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集编卷二十九
谓『既夕』,▯即接前文卜日既朝『▯』而言,非截然两篇,甚明。説者往往以『既夕』为一礼,误。」
译所谓“既夕”,〇就是紧承前文占卜日期后早晨的“〇”而言,并非截然分开的两篇,这非常明显。解说的人常常把“既夕”当作一种独立的礼仪,这是错误的。
世佐案:士丧礼之既夕,少牢馈食礼之有司,本属一礼。古者简册以竹为之,所编之简不可以多,故厘而为二,取其首二字以名篇,非有意于其间也。然则《仪礼》十七篇,其实十五篇耳。敖云:礼更端,世儒又分自筮宅以下为士丧礼,下皆强作解者,又以有司篇之例例之,则此篇但当云「既夕」,本或有「礼」字者,疑后人妄加之也。
既夕▯
注曰谓出门▯止复外位时
郝氏曰夕塟前二日之夕
请啓期告于宾
注曰:将塟,当迁柩于祖。有司于是乃请啓肂之期于主人,以告宾。宾宜知其时也。
敖氏曰:「向者既卜日,即告于异爵及众宾,则是宾固知其塟日矣。知其塟日,则啓之日不言可知。而有司必请其期以告于宾者,重慎之至也。于夕▯而宾在焉,则其朝夕▯之仪同矣。」
张氏曰:「请啓期,主人曰:『在明旦』,有司遂以告宾。」
右请啓期
夙兴设盥于祖庙门外
注曰祖王父也下士祖祢共庙
疏曰:「此设盥,亦在门外东方,如大敛也。」
敖氏曰:「设盥为举鼎及设奠者也。一庙而祖祢皆在焉,惟云祖者,是礼主于祖也。」
世佐案:大夫、士将出,必先释币于祢【聘礼云:宾朝服,释币于祢】故将塟,亦朝焉,所以达死者之志也。兼朝祖者,祖亦生平所逮事也。官师一庙,举尊者而言,故惟云祖。其有二庙者,则各于其庙朝之。礼见下记。
陈鼎皆如殡东方之馔亦如之
注曰:「皆皆三鼎也。如殡,如大敛。既殡之奠。」
疏曰:案上文,殡后大敛之陈三鼎,有豚、鱼、腊,在庙门外,西面,北上。此陈鼎亦如之。彼大敛时云东方之馔,两瓦甒,其实醴酒;毼豆两,其实葵菹、芋蠃醢;两笾无縢布巾,其实栗不择脯四脡。故今云东方之馔,亦如之。
敖氏曰:「皆如殡,谓三鼎之面位与其实皆如乡者门外所陈殡奠之鼎也。东方之馔云如殡,亦但据其盛者言之也。其迁祖奠之脯醢,当在甒北,不别见之者略之也。」
侇牀馔于阶间
注曰:侇之言尸也。朝正柩,用此牀。
疏曰:柩至祖庙两楹之间,尸北首之时,乃用此牀,故名侇牀也。
敖氏曰:「此即向者承尸于堂之牀也。」阶间祖庙,堂下郝氏曰:「自盥至侇牀,皆设于祖庙者,以待柩朝也。」
右陈朝祖奠
二烛俟于殡门外
注曰早闇以为明也烛用蒸
疏曰大曰薪小曰蒸
郝氏曰照啓殡及彻奠也
丈夫髽散带垂即位如初
注曰:为将啓变也。此互文以相见耳。髽,妇人之变。丧服小记曰:「男子免而妇人髽,男子冠而妇人笄。」如初,朝夕▯门外位。
疏曰:未成服以前,免髽;既成服以后,冠笄。斩衰男子括髪,不言者,啓殡之后,虽斩衰亦免,而无括发。司马氏光曰:啓殡之日,五服之亲皆来防,各服其服,入就位。【▯【注云:自啓殡至于卒▯日数甚多,今已成服,若使五服之亲皆不冠而袒免,恐其惊俗,故但各服其服而已】
张氏栻曰:「主人及众主人皆去冠绖,以邪布巾貊头【注云:参酌《开元礼》新修】
黄氏曰:案《既夕疏》云:“髽既是妇人之变,则免是男子之变。今丈夫见其人,不见免,则丈夫当免矣;妇人见其髽,不见人,则妇人当髽矣。”故云互文以相见耳。啓后着免,至卒▯其服同,以其反▯之时无变服之文,故知同也。又案《士虞礼》云:“主人及兄弟如塟服。”疏云:“塟服者,既夕曰:‘丈夫髽,散带垂也。’此唯谓塟日、反日中而虞及三虞为然,其后卒哭,即服其故服。”是以《既夕礼》注云:“自卒至殡,自啓至塟,主人之礼其变同,则始虞与塟服同,三虞皆同;至卒哭,卒去无时之哭,则依其丧服乃变麻服葛也。”
熊氏朋来曰:「小记男子免,妇人髽,自足为证。既夕经文,必亦如小记所言,而有脱字。注者妄谓互文,适以惑人也。」
敖氏曰:皆为之于次,乃即位髽者,去冠与纚而为露紒也。将髺髪者,必先髽,故言此以明之,亦与前经髺发互见也。此
译世佐按:《士丧礼》中的“既夕”篇与《少牢馈食礼》中的“有司”篇,原本属于同一礼仪。古代简册用竹制成,所编竹简不能过多,因此将其分为两篇,取每篇首二字作为篇名,并非有意在其中区分。那么《仪礼》十七篇,实际上只有十五篇罢了。敖氏说:礼仪更换开端,世俗儒者又将自“筮宅”以下分为《士丧礼》,以下的解释都是勉强为之的。又拿《有司》篇的例子来类推,那么此篇应当只称“既夕”,原本可能有“礼”字,怀疑是后人妄加上去的。
既夕
注说:谓出门。止复外位时。
郝氏说:夕,指下葬前第二天的傍晚。
请启期,告于宾。
注说:将要下葬,应当将灵柩迁到祖庙。有司于是向主人请示启殡的日期,以告知宾客。宾客应当知道这个时间。
敖氏说:“先前已经占卜了日期,就告知了异爵及众宾客,那么宾客本来就知道下葬的日期了。知道下葬的日期,那么启殡的日子不言自明。而有司一定要请示日期来告知宾客,这是极其慎重。在傍晚宾客在场,那么早晚祭奠的礼仪也就相同了。”
张氏说:“请启期,主人说:‘在明天早晨’,有司于是告知宾客。”
右请启期
夙兴,设盥于祖庙门外。
注说:祖,指祖父。下士的祖、祢共庙。
疏说:“这设置盥洗,也在门外东方,如同大敛时一样。”
敖氏说:“设置盥洗是为了举鼎及设奠。一庙中祖、祢都在,只说祖,是因为礼仪以祖为主。”
世佐按:大夫、士将要出行,必定先在祢庙释币【《聘礼》说:宾客穿朝服,在祢庙释币】。所以将要下葬,也去朝拜,这是为了传达死者的意志。兼朝祖,是因为祖也是生前所侍奉的。官师一庙,举尊者而言,所以只说祖。如果有两庙的,则各自在其庙朝拜。礼仪见下文记载。
陈鼎皆如殡,东方之馔亦如之。
注说:“皆,指三鼎。如殡,如同大敛。既殡之奠。”
疏说:查上文,殡后大敛时陈列三鼎,有豚、鱼、腊,在庙门外,西面,北上。这陈列鼎也如同那样。那大敛时说东方之馔,两瓦甒,里面是醴酒;毼豆两,里面是葵菹、芋蠃醢;两笾无縢布巾,里面是栗不择脯四脡。所以现在说东方之馔,也如同那样。
敖氏说:“皆如殡,是说三鼎的方位与里面的东西都如同先前在门外陈列的殡奠之鼎。东方之馔说如殡,也只是根据其盛放的东西而言。那迁移祖奠的脯醢,应当在甒北,不再特别提及,是省略了。”
侇牀馔于阶间。
注说:侇,通尸。朝正灵柩,用此牀。
疏说:灵柩到祖庙两楹之间,尸北首的时候,才用此牀,所以叫侇牀。
敖氏说:“这就是先前在堂上承尸的牀。”阶间,指祖庙堂下。郝氏说:“从盥洗到侇牀,都设置在祖庙,是为了等待灵柩朝拜。”
右陈朝祖奠
二烛俟于殡门外。
注说:早暗以为明。烛用蒸。
疏说:大曰薪,小曰蒸。
郝氏说:照启殡及彻奠。
丈夫髽,散带垂,即位如初。
注说:为将启变。这是互文以相见。髽,是妇人的变服。《丧服小记》说:“男子免而妇人髽,男子冠而妇人笄。”如初,指朝夕门外位。
疏说:未成服以前,免髽;既成服以后,冠笄。斩衰男子括发,不说,是因为启殡之后,虽斩衰也免,而无括发。司马氏光说:启殡之日,五服之亲皆来防备,各服其服,入就位。【注说:自启殡至于卒哭日数甚多,今已成服,若使五服之亲皆不冠而袒免,恐其惊俗,故但各服其服而已】
张氏栻说:“主人及众主人皆去冠绖,以邪布巾貊头【注说:参酌《开元礼》新修】
黄氏说:查《既夕疏》说:“髽既是妇人之变,则免是男子之变。今丈夫见其人,不见免,则丈夫当免矣;妇人见其髽,不见人,则妇人当髽矣。”所以说互文以相见。启后着免,至卒哭其服同,以其反哭之时无变服之文,故知同也。又查《士虞礼》说:“主人及兄弟如葬服。”疏说:“葬服者,既夕曰:‘丈夫髽,散带垂也。’此唯谓葬日、反日中而虞及三虞为然,其后卒哭,即服其故服。”是以《既夕礼》注说:“自卒至殡,自启至葬,主人之礼其变同,则始虞与葬服同,三虞皆同;至卒哭,卒去无时之哭,则依其丧服乃变麻服葛也。”
熊氏朋来说:“《小记》男子免,妇人髽,自足为证。《既夕》经文,必亦如《小记》所言,而有脱字。注者妄谓互文,适以惑人也。”
敖氏说:皆为之于次,乃即位。髽者,去冠与纚而为露紒也。将髺发者,必先髽,故言此以明之,亦与前经髺发互见也。此
斩衰者耳,其齐衰以下则皆免散带垂解其三日所绞者也。凡大功以上皆然,髽与散带垂,未殡之服也。是时棺柩复见,故复此服焉。此但言丈夫,是妇人不与也。妇人之带所以不散垂者,初已结本,又质而少变,故于此不可与丈夫同。其所以不言髽者,妇人不当髽者,虽未殡亦不髽,则此时可知矣。其当髽者,自小敛以来至此,自若无所改变,故不必言之。
译斩衰的丧服,耳朵上戴着麻绖;齐衰以下的丧服,则都去掉麻绖,散开带子垂下,解开那在第三日所绞结的部分。凡是大功以上的丧服都是这样,用麻束发和散开带子垂下,是尚未下葬时的丧服。这时棺柩再次出现,所以恢复这种丧服。这里只提到男子,是因为妇女不参与。妇女的带子之所以不散开垂下,是因为起初已经结好本结,而且质朴而少有变化,所以在这里不能与男子相同。之所以不提及用麻束发,是因为妇女中不当用麻束发的,即使尚未下葬也不束发,那么此时的情形就可以推知了。那些应当用麻束发的妇女,从小敛以来直到此时,都保持原样没有改变,所以不必提及。
郝氏曰:「妇人首不笄,曰髽。主人男子以下当斩衰者,皆免冠不笄不纚,徒首髽,如妇人,不云妇人,互见也。男子既小敛,袭绖带散垂,成服后绞,至是复散带垂如小敛,即位于殡宫门外,如朝夕哭之仪。」
张氏曰:「据疏,当云丈夫免,妇人髽。此或偶脱去三字,注以为互见也。」
世佐案:丈夫髺髪,免;妇人髽。其制一也,因男女异其名耳。斩衰,妇人麻髽,犹丈夫髺发,以麻也。齐衰以下至缌,皆布髽,犹免而以布也。五世无服者,亦袒免,则谓大功以下无髽,非矣。二者皆露紒为之,故髽亦名露紒。说者以露紒与麻髽、布髽并列而为三,亦非。丈夫之髺发、免,皆去冠;妇人之髽,不皆去笄。上篇云:“妇人髽于室”,是时未成服,去笄而髽,以对丈夫髺发、免而言也。丧服经云:“布总箭笄髽,哀三年,笄髽并言”,明着笄,亦复着髽矣,是则男女之别也。丈夫而云髽者,散文通也。丧服四制云:“秃者不髽”,是亦兼男女言也。注云:“互文”,是不辞变“免”言“髽”者,以是时斩衰者当髺髪,齐衰以下乃着免,言免不得兼髺髪;言髽则得兼髺髪、免也。髽得兼髺髪、免者,以其亦有麻与布之异也。不言妇人者,丈夫如此,则妇人之变可知:斩衰者麻髽,齐衰以下皆布髽矣。带麻、带布,带也。散带垂者,小敛时之变服。三日成服已绞带矣,至是复散其带之垂者,犹成服以后已着丧冠,而至是复髽也。此唯谓大功以上耳,若小功以下则否矣。上篇云:“妇人之带牡麻绖结本”,则妇人之带初时亦不散垂,此虽不言,不嫌与丈夫同也。
妇人不哭主人拜宾入即位袒
注曰:此不蒙如初者,以男子入门不哭也。不哭者,将有事;止讙嚣也。
郝氏曰:「妇人在内,男子未入,故不哭。主人门外拜,宾入即位于堂下。」
商祝免袒,执功布入,升自西阶,尽阶不升堂,声三,啓三命,哭。
注曰:「功布灰治之,布也。执之以接神,为有所拂仿也。声三三,有声存神也。啓三三,言啓告神也。旧说以为声噫兴也。」
疏曰拂仿犹言拂拭
敖氏曰:「商祝,公有司也。其为士,但当吊服加麻。此时有事于柩,故复为之袒免。」
郝氏曰:「商祝立于阶上,殡前作声者三,如警使闻也;叩涂者三,击使开也。乃命主人男女以下哭。」
烛入
注曰照彻与啓肂者
疏曰:一烛入室,中照彻;奠一烛于堂,照开殡肂也。
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取铭置于重。
注曰:祝降者,祝彻宿奠降也。与夏祝交事相接也。夏祝取铭,置于重为啓肂迁之吉事,交相左;凶事,交相右。
疏曰:祝不言商、夏,则周祝也。此所彻宿奠,即下云重先奠从者是也。
敖氏曰:「祝降者,周祝取铭而降也。不言其升,故以降见之。夏祝与执事者升,取宿奠也。祝取铭,置于重,为啓肂迁之。取铭在前,置于重在后,乃合而言之,文顺耳。」
郝氏曰:「奠【奠当是商字之譌】祝以烛入,照彻宿奠。降而夏祝升,取殡前铭旌,置庭下。重上二祝往来相交。」
张氏曰:烛入室时,祝从而入,彻宿奠。彻奠者,降至阶下。夏祝升,取铭亦至阶下,故曰交降。阶者近东,升阶者近西,是交相右也。
世佐案:祝即商祝也。降啓毕而降也。下文尚有拂柩诸事,乃即降者辟取铭者也。其降也,当帅举殡者复升矣。取铭置于重者,夏祝也。初设重之时,夏祝取铭置于重,则此可知矣。下云“奠从”,则彻宿奠当在此时,不言者,文不具也。旧解多舛误,谨正之。
踊无算
注曰主人也
商祝拂柩用功布幠用夷衾
注曰:拂去尘也。幠覆之,为其形露。
疏曰:「夷衾于后无彻,文当随柩入圹矣【从集说节本】敖氏曰:「夷衾即小敛后覆尸者也,以其事相类,故复用之。」
世佐案:此不见举殡者,升之节亦文不具。
右啓
迁于祖用轴
注曰:迁徙也。徙于祖朝祖庙也。《檀弓》曰:「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塟。」葢象平生
译郝氏说:“妇人头发不插笄,称为髽。主人家中男子以下应当穿斩衰丧服的人,都脱去帽子,不插笄,不戴纚,光着头梳髽,如同妇人一样。经文没有说妇人,是互相见义。男子在小敛之后,穿戴绖带,散开下垂;成服之后将带子绞紧,到这时又散开带子下垂,如同小敛时一样,在殡宫门外就位,如同朝夕哭的礼仪。”
张氏说:“根据疏文,应当说男子免,妇人髽。这里或许偶然脱漏了三个字,郑玄注认为是互相见义。”
世佐按:男子梳髽发,称为免;妇人梳髽。它们的形制是一样的,只是因男女不同而名称不同罢了。斩衰之服,妇人用麻梳髽,如同男子梳髽发,也是用麻。齐衰以下直到缌麻,都用布梳髽,如同男子免而用布。五世无服的人,也袒露左臂并免,那么说大功以下没有髽,是不对的。二者都是露出发髻来做的,所以髽也叫露紒。解说的人把露紒与麻髽、布髽并列作为三种,也是不对的。男子的髽发、免,都是去掉冠;妇人的髽,不都是去掉笄。上篇说:“妇人在室内梳髽”,这时还没有成服,去掉笄而梳髽,是相对于男子的髽发、免而言的。《丧服经》说:“布总、箭笄、髽,哀三年,笄髽并言”,说明戴着笄,也戴着髽,这就是男女的区别。男子说髽,是散文中通用的说法。《丧服四制》说:“秃头的人不梳髽”,这也是兼男女而言。注解说:“互文”,是不改“免”字而说“髽”的原因,是因为这时穿斩衰的人应当梳髽发,齐衰以下才戴免,说免不能兼括髽发;说髽则能兼括髽发、免。髽能兼括髽发、免,是因为它也有麻与布的区别。不说妇人,是因为男子如此,那么妇人的变化就可以知道了:穿斩衰的人用麻髽,齐衰以下都用布髽。带麻、带布,都是带子。散开带子下垂,是小敛时的变服。三天成服后已经绞紧带子了,到这时又散开下垂的带子,就如同成服以后已经戴上丧冠,到这时又梳髽一样。这只说大功以上,如果是小功以下就不是这样了。上篇说:“妇人的带子用牡麻绖结本”,那么妇人的带子起初也不散垂,这里虽然没有说,但不妨碍与男子相同。
妇人不哭,主人拜送宾客,宾客进入就位,袒露左臂。
注解说:这里不覆盖如初,是因为男子入门不哭。不哭,是因为将有事;停止喧哗。
郝氏说:“妇人在内室,男子还没有进入,所以不哭。主人在门外拜送,宾客进入在堂下就位。”
商祝脱去帽子,袒露左臂,拿着功布进入,从西阶登上,登上台阶但不进入堂上,发声三次,启告三次,然后哭。
注解说:“功布是经过灰处理的布。拿着它来接引神灵,是为了有所拂拭。发声三次,是有声音存留神灵。启告三次,是说启告神灵。旧说认为发声噫兴。”
疏解说:拂仿就是说拂拭。
敖氏说:“商祝,是公家的有司。他是士,应当穿吊服加麻。这时对柩有事,所以又为他袒露左臂、脱去帽子。”
郝氏说:“商祝站在阶上,在殡前发声三次,如同警示使听到;叩击涂饰三次,击打使打开。于是命令主人男女以下哭。”
蜡烛进入。
注解说:照亮彻室与启肂的人。
疏解说:一支蜡烛进入室内,中间照亮彻室;在堂上放置一支蜡烛,照亮开启殡肂。
祝降下与夏祝在阶下交接,取来铭旌放置在重器上。
注解说:祝降下,是祝撤去宿奠降下。与夏祝交接,是事务相接。夏祝取铭,放置在重器上,是为了启肂迁移的吉事,交接时互相在左;凶事,交接时互相在右。
疏解说:祝不说商、夏,那么就是周祝。这里所撤去的宿奠,就是下文所说重器先随奠从的是。
敖氏说:“祝降下,是周祝取铭而降下。不说他升上,所以用降下来表示。夏祝与执事者升上,取宿奠。祝取铭,放置在重器上,是为了启肂迁移。取铭在前,放置在重器在后,是合起来说的,文辞通顺罢了。”
郝氏说:“奠【奠当是商字之误】祝拿着蜡烛进入,照亮彻去宿奠。降下而夏祝升上,取殡前的铭旌,放置在庭院下。重器上二祝往来相交。”
张氏说:蜡烛进入室内时,祝跟随进入,撤去宿奠。撤去宿奠的人,降下到阶下。夏祝升上,取铭也到阶下,所以说交接降下。阶靠近东,升阶的人靠近西,这是交接在右。
世佐按:祝就是商祝。降下启肂完毕而降下。下文还有拂柩等事,就是降下的人避开取铭的人。他降下时,应当率领举殡的人再次升上。取铭放置在重器上,是夏祝。当初设置重器时,夏祝取铭放置在重器上,那么这就知道了。下文说“奠从”,那么撤去宿奠应当在这个时候,不说,是文辞不具。旧解多有舛误,谨正之。
跳跃没有定数。
注解说:主人。
商祝拂拭柩车用功布,覆盖用夷衾。
注解说:拂去灰尘。覆盖它,是为了不让形体暴露。
疏解说:“夷衾在后面没有撤去,文辞应当随柩车入圹了【从集说节本】敖氏说:“夷衾就是小敛后覆盖尸体的,因为事情相类,所以再次使用。”
世佐按:这里不见举殡的人,升上的礼节也是文辞不具。
右启
迁移到祖庙用轴
注解说:迁徙。迁移到祖庙朝见祖庙。《檀弓》说:“殷人在祖庙朝见而殡于祖,周人在祖庙朝见而随即下葬。”大概是象平生
时将出必辞尊者。轴輁,轴也。轴状如转辚,刻两头为轵。輁状如长牀,穿桯前后着金而闗轴焉。大夫、诸侯以上有四周,谓之輴。天子画之以龙。
译将要出行时,一定要向尊长告辞。轴和輁,都是车轴。车轴的形状像圆木,两头刻成轵的形状。輁的形状像长床,在前后穿入横木,装上金属部件来连接车轴。大夫、诸侯及以上等级的人,车輁四周有装饰,称为輴。天子的车輁上画着龙纹。
疏曰:辚轮也,以轴头为轵,刻轴使两头细,穿入輁之两髀,前后二者皆然。輁既如牀,则有先后两畔之木,状如牀髀,厚大为之,两畔为孔,着金钏于中,前后两畔皆然。然后闗轴于其中,言桯者,以其厚大可以容轴也【从杨氏图节木】
敖氏曰:「必迁于祖者,以其昭穆同,后又当祔之于此,故也。」《檀弓》曰:「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
重先奠,从烛,从柩,从烛,从主人,从。
注曰:行之序也。主人从者,丈夫由右,妇人由左。以服之亲疎为先后,各从其昭穆。男宾在前,女宾在后。敖氏曰:主人从众,主人以下从妇人,从女宾,从男宾在后。女宾以上,其行皆以服之亲疎为序,服同乃以长幼也。经但言主人从者,以其余皆从,可知也。塟而从柩之序亦然。
郝氏曰:「奠,即室中先夕之奠;烛,即前二烛。」
姜氏曰:「注所谓以服之亲疎为先后者,即《文王世子》以丧服之精麤为序也。而各从其昭穆者,又序其尊卑也。且如齐衰,则首世叔父,次兄弟,次兄弟之子,余类推之,可见。」
升自西阶
注曰柩也犹用子道不由阼也
疏曰:「曲礼云:『为人子者,升降不由阼阶。』今以柩朝祖,故用子道,不由阼也。」
敖氏曰:「升自西阶,神之也。凡柩归自外而入庙者,既小敛则升自阼阶,未忍异于生也。既大敛则升自西阶,此亦入庙耳,故其礼与大敛而入者同。」
奠俟于下东面北上
注曰俟正柩也
敖氏曰:「北上,则巾席在后也。」《记》曰:「巾席从而降。」
主人从升,妇人升,东面。众主人东即位。
注曰东方之位
敖氏曰:「妇人东面,当负序以辟奠者之往来,东即位者乃众主人也,脱一主字耳。以记考之,可见此时堂下之位,亦如朝夕哭,不皆在东方。」
郝氏曰:「主人从升,亦自西阶升,妇人主妇及众妇人也。众人,众主人也,皆不升堂,即东阶下西向之位。」张氏《监本正误》云:「众主人东即位,脱主字。」
正柩于两楹间用侇牀
注曰:「两楹间,象乡户牖也。」是时,柩北首。
疏曰:户牖之间,宾客之位,亦是人君受臣子朝事之处,父母神之所在,故于两楹之间,北面乡之。
敖氏曰:「此正柩于堂,正与小敛之后尸夷于堂者相类,故仍用其牀,两楹间东西节也。其于楹间为少北。」郝氏曰:「南向居中曰正尸,北首示朝祖也。」
主人柩东西面置重如初
注曰如殡宫时也
疏曰:「亦如上篇,三分庭一在南而置之【从句读节本】
席升设于柩西,奠设如初,巾之升降自西阶。
注曰:「席设于柩之西,直柩之西,当西阶也。从奠设如初,东面也。不统于柩,神不西面也。不设柩东,东非神位也。巾之者,为御当风尘。」
疏曰:殡宫朝夕奠,设于室中者,从柩而来还,据室中东面,设之于席前也。檀弓云:「丧不剥奠也,与祭肉也与?」据小敛、大敛之等有牲肉,故不倮露巾之。此虽无祭肉,为在堂风尘,故巾之。异于朝夕在室者也。敖氏曰:「席设于柩西,亦差近于柩。奠设于席前,亦当柩少北。柩北首西,乃右也。于此奠焉,与奠于尸右之意同。不统于柩奠,宜统于席也。不去席者,先己用席则不变之,且尸柩之奠亦宜异也。」
郝氏曰:「不奠于柩东,鬼神尚西也。柩在殡,奠亦于室西,与始死奠尸东异。始死,生事之;既殡,神事之。凡祭室事,皆西也。升降自西阶,奠者升降也。」
主人踊无算,降拜。宾即位,踊袭。主妇及亲者由足西面。注曰:设奠时,妇人皆室户西南面。奠毕,乃得东面。亲者西面,堂上迫疏者可以居房中。
疏曰:主人从殡宫中降,拜宾入即位,袒至此乃袭。袭者先即位,踊。踊讫乃袭绖于序东案下。记云:「将载柩,祝及执事举奠,户西南面,东上。」则知此设之时,妇人辟之之户西南面,待设奠讫,乃由柩足乡柩,东西面。不即乡柩东西面者,以主人在柩东,待
译疏文说:“辚”是车轮,用轴头作为轵,刻削车轴使两头变细,穿入輁的两边髀中,前后两边都是这样。輁既然像床,就有前后两边的木料,形状像床的髀,做得厚实宽大,两边凿孔,中间装上金属环,前后两边都是这样。然后把轴关在其中,之所以称为桯,是因为它厚实宽大可以容纳车轴【依据杨氏图节木】。
敖氏说:“一定要迁到祖庙,是因为昭穆次序相同,后来又应当附祭在这里,所以如此。”《檀弓》说:“丧礼早晨的仪式,是顺应死者生前的孝心。因为哀痛离开居室,所以到了祖考的神庙之后才出发。”
再次设置奠礼,跟随蜡烛,跟随灵柩,跟随蜡烛,跟随主人,跟随。
注文说:这是行走的次序。主人跟随,男子从右边,妇女从左边。按照丧服亲疏决定先后,各自遵循昭穆次序。男宾在前,女宾在后。敖氏说:主人跟随众人,主人以下跟随妇女,跟随女宾,跟随男宾在后。女宾以上,行走都按照丧服亲疏为序,丧服相同则按长幼排序。经文只说主人跟随,是因为其余人都跟随,可以推知。下葬时跟随灵柩的次序也是这样。
郝氏说:“奠,就是室内前一晚的奠礼;烛,就是前面的两支蜡烛。”
姜氏说:“注文所说的按照丧服亲疏决定先后,就是《文王世子》中按照丧服精细粗糙排序。而各自遵循昭穆,又是排序尊卑。比如齐衰,首先世叔父,其次兄弟,再次兄弟之子,其余类推,可见一斑。”
从西阶登堂。
注文说:灵柩也,仍然使用子道,不从东阶登堂。
疏文说:“《曲礼》说:‘作为人子,升降不从东阶。’现在用灵柩朝见祖庙,所以使用子道,不从东阶。”
敖氏说:“从西阶登堂,是将其视为神灵。凡是灵柩从外面回来进入宗庙的,已经小敛就从东阶登堂,不忍心与生前不同。已经大敛就从西阶登堂,这也是进入宗庙,所以礼仪与大敛时进入的相同。”
奠礼在下方等候,面向东,以北为上。
注文说:等候是为了端正灵柩。
敖氏说:“以北为上,那么巾席就在后面。”《记》说:“巾席跟随下来。”
主人跟随登堂,妇女登堂,面向东。众主人在东边就位。
注文说:东边的位置。
敖氏说:“妇女面向东,应当背靠序墙以避开奠礼人员的往来,在东边就位的才是众主人,脱漏了一个‘主’字。根据《记》考证,可以看出此时堂下的位置,也像朝夕哭一样,不都在东方。”
郝氏说:“主人跟随登堂,也是从西阶登堂,妇女包括主妇及众妇女。众人,即众主人,都不登堂,就在东阶下西向的位置。”张氏《监本正误》说:“众主人东即位,脱漏了‘主’字。”
在两楹之间端正灵柩,使用侇床。
注文说:“两楹之间,象征面向户牖。”这时,灵柩头朝北。
疏文说:户牖之间,是宾客的位置,也是君主接受臣子朝拜的地方,父母神灵所在,所以在两楹之间,面朝北向着它。
敖氏说:“这在堂上端正灵柩,与小敛之后尸体平放在堂上类似,所以仍然使用那张床,在两楹之间东西方向。在楹间稍微偏北。”郝氏说:“面朝南居中称为正尸,头朝北表示朝见祖庙。”
主人在灵柩东边面向西,设置重器像当初一样。
注文说:像殡宫时那样。
疏文说:“也像上篇,在庭院南边三分之一处放置【依据句读节本】。”
席子升堂设置在灵柩西边,奠礼设置像当初一样,巾席升降从西阶。
注文说:“席子设置在灵柩西边,正对灵柩西边,应当是西阶。跟随奠礼设置像当初一样,面向东。不统属于灵柩,神灵不面向西。不设置在灵柩东边,东边不是神灵的位置。用巾覆盖,是为了抵御风尘。”
疏文说:殡宫朝夕奠,设置在室中的,跟随灵柩回来,依据室中面向东,设置在席前。《檀弓》说:“丧礼不剥去奠礼的覆盖,和祭肉一样吗?”依据小敛、大敛等有牲肉,所以不裸露而用巾覆盖。这里虽然没有祭肉,因为在堂上受风尘,所以用巾覆盖。不同于朝夕在室内的。敖氏说:“席子设置在灵柩西边,也稍微靠近灵柩。奠礼设置在席前,也应当灵柩稍微偏北。灵柩头朝北向西,就是右边。在这里设置奠礼,与在尸体右边设置奠礼意思相同。不统属于灵柩的奠礼,应当统属于席子。不离开席子,是因为先前已经用了席子就不改变,而且尸体和灵柩的奠礼也应当不同。”
郝氏说:“不在灵柩东边设置奠礼,鬼神崇尚西边。灵柩在殡宫,奠礼也在室西,与刚死时奠礼在尸体东边不同。刚死时,按生事侍奉;已经殡殓,按神事侍奉。凡是祭祀室内事务,都在西边。升降从西阶,是奠礼人员升降。”
主人跳跃没有定数,下来拜谢。宾客就位,跳跃后穿好衣服。主妇及亲近的人从脚部面向西。注文说:设置奠礼时,妇女都在室户西南面。奠礼完毕,才面向东。亲近的人面向西,堂上迫近,疏远的人可以住在房中。
疏文说:主人从殡宫下来,拜谢宾客进入就位,袒露至此才穿好衣服。穿好衣服的人先就位,跳跃。跳跃完毕才在序东案下穿好丧服。《记》说:“将要装载灵柩,祝官及执事举起奠礼,在户西南面,以东为上。”就知道这时设置的时候,妇女避开它,在户西南面,等待设置奠礼完毕,才从灵柩脚部向着灵柩,东西面向。不立即向着灵柩东西面向,是因为主人在灵柩东边,等待
设奠讫,主人降拜宾,妇人乃得东也。
敖氏曰:「主人即柩东之位,则踊;既奠,乃降也。即位,亦在阼阶下;袭,亦在序东。妇人由足出于柩南也,西面于阼阶上,亦南上。若有南面者,则东上。」
译设奠完毕,主人走下台阶向宾客行拜礼,妇人才得以向东移动。
敖氏说:“主人处于灵柩东边的位置,就跳跃顿足;祭奠完毕,才走下台阶。就位,也在东阶之下;穿衣,也在堂前东边。妇人从灵柩的脚部出来,位于灵柩南边,面朝西站在东阶上,也是以南为上。如果有面朝南的人,就以东为上。”
郝氏曰由足柩北首以南为足
荐车直东荣北辀
注曰:荐进也。进车者,象生时将行陈驾也。今时谓之魂车,辀辕也。车当东荣,东陈西上于中庭。
疏曰:荐车者,以明旦将行,故豫陈车。云西上者,先陈乘车,次道车,次槀车也。既当东荣,而云中庭者,据南北之中庭,不据东面为中庭也。
敖氏曰:「此即遣车也。北辀者,以柩北首故尔。乘车之前一木当中而曲,防衡以驾马者,谓之辀;大车之前二木在旁而直,防轭以驾牛者,谓之辕。」
郝氏曰:「辀,车辕上曲如舟。北辀,辀向堂也。」
质明灭烛
注曰质正也
敖氏曰烛堂之上下者
彻者升自阼阶降自西阶
注曰:「彻者,辟新奠不设,序西南已再设,为防。」
疏曰:「新奠,迁祖之奠将设新,故彻去从奠,以辟之。其再设者,啓殡前夕,时一设;至此朝庙,又设,是再设也。」
乃奠如初升降自西阶
注曰:「为迁祖奠也。」奠升不由阼阶,柩北首,辟其足。疏曰:「奠夙兴所陈三鼎及东方之馔,如初者亦于柩西,当阶之上,东西席前奠之。辟足者,以其来往不可由首,又饮食之事不可防之,由足故升自西阶也。」敖氏曰:「此奠亦惟以脯醢醴酒。」
主人要节而踊
注曰节升降
疏曰:「奠升时,主人踊;降时,妇人踊。由重南,主人踊也。」敖氏曰:「节谓彻者,奠者之升降与奠者由重南东时也。要节而踊,丈夫妇人皆然,如其在殡宫之仪也。惟言主人,亦文省。」
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交辔,圉人夹牵之。
注曰:驾车之马,每车二疋。缨,今马鞅也。就成也。诸侯之臣饰缨以三色,而三成。此三色者,葢绦丝也。其着之如罽然。天子之臣如其命数。王之革路,绦缨圉人养马者在左右,曰夹。既奠,乃荐马者,为其践汚庙中也。凡入门三分庭一,在南。
疏曰:三色,朱、白、苍也。巾车注云:王路之樊及缨皆以五采罽饰之。此则三采丝为绦饰之,但着之则同,故云如罽然也。王革路不用罽而用绦为缨,与此同,故引之。既奠,乃荐马,对荐车在奠上。云凡入门三分庭一,在南者,庭分为三分,一分在北,则继堂而言;一分在南,则继门而言。此既继门,故云三分庭一在南。又不言门左、门右,则当门之北矣。
敖氏曰:「三就,采三匝也。惟言入门,则是但没霤耳。每马两辔,交辔而夹牵之,谓左人牵右辔,右人牵左辔也。马有缨而无樊,葢臣礼也。《春秋传》:仲叔于奚请繁缨以朝,孔子非之。」
郝氏曰:「既奠荐,遣车之马,礼士车二马,缨马项下繁缨三就,以三采纒三匝。马入庙门,北面,以两内辔交结,两圉人左右各持外辔,夹牵之。」
姜氏曰:「马颈革曰鞅,以其当膺樊饰,故又谓之樊缨。」注:「训缨为马鞅,此也。」但案《春秋传》:「拔劒断鞅。」又晋有士鞅,鞅名非起于汉,葢汉亦谓之鞅耳。
世佐案:马驾遣车之马也。若柩车,则以人不以马。《杂记》所谓“乘人”是也。
御者执防,立于马后,哭成踊,右还出。
注曰:「主人于是乃哭踊者,荐车之礼成于荐马。」疏曰:「主人哭踊讫,马则右还而出。右者,亦取便故也。」敖氏曰:「哭成踊,圉人与御者也。」《杂记》曰:「荐马者哭踊,右还者西上也。」
郝氏曰:「哭成踊,主人以下也。荐车不言哭,马言哭者,方奠车入,未成荐;既奠,马入并荐,乃哭成礼。非既荐车,别荐马也。车停庙中,马右还出。」
世佐案:敖说误,其解杂记亦误。杂记云:“荐马者哭踊出”,谓荐马者俟主人哭踊讫,乃出也。
右朝祖
黄氏曰:案本经记有朝祢一节,礼毕乃适祖。今经文但言朝祖,注云:「上士祖祢异庙,下士祖祢共庙。」专言祖者,共庙则举祖以包祢;兼言祢者,异庙则先祢而后祖。经言下士,记言上士,文有祥略,葢互见耳。杨氏曰:丧奠之礼有三变:始死奠于尸东,小敛奠亦如之;既殡奠于奥神席,东面大敛奠,朝夕
译郝氏说:因为棺木的脚部朝北,所以以南面作为脚部方向。
进献的车子正对着东荣,车辕朝北。
注说:荐,就是进献。进献车子,是象征生前将要出行时陈列车驾的样子。现在称为魂车,辀就是车辕。车子应当对着东荣,在东面陈列,西边为上,位于中庭。
疏说:进献车子,是因为天明将要出行,所以预先陈列车子。说西边为上,是因为先陈列乘车,其次陈列道车,再次陈列槀车。既然对着东荣,却说在中庭,是依据南北方向的中庭,不是依据东面作为中庭。
敖氏说:“这就是遣车。车辕朝北,是因为棺木脚部朝北的缘故。乘车前面一根木头在中间且弯曲,用来驾马的,叫做辀;大车前面两根木头在两旁且笔直,用来驾牛的,叫做辕。”
郝氏说:“辀,车辕上部弯曲像船。北辀,就是车辕朝向堂屋。”
天大亮时熄灭蜡烛。
注说:质,就是正。
敖氏说:蜡烛是堂屋上下使用的。
撤去旧祭品的人从阼阶上去,从西阶下来。
注说:“撤去旧祭品,是因为新的祭品不设,西南方向已经再次设置,是为了防止混淆。”
疏说:“新祭品,迁移祖庙的祭品将要设置新的,所以撤去原来的祭品,以避开它。那再次设置的,是在启殡的前一夜,当时设置了一次;到这时早晨朝庙,又设置了一次,这就是再次设置。”
于是设置祭品像当初一样,升降都从西阶。
注说:“这是为了迁移祖庙的祭品。”祭品上去不从阼阶,是因为棺木脚部朝北,要避开脚部。疏说:“祭品是早晨起床时陈列的三鼎以及东方的食物,像当初一样,也在棺木的西边,对着台阶的上方,东西席前设置祭品。避开脚部,是因为来往不能从头部经过,而且饮食之事不能防备,所以从脚部方向上去,因此从西阶上去。”敖氏说:“这祭品也只使用干肉、肉酱、甜酒和酒。”
主人随着节律跳跃。
注说:节,指升降的节律。
疏说:“祭品上去时,主人跳跃;下来时,妇人跳跃。因为灵柩在南边,所以主人跳跃。”敖氏说:“节,指的是撤去旧祭品的人、设置新祭品的人的升降,以及设置祭品时从灵柩南边向东的时候。随着节律跳跃,丈夫和妇人都这样,如同在殡宫的礼仪一样。只说主人,也是文字省略。”
进献马匹,马缨编织三层,进入大门,面朝北,交叉缰绳,养马的人夹着牵引它。
注说:驾车的马,每辆车两匹。缨,就是现在的马鞅。就,就是成。诸侯的臣子装饰马缨用三种颜色,编成三层。这三种颜色,大概是丝线。附着在上面像毛毯一样。天子臣子的马缨按照命数。天子的革路车,丝线马缨,养马的人在左右,叫做夹。设置完祭品,才进献马匹,是怕马踏污庙中。凡是进入大门,在庭院的三分之一处,在南边。
疏说:三种颜色,是红、白、苍。《巾车》注说:王路车的樊及马缨都用五彩毛毯装饰。这里是用三色丝线编成丝绦装饰,只是附着的方式相同,所以说像毛毯一样。天子的革路车不用毛毯而用丝绦做马缨,与此相同,所以引用它。设置完祭品,才进献马匹,是相对于进献车子在设置祭品之前而言。说凡是进入大门,在庭院的三分之一处,在南边,是把庭院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在北边,是接着堂屋而言;一部分在南边,是接着门而言。这里既然接着门而言,所以说三分庭一在南。又不说门左、门右,那就是在门的北边了。
敖氏说:“三就,就是彩色绕三圈。只说进入大门,那就是只进入屋檐下。每匹马两条缰绳,交叉缰绳夹着牵引,是说左边的人牵右边的缰绳,右边的人牵左边的缰绳。马有马缨而没有樊,大概是臣子的礼仪。《春秋传》说:仲叔于奚请求用繁缨上朝,孔子批评他。”
郝氏说:“设置完祭品进献,遣车的马,礼制规定士的车用两匹马,马项下的繁缨编成三层,用三种颜色缠绕三圈。马进入庙门,面朝北,把两条内侧缰绳交叉打结,两个养马的人左右各持外侧缰绳,夹着牵引它。”
姜氏说:“马颈上的皮革叫鞅,因为它在胸部有樊饰,所以又叫樊缨。”注:“把缨解释为马鞅,就是这个意思。”但查《春秋传》:“拔剑斩断马鞅。”又有晋国的士鞅,鞅这个名字不是从汉代开始的,大概是汉代也叫它鞅罢了。
世佐按:马是驾遣车的马。如果是棺车,就用人不马。《杂记》所说的“乘人”就是如此。
驾车的人拿着马鞭,站在马后面,哭到跳跃完毕,向右转身出去。
注说:“主人这时才哭跳跃,是因为进献车子的礼仪在进献马匹时完成。”疏说:“主人哭跳跃完毕,马就向右转身出去。向右,也是图方便的原因。”敖氏说:“哭到跳跃完毕,是养马的人和驾车的人。”《杂记》说:“进献马匹的人哭跳跃,向右转身出去,是向西上。”
郝氏说:“哭到跳跃完毕,是主人及以下的人。进献车子不说哭,进献马匹说哭,是因为刚进献车子时,还没完成进献;设置完祭品,马匹进入一并进献,才哭跳跃完成礼仪。不是进献完车子,再另外进献马匹。车子停在庙中,马匹向右转身出去。”
世佐按:敖氏的说法错误,他对《杂记》的解释也错误。《杂记》说:“进献马匹的人哭跳跃出去”,是说进献马匹的人等主人哭跳跃完毕,才出去。
右朝祖
黄氏说:查本经记载有朝祢一节,礼仪完毕才去祖庙。现在经文只说朝祖,注说:“上士祖庙和祢庙不同,下士祖庙和祢庙相同。”只说祖,是因为共庙就举祖来包括祢;兼说祢,是因为异庙就先祢后祖。经文说下士,记文说上士,文字有详略,大概是互相补充。杨氏说:丧奠的礼仪有三种变化:刚死时祭品设在尸体东边,小敛时祭品也这样;既殡时祭品设在奥神席,东面大敛时,朝夕
奠,朔月奠亦如之。啓殡之后,席升设于柩西,奠设如初。「如初」云者,如前日室中神席东面也。自是朝祖奠、降奠、还柩奠、遣奠皆如之。
译设奠礼,每月初一的设奠也与此相同。启殡之后,将席子升设于灵柩西侧,设奠的布置与之前一样。“如初”的意思是,如同先前在室内神位东侧面朝东的布置一样。从此以后,朝祖奠、降奠、还柩奠、遣奠等设奠礼仪都与此相同。
宾出,主人送于门外。有司请祖期。
注曰:「亦因在外位,请之,当以告宾。每事毕,辄出将行而饮酒,曰『祖』,祖始也。」
敖氏曰:「送,亦拜之门,庙门也。」案:注每上更,当有一「宾」字。
郝氏曰:「始出祭行曰祖。凡祖以先夕柩,明日行,即朝庙之夕设祖奠,象生时出祖也。」
曰日侧
注曰侧昳也谓将过中之时
敖氏曰:「不用日中者,辟殷人所尚也。」《檀弓》曰:「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有司既得祖期,不言告宾者,于请啓期已见之,故略于此。下经请塟期,亦然。
张氏曰主人应有司之辞
右请祖期
主人入袒乃载踊无算卒束袭
注曰:「袒为载变也。乃举柩郤下而载之。束束棺于柩车。宾出,遂匠纳车于阶间。谓此车。」
疏曰:郤犹却也。乡柩在堂,北首,今郤下以足乡前,下堂载于车,故谓之郤也。《丧大记》云:君葢用漆三祍三束。《檀弓》云:棺束,缩二横三。彼是棺束,此经先云载下,乃云卒束,则束非棺束,是载柩讫,乃以物束棺,使与柩车相持不动也。
敖氏曰:「主人入袒,当在阼阶下;既载,则在柩东。柩东之位,亦当柩少北。」
降奠当前束
注曰:下迁祖之奠也,当前束,犹当尸腢也。亦在柩车西,束有前后也。
疏曰:未束以前,其奠使人执之,待束讫,乃降奠之,当束也。
郝氏曰:「当柩车西之前,束柩北首,奠当尸右肩也。」
商祝饰柩,一池,纽前,防后,缁齐三采,无贝。
注曰:饰柩为设墙栁也。巾奠乃墙,谓此也。墙有布帷,栁有布荒池者,象宫室之承霤,以竹为之,状如小车笭。衣以青布一池,县于栁前。士不揄绞纽,所以聫帷荒前,赤后黒,因以为饰。左右面各有前后,齐居栁之中央,若今小车葢上防矣。以三采缯为之上,朱中白,下苍,着以絮。元士以上有贝。
疏曰:此并饰车之事。两畔竪軨子以帷绕之。上以荒一池,县于前面。荒之▯端,荒上于中央加齐也。在旁曰帷,在上曰荒。荒蒙也。对言则惟为墙,象宫室有墙壁。栁之言聚,诸饰之所聚。总而言之,巾奠乃墙及檀弓。周人墙置翣,是墙中兼栁。缝人衣翣,栁之材是栁中兼墙。士一池用竹而覆之,无水可承也。揄鹞也,绞苍黄色。人君于苍黄色缯上画鹞雉之形,县于池下,一名振容。大夫士无之。左右面谓帷也。齐若人之脐,亦居身之中央。缝合采缯为之,以絮着之,使髙形如▯分然。缀贝落其上及旁。诸侯之士无贝也【从杨氏图节本】聂氏曰:栁车名有四:殡谓之輤车,塟谓之栁车。以其迫地而行,则曰蜃车。以其无輤,则曰轸车。案《周礼》缝人掌缝棺饰衣翣栁之材,后郑以必先纒衣其材,乃以张饰也。栁之言聚也,谓诸饰所聚也。又上注云:孝子既啓见棺,犹见亲之身。既载饰而行,遂以塟。若存时居于帷幕而加文绣,其帷荒画火龙等是加文绣也。其生时帷幕则无此画饰,故云加也。今柩入圹,还以帷荒等加于柩上,同塟之,故云遂塟。《丧大记》曰:饰棺,君龙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黻二列,素锦褚加帷荒,纁纽六,齐五采五贝,鱼跃拂池。君纁戴六,纁披六。此诸侯礼也。汉礼器制度,饰棺天子龙火黼黻皆五列。又《丧大记》注云:荒蒙也。在旁曰帷,在上曰荒。然则荒栁车上覆谓鼈甲也。天子之荒縁荒边画龙,又画云气,次画白黒之黼文,又画火形如半环,又画两己相背之黻文于其间。素锦白锦也。禇即屋也。于荒下又用白锦为屋以塟。车在道象宫室也。禇外乃加帷荒。帷是边墙,荒是上葢。禇覆竟而加帷荒于禇外也。池者织竹为之,状如小车笭衣,以青布挂着于栁上。荒之▯端象平生宫室承霤然。天子四注屋四面各有承霤,今池亦四而象之也。诸侯屋虽四注,而栁降一池,阙于后,故三池振容者,振动也。容容饰也,谓以绞缯为之,长丈余,如幡,其上画青质五采之揄翟,又悬铜鱼于池下,车动为容饰,鱼跃拂池也。纁纽六者,以上葢与边墙
译宾客退出,主人在门外送别。有司请示祖祭的时间。
注说:“也是因为在门外之位,请示后,应当告知宾客。每件事完毕,就出门准备出发并饮酒,这叫做‘祖’,祖是开始的意思。”
敖氏说:“送,也是拜别于门,指的是庙门。”按:注中“每事毕”之上,应当有一个“宾”字。
郝氏说:“初次出殡祭行叫做祖。凡是祖祭,都在前一天晚上停放灵柩,第二天出发,即在朝庙的晚上设置祖祭的供品,模仿生前出行前的祭祀。”
日侧
注说:侧,就是昳,指太阳将过正午的时候。
敖氏说:“不用正午,是为了避开殷人所崇尚的时辰。”《檀弓》说:“殷人崇尚白色,大事收敛在正午进行。”有司既然已经得到了祖祭的时间,不说告知宾客,是因为在请示启殡时间时已经体现了,所以这里省略了。下文请示安葬时间,也是如此。
张氏说:主人应当有回应司仪的言辞。
右请祖期
主人进入,袒露左臂,于是装载灵柩,哭踊没有次数限制,最后束紧灵柩,穿上丧服。
注说:“袒露左臂是因为装载灵柩而改变仪容。于是抬起灵柩,向后下方移动并装载到车上。束,是用绳索将棺木绑在灵车上。宾客退出,于是匠人将车推入两阶之间。指的就是这辆车。”
疏说:郤,就是退却。先前灵柩在堂上,头朝北,现在退却向下,使脚朝前,下堂装载到车上,所以叫做郤。《丧大记》说:君主的棺盖用漆,三层包裹,三道绳索。《檀弓》说:棺木的绳索,纵向两道,横向三道。那是棺木本身的绳索,此经文先说装载向下,然后说最后束紧,那么这里的束不是棺木本身的绳索,而是装载灵柩完毕后,用绳索将棺木绑牢,使其与灵车固定不动。
敖氏说:“主人进入袒露左臂,应当在阼阶之下;装载完毕后,则在灵柩的东侧。灵柩东侧的位置,也应当在灵柩稍北的地方。”
降奠当前束
注说:下迁祖祭的供品,当前束,就像对着尸体的右肩一样。也在灵车西侧,束有前后之分。
疏说:在束紧之前,供品由人拿着,等到束紧完毕,才放下供品,对着束紧的地方。
郝氏说:“对着灵车西侧的前方,束紧灵柩,头朝北,供品对着尸体的右肩。”
商祝装饰灵柩,一个池,纽在前,防在后,黑色边缘三道彩色装饰,没有贝壳。
注说:装饰灵柩是指设置墙和柳。巾奠乃墙,指的就是这个。墙有布帷,柳有布荒,池是模仿宫室的承霤,用竹子做成,形状像小车的笭。用青布覆盖一个池,悬挂在柳的前面。士不揄绞纽,所以连接帷荒的前面,红色在后面,黑色在前面,以此作为装饰。左右两面各有前后,齐位于柳的中央,就像现在小车盖上的防一样。用三种颜色的缯布做装饰,上面是红色,中间是白色,下面是青色,里面填充絮。元士以上有贝壳。
疏说:这些都是装饰车的事情。两边竖立軨子,用帷布缠绕。上面用荒布覆盖一个池,悬挂在前面。荒的圆端,荒上在中央加齐。在旁边的叫帷,在上面的叫荒。荒是覆盖的意思。相对而言,帷为墙,模仿宫室有墙壁。柳的意思是聚集,各种装饰聚集的地方。总而言之,巾奠乃墙以及《檀弓》。周人墙中放置翣,是墙中兼有柳。缝人给翣穿衣,柳的材料是柳中兼有墙。士用一个池,用竹子覆盖,没有水可承接。揄是鹞的意思,绞是苍黄色。人君在苍黄色缯布上画鹞雉的形状,悬挂在池下,名叫振容。大夫和士没有这个。左右面指的是帷。齐像人的肚脐,也位于身体的中央。缝合彩色缯布做成,用絮填充,使其高耸形状像圆分一样。缀贝壳落在上面及旁边。诸侯的士没有贝壳【从杨氏图节本】聂氏说:柳车名有四:殡时叫做輤车,安葬时叫做柳车。因为它贴近地面行走,所以叫蜃车。因为它没有輤,所以叫轸车。按《周礼》缝人掌管缝合棺饰、衣翣、柳的材料,后郑认为必须先缠绕衣服在材料上,然后才张设装饰。柳的意思是聚集,指各种装饰聚集的地方。又上文注说:孝子既启见棺,犹如见到亲人的身体。既装载装饰而行,于是安葬。就像生前居住在帷幕而加上文绣,其帷荒画火龙等是加上文绣。其生前帷幕则没有这种画饰,所以说加。现在灵柩入圹,还用帷荒等加在灵柩上,一同安葬,所以说遂葬。《丧大记》说:装饰棺木,君主龙帷三个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黻二列,素锦褚加帷荒,纁纽六,齐五采五贝,鱼跃拂池。君主纁戴六,纁披六。这是诸侯的礼仪。汉代礼器制度,装饰棺木天子龙火黼黻都是五列。又《丧大记》注说:荒是覆盖的意思。在旁边的叫帷,在上面的叫荒。那么荒柳车上覆盖的是鼈甲。天子的荒缘荒边画龙,又画云气,次画白黒的黼文,又画火形如半环,又画两己相背的黻文于其间。素锦是白锦。褚即屋。在荒下又用白锦为屋以安葬。车在道象宫室。褚外乃加帷荒。帷是边墙,荒是上盖。褚覆竟而加帷荒于褚外。池是织竹做成,形状像小车笭衣,用青布挂着在柳上。荒的圆端象平生宫室承霤然。天子四注屋四面各有承霤,今池亦四而象之。诸侯屋虽四注,而柳降一池,阙于后,故三池振容者,振动也。容容饰也,谓以绞缯为之,长丈余,如幡,其上画青质五采之揄翟,又悬铜鱼于池下,车动为容饰,鱼跃拂池也。纁纽六者,以上葢与边墙
相离,故又以纁帛为纽连之,相着,傍各三,凡共用六纽也。齐者,谓在荒之上,当栁之中央,形圜如车葢上防矣【葢之中央,故举以为说,汉时小车葢上有三采】以其当中如人之脐,故谓之齐,高三尺,径二尺余。又案《既夕礼》注云:「以三采缯为之,上朱,中白,下苍,着以絮。」则人君以五采缯为之,亦着以絮,苍下有黄、▯二色,则五等相次,故云齐五采也。五贝者,又连贝为五行,交络齐上。纁戴六,纁披六者,戴披俱用纁帛为之。戴值也,于车舆两厢各竖三只軨子,各当棺束,用此纁戴贯棺束之皮纽,出两头皆绊结其軨子,各使相值,坚固方用纁披于棺上,横络过,各贯穿戴之,连结棺束者,乃于戴余投出之于外,使人持制之。又棺横束有三,每束有二纽,各屈皮为之,三束两旁共有六纽,故有六戴六披也。持披者,若车登高,则前引以防轩车;适下,则后引以防翻车;欹左则引右,欹右则引左,使车不倾覆也。案阮氏图云:「栁车四轮,一辕,车长丈二尺,广四尺,高五尺。」《周礼》谓之蜃车,故《遂师》云:「大丧使帅其属以幄帟先及蜃车之役。」注云:「幄帟先者,为于塟窆之间先张神座,蜃车柩辂也。」柩辂载栁,四轮迫地而行,有似于蜃,因取名焉。又郑注《既夕礼记》云:「其车之舆状如牀,中央有辕,前后出,设前后辂。」舆上有四周,下则前后有轴,以辁为轮。许慎说:有辐曰轮,无辐曰辁。孔窦义云:观此注,其舆与輴车同,亦一辕为之,设前后辂者,正经唯云前辂,言前以对后,明有后辂也。此辂谓以木防于柩车辕上,属引而挽之,故名此辕防为辂也。舆上有四周者,此亦与輴车同,云下则前后有轴,以辁为轮,此与輴车异也。以其輴无轮,直有转辚;此则有辁轮而无辐。
译因为棺木与车舆分离,所以又用浅绛色的丝帛作为纽带将它们连接起来,使之相贴合,两侧各有三条,总共共用六条纽带。所谓“齐”,是指位于荒帷之上、柳车中央的位置,形状圆如车盖上的顶饰【因为车盖的中央,所以举此为例,汉代小车盖上有三种色彩】因为它位于中央如同人的肚脐,所以称为“齐”,高三尺,直径二尺多。又查《既夕礼》注说:“用三种色彩的丝织品制作,上面红色,中间白色,下面青色,里面填充絮。”那么国君就用五种色彩的丝织品制作,也填充絮,青色之下还有黄色、黑色两种颜色,这样五种颜色依次排列,所以说齐是用五种色彩制成的。五贝,是指又用贝串联成五行,交错络结在齐的上面。纁戴六、纁披六,是指戴和披都用浅绛色的丝帛制作。戴是直立的,在车舆两侧各竖立三只軨子,各自正对棺束,用这些纁戴贯穿棺束的皮纽,两端都系结在軨子上,各自使它们相对,坚固之后才用纁披在棺上横向络过,各自贯穿戴的上面,连结棺束的部分,于是将戴剩余投出的部分露在外面,让人手持控制。又棺木横向的束带共有三条,每条束带有两个纽,各自弯曲皮革制成,三条束带两旁共有六个纽,所以有六戴六披。手持披带的人,如果车子上坡,就向前牵引以防车子前倾;如果下坡,就向后牵引以防车子翻倒;向左倾斜就牵引右边,向右倾斜就牵引左边,使车子不倾覆。查阮氏图说:“柳车有四个轮子,一根车辕,车长一丈二尺,宽四尺,高五尺。”《周礼》称之为蜃车,所以《遂师》说:“大丧时率领其属吏,让帷帐先到达,并从事蜃车的役事。”注说:“帷帐先到的,是为了在安葬下棺之间先张设神座,蜃车是载柩的车。”载柩的车,四个轮子贴近地面行驶,有似于蜃,因此取名蜃车。又郑玄注《既夕礼记》说:“那车的车舆形状像床,中央有车辕,前后伸出,设置前后的辂。”车舆上有四周的挡板,下面前后有轴,用辁作为轮子。许慎说:有辐条的叫轮,没有辐条的叫辁。孔颖达疏说:看这个注,它的车舆与輴车相同,也是一根车辕,设置前后辂,正经只说前辂,说前是为了对应后,显然有后辂。这辂是指在柩车车辕上设置木头以防备,连接牵引而挽拉,所以把这车辕上的木头称为辂。车舆上有四周挡板的,这也与輴车相同,说下面前后有轴,用辁作为轮子,这与輴车不同。因为輴车没有轮子,只有转动的辚;这则有辁轮而没有辐条。
郝氏曰:「墙栁即今棺罩,详《丧大记》一池士礼也。《丧大记》云:「士纁纽二,缁纽二,防即纁前轻,南方火色,后缁北方水色。大夫以上加贝。」《丧大记》云:「君齐五采五贝,大夫三采三贝,士三采一贝。」此无贝说异。」
张氏曰:饰柩,在旁为墙,墙有帷;在上为栁,栁有荒。墙栁,自其防木为格者而言;帷荒,自其张于外者而言。池,象承霤,即檐也。纽,垂于四隅;齐者,栁之项结也。
设披
注曰:披络【络,刋本多误作辂,今从集说改正】栁棺上贯结于戴人居旁,牵之以偹倾亏。《丧大记》曰:「士戴前纁,后缁。二披用纁。」今文「披」皆为「藩」。
疏曰:「戴两头皆结于栁材,又以披在棺上,络过然后贯穿戴之。连系棺束者,乃结于戴,余披出之于外,使人持之。一畔有二,为前后披。人君则三披,各三人持之。引丧大记者,证披连戴而施之也。」云:「二披用纁者,与戴所用异。大夫与人君则戴与披用物同。故丧大记云:『君纁戴六,纁披六;大夫戴前纁后▯,披亦如之。』是其用物同也。」
郝氏曰:「披以帛系棺两旁,束上,使人持之,外连綍引柩,内制棺使不披侧也。」
张氏曰:「以帛系棺纽,着栁骨,谓之戴。又以帛系戴而出,其余于帷外,使人牵之,谓之披。」
属引
注曰:「属犹着也。引,所以引柩车,在轴輴曰绋。古者人引柩,《春秋》传曰:「坐引而哭之。」三。」
疏曰:引,谓绋绳,属着于柩车云。在轴,輴曰绋者,士朝庙时用轴,大夫已上用輴,故并言之。言绋见绳体,言引见用力。故郑注《周礼》亦云:「在车曰绋,行道曰引。」敖氏曰:「引,柩车之索也,属之于车络云。」引者,以用名之。凡引,天子用六,诸侯四,大夫士二。
右载柩
陈明器于乘车之西
注曰:明器,藏器也。《檀弓》曰:「其曰眀器,神明之也。」言神明者,异于生器。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斲,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陈器于乘车之西,则重之北也。
疏曰:自筲以下,皆是藏器。《檀弓》注:「成犹善也。」味当作沬靧也。
郝氏曰:「送塟之器曰明器,明其为器耳,不必任用也。乘车即前所荐车,直东荣者。」
折横覆之
注曰:折犹▯也。方凿连木为之。葢如牀而缩者三,横者五。无箦,窆事毕,加之圹上,以承抗席。横陈之者为苞,筲以下防于其北便也。覆之,见善面也。
疏曰:折加于圹上时,南北长,东西短。今经云横,明知其长者东西,陈之言覆之见善面,则折加于圹时,拟乡上看之为面,故善者乡下。今陈之取乡下看之,故反覆善面乡上也。以其窆毕加之于圹上,所以承抗席,若▯藏物然,故云折犹▯也。缩三横五,亦约茵与抗木,但于圹口承抗席,宜大于茵与抗木也。缩三横五,以当箦处,故无箦。
敖氏曰:陈折云横,葢象其在圹也。后言横者、缩者,皆放此。自抗木至茵,亦后用者,先陈此折之用,在抗木之前,乃首陈之者,以其差重大于抗木,故特异之。与郝氏曰:圹上木曰折,形同圹口长,故横设容苞筲等器于北也。覆,反也。仰置之。
抗木横三缩二
注曰:抗,御也。所以御止土者,其横与缩,各足掩圹。疏曰:明器由羡道入圹口,唯以下棺大小容柩而已。今抗木亦足掩圹口也。
加抗席三
注曰席所以御尘
疏曰:「席加于木,茵加于席,后陈者先用也。抗木在上,故云御土;抗席在下,隔抗木,故云御尘。」
敖氏曰:「此席在茵与抗木缩者之间,是亦缩也。不言者,亦文省耳。每席之长,亦与圹齐。用三则广,足以掩之矣。用时云覆,是此陈时却也。」
加茵用疏布,缁翦有幅,亦缩二横三。
注曰:「茵所以借棺者,翦浅也。幅縁之亦者,亦抗木也。及其用之,木三在上,茵二在下,象天三合地二,人藏其中焉。」今文「翦」作「浅」。
疏曰:染浅缁之色,用一幅为之,缝合两边幅为
译郝氏说:“墙栁就是现在的棺罩,详见《丧大记》,这是士的丧礼。《丧大记》说:‘士用两条赭色纽绳,两条黑色纽绳,防即赭色在前,南方火色;黑色在后,北方水色。大夫以上加贝饰。’《丧大记》说:‘国君用五种颜色五枚贝,大夫用三种颜色三枚贝,士用三种颜色一枚贝。’这里没有提到贝,说法不同。”
张氏说:“装饰灵柩,在旁侧的叫墙,墙上有帷;在上方的叫栁,栁上有荒。墙栁,是从其用木料做格架的角度而言;帷荒,是从其张挂在外面的角度而言。池,形状像承接屋檐流下的雨水,就是檐。纽,垂挂在四个角落;齐,是栁的项结。”
设披
注说:“披络【络,刊本多误作辂,今从集说改正】栁棺上贯穿结于戴,人居旁,牵拉它以防备倾覆。《丧大记》说:‘士戴前赭色,后黑色。两条披用赭色。’今文‘披’都写作‘藩’。”
疏说:“戴的两头都结在栁材上,又因为披在棺上,络过然后贯穿戴之。连系棺束的,就结在戴上,其余的披露在外面,让人拿着。一边有两条,作为前后披。国君则三条披,各由三人拿着。引用《丧大记》,是证明披连着戴而施用的。”说:“两条披用赭色的,与戴所用的不同。大夫与国君则戴与披所用物品相同。所以《丧大记》说:‘国君赭色戴六条,赭色披六条;大夫戴前赭后黑,披也如此。’这就是所用物品相同。”
郝氏说:“披用帛系在棺的两旁,束在上面,让人拿着,外面连着引柩的绋,里面制约棺木使其不倾斜。”
张氏说:“用帛系在棺纽上,附着在栁骨上,叫做戴。又用帛系在戴上而露出,其余部分在帷外,让人牵拉,叫做披。”
属引
注说:“属就是附着。引,是用来牵引柩车的,在轴輴上叫绋。古时人牵引柩车,《春秋》传说:‘坐着牵引而哭他。’三。”
疏说:“引,指绋绳,附着在柩车上。在轴,輴上叫绋的,士朝庙时用轴,大夫以上用輴,所以一并提及。说绋见绳体,说引见用力。所以郑注《周礼》也说:‘在车上叫绋,在路上叫引。’敖氏说:‘引,是柩车的绳索,附着在车络上。’引,是以用途命名的。凡是引,天子用六,诸侯四,大夫士二。”
右载柩
陈明器于乘车之西
注说:“明器,是随葬的器物。《檀弓》说:‘那叫明器,是神明的意思。’说神明,是区别于生人使用的器物。竹器不成用,瓦器不成味,木器不成雕琢,琴瑟张弦而不平,竽笙具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没有悬挂钟磬的架子。陈设器物在乘车的西边,那么重就在北边。”
疏说:“从筲以下,都是随葬器物。《檀弓》注:‘成就是好的意思。’味应当作沬靧。”
郝氏说:“送葬的器物叫明器,明白它是器物罢了,不必任用。乘车就是前面所荐的车,直东荣的。”
折横覆之
注说:“折就是椁。方凿连木做成。盖像床而纵向的三条,横向的五条。没有箦,下葬完毕后,加在墓穴上,用来承托抗席。横陈的是苞,筲以下防备在北边方便。覆之,显示好的面。”
疏说:“折加在墓穴上时,南北长,东西短。现在经文说横,明知其长者东西,陈之覆之见善面,那么折加在墓穴时,拟向上看作为面,所以好的乡下。现在陈之取乡下看之,所以反覆善面乡上也。因为下葬完毕加在墓穴上,所以承托抗席,像椁藏物一样,所以说折犹椁也。缩三横五,也约茵与抗木,但在墓口承托抗席,应当大于茵与抗木。缩三横五,以当箦处,所以无箦。”
敖氏说:“陈折说横,大概象其在墓穴中。后言横者、缩者,都仿照这个。自抗木至茵,也是后用的,先陈此折之用,在抗木之前,乃首陈之者,因为其差重大于抗木,故特异之。与郝氏说:墓上木叫折,形同墓口长,所以横设容苞筲等器于北也。覆,反也。仰置之。”
抗木横三缩二
注说:“抗,抵御。用来抵御阻止泥土的,其横与缩,各足以掩墓。”疏说:“明器由羡道入墓口,唯以下棺大小容柩而已。现在抗木也足以掩墓口。”
加抗席三
注说:“席用来抵御尘土。”疏说:“席加在木上,茵加在席上,后陈者先用。抗木在上,所以说御土;抗席在下,隔抗木,所以说御尘。”
敖氏说:“此席在茵与抗木缩者之间,是亦缩也。不言者,亦文省耳。每席之长,亦与墓齐。用三则广,足以掩之矣。用时云覆,是此陈时却也。”
加茵用疏布,缁翦有幅,亦缩二横三。
注说:“茵用来借棺的,翦浅也。幅缘之亦者,亦抗木也。及其用之,木三在上,茵二在下,象天三合地二,人藏其中焉。”今文“翦”作“浅”。
疏说:“染浅缁之色,用一幅为之,缝合两边幅为”
袋,不去边幅,故云有幅。更以物縁之,使牢,因为饰。抗木举葢,横缩先后,据陈列之时,郑据入圹而言。其用云:木三,茵二,亦互举耳。
译袋,不去边幅,所以称为有幅。再用其他东西镶边,使其牢固,同时也作为装饰。抬起木杠举起棺盖,横着收缩前后,这是依据陈列时的情况;郑玄则是依据放入墓穴时的情况而言。其中提到:木三,茵二,这也是互相列举罢了。
敖氏曰:「翦与有幅,皆未详。或曰有幅,谓缭缝之而不削幅也,未知是否。茵与抗木,其陈之、用之、横缩之次,各不类。葢贵相变也。」
郝氏曰:「茵褥也,着以茅秀,借柩圹底者。麤布为囊,浅黒色。翦浅通囊,五布皆有边幅,用全幅也。亦如抗木,直二横三,陈于席上。以上皆窆具也。」
张氏曰:「茵设圹中,先布横三,乃布缩二。厝柩后,施抗圹上,先用缩二,乃用横三。」注云:「木三在上,茵二在下,据既设后人所见而言也。其实抗茵皆三者在外,二者在内,如浑天家地之上下周匝皆有天也。」故疏云:「木与茵皆有天三合地二。」
器西南上綪
注曰:「器目言之也。陈明器以西,行南端为上。綪屈也。不容,则屈而反之。」
敖氏曰:「器自苞而下者也,均其多寡,分为数列,以要方也。其前列始于茵北之西,以次而綪焉;其后列不过于茵北之东,可知矣。器主于入圹,故南上。」
郝氏曰:「器即明器,亦陈车西。自南而北,复自北屈而南,綪屈也。」
茵
注曰:「茵在抗木上,陈器次而北也。」
敖氏曰:「茵之下有抗席,抗木。惟言茵者,指其可见者言也。」
郝氏曰:「茵即抗席上之茵,器接茵北,故复举之。」张氏曰:「愚意茵字当连上綪字为句,言陈器当从茵屈转而北也。不然,前已详茵,岂合重举?」
世佐案:重举茵者,上详其制及设法。此则言陈器之序,自茵始。葢居诸器之最西南也。抗席、抗木在茵下,举茵足以包之。敖云指其可见者言,是也。张氏不达斯意,而谓“茵”字当连上“綪”字为句,误矣。
苞二
注曰:「所以里奠羊豕之肉【张氏曰:奠谓遣奠】
郝氏曰:「苞苇囊以包牲肉,入圹用二羊豕各一。」
筲三黍稷麦
注曰:「筲畚,种类也。其容,葢与簋同,一觳也。」
疏曰:「筲以菅草为之,畚器所以盛种。此筲与畚同类也,故举以相况。四升曰豆,豆实三而成觳,觳受斗二升。」
郝氏曰:「筲饭箕,竹器,送塟用,草为之。」
罋三醯醢屑幂用疏布
注曰:「罋,瓦器,其容亦葢一觳。屑,姜桂之屑也。」《内则》曰:「屑桂与姜,幂覆也。」
敖氏曰:「疏布六升以上至四升者也。」
甒二醴酒幂用功布
注曰甒亦瓦器
聂氏曰:「甒容受宜与罋同,中寛下直,不鋭平底。其罋下鋭,与甒为异。」
郝氏曰醯醢醴酒湿物皆用幂
皆木桁久之
注曰:「桁所以▯苞筲瓮甒也。久当为灸。灸谓以葢案塞其口。每器异桁。」
疏曰:「云皆则自苞筲以下皆塞之,置于木桁也。罋甒泾物,非直久塞其口,又加幂覆之。」
聂氏曰:「阮氏、梁正等图云:『桁制若今之几,狭而长,以承藏具。』」
敖氏曰:「皆以桁久之也。久说见上篇。」
郝氏曰:「木桁,木为架,以阁苞、筲、罋、甒等。久灸通,以上食器也。」
用器:弓、矢、耒、耜,两敦,两杅,槃、匜。匜实于槃中,南流注曰:“此皆常用之器也。杅盛汤浆,槃、匜盥器也。流,匜口也。”
疏曰:「弓矢兵器,耒耜农器,敦杅食器,槃匜洗浴之器,皆象生时而藏之也。」
敖氏曰:「耒耜,田器也。耜以起土,耒其柄也。此有爵矣,乃以耒耜为用器,为其有圭田故也。」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者,主人所亲耕,以共祭祀之齍盛者也。」
无祭器
注曰:「士礼略也,大夫以上兼用鬼器、人器也。」
疏曰:《檀弓》云:“宋襄公塟其夫人,醯醢百罋曾子曰:“既曰明器矣,而又实之。”注云:“言名之为明器,而与祭器皆实之,是乱鬼器与人器。”以此而言,则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士礼略无祭器,有明器而实之。大夫以上,尊者备,故两有。若两有,则实祭器,不实明器。宋襄公既两有而并实之,故曽子非之。
张子曰:明器而兼用祭器,周之末礼也。周礼唯言廞。郝氏曰:士无祭田,故生无祭器,明器亦无祭器。世佐案:明器皆所以资鬼用也。鬼
译敖氏说:“‘翦’和‘有幅’,都还不清楚。有人说‘有幅’,是指缝合边缘而不裁剪布幅,不知是否正确。茵褥和抗木,它们陈列、使用、横竖排列的顺序,各不相同。这是因为尊卑等级相互变化。”
郝氏说:“茵是褥垫,上面铺着茅草穗,是垫在棺材坑底的。用粗布做成袋子,颜色浅黑。‘翦’是指浅通袋,五种布都有边幅,使用的是整幅布。也像抗木那样,直放两根横放三根,陈列在席子上。以上都是下葬时用的器具。”
张氏说:“茵褥设在墓穴中,先铺横三根,再铺竖两根。安放棺材后,在墓穴上方设置抗木,先用竖两根,再用横三根。”注解说:“木头三根在上,茵褥两根在下,是根据设置后人们所见而言的。其实抗木和茵褥都是三根在外,两根在内,就像浑天家所说地的上下四周都有天一样。”所以疏解说:“木头和茵褥都有天三合地二。”
器物在西南方,以南为上,曲折排列。
注解说:“这是从器物的角度说的。陈列明器以西,向南的一端为上。‘綪’是曲折的意思。如果容纳不下,就曲折反向排列。”
敖氏说:“器物从苞囊以下,平均它们的多少,分成几列,以凑成方形。它的前列从茵褥北面的西边开始,依次曲折排列;它的后列不超过茵褥北面的东边,这是可以推知的。器物主要是要放入墓穴,所以以南为上。”
郝氏说:“器物就是明器,也陈列在车的西边。从南到北,再从北曲折向南,‘綪’就是曲折的意思。”
茵褥
注解说:“茵褥在抗木上面,陈列器物之后向北。”
敖氏说:“茵褥下面有抗席、抗木。只说茵褥,是指那些可见的东西而言。”
郝氏说:“茵褥就是抗席上面的茵褥,器物紧接茵褥北面,所以再次提到它。”张氏说:“我的意思是‘茵’字应当与上面的‘綪’字连成一句,说陈列器物应当从茵褥处曲折转向北。不然,前面已经详细说了茵褥,怎么又重复提起?”
世佐按:再次提起茵褥,是因为上面详细说明了它的形制和设置方法。这里说的是陈列器物的顺序,从茵褥开始。因为它位于所有器物中最西南的位置。抗席、抗木在茵褥下面,提起茵褥足以包含它们。敖氏说指可见的东西而言,是对的。张氏不明白这个意思,却说“茵”字应当与上面的“綪”字连成一句,错了。
苞囊两个
注解说:“用来包裹奠祭用的羊猪肉的。”【张氏说:奠指遣奠】
郝氏说:“苞囊是用芦苇编的袋子,用来包裹牲肉,下葬时用两个,羊和猪各一个。”
筲箕三个,装黍、稷、麦
注解说:“筲和畚,是同类器物。它的容量,大概与簋相同,一觳。”
疏解说:“筲用菅草做成,畚是盛放种子的器具。这个筲与畚同类,所以举来相比。四升叫豆,豆装满三次成为一觳,觳能容纳一斗二升。”
郝氏说:“筲是饭箕,竹器,送葬时用,用草做成。”
罋三个,装醋、肉酱、姜桂屑,覆盖用粗布
注解说:“罋,瓦器,它的容量大概也是一觳。屑,是姜桂的碎末。”《内则》说:“姜桂碎末,覆盖。”
敖氏说:“粗布是六升到四升的布。”
甒两个,装甜酒,覆盖用功布
注解说:甒也是瓦器
聂氏说:“甒的容量应该与罋相同,中间宽下面直,不是尖底平底。而罋下面尖,与甒不同。”
郝氏说:醋、肉酱、甜酒都是湿物,都用布覆盖
都用木桁灸久
注解说:“桁是用来支撑苞囊、筲箕、罋、甒的。‘久’应当是‘灸’。灸是指用盖子塞住口。每个器物用不同的桁。”
疏解说:“说‘皆’,那么从苞囊、筲箕以下都塞住口,放在木桁上。罋、甒装的是液体,不只是灸久塞住口,又加布覆盖。”
聂氏说:“阮氏、梁正等人的图说:‘桁的形状像现在的几案,狭长,用来承托藏具。’”
敖氏说:“都用桁灸久。‘久’的解释见上篇。”
郝氏说:“木桁,用木头做架子,用来搁置苞囊、筲箕、罋、甒等。‘久’与‘灸’相通,以上都是食器。”
日常用具:弓、箭、耒、耜,两个敦,两个杅,盘、匜。匜放在盘中,水流向南。注解说:“这些都是日常使用的器具。杅盛热水,盘、匜是盥洗用具。流,是匜的口。”
疏解说:“弓矢是兵器,耒耜是农具,敦杅是食器,盘匜是洗浴用具,都模仿生前使用的样子而收藏。”
敖氏说:“耒耜,是田器。耜用来翻土,耒是它的柄。这里有爵位了,却用耒耜作为日常用具,是因为有圭田的缘故。”孟子说:“卿以下一定有圭田。圭田,是主人亲自耕种,用来供给祭祀的粮食。”
没有祭器
注解说:“士的礼仪简略,大夫以上兼用鬼器、人器。”
疏解说:《檀弓》说:“宋襄公埋葬他的夫人,醋肉酱一百个罋。曾子说:‘既然叫明器了,又装满东西。’注解说:‘说叫明器,却和祭器一样装满,是混淆了鬼器与人器。’由此说来,明器是鬼器,祭器是人器。士的礼仪简略没有祭器,有明器而装满。大夫以上,尊者完备,所以两者都有。如果两者都有,就装满祭器,不装满明器。宋襄公两者都有并且都装满,所以曾子批评他。”
张子说:明器兼用祭器,是周朝末期的礼仪。周礼只说廞。郝氏说:士没有祭田,所以生前没有祭器,明器也没有祭器。世佐按:明器都是用来资助鬼魂使用的。鬼
无所祭,安用祭器?为经嫌明器取备物,或并用之,故发其例于此耳。非言无则有,有者之谓也。注谓大夫以上则有之,似错防经意矣。或曰:祭器乃生人所用以祭此塟者,故《檀弓》以人器目之。然上下文所陈皆鬼器,独以此为人器,亦未安。若曰士生无祭器,则《特牲礼》所陈豆笾铏敦之属,独非祭器乎?其说亦不可通也。
译没有祭祀的对象,哪里还用得着祭器呢?因为经文容易让人误以为明器是取用完备的器物,或者将祭器与明器混用,所以在此处阐明这一条例罢了。这并不是说没有祭器就是存在,而是指有祭器这种情况。郑玄的注释认为大夫以上才有祭器,这似乎误解了经文的本意。有人解释说:祭器是生人用来祭祀死者的器物,所以《檀弓》将人用的器物称为“人器”。然而上下文所列举的都是鬼器,唯独将这一项称为人器,也显得不妥当。如果说士人生前没有祭器,那么《特牲礼》中所陈列的豆、笾、铏、敦等器物,难道不是祭器吗?这种说法也是行不通的。
有燕乐器可也
注曰与宾客燕饮用乐之器也
疏曰:燕乐器,琴瑟笙磬之属,言可者,许其得用也【从姜氏节本】
敖氏曰:《檀弓》曰:「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其此之谓与?」云可,亦不必其用之也。
役器甲胄干笮
注曰:此皆师役之器,甲、铠、胄、兜鍪、干楯、笮矢、箙。疏曰:上下役用之器,皆麤沽为之。
敖氏曰:「笮不属用器,乃属役器,岂以有师役方用之乎?」
燕器杖笠翣
注曰:「燕居安体之器也,笠竹▯葢也,翣扇。」
疏曰:杖者,所以扶身;笠者,所以御暑;翣者,所以招凉。而在燕居用之,故云燕器。▯竹青皮。
右陈明器【张氏曰:载柩、陈器二事毕,则日及侧矣】
郝氏曰:「明器之设,古人事死如生之意,然多藏诲盗,为死者累,古礼有不如今者,此类是也。」
世佐案下记云:「弓矢之新,沽功谓其麤恶而不堪用也。弓矢如此,他器可知。葢古人之虑逺矣。备物以尽仁孝之心,沽功以絶觊觎之念,要使其中无可欲而已。曽谓制礼者不如张释之哉!」
彻奠,巾席俟于西方。主人要节而踊。
注曰:「巾席俟于西方,祖奠将用焉。要节者来,象升;丈夫踊,去象降;妇人踊。彻者由明器北,西面;既彻,由重南,东不设于序西南者,非宿奠也。宿奠必设者,为神冯依之久也。」
敖氏曰:「彻者,由东方当栈之南,折而西至栈之西南,折而北,东面而彻奠。既彻,至西方,折而南,乃由重南东也。要节者:东方西乡,时丈夫踊;西方南乡,时妇人踊;由重南东,时丈夫踊也。」
张氏曰:「此所彻迁祖之奠,为将旋柩乡外,更设祖奠,故迁之巾席,即所彻奠之巾席。俟者,奠已东去,而巾席犹执以俟也。」注:「象升象降者,此奠在庭,彻者无升降之事,止有往来,主人以其往来为踊节,与彻室中之奠升阶降阶者同,故云象也。」
世佐案:此主人亦兼丈夫、妇人而言。
袒
注曰为将祖变
商祝御柩
注曰:「亦执功布,居前为还柩,车为节。」
疏曰:居柩车之前,却行诏倾亏,使执披其知其节度。郝氏曰:柩已在阶间车上,北首商祝,今御柩车转首西向,示将出。
乃祖
注曰还柩乡外为行始
疏曰:祖始也为行始,去载处而已。
郝氏曰:「乃设祖奠,象行者出祖也。踊袭以下,祖奠之仪。」
张氏曰还柩车使辕乡外也
世佐案:此目下事也。下乃详言其仪耳。注说非是。郝直以祖为设祖奠,亦未尽善。
踊袭少南当前束
注曰主人也柩还则当前束南
疏曰:前袒为祖变,今既祖讫,故踊而袭。车未还之时,当前束近北;今还车,则当前束少南。
敖氏曰:「不言主人者,可知也。此踊袭皆于故位,既则少南也。」
郝氏曰:「主人立柩,东少南,避妇人也。」
妇人降即位于阶间
注曰为柩将去有时也位东上
疏曰:云「位东上者」,以堂上时,妇人在阼阶西面,统于堂下男子。今柩车南还,男子亦在车东,故妇人降亦东上,统于男子也。妇人不乡车西者,以车西有祖奠,故辟之,在车后。
张氏曰:「妇人在车后,南面,故注云东上。」
祖还车不还器
注曰:祖有行渐,车亦宜乡外也。器之陈自己【已集说作若】南上。
敖氏曰:「不还器者,以陈之之时,西面上已见行意也。必云不还器者,嫌车与重皆还,此亦宜如之也。」祖似衍文,经无此例。
张氏曰:「车前,所荐之乘车道,车槀车也。陈器本自南上,不须更还也。」
世佐案:此「祖」字,当从敖氏作衍文。传写者葢以下记有「祖还车不易位」之文,而衍耳。
祝取铭置于茵
注曰:「重不藏,故于此移铭,加于茵上。」
疏曰:初死为铭,置于重啓。殡至祖庙,皆然。今将行重,拟埋于庙门左首。是入圹之物,铭亦入圹之物,故置于茵也。
敖氏曰:「铭之在重,其面外乡,正与重之乡背异,故将还重,则彻之。」
二
译有燕乐器是可以的。
注说:这是与宾客宴饮时使用的乐器。
疏说:燕乐器,是琴、瑟、笙、磬之类,说“可以”,是允许其使用【依据姜氏节本】。
敖氏说:《檀弓》说:“琴瑟张设而不调平,竽笙备置而不和谐,有钟磬而没有悬挂钟磬的架子,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说“可以”,也不一定真的使用它们。
役器,甲胄、干、笮。
注说:这些都是师役使用的器具,甲是铠甲,胄是头盔,干是盾牌,笮是箭,箙是箭袋。疏说:上下役使使用的器具,都粗糙简略地制作。
敖氏说:“笮不属于用器,而是属于役器,难道是因为有师役才使用它吗?”
燕器,杖、笠、翣。
注说:“这是燕居安身使用的器具,笠是竹制的伞盖,翣是扇子。”
疏说:杖是用来扶持身体的;笠是用来抵御暑气的;翣是用来招引凉风的。因为在燕居时使用,所以称为燕器。〇竹青皮。
以上是陈设明器【张氏说:载柩、陈器两件事完毕,就到了日及侧的时候】。
郝氏说:“明器的设置,是古人对待死者如同对待生者的意思,然而多藏会招致盗贼,成为死者的累赘,古礼中有不如现在的地方,这类就是。”
世佐按:下记说:“弓矢的新,沽功是说其粗糙恶劣而不堪使用。弓矢如此,其他器具可想而知。大概古人的考虑深远啊。备办物品以尽仁孝之心,粗糙制作以杜绝觊觎的念头,要使其中没有可欲之物罢了。难道制定礼制的人不如张释之吗!”
撤去奠礼,巾席在西方等候。主人要节而踊。
注说:“巾席在西方等候,祖奠将要用到。要节者来,象升;丈夫踊,去象降;妇人踊。撤奠的人从明器北面,西面;撤完后,从重南面,东面不设于序西南的,不是宿奠。宿奠必须设的,是为了神灵凭依的时间长久。”
敖氏说:“撤奠的人,从东方当栈的南面,折向西至栈的西南,折向北,东面而撤奠。撤完后,至西方,折向南,乃由重南东。要节者:东方西乡,时丈夫踊;西方南乡,时妇人踊;由重南东,时丈夫踊。”
张氏说:“这里所撤的是迁祖的奠礼,因为将要旋转柩车向外,再设祖奠,所以迁走的巾席,就是所撤奠的巾席。俟者,奠已东去,而巾席还拿着等候。”注:“象升象降者,此奠在庭,撤者无升降之事,只有往来,主人以其往来为踊节,与撤室中之奠升阶降阶者同,所以说象。”
世佐按:这里主人也兼丈夫、妇人而言。
袒。
注说:为将祖变。
商祝御柩。
注说:“也执功布,居前为还柩,车为节。”
疏说:居柩车之前,却行诏倾亏,使执披其知其节度。郝氏说:柩已在阶间车上,北首商祝,今御柩车转首西向,示将出。
乃祖。
注说:还柩乡外为行始。
疏说:祖始也,为行始,去载处而已。
郝氏说:“乃设祖奠,象行者出祖也。踊袭以下,祖奠之仪。”
张氏说:还柩车使辕乡外也。
世佐按:此目下事也。下乃详言其仪耳。注说非是。郝直以祖为设祖奠,亦未尽善。
踊袭少南当前束。
注说:主人也,柩还则当前束南。
疏说:前袒为祖变,今既祖讫,故踊而袭。车未还之时,当前束近北;今还车,则当前束少南。
敖氏说:“不言主人者,可知也。此踊袭皆于故位,既则少南也。”
郝氏说:“主人立柩,东少南,避妇人也。”
妇人降即位于阶间。
注说:为柩将去有时也,位东上。
疏说:云“位东上者”,以堂上时,妇人在阼阶西面,统于堂下男子。今柩车南还,男子亦在车东,故妇人降亦东上,统于男子也。妇人不乡车西者,以车西有祖奠,故辟之,在车后。
张氏说:“妇人在车后,南面,故注云东上。”
祖还车不还器。
注说:祖有行渐,车亦宜乡外也。器之陈自己【已集说作若】南上。
敖氏说:“不还器者,以陈之之时,西面上已见行意也。必云不还器者,嫌车与重皆还,此亦宜如之也。”祖似衍文,经无此例。
张氏说:“车前,所荐之乘车道,车槀车也。陈器本自南上,不须更还也。”
世佐按:此“祖”字,当从敖氏作衍文。传写者葢以下记有“祖还车不易位”之文,而衍耳。
祝取铭置于茵。
注说:“重不藏,故于此移铭,加于茵上。”
疏说:初死为铭,置于重啓。殡至祖庙,皆然。今将行重,拟埋于庙门左首。是入圹之物,铭亦入圹之物,故置于茵也。
敖氏说:“铭之在重,其面外乡,正与重之乡背异,故将还重,则彻之。”
二
人还重左还
注曰重与车马还相反由便也
疏曰:车马右还乡门为便,重面北,人在其南,左还为便,是相反由便。
译人返回时向左转。
注解说:“重”与车马向右转相反,这是因为各自选择便利的方向。
疏解说:车马向右转,朝向门内,这样比较便利;“重”面朝北,人在其南侧,向左转比较便利,这就是所说的相反而各自取便。
敖氏曰:「车马西上,宜右还;重一而已,宜左还,皆由便也。二人还之,则凡举之亦二人矣。重之向背,不必与柩同,但因还柩之节而并还之也。」
布席乃奠如初主人要节而踊
注曰:「车己祖,可以为之奠。」也是之谓祖奠。
疏曰:「祖奠既与迁祖奠同,车西人皆从车西来,则此要节而踊一,与迁祖奠同。」
杨氏曰:要节而踊者,来由重北而西降【降当作出】由重南而东来,象升丈夫踊出,象降妇人踊,所谓要节也。敖氏曰:记曰:「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当前辂北上巾之。」谓此时与如记所云,则是布席于柩东少南,东面而奠于其东也。柩已南首,故奠于此,亦奠于尸东之意也。布席于柩西则北上,柩东则南上,与初大敛时举鼎以下之仪也。是虽所奠异处,而面位则同,故以如初蒙之奠者之来由,东方当前辂而西,既奠则由柩北而西,亦由重南而东,反于其位矣。要节而踊,谓奠者于东方西乡时丈夫踊,西方南乡时妇人踊,由重南东丈夫踊也。
世佐案亦记馔于主人之南,则其在柩东也明矣。旧说在车西,非是。主人亦兼丈夫妇人言也。
荐马如初
注曰柩动车还宜新之也
世佐案如初,谓自入门北面至右,还出之仪也。
右祖
宾出主人送有司请塟期
注曰亦因在外位时
世佐案:此不见主人对辞,亦文略。
入复位
注曰:主人也。自死至于殡,自啓至于塟。主人及兄弟恒在内位。
疏曰:自死至于殡,在内位,据在殡宫中。自啓至于塟,在内位,据在祖庙中。又曰:始死未小敛以前,位在尸东;小敛后,位在阼阶下。若自啓之后,在庙位,亦在阼阶下也。
敖氏曰复柩东之位
张氏曰:「主人既以塟期命有司,而遂入。」
右请塟期
仪礼集编卷二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三十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既夕礼第十三之二
公赗▯纁束马两
注曰:「公,国君也。赗,所以助主人送葬也。两马,士制也。《春秋传》曰:『宋景曹卒,鲁季康子使冉求赗之,以马曰:『其可以称旌繁乎』。』」
疏曰:两马士制也者,制谓士在家常乘之法,若出使及征伐则乘驷马。其大夫以上则常乘驷马,故郑駮异义云:「天子驾驷,《尚书·康王之诰》康王始即位云『诸侯皆布乗黄朱』,《诗》云『驷騵彭彭』武王所乘,《鲁颂》云『六辔耳耳』僖公所乘,《小雅》云『驷牡騑騑』大夫所乘,是大夫以上驾驷之文也。」《春秋左氏传》见哀公二十三年引之者,证以马赗人之事。
郝氏曰▯纁二色帛十端为束
摈者出,请,入告。主人释杖,迎于庙门外,不哭。先入门右,北面。及众主人,袒。
注曰:「尊君命也。」众主人自若,西面。
敖氏曰:「释杖、出迎及袒者,尊君命也。」
马入设
注曰设于庭在重南
疏曰:「马是庭实,法皆三分,庭一在南设之,又重北陈明器,不得设马,故知在重南也。」
敖氏曰:「设于西方也。」杂记言诸侯相赗之礼云:「上介赗,陈乘黄大路于中庭。」则此赗马,其亦中庭与?设于此者,变于吉也。吉时三分庭一在南。
賔奉币,由马西当前辂,北面致命。
注曰:賔使者币,▯纁也。辂辕缚,所以属引。由马西,则亦当前辂之西。于是北面致命,得乡柩与奠。柩车在阶间,少前三分庭之北。辂有前后。
疏曰:賔使者,亦士也。以木缚于柩车辕上,以属引于上而挽之,故名辕缚。
敖氏曰:賔奉币入门,左当阶而北行,当辂乃折而东行,至其右,北面致命。君使乃不升堂,致命者柩在下也。賔进自西方,而云由马西,则马亦在西方明矣。
主人哭拜稽颡,成踊;賔奠币于栈,左服出。
注曰:「栈谓柩车也。凡士车制无漆饰,左服象授,人授其右也。服车箱,今文栈作輚。」
疏曰:「主人哭拜,仍于门右,北面。柩车四轮,廹地,无漆饰,故言栈也。此车南乡,以东为左;尸在车上,以东为右。故奠左,服
译敖氏说:“车马向西行进,适宜向右转弯;灵柩只有一具,适宜向左转弯,这都是因为方便。两人负责转弯,那么凡是举重物的也是两人。重器的朝向,不必与灵柩相同,只是随着灵柩转弯的节拍而一同转弯罢了。”
铺设席子后,陈设祭品像当初一样,主人在转弯的节拍处跳跃哭踊。
注说:“车已经出发,可以为它陈设祭品。”这就是所说的祖奠。
疏说:“祖奠既然与迁祖奠相同,车向西,人都从车的西边来,那么这里在转弯节拍处跳跃哭踊一次,与迁祖奠相同。”
杨氏说:在转弯节拍处跳跃哭踊,是因为来人从重器北边向西降下【“降”应当是“出”字】,从重器南边向东来,象征升时男子跳跃走出,象征降时妇人跳跃,这就是所谓的转弯节拍。敖氏说:《仪礼·既夕礼》记载:“祝在主人南边陈设祖奠,当前辂北边,用巾覆盖。”说的是此时与记载所说的一样,那么就是在灵柩东边稍南的地方铺设席子,面朝东在它的东边陈设祭品。灵柩已经头朝南,所以在这里陈设祭品,也是陈设在尸体东边的意思。在灵柩西边铺设席子则以北为上,在灵柩东边则以南为上,与初次大敛时举鼎以下的礼仪一样。虽然陈设祭品的地方不同,但面朝的方向和位置却相同,所以用像当初蒙覆之奠时那样,来人从东方当前辂向西,陈设祭品后从重器北边向西,也从重器南边向东,回到原来的位置。在转弯节拍处跳跃哭踊,是说陈设祭品的人在东方面朝西时男子跳跃,在西方面朝南时妇人跳跃,从重器南边向东时男子跳跃。
盛世佐按:也记载陈设在主人南边,那么它在灵柩东边就很明白了。旧说在车西边,是不对的。主人也是兼指男子和妇人而言。
陈设马匹像当初一样。
注说:灵柩车发动,车马返回,适宜更新祭品。
盛世佐按:像当初一样,是指从进门北面到右边,转弯出来的礼仪。
向右转弯出发。
宾客退出,主人送行,有司请示安葬的日期。
注说:也是因为在外面位置的时候。
盛世佐按:这里没有看见主人回答的话,也是文字简略。
进入复位。
注说:主人。从死亡到停殡,从启殡到安葬。主人及兄弟常在内位。
疏说:从死亡到停殡,在内位,是指在殡宫中。从启殡到安葬,在内位,是指在祖庙中。又说:刚死未小敛以前,位置在尸体东边;小敛后,位置在阼阶下。如果从启殡之后,在庙位,也在阼阶下。
敖氏说:回到灵柩东边的位置。
张氏说:“主人既然已经命令有司确定安葬日期,于是进入。”
向右请示安葬日期。
《仪礼集编》卷二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三十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既夕礼》第十三之二
国君赠送〇纁色丝帛一束,马两匹。
注说:“公,国君。赗,用来帮助主人送葬。两匹马,是士的规格。《春秋传》说:‘宋国景曹去世,鲁国季康子派冉求去赠送丧礼,用马说:‘这可以用来称量旌旗和繁饰吗?’’”
疏说:两匹马是士的规格,规格是指士在家常乘的法度,如果出使及征伐则乘四匹马。那些大夫以上则常乘四匹马,所以郑玄驳斥异义说:“天子驾四,《尚书·康王之诰》康王刚即位时说‘诸侯都穿着黄色和红色的衣服’,《诗》说‘四匹赤色马奔腾’是武王所乘,《鲁颂》说‘六根缰绳整齐’是僖公所乘,《小雅》说‘四匹牡马奔驰’是大夫所乘,这是大夫以上驾四马的文字。”《春秋左氏传》见哀公二十三年,引用这个,是用马赠送人的事来证明。
郝氏说:〇纁是两种颜色的帛,十端为一束。
摈者出去,请示,进来报告。主人放下手杖,在庙门外迎接,不哭。先进入门右边,面朝北。等到众主人,袒露左臂。
注说:“尊重国君的命令。”众主人像平常一样,面朝西。
敖氏说:“放下手杖、出去迎接及袒露左臂,是尊重国君的命令。”
马进入陈设。
注说:陈设在庭院,在重器南边。
疏说:“马是庭院中的实物,法度都是分三份,庭院一份在南边陈设,又重器北边陈列明器,不得陈设马,所以知道在重器南边。”
敖氏说:“陈设在西方。”《杂记》说诸侯互相赠送丧礼说:“上介赠送,陈设乘黄大路在中庭。”那么这赠送的马,也是中庭吗?陈设在这里,是变通于吉礼。吉礼时分三份庭院,一份在南边。
宾客捧着币,从马西边当前辂,面朝北传达命令。
注说:宾客使者拿着的币,是〇纁色丝帛。辂是辕缚,用来连接牵引。从马西边,那么也是当前辂的西边。于是面朝北传达命令,得以朝向灵柩和祭品。灵柩车在台阶之间,稍前三分庭院的北边。辂有前后。
疏说:宾客使者,也是士。用木绑在灵柩车辕上,用来连接牵引在上面而拉它,所以叫辕缚。
敖氏说:宾客捧着币进门,左边对着台阶向北走,对着辂就折向东走,到它的右边,面朝北传达命令。国君派使者就不上堂,传达命令是因为灵柩在下面。宾客从西方进来,而说从马西边,那么马也在西方就很明白了。
主人哭拜叩头,完成跳跃哭踊;宾客把币陈设在栈上,从左边出来。
注说:“栈是指灵柩车。凡是士车制度没有漆饰,左服象征授予,人授予他的右边。服是车箱,今文栈作輚。”
疏说:“主人哭拜,仍在门右边,面朝北。灵柩车四个轮子,贴近地面,没有漆饰,所以说栈。这辆车朝南,以东为左;尸体在车上,以东为右。所以陈设在左边,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