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高氏春秋集注十四

春秋集注卷十三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78–81 段

姑

及者,内为主公,特为此盟者,以齐侯为受命之霸也。诸侯之仰霸者,盖欲以记社稷也。闵公以防冲新立,而庆父通乎君母,势倾公室,国人汹汹,思得忠良以平内难故居丧特出,为落姑之盟,请复季子。季子之归否,制在齐侯故也。

译姑及这个地方,内部以鲁国国君为主盟者,特别为此订立盟约,是因为齐侯是受命为霸主的人。诸侯仰慕霸主的,大概是想借此来保全社稷。闵公因为抵御外患刚刚即位,而庆父勾结国君的母亲,权势倾覆公室,国内人心惶惶,人们希望得到忠良之士来平定内乱,所以闵公在居丧期间特别外出,在姑及订立盟约,请求让季子回国。季子是否回国,决定权在于齐侯,所以如此。

季子来归

季子谓谁?公子友也。友名也,季字也。子者,男子之通称也。凡人臣出奔而反国,则书曰“归”或曰“复归”。经未有季子出奔之文,而书“来归”,何也?凡奔云者,负罪以出,迫逐而不遑暇之辞也。今鲁国连丧二君,当凶祸艰难之际,季子以贵戚之重,违而去之,是之谓全身逺害,求援以庇国。既而国人以庆父之故,思得贤公子以辅防主,视公族之中,惟季子托辞以出,若爱其生以有待者。鲁人惟恐其不归,故公与齐侯盟而请之。其书“来归”者,所以变乎“归”之文,又变乎“复归”之文也。既归而遂以国政付之,是其委任亦不轻矣。惟其委任之重,所以没其去国之因,而责其后效。圣人特字之而不名,又不称公子者,见季子自以贤徳为国人所与,不縁宗亲之故,则所以望于季子者重矣。然季子既归,乃托亲亲之故,卒不能平姜氏之乱,讨庆父之恶,致使二人卒弑吾君。明年书“公子庆父出奔莒,夫人姜氏孙于邾”,以着季子徒然来归,无补于急难,大失国人之望。是以变文书“来归”者,亦所以责之,与内女被黜而归者同。

  冬齐仲孙来

此齐侯既复,季子因使仲孙来窥我。非使于我也,故不书“齐侯使”,而止书“齐仲孙来”。所以嘉仲孙而讥齐侯也。讥齐侯有窥鲁之心,失霸者之义;而嘉仲孙能俾齐侯务寜鲁难,有全鲁之功,故特书字以襃之。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

阳,小国也。齐侯迫逐而迁之,以其恃强而兼弱也。故贬称人。阳自是不复见矣,故不地。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

刺不能三年也。庶人荐而不享,大夫享而不祫,诸侯祫而不禘。禘者,天子之祭,鲁不当禘也。然成王赐天子之礼以享周公,而先公因僭用之。过在前世,圣人不一一追贬,但因事书之。盖鲁国常事不可胜书,故也。今以周公之禘,禘于庄公,已为非礼,又况当丧而祭乎?初鲁之丧庄公也,既▯而经不入库门,士大夫既卒哭而麻不入,则当时君臣虽未终丧,盖皆吉服矣。岂独禘为然哉?禘,大祭也,故于是讥之。然闵公防弱,何知焉?圣人书此,以着季子之徒执国政者之罪也。虽然,此特用其礼物耳,非有追配审谛之事。言禘于庄公,不言庄宫者,以三年之中未可以宫称也。

  秋八月辛丑公薧

公薨不地者,着其被弑之防意也。不书▯者,见无臣子也。君弑而不讨贼,何臣子之有?昔季子对庄公之言曰:「臣愿以死奉般。」般死而季子出,复归而相闵公。公又被弑于此,见季子之归,不能平内难,适所以召弑逆之祸耳。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公子庆父出奔莒。

先书公薨,而继书此,则知夫人姜氏与公子庆父,此二人者,实弑公也。夫季子者,闵公盟而归之,以为国卿,正为姜氏、庆父故耳。季子専鲁国之政,足以有为,今已逾年,既不能防闲其君,毋称治庆父之罪,而反召弑君之祸;又不能率鲁国之众,以讨弑君之贼,乃纵之使逸。故此书夫人姜氏孙于邾,公子庆父出奔莒者,非特着姜氏、庆父之罪,又以见季子孤国人之望也。或谓《春秋》不责季子不能全闵公,而嘉其能立僖公。呜呼!是不忠于前君,而自结于后君也,岂贤者之所为乎?又谓缓追逸贼,亲亲之道,是尤不然。人臣之义,莫大乎为君讨贼。故曰:「大义灭亲。」今季子于庆父,亲也;而于闵公,则亲而又尊者也。庆父弑闵,彼尊尊、亲亲之义已絶矣。苟能诛之,则尊尊、亲亲之义两得之;舍庆父而忍乎闵公,是尊尊、亲亲之义两失之也。弃两得而从两失,贤者之所为,果如是乎?

  冬齐高子来盟

鲁难继作,齐侯不修霸主之义,謷然有取鲁之心,使高子将南阳之甲而至者,非使于我也。而高子乃能因事制宜,勉其君于霸,遂与鲁盟,以定嗣君之位。故于其来盟而称高子,善其能恤鲁,且得奉使之宜,从义不从命也。

  十有二月狄入卫

衞懿公遂为狄所杀,而此但书「入衞」而已,何也?圣人不与狄杀卫君,且为齐桓起也。国人立

译季子回国。

季子是谁?是公子友。友是他的名,季是他的字。子,是对男子的通称。一般臣子出逃后返回本国,史书就记载为“归”或“复归”。《春秋》中没有记载季子出逃的文字,却记载他“来归”,为什么呢?所谓出逃,是指背负罪责而出,是被迫驱逐、来不及从容应对的说法。如今鲁国接连丧亡两位国君,正值凶祸艰难之际,季子凭借尊贵亲戚的身份,违背常理离去,这叫保全自身、远离祸害,寻求外援以庇护国家。后来国人因为庆父的缘故,希望得到贤能的公子来辅佐保护国君,在公族之中,只有季子找借口出走,好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以等待时机。鲁国人只怕他不回来,所以国君与齐侯结盟来请求他回来。史书记载“来归”,是为了改变一般“归”的写法,又改变“复归”的写法。季子回来后,鲁国就把国政托付给他,对他的委任也不轻了。正因为委任重大,所以隐去了他离开国家的原因,而要求他后来的成效。圣人特意称他的字而不称名,又不称公子,是表明季子凭自己的贤德得到国人的拥戴,不依靠宗亲的关系,所以对季子的期望很重。然而季子回来后,却借口亲近亲属的缘故,最终没能平定姜氏的祸乱,讨伐庆父的罪恶,致使这两个人最终杀害了我们的国君。第二年记载“公子庆父出逃到莒国,夫人姜氏逃到邾国”,以表明季子白白回来,对紧急危难没有补益,大大辜负了国人的期望。所以改变文字记载“来归”,也是为了责备他,这与国内女子被废黜后回娘家是一样的。

冬天,齐国的仲孙来。

齐侯复位后,季子于是派仲孙来窥探我国。仲孙不是出使我国,所以不记载“齐侯派”,只记载“齐仲孙来”。这是为了褒扬仲孙而讥讽齐侯。讥讽齐侯有窥探鲁国的心思,失去了霸主的道义;而褒扬仲孙能使齐侯致力于平息鲁国的祸乱,有保全鲁国的功劳,所以特意称他的字来褒奖他。

二年春天,周王正月,齐国人迁移阳国。

阳,是小国。齐侯逼迫驱逐并迁移它,因为它依仗强大而兼并弱小。所以贬称他们为“人”。阳国从此不再出现,所以不记载地名。

夏天五月乙酉日,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

这是讥讽不能守三年之丧。庶人进献祭品而不举行享祭,大夫举行享祭而不举行祫祭,诸侯举行祫祭而不举行禘祭。禘祭,是天子的祭祀,鲁国不应当举行禘祭。然而成王赐予天子之礼来祭祀周公,而鲁国的先公因此僭越使用。过错在前代,圣人不一一追贬,只是就事论事地记载。大概是因为鲁国的常事多得写不完,所以如此。现在用周公的禘祭来祭祀庄公,已经是不合礼制,何况在丧期举行祭祀呢?起初鲁国为庄公办丧事时,已经除服而经不入库门,士大夫已经哭丧完毕而麻衣不穿,那么当时君臣虽然丧期未满,大概都穿吉服了。难道只有禘祭是这样吗?禘祭,是大祭,所以在这里讥讽它。然而闵公年幼,哪里知道这些呢?圣人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表明季子等执掌国政者的罪责。虽然如此,这只是用了那些祭品,并没有追配祖先、审慎谛视的仪式。说禘祭于庄公,不说庄公庙,是因为在三年丧期中不可以称庙。

秋天八月辛丑日,国君薨逝。

国君薨逝不记载地点,是为了表明他被弑杀的含义。不记载除服,是表明没有臣子。国君被弑杀而不讨伐凶手,哪里还有臣子呢?从前季子对庄公说:“臣愿意以死侍奉般。”般死后季子出走,回来后辅佐闵公。国君又在这里被弑杀,可见季子回来,不能平定内乱,正好招致弑逆的祸患罢了。

九月,夫人姜氏逃到邾国。公子庆父出逃到莒国。

先记载国君薨逝,接着记载这些,就知道夫人姜氏和公子庆父,这两个人,确实是弑杀国君的人。季子,是闵公结盟请他回来,让他做国卿,正是为了姜氏、庆父的缘故。季子专掌鲁国政事,足以有所作为,如今已经过了一年,既不能防范国君,不说治庆父的罪,反而招致弑君的祸患;又不能率领鲁国的众人,去讨伐弑君的凶手,却放纵他们逃跑。所以这里记载夫人姜氏逃到邾国,公子庆父出逃到莒国,不只是表明姜氏、庆父的罪责,又借此表明季子辜负了国人的期望。有人说《春秋》不责备季子不能保全闵公,而褒奖他能拥立僖公。唉!这是不忠于前君,而自我结好于后君,难道是贤者所为吗?又说缓追逃走的凶手,是亲近亲属的道理,这尤其不对。人臣的道义,没有比为国君讨伐凶手更大的了。所以说:“大义灭亲。”如今季子对于庆父,是亲属;而对于闵公,则是亲属而又尊贵的人。庆父弑杀闵公,那尊尊、亲亲的道义已经断绝了。如果能诛杀他,那么尊尊、亲亲的道义就两全了;舍弃庆父而忍心对待闵公,是尊尊、亲亲的道义两失。放弃两全而选择两失,贤者的所为,果真如此吗?

冬天,齐国的高子来结盟。

鲁国祸乱接连发生,齐侯不修习霸主的道义,傲慢地有夺取鲁国的心思,派高子率领南阳的军队而来,不是出使我国。而高子却能因事制宜,勉励他的国君行霸业,于是与鲁国结盟,以安定嗣君的地位。所以在他来结盟时称高子,是赞许他能体恤鲁国,并且懂得奉命出使的道理,从义不从命。

十二月,狄人进入卫国。

卫懿公最终被狄人所杀,而这里只记载“进入卫国”而已,为什么呢?圣人不赞同狄人杀害卫国国君,并且是为了齐桓公兴起霸业。国人拥立

黔年之弟公子顽之子申,盖宣姜所生也,是为戴公。戴公继卒,遂立其母弟燬,是为文公。

译黔年的弟弟公子顽的儿子申,大概是宣姜所生的,这就是戴公。戴公继位后不久就去世了,于是立了他同母弟弟燬,这就是文公。

郑弃其师

狄既灭衞,诸国皆震。郑伯遣师御之,而将非其人,师久而溃,故书“郑弃其师”者,恶郑伯也。郑伯有其师而无其将,将者,人之司命也。郑伯以百姓之命授匪其人,非弃而何?盖人君之使臣也,知其贤而使之,则功必成;知其不贤而使之,则事必败。夫不知其不贤而过使之,至于败事,君子犹曰“君不知人,当自罪尔”,而况已知其不贤而强使之,不独陷其身,又属之以民乎?观《郑诗》《清人》刺文公也,高克好利,不顾其君,文公恶而逺之,不能使高克将兵而御狄于境,陈其师旅,翺翔河上,久而不召,众散而归。观此,则非师之弃郑,郑弃其师也。郑伯轻授高克将权,自取此祸,圣人不罪高克,而直书“郑弃其师”,以为后世人君之戒。

  春秋集注巻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注卷十四

  宋 高闶 撰

  僖公

  元年春王正月

  不书即位同闵公义

  齐师宋师曺师次于聂北救邢

齐桓公于是为仁不情,而为志不广矣。狄入衞,齐不救;卫狄不伐邢,而齐救邢。圣人于是盖昭见其隠,而知桓公之不足为贤方伯也。卫朔奔匿于齐,襄齐实纳之,是齐有恩于卫一也。朔之入,实拒王师,桓公圗霸尊王,释其拒王师之罪而不问,是齐有恩于衞二也。荘公十六年幽之盟,卫朔同盟;及二十七年再盟于幽,诸侯皆防,而卫不至,此卫负于齐者一也。二十八年,齐有伐衞之师,问不至之故,卫可以服矣,而悍然不顺,与齐师战,此卫负于齐者二也。伐卫于此,又七年,而卫卒不通于齐,此卫负于齐者三也。齐庇于卫者二,而卫负于齐者三,此齐所以坐视狄之灭卫而不救也。然不救卫,固也;而邢未被兵,乃反救之,何也?卫与邢为隣,狄不伐卫则伐邢,邢卫常有狄患。齐恶于衞,故虽灭而弗救;邢无恶于齐,未被兵而先救之,救邢所以激卫也。若曰:顺已者虽患未至而吾救之,违己者虽已被兵而不之救。呜呼,此固小人之情矣。仁人果如是乎?孺子将入井,岂必其父母亲爱而后救之?虽其父母之仇,哀其垂死,亦将引手援之矣。頋乃持他人之子而示之曰:「此于吾无憾,吾持之若父与吾仇,吾安视其死而不援也?」岂人情乎?霸主急灾救患,而以私憾废之,信乎为志不广,而为仁亦不情也。聂北在博州,博卫地。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邢未有以効于齐也,而齐厚之,为已甚。前年狄伐邢,齐即救之,不留也。今狄未至,邢桓公帅三国之师,次于聂北,所以张邢之势,以却狄兵,且谋迁之,以期于久安。城之,以设其重险,此岂徒为无益之役哉?皆所以激衞云尔。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

齐桓倡义存鲁,以示信于天下。而乱鲁者,非他,齐女也。故召之至于夷而杀之,而以之归。夫弑君之贼,虽人皆可得而诛之,而鲁以臣子不得讨,则齐侯杀之为是。此霸者所以行乎诸侯之义。故圣人不罪齐侯之杀,但书“薨于夷”,则夫人不得其死,昭然可见。而庄公娶仇雠淫荡之女,以祸鲁国,又不待贬絶而可知也。然齐侯杀之虽是,而不当以归。继书“齐人以归”者,罪齐不当取其尸归也。不言以丧归者,不成乎丧也。虽然,夫人义已与鲁絶,又不当归之于鲁。如之何则可?曰:即其死所而葬之可也。

  楚人伐郑

荆蛮加兵于中国,谓之伐者,以中国不自正故也。荆自庄十年败蔡师于莘,始见于经。十四年入蔡,十六年伐郑,皆秪书荆。荆本子爵,僻在南荒,不从中国政令,而猾夏不恭,敢僭大号,所以外之也。庄二十三年书「荆人来聘」,盖周室微弱,而蛮荆敢与中国交聘,诸侯不以荆蛮待之,而待以中国之礼,圣人因书之曰「人非进荆蛮也,所以惩中国诸侯也」。然犹君臣同辞,无复尊卑之辨。二十八年荆伐郑,犹前志也。此年书「楚人伐郑」,则见其地广兵强,暴横难制。自是至一经之终,不复称荆矣。然终齐桓之世,惟秖称人,而不得与于中

译郑国抛弃了他的军队

狄人灭掉卫国后,各国都感到震惊。郑伯派遣军队抵御狄人,但将领不是合适的人选,军队长期作战后溃败,所以史书称“郑弃其师”,这是厌恶郑伯。郑伯拥有军队却没有合适的将领,将领是掌握人们命运的人。郑伯把百姓的生命交给不适当的人,这不是抛弃军队又是什么呢?大概君主使用臣下,知道他有贤能而使用他,那么功业必定成功;知道他不贤能而使用他,那么事情必定失败。如果不知道他不贤能而错误地使用他,导致事情失败,君子尚且说“君主不识人,应当自我责备”,更何况已经知道他不贤能却强行使用他,不仅陷自身于危险,又把民众托付给他呢?观察《郑诗》中《清人》篇讽刺文公,高克喜好利禄,不顾念他的君主,文公厌恶他而疏远他,不能使高克率领军队在边境抵御狄人,陈列军队,在黄河上徘徊,长期不召回他,众人离散而归。观察这些,就知道不是军队抛弃郑国,而是郑国抛弃了军队。郑伯轻率地授予高克将权,自取这场灾祸,圣人不责备高克,而直接记载“郑弃其师”,以此作为后世君主的警戒。

春秋集注卷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注卷十四

宋 高闶 撰

僖公

元年春王正月

不记载即位,与闵公时的义理相同

齐国的军队、宋国的军队、曹国的军队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

齐桓公在这里表现得仁爱却不合情理,而志向也不够远大。狄人入侵卫国,齐国不救援;狄人不攻打邢国,齐国却救援邢国。圣人借此清楚地揭示其隐情,知道桓公不足以成为贤明的方伯。卫侯朔逃匿在齐国,襄公实际上接纳了他,这是齐国对卫国有恩的第一点。朔回国即位,实际上抗拒周天子的军队,桓公图谋霸业尊崇周王,赦免他抗拒王师的罪过而不追究,这是齐国对卫国有恩的第二点。庄公十六年幽地的会盟,卫侯朔一同结盟;等到二十七年再次在幽地会盟,诸侯都赴会,而卫国没有到,这是卫国辜负齐国的第一点。二十八年,齐国有讨伐卫国的军队,询问不到会的原因,卫国本可以服罪,却悍然不顺从,与齐军交战,这是卫国辜负齐国的第二点。讨伐卫国之后,又过了七年,卫国终究不与齐国通好,这是卫国辜负齐国的第三点。齐国庇护卫国有两点,而卫国辜负齐国有三点,这就是齐国坐视狄人灭卫而不救援的原因。然而不救援卫国,固然有其理由;但邢国尚未遭受兵祸,反而去救援它,为什么呢?卫国与邢国相邻,狄人不攻打卫国就会攻打邢国,邢卫两国常有狄人的祸患。齐国厌恶卫国,所以即使卫国被灭也不救援;邢国对齐国没有怨恨,尚未遭受兵祸就先救援它,救援邢国是为了激怒卫国。好像在说:顺从我的人,即使祸患未到我也救援他;违逆我的人,即使已经遭受兵祸也不救援他。唉,这本来就是小人的情态啊。仁爱的人果真如此吗?小孩将要掉进井里,难道一定要是他的父母亲爱才去救援吗?即使是父母的仇人,哀怜他垂死,也会伸手去援救他。难道会抱着别人的孩子展示说:“这个人与我无怨恨,我像对待父亲一样对待他,我怎么能看着他死而不援救呢?”这符合人之常情吗?霸主急于救灾救患,却因私怨而废弃,确实可以说志向不广,而仁爱也不合情理。聂北在博州,博州是卫国的土地。

夏,六月,邢国迁都到夷仪。齐国的军队、宋国的军队、曹国的军队为邢国筑城。

邢国没有什么效忠于齐国的表现,而齐国厚待它,做得太过分了。前年狄人攻打邢国,齐国立即救援,没有停留。如今狄人未到,邢桓公率领三国军队,驻扎在聂北,以此来张扬邢国的声势,以击退狄军,并且谋划迁都,以期长久安定。筑城,以设置重重险阻,这难道是徒劳无益的工程吗?都是为了激怒卫国罢了。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死在夷地,齐国人把她送回国。

齐桓公倡导道义保存鲁国,以向天下显示信用。而扰乱鲁国的,不是别人,正是齐国的女子。所以召她到夷地而杀了她,然后把她的尸体送回去。那弑君的贼人,虽然人人都可以诛杀,但鲁国作为臣子不能讨伐,那么齐侯杀她是对的。这就是霸主在诸侯间施行道义的原因。所以圣人不责备齐侯杀她,只记载“薨于夷”,那么夫人不得善终,就明显可见了。而庄公娶仇敌淫荡的女子,祸害鲁国,也不待贬斥断绝就可知了。然而齐侯杀她虽然是对的,但不应当把尸体送回去。接着记载“齐人以归”,是责备齐国不应当取回她的尸体。不说是“以丧归”,是因为不成其为丧礼。虽然如此,夫人道义上已经与鲁国断绝,又不应当送回到鲁国。那怎么做才可以呢?回答说:在她死的地方安葬她就可以了。

楚国人攻打郑国

荆蛮对中原用兵,称为“伐”,是因为中原不自正的缘故。荆自庄公十年在莘地打败蔡国军队,开始出现在经文中。十四年入侵蔡国,十六年攻打郑国,都只记载“荆”。荆本为子爵,地处南方荒远之地,不服从中原政令,而扰乱华夏不恭敬,敢于僭用大号,所以排斥它。庄公二十三年记载“荆人来聘”,大概是周王室微弱,而蛮荆敢于与中原交往聘问,诸侯不把荆当作蛮夷对待,而以中原的礼仪对待它,圣人因此记载说“人”,不是提升荆蛮,而是为了惩戒中原诸侯。然而仍然君臣同辞,没有尊卑的区别。二十八年荆攻打郑国,还和以前的记载一样。这一年记载“楚人伐郑”,就显示出它地广兵强,暴横难制。从此到一经的终结,不再称“荆”了。然而终齐桓公之世,只称“人”,而不能列入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