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高氏春秋集注十五

春秋集注卷十四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82–87 段

国之盟会者,为齐桓能制其强也。至僖十七年,齐桓卒,于是始横。十九年则已盟于齐矣。二十一年又盟于鹿上。至秋则书「宋公、楚子会于盂,执宋公以伐宋」,楚于是乎始大,张列位于陈、蔡之上,而书爵矣。所以着其强大难制,中国不能抗也。至冬告捷以威诸侯,圣人复书曰「楚人使宜申来献捷」,贬其爵,又称「献」,所以抑其强也。自晋文卒,复有事于中国,皆称其爵,以明中国外裔盛衰之渐。惟贬而称人者,各随事以见。

译诸侯会盟,是因为齐桓公能够制约他们的强势。到了僖公十七年,齐桓公去世,于是楚国开始横行霸道。十九年时,楚国已经在齐地会盟。二十一年又在鹿上会盟。到了秋天,史书记载“宋公、楚子会于盂,拘捕宋公并讨伐宋国”,楚国从此开始壮大,在陈、蔡之上张扬地排列位次,并且史书开始记载其爵位。这是为了彰显其强大难以制约,中原诸侯无法抵抗。到了冬天,楚国报告战捷以威慑诸侯,圣人再次记载说“楚人派遣宜申来献捷”,贬低其爵位,又使用“献”字,以此来抑制其强势。自从晋文公去世后,楚国又在中原有所作为,史书都称其爵位,以表明中原与外族盛衰变化的趋势。只有那些被贬低而称为“人”的情况,都是根据具体事件来体现的。

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

齐侯九合诸侯,此其三也。此会为衞城楚丘,因为郑谋楚也。公虽以丧行,亦一时之权也。诸国皆君,则邾人必非微者,以其受姜氏,故贬而人之。然邾受姜氏,莒受庆父,公不请于会以讨之,乃既会而败其师,非礼也。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

邾人以哀姜在邾,故戍虚丘,以窥鲁。哀姜既诛邾,知齐鲁之交合,将归其戍。公往要而败之。何以知要而败之?曰:无伐邾之事,而败邾于邾地故也。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挐。

书公子友帅师见其拥兵得众而不能明大义以讨庆父之罪,反以赂求于莒,而卒至于兴师以毒邻国无辜之民也。夫弑君之贼,岂得以亲亲掩之乎?久稽天讨,一至于今。乃庆父闻哀姜已死,欲复归鲁,鲁人不可,乃自缢。遂致莒人持是兴师而来,以责赂于鲁。夫莒受乱不执,固异乎蔡人杀陈佗者矣。又复责赂不已,信有罪矣。公子友既不能喻以辞命,使知不缩而退,乃遽出师以败之。人获其大夫以偿之。挐者,莒子之弟。获挐者,所以絶公子庆父之赂也。春秋以季友主此战,特谨而曰之所以深责之也。凡诸侯战而死曰灭,生得曰获。而大夫生死皆曰获者,以存之杀之皆在得之之后故也。凡获人之君与其大夫,及其见获者,均为有罪,其间曲直之义,则各存乎其文。凡小国之大夫不名,事接于鲁则名。详内也。郦我地。

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秋七月,齐人杀哀姜而以之归。今歴二时,鲁不迎其丧者,以夫人与弑闵公,义欲絶之故也。僖公新立,外欲固齐以居厚,内存母子不絶之义,故请而葬焉。此所以丧至自齐也。然哀姜岂可复配宗庙哉?鲁以臣子不得讨,齐以霸主得举法。故臣子可缘霸主之命以尊宗庙,霸主亦可縁天子之法以絶鲁私请。今齐以公义诛之,是齐已絶之矣。鲁以私意请之,是鲁不忍絶之也。是以圣人因其丧之至,而特去姜以絶之于齐,而存夫人氏,以见鲁之不忍也。何则?庄元年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者,盖与齐侯同弑其夫也。弑夫之罪重,虽臣子得纪之矣,故全去姜氏。今此与庆父同杀其子,其罪稍轻,终不以子故雠母,惟霸者得行尔。故止去姜而存氏。若姜氏皆去之,则是弑夫杀子之罪均,故存氏以别之也。然则《春秋》者,信制事之权衡,揆道之模范矣。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

楚丘,衞邑,此会柽之诸侯城之以封衞也,而不系之衞者,衞为狄所灭,不能保有故也。然其辞若鲁独城之,何也?齐侯之与诸侯会于幽也,以攘夷狄,尊中国,为盟主。闭二年,狄入衞,而齐侯不能救,致衞为狄所灭。衞亡逾年,然后率诸侯城楚丘以封之,而齐侯乃自以为功。虽衞人亦谓齐侯于我德莫大焉。圣人书之,曾无异于常诸侯者,盖恶其盟之无信,救之不速。今虽有存亡继絶之善,然天子在上,而诸侯辄敢专封,非其所守,而擅兴力役以城之,皆王法所不容也。故但书城楚兵,而齐桓之行事可见矣。宋子鱼曰:齐桓存三亡国,义士犹曰薄德,斯可见当时已不与齐桓之封也。然则为齐桓者如之何,则可?狄人即逐,请命于天子而城之。旣城矣,请命于天子而封之。如是,则天王命诸侯城楚丘以封衞,而齐桓之徳在其中矣。《诗》曰:王命仲山甫,城彼东方。又曰:经营四方,告成于王。以此言之,凡城必由天子之命,而经营四方乃人臣之职。及其成也,又告于王可也,岂得自専哉?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

十有一月,而葬外薨也。丧至五月而葬也。鲁人以姜氏得罪宗庙,不敢从夫之諡,遂循文姜之例,别諡曰哀。呜呼!是不若不諡之为愈也。圣人书此,以罪鲁之臣。

  虞师晋师灭下阳

晋始见于经,以三传及孟子攷之,晋实主乎伐虢,而《春秋》以虞为首,何也?贪赂忘亲,以师导晋,为之前驱,故圣人以虞首恶也。不曰“虞人、晋人”,而曰“师”者,正着其恃众以凌虐也。取邑而言灭者,下阳,虢之所保,

译八月,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在柽地会盟。

齐侯多次召集诸侯会盟,这是第三次。这次会盟是为了给卫国修筑楚丘城,并借此为郑国谋划抵御楚国。鲁僖公虽然因居丧而参加会盟,也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与会者都是国君,那么邾人必定不是地位低微的人,因为邾国收留了哀姜,所以《春秋》贬称其为“人”。然而,邾国收留哀姜,莒国收留庆父,鲁僖公不在会盟时请求讨伐他们,却在会盟后击败他们的军队,这是不合礼制的。

九月,鲁僖公在偃地击败邾国军队。

邾人因为哀姜在邾国,所以在虚丘驻军,以窥伺鲁国。哀姜被诛杀后,邾国知道齐鲁两国交好,打算撤回驻军。鲁僖公前往拦截并击败了邾军。怎么知道是拦截并击败的呢?回答说:没有讨伐邾国的名义,却在邾国境内击败邾军,所以知道是拦截所致。

冬十月壬午日,公子友率领军队在郦地击败莒国军队,俘虏了莒挐。

记载公子友率领军队,是表明他拥兵得众,却不能明辨大义去讨伐庆父的罪行,反而向莒国行贿,最终导致兴兵祸害邻国无辜的百姓。弑君之贼,难道可以用亲属关系来掩盖吗?迟迟不执行天讨,竟然到了今天。庆父听说哀姜已死,想再回鲁国,鲁国人不同意,他便自缢而死。于是导致莒人借此兴师而来,向鲁国索要贿赂。莒国收留乱臣却不抓捕,本来就和蔡人杀陈佗不同。又不断索要贿赂,确实有罪。公子友既不能用辞令晓谕莒国,使其知道理亏而退兵,却急忙出兵击败他们。人们俘虏莒国大夫来抵偿。挐,是莒子的弟弟。俘虏挐,是为了断绝公子庆父对莒国的贿赂。《春秋》将季友作为这场战争的主帅,特意谨慎地记载,是为了深深责备他。凡是诸侯战死称为“灭”,活捉称为“获”。而大夫无论生死都称为“获”,是因为存杀之权都在被俘之后。凡是俘虏他国的国君及其大夫,以及被俘虏者,都有罪过,其中的曲直之义,则体现在文字之中。凡是小国的大夫不称名,事情涉及鲁国则称名。这是详于内政。郦,是鲁国的土地。

十二月丁巳日,夫人氏的灵柩从齐国运到。

去年秋七月,齐人杀哀姜并将她送回。如今历经两个季节,鲁国不迎接她的灵柩,是因为夫人参与弑杀闵公,道义上想要断绝关系。僖公新即位,对外想巩固与齐国的关系以自保,对内想保持母子不断绝的道义,所以请求安葬她。这就是灵柩从齐国运到的原因。然而,哀姜怎么能再配享宗庙呢?鲁国因为臣子不得讨伐,齐国因为霸主得以执法。所以臣子可以借霸主之命来尊崇宗庙,霸主也可以借天子之法来断绝鲁国的私请。现在齐国以公义诛杀她,是齐国已经断绝她了。鲁国以私意请求安葬,是鲁国不忍心断绝她。因此圣人因为她的灵柩运到,特意去掉“姜”字以在齐国方面断绝她,而保留“夫人氏”,以显示鲁国的不忍心。为什么呢?庄公元年夫人逃到齐国,不称姜氏,大概是因为她与齐侯共同弑杀了她的丈夫。弑夫之罪重,即使臣子也可以记载,所以完全去掉姜氏。现在她与庆父共同杀了她的儿子,罪行稍轻,终究不能因为儿子的缘故仇视母亲,只有霸主才能这样做。所以只去掉姜而保留氏。如果把姜氏都去掉,那就是弑夫杀子的罪行相等,所以保留氏来区别。那么《春秋》确实是处理事务的权衡,衡量道义的模范。

二年春正月,修筑楚丘城。

楚丘,是卫国的城邑,这次在柽地会盟的诸侯修筑它来封给卫国,而不归属卫国,是因为卫国被狄人灭亡,不能保有故土。然而其辞意好像只有鲁国独自修筑,为什么呢?齐侯与诸侯在幽地会盟,以抵御夷狄,尊崇中原,作为盟主。过了两年,狄人入侵卫国,而齐侯不能救援,导致卫国被狄人灭亡。卫国灭亡超过一年,然后率领诸侯修筑楚丘来封给卫国,而齐侯却自以为有功。即使卫人也认为齐侯对我的恩德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圣人记载这件事,与平常的诸侯没有区别,大概是厌恶他盟约没有信用,救援不够迅速。现在虽然有存亡继绝的善举,但天子在上,而诸侯擅自封国,不是他所应守的本分,而且擅自征发劳役来修筑城池,都是王法所不容的。所以只记载修筑楚丘城,而齐桓公的行事就可见了。宋子鱼说:齐桓公保存三个灭亡的国家,义士还说他德行浅薄,这就可见当时已经不认可齐桓公的封国行为了。那么做齐桓公应该怎么做呢?狄人被驱逐后,向天子请示然后修筑城池。城池修好后,向天子请示然后封国。这样,就是天王命令诸侯修筑楚丘来封给卫国,而齐桓公的德行就在其中了。《诗经》说:王命仲山甫,修筑那东方。又说:经营四方,向王报告成功。由此说来,凡是修筑城池必须由天子的命令,而经营四方是人臣的职责。等到成功了,再向王报告也可以,怎么能擅自专断呢?

夏五月辛巳日,安葬我国的小君哀姜。

十一月去世,是死于国外。灵柩运到五月后安葬。鲁国人因为姜氏得罪宗庙,不敢跟随丈夫的谥号,于是沿袭文姜的先例,另谥为哀。唉!这不如不谥为好。圣人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归罪于鲁国的臣子。

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亡了下阳。

晋国开始出现在经文中,根据三传及孟子的考证,晋国实际上是伐虢的主谋,而《春秋》以虞国为首,为什么呢?因为虞国贪图贿赂忘记亲情,率领军队引导晋国,作为前驱,所以圣人以虞国为首恶。不说“虞人、晋人”,而说“师”,是明确显示他们倚仗人多来凌虐。夺取城邑而说“灭”,是因为下阳是虢国所保卫的,

下阳举而虢亡,不待陨其社稷也。盖虞不假道,则晋不得逞;下阳既丧,则虢遂已亡。圣人作《春秋》,书“郑伯入于栎”而不书“入郑”,书“虞师、晋师灭下阳”而不书“灭虢”,观物有要矣。

译下阳被攻占,虢国随之灭亡,不必等到它的宗庙社稷彻底覆灭。大概是因为,如果虞国不借道给晋国,晋国就不能得逞;下阳既然失守,虢国也就已经灭亡了。圣人作《春秋》,记载“郑伯进入栎地”而不记载“进入郑国”,记载“虞师、晋师灭下阳”而不记载“灭虢”,这是观察事物抓住了关键所在。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

齐侯九合诸侯,此其四也。江、黄者,楚与国也。二国逺小而僻陋,今来定盟,则楚失其援矣。始来服齐,齐侯不以逺小僻陋而忽之,遂为之合诸侯,则此诸侯宜皆会也。然大国称齐、宋,逺国称江、黄。以齐、宋大国之君而盟逺国之微者,则诸侯不必皆至。着齐侯之信,而服楚之象见矣。

  冬十月不雨

万物需雨以生,需雨以成。一时愆亢,犹有所损,况不雨几于弥年,则其灾可知。此书首月,以见一时不雨,而僖公已为之忧矣。

  楚人侵郑

贯泽之会,江、黄皆至,则齐已强,而楚人失援矣。此书侵郑,楚人惧也。惧而侵郑者,何?楚失江、黄矣。能争郑,犹可抗齐也。以是见楚人欲与中国争衡也。惟不得郑,是以服于齐也。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

一时无他事,惟首月书不雨,见终春犹无雨也。

  夏四月不雨

自去冬不雨至于今而不书旱何也?凡书旱者,虽有时而雨,犹以不足而旱也。若直不雨,则旱在其中矣。连于首月,总书之,见其为灾之久,而僖公以不雨为念也。

  徐人取舒

凡国不言取,此舒国也,而曰“取舒”。取舒之后,复有舒庸、舒蓼、舒鸠之类,皆羣舒夷落杂居江淮之间者。当时夷狄无城郭、宗庙、社稷之守,故但以“取”为文。《诗》曰:“荆舒是惩”,然则舒与荆同为中国之患。徐人欲与中国盟会,故取舒以自効。厥后齐侯为牡丘之会,盖为此也。

  六月雨

此记不雨之终也。且建已之月,万物始盛,待雨而大。古者以是月雩而祈雨,则六月之雨尤为可喜。国之大事,不可不书。亦见僖公忧喜在乎民也。夫所谓王者,岂能使阴阳无旱潦哉?如以斯民为忧而已。故歴书之,以见急雨之意焉。所谓务农重谷者也。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谷。

齐桓九合诸侯,此其五也。齐将伐楚,旣得江、黄二国共掎角,乃为此会,以谕诸侯。故曰:“阳谷之会,齐桓端委搢笏,而诸侯皆谕乎桓公之志。”盖江、黄再会而不怠,可以大举伐楚也。故但书会而已,又异乎贯泽之盟也。或曰:“侵蔡、次陉之师,诸侯皆在,而江、黄独不与焉,安知其谋伐楚乎?”曰:“兵有聚而为正,亦有分而为奇也。”此用兵之法。自召陵退而执涛涂,然后及江人、黄人伐陈,则知诸侯侵蔡、次陉而二国不会,自为掎角之势明矣。

  冬公子友如齐涖盟

凡鲁遣大夫往他国盟,则曰涖盟。此盖公有他故,不与乎阳谷之会,故使上卿如齐涖盟也。亦足以见齐桓寛政,优简于诸侯矣。

  楚人伐郑

此伐郑者,惧齐也。凡谓之伐,必有辞焉。知齐之定伐,故有事乎郑,以拒齐也。楚以夷狄连,三歳加兵于郑,欲与中国抗衡,则中国之衰可知已。齐桓岂可已哉!于是明年,诸侯大举伐楚也。

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

此齐侯大举伐楚,所以攘夷狄而尊中国也。曷为而先侵蔡乎?曰:侵者无名兴师也。齐侯欲攘夷狄,尊中国,经营驰骤十数年矣,岂如左氏所载,直为蔡姬举哉?今以伐楚会诸侯,则诸侯之师实为楚动,而齐侯以为蔡先附楚,不与中国盟会者二十有三年,乃先加兵于蔡。圣人罪其行事之迹,殆若怒蔡兴师,而因以及楚尔。故书曰:“公会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盖明其以蔡故而勤诸侯也。以蔡故而勤诸侯,则是一人之私,而非天下之公举也。是之谓齐桓之谲,但以伐楚之名正而掩其谲尔。圣人实书之,见私欲之为害如此。然予其爵者,正为下文遂事起也。以蔡国区区,尝团于楚,而诸侯之师遽及其境,彼何恃而不骇且溃乎?蔡侯以是忿齐,终身不与中国盟会。虽然,诸侯守国,凿斯池也,筑斯灭也,与民守之,效死而勿去可也。今兵一及境,而民遂溃散,则君之不能守其民可知矣。沈溃、莒溃之类皆是也。书“遂”者,着齐侯怒蔡兴师,因乘诸侯兵力以

译秋季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贯地结盟。

齐侯多次会合诸侯,这是第四次。江、黄两国,是楚国的盟友。这两国地处偏远、国力弱小且偏僻简陋,如今前来订立盟约,那么楚国就失去了它的援助。它们起初来归服齐国,齐侯不因为它们偏远、弱小、偏僻简陋而轻视它们,于是为它们会合诸侯,按理说这些诸侯都应当参加。然而大国只称齐、宋,偏远国家只称江、黄。以齐、宋这样大国的君主与偏远国家的微小者结盟,那么诸侯就不一定都到齐。这样记载,彰显了齐侯的诚信,而楚国臣服的迹象也就显现出来了。

冬季十月没有下雨。

万物需要雨水来生长,需要雨水来成熟。一时干旱,尚且有所损害,何况不下雨几乎持续整年,那么灾祸可知。这里记载首月,以表明一时不下雨,僖公就已经为此担忧了。

楚国人侵犯郑国。

贯泽的会盟,江、黄都到了,那么齐国已经强大,而楚国人失去了援助。这里记载侵犯郑国,是因为楚国人恐惧。恐惧而侵犯郑国,为什么呢?因为楚国失去了江、黄。如果能争夺郑国,还可以与齐国抗衡。由此可以看出楚国人想要与中原各国争衡。只是没有得到郑国,所以才臣服于齐国。

三年春季周王正月没有下雨。

一时没有其他事情,只记载首月不下雨,表明整个春季都没有下雨。

夏季四月没有下雨。

从去年冬天不下雨直到如今而不记载旱灾,为什么呢?凡是记载旱灾的,虽然有时下雨,还是因为雨水不足而干旱。如果直接不下雨,那么旱灾就在其中了。连着首月,总括记载,表明灾祸时间之久,以及僖公因不下雨而挂念。

徐国人攻取了舒国。

凡是国家之间不说“取”,这里是舒国,却说“取舒”。取舒之后,又有舒庸、舒蓼、舒鸠之类,都是群舒夷落杂居在江淮之间的。当时夷狄没有城郭、宗庙、社稷的守卫,所以只用“取”来表述。《诗经》说:“惩罚荆舒”,那么舒与荆同样是中国(中原各国)的祸患。徐国人想要与中原各国盟会,所以攻取舒国来效忠。后来齐侯举行牡丘之会,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六月下雨。

这是记载不下雨的结束。况且建巳之月(六月),万物开始繁盛,等待雨水而壮大。古人在这个月举行雩祭来祈雨,那么六月的雨尤其令人欣喜。国家的大事,不可不记载。也表明僖公的忧喜在于百姓。所谓王者,难道能使阴阳没有旱涝吗?只是以百姓为忧罢了。所以逐一记载,以表明急切需要雨水的心意。这就是所谓重视农业、珍视粮食。

秋季,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阳谷会合。

齐桓公多次会合诸侯,这是第五次。齐国将要讨伐楚国,既然得到江、黄两国共同作为掎角之势,于是举行这次会合,以晓谕诸侯。所以说:“阳谷之会,齐桓公端正衣冠、插笏于带,而诸侯都明白了桓公的志向。”大概江、黄再次会合而不懈怠,可以大举讨伐楚国了。所以只记载会合而已,又不同于贯泽的结盟。有人说:“侵犯蔡国、驻扎在陉的军队,诸侯都在,而江、黄唯独没有参加,怎么知道他们谋划讨伐楚国呢?”回答说:“用兵有聚集作为正兵,也有分散作为奇兵。”这是用兵的方法。自从召陵退兵而逮捕涛涂,然后才与江人、黄人讨伐陈国,那么就知道诸侯侵犯蔡国、驻扎在陉而这两国没有参加,自然是形成掎角之势,很明显了。

冬季公子友前往齐国临盟。

凡是鲁国派遣大夫前往他国结盟,就说临盟。这大概是因为国君有其他原因,没有参加阳谷的会合,所以派遣上卿前往齐国临盟。也足以表明齐桓公政治宽厚,对诸侯优待简略。

楚国人讨伐郑国。

这次讨伐郑国,是因为恐惧齐国。凡是称为讨伐,必定有借口。知道齐国决定讨伐,所以在郑国有所行动,以抗拒齐国。楚国以夷狄的身份,连续三年对郑国用兵,想要与中原各国抗衡,那么中原各国的衰败就可知了。齐桓公怎么能停止呢!于是第二年,诸侯大举讨伐楚国。

四年春季,周王正月,鲁僖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犯蔡国。蔡国溃败,于是讨伐楚国,驻扎在陉。

这是齐侯大举讨伐楚国,用来排斥夷狄而尊崇中原各国。为什么先侵犯蔡国呢?回答说:侵犯是没有名义兴师动众。齐侯想要排斥夷狄,尊崇中原各国,经营奔走十几年了,难道像左氏所记载的那样,只是为蔡姬发怒吗?如今以讨伐楚国为由会合诸侯,那么诸侯的军队实际上是为楚国而动,而齐侯认为蔡国先依附楚国,不与中原各国盟会二十三年,于是先对蔡国用兵。圣人谴责其行事的表现,似乎像是因愤怒于蔡国而兴师,进而波及楚国。所以记载说:“鲁僖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犯蔡国。”大概是为了表明他因为蔡国的缘故而劳师动众。因为蔡国的缘故而劳师动众,那么这是一人的私欲,而不是天下的公举。这就是齐桓的权诈,只是用讨伐楚国的名义正当来掩盖其权诈罢了。圣人如实记载,表明私欲的危害如此。然而给予他爵位,正是为了下文接着叙述事情。以蔡国区区之地,曾经依附于楚国,而诸侯的军队突然到达其边境,他们凭什么不害怕并且溃败呢?蔡侯因此怨恨齐国,终身不与中原各国盟会。虽然如此,诸侯守卫国家,挖掘这样的护城河,修筑这样的城墙,与百姓共同守卫,效死而不离去是可以的。如今军队一到达边境,而百姓就溃散,那么君主不能守卫他的百姓就可知了。沈溃、莒溃之类都是这样。记载“遂”,表明齐侯因愤怒于蔡国而兴师,于是趁着诸侯的兵力

伐之,不由天子之命也。孟子曰:“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齐侯伐楚不能为,而非所谓为天吏而伐之也。然楚乃蛮夷之国,强暴僭逆,凭陵中夏,天王不能治,而齐侯能奋中国之威,一举而服之,而天下不胥为左衽者,乃其力也。圣人于齐侯灭遂之后,用兵侵伐皆贬称人,至此称爵者,予其有攘夷狄、尊中国之功也。是举也,非止八国之师也。盖自阳谷之后,小国从令而行,故不复举之。自曹、许以上乃书尔。陉,楚地。齐侯以师压其境焉。屈完所谓“君之涉吾地”是也。是时楚国方强,齐将绥之以德,故次于陉以待之。旣而楚使屈完来,遂与之盟。此见齐不遽加兵,而楚已服矣。

译讨伐楚国,并不是奉天子的命令。孟子说:“春秋时期没有正义的战争”,只是这一方比那一方稍好一些罢了。齐侯讨伐楚国,不能算是正义之举,也不是所谓作为天子的官吏去讨伐它。然而楚国本是蛮夷之国,强横暴虐、僭越叛逆,侵凌中原,周天子无法治理,而齐侯能够振奋中原的威势,一举使其臣服,天下人没有都沦为异族风俗的,正是依靠他的力量。圣人在齐侯灭遂之后,对于用兵侵伐都贬称为“人”,到这里却称其爵位,是赞许他有抵御夷狄、尊崇中原的功劳。这次行动,不仅仅是八国的军队。大概自从阳谷会盟之后,小国都听从号令而行,所以不再列举它们。从曹、许以上才记载下来。陉,是楚国的地方。齐侯率领军队逼近它的边境。屈完所说的“您进入我们的土地”指的就是这件事。当时楚国正强盛,齐国打算用德行来安抚它,所以驻扎在陉地等待。不久楚国派屈完前来,于是与他结盟。这显示出齐国没有立刻施加武力,而楚国已经臣服了。

夏许男新臣卒

诸侯非卒于国都则书地,此不书许男卒于师,何也?按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襄十八年,曹伯负刍卒于师。盖陉地近许,许师虽已次于陉,许男遇疾而归矣。曰“卒者,卒于其国之辞也”。新臣即许叔也,立四十二年,其子业立,是为僖公。

  楚屈完来盟于师

此楚子使屈完来观师,而屈完因求盟于师也。曰:“来盟者,彼欲之也。见楚之服齐也。”虽然,齐侯举义师以伐楚,则当罪其僭窃王号、侵灭小国也。今反以包茅不入、昭王不复责之,则其辞游矣。盖齐桓之行事,亦与楚相似,故管仲亦不敢以此责之也。义旣不充,辞又不胜,故不敢决战而许之盟也。彼齐国佐如师,陈袁侨如会,皆书“如”,而此独称“来”者,外夷狄之辞也。楚于夷狄最彊,未尝与中国为会,然屈完之佐楚子,能从善服义,知尊中国,非特楚国之民安,而中国亦被其泽焉。故《春秋》特书其族,如吾中国之大夫,且见楚亦世官也。然不曰“楚子使者”,前此未尝称楚爵,若此称“楚子”,是进夷狄也,非所以攘夷狄也。故専举屈完,与齐国佐不同。

  盟于召陵

屈完来盟于师,楚志也。不许盟于师,而许之盟于召陵,齐志也。召陵去陉一舍耳,齐侯退而盟之,虽冇诸侯之师,不复与战,以礼楚焉。故复书盟于召陵,以明齐侯尚德不尚力也。由此言之,齐侯此举,求服夷狄而已,非若后世必以战胜为功也。二十八年,晋楚战于城濮,晋文公退三舍以避楚,楚得臣从之不已,而后战焉。方其退舍而楚还,则文公亦将不战矣。吾以是知齐桓、晋文之攘楚,皆求服之而不求战胜也。故《春秋》予之。

齐人执陈袁涛涂【案:袁涛涂,左氏作辕,公谷作袁,此从公谷】

涛涂非有意于误军,道区区为陈之意,则忠矣。申侯卖涛涂于齐侯,齐侯不之察,赏申侯而执涛涂。况楚方受盟而退,遽执同会之大夫,齐侯之志骄矣。于是知齐侯之不可为周公,而为三王之罪人也。周公东征而西怨,南征而北怨。今齐假道于陈,惧以求免,又执涛涂。故扬子云曰:「昔在周公征于东方,召伯述职,蔽芾甘棠,其思矣。」夫齐侯欲径陈,陈不果纳,执袁涛涂,具斁矣。夫雄盖得之此也,贬而人之,不亦宜乎?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

此书“及”者,非鲁“及”之也,蒙上齐人执袁涛涂之文,乃齐“及”之尔。齐所以“及”江、黄伐陈者,讨其误军道之罪也。夫陈侯方与诸侯同侵蔡,同伐楚,又同盟,而齐侯遽执其大夫,又率二国伐之,不义莫大焉。故蒙上文而人之,盖江、黄小国,例称人。若书“齐人、江人、黄人伐陈”,则嫌与江、黄同贬,故变文称“及”。盖齐侯知此举非义,诸侯不肯从,故俾江、黄二国伐之。俾江、黄二国伐之,亦齐侯之善经也。何谓善经?不以江人、黄人伐楚,而以江人、黄人伐陈者,不以江人、黄人益楚之怒也,爱江人、黄人也,此齐侯之善经也。虽然,伐陈非义也,陈人亦未肯服罪,故十有二月再会诸侯侵之。

  八月公至自伐楚

桓会不致于此,致者以其事功为足乎扬也?且师出逾二时矣,又以见诸侯之师正为伐楚而起,非为侵蔡也。攷观齐侯伐楚之举,或美或恶,而可以知霸者之杂矣。

  葬许穆公

因鲁往会,而着其臣子私諡之罪。

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衞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齐侯大举诸侯之兵,假涂于陈。陈人病之,不欲其复过我国,使之循海而归。则齐侯之不修师律,可知矣。乃反执陈之大夫,又及江、黄,加兵于其国。今又大合诸侯之兵,压其境。圣人于此,不曰伐而曰侵者,所以深罪其无名也。书公孙兹之帅师,贬可知矣。齐之首恶,罪不胜诛也。陈人行成,遂归涛涂。

  春秋集注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注卷十五

  宋 高闶 撰

  僖公二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诸侯世子皆誓于天子,不可专杀也。且父子人之大伦,非他人所得间者

译夏,许国国君新臣去世。

诸侯如果不是死在国都,史书就会记载地点,这里不记载“许男死于军中”,为什么呢?查考成公十三年,曹伯庐死于军中;襄公十八年,曹伯负刍死于军中。大概是因为陉地靠近许国,许国的军队虽然已经驻扎在陉地,但许男生病便回国了。所谓“卒”,是死在国都的措辞。新臣就是许叔,在位四十二年,他的儿子业继位,这就是许僖公。

楚国屈完来到军中结盟。

这是楚王派屈完来观察齐军,而屈完趁机请求与齐军结盟。所谓“来盟”,是对方想要结盟。这显示出楚国服从齐国。虽然如此,齐侯发动正义之师讨伐楚国,本应指责楚国僭越王号、侵略吞并小国的罪行。现在反而以楚国不进贡包茅、昭王未能返回为由来责备,那么齐国的说辞就游移不定了。大概齐桓公的行事,也与楚国相似,所以管仲也不敢以此责备楚国。正义既不充分,说辞又理亏,所以不敢决战而答应结盟。此前齐国的国佐前往军中,陈国的袁侨前往会盟,都记载为“如”(前往),而这里唯独称“来”,这是排斥夷狄的措辞。楚国在夷狄中最强盛,未曾与中原诸侯会盟,然而屈完辅佐楚王,能够听从善言、服从道义,懂得尊崇中原,不仅使楚国百姓安定,中原各国也蒙受其恩泽。所以《春秋》特意记载他的族姓,如同中原的大夫,并且表明楚国也是世袭官职。然而不称“楚王的使者”,此前未曾称楚王的爵位,如果这里称“楚子”,就是提升夷狄的地位,不符合排斥夷狄的原则。所以专门举出屈完的名字,与齐国的国佐不同。

在召陵结盟。

屈完来到军中结盟,是楚国的意愿。不答应在军中结盟,而答应在召陵结盟,是齐国的意愿。召陵距离陉地只有一舍(三十里)罢了,齐侯退兵并在召陵结盟,虽然拥有诸侯的军队,不再与楚国交战,以礼对待楚国。所以再次记载“在召陵结盟”,以表明齐侯崇尚德行而不崇尚武力。由此说来,齐侯此举,只求使夷狄臣服而已,不像后世一定以战胜为功劳。二十八年,晋楚在城濮交战,晋文公退避三舍以避开楚军,楚将得臣紧追不舍,然后才交战。当晋军退避而楚军撤退时,晋文公也将不交战了。我由此知道齐桓公、晋文公排斥楚国,都是求使其臣服而不求战胜。所以《春秋》肯定他们。

齐人拘捕陈国的袁涛涂【案:袁涛涂,《左传》作辕,《公羊传》《谷梁传》作袁,此处从《公羊传》《谷梁传》】

袁涛涂并非有意误导军队,他所说的道路狭窄是陈国的实情,那么他是忠诚的。申侯向齐侯出卖袁涛涂,齐侯不加审察,奖赏申侯而拘捕袁涛涂。况且楚国刚刚接受盟约而撤退,就拘捕同会盟的大夫,齐侯的志向骄傲了。由此知道齐侯不能成为周公,而是三位先王的罪人。周公向东征伐,西方怨恨;向南征伐,北方怨恨。现在齐国向陈国借道,陈国恐惧以求免祸,齐国又拘捕袁涛涂。所以扬雄说:“从前周公征伐东方,召伯巡视述职,甘棠树茂盛,人们思念他。”齐侯想直接穿过陈国,陈国没有接纳,拘捕袁涛涂,完全败坏了。扬雄由此得出这个结论,贬低他并称为“人”,不也是应该的吗?

秋,齐国联合江人、黄人讨伐陈国。

这里记载“及”,不是鲁国“及”他们,而是承接上文“齐人拘捕袁涛涂”的文意,是齐国“及”他们。齐国之所以“及”江、黄讨伐陈国,是讨伐陈国误导军队道路的罪行。陈侯刚才与诸侯共同侵蔡,共同伐楚,又共同结盟,而齐侯就拘捕他的大夫,又率领两国讨伐他,没有比这更不义的了。所以承接上文而称“人”,大概江、黄是小国,惯例称“人”。如果记载“齐人、江人、黄人讨伐陈国”,就嫌疑与江、黄一同被贬低,所以变换文辞称“及”。大概齐侯知道此举不义,诸侯不肯跟随,所以让江、黄两国讨伐陈国。让江、黄两国讨伐陈国,也是齐侯善于处理常理的表现。什么叫善于处理常理?不让江人、黄人讨伐楚国,而让江人、黄人讨伐陈国,是不让江人、黄人增加楚国的愤怒,爱护江人、黄人,这是齐侯善于处理常理。虽然如此,讨伐陈国是不义的,陈人也不肯认罪,所以十二月再次会合诸侯侵伐陈国。

八月,鲁公从伐楚归来。

桓公的会盟不在此处记载归来,记载归来是因为他的事功足以宣扬吗?况且军队出动超过两个季节了,又可以看出诸侯的军队正是为了伐楚而起,不是为了侵蔡。考察齐侯伐楚之举,有美有恶,可以知道霸主的杂糅了。

安葬许穆公。

因为鲁国前往会盟,而记载他臣子私自定谥号的罪行。

冬,十二月,公孙兹率领军队会合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伐陈国。

齐侯大规模调动诸侯的军队,向陈国借道。陈国人对此感到痛苦,不希望他们再次经过我国,让他们沿着海边回去。那么齐侯不整顿军纪,就可以知道了。反而拘捕陈国的大夫,又联合江、黄,对陈国用兵。现在又大规模会合诸侯的军队,逼近陈国边境。圣人对此,不称“伐”而称“侵”,是为了深深谴责其没有正当理由。记载公孙兹率领军队,贬低之意可知了。齐国是首恶,罪行多得无法尽数诛杀。陈国求和,于是释放了袁涛涂。

春秋集注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注卷十五

宋 高闶 撰

僖公二年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诸侯的世子都在天子那里受誓,不可以擅自杀害。况且父子是人伦的大纲,不是他人所能离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