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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高氏春秋集注三十一

春秋集注卷三十三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06–209 段

会,于是复二国之后,暴灵之恶,而收恩于已,以説中国。春秋不言楚纳之,亦不言归自楚者。见二国之复,乃自当复,非楚得灭而复之也。盖先王建国,固非楚人可灭,亦非楚人可复。圣人因书其本爵,以明二国之君位其所固有,国其所宜归也。虽二国之命制在楚,而平丘之会实有功焉。故圣人特以陈蔡自归为文,所以抑楚而存中国也。

译于是,恢复了陈、蔡两国的后裔,揭露楚灵王的恶行,将恩德归于自己,以此来取悦中原各国。《春秋》不记载“楚国接纳他们”,也不记载“他们从楚国归来”。这表明两国的恢复,本是应当恢复的,并非楚国能够灭亡又能恢复它们。大概因为先王建立的国家,本来就不是楚国人可以灭亡的,也不是楚国人可以恢复的。圣人因此按照他们原本的爵位来记载,以表明两国的君主之位是他们本来就有的,国家是他们理应回归的。虽然两国的命运受制于楚国,但平丘之会确实有功。所以圣人特意以陈、蔡自行回归来书写,以此来压制楚国而保全中原各国。

冬十月葬蔡灵公

蔡复而始克葬也,蔡灵不宜葬也,而《春秋》葬之,遏夷狄,存中国也。

  公如晋至河乃复

晋不与公盟,今又执吾卿,而公复朝之,无耻甚矣!岂欲因晋之执而请讨季氏之罪乎?然季氏在晋,宜其不见纳也。

  吴灭州来

成六年,吴入州来,盖本楚属也。至是取之,尽杀其吏民,无道之甚,故称灭焉。《春秋》详楚伐吴,略吴伐楚,而志其甚者,灭州来是也。吴人以州来封季子之后,又以迁蔡焉。

  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

鲁大夫执则致重,其危及宗社也。行父之不致从公也,意如不书族前见也。按季孙在晋,子服惠伯私于中行穆子曰:「鲁事晋,何以不如夷之小国?土地犹大,所命能具。若为夷弃之,使事齐、楚,何瘳于晋?」乃归季孙。夫晋之始执季孙,为邾、莒之诉,而非有扶弱击强之义也。及其归之,又以「土地犹大,所命能具」,而非有不能救蔡为夷执亲之悔也。然则晋人喜怒皆以利发,其劝沮皆以利行,违道甚矣。故平丘之会,深加贬斥。自是而后,诸侯不合二十余年,至于召陵,又以贿败。以十有八国诸侯之众,而书侵楚以讥之。于是晋日益衰,外携内叛,不复振矣。夫利之能败人国家,一至于此。此《春秋》所以深戒夫好利者而季氏富于周公,遂能以利幸脱于祸。此圣人所以深嫉之。

  三月曹伯滕卒

曹武公立二十七年,其子须立,是为平公。

  夏四月

一时无事,书首月存,天道王法也。

  秋葬曹武公

因鲁往会,而着其臣子私諡之罪。

  八月莒子去疾卒

莒着丘公立十四年,其子郊公立,国人弗顺,乃逐郊公,而迎去疾之弟庚舆立之。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

春秋凡小国大夫如薛滕邾莒皆不书名氏,以小国无命卿,不足录也。此直曰公子意恢者,前既书莒子之卒,则知此所谓公子,是宜为君者也。不然,意恢之杀,不当志于春秋矣。与陈杀其公子御寇,文意略同。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吴子夷末卒。

夷未立十七年,欲授其弟札,札逃去,乃立其子僚。

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成六年,立武宫,非礼也。此有事于武宫,则知自立宫之后,祭之如亲庙。方其祭也,叔弓涖事,籥入而卒。此岂特雉鼎之变而已哉?武宫之祭,非所当祭,可因此而废也。卿佐之丧,何痛如之?宜遽为之变也。方持诚敬之心以事鬼神,忽焉目覩卿佐之死,则哀慼之心夺之矣。此心一变,举措失常,而强去乐以卒事,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者也。然则如之何则可?曰:礼,大夫当祭,闻君之丧,摄主而往。臣遭臣丧,何独不然?若非涖事之大夫,则勿以闻可也。《檀弓》记衞侯之言曰:「栁庄死,虽当祭,必告。」然则当祭不告者,礼也,非涖事之臣故也。叔弓,盖叔老之子,子叔敬子也。

  夏蔡朝吴出奔郑

楚子之入也,朝吴有力焉。夫朝吴为蔡之大夫,而有功于楚,是有二心也。岂可罪费无极之谮哉?宜其不容于蔡而出奔也。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日食虽有常度,亦人事所召。有食之者,

  秋晋荀吴帅师伐鲜虞

尝狄晋矣,则荀吴何以无贬于初伐?贬余实录而已尔。

  冬公如晋

  犹以平丘之会故

  十有六年春齐侯伐徐

景公之时,吴、楚方争,晋又不逺略。以齐之强,修其政刑,纠合诸侯,复霸可也。而区区助楚伐徐,以惧吴人。师至蒲隧,徐人赂以甲父之鼎而还。呜呼!志亦卑矣。斥言齐侯,罪在齐侯也。

  楚子诱戎蛮子杀之

春秋之世,彊凌弱,众暴寡,故杀诸侯者有矣。而彊楚杀人之君者二焉。诱蔡侯般,书月,书曰,书名,书地,以其诱杀中国,疾之也。诱戎蛮子,皆不书,以其自相诱杀也。夷狄自相攻杀,君子不疾也。曷为不疾?若不疾焉,乃深疾之也。

  夏公至自晋

晋人犹以前故而止。公至此始得归。

  秋八月己亥晋侯夷卒

晋昭公立六年,其子去疾立。是时,六卿强,公室卑矣。

  九月

译冬季十月,安葬蔡灵公。

蔡国恢复后,才得以安葬蔡灵公。蔡灵公本不适宜安葬,而《春秋》却记载了安葬之事,这是为了遏制夷狄,保存中原国家。

鲁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才返回。

晋国不与鲁公结盟,现在又拘捕了我国的卿大夫,而鲁公又去朝见他们,真是无耻到了极点!难道是想借着晋国拘捕季孙的机会,请求讨伐季氏的罪过吗?然而季孙在晋国,理应不被接纳。

吴国灭掉了州来。

鲁成公六年,吴国进入州来,州来大概是原本属于楚国的。到这时吴国夺取了它,杀尽了那里的官吏和百姓,无道到了极点,所以称“灭”。《春秋》详细记载楚国讨伐吴国,简略记载吴国讨伐楚国,而记录那些特别严重的事件,灭州来就是其中之一。吴国人把州来封给季札的后代,又用来迁徙蔡国。

鲁哀公十四年春天,意如从晋国回来。

鲁国的大夫被拘捕,就要郑重地记录,因为这危及宗庙社稷。行父没有被拘捕,是因为跟随鲁公。意如不写族氏,是因为前面已经出现过。查考季孙在晋国时,子服惠伯私下对中行穆子说:“鲁国侍奉晋国,为什么还不如夷狄的小国?土地还很大,所命令的事情都能具备。如果像对待夷狄那样抛弃它,让它去侍奉齐国、楚国,对晋国有什么好处呢?”于是放回了季孙。晋国起初拘捕季孙,是因为邾国、莒国的控诉,并不是有扶助弱小、打击强暴的道义。等到放回他,又是因为“土地还很大,所命令的事情都能具备”,并不是有不能救援蔡国被夷狄拘捕亲人的悔恨。那么晋人的喜怒都因利益而发动,他们的劝止都因利益而施行,违背道义太严重了。所以平丘的会盟,深加贬斥。从此以后,诸侯不再会盟二十多年,直到召陵,又因贿赂而失败。凭借十八个诸侯国的众多兵力,却记载“侵楚”来讥讽他们。于是晋国日益衰微,外有离间内有叛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利益能败坏人的国家,竟然到了这种地步。这就是《春秋》深深警戒喜好利益的人的原因,而季氏比周公还富有,最终能凭借利益侥幸逃脱祸患。这就是圣人深深痛恨他的原因。

三月,曹伯滕去世。

曹武公在位二十七年,他的儿子须即位,这就是曹平公。

夏季四月。

一时没有大事,记载首月,是保存天道王法。

秋季,安葬曹武公。

趁着鲁国前往会盟的机会,揭露其臣子私自定谥号的罪行。

八月,莒子去疾去世。

莒着丘公在位十四年,他的儿子郊公即位,国人不服从,于是驱逐了郊公,迎接去疾的弟弟庚舆即位。

冬季,莒国杀死了他们的公子意恢。

《春秋》凡是小国的大夫,如薛、滕、邾、莒,都不写名字和姓氏,因为小国没有任命卿的制度,不值得记录。这里直接说公子意恢,是因为前面已经记载了莒子的去世,就知道这里所说的公子,是应该做国君的人。不然的话,意恢的被杀,就不应该记载在《春秋》里了。这与陈国杀其公子御寇的文意大致相同。

鲁哀公十五年春天,周历正月,吴子夷末去世。

夷末在位十七年,想把君位传给弟弟季札,季札逃走,于是立他的儿子僚。

二月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乐舞进入,叔弓去世。去掉音乐,完成祭祀。

鲁成公六年,建立武宫,是不合礼制的。这次在武宫举行祭祀,就知道自从建立武宫之后,祭祀它就像祭祀亲庙一样。正在祭祀的时候,叔弓主持事务,乐舞进入时去世了。这难道只是雉鼎之变那样的小事吗?武宫的祭祀,是不应该祭祀的,可以借此废除。卿佐的丧事,有什么比这更悲痛的呢?应当立刻为此改变礼仪。正怀着诚敬之心侍奉鬼神,忽然亲眼目睹卿佐的死,那么哀痛的心情就会占据上风。这种心情一变,举止就会失常,而强行去掉音乐来完成祭祀,是知道不可为而为之。那么怎样做才可以呢?回答说:礼制规定,大夫应当祭祀时,听到国君的丧事,就代理主祭前往。臣子遭遇臣子的丧事,为什么偏偏不一样呢?如果不是主持祭祀的大夫,就不必让他知道了。《檀弓》记载卫侯的话说:“柳庄死了,即使正在祭祀,也必须告知。”那么正在祭祀时不告知的,是礼制,不是因为不是主持祭祀的臣子。叔弓,大概是叔老的儿子,即子叔敬子。

夏季,蔡国朝见吴国,朝吴出逃到郑国。

楚子进入蔡国时,朝吴出了力。朝吴作为蔡国的大夫,却对楚国有功,这是有二心。怎么能怪费无极的谗言呢?他不被蔡国容许而出逃,是理所当然的。

六月丁巳日初一,发生日食。

日食虽然有固定的规律,也是人事所招致的。发生日食,

秋季,晋国荀吴率领军队讨伐鲜虞。

曾经讨伐过狄人,那么荀吴为什么在初次讨伐时没有受到贬斥?贬斥其余的,如实记录罢了。

冬季,鲁公前往晋国。

还是因为平丘会盟的缘故。

鲁哀公十六年春天,齐侯讨伐徐国。

景公的时候,吴国、楚国正在争斗,晋国又不远略。凭借齐国的强大,修明政令刑罚,纠合诸侯,恢复霸业是可以的。却仅仅帮助楚国讨伐徐国,来恐吓吴国人。军队到达蒲隧,徐国人用甲父之鼎贿赂齐国,齐军就回去了。唉!志向也太卑微了。斥责地说齐侯,罪责在齐侯。

楚子诱骗戎蛮子并杀了他。

春秋时代,强凌弱,众暴寡,所以杀诸侯的有。而强楚杀别人的国君有两次。诱杀蔡侯般,记载月份,记载日期,记载名字,记载地点,因为诱杀中原国家,痛恨他。诱杀戎蛮子,都不记载,因为是自己相互诱杀。夷狄相互攻杀,君子不痛恨。为什么不痛恨?如果不痛恨,那就是深深痛恨他们。

夏季,鲁公从晋国回来。

晋国人还因为以前的缘故阻止。鲁公到这里才得以返回。

秋季八月己亥日,晋侯夷去世。

晋昭公在位六年,他的儿子去疾即位。这时,六卿强大,公室卑微了。

九月

大雩

  因旱祭志僭也

  季孙意如如晋

  冬十月葬晋昭公

丧事,三月而葬,皆非礼也。且着其臣子私諡之罪。

译大雩

因为干旱而举行大雩之祭,意在表明僭越礼制。

季孙意如前往晋国。

冬季十月,安葬晋昭公。

办理丧事,三个月后才安葬,这都不符合礼制。并且要彰显其臣子擅自定谥号的罪过。

十有七年春小邾子来朝

哀七年,小邾子与郯子亦相继来朝。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日食虽有常度,亦人事所召。有食之者,

  秋郯子来朝

按《史记》注,徐广谓郯一作谭,即庄十年,齐师灭谭,谭子奔莒,是也。不知何据而言。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

宣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自是,陆浑睦于楚,而为中国之害。至是,荀吴帅师灭之。晋三书灭国,林父之于潞氏,士会之于甲氏,皆不举名氏。至是,书“卿帅师”者,夷不乱华,而陆浑之戎密迩王室,纵之杂处,则非膺戎狄别内外之义,与辟土服逺以图霸者有间矣。是以才得不贬焉。《春秋》于内外之辨,谨言如此。

  冬有星孛于大辰

申须曰:“诸侯其有火灾。”梓慎曰:“若火作,其在宋、衞、陈、郑乎?”许翰曰:“大辰,宋分,受灾深,故有华向之难。心为明堂,王者忌之,故王室乱。”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

长岸,吴地人。楚而狄吴,吴之恶甚于楚也。书楚之及,又以罪楚也。胜负相敌,故但书战而不书败绩。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

  夏五月壬午宋衞陈郑灾

四国同日而俱灾,岂皆人之力所能为?盖异之甚者,此为天下记异也。

  六月邾人入鄅

鄅防姓国也,属于宋。其夫人,宋向戌女也。邾人以诈力袭而俘之,春秋恶焉。且为宋公伐邾起也。

  秋葬曹平公

因鲁往会,而着其臣子私諡之罪。

  冬许迁于白羽

许自迁也。楚人因其畏郑,而使之迁许,亦自乐迁焉。故以“自迁”为文。至是,三迁矣。

  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

为鄅故也,天下无霸,而宋元于此一正,入鄅之乱,是以春秋录而进之。

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

许悼公疟,余止之药而卒。夫疟非遽死之病也,止之进药,虽不志乎弑,而君由止以卒,则是弑也。且世子,君之贰也,当朝夕问膳,如文王之为世子,乃万世之法。如使其可以冒昧进药,则乱臣贼子得容其姧矣。故圣人正止弑君之罪,以絶万世之祸也。《谷梁》曰:「止不尝药,累及许君」,此説是矣。《春秋》之义不同,而辞一施之,学者所宜深察也。

  己卯地震

  秋齐髙发帅师伐莒

  冬葬许悼公

先儒以君弑贼不讨不书葬,此书葬,以止不成乎弑,故君子赦之也。是不然,止既不立,自责而死,则是能自讨矣,又何赦之有?盖因鲁往会,而着其臣子私諡之罪尔。悼公立二十四年,止既自责而死,乃立其弟斯,是为元公。

  二十年春王正月

一时无事,书首月存,天道王法也。

  夏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

会者,公子喜时之子。喜时者,所谓子臧是也。鄸,其采邑也。凡奔未有言“自”者,此言“自鄸”,盖大夫有罪,自归其邑以待放也。凡大夫待罪于邑,君赐之环,则还;赐之玦,则去。然春秋时,臣能専其邑,无不畔其国者;能使其众,无不要其君者。以臧武仲之智,犹据防以求后于鲁,是以孔子讥之,以为大乱之道也。故深察夫公孙会之自鄸奔宋也,其贤于臧武仲逺矣,故春秋因其奔而书“自鄸”,以别之。

  秋盗杀衞侯之兄絷

此罪,衞侯宠任其兄,至能夺大臣官邑,以故为盗所杀而不忌也。然以左氏攷之,则杀絷者,齐豹也。豹为衞司冦,嗣守大夫,其书“为盗”,所谓欲求名而不得者也。而衞侯以千乘之国,不能保其兄,则其政可知也。

冬十月,宋华亥、向宁、华定出奔陈。

宋元公无信,多私,而恶华向之族。于是三子谋曰:「亡愈于死,先诸。」遂干君而出奔于陈。夫三子者,同时而出,又同奔陈,是将为国患,不可不虑也。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庐卒

蔡平公立八年,其子朱立,是为悼公。

  春秋集注卷三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注卷三十四

  宋 髙闶 撰

  昭公四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葬蔡平公。

因鲁往会,而着其臣子私諡之罪。

  夏晋侯使士鞅来聘

晋顷公即位六年矣。公以晋昭

译鲁昭公十七年春天,小邾子来鲁国朝见。

鲁哀公七年,小邾子和郯子也相继来朝见。

夏天六月甲戌初一,发生日食。

日食虽然有固定的规律,也是由人事所招致的。记载“有食之”,

秋天,郯子来朝见。

根据《史记》的注解,徐广说郯字有时写作谭,即鲁庄公十年,齐国军队灭掉谭国,谭国国君逃奔到莒国,这是正确的。不知依据什么这样说。

八月,晋国的荀吴率领军队灭掉陆浑之戎。

鲁宣公三年,楚子讨伐陆浑之戎。从此,陆浑与楚国和睦,成为中原各国的祸害。到了这时,荀吴率领军队灭掉了它。晋国三次记载灭国,林父灭掉潞氏,士会灭掉甲氏,都不列举国君的名氏。到了这时,记载“卿帅师”,是因为夷狄不能扰乱华夏,而陆浑之戎靠近王室,如果放任他们混杂居住,就不符合抵御戎狄、区分内外的道义,与开拓疆土、征服远方以谋求霸业的做法有区别了。因此才没有贬斥他们。《春秋》对于内外之别的辨别,言语如此谨慎。

冬天,有大星出现在大辰星宿。

申须说:“诸侯中恐怕会有火灾。”梓慎说:“如果发生火灾,恐怕在宋、卫、陈、郑吧?”许翰说:“大辰是宋国的分野,受灾最深,所以有华向之难。心宿是明堂,王者忌讳它,所以王室动乱。”

楚国人同吴国人在长岸交战。

长岸,是吴国的地方。把楚国当作楚,而把吴国当作狄,是因为吴国的恶行比楚国更甚。记载楚国的“及”,又是为了归罪于楚国。双方胜负相当,所以只记载“战”而不记载“败绩”。

鲁昭公十八年春天,周王三月,曹伯须去世。

夏天五月壬午,宋、卫、陈、郑四国发生火灾。

四国在同一天同时发生火灾,难道都是人力所能做到的吗?这是非常严重的异常现象,这是为天下记录异象。

六月,邾国人入侵鄅国。

鄅国是防姓的国家,隶属于宋国。它的夫人,是宋国向戌的女儿。邾国人用欺诈和武力袭击并俘虏了他们,《春秋》厌恶这种行为。并且为宋公讨伐邾国埋下伏笔。

秋天,安葬曹平公。

因为鲁国前往会葬,而彰显其臣子私自定谥号的罪过。

冬天,许国迁都到白羽。

许国是自己迁都的。楚国人趁着许国畏惧郑国,而让许国迁都,许国也乐意迁都。所以用“自迁”来表述。到了这时,已经是第三次迁都了。

鲁昭公十九年春天,宋公讨伐邾国。

是因为鄅国的缘故,天下没有霸主,而宋元公在这里匡正了一次,邾国入侵鄅国的混乱,所以《春秋》记录并褒扬他。

夏天五月戊辰,许世子止杀死了他的国君买。

许悼公患疟疾,余止进献药物而去世。疟疾不是立刻致死的疾病,止进献药物,虽然没有杀人的意图,但国君因为止而去世,这就是弑君。况且世子,是国君的副手,应当早晚问候饮食,像文王做世子那样,是万世的法则。如果允许他冒昧进药,那么乱臣贼子就能容许他们的奸恶了。所以圣人判定止弑君的罪名,以断绝万世的祸患。《谷梁传》说:“止不尝药,连累到许君”,这个说法是对的。《春秋》的道义不同,但言辞一致应用,是学者应当深入考察的。

己卯,发生地震。

秋天,齐国高发率领军队讨伐莒国。

冬天,安葬许悼公。

以前的儒者认为国君被杀而贼人不被讨伐就不记载安葬,这里记载安葬,是因为止没有构成弑君,所以君子赦免他。这不是正确的,止既然没有即位,自责而死,这就是能够自我讨伐了,又有什么赦免的呢?大概是因为鲁国前往会葬,而彰显其臣子私自定谥号的罪过罢了。悼公在位二十四年,止既然自责而死,于是立他的弟弟斯,这就是元公。

鲁昭公二十年春天,周王正月。

当时没有大事,记载首月,是保存天道王法。

夏天,曹公孙会从鄸出逃到宋国。

会,是公子喜时的儿子。喜时,就是所谓的子臧。鄸,是他的采邑。凡是出逃没有说“自”的,这里说“自鄸”,大概是大夫有罪,自己回到他的采邑等待放逐。凡是大夫在采邑等待定罪,国君赐给他环,就回来;赐给他玦,就离开。然而春秋时期,臣子能专权他的采邑,没有不背叛国家的;能驱使他的部众,没有不胁迫国君的。凭着臧武仲的智慧,还占据防邑以求在鲁国留后,所以孔子讥讽他,认为这是大乱之道。所以深入考察公孙会从鄸出逃到宋国,他比臧武仲贤明得远了,所以《春秋》因为他出逃而记载“自鄸”,以区别他。

秋天,强盗杀死了卫侯的哥哥絷。

这个罪过,是卫侯宠信他的哥哥,以至于能夺取大臣的官职和采邑,所以被强盗杀死而不顾忌。然而根据《左传》考察,杀死絷的,是齐豹。齐豹做卫国司寇,继承守大夫,记载“为盗”,就是所谓想求名而得不到的。而卫侯拥有千乘之国,不能保护他的哥哥,那么他的政治就可以知道了。

冬天十月,宋国华亥、向宁、华定出逃到陈国。

宋元公没有信用,多私心,而厌恶华向家族。于是这三个人谋划说:“逃亡比死好,先走吧。”于是冒犯国君而出逃到陈国。这三个人,同时出逃,又同奔陈国,是将成为国家的祸患,不可不忧虑。

十一月辛卯,蔡侯庐去世。

蔡平公在位八年,他的儿子朱即位,这就是悼公。

《春秋集注》卷三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注》卷三十四

宋 高闶 撰

昭公四年

鲁昭公二十一年春天,周王正月,安葬蔡平公。

因为鲁国前往会葬,而彰显其臣子私自定谥号的罪过。

夏天,晋侯派士鞅来聘问。

晋顷公即位六年了。昭公因为晋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