祖、仁祖四祖,也只是当作四座亲庙而已,起初并没有以'祖有功'的用意来看待他们。所以郊祀配享上天时用的是仁祖,这也只是取尊崇严父的意思罢了。本来并未曾把德祖比拟成商、周的稷、契,而轻易用他配享上天。太宗继位后,才尊崇高皇帝为太祖,进而用他配享上天,仁祖也未能参与其中;由此可见其用意也是认为四祖亲属关系已尽应当祧迁,而太祖有功业不应迁移,正应如夏代以禹为'始祖',汉代以下以开创基业的君主为'太祖'那样。按照礼制:'太祖'就是始祖。高皇帝既然称号为太祖,又另外称德祖为始祖,这难道是先王制礼、祖宗立法的本意吗

其阙而未备者:建文祭享无闻,景泰庙号不立。神时,礼科都给事中万象春尝上疏极言,未获俞允。而睿皇帝以私亲跻武宗之上,终明之世,莫之或改,亦失礼之甚者矣。”

◎庙议

洪武元年,命中书省集儒臣议祀典。李善长等言:“周制:天子七庙。而《商书》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则知天子七庙,自古有之。太祖百世不迁,三昭三穆以世次,比至亲尽而迁,此有天下之常礼。若周文王、武王以有功当宗不祧,故皆别立一庙,谓之文世室、武世室,亦百世不迁。汉每帝辄立一庙,不序昭穆。又有郡国庙及寝园庙。光武中兴,于洛阳立高庙祀高祖及文、武、宣、元五帝;又于长安故高庙中祀成、哀、平三帝;别立四亲庙于南阳舂陵,祀父南顿君以上四世。至明帝遗诏: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后帝相承,皆藏于世祖之庙,由是同堂异室之制,至于元莫之改。唐高祖尊高曾祖考,立四庙于长安。太宗议立七庙,虚‘太祖’之室。玄宗创制,立九室,祀八世。文宗时,礼官以景帝受封于唐,高祖太宗创业受命,百代不迁,亲尽之主,礼合祧迁,至▯▯则合享如常。其后以敬、文、武三宗为一代,故终唐之世,常为九世十一室。宋自太祖追尊僖、顺、翼、宣四祖,每遇▯则以昭穆相对,而虚东向之位。神宗奉僖祖为太庙始祖。至徽宗时,增太庙为十室,而不祧者五宗。崇宁中,取王肃说,谓二祧在七世之外,乃建九庙。高宗南渡,祀九世。至于宁宗,始别建四祖殿,而正太祖东向之位。元世祖建宗庙于燕京,以太祖居中,为不迁之祖。至泰定中,为七世十室。今请追尊高曾祖考四代,各为一庙。”(《礼志》。 )

孝宗即位,宪宗将升▯。时九庙已备。礼部尚书周洪谟言:“国家自德祖以上,莫推世次。德祖视周后稷不可祧,太祖、太宗视周文、武,百世不迁。宪宗升▯,当祧懿祖。宜于太庙寝殿后,别建祧庙,如古夹室之制。岁暮,则奉祧主合享,如古▯祭之礼。”吏部侍郎杨守陈言:“《礼》:‘天子七庙,祖功而宗德。’德祖可比商报乙、周亚圉,非契、稷比。议者习见宋儒尝取王安石说,遂使七庙既有‘始祖’,又有‘太祖’。太祖既配天,又不得正南向之位,非礼之正。今请并祧德、懿、熙三祖,自仁祖下为七庙。异时祧尽,则太祖拟契、稷,而祧主藏于后寝,▯祭行于前殿。时享尊太祖,▯祭尊德祖,则功德并崇,恩义亦备。”帝竟从礼官议。(同上。 )

杨守陈疏云:“往者钦蒙敕谕,以宪宗纯皇帝将▯太庙,当定九庙祧迁之制,命文武大臣下逮臣等会议。臣愚无识,以为当据古礼而定七庙。祧德祖、懿祖、熙祖三庙,以仁祖、太祖、太宗、仁宗、宣宗、英宗、宪宗为七庙。

译?

况且古代一位皇帝一座庙,庙都朝南。后世实行同堂异室,也都朝南。四时祭享时,各位皇帝的神主都朝南而各自尊贵。唯独〇祭时,才是始祖独尊,其余诸帝则分居左右,朝东西方向,都处于卑位。本朝四时祭享的礼制,则唯独德祖朝南独尊,其余诸帝都朝东西方向而处于卑位,这已经如同〇祭时的仪制了。如今若祧迁懿祖,那么就是以德祖为始祖,而百世不迁,永远处于朝南的尊位而常尊,太祖则永远居于朝西的位置而常卑。后世臣子瞻仰这样的礼制,谁能没有遗憾怅惘之情?必定会有博学通达礼制的儒者,公然倡言正当的议论,而群臣附和他,天子听从他,最终祧迁德祖而尊崇太祖,事情才会终结。唐代、宋代的先例,就是明显的鉴戒。

如果祧迁德祖,那么日后依次祧迁殆尽之时,太祖就可以居于朝南的尊位,与他'太祖'的名号实际相称。这是天下人心共同的愿望,即便流传万世,也必定不会改变。况且另建的别殿紧邻太庙,而在〇祭之时,德祖仍然居于朝南的尊位,太祖及诸帝都排列左右,并不失去他们应有的尊崇。这不像唐代将献祖迁到兴圣庙、宋代将僖祖迁到四祖殿那样,被远远隔开、另外享祭,只是伸张子孙的尊贵而废弃了祖先的祭祀。这又有什么可嫌忌的呢!

如今议论此事的人,大多认为:德祖就好比宋代的僖祖,王安石曾经建议尊僖祖为始祖,后来朱熹关于太庙的议论实际上也采纳了这一说法,如今又怎敢有不同的意见呢?臣认为并非如此。王安石说:'僖祖设有庙,这与稷、契相比,恐怕并没有什么不同。'朱熹也说:'不如把僖祖当作稷、契一样看待,而祭祀于太庙的第一室。'说'恐怕'、说'不如',那么他们的本意难道真的是把僖祖当作稷、契,而认为这符合礼制中'祖有功'的原则吗?大概他们的说法是认为:如果祧迁僖祖,又不可以将他〇入子孙的夹室之中,又不可以另外建立一庙来安放他,所以才说出这种不得已的话罢了!但宋代最终还是将僖祖祧迁到别殿,而以艺祖为'太祖',此事才算终结。可见'祖有功'的礼制,终究是不可泯灭的。

况且时代不同,制度也有差异,尚且有人认为这种说法在宋代都行不通,又何必一定要在今日推行它呢?如今太庙既然没有夹室,如果坚持这种说法,即便另立别庙也是不可行的。那祧迁的神主又将安置在哪里呢?如今既然已建立别殿来供奉祧迁的神主,也就无所谓神主降列到子孙之下这种顾虑,那么祧迁德祖,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别为殿于太庙之后,以奉三庙神主。三岁一▯。以后,仁祖及仁宗以下,亲尽而祧,皆祧于三祖之庙。而太祖、太宗皆百世不迁,庶无悖礼。臣议若此。众议建别殿,以藏祧主,而行▯礼,与臣议同。唯以明诏言九庙,德祖当为始祖不迁,但请祧懿祖,与臣议异。臣退而思之,窃以为诏书九庙,容或犹可;若德祖不祧,以为百世之祖,则有不可。孔子曰:‘祖有功、宗有德。’此万世不易之论也。天子七庙:太祖之庙,百世不迁;余皆祧毁。此四代帝王之成法也。请详陈之。唐虞之文祖尚矣。夏之时,颛项既帝,而鲧无功,故以禹为始祖。殷之始祖曰契,周之始祖曰稷,皆有大功,故号‘太祖’而郊祀配天,其庙不迁。汉及魏、晋上祖无功,皆以创业之君为‘太祖’。李唐祀四世,谥其高祖曰宣简公,曾祖曰懿王,祖曰元皇帝,而其考谥景皇帝,有功,实号‘太祖’。赵宋亦祀四世,号其高曾祖考为僖、顺、翼、宣四祖,而以艺祖开国,庙号‘太祖’。凡号‘太祖’者必以配天。此皆据理以定名号,以示当祧与不迁之意矣。故魏、宋之庙,‘太祖’以上,亲尽皆祧,而‘太祖’历世不迁,时无议者。唐至中宗,既祧宣简于夹室,玄宗仍复宣简而谥为献祖,并谥懿王为懿祖。至肃宗,并祧献、懿。德宗又祧元帝,于是太祖居东第一室矣。然至▯▯之时,则献祖居尊东向,而太祖在昭穆之列,当时人心犹慊,议者纷然。卒迁献、懿之祖于兴圣庙,不与▯祭,而太祖正东向之位,为不迁之祖。终唐之世,无复议者。宋至神过,已祧僖祖于夹室。及王安石用事,仍复僖祖,且定之为始祖,而居累朝▯祭所虚东向之位,迁顺祖于夹室。当时名臣韩维、司马光、孙固、王介、张师颜者,群议力争,莫能回也。哲宗既祧翼祖,徽宗又祧宣祖;而僖祖犹居尊位,太祖犹列昭穆,人心亦慊。故高宗以来,如董▯、王晋之伦,屡尝论列。宁宗乃用赵汝愚、郑侨、楼钥、陈傅良诸臣之义,并祧僖、宣二祖,别建四祖殿以奉祧主。时唯一朱熹;争之不胜。于是太祖始居第一室,而▯祭东向之位,终宋世不迁,无复议矣。此则凡号‘太祖’而配之者,必居尊位,而百世不迁,然后合乎典礼,协于人心,而无可议也。国初,追帝高曾祖考为德、懿、熙、仁四祖,亦但以为四亲庙而已,初无祖功之意。故郊祀配天则以仁祖,亦唯取严父之义耳。固未尝以德祖拟商、周之稷、契而辄以配天也。太宗嗣位,乃尊高皇帝为太祖而遂以配天,仁祖亦不得预;则其意亦以四祖亲尽当祧,而太祖有功不迁,当如夏之以禹为‘始祖’,汉以下以创业之君为‘太祖’者也。在礼:‘太祖’即始祖。

译却一定要勉强把无功业的德祖当作始祖,而使真正有功业的太祖反倒不能像夏代的禹、汉代以下开创基业的君主那样得到应有的地位,这是为什么呢?

孔子明确说过:'以有功业者为祖,以有德行者为宗。'王安石只讨论血统世系的本源,而不讨论功业德行,这已经违背了孔子的教诲。而朱熹又有所采纳,他的说法看似抓住了要领,其实也不过如同前面所说的那样罢了。如今议论此事的人,不去考察确定的礼制,不遵从孔子的教诲,却还拿朱子的说法当作托辞。宗庙祭祀不以有功业者为祖,反而勉强用无功业者充当始祖。这样对上不符合祖宗的本意,对下也不能满足臣子的愿望。名分与实际相违背,礼文与情理相违背。怎么能够作为典章而垂范后世呢?

陛下如果姑且保留近来的制度,那么保留九庙的格局,而将德祖祧迁,也是可以的。即便依从当今的议论,每年举行一次〇祭,也未尝不可。因为古礼规定:四时祭祀完毕后,三年举行一次〇祭。如今在四时祭祀之外,实际上多出岁暮的一次祭祀。所以众人商议将岁暮的时享改为〇祭,这是既合宜又近乎情理的做法,也是可以采纳的。如果一定要遵循古代的典制,那么就应当完全采用臣的意见,将三祖一并祧迁,只保留七庙,三年举行一次〇祭。这样才符合夏、商、周、汉四代的典制,足以成为垂范万世的法则。"当时未能采用他的意见。(出自王圻《统通考》。)

文彬按语:杨守陈的这篇奏疏,详尽明晰、委婉透彻,《明史》本传却没有记载此事。《礼志》所记载的只有四五行,与此疏意思相同而措辞不同,其中有"退而思之"等语,想来是先前的奏疏未被采纳,于是又写了这篇奏疏。他所说的"后世臣子必定会有博学通达礼制之人倡言正义,最终祧迁德祖而尊崇太祖,此事才会终结",到嘉靖十年时,他的话果然应验了。由此可以证明天理终究不会被泯灭。《礼志》记作"吏部侍郎",《通考》记作"少詹事",大概是兼任官职的缘故。

弘治十七年,孝肃周太后驾崩。在此之前,成化年间,就已预先议定了周太后葬礼与祭礼的相关方案。到这时,皇帝召辅臣商议将其神主〇入太庙的礼仪。刘健等人进言说:"汉代以前,都是一帝一后。〇入两位皇后,是从唐代开始的;〇入三位皇后,是从宋代开始的。以前曾定议:慈懿太皇太后神主居左,如今大行太皇太后神主居右,是采用唐、宋的先例。"皇帝说:"处理此

高皇帝既号太祖,复号德祖为始祖,岂先王之礼祖宗之意哉?且古者一帝一庙,庙皆南向。后世同堂异室,亦皆南向。时享,则诸帝皆南面而各尊。唯▯祭则始祖独尊,余则左右分向,皆卑也。我朝时享之礼,则惟德祖南面独尊,余皆东西向而卑,已如▯之仪矣。今祧懿祖,则以德祖为始祖,而百世不迁,永成南面之位而常尊,太祖永居西向之位而常卑。后世臣子瞻之,孰无憾怅?必有博闻达礼之儒,昌言正议,而群臣和之,天子从之,卒祧德祖而尊太祖,然后已耳。唐、宋之事,是明鉴也。若祧德祖,则异日以次祧尽,而太祖可居南面之尊,以称其名实。此天下人心之同愿,虽传万世,必无易也。况别殿密迩太庙,而▯祭则德祖犹居南面之位,太祖诸帝皆列左右,不失其尊。非若唐迁献祖于兴圣庙,宋迁僖祖于四祖殿,而远隔别享,伸孙之尊废祖之祭也。亦何嫌哉!今之议者,率谓:德祖犹宋之僖祖,王安石尝议尊僖祖为始祖,其后朱熹庙议实取之,今尚敢有异议乎?臣以为不然。安石谓:‘僖祖有庙,与稷、契疑无以异。’熹亦谓:‘莫若以僖祖为稷、契,而祭于太庙之初室。’曰‘疑’曰‘莫若’,则其意岂真以僖祖为稷、契而合于礼之祖有功者哉?盖其说以为:若祧僖祖,不可▯于孙之夹室,又不可别立一庙,故为是不得已之词耳!然宋亦卒祧僖祖于别殿,以艺祖为‘太祖’而后已。盖祖有功之礼,终不可泯也。况时异制殊,尚有执其说之不可行于宋者,而必欲行之于今乎?今太庙既无夹室,若执其说,虽立别庙亦不可也。祧主将安置乎?今既立别殿以奉祧主,无所谓下▯于孙者,德祖之祧,何不可之有?而必强无功者以为始祖,而始有功之太祖乃不得如夏之禹,汉以下创业之君,何哉?孔子明言:‘祖有功宗有德。’安石但论本统,而不论功德,已戾乎孔子。而朱子有取之者,其说虽若得其要,亦但如前之所云者耳。今议者不察定礼,不从孔子,而犹以朱子为辞。庙祀不祖有功,而以无功者强拟。上不当祖宗之意,下不惬臣子之愿。名与实乖,文与情乖。安可为典而垂世哉?陛下若姑存近制,则存九庙,祧德祖可矣。虽从今议,而每岁一▯,亦无不可。盖古礼:四时毕三岁一▯。今四时之外,实多岁暮一祭。故佥议改岁暮时享为▯,乃礼之从宜而近理者,亦可从也。若务遵古典,则当全用臣议,并祧三祖,但存七庙,三岁而一▯。乃协四代之典,足垂万世之法也。”时不能用。(王圻《统通考》。 )

文彬按:文懿此疏,详明曲鬯,《明史本传》不载其事。《礼志》所载止四五行,与此意同词异,中有“退而思之”云云,想前疏不行,复为此疏。

译事应当效法古制,末世之事不足以效法。自祖宗以来,一直都是一帝一后;如今如果两位太后一并〇入,那么改变礼制就要从朕这里开始了。"于是援引孝穆纪太后另在奉慈殿祭祀的先例作为依据,将此事下发朝臣商议。英国公张懋等人进言说:"《春秋》记载:'建成仲子的宫庙',胡安国的《传》说:'桓公的生母仲子,因孟子已入惠公之庙配享,所以仲子没有祭祀之所。'由此看来,神庙之中不能有两位配享的正室。但《周礼》中有祭祀先妣的记载,注疏说:'指的是姜〇原。'唐代、宋代推尊太后,凡不能配享太庙的,都另外建庙来祭祀她们,这也符合《〇宫》的礼义。应当仿照旧例,在奉先殿之外建庙来奉祀周太后为宜。"皇帝认可了这个意见。正要建庙时,钦天监奏报说:年月不适宜动工。朝廷商议后决定:暂且将太皇太后祭祀在奉慈殿正中,而将孝穆太后的神位迁到左边。此后终明一代都沿用这一制度。(出自《三编》。)

正德十一年十月,御史徐文华分条上奏宗庙礼仪:祧庙、〇〇、特享、出主、〇食共五件事。末尾说道:"僖祖、懿祖二祖既已祧迁,太庙中〇祭享祀诸王的做法应当废止。"这些意见都是考证经义后认为可以施行的。皇帝却责怪他越权妄言,将他罢黜为平民。(出自《徐文华传》。)

嘉靖十一年,皇帝想要恢复七庙的制度。商议尚未决定之际,恰逢中允廖道南上疏请求建立九庙,皇帝很高兴,将此事下发朝廷商议。礼官上奏说:"太庙围墙之外,左右的空地不足数十丈。如果依照古代制度,昭穆六庙应设在太庙之前,依次向南排列,那么如今太庙都宫的南面距承天门的城墙已经不远了,即便将那片空地全部开辟为左昭右穆六庙,恐怕地势也容纳不下。如果想要稍微缩减规模,不再各设独立的门户与寝殿,又恐怕这样不一定合乎礼制。况且古代无论七庙九庙,制度规格都是相同的;如今太庙巍峨宏伟壮丽,而其他各庙却狭小低矮,这恐怕在情理上也难以安妥。议论此事的人想要就在太庙两侧的庑廊分设群庙;这样做不仅是舍弃尊位而就于卑位,不足以体现皇上的圣孝之心;而且为迁就一时之便,削减庙宇的规制外观,这尤其不是小事。况且只有庙而没有寝殿,神灵将安居于何处呢?历代诸王和功臣的神位,又将安置在何处呢?议论此事的人又想将神主收藏在夹室之中。所谓夹室,就是侧室。用它来收藏祧迁出的神主,是可以的;但用它来收藏亲庙

其谓“后世臣子必有博闻达礼之昌言正义,卒祧德祖而尊太祖然后已”焉者,至嘉靖十年,而其言果验。以是徵天理之不容终泯也。《礼志》书“吏部侍郎”,《通考》书“少詹事”,盖兼官也。

弘治十七年,孝肃周太后崩。先是成化时,预定周太后▯葬祭之议。至是,召辅臣议▯庙礼。刘健等言:“汉以前,一帝一后。▯二后,自唐始;▯三后,自宋始。曩时定议:慈懿太皇太后居左,今大行太皇太后居右,用唐、宋故事。”帝曰:“事当师古,末世不足法。祖宗来,惟一帝一后;今若并▯,是变礼从朕始也。”乃援孝穆纪太后别祭奉慈殿为言,下廷臣议。英国公张懋等言:“《春秋》:‘考仲子之宫,’胡安国《传》云:‘孟子入惠公之庙,仲子无祭所。’以此观之,神庙无二配。而《周礼》有祀先妣之文,疏云:‘姜▯原也。’唐、宋推尊太后,不配食者,皆别立庙祀之,亦得《▯宫》之义。宜仿故事,于奉先殿外建庙奉祀为宜。”帝然之。将建庙,钦天监奏:年月不宜。廷议:暂祀太皇太后于奉慈殿正中,徙孝穆居左。终明世皆用其制。(《三编》。 )

正德十一年十月,御史徐文华条上宗庙礼仪:祧庙、▯▯、特享、出主、▯食凡五事。末言:“僖、懿二祖既祧,太庙▯享诸王宜罢祀。”皆考证经义可施行者。帝责其出位妄言,黜为民。(《徐文华传》。 )

嘉靖十一年,上欲复七庙制。议未决,会中允廖道南疏请建九庙,上喜,下廷议。礼官上言:“太庙垣外,左右隙地不盈数十丈。若依古制,昭穆六庙在太庙前,以次而南,则今太庙都宫之南至承天门墙不远,即使尽辟其地为左昭右穆,犹恐势不能容。若欲稍减规模,不必别门异寝,又恐礼未必协。况古七庙九庙,制度皆同;今太庙巍然宏壮,而群庙聩然湫隘,亦恐于义未安。议者欲就太庙两庑即分群庙;不惟去尊即卑,不足以称圣孝;而迁就一时,裁损庙貌,尤非细故。且有庙无寝,神将安栖?诸王功臣,置之何所?议者又欲藏主夹室。夫夹室者,侧室也。以藏祧主,可也;以藏亲庙未毁之主,情理舛矣。至谓周人庙制约俭,宜仿为之。夫周庙门大扃七个,闱门小扃三个;则大门实容二丈一尺,小门实容六尺。其制过于今庙,乌在其为俭约也?今损于太庙、群庙,可又损于世庙乎?且太宗功业,比隆太祖。宪宗,献皇父也。又可减于世庙乎?今之庙主,太宗之下凡有七庙,将如古制三昭三穆而止六庙乎?抑如商、周以太宗为百世不迁之宗而加立七庙乎?即使庙宇既成,皇上冠冕佩玉,执圭服衮,循纡曲之途,遍历群庙,而行兴俯拜起奠献之礼。非独筋力不逮,而日亦不给矣。

译中尚未祧毁的神主,则于情于理都是相悖的。至于说周人的庙制简约朴素,应当仿效它。但周代太庙大门有七道门闩,内门有三道门闩;那么大门实际可容纳二丈一尺宽,内门实际可容纳六尺宽。这样的规制超过了当今的太庙,这又怎能说是简约俭朴呢?如今若削减太庙、群庙的规制,难道还可以同样削减世庙的规制吗?况且太宗的功业,可与太祖相比隆盛。宪宗又是献皇帝的父亲。这些庙宇又怎么可以比世庙的规格更小呢?如今太庙的神主,在太宗之下共有七庙,是要像古代制度那样只设三昭三穆共六庙呢?还是要像商、周那样把太宗作为百世不迁之宗而在此之外再加立一庙,共为七庙呢?即便庙宇建成之后,皇上头戴冠冕、身佩玉饰,手执玉圭、身穿衮服,沿着曲折迂回的道路,遍历所有的庙宇,逐一举行起身、俯首、跪拜、起立、奠酒、献祭等礼节。这不仅是体力难以承受,恐怕时间上也来不及。古代有'宗伯代替皇后行献礼'的记载,那是指在同一座庙中,代替皇后行亚献之礼,却从未听说过让一个人分别主持每一座庙各自祭祀的做法。况且古代的诸侯大多与天子同姓,如今陪祀、执事的官员,都可以比拟古代的诸侯吗?皇上仁孝诚敬,难道可以一年到头举行祭祀却只面对太祖一庙致祭,而始终不到其他各庙祭拜一次吗?况且各种规制礼仪一旦分散到各座庙中,就不得不趋于简化,本想尊崇祖先反而使其地位降低,只看见其中的贬损,却看不出隆重之处了。大学士邱浚说:'应当每隔一日祭祀一庙,经过十四天而遍祭所有庙宇。'这大概是没有依据而勉强提出的说法罢了。自东汉以来,实行同堂异室的制度,也不能全盘否定它。皇上因皇考特别厚待而专设世庙,而太祖及历代先帝反而不能各有专庙,来成全他们各自的尊贵。然而历代先帝共同享祀于太庙,已经是极为尊崇的礼遇了,而皇考却独自专居于世庙,这反而显得有所退让回避。如果各庙的规制大小不相称,行礼时或亲祭或代祭又有所不同,那么在尊卑厚薄的分寸之间,就不足以体现皇上孝敬的诚心了。"奏疏呈入后未获批准,最终还是采纳了廖道南的建议。(出自《春明梦余录》。)

嘉靖二十二年十月壬申朔日,皇帝想要更新太庙的规制,下诏命朝臣共同商议庙制。朝廷商议的结果是:孝宗、睿宗共居一庙,同列为昭位。皇帝责备众臣没有竭尽忠诚办理此事,将这一议案搁置不用。不久,左庶子江汝璧请

古者‘宗伯代后献’之文,谓在一庙中,而代后之亚献,未闻以一人而主一庙之祭者也。且古诸侯多同姓,今陪祀执事者,皆可拟古诸侯乎?皇上仁孝诚敬,可以终岁举祭止对越太祖之庙,而不一至群庙乎?且规制仪文既分为各庙,不得不降从简易,欲尊之而反卑,祗见其贬损,未见其隆重矣。大学士邱浚谓:‘宜一日间祭一庙,历十四日而遍。’此盖无所据而强为之说耳。夫自东都以来,同堂异室,未可尽以为非也。皇上以皇考专厚世庙,而太祖,列圣乃不得专庙,以全其尊。然列圣同享太庙,已极尊崇,而皇考专居世庙,犹为逊避。若庙制大小不伦,行礼亲摄或异,则尊卑厚薄之间,不足以称皇上孝敬之诚。”疏入不允,竟从道南议。(《春明梦余录》。 )

二十二年十月壬申朔,上欲更新太庙,诏廷臣会议庙制。廷议:孝宗、睿宗同居一庙,同为昭。帝责诸臣不竭忠任事,寝其议。已而左庶子江汝璧请迁皇考于穆庙,以当将来世祖,与成祖庙并峙。明年四月,赞善郭希颜言:“周建四亲庙,我太祖创造之初,因之。今宜立太庙以祀太祖,立世室以祀成祖。成祖世室居左;其右则但立四亲庙,祀皇高祖以下,至皇考睿宗;而祧孝宗、武宗。”礼臣力斥其妄。上以希颜所陈,亦臣子之心,然庙制已定,毋庸更议。(《实录》。 )

隆庆元年三月,给事中王治言:“先帝追崇皇,大备尊称,诚万世不刊之典。至入庙称宗,在今日当议更正。盖献皇虽贵为天子父,实未尝南面临天下;虽亲为武宗叔,然尝北面事武宗。今与祖宗诸帝并列,设位于武宗右,揆诸古典,终为未协。臣以为献皇帝▯太庙,不免递迁;若专祀世庙,则亿万世不改。乞敕廷臣博议,务求至当,以光先帝大孝。”(《纪事本末》。 )

万历二年五月,穆宗将▯庙,敕礼臣议当祧庙室。礼科陆树德言:“宣宗于穆宗仅五世,请仍▯睿宗于世庙,而宣宗勿祧。”(《礼志》。 )于慎行言:“古七庙之制,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刘歆、王肃并以高曾祖祢及五世、六世为三昭三穆。其兄弟相传,则同堂异室,不可为一世。国朝成祖既为世室,与太祖俱百世不迁;则仁宗以下,必实历六世,而后三昭三穆始备。孝宗与睿宗兄弟,武宗与世宗兄弟,昭穆同,不当各为一世。世宗升▯,距仁宗止六世,不当祧仁宗。穆宗升▯,当祧仁宗,不当祧宣宗。

译求将皇考迁到穆庙,以此对应将来的"世祖"之位,与成祖庙并列而立。第二年四月,赞善郭希颜进言说:"周代建立四亲庙的制度,我朝太祖创立本朝制度之初,也沿袭了这一做法。如今应当建立太庙来祭祀太祖,建立世室来祭祀成祖。成祖的世室居于左边;右边则只需建立四亲庙,祭祀从皇高祖以下,直到皇考睿宗;而将孝宗、武宗祧迁出去。"礼部官员极力斥责这一说法荒谬。皇帝认为郭希颜所陈述的,也出于臣子的一片心意,但庙制已经确定,不必再作更改商议。(出自《实录》。)

隆庆元年三月,给事中王治进言说:"先帝追尊崇奉皇考,隆重齐备了他的尊号,这实在是万世不可更改的典礼。但是关于〇入太庙、称宗的问题,在今日应当加以商议更正。因为献皇帝虽然贵为天子之父,实际上却未曾以皇帝身份君临天下;虽然论亲属关系是武宗的叔父,但他也曾经以臣子身份侍奉武宗。如今却与历代祖宗诸帝并列同祭,神位设在武宗之右,用古代典制来衡量,终究是不相协调的。臣认为献皇帝若〇入太庙,终究免不了将来依次被迁移;如果专门在世庙中祭祀他,那么就可以亿万年都不再更改。恳请皇上敕令朝臣广泛商议,务必求得最恰当的方案,以此彰显先帝的大孝之心。"(出自《纪事本末》。)

万历二年五月,穆宗即将〇入太庙,皇帝敕令礼部官员商议应当祧迁哪一庙室。礼科给事中陆树德进言说:"宣宗与穆宗相距仅五世,请求仍将睿宗〇祭于世庙,而不要祧迁宣宗。"(出自《礼志》。)于慎行进言说:"古代七庙的制度,是三昭三穆,加上太祖之庙,共为七庙。刘歆、王肃都认为高祖、曾祖、祖父、父亲以及五世祖、六世祖构成三昭三穆。至于兄弟相继为君的情况,则应实行同堂异室,不能各自算作一世。本朝成祖既然被立为世室,与太祖一样百世不迁;那么仁宗以下,必须实际经历六世之后,三昭三穆的格局才算完备。孝宗与睿宗是兄弟关系,武宗与世宗也是兄弟关系,他们各自的昭穆位次应当相同,不应当各自算作独立的一世。世宗升入太庙时,距仁宗仅六世,不应当祧迁仁宗。穆宗升入太庙时,则应当祧迁仁宗,不应当祧迁宣宗。

”引晋、唐、宋故事为据,其言辨而核。(《于慎行传》。 )并下礼部。部议:“宣宗世次尚近,祧之未安。因考古者以一世为一庙,非以一君为一世。故晋之庙,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庙,十一室而九世;宋自太祖上追始祖,至徽宗始定为九世十一室之制,以太祖、太宗同为一世故也。其后徽宗▯,以与哲宗同一世;高宗▯,以与钦宗同一世;皆无所祧。及光宗升▯,增为九世十二室。今自宣宗至穆宗凡六世,上合二祖仅八世,准以宋制,可以无祧。但于寝殿左右各增一室,则尊祖敬宗,并行不悖矣。”帝命如旧敕行,遂祧宣宗。(《礼志》。 )

译引用晋、唐、宋的旧例作为依据,他的言辞既有辩才又切合实际。(《于慎行传》。)此事又交礼部议论。礼部议奏说:"宣宗的世次还比较近,把他祧出太庙不太妥当。因为考察古制,是以一世为一庙,不是以一位君主为一世。所以晋朝的太庙,十一间庙室却只有六世;唐朝的太庙,十一间庙室却有九世;宋朝从太祖往上追溯到始祖,直到徽宗时才定为九世十一室的制度,这是因为太祖、太宗同算作一世的缘故。此后徽宗〇,因与哲宗同为一世;高宗〇,因与钦宗同为一世;都没有被祧出。等到光宗升〇后,才增为九世十二室。如今从宣宗到穆宗一共六世,加上往上的二祖也只有八世,按照宋朝的制度,可以不必祧迁。只是应在寝殿左右各增建一室,这样尊崇祖先与敬重宗庙,两者可以并行而不相违背。"皇帝下令按旧有的敕令施行,于是将宣宗祧出太庙。(《礼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