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高氏春秋集注五

春秋集注卷四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6–31 段

一时无事,书首月存,天道王法也。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宋华督将弑殇公,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则人莫敢过。而致难于君者,于是先攻孔父。殇公趋而救之,皆死焉。人臣死君难,故书“及”,以着其节;称大夫,以明不失其官也。夫死者,人之所甚难,而忠臣义士慷慨发难,虽不救而以身死之。世人见其事之不成,从而咎之者众矣。圣人特着其节,又称其官,以勉进忠义之士,使爲于不可爲之时,救于无可奈何之际。故《春秋》见弑之君三十有六,而死难之臣三人而已,孔父、仇牧、荀息是也。按宋世系,正考父生嘉,字孔父,其孙睾夷,因以爲氏。昔人名嘉而字孔者多矣,郑公子嘉字子孔,所谓司徒孔者也;楚成嘉字子孔,所谓令尹子孔者也。或谓名其君于前,不当字其臣于后,则父亦名也?是不然。与夷之名,此正之不可变者也,何害于孔父之字?且郑伯寤生卒而继书祭仲,仲亦名乎?殇公立十年,督迎公子冯于郑而立之,以亲郑也。宋郑交恶,由宋穆公启之,故华督得以爲辞也。

译当时没有大事,书写“首月存”,这是天道和王法。

鲁隐公二年春天,周历正月,戊申日,宋国的华督杀害了国君与夷,以及他的大夫孔父。宋国的华督打算杀害殇公,孔父面色严肃地站在朝廷上,人们就没有敢冒犯的。而给国君带来祸难的人,于是就先攻打孔父。殇公快步跑去救他,两人都死了。臣子为国君赴难而死,所以《春秋》书写“及”,来彰显他的节操;称他为“大夫”,来表明他没有失去自己的官职。死亡,是人们非常难以面对的,而忠臣义士慷慨激昂地发起行动,虽然没能挽救国君却以身殉职。世人看到事情没有成功,从而责怪他们的人很多。圣人特意彰显他们的节操,又称呼他们的官职,来勉励和促进忠义之士,使他们在不可为的时候去作为,在无可奈何的境地中去救援。所以《春秋》中记载被弑杀的国君有三十六位,而为国家赴难的臣子只有三位,就是孔父、仇牧、荀息。

查考宋国的世系,正考父生了嘉,字孔父,他的孙子睾夷,因此以“孔”为氏。从前人名嘉而字孔的很多,郑国的公子嘉字子孔,就是所谓的司徒孔;楚国的成嘉字子孔,就是所谓的令尹子孔。有人说在国君名字之前,不应当在臣子名字之后用字,那么“父”也是名吗?不是这样的。与夷的名字,这是正当的、不可改变的,哪里妨碍了孔父的字呢?况且郑伯寤生去世,接着书写祭仲,“仲”也是名吗?殇公在位十年,华督从郑国迎接公子冯来立为国君,是为了亲近郑国。宋国和郑国交恶,是从宋穆公开始的,所以华督得以以此为借口。

滕子来朝

此滕侯也,而称子者,示外之也。礼曰:「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故呉楚僭王,而春秋亦书曰「子」而已。先儒谓五等之爵,自有定制,其所升黜,皆由霸主。若春秋擅自升黜,是自爲乱也。是不然,当此之时,霸主未起,孰黜之乎?春秋,天子之事也。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正谓此也。春秋之诛乱臣贼子,尤严于乱臣贼子之党,使人知乱臣贼子之爲大恶,而莫之与,则无以立于世,而簒弑之祸息矣。滕侯始与隐公同好,七年往吊其丧,十一年来朝于我。今隐为桓所弑,而滕不能讨其同好之贼,反率先朝之,此不仁不义之甚,外裔之道也。故春秋因以外裔待之。

三月,公防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春秋之法,防不系事,以爲事之善恶无足劝惩,则没去其事,而但着其出防之罪也。防而系事者二,澶渊之会,宋灾,故自见本义。此书公防诸侯,以成宋乱,尢爲天下之大恶也。桓弑君而立,方惧诸侯之讨已,乃因宋督弑君,特会诸侯,以成其乱。春秋深嫉之,故以宋乱之成,归罪于公。公若防诸侯以讨宋,宋乱不成矣。惟公以乱助乱,是以成也。是四国始以宋之故,更相侵伐。今因宋督弑君,又各释其怨,立公子冯,纳督之赂,而封殖之。圣人深罪四国之君,无人君之道,保人之贼,私人之赂,反成就其志,俾贼而立于君之侧,政而归于贼之手。故特书其爵,而系之以成宋乱,明此四君者,皆好乱之君也。故乱人以爲资。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

宋督赂四国以免诛,而以郜鼎归公。不曰“宋使来归”,而曰“取于宋”,以见公乃自以爲功而取之,専罪公也。

  戊申纳于大庙

邻国之乱,力不能救,则已耳。今公反防三国,纳赂以成之。圣人实书之,所以示其恶于后世也。公不知纳赂之爲恶,又欲夸于神明,置其器于周公之庙,以明示百官,是教之习爲悖逆之行也。然则庆父、仲遂、意如之恶,又何诛焉?圣人爲此惧,而作《春秋》,使后世知宠赂之行,保邪废正,能败人之国家,如此也。故日「以谨之」,且谓之郜大鼎,则宋安得而有之?此见宋公本以不义得之也。宋本以不义得之,鲁又以不义取之。周公飨义,必不受也。故书曰「纳」,纳者弗受而强致之也。《白华》之诗,美孝子之洁白,美其不肯以不义汚其亲也,况诸侯乎?宋以郜鼎赂鲁,鲁以许田赂郑,其罪惟均,故圣人所书之意亦同。

秋七月,纪侯来朝【案:经,文公谷作纪侯,左氏作杞侯,此从公谷】

左氏因下有入杞之文,附防作杞,非也。杞爵非侯,凡称杞侯者,皆纪侯。自纪侯大去其国之后,纪不复称侯矣。弑逆之人,纪侯朝之,何爲不与滕子同贬乎?当是时,齐欲灭纪,纪侯来求鲁爲援耳,非爲桓立而朝之也。

  蔡侯郑伯防于邓

隐四年,蔡与宋、陈、衞、鲁伐郑。十年,又与宋、衞伐郑。其积怨未解,今郑与齐、宋、鲁、陈皆释去前憾,故蔡与郑于是始平于邓也。然至五年,而蔡人复从王伐郑,则此防亦不足恃也。邓,嬴姓侯国也。地以国,则邓亦与焉。左氏以爲惧楚,非也。时楚虽已僭号,尚未敢入侵中国,何爲而先自惧乎?

  九月入杞

以滕纪皆来朝而杞独不至,故也。此年入杞,八年伐邾,其辞虽略,而罪有余也。夫桓弑君,莫入,莫伐,幸也。乃反入人伐人,是使天下共蒙其耻也。是《春秋》之深意也。

  公及戎盟于唐

隐滕与戎盟于唐矣。未几而伐凡伯,则戎之不可信必矣。今必以桓有败盟之事,是以再爲此盟也。

  冬公至自唐

君出而至,必告庙,此常事也。春秋所书,或过时,且危之也。桓公自弑立之后,尝与齐、郑、陈防矣,皆同爲不义者也。至是逺与戎盟,故危之而书至。盖戎若不如三国之党恶,则讨之矣。此圣人居夷浮海之意也。

  三年春正月

春秋之法,凡首时书月,则书王。此正月不书王者,桓公弑君而立。圣人虽不敢斥言,

译滕子前来朝见。

这是滕侯,却称他为“子”,是表示将他视为外族。礼制规定:“东夷、北狄、西戎、南蛮,即使地位尊贵也称‘子’。”所以吴、楚僭越称王,《春秋》也只记载为“子”。先前的儒者认为五等爵位自有定制,升降黜免都由霸主决定。如果《春秋》擅自升降黜免,就是自己制造混乱。这种说法不对,当时霸主尚未兴起,是谁黜免他的呢?《春秋》是天子之事。孔子说:“了解我的,大概只有《春秋》吧?怪罪我的,大概也只有《春秋》吧?”正是指此而言。《春秋》诛讨乱臣贼子,尤其严厉地对待乱臣贼子的党羽,使人们知道乱臣贼子是大恶,没有人愿意与他们为伍,那么他们就无法立足于世,篡弑的祸乱也就平息了。滕侯起初与隐公结好,隐公七年前往吊唁其丧事,十一年来我国朝见。如今隐公被桓公所弑,滕国不能讨伐杀害其盟友的贼人,反而率先来朝见桓公,这是极不仁不义的行为,是外族的做法。所以《春秋》因此用对待外族的方式对待他。

三月,鲁公在稷地防备齐侯、陈侯、郑伯,以促成宋国的动乱。

《春秋》的法则,防备不关联具体事件,因为事件的善恶不值得劝善惩恶,就隐去事件,只记载其出防的罪责。防备而关联事件的有两处,澶渊之会,宋国发生灾祸,所以自然显现本义。这里记载鲁公防备诸侯,以促成宋国的动乱,更是天下的大恶。桓公弑君自立,正害怕诸侯讨伐自己,于是趁着宋督弑君,特意会合诸侯,以促成其动乱。《春秋》深恶痛绝,所以将促成宋国动乱的罪责归于鲁公。鲁公如果防备诸侯去讨伐宋国,宋国的动乱就不会形成。只有鲁公以动乱助长动乱,所以才促成。这四个国家起初因为宋国的缘故,互相侵伐。如今趁着宋督弑君,又各自放下怨恨,拥立公子冯,收受宋督的贿赂,而培植他。圣人深罪这四个国家的君主,没有君主的道义,庇护别人的贼人,私受别人的贿赂,反而成就其志向,使贼人立于君主之侧,政令归于贼人之手。所以特别记载他们的爵位,并关联促成宋国动乱,表明这四个君主都是喜好动乱的君主。所以动乱之人以此作为资本。

夏四月,从宋国取得郜国的大鼎。

宋督贿赂四国以逃避诛杀,并将郜鼎送给鲁公。不说“宋国派人来归还”,而说“从宋国取得”,以显示鲁公自己以为有功而取得它,专门归罪于鲁公。

戊申日,将大鼎放入太庙。

邻国的动乱,无力救援,就算了。如今鲁公反而防备三国,收受贿赂以促成动乱。圣人如实记载,是为了向后世显示其罪恶。鲁公不知道收受贿赂是罪恶,又想向神明夸耀,将器物放在周公的庙里,以明示百官,这是教他们习惯悖逆的行为。那么庆父、仲遂、意如的罪恶,又何必诛讨呢?圣人对此感到恐惧,而作《春秋》,使后世知道宠信贿赂的行为,庇护邪佞废弃正道,能败坏人的国家,就是这样。所以说“用来谨慎对待”,并且称为郜大鼎,那么宋国怎么能拥有它呢?这表明宋公本来就是不义得到的。宋国本来不义得到,鲁国又用不义的手段取得。周公崇尚道义,必定不会接受。所以记载为“纳”,纳是不接受而强行送进去的意思。《白华》这首诗,赞美孝子的洁白,赞美他不愿用不义玷污亲人,何况是诸侯呢?宋国用郜鼎贿赂鲁国,鲁国用许田贿赂郑国,他们的罪责相等,所以圣人所记载的意思也相同。

秋七月,纪侯来朝见【案:经文,文公、谷梁传作纪侯,左传作杞侯,这里采用公羊、谷梁的说法】

左传因为下文有进入杞国的记载,附会改为杞侯,这是错误的。杞国的爵位不是侯,凡是称杞侯的,都是纪侯。自从纪侯大规模离开他的国家之后,纪国就不再称侯了。弑逆之人,纪侯去朝见他,为什么不与滕子一样被贬斥呢?当时,齐国想要灭掉纪国,纪侯来请求鲁国作为援助,不是为了桓公即位而朝见他。

蔡侯、郑伯在邓地会盟。

隐公四年,蔡国与宋、陈、卫、鲁攻打郑国。十年,又与宋、卫攻打郑国。他们的积怨未解,如今郑国与齐、宋、鲁、陈都放下了以前的怨恨,所以蔡国与郑国于是在邓地开始和解。然而到了五年,蔡国人又跟随周王攻打郑国,那么这次会盟也不值得依赖。邓,是嬴姓的侯国。地名以国名,那么邓国也参与了。左传认为是害怕楚国,这是错误的。当时楚国虽然已经僭越称王,但尚未敢入侵中原,为什么要先自己害怕呢?

九月,进入杞国。

因为滕国、纪国都来朝见而杞国独自不到,所以如此。这一年进入杞国,八年攻打邾国,文辞虽然简略,但罪责有余。桓公弑君,没有人进入,没有人攻打,是侥幸。反而进入别人、攻打别人,这是使天下共同蒙受耻辱。这是《春秋》的深意。

鲁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

隐公时滕国与戎人在唐地结盟了。不久攻打凡伯,那么戎人不可信是必然的。如今必定因为桓公有背弃盟约的事情,所以再次结盟。

冬,鲁公从唐地回来。

君主外出回来,必定告祭宗庙,这是常事。《春秋》所记载的,有时超过时限,并且表示危险。桓公自弑君自立之后,曾与齐、郑、陈会盟了,都是同做不义之事的人。至此远与戎人结盟,所以表示危险而记载回来。大概戎人如果不像三国那样同恶相济,就讨伐他了。这是圣人居住夷地、浮海远去的用意。

三年春正月

《春秋》的法则,凡是开头记时记月,就记王。这正月不记王,是因为桓公弑君自立。圣人虽然不敢直斥,

然岂可尽没其迹?故微文以见之,使后世可追攷焉。盖弑君之贼,不可使一日偷生,奈何缓之至十八年之久,纵而不讨乎?圣人以桓弑逆自立,乃敢晏然南面爲君,以朝其臣民。故元年书王,以正其罪;二年又书王者,以王室微弱,力不能行天讨,而桓公之罪已显著,不可掩。若于二年而能诛之,虽爲小缓,亦足以为王诛也。今至于三年之丧毕,而竟自爲君,而天王竟不加诛。非天下无王,何以至此?自是遂不书王,以见当时之王竟不能讨,而桓公之恶竟遂其欲也。

译然而怎能完全抹去他的罪迹呢?所以用隐微的文字来揭示它,让后世可以追溯考证。杀害国君的贼人,不能让他苟活一天,为什么拖延到十八年之久,放纵他而不加讨伐呢?圣人认为齐桓公弑君篡位自立,却敢安然地南面称君,让臣民朝拜。所以在元年记载“王”,以判定他的罪行;二年又记载“王”,是因为王室衰微,无力执行天道的讨伐,而桓公的罪行已经显著,无法掩盖。如果在二年能够诛杀他,虽然稍微迟缓,也足以算是天子的讨伐了。现在直到三年丧期结束,桓公竟然自立为君,而周天子竟然不加诛杀。如果不是天下没有真正的王,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从此就不再记载“王”,以表明当时的天子终究不能讨伐,而桓公的恶行终究得逞。

公防齐侯于嬴

齐侯知公之弑逆,欲以文姜妻之。公亦欲援齐以自安,故爲此防。

  夏齐侯衞侯胥命于蒲

胥命者,何?自相命也。其命维何?相推爲牧伯也。昔齐衞之先,盖尝爲牧伯矣。故齐管仲言:“天子赐我先君履,五侯九伯,皆得征之。”而诗言:“黎之臣子,作旄丘之诗,责衞伯不能修方伯连帅之职。”是知齐衞本皆牧伯之职也。爲牧伯者,皆禀天子之命,以令诸侯。书曰:“王言惟作命,未有诸侯而得言命也。”是以文王之爲西伯也,以天子之命命将帅,以讨夷狄之难。诗人歌而美之。今也,齐僖衞宣欲修其职,不请于王,而自相命焉。在《易》泰之上九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命乱则尊卑上下不复辨,方伯连帅之职无所统,而强者爲伯而已,是无王也。此东周大乱之形也。《春秋》书之旨在于此,而传者失其意,使圣经微旨久而不明,可爲重太息也。诸儒以伯爲霸字,盖本于方伯之伯。衞本侯爵,而旄丘谓之衞伯,则方伯连帅之称伯,固其所也。及方伯连帅之职废,而诸侯强大者遂行其职,故霸通于伯,而齐衞所以自相推也。然则二侯胥命,何爲不盟?地丑德齐,两不相服也。盟必有主者,主者爲尊。胥命则莫适爲尊。自是齐日强,而衞日弱,故不复相命,而屡盟。盟则齐专爲霸矣。《春秋》之变,始于齐衞胥命,而终于呉晋争盟。自争盟观胥命,所谓“彼善于此”也。故荀卿曰:“《春秋》善胥命。”

  六月公防纪侯于郕

公自簒立之后,无歳不与诸侯盟防。盖结外援以自固也。纪侯惧齐,亦欲亲鲁;虽郕亦然。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既尽也,食尽,见爲异之大者,天下无王之象也。经书日食三十六,而食之既者二,此年与宣八年秋七月是也。天变之甚,独于二公见,孰谓无天道乎?日食义见隐二年。

  公子翚如齐逆女

翚于此称公子者,先公之子,至亲且尊,而桓公以尝立已之故,命爲正卿,故也。夫人母仪一国,上以奉宗庙社稷,内以率正妾与君敌体,而公既不能亲迎,乃使公子逺迎之,曾无嫌疑之心焉。齐女又不待礼乃行,皆不正其始也。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

礼,诸侯之娶女入国,则称夫人。讙我地也,而姜氏不称夫人者,以齐侯身送之,有父之亲,未可系夫而称夫人也。自齐侯言,则宜曰季姜,而曰姜氏者,不正文姜,故不与其尽父之称也。且父母送女不下堂,况守土之君乎?今齐侯出境而送姜氏于讙者,公子翚以之归也,岂逺父母兄弟之道哉?

  公防齐侯于讙

讙之防,实受姜氏于齐侯以归,而经但以防讙爲文者,以爲万世之嗣己,则轻之;而公子逆之,齐侯之强己,则畏之,而亲往防之。是公之行,其重在齐侯而不在姜氏也。若齐侯不送,则公亦不至于讙。故书公防齐侯于讙,以罪之也。

  夫人姜氏至自齐

不言翚以致者,公受之于讙故也。至者,见于庙也。书至自齐,是不与其防于讙也。春秋之时,婚姻失道,鲜有贤女辅佐君子,故文姜乱鲁,骊姬惑晋,南子倾衞,夏姬丧陈,上下化之,滔滔皆是。故自隐而下,内女夫人出处之迹,圣人谨而书之:曰逆女,曰纳币,曰归,曰来,曰薨,曰卒,曰▯,所以谨其终始而着其罪也。然事有繁者,不可槩举,则略其常事而着其非常者。故迎女不亲则书之,居丧纳币则书之,归来无故则书之,防享求妇则书之。凡非常之事,悉书焉,以惩以戒,爲万世法。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隐七年,齐尝使弟年来聘。今桓弑隐而夺之位,齐既与之爲婚,又复使年来聘。春秋书此,以见齐侯与鲁虽簒弑易君,恬不爲意,其相聘也,初无继好息民之意,各计利害,如市道之交驩耳。今来聘者,致夫人也。因致女而聘,又非礼也。

  有年

桓弑君而立,逆天理,乱人伦,天地之气爲之水旱凶变,乃其宜也。今乃降丰年以安之,使得凭厚而不忌,斯亦异矣。凡人力之所不能及者,必推之天。以天理之有常,不若人事之错乱也

译鲁桓公在嬴地设防,以抵御齐侯。

齐侯知道鲁桓公弑君篡位的逆举,想把文姜嫁给他。鲁桓公也想借助齐国的力量来安定自己,所以进行这次设防。

夏天,齐侯和卫侯在蒲地互相发布命令。

互相发布命令,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彼此互相命令。他们发布的命令是什么呢?是互相推举对方担任方伯连帅的职务。从前齐国和卫国的祖先,曾经担任过方伯连帅。所以齐国的管仲说:“天子赐予我们先君征伐的权力,五侯九伯,都可以征伐。”而《诗经》中说:“黎国的臣子,作《旄丘》这首诗,指责卫伯不能履行方伯连帅的职责。”由此可知齐国和卫国本来都拥有方伯连帅的职权。担任方伯连帅的人,都是秉承天子的命令,来号令诸侯。《尚书》说:“天子的言语才称为命令,没有诸侯可以自称发布命令的。”因此周文王担任西伯时,凭借天子的命令来命令将帅,以讨伐夷狄的祸乱。诗人歌颂并赞美他。如今,齐僖公和卫宣公想要恢复他们的职权,不向周天子请示,却互相发布命令。《易经》泰卦上九爻辞说:“城墙倒塌到护城河里,是因为命令混乱。”命令混乱,那么尊卑上下就不再能分辨,方伯连帅的职权也就失去了统属,只有强者担任霸主罢了,这就是没有天子的局面。这是东周大乱的征兆。《春秋》记载这件事的宗旨就在这里,而传注的人失去了这个意思,使得圣经的微言大义长久不能明了,真让人深深叹息。诸儒把“伯”当作“霸”字,大概是源于方伯的“伯”。卫国本来是侯爵,而《旄丘》中称它为卫伯,那么方伯连帅称为伯,本来就是这样的。等到方伯连帅的职权废除后,诸侯中强大的就自行行使这个职权,所以“霸”与“伯”相通,齐国和卫国之所以互相推举,原因就在这里。那么两位诸侯互相发布命令,为什么不结盟呢?因为地位相当、德行相等,双方都不服从对方。结盟必定有主导者,主导者就是尊长。互相发布命令就没有谁适合做尊长。从此齐国一天天强大,而卫国一天天衰弱,所以不再互相发布命令,而是屡次结盟。结盟那么齐国就专门成为霸主了。《春秋》的演变,开始于齐卫互相发布命令,而终结于吴晋争夺盟主。从争夺盟主来看互相发布命令,可以说是“后者比前者好”。所以荀子说:“《春秋》赞许互相发布命令。”

六月,鲁桓公在郕地设防,以抵御纪侯。

鲁桓自从篡位自立之后,没有一年不与诸侯结盟或设防。大概是结交外援来巩固自己。纪侯害怕齐国,也想亲近鲁国;即使郕国也是这样。

秋天七月壬辰朔日,发生日全食。

“既”就是尽,日食尽,被视为最大的异象,是天下的无王之象。经文中记载日食三十六次,而日全食只有两次,这次和宣公八年秋七月那次是。天变之严重,唯独在这两位君主身上显现,谁说没有天道呢?日食的含义参见隐公二年。

公子翚到齐国迎接新娘。

翚在这里被称为公子,是因为他是先公的儿子,至亲且尊贵,而桓公因为翚曾经拥立自己的缘故,任命他为正卿,所以这样称呼。夫人是一国的母仪,上以侍奉宗庙社稷,内以率领妾室并与君主地位相当,而桓公既不能亲自迎接,却派公子远道迎接,竟然没有嫌疑之心。齐国的女子也不等待礼节完备就出发,这都是开始就不正。

九月,齐侯把姜氏送到讙地。

按照礼制,诸侯娶女子进入国都,就称为夫人。讙是我国的土地,而姜氏不称为夫人,是因为齐侯亲自送她,还有父亲的亲情,还不能依附丈夫而称为夫人。从齐侯的角度来说,应该称她为季姜,而称她为姜氏,是不纠正文姜的名分,所以不给予她尽父亲称呼的待遇。而且父母送女儿不出厅堂,何况是守土的君主呢?现在齐侯出境把姜氏送到讙地,是因为公子翚把她接回去,这难道符合远离父母兄弟的道理吗?

鲁桓公在讙地设防,以抵御齐侯。

在讙地的设防,实际上是鲁桓公从齐侯那里接受姜氏回国,而经文只以在讙地设防来记载,是因为他认为姜氏是万世的继承人,就轻视她;而公子去迎接她,齐侯已经很强大了,就畏惧他,而亲自前往设防。这是桓公的行为,他的重视在于齐侯而不在于姜氏。如果齐侯不送,那么桓公也不会到讙地。所以记载鲁桓公在讙地设防抵御齐侯,以此来归罪于他。

夫人姜氏从齐国到达。

不说翚把她带来,是因为桓公在讙地接受了她。到达,是指在宗庙相见。记载从齐国到达,是不赞许他在讙地设防。春秋时期,婚姻失去正道,很少有贤女辅佐君子,所以文姜扰乱鲁国,骊姬迷惑晋国,南子倾覆卫国,夏姬败坏陈国,上下效仿,到处都是这样。所以从隐公以下,国内女子和夫人出处的踪迹,圣人谨慎地记载:说迎接女子,说纳币,说归,说来,说薨,说卒,说〇,以此来谨慎地记录她们的始终并彰显她们的罪过。然而事情有繁杂的,不能一概列举,就略去常事而彰显非常之事。所以迎接女子不亲自去就记载,居丧纳币就记载,归来没有原因就记载,设防享宴求取妇人就记载。凡是非常之事,都全部记载,用来惩戒和警戒,作为万世的法则。

冬天,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隐公七年,齐国曾经派弟弟年来聘问。现在桓公弑杀隐公而夺取君位,齐国既与他结为婚姻,又再次派年来聘问。《春秋》记载这件事,以显示齐侯与鲁国虽然篡弑易君,却毫不介意,他们互相聘问,起初没有继好息民的意思,各自计算利害,就像市井之交的欢好罢了。现在来聘问的,是送夫人。借着送女子而聘问,又不符合礼制。

有丰年。

桓公弑君而立,违背天理,扰乱人伦,天地之气因此产生水旱凶变,本是适宜的。现在却降下丰年来安定他,使他凭借丰厚而不忌惮,这也是异常了。凡是人力所不能及的,必定归之于天。以天理有常,不如人事错乱。

。今反常理,故书其异。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译如今违背常理,所以记载这种异常。

四年春季正月,鲁公在郎地狩猎。

桓始婚于齐,而天以有年奉之。凡侈心生于中,则逸德见于外,自然之符也。郎,鲁疆埸也。远狩于疆埸,危之也。何以危之?公有弑君之恶,诸侯皆得而讨之。鲁不是念,而远狩于郎。于是知其安于弑君,恬不懐惧也。夫先王以征伐不可偃于天下,故隐之于农。以武事不可夺农时也,毎因农隙以教之。盖古者兵农未判,一民而已,遂寓其令于四时田猎之间,而时田之礼,亦斯民之乐从也。故因追捕而教以金鼔旌旗之用,因杀获而教以献执俘馘之功。人知禽获之利而已,不知击刺之道由于斯也。人知驰骋之乐而已,不知军旅之政寓于斯也。然则讲练军实,缵习武功,以备不虞,以威夷狄,实在乎此,又岂直肆盘游逐禽兽而已哉?然先王惧蹂躏之爲害,故于国郊爲苑囿,养禽兽以备之。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其后诸国亦皆有之。若郑之原圃,秦之具囿,鲁之大野是也。故西狩于大野,无讥焉,特爲获麟书耳。其他狩于郎,于禚,搜于红,于比蒲,于昌间,皆以非地而书也。凡非其地者,皆托搜狩爲名,实欲爲防战之备耳。况春秋之时,习于田猎谓之贤,娴于驰逐谓之好,未尝因田以教民也。设有能教民以战陈之事,又非其地,其非地之中,又有非时非礼者,此圣人不得不详着之,以垂世诫也。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

按天子之宰,以佐王治邦国,爲职。今桓公内弑其君以自立,外又成人之乱。天王弗能讨,反使其宰聘之,示加尊宠。则天理灭而人道亡矣。书“天王”言,当奉天,而其所爲,乃若是也。纠者,宰渠伯之名也。天子之宰不名,此名之者,见尊卑贵贱之义亡矣。桓自是益无顾忌,在《洪范》爲狂爲豫,莫之首贞。此有春夏而无秋冬之时,盖天理既灭,天运乖矣。阴阳失序,歳功不能成矣,故不具秋冬。

  春秋集注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注卷五

  宋 高闶 撰

  桓公二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

按《长厯》正月甲申朔,月内无甲戌,而太岁乃在甲戌,恐纂年者误加之。或疑甲戌在去年冬十有二月,而去年不书秋冬,误着此月。或疑此日下书陈佗杀太子事,其简编脱,皆未可知也。陈桓公立三十八年,陈佗旣杀世子,遂自立。

  夏齐侯郑伯如纪

春秋之法,诸侯来朝鲁,则直书“朝”,以着其罪;公往朝他国,则书“如而已”,婉其辞也。其余诸侯相朝,皆略而不书。故二百四十二年,外相朝皆不书。此书“齐侯、郑伯如纪”,盖嫉之也。夫纪国最小,而齐、郑彊大,宜纪侯朝事之不暇,岂肯反朝之乎?盖齐侯将袭纪,先欲窥其虚实,而不敢自往;郑伯曲附齐侯,与之偕行,又恐为纪所疑,遂行朝礼而还。夫大不朝小,彊不朝弱,圣人不正其怀诈以图人之国,使若诚朝然,故特书“如纪”,以着其▯。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

桓公弑君自立,不敢朝于天子,而天子遣使来聘者三,此何故哉?当是时,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桓王虽谋婚于诸侯,诸侯莫之从也。桓公以篡弑之故,惧诸侯之讨已,欲自结于桓王,故因纪之故而为王谋焉。此桓王所以三遣使而来聘也。《春秋》书之,以见桓公怀姧,思以纪之婚姻结好于王,以掩大恶,庶诸侯之不已讨,而桓王亦知诸侯有图纪之迹,因欲结鲁以援纪也。其曰「使仍叔之子」者,父在而使子之辞也。夫仍叔为王朝大臣,若其老则当悬车而退,安可不任其事,使其子代之?斯见王纲不举,容其大夫之子参预国事,又见天王徇大臣私意,用其子弟之弱者居公选之地,所谓官人以世也。不称氏者,世权不重于尹武也。周之盛时,乐正以诗书礼乐造士,王太子、王子、羣后之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皆造焉。説者皆曰为化民也,为选贤也。殊不知是乃爱诸臣之子,保诸臣之家也。人不教不善,不善则灾其亲,坠其祀,是身及家以不教而坏也。故明王推恩羣后,必先教之,与其有宠于今,孰若无辱于后?不务教而务官之,以市井言则未学而仕,其幸大矣,

译桓公在齐国娶妻,上天便以长久的年寿来奉承他。大凡奢侈之心产生于内心,那么安逸放纵的德行就会显露于外表,这是自然的征兆。郎,是鲁国的边境。到边境去远行狩猎,这是危险的行为。为什么说是危险呢?因为桓公有弑君的罪恶,诸侯都有权讨伐他。鲁国不念及此,反而到郎地远行狩猎。由此可知他安于弑君之罪,安然自若而不怀畏惧。

先王认为征伐之事不能废止于天下,所以将其隐藏在农事之中。因为军事行动不能耽误农时,所以每逢农闲时节便用来训练民众。大概古代兵农尚未分离,百姓是一体的,于是将军事号令寄托在四季田猎之间,而按时田猎的礼仪,也是百姓乐于顺从的。所以借着追捕猎物来教导金鼓旌旗的使用,借着杀获猎物来教导献俘割耳的功绩。人们只知道捕获猎物的利益,却不知道击刺之道由此而来。人们只知道驰骋的快乐,却不知道军旅的政令寄托于此。那么讲习训练军备,继承练习武功,以防备意外,以抵御夷狄,实在就在于此,哪里仅仅是放纵游乐追逐禽兽而已呢?

然而先王担心践踏农田造成危害,所以在国都郊外设置苑囿,饲养禽兽以备田猎。文王的苑囿方圆七十里,后来的各国也都有这样的苑囿。比如郑国的原圃,秦国的具囿,鲁国的大野就是如此。所以到西郊的大野狩猎,没有讥讽,只是为获得麒麟而记载罢了。其他在郎地狩猎,在禚地狩猎,在红地搜猎,在比蒲、昌间狩猎,都是因为地点不当而记载。凡是地点不当的,都是借搜猎之名,实际上是为了做战备防御。况且在春秋时期,习惯田猎被称为贤能,娴熟驰逐被称为喜好,未曾借着田猎来教化百姓。假设有能借着田猎教导百姓战阵之事的,却又地点不当,而在地点不当之中,又有不合时令、不合礼仪的情况,这是圣人不得不详细记载,以垂示后世警戒的原因。

夏天,周天子派遣宰渠伯纠来聘问。

按照制度,天子的宰臣,辅佐天子治理邦国,是他们的职责。如今桓公在内弑杀国君以自立,在外又促成他人的动乱。周天子不能讨伐他,反而派遣他的宰臣来聘问,表示加以尊宠。那么天理灭绝而人道沦亡了。记载“天王”,是说应当奉行天道,而他的所作所为,竟然像这样。纠,是宰渠伯的名字。天子的宰臣不称名,这里称名,是显示尊卑贵贱的道义已经丧失了。桓公从此更加肆无忌惮,在《洪范》中属于狂妄和犹豫,没有坚守正道。这是只有春夏而没有秋冬的时候,大概天理已经灭绝,天运乖戾了。阴阳失去秩序,一年的功绩不能完成了,所以不记载秋冬。

春秋集注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注卷五

宋 高闶 撰

桓公二年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去世。

按照《长历》,正月甲申朔,月内没有甲戌日,而太岁却在甲戌,恐怕是编纂年历的人错误地加上了。有人怀疑甲戌日在去年冬十二月,而去年不记载秋冬,错误地写在这个月。有人怀疑此日下记载陈佗杀太子的事,竹简脱落了,这些都不能确定。陈桓公在位三十八年,陈佗既然杀了世子,就自立为君。

夏天,齐侯、郑伯前往纪国。

《春秋》的法则,诸侯来朝见鲁国,就直接记载“朝”,以彰显他们的罪过;鲁公去朝见他国,就只记载“如”,使言辞委婉。其余诸侯互相朝见,都省略不记载。所以二百四十二年间,国外诸侯互相朝见都不记载。这里记载“齐侯、郑伯如纪”,大概是憎恶他们。纪国最小,而齐、郑强大,应当是纪侯忙于朝见他们都不暇,哪里肯反过来朝见他们呢?大概是齐侯将要偷袭纪国,先想窥探其虚实,而不敢亲自前往;郑伯曲意依附齐侯,与他同行,又恐怕被纪国怀疑,于是实行朝见之礼后返回。大国不朝见小国,强国不朝见弱国,圣人不纠正他们怀着诈伪图谋他国,却装作真诚朝见的样子,所以特别记载“如纪”,以彰显他们的虚伪。

周天子派遣仍叔的儿子来聘问。

桓公弑君自立,不敢朝见天子,而天子派遣使者来聘问三次,这是什么缘故呢?当时,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桓王虽然谋划与诸侯联姻,诸侯没有听从的。桓公因为篡弑的缘故,害怕诸侯讨伐自己,想要自我结好于桓王,所以借着纪国的事为桓王谋划。这就是桓王三次派遣使者来聘问的原因。《春秋》记载此事,以显示桓公心怀奸诈,想借着纪国的婚姻与天子结好,以掩盖大恶,希望诸侯不再讨伐自己,而桓王也知道诸侯有图谋纪国的迹象,因而想结好鲁国以援助纪国。说“派遣仍叔之子”,是父亲在世而派遣儿子的说法。仍叔是周朝的大臣,如果他年老就应当辞官退休,怎么能不担任其事,而让他的儿子代替呢?这显示王纲不振,容许大夫的儿子参与国事,又显示天王顺从大臣的私意,任用其子弟中软弱的人占据公选的位置,这就是所谓的世卿世禄。不称氏,是因为世袭的权力不如尹、武那样重要。周朝兴盛时,乐正用诗书礼乐造就士人,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子、卿大夫元士的嫡长子都去就学。解说者都说这是为了教化百姓,为了选拔贤才。殊不知这是爱护群臣的儿子,保全群臣的家业。人不教导就会不善,不善就会灾祸其亲人,败坏其祭祀,这是自身和家庭因不教导而败坏。所以明君推恩于群后,必定先教导他们,与其现在受宠,不如以后不受辱。不致力于教导而致力于授官,用市井的话说就是未学而仕,他的幸运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