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集编卷八
,非葢以礼属民,而读法饮射皆有民社者之责也。岂士大夫平居所常行乎?士大夫相与燕饮,其事有类于射者,投壶是已【投壶礼见大小戴记,颇与经文相类,吴氏澄尝取以补仪礼之逸】又案庠序之説,经传各异。乡饮酒义云:「主人拜迎賔于庠门之外」,则庠为乡学矣。周礼州长春秋以礼防民,而射于州序;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则序为州党学矣。郑说葢本诸此。又学记云:「党有庠,术有序术」,郑读为遂。孔疏云:「此是乡之所居,党为乡学之庠,不别立序。凡六乡之内,州学以下皆为序;六遂之内,县学以下皆为序也。」又云:「庾氏云:党有庠,谓夏殷礼,非周法。义或然也。」孟子则谓:「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夫乡学之设,但闻乡党殊名,不闻殷周异号。且王制云:「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庻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庻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庻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庻老于虞庠【陈氏祥道云:「四代之学如此,而周又有辟廱、成均、瞽宗之名】眀堂位云:「鲁之米廪,有虞氏之庠也;序,夏后氏之序也;瞽宗,殷学也;类宫,周学也。」然则国学之名,亦代不相袭矣。乃云「三代共之」,此皆不可晓。朱子通解学制篇,既并列诸説而断之曰:「孟子说与上下数条皆不合,未详其故。」又云:「古者教人,其立法大意皆万世通行,不可得而变革;若其名号、位置、节文之详,则自经言之外,出于诸儒之所记者,今皆无以考其实矣。然不敢有所取舍,姑悉存之,读者亦不必深究也。」斯言真得阙疑之防矣。然以诸说之先后时世考之,窃谓当以乡饮酒义及周礼之言为正。葢周之学制自春秋时已废不复讲,故佻达成风,子衿作刺。鲁僖能修泮宫,史克至作颂以夸美之。及其季世,七国兵争,此制益荡然矣。故孟子所至,辄惓惓以兴复学校为劝说。然其名号沿革之详,容有得之传闻而失实者。又况汉儒攟摭灰烬之余,杂以夏殷之礼,何怪其参差而不相符乎?乃若仪礼、周礼皆周公制作时所定,而乡饮酒义即仪礼之义疏也,亦不容有误。郑公据此极为有见,郝氏乃执孟子之言而诋之过矣。且谓庠序学校同地异名,则于乡学、国学之辨尤欠分晓,不更为无稽之谭乎?
译这难道不是以礼义来凝聚民众,而宣读法令、饮酒行射都是地方社稷官员的职责吗?难道是士大夫平日里经常做的事吗?士大夫在一起宴饮,其中有一件事与射礼相似,那就是投壶【投壶的礼仪见于《大戴礼记》和《小戴礼记》,与经文颇为相似,吴澄曾取之以补《仪礼》的缺失】。
又考察关于“庠”和“序”的说法,经书和传注各不相同。《乡饮酒义》说:“主人在庠门外拜迎宾客”,那么“庠”就是乡一级的学校了。《周礼》中,州长在春秋两季用礼来防范民众,并在州序举行射礼;党正在国家搜索鬼神进行祭祀时,就用礼来凝聚民众并在序中饮酒,那么“序”就是州、党一级的学校了。郑玄的说法大概就源于此。
又《学记》说:“党有庠,术有序”,郑玄将“术”读作“遂”。孔颖达疏解道:“这是乡民居住的地方,党作为乡的学舍叫庠,不再另外设立序。凡是六乡之内,州学以下的都叫序;六遂之内,县学以下的也都叫序。”又说:“庾氏说:‘党有庠’,指的是夏、殷的礼制,不是周代的法度。这个解释或许是对的。”
孟子则说:“夏代叫校,殷代叫序,周代叫庠,‘学’则是三代共用的名称。”关于乡学的设立,只听说乡和党有不同的名称,没听说殷、周有不同的称号。况且《王制》说:“有虞氏在上庠养老臣,在下庠养众老;夏后氏在东序养老臣,在西序养众老;殷人在右学养老臣,在左学养众老;周人在东胶养老臣,在虞庠养众老【陈祥道说:‘四代的学校就是这样,而周代又有辟雍、成均、瞽宗的名称’】。”《明堂位》说:“鲁国的米仓,是有虞氏的庠;序,是夏后氏的序;瞽宗,是殷代的学校;类宫,是周代的学校。”既然如此,那么国学的名称,也是历代不沿袭的。却说“三代共用”,这都无法理解。
朱熹在《通解·学制篇》中,既然并列了各种说法并断言说:“孟子的说法与上述几条都不符合,不知其缘故。”又说:“古人教化百姓,其立法的大意都是万世通行的,不可变革;至于名号、位置、细节的详述,除了经书所言之外,出自诸儒记载的,现在都无法考证其实情了。然而不敢有所取舍,暂且全部保留,读者也不必深究。”这话真得出了存疑的准则。
然而根据各种说法的先后时代来考察,我私下认为应当以《乡饮酒义》和《周礼》的说法为准。因为周代的学制从春秋时就已经废弃不再讲求,所以轻浮成风,《子衿》一诗成为讽刺之作。鲁僖公能修缮泮宫,史克甚至作颂歌来夸耀赞美它。到了周朝末年,七国兵争,这种制度更加荡然无存了。所以孟子所到之处,总是恳切地以兴复学校作为劝说的内容。然而关于名号沿革的详细情况,或许有因传闻而失实的地方。何况汉儒搜集整理灰烬之余的文献,混杂了夏、殷的礼制,奇怪它们参差不齐而不相符吗?
至于《仪礼》、《周礼》都是周公制作时所定的,而《乡饮酒义》就是《仪礼》的义疏,也不容有误。郑玄据此极为有见识,郝氏却执着于孟子的话而过分诋毁他。况且他说“庠、序、学校是同一地方不同名称”,那么对于乡学和国学的辨别尤其缺乏清楚的认识,不更是没有根据的妄谈吗?
乡射之礼,主人戒賔,賔出迎,再拜,主人答再拜,乃请。注曰:主人州长也,乡大夫若在焉,则称乡大夫也。不言拜辱,此为习民以礼乐,不主为賔已也。不谋賔者,时不献贤能,事轻也。今郡国行此礼,以季春,周礼乡老及乡大夫三年正月献贤能之书于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庻。诸侯之乡大夫,既贡士于其君,亦用此礼射而询众庻乎。
疏曰:案乡大夫,是诸侯乡大夫,则此州长,亦诸侯之州长,以士为之,是以经云「释获者执鹿中」,记云「士鹿中」,是皆为此州长射而言,是诸侯州长可知。若天子州长,中大夫为之,若然,记云「大夫兕中者」,为乡大夫询众庻而言也。云「周礼至众庻皆周礼乡大夫职文引之者」,证此乡射中兼有乡大夫行射礼,故有射于堂及兕中之事。云「五物者」,按彼云「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郑注云:「和载六徳,容包六行也。」庻民无射礼,因田猎分禽,则有主皮,主皮者张皮射之,无侯也。主皮、和容、兴舞,则六艺之射与礼乐与,当射之时,民必观焉,因询之也,是也。
朱子曰五物之说未详当阙
敖氏曰:「请下似脱一賔字,迎者出见之之称,故虽不入门,亦谓之迎。」
郝氏曰:「射必有賔,教民序也。不谋賔,无介礼。主射将观徳焉,非专礼賔也。」
张氏曰:案此射礼,先与賔饮酒,如乡饮酒之仪,及立司正,将酬旅,乃暂止不旅而射。射已,更旅酬,坐燕,并如乡饮。凡賔至之前,賔退之后,其仪节并不殊也。此下言将射,戒賔,陈设,速賔,凡三节,皆礼初事。賔以州中处士贤者为之,若大夫来为遵,则易以公士。姜氏曰:周礼注所释五物之义,虽甚大,但此賔贤能之后,方思合民储材,岂能遽防以备徳耶?考马融《论语注》引此:一曰和志,言其平心志也;二曰和容,言其和威仪也;三曰主皮,言其审正鹄也;四曰和颂,言其合音节也;五曰兴舞,言其中舞蹈也。其说皆本射以推于义为安。
世佐案:主人谓天子及诸侯之州长也。若其询众庻与,则乡大夫也。乡大夫所居之州,虽春秋习射,亦乡大夫为主人。其戒賔也,亲之,不合使州长疏。谓大夫来临礼,州长戒賔不自称,称乡大夫。非又案:《周礼》六乡之外,更有六遂,遂大夫以下,其官皆卑于乡一等,而其为牧民之职一也。遂大夫三嵗大比,则帅其吏而兴氓,与乡同。则其询众庻及春秋习射亦同,可知县习射,县正为主人矣。侯国遂数,如其乡数,主人之称,实兼此数者。疏家泥于《释获》者,执“鹿中”之文,专指诸侯州长,颇觉挂一漏万,故备论之。又案:主人戒賔必诣賔家请之。注云:“出迎出门也者”,谓賔出己家大门外迎主人耳。疏曰:“谓出序之学门”,非又案:此篇与《乡饮酒礼》相同处,互有详畧参观乃备。《乡饮酒礼》两云“賔拜辱”,此则云“迎送者拜辱”,眀其意,迎送指其事,无异也。注说似求之过矣。
賔礼辞许,主人再拜,賔答再拜,主人退,賔送,再拜,无介。注曰:虽先饮酒,主于射也。其序賔之礼畧。
敖氏曰:「无介者,以介尊次于賔,同于大夫,射时难为耦也。」
世佐案:无介之义,注得之敖説,似曲。
右戒賔
乃席賔南面东上
注曰:「不言于户牖之间者,此射于序。」
疏曰:此据州长射于序,以其无室、无户牖,设席亦当戸牖之处耳。
敖氏曰:不言户牖间者,可知也。记云:“出自东房”,有东房、西房,则中有室,而席賔于室之戸牖间也,明矣。凡席于此者,皆东上。经不悉见之也。惟为神席,则西上。世佐案:此賔席亦当在牖前。经不言者,客射于序也。乡大夫射于庠,庠有室,云牖前可也。州长射于序,序无室,云牖前不可也。序何以无室也?州之学小于乡,其堂浅,去其室壁之限堂,斯深矣。无室则无房。本记云:“出自东房”,为射于庠言之也。敖氏据此决其有室。非序虽无室,然其制亦三间五架,与大夫士
译乡射的礼仪,主人告诫宾客,宾客出来迎接,行两次拜礼,主人也回拜两次,于是请求(举行射礼)。郑玄注说:主人是州长。如果乡大夫也在场,就称乡大夫。这里不说“拜谢屈尊”,这是因为用礼乐来训练百姓,并非主要为了宾客自己。不事先与宾客商议,是因为此时不向君王推荐贤能之士,事情比较轻微。如今郡国举行这种礼仪,是在季春时节。《周礼》规定,乡老和乡大夫在三年正月向君王呈献贤能之士的名册,退下后就用乡射之礼,通过五种标准来询问大众。诸侯国的乡大夫,在向国君贡举士人之后,也用这种射礼来询问大众吗?
贾公彦疏说:考察乡大夫,是诸侯国的乡大夫,那么这里的州长,也是诸侯国的州长,由士担任,所以经文说“司射拿着鹿中”,《仪礼·乡射记》说“士用鹿中”,这都是为这位州长射礼而言的,可知是诸侯国的州长。如果是天子的州长,则由中大夫担任。如果是这样,《仪礼·乡射记》说“大夫用兕中”,是为乡大夫询问大众而言的。注文中说“《周礼》……询问大众”,都是《周礼·乡大夫》职掌中的文字,引用它们,是为了证明这次乡射中兼有乡大夫举行射礼,所以有在堂上射以及使用兕中的事情。注文中说“五物”,按照《周礼》所说:“一是和,二是容,三是主皮,四是和容,五是兴舞。”郑玄注说:“和包含六德,容包含六行。”庶民没有射礼,因为田猎分配猎物,所以有主皮,主皮就是张挂兽皮射它,没有箭靶。主皮、和容、兴舞,就是六艺中的射与礼乐。在射礼的时候,百姓一定观看,于是借此询问他们,这是正确的。
朱熹说:关于五物的说法,尚不清楚,应当存疑。
敖氏说:“‘请’字下面似乎脱漏了一个‘宾’字,‘迎’是出来见人的称呼,所以即使不进门,也称为迎。”
郝氏说:“射礼必须有宾客,是为了教导百姓有序。不事先与宾客商议,就没有介礼。主人射礼是为了观察德行,并非专门为了礼遇宾客。”
张氏说:考察这次射礼,先与宾客饮酒,如同乡饮酒礼的仪式,等到设立司正,将要酬酢旅酬时,就暂时停止旅酬而进行射礼。射礼结束后,再旅酬,坐下宴饮,都如同乡饮酒礼。凡是宾客到来之前,宾客退下之后,其仪节都没有不同。这里下面说将要射礼,告诫宾客,陈设器物,邀请宾客,共三节,都是礼仪开始的事情。宾客由州中的处士贤者担任,如果大夫来担任遵射,就改用公士。姜氏说:《周礼》注所解释的五物含义,虽然很宏大,但这是在宾客贤能之后,才想着聚合百姓储备人才,怎么能立刻防备以具备德行呢?考察马融《论语注》引用这段:一是和志,是说平心静气;二是和容,是说调和威仪;三是主皮,是说审正箭靶;四是和颂,是说符合音节;五是兴舞,是说合乎舞蹈。这些说法都是从射礼推演义理,比较稳妥。
世佐按:主人是指天子及诸侯的州长。如果是询问大众,那就是乡大夫。乡大夫所居住的州,虽然春秋两季习射,也是乡大夫作为主人。他告诫宾客,是因为亲近,不适合让州长疏远。意思是说大夫来临行礼,州长告诫宾客不自称,而称乡大夫。非又按:《周礼》六乡之外,还有六遂,遂大夫以下,其官职都比乡低一等,但他们牧养百姓的职责是一样的。遂大夫三年大比,就率领他的官吏兴起民众,与乡相同。那么他们询问大众以及春秋习射也相同,可知县习射,县正就是主人了。侯国的遂数,如同乡数,主人的称呼,实际上兼指这几种情况。疏家拘泥于《释获》,执着于“鹿中”的文字,专指诸侯州长,颇觉挂一漏万,所以详细论述。又按:主人告诫宾客必定到宾客家去请他。注说:“‘出迎’是出门的意思”,是说宾客走出自家大门外迎接主人罢了。疏说:“是说走出序的学门”,不对。又按:这篇与《乡饮酒礼》相同的地方,互有详略,参看才完备。《乡饮酒礼》两次说“宾客拜谢屈尊”,这里说“迎送者拜谢屈尊”,明白其意,迎送指其事,没有不同。注的解释似乎过于牵强。
宾客以礼辞让后答应,主人再拜,宾客回拜两次,主人退下,宾客送行,再拜,没有介。郑玄注说:虽然先饮酒,但主要在于射礼。其排序宾客的礼仪比较简略。
敖氏说:“没有介,是因为介的尊位仅次于宾客,同于大夫,射礼时难以配为对手。”
世佐按:没有介的意义,注得到了敖氏的说法,似乎有些牵强。
右戒宾
于是铺设宾客的席位,面向南,以东为上。
郑玄注说:“不说在户牖之间,是因为这是在序中射礼。”
贾公彦疏说:这是根据州长在序中射礼,因为序没有室、没有户牖,铺设席位也应当在户牖的位置罢了。
敖氏说:不说户牖之间,是可以知道的。《仪礼·乡射记》说:“出自东房”,有东房、西房,那么中间有室,而铺设宾客席位在室的户牖之间,很明显了。凡是席位在这里的,都以东为上。经文没有全部写明。只有为神设席,则以西为上。世佐按:这个宾客的席位也应当在牖前。经文不说,是因为客人在序中射礼。乡大夫在庠中射礼,庠有室,说牖前可以。州长在序中射礼,序没有室,说牖前不可以。序为什么没有室呢?州的学校小于乡,其堂浅,去掉室壁的限制,堂就深了。没有室就没有房。本篇《记》说:“出自东房”,是为在庠中射礼而言的。敖氏据此断定有室,不对。序虽然没有室,但其形制也是三间五架,与大夫士
之私室殊,而谓席賔于户牖间,亦非庠之图。已见上篇,今更参取杨氏、郝氏之説,作序图于左云。
译(这)与私室的布置截然不同,而说在门窗之间设席接待宾客,也不符合庠序的规制。这些已在上一篇中提及,现在再参考杨氏、郝氏的说法,在左侧绘制序图如下。
案栋后第一架,即有室者之南壁也。户牖皆启于此。西后楹之东,即室之牖也。席賔之处,以东西节言之,则当西楹之东;以南北节言之,则当栋后第二架。栋后第二架亦有墙,席在墙前。与知在栋后第二架者,本记云:「序则物当栋,堂则物当楣。」席与物,每隔一架,以席前当设荐俎,恐其妨也。若仍在牖前,何取乎序之无室也?
众賔之席继而西
注曰:「言继者,甫欲习众庻,未有所殊别。」
疏曰乡饮酒三賔之席不属
敖氏曰:「众賔,亦众賔之长三人也。继继賔席也。」
席主人于阼阶上西面
敖氏曰:「阼阶上,东西节也。南北当东序,凡主位皆然。」
尊于賔席之东,两壶斯禁,左▯酒皆加勺,篚在其南,东肆。
注曰:「设尊者北面,西曰左尚之也。」
敖氏曰:「賔席之东,即房户之间也。此亦与前篇互见其文。」
世佐案《乡饮酒礼》云:“尊两壶于房户间。”此不言房戸间,而言賔席之东者,容或有射于序者,无房户可言也。宾席随地而移,故依之以见设壶之处,且与前互备,此古人立言之法。
设洗于阼阶东南,南北以堂深,东西当东荣水在洗东篚在洗西南。肆县于洗东北,西面。
注曰:「此县谓磬也。县于东方,辟射位也。但县磬者,半天子之士无钟。」
疏曰:乡饮酒无射事,县于阶间。此兼有乡大夫询众庻,当为判县。宜有钟,而总云无钟者,方以礼乐化民,虽大夫亦同士,特县也。天子、诸侯钟磬鏄具,卿大夫、天子士已下亦无铸知者。以其诸侯、卿大夫、士半天子、卿大夫、士,若有鏄添钟磬,为三半不得也。
敖氏曰:县不近阶者,权移于此,宜辟东县之正位也。大射东县,在阼阶之东,县谓县钟磬与鏄于笋簴也,鼓鼙之属亦存焉。周官小胥职曰:「凡县钟磬,半为堵,全为肆。」又曰:「天子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然则凡为士者之乐,皆得县钟与磬,唯以特而别于其上耳。大射仪言国君西方之县,先磬,次钟,次鑮,鼓鼙在其南。下经云:「不鼓不释。」钟师职曰:「掌以钟鼓奏九夏。」鏄师职曰:「掌金奏之鼓。」此与上篇皆賔出奏陔夏、金奏之一也。然则是礼亦有钟鼓鑮眀矣。世佐案:县编县也,不言所县者,所县非一等也。天子之乡大夫、州长、遂大夫皆判县,钟磬二肆;诸侯之乡大夫半之,钟磬各一堵。天子之县正,特县钟磬一肆;诸侯之州长半之,唯磬一堵。斯礼也,实兼此数者,故也。大夫判县,当东西分列,今皆在洗东北者,辟君也。大射君礼本合三面皆县,以辟射位,阙其北,唯东西各一肆,故此宜辟之。又按《春秋·襄十一年》左传云:「郑人赂晋侯,歌钟二肆,及其鏄磬。」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魏绛于是始有金石之乐,礼也。孔疏云:「以魏绛防赐始有金石之乐,知未赐不得有也。赐之而云礼也,知礼法得赐之也。」据此,诸侯之大夫未防君赐,在私家不得有钟磬与鏄之乐。其有之者,葢出于特典。此在公所行礼,虽未赐,亦合钟磬俱有鏄,未闻。据贾疏则卿大夫以下皆无鏄也。下经云:「不鼓不释」,则鼓亦有之,以其非金石之乐,大夫士皆可用也。此与上篇皆大夫士之礼。敖氏杂引天子诸侯礼释之,误。经云:「西面则鼓之者,东面矣。」若有钟在其南,鼓又在其南,皆西面也。鼙未闻。
乃张侯下纲不及地武
注曰:「侯谓所射布也,纲持舌防也,武迹也。中人之迹,尺二寸。」
疏曰:「周礼梓人云:『上纲与下纲,出舌寻縜寸焉。』注云:『纲所以系侯于植者也。』中人之迹尺二寸者,无正文。汉礼云:『五武成,步步六尺。』或据此而言也【从集说节本】敖氏曰:「射布而曰侯者,王朝射之以威,不宁侯遂以名之也。诸侯以下,则因其名而不改。与下纲,谓已系者也。纲不及地,武则下个亦然。」
郝氏曰射布曰侯形似猴也
张氏曰:侯制有中,有躬,有舌,有纲,有縜。中其身也,方一丈。倍中以为躬,中之上
译考察栋梁后面第一架梁的位置,就是居室南面的墙壁。门和窗都开在这里。西面后柱的东边,就是居室的窗户。铺设宾客席位的地方,从东西方向来看,应当位于西柱的东边;从南北方向来看,应当位于栋梁后面第二架梁的位置。栋梁后面第二架梁也有墙壁,席位设在墙前。之所以知道席位在栋梁后面第二架梁,是因为《仪礼》本经记载:“在序(堂前东西墙)时,器物对着栋梁;在堂上时,器物对着楣(门框上横木)。”席位与器物,每隔一架梁,因为席位前面要铺设荐席和放置俎(盛肉器具),恐怕会妨碍,所以错开。如果席位仍然设在窗户前面,那何必强调序没有居室呢?
众宾客的席位接着向西排列。
注解说:“说‘接着’,是因为刚刚想要让众人熟悉礼仪,还没有特别的区分。”
疏解说:“《乡饮酒礼》中三位宾客的席位不相连属。”
敖氏说:“众宾客,也是指众宾客中的长者三人。接着正宾的席位。”
在阼阶(东阶)上铺设主人的席位,面朝西。
敖氏说:“阼阶上,是东西方向的位置。南北方向对着东序(东墙),凡是主人的位置都是这样。”
在宾客席位的东边放置酒尊,两个壶放在禁(承尊的案)上,左边是〇酒(一种酒),都加上酒勺,篚(盛酒器的竹篮)在它们的南边,器物向东排列。
注解说:“设置酒尊时面朝北,西边称为左,崇尚左边。”
敖氏说:“宾客席位的东边,就是房户之间的位置。这也与前篇互相补充说明。”
世佐案:《乡饮酒礼》说:“在房户之间放置两个酒壶。”这里不说房户之间,而说宾客席位的东边,是因为或许有在序举行射礼的情况,没有房户可以指称。宾客席位随地势移动,所以依据它来显示放置酒壶的地方,并且与前篇互相完备,这是古人立言的方法。
在阼阶的东南角设置洗(洗手的器具),南北方向以堂的深浅为准,东西方向对着东荣(屋檐),水在洗的东边,篚在洗的西南边。悬挂乐器在洗的东北边,面朝西。
注解说:“这里悬挂的指磬。悬挂在东方,是为了避开射位。只悬挂磬,是因为半天子(诸侯)的士没有钟。”
疏解说:“《乡饮酒礼》没有射礼,悬挂在阶间。这里兼有乡大夫询问众人的情况,应当是判县(悬挂钟磬各一堵)。应当有钟,而总说没有钟,是因为正用礼乐教化百姓,即使是大夫也同于士,只是特县(单独悬挂)罢了。天子、诸侯钟磬齐全,卿大夫、天子的士以下也没有铸造磬的记载。因为诸侯、卿大夫、士是半天子、卿大夫、士,如果有磬增添钟磬,成为三半就不合适了。”
敖氏说:“悬挂不靠近台阶,是因为权宜移到这里,应当避开东边悬挂的正位。大射礼中东边悬挂,在阼阶的东边,悬挂指悬挂钟磬和磬架于笋簴(悬挂钟磬的架子),鼓鼙之类也存放在那里。《周官》小胥的职掌说:‘凡是悬挂钟磬,一半称为堵,全部称为肆。’又说:‘天子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那么凡是士的音乐,都能悬挂钟和磬,只是以特县来区别于上级罢了。《大射仪》说国君西方悬挂的乐器,先磬,次钟,次磬架,鼓鼙在南边。下文说:‘不鼓不释。’钟师的职掌说:‘掌管用钟鼓演奏九夏。’磬师的职掌说:‘掌管金奏的鼓。’这与上篇都是宾客出来时演奏陔夏、金奏的一种。那么这种礼仪也有钟鼓磬架是明显的。”
世佐案:县指编县,不说悬挂什么,是因为悬挂的不是同一等级。天子的乡大夫、州长、遂大夫都是判县,钟磬各两肆;诸侯的乡大夫减半,钟磬各一堵。天子的县正,特县钟磬一肆;诸侯的州长减半,只有磬一堵。这种礼仪,实际上兼有这几种情况,所以如此。大夫判县,应当东西分列,现在都在洗的东北边,是为了避开君主。大射礼中君主的礼仪本来三面都悬挂,因为避开射位,缺了北面,只有东西各一肆,所以这里应当避开。又按《春秋·襄公十一年》左传说:“郑人贿赂晋侯,赠送歌钟两肆,以及磬架和磬。”晋侯将乐器的半数赐给魏绛,魏绛于是开始有金石之乐,符合礼制。孔疏说:“因为魏绛受赐才开始有金石之乐,知道未受赐时不能有。赐给他而说符合礼制,知道礼法允许赐给他。”据此,诸侯的大夫未受君主赏赐,在私家不能有钟磬和磬架的音乐。有的话,大概是出于特别的恩典。这是在公所举行的礼仪,即使未受赐,也应当钟磬都有磬架,未曾听说。根据贾疏则卿大夫以下都没有磬架。下文说:“不鼓不释”,那么鼓也有,因为不是金石之乐,大夫士都可以使用。这与上篇都是大夫士的礼仪。敖氏杂引天子诸侯的礼仪来解释,是错误的。经文说:“面朝西就击鼓,面朝东就停止。”如果有钟在南边,鼓又在其南边,都面朝西。鼙未曾听说。
于是张挂箭靶,下纲不触及地面,距离地面的高度为一个武(足迹)。
注解说:“侯指所射的布,纲是系住舌和防的绳子,武是足迹。中人的足迹,长一尺二寸。”
疏解说:“《周礼》梓人说:‘上纲和下纲,伸出舌和防一寻縰寸。’注解说:‘纲是用来系侯于植(立柱)的。’中人的足迹一尺二寸,没有正文依据。汉礼说:‘五武成一步,步步六尺。’或许据此而言。”
敖氏说:“射布而称为侯,是因为王朝射之以威慑不宁的诸侯,于是用这个名字。诸侯以下,就沿用这个名字而不改。与下纲,指已经系好的。纲不触及地面,那么下纲也是如此。”
郝氏说:射布称为侯,形状像猴子。
张氏说:侯的形制有中,有躬,有舌,有纲,有縰。中是它的身体,方一丈。加倍于中作为躬,中的上面
下横接一幅,各二丈,谓之躬。倍躬为左右舌,用布四丈,接于躬上,左右各出一大,为舌。下舌半,上舌用布三丈,接躬下,左右各出五尺也。其持舌之防,谓之纲维。其纲于干者,又谓之縜。上下各有纲,下纲去地之节则尺二寸。
译下面横向连接一幅布,各长二丈,称为“躬”。加倍于“躬”的长度作为左右两边的“舌”,使用四丈布,连接在“躬”的上方,左右各伸出一大段,形成“舌”。下边的“舌”只有一半,上边的“舌”使用三丈布,连接在“躬”的下方,左右各伸出五尺。那用来固定“舌”的绑带,称为“纲维”。那系在旗杆上的绑带,又称为“縜”。上下都有绑带,下边的绑带距离地面的高度为一尺二寸。
世佐案:侯义未详。《考工记》曰:祭侯之礼,以酒脯醢。其辞曰:「唯若宁侯,母或若女不宁侯,不属于王所,故抗而射。」女敖氏本此立说。然象人而射之,毋乃伤仁乎?郝说葢取便防难中与正鹄之类同义,而改侯为猴,亦出臆说,姑并存之以俟知者。又案:乡侯以布为之,侯中用布五幅,幅长一丈,广二尺。古者布幅广二尺二寸,以二寸为缝,诸幅皆以二尺计之。又以一幅横接于中之上下,谓之躬,躬各二丈。其接于躬者谓之舌,亦谓之个。上舌四丈,下舌三丈,上广下狭也。合之用布十六丈,下纲不及地武,则上纲去地丈九尺二寸矣。
不系左下纲中掩束之
注曰事未至也
敖氏曰:「侯以左为尊,故事未至则未系左下纲也。中掩束之者,中掩左下个而以纲束之也。下个出于躬五尺,中掩之,是所掩者二尺五寸矣。」
张氏曰:「侯向堂为面,以西为左,射事未至,故且不系左下纲。并纲与舌向东掩束之,待司马命。张侯乃脱束系纲也。」
世佐案:中读如字。《释文》:丁仲反。非下舌三丈中掩之,是所掩者丈五尺也。姜氏训中为侯中,之中谓掩其中而束之也,亦是一解,存之。
乏参侯道居侯党之一西五步
注曰:「容谓之乏,所以为获者,御矢也。侯道五十步,此乏去侯北十丈,西三丈。」
敖氏曰:《尔雅》曰「乏谓之防」,说者云:如今牀头小曲屏风也。侯党指侯之西边而言,此乏参分侯道而居其一也,乃云「侯党」者,眀虽取数于侯道,实取节于侯党也。西五步,亦谓侯党之西也。然则此乏,其南十丈,其东三丈,乃与侯党相当与?
郝氏曰:「乏以皮为之,形如曲屛,唱获者所隐蔽。一名容容,身于内以避矢矢力,至此乏竭,故名乏。党偏近也。」《玉藻》云:「侍坐引去君之党,乡侯去射位五十步,葢三十丈也。」三分之而乏偏近,侯一分则去侯十丈,去堂上二十丈也。西五步,谓去侯西三丈,避矢道也。张氏曰:「党,旁也。三分侯道而居旁之一,偏西者五步,此设之之节也。」侯道五十步,步六尺,计三十丈,乏居三之一,西五步,故云北十丈,西三丈。必于此者,取可察中否,唱获声达堂上也。
世佐案:此言设乏之法也。参侯道居侯党之一者,其南北节也。西五步者,东西节也。党郝训偏近得之。葢侯道三十丈,若第云三分侯道而居其一,未知其近堂与近侯与?惟云居侯党之一,而后知其去侯十丈也。先儒以侯旁释之,其义颇晦。且经云「西五步」,则其在侯西偏眀矣,何必以党为旁乎?
右设器席张侯
羮定,主人朝服,乃速賔。賔朝服出迎,再拜。主人答再拜,退。賔送,再拜。
注曰射宾轻也戒时▯端
敖氏曰:「礼戒速,同服此速賔朝服,则戒时亦朝服,可知。」
世佐案:于此乃言朝服,则戒时,不朝服,眀矣。乡饮酒礼不言主人服,而其记云「朝服而谋賔介」,是戒速亦皆朝服也。主人待賔轻重之差,于此可见。敖说非。
賔及众賔遂从之
右速賔
敖氏曰:「自此以后,经文及记文有与乡饮酒礼同者,不重释之。」
及门主人一相出迎于门外,再拜,賔答再拜。
世佐案:若射于序,则为之相者,其党正与?
揖众賔,主人以賔揖,先入。賔厌,众賔众賔皆入门左,东面,北上。賔少进。
注曰以犹与也少进差在前
敖氏曰:賔厌众賔入门左,此脱三字尔。少进,谓少东。世佐案:少进,谓少北。既云北上,又云賔少进者,众賔虽皆北上,其实比肩而立。賔序在前,去众賔差逺也。敖云少东非。
主人以賔三揖,皆行及阶三让主人升一等,賔升。敖氏曰:「皆行,言无先后也。」主人升一等,賔乃升。敌者之礼也。
郝氏曰:「皆行主人与正賔同行也。正賔升堂,而众賔立门内左以俟。」
世佐案:前二説是疏,谓賔主既行,众賔亦行,故云皆行,非矣。此亦与乡饮酒礼同,但文有详畧耳。
主人阼阶上当楣,北面再拜。賔西阶上当楣,北面答再拜。
译世佐按:侯义不详。《考工记》说:祭祀侯的礼仪,用酒、肉干和肉酱。祝辞说:“只有你这样安宁的侯,不要像那些不安宁的侯,不归属于王所,所以举起来射它。”敖氏据此立说。然而对着人像射箭,岂不是伤害仁德吗?郝氏的说法大概是取便于与“防难中”和“正鹄”等词同义,而将“侯”改为“猴”,也是出于臆测,暂且并存以待知者。又按:乡射之侯用布制作,侯的中靶用五幅布,每幅长一丈,宽二尺。古代布幅宽二尺二寸,以二寸作为缝份,各幅都按二尺计算。又用一幅布横向连接在侯中的上下,称为“躬”,每躬长二丈。连接在躬上的部分称为“舌”,也称为“个”。上舌长四丈,下舌长三丈,上宽下窄。总共用布十六丈,下纲不到地面一武,那么上纲离地一丈九尺二寸了。
不系左下纲,在中间掩束它
注说:事情还未到。
敖氏说:“侯以左边为尊,所以事情未到就不系左下纲。在中间掩束它,是指在中间掩住左下舌并用纲绳束住它。下舌超出躬五尺,在中间掩束,那么被掩住的部分是二尺五寸。”
张氏说:“侯面向堂为正面,以西为左,射事未到,所以暂且不系左下纲。将纲绳和舌向东掩束起来,等待司马命令。张侯时才解开束缚系上纲绳。”
世佐按:“中”读如本字。《释文》注音:丁仲反。不是下舌三丈在中间掩束,那么被掩住的部分是一丈五尺。姜氏将“中”解释为侯中的中,说掩住其中部而束之,也是一种解释,存之。
乏设在侯道的三分之一处,位于侯党的一边,向西五步
注说:“容叫做乏,是给报靶者用来挡箭的。侯道五十步,这乏离侯北边十丈,西边三丈。”
敖氏说:《尔雅》说“乏叫做防”,解说者说:像现在床头的小曲屏风。侯党指侯的西边而言,这乏将侯道分为三份而居其一,所以说“侯党”,表明虽然取数于侯道,实际上取节于侯党。西五步,也是指侯党的西边。那么这乏,南边十丈,东边三丈,是与侯党相当吗?
郝氏说:“乏用皮制作,形状像曲屏,是报靶者隐蔽的地方。一名容容,身体在里面以避箭,箭力到此乏就竭尽了,所以叫乏。党是偏近的意思。”《玉藻》说:“侍坐时引身离开君主的偏侧,乡射之侯离射位五十步,大概是三十丈。”分为三份而乏偏近侯,一份则离侯十丈,离堂上二十丈。西五步,指离侯西边三丈,避开箭道。张氏说:“党,旁侧。将侯道分为三份而居旁侧的一份,偏西五步,这是设置的节度。”侯道五十步,一步六尺,共三十丈,乏居三分之一,西五步,所以说北十丈,西三丈。必须在这里,是为了能察知是否射中,报靶声能传到堂上。
世佐按:这是说设置乏的方法。参侯道居侯党之一,是南北的节度。西五步,是东西的节度。党郝氏训为偏近是对的。大概侯道三十丈,如果只说将侯道分为三份而居其一,不知道是靠近堂还是靠近侯;只有说居侯党之一,才知道离侯十丈。先儒用侯旁来解释,其义颇为晦涩。而且经文说“西五步”,那么它在侯的西边偏侧已经明显了,何必将党解释为旁呢?
右设器席张侯
羹定,主人穿朝服,于是催促宾客。宾客穿朝服出来迎接,再拜。主人答拜再拜,退下。宾客送,再拜。
注说:射礼宾客较轻,戒时〇端
敖氏说:“礼戒速,同服,这催促宾客穿朝服,那么戒时也是朝服,可知。”
世佐按:在这里才说朝服,那么戒时,不穿朝服,明显了。乡饮酒礼不说主人服,而其记说“朝服而谋宾客介”,是戒速也都穿朝服。主人对待宾客轻重的差别,在这里可见。敖氏说非。
宾客及众宾客于是跟随他
右速宾客
敖氏说:“自此以后,经文及记文有与乡饮酒礼同的,不再重复解释。”
及门,主人一相出迎于门外,再拜,宾客答拜再拜。
世佐按:如果射于序,那么为之相的,是党正吗?
揖众宾客,主人以宾客揖,先入。宾客厌,众宾客众宾客皆入门左,东面,北上。宾客少进。
注说:以犹与也,少进差在前
敖氏说:宾客厌众宾客入门左,此脱三字尔。少进,谓少东。世佐按:少进,谓少北。既云北上,又云宾客少进者,众宾客虽皆北上,其实比肩而立。宾客序在前,去众宾客差远也。敖云少东非。
主人以宾客三揖,皆行及阶三让,主人升一等,宾客升。敖氏说:“皆行,言无先后也。”主人升一等,宾客乃升。敌者之礼也。
郝氏说:“皆行,主人与正宾客同行也。正宾客升堂,而众宾客立门内左以俟。”
世佐按:前二说是疏,谓宾客主既行,众宾客亦行,故云皆行,非矣。此亦与乡饮酒礼同,但文有详略耳。
主人阼阶上当楣,北面再拜。宾客西阶上当楣,北面答再拜。
右迎賔拜至
主人坐取爵于上篚以降,賔降。主人阼阶前西面,坐奠爵,兴辞。降賔对。主人坐取爵,兴适洗,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賔进东北面辞洗。主人坐奠爵于篚,兴对。賔反位。
译右边是迎接宾客、宾客拜见到达的仪节。
主人坐下,从上面的竹筐中取出酒爵,走下台阶,宾客也走下台阶。
主人站在东阶前,面朝西,坐下将酒爵放置在地上,起身辞让。
宾客走下台阶回应。
主人坐下取出酒爵,起身走到洗处,面朝南,坐下将酒爵放在竹筐下方,洗手洗爵。
宾客上前,面朝东北辞让主人洗手洗爵。
主人坐下将酒爵放回竹筐,起身回应。
宾客回到原位。
注曰:「反从降之位也。」乡饮酒曰:「当西序,东面。」
主人卒洗,壹揖壹让,以賔升。賔西阶上,北面拜洗。主人阼阶上,北面奠爵,遂答拜。乃降,賔降。主人辞降,賔对。主人卒盥,壹揖壹让,升。賔升,西阶上,疑立。主人坐取爵,实之賔席之前,西北面献宾。
敖氏曰席之当作之席
宾西阶上北面拜,主人少退。賔进,受爵于席前,复位。主人阼阶上拜,送爵,宾少退。荐脯醢。賔升席,自西方乃设折俎。主人阼阶东疑立。宾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荐西,兴取肺,坐絶祭。
世佐案《乡饮酒礼》云:「右手取肺,却左手执本,坐弗缭,右絶末以祭。」此亦同,但文畧耳。
尚左手哜之,兴,加于俎,坐捝手,执爵,遂祭酒。兴,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旨,执爵,兴。主人阼阶上答拜。賔西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遂拜,执爵,兴。主人阼阶上答拜。
右主人献賔
賔以虚爵降,主人降賔,西阶前,东面坐,奠爵,兴辞降。主人对賔,坐取爵,适洗,北面坐,奠爵于篚下,兴盥洗。主人阼阶之东南面辞洗。賔坐奠爵于篚,兴对主人反位。注曰:反位,从降之位也。主人辞洗,进也。
世佐案《乡饮酒礼》云:「主人复阼阶,东西面。」
賔卒洗,揖让如初。升,主人拜洗,賔答拜。兴,降盥,如主人之礼。宾升,实爵。
世佐案:后升字疑衍。乡饮酒礼云:賔实爵。
主人之席前,东南面酢主人。主人阼阶上拜,宾少退。主人进受爵,复位。賔西阶上拜,送爵,荐脯醢。主人升席,自北方乃设折爼,祭如賔礼,不告旨。自席前适阼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遂拜,执爵,兴。賔西阶上北面答拜。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阶上再拜,崇酒。賔西阶上答再拜。疏曰:奠爵于序端,此拟下献众賔。
右賔酢主人
主人坐取觯于篚以降,賔降,主人奠觯辞,降,宾对,东面立。
世佐案《乡饮酒礼》云:「立当西序,东面。」
主人坐取觯,洗,賔不辞。洗卒,洗揖让,升。宾西阶上,疑立。主人实觯酬之,阼阶上,北面坐奠觯,遂拜,执觯兴。賔西阶上,北面答拜。主人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遂拜,执觯兴。宾西阶上,北面答拜。主人降洗,賔降辞,如献礼,升不拜。洗,賔西阶上立。主人实觯,賔之席前,北面。賔西阶上拜。主人坐奠觯于荐西。
世佐案《乡饮酒礼》云:「主人少退,卒拜,进坐,奠觯于荐西。」
賔辞坐取觯以兴反位,主人阼阶上拜送賔,北面坐奠觯于荐东反位。
右主人酬賔
主人揖降,賔降,东面立于西阶西,当西序。
注曰:「主人将与众賔为礼,賔谦不敢独居堂。」
主人西南面三拜,众宾众賔皆答一拜。主人揖,升坐,取爵于序端。
世佐案:序端之爵,即受酢时所奠者。
降洗升实爵,西阶上献众賔。众宾之长升,拜受者三人。主人拜送,坐祭,立饮,不拜。既爵,授主人爵,降复位。敖氏曰:位亦堂下之位,賔之南也。
众賔皆不拜受爵,坐祭,立饮。毎一人献,则荐诸其席。众賔辩有脯醢,主人以虚爵降,奠于篚。
右主人献众賔
揖让升賔,厌众賔升。众賔皆升,就席。一人洗,举觯于賔。升,实觯,西阶上坐,奠觯,拜,执觯,兴。賔席未答拜,举觯者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拜,执觯,兴。賔答拜,降洗,升实之,西阶上北面。賔拜,举觯者进,坐奠觯于荐西。賔辞,坐取以兴。
注曰若亲受然
敖氏曰:「前篇言受,此言取,互文也。」
举觯者西阶上拜,送賔,反奠于其所。举觯者降。
右一人举觯
大夫若有遵者则入门左
注曰:「谓此乡之人为大夫者也。谓之遵者,方以礼乐化民,欲其遵法之也。其士也,于旅乃入。乡大夫、士非乡人,礼亦然。主于乡人耳。」
敖氏曰:入门左则向者,賔入之位也。不俟于门外,别于正宾。
张氏曰:「按乡饮酒于篇末畧言遵者之礼,此经乃着其
译注说:“这是回到降阶时的位置。”《乡饮酒礼》说:“对着西边的墙,面向东。”
主人洗完手,作一次揖、让一次,引导宾客登堂。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拜谢主人洗手。主人在东阶上,面向北放下酒爵,随即回拜。于是主人下阶,宾客也下阶。主人辞谢宾客下阶,宾客应答。主人洗完手,作一次揖、让一次,登堂。宾客登堂,在西阶上,恭敬地站立。主人坐下拿起酒爵,斟满酒,在宾客席位前,向西北方向献酒给宾客。
敖氏说:“‘席之’应当作‘之席’。”
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拜谢,主人稍微退后。宾客上前,在席位前接过酒爵,回到原位。主人在东阶上拜谢,送酒爵,宾客稍微退后。送上干肉和肉酱。宾客登上席位,从西面开始设置折俎。主人在东阶东面恭敬地站立。宾客坐下,左手拿着酒爵,右手祭干肉和肉酱,把酒爵放在干肉西面,站起来取肺,坐下割断肺来祭祀。
世佐按:《乡饮酒礼》说:“右手取肺,退后左手拿着肺的根部,坐下不缠绕,右手割断肺的末端来祭祀。”这里也一样,只是文字简略罢了。
用左手咬食肺,站起来,把肺放在俎上,坐下擦手,拿着酒爵,于是祭酒。站起来,在席位末端坐下,尝酒,下席位,坐下放下酒爵,拜谢,告知酒味美好,拿着酒爵,站起来。主人在东阶上回拜。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坐下,喝完酒,站起来,坐下放下酒爵,于是拜谢,拿着酒爵,站起来。主人在东阶上回拜。
右边是主人献酒给宾客
宾客拿着空酒爵下阶,主人送宾客下阶,在西阶前,面向东坐下,放下酒爵,站起来辞谢宾客下阶。主人应答宾客,坐下拿起酒爵,走到洗处,面向北坐下,把酒爵放在篚下面,站起来洗手。主人在东阶东南面辞谢洗手。宾客坐下把酒爵放在篚里,站起来应答主人,回到原位。注说:“回到原位,就是回到降阶时的位置。主人辞谢洗手,是前进的意思。”
世佐按:《乡饮酒礼》说:“主人回到东阶,面向西。”
宾客洗完手,作揖让像刚才一样。登堂,主人拜谢洗手,宾客回拜。站起来,下阶洗手,像主人一样的礼节。宾客登堂,斟满酒。
世佐按:后面的“升”字疑似衍文。《乡饮酒礼》说:宾客斟满酒。
走到主人的席位前,面向东南酢主人。主人在东阶上拜谢,宾客稍微退后。主人上前接过酒爵,回到原位。宾客在西阶上拜谢,送酒爵,送上干肉和肉酱。主人登上席位,从北面开始设置折俎,祭祀像宾客的礼节,不告知酒味美好。从席位前走到东阶上,面向北,坐下喝完酒,站起来,坐下放下酒爵,于是拜谢,拿着酒爵,站起来。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回拜。主人坐下把酒爵放在墙边,在东阶上再拜,表示酒味醇厚。宾客在西阶上回拜两次。疏说:“把酒爵放在墙边,这是为下面献酒给众宾客做准备。”
右边是宾客酢主人
主人坐下从篚里拿起觯而下阶,宾客下阶,主人放下觯辞谢下阶,宾客应答,面向东站立。
世佐按:《乡饮酒礼》说:“站立对着西边的墙,面向东。”
主人坐下拿起觯,洗手,宾客不辞谢。洗完手,作揖让,登堂。宾客在西阶上,恭敬地站立。主人斟满觯酬宾客,在东阶上,面向北坐下放下觯,于是拜谢,拿着觯站起来。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回拜。主人坐下祭祀,于是饮酒,喝完觯站起来,坐下放下觯,于是拜谢,拿着觯站起来。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回拜。主人下阶洗手,宾客下阶辞谢,像献酒的礼节,登堂不拜谢。洗手,宾客在西阶上站立。主人斟满觯,在宾客席位前,面向北。宾客在西阶上拜谢。主人坐下把觯放在干肉西面。
世佐按:《乡饮酒礼》说:“主人稍微退后,喝完拜谢,上前坐下,把觯放在干肉西面。”
宾客辞谢,坐下拿起觯站起来回到原位,主人在东阶上拜谢送宾客,面向北坐下把觯放在干肉东面回到原位。
右边是主人酬宾客
主人作揖下阶,宾客下阶,面向东站在西阶西面,对着西边的墙。
注说:“主人将与众宾客行礼,宾客谦让不敢独自留在堂上。”
主人面向西南拜三次,众宾客都回拜一次。主人作揖,登堂坐下,从墙边拿起酒爵。
世佐按:墙边的酒爵,就是接受酢酒时放下的那个。
下阶洗手登堂斟满酒爵,在西阶上献酒给众宾客。众宾客中地位高的登堂,拜谢接受酒爵的有三人。主人拜谢送酒,坐下祭祀,站着饮酒,不拜谢。喝完酒,把酒爵交给主人,下阶回到原位。敖氏说:“位置也是堂下的位置,在宾客的南面。”
众宾客都不拜谢接受酒爵,坐下祭祀,站着饮酒。每献一人,就在他的席位上送上干肉和肉酱。众宾客都有干肉和肉酱,主人拿着空酒爵下阶,放在篚里。
右边是主人献酒给众宾客
作揖让宾客登堂,众宾客登堂。众宾客都登堂,就座。一人洗手,向宾客举觯。登堂,斟满觯,在西阶上坐下,放下觯,拜谢,拿着觯,站起来。宾客在席位上没有回拜,举觯的人坐下祭祀,于是饮酒,喝完觯,站起来,坐下放下觯,拜谢,拿着觯,站起来。宾客回拜,下阶洗手,登堂斟满觯,在西阶上面向北。宾客拜谢,举觯的人上前,坐下把觯放在干肉西面。宾客辞谢,坐下拿起觯站起来。
注说:“好像亲自接受一样。”
敖氏说:“前篇说‘受’,这里说‘取’,是互文见义。”
举觯的人在西阶上拜谢,送宾客,回到原位放下觯。举觯的人下阶。
右边是一人举觯
大夫如果有遵者,就进入门左
注说:“这是指本乡的人中担任大夫的人。称为遵者,是因为正用礼乐教化百姓,希望他们遵循法度。如果是士,在旅酬时才进入。乡大夫、士不是本乡人,礼节也一样。主要是针对本乡人而言。”
敖氏说:进入门左,就是刚才宾客进入的位置。不在门外等候,以区别于正宾。
张氏说:“按《乡饮酒礼》在篇末简略地说了遵者的礼节,这里经文才详细记载其
详,正所云如介礼者也。」
世佐案:注云「其士也于旅乃入」,则乡中命士来观礼者,亦得谓之遵矣。云「乡大夫士非乡人礼亦然者」,谓他乡之大夫士偶来为遵者,其待之之礼隆杀之宜,亦如本乡也。
译详,正是所说的如同介礼那样。」
世佐按:注解说“如果是士,在旅入时才进入”,那么乡中受命为士前来观礼的人,也可以称为遵。注解说“乡大夫、士如果不是本乡人,礼制也一样”,是说其他乡的大夫、士偶然来担任遵,对待他们的礼节在隆重或简省上的适宜程度,也和本乡人一样。
主人降
注曰:「迎大夫于门内,也不出门,别于宾。」
賔及众賔皆降复初位
注曰:「不敢居堂,俟大夫入也。」初位门内,东面。
敖氏曰:「初位阶西,以南当序之位。」
世佐案:此亦与乡饮酒礼同。复初位者,复初降时,西阶下东面位也。众賔在賔南。郑解为初入门内之位,非。
主人揖让以大夫升,拜至,大夫答拜。主人以爵降,大夫降。主人辞降,大夫辞洗,如賔礼。
敖氏曰:「此賔礼自三揖三让以至于一揖一让升之仪也。」
世佐案:以爵降,亦取爵于上篚也。
席于尊东
注曰:「尊东眀与賔夹尊也,不言东上统于尊也。」疏曰:「下云大夫降席东南面降,由上故知西上统于尊也。」
敖氏曰:「此言尊东,乡饮酒言賔东,亦文互见也。」世佐案:「遵者之席于庠,则在东房前之西;于序,则在栋后第二架,当左楹之左,皆所谓尊东也。此亦谓无诸公则然,若有诸公,则大夫于主人之北西面。」
升,不拜。洗,主人实爵,席前献于大夫。大夫西阶上拜,进受爵,反位。主人大夫之右拜送。
敖氏曰:「席前献其西北面,与主人既拜送,则亦立于阶东。」
世佐案:凡献必向所献者之位。献大夫当东北面,以其位在东北,故也。敖云西北面,非。
大夫辞加席主人对不去加席
注曰:「辞之者,谦不以已尊加贤者也。不去者,大夫再重席,正也。賔一重席。」
敖氏曰:「乡饮酒礼曰:『大夫则如介礼,有诸公则辞加席,委于席端,主人不彻;无诸公则大夫辞加席,主人对不去加席。』此惟主言,无诸公之大夫,则是乡射礼,诸公不与。」
世佐案:本记云,若有诸公,则如賔礼;大夫如介礼。无诸公,则大夫如宾礼。今观此章所陈,正与上篇介礼相同,葢为有诸公之大夫而言也。有诸公,则大夫之辞加席也,亦当如上篇所云,委于席端,主人不彻。此乃云主人对,不去加席,是又与无诸公之礼同矣。何其互异若此?与葢遵者之来否及诸公之有无,皆不可定经,故错举一二以示例。其隆杀信屈之详,必待记而后备。记之所以有功于经也。然观乎此,则其所谓如賔礼者,亦可以类推矣。敖氏据此,遂为乡射之礼,诸公不与,并訾记者之失,毋乃以辞害意与?
乃荐脯醢,大夫升席,设折爼,祭如賔礼,不哜肺,不啐酒,不告旨。西阶上卒爵,拜,主人答拜。
注曰大夫升席由东方
敖氏曰:「主人答拜,亦于大夫之右。」
大夫降洗
注曰:「将酢主人也。大夫若众,则辩献;长乃酢。」
世佐案:大夫虽众,然受献后,湏一一酢主人,如经所陈也。辩献长乃酢,惟主人尊,賔贱,乃可。今大夫尊于诸侯之州,长于乡大夫,为敌,不可也。疏引「有司彻」为证,非其伦矣。
主人复阼阶,降辞如初,卒洗,主人盥。
注曰:「盥者虽将酌自饮尊,大夫不敢防。」
揖让升,大夫授主人爵于两楹间,复位。主人实爵以酢于西阶上,坐奠爵,拜。大夫答拜,坐祭,卒爵,拜。大夫答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再拜崇酒。大夫答拜。主人复阼阶,揖降。大夫降,立于賔南。
疏曰:此受大夫酢,不奠于篚者,为士于旅乃入,拟献士,故奠爵于此也。
敖氏曰:「必降者,宜与賔序升也。立于賔南下之也。」
主人揖让以賔升,大夫及众賔皆升,就席。
敖氏曰:「賔亦厌大夫,大夫亦厌众賔,乃升也。众賔其长三人也。」
右遵者之礼
席工于西阶上,少东。乐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
注曰:「言少东者,眀乐正西侧阶,不欲大东辟射位。」敖氏曰:「少东据工之下席而言也。乐正立于其西,犹未至阶也。」乡饮酒礼曰:「乐正先升,立于西阶东。」张氏曰:「案乡饮酒不射席,工亦与此同。此注云辟射位,恐非经意,或是欲其当賔席耳。」
世佐案蒲筵丈六尺,工四人,席六丈四尺也。即谓周以八寸为尺【王制云: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注云:周尺之数未详闻也。
译主人走下台阶。
注说:“在门内迎接大夫,不走出大门,以区别于对宾客的礼节。”
宾客和众宾客都走下台阶,回到原来的位置。
注说:“不敢停留在堂上,等待大夫进入。”原来的位置在门内,面朝东。
敖氏说:“原来的位置在西阶西侧,以南面正对序墙的位置。”
世佐按:这也与乡饮酒礼相同。回到原来的位置,是指回到最初下阶时,在西阶下面面朝东的位置。众宾客在宾客的南面。郑玄解释为最初入门内的位置,是不对的。
主人作揖谦让,引导大夫上堂,主人拜谢大夫到来,大夫回拜。主人拿着酒爵走下台阶,大夫也走下台阶。主人辞谢下阶,大夫辞谢主人去洗手,如同对待宾客的礼节。
敖氏说:“这里所说的宾客礼节,是从三揖三让直到一揖一让引导上堂的仪式。”
世佐按:拿着酒爵下阶,也是从上面的篚中取爵。
在尊的东面铺设席子。
注说:“尊的东面,表明与宾客夹着尊而立,不说东面为上,是统属于尊的缘故。”疏说:“下文说大夫下阶,在席的东南面下阶,因为是从上面下来,所以知道西面为上,统属于尊。”
敖氏说:“这里说尊东,乡饮酒礼说宾客东,也是文字互相参看。”世佐按:“遵者(主宾)的席子在庠,就在东房前面的西侧;在序,就在栋后第二架梁,正当左楹的左侧,都是所谓的尊东。这也是指没有诸公的情况,如果有诸公,那么大夫就在主人的北面,面朝西。”
上堂,不拜。洗手,主人斟满酒爵,在席前献给大夫。大夫在西阶上面拜谢,前进接受酒爵,回到原位。主人在大夫的右侧拜送。
敖氏说:“在席前献酒,是面朝西北,与主人拜送之后,也就站在阶东。”
世佐按:凡是献酒必定面向受献者的位置。献大夫应当面朝东北,因为他的位置在东北,所以如此。敖氏说面朝西北,是不对的。
大夫辞谢加铺席子,主人应答不撤去加铺的席子。
注说:“辞谢的原因,是谦卑,不因为自己尊贵就加铺席子给贤者。不撤去的原因,是大夫加铺重席,是正当的。宾客只铺一层席子。”
敖氏说:“乡饮酒礼说:‘大夫就按照介的礼节,如果有诸公就辞谢加席,把席子放在席端,主人不撤去;如果没有诸公,那么大夫辞谢加席,主人应答不撤去加席。’这里只说没有诸公的大夫,那么这是乡射礼,诸公不参与。”
世佐按:本记说,如果有诸公,就按照宾客的礼节;大夫按照介的礼节。如果没有诸公,那么大夫按照宾客的礼节。现在看这一章所陈述的,正与上篇介的礼节相同,大概是为有诸公的大夫而言的。有诸公,那么大夫辞谢加席,也应当如上篇所说,把席子放在席端,主人不撤去。这里却说主人应答,不撤去加席,这又与没有诸公的礼节相同了。为什么如此互相矛盾?大概是因为遵者是否到来以及诸公的有无,都不能确定经文,所以错举一两个例子来示意。其隆重或简略、屈伸的详细情况,必定要等到记文才完备。记文之所以对经文有功于此。然而观察这里,那么所谓按照宾客礼节的,也可以类推了。敖氏据此,认为是乡射礼,诸公不参与,并指责记文的失误,岂不是因言辞而损害了原意吗?
于是进献干肉和肉酱,大夫上席,设置折俎,祭祀如同宾客的礼节,不尝肺,不尝酒,不告知美味。在西阶上面饮尽酒爵,拜谢,主人回拜。
注说:大夫上席从东面。
敖氏说:“主人回拜,也在大夫的右侧。”
大夫走下台阶洗手。
注说:“将要回敬主人。如果大夫众多,就依次献酒;年长的才回敬。”
世佐按:大夫虽然众多,但接受献酒后,必须一一回敬主人,如经文所陈述的。依次献酒,年长的才回敬,只有主人尊贵,宾客卑贱,才可以。现在大夫尊贵于诸侯的州长,年长于乡大夫,是地位相等,不可以。疏引“有司彻”为证据,不是同类。
主人回到阼阶,走下台阶辞谢如同最初,洗完手,主人洗手。
注说:“洗手的人虽然将要酌酒自饮于尊,大夫不敢防备。”
作揖谦让上堂,大夫在两楹之间把酒爵交给主人,回到原位。主人斟满酒爵在西阶上面回敬,坐下放下酒爵,拜谢。大夫回拜,坐下祭祀,饮尽酒爵,拜谢。大夫回拜。主人坐下把酒爵放在西楹南面,再次拜谢以推崇酒。大夫回拜。主人回到阼阶,作揖走下台阶。大夫走下台阶,站在宾客的南面。
疏说:这里接受大夫的回敬,不把酒爵放在篚中,是因为士在旅酬时才进入,准备献士,所以把酒爵放在这里。
敖氏说:“必定走下台阶,是适宜与宾客依次上堂。站在宾客南面是谦下。”
主人作揖谦让引导宾客上堂,大夫和众宾客都上堂,就席。
敖氏说:“宾客也谦让大夫,大夫也谦让众宾客,才上堂。众宾客中其年长的三人。”
右遵者之礼
在西阶上面铺设乐工的席子,稍微偏东。乐正先上堂,面朝北站在席子的西侧。
注说:“说稍微偏东,表明乐正在西侧避开阶,不想太偏东避开射位。”敖氏说:“稍微偏东是相对于乐工下面的席子而言的。乐正站在其西侧,还没有到阶。”乡饮酒礼说:“乐正先上堂,站在西阶东面。”张氏说:“考察乡饮酒礼不射,乐工的席子也与此相同。此注说避开射位,恐怕不是经文的本意,或者是想要让它正对宾客的席子。”
世佐按:蒲席一丈六尺,乐工四人,席子六丈四尺。即说周朝以八寸为尺【《王制》说:古代用周尺八尺为一步,现在用周尺六尺四寸为一步。注说:周尺的数量未曾详细听闻。
按礼制,周犹以十寸为尺,葢六国时多变乱法度。或言周尺八寸】亦当今之五丈有竒。此岂西阶上少东所能容乎?且乡饮酒礼云:乐正先升,立于西阶东。此云乐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文互见也。乐正立于工席之西,犹于西阶为东,则工席更东可知。经云少东,据工席之防西者言也。工贱者先就事,布工席亦先布其防西者,故经据之而言也。敖说得之下。经云:乐正适西方,命弟子賛工迁乐于下辟射也。夫将射乃辟,则此席不辟眀矣。注云:辟射固非张云,欲其当賔席,亦未为得也。
译按照礼制,周朝仍然以十寸作为一尺,大概是因为六国时期多次变更扰乱法度。有人说周尺的八寸相当于当今的五丈有余,这难道是西阶稍东的位置所能容纳的吗?况且《乡饮酒礼》中说:“乐正先登阶,站在西阶的东侧。”这里说“乐正先登阶,面朝北站在它的西侧”,这是文字互相参看印证。乐正站在乐工席位的西侧,相当于在西阶的东侧,那么乐工席位更在东边就可想而知了。经文说“稍东”,是相对于乐工席位的西侧而言的。乐工地位低贱,先从事工作,铺设乐工席位也先铺设其西侧,所以经文依据这一点来说。敖氏的说法说得通。经文说:“乐正走到西方,命令弟子协助乐工将乐器迁到下面,以避开射箭。”既然将要射箭才避开,那么这席位显然没有避开。注解说“避开射箭本来就不是张氏所说的,想要它正对着宾客席位”,这也未能得要领。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皆左,何瑟面鼓,执越内▯,右手相入,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工坐,相者坐授瑟,乃降。注曰:瑟先,贱者先就事也。面前也,鼓在前,变于君也。执越内▯,右手相由便也。越瑟下孔,所以发越其声也。前越言执者,内有▯结,手入之浅也。相者降,立西方。
疏曰:案大射,大师、少师歌,众工瑟,是瑟贱也。凡工皆先瑟后歌,是贱者先,即事故得献亦在前也。乡射与大射相对,大射君礼而后首,此臣礼前首,故云变于君。
敖氏曰:「前越去,防差逺,故不可挎,但执之而已。面鼓亦变于饮酒。」
张氏曰:「面鼓者,瑟首在前也。鼓谓可鼓。防与乡饮酒不同者,在乡饮酒欲其异于燕,在乡射欲其异于大射,皆为变于君也。」
世佐案:瑟体首寛,尾狭。内越孔虽长广狭亦等,但▯居瑟上,近首鼓处则寛,近尾不鼓处并而狭,此疏说也。若然,则侧持之法,近鼓持之手入得深,宜云挎;近尾持之手入得浅,宜云执。今以经文考之,反是。此与《燕礼》皆面鼓,乃云执;《乡饮酒》与《大射》皆后首,乃云挎。郑公内有▯结之说,不可通矣。当以敖说为正。葢瑟体尾狭,则后越去瑟亷差近,故可挎;首寛,则前越去瑟防差逺,故仅可执也。
姜氏曰:「注疏变于君之说。觉支乡射礼,轻于乡饮、燕礼,轻于大射。乡饮賔贤,大射选士,其礼重矣。故可鼓者皆在后,主于将敬也。若乡射,只习艺;燕礼,只达情而已。故可鼓者皆在前,以鸣豫也。」
世佐案:姜说与注疏合之,其义乃备。葢以乡饮与燕礼对,乡射与大射对,则为变于君;以乡饮与乡射对,大射与燕礼对,则又为将敬与鸣豫之别。《仪礼》一书,此等至纎细之处,亦精宻周帀乃尔。横说竖说,无所不通。信非圣人不能为也。读者幸以是求之。
笙入立于县中西面
注曰:堂下乐,相从也。县中磬,东立,西面。
世佐案:县中磬南,钟北也。此主大夫判县而言。乡饮酒礼云:「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与此异。
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苹》。注曰:不歌,不笙,不间志,在射畧于乐也。不畧合乐者,《周南》《召南》之风,乡乐也。不可畧其正也。
工不兴,告于乐正曰:“正歌备。”乐正吿于賔,乃降。
注曰不兴者瞽蒙礼畧也
世佐案:正歌,谓乡乐也。大夫、士以歌风为正,乡饮酒升歌,笙间用《小雅》。礼盛者,进取也。于此益可见矣。
主人取爵于上篚,献工大师,则为之洗。宾降,主人辞降。注曰:大夫不降尊也。
敖氏曰大夫不降亦别于賔
世佐案:经不言大夫降,以大夫或来或否也。若来,亦当从主人降。大夫不尊于賔也。注:非乡射礼云,宾介降大夫如介礼,亦不得云别于賔也。
工不辞洗卒洗升实爵
敖氏曰:「主人卒洗,亦与賔揖让,乃升。此以上着大师之礼异也。」
工不兴左瑟一人拜受爵
注曰:「左瑟,辟主人授爵也。一人无大师,则工之长者。」
主人阼阶上拜送爵,荐脯醢,使人相祭,工饮不拜。既爵,授主人爵,众工不拜受爵,祭饮辩有脯醢,不祭不洗,遂献笙于西阶上。
注曰:「不洗者贱也。众工而不洗矣,而众笙不洗者,笙贱于众工。正君赐之,犹不洗也。」
敖氏曰:「非大师则工之长亦不洗矣。乃着『笙不洗』者,正使笙师犹不洗也。诸侯之笙师,葢以下士为之。」
笙一人拜于下,尽阶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阶前坐祭,立饮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众笙不拜,受爵,坐祭,立饮辩。有脯醢不祭,主人以爵降奠于篚,反升就席。注曰:亦揖让以賔升,众賔皆升。
疏曰:云「亦者」,亦前主人共大夫行礼讫,主人揖让以賔升,大夫及众賔皆升就席也。上賔降时,虽不言众賔降,众宾卑从降可知,故今从賔升也。
世佐案:「主人揖让以宾升之节,当在此经。不言者,以大师或有或无也。若无大师,不为之洗賔,亦
译乐工四人,其中两人演奏瑟瑟,先前引导乐工的人都在左边。瑟的正面朝向鼓,手持瑟的越孔向内,右手引导进入,从西阶登堂,面朝北,以东为上。乐工坐下,引导者坐下将瑟交给乐工,然后走下台阶。注解说:瑟先就位,是因为地位低贱的人先从事工作。面朝向鼓,是因为鼓在前面,这是与君主的礼仪有所区别。手持越孔向内,右手引导,是因为这样方便。越是瑟下面的孔,用来发出越的声音。前面提到手持越孔,是因为里面有结,手伸入得浅。引导者走下台阶,站在西边。
疏解说:根据大射礼,大师、少师歌唱,众乐工弹瑟,这说明瑟的地位低贱。凡是乐工都是先瑟后歌,这是地位低贱的人先行动,所以献酒也在前面。乡射礼与大射礼相对,大射礼以君主的礼仪为首,而乡射礼以臣子的礼仪为首,所以说与君主的礼仪有所区别。
敖氏说:“前越孔距离较远,所以不能挎,只能手持而已。面朝向鼓也是与饮酒礼有所区别。”
张氏说:“面朝向鼓,是指瑟的首部在前面。鼓是指可以弹奏的部分。与乡饮酒礼不同的地方在于,在乡饮酒礼中想要区别于燕礼,在乡射礼中想要区别于大射礼,都是为了与君主的礼仪有所区别。”
世佐按:瑟的形体首部宽,尾部窄。内越孔虽然长宽窄都一样,但结在瑟上,靠近首部的鼓处则宽,靠近尾部不鼓的地方则窄,这是疏说的意思。如果这样,那么侧持的方法,靠近鼓的手伸入得深,应该说是挎;靠近尾部的手伸入得浅,应该说是执。现在根据经文考察,反而相反。这与《燕礼》都是面朝向鼓,却说执;《乡饮酒》与《大射》都是后首,却说挎。郑玄关于内有结的说法,不能通晓。应当以敖氏的说法为正确。大概瑟的形体尾部窄,那么后越孔距离瑟的边缘较近,所以可以挎;首部宽,那么前越孔距离瑟的边缘较远,所以只能执。
姜氏说:“注疏中关于与君主礼仪有所区别的说法。觉得乡射礼,轻于乡饮酒礼、燕礼,轻于大射礼。乡饮酒礼敬贤,大射礼选士,其礼仪隆重。所以可以弹奏的部分都在后面,主要在于将要恭敬。如果是乡射礼,只是练习技艺;燕礼,只是表达情感而已。所以可以弹奏的部分都在前面,以鸣豫。”
世佐按:姜氏的说法与注疏结合,其意义才完备。大概以乡饮酒礼与燕礼相对,乡射礼与大射礼相对,则是与君主的礼仪有所区别;以乡饮酒礼与乡射礼相对,大射礼与燕礼相对,则又是将敬与鸣豫的区别。《仪礼》一书,这些极其细微的地方,也如此精密周全。横说竖说,无所不通。确实不是圣人不能做到。读者幸而以这种方式去探求。
笙师进入,站在悬挂乐器的中间,面朝西。注解说:堂下的音乐,相互跟随。悬挂乐器的中间有磬,东边站立,面朝西。
世佐按:悬挂乐器的中间磬在南边,钟在北边。这是主要指大夫的判县而言。乡饮酒礼说:“笙师进入堂下,磬南北面站立”,这与这里不同。
于是合奏《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苹》。注解说:不歌唱,不吹笙,不间奏,在射礼中音乐较为简略。不简略合奏音乐,是因为《周南》《召南》的风,是乡乐。不能简略其正乐。
乐工不站起来,向乐正报告说:“正歌完毕。”乐正告诉宾客,然后走下台阶。
注解说:不站起来,是因为盲人礼仪简略。
世佐按:正歌,是指乡乐。大夫、士以歌唱风为正,乡饮酒礼升歌,笙间奏用《小雅》。礼仪隆重的,进取。在这里更加可以看出。
主人从上篚中取爵,献给乐工大师,就为他洗爵。宾客走下台阶,主人辞谢宾客走下台阶。注解说:大夫不降尊。
敖氏说:大夫不降,也是区别于宾客。
世佐按:经文不说大夫走下台阶,是因为大夫有时来有时不来。如果来,也应当跟随主人走下台阶。大夫不尊于宾客。注:不是乡射礼说,宾客和介走下台阶,大夫如介的礼仪,也不能说区别于宾客。
乐工不辞谢洗爵,洗完爵后升堂,斟满爵。
敖氏说:“主人洗完爵,也与宾客揖让,然后升堂。以上说明大师的礼仪不同。”
乐工不站起来,左边瑟的一个人拜受爵。注解说:“左边的瑟,避开主人授爵。一个人没有大师,就是乐工中的长者。”
主人在阼阶上拜送爵,进献脯醢,派人相祭,乐工饮酒不拜。喝完爵,将爵交给主人,众乐工不拜受爵,祭饮完毕有脯醢,不祭不洗,于是献笙于西阶上。
注解说:“不洗是因为地位低贱。众乐工不洗了,而众笙不洗,是因为笙比众乐工更贱。即使是君主的赏赐,也不洗。”
敖氏说:“如果不是大师,乐工中的长者也不洗。于是说‘笙不洗’,正是为了让笙师也不洗。诸侯的笙师,大概由下士担任。”
笙师中的一个人拜在下面,走完台阶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在阶前坐下祭,站着饮酒不拜。喝完爵,升堂将爵交给主人。众笙师不拜,受爵,坐下祭,站着饮酒完毕。有脯醢不祭,主人拿着爵走下台阶放在篚中,返回升堂就席。注解说:也是揖让以宾客升堂,众宾客都升堂。
疏解说:说“也”,也是前面主人和大夫行礼完毕,主人揖让以宾客升堂,大夫及众宾客都升堂就席。上面宾客走下台阶时,虽然不说众宾客走下台阶,众宾客卑微跟随走下台阶可知,所以现在跟随宾客升堂。
世佐按:“主人揖让以宾客升堂的礼节,应当在这段经文中。不说的原因,是因为大师有时有有时没有。如果没有大师,不为之洗爵,宾客,也
不降也。」
右乐
主人降席,自南方侧降,作相为司正。司正礼辞,许诺。主人再拜,司正答拜。主人升就席,司正洗觯,升自西阶,由楹内适阼阶上,北面受命于主人。
译不降下。」
右乐
主人走下席位,从南边侧边走下,安排相担任司正。司正依礼推辞,主人允许。主人再次拜谢,司正回拜。主人走上台阶回到席位,司正清洗觯,从西阶走上,从楹柱内侧走到阼阶上,面向北接受主人的命令。
注曰:「洗觯者,当酌以表其位,显其事也。」楹内,楹北。疏曰:「受命,谓受主人请安賔之命。」
世佐案:「楹谓前楹,由楹内言其入堂之节也。」图见上。
西阶上北面请安于宾
注曰传主人之命
敖氏曰:「賔为射事而来,此时未射,若无嫌于不安,乃亦请安于賔者,饮酒之节宜然也。」
宾礼辞,许司正吿于主人,遂立于楹间以相拜,主人阼阶上再拜,賔西阶上答再拜,皆揖,就席。
敖氏曰:「賔辞者,亦不敢必主人之终行射事也。」世佐案:「主人所以请安于宾者,为行礼既乆,恐賔身或有不安也。宾辞亦恐主身有不安也。礼之体人情也,至矣。如第曰『为賔欲去留之』,则此賔为射而来,事未至而故留之,賔故辞,毋乃文繁而诈乎?」
司正实觯,降自西阶,中庭北面,坐奠觯,兴退,少立。敖氏曰:「此中庭,其阼阶前南北之中与?葢射时司正为司马,至诱射之后,方易位于司射之南,则此位必不在阶间,如乡饮酒司正之位也。」
世佐案《司正》奠觯处乡饮酒礼,云阶间,此云中庭,互见也。其位同,及其为司马也,乃位于司射之南,辟射也。敖说误。
进坐取觯,兴,反坐,不祭,遂卒觯。兴,坐奠觯,拜,执觯,兴,洗,北面,坐奠于其所,兴,少退,北面立于觯南。
注曰立觯南亦其故摈位
右立司正
未旅
张氏曰:「乡饮酒,立司正,即行旅酬。今此礼主于射,故且未旅,急在射也。」
三耦俟于堂西南面东上
注曰:司正既立,司射选弟子之中,徳行道艺之髙者,以为三耦,使俟事于此。
杨氏曰:「此时拟取三耦之人,俟事于此,未比三耦。」郝氏曰:「凡射二人为耦,天子六耦,诸侯四耦,大夫士三耦,谓之正耦。乡射正耦三,用六人。」
张氏曰:「自此以下,始言射事。射凡三番。第一畨三耦之射,获而不释获。第二畨賔主大夫众賔耦射,释获,升饮。第三番,以乐节射。此下至乃复求矢,加于楅。言三耦之射,司射请射于賔,命弟子纳射器,比三耦。司马命张侯,又命倚旌。乐正请乐器。三耦取弓矢,司射诱射,乃作三耦射。司马命设楅,取矢。凡九节射之第一番也。」
司射适堂西,袒决遂,取弓于阶西,兼挟乘矢,升自西阶,阶上北面,吿于賔曰:「弓矢既具,有司请射。」
注曰:司射,主人之吏也。于堂西,袒、决、遂者,主人无次,隠蔽而已。袒左,免衣也。决,犹闿也,以象骨为之,着右大擘指以钩▯,闿体也。遂,射韝也,以韦为之,所以遂▯者也。其非射时,则谓之拾,拾,敛也,所以蔽肤、敛衣也。方持▯矢曰挟,乘矢,四矢也。大射曰挟乘矢于弓外,见镞于弣,右巨指钩▯。
防曰:「主人无次,对大射人,君礼有次,在东方不湏适堂西也。凡事无问吉防,皆袒左,唯有受刑袒右。」敖氏曰:「设决谓之决,设遂谓之遂,兼皆也。未射则不搢,三挟一,异于耦也。」
郝氏曰:「袒露左臂也,遂着于左臂,挟之,言夹也,夹于第二、三间也,每射必四矢,象四方也。」
世佐案:挟矢之法,葢以左手执弣,右大指钩▯,而并夹四矢于第二、第三指间,于弓外见镞,于弣如大射之仪也。
賔对曰某不能为二三子许诺
注曰:「言某不能谦也。」二三子谓众賔已下。
司射适阼阶上,东北面吿于主人曰:「请射于賔。」賔许。敖氏曰:「阼阶上告主人,当北面东,似衍文。上言司正阼阶上北面受命于主人,足以见之矣。北面吿变于君也。大射仪,司射东面请射于公。」
右司射请射
司射降自西阶,阶前西面,命弟子纳射器。
注曰:弟子賔党之年少者也。纳内也。射器,弓矢、决、拾、旌、中、筹、楅、丰也。賔党东面,主人之吏西面。
乃纳射器皆在堂西
敖氏曰:「初纳之时,总置于堂西,未有所分别。既,则陈其弓矢,如下文所云。」
賔与大夫之弓倚于西序,矢在弓下;北括众弓倚于堂西,矢在其上。
注曰上堂西防
译注说:“洗觯,应当斟酒以标示其位置,彰显其职责。”在楹柱之内,楹柱之北。疏说:“受命,是指接受主人请安宾客的命令。”
世佐按:“楹指前楹,从楹内来说明进入厅堂的礼节。”图见上文。
在西阶上,面朝北请安于宾客。
注说:传达主人的命令。
敖氏说:“宾客因射礼而来,此时尚未射,若没有不安的嫌疑,却也要请安于宾客,这是饮酒礼节所适宜的。”
宾客依礼推辞,司正禀告主人,于是站在两楹之间辅助行礼,主人在阼阶上拜两次,宾客在西阶上答拜两次,都作揖,就座。
敖氏说:“宾客推辞,也是不敢断定主人最终会举行射礼。”世佐按:“主人之所以请安于宾客,是因为行礼时间已久,恐怕宾客身体或有不适。宾客推辞,也是恐怕主人身体有不适。礼制体贴人情,达到了极致。如果只说‘为了挽留想离去的宾客’,那么这位宾客是为射礼而来,事情未到却故意挽留,宾客因此推辞,岂不是文字繁琐且虚伪吗?”
司正斟满觯,从西阶走下,在中庭面朝北,坐下放置觯,起身退后,稍作停留。敖氏说:“这中庭,大概是阼阶前南北的中间吧?大概射礼时司正担任司马,直到诱射之后,才改变位置到司射的南面,那么这个位置一定不在两阶之间,像乡饮酒礼中司正的位置那样。”
世佐按:《司正》篇中放置觯的地方,乡饮酒礼说在两阶之间,这里说在中庭,是互相补充说明。位置相同,等到担任司马时,才位于司射的南面,避开射位。敖氏的说法错误。
上前坐下拿起觯,起身,返回坐下,不祭酒,于是喝完觯中的酒。起身,坐下放置觯,拜谢,拿着觯,起身,清洗,面朝北,坐下放在原来的位置,起身,稍退,面朝北站在觯的南面。
注说:站在觯的南面,也是他原来的摈相位置。
右边站立的是司正。
尚未进行旅酬。
张氏说:“乡饮酒礼,设立司正,随即进行旅酬。现在这个礼仪主要在于射,所以暂不进行旅酬,急于射礼。”
三组射手在堂西南面站立,以东为上。
注说:司正既已就位,司射从弟子中选拔德行、道义、技艺高尚的人,作为三组射手,让他们在此等候行事。
杨氏说:“此时拟定选取三组射手的人,在此等候行事,尚未比试三组射手。”郝氏说:“凡是射箭,两人组成一组,天子六组,诸侯四组,大夫和士三组,称为正耦。乡射礼正耦三组,用六人。”
张氏说:“从这以下,开始谈论射礼。射礼共三次。第一次是三组射手的射,计获但不释放获者。第二次是宾客、主人、大夫、众宾客分组射,释放获者,升堂饮酒。第三次,用音乐节制射礼。从这以下到‘乃复求矢,加于楅’,说的是三组射手的射,司射向宾客请射,命令弟子收纳射器,比试三组射手。司马命令张挂侯靶,又命令倚靠旌旗。乐正请取乐器。三组射手取弓矢,司射诱射,于是进行三组射手的射。司马命令设置楅,取矢。共九节,是射礼的第一次。”
司射走到堂西,袒露左臂,戴上决和遂,从阶西取弓,同时夹着四支箭,从西阶走上,在阶上面朝北,向宾客禀告说:“弓矢已经齐备,有司请求射礼。”
注说:司射,是主人的属吏。在堂西,袒露、戴决、戴遂,是因为主人没有箭袋,只是遮蔽而已。袒露左臂,是脱去上衣。决,就是闿,用象骨制成,戴在右手大拇指上以钩弦,拉开身体。遂,是射韝,用皮革制成,用来顺弦。不在射时,就称为拾,拾,是收敛的意思,用来遮蔽皮肤、收敛衣服。手持弓矢叫挟,乘矢,是四支箭。大射礼说在弓外挟乘矢,箭镞露在弣上,右手大拇指钩弦。
防说:“主人没有箭袋,是相对于大射而言,君主的礼仪有箭袋,在东方不需要到堂西。凡是事情不问吉凶,都袒露左臂,只有受刑时袒露右臂。”敖氏说:“戴上决叫决,戴上遂叫遂,兼是都的意思。未射时不插箭,三挟一,不同于分组射。”
郝氏说:“袒露左臂,遂戴在左臂上,挟,是说夹,夹在第二、三指之间,每次射必用四支箭,象征四方。”
世佐按:挟箭的方法,大概是用左手握弣,右手大拇指钩弦,而并夹四支箭在第二、第三指之间,在弓外露出箭镞,在弣上像大射的礼仪那样。
宾客回答说:“某不能胜任,二三子请允许。”
注说:“说某不能,是谦辞。”二三子指众宾客以下的人。
司射走到阼阶上,东北面禀告主人说:“请求向宾客请射。”宾客允许。敖氏说:“在阼阶上禀告主人,应当面朝北向东,‘东’字似乎是衍文。上文说司正在阼阶上面朝北接受主人的命令,足以说明这一点。面朝北禀告是变于君主。大射礼,司射面朝东向公请射。”
右边是司射请射。
司射从西阶走下,在阶前面朝西,命令弟子收纳射器。
注说:弟子是宾客同党中年少的人。纳是放入。射器,是弓、矢、决、拾、旌、中、筹、楅、丰。宾客同党面朝东,主人的属吏面朝西。
于是收纳射器,都在堂西。
敖氏说:“最初收纳时,总放在堂西,没有分别。之后,就陈列弓矢,如下文所说。”
宾客和大夫的弓倚在西序,箭在弓下;北面的括众弓倚在堂西,箭在弓上。
注说:上堂西,是防。
矢亦北括
敖氏曰:「谓此以弓位之上下见尊卑也。下文云『东序东』,则此序下似脱一『西』字也。『序西堂西』之弓,其亦皆北上与?」
译箭镞也向北放置。
敖氏说:“这是说通过弓位的高低来显示尊卑。下文说‘东序在东’,那么这里的‘序下’似乎漏掉了一个‘西’字。‘序西堂西’的弓,大概也都是箭镞向北放置吧?”
郝氏曰:「西序堂上西墙,括矢端受▯处。括,言防也。矢与▯防也。括向北,镞向南,顺也。众耦之弓,倚于堂西阶下,矢在阶上。」
主人之弓矢在东序东
姜氏曰:「賔与大夫之弓矢,亦在西序。西主人之弓,亦倚于东序。矢在其下。北括,皆互文也。」
右纳射器
司射不释弓矢,遂以比三耦于堂西。三耦之南,北面,命上射曰:「某御于子。」命下射曰:「子与某子射。」
注曰比选次其才相近者也
敖氏曰:「比,犹合也。谓合之而为耦也。上下射相配谓之耦。命上下射之辞异,示尊卑也。其命之,唯以所立之序为先后,故不复变位。既命耦,乃定,所谓比也。下比众耦,放此。」
郝氏曰:「司射自初取弓挟矢至是不释执所事也。」后仿此,凡耦尊者立右,为上射,武事尚右,左为下。张氏曰:「御,进也,侍也,进而侍射于子,尊辞也。」
世佐案:某字也,某子氏也。下射称字,上射称子,亦尊卑异辞也。
右比三耦
司正为司马
注曰:兼官由便也。立司正为涖酒耳。今射,司正无事。敖氏曰:逺辟君礼也。大射仪,司马二人,司正如故。
司马命张侯弟子说,束遂系左下纲。
注曰事至也
司马又命获者倚旌于侯中
注曰:「为当负侯也。获者,亦弟子也。谓之『获者』,以事名之。」
郝氏曰:「射中曰获。报中之人曰获者。旌获者所执矢中,扬旌唱获时,司射将诱射。司马命获者取旌,倚侯北正中。」
获者由西方坐取旌,倚于侯中,乃退。
敖氏曰:「云坐取旌,见其偃于地也。侯中侯之中央也,倚之于此,若示射者以中地然。退反于西方之位也,倚旌而未负侯。葢当诱射之节,则异于耦射也。且行事亦宜有渐。」
郝氏曰:「取旌,由西方;射噐在堂西也。」
右张侯倚旌
乐正适西方,命弟子賛工迁乐于下。
注曰当辟射也賛佐也迁徙也
敖氏曰:「适西方,自西阶东而往,西阶前也。乐谓瑟也,亦西面命之。」
弟子相工如初,入降自西阶,阼阶下之东南堂前三笴,西面北上坐。
注曰笴矢干也
疏曰:案《矢人》注,“矢干长三尺,是去堂九尺也”。
敖氏曰:「如初入,谓何瑟之仪与后先之序也。必空三笴者,辟主人往来堂东之路也。位于堂下而坐,惟工耳,亦无席。」
世佐案:坐必于席。葢迁乐时,并工席亦迁之也。敖云无席,非。
乐正北面立于其南
注曰北面乡堂不与工序也
右迁乐
世佐案:以上三节皆一时事,当司射比三耦之时,司马即命张侯倚旌,而乐正命迁乐矣。经文序事,不得不尔,非真有先后也。
司射犹挟乘矢,以命三耦,各与其耦让,取弓矢。拾,注曰:「拾,更也。」
敖氏曰:「犹者,言其未变改也。取云拾者,谓更迭取之也。」
郝氏曰:「三耦既比,司射先自射,教之射者礼仪未闲。司射挟乘矢,命各与其耦揖让迭取弓矢,勿相杂。越,皆司射命也。」
姜氏曰:「命各与其耦,让者射以观徳;命之揖让,以审其比。礼比乐之意,此乡大夫所谓退而以五物询众庻者也。拾取弓矢,亦其中和容之一徴。故首命之。」世佐案:郝氏、姜氏皆于「让」字句得之。
三耦皆袒决遂,有司左执弣,右执▯而授弓,遂授矢。注曰:有司弟子纳射噐者也。
敖氏曰:「上云『众弓倚于堂西,矢在其上』,是纳射器则陈之矣。弟子乃留于堂西,主授受之事故,此复执以授之。」
郝氏曰弣弓把也
三耦皆执弓搢三而挟一个
注曰:未违,俟处也。搢揷也,插于带右。
郝氏曰:「插三矢于带间,挟一矢于第二指间,备先射也。一个,谓一矢。凡竒曰个。」
司射先立于所设中之西南,东面。
敖氏曰:「下经云:设楅于中庭,南当洗。又云:设中,南当楅,西当西序。然则此时司射之位,少南于洗,而西当荣与?司射先立于此,欲三耦知其位也。」
郝氏曰:「中器,名木为之,以盛算。射中,释算,故谓中。」
译郝氏说:“西序堂上西墙,是放置箭尾扣弦处。括,是说防止箭矢滑落。箭矢与括相配合以防脱。括向北,箭头向南,这是顺理成章的。众对射者的弓,倚靠在堂西阶下,箭矢放在阶上。”
主人的弓矢在东序东边。
姜氏说:“宾客与大夫的弓矢,也在西序。西主人的弓,也倚靠在东序。箭矢在其下方。括向北,都是互文见义。”
右边是收纳射器。
司射不放下弓矢,于是将三对射手在堂西排列组合。在三对射手的南面,面向北,命令上射说:“某侍奉于您。”命令下射说:“您与某子射箭。”
注说:比,是选择才能相近的人。
敖氏说:“比,如同合。意思是合在一起成为对射者。上下射相配称为耦。命令上下射的言辞不同,以示尊卑。他们的命令,只以所站的次序为先后,所以不再变换位置。既已命定对射者,才确定,这就是所谓的比。下面比众对射者,也是这样。”
郝氏说:“司射从最初取弓挟箭到现在不放下,这是他所做的事。”后面仿照此例,凡是对射者中尊者立右边,为上射,武事崇尚右,左边为下。张氏说:“御,是进,是侍,进而侍奉于您射箭,是尊重的言辞。”
世佐按:某是字,某子是氏。下射称字,上射称子,也是尊卑不同的言辞。
右边是比三对射手。
司正兼任司马。
注说:兼任官职是因为方便。设立司正是为了监督酒事。现在射箭,司正无事可做。敖氏说:这是远离君主的礼仪。在大射仪中,司马有二人,司正如故。
司马命令张设箭靶的弟子解开束绳,于是系在左下纲上。
注说:事情到了。
司马又命令获者把旌旗倚靠在箭靶中央。
注说:“是为了将要背负箭靶。获者,也是弟子。称为‘获者’,是以事务来命名。”
郝氏说:“射中称为获。报告射中的人称为获者。旌旗是获者所持,箭矢射中时,扬起旌旗唱报获中时,司射将诱导射箭。司马命令获者取旌旗,倚靠在箭靶北面的正中央。”
获者从西方坐下取旌旗,倚靠在箭靶中央,然后退下。
敖氏说:“说坐下取旌旗,是看见它倒在地上。侯中是箭靶的中央,倚靠在这里,好像给射手指示射中的地方一样。退下是回到西方的位置,倚靠旌旗而尚未背负箭靶。大概是在诱导射箭的环节,就不同于对射了。而且行事也应该有循序渐进。”
郝氏说:“取旌旗,从西方;射器在堂西。”
右边是张设箭靶倚靠旌旗。
乐正到西方,命令弟子协助乐工将乐器迁移到下面。
注说:应当避开射箭。赞,是佐助。迁,是迁徙。
敖氏说:“到西方,是从西阶东边前往,西阶前面。乐是指瑟,也是面向西命令他。”
弟子像最初那样协助乐工,进入并降下西阶,在阼阶下东南、堂前三笴处,面向北,以北为上坐下。
注说:笴是箭杆。
疏说:根据《矢人》注,“箭杆长三尺,所以距离堂九尺”。
敖氏说:“像最初进入,是指拿瑟的礼仪与后先的次序。一定要空出三笴的距离,是避开主人往来堂东的道路。位于堂下而坐,只有乐工,也没有席子。”
世佐按:坐必定在席子上。大概迁移乐器时,连同乐工的席子也一起迁移了。敖氏说无席,是不对的。
乐正面向北站在他们的南面。
注说:面向北朝向堂,不与乐工同列。
右边是迁移乐器。
世佐按:以上三节都是同时的事情,当司射比三对射手的时候,司马就命令张设箭靶倚靠旌旗,而乐正命令迁移乐器了。经文叙述事情,不得不这样,并非真的有先后。
司射仍然挟持四支箭,来命令三对射手,各自与其对射者谦让,取弓矢。拾,注说:“拾,是更替。”
敖氏说:“犹,是说没有改变。取说拾,是说更迭取之。”
郝氏说:“三对射手既已排列,司射先自射,教他们射箭礼仪未熟。司射挟持四支箭,命令各自与其对射者揖让更迭取弓矢,不要相混杂。越,都是司射命令的。”
姜氏说:“命令各自与其对射者,谦让是为了观察德行;命令他们揖让,是为了审察他们的排列。礼比乐的意思,这就是乡大夫所说的退下而以五物询问众人的意思。更迭取弓矢,也是其中和容的一个征象。所以首先命令它。”世佐按:郝氏、姜氏都在“让”字句上得到了理解。
三对射手都袒露右臂,佩戴决遂,有司左手拿着弓把,右手拿着箭尾扣弦处而授予弓,于是授予箭矢。注说:有司是弟子,收纳射器的。
敖氏说:“上面说‘众弓倚在堂西,箭矢在其上’,是收纳射器就陈列了。弟子留在堂西,主管授受的事情,所以这里又拿着授予他们。”
郝氏说:弣是弓把。
三对射手都拿着弓,插三支箭于带间,挟一支箭于指间。
注说:未违,是等待处所。搢,是插,插在带右边。
郝氏说:“插三支箭于带间,挟一支箭于第二指间,准备先射。一个,是说一支箭。凡单数称为个。”
司射先站在所设中的西南,面向东。
敖氏说:“下文说:设楅于中庭,南当洗。又说:设中,南当楅,西当西序。那么此时司射的位置,稍微南于洗,而西当荣吗?司射先站在这里,是想让三对射手知道他的位置。”
郝氏说:“中器,是用木制成的,用来盛放算筹。射中,释放算筹,所以称为中。”
张氏曰:「中,谓鹿中,以释获者。其设之处,南当楅,西当西序。此时尚未设中。云所设中之西南者,拟将来设中之处也。」
译张氏说:“‘中’,指的是鹿中,是用来放置射中猎物的人的。它设置的位置,南面正对着楅,西面正对着西序。此时还没有设置鹿中。文中所说的‘鹿中的西南方’,是推测将来设置鹿中的位置。”
三耦皆进,由司射之西立,于其西南,东面,北上而俟。敖氏曰:「进,亦每耦并行,上射在左。如退,适堂西之仪也。」俟,俟作射。
右三耦取弓矢俟射
司射东面立于三耦之北,搢三而挟一个。
注曰:「为当诱射也。固东面矣。复言之者,眀郤时还。敖氏曰:『复云东面者,以其违于旧处,且眀既还而后搢。三挟一也。』三耦之北,其正位之西也。立于此者,示三耦以揖进之节耳。」
张氏曰:据注疏,言司射本立于中之西南,今命三耦,已复还立。此经上文「先」字,非先后之「先」,乃旧先之「先」。愚详经文,似当仍作「先后」字为妥。此复言之者,欲言其将诱射,故复从立处说起耳。
姜氏曰:司射原在中之西南,东面。因三耦来,立于其西南。其时司射郤身逊避,以便其进。立至三耦立定,随复回向三耦之北,东面而立。注云:复言之者,眀郤时还也。味文义,当是如此,而疏说未眀,故顺其意而发之。
世佐案:司射自请射之后,即于阶前命弟子纳射噐,比三耦于堂西。又命三耦取弓矢。其初固未有定位也。经云「先立者」,谓先三耦而立于所设中之西南,以示射位也。下经云「司射先反位」,与此「先」字义同。其非旧「先」之「先」,眀矣。张氏辨之甚当然,其自为说亦非也。案上经三耦立于司射之西南,见司射之位在其东北也。此云立于三耦之北,则进而西矣。既违故位,嫌其所面亦异,故复云「东面」以决之,非复出也。由三耦东北进而立于其北,未尝有所退郤回还也。注云「郤时还」,亦非。
揖进,当阶,北面;揖及阶,揖升堂,揖。豫则钩楹内,堂则由楹外,当左物,北面;揖及物,揖。
注曰:「钩楹绕楹而东也。」序无室,可以深也。周立四代之学于国,而又以有虞氏之庠为乡学。《乡饮酒义》曰:「主人迎賔于庠门外是也。」庠之制,有堂有室也。今言豫者,谓州学也。读「成周宣榭灾」之榭,《周礼》作「序」,凡屋无室曰榭,宜从「榭」。州立榭者,下乡也。左物,下物也。今文「豫」为「序」,序乃夏后氏之学,亦非也。
疏曰:「王制」云:「有虞氏上庠、下庠,夏后氏东序、西序,殷人左学、右学,周人东胶、虞庠。」周立四代者,通已为四代也。故周之小学为有虞氏之庠制,而在西郊;立殷之右学为瞽宗,亦在西郊;立夏后氏之东序为东胶,而在王宫之东。而又以有虞氏之庠为乡学,其制有堂有室;又以序为州学,则有堂无室也。
朱子曰:「下记云:『上射于右』,故此以左物为下物也。」注疏所言四代之学,未有以见其必然,姑存其大畧而已。但豫有堂无室,则粗可见。葢有室则四分其堂,去一以为室,故浅;无室则全得其四分以为堂,故深也。
敖氏曰:「自揖进以下,皆教三耦以射仪也。诱射而就左物者,亦以其为主党也。庠、州、党之学堂,即庠也。郑氏以为乡学,是也。党属于州,州属于乡,以此言之,则三者之学,其小大深浅可知矣。序则钩楹内,谓绕楹之东而北,以其物当栋也。堂则由楹外,谓循楹之南而东,以其物当楣也。葢射者必履物,而物之在堂有深有浅,故尔。」
郑本序作豫注曰:「今文豫作序,继公谓序之文意眀白于豫,且记亦以序与堂对言,宜从今文。」
郝氏曰:「司射东面立,以下皆司射自射以教射也。揖进,即所立之次,东向一揖,进当西阶,涂北向一揖,及西阶下,一揖。此堂下三揖也。楹,即今防中四柱负栋者。钩楹,谓近檐两楹内可钩行。古人堂牖戸皆在后楹间,室与房在堂之北,后楹中间户牖室也,后楹东间户牖房也。所谓东西阶位,皆在堂深处,而前当两阶,非就檐下布席也。」
张氏曰:「物者,以丹若墨画地作十字形,射者履之以射。左物下射,所履故云下物也。」
姜氏曰:「物者,犹物色之物。大射礼云:『若丹若墨,画物而午』是也。」
世佐案《礼记·学记》云:“术有序。”《周礼·州长职》云:“春秋以礼防
译三组射手都前进,从司射的西边站立,在司射的西南方,面朝东,以北为上等待。敖氏说:“前进,也是每组射手并行,上射在左边。如同退下,到堂西的礼仪一样。”等待,是等待开始射箭。
右三组射手取弓矢等待射箭。
司射面朝东站在三组射手的北边,插着三支箭,夹着一支箭。
注说:“因为将要诱射。本来已经面朝东了。再次提及,是为了说明退避时又返回。敖氏说:‘再次说面朝东,是因为他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并且说明返回后才插箭。是插三支夹一支。’三组射手的北边,是正位的西边。站在这里,是为了向三组射手展示作揖前进的礼节。”
张氏说:根据注疏,说司射原本站在靶心的西南,现在命令三组射手,已经又返回站立。这段经文上文的“先”字,不是先后的“先”,而是旧先的“先”。我详细考察经文,似乎仍然当作“先后”字更妥当。这里再次提及,是想说他将诱射,所以又从站立的地方说起罢了。
姜氏说:司射原本在靶心的西南,面朝东。因为三组射手来,站在他们的西南。那时司射退避侧身,以便他们前进。等到三组射手站定,随即又回到三组射手的北边,面朝东站立。注说:再次提及,是为了说明退避时又返回。品味文义,应当是这样,而疏解说得不明白,所以顺着它的意思发表看法。
世佐按:司射自从请射之后,就在台阶前命令弟子收纳射器,等到三组射手在堂西。又命令三组射手取弓矢。起初本来没有确定的位置。经文说“先立者”,是说先于三组射手站在所设靶心的西南,以显示射位。下文说“司射先反位”,与这个“先”字意义相同。它不是旧“先”的“先”,很明显。张氏辨析得很恰当,但他自己的说法也不对。考察上文三组射手站在司射的西南,可见司射的位置在他们的东北。这里说站在三组射手的北边,那就是前进并偏西了。既然离开了原来的位置,恐怕他面对的方向也不同,所以又说“面朝东”来决断,并不是再次出现。从三组射手的东北前进并站在他们的北边,并没有退避返回。注说“退避时返回”,也不对。
作揖前进,到达台阶,面朝北;作揖到达台阶,作揖升堂,作揖。如果是豫(州学),就在绕柱内,如果是堂(乡学),就在绕柱外,对着左边的标记,面朝北;作揖到达标记,作揖。
注说:“钩楹是绕着柱子向东。”序没有室,可以很深。周代在国都设立四代的学校,又用有虞氏的庠作为乡学。《乡饮酒义》说:“主人在庠门外迎接宾客就是如此。”庠的制度,有堂有室。现在说豫,是指州学。读“成周宣榭灾”的榭,《周礼》作“序”,凡是房屋没有室叫榭,应该从“榭”。州立榭,是下级的学校。左物,是下级的标记。今文“豫”作“序”,序是夏后氏的学校,也不对。
疏说:《王制》说:“有虞氏有上庠、下庠,夏后氏有东序、西序,殷人有左学、右学,周人有东胶、虞庠。”周代设立四代,是连同自己成为四代。所以周代的小学采用有虞氏的庠制,在西郊;设立殷代的右学为瞽宗,也在西郊;设立夏后氏的东序为东胶,在王宫的东边。又用有虞氏的庠作为乡学,其制度有堂有室;又用序作为州学,则有堂无室。
朱子说:“下篇说:‘上射在右边’,所以这里把左物当作下物。”注疏所说的四代学校,没有看到必然的证据,暂且保留其大概而已。但豫有堂无室,则大致可见。大概有室就把堂分成四份,去掉一份作为室,所以浅;无室就全部得到四份作为堂,所以深。
敖氏说:“从作揖前进以下,都是教导三组射手射箭的礼仪。诱射而到左物,也是因为他们是主方。庠、州、党的学堂,就是庠。郑氏认为是乡学,是对的。党属于州,州属于乡,由此说来,那么这三种学校的大小深浅就可以知道了。序则钩楹内,是说绕柱子的东边向北,因为标记对着栋梁。堂则由楹外,是说沿着柱子的南边向东,因为标记对着门楣。大概射箭的人一定要踩在标记上,而标记在堂上有深有浅,所以如此。”
郑本序作豫,注说:“今文豫作序,继公认为序的文意比豫明白,而且记也拿序与堂对举,应该从今文。”
郝氏说:“司射面朝东站立,以下都是司射亲自射箭来教导射箭。作揖前进,就在所站的地方,向东作一揖,前进到西阶,路上向北作一揖,到达西阶下,作一揖。这是堂下的三次作揖。楹,就是现在防中四根柱子中支撑栋梁的。钩楹,是说靠近屋檐的两根柱子内可以勾着行走。古人的堂窗门都在后两根柱子之间,室和房在堂的北边,后两根柱子中间是户牖室,后两根柱子东边是户牖房。所谓东西阶的位置,都在堂的深处,而前面正对两阶,不是在屋檐下铺席。”
张氏说:“物,是用丹或墨在地上画成十字形,射箭的人踩着它射箭。左物是下射,所踩的所以说下物。”
姜氏说:“物,就是物色的物。大射礼说:‘或者用丹或者用墨,画物而午’就是如此。”
世佐按《礼记·学记》说:“术有序。”《周礼·州长职》说:“春秋以礼防
民而射于序。”《本记》云:“序则物当栋。”皆作“序”。此古文作“豫”,误也。郑公从之者,取其与“榭”字畧似,便改读以求合于《尔雅》“无室曰榭”之文耳。讵知“榭”是台上之屋,所以临观讲武,与此州党学舍絶不相干,不可援以为据也。若夫“序”之无室,其证有三,而《尔雅》不与焉。葢“序”为州党学,其防模制度必狭小于乡学之庠,而其器席陈设一与庠同,又湏留余地以通行礼者之往来。若复去其四分之一以为室,其势必不能容一也。庠大于序,而射者所履之物止于当楣,楣栋前一架也。序小于庠,而物反当正中之栋。若其有室,则室之牖前为賔席,席前又设荐爼与物同在一架之内,能无碍乎二也。又以经文证之,“序”本与“庠”对,今以“堂”对言者,互文也。“堂”者,对“室”之称,无室不可以言“堂”。故言“序”则知“堂”之为庠矣,言“堂”则知“序”之无室矣。其言简而义该如此三也。之三者皆足以明“序”之无室,郑公不一为拈出,而轻改经文以申已臆过矣。若以“序”为夏后氏之学,其说出于《王制》《眀堂位》与《孟子》异,未知孰是。然即谓周人立夏之学于州,去室而仍取“序”名,亦无不可,何必改“序”为“榭”耶?
译百姓在序中射箭。”《本记》说:“序中射箭时,所踏之物正对着栋梁。”这两处都写作“序”。此处古文写作“豫”,是错误的。郑玄遵从古文,是因为“豫”字与“榭”字大致相似,便改读以求符合《尔雅》中“没有房间叫作榭”的记载罢了。哪里知道“榭”是台上的房屋,用来居高临下观看讲武,这与州党的学舍完全不相干,不能援引作为依据。至于“序”没有房间,证据有三条,而《尔雅》并不在其中。因为“序”是州党的学校,其规模制度必定比乡学的庠要狭小,但其器物席位的陈设完全与庠相同,又必须留出空地以便行礼的人往来。如果再把四分之一的面积改为房间,其形势必然无法容纳,这是一。庠比序大,而射箭者所踏之物只到楣的位置,楣是栋梁前的一架。序比庠小,而所踏之物反而正对着中间的栋梁。如果它有房间,那么房间的窗前是宾客的席位,席位前又摆设荐、俎,与所踏之物同在一架之内,能不产生妨碍吗?这是二。又用经文来证明,“序”本来是与“庠”相对的,现在用“堂”来相对而言,是互文见义。“堂”是相对于“室”的称呼,没有房间就不能称为“堂”。所以说“序”就知道“堂”指的是庠,说“堂”就知道“序”没有房间。其言辞简练而义理完备,这是三。这三条都足以说明“序”没有房间,郑玄却不逐一指出,却轻易改动经文来申述自己的臆测,这就错了。如果把“序”当作夏后氏的学校,这种说法出自《王制》《明堂位》,与《孟子》不同,不知道哪个是对的。然而即使说周人在州设立夏代的学校,去掉房间但仍取“序”这个名字,也没有不可以的,何必把“序”改为“榭”呢?
左足履物,不方,足还视,侯中俯,正足。
注曰:方犹并也。志在于射,左足至右足,还并足,则是立也。南面视侯之中,乃俯视,并正其足。
疏曰:案大射纳射器之下,即言工、人士与梓人升自北阶,两楹间疏数容弓,若丹若墨,度尺而午。此不言者,卑者文畧,亦当在纳射器后,即画之也。
朱子曰:「此疏解注文不可晓,恐有脱误。葢注意若曰:左足履物,而右足不并,便还足,南面视侯之中也。若使并右足,则是立矣。以志在相射,故未暇立而先视侯,既视侯而后俯并其足也。」
敖氏曰:左足履物,履从画也。大射仪曰:司射由下物少退,则履物者当履其従画也。不方足,未暇北面而立也。他时凡欲还者,必先立,故言此以眀之。还,谓右还而南面也。右还者为下射,宜向上射也。既视侯中,乃俯视而正足,则视侯中之时,右足其亦在従画而少退与?正足,谓左右各履横画之两端也。亦左先而右次之。
世佐案:射之立法与他时异。他时并足而立可也,而射者之足则不可并,并则不可射。圣人于此恐人或有未娴也,故先于射位画为一縦一横之物,而使之取正焉。司射于诱射之时,既视侯中,即俯而视足,以察其合法与否,皆所以教也。方足者,并足而立也,此常法也。正足者,正其足于物也。物一縦一横,履之者亦左足纵而右足横,如其所画也。至今射者之立,取象于丁,犹古人画午之遗意与。注于正足、方足之分,茫然莫辨,而敖氏遂以左右各履横画之两端释之。若然则其身正南面而立矣,将何以支左诎右而射乎?葢自文武殊科,而射为武事,于是习于射者既不能讲明容体以证于经,而儒生学士防于艺者葢寡,又徒守纸上之空言,谬误相承,莫能是正,而经义遂晦矣。此愚之所以读之而慨然也。至于疏说之误,则由读注之不审。注云:“左足至,右足还者,谓志在于射,故左足甫至物,右足即还,不及并足而立也。”又云:“并足则是立也者,反言以眀之耳。”疏以“右足还”三字连下为句,则非矣。得朱子之解,注意始眀。而近世又有谓:“左足至【句】右足还并足【句】则是立也。”三句皆是反言者,亦失注意,故复论之。
不去旌
郝氏曰:「凡射获者,持旌侯西,唱获。此教射不计获,故旌倚侯不去也。」
诱射将乘矢
注曰:「诱,犹教也。将行也。行,四矢。象有事于四方。」
执弓不挟右执▯
注曰不挟矢尽
敖氏曰:「执弓,左执弣也。挟弓者,以右巨指钩▯也。此不挟,则但执▯而已。」
南面揖,揖如升射,降出于其位,南适堂西,改取一个,挟之。
注曰:改更也。不射而挟之,示有事也。
敖氏曰:「南面揖,揖退也。揖如升射,谓如其当物升堂之揖也。云出于其位,南见,是时未有司马西方之位也。自賔与大夫之外,凡南行而适堂西,与堂西出而北行者,皆由于此。惟发于其位及反位者,则否。」张氏曰:「司射位在所设中之西南,东面。今乃出其位,南北廻适堂西者,疏以为教众耦威仪之法故也。众耦射毕,皆当自此适堂西,释弓脱决拾也。」
遂适阶西取扑搢之以反位
注曰:「扑,所以挞犯教者。书云:『扑作教刑。』」
张氏曰:「反位所设,中之西南东面也。」
右司射诱射
仪礼集编卷八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编》>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九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乡射礼第五之二
司马命获者执旌以负侯
注曰:「欲令射者见侯与旌,深有志于中。」
郝氏曰:「旌先倚侯,三耦将射,乃命获者执旌,北向背侯,立俟司马命也。」
张氏曰:「上文命张侯倚旌疏云,同是西阶前,至此未有他事,当亦西阶前命之也。」
世佐案下记云:「命负侯者,由其位正,谓此也。」张云:「西阶前命之,非。」
获者适侯执旌负侯而俟
疏曰俟司马命去侯
司射还当上耦西面作上耦射
注曰还左还
译左脚踏在标记物上,两脚不并拢,右脚回转面向南,注视靶心,然后低头,摆正双脚。
注解说:方,就是并拢的意思。心志在于射箭,左脚到达右脚的位置,回转并拢双脚,这就是站立。面向南注视靶心的中央,然后低头,并拢摆正双脚。
疏解说:查考《大射仪》中收纳射器之后,就记载工、人士与梓人从北阶登上,在两柱之间,疏密程度能容纳弓,用朱红或墨色画出纵横交错的线,量度尺寸而画成“午”字。这里没有说,是因为地位低微者文字简略,也应当在收纳射器之后,就画好了。
朱熹说:“这段疏文解释注文让人难以理解,恐怕有脱漏或错误。大概注文的意图是说:左脚踩在标记物上,而右脚不并拢,于是回转双脚,面向南注视靶心的中央。如果让右脚并拢,那就是站立了。因为心志在于观察射箭,所以来不及站立就先注视靶心,注视靶心之后才低头并拢双脚。”
敖氏说:左脚踏在标记物上,是踩在纵向的画线上。《大射仪》说:司射从下位稍微后退,那么踩标记物的人应当踩在纵向的画线上。双脚不并拢,是因为来不及面向北站立。其他时候凡是想要回转的,必须先站立,所以这里说明这一点。还,是指向右回转而面向南。向右回转是为了作为下射者,适宜向上射。已经注视靶心中央,才低头摆正双脚,那么注视靶心中央的时候,右脚大概也踩在纵向画线上而稍微后退吧?正足,是指左右脚分别踩在横向画线的两端。也是左脚先踩,右脚随后。
盛世佐按:射箭的立脚法与其他时候不同。其他时候并拢双脚站立是可以的,但射箭者的双脚不能并拢,并拢就无法射箭。圣人于此担心有人不熟练,所以先在射位画上一纵一横的标记物,用来让人取正。司射在诱导射箭的时候,已经注视靶心中央,就低头看脚,以考察其是否符合法度,这都是为了教导。方足,就是并拢双脚站立,这是常规的法度。正足,就是使双脚在标记物上取正。标记物一纵一横,踩的人也是左脚踩纵向、右脚踩横向,如同所画的那样。直到今天射箭者的站立,取象于“丁”字,大概还是古人画“午”字的遗意吧。注文对于正足、方足的区别,茫然无法分辨,而敖氏于是用左右脚分别踩横向画线两端来解释。如果这样,那么身体就是正面向南站立了,将怎么支撑左腿弯曲右腿伸直来射箭呢?大概自从文武分科,射箭成为武事,于是习射的人既不能阐明仪容体态以印证经典,而儒生学士中精通技艺的又很少,又只是固守纸上的空谈,谬误相承,不能纠正,而经义于是晦暗了。这就是我读到这里而感慨的原因。至于疏文说法的错误,是因为读注文不审慎。注文说:“左脚到达,右脚回转,是说心志在于射箭,所以左脚刚到标记物,右脚就回转,来不及并拢双脚站立。”又说:“并拢双脚就是站立,这是反话来说明罢了。”疏文把“右脚回转”三个字连下文断句,那就错了。得到朱熹的解释,注文的意图才明白。而近代又有人说:“左脚到达【句】右脚回转并拢双脚【句】这就是站立。”三句都是反话,也失去了注文的意图,所以再次论述。
不撤去旌旗
郝氏说:“凡是射箭中靶的,拿着旌旗站在侯的西侧,唱报中靶。这里教导射箭不计较中靶,所以旌旗倚靠在侯上而不撤去。”
诱导射箭将用四支箭
注解说:“诱,就是教导的意思。将,是行的意思。行,四支箭。象征有事于四方。”
拿着弓不夹箭,右手拿着弓弣
注解说:不夹箭,箭已用完
敖氏说:“执弓,是左手拿着弓弣。挟弓,是用右手大拇指钩住弓弣。这里不挟,就只是拿着弓弣罢了。”
面向南作揖,作揖如同升堂射箭时一样,走下台阶走出自己的位置,向南走到堂的西边,改拿一支箭,夹在腋下。
注解说:改,就是更换。不射箭而夹着箭,表示有事。
敖氏说:“面向南作揖,是作揖后退。揖如升射,是说如同他踩标记物升堂时的作揖。说走出他的位置,向南走,这时还没有司马在西方的位置。自从宾客与大夫之外,凡是向南走到堂西,以及从堂西出来向北走的,都由此经过。只有从他的位置出发以及返回位置的人,则不经过这里。”张氏说:“司射的位置在所设之中的西南,面向东。现在走出他的位置,南北回转走到堂西,疏文认为是教导众耦威仪的方法。众耦射完,都应当由此走到堂西,放下弓,脱下决和拾。”
于是走到台阶西侧取扑板,插在大带中,返回位置
注解说:“扑,是用来鞭打违犯教令的人。《尚书》说:‘用扑打作为教刑。’”
张氏说:“返回的位置,是所设之中的西南,面向东。”
右司射诱导射箭
《仪礼集编》卷八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编》>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九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乡射礼第五之二
司马命令获者拿着旌旗背靠着侯
注解说:“想让射箭的人看见侯和旌旗,深深有志于中靶。”
郝氏说:“旌旗先倚靠在侯上,三耦将要射箭,才命令获者拿着旌旗,面向北背靠着侯,站立等待司马的命令。”
张氏说:“上文命令张侯倚旌,疏文说,同在西阶前,到这里没有其他事,应当也在西阶前命令他。”
盛世佐按:下记说:“命令背侯的人,因为他的位置端正,说的就是这个。”张氏说:“在西阶前命令他,不对。”
获者走到侯那里,拿着旌旗背靠着侯等待
疏文说:等待司马命令撤去侯
司射回转,面对上耦,面向西,让上耦射箭
注解说:还,是向左回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