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注卷四十
邾子益来
邾入春秋之始,自仪父与鲁盟防,结好凡二百四十年矣。今不明过之,在我君臣更伐之,至于四,至于五,取田取邑,亦云极矣。终入其国,又执其君以归。虽因其国之渐衰,然公一阖闾也。春秋隠君之恶,故伐人书取,婉而成章而不失其实也。恃强陵弱,无故伐人,而入其国,处其宫,昼夜掠,以其君来献于亳社,囚于负瑕。此天下之恶也。呉师为是克东阳,齐人爲是取我二邑,辱国亦甚矣。何以备书于防?况仲尼躬事哀公,未尝不尽礼焉。曷不少爲我君隠乎?圣人不以无过爲美,而以能改过爲美。故于人之有恶,苟务去之而不积,则亦不念其恶而进之矣。书伐邾,书入邾,书以邾子益来,是天下之恶也。及其归邾子益于邾,则是知其爲恶而能去矣。故于此详着之而不少隠者,乃所以欲见厥后归邾子之能去其恶而与之也。圣人之情见矣。明此然后可以操赏罚之权矣。邾子以见获,故名之不言灭者,诸大夫请救于呉,呉爲之伐鲁,而公遂归邾子故也。不言以归而曰以来者,内外之辞也。不书至者,以邾子益来,则公之至可知矣。
译邾子益被俘获而来。
邾国进入《春秋》记载的起始阶段,自从仪父在防地与鲁国结盟,双方交好长达二百四十年。如今鲁国没有明显的过错,却由我们的君臣多次征伐,征伐了四次,又征伐了五次,夺取田地、攻占城邑,也就算到了极点。最终攻入其国都,又俘获其国君带回。虽然是因为邾国逐渐衰弱,但鲁公毕竟是一国之君。《春秋》为尊者隐讳,所以记载征伐他人时写“取”,措辞委婉而成章法,却不失事实真相。倚仗强大欺凌弱小,无缘无故征伐他人,攻入其国都,占据其宫殿,昼夜掠夺,并将国君带到亳社献俘,囚禁于负瑕。这是天下的罪恶。吴国军队因此攻克东阳,齐国人因此夺取我国两座城邑,辱没国家也太严重了。为什么在防地详细记载?况且孔子亲自侍奉鲁哀公,未曾不尽到礼节。为什么不稍微为我们国君隐讳呢?圣人并不以没有过错为美,而以能够改正过错为美。所以对于别人的恶行,如果致力于去除而不积累,那么也就不再记念其恶行而加以进用。记载“伐邾”、“入邾”、“以邾子益来”,这是天下的罪恶。等到记载“将邾子益归还给邾国”,则是知道其作恶而能够去除。所以在这里详细记载而不稍加隐讳,是为了要显示后来归还邾子益能够去除恶行而给予肯定。圣人的用心由此可见。明白这一点,然后才可以掌握赏罚的大权。邾子因为被俘获,所以称其名而不说“灭”,是因为众大夫向吴国请求救援,吴国为此征伐鲁国,而鲁公于是归还了邾子。不写“以归”而写“以来”,是区分内外的辞令。不记载“至”,是因为邾子益来了,那么鲁公的到达就可以知道了。
宋人围曹
曹伯奸宋,是以致讨。然宋之伐曹数矣,今又围之,亦已甚矣。故贬人。人之先儒谓将卑师少称人。按经称人以围国者,凡十有一。若皆将卑而师少,又岂能围之乎?明年书“宋公入曹”,则知此书“人”者乃贬之也。
冬郑驷宏帅师救曹
郑与曹疎矣,此所以救曹者,非志于义也,欲报皇瑗之师也,疾宋也。
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
此灭曹也,而不书灭。灭者,亡国之善辞,上下之同力也。据左氏,曹伯背晋,奸宋,宋公伐之,将还,曹人詈之。公闻之,怒,遂命反师,灭曹,执曹伯以归焉。然则宋公非有志于灭曹,而曹自灭之也。故此书宋爵,又止称入而已。所以罪曹人,轻怒以亡其国也。
呉伐我
邾子请救于呉故此年呉来讨焉。嗟乎!公入人之国,俘人之君,以致呉师之来讨。见公不能处已絶乱矣。不曰“伐我某鄙”,而直云“伐我者”,呉师加鲁国都,而盟于城下,是以圣人深耻之。故没而不书也。
夏齐人取讙及阐
邾尝属齐,而益又齐之甥也。鲁入邾,而以其君益来,遂致齐人亦怒。于是赂齐以説之。凡内失邑不书,盖不能保其土地人民,辱孰甚焉,故没之也。若已与之,彼以背义而受,则书取。此年齐取讙阐,及宣元年取济西田,是也。
归邾子益于邾
益,齐甥也。齐侯使如呉,请师。呉方图霸,亦受邾人之愬,而谋伐我。故公惧其复来,乃归邾子以纾国难。虽非公之自能悔过迁善,然亦因敌国外患而知警惧思变也。以此见国君造恶不悛,则四邻谋取其国家,莫能自保。苟去恶而不积,则四邻不侵其封境,自安矣。春秋前书伐邾,次书入邾,又书以邾子益来,不少爲我君隠者,以明归益之能掩其前恶而美之也。
秋七月
一时无事,书首月存,天道王法也。
冬十有二月癸亥▯伯过卒
杞僖公立十九年,其子维立,是爲闵公。
齐人归讙及阐
公既归邾,子益于邾,故齐人归讙及阐。前书取,逆辞也;此书归,顺辞也。去逆效顺,息争休兵,齐无取地之罪,鲁无失地之辱,斯可谓善变矣。然不云“归我”者,公既归邾,故齐亦归讙、阐,非以爲惠也。上既书取,则知此必归鲁,故亦不书“来”。
九年春王二月葬▯僖公
三月而葬,简也。《史记》▯悼公卒,子隠公乞立。七月,隠公弟遂弑隠,自立,是爲僖公。然则僖立不正,而《春秋》于葬不少贬者,见世乱如▯僖尚且得葬,则诸侯无不葬者矣。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邱
取易辞也。师而易取,则郑病矣。郑罕达之属有许瑕者,求邑而无以与之,遂越境而围其邑。斯用师爲利,而不以义自取,丧师之祸,故书“取”以恶郑也。《春秋》以是爲帅师之戒。
夏楚人伐陈
秋宋公伐郑
报雍邱也称爵称伐以恶郑也
冬十月
一时无事,书首月存,天道王法也。
十年春王二月邾子益来奔
呉恃归益之功而恣爲不道,而益亦不能嗣守先业,上下乖离,国人不君。呉人讨而囚之,乃使其大夫奉其太子华以爲政,故称名以絶之。且先爲鲁所获,而又来奔,其不知耻甚矣。
公会呉伐齐
呉欲求覇,怒齐不服,故伐之。公会强呉伐亲邻之国是助呉爲虐,而致齐之乱也。是时中国无主之甚,盖自是春不书王矣。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八年,齐侯请呉师伐鲁,既而取鲁之赂而辞呉,呉子怒,反与鲁伐齐,齐人弑悼公,赴于师,呉人乃退。夫悼公之立,非齐人之志,非众大夫之谋,特陈乞诈其国人,诬其大夫而刧立之。虽杀孺子,诛鲍牧,大夫国人犹莫之肯君,故因兵难而弑之。齐人共立其子壬,是爲简公。
夏宋人伐郑
去年春取郑师,而秋又伐之。今虽复有辞于伐,而圣人恶其渎兵不已,故贬而人之。
晋赵鞅帅师侵齐
齐率诸侯以贰晋,可以讨矣。然赵鞅加兵于有防之国,虽讨得其罪,圣人弗予也。故书「侵」以讥之,异乎士匄矣。
五月公至自伐齐
齐
译宋国人包围曹国。
曹伯冒犯宋国,因此招致讨伐。然而宋国讨伐曹国已经多次了,现在又包围它,也太过分了。所以贬称“人”。先儒认为将领地位低、军队少时称“人”。查考《春秋》称“人”来包围国家的,共有十一次。如果都是将领地位低而军队少,又怎么能包围国家呢?第二年记载“宋公进入曹国”,由此可知这里称“人”是表示贬斥。
冬天,郑国的驷宏率领军队救援曹国。
郑国与曹国关系疏远,这次救援曹国,并非出于道义,而是想报复皇瑗的军队,憎恨宋国。
八年春,周王正月,宋公进入曹国,把曹伯阳带回来。
这是灭掉曹国,却不记载“灭”。“灭”是亡国的委婉说法,表示上下同心协力。根据《左传》,曹伯背离晋国,冒犯宋国,宋公讨伐他,将要返回时,曹国人辱骂他。宋公听说后,大怒,于是命令军队折返,灭掉曹国,抓获曹伯带回来。那么宋公本没有灭曹的意图,而是曹国自取灭亡。所以这里记载宋公的爵位,只称“入”罢了。这是为了归罪于曹国人,因为轻率发怒而亡国。
吴国攻打我国。
邾子向吴国请求救援,所以这一年吴国来讨伐。唉!国君进入别人的国家,俘虏别人的国君,导致吴国军队来讨伐。可见国君不能处理已绝的祸乱。不说“攻打我国某地”,而直接说“攻打我国”,是因为吴军逼近鲁国都城,并在城下结盟,所以圣人深感耻辱。因此隐去不写。
夏天,齐国人夺取讙和阐。
邾国曾经归属齐国,而且邾君益又是齐国的女婿。鲁国入侵邾国,并把邾君益带回来,于是导致齐人也愤怒。于是用讙、阐贿赂齐国来安抚他们。凡是国内丢失城邑不记载,大概是因为不能保全土地人民,耻辱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所以隐去不写。如果是主动给予,对方违背道义而接受,就记载“取”。这一年齐国夺取讙、阐,以及宣公元年夺取济西田地,就是这种情况。
把邾君益送回邾国。
益是齐国的女婿。齐侯派他出使吴国,请求出兵。吴国正图谋称霸,也接受了邾人的控诉,谋划攻打我国。所以国君害怕他们再次来犯,于是送回邾君益以缓解国家危难。虽然这不是国君自己能够悔过向善,但也因为敌国外患而知道警惕思变。由此可以看出,国君作恶不悔改,那么四邻就会谋取他的国家,不能自保。如果去除恶行而不积累,那么四邻就不会侵犯他的疆界,自然安宁了。《春秋》前面记载攻打邾国,接着记载进入邾国,又记载把邾君益带回来,不为国君隐瞒,是为了表明送回益能够掩盖以前的恶行而美化它。
秋天,七月。
当时没有大事,记载首月,是保存天道王法。
冬天,十二月癸亥,杞伯过去世。
杞僖公在位十九年,他的儿子维继位,这就是闵公。
齐国人归还讙和阐。
国君既然把邾君益送回邾国,所以齐国人归还讙和阐。前面记载“取”,是逆理的说法;这里记载“归”,是顺理的说法。去除逆理效仿顺理,停止争端休战,齐国没有夺取土地的罪过,鲁国没有失去土地的耻辱,这可以称为善于变通了。然而不说“归还我国”,是因为国君既然送回邾君益,所以齐国也归还讙、阐,并非施恩惠。上面既然记载了“取”,就知道这一定是归还给鲁国,所以也不记载“来”。
九年春,周王二月,安葬杞僖公。
三个月后安葬,是简略了。《史记》记载杞悼公去世,儿子隐公乞继位。七月,隐公的弟弟遂杀害隐公,自立,这就是僖公。那么僖公继位不正,而《春秋》在安葬时不加贬斥,是因为看到世道混乱如杞僖公尚且得以安葬,那么诸侯就没有不安葬的了。
宋国皇瑗率领军队在雍邱夺取郑国军队。
“取”是轻易的说法。军队而轻易被夺取,那么郑国就衰败了。郑国罕达的部下有许瑕,请求封邑而没有给他,于是越过边境包围他的城邑。这是用兵为了利益,而不以道义自取,招致丧师的祸患,所以记载“取”来厌恶郑国。《春秋》以此作为率领军队的警戒。
夏天,楚国人攻打陈国。
秋天,宋公攻打郑国。
报复雍邱之战。称爵位称“伐”来厌恶郑国。
冬天,十月。
当时没有大事,记载首月,是保存天道王法。
十年春,周王二月,邾君益来投奔。
吴国倚仗送回益的功劳而肆意做不道义的事,而益也不能继承先业,上下离心,国人不服从他。吴国人讨伐并囚禁他,于是让他的太傅华执政,所以称名来断绝关系。而且先前被鲁国抓获,又来投奔,他不知耻到了极点。
鲁公会见吴国攻打齐国。
吴国想求取霸权,愤怒齐国不服从,所以攻打它。鲁公会见强大的吴国攻打亲近的邻国,这是帮助吴国作恶,而导致齐国的动乱。这时中原没有主宰者到了极点,大概从这年起春天就不记载“王”了。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去世。
八年,齐侯请求吴国军队攻打鲁国,不久接受鲁国的贿赂而辞谢吴国,吴子愤怒,反而与鲁国攻打齐国,齐国人杀害悼公,向吴军报丧,吴国人于是退兵。悼公的继位,不是齐国人的意愿,不是众大夫的谋划,只是陈乞欺骗国人,诬陷大夫而胁迫继位。虽然杀害了孺子,诛杀了鲍牧,大夫和国人仍然不肯拥戴他,所以趁着兵难而杀害他。齐国人共同拥立他的儿子壬,这就是简公。
夏天,宋国人攻打郑国。
去年春天夺取郑国军队,秋天又攻打它。现在虽然再有讨伐的理由,而圣人厌恶他们滥用武力不止,所以贬称“人”。
晋国赵鞅率领军队侵犯齐国。
齐国率领诸侯背叛晋国,可以讨伐了。然而赵鞅对有防备的国家动武,虽然讨伐得其罪,圣人不赞许。所以记载“侵”来讥讽他,不同于士匄。
五月,鲁公从攻打齐国回来。
齐
与鲁接境,而公会强呉伐之,致齐侯之遇弑。今既闻其防,则遂班师可也。其所以乆而归者,公之进退,制在呉故也。
译与鲁国接壤,而鲁公联合强大的吴国去讨伐它,导致齐侯遭遇弑杀。如今既然已经听闻他们的防备情况,那么就此撤军就可以了。之所以久久才回国,是因为鲁公的进退,受制于吴国的缘故。
葬齐悼公
不及五月而葬,简也。以公会呉伐齐,故齐弑君以説公。虽不废丧纪,往会其葬,不足以赎其过。故承上文言之,且着其臣子私諡之罪。
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
公孟彄以蒯瞆之党见逐,晋纳蒯瞆,齐助出公,而反纳彄,则知逐非其罪矣。始彄奔郑,自郑奔齐,至是遂假齐之力以归焉。
薛伯夷卒
不书曰史阙文
秋葬薛惠公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
陈即呉不服楚故再伐之
呉救陈
此与狄救齐同义,所以罪中国诸侯也。盖陈背中国而即楚,又背楚而即呉,故致楚师来伐。则呉之救之,非真能行义也,故不称师,亦不称子,直曰呉而已。
十有一年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夏,陈袁颇出奔郑【案:经,《文公羊》作“袁颇”,《左氏》《谷梁》作“辕颇”,此从《公羊】
袁颇爲陈司徒,取于民无制,国人怨而逐之,故以自奔爲文。
五月公会呉伐齐
会者,外爲主,呉刧之也。公非得已也。
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呉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公因齐国书之见伐,乃再防呉伐齐,而战于艾陵。不书公者,没公乃所以贬公也。且书「及呉」,我师战于艾陵,不可也。书「及公呉」战于艾陵,不可也。先言公会呉伐齐,继书「及呉」战,则公预其贬可知矣。公与强呉伐中国,不可与强呉同贬,又不可以大夫敌公,故微其辞而独出公也。其书「及」,书「获」,则罪国书也,与宋华元同。然华元生获,而国书死获,故公使太史固归国子之元也。国书复系以「国」者,与宋华元皆以国事见获也。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
滕隐公立七年
冬十有一月葬滕隐公
因鲁往会,而着其臣子私諡之罪。
卫世叔齐出奔
孔文子以齐淫而欲攻之,故齐出奔宋。春秋书内外大夫出奔者,凡五十有八。盖君之股肱,治乱所寄,故重以书之。然春秋之末,何其出奔之多也?是时政在大夫,各欲自专,故始则相猜相忌,终乃相攻相逐也。
十有二年春用田赋
讥重敛也。田者,井田也;赋者,财赋也。宣公奢泰,始什二而税。至于哀公,则又甚焉。既什二而税其田,又什二而饮其财。故书曰:“用田赋,言用田以爲财赋之率也。”民到于今受其患。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此昭公之嫡夫人呉女也。记曰:「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昭公欲结好彊呉,以去三家之权,因娶于呉。以呉同姓,不敢请命于天子,而谓之呉孟子。当是时,大臣不能匡救,国人不以爲非,而昭公乃知避其名,不敢请命于天子,是犹能改过也。故孔子以爲知礼,而春秋亦因其实而书之,曰「孟子卒而已」。孟子于哀公爲祖妣,不夫人不薨,不葬,不祔庙,着哀公之忍也。观季氏于昭公之葬,尚欲沟而絶之,况其所娶同姓之女乎?故春秋但书「孟子卒」,而鲁国臣子之罪可见矣。虽周道亲亲,百世而婚姻不通,而昭公既已尸其过矣,爲之子孙者,岂忍絶之哉?然则如之何?曰:「仿诸仲子别考宫焉,庶乎其可也。」
公会呉于槖臯
寻鄫之防
秋公会卫侯宋皇瑗于郧
此爲呉故也。按会卫宋于郧者,不与公之会,所以外呉于中国也,亦所以存内也。
宋向巢帅师伐郑
宋平元之族自萧奔郑,郑人爲之城嵒以处之。于是向巢伐郑而围嵒。
冬十有二月螽
建亥之月,不宜有螽。此着鲁厯,不得其正也。
十有三年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
宋师之在嵒也,不设备。郑罕达因宋师之不戒而取之,亦以报九年雍邱之役也。二国覆师以相偿报,恶孰甚焉?然则出师而不设备者,皆弃师之道。故春秋着之,爲伐国者之戒。
夏许男成卒
许元公立二十二年,其子结立,是爲悼公。
公会晋侯及呉子于黄池
黄池之会,书「公会晋侯及呉子」者,主在呉子也。黄池之会,不主晋侯而主呉子者,晋侯不能主诸侯故也。呉自柏举之战,势横中国,诸侯大小震栗,皆宗于呉晋侯不见者二十四年
译安葬齐悼公
不到五个月就安葬,这是简略。因为鲁公会合吴国讨伐齐国,所以齐国弑君来讨好鲁公。虽然不废丧礼,前往会葬,也不足以赎其罪过。所以承接上文来说,并且揭示其臣子私定谥号的罪责。
卫国的公孟彄从齐国回到卫国
公孟彄因为属于蒯瞆的党羽而被驱逐,晋国接纳蒯瞆,齐国帮助出公,反而接纳公孟彄,就知道驱逐他并非他的罪过。起初公孟彄逃奔郑国,从郑国逃奔齐国,到这时便借助齐国的力量得以回国。
薛伯夷去世
不记载谥号,是因为史官缺漏了文字。
秋天安葬薛惠公
冬天楚国公子结率领军队讨伐陈国
陈国依附吴国不服从楚国,所以再次讨伐它。
吴国救援陈国
这与狄人救援齐国意义相同,用来归罪中原诸侯。大概陈国背离中原而依附楚国,又背离楚国而依附吴国,所以招致楚国军队来讨伐。那么吴国救援它,并非真正能践行道义,所以不称“师”,也不称“子”,直接说“吴”罢了。
十一年春天齐国国书率领军队讨伐我国
夏天,陈国的袁颇出逃到郑国【案:经文,《公羊传》作“袁颇”,《左传》《谷梁传》作“辕颇”,这里采用《公羊传》】
袁颇担任陈国司徒,向百姓征收没有节制,国人怨恨而驱逐他,所以用“自奔”来表述。
五月鲁公会合吴国讨伐齐国
“会”字,表示以外方为主,是吴国胁迫鲁公。鲁公并非自愿。
甲戌日,齐国国书率领军队与吴国在艾陵交战,齐军大败,俘获齐国国书。鲁公趁着齐国国书被讨伐,于是再次防备吴国讨伐齐国,而在艾陵交战。不记载鲁公,是隐没鲁公来贬低鲁公。而且记载“与吴国”,我国军队在艾陵交战,不可以。记载“与鲁公吴国”在艾陵交战,也不可以。先说鲁公会合吴国讨伐齐国,接着记载“与吴国”交战,那么鲁公参与其中的贬责就可知了。鲁公与强大的吴国讨伐中原国家,不可以与强大的吴国一同贬责,又不可以让大夫与公敌对,所以措辞隐晦而单独列出鲁公。记载“与”,记载“俘获”,是归罪国书,与宋国华元相同。然而华元被活捉,而国书被杀头,所以鲁公派太史固送回国书的头颅。国书再次连系“国”字,是与宋国华元都因国事被俘获。
秋天七月辛酉日滕子虞母去世
滕隐公即位七年
冬天十一个月安葬滕隐公
趁着鲁国前往会葬,而揭示其臣子私定谥号的罪责。
卫国的世叔齐出逃
孔文子因为世叔齐淫乱而想要攻打他,所以世叔齐出逃到宋国。春秋记载内外大夫出逃的,共有五十八次。大概是君主的辅佐,治乱所寄托,所以郑重地记载。然而春秋末期,为什么出逃这么多呢?那时政令在大夫手中,各自想要专权,所以起初互相猜忌,最终互相攻逐。
十二年春天实行田赋
讥讽加重赋税。田,是井田;赋,是财赋。宣公奢侈,开始按十分之二征税。到了哀公,就更严重了。既按十分之二征收田税,又按十分之二征收财赋。所以记载说:“用田赋,是说用田作为财赋的比率。”百姓直到今天还遭受其祸患。
夏天五月甲辰日孟子去世
这是昭公的嫡夫人吴国女子。记载说:“夫人不经过天子册命,从鲁昭公开始。”昭公想要结交强大的吴国,以去除三家的权力,因此娶吴国女子。因为吴国同姓,不敢向天子请命,而称她为吴孟子。当时,大臣不能匡正补救,国人也不认为不对,而昭公知道避开其名,不敢向天子请命,这还算能改过。所以孔子认为他知礼,而春秋也根据实情记载,说“孟子去世罢了”。孟子对于哀公是祖妣,不称夫人不称薨,不记载安葬,不附祭于庙,揭示哀公的残忍。看季氏对于昭公的安葬,尚且想要挖沟隔绝,何况他所娶的同姓女子呢?所以春秋只记载“孟子去世”,而鲁国臣子的罪责就可见了。虽然周道亲亲,百世不通婚姻,而昭公已经承担其过错,作为子孙的,岂能忍心断绝呢?那么怎么办?回答说:“仿效仲子另建考宫,大概可以吧。”
鲁公会合吴国在槖臯
寻访鄫地的防务
秋天鲁公会合卫侯、宋国皇瑗在郧
这是为了吴国。按会合卫宋在郧,不认可鲁公的会合,所以将吴国排除在中原之外,也是为了保存内部。
宋国向巢率领军队讨伐郑国
宋国平元家族的族人从萧地逃奔郑国,郑人为他们修筑嵒城来安置。于是向巢讨伐郑国而包围嵒。
冬天十二月发生蝗灾
建亥之月,不应该有蝗灾。这揭示鲁国历法,不得其正。
十三年春天,郑国罕达率领军队在嵒地俘获宋国军队。
宋国军队在嵒地,不设防备。郑国罕达趁着宋军不戒备而俘获他们,也是为了报复九年雍邱之战。两国覆灭军队来互相报复,恶毒哪有比这更甚的?然而出师而不设防备的,都是抛弃军队的做法。所以春秋揭示它,作为讨伐国家的警戒。
夏天许男成去世
许元公即位二十二年,他的儿子结即位,这就是悼公。
鲁公会合晋侯和吴子在黄池
黄池之会,记载“鲁公会合晋侯和吴子”的,主事在吴子。黄池之会,不主事晋侯而主事吴子的,是晋侯不能主持诸侯的缘故。吴国自从柏举之战,势力横行中原,诸侯大小震栗,都宗奉吴国,晋侯不见诸侯二十四年
,此不能主诸侯可知也。元年,书「齐侯、卫侯伐晋」,见霸统之絶已受诸侯之伐,故黄池之会,呉子主焉。不言「公会呉子、晋侯」者,不与呉之主中国也。不与呉之主中国者,存中国也。故以「晋侯及呉子」爲文,称呉之爵,所以见中国之衰;书晋之「及」,所以抑强呉之横。《春秋》谨严,其义甚微。故首止先及而后会,所以尊王世子;黄池先会而后乃及,所以外呉子也。按呉自定四年入郢,哀六年伐陈,夏叔还会呉于柤;七年,公会于鄫;八年伐我;十年,公会伐齐;十一年,公又防伐齐;十三年,公会于槖臯皆曰「呉以狄之」。此称子者,复与其爵也。夫呉乃泰伯之后,与周同姓,虽用夷礼,而数爲中国)伐楚,所以伸中国而攘楚者,其功甚多,此宜《春秋》之所予。而《春秋》与楚同贬者,以其狂僭大号,扰乱中国,与楚同也。夫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楚以蛮夷而僭称王,罪不容诛。幸齐桓、晋文相继抑之。是时齐桓、晋文虽主夏盟,而以中国诸侯之故,犹知有周王在焉。今呉乃爲黄池之会以主盟中国,是二王也。将置周王于何地耶?圣人自十年呉伐齐之后,春不书王,以见天下之无王,此《春秋》之所以作也。
译由此可知,吴国不能主宰诸侯。鲁哀公元年,史书记载“齐侯、卫侯伐晋”,表明霸主的统绪已经断绝,吴国已经受到诸侯的讨伐,所以在黄池之会上,吴子主持盟会。不记载“鲁公会吴子、晋侯”,是不承认吴国主宰中原。不承认吴国主宰中原,是为了保全中原的正统地位。所以用“晋侯及吴子”来行文,称吴子的爵位,是为了显示中原的衰微;记载晋侯的“及”,是为了抑制强横的吴国。《春秋》的笔法严谨,其义理非常微妙。所以首止之会先写“及”后写“会”,是为了尊崇周王世子;黄池之会先写“会”后写“及”,是为了将吴子视为外邦。考察吴国自定公四年攻入郢都,哀公六年伐陈,夏天鲁叔还到柤地会见吴国;七年,鲁公在鄫地会盟;八年,吴国攻打我国;十年,鲁公会盟讨伐齐国;十一年,鲁公又防地会盟讨伐齐国;十三年,鲁公在槖臯会盟,都称吴国为“狄”。这里称吴子,是恢复给予他爵位。吴国本是泰伯的后代,与周朝同姓,虽然使用夷狄的礼仪,但多次为中原讨伐楚国,为了伸张中原而抵御楚国,功劳很大,这应当是《春秋》所赞许的。而《春秋》将吴国与楚国一同贬斥,是因为吴国狂妄地僭越称王,扰乱中原,与楚国相同。上天没有两个太阳,百姓没有两个君王。楚国作为蛮夷却僭越称王,罪不容诛。幸好有齐桓公、晋文公相继压制他们。当时齐桓公、晋文公虽然主持华夏盟会,但因为中原诸侯的缘故,还知道有周王存在。现在吴国却在黄池之会上主持中原盟会,这是两个君王并存。这将周王置于何地呢?圣人自十年吴国伐齐之后,春季不再记载周王,以显示天下无王,这就是《春秋》所作的原因。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
楚畏呉之强,无如之何,故乘呉子出会而伐陈也。
于越入呉
呉方爲黄池之会争权上国,而于越又乘其无备而入之,自是呉不复振,而越亦僭号称王,遂入于中国,而天下沦胥不复知有周室矣。原周之衰,自幽厉失道,王纲紊乱,而礼乐征伐犹出于天子,诸侯畏周之威,不敢肆也。及平王东迁,王室不竞,诸侯国自爲政,周道凌夷,等于列国。迨隐之世,习之成俗,而楚遂僭窃王号,无所忌惮。然而文武成康之徳犹在,民未忘周也,故齐桓晋文相继而起,莫不秉大义以攘夷狄而尊王室,其盟会征伐必以王命爲首,诸侯顺之者存,逆之者亡。世虽无王,而法犹立,故春秋推王法以絶之,以天下犹知有周也。及定哀以来,齐晋既衰,政出于大夫,呉楚横行于中国,以势力相吞灭,自于越入呉之后,呉楚又衰,夷狄愈横,礼义无可复施,政刑无所复加,诸侯习于凶乱,不可告语,靡然入于战国,不复知有周而皆自称王矣。故春秋因西狩获麟而止焉。冬田曰狩,而周之正月二月皆冬也。明年止书「春西狩获麟」,而不具夏秋冬,则秋会于黄池之歳,乃春秋之所终也。故何休曰:「获麟于春,而言狩者,去周之正而行夏之时也。」
秋公至自会
呉主会故书至以危之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蒯瞆在戚,今有十二年矣。晋人不能以此致讨于卫,以范中行故,而数兴师,故书“侵”以罪之。公羊作“晋魏多”与“仲孙忌”同义。
葬许元公
因鲁往会,而着其臣子私諡之罪。
九月螽
周之九月,夏之七月也。其爲农灾,又非冬十有二月之比也。
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不言宿名者,董仲舒、刘向以爲不加宿也。文十四年,有星孛于北斗;昭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皆言所次,而此独不言,则不加宿可知也。盖着人事所召,自是周家业业坠地矣。
盗杀陈夏区夫
夏区夫,徴舒之后也。徴舒弑君,楚子杀之,而陈人犹使世执国政。故春秋因其爲盗所杀而书之,与华孙同意。凡书盗者,以人皆可得而执之也。盗杀蔡侯申,盗杀陈夏区夫。当春秋之季,世变之甚,至于盗兴而专杀国君、卿大夫,则乱已极矣。
十有二月螽
去嵗十有二月螽,今年九月螽,十二月又螽,则爲灾甚矣。而明年春乃获麟,岂不怪哉?
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
麟者,和气之所致,治世之应也。曰见,曰来,乃爲瑞尔。因狩而猎得之,则混于禽兽之中,同爲虞人之所驱,斯麟之出,不遇时矣。曰获云者,悼之辞也。孔子卒于获麟之后二嵗,则是时孔子巳老,故感以作《春秋》,而絶笔于此一句也。以因感而作,故因以此终焉。然而麟使不获,圣人岂遂无意于天下后世乎?黄池之会,乃圣人作《春秋》之所终也。何以知黄池之会乃《春秋》之所终?前此犹可言也,后此则不可言也。夫惟不可言,此《春秋》之所以终也。何者?天子失政,自东迁始,前此犹可言,黄池之会,晋鲁在焉;后此不可言者,诸侯泯泯,制在强国,无复知有周室矣。圣人爲是作《春秋》,深有望于天下后世。苟有王者作,能举吾《春秋》之法,以拯天下之民,此《春秋》之所终而孟子深得仲尼作经之防,故以王道游于诸侯,而终不入于秦、楚、呉、越也。
春秋集注卷四十
译楚公子申率领军队讨伐陈国。
楚国畏惧吴国的强大,无可奈何,所以趁着吴王外出会盟而讨伐陈国。
越国入侵吴国。
吴国正为了黄池之会争夺中原霸主的地位,而越国又趁其没有防备而入侵,从此吴国不再振兴,而越国也僭越礼制称王,于是进入中原地区,天下百姓相继沦陷,不再知道有周王室了。追溯周朝的衰败,从周幽王、周厉王失去正道开始,王室的纲纪紊乱,但礼乐征伐还出自天子,诸侯畏惧周室的威严,不敢放肆。等到周平王东迁,王室不再强盛,诸侯各国各自为政,周道衰微,等同于列国。到了周隐公时期,习惯成为风俗,楚国于是僭窃王号,无所忌惮。然而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的德政还在,百姓没有忘记周朝,所以齐桓公、晋文公相继兴起,无不秉持大义以抵御夷狄而尊崇王室,他们的盟会征伐必定以王命为首,诸侯顺从的生存,违逆的灭亡。世间虽然没有天子,但法度还树立着,所以《春秋》推崇王法以断绝僭越,因为天下还知道有周朝。到了周定王、周哀王以来,齐国、晋国已经衰败,政权出自大夫,吴国、楚国在中原横行,以势力互相吞并,自从越国入侵吴国之后,吴国、楚国又衰败,夷狄更加横行,礼义无法再施行,政令刑罚无法再施加,诸侯习惯于凶险混乱,不可告语,纷纷进入战国时代,不再知道有周朝而都自称王了。所以《春秋》因为西狩获麟而终止。冬季打猎叫作“狩”,而周朝的正月、二月都是冬季。第二年只记载“春西狩获麟”,而不详细记载夏、秋、冬,那么黄池之会的年份,就是《春秋》的终结。所以何休说:“在春季获麟,却说‘狩’,是去掉周朝的正朔而实行夏朝的历法。”
秋季,鲁君从会盟之地回国。
吴国主持会盟,所以记载“至”以警示其危险。
晋国魏曼多率领军队侵犯卫国。
蒯聩在戚地,到现在有十二年了。晋国人不能因此讨伐卫国,因为范氏、中行氏的缘故,而屡次兴师,所以记载“侵”以归罪于他。《公羊传》作“晋魏多”,与“仲孙忌”同义。
安葬许元公。
因为鲁国前往会盟,而彰显其臣子私定谥号的罪过。
九月,蝗虫。
周朝的九月,是夏朝的七月。它造成农业灾害,又不同于冬季十二月的情况。
冬季十一月,有彗星出现在东方。
不提及星宿名称,董仲舒、刘向认为是不加于星宿。文公十四年,有彗星出现在北斗;昭公十七年,有彗星出现在大辰,都提及所经过的星宿,而这里唯独不提及,那么不加于星宿可知了。大概是为了彰显人事所招致,从此周朝的基业摇摇欲坠了。
盗贼杀害陈国的夏区夫。
夏区夫,是夏徵舒的后代。夏徵舒弑君,楚子杀了他,而陈国人还让他世代执掌国政。所以《春秋》因为他被盗贼杀害而记载,与华孙的情况相同。凡是记载“盗”的,是因为人人都可以逮捕他。盗贼杀害蔡侯申,盗贼杀害陈国夏区夫。在春秋末期,世变极其严重,以至于盗贼兴起而专杀国君、卿大夫,那么混乱已经到极点了。
十二月,蝗虫。
去年十二月有蝗虫,今年九月有蝗虫,十二月又有蝗虫,那么灾害就很严重了。而明年春天才获麟,难道不奇怪吗?
十四年春天,西狩获麟。
麒麟,是和气所招致的,治世的应验。说“见”,说“来”,才是祥瑞。因为打猎而猎得它,那么混在禽兽之中,同被虞人所驱赶,这麒麟的出现,不逢其时了。说“获”的,是哀悼的言辞。孔子在获麟之后两年去世,那么这时孔子已经老了,所以感伤而作《春秋》,而在此句绝笔。因为感伤而作,所以以此终结。然而麒麟如果不被获,圣人难道就对天下后世没有心意吗?黄池之会,是圣人作《春秋》的终结。怎么知道黄池之会是《春秋》的终结?在此之前还可以说,在此之后则不可说了。因为不可说,所以《春秋》终结。为什么呢?天子失去政权,从东迁开始,在此之前还可以说,黄池之会,晋国、鲁国都在;在此之后不可说的,是诸侯昏庸,制令在强国,不再知道有周室了。圣人因此作《春秋》,对天下后世深有所望。如果有王者兴起,能举用我的《春秋》之法,以拯救天下百姓,这就是《春秋》的终结,而孟子深得孔子作经的要旨,所以以王道游说诸侯,而最终不进入秦、楚、吴、越。
《春秋集注》卷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