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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仪礼集编十五

仪礼集编卷十四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387–441 段

氏职云:「射则取矢,矢在侯髙则以并夹取之」,是其徴矣。诸侯葢以庶人在官者为之,三侯各一人。注以为即获者,非凡获者所持,皆谓之旌。《周礼》司常职云:「凡射,共获旌」,是也。三侯之旌各不同,大侯之旌以析羽为之。《乡射记》云:「于郊则以旌获」,是也。参侯、干侯之旌以杂帛为之。《乡射记》云:「旌各以其物」,是也。其旌杠之长短亦异,约《乡射记》言之:乡侯上纲去地丈九尺二寸,而旌杠长三仭。依郑説,七尺曰仭,则旌葢出侯尺八寸矣。由斯而推,干侯与乡侯同,参侯去地三大二尺五寸少半寸,其旌当长三丈四尺三寸少半寸,为五仭而弱也。大侯去地四丈八尺五寸少半寸,其旌当长五丈三寸少半寸,为七仭而强也。旌必出于侯尺八寸者,欲射者见而识之,且以为别也。敖以旌为翿,旌固非郑统以析羽释之,而不知其别于经防,岂尽得哉?

译《氏职》说:“射箭时取箭,如果箭在靶子高处,就用并排夹持的方式取箭”,这就是证据。诸侯大概让在官府服役的庶人来担任这个职务,三个靶子各设一人。郑玄注认为这就是“获者”,但并非所有获者所持的旗帜都叫旌。《周礼》司常的职掌说:“凡是射箭,供给获旌”,说的就是这个。三个靶子的旌旗各不相同,大侯的旌旗用析羽制作。《乡射记》说:“在郊外就用旌旗来报获”,说的就是这个。参侯、干侯的旌旗用杂色的帛制作。《乡射记》说:“旌旗各自按照其所属靶子的材质”,说的就是这个。旌旗杆的长短也不同,根据《乡射记》来推算:乡侯的上纲离地一丈九尺二寸,而旌旗杆长三仭。依照郑玄的说法,七尺称为一仭,那么旌旗大概高出靶子一尺八寸。由此类推,干侯与乡侯相同,参侯离地三丈二尺五寸少半寸,它的旌旗应当长三丈四尺三寸少半寸,为五仭还差一点。大侯离地四丈八尺五寸少半寸,它的旌旗应当长五丈三寸少半寸,为七仭还多。旌旗一定要高出靶子一尺八寸,是为了让射手看见并识别,并且作为区别。敖氏把旌当作翿,旌本来就不是郑玄统一用析羽来解释的,但他不知道这与经文的区别,难道完全正确吗?

负侯者皆适侯执旌负侯而俟

敖氏曰:「皆皆三侯者也。大侯、参侯去地逺,亦云负者,但取北面于其北,亦因干侯而言也。先云适侯,乃云执旌,是旌先倚于侯也。然则上经亦当有命倚旌之类明矣。俟俟后命。」

世佐案:负侯者,葢皆自西方适侯也。

  司射适次作上耦射

  敖氏曰东面作之

世佐案:郷射,射位在西,故作射者西面;大射次在东,故作射者东面也。

司射反位,上耦出次,西面揖,进,上射在左,并行。

  注曰上射在左便射位也

世佐案:郷射三耦,东面北上,上射本在下射之左。大射三耦,西面北上。立时,上射在右。及发位并行,则上射转居左。必居左者,所以便其就右物也。下射在右,就左物亦便。

当阶北面揖,及阶揖。上射先升三等,下射从之中等。上射升堂少左,下射升。上射揖,并行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还视侯中,合足而俟。

注曰:「视侯中,各视其侯之中大夫耦,则射参中,参中十四尺;士耦则视干中,干中十尺。」

  敖氏曰侯中干侯之中也

世佐案:三耦皆士,皆当射。干敖説是。

司马正适次袒决遂执弓,右挟之,出升自西阶。适下,物立于物间,左执弣,右执箫,南扬弓,命去侯。

注曰:司马正政官之属,适下物,由上射,后东过也。郷射礼曰:西南面立于物间。

疏曰:案天子有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此虽诸侯礼,亦应有小司马,号为司马正也。

敖氏曰:司马正与司马师乃射时所立之官,如司射之类也。右挟之,谓以右巨指钩▯也。适下物,由上射后而少南行也。此行而立于物间,乃云适下物者,下言司马正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后,故于此惟据下物而言。

世佐案《周礼·序官》云:政官之属,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大夫四人。诸侯司马卿,小司马下大夫各一人,军司马盖上士二人矣。此云司马正,即军司马之长也。上云司马师,即其佐也。司射以射人为之,则司马二人皆以士为之,亦其宜也。知非司马及小司马者,以三卿五大夫之位皆在堂不在下,故也。司马正▯而决遂,且挟弓,大射礼重也。郷射礼云:司射适堂西,不决遂▯,执弓。

负侯皆许诺,以宫趋,直西及乏南,又诺以商至,乏声止。注曰:宫为君,商为臣,其声和相生也。郷射礼曰:获者执旌,许诺。

疏曰:「引郷射者,证与此不同之意。」

敖氏曰:「宫商皆谓诺声也。宫大,商小,趋直西至,乏南乃折而北。不自侯西北行者,不敢由便也。古人歩趋有法,虽贱者犹谨之而不苟。若此,则其上者可知矣。先宫后商,乃止,亦有渐也。」

授获者退立于西方,获者兴其而俟。

注曰:大侯服不氏,负侯徒一人,居乏相代而获。参侯干侯徒,负侯居乏不相代。郷射礼曰:「获者执旌,许诺声不絶以至于乏,坐东面,偃旌,兴而俟。」

疏曰:「引郷射者,此文不具,宜与彼同。」

敖氏曰:「授获者以旌也。或曰者,下当有旌字,盖文脱耳。授旌而退,三侯者皆然,则其负侯居乏者之相代,亦宜同也。退立于西方,各当其乏之西。与获者既偃旌于地,乃兴。」

世佐案:获者,大侯服不也?《周礼·服不氏职》云:「射则以旌居乏而待获,诸侯其以庶人在官者为之。」与参侯、干侯则其徒二人也。孟子云:「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则其尊卑亦微有辨矣。」负侯者,各以其旌授获者而退,事毕也。立于西方,葢在士南,东面,南上与?知在士南者,不敢与士序也。东面,异于士旅食者也。南上,统于侯也。以负大侯者为上,负侯者位在西方,获者位在乏,不相侵也。旧説负侯居乏相代,恐未然。郷射以获者兼负侯,臣礼省也。

司马正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后,降自西阶,遂适次,释弓説决拾,袭反位。

注曰:「乡射礼曰:『司马反位,立于司射之南。』」

司射进与司马正交于阶前,相左,由堂下西阶之东北面,视上射,命曰:“毋射

译背负箭靶的人都走到箭靶旁,手持旗帜,背负箭靶等待。

敖氏说:“‘皆’是指三种箭靶。大侯、参侯距离地面较远,也称背负者,只是取位于其北面,也是因干侯而言。先说走到箭靶旁,再说手持旗帜,是旗帜先倚靠在箭靶上。那么上文也应当有命令倚靠旗帜之类的话,就很明白了。‘俟’是等待后面的命令。”

世佐按:背负箭靶的人,大概都是从西方走到箭靶旁的。

司射走到次舍,让上耦开始射箭。

敖氏说:面向东让他们开始。

世佐按:乡射礼,射位在西,所以主持射箭的人面向西;大射礼次舍在东,所以主持射箭的人面向东。

司射回到原位,上耦走出次舍,面向西作揖,前进,上射在左边,并行。

注说:上射在左边是为了方便射位。

世佐按:乡射礼三耦,面向东以北为上,上射本来在下射的左边。大射礼三耦,面向西以北为上。站立时,上射在右边。等到出发并行时,则上射转居左边。必须居左,是为了方便他靠近右边的靶子。下射在右边,靠近左边的靶子也方便。

在台阶前面向北作揖,到达台阶时作揖。上射先登上三级台阶,下射跟随登上中间一级台阶。上射登上堂上稍偏左,下射登上堂。上射作揖,并行都对着各自的靶子。面向北作揖,到达靶子前作揖,都左脚踩在靶子上,回头看着靶心,并拢双脚等待。

注说:“看着靶心,各自看自己靶子的中心。大夫耦,就射参侯的中心,参侯中心十四尺;士耦就看干侯的中心,干侯中心十尺。”

敖氏说:靶心是干侯的中心。

世佐按:三耦都是士,都应当射干侯。敖氏的说法是对的。

司马正走到次舍,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拿着弓,用右手夹着,出来从西阶登上。走到下靶子旁,站在两个靶子之间,左手握着弓弣,右手握着弓箫,向南举起弓,命令撤去箭靶。

注说:司马正是政官的属官,走到下靶子旁,是从上射后面向东经过。乡射礼说:面向西南站在靶子之间。

疏说:查考天子有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这虽然是诸侯的礼仪,也应当有小司马,号为司马正。

敖氏说:司马正与司马师是射箭时所设立的官员,像司射之类。右挟之,是说用右大拇指钩住弓弣。走到下靶子旁,是从上射后面稍微向南走。这行走并站在靶子之间,却说走到下靶子旁,是因为下文说司马正从下射的南面出来,绕到后面,所以在这里只根据下靶子而言。

世佐按:《周礼·序官》说:政官的属官,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大夫四人。诸侯的司马卿,小司马下大夫各一人,军司马大概是上士二人。这里说司马正,就是军司马的首长。上文说司马师,就是他的副手。司射由射人担任,那么司马二人都由士担任,也是适宜的。知道不是司马及小司马,是因为三卿五大夫的位置都在堂上不在下面。司马正戴决遂且夹弓,是大射礼隆重。乡射礼说:司射走到堂西,不戴决遂,拿着弓。

背负箭靶的人都答应,用宫调快步走,径直向西走到乏的南面,又用商调答应,到达乏,声音停止。注说:宫代表君,商代表臣,它们的音调和谐相生。乡射礼说:获者拿着旗帜,答应。

疏说:“引用乡射礼,证明与此不同的意思。”

敖氏说:“宫商都是指答应的声音。宫声大,商声小,快步径直向西走到乏南才折向北。不从侯西北走,是不敢走捷径。古人步行快步有法度,即使是卑贱的人还谨慎而不苟且。像这样,那么上面的人就可以知道了。先宫后商,然后停止,也有渐进的意思。”

把旗帜交给获者,退下站在西方,获者举起旗帜等待。

注说:大侯的服不氏,负侯的徒一人,在乏中相代而获。参侯干侯的徒,负侯在乏中不相代。乡射礼说:“获者拿着旗帜,答应声不绝直到乏,坐下面向东,放倒旗帜,起来等待。”

疏说:“引用乡射礼,此文不详细,应当与彼相同。”

敖氏说:“授予获者的是旗帜。或者‘者’字下应当有‘旌’字,大概是文字脱落。授予旗帜而退下,三种箭靶都这样,那么负侯在乏中相代,也应当相同。退下站在西方,各自对着乏的西面。与获者既已放倒旗帜在地上,就起来。”

世佐按:获者,是大侯的服不氏吗?《周礼·服不氏职》说:“射箭时就拿着旗帜在乏中等待获,诸侯大概用庶人在官者担任。”与参侯、干侯则其徒二人。孟子说:“庶人在官者,他们的俸禄以此作为差别,那么他们的尊卑也稍微有区别了。”负侯者,各自把自己的旗帜交给获者而退下,事情完毕。站在西方,大概是在士的南面,面向东,以南为上?知道在士南,是不敢与士并列。面向东,不同于士旅食者。以南为上,统属于侯。以负大侯者为上,负侯者位在西方,获者位在乏,不相侵犯。旧说负侯在乏中相代,恐怕不对。乡射礼以获者兼负侯,是臣礼简省。

司马正从下射的南面出来,绕到后面,从西阶走下,于是走到次舍,放下弓,解下决拾,穿上外衣回到原位。

注说:“乡射礼说:‘司马回到原位,站在司射的南面。’”

司射前进与司马正在台阶前相遇,互相让路,从堂下西阶的东北面,面向北,看着上射,命令说:“不要射

获,毋猎获。”上射揖,司射退反位,乃射。上射既发,挟矢而后下射射,拾发以将乘矢。获者坐而获。

译靶子,不要猎取猎物。”上射者作揖,司射退回到原位,于是开始射箭。上射者已经发射,夹着箭矢,然后下射者射箭,每次拾取一支箭发射,直到射完一乘(十二支)箭。获者坐着判定中靶。

敖氏曰:「此指在干侯之乏者也。大侯、参侯者,亦坐而不获。」

世佐案:此时大侯、参侯之获者,其立自如,不唱获,不坐也。敖云亦坐,非。

举旌以宫,偃旌以商,获而未释,获卒射,右挟之,北面揖,揖如升射。

郝氏曰:「卒射,右挟之,谓矢发尽,左手执弓,右手大二指挟弓▯,就物内,转向北揖,异于乡射也。」

姜氏曰:「乡射云,皆执弓不挟,南面揖。」

上射降三等,下射少右从之中等,并行。上射于左,与升射者相左,交于阶前,相揖适次,释弓説决,舍袭,反位。注曰:「上射于左,由下射阶上少右,乃降待之。言袭者,凡射背袒。」

敖氏曰:「位次中之位也,亦西面北上。下凡言三耦之位,皆放此。」

郝氏曰:「反位,反欠,北西面北上之位。」

世佐案:上经云,司射适次,作上耦射,司射反位,上耦出次,则三耦位在次中,明矣。郝云:在次北,非。

  三耦卒射亦如之

  敖氏曰三亦当作二字之误也

司射去扑,倚于阶西,适阼阶下,北面告于公曰:「三耦卒射,反搢扑,反位。」

敖氏曰:「去扑者,与尊者言,不敢佩刑器也。」

姜氏曰:「乡射卒射,告于賔者,尊賔也;此不告于賔者,公尊也。乡射,賔揖司马,乃降搢扑,反位;此不揖者,君非賔比也。」

  古三耦射

司马正袒决,送执弓,右挟之,出,与司射交于阶前,相左。注曰:出,出于次也。袒时亦适次。

  疏曰凡袒袭皆于隠防

敖氏曰:「不言司马,正适次者,以下言出,则适次可知,亦以上有成礼,故于此省文也。」

升自西阶,自右物之后,立于物间,西南面,揖弓,命取矢,负侯,许诺,如初,去侯,皆执旌以负其侯而俟。

  注曰俟小臣取矢以旌指教之

敖氏曰:「此负侯即获者也。如初去侯,谓许诺以宫商至乏声止也。惟去来异耳。三耦所射,干侯而已。而三侯之负侯者,皆执旌以往者,卑统于尊,且矢亦或有逺近故也。」

张氏曰:「负侯许诺,如初去侯,如去侯时之诺,以宫又诺以商也。」

世佐案:此负侯即立于西方者,云如初去侯,则诺声起于乏。自西方至乏,不诺也。如初之下,复云去侯者,以别于初负侯时,不诺也。云皆执旌则获者,又以旌授之矣。

  司马正降自西阶北面命设楅

注曰:「此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后而降之。」

  敖氏曰北面于所设楅之南

郝氏曰:「设楅中庭,南与洗齐,故司马正北面立,其南使设者止,勿过南也。」

小臣师设楅,司马正东面,以弓为毕。

注曰:「毕所以敎助执事者。」《乡射记》曰:「乃设楅于中庭,南当洗,东肆。」

疏曰:「毕是助载鼎实之物,故司马执弓为毕,以指授。若《周礼》执殳以为鞭,度然。」

敖氏曰:司马正东面立于所设楅之西也。此楅亦南面坐设之。毕所以指画处置之器,以木为之,其长三尺。此以弓指画设楅之处,象毕之用,故曰「以弓为毕」云。凡以毕指敎者,皆立于所设器之侧。

郝氏曰:「小臣师设楅,司马正,又转西东面立,使设者勿偏西也。毕,竹简笏类,形如毕星,即今如意。执以止物曰毕,与跸通,止也。臣当君前,不敢指防,故以弓当笏,止其防。」

既设楅,司马正适次,释弓説决拾,袭反位。小臣坐,委矢于楅,北括。司马师坐乗之,卒。

世佐案《乡射礼》云:「司马袭进,当楅,南北面坐,左右抚矢而乗之。」此文省耳。

若矢不备,则司马正又袒执弓,升,命取矢如初,曰:「取矢不索,乃复求矢,加于楅。」卒,司马正进坐,左右抚之,兴,反位。

  注曰此坐皆北面

敖氏曰:「又袒执弓,不言决,遂右挟之者,可知也。司马师既乗矢,其备若否,皆以告于正。若不备,则正命取矢;若备,则正亦进抚之也。左右抚者,左手抚其左右,手抚其右,以审定其数耳。」

世佐案:司马师既乗之矣,司马复进而抚之,慎其事也。

  右取矢加于楅

司射适西阶西,倚扑。升自西阶,东

译敖氏说:“这是指在干侯射靶时缺乏箭矢的情况。大侯、参侯的获者,也是坐着而不获箭。”

世佐按:此时大侯、参侯的获者,他们站立自如,不唱获,不坐下。敖氏说也坐下,是不对的。

举起旌旗发宫声,放下旌旗发商声,获箭而未释放,获箭完毕射毕,右手夹着箭,面向北作揖,作揖如同升阶射礼时一样。

郝氏说:“射毕,右手夹着箭,是说箭发射尽,左手拿着弓,右手用大拇指和食指夹住弓弣,放入怀中,转向北作揖,这与乡射礼不同。”

姜氏说:“乡射礼说,都拿着弓不夹箭,面向南作揖。”

上射降下三级台阶,下射稍微靠右跟随他,在中间并行。上射在左边,与升阶射礼的人互相错开,在台阶前交错,互相作揖后前往次舍,放下弓,解下决拾,穿上外衣,回到原位。注说:“上射在左边,从下射台阶上稍微靠右,才降下等待他。说穿外衣,是因为凡射礼时背部都是袒露的。”

敖氏说:“次舍的位置在中间的位置,也是西面北上。下面凡是说三耦的位置,都仿照这个。”

郝氏说:“回到原位,是回到次舍,西面北上的位置。”

世佐按:上文说,司射前往次舍,让上耦射,司射回到原位,上耦出次舍,那么三耦的位置在次舍中,是明显的。郝氏说:在次舍北边,是不对的。

三耦射毕也如同这样。

敖氏说:三也应当是二的误字。

司射去掉扑,靠在台阶西边,前往阼阶下,面向北向公报告说:“三耦射毕,返回插好扑,回到原位。”

敖氏说:“去掉扑,是因为与尊贵的人说话,不敢佩戴刑具。”

姜氏说:“乡射礼射毕,向宾报告,是尊重宾;这里不向宾报告,是因为公尊贵。乡射礼,宾作揖给司马,然后司马降下插好扑,回到原位;这里不作揖,是因为君主不能与宾相比。”

古三耦射

司马正袒露背部,戴上决拾,让人送弓,右手夹着弓,出次舍,与司射在台阶前交错,互相错开。注说:出,是出次舍。袒露时也是前往次舍。

疏说:凡袒露和穿外衣都在隐蔽的地方。

敖氏说:“不说司马正前往次舍,是因为下文说出,那么前往次舍可知,也是因为上文有成礼,所以在这里省略文字。”

从西阶升上,从右边物体的后面,站在物体之间,西南面,作揖弓,命令取箭,背对侯靶,答应,如同初始,离开侯靶,都拿着旌旗背对各自的侯靶而等待。

注说:等待小臣取箭用旌旗指教他们。

敖氏说:“这背对侯靶的就是获者。如同初始离开侯靶,是说答应以宫商到乏声停止。只有去来不同罢了。三耦所射,只是干侯。而三侯的背对侯靶者,都拿着旌旗前往,是因为卑者统属于尊者,而且箭也有远近的缘故。”

张氏说:“背对侯靶答应,如同初始离开侯靶,如同离开侯靶时的答应,以宫又答应以商。”

世佐按:这背对侯靶的就是站在西方的人,说如同初始离开侯靶,那么答应声起于乏。从西方到乏,不答应。如同初始之下,又说离开侯靶,是为了区别于初始背对侯靶时,不答应。说都拿着旌旗那么获者,又用旌旗授予他了。

司马正从西阶降下,面向北命令设置楅。

注说:“这是从下射的南边出来,回到后面而降下的。”

敖氏说:面向北在所要设置楅的南边。

郝氏说:“设置楅在中庭,南边与洗相齐,所以司马正面向北站立,他的南边让设置的人停止,不要超过南边。”

小臣师设置楅,司马正面向东,用弓作为毕。

注说:“毕是用来指教帮助执事的人的。”《乡射记》说:“于是设置楅在中庭,南边对着洗,东边放置。”

疏说:“毕是帮助装载鼎实的东西,所以司马拿着弓作为毕,来指授。如果《周礼》拿着殳作为鞭,也是这样。”

敖氏说:司马正面向东站在所要设置楅的西边。这楅也是面向南坐着设置的。毕是用来指画处置的器具,用木头做成,长三尺。这里用弓指画设置楅的地方,象征毕的作用,所以说“用弓作为毕”。凡是用毕指教的,都站在所设置器具的旁边。

郝氏说:“小臣师设置楅,司马正,又转向西面向东站立,让设置的人不要偏西。毕,是竹简笏一类,形状像毕星,就是现在的如意。拿着它停止东西叫毕,与跸通,停止的意思。臣子在君主面前,不敢指画,所以用弓当作笏,停止他的指画。”

设置好楅后,司马正前往次舍,放下弓,解下决拾,穿上外衣,回到原位。小臣坐着,把箭放在楅上,北面括住。司马师坐着乘坐它,完毕。

世佐按《乡射礼》说:“司马穿上外衣前进,对着楅,南北面坐着,左右抚摸箭而乘坐它。”这里文字省略罢了。

如果箭不齐全,那么司马正又袒露背部拿着弓,升阶,命令取箭如同初始,说:“取箭不索取,于是再求箭,加在楅上。”完毕,司马正前进坐着,左右抚摸它,起来,回到原位。

注说:这坐着都面向北。

敖氏说:“又袒露背部拿着弓,不说决拾,于是右手夹着它,是可以知道的。司马师已经乘坐箭,其齐全与否,都报告给司马正。如果不齐全,那么司马正命令取箭;如果齐全,那么司马正也前进抚摸它。左右抚摸,左手抚摸它的左边,右手抚摸它的右边,来审定它的数量罢了。”

世佐按:司马师已经乘坐它了,司马又前进抚摸它,是慎重其事。

右边取箭加在楅上

司射前往西阶西边,靠着扑。从西阶升上,向东

面请射于公。公许。注曰:倚扑者,将即君前,不敢佩刑器也。升堂者,欲诸公卿大夫辩闻也。

译当面请求在国君面前射箭。国君允许了。注释说:倚靠扑刑,是因为将要接近国君面前,不敢佩戴刑具。登上厅堂,是希望各位公卿大夫都能明辨听闻。

敖氏曰:「请射乃升者,以其后有告耦等事,宜在上为之故也。」东面亦与他仪异,下经云:「司正东楹之东,北面告于公。」

  右再请射

遂适西阶,上命賔御于公。诸公卿则以耦告,于上大夫则降即位,而后告。

  注曰告诸公卿扵堂上尊之也

敖氏曰:「耦者,谓公卿自为耦也。以耦告,亦如命三耦之辞。大夫则降即位而后告,见其贬扵诸公卿也。下文所云,是其事已。若卿与大夫为耦,则其告亦当有上下之别。诸公卿大夫为耦,亦各以其次为之。」郝氏曰:「命賔御于公,以君命命也。」

司射自西阶上北面告于大夫曰:「请降。」司射先降,搢扑,反位。大夫从之降,适次,立于三耦之南,西面,北上。注曰:「适次前而北,西面立。」

疏曰:「上云司射等适次,谓入次中。此『适次』者,大夫降自西阶,东行适次,所过向堂,东西面立,因过次为适次,非入次也。」

敖氏曰:「于此云北面,则是命宾及吿诸公卿,皆乡其位也。适次,亦谓进而至于次也。三耦,士也,而在大夫之上者,以其先射,尊之。三耦之南,大夫之北,宜有闲地,以待诸公卿之降。」

世佐案:是时三耦位在次中之北,大夫适次,亦谓入于次也。注疏説误。

司射东面于大夫之西北,耦大夫与大夫。命上射曰:「某御于子。」命下射曰:「子与某。」子射。

敖氏曰:司射东面,亦在次中,不言适次者,可知也。世佐案:司射东面向大夫也,大夫之西北,葢当诸公卿之虗位,必于此者,命当自上下也。合耦曰耦,耦大夫与大夫者,谓大夫与大夫射,司射命之以定其耦也。其命之之辞,如下文所云。张氏《监本正误》云:司射东面于大夫之西,比耦,比误作北。愚谓监本非误也,或作比者,后人因不审其句读而妄改之耳。朱子及杨氏、敖氏诸本皆与监本同,今从之。

  卒遂此众耦

敖氏曰:「众耦,士耦也。士与大夫为耦者,亦存焉。」世佐案:「是时司射少南,东面于众耦之西北,比之。」

众耦立于大夫之南,西面北上。若有士与大夫为耦,则以大夫之耦为上。

  注曰为上居羣士之上

敖氏曰:「立于大夫之南,则在次可知。故经亦不言适次。若士与大夫为耦,亦其长者也。乃着其为上者,意与乡射同。大夫之耦虽为上射,犹立于大夫之后者,射事未至,明其不并立也。及将射,乃转居右而并立云。」

郝氏曰:「大国诸侯臣一孤,三卿,五大夫,三耦。自有余,而时或有与,有不与。故大夫不足,则以士比之。世佐。案经云:『若有者』,亦兼次国以下无诸公而言。无诸公,则有大夫与卿为耦者,有士与大夫为耦者。以一大夫为賔,故也。大夫之耦,唯一人耳。乡射礼云:『大夫虽众,皆与士为耦』,与此异。」

命大夫之耦曰:「子与某子射。」告于大夫曰:「某御于子。」注曰:士虽为上射,其辞犹尊大夫。

命众耦,如命三耦之辞,诸公卿皆未降。

敖氏曰:诸公卿尊冝事至,乃降也。此时之降者,为比耦也。向者既以耦吿公卿于上,则耦定矣,故可以未降。

  右比耦

遂命三耦各与其耦拾取矢,皆袒决遂,执弓,右挟之。注曰:「此命入次之事也。」司射既命而反位,不言之者,土射出,当作取矢,事未讫。

敖氏曰:司射既于次中东面,以次命之,即反西方之位,不言者,亦以其可知也。司射于取矢者,惟命之而不复作之者,以其取矢亦发于次中,与乡射异。世佐案三耦向在次矣。注云:此命入次之事,非乡射比。耦位在堂西,射位在司马之西南,故司射于取矢者,既于堂西命之,又于司马之西南作之。大射惟有次中位,故司射命取矢讫,即反中西南之位,而使小射正作之也。以下经证之,此防葢有阙文。

一耦出,西面揖,当楅,北面揖,及楅,揖。

注曰:「三耦同入,次其出也。一上射,出西面立。司射作之,乃揖行也。」

  世佐案注説误见上

上射东面,下射西面。上射揖,进坐,横弓,却手,自弓下

译敖氏说:“请求射箭然后登堂,是因为后面还有告知配对等事务,适宜在堂上进行,所以如此。”面向东也与其他礼仪不同,下文说:“司正站在东楹的东面,面向北向国君报告。”

右边再次请求射箭

于是前往西阶,登堂命令宾客为国君驾车。对于公卿,则在堂上告知配对;对于上大夫,则先下堂就位,然后告知。

注说:在堂上告知公卿,是尊重他们。

敖氏说:“配对,是说公卿自己互为配对。告知配对,也像命令三对射手的言辞。大夫则下堂就位然后告知,显示他们比公卿地位低。下文所说的,就是这件事。如果卿与大夫互为配对,那么告知时也应当有上下之别。公卿大夫互为配对,也都按照各自的次序进行。”郝氏说:“命令宾客为国君驾车,是用国君的命令来命令。”

司射从西阶登堂,面向北向大夫报告说:“请下堂。”司射先下堂,插好扑板,回到原位。大夫跟随他下堂,前往次所,站在三对射手的南面,面向西,以北为上。注说:“前往次所的前面而向北,面向西站立。”

疏说:“上文说司射等人前往次所,是指进入次所中。这里的‘前往次所’,是大夫从西阶下堂,向东走到次所,所经过的地方面向堂,东西向站立,因为经过次所所以称为前往次所,并非进入次所。”

敖氏说:“这里说面向北,那么命令宾客和告知公卿,都是面向他们的位次。前往次所,也是说前进到达次所。三对射手是士,却站在大夫的上面,是因为他们先射箭,表示尊重。三对射手的南面,大夫的北面,应当有空地,以等待公卿下堂。”

世佐按:这时三对射手的位次在次所的北面,大夫前往次所,也是说进入次所。注和疏的说法错误。

司射面向东站在大夫的西北方,为大夫配对。命令上射说:“某人为你驾车。”命令下射说:“你与某人。”你射箭。

敖氏说:司射面向东,也在次所中,不说前往次所,是可以推知的。世佐按:司射面向东对着大夫,大夫的西北方,大概正对着公卿的空位,必定在这里,是因为命令应当从上而下。配对称为耦,耦大夫与大夫,是说大夫与大夫射箭,司射命令他们以确定配对。命令的言辞,如下文所说。张氏《监本正误》说:司射面向东站在大夫的西面,比耦,比误作北。我认为监本没有错误,有的版本作比,是后人因为不审察句读而妄改的。朱子及杨氏、敖氏各本都与监本相同,现在遵从它。

右边完成这些众多配对

敖氏说:“众多配对,是士的配对。士与大夫互为配对的,也包含在内。”世佐按:“这时司射稍微向南,面向东站在众多配对的西北方,为他们配对。”

众多配对站在大夫的南面,面向西,以北为上。如果有士与大夫互为配对,就以大夫的配对为上。

注说:为上,居于众士之上。

敖氏说:“站在大夫的南面,那么在次所是可以推知的。所以经文也不说前往次所。如果士与大夫互为配对,也是其中年长的人。特意指出他为上,意思与乡射礼相同。大夫的配对虽然是上射,仍然站在大夫的后面,是因为射箭的事还没有到,表明他们不并排站立。等到将要射箭时,才转到右边并排站立。”

郝氏说:“大国诸侯的臣子有一个孤,三个卿,五个大夫,三对射手。本来有余,但有时有的参加,有的不参加。所以大夫不足,就用士来凑数。世佐按:经文说‘如果有’,也兼指次国以下没有公卿的情况。没有公卿,就有大夫与卿互为配对的,有士与大夫互为配对的。因为以一个大夫为宾客,所以大夫的配对只有一个人。乡射礼说:‘大夫虽然多,都与士互为配对’,这与这里不同。”

命令大夫的配对说:“你与某子射箭。”告知大夫说:“某人为你驾车。”注说:士虽然是上射,言辞仍然尊重大夫。

命令众多配对,像命令三对射手的言辞,公卿都还没有下堂。

敖氏说:公卿尊贵,适宜等到事情到了才下堂。这时下堂的,是为了配对。先前已经在堂上向公卿告知配对,那么配对就确定了,所以可以不下堂。

右边配对

于是命令三对射手各自与他们的配对拾取箭矢,都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拿着弓,右手夹着它。注说:“这是命令进入次所的事务。”司射命令后回到原位,不说出来,是因为士射出,应当作取矢,事情还没有结束。

敖氏说:司射在次所中面向东,依次命令他们,就回到西方的位次,不说出来,也是因为可以推知。司射对于取矢的人,只命令而不作之,是因为取矢也发生在次所中,与乡射不同。世佐按:三对射手先前在次所了。注说:这是命令进入次所的事务,不是乡射可比。配对位次在堂西,射位在司马的西南,所以司射对于取矢的人,既在堂西命令他们,又在司马的西南作之。大射只有次所中的位次,所以司射命令取矢完毕,就回到次所西南的位次,而让小射正作之。根据下文经文证明,这里大概有缺文。

一对射手出来,面向西作揖,对着楅,面向北作揖,到达楅,作揖。

注说:“三对射手一同进入,依次出来。一个上射,出来面向西站立。司射作之,才作揖行走。”

世佐按:注的说法错误,见上文。

上射面向东,下射面向西。上射作揖,前进坐下,横放弓,退手,从弓下

取一个,兼诸弣兴。顺羽,且左还,毋周反面揖。

注曰:「左还反其位,毋周。右还而反,东面也。君在阼,还周则下射将背之。」

译取一支箭,同时举起弓弣。顺着箭羽的方向,向左转身,不要转满一圈而正面朝向对方作揖。

注解说:“向左转身回到原位,不要转满一圈。如果是向右转身再回来,那就是面向东方了。君主站在东阶,如果转满一圈,那么下面射箭的人就会背对着君主。”

敖氏曰:「既顺羽,则钩▯而左还也。自西面而东面,若皆左还,则谓之周。此先左还而后右还,是毋周也。下放此,必毋周者,以相变为容。」

世佐案:乡射未兴,而顺羽,故云“顺羽且兴”;此则既兴而顺羽,故云“顺羽且左还”。其节亦小变也。毋周威仪多也。注説似迂。

下射,进坐,横弓,覆手,自弓上取一个,兼诸弣,兴,顺羽,且左还,毋周反面,揖。

  敖氏曰反面自东面而反西面

  既拾取矢棞之

  注曰棞齐等之也

  郝氏曰棞叩也叩四矢使齐也

张氏曰:「棞疑当作棞。孟子注:「棞犹叩防也。」叩防有取齐之义,若棞则门橛耳。」监本正误云:「梱之与梱,复二梱字俱误作梱。」

世佐案:古字少棞,与捆葢通用也。棞同梱,张氏改棞为棞,亦泥。孟子「棞屦」之「棞」,或作捆,俗字也。

  兼挟乗矢皆内还南面揖

注曰:「内还者,上射左,下射右。不皆右还,亦以君在阼,嫌下射,故左还而背之也。上以阳为内,下以隂为内,因其宜可也。」

敖氏曰:「亦揖乃皆内还,经文不具也。上射左还,下射右还,皆乡内,故搃以内言之。皆内还者,由便也。」世佐案:「内还者,先以身乡堂而还也。上射东面,左还则乡堂;下射西面,右还则乡堂。必皆内还者,取其相乡,且威仪之法,不敢由便也。」注説似迂晦,敖氏「由便」之説尤非凡。敖氏所解,左还右还皆与注説相反,今不从。

适楅,南皆左还,北面揖,搢三挟,一个揖,以耦左还,上射于左。

注曰:「以,犹与也。言以者,耦之事成于此,意相人耦也。上射转居左,便其反位也。上射少北,乃东面。」

疏曰:次在楅东南北面揖,时已在次西靣,故知上射少北,乃东面得东当次也。

敖氏曰:「以如以宾升之,以谓上射;以其耦左还也。此左还者,上射先而下射后,故言以。」

世佐案:上射自楅西下射自楅东,皆南行,适楅南。上射在右,至是将转而居左,故云「以耦左」。还能左右之,曰「以言易位之事」,上射寔主之也。乡射礼云:「皆左还」,不云「以耦者」,上射仍在右,不须易位也。乡射射位在西,故其反也,上射于右为便;大射次在东,故其反位也,上射于左为便。葢西行者以北为右,东行者以北为左也。敖云「于左」当作「于右」,非。

退者与进者相左,相揖。还,退释弓矢于次。説决拾,袭反位。世佐案:相左,谓退者由进者之南也。反位,反次中西面,北上位。

二耦拾取矢,亦如之。后者遂取诱射之矢,兼乗矢而取之,以授有司。于次中,皆袭反位。

注曰:「有司纳射器,因留主授受之。」

  右三耦取矢于楅

  司射作射如初

敖氏曰:「如初,亦适次作上耦也。其异者,三耦于既作,乃袒决遂,取弓矢也。司射既作,即反位,不俟之。」

  一耦揖升如初

世佐案:「谓自出次至合足而俟之仪,皆如初射也。」

司马命去侯,负侯许诺如初。司马降,释弓反位。

敖氏曰:「司马,司马正也。下放此,不言説、决、拾与袭,亦文省。」

世佐案如初,谓自司马正适次至负侯者,退立于西方,皆如初命去侯之仪。也是时,获者亦兴共而俟。

司射犹挟一个去扑,与司马交于阶前,适阼阶下,北面请释获于公,公许。反搢扑,遂命释获者设中,以弓为毕,北面。

注曰:北面立于所设中之南,当视之也。《乡射礼》曰:「设中,南当楅,西当西序。」

敖氏曰:大史前立于所设中之西,于是司射当之,西面命之。既则少西南行,而北面以弓为毕,指画以示其处。

郝氏曰:「北面不设中者,不得过南也。」

世佐案北面于所设中之南,示设中者以南北节也。乡射礼云:「西面立于所设中之东,北面命释获者。」此命释获者亦北面,不西面立者,以大史既立于所设中之西,东面,则设中东西之节可见矣,不须司射更示之也。

  大史释获

敖氏曰:「言此者,明上所谓释获者之为大史也。」郝氏曰:

译敖氏说:“既然顺着箭羽的方向,就钩住弓弣向左转身。从西面转向东面,如果都向左转身,就称为‘周’。这里先向左转身而后向右转身,这就是‘毋周’。下面的情况与此相同,必定不转满一圈,是为了以变化来体现仪容。”

世佐按:乡射礼尚未开始,却顺着箭羽,所以说‘顺羽且兴’;这里则是已经起身而顺着箭羽,所以说‘顺羽且左还’。其节奏也有细微的变化。‘毋周’是因为威仪繁多。注疏的解释似乎迂腐。

下射,前进坐下,横放弓,手背朝上,从弓上取一支箭,连同其余的箭一起夹在弓弣处,起身,顺着箭羽,并且向左转身,不转满一圈,反身面向西,作揖。

敖氏说:反身是指从东面反过来面向西面。

已经拾取箭矢并整理使之齐平。

注说:整理是使之齐等的意思。

郝氏说:整理是叩击的意思,叩击四支箭使之齐平。

张氏说:“整理恐怕应当作‘棞’。《孟子》注说:‘棞犹如叩击门槛。’叩击门槛有取齐的意思,如果是‘棞’则是门橛罢了。”监本正误说:“‘梱’与‘梱’,重复的两个‘梱’字都误作‘梱’。”

世佐按:古字少用‘棞’,与‘捆’大概通用。‘棞’同‘梱’,张氏将‘棞’改为‘棞’,也过于拘泥。《孟子》‘棞屦’的‘棞’,有的版本作‘捆’,是俗字。

同时夹持四支箭,都向内转身面向南作揖。

注说:“向内转身,是指上射向左,下射向右。不都向右转身,也是因为君主在阼阶,嫌下射(向右转身会背对君主),所以向左转身而背对(君主)也。上射以阳为内,下射以阴为内,根据其适宜的情况也可以。”

敖氏说:“也是作揖后才都向内转身,经文没有写全。上射向左转身,下射向右转身,都面向内,所以总括用‘内’来表述。都向内转身,是因为方便。”世佐按:“向内转身,是指先让身体面向厅堂然后转身。上射面向东,向左转身则面向厅堂;下射面向西,向右转身则面向厅堂。必定都向内转身,是为了让他们相对,且这是威仪的法则,不敢因为方便而改变。”注疏的解释似乎迂腐晦涩,敖氏‘因为方便’的说法尤其不寻常。敖氏所解释的,向左向右转身都与注疏相反,现在不采纳。

走到楅前,向南都向左转身,面向北作揖,插好三支箭夹持一支箭,作揖,带着同耦者向左转身,上射在左边。

注说:“以,就是和的意思。说‘以’,是因为同耦者的事情在此完成,意思是与人结成同耦。上射转而居于左边,是为了方便他返回原位。上射稍微偏北,然后面向东。”

疏说:位次在楅的东南面向北作揖,当时已经在次西边面向西,所以知道上射稍微偏北,然后面向东才能正对位次。

敖氏说:“‘以’如同‘以宾升’的‘以’,‘以’是指上射;因为他的同耦者向左转身。这个向左转身,是上射先动而下射后动,所以说‘以’。”

世佐按:上射从楅的西边,下射从楅的东边,都向南走,到达楅南。上射在右边,至此将要转而居于左边,所以说‘以耦左’。能够左右转身的,说‘以’是言易位之事,上射实际上是主导者。《乡射礼》说:“都向左转身”,不说“以耦者”,上射仍在右边,不需要易位。乡射的射位在西边,所以返回时,上射在右边方便;大射的位次在东边,所以返回原位时,上射在左边方便。大概向西走的人以北为右,向东走的人以北为左。敖氏说“于左”应当作“于右”,不对。

退下的人与进来的人交错而行,互相作揖。转身,退下在次中放下弓和箭。脱下决拾,穿上外衣返回原位。世佐按:相左,是说退下的人从进来的人的南边经过。反位,是返回次中面向西,上射在上面的位置。

第二同耦者拾取箭矢,也像这样。后者于是取来诱射的箭,连同四支箭一起取来,交给有司。在次中,都穿上外衣返回原位。

注说:“有司收纳射器,因此留任主管授受之事。”

右边第三同耦者在楅处取箭。

司射像开始时一样命令射箭。

敖氏说:“像开始时一样,也是到次中命令上耦。不同的是,第三同耦者在被命令后,才袒露右臂戴上决拾,取弓和箭。司射命令后,就返回原位,不等待他们。”

第一同耦者作揖升堂像开始时一样。

世佐按:“是指从走出次中到合足等待的礼仪,都像第一次射箭时一样。”

司马命令撤去侯,负侯者答应像开始时一样。司马走下台阶,放下弓返回原位。

敖氏说:“司马,是司马正。下面的情况与此相同,不说脱下决拾和穿上外衣,也是文字省略。”

世佐按:像开始时一样,是指从司马正到次中到负侯者退下站在西方,都像开始命令撤去侯时的礼仪。这时,获者也起身共同等待。

司射仍然夹持一支箭拿着扑,与司马在台阶前交错而行,到阼阶下,面向北请求向公报告释获,公允许。返回插好扑,于是命令释获者设置中,以弓为毕,面向北。

注说:面向北站在所设中的南边,是为了观看。《乡射礼》说:“设置中,南对着楅,西对着西序。”

敖氏说:大史先前站在所设中的西边,这时司射对着他,面向西命令他。之后稍微向西南走,然后面向北以弓为毕,指画以示其处。

郝氏说:“面向北不设置中的人,是因为不能越过南边。”

世佐按:面向北在所设中的南边,是向设置中的人示意南北的节制。《乡射礼》说:“面向西站在所设中的东边,面向北命令释获者。”这里命令释获者也面向北,不面向西站立,是因为大史已经站在所设中的西边,面向东,那么设置中的东西节制就可见了,不需要司射再示意。

大史释获。

敖氏说:“说这个,是为了说明上面所说的释获者是大史。”郝氏说:

「史掌书记算法,故主获。」

小臣师执中,先首坐设之,东面退。大史实八算于中,横委其余于中。西兴共而俟。

译史官掌管书记和算法,因此主持获取(筮数)。

小臣师执中,首先就座并布置好(席位),面朝东退下。

大史将八根算筹放在中间,将剩下的算筹横着放置在中间。

西兴共同等待。

注曰:「先犹前也。命大史而小臣师设之。国君官多也。小臣师退,反东堂下位。乡射礼曰:『横委其余于中,西南末。』」

敖氏曰:此不言执算者,又不言大史受算,则是大史自执算矣。寔算则坐,故于后言兴。是时大史位于中西小史之位,亦宜近之。

张氏曰:「中形为伏兽,窍其背以置获筹,执之则前其首,设之则东其面,面首一也。」

世佐案:首据中言也,面据设中者言也。执之先首,设之东面,则中之东西设,而其首在东也,明矣。

司射西面命曰:「中离维纲,扬触捆复。公则释获,众则不与。」

注曰:「离,犹过也。猎也。侯有上下纲,其邪制躬舌之角者为维。或曰:维当为绢,绢纲耳。扬触者,谓矢中他物,扬而触侯也。梱复,谓矢至侯不着而还复,复反也。公则释获,优君也。众当中鹄而着。」

朱子曰:纲耳,即笼纲,以布为之,梓人谓之縜,而此谓之绢。字虽异而音则同【案注之绢字,恐是縜字之误。梓人云:縜寸焉】敖氏曰:西面,亦于中。东离丽也,中而丽于维纲,言其去鹄逺也。扬触梱,复言其非正中,又且不必在鹄也。二者甚不宜。释获而于君,则释之优君也。不与,谓不在此释获之科也。此特承上文而言耳。其寔众之所射,非正中其鹄者,皆不释也。或曰:维谓躬与舌也。躬舌所以维持侯,未知是否。

郝氏曰:「侯舌曰维系,侯绳曰纲梱,叩也。矢叩侯,还反于地。」

姜氏曰:「离之言丽,如《诗》『雉离鸿离』之丽。」注训为过,猎则于上、中字似难通。

世佐案:离字之训,敖得之。维当以敖氏所引或説为正。丽于维去鹄犹近,丽于纲则尤逺矣。维与纲,侯之上下皆有之,而大侯、参侯则唯见其上耳。韵防云:梱犹款也,扣也。人物出入多扣触之,则梱有扣触之义矣。复如雨星不及地尺而复之,复梱,复谓矢扣触侯而还复也。或曰:梱谓矢触侯之左右,如梱之在门两旁也。复谓矢至侯而还复也。姑备一解,存之注中。绢字当依敖氏作縜。

  唯公所中中三侯皆获

  注曰值中一侯则释获

敖氏曰:「此愈优君也。中亦兼离维纲与扬触梱复者而言。皆获者中一侯,则其侯之获者,主获之也。此命亦传吿于获者,故以获言之上。云释获,下云获,互文也。」

郝氏曰:「君射不拘大侯、参侯、干侯,中皆释获;众射非其侯中,不算。」

姜氏曰:「唯公所中,中五字为句。上中去声,谓中之也;下中如字,乃侯中之中。葢言上三者众不释获,公则释之,然亦一侯释获耳。惟公所中,在侯中则三侯皆获。凡皆以优君也。」

世佐案:上经云「射者非其侯中之不获,所以辨其等者,▯矣」。此则告以优尊之义,亦为上得兼下也。姜説伤巧,当以旧説为正。

  释获者命小史小史命获者

注曰:「传吿服,不使知此。司射所命。」

疏曰:「据在大侯而言,告服不则,参侯、干侯告可知,举逺见近。」

世佐案:释获者,谓大史也。必以此命传吿获者,以其唱获与释获聨事,故须使共闻之。不亲往告者,获者贱,且方有事,不可暂离中侧也。

司射遂进,由堂下北面,视上射,命曰:「不贯不释。」上射揖,司射退,反位。

  注曰射不中鹄不释算

释获者坐取中之八算,改实八算,兴执而俟。乃射,若中,则释获者毎一个释一算。上射于右,下射于左。若有余算,则反委之。又取中之八算,改实八算于中,兴执而俟。三耦卒射。

  右三耦再射

  宾降取弓矢于堂西

注曰:「不敢与君并俟,吿取之以升。俟君事毕。」

疏曰:下云“公将射,则宾降,适堂西,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升自西阶”,是君事毕乃尔。今此但取之以俟,非即袒决遂也。葢去射时尚逺,不可以即袒【从通解节本】敖氏曰:此言“降”而不言“升”,似有阙文。宾降取弓矢以升者,明其将侍君射。

郝氏曰:「賔与君为耦,君将射,宾先自堂上西序东面,降立阶西,东面也。」

世佐案:宾降,谓自其席而

译注说:“先”就是“前”的意思。国君命令大史,由小臣师来设置射侯。这是因为国君身边的官员众多。小臣师退下后,回到东堂下的位置。《乡射礼》说:“把剩下的箭横着放在中间,西南角是末端。”

敖氏说:这里没有说拿着算筹的人,也没有说大史接受算筹,那就是大史自己拿着算筹了。放置算筹时要坐着,所以后面才说“起身”。这时大史的位置在中西小史的位置,也应该靠近那里。

张氏说:“射侯的形状像伏着的野兽,在它的背上凿孔用来放置获筹,拿着它时头朝前,设置它时面朝东,面和头是一个意思。”

世佐按语:头是相对于射侯本身而言的,面是相对于设置射侯的人而言的。拿着它时头朝前,设置它时面朝东,那么射侯是东西向设置的,而它的头在东边,这就很明白了。

司射面朝西命令说:“射中射侯的维纲,或者箭扬起触到射侯又弹回。如果是国君射中,就计获;众人射中,就不计获。”

注说:“离”,就是“过”的意思,也有“猎”的意思。射侯有上下两道纲绳,那些斜着制作躬和舌的角部叫做维。有人说:维应当是绢,就是绢制的纲绳。扬触,是指箭射中其他物体,扬起后触到射侯。梱复,是指箭射到射侯上没有粘住而弹回,复就是返回。国君射中就算计获,这是优待国君。众人应当射中靶心并粘住才算。”

朱熹说:绢制的纲绳,就是笼纲,用布做成,《梓人》篇称之为縜,这里称之为绢。字虽然不同但读音相同【按:注中的绢字,恐怕是縜字的误写。《梓人》篇说:縜一寸宽】。敖氏说:面朝西,也是在射侯的位置。东离丽,指射中并附着在维纲上,说的是离靶心很远。扬触梱复,说的是没有正中靶心,而且不一定在靶心上。这两种情况都很不应该。对国君计获,是优待国君。不计获,是指不在这计获的条目里。这只是承接上文而言罢了。实际上众人所射,没有正中靶心的,都不计获。有人说:维是指躬和舌。躬和舌是用来维持射侯的,不知道是否正确。

郝氏说:“射侯的舌部叫维系,射侯的绳索叫纲梱,叩击的意思。箭叩击射侯,弹回落到地上。”

姜氏说:“离”的意思是附着,就像《诗经》中“雉离鸿离”的“丽”字。注解释为过、猎,对于上、中两个字似乎难以讲通。

世佐按语:“离”字的解释,敖氏说得对。维应当以敖氏所引的另一种说法为正。附着在维上离靶心还近,附着在纲上就更远了。维和纲,射侯的上下都有,而大侯、参侯只看到上面的。《韵防》说:梱就是款,扣击的意思。人物出入多扣击触碰它,那么梱就有扣击触碰的意思了。复就像雨星不到地面一尺就返回,复梱,复是指箭扣击射侯而弹回。有人说:梱是指箭触到射侯的左右,就像梱在门的两侧一样。复是指箭射到射侯而弹回。暂且保留一种解释,存在注中。绢字应当依敖氏改为縜。

只有国君射中,射中三侯都计获。

注说:射中一侯就计获。

敖氏说:“这更加优待国君了。中也是兼指离维纲和扬触梱复而言的。都计获,是指射中一侯,那么那侯的获者,就主持计获。这个命令也传告给获者,所以用获来说。上面说释获,下面说获,是互文见义。”

郝氏说:“国君射不拘大侯、参侯、干侯,射中都计获;众人射中不是自己的侯,就不算。”

姜氏说:“唯公所中,中五字为一句。上面的中读去声,指射中的意思;下面的中读如字,是侯中的中。大概说上面三种情况众人不计获,国君就计获,但也只是一侯计获罢了。只有国君射中,在侯中则三侯都计获。这都是为了优待国君。”

世佐按语:上文说“射者非其侯中之不获,所以辨其等者,〇矣”。这里告诉优待尊者的道理,也是上位者可以兼管下位者的意思。姜氏的说法过于巧辩,应当以旧说为正。

计获者命令小史,小史命令获者。

注说:传告服事,不让知道这是司射的命令。

疏说:根据在大侯而言,告服不则,参侯、干侯告可知,举远见近。”

世佐按语:计获者,是指大史。一定要把这个命令传告给获者,因为唱获与计获是连贯的事,所以必须让他们共同听到。不亲自去告诉的原因,是获者地位低贱,而且正有事,不能暂时离开射侯旁边。

司射于是前进,从堂下北面,看着上射,命令说:“不贯穿靶心就不计获。”上射作揖,司射退下,回到原位。

注说:射不中靶心就不计获。

计获者坐下取出射中的八根算筹,改放八根算筹,起身拿着等待。于是射箭,如果射中,那么计获者每射中一个就计一根算筹。上射在右边,下射在左边。如果有剩余的算筹,就反着放回去。又取出射中的八根算筹,改放八根算筹在中间,起身拿着等待。三对射手射完。

右三对射手再射

宾客走下台阶,在堂西取弓矢。

注说:“不敢与国君并列等待,告诉取弓矢以便上升。等待国君的事完毕。”

疏说:下文说“公将射,则宾降,适堂西,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升自西阶”,是国君的事完毕才这样。现在这里只是取弓矢等待,不是立即袒露右臂、佩戴决遂。大概离射箭的时候还远,不可以立即袒露【从通解节本】。敖氏说:这里说“降”而没说“升”,似乎有缺漏的文字。宾客走下台阶取弓矢以便上升,说明他将侍奉国君射箭。

郝氏说:“宾客与国君为耦,国君将要射箭,宾客先从堂上西序东面,走下台阶站在阶西,也是东面。”

世佐按语:宾客走下台阶,是指从他的席位

降也。公为賔,举旅之时,賔既就席矣。郝云:自堂上西序,东面降,非不言其升者,俟于堂西未升也。取弓矢之仪,详见下文。先言之者,与下为节也。

译这是降下的礼仪。公作为宾客,在举杯劝酒的时候,宾客已经就座了。郝氏说:从堂上西边的墙边,面朝东走下台阶,之所以不提及他登堂,是因为他在堂西等待,尚未登堂。取弓矢的礼仪,详见下文。这里先提及它,是为了与下文形成节奏上的对应。

诸公卿则适次继三耦以南

  注曰言继三耦明在大夫北

  敖氏曰不言降者可知也

郝氏曰:「初纳射器,宾弓矢在堂西,诸臣弓矢在东次。故賔适堂西,诸公卿适次,各取弓矢。」

公将射,则司马师命负侯,皆执其旌以负其侯而俟。注曰:君尊,若始焉。

世佐案:此云皆执其旌,则旌之不同,益可见矣。亦获者,授之于乏。

  司马师反位

郝氏曰:「位在西阶下,东面,司马正之南也。」

  ▯仆人扫侯道

  注曰新之

  郝氏曰▯仆人周礼司▯之属

世佐案:▯仆人即《周礼》▯仆也。▯仆,下士二人,属夏官,掌五寝之埽除、粪洒之事,故使之给埽侯道之役。诸侯葢亦以庶人在官者为之也。司▯掌五▯之法,属秋官。郝氏乃引以当之,误矣。

司射去扑,适阼阶下,告射于公。公许,适西阶东,吿于宾。注曰:吿,当射也。

敖氏曰:「告射轻于请射,故不升堂。」

世佐案:此时宾在堂西,故适西阶东告之。郝云:宾立西阶下,西东面,非吿公北面告宾。葢西面与。

遂搢扑,反位。小射正一人取公之决拾于东坫上,一。小射正授弓,拂弓,皆以俟于东堂。

注曰:「授弓,当授大射正,拂弓去尘。」

疏曰:据此经上下,或云大射正,或云司射,或云小射正当是大射正一人为上司射,次之司射,或谓之小射正。若然,大射正与司射各一人,据其行事,小射正不止一人而已。如此文既云小射正一人,又云一小射正,则小射正二人也【从通解节本】

敖氏曰:「授当作受。受弓者,受于有司也。受弓亦于东堂,皆皆二小射正也。云小射正一人,又云一小射正,则小射正亦多矣。《周官》射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然则诸侯之大射正上士亦二人,小射正中士亦四人与?」

郝氏曰:「小射正授弓,授之大射正。大射正授公,东堂堂上,东君席侧也。」

世佐案:东堂东序东也。郝云:君席侧非初纳射器,君之弓矢适东堂。至是,小射正受而拂之,与奉决拾者同俟于此。授当从敖氏作「受」,葢受之于弓人也。俟者,俟公就物,则一小射正奉决拾以从,一小射正以弓授大射正也。大射正唯为司正者一人,其余皆小射正也。敖云:大射正二人,非。

公将射,则宾降,适堂西,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升自西阶,先待于物北比,一笴东面立。

注曰:「不敢与君并东面立,乡君也。」

疏曰:前文賔降,适堂西,取弓矢,无宾升堂之文。但文不具,其实即升矣。是以此文云賔降。

敖氏曰:「比一笴物,比空一笴地也。必退于物,比一笴者逺下。君亦为司马,当由物后而适物间也。」

郝氏曰:「賔降,即前取弓矢降,再言以明待君之仪。疏谓取弓矢升,再降,非也。物比右,物之比。」

世佐案:此当以郝説为正。葢三耦卒射,则公将射矣。公将射,则賔及诸公卿皆降。自司马师命负侯至小射正,俟于东堂,皆一时事也。观此经复言「公将射,则賔降」,亦是复言,可知必复言之者,见其与上诸事同节也。旧説前降取弓矢,此降又为袒以下诸仪。则经何以前言降而不言升?宜后儒疑其有阙文也。夫一弓矢也,既取之而升,复以之而降,降而又升,其仪不亦繁复乎?此云「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即取弓矢之仪也。向者取弓矢以升,其仪当复何如?且公之弓矢尚俟于东堂,而宾乃先取之以升,亦无是理也。以是数者推之,则其谬误显然矣。

司马升,命去侯如初,还右,乃降释弓,反位。

注曰:「还,右还,君之右也。犹出下射之南,还其后也。」今文曰:「右还。」

敖氏曰:「还右,谓围右物也。既命去侯,则由右物之南,适其右,乃降来。由物比去,适物右,是还之也。不还左物者,以君将为下射故也。是时君未立于物,而先辟之,敬之至也。」

郝氏曰:「司马命去侯,还右乃降者賔。物居右,司马出右,物南即西转,下堂不还左物也。」

世佐案:司马,司马正也。还右,言于如初之下,

译各位公卿便前往次位,继三耦之后向南排列。

注解说:说继三耦,表明位置在大夫的北面。

敖氏说:不说“降”,是因为不言自明。

郝氏说:“起初放置射器时,宾客的弓矢在堂西,各位臣子的弓矢在东次。所以宾客前往堂西,各位公卿前往次位,各自取弓矢。”

国君将要射箭,司马师命令负侯者,都拿着他们的旌旗,背负着侯靶而等待。注解说:国君尊贵,如同开始一样。

世佐按:这里说都拿着他们的旌旗,那么旌旗的不同,更加可以看见了。也是获者,授予乏中。

司马师回到原位。

郝氏说:“位置在西阶下,面朝东,在司马正的南面。”

仆人清扫侯道。

注解说:使之焕然一新。

郝氏说:仆人是《周礼》司爟的属官。

世佐按:仆人即《周礼》中的司爟。司爟,下士二人,属于夏官,掌管五寝的清扫、洒扫之事,所以让他们负责清扫侯道的差役。诸侯大概也用庶人在官者担任。司爟掌管五爟之法,属于秋官。郝氏却引用它来对应,是错误的。

司射去掉扑,前往阼阶下,向国君报告射箭。国君允许,司射前往西阶东,向宾客报告。注解说:报告,是说将要射箭。

敖氏说:“报告射箭比请求射箭轻,所以不升堂。”

世佐按:此时宾客在堂西,所以前往西阶东报告他。郝氏说:宾客站在西阶下,面朝西向东,不是面朝北报告国君,面朝西报告宾客。大概是面朝西吧。

于是插好扑,回到原位。一个小射正从东坫上取出国君的决拾,一个。一个小射正授予弓,拂去弓上的灰尘,都在东堂等待。

注解说:“授予弓,应当是授予大射正,拂弓是为了去尘。”

疏说:根据经文上下文,有的说大射正,有的说司射,有的说小射正,应当是大射正一人作为上司射,其次是司射,或者称为小射正。如果这样,大射正和司射各一人,根据他们的行事,小射正不止一人而已。像这样,经文既说小射正一人,又说一个小射正,那么小射正就是两人了【从通解节本】

敖氏说:“授应当作受。受弓者,是从有司那里受弓。受弓也在东堂,都是两个小射正。说小射正一人,又说一个小射正,那么小射正也很多了。《周官》射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那么诸侯的大射正上士也是二人,小射正中士也是四人吗?”

郝氏说:“小射正授予弓,是授予大射正。大射正授予国君,东堂是堂上,国君席的东侧。”

世佐按:东堂在东序的东侧。郝氏说:国君席的东侧,不对。起初放置射器,国君的弓矢在东堂。到这里,小射正接受并拂拭它,与捧着决拾的人一同在此等待。授应当从敖氏改为“受”,大概是从弓人那里受弓。等待,是等待国君就位,那么一个小射正捧着决拾跟随,一个小射正把弓授予大射正。大射正只有作为司正的一人,其余都是小射正。敖氏说:大射正二人,不对。

国君将要射箭,宾客就降下,前往堂西,袒露右臂,佩戴决遂,拿着弓,插着三支箭,夹着一支箭,独自从西阶升上,先在侯靶北面一笴的地方,面朝东站立。

注解说:“不敢与国君并排面朝东站立,是面向国君。”

疏说:前文宾客降下,前往堂西,取弓矢,没有宾客升堂的记载。只是文字不完整,其实已经升了。所以这里说宾客降下。

敖氏说:“比一笴,是侯靶旁边空出一笴的地。一定要退到侯靶,空出一笴的地方,是因为远离下方。国君也作为司马,应当从侯靶后面前往侯靶之间。”

郝氏说:“宾客降下,就是前面取弓矢时降下,再次说以明确等待国君的礼仪。疏说取弓矢升,再降,不对。物比右,是侯靶的右侧。”

世佐按:这里应当以郝氏的说法为正确。大概三耦射完,国君就要射箭了。国君将要射箭,宾客和各位公卿都降下。从司马师命令负侯到小射正在东堂等待,都是同时的事。看这里经文又说“国君将要射箭,宾客就降下”,也是重复说,可以知道必定重复说的原因,是看见它与上面的事同节。旧说前面降下取弓矢,这里降下又是为了袒露右臂等礼仪。那么经文为什么前面说降下而不说升上?应当是后儒怀疑有缺文。同一弓矢,既然取来升上,又带着它降下,降下后又升上,其礼仪不是太繁琐了吗?这里说“袒露右臂,佩戴决遂,拿着弓,插着三支箭,夹着一支箭”,这就是取弓矢的礼仪。先前取弓矢升上,其礼仪应当如何?况且国君的弓矢还在东堂等待,而宾客却先取来升上,也没有这样的道理。根据这几点推论,那么其谬误显然了。

司马升上,命令去掉侯靶如前,向右转,于是降下,放下弓,回到原位。

注解说:“还,是向右转,在国君的右侧。如同出下射的南面,转到它的后面。”今文说:“右还。”

敖氏说:“还右,是说围着右侧的侯靶。既命令去掉侯靶,就从右侧侯靶的南面,前往它的右侧,于是降下来。从侯靶旁边离开,前往侯靶右侧,这就是还。不还左侧侯靶,是因为国君将作为下射。这时国君还没有站在侯靶处,就先避开他,是极致的尊敬。”

郝氏说:“司马命令去掉侯靶,还右然后降下的是宾客。侯靶在右侧,司马出右侧,侯靶南面即向西转,下堂不还左侧侯靶。”

世佐按:司马,是司马正。还右,是说在如前之下,

见其异于初也。敖説得之。位司射之南也。又案今文曰:「右还」,义似长。葢由右物之南,适西阶,即右还也。

译看见它和起初不同。敖氏的解释是正确的。位于司射的南面。又查考今文说:“向右转”,这个解释似乎更合理。大概是从右边礼器的南面,走到西阶,这就是向右转。

公就物,小射正奉决拾以笥,大射正执弓,皆以从于物。注曰:「笥,萑苇器。大射正舎司正,亲其职。」

敖氏曰:「笥葢竹器,决拾在坫上时,亦宜用笥,至是始见之耳。射时,大射正为司正如故,至是暂舎其职,而为君执弓,重其事也。弓,射器之主也。」

张氏曰:「大射正初为摈者,复自摈者立为司正,至此又舎司正来执弓也。」

世佐案:大射正执弓,葢小射正授之于东堂。

小射正坐奠笥于物南,遂拂以巾,取决,兴賛,设决,朱极三。

注曰:极犹放也。所以韬指利放▯也。以朱韦为之。三者食指、将指、无名指,无极放▯契扵此指。多则痛,小指短不用。

敖氏曰:「拂者,拂决极与拾也。賛设决与极者,为君设之也。下言賛者,放此者,极朱而用三,若臣则用二。其物色亦未闻。《士丧礼》曰:『纩极二』,葢死时变用纩,而数则与生时同。」

小臣正賛袒公,袒朱襦,卒袒。小臣正退俟于东堂。敖氏曰:「此袒于设决之后,亦异于臣。」

世佐案:俟者,俟公卒射,当賛袭也。

小射正又坐取拾兴賛设拾以笥退奠于坫上复位。注曰:既袒乃设拾,拾当以韝▯上。

郝氏曰:「小射正复位,与小臣正同,立俟于东堂也。」世佐案:「此言设拾,而不言遂者,以君不肉袒,故取敛衣之义;复位,复俟于东堂之位也。小射正复位者,亦俟公卒射,以笥受决拾也。」

大射正执弓以袂顺左右隈,上再,下壹。左执弣,右执箫,以授公。公亲揉之。

注曰:「顺放之也。隈弓渊也。揉宛之,観其安危也。」今文「顺」为「循」。

疏曰:以袂向下于弓隈,顺放之。《考工记·弓人》云:「其弓安,其弓危。以弓弱者为危,弓强者为安。」则此云观安危者,谓试弓之强弱。

敖氏曰:「隈者,弓之曲处也。」《考工记》曰:「凡角之中,恒当弓之畏。畏也者,必挠是也。顺之者,所以审其厚薄而騐其强弱也。详上而畧下,以其上下之厚薄均。」郝氏曰:「袂,衣袖。顺,即拂也。以衣袖顺弓上下两隈拂之,示整洁也。弓仰执,故上隈之里左右再拂,下隈之背一拂之。」

世佐案顺之以袂,亦拂拭之意。郝得之,前小射正,既于东堂拂之矣。至是,大射正又顺之者,敬君物也。隈分左右,则弓之仰执明矣。上再,下壹,左右各三也。上弓里,下弓表。

小臣师以巾内拂矢,而授矢于公,稍属。

  注曰内拂恐尘及君也

敖氏曰:「授矢亦以巾也。」《燕礼》记曰:「小臣以巾授矢。」凡授弓矢,皆当于公右。

  世佐案稍属説见燕礼记

大射正立于公后,以矢行吿于公。

注曰:「若不中,使君当知而改其度。」

  下曰畱上曰扬左右曰方

注曰:畱,不至也;扬,过去也;方,出旁也。

敖氏曰:“左右曰方者,左则曰左方,右则曰右方也。”世佐案:方与旁通,矢行或左或右,皆曰旁,敖説非是。

公既发,大射正受弓而俟,拾▯以将乗矢。

注曰:「公下射也,而先发不畱,尊也。」

敖氏曰:「俟者,将复授之也。」云:「拾发以将乗矢,则是宾先公后,亦如其他上下射之为也。」

世佐案:敖説非也。《燕礼》记于君既发之后,乃云「上射退于物一笴,既发则答君而俟」,是亦公先发之证矣。

  公卒射小臣师以巾退反位

  世佐案反东堂下之位

  大射正受弓

  注曰受弓以授有司于东堂

小射正以笥受决拾,退奠于坫上,复位。

世佐案:小射正之位,敖云未详。郝云于东堂窃谓,诸侯之小射正,盖中士、下士也。其位本在西方,东堂乃其将射俟事之位。上经云:「皆以俟于东堂」,是也。事毕,则仍反西方之位与?

  大射正退反司正之位

敖氏曰:「云反司正之位,是射时其位自若也。然则此司正之位不当东西之中,而与乡饮酒者异,明矣。」世佐案:「此时司正之位,盖亦迁于司射之南,如乡射礼也。经不言者,文不具耳。」敖氏据此而改「经中庭为阼阶前」,泥矣。郝云:「此九字当在三

译公靠近器物,小射正捧着装有决和拾的笥,大射正拿着弓,都跟随公来到器物旁。注说:“笥,是用萑苇编制的容器。大射正放下司正的职务,亲自执行他的职责。”

敖氏说:“笥大概是竹制的容器,决和拾在坫上时,也应该用笥盛放,到这里才见到它罢了。射箭时,大射正像原来一样担任司正,到这里暂时放下他的职务,为君主拿弓,是重视这件事。弓,是射箭器具中最重要的。”

张氏说:“大射正起初担任摈者,又从摈者的位置担任司正,到这里又放下司正的职务来拿弓。”

世佐按:大射正拿弓,大概是小射正从东堂授予他的。

小射正坐着把笥安放在器物南面,于是用巾擦拭,取出决,起身赞导,设置决,朱色的极有三根。

注说:“极就是放的意思。是用来包裹手指以便顺利放箭的。用红色的皮革制成。三根,是指食指、中指、无名指,没有极的放箭不契合在这三根手指上。多了会痛,小指短不用。”

敖氏说:“拂,是擦拭决、极和拾。赞导设置决和极,是为君主设置的。下文说赞导的,放箭的,极是红色的且用三根,如果是臣子则用两根。它的颜色也没有听说过。《士丧礼》说:‘纩极二’,大概是死时变用纩,而数量则与活着时相同。”

小臣正赞导公袒露上身,袒露朱色的襦,完成袒露。小臣正退下在东堂等候。敖氏说:“这是在设置决之后袒露上身,也与臣子不同。”

世佐按:等候,是等候公射完,应当赞导穿衣。

小射正又坐着取出拾,起身赞导设置拾,用笥盛放,退下安放在坫上,回到原位。注说:“已经袒露上身才设置拾,拾应当戴在韝上。”

郝氏说:“小射正回到原位,与小臣正相同,都站立在东堂等候。”世佐按:“这里说设置拾,而不说‘遂’,是因为君主不肉袒,所以取收敛衣物的意思;回到原位,是回到在东堂等候的位置。小射正回到原位,也是等候公射完,用笥接收决和拾。”

大射正拿着弓用衣袖顺着左右隈,上面两次,下面一次。左手拿着弣,右手拿着箫,授予公。公亲自揉搓它。

注说:“顺,是顺着放的意思。隈,是弓的弯曲处。揉搓它,是观察它的安危。”今文“顺”作“循”。

疏说:“用衣袖向下在弓的隈处,顺着放。《考工记·弓人》说:‘其弓安,其弓危。以弓弱者为危,弓强者为安。’那么这里说观察安危,是说测试弓的强弱。”

敖氏说:“隈,是弓弯曲的地方。”《考工记》说:“凡角的中部,常对着弓的隈。隈,一定是弯曲的地方。顺着它,是为了审察它的厚薄而验证它的强弱。上面详细而下面简略,因为上下的厚薄均匀。”郝氏说:“袂,是衣袖。顺,就是拂拭。用衣袖顺着弓上下两隈拂拭,表示整洁。弓仰着拿,所以上隈的里面左右各拂两次,下隈的背面拂一次。”

世佐按:用衣袖顺着它,也是拂拭的意思。郝氏说得对,之前小射正已经在东堂拂拭过了。到这里,大射正又顺着它,是敬重君主的器物。隈分左右,那么弓是仰着拿的就明白了。上面两次,下面一次,左右各三次。上面是弓的里面,下面是弓的外面。

小臣师用巾在内部擦拭箭,把箭授予公,稍属。

注说:在内部擦拭是恐怕灰尘沾到君主身上。

敖氏说:“授予箭也用巾。”《燕礼》记说:“小臣用巾授予箭。”凡是授予弓矢,都应当在公的右边。

世佐按:稍属的解释见《燕礼》记。

大射正站在公的后面,用箭向公报告射行的情况。

注说:“如果不中,让君主知道而改正他的尺度。”

下面说畱,上面说扬,左右说方。

注说:“畱,是不到;扬,是过去;方,是出旁。”

敖氏说:“左右说方的,左边就说左方,右边就说右方。”世佐按:方与旁通,箭行或左或右,都叫旁,敖氏的说法不对。

公射完后,大射正接过弓而等候,拾发以将乘矢。

注说:“公下射,而先发不畱,是尊重。”

敖氏说:“等候,是将要再次授予他。”说:“拾发以将乘矢,那么是宾客先于公后,也像其他上下射那样。”

世佐按:敖氏的说法不对。《燕礼》记在君射完后,才说“上射退于物一笴,既发则答君而俟”,这也是公先发的证据。

公射完后,小臣师用巾退下回到原位。

世佐按:回到东堂下的位置。

大射正接过弓。

注说:接过弓以授予有司在东堂。

小射正用笥接收决和拾,退下安放在坫上,回到原位。

世佐按:小射正的位置,敖氏说未详。郝氏说在东堂,我认为,诸侯的小射正,大概是中士、下士。他的位置本来在西方,东堂是他将射时等候事务的位置。上文说:“都等候在东堂”,是对的。事情完毕,就仍然回到西方的位置吗?

大射正退下回到司正的位置。

敖氏说:“说回到司正的位置,是射时他的位置自若。那么这司正的位置不当在东西的中间,而与乡饮酒不同,是明显的。”世佐按:“此时司正的位置,大概也迁到司射的南面,像乡射礼一样。经文不说,是文字不全罢了。”敖氏据此而改“经中庭为阼阶前”,太拘泥了。郝氏说:“这九个字当在三

射毕释获者退中与算之后,亦非。」

小臣正赞,袭公还,而后宾降,释弓于堂西,反位于阶西,东面。

译射箭完毕,负责清点猎物的人退下,在统计命中次数和计算胜负之后,也并非如此。」

小臣正唱赞,国君换上朝服返回,然后宾客才走下台阶,将弓放置在堂屋的西边,回到台阶西侧原来的位置,面朝东站立。

注曰阶西东面宾降位

疏曰:「上文賔受献讫,降立于阶西,东面。」

敖氏曰:「公退云,还是其进退亦不由物前也。宾因降而不敢即升,若以是时未有上事也。不言説、决、拾、袭,亦文省。」

公即席,司正以命升宾。宾升,复筵。而后卿大夫继射。诸公卿取弓矢于次,中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出西面揖。揖如三耦升射,卒射降如三耦,适次释弓,説决拾,袭反位。众皆继射,释获皆如初。

注曰:「诸公卿言,取弓矢;众言释获,互言也。」

敖氏曰:「反位亦在次于取弓矢之处,为少北耳。众谓大夫而下,此不分别士与大夫为耦之仪,是如三耦也。其以君在,故耦不得尽其尊大夫之礼与释获,皆如初,亦指君以下言也。」

卒射释获者,遂以所执余获适阼阶下,北面告于公曰:「左右卒射反位。」坐,委余获于中。西兴,共而俟。

  右公及宾诸公卿大夫皆射

郝氏曰:「此节叙君射过,自矜贵,多衰世骄蹇之风,乏先王恭俭之意。人主既身居下物,折节行礼,过自矜饰,何以诲下?至于三射乐作,然后就物,不以乐志,则所称节奏比礼,容体比乐者,君独不然焉?用射君,不用礼乐而能选士御臣者,未之有也。」

世佐案篇内,如中三侯皆获,及不以乐志之类,皆以优至尊辟不敏也。必如此者,以人主不可有与臣下争胜之心。有是心,胜则矜,不胜则忮,为患匪浅。故设此法以寛之,使知为君之道,不必见长于一艺,而亦不因是形其短。此制礼之深意也。至于授弓矢,赞决拾,诸仪官具物傋,亦贵贵之义,应尔。郝氏讥之过矣。

司马袒执弓,升,命取矢如初。负侯,许诺。以旌负侯如初。司马降,释弓如初。小臣委矢于楅如初。

注曰:「司马,司马正于是。司马师亦坐乘矢。」

宾诸公卿大夫之矢,皆异束之以茅,卒正坐左右抚之,进束,反位。

注曰:「异束,大夫矢尊殊之也。正司马,正也。进前也。又言束整结之,示亲也。」

疏曰:公卿皆异束,但大夫或与士耦,则士矢不束,大夫束之,故注特言大夫尊殊之也【从《仪礼图节本】敖氏曰:此文主于束矢而言,盖见其不在如初之中者也。

郝氏曰:「左右抚之,数众矢也。进束,谓既数众矢,而后进所束之矢于楅。反位,反中西南东面之位。」

世佐案:异束之者,人一束也。束之亦于楅上,卒束毕也。敖云:衍非正,上似脱“司马”二字。抚矢之位,乡射礼云:“当楅南北面。”此宜亦如之。委矢于楅,北括束茅于矢上,握则束矢之处于抚矢者为近矣。既抚而复亲束之,乃去进者,盖抚手及之而已。束则于当楅之位,又少进也。郝云:进所束之矢于楅,然则未进之前,賔、诸公卿大夫之矢,岂皆委之于地耶?其説不可通矣。

  賔之矢则以授矢人于西堂下

注曰:「是言矢人,则纳射器之有司,各以其器名官职,不言君矢,小臣以授矢人于东堂下,可知。」

  敖氏曰授之亦小臣也

司马释弓,反位,而后卿大夫升就席。

注曰:「此言其升,前小臣委矢于楅。」

张氏曰:方司马释弓反位,卿大夫即升就席,是其升在小臣委矢之前。以上文类言如初诸事,故至此始特言之。

  右再取矢

司射适阶西,释弓去扑,袭进,由中东立于中,南北面视算。释获者东面于中,西坐。先数右获二算为纯,一纯以取实于左手。十纯则缩而委之,每委异之。有余纯则横诸下,一算为奇,奇则又缩诸纯下。兴,自前适左,东面坐。敖氏曰:「此坐字衍文,乡射无之。」

坐兼敛算,实于左手一纯,以委十则异之,其余如右。获司射复位,释获者遂进,取贤获,执之,由阼阶下北面告于公。

世佐案:此亦君礼之异者也。乡射礼云:「升自西阶,尽阶不升堂,告于賔。」

若右胜,则曰「右贤于左」;若左胜,则曰「左贤于右」。以纯数告,若有奇者,亦曰「奇」。若左右钧,则左右各执一算以告,曰「左右钧」。还复位,坐兼敛算,实八算于中,委其余于中

译注说:阶西,东面,宾客降下位置。

疏说:“上文宾客接受献酒完毕,降下站立在阶西,面向东。”

敖氏说:“公退下说,还是他的进退也不从器物前经过。宾客因为降下而不敢立即升上,如果是这时还没有上面的事。不说脱、决、拾、袭,也是文字省略。”

公就席,司正以命令升宾客。宾客升上,恢复席。然后卿大夫接着射。各位公卿在次取弓矢,中袒脱决遂,拿着弓,插三挟一,一个个出来面向西作揖。作揖如同三耦升射,射完降下如同三耦,到次放下弓,脱决拾,穿衣回到原位。众人都接着射,放下算筹都如初。

注说:“各位公卿说,取弓矢;众人说放下算筹,是互文见义。”

敖氏说:“回到原位也在次于取弓矢的地方,稍微偏北。众人指大夫以下,这里不分别士与大夫为耦的礼仪,是如同三耦。因为君在,所以耦不得尽尊大夫的礼仪,和放下算筹,都如初,也是指君以下说的。”

射完放下算筹的人,于是拿着剩余的算筹到阼阶下,面向北报告给公说:“左右射完回到原位。”坐下,把剩余的算筹放在中间。向西起身,共同等待。

右公及宾客各位公卿大夫都射

郝氏说:“这一节叙述君射过,自矜贵,多有衰世骄蹇的风气,缺乏先王恭俭的意思。人主既然身居下位,折节行礼,过自矜饰,怎么教诲下属?至于三射乐作,然后就物,不以乐志,那么所称节奏比礼,容体比乐的,君独不然?用射君,不用礼乐而能选士御臣的,没有这样的。”

世佐按篇内,如中三侯皆获,及不以乐志之类,都是以优至尊避不敏。必如此,因为人主不可有与臣下争胜的心。有这心,胜则矜,不胜则忮,为患匪浅。所以设此法以宽之,使知道为君之道,不必见长于一艺,而也不因这显其短。这是制礼的深意。至于授弓矢,赞决拾,诸仪官具物备,也是贵贵的意义,应当如此。郝氏讥之过矣。

司马袒执弓,升上,命取矢如初。负侯,许诺。以旌负侯如初。司马降下,放下弓如初。小臣把矢放在楅上如初。

注说:“司马,司马正于是。司马师也坐乘矢。”

宾客各位公卿大夫的矢,都异束之以茅,卒正坐左右抚之,进束,回到原位。

注说:“异束,大夫矢尊殊之也。正司马,正也。进前也。又说束整结之,示亲也。”

疏说:公卿都异束,但大夫或与士耦,则士矢不束,大夫束之,所以注特言大夫尊殊之也【从《仪礼图节本】敖氏说:此文主于束矢而言,盖见其不在如初之中者也。

郝氏说:“左右抚之,数众矢也。进束,谓既数众矢,而后进所束之矢于楅。反位,反中西南东面之位。”

世佐按:异束之者,人一束也。束之亦于楅上,卒束毕也。敖云:衍非正,上似脱“司马”二字。抚矢之位,乡射礼云:“当楅南北面。”此宜亦如之。委矢于楅,北括束茅于矢上,握则束矢之处于抚矢者为近矣。既抚而复亲束之,乃去进者,盖抚手及之而已。束则于当楅之位,又少进也。郝云:进所束之矢于楅,然则未进之前,宾客、各位公卿大夫的矢,岂皆委之于地耶?其说不可通矣。

宾客的矢则以授矢人于西堂下

注说:“是言矢人,则纳射器之有司,各以其器名官职,不言君矢,小臣以授矢人于东堂下,可知。”

敖氏说授之亦小臣也

司马放下弓,回到原位,然后卿大夫升上就席。

注说:“此言其升,前小臣委矢于楅。”

张氏说:方司马放下弓回到原位,卿大夫即升上就席,是其升在小臣委矢之前。以上文类言如初诸事,故至此始特言之。

右再取矢

司射到阶西,放下弓去掉扑,穿衣进,由中东立于中,南北面视算。放下算筹的人面向东于中,向西坐。先数右获二算为纯,一纯以取实于左手。十纯则缩而委之,每委异之。有余纯则横诸下,一算为奇,奇则又缩诸纯下。起身,自前到左,面向东坐。敖氏说:“此坐字衍文,乡射无之。”

坐兼敛算,实于左手一纯,以委十则异之,其余如右。获司射复位,放下算筹的人于是进,取贤获,拿着它,由阼阶下面向北报告给公。

世佐按:此亦君礼之异者也。乡射礼云:“升自西阶,尽阶不升堂,报告给宾客。”

如果右胜,就说“右贤于左”;如果左胜,就说“左贤于右”。以纯数报告,如果有奇的,也说“奇”。如果左右均,则左右各执一算以报告,说“左右均”。还复位,坐兼敛算,实八算于中,委其余于中

。西兴共而俟。

  右数获

世佐案:此算获及饮不胜者之法,皆与乡射无异,则亦以习礼乐而非别贤否,可见矣。若果为将祭择士之礼,岂可不分各耦而较其中之多少哉?

译在西兴共同等待。

上述多次获得(胜利)

世佐按:这是计算获胜者以及饮酒不胜者的方法,都与乡射礼没有区别,由此可见,这只是为了练习礼乐,而不是为了区分贤与不贤。如果这真的是为祭祀选择士人的礼仪,怎么可以不区分各对耦而比较其中的胜负多少呢?

司射命设丰

  敖氏曰亦适堂西命之也

司宫士奉丰,由西阶升,北面坐,设于西楹西,降复位。敖氏曰:「司宫士,司宫之属也,此时之位,亦当在堂西。世佐案司宫而曰士者,别于庻人在官者也。《周礼》宫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诸侯盖以下士及庻人在官者为之。」

胜者之弟子洗觯,升酌,散南面坐,奠于丰上,降反位。世佐案:弟子谓士之少者也,位在西方。

司射▯执弓,挟一个,搢扑,东面于三耦之西,命三耦及众射者。

敖氏曰:「司射袒,亦决遂,文省耳。东面命之于次中。」

胜者皆袒决遂,执张弓;不胜者皆袭説决拾,却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执弣。司射先反位,三耦及众射者皆升,饮射爵于西阶上。

疏曰:大射者,所以择士以助祭。今若在于不胜之党,虽数中,亦受罚。及其助祭,虽饮射爵,亦得助祭。但在胜党,虽不饮罚爵,若不数中,亦不得助祭。饮罚,据一党而言;助祭,取一身之艺。义固不同也【从句读节本】敖氏曰:此目下事也。

世佐案疏为此説,以防注耳。其实非也算获,既以左右计之矣。其数中,不数中,亦孰从而辨之哉?

小射正作,升饮射爵者如作射。一耦出,揖如升射。及阶,胜者先升,升堂少右;不胜者进,北面坐取丰上之觯,兴少退立,卒觯。进,坐奠于丰下,兴揖。不胜者先降,与升饮者相左交于阶前,相揖,适次释弓,袭反位。仆人师继酌射爵,取觯实之,反奠于丰上,退俟于序端。

注曰:「仆人师酌者,君使之代弟子也。自此以下,辩为之酌。」

敖氏曰:「仆人师不言命之者,则是此乃其常职,俟时而共之耳。」

升饮者如初三耦,卒饮若宾。诸公卿大夫不胜则不降,不执弓。耦不升。

注曰:此耦谓士也。诸公卿或阙士为之耦者,不升其;诸公卿大夫相为耦者,不降席。重耻尊也。

敖氏曰:「耦,唯谓士与大夫为耦者也。不升,则立于射位也。大夫既饮,耦乃释弓而反位。」

仆人师洗升实觯以授賔,诸公卿大夫受觯于席以降,适西阶上,北面立饮,卒觯,授执爵者,反就席。

注曰:「虽尊,亦西阶上立饮,不可以已。尊枉正罚也。授爵而不奠,丰尊,大夫也。」

敖氏曰:「洗者,以承贱者后,新之;其次则不洗矣。降,降席也。西阶上,臣饮罚爵之位也。授执爵者,宜反于其所受者也。」

若饮公,则侍射者降,洗角觯,升酌散,降拜。

注曰:侍射賔也。饮君则不敢,以为罚从致爵之礼也。张氏曰:角觯,疏以为以兕角为之,对下文「饮君」象觯而言,仍是三升之觯,非四升。曰:角之角也。

  世佐案賔将自饮故用角觯

公降一等,小臣正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

世佐案:公于是复答,再拜者,饮不胜者之礼也。《乡射记》云:“若饮君,如燕是也。”

賔坐祭卒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賔降洗象觯,升酌膳以致,下拜。小臣正辞,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

敖氏曰:「此以上与媵觯之礼同者也。以致者,亦奠于荐南。」

公卒觯,賔进受觯,降洗,散觯,升,实散,下拜,小臣正辞,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賔坐,不祭,卒觯,降奠于篚,阶西,东面立。

注曰:賔复酌自饮者,夹爵也。但如致爵,则无以异于燕也。夹爵亦所以耻公也。所谓若饮君燕,则夹爵。敖氏曰:此与媵觯之礼异者也。所以谓之射爵也。

  摈者以命升賔賔升就席

  注曰摈者司正也

若诸公卿大夫之耦不胜,则亦执弛弓,特升饮。

  注曰此耦亦谓士也

敖氏曰:「比耦之时,大夫有与士为耦者,诸公卿无与士为耦者,此诸公卿衍文。」

众皆继饮,射爵如三耦射,爵辩乃彻,丰于觯。

  右饮不胜者

司宫尊侯于服不之东北,两献酒,东面,南上,皆加。设勺洗于尊西北,篚在南,东肆,实一散于篚。

注曰:「为大侯获者设尊也。言尊侯者,获者之功由侯也。不于初设之者,不敢必君射也。君不射,则不献大侯之获者。散爵名容五

译司射命令设置丰(罚酒器)。

敖氏说:这也是在堂西下令的。

司宫士捧着丰,从西阶登堂,面朝北坐下,将丰放在西柱的西侧,然后走下台阶回到原位。敖氏说:“司宫士,是司宫的属官,此时他的位置,也应当在堂西。世佐认为,称司宫而加‘士’字,是为了区别于在官的庶人。《周礼》记载宫人有中士四人,下士八人,诸侯大概是用下士以及在官的庶人来担任此职。”

获胜一方的弟子去洗觯(罚酒杯),登堂斟酒,散面朝南坐下,将觯放在丰上,然后走下台阶回到原位。世佐认为:弟子是指士中年轻的人,位置在西边。

司射拿着弓,腋下夹着一支箭,腰间插着扑(教鞭),面朝东站在三耦的西边,命令三耦以及众射手。

敖氏说:“司射袒露右臂,也佩戴决遂(扳指和护臂),只是文字省略了。面朝东在次(休息处)中下令。”

获胜者都袒露右臂,佩戴决遂,拿着张开的弓;不胜者都穿上衣服,摘下决拾,左手向后,右手将松弛的弓搭在上面,于是用手握住弓弣(弓把)。司射先回到原位,三耦及众射手都登堂,在西阶上饮射爵(罚酒)。

疏说:大射礼,是用来选拔士人来协助祭祀的。现在如果属于不胜的一方,即使多次射中,也要受罚。等到他们协助祭祀时,虽然饮了射爵,也能协助祭祀。但如果属于胜方,虽然不饮罚爵,如果不多次射中,也不能协助祭祀。饮罚,是针对一方而言;助祭,是看个人的技艺。意义本来不同【从句读节本】敖氏说:这是眼前的事情。

世佐认为疏这样说,是为了防备注疏的解释。其实并非如此,算获,已经以左右来计分了。那多次射中、不多次射中,又从哪里去分辨呢?

小射正开始,登堂饮射爵的人如同开始射箭时一样。一耦出来,作揖如同登堂射箭时一样。到了台阶,胜者先登堂,登堂后稍向右;不胜者上前,面朝北坐下取丰上的觯,起身稍退立,喝完觯中的酒。上前,坐下将觯放在丰下,起身作揖。不胜者先下台阶,与登堂饮酒的人在台阶前交错而过,互相作揖,回到次处放下弓,穿上衣服回到原位。仆人师接着斟射爵,取觯装满酒,放回丰上,退到序端等候。

注说:“仆人师斟酒,是君主派他代替弟子。从此以下,辨别身份为之斟酒。”

敖氏说:“仆人师不说命令他,是因为这是他常职,等待时机供给罢了。”

登堂饮酒的人如同前三耦,喝完酒如同宾客。各位公卿大夫如果不胜则不下台阶,不拿弓。其配对手也不登堂。

注说:此耦是指士。各位公卿或缺少士来做配对手,不登堂;各位公卿大夫互相做配对手,不下席。这是尊重尊贵者免受耻辱。

敖氏说:“耦,只指士与大夫为耦。不登堂,就站在射位上。大夫喝完酒后,配对手才放下弓回到原位。”

仆人师洗爵登堂装满觯交给宾客,各位公卿大夫在席上接受觯后下台阶,到西阶上,面朝北站立饮酒,喝完觯,交给持爵的人,返回席上。

注说:“虽然尊贵,也在西阶上站立饮酒,不能免除。这是尊重而纠正惩罚。交给持爵的人而不放下,因为丰是尊贵的,大夫也如此。”

敖氏说:“洗爵,是因为承接卑贱者之后,使之更新;其次就不洗了。降,是下席。西阶上,是臣饮罚爵的位置。交给持爵的人,应当回到他所接受的地方。”

如果要饮公(君主),那么侍射的人下台阶,洗角觯,登堂斟散酒,下台阶拜谢。

注说:侍射的是宾客。饮君主则不敢,因为这是从致爵之礼。张氏说:角觯,疏认为用兕角制作,相对于下文“饮君”的象觯而言,仍是三升的觯,不是四升。说:角之角也。

世佐认为:宾客将自饮所以用角觯。

公下台阶一等,小臣正辞谢,宾客登堂,再拜稽首,公回答,再拜。

世佐认为:公于是又回答,再拜,这是饮不胜者的礼节。《乡射记》说:“如果饮君,如同燕礼一样。”

宾客坐下祭祀喝完爵,再拜稽首。公回答再拜。宾客下台阶洗象觯,登堂斟膳酒以致敬,下拜。小臣正辞谢,登堂再拜稽首。公回答再拜。

敖氏说:“以上与媵觯之礼相同。以致敬,也是放在荐南。”

公喝完觯,宾客上前接受觯,下台阶洗散觯,登堂,装满散酒,下拜,小臣正辞谢,登堂,再拜稽首,公回答再拜,宾客坐下,不祭祀,喝完觯,下台阶放在篚中,在西阶,面朝东站立。

注说:宾客又斟酒自饮,是夹爵。如果只如致爵,那就与燕礼没有区别了。夹爵也是用来使公感到耻辱。所谓如果饮君燕,就夹爵。敖氏说:这与媵觯之礼不同。所以称为射爵。

摈者命令宾客登堂,宾客登堂就席。

注说:摈者是司正。

如果各位公卿大夫的配对手不胜,那么也拿着松弛的弓,单独登堂饮酒。

注说:此耦也是指士。

敖氏说:“比耦的时候,大夫有与士为耦的,各位公卿没有与士为耦的,这里‘诸公卿’是衍文。”

众人都接着饮酒,射爵如同三耦射箭,爵分发完毕才撤去,丰和觯。

右饮不胜者

司宫在服不的东北设置侯尊,两个献酒尊,面朝东,南边的在上,都加上盖。在尊的西北设置勺和洗,篚在南边,东边放置,篚中放一个散爵。

注说:“这是为大侯的获者设置尊。说尊侯,是因为获者的功劳来自侯。不在初设时设置,是不敢确定君主射箭。君主不射箭,就不献给大侯的获者。散爵名容五

升。」

敖氏曰:「为三侯之获者及▯仆人巾车设尊而言。尊侯者,以其功皆由侯也。两两壶也,或脱一壶字耳。两壶皆酒,而云南上是先酌所上者与加勺东枋。此在大侯之乏东北,乃云服不者见此时服不在乏也。不于初设之者,因事而献,故其尊亦俟时而设,所以别于正献者也。此所设尊洗之类,即篇首之所言者也。上言获者之尊,此云尊侯;上言大侯之乏,此云服不。文互见耳。又文亦有详略,则以设与未设而异也。」世佐案:「敖説当矣。注以此尊专为大侯获者设,非三侯之获者。其功同,其人相去亦不逺何必异尊?上经云『大侯之乏东北』,此云『服不之东北』,其地一也。一地而两尊,或先或后,亦理之所无者。注又云『君不射则不献』,大侯之获者尤属饰説。因燕而射,君或可以不与,未闻大射而君不与者也。君若不射,射义何以言诸侯君臣尽志于射,以习礼乐乎?云南上是亦有元酒矣。献获者而有元酒以祭侯,故重之也。」

译升。」

敖氏说:“这是为三位侯的获者以及仆人、巾车设置酒尊而言。尊侯者,是因为他们的功劳都来自于侯。‘两两壶’,可能是脱漏了一个‘壶’字。两壶都是酒,而说‘南上是先酌所上者与加勺东枋’。这在大侯的乏的东北,却说‘服不’,是因为此时服不在乏中。不在最初设置的原因,是因为因事而献,所以它的酒尊也等待时机才设置,以此来区别于正献。这里所设置的酒尊、洗之类,就是篇首所说的。上文说获者的酒尊,这里说尊侯;上文说大侯的乏,这里说服不。这是文字互相见义。另外文字也有详略,这是因为设置与未设置的不同。”

世佐按:“敖氏的说法是正确的。注疏认为这个酒尊专为大侯的获者设置,而不是为三位侯的获者。他们的功劳相同,他们之间的距离也不远,何必区别酒尊?上文说‘大侯之乏东北’,这里说‘服不之东北’,这是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地方而有两个酒尊,或者先或者后,这也是情理上说不通的。注疏又说‘君主不射就不献’,大侯的获者尤其属于牵强附会。因为宴饮而射,君主或许可以不参与,没听说过大射而君主不参与的。君主如果不射,《射义》为什么说诸侯君臣在射礼中尽志,以习礼乐呢?说‘南上是’也有元酒。献获者而有元酒来祭侯,所以重视它。”

司马正洗散遂实爵献服不

注曰:「言服不者,着其官尊大侯也。服不,司马之属,掌养猛兽而教扰之者。洗酌皆西面。」

敖氏曰:「服不为大侯之获者,故先献也。司马正献,亦异之。献时盖亦西南面。」

张氏曰:「服不即获者也。前此皆言获者,以其事名之;至此乃着其官,是尊大侯也。」

  服不侯西北三步北面拜受爵

  注曰近其所为献

疏曰:「服不得献,由侯所为,故不近乏,而近侯。」

  司马正西面拜送爵反位

注曰:「不俟卒爵,略贱也。」此终言之,献服不之徒,乃反位。

敖氏曰:「既拜送而反位,亦为其不拜既也。是后则司马师代之行事于司马正。既反位,获者亦反东面。」张氏曰:「此段郑注可疑,当以经文为正。服不之徒,或在司马师所献之中耳。」

  宰夫有司荐庶子设折俎

注曰:▯夫有司,宰夫之吏也。乡射记曰:「获者之俎,折脊胁肺。」

敖氏曰:「荐于服,不之东。俎在荐东。」

世佐案:获者之俎,折以卿之余体,获者而有俎,亦以祭侯故也。乡射礼云:「俎与荐皆三祭。」

  卒错获者适右个荐俎从之

注曰:「不言服、不言获者,国君大侯服,不负侯,其徒居乏待获,变其文容二人也。」司马正皆献之,荐俎已错,乃适右个。明此献己,已归功于侯也。适右个,由侯内乡。射记曰:「东方谓之右个。」

敖氏曰:「此获者,即服不也。变服不言获者,见服不亦在乏而获也。有司与庻子,既错荐俎于地,获者则以爵适右个,而二人复执荐俎从之,荐错于获者之南,俎在荐南。」

张氏曰:「信如注言,司马正并献二人,当用二爵。经文明言实一,散于篚,安得有二爵乎?司马正所献决是服不氏一人,其徒则司马师献▯仆巾车后乃献之。世佐案上下注意,盖谓国君大侯,服不与其徒负侯居乏相代。司马正献服不讫,即献其徒,而后反位,亦非谓二人并献也。但玩前后经文,负侯及获者三侯皆有之。负侯者主负侯及取矢,盖《周礼》射鸟氏之职,以其取矢知之也。诸侯兼官,即以服不氏摄之。获者专主唱获,与负侯者并不相代。司马正所献唯服不之长一人,其参侯、干侯之获者及三侯之负侯者,皆司马师献之也。而注説之误,了然矣。」

获者左执爵,右祭荐俎,二手祭酒。

注曰:祭俎不奠爵,不备礼也。二手祭酒者,获者南面于俎,北当为侯祭于豆间,爵反。注:为一手不能正也。此荐俎之设,如于北面人焉。天子祝侯曰:「唯若宁侯,无或若女不宁侯,不属于王所,故抗而射。女彊饮彊食,贻女曾孙,诸侯百福。」诸侯以下祝辞,未闻。

敖氏曰:「祭俎者,兴取刌肺以坐祭也。二手祭酒,为散大酒多,一手注之,难为节也。」

适左个,祭如右个,中亦如之,卒祭,左个之西北三步,东面。

注曰:此【刋本误作北,今从集説改正】乡受献之位也,不北面者,嫌为侯卒爵。

敖氏曰:「东面变于受爵之时也。卒爵与受爵不同,面自是一礼耳。下释获者亦然。」

  设荐俎立卒爵

注曰:「不言不拜,既爵,司马正已反位,不拜,可知也。」《乡射礼》曰:「获者荐右,东面立饮。」

敖氏曰:「卒爵于荐西,东面自若。」也是时,司马师盖已北面于其东。

司马师受虚爵,洗献,▯仆人与巾车,获者皆如大侯之礼。

注曰:「▯仆人埽侯道巾车张大侯及参侯干侯之获者,其受献之礼如服不也。▯仆人巾车于服不之位受之,功成于大侯也。不言量人者,此自后以及先,可知。」

疏曰:「▯仆人巾车,素无其位,而经云如大侯之礼,明就大侯之位受献也。▯仆而得献,明量人在巾车之先得献,可知。」

敖氏曰:「承服不后而洗,则是此每献皆洗矣。」▯仆人与巾车皆听命于司马,故亦司马并献之。不言量人者,或不与此献与?

世佐案:获者,谓参侯、干侯之获者也。三侯之负侯者,亦存焉。于是乃统言获者,以其事相聨也。

  卒司马师受虚爵奠于篚

  注

译司马正洗散,于是斟满酒爵,献给服不,不拜。

注说:“说‘服不’,是表明他的官职尊贵,是大侯的属官。服不,是司马的属官,掌管饲养猛兽并训练驯服它们的人。洗爵和斟酒时都面向西。”

敖氏说:“服不不是大侯的获者,所以先献给他。司马正献酒,也是对他表示特殊礼遇。献酒时大概也面向西南。”

张氏说:“服不就是获者。此前都称‘获者’,是依据他的职事名称;到这里才标明他的官职,是因为尊崇大侯。”

服不在大侯西北三步处,面向北拜受酒爵。

注说:靠近他受献的地方。

疏说:“服不之所以受献,是因为大侯的缘故,所以不靠近乏,而靠近大侯。”

司马正面向西拜送酒爵,然后回到原位。

注说:“不等待饮尽酒爵,是略去礼节,因为地位低贱。”这是统而言之,献完服不及其属官,才回到原位。

敖氏说:“拜送后回到原位,也是因为他不拜谢饮尽。此后则由司马师代替司马正行事。司马正回到原位后,获者也回到东面。”张氏说:“这段郑注可疑,应以经文为准。服不的属官,可能在司马师所献的人之中。”

宰夫、有司进献庶子,设置折俎。

注说:“有司,是宰夫的属吏。《乡射记》说:‘获者的俎,是折下的脊、胁、肺。’”

敖氏说:“进献给服不,放在他的东边。俎在荐的东边。”

世佐按:获者的俎,是用卿的剩余肉体折下的,获者有俎,也是因为祭祀侯的缘故。《乡射礼》说:“俎与荐都进行三次祭祀。”

错置完毕,获者走到右个,进献俎的人跟随他。

注说:“不说‘服’,不说‘获者’,是因为国君的大侯,服不不在侯旁,他的属官在乏处等待获者,改变文辞以容纳两人。司马正都献给他们,进献俎已错置,才走到右个。表明这献酒是自己,已将功劳归于侯。走到右个,是从侯的内侧走向。《射记》说:‘东方称为右个。’”

敖氏说:“这获者,就是服不。改变‘服’不说‘获者’,表明服不也在乏处获者。有司与庶子,既已错置荐俎于地,获者则拿着酒爵走到右个,而二人又拿着荐俎跟随他,荐错置在获者的南边,俎在荐的南边。”

张氏说:“如果真如注所说,司马正同时献酒给两人,应当用两个酒爵。经文明言斟满一个,散于篚中,怎么会有两个酒爵呢?司马正所献的决只是服不一人,他的属官则由司马师献酒。仆、巾车之后才献给他们。世佐按:上下注意,大概是指国君的大侯,服不与其属官在负侯处居乏相代。司马正献完服不,随即献给他属官,然后回到原位,也不是说两人同时献酒。但玩味前后经文,负侯及获者,三侯都有。负侯者主要负责背负侯及取箭,大概是《周礼》射鸟氏的职事,从取箭可知。诸侯兼官,就由服不氏代理。获者专门负责唱获,与负侯者并不相代。司马正所献的只是服不之长一人,参侯、干侯的获者及三侯的负侯者,都由司马师献酒。而注说的错误,显而易见了。”

获者左手拿着酒爵,右手祭祀荐俎,双手祭祀酒。

注说:祭祀俎不放下酒爵,是不完备的礼节。双手祭祀酒,是因为获者面向南对着俎,北面应当为侯在豆间祭祀,酒爵反过来。注:因为一只手不能端正。这荐俎的设置,如同对着北面的人。天子祝侯说:“唯愿你是安宁的侯,不要像你不安宁的侯,不属于王所,所以举弓射你。你强饮强食,赐给你的曾孙,诸侯百福。”诸侯以下的祝辞,未曾听闻。

敖氏说:“祭祀俎,是兴起取切肺以坐祭。双手祭祀酒,是因为散大酒多,一只手注入,难以节制。”

走到左个,祭祀如同右个,中间也如此,祭祀完毕,在左个的西北三步处,面向东。

注说:这是乡受献的位置,不面向北,是嫌为侯饮尽酒爵。

敖氏说:“面向东,与受爵时不同。饮尽酒爵与受爵不同,面向自是一礼。下面解释获者也是如此。”

设置荐俎,站立饮尽酒爵。

注说:“不说‘不拜’,饮尽酒爵后,司马正已回到原位,不拜,可知。”《乡射礼》说:“获者荐右,面向东站立饮酒。”

敖氏说:“在荐的西边饮尽酒爵,面向东自若。”这时,司马师大概已面向北站在他的东边。

司马师接受空酒爵,洗爵献酒,仆人与巾车,获者都如同大侯的礼节。

注说:“仆人清扫侯道,巾车张大侯及参侯、干侯的获者,他们受献的礼节如同服不。仆人、巾车在服不的位置受献,功成于大侯。不说量人,这是从后到先,可知。”

疏说:“仆人、巾车,本来没有固定位置,而经文说如同大侯的礼节,表明就在大侯的位置受献。仆人得以受献,表明量人在巾车之前受献,可知。”

敖氏说:“承接服不之后洗爵,那么每次献酒都洗爵了。”仆人与巾车都听命于司马,所以也由司马一并献酒。不说量人,或许不参与这献酒?

世佐按:获者,是指参侯、干侯的获者。三侯的负侯者,也包含在内。于是统称为获者,因为他们的职事相关联。

完毕,司马师接受空酒爵,放在篚中。

注

曰获者之篚

世佐案:获者之篚,即服不之篚也。

获者皆执其荐,庶子执俎从之,设于乏,少南。

译叫做“获者之篚”。

世佐按:获者之篚,也就是服不之篚。

获者都拿着他们的荐物,庶子拿着俎跟随在后面,将它们放置在乏的旁边,位置稍偏南。

注曰:少南为复射,妨旌也。▯仆人、巾车、量人自服不,而南。

世佐案:获者,谓三侯之获者,及负侯者,凡六人也。乏,亦谓三侯之乏也。于是不别言服不者,以其事同也。

  服不复负侯而侯

世佐案:此负侯首也。谓之服不者,着其以服不之徒兼之也。《周礼》服不氏,下士及其徒凡五人,而兹乃有六人者,以其兼射鸟氏之职也。是时三侯之获者,皆居乏。

  右献获者之属

司射适阶西,去扑,适堂西,释弓,説决拾,袭适洗,洗觚,升实之,降,献,释获者于其位,少南。

注曰:献释获者,与获者异,文武不同也。去扑者,扑不升堂也。少南辟中【辟,刋本或作辨,误,今从通解及集説改正】

敖氏曰:「释弓亦并释矢也。乡射有矢字,洗觚升实之,与获者异。盖释获者无事于侯,且尊于获者,故献之不酌获者之尊,而酌上尊也。」

  荐脯醢折俎皆有祭

  注曰俎与服不同唯祭一为异

敖氏曰:「皆皆荐俎也。祭亦脯与切肺也。不言所设之人,盖亦有司与庶子与。」

释获者荐右东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释获者就其荐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兴取肺,坐祭,遂祭酒。

  注曰祭俎不奠爵亦贱不傋礼

兴,司射之西北面立,卒爵,不拜。既爵,司射受虚爵,奠于篚。释获者少西,辟荐,反位。司射适堂西,袒,决,遂,取弓,挟一个,适阶西,搢扑,以反位。

世佐案:「此司射倚扑之处,与乡射同;倚弓矢之处,与乡射异。」

  右献释获者

司射倚扑于阶西,适阼阶下,北面请射于公,如初。敖氏曰:「阶下请射于公,正礼也。向之升者,有为为之耳。此言如初,未详,疑衍也。」

世佐案:初谓第一番射时,如初者,谓其请射之辞也。敖以为衍文,非。

  右三请射

反,搢扑;适次,命三耦,皆袒决遂,执弓序出,取矢。

敖氏曰:「执弓亦右挟之,序谓每耦以次而出也。」

  司射先反位

注曰:言先先三耦也。司射既命三耦以入次之事,即反位。三耦入次,袒决遂,执弓挟矢,乃出反次外西面位。向不言司射先反位,三耦未有次外位,无所先也。疏曰:向谓第一番之时,但言司射反位而不言先,是以决之【从通解节本】

  张氏曰注挟矢字衍

世佐案:三耦袒决遂之所与其射位皆在次中,但有南北之异耳。司射位自在中之西南。云先者,谓其不俟三耦之袒决遂而即反位也。注误。

三耦拾取矢,如初。小射正作,取矢如初。

注曰:「小射正,司射之佐,作取矢礼,杀代之。」

敖氏曰:「小射正作取矢如初,此一句似衍。大射之礼,司射惟命拾取矢,而不复作,与乡射异,以前后经文征之可见。又言此于拾取矢之后,似非其次,且上无作取矢之事,亦不宜言如初,其为衍也明矣。」

世佐案:上云“三耦皆袒决遂,执弓序出,取矢”,此司射命之之辞,非谓三耦已为之也。司射命讫反位,于是三耦皆自射位【在次中最北】适次南少东,袒决遂,执弓,右挟之,反射位,而后小射正作上耦取矢也。此皆与第一番取矢之仪同,故以如初蔽之。“三耦拾取矢”言于小射正作取矢之上者,以其有袒决遂之事在作取矢前也。云“小射正作取矢如初”,则第一番取矢之时固有成礼矣,而上经不见之者,文缺也。敖氏不悟上经之缺,而反以此为衍误矣。注谓此以小射正代司射,亦臆説也。

三耦既拾,取矢,诸公卿大夫皆降如初位,与耦入于次,皆袒决遂,执弓,皆进当楅,进坐説矢,束上射,东面下射,西面拾取矢,如三耦。

注曰:「皆进当楅,进三耦揖之位也。凡继射,命耦而已。不作射,不作取矢,从初。」

敖氏曰:「如初位者,适次继三耦以南也。」云:「如初位,又云入于次,见其所进者又深也。」凡经云「适次而已」者,兼深浅而言也。云「入于次」者,言其深入也。先言适,乃言入,若次中者,则皆先浅而后深也。执弓亦右挟之,皆进,谓出次而西面之时也。上下射当楅而进,

译注说:少南是复射,妨害旌旗。仆人、巾车、量人穿着服不的服饰,面向南。

世佐按:获者,是指三侯的获者,以及负侯的人,共六人。乏,也是指三侯的乏。这里不再分别说服不,是因为他们的事情相同。

服不不再负侯而侯

世佐按:这是负侯的首领。称之为服不,是表明他们以服不的徒众兼任此职。《周礼》中服不氏,下士及其徒众共五人,而这里却有六人,是因为他们兼任射鸟氏的职务。这时三侯的获者,都居住在乏中。

右献获者之属

司射走到阶西,放下扑,走到堂西,放下弓,摘下决拾,穿上外衣走到洗处,清洗觚,升堂装满酒,降阶,献酒,释获者在他的位置,稍向南。

注说:献释获者,与获者不同,文武有别。去扑,是因为扑不升堂。少南是为了避开中。

敖氏说:“释弓也一并释矢。乡射有矢字,洗觚升堂装满酒,与获者不同。大概释获者无事于侯,且比获者尊贵,所以献酒时不酌获者的尊,而酌上尊。”

荐脯醢折俎皆有祭

注说:俎与服不同,只有祭是一样的。

敖氏说:“皆,都是荐俎。祭,也是脯和切肺。不说设置的人,大概也有司和庶子。”

释获者荐右东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释获者就他的荐坐,左手执爵,右手祭脯醢。起身取肺,坐下祭,接着祭酒。

注说:祭俎不奠爵,也是因为地位低,礼仪不完备。

起身,司射在西北面立,喝完酒,不拜。喝完酒,司射接过空爵,放在篚中。释获者稍向西,避开荐,回到原位。司射走到堂西,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拿起弓,挟着一支箭,走到阶西,插好扑,回到原位。

世佐按:“这里司射倚扑的地方,与乡射相同;倚弓矢的地方,与乡射不同。”

右献释获者

司射把扑倚在阶西,走到阼阶下,北面请射于公,像初时一样。敖氏说:“阶下请射于公,是正礼。之前升堂的,是有原因的。这里说如初,不详,怀疑是衍文。”

世佐按:初是指第一番射时,如初,是指请射的言辞。敖氏认为是衍文,不对。

右三请射

返回,插好扑;走到次,命令三耦,都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拿着弓依次走出,取箭。

敖氏说:“执弓也是右挟之,序是指每耦依次而出。”

司射先反位

注说:说先,是先于三耦。司射既已命令三耦入次之事,就返回原位。三耦入次,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拿着弓挟着箭,才走出回到次外西面位。之前不说司射先反位,是因为三耦还没有次外位,没有先的对象。疏说:之前是指第一番之时,只说司射反位而没说先,所以推断【从通解节本】

张氏说:注中挟矢二字是衍文。

世佐按:三耦袒露右臂,戴上决遂的地方与其射位都在次中,只有南北之别。司射的位置自在中的西南。说先,是指他不等待三耦袒露右臂,戴上决遂就返回原位。注错了。

三耦拾取矢,像初时一样。小射正作,取矢像初时一样。

注说:“小射正,是司射的佐,作取矢礼,代替司射。”

敖氏说:“小射正作取矢如初,这一句似乎是衍文。大射之礼,司射只命拾取矢,不再作,与乡射不同,从前后的经文可以看出。又说此于拾取矢之后,似乎不合次序,且上面没有作取矢之事,也不宜说如初,其为衍文是明显的。”

世佐按:上面说“三耦皆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拿着弓依次走出,取矢”,这是司射命令的言辞,不是说三耦已经做了。司射命令完毕返回原位,于是三耦都从射位【在次中最北】走到次南稍东,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拿着弓,右挟之,反射位,然后小射正作上耦取矢。这些都与第一番取矢的礼仪相同,所以用如初概括。“三耦拾取矢”说在小射正作取矢之上,是因为有袒露右臂,戴上决遂之事在作取矢前。说“小射正作取矢如初”,那么第一番取矢之时固有成礼,而上面经文不见,是文缺。敖氏不悟上面经文的缺失,反而认为这是衍误。注说此以小射正代司射,也是臆说。

三耦既拾,取矢,诸公卿大夫都降如初位,与耦入于次,都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拿着弓,都进当楅,进坐説矢,束上射,东面下射,西面拾取矢,像三耦。

注说:“都进当楅,是进三耦揖之位。凡继射,只命耦而已。不作射,不作取矢,从初。”

敖氏说:“如初位者,是适次继三耦以南。”说:“如初位,又说入于次,见其所进者又深。”凡经说“适次而已”者,兼深浅而言。说“入于次”者,言其深入。先说适,乃说入,若次中者,则皆先浅而后深。执弓也是右挟之,都进,是指出次而西面之时。上下射当楅而进,

坐説矢束,是俱北面説之也。然则乡射之大夫説矢束,亦北面明矣。既説,则上射少西而反东面,下射少东而反西面,乃拾取之。

译坐着解开箭束,这是都面向北方来解开的。那么乡射礼中大夫解开箭束,也是面向北方,这就很明白了。已经解开后,上射者稍微向西移动然后转向东面,下射者稍微向东移动然后转向西面,这才拾取箭矢。

张氏曰:「注『继射』,谓继三耦而射;从初,谓从三耦之法。继射者,皆从耦法,故不再命之也。」

世佐案:适次入次之辨,敖氏论之详矣。而其言説矢束之法则非也。北面説矢束,既説而后各就楅西东之位者,大夫与大夫之礼也。既就楅东之位,而后説矢束,説之亦西面者,大夫为下射之礼也。经文甚明,奈何混而一之耶?

若士与大夫为耦,士东面,大夫西面。大夫进,坐説矢束,退反位。耦揖,进坐兼取乘矢,兴顺羽,且左还,毋周反面。揖,大夫进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搢三挟一个,揖进。大夫与其耦皆适次,释弓説决拾,袭反位。诸公卿升就席。

注曰:「大夫反位,诸公卿乃升就席。大夫与已上下位。敖氏曰:『后揖进之,进当作退。乡射云:『揖退是也。』大夫既反位,诸公卿乃与之序升。公卿之下,不言大夫者,文脱耳。又此上下文皆言卿大夫升就席,不应此时独否也。然则此有脱文明矣。」

张氏曰:诸公卿大夫自为耦者,拾取矢在前;大夫与士耦者,取矢在后。前取矢者,待于三耦之南;至大夫与耦取矢,反位乃与之同升,就席以爵同,故相待也。

众射者继,拾取矢,皆如三耦,遂入于次,释弓矢,説决拾,袭反位。

  右射者皆取矢于楅

司射犹挟一个以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马升,命去侯,负侯,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司射与司马交于阶前,倚扑于阶西,适阼阶下,北面,请以乐于公,公许。注曰:请奏乐以为节也。始射,获而未释获,复释获,复用乐行之。君子之于事,始取苟能中课有功,终用成法,教化之渐也。射用应乐为难。孔子曰:射者,何以听?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

司射反搢扑,东面,命乐正曰:「命用乐。」

注曰:「言君有命,用乐射也。乐正,在工南北面。」

疏曰:「此时工在洗,东西面;乐正在工,南北面;司射在西阶下,东面,遥命之。」

乐正曰:「诺。」司射遂适堂下,北面眂上射,命曰:「不鼓不释。」注曰:「鼓,亦乐之节。」《学记》曰:「鼓无当于五声,五声不得不和。」凡射之鼓节,投壶其存者也。《周礼》射节: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以下五。

  郝氏曰眂视同

上射揖,司射退反位。乐正命大师曰:「奏貍首!」间若一。注曰:乐正西面受命,左还,东面命大师以大射之乐章,使奏之也。貍首,逸诗,曾孙也。貍之言不来也。其诗有射诸侯首不朝者之言,因以名篇。后世失之,谓之曾孙。曾孙者,其章头也。《射义》所载诗曰:「曾孙侯氏」是也。以为诸侯射节者,采其既有弧矢之威,又言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有乐以时防君事之志也。间若一者,调其声之疏数重节。

世佐案:貍首之诗,今无以考其名篇之义。然以驺虞、采苹之类推之,亦必其首章有此二字而取以名之耳。《射义》所载“曾孙侯氏”数语,未知其果是与否。即使果是,亦未必其章头也。郑君讳所不知,而强为之説,妄矣。又案《大戴礼》《投壶》篇末,亦载“曾孙侯氏”之诗,比《射义》特详。后又杂以《考工记》祭侯祝辞:“有嗟尔不宁侯,为尔不朝于王所,故亢而射女”之言,或郑説之所本与?凡以乐节射者,但取其节,而不取其诗之义也。今《大小戴记》所载“曾孙侯氏”之诗,皆序射事,与《驺虞》《采苹》之类不协,疑非《貍首》本篇也。《大戴礼》既言“曾孙侯氏”,又云“干侯既亢”,尤属不伦。盖其所捃拾者厖矣。

大师不兴,许诺;乐正反位,奏貍首以射,三耦卒射。賔待于物,如初。

敖氏曰:「三耦卒射之后,仪亦多矣,此特见其一也。」

公乐作,而后就物稍属,不以乐志,其他如初仪。

注曰:「不以乐志,君之射仪,迟速从心,其发不必应乐,辟不敏也。志意所拟,度也。《春秋传》曰:『吾志其目。』疏曰:『此经云如初者,皆如上第二番射法,唯作乐为异。』」

敖氏曰:「

译张氏说:“注解说‘继射’,是指接着三耦之后进行射礼;‘从初’,是指遵循三耦的射法。因为继射的人都遵循耦射的法则,所以不再重新发布命令。”

世佐按:关于适次与入次的区别,敖氏论述得很详细。但他关于说解矢束法则的言论是不对的。面向北方说解矢束,说完之后各自前往楅的西侧和东侧位置,这是大夫与大夫之间的礼仪。先到达楅的东侧位置,然后说解矢束,说解时也面向西方,这是大夫作为下射者的礼仪。经文非常明确,为什么要把它们混为一谈呢?

如果是士与大夫结为耦,士面向东,大夫面向西。大夫前进,坐下说解矢束,退后回到原位。耦相互作揖,前进坐下同时取四支箭,起身顺着羽毛的方向,并且向左转身,不绕圈子而正面朝向对方。作揖,大夫前进坐下,也同时取四支箭,如同他的耦一样。面向北方,插三支箭,夹一支箭,作揖前进。大夫和他的耦都前往次舍,放下弓,说解决拾,穿上外衣回到原位。各位公卿登上堂就席。

注解说:“大夫回到原位,各位公卿才登上堂就席。大夫与公卿已经确定了上下位次。敖氏说:‘后揖进之,进应当改为退。《乡射礼》说:揖退是正确的。’大夫已经回到原位,各位公卿才与他依次登堂。公卿之下,不说大夫,是文字脱漏罢了。又此处上下文都说卿大夫登堂就席,不应该此时唯独不说。那么此处有文字脱漏是明显的。”

张氏说:各位公卿大夫自己结为耦的,拾取箭矢在前;大夫与士结为耦的,取箭矢在后。先取箭矢的,在三耦的南面等待;等到大夫和他的耦取箭矢,回到原位才与他们一同登堂,因为爵位相同,所以互相等待。

众射者接着进行,拾取箭矢,都如同三耦一样,于是进入次舍,放下弓矢,说解决拾,穿上外衣回到原位。

右边的射者都从楅取箭矢。

司射仍然夹着一支箭来主持射礼,如同起初一样。一耦作揖登堂,如同起初一样。司马登堂,命令撤去侯,背对侯,答应说可以。司马走下堂,放下弓,回到原位。司射与司马在台阶前交错而过,司射把扑倚在台阶西侧,前往阼阶下,面向北方,向公请求用乐,公答应。注解说:请求奏乐作为节拍。开始射礼,报靶而未放下报靶器,又放下报靶器,再用乐来引导。君子对于事情,开始时只求能够中靶有功,结束时采用成法,这是教化的渐进过程。射礼配合音乐是很困难的。孔子说:射者,为什么要听音乐?顺着声音发射,发射而不偏离正鹄的,大概只有贤者吧?

司射回来插好扑,面向东方,命令乐正说:“命令用乐。”

注解说:“说君主有命令,用乐进行射礼。乐正,在乐工的南北方向,面向南方。”

疏解说:“此时乐工在洗处,面向东西;乐正在乐工处,面向南北;司射在西阶下,面向东方,远远地命令他。”

乐正说:“诺。”司射于是前往堂下,面向北方看着上射,命令说:“不击鼓不发射。”注解说:“鼓,也是乐的节拍。《学记》说:‘鼓不相当于五声,但五声不得不和谐。’凡是射礼的鼓节,投壶还保留着。《周礼》射礼的节拍: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以下五。”

郝氏说眂与视相同。

上射作揖,司射退后回到原位。乐正命令大师说:“奏《貍首》!”节奏均匀一致。注解说:乐正面向西方接受命令,向左转身,面向东方命令大师用大射礼的乐章,让他演奏。《貍首》,是逸诗,指曾孙。貍的意思是不来。那首诗有射诸侯首不朝见的话,因此以此命名篇名。后世失传,称为曾孙。曾孙,是章节的开头。《射义》所载的诗说:‘曾孙侯氏’就是。把它作为诸侯射礼的节拍,是采纳它既有弧矢的威严,又说小大莫处,侍奉君主,所以宴饮用射,那么宴饮就赞誉,有乐以时防君事的志向。间若一,是调节声音的疏密重节。

世佐按:《貍首》这首诗,现在无法考证其名篇的意义。但用《驺虞》、《采苹》之类推想,也一定是其首章有这两个字而取来命名罢了。《射义》所载“曾孙侯氏”数语,不知道它究竟是对还是错。即使确实如此,也未必是章节的开头。郑君忌讳不知道的事情,而强行解释,是荒谬的。又按《大戴礼》《投壶》篇末,也载有“曾孙侯氏”的诗,比《射义》特别详细。后来又混杂以《考工记》祭侯祝辞:“有嗟尔不宁侯,为尔不朝于王所,故亢而射女”的话,或许是郑说所本?凡是用乐节制射礼的,只取它的节拍,而不取它的诗意。现在《大小戴记》所载“曾孙侯氏”的诗,都叙述射事,与《驺虞》《采苹》之类不协调,怀疑不是《貍首》本篇。《大戴礼》既说“曾孙侯氏”,又说“干侯既亢”,尤其不伦不类。大概它所搜集的内容庞杂了。

大师不起身,答应说可以;乐正回到原位,奏《貍首》进行射礼,三耦射完。宾客在物处等待,如同起初一样。

敖氏说:“三耦射完之后,仪节也很多了,这里只看到其中一种。”

公奏乐,然后前往物处稍作停留,不按照乐的节拍,其他如同起初的仪节。

注解说:“不按照乐的节拍,君主的射礼,快慢随心,他的发射不必应和音乐,避免不敏捷。志意所拟,是度。《春秋传》说:‘吾志其目。’疏解说:‘此经说如初的,都如上第二番射法,只有作乐不同。’”

敖氏说:

稍属,谓授矢于公稍属也。然此当蒙如初仪之中,似不必独见之。且语句不全,亦恐非出于作经者之意,盖衍文也。」

译稍属,是说将箭授予公,这就是稍属的含义。然而这应当包含在蒙射如初仪的礼仪之中,似乎不必单独列出。况且语句不完整,也恐怕不是作经者的本意,大概是衍文罢了。」

世佐案:稍属,当从敖氏作衍文。或谓稍属不以乐志为句,非説,见《燕礼记》。

  卒射如初

敖氏曰:「初谓公卒射,以至賔反位于阶西之仪。」

賔就席,诸公卿大夫众射者皆继射,释获如初,卒射,降反位。

敖氏曰:「三事皆如初也。降反位,指众射之最后者而言,以见释获者升告之节也。」

释获者执余获进告左右。卒射如初。

  右三射

司马升,命取矢,负侯,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小臣委矢,司马师乘之,皆如初。司射释弓,视算如初。释获者以贤获,与钧告如初,复位。

  右取矢数获如初

司射命设丰,实觯如初。遂命胜者执张弓,不胜者执弛弓。升饮如初。卒退,丰与觯如初。

敖氏曰:「实觯之上,更有设丰二字,如乡射之文,此文脱也。」

  右饮不胜者如初

司射犹袒决遂,左执弓,右执一个兼诸▯面镞,适次。命拾取矢如初。司射反位。三耦及诸公卿大夫众射者,皆袒决遂以拾取矢如初。矢不挟兼诸▯面镞,退适次,皆授有司弓矢,袭反位。

  敖氏曰后▯字下盖脱弣字

  卿大夫升就席

敖氏曰:「不言诸公者,可知也。诸公卿大夫既就席,则士亦当反西方之位矣。」

  右射者复皆拾取矢授有司

司射适次,释弓,説决拾,去扑袭,反位。司马正命,退楅,解纲。小臣师退楅,巾车,量人解左,下纲。司马师命获者以旌与荐俎退。

敖氏曰:「退楅亦于次司马正于此,命解纲则向亦命系之,明矣。乡射曰:『説侯之左,下纲而释之。』」

  司射命释获者退中与算而俟

注曰:「诸所退射器,皆俟备。君复射,释获者亦退其荐爼。」

敖氏曰:「亦小臣执中,大史执算也。退中与算,亦于西堂下。既,则大史与小史俱复位于门东。」

世佐案:大史当复干侯东北之位。

  右退诸射器射事竟

世佐案:下经云“无算乐”,则是时亦当有乐。正命仆人、正等官相工反坐之事,如乡射礼也。此文不具耳。

公又举奠觯,唯公所赐,若賔若长,以旅于西阶上,如初。大夫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反位。

敖氏曰:「此一举觯,当在未立司正之前,乃降于此者,为射故也。」

  右公为大夫举旅

敖氏曰:「此以下经文与燕礼同者,亦不重释之。」

司马正升自西阶东楹之东北面吿于公,请彻爼。公许。李氏寳之曰:「马字疑衍。」

遂适西阶上,北面吿于賔。賔北面取爼,以出。诸公卿取俎如賔礼,遂出,授从者于门外。

敖氏曰:「如賔礼,谓亦各乡其席取之也。诸公南面,卿北面。」

  大夫降复位

  注曰门东北面位

防曰:「大夫虽无俎,以賔及公卿皆送俎,不可独立于堂,故降复位。」云门东北面位者,谓初小臣纳卿大夫门东北面揖位。

敖氏曰:「复位于门东者,以诸公卿亦以俎出故也。燕礼,诸公卿无俎,故与大夫降而同立于西阶下。世佐案复位,复门右少进之位。」

  庶子正彻公俎降自阼阶以东

敖氏曰:「正庶子之长者也。燕礼,膳宰设公俎,亦膳宰彻之。然则上之设公俎者,亦庶子正矣。」

  右彻俎

  賔诸公卿皆入门东面北上

注曰:「诸公卿不入门,而右以将燕,亦因从賔。」

敖氏曰:「入门,入自闑东也。入门而不左、不右,即东面而立,变于常位也。将与大夫同升,宜近之。」

世佐案东面北上,与燕礼卿大夫降位同,葢近西阶下也。敖説非。

司正升賔,賔诸公卿大夫皆説屦,升就席。公以賔及卿大夫皆坐,乃安羞庶羞。大夫祭荐,司正升受命,皆命公曰:「众无不醉。」賔及诸公卿大夫皆兴,对曰:「诺,敢不醉。」皆反位坐。

  右説屦升坐

主人洗酌献士于西阶上,士长升,拜受觯。主人拜送。士坐祭,立饮,不拜。既爵,其他不拜,坐祭,立饮。乃荐司正与射人于觯,南北面,东上,司正为上。

注曰:「司正,射人士也。以齿受献,既乃荐之也。」司正,大射正也;射人,小射正畧其佐。

世佐案:此言射人而

译世佐按:“稍属”二字,应当从敖氏的说法,认为是衍文。有人主张“稍属”不与“以乐志”连成一句,这种说法不对,详见《燕礼记》。

射箭完毕,仪式与开始时相同。

敖氏说:“‘初’指的是国君射箭完毕,直到宾客回到阶西位置的礼仪。”

宾客回到席位,各位公、卿、大夫以及众多射箭的人依次射箭,计算成绩与开始时相同,射箭完毕,走下台阶回到原位。

敖氏说:“这三件事都与开始时相同。‘降反位’,是针对众多射箭者中最后一个人而言的,以此来显示计算成绩的人上去报告成绩的节奏。”

计算成绩的人拿着剩余的箭靶靶片,进去向左右报告。射箭完毕,仪式与开始时相同。

以上是第三轮射箭。

司马走上去,命令取箭,背着箭靶,答应下来。司马走下台阶,放下弓,回到原位。小臣把箭堆积起来,司马师乘坐车,都与开始时相同。司射放下弓,查看计分筹码,与开始时相同。计算成绩的人拿着优胜者的靶片,与平局者报告成绩,与开始时相同,回到原位。

以上是取箭、计算成绩与开始时相同。

司射命令设置丰(酒器),装满觯(酒器),与开始时相同。于是命令优胜者拿着张开的弓,失败者拿着松弛的弓。上去饮酒,与开始时相同。最后退下,丰和觯的处理与开始时相同。

敖氏说:“在‘实觯’之上,还应当有‘设丰’两个字,就像《乡射礼》的文本那样,这里脱漏了。”

以上是让失败者饮酒与开始时相同。

司射仍然袒露右臂,佩戴决和遂,左手拿着弓,右手拿着一个兼诸(一种箭镞),走到次(箭靶旁)。命令拾取箭矢,与开始时相同。司射回到原位。三组射手以及各位公、卿、大夫等众多射箭的人,都袒露右臂,佩戴决和遂,拾取箭矢,与开始时相同。箭矢不夹着兼诸,退回到次,都把弓矢交给有司,穿上外衣回到原位。

敖氏说:“后面的‘〇’字下面大概脱漏了‘弣’字。”

以上是射手们都回去拾取箭矢交给有司。

卿、大夫走上去就座。

敖氏说:“不说‘诸公’,是因为可以推知。诸公、卿、大夫既然就座,那么士也应当回到西方的位置了。”

司射走到次,放下弓,解下决和拾,去掉扑(一种服饰),穿上外衣,回到原位。司马正命令,撤去楅(箭靶的支架),解开纲(固定箭靶的绳索)。小臣师撤去楅,巾车、量人解开左边的下纲。司马师命令获者拿着旌旗和荐俎退下。

敖氏说:“撤去楅也是在次,司马正在这里命令解开纲,那么先前也一定是命令系上纲,这是明显的。《乡射礼》说:‘解开侯的左边,放下纲绳然后松开。’”

司射命令计算成绩的人撤去中(靶心)和算(筹码)等候。

注说:“所有撤下的射箭器具,都等候备用。国君再次射箭时,计算成绩的人也撤去他们的荐俎。”

敖氏说:“也是小臣拿着中,大史拿着算。撤去中与算,也在西堂下。完毕后,大史和小史都回到门东的位置。”

世佐按:大史应当回到侯东北的位置。

以上是撤去各种射箭器具,射箭仪式结束。

世佐按:下面的经文说“无算乐”,那么这时也应当有音乐。正命仆人、正等官员相工反坐的事情,像《乡射礼》那样。这里文本没有详细记载罢了。

国君又举起奠觯,只赐给国君所赐的人,如果是宾客或者是长者,就在西阶上依次敬酒,与开始时相同。大夫中最后接受酒的人,拿着空的觯走下台阶,放在篚里,回到原位。

敖氏说:“这次举觯,应当在设立司正之前,现在放在这里,是因为射箭的缘故。”

以上是国君为大夫举酒敬客。

敖氏说:“以下经文与《燕礼》相同的,也不再重复解释。”

司马正从西阶东柱的东北方走上去,面向北向国君报告,请求撤去俎。国君答应。李氏宝之说:“‘马’字大概是衍文。”

于是走到西阶上,面向北向宾客报告。宾客面向北拿起俎,走出去。各位公、卿拿起俎像宾客的礼仪那样,于是走出去,在门外交给随从的人。

敖氏说:“像宾客的礼仪,是说也各自面向自己的席位拿起俎。诸公面向南,卿面向北。”

大夫走下台阶回到原位。

注说:“门东北面的位置。”

防说:“大夫虽然没有俎,因为宾客以及公、卿都送俎,不能独自站在堂上,所以走下台阶回到原位。”说门东北面位置,是指起初小臣纳卿大夫时,在门东北面作揖的位置。

敖氏说:“回到门东的位置,是因为诸公、卿也拿着俎出去。《燕礼》中,诸公、卿没有俎,所以与大夫一起走下台阶,一同站在西阶下。世佐按:回到原位,是回到门右稍前的位置。”

庶子正撤去国君的俎,从阼阶走下向东。

敖氏说:“正,是庶子之长。《燕礼》中,膳宰设置国君的俎,也由膳宰撤去。那么上面设置国君俎的,也是庶子正了。”

以上是撤去俎。

宾客、各位公、卿都进入门内,面向北,以北为上。

注说:“诸公、卿不进入门内,而是向右,因为将要举行燕礼,也跟随宾客。”

敖氏说:“进入门内,是从闑东进入。进入门内而不向左、不向右,就面向北站着,这与平常的位置不同。将要与大夫一同上去,应当靠近他们。”

世佐按:面向北以北为上,与《燕礼》中卿大夫降位相同,大概靠近西阶下。敖氏的说法不对。

司正请宾客上去,宾客、各位公、卿、大夫都脱去鞋子,上去就座。国君因为宾客以及卿、大夫都坐下了,于是安放庶羞(各种菜肴)。大夫祭祀荐品,司正上去接受命令,都命令国君说:“大家没有不醉的。”宾客以及各位公、卿、大夫都站起来,回答说:“是,怎敢不醉。”都回到原位坐下。

以上是脱鞋上去坐下。

主人洗爵斟酒,在西阶上向士敬酒,士的长者走上去,拜谢接受觯。主人拜谢送酒。士坐着祭祀,站着饮酒,不拜谢。喝完爵后,其他士不拜谢,坐着祭祀,站着饮酒。于是向司正和射人敬酒,他们南北面相对,以东为上,司正地位更高。

注说:“司正、射人都是士。按照年龄接受敬酒,然后向他们进献菜肴。”司正,是大射正;射人,是小射正,略去其佐理。

世佐按:这里说射人而

不着其数,则不止一人矣。葢小射正之俟于东堂者,皆与也。皆与也者,以其有事也。不言司士者,以其为士中之尊,不可位于小射正之下也。不言执幂者,执幂者非士也。凡此皆与燕礼异防,以为文不具,非。

译如果不记载具体的人数,那么参与的人就不止一个了。大概那些在东堂等候的小射正,都是参与者。之所以说他们都是参与者,是因为他们都有职事在身。不提及司士,是因为司士是士中地位最尊贵的,不能位列在小射正之下。不提及执幂的人,是因为执幂者不属于士的行列。所有这些情况都与燕礼的礼制不同,如果认为这是因为文辞记载不全,那是不对的。

辩献士,士既献者,立于东方,西面北上,乃荐士。祝史小臣师,亦就其位而荐之。

  注曰祝史门东北面东上

敖氏曰:「此献史葢小史也。大史释获,向已受献,世佐案祝史位在干侯之东北。」注非

主人就士旅食之尊而献之,旅食不拜,受爵,坐祭,立饮。主人执虗爵,奠于篚,复位。

  右主人献士

賔降洗,升媵觯于公,酌散,下拜。公降一等,小臣正辞。賔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

  注曰今文公答拜无再拜

姜氏曰:「答再拜者,葢賔致爵与臣异,而既彻俎安坐,又与其前异,与当以古文为正。」

賔坐祭卒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賔降洗象觚,升酌膳,坐奠于荐南,降拜。小臣正辞,賔升成拜,公答拜,反位。注曰:此觚当为觯。

  右賔媵觯于公

公坐取賔所媵觚,兴。唯公所赐受者,如初受酬之礼,降更爵,洗升酌,膳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辞升,成拜,公答拜,乃就席。坐行之,有执爵者,唯受于公者拜。司正命执爵者,爵辩,卒受者兴,以酬士大夫。卒受者以爵兴,西阶上酬士,士升,大夫奠爵拜,士答拜,大夫立,卒爵不拜,实之。士拜受,大夫拜送,士旅于西阶上,辩士旅酌。

  世佐案觚亦当作觯

  右公为士举旅

  若命曰复射则不献庶子

  注曰献庶子则正礼毕后无事

敖氏曰:「命君命也,不犹未也。此虽非正射,然亦当【阙一字】正礼中行之故,其节在未献庶子前也。」

世佐案:此又因燕而射也。燕礼,射于献士之后,今移于此者,以前有三番正射,其节宜少间也。

  司射命射唯欲

注曰:「司射命賔及诸公卿大夫射,欲者则射,不欲者则止。可否之事,从人心也。」

敖氏曰:「以其非正射也,人之力强弱不齐,或有至是而不欲射者,故以唯欲命之。然则正射之时,自诸公以至于士,无有不与射者矣。」

  卿大夫皆降再拜稽首公答拜

注曰:「拜君,乐与臣下执事无已,不言賔。賔从羣臣,礼在上。」

敖氏曰:「降拜,拜君命也。公不辞之,而即答拜者,以賔不在其中也。賔不与此拜者,以与君为耦射否?宜由君,不敢从唯欲之命也。」

世佐案皆降拜者,拜君复射之命也。虽将不与射者,亦拜;賔亦在焉。而公不辞之者,以其非与公为礼也。凡因受命而拜者,公皆不辞。其下拜,敖説非。

  壹发中三侯皆获

  注曰尚欢乐也

防曰:「上文唯公中三侯皆释获,至此礼杀臣与君同。」刘氏曰:「是言值一中侯辄释获耳。」郑谓:「矢扬触而有参中者,失之。」

敖氏曰:「以其非正射,故上下射惟拾▯一矢而已。以其壹发,故虽中非其侯,而亦获。是礼亦相因而然也。中亦谓中其鹄耳。唯公则离维纲,扬触梱复,而皆获。上云退中与算,而俟至是,则亦设中执算而释获矣。释获则有饮射爵之事也。」

郝氏曰:「壹发惟发,一矢中三侯,皆释获,以一矢获,难也。」

世佐案:此着其礼之异者,其他皆如初,可知凢射必将乗矢,因燕而射亦然。诗曰:「四鍭既钧」,是也。敖氏、郝氏皆以此为唯发一矢,恐非壹▯中三侯皆获者,燕射君臣同一侯【见乡射记】此虽仍大射三侯,而射者毎▯一矢,值中一侯,皆得唱获,释算亦取同侯之义也。

  右复射

主人洗升自西阶,献庶子于阼阶上,如献士之礼,辩献,降洗,遂献左右正与内小臣,皆于阼阶上,如献庶子之礼。

注曰:左右正,谓乐正、仆人正也。位在中庭之左右。小乐正,在颂磬之北右也。工在西,即北面。工迁于东,则东面。大乐正,在笙磬之北左也。工在西,则西面。工迁于东,则北面。仆人正,相大师工,升堂与其师士降,立于小乐正之北,北上。工迁于东,则陪其工后。国君无故不释县,二正,君之近官也。同献更洗,以时事不聨也。庶子、内小臣,位在小臣师之东,少退,西上。

世佐案:注误,详见上篇。今节録其异者。又案《乡射记》云:“乐正与立者齿,则大射献乐正,亦与士

译辨别并献酒给士,士已经献过酒的,站在东方,面朝西,以北为上,于是开始向士献酒。祝、史、小臣、师,也各自就位,向他们献酒。

注说:祝、史在门东北,面朝东,以东为上。

敖氏说:“这里的献史大概是小史。大史宣布中靶,之前已经接受过献酒,世佐按祝史的位置在干侯的东北。”注的说法不对。

主人走到士旅食的尊前向士献酒,旅食不拜,接受酒爵,坐着祭祀,站着饮酒。主人拿着空爵,放在篚里,回到原位。

右 主人向士献酒

宾客走下台阶去洗手,走上台阶将觯酒送给国君,斟散酒,走下台阶拜谢。国君走下一级台阶,小臣正辞谢。宾客走上台阶,再拜稽首。国君回答拜礼,再拜。

注说:今文“公答拜”没有“再拜”。

姜氏说:“回答再拜,大概是因为宾客致爵与臣不同,而且已经撤去俎肉安坐,又与之前不同,应当以古文为正。”

宾客坐着祭祀,喝完酒,再拜稽首,国君回答再拜。宾客走下台阶洗手,拿着象觚,走上台阶斟膳酒,坐着将酒放在荐的南边,走下台阶拜谢。小臣正辞谢,宾客走上台阶完成拜礼,国君回答拜礼,回到原位。注说:这里的觚应当是觯。

右 宾客向国君送觯酒

国君坐着拿起宾客送的觚,站起来。凡是国君赐给接受的人,如同最初接受酬酒的礼仪,走下台阶更换酒爵,洗手走上台阶斟酒,膳酒走下台阶,再拜稽首。小臣正辞谢,走上台阶,完成拜礼,国君回答拜礼,于是就座。坐着传递酒爵,有拿着酒爵的人,只有接受国君赐酒的人拜谢。司正命令拿着酒爵的人,酒爵传遍,最后接受的人站起来,向士大夫酬酒。最后接受的人拿着酒爵站起来,在西阶上向士酬酒,士走上台阶,大夫放下酒爵拜谢,士回答拜谢,大夫站着,喝完酒不拜,将酒爵装满。士拜谢接受,大夫拜谢送酒,士在西阶上旅酌,传遍士旅酌。

世佐按:觚也应当是觯。

右 国君为士举旅

如果命令说复射,就不向庶子献酒。

注说:向庶子献酒,那么正礼结束后就没有事了。

敖氏说:“命令是君命,不犹未也。这虽然不是正射,但也应当在正礼中举行,所以它的节次在未向庶子献酒之前。”

世佐按:这又是因宴饮而射。燕礼,射在献士之后,现在移到此处,是因为之前有三番正射,节次应当稍作间隔。

司射命令射,只凭意愿。

注说:“司射命令宾客及各位公卿大夫射,愿意的就射,不愿意的就停止。可否之事,听从人心。”

敖氏说:“因为这不是正射,人的力气强弱不齐,有的人到了这里不愿意射,所以用唯欲命令他们。那么正射的时候,从各位公以至于士,没有不参与射的。”

卿大夫都走下台阶再拜稽首,国君回答拜礼。

注说:“拜君,乐于与臣下执事无已,不说宾客。宾客跟随群臣,礼在上。”

敖氏说:“走下台阶拜谢,是拜君命。国君不推辞,立即回答拜礼,是因为宾客不在其中。宾客不参与这次拜谢,是因为与君为耦射吗?应当由君决定,不敢跟随唯欲的命令。”

世佐按:都走下台阶拜谢,是拜君复射的命令。即使将要不参与射的人,也拜谢;宾客也在其中。而国君不推辞,是因为这不是与公行礼。凡是因受命而拜谢的,国君都不推辞。下面的拜谢,敖氏的说法不对。

一发中三侯都算中靶。

注说:崇尚欢乐。

防说:“上文只有公中三侯都算中靶,到这里礼杀,臣与君相同。”刘氏说:“这是说只要中一侯就算中靶。”郑说:“箭扬起触碰而有参中者,错了。”

敖氏说:“因为这不是正射,所以上下射只取一矢而已。因为是一发,所以即使中非其侯,也算中靶。这是礼相因而然。中也是指中其鹄。只有公则离维纲,扬触梱复,都算中靶。上面说退中与算,而等到这里,也设中执算而宣布中靶了。宣布中靶就有饮射爵之事。”

郝氏说:“壹发只发一矢,中三侯,都算中靶,以一矢获,难也。”

世佐按:这里指出礼的不同之处,其他都如初,可知凡射必将乘矢,因燕而射亦然。诗曰:“四鍭既钧”,是也。敖氏、郝氏都以为这是只发一矢,恐怕不对。壹发中三侯都算中靶,燕射君臣同一侯【见乡射记】,这里虽然仍用大射三侯,而射者每发一矢,只要中一侯,都算唱获,释算也取同侯之义。

右 复射

主人洗手走上台阶从西阶,在阼阶上向庶子献酒,如同向士献酒的礼仪,传遍献酒,走下台阶洗手,于是向左右正与内小臣献酒,都在阼阶上,如同向庶子献酒的礼仪。

注说:左右正,指乐正、仆人正。位在中庭的左右。小乐正,在颂磬的北右。工在西,就北面。工迁到东,就东面。大乐正,在笙磬的北左。工在西,就西面。工迁到东,就北面。仆人正,辅助大师工,升堂与其师士降,站在小乐正的北边,以北为上。工迁到东,就陪其工后。国君无故不释县,二正,是君的近官。同献更洗,因为时事不联。庶子、内小臣,位在小臣师的东边,稍退,以西为上。

世佐按:注误,详见上篇。今节录其异者。又按《乡射记》云:“乐正与立者齿,则大射献乐正,亦与士

序,可知矣。”上经云:“小臣师亦就其位而荐之。”仆人正既与小臣同官,亦当与之同献,奈何以为左右而伍之于奄人耶?

译序,可知矣。”上经云:“小臣师亦就其位而荐之。”仆人正既与小臣同官,亦当与之同献,奈何以为左右而伍之于奄人耶?

右献庶子左右正内小臣

无算爵,士也有执膳爵者,有执散爵者。执膳爵者酌以进公,公不拜受。执散爵者酌以之,公命所赐。所赐者兴,受爵,降席下奠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

世佐案:公于是亦答再拜者,正礼既毕,宜如燕也。

受赐爵者以爵就席,坐。公卒爵,然后饮。执膳爵者受公爵,酌,反奠之。受赐者兴,授执散爵者。执散爵者乃酌行之。唯受于公者拜,卒爵者兴,以酬士于西阶上。士升,大夫不拜,乃饮。实爵士,不拜受爵。大夫就席,士旅酌,亦如之。公有命彻幂,则賔及诸公卿大夫皆降西阶下,北面,东上,再拜稽首。公命小臣正辞,公答拜。

世佐案:此不言再拜者,如燕礼可知也。

大夫皆辟,升反位。士终旅于上,如初无算。乐宵,则庶子执烛于阼阶上,司宫执烛于西阶上,甸人执大烛于庭,阍人为烛于门外。

  右无算爵

賔醉,北面坐,取其荐脯以降,奏陔。賔所执脯以赐钟人于门内霤,遂出。卿大夫皆出,公不送。公入骜。

注曰:「骜,夏亦乐章也。以钟鼓奏之。其诗今亡。此公出而言入者,射宫在郊,以将还为入。燕不骜者,于路寝无出入也。」

疏曰:乡射记于郊,则闾中。郑云:诸侯大学在郊,是诸侯大射所。

敖氏曰:「入,谓降而入于内也。骜,上似脱“奏”字。《燕礼》不言公入,此言公入,为奏骜而见之也。公入而奏骜,夏亦盛射礼也。出时不奏,逺辟天子之礼也。《大司乐职》曰:『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

世佐案:公入,当依郑解。后儒据此而谓大射亦在公宫,非也。然此言“于卿大夫皆出之后”,则公之自大学而归也,葢独后于羣臣矣,亦可见公之勤礼而不倦也。《周礼》钟师掌以钟鼓奏九夏,其卒曰“骜夏”,未详何用。杜子春以为公出入奏之,葢据此言也。然此惟见公入而出则无文,又言“骜”而不言“夏”,则杜説亦未可尽信。大抵公入奏“骜”,犹賔出之奏“陔”,其所歌之诗与奏之之节,必与天子之乐有别,而今皆不可考矣,惜哉。

  右賔出公入

郝氏曰:「古天子至庶人皆从事于射,士童学舞羽旄、干戚、弓矢、金革之事,诗书、▯诵之业,道器一贯,纯成而无间也。后世文武分途,习诗书者为文,闲射艺者为武。周之兴也,武王臯弓矢以求文德,圣如孔于,自谓俎豆,尝闻军旅,未学古今升降,圣人莫之能违矣。故古有射之害,则不可无射之礼;后世射废,礼遂不讲,天下可以无射,不可以无礼。士虽不学射,可以不逹射礼之义乎?」

世佐案:此篇无记者,以其与乡射、燕礼相出入,可参考而知也。

  仪礼集编卷十四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编》>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巻十五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聘礼第八之一

郑目録云:「大问曰:聘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小聘使大夫。周礼曰: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于五礼属宾礼。」

疏曰:下记云“久无事则聘焉”,注云“事谓盟防之属,若有事,事上相见”,故郑据久无事而言。小聘使大夫者,下经云“小聘曰问”,其礼如为介三介是也。《周礼·大行人》云“岁问殷聘”,《聘义》所云“比年小聘,三年大聘”是也。大行人又云“上公九介,侯伯七介,子男五介”,又云“凡诸侯之卿,其礼各下其君二等”;《聘义》“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是诸侯之卿介各下其君二等者也。若小聘曰问,使大夫又下其卿二等,此《聘礼》是侯伯之卿。大聘以其经云“五介,上介奉束锦,士介四人皆奉玉锦”,又云“及竟张旜,孤卿建旜”也。

郝氏曰:「古帝王盛时,贡球归一,诸侯比肩,事天子如《诗》《书》所称巡狩述职,共惟帝臣,未闻列国无故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也。周衰,五霸强僭,要胁同盟,责以朝贡,于是有小国事大国之礼,君朝卿聘,卑辞重币,名虽修好,其实臣之。仲尼所以慨然而作《春秋

译右边是献庶子、左右正、内小臣。

无算爵时,士中有拿着膳爵的,有拿着散爵的。拿着膳爵的人斟酒进献给国君,国君不拜受。拿着散爵的人斟酒,国君命令赐给某人。被赐的人起身,接过爵,走下席位,在席下放下爵,再拜稽首。国君回拜再拜。

世佐按:国君在这里也回拜再拜,是因为正式的礼仪已经结束,应当像燕礼那样。

受赐爵的人拿着爵回到席位,坐下。国君喝完爵中的酒,然后受赐者才饮。拿着膳爵的人接过国君的爵,斟满,再放回原处。受赐者起身,把爵交给拿着散爵的人。拿着散爵的人于是斟酒巡行。只有从国君那里受爵的人拜谢,喝完爵的人起身,在西阶上酬答士。士升阶,大夫不拜,于是饮酒。士斟满爵,不拜受爵。大夫回到席位,士旅酌,也像这样。国君有命令撤去幂,那么宾客以及各位公卿大夫都走下西阶,面朝北,以东为上,再拜稽首。国君命令小臣正致辞,国君回拜。

世佐按:这里不说再拜,根据燕礼可以推知。

大夫都避位,升阶回到原位。士在上面终了旅酌,像起初一样无算。乐声通宵,那么庶子在阼阶上执烛,司宫在西阶上执烛,甸人在庭院执大烛,阍人在门外执烛。

右边是无算爵。

宾客醉后,面朝北坐下,拿起他的荐脯走下,奏陔。宾客拿着的脯赐给门内霤的钟人,于是出去。卿大夫都出去,国君不送。国君入骜。

注说:“骜,夏也是乐章。用钟鼓演奏它。它的诗现在失传了。这里说公出而说入,是因为射宫在郊外,将要回来称为入。燕礼不骜,是因为在路寝没有出入。”

疏说:乡射记在郊外,那么闾中。郑玄说:诸侯大学在郊外,是诸侯大射的地方。

敖氏说:“入,是说降阶进入内室。骜,上面似乎脱漏了‘奏’字。《燕礼》不说公入,这里说公入,是为了奏骜而显现它。公入而奏骜,夏也是盛大的射礼。出去时不奏,是远远避开天子的礼仪。《大司乐职》说:‘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

世佐按:公入,应当依据郑玄的解释。后儒据此认为大射也在公宫,是不对的。然而这里说“在卿大夫都出去之后”,那么国君从大学归来,大概独自落后于群臣,也可以看出国君勤于礼仪而不疲倦。《周礼》钟师掌管用钟鼓奏九夏,最后一个是“骜夏”,未详何用。杜子春认为公出入时奏它,大概是依据这里的话。然而这里只见到公入,出去则没有文字,又说“骜”而不说“夏”,那么杜说也不可以完全相信。大抵公入奏“骜”,就像宾客出去奏“陔”,所歌的诗与奏的节拍,必定与天子的乐有别,而现在都不可考,可惜啊。

右边是宾客出公入。

郝氏说:“古天子到庶人都从事于射,士童学习舞羽旄、干戚、弓矢、金革之事,诗书、诵之业,道器一贯,纯成而无间。后世文武分途,习诗书者为文,闲射艺者为武。周之兴也,武王臯弓矢以求文德,圣如孔子,自谓俎豆,尝闻军旅,未学古今升降,圣人莫之能违。故古有射之害,则不可无射之礼;后世射废,礼遂不讲,天下可以无射,不可以无礼。士虽不学射,可以不达射礼之义吗?”

世佐按:此篇无记者,是因为它与乡射、燕礼相出入,可以参考而知。

仪礼集编卷十四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编》>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巻十五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聘礼第八之一

郑目録云:“大问曰:聘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小聘使大夫。周礼曰: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于五礼属宾礼。”

疏曰:下记云“久无事则聘焉”,注云“事谓盟防之属,若有事,事上相见”,故郑据久无事而言。小聘使大夫者,下经云“小聘曰问”,其礼如为介三介是也。《周礼·大行人》云“岁问殷聘”,《聘义》所云“比年小聘,三年大聘”是也。大行人又云“上公九介,侯伯七介,子男五介”,又云“凡诸侯之卿,其礼各下其君二等”;《聘义》“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是诸侯之卿介各下其君二等者也。若小聘曰问,使大夫又下其卿二等,此《聘礼》是侯伯之卿。大聘以其经云“五介,上介奉束锦,士介四人皆奉玉锦”,又云“及竟张旜,孤卿建旜”也。

郝氏曰:“古帝王盛时,贡球归一,诸侯比肩,事天子如《诗》《书》所称巡狩述职,共惟帝臣,未闻列国无故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也。周衰,五霸强僭,要胁同盟,责以朝贡,于是有小国事大国之礼,君朝卿聘,卑辞重币,名虽修好,其实臣之。仲尼所以慨然而作《春秋

》也。去圣旣远,后人捃拾遗事为《聘礼》,其文弥盛,其道弥衰。据记,久无事则相聘,夫无事而聘,若此其盛也;有事而聘,又何加焉?诸侯相聘,若此其侈也;聘于天子,又何加焉?儒者谓周初千八百国也,而皆如斯礼,晏婴所谓『师行粮食,饥弗食,劳弗息,方命虐民,为诸侯忧』焉,得有无事之日?昔齐宣王问交隣,孟子规以仁义;滕文公问事齐、楚,孟子讽以为善。岂古有聘礼若斯者而不少称述乎?是书所言诸侯礼,多衰世意,非尽先王旧典礼也。」

译罢了。距离圣人时代既已久远,后人搜集遗留的事迹编成《聘礼》,其文辞愈发繁盛,其道义却愈发衰微。根据记载,长期没有战事就互相聘问,既然无事而聘问,像这样已经够繁盛了;若有战事还去聘问,又增加什么呢?诸侯之间互相聘问,像这样已经够奢侈了;聘问天子,又增加什么呢?儒者说周初有千八百个国家,都实行这样的礼仪,晏婴所说的“军队出行需要粮食,饥饿时不让吃饭,劳累时不让休息,违背天命虐待百姓,成为诸侯的忧患”,难道还有无事的时候吗?从前齐宣王询问如何与邻国交往,孟子用仁义来规劝他;滕文公询问如何侍奉齐、楚两国,孟子讽刺他应当行善。难道古代有像这样的聘礼,而孟子却不稍加称述吗?这本书中所说的诸侯礼仪,多带有衰微时代的意味,并非全是先王原有的典礼。

姜氏曰:「聘有三类,比年小聘,三年大聘,此正聘也。虽无故亦行之,此一类也。其有故,则特命使行之,亦如聘然,此又一类也。或有故不特使,因其时正聘而及之,此又一类也。」

世佐案:此篇所陈,主次国大聘之礼,然以是而差次之,则大国、小国之大聘,及凡诸侯之小聘,皆可得而覩其畧矣。大国聘礼,见于《周礼·司仪职》文,所谓“诸公之臣相为国客”是也。《周礼》举大国,此经举次国,盖互相傋也。凡言诸侯之邦交,亦惟同方岳者耳,非尽千八百国而相为朝聘也。夫同在方岳之内,而一往一来,以亲仁善隣、恤小事大,此情之所不能已,而礼之最钜者也。其见于《周礼》、《戴记》及《春秋传》者详矣。特其年之疏数,经传不同,要各有所指,或以事天子,或以交邻国,或陈前代之典,或举霸国之制,説之所以纷然而莫纪也。今具列于左,方读者幸分别观之。

周礼》大行人职云:「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注曰:「小聘曰问,殷中也。久无事,又于殷朝者及而相聘也。父死子立曰世。凡君即位,大国朝焉,小国聘焉。此皆所以习礼、考义、正刑、一德,以尊天子也。必择有道之国而就修之。」郑司农説:「殷聘以《春秋》传曰:『孟僖子如齐,殷聘是也。』」疏曰:「言诸侯邦交,谓同方岳者,一往一来为交。春秋之世,始有越方岳相聘者,如秦术、呉札之类。时国数少,故然,非正法也。《聘义》、《王制》皆云三年一大聘,此不言三年而云殷者,欲见中间久无事,及殷朝者来及亦相聘,故云殷,不云三年也。先郑説殷聘以《春秋》传者,按《左氏》昭公九年传曰:『孟僖子如齐,殷聘礼也。』服注云:「殷中也。」自襄二十年叔老聘于齐,至今积二十一年聘齐,故中复盛聘,与此中年数不相当,引之者年虽差远,用礼则同也。」胡氏安国曰:「谓之殷,则得中而不过;谓之世,则终诸侯之世而一相朝,其为礼亦节矣。周衰典制大坏,或来朝而不报其礼,或屡征而不纳以归,无合于殷聘、世朝之制矣。」程子曰:「先儒有『王臣无外交』之説,非也。若天下有道,诸侯顺轨,岂有内外之限?其相交好,乃常理也。然不安官守而远相朝,无是道也。《周礼》所谓世相朝,谓隣国耳。」朱子曰:「春官殷见曰同,郑注云:『殷犹众也。』十二岁王如不巡狩,则六服尽朝,大行人所谓殷同、殷国是也。此亦郑注乃训殷为中与众义异,其云『于殷朝者及而相聘』,则又与众义同,盖以为十二年而一大聘也。疏旣以为中,又云盛聘,则与众义略同,葢如丧礼殷奠之类,今未详其孰是也。」王氏详説曰:「春秋之时,晋叔向以为明王之制,间朝以讲礼,是三岁一朝也。郑子太叔又以为五岁一朝,然比之世相朝,则与子太叔之言异,与叔向之言大异。叔向为晋地,则欲诸侯朝数之数。」故以三岁为言,子太叔为郑地,则欲诸侯朝数之疏,故以五岁为言,其去周礼远矣。若夫《礼记》王制与聘义、戴记,一家又自为异同之説。《聘义》曰:“天子制诸侯,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是以诸侯之自为聘为文也。《王制》曰:“诸侯之于天子,比年小聘,三年大聘,五年一朝”,是以诸侯之朝聘天子为文也。《聘义》言比年小聘,合于周礼之岁相问;言三年大聘,异于周礼之殷相聘。葢殷聘者,谓久无事则行盛礼,初无年岁之限。如孟僖子如齐殷聘,服氏以为殷中也。自襄之二十年,叔老聘于齐,至今二十一年,故中行盛礼。是知殷聘虽为大聘,然即非所谓三年也。此《聘义》之所以与《周礼》异。《王制》言小聘大聘,其年数虽与《聘义》同,然其意则与《聘义》异。抑以《聘义》谓诸侯之相聘,而《王制》谓诸侯之聘天子耳。聘天子犹可也,以五年而后一朝天子可乎?使居卫服而五年一朝,为得礼矣。若侯甸男采,谓之得礼乎?知此则知《王制》之言,虽纪夫四代,亦杂于春秋之制。郑氏以《王制》所

译姜氏说:“聘问有三种类型:每隔一年进行小聘,每三年进行大聘,这是正规的聘问。即使没有特殊原因也照常进行,这是第一种类型。如果有特殊原因,就专门派遣使者前往,也像聘问一样,这是第二种类型。如果有特殊原因但不专门派遣使者,就趁着当时正规聘问的机会顺便提及,这是第三种类型。”

世佐按:本篇所陈述的,是次等诸侯国大聘的礼仪,然而通过这种等级次序来推演,那么大国、小国的大聘,以及所有诸侯国的小聘,都可以大致看到其概貌了。大国的聘问礼仪,见于《周礼·司仪职》的记载,所谓“各国诸侯的臣子互相作为国客”就是这种情况。《周礼》列举大国,这部经书列举次国,大概是互相补充完备。凡是说到诸侯国之间的邦交,也只是指同处一方山岳地区的国家罢了,并不是所有千八百个国家都互相朝聘。既然同在一方山岳之内,一来一往,以亲近仁德、善待邻邦、体恤小国、尊重大国,这是情感上不能停止的,也是礼仪中最重要的。这在《周礼》、《戴记》以及《春秋传》中都有详细的记载。只是关于聘问间隔年数的疏密,经书和传文说法不同,但各自有所指涉,有的指侍奉天子,有的指交往邻国,有的陈述前代的典制,有的列举霸国的制度,所以解说纷杂而没有头绪。现在详细列在下面,希望读者分别观看。

《周礼》大行人职说:“凡是诸侯国之间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每隔多年互相聘问,每隔一代互相朝见。”注解说:“小聘叫作问,‘殷’是中间的意思。长时间没有事情,又赶上在中间年份朝见时顺便互相聘问。父亲去世儿子继位叫作‘世’。凡是国君即位,大国去朝见,小国去聘问。这都是为了练习礼仪、考察道义、端正刑罚、统一德行,以尊崇天子。一定要选择有道的国家去修好。”郑司农解释说:“‘殷聘’的说法,依据《春秋传》说:‘孟僖子到齐国,是殷聘。’”疏解说:“说诸侯邦交,是指同处一方山岳的国家,一来一往叫作交。春秋时代,才开始有跨越方岳互相聘问的,像秦术、吴札之类。当时国家数量少,所以如此,这不是正规的法则。《聘义》、《王制》都说三年一次大聘,这里不说三年而说‘殷’,是想表明中间长时间没有事情,等到在中间年份朝见时顺便也互相聘问,所以说‘殷’,不说三年。先郑用《春秋传》解释‘殷聘’,查《左氏传》昭公九年传说:‘孟僖子到齐国,是殷聘的礼仪。’服虔注说:‘是中间的意思。’自从襄公二十年叔老聘问齐国,到现在累计二十一年聘问齐国,所以中间再次举行盛大的聘问,这与‘殷’的年数不相符合,引用它是因为虽然年数相差较远,但使用的礼仪相同。”胡氏安国说:“叫作‘殷’,就是得中而不过分;叫作‘世’,就是终诸侯一代而互相朝见一次,这作为礼仪也是节制了。周朝衰微,典章制度大坏,有的来朝见而不回报其礼仪,有的屡次征召而不纳贡归附,都不符合殷聘、世朝的体制了。”程子曰:“先儒有‘王臣无外交’的说法,是不对的。如果天下有道,诸侯顺从法度,哪里有内外界限?他们互相交好,是常理。然而不安守官职而远道互相朝见,是没有这种道理的。《周礼》所说的世相朝,是指邻国罢了。”朱子曰:“春官殷见叫作同,郑注说:‘殷是众多的意思。’十二年如果天子不巡狩,那么六服都来朝见,大行人所说的殷同、殷国就是这种情况。这也是郑注,但解释‘殷’为中与众多意思不同,他说‘在殷朝时顺便互相聘问’,却又与众多意思相同,大概是认为十二年一次大聘。疏既认为是中间,又说盛聘,那就与众多意思大致相同,大概像丧礼中的殷奠之类,现在未详究哪个是正确的。”王氏详说曰:“春秋之时,晋国叔向认为明王的制度,间隔朝见以讲习礼仪,是三年一朝。郑国子太叔又认为五年一朝,然而比起世相朝,就与子太叔的话不同,与叔向的话大不相同。叔向是晋地,就希望诸侯朝见的次数多,所以以三年来说;子太叔是郑地,就希望诸侯朝见的次数少,所以以五年来说,这离周礼远矣。至于《礼记》王制与聘义、戴记,一家又自为异同之说。《聘义》说:‘天子制定诸侯,每隔一年小聘,每三年大聘’,这是以诸侯互相聘问为文。《王制》说:‘诸侯对于天子,每隔一年小聘,每三年大聘,每五年一朝’,这是以诸侯朝聘天子为文。《聘义》说每隔一年小聘,符合周礼的岁相问;说每三年大聘,不同于周礼的殷相聘。大概殷聘,是指长时间没有事情就举行盛大的礼仪,起初没有年岁的限制。像孟僖子到齐国殷聘,服氏认为是中间的意思。自从襄公二十年,叔老聘问齐国,到现在二十一年,所以中间举行盛礼。由此可知殷聘虽是大聘,但并不是所说的三年。这是《聘义》与《周礼》不同的原因。《王制》说小聘大聘,其年数虽然与《聘义》相同,然而其意思则与《聘义》不同。况且《聘义》说是诸侯互相聘问,而《王制》说是诸侯聘问天子罢了。聘问天子还可以,以五年之后才一朝见天子可以吗?假如住在卫服而五年一朝,算是合乎礼仪了。如果是侯甸男采,叫作合乎礼仪吗?知道这些就知道《王制》的话,虽然记载四代,也混杂了春秋的制度。郑氏以《王制》所

言五年一朝为晋文公霸时制,虽未必然,亦有所近似。家氏▯翁曰:周家盛时,诸侯有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之礼。“曰相”云者,亦往复之义,非若诸侯之朝天子也。至于衰世,大国未尝朝王,小国乃相率而朝大国,大国倨受其朝而不以为僭。

译说五年一朝是晋文公称霸时的制度,虽然未必确实如此,但也大致相近。家氏翁说:周朝兴盛时,诸侯有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代互相朝见的礼仪。“曰相”的说法,也是指互相往来,并非像诸侯朝见天子那样。到了衰败的时代,大国不曾朝见周王,小国却相率去朝见大国,大国傲慢地接受他们的朝见而不认为这是僭越。

世佐案:此邦交之正法也。殷,即殷见之岁,谓大聘十二年一行也。

礼记·王制》云: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注曰:比年,每岁也;小聘,使大夫;大聘,使卿;朝则君自行。然此大聘与朝,晋文霸时所制也。虞夏之制,诸侯岁朝;周之制,侯、甸、男、采、卫、要服六者,各以其服数来朝。疏曰:昭三年《左传》曰: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故云晋文霸时所制。云虞夏之制,诸侯岁朝者,案《尚书·尧典》云:五载一巡守,羣后四朝。郑注云:巡守之年,诸侯朝于方岳之下,其间四年,四方诸侯分来朝于京师,岁徧是也。案《春秋》文十五年《左传》云: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案郑志孙皓问云:诸侯五年再相朝,不知所合典礼。郑答云:古者据时而道前代之言,唐虞之礼,五载一巡守;夏殷之时,天子葢六年一巡守,诸侯间而朝天子,其不朝者,朝罢,朝五年再朝,似如此制,礼典不可得而详,如郑志之言,此为夏殷之礼;而郑又云虞夏之制,诸侯岁朝,以夏与虞同与郑志乖者,以羣后四朝文在《尧典》,《尧典》是虞夏之书,故连言夏,其实虞也。云周之制以下,《周礼·大行人》文,故《大行人》云:侯服岁壹见,甸服二岁壹见,男服三嵗壹见,采服四嵗壹见,卫服五嵗壹见,要服六嵗壹见,是六者各以其服数来朝,皆当方分为四部分,随四时而来也。案《大宗伯》云:春见曰朝,注云:朝犹朝也,欲其来之早;夏见曰宗,注云:宗,尊也,欲其尊王;秋见曰觐,注云:觐之言勤也,欲其勤王之事;冬见曰遇,注云:遇,偶也,欲其若不期而俱至;时见曰防,注云:时见者,言无常期,诸侯有不顺服者,王将有征讨之事,即《春秋》《左传》云:有事而防也;殷见曰同,注云:殷,众也。十二嵗王如不巡守,则六服尽朝,四方四时分来,嵗终则徧,每当一时,一方总来,不四分也。此六者,诸侯朝王之礼。又诸侯有聘问王之礼,故《宗伯》云时。聘曰问注云时聘者亦无常期天子有事乃聘之焉殷頫曰视注云殷頫谓一服朝之嵗以朝者少诸侯乃使卿以大礼众聘焉一服朝在元年七年十一年其诸侯自相朝则大行人云凡诸侯之邦交嵗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其天子亦有使大夫聘诸侯之礼故大行人云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嵗徧存三嵗徧頫五嵗徧省间年一聘以至十一嵗案昭十三年左传云嵗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防以示威再防而盟以显昭明贾逵服防皆以为朝天子之法崔氏以为朝霸主之法郑康成以为不知何代之礼故异义云公羊説诸侯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左氏説十二年之间八聘四朝再防一盟许慎谨案公羊説虞夏制左氏説周礼传曰三代不同物明古今异説郑驳之云三年聘五年朝文襄之霸制周礼大行人诸侯各以服数来朝其诸侯嵗聘间朝之属説无所出晋文公强盛诸侯耳非所谓三代异物也是郑以嵗聘间朝文无所出不用其义也异义天子聘诸侯公羊説天子无下聘义周礼説间问以谕诸侯之志许慎谨案礼臣疾君亲问之天子有下聘之义从周礼説郑无驳与许慎同也

世佐案:此言虞、夏之时诸侯事天子之法也。虞、夏书曰:「五载一巡守,羣后四朝。」谓诸侯分四部来朝,四年而徧。其明年天子巡守,是即所谓五年一朝也。朱子解《书》亦主是説。郑云:「虞、夏之制,诸侯嵗朝,是率天下而路矣,不可承用。」

聘义》云:“天子制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注曰:“比年小聘,所谓嵗相问也;三年大聘,所谓殷相聘也。”疏曰:“此经所云,谓诸侯自相聘也。而《王制》云:‘诸侯之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与此不同者,此经诸侯相聘,是周公制礼之正法;《王制》所云,谓文襄之法,故不同也。”

世佐案:此言大聘之期与《周礼》异者,葢同方岳之诸侯,又有逺近亲疏之不同,则其期之疏数亦因之也。数不过三年,疏不过十二年。合二经观之

译世佐按:这是邦交的正法。殷,即殷见之年,指大聘十二年进行一次。

《礼记·王制》说:诸侯对于天子,每年进行一次小聘,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聘,每五年进行一次朝见。注解说:比年,即每年;小聘,派遣大夫;大聘,派遣卿;朝见则国君亲自前往。然而这种大聘与朝见,是晋文公称霸时所制定的制度。虞夏的制度,诸侯每年朝见;周代的制度,侯、甸、男、采、卫、要这六等服地的诸侯,各自按照其服地的等级数字来朝见。疏解说:昭公三年《左传》说:晋文公、晋襄公称霸时,他们的政令不烦扰诸侯,命令诸侯每三年聘问一次,每五年朝见一次,所以说这是晋文公称霸时所制定的制度。说虞夏的制度是诸侯每年朝见,查考《尚书·尧典》说:每五年天子巡视一次,众诸侯四次朝见。郑玄注解说:天子巡视的年份,诸侯在四方岳山之下朝见,在这之间的四年里,四方诸侯分批来京城朝见,每年轮遍一次。查考《春秋》文公十五年《左传》说:诸侯每五年互相朝见两次,以修明王命,这是古制的做法。查考《郑志》中孙皓问:诸侯每五年互相朝见两次,不知道符合哪种典礼。郑玄回答说:古人根据当时情况讲述前代的话,唐虞的礼仪,每五年天子巡视一次;夏殷时期,天子大概每六年巡视一次,诸侯间隔着来朝见天子,那些不朝见天子的,朝见罢免后,每五年再朝见一次,似乎是这样的制度,礼仪典籍无法详细得知,如《郑志》所言,这是夏殷的礼仪;而郑玄又说虞夏的制度是诸侯每年朝见,认为夏与虞相同,这与《郑志》相违背,是因为“众诸侯四次朝见”的记载在《尧典》中,《尧典》是虞夏之书,所以连带提到夏,其实是指虞代。说周代的制度以下,是《周礼·大行人》的记载,所以《大行人》说:侯服每年朝见一次,甸服每两年朝见一次,男服每三年朝见一次,采服每四年朝见一次,卫服每五年朝见一次,要服每六年朝见一次,这六者各自按照其服地的等级数字来朝见,都应当按方位分为四部分,随着四季而来。查考《大宗伯》说:春季朝见称为朝,注解说:朝即早晨,希望他们来得早;夏季朝见称为宗,注解说:宗即尊崇,希望他们尊崇王;秋季朝见称为觐,注解说:觐即勤勉,希望他们勤于王事;冬季朝见称为遇,注解说:遇即邂逅,希望他们像不期而遇那样到来;因时朝见称为防,注解说:因时朝见,是说没有固定的日期,诸侯有不顺服的,王将有征讨之事,即《春秋》《左传》所说:有事而防;殷见称为同,注解说:殷,众多。十二年如果王不巡视,则六服全部朝见,四方按四季分批而来,年终则轮遍,每当一个季节,一方全部到来,不再分四部分。这六者,是诸侯朝见王的礼仪。又有诸侯聘问王的礼仪,所以《宗伯》说:因时聘问称为问,注解说:因时聘问也没有固定日期,天子有事才聘问;殷頫称为视,注解说:殷頫指某服朝见的年份,因为朝见的人少,诸侯便派遣卿用大礼众多聘问;某服朝见在元年、七年、十一年,那些诸侯互相朝见,则《大行人》说:凡是诸侯的邦交,每年互相问讯,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五年互相朝见。天子也有派遣大夫聘问诸侯的礼仪,所以《大行人》说:间隔问讯以晓谕诸侯的心志,每年轮遍存问,每三年轮遍頫视,每五年轮遍省视,间隔一年一次聘问,直到第十一年。查考昭公十三年《左传》说:每年聘问以记录业绩,间隔朝见以讲习礼仪,再次朝见而防以显示威严,再次防而盟以彰显昭明。贾逵、服虔都认为这是朝见天子的法则,崔氏认为这是朝见霸主的法则,郑康成认为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礼仪,所以《异义》说:《公羊传》说诸侯每年一次小聘,每三年一次大聘,每五年一次朝见天子;《左氏传》说十二年之间八次聘问,四次朝见,两次防,一次盟。许慎谨按:《公羊传》说的是虞夏制度,《左氏传》说的是周礼,传文说三代不同物,说明古今说法不同。郑玄驳斥说:每三年聘问、每五年朝见是文襄称霸时的制度;《周礼·大行人》说诸侯各自按照服地等级来朝见,至于诸侯每年聘问、间隔朝见之类,说法没有出处。晋文公只是强盛诸侯罢了,并非所谓三代不同的事物。这是郑玄认为每年聘问、间隔朝见的说法没有出处,所以不采用其义。《异义》关于天子聘问诸侯,《公羊传》说天子没有向下聘问的道理;《周礼》说间隔问讯以晓谕诸侯的心志。许慎谨按:礼仪中臣子疾苦,君主亲自问讯,天子有向下聘问的道理,遵从《周礼》的说法,郑玄没有驳斥,与许慎相同。

世佐按:这是说虞、夏时期诸侯侍奉天子的法则。虞、夏之书说:“每五年天子巡视一次,众诸侯四次朝见。”指诸侯分四批来朝见,四年轮遍。第二年天子巡视,这就是所谓的每五年一次朝见。朱熹解释《尚书》也主张这种说法。郑玄说:“虞、夏的制度,诸侯每年朝见,这是率领天下人奔波劳碌,不可承袭采用。”

《聘义》说:“天子制定诸侯的礼仪,每年小聘,每三年大聘。”注解说:“每年小聘,就是所说的每年互相问讯;每三年大聘,就是所说的每三年互相聘问。”疏解说:“这里经文所说的,是指诸侯互相聘问。而《王制》说:‘诸侯对于天子,每年一次小聘,每三年一次大聘,每五年一次朝见。’这与这里不同,是因为这里说的是诸侯互相聘问,是周公制礼的正法;《王制》所说的是文襄之法,所以不同。”

世佐按:这是说大聘的期限与《周礼》不同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同属一方岳的诸侯,又有远近亲疏的不同,那么其期限的疏密也就随之不同。密的不超过三年,疏的不超过十二年。综合两经来看

,可以见其节矣。

译(这时),就可以看出他的节操了。

春秋文公十五年,左传云:“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疏曰:“周礼诸侯邦交,惟有世相朝法,无五年再朝之制。此云‘古之制也’,必是古有此法,但礼文残缺,未知古是何时。郑康成云:‘古者据今而述前代之言。’夏殷之时,天子葢六年一巡守,诸侯间而朝天子,其不朝者,朝罢朝五年再相朝者,似如此。然此云‘古者据今时而道前世’,非必夏殷。郑言夏殷礼非也。僖十五年,公如齐,杜云:“诸侯五年再相朝,礼也。”引此证彼,则是当时正法,非谓前代礼也。或人见僖公朝齐,杜引此为证,遂言五年再相朝是时霸主之法。然则鲁非霸主,曹伯何以朝之?曹岂推鲁为霸主而屈已以朝之也?且云“古之制也”,即是古之圣王制为此法,天子不衰,诸侯无霸,明德天子岂虑世衰,霸主威权不行而为之制此法敺诸侯以朝之?此不达理之言耳。然则诸侯之邦交者,将以协近隣,结恩好,安社稷,息人民,土宇相望,竟界连接,一世一朝,疎濶太甚,其于间天之年【此句疑有脱误】必有相朝之法。周礼言“世相朝”者,以其一旧一新,彼此未洽,于此之际,必须往朝,举其礼之大者,不言唯有此事。五年再相朝,正是周礼之制,周礼文不具耳。文襄之霸,其务不烦诸侯以五年再朝,往来太数,更制三年一聘,五年一朝,所以説诸侯也。霸主遭时制宜,非能剏制改物,诸侯或从时令,或率旧章。此在文襄之后,仍守旧制,故五年再相朝也。传言“古之制”,以文襄已改故也。

世佐案:此言古制,未知其为何代之制也。郑云夏殷法,固属臆説;而孔疏于《礼记》,则申郑义于此,又申杜而难郑,何其依违无定见耶?窃谓世相朝者,同方岳之国;而五年再相朝者,则同属长连帅之国与?

昭公三年《左传》云:「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嵗而聘,五嵗而朝。」注曰:「明王之制,嵗聘间朝,在十三年,今简之。」疏曰:「十三年传云:『明王之制,使诸侯嵗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防以示威,再防而盟以显昭明。』彼谓诸侯于天子朝聘防盟之数,计十二年而有八聘、四朝、再防、一盟。此説文襄之霸,令诸侯朝聘,霸主大国之法也。周室既衰,政在霸主,霸主不可自同天子,以明王旧制太烦诸侯,不敢依用,故设此制以简之。」

世佐案:此晋文之霸制也。盖阴用虞、夏礼,使其所属之国,以此事已其实。较之周礼朝聘之期,为已数,而子大叔犹以为不烦诸侯者,葢对当时征求无艺言之耳。

昭公十三年,《左传》云:“明王之制,使诸侯嵗聘,以志业。”注曰:“志,识也。嵗聘,以修其职业。”

间朝以讲礼。注曰:「三年而一朝,正班爵之义,率长幼之序。」

再朝而防,以示威。注曰:六年而一防,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

再防而盟,以显昭明。注曰:十二年而一盟,所以昭信义也。凡八聘,四朝,再防,王一巡守,盟于方岳之下。疏曰:计此十二年间,凡八聘,四朝,再防,一盟,方岳。

之下也。《尚书》《周官》曰:「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如彼「文六年五服诸侯一时朝王」,即此再朝而防是也。此传之文与《尚书》正合。杜言巡守盟于方岳,暗与彼义符同,明此是周典之旧法也。而《周礼》之文不载此法。《大行人》云:「侯服嵗壹见其贡祀物,甸服二嵗壹见其贡嫔物,男服三嵗壹见其贡器物,采服四嵗壹见其贡服物,卫服五嵗壹见其贡材物,要服六嵗壹见其贡货物。」先儒説《周礼》者,皆以彼为六服,诸侯各以服数来朝,与此传文无由得合。先达通儒未有解者。古书亡灭,不可傋知。然则《尚书》《周官》是成王号令之辞,《尚书》之言定是正法。《左传》复与彼合,言必不虚。《周礼》又是明文,不得不信。葢周公成王之时,即自有此二法也。又《周礼》每嵗一见,唯言贡物,何必见者即是亲朝?各计道路长短,或

译春秋文公十五年,《左传》记载:“诸侯每五年互相朝见两次,以修明王命,这是古代的制度。”孔颖达疏解说:“《周礼》中诸侯邦交,只有世代互相朝见的制度,没有五年两次朝见的规定。这里说‘是古代的制度’,必定是古代有这样的法规,只是礼制文献残缺,不知道古代具体是什么时候。郑康成说:‘古人依据当时情况来叙述前代的话。’夏商时期,天子大概六年一次巡守,诸侯间隔着去朝见天子,那些不朝见天子的,在朝见结束后,每五年互相朝见两次,似乎就是这样。然而这里说‘古人依据当时情况来谈论前世’,不一定就是指夏商。郑康成说是夏商礼制是错误的。僖公十五年,鲁公去齐国,杜预说:‘诸侯每五年互相朝见两次,这是礼制。’引用这里来证明那里,说明这是当时的正式法规,并不是说前代的礼制。有人看到僖公朝见齐国,杜预引用这里作为证据,于是说五年两次互相朝见是当时霸主的法规。然而鲁国并非霸主,曹伯为什么要朝见它?曹国难道推崇鲁国为霸主而委屈自己朝见它吗?况且说‘是古代的制度’,那就是古代圣王制定了这个法规,当时天子没有衰微,诸侯没有霸主,明德的天子哪里会担心世道衰微、霸主威权不行而制定这个法规来驱使诸侯朝见呢?这是不通情理的话。那么诸侯之间的邦交,是为了协调邻近国家,结下恩好,安定社稷,安抚百姓,土地疆域相望,边界连接,如果一代人只朝见一次,疏远隔阂太严重,那么在间隔的年份【此句疑有脱误】必定有互相朝见的法规。《周礼》说‘世代互相朝见’,是因为一旧一新,彼此尚未融洽,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前往朝见,列举礼制中最重要的部分,并不是说只有这一件事。五年两次互相朝见,正是《周礼》的制度,只是《周礼》的文字不完整罢了。文公、襄公称霸时,他们的政务不使诸侯因五年两次朝见而烦扰,往来太频繁,于是另定三年一次聘问,五年一次朝见,以此来安抚诸侯。霸主根据时势制定适宜的措施,并非能凭空创立制度改变事物,诸侯有的遵从时令,有的遵循旧章。这在文公、襄公之后,仍然遵守旧制,所以是五年两次互相朝见。《左传》说‘是古代的制度’,是因为文公、襄公已经更改了旧制。”

世佐按语:这里说古代制度,不知道是哪一代的制度。郑康成说是夏商之法,固然属于臆测;而孔颖达在《礼记》疏中,既申述郑康成的观点,又在这里申述杜预的观点并驳难郑康成,为何如此摇摆不定、没有定见呢?我私下认为,世代互相朝见的,是同方岳的国家;而五年两次互相朝见的,则是同属长连帅的国家吗?

昭公三年《左传》记载:“从前文公、襄公称霸时,他们的政务不使诸侯烦扰,命令诸侯三年一次聘问,五年一次朝见。”杜预注说:“明王的制度,每年聘问、间隔朝见,在十三年,现在简化了。”孔颖达疏解说:“十三年《左传》说:‘明王的制度,让诸侯每年聘问以记录业绩,间隔朝见以讲习礼制,再次朝见时举行防会以示威严,再次防会时举行盟誓以显明昭示。’那是说诸侯对天子朝见、聘问、防会、盟誓的次数,计算十二年有八次聘问、四次朝见、两次防会、一次盟誓。这里说文公、襄公称霸,命令诸侯朝见聘问,是霸主大国的法规。周王室已经衰微,政令在霸主手中,霸主不能自同于天子,因为明王旧制太烦扰诸侯,不敢依用,所以设立这个制度来简化它。”

世佐按语:这是晋文公称霸时的制度。大概暗中采用虞、夏的礼制,让其所辖的国家,以此事来充实其实质。与《周礼》朝聘的期限相比,已经算频繁,而子大叔还认为不烦扰诸侯,大概是对当时征求无度而言的。

昭公十三年,《左传》记载:“明王的制度,让诸侯每年聘问,以记录业绩。”杜预注说:“志,是识记。每年聘问,以修明其职业。”

间隔朝见以讲习礼制。杜预注说:“三年一次朝见,端正班爵的意义,遵循长幼的次序。”

再次朝见时举行防会,以示威严。杜预注说:“六年一次防会,以训导上下的准则,节制财用的开销。”

再次防会时举行盟誓,以显明昭示。杜预注说:“十二年一次盟誓,用来昭示信义。总共八次聘问,四次朝见,两次防会,天子一次巡守,在方岳之下盟誓。”孔颖达疏解说:计算这十二年间,总共八次聘问,四次朝见,两次防会,一次盟誓,在方岳之下。《尚书》《周官》说:“六年五服诸侯一次朝见。”又六年天子按时巡守,在四岳考察制度,诸侯各自在方岳朝见,大明黜陟。像那里“文公六年五服诸侯一次朝见天子”,就是这里的再次朝见举行防会。这里《左传》的文字与《尚书》正相符合。杜预说巡守盟誓在方岳,暗中与那里的意义相符,说明这是周典的旧法。而《周礼》的文字不记载这个法规。《大行人》说:“侯服每年一次进贡祭祀物品,甸服每两年一次进贡嫔妃物品,男服每三年一次进贡器物,采服每四年一次进贡服饰物品,卫服每五年一次进贡材木物品,要服每六年一次进贡货物。”先儒解说《周礼》的,都把那作为六服,诸侯各自按服数来朝见,与这里《左传》的文字无法相合。先达通儒没有解释的。古书亡佚,不能完全知道。那么《尚书》《周官》是成王的号令之辞,《尚书》的话定是正法。《左传》又与它相合,言语必定不虚。《周礼》又是明文,不得不信。大概周公、成王之时,就已经有这两种法规了。又《周礼》每年一次进见,只说进贡物品,何必进见者就是亲自朝见?各自计算道路长短,或者

当遣使贡耳。先儒谓彼为朝,未有明据。《大行人》又云:「十有二嵗王巡守殷国。」巡守之岁,《周礼》同于《尚书》六年一朝,《尚书》何必违礼?又《大宗伯》云:「时见曰防,殷见曰同。」郑康成以为时见无常期也,诸侯有不顺服者,王将有征讨之事,合诸侯而命事焉。十二岁王如不巡守,则六服尽朝,谓之殷见。郑以时见无常期者,出自郑之意耳,非有明文可据也。殷见是此再防而盟,时见当此再朝而防,未必即如郑説时见为无常期也。葢此传及《尚书》是正礼也。《大行人》嵗一见者,是遣使贡物,非亲朝也。今此上聘朝防,虽以为诸侯于天子之礼,然诸侯相朝亦当然也。世佐案:此亦谓诸侯之邦交也,故晋为盟主,而叔向举以告齐,嵗聘即比年小聘也。间朝谓朝无定期,惟以王事闲暇之时行之。成十二年传云:「世之治也,诸侯闲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亦此意也。朝既无定期,则防盟之取节于朝者皆无定期矣。朝防之属皆不为立期限者,所以寛诸侯,使得视其逺近亲疏,以为之节也。所谓明王之制,葢如此。如注所言,则十二年之间,政繁期促,乃尔岂得为周典之旧法哉?且与《尚书》《周礼》皆不合,而疏家犹曲为附防,过矣。书云:“六年五服一朝”,谓六年之间而诸侯来朝者徧也。其义正与大行人所言“六服诸侯各以服数来朝者”合。书止言五服,要服不在其列也。汪氏克寛曰:“卫服之外,圣人虽制之服,令蕃国世一见,而不必其来,非若五服一嵗至五嵗,各以所贡来见也。”考之《武成》,止曰“邦甸侯卫”;《酒诰》《康王之诰》,止曰“侯甸男卫”;《康诰》,亦止曰“侯甸男采卫”,而蛮夷镇蕃不与焉。于此不必辨其服之异,而自得其説之同矣。

译应当派遣使者进贡罢了。先前的儒者称那为“朝”,并没有明确的依据。《大行人》篇又说:“每十二年,天子巡守,会合诸侯。”在巡守的那一年,《周礼》与《尚书》所载的“六年一朝”是一致的,《尚书》何必违背礼制呢?又《大宗伯》篇说:“随时会见称为‘防’,大会见称为‘同’。”郑康成认为“时见”没有固定的日期,如果有诸侯不顺服,天子将要征讨,便召集诸侯并命令他们行事。如果十二年间天子不巡守,那么六服的诸侯都来朝见,这称为“殷见”。郑康成认为“时见”没有固定日期,这只是郑康成个人的意见罢了,并没有明确的文献可以作为依据。“殷见”是指再次举行“防”礼并结盟,“时见”应当是指再次朝见并举行“防”礼,未必就像郑康成所说“时见”是没有固定日期那样。大概这段传文以及《尚书》所载的是正规的礼制。《大行人》篇所说的每年一见,是指派遣使者进贡物品,并非亲自朝见。现在这里所说的上聘、朝、防,虽然被认为是诸侯对天子的礼节,但诸侯之间互相朝见也应当如此。世佐按:这里也是说诸侯之间的邦交,所以晋国作为盟主,而叔向举出这些来告诉齐国,“岁聘”就是隔年进行的小聘。“间朝”是指朝见没有固定的日期,只在王事空闲的时候进行。成公十二年的传文说:“世道太平的时候,诸侯在天子事务空闲时就互相朝见,”也是这个意思。既然朝见没有固定的日期,那么那些以朝见为节度的防盟也就都没有固定的日期了。朝、防之类都不设立期限,是为了宽待诸侯,让他们可以根据远近亲疏来作为节度。所谓明王的制度,大概就是这样。如果像注疏所说的那样,那么在十二年之间,政令繁杂,期限紧迫,竟然如此,这怎么能说是周代典章的旧法呢?而且这与《尚书》《周礼》都不符合,而疏证家还勉强为之附会,这就错了。《尚书》说:“六年五服一朝”,意思是说在六年之间,诸侯来朝见的遍及五服。其含义正好与《大行人》所说的“六服诸侯各自按照服数来朝见”相合。《尚书》只说五服,要服不在其列。汪克宽说:“在侯服之外,圣人虽然制定了服制,命令蕃国世代来见一次,但不一定真的来,不像五服那样,从第一年到第五年,各自按照所贡的物品来朝见。”考查《武成》篇,只说“邦甸侯卫”;《酒诰》《康王之诰》,只说“侯甸男卫”;《康诰》,也只说“侯甸男采卫”,而蛮夷镇蕃并不包括在内。在这里不必辨别服制的差异,自然就能得出相同的说法了。

聘礼君与卿图事

注曰:「图谋也。谋聘故,及可使者。谋事者,必因朝其位。君南面,卿西面,大夫北面,士东面。」

疏曰:仪礼之内,见诸侯三朝,燕朝、燕礼是也。又射朝、大射是也。路门外正朝不见,疑当与二朝面位同,故此与燕礼、大射仪约之,知正朝面位然也。若天子三朝,射人见射朝,司士见正朝,不见燕朝。以诸侯正朝与燕朝同,明天子燕朝亦与正朝同也。

郝氏曰:「大国三卿,五大夫,聘以卿,而大夫为上介,士为众介。卿执政,国有大事,讲于诸侯,君与执政大臣图之。」

姜氏曰:「此图事兼三类,所谓图者,葢词命及使介之属,其有故则兼图处其事于使命中耳。」注疏谓谋聘,故或因聘,或特行也,则正聘反畧而不言矣,故附论之。

  遂命使者

  注曰聘使卿

  使者再拜稽首辞

  注曰辞以不敏

敖氏曰:「使者少进,北面乃拜。君亲命之,故拜而后辞。变于传命之仪也。」

  君不许乃退

  注曰退反位也受命者必进

敖氏曰:「君不许其辞,故不答拜。使者亦当许,而后退。」

  旣图事戒上介亦如之

  注曰戒犹命也

敖氏曰:「旣图事乃戒之者,以其不在图事之数也。又使者言命,上介言戒,亦异尊卑也。如如其礼辞也,使者与上介必辞者,不敢以専对之才自许,谦敬也。凡聘使有故,则上介摄其事。」

宰命司马戒众介,众介皆逆命不辞。

注曰:「宰,上卿贰君事者也。诸侯谓司徒为宰。众介者,士也。士属司马。《周礼》司马之属,司士掌作士,适四方,使为介。逆,犹受也。」

  疏曰不辞者贱不敢辞

  宰书币

注曰:「书聘所用币多少也。」宰又掌制国之用。

敖氏曰:「周官冡宰以九式均节财用,六曰币帛之式,故此主书币也。」

郝氏曰:「币,所赍玉帛皮马之类,书记数也。」

  命宰夫官具

注曰:宰夫,宰之属也。命之,使众官具币及所宜赍。张氏曰:命之者,宰也。宰旣书用币之数,遂命宰夫使官具之。《周礼》宰夫掌百官府之徴令。

  右命使介具聘物

  及期夕币

注曰:「先行之日,夕陈币而视之,重聘也。」

敖氏曰:此云及期,则上亦当有请期、告期之礼,文畧耳。夕如夕月之夕,以夕时陈币而展之,故曰「夕币」云。此题下事也。

  使者朝服帅众介夕

  注曰视其事也

敖氏曰:「于此云朝服者,嫌朝夕之服异也。下言君朝服,放此。」

世佐案:此暮夕于君,而君臣皆朝服,重其事也。常时夕,元端。

  管人布幕于寝门外

注曰:「管,犹馆也。馆人,谓掌次舍帷幕者也。布幕以承币,寝门外朝也。」

疏曰:天官有掌舍、掌次、幕人等,掌次云:「有邦事则张幕设案。」掌舎职云:「为帷宫设旌门。」又幕人云:「掌帷幕、幄帟、绶之事。」云:「寝门外朝也者,谓路门外,即正朝之处也。」

敖氏曰:「管人,其有司之掌劳辱之事者与?」

  郝氏曰管人司门馆之人

张氏曰:郑注“布幕以陈币”,此幕非在上之幕,乃布之地以为借者。

世佐案:管人定之方,中诗作倌人,葢一也。説诗者以为主驾,説礼者以为掌次舎之属,随文生义。诸侯之礼既亡,无以知其的为何官也。敖説殆近之。

官陈币皮,北面西上,加其奉于左皮上。马则北面奠币于其前。

注曰:奉所奉以致命者,谓束帛及束纁也。马言则者,此享主用皮,或时用马。马入则在幕南。皮、马皆乘。疏曰:官即上文官具者也。陈者,陈于幕上。所奉以致命者,下文享时致束帛加璧以享君,束纁加琮以享夫人者是也。郑不言璧、琮者,璧、琮不陈。厥明乃授之也。国无皮者,乃用马。皆乗者,下宾觌时云总乘马,又云乘皮也【从通解节本】

敖氏曰:「北首变于执也。西上放设时之位也。左皮尊,故加币于其上。马入则亦右牵之。前谓左马之前,幕之上也。此皮若马之位,其享主君者在西,享夫人者在东。」

郝氏曰:「币,如《周礼》小行

译聘礼中,国君与卿共同谋划聘问之事。

郑玄注说:“图,就是谋划。谋划聘问的缘故,以及可以派遣的使者。谋划事务的人,必定依据朝见时的位次。国君面向南,卿面向西,大夫面向北,士面向东。”

孔颖达疏说:《仪礼》之中,记载了诸侯的三次朝见,燕朝、燕礼就是其中两次。另外射朝、大射也是其中两次。路门外正朝的位次没有见到记载,怀疑应当与燕朝、射朝的位次相同,所以这里参照燕礼、大射仪的记载,可知正朝的位次也是如此。如果是天子的三次朝见,射人在射朝出现,司士在正朝出现,没有见到燕朝。因为诸侯的正朝与燕朝位次相同,由此推知天子的燕朝也与正朝位次相同。

郝氏说:“大国设三卿,五大夫,聘问时派遣卿,而大夫担任上介,士担任众介。卿执掌国政,国家有大事,与诸侯商议,国君与执政大臣共同谋划。”

姜氏说:“这里谋划的事务包含三类,所谓谋划的,大概是辞令以及使介之类,如果有特殊原因,则兼谋处理事务于使命之中。”注疏认为谋划聘问,所以有时因聘问,有时特行,那么正式聘问反而简略而不说了,所以附带论述。

于是任命使者。

郑玄注说:聘问派遣卿。

使者再拜稽首推辞。

郑玄注说:推辞说自己不敏。

敖氏说:“使者稍微前进,面向北才拜。国君亲自任命他,所以拜后才推辞。这与传达命令的礼仪不同。”

国君不答应推辞,使者才退下。

郑玄注说:退下回到原位,接受命令的人必定要前进。

敖氏说:“国君不答应他的推辞,所以不答拜。使者也应当被允许,然后才退下。”

已经谋划好事务,告诫上介也如同使者一样。

郑玄注说:告诫,也就是任命。

敖氏说:“已经谋划好事务才告诫他,是因为他不在谋划事务的人数之中。又使者用‘命’,上介用‘戒’,也是区别尊卑。‘如之’是如同使者推辞的礼仪,使者与上介必定推辞,是不敢以专对之才自许,表示谦敬。凡是聘问使者有故,则上介代理其事。”

宰命令司马告诫众介,众介都接受命令不推辞。

郑玄注说:“宰,是辅佐国君处理事务的上卿。诸侯称司徒为宰。众介,就是士。士隶属于司马。《周礼》中司马的属官,司士掌管征召士,出使四方,让他们担任介。逆,就是接受。”

孔颖达疏说:不推辞是因为地位卑贱不敢推辞。

宰记录聘币。

郑玄注说:“记录聘问所用币帛的多少。”宰又掌管制定国家的用度。

敖氏说:“《周官》冡宰用九种方式均衡节制财用,第六种是币帛的方式,所以这里由宰主管记录币帛。”

郝氏说:“币,是所携带的玉帛皮马之类,书记录数量。”

命令宰夫让各官准备。

郑玄注说:宰夫,是宰的属官。命令他,让众官准备币帛及应当携带的物品。张氏说:命令的人,是宰。宰已经记录用币的数量,于是命令宰夫让各官准备。《周礼》宰夫掌管百官府的法令。

右边是任命使介准备聘物。

到了期限,傍晚陈列币帛。

郑玄注说:“出发的前一天,傍晚陈列币帛并查看,重视聘问。”

敖氏说:这里说到了期限,那么上面也应当有请期、告期的礼仪,只是文字简略罢了。夕,如同夕月之夕,在傍晚时陈列币帛并展看,所以叫“夕币”。这是本题下的事务。

使者穿着朝服率领众介在傍晚前来。

郑玄注说:查看事务。

敖氏说:“在这里说朝服,是嫌朝夕的服饰不同。下面说国君朝服,仿照这里。”

世佐按:这是在傍晚向国君汇报,而君臣都穿朝服,重视此事。平常傍晚,穿元端服。

管人在寝门外铺设帷幕。

郑玄注说:“管,就是馆。馆人,是指掌管次舍帷幕的人。铺设帷幕用来承接币帛,寝门外就是朝见之处。”

孔颖达疏说:天官中有掌舍、掌次、幕人等,掌次说:“有国家大事就张设帷幕设置几案。”掌舍职说:“设置帷宫设立旌门。”又幕人说:“掌管帷幕、幄帟、绶的事务。”说:“寝门外朝见之处,是指路门外,就是正朝的地方。”

敖氏说:“管人,是掌管劳辱事务的有司吗?”

郝氏说:管人是司门馆的人。

张氏说:郑注“铺设帷幕来陈列币帛”,这帷幕不是上面的帷幕,而是铺在地上作为垫子的。

世佐按:管人定之方,中诗作倌人,大概是一样的。解释诗的人认为主驾,解释礼的人认为掌次舍之类,随文生义。诸侯的礼仪已经失传,无法知道确切是什么官。敖氏的说法大概接近。

官员陈列币帛皮张,面向北,西边为上,把所捧的礼物加在左边的皮上。马的话,面向北,把币帛奠放在马的前面。

郑玄注说:奉,是所捧用来致命的,指束帛及束纁。马说“则”,是因为这里享礼主要用皮,有时用马。马进入就在幕南。皮、马都成双。孔颖达疏说:官就是上文官具的人。陈列,是陈列在幕上。所捧用来致命的,下文享时致束帛加璧以享君,束纁加琮以享夫人就是。郑玄不说璧、琮,是因为璧、琮不陈列。第二天才授予。国家没有皮的,就用马。都成双,下文宾觌时说总乘马,又说乘皮【从通解节本】

敖氏说:“北首不同于执持。西上仿照设位时的位次。左皮尊贵,所以加币帛在上面。马进入也向右牵引。前指左马之前,幕之上。这皮若马的位次,享主君者在西,享夫人在东。”

郝氏说:“币,如《周礼》小行

人所合六币,玉、帛、皮、马,皆币也。皮,虎、豹、熊、麋等皮。凡享礼,皮、马陈庭下,使者亲捧玉帛,升堂将命,故玉帛曰奉。时圭玉未授,束帛、束纁与皮、马先夕陈设。」

译人们用来合用的六种礼物,玉、帛、皮、马,都属于礼物。皮,指虎、豹、熊、麋等动物的皮。凡是举行享礼,皮和马陈列在庭院中,使者亲自捧着玉和帛,登上厅堂传达使命,所以玉和帛称为“奉”。当时圭玉尚未授予,成束的帛、成束的纁色丝帛与皮、马在前一天晚上就已经陈设好了。

使者北面众介立于其左东上

  注曰既受行同位也位在幕南

疏曰:未受命已前,卿大夫士面位各异,是以记云:「使者既受行,日朝同位也。」知在幕南者,币在幕上,使者须亲视之,故也。

  卿大夫在幕东西面北上

  注曰大夫西面辟使者

疏曰:此谓处者,大夫常北面,今与卿同西面,故云辟使者。

  宰入告具于君

  注曰入告入路门而告

敖氏曰:「是时君亦立于阼阶东南,南乡。宰北面告之:『具』,谓所陈者已具。」

  君朝服出门左南乡

敖氏曰:「出门左出,路门而少东,辟天子之朝位也。天子日视朝,当宁而立。」

  史读书展币

注曰:展犹挍録也。史幕东西面,读书,贾人坐抚其币。每者曰:「在必西面者,欲君与使者俱见之也。」

  疏曰贾人当在幕西东面抚之

敖氏曰:「书,谓书享币之数于方者也。」

宰执书告,傋具于君,授使者。使者受书,授上介。

注曰:「史展币毕,以书还授宰。宰既告傋,以授使者。其受授皆北面。」

敖氏曰:「案注云,宰既告傋,则经文似本无具字,葢传写者误衍之也。」

世佐案:告傋具者,言其币一一与书符无阙少也。敖以具字为衍,非。

  公揖入

  注曰揖礼羣臣

  官载其币舎于朝

  注曰待旦行也

  疏曰官谓从宾行者

敖氏曰:「载谓载之于车,古者载币之车,以人推之。春秋传曰:『用币必百两,百两必千人。』」

  张氏曰舎于朝须守币也

  上介视载者

  注曰监其安处之毕乃出

  所受书以行

敖氏曰:「所受书,谓上介所受于使者也。」

张氏曰:「上介所受之书,则将之以行为,至彼国竟。上当复展也。」

  右夕币

  厥明宾朝服释币于祢

注曰:告,为君使也。宾使者谓之宾,尊之也。天子、诸侯将出,告羣庙;大夫告祢而已。凡释币、设洗盥,如祭。疏曰:曾子问云:「凡告用牲币。」注云:「牲当为制,则告无牲,直用币而已。」但奉币须洁,当有洗以盥手。其设洗法,见《士冠礼》。

敖氏曰:「或言宾,或言使者,互见也。释舎置也。将出而释币于祢,象生时出必告也。大夫三庙,惟告祢者,逺辟天子诸侯也。」

郝氏曰:「天子诸侯将出,告羣庙,载其迁主行;大夫告祢,亦奉其主行。」

有司筵几于室中,祝先入,主人从入。主人在右,再拜。祝告,又再拜。

注曰:更云主人者,庙中之称。祝告,告以主人将行也。敖氏曰:筵几,葢亦蒲筵漆几也。室中,室中之奥也。筵亦东面而右几。祝升自右阶,先入。主人升自阼阶,从之。在右,在祝右也。祝在左者,以亲释辞于鬼神,宜变于他时诏辞之位也。《少仪》曰:诏辞自右,主人拜不稽首。变于祭祝不拜,辟君礼。

  释币制束纁束奠于几下出

注曰:祝释之也。凡物十曰束。▯纁之率,束居三,纁居二。朝贡礼云:「纯四只,制丈八尺。」

疏曰:「纯谓幅之广狭,制谓舒之长短。《周礼》赵商问:『只长八寸,四八三十二幅,广三尺二寸。』大广非其度。郑康成答云:『古积画误为四,当为三。三咫则二尺四寸矣。』」

张氏曰:「制束纁,束,丈八尺之束纁,其数十巻也。」

  主人立于户东祝立于牖西

  注曰少顷之间示有俟于神

  敖氏曰其立东西相乡

世佐案:古人之室,东户,西牖。郑説:大夫、士庙无西房,则祝所立处,葢近西序也。

又入,取币,降巻,币实于笲,埋于西阶东。

  注曰埋币必盛以器若藏之然

敖氏曰:「又入者,祝及主人也。祝既取币,乃与主人俱出。币必埋之者,神物不欲令人防之。」笲説见《士昏礼》。世佐案:「又入之説,当从敖氏。」郝从注云:「祝又入非。」

  又释币于行

注曰:告将行也。行者之先,其古人之名未闻。天子诸侯有常祀在冬,大夫三祀,曰门,曰行,曰厉。丧礼有毁宗躐行,出于大门,则行神之位在庙门外西方,不言埋币,可知也。今时民春

译使者面向北,众位副使站在他左边,以东为上。

注说:已经接受使命,所以位置相同。位置在帐幕的南面。

疏说:在接受使命之前,卿、大夫、士的面向和位置各不相同,因此《礼记》说:“使者接受使命后,在日朝时位置相同。”知道在帐幕南面的原因,是因为礼物放在帐幕上,使者需要亲自查看,所以如此。

卿、大夫在帐幕东面,面向西,以北为上。

注说:大夫面向西,是为了避开使者。

疏说:这是指留守的人。大夫通常面向北,现在与卿一样面向西,所以说避开使者。

太宰进入向国君报告准备就绪。

注说:进入报告,是指进入路门后报告。

敖氏说:“这时国君也站在阼阶东南,面向南。太宰面向北报告他:‘具’,是说所陈列的物品已经齐备。”

国君穿着朝服,从门左出来,面向南。

敖氏说:“从门左出来,是指从路门出来稍微偏东,以避开天子朝位的正位。天子每天视朝,应当站在宁位。”

史官宣读文书,清点礼物。

注说:展,就是校录的意思。史官在帐幕东面,面向西,宣读文书,贾人坐着抚摸那些礼物。每说“必面向西”,是想让国君和使者都能看见。

疏说:贾人应当在帐幕西面,面向东抚摸礼物。

敖氏说:“书,是指在方版上书写享礼礼物的数目。”

太宰拿着文书报告,向国君禀告礼物齐备,然后交给使者。使者接过文书,交给上介。

注说:“史官清点礼物完毕,把文书还交给太宰。太宰禀告齐备后,把它交给使者。他们接受和递交时都面向北。”

敖氏说:“根据注说,太宰禀告齐备后,那么经文似乎本来没有‘具’字,大概是传抄者误增了。”

世佐按:禀告齐备,是说那些礼物一一与文书相符,没有缺失。敖氏认为‘具’字是衍文,不对。

国君作揖后进入。

注说:作揖是向群臣行礼。

官员把礼物装上车子,停放在朝堂上。

注说:等待天亮出发。

疏说:官员是指跟随宾客出行的人。

敖氏说:“载,是指装在车上,古代装载礼物的车,由人推着走。《春秋传》说:‘用礼物必定用百辆车,百辆车必定用一千人。’”

张氏说:停在朝堂上是为了看守礼物。

上介监督装载的人。

注说:监督他们安放妥当,完毕后才出来。

拿着所受的文书出发。

敖氏说:“所受的文书,是指上介从使者那里接受的。”

张氏说:“上介所受的文书,将带着它出发,到达彼国边境。上面应当再次清点。”

以上是夕币的礼仪。

第二天早上,宾客穿着朝服,在祢庙释币祭祀。

注说:告,是为国君出使。宾客使者称为宾,是尊重他。天子、诸侯将要出行,告知群庙;大夫只告知祢庙。凡是释币、设置盥洗,都像祭祀一样。疏说:《曾子问》说:“凡是告知都用牲币。”注说:“牲应当是制,那么告知不用牲,只用币而已。”但捧着币需要洁净,应当有盥洗来洗手。设置盥洗的方法,见《士冠礼》。

敖氏说:“有时称宾,有时称使者,是互见。释,是放置的意思。将要出行而在祢庙释币,是仿效生前出行必定告知。大夫有三座庙,只告知祢庙,是为了远远避开天子和诸侯。”

郝氏说:“天子诸侯将要出行,告知群庙,载着迁移的神主出行;大夫告知祢庙,也捧着神主出行。”

有司在室内铺设筵席和几案,祝官先进入,主人跟随进入。主人在右边,两次拜礼。祝官告知,主人又两次拜礼。

注说:改称主人,是庙中的称呼。祝官告知,是告知主人将要出行。敖氏说:筵几,大概也是蒲席漆几。室中,是室内的奥位。筵席也面向东而几案在右边。祝官从右阶升堂,先进入。主人从阼阶升堂,跟随他。在右边,是在祝官的右边。祝官在左边,是因为亲近地向鬼神传达辞令,应当与平时传达辞令的位置不同。《少仪》说:传达辞令从右边,主人拜不稽首。不同于祭祀时祝官不拜,是避开君主的礼仪。

祝官释币,制束纁束,放在几案下,然后出来。

注说:祝官释币。凡是物品十件叫束。纁的比例,制占三份,纁占两份。《朝贡礼》说:“纯四只,制丈八尺。”

疏说:“纯指幅的宽窄,制指舒展的长短。《周礼》赵商问:‘一只长八寸,四只三十二幅,宽三尺二寸。’太宽不符合制度。郑康成回答说:‘古书积画误为四,应当是三。三咫就是二尺四寸。’”

张氏说:“制束纁,束,是丈八尺的束纁,其数量是数十卷。”

主人站在户东,祝官站在牖西。

注说:稍等片刻,表示等待神灵。

敖氏说:他们站立的东西相对。

世佐按:古人的房屋,东边是门,西边是窗。郑玄说:大夫、士的庙没有西房,那么祝官站立的地方,大概靠近西序。

又进入,取出币,走下台阶,卷起币,装入笲中,埋在西阶东面。

注说:埋币必定用容器盛放,像收藏一样。

敖氏说:“又进入,是指祝官和主人。祝官取出币后,就和主人一起出来。币必定要埋,是因为神物不想让人防备。”笲的解释见《士昏礼》。世佐按:“又进入的解释,应当从敖氏。”郝氏从注说:“祝官又进入,不对。”

又在行神处释币。

注说:告知将要出行。行神之前,古人的名字没有听说。天子诸侯有常祀在冬天,大夫有三祀,叫门,叫行,叫厉。丧礼有毁宗躐行,从大门出去,那么行神的位置在庙门外西方,不说埋币,可以知道。现在民间春天

秋祭祀有行神,古之遗礼乎?疏曰:此谓平治道路之神。至于出城,又有軷祭,祭山川之神,喻无险难也。祭山川之神有軷坛,此祭行神亦当有軷坛。月令注云:行在庙门外之西为軷坛,厚二寸,广五尺,轮四尺是也【从通解节本】

译秋天祭祀有行神,这是古代遗留下来的礼制吗?疏文说:这是指平治道路的神。至于出城时,又有軷祭,祭祀山川之神,寓意没有险阻艰难。祭祀山川之神有軷坛,这祭祀行神也应当有軷坛。《月令》注解说:在庙门外西侧设立軷坛,厚二寸,宽五尺,长四尺,就是这样【从通解节本】

敖氏曰:「此释币之仪,与室中者异,故不蒙如之也。」

  遂受命

注曰:「宾须介来,乃受命也。」言遂者,明自是出,不复入。敖氏曰:「受命,谓帅介以受命于朝也。」言于此者,明与释币之事相接也。

  上介释币亦如之

  注曰如其于祢与行

世佐案:众介亦当有告祢之事,但与大夫礼异耳。经不言者,畧也。

  右告祢与行

  上介及众介俟于使者之门外

  注曰待于门外东面北上

  使者载旜

注曰:旜,旌旗属也。载之者,所以表识其事也。《周礼》曰:通帛为旜。又曰:孤卿建旜。

敖氏曰:「此载旜为将受君命以行也,使事于是乎始,故以其旗表之。」

  帅以受命于朝

  注曰至于朝门使者北面东上

疏曰:诸侯三门,臯应路。路门外有常朝位,下文君使卿进使者,使者乃入至朝,即此朝门者,臯门外矣。敖氏曰:受命于朝,亦目下事之言也。朝,葢指受命之处而言,谓路门外也。

世佐案:诸侯三门库、雉路也。《明堂位》云:“库门,天子臯门;雉门,天子应门。”《春秋》亦书鲁有雉门。《家语》云:“卫有库门。”然则诸侯不得有臯、应,明矣。此疏误。使者所俟葢在库门外也。敖云:“俟于雉门外亦非。”

君朝服,南乡;卿大夫西面,北上。君使卿进使者。

敖氏曰:「此在朝,固朝服矣。必着之者,嫌命聘使,或当皮弁服也。南乡,亦在路门外之左也。使卿进使者,重其事也。使者此时,葢俟命于雉门外。凡人臣非朝夕之时而欲至公所者,必俟命而后入。」

使者入,及众介随入,北面东上。君揖使者进之上,介立于其左,接闻命。

注曰:「进之者有命,宜相近也。接,犹续也。」

敖氏曰:「入入雉门而右也,接闻命,释所以立于其左之意。其实此时君未▯命也,上介必接闻命者,为使者或有故,则上介摄使,事宜与闻之。」

张氏曰:「接闻命者,上介所立之位近于使者,使者述命,可接续而闻也。」

世佐案上,介立于其左,则与使者俱进矣。众介犹在故位。

贾人西面坐,启椟取圭,垂缫不起而授宰。

注曰:「贾人在官,知物贾者,缫所以借圭也。其或拜,则奠于其上【朱子曰:「在官上,疑有庶人二字】

敖氏曰:「椟,藏玉之器也。缫,以帛为之,表束里纁,所以借玉而又揜其上者也。垂缫,谓开之也。开而不揜,则其缫垂,授玉不起,贱者宜自别也。宰于其右,亦坐受之。」

郝氏曰:「圭瑑,圭也。玉比忠信。《聘义》云:『瑕瑜不掩,忠也;孚尹旁达,信也。』托玉传信,必面命使者,然后授之。贾人西向,跪取,敬也。缫藻通画,绘以借玉也。缫有组,垂解组以呈圭也。不起跪授也。」

张氏曰:疏谓缫有二种,一者以木为中干,以韦衣之,其或拜则以借圭;一者以绚组为之所以系玉于韦版。此云「垂缫」「屈缫」,则绚组之缫也。愚谓据疏所言,仍是一物,韦版、绚组相待为用,何得言二也?

  宰执圭屈缫自公左授使者

注曰:「屈缫者,敛之礼以相变为敬也。自公左,赞币之义。」

疏曰:「少仪云:『诏辞自右,赞币自左。』」

敖氏曰:「屈缫,以缫掩玉之上也。掩之,则其缫屈。」

  使者受圭同面垂缫以受命

注曰:「同面者,宰就使者,北面,并授之。既授之,而君出命矣。凡授受者,授由其右,受由其左。」

敖氏曰:「于使者受圭,公乃命之,明其执此以申信也。」

  既述命同面授上介

  注曰述命者循君之言重失误

敖氏曰:「此授受皆同,面别于聘时宾主之仪也。」张氏曰:「使者受命,又重述之以告上介,故上文云『接闻命』也。」

世佐案:君出命之时,上介既接,闻之矣。使者又重述之,以傋遗忘,敬慎之至也。张云述以告上介,非

上介受圭,屈缫出授贾人,众介不从。

  注曰贾人将行者在门外北面

疏曰:「上介送圭出,与贾人讫,当复入,故众介不从以待之。」

敖氏曰:「自贾人取圭至此,凡

译敖氏说:“这是释币的礼仪,与在室内进行的仪式不同,所以不覆盖缫帛。”

于是接受命令。

注解说:“宾客必须等待副使到来,才接受命令。”说“遂”,是表明从此出去,不再进入。敖氏说:“受命,是说率领副使在朝廷接受命令。”在这里说,是表明与释币的事情相连接。

上介释币也如同这样。

注解说:如同他在祢庙和出行时那样。

世佐按语:众介也应当有告祢的事情,只是与大夫的礼仪不同罢了。经文没有说,是省略了。

右边是告祢和出行。

上介和众介在使者的门外等候。

注解说:在门外等候,面向东,以北为上。

使者车上装载旜旗。

注解说:旜,是旌旗一类。装载它,是用来标志这件事的。《周礼》说:通体帛制的叫旜。又说:孤卿建旜。

敖氏说:“这里载旜是因为将要接受君命出行,使命由此开始,所以用它的旗帜来标志。”

率领众人去朝廷接受命令。

注解说:到了朝门,使者面向北,以东为上。

疏解说:诸侯有三门,臯门对应路门。路门外有常朝位,下文说君主派卿进使者,使者才进入到达朝,即这个朝门,是臯门外了。敖氏说:“受命于朝,也是当下的话。朝,大概指受命的地方而言,说是路门外。”

世佐按语:诸侯三门是库门、雉门、路门。《明堂位》说:“库门,是天子的臯门;雉门,是天子的应门。”《春秋》也记载鲁国有雉门。《家语》说:“卫国有库门。”那么诸侯不能有臯门、应门,是很明显的。此疏有误。使者等候的地方大概在库门外。敖氏说:“等候在雉门外也不是。”

君主穿朝服,面向南;卿大夫面向西,以北为上。君主派卿进使者。

敖氏说:“这在朝廷,本来穿朝服了。一定要说,是嫌命聘使,或许应当穿皮弁服。面向南,也是在路门外的左边。派卿进使者,是重视这件事。使者这时,大概等候命令在雉门外。凡是臣子非早晚之时而想至公所者,必须等候命令然后进入。”

使者进入,以及众介跟随进入,面向北,以东为上。君主作揖让使者进上位,副使站在他的左边,接续听闻命令。

注解说:“让进是因为有命令,应当相近。接,是接续的意思。”

敖氏说:“进入雉门而向右,接续听闻命令,解释为什么站在左边的意思。其实这时君主还没有命令,上介必须接续听闻命令,是因为使者或许有故,那么上介代理使命,事情应当让他听闻。”

张氏说:“接续听闻命令,是上介所站的位置靠近使者,使者转述命令,可以接续而听闻。”

世佐按语:上,副使站在他的左边,那么与使者一起进了。众介还在原来的位置。

贾人面向西坐着,打开匣子取出圭,垂下缫帛不站起来而授予宰。

注解说:“贾人在官府,知道物品价格的人,缫是用来借圭的。如果拜,就放在上面【朱子说:“在官上,疑有庶人二字”】

敖氏说:“椟,是藏玉的器具。缫,用帛做,外面束帛里面纁色,用来借玉而又遮盖上面的。垂缫,是说打开它。打开而不遮盖,那么它的缫垂下,授予玉不站起来,卑贱的人应当自别。宰在他的右边,也坐着接受。”

郝氏说:“圭瑑,是圭。玉比忠信。《聘义》说:‘瑕瑜不掩,是忠;孚尹旁达,是信。’托玉传信,必须面命使者,然后授予。贾人面向西,跪取,是敬。缫藻通画,绘以借玉。缫有组,垂解组以呈圭。不站起来跪授。”

张氏说:疏说缫有两种,一种以木为中干,以韦衣之,如果拜则以借圭;一种以绚组为所以系玉于韦版。这里说“垂缫”“屈缫”,那么是绚组的缫。我认为据疏所说,仍是一物,韦版、绚组相待为用,怎么能说两种呢?

宰拿着圭,屈起缫帛,从君主左边授予使者。

注解说:“屈缫,是收敛的礼仪,以相变为敬。从君主左边,是赞币的意义。”

疏解说:《少仪》说:“诏辞自右,赞币自左。”

敖氏说:“屈缫,是用缫遮盖玉的上面。遮盖它,那么它的缫屈起。”

使者接受圭,同面垂下缫帛以接受命令。

注解说:“同面,是宰就使者,面向北,一起授予。已经授予,而君主出命了。凡是授受,授予从右边,接受从左边。”

敖氏说:“在使者接受圭,君主才命令他,表明他拿着这个以申明信。”

已经转述命令,同面授予上介。

注解说:转述命令是遵循君主的话,重复以防失误。

敖氏说:“这授受都同,面有别于聘时宾主的礼仪。”张氏说:“使者受命,又重述以告上介,所以上文说‘接闻命’。”

世佐按语:君主出命的时候,上介已经接续听闻了。使者又重述,以备遗忘,是敬慎之至。张氏说转述以告上介,不对。

上介接受圭,屈起缫帛,出去授予贾人,众介不跟随。

注解说:贾人将行者在门外面向北。

疏解说:“上介送圭出去,与贾人完毕,应当再进入,所以众介不跟随以等待他。”

敖氏说:“从贾人取圭至此,凡

三授受,或垂缫,或屈缫,盖相变以为仪,然亦莫不有义存焉也。」上介出授,实人贾人以他椟藏之。

译三次授受,有时下垂丝绳,有时弯曲丝绳,大概是相互变化以作为礼仪,然而其中无不蕴含着一定的意义。」上介出列接受,由贾人将物品装入另一个匣子中收藏起来。

受享束帛加璧,受夫人之聘,璋享▯纁束帛加琮,皆如初。

注曰:享,献也。既聘,又献,所以厚恩惠也。帛,今之璧色缯也。夫人亦有聘享者,以其与已同体,为国小君也。其聘用璋,取其半珪也。君享用璧,夫人用琮,天地配合之象也。圭璋特达,瑞也。璧琮有加,往德也。《周礼》曰:瑑圭璋璧琮以頫聘。

敖氏曰:凡以玉帛之属为礼,其于敌以上者皆曰享。束帛加璧者,束帛之上加以璧也。加琮亦然。此二束帛,即向之所展而官载之者,至是复取而合诸璧琮,以见用之之法也。享束帛不言▯纁,文省耳。夫人之聘璋,享琮,谓君复以二器聘享主国君之夫人也。聘享主君而并及其夫人,所以见敬爱主君之至也。记曰:「君以社稷故,在,寡小君足以明之矣。」聘君用圭,聘夫人用璋;享君用璧,享夫人用琮。尊卑之差也。聘用圭璋,以为信也;事用璧琮,以为礼也。圭璋特达,以其尊而币不足以称之也。璧琮有加,以其降于圭璋,可以用币,又以将其厚意也。聘享夫人之礼,惟聘则有之。诸侯相朝,无是礼也。

张氏曰:「束帛▯纁,前授币时已授矣。此复言者,以方授璧琮,取其相配之物,兼言之,如云享时束帛上所加之璧▯纁,束帛上所加之琮耳。」引《周礼》者,见此出聘之玉以瑑为文,非君所执之圭与璧也。如初者,如受圭之仪也。

世佐案:束帛所以借璧与琮者也。▯纁其色也。亦▯三而纁二。与于享夫人之帛。言其色则享君者素也。礼有以素为贵者,亦此之谓也。璧圆而琮方,天地之象也。圭璋无借以将信也。璧琮有加以致厚也。既聘则还圭璋而受璧琮也。二束帛夕,既展而载之矣。此时唯受玉,乃并束帛言之者,取其相配,且以别于圭璋之无加者也。张説得之。敖云复取而合诸璧琮,非皆上所受三玉也。初谓其授受之仪及垂屈之法也。《周礼·典瑞》云:瑑圭璋璧琮缫,皆二采一。就是璧也,璋也,琮也,亦有缫如圭矣。

  遂行舎于郊

注曰:「于此脱舎衣服,乃即道也。」《曲礼》曰:「凡为君使,已受命,君言不宿于家。」

疏曰:郑注云「吉时道路,深衣则此脱朝服,服深衣以行」。

敖氏曰:「为将有事于于此也。」《记》曰:「问大夫之币,俟于郊。」

世佐案:郊,近郊也。以下注推之,近郊上公二十五里,侯伯十五里,子男五里。受命之日,必至是而舎者,急公义也。古者吉行日五十里,是日有告祢受命诸仪,及出国门,又有祖祭饮饯之事故,不能如常也。

  敛旜

注曰:「此行道耳,未有事也。敛藏也。」

  右受命遂行

若过邦,至于竟,使次介假道,束帛将命于朝,曰:「请帅奠币。」

注曰:至竟而假道诸侯,以国为家,不敢直径也。将犹奉也,帅犹道也。请道已,道路所当由。

敖氏曰:「次介,士也。假道礼轻,故使次介将命,犹致命也。此朝谓大门外奠币者,贱不敢授也。」

郝氏曰:「至竟抵他国界上,借路以通也。将命,奉主君命以请也。朝,即所过国君之朝。」

  下大夫取以入告出许遂受币

注曰:「言遂者,明受其币,非为许故也。容其辞让,不得命也。」

疏曰:币本为行礼,非为求许。若因许道受币,当云「出许受币」,不须言「遂」。今云「遂」,是已许道尚辞让此币,不得命,遂受之,故云「遂」也。

  郝氏曰下大夫谓彼国下大夫

饩之以其礼,上宾大牢,积唯刍禾,介皆有饩。

注曰:凡赐人以牲生曰饩。饩,犹禀也,给也。以其礼者,尊卑有常差也。常差者,上宾、上介牲用大牢,羣介用少牢。米皆百筥。牲陈于门内之西北面,米设于中庭。上宾、上介致之以束帛,羣介则牵羊焉。上宾有禾十车,刍二十车。禾以秣马。

李氏微之曰:「宾大牢,则介不得用;大牢积,唯刍禾,则无米,可见矣。」

敖氏曰:其礼者,宾则大牢,上介则少牢,羣介则特牲也。米、禾、薪、刍皆谓之积。积唯刍、禾是无薪与米也。上宾有积,上介以下未必有之。

译接受享礼的束帛加上玉璧,接受对夫人的聘礼,璋用于享礼,〇色和纁色的束帛加上玉琮,都像最初那样。

注说:享,就是进献。已经聘问,又进献,是为了加深恩惠。帛,就是现在的璧色缯。夫人也有聘问和进献的礼仪,因为她与国君同体,是国中的小君。她的聘礼用璋,是取它作为半块圭的意思。国君进献用璧,夫人进献用琮,这是天地配合的象征。圭和璋单独通达,是瑞信。璧和琮有附加之物,是前往表达德意。《周礼》说:雕刻纹饰的圭、璋、璧、琮用来进行聘问。

敖氏说:凡是把玉帛之类作为礼仪,对于地位相等或更高的人都说享。束帛加璧,就是在束帛上面加上玉璧。加琮也是这样。这两束帛,就是先前展开而由官员装载的那些,到这里再取来与璧琮合并,以显示使用的方法。享礼的束帛不提及〇色和纁色,是文字省略罢了。夫人聘礼用璋,进献用琮,是说国君再用这两种器物聘问和进献给主国国君的夫人。聘问和进献主君并且连带他的夫人,是为了显示对主君敬爱到了极点。《礼记》说:“国君因为社稷的缘故,在,寡小君足以说明这一点。”聘问国君用圭,聘问夫人用璋;进献国君用璧,进献夫人用琮。这是尊卑的区别。聘问用圭璋,是为了作为信物;进献用璧琮,是为了作为礼仪。圭璋单独通达,因为它们尊贵而币帛不足以匹配它们。璧琮有附加之物,因为它们低于圭璋,可以用币帛,又用来表达深厚的意思。聘问和进献夫人的礼仪,只有聘问才有。诸侯互相朝见,没有这种礼仪。

张氏说:“束帛〇色和纁色,在前次授币时已经授予了。这里再次提及,是因为正要授予璧琮,取其相配的物品,一并提及,就像说进献时束帛上附加的璧和〇色纁色,束帛上附加的琮罢了。”引用《周礼》,是表明这些出聘的玉器以雕刻纹饰为文饰,不是国君所执持的圭和璧。如初,是像接受圭的仪式那样。

世佐按:束帛是用来承载璧和琮的。〇色和纁色是它的颜色。也是〇色三束而纁色两束。与进献夫人的束帛相同。提及颜色,那么进献国君的是素色。礼仪中有以素色为尊贵的,也就是指这个。璧圆而琮方,是天地的象征。圭璋没有承载之物以传达信物。璧琮有附加之物以表达厚重。已经聘问就归还圭璋而接受璧琮。两束帛在傍晚,已经展开并装载了。此时只接受玉器,却一并提及束帛,是取其相配,并且用来区别于圭璋没有附加之物。张氏的说法是对的。敖氏说再取来与璧琮合并,不对,并不是上面所接受的三块玉器。初,是说它的授受仪式以及垂屈的方法。《周礼·典瑞》说:雕刻纹饰的圭、璋、璧、琮的缫,都是二采一。这就是说璧、璋、琮,也有像圭那样的缫。

于是出发,在郊外住宿。

注说:“在这里脱下衣服,然后才上路。”《曲礼》说:“凡是替国君出使,已经接受命令,国君的话不能在家过夜。”

疏说:郑玄注说“吉时道路,穿深衣,那么这里脱下朝服,穿深衣出行”。

敖氏说:“是因为将要在郊外有事。”《礼记》说:“询问大夫的币帛,在郊外等候。”

世佐按:郊,是近郊。根据下面的注释推断,近郊上公二十五里,侯伯十五里,子男五里。接受命令的日子,一定要到那里才住宿,是急于公义。古代吉行每天五十里,这天有告祭祖先、接受命令等各种仪式,以及出城门,又有祖祭、饮酒饯行的事情,所以不能像平常那样。

收起旌旗。

注说:“这只是在路上行走,还没有办事。敛,就是收藏。”

右边接受命令于是出发。

如果经过别国,到达边境,派遣次介借路,拿着束帛在朝廷传达命令,说:“请允许我带领奠币。”

注说:到达边境向诸侯借路,把别国当作自己的家,不敢直接通过。将,就是奉持。帅,就是引导。请求引导我,道路所应当走的。

敖氏说:“次介,是士。借路的礼仪轻微,所以派遣次介传达命令,就像传达使命一样。这个朝,是指大门外放置奠币的地方,因为地位低贱不敢直接授予。”

郝氏说:“到达边境抵达他国边界上,借路以通行。将命,是奉主君的命令来请求。朝,就是所经过国君的朝廷。”

下大夫拿着它进去报告,出来允许,于是接受币帛。

注说:“说于是,是表明接受币帛,不是因为允许的缘故。容许他推辞,没有得到命令。”

疏说:币帛本来是为了行礼,不是为了求取允许。如果因为允许借路而接受币帛,应当说“出来允许接受币帛”,不需要说“于是”。现在说“于是”,是已经允许借路还推辞这币帛,没有得到命令,于是接受它,所以说“于是”。

郝氏说:下大夫是指那国的下大夫。

按照礼仪馈赠他,上宾用大牢,积蓄只有刍和禾,介都有馈赠。

注说:凡是赐给人活牲叫饩。饩,就是禀给,供给。按照礼仪,是尊卑有固定的差别。固定差别,上宾、上介牲用大牢,众介用少牢。米都是一百筥。牲陈列在门内西北面,米设置在中庭。上宾、上介用束帛致送,众介则牵羊。上宾有禾十车,刍二十车。禾用来喂马。

李氏微之说:“上宾用大牢,那么介就不能用大牢;积蓄只有刍禾,那么没有米,就可以看出来了。”

敖氏说:礼仪,上宾用大牢,上介用少牢,众介用特牲。米、禾、薪、刍都叫积。积只有刍、禾,是没有薪和米。上宾有积蓄,上介以下未必有。

此饩积唯若是,所以降于主国之礼宾也。然以此而待过客,亦不为不厚矣。饩与积皆陈于门外。其饩以大牢者,牵牛以致之;少牢者,牵羊以致之;特牲则束之也,亦执其绁以致之与?

译这些馈赠和储备的物资只有这么多,这是为了降低主国接待宾客的礼仪规格。然而用这样的标准来款待过往的客人,也不能说不丰厚了。馈赠和储备的物资都陈列在门外。如果馈赠的是大牢,就牵着牛来送达;如果是少牢,就牵着羊来送达;如果是特牲,就把它们捆扎起来,也是拿着牵引的绳子来送达吗?

张氏曰:积唯刍禾,谓所致之积唯刍与禾,无米车也。介但有饩,无积。

世佐案:郑谓上介亦饩以大牢,羣介少牢,积又有米,皆与经不合,当以后三説为正。

  士帅没其竟

  注曰没尽

  郝氏曰遣士引导尽彼国界也

誓于其竟,宾南面,上介西面,众介北面,东上史读书,司马执防,立于其后。

注曰:此使次介假道止而誓也。宾南面,专威信也。史于众介之前,北面读书,以▯告士众,为其犯礼暴掠也。礼,君行师从,卿行旅从。司马主军法者,执策示罚。疏曰:此誓当在使次介假道之时,止而誓,因上设彼国礼法讫,乃更却本而言之,不谓此士帅没竟后。敖氏曰:《春秋传》昭六年,楚公子弃疾聘晋,过郑,禁刍牧采樵,不入田,不樵树,不采蓻,不抽屋,不强匄。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此所誓者,其类之乎?书谓誓辞,史读书不言东面,亦可知也。此当在次介假道而复命之时,言于此者,终上事而后及之耳。

  右假道

  未入竟壹肄

注曰:肄习也。习聘之威仪,重失误。

  疏曰竟谓所聘之国境

世佐案:「壹肄」谓一次习之而已,对下展币,凡三次而言也。郝云:「壹」逐一也,非。

  为壝坛画阶帷其北无宫

注曰:壝土,象坛也。帷其北,宜有所乡依也。无宫不壝,土画外垣也。

疏曰:案《觐礼》与《司仪》同,为坛三成,宫方三百步。此坛止壝土为之,无成,又无尺数,是象之也。不壝土以画外垣,是无宫也【从通解节本】

敖氏曰:「筑坛而卑曰壝。坛为壝,坛象堂也。坛卑,故画地为阶。必画阶者,习升降之仪也。帷其北,象房室以为堂深之节。无宫,谓不为外垣,亦不以他物象之也。天子之礼,有车宫、坛壝宫,惟宫诸侯,未闻。」

郝氏曰:「累土为围,曰壝。坛,坛塲。壝土以象坛塲,画地以象东西阶。」

张氏曰:「案《广韵》:壝,埒也,坛也。葢坛之形埒也。坛须筑土髙厚有阶级,壝则畧除地聚土令有形埒而已。此坛壝兼言,壝亦有坛名也。」

  朝服无主无执也

注曰:「不立主人,主人尊也;不执玉,不敢防也;徒习其威仪而已。」

敖氏曰:「必言朝服者,嫌肄聘仪,则当如聘服也。固无主矣,乃言之者,嫌习礼则或当以人象之也。无执不执玉帛也,无主则无授受之仪,故不必执之,且不敢防也。凡道路常服,卿大夫则朝服,士以下则▯端与世佐。案道路深衣,至是乃易朝服者,以习仪重之也。不皮弁下于聘也。敖説非执兼玉帛而言,则得之。」

  介皆与北面西上

  注曰入门左之位也

敖氏曰:「言皆与者,肄时介无事嫌,不必与也。」

  习享士执庭实

注曰:「士,士介也。庭实必执之者,皮则有摄张之节。敖氏曰:『士乃有司之主,执庭实者也。实如内实之实,此庭实谓皮若马也。』对堂上之币而言,故谓之庭实。世佐案:玉帛不敢执尊也,庭实贱,故执之。」

习夫人之聘,享亦如之。习公事,不习私事。

  注曰公事致命者也

疏曰:公事,谓君聘、享,夫人聘、享,及问卿大夫,皆致君命也。私事,谓私觌于君,私面于卿大夫。

  右习仪

  及竟张旜誓

注曰:「张旜明事,在此国也。张旜谓:『使人维之。』」

敖氏曰:「或云张,或云载,互文耳。誓之仪,亦如初。」

  乃谒关人

注曰:谒告也。古者竟上为关,以讥异服、识异言。疏曰:周礼司关职云:「凡四方之宾客叩关,则为之告。」世佐案:关人葢庻人在官者也。天子每关下士二人。

  关人问从者几人

注曰:「欲知聘问,且为有司,当共委积之具。」

疏曰:不问使人,而问从者。关人卑,不敢轻问尊者,故问从者。问得从者,即知使者是大聘,是小聘。以卿行,旅从若大夫,当百人也。共具者,宾客入竟,当于庐宿市。设少曰委,多曰积。

敖氏曰:「欲知其人数者,所以防奸人。」

  以介对

注曰:「以所与受命者对谦也。」《聘礼》:

译张氏说:积聚的只是草料和禾稼,意思是所准备的物资只有草料和禾稼,没有米和车。介只有饩礼,没有积礼。

世佐按:郑玄认为上介也用大牢进行饩礼,群介用小牢,积礼中又有米,这些都与经文不合,应当以最后三种说法为正确。

士率领队伍到达对方国境。

注说:没,是尽的意思。

郝氏说:派遣士去引导,直到对方国境。

在国境举行誓师,宾客面向南,上介面向西,众介面向北,以东为上位,史官宣读誓词,司马手持戒尺,站在他们后面。

注说:这是在派遣次介借道时,停下而举行誓师。宾客面向南,是专一威信。史官在众介前面,面向北宣读誓词,以此告诫士众,防止他们违犯礼制、暴虐掠夺。按照礼制,国君出行,军队跟随;卿出行,旅从跟随。司马是主管军法的人,手持戒尺以示惩罚。疏说:这誓师应当在派遣次介借道的时候,停下而举行,因为上面已经设好了对方国家的礼法,于是再退回来陈述,不是说在士率领队伍到达国境之后。敖氏说:《春秋传》昭公六年,楚公子弃疾出使晋国,经过郑国,禁止放牧、砍柴,不进入田地,不砍伐树木,不采摘植物,不拆毁房屋,不强索财物。誓师说:有违犯命令的,君子废黜,小人降职。这里所誓师的,大概属于这一类吧?书是指誓词,史官宣读誓词不说面向东,也是可以推知的。这应当在次介借道并复命的时候,在这里提及,是因为结束上文的事然后才涉及它罢了。

右假道

进入国境前进行一次演习。

注说:肄,是习的意思。演习聘问的威仪,重视避免失误。

疏说:竟,是指所聘问国家的边境。

世佐按:“壹肄”是指只演习一次,相对于下文展币,总共三次而言。郝氏说:“壹”是逐一的意思,不对。

修筑土坛,画出台阶,在北面设置帷帐,没有宫墙。

注说:壝,是土坛。帷帐设在北面,适宜有所依靠。没有宫墙就不筑土坛,土画外垣。

疏说:按照《觐礼》和《司仪》相同,修筑土坛分三层,宫墙方圆三百步。这里的土坛只用土筑成,没有分层,也没有尺寸,是象征性的。不筑土坛而画外垣,是没有宫墙【从通解节本】

敖氏说:“筑坛而低矮叫壝。坛作为壝,坛象征厅堂。坛低矮,所以画地为台阶。一定要画台阶,是演习升降的礼仪。帷帐设在北面,象征房室以体现厅堂的深邃。无宫,是指不筑外垣,也不用其他东西象征。天子的礼制,有车宫、坛壝宫,只有宫墙的诸侯,未曾听说。”

郝氏说:“堆积土为围,叫壝。坛,是坛场。用土象征坛场,画地象征东西台阶。”

张氏说:“按照《广韵》:壝,是埒,也是坛。大概坛的形状像埒。坛需要筑土高厚有阶级,壝则大致清理地面聚土使其有形埒而已。这里坛壝兼言,壝也有坛的名称。”

穿朝服,没有主人,没有持物。

注说:“不设立主人,是因为主人尊贵;不持玉,是不敢防备;只是演习威仪而已。”

敖氏说:“一定要说朝服,是担心演习聘仪,就应当像聘服一样。本来没有主人,却说出来,是担心演习礼仪时或许应当用人来象征。无执是不持玉帛,没有主人就没有授受的礼仪,所以不必持物,而且不敢防备。凡是道路常服,卿大夫则穿朝服,士以下则穿深衣与世佐。按照道路深衣,到这里才换朝服,是因为重视演习礼仪。不穿皮弁是因为低于聘礼。敖氏说不持兼玉帛而言,则是对的。”

众介都参与,面向北,以西为上位。

注说:这是入门左边的位置。

敖氏说:“说都参与,是演习时介无事,担心不必参与。”

演习享礼,士手持庭实。

注说:“士,是士介。庭实一定要手持,是因为皮则有摄张的节度。敖氏说:‘士是有司的主管,手持庭实的人。实如内实的实,这庭实是指皮或马。’相对于堂上的币而言,所以叫庭实。世佐按:玉帛不敢持,因为尊贵;庭实贱,所以手持。”

演习夫人的聘礼,享礼也如此。演习公事,不演习私事。

注说:公事,是传达君命的事。

疏说:公事,是指君聘、享,夫人聘、享,以及问卿大夫,都是传达君命。私事,是指私下拜见国君,私下拜见卿大夫。

右习仪

到达国境,张挂旌旗,举行誓师。

注说:“张挂旌旗表明事情,在这个国家。张挂旌旗是指:‘派人维系。’”

敖氏说:“有的说张,有的说载,是互文。誓师的礼仪,也如初次。”

于是告知关人。

注说:谒,是告知。古代在边境设关,以稽查异服、识别异言。疏说:《周礼》司关职说:“凡四方宾客叩关,就为他们告知。”世佐按:关人大概是官中的庶人。天子每关设下士二人。

关人询问随从有多少人。

注说:“想知道聘问的情况,并且为有司,应当共同准备委积的物资。”

疏说:不问使者,而问随从。关人地位低,不敢轻问尊者,所以问随从。问得随从,就知道使者是大聘,还是小聘。以卿出行,旅从若大夫,应当有一百人。共同准备物资,宾客进入国境,应当在庐宿市。设少叫委,多叫积。

敖氏说:“想知道人数,是为了防止奸人。”

以介回答。

注说:“以所与受命者回答,是谦辞。”《聘礼》:

「上公之使者七介,侯伯之使者五介,子男之使者三介。以其代君交于列国,是以贵之。」《周礼》曰:「凡诸侯之卿,其礼各下其君二等。」

译上公的使者有七人为介,侯伯的使者有五人为介,子男的使者有三人为介。因为他们代表国君与各国交往,所以受到尊重。《周礼》说:“凡是诸侯的卿,其礼仪都比他们的国君低两个等级。”

敖氏曰:「以介数对,则人数亦在其中。《春秋》传曰:『卿行旅从,若侯伯之国也。』介者五人,则知使者之为卿,而从者五百人矣。」

张氏曰:「上公介九人,诸侯介七人,子男介五人。卿下其君二等,大夫又各下卿二等。不以从者对,而以介对,亦以知介数即为聘为问,可知其从者多少,亦可知也。」

  君使士请事遂以入竟

注曰:请犹问也。问所为来之故也。遂以入,因道之。疏曰:君得关人告,即知为聘来,使士迎之,而云使士请事。君子不必人,故知而犹问也。

敖氏曰:「使者既谒关人,因止于竟,未敢辄入。闗人以告于君,于是君使士请事,其辞葢曰:『寡君使某请事,宾既对,遂帅之入竟也。』」

  右及竟

  入竟敛旜乃展

注曰:「复校録币,重其事;敛旜变于始入。」

敖氏曰:「玉币各有主之者,至是乃复展之,周慎之至也。敛旜乃展者,见非公事不张旜。」

郝氏曰:「敛旜,暂驻也。展,展视玉帛、皮、马之类,恐逺道赍持疏虞也。」

布幕,宾朝服,立于幕,东西面,介皆北面,东上,贾人北面坐,拭圭。

  注曰拭清也侧幕而坐乃开椟

敖氏曰:「布幕,亦管人也。介之位,葢在宾西南。贾人则少进,亦在宾之西南,而在幕之东南也。拭圭者就椟拭之,故下乃云执。」

世佐案:「云介皆北面东上,则上介与众并立也。」及视圭之时,上介少进。

  遂执展之

  注曰持之而立告在

  上介北面视之退复位

  注曰言退复位则视圭进违位

  退圭

  注曰圭璋尊不陈之

疏曰:璋未拭而并言之者,欲见皆不可陈故。

敖氏曰:「退之者,其展视毕也。退则藏之于椟与?」

陈皮,北首西上。又拭璧,展之。防诸其币,加于左皮上。上介视之,退。

  注曰防合也诸于也

疏曰:「璧言合诸币者,享时当合,故今亦合而陈之。」敖氏曰:「璧防诸币,上介乃视之,贬于圭,且欲并视币也。退,退复位也。」

世佐案:币,束帛也。至是,言防诸其币者,以其初授币、授玉异,未尝防也。必防之者,见其用之之法也。上介既复位,贾人亦退璧而藏之。有司退皮币。

  马则幕南北面奠币于其前

  注曰前当前幕上

  敖氏曰亦以璧防于币乃奠之

  展夫人之聘享亦如之

  敖氏曰展璋如圭展琮如璧

  贾人告于上介上介告于宾

注曰:「展夫人聘,享上介不视,贬于君也。贾人既拭璋琮,南面告于上介。上介于是乃东面以告宾,亦所谓放而文之类。」

敖氏曰:「告之以展聘,享之玉币已毕也。」

  世佐案告告展毕也注説非

  有司展羣币以告

注曰:羣币私觌及大夫者,有司载币者,自展自告。敖氏曰:有司自展,既则以告上介,上介亦告于宾。此皮币葢不陈于幕辟,君礼也。案注云:及者,即记所谓币之所及者也。

世佐案:羣币亦展于幕傋尘坋也,但上介不进视耳。

  及郊又展如初

注曰:「郊,远郊也。周制,天子畿内千里,逺郊百里,以此差之。逺郊,上公五十里,侯伯三十里,子男十里也。郊各半之。」

  及馆展币于贾人之馆如初

注曰:「馆舎也。远郊之内有候馆,可以小休止沐浴,展币不于宾馆者,为主国之人有劳问已者,就焉便疾也。」

疏曰:周礼遗人职云:「十里有庐,二十里有宿,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畿内道路皆有候馆。郑据此,候馆在逺郊之内,不谓于此独有也。

敖氏曰:「币亦兼玉而言。展之于贾人之馆者,展事将终,故礼杀而由便也。自入竟至此,凡三展者,以聘事将至而愈慎,且一与主国卿大夫为礼,则不暇及之矣。此所以屡展而不厌其烦。」

世佐案:展币皆于馆舎,非如习仪时之于壝坛也。此云及馆者,谓卿致馆之馆,前聘一日也。次于此者,因上事而终言之。注云:逺郊之候馆误。

  右展币

  宾至于近郊张旜

敖氏曰:「亦为有下事也,此后不见敛旜之节,至馆为之可知。」

君使下大夫

译敖氏说:“用副使的人数来回答,那么随从的人数也就包含在内了。《春秋传》说:‘卿出使,随从的旅众,如同侯伯国家的规格。’副使有五人,由此可知使者是卿,而随从有五百人了。”

张氏说:“上公的副使有九人,诸侯的副使有七人,子男的副使有五人。卿比国君低两个等级,大夫又各比卿低两个等级。不用随从的人数来回答,而用副使的人数来回答,由此也可以知道副使的人数就是聘问的规格,从而可知随从人数的多少,也是可以推知的。”

国君派遣士去询问来意,于是(使者)进入国境。

注说:“请,就是问。询问前来所为何事。遂以入,是顺着道路进入。”

疏说:“国君得到关人的报告,就知道是来聘问的,派遣士去迎接他,却说派遣士去询问来意。君子不一定亲自去问,所以知道了还要问。”

敖氏说:“使者已经向关人通报了,于是停留在边境,不敢擅自进入。关人向国君报告,于是国君派遣士去询问来意,其辞令大概是说:‘寡君派遣某人询问来意。’宾客回答后,士就率领他进入国境。”

右及竟

进入国境,收起旌旗,然后查验聘礼。

注说:“重新校录聘礼,是重视这件事;收起旌旗,与刚进入时不同。”

敖氏说:“玉和币各有主管的人,到这时才重新查验,周到谨慎到了极点。收起旌旗才查验,表示不是公事就不展开旌旗。”

郝氏说:“收起旌旗,是暂时停驻。展,是查验玉帛、皮、马之类,恐怕长途携带有疏漏差错。”

铺设帷幕,宾客穿着朝服,站在帷幕前,面向东西,副使都面向北,以东为上,贾人面向北坐着,擦拭圭。

注说:“拭,是清洁。侧着帷幕坐着,然后打开匣子。”

敖氏说:“铺设帷幕,也是管人的事。副使的位置,大概在宾客的西南。贾人则稍微靠前,也在宾客的西南,而在帷幕的东南。擦拭圭的人靠近匣子擦拭,所以下面才说‘执’。”

世佐按:“说副使都面向北以东为上,那么上介与众副使并立。等到查看圭的时候,上介稍微靠前。”

于是拿着圭查验它。

注说:“拿着它站着,告诉在位的人。”

上介面向北查看它,退下回到原位。

注说:“说退下回到原位,那么查看圭时是离开原位的。”

退下圭。

注说:“圭和璋尊贵,不陈列出来。”

疏说:“璋没有擦拭却一并提到,是想表明它们都不可以陈列。”

敖氏说:“退下它,是因为查验完毕。退下后是把它藏到匣子里吗?”

陈列皮,头朝北,以西为上。又擦拭璧,查验它。合璧于其币,加在左边的皮上。上介查看它,退下。

注说:“防,是合。诸,是于。”

疏说:“璧说合于币,是因为享礼时应当合璧于币,所以现在也合璧于币陈列。”

敖氏说:“璧合于币,上介才查看它,是比圭低一等,而且想一并查看币。退,是退下回到原位。”

世佐按:“币,是束帛。到这时,说合璧于币,是因为起初授币、授玉不同,不曾合璧于币。一定要合璧于币,是显示使用它的方法。上介回到原位后,贾人也退下璧而藏起来。有司退下皮和币。”

马则在帷幕前面向北,把币放在它前面。

注说:“前,是帷幕的前面。”

敖氏说:“也是把璧合于币,然后放在那里。”

查验夫人聘享的礼物,也像这样。

敖氏说:“查验璋像查验圭,查验琮像查验璧。”

贾人告诉上介,上介告诉宾客。

注说:“查验夫人聘享的礼物,上介不查看,是比国君低一等。贾人擦拭完璋和琮,面向南告诉上介。上介于是面向东告诉宾客,这也是所谓‘放而文’之类。”

敖氏说:“告诉查验聘享的玉币已经完毕。”

世佐按:“告,是告诉查验完毕。注说的不对。”

有司查验群币来报告。

注说:“群币,是私觌及大夫的币。有司是载币的人,自己查验自己报告。”

敖氏说:“有司自己查验,然后告诉上介,上介也告诉宾客。这些皮币大概不陈列在帷幕前,是避开君礼。”

案注说:“及,就是记所说的币所及的人。”

世佐按:“群币也在帷幕前查验,是为了防尘土,只是上介不靠前查看罢了。”

到了远郊,又像初时那样查验。

注说:“郊,是远郊。周制,天子畿内千里,远郊百里,以此类推。远郊,上公五十里,侯伯三十里,子男十里。近郊各减半。”

到了馆舍,在贾人的馆舍查验币,像初时那样。

注说:“馆,是馆舍。远郊之内有候馆,可以小休止沐浴。不在宾馆查验币,是因为主国的人有来慰问的,在那里方便快捷。”

疏说:“《周礼》遗人职说:‘十里有庐,二十里有宿,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畿内道路都有候馆。郑玄据此,候馆在远郊之内,不是说只有这里有。”

敖氏说:“币也兼指玉。在贾人的馆舍查验,是因为查验的事将要结束,所以礼节简化而求方便。从进入国境到这里,一共三次查验,是因为聘礼的事将要到来而更加谨慎,而且一旦与主国的卿大夫行礼,就没有闲暇顾及了。这就是屡次查验而不嫌其烦的原因。”

世佐按:“查验币都在馆舍,不像习仪时在壝坛。这里说到了馆舍,是指卿致馆的馆舍,是聘礼前一天的事。次于此的,是因为上文的事而最后说完。注说远郊的候馆,错了。”

右展币

宾客到了近郊,展开旌旗。

敖氏说:“也是因为下面有事。此后不见收起旌旗的礼节,到了馆舍收起旌旗是可以知道的。”

国君派遣下大夫

请行,反,君使卿朝服,用束帛劳。

注曰:「请行,问所之也。虽知之,谦不必也。士请事,大夫请行,卿劳弥尊宾也。其服皆朝服。」

译请求出行,返回时,国君派遣卿穿着朝服,用束帛慰劳。

注解说:“请求出行,是询问所去的地方。即使知道,也要谦虚地表示不一定去。士请求办事,大夫请求出行,卿慰劳则更加尊重宾客。他们的服饰都是朝服。”

敖氏曰:「请行,谓请之行,葢速之也。劳,亦谓劳其道路,劳苦殷勤之意也。使卿,亦以其爵也。主君于朝,君则亲郊劳,故此礼放之而以同班,葢行礼欲其称也。下凡使卿者,其义皆然。」

世佐案:请行,亦迎宾也。谦若不敢,必其为已故曰请行。向使士请事,既知其聘矣。至是,则问其所之也。既知其为已而来,乃使卿劳,事有渐也。敖以请行为速之非。

上介出,请入告。宾礼辞,迎于舎门之外,再拜。

注曰:「出,请出门西面,请所以来事也。入告,入北面告宾也。每所及至,皆有舎。其有来者,与皆出请入告。于此言之者,宾弥尊,事弥録。」

疏曰:此时宾当在宾馆,阼阶西面,故上介北面告宾也。前士请事,大夫请行,亦当出请入告于此,始言之者,先士,次大夫,后卿,以是先卑后尊。今复见此言,故云宾弥尊,事弥録也。

朱子曰:「注中与字,陆氏音余。监本作者,此非疑词,不当音余。复出者字,亦无义理。窃疑本介字也。」

敖氏曰:「宾礼辞者,以其用币也。上介以宾辞告,劳者复得言而入。宾乃出迎。若士请事,大夫请行,则上介出请,入告而宾即出,拜于门外,不迎之以入,以其不受币也。上不言出请入告,而于此言之者,礼简者其文或畧,礼繁者其文必傋。经之例然尔。」

  劳者不答拜

  注曰凡为人使不当其礼

  宾揖先入受于舎门内

注曰:「不受于堂,此主于侯伯之臣也。公之臣受劳于堂。」

疏曰:「司仪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及大夫郊劳,三辞拜辱,三让登听命。』是公之臣受劳于堂之事。」

敖氏曰:「惟云舎门是舎,但有一门耳。此公馆之异者也。先入门右,而北面。」

  劳者奉币入东面致命

  注曰东面乡宾

疏曰:宾在馆,如主人,当入门西面,故劳者东面乡之。敖氏曰:入入门左,致命,致其君命也。

宾北面听命,还,少退,再拜稽首,受币。劳者出。

注曰:「北面听命,若君南面然;少退,象降拜。」

敖氏曰:「宾入门即北面,至是乃言之者,亦因事而见之耳。受币,葢在庭中西下,言归饔饩之礼。宾升堂北面听命,受币于堂中西。此虽受币于庭,亦当放之世佐。案:初入门之时,宾西面,宾为主人也;及听命,乃北面,臣也。敖云:入门即北面,非」。

  授老币

  注曰老宾之臣

  出迎劳者

  注曰欲傧之

敖氏曰:「劳者出,俟于门外。上介出,请。劳者告事毕。上介入告,宾乃出迎之,而告以欲傧之之辞。」

劳者,礼辞;宾揖,先入。劳者从之,乘皮设。

注曰:「设于门内也。」物四曰:「乘皮,麋鹿皮也。」

疏曰:庭实当三分庭一,在南设之。今以傧劳者在庭,故设于门内也。

敖氏曰:「乘皮设,亦宜在门内之西,其于劳者之南与?」

  宾用束锦傧劳者

注曰:「言傧者,宾在公馆如家之义,亦以来者为宾。」疏曰:「司仪注云:上于下曰礼,敌者曰傧。」

敖氏曰:「聘礼,凡大夫、士所用之币,皆以锦盖,不敢与尊者之币同。因事而用币于宾,谓之傧,所以见殷勤也。」

  劳者再拜稽首受

  注曰稽首尊国宾也

疏曰:周礼大祝辨九拜,一曰稽首,首至地,臣拜君法;二曰顿首,头叩地,平敌相拜法;三曰空首,首至手,君答臣下拜法。《郊特牲》云:「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辟君也。」今此劳者与宾同类,不顿首而稽首,故云尊国宾也。下宾亦稽首,送者以是为君使,故亦稽首以报之也。

敖氏曰:「此受币盖当门中,南面宾,北面授,既受则东面俟。」

  宾再拜稽首送币

  注曰受送拜皆北面象阶上

疏曰:案归饔饩,宾傧大夫时,宾楹间北面授币,大夫西面受。此宾亦宜与彼同,北面授,还北面拜送。若然,云受送拜皆北面者误,当云授送拜皆北面,竝据宾而言也【朱子曰:西面当作南面。张氏曰:如疏言,则拜字不得连下读,当云授拜送,不当作送拜】敖氏曰:案注云受送拜者

译敖氏说:“‘请行’,是说请求让他出发,大概是催促他的意思。‘劳’,也是说慰劳他在路途中的辛苦,含有殷勤慰劳之意。派遣卿去,也是依据他的爵位。主君在朝廷上,国君就亲自到郊外慰劳,所以这里的礼仪仿照那种情况,让同等级的人来执行,大概是因为行礼要与其身份相称。下面凡是派遣卿去的情况,其义理都是如此。”

世佐按:“‘请行’,也是迎接宾客的意思。谦逊得好像不敢接受一样,必定是因为这是为了自己才说‘请行’。先前士来请示事务,已经知道他是来聘问的了。到了这时,就询问他要去哪里。既然知道他是为了自己而来,于是派遣卿去慰劳,事情是有先后次第的。敖氏认为‘请行’是催促他,这是不对的。”

上介走出,请求进去禀告。宾客依礼推辞,在馆舍门外迎接,两次拜谢。

注说:“‘出’,是走出门向西面,‘请’是请示来的事由。‘入告’,是进去向北面禀告宾客。每到一个地方,都有馆舍。如果有来的人,都出去请示、进去禀告。在这里特别提及,是因为宾客越尊贵,事情越要详细记录。”

疏说:这时宾客应当在宾馆内,站在阼阶向西面,所以上介向北面禀告宾客。先前士请示事务,大夫请示出发,也应当在这里出去请示、进去禀告,开始提及这一点,是因为先说士,次说大夫,后说卿,这是先卑后尊的顺序。现在又见到这句话,所以说宾客越尊贵,事情越要详细记录。

朱子说:“注中的‘与’字,陆氏注音为‘余’。监本写作‘作’,这不是疑问词,不应该注音为‘余’。又出现‘者’字,也没有道理。我怀疑原本应该是‘介’字。”

敖氏说:“‘宾礼辞’,是因为使用了币帛。上介把宾客推辞的话禀告,慰劳的人回答后进去。宾客才出来迎接。如果是士请示事务,大夫请示出发,那么上介出去请示,进去禀告后宾客就出来,在门外拜谢,不迎接他进来,因为不接受币帛。上面不说‘出请入告’,而在这里说,是因为礼仪简单的,其文辞有时省略;礼仪繁复的,其文辞必定完备。这是经典的惯例。”

慰劳的人不答拜。

注说:凡是为人出使,不当受此礼。

宾客作揖,先走进去,在馆舍门内接受慰劳。

注说:“不在堂上接受,这是针对侯伯的臣子。公的臣子是在堂上接受慰劳的。”

疏说:“《司仪》说:‘诸公的臣子互相作为国客,以及大夫在郊外慰劳,三次推辞拜谢辱命,三次谦让后登堂听命。’这就是公的臣子在堂上接受慰劳的事情。”

敖氏说:“只说‘舍门’,说明馆舍只有一扇门。这是公馆的不同之处。先进入门右侧,然后向北面。”

慰劳的人捧着币帛进入,向东面传达使命。

注说:向东面是面向宾客。

疏说:宾客在馆舍,如同主人,应当入门向西面,所以慰劳的人向东面面向他。敖氏说:进入门左侧,传达使命,是传达其国君的命令。

宾客向北面听命,转身,稍微后退,两次拜谢并稽首,接受币帛。慰劳的人退出。

注说:“向北面听命,好像国君向南面一样;稍微后退,象征下阶拜谢。”

敖氏说:“宾客入门就向北面,到这里才提及,也是因为事情而显现出来罢了。接受币帛,大概是在庭院中西侧下方,说的是归饔饩的礼仪。宾客升堂向北面听命,在堂中西侧接受币帛。这虽然在庭院中接受币帛,也应当仿照那种情况。世佐按:刚入门时,宾客向西面,宾客是主人;等到听命时,才向北面,是臣子的姿态。敖氏说:入门就向北面,这是不对的。”

授予老臣币帛。

注说:老,是宾客的臣子。

出来迎接慰劳的人。

注说:想要以宾客之礼相待。

敖氏说:“慰劳的人退出,等候在门外。上介出去,请示。慰劳的人告知事情完毕。上介进去禀告,宾客才出来迎接他,并告知想要以宾客之礼相待的话。”

慰劳的人,依礼推辞;宾客作揖,先走进去。慰劳的人跟随他,皮张铺设好。

注说:“铺设在门内。”物四说:“‘乘皮’,是麋鹿皮。”

疏说:庭实应当占庭院的三分之一,在南面铺设。现在因为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慰劳者在庭院中,所以铺设在门内。

敖氏说:“‘乘皮设’,也应当在门内的西侧,大概在慰劳者的南面吧?”

宾客用一束锦帛以宾客之礼相待慰劳的人。

注说:“说‘傧’,是因为宾客在公馆如同在家一样,也把来者当作宾客。”疏说:“《司仪》注说:上级对下级叫‘礼’,地位相等叫‘傧’。”

敖氏说:“聘礼中,凡大夫、士所用的币帛,都用锦帛覆盖,不敢与尊者的币帛相同。因事而用币帛对待宾客,称为‘傧’,以此来表示殷勤。”

慰劳的人两次拜谢并稽首接受。

注说:稽首,是尊重国宾。

疏说:《周礼·大祝》辨别九种拜礼,第一种叫稽首,头触地,是臣拜君的礼节;第二种叫顿首,头叩地,是平辈相拜的礼节;第三种叫空首,头触手,是君答臣下的拜礼。《郊特牲》说:‘大夫的臣子不稽首,不是尊重家臣以避开君上。’现在这慰劳者与宾客同类,不顿首而稽首,所以说尊重国宾。下面宾客也稽首,送者因为他是君使,所以也稽首来回报他。

敖氏说:“这接受币帛大概是在门中间,向南面面向宾客,向北面接受,接受后则向东面等候。”

宾客两次拜谢并稽首送币。

注说:接受和送币时的拜谢都向北面,象征在阶上。

疏说:查考归饔饩,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大夫时,宾客在楹间向北面授予币帛,大夫向西面接受。这宾客也应当与那相同,向北面授予,转身向北面拜谢送币。如果这样,说‘受送拜皆北面’就错了,应当说‘授送拜皆北面’,都是依据宾客而言的【朱子说:西面应当作南面。张氏说:如疏所言,那么‘拜’字不得连下文读,应当说‘授拜送’,不应当作‘送拜’】敖氏说:查考注中说‘受送拜’的

,谓受者、送者之拜也。象阶上者,谓放傧于堂之礼也。

世佐案:下经云「宾致币,大夫对北面当楣,再拜稽首,受币于楹间,南面退,东面俟宾,再拜稽首送币」。是受者、送者之拜皆北面矣。疏改注「受」字为「授」,误。

译“谓受者、送者之拜也”,是说接受者和赠送者行拜礼的情况。“象阶上者”,是说将傧者安置在堂上的礼仪。

世佐按:下文经文说“宾客奉献玉帛,大夫对着北面站在门楣前,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在两根柱子之间接受玉帛,面向南退下,面向东等待宾客,再次拜礼并叩头至地以送还玉帛”。由此可见,接受者和赠送者的拜礼都是面向北的。郑玄的疏将注文里的“受”字改为“授”,这是错误的。

劳者揖皮出乃退宾送再拜

注曰:「揖皮,出东面。揖,执皮者而出。」

疏曰:执皮者在门内,当门,劳者在执皮之西,故知东面揖皮,揖之若亲受之。又执皮是宾之使者,执皮者得揖从出,劳者从人当讶受之。

敖氏曰:「劳者已执币,不可以复执皮,故揖执皮者,欲其为已执之以出也。」公食大夫礼曰:「宾北面揖,执庭实以出。」然则此亦北面揖之矣。出则币与皮各有受之者,不言者可知也。

世佐案:设皮之处及揖皮所乡,经皆无明文,只当以注疏为正。敖氏必欲易之,亦好立异之过也。公食大夫,非敌者之礼,恐不足援以为证。

夫人使下大夫劳,以二竹簠,方▯被,纁里,有盖【陆氏曰:簠本或作簋,外圆内方曰簠,内圆外方曰簋】

注曰:「竹簠,方者,器名也。以竹为之,状如簋而方,如今寒具筥。筥者,圜;此方耳。」

疏曰:簠皆用木,而圆受斗二升,此则用竹而方,故云如簋而方。

敖氏曰:「夫人使劳之者,以其亦奉命而聘享已也。」郝氏曰:「被巾也。」簠有盖,加被覆之。

世佐案:以释文考之,当以簠字为正。簠本外圆,故云方,以见其制之异也。敖本作簋,非注疏簋字,亦恐是簠字之譌。

  其实枣蒸栗择兼执之以进

注曰:「兼犹两也,右手执枣,左手执栗。」

敖氏曰:「蒸熟之也,择治之谓,去其皮也。」

  宾受枣大夫二手授栗

  注曰受授不游手慎之也

疏曰:初,两手俱用,旣授枣,而不两手共授栗,则是游暇,一手为不慎矣。

  宾之受如初礼

  注曰如卿劳之仪

  傧之如初

  右郊劳

  下大夫劳者遂以宾入

注曰:「出,以束锦授从者,因东面释辞,请导之以入。然则宾送不拜。」

疏曰:「觐礼大夫劳侯氏,侯氏即从大夫入,拜送。大夫天子使尊,故虽从亦拜送,与此异。」

敖氏曰:「入入国门也,宾不拜送者,辟诸侯于天子,使者之礼也。」

至于朝主人曰「不腆先君之祧,旣拚以俟矣」。

注曰:「宾至外门,下大夫入告,出释此辞。主人者,公也,不言公而言主人,主人接宾之辞,明至欲受之,不敢稽宾也。腆,犹善也。迁主所在曰祧。《周礼》天子七庙,文武为祧,诸侯五庙,则祧始祖也。是亦庙也,言祧者,祧尊而庙亲,待宾客者上尊者。」

疏曰:周礼《守祧职》云:“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郑注云:“庙谓太祖之庙及三昭三穆迁主所藏曰祧。先公之迁主藏于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于文武之庙。天子有二祧以藏先王之迁主,诸侯无之,但迁祖藏于太祖庙。故此亦以名太祖庙为祧也。”下文“受宾聘享”皆在庙,此云“先君之祧”,明是太祖庙可知。于太祖庙受聘享以尊之,若飨食则于祢庙,燕又在寝,弥相亲也。此郑义,若孔君、王肃则以髙祖之父及祖为二祧,非郑义也。

敖氏曰:「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又云:其庙则有司脩除之,其祧则守祧黝琧之。然则祧者,庙堂以北之称也。拚洒扫也,受聘于庙,故其言若此。葢縁宾意欲速达其君命也。」

世佐案:受聘享于太祖庙,尊宾也。庙堂以北,非行礼之所,何以称焉?敖误矣。

  宾曰俟闲

注曰:「宾之意,不欲奄卒主人也。且以道路悠逺,欲沐浴斋戒,俟闲未敢闻命。」

敖氏曰:「闲暇也。言此者,谓已虽欲速达君命,亦不可不俟主人之暇,乃为之。亦縁主人意而言也。大礼而仓卒受之,非人情。」

郝氏曰:「行色仓卒,休沐而后可进,不敢自言闲,而言俟君闲,婉辞也。」

  大夫帅至于馆卿致馆

注曰:致,至也。宾至此,馆主人以上卿礼致之,所以安之也。

敖氏曰:「宾言俟闲,然后致馆,亦尚辞让也。大夫即向者以宾入者也。帅亦谓道宾,宾至于馆则入矣。致如致爵之致,致馆谓以君命致此馆于宾也。」

郝氏曰:「记云:『卿馆于大夫』,盖主于大夫家也。」

张氏曰:「以上卿礼致之,谓使上卿以束帛之礼致之也。《周礼·司仪》职

译劳者向执皮者作揖,执皮者便退出,劳者随后退下,宾客送行并再次拜谢。

注说:“向执皮者作揖,面向东。作揖,是向拿着皮的人作揖然后退出。”

疏说:拿着皮的人在门内,正对着门,劳者在拿皮人的西边,所以知道是面向东向拿皮人作揖,作揖的样子就像亲自接受一样。又因为拿皮人是宾客的使者,拿皮人得到作揖后跟随退出,劳者作为从人应当惊讶地接受。

敖氏说:“劳者已经拿着礼物,不能再拿着皮,所以向拿皮人作揖,是想让他替自己拿着皮退出。”《公食大夫礼》说:“宾客面向北作揖,拿着庭实退出。”那么这里也是面向北作揖。退出后,礼物和皮各有接受的人,不特别说明也是可以知道的。

世佐按:放置皮的地方以及作揖时面向的方向,经文都没有明确记载,只应当以注疏为准。敖氏一定要改变它,也是喜欢标新立异的过错。《公食大夫礼》不是对等者的礼节,恐怕不足以援引作为证据。

夫人派遣下大夫去慰劳,用两个竹簠,方形,外面覆盖着〇色的布,里面是浅红色,有盖子【陆氏说:簠原本有的版本写作簋,外圆内方叫簠,内圆外方叫簋】

注说:“竹簠,方形的,是器物的名称。用竹子制作,形状像簋但是是方的,就像现在的寒具筥。筥是圆的;这个是方的。”

疏说:簠都用木头制作,而圆形的容量是一斗二升,这个是用竹子制作且是方的,所以说像簋但是是方的。

敖氏说:“夫人派遣去慰劳的人,是因为他也奉命去聘问和进献礼物。”郝氏说:“被,是巾。”簠有盖子,加上覆盖的巾。

世佐按:根据释文考察,应当以簠字为正确。簠原本是外圆的,所以说方,是为了显示其形制的不同。敖本写作簋,不是注疏中的簋字,恐怕也是簠字的讹误。

里面的东西是蒸枣和择栗,两手同时拿着进献。

注说:“兼,就是两的意思,右手拿着枣,左手拿着栗。”

敖氏说:“蒸,是煮熟的意思;择,是处理的意思,去掉它们的皮。”

宾客接受枣,大夫用两只手授予栗。

注说:接受和授予时手不游移,是谨慎的表现。

疏说:起初,两只手都用,既然授予了枣,却不两只手一起授予栗,那就是游移闲暇,只用一只手就是不谨慎了。

宾客接受的方式和之前的礼节一样。

注说:和卿慰劳时的仪节一样。

傧相的礼节也和之前一样。

以上是郊劳的礼节。

下大夫慰劳者于是引导宾客进入。

注说:“退出后,把束锦交给随从,接着面向东解释辞令,请求引导进入。那么宾客送行时不拜谢。”

疏说:“《觐礼》中大夫慰劳侯氏,侯氏就跟随大夫进入,拜谢送行。大夫是天子的使者,地位尊贵,所以虽然跟随也拜谢送行,这与这里不同。”

敖氏说:“入,是进入国门。宾客不拜谢送行,是避讳诸侯对天子,这是使者的礼节。”

到了朝见时,主人说:“不丰盛的先君的祧庙,已经洒扫干净等待了。”

注说:“宾客到达外门,下大夫进去报告,出来解释这些辞令。主人,就是国君,不说国君而说主人,是主人接待宾客的辞令,表明到达后想要接受,不敢让宾客久等。腆,就是好的意思。迁主所在的地方叫祧。《周礼》天子有七座庙,文王武王为祧,诸侯有五座庙,那么祧就是始祖。这也是庙,说祧,是因为祧尊贵而庙亲近,接待宾客要以上尊者对待。”

疏说:《周礼·守祧职》说:“掌管守护先王先公的庙祧。”郑注说:“庙是指太祖的庙以及三昭三穆,迁主收藏的地方叫祧。先公的迁主收藏在后稷的庙,先王的迁主收藏在文武的庙。天子有两座祧来收藏先王的迁主,诸侯没有,只是迁祖收藏在太祖庙。所以这里也把太祖庙称为祧。”下文“接受宾客的聘问和进献”都在庙里,这里说“先君的祧”,明显是太祖庙可以知道。在太祖庙接受聘问和进献以表示尊重,如果是飨食就在祢庙,燕饮又在寝宫,越来越亲近。这是郑玄的解释,如果孔君、王肃则认为高祖的父亲和祖父为两座祧,不是郑玄的解释。

敖氏说:“守祧掌管守护先王先公的庙祧,遗留的衣服收藏在那里。又说:它的庙有司负责修缮清除,它的祧则由守祧进行黝琧。那么祧,是庙堂以北的称呼。拚,是洒扫。在庙里接受聘问,所以说这样的话。大概是因为宾客想要尽快传达君命。”

世佐按:在太祖庙接受聘问和进献,是尊重宾客。庙堂以北,不是行礼的地方,怎么称呼呢?敖氏错了。

宾客说:“等待空闲。”

注说:“宾客的意思,是不想突然结束主人的接待。而且因为道路遥远,想要沐浴斋戒,等待空闲,不敢直接听命。”

敖氏说:“闲,是闲暇。说这个,是说虽然想要尽快传达君命,也不能不等待主人的闲暇,才去做。也是顺着主人的意思说的。大礼如果仓促接受,不符合人情。”

郝氏说:“行色仓促,休息沐浴后才能进献,不敢自己说空闲,而说等待君空闲,是委婉的言辞。”

大夫率领宾客到馆舍,卿致送馆舍。

注说:致,是到的意思。宾客到这里,馆舍主人用上卿的礼节致送,用来安抚他。

敖氏说:“宾客说等待空闲,然后才致送馆舍,也是崇尚辞让。大夫就是刚才引导宾客进入的人。帅,也是说引导宾客,宾客到了馆舍就进去了。致,像致爵的致,致馆是说以君命把馆舍致送给宾客。”

郝氏说:“记载说:‘卿馆于大夫’,大概是在大夫家里。”

张氏说:“用上卿的礼节致送,是说派上卿用束帛的礼节致送。《周礼·司仪》职

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致馆如初之仪。』郑注云:『如郊劳,也不傧耳。』郊劳用束帛,则此致馆亦用束帛,可知也。」

译云:“各位诸侯的臣子互相作为国宾,致送馆舍时遵循最初的礼仪。”郑玄注说:“如同郊劳之礼,只是没有傧相罢了。”郊劳使用束帛,那么这里致馆也使用束帛,是可以推知的。

宾迎,再拜。卿致命,宾再拜稽首。卿退,宾送,再拜。

注曰:「卿不俟设飱之毕,以不用束帛致故也。不用束帛致之者,明为新至,非大礼也。」

疏曰:「卿不言,答拜文畧耳。虽不言入,言迎则入门可知。致命者亦东面。」

朱子曰:「此致止,谓致馆耳。」注疏云:「兼致飱,非是。」敖氏曰:「致命者,致其君,致馆之命也。」「致命于门外者,以无币也。」

张氏曰:注“不用束帛致之”,指设飱而言也。设飱礼轻,故可畧也。

世佐案:致馆之礼,与郊劳相似,而不以币,不傧,则其异也。虽不以币,而致命亦当入门。疏云:「以束帛致敖,云在门外,皆非。」

  右致馆

  宰夫朝服设飱

  注曰食不傋礼曰飱

疏曰:云不傋礼者,对饔饩而言。饔饩生与腥饪俱有,余物又多;此飱唯有腥饪,余物又少。

敖氏曰:「宰夫士也,以奉君命,故亦朝服。徒有食而无他馔,谓之飱。传曰:『盘飱寘璧』是也。徒食,食亦曰飱。《玉藻》曰:『不食肉而飱』是也。二者所指虽殊,义则同耳。此礼用大牢,其上有簠簋豆铏之属,乃云飱者,主人之谦辞,所以甚言其菲薄也。故礼亦因以为名云。」郝氏曰:「熟食曰飱,有腥而言熟食。宾即次,未举火,馈主熟也。无生牵,故但谓飱。」

饪一牢在西鼎,九羞鼎,三腥一牢在东鼎,七。

注曰:「中庭之馔也,饪熟也。熟在西,腥在东,象春秋也。鼎西九,东七。凡其鼎实与其陈,如陈饔饩羞鼎,则陪鼎也。以其实言之,则曰羞;以其陈言之,则曰陪。」疏曰:「鼎西九,东七者,九谓正鼎九,牛、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东七者,腥鼎无鲜鱼、鲜腊,故七。陪鼎三,则下云膷、臐、膮是也。」

敖氏曰:「牢大牢也。大牢者,牛羊豕各一也。饪鼎九,腥鼎七,乃皆云牢者,主于牛羊豕也。饪在西,腥在东,以西为尊也。腥减二鼎,亦明其轻于饪也。此飱牢二,不视其饔饩之死牢者,别于朝君之礼也。」

  堂上之馔八西夹六

注曰:「八六者,豆数也。凡馔,以豆为本。堂上八豆,八簋,六铏,两簠,八壶。西夹六豆,六簋,四铏,两簠,六壶。其实与其陈,亦如饔饩。」

郝氏曰:「堂上之馔,豆簋之类,皆以八为数。夹,夹室,今厢房西夹,设馔食从者也,以六为数,杀也。」

  门外米禾皆二十车

注曰:「禾稾实并刈者也。诸侯之礼,车米视生牢,禾视死牢。牢十车,大夫之礼,皆视死牢而已。虽有生牢,不取数焉。米陈门东,禾陈门西。」

疏曰:「注説皆约下归饔饩,知之后放此。」

敖氏曰:「皆二十车者,大夫飱礼,其米禾皆视其牢。牢十车,朝君之飱礼,则米禾共视其牢也。凡飱皆无生牢。」

  薪刍倍禾

注曰:各四十车。凡此之陈,亦如饔饩。

  郝氏曰供防曰薪饲马曰刍

上介饪一牢,在西鼎七,羞鼎三,堂上之馔六,门外米禾皆十车,薪刍倍,禾。

  注曰西鼎七无鲜鱼鲜腊

世佐案上,介之牢西鼎减二,无东鼎。堂上之馔亦减二,无西夹之馔。米、禾、薪、刍皆半于宾,此其杀也。

  众介皆少牢

注曰:「亦饪在西鼎,五羊豕肠胃,鱼腊新至,尚熟堂上之馔。四豆,四簋,两铏,四壶,无簠。」

敖氏曰:「少牢五鼎,羊、豕、鱼、腊、肤,与馈食之鼎同也。此少牢,故无堂上之馔。」

世佐案:此五鼎之实,当与少牢馈食礼同。注以肠胃易肤,而疏云「生人食与祭异」,葢饰説也。众介西鼎,又减二门外之设,皆无之。又其杀也,《玉藻》云「朔月少牢五俎四簋」,则堂之馔,当如注説。

  右设飱

郝氏曰:「上公之使其介七人,则是宾与上介一飱之费,米禾薪刍车一百八十乘。又众介六人,数半,上介亦用车一百八十乘,通车三百六十乘也。无论薪米狼戾,虽街衢充塞,何地可容?及饔饩之归,愈侈费矣。晏婴所谓『饮食若流』者,其然与?」

世佐案:米、禾、薪、刍,宾共百二十车,上介半之,

译宾客迎接,行再拜礼。卿传达国君的命令,宾客行再拜稽首礼。卿退下,宾客送行,行再拜礼。

郑玄注说:“卿不等待膳食摆设完毕,是因为不用束帛来传达命令的缘故。不用束帛来传达命令,是为了表明这是新到的宾客,并非正式的大礼。”

孔颖达疏说:“卿不言‘入’,只是回答拜礼的文字简略罢了。虽然不说‘入’,但说‘迎’,那么入门是可以推知的。传达命令的人也是面向东。”

朱熹说:“这里说的‘致止’,是指致送馆舍罢了。”郑注和孔疏说:“兼有致送膳食,是不对的。”敖继公说:“传达命令,是传达国君关于馆舍的命令。”“在门外传达命令,是因为没有礼品。”

张氏说:郑注“不用束帛来传达命令”,是针对摆设膳食而言的。摆设膳食的礼节较轻,所以可以简略。

世佐按语:致送馆舍的礼节,与郊劳相似,但不使用礼品,不举行傧相之礼,这就是它们的区别。虽然不使用礼品,但传达命令也应当入门。孔疏说:“用束帛来传达命令,敖氏说在门外,都是不对的。”

右致馆

宰夫穿着朝服摆设膳食。

郑玄注说:食物不丰盛,礼制上称为飱。

孔颖达疏说:说“不丰盛”,是相对于饔饩而言的。饔饩生肉与熟肉都有,其他物品也很多;这飱只有熟肉,其他物品又少。

敖继公说:“宰夫是士,因为奉行君命,所以也穿朝服。只有食物而没有其他菜肴,称为飱。传文说:‘盘飱寘璧’就是如此。只有食物,食物也称为飱。《玉藻》说:‘不食肉而飱’就是如此。两者所指虽然不同,意义则相同。此礼使用大牢,上面有簠、簋、豆、铏之类,却称为飱,是主人的谦辞,用来极力表示其菲薄。所以礼制也沿用它作为名称。”郝懿行说:“熟食称为飱,有腥肉而言熟食。宾客刚到馆舍,尚未生火,馈赠主人熟食。没有生肉,所以只称为飱。”

熟肉一牢在西边,鼎九,羞鼎三;生肉一牢在东边,鼎七。

郑玄注说:“这是中庭的膳食,饪是熟肉。熟肉在西边,生肉在东边,象征春秋。西边的鼎九,东边的鼎七。凡是鼎中的实物及其陈列,如同陈列饔饩的羞鼎,就是陪鼎。从其实物来说,称为羞;从其陈列来说,称为陪。”孔颖达疏说:“西边的鼎九,东边的鼎七,九是指正鼎九,牛、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东边的七,生肉鼎没有鲜鱼、鲜腊,所以是七。陪鼎三,就是下文说的膷、臐、膮。”

敖继公说:“牢是大牢。大牢是牛、羊、豕各一。熟肉鼎九,生肉鼎七,都称为牢,是以牛、羊、豕为主。熟肉在西边,生肉在东边,以西方为尊。生肉减少两个鼎,也表明它比熟肉轻。这飱的牢有两个,不参照饔饩的死牢,是为了区别于朝见国君的礼节。”

堂上的膳食八,西夹六。

郑玄注说:“八、六是豆的数量。凡是膳食,以豆为本。堂上八豆,八簋,六铏,两簠,八壶。西夹六豆,六簋,四铏,两簠,六壶。其实物及其陈列,也如同饔饩。”

郝懿行说:“堂上的膳食,豆、簋之类,都以八为数。夹,是夹室,即现在的厢房。西夹,摆设膳食给随从人员,以六为数,是减杀。”

门外米和禾都是二十车。

郑玄注说:“禾是连秆一起收割的。诸侯的礼节,米参照生牢,禾参照死牢。牢十车,大夫的礼节,都参照死牢。虽然有生牢,不取它的数量。米陈列在门东,禾陈列在门西。”

孔颖达疏说:“郑注所说的都约略参照下文归饔饩,知道之后仿照这个。”

敖继公说:“都是二十车,大夫的飱礼,其米和禾都参照其牢。牢十车,朝见国君的飱礼,则米和禾共同参照其牢。凡是飱都没有生牢。”

薪和刍加倍于禾。

郑玄注说:各四十车。凡此等的陈列,也如同饔饩。

郝懿行说:供防火用的叫薪,喂马用的叫刍。

上介熟肉一牢,在西边鼎七,羞鼎三,堂上的膳食六,门外米和禾都是十车,薪和刍加倍于禾。

郑玄注说:西边的鼎七,没有鲜鱼、鲜腊。

世佐按语:上介的牢,西边的鼎减少两个,没有东边的鼎。堂上的膳食也减少两个,没有西夹的膳食。米、禾、薪、刍都减半于宾客,这就是减杀。

众介都是少牢。

郑玄注说:“也是熟肉在西边,鼎五,羊、豕、肠胃、鱼、腊。新到,尚且熟食。堂上的膳食,四豆,四簋,两铏,四壶,没有簠。”

敖继公说:“少牢五鼎,羊、豕、鱼、腊、肤,与馈食之鼎相同。这是少牢,所以没有堂上的膳食。”

世佐按语:这五鼎的实物,应当与少牢馈食礼相同。郑注以肠胃代替肤,而孔疏说“生人饮食与祭祀不同”,大概是修饰的说法。众介西边的鼎,又减少两个,门外的摆设,都没有。又是减杀。《玉藻》说“朔月少牢五俎四簋”,那么堂上的膳食,应当如郑注所说。

右设飱

郝懿行说:“上公出使,他的介七人,那么宾客与上介一顿饭的费用,米、禾、薪、刍车一百八十乘。又众介六人,数量减半,上介也用一百八十乘车,总共三百六十乘车。无论薪米多么杂乱,即使街道堵塞,什么地方能容纳?等到饔饩归来,更加奢侈浪费了。晏婴所说的‘饮食若流’,大概就是这样吧?”

世佐按语:米、禾、薪、刍,宾客共一百二十车,上介减半,

众介则无通车,百八十乗而已。葢卿行旅从,非是则不足以供之矣。郝谓用车三百六十乗,而以侈费诋经,妄矣。国之经费,宾祭最钜,皆所以弭灾而福民,有不可以俭啬将之者。且大聘,十二年一行,而遇国有凶荒、札丧之变,则又有杀礼之义,见于《周礼》掌客制礼者,亦岂漫无樽节于其间哉?

译众多随从则没有足够的车辆,不过一百八十辆罢了。大概卿出行时随从众多,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足以供应了。郝氏说用车三百六十辆,并以此指责经典奢侈浪费,这是错误的。国家的经费中,接待宾客和祭祀最为巨大,这都是为了消弭灾祸而造福百姓,是不可以用吝啬来对待的。况且大的聘问,十二年才进行一次,如果遇到国家有凶荒、瘟疫丧乱的变化,又有减损礼仪的道理,这在《周礼》掌客制定礼仪时,难道其中就没有节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