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集编卷一
士冠礼第一之一
郑目録云: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冠朝服,则是仕于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积【朱子曰:诸侯朝服以日视朝,天子皮弁以日视朝,皆君臣同服,故此篇言主人▯冠朝服,则是仕于诸侯而为士者,若天子之士,则其朝服当用皮弁素积,不得言▯冠朝服也。郑氏本文如此,今见疏义而释文乃以天子二字加于诸侯之上,则舛谬而无文理矣。监本亦误,今定从疏】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冠于五礼为嘉礼【张氏尔岐曰:篇目下语与经注同出康成,必别之曰郑目録云者,以其目为一篇疏者,始分于各篇之首,故殊异于注也】
译士冠礼第一之一
郑玄《目录》说:童子担任官职,居于士的位分,年满二十举行冠礼,主人给冠者戴上朝服,这说明他是仕于诸侯或天子的士人,朝服是皮弁和素积。朱熹说:诸侯穿朝服来每日视朝,天子穿皮弁来每日视朝,都是君臣穿着相同的服饰,所以本篇说主人给冠者戴上朝服,那么这就是仕于诸侯而为士的人;如果是天子的士人,那么他的朝服应当使用皮弁素积,就不能说戴上朝服了。郑玄原文如此,现在看到疏义的解释,而《释文》却在“诸侯”之上加上“天子”二字,这就错乱谬误且不通文理了。监本也有错误,现在确定遵从疏义。古时候士、农、工、商四民世代从事本业,士人的儿子恒常成为士人,冠礼在五礼中属于嘉礼。张尔岐说:篇目下的文字与经注都出自郑康成,必定特别标明“郑《目录》云”的,是因为这些目是为各篇作疏的人,开始分别置于各篇之首,所以与注有所不同。
疏曰:郑云童子居士位者,据下昏礼、相见礼皆士身所行,故知此是士身自加冠也。云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者,是齐语文引之者,证此士身年二十加冠法。若士之子则四十强而仕,何得有二十为士自加冠也【朱子曰:此总不可晓,窃详郑意似谓士之子虽未仕然亦得用此礼尔,疏恐误也】二十而冠者,郑据曲礼文,二十曰弱冠。其大夫始仕者二十已冠讫,五十乃爵命为大夫,故大夫无冠礼。又案丧服小功章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郑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小功,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以此知为大夫无殇服也。小记云:大夫冠而不为殇,大夫身已加冠,降兄殇在小功,是身有徳行得为大夫冠,不以二十始冠也。若诸侯则十二而冠,故左传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天子亦与诸侯同,金縢云:王与大夫尽弁时,成王年十五而着弁,则知天子亦十二而冠矣。若天子之子则亦二十而冠,故礼记祭法云:王下祭殇五。又礼记檀弓云:君之适长殇车三乘,是年十九已下乃为殇,故二十乃冠矣【世佐案:孔疏云天子之子亦早冠,所以祭殇有五,其诸侯之子皆二十冠也,故檀弓云君之适长殇及大夫之适长殇是也,与此防异,疑孔疏是】天子诸侯自有冠礼,故大戴礼有公冠篇,但仪礼之内亡耳。士既三加为大夫,早冠者亦依士礼三加。若天子诸侯礼则多矣,故大戴礼公冠篇云:公冠四加者,缁布、皮弁、爵弁后加▯冕,天子亦四加,后当加衮冕矣。案下文云:天子之元子犹士,天下无生而贵者,则天子之子虽早冠亦用士礼而冠。案家语冠颂云:王太子之冠拟焉,则天子元子亦拟诸侯四加。若然,诸侯之子不得四加,与士同三加可知。
孔氏颖达曰:「冠礼起早晚?书传既无正文。案略説称,周公对成王云:『古人冒而句领。』注云:『古人谓三皇时,以冒覆头,句颔绕项;至黄帝时则有冕也。』故《世本》云:『黄帝造火食、旒冕。』是冕起于黄帝也。但黄帝以前,则以羽皮为之冠;黄帝以后,乃用布帛。」
陈氏祥道曰:「玊藻曰:『▯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郑氏曰:『皆始冠之冠。』考之于礼,始冠缁布冠,自诸侯下达,所以异于大夫、士者,缋緌耳。天子始冠则不以缁布,而以▯冠。若然,则诸侯始加缁布冠缋緌,次加皮弁,三加爵弁,四加▯冕;天子则始加▯冠朱组缨,次加皮弁,三加爵弁,四加▯冕,五加衮冕矣。」
敖氏继公曰:此篇主言士冠其适子之礼,然此「士」云者,据其子而立文也。下篇放此。「冠者」加冠之称,凡经言「士礼」者,皆谓诸侯之士,其言「大夫礼」者,亦然。盖此经乃天子为诸侯制之,以为其国之典籍者也,故不及王朝大夫、士之礼。
郝氏敬曰:「冠为成人之始,故诸礼首冠。古之有徳行、道艺,已仕未仕者,通谓之士人。未有生而贵者,其初皆士也。故礼多由士设,惟士习于礼,所谓由贤者出也。」
姜氏兆锡曰:「礼不下庶人,凡礼多自士始。士冠之礼,葢人自幼学以来,至二十而冠,而其时将升于司徒而为选士、俊士与升于学而为造士,故并得以士礼冠,而名士冠礼。若其后升于司马而为进士,则固将用为旅下士与中士、上士,乃所谓四十曰强而仕之时,而非二十曰弱冠之时矣。旧注乃谓此童子任职居士位所行之冠礼,则于四十强仕,不亦失之逺乎?」
士冠礼
敖氏曰:「此目下文所言之礼也,后篇皆放此。」
筮于庿门
注曰:筮者,以蓍问日吉凶于易也。冠必筮日于庿门者,重以成人之礼,成子孙也。庿谓祢庿,不于堂者,嫌蓍之灵由庿神。
疏曰:不筮月者,《夏小正》云:“二月绥多士女。”《冠子》取妻时也,既有常月,故不筮也。此经唯论父子兄弟,不言祖孙。郑兼言孙者,家事统于尊,若祖在,则为冠主,故兼孙也。《仪礼》之内,单言庿者,皆是祢庿。若非祢庿,则以庿名别之。如《聘礼》言“先君之祧”,又言“祖庿”是也。士于庿,若天子
译疏文说:郑玄认为童子居在士的位子上,是依据下文昏礼、相见礼都是士亲身所行的礼仪,所以知道这是士亲身为自己加冠。说“四民世代从事的职业,士的儿子恒常为士”,这是引用齐地文献的话,用来证明士亲身在二十岁时加冠的法度。如果是士的儿子,那么四十岁身体强壮后才出仕,怎么会有二十岁作为士而为自己加冠的呢【朱熹说:这总共令人难以理解,我仔细推详郑玄的意思,似乎是指士的儿子虽然尚未出仕,但也得以使用这种礼仪罢了,疏文恐怕理解有误】。二十岁加冠,郑玄是依据《曲礼》的文本,二十岁称为弱冠。那些大夫刚开始出仕的,二十岁时已经加冠完毕,五十岁才被爵命为大夫,所以大夫没有冠礼。又查考《丧服·小功》章说:大夫为兄弟中的长殇服小功,郑玄说大夫为兄弟中的长殇服小功,是指那些身为士的人,如果不曾出仕的话,由此知道身为大夫就没有为殇者服丧的礼仪了。《小记》说:大夫加冠而不为殇者服丧,大夫自身已经加冠,降等对待兄长之殇在小功,这是自身有德行得以成为大夫而加冠,不是从二十岁才开始加冠。如果是诸侯,那么十二岁就加冠,所以《左传》说国君十五岁生子,加冠后生子是合乎礼的。天子也与诸侯相同,《金縢》说:王与大夫都戴着弁的时候,成王十五岁而戴着弁,由此知道天子也是十二岁加冠。如果是天子的儿子,那么也是二十岁加冠,所以《礼记·祭法》说:王以下祭祀殇者有五种。又《礼记·檀弓》说:君主的嫡长子长殇用三乘车,这是十九岁以下才称为殇,所以二十岁才加冠【世佐案:孔颖达疏文说天子的儿子也早早加冠,所以祭祀殇者有五种,那些诸侯的儿子都是二十岁加冠,所以《檀弓》说君主的嫡长子长殇以及大夫的嫡长子长殇就是如此,这与上文说法不同,怀疑孔颖达的疏文是正确的】。天子诸侯自有冠礼,所以《大戴礼记》有《公冠》篇,只是在《仪礼》中缺失罢了。士既然三次加冠后成为大夫,早早加冠的人也依照士的礼仪进行三次加冠。如果是天子诸侯的礼仪就多了,所以《大戴礼记·公冠》篇说:公加冠四次,缁布冠、皮弁、爵弁之后加〇冕,天子也是四次加冠,最后应当加衮冕了。查考下文说:天子的嫡长子还如同士,天下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那么天子的嫡长子虽然早早加冠,也使用士的礼仪来加冠。查考《家语·冠颂》说:王太子的加冠拟仿诸侯,那么天子的嫡长子也拟仿诸侯进行四次加冠。如果这样,诸侯的儿子不得进行四次加冠,与士相同进行三次加冠就可知了。
孔颖达说:“冠礼兴起于早还是晚?书籍传文中没有明确的正文。查考《略说》称,周公对成王说:‘古人用冒覆盖头部,弯曲的颔带绕在颈项。’注解说:‘古人指三皇时代,用冒覆盖头部,弯曲的颔带绕在颈项;到了黄帝时代就有冕了。’所以《世本》说:‘黄帝创造熟食、旒冕。’这是冕起源于黄帝。只是黄帝以前,就用羽毛兽皮制作冠;黄帝以后,才使用布帛。”
陈祥道说:“玊藻说:‘〇冠配红色丝绳缨饰,是天子的冠;缁布冠配彩绘飘带,是诸侯的冠。’郑氏说:‘都是初次加冠的冠。’考察礼仪,初次加冠用缁布冠,从诸侯以下都这样,用来区别于大夫、士的,只是彩绘飘带罢了。天子初次加冠就不使用缁布冠,而使用〇冠。如果这样,那么诸侯初次加缁布冠配彩绘飘带,第二次加皮弁,第三次加爵弁,第四次加〇冕;天子则初次加〇冠配红色丝绳缨饰,第二次加皮弁,第三次加爵弁,第四次加〇冕,第五次加衮冕了。”
敖继公说:本篇主要讲述士为其嫡长子加冠的礼仪,然而这里所说的“士”,是根据其儿子来立文的。下篇仿照此例。“冠者”是加冠的称呼,凡是经文说“士礼”的,都指诸侯国的士,说“大夫礼”的,也是如此。大概这部经文是天子为诸侯制定的,作为他们国家的典籍,所以不涉及王朝大夫、士的礼仪。
郝敬说:“冠是成人的开始,所以各种礼仪以冠礼为首。古代有德行、道艺,无论已出仕还是未出仕的人,通称为士人。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起初都是士。所以礼仪多由士设立,只有士熟悉礼仪,所谓由贤者产生。”
姜兆锡说:“礼仪不施于庶人,凡礼仪多从士开始。士加冠的礼仪,大概人从幼小时学习以来,到二十岁加冠,而那时将升任司徒成为选士、俊士,以及升入学校成为造士,所以得以用士的礼仪加冠,而命名为士冠礼。如果其后升任司马成为进士,那么本来将任用为旅下士、中士、上士,这就是所谓四十岁身体强壮而出仕的时候,而不是二十岁弱冠的时候了。旧注却说这是童子任职居在士位子上所行的冠礼,那么对于四十岁强壮而出仕,不是相差太远了吗?”
士冠礼
敖氏说:“这是目下文所讲述的礼仪,后篇都仿照此例。”
筮于庙门
注解说:筮,是用蓍草在《易》中询问日期的吉凶。加冠必须在庙门筮日,是因为重视成人的礼仪,成就子孙。庙指父庙,不在堂上,是嫌蓍草的灵验来自庙神。
疏文说:不筮月的原因,《夏小正》说:“二月安抚众多士女。”《冠子》说娶妻的时候,既然有固定的月份,所以不筮月。此经文只论父子兄弟,不说祖孙。郑玄兼提孙子,是因为家事统属于尊者,如果祖父在世,就作为冠礼的主持人,所以兼提孙子。《仪礼》之中,单说庙的,都是父庙。如果不是父庙,就用庙名来区别。如《聘礼》说“先君的祧庙”,又说“祖庙”就是如此。士在庙,如果天子
、诸侯冠在始祖之庿,是以襄九年季武子云:“以先君之祧处之。”祧谓迁主所藏始祖庿也。无大夫冠礼,若有幼而冠者,与士同在祢庿也。
译诸侯的冠礼在始祖的庙中举行,因此《左传》襄公九年季武子说:“用先君迁主所藏的庙来安置他。”祧,指的是迁主所藏的始祖庙。大夫没有专门的冠礼,如果有年幼就加冠的情况,则与士一样在父庙举行。
张氏曰:将冠,先筮日;次戒宾,至前期三日,又筮宾;宿賔前期一日,又为期,告賔。冠期前事,凡五节。
世佐案:下经云「屦夏用葛」,又云「冬皮屦可也」,然则冠无常月明矣。筮日而不筮月,筮之常法也。疏误。
主人▯冠朝服缁带素韠即位于门东西面。
注曰:主人将冠者之父兄也。▯冠,委貌也。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也。衣不言色者,衣与冠同也。筮必朝服,尊蓍▯之道也。缁带,黑缯带也。士带博二寸,再缭四寸,屈垂三尺。素韠,白韦韠也。长三尺,上广一尺,下广二尺,其颈五寸。肩革带博三寸。天子与其臣,▯冕以视朔,皮弁以日视朝。诸侯与其臣,皮弁以视朔,朝服以日视朝。凡染,黑五入为緅,七入为缁。▯则六入与。
疏曰:云素裳者,虽经不言裳,然裳与韠同色,既云素韠,故知裳亦积白素绢为之也。黒缯带者,谓以黒饰白缯带也。《玊藻》曰:「士练带,率下裨。」又言:「士缁裨,率与繂同,谓缏缉也。」裨,饰也。葢以练熟白缯单作带体,其广二寸,而缏缉其两边,又以缁饰其垂下之两末与两边也。再缭四寸,屈垂三尺者,带之垂者必反屈两上,又垂而下。大夫则裨其屈与垂者,士则惟裨其向下垂者,而不裨其屈者也。颈五寸,亦谓广也。颈中央,肩两角皆上接革带,肩与革带广同。此韠即黻也,祭服谓之黻,朝服谓之韠也。韠屦同色,此素韠则白屦也。又引天子诸侯视朔、视朝之服者,以在朝君臣同服,故以此证▯冠朝服是诸侯之士也【从通解节本】杨氏复曰:朝服重于▯端,冠时主人▯端爵韠,今此筮亦在庙,不服▯端而服朝服,是尊蓍▯之道也。敖氏曰:士带以襌练为体,其博四寸,又以缁缯之博二寸者二合而辟其带下之垂者,故谓之缁带。带下长三尺,其屈垂者二尺。韠之义,说者谓古者田狩而食其肉,衣其皮,先以两皮如韠以蔽前后,后世圣人易之以布帛,犹存其蔽前示不忘古云。
郝氏曰:「▯冠▯缯为之,朝服见君之礼服。十五升麻布为之,带大带以缯为之,韠蔽膝以韦为之。」门庙门张氏曰:「主人欲筮日,先服此服,即位祢庿门外以待事。朝服以朝,▯端以夕,是朝服尊于▯端也。▯端与朝服衣同而裳异,士带博二寸,三句玊藻文,再缭四寸,再绕之乃四寸也。」
有司如主人服,即位于西方,东面北上。
注曰:有司、羣吏有事者,谓主人之吏所自辟除府史以下也。
敖氏曰:「有司,即筮者、占者、宰、宗人之类。」
张氏曰:羣吏与属吏不同,属吏君命之士,羣吏则府史胥徒也。
筮与席所卦者具馔于西塾
注曰:筮,谓蓍也。所卦者,所以画地记爻。《易》曰:六画而成卦。馔,陈也。具,俱也。西塾门外,西堂也。
疏曰:《尔雅》云「门侧之堂谓之塾」,筮在门外,故知此经西塾门外西堂也。
敖氏曰:「蓍而云筮者,以其所用名之。席、蒲筵也。士用蒲席,神人同所卦者,所以画地记爻及书卦之具也。士丧筮日之礼,云『奠▯于西塾上,南首有席燋在▯东』,然则此时具馔之位,蓍亦当南乡,席在其后,而所卦者则在蓍右,亦变于筮时也。」
郝氏曰:「所卦者,谓刀笔、木简之类。」
张氏曰:庿门东西有四塾,内外各二。筮不正当门中,而在闑西,西面。故将筮而蓍与席与画地记爻之木,俱陈于门外西堂也。
布席于门中闑西阈外西面
注曰闑门橜也阈阃也
敖氏曰:「闑,西东西节也;阈外,南北节也。此席西于闑,乃云门中,则二扉之间惟有一闑,明矣。」
郝氏曰:「门中西扉之中闑,当两门间置木窒门者也。阈,门限。」
张氏曰:「布席将坐以筮也。前具之西塾,至此乃布之。云门中者,以大分言之。闑西阈外,则布席处也。世佐案:闑有二説,谓门只有一闑者,出于孔疏,后儒多宗之。贾疏则谓门有二闑。今以朝聘时賔介入门之节推之,贾疏为长,详见《聘礼》。此席于闑西而云门中者,以大分言之也。敖及郝说似泥。」
筮
译张氏说:将要举行冠礼时,先占卜日期;其次告诫宾客,到了冠礼前三天,又占卜宾客人选;在冠礼前一天留宿宾客,又确定日期,告知宾客。冠礼日期前的事务,共有五个阶段。
世佐按:下文经文中说“夏天穿葛屦”,又说“冬天穿皮屦也可以”,那么冠礼没有固定的月份就明白了。只占卜日期而不占卜月份,是占卜的常规做法。郑玄的疏解有误。
主人穿着玄冠、朝服、黑色腰带和白色蔽膝,站在门内西侧,面朝东。
郑玄注说:主人是即将行冠礼者的父亲或兄长。玄冠,是委貌冠。朝服,是用十五升麻布做的上衣和白色下裳。上衣不说颜色,是因为上衣与冠颜色相同。占卜必须穿朝服,是尊重蓍草之道。黑色腰带,是用黑色丝织品做的腰带。士的腰带宽二寸,再缠绕一圈宽四寸,弯曲下垂三尺。白色蔽膝,是用白色皮革做的蔽膝。长三尺,上宽一尺,下宽二尺,其颈部宽五寸。肩部的革带宽三寸。天子与其臣下,戴冕冠以迎接初一,戴皮弁以每日视朝。诸侯与其臣下,戴皮弁以迎接初一,穿朝服以每日视朝。凡是染黑色,染五次为緅色,染七次为缁色。那么六次染制如何呢?
孔颖达疏说:郑注说白色下裳,虽然经文没有提到下裳,但下裳与蔽膝颜色相同,既然说了白色蔽膝,所以知道下裳也是用积白的素绢做的。黑色腰带,是说用黑色装饰白色的丝织品腰带。《玉藻》说:“士用熟绢做腰带,边缘用黑色装饰。”又说:“士用黑色装饰边沿,率与繂相同,指的是编织缉边。”裨,是装饰的意思。大概是用熟绢白丝织品单做腰带主体,其宽二寸,而编织缉边其两边,又用黑色装饰其下垂的两端和两边。再缠绕一圈宽四寸,弯曲下垂三尺,是指腰带下垂的部分必须反折向上两次,又垂下来。大夫则装饰其弯曲和下垂的部分,士则只装饰其向下垂的部分,而不装饰其弯曲的部分。颈部宽五寸,也是指宽度。颈部中央,肩部两角都向上连接革带,肩部与革带宽度相同。这蔽膝就是黻,祭服称为黻,朝服称为韠。蔽膝与鞋子颜色相同,这白色蔽膝就配白鞋。又引用天子诸侯迎接初一、每日视朝的服饰,是因为在朝廷上君臣服饰相同,所以以此证明玄冠朝服是诸侯之士的服饰【从通解节本】杨氏又补充说:朝服比端服尊贵,冠礼时主人穿端服、爵弁、蔽膝,现在这里占卜也在庙里,不穿端服而穿朝服,是尊重蓍草之道。敖氏说:士的腰带以单层熟绢为主体,其宽四寸,又用两条宽二寸的黑色丝织品合并起来包裹带子下垂的部分,所以称为黑色腰带。带子下垂长三尺,其弯曲下垂的部分长二尺。蔽膝的意义,解说者说古代田猎后吃其肉,穿其皮,先用两张皮像蔽膝一样遮蔽前后,后世圣人改用布帛,仍然保留遮蔽前面的形式以示不忘古制。
郝氏说:“玄冠用丝织品制作,朝服是见君的礼服。用十五升麻布制作,带子是大带用丝织品制作,蔽膝用皮革制作。”门,是庙门。张氏说:“主人想要占卜日期,先穿此服饰,站在祢庙门外等待行事。朝服用于朝见,端服用于晚间,所以朝服比端服尊贵。端服与朝服上衣相同而下裳不同,士的腰带宽二寸,这三句是《玉藻》的原文,再缠绕一圈宽四寸,再绕一圈才四寸。”
有司穿着与主人相同的服饰,站在西侧,面朝东,以北为上。
郑玄注说:有司,是群吏中负责事务的人,指主人自行辟除的府史以下人员。
敖氏说:“有司,就是筮者、占者、宰、宗人这一类人。”
张氏说:群吏与属吏不同,属吏是君主任命的士,群吏则是府史胥徒。
筮具、席和所卦之物都陈设在西塾。
郑玄注说:筮,指蓍草。所卦之物,是用来在地上画记爻辞的工具。《易》说:六画而成一卦。馔,是陈设。具,是俱备。西塾,是门外的西堂。
孔颖达疏说:《尔雅》说“门侧的堂称为塾”,筮在门外,所以知道这经文中的西塾是门外西堂。
敖氏说:“蓍草而说筮,是因为以其所用名称之。席,是蒲席。士用蒲席,神人共用。所卦之物,是用来画地记爻及书写卦象的工具。士丧礼占卜日期,说‘奠筮于西塾上,南首有席,燋在筮东’,那么此时陈设的位置,蓍草也应当朝南,席在其后,而所卦之物则在蓍草右边,也是变于筮时之礼。”
郝氏说:“所卦之物,指刀笔、木简之类。”
张氏说:庙门东西有四塾,内外各二。筮不应当在门中,而在闑西,面朝西。所以将要筮时,蓍草、席和画地记爻的木简,都陈设在门外西堂。
在门中闑西、阈外铺设席子,面朝西。
郑玄注说:闑,是门橜。阈,是门槛。
敖氏说:“闑,是西东西的分界;阈外,是南北的分界。这席子在闑西,却说在门中,那么两扇门之间只有一个闑,就明白了。”
郝氏说:“门中西侧门扇中间的闑,是当两门间放置的木块以窒门的。阈,是门限。”
张氏说:“铺席将要坐着筮。前面在西塾陈设的,到这里才铺设。说在门中,是从大处而言。闑西阈外,就是铺席的地方。世佐按:闑有两种说法,认为门只有一个闑的,出自孔颖达疏,后儒多推崇它。贾公彦疏则认为门有两个闑。现在根据朝聘时宾客入门的礼节推之,贾公彦疏更为合理,详见《聘礼》。这席子在闑西却说在门中,是从大处而言。敖氏和郝氏的说法似乎拘泥。”
筮
人执防,抽上韇,兼执之,进受命于主人。
注曰:筮人,有司主三易者也。韇,藏防之器也。今时藏弓矢者谓之韇。丸也,兼并也。进前也。自西方而前,受命者当知所筮也。
译筮人拿着蓍草,抽出上层的韇,同时拿着它们,上前接受主人的命令。
注释说:筮人,是主管三种占卜方法的官吏。韇,是盛放蓍草的器具。现在把盛放弓矢的器具称为韇。丸,就是兼并的意思。进前,就是上前。筮人从西边上前,接受命令,应当知道所要占卜的事项。
疏曰:言上韇者,其制有上下。下者従下乡上,承之上者从上乡下,韬之也。少牢曰:史左执筮,右抽上韇,兼与筮执之【从集说节本】
敖氏曰:「少牢馈食礼,言为大夫筮者史也,此为士筮,宜亦如之。史而云筮人者,因事名之也。防当作筮,亦谓蓍也。上云筮与席,下云彻筮席,以其上下文徴之,则此防字乃传冩误也。又特牲、少牢礼皆云执筮,益可见矣。」
张氏曰:「荚即蓍,兼执之者,兼上韇与下韇而并执之。此时蓍尚在下韇,待筮时乃取出以筮。三易,连山、归藏、周易也。筮得一卦,而三人各据一易以占也。」世佐案:《曲礼》云:「防为筮,则防亦蓍也。」不须改作「筮韇」,盖以革为之,兼执之者,以上韇并诸防而二手执之,不游手敬也。郝云:「左执防,右执韇。」非。
宰自右少退赞命
注曰:「宰,有司主政教者也。」自由也,赞佐也,命告也。佐主人告,所以筮也。《少仪》曰:「赞币自左,诏辞自右。」朱子曰:「所赞之辞,未闻下。」疏云:「文不具也。」葢当云:「某有子某,将以来日,某加冠于其首,庶几従之。」
郝氏曰:「宰,家臣之长;少退,不敢并主人也。」
筮人许诺,右还,即席坐,西面,卦者在左。
注曰:即就也。东面受命,右还北行,就席。卦者,有司主;画地识爻者也。
杨氏曰:「筮人东面受命于主人,右还即席,西面坐筮。少牢礼亦东面受命于主人,西面立筮。又士丧卜葬日,宗人西面命▯,退负东扉。卜人西面作▯。以此知▯筮皆西面。」
敖氏曰:凡卜筮于门者,皆西面筮,宅于兆南则北面,盖以西北隂方,故乡之以求诸鬼神也。筮用四十九蓍,分而为二,挂揲而归竒焉,又以所余蓍如上法者再,乃成爻。六爻备而成卦。少牢馈食礼曰:「卦者在左,坐卦以木,卒筮书卦于木。」此不言坐,则是立也。其亦士礼异与?
张氏曰:「士蓍三尺,故坐筮;大夫蓍五尺,则立筮矣。卦者在左,亦西向。」
世佐案:卦者必坐,便其画地识爻也。少牢之文,承立筮之下,故言坐以别之。此与特牲礼皆坐筮,卦者可知也,故不言坐。大夫、士之礼之异,在筮者不在卦者。
卒筮书卦执以示主人
注曰:「卒已也。」书卦者,筮人以方写所得之卦也。敖氏曰:「执之不言,筮人文省也。」
张氏曰:「先画地识爻,至六爻毕,卦体成,筮人更以方写之,以示主人,方版也。」
姜氏曰:「卒筮,通筮人揲蓍卦者画卦而言。书卦则卦者既画,乃写所画之卦于木,而执示主人。初非卦者画卦而筮人写以示主人,如注疏之説也。葢此卒筮书卦,犹特牲卒筮写卦,其为卦者既画而写,甚明。但特牲则别用筮者执以示主人,此则画卦与书写与执示皆卦者一人,故此絶不言筮人,而至反之之后,乃特言筮人也。」
世佐案:注疏谓「书卦执示」皆筮人事,姜氏谓「皆卦者事」,俱未合。「书卦者」,书也;「执筮人」,执也。《特牲馈食礼》曰:「卦者在左,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是其徴矣。此于「卦执」之间省「筮人」二字耳。疏又云:「士丧礼」卦者自画自示主人,亦非也。详彼文,亦是筮者执示,但不言写卦耳。然既云执卦,则其写于版,固不待言也。
主人受眡反之
注曰反还也
张氏曰:「主人既知卦体,还之筮人,令占吉凶。」
筮人还东面旅占卒进告吉
注曰旅众也还与其属共占之
疏曰:卜筮之法,《洪范》七稽疑云:「择建立卜筮人,三人占,从二人之言。」又《金縢》云:「乃卜三▯,一习吉。」则天子诸侯卜时三▯并用于玊、瓦,原三人各占一兆也。筮时《连山》、《归藏》、《周易》亦三易并用,夏、殷以不变为占,《周易》以变者为占,亦三人各占一易。卜筮皆三占,从二,三吉为大吉,一凶为小吉,三凶为大凶,一吉为小凶。又丧礼亦云:「与其属共占。」彼注云:「其属谓掌《连山》、《归藏》、《周易》者。」又卜葬日亦占
译疏说:所谓上韇,其形制有上下之分。下韇是从下往上套,承接上韇;上韇是从上往下套,覆盖下韇。《少牢馈食礼》说:“史左手拿着筮草,右手抽出上韇,连同筮草一起拿着。”【依据集说节本】
敖氏说:“《少牢馈食礼》中说为大夫占筮的是史,这里为士占筮,应当也是这样。史被称为筮人,是因为根据事务来命名的。‘防’字应当是‘筮’字,也是指蓍草。上文说‘筮与席’,下文说‘撤去筮席’,根据上下文来考证,这个‘防’字是传抄错误。另外,《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都说‘执筮’,更加可以证明了。”
张氏说:“荚就是蓍草,兼执之,是指同时拿着上韇和下韇。此时蓍草还在下韇里,等到占筮时才取出蓍草来占筮。三易,是指《连山》、《归藏》、《周易》。占筮得到一个卦,而三个人各自依据一种易书来占断。”世佐按:《曲礼》说:“防就是筮,那么防也是蓍草。”不需要改成“筮韇”,大概是用皮革做的,兼执之,是指用上韇连同各个防一起用两只手拿着,不空着手以示恭敬。郝氏说:“左手拿着防,右手拿着韇。”这是不对的。
宰从右边稍微退后,协助传达命令。
注说:“宰,是有司中主管政教的人。”自,是亲自;赞,是辅助;命,是告知。辅助主人告知,是为了占筮。《少仪》说:“辅助献币从左边,传达言辞从右边。”朱子说:“所辅助传达的言辞,下文没有记载。”疏说:“文字不完整。”大概应当说:“某有儿子某,将在明天,某为他加冠,希望他顺从。”
郝氏说:“宰,是家臣的首领;少退,是不敢与主人并列。”
筮人答应,向右转身,走到席前坐下,面朝西,画卦的人在左边。
注说:即,是就。面朝东接受命令,向右转身向北走,走到席前。卦者,是有司中主管画地标记爻位的人。
杨氏说:“筮人面朝东接受主人的命令,向右转身就席,面朝西坐着占筮。《少牢馈食礼》也是面朝东接受主人的命令,面朝西站着占筮。又在《士丧礼》中卜葬日,宗人面朝西命令卜人,退后背着东边的门。卜人面朝西进行占卜。由此知道占卜和占筮都是面朝西。”
敖氏说:凡是在门内占卜占筮的,都是面朝西占筮,如果宅兆在南面则面朝北,大概因为西北是阴方,所以面朝西来向鬼神求问。占筮用四十九根蓍草,分成两半,挂起并揲取余数,再用剩下的蓍草按照上述方法重复两次,才形成一个爻。六个爻完备就形成卦。《少牢馈食礼》说:“卦者在左边,坐着用木片画卦,占筮完毕将卦写在木片上。”这里不说坐,那就是站着。这也是士礼的不同之处吗?
张氏说:“士用的蓍草长三尺,所以坐着占筮;大夫用的蓍草长五尺,就站着占筮了。卦者在左边,也是面朝西。”
世佐按:卦者必定是坐着的,以便于画地标记爻位。《少牢馈食礼》的文字,承接站着占筮之下,所以说坐来加以区别。这里和《特牲馈食礼》都是坐着占筮,卦者可知,所以不说坐。大夫和士礼的不同,在于占筮者而不在于卦者。
占筮完毕,写下卦象,拿着给主人看。
注说:“卒,是完毕。”书卦,是筮人用方版写下所得到的卦象。敖氏说:“拿着不说,是筮人的文辞省略了。”
张氏说:“先画地标记爻位,等到六个爻完毕,卦体形成,筮人再用方版写下来,给主人看,方版就是方形的木板。”
姜氏说:“卒筮,是通指筮人揲蓍和卦者画卦而言。书卦,则是卦者画好之后,将所画的卦写在木片上,拿着给主人看。起初并不是卦者画卦而筮人写下来给主人看,像注疏所说的那样。大概这卒筮书卦,如同《特牲馈食礼》中的卒筮写卦,是卦者画好之后写下来,非常明显。只是《特牲馈食礼》另外用筮者拿着给主人看,这里画卦、书写和拿着给主人看都是卦者一个人做的,所以这里完全不提筮人,直到‘反之’之后,才特意提到筮人。”
世佐按:注疏认为“书卦执示”都是筮人的事,姜氏认为“都是卦者的事”,都不符合。“书卦者”,是书写;“执筮人”,是拿着。《特牲馈食礼》说:“卦者在左边,占筮完毕写卦,筮者拿着给主人看。”这就是证据。这里在“卦执”之间省略了“筮人”二字罢了。疏又说:“《士丧礼》中卦者自己画卦自己给主人看”,这也是不对的。详细看那篇文字,也是筮者拿着给主人看,只是不说写卦罢了。既然说拿着卦,那么写在版上,本来就不必再说了。
主人接过观看,然后归还。
注说:反,是归还。
张氏说:“主人既然知道了卦象,就归还给筮人,让他占断吉凶。”
筮人归还,面朝东,与他的属员一起占断,完毕后进前报告吉利。
注说:旅,是众人。还,是和他的属员一起占断。
疏说:占卜占筮的方法,《洪范》七稽疑说:“选择建立卜筮人,三个人占断,听从两个人的话。”又《金縢》说:“于是占卜三次,一次习吉。”那么天子诸侯占卜时,三次占卜同时使用玉、瓦,原本就是三个人各自占断一个兆。占筮时《连山》、《归藏》、《周易》也三种易书并用,夏、殷以不变为占,《周易》以变者为占,也是三个人各自占断一种易。占卜占筮都是三次占断,听从多数,三次吉利为大吉,一次凶为小吉,三次凶为大凶,一次吉为小凶。又丧礼也说:“和他的属员一起占断。”那里的注说:“他的属员是指掌管《连山》、《归藏》、《周易》的人。”又卜葬日也占断
者三人,注云:「占者三人,掌玊兆、瓦兆、原兆者也。」《少牢》大夫礼亦云:「三人占。」则郑意大夫卜筮同用一▯、一易,三人共占之矣。
译那三个人,注解说:“占卜的三个人,是掌管玉兆、瓦兆、原兆的人。”《少牢》大夫的礼仪也说:“三个人共同占卜。”那么郑玄的意思是,大夫在卜和筮时都使用一个龟甲、一部《易经》,由三个人共同来占卜。
朱子曰:「案少牢礼无此文,未详何据。」
蔡氏沈曰:「此卜筮必立三人以相参考。旧说卜有玊兆、瓦兆、原兆;筮有连山、归藏、周易者,非是。」
敖氏曰:「占者,占所遇之卦,若其爻之吉凶也。必旅占者,欲尽众人之见也。」
世佐案:所占者《周易》而已,一《易》而三人共占之,广异见也。夏、殷之《易》,其揲蓍求卦之法,必与《周易》不同,今筮者唯一人,而谓占之,乃用三《易》可乎?以是论之,旧説之误,明矣。
若不吉则筮逺日如初仪
注曰逺日旬之外
疏曰:「曲礼吉事先近日,此冠礼是吉事,故先筮近日。不吉,乃更筮逺日。是上旬不吉,乃更筮中旬;又不吉,乃更筮下旬。云如初仪者,自筮于庙门已下,至吿吉是也。」
张子曰:「祭之筮日,若再不吉,则止诹日而祭,更不筮。据《仪礼》,唯有筮逺日之文,不云三筮。筮日之礼,只是二筮:先筮近日,后筮逺日。不从,则直诹用下旬逺日。葢亦足以致聴于鬼神之意,而祀则不可废。」
敖氏曰:逺日,去初筮者葢旬有一日也。以其干同,故谓之逺日。少牢日用丁巳,而以后丁、后已为逺日,则可见矣。凡经言不吉而故筮者,皆不至于再重渎神也。此筮若又不吉,则直用其后之逺日,不复筮矣。凡筮賔、筮尸、卜日之属,皆类此。
张氏曰:「少牢云:『若不吉,则及逺日。』又筮日如初。此大夫诹日而筮上旬,不吉,必待中旬乃更筮之。其云如初,乃自筮于庙门已下至吿吉也。此士冠礼,若筮上旬不吉,即筮中旬,不更待他日。其云如初,仪止従进,受命于主人以下至告吉而已,不自筮于庙门也。」
彻筮席
注曰彻去也敛也
敖氏曰:「筮,蓍也。盖既筮则择于闑西,今乃并与席彻去之。」
宗人告事毕
注曰宗人有司主礼者也
敖氏曰:「宰、宗人、筮人之属,皆公家所使,给事于私家者也。告事毕,东北面。」
右筮日
主人戒賔賔礼辞许
注曰:戒,警也。告也。賔主人之僚友。古者有吉事,则乐与贤者欢成之;有凶事,则欲与贤者哀戚之。今将冠子,故就告僚友,使来礼辞。一辞而许也,再辞而许曰固辞,三辞曰终辞,不许也。
敖氏曰:「戒賔亦朝服。凡既筮而有事,如戒宿之类,皆因筮服,无变也。此虽亲相见其辞则皆摈者传之。宿賔放此。」
张氏曰:「主人筮日讫,三日之前,广戒僚友,使来观礼。戒賔者,主人亲至賔大门外,賔西面,主人东面,戒之。其戒辞、对辞并见后。」
主人再拜,宾答拜。主人退,賔拜送。
敖氏曰:「主人再拜,谢其许也。后礼类此者,其义皆然。凡拜送客者,皆于其既退乃拜之,故不答拜。吉礼,拜送者必再拜。经或不见之文,省耳。」
世佐案:凡拜送者,客不答拜,礼有终也。
右戒賔
前期三日筮賔如求日之仪
注曰:前期三日,空二日也。筮賔,筮其可使冠子者。冠义曰:古者冠礼,筮日,筮賔,所以敬冠事。
朱子曰:「前已广戒众賔,此又择其贤者筮之。吉,则宿之以为正賔;不吉,则仍为众宾,不嫌于预戒也。」敖氏曰:「如求日之仪,是亦不过再筮而已。初筮者若不吉,则改筮其次者为正賔;若次者又不吉,则不复筮,而即以第三者为正宾,亦以初筮者为次賔也。主人于賔既次第其先后矣,然犹筮之者,盖虑其异日或以他故而不及与,则将废冠事,此乃非人之所能预知者,故不可不问于神,而用舍壹聴之。」
张氏曰:疏云命筮之辞,盖云主人某为适子某,加冠筮某为宾,庶几从之。若庶子则云庶子某。愚意「主人」二字似未安,亦言其衔位可耳。
右筮賔
乃宿賔,賔如主人服,出门左,西面再拜,主人东面答拜。注曰:宿,进也。宿者必先戒,戒不必宿。其不宿者为众賔,或悉来,或否。主人朝服。
朱子曰:「此云宿賔,言主人往而宿之,以目下事。如篇首言筮于庙门后,亦多有此例也。主人方往宿时,摈者固当入告。然此言
译朱熹说:“查考《少牢馈食礼》没有这段文字,不知依据什么。”
蔡氏沈说:“这里占卜筮选必定设立三个人来互相参考。旧说认为占卜有玉兆、瓦兆、原兆;筮选有《连山》、《归藏》、《周易》的,是不对的。”
敖氏说:“占,是占断所遇到的卦象,以及爻辞的吉凶。必定要多人共同占断,是想穷尽众人的见解。”
世佐按:所占断的只是《周易》而已,一部《易》由三个人共同占断,是为了广泛听取不同的见解。夏、殷时期的《易》,其揲蓍求卦的方法,必定与《周易》不同,现在筮选只有一个人,却说占断时用了三部《易》,可以吗?由此推论,旧说的错误,就很明显了。
如果不吉利,就筮选远日,礼仪如同初筮一样。
注说:远日,是十天之外。
疏说:“《曲礼》说吉事先选近日,这冠礼是吉事,所以先筮选近日。不吉利,才再筮选远日。是上旬不吉利,才再筮选中旬;又不吉利,才再筮选下旬。说‘如初仪’的,是从在庙门筮选以下,到报告吉利为止。”
张氏说:“祭祀筮选日期,如果再不吉利,就停止筮选而直接选定日期祭祀,不再筮选。根据《仪礼》,只有筮选远日的文字,没说筮选三次。筮选日期的礼仪,只是筮选两次:先筮选近日,后筮选远日。如果不从,就直接选用下旬的远日。大概也足以表达听取鬼神意见的意思,而祭祀是不可废止的。”
敖氏说:远日,距离初筮大概相隔十一天。因为天干相同,所以称为远日。《少牢馈食礼》选日用丁巳,而以之后的丁日、之后的巳日为远日,就可以看出来了。凡是经文中说不吉利而再次筮选的,都不会达到再次重复而亵渎神灵的地步。这次筮选如果又不吉利,就直接选用后面的远日,不再筮选了。凡是筮选宾客、筮选尸、卜选日期之类,都与此类似。
张氏说:“《少牢馈食礼》说:‘如果不吉利,就选远日。’又筮选日期如初。这是大夫选定日期而筮选上旬,不吉利,必定等到中旬才再筮选。所说的‘如初’,是从在庙门筮选以下到报告吉利为止。这士冠礼,如果筮选上旬不吉利,就筮选中旬,不再等待其他日子。所说的‘如初’,礼仪只从进见、接受主人命令以下到报告吉利为止,不从在庙门筮选开始。”
撤去筮席。
注说:彻,是撤去、收敛。
敖氏说:“筮,是蓍草。大概已经筮选完毕就选择在门阙西边,现在就连同席子一起撤去。”
宗人报告事情完毕。
注说:宗人,是主管礼仪的官员。
敖氏说:“宰、宗人、筮人这类人,都是公家派遣,在私家供职办事的。报告事情完毕,面向东北。”
以上是筮选日期。
主人告诫宾客,宾客依礼推辞后答应。
注说:戒,是警戒、告知。宾,是主人的同僚朋友。古代有吉事,就乐于与贤者共同欢庆完成;有凶事,就想与贤者共同哀伤。现在将要给儿子行冠礼,所以去告知同僚朋友,让他们来依礼推辞。推辞一次就答应,推辞两次才答应叫固辞,推辞三次叫终辞,不答应。
敖氏说:“告诫宾客也穿朝服。凡是已经筮选而有事,如告诫、留宿之类,都沿用筮选时的服装,没有变化。这里虽然亲自相见,但言辞都由摈者传达。留宿宾客也与此相同。”
张氏说:“主人筮选日期完毕,在三天之前,广泛告诫同僚朋友,让他们来观礼。告诫宾客,是主人亲自到宾客大门外,宾客面向西,主人面向东,告诫他。告诫的言辞、回应的言辞都见后文。”
主人拜了两拜,宾客回拜。主人退下,宾客拜送。
敖氏说:“主人拜两拜,是感谢他的答应。后面礼仪中类似的情况,意义都如此。凡是拜送客人的,都在客人退下后才拜,所以不回拜。吉礼,拜送的必定拜两拜。经文中有时看不到这些文字,是省略了。”
世佐按:凡是拜送的,客人不回拜,礼仪有终结的意思。
以上是告诫宾客。
提前三天筮选宾客,礼仪如同筮选日期一样。
注说:提前三天,是空出两天。筮选宾客,是筮选可以让他给儿子行冠礼的人。《冠义》说:古代的冠礼,筮选日期,筮选宾客,是为了敬重冠礼这件事。
朱熹说:“前面已经广泛告诫众多宾客,这里又选择其中贤能的人筮选。吉利,就留宿他作为正宾;不吉利,就仍然作为众宾,不嫌于预先告诫。”
敖氏说:“如同筮选日期的礼仪,也不过是筮选两次而已。初筮如果不吉利,就改筮其次的人作为正宾;如果其次的人又不吉利,就不再筮选,而直接以第三个人作为正宾,也以初筮的人作为次宾。主人对宾客已经排定了先后次序,然而还要筮选,大概是担心他日因为其他缘故而不能参与,就会废止冠礼,这不是人力所能预知的,所以不能不问于神灵,而任用舍弃完全听凭神灵。”
张氏说:疏文说命筮的言辞,大概是说主人某人为嫡子某人,加冠筮选某人为宾,希望听从。如果是庶子就说庶子某人。我认为“主人”二字似乎不妥,说其官职爵位也可以。
以上是筮选宾客。
于是留宿宾客,宾客如同主人穿朝服,出门向左,面向西拜了两拜,主人面向东回拜。
注说:宿,是进见。留宿必定先告诫,告诫不一定留宿。那些不留宿的是众宾,有的都来,有的不来。主人穿朝服。
朱熹说:“这里说留宿宾客,是说主人前往留宿他,以眼前的事。如篇首说在庙门筮选后,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主人正前往留宿时,摈者固然应当入内报告。然而这里说
乃为主人发,不为摈者发也。」又按:「不宿者为众賔,或悉来或否。郑注本谓众賔或时不来,则将不得成礼,故虽已戒之,而又宿之,欲其必来。其非正賔则不更宿,葢但使为众賔,虽不悉来,亦无阙事也。」疏与音皆非是,为只合作如字读,賔字句絶。
译于是为“主人发”而发,不为“摈者发”而发。」又按:「不宿的是众宾,有的全都来,有的不来。郑玄注原本是说众宾有时不来,那么礼就无法完成,所以虽然已经告诫过他们,又让他们住宿,是想让他们一定来。那些不是正宾的就不再住宿,大概只是让他们作为众宾,即使不全都来,也不会有缺漏的事情。」疏解和读音都不对,“为”字只应读如本字,“宾”字断句。
杨氏曰:「上文主人戒賔者,广戒僚友,使来观礼。及前期三日,筮賔,乃于广戒僚友之中,又筮其可使冠子者。筮得其人,于是宿以进之。其众賔则但戒而不宿,故曰:『宿者必先戒,戒不必宿。』」
敖氏曰:「既筮即宿賔,故云乃宿。宿之为言速也,既戒之则宜速之使来也。不曰速而曰宿者,以其事在异日也。賔尊,故主人亲宿之。出门左,出大门而左也。西面再拜,拜其辱也。礼又谓之拜迎。」
世佐案,乃者,继事之辞,不必与上事同日也。上经云:“前期三日筮賔”,下经云:“厥明夕为期”,则宿賔之节,明在冠前二日,为筮賔之明日矣。敖氏、郝氏、张氏皆谓既筮即宿,非。
乃宿賔,賔许主人再拜,賔答拜。主人退,賔拜送。
注曰乃宿賔者亲相见致其辞
张氏曰:「重言乃宿賔者,上文言主人往行此礼,此乃亲致宿之之辞也。辞并见后。」
宿赞冠者一人亦如之
注曰:「赞冠者,佐宾为冠事者,谓宾若他官之属,中士若下士也。宿之以筮宾之明日。」
朱子曰:「佐宾虽轻,亦必择其贤而习礼者为之。不来,则亦有阙,故并宿之,使必来也。」
敖氏曰:「经之所言,乃主人亲宿者耳。若众賔,则或使人宿,其礼简,故经不着之。」
张氏曰:佐賔为冠事,即下文坐栉、设纚、卒纮诸事,助賔成礼,故取其属降于賔一等者为之。
右宿賔
厥明夕,为期于庙门之外。主人立于门东,兄弟在其南,少退,西面,北上。有司皆如宿服,立于西方,东面,北上。注曰:宿服,朝服。
疏曰:厥明夕,谓宿賔赞之。明日向莫时也,为期为加冠之期也【从通解节本】
敖氏曰:「云有司皆如宿服,则主人及兄弟可知矣。」张氏曰:「宿賔之明夕,冠前一日之夕也,为期,犹言约期也。」
摈者请期宰告曰质明行事
注曰:「摈者,有司佐礼者。在主人曰摈,在客曰介。」质正也。宰告曰:「旦日正明,行冠事。」
敖氏曰:「请期,东面,少牢礼,主人南面,宗人北面,请祭期。」
告兄弟及有司
注曰摈者告也
疏曰:上文兄弟有司皆已在位,此复告者,礼取审慎之义也【从通解节本】
敖氏曰:「此告兄弟,盖东北面告有司,葢西北面也。」
告事毕
注曰宗人告也
摈者告期于賔之家
敖氏曰賔谓賔及众賔也
右爲期
夙兴设洗,直于东荣,南北以堂深,水在洗东。
注曰:夙,早也;兴起,也。洗,承盥洗者;弃,水器也。士用铁,荣屋,翼也。周制,自卿大夫以下,其室为夏屋。水器,尊卑皆用金罍及大小异。
疏曰:此篇与昏礼、乡饮酒、乡射、特牲皆直言水,不言罍。大射虽云罍水,不云枓。少牢云司宫设罍水于洗东,有枓。郑注云:设水用罍,沃盥用枓。礼在此也。欲见罍枓俱有余文,无者不具之意也。又曰:堂深,从堂防北至房室之壁南北,以堂深者,洗去堂逺近,取于堂上深浅。假令堂深二丈,洗亦去堂二丈,以此为度。朱子曰:详注文罍下及字,恐误。
敖氏曰:「説文曰:『屋梠之两头起者为荣。』又曰:『梠,楣也。』《尔雅》曰:『楣,谓之梁。』然则荣者,乃梁东西之两端也。直东荣谓遥当之。周制,卿大夫以下为夏屋,故其设洗以东荣为节。人君为殿屋,故以东霤为节。其处同也。水所以盥洗者,洗在东方,则沃洗者宜西面,故水在洗东。」
张氏曰:至期,先陈设冠服器物,主賔各就内外之位。主人迎賔,及赞冠者入,乃行三加之礼。加冠毕,賔醴冠者。冠者见于母,賔字冠者。凡九节而冠礼成,賔出矣。盥手洗爵,皆一人挹水沃之。下有器承此漉水,其器曰洗。堂下设洗,其东西当屋,东翼其南北,则以堂为浅深。以罍贮水,在洗之东。夏屋两下为之,故有东西翼。天子诸侯则四阿。释文曰:凡度浅深曰深。世佐案洗及水器,葢皆以瓦为之。説见《燕礼》注罍下。及字疑当作其。
陈服于房中西墉下东领北上
注曰墉墙
疏
译杨氏说:“上文主人告诫宾客,是广泛告诫僚属朋友,让他们来观看礼仪。等到冠礼前三天,通过占卜选定宾客,这是在广泛告诫僚属朋友之中,又占卜出可以主持冠礼的人。占卜得到合适的人选,于是提前一天去邀请他。其他的众宾客只是告诫而不提前邀请,所以说:‘被提前邀请的人必定先被告诫,被告诫的人不一定被提前邀请。’”
敖氏说:“既然占卜选定宾客就立即去邀请,所以说‘乃宿’。‘宿’的意思是催促,既然已经告诫了,就应当催促他们前来。不说‘速’而说‘宿’,是因为这件事安排在另一天。宾客尊贵,所以主人亲自去邀请。‘出门左’,是走出大门后向左转。‘西面再拜’,是拜谢宾客屈尊降临。礼书中也称为‘拜迎’。”
世佐按语:‘乃’是承接前事的词,不一定与上文的事同一天。上文经文说:‘冠礼前三天占卜选定宾客’,下文经文说:‘第二天傍晚约定日期’,那么邀请宾客的环节,明确是在冠礼前二天,即占卜选定宾客的第二天。敖氏、郝氏、张氏都认为占卜选定后随即邀请,这是不对的。
于是邀请宾客,宾客答应,主人再拜,宾客回拜。主人退下,宾客拜送。
注解说:‘乃宿宾’是指主人亲自相见并传达邀请的言辞。
张氏说:“经文重复说‘乃宿宾’,上文说的是主人前往执行这个礼仪,这里则是亲自传达邀请言辞。言辞详见后文。”
邀请协助冠礼的人一人,也照此办理。
注解说:“协助冠礼的人,是辅助宾客办理冠礼事务的人,指宾客的属官,如中士或下士。在占卜选定宾客的第二天邀请他们。”
朱熹说:“辅助宾客的人虽然地位较低,也必须选择贤能且熟悉礼仪的人担任。如果他不来,礼仪就会有缺失,所以一并邀请,让他务必前来。”
敖氏说:“经文所说的,只是主人亲自邀请的人。至于众宾客,或许派人去邀请,礼仪较简略,所以经文没有记载。”
张氏说:辅助宾客办理冠礼事务,就是下文提到的坐着梳头、铺设冠巾、系好冠带等事,帮助宾客完成礼仪,所以选取比宾客低一级的属官来担任。
以上是邀请宾客的章节。
第二天傍晚,在庙门外约定日期。主人站在门东,兄弟站在他南边,稍退后,面向西,以北为上。有司都穿着邀请宾客时的服装,站在西边,面向东,以北为上。注解说:“宿服,即朝服。”
疏解说:“厥明夕,指邀请宾客和赞者的第二天傍晚,约定加冠的日期。”
敖氏说:“经文说有司都穿着邀请宾客时的服装,那么主人和兄弟的服装也就可知了。”张氏说:“邀请宾客的第二天傍晚,即冠礼前一天的傍晚,约定日期,就是说约定时间。”
摈者请示日期,宰官禀告说:天亮时举行仪式。
注解说:“摈者,是有司中辅助礼仪的人。在主人一方叫摈,在客人一方叫介。‘质’是正的意思。宰官禀告说:‘明天天亮时,举行冠礼。’”
敖氏说:“请示日期时面向东,在少牢礼中,主人面向南,宗人面向北,请示祭祀日期。”
告知兄弟和有司。
注解说:“这是摈者告知。”
疏解说:“上文兄弟和有司都已在位,这里再次告知,是礼仪讲究审慎的意义。”
敖氏说:“告知兄弟时,大概是面向东北;告知有司时,大概是面向西北。”
告知事项完毕。
注解说:“这是宗人告知。”
摈者去宾客家中告知日期。
敖氏说:“宾客指主宾和众宾客。”
以上是约定日期的章节。
早起设置盥洗用的盆,正对着东边的屋檐,南北距离根据堂的深度而定,水放在盆的东边。
注解说:“夙,早;兴,起。洗,承接盥洗用水的器具;弃,水器。士用铁制,荣是屋翼。周代制度,从卿大夫以下,他们的房屋是夏屋。水器,无论尊卑都用金罍,只是大小不同。”
疏解说:“本篇与昏礼、乡饮酒、乡射、特牲礼都只说水,不说罍。大射礼虽然提到罍水,但不说枓。少牢礼说司宫在洗东设置罍水,有枓。郑玄注说:盛水用罍,浇水用枓。礼仪就在这里。想要显示罍和枓都多余的文字,没有提到的就不具备。又说:堂深,是从堂前北边到房室墙壁的南北距离,根据堂的深度,洗盆距离堂的远近,取决于堂上的深浅。假如堂深二丈,洗盆也距离堂二丈,以此作为标准。朱熹说:仔细看注文‘罍’下的‘及’字,恐怕是错误。”
敖氏说:“《说文》说:‘屋梠两头翘起的部分叫荣。’又说:‘梠,即楣。’《尔雅》说:‘楣,叫做梁。’那么荣,就是梁东西两端的翘起部分。‘直东荣’是说遥遥相对。周代制度,卿大夫以下是夏屋,所以设置洗盆以东荣为界限。人君是殿屋,所以以东霤为界限。位置相同。水是用来盥洗的,洗盆在东方,那么浇水的人适宜面向西,所以水在洗盆东边。”
张氏说:到了约定日期,先陈设冠服器物,主人和宾客各自就位内外。主人迎接宾客,以及赞冠者进入,才进行三加冠的礼仪。加冠完毕,宾客用甜酒招待冠者。冠者拜见母亲,宾客给冠者取字。总共九个环节冠礼完成,宾客退出。洗手洗爵,都由一人舀水浇灌。下面有器具承接流下的水,这个器具叫洗。堂下设置洗盆,其东西正对屋翼,南北则根据堂的深浅。用罍盛水,在洗盆东边。夏屋是两面坡的,所以有东西两翼。天子诸侯则是四面坡。《释文》说:凡是度量深浅叫深。世佐按语:洗盆和水器,大概都是用瓦做的。说法见《燕礼》注‘罍’下。‘及’字疑当作‘其’。
在房中西墙下陈设冠服,衣领朝东,以北为上。
注解说:“墉,墙。”
疏解说:
曰冠时先用卑服北上便也
刘氏熙曰房旁也在堂两旁也
朱子曰:「古人于房前有壁,后无壁,所以通内。」
译说:行冠礼时,先穿卑贱的服饰,衣领向上,是为了方便。
刘熙说:“房”是“旁”的意思,即在厅堂的两旁。
朱熹说:“古人在房的前面有墙,后面没有墙,以便通向内室。”
张氏曰:所陈之服,即下文爵弁服、皮弁服、▯端三服也。北上者,爵弁服在北,皮弁服次南,▯端最南也。世佐案:房,东房也。古人之屋五架,正中曰栋,栋后一架有壁,壁以南为堂,北为室。室之东西偏曰房。天子诸侯东西房皆有,大夫士东房西室。西墉者,房室间之墙也。
爵弁服纁裳纯衣缁带韎韐
注曰:此与君祭之服杂记曰:「士弁而祭于公,爵弁者冕之次,其色赤而微黑,如爵头然,或谓之緅。其布三十升,纁裳浅绛裳。凡染绛一入谓之縓,再入谓之赪,三入谓之纁,朱则四入与纯衣丝衣也。余衣皆用布,唯冕与爵弁服用丝耳。先裳后衣者,欲令下近缁。明衣与带同色,韎韐緼韨也。士緼韨而幽衡,合韦为之。士染以茅搜,因以名焉。今齐人名蒨为韎。韐韨之制似韠。冠弁者不与衣陈,而言于上,以冠名服耳。」疏曰:「凡冕以木为体,长尺六寸,广八寸,以三十升麻布衣之上▯下纁,前后有旒,低前一寸二分,故取其俛而谓之冕。其爵弁制大同,唯为爵色而无旒,又前后平,故不得为冕,而其尊卑则次于冕也。」郑注「纯」字,或为丝,或为色,皆望经为注。古「缁防」二字并色,「缁」以「才」为声,声又相同。经文据布为色者,则为「缁」字;据帛为色者,则为「防」字。「缁布」之「缁」本字不误,「防帛」之「防」则多误为「纯」也。案此文上下陈服,则于房「缁布冠」、「皮爵弁」在堂下,是冠弁不与服同陈。今以弁在服上并言之者,以冠弁表明其服耳,不谓同陈之也。
聂氏崇义曰:「爵弁亦长尺六寸,广八寸,前圆后方,无旒而前后平。」
敖氏曰:「纯衣,丝衣而缁色者也。周官云:『纯帛』。论语云:『今也纯俭』,此其徴矣。言纁裳于衣上者,以其与冕服之裳同尊之也。韎者,韦之;蒨者也。韐之制如韠,不曰韠者,尊之,异其名耳。其在冕服者尤尊,则谓之韨。」郝氏曰:「爵雀,通燕雀;▯色,以▯缯为弁,士之上服也。弁,言服者,首戴爵弁,则身着丝衣、纁裳也。服在东房,弁与冠在西坫。服则冠者自阼阶入房,自着冠弁,则賔自西阶取以加之也。」纁,赤色。《考工记》:「三入为纁。」下曰裳,上曰衣,纯帛也。衣以帛为之,古礼服多用布,爵弁贵服用帛,不言色,即▯端也。凡礼衣色多▯、缁。三冠同衣,但爵弁衣帛耳。先言裳,后言衣者,衣带同缁,故连带言之。七入为缁,即▯色之深黑者。韎,赤色。韐,合皮为蔽膝,即韠也。
张氏曰:「此士助祭于公之服,服之尊者第三加所服也。」
世佐案:书云“二人雀弁”,《诗》云“丝衣其紑,载弁俅俅”,皆谓是服也。《周礼·司服》云“士之服自皮弁而下,不言爵弁者”,贾疏云“爵弁之服惟有承天变时及天子哭,诸侯乃服之,所服非常,故列天子吉服不言之。今以次转相如,不得辄于士上加爵弁,故以皮弁为首是也。”陈氏祥道云“韦弁即爵弁,非辨见《聘礼》。”陈又云“弁象古文,形则其制上鋭如合手然,非如冕也。”此则得之。爵其色也,经但言其色而不言所以为之者,衣与冠同。下云“纯衣”,则弁亦以丝为之,可知矣。“弁言爵,衣言纯”,互见也。纯衣之色亦爵。又案郑注《周礼》云“韦弁服以韎韦为弁,又以为衣裳。”今时伍伯缇衣,古兵服之遗色。疏云“汉时宿卫者之行长服,此纁赤之衣是古兵服赤色之遗象也。”此注云“爵弁者黑色”,然则二弁之色异矣。又韦弁,王及诸侯卿大夫之兵服;爵弁,士与君祭之服,其用亦不同。张镒《三礼图》退爵弁于韦弁之下,不若聂氏更置之《▯冕》之下为得其次也。
皮弁服素积缁带素韠
注曰:此与君视朔之服也。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积犹辟也。以素为裳,辟蹙其要中【辅氏广曰:礼服取其方正,故裳用正幅;而人身之要为小,故于要之两旁为襞积,即今衣折也】皮弁之衣用布,亦十五升,其色象焉。
疏曰:此不言衣者,以其用白布,衣与
译张氏说:所陈述的服饰,就是下文提到的爵弁服、皮弁服、〇端这三种服饰。所谓“北上”,是指爵弁服排在北边,皮弁服其次排在南边,〇端排在最南边。世佐按:房,指的是东房。古人的房屋是五架梁结构,正中间叫作栋,栋后面一架有墙壁,墙壁以南是堂,以北是室。室的东边和西边偏侧的地方叫作房。天子、诸侯东西两边都有房,大夫、士则是东边为房,西边为室。西墉,是指房和室之间的墙。
爵弁服,下身穿纁色裳,上身穿纯衣,系着缁色带子,佩着韎色韐。
郑玄注说:这是与国君祭祀时所穿的服饰。《杂记》说:“士戴着爵弁在公室祭祀。”爵弁是仅次于冕的冠饰,它的颜色赤中带黑,像雀头一样,有人称之为緅。它的布料是三十升的麻布,纁裳是浅绛色的裳。凡是染绛色,染一次叫作縓,染两次叫作赪,染三次叫作纁,朱色则是染四次。纯衣就是丝衣。其他的衣服都用布制作,只有冕服和爵弁服用丝。先说裳后说衣,是为了让下面的颜色接近缁色。表明衣服与带子颜色相同,韎韐就是緼韨。士用茅草染色的韨和幽衡,用合韦制成。士用茅草染色,因此得名。现在齐地的人把蒨草叫作韎。韐的形制像韠。冠和弁不与衣服并列陈列,而是说在上面,是用冠的名字来命名服饰罢了。
孔颖达疏说:“凡是冕以木头为骨架,长一尺六寸,宽八寸,用三十升麻布覆盖在上面,上面是〇色,下面是纁色,前后有旒,前面低一寸二分,所以取其低头俯首的样子而称之为冕。爵弁的形制大体相同,只是做成雀头的颜色而没有旒,而且前后平整,所以不能称为冕,但其尊卑等级仅次于冕。”郑玄对“纯”字的注解,有的认为是丝,有的认为是颜色,都是根据经文来作注。古代“缁”、“防”两字都指颜色,“缁”以“才”为声符,声音又相同。经文根据布料颜色说的,就是“缁”字;根据丝帛颜色说的,就是“防”字。“缁布”的“缁”字本字没有错误,“防帛”的“防”字则多误写为“纯”。按:这段文字上下陈述服饰,那么在房中的“缁布冠”、“皮爵弁”在堂下,说明冠和弁不与衣服并列陈列。现在将弁放在衣服之上一起陈述,是用冠和弁来表明其服饰,并不是说它们并列陈列。
聂氏崇义说:“爵弁也长一尺六寸,宽八寸,前圆后方,没有旒且前后平整。”
敖氏说:“纯衣,是丝制的衣服且为缁色。《周官》说:‘纯帛’。《论语》说:‘今也纯俭’,这就是证据。在衣服之上说纁裳,是因为它与冕服的裳同样尊贵。韎,是用韦皮染成蒨色的。韐的形制像韠,不叫韠,是因为尊贵,所以名称不同。在冕服中尤其尊贵的,则称之为韨。”郝氏说:“爵即雀,通燕雀;〇色,用〇色缯帛做弁,是士的上等服饰。说弁即说服饰,头上戴着爵弁,身上就穿着丝衣、纁裳。服饰在东房,弁和冠在西边的坫上。服饰则戴冠的人从阼阶进入东房,自己戴上冠弁,那么宾客就从西阶取来加在上面。”纁,是赤色。《考工记》说:“染三次为纁。”下身穿的叫裳,上身穿的叫衣,是纯帛。衣服用丝帛制作,古代礼服多用布,爵弁是贵重的服饰所以用丝帛,不说颜色,就是〇端。凡是礼服颜色多为〇、缁。三种冠共用一种衣服,只是爵弁的衣服用丝帛罢了。先说裳,后说衣,是因为衣服和带子都是缁色,所以连带着说。染七次为缁,就是〇色中深黑的颜色。韎,是赤色。韐,是合皮制成的蔽膝,就是韠。
张氏说:“这是士辅助国君祭祀时所穿的服饰,是服饰中尊贵的第三种加冕所穿的服饰。”
世佐按:《尚书》说“二人雀弁”,《诗经》说“丝衣其紑,载弁俅俅”,说的都是这种服饰。《周礼·司服》说“士的服饰从皮弁以下,没有提到爵弁”,贾公彦疏说“爵弁之服只有在承天变时以及天子哭丧时,诸侯才穿,所穿非常规,所以列在天子吉服中却不提及。现在按次序转相类比,不能在士之上随意加上爵弁,所以以皮弁为首是正确的。”陈氏祥道说“韦弁就是爵弁,辨析见《聘礼》。”陈氏又说“弁像古文,形状则是上面尖锐如合手的样子,不像冕。”这是正确的。爵是它的颜色,经文只说颜色而不说制作材料,衣服和冠相同。下文说“纯衣”,那么弁也是用丝制作的,可以知道了。“弁说爵,衣说纯”,是互相见义。纯衣的颜色也是爵色。又按:郑玄注《周礼》说“韦弁服用韎韦做弁,又用它做衣裳。”现在伍伯穿缇衣,是古代兵服的遗留颜色。疏说“汉代宿卫者的行长服,这纁赤色的衣服是古代兵服赤色的遗留形象。”此注说“爵弁是黑色”,那么两种弁的颜色就不同了。又韦弁,是王及诸侯卿大夫的兵服;爵弁,是士与国君祭祀的服饰,它们的用途也不同。张镒《三礼图》将爵弁排在韦弁之下,不如聂氏将其改排在《〇冕》之下更符合次序。
皮弁服,下身穿素积裳,系着缁色带子,佩着素色韠。
郑玄注说:这是与国君视朔时所穿的服饰。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冠,取象于上古。积同辟。用素色做裳,在腰部中间折叠出褶皱【辅氏广说:礼服取其方正,所以裳用正幅;而人的腰部较细,所以在腰部的两旁做襞积,就是现在的衣褶】皮弁的衣服用布,也是十五升,其颜色取象于皮。
孔颖达疏说:这里不说衣服,是因为它用白布,衣服与
聂氏曰:旧图云,以鹿皮浅毛黄白者为之,髙尺二寸。《周礼》王及诸侯、孤、卿、大夫之皮弁,防上有五采、三采、二采,玉璂象邸,唯不言士之皮弁有此等之饰。敖氏曰:其衣盖亦丝衣,而色如其裳。二弁之衣用丝者,宜别于冠服也。冠服之衣用布。
郝氏曰:「皮弁以皮为弁,色与爵弁同,而饰以玉石。素积即素裳积,折其要间曰积。积素而衣,亦▯端也。不言裳,言积者,裳不恒素,言素积,别于诸裳也。周以白为胜色,惟所宜则用之。」
张氏曰:「此视朔时君臣同服之服,卑于爵弁,陈之在爵弁南,第二加所服。」
世佐案:朝祭之服,裳皆有积,惟深衣要半,下齐倍要,则无积。韠亦以合韦为之。经于上云裳,于此云积,上云韐,此云韠,皆互见也。不言衣者,衣与弁同色,而亦以皮为之,可知也。从省文。
▯端,▯裳;黄裳,杂裳可也。缁带,爵韠。
注曰:此莫夕于朝之服。▯端即朝服之衣,易其裳耳。上士▯裳,中士黄裳,下士杂裳。杂裳者,前▯后黄。易曰:夫▯黄者,天地之杂也。天▯而地黄,士皆爵韦为韠,其爵同,不以▯冠名服者,是为缁布冠。陈之《玉藻》曰:韠,君朱,大夫素,士爵韦。
疏曰:上下经三等之服,同用缁带者,以其士唯有一幅裨之带,故三服共用之。大带所以束衣,革带所以佩韠及佩玊之等。不言革者,举韠有革带可知,故畧不言耳。
朱子曰:「注『其爵同』三字未详【世佐案:注云『其爵同』者,谓公、侯、伯之士皆一命,子、男之士皆不命也。士虽有上、中、下三等,而其爵则同,故皆以爵韦为韠】
杨氏曰:特牲冠端,▯疏云:「下言▯者,▯冠有不▯端者,不▯端则朝服,▯冠一冠冠两服也。」朝服十五升缁布衣而素里,但六入为▯,七入为缁。大判言之,缁衣亦名▯,故云「周人▯衣而养老」,▯衣指朝服言之。郑康成释《仪礼》,谓▯端即朝服之衣,易其裳尔。此説不然。《仪礼》大夫筮日以朝服,士筮日以▯端。冠礼主人朝服,既冠,冠者服▯端。《杂记》襚礼:「自西阶受朝服,自堂受▯端。」则朝服与▯端异矣。
敖氏曰:「▯端▯裳,谓▯端之服,其裳以▯者为正也。若无▯裳,亦许其用黄裳。若杂裳,故曰『黄裳杂裳可也』。杂裳者,或前▯后黄,或前黄后▯也。黄裳虽贬于▯裳,然其色纯,故言于杂裳之上。▯裳、杂裳、黄裳,而皆爵韠近裳色也。」
郝氏曰:「▯端,▯衣也。礼衣制方曰端。」
张氏曰:此士向暮之时,夕君之服。服之下,陈皮弁服。南初加缁布冠,所服也。▯端与朝服同,用缁色十五升布,正幅为之。但朝服素韠,韠同裳色。此用三等裳爵韠,故异其名也。又此服平时皆着▯冠,服之当以▯冠名其服。今不言者,以加冠时以配缁布冠故也。姜氏曰:案《周礼》司服云:“其齐服有▯端。”《春秋左传》云:“端委而治。”《论语》云:“宗庙防同端章甫。”及本经各篇所载,则齐也,朝祭也,冠昏饮射燕食也,皆服▯端。▯端之用广矣。注疏专以为莫夕于君及聴其家私朝之服,殆非。
世佐案:上二服之裳,不参用他色,而此乃有▯黄杂之异者,以其为士之常服,故得随所有而用之,不必如上二服之期于画一也。经云可也,是许其参用之意。敖説得之。郑注强生上士、中士、下士之辨,何以服之?尊者其裳无辨,而独辨之于其下者乎?其说盖不可通矣。
缁布冠,缺项,青组缨,属于缺;缁纚,广终幅,长六尺;皮弁,笄;爵弁,筓;缁组纮,纁边,同箧。
注曰:缺读。如有頍者,弁之頍,缁布冠无筓者,着頍围髪际,结项中隅为四缀,以固冠也。项中有▯,亦由固頍为之耳。今未冠筓者,着卷帻,頍象之所生也。滕嶭名蔮,为頍属,犹着纚,今之帻梁也。终充也,纚一幅,长六尺,足以韬髪而结之矣。筓,今之簮。有筓者,屈组为纮,垂为饰;无筓者,缨而结其绦。纁边组侧赤也。同箧,谓此以上,凡六物隋方曰箧。
疏曰:頍
译聂氏说:旧图说,用鹿皮中毛色浅黄白的来制作,高一尺二寸。《周礼》记载,天子及诸侯、孤、卿、大夫的皮弁,帽檐上有五彩、三彩、二彩的装饰,配有玉璂和象邸,只是没有说士的皮弁有这些装饰。敖氏说:那衣服大概也是丝衣,颜色与下裳相同。两种弁服的衣服用丝,是为了区别于冠服。冠服的衣服用布。
郝氏说:“皮弁是用皮做的帽子,颜色与爵弁相同,但用玉石装饰。素积就是素色的下裳,在腰部折叠的部分叫积。积是素色的,上衣也是素色的,这就是玄端。经文不说下裳,而说积,是因为下裳不总是素色的,说素积,是为了区别于其他下裳。周朝以白色为吉色,只根据适宜的情况来使用。”
张氏说:“这是初一早晨君臣共同穿着的服饰,等级低于爵弁,陈列在爵弁的南面,是第二次加冠时所穿的服饰。”
世佐按语:朝祭的服饰,下裳都有积,只有深衣腰部宽度减半,下摆宽度加倍,就没有积。蔽膝也是用合韦制成的。经文上面说下裳,这里说积;上面说韐,这里说韠,都是互相补充说明。不说上衣,是因为上衣与帽子颜色相同,而且也是用皮做的,可以推知。这是省略文字。
玄端,玄裳;黄裳,杂色下裳也可以。黑色腰带,爵韦蔽膝。
注说:这是傍晚在朝廷朝见时的服饰。玄端就是朝服的上衣,只是换了下裳罢了。上士穿玄裳,中士穿黄裳,下士穿杂色下裳。杂色下裳,是前面玄色后面黄色。《易经》说:玄和黄,是天地的杂色。天玄地黄,士都用爵韦做蔽膝,他们的爵位相同,不用玄冠名服的原因,是因为这是缁布冠。《玉藻》篇说:蔽膝,国君用朱色,大夫用素色,士用爵韦。
疏说:上下经文三等服饰,都用黑色腰带,是因为士只有一幅裨做的腰带,所以三种服饰共用它。大带用来束上衣,革带用来佩带蔽膝以及佩玉等。不说革带,是因为提到蔽膝就知道有革带,所以省略不说罢了。
朱子说:“注中‘其爵同’三字不详【世佐按语:注中说‘其爵同’,是指公、侯、伯的士都是一命,子、男的士都不受命。士虽然有上、中、下三等,但他们的爵位相同,所以都用爵韦做蔽膝】
杨氏说:特牲礼中冠玄端,玄疏说:“下面说玄,是因为玄冠有不配玄端的,不配玄端就是朝服,玄冠是一种帽子配两种服饰。”朝服是用十五升缁布做的衣服而内衬素色,但六入为玄,七入为缁。大致来说,缁衣也叫玄,所以说“周人穿玄衣养老”,玄衣是指朝服而言。郑康成解释《仪礼》,说玄端就是朝服的上衣,只是换了下裳罢了。这种说法不对。《仪礼》大夫筮日用朝服,士筮日用玄端。冠礼主人穿朝服,冠礼结束后,冠者穿玄端。《杂记》襚礼:“从西阶接受朝服,从堂上接受玄端。”那么朝服与玄端就不同了。
敖氏说:“玄端玄裳,是说玄端这种服饰,它的下裳以玄色为正统。如果没有玄裳,也允许用黄裳。如果是杂色下裳,所以说‘黄裳杂色下裳也可以’。杂色下裳,或者前面玄色后面黄色,或者前面黄色后面玄色。黄裳虽然比玄裳低一等,但它的颜色纯正,所以排在杂色下裳之上。玄裳、杂色下裳、黄裳,都配爵韦蔽膝,接近下裳的颜色。”
郝氏说:“玄端,就是玄色的上衣。礼制中上衣方形叫端。”
张氏说:这是士傍晚朝见国君时的服饰。服饰之下,陈列皮弁服。南面初加缁布冠,所穿的服饰。玄端与朝服相同,都用十五升缁色布,正幅制作。但朝服用素色蔽膝,蔽膝与下裳颜色相同。这里用三等下裳和爵韦蔽膝,所以名称不同。又这种服饰平时都戴玄冠,穿这种服饰应当以玄冠名其服。现在不说的原因,是因为加冠时配合缁布冠的缘故。姜氏说:按《周礼》司服说:“他的斋服有玄端。”《春秋左传》说:“穿着玄端治理政事。”《论语》说:“宗庙会同穿着玄端戴着章甫冠。”以及本经各篇所载,无论是斋戒、朝祭,还是冠礼、婚礼、饮酒、射礼、宴饮,都穿玄端。玄端的用途很广了。注疏专门认为是傍晚朝见国君以及听其家私朝的服饰,恐怕不对。
世佐按语:上面两种服饰的下裳,不参用其他颜色,而这里有玄、黄、杂色的区别,因为这是士的常服,所以可以根据所有来使用,不必像上面两种服饰那样要求统一。经文说可以,是允许参用的意思。敖氏的说法是对的。郑注强行区分上士、中士、下士,怎么穿呢?尊贵的人下裳没有区别,而唯独在下级中区别吗?他的说法大概不通了。
缁布冠,缺项,青色丝带缨,系在缺项上;黑色纚,宽满幅,长六尺;皮弁,笄;爵弁,筓;黑色丝带纮,边缘染成浅红色,放在同一个匣子里。
注说:缺读。如果有頍的,是弁的頍,缁布冠没有笄的,戴頍围在发际,在项中角落结为四个缀,以固定帽子。项中有玄色,也是由固定頍造成的。现在未加笄的,戴卷帻,頍就是它的起源。滕嶭名叫蔮,是頍的一类,就像戴纚,现在的帻梁。终是充满的意思,纚一幅,长六尺,足以包裹头发并系结它了。筓,就是现在的簪。有筓的,弯曲丝带做纮,垂下作为装饰;没有筓的,用缨结住丝带。纁边是丝带侧面染成红色。同箧,是说以上,共六物,方形叫箧。
疏说:頍
项注皆无正文,约汉制及以义言之耳。云结项中,谓于项上结之也。云隅为四缀,以固冠者,既武以下别有頍项,明于首四隅为缀,上缀于武,然后頍项得安稳也。云项中有▯,亦由固頍为之者,頍之两头皆为▯,别以绳穿▯中结之,然后頍得牢固也。汉时卷帻之状,今不审知,必以布帛围绕髪际为之也。云纚今之帻梁,亦举汉法以况至今,乆逺亦未审其状也。既云韬髪,乃云结之,则是韬讫乃为紒也。二弁之筓,天子诸侯用玉,大夫士用象【聂氏曰:士以骨,大夫以象】有笄谓之弁,屈组为纮者,谓以一条组于左筓上系定,绕頥下,右相向上仰属于筓,屈系之,有余则因垂为饰,必屈系者拟解时易为系属之也。无筓谓缁布冠,缨而结其条者,绦即组也,谓以二条组为缨,两相属于頍而下垂,乃于頥下结之也。组侧赤者,以缁为中,以纁为边,侧而织之也【聂氏曰:旧图纮两头别出细带误】六物谓頍项、青组、缨为一物,纚为二物,二弁筓纮各一通,为六物也。隋谓狭而长也【从通解节本】
译项注都没有正文,只是大约根据汉代制度以及文义来说罢了。说“结项中”,是指在项上打结的意思。说“隅为四缀,以固冠者”,既然武以下另有頍项,明确是在头的四个角做缀饰,上端缀在武上,然后頍项才能安稳。说“项中有〇”,也是由固定頍项的缘故,頍的两头都做成〇形,另外用绳子穿过〇中打结,然后頍才能牢固。汉代卷帻的样子,现在不清楚,必定是用布帛围绕发际做成的。说“纚今之帻梁”,也是举汉代的制度来比拟至今,年代久远,也不清楚它的样子。既然说“韬髪”,又说“结之”,那就是韬完头发后做成紒。两种弁的笄,天子诸侯用玉,大夫士用象【聂氏说:士用骨,大夫用象】。有笄的叫做弁,用屈曲的组带做纮的,是指用一条组带在左笄上系定,绕过下巴下面,右边向上仰着系在笄上,屈曲系住,有余下的就垂下来作为装饰,必定屈曲系住是为了在解开时容易系属。无笄的指缁布冠,用缨并打结其条带的,绦就是组,是指用两条组带做缨,两端系在頍上并下垂,然后在下巴下面打结。组带侧面是红色的,是以黑色为中间,以纁色为边缘,侧面织造【聂氏说:旧图说纮两头另外伸出细带是错误的】。六物是指頍项、青组、缨为一物,纚为二物,两种弁的笄和纮各算一物,共为六物。隋是指狭而长【根据通解节本】。
敖氏曰:下经言賔受冠,右手执项,左手执前,则是冠后亦谓之项也。此缺项者,盖别以缁布一条围冠,而后不合,故名曰缺项谓其当冠项之处则缺也。其两端有▯,别以物贯穿而连结之,以固冠。其两相又皆以缨属之,而结于頥下以自固。盖太古始知为冠之时其制如此。后世之冠缝着于武,亦因缺项之法而为之也。纚,旧说谓缯为之。纚长六尺,则固足以韬其髪矣。然广惟一幅,则围髪际而不足,或亦缺其后与古者布帛幅广二尺,经言纚于缺项二笄之间以见三加同一纚也。纮,弁之系也,以组一条为之。冠用缨弁用纮,各从其便也。
郝氏曰:「冠后曰项冠,武后缺不属,以青组二条系缺端,束之垂余为缨也。组,绦也。纚,以缁色缯韬发,古帛广二尺四寸,纚寛用全幅,其长六尺,与发齐也。笄,所以贯弁。冠无筓而有缨,弁缨曰纮,在旁;缨在后。缨之组染麻为青色,纮则缁组,侧饰以纁边,侧也。竹器方曰箧。」
张氏曰:此所陈者,饰冠之物,非谓冠也。缺项、青组缨属于缺,共一物;缁纚一物,并缁布冠所用【世佐案:下再加之时,经云賔盥正纚如初,则纚乃冠弁通用之物,非专为缁布冠设也】皮弁笄一物,爵弁笄一物,缁组纮、皮弁、爵弁各有一,共二物,凡六物,同箧贮之,待冠时随各冠致用也。注谓缺读如有頍者弁之頍,案《诗》自以頍为弁之貌,非弁上之物也。陈氏祥道云:郑说缺项之制,盖有所传,读缺为頍,无所经见。今注及疏所言缺项之制,盖谓缁布冠制小,才足容发,又无笄,故别为缺项,围绕发际,上有缀以连冠,下有缨以结頥下。缁纚韬髪之帛,加冠时先以纚韬髪结之,乃加冠也。其缁组纮则为二弁有笄者而设,加弁以筓,横贯之以一条组于笄左,头系定,绕頥下自右向上仰,属于筓,屈系之有余,因垂为饰。故注云:有笄者屈组为纮也。
姜氏曰:「注读缺作頍,其说虽似,然初非经义也。在缺与頍音文两无可证,不应硬改经字。况考《说文》頍从支页声,乃举首貌,《诗》有頍者弁,盖又以弁有举首之形而释为弁之貌也。则頍初非首服之名,又何得读缺为頍而指为首服之制乎?且玩本经缺项二字连文,既单以缺为首服,则项字又如何相属?如谓以缺绕项,则此方陈服饰,何言冠之之仪,不言各冠之制耶?然则经义安归?玩字义,项乃冠项之项,非头项之项。縁缁布冠其项稍有缺,而为此制,因以为名,与下「右手执项」之「项」前后相足。即如注以后「执项」为冠项之「项」,此「缺项」则为头项之「项」,亦当「缺项」二字连看。制名「缺项」者,作缨属于缺,犹可;制名「缺悬空项」字不可。葢此章方是陈具,惟以「缺项」为之耳。郑氏之经学,能存经,亦或乱经而汰改经字,尤其病也。叶文康尝论其功过参,故愚虽重郑学,而首发此以致尊经之义。」世佐案:「缁布冠,诗人谓之缁撮,以其制小,才可撮发也。缺读如字,项,冠后也。下经云:「賔右手执项,左手执前项」,对前而言,其为冠后明矣。「缺项」者,谓缁布冠之后有缺也。冠制小,而又缺其后,故必以青组一条束之,聨属于缺处,而以其两端之垂者为缨,结于頥下,所以固冠也。是时缨与冠犹未合,而经先言之者,明青组缨为缁布冠而设,且以见其设之之法也。经文明白如是。自郑氏读缺为頍,又以「缺项」与青组缨共为一物,而经义始晦。然经义之在天壤,如日星河岳,然则亦岂得而终汩之耶?」又案:郑注改经之失,姜氏论之详矣。今即以注所言论之卷帻及蔮,皆「缺项」之遗制,而滕薛又名蔮为頍,则頍亦「缺项」之别名耳。何必改经以従方言耶?况汉世卷帻一名阙帻,见《▯释》《武荣碑》,盖亦以其缺后而名之,即缁布冠之遗制,而非别有所谓頍项也。又熊氏朋来云:「释文」《▯》又……音缺,盖▯即缺之上声,故▯缺音相通。今俗呼衫纽曰▯,据此则缺亦可读如▯。缺项者,其即项中有▯之谓与?姑记之,以广异
译敖氏说:下经说宾客接受冠,右手握着冠的后部,左手握着冠的前部,那么冠的后部也就称为项。这缺项,大概是用一条黑布环绕冠,然后不缝合,所以名叫缺项,是说它在冠后部的地方空缺。它的两端有圆孔,另外用东西贯穿连接起来,以固定冠。它的两侧也都用缨带系着,结在下巴下面以自我固定。大概在太古刚开始知道制作冠的时候,它的形制就是这样。后世的冠缝合在武上,也是依据缺项的方法制作的。纚,旧说认为是用缯做的。纚长六尺,那么足够用来包裹头发了。然而宽度只有一幅,那么环绕发际就不够,或许也空缺其后部。古代布帛幅宽二尺,经文说纚在缺项和二根笄之间,以表明三次加冠用的是同一根纚。纮,是弁的系带,用一条组带做成。冠用缨,弁用纮,各自从其方便罢了。
郝氏说:“冠的后部叫项,冠武的后部空缺不连接,用两条青组系住空缺的两端,束紧它,垂下的余部分作为缨。组,就是绦。纚,用黑色的缯包裹头发,古代帛宽二尺四寸,纚宽用整幅,它的长六尺,与头发齐平。笄,是用来贯穿弁的。冠没有笄而有缨,弁的缨叫纮,在两旁;缨在后部。缨的组带染麻为青色,纮则是黑组,侧面装饰以浅红色边,侧,就是侧面。竹器方形叫箧。”
张氏说:这里陈述的,是装饰冠的物品,不是说冠本身。缺项、青组缨系在缺处,共是一物;黑纚是一物,都是缁布冠所用的【世佐案:下再加之时,经文说宾客洗手端正纚像初次一样,那么纚是冠和弁通用的物品,不是专为缁布冠设置的】皮弁笄是一物,爵弁笄是一物,黑组纮、皮弁、爵弁各有一个,共两物,总共六物,一同装在箧里储存,等待加冠时随各冠致用。注解说缺读如有頍者弁的頍,按《诗经》自以頍为弁的样子,不是弁上的物品。陈氏祥道说:郑玄解说缺项的形制,大概有所传授,读缺为頍,没有经典依据。现在注及疏所说的缺项形制,大概是说缁布冠形制小,才足以容纳头发,又没有笄,所以另外制作缺项,围绕发际,上面有缀连冠,下面有缨结在下巴下。黑纚是包裹头发的帛,加冠时先用纚包裹头发结好,然后加冠。那黑组纮则是为二弁有笄者而设,加弁用笄,横贯一条组带在笄左边,头系定,绕下巴下自右向上仰,系在笄上,弯曲系住有余,因而垂下作为装饰。所以注解说:有笄者弯曲组带为纮。
姜氏说:“注解说读缺作頍,其说法虽然相似,然而初非经文义理。在缺与頍音文两无可证,不应硬改经文文字。况且考《说文》頍从支页声,是举首的样子,《诗经》有頍者弁,大概又以弁有举首的形状而解释为弁的样子。那么頍初非首服之名,又怎么能读缺为頍而指为首服的形制呢?况且玩味本经缺项二字连文,既然单以缺为首服,那么项字又如何相属?如果说以缺绕项,那么这里正陈述服饰,为何说冠的礼仪,不说各冠的形制呢?那么经文义理归于何处?玩味字义,项是冠项的项,不是头项的项。因为缁布冠它的项稍有缺,而为此制,因以为名,与下‘右手执项’的‘项’前后相足。即使如注以后‘执项’为冠项的‘项’,此‘缺项’则为头项的‘项’,也应当‘缺项’二字连看。制名‘缺项’者,作缨系于缺,还可以;制名‘缺悬空项’字不可。大概此章正是陈具,只以‘缺项’为之罢了。郑氏的经学,能存经,也或乱经而汰改经字,尤其病也。叶文康尝论其功过参,故愚虽重郑学,而首发此以致尊经之义。”世佐案:“缁布冠,诗人谓之缁撮,以其制小,才可撮发也。缺读如字,项,冠后也。下经云:‘宾客右手执项,左手执前项’,对前而言,其为冠后明矣。‘缺项’者,谓缁布冠之后有缺也。冠制小,而又缺其后,故必以青组一条束之,联属于缺处,而以其两端之垂者为缨,结于颐下,所以固冠也。是时缨与冠犹未合,而经先言之者,明青组缨为缁布冠而设,且以见其设之之法也。经文明白如是。自郑氏读缺为頍,又以‘缺项’与青组缨共为一物,而经义始晦。然经义之在天壤,如日星河岳,然则亦岂得而终汩之耶?”又案:郑注改经之失,姜氏论之详矣。今即以注所言论之卷帻及蔮,皆‘缺项’之遗制,而滕薛又名蔮为頍,则頍亦‘缺项’之别名耳。何必改经以従方言耶?况汉世卷帻一名阙帻,见《〇释》《武荣碑》,盖亦以其缺后而名之,即缁布冠之遗制,而非别有所谓頍项也。又熊氏朋来云:‘释文’《〇》又……音缺,盖〇即缺之上声,故〇缺音相通。今俗呼衫纽曰〇,据此则缺亦可读如〇。缺项者,其即项中有〇之谓与?姑记之,以广异
注曰箪笥也
郝氏曰:「栉梳也,以理发竹器圆曰箪。」
蒲筵二在南
注曰筵席也
张氏曰:「一为冠子,一为醴子。」也在南,在三服之南。通指缺项纚、笄、组栉等,不专言蒲筵。疏云:「对下文侧尊,一甒醴在服北也。」
世佐案:张说得之。敖谓:筵在箪南非。
侧尊一甒醴,在服北。有篚,实勺觯、角柶、脯醢,南上。注曰:「侧犹特也,无偶曰侧。置酒曰尊,侧者无▯酒。服北者纁裳北也。篚,竹器如笭者。勺,尊升,所以防酒也。爵三升曰觯。柶,状如匕,以角为之者,欲滑也。南上者,篚次尊,笾豆次篚。」
疏曰:勺即少牢所谓枓也。《韩诗外传》曰: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对文有异,散文则通,故郑以爵名觯也【从通解节本】
敖氏曰:「尊设尊也,甒瓦甒醴,尊设于房,臣礼也。国君则于东箱,南上,醢在北。」
郝氏曰:「一甒醴,异于醮之设两甒也。甒,瓦器,以盛醴,醴,体也。酒连糟曰醴,贵初质也。尊在爵,弁服北,既服而后用醴也。柶匙,通长六寸,祭以挑醴,醴有糟,故须柶。脯,干肉;醢,肉酱也。南上,以尊为上。」
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匴,执以待于西坫南,南面,东上。賔升,则东面。
注曰:「爵弁者,制如冕,黑色,但无缫耳。周礼王之皮弁,防五采,玊璂象邸,玉筓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皮弁,各以其等为之。则士之皮弁,又无玊、象邸饰。缁布冠,今小吏冠,其遗象也。匴,竹器名,今之冠箱也。执之者,有司也。坫,在堂角。」
疏曰:「坫有二文,若《明堂位》云『崇坫』,《论语》云『反坫』,则在庙中,以亢圭反爵。此所言者,则据堂角为名耳。」聂氏曰:「缁布冠,始冠之冠也。大夫、士无緌,诸侯始加缁布冠,缋緌。自士已上,冠讫则弊去之,不复着也。然庶人犹着之,故《诗》云:『彼都人士,台笠缁撮。』谓彼都邑人有士行者,以缁布为冠,撮持其发。」
张氏曰:有司三人各执一冠,豫在西阶西以待冠。事賔未入,南面序立。宾升堂,则东面向賔也。
右陈器服
主人▯端爵韠立于阼阶下直东序西面。
注曰:「▯端士入庙之服也。阼,犹酢也。东阶所以答酢賔客也。堂东西墙,谓之序。」
敖氏曰:「主位谓之阼,故东阶谓之阼。阶下云礼于阼,是也。凡墙在堂上者谓之序,堂下者谓之壁;在房室者谓之墉,在庭者谓之墙。」
张氏曰:「特牲祭服用▯端。▯端是士自祭其先之服,与上所陈加缁布冠之▯端一服也。但▯冠耳,主人服此服立阼阶下,以待宾至,其立处与堂上东墙相直。」
世佐案:云「▯端爵韠,不言裳者,裳或▯或黄或杂也;不言带者,士带皆缁也。」
兄弟毕袗▯,立于洗,东西面,北上。
注曰:兄弟,主人亲戚也。毕,犹尽也。袗,同也。▯者,▯衣、▯裳也。缁带、韠,位在洗东,退于主人,不爵韠者,降于主人也。古文「袗」为「均」也。
朱子曰:「袗,古文作均,而郑注训同。汉书字亦作袀,则是当从均、袀为是矣。但疏乃云:『当读如左传均服振振,一也』,则未知其以袗字为均耶?抑以袗音为振也?《集韵》入『释』袀为戒衣偏裻,今亦未详其义,姑记此以俟知者。」
王氏应麟曰:「按《后汉书·舆服志》:『秦郊祀之服,皆以袀▯。』盖『袀』字误为『袗』。《释文》之『忍反』,亦误。」
敖氏曰:「毕,犹尽也。袗,如袗絺绤之袗,乃被服之别称也。▯,玄端也。毕袗▯者,谓尽服▯端也。洗,东于主人,为东南。」
世佐案:袗当从古文作均,疏引《左传》,盖谓当读如均也。释文之误,王氏已正之矣。然王氏知袗为袀字之误,而未知袀字之亦误也。古只有均字耳。均训同,同▯谓衣裳带韠皆▯也。《左传》“均服”是戎服,戎服亦名均者,以其事韦弁服裘裳皆赤也。陆氏《左传音义》云:“均”字书作袀,盖因均是服名,遂加衣旁以别之,如《集韵》
译注说:箪是笥。
郝氏说:“栉是梳子,用来梳理头发,竹制的圆形器具叫箪。”
蒲席两张,放在南边。
注说:筵就是席。
张氏说:“一张给冠者用,一张给醴酒用。”放在南边,是在三套礼服的南边。这里泛指缺项纚、笄、组栉等物品,不专指蒲席。疏说:“对应下文侧尊,一甒醴酒放在礼服北边。”
世佐按语:张氏的说法是对的。敖氏认为:席子放在箪的南边。
侧尊一甒醴酒,放在礼服北边。有篚,里面放着勺、觯、角柶、脯醢,南边在上。注说:“侧就是特,没有配对的叫侧。放置酒器的叫尊,侧尊没有〇酒。服北指的是纁裳的北边。篚,是像笭一样的竹器。勺,是尊的升,用来舀酒。三升容量的叫觯。柶,形状像匕,用角制作,是为了光滑。南上,是说篚靠近尊,笾豆靠近篚。”
疏说:勺就是少牢中所说的枓。《韩诗外传》说:一升叫爵,二升叫觚,三升叫觯,四升叫角,五升叫散。对文有区别,散文则通用,所以郑玄用爵来命名觯【从通解节本】。
敖氏说:“尊是设置尊,甒是瓦甒盛醴酒,尊设置在房中,这是臣子的礼仪。国君则在东厢,南边在上,醢在北边。”
郝氏说:“一甒醴酒,不同于醮礼设置两甒。甒,是瓦器,用来盛醴酒,醴,是体。酒连糟的叫醴,贵在保持初质。尊在爵,弁服北边,已经穿戴好礼服后才用醴酒。柶即匙,通长六寸,祭祀时用来挑醴酒,醴酒有糟,所以需要用柶。脯,是干肉;醢,是肉酱。南上,是以尊为上。”
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个,由有司拿着,在西坫南边等待,面向南,东边在上。宾客登堂,则面向东。
注说:“爵弁,形制像冕,黑色,只是没有缫。《周礼》中王的皮弁,有五彩装饰,玉璂象邸,玉笄;诸侯及孤卿大夫的冕、皮弁,各自按等级制作。那么士的皮弁,又没有玉、象邸的装饰。缁布冠,是现在小吏的冠,是它的遗象。匴,是竹器的名称,现在的冠箱。拿着它的人,是有司。坫,在堂角。”
疏说:“坫有两个出处,如果《明堂位》说‘崇坫’,《论语》说‘反坫’,那是在庙中,用来放置圭和反爵。这里所说的,则是依据堂角来命名。”聂氏说:“缁布冠,是初次加冠的冠。大夫、士没有緌,诸侯初次加缁布冠,有绘緌。从士以上,冠礼结束后就废弃不用,不再佩戴。然而庶人还佩戴它,所以《诗经》说:‘彼都人士,台笠缁撮。’说的是那些都邑中有士行者,用缁布做冠,撮起头发。”
张氏说:有司三人各自拿着一顶冠,预先在西阶西边等待冠礼。事情宾客未入,面向南依次站立。宾客登堂,则面向东对着宾客。
右边陈列器服
主人穿着〇端、爵韠,站在阼阶下,正对东序,面向西。
注说:“〇端是士进入宗庙的礼服。阼,就是酢。东阶是用来回答酢宾客的。堂东西的墙,叫做序。”
敖氏说:“主人的位置叫做阼,所以东阶叫做阼。阶下说礼于阼,是对的。凡是墙在堂上的叫做序,在堂下的叫做壁;在房室的叫做墉,在庭院的叫做墙。”
张氏说:“特牲祭服用〇端。〇端是士祭祀祖先的礼服,与上面所陈列加缁布冠的〇端是一套。只是〇冠而已,主人穿着这身衣服站在阼阶下,等待宾客到来,站立的地方与堂上东墙相直。”
世佐按语:说“〇端爵韠”,不说裳,是因为裳或者〇或者黄或者杂;不说带,是因为士的带都是缁色的。
兄弟全都穿着〇色衣服,站在洗的东边,东西相对,北边在上。
注说:兄弟,是主人的亲戚。毕,就是尽。袗,就是同。〇,就是〇衣、〇裳。缁带、韠,位置在洗的东边,退在主人之后,不穿爵韠,是因为降于主人。古文“袗”写作“均”。
朱子说:“袗,古文作均,而郑注解释为同。《汉书》字也作袀,那么应当从均、袀是对的。但是疏却说:‘应当读如《左传》均服振振,一也’,那么不知道他是把袗字当作均呢?还是把袗音当作振呢?《集韵》入‘释’袀为戒衣偏裻,现在也不详其义,暂且记下这个以待知者。”
王氏应麟说:“按《后汉书·舆服志》:‘秦郊祀的服饰,都用袀〇。’大概‘袀’字误为‘袗’。《释文》的‘忍反’,也是错的。”
敖氏说:“毕,就是尽。袗,如袗絺绤的袗,是被服的区别称呼。〇,是玄端。毕袗〇,是说全都穿着〇端。洗,在主人的东边,是东南。”
世佐按语:袗应当从古文作均,疏引用《左传》,大概是说应当读如均。释文的错误,王氏已经纠正了。然而王氏知道袗是袀字的错误,却不知道袀字也是错误的。古代只有均字。均解释为同,同〇是说衣裳带韠都是〇色。《左传》“均服”是戎服,戎服也叫均,是因为它的韦弁服裘裳都是红色的。陆氏《左传音义》说:“均”字书作袀,大概因为均是服名,于是加上衣旁来区别它,如《集韵》
以“戎衣”释袀是也。然袀字但为戎服名,而不可通之于他服。后人以“均▯”之均亦属衣服之制,遂例改为袀,而不察其义之不相似也。《汉书》之误,盖与此同。袀之转为袗也,特以字形相近,传冩致误耳。郑氏以今文着于经,而叠见古文于注,其去取固未当矣。然其初犹未误袀为袗也。误袀为袗,当在郑氏定本之后。唐代以前,陆氏已为其所惑。疏家虽知其当读如均,而故晦其辞以示疑。赖有《左传》之文可取,以证古文之是。而后儒反以传为误,以疏家所引为未可信,是徇末而忘其本矣。至于敖氏谓袗如袗絺绤之袗,乃被服之别称;郝氏又训为单,此皆承误而为之説者,今亦无所取也。
译用“戎衣”来解释“袀”是正确的。然而,“袀”字仅仅是戎服的名称,不能通用于其他服饰。后人因为认为“均〇”的“均”也属于衣服的制度,于是便一律改为“袀”,却没有察觉其意义并不相似。《汉书》中的错误,大概与此相同。“袀”转变为“袗”,只是因为字形相近,在传抄过程中导致错误罢了。郑玄将今文著录于经文,而在注释中又叠见古文,这种取舍本来就不恰当。然而他起初还没有把“袀”误作“袗”。把“袀”误作“袗”,应当是在郑玄定本之后。唐代以前,陆德明已经被这种错误所迷惑。作疏的学者虽然知道应当读如“均”,却故意隐晦其辞以表示怀疑。幸亏有《左传》的文字可以取用,来证明古文的正确。而后来的儒者反而认为传文有误,认为疏家所引用的不可信,这是顺从末节而忘记了根本啊。至于敖氏说“袗”如同“袗絺绤”的“袗”,是被服的另一称呼;郝氏又解释为单衣,这些都是承袭错误而做出的解说,现在也不予采纳。
摈者▯端负东塾
注曰东塾门内东堂负之北面
朱子曰:「三者,▯端一也。主人▯裳、爵韠;兄弟▯裳、缁韠;摈者黄裳,或杂裳而同用爵韠也。」
张氏曰:「摈者立此以待传命。疏谓别言▯端,不言如主人服,则与主人不同,可知当衣冠同而裳异也。下文赞者别言▯端,亦然。」
世佐案:摈者亦▯端而不爵韠,故不言如主人服也。下文赞者,放此。
将冠者采衣紒在房中南面
注曰:采衣未冠者所服。《玉藻》曰:「童子之饰也。」缁布衣,锦缘,锦绅,并纽,锦束髪,皆朱锦也。紒结髪,古文紒为结。
卢氏植曰童子紒似刀环
聂氏曰:童子既不帛襦袴,不裘裳,故以锦为缁布衣縁饰。又以锦为大带及结绅之纽,故云「锦绅并纽也」。纽长与绅齐,又以锦为之。束髪緫皆用朱锦饰者,以童子尚华,示将成人,有文徳,故皆用锦,示一文一质之义。衣、襦、袴并缁布,是质也。
朱子曰:「汉书髻亦作结。」又以上下章考之,则房户宜当南壁东西之中,而将冠者宜在所陈器服之东,当户而立也。
敖氏曰:童子之衣,盖亦深衣制也。《曲礼》曰:「童子不衣裘裳,不裳则连裳于衣矣。」紒,露髪为紒也。凶时谓之髽,吉时谓之紒。《内则》言男子未冠者亦用纚,此乃紒者为将冠去之。
熊氏朋来曰:紒即髻字。采衣者,缁衣锦縁,锦绅,锦束髪要,亦具庆者如此。
右即位
宾如主人服,赞者▯端,从之立于外门之外。
注曰外门大门外
敖氏曰:「赞者赞冠者,而下之众宾也,皆俟于賔之门。宾出,乃从之,立于主人外门之外,西方,东面,北上。」
摈者告
注曰告者出请入告
主人迎出门左,西面再拜,宾答拜。
注曰:「左,东也。出,以东为左;入,以东为右。」
敖氏曰:「答拜不言,再可知也。凡答再拜而不言其数者,皆放此。」
主人揖赞者与宾揖先入
注曰:「赞者贱,揖之而已。又与賔揖,先入道之。赞者随宾。」
每曲揖
注曰:「周左宗庙,入外门,将东曲,揖;直庙,将北曲,又揖。」疏曰:「周左宗庙者,祭义与小宗伯俱有此文,对殷右宗庙也。入大门而东,则主人在南,宾在北,俱东向,为一曲;至庙门,则主人在东,賔在西,俱北向,为一曲。为当将曲之时,宾主皆相见,故皆一揖。通下将入庙门,揖为三也。」
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
注曰:「入门将右曲揖,将北曲揖,当碑揖。」
敖氏曰:揖入,主人揖而先入门右,西面也。賔入门左,赞者皆入门左,东面,北上。主人乃与賔三揖也。三揖者,于入门左右之位揖,参分庭一在南,揖参分庭一在北,揖。凡经言「揖入三揖者」,放此。让据主人言也。主人三让而客三辞,既则主人先升一等而宾从之。凡让升之法,賔主敌则主人先让而先升,主人尊亦然。若客尊则客先让而先升也。惟天子之使则不让。张氏曰:上文每曲揖,据入大门向庙时,既入庙,主人趋东阶,賔趋西阶,是主人将右欲背賔,宜揖。既当阶,主賔将北面趋阶与賔相见,又宜揖。庙中测影丽牲之碑在堂下,三分庭之一在北,是庭中之大节至此,又宜揖。皆因变伸敬以道賔也。
主人升立于序端,西面;宾西序,东面。
疏曰:不拜至者,冠子非为賔客,故异于乡饮酒之等也。
敖氏曰賔不言升省文
世佐案:凡賔为燕饮而至者,主人有拜至之礼其余否。序端不言东西,序不言端。文互见也。
右迎宾
赞者盥于洗西,升立于房中,西面,南上。
注曰:盥于洗西,由賔阶升也。立于房中,近其事也。南上,尊于主人之赞者。
疏曰:按乡饮酒,主人盥于洗北,南面;宾盥于洗南,北面。各从其外来之便也。賛亦从外来,但卑不可与賔并,故在洗西,东面。
朱子曰:「赞者西面,则负东墉,而在将冠者之东矣。」敖氏曰:「盥者,重冠礼,故将执事而自洁清也。盥于洗西者,以洗西无篚,故得辟正賔而盥于
译摈者穿着端冕,站在东塾。
注解说:东塾是门内东边的堂屋,负之北面,即背对着堂屋面向北。
朱子说:“这三种情况,都是指端冕。主人穿端冕、裳和爵韠;兄弟穿端冕、裳和缁韠;摈者穿黄裳,或者穿杂色的裳,但都共用爵韠。”
张氏说:“摈者站在这里等待传达命令。疏文认为,这里特别提到端冕,而没有说像主人那样穿着,说明与主人的服饰不同,可以知道应当是衣冠相同而裳不同。下文赞者特别提到端冕,也是同样的道理。”
世佐按语:摈者也穿端冕但不佩爵韠,所以不说像主人那样穿着。下文的赞者,也与此相同。
将要加冠的人穿着彩衣,头发扎成结,在房中面向南站立。
注解说:彩衣是未行冠礼的人所穿的。《玉藻》说:“童子的装饰。”用黑色布做衣服,用锦做边缘,用锦做大带,并纽,用锦束发,都是红色的锦。紒是结发,古文中的紒就是结。
卢氏植说:童子的发结形状像刀环。
聂氏说:童子既不穿帛制的襦和袴,也不穿裘和裳,所以用锦作为黑色布衣的边缘装饰。又用锦做大带以及结绅的纽,所以说“锦绅并纽”。纽的长度与绅齐平,也用锦制作。束发的总束都用红色锦装饰,是因为童子崇尚华美,表示即将成人,有文德,所以都用锦,以示一文一质的意义。衣、襦、袴都是黑色布,这是质朴的表现。
朱子说:“《汉书》中的髻也写作结。”又根据上下章节考证,房门应当位于南墙东西的中间,而将冠者应当在所陈列的器服之东,对着门站立。
敖氏说:童子的衣服,大概也是深衣的形制。《曲礼》说:“童子不穿裘和裳,不穿裳就把裳连在衣上了。”紒,是露出发髻为紒。凶事时称为髽,吉事时称为紒。《内则》说男子未冠者也用纚,这里将冠者去掉纚改为紒。
熊氏朋来说:紒就是髻字。彩衣者,穿黑色衣服锦边,锦绅,锦束发要,也是喜庆者如此。
右即位
宾客像主人那样穿着,赞者穿端冕,跟随他站在外门外。
注解说:外门是大门的外门。
敖氏说:“赞者是协助冠者的人,以及下面的众宾客,都等候在宾客的门。宾客出来,才跟随他,站在主人外门之外,西方,面向东,以北为上。”
摈者报告。
注解说:报告者出请入告。
主人迎出门左侧,面向西再拜,宾客答拜。
注解说:“左,是东。出,以东为左;入,以东为右。”
敖氏说:“答拜不说再拜,可知也是再拜。凡是答再拜而不说其数的,都与此相同。”
主人向赞者作揖,并与宾客作揖,先走入。
注解说:“赞者地位低,作揖即可。又与宾客作揖,先入引导。赞者跟随宾客。”
每转弯都作揖。
注解说:“周朝宗庙在左,进入外门,将向东转弯,作揖;直对宗庙,将向北转弯,又作揖。”疏文说:“周朝宗庙在左,祭义与小宗伯都有此文,相对于殷朝宗庙在右。进入大门而向东,则主人在南,宾客在北,都面向东,为一曲;到庙门,则主人在东,宾客在西,都面向北,为一曲。因为将转弯时,宾客主人相见,所以都作一揖。连同下面将入庙门,作揖共三次。”
到了庙门,作揖进入,三次作揖到了台阶,三次谦让。
注解说:“入门将向右转弯作揖,将向北转弯作揖,对着碑作揖。”
敖氏说:作揖进入,主人作揖而先入门右侧,面向西。宾客入门左侧,赞者都入门左侧,面向东,以北为上。主人于是与宾客三次作揖。三次作揖,是在入门左右之位作揖,三分庭一在南,作揖,三分庭一在北,作揖。凡是经文说“作揖进入三次作揖”的,都与此相同。谦让是根据主人说的。主人三次谦让而客人三次推辞,然后主人先升一级而宾客跟随。凡是谦让升阶的方法,宾客主人地位相等则主人先谦让而先升,主人尊贵也如此。如果客人尊贵则客人先谦让而先升。只有天子的使者则不谦让。张氏说:上文每曲作揖,是根据进入大门向庙时,既入庙,主人趋东阶,宾客趋西阶,是主人将向右欲背宾客,宜作揖。既当阶,主宾将北面趋阶与宾客相见,又宜作揖。庙中测影丽牲之碑在堂下,三分庭之一在北,是庭中的大节至此,又宜作揖。都是因为变化伸展敬意以引导宾客。
主人升阶站在序端,面向西;宾客在西序,面向东。
疏文说:不拜至的原因,是因为冠子不是作为宾客,所以不同于乡饮酒等礼仪。
敖氏说:宾客不说升阶,是省略文字。
世佐按语:凡是宾客为宴饮而至的,主人有拜至的礼仪,其余没有。序端不说东西,序不说端。文字互相补充。
右迎宾
赞者在洗的西侧洗手,升阶站在房中,面向西,以南为上。
注解说:在洗的西侧洗手,是从宾客的台阶升阶。站在房中,是靠近他的事务。以南为上,是比主人的赞者尊贵。
疏文说:按照乡饮酒,主人在洗的北侧洗手,面向南;宾客在洗的南侧洗手,面向北。各自从外来的方便。赞者也从外来,但地位低不可与宾客并列,所以在洗的西侧,面向东。
朱子说:“赞者面向西,则背靠着东墙,而在将冠者的东边了。”敖氏说:“洗手,是重视冠礼,所以将执事而自我清洁。在洗的西侧洗手,因为洗的西侧没有篚,所以得以避开正宾而在洗的西侧洗手。
此也。不然则否。」
张氏曰:賛者,止一人。云南上者,与主人之赞者为序也。
姜氏曰:「此赞者,专谓賔赞也。据前文,宿賔之赞冠者止一人,然賔之赞冠虽一人,宾赞实非一人也。观后文,醴者止一人,而因疑此序立者乃与主赞为序也,殆未之考与?」
译是这样的。如果不是这样,就不是这样。」
张氏说:赞者,只有一个人。说“云南上”的,是指与主人的赞者按次序排列。
姜氏说:「这里的赞者,专门指宾赞。根据前文,为宾客安排住宿的赞冠者只有一个人,然而宾客的赞冠者虽然只有一人,但宾赞实际上不止一人。看后文,行醴礼的只有一个人,因此怀疑这按次序站立的是与主赞为序,大概是没有仔细考察吧?」
世佐案:张説近之,而未备。姜説盖因醴賔节注,以众賔释赞者,而误也。此篇起宿賔节,止醴賔节,言赞者十有三。中间明言主人之赞者一,余皆不言其为谁之赞者,而于始末二节特书曰「赞冠者」,则凡不言者可知。此书法也。然其中有兼主赞言者,此节是也。兼故下言主人之赞者,以别之。有兼主赞众賔言者,醴賔节是也。兼故下言「赞冠者」,以别之。知书法,则知经矣。
主人之赞者筵于东序,少北,西面。
注曰:「主人之赞者,其属中士若下士。筵布席也。东序,主人位也。适子冠于阼,少北辟主人。」
敖氏曰:「主人之赞者,私臣也。此席南上。」
张氏曰为将冠者布席也
将冠者出房南面
注曰:「南面立于房外之西,待賔命。」
疏曰:「知在房外之西者,以房外之东南当阼阶故也。」朱子曰:「按此疏,则阼阶切近东序之西,正当房户之东壁矣。」
赞者奠纚笄栉于筵南端
注曰:「赞者,賔之赞冠者也。奠,停也。」
疏曰:不言余物及箧箪者,皆来可知也。又,凡言主人之赞者,即加主人字,今此不言,故知是賔之赞冠者也【从集説节本】
敖氏曰:「奠于筵南端,以将冠者升降由下也。」
宾揖将冠者,将冠者即筵坐,赞者坐栉,设纚。
疏曰:此二者,劳役之事故,赞者为之也。
张氏曰:「古人坐法,以膝着地,两蹠向前,如今之跪。经凡言坐,皆是。」
宾降主人降宾辞主人对
注曰:「主人降为賔,将盥,不敢安位也。」辞对之辞,未闻。敖氏曰:「主人降,立于阼阶东,当东序,西面。賔盖于阶前辞之。主人对,少进,既则复位。」
世佐案:宾降为将盥也,主人降从賔也。辞者,辞其从;已对者,对以不敢不降也。后凡礼之类此者,不重释之。
宾盥卒,壹揖,壹让,升。主人升,复初位。
注曰揖让皆壹者降于初
敖氏曰:「宾盥,当于洗,南北面也。升,亦主人先,而賔从。惟云主人复初位,所以见賔之不然。」
张氏曰初位东序端也
宾筵前坐,正纚兴,降西阶一等,执冠者升一等,东面授宾。
注曰:「正纚者,将加冠,宜亲之。兴起也,降下也。下一等,升一等,则中等相授。冠缁布冠也。」
疏曰:案《匠人》天子之堂九尺,贾马以为傍九等为阶,则诸侯堂宜七尺,则七等阶;大夫堂宜五尺,则五等阶;士宜三尺,则三等阶。故郑以中等解之也。
宾右手执项,左手执前,进,容乃祝。坐如初,乃冠。兴,复位。赞者卒。
注曰:进容者,行翔而前,鸧焉。至则立,祝坐如初。坐筵前,复位西序,东面卒。谓设缺项,结缨也。
疏曰:项,谓冠后耳,非頍项也。翔,谓行而张拱也。鸧与跄同,容貌舒扬也【从通解节本】
郝氏曰:「祝,祝愿;冠者,吉祥也。辞见后。」
世佐案:上缺项之项,宜与此项字同解。卒者,终其事也。谓以青组缨束冠,而又为之结于頥下也。
冠者兴,賔揖之,适房,服▯端,爵韠,出房,南面。
注曰:复出房南面者,一加礼成。观众以容体【朱子曰:观,示也。宜古唤反】
右初加
宾揖之,即筵坐,栉设筓。宾盥,正纚如初,降二等,受皮弁。右执项,左执前,进祝加之,如初复位。赞者卒纮。
注曰:「如初为不见者言也。」卒纮谓系属之。
疏曰:笄有二种,一、是紒内安髪之笄,一、是冕弁固冠之笄。此未加冠而设笄,明是安髪笄也。缁布冠亦宜有之。彼言设纚,而不言设笄,恐与上文两弁之笄相乱。又此章但言设笄,而不言设纚,则亦可互见矣。其皮弁固冠之笄,则賔加弁时自设之,可知。云不见者,谓上章所有,而此章不言者【从通解节本】
敖氏曰:「不言去冠、去缨,其设纚可知也。」
郝氏曰:「未弁而先设笄者,笄在筵端,不与弁同处。笄首有纮,须先设而理之也。」
姜氏曰:疏义多臆説。凡设笄,合于设纚之后,加冠之前。行之内则言冠服之仪:栉讫而縰,縰讫而笄,笄讫而总,而拂髦,
译世佐按:张氏的说法接近正确,但不够完备。姜氏的说法大概是依据《醴宾》节的注释,用众宾来解释赞者,这是错误的。这一篇从“宿宾”节开始,到“醴宾”节结束,文中提到“赞者”共十三次。中间明确说是“主人之赞者”的只有一次,其余都没有说明是谁的赞者,而在首尾两节特别写明是“赞冠者”,那么那些没有说明的就可以知道了。这是古书的书写体例。然而其中也有兼指主人之赞者的情况,这一节就是这样。因为兼指,所以下文提到“主人之赞者”,用来加以区别。也有兼指主人之赞者和众宾之赞者的情况,《醴宾》节就是这样。因为兼指,所以下文提到“赞冠者”,用来加以区别。知道了书写体例,也就明白了经文了。
主人的赞者在东序铺设席位,位置稍偏北,面朝西。
注说:“主人的赞者,是属下的中士或下士。筵,是铺设席位。东序,是主人的位置。嫡长子冠礼在阼阶举行,稍偏北是为了避开主人。”
敖氏说:“主人的赞者,是私臣。这个席位以南为上。”
张氏说:这是为将冠者铺设席位。
将冠者走出房,面朝南。
注说:“面朝南站在房外的西侧,等待宾客的命令。”
疏说:“知道他在房外的西侧,是因为房外的东南方应当是阼阶的缘故。”朱熹说:“按照这条疏文,那么阼阶紧挨着东序的西侧,正好对着房门的东壁。”
赞者将纚、笄、栉放在席位的南端。
注说:“赞者,是宾客的赞冠者。奠,是放置。”
疏说:没有提到其他物品以及箧、箪,是因为它们都来了可以推知。又,凡是提到主人的赞者,就加上“主人”二字,现在这里没有说,所以知道是宾客的赞冠者【依据《集说》节本】
敖氏说:“放在席位的南端,是因为将冠者升降是从下面进行的。”
宾客作揖让将冠者,将冠者就席坐下,赞者坐下为他梳头,戴上纚。
疏说:这两件事,是劳役的事务,所以由赞者来做。
张氏说:“古人的坐姿,是膝盖着地,两脚脚背向前,就像现在的跪姿。经文中凡是说‘坐’,都是这个意思。”
宾客降阶,主人降阶,宾客辞谢,主人应答。
注说:“主人降阶是为了宾客,因为宾客将要盥洗,主人不敢安坐原位。”辞谢和应答的具体言辞,未曾听闻。敖氏说:“主人降阶,站在阼阶东侧,对着东序,面朝西。宾客大概在阶前辞谢。主人应答,稍微前进,然后回到原位。”
世佐按:宾客降阶是因为将要盥洗,主人降阶是跟随宾客。辞谢,是辞谢他的跟随;已经应答,是应答不敢不降阶。后面凡是礼仪中类似这种情况的,不再重复解释。
宾客盥洗完毕,作一次揖,让一次,升阶。主人升阶,回到原来的位置。
注说:揖让都只一次,是因为降阶时比初次要简略。
敖氏说:“宾客盥洗,应当在洗处,面朝南或北。升阶,也是主人先上,宾客跟随。只说主人回到原位,以此显示宾客不是这样。”
张氏说:初位是东序的端处。
宾客在席位前坐下,整理纚,起身,降西阶一级,拿着冠的人升一级,在东面将冠交给宾客。
注说:“整理纚,是因为将要加冠,适宜亲自整理。兴,是起身;降,是下阶。下一级,升一级,那么在中间交接。冠,是缁布冠。”
疏说:根据《匠人》篇,天子的堂高九尺,贾逵、马融认为旁边有九级作为台阶,那么诸侯的堂应当高七尺,就是七级台阶;大夫的堂应当高五尺,就是五级台阶;士的堂应当高三尺,就是三级台阶。所以郑玄用“中等”来解释。
宾客右手拿着冠项,左手拿着冠前,前进,仪容舒缓然后祝祷。坐下如前,然后加冠。起身,回到原位。赞者完成事务。
注说:进容,是行走时舒展而前进,仪态舒扬。到了就站立,祝祷坐下如前。坐在席位前,回到原位在西序,面朝东。卒,是说设置缺项,系结缨带。
疏说:项,是指冠后的耳部,不是颈项。翔,是指行走时张开手臂。鸧与跄相同,是容貌舒扬的意思【依据《通解》节本】
郝氏说:“祝,是祝愿;冠者,是吉祥。辞语见后。”
世佐按:上面缺项的项,应当与此处的项字解释相同。卒,是完成事务。是说用青组缨束冠,又在颔下打结。
冠者起身,宾客作揖让他,进入房中,穿上玄端礼服,系上爵韠,走出房,面朝南。
注说:再次走出房面朝南,是因为一次加冠礼完成。向众人展示仪容体态【朱熹说:观,是展示。宜读古唤反】
右初加
宾客作揖让他,就席坐下,梳头戴上笄。宾客盥洗,整理纚如前,降两级,接受皮弁。右手拿着冠项,左手拿着冠前,前进祝祷加上,如前回到原位。赞者完成纮的系结。
注说:“如前,是对没有看到前面情况的人说的。”卒纮,是说系结归属。
疏说:笄有两种,一种是紒内固定头发的笄,一种是冕弁固定冠的笄。这里还没有加冠就设笄,明显是固定头发的笄。缁布冠也应当有。那里说设纚,而不说设笄,恐怕会与上文两种弁的笄相混淆。又,这一章只说设笄,而不说设纚,那么也可以互相参照了。那皮弁固定冠的笄,则是宾客加弁时自然设置的,可以推知。说不见者,是指上一章所有,而这一章没有说的【依据《通解》节本】
敖氏说:“没有说去掉冠、去掉缨,那么设置纚可以推知。”
郝氏说:“没有加弁就先设笄,是因为笄在席端,不与弁同处。笄首有纮,需要先设置并整理。”
姜氏说:疏义多有臆测。凡是设笄,都应当在设纚之后,加冠之前。《内则》中说到冠服的礼仪:梳头完毕然后縰,縰完毕然后笄,笄完毕然后总,然后拂髦,
髦讫而冠,冠讫而緌缨。其序如此,不言冠后有笄也。若如疏义,则经初不言缁布冠有笄,乃谓其无固冠之笄而有安髪之笄;经但言皮弁、爵弁有笄,乃谓其有安髪之笄,又有固冠之笄。其以疏经乎?抑以乱经乎?且二弁陈固冠之笄,而所设何?又为安髪之笄?既二弁设安髪之笄,而缁布冠安髪之笄,何又不言设也?然则经止有此笄设于未冠时者,何也?笄非以安髪,但以固冠与垂緌。故设笄于纚旁,既加冠,乃以组绕頥上,系于笄之左右,而垂其余为緌,所谓卒纮也。纚以韬髪,又总以束之,何安髪之笄之有?又《玉藻》云:「居冠属武,有事然后緌。」盖居常之冠不用垂其组为緌,则连属其武;有礼事当垂组为緌,则其武临着冠乃合,而不预为连属。笄插纚旁,正当冠武,虽以固冠,而非但为固冠设也。疏不详玩其义,妄疑笄以固冠,不应未冠先笄,因臆为别一安髪之笄,虽展转迁就以为辞,而经义胥失矣。
译头发梳理完毕才加冠,加冠完毕才系上冠缨。其顺序如此,并没有说加冠之后还有笄。如果按照疏文的解释,那么经文起初并没有说缁布冠有笄,于是疏文便说它没有固定冠的笄,而有固定头发的笄;经文只说皮弁、爵弁有笄,于是疏文便说它们既有固定头发的笄,又有固定冠的笄。这是用疏来解释经文呢?还是用疏来扰乱经文呢?况且皮弁、爵弁陈列固定冠的笄,那所设置的又是什么?又是固定头发的笄吗?既然皮弁、爵弁设置了固定头发的笄,那么缁布冠固定头发的笄,为什么又不说设置呢?既然如此,那么经文中只提到在加冠之前设置这种笄,是为什么呢?笄并不是用来固定头发,只是用来固定冠和垂下的冠缨。所以在纚的旁边设置笄,加冠之后,就用丝带绕在下巴上,系在笄的左右两侧,而垂下多余的部分作为冠缨,这就是所谓的“卒纮”。纚用来包裹头发,又用总来束发,哪里还有固定头发的笄呢?又《玉藻》说:“平时戴冠,冠武相连;有事时,才垂下冠缨。”大概平时戴的冠不垂下丝带作为冠缨,所以冠武是连属在一起的;有礼仪之事应当垂下丝带作为冠缨,那么冠武临近戴上冠时才合拢,而不预先连属。笄插在纚的旁边,正对着冠武,虽然用来固定冠,但不仅仅是为了固定冠而设置的。疏文不仔细玩味其中的义理,妄自怀疑笄是用来固定冠的,不应该在加冠之前就先用笄,因而主观臆造出另一种固定头发的笄,虽然辗转迁就以此作为说辞,但经文的义理全都丧失了。
世佐案:姜氏之诋疏极矣。其说实始于敖氏。敖氏谓笄之度短,果尔,则笄不横贯冠外,何以固冠?何以系组?姜说虽加详,然于笄以固冠,不应未冠先笄之疑,终未有以解也。又所举《内则》文、孔疏亦引熊氏,谓此安髻之笄,非固冠之笄,故文在冠上,则二笄之说,礼家传之有自,谓皆臆说可乎?故两録之,以俟知者。
兴,宾揖之。适房,服素,积素韠,容出房,南面。
注曰容者再加弥成其仪益繁
敖氏曰:「上不见皮弁之衣,故此亦不言之,皆省文也。」张氏曰:「容者,整其威仪容观也。方加缁布冠时,其出亦有容,至此益盛,乃言之耳。」
右再加
宾降三等,受爵弁,加之服,纁裳韎韐,其他如加皮弁之仪。
注曰:「降三等,下至地。他谓卒纮容出。」
敖氏曰:「受爵弁,降三等者,以其最尊,故就而受之。不言纯衣,亦省文。」
彻皮弁冠栉筵入于房
注曰:「彻者,赞冠者;主人之赞者,为之。」
疏曰:「冠缁布冠也。宾赞者彻栉,主赞者彻筵,以其先设,还遣之也。」
右三加
仪礼集编巻一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二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士冠礼第一之二
筵于户西南面
注曰:「筵,主人之赞者。戸西,室户西。」
敖氏曰:「户西,即户牖间也。后皆放此。戸西,客位也。筵于此者,以其成人,尊之。此席东上。」
世佐案:大夫、士东房、西室,故以户牖间为客位。若室有东西房者,则以牖前为客位,皆取其近西也。详见《乡饮酒礼》。
赞者洗于房中,侧酌醴,加柶覆之,面叶。
注曰:「洗盥而洗爵者,昬礼曰:『房中之洗,在北堂直室东隅,篚在洗东北面。』盥侧酌者,言无为之荐者面前也。叶柶大端,赞酌者宾尊不入房。古文叶为擖。敖氏曰:『洗,洗觯也。酌醴,盖西面也。』云侧,明无佐之酌者。凡赞者酌醴皆侧也,特于此见之。」
郝氏曰:「侧,特也。特,一酌无三醮也。」叶,匙首寛薄如叶。张氏曰:「注引昏礼,证房中别有洗,非在庭之洗也。」侧酌者,赞者自酌还自荐也。柶类今茶匙,叶即匙头。赞者前其叶以授賔者,欲賔得前其柄以授冠者。冠者得之,乃前其叶以扱醴而祭也。柶用时仰之,赞者不自用,故覆之以授也。
世佐案:侧偏也。房中侧,谓房中之西偏也。盖房中之洗,直室东隅,则其于房为西侧也,明矣。经言此者,着赞者洗觯之处也。侧字句絶,先儒以侧酌醴为句,而训侧为特,宜其说愈多而愈支也。又案昏礼,醴使者及醴妇,皆赞者自酌,还自荐脯醢,而不云侧酌,则注义绌矣。凡赞者之酌,未闻有佐之者,何独于是而云侧乎?敖说亦不可通也。
宾揖,冠者就筵。筵西南面,宾受醴于戸东,加柶,面枋。筵前北面。
注曰戸东室戸东今文枋为柄
敖氏曰:「赞者出房,西面;宾由西序往,故受醴于室戸东。言面枋,见其讶受也。固加柶矣,乃言之者,见其更为之也。」
张氏曰:「致祝当在此时,祝辞见后。」
世佐案讶受并受之辨见聘礼
冠者筵西拜受觯賔东面答拜
注曰:筵西拜,南面拜也。賔还答拜于西序之位,东面者,明成人与为礼异于答主人。
张氏曰:「冠者拜讫,进受觯。賔既授觯,乃复西序之位,答之。賔答主人拜,当西阶北面。此西序东面,故注云异于答主人。」
荐脯醢
注曰赞冠者也
敖氏曰:「不言于席前,可知也。荐脯醢,脯在西。」
冠者即筵,坐左执觯,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兴,筵末坐啐醴,捷柶,兴,降筵,坐奠觯,拜,执觯,兴,賔答拜。
注曰:「捷柶扱柶于醴中,其拜皆如初。」
疏曰:祭醴三者,如昏礼始扱一祭,又扱再祭也。此啐醴不拜,既爵者,以其不卒爵故也。
敖氏曰:「祭脯醢,以脯祭,擩醢而祭之。既祭不言,右执觯者可知也。」筵末席之西端也,亦以柶兼诸觯。乃坐啐醴,建犹立也。云「建者」,上叶下枋,与扱时异
译世佐按:姜氏对《疏》的诋毁太过分了。他的说法实际上始于敖氏。敖氏认为笄的长度短,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笄不横向贯穿冠的外侧,靠什么来固定冠?靠什么来系组带?姜氏的说法虽然更加详细,但对于“用笄来固定冠,不应该在未加冠之前先加笄”这一疑问,终究没有能够解释清楚。又他所列举的《内则》文句、孔颖达的《疏》也引用熊氏,说这是安髻的笄,不是固定冠的笄,所以文句排在冠之前,那么关于两种笄的说法,礼学家传承有源,能说都是主观臆测吗?所以我将两种说法都记录下来,以等待明白的人来评判。
兴,宾客作揖引导他。走到房中,穿上素色衣服,系上素色蔽膝,整理仪容后走出房中,面向南。
注说:所谓“容”,是因为第二次加冠礼仪更加完备,仪节更加繁复。
敖氏说:“上面没有提到皮弁的衣裳,这里也不提,都是省略文辞。”张氏说:“容,是整理威仪容观。在加缁布冠时,出来也有容,到这里更加盛大,所以才提到。”
右再加
宾客下台阶三级,接受爵弁,为他加上爵弁,穿上纁色下裳和韎色蔽膝,其他礼仪如同加皮弁时一样。
注说:“降三等,是下台阶直到地面。其他,指最后系好纮带、整理仪容后走出房中。”
敖氏说:“接受爵弁,下台阶三级,是因为爵弁最为尊贵,所以走近去接受。不提到纯衣,也是省略文辞。”
撤去皮弁、冠栉、筵席,放入房中。
注说:“彻,是赞冠者;主人的赞者,为他做这件事。”
疏说:“冠,指缁布冠。宾客的赞者撤去冠栉,主人的赞者撤去筵席,因为先前设置,现在撤去它们。”
右三加
仪礼集编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二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士冠礼第一之二
在户西铺设筵席,面向南。
注说:“筵,是主人的赞者铺设的。户西,是室户的西侧。”
敖氏说:“户西,就是户牖之间。后面都仿照这个说法。户西,是客人的位置。在这里铺设筵席,是因为他已成年,尊重他。这张席子以东为上。”
世佐按:大夫、士的住宅,东边是房,西边是室,所以把户牖之间当作客人的位置。如果室有东西两房,那么就把牖前当作客人的位置,都是取靠近西边的意思。详见《乡饮酒礼》。
赞者在房中洗手,侧身斟醴酒,加上柶并覆盖它,柶叶朝前。
注说:“洗,是洗手并洗爵。《昏礼》说:‘房中的洗,在北堂正对室东角,篚在洗的东北面。’盥侧酌,是说没有为他进献的人,就在面前。叶,是柶的大端,赞者斟酒时,宾客的尊器不进入房中。古文‘叶’写作‘擖’。敖氏说:‘洗,是洗觯。斟醴酒,大概是面向西。’说‘侧’,表明没有辅助斟酒的人。凡是赞者斟醴酒都是侧身,特别在这里表现出来。”
郝氏说:“侧,是特。特,是一次斟酒没有三次进献。”叶,是匙首宽薄如叶子。张氏说:“注引用《昏礼》,证明房中另有洗,不是在庭院的洗。”侧身斟酒,是赞者自己斟酒然后自己进献。柶类似现在的茶匙,叶就是匙头。赞者将柶叶朝前交给宾客,是想让宾客将柶柄朝前交给冠者。冠者得到后,就将柶叶朝前用来舀取醴酒进行祭祀。柶使用时是仰放的,赞者自己不用,所以覆盖着交给宾客。
世佐按:侧,是偏。房中侧,是指房中的西偏。大概房中的洗,正对室东角,那么对于房来说就是西侧,很明显。经文说这个,是标明赞者洗觯的地方。“侧”字句断,先儒把“侧酌醴”当作一句,而解释“侧”为特,难怪说法越多越支离破碎。又按《昏礼》,醴使者以及醴妇,都是赞者自己斟酒,然后自己进献脯醢,而不说“侧酌”,那么注的解释就不足取了。凡是赞者斟酒,没听说有辅助的人,为什么唯独在这里说“侧”呢?敖氏的说法也不通。
宾客作揖,冠者走到筵席前。筵席在西南面,宾客在户东接受醴酒,加上柶,柶柄朝前。筵席前面向北。
注说:户东,是室户的东侧。今文“枋”写作“柄”。
敖氏说:“赞者走出房中,面向西;宾客从西序前往,所以在室户东接受醴酒。说‘面枋’,是表示他惊讶地接受。本来已经加了柶,这里又说,是表示他再次这样做。”
张氏说:“致祝应当在这个时候,祝辞见后。”
世佐按:关于“讶受”和“并受”的区别,见《聘礼》。
冠者在筵席西侧拜受觯,宾客面向东答拜。
注说:筵西拜,是面向南拜。宾客回到西序的位置答拜,面向东,是表明成人与主人行礼不同于答主人。
张氏说:“冠者拜完后,前进接受觯。宾客已经授予觯,就回到西序的位置,答拜。宾客答主人拜,应当在西阶面向北。这里在西序面向东,所以注说不同于答主人。”
进献脯醢。
注说:是赞冠者进献的。
敖氏说:“不说在席前,是可以知道的。进献脯醢,脯在西边。”
冠者就在筵席上坐下,左手拿着觯,右手祭祀脯醢,用柶祭祀醴酒,三次起身,在筵席末端坐下尝醴酒,拿起柶,起身,下筵席,坐下放置觯,拜,拿起觯,起身,宾客答拜。
注说:“捷柶,是将柶插入醴酒中,他的拜礼都像最初一样。”
疏说:祭祀醴酒三次,如同《昏礼》开始舀取一次祭祀,又舀取再次祭祀。这里尝醴酒不拜,已经喝过爵酒,是因为没有喝完爵酒。
敖氏说:“祭祀脯醢,用脯祭祀,蘸醢而祭祀。祭祀后不说,右手拿着觯是可以知道的。”筵末,是席子的西端,也用柶兼管觯。然后坐下尝醴酒,建,是立的意思。说“建者”,上面是叶下面是枋,与插入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