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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明会要二十五

卷二十五 学校上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88–196 段

”于是立红板仓,积粮赐其家。太学生家粮自此始。(《马皇后传》。 )

十七年四月,增筑国子学舍。(《本纪》。 )

十九年,命祭酒、司业,择监生千余人送吏部,授知州、知县等职。二十年,擢监生李庆署右佥都御史。(已上王圻《通考》。 )

二十一年十一月,命礼部给赐国子生钞。在监三年以上者,五锭;二年,人二锭;俾制是冬衣。复命工部,于国子监前造别室一区,以处诸生之有疾者,令膳夫二十人给役。(《世法录》。 )

二十三年,令本监辟射圃,给监生弓矢,习射。(《会典》。 )

二十四年,选监生方文等六百三十九人,命行御史事,稽核天下百司案牒。

二十五年,擢监生师达、墨麟等为监案御史,夏原吉为户部主事。(已上王圻《通考》。 )

二十六年十月壬辰,除监生二百四十一人为教谕等官。既又擢监生刘政、龙镡等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大政记》。 )

初,以北方丧乱之余,人鲜知学,遣国子生林伯云等三百六十六人,分教各郡,后乃推及他省,择其壮岁能文者为教谕等官。(《选举志》。 )

时国子生殷敏选入武英殿纪事,监察御史。盖其时储养国学,有出使历事之任,又有大本堂读书、武英殿纪事等清要之责,故贤才辈多出其中。二十九年,擢监生卢祥为刑部郎中。(王圻《通考》。 )

建文二年十月,更定历事监生选法。凡历事一年为满,考分三等:上者授官;次、下者再历一年复考,上者授官,次量材选授,下还监肄业。(《昭代典则》。 )

永乐二年,始以北平府学为北京国子监。八年,重建左监、右学、南雍六堂。(王圻《通考》。 )仁宗初,擢监生徐永氵晋等二十人,为给事国。(《本纪》。 )

宣德二年七月,汰监生一千九百余人,南京汰监生千五百余人,为民。

四年九月,放免南北监生年老无成者,二百五十三人。(已上《大政记》。 )

北京国子监助教王仙言:“学校教养人材,固当讲习经史;至于书灵敏之学,亦当用心。近年生员止记育文字,以备科贡;其于字学、算法,略不通晓。乞令兼习,从提调正官按祭司巡按御史考试。”从之。(《通纪》。 )

七年四月己酉,增建国子监学舍。诸生有家室者,给月粮如南京例。(《大政记》

译好

。 )

正统三年十一月,南京国子监祭酒陈敬宗上书言:“旧制:诸是生以在监久近,送诸司历事。此年有因事予告者,迁延累岁,至拨送之期始赴,实长奸惰。请以肄业多寡为次第。又近有愿就杂职之例,士风卑陋,诚非细故,请加禁止。”从之。(《陈敬宗传》。 )

译正统三年十一月,南京国子监祭酒陈敬宗上书说:"旧制:各监生按照在监时间的长短,派送到各衙门历练办事。今年有因事请假的,拖延多年,到了应当拨送的日期才前来赴任,实在助长了奸滑懒惰之风。请按照修业时间的多少来排定先后次序。又近来有愿意就任杂职的先例,使士人风气变得卑下鄙陋,实在不是小事,请予以禁止。"皇帝依从了他的建议。(出自《陈敬宗传》。)

景泰五年三月,户部侍郎孟鉴言:“国子生二千余人俱仰给官廪,有名无实。请留年深者千余人,余悉放归。”从之。(《通纪》。 )

成化四年,吏部尚书李秉等奏:“近来,监生记名听选者八千余名,逐年起送到部者,尤多于听之数。先后积滞,贤否混淆。兹欲将该选监生考选:‘身’‘言’‘书’‘判’四事俱可了以者,居优等选用。三事、二事可取者,量才授任。其无可取而年貌衰老者,令冠带闲住。”从之。(《昭代典则》。 )

六年五月,命袭封衍圣公孔宏泰朔望随班朝参,在监读书一年,乃许归。(同上。 )

九年二月,南京吏部尚书崔恭奏:“南雍监生历事满,必抵北纪选,而还卒业。其中有贫乏者,病于往复,率多淹滞。请即纪选于南吏部。”从之。(《实录》。 )

弘治八年,定国子监生分拨历事期。凡历事: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谓之正历。三月上选,满日增减不定。又有诸司写本: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俱四名,随御史出巡四十二名,谓之杂历。一年满,改上选。(《三编》。 )

礼部尚书李时言:“国初,监生俱由广业堂积渐升率性堂,始得积分。故天顺以前,监生必作养十余年,然后拨历。后积滞人多,节将拨历岁量减。至弘治八年,国子监有坐班人少,不敷拨历之期。本部尚书倪岳题称:‘权宜救弊之法有二:增贡额以足坐班生徒,议差历以久坐班岁月。’今国学缺人,视弘治为甚。所有前项事例,似应参酌举行。”诏从之。(《春明梦余录》。 )

嘉靖八年,廷议复申三途并用之例。于是以举人监生阮徽、岁贡监生张澍为监察御史。(王圻《通考》又云:国初太学生,皆贡自郡邑,选乡学之秀者充之。其后乃有各省乡试举人。时进士之科未盛,内而台谏,外而藩臬,率以授学生之成材者。自制科既重,太学生成材者与天下贤士尽入搜罗。于是内外要重之司,皆归进士。而举贡所称监生者,则有遗贤。铨入高等,不过授以省、府幕僚、郡佐、州正。而台谏、藩臬则必待其历官有誉而后得之。然亦千百而什一耳。 )

举监〓洪武十八年,令会试下第举人,送监卒业。(《明史选举志》:“举人入监,始于永乐。”但于洪武时,明言“择年少举人赵唯一等入学读书。”则又两歧。兹据《会典》。 )

三十一年,试寄监下第举人,次第授教官。(《大政记》。 )

永乐二年六月,命翰林院更试下第举人,择文词优等者,得张铉等六十人。

译景泰五年三月,户部侍郎孟鉴说:"国子生二千余人都靠官府供给粮食,有名无实。请留下资历深的一千余人,其余全部放归原籍。"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出自《通纪》。)

成化四年,吏部尚书李秉等人上奏说:"近来,等待选用的监生记名在册的有八千余名,逐年送到吏部的人,比听候选用的人数还要多。这些人先后积压,贤能与不肖混杂难分。现在打算将应当选用的监生加以考核选拔:"身"(仪表)、"言"(言辞)、"书"(书法)、"判"(判案)四项都能通过的,列为优等录用。三项、两项能通过的,酌量才干授予官职。其中没有可取之处而且年纪容貌已经衰老的,让他们戴冠束带闲居在家。"皇帝听从了。(出自《昭代典则》。)

成化六年五月,命令世袭衍圣公孔宏泰在每月初一、十五随班朝见皇帝,在国子监读书一年,才允许回家。(同上。)

成化九年二月,南京吏部尚书崔恭上奏说:"南京国子监监生历练政事期满后,一定要赶到北京参加考选,考选完再回南京继续学业。其中有贫困的人,苦于往返奔波,大多因此滞留耽搁。请求就在南京吏部进行考选。"皇帝听从了。(出自《实录》。)

弘治八年,制定国子监监生分派历练政事期限的规定。凡是历练政事的: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这叫做"正历"。三个月后进行选拔,期满后名额增减不固定。另外还有在各衙门抄写文书的: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的四十二名,这叫做"杂历"。一年期满后,改为参加正式选拔。(出自《三编》。)

礼部尚书李时说:"国朝初年,监生都是从广业堂逐渐升到率性堂,才能开始积累学分。所以天顺以前,监生必定要培养十几年,然后才分派历练政事。后来积压滞留的人多了,逐渐将分派历练的年限酌量减少。到弘治八年,国子监在监听候分班的人少,不够满足分派历练的期限需要。本部尚书倪岳上奏说:'权宜救弊的办法有两个:增加贡生名额来补足在监听班的学生人数,商议增加历练政事的机会来延长在监听班的时间。'如今国子监缺人的情况,比弘治年间更严重。以上前面提到的先例,似乎应当参酌斟酌加以施行。"皇帝下诏听从了。(出自《春明梦余录》。)

嘉靖八年,朝廷商议重申恢复科举、荐举、学校三条途径并用选官的旧例。于是任命举人出身的监生阮徽、岁贡出身的监生张澍为监察御史。(王圻《通考》又说:国朝初年,太学生,都是从各郡县进贡入学,选拔乡学中优秀的人充任。这以后才有各省乡试中的举人。当时进士科还不兴盛,朝内的台谏官、朝外的藩臬官,大多授予学有所成的学生担任。自从科举考试制度受到重视以后,太学生中学有所成的人与天下的贤能之士都被网罗招揽。于是内外重要的官职,都归于进士出身的人。而举人、贡生中所称的监生,就有遗漏的贤才。铨选入等的高者,也不过授予省、府的幕僚,郡佐、州正等职。而台谏、藩臬这些官职,则必定要等他们做官有了声誉之后才能得到。但这样的人也不过千百人中有十分之一罢了。)

举监——洪武十八年,命令会试落第的举人,送国子监完成学业。(《明史·选举志》说:"举人入监,开始于永乐年间。"但在洪武年间,明明说"选择年少的举人赵唯一等人入学读书",这又有两种不同说法。这里依据《会典》。)

洪武三十一年,考试寄居国子监的落第举人,依次授予教官之职。(出自《大

上召见,皆赐冠带,送国子监肄业。(《宪章录》。 )四年三月,亲试下第周翰等四十二人,送监进学。

十三年三月,再试下第举人朱瑛等二十四人,赐冠带,入国学。(已上《大政记》。 )

宣德七年,取下第胡概、金庠等十余人,送监读书。(《▯山集》。 )

八年三月,帝命礼部尚书胡氵荧与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选副榜举人龙文等二十四人,送监进学。(《大政记》。 )正统二年,令:副榜举人不愿就教职者,入监卒业。

成化十四年,令:南方举人愿入南监者听。(已上《会典》。 )嘉靖十七年二月,诏许应天中式送国子学。(《明政统宗》。 )

万历十三年,奏定:凡举人下第,及中副榜不愿就教者,尽数分送两京国子监肄业。不许假借名色,呈请顺天应给引回籍。顺天府亦不许径自给引。违者参究。(《会典》。 )

祭酒吕楠言:“举人在监,本以观光皇极,薰陶德性。今查在监实数,天下之广,仅止二三十人。盖自会试之后,支称他故回籍,荒废学业。及试期,方迫监簿计水程,用规拨历。未仕如此,居官可知。敕该部将入监告回举人,移文行取,申明‘违限作旷,计月加旷,不许会试’之条。庶士类知儆,众向于学。”(《春明梦余录》。 )

贡监〓一日,岁贡。洪武初,命各学岁贡一人,谓之岁贡。其后,例属更。弘治、嘉靖间,定:府学岁二人,州学二岁三人,县学岁一人;遂为永制。一日,选贡。弘治中,从南京祭酒章懋言。于常贡外,令提学行贡之法。不分廪膳、增广生员,通行考选。务求学行兼优,年富力强,屡试优等者,乃以充贡。通计天下之广,约取五六百人,三、五年一行。此选贡所由始也。一日,恩贡。国家有庆典,或登极诏书,以当贡者充之。一日,纳贡。视例监稍优,其实相仿也。(《选举志》。 )

洪武十六年正月,司谏关贤上言:“迩来都邑所司非人,师道不立,及至选贡,贤愚混淆。其甚者,将俊秀生员,黜充承差,有乖育才之意。”礼部尚书任昂奏定学校岁贡士法。(《任昂传》。 )

二月丙申,命天下府、州、县学,自明年始,岁贡生员各一人。正月至京,从翰林院试经义、《四书》各一道,判语一条。中式者,入监读书。不中者,罚为吏。(王圻《通考》。 )

正统十四年,令南直隶岁贡生俱送北监。(《会典》。 )

天顺五年,令天下生员年四十以上者,考选,送国子监肄业。(王圻《通考》。 )成化十四年,奏定:南直隶岁贡生仍还南监。

弘治十七年,奏定:岁贡生愿就教者,听礼部考试。不中者,分送南北监肄业。(已上《会典》。

译政记》。)

永乐二年六月,命令翰林院重新考试落第举人,选择文辞优等的人,选得张铉等六十人。皇帝召见了他们,都赐予冠带,送往国子监学习。(出自《宪章录》。)永乐四年三月,皇帝亲自考试落第举人周翰等四十二人,送往国子监学习。

永乐十三年三月,再次考试落第举人朱瑛等二十四人,赐予冠带,进入国子监。(以上出自《大政记》。)

宣德七年,选取落第的胡概、金庠等十余人,送国子监读书。(出自《〇山集》。)

宣德八年三月,皇帝命令礼部尚书胡氵荧与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选拔副榜举人龙文等二十四人,送往国子监学习。(出自《大政记》。)正统二年,命令:副榜举人不愿意就任教职的,可以进国子监完成学业。

成化十四年,命令:南方举人愿意进入南京国子监的,听凭自愿。(以上出自《会典》。)嘉靖十七年二月,下诏允许应天府乡试中式的举人送入南京国子学。(出自《明政统宗》。)

万历十三年,奏请确定:凡是举人会试落第,以及考中副榜不愿意就任教职的,全部分别送往南北两京的国子监学习。不许假借名义,呈请顺天府发给通行文书回原籍。顺天府也不许径自发给通行文书。违反的加以查处。(出自《会典》。)

祭酒吕楠说:"举人在国子监学习,本来是为了观摩皇朝盛德文教,陶冶德行本性。如今查看在监的实际人数,天下这么广大,仅仅只有二三十人。大概自从会试之后,都借称有其他缘故回原籍,荒废了学业。等到考试临近,才督促国子监的主簿计算路程,请求安排分派历练政事。未做官时尚且这样,做官以后可想而知。请下敕命该部,将进入国子监后告假回籍的举人,行文各地追查取回,申明'超过期限算作旷废学业,按月累计旷废时间,不许参加会试'的条例。这样士人们才知道警戒,大家才能都倾向于向学。"(出自《春明梦余录》。)

贡监——一种是岁贡。洪武初年,命令各府州县学每年贡送一人,称为岁贡。这以后,惯例有所变更。弘治、嘉靖年间,规定:府学每年贡送两人,州学每两年贡送三人,县学每年贡送一人;于是成为永久的定制。一种是选贡。弘治年间,采纳南京祭酒章懋的意见。在正常的岁贡之外,命令提学官施行选贡之法。不分廪膳生、增广生,一律进行考核选拔。务必要求学问品行都优秀,年富力强,多次考试都获优等的人,才用来充任贡生。合计全国这么广大,大约选取五六百人,三五年举行一次。这就是选贡制度的由来。一种是恩贡。国家遇有庆典,或者新皇登极颁布诏书,用应当贡送之人来充任。一种是纳贡。比照例监稍微优待一些,实际情况大体相仿。(出自《选举志》。)

洪武十六年正月,司谏关贤上奏说:"近来各都邑掌管此事的官员用人不当,师道没有确立,等到进行选贡时,贤能与愚劣混杂不清。其中严重的,竟将优秀的生员,黜退去充当低级差役,有违培养人才的本意。"礼部尚书任昂上奏制定了学校岁贡士人的办法。(出自《任昂传》。)

洪武十六年二月丙申日,命令天下府、州、县学,从明年开始,每年各贡送生员一人。正月到达京师,由翰林院考试经义、《四书》义各一道题,判词一条。考中的,进入国子监读书。不中的,罚去充当胥吏。(出自王圻《通考》。)

正统十四年,命令南直隶的岁贡生都送往北京国子监。(出自《会典》。)

天顺五年,命令天下生员年满四十岁以上的,经考选后,送国子监学习。(出自王圻《通考》。)成化十四年,奏请确定:南直隶的岁贡生仍旧送还南京国子监。

弘治十七年,奏请确定:岁贡生愿

)

万历中,工科郭如心言:“选贡非祖制。其始欲补岁贡之乏,其后遂妨岁贡之途。请停其选。”神宗以为然。至崇祯时,又常行之。(《选举志》。 )

祭酒吕楠疏:“岁贡入监,即古乡举、里选六德、六行、六艺之士,故《礼》称‘四十强仕’。近年有岁贡二十上下者,其德行焉考?甚且礼仪未娴。各提学惟取词章,不顾行检。遂使质朴沦坠。乞敕该部,转行提学官,当岁贡期,于食廪年深二、三名内,遵照祖宗卧碑,参取德行。必注其平日某德、某行,以副敦崇实学之至意。(《梦余录》。 )

(《明史举志》载会试副榜,未载乡试副榜。按《永春州志》:天启元年,凡乡试副榜,廪准监,增附准廪。至崇祯己卯,皆准贡。《史稿》略而不书,然犹见故家藏有是科乡试副榜全录,与《永春志》合。据以备考。 )

例监〓景泰四年四月己酉,令生员纳粟为国子生。初洪武中,监生与荐举人材参用,故其时大学生最盛。迨荐举既废,进士日重,而监生轻。至是纳粟例开,不久即止。然其后或遇岁荒,或因边警,或大兴工作,率据前例行之。而军民子弟亦得援生员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或竟谓之“例监”,而监生日益轻矣。(《三编》。 )

成化二年,南京大饥,守臣建议,欲令官员军民子孙纳粟送监。礼部尚书姚夔言:“太学乃育才之地。近者直省起送四十岁生员,及纳草、纳马者,动以万计,不胜其滥。且使天下以货为贤,士风日陋。”帝以为然,为却守臣之议。(《选举志》。 )

十年十月,礼部议:“科贡入监,乃祖宗旧典。纳粟,实一时权宜。况纳粟送监,其复班之日,多在科贡者入监之先。若仍缘旧规,以次取拨,是使纳粟者得以遂捷取之愿,而科贡者不能无淹困之嗟。宜敕国子监,于此两途,酌其多寡,分序拨历。”上,从之。(《昭代典则》。 )

弘治五年,吏部尚书王恕奏:“自纳粟等项事例既开,杂进者日多一日。以致正途监生壅滞不得出身,候选至十五六年以上,才得一官。年纪日衰,谁肯尽心职业?况此等既以财进身,他日岂能以廉律己?伉财害民,天下治安何由而得?今后各处灾伤,任从巡抚等官多方区画。再有奏开前项事例,听从本部并科道官纠劾治罪。”(《通纪》。 )

十五年,令纳粟诸项监生,放回依亲读书。其未冠者,提学并教官严加考核。以入监日为始,扣满十年,方准起送赴部复监。(《会典》。 )

嘉靖中,祭酒吕楠疏:“请饬部,将依亲例贡,行各提学官考行业类报。其逃监,及患病,给假三月之外,许臣查治。重则削其名籍。”(《梦余录》。

译意就任教职的,听凭礼部考试。不中的,分别送往南北两京国子监学习。(以上出自《会典》。)

万历年间,工科给事中郭如心说:"选贡不是祖宗定下的制度。它最初是想弥补岁贡人数的不足,后来却反而妨碍了岁贡的正常途径。请求停止选贡。"神宗认为他说得对。到崇祯年间,又常常施行选贡。(出自《选举志》。)

祭酒吕楠上疏说:"岁贡生进入国子监,就相当于古代乡举、里选中德行兼备、通晓六艺的士人,所以《礼记》称'四十岁才可以出仕做官'。近年有二十岁上下就成为岁贡生的人,他们的德行如何考核?甚至连礼仪都还不熟悉。各地提学官只看重文章辞藻,不顾及品行操守。于是使质朴的风气日渐沦丧。请求敕令该部,转告各提学官,在岁贡期限到来时,从食廪年份长久的二三名生员中,遵照祖宗留下的'卧碑'规定,兼取德行方面表现好的人。一定要注明他平日某方面的德行、某方面的操行,以符合朝廷崇尚实学的至深用意。"(出自《春明梦余录》。)

(《明史·选举志》记载了会试的副榜,没有记载乡试的副榜。查《永春州志》:天启元年,凡是乡试的副榜,廪膳生准予入监,增广生、附学生准予升为廪膳生。到崇祯己卯年,都准予作为贡生。《明史稿》简略而未记载,但仍可见旧家收藏有这一科乡试副榜的全部名录,与《永春志》记载相合。据此收录以备参考。)

例监——景泰四年四月己酉日,命令生员纳粮换取国子生资格。当初洪武年间,监生与荐举的人才一并任用,所以那时太学生最为兴盛。等到荐举制度废除之后,进士地位日益加重,而监生地位变轻。到这时纳粮入监的先例开启,不久便停止了。但此后有时遇到年成荒歉,有时因为边境有警情,有时因为大兴土木工程,大多依据先前的成例施行。而军民子弟也得以援引生员的先例来进入国子监,称为"民生",也称为"俊秀",有的干脆称为"例监",于是监生的地位日益轻贱了。(出自《三编》。)

成化二年,南京发生大饥荒,镇守官员建议,想让官员军民的子孙纳粮送入国子监。礼部尚书姚夔说:"太学是培育人才的地方。近来各直省送来的四十岁生员,以及纳草料、纳马匹的人,动辄数以万计,泛滥不堪。而且使得天下人认为财货就是贤能的标准,士林风气日益败坏。"皇帝认为他说得对,因而拒绝了镇守官员的建议。(出自《选举志》。)

成化十年十月,礼部商议说:"科举、贡生进入国子监,是祖宗留下的旧制度。纳粮入监,实际上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何况纳粮送入国子监的人,他们轮到复班的日子,大多在科举、贡生入监之前。如果仍旧依照旧规定,依次进行拨选,这就使纳粮入监的人能够如愿快速得到选用,而科举、贡生入监的人却不能不因此淹滞困顿而叹息。应当敕令国子监,在这两条途径之间,斟酌人数多寡,分别顺序拨选历练政事。"皇帝听从了。(出自《昭代典则》。)

弘治五年,吏部尚书王恕上奏说:"自从纳粮等先例开启以来,靠杂途进身的人一天比一天多。以致正途出身的监生壅塞滞留得不到出身,等候选用的时间长达十五六年以上,才能得到一个官职。年纪一天天衰老,谁还肯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何况这类人既然是靠钱财进身,日后又怎能以廉洁要求自己?贪财害民,天下的太平安定又从何而来?今后各地遇有灾荒受灾,任凭巡抚等官员多方筹划安排。如果再有人上奏开设前面所说的纳粮先例,听凭本部及科道官员纠劾治罪。"(出自《通纪》。)

弘治十五年,命令纳粮等各项途径入监的监生,放回原籍依靠亲属读书。其中还没有成年的,由

)

崇祯五年十二月,诏:纳粟输赀,原于正途之外,以此鼓舞俊秀。乃近年事例频开,吏途纷杂。有赀即可博官,才品俱所勿论。甚而俨然民牧,掊克取偿,贻害滋甚。朕欲慎稽流品,抚恤疒同 ▯。而开纳不除,则源之不清,流何能洁?兹谕尔户工二部,从今为始,将近年新开各项事例,尽行停止。其以前曾经纳过者,照例铨选;此后不得再行援纳。仍将议停款目,奏请裁定。(同上。 )

勋戚入监〓洪武二年四月,令功臣子弟入学。(《本纪》。 )五年三月,令:将官子弟承袭年幼者入国学。(《会典》。 )十年八月癸丑,选武臣子弟读书国子监。(《本纪》。 )

十四年正月,命公侯子弟入国学。(《会典》。 )

十六年,上虑武臣子弟顽梗,绳愆厅不能扑罚,命李文忠兼领监事。(王圻《通考》。 )

成化十年九月,国子司业耿裕言:勋戚子弟当先束身礼法。乃采辑古诸侯贵戚言行可师者,人授一编。上闻而称善。乃诏侯、伯及驸马年少者,皆入国子监读书习礼。不率者奏闻(《通纪》。 )

弘治六年,副都御史张敷华奏准:公、侯、驸马、伯子孙年十五以上三十以下者,送监;照依监生,读书习礼。

嘉靖元年,题准:公、侯、伯未经任事,年三十以下,遵照累朝旧典,送监读书。命祭酒、司业用心训诲、试验。是岁,公侯入监者凡八人。九年,题准:公、侯、伯未任事送监者二十二人。

十五年,祭酒吕楠奏准:“公、侯、伯子孙,旧规每日在监。后偶从宽简,定以二、八日期。近年到监,止二三人,余多不至。乞敕该部转行各爵,戒饬子孙。今后有违例久旷者,许臣等参劾。”

十九年五月丙申,国子司业王祖同请敕两京公、侯、伯子弟,凡未仕者,悉入成均。俟学有成,方请荫叙。不率者,本监奏闻区处。上从之。(已上《通考》。 )

土司入监〓洪武二十一年,播州宣慰使杨铿,并所属宣抚司官,各遗其子来朝,请入太学。帝敕国子监官,善训导之。

二十三年,乌撒土知府阿能、乌蒙芒部土官,各遣子弟入监读书。建昌土官安配遣子僧保等四十二人,入监读书。

永乐二年,天全招讨使高敬让来朝,遣其子虎入国子学。(已上《土司传》。 )

外蕃入监〓洪武五年,高丽国王请遣子入太学。(《朝鲜传》。 )

二十五年,琉球、中山贡使,以其王从子及寨官子偕来,请肄业国学。从之。其冬,山南王亦遣从子及寨官子入国学。(《琉球传》。 )

成化十八年四月,琉球国中山王尚真奏,乞以陪臣子蔡宾等五人,于南监读书。许之。(《昭代典则》。 )○府州县学

洪武二年十月,诏天下府、州、县立学。

译提学官及教官严加考核。从入监之日算起,扣满十年,才准许起送到吏部重新入监。(出自《会典》。)

嘉靖年间,祭酒吕楠上疏说:"请求告诫各部,将依靠亲属读书后再来贡送入监的先例,交由各提学官考核其学业操行后再分类上报。其中有逃离国子监的,以及生病、请假超过三个月的,允许臣加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削除其学籍。"(出自《春明梦余录》。)

崇祯五年十二月,下诏:纳粮输财,本来是在正途之外,用这个办法来鼓励优秀人才。可是近年来这类先例频繁开设,官吏进身的途径纷杂混乱。有钱财就能博取官职,才能品行都不再过问。甚至俨然成为治理百姓的官员,搜刮盘剥来偿还自己的付出,贻害更加严重。朕想要谨慎考核官员的品类,抚恤病困之人。但如果纳粮之门不加以关闭,那么源头不清,下游又怎能清洁?现在晓谕你们户部、工部两部,从今天开始,将近年来新开设的各项先例,全部停止施行。此前曾经纳过粮的人,按照原来的先例铨选任用;此后不得再援引先例纳粮入监。仍旧将商议停止的项目条款,奏请裁定。(同上。)

勋戚入监——洪武二年四月,命令功臣子弟入学读书。(出自《本纪》。)洪武五年三月,命令:世袭年幼继承武将官职的子弟进入国子学读书。(出自《会典》。)洪武十年八月癸丑日,选拔武将子弟到国子监读书。(出自《本纪》。)

洪武十四年正月,命令公侯子弟进入国子学读书。(出自《会典》。)

洪武十六年,皇帝担心武将子弟顽劣难管,绳愆厅不能加以责罚约束,命令李文忠兼管国子监事务。(出自王圻《通考》。)

成化十年九月,国子监司业耿裕说:勋戚子弟应当先约束自身遵守礼法。于是采辑编纂古代各诸侯贵戚言行可以效法的事迹,人手一册。皇帝听闻此事而称赞良好。于是下诏命令年少的侯爵、伯爵及驸马,都进入国子监读书学习礼仪。不遵从的要奏报朝廷。(出自《通纪》。)

弘治六年,副都御史张敷华奏请获准:公、侯、驸马、伯爵的子孙年龄在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送入国子监;按照监生的规矩,读书学习礼仪。

嘉靖元年,题奏获准:公、侯、伯爵未曾出任职事、年龄在三十岁以下的,遵照历朝旧例,送入国子监读书。命令祭酒、司业用心教导、考核。这一年,公侯入国子监的共有八人。嘉靖九年,题奏获准:公、侯、伯爵未任职事而送入国子监的有二十二人。

嘉靖十五年,祭酒吕楠奏请获准:"公、侯、伯爵的子孙,原来的规矩是每天都要在国子监学习。后来偶尔放宽简化,规定为每月初二、十二、二十二、二十八等日期。近年来到国子监的,只有两三个人,其余的大多不到。请求敕令该部转告各爵位家族,告诫训诫其子孙。今后有违反规定长期旷废的,允许臣等加以参劾。"

嘉靖十九年五月丙申日,国子监司业王祖同请求敕令南北两京的公、侯、伯爵子弟,凡是没有出仕的,都进入国子监。等到学业有所成就,才准许请求承袭荫封任职。不遵从的,由国子监奏闻处理。皇帝听从了。(以上出自《通考》。)

土司入监——洪武二十一年,播州宣慰使杨铿,连同所属宣抚司的官员,各自派遣自己的儿子来朝廷,请求进入太学。皇帝敕令国子监官员,好好教导训诲他们。

洪武二十三年,乌撒土知府阿能、乌蒙芒部土官,各自派遣子弟进入国子监读书。建昌土官安配派遣儿子僧保等四十二人,进入国子监读书。

永乐二年,天全招讨使高敬让来朝廷朝见,派遣他的儿子高虎进入国子学。(以上出自《土司传》。)

外蕃入监——洪武五年,高丽国王请求派遣儿子进入太学。(出自《朝鲜传》。)

洪

谕中书省臣曰:“学校之设,名存实亡。兵变以来,人习战争。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于是设学官,令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昭代典则》。 )

初,太祖改婺州为宁越府,以王宗显知府事。宗显故儒者,博涉经史。开郡学,聘叶仪、宋濂为五经师,戴良为学正,吴沈、徐源为训导。自兵兴,学校久废,至是始闻弦诵之声。(《王宗显传》。 )

十三年八月,命在京,府学生员六十人;在外,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县学二十人;日给廪膳。免其差徭二丁。(王圻《通考》。 )

十五年,颁禁例十二条于天下学校。镌勒“卧碑”,置明伦堂之左。其不遵者,以违制论。(《会典》。 )

十七年十一月庚午,命辽东立学校。上谕礼部曰:“或言:‘边境不必建学。’夫圣人之教,犹天也。天有风雨霜露,无所不施。圣人之教,亦无往不行。昔箕子居朝鲜,施八条之约,故男遵礼义,女尚贞信。管宁居辽东,讲诗书,陈俎豆,饰威仪,明礼让,而民化其德。曾谓边境之民不可以教乎?况武臣子弟久居边境,鲜闻礼教,恐渐移其性。今使之诵诗书,习礼义,非但造就其才,他日亦可资用。”(《昭代典则》。 )

二十年,令增广生员,不拘数。(王圻《通考》。 )

二十六年,定学官考课法,专以科举为殿、最。九年任满,核其中式举人,府九人,州六人,县三人者,为最。举人少者为平等。至少、全无者为殿。(《选举志》。 )

永乐二年,礼部奏:北方岁贡生员,入学十年,考不中式者,例当充吏。帝曰:“责人之功,当量其力。论人之罪,当明其情。北方近三四年,兵戈扰攘。诸生舍俎豆而事军旅,飞刍挽粟之劳,奔走流离之苦,奚暇为学?今考不中式者,可发回原学肄业,以俟再试。不中,如例处之。”(《大训记》。 )

正统十二年三月,凤阳知府杨瓒言:“民间子弟可造者多,请增广生员,毋限额。”礼部采瓒言,考取附学。天下学校之有附学生,由瓒议始。(《杨瓒传》。 )

天顺六年,令廪膳有缺,于增广内选补。

嘉靖二年,令增顺天府学廪膳生员二十名。三年,令增应天府学廪膳增广生员,顺天府学增广生员,各二十名。

十一年,奏准:承天府学廪膳增广六十名。(已上王圻《通考》。 )○宗学

万历中,定:宗室子十岁以上,俱入宗学。于宗室中,推举一人为宗正,领其事。寻增宗副二人。子弟入学者,每岁就提学官考试,衣冠一如生员。已,复令一体乡试,许得中式。其后宗学{宀浸}多,颇有致身两榜,起家翰林者。

译武二十五年,琉球国中山王的贡使,带着国王的侄子及寨官的儿子一同前来,请求在国子学学习。皇帝听从了。这年冬天,山南王也派遣侄子及寨官的儿子进入国子学。(出自《琉球传》。)

成化十八年四月,琉球国中山王尚真上奏,请求让陪臣的儿子蔡宾等五人,在南京国子监读书。皇帝准许了。(出自《昭代典则》。)

○府州县学

洪武二年十月,下诏命令天下府、州、县设立学校。晓谕中书省的大臣说:"学校的设立,如今已经名存实亡。自兵乱以来,人们只顾操习战事。朕认为治理国家应当以教化为先,而教化应当以学校为根本。京师虽然有太学,但天下的学校还没有兴办起来。应当命令各郡县都设立学校。"于是设置学官,命令生员专治一经,用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分科设立进行教学。(出自《昭代典则》。)

当初,太祖将婺州改为宁越府,让王宗显担任知府事务。王宗显本是儒者,广泛涉猎经史。他开办郡学,聘请叶仪、宋濂担任五经师,戴良担任学正,吴沈、徐源担任训导。自从战事兴起以来,学校长期荒废,到这时才重新听到读书吟诵的声音。(出自《王宗显传》。)

洪武十三年八月,命令:在京师,府学生员六十人;在外地,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每天供给廪米食膳。免除他们两丁的差役徭役。(出自王圻《通考》。)

洪武十五年,颁布十二条禁例给天下学校。刻在"卧碑"上,放置在明伦堂的左边。有不遵守的,按违反制度论处。(出自《会典》。)

洪武十七年十一月庚午日,命令辽东设立学校。皇帝晓谕礼部说:"有人说:'边境不必要建立学校。'圣人的教化,就如同上天一样。上天有风雨霜露,没有什么地方不施加恩泽。圣人的教化,也没有哪里推行不了。从前箕子居住在朝鲜,施行八条法约,所以男子遵循礼义,女子崇尚贞洁诚信。管宁居住在辽东,讲授诗书,陈设祭祀礼器,整饬威仪,倡明礼让,百姓因而受其德行感化。怎能说边境的百姓就不可以教化呢?何况武将的子弟长久居住在边境,很少听闻礼教,恐怕会渐渐改变他们的本性。如今让他们诵读诗书,学习礼义,不仅能培养造就他们的才能,将来也可以有所用处。"(出自《昭代典则》。)

洪武二十年,命令增广生员的名额,不加限制。(出自王圻《通考》。)

洪武二十六年,制定学官考核课业的办法,专门用科举成绩作为考核最优或最差的标准。九年任期届满,核查其中式举人的数目,府中出九人、州中出六人、县中出三人的,评为最优。举人数量少的评为平等。极少或全无的,评为最差。(出自《选举志》。)

永乐二年,礼部上奏:北方每年岁贡的生员,入学十年,考试不中式的,按例应当充任胥吏。皇帝说:"责求他人的功业,应当衡量他的能力。评判他人的罪过,应当明察他的实情。北方近三四年来,兵戈骚扰不安。众生员放弃了礼乐学业而从事军旅之事,运送粮草的劳苦,四处奔走流离的辛苦,哪里有闲暇来求学?如今考试不中式的,可以发回原学校继续学业,等待再次考试。仍然不中的,再按照惯例处置。"(出自《大训记》。)

正统十二年三月,凤阳知府杨瓒说:"民间可造就的子弟很多,请求增加生员名额,不加限制。"礼部采纳了杨瓒的建议,考取附学生员。天下学校设有附学生员,就是从杨瓒的建议开始的。(出自《杨瓒传》。)

天顺六年,命令廪膳生员有缺额时,从增广生员中选拔补充。

嘉靖二年,命令增加顺天府学廪膳生员二十名。嘉靖三年,命令增加应天府学廪膳生员、增广生员,以及顺天府学的增广生员,各二十名。

嘉靖十一年,奏请获准:

(《选举志》。 )

镇国中尉睦楔为周藩宗正,领宗学。约宗生以三、六、九日,午前讲《易》、《诗》、《书》,午后讲《春秋》、《礼记》。虽盛寒、暑不辍。(《周王传》。 )

◎社学洪武八年正月,诏天下立社学。(《三编》。 )方克勤知济宁府,立社学数百区。(《克勤传》。 )十六年,诏民间立社学,有司不得干预。(《会典》。 )

吴良守江阴,暇则延儒生讲论经史。新学宫,立社学。(《吴良传》。 )

二十年,令民间子弟,兼读御制《大诰》及律令。(《会典》。 )

宣德时,王翱巡按四川,奏州、县及土司遍设社学。(《王翱传》。 )

正统元年,令各睡提学官及司、府、州、县官,严督社学,不许废弛。其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会典》。 )

成化初,杨继宗为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继宗传》。 )南安知府张弼毁淫祠百数十区,建为社学。(《张弼传》。 )

弘治十七年,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选择明师。民间幼童年十五以下者,送入读书,讲习冠、婚、丧、祭之仪。(《会典》。 )

嘉靖中,徐阶为延平府推官,摄郡事,创乡、社学。(《徐阶传》。 )

万历中,林培为新化知县。县僻陋,广置社学教之。(《马经纶传》。 )○武学

洪武二十年七月,礼部请立武学、开武举。不许,曰:“是歧文、武为二也。”(《昭代典则》。 )宣德十年,英宗即位,诏天下卫所皆立学。

正统六年,设京卫武学。除教授一员、训导六员,教习勋卫子弟。以兵部司官提调。七年,设南京武学。(已上《大政记》。 )

自正统以来,天下军卫子弟多习儒业。其勋戚子孙袭爵者,习礼肄业于国子监。至各卫幼官暨子弟未袭职者,在两京并建武学,如京府儒学之制。(《会典》。 )

成化元年四月,申定武学规,凡十五则。(《大政记》。 )

三年,令设卫学。四卫以上,军生八十人;三卫以上,军生六十人;二卫、一卫,军生四十人;不及者不拘。有司儒学,军生二十人。(王圻《通考》。 )

九年,命都司卫所应袭子弟,年十岁以上者,提学官选送武学读书。无武学者,送卫学或附近儒学。

十三年,敕所司,岁终,考试入学武生。十年以上,学无可取者,黜退送操。(已上《会典》。 )

弘治六年三月,从兵部尚书马文升言,刊《武经七书》,分散两京武学及应袭舍人。(《大政记》。 )

嘉靖十五年四月,改建武学于皇城西隅大兴隆寺旧地。(同上。 )

二十一年,题准:直隶金山卫学,添设廪膳二十名;贵州普定等十三卫,各添设廪膳生员二十名。

译承天府学廪膳生、增广生共六十名。(以上出自王圻《通考》。)

○宗学

万历年间,规定:宗室子弟十岁以上的,都进入宗学。从宗室中,推举一人担任宗正,主管宗学事务。不久增设宗副二人。子弟入学的,每年就地由提学官进行考试,衣冠一律如同生员一样。之后,又命令一律参加乡试,允许考中式。这以后宗学人数渐渐增多,颇有考中两榜进士、从翰林院起家的人。(出自《选举志》。)

镇国中尉睦楔担任周藩的宗正,主管宗学。约定宗室生员在初三、初六、初九日,上午讲授《易经》、《诗经》、《尚书》,下午讲授《春秋》、《礼记》。即使严寒酷暑也不间断。(出自《周王传》。)

◎社学

洪武八年正月,下诏命令天下设立社学。(出自《三编》。)方克勤担任济宁知府,设立了数百处社学。(出自《方克勤传》。)洪武十六年,下诏命令民间设立社学,官府不得干预。(出自《会典》。)

吴良镇守江阴,闲暇时就请儒生讲论经史。修建新的学宫,设立社学。(出自《吴良传》。)

洪武二十年,命令民间子弟,同时诵读御制的《大诰》以及律令。(出自《会典》。)

宣德年间,王翱巡按四川,奏请在州、县以及土司地区普遍设立社学。(出自《王翱传》。)

正统元年,命令各处提学官以及司、府、州、县的官员,严格督促社学,不许废弛荒废。其中有优秀且有心向学的人,允许补为儒学生员。(出自《会典》。)

成化初年,杨继宗担任嘉兴知府,大力兴办社学。民间子弟满八岁而不入学的,惩罚他的父兄。(出自《杨继宗传》。)南安知府张弼捣毁百余处淫祠,改建为社学。(出自《张弼传》。)

弘治十七年,命令各府、州、县设立社学,选择贤明的老师。民间年龄在十五岁以下的幼童,送入社学读书,讲习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的礼仪。(出自《会典》。)

嘉靖年间,徐阶担任延平府推官,代理郡中事务,创办乡学、社学。(出自《徐阶传》。)

万历年间,林培担任新化知县。该县偏僻简陋,他广泛设置社学来教育百姓子弟。(出自《马经纶传》。)

○武学

洪武二十年七月,礼部请求设立武学、开设武举。皇帝不允许,说:"这是把文、武分为两途了。"(出自《昭代典则》。)宣德十年,英宗即位,下诏命令天下卫所都设立学校。

正统六年,设立京卫武学。设置教授一员、训导六员,教导训习勋卫子弟。由兵部相关司的官员负责提点调度。正统七年,设立南京武学。(以上出自《大政记》。)

自正统年间以来,天下军卫的子弟大多学习儒家学业。其中承袭爵位的勋戚子孙,在国子监学习礼仪、修习学业。至于各卫的幼年武官以及尚未承袭职位的子弟,在南北两京都建立武学,如同京府儒学的制度一样。(出自《会典》。)

成化元年四月,重新申明制定武学规章,共十五条。(出自《大政记》。)

成化三年,命令设立卫学。四个卫以上的,设军生八十人;三个卫以上的,设军生六十人;两个卫、一个卫的,设军生四十人;不满一个卫的不加限制。有司所辖的儒学,设军生二十人。(出自王圻《通考》。)

成化九年,命令都司卫所应当承袭职位的子弟,年满十岁以上的,由提学官选送入武学读书。没有武学的地方,送入卫学或附近的儒学。

成化十三年,敕令主管部门,每年年终,考试入学的武学生员。学习十年以上,仍学无所成的,黜退送去操练。(以上出自《会典》。)

弘治六年三月,听从兵部尚书马文升的建议,刊印《武经七书》,分发给南北两京的武学以及应当承袭职位的舍人。(出自《大政记》。)

嘉靖十五年四月,将武学改建在皇城西边大兴隆

(王圻《通考》。 )

万历中,兵部言:武库司专设主事一员,管理武学。(孙承泽《春明梦余录》。 )御史左光斗请增畿南真、顺、广、大四府武学。(同上。 )

崇祯十年,令天下府、州、县学皆设武学生员,提官一体考取。(《选举志》。 )

卷二十六 学校下

◎书院

正统初,翟溥福知南康府。庐山白鹿院废,溥福倡众兴复。(《本传》。 )王恕为扬州知府,作资政书院以课士。(《本传》。 )

长沙通判陈钢监▯吉王府第。工成。王赐之金帛,不受。请王故殿材▯岳麓书院。王许之。(《陈钢传》。 )

进士刘观杜门读书,四方来问道者,从席尝不给。县令刘成为筑书院于虎邱山,名曰养中。(《刘观传》。 )

成化中,南阳知府段坚创志学书院,聚秀民讲说五经要义及濂、洛诸儒遗书。(《段坚传》。 )

长安有齐鲁书院,久废,故址半为民居。秦王诚泳别易地建正学书院。(《秦王传》。 )

十四年二月,邵宝为江西提学副使,▯濂溪书院,改建白鹿洞书院。(《昭代典则》。 )

李敏里居时,筑室紫云山麓,聚书数千卷,与学者讲习。及巡抚大同,疏籍之于官。诏赐名紫云书院。(《李敏传》。 )二十年四月,令贵溪县重建象山书院。(《大政记》。 )

广西提学佥事姚镆立宣成书,延五经师,以教士子。(《姚镆传》。 )

明初,书院无额设。自武宗朝,王守仁倡良知之学,东南景附,书院颇盛。(《野获编》。 )

正德六年,御史张士隆巡盐河东,建正学书院。(《士隆传》。 )

嘉靖九年正月壬辰朔,颁《敬一》诸箴于湖南岳麓书院,从长沙知府孙存请也。(《大政记》。 )

邹守益谪广德州判官,建复初书院,与学者讲授其间。(《本传》。 )欧阳德知六安州,建龙津书院,聚生徒讲学。(《本传》。 )

东昌知府罗汝芳,提学副使邹善,皆宗守仁学。善为建愿学书院,俾六士师事焉。汝芳亦建见泰书院,时相讨论。(《春明梦余录》。 )

十六年四月壬申,罢各处私创书院。以御史游居敬论劾王守仁、湛若水伪学,乞毁其书院。从之。(《昭代典则》。 )

万历七年正月,毁天下书院。时士大夫竞讲学,张居正亚之,尽改各省书院为公廨。凡先后毁应天等府书院六十四处。(《三编》。 )

二十二年,吏部郎中顾宪成罢归。里故有东林书院,为宋杨时讲道处。宪成与弟允成倡修之,偕同志讲学其中。海内闻风景附,由是东林名大著。(《宪成传》。 )

天启初,左都御史邹元标与副都御史冯从吾共建首善书院于京师。御史周宗建董其事,大学士叶向高为之记。

译寺的旧址上。(同上。)

嘉靖二十一年,题奏获准:直隶金山卫学,增设廪膳生二十名;贵州普定等十三卫,各增设廪膳生员二十名。(出自王圻《通考》。)

万历年间,兵部说:武库司专门设置主事一员,管理武学事务。(出自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御史左光斗请求增加京畿以南真定、顺德、广平、大名四府的武学。(同上。)

崇祯十年,命令天下府、州、县学都设立武学生员,由提学官一并加以考核选取。(出自《选举志》。)

卷二十六 学校下

◎书院

正统初年,翟溥福担任南康知府。庐山白鹿洞书院荒废,翟溥福倡导众人加以兴复。(出自《本传》。)王恕担任扬州知府,建立资政书院来考核督促士人学业。(出自《本传》。)

长沙通判陈钢监督修建吉王府邸。工程完成后,吉王赐给他金帛,他不肯接受。请求用吉王府旧殿的材料来修建岳麓书院。吉王答应了他。(出自《陈钢传》。)

进士刘观闭门读书,四方来向他求教问道的人,座位常常不够坐。县令刘成为他在虎丘山修建书院,取名叫养中书院。(出自《刘观传》。)

成化年间,南阳知府段坚创建志学书院,聚集当地优秀人才讲解阐述五经的要义以及周敦颐、二程等理学诸儒留下的著作。(出自《段坚传》。)

长安有齐鲁书院,荒废已久,原来的地址一半已经变成了民居。秦王朱诚泳另外选择地方修建正学书院。(出自《秦王传》。)

成化十四年二月,邵宝担任江西提学副使,修缮濂溪书院,改建白鹿洞书院。(出自《昭代典则》。)

李敏在乡居住时,在紫云山麓修建屋舍,收藏图书数千卷,与学者们讲习学问。等到他巡抚大同时,将这些藏书登记入官府。皇帝下诏赐名紫云书院。(出自《李敏传》。)成化二十年四月,命令贵溪县重建象山书院。(出自《大政记》。)

广西提学佥事姚镆建立宣成书院,延请五经师,用来教导士子。(出自《姚镆传》。)

明朝初年,书院没有固定的设置名额。自从武宗朝以来,王守仁倡导良知之学,东南地区纷纷响应追随,书院因而颇为兴盛。(出自《野获编》。)

正德六年,御史张士隆巡视河东盐务,建立正学书院。(出自《士隆传》。)

嘉靖九年正月壬辰朔日,将《敬一》诸箴颁发给湖南岳麓书院,这是听从长沙知府孙存的请求。(出自《大政记》。)

邹守益被贬谪为广德州判官,建立复初书院,与学者们在其间讲学传授学问。(出自《本传》。)欧阳德担任六安知州,建立龙津书院,聚集生徒讲学。(出自《本传》。)

东昌知府罗汝芳,提学副使邹善,都尊奉王守仁的学说。邹善为此建立愿学书院,让六位学者担任老师。罗汝芳也建立见泰书院,时常互相探讨论学。(出自《春明梦余录》。)

嘉靖十六年四月壬申日,罢除各处私自创建的书院。因为御史游居敬弹劾王守仁、湛若水的学说是虚妄邪说,请求毁掉他们的书院。皇帝听从了。(出自《昭代典则》。)

万历七年正月,毁掉天下的书院。当时士大夫争相讲学,张居正十分厌恶这种风气,将各省的书院全都改为公家的官署。前后共毁掉应天等府的书院六十四处。(出自《三编》。)

万历二十二年,吏部郎中顾宪成被罢官归乡。家乡本有东林书院,是宋代杨时讲道的地方。顾宪成与弟弟顾允成倡导修复了它,与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在其中讲学。天下的人听闻风声纷纷响应追随,东林书院因此名声大振。(出自《宪成传》。)

天启初年,左都御史邹元标与副都御史冯从吾共同在京师建立首善书院。御史周宗建主持这件事,大学士叶向高为此作了记文。朝廷公务之余,邹元标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