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集编卷十三
道与所设乏,以貍歩大侯九十,参七十,千五十。设乏各去其侯西十,北十。
译道路与所设置的乏之间有空缺,用貍步测量,大侯九十步,参侯七十步,千侯五十步。设置乏的位置,各自距离其对应的侯,向西十步,向北十步。
注曰:量人、司马之属,掌量道、巷、涂数者。侯,谓所射布也。尊者射之以威,不宁侯;卑者射之以求为侯。量侯道,谓去堂逺近也。貍之伺物,每举足者止,视逺近为发,必中也是以量侯道取象焉。乡射记曰:「侯道五十弓。」考工记曰:「弓之下制六尺。」则此貍歩六尺,明矣。大侯、熊侯,谓之大者,与天子熊侯同。参读为糁,糁杂也。杂侯者,豹鹄而麋饰,下天子大夫也。干读为豻,豻侯者,豻鹄、豻饰也。大夫将祭于己,射麋侯;士无臣,祭不射。
敖氏曰:「侯道,侯去物之歩数也。所画物在两楹间,正当楣也。此时未有物,当以楣间为节也。歩者,葢量器,长六尺者之名,如丈、尺、寻、引之类,刻画貍形于其上以为识,故曰貍歩云。参如毋往参之,参谓介于二者之间也。大侯者,以其大于二侯名之也。参侯者,以其参于二侯名之也。此大侯熊侯也,则参侯其豹侯与?九十七、十五、十,其歩数也。君至尊,而侯道反逺于卿大夫士者,葢位尊则所及者逺,位卑则所及者近,故侯道象之,以见其义也。设乏之防,各去其侯之北十步者,以其当二侯相去之中,故以为节也。去其侯之西亦十步者,则因其北之成数而用之,亦以公宫之庭宽广故尔。周官司裘职言诸侯大射,共熊侯、豹侯;射人职言诸侯以四耦射二侯,亦谓熊侯、豹侯也。其侯数少于此,则侯道未必有九十步者矣。葢作经有先后,故礼制有隆杀,所以异也。旧説谓《周官》言畿内之诸侯,非也。《周官》凡言诸侯,皆谓畿外者耳。畿内安得有诸侯之国哉!」
郝氏曰:大侯是熊豹侯,参谓参于二侯之间,即孤卿大夫所共射之麋侯,干迫近也。近昜干,即士所射豻侯。三侯同道,连设由堂而南五十步,张干侯;又南二十步,张参侯;又南二十步,张大侯。设乏,三侯皆设乏也。又云:《周礼》射人职云:「王射三侯九节,诸侯二侯七节。」则是大侯九十弓者,王射也。今诸侯用之,称大射,其卿大夫侯道用七十,得非僣邪?
张氏曰:三侯共道,逓近以二十步为率。尊者射逺,卑者射近。侯逺则鹄大,侯近则鹄小。设乏西十,北十,西与北各去其侯六丈也。
世佐案:郑释《侯义》,本《考工记》及《射义》,恐是后儒附防,非先王本意也。量侯道之法,郑得之,盖不数堂上也。三侯皆所谓皮侯也,説见《乡射记》。此与《司裘》职文异者,彼是畿内诸侯法,此则畿外也。畿内亦有诸侯乎?曰:有。《王制》云:「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是也。祭伯、凡伯之类,见于《春秋》者多矣。岂郑氏一人之私言哉?外诸侯设三侯者,以逺尊得伸也。君射熊侯,谓之大者,别于臣所射也。参侯,卿大夫所射,「参」读如字,以其参用豹侯、麋侯之制而名之也。不敢纯用豹者,辟天子也;亦不纯用麋者,以是诸侯之卿大夫所射,又当下天子之卿大夫也。敖、郝二説皆非。干侯,士所射,「干」当如郑读「胡大」也,郝説凿矣。此虽设三侯,而上不及虎,下不取豹,以参易麋,而益以士之豻侯,所以别嫌明微者至矣。恶得而议其僣耶?诸侯之卿大夫,自与其臣习射,当设参侯、豻侯,下其君一等也。贾疏云:「亦用麋侯」,非当以《射义》、孔疏为正。诸侯以下大射,皆不为祭择士。郑云:「大夫将祭于已,射麋侯」,亦非。
遂命量人巾车,张三侯大侯之崇,见鹄于参,参见鹄于干,干不及地,武不系左,下纲设乏,西十,北十,凡乏用革。注曰:巾车,于天子宗伯之属,掌装衣车者,亦使张侯侯巾类崇髙也。髙必见鹄,鹄所射之主,鹄之言较较直也。射者所以直己志,或曰鹄鸟名,射之难中,中之为俊,是以所射于侯取名也。《淮南子》曰:鳱鹄知来,然则所云正者正也,亦鸟名,齐鲁之间名题肩为正,正鹄皆鸟之防黠者。《考工记》曰: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则大侯之鹄方六尺,参侯之鹄方四尺六寸,大半寸,豻侯之鹄方三尺三寸,少半寸。及至也,武
译注说:量人、司马这类官员,掌管测量道路、街巷、涂径的数量。侯,是指所射的布靶。地位尊贵的人射它,是为了显示威严,不以求中为侯;地位卑下的人射它,是为了求得成为侯。测量侯道的远近,是指距离厅堂远近的程度。狸猫在窥伺猎物时,每次举足停下,观察远近来决定发动,必定能射中,因此测量侯道取象于此。《乡射记》说:“侯道五十弓。”《考工记》说:“弓的下制是六尺。”那么这里狸步六尺,就很明白了。大侯、熊侯,称为大者,与天子的熊侯相同。参读作糁,糁是杂的意思。杂侯,是指豹鹄而麋饰,低于天子的大夫。干读作豻,豻侯,是指豻鹄、豻饰。大夫将在自家祭祀,射麋侯;士没有臣下,祭祀不射。
敖氏说:“侯道,是侯距离物体的步数。所画的物体在两楹之间,正当楣的位置。此时还没有物体,应当以楣间为节。步,大概是量器的名称,长六尺,像丈、尺、寻、引之类,刻画狸形在上面作为标记,所以说狸步。参如同毋往参的参,参是指介于二者之间。大侯,因为它大于二侯而得名。参侯,因为它参于二侯而得名。这是大侯熊侯,那么参侯大概是豹侯吧?九十七、十五、十,是步数。君主最尊贵,而侯道反而比卿大夫士远,大概是因为地位尊贵所及的就远,地位卑下所及的就近,所以侯道取象于此,以显示其义。设置乏的界限,各距离其侯的北面十步,因为正当二侯相距的中间,所以作为节。距离其侯的西面也十步,是因为沿用了北面的成数,也因为公宫庭院宽广的缘故。《周官》司裘的职掌说诸侯大射,供给熊侯、豹侯;射人的职掌说诸侯以四耦射二侯,也是指熊侯、豹侯。这里的侯数比这少,那么侯道未必有九十步了。大概作经有先后,所以礼制有隆杀,因此不同。旧说认为《周官》说的是畿内诸侯,不对。《周官》凡是说诸侯,都是指畿外的人罢了。畿内怎么会有诸侯的国家呢!”
郝氏说:大侯是熊豹侯,参是指参于二侯之间,即孤卿大夫所共射的麋侯,干是迫近的意思。靠近容易干,即士所射的豻侯。三侯同一条道,接连设置,从堂向南五十步,张干侯;又向南二十步,张参侯;又向南二十步,张大侯。设置乏,三侯都设置乏。又说:《周礼》射人的职掌说:“王射三侯九节,诸侯二侯七节。”那么大侯九十弓的,是王射的。现在诸侯使用它,称为大射,他们的卿大夫侯道用七十,难道不是僭越吗?
张氏说:三侯共一条道,依次靠近以二十步为率。尊贵的人射远,卑下的人射近。侯远则鹄大,侯近则鹄小。设置乏西十步,北十步,西与北各距离其侯六丈。
世佐按:郑玄解释《侯义》,本于《考工记》及《射义》,恐怕是后儒附会,不是先王的本意。测量侯道的方法,郑玄得到的,大概不计算堂上。三侯都是所谓的皮侯,说法见于《乡射记》。这与《司裘》职文不同的,那是畿内诸侯的法度,这里则是畿外。畿内也有诸侯吗?回答说:有。《王制》说:“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就是这样。祭伯、凡伯之类,见于《春秋》的多了。难道只是郑氏一人的私言吗?外诸侯设置三侯,是因为远尊得以伸展。君主射熊侯,称为大者,区别于臣所射的。参侯,是卿大夫所射的,“参”读如字,因为它参用豹侯、麋侯的制度而得名。不敢纯用豹,是避讳天子;也不纯用麋,因为这是诸侯的卿大夫所射,又要低于天子的卿大夫。敖、郝二说都不对。干侯,是士所射的,“干”应当如郑读“胡大”,郝说牵强附会。这里虽然设置三侯,但上不及虎,下不取豹,以参代替麋,而增加士的豻侯,所以区别嫌疑、明辨细微到了极点。怎么能议论其僭越呢?诸侯的卿大夫,自己与其臣下习射,应当设置参侯、豻侯,低于其君一等。贾疏说:“也用麋侯”,不对,应当以《射义》、孔疏为正。诸侯以下的大射,都不为祭祀选择士。郑说:“大夫将祭于己,射麋侯”,也不对。
于是命令量人、巾车,张设三侯,大侯的高度,在参侯上看见鹄,参侯在干侯上看见鹄,干侯不触及地面,武不系在左边,下纲设置乏,西十步,北十步,凡乏用皮革。注说:巾车,在天子宗伯的属官中,掌管装衣车的人,也让他张侯,侯巾之类崇髙。髙必须看见鹄,鹄是所射的主要目标,鹄之言较较直也。射手用来端正自己的意志,有人说鹄是鸟名,射它难以命中,命中了就是俊才,因此所射的侯取名于此。《淮南子》说:鳱鹄知来,那么所说的正者正也,也是鸟名,齐鲁之间名题肩为正,正鹄都是鸟中狡黠的。《考工记》说: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那么大侯的鹄方六尺,参侯的鹄方四尺六寸大半寸,豻侯的鹄方三尺三寸少半寸。及至也,武
迹也,中人之足长尺二寸,以豻侯计之,参侯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大侯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凡侯北面西方,谓之左前,射三日张侯设乏,欲使有事者豫志焉。
译这是关于箭靶的记载。中等身材的人脚长一尺二寸,按照豻侯的标准计算,参侯离地一丈五寸,差三分之一的寸;大侯离地二丈二尺五寸,差三分之一的寸。所有的箭靶都面向北方且偏西,这被称为左前。射箭活动持续三天,张挂箭靶并设置乏(遮蔽物),是为了让参与的人预先熟悉情况。
疏曰:上文直命量人量侯道及乏逺近之防,此经论张侯髙下之法也。侯之广狭取度于侯道【世案:乡射记云弓二寸以为侯中】三分其侯而鹄居一焉。大侯侯道九十弓,则侯中丈八尺【世佐案:此弓取二寸之数】故鹄方六尺也【世佐案:此三分居一之数,下放此】参侯侯道七十弓,则侯中丈四尺,故鹄方四尺六寸,大半寸也。豻侯侯道五十弓,则侯中一丈,故鹄方三尺三寸,少半寸也。凡侯之上躬、下躬及上舌、下舌各二尺,合八尺,是豻侯侯中及躬与舌丈八尺。张法豻侯下纲不及地尺二寸,则上纲去地丈九尺二寸也。参侯侯中并躬舌为二丈二尺,张法参鹄下畔与豻侯之上纲齐,所谓见鹄于豻,其鹄下八尺六寸,大半寸为豻侯所掩。是参下纲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则上纲去地三丈二尺五寸,少半寸也。大侯侯中并躬与舌为二丈六尺,张法大侯鹄下畔与参侯上纲齐,所谓见鹄于参,其鹄下一丈为参所掩。是大侯下纲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则上纲去地四丈八尺五寸,少半寸也。凡言大半寸者,三分寸之二;少半寸者,三分寸之一【参用通解集説节本】
刘氏敞曰:乡射记曰:乡侯上个五寻中十尺。上个者,最上幅也;中者,最中幅也【世佐案:中对躬与舌而言,非侯之最中也。侯之最中者曰鹄,曰正,曰质】又曰: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为侯中。此説中幅所以用十尺者,取之侯道者也。又曰:倍中以为躬,倍躬以为左右舌。此説躬与舌各一幅也【世佐案:但云躬与舌各一幅,未见倍倍者,谓中广十尺而躬长二十尺,舌又长四十尺也】又曰:下舌半上舌。此説上下皆躬舌也【世佐案:此于记文半字亦欠详】侯中一幅,上二幅,下二幅,幅各濶二尺,则与侯中方矣【世佐案:此但説得侯中耳,躬与舌皆不计在内】梓人职所谓广与崇方者也【世佐案:广与崇方,谓侯中也。若论侯之全体,上两个与其身三,下两个之半,仍不能方也】先量侯道,乃制侯中;既制侯中,乃定躬舌;既定躬舌,乃因侯中之广而求其崇,必方其足【世佐案:足疑当作中】凡五十弓之侯,其中十尺,其布五幅,躬舌各一幅也。七十弓之侯,其中丈四尺,其布七幅,躬各二幅,舌各一幅也。九十弓之侯,其中丈八尺,其布九幅,躬与舌各二幅也。其崇则中十尺,崇亦十尺矣;中丈四尺,崇亦丈四尺矣;中丈八尺,崇亦丈八尺矣【世佐案:此皆误以侯中为侯之全体也】谓之中者,正以其居中也。中者,对上之言也。有上,有中,则有下矣。九十弓之侯,布九幅,以五为中;七十弓之侯,布七幅,以四为中;五十弓之侯,布五幅,以三为中矣【世佐案:其相祗谓最中一幅为中,而此更以三幅为中,亦自相矛盾矣】大射仪曰:大侯之崇见鹄于参,参见鹄于干,干不及地武。此髙下之节也。大侯崇丈八尺,栖鹄于其中,从逺视之,令出于参之右舌下也。所以必出于舌下者,舌能蔽之故,以见为节也。干侯之鹄则去地武武三尺也【世佐案:乡射礼云:「下纲不及地武」,此云「干不及地武」,亦谓其下纲也。若以十尺之侯,而其鹄去地仅三尺,则鹄反不得居侯之中矣,何其谬耶】世言步武,步六尺则武三尺。武者,迹之也。两迹之间则三尺,武以是名之【世佐案:尺二寸为武,郑据汉礼五武成步言也。刘云三尺则成,臆説矣】干侯之鹄用此为髙,亦几中矣。其设之次,大侯在东,参次之,干次之【世佐案:似此则大侯偏于东,干侯偏于西,射者立两楹之间,有不能正对侯中者矣,将何以中】使密不至相掩,疎足以射,其势参差相入,是谓貍步。郑云:「中犹身也【世佐案:郑无此説。考工记注云:「身,躬也。」刘氏岂未之攷耶】身之外复有躬、舌,躬、舌、身三者异者,则五十弓之侯,其崇丈八尺;七十弓之侯,其崇二丈二尺;九十弓之侯,其崇二丈六尺。既难卷舒矣【世佐案:古人制侯,大为之体,而小为之鹄。体必大者,所以优尊也,使其君射之易为中;鹄必小者,所以示隽也
译疏说:上文只是命令量人测量侯道以及远近的界限,这段经文论述的是张挂侯靶高低的方法。侯靶的宽窄依据侯道来确定,将侯靶分为三份,其中鹄占一份。大侯的侯道为九十弓,那么侯中宽一丈八尺,所以鹄宽六尺。参侯的侯道为七十弓,那么侯中宽一丈四尺,所以鹄宽四尺六寸大半寸。豻侯的侯道为五十弓,那么侯中宽一丈,所以鹄宽三尺三寸少半寸。凡是侯靶的上躬、下躬以及上舌、下舌各宽二尺,合计八尺,这样豻侯的侯中加上躬和舌总宽一丈八尺。张挂豻侯时,下纲离地一尺二寸,那么上纲离地一丈九尺二寸。参侯的侯中加上躬和舌总宽二丈二尺,张挂参侯时,参鹄的下边与豻侯的上纲齐平,这就是所说的“见鹄于豻”,其鹄下八尺六寸大半寸被豻侯所遮挡。因此参侯下纲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那么上纲离地三丈二尺五寸少半寸。大侯的侯中加上躬和舌总宽二丈六尺,张挂大侯时,大侯鹄的下边与参侯的上纲齐平,这就是所说的“见鹄于参”,其鹄下一丈被参侯所遮挡。因此大侯下纲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那么上纲离地四丈八尺五寸少半寸。凡是说大半寸的,是指三分寸之二;说少半寸的,是指三分寸之一。
刘敞说:《乡射记》说:乡侯的上个宽五寻,中幅宽十尺。上个,是最上面的一幅;中,是最中间的一幅。又说:侯道五十弓,以弓长二寸作为侯中的宽度。这说明中幅之所以用十尺,是取自侯道的比例。又说:加倍中幅的宽度作为躬,加倍躬的宽度作为左右舌。这说明躬和舌各占一幅。又说:下舌宽度是上舌的一半。这说明上下都有躬和舌。侯中一幅,上面两幅,下面两幅,每幅宽二尺,那么侯中就呈方形了。《梓人》职掌所说的“广与崇方”就是指这个。先测量侯道,然后制作侯中;既制作了侯中,然后确定躬和舌;既确定了躬和舌,就依据侯中的宽度来求其高度,一定要使底部呈方形。凡是五十弓的侯,其中幅宽十尺,其布共五幅,躬和舌各一幅。七十弓的侯,其中幅宽一丈四尺,其布共七幅,躬各两幅,舌各一幅。九十弓的侯,其中幅宽一丈八尺,其布共九幅,躬和舌各两幅。其高度则是中幅宽十尺,高也十尺;中幅宽一丈四尺,高也一丈四尺;中幅宽一丈八尺,高也一丈八尺。所谓“中”,正是因为它居于中间。中,是相对于上而言的。有上,有中,就有下了。九十弓的侯,布九幅,以第五幅为中;七十弓的侯,布七幅,以第四幅为中;五十弓的侯,布五幅,以第三幅为中。《大射仪》说:大侯的高度,在参侯中可见鹄,在豻侯中可见鹄,豻侯下纲离地一武。这是高低的标准。大侯高一丈八尺,鹄栖于其中,从远处看,让它出现在参侯右舌的下方。之所以一定要出现在舌下,是因为舌能遮挡它,以可见作为标准。豻侯的鹄则离地一武,即三尺。世人说步武,一步六尺则一武三尺。武,是足迹的意思。两足迹之间为三尺,武因此得名。豻侯的鹄用这个作为高度,也几乎在中间了。它们设置的次序,大侯在东,参侯其次,豻侯再次。使它们紧密而不互相遮挡,疏朗得足以射箭,其态势参差不齐相互嵌入,这就叫作“貍步”。郑玄说:“中犹身也。”身之外还有躬、舌,躬、舌、身三者不同,那么五十弓的侯,其高一丈八尺;七十弓的侯,其高二丈二尺;九十弓的侯,其高二丈六尺。这样就难以卷舒了。古人制作侯靶,大体做得宽大,而鹄做得细小。体必须宽大,是为了优待尊者,使其君主射箭容易射中;鹄必须细小,是为了显示技艺的高超。
。凡射者不贯鹄不释,刘氏葢未达斯意与】至其设之,又令参侯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计其上纲则三丈二尺五寸少半寸也;大侯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计其上纲则四丈八尺五寸少半寸也。此之难信,不俟言矣【世佐案:郑皆据经而言,以「干不及地武」计之,当如是也。刘以为难信,过矣】郑意以谓不如是,则大侯之鹄不见于参,参不见于干。然虽如郑説,求之大侯之鹄,终不能见于参,参亦终不能见于干也。胡不尝试以勾股求之?人去千五十步,干去参二十步,干髙一丈九尺二寸,令人目髙七尺,从干望参,计参侯之鹄去地二丈四尺五分寸之四,乃能见之。今郑所説参侯之鹄去地一丈九尺二寸,髙则髙矣,欲使鹄裁见不足二寸,如使鹄尽见不足四尺八寸五分寸之四。从参视大侯亦然,然则非也【世佐案:此论从干望参,但以目髙七尺计之,而不计堂去庭之数,宜其不能见鹄也。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所防髙则不蔽于近矣】且郑意谓三侯重张,当使后侯髙前侯耳,是与经不合。经令获者执旌,各负其侯,执旌者欲使射者视之审也。如令大侯在参之背,参在干之背,其去地皆数十尺,虽执旌,安得而负之,而射者亦安得而覩之哉【世佐案:大侯之旌长七仭强,参五仭,干三仭,旌各出其侯尺八寸,射者孰不覩之所以负侯者,欲令人见旌耳,旌既见,虽不见负候者可也。立而背之,亦得谓之负,此义不足以破郑也】又经云:貍步张三侯者,非谓射者之志,谓张之者之法也。而郑以谓射当如貍之拟物,何预于张侯乎【世佐案:貍步乃量侯道之器名,歩而刻画以貍,则取其伺物而发必中之义。凡古人之餙器物,各以其类也。后来説者唯敖氏得之,郑义固未备,而刘説更去之逺矣】敖氏曰:张侯之序,以大侯为先,参次之,干为后,乃云某见鹄于某者,葢先以尺寸计而张之,及既张之后,则逺侯之鹄自各见于近侯之上,非谓先张近侯乃张逺侯也。二侯之髙俱见鹄而不尽见其鹄下之中,是射者惟以贯鹄为中,而其外则否,于此见之矣。此张侯之法,大而逺者则髙,小而近者则下,乃其势之不得不然者,而尊卑之义亦存焉。礼意之妙,大抵类此。
译凡是射箭的人,如果没有射中靶心就不放下弓,刘氏大概没有明白这个意思吧。至于设置靶位,又规定参侯离地一丈五寸又三分寸之一,计算其上端的高度则是三丈二尺五寸又三分寸之一;大侯离地二丈二尺五寸又三分寸之一,计算其上端的高度则是四丈八尺五寸又三分寸之一。这种说法难以令人信服,是不用多说的。【世佐按:郑玄都是依据经文来论述的,按照“干侯不触及地面一步”来计算,应当是这样的。刘氏认为难以信服,这是错误的。】郑玄的意思是说,如果不这样设置,那么大侯的靶心在参侯中就看不见了,参侯的靶心在干侯中也看不见了。然而即使按照郑玄的说法,去观察大侯的靶心,终究不能在参侯中看见,参侯的靶心也终究不能在干侯中看见。为什么不尝试用勾股定理来推算呢?人距离干侯一百五十步,干侯距离参侯二十步,干侯高一丈九尺二寸,假设人的眼睛高七尺,从干侯望向参侯,计算参侯的靶心离地二丈四尺又十分寸之四,才能看见它。现在郑玄所说的参侯靶心离地一丈九尺二寸,虽然高了,但想要使靶心刚刚露出还差二寸,如果要使靶心完全露出还差四尺八寸又十分寸之四。从参侯看大侯也是如此,那么郑玄的说法就是错误的。【世佐按:这论述从干侯望向参侯,只按照眼睛高七尺来计算,而没有计算堂屋到庭院之间的距离,因此必然看不见靶心。天子的堂屋高九尺,诸侯的堂屋高七尺,所防碍的高度就不会被近处遮挡了。】况且郑玄的意思是说三种靶位重叠悬挂,应当使后面的靶位高于前面的靶位,这与经文不符。经文规定报靶的人手持旗帜,各自背着他们的靶位,手持旗帜是为了让射箭的人看得清楚。如果让大侯在参侯的背面,参侯在干侯的背面,它们离地都有几十尺,即使手持旗帜,怎么能背着它们呢,而射箭的人又怎么能看见它们呢?【世佐按:大侯的旗帜长七仭多,参侯五仭,干侯三仭,旗帜各自超出靶位一尺八寸,射箭的人谁看不见呢?所谓背着靶位,是为了让人看见旗帜罢了,既然看见了旗帜,即使看不见背着靶位的人也可以。站立着背对靶位,也可以称为背着,这个理由不足以驳倒郑玄。】又经文说:用貍步来张挂三种靶位,不是说射箭者的志向,而是说张挂靶位的方法。而郑玄却认为射箭应当像貍猫瞄准物体一样,这与张挂靶位有什么关系呢?【世佐按:貍步是测量靶位距离的器具名称,步伐刻画成貍猫形状,是取它伺机捕捉物体必定命中的含义。凡是古人装饰器物,都各自取其同类意义。后来的解说者只有敖氏得到了真意,郑玄的解释本来就不完备,而刘氏的说法更是远离真相了。】敖氏说:张挂靶位的顺序,以大侯为先,参侯次之,干侯为后,所以说某靶位的靶心在某靶位中可见,大概先是用尺寸计算好然后张挂,等到张挂之后,远处靶位的靶心自然各自在近处靶位的上方显现,并不是说先张挂近处的靶位再张挂远处的靶位。两种靶位的高度都能看见靶心但不能完全看见靶心下方的中心,这说明射箭者只有射中靶心才算中,其他都不算,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了。这种张挂靶位的方法,大而远的靶位就高,小而近的靶位就低,这是形势不得不如此,而尊卑的意义也蕴含其中。礼制的精妙之处,大体都类似这样。
郝氏曰:「三侯道有逺近,侯亦有大小。大侯最大,参侯次之,干侯最小。侯小则卑,侯大则崇。崇者逺在外,卑者近在内。诸侯堂髙七级,自堂上射,故豻外见参之鹄,参外见大侯之鹄。鹄大,鸟鹤属。豻侯下纲离地尺二寸,以在内最近,易见者约之。二侯在外,可知矣。」再言「西十,北十」,前言量,此言设也。乏用革,用皮蔽矢也。又云:「郑谓参侯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大侯去地」。
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非也。《考工记》云:「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乡。」《射记》云:「乡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为侯中。中即鹄也。」二五为十尺,则是五十弓之鹄方一丈也。三分之则乡侯髙广凡三丈,即干侯也。参侯七十弓,髙广三丈四尺【世佐案:以郝説推之,七十弓之鹄方一丈四尺,三分之则参侯髙广凡四丈二尺,其大于干侯者凡一丈二尺。今云髙广三丈四尺,未详】大侯九十弓,髙广三丈八【世佐案:以郝説推之,九十弓之鹄方一丈八尺,三分之则大侯髙广凡五丈四尺,其大于参侯者亦一丈二尺。今云髙广三丈八尺,未详,岂故缪其説以惑人与】侯在外者渐逺渐髙,而堂上地又髙,故其鹄可见。郑疑过大,故解侯中为全侯【世佐案:郑説侯中之上下又皆有躬有舌,非以侯中为全侯也】而以大侯全体为髙一丈八尺【世佐案:郑説大侯全体为髙二丈六尺,非一丈八尺也,丈八尺乃其侯中之数耳】又疑不见鹄,故以为张之去地二丈二尺五寸,于事理转谬矣。古之射者所重在礼,不以中小为能,故侯中崇广取象大鸟,乃所以为近情,而郑反谓鹄为小鸟难中,又左矣。
世佐案:注疏论张侯髙下之法,最为精细,而后儒多非之者,过也。刘説侯制与郑义颇异,然以乡射记及考工记校之,则其是非判然矣。至所论张侯之法尤谬,愚恐后之好异者或有取焉,故録之而辨其下云:逺侯之鹄必出于近侯之上者,便射也。参侯不去地一丈有竒,则不能见鹄于干;大侯不去地二丈二尺有竒,则不能见鹄于参。鹄不见,何以射?如以郝説,干侯髙广三丈,参侯三丈四尺,大侯三丈八尺,计之,则参侯之出于干,大侯之出于参,仅四尺耳。纵使侯逺堂髙,或能见鹄,而自四尺以下为近侯所掩者,岂能越近而中之乎?此亦不通之论也。又案汉髙祖歌云:「鸿鹄髙飞,一举千里。」贾▯赋云:「黄鹄之一举兮,知山川之纡曲。」则鹄是鸟之有力飞逺者,射鹄取义,未知其果以此否,而以为小鸟,则非矣。乡射礼张侯与射同日,此乃于前一日为之者,大射重于乡也。郑云前射三日,亦误。
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钟,其南鑮,皆南陈。
注曰:「笙犹生也。东为阳,中万物以生。《春秋传》曰:『太簇所以金奏賛阳,出滞;姑洗所以修絜百物,考神纳賔。』是以东方钟磬谓之笙,皆编而县之。《周礼》曰:「凡县钟磬,半为堵,全为肆。有钟有磬为全,鑮如钟而大。奏乐以鼓鑮为节。」
陈氏晹曰:大射仪,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西阶之西,颂磬东面。葢应笙之磬谓之笙磬,应歌之磬谓之颂声。笙磬位乎阼阶之东而面西,以笙出于东方,震音,象万物之生也。颂磬位乎西阶之西而面东,以颂出于歌声,而声出于西,言之方也。鼗倚于颂磬西纮。颂磬在西而有纮,是编磬在西而以颂磬名之,特磬在东而以笙磬名之。《周官》眡了掌凡乐事,播鼗,击颂磬。掌太师之县,则颂磬、编磬也;笙磬、特磬也。县则又兼编与特言之。然言笙磬继之以钟鏄,应笙之钟鏄也;笙师共笙钟之乐是己。言颂磬继之以钟鏄,应歌之钟鏄也。《左传》「歌钟二肆」是己。《诗》言「笙磬同音」,《书》言「笙镛以间大钟」,谓之镛。则笙镛特县之钟也。以笙镛为特县之钟,则笙磬为特县之磬明矣。
敖氏曰:宿县,谓前射一日县之也。明日当射,故此日云宿。笙、磬,笙、钟皆与笙相应者也。磬,外面为股,内面为鼓。西面者,鼓在西而击者东面也
译郝氏说:“三种侯的射道有远近之分,侯也有大小之别。大侯最大,参侯次之,干侯最小。侯小则位置低,侯大则位置高。高的在远处外面,低的在近处里面。诸侯的堂高七级,从堂上射箭,所以从干侯外面能看到参侯的鹄,从参侯外面能看到大侯的鹄。鹄是大鸟,属于鹤类。干侯下纲离地一尺二寸,因为它在内侧最近,容易看见,所以用绳索约束它。另外两个侯在外侧,情况可想而知。”再次提到“西十,北十”,前面说的是测量,这里说的是设置。乏是用皮革做的,用来遮蔽箭矢。又说:“郑玄认为参侯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大侯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这是不对的。《考工记》说:‘梓人制作侯,侯的宽度与高度相等,将宽度分为三份,鹄占其中一份。’《射记》说:‘乡射的侯道长五十弓,一弓长二寸,以此作为侯中的长度。侯中就是鹄。’二乘以五等于十尺,那么五十弓的鹄宽度是一丈。将其分为三份,则乡侯的高和宽总共是三丈,这就是干侯。参侯七十弓,高和宽是三丈四尺【世佐案:按照郝氏的说法推算,七十弓的鹄宽一丈四尺,分为三份则参侯的高和宽总共是四丈二尺,它比干侯大一丈二尺。现在说高和宽是三丈四尺,详情不明】。大侯九十弓,高和宽是三丈八尺【世佐案:按照郝氏的说法推算,九十弓的鹄宽一丈八尺,分为三份则大侯的高和宽总共是五丈四尺,它比参侯也大一丈二尺。现在说高和宽是三丈八尺,详情不明,难道是故意说错来迷惑人吗】。侯在外面的逐渐变远变高,而堂上的地面又高,所以它的鹄能够被看见。郑玄怀疑鹄过大,所以解释侯中为整个侯【世佐案:郑玄说侯中的上下又有躬有舌,并不是把侯中当作整个侯】,并且以大侯的整体高度为一丈八尺【世佐案:郑玄说大侯的整体高度是二丈六尺,不是一丈八尺,一丈八尺乃是其侯中的数值】。又怀疑看不见鹄,所以认为张挂侯时离地二丈二尺五寸,这在事理上反而更谬误了。古代射箭的人重在礼仪,不以射中与否为能事,所以侯中的高宽取象于大鸟,这是为了贴近情理,而郑玄反而说鹄是小鸟难以射中,这就错了。
世佐案:注疏论述张挂侯高低的方法,最为精细,而后世儒者大多非议它,这是过错了。刘氏关于侯制的说法与郑玄的义理颇不相同,然而用《乡射记》和《考工记》来校勘,那么是非就判然分明了。至于他所论述的张挂侯的方法尤其谬误,我担心后世喜好标新立异的人或许会采纳,所以记录下来并在下面辨析说:远处的侯的鹄必定高出近处的侯之上,是为了便于射箭。参侯如果不离地一丈多,就不能在干侯上看到鹄;大侯如果不离地二丈二尺多,就不能在参侯上看到鹄。看不见鹄,怎么射箭呢?如果按照郝氏的说法,干侯高宽三丈,参侯三丈四尺,大侯三丈八尺,计算一下,那么参侯高出干侯、大侯高出参侯,仅仅四尺而已。即使侯远堂高,或许能看到鹄,但自四尺以下被近侯遮挡的部分,难道能越过近侯而射中吗?这也是不通的说法。又案汉高祖歌中说:“鸿鹄高飞,一举千里。”贾谊赋中说:“黄鹄之一举兮,知山川之纡曲。”那么鹄是有力气飞得远的鸟,射鹄取义,不知道是否确实因此,但认为它是小鸟,那就错了。乡射礼张挂侯与射箭在同一天,这里是在前一天做的,是因为大射比乡射更隆重。郑玄说提前三天,也是错误的。
乐人在射日前一天在阼阶东边悬挂乐器,笙磬朝西,它的南边是笙钟,再南边是镈钟,都向南排列。
注说:“笙通‘生’。东方为阳,在中间使万物生长。《春秋传》说:‘太簇用来金奏助阳,排出滞气;姑洗用来修整洁净百物,考察神灵接纳宾客。’因此东方的钟磬称为笙,都编组悬挂。《周礼》说:‘凡是悬挂钟磬,一半称为堵,全部称为肆。有钟有磬称为全,镈钟像钟但更大。演奏音乐以击打镈钟为节拍。’”
陈氏晹说:大射仪中,乐人在射日前一天在阼阶东边悬挂乐器,笙磬朝西;西阶的西边,颂磬朝东。大概应和笙的磬称为笙磬,应和歌声的磬称为颂磬。笙磬位于阼阶的东边而面朝西,因为笙出于东方,是震音,象征万物的生长。颂磬位于西阶的西边而面朝东,因为颂出于歌声,而声出于西方,是言语的方向。鼗靠在颂磬西边的绋绳上。颂磬在西边而有绋绳,这是编磬在西边而以颂磬命名,特磬在东边而以笙磬命名。《周官》中眡了掌管所有乐事,摇动鼗,敲击颂磬。掌管太师的悬挂,那么颂磬、编磬也包含在内;笙磬、特磬也包含在内。悬挂时又兼指编磬和特磬。然而说笙磬接着是钟镈,是应和笙的钟镈;笙师供给笙钟之乐就是这样。说颂磬接着是钟镈,是应和歌声的钟镈。《左传》中“歌钟二肆”就是这样。《诗经》说“笙磬同音”,《尚书》说“笙镛以间大钟”,称为镛。那么笙镛是单独悬挂的钟。以笙镛为单独悬挂的钟,那么笙磬是单独悬挂的磬就明白了。
敖氏说:宿县,是说在射日前一天悬挂。第二天应当射箭,所以这一天称为宿。笙、磬,笙、钟都与笙相应。磬,外面称为股,内面称为鼓。西面,是指鼓在西边而击打的人朝东。
。钟鏄皆南陈,亦以其北上也。其面有二,故不言西面,而击者亦与磬同也。下放此。
译钟和鏄都位于南面,这是因为它们处于北面的位置。它们的正面有两个,所以不说它们面向西,而敲击的方式也与磬相同。下面的情况与此类似。
郝氏曰:「笙磬,笙与磬相次。吹笙则钟磬和之,故谓笙磬,笙钟也。笙,生也。列竹于匏,象物生出地,东为生方,故设于东阶下,东南笙磬之南。笙磬,笙钟,小而编县;鑮大钟,特县。」
张氏曰:诸侯轩县,三面各有一肆,此其东一肆也。世佐案:燕礼县与燕同日,此亦于射前一日为之者,大射重于燕也。轩县之法,东西北三面各一肆,一肆之中而磬钟鑮之属具焉。磬与钟编县者也,其他则特县。笙磬、笙钟,以其在东而名之;颂磬、颂钟,以其在西而名之。郑解葢得之矣。独是编县十二枚,备十有二律之数度。郑乃引《春秋外传》以证此,以东县独协大簇、姑洗二律,西县独协夷则、无射二律,所以啓后人之疑耳。陈氏以笙磬为应笙之磬,颂磬为应歌之磬,诸儒多右其説,窃恐亦未的也。葢乐以人声为贵,故歌者在上,匏竹在下【上下谓堂上堂下也。陈氏云:颂磐歌于西,是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所以贵人声也;笙磬吹于东,是以东方为下,所以贱匏竹也。非】就堂下乐中亦有差等:笙管声之▯乎人者也,磬钟之属声之发乎器者也。故有时以笙为主而磬以下应之,所谓笙奏也。《诗》云:「笙磬同音。」是也。有时以管为主而磬以下应之,所谓下管也。《诗》云:「嘒嘒管声,既和且平,依我磬声。」是也。下经云:「乃管新宫,三终。」则大射乐以管为主矣。何以但有应笙之钟磬,而无应管之钟磬耶?且歌者在上,西方安得有歌而云颂磬歌乎?西是乱上下之列矣。至于合乐之时,歌瑟与众音并作,亦岂唯西县为与歌相应也?凡县钟磬皆编县之,而陈以编磬、特磬为颂、笙之别,亦非。毛氏苌云:「笙磬,东方之乐也。」则郑説传之有自,愚故不敢有异议。云南陈谓向南,陈之簴首在北也。皆皆磬钟鑮也。陈之于堂为缩。
建鼓在阼阶西南,鼓应鼙在其东南,鼓。
注曰:「建犹树也,以木贯而载之,树之跗也。南鼓谓所伐面也。应鼙,应朔鼙也。先击朔鼙,应鼙应之。鼙小鼔也,在东,便其先击小,后击大也。鼔不在东,县南为君也。」
疏曰:「明堂位云:『殷楹鼓,周县鼓。』今言建鼓,则殷法也。主于射,畧于乐,故用先伐鼓。」
敖氏曰:「此鼓鼙乃在东县南者也。以君当于阼阶东南揖卿大夫,且主人之位亦在洗北,皆当鑮之南,故移鼔鼙于此以辟之也。鼓鼙若在东县南,则鼓在左,鼙在右;今设于此,乃反之者,明其变位也。」
郝氏曰:「建鼓即楹鼓也,应鼙亦悬设。」
张氏曰:「此鼔本在东县之南,与磬、钟、鑮共为一肆,移来在此者。郑以为『为君』,以君在阼阶上,近君设之,故云『为君』也。」
世佐案:注为君之説,似迂,当以敖説为正。
西阶之西,颂磬东面,其南钟,其南鑮,皆南陈。一建鼓在其南,东鼔朔鼙在其北。
注曰:「言成功曰颂。西为隂,中万物之所成。《春秋传》曰:『夷则所以咏歌九则,平民无忒;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徳,示民轨义。』是以西方钟磬谓之颂。朔始也,奏乐先击西鼙。乐为賔,所由来也。钟不言颂,鼙不言东,鼔义同,省文也。」
敖氏曰:「颂之言诵也,谓歌乐也。此磬与歌乐相应,故曰『颂磬』。此钟之用,亦宜与磬同。《春秋》传曰:『歌钟二肆,其谓是钟与鼓在南,鼙在北。』明其不统于县。」
郝氏曰:「建鼓,言一,所以殊于东者。」
张氏曰此西一肆也
世佐案:颂磬之説,郝氏、张氏皆与敖説相类,今不具録,辨见上。
一建鼓在西阶之东南面
注曰:「言面者,国君于其羣臣备三面尔,无钟磬有鼓而已。其为诸侯,则轩县。」
敖氏曰:「国君合有三面乐,东方、西方与阶间也。阶间之县,东上其鼓,则西上与在东方、西方者之位相类也。大射盛于燕,宜备用乐,乃以辟射之故,去其阶间之县,但设其鼓于故位而已。上言南鼔、东鼓,惟此言南面,葢阙中县则不击此鼓,故异其文以见之。此鼓不击,乃设之者,明有为而去其县,
译郝氏说:“笙磬,是笙与磬依次排列。吹笙时,钟磬与之相和,所以称为笙磬、笙钟。笙,意为生。将竹管排列在匏瓜上,象征万物从大地生长出来,东方是生长的方位,所以设在东阶之下,东南方向笙磬的南面。笙磬、笙钟,形体较小,编悬;鑮是大钟,特悬。”
张氏说:“诸侯采用轩县,三面各有一组乐器,这是其中东面的一组。世佐按:燕礼中悬挂乐器与燕饮同日进行,这里是在射礼前一天设置的,因为大射礼比燕礼更隆重。轩县的制度,东、西、北三面各有一组,每组之中磬、钟、鑮等乐器都具备。磬与钟是编悬的,其他则是特悬。笙磬、笙钟,因为位于东方而得名;颂磬、颂钟,因为位于西方而得名。郑玄的解释大概是对的。只是编悬的十二枚磬,具备十二律的度数。郑玄却引用《春秋外传》来证明这一点,说东面的组只协调大簇、姑洗两个律,西面的组只协调夷则、无射两个律,这开启了后人的疑惑。陈氏认为笙磬是应和笙的磬,颂磬是应和歌声的磬,许多儒者多赞同他的说法,我私下担心这也未必确切。大概音乐以人声为贵,所以歌者在上面,匏竹在下面【上下指堂上堂下。陈氏说:颂磬歌于西,是南面北向,以西方为上,所以重视人声;笙磬吹于东,是以东方为下,所以轻视匏竹。不对】。就在堂下的乐器中也有等级差别:笙管的声音接近于人声,磬钟之类是发自乐器的声音。所以有时以笙为主,磬等乐器应和它,这就是所谓的笙奏。《诗经》说:‘笙磬同音。’就是这个意思。有时以管为主,磬等乐器应和它,这就是所谓的下管。《诗经》说:‘嘒嘒管声,既和且平,依我磬声。’就是这个意思。下文说:‘乃管新宫,三终。’那么大射礼的音乐是以管为主的。为什么只有应和笙的钟磬,而没有应和管的钟磬呢?况且歌者在上面,西方怎么会有歌而说颂磬歌呢?这样就把上下行列搞乱了。至于合乐的时候,歌瑟与众音一起演奏,难道只有西面的组与歌声相应吗?凡是悬挂的钟磬都是编悬的,而陈氏以编磬、特磬来区分颂、笙的不同,也是不对的。毛苌说:‘笙磬,是东方的乐器。’那么郑玄的说法是有来源的,所以我敢不敢有异议。云南陈,谓向南陈列,陈列的簴首在北面。皆,指磬、钟、鑮。在堂上陈列为缩。”
建鼓在东阶西南,鼓应鼙在其东南,鼓。
注说:“建,犹树立,用木贯穿并承载它,树立在跗上。南鼓,指所击打的一面。应鼙,应和朔鼙。先击打朔鼙,应鼙应和它。鼙是小鼓,在东面,便于先击小鼓,后击大鼓。鼓不在东面,悬挂在南面是为了君主。”
疏说:“《明堂位》说:‘殷代用楹鼓,周代用县鼓。’现在说建鼓,就是殷代的制度。主要在于射礼,略于音乐,所以使用先击鼓。”
敖氏说:“这鼓鼙是在东县南面的。因为君主应当在东阶东南向卿大夫作揖,而且主人的位置也在洗的北面,都在鑮的南面,所以把鼓鼙移到这里来避开它们。鼓鼙如果在东县南,那么鼓在左,鼙在右;现在设在这里,却是相反的,表明其位置发生了变化。”
郝氏说:“建鼓就是楹鼓,应鼙也是悬挂设置的。”
张氏说:“这鼓本来在东县的南面,与磬、钟、鑮共为一组,移到这里来的。郑玄认为‘为了君主’,因为君主在东阶上,靠近君主设置,所以说‘为了君主’。”
世佐按:注中为了君主的说法,似乎迂腐,应当以敖氏的说法为正确。
西阶的西面,颂磬东面,它的南面是钟,再南面是鑮,都向南陈列。一个建鼓在南面,东鼙朔鼙在北面。
注说:“说成功叫颂。西方属阴,是万物成就的地方。《春秋传》说:‘夷则用来咏歌九则,使平民没有差错;无射用来宣布哲人的美德,向民众展示规矩道义。’所以西方的钟磬称为颂。朔,始也,演奏音乐先击打西鼙。音乐为了宾客,是宾客到来的原因。钟不说颂,鼙不说东,鼓的意思相同,是省略文字。”
敖氏说:“颂,意思是诵,指歌乐。这磬与歌乐相应,所以叫‘颂磬’。这钟的用途,也应当与磬相同。《春秋》传说:‘歌钟二组,说的就是这钟与鼓在南,鼙在北。’表明它们不统属于县。”
郝氏说:“建鼓,说一个,所以与东方的不同。”
张氏说:这是西面的一组。
世佐按:颂磬的说法,郝氏、张氏都与敖氏的说法类似,现在不详细记录,辨析见上文。
一个建鼓在西阶的东南面
注说:“说面,国君对于他的群臣具备三面罢了,没有钟磬只有鼓而已。如果是诸侯,则用轩县。”
敖氏说:“国君合有三面音乐,东方、西方与阶间。阶间的县,东面在上其鼓,那么西面在上与在东方、西方的位置相类似。大射礼比燕礼隆重,应当备用音乐,却因为避开射礼的缘故,去掉了阶间的县,只设置鼓在原来的位置而已。上面说南鼓、东鼓,只有这里说南面,大概缺了中间的县就不击打这鼓,所以用不同的文字来显示。这鼓不击打,却设置它,表明是为了某种原因而去掉了县,
世佐案:此阙其北一肆,辟射也,犹设鼓者,别于判县也。北县南面,故此鼓亦南面。不云南鼓者,见其当一面也。既设之,亦须击。敖云:此鼓不击,非既因辟射,虽賔射亦当阙之。若不为射,虽于其臣亦当设之。注説:非燕礼县法,宜与此同。为燕亦有时而射也。
簜在建鼔之间
注曰:「簜,竹也。谓笙箫之属,倚于堂。」
敖氏曰:「簜即工之所管者,故近工位设之。」
世佐案:建鼓之间,即两阶之间也。设于此者,以管为堂下乐之主也。
鼗倚于颂磬西纮
注曰:「鼗如鼓而小,有柄。賔至,摇之以奏乐也。」纮,编磬绳也。设鼗于磬西,倚于纮也。
敖氏曰西纮磬纮之西出者也
郝氏曰:「鼗,小鼓,有耳,有柄,摇击不县设,倚置于颂磬东纮。鼗两旁悬耳绳,如冠之有纮。鼗倚于磬簴东,故其纮西委也。」
世佐案:西纮之説,郝氏为长。若从注説,则经“西纮”二字当乙。编磬绳不可言东西也。以聂氏《三礼圗》考之,可见【三礼图编:县在一簴为二列,半在上,半在下】敖云磬纮之西出者误矣。
右视涤张侯县乐
世佐案此皆前射一日事
厥明,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膳尊两甒,在南,有丰幂,用锡若絺,缀诸箭盖,幂加勺,又反之,皆▯尊。酒在北。注曰:膳尊,君尊也,后陈之尊之也,丰以承尊也。説者以为若井鹿卢,其为字从豆,▯声近似,豆大而卑矣。幂覆尊巾也,锡细布也,絺细葛也,箭篠也,为幂葢卷辟缀于篠横之也。又反之为覆勺也。皆▯尊,二者皆有▯酒之尊重本也。
疏曰:「此陈设器物与燕礼同,但文有详畧耳。」
敖氏曰:「幂横缀于箭,而从盖于甒、勺,亦从加于幂上。西枋与箭而午,乃以余幂反盖于勺,亦为尘之着于勺也。葢以君饮此酒,故谨重之如是。」燕礼云:「尊南上。」此云「酒在北」,文互见尔。説见前篇。方壶不用庪之者,逺下君。
张氏曰:缀诸箭者,缀锡若絺于箭,而张之以覆也。葢幂加勺,又反之,此覆尊之法。勺加幂上,复撩幂之垂者以覆勺。
世佐案:郝以缀诸箭,葢为句,非当从张氏。
尊士旅食于西鑮之南,北面两圜壶。
注曰圜壶变于方也贱无▯酒
敖氏曰:「鑮南言东西节也。鑮南有鼓,此不以鼓为节者,鼓髙而鑮下,圜壶在地,取节于其下者,宜也。燕礼旅食与其尊皆在门西,此旅食者在西方之南,于燕位为少西,则此尊之南北亦宜近之。」
郝氏曰:「士旅食者之尊,燕礼设于门西,旅食者立门西也。大射较,乡射侯道逺,逼近门,旅食者皆立堂下,士南辟射也,故尊改设堂下西鑮之南。」
世佐案:鑮南有鼓,此尊又在鼓南也。舎鼓而取节于鑮者,以鼔之在西者有二,故以鑮为识也。敖云:取节于其下,非。
又尊于大侯之乏,东北两壶献酒。
注曰:为▯仆人,巾车参侯,豻侯之获者献。读为沙,沙酒浊,特泲之必摩沙者也。两壶皆沙酒。郊特牲曰:汁献涚于醆,酒服不之尊,俟时而陈于南,统于侯,皆东面。
敖氏曰:「此尊俟时而设,经葢因上礼而连言之耳。献酒,献三侯之获者,及巾车▯仆人之酒也。于此独云献者,嫌其为祭侯,且见不他用也。壶亦圜壶。」
张氏曰:注引《郊特牲》以证沙酒之义。涗泲也。泲沙酒者,和以醆酒而摩挲之,以出鬰鬯之汁也。以其祭侯,故用鬰鬯。设服不之尊,在饮不胜者以后。故注云:俟时。明此尊不为服不氏设也。
世佐案:下经云「司宫尊侯于服不之东北」,即此尊也。是时未设而先言之者,从其类而备举之,以见尊卑之差也。如诸公卿大夫之席,亦皆未设而先言之,是其征矣。献酒之解,亦当从敖説。旧以为鬰鬯非也。鬰鬯之酒,天子以为贽,诸侯未赐主瓉,不敢为,岂宜以献仆▯下人乎?即云祭侯,亦非所宜也。且酌鬰齐以彛,不以尊,见《周礼》司尊彛。
设洗于阼阶东南,罍水在东,篚在洗西南。陈设膳篚在其北,西面。又设洗于获者之尊西北,水在洗北,
译世佐按:这里缺少了北边的一列编钟,是为了进行比射,就像设置建鼓一样,是为了区别于一般的悬挂编钟。北边的编钟朝南,所以这面建鼓也朝南。不称它为南鼓,是因为它正对着一个方向。既然设置了,也就需要敲击。敖氏说:这面鼓不敲击,不是因为比射的缘故,即使是宾射也应当省去它。如果不进行射礼,即使是对于臣下也应当设置它。注解说:这不是燕礼的悬挂方法,应当与此相同。因为燕礼也有时候进行射礼。
簜竹放置在两架建鼓之间。
注解说:“簜,是竹子。指笙箫之类,倚靠在堂上。”
敖氏说:“簜就是乐工所吹奏的乐器,所以靠近乐工的位置设置它。”
世佐按:建鼓之间,就是两阶之间。设置在这里,是因为管乐器是堂下音乐的主奏。
鼗鼓倚靠在颂磬西边的系绳上。
注解说:“鼗像鼓但较小,有柄。宾客到来时,摇动它来奏乐。”纮,是编磬的系绳。把鼗放在磬的西边,倚靠在纮上。
敖氏说:西纮,是磬的系绳向西伸出的部分。
郝氏说:“鼗,是小鼓,有耳,有柄,摇击而不悬挂设置,倚靠在颂磬东边的系绳上。鼗两旁悬挂的耳绳,像帽子的系带。鼗倚靠在磬架的东边,所以它的系绳向西垂落。”
世佐按:关于西纮的说法,郝氏的观点更优。如果按照注说的解释,那么经文中的“西纮”二字应当互换位置。编磬的系绳不能说东西方向。根据聂氏的《三礼图》考证,可以看出【三礼图编:悬挂在一个磬架上分为两列,一半在上,一半在下】敖氏说磬的系绳向西伸出是错误的。
右边观看涤酒、张挂皮侯、悬挂乐器。
世佐按:这些都是前一天射礼的事。
第二天,司宫在东楹的西边设置酒尊,两个方壶,膳尊两个甒,在南边,有丰座和覆盖的巾,用锡或絺制成,系在箭杆上,覆盖巾加上勺,又反过来覆盖,都是〇尊。酒在北边。注解说:膳尊,是君主的酒尊,后陈设以示尊重,丰是用来承托酒尊的。解说者认为像井上的辘轳,它的字形从豆,〇声相近,豆大而低。幂是覆盖酒尊的巾,锡是细布,絺是细葛,箭是竹竿,为幂盖卷起系在竹竿横木上。又反过来是为了覆盖勺。都是〇尊,两者都有〇酒的尊重本源。
疏解说:“这里陈设器物与燕礼相同,只是文字有详略罢了。”
敖氏说:“幂横着系在箭上,而从盖在甒、勺上,也从加在幂上。西枋与箭交叉,于是用剩余的幂反过来覆盖在勺上,也是为了防止灰尘落在勺上。大概因为君主饮用这酒,所以谨慎尊重到如此程度。”燕礼说:“尊南为上。”这里说“酒在北”,是文字互相补充。解说见前篇。方壶不使用庪的原因,是远离君主。
张氏说:系在箭上,是系锡或絺在箭上,而张开它来覆盖。大概幂加在勺上,又反过来,这是覆盖酒尊的方法。勺加在幂上,再撩起幂的垂下来覆盖勺。
世佐按:郝氏把“系在箭上,盖”作为一句,不当,应当跟随张氏。
在士旅食的西边设置酒尊,在北面两个圆壶。
注解说:圆壶不同于方壶,因为地位低贱没有〇酒。
敖氏说:“鑮南说明东西的界限。鑮南有鼓,这里不以鼓为界限,是因为鼓高而鑮低,圆壶在地上,取界限于其下,是合适的。燕礼旅食与其尊都在门西,这里旅食者在西方的南边,对于燕位稍微偏西,那么这尊的南北也应当靠近它。”
郝氏说:“士旅食者的尊,燕礼设置在门西,旅食者站在门西。大射较,乡射侯道远,逼近门,旅食者都站在堂下,士南避射,所以尊改设在堂下西鑮的南边。”
世佐按:鑮南有鼓,这尊又在鼓南。舍弃鼓而取界限于鑮,是因为鼓在西边的有两个,所以以鑮为标志。敖氏说:取界限于其下,不对。
又在在大侯的乏东北设置两个壶,盛献酒。
注解说:为〇仆人,巾车参侯,豻侯的获者献。读为沙,沙酒浑浊,特别过滤它必须摩挲沙粒。两个壶都是沙酒。《郊特牲》说:汁献涚于醆,酒服不之尊,等待时机陈设在南边,统于侯,都向东面。
敖氏说:“这尊等待时机设置,经文大概因为上面的礼仪而连在一起说。献酒,是献给三侯的获者,以及巾车〇仆人的酒。在这里单独说献,是担心它是祭侯,并且显示不用于其他用途。壶也是圆壶。”
张氏说:注引《郊特牲》来证明沙酒的意义。涗是过滤。过滤沙酒,是和以醆酒而摩挲它,以出鬰鬯的汁。因为祭侯,所以用鬰鬯。设置服不的尊,在饮不胜者以后。所以注说:等待时机。说明这尊不是为服不氏设置的。
世佐按:下文说“司宫尊侯于服不之东北”,就是这尊。这时没有设置而先说它,是跟随它的类别而全部列举,以显示尊卑的差别。如诸公卿大夫的席,也都未设置而先说,是其证据。献酒的解释,也应当跟随敖氏的说法。旧以为鬰鬯是不对的。鬰鬯的酒,天子用来作为礼物,诸侯未赐主瓉,不敢制作,怎么适宜用来献给仆〇下人呢?即使说祭侯,也不适宜。而且酌鬰齐用彛,不用尊,见《周礼》司尊彛。
在东阶东南设置洗,罍水在东边,篚在洗西南。陈设膳篚在北边,向西面。又在获者的尊西北设置洗,水在洗北,
篚在南,东陈。
注曰:「亦统于侯也。无爵,因服不也。有篚为奠,虗爵也。服不之洗,亦俟时而陈于其南。」
译篚放在南面,向东陈列。
注解说:“这也统属于侯爵。没有爵位,是因为服不(指服不之礼)的缘故。有篚作为奠祭,虗爵(指空爵)也。服不之洗,也等待时机陈列在它的南面。”
敖氏曰:「此云又设洗,亦因上礼而连言之,其寔未设也。获者,即服不之属,惟云水是不用罍也。君礼而水不用罍,以所献者贱故尔。」
张氏曰:「此篚中不设爵,将因献服不之爵而用之也。」世佐案:「获者之尊,即设于大侯之乏东北者,下经云『设洗于尊西北』,即谓此洗也。」篚中所实者,一防也,亦未设而先言之。注以此与服不之洗分为二,而张氏从之,非。
小臣设公席于阼阶上,西乡。司宫设賔席于户西,南面。有加席,卿席賔东,东上。小卿賔西,东上。大夫继而东上。若有东面者,则北上。席工于西阶之东,东上。诸公阼阶西北面,东上。
注曰:「唯賔及公席布之也,其余树之于位后耳。小卿命于其君者也。」
疏曰:知賔及公席布之其余,树之于位后者,下文更有孤卿大夫席文,故知也。此寔未布而言布之者,欲辨尊卑也。孤尊而后言之者,有无不常定也。小卿命于其君者,案《王制》云:「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亦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世佐案:《王制》本云「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此从郑注补正】若言小卿据次国已下有之【从通觧节本】
敖氏曰:賔有加席,亦蒲筵加莞席也。公不言设加席,如燕礼可知。或亦蒙有加席之文也。射礼重于燕,故賔有加席。此惟公席及賔席布之,其余犹在房,俟时乃设。言之于此者,亦因设公席賔席而遂及之耳。卿上大夫也,小卿中大夫也,大夫下大夫也。小卿席于賔西,而统于賔,则此賔其以中大夫为之与?继而之下当有西字。东面者在西序下少北,言若有者,国有大小,则大夫亦有众寡也。诸公亦或有或无,故后言之。
世佐案:卿,三卿也;小卿,上大夫也;大夫,下大夫也。説见《燕礼》。诸侯之卿大夫皆有定数。云:「若有东面者,以国有大小,则其学宫亦有广狭也。」此诸席之位次,皆与《燕礼》同,唯賔有加席而设之后于公为异耳。
官馔
注曰百官各馔其所当共之物
敖氏曰:「官各馔之于其所也。」燕礼曰:「膳宰具官馔于寝东。」与此互见其先后之节耳。
世佐案:此亦膳宰揔具之于堂东,而官乃分馔之于其所也。所馔之物,见《燕礼注》。
右陈设
敖氏曰:「自此以后,其经文有与燕礼同者,则不重释之。」
羮定射人告具于公。公升即位于席西。卿小臣师纳诸公卿大夫。诸公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东上。士西方,东面北上。大史在干侯之东北,北面东上。士旅食者在士南,北面东上。小臣师从者在东堂下,南面西上。
注曰:大史在干侯东北,士旅食者在士南,为有侯故,入庭深也。小臣师,正之佐也,正相君出入,君之大命。敖氏曰:大史在干侯东北,为有事故,深入东上。小史在西也。不着祝位者,与史异防,故畧之。其位自在门东,士旅食者在士南者,为辟射也。门西之位,其东西稍近于侯,从者小臣师之属也。
郝氏曰:「大史掌辞命,立干侯东北,北面者近君也。」世佐案:「大史与士旅食者之位,皆与燕礼异者,辟射也。大史释获,故移于干侯之东北,近其事也。」云:「东上,谓与祝序也。不言祝者,以其无事,畧之也。」敖云:「祝位自在门东,非士旅食者移于士南,从其类也。」观此,则士旅食者即《周礼》旅下士,益可见矣。燕礼在东堂下者,唯小臣师一人,今则及其从者,皆立于此。云:「西上,亦统于君也。凡庭中之位,阼阶以西,皆东上;其东则西上。」
公降立于阼阶之东南,南乡。小臣师诏揖诸公卿大夫。诸公卿大夫西面,北上揖。大夫大夫皆少进。
注曰上言大夫误衍耳
敖氏曰:「阼阶东南,葢于鑮南也。燕礼言『尔』,此言『揖』,亦互文。」
郝氏曰:「言揖诸公卿大夫,又言揖大夫者,卿为上大夫也。」
世佐案:经两言,诸公卿大夫。因上“有大夫”与“诸公卿”连文,而误衍“大夫”字耳。郝説曲当,从注。
译敖氏说:“这里说又设置盥洗,也是承接上文礼仪连带提及,实际上并没有设置。‘获者’,就是‘服不’之类,只说用水,是不用罍的。君主的礼仪用水不用罍,是因为所进献的物品低贱的缘故。”
张氏说:“这个篚中不放置爵,是将要因为进献‘服不’的爵而使用它。”世佐按:“获者所用的酒尊,就是设置在大侯的乏东北方的那个,下文经文说‘设置盥洗在酒尊西北’,指的就是这个盥洗。”篚中实际装有的,是一个防(一种容器),也是尚未设置就先提及。注疏将这与‘服不’的盥洗分为两件事,而张氏跟随注疏,这是不对的。
小臣在阼阶上铺设君主的席位,面朝西。司宫在门内西侧铺设宾客的席位,面朝南。如果有加铺的席子,卿的席位在宾客东侧,以东为上。小卿的席位在宾客西侧,以东为上。大夫的席位接着卿的席位,以东为上。如果有面朝东的席位,则以北为上。在西阶东侧铺设乐工的席位,以东为上。各位诸侯在阼阶西北面朝南,以东为上。
注说:“只有宾客和君主的席位是铺开的,其余的只是树立在位置后面罢了。小卿是由其国君任命的人。”
疏说:知道宾客和君主的席位是铺开的,其余的是树立在位置后面的,是因为下文还有孤、卿、大夫席位的文字,所以知道这一点。这里实际上没有铺设却说是铺设,是为了辨别尊卑。孤地位尊贵却后说,是因为有无并不固定。小卿由其国君任命,查考《王制》说:“大国三位卿,都由天子任命;次国三位卿,两位由天子任命,一位由其国君任命;小国也是三位卿,一位由天子任命,两位由其国君任命【世佐按:《王制》原本说‘小国两位卿都由其国君任命’,这里依据郑玄注补正】如果说到小卿,那么次国以下都有【依据通解节本】
敖氏说:宾客有加铺的席子,也是蒲席上加铺莞席。君主不说设置加席,如同燕礼可知。或者也是承袭‘有加席’的文字。射礼比燕礼隆重,所以宾客有加席。这里只有君主的席位和宾客的席位是铺开的,其余的还在房中,等到时候才设置。在这里提及,也是因为设置君主和宾客的席位而连带提及罢了。卿是上大夫,小卿是中大夫,大夫是下大夫。小卿的席位在宾客西侧,而统属于宾客,那么这个宾客大概是由中大夫担任的吧?‘继而’之下应当有‘西’字。面朝东的在西序下稍北,说‘若有’,是因为国家有大小,那么大夫也有多少不同。各位诸侯也有的有有的没有,所以后说。
世佐按:卿,是三位卿;小卿,是上大夫;大夫,是下大夫。说法见《燕礼》。诸侯的卿大夫都有定数。说:“如果有面朝东的,是因为国家有大小,那么其学宫也有广狭不同。”这些席位的位次,都与《燕礼》相同,只有宾客有加席且设置在后于君主这一点不同罢了。
官馔
注说:百官各自准备其所应当供给的物品。
敖氏说:“各官在其所在之处准备。”燕礼说:“膳宰在寝东备办官馔。”这与它互相参看其先后的节次罢了。
世佐按:这也是膳宰总备办在堂东,而各官则分别在其所在之处准备。所准备的物品,见《燕礼注》。
右陈设
敖氏说:“从此以后,经文有与燕礼相同的,就不再重复解释了。”
羹定,射人向君主报告准备完毕。君主升堂就位于席位西侧。卿、小臣师引导各位公、卿、大夫进入。各位公、卿、大夫都从门右侧进入,面北,以东为上。士在西方,面朝东,以北为上。大史在干侯的东北,面北,以东为上。士旅食者在士的南面,面北,以东为上。小臣师的随从在东堂下,面南,以西为上。
注说:大史在干侯东北,士旅食者在士南,是因为有侯的缘故,进入庭院较深。小臣师,是正臣的助手,正臣辅佐君主出入,传达君主的重要命令。敖氏说:大史在干侯东北,是因为有事,深入以东为上。小史在西边。不记载祝的位次,是因为与史不同防,所以省略。其位次自然在门东,士旅食者在士南,是为了避开射位。门西的位次,其东西稍靠近侯,随从是小臣师的属员。
郝氏说:“大史掌管辞命,立在干侯东北,面北是因为靠近君主。”世佐按:“大史与士旅食者的位次,都与燕礼不同,是为了避开射位。大史负责判定胜负,所以移到干侯的东北,靠近其事。”说:“以东为上,是说与祝排序。不说祝,是因为其无事,省略。”敖氏说:“祝的位次自然在门东,不是士旅食者移到士南,是跟随其同类。”看这些,那么士旅食者就是《周礼》中的旅下士,更加可以明白了。燕礼在东堂下的,只有小臣师一人,现在则及其随从,都立在这里。说:“以西为上,也是统属于君主。凡是庭院中的位次,阼阶以西,都以东为上;其东则以西为上。”
君主降阶立在阼阶的东南,面南。小臣师宣告揖礼给各位公、卿、大夫。各位公、卿、大夫面西,以北为上,行揖礼。大夫大夫都稍前进。
注说:上文说大夫是误衍。
敖氏说:“阼阶东南,大概是在鑮南。燕礼说‘尔’,这里说‘揖’,也是互文。”
郝氏说:“说揖各位公、卿、大夫,又说揖大夫,是因为卿是上大夫。”
世佐按:经文两说,各位公、卿、大夫。因为上文“有大夫”与“诸公卿”连文,而误衍“大夫”字罢了。郝氏说法曲当,遵从注疏。
右即位
大射正摈
注曰大射正射人之长
摈者请賔,公曰:“命某为賔。”摈者命宾,宾少进,礼辞,反命。又命之賔,再拜稽首受命。摈者反命,賔出,立于门外,北面。
译以上所述为即位之礼。
大射正担任摈者。
注解说:大射正是射人中的长官。
摈者向宾客传达邀请,国君说:“命令某人担任宾客。”摈者向宾客传达命令,宾客稍微上前,依礼辞让,然后回复命令。国君再次命令他担任宾客,宾客再次拜谢并叩头至地,接受任命。摈者回复命令,宾客退出,站在门外,面朝北方。
世佐案《燕礼》云:賔出立于门外,东面。此北面者,大射辩尊卑,故賔于门外执臣礼也。
公揖卿大夫升就席
右命宾
小臣自阼阶下北面请:「执幂者与羞膳者」。
注曰:「请士可使执君两甒之幂,及羞脯醢,庶羞于君者。」
世佐案:郑觧「此羞膳兼脯醢庶羞而言」,与《燕礼》注异,亦非也。説见《燕礼》。
乃命执幂者,执幂者升自西阶,立于尊南,北面,东上。膳宰请羞于诸公卿者。
世佐案:下经主人献公之时,云宰胥荐脯醢,则羞膳者非士矣。执幂及羞于诸公卿者,经无明文。以类求之,葢亦宰胥也。是与燕礼请虽同,而所命者则异。
右命执事者
摈者纳賔,賔及庭,公降一等,揖賔,辟公升,即席。
注曰辟逡遁不敢当盛
敖氏曰:「凡受公礼者,皆辟经不尽见之也。」
奏肆夏
注曰:「肆夏,乐章名,今亡。吕叔玊云:『肆夏,时迈也。时迈者,太平廵守祭山川之乐歌。其诗曰:『明昭有周,式序在位』。又曰:『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奏此以延賔。其着宣王徳,劝贤与《周礼》曰:『賔出入,奏肆夏』。」
疏曰:「燕礼记云:『若以乐纳賔,则賔及庭,奏肆夏。』郑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则奏此乐焉。』此亦同彼注也。若臣无王事之劳,则如常燕,无以乐纳賔,法也。又此纳宾乐,故诸侯亦得用者,升歌则不可。若宾醉而出,奏陔夏,与此异也。」
敖氏曰:此为宾奏之,当作西方之县也。周官言九夏,次曰肆夏。春秋传言肆夏之三曰肆夏繁遏渠,然则毎夏之中各有篇数。如肆夏之类,乃其首篇名耳。穆叔聘于晋,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穆叔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不敢与闻。」此惟奏肆夏而不及繁遏渠,其辟天子之享礼与?
世佐案:燕礼轻,故不以乐纳賔。惟与四方之宾燕,则奏之。大射礼重,故虽以己之臣子为宾,而纳之必以乐,岂问其有王事之劳与否哉?疏误矣。吕叔王之説,郑于《周礼》注既破之,而于此复引之者,亦以广异闻,存疑义耳。然以理断之,则此肆夏必非颂之族类也。颂非诸侯所敢用也。且天子与诸侯奏法亦别,天子宗庙之中,尸出入以钟鼓奏之,《诗》云:“鼔钟送尸”是也。《周礼》谓之金奏,此及燕礼但云奏肆夏,不闻以金,葢即宾出鼓陔之意,明与天子异矣。传言晋侯金奏肆夏之三,是僣天子也。记言赵文子奏肆夏,是僣诸侯也。又案杜子春云:“四方賔来,奏纳夏。”然则天子纳宾不奏肆夏矣。郑引《周礼》易尸为賔,亦非。
右纳宾
宾升自西阶,主人从之。賔右北面至,再拜。賔答再拜。
右拜至
主人降洗,洗南西北面。賔降阶西,东面。主人辞降,賔对。主人北面盥,坐取觚洗。賔少进,辞洗。主人坐奠觚于篚,兴对。宾反位。主人卒洗,宾揖,乃升。主人升,宾拜洗。主人宾右奠觚,答拜,降盥。賔降,主人辞降,賔对。卒盥,賔揖,升。主人升,坐取觚。执幂者举幂,主人酌膳。执幂者葢幂,酌者加勺,又反之。
敖氏曰:举幂之仪,当与葢幂者相类。葢主人取觚而适尊,所执幂者则进而发其幂之反者。主人取勺,执幂者乃举幂也。又反之,亦执幂者也。
筵前献宾,宾西阶上拜,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宾右拜,送爵。宰胥荐脯醢。
注曰:「宰胥,宰官之吏也。不使膳宰荐,不主于饮酒,变于燕。」
敖氏曰:「宰胥,宰之属也。荐宾者,与公同,亦盛之世佐案宰胥膳宰吏也。《周礼·序官》膳宰下云:「胥十有二人。」是己。燕礼膳宰荐賔胥荐主人。今荐賔乃使胥者,主于射畧于燕也。」
賔升筵庶子设折爼
注曰:「庶子司马之属,掌正六牲之体者也。不使膳宰设爼,射变于燕。」
世佐案:燕礼设賔爼,亦膳宰,此乃使未爵命之庶子者畧也。庶子説见上篇。郑引《周礼》诸子职释此误。
賔坐左,执觚,右祭脯醢,奠爵于荐。右兴,取肺,坐絶祭,哜之。兴,加于爼,坐捝手,执爵,遂
译世佐按:《燕礼》说:“宾客走出,站在门外,面向东。”这里(宾客)面向北,是因为大射礼要辨别尊卑,所以宾客在门外执行臣子的礼节。
公向卿大夫作揖,卿大夫升堂就席。
右命宾
小臣从阼阶走下,面向北请示:“执幂的人和进献膳食的人。”
注说:“请示可以派遣士去执掌君主两甒酒的幂,以及进献脯醢、庶羞给君主。”
世佐按:郑玄解释“这里进献膳食兼指脯醢和庶羞”,与《燕礼》的注不同,也是不对的。说法见《燕礼》。
于是命令执幂的人,执幂的人从西阶升堂,站在尊的南面,面向北,以东为上。膳宰请示进献脯醢给各位公卿。
世佐按:下文经文中主人献公的时候,说宰胥进献脯醢,那么进献膳食的人就不是士了。执幂和进献脯醢给各位公卿的人,经文没有明文记载。按同类事物推求,大概也是宰胥。这与《燕礼》请示虽然相同,但所命令的人却不同。
右命执事者
摈者引导宾客进入,宾客到达庭院,公走下一级台阶,向宾客作揖,避让,公升堂,就席。
注说:避让是退让不敢承受盛大的礼节
敖氏说:“凡是接受公的礼节的人,都避让,经文没有全部写出来。”
奏肆夏
注说:“肆夏,是乐章名,现在失传了。吕叔玊说:‘肆夏,就是《时迈》。《时迈》是太平时期巡守祭祀山川的乐歌。它的诗句说:‘明昭有周,式序在位’。又说:‘我求懿德,肆于时夏’。演奏这个来迎接宾客。它彰显宣王的德行,劝勉贤人,与《周礼》说:‘宾客出入,演奏肆夏’相同。”
疏说:“《燕礼记》说:‘如果用音乐迎接宾客,那么宾客到达庭院,演奏肆夏。’郑玄说:‘卿大夫有王事的劳绩,就演奏这个音乐。’这也和那里的注相同。如果臣子没有王事的劳绩,就像平常的燕礼,不用音乐迎接宾客,这是法度。又因为这里是迎接宾客的音乐,所以诸侯也可以使用,但升歌就不可以。如果宾客醉后退出,演奏陔夏,这与这里不同。”
敖氏说:这是为宾客演奏的,应当在西方的悬挂处。《周官》说九夏,其次就是肆夏。《春秋传》说肆夏的三篇叫肆夏、繁、遏、渠,那么每个夏之中各有篇数。像肆夏这类,只是首篇的名字罢了。穆叔出使晋国,晋侯宴请他,金奏肆夏的三篇。穆叔说:“三夏是天子用来宴请元侯的,使臣不敢听闻。”这里只演奏肆夏而没有演奏繁、遏、渠,是避开天子的享礼吗?
世佐按:燕礼较轻,所以不用音乐迎接宾客。只有与四方宾客燕饮,才演奏它。大射礼较重,所以即使以自己的臣子为宾客,迎接他们必定用音乐,哪里还问他们有没有王事的劳绩呢?疏说错了。吕叔玊的说法,郑玄在《周礼》注中已经驳斥了,而在这里又引用它,也是为了广博异闻,存留疑义罢了。然而按道理判断,那么这里的肆夏必定不是颂诗一类。颂诗是诸侯不敢使用的。而且天子与诸侯的演奏方法也不同,天子在宗庙之中,尸出入用钟鼓演奏,《诗》说:“鼓钟送尸”就是这样。《周礼》称之为金奏,这里和《燕礼》只说演奏肆夏,没听说用金奏,大概就是宾客退出时鼓奏陔夏的意思,明显与天子不同。传言晋侯金奏肆夏的三篇,是僭越天子了。记中说赵文子演奏肆夏,是僭越诸侯了。又按杜子春说:“四方宾客来,演奏纳夏。”那么天子迎接宾客不演奏肆夏了。郑玄引用《周礼》把尸改为宾客,也是不对的。
右纳宾
宾客从西阶升堂,主人跟随他。宾客在主人的右边面向北到达,再拜。宾客答拜再拜。
右拜至
主人走下台阶去洗爵,在洗的南面面向西北。宾客走下台阶在西面,面向东。主人辞谢宾客走下台阶,宾客对答。主人面向北洗手,坐下取觚清洗。宾客稍前进,辞谢清洗。主人坐下把觚放在篚中,站起来对答。宾客回到原位。主人洗完,宾客作揖,于是升堂。主人升堂,宾客拜谢清洗。主人在宾客的右边放下觚,答拜,走下台阶洗手。宾客走下台阶,主人辞谢宾客走下台阶,宾客对答。洗完手,宾客作揖,升堂。主人升堂,坐下取觚。执幂的人揭开幂,主人酌取膳酒。执幂的人盖上幂,酌酒的人加上勺,又把它放回去。
敖氏说:揭开幂的礼仪,应当与盖上幂的相类似。大概主人取觚而走向尊,所执幂的人就进而揭开反盖的幂。主人取勺,执幂的人才揭开幂。又放回去,也是执幂的人做的。
在筵席前向宾客献酒,宾客在西阶上拜谢,在筵席前接受爵,回到原位。主人在宾客的右边拜谢,送爵。宰胥进献脯醢。
注说:“宰胥,是宰官的吏员。不派膳宰进献,因为不主于饮酒,与燕礼不同。”
敖氏说:“宰胥,是宰的属员。进献给宾客的人,与公相同,也很隆重。世佐按:宰胥是膳宰的吏员。《周礼·序官》膳宰下说:‘胥十有二人。’就是这样。燕礼中膳宰进献给宾客,胥进献给主人。现在进献给宾客却派胥,是因为主于射礼,比燕礼简略。”
宾客升上筵席,庶子设置折俎
注说:“庶子是司马的属员,掌管校正六牲的体例。不派膳宰设置俎,因为射礼与燕礼不同。”
世佐按:燕礼设置宾客的俎,也是膳宰,这里却派未受爵命的庶子,是简略了。庶子的说法见上篇。郑玄引用《周礼》诸子的职掌来解释这个,错了。
宾客坐下,左手拿着觚,右手祭祀脯醢,把爵放在荐上。右手站起来,取肺,坐下断绝祭祀,尝一下。站起来,加在俎上,坐下擦干手,拿着爵,于是
祭酒。兴,席未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防。执爵,兴。主人答拜。乐阕,賔西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主人答拜。
译担任祭酒的人起身,在席位尚未坐定之前,先尝一口酒。走下席位,坐下将酒杯放在地上,行拜礼以告知防氏。手持酒杯,起身。主人回拜。音乐停止,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坐下,饮尽杯中之酒。起身,坐下将酒杯放在地上,行拜礼。手持酒杯,起身。主人回拜。
敖氏曰:「奏肆夏及乐阕之节,説见《燕礼记》。」
右主人献宾
賔以虗爵降,主人降。宾洗,南西北面坐,奠觚,少进辞降。主人西阶西,东面,少进对
敖氏曰:「西阶西,非主人堂下之正位,以从降,暂立于此耳。主人既对,不言反位,亦文省。」
宾坐取觚奠于篚下,盥洗,主人辞洗,宾坐奠觚于篚,兴对,卒洗,及阶揖,升,主人升拜,洗如宾礼,宾降盥,主人降,宾辞降,卒盥,揖升,酌膳,执幂如初,以酢主人于西阶上,主人北面拜受爵,宾主人之左拜送爵,主人坐祭,不啐酒,不拜酒,遂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宾答拜,主人不崇酒,以虗爵降,奠于篚,宾降,立于西阶西,东面,摈者以命升宾,宾升,立于西序东面。
右賔酢主人
主人盥洗,象觚升酌,膳东北面,献于公。公拜受爵,乃奏肆夏。
敖氏曰:「此奏肆夏,当以东方之县。」
世佐案:此奏肆夏之法,与上同。敖云为宾,奏以西县为公,以东县胶矣。
主人降自西阶,阼阶下北面拜,送爵。宰胥荐脯醢,由左房。
敖氏曰:「凡堂上之荐,皆由左房特于君见之耳。」
庶子设折爼,升自西阶,公祭如賔礼。庶子賛授肺,世佐案。燕礼,士荐膳。宰设且賛授肺。此皆与之异者,亦为主于射而畧之也。
不拜,酒立卒,爵坐奠爵,拜执爵,兴,主人答拜,乐阕,升受爵,降奠于篚。
敖氏曰:「篚膳,篚也。奏肆夏及乐阕之节。説亦见《燕礼记》。」
右主人献公
更爵,洗,升酌,散以降,酢于阼阶下,北面坐,奠爵,再拜稽首,公答拜,主人坐祭,遂卒爵,兴,坐,奠爵,再拜稽首,公答拜,主人奠爵于篚。
敖氏曰:「此亦当酌膳,云散误也。」燕礼曰:「公答再拜,此省文也。」下不言者,皆如之。
郝氏曰:「燕礼酌膳,此酌散。燕礼主饮,故叨君惠;大射主礼,不敢同于尊也。」
姜氏曰:「酌方壶酒,曰酌散。燕礼酌膳,而此酌散者,燕礼賔主之情,大射君臣之义也。此以下,燕礼多答再拜,而大射但答拜,义亦如之。」
世佐案后二説得之
右主人受公酢
主人盥洗,升媵觚于宾,酌散,西阶上坐,奠爵,拜。宾西阶上北面答拜。主人坐祭,遂饮。賔辞,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宾答拜。主人降洗,宾降。主人辞降,宾辞洗,卒洗。賔揖,升,不拜洗。主人酌膳,宾西阶上拜,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拜送爵。賔升席,坐祭酒,遂奠于荐东。主人降复位。賔降筵西,东南面立。
右主人酬宾
小臣自阼阶下请媵爵者,公命长小臣作,下大夫二人媵爵。媵爵者,阼阶下皆北面再拜稽首,公答拜。媵爵者立于洗南,西面,北上,序进盥洗,角觯升自西阶,序进酌散,交于楹北,降适阼阶下,皆奠觯,再拜稽首,执觯兴,公答拜。媵爵者皆坐祭,遂卒觯,兴,坐奠觯,再拜稽首,执觯兴,公答再拜。
姜氏曰:「此亦答再拜者,葢重祭也。」
世佐案:此云答再拜,衍一“再”字耳。姜氏重祭之説,似迂。
媵爵者执觯待于洗南,小臣请致者,若命,皆致,则序进,奠觯于篚,阼阶下,皆北面再拜稽首,公答拜。媵爵者洗象觯,升,寔之,序进,坐奠于荐,南北上,降,适阼阶下,皆再拜稽首,送觯,公答拜。媵爵者皆退反位。
郝氏曰:「反位,反庭中北面之位。大夫初与卿皆入门右北面,及公揖,卿西面北上,揖大夫少进,则大夫北面进至庭中矣。」郑云:「反门右北面之位,非也。」
右二大夫媵觯于公
公坐取大夫所媵觯,兴以酬賔宾降西阶,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辞,宾升成拜。
注曰正长也小臣长辞变于燕
敖氏曰小臣正辞亦公命之
公坐奠觯,答拜。执觯,兴。公卒觯。宾下拜,小臣正辞。宾升,再拜稽首。公坐奠觯,答拜。执觯,兴。宾进,受虗觯,降奠于篚,易觯,兴,洗。
敖氏曰言兴洗见洗则立也
公有命则不易,不洗,反升,酌膳,下拜。小臣正辞。宾升,
译敖氏说:“演奏《肆夏》及音乐终了的礼节,解说见《燕礼记》。”
以上是主人向宾客献酒。
宾客拿着空爵下堂,主人也下堂。宾客去洗爵,在南面、西阶下北面坐下,放下觚,稍微前进辞谢下堂。主人在西阶西侧,面朝东,稍微前进回应。
敖氏说:“西阶西侧,不是主人在堂下的正位,因为随从下堂,暂时站在这里罢了。主人已经回应,不说返回原位,也是文字省略。”
宾客坐下拿起觚放在篚下,洗手,主人辞谢洗手,宾客坐下把觚放在篚里,起身回应,洗完手,到台阶处作揖,上堂,主人上堂拜谢,洗手如同宾客的礼节,宾客下堂洗手,主人下堂,宾客辞谢下堂,洗完手,作揖上堂,斟酒,拿着酒幂如同当初,在西阶上向主人回敬,主人面朝北拜谢接受爵,宾客在主人的左侧拜谢送爵,主人坐下祭祀,不尝酒,不拜谢酒,于是喝完爵,起身,坐下放下爵,拜谢,拿着爵,起身,宾客答拜,主人不推崇酒,拿着空爵下堂,放在篚里,宾客下堂,站在西阶西侧,面朝东,摈者传达命令让宾客上堂,宾客上堂,站在西序面朝东。
以上是宾客向主人回敬。
主人洗手,拿着象觚上堂斟酒,在膳的东北面,面朝北,向国君献酒。国君拜谢接受爵,于是演奏《肆夏》。
敖氏说:“这里演奏《肆夏》,应当用东方的县钟。”
世佐按语:这里演奏《肆夏》的方法,与上面相同。敖氏说为宾客,用西县钟;为国君,用东县钟,这就错了。
主人从西阶下堂,在阼阶下面面朝北拜谢,送爵。宰胥进献干肉和肉酱,从左房出来。
敖氏说:“凡是堂上的进献,都从左房出来,只是在国君面前特别指出罢了。”
庶子摆设折俎,从西阶上堂,国君祭祀如同宾客的礼节。庶子辅助授予肺,世佐按语。《燕礼》中,士进献膳。宰摆设俎并辅助授予肺。这些都与此不同,也是因为主要在于射礼而简略了。
不拜谢,站着喝完酒,坐下放下爵,拜谢,拿着爵,起身,主人答拜,音乐终了,上堂接受爵,下堂放在篚里。
敖氏说:“篚是放膳的篚。演奏《肆夏》及音乐终了的礼节,解说也见《燕礼记》。”
以上是主人向国君献酒。
更换爵,洗,上堂斟酒,斟散酒下堂,在阼阶下面回敬,面朝北坐下,放下爵,再拜稽首,国君答拜,主人坐下祭祀,于是喝完爵,起身,坐下,放下爵,再拜稽首,国君答拜,主人把爵放在篚里。
敖氏说:“这也应当斟膳酒,说散酒是错的。”《燕礼》说:“国君答再拜,这里是省略文字。”下面不说的,都与此相同。
郝氏说:“《燕礼》斟膳酒,这里斟散酒。《燕礼》主要在于饮酒,所以叨扰国君的恩惠;大射主要在于礼仪,不敢与尊贵的国君相同。”
姜氏说:“斟方壶的酒,叫斟散酒。《燕礼》斟膳酒,而这里斟散酒,是因为《燕礼》是宾客主人之间的情分,大射是君臣之间的义理。这以下,《燕礼》大多答再拜,而大射只答拜,义理也是如此。”
世佐按语:后两种说法是正确的。
以上是主人接受国君的回敬。
主人洗手,上堂把觚送给宾客,斟散酒,在西阶上坐下,放下爵,拜谢。宾客在西阶上面朝北答拜。主人坐下祭祀,于是饮酒。宾客辞谢,喝完爵,起身,坐下放下爵,拜谢。拿着爵起身,宾客答拜。主人下堂洗手,宾客下堂。主人辞谢下堂,宾客辞谢洗手,洗完手。宾客作揖,上堂,不拜谢洗手。主人斟膳酒,宾客在西阶上拜谢,在席前接受爵,返回原位。主人拜谢送爵。宾客上席,坐下祭祀酒,于是放在荐的东边。主人下堂返回原位。宾客下席在西边,面朝东南站立。
以上是主人酬答宾客。
小臣从阼阶下面请求送爵的人,国君命令长小臣和作,下大夫二人送爵。送爵的人,在阼阶下面都面朝北再拜稽首,国君答拜。送爵的人站在洗的南面,面朝西,以北为上,依次前进洗手,拿着角觯从西阶上堂,依次前进斟散酒,在楹北交错,下堂到阼阶下面,都放下觯,再拜稽首,拿着觯起身,国君答拜。送爵的人都坐下祭祀,于是喝完觯,起身,坐下放下觯,再拜稽首,拿着觯起身,国君答再拜。
姜氏说:“这里也答再拜,大概是重视祭祀。”
世佐按语:这里说答再拜,多了一个“再”字罢了。姜氏重视祭祀的说法,似乎迂腐。
送爵的人拿着觯在洗的南面等待,小臣请求致酒的人,如果命令,都致酒,就依次前进,把觯放在篚里,在阼阶下面,都面朝北再拜稽首,国君答拜。送爵的人洗象觯,上堂,装满酒,依次前进,坐下放在荐上,以北为上,下堂,到阼阶下面,都再拜稽首,送觯,国君答拜。送爵的人都退下返回原位。
郝氏说:“返回原位,是返回庭中面朝北的位置。大夫起初与卿都入门右侧面朝北,等到国君作揖,卿面朝西以北为上,作揖让大夫稍微前进,那么大夫面朝北前进到庭中了。”郑玄说:“返回门右侧面朝北的位置,是不对的。”
以上是两位大夫向国君送觯。
国君坐下拿起大夫所送的觯,起身用来酬答宾客,宾客下西阶,在下面再拜稽首。小臣正辞,宾客上堂完成拜礼。
注说:正,长。小臣长辞,变化于《燕礼》。
敖氏说:小臣正辞,也是国君命令的。
国君坐下放下觯,答拜。拿着觯,起身。国君喝完觯。宾客下拜,小臣正辞。宾客上堂,再拜稽首。国君坐下放下觯,答拜。拿着觯,起身。宾客前进,接受空觯,下堂放在篚里,更换觯,起身,洗。
敖氏说:说起身洗,可见洗的时候是站着的。
国君有命令就不更换,不洗,返回上堂,斟膳酒,下拜。小臣正辞。宾客上堂,
再拜稽首。公答拜。賔吿于摈者,请旅诸臣。摈者吿于公,公许。
敖氏曰:「旅,旅酬之也。賔因君所赐,请旅诸臣,所以广君赐也。」公许,摈者又以告宾,乃旅也。
译再次拜谢并叩头至地。国君回礼拜谢。宾客告诉传话人,请求向群臣行旅酬之礼。传话人禀报国君,国君准许。
敖氏说:“旅,就是行旅酬之礼。宾客借着国君所赐的酒,请求向群臣行旅酬之礼,以此来广布国君的恩赐。”国君准许后,传话人又去告知宾客,于是宾客便行旅酬之礼。
宾以旅大夫于西阶上,摈者作大夫长升,受旅宾大夫之右,坐奠觯,拜,执觯兴,大夫答拜,宾坐祭,立卒觯不拜。若膳觯也,则降更觯,洗升实散,大夫拜受,宾拜送,遂就席。
世佐案:賔初立于西序,东面;既乃于筵西,东南面立。至是,始就席。礼以渐而杀也。燕礼无此三字,文畧耳。
大夫辩受酬,如受賔酬之礼,不祭酒。卒受者,以虗觯降奠于篚,复位。
右公为賔举旅
主人洗觚,升,实散,献卿于西阶。上司宫兼卷,重席设于宾左东上。卿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卿辞,重席。司宫彻之,乃荐脯醢。
世佐案:此荐不言其人,葢亦宰胥也。
卿升席庶子设折爼
注曰:「卿折爼,未闻葢,用脊胁臑,折肺。卿有爼者,射礼尊。」
疏曰:「若有公公用臑卿,宜用膊也。」
世佐案:卿有爼,别之于大夫也,亦辨尊卑之义。注云:卿用臑,谓上卿耳。其下二人,则又折以上卿之余体也。
卿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荐。右兴,取肺,坐絶祭,不哜肺。兴,加于爼。坐捝手,取爵,遂祭酒。执爵,兴,降席,西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
姜氏曰:「祭肺不哜,犹祭酒不啐,皆降于宾也。不言不啐酒,葢省文。」
主人答拜,受爵。卿降,复位。辩献,卿主人以虗爵降,奠于篚。摈者升,卿卿皆升,就席。若有诸公,则先卿献之,如献卿之礼。席于阼阶西北面,东上,无加席。
右主人献诸公卿
小臣又请媵爵者二大夫,媵爵如初,请致者若命长致,则媵爵者奠觯于篚,一人待于洗南。长致者阼阶下再拜稽首,公答拜。洗象觯,升实之,坐奠于荐南。降与立于洗南者二人,皆再拜稽首送觯,公答拜。
右二大夫再媵觯于公
公又行一爵,若宾,若长,唯公所赐。
注曰于是言赐射礼明尊卑
敖氏曰:「燕礼言酬,此言赐,亦文异耳。」
世佐案当从注説
以旅于西阶上,如初。大夫卒受者,以虗觯降,奠于篚。
右公为卿举旅
主人洗觚,升献大夫于西阶上。大夫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大夫坐祭,立卒爵,不拜。既爵,主人受爵。大夫降复位。胥荐主人于洗北,西面,脯醢无胥辩献。大夫遂荐之,继賔以西,东上。若有东面者,则北上。卒摈者升,大夫大夫皆升就席。
右主人献大夫
乃席工于西阶上少东,小臣纳工,工六人,四瑟。
注曰:六人,大师、少师各一人,上工四人,四瑟者,礼大乐众也。
敖氏曰:「大射差重于燕,又加瑟者二人。然则诸侯之祭飨,歌与瑟者各四人与?以是推之,天子之制,其隆杀之数,亦可知矣。」
世佐案:工六人,诸侯之正礼也。然则天子葢用八矣。《春秋》隐五年,《左传》云:「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亦其例也。敖説非。
仆人正,徒相大师,仆人师,相少师,仆人士,相上工。注曰:徒,空手也。仆人正,仆人之长;师,其佐也;士,其吏也。天子视了相工,诸侯兼官,是以仆人掌之。大师,少师,工之长也。凡国之瞽蒙,正焉,于是分别工及相者,射礼明贵贱。
敖氏曰:「上工即上瞽,周官上瞽百人。」
世佐案:仆人正、仆人师,皆于天子为大仆也。《周礼》太仆,下大夫二人,诸侯则上士也。一为正,其一为师。仆人士,则祭仆以下,与以此等官相工,亦重其事也。分别相之,辨尊卑也。燕礼皆以小臣。注云:以仆人掌眡了,非也。説见上篇。上工,堂上之工也,对下羣工为堂下之工而言。敖云,即上瞽非。
相者皆左,何瑟后首,内▯挎越,右手相。
注曰:「谓相上工者,后首主于射畧于此乐也。」
世佐案:后首挎越之説,见《乡射礼》。
后者徒相入
注曰:「谓相大师、少师者也。上列官之尊卑,此言先后之位,亦所以明贵贱。凡相者,以工出入。」
疏曰入时如此出时亦然
世佐案:贱者先就事,工之通礼也。燕礼亦然,但文有详
译主人以旅酒敬西阶上的大夫,摈者引导大夫中地位最高的升阶,站在受敬的大夫右侧,坐下放置觯,行拜礼,拿起觯起身,大夫回拜,主人坐下祭酒,站立饮尽觯中的酒而不拜。如果是用膳觯,则走下台阶更换觯,清洗后升阶注入散酒,大夫拜谢接受,主人拜送,于是就座。
世佐按:主人起初站在西序,面向东;随后在筵席西侧,面向东南站立。至此,才开始就座。礼仪是逐渐减杀的。燕礼中没有这三字,只是文辞简略罢了。
大夫依次接受酬酒,如同接受主人酬酒的礼仪,不祭酒。最后接受酬酒的人,拿着空觯走下台阶,放在篚中,回到原位。
右,公为宾客举旅
主人清洗觚,升阶,注入散酒,在西阶上献酒给卿。司宫兼卷席,在宾客左侧、以东为上,铺设重席。卿升阶,拜谢接受觚。主人拜送觚。卿推辞重席,司宫撤去重席,于是进献脯醢。
世佐按:这里进献脯醢没有说由谁进献,大概也是宰胥吧。
右,卿升席,庶子设置折俎
注说:“卿用折俎,未曾听闻,大概是用脊、胁、臑,折肺。卿有俎,是因为射礼尊贵。”
疏说:“如果有公公用臑,卿则宜用膊。”
世佐按:卿有俎,是为了区别于大夫,也是辨别尊卑的意义。注说:卿用臑,是指上卿而言。其余两位卿,则又折用上卿剩下的肢体。
卿坐下,左手拿着爵,右手祭脯醢,将爵放在脯醢旁边。右手起身,取肺,坐下割断祭肺,不尝肺。起身,将肺放在俎上。坐下洗手,取爵,于是祭酒。拿着爵,起身,走下席位,在西阶上,面向北。坐下,饮尽爵中的酒,起身,坐下放置爵,行拜礼。拿着爵,起身。
姜氏说:“祭肺不尝,如同祭酒不啐,都是低于宾客的礼仪。不说‘不啐酒’,大概是省略了文辞。”
主人回拜,接过爵。卿走下台阶,回到原位。依次献酒完毕,卿和主人拿着空爵走下台阶,放在篚中。摈者升阶,卿们全都升阶,就座。如果有诸公,则先向卿献酒,如同向卿献酒的礼仪。在阼阶西北面铺设席位,以东为上,不加重席。
右,主人向诸公卿献酒
小臣又请两位大夫媵爵,媵爵如同当初,请致酒者如果命令长致,则媵爵者将觯放在篚中,一人在洗的南边等待。长致者在阼阶下再拜稽首,公回拜。清洗象觯,升阶注入酒,坐下放在荐的南边。走下台阶,与站在洗南边的两人,都再拜稽首送觯,公回拜。
右,两位大夫再次向公媵觯
公又行一爵,如果是宾客,如果是长者,只由公赐予。
注说:在这里说赐予,射礼明确尊卑
敖氏说:“燕礼说酬,这里说赐,也是文辞不同罢了。”
世佐按:应当遵从注的说法
在西阶上以旅酒敬酒,如同当初。最后接受旅酒的大夫,拿着空觯走下台阶,放在篚中。
右,公为卿举旅
主人清洗觚,升阶,在西阶上献酒给大夫。大夫升阶,拜谢接受觚。主人拜送觚。大夫坐下祭酒,站立饮尽爵中的酒,不拜。饮尽爵后,主人接过爵。大夫走下台阶回到原位。胥在洗的北边,面向西,向主人进献脯醢,没有胥依次献酒。大夫于是进献脯醢,继宾客之后,以东为上。如果有面向东的,则以北为上。最后摈者升阶,大夫们全都升阶就座。
右,主人向大夫献酒
于是在西阶上稍偏东铺设工的席位,小臣引进工,工六人,四瑟。
注说:“六人,大师、少师各一人,上工四人,四瑟,是因为礼大乐众。”
敖氏说:“大射比燕礼更重,又增加了两位瑟手。那么诸侯的祭祀飨宴,歌者与瑟者各四人吗?由此推知,天子的制度,其隆杀的数量,也可以知道了。”
世佐按:工六人,是诸侯的正礼。那么天子大概用八人了。《春秋》隐五年,《左传》说:“公问羽数于众仲,回答说: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也是这个例子。敖氏的说法不对。
仆人正,空手相大师,仆人师,相少师,仆人士,相上工。注说:“徒,空手。仆人正,是仆人的长官;师,是他的副手;士,是他的吏员。天子视察相工,诸侯兼官,所以由仆人掌管。大师,少师,是工的长官。凡是国家的瞽蒙,由正管理,在这里分别工及相者,射礼明确贵贱。”
敖氏说:“上工就是上瞽,周官上瞽百人。”
世佐按:仆人正、仆人师,在天子那里都是大仆。《周礼》太仆,下大夫二人,诸侯则是上士。一为正,其一为师。仆人士,则是祭仆以下,用这些官职相工,也是重视这件事。分别相之,辨别尊卑。燕礼都用小臣。注说:由仆人掌管视察相工,不对。说法见上篇。上工,是堂上的工,相对于下群工为堂下的工而言。敖氏说,就是上瞽,不对。
相者都在左边,何瑟后首,内〇挎越,右手相。
注说:“这是说相上工的人,后首主于射,略于此乐。”
世佐按:后首挎越的说法,见《乡射礼》。
右,后者空手相入
注说:“这是说相大师、少师的人。上面列出官职的尊卑,这里说先后的位置,也是为了明确贵贱。凡是相者,随着工的出入。”
疏说:进入时如此,出来时亦然
世佐按:卑贱者先就事,是工的通礼。燕礼也是如此,只是文辞有详
畧耳。注云:此言先后之位,亦所以明贵贱,似曲。
小乐正从之
注曰:「从大师也。后升者,变于燕也。小乐正,于天子乐师也。」
译略罢了。注解说:这里说的是先后的位次,也是用来表明贵贱的,似乎有些牵强。
小乐正跟随其后。
注解说:“跟随大乐正。后上去,是为了与燕礼有所区别。小乐正,在天子那里相当于乐师。”
疏曰:「燕礼,乐正先升,又不使小乐正者,彼主于乐,此则畧于乐故也。」
敖氏曰:「诸侯之小乐正,下士也。前三篇不言小,以此见之也。此乐盛于彼,且用小乐正,则彼可知矣。大射乃亦不使大乐正者,其辟祭飨之类与?」
世佐案《周礼·序官》云:「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然则诸侯之乐正上士,小乐正下士,明矣。燕礼使乐正,此乃云小乐正者,疏以为畧于乐是也。工用六人,以示其礼之重;乐正使下士,以示其乐之畧。意各有主也。从大师而升者,以其卑也;其序又与工相变也。乡饮酒、乡射皆使乐正者,彼是大夫之乐正也。大夫之乐正皆以下士为之,无大小之别,故射与饮酒礼同也。
升自西阶北面东上
注曰工六人
坐授瑟乃降
注曰相者也降立于西县之北
敖氏曰相者降位葢亦在西方
世佐案:仆人正以下皆士也,其位当在西方。注説非。
小乐正立于西阶东
注曰:「不统于工,明工虽众,位犹在此。」
张氏曰:「燕礼工四人,乐正升立于工之西,在西阶东。此工六人,数众疑位移近西,乃乐正犹立西阶东不变,是统于阶而不统于工也。」
世佐案:燕礼,乐正北面立于工西。此云立于西阶东,亦文互见也。
乃歌鹿鸣三终
注曰:「歌《鹿鸣》三终,而不歌《四牡》、《皇皇者华》,主于讲道,畧于劳苦,与谘事。」
敖氏曰:三终谓歌《鹿鸣》之什三篇,篇各一终,如《春秋传》所谓工歌《鹿鸣》之三是也。乡饮酒之礼,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其义曰:工歌三终,则益可见矣。
世佐案三终当从敖説
主人洗升实爵献工,工不兴,左瑟。
注曰:工歌而献之,以事报之也。洗爵献工,辟正主也。献不用觚,工贱异之也。大师无瑟,于是言左瑟者,节也。
世佐案:洗者,亦以其大师敬之也。此唯为大师一洗耳。疏云:工六人,皆为之洗,非爵亦觚也。注误。又案注云:「于是言左瑟者节也」,者谓工四人之左瑟,皆以主人实爵献工为节,非必受献乃然也。
一人拜受爵
注曰:「谓大师也。言一人者,工贱同之也。」
主人西阶上拜送爵,荐脯醢,使人相祭,卒爵不拜。主人受虗爵,众工不拜,受爵,坐祭,遂卒爵。辩有脯醢不祭,主人受爵,降奠于篚,复位。
敖氏曰位洗北之位也
世佐案:燕礼于升歌之后,公即为大夫举旅。此篇乃移在射后,者急于射而缓于饮酒也。
大师及少师、上工皆降立于鼓北,羣工陪于后。
注曰:「鼓北,西县之北也。言鼓北者,与鼓齐面,余长在后也。羣工陪于后,三人为列也。于是时,小乐正亦降立于其南,北面,工立,仆人立于其侧,坐则在后。」《考工记》曰:「鼓人为臯陶,长六尺有六寸。」
疏曰鼔人误当作□人
敖氏曰:「鼓北,鑮南也。不云鑮南者,嫌与尊旅食者之意同也。不取节于鼙者,鼓大,鼙小也。羣工即上工,谓瑟者四人也。陪于后者,其以鼓鑮之间不足以为一列与前列,二人后列四人,皆当北上。射事未至而降为管,故也。降不言相者,可知也。」
郝氏曰:「乐先升歌,歌毕,二师四工皆降席,立于西阶下,东建鼓之北。大师立与鼔齐,少师及四工皆陪立于后,以俟奏管。」
世佐案大师之属,于此即降者,以乐不间合,堂上无事也。立者,谓大师以下六工为一行,北面东上也。知北面者,以乡饮酒及燕礼笙入之位推之,可见。鼓北,西阶东建鼓之北也。立于此者,以当奏管,近其事也。注云:西县之北,何得近舎颂磬,而遥取节于鼓耶?疏云:取形大,又面向东,皆饰説也。知亦不在鑮南者,以鼓鑮间有鼙,设县之时,鳞次栉比,其间未必有余地。就有余地,岂能容此众工及相者之位哉?且簜在建鼓之间,即太师之所管者,亦不宜舎之而逺立他所也。羣工堂下之工也,陪于后者,亦六人为一行也。知亦六人者,以上三篇歌瑟四人,堂下笙者亦四人,推之可
译疏说:“燕礼中,乐正先升堂,又不使用小乐正,是因为燕礼以音乐为主,而此礼在音乐方面较为简略的缘故。”
敖氏说:“诸侯的小乐正,是下士。前三篇没有说‘小’,由此可以推知。此礼音乐盛大,尚且使用小乐正,那么彼礼(燕礼)可想而知了。大射礼也不使用大乐正,大概是为了避讳祭飨之类的礼仪吧?”
世佐按:《周礼·序官》说:“乐师是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六人。”那么诸侯的乐正是上士,小乐正是下士,这是明确的。燕礼使用乐正,这里却说小乐正,疏认为这是因为音乐简略,这是对的。乐工用六人,以显示礼仪的隆重;乐正使用下士,以显示音乐的简略。用意各有侧重。跟随大师升堂的,是因为地位卑下;其次序又与乐工相互错开。乡饮酒礼、乡射礼都使用乐正,那是大夫的乐正。大夫的乐正都由下士担任,没有大小之别,所以射礼与饮酒礼相同。
从西阶升堂,面朝北,以东为上。
注说:乐工六人。
坐下授予瑟,然后降堂。
注说:相者降堂后,站在西县之北。
敖氏说:相者降堂后的位置,大概也在西方。
世佐按:仆人正以下都是士,他们的位置应当在西方。注的说法不对。
小乐正站在西阶的东边。
注说:“不统属于乐工,表明乐工虽然众多,但位置仍然在这里。”
张氏说:“燕礼乐工四人,乐正升堂后站在乐工的西边,在西阶东边。这里乐工六人,人数众多,怀疑位置移近西边,但乐正仍然站在西阶东边不变,这是统属于台阶而不统属于乐工。”
世佐按:燕礼中,乐正面朝北站在乐工西边。这里说站在西阶东边,也是文字互见。
于是歌唱《鹿鸣》三终。
注说:“歌唱《鹿鸣》三终,而不唱《四牡》、《皇皇者华》,主要在于讲道,简略于慰劳辛苦,以及咨询事务。”
敖氏说:三终是指歌唱《鹿鸣》这一组的三篇,每篇一终,就像《春秋传》所说的工歌《鹿鸣》之三那样。乡饮酒礼中,歌唱《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其意义说:工歌三终,就更可以明白了。
世佐按:三终应当采纳敖氏的说法。
主人洗手升堂,斟满爵酒献给乐工,乐工不起身,瑟在左边。
注说:乐工歌唱而献酒,是以事务回报他们。洗手斟爵献给乐工,是避开正主。献酒不用觚,是因为乐工地位低贱,以示区别。大师没有瑟,这里说瑟在左边,是作为节拍。
世佐按:洗手,也是因为对大师尊敬。这里只为大师一人洗手。疏说:乐工六人,都为他们洗手,不是爵也是觚。注错了。又按注说:“这里说瑟在左边是作为节拍”,是指乐工四人的瑟在左边,都以主人斟爵献给乐工为节拍,不一定等到接受献酒才这样。
一人拜谢接受爵酒。
注说:“是指大师。说一人,是因为乐工地位低贱,等同看待。”
主人在西阶上拜送爵酒,进献干肉肉酱,派人辅助祭祀,喝完爵酒不拜谢。主人接过空爵,众乐工不拜谢,接受爵酒,坐下祭祀,于是喝完爵酒。分别有干肉肉酱但不祭祀,主人接过爵酒,降堂放在篚中,回到原位。
敖氏说:位置是洗手北边的位置。
世佐按:燕礼在升歌之后,国君就为大夫举旅。这一篇却移到射礼之后,这是因为急于射礼而缓于饮酒。
大师及少师、上工都降堂站在鼓的北边,众乐工陪侍在后面。
注说:“鼓北,是西县之北。说鼓北,是与鼓齐平面向,其余的人排在后面。众乐工陪侍在后面,三人成列。这时,小乐正也降堂站在其南边,面朝北,乐工站立,仆人站在其侧,坐下就在后面。”《考工记》说:“鼓人制作皋陶,长六尺六寸。”
疏说:鼓人误当作□人。
敖氏说:“鼓北,是磬南。不说磬南,是嫌与尊旅食者的意思相同。不取节拍于鼙,是因为鼓大,鼙小。众乐工即上工,是指弹瑟的四人。陪侍在后面的,大概是因为鼓磬之间不足以成为一列与前列,前两人后四人,都应当以东为上。射事未到而降堂为管乐,所以如此。降堂不说相者,是可以推知的。”
郝氏说:“乐先升歌,歌毕,二师四工都降席,站在西阶下,东建鼓的北边。大师站立与鼓齐平,少师及四工都陪侍站在后面,以等待奏管乐。”
世佐按:大师的属员,在这里就降堂,是因为音乐不间合,堂上无事。站立,是指大师以下六工为一行,面朝北,以东为上。知道面朝北,是从乡饮酒礼及燕礼笙入的位置推知的,可见。鼓北,是西阶东建鼓的北边。站在这里,是因为应当奏管乐,靠近其事。注说:西县之北,怎么能舍弃颂磬,而远远取节拍于鼓呢?疏说:取形大,又面向东,都是装饰性的说法。知道也不在磬南,是因为鼓磬之间有鼙,设置悬挂之时,鳞次栉比,其间未必有余地。即使有余地,岂能容纳这众乐工及相者的位置呢?而且簜在建鼓之间,即太师所管的,也不适宜舍弃它而远远站在其他地方。众工是堂下的乐工,陪侍在后面的,也是六人为一行。知道也是六人,是因为以上三篇歌瑟四人,堂下笙者也是四人,推之可知。
见。是时小乐正降立于其西北面。
乃管新宫三终
注曰:管谓吹簜,以播新宫之乐,其篇亡,其义未闻。笙从工而入,既管不献,畧下乐也。立于东县之中。敖氏曰:此承上文两言,是降者管之明矣。春官大师、少师职皆云登歌下管,然簜一而已。其大师管之与三终者,管新宫并及其下二篇也。二篇之名未闻。书曰:下管鞉鼓。诗曰:鞉鼓渊渊,嘒嘒管声,既和且平,依我磬声。则管时亦奏此西方之乐,以应之矣。此不笙不合乡乐者,为射,故畧于乐也。不畧小雅者,小雅为诸侯之正乐,故不畧其正,亦如乡射之不畧乡乐矣。张氏曰:燕礼笙入立于县中,注云:县中,县中央也。乡饮酒礼曰:磬南北面,疏云:诸侯轩县,阙南面而已,故得言县中。乡饮酒唯以磬县而已,不得言县中,而云磬南。注引乡饮酒者,欲见此虽轩县近北面,县之南也。此经初设乐无此面县,但移东县建鼓在阼阶西,又设一建鼓在西阶东,正当北面一县之处。簜在建鼓之间,注云:簜谓笙箫之属,倚于堂,又与燕礼笙入所立之位同。疑设之在此者,亦奏之于此。至此管新宫三终,注乃云立于东县之中,不知于经何据。若云辟射位,射事未至,无可辟也。且上文大师等立于鼔北,亦当是此建鼓之北。注以为西县之北,不知西县何以单名为鼓。窃疑大师等立此,或亦以将奏管故临之,非徒立也。至下管三终,乃相率而东耳。既从工而入,工升堂,笙即立堂下,亦其宜也。
译(乐工)进见。这时,小乐正降阶站在西北方向。
于是吹奏新宫之乐三终。
注说:管,指吹奏簜管,用来演奏新宫之乐,其篇名已失传,其含义也不得而知。笙从乐工中进入,既然已经吹奏了管乐,就不再献笙,这是略去下乐的意思。站在东县之中。敖氏说:这是承接上文两处提到的内容,说明降阶的人是吹奏管乐的人,这已经很明白了。《周礼·春官》中大师、少师的职掌都说“登歌下管”,然而簜只有一种。那么大师吹奏管乐,以及“三终”的说法,是指吹奏新宫之乐以及下面的两篇乐曲。这两篇乐曲的名称已不得而知。《尚书》说:“下管鞉鼓。”《诗经》说:“鞉鼓渊渊,嘒嘒管声,既和且平,依我磬声。”那么吹奏管乐时也演奏这种西方之乐,以与之相应。这里不吹笙、不配合乡乐,是因为这是射礼,所以在音乐上有所省略。不省略小雅,是因为小雅是诸侯的正乐,所以不省略其正乐,这也如同乡射礼不省略乡乐一样。张氏说:燕礼中笙入站在县中,注解说:县中,就是县的中央。乡饮酒礼中说:“磬南北面”,疏解说:诸侯用轩县,只缺南面,所以可以说县中。乡饮酒礼只用磬悬挂,不能说县中,而说磬南。注引乡饮酒礼,是想表明这里虽然轩县靠近北面,但也是县的南面。这篇经文初设乐器时没有这个面县,只是把东县的建鼓移到阼阶西边,又在西阶东边设置一个建鼓,正好在北面一县的位置。簜在两个建鼓之间,注解说:簜指笙箫之类,倚靠在堂上,又与燕礼中笙入所站的位置相同。怀疑设置在这里,也是在这里演奏。等到吹奏新宫三终时,注才说站在东县之中,不知道在经文中有什么依据。如果说为了避开射位,射事还没到,没有什么可避的。而且上文大师等人站在鼓北,也应当是这个建鼓的北边。注认为是西县的北边,不知道西县为什么单独称为鼓。我私下怀疑大师等人站在这里,或许也是因为将要吹奏管乐而靠近它,不仅仅是站立而已。等到下管三终,才相率向东。既然从乐工中进入,乐工升堂,笙就站在堂下,这也是适宜的。
世佐案:管之者,大师诸人也。管数未闻,然以乡射记「三笙一和」推之,则管亦不止于一矣。管奏,则堂下诸乐并奏以应之。敖但云奏西方之乐,非《书》曰「下管鞉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奏管之时,亦吹笙。经不见笙入之文者,以其不为乐主,畧之也。或曰:上经云「簜在建鼓之间」,注云「簜,笙箫之属」,然则笙与管葢并设也。愚谓笙是匏属,不可云簜,或説恐未是。又案疏引《燕礼记》云「下管新宫,笙入三成」,以为吹管者亦吹笙之证,非也。彼是管毕而后吹笙,此则笙管并奏,管毕而乐终矣,讵与《燕礼记》同乎?既管不献者,以奏管者既受献,羣工贱,又不奏管故也。余同敖义注説之误,张氏论之详矣。
卒、管大师及少师、上工皆东坫之东南、西面、北上坐。注曰:不言县北,统于堂也。于是时,大乐正还北面立于其南。
疏曰:不言去堂逺近,当如乡射迁工,阼阶下之东南,堂前三笴,西面北上。
敖氏曰:「坫东南当在东县之东北。射事未至,工既管,乃不复升,而遂迁于此者,堂上之乐毕故也。」于是小乐正北面立于其南,相者退立于西方。
郝氏曰:「坫堂下阁物处,冠礼有西坫,是堂东西皆有坫也。」
世佐案:东坫之东南,葢在东县之东也。注云:县北敖,云东县之东北,皆非章内无大乐正。注云:大乐正,当是小乐正之譌也。乐终而不告备,亦以其畧也。
右乐
摈者自阼阶下请立司正
敖氏曰:「君再举旅而即请立司正为射,故也。」
公许摈者,遂为司正。司正适洗,洗角觯,南面坐,奠于中庭。
敖氏曰:「此中庭者,亦阼阶前南北之中,与燕礼司正之位同,以当辟射也。」
世佐案敖説误见乡射及燕礼
升东楹之东,受命于公。西阶上,北面命宾。诸公卿大夫,公曰:“以我安宾。”诸公卿大夫皆对曰:“诺,敢不安。”
敖氏曰:「此羣臣皆为射而来,是时犹未射,固无嫌于不安,而司正乃受命以安之者,縁其意若不敢必君之终行射事然也。受命亦北面,与请彻爼同。」
世佐案请安説亦见燕礼
司正降自西阶,南面坐,取觯,升,酌散,降,南面坐,奠觯,兴,右还,北面,少立,坐取觯,兴,坐不祭,卒觯,奠之,兴,再拜稽首,左还,南面,坐取觯,洗,南面反,奠于其所,北面立。敖氏曰:北面立,亦在觯南。
右立司正
司射适次,▯决遂,执弓,挟乗矢于弓外,见镞于弣,右巨指钩▯。
注曰:司射,射人也。次,若今时更衣,防张帏席,为之耦。次在洗东南,见镞于弣,顺其射也。右巨指,右手大擘【从集説节本】
疏曰:「云耦次在洗东南者,此无正文。案乡射记,设楅南北当洗,此下三耦拾取矢,出次西行,又北行,乡楅则次在洗东南也。」
敖氏曰:司射射人,亦大射正也。燕礼曰:「大射正为司射」,是其征矣。诸侯之大射正,葢上士二人,次所谓耦次也。周官掌次职云:「射则张耦次,执弓左手执弣也。」挟乗矢于弓外,谓挟四矢而矢在▯弣之外也。见镞于弣,明其方执而左乡及指间前后之节也。右巨指钩▯,所谓挟弓也。
世佐案:大射正与射人尊卑,葢有间矣。燕射以大射正为司射,此以射人为司射,不同者,燕本不为射,故其初但以射人为摈,又为司正,及射而后以大射正为司射。此礼専为射,故其初即以大射正为摈、为司正,至是则以射人为司射也。敖引《燕礼》释此误。
自阼阶前曰为政请射
注曰:「为政,谓司马也。司马政官,主射礼。」
敖氏曰:「为政,为射政者也。言此者,亦示已不敢擅其事也。阶前北面,白于公。」
姜氏曰:「乡射先请宾,次请主人,主于尊賔;大射不请賔,但请公主于尊君。」
遂告曰:「大夫与大夫、士御于大夫。」
注曰:「因告选三耦于君,御犹侍也。大夫与大夫为耦,不足则士侍于大夫与为耦也。」
敖氏曰:「此以在堂上者为耦之法告公也。此大夫亦兼诸公卿而言,不言士与士
译世佐按:掌管管乐的是大师等人。管乐的数量没有听说,但根据《乡射记》中“三笙一和”来推论,那么管乐也不止一个。演奏管乐时,堂下的各种乐器一同演奏来应和。敖氏只说演奏西方的音乐,不符合《尚书》所说“下管鞉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在演奏管乐的时候,也吹笙。经文中没有见到笙进入的记载,是因为笙不作为乐器的主体,所以略去了。有人说:上文说“簜在建鼓之间”,注解说“簜,是笙箫之类”,那么笙和管大概是同时设置的。我认为笙属于匏类,不能说成是簜,这种说法恐怕不对。又按:疏文引用《燕礼记》说“下管新宫,笙入三成”,作为吹管的人同时也吹笙的证据,这是不对的。那是管乐吹完后再吹笙,这里则是笙和管同时演奏,管乐吹完音乐就终止了,怎么能和《燕礼记》相同呢?既然管乐不献酒,是因为演奏管乐的人已经接受过献酒,众乐工地位低贱,又不演奏管乐,所以不献酒。其余与敖氏义注说法的错误相同,张氏论述得很详细。
卒、管大师及少师、上工都坐在东坫的东南方,面朝西,以北为上位。注解说:不说在北县,是统属于堂上。在这个时候,大乐正转身面朝北站在他们的南面。
疏文说:不说距离堂上的远近,应当像乡射礼中迁移乐工那样,在阼阶下的东南方,堂前三笴处,面朝西,以北为上位。
敖氏说:“东坫的东南方应当在东县东北方。射礼尚未开始,乐工既然已经吹管,就不再登堂,而直接迁移到这里,是因为堂上的音乐已经结束了。”这时小乐正面朝北站在他们的南面,相者退下站在西方。
郝氏说:“坫是堂下搁置物品的地方,冠礼中有西坫,这说明堂的东边和西边都有坫。”
世佐按:东坫的东南方,大概是在东县的东边。注解说:北县敖,说东县东北方,都不对,章内没有大乐正。注解说:大乐正,应当是小乐正的讹误。音乐结束而不报告完备,也是因为略去的原因。
右乐
摈者从阼阶下请立司正。
敖氏说:“国君第二次举杯敬酒后,就请求设立司正,是为了射礼的缘故。”
国君准许摈者,于是设立司正。司正走到洗处,清洗角觯,面朝南坐下,将角觯放在中庭。
敖氏说:“这个中庭,也是阼阶前南北的中间,与燕礼中司正的位置相同,因为应当避开射位。”
世佐按:敖氏的说法错误,可见于乡射礼及燕礼。
司正登上东楹的东边,接受国君的命令。在西阶上,面朝北命令宾客。各位公卿大夫,国君说:“用我来安抚宾客。”各位公卿大夫都回答说:“是,怎敢不安抚呢。”
敖氏说:“这些群臣都是为了射礼而来,这时还没有射箭,本来没有不安抚的嫌疑,而司正却接受命令去安抚他们,是因为他们的意思好像不敢肯定国君最终会举行射礼一样。接受命令也是面朝北,与请求撤去俎相同。”
世佐按:请求安抚的说法也见于燕礼。
司正从西阶走下,面朝南坐下,拿起角觯,登上堂,斟散酒,走下堂,面朝南坐下,放下角觯,起身,向右转身,面朝北,稍微站立,坐下拿起角觯,起身,坐下不祭酒,喝完角觯,放下它,起身,再拜稽首,向左转身,面朝南,坐下拿起角觯,清洗,面朝南返回,放在原来的地方,面朝北站立。敖氏说:面朝北站立,也在角觯的南面。
右立司正
司射走到次处,〇决遂,拿着弓,把四支箭夹在弓的外侧,箭镞露在弣处,右手大拇指钩〇。
注解说:司射,是射人。次,就像现在的更衣室,防备张开帷席,为耦人准备。次在洗的东南方,箭镞露在弣处,顺应射箭的方向。右巨指,右手大拇指【从集说节本】
疏文说:“说耦次在洗的东南方,这里没有正文。考察《乡射记》,设置楅南北对着洗,这里三耦拾取箭,从次西行,又北行,朝向楅,那么次就在洗的东南方。”
敖氏说:司射是射人,也是大射正。《燕礼》说:“大射正担任司射”,这就是证据。诸侯的大射正,大概是上士二人,次所说的耦次。《周官》掌次职说:“射箭时张开耦次,拿着弓左手拿着弣。”把四支箭夹在弓的外侧,是说夹着四支箭而箭在〇弣的外侧。箭镞露在弣处,明确其刚拿着时左手朝向及手指间前后的节度。右手大拇指钩〇,所谓夹弓。
世佐按:大射正与射人的尊卑,大概有差别。燕射以大射正为司射,这里以射人为司射,不同的原因是,燕礼本来不是为了射礼,所以起初只以射人为摈,又为司正,等到射箭时才以大射正为司射。这个礼仪专门为了射礼,所以起初就以大射正为摈、为司正,到这里就以射人为司射了。敖氏引用《燕礼》解释这里是错误的。
从阼阶前说为政请射。
注解说:“为政,是说司马。司马是政官,主管射礼。”
敖氏说:“为政,是掌管射政的人。说这个,也是表示自己不敢擅自行事。在阶前面朝北,向国君禀告。”
姜氏说:“乡射礼先请宾客,再请主人,主要在于尊重宾客;大射礼不请宾客,只请国君,主要在于尊重国君。”
于是禀告说:“大夫与大夫、士侍奉于大夫。”
注解说:“借此禀告国君选择三耦,御就是侍奉。大夫与大夫为耦,不足则士侍奉于大夫与之结为耦。”
敖氏说:“这是把在堂上的人结为耦的方法禀告国君。这里的大夫也兼指各位公卿,不说士与士
世佐案:敖説得之。注:以此为选三耦之法,非。
右请射
敖氏曰:「自此以后,其经文有与乡射同者,不重释之。」
遂适西阶前,东面,右顾,命有司纳射器。
敖氏曰:「东面而右顾者,有司在南也。此有司,其旅食者与?上经云:『士旅食者在士南北面,东上命之之仪如是者,以其贱也。』」
张氏曰:「有司士佐执事,不射者也。士在西阶南,东面,故于西阶前右顾。命之必东面者,君在阼,宜向之也。」世佐案:「东面右顾者,示命出于君也。」有司敖説,近是。
射器皆入君之弓矢,适东堂;賔之弓矢与中筹丰,皆止于西堂下。众弓矢不挟,总众弓矢楅皆适次而俟。注曰:中闾中众弓矢三耦及卿大夫以下弓矢也。司射矢亦止西堂下,众弓矢不挟,则纳公与賔弓矢者挟之。
疏曰:乡射记云「于郊则闾中」,据此大射,故知闾中云司射矢亦止西堂下者,下文云「司射卒诱射,遂适堂西」,故取一个挟之,是也。
敖氏曰:总谓以物合而束之也。众弓众矢,异束之。賔之弓与矢,皆不在堂上,逺下君也。众弓矢不挟,亦以其多也。中筹丰在堂西,楅在次,各近其所设处也。俟者,兼指射器之在三防者言也。此射于公宫,则中乃皮树中也。乡射记曰:「君国中射皮树中。」
世佐案:「东堂谓东序,东也。弓倚于东序,矢在其下。北括,大射在郊。敖云于公宫,非。」
右纳射器
工人士与梓人升自北阶,两楹之间,疏数容弓,若丹若墨,度尺而午,射正莅之。
注曰:「工、人、士、梓人,皆司空之属。能正方圜者,一从一横,曰午,谓画物也。」
疏曰:「若丹若墨,科用其一也。」云度尺者,即乡射记,从如笴三尺,横如武尺二寸也。
敖氏曰:「北阶,北堂之阶也。两楹之间,言当楣也。疏数,犹广狭也。言二物从画相去广狭之度也。午,如十字然也。射正升降,葢自西阶。此射正,其小射正与大射正二人,是时一为司正,一为司射。」
郝氏曰莅临视也
卒画自北阶下,司宫埽所画物自北阶下。
注曰:埽物重射事也。工人士、梓入司宫,位在北堂下。郝氏曰:埽,埽画防,使分明。
世佐案:工人士、梓人、司宫,葢皆下士也。其位当在士南。注云:在北堂下。非天子宫人,以中士为之,则诸侯司宫为下士明矣。工人士与梓人、司宫,皆升降于北阶,知其亦贱矣。
右画物
大史俟于所设中之西,东面以听政。
注曰:「中未设也。」大史俟焉,将有事也。
敖氏曰:「乡射礼曰:『设中,南当楅,西当西序。』又曰:『乃设楅于中庭,南当洗。』是时中与楅皆未设,大史葢南当洗,西直西序之西而立也。政即司射所誓之事。」郝氏曰:「大史掌释获者。」
张氏曰:中尚未设,而云所设中之西,谓其拟设中之地之西也。《周礼·春官·大史职》云:凡射事,饰中,舎算,执其礼事。
司射西面,誓之曰:「公射大侯,大夫射参,士射干。射者非其侯中之不获,卑者与尊者为耦,不异侯。」大史许诺。注曰:「誓,犹告也。」
疏曰:「宾与君为耦,同射大侯;士与大夫为耦,同射参侯。以其既与尊者为耦,不可使之别侯;别侯则非耦也。」
敖氏曰:「释获之事,未至乃誓之者,欲其豫识之也。」郝氏曰:「时司射立西阶前,转向大史誓之。」
右誓大史
世佐案以上二节乡射无
遂比三耦
注曰:「比选次之也。不言面者,大夫在门右,北面;士西方,东面。」
疏曰:天子大射、宾射,六耦,三侯。畿内诸侯则二侯、四耦。畿外诸侯大射、宾射,皆三侯、三耦。但诸侯畿外、畿内各有一申一屈。故畿外三侯逺尊,得申,与天子同。三耦则屈,畿内二侯近尊则屈,四耦则申。若燕射,则天子、诸侯例同,三耦一侯而已,以其燕私屈也。若卿大夫、士例同,一侯三耦。
世佐案《周礼》云:「以四耦射二侯,内诸侯之宾射也。」此以三耦射三侯,外诸侯之大射也。其宾射亦当用四耦
译世佐按:敖氏的说法是正确的。注解说:这是选取三耦的方法,不对。
右请射
敖氏说:“从此以后,经文中与乡射礼相同的地方,不再重复解释。”
于是走到西阶前,面向东,向右看,命令有司拿进射器。
敖氏说:“面向东而向右看,是因为有司在南边。这里的有司,大概是旅食的人吧?上文说:‘士旅食的人在士的南北面,以东为上,命令他们的礼仪像这样,是因为他们地位低贱。’”
张氏说:“有司是协助执事的士,不参与射箭。士在西阶南边,面向东,所以在西阶前向右看。命令他们必须面向东,是因为君主在阼阶,应当面向君主。”世佐按:“面向东向右看,是表示命令出自君主。”有司敖氏的说法,比较接近正确。
射器都进入,君主的弓矢,送到东堂;宾客的弓矢和中、筹、丰,都停放在西堂下。众弓矢不挟持,总众弓矢的楅都送到次舍等待。注解说:中、闾、中、众弓矢、三耦以及卿大夫以下的弓矢。司射的箭也停放在西堂下,众弓矢不挟持,那么拿公与宾客弓矢的人就挟持它们。
疏说:《乡射记》说“在郊外则在闾中”,根据这是大射礼,所以知道闾中说司射的箭也停放在西堂下,下文说“司射完成诱射,于是走到堂西”,所以取一个挟持它,是正确的。
敖氏说:总,是说用东西合在一起捆扎。众弓众矢,分别捆扎。宾客的弓和矢,都不在堂上,是为了远离君主以示谦卑。众弓矢不挟持,也是因为数量多。中、筹、丰在西堂,楅在次舍,各自靠近它们设置的地方。俟,是兼指射器在三个地方而言。这是在公宫射箭,那么中就是皮树中。《乡射记》说:“君主在国中射箭用皮树中。”
世佐按:“东堂指东序,东边。弓倚在东序,矢在其下。北括,大射在郊外。敖氏说在公宫,不对。”
右纳射器
工人士和梓人从北阶登上,在两楹之间,疏密容纳弓,或用丹色或用墨色,量尺而画十字,射正莅临监督。
注解说:“工、人、士、梓人,都是司空的属官。能画正方形和圆形,一纵一横,叫午,是说画东西。”
疏说:“若丹若墨,是选择其中一种。”说量尺,就是《乡射记》,纵向如笴三尺,横向如武尺二寸。
敖氏说:“北阶,是北堂的台阶。两楹之间,是说正当楣下。疏数,犹广狭。是说两物纵向画相去广狭的程度。午,像十字一样。射正升降,大概从西阶。这射正,是小射正与大射正两人,当时一个做司正,一个做司射。”
郝氏说:莅临是视察。
画完后从北阶下来,司宫清扫所画的东西从北阶下来。
注解说:清扫东西是重视射事。工人士、梓人、司宫,位置在北堂下。郝氏说:埽,清扫画的地方,使分明。
世佐按:工人士、梓人、司宫,大概都是下士。他们的位置应当在士的南边。注解说:在北堂下。不对,天子宫人,由中士担任,那么诸侯司宫是下士就明白了。工人士与梓人、司宫,都从北阶升降,知道他们也是低贱的。
右画物
大史在将要设置中的西边等待,面向东以听政令。
注解说:“中还没有设置。”大史等待,将要有事。
敖氏说:“《乡射礼》说:‘设置中,南对着楅,西对着西序。’又说:‘于是设置楅在中庭,南对着洗。’这时中与楅都没有设置,大史大概南对着洗,西直西序的西边站立。政就是司射所誓的事。”郝氏说:“大史掌管释获。”
张氏说:中还没有设置,却说所设中的西边,是说拟设中的地方的西边。《周礼·春官·大史职》说:凡射事,修饰中,放置算,执掌其礼仪。
司射面向西,告诫他说:“公射大侯,大夫射参侯,士射干侯。射箭的人如果不是他的侯中就不获得,卑者与尊者结为耦,不改变侯。”大史答应。注解说:“誓,就是告。”
疏说:“宾客与君主结为耦,同射大侯;士与大夫结为耦,同射参侯。因为他们已经与尊者结为耦,不可让他们另设侯;另设侯就不是耦了。”
敖氏说:“释获的事,还没到就告诫他,是想让他预先知道。”郝氏说:“这时司射站在西阶前,转向大史告诫他。”
右誓大史
世佐按以上两节乡射礼没有
于是选取三耦
注解说:“比是选取次序。不说面,是因为大夫在门右,面向北;士在西边,面向东。”
疏说:天子大射、宾射,六耦,三侯。畿内诸侯则二侯、四耦。畿外诸侯大射、宾射,都三侯、三耦。但诸侯畿外、畿内各有一申一屈。所以畿外三侯远尊,得申,与天子同。三耦则屈,畿内二侯近尊则屈,四耦则申。如果燕射,则天子、诸侯例同,三耦一侯而已,因为燕私屈。如果卿大夫、士例同,一侯三耦。
世佐按《周礼》说:“以四耦射二侯,是内诸侯的宾射。”这里以三耦射三侯,是外诸侯的大射。其宾射也应当用四耦
。《春秋》防二十九年,《左传》云:「范献子来聘,公享之,射者三耦。」葢与他国之臣射,故尔疏误。是时大夫在堂,注云「在门右」,亦非。又案《周礼·大司马职》云:「若大射,则合诸侯之六耦。」此诸侯大射不使司马比耦,而使司射者,逺下天子也。
译《春秋》定公二十九年,《左传》记载:“范献子前来聘问,鲁定公设宴款待他,进行射礼,分为三组。”大概是因为是与别国的大夫进行射礼,所以如此,因此《仪礼注疏》的解释有误。当时大夫在堂上,郑玄注解说“在门右边”,这也是不对的。又查考《周礼·大司马职》记载:“如果是举行大射礼,就为诸侯组成六组。”这说明诸侯举行大射礼时,不派大司马来编排组次,而是由司射来负责,这是为了表示与天子的地位有所区别,以示谦卑。
三耦俟于次北西面北上
敖氏曰:「三耦皆士也,亦司射前戒之,故先立于此以待比也。俟于次,北便其入也。此乃未比时之位,若既比,则位于次中矣。」
郝氏曰:「三耦始诱射,皆士,次在堂下东南。士立次外之北,西向以俟。乡射三耦立堂西,此立堂东者,大射射器在东,统于君也;乡射射器在西,统于宾也。」世佐案:「大夫自受献之后,皆升就席,至此经不见其降,而直云『三耦俟于次北』,则三耦以士为之明矣。且乡射三耦使弟子,大射使士,亦其宜也。」旧説:「三耦使大夫,不足而取士,非。」
司射命上射曰「某御于子」,命下射曰「子与某子射」。敖氏曰:「是所谓比也。」此亦当有司马命巾车量人系左下纲,及命获者倚旌于侯之事,文不具耳。乡射则于既比,三耦为之。
卒遂命三耦取弓矢于次
注曰:「取弓矢不拾者,次中隐蔽防。」
敖氏曰:「亦命之让,取弓矢,拾经文省耳。此下当有三耦▯决,遂拾取弓矢之事,亦文不具也。三耦既取弓矢,遂立于次中,而西面北上。」
世佐案:注説非也。于显露处,则修仪;于隐蔽处,则废礼。岂圣人制作之意哉?当以省文之説为正。
右比三耦
司射入于次,搢三,挟一个,出于次。西面揖,当阶北面揖,及阶揖,升堂揖,当物北面揖,及物揖,由下物少退,诱射。注曰:由下物而少退,谦也。
敖氏曰:「既搢挟,则立于三耦之北,而后出次。出次乃西面,是由次北出矣。由下物少退,以其亦射大侯,故不敢履下物,辟君也。此射三侯,故不言视侯;中不在物,故不言俯正足。」
射三侯,将乗矢。始射,干又射参。大侯,再▯。
敖氏曰:「始射,干诱射主于三耦也。三耦,士也。故先射士侯,乃次及其上大侯。再▯以其尊异之也。」
世佐案始射干亦以司射士也
卒射北面揖
注曰:「揖于当物之防,不南面者为不背卿。」
敖氏曰:「北面揖者,为下射,与君同物,不可南面揖扵楹间,嫌也。」
郝氏曰:「卒射北面揖,敬君事,殊于乡射揖南面也。」世佐案:「乡射诱射,卒南面揖;此北面者,执臣礼也。虽为上射,亦然。观下经三耦卒射之仪可见矣。」注説固曲,后二説亦未为得也。
及阶,揖降,如升射之仪,遂适堂西,改取一个挟之。敖氏曰:「如升射之仪,为堂上所不见之揖言也。降而遂适堂西,则不由其所立位之南矣。此射者不在堂西射位,又不在西方,故其仪与乡射异。」
世佐案:如升射之仪者,如其堂上三揖,堂下三揖也。毎至故揖处,皆北面揖。及将折而北行,适堂西,则东面揖。与若然,则降阶亦南行,当洗南而后西向,北折以适堂西也。经不以其位为节者,此时司射未有位也。云遂者,见其间无他事也。若自阶下适堂西,则堂下祗有二揖矣,且非所以敎众耦威仪之法也。敖説恐未是。西阶西有乐县,岂得由县间往乎?乡射礼云南面揖,揖如升射。」则毎至故揖处,皆南面揖。及北折而适堂西,则西面揖,皆与此异。
遂取扑搢之,以立于所设中之西南,东面。
注曰:「于是言立着其位也。」《乡射记》曰:「司射之弓矢与扑,倚于西阶之西。」
敖氏曰:「云遂取扑,则扑亦在堂西矣。所设中之西南,其南北亦南于洗,而东西则直西霤。与此礼三耦之位在东方,故司射至是乃得定其位于此,亦与乡射异也。」
右诱射
仪礼集编卷十三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编》>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十四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大射仪第七之二
司马师命负侯者执旌以负侯
注曰:「司马师,正之佐也。负侯获者也。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以旌居乏,待获析羽为旌。」
敖氏曰:「负侯获者,皆士旅食者与旌。谓翿旌,乡射记曰:『君国中射以翿旌获。』」
世佐案:司马师葢军司马之佐也。负侯者,主负侯及取矢之事于天子,射鸟氏也。《周礼》射鸟
译三耦在次北等候,面朝西,以北为上。
敖氏说:“三耦都是士,也由司射提前告诫,所以先站在这里等待比试。在次北等候,是因为从北边进入方便。这是尚未比试时的位置,如果已经比试,就位于次中了。”
郝氏说:“三耦开始诱射,都是士,次在堂下东南。士站在次外北边,面朝西等候。乡射礼中三耦站在堂西,这里站在堂东,是因为大射礼的射器在东边,统属于君主;乡射礼的射器在西边,统属于宾客。”盛世佐按语:“大夫自接受献酒之后,都升堂就座,到这里经文没有记载他们降堂,而直接说‘三耦在次北等候’,那么三耦由士担任就很明白了。况且乡射礼三耦使用弟子,大射礼使用士,也是适宜的。”旧说:“三耦使用大夫,人数不足而取用士,是不对的。”
司射命令上射说:“某人为你驾车”,命令下射说:“你与某人射”。敖氏说:“这就是所谓的比试。”这里也应当有司马命令巾车量人系好左下纲,以及命令获者把旌旗靠在侯上的事情,只是经文没有写全罢了。乡射礼则是在比试之后,由三耦来做这些事。
司射于是命令三耦从次中取弓矢。
注说:“取弓矢不拾取,是因为次中隐蔽,以防不测。”
敖氏说:“也是命令他们谦让,取弓矢,拾取弓矢的经文省略了。这里下面应当有三耦决拾,于是拾取弓矢的事情,也是经文没有写全。三耦既已取弓矢,于是站在次中,面朝西,以北为上。”
盛世佐按语:注说的不对。在显露的地方,就修习仪容;在隐蔽的地方,就废除礼仪。这难道是圣人制定礼仪的本意吗?应当以省略文辞的说法为正确。
以上是比试三耦。
司射进入次中,插着三支箭,夹着一支箭,走出次。面朝西作揖,在台阶前北面作揖,到台阶前作揖,升堂作揖,在物前北面作揖,到物前作揖,从下物处稍微后退,进行诱射。注说:“从下物处稍微后退,是表示谦逊。”
敖氏说:“既已插箭夹箭,就站在三耦的北边,然后走出次。走出次才面朝西,这是从次北走出的。从下物处稍微后退,是因为他也射大侯,所以不敢踩在下物上,是避开君主。这里射三个侯,所以不说视侯;中不在物上,所以不说俯正足。”
射三个侯,将要乘矢。开始射,干又射三箭。大侯,再决。
敖氏说:“开始射,干诱射主要是为三耦。三耦是士。所以先射士侯,然后才轮到他们上面的大侯。再决是因为尊重而区别对待。”
盛世佐按语:开始射干,也是因为司射是士。
射完北面作揖。
注说:“在当物的地方作揖,不南面是因为不背对卿。”
敖氏说:“北面作揖,是因为下射,与君主同物,不可在楹间南面作揖,有嫌疑。”
郝氏说:“射完北面作揖,是敬重君主的事,不同于乡射礼南面作揖。”盛世佐按语:“乡射礼诱射,射完南面作揖;这里北面作揖,是执行臣子的礼节。即使是上射,也是这样。看下文三耦射完的礼仪就可以知道了。”注说固然牵强,后两种说法也未得其要领。
到台阶前,作揖降堂,如同升堂射的礼仪,于是到堂西,改取一支箭夹着。敖氏说:“如同升堂射的礼仪,是针对堂上所看不见的作揖而言。降堂于是到堂西,就不从所站位置的南边走了。这里射者不在堂西射位,也不在西方,所以其礼仪与乡射礼不同。”
盛世佐按语:如同升堂射的礼仪,是指如同堂上三次作揖,堂下三次作揖。每到原来作揖的地方,都北面作揖。等到将要折向北行,到堂西,就东面作揖。如果是这样,那么降阶也是南行,应当在洗南然后西向,向北折到堂西。经文不以位置为节制,是因为此时司射还没有位置。说于是,是表示其间没有其他事情。如果从阶下到堂西,那么堂下只有两次作揖了,而且也不是教导众耦威仪的方法。敖氏的说法恐怕不对。西阶西有乐县,怎么能从乐县间过去呢?乡射礼说南面作揖,作揖如同升堂射。那么每到原来作揖的地方,都南面作揖。等到向北折到堂西,就西面作揖,都与这里不同。
于是取扑插着,站在所设中的西南,面朝东。
注说:“这里说站着,是指其位置。”《乡射记》说:“司射的弓矢和扑,倚在西阶的西边。”
敖氏说:“说于是取扑,那么扑也在堂西了。所设中的西南,其南北也在洗的南边,而东西则正对西霤。与此礼三耦的位置在东方,所以司射到这里才确定其位置在此,也与乡射礼不同。”
以上是诱射。
仪礼集编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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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十四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大射仪第七之二
司马师命令负侯者拿着旌旗来负侯。
注说:“司马师,是司马的佐官。负侯获者,是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管用旌旗住在乏中,等待获者分析箭羽为旌。”
敖氏说:“负侯获者,都是士旅食者与旌。谓翿旌,乡射记说:‘君主在国中射用翿旌获。’”
盛世佐按语:司马师大概是军司马的佐官。负侯者,是主负侯及取矢之事于天子,射鸟氏也。《周礼》射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