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仪礼集编三十四

仪礼集编卷三十四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974–989 段

谓诸侯之士祭祖祢,非天子之士而于五礼属吉礼。」

译说的是诸侯的士祭祀祖先和父亲,他们并非天子的士,而在五礼中属于吉礼。

疏曰:「曲礼云:『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彼天子大夫士,此仪礼特牲、少牢,故知是诸侯大夫士也。且经直云『适其皇祖某子』,不云考。郑云:『祖祢者』,祭法云:『适士二庙,官师一庙』,官师谓中下之士,祖祢共庙,亦兼祭祖。故经举祖,兼有祢者,郑达经意,祖祢俱言也。若祭无问一庙、二庙,皆先祭祖,后祭祢,是以文二年《左传》云:『文武不先不窟,子不先父』,是也。若祭无问尊卑、庙数多少,皆同日而祭毕,以此及少牢,惟筮一日,明不别日祭也。」

敖氏曰:「此篇言士祭其祖之礼,特牲谓豕也。士祭用三鼎,乃以特牲名之者,主于牲也。少牢放此。」

郝氏曰:「特牲馈食礼,士祭祖祢也。特牲一牲,卑者先饭曰馈食,尊者先灌曰祭祀。」《曲礼》曰:「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杂记》云:「上大夫卒哭成祔,皆大牢。」然则大夫亦时用大牢,士亦时用少牢也。士防礼少牢,遣奠则大夫,岂无用特牲时邪?郑谓《曲礼》所言天子之士,是书为诸侯之大夫,士何据而别?夫礼有隆杀,牲有大小,通上下贵贱。用之天子郊天,亦特牲也。谓大夫之祭隆于士,则可谓大夫专用少牢,士专用特牲,不尽然。盖士虞后继以特牲者,自凶趋吉也;特牲后继以少牢者,自杀趋隆也。皆记礼之序,故是篇首云:「冠端▯与兄弟之服,辞曰诹事适皇祖,不言配,皆继前篇虞后祥禫等吉祭。」言否则何为反以士先大夫邪?张氏曰:「注疏本不详他书目次,吴氏补之云:《大戴》第七,《小戴》第十三,《别录》第十五。」

姜氏曰:「周礼吉礼十有二,皆王礼而若特牲馈食及下少牢馈食,则其下达于士大夫之二礼也。凡吉礼,享鬼祀神祭示之属,盖不胜详。此二礼仅存,他皆不可考矣。馈食礼,盖防礼祥禫以后,自凶即吉之祭礼,故为吉礼首也。又曰:『防毕将祫于祖,二庙以上,祖祢各有庙,而官师一庙,但有祢庙,故祖祢共庙。』」

世佐案:是经凡言大夫、士,皆指仕于诸侯者言。郑注得之,郝説非。说者见此篇继《士虞礼》后,《少牢馈食》之前,遂目为自凶即吉之祭,尤误也。诸篇次第,皆出于汉儒所定,未必合作经者之旧。况高堂生所传本以《士礼》为名,则其以士先大夫也,固宜。岂得据是而决其为详禫等吉祭哉?

  特牲馈食之礼不诹日

注曰:「祭祀自熟始,曰馈食。馈食者,食道也,诹谋也。士贱职防,时至事暇,可以祭,则筮其日矣。不如少牢,大夫先与有司于庙门诹丁巳之日。」

疏曰:「郑云时至事暇可以祭者,若祭时至,有事不得暇,则不可以私废公,故也。若大夫已上,尊时至,惟有防,故不祭;自余吉事,皆不废祭。若有公事及病,使人摄祭。」

敖氏曰:「诹日,谓诹其筮日之日也。大夫将祭而筮,有诹日之礼,此云不诹日,则是祭礼之序先尊后卑,亦可见矣。不诹日,则所筮之日亦在旬之内矣。所以下大夫少牢礼诹日用丁巳,筮旬有一日。」

张氏曰:「祭祀自熟始,曰馈食者,初祭即荐饪熟之牲体及黍稷,是用生人食道以事其亲。若天子诸侯之祭先,有灌鬯、朝践、馈献之事,至迎尸后,乃进熟体黍稷也。不诹日者,不预诹前月下旬之丁巳,以筮来月上旬之丁巳,但可以筮则筮而已。自此以下,筮日、筮尸、宿尸、宿宾、视濯与牲,凡五节,皆祭前戒备之事。」

及筮日,主人冠端▯,即位于门外,西面。

注曰:「冠端▯,▯冠,▯端下言▯者,▯冠有不▯端者,门谓庙门。」

疏曰:云冠端▯,谓▯冠▯端也。下言▯者,▯冠有不▯端者,不▯端则朝服。下记云:助祭者朝服,谓缁布衣而素裳。然则▯端一冠,冠两服也。云门,谓庙门,见《士冠礼》。

敖氏曰:「筮日,筮之日也。士筮当朝服,今乃▯端者,不可逾其祭服也。筮与祭皆与神交,故主人之服不宜有异。」

子姓兄弟,如主人之服,立于主人之南,西面北上。注曰:所祭者之子孙,言子姓者,子之所生,小宗祭

译疏文说:“《曲礼》记载:‘大夫用索牛,士用羊和猪。’那指的是天子的大夫和士,而这里《仪礼》中的特牲、少牢,所以知道是指诸侯的大夫和士。况且经文只说‘前往祭祀皇祖某子’,没有说‘考’。郑玄说:‘祖和祢’,《祭法》记载:‘适士设二座庙,官师设一座庙’,官师指中下等的士,祖和祢共用一座庙,也兼祭祖。所以经文举出祖,是兼有祢的意思,郑玄通达经文意旨,所以祖和祢都提及。如果祭祀不论一座庙还是两座庙,都先祭祖,后祭祢,因此文公二年《左传》说:‘文王不先于不窟,儿子不先于父亲’,就是这个道理。如果祭祀不论尊卑、庙数多少,都在同一天祭祀完毕,以此推及少牢,只筮选一天,说明不是分别在不同日子祭祀。”

敖氏说:“这一篇讲述士祭祀其祖先的礼仪,特牲指的是猪。士祭祀用三鼎,却以特牲来命名的原因,是以牲为主。少牢的命名也与此相同。”

郝氏说:“特牲馈食礼,是士祭祀祖和祢的礼仪。特牲指一头牲,地位卑下者先吃饭称为馈食,地位尊贵者先灌酒称为祭祀。《曲礼》说:‘大夫用索牛,士用羊和猪。’《杂记》说:‘上大夫卒哭成祔,都用大牢。’那么大夫有时也用大牢,士有时也用少牢。士的防礼用少牢,遣奠则用大夫的规格,难道没有用特牲的时候吗?郑玄认为《曲礼》所说的是天子之士,这本书讲的是诸侯的大夫,士凭什么区别呢?礼有隆杀,牲有大小,贯通上下贵贱。天子郊祭上天,也用特牲。如果说大夫的祭祀比士隆重,那么可以说大夫专用少牢,士专用特牲,这并不完全正确。大概士虞祭之后接着特牲祭,是从凶礼转向吉礼;特牲祭之后接着少牢祭,是从简薄转向隆重。都是记载礼仪的顺序,所以这一篇开头说:‘穿着玄冠玄端,与兄弟的服饰,辞令说择定事宜前往皇祖,不说配享,都是承接前篇虞祭之后祥禫等吉祭。’如果不这样说,为什么反而把士排在大夫前面呢?张氏说:‘注疏原本不详细记载其他书籍的目录次序,吴氏补充说:《大戴礼记》第七,《小戴礼记》第十三,《别录》第十五。’”

姜氏说:“周礼吉礼有十二种,都是王的礼仪,而像特牲馈食和下少牢馈食,则是下达于士大夫的两种礼仪。凡是吉礼,享鬼、祀神、祭示之类,大概不胜详尽。这两种礼仪仅存,其他都不可考了。馈食礼,大概是防礼、祥禫以后,从凶礼转为吉礼的祭祀,所以作为吉礼之首。又说:‘防礼结束后将合祭于祖,两座庙以上,祖和祢各有庙,而官师只有一座庙,只有祢庙,所以祖和祢共用一座庙。’”

世佐按:这部经文中凡是提到大夫、士,都是指在诸侯那里做官的人。郑玄的注释是对的,郝氏的说法不对。解说的人看到这一篇接在《士虞礼》之后,《少牢馈食》之前,就把它看作是从凶礼转为吉礼的祭祀,更是错误。各篇的次序,都出自汉儒所定,未必符合作经者的原意。况且高堂生所传的本子以《士礼》为名,那么把士排在大夫前面,本来就很恰当。怎么能据此断定它是祥禫等吉祭呢?

特牲馈食之礼不择日

注解说:“祭祀从进献熟食开始,称为馈食。馈食,是进食之道,诹是谋划。士地位低贱,职司防礼,时间到了事情闲暇,可以祭祀,就筮选日子。不像少牢,大夫先在庙门与有司择定丁巳日。”

疏文说:“郑玄说时间到了事情闲暇可以祭祀,意思是如果祭祀时间到了,但有公事不得闲暇,就不能因私废公,所以如此。如果是大夫以上,地位尊贵,时间到了,只有防礼才不祭;其余吉事,都不废祭。如果有公事或生病,就派人代理祭祀。”

敖氏说:“诹日,是指择定筮选日子的日子。大夫将要祭祀而筮选,有诹日的礼仪,这里说不诹日,那么祭祀礼仪的顺序先尊后卑,也可以看出来了。不诹日,那么所筮选的日子也在旬之内了。所以下大夫少牢礼诹日用丁巳,筮选旬中的一天。”

张氏说:“祭祀从进献熟食开始,称为馈食,意思是初祭时就进献煮熟的牲体和黍稷,是用活人进食之道来侍奉亲人。如果天子诸侯的祭祀,先有灌鬯、朝践、馈献之事,等到迎尸之后,才进献熟体和黍稷。不诹日,是指不预先择定前月下旬的丁巳,来筮选来月上旬的丁巳,只要可以筮选就筮选罢了。从此以下,筮日、筮尸、宿尸、宿宾、视濯与牲,共五节,都是祭前戒备之事。”

等到筮选日子,主人戴着玄冠穿着玄端,在门外就位,面向西。

注解说:“戴着玄冠穿着玄端,玄冠,玄端,下文说玄端者,玄冠有不配玄端的,门指庙门。”

疏文说:“说戴着玄冠穿着玄端,是指玄冠配玄端。下文说玄端者,玄冠有不配玄端的,不配玄端就是朝服。下记说:助祭者穿朝服,指黑色布衣配白色下裳。那么玄端是一种冠,冠配两种服饰。说门,指庙门,见《士冠礼》。”

敖氏说:“筮日,是筮选日子的日子。士筮选应当穿朝服,现在却穿玄端,是因为不能超越祭服。筮选与祭祀都与神灵交接,所以主人的服饰不宜有差异。”

子姓兄弟,像主人一样穿着,站在主人的南面,面向西,以北为上。注解说:“所祭祀者的子孙,说子姓,是指儿子所生,小宗祭祀”

而兄弟皆来与焉。宗子祭,则族人皆侍。

译而兄弟们都来参加。宗子祭祀时,同族的人都要在旁边侍奉。

疏曰:郑注《防大记》云:“姓之言生也,云子之所生,则孙是也。”小宗谓继祢者,五世则迁。宗子谓继别为大宗者。若据小宗有服者,若据大宗兼有絶服者也。敖氏曰:“是时子姓而下之服,亦▯端统于主人也。”世佐案子姓犹言子孙也,变孙言姓者,子孙止于二世,言子所生,则曽▯而下皆该之矣。”先子姓而后兄弟者,子姓据所祭者而言,兄弟据主祭者而言也。凡同姓者曰兄弟,不必与主人同昭穆也。古人敬宗,其支庶虽年长行尊者,亦皆统焉。《诗》云:“君之宗之。”是也。斯礼久废不讲,然苟于主器承祭之时,能深思而黙识之,则益知宗法之不可不复矣。

有司、羣执事如兄弟,服东面,北上。

  注曰士之属吏也

敖氏曰:「有司羣执事者,公臣、私臣之共筮事者也。此时未有宾,故有司羣执事皆如宾位,西方东面,北上。」

  席于门中闑西阈外

  注曰为筮人设之也

疏曰:「士冠礼」云:「筮与席所卦者,具馔于西塾,乃言布席于门中。筮人执防,抽上韇,兼执之。」此不言具馔于西塾,而经但言席于门中,取筮于西塾,又不云抽上韇者,皆是互见省文之义。

筮人取筮于西塾,执之,东面受命于主人。

注曰:「筮人,官名也。筮,问也。取其所用问神明者,谓蓍也。」

宰自主,人之左,賛命命曰:「孝孙某筮来日,某诹此某事,适其皇祖某子,尚飨。」

注曰:「賛命由左者,为神求变也。士祭也,曰岁事。此言某事,又不言妃者,容大祥之后,禫月之吉,祭某子者,祖字也。伯子、仲子也。」

疏曰:「少仪曰:『賛币自左,诏辞自右。』此祭祀故,宰自左;賛命为神求吉,故变于常礼也。」

敖氏曰:「仪礼他篇凡于賛命者皆言自右,与少仪所谓诏辞自右者合。惟此经言自左,似无他义,盖字误耳。左当作右。来日某亦谓丁若已也,某事即岁事也。此适其皇祖某子,谓主人适其庙而祭之也。某子者,祖諡也。称其諡,则是指大夫之为祖者言也,亦假设之辞耳。士祭大夫之为祖者,其礼如此,所以明其从生者之爵也。尚飨,谓其日若吉,则庶几其神飨之也。下筮尸,放此不言以某妃配,变于大夫之筮辞也。若其祝辞,则亦当言之。」

郝氏曰:「防礼命筮日,皆自右;此自左者,筮事祖考,不敢以卑礼诏之也。」某事承上篇,为祥禫,如谋此禫事之类,适皇祖,即所祔之祖,徃祭于其庙。

世佐案:他篇之辞,多见之于记,或总录于经后。唯是篇及《少牢礼》,即于序事之间出之,亦变体也。士祭祖祢,言祖而不及祢者,祭二庙同日,举其尊者言也。筮日、筮尸,皆云「尚飨」者,缘孝子孝孙之心,以神歆其祀为吉也。言某事,又不言以某妃配説者,遂指为祥禫等祭之证。得敖説通之,足以释其疑矣。特其所释「某事」之义,亦未为尽善。盖「某事」者,谓如春曰「祠事」,秋曰「尝事」之类也。宗庙之祭,因时异名,在《周礼》有祫、禴、尝、烝之别,而总名之则曰「岁事」。《书》曰:「王在新邑,烝祭岁。」是也。此云「某事」,《少牢》云「岁事」,亦取大夫士相变之意。若皆曰「岁事」,则又何必空其文邪?

筮者许诺,还即席,西面坐,卦者在左,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

  注曰士之筮者坐蓍短由便

疏曰:少牢礼,立筮三正。记云:天子蓍长九尺,诸侯七,大夫五,士三。

敖氏曰:「还,亦右还也。写卦,卦者也。」

主人受视,反之,筮者还,东面长占,卒告于主人,占曰吉。注曰:长占,以其年之长防旅占之。

疏曰:「士冠礼」云:「筮人还东面,旅占。」明此亦是长防旅占。经直云「长者见从长者为始也」。

  若不吉则筮逺日如初仪

疏曰:「曲礼云:『吉事先近日,防事先逺日』,此尊卑礼同也。又云:『旬之内曰近某日,旬之外曰逺某日』,此尊卑有异。云:『旬之内曰近某日』,据士礼,吉事先近日,谓祭祀。假令孟月,先于孟月上旬内筮,筮不吉,

译疏文说:郑玄在《防大记》的注中说:“‘姓’的意思是‘生’,说‘子’所生的人,那就是‘孙’。”小宗是指继承父亲(祢)祭祀的人,五世之后就要迁出。宗子是指继承别子而成为大宗的人。如果依据小宗有丧服关系的人来看,如果依据大宗兼有断绝丧服关系的人来看。敖氏说:“这时子孙以下的丧服,也都统一由主人来统领。”世佐按:子孙还说是子孙,变“孙”为“姓”的原因,是因为子孙只限于两代,说“子”所生的人,那么曾孙以及以下都包括在内了。”先说子孙而后说兄弟,是因为子孙是依据被祭祀者而言,兄弟是依据主祭者而言。凡是同姓的人都称为兄弟,不一定与主人同昭穆。古人敬重宗族,那些支庶即使年长辈分尊,也都统属于大宗。《诗经》说:“君之宗之。”就是这个意思。这种礼制很久废弃不讲,然而如果在主持器物和承当祭祀的时候,能够深思并默记于心,那么就会更加知道宗法不可不恢复。

有司、众执事如同兄弟,穿着丧服,面向东,以北为上。

注说:这是士的属吏。

敖氏说:“有司和众执事,是公臣、私臣中共同参与占卜事务的人。这时还没有宾客,所以有司和众执事都如同宾客的位置,在西方面向东,以北为上。”

在门中间闑的西侧、门槛外铺设席位。

注说:这是为筮人设置的。

疏文说:《士冠礼》中说:“筮与席所卦的地方,在西塾准备饮食,然后说在门中间铺设席位。筮人拿着筮草,抽出上面的韇,兼拿着它。”这里不说在西塾准备饮食,而经文只说在门中间铺设席位,在西塾取筮,又不说抽出上面的韇,这都是互相参照、省略文字的意义。

筮人从西塾取来筮草,拿着它,面向东接受主人的命令。

注说:“筮人,是官名。筮,是问。取用来问神明的东西,指的是蓍草。”

宰站在主人的左边,辅助传达命令,命令说:“孝孙某占卜来日,某日谋划这件事,去他的皇祖某子那里,希望享用。”

注说:“辅助传达命令从左边,是为了向神求取变化。士的祭祀,称为岁事。这里说某事,又不说妃,是容许在大祥之后,禫月的吉日,祭祀某子,‘祖’字是指伯子、仲子。”

疏文说:“《少仪》说:‘辅助献币从左边,传达言辞从右边。’这是祭祀,所以宰从左边;辅助传达命令为神求吉,所以不同于常礼。”

敖氏说:“《仪礼》其他篇章凡是辅助传达命令的都说是从右边,与《少仪》所说的传达言辞从右边相合。只有这里经文说从左边,似乎没有别的意义,大概是文字错误。左应当是右。来日某也指丁或己日,某事就是岁事。这里去他的皇祖某子,是说主人去他的庙里祭祀他。某子,是祖的谥号。称其谥号,是指大夫作为祖而言,也是假设的言辞。士祭祀作为祖的大夫,其礼仪如此,所以表明他随从生者的爵位。尚飨,是说如果那天吉利,那么希望他的神享用。下面筮尸,仿照这里不说以某妃配享,不同于大夫的筮辞。如果是祝辞,那么也应当说。”

郝氏说:“《防礼》命令筮日,都从右边;这里从左边,是筮事祖考,不敢用卑下的礼仪传达给他。”某事承接上篇,指祥禫,如谋划这禫事之类,去皇祖,就是所祔的祖,去他的庙祭祀。

世佐按:其他篇章的言辞,多见于记,或总录在经文之后。只有这一篇及《少牢礼》,就在叙述事情的过程中说出,也是变体。士祭祖祢,说祖而不及祢,是因为祭二庙同日,举其尊者而言。筮日、筮尸,都说“尚飨”,是因为孝子孝孙的心,以神歆享其祭祀为吉利。说某事,又不说以某妃配享,于是指为祥禫等祭祀的证据。得到敖氏的说法来贯通,足以解释其疑惑了。只是他所解释的“某事”的意义,也不完全完善。大概“某事”,是说如春曰“祠事”,秋曰“尝事”之类。宗庙的祭祀,因时节不同名称不同,在《周礼》有祫、禴、尝、烝的区别,而总称则曰“岁事”。《尚书》说:“王在新邑,烝祭岁。”就是这个意思。这里说“某事”,《少牢》说“岁事”,也是取大夫士相变的意思。如果都叫“岁事”,那么又何必空其文呢?

筮者答应,返回就席,面向西坐下,卦者在左边,完成筮占,写下卦象,筮者拿着它给主人看。

注说:士的筮者坐着,因为蓍草短,所以方便。

疏文说:《少牢礼》,站立筮占三正。记说:天子蓍草长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

敖氏说:“还,也是向右转。写卦,是卦者做的。”

主人接受观看,交还,筮者返回,面向东长占,完成后告诉主人,占辞说吉利。注说:长占,是因为他的年长,像旅占一样。

疏文说:《士冠礼》说:“筮人返回面向东,旅占。”说明这里也是长像旅占。经文只说“长者”,是因为从长者为始。

如果不吉利,就筮占远日,如同初始的礼仪。

疏文说:“《曲礼》说:‘吉事先近日,凶事先远日’,这是尊卑礼相同。又说:‘旬之内曰近某日,旬之外曰远某日’,这是尊卑有异。说:‘旬之内曰近某日’,依据士礼,吉事先近日,指祭祀。假设孟月,先在孟月上旬内筮,筮不吉利,

乃用中旬之内更筮,中句又不吉,更于下旬内筮,筮不吉,即止。大夫已上,假令孟月祭于前月下旬筮,来月之上旬不吉,又于孟月之上旬筮,中旬中旬不吉,又于中旬筮下旬,下旬又不吉,即止不祭。」

译于是就在中旬之内再次占卜,中旬占卜又不吉利,便在下旬之内占卜,占卜仍不吉利,就停止。大夫及以上官员,假如在孟月的前月下旬占卜祭祀,来月上旬占卜不吉利,又回到孟月的上旬占卜,中旬占卜不吉利,又在中旬占卜下旬,下旬占卜仍不吉利,就停止,不再祭祀。

敖氏曰:「即于其日改筮之,亦见其异于大夫也。」世佐案:疏説士筮逺日之法,及三筮不吉则止不祭,皆误。当以张子及张氏尔岐之説为正,俱见《士冠礼》。

  宗人告事毕

  右筮日

  世佐案此祭前十日内事

前期三日之朝,筮尸,如求日之仪。命筮曰:「孝孙某诹此某事,适其皇祖某子。筮某之某为尸,尚飨。」

注曰:三日者,容宿宾,视濯也。某之某者,字尸父,而名尸,连言其亲,庶几其冯依之也。大夫、士以孙之伦为尸。

疏曰:前期二日,宿賔一日,视濯。此经乃祭前三日筮尸,故郑云:「容宿宾视濯,言容者为筮尸之后,祭日之前有二日容此二事也。」经直云「某之某」,郑知「字尸父而名尸者」,《曲礼》云:「为人子者祭祀不为尸。」然则尸卜筮无父者,又云:「卒哭乃讳,讳则不称名。」故知「尸父云某是字,尸既对父,故某为名。」大夫、士以孙之伦为尸,皆取无爵者,无问成人与防,皆得为之。《曽子问》曰:「祭成防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防则使人抱之,是也。」若天子、诸侯虽用孙之伦,取卿大夫有爵者为之,故《鳬鹥》诗祭尸之等皆言「公尸」。

敖氏曰:「如求日之仪,兼若不吉而改筮者,言也。命筮之辞异,故特见之明,其余皆同也。」

世佐案:尸必以孙,则尸父即所祭者之子也。其或取诸同姓之适孙,则亦其子行也。故筮尸必连其父言之。

  右筮尸

  乃宿尸

疏曰:「乃缓辞,则与筮尸别日矣【从扬氏图采入】

主人立于尸外门外,子姓兄弟立于主人之后,北面,东上。

注曰:「不东面者,来不为宾客。子姓立于主人之后,上当其后。」

疏曰:「子姓兄弟北面陪主人,后东头为上者,不得过主人,故为上者当主人之后也。」

敖氏曰:「上言筮尸如求日之仪,则是筮时兄弟咸在,所筮者亦存焉。筮之而吉,不即告之,乃于其既归也,然后亲宿之于其门者,尊之而不敢苟也。北面者亦尊尸,若不敢必其西面,见已然。」

世佐案:尸,本主人之晜弟若子行也;而及其为尸,则又有祖父之象焉。故宿之之时,面位如是。

  尸如主人服出门左西面

  注曰不敢南面当尊

疏曰:此决少牢。云主人即位于庙门外之东方,南面。以其大夫尊,有君道,故南面。当尊此士之孙伦为尸,虽被宿,犹不敢当尊也。

郝氏曰:「北面事神之礼,出门左迎宾之礼。」

世佐案:注意,盖谓主人北面宿尸,以事尊者之礼事之。尸见主人不南面而西面,是不敢以尊者自居也。少牢所云,乃主人南面之事,与此无与。疏引之误。

  主人辟皆东面北上

  注曰顺尸

敖氏曰:「辟者,起敬也。盖在尸出门时,皆皆子姓兄弟也。是时,子姓兄弟亦立于主人之后,而上当其后也。」

  主人再拜尸答拜

  注曰主人先拜尊尸

疏曰:下文「宿宾宾先拜,主人乃答拜」,今此尊尸,是以主人先拜也。案《少牢》云:「吉则遂宿,尸祝摈主人再拜稽首,祝告曰:『孝孙某云云』,尸拜许诺。祝先释辞讫,尸乃拜。」此尸答拜后,宗人乃摈辞者,士尸卑,主人拜尸,即答拜,不得摈辞讫。大夫之尸尊,尊得释辞讫乃拜。姜氏曰:「答拜、释辞皆一时事,而文有先后耳。」疏説盖泥。

世佐案:「主人再拜,亦稽首,不言者,文省也。尸答拜之节,此与少牢礼同。姜氏以为文有先后,得之。疏谓尸有尊卑之辨,谬矣。」

宗人摈辞如初,卒曰:「筮子为某尸,占曰吉,敢宿。」

注曰:「宗人摈者,释主人之辞如初者,如宰赞命筮尸之辞,卒曰者,着其辞所易也。」

张氏曰:「如初者,如初筮。尸曰:『孝孙某诹此某事,适其皇祖某子』,乃易去下二语,而曰『筮子为某尸』,占曰吉,敢宿。」

世佐案:某尸,谓若皇祖、若皇考也。

  祝许诺致命

注曰:「受宗人辞,许之传命于尸。始宗人祝北面,至于传命皆西面,受命东面释之。」

敖氏曰:「祝事尸者也,故于此即使之致命,以

译敖氏说:“就在当天改期重新占卜,也能看出这与大夫的礼制不同。”世佐按语:《疏》中解释士人占卜远离祭日的方法,以及三次占卜不吉就停止祭祀的说法,都是错误的。应当以张子和张氏尔岐的说法为正确,这些都在《士冠礼》中可以看到。

宗人禀告事情完毕。

以上是占卜祭日的部分。

世佐按语:这是祭祀前十天内的事务。

在祭祀前三天的早晨,占卜选尸,礼仪如同求取祭日一样。命令占卜者说:“孝孙某选择这个某事,去侍奉我的皇祖某子。占卜某人的某子做尸,请享用祭品。”

注解说:“三天,是为了容纳留宿宾客、视察洗涤祭器这两件事。某之某,是指称呼尸的父亲的字,而称呼尸的名,连言其亲属关系,希望神灵能够依附他。大夫和士人用同宗的孙子辈做尸。”

《疏》说:“祭祀前两天,留宿宾客一天,视察洗涤祭器。这段经文说的是祭祀前三天占卜选尸,所以郑玄说:‘容纳留宿宾客和视察洗涤,说容纳是因为占卜选尸之后,祭祀日之前有两天可以容纳这两件事。’经文只说‘某之某’,郑玄知道是‘称呼尸父亲的字而称呼尸的名’,《曲礼》说:‘作为儿子的人,祭祀时不做尸。’那么尸占卜时没有父亲,又说:‘卒哭之后才避讳,避讳就不称名。’所以知道‘尸父亲说某是字,尸既然对着父亲,所以某是名。’大夫和士人用孙子辈做尸,都选取没有爵位的人,不问是成人还是未成年,都可以做。《曾子问》说:‘祭祀成人和未成年者必须有尸,尸必须由孙子担任。孙子未成年就让人抱着他,就是这样。’如果天子、诸侯虽然也用孙子辈,但选取卿大夫中有爵位的人来做,所以《凫鹥》诗中祭祀尸的等级都说‘公尸’。”

敖氏说:“如同求取祭日的礼仪,包括如果不吉就改期重新占卜的话,也都包括在内。命令占卜的言辞不同,所以特别列出以明确,其余的都相同。”

世佐按语:尸必须由孙子担任,那么尸的父亲就是所祭祀者的儿子。如果选取同姓的嫡孙,那也是儿子的辈分。所以占卜选尸一定要连同他的父亲一起提及。

以上是占卜选尸的部分。

于是留宿尸。

《疏》说:“乃”是舒缓的词语,说明与占卜选尸不是同一天。【从扬氏图中采纳】

主人站在尸门外,子姓兄弟站在主人后面,面朝北,以东边为上。

注解说:“不面朝东,是因为来不是为了做宾客。子姓站在主人后面,上面应当对着主人的后面。”

《疏》说:“子姓兄弟面朝北陪同主人,后面以东头为上,是因为不能超过主人,所以上面的人应当站在主人的后面。”

敖氏说:“上面说占卜选尸如同求取祭日的礼仪,那么占卜时兄弟都在,被占卜的人也还在。占卜吉利,不立即告诉他,而是等他回家后,然后亲自在他门前留宿他,这是尊重他而不敢轻率。面朝北也是尊重尸,好像不敢确定他面朝西,看到已经如此。”

世佐按语:尸,本来是主人的兄弟或儿子辈;等到他做尸,又有祖父的象征。所以留宿他的时候,方位和位置就是这样。

尸穿着主人的衣服出门,站在左边面朝西。

注解说:不敢面朝南面对尊者。

《疏》说:这是决定少牢之礼。说主人就位在庙门外东方,面朝南。因为大夫尊贵,有君主的道理,所以面朝南。面对尊者,这里士人的孙子辈做尸,虽然被留宿,还是不敢面对尊者。

郝氏说:“面朝北是侍奉神灵的礼节,出门左边是迎接宾客的礼节。”

世佐按语:注意,大概是说主人面朝北留宿尸,用侍奉尊者的礼节侍奉他。尸看到主人不面朝南而面朝西,是不敢以尊者自居。少牢中所说的,是主人面朝南的事情,与此无关。《疏》引用它错了。

主人避开,大家都面朝东,以北边为上。

注解说:顺从尸。

敖氏说:“避开,是表示敬意。大概在尸出门时,都是子姓兄弟。这时,子姓兄弟也站在主人后面,而上面应当对着主人的后面。”

主人拜两次,尸回答拜礼。

注解说:主人先拜是尊重尸。

《疏》说:下文“留宿宾客,宾客先拜,主人然后回答拜礼”,现在这里尊重尸,所以主人先拜。查《少牢》说:“吉利就于是留宿,尸祝传话主人拜两次叩头,祝告说:‘孝孙某……’,尸拜答应。祝先说完话,尸才拜。”这里尸回答拜礼后,宗人才传话,是因为士人的尸卑贱,主人拜尸,就回答拜礼,不能等话说完。大夫的尸尊贵,尊贵可以等话说完才拜。姜氏说:“回答拜礼、说完话都是同时的事,只是文字有先后。”《疏》的解释大概拘泥了。

世佐按语:“主人拜两次,也是叩头,不说,是文字省略。尸回答拜礼的礼节,这里与少牢礼相同。姜氏认为文字有先后,是对的。《疏》说尸有尊卑的区别,错了。”

宗人传话如同开始一样,最后说:“占卜你做某尸,占卜说吉利,敢来留宿。”

注解说:“宗人传话,解释主人的言辞如同开始一样,如同宰官赞命占卜选尸的言辞,最后说,是表明言辞所改变的地方。”

张氏说:“如同开始,是如同开始占卜。尸说:‘孝孙某选择这个某事,去侍奉我的皇祖某子’,于是去掉下面两句话,而说‘占卜你做某尸’,占卜说吉利,敢来留宿。”

世佐按语:某尸,是说像皇祖、像皇考一样。

祝答应并传达命令。

注解说:“接受宗人的话,答应并传达命令给尸。开始宗人祝面朝北,到了传达命令都面朝西,接受命令面朝东解释。”

敖氏说:“祝是侍奉尸的人,所以在这里就让他传达命令,以

见其意云。」

  尸许诺主人再拜稽首

注曰:「其许,亦宗人受于祝,而告主人。」

译(祝官)说:“看到他的心意了。”

尸答应后,主人再次行拜礼并叩头至地。

注解说:“尸之所以答应,也是宗人从祝官那里接受了(祝官传达的)意思,然后告知主人。”

敖氏曰:「拜稽首,亦尊尸也。尸既许诺,则成为尸,故于此不答拜。」

  尸入主人退

  注曰相揖而去尸不拜送尸尊

疏曰:知有相揖者,约少牢。云尸送揖不拜也。但彼有送文,大夫尊也【从扬氏图节本】

敖氏曰:「尸既许,则有祖道,故不俟主人之退,而先入。见其尊,亦变于大夫尸也。先入而不揖,辟君礼也。」《聘礼》:「公与羣臣夕币,乃揖而先入。」

  右宿尸

宿宾宾如主人服出门左,西面再拜,主人东面答再拜。宗人摈曰:「某荐岁事,吾子将涖之,敢宿。」

注曰:荐进也,涖临也。言吾子将临之,知宾在有司中,今特肃之,尊宾耳。

疏曰:属吏有公,有司,有私。臣若在门外时,同在门西,东面北上。及其入为宾,及众宾者,适西阶以俟行事。公有司不选为宾者,门西北面。私臣不选为宾,门东北面【从句读节本】

又曰:宿尸与宿宾中无厥明之文,则二者同日明矣【从扬氏图采入】

敖氏曰:「此云『吾子将涖之』,是向者宾既许之矣。然则筮日之后,亦当有戒宾之仪,如士冠礼所记者,经不见之,文畧耳。」

郝氏曰:嵗事,每嵗时祭之事。前言诹某事,此言嵗事,义互备也。

张氏曰:「士前祭二日,选属吏为宾,特肃一人以备三献。属吏必来助祭,故云『吾子将涖之』。」

宾曰:「某敢不敬从?」主人再拜,宾答拜。主人退,宾拜送。敖氏曰:「主人宿辞,摈者释之。是宾之对辞,亦摈者传之矣。然则凡主人亲戒宿其仪,皆然。经不尽见之也。」

  右宿宾

世佐案:以上二事,皆祭前二日为之,即筮尸之明曰也。敖云:筮尸、宿尸、宿宾,皆同日非。

厥明,夕陈鼎于门外,北面,北上有鼏。

注曰:「厥,其也。宿宾之明日,夕,门外,北面,当门也。」疏曰:「经直云门外,不言门之东西,故知当门。下篇少牢陈鼎在门东,此当门者,士卑避大夫故也。」

敖氏曰:「门外不言东方,可知也。北面,北上,亦放祭时陈鼎之位也。」

棜在其南,南顺实兽于其上,东首。

注曰:「顺犹从也。棜之制,如今大木轝矣。上有四周,下无足。兽腊也。」

敖氏曰:「兽言东首而不及足者,以其足左右出故也。」郝氏曰:「棜轝,通形如箱,以载兽,在鼎南向,南直陈。」

  牲在其西北首东足

注曰:其西棜,西也。东足者,尚右也。牲不用棜,以其生疏。曰:豕不可牵之防,其足陈于门外,首北出棜东,其足寝其左,以其周人尚右将祭故也。

设洗于阼阶东南,壶禁在东序,豆笾铏在东房南上,几席两敦在西堂。

注曰:「东房,房中之东,当夹北;西堂西夹室之前,近南耳。」

疏曰:大夫、士直有东房、西室,故他经直言房,不言东,此经特言东房,故注知是房内近东云。当夹北者,夹室半以南为之,以壁外相望,则当夹北也。夹室在房近东南也。云西堂西夹之前近南耳者,案《尔雅》注:夹室前堂谓之厢,此在西堂,在西厢,故云西夹之前近南也。

敖氏曰:「南上者,豆二以并在南,二笾次之,此未实之故,南上之文惟主于器。」

郝氏曰:「洗设于阼阶东南堂下也。壶有禁,在堂上东墙下。豆笾铏在东房。虚器未实,皆自南陈而北。几席神座,两敦馈神之器。」

主人及子姓兄弟即位于门东,如初。

  注曰初筮位也

宾及众宾即位于门西,东面,北上。

注曰:「不象如初者,以賔在而宗人祝不在。」

疏曰:宾及众宾,即是前者,有司、羣吏、执事当言如初,不言者,以宰前筮时在门东,赞主人辞,今宰在门西,同行又宗人、祝离位,宾西北、东面南上,异于筮位时故也。

敖氏曰:「此时方修祭事,助祭之宾宜来视之。以其不在,向者有司羣执事之中,故此虽东面北上,而不蒙如初之文。宾既位于此,则公臣私臣不敢与之齿,而位于他所矣。下文云:『宗人祝立于宾西北,东面南上』,又记曰:『公有司门西北,面东上;私臣门东北,面西上』,足以明祭时有司之

译敖氏说:“行拜稽首之礼,也是表示对尸的尊重。尸既然已经应允,就正式成为尸了,所以在此处主人不答拜。”

尸进入,主人退下。

注说:主人与尸相互作揖后离开,尸不拜送,因为尸尊贵。

疏说:知道有相互作揖这一礼节,是约略参照《少牢馈食礼》。那里说尸送客时只作揖而不拜送。但那里有送客的记载,是因为大夫地位尊贵【依据扬氏图节本】。

敖氏说:“尸既然应允,就有祖道之礼,所以不等主人退下,就先进入。这是显示其尊贵,也与大夫之尸的礼仪不同。先进入而不作揖,是避开君主的礼仪。”《聘礼》记载:“国君与群臣在傍晚行币礼,然后作揖并先进入。”

以上为“宿尸”部分。

宿宾。宾的服饰如同主人,出门站在左边,面朝西,行再拜礼,主人面朝东,答以再拜。宗人作为傧者传话道:“某人进献岁时的祭祀,您将要莅临,冒昧地预先告知。”

注说:“荐”是进献,“涖”是莅临。说您将要莅临,可知宾客在有司之中,现在特意郑重地告知,是为了尊重宾客。

疏说:属吏有公臣,有司,有私臣。臣如果在门外时,同在门西,面朝东,以北为上。等到进入成为宾客,以及众宾时,前往西阶等待行事。公臣中有司未被选为宾客的,在门西面北。私臣未被选为宾客的,在门东面北【依据句读节本】。

又说:宿尸与宿宾中间没有“厥明”(第二天)的文字,那么这两件事是同一天进行的就明白了【依据扬氏图采入】。

敖氏说:“这里说‘您将要莅临’,是先前宾客已经应允了。那么筮日之后,也应当有告诫宾客的仪式,像《士冠礼》所记载的那样,经文没有见到,是文字省略罢了。”

郝氏说:岁事,是每年时令祭祀的事情。前面说择定某事,这里说岁事,意义互相补充完备。

张氏说:“士在祭祀前两天,从属吏中选拔宾客,特意郑重地选定一人以备三献之礼。属吏必定来助祭,所以说‘您将要莅临’。”

宾客说:“某怎敢不恭敬地遵从?”主人行再拜礼,宾客答拜。主人退下,宾客拜送。敖氏说:“主人宿辞,由傧者传达。那么宾客的答辞,也是由傧者传达的。那么凡是主人亲自告诫、宿辞的仪式,都是这样。经文不能全部见到罢了。”

以上为“宿宾”部分。

世佐按语:以上两件事,都是在祭祀前两天进行,也就是筮尸的第二天。敖氏说筮尸、宿尸、宿宾都在同一天,这是不对的。

第二天,傍晚在门外陈列鼎,面朝北,以北为上,鼎上有鼏。

注说:“厥”是“其”的意思。宿宾的第二天,傍晚,在门外,面朝北,正对着门。疏说:“经文只说门外,不说门的东边还是西边,所以知道是正对着门。下篇《少牢馈食礼》陈鼎在门东,这里正对着门,是因为士地位卑微,避开大夫的缘故。”

敖氏说:“门外不说东方,是可以推知的。面朝北,以北为上,也是仿照祭祀时陈列鼎的位置。”

棰在鼎的南边,南边顺着棰的方向,把兽肉放在上面,头朝东。

注说:“顺”就是“从”的意思。棰的形制,像现在的大木车。上面有四周的挡板,下面没有脚。兽肉是腊肉。

敖氏说:“兽肉说头朝东而没有提到脚,是因为它的脚向左右伸出的缘故。”郝氏说:“棰和车,形状都像箱子,用来装载兽肉,在鼎的南边,正对着鼎陈列。”

牲口在棰的西北边,头朝东,脚朝东。

注说:它的西边是棰,西边。脚朝东,是崇尚右边。牲口不用棰,因为它是活的。说:猪不可以牵拉的缘故,它的脚陈列在门外,头向北伸出棰的东边,它的脚卧在左边,因为周人崇尚右边,将要祭祀的缘故。

在阼阶的东南边设置洗,壶和禁在东序,豆、笾、铏在东房的南边,以北为上,几、席、两敦在西堂。

注说:“东房”,是房中的东边,正对着夹室的北边;“西堂”,是西夹室的前面,靠近南边罢了。

疏说:大夫、士只有东房、西室,所以其他经文只说房,不说东,这里经文特意说东房,所以注知道是房内靠近东边。正对着夹室北边的,夹室的一半以南作为房,从壁外相望,就正对着夹室的北边。夹室在房靠近东南边。说西堂在西夹室的前面靠近南边罢了,查《尔雅》注:夹室前面的堂叫做厢,这里在西堂,在西厢,所以说西夹室的前面靠近南边。

敖氏说:“南上,是豆两个并排在南边,两个笾次之,这是因为还没有盛放食物,所以南上的文字只针对器物而言。”

郝氏说:“洗设置在阼阶东南的堂下。壶有禁,在堂上东墙下。豆、笾、铏在东房。空器没有盛放食物,都从南边陈列到北边。几、席是神座,两敦是供奉神的食物。”

主人及子姓兄弟在门东就位,如同当初。

注说:当初筮位的位置。

宾客及众宾在门西就位,面朝东,以北为上。

注说:“不像当初那样”,是因为宾客在而宗人、祝不在。

疏说:宾客及众宾,就是前者,有司、群吏、执事应当说如同当初,没有说,是因为宰先前筮时在门东,赞主人辞,现在宰在门西,同行又宗人、祝离位,宾客西北、面朝东、以南为上,不同于筮位时所以这样。

敖氏说:“此时正在修治祭祀之事,助祭的宾客应当来观看。因为他们不在,先前在有司群执事之中,所以这里虽然面朝东、以北为上,而不沿用‘如初’的文字。宾客既然在此就位,那么公臣私臣不敢与他们同列,而位于其他地方了。下文说:‘宗人祝立于宾西北,面朝东,以南为上’,又记载说:‘公有司在门西北,面朝东,以上为上;私臣在门东北,面朝西,以上为上’,足以说明祭祀时有司的……”

属不在宾位也。审矣。」

世佐案:宾、僚、友来助祭者也,与有司、羣执事自别。注疏一之非,当以敖説为正。

译(这)是因为(他)不在宾客的位置上。这是确凿的。”

世佐按:宾、僚、友是来协助祭祀的人,与有司、众执事人员自不相同。注疏将二者混为一谈是错误的,应当以敖氏的说法为正确。

宗人祝立于宾西北东面南上

注曰:「事弥至,位弥异。宗人祝于祭,宜近庙。」

疏曰:宗人祝近门,离本位,故云位弥异。

  敖氏曰南上宜变于宾

主人再拜,宾答再拜。三拜,众宾;众宾答再拜。

注曰:「众宾再拜者,士贱旅之得备礼也。」

疏曰:「有司彻,主人三拜,众宾皆答一拜。卿大夫尊宾,贱纯臣不再拜者,避国公。此士贱得备礼。」

敖氏曰:「众宾答一拜,言再者字误也。」

世佐案:此士旅拜法也。説见《乡饮酒礼》。敖説非。

主人揖入,兄弟从宾及众宾从,即位于堂下,如外位。注曰:为视濯也。

敖氏曰:「如外位,则宗人祝皆在其中矣。不言者,省文也。」

宗人升自西阶,视壶濯及豆笾,反降,东北面告濯具。注曰:濯溉也。不言敦铏者,省文也。东北面告,縁宾意欲闻也。言濯具,不言絜,以有几席。

疏曰:主人在东阶下,宗人降自西阶,宜东面告。乃行至宾南而东北面告者,欲兼闻之于宾也。几席不洗者,告具而已【参用句读及扬氏圗节本】

敖氏曰:宗人亦既立于宾西北之位,乃升于壶,言濯以见其余,不言敦铏几席,省文也。东北面乡主人,濯具谓所濯者已具也。此亦有不必濯者,乃云濯具者,总言之耳。

郝氏曰:「告濯,告既洗也;告具,告既备也。」

  世佐案告濯具之解敖説似胜

  宾出主人出皆复外位

  注曰为视牲也

敖氏曰:「惟言宾主人出,文又省矣。」

  宗人视牲告充雍正作豕

注曰:「充犹肥也。雍正官名也。北面以策,动作豕视,声气。」

疏曰:案《礼记·内则》、《周礼·庖人职》云:「豕望视而交防腥」,不云豕之声气,而正云「视声气者」,但祭祀之牲,当充盛肥。若声气不和,即是疾病,不堪祭祀。

郝氏曰:「雍正饔人之长,主烹饪者。」

  宗人举兽尾告备举鼎鼏告絜

  注曰备具

敖氏曰:「此所告之仪,亦皆东北面。」

郝氏曰:「举兽尾,视腊全也;启鼎盖,视其洁也。」

  请期曰羮饪

注曰:「谓明日质明时而曰肉熟,重豫劳宾。宗人既得期,西北面告宾有司。」

敖氏曰:「请期而主人自告之,亦异于大夫请期。盖东面既得期,西北面告宾,东北面告兄弟。」

郝氏曰:请期,请明日祭之早晏,羮饪以煑,肉熟为节。世佐案:请宗人请也,曰主人曰也。

  告事毕宾出主人拜送

  敖氏曰送于外门外

  世佐案告亦宗人告也

  右视濯视牲为期

  世佐案此祭前一日事

夙兴,主人服如初,立于门外东方,南面,视侧杀。

注曰:「主人服如初,则其余有不▯端者,侧杀,杀一牲也。」

敖氏曰:「东方盖当东塾少南,鼎之西也。」

张氏曰:「自此至立于中庭,言祭日陈设及位次之事。主人服如初,谓▯端也。案下记,惟尸、祝、佐食与主人同服;宾及兄弟筮日、筮尸、视濯,亦▯端。至祭日则皆朝服,▯冠缁带,缁韠。」

  主妇视饎爨于西堂下

注曰:「炊黍稷曰饎,宗妇为之爨灶也。西堂下者,堂之西下也,近西壁,南齐于坫。」

  敖氏曰视之当东面爨亦东面

  亨于门外东方西面北上

注曰:亨,煑也。煑豕、鱼、腊,以镬各一爨。《诗》云:「孰能亨鱼,溉之釡鬵。」

敖氏曰:「此亦以亨者见爨之面位也。东方于陈鼎之处,则又东矣。北上豕爨在北,鱼腊亚之。」

  羮饪实鼎陈于门外如初

  注曰初视濯也

世佐案如初者,如其北面。北上有鼏也。

  尊于户东▯酒在西

注曰:「户东室,户东▯酒在西,尚之。凡尊酌者在左。」张氏曰:「郑注云:『凡尊酌者在左,▯酒不酌,故在右』,是以东西为左右。」《少仪》云:「尊者以酌者之左为上尊。」又据酌者北面临尊而言左右,以西为左,其位置虽同,而言有殊也。

  实豆笾铏陈于房中如初

注曰:「如初者,取而实之;既而反之。」

敖氏曰:「如初,亦如其南上之位也。」记曰:「宾与长兄弟之荐,自东

译宗人、祝立于宾客的西北方,面朝东,以南为上。

注说:“事情越接近祭祀,位置就越不同。宗人、祝在祭祀时,应当靠近宗庙。”

疏说:宗人、祝靠近门,离开了原本的位置,所以说位置更加不同。

敖氏说:以南为上,应当与宾客的位置有所变化。

主人再次拜谢,宾客回拜两次。主人拜三次,面向众宾客;众宾客回拜两次。

注说:“众宾客回拜两次,是因为士身份低贱,在旅祭中也能得到完备的礼仪。”

疏说:“有司撤除祭品时,主人拜三次,众宾客都只回拜一次。卿大夫尊重宾客,轻视纯臣不再拜,是为了避讳国君。这里士身份低贱,所以能得到完备的礼仪。”

敖氏说:“众宾客回拜一次,说‘再拜’是文字错误。”

世佐按语:这是士旅拜的方法。解说见《乡饮酒礼》。敖氏的说法不对。

主人作揖进入,兄弟跟随,宾客及众宾客跟随,在堂下就位,如同外面的位置。注说:是为了视察清洗祭器。

敖氏说:“如同外面的位置,那么宗人、祝都在其中了。不提及他们,是省略文字。”

宗人从西阶登上,视察壶、濯器以及豆、笾,返回后走下台阶,面朝东北报告清洗完毕。注说:濯是清洗的意思。不提及敦、铏,是省略文字。面朝东北报告,是顺着宾客想要听到的意思。说清洗完毕,不说洁净,是因为还有几、席。

疏说:主人在东阶下,宗人从西阶走下,应当面朝东报告。却走到宾客南面而面朝东北报告,是想让宾客也能听到。几、席不清洗,只是报告器具齐备而已【参用句读及扬氏图节本】

敖氏说:宗人既然已经立于宾客西北的位置,于是登上台阶视察壶,说清洗以显示其余器物,不提及敦、铏、几、席,是省略文字。面朝东北朝向主人,濯具是指所清洗的已经齐备。这里也有不必清洗的,却说濯具,是总括而言。

郝氏说:“告濯,是报告已经清洗;告具,是报告已经齐备。”

世佐按语:关于“告濯具”的解释,敖氏的说法似乎更好。

宾客出去,主人出去,都回到外面的位置。

注说:是为了视察牺牲。

敖氏说:“只说宾客、主人出去,文字又省略了。”

宗人视察牺牲,报告肥壮;雍正(官名)面朝北用鞭子策动,观察猪的动作,听其声气。

注说:“充是肥壮的意思。雍正是官名。面朝北用鞭子策动,观察猪的动作,听其声气。”

疏说:根据《礼记·内则》、《周礼·庖人职》说:“猪望视而交防腥”,不说猪的声气,而正说“视察声气”,只是祭祀的牺牲,应当充盛肥壮。如果声气不和,就是疾病,不能用于祭祀。

郝氏说:“雍正是饔人的长官,主管烹饪。”

宗人举起兽尾,报告齐备;举起鼎和鼏,报告洁净。

注说:备是齐备。

敖氏说:“这里所报告的仪式,也都是面朝东北。”

郝氏说:“举起兽尾,是视察腊肉完整;打开鼎盖,是视察其洁净。”

请示日期说:“羹已煮熟。”

注说:“是指明天天明时分,说肉已熟,重视预先慰劳宾客。宗人得到日期后,面朝西北报告宾客和有司。”

敖氏说:“请示日期而主人亲自报告,也与大夫请示日期不同。大概面朝东得到日期后,面朝西北报告宾客,面朝东北报告兄弟。”

郝氏说:请示日期,是请示明天祭祀的早晚,以羹煮熟为节点。世佐按语:请是宗人请示,曰是主人说。

报告事情完毕,宾客出去,主人拜送。

敖氏说:在门外拜送。

世佐按语:告也是宗人报告。

以上是视察清洗、视察牺牲、确定日期。

世佐按语:这是祭祀前一天的事情。

早起,主人穿着如初,立于门外东方,面朝南,视察侧杀(杀一头牲)。

注说:“主人穿着如初,那么其余有不端正的,侧杀,是杀一头牲。”

敖氏说:“东方大概是在东塾稍南,鼎的西面。”

张氏说:“从这到立于中庭,说的是祭祀当天陈设及位次的事情。主人穿着如初,是指端服。根据下文记载,只有尸、祝、佐食与主人同服;宾客及兄弟在筮日、筮尸、视濯时,也穿端服。到祭祀当天则都穿朝服,戴端冠,系黑带,佩黑韠。”

主妇视察炊爨,在西堂下。

注说:“炊煮黍稷叫饎,宗妇为之炊爨。西堂下,是堂的西下,靠近西壁,南边与坫齐平。”

敖氏说:视察时应当面朝南,炊爨也面朝南。

在门外东方烹煮,面朝西,以北为上。

注说:亨是煮的意思。煮猪、鱼、腊肉,用镬各一灶。《诗》说:“谁能煮鱼,灌溉于釜鬵。”

敖氏说:“这也是以烹煮者来显示灶的方位。东方在陈设鼎的地方,则更东了。以北为上,猪的灶在北,鱼、腊肉次之。”

羹煮熟,盛入鼎,陈设在门外,如同当初。

注说:初是视濯的时候。

世佐按语:如初,是如同其北面。以北为上,有鼏。

酒尊在户东,清酒在西。

注说:“户东是室,户东清酒在西,崇尚它。凡是尊,酌者在左。”张氏说:“郑注说:‘凡是尊,酌者在左,清酒不酌,所以在右’,是以东西为左右。”《少仪》说:“尊者以酌者的左边为上尊。”又根据酌者北面临尊而言左右,以西为左,其位置虽同,而言说有殊。

盛放豆、笾、铏,陈设在房中,如同当初。

注说:“如初,是取而盛之;然后反之。”

敖氏说:“如初,也是如同其南上的位置。”记载说:“宾客与长兄弟的荐,从东

房,其余在东堂。」然则祝、主人、主妇、宾、长、长兄弟之豆笾,亦皆二以并,相继而陈之于铏之北矣。郝氏曰:「实豆笾铏以脯醢和羮之类。」

译房,其余在东堂。」那么,祝、主人、主妇、宾客、年长者、年长兄弟的豆和笾,也都是两两并列,依次陈设在铏的北面了。郝氏说:「在豆、笾、铏中盛放干肉、肉酱和调和羹汤之类的食物。」

执事之俎陈于阶间二列北上

注曰:「执事,谓有司及兄弟二列者,因其位在东西,祝主人、主妇之俎亦存焉,不升鼎者,异于神。」

敖氏曰:「执事,谓凡执祭事者也。主人及祝以下之通称。其俎二列,北上,东列则阼俎为上,西列则祝俎为上。其内兄弟之俎,则当次于兄弟也。此『执事』之文所包者广,与前后所云者不同。」

盛两敦陈于西堂,借用萑几席陈于西堂如初。

  注曰盛黍稷者宗妇也萑细苇

  敖氏曰盛乃借之重黍稷也

尸盥,匜水实于槃中,箪巾在门内之右。

注曰:「设盥水及巾,尸尊不就洗,又不挥。门内之右,象洗在东,统于门东西上。凡乡内以入为左右,乡外以出为左右。」

疏曰:挥振去水,使手干;门右据乡内以入为右者【从杨氏圗节本】

敖氏曰:「亦匜在槃中,南流箪巾在其右,盥以槃匜。」説见《公食大夫礼》。

郝氏曰:「箪,竹器,以盛巾,在庙门内右。内以西为右,尸入于此盥手。」

张氏曰:「以匜贮水,而置之槃,待尸盥,则执匜沃水,而槃承之。箪巾,箪中贮巾也。门内之右,门东也。」

世佐案:下经云「尸入门左,北面盥,则槃匜之属在门内之西,明矣。」门西曰右者,从堂上视之也。必在门西者,取其便于尸盥,且与洗位相变也。郝説得之,注疏及张説皆非是。

  祝筵几于室中东面

注曰:「为神敷席也。」至此,使祝接神。

  敖氏曰几亦右之

  世佐案室中东面谓在奥也

  右视杀视爨陈设

  主妇纚笄宵衣立于房中南面

注曰:「主妇,主人之妻,虽姑存,犹使之主祭祀。纚笄首服,宵绮属也。此衣染之以黒,其缯本名曰宵。诗有素衣朱宵,记有▯宵衣。凡妇人助祭者,同服也。」《内则》曰:「舅没则姑老,冡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郝氏曰:「纚以韬髪,笄簪也。宵衣黒色,衣详见昬礼。房中妇人所有事,南面向堂也。」

主人及宾兄弟羣执事即位于门外,如初。

敖氏曰:「此于宾兄弟之下言羣执事,则是指公有司私臣而言也。宗人祝亦在宾西北,其他则在门西。若门东与其在内位同,上经不见门东门西之位,而亦云如初者,其文主于兄弟以上,而略于羣执事也。」

  宗人告有司具

  注曰具犹办也

敖氏曰:「告主人也,告之亦宜。东北面,既告则反于宾,西北。」

  主人拜宾如初揖入即位如初

  注曰初视濯也

  佐食北面立于中庭

注曰:「佐食,宾佐尸食者,立于宗人之西。」

疏曰:案《下记》云:「佐食当事,则户外南面;无事,则中庭北面。」此经谓无事时也。又云:「主人行事,阼阶;宗人亦在阼阶。」南摈主人,佐食北面于中庭。明其宗人之西可知。

敖氏曰:「佐食,主人兄弟之佐尸食者。记云:『佐食于旅,齿于兄弟』,是也。向于门外,犹在兄弟之位;至此乃立于中庭,以事将至,宜异其位也。此中庭谓东西之中,其南北则参分庭一,在北与」。

郝氏曰:「佐尸食者,不与众有司混处,敬神事也。」世佐案:「佐食盖以私臣为之。」注及敖説皆非是。

  右即位

主人及祝升,祝先入,主人从西面于户内。

注曰:「祝先入,接神宜在前也。」《少牢馈食礼》曰:「祝盥于洗,升自西阶;主人盥,升自阼阶。祝先入,面南。」

敖氏曰:「及祝,则是主人先升也。先升后入,盖俟于堂。」张氏曰:「自此至主人再拜稽首,言主人、主妇、祝、佐食初行隂厌之祭。注引《少牢》者,明此经。主人及祝盥升面位,亦与彼同也。」

世佐案:升自堂下,位升也。是时,主人与祝皆已即位于庙门内矣。郝云:自门外入,非入室也。

主妇盥于房中,荐两豆:葵菹、蜗醢。醢在北。

注曰:「主妇盥盥于内洗,昬礼妇洗在北堂直室东隅。」

  宗人遣佐食及执事盥出

注曰:「命之盥,出当助主人及宾举鼎。」

敖氏曰:「此执事谓左人及取俎匕者贱于右人,故先出。」

世佐案:宗人既遣,佐

译执事的俎陈列在台阶之间,分为两列,以北为上。

注说:“执事,指有司和兄弟。两列,是因为他们的位次在东西两侧。祝、主人、主妇的俎也在这里。不升鼎,是与祭祀神灵不同。”

敖氏说:“执事,指所有主持祭祀事务的人。是主人及祝以下的通称。他们的俎分为两列,以北为上,东列则以阼俎为上,西列则以祝俎为上。其中兄弟的俎,应当次于兄弟之位。这里‘执事’一词所涵盖的范围很广,与前后文所说的不同。”

盛放黍稷的两个敦陈列在西堂,借用的萑席和几案陈列在西堂,如同初始一样。

注说:“盛放黍稷的是宗妇。萑,是细苇。”

敖氏说:“盛,是借用的重器,用来盛放黍稷。”

尸洗手,匜中的水注入槃中,盛放巾的箪在门内的右侧。

注说:“设置洗手的水和巾,尸尊贵,不靠近洗器,也不挥干手。门内的右侧,是象征洗器在东,统属于门的东侧上位。凡是面向室内,以进入方向为左右;面向室外,以出去方向为左右。”

疏说:“挥,是振动去掉水,使手干燥;门右,是依据面向室内以进入方向为右【依据杨氏图节本】。”

敖氏说:“也是匜在槃中,水流向南,箪巾在其右侧,用槃和匜洗手。解说见《公食大夫礼》。”

郝氏说:“箪,是竹器,用来盛放巾,在庙门内的右侧。室内以西为右,尸进入这里洗手。”

张氏说:“用匜装水,放在槃中,等待尸洗手,就拿着匜浇水,槃承接水。箪巾,是箪中装着巾。门内的右侧,就是门的东侧。”

世佐按:下文经文中说“尸从门左进入,面向北洗手,那么槃匜之类在门内的西侧,是明显的。”门西称为右,是从堂上观看的角度。一定在门西,是取便于尸洗手,且与洗器的位置相区别。郝氏的说法是对的,注疏和张氏的说法都不对。

祝在室中铺设席和几,面向东。

注说:“为神灵铺设席子。”到这里,让祝迎接神灵。

敖氏说:“几也放在右侧。”

世佐按:室中面向东,是指在奥位。

右侧观看杀牲,观看烹煮,陈列设置。

主妇戴纚和笄,穿宵衣,站在房中,面向南。

注说:“主妇,是主人的妻子,即使婆婆还在,仍然让她主持祭祀。纚和笄是头饰,属于宵绮一类。这衣服染成黑色,其丝织品本名叫宵。《诗经》有‘素衣朱宵’,《礼记》有‘宵衣’。凡是妇人助祭的,服饰相同。”《内则》说:“公公去世后,婆婆年老,长媳所主持的祭祀和接待宾客,每件事都必须请示婆婆。”郝氏说:“纚用来包裹头发,笄是簪子。宵衣是黑色的,衣服详见《昏礼》。房中是妇人做事的地方,面向南朝向堂上。”

主人和宾客、兄弟、众执事在门外就位,如同初始一样。

敖氏说:“这在宾客、兄弟之下提到众执事,那么是指公有司和私臣而言。宗人、祝也在宾客的西北,其他人在门西。如果门东与在室内的位次相同,上文经文中没有提到门东、门西的位次,但也说如同初始,其文主要在于兄弟以上,而略去了众执事。”

宗人告诉有司准备就绪。

注说:“具,就是办的意思。”

敖氏说:“告诉主人,告诉他也适宜。面向东北,告知后就返回到宾客的西北。”

主人拜谢宾客如同初始,作揖进入,就位如同初始。

注说:“初始,是观看濯祭的时候。”

佐食面向北站在中庭。

注说:“佐食,是宾客中辅助尸进食的人,站在宗人的西侧。”

疏说:根据《下记》说:“佐食当事时,就在户外面向南;无事时,就在中庭面向北。”这里经文说的是无事的时候。又说:“主人行事,在阼阶;宗人也在阼阶。”南面引导主人,佐食面向北站在中庭。显然宗人的西侧可知。

敖氏说:“佐食,是主人兄弟中辅助尸进食的人。《记》说:‘佐食在旅祭时,按齿序排在兄弟中’,就是这样。之前在门外,还在兄弟的位次;到这里才站在中庭,因为事情将至,应当改变他的位次。这里的中庭指东西方向的中间,其南北方向则占庭院的三分之一,在北边。”

郝氏说:“辅助尸进食的人,不与众有司混在一起,是敬重神灵的事。”世佐按:“佐食大概由私臣担任。”注和敖氏的说法都不对。

右侧就位。

主人和祝登堂,祝先进入,主人跟随,面向西站在户内。

注说:“祝先进入,迎接神灵适宜在前面。”《少牢馈食礼》说:“祝在洗器洗手,从西阶登堂;主人洗手,从阼阶登堂。祝先进入,面向南。”

敖氏说:“及祝,那么是主人先登堂。先登堂后进入,大概是在堂上等候。”张氏说:“从这里到主人再拜稽首,说的是主人、主妇、祝、佐食初次行阴厌之祭。注引用《少牢》,是说明此经文。主人和祝洗手登堂面向位次,也与那相同。”

世佐按:从堂下登堂,是位次登堂。这时,主人与祝都已经即位于庙门内了。郝氏说:从门外进入,不是入室。

主妇在房中洗手,进献两豆:葵菹、蜗醢。醢在北边。

注说:“主妇在室内洗器洗手,《昏礼》妇洗在北堂,正对室东角。”

宗人派遣佐食和执事洗手出来。

注说:“命令他们洗手,出来应当辅助主人和宾客举鼎。”

敖氏说:“这里的执事指左人和取俎匕的人,地位低于右人,所以先出来。”

世佐按:宗人既已派遣,佐

食及执事亦遂盥而出矣。故下经云:宗人执毕,先入。

主人降,及宾盥。出,主人在右。及佐食举牲鼎,宾长在右。及执事举鱼腊鼎,除鼏。

译上菜以及执事人员也随即洗手后退出。因此下文说:宗人拿着毕,先进入。主人走下台阶,与宾客洗手。出来后,主人在右边。等到佐食举起盛有牲肉的鼎时,宾客中的长者在右边。等到执事人员举起盛有鱼和腊肉的鼎,去掉鼎盖。

注曰:「及,与也。主人在右,统于东。主人与佐食者,宾尊不载。少牢馈食礼,鱼用鲋,腊用糜。士腊用兔。」

疏曰:「鼎在门外,北上,东为右人,西为左人。右人尊,入时在鼎前;左人卑,入时在鼎后。又尽载牲体于俎,又设俎于神坐之前。宾主当相对为左右,以宾尊不载牲体,故使佐食对主人,使宾为右人,而使执事在左而载也。」

敖氏曰:「主人降,亦宗人诏之也。宾长在右,谓长宾在鱼鼎之右,众宾长在腊鼎之右也。凡吉事,除鼏于外;凶事,除鼏于内。除鼏,亦右人。」

  宗人执毕先入当阼阶南面

注曰:「毕状如义,盖为其似毕星,取名焉。主人亲举,宗人则执毕导之。既错,又以毕临匕,载备失脱也。」《杂记》曰:「朼用桑,长三尺;毕用桑,长三尺。刋其本与末,杞毕同材,明矣。今此朼用棘心,则毕亦用棘心。旧记云:『毕似御他神物,神物恶桑。』义则少牢馈食及虞无义,何哉?此无义者,乃主人不亲举耳。少牢,大夫祭不亲举;虞者,祭也。主人未执事,祔练祥执事用桑,义自此纯吉用棘心,义。」

敖氏曰:宗人执毕,所以指教其错鼎之处也,故宜先入,当阼阶南面者,示其当错于此,为之节也。鼎入设当阼阶,士礼也;大夫则当东序,国君则在碑南。此用毕者,以主人亲举,重其事也。鼎既错,则反之于外而复位。与大射仪曰:「小臣师设楅,司马正东面以弓为毕,则毕但主于指教,设器者明矣。」

世佐案:用毕之故,当以敖説为正。注备失脱,及御他神物之説,似曲。

  鼎西面错右人抽扃委于鼎北

注曰:「右人谓主人及二宾既错,皆西面俟也。」

敖氏曰:「鼎错于东方,西面顺主人之面位也。上者亦南于洗西。」

  赞者错俎加匕

注曰:「赞者执俎,加匕,从鼎入者,其错俎东,缩加匕东柄,既则退而左,人北面也。」

疏曰:少牢,云俎皆设于鼎西肆;又云匕皆加于鼎东枋。

  敖氏曰赞者取匕俎于东塾东

世佐案赞者,盖三人各执一俎、一匕也。士虞礼,匕俎在西塾之西,此不着其处。以吉凶相变之义推之,则敖説,其或然与?

  乃朼

注曰:「右人也,尊者于事指使可也,左人载之。」

  敖氏曰朼亦当作匕

  佐食升肵俎鼏之设于阼阶西

注曰:「肵,谓心舌之俎也。」《郊特牲》曰:「胙之为言敬也,言主人之所以敬尸之俎。」

疏曰:下记云「肵俎心舌皆去本末午割之实于牲鼎载心立舌缩俎是也」,引《郊特牲》者,见敬有胙俎送于尸前。

敖氏曰:「以少牢馈食礼例之,则此亦古人先升心舌而佐食。载惟言佐食升之,其文省与设之。盖亦西缩鼏,当作幂。」

  卒载加匕于鼎

  注曰已载毕亦加焉

  主人升入复位

  敖氏曰宾匕者于是亦复位

  郝氏曰复户内西面之位

俎入,设于豆东。鱼次,腊特于俎北。

注曰:「入设俎载者,腊特馔要方也。凡馔必方者,明食味人之性,所以正。」

敖氏曰:「少牢礼曰:『序升自西阶,相从入。』」

世佐案:此设俎之法,与士昬礼同牢之馔同。

主妇设两敦黍稷于俎,南西上,及两铏芼设于豆南,南陈。

注曰:宗妇不賛敦铏者,以其少可亲之。

疏曰:案少牢,主妇设金敦,宗妇賛三敦,以其多,故使宗妇賛。此士祭祀二敦,少故不使宗妇賛。主妇可亲也。

敖氏曰:宗妇不賛敦铏者,辟内子礼也。凡敦铏皆特执于少牢,礼备见之。

郝氏曰:「两敦黍在豕南,稷在黍东,鱼南黍在西为上。两铏笔接葵菹而南。」

世佐案:西上者,东;陈南陈者,北上也。铏以先设者为上。宗妇不賛之义,敖得之。

祝洗酌奠,奠于铏南。遂命佐食启防。佐食启防,郤于敦南。出,立于户西,南面。

注曰:「酌奠,奠其爵觯。少牢馈食礼,启防乃奠之。」疏曰:「引少牢者,彼大夫礼,与此士礼相变,是以异。」敖氏曰:「酌奠,酌其所奠之酒也。不云酒而云奠,因事名之。」

郝氏曰:「立于室户西南

译注说:“及,就是和的意思。主人在右边,统属于东方。主人与佐食者,因为宾客尊贵,所以不承载牲体。《少牢馈食礼》中,鱼用鲋鱼,干肉用麋鹿。士的干肉用兔子。”

疏说:“鼎在门外,以北为上,东边为右人,西边为左人。右人尊贵,进入时在鼎前;左人卑贱,进入时在鼎后。又全部将牲体装载到俎上,又将俎设置在神位之前。宾客与主人应当相对而立,左边为左,右边为右,因为宾客尊贵而不承载牲体,所以让佐食面对主人,让宾客作为右人,而让执事的人在左边进行装载。”

敖氏说:“主人走下台阶,也是由宗人告诉他的。宾客中的长辈在右边,是指年长的宾客在鱼鼎的右边,众宾客中年长的在腊鼎的右边。凡是吉事,在室外除去鼎盖;凶事,在室内除去鼎盖。除去鼎盖,也是由右人来做。”

宗人拿着毕先走入,在阼阶南面站立。

注说:“毕的形状像‘义’字,大概是因为它像毕星,所以取这个名字。主人亲自举起鼎,宗人则拿着毕引导他。放置好后,又用毕靠近匕,以防牲体失落。”《杂记》说:“匕用桑木,长三尺;毕用桑木,长三尺。削去它们的根部和末端,杞木做的毕与桑木材质相同,这是显而易见的。现在这里匕用棘木的心材,那么毕也用棘木的心材。旧记载说:‘毕是用来抵御其他神物的,神物厌恶桑木。’那么《少牢馈食礼》和虞祭中没有‘义’字,为什么呢?这里没有‘义’字,是因为主人不亲自举起鼎罢了。少牢祭,大夫祭祀不亲自举鼎;虞祭,也是祭祀。主人尚未执事,祔祭、练祭、祥祭执事时用桑木,意义从此纯正,吉事用棘木心材,意义。”

敖氏说:宗人拿着毕,是为了指示放置鼎的地方,所以应当先走入,在阼阶南面站立,是表示应当放置在这里,作为节制。鼎进入设置于阼阶,是士的礼仪;大夫则设置于东序,国君则设置于碑南。这里使用毕,是因为主人亲自举鼎,重视这件事。鼎放置好后,就将毕返回室外并复位。《大射仪》说:“小臣师设置楅,司马正东面用弓作为毕,那么毕只是主要用于指示教导,设置器物的人就明白了。”

世佐按:使用毕的原因,应当以敖氏的说法为正确。注中关于防备失落,以及抵御其他神物的说法,似乎牵强。

鼎西面放置,右人抽出扃,放在鼎的北边。

注说:“右人是指主人和两位宾客,放置好后,都西面等待。”

敖氏说:“鼎放置在东方,西面是顺应主人的面位。上面的也位于洗的西边。”

赞者放置俎,加上匕。

注说:“赞者拿着俎,加上匕,跟随鼎进入,放置俎在东边,纵向加上匕,柄在东边,完成后就退到左边,人面向北。”

疏说:《少牢馈食礼》说,俎都设置在鼎的西边;又说匕都加在鼎的东边。

敖氏说:赞者从东塾东边取来匕和俎。

世佐按:赞者,大概是三个人各自拿着一俎、一匕。《士虞礼》中,匕和俎在西塾的西边,这里没有写明地点。根据吉凶相变的道理推测,那么敖氏的说法,或许是对的?

于是用匕取肉。

注说:“右人,尊贵的人可以指挥做事,左人来装载。”

敖氏说:朼也应当写作匕。

佐食登上台阶,将肵俎覆盖上幂,设置在阼阶的西边。

注说:“肵,是指心和舌的俎。”《郊特牲》说:“胙的意思是敬,说的是主人用来敬献尸的俎。”

疏说:下文记载说“肵俎的心和舌都去掉本末,切成午字形,装在牲鼎里,心直立,舌纵向放在俎上,就是这样”,引用《郊特牲》,是为了说明有敬献的胙俎送到尸前。

敖氏说:“按照《少牢馈食礼》的例子,这里也是古人先升心舌,然后佐食。只说佐食升上去,文字省略了设置。大概也是西向纵向覆盖幂,‘鼏’应当写作‘幂’。”

装载完毕后,将匕加在鼎上。

注说:装载完毕,也将匕加上。

主人登上台阶,回到原位。

敖氏说:宾客中的匕者,这时也回到原位。

郝氏说:回到户内西面的位置。

俎进入,设置在豆的东边。鱼其次,腊单独在俎的北边。

注说:“进入设置俎和装载的是,腊单独设置,因为馔要方正。凡是馔必须方正,是为了表明食味的人性,以此来端正。”

敖氏说:“《少牢礼》说:‘依次从西阶升上,相跟着进入。’”

世佐按:这种设置俎的方法,与《士昬礼》同牢的馔相同。

主妇设置两个敦,盛黍稷,在俎的旁边,南边的在西边为上,以及两个铏,盛芼,设置在豆的南边,向南陈列。

注说:宗妇不帮助设置敦和铏,是因为数量少,可以亲近。

疏说:根据《少牢馈食礼》,主妇设置金敦,宗妇帮助设置三个敦,因为数量多,所以让宗妇帮助。这里士祭祀两个敦,数量少,所以不让宗妇帮助。主妇可以亲近。

敖氏说:宗妇不帮助设置敦和铏,是避开内子的礼仪。凡是敦和铏都在《少牢馈食礼》中单独执持,礼仪完备可见。

郝氏说:“两个敦,黍在豕的南边,稷在黍的东边,鱼南黍在西边为上。两个铏,笔接葵菹而向南。”

世佐按:西上者,是东边;陈南陈者,是北边为上。铏以先设置的为上。宗妇不帮助的意义,敖氏得到了。

祝清洗酒器,斟酒奠祭,奠在铏的南边。于是命令佐食打开防。佐食打开防,退到敦的南边。出来,站在户的西边,面向南。

注说:“酌奠,是奠放爵和觯。《少牢馈食礼》中,打开防后才奠放。”疏说:“引用《少牢馈食礼》,那是大夫的礼仪,与这里的士礼相变,所以不同。”敖氏说:“酌奠,是斟酒奠放。不说酒而说奠,是因为事情命名。”

郝氏说:“站在室户西南

,面士虞记所谓负依也。」

  主人再拜稽首祝在左

注曰:祝在左,当为主人,释辞于神也。祝祝曰:「孝孙某,敢用刚鬛嘉荐普淖,用荐某事于皇祖某子,尚飨。」敖氏曰:主人拜,为食具也。

译,这就是《士虞记》中所说的“负依”。」

主人再次行拜礼并叩头至地,祝官站在左边。

注解说:祝官站在左边,应当是替主人向神灵传达祝辞。祝官祝告说:“孝孙某某,冒昧地用刚鬛(指祭祀用的牺牲)和洁净美好的祭品,来为某某事向皇祖某某子进献,请享用吧。”敖氏说:主人行拜礼,是因为食物已经备齐。

世佐案:此下不云祝祝及其辞,盖阙文也。以少牢礼例之,可见。《士虞记》云:“吉祭犹未配”,然则士之常祭无不配矣。此祝辞亦当云“以某妃配某氏”,如少牢所云也。

  仪礼集编卷三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三十五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特牲馈食礼第十五之二

  祝迎尸于门外

注曰:「尸自外来,代主人接之。就其次而请,不拜,不敢与尊者为礼。」《周礼》掌次:「凡祭祀,张尸次。」

敖氏曰:「迎尸不拜者,礼不主于已,代主人迎之耳。其或有拜妥尸之类,乃从于主人为之也。」门庙门张氏曰:「自此以下,言迎尸入,行正祭。初尸食九饭,次主人酳尸,次主妇亚献尸,次宾长三献尸,次献宾及兄弟,次长兄弟为加爵,次众宾长为加爵,次嗣举奠,次旅酬,次佐食献尸,凡十节。事尸者八节,其献宾及兄弟与旅酬,皆承尸意而行,神惠者也。」此九饭节内,有妥尸、祝飨、有挼祭、有三饭、有再三饭、有终三饭、有盛肵俎,又共六细节。

  主人降立于阼阶东

注曰:「主人不迎,尸成尸尊,尸所祭者之孙也。祖之尸,则主人乃宗子;祢之尸,则主人乃父。道事神之礼,庙中而已。出迎则为厌。」

疏曰:「祭统」云:「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于君。君在庙门外,疑于君;入庙门,则全于臣,全于子。」

敖氏曰:阼阶东,亦直序西面,主人位于此,则子姓兄弟在主人之南者,其亦南于洗西与?

  尸入门左北面盥宗人授巾

注曰:侍盥者执其器就之,执箪者不授巾,贱也。宗人授巾,庭长尊。少牢馈食礼曰:「祝先入门右,尸入门左。」疏曰:「上经陈盥在门右,今尸入门左,尸尊不就盥槃匜巾等,乡门右就之。」

世佐案:盥器设于门西,故尸入门左,即得于此焉盥也。注云:执其器就之。盖亦自文其説之过与?

尸至于阶,祝延尸。尸升,入。祝先,主人从。

注曰:「延进在后。诏侑曰:『延礼器所谓『诏侑武方』者也。』少牢馈食礼曰:『尸升自西阶入,祝从主人升自阼阶,祝先入,主人从。』」

张氏曰:「诏侑武方,彼注『武无』也。引《少牢》者,见此经尸入次序与彼同法也。」

尸即席坐,主人拜,妥尸,尸答拜,执奠,祝飨,主人拜如初。注曰:飨,劝彊之也。其辞取于《士虞记》,则宜云:孝孙某,圭为孝荐之飨。旧记云:明荐之。

敖氏曰:「飨,飨神也。凡飨祝之辞,虽或言于尸之前,实主为神也。如初再拜稽首也。」

祝命挼祭,尸左执觯,右取菹,防于醢,祭于豆间。

注曰:命诏尸也。挼祭,祭神食也。士虞礼古文曰:「祝命佐食堕祭。」《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堕与挼读同耳。防醢者,染于醢。

疏曰:祭神食者,向者隂厌厌饫神,今尸祭讫,当食神余也【从杨氏图节本】

敖氏曰:「挼祭即授祭也。挼字盖误祝命佐食授尸祭,尸于是祭荐,欲及其授祭之节也。」

张氏曰:「挼,陆氏作许恚反。注云:堕,挼读同堕,亦作呼囬反。堕,取降下;挼,取切摩。各于《祭义》有似也。」

世佐案:命命佐食也。挼堕通。祝命佐食堕下其所当祭之物,以授尸,即谓黍稷肺祭也。士虞礼言「命堕祭于尸祭荐之下」,此言于其上,其节同也,特文有先后耳。注误防擩通。

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祭酒,啐酒,告防。主人拜,尸奠觯,答拜。

注曰:「祭酒谷,味之芬芳者,齐敬共之,惟恐不美,告之美,达其心,明神享之。」

世佐案尸告防,而主人先拜者,拜其享也。

  祭铏尝之告防主人拜尸答拜

注曰:「铏,肉味之有菜和者。」《曲礼》曰:「客絮羮,主人辞不能亨。」

疏曰:引《曲礼》者,证铏羮有五味调和,故告防絮者,调和之义。

  祝命尔敦佐食尔黍稷于席上

世佐案:此尔敦并及稷者,吉祭之礼务详也。士虞礼,则举黍而已。

  设大羮湆于醢北

注曰:大羮湆

译盛世佐按:此处下文没有记载祝辞及其言辞,大概是文字缺失了。参照少牢馈食礼的体例,就可以明白。《士虞记》说:“吉祭还没有配享”,那么士的常规祭祀没有不配享的。这祝辞也应当说“以某妃配享某氏”,就像少牢礼中所说的那样。

仪礼集编卷三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三十五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特牲馈食礼第十五之二

祝在门外迎接尸。

注说:“尸从外面来,代替主人迎接他。到尸的位次去请他,不拜,是不敢与尊者行礼。”《周礼》掌次职说:“凡是祭祀,张设尸的位次。”

敖氏说:“迎接尸不拜,是因为礼仪不主要出于自己,只是代替主人迎接罢了。如果有拜妥尸之类的事,那是随从主人做的。”门庙门张氏说:“从这以下,说的是迎接尸进入,举行正祭。起初尸吃九次饭,接着主人酳尸,接着主妇亚献尸,接着宾长三献尸,接着献宾及兄弟,接着长兄弟加爵,接着众宾长加爵,接着嗣子举奠,接着旅酬,接着佐食献尸,共十个环节。侍奉尸的有八个环节,那献宾及兄弟与旅酬,都是承顺尸的意思而进行,是神的恩惠。”这九饭的环节中,有妥尸、祝飨、有挼祭、有三饭、有再三饭、有终三饭、有盛肵俎,又共有六个细节。

主人走下台阶,站在阼阶东面。

注说:“主人不迎接,因为尸成就了尸的尊贵,尸是所祭者的孙子。如果是祖的尸,那么主人就是宗子;如果是祢的尸,那么主人就是父亲。侍奉神灵的礼仪,只在庙中进行。出迎就会显得轻慢。”

疏说:“《祭统》说:‘君主迎接牺牲而不迎接尸,是为了区别嫌疑。尸在庙门外,就疑于臣;在庙中,就全于君。君主在庙门外,疑于君;进入庙门,就全于臣,全于子。’”

敖氏说:“阼阶东,也是正对着序西面,主人位于这里,那么子姓兄弟在主人南面的,大概也在洗的西面以南吧?”

尸从门左边进入,面朝北洗手,宗人授予巾。

注说:“侍候洗手的人拿着器具靠近他,拿着箪的人不授予巾,是因为地位卑贱。宗人授予巾,是因为在庭中长辈尊贵。《少牢馈食礼》说:‘祝先入门右,尸入门左。’”疏说:“上文经文陈设盥器在门右,现在尸入门左,尸尊贵,不靠近盥槃匜巾等,面向门右去取用。”

盛世佐按:盥器设在门西,所以尸入门左,就能在这里洗手了。注说:拿着器具靠近他。大概也是文饰自己说法的过错吧?

尸到了台阶,祝延请尸。尸登阶,进入。祝先走,主人跟随。

注说:“延进在后面。诏侑说:‘延,是《礼器》所谓“诏侑武方”的意思。’《少牢馈食礼》说:‘尸从西阶升阶进入,祝跟随主人从阼阶升阶,祝先进入,主人跟随。’”

张氏说:“诏侑武方,那注说‘武无’。引用《少牢》的,是见此经文尸进入的次序与那相同。”

尸就席坐下,主人拜,妥尸,尸答拜,执奠,祝飨,主人像起初那样拜。注说:“飨,是劝勉的意思。其言辞取于《士虞记》,那么应当说:孝孙某,恭敬地进献孝荐之飨。旧记说:明荐之。”

敖氏说:“飨,是飨神。凡是祝飨的言辞,虽然有时在尸面前说,实际上主要是为神说的。如起初再拜稽首那样。”

祝命令挼祭,尸左手拿着觯,右手取菹,蘸于醢,在豆之间祭。

注说:“命,是诏告尸。挼祭,是祭神食。《士虞礼》古文说:‘祝命佐食堕祭。’《周礼》说:‘既祭则藏其堕。’堕与挼读音相同罢了。防醢,是染于醢。”

疏说:“祭神食,先前阴厌厌饫神,现在尸祭完,应当吃神剩下的【从杨氏图节本】”

敖氏说:“挼祭就是授祭。挼字大概是误字,祝命佐食授尸祭,尸于是祭荐,想要赶上授祭的环节。”

张氏说:“挼,陆氏作许恚反。注说:堕,挼读同堕,也作呼囬反。堕,取降下;挼,取切摩。各自在《祭义》中有类似的意思。”

盛世佐按:命,是命佐食。挼与堕通用。祝命佐食堕下他所应当祭的东西,授予尸,就是指黍稷肺祭。《士虞礼》说“命堕祭于尸祭荐之下”,这里说于其上,环节相同,只是文字有先后罢了。注误将防与擩通用。

佐食取黍稷肺祭,授予尸。尸祭它,祭酒,尝酒,告防。主人拜,尸放下觯,答拜。

注说:“祭酒,是谷物的芬芳味道,齐敬共之,只怕不美,告知其美,通达其心意,表明神享用了它。”

盛世佐按:尸告防,而主人先拜,是拜谢他的享用。

祭铏,尝它,告防,主人拜,尸答拜。

注说:“铏,是有菜调和的肉味。”《曲礼》说:“客絮羮,主人辞不能亨。”

疏说:“引用《曲礼》,是证明铏羮有五味调和,所以告防。絮,是调和的意思。”

祝命令尔敦,佐食在席上尔黍稷。

盛世佐按:这尔敦并及稷,是因为吉祭的礼仪务求详尽。《士虞礼》,则只举黍罢了。

设大羮湆于醢北。

注说:“大羮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