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集编卷十八
撰
聘礼第八之四
聘遭丧入竟则遂之
注曰:遭丧,主国君薨也。入竟,则遂国君以国为体。士既请事,已入竟矣。关人未告,则反。
译撰写
聘礼第八篇第四
出使聘问途中遭遇丧事,进入国境后就继续完成聘礼。
注解说:遭遇丧事,是指主国国君去世。进入国境,就继续完成聘礼,因为国君以国家为身体。使者已经请求办理聘问之事,并且已经进入国境。如果关卡守吏没有通报丧事,就返回。
敖氏曰:「入竟则遂,为其已承主国君之命也。」
不郊劳
注曰子未君也
敖氏曰:「聘不主于嗣君,使人郊劳,则嫌也。不郊劳,则夫人亦不使下大夫劳矣。然则大夫请行者,其以賔入与?」
不筵几
注曰:「致命不于庙,就尸柩于殡宫,又不神之。」
疏曰:鬼神所在曰庙,则殡宫亦得为庙,则设几筵亦可矣。但始死不忍异于生,不神之故,于殡傍无几筵也。曽子问云:「君薨,世子生,告殡,殡东有几筵者?」郑云:「明继体也。」
敖氏曰:「此亦受于庙,不筵几者,变于君亲受之礼也。」世佐案:「当以注疏为正。筵几所以依神也,于殡宫则不设之,臣子之心不忍以神礼待始薨者也。」必受于殡宫者,有二义:一则大夫方为君持服,不可以入庙摄行礼;二则所聘者故君也,虽薨而聘君之命不可以不达,故就殡宫致命焉。在使者为不废命,在主国为不死其君也。敖说非。
不礼宾
注曰丧降事也
敖氏曰:「礼,当作醴。君丧则使大夫受,故不醴宾,以其非正主也。」
世佐案行聘享讫,而以醴酒礼宾。君受聘于庙之礼也。今受者非君受之之所,又不在庙。其不行此礼也,宜哉。
主人毕归礼
注曰:「宾所饮食,不可废也。礼谓饔饩、飨食。」
宾唯饔饩之受
注曰受正不受加也
敖氏曰:「唯受饔饩者,以主人虽不遭丧,亦归之饔饩,故于此受之而不辞;不受飨食者,则以主人有丧,不宜飨食,已故虽致之亦不受也。受饔饩则飱亦受,可知飱饔饩之细也。」
世佐案:受饔饩者,以其所归,皆行者所必需也。飨食之属,所以礼已,则辞之而已。
不贿不礼玉不赠
注曰丧杀礼为之不备
敖氏曰:「贿与礼,玉主君以报聘君者也。今主君薨,难乎其为辞,故阙之。赠者所以答私觌,遭丧则不觌,故主国亦不宜赠。」
张氏曰:贿,谓束纺;礼,玉,谓以束帛乗皮报享;赠,谓宾出至郊,以物赠之。
世佐案《周礼·掌客职》云:「凡礼宾客札丧,杀礼谓此也。」此以礼玉与贿赠并言,则其为礼名而非以玉报享明矣。
遭夫人世子之丧,君不受使,大夫受于庙,其他如遭君丧。
注曰:夫人世子死,君为丧主,使大夫受聘礼,不以凶接吉也。其他谓礼所降。
疏曰:「服问云:『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适妇。』」
敖氏曰:「此大夫庙受之礼,即记所云者是也。遭君丧之礼,凡所降者各有其义。此亦遭丧也,故因其礼而用之耳。其义则或合或否,而不能尽同。」
世佐案,亦受于庙者,君不敢以己之私丧,而废公事也。使大夫者,大夫为君之妻长子之服差轻,可以接吉也。其他谓自不郊劳以下,亦因丧而杀也。受于庙而不筵几,不礼宾者,辟正主也。下记云:「若君不见,使大夫受者,谓君有疾病及他哀惨之事,非遭夫人世子丧之比也。」其受玉之仪虽同,而服式则异。彼时皮弁服,此则长衣练冠,如下文所云也。敖氏一之非。
遭丧,将命于大夫,主人长衣练冠以受。
注曰:遭丧,谓主国君薨,夫人、世子死也。此三者皆大夫摄主人,长衣素纯,布衣也。去衰易冠,不以纯凶接纯吉也。吉时在里,为中衣,中衣、长衣继,皆掩尺表之,曰深衣。纯袂寸半耳。君丧不言,使大夫受子,未君无使臣,义也。
疏曰:此长衣与深衣同布,但袖长素纯为异。去衰易冠者,谓脱去斩衰之服而着长衣,脱去六升九升之冠而着练冠也。聘是纯吉礼,为君三升衰裳六升冠;为夫人、世子六升衰裳九升冠。是纯凶礼,麻绖与屦不易,直去衰易冠而已。故云「不以纯凶接纯吉」。长衣、中衣、深衣三者,皆用朝服十五升布,六幅分为十二幅而连衣裳袖与纯縁则异。《玉藻》云:「长中继揜尺。」郑注云:「其为长衣、中衣则继袂掩一尺。」此郑云吉时之服,纯袂寸半者,纯为衣裳之侧,袂袖为口縁,皆寸半,表里共三寸。《深衣目録》云:「深衣连衣裳而纯以防纯素,曰长衣;有表则谓之中衣。」以
译敖氏说:“使者一进入国境就立刻前行,是因为他已经承受了主国国君的命令。”
不举行郊劳之礼。
注解说:因为世子尚未正式即位为国君。
敖氏说:“聘问之礼不以嗣君为主,如果派人在郊外慰劳,就有嫌疑。不举行郊劳,那么夫人也就不会派下大夫去慰劳了。那么,大夫请求出发的,大概是以宾客的身份入境吧?”
不铺设筵席和几案。
注解说:“传达使命不在宗庙,而是到殡宫对着尸柩,又不把它当作神灵对待。”
疏解说:鬼神所在的地方称为庙,那么殡宫也可以称为庙,那么设置几案筵席也是可以的。但刚去世时不忍心与生前有别,不把它当作神灵对待的缘故,所以在殡宫旁边不设几案筵席。曾子问中说:“国君去世,世子出生,告知殡宫,殡宫东侧有几案筵席吗?”郑玄说:“这是表明继承君位。”
敖氏说:“这也是在宗庙接受聘礼,不设筵席几案,是变通了国君亲自接受的礼节。”世佐按语:应当以注疏的观点为正确。筵席几案是用来依凭神灵的,在殡宫就不设置,这是臣子的心不忍心用对待神灵的礼节来对待刚去世的国君。必须在殡宫接受聘礼,有两层含义:一是大夫正为国君守丧,不可以进入宗庙代理行礼;二是所聘问的是已故的国君,虽然国君已死,但聘问国君的命令不可以不传达,所以就到殡宫传达使命。对于使者来说是不废弃使命,对于主国来说是不让国君的命令断绝。敖氏的说法不对。
不礼待宾客。
注解说:因为丧事而降低礼节。
敖氏说:“礼,应当作醴。国君有丧事就派大夫接受,所以不用醴酒礼待宾客,因为这不是正式的主人。”
世佐按语:进行聘问和享礼完毕后,用醴酒礼待宾客。这是国君在宗庙接受聘问的礼节。现在接受聘问的不是国君,地点也不在宗庙。不举行这个礼节,是适宜的。
主人全部归还礼物。
注解说:“宾客的饮食,不可以废除。礼指的是饔饩、飨食。”
宾客只接受饔饩。
注解说:接受正礼,不接受加礼。
敖氏说:“只接受饔饩,是因为主人虽然没有遭遇丧事,也归还饔饩,所以在这里接受而不推辞;不接受飨食,是因为主人有丧事,不宜举行飨食,所以即使赠送也不接受。接受饔饩那么飱也接受,可以看出飱是比饔饩更细微的。”
世佐按语:接受饔饩,是因为所归还的,都是出行者所必需的。飨食之类,是用来礼遇自己的,就推辞罢了。
不赠送财物,不赠送礼玉,不赠送礼物。
注解说:因为丧事而减省礼节,所以不备办。
敖氏说:“财物和礼玉,是主国国君用来回报聘问国君的。现在主国国君去世,难以措辞,所以省略了。赠送是用来回答私觌的,遭遇丧事就不私觌,所以主国也不适宜赠送。”
张氏说:财物,指束纺;礼玉,指用束帛和四张皮革回报享礼;赠送,指宾客出城到郊外,用物品赠送他。
世佐按语:《周礼·掌客职》说:“凡是礼遇宾客,遇到丧事,减省礼节,说的就是这个。”这里把礼玉与财物、赠送并列,那么它是礼的名称而不是用玉回报享礼,是很明显的。
遭遇夫人、世子的丧事,国君不亲自接受使者,大夫在宗庙接受,其他如同遭遇国君丧事。
注解说:夫人、世子去世,国君作为丧主,派大夫接受聘礼,不用凶礼接待吉礼。其他指的是礼节所减省的部分。
疏解说:“《服问》说:‘国君所主持的丧事,包括夫人、妻子、太子、嫡妇。’”
敖氏说:“这是大夫在宗庙接受的礼节,就是《记》中所说的是。遭遇国君丧事的礼节,凡是所减省的各有其含义。这也是遭遇丧事,所以依据其礼节而使用罢了。其含义有的相合有的不相合,而不能完全相同。”
世佐按语,也在宗庙接受,是因为国君不敢因为自己的私丧,而废弃公事。派大夫接受,是因为大夫为君主的妻子、长子服的丧较轻,可以接待吉礼。其他指的是从“不郊劳”以下,也是因为丧事而减省。在宗庙接受而不设筵席几案,不礼待宾客,是为了避开正式的主人。下文《记》说:“如果国君不见使者,派大夫接受,是指国君有疾病及其他哀痛之事,与遭遇夫人、世子丧事的情况不同。”接受玉器的仪式虽然相同,但服饰则不同。那时穿皮弁服,这里则穿长衣戴练冠,如下文所说。敖氏一概而论是不对的。
遭遇丧事,向大夫传达命令,主人穿长衣戴练冠来接受。
注解说:遭遇丧事,指主国国君去世,夫人、世子去世。这三种情况都是大夫代理主人,长衣素边,是布衣。脱去丧服换戴帽子,不用纯凶接待纯吉。吉事时穿在里面的,叫中衣,中衣、长衣接着,都掩盖一尺表边,叫深衣。纯边和袖口宽一寸半。国君丧事不说,派大夫接受,因为世子未即位没有派臣,是合乎义理的。
疏解说:这长衣与深衣同用布,但袖长素边不同。脱去丧服换戴帽子,是指脱去斩衰之服而穿长衣,脱去六升九升的帽子而戴练冠。聘问是纯吉礼,为国君穿三升衰裳戴六升冠;为夫人、世子穿六升衰裳戴九升冠。这是纯凶礼,麻绖和鞋子不换,只是脱去衰服换戴帽子罢了。所以说“不用纯凶接待纯吉”。长衣、中衣、深衣三者,都用朝服十五升布,六幅分为十二幅而连接衣裳,袖子和纯边则不同。《玉藻》说:“长中继揜尺。”郑玄注说:“如果是长衣、中衣则连接袖子掩盖一尺。”这里郑玄说吉事时的衣服,纯边和袖口宽一寸半,纯是衣裳的侧边,袂袖是口缘,都宽一寸半,表里共三寸。《深衣目录》说:“深衣连接衣裳而纯边用素色,叫长衣;有表层的叫中衣。”
此言之,则长衣、中衣皆用素纯。若然,臣为君斩,为夫人、世子期,轻重不同,今受邻国之聘,礼同用长衣、练冠者,但接邻国者礼不可以纯凶,故权制此服,略为一节耳。向来所释皆是主君始薨,假令君薨逾年,嗣子即位,邻国朝聘以吉礼受之于庙。故成十七年经书「邾子貜且卒」,十八年「邾宣公来朝」,传云「即位而来见,逾年可以朝他国」,他国来朝亦得以吉礼受之于庙矣。虽逾年而未▯,则不得朝,人人来朝已,亦使人受之于庙。于夫人、世子亦然,以其本为死者来故也。
译这话的意思是,长衣和中衣都使用素色的边饰。如果真是这样,臣子为君主服斩衰,为夫人、世子服期年之丧,轻重程度不同。如今接受邻国的聘问,礼仪上却同样使用长衣、练冠,这是因为接待邻国使者时,礼仪上不能穿着纯粹的凶服,所以权宜制定这种服饰,大致作为一等丧服罢了。
此前所解释的情况,都是指君主刚刚去世的时候。假如君主去世超过一年,嗣子已经即位,邻国以吉礼前来朝聘,就在宗庙中以吉礼接待。因此,《春秋》成公十七年经文记载“邾子貜且去世”,十八年记载“邾宣公前来朝见”,《左传》说“即位后前来朝见,超过一年就可以朝见他国”,他国前来朝见,也可以以吉礼在宗庙中接待。
即使超过一年但尚未完成除服之礼,就不能朝见;如果他人前来朝见,也派人在宗庙中接待。对于夫人、世子也是如此,因为他们本是因死者而来。
敖氏曰:「此遭丧,亦谓遭主君丧也。主人即大夫,文互见耳。主君丧而受之之服如此,则夫人、世子之丧,其亦皮弁服以受与?」
世佐案:此遭丧,亦谓遭夫人世子之丧也。主人长衣练冠者,以其庙受聘礼,不可纯用防服;而大夫新有期丧,又不可以吉服将事,故制为此服以通之。居丧得易服者,以其期服差轻,而接邻国礼重也。若主国君薨,致命于殡宫,则主人当防服以受。葢三年之丧,既成服,无时而可释者,服重而聘轻也。书《顾命》:成王崩,康王以冕服受顾命,见羣臣。儒者犹或非之,岂受聘礼而顾可去斩衰之服,脱六升之冠以从之与?若既▯逾年,则邻国之来聘者,为嗣君也,自当受之于庙,其服亦深衣练冠与?逾年而未▯,其礼与始薨同。夫人世子之丧,既▯,则使大夫以吉礼受之于庙矣。
右遭丧
世佐案:文六年《左传》云,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即谓是也。其仪节与常聘异者,葢多矣。经不能具也。然因是而推之,则其降杀变易之数,亦略可覩矣。
聘君若薨于后入竟则遂
注曰既接于主国君也
敖氏曰:“后谓使者既行之后也。云入竟则遂,是未入竟则反而奔丧矣。君薨,则其国使人告使者,而不反之,以其行或有逺近故也。”
赴者未至则哭于巷衰于馆
注曰:未至,谓赴告主国君者也。哭于巷者,哭于巷门,未可为位也。衰于馆,未可以防服,出见人,其聘享之事自若吉也。
疏曰:本国遭丧,赴者有两使,一使告聘者,一使告主国。赴主国之使未至,是以未可为位受人吊礼。敖氏曰:赴告丧者之称也。其哭也,亦为位奔丧。曰:诸臣在他国为位而哭,亦谓此时也。
世佐案:哭于巷,别于私丧也。巷哭则不为位,可知。奔丧所云赴者,既至之礼也。亦容有私事出疆及聘而未入竟者。敖氏引之,非又案:赴主国君者,犹未至而使臣得先闻之者,以其国当遣急使告之,使得未入竟而反,故闻在赴者至之前也。
受礼不受飨食
世佐案:礼当作醴。谓以醴酒饮宾也。醴与飨食,皆主君所以礼已,而有受有不受者。以醴与聘享同日,不可不终其事,且其义不尚味,故得受之。至于飨食,则唯主于饮食而已。己既闻赴,自不当复与敖云。虽归之,犹不受是也。飨食在行聘后,不一日而言于赴者至之上者,容赴者之至有迟速,且以见斯礼也。赴者虽未至,亦在所必辞也。不言饔饩者,以其所归如米、禾、薪、刍,为行者所必需,其势不得不受。而方歠粥水饮之时,则鼎馔之属又无所用之,受否不一,故空其文也。注:以受礼为受饔饩非。
赴者至则衰而出
注曰:「礼为邻国阙,于是可以防服将事也。」
疏曰:防服将事,谓主人所归礼,则賔可以防服受之。其正行聘享,则着吉服矣。故杂记云:「执玉不麻」,是也。敖氏曰:「但云衰而出,则其出也非为聘事矣。以此见赴者之至例,在聘日之后也。」
张氏曰:「礼为邻国阙。襄公二十三年传语,谓邻国有丧,为之彻乐也。」
世佐案敖説得之。葢使者出竟,在君未薨之前,则赴者之至,自宜后于聘。且聘者,君生时所命也。既将命,而后▯其防问,亦事之次也。若然,则聘时吉服之义明矣。
唯稍受之
注曰稍廪食也
疏曰:礼,君行师从,卿行旅从。从者既多,不可阙于稍食。案《周礼》每云稍事,皆谓米廪,以其稍稍给之,故谓米廪为稍。
敖氏曰:「稍谓浆饮、乗禽之属,以其稍稍给之,故谓之稍。浆人职云:『共宾客之稍。』礼记云:『旬而稍,宰夫始归乗禽。』亦可见矣。」
郝氏曰稍受牲牢之类则不受
世佐案:稍谓米、禾、薪、刍之属,掌客云「賔客有丧,唯刍稍之受是也」。敖以浆饮、乗禽当之,非浆饮、乗禽,非有丧者所宜受也。上云不受飨食,则飨食之外容有可受者,此云唯稍受之,则稍外更无一受者矣。此赴者至与未至之别也。
归执圭复命于殡,升自西阶,不升堂。
注曰:「复
译敖氏说:“这里所说的遭遇丧事,也是指遭遇主国国君的丧事。主人就是大夫,经文互见罢了。主国国君丧事而接受聘礼的服饰如此,那么夫人、世子的丧事,大概也是穿着皮弁服来接受聘礼吧?”
世佐按:这里所说的遭遇丧事,也是指遭遇夫人、世子的丧事。主人穿着长衣、戴着练冠,是因为在宗庙接受聘礼,不能纯粹使用防服;而大夫新近有了期年之丧,又不能用吉服来办理事务,所以制定这种服饰来变通。居丧期间能够更换服饰,是因为期服相对较轻,而接待邻国的礼节较重。如果主国国君去世,在殡宫传达使命,那么主人应当穿着防服来接受。大概三年之丧,既已成服,就没有可以脱去的时候,因为丧服重而聘礼轻。《尚书·顾命》记载:成王去世,康王穿着冕服接受顾命,接见群臣。儒者尚且有人非议,难道接受聘礼时反而可以脱去斩衰之服,摘下六升之冠来顺从吗?如果已经过了逾年,那么邻国来聘问的,是为嗣君,自然应当在宗庙接受,其服饰也是深衣练冠吧?如果过了逾年而尚未除服,其礼节与刚去世时相同。夫人、世子的丧事,已经除服,就派大夫以吉礼在宗庙接受了。
以上论述遭遇丧事。
世佐按:文公六年《左传》说,季文子将要到晋国聘问,派人探询遭遇丧事的礼节以便出行,指的就是这个。其仪节与平常聘问不同的,大概很多了。经文不能详尽记载。然而由此推究,那么其降等、减杀、变易的数目,也大致可以看到了。
聘问的国君如果在使者进入国境之后去世,就继续前行。
注说:已经与主国国君交接了。
敖氏说:“后,是说使者已经出发之后。说进入国境就继续前行,这是说未进入国境就返回奔丧了。国君去世,那么其国派人告知使者,而不让他返回,因为行程有远近的缘故。”
报丧的人未到,就在巷门哭泣,在宾馆穿着衰服。
注说:未到,是说报丧主国国君的人。在巷门哭泣,是说在巷门哭泣,还不能设位。在宾馆穿衰服,是说还不能穿防服,出来见人,其聘享之事仍然像吉礼一样。
疏说:本国遭遇丧事,报丧的使者有两个,一个告知聘问者,一个告知主国。报丧主国的使者未到,所以还不能设位接受别人的吊唁。敖氏说:报丧的人称为赴者。其哭泣,也是设位奔丧。说:各位臣子在别国设位而哭,也是指这个时候。
世佐按:在巷门哭泣,有别于私人的丧事。在巷门哭泣就不设位,可以知道。奔丧所说的赴者,是已经到达的礼节。也或许有因私事出境以及聘问而未进入国境的人。敖氏引用它,不对。又按:报丧主国国君的人,虽然未到而使者得以先听到消息,因为其国应当派遣急使告知他,使得他在未进入国境时返回,所以听到消息在赴者到达之前。
接受礼节不接受飨食。
世佐按:礼应当作醴。是说用醴酒招待宾客。醴与飨食,都是主君用来礼遇自己的,而有接受有不接受的。因为醴与聘享同一天,不能不完成其事,而且其意义不在于味道,所以可以接受。至于飨食,则只在于饮食而已。自己已经听到报丧,自然不应当再参与宴饮。虽然归还,还是不接受。飨食在行聘之后,不在同一天,而说在赴者到达之上,是因为赴者到达有迟速,而且以此显示这种礼节。赴者虽然未到,也必然推辞。不说饔饩,因为所归还的如米、禾、薪、刍,是出行者所必需的,情势上不得不接受。而在喝粥喝水的时候,那么鼎馔之类又没有什么用处,接受与否不一,所以空缺其文。注:把受礼当作受饔饩,不对。
报丧的人到了,就穿着衰服出来。
注说:“礼节为邻国有所减损,在这个时候可以穿着防服办理事务了。”
疏说:穿着防服办理事务,是说主人所归还的礼节,那么宾客可以穿着防服接受。其正式行聘享,则穿着吉服了。所以《杂记》说:“执玉不麻”,就是这个意思。敖氏说:“只说穿着衰服出来,那么其出来不是为了聘事了。由此可以看出赴者到达的惯例,在聘问日期之后。”
张氏说:“礼节为邻国有所减损。襄公二十三年传语,是说邻国有丧事,为之撤去音乐。”
世佐按:敖氏的说法正确。大概使者出境,在国君未去世之前,那么赴者到达,自然应当在聘问之后。而且聘问,是国君生前所命令的。既已传达使命,然后探问防问,也是事情的次序。如果这样,那么聘问时穿着吉服的意义就明确了。
只接受稍食。
注说:稍,粮廪食物。
疏说:礼节,国君出行军队跟随,卿出行旅众跟随。跟随的人既多,不能缺少稍食。查《周礼》每说稍事,都说米廪,因为渐渐供给,所以称米廪为稍。
敖氏说:“稍,是说浆饮、乘禽之类,因为渐渐供给,所以称为稍。浆人职说:‘供给宾客的稍。’《礼记》说:‘十天给稍,宰夫开始归还乘禽。’也可以看到了。”
郝氏说:稍,接受牲牢之类则不接受。
世佐按:稍,是说米、禾、薪、刍之类,《掌客》说“宾客有丧,只接受刍稍”,就是这个意思。敖氏以浆饮、乘禽当之,不对。浆饮、乘禽,不是有丧者所应当接受的。上面说不接受飨食,那么飨食之外或许有可以接受的,这里说只接受稍食,那么稍之外更没有接受的了。这是赴者到达与未到达的区别。
回国拿着圭复命于殡宫,从西阶上去,不升堂。
注说:“复
命于殡者,臣子之于君父,存亡同。」
疏曰:案《礼记》,奔父母之丧,升自西阶;此复命于殡,亦升自西阶。法生时出必告,反必靣。
译在灵柩前禀告,是臣子对君父的态度,无论生死都相同。”
疏解说:查考《礼记》,奔父母之丧,从西阶登堂;这里在灵柩前复命,也从西阶登堂。效法生前出门必告,回来必当面禀见的礼节。
敖氏曰:「亦衰而执圭也,升自西阶而不升堂,告殡之礼然也。是时上介亦执璋,立于其左。」
郝氏曰:「使臣归国,复命于殡,如事生也。升自西阶,殡在西阶也。不升堂,臣见君于堂下也。」
世佐案:敖云衰而执圭是也。或泥杂记“执玉不麻”之文,谓复命毕而后反丧服。非上经云“衰而出”,在他国尚可以防服将事,岂于殡前独不可乎?且既成服,固无可释之理也。复命之辞见上文:“殡在路寝西阶上,使者释辞毕,北靣坐奠圭于殡南席上,降。宰亦丧服,升自西阶,北靣坐取圭,降自西阶以东。”是时上介执璋,立于阶下少西。
子即位不哭
注曰:「将有告请之事宜,清静也。」不言世子者,君薨也。诸臣待之,亦皆如朝夕哭位。
疏曰:「案《公羊传》: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称子,逾年称君。奔丧,云奔父之丧,在家者待之,皆如朝夕哭位。」
敖氏曰:「子者,诸侯在丧之称。子位在阼阶上,不哭者,子臣同。」
辩复命如聘
注曰:「自陈币至于上介,以公赐告无劳。」
张氏曰:徧复命于殡,如聘礼之常,但不代君作劳辞耳。
世佐案:辩复命,谓「自受上介璋致命以下,是也」。云:「如聘,亦大畧言之耳。其实贿币、礼玉皆不受,则不告。赐礼所不受者,言亦不及之。无劳、无献,皆其异者也。每告,则升璋;则奠之殡南。礼币则以授上介,上介奠于故处。」
子臣皆哭
注曰:「使者既复命,子与羣臣皆哭。」
世佐案:臣谓羣臣在朝夕哭位者,于是乃哭者,因使者之归,而感君亲之不见也。于其哭也,使者与介皆出。
与介入北乡哭
注曰北乡哭新至别于朝夕
疏曰:「复命之时,介在币,南北靣,去殡逺。复命讫,除去币。宾更与介前入,近殡,北乡哭。朝夕哭位在阼阶下,西靣。今宾介新至,故于殡前北乡也【从句读节本】
敖氏曰:「云入者,既复命则出,至是乃更入,葢复命奔丧,宜异其节也。」奔丧,云:「奔丧者,非主人入门左,中庭北靣哭。」然则使介此时之哭,亦在西方之中庭而西上与?
世佐案,与介入之义,敖得之疏误。
出袒括髪
注曰悲哀变于外臣也
张氏曰:「子奔丧,则袒括髪于殡东矣。」
入门右即位踊
注曰:「从臣位,自哭至踊,如奔丧礼。」
疏曰:「奔丧,云袒括髪于西阶东即位,踊袭绖于序东。此门外袒括髪,入门右即位,踊亦当袭红于序东。故郑云:『自哭至踊,如奔丧礼也。』」
右聘君薨
若有私丧,则哭于馆,衰而居,不飨食。
注曰:私丧,谓其父母。哭于馆,衰而居,不敢以私丧自闻于主。国防服于君之吉,使《春秋》传曰:「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
疏曰:「衰而居,谓服衰居馆,行聘享则皮弁吉服。大夫以下,春秋宣八年《公羊传》文,何氏注:『闻大丧而不反,重君命也。』徐行者为君,当使人追代之。以此言之,使虽未出国境,闻父母之丧,遂行不敢以私废王事。明至彼所使之国,虽闻父母之丧,不反,可知。」
敖氏曰:云哭于馆者,嫌其不敢▯哀于主人之庿也。昔曾子与客立于门侧,其徒趋而出,曾子曰:「尔将何之?」曰:「吾父死,将出哭于巷。」曾子曰:「反哭于尔次。」曾子北靣而吊焉,正此意也。不飨食,谓主君飨食已,则不往也。其致之则斯受之,是亦异于其君之丧。
世佐案:唯云不飨食,则其他皆受之矣。牲牢、乗禽之属,亦得受之者。杂记云:「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是也。
归使众介先衰而从之
注曰:「已有齐斩之服,不忍显然趋于往来。其在道路,使介居前,归又请反命。已,犹徐行随之。君纳之,乃朝服。既反命,出公门,释服哭而归。其他如奔丧之礼。吉时,道路深衣。」
疏曰:「既以朝服反命,出门去朝服,还服吉时,深衣三日成服,乃去之。」
敖氏曰:
译敖氏说:“也是穿着丧服而手持玉圭,从西阶登阶但不登上堂,这是告殡的礼仪如此。这时上介也手持玉璋,站在他的左边。”
郝氏说:“使臣回到本国,在灵柩前复命,如同侍奉生者一样。从西阶登阶,因为灵柩在西阶。不登上堂,因为臣子在堂下拜见君主。”
世佐按:敖氏说穿着丧服而手持玉圭是对的。有人拘泥于《杂记》中“执玉不穿麻服”的文字,认为复命完毕后才改穿丧服。这不是《经》文中说“穿着丧服出来”,在他国尚且可以防止因丧服而废事,难道在灵柩前唯独不可以吗?况且既然已经成服,本来就没有脱下的道理。复命的言辞见上文:“灵柩在路寝西阶上,使者陈述言辞完毕,面朝北坐着将玉圭安放在灵柩南边的席子上,下阶。宰也穿着丧服,从西阶登阶,面朝北坐着取走玉圭,从西阶下阶向东。”这时上介手持玉璋,站在阶下稍偏西的地方。
世子就位不哭。
注说:“因为将有告请的事宜,需要清静。”不说世子,是因为君主已死。众臣等待他,也都如同朝夕哭位的礼仪。
疏说:“查《公羊传》:君主在世称世子,君主死称子某,已经称子,过了一年称君。奔丧,说奔父之丧,在家等待的,都如同朝夕哭位。”
敖氏说:“子,是诸侯在丧期中的称呼。子的位置在东阶上,不哭,是因为子和臣一样。”
全部复命如同聘礼。
注说:“从陈列币帛直到上介,以公赐告没有劳苦。”
张氏说:遍复命于灵柩,如同聘礼的常规,只是不代替君主作劳苦的言辞罢了。
世佐按:全部复命,是说“从接受上介的玉璋传达使命以下,是对的”。说:如同聘礼,也是大致而言罢了。其实贿币、礼玉都不接受,就不告。赐礼所不接受的,说也不涉及。无劳、无献,都是它们的不同之处。每次告,就升玉璋;就安放在灵柩南边。礼币就授予上介,上介安放在原来的地方。
世子与群臣都哭。
注说:“使者已经复命,世子与群臣都哭。”
世佐按:臣指群臣在朝夕哭位的,于是才哭,是因为使者的归来,而感伤君主亲人不可再见。在他们哭的时候,使者与介都出去。
与介进入面朝北哭。
注说:面朝北哭,新到有别于朝夕哭位。
疏说:“复命的时候,介在币帛处,南北面,离灵柩远。复命完毕,除去币帛。宾客再与介先进入,靠近灵柩,面朝北哭。朝夕哭位在东阶下,面朝西。现在宾客介新到,所以在灵柩前面面朝北【从句读节本】”
敖氏说:“说进入,是因为已经复命就出去,到这时才再进入,大概复命奔丧,应当区别其节度。”奔丧,说:“奔丧者,不是主人入门左,中庭面朝北哭。”那么使介此时之哭,也在西方的中庭而西上吗?
世佐按,与介进入的意义,敖氏得到了,疏误了。
出去袒露左臂束发。
注说:悲哀表现在外面,对臣子而言。
张氏说:“世子奔丧,就在殡东袒露左臂束发了。”
入门右就位跳跃。
注说:“随从臣位,从哭到跳跃,如同奔丧礼。”
疏说:“奔丧,说袒露左臂束发在西阶东就位,跳跃穿衣系带在序东。这在门外袒露左臂束发,入门右就位,跳跃也应当在序东穿衣系带。所以郑玄说:‘从哭到跳跃,如同奔丧礼也。’”
右聘君死。
如果有私人的丧事,就在馆舍哭,穿着丧服居住,不接受宴请饮食。
注说:私丧,指他的父母。在馆舍哭,穿着丧服居住,不敢以私丧让主人知道。国境之内为君主服丧,使《春秋》传曰:“大夫奉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返。”
疏说:“穿着丧服居住,指服丧居住在馆舍,行聘享则穿皮弁吉服。大夫以下,春秋宣八年《公羊传》文,何氏注:‘闻大丧而不返,重视君命。’徐行是因为君主,应当派人追代他。以此而言,使者虽未出国境,闻父母之丧,遂行不敢以私废王事。明确到他所使之国,虽闻父母之丧,不返,可知。”
敖氏说:说在馆舍哭,是嫌他不敢在主人的庙堂哀哭。从前曾子与客立于门侧,他的学生快步出去,曾子说:“你将去哪里?”说:“我父死,将出哭于巷。”曾子说:“回你的住处哭。”曾子面朝北吊唁他,正是此意。不接受宴请饮食,指主君宴请饮食他,就不去了。他致送的就接受,这也不同于他君主的丧事。
世佐按:只说不接受宴请饮食,那么其他都接受了。牲牢、乘禽之类,也得以接受。《杂记》说:“三年之丧,如果有人送酒肉,就接受。必三次推辞,主人穿着丧服接受。如君命,就不敢推辞,接受而荐之。”是对的。
归使众介先穿着丧服跟随他。
注说:“已有齐斩之服,不忍显然趋于往来。在道路上,使介居前,归又请反命。已,犹徐行随之。君纳之,乃朝服。既反命,出公门,释服哭而归。其他如奔丧之礼。吉时,道路深衣。”
疏说:“已经以朝服反命,出门去朝服,还服吉时,深衣三日成服,乃去之。”
敖氏说:
「经但见其未及郊之礼耳。若君既许其反命,则朝服而帅众,介以行也。」
世佐案:奔丧之礼有二,一、是平时闻赴遂归,在道不及成服,则服深衣素委貎至家,三哭之,明日乃丧服杖于序东,所谓三日成服也。一、是以君命出使,不得遽归,则成服于外,至家固已丧服,不俟三日,所谓若不得行,则成服而后行也。此经所陈,即成服而后行之事,然则出公门即反丧服矣。疏乃引未成服而奔丧者之礼以释之,非。
译经文只记载了那还没到达郊外时的礼仪罢了。如果国君已经允许他返回复命,那么他就穿着朝服率领众人,由副使陪同前往。
世佐按:奔丧的礼仪有两种。第一种,是平时听到死讯就立即回家,在途中来不及完成丧服,就穿着深衣、戴着素色的帽子和面容回到家中,哭吊三次,第二天才在堂屋东边换上丧服并持杖,这就是所说的“三天后完成丧服”。第二种,是因为奉国君之命出使,不能立刻回家,就在外面完成丧服,到家时自然已经穿着丧服,不用等待三天,这就是所说的“如果无法成行,就先完成丧服再出发”。这段经文所陈述的,就是先完成丧服再出发的情况,那么出了公门就应当换上丧服了。《疏》却引用那些还没完成丧服就奔丧者的礼仪来解释它,这是不对的。
右宾有私丧
宾入竟而死,遂也。主人为之具而殡。
注曰具谓始死至殡所当用
疏曰:「若未入竟,即反来殡,非谓殡于馆,敛于棺而已【从句读节本】
朱子曰:「案《周礼》注疏云:『权殡于馆』,此疏非是。」
敖氏曰:「殡即其馆而殡之也。尸未得归,故权殡于此。云殡,则不以造朝矣。」
姜氏曰:「遂,谓遂使事也。主人,谓主国执事者。」
介摄其命
注曰:「为致聘享之命也。」初,时上介接闻命。
君吊介为主人
注曰:「虽有臣子亲姻,犹不为主人,以介与宾并命于君,尊也。」
疏曰:古者宾聘,家臣适子皆从行,是以延陵季子聘于齐,其子死,▯于嬴博之间。
敖氏曰:「凡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君为之主,此时其君不在,故介为主人,受主君之吊。以此时惟介为尊,故也。君吊,葢皮弁服。礼,诸侯吊于异国之臣,皮弁锡衰。主人未丧服,则君亦不锡衰。不锡衰,则惟皮弁服矣。此宾死于外,虽已殡,主人葢未丧服也。介为主,则袒免丧服。记曰:『朋友皆在他邦,袒免』,谓此类也。凡诸侯吊主人,必免。」
主人归礼币必以用
注曰:「当中奠赠诸丧具之用,不必如宾礼。」
郝氏曰:「主君归礼币,取供丧用,不必如宾。《周礼》掌客:宾客死,致礼以丧用,是也。」
世佐案此谓归于宾者也
介受宾礼无辞也
注曰:「介受主君宾已之礼,无所辞也。有宾丧,嫌其辞之。」
郝氏曰:「介代受宾,礼直受之,无复如宾,存礼辞,所以明代也。」
世佐案:此谓归于介者也。介既摄命行礼,则主国即以待宾之礼待介。介皆受,惟无辞为异。无辞者,辟正宾也。辞,谓自郊劳至于赠贿,宾皆礼辞而后受之。
不飨食
敖氏曰与私丧同亦致则受之
郝氏曰:「主君飨食,介皆不就,不以饮食为悦也。」张氏曰:「前经云,上介壹食壹飨。」
世佐案:此亦谓壹食再飨,张説误。
归介复命柩止于门外
注曰:「门外,大门外也。必以柩造朝,达其忠心。」
疏曰:国君有三门,臯、应、路。又有三朝:内朝在路寝庭,正朝在路门外,应门外无朝。外朝应在臯门外。经直云「止于门外,无入门之言」,明知止于大门外,外朝之上。
姜氏曰:「门外治朝之门外也。」疏谓国君三朝,则是谓三朝内外之位,则非。详考天子有五门:臯、库、雉、应、路。而诸侯合臯库为一门,雉应为一门,路门又为一门。此固国君之三门也。至三朝因乎三门:外朝在臯门内,即库门也;治朝为正朝,在应门内,即雉门也;内朝在路门内,即寝门也。而乃谓应门外无朝,外朝在臯门外也,何哉?疏所以致此弊者,意以柩不应直造正朝,其所造者乃外朝,而经云「止于门外」,则外朝又必在第一门臯门之外也。不知其説絶无根据,与朝制既不相合,而于经义亦多未明。玩本经「宾介始受命于治朝,则合反命于治朝」,且宾死介将命,以宾柩造于邻邦之治朝,则宾死介复命,又合造于本国之治朝。其止于门外者,造于治朝之门外,则固造于朝矣。析言之,有门外门内之分;统言之,朝门即朝也。柩止朝门,而介将命,礼合下当如是。若如疏家之意,殆疑举柩朝堂之为非,而遂以滋此弊,也不亦率哉!世佐案:疏「臯」应当作「库」,雉説见上。经云「止于门外」,而注云「造朝者,朝是公所之总名,故大门外亦得谓之朝也」。疏必以外朝释之,似泥。姜以谓治朝之门外亦非。又案《周礼·朝士》注:郑司农云:「王有五门:外曰臯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路门一曰毕门。外朝在路门外,内朝在路门内。康成则谓库门在雉门外,外朝在库门之外、臯门之内。天子诸侯皆有三朝:外朝一,内朝二。内朝之在路门内者,或谓之燕朝。二説不同,今以后郑为正。以其説推之,诸侯之内朝一在路门内,即燕朝也;一在路门外雉门内,所谓治朝也。其外朝则当在雉门之外、库门之
译右宾有私丧
宾客进入国境后去世,就让他完成使命。主国为他准备殡殓所需的物品并停柩。
注说:具,指从刚死到停柩期间应当使用的物品。
疏说:“如果还没进入国境,就返回来停柩,并不是说在馆舍停柩,在棺材里收敛就罢了【从句读节本】
朱子说:“查《周礼》注疏说:‘暂时在馆舍停柩’,此疏不对。”
敖氏说:“殡,就是在馆舍停柩。尸体没能运回,所以暂时停柩在这里。说殡,就不去上朝了。”
姜氏说:“遂,是说让他完成使命。主人,指主国负责事务的人。”
介摄其命
注说:“为了传达聘问享献的命令。”起初,上介接替听闻命令。
君吊介为主人
注说:“虽然有臣子亲姻,也不做主人,因为介与宾客一同受命于君,尊贵。”
疏说:古代宾客聘问,家臣嫡子都跟随前往,所以延陵季子聘问齐国,他的儿子去世,在嬴博之间停柩。
敖氏说:“凡是诸侯吊唁异国的臣子,国君做主人,此时国君不在,所以介做主人,接受主君的吊唁。因为此时只有介最尊贵,所以如此。国君吊唁,大概穿皮弁服。礼制,诸侯吊唁异国的臣子,穿皮弁锡衰。主人没穿丧服,那么国君也不穿锡衰。不穿锡衰,就只穿皮弁服了。这宾客死在外面,虽然已停柩,主人大概没穿丧服。介做主人,就袒露左臂、免冠戴丧冠。《礼记》说:‘朋友都在他国,袒露左臂、免冠’,说的就是这类情况。凡是诸侯吊唁主人,必定免冠。”
主人归礼币必以用
注说:“应当用于奠祭赠予等丧事用品,不必像宾客之礼那样。”
郝氏说:“主君归还礼币,取供丧事使用,不必像对待宾客那样。《周礼》掌客:宾客去世,致送礼物用于丧事,就是这个意思。”
世佐案:这是说归还给宾客的。
介受宾礼无辞也
注说:“介接受主君对待宾客的礼节,没有推辞。因为有宾客丧事,担心他推辞。”
郝氏说:“介代受宾客的礼节,直接接受,不再像宾客那样,活着时礼节推辞,用来表明代理的意思。”
世佐案:这是说归还给介的。介既然代理使命行礼,那么主国就用对待宾客的礼节对待介。介都接受,只有不推辞不同。不推辞,是避开正宾。推辞,指从郊劳直到赠贿,宾客都礼节推辞后才接受。
不飨食
敖氏说:与私丧相同,也是致送就接受。
郝氏说:“主君飨食,介都不去,不因为饮食而喜悦。”张氏说:“前经文说,上介一次食一次飨。”
世佐案:这也是说一次食两次飨,张説错误。
归介复命柩止于门外
注说:“门外,大门外。一定要把灵柩送到朝廷,表达忠心。”
疏说:国君有三门,皋、应、路。又有三朝:内朝在路寝庭,正朝在路门外,应门外无朝。外朝应在皋门外。经文只说‘止于门外,没有入门的话’,明知止于大门外,外朝之上。
姜氏说:“门外是治朝的门外面。”疏说国君三朝,那就是说三朝内外的位置,那就错了。详细考察天子有五门:皋、库、雉、应、路。而诸侯合并皋库为一门,雉应为一门,路门又为一门。这确实是国君的三门。至于三朝因乎三门:外朝在皋门内,即库门;治朝为正朝,在应门内,即雉门;内朝在路门内,即寝门。而却说应门外无朝,外朝在皋门外,为什么呢?疏所以导致这个弊病,大概认为灵柩不应直接到正朝,所到的乃是外朝,而经文说‘止于门外’,那么外朝又必在第一门皋门之外。不知道他的说法绝无根据,与朝制既不相合,而对经文义理也多未明白。玩味本经‘宾客开始受命于治朝,那么合反命于治朝’,况且宾客去世介将命,把宾客灵柩送到邻邦的治朝,那么宾客去世介复命,又合送到本国的治朝。那止于门外的,是到治朝的门外面,那么固然是到朝了。分析来说,有门外门内的分别;统括来说,朝门就是朝。灵柩止于朝门,而介将命,礼节合下应当如此。如果像疏家的意思,大概怀疑举灵柩上朝堂为非,而于是滋生这个弊病,不也太草率了吗!世佐案:疏‘皋’应当作‘库’,雉説见上。经文说‘止于门外’,而注说‘到朝廷的,朝是公所的总名,所以大门外也得以称为朝’。疏必以外朝解释,似乎拘泥。姜认为治朝的门外面也不是。又查《周礼·朝士》注:郑司农说:‘王有五门:外曰皋门,二曰雉门,三曰库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路门一曰毕门。外朝在路门外,内朝在路门内。康成则说库门在雉门外,外朝在库门之外、皋门之内。天子诸侯都有三朝:外朝一,内朝二。内朝在路门内的,或称为燕朝。两説不同,现在以后郑为正。以其説推之,诸侯的内朝一在路门内,即燕朝;一在路门外雉门内,所谓治朝。其外朝则当在雉门之外、库门之
内,其朝位在庭中有树处,非别有屋宇也。疏谓外朝在臯门外,固非。姜氏辨之亦未明,故复论之。
译内朝,其朝位在庭院中有树的地方,并非另外建有屋宇。疏文说外朝在皋门外,这显然是不对的。姜氏对此的辨析也不够明确,所以再次加以论述。
介卒复命,出奉柩送之。君吊,卒殡。
注曰卒殡成节乃去
疏曰:卒复命,谓复命讫,送之,谓送至宾之家殡。丧之大节,卒殡而后君与介乃去也【从集説节本】
敖氏曰:「卒殡,谓既奠乃去也。大夫之丧,自外归,载柩以輲车,举柩由阼阶升,即适所殡。」
世佐案:大夫之丧,至自外之礼,见《杂记》。殡在两楹之间。
若大夫介卒亦如之
注曰:「不言上介者,小聘上介士也。」
张氏曰:「亦如之,谓在聘国及反本国诸事。」
士介死为之棺敛之
注曰:「不具他衣物也,自以时服也。」
君不吊焉
注曰主国君使人吊不亲往
若宾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
注曰:未将命,请俟间之后也。以柩造朝,以已至朝,志在达君命。
敖氏曰:「此朝谓大门外也。介将命于庿,如宾礼。既,则归而殡之于馆。」
若介死归复命唯上介造于朝
敖氏曰:「于宾言,止于门外;于上介云,造于朝。文互见也。」
若介死,虽士介宾,既复命,往卒殡,乃归。
注曰往谓送柩
敖氏曰:「宾送上介,已见于大夫介卒亦如之之中,故惟主士介而言也。不言君吊,其在既殡之后乎?是亦降于宾与上介也。」
右宾介死
小聘曰:「问不享,有献不及夫人,主人不筵,几不礼,靣不升,不郊劳。」
注曰:「记贬于聘,所以为小也。献,私献也。靣,犹觌也。」疏曰:「不礼者,聘讫不以齐酒礼宾,靣不升者,谓私觌,庭中受之,不升堂。」
敖氏曰:「受于庿而不筵几,礼差轻也。礼亦当作醴。凡受礼而设筵几乃醴宾,此不筵几,故不醴宾,亦相因而然也。靣不升,以其为下大夫也。其礼如大聘之上介特,初觌不与士介同入,为异耳。郊劳乃使臣之礼,故言于君礼之后云:『献继不享而言』,谓聘君之献也。经记于大聘皆不言聘君有献于主君及夫人,而此于小聘乃以有献,不及夫人为异,亦未详。」
郝氏曰:「献,随意献,国所有,不筵几,不行礼于庙也。」世佐案:「享与献,皆聘君之所以遗主君也,而其别有二:享必以玉帛庭实,献则随其国之所有而已,一也;享君与夫人皆有之,献君而已,不及夫人,二也。大聘享而不献,小聘献而不享,轻重之差也。」注:「以献爲私献,非敖氏知献之出于聘君,而不知即所以代享,宜其疑而不能析也。」云:「不筵几,则亦在庙可知。受大聘于太祖庙,受小聘葢于亲庙与?」
其礼如为介三介
注曰如为介如为大聘上介
张氏曰:「礼主国待宾之礼,谓饔饩食飨之属。如待大聘时,大夫之为上介者,其宾则士三人,为之介也。」世佐案:「小聘之宾与大聘之上介皆大夫也,故其礼如之。三介下其卿二等也。然则大国小聘五介,小国一介与?」
右小聘
记
乆无事则聘焉
注曰事谓盟防之属
世佐案:事谓与邻国相接之事,即下文所谓有故是也。或因事而聘,则当及聘之期,不必再聘;惟久而无事,则必使卿聘焉。所以继旧好而聨邦交也。记但云久而不明言其年数者,同方岳之诸侯,又各视其逺近亲疎以为之节,无定期也。
右记聘期
若有故,则卒聘,束帛加书,将命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
注曰:故谓灾患及时事相告请也。将犹致也。名书文也。今谓之字,防简也,方板也。
疏曰:「简据一片,防是众简相连。郑作《论语》序云:『易、诗、书、礼、乐、春秋防,皆尺二寸;《孝经》谦半;《之论语》八寸。防者,三分居一,又谦焉。』是其防之长短。郑注《尚书》三十字一简之文。服防注《左氏》云:『古文篆书,一简八字。』是一简之字数【从通解节本】
朱子曰:「此简之长及字数皆未详,或六经之防皆二尺四寸,乃与下数合,当更考之。」
敖氏曰:「故犹事也。此与经之所谓有言者互见尔。卒已也。聘者兼享而言,束帛加书,以书加于帛上也。将命之时,但称言以达其君之书
译副使完成使命,出来捧着灵柩送他回国。国君去吊唁,直到殡礼完成才离去。
注说:等到殡礼完成,才离开。
疏说:完成使命,是说使命结束后;送他,是说送到宾客家中殡殓。丧礼的重大环节,等到殡礼完成,国君和副使才离开。【依据集说的节本】
敖氏说:“卒殡,是说祭奠完毕才离开。大夫的丧事,从外面回来,用輲车载着灵柩,抬灵柩从东阶上去,就送到停殡的地方。”
世佐按:大夫的丧事,从外面回来的礼仪,见于《杂记》。殡殓在两楹之间。
如果大夫的副使去世,也照这样做。
注说:“不说上介,是因为小聘的上介是士。”
张氏说:“亦如之,是说在聘问的国家以及返回本国后的各种事情。”
士的副使去世,为他棺敛。
注说:“不准备其他衣物,只用当时的衣服。”
国君不去吊唁。
注说:主国国君派人吊唁,不亲自前往。
如果宾客去世,还没有传达使命,那么就在棺中收敛后,到朝廷去,由副使传达使命。
注说:未将命,是说请等待间隙之后。把灵柩送到朝廷,因为已经到达朝廷,志在传达国君的使命。
敖氏说:“这个朝,是说大门外。副使在庙堂传达使命,如同宾客的礼仪。结束后,就回去在馆舍殡殓。”
如果副使去世,回来传达使命,只有上介到朝廷去。
敖氏说:“对于宾客,说只到门外;对于上介,说到了朝廷。这是文字互相补充。”
如果副使去世,即使是士的副使,宾客在完成使命后,前往送终殡礼,才回去。
注说:往,是说送灵柩。
敖氏说:“宾客送上介,已经见于大夫副使去世也照做之中,所以只针对士的副使而言。不说国君吊唁,大概是在殡礼之后吧?这也是比宾客和上介降等。”
以上是宾客和副使去世的情况。
小聘说:“问而不享,有献但不及夫人,主人不设筵席,不设几案,不举行醴礼,私觌不升堂,不郊劳。”
注说:“记载贬低于聘问,所以称为小。献,是私献。靣,就是觌。”疏说:“不礼,是说聘问结束后不用齐酒礼待宾客;靣不升,是说私觌,在庭中接受,不升堂。”
敖氏说:“在庙堂接受而不设筵席几案,礼仪较轻。礼也应该作醴。凡是接受礼仪而设筵席几案才醴宾,这里不设筵席几案,所以不醴宾,也是相互关联的。靣不升,是因为他是下大夫。他的礼仪如同大聘的上介特别,初次私觌不与士的副使一同进入,这是不同的。郊劳是使臣的礼仪,所以在君礼之后说:‘献继不享而言’,是说聘君的献。经文在大聘中都不说聘君有献于主君及夫人,而这里在小聘中却说有献,不及夫人,这也是不同的,也不详。”
郝氏说:“献,是随意献,国家所有的,不设筵席几案,不在庙中行礼。”世佐按:“享与献,都是聘君赠送给主君的,区别有二:享必须用玉帛和庭实,献则随其国家所有而已,这是一;享君与夫人都有,献只有君,不及夫人,这是二。大聘享而不献,小聘献而不享,这是轻重的差别。”注:“把献当作私献,不是敖氏知道献出自聘君,而不知道这就是代替享,难怪他疑惑而不能分析。”说:“不设筵席几案,那么也在庙中可知。接受大聘在太祖庙,接受小聘大概在亲庙吧?”
其礼仪如同为副使的三介。
注说:如同为副使,如同为大聘的上介。
张氏说:“礼仪是主国接待宾客的礼仪,指饔饩食飨之类。如同对待大聘时,大夫作为上介,他的宾客是士三人,作为副使。”世佐按:“小聘的宾客与大聘的上介都是大夫,所以礼仪相同。三介比卿低二等。那么大国的五介,小国的一介吗?”
以上是小聘。
记
长久没有事情就聘问。
注说:事,是说盟会防务之类。
世佐按:事,是说与邻国相接的事情,就是下文所说的有故。如果因事而聘,那么应当等到聘问的期限,不必再聘;只有长久没有事情,才一定派卿去聘问。这是为了延续旧好而联合邦交。记载只说久而不明言年数,是因为同方岳的诸侯,又各自根据远近亲疏来制定节度,没有定期。
以上是记载聘问的期限。
如果有变故,就结束聘问,束帛加上书信,传达使命一百名以上,写在简策上;不及一百名,写在方板上。
注说:故,是说灾患和时事相告请。将,就是致。名,是书文。现在称为字,防,是简;方,是板。
疏说:“简据一片,防是众简相连。郑作《论语》序说:‘易、诗、书、礼、乐、春秋防,都是尺二寸;《孝经》谦半;《之论语》八寸。防者,三分居一,又谦焉。’这是防的长短。郑注《尚书》三十字一简之文。服防注《左氏》说:‘古文篆书,一简八字。’这是一简的字数。【依据通解的节本】
朱子说:“这简的长度及字数都不详,或者六经的防都是二尺四寸,才与下面的数字相合,应当再考证。”
敖氏说:“故,就是事。这与经文所说的有言互相补充。卒,是已。聘,是兼享而言,束帛加书,是把书加在帛上。传达使命的时候,只称言以传达其君的书信。”
而已,未必言及其故。」张氏曰:「有故,如告籴、乞师之类。卒聘,仓猝而聘,不待殷聘之期也。字多书于策防,以众简编连也;字少书于方,一板可尽也。」
译罢了,未必会说到其中的缘故。”张氏说:“有缘故,比如请求借粮、请求出兵这类情况。卒聘,是仓促之间进行聘问,不等待常规的聘问时机。文字多就书写在简策上,因为要用许多竹简编连起来;文字少就书写在方版上,一块板子就能写尽。”
世佐案卒聘之义敖得之张误
主人使人与客读诸门外
注曰:受其意,既聘享宾,出而读之。不于内者,人稠处严,不得审悉。主人,主国君也;人,内史也。书必玺之。疏曰:内史职云,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故知人是内史也。襄二十九年,《左传》云:公如楚,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故知此书亦玺之也。
敖氏曰:「公既受书,客降,出公以书授宰。降立,乃使人与客读书于庙门外。必与客读之者,欲其审也。不于内读之者,客降则出矣,无其节也。」
郝氏曰:「读其书于庙门外,公事使众闻也。」
张氏曰:「读诸门外,就门外燕闲之处读之。」
世佐案:读书不于庙中者,以客在门外,宜就之也。是时卿大夫以下皆即位于庙中,则门外乃清静之所,告请多是宻事,故就此读之,岂欲使众共闻之意乎?郝説过矣。
客将归,使大夫以其束帛反命于馆。
注曰为书报也
敖氏曰:「大夫即还玉之卿也。束帛,言其是即向者加书者也。以其束帛反命,亦如还玉之义。葢以之为信也。此一节当继礼玉之后,不见于经者,以其或有或无,不可必。」
明日君馆之
注曰既报馆之书问尚疾也
敖氏曰:「此反命,葢与还玉同日,而明日君馆之,则无此礼者,其馆之之节,亦可见矣。」
世佐案,此以见反命之节,在馆宾前一日也。
右记因事而聘
既受行出遂见宰问防月之资
注曰:「资行用也。古者君臣谋宻,草创未知所之逺近,问行用当知多少而已。」
朱子曰:「上言与卿图事,则固已知所之矣。此但言与宰计度资费之多寡而已。」注:「言未知所之,非是。」敖氏曰:「见宰,见之于其官府也。防月之资,公费也。问之者,欲以为私费之节度也。宰制国用,故问之。」
使者既受行日朝同位
注曰:「谓前夕币之间同位者,使者北靣,介立于左,少退别于其处,臣也。」
敖氏曰:「日朝,每日常朝也。经惟见夕币与受命之位,故记明之。」
郝氏曰:「受行日,谓受命启行日。朝同位,即前使者载旜帅以受命于朝。使者入,众介随入,北靣东上,所谓朝位也。」
张氏曰:「未受命行以前,卿大夫士靣位各异。」
世佐案:此见受行之后、夕币之前、每日朝位也。卿大夫士尊卑有间矣,至是乃同其位者,示奉命而往,荣辱苦乐无不共之所以一众志也。疏及郝氏、张氏皆于「日」字絶句,非当以敖説为正。
出祖,释軷,祭酒脯,乃饮酒于其侧。
注曰:祖始也。既受聘享之礼,行出国门,止陈车骑,释酒脯之奠于軷,为行始也。《诗传》曰:軷,道祭也,谓祭道路之神。《春秋传》曰:軷,渉山川。然则軷,山行之名也。道路以险阻为难,是以委土为山,伏牲其上,使者为軷,祭酒脯,祈告也。卿大夫处者,于是饯之,饮酒于其侧。礼毕,乗车轹之而遂行,舍于近郊矣。其牲,犬羊可也。古文軷作祓。
疏曰:凡道路之神有二,在国内释币于行者,谓平适道路之神;出国门释奠于軷者,谓山行道路之神。案《月令》冬祀行,郑注云:「行在庙门外之西为軷,壤厚二寸,广五尺,轮四尺。」祀行之礼,北靣设主于軷上。国外祀山行之神,为軷壤大小与之同。郑注《夏官·大驭》云:「封土为山象,以菩刍棘柏为神主,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周礼·犬人》掌供犬牲,伏▯亦如之。郑注云:「伏谓伏犬以王车轹之,故知有伏牲。」其上周礼《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軷,王自左驭,驭下祝登受辔。彼天子礼,使驭祭;此大夫礼,故使者自祭。云「其牲犬羊可也」者,犬人职所云是用犬也。《诗》云:「取羝以軷」,是用羊也。是犬羊各用其一,未必并用之。言「可」者,人君有牲,天夫无牲,直用酒脯。
敖氏曰:「道祭谓之軷者,为既祭而以车軷之,因以为名也。释軷者,释其所軷之物,谓酒脯也。既释,则人为神祭之,如士虞礼,佐食为神祭黍稷肤
译世佐案:卒聘之义,敖氏得之,张氏误矣。
主人派人同客人在门外宣读聘书。
注说:接受聘书的意思,既然已经聘问享礼,宾客退出后便宣读它。不在室内宣读,是因为人多之处严肃,不能仔细审察。主人,指主国国君;人,指内史。文书必须加盖玺印。疏说:《内史职》说,凡四方之事,由内史宣读文书,所以知道“人”是内史。襄公二十九年,《左传》说:鲁公去楚国,回来到达方城时,季武子夺取卞邑,派公冶拿着玺书追赶并交付给他。所以知道这文书也加盖了玺印。
敖氏说:“国君既然接受了文书,客人降阶,国君出门将文书交给宰。降阶站立,于是派人同客人在庙门外宣读文书。一定要同客人宣读,是想让他仔细审察。不在室内宣读,是因为客人降阶后就出去了,没有相应的礼节。”
郝氏说:“在庙门外宣读文书,是为了让众人听到公事。”
张氏说:“在门外宣读,是到门外清闲的地方宣读。”
世佐案:不在庙中宣读,是因为客人在门外,应当就近宣读。这时卿大夫以下都在庙中就位,那么门外就是清静的地方,告请多属机密之事,所以在此处宣读,哪里是想让众人共同听到的意思呢?郝氏的说法过分了。
客人将要回去,派大夫带着束帛到馆舍回报使命。
注说:这是用书信回报。
敖氏说:“大夫就是之前还玉的那位卿。束帛,是说这就是之前加在书上的束帛。带着束帛回报使命,也如同还玉的意义。大概是用它作为信物。这一节应当接在还玉之后,经文没有记载,是因为有时有有时没有,不能确定。”
第二天国君到馆舍慰问。
注说:既然已经回报了馆舍的书信,问候是否安好。
敖氏说:“这回报使命,大概与还玉是同一天,而第二天国君到馆舍慰问,那么没有这种礼节的情况,其馆舍慰问的礼节,也可以推知了。”
世佐案,这可以看出回报使命的礼节,在馆舍慰问宾客的前一天。
右记因事而聘
既然接受了出使的命令,出门后便去见宰,询问数月的资费。
注说:“资,是出行的费用。古代君臣谋划机密,初创时不知道目的地远近,询问出行费用,应当知道大概数目而已。”
朱子说:“上文说与卿谋划事情,那么本来就已经知道目的地了。这里只是说与宰计算资费的多少而已。”注说:“说不知道目的地,是不对的。”敖氏说:“见宰,是在他的官府见面。数月的资费,是公家的费用。询问它,是想作为私人费用的节制标准。宰掌管国家用度,所以询问他。”
使者既然接受了出使的命令,每日朝见时位置相同。
注说:“指的是前夜赠送币帛时位置相同,使者面向北,副使站在左边,稍微退后,区别于其他位置,因为是臣子。”
敖氏说:“日朝,是每天常规的朝见。经文只记载了夕币与受命时的位置,所以《记》明确说明。”
郝氏说:“受行日,是指接受命令启程的日子。朝同位,就是之前使者载着旌旗率领众人受命于朝堂。使者进入,众副使跟随进入,面向北,以东为上,这就是所谓的朝位。”
张氏说:“未受命出行以前,卿大夫士面向的位置各不相同。”
世佐案:这可以看出接受出使命令之后、夕币之前、每日的朝位。卿大夫士尊卑有区别,到这里才相同位置,是表示奉命前往,荣辱苦乐无不共同承担,以此来统一众人的意志。疏及郝氏、张氏都在“日”字处断句,不当,应以敖氏的说法为正确。
出门举行祖祭,释軷,祭祀酒脯,于是在旁边饮酒。
注说:祖,是开始。既然接受了聘问享礼,出行出城门,停止陈列车骑,在軷上放置酒脯的祭品,作为出行的开始。《诗传》说:軷,是道路祭祀,指祭祀道路之神。《春秋传》说:軷,是渡过山川。那么軷,是山行道路的名称。道路以险阻为难,所以堆土成山,伏牲在上面,使者为軷,祭祀酒脯,祈祷告知。卿大夫留守的人,在这里饯行,在旁边饮酒。礼毕,乘车碾过它然后出发,住在近郊了。祭牲,用犬羊也可以。古文軷作祓。
疏说:凡道路之神有二,在国内释币于行者,指平坦道路之神;出城门释奠于軷者,指山行道路之神。案《月令》冬祀行,郑注说:“行在庙门外之西为軷,土厚二寸,宽五尺,轮四尺。”祀行的礼节,面向北在軷上设主。国外祭祀山行之神,为軷土大小与之相同。郑注《夏官·大驭》说:“封土为山象,以菩刍棘柏为神主,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周礼·犬人》掌管供给犬牲,伏牲也如此。郑注说:“伏谓伏犬以王车轹之,故知有伏牲。”其上周礼《大驭》掌管驾驭玉路以祭祀及犯軷,王自左驭,驭下祝登受辔。那是天子礼,使驭祭;这是大夫礼,所以使者自祭。说“其牲犬羊可也”者,犬人职所云是用犬也。《诗》说:“取羝以軷”,是用羊也。是犬羊各用其一,未必并用之。言“可”者,人君有牲,大夫无牲,直用酒脯。
敖氏说:“道祭谓之軷者,为既祭而以车軷之,因以为名也。释軷者,释其所軷之物,谓酒脯也。既释,则人为神祭之,如士虞礼,佐食为神祭黍稷肤
世佐案:始行而祭曰祖。诗云:“韩侯出祖。”是也。軷,軷壤也。释軷者,舍其所祭之物于軷上也。郑注《月令》乃“軷”字的解。又因祖行之祭,皆释奠于軷,故或以軷为道祭之名。此处“祖軷”并言,则“祖”为祭名,而“軷”为设祭之处,不可混也。注引《诗传》似误“祭酒脯”之解。敖得之矣。
右记使者受命将行之礼
所以朝天子圭与缫皆九寸剡上寸半厚半寸博三寸缫三采六等朱白苍。
注曰:圭所执以为瑞节也。剡上象天圆地方也。杂采曰:缫以韦衣,木板饰以三色,再就,所以荐玉,重慎也。九寸,三公之圭也。
疏曰:「凡圭,天子镇主公,桓圭侯,信圭,皆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唯长短依命数不同。以韦衣木板,木板大小一如玉制,然后以韦衣包之,大小一如其板。经云:『三采六等』。注云:『三色再就,就即等也。一采为再就,三采即六等也。一匝为一就,三采据公侯伯天子五采,子男则二采【从句读节本】
孔氏曰:「三采六等,以朱白苍画之,再行也。」者案《聘礼》记云:「朝天子,圭与缫皆九寸,缫三采六等,朱白苍,朱白苍是也。」既重云:「朱白苍是一采为二等,相间而为六等也。」若五等诸侯,皆一采为一就。《典瑞》云:「公侯伯皆三采三就,谓一采为一就,故三采三就。其实采别二就,三采则六等也。」《典瑞》又云:「子男皆二采再就,二采谓朱緑也,二采故二就。其实采别二就,二采则四等也。」《典瑞》又云:「瑑圭璋璧琮缫皆二采一就,以覜聘,此谓卿大夫每采唯一等,是二采共一就也,与诸侯不同。其天子则《典瑞》云:「缫五采五就,亦一采为一就,五采故五就。其实采别二就,五采则十等也。」
朱子曰:「案上记只有朱、白、苍三字,而杂记疏所引乃重有之,不知何时传写之误,失此三字。兼其言采就之説详明,今皆着于上,覧者详之。」
敖氏曰:圭谓桓圭也。圭与缫皆九寸,但言其长同耳。若其广,则玉三寸,而缫葢一尺许也。剡上寸半,厚半寸,博三寸,惟据玉而言。
郝氏曰:「朝天子,谓诸侯执圭合瑞也。剡削也,圭形下寛上狭,下寛三寸,上削寸半,上居下半也。」
世佐案:剡上寸半者,谓圭长九寸,上寸半削之,使圆其下七寸有半,自若也。郝説非是。九寸据桓圭而言,信圭、躬圭皆长七寸。
问诸侯朱緑缫八寸
注曰:「二采再就,降于天子也。于天子曰朝,于诸侯曰问。」记之于聘文,互相备。
疏曰:上云三采六等,此二采不云四就者,臣礼与君礼异。此二采虽与子男同,但一采为一匝,二采为再匝,共四等。今臣一采为一就,二采共为再就,是二采当君一采之处。典瑞云:瑑圭璋璧琮缫皆二采一就,以覜聘,亦是臣二采当君一采之处。上公朝天子,圭与缫皆九寸,则自相朝亦九寸。上公遣臣相问,圭与缫皆八寸,则遣臣问天子亦八寸。是记于聘文,互相备也。此言八寸,据上公之臣,侯伯之臣则六寸,子男之臣则四寸,各下其君二等【叅用通解句读节本】
敖氏曰:此言上公聘玉之缫也。朱緑者,缫之采也。典瑞职曰:「瑑圭璋璧琮缫,皆二采一就。以頫聘,则此朱緑葢合而为一就也。」一就,则二等矣。二采当去朱而用白苍,乃不然者,为其少饰,故存朱而加以緑焉,亦尚文之意也。上言朝玉与其缫九寸,故于此但言缫而不及玉,葢省文耳。玉人职云:「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是公之聘玉亦与缫之长同也。然则侯伯聘玉与缫当六寸,子男则当四寸与。
世佐案:注云「二采再就,再字误,当依典瑞作一也」。云「降于天子者,谓降于朝天子也」。问聘之小者,而所用圭缫如此,则聘亦可知,故云「记之于聘文,互相备也」。
皆▯纁繋长尺绚组
注曰:采成文曰绚,繋无事则以繋玉,因以为饰,皆用五采组,上以▯,下以绛为地。
疏曰:上文缫借尊卑不同,此之组繋尊卑一等,无事谓在椟之时,上下皆据
译世佐按:出发时举行的祭祀叫做“祖”。《诗经》说:“韩侯出行时举行祖祭。”就是这个意思。“軷”,是指土神。解释“軷”字,是说把祭祀的物品放置在土神坛上。郑玄对《月令》的注,是对“軷”字的解释。又因为祖行祭祀,都在土神坛上陈列祭品,所以有人把“軷”当作道祭的名称。这里“祖軷”并提,那么“祖”是祭祀的名称,而“軷”是设置祭祀的地方,不可混淆。注中引用《诗传》似乎误解了“祭酒脯”的意思。敖氏的说法是正确的。
以上记载使者受命即将出发时的礼仪。
用来朝见天子的圭和缫都是九寸长,顶端削尖一寸半,厚半寸,宽三寸,缫用三种颜色分为六层,朱色、白色、苍色。
注说:圭是手持作为信符的。顶端削尖象征天圆地方。杂色叫做缫,用皮革包裹木板,木板装饰以三种颜色,再经过加工,用来衬托玉,表示慎重。九寸,是三公的圭。
疏说:“凡是圭,天子镇圭、公桓圭、侯信圭,都宽三寸,厚半寸,顶端左右各削去一寸半,只有长短依据命数不同。用皮革包裹木板,木板大小与玉相同,然后用皮革包裹,大小与木板相同。经文说:‘三采六等’。注说:‘三色再加工,加工即等。一种颜色为再加工,三种颜色即六等。一圈为一加工,三种颜色对于公侯伯天子是五采,子男则是二采【从句读节本】
孔氏说:‘三采六等,用朱、白、苍绘制,再行加工。’者按《聘礼》记载说:‘朝见天子,圭与缫都是九寸,缫三采六等,朱白苍,朱白苍是正确的。’既然重复说:‘朱白苍是一种颜色为二等,相间而成六等。’如果五等诸侯,都是一采为一加工。《典瑞》说:‘公侯伯都是三采三加工,说一采为一加工,所以三采三加工。其实每采二加工,三采则六等。’《典瑞》又说:‘子男都是二采再加工,二采指朱绿,二采所以再加工。其实每采二加工,二采则四等。’《典瑞》又说:‘瑑圭璋璧琮缫都是二采一加工,用来觌聘,这是说卿大夫每采只一等,是二采共一加工,与诸侯不同。那天子则《典瑞》说:‘缫五采五加工,也是一采为一加工,五采所以五加工。其实每采二加工,五采则十等。’
朱子说:‘按上文记载只有朱、白、苍三个字,而杂记疏所引却重复有之,不知何时传写错误,丢失了这三个字。况且其关于采就的说法详细明白,现在都著录在上面,阅览者详察。’
敖氏说:圭指桓圭。圭与缫都是九寸,只是说它们的长度相同罢了。如果论宽度,玉是三寸,而缫大概一尺左右。顶端削去一寸半,厚半寸,宽三寸,只根据玉来说。
郝氏说:‘朝见天子,是说诸侯执圭合瑞。剡是削,圭形下宽上窄,下宽三寸,上削一寸半,上部占据下半部分。’
世佐按:顶端削去一寸半,是说圭长九寸,上部一寸半削去,使其圆润,下部七寸半,保持原状。郝氏的说法不对。九寸是根据桓圭而言,信圭、躬圭都长七寸。
问诸侯用朱绿缫八寸。
注说:‘二采再加工,是降于天子。对天子叫朝,对诸侯叫问。’记载在聘礼文中,互相补充。
疏说:上文说三采六等,这里二采不说四加工,是因为臣礼与君礼不同。这二采虽然与子男相同,但一采为一圈,二采为再圈,共四等。现在臣一采为一加工,二采共为再加工,是二采相当于君一采之处。《典瑞》说:瑑圭璋璧琮缫都是二采一加工,用来觌聘,也是臣二采相当于君一采之处。上公朝见天子,圭与缫都是九寸,那么自相朝见也是九寸。上公派遣臣子互相问讯,圭与缫都是八寸,那么派遣臣子问讯天子也是八寸。这是记载在聘礼文中,互相补充。这里说八寸,是根据上公的臣子,侯伯的臣子则是六寸,子男的臣子则是四寸,各低于其君二等【叅用通解句读节本】
敖氏说:这里说的是上公聘玉的缫。朱绿,是缫的颜色。《典瑞》职掌说:‘瑑圭璋璧琮缫,都是二采一加工。用来觌聘,那么这朱绿大概合而为一加工。’一加工,就是二等。二采应当去掉朱而用白苍,却不这样,是因为装饰太少,所以保留朱而加上绿,也是崇尚文饰的意思。上文说朝玉与其缫九寸,所以这里只说缫而不及玉,大概是省文。《玉人》职掌说:‘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用来觌聘。’是公的聘玉也与缫的长度相同。那么侯伯聘玉与缫当六寸,子男则当四寸吧。
世佐按:注说‘二采再加工’,‘再’字错误,应当依据《典瑞》作‘一’。说‘降于天子’,是说降于朝见天子。问聘是较小的,而所用圭缫如此,那么聘也可以知道,所以说‘记载在聘礼文中,互相补充’。
都〇纁系长一尺,绚组。
注说:采色成文叫做绚,系无事时用来系玉,因此作为装饰,都用五采组,上面用〇,下面用绛作为底色。
疏说:上文缫借尊卑不同,这里的组系尊卑一等,无事指在椟中的时候,上下都依据
垂之为上下,必知上▯下绛者,上▯以法天下,绛以法地,故也。经云纁,注云绛者,尔雅三入赤汁为纁,绛则赤也,故举绛以解纁。敖氏曰:皆▯纁,此言所用以为缫者也。朝聘之缫,皆以▯纁之帛为之,葢表▯而里纁也。其表里则皆绚以采繋者,缫之繋也,以绚组为之,其绚亦如缫之采与缫言采繋言绚,文互见也。绚者,葢以采丝饰物之称,旧説以绚为画,非是。语曰:素以为绚兮,又曰:绘事后素,而考工记并言画缋之事,则绚非画也,明矣。郝氏曰:天子诸侯缫皆▯纁缯为之,繋以束缫,绚采色组绦也。
译确定上下颜色的规范,必须明白上玄下绛的原因,是因为玄色取法于天,绛色取法于地,所以如此。经文说“纁”,注解说“绛”,是因为《尔雅》说将赤色染三次称为“纁”,而“绛”就是赤色,所以举出“绛”来解释“纁”。敖氏说:都是玄色和纁色,这里说的是用来制作缫的颜色。朝聘礼仪所用的缫,都是用玄色和纁色的帛制作的,大概是外表面为玄色,内里为纁色。其表面和内里都用彩色的丝带装饰,这就是缫上的彩带,用彩色的组带制作,这种装饰也如同缫上的彩色一样。缫说“采”,彩带说“绚”,这是文辞互相参见的写法。所谓“绚”,大概是用彩色的丝线装饰物品的称呼,旧说认为“绚”是绘画,这是不对的。《诗经》说:“素以为绚兮”,又说:“绘事后素”,而《考工记》同时提到画和缋的事情,那么“绚”不是绘画,就很明显了。郝氏说:天子和诸侯的缫都是用玄色和纁色的缯制作的,用彩带来束紧缫,绚是指彩色的组带。
张氏曰:缫以借玉,繋以聨玉,与缫组即所以饰繋者,其质上▯下纁,而又加五采之组也。
世佐案:皆者,皆朝天子,问诸侯二圭之缫也。▯纁者,帛也。二圭之缫,皆以▯纁之帛为之,而后画以三采,或二采。记先举其制,乃言所以为之者,亦释物之一例也。下文「绚组」言于长尺之下,亦然。旧説于「繋」字絶句,非缫必用帛者,荐玉之物,取其细软也。据此,则谓以木为中干而衣以韦者,葢出于郑之臆説与。「繋玉于缫」,曰「繋以五色之组为之」,组似绳而濶,长尺者,繋玉之余,因垂之以为饰也。上经所谓「屈缫」「垂缫」者,皆谓是尔。繋既用绚组,则非上▯下纁可知。愚之舍注而取敖説者,以此。
问大夫之币,俟于郊为肆,又赍皮马。
注曰:「肆犹陈列也,赍犹付也。使者既受命,宰夫载问大夫之礼,待于郊。陈之为行列,至则以付之也。使者初行,舍于近郊。币云『肆马云赍』,因其宜,亦互文也。不于朝付之者,辟君礼也。必陈列之者,不夕也。」
疏曰:知载大夫币,是宰夫者,以其初宰夫官具币,故知载币于郊,付使者亦是宰夫,可知。
敖氏曰:「经于问大夫之庭,实惟言皮,此兼言马,是其所用亦不定也。」
右记朝聘玉币
辞无常孙而说
注曰:「孙顺也。大夫使,受命不受辞,辞必顺且説。」
辞多则史,少则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
敖氏曰:「史言其文胜也。」《论语》曰:「文胜质则史。」辞以达意而已。若辞当少而反多,则文胜而伤于烦;当多而反少,则失于略,而不足以达意。辞苟足以达,则不烦不略,爲得其宜。故曰:「义之至也。」
张氏曰:「聘问之辞,难豫为成説。其大要在谦逊而和悦。辞多则近乎史祝,辞少则不足以达意。苟足以达意,而又不失之多,修辞之义于是为主。」
世佐案:周公谓祝雍曰:「达而勿多也。」康王曰:「辞尚体要。」孔子曰:「辞达而已矣。」又曰:「修辞立其诚。」皆千古立言之要防也。记者之言,足与相▯明矣。
辞曰非礼也敢对曰非礼也敢
注曰:辞,辞不受也。对,答问也。二者皆卒曰:「敢言,不敢。」疏曰:辞,谓宾辞主人;答,谓宾答主人。介则在旁曰:「非礼也,敢。」
朱子曰:「案诸本下句末有『辞』字,注无复出『辞』字。永嘉本张淳识误曰:『以注疏考之,经下羡一『辞』字,注上合更有一『辞』字。葢传写误以注文为经文也。当依注疏减经以还注,其説为是。今从之。」
敖氏曰:此辞对之辞,未详其所用之节,姑阙之。世佐案:此举辞之少而达者以示例也。辞者不受其礼,对者不许其辞。辞与对皆兼宾与主人而言,所用之节葢多矣。朱子以此入郊劳章下,今即以郊劳礼论之:如君使卿劳宾,宾礼辞,是宾辞而主国之卿对也;及将傧劳者,劳者礼辞,是主国之卿辞而宾对也。其他可以类推矣。疏引《易·旅卦》郑注云:「皆是介在旁」,释此辞非。
右记修辞之节因及辞对二言
卿馆于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
注曰:「馆者,必于庙;不馆于敌者之庙,为大尊也。自官师以上,有庙有寝;工商,则寝而已。」
疏曰:祭法云「适士二庙,官师一庙」,郑云「官师谓中士、下士」。《周礼》▯仆,郑注云「五寝、五庙之寝」。天子七庙,唯祧无寝,葢前曰庙,后曰寝也。《尔雅》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注云「夹室前堂」。又云「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注云「但有大室」。自士以上有庙者必有寝,庶人在官者、工商之等有寝者则无庙,故《祭法》云「庶士、庶人无庙,祭于寝」是也。又曰:《曾子问》云「公馆与公所为曰公馆」,郑注云「公馆若今县官舍也」。彼是正客馆,彼此两言之者,若朝聘使少则皆于正客馆,若使多则有在大夫庙【从通觧节本】
朱子曰:「疏引曾子问之文如此,而下经还玉宾负右房而立,是不必于庙也,明矣。郑注不通,当从疏説。」世佐案:「注云『必于庙者
译张氏说:缫是用来借引玉的,系是用来连接玉的,而缫和组就是用来装饰系的,它们的质地是上面白色、下面浅红色,并且又加上五彩的组带。
世佐按:所谓“皆”,是指朝见天子、问候诸侯时所用二圭的缫。白和浅红,是指帛。二圭的缫,都用白底浅红边的帛做成,然后再画上三种颜色或两种颜色。经文先举出它的形制,然后说制作它所用的材料,这也是解释事物的一种体例。下文“绚组”在“长尺”之下,也是这样。旧说在“系”字处断句,认为缫不一定用帛,因为荐玉的物品,取其细软。根据这个说法,那么认为以木为中间主干而外裹皮革的说法,大概是出于郑玄的臆测吧。“系玉于缫”,说“用五彩的组带系着”,组带像绳子但较宽,长一尺的,是系玉后剩余的部分,因而垂下来作为装饰。上文所说的“屈缫”“垂缫”,都是指这个。既然系玉用的是绚组,那么就不是上白下浅红就可知了。我舍弃郑注而采用敖氏的说法,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问候大夫的礼物,在郊外陈列作为肆,又携带皮和马。
注说:“肆就是陈列,赍就是交付。使者已经接受命令,宰夫装载问候大夫的礼物,在郊外等待。陈列成行列,使者到达后就交付给他。使者刚出发,住在近郊。礼物说‘陈列’,马说‘携带’,是依据适宜的情况,也是互文见义。不在朝廷交付,是为了避开君主的礼仪。一定要陈列,是因为不等到晚上。”
疏说:知道装载大夫礼物的是宰夫,是因为起初宰夫负责准备礼物,所以知道在郊外装载礼物、交付给使者的也是宰夫,这是可以推知的。
敖氏说:“经文在问候大夫的庭院里,只说了皮,这里兼说了马,说明所使用的物品也不固定。”
右记朝聘玉币
言辞没有固定的顺从而使人喜悦的说法。
注说:“孙就是顺。大夫出使,接受命令而不接受固定的言辞,言辞一定要顺从而使人喜悦。”
言辞多了就显得像史官那样浮华,少了就不能表达清楚。言辞只要足以表达意思,就是最合乎义的。
敖氏说:“史是说文采胜过质朴。”《论语》说:“文采胜过质朴就像史官。”言辞用来表达意思罢了。如果言辞应当少反而多,就文采胜过质朴而伤于繁琐;应当多反而少,就失于简略,不足以表达意思。言辞只要足以表达,就不繁琐也不简略,算是得其适宜。所以说:“是最合乎义的。”
张氏说:“聘问的言辞,难以预先做成定论。其大要在谦逊而和悦。言辞多了就接近史官和祝官,言辞少了就不足以表达意思。只要足以表达意思,而又不失于过多,修辞的道理就在这里为主了。”
世佐按:周公对祝雍说:“表达清楚而不要过多。”康王说:“言辞崇尚体要。”孔子说:“言辞达意就可以了。”又说:“修辞要建立在真诚的基础上。”这些都是千古以来立言的要领。记者的话,足以与之相互阐明。
右记修辞之节因及辞对二言
卿住在大夫的馆舍,大夫住在士的馆舍,士住在工商的馆舍。
注说:“馆舍,一定在庙里;不住在敌对者的庙里,是因为太尊大。从官师以上,有庙有寝;工商,就只有寝。”
疏说:《祭法》说“适士二庙,官师一庙”,郑玄说“官师指中士、下士”。《周礼》仆,郑注说“五寝、五庙之寝”。天子七庙,只有祧没有寝,大概前面叫庙,后面叫寝。《尔雅》说“室有东西厢叫庙”,注说“夹室前堂”。又说“无东西厢有室叫寝”,注说“只有大室”。从士以上有庙的一定有寝,庶人在官的、工商等有寝的就没有庙,所以《祭法》说“庶士、庶人无庙,在寝祭祀”就是这个意思。又说:《曾子问》说“公馆和公所为叫公馆”,郑注说“公馆就像现在的县官舍”。那是正式的客馆,这里两句话都说的,如果朝聘使者少就都在正式客馆,如果使者多就有在大夫庙里的【从通解节本】
朱子说:“疏引用《曾子问》的文字如此,而下文还玉时宾客背着右房站立,说明不一定在庙里,是很明显的。郑注不通,应当从疏说。”世佐按:“注说‘一定在庙里
』,谓馆于大夫、士之家者,必于其庙而不于寝也。不于寝者,嫌其防也。大夫、士之家庙无右房,若在正客馆,则有右房而无庙称矣。其説未为不合。」朱子讥之,似失注意。
译(这)是说,寄居在大夫、士家中的客人,一定要住在他们的宗庙里,而不住在寝宫中。不住在寝宫,是因为担心有防范之嫌。大夫、士家中的宗庙没有右房,如果住在正式的客馆中,则有右房,却失去了宗庙的名称了。这种说法并非不合理。」朱子对此加以讥讽,似乎是没有注意(其中的道理)。
管人为客三日具沐五日具浴
注曰:「管人掌客馆者也。客谓使者下及士介也。」敖氏曰:「三日五日,古人平常沐浴之节也。」《内则》言:「子事父母之礼,云五日则燂汤请浴,三日具沐。」又云:「少事长,贱事贵,共帅时,则亦足以见之矣。」
右记宾馆
飱不致
注曰:「不以束帛致命,草次馔飱,具轻。」
敖氏曰:「不致者,宰夫设之而已,不以君命致之也。必不致者,逺辟朝君之礼也。」
顾氏炎武曰:「此即孟子所谓廪人继粟,庖人继肉,不以君命将之,恐劳宾也。」
宾不拜
注曰以不致命
沐浴而食之
注曰:「自洁清,尊主国君赐也。记此重者,沐浴可知。」
右记设飱
卿大夫讶大夫士讶士皆有讶
注曰:「卿使者,大夫上介也;士,众介也。讶,主国君所使迎待宾者,如今使者防客。」
敖氏曰:「掌讶职云:『凡讶者,宾客至而往诏,相其事而掌其治。』令其职如是,则以降等者为之,宜也。云:『士皆有讶者,嫌其贱,不必讶。若上士,则使中士讶之;中士,则使下士讶之也。』」
世佐案:讶,即经所谓“讶宾于馆”者。《周礼》云:“凡宾客,诸侯有卿讶,卿有大夫讶,大夫有士讶,士皆有讶。”注云:“此谓朝觐聘问之日,王所使迎宾客于馆之讶是也。”葢讶有二:一、是待事于客之讶,《秋官·掌讶》是也,以中士为之;一、是迎宾于馆之讶,此记所陈是也,以降于宾一等者为之。天子二讶俱有,诸侯无《掌讶》,即以大夫、士迎宾于馆者兼之。故下文又言:“宾就馆,讶以公使已待事之命告宾也。”
宾即馆讶将公命
注曰使己迎待之命
疏曰:掌讶职云「宾入馆次于舍门外,待事于客」。注云:「次如今官府门外更衣处,待事于客,通其所求索。」彼谓天子有掌讶之官,共承客礼;此诸侯无掌讶,是以还遣所使大夫、士讶,将公命有事,通传于君。
敖氏曰:「此节宜在卿致馆之后,将公命葢于外门内也。」下礼同。
张氏曰:「谓以君使已迎待之命告之于宾。」
世佐案:「宾即馆,谓聘享毕就馆之时也。」敖云:「此节宜在卿致馆之后,非」
又见之以其挚
注曰:「复以私礼见者,讶将舍于宾馆之外,宜相亲也。大夫讶者执鴈,士讶者执雉。」
敖氏曰:「言又者,见其与上礼相接也。讶者,既将公命,出奉贽以请见宾,亦于门外俟之。宾未将公事,乃不辞其私见者,以其因将公命而为之也。」
宾既将公事复见讶以其挚
注曰:公事聘享,问大夫复报也。使者及上介执鴈,羣介执雉,各以见其讶。
疏曰:「讶者,向以贽私见已,今还私以贽报。见之知使者及上介同执鴈,不执羔者,上文主国卿大夫劳宾同执鴈,则此使者及上介同执鴈可知。各以见其讶者,谓使者见大夫之讶者,上介见士之讶者,士介亦见士讶者。」
敖氏曰:其贽即讶之贽也,复见之以其贽,所谓还贽也。卿则还鴈,大夫士则皆还雉。于其讶,士相见礼云:「士见于大夫,终辞其贽,葢以无复见之礼故也。」此亦有士见于大夫而不终辞之者,以其受公命而为讶,与同国之降等者异,故略如敌者之礼,不辞其贽而复见之也。
世佐案公事,问大夫也。既将公事,即讶见之,明日也。问大夫毕,而后复见,先公后私也。必与问大夫同日者,答礼尚疾也。其贽之觧,敖得之。然则上介复见,讶亦以雉不以鴈者,义取还贽与执贽而见者别也。
右记宾讶往复之礼
凡四器者唯其所寳以聘可也
注曰:「言国独以此为寳也。」四器,谓圭、璋、璧、琮。
疏曰:此据公侯伯之使者,用圭璋璧琮;若子男使者,聘用璧琮,享用琥璜。
敖氏曰:「四器者,聘享及夫人之聘享,共用四玉器也。公侯伯之所寳者,圭璋璧琮;子男之所寳者,璧琮琥璜。言惟得用其所寳者以聘见,不可用其不当用者也。」
郝氏曰:「唯其所寳,谓择其最重者以聘也。」
张氏曰:「四器
译管人接待宾客,三天准备洗头,五天准备洗澡。
郑玄注说:“管人是掌管宾客馆舍的官员。宾客指使者,下及士级别的副使。”
敖氏说:“三天、五天,是古人平常洗头的节律。”
《内则》记载:“子女侍奉父母的礼节,说五天就烧热水请父母洗澡,三天准备洗头。”又说:“年少侍奉年长,卑贱侍奉尊贵,共同遵循时节,由此也可以看出这个道理。”
右记宾馆
飱食不致送
郑玄注说:“不用束帛去传达命令,草草准备飱食,礼数较轻。”
敖氏说:“不致送,是由宰夫摆设而已,不用以国君的命令去致送。之所以一定不致送,是为了远远避开朝见国君的礼节。”
顾炎武说:“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廪人接着供给粮食,庖人接着供给肉,不用国君的命令去送,是怕劳累宾客’。”
宾客不拜谢
郑玄注说:因为不传达命令
沐浴后吃饭
郑玄注说:“自我清洁,是尊重主国国君的赏赐。记载这件事着重强调,可知是要沐浴的。”
右记设飱
卿、大夫迎接大夫,士迎接士,都有迎接的人
郑玄注说:“卿的使者,是大夫级别的上介;士,是众介。讶,是主国国君所派遣迎接等待宾客的人,就像现在使者迎接客人。”
敖氏说:“《掌讶》的职掌说:‘凡是迎接的人,宾客到达就前往告知,辅助其事并掌管其治理。’既然职掌如此,那么用降等的人来做,是适宜的。说‘士都有迎接的人’,是嫌士地位卑贱,不一定需要迎接。如果是上士,就让中士去迎接;中士,就让下士去迎接。”
世佐按:讶,就是经文中所说的“在馆舍迎接宾客”的人。《周礼》说:“凡是宾客,诸侯有卿迎接,卿有大夫迎接,大夫有士迎接,士都有迎接。”注说:“这是指朝觐聘问的日子,王所派遣在馆舍迎接宾客的讶。”大概讶有两种:一、是在客舍等待事务的讶,《秋官·掌讶》就是,由中士担任;一、是在馆舍迎接宾客的讶,此篇所陈述的就是,由比宾客低一等的人担任。天子两种讶都有,诸侯没有《掌讶》,就用大夫、士在馆舍迎接宾客的人兼任。所以下文又说:“宾客到达馆舍,讶用国君派遣自己等待事务的命令告知宾客。”
宾客到达馆舍,讶传达国君的命令
郑玄注说:派遣自己迎接等待的命令
贾公彦疏说:《掌讶》职掌说“宾客进入馆舍,在舍门外等候,在客舍等待事务”。注说:“次就像现在官府门外更衣的地方,在客舍等待事务,通晓其所求索。”那是指天子有掌讶的官职,共同承接客礼;这里诸侯没有掌讶,所以还是派遣所派的大夫、士去迎接,传达国君的命令,有事时,通传于国君。
敖氏说:“这一节应该在卿致送馆舍之后,传达国君的命令大概在外门内。”下面的礼节相同。
张氏说:“是说用国君派遣自己迎接等待的命令告知宾客。”
世佐按:“宾客到达馆舍,是指聘享完毕就馆舍的时候。”敖氏说:“这一节应该在卿致送馆舍之后,不对”
又用他的贽礼相见
郑玄注说:“再次用私礼相见,是因为讶将宾客安置在宾馆之外,适宜亲近。大夫级别的迎接者执雁,士级别的迎接者执雉。”
敖氏说:“说‘又’,是表示它与上面的礼节相接。迎接者,既然传达了国君的命令,就拿出贽礼请求见宾客,也在门外等候。宾客还没有处理公事,却不推辞他的私见,是因为他借着传达国君命令而做的。”
宾客已经处理了公事,又用他的贽礼见迎接者
郑玄注说:公事是聘享,问大夫是回复报告。使者及上介执雁,群介执雉,各自用来见他们的迎接者。
贾公彦疏说:“迎接者,以前用贽礼私见已经做了,现在又用贽礼回报。见之知道使者及上介同执雁,不执羔,是因为上文主国卿大夫劳宾同执雁,那么这里使者及上介同执雁可知。各自用来见他们的迎接者,是说使者见大夫的迎接者,上介见士的迎接者,士介也见士的迎接者。”
敖氏说:他的贽礼就是迎接者的贽礼,又用他的贽礼相见,就是所谓的还贽。卿就还雁,大夫士就都还雉。对于他的迎接者,《士相见礼》说:“士见大夫,最终推辞他的贽礼,大概是因为没有复见的礼节缘故。”这里也有士见大夫而不最终推辞的,因为他接受国君命令而做迎接者,与同国降等的人不同,所以略像敌者的礼节,不推辞他的贽礼而复见。
世佐按:公事,是问大夫。已经处理了公事,就是迎接者见他的时候,是第二天。问大夫完毕,然后复见,是先公后私。一定要与问大夫同日,是因为答礼崇尚迅速。关于贽礼的解释,敖氏说得对。那么上介复见,迎接者也用雉而不用雁,是因为义理上取还贽与执贽而见有别。
右记宾讶往复之礼
凡是四种器物,只要是他所珍视的,用来聘问都可以
郑玄注说:“是说国家唯独把这些当作珍宝。”四种器物,指圭、璋、璧、琮。
贾公彦疏说:这是依据公侯伯的使者,用圭璋璧琮;如果是子男使者,聘问用璧琮,享用用琥璜。
敖氏说:“四种器物,是聘享及夫人的聘享,共用四种玉器。公侯伯所珍视的,是圭璋璧琮;子男所珍视的,是璧琮琥璜。说只能用他所珍视的来聘见,不能用不该用的。”
郝氏说:“唯其所珍视,是说选择其中最尊贵的来聘问。”
张氏说:“四种器物
唯其所寳,故以行聘;非所寳,则不足以通诚好矣。」
世佐案:此记聘玉之异,当在所以朝天子之上,文脱在此耳。圭璋璧琮,玉器凡四,聘享并行,而聘尤重,故必以其所寳者聘也。云惟其所寳者,五等诸侯所寳不同,则所用以聘者亦异。公侯伯寳圭璋,子男寳璧琮。上用则已僣,下用则已卑,皆不可也。经但见公侯伯之聘玉,嫌璧琮可以享而不可以聘,故记明之,且以杜僣与卑之失也。
译只因为那是他所珍视的宝物,所以用它来执行聘问之礼;如果不是他所珍视的宝物,就不足以表达真诚的情谊了。」
世佐按:这段文字记载了聘问所用玉器的差异,本应位于论述朝见天子所用礼器的段落之前,此处文字脱落了。圭、璋、璧、琮,这四种玉器,在聘问和献享两种礼仪中并行使用,但聘问尤为隆重,所以一定要用各自所珍视的宝物来进行聘问。所谓“只因为那是他所珍视的宝物”,是指五等诸侯所珍视的宝物各不相同,那么用来聘问的玉器也就不同。公、侯、伯珍视圭和璋,子、男珍视璧和琮。如果下级诸侯使用了上级诸侯的玉器,就是僭越;如果上级诸侯使用了下级诸侯的玉器,就是过于卑下,这两种情况都是不可以的。经文只记载了公、侯、伯聘问所用的玉器,容易让人误以为璧和琮只能用于献享而不能用于聘问,所以这篇记文对此加以明确说明,并且用来杜绝僭越和卑下的过失。
宗人授次,次以帷,少退于君之次。
注曰:「主国之门外,诸侯及卿大夫之所使者,次位皆有常处。」
疏曰:朝聘,陈宾介。上公九十歩,侯伯七十歩,子男五十歩。使其臣聘,又各降二等。其次依其歩数,就西方而置之。未行礼之时,止于次中。至将行礼,宾乃出次【从句读节本】
朱子曰:「案《周礼》幕人掌相防,共帷幕;掌次,掌张幕。此宗人字,恐误。」
敖氏曰:「授次,授宾次也。设次者,掌次也。宗人则主授之耳。君谓朝君也。云少退之,则似谓在其南而少西也。司仪云:『及将币,车进拜辱;宾车进答拜。』云车进,是朝君未尝入于次也。此乃着君之次,亦似防异世佐。案次在库门外之西南,授者使宾少憇于此,以俟办也。是时宾介犹未陈,安得有九十歩、七十歩、五十歩之限乎?九十歩以下,是主君迎宾时南北相去之节。次则又在其西少退者,不敢当朝君设次之处也。退退而北,次南向,故以近门为退。敖説非据,此则朝君有次明矣。司仪云:『宾车进者,谓当主君出迎之时,宾出次登车而进也。』未迎宾以前,宾亦在次,不言者,文不具耳。敖云:「君未尝入次,亦非。」
右记授宾次
上介执圭如重授宾
注曰:「慎之也。」《曲礼》曰:「凡执主器,执轻如不克。」
疏曰:此谓将聘于主,君庙门外,上介屈缫以授宾,宾袭受之节。
敖氏曰:「上介凡执玉皆如是,不惟将聘授宾之时为然,记者特于此▯之耳,其余执玉者亦如之,不尽见也。」
宾入门皇升堂让将授志趋
注曰:「皇,自庄盛也。让,谓举手平衡也。志,犹念也。念趋,谓审行歩也。孔子之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
疏曰:「宾入门,皇谓未至堂时,升堂让谓升堂东靣向主君之时,将授志趋谓宾执玉向楹将授玉之时,念乡入门在庭时执玉徐趋,今当亦然。若降堂后趋进翼如,则疾趋也。」
敖氏曰:「让,谓必后主君也。经云:『公升二等,宾升』,是也。《春秋传》:『卫孙林父聘于鲁,公登亦登』,是不让也。将授,谓▯于负序之位将授玉也。行而张足曰趋。《曲礼》曰:『堂上不趋,执玉不趋』,特志于趋耳。言其急于授君而行速也。」
郝氏曰:「让,恭逊也。对主君,将以圭授之,志诚専一,疾趋而前,如争先授,惟恐迟也。」
张氏曰:「注所云审行歩者,谓审乎君行一、臣行二之节也。」
世佐案:此节句读,当从注疏「让与志趋之觧」,敖氏较胜。郝氏好为新竒,而以「将授志」为一句,「趋授如争」为一句,谬甚。
授如争承下如送君还而后退
注曰争争鬭之争重失队也
疏曰:授谓就东楹授玉于主君,时如与人争接取物,恐失坠下。如送者,谓聘享每讫,君实不送,而宾之敬如君送然。君回还,宾则退出庙门,更行后事,非谓宾出大门也【从句读节本】
敖氏曰:「授如争,谓尚疾而不敢留君也。承下如送,谓既授则以手承公手之下而未即退,防玉之失队也。如送者,如送客然,言其未即退之意也。君还东靣,而后宾退。」
张氏曰:「下如送,当与《论语》下如授同。觧言其授玉时手容也。君还,谓君转身将授玉于宰,而后宾退。而下阶,若以下为下阶,退为出庙门,恐非文次。」
世佐案:此节句读,当从敖义。争争战之争,授如争言授玉时,容色。《论语》云:“勃如战色”,是也。承下如送,敖得之。退谓自东楹之间而退也。下文方言其下阶之容,则以此退为出庙门者,误矣。
下阶▯气怡焉再三举足又趋
注曰:「▯气舍息也,再三举足,自安定,乃复趋也。至此云举足,则志趋,卷豚而行也。孔子之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顔色,怡怡如也。没阶趋进,翼如也。」
朱子曰:「趋进,进字衍。卷豚义见《曲礼》卷转也。豚之言,若有循。」
敖氏曰:「下阶,谓降而没阶之时也。怡,和悦也。于此言发,
译宗人安排宾客的馆舍,馆舍用帷帐围起来,位置比国君的馆舍稍退后一些。
注说:“在主国宫门外,诸侯以及卿大夫所派遣的使者,他们的馆舍位置都有固定的处所。”
疏说:“朝见聘问时,陈列宾客和副使。上公距离九十步,侯伯七十步,子男五十步。派遣他们的臣子聘问,又各自降低两个等级。他们的馆舍依照这个步数,在西方安置。没有举行礼仪的时候,停留在馆舍中。到了将要行礼时,宾客才走出馆舍【从句读节本】
朱熹说:“查《周礼》幕人掌管观察防备,提供帷幕;掌次,掌管张挂幕帐。这里的‘宗人’二字,恐怕是错误的。”
敖氏说:“授次,是授予宾客馆舍。设置馆舍的是掌次。宗人只是主持授予罢了。君指的是朝见的国君。说稍退后,那么似乎是指在其南面而稍偏西的位置。《司仪》说:‘及将币,车进拜辱;宾车进答拜。’说车进,是朝见的国君不曾进入馆舍。这里说设立国君的馆舍,也似乎防备异世佐。查馆舍在库门外的西南,授予是让宾客稍作休息在这里,以等待准备完毕。这时宾客和副使还没有陈列,怎么会有九十步、七十步、五十步的限制呢?九十步以下,是主君迎宾时南北相去的规定。馆舍又在其西稍退后的地方,是不敢正对朝见国君设置馆舍的地方。退退而北,馆舍坐南朝北,所以以靠近门为退。敖氏的说法没有根据,这里朝见国君有馆舍是明显的。《司仪》说:‘宾车进者,谓当主君出迎之时,宾出次登车而进也。’未迎宾以前,宾客也在馆舍,不说的,是文字不详细罢了。敖氏说:‘君未尝入次,亦非。’”
右记授宾次
上介拿着圭玉,像捧着重物一样授予宾客。
注说:“谨慎的缘故。”《曲礼》说:“凡是拿着主人的器物,拿着轻的像拿不动。”
疏说:“这是说将要聘问主国,在国君庙门外,上介弯曲缫带授予宾客,宾客穿着朝服接受的礼节。”
敖氏说:“上介凡是拿着玉都是这样,不只是将要聘问授予宾客的时候是这样,记录者特意在这里省略罢了,其余拿着玉的也这样,没有全部记载。”
宾客入门庄重,升堂谦让,将要授予时念念不忘快步走。
注说:“皇,是庄重盛大的样子。让,是举手平衡的意思。志,是念的意思。念趋,是审慎行走步伐的意思。孔子拿着圭玉,恭敬的样子,像拿不动;向上像作揖,向下像授予,神色紧张像战栗,脚步缩缩,像踩着东西。”
疏说:“宾客入门,皇是说未到堂时,升堂让是说升堂面向主君的时候,将授志趋是说宾客拿着玉玉面向楹柱将要授予玉的时候,念想当初入门在庭院时拿着玉玉缓慢快步走,现在也应当这样。如果下堂后快步走像翅膀一样,就是快步走。”
敖氏说:“让,是说一定在主君之后。经文说:‘公升二等,宾升’,就是这样。《春秋传》:‘卫孙林父聘于鲁,公登亦登’,是不谦让。将授,是说在负序之位将要授予玉。行走张开脚叫趋。《曲礼》说:‘堂上不趋,执玉不趋’,只是念念不忘快步走罢了。说急于授予国君而行走迅速。”
郝氏说:“让,是恭敬谦逊。对着主君,将要授予圭玉,心意专一,快步向前,像争先授予,只怕迟缓。”
张氏说:“注所说的审慎行走步伐,是说审慎国君走一步、臣子走两步的规定。”
世佐案:这一节的句读,应当遵从注疏“让与志趋的解释”,敖氏较好。郝氏喜欢新奇,而以“将授志”为一句,“趋授如争”为一句,错误很大。
授予像争夺,承接向下像送客,国君返回然后退下。
注说:争是争斗的争,重是失队的重。
疏说:“授是说在东楹授予玉玉给主君,时像与人争夺接取物品,怕失坠下。像送客,是说聘问享礼每次完毕,国君确实不送客,而宾客的恭敬像国君送客一样。国君回还,宾客就退出庙门,再行后事,不是说宾客出大门【从句读节本】
敖氏说:“授如争,是说尚快而不敢停留国君。承下如送,是说既授予就用手承接国君手的下面而没有立即退下,防备玉玉失坠。像送客,像送客一样,说没有立即退下的意思。国君回还面向东,然后宾客退下。”
张氏说:“下如送,应当与《论语》下如授相同。解释是说授予玉玉时手的容貌。国君回还,是说国君转身将要授予玉玉给宰,然后宾客退下。而下阶,若以下为下阶,退为出庙门,恐怕不是文次。”
世佐案:这一节的句读,应当遵从敖义。争是战争之争,授如争是说授予玉玉时,容貌神色。《论语》说:“勃如战色”,就是这样。承下如送,敖氏得到了。退是说从东楹之间退下。下文才说下阶的容貌,那么以此退为出庙门的,错误了。
下阶,屏气平和,再三举足,又快步走。
注说:“屏气是舍息,再三举足,自己安定,然后又快步走。到这里说举足,那么志趋,卷转而行。孔子升堂,恭敬的样子,屏气像不呼吸,出降一等,舒展脸色,和悦的样子。没阶快步走,像翅膀一样。”
朱熹说:“趋进,进字衍。卷转义见《曲礼》卷转。豚之言,若有循。”
敖氏说:“下阶,是说降而没阶的时候。怡,是和悦。在这里说发,
气怡焉。言又趋,则向者之屏气战色,足如有循可知矣。趋,言又者,明复其常也。」
译气息变得安适了。说话时又快步走,那么先前那种屏住呼吸、神色战栗,脚下像踩着东西一样拘谨的样子,就可以知道了。快步走,说话时又(快步走),是表明他恢复了常态。」
及门正焉
注曰:「容色复故,此皆心变,见于威仪。」
张氏曰:「出门将更行后事,此皆心变见于威仪,统指宾入门以下而言。」
执圭入门鞠躬焉如恐失之
注曰记异説也
疏曰亦谓方聘执圭入庙门时
敖氏曰:「鞠躬者,敬也;如恐失之者,慎也。」
及享▯气焉盈容
注曰孔子之于享礼有容色
世佐案:▯气与聘时下阶同,盈容则和气且溢于靣矣。正行享礼之时,如是聘主于敬,享贵于和,故其容貌亦异。
众介北靣跄焉
注曰容貌舒扬
疏曰:此谓宾行聘,众介从入门左,北靣。
敖氏曰:「于享乃云跄焉,以见聘时之不然也。然则众介容貌之变,其节亦略与宾同矣。」
世佐案:众介谓自上介而下也。此蒙及享之文,当以敖説为正。据此,则享时介亦皆从入明矣。
私觌愉愉焉
注曰容貌和敬
疏曰:享时盛容,舒于聘时之战色,私觌愉愉,又舒于盈容【从集説节本】
出如舒鴈
注曰:「威仪自然而有行列,舒鴈鹅也。」
疏曰:此出庙门之外,行歩如鹅,又舒缓于愉愉也。张氏曰:兼指宾介。
皇且行入门主敬升堂主慎
注曰复记执玉异説
敖氏曰:「主敬,鞠躬也。主慎,如恐失之也。先言『皇』且行,乃云『入门主敬』,则与上记『入门皇』者异也。云『升堂主慎』,则又与『入门而如恐失之』者异也。是谓异説。」
右三记宾介聘享之容
凡庭实,随入左,先皮马相间,可也。
注曰:「随入不并行也。间,犹代也。土物有宜,君子不以所无为礼。畜兽同类,可以相代。」
疏曰:左先者,以皮马以四为礼,北靣以西头为上,故左先入陈也。
敖氏曰:「皮马相间,谓庭实若相继而两设。用皮则宜俱用皮,用马则宜俱用马。或不能然,则一节用皮,一节用马,相间而设,亦自无害于礼。故云『可也』。『可』者,许其得用之辞。」
宾之币唯马出其余皆东
注曰:「马出,当从廐也。余物皆东藏之内府。」
敖氏曰:「宾之币,谓将聘君之币及私觌者也。马亦言币,则币字之所包者广矣。」
多货则伤于徳
注曰:「货,天地所化生,谓玉也。君子于玉,比徳焉。朝聘之礼,以为瑞节,重礼也。多之,则是主于货,伤败其为德。」
敖氏曰:「货指聘物而言。聘物有常数,若多用之,则有重货之意,而伤害于其德矣。」言此者,见货之所以不可多也。
世佐案《春秋传》云:「俭,徳之共也;侈,恶之大也。」若使所将之货逾于常数,则失轻财重礼之义,故云伤于徳。货谓玉帛庭实之属,注専指玉言,非。
币美则没礼
注曰:「币人所造成,以自覆币,谓束帛也。爱之,斯欲衣食之,君子之情也。是以享用币,所以副忠信。美之,则是主于币,而礼之本意不见也。」
敖氏曰:「美,谓竒巧也。聘币有常制,若美为之,则过于礼而礼为之没矣。」言此者,见币之所以不必美也。上言货,则币在其中矣。以其出于人力之所为,故复以美戒之。
张氏曰:「注『覆币』之『币』,疑当作『蔽』。自『覆蔽』,谓其可以为衣也。」
世佐案:礼以忠信为本,故币亦以少文为贵。享用帛,宾上介觌用锦,士介玉锦,是其差矣。若过为华靡,则外饰胜而忠信薄。故没礼书云:“仪不及物,曰不享”,亦斯意也。
贿在聘于贿
注曰:贿,财也。于,读曰为。言主国礼宾,当视宾之聘礼而为之财也。宾客者,主人所欲丰也。若苟丰之,是又伤财也。《周礼》曰:凡诸侯之交,各称其邦而为之币,以其币为之礼。
郝氏曰:「贿在,犹在贿。如舜在璿玑,文王世子在视寒暖之在察也。専尚财贿,是聘以贿而已也。」郑读「于」作为非。
张氏曰:「在,视也。贿,谓贿用束纺,礼用玉帛、乘皮及赠之属是也。」
世佐案:此句未详,姑依注释之郝氏。欲更旧义而为説,愈晦,今不从。
右记庭实货币之宜
凡执玉无借者袭
注曰借谓
译到达门内,仪容端正。
郑玄注说:“仪容神色恢复常态,这都是内心变化,表现在威仪上。”
张氏说:“出门后将进行后续事务,这都是内心变化表现在威仪上,统指宾客入门以下的情形。”
手持玉圭进入门内,恭敬地弯身,好像害怕丢失它一样。
郑玄注说:这是记载不同的说法。
孔颖达疏说:这也是指方行聘礼、手持玉圭进入宗庙门时的情形。
敖氏说:“恭敬弯身,是表示敬意;好像害怕丢失它,是表示谨慎。”
到了享礼时,气息充盈,仪容和悦。
郑玄注说:孔子在享礼时有这样的仪容神色。
世佐按:〇气与聘礼时下阶时相同,盈容则是和气洋溢于面部。正当举行享礼之时,聘礼主于敬,享礼贵于和,所以仪容也不同。
众位副使面向北,步履从容舒缓。
郑玄注说:仪容舒展昂扬。
孔颖达疏说:这是指宾客行聘礼,众副使跟随从门左侧进入,面向北。
敖氏说:“在享礼时才说步履从容,以此显示聘礼时并非如此。那么众副使仪容的变化,其节奏也大致与宾客相同。”
世佐按:众副使是指从上介以下的人。这里承袭“到了享礼时”的文意,应当以敖氏的说法为正确。据此,则享礼时副使也都跟随进入是明确的。
私下拜见时,仪容和悦恭敬。
郑玄注说:仪容和悦恭敬。
孔颖达疏说:享礼时仪容盛大,比聘礼时的严肃神色舒缓;私下拜见时和悦,又比享礼时的充盈仪容舒缓【依据《集说》节本】。
出门时,行列像舒展的雁阵。
郑玄注说:“威仪自然而有行列,舒雁就是鹅。”
孔颖达疏说:这是指出宗庙门之外,行走步态像鹅,又比私下拜见时的和悦更为舒缓。张氏说:兼指宾客和副使。
仪容庄重且行走,入门时主于敬,升堂时主于慎。
郑玄注说:再次记载手持玉圭的不同说法。
敖氏说:“主于敬,就是恭敬弯身。主于慎,就是好像害怕丢失它。先说‘仪容庄重’且行走,然后说‘入门主于敬’,这就与上面记载的‘入门仪容庄重’不同。说‘升堂主于慎’,又与‘入门时好像害怕丢失它’不同。这叫做不同的说法。”
以上三条记载宾客和副使在聘礼、享礼时的仪容。
凡是庭院中陈列的礼物,跟随宾客从左侧进入,先陈列皮张和马匹,交错排列,是可以的。
郑玄注说:“跟随进入不并行。间,就是交替的意思。土产之物有适宜之处,君子不拿没有的东西来行礼。畜养的野兽同类,可以相互替代。”
孔颖达疏说:左侧先入,是因为皮张和马匹以四为礼,面向北时以西头为上,所以左侧先入陈列。
敖氏说:“皮马相间,是说庭院中的礼物如果相继而两两设置。用皮张就应当都用皮张,用马匹就应当都用马匹。如果不能这样,那么一节用皮张,一节用马匹,交错设置,对礼也没有妨害。所以说‘可以’。‘可’,是允许使用的措辞。”
宾客的礼物只有马匹送出,其余的都放在东边。
郑玄注说:“马匹送出,应当从马厩出来。其余物品都藏在东边的内府。”
敖氏说:“宾客的礼物,是指将要聘问君主的礼物以及私下拜见的礼物。马匹也说成礼物,那么礼物这个词所包含的范围就广了。”
财物过多就会损害德行。
郑玄注说:“货,是天地所化生的,指玉。君子对于玉,比作德行。朝聘之礼,把它作为瑞信符节,是重要的礼。多了,就是主于财物,损害败坏其德行。”
敖氏说:“货指聘问的物品而言。聘问的物品有定数,如果多用,就有重视财物的意思,从而伤害其德行了。”说这些,是表明财物不可过多的原因。
世佐按:《春秋传》说:“节俭,是德行的共同点;奢侈,是最大的恶行。”如果所携带的财物超过定数,就失去了轻视财物重视礼义的意义,所以说损害德行。货指玉帛、庭院陈列物之类,郑注专门指玉而言,不对。
礼物精美就会淹没礼义。
郑玄注说:“币是人所制造的,用来覆盖包裹,指束帛。喜爱它,就想用它来穿衣吃饭,这是君子的情感。所以享用礼物,用来辅助忠信。精美,就是主于礼物,而礼的本意就不见了。”
敖氏说:“美,指奇异精巧。聘问的礼物有定制,如果精美地制作,就超过了礼,礼就被淹没了。”说这些,是表明礼物不必精美的原因。上面说货,币就在其中了。因为它出于人力所为,所以又用精美来警戒。
张氏说:“注中‘覆币’的‘币’,疑当作‘蔽’。自‘覆蔽’,是说它可以做衣服。”
世佐按:礼以忠信为本,所以礼物也以少文采为贵。享用帛,宾客和上介私下拜见用锦,士介用玉锦,这是等级差别。如果过于华丽奢侈,那么外表装饰胜过而忠信淡薄。所以淹没礼义。《尚书》说:“礼仪不及物品,叫做不享”,也是这个意思。
财物在于聘问,在于财物。
郑玄注说:贿,是财物。于,读作“为”。说主国礼遇宾客,应当看宾客的聘礼而为之准备财物。宾客是主人想要丰盛的。如果随意丰盛,又是损害财物了。《周礼》说:凡是诸侯之间的交往,各自称量其邦国而为之准备礼物,用其礼物为之行礼。
郝氏说:“贿在,犹在贿。像舜在璇玑,文王世子在视寒暖的‘在’是察的意思。专门崇尚财物,就是聘问只在于财物而已了。”郑玄读“于”作为“为”是不对的。
张氏说:“在,是看的意思。贿,指贿用的束纺,礼用的玉帛、四张皮以及赠送之类。”
世佐按:此句未详,姑且依照注释郝氏。想更改旧义而解说,更加晦涩,现在不采纳。
以上记载庭院陈列物、礼物、财物的适宜之处。
凡是手持玉圭没有借来的,穿着朝服。
郑玄注说:借谓
缫也缫所以緼借玉
疏曰:凡缫借有二种,若以木为中干,施五采、三采者,此缫常有,不得云无借。今此云无借者,袭据尺绚组缫借而言。若庙门外,贾人启椟取玉,垂缫以授上介,上介禓受,上介屈缫以授宾,宾即袭受,即此执玉无借者是也。此文与《曲礼》同,故《曲礼》凡执玉,其有借者则禓,无借者则袭。」是也。
译缫,缫是用来包裹借玉的。
疏说:“大凡缫借有两种,如果用木作为中干,施加五彩、三采的,这种缫是常有的,不能说没有借。现在这里说没有借,是依据尺绚组缫借而言的。如果在庙门外,贾人打开玉盒取出玉,垂下缫来授予上介,上介禓受,上介屈起缫来授予宾,宾就袭受,这就是执玉没有借的情况。这段文字与《曲礼》相同,所以《曲礼》说‘大凡执玉,有借的就禓受,没有借的就袭受’,正是这个意思。”
曲礼》曰:执玉,其有借者则禓,无借者则袭。注曰:借,藻也。禓、袭,文质相变耳。有藻为文,禓见美亦文;无藻为质,袭充美亦质。圭璋特而袭,璧琮加束帛而禓,亦是也。疏曰:此章之义,皇氏云:凡执玉之时,必有其藻以承于玊若尽饰见美之时,必垂缫于两端,令垂向于下,谓之有借。当时所执之人,则去体上外服,以见在内禓衣,故云有借者则禓也。其事质充美之时,承玊之藻不使下垂,屈而在手,谓之无借。当时所执之人,则掩其上服袭,葢禓衣,谓之无借者则袭。此谓执玉之人,朝聘行礼,或有禓时,或有袭时也。又云:圭璋特而袭者,上公享王,圭以马,享后,璋以皮。皮马既不上于堂,其上唯特有圭璋。圭璋既是寳物,不可露见,必以物覆袭之,故云圭璋特而袭也。云璧琮加束帛而禓者,谓侯伯子男享天子,璧以帛,享后,琮以锦。既有帛锦承玉上,唯用轻细之物蒙覆以禓之,故云璧琮加束帛而禓也。此明非但人有禓袭,其玉亦有禓袭之义。熊氏则云:采色画韦衣版之▯,借则常有,今言无者,据不【旧本脱不字,今从朱子补】垂之也。其垂▯之时,则须禓;屈▯之时,则须袭。案《聘礼》:宾至,主人庙门之外,贾人东靣坐,启椟取圭,垂缫不起而授上介。注云:不言禓袭者,贱不禓也。以贾贱故不言禓,明贵者垂▯当禓也。又云:上介不袭执圭,屈缫授宾。注:上介不袭者,以盛礼不在于已,明屈缫合袭也。又云:宾袭执圭,又云公袭受玉,于时圭皆屈缫,故宾与公执玉皆袭,是屈▯之时皆袭,则所谓无借者袭是也。《聘礼》又云:宾出,公授宰玉,裼降立,是授玉之后乃裼也。又云:宾裼奉束帛加璧享,是有借者裼。凡朝之与聘,宾与主君行礼皆屈而袭,至于行享之时皆禓也。知者以《聘礼》行聘则袭,受享则裼。凡享时其玉皆无借▯故崔灵恩云:初享圭璋特,故有▯其余则束帛加璧,既有束帛,不湏▯。
陈氏祥道曰:「玉有以缫为之借,有以束帛为之借。有借则裼,无借则袭,特施于束帛而已。聘宾袭执圭,公袭受玉;及享则宾裼,奉束帛加璧。葢聘特用玉,而其礼严;享借以帛,而其礼杀。此袭禓所以不同。先儒以垂缫为有借,屈缫为无借,此説非也。」
陆氏佃曰:「无借若圭璋特是也。」经言缫,又别言借,则借非缫着矣。借若璧以帛、琮以锦之类,所谓「公降借受玉于中堂」,此无借者之玉也,即束帛加璧裼矣。朱子曰:「郑説两义词太简略,指不分明。」疏家所引皇氏、熊氏始以垂屈言之,但熊氏所云「今言无者据垂之也」,乃与经文及皇氏并已説上下文皆相反,疑其据字之下当脱一「不」字,今已辄为补之矣。至于圭璋璧琮之义,则皇氏为失,而熊氏得之。但《周礼·典瑞》云:「璧琮缫皆二采一就」,而熊氏亦自谓「以韦衣版之借」,则皆有,而又引崔灵恩云:「璧琮既有束帛,则不须▯」,似亦抵牾。疑璧琮虽有▯,而屈之当为无借,特以加于束帛,故从有借之例而执之者裼耳。陈氏、陆氏则但取郑注后説而用熊氏之义,似亦有理,然今未敢断其是非,故悉着其説以俟知者。
杨氏曰:缫有二种,贾疏已详。然言缫又有借者,承玉、繋玉二种,皆承借玉之义,故言借也。但借字又有一义,《曲礼》云:「执玉,其有借者则禓,无借者则袭。」所谓无借,谓圭璋特达,不加束帛,当执圭璋之时,其人则袭也。所谓有借者,谓璧琮加于束帛之上,当执璧琮之时,其人则裼也。《曲礼》所云,専指圭璋特,而袭;璧琮加束帛而裼,一条言之。先儒乃以执圭而垂缫为有借,执圭而屈缫为无借。此则不然,陈氏、陆氏之言,足以破先儒千百载之惑矣。然何以知先儒之説为非,而陈氏、陆氏之説为是耶?窃详经文,裼袭是一事,垂缫、屈缫又别是一事,不容混合为一説。方其始受君命也,贾人启椟取圭,垂缫以授宰,宰执圭屈缫,自公左授使者,使者垂缫受命讫,以授上介,上介受玉屈缫以授贾人。是
译《曲礼》说:“手持玉器,如果有‘借’(衬饰)就袒露裼衣,如果没有‘借’就穿着外衣。”郑玄注说:“借,就是藻饰。裼和袭,是文采与质朴相互变化罢了。有藻饰为文,裼露出美饰也是文;无藻饰为质,穿着外衣充实其美也是质。圭璋单独进献而穿外衣,璧琮加上束帛而袒露裼衣,也是这个道理。”孔颖达疏说:“这一章的含义,皇氏说:凡是手持玉器的时候,必定有藻饰来承托玉器;如果完全装饰以显示华美的时候,必定在两端垂下缫带,让缫带向下垂,这叫做有借。当时持玉的人,就脱去身上的外衣,以显示里面的裼衣,所以说有借就裼。在质朴充实显示美的时候,承托玉器的藻饰不让它下垂,弯曲拿在手中,这叫做无借。当时持玉的人,就穿上外衣覆盖裼衣,所以说无借就袭。这是说持玉的人,在朝聘行礼时,有时裼,有时袭。又说:圭璋单独进献而穿外衣,是指上公向天子进献,用圭配马,向王后进献,用璋配皮。皮和马都不送上堂,上面只有单独的圭璋。圭璋既然是宝物,不可露出,必定用物品覆盖,所以说圭璋单独进献就穿外衣。说璧琮加上束帛而袒露裼衣,是指侯、伯、子、男向天子进献,用璧配帛,向王后进献,用琮配锦。既然有帛和锦承托玉器上面,只用轻细的物品覆盖来裼,所以说璧琮加上束帛就裼。这说明不只是人有裼袭,玉器也有裼袭的含义。熊氏则说:彩色画在韦皮上的版饰,借是常有的,现在说无借,是根据不垂下它。当垂下版饰的时候,就须要裼;弯曲版饰的时候,就须要袭。考察《聘礼》:宾客到达,主人在庙门外,贾人面朝东坐着,打开匣子取出圭,垂下缫带不拿起就授予上介。注说:不说裼袭,是因为地位低贱不裼。因为贾人地位低贱所以不说裼,说明地位尊贵的人垂下版饰应当裼。又说:上介不穿外衣手持圭,弯曲缫带授予宾客。注说:上介不穿外衣,是因为盛大的礼仪不在他身上,说明弯曲版饰应当穿外衣。又说:宾客穿外衣手持圭,又说国君穿外衣接受玉器,当时圭都弯曲缫带,所以宾客和国君持玉都穿外衣,这是弯曲版饰的时候都穿外衣,也就是所谓无借就袭。《聘礼》又说:宾客退出,国君授予宰玉器,袒露裼衣走下站立,这是授予玉器之后才袒露裼衣。又说:宾客袒露裼衣捧着束帛加上璧进献,这是有借就裼。凡是朝见和聘问,宾客和主君行礼都弯曲版饰而穿外衣,到了进献的时候都裼。知道这一点是因为《聘礼》行聘礼就穿外衣,接受进献就裼。凡是进献的时候玉器都没有借版饰,所以崔灵恩说:起初进献圭璋单独,所以有版饰,其余则是束帛加上璧,既然有束帛,就不需要版饰。
陈氏祥道说:“玉有用缫带作为借的,有用束帛作为借的。有借就裼,无借就袭,这特别适用于束帛。聘问的宾客穿外衣手持圭,国君穿外衣接受玉器;到了进献的时候宾客就裼,捧着束帛加上璧。大概聘问特别只用玉,而礼仪严格;进献借助帛,而礼仪简略。这就是袭和裼不同的原因。先儒认为垂下缫带是有借,弯曲缫带是无借,这种说法不对。”
陆氏佃说:“无借就像圭璋单独进献那样。”经文说缫,又另外说借,那么借就不是缫带了。借就像璧配帛、琮配锦之类,所谓‘国君走下台阶在中堂接受借玉’,这是无借的玉器,即束帛加上璧就裼了。朱子说:“郑玄的解释两义太简略,指代不分明。”疏家所引用的皇氏、熊氏才开始用垂下和弯曲来解释,但熊氏所说‘现在说无借是根据垂下它’,乃与经文以及皇氏和已说上下文都相反,怀疑其‘据’字下面应当脱掉一个‘不’字,现在已经擅自补上了。至于圭璋璧琮的含义,那么皇氏错了,而熊氏对了。但《周礼·典瑞》说:‘璧琮的缫带都是二采一就’,而熊氏也自称‘用韦皮覆盖版饰的借’,那么都有,而又引用崔灵恩说:‘璧琮既然有束帛,就不需要版饰’,似乎也有矛盾。怀疑璧琮虽然有版饰,但弯曲它应当算作无借,特别因为加在束帛上,所以按照有借的例子而持玉的人裼罢了。陈氏、陆氏则只取郑注后说而用熊氏的含义,似乎也有道理,但现在不敢断定他们的对错,所以全部列出他们的说法以等待明白的人。”
杨氏说:缫带有两种,贾疏已经详细。但说缫带又有借的,承托玉器、系挂玉器两种,都符合承借玉器的含义,所以说借。但借字又有一个含义,《曲礼》说:‘手持玉器,有借的就裼,无借的就袭。’所谓无借,是指圭璋单独进献,不加上束帛,当手持圭璋的时候,那人就穿外衣。所谓有借,是指璧琮加在束帛上面,当手持璧琮的时候,那人就裼。《曲礼》所说,专门指圭璋单独而穿外衣;璧琮加上束帛而裼,一条话说。先儒却认为手持圭而垂下缫带是有借,手持圭而弯曲缫带是无借。这不对,陈氏、陆氏的话,足以破除先儒千百年的疑惑了。然而怎么知道先儒的说法不对,而陈氏、陆氏的说法对呢?我详细考察经文,裼袭是一件事,垂下缫带、弯曲缫带又是另一件事,不容混合为一种说法。当刚开始接受国君命令的时候,贾人打开匣子取出圭,垂下缫带授予宰,宰手持圭弯曲缫带,从国君左边授予使者,使者垂下缫带接受命令完毕,授予上介,上介接受玉器弯曲缫带授予贾人。这是
时授受凡易四手,有屈垂之文,而无裼袭之礼也。及至主国行聘礼,宾在庙门之外,贾人启椟取玉,垂缫而授上介,上介不袭,屈缫以授宾。经明言上介不袭,是有垂屈之文,而无禓袭之礼也。逮夫主宾三揖三让,登堂,宾袭执圭,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及公侧授宰玉,而后裼降立。是主宾授受则袭,既授宰玉则裼,故郑注云:「凡当盛礼者,以充美为敬;非盛礼者,以见美为敬。」此言是也。当主賔授受之时,曾不见垂屈之文焉。《聘礼》既毕,君使卿皮弁还玉于馆,既归反命,公南乡,卿进使者,使者执圭屈缫,北靣,上介执璋屈缫,立于其左,又有垂屈之文,而无裼袭之礼。葢圭聘礼之重也,主宾授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礼之正也。方其授于贾人、授于上介,皆拟行之礼,及賛礼者之事故,辨垂屈以彰其文。主宾授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为礼之正,故辨禓袭以致其敬。及归反命,又于君前以垂屈为文,而不以裼袭为礼,岂非玉为聘礼设,反命亦非礼之正乎?两义。不同各有其宜,自郑氏之説始差,熊氏、皇氏从而傅会之,而经意始汨然。经文粲然,如日星之在天,又岂得而终汨之耶?
译当时授受玉器共经过四次传递,有垂下或弯曲缫绳的记载,却没有袒裼或袭衣的礼仪。等到主国举行聘礼时,宾客在庙门之外,贾人打开椟盒取出玉,垂下缫绳授予上介,上介不袭衣,弯曲缫绳授予宾客。经文明确说上介不袭衣,这是有垂下或弯曲缫绳的记载,而没有袒裼或袭衣的礼仪。等到主人与宾客三次作揖、三次谦让,登上堂屋,宾客袭衣手持圭,国君侧身袭衣在中堂与东楹之间接受玉,等到国君侧身将玉授予宰官,然后才袒裼走下堂站立。所以郑玄注解说:“凡是遇到盛大礼仪的,以充实美好表示恭敬;不是盛大礼仪的,以显露美好表示恭敬。”这话是对的。在主人和宾客授受玉器的时候,竟然没有看到垂下或弯曲缫绳的记载。《聘礼》结束后,国君派卿穿着皮弁服将玉归还到馆舍,已经返回复命,国君面向南,卿进见使者,使者手持圭弯曲缫绳,面向北,上介手持璋弯曲缫绳,站在他的左边,又有垂下或弯曲缫绳的记载,而没有袒裼或袭衣的礼仪。大概因为圭是聘礼中最重要的,主人与宾客在中堂与东楹之间授受玉器,是礼仪的正统。当时授予贾人、授予上介,都是模拟进行的礼仪,以及赞礼者的事务,所以辨别垂下或弯曲来彰显其文采。主人与宾客在中堂与东楹之间授受玉器,是礼仪的正统,所以辨别袒裼或袭衣来表达恭敬。等到返回复命,又在国君面前以垂下或弯曲为文采,而不以袒裼或袭衣为礼仪,难道不是因为玉是为聘礼而设,复命也不是礼仪的正统吗?两种意义不同,各自有其适宜之处,自从郑氏的说法开始出错,熊氏、皇氏跟着附会,经文的原意才开始混乱。经文清晰明亮,如同日星在天空,又怎么能最终让它混乱呢?
敖氏曰:「借谓束帛以借玉也。以此篇考之,则聘以圭璋而不用束帛以为借,所谓无借者也。其宾主授受之时,皆袭以执之。过此则皆裼矣。葢聘玉尊当特达而无借,执聘玉则当加敬而袭。其袭与无借之义,初不相通。记人特因二者之异于常,故合而为言耳。执玉之无借者袭,则于其有借者裼,可知乃不言之者,裼乃常礼,不待于执享玉之时为然故也。」
郝氏曰:「执玉,谓执圭、璋、璧、琮,皆有缫承。借无借,则以衣揜手执之,曰袭;有借,则赤手执之,曰裼。」
张氏曰:案疏以屈缫为无借,垂缫为有借,又以缫有二种,其説愈支而难通。《曲礼》陈氏注云:“所谓无借,谓圭璋特达,不加束帛,当执圭璋之时,其人则袭;有借者,谓璧琮加于束帛之上,当执璧琮时,其人则裼【世佐案:上説见杨氏《仪礼图》,而《礼记集説》引之,非出于陈氏澔也。此作《曲礼》陈氏注误】此定説也。又案《曲礼》郑注亦云:“圭璋特而袭,璧琮加束帛而裼。”疏引熊氏云:“朝时用圭璋特,宾主俱袭;行享时用璧琮加束帛,宾主俱裼。”亦是也。先儒已有此説,亦非陈氏创为之也。
世佐案:无借者,谓圭璋也。执圭璋必袭者,以变为敬也。此唯谓聘及还玉之时则然,其在君前受命、反命,虽执圭璋,亦不袭,以其敬圭璋不加于敬君也。缫与束帛,皆所以借玉,而此所谓借,则専指束帛而言。郑乃以缫释之,因此致误。然其注《曲礼》云:「圭璋特而袭,璧琮加束帛而裼」,亦是也,则亦自知其初説之非而变之矣。自杨氏、敖氏辨后,其疑始剖,考之经文,一一符合。郝氏犹欲立异,何耶?又案:朱緑之缫,以绚组为繋,本是一物,贾疏强分为二,非璧琮既有束帛之借,则不须缫,崔氏之説是也。《典瑞》云:「璧琮缫皆二采一就」,据子男聘用璧琮言也。若然,则子男之聘也,璧琮特而袭,琥璜加束帛而裼与。
右记裼袭之节
礼不拜至
注曰:「以宾不于是始,至今文礼为醴。」
疏曰:据乡饮酒,宾主升堂,主人有拜至之礼。此宾昨日初至之时,主人请宾行礼,宾言俟间。此时宾已至矣,故聘时不拜至。
敖氏曰:「醴宾而不拜至,其辟朝君之礼乎?诸侯相朝,有傧礼与醴相类。」郑本作「礼」,注曰:「今文『礼』为『醴』,继公谓宜从今文。」
郝氏曰:「礼,通作醴。宾聘享于庙毕,主君醴之。宾至,则拜醴;宾无拜至也。」
张氏曰:「礼,谓聘享毕,公礼宾也。」疏以为聘时,似非经意。
世佐案:以鬰鬯礼朝宾,曰傧;以醴酒礼聘客,曰醴。不拜至者,朝聘之礼异于饮燕也。聘时已不拜至矣,于是乃着之者,嫌其以醴饮宾,或与饮燕同也【士昏礼醴宾,主人拜至】司仪云:「凡诸公相为宾及将币,登再拜,授币,宾拜送币。」郑注云:「授当为受,主人拜至且受玉也。」愚谓郑误,主君再拜与此经「公当楣再拜」同,皆为拜受,非拜至也。始至不拜至,则傧时亦不拜至,可知。然则此注及敖説之误明矣。
醴尊于东箱瓦大一有丰
敖氏曰:「士冠礼,醴尊于房中,勺觯、角柶、脯醢在其北,南上。此尊于东箱,则勺觯、笾豆之类亦宜近之。」郝氏曰:「东箱,东夹室。」
世佐案:箱厢通。郝氏、张氏本皆作厢瓦。大丰见《燕礼》。
荐脯五膱祭半膱横之
世佐案説见乡饮酒及乡射记
祭醴再扱始扱一祭卒再祭
注曰卒谓后扱
主人之庭,实则主人遂以出宾之士,讶受之。
注曰:「此谓余三马也。左马宾执以出矣。」
敖氏曰:「主人之庭实,谓用于醴宾之时者也。遂以出者,主人之士也;宾之士,其从者也。此文似以庭实主于皮马而言,是醴宾之庭实,或皮或马,亦不定也。」注:「惟言马者,特见其一耳。」
右记公礼宾仪物
既觌宾若私献奉献将命
注曰:「时有珍异之物,或宾奉之所以自序尊敬也,犹以君命致之。」
疏曰:臣统于君,虽是私献,己物亦以君命致之,故
译敖氏说:“‘借’是指用束帛来衬托玉。根据本篇考察,聘礼使用圭璋而不使用束帛作为衬托,这就是所谓的‘无借’。宾客与主人交接玉的时候,都穿着外衣拿着它。过了这个阶段就都袒露上衣了。大概聘玉尊贵应当直接送达而不需要衬托,拿着聘玉就应当更加恭敬而穿着外衣。那穿着外衣与不需要衬托的含义,起初并不相通。记录者特意因为这两者不同于常礼,所以合并在一起说罢了。拿着不需要衬托的玉时穿着外衣,那么拿着需要衬托的玉时袒露上衣,这是可以推知的,之所以没有明说,是因为袒露上衣是常礼,不必等到拿着享玉的时候才这样。”
郝氏说:“执玉,是指拿着圭、璋、璧、琮,都有缫来承托。有借与无借,是用衣服遮盖手拿着,叫作‘袭’;有借,就赤手拿着,叫作‘裼’。”
张氏说:查考疏文以屈缫为无借,垂缫为有借,又说缫有两种,这种说法更加支离而难以通顺。《曲礼》陈氏注说:“所谓无借,是说圭璋直接送达,不加束帛,当拿着圭璋的时候,那人就穿着外衣;有借的,是说璧琮加在束帛之上,当拿着璧琮时,那人就袒露上衣【世佐案:上面的说法见于杨氏《仪礼图》,而《礼记集说》引用它,并非出自陈澔。这里说是《曲礼》陈氏注是错误的】这是定论。又查考《曲礼》郑注也说:“圭璋直接送达而穿着外衣,璧琮加束帛而袒露上衣。”疏文引用熊氏说:“朝见时用圭璋直接送达,宾客和主人都穿着外衣;行享礼时用璧琮加束帛,宾客和主人都袒露上衣。”这也是对的。先儒已有这种说法,也不是陈氏首创的。
世佐案:无借的,是指圭璋。拿着圭璋必定穿着外衣,是因为改变常态以示恭敬。这只有在聘礼以及归还玉的时候才这样,如果在君前受命、回报使命,虽然拿着圭璋,也不穿着外衣,因为对圭璋的恭敬不比对君的恭敬。缫与束帛,都是用来衬托玉的,而这里所说的借,则专指束帛而言。郑玄却用缫来解释,因此导致错误。然而他注《曲礼》说:“圭璋直接送达而穿着外衣,璧琮加束帛而袒露上衣”,这也是对的,那么也是自己知道最初的说法不对而改变了。自从杨氏、敖氏辨明之后,其中的疑惑才开始剖解,考察经文,一一符合。郝氏还想标新立异,为什么呢?又查考:朱绿色的缫,用绚组作为系带,本来是一物,贾公彦疏强行分为二,不对。璧琮既然已有束帛作为衬托,就不需要缫,崔氏的说法是对的。《典瑞》说:“璧琮的缫都是二采一就”,这是根据子男聘礼使用璧琮而言的。如果这样,那么子男的聘礼,璧琮直接送达而穿着外衣,琥璜加束帛而袒露上衣吗。
右记裼袭的礼节
礼不拜至
注说:“因为宾客不是在这里才开始,至今文的礼是醴。”
疏说:根据乡饮酒礼,宾客主人升堂,主人有拜至的礼节。这里宾客昨天刚到的时候,主人请宾客行礼,宾客说等待空闲。此时宾客已经到了,所以聘礼时不拜至。
敖氏说:“用醴礼待宾客而不拜至,大概是避开朝见君主的礼节吧?诸侯互相朝见,有傧礼与醴相类似。”郑本作“礼”,注说:“今文‘礼’作‘醴’,继公认为应当从今文。”
郝氏说:“礼,通作醴。宾客在庙中完成聘享之后,主君用醴礼待他。宾客到了,就拜谢醴;宾客没有拜至。”
张氏说:“礼,是指聘享完毕,公礼待宾客。”疏文认为是聘礼时,似乎不符合经文的意思。
世佐案:用郁鬯礼待朝见的宾客,叫作傧;用醴酒礼待聘来的客人,叫作醴。不拜至,是因为朝聘的礼节不同于饮燕。聘礼时已经不拜至了,在这里特别指出,是担心人们认为用醴饮宾客,或许与饮燕相同【士昏礼醴宾,主人拜至】。《司仪》说:“凡是诸公互相作为宾客以及将币,登阶再拜,授币,宾客拜送币。”郑注说:“授应当为受,主人拜至并且接受玉。”我认为郑玄错了,主君再拜与此经“公当楣再拜”相同,都是拜受,不是拜至。刚到不拜至,那么傧礼时也不拜至,可以知道。那么此注及敖氏说法的错误就明显了。
醴尊在东厢,瓦大一有丰
敖氏说:“士冠礼,醴尊在房中,勺觯、角柶、脯醢在其北,南为上。这里尊在东厢,那么勺觯、笾豆之类也应当靠近它。”郝氏说:“东厢,东夹室。”
世佐案:箱与厢通用。郝氏、张氏本都作厢瓦。大丰见《燕礼》。
荐脯五膱,祭半膱横之
世佐案:说法见乡饮酒及乡射记
祭醴再扱,始扱一祭,卒再祭
注说:卒指后一次扱
主人之庭,实则主人遂以出宾之士,讶受之。
注说:“这是指余下的三匹马。左边的马宾客已经拿着出去了。”
敖氏说:“主人之庭实,是指用于醴宾的时候的。遂以出者,是主人的士;宾之士,是其随从。此文似乎以庭实主要指皮马而言,是醴宾的庭实,或是皮或是马,也不确定。”注:“只说马,是特别举出一例罢了。”
右记公礼宾仪物
既觌,宾若私献,奉献将命
注说:“当时有珍异之物,或者宾客奉送用来自我陈述尊敬的,还像以君命致送一样。”
疏说:臣统属于君,虽然是私献,自己的东西也以君命致送,所以
云将命【从通觧节本】
敖氏曰:「玉藻曰:『亲在,行礼于人,称父。』此臣有献于他国之君,而称其君命以将之,亦其义也。」
译云将命【依据通解节本】
敖氏说:“《玉藻》中说:‘父亲在世,在别人那里行礼,要自称是父亲之子。’这是臣子向别国的国君进献物品,而称引本国国君的命令来传达,这也是符合这一义理的。”
世佐案:私觌之礼,或有或无,故不见于经,而记着之,亦于摈者出请,乃将命也。其辞葢曰:“寡君之赐也,君其以赐乎?”
摈者入告出礼辞
注曰辞其献也
宾东靣坐奠献再拜稽首
注曰送献不入者奉物礼轻
敖氏曰:「以君命将之,而奠献于外,再拜稽首,见其为己物也。」
摈者东靣坐,取献举以入,告出礼,请受。
注曰:「东靣坐取献者,以宜并受也。其取之由賔南,而自后右客也。」
世佐案请受説见上
宾固辞公答再拜
注曰拜受于宾也固亦衍字
敖氏曰:「云答则拜,非为受也。凡尊者与卑者之礼,而不得亲受者,其仪皆然。公拜亦于中庭。」
世佐案固辞説见上介私觌章
摈者立于阈外以相拜宾辟
世佐案:相拜者所立,上经云门中,此云阈外,文互见也。
摈者授宰夫于中庭
注云东藏之既乃介觌
若兄弟之国则问夫人
注曰:兄弟谓同姓,若婚姻甥舅有亲者,问犹遗也,谓献也。不言献者,变于君也,非兄弟献不及夫人。敖氏曰:此记似谓宾于兄弟之国,必有问夫人之礼也。经不言宾之私献,上记言私献而云若,则是宾于兄弟之国,其主君之献或有或无,不可必也。乃谓必有问夫人之礼,何与?是亦与上记防不相通。或曰:问犹聘也,即经所谓夫人之聘享者也,未知是否。郝氏曰:兄弟之国谓同姓及与为昏姻者,非是,则聘问不及其夫人。
世佐案:问宾,私问也。亦行于私觌之后,而其仪节葢与私献相似,故记于此。然与上私献之礼不相蒙也。兄弟之国,虽不献君,亦问夫人;非兄弟,虽献君,亦不问夫人。敖、郝二説皆误。
右记宾私献及问夫人
若君不见
注曰君有疾若他故不见使者
使大夫受
注曰受聘享也大夫上卿也
敖氏曰:「大夫亦皮弁袭,迎宾于大门外,不拜,帅宾以入也。」
世佐案亦受之于庙,而不筵几,不言者,文省也。此大夫代受之礼与遭夫人、世子之丧相似,惟主人之服为异。上注“他故”之中兼有哀惨之事,而以纯吉将事者,谓轻丧也。
自下聴命,自西阶升,受负右房而立。宾降,亦降。
注曰:「此仪如还圭,然而宾大夫易处耳。」
不礼
注曰辟正主也今文礼作醴
敖氏曰:「郑本作醴。」注曰:「今文礼作醴。」继公谓宜从今文。
世佐案:监本注中脱「今文礼作醴」五字,今从《通觧》《集説》二本补。「今文」之「今」,《通觧》作「古」。
右记君不亲受之礼
币之所及皆劳不释服
注曰:「以与宾接于君所,宾又请有事于已,不可以不速也。所不及者,下大夫未尝使者也。不劳者,以先是宾请有事于已,同类既闻,彼为礼所及,则已往有嫌也。所以知及不及者,宾请有事,固曰『某子』『某子』。敖氏曰:『经云卿大夫劳宾,而此云币之所及,皆劳,则谓大夫时或有劳之者,时或有皆不劳之者矣,似异于经。且以币不及已之故,而不劳宾,亦恐非礼意。葢聘君之问卿,卿大夫之劳宾,皆礼之当然,二者初不相关,记乃合而言之,似失之矣。』服谓皮弁服,不释服之意,亦未详。」
郝氏曰:「币之所及,谓大夫以上聘君,皆有问币。卿大夫皆劳宾。祖庙行聘,享毕不脱朝服,即往劳宾于馆。先施贵敏也。」
世佐案:劳者,卿大夫之私事以宾将有事于已而为之先施也。下大夫未尝使者,分卑交浅,其不劳也,固宜。敖以此记为异于经,而訾其失过矣。服皮弁也,行聘之时,卿大夫皆在庙中,君臣同服。既聘不脱服而徃以是日尚有归饔饩之礼,不可少缓也。
右记卿大夫劳宾
赐饔唯羮饪筮一尸若昭若穆
注曰:羮饪,谓饪一牢也。肉谓之羮。唯是祭其先,大礼之盛者也。筮尸,若昭若穆。容父在,父在则祭祖父;卒则祭祢。腥饩不祭,则士介不祭也。士之初行,不释币于祢,不祭可也。
疏曰:古者天子诸侯行,载庙木主;大夫虽无木主,亦以币帛主其神,是
译世佐按:私觌之礼,有时有,有时无,所以经文中没有记载,而《记》中却记载了它,也是在摈者出去请示,将要传达命令的时候。那辞令大概说:“这是寡君的赏赐,您就把它当作赏赐收下吧?”
摈者进去禀告,出来行礼辞谢。
注说:辞谢他的献礼。
宾客面朝东坐着,放下献礼,再拜稽首。
注说:因为送献礼不进入室内,捧着物品,礼节较轻。
敖氏说:“以君命传达,而在室外放下献礼,再拜稽首,表示这是自己的物品。”
摈者面朝东坐着,拿起献礼举着进去,禀告出来行礼,请求接受。
注说:“面朝东坐着拿起献礼,是因为适宜一并接受。他拿取的位置在宾客的南边,而从后面在客人的右边。”
世佐按:请求接受的说法见上文。
宾客坚决辞谢,国君答拜,再拜。
注说:拜谢接受宾客的礼物,“固”字也是衍文。
敖氏说:“说答拜,并不是为了接受。凡是尊者与卑者的礼节,而不能亲自接受的,礼仪都是这样。国君拜也在中庭。”
世佐按:坚决辞谢的说法见上文介私觌章。
摈者站在门槛外,辅助行礼,宾客避让。
世佐按:辅助行礼时所站立的位置,上文经文中说在门中,这里说在门槛外,是文字互相补充。
摈者在庭院中间把礼物交给宰夫。
注说:在东边收藏好之后,才由介者私觌。
如果是兄弟之邦,就问候夫人。
注说:兄弟指同姓,或者像婚姻、甥舅那样有亲属关系的,问就是馈赠,指献礼。不说献,是为了区别于国君,不是兄弟之邦,献礼就不及夫人。敖氏说:这条记载似乎说的是宾客在兄弟之邦,一定有问候夫人的礼节。经文没有说宾客的私献,上文记载说私献而用“若”字,那么宾客在兄弟之邦,其主君的献礼有时有,有时无,不能确定。却说一定有问候夫人的礼节,为什么呢?这也与上文记载不相贯通。有人说:问就是聘问,就是经文中所说的夫人之聘享,不知道是否正确。郝氏说:兄弟之邦指同姓以及结为婚姻的,如果不是这样,聘问就不及夫人。
世佐按:问,是私问。也在私觌之后进行,而其仪节大概与私献相似,所以记载在这里。然而与上文私献之礼不相承继。兄弟之邦,虽然不向国君献礼,也问候夫人;不是兄弟之邦,虽然向国君献礼,也不问候夫人。敖、郝两家的说法都错了。
以上记载宾客私献及问候夫人。
如果国君不见。
注说:国君有病或其他原因不见使者。
派大夫接受。
注说:接受聘享,大夫是上卿。
敖氏说:“大夫也穿皮弁服,在大门外迎接宾客,不拜,率领宾客进入。”
世佐按:也在庙中接受,而不设席几,没有说,是文字省略。这大夫代受之礼与遭遇夫人、世子丧事相似,只有主人的服饰不同。上文注中“他故”之中兼有哀痛之事,而以纯吉之礼办事的,是指轻丧。
从下面听命,从西阶升堂,接受后背着玉圭站在右房。宾客降阶,他也降阶。
注说:“这礼仪如同归还玉圭,但是宾客和大夫交换了位置。”
不行礼。
注说:避开正主,今文“礼”作“醴”。
敖氏说:“郑本作醴。”注说:“今文礼作醴。”继公认为应当从今文。
世佐按:监本注中脱漏了“今文礼作醴”五个字,现在从《通解》《集说》两本补入。“今文”的“今”,《通解》作“古”。
以上记载国君不亲自接受的礼节。
币帛所及的人,都慰劳,不脱去礼服。
注说:“因为与宾客在国君处交接,宾客又请求有事于自己,不可以不迅速。所不及的人,是下大夫未曾出使的人。不慰劳的人,因为先前宾客请求有事于自己,同类已经听说,他作为礼所及的人,那么自己去就有嫌疑。所以知道及不及的人,宾客请求有事,本来就说‘某子’‘某子’。敖氏说:‘经文说卿大夫慰劳宾客,而这里说币帛所及,都慰劳,那么是说大夫有时有慰劳的,有时有都不慰劳的,似乎与经文不同。而且因为币帛不及自己的缘故,而不慰劳宾客,恐怕也不符合礼意。大概聘君问候卿,卿大夫慰劳宾客,都是礼的当然,二者起初不相关,记载却合在一起说,似乎失当了。’服指皮弁服,不脱去礼服的意思,也不详细。”
郝氏说:“币帛所及,指大夫以上聘君,都有问币。卿大夫都慰劳宾客。在祖庙行聘,享礼完毕不脱朝服,就前往馆舍慰劳宾客。先施恩惠给尊贵者,敏捷。”
世佐按:慰劳,是卿大夫的私事,因为宾客将有事于自己而先施恩惠。下大夫未曾出使的人,地位卑下,交往浅薄,他不慰劳,本来适宜。敖氏认为这条记载与经文不同,而指责其失当,太过分了。服是皮弁服,行聘的时候,卿大夫都在庙中,君臣同服。聘礼完毕不脱服而前往,因为当天还有归饔饩之礼,不可稍缓。
以上记载卿大夫慰劳宾客。
赐饔只有羹和熟肉,筮选一个尸,或者是昭,或者是穆。
注说:羹和熟肉,指熟一牢。肉叫做羹。只有这是祭祀祖先,是大礼中最盛大的。筮选尸,或者是昭,或者是穆。如果父亲在,父亲在就祭祀祖父;去世就祭祀父亲。腥饩不祭祀,那么士介不祭祀。士刚出发,不在父亲的神位前释币,不祭祀也可以。
疏说:古时候天子诸侯出行,载着庙中的木主;大夫虽然没有木主,也用币帛作为神的主持,是
以受主国饔饩。故【故疑当作必】筮尸祭,然后食之,尊神以求福故也。
敖氏曰:「唯羮饪之文,意不具,或脱一祭字也。」云筮一尸者,嫌并祭祖祢,当异尸也。并祭祖祢而唯一尸,故若昭若穆者皆可尸。云筮则子弟之从行者众矣。世佐案:「筮一尸之义,注得之。」敖説:「非士介初行,亦告于祢。」至是乃不祭者,贱不载主也。
译用以接受主国提供的膳食。因此【“故”字疑当作“必”】通过占卜选定主祭者进行祭祀,然后才食用,这是为了尊崇神灵以求得福佑的缘故。
敖氏说:“只有关于肉羹烹煮的记载,文意不完整,或许脱漏了一个‘祭’字。”说占卜选定一名主祭者,是担心同时祭祀祖先和父亲,应当由不同的主祭者分别担任。既然同时祭祀祖先和父亲却只有一名主祭者,那么无论是昭位还是穆位的祖先,都可以由这名主祭者代表。说进行占卜,那么跟随出行的子弟就很多了。世佐按语:“关于占卜选定一名主祭者的含义,郑玄的注解已经阐明。”敖氏说:“并非士人在初次出行时,也要向父亲告祭。”到了这里却不进行祭祀,是因为身份低贱,不携带神主牌位。
仆为祝
注曰:「仆为祝者,大夫之臣,摄官也。」
敖氏曰:「仆御者也。仆为祝者,祝不从行,故仆摄之。传载祝鮀之言曰:『嘉好之事,君行师从,卿行旅从,臣无事焉。』然则君与大夫以嘉好之事出竟,祝皆不从,亦可见矣。」
祝曰:「孝孙某,孝子某,荐嘉礼于皇祖某甫,皇考某子。」敖氏曰:「孝孙、孝子,称于祖祢之辞也。礼,指饔而言,即所谓大礼也。字祖而諡父,亦假设之辞尔。凡称鬼神,大夫则举其諡,士则举其
张氏曰:「上文云若昭若穆,故此亦两言之。」
如馈食之礼
注曰:「如少牢馈食之礼,不言少牢,今以大牢也。」疏曰:「案少牢礼,有尊俎笾豆鼎敦之数,陈设之仪,隂厌阳厌之礼,九饭三献之法,上大夫又有正祭于室,傧尸于堂,此等皆宜有之。至于致爵、加爵及献兄弟弟子等,固当略之矣。」
敖氏曰:「此如少牢馈食之礼,但如其不宾尸者耳。宾于聘日,受饔且在他国,则此时祭物虽多,而礼仪亦不得不略。又此用太牢,亦与彼礼异者也。然则所谓如者,葢大约言之耳。」
假器于大夫
注曰不敢以君之器为祭器
敖氏曰:「必假于大夫者,其礼,其器,与之同也。」
世佐案注:所谓君之器,谓鼎、豆之属,君所归于宾者,亦是祭器,而臣不敢用也。
朌肉及廋车
注曰:朌犹赋也。廋,廋人也。车巾,车也。二人掌视车马之官也。赋及之,明辨也。
疏曰:此谓祭讫归胙,所及廋人巾车,见《周礼【从《仪礼图节夲】郝氏曰:朌颁通,分肉也。
右记宾受饔而祭
聘日致饔明日问大夫
注曰不以残日问人崇敬也
敖氏曰:「所以下于其君,亦以聘日未有暇及之也。」
夕夫人归礼
注曰与君异日下之也
既致饔,旬而稍宰夫始归。乗禽日如其饔饩之数。注曰:稍,禀食也。乗,谓乗行之禽也。谓雁、鹜之属。其归之以防为数,其宾与上介也。
敖氏曰:「旬日乃梢者,以饔饩之物多也。上宾饔饩五牢,则日五防;上介三牢,则日三防;士介一牢,则一防。亦降杀以两与。」
世佐案:乗禽,禽之羣居者。《列女传》谓雎鸠人,未尝见其乗居而匹处。朱子云:「乗居谓四个同居,是其徴矣。」
士中日则二防
注曰:「中,犹间也。不一日一防,太寡,不敬也。」
凡献执一防委其余于面
注曰:「执一防以将命也。」面前也。其受之也,上介受,以入告之。士举其余,从之。宾不辞,拜受于庭。上介执之,以相拜于门中,乃入授人。上介受,亦如之。士介拜受于门外。
疏曰:自上介受之至授人,约私献文云:「上介受,亦如之。以其受饔饩之时,已如宾礼,故知此亦如宾也。」云:「士介拜受于门外者,以其受饩在门外,此在门外可知【从集説节本】
禽羞俶献比
注曰:比放也。其致之礼,如乗禽也。
世佐案禽羞俶献注见上
右记宾主行礼之节次,及禽献之等杀。
归大礼之日既受饔饩请观
注曰:「聘于是国,欲见其宗庙之好,百官之富,若尤尊大之焉。」
敖氏曰:「归大礼之日,即聘日也。是日所行之礼,自聘以至于介之私觌,凡十余节。以大概言之,亦必至于日几中而后毕。既而又有受饔之事,已受饔,又以祭其祖祢,如馈食之礼。由是观之,则日暮人倦可知矣。乃复请观,何哉?且问卿之公事未举,而私为道观,亦非礼也。此记必误矣。」
世佐案:观者非徒谓其宗庙百官也。如季札观乐,韩宣子观书于太史氏之类皆是。请请于归饔饩之使者,使之告于君,君许而后讶帅以入。也是日特请之而已,犹未观也。敖谓即于是日观,而疑记者之误非。
讶帅之自下门入
注曰:「帅,犹道也。从下门外入,防观非正也。」
郝氏曰:「由便门,不由大门,非公事避君也。」
世佐案:此当在公事毕之后,记终言之。
右记宾观
各以其爵朝服
注曰此句宜在凡致礼下
郝氏曰:「宾与上介,士
译我担任祝官。
注解说:“仆担任祝官,是大夫的臣子,代理官职。”
敖氏说:“仆是驾车的人。仆担任祝官,是因为祝官不随行,所以由仆代理。传文中记载祝鮀的话说:‘在友好交往的场合,国君出行时军队跟随,卿出行时旅队跟随,臣子没有事情。’那么国君和大夫为了友好交往出国境时,祝官都不跟随,也就可见了。”
祝官说:“孝孙某某,孝子某某,向皇祖某某甫,皇考某某子进献美好的祭礼。”敖氏说:“孝孙、孝子,是称呼祖辈和父辈的言辞。礼,指的是熟食,也就是所谓的大礼。称祖用字而称父用谥号,也是假设的言辞罢了。凡是称呼鬼神,大夫就举出他们的谥号,士就举出他们的……”
张氏说:“上文说若昭若穆,所以这里也两样都说。”
如同馈食之礼。
注解说:“如同少牢馈食之礼,不说少牢,现在是用大牢。”疏解说:“查考少牢礼,有尊、俎、笾、豆、鼎、敦的数量,陈设的仪节,阴厌、阳厌的礼制,九饭三献的法度,上大夫又有在室内正祭,在堂上傧尸,这些都应该有。至于致爵、加爵以及献兄弟弟子等,固然应当省略了。”
敖氏说:“这里如同少牢馈食之礼,只是如同它不傧尸的情况罢了。在聘问之日,接受熟食且在他国,那么此时祭物虽然多,而礼仪也不得不省略。又这里用太牢,也与那礼不同。那么所谓‘如’,大概是大概而言罢了。”
向大夫借器物。
注解说:不敢用国君的器物作为祭器。
敖氏说:“一定要向大夫借的原因,是因为其礼、其器,与他相同。”
世佐按注解说:所谓国君的器物,是指鼎、豆之类,国君所赐给宾客的,也是祭器,而臣子不敢使用。
分发肉以及廋车。
注解说:“朌同赋。廋,是廋人。车巾,是巾车。二人是掌管视察车马的官员。赋及之,是明辨。”
疏解说:“这是说祭祀完毕归胙,所及廋人、巾车,见于《周礼》【从《仪礼图节本》】郝氏说:“朌、颁通,分肉也。”
右记宾客接受熟食而祭祀。
聘问之日致送熟食,明日问大夫。
注解说:不在剩余的日子问人,是崇敬。
敖氏说:“所以低于其君,也是因为聘问之日没有闲暇顾及他。”
傍晚夫人归礼。
注解说:与国君不同日,是降低他。
已经致送熟食,十天之后稍宰夫开始归送。乘禽每日如同熟食的数量。注解说:“稍,是禀食。乘,是指乘行的禽鸟。指雁、鹜之类。其归送以防为数,其宾客与上介也。”
敖氏说:“十天之后才稍送,是因为熟食之物多。上宾熟食五牢,则每日五防;上介三牢,则每日三防;士介一牢,则一防。也是降杀以两与。”
世佐按:乘禽,是群居的禽鸟。《列女传》说雎鸠人,未曾见其乘居而匹处。朱子说:“乘居谓四个同居,是其征矣。”
士中间则二防。
注解说:“中,是间。不是一日一防,太寡,不敬。”
凡是献执一防,委其余于面前。
注解说:“执一防以将命也。”面前也。其受之也,上介受,以入告之。士举其余,从之。宾客不辞,拜受于庭。上介执之,以相拜于门中,乃入授人。上介受,亦如之。士介拜受于门外。
疏解说:从上介受之至授人,约私献文云:“上介受,亦如之。以其受饔饩之时,已如宾礼,故知此亦如宾也。”云:“士介拜受于门外者,以其受饩在门外,此在门外可知【从集説节本】
禽羞俶献比。
注解说:“比放也。其致之礼,如乘禽也。”
世佐按:禽羞俶献注见上。
右记宾客主行礼之节次,及禽献之等杀。
归大礼之日,既受饔饩,请观。
注解说:“聘于是国,欲见其宗庙之好,百官之富,若尤尊大之焉。”
敖氏说:“归大礼之日,即聘问之日也。是日所行之礼,自聘以至于介之私觌,凡十余节。以大概言之,亦必至于日几中而后毕。既而又有受饔之事,已受饔,又以祭其祖祢,如馈食之礼。由是观之,则日暮人倦可知矣。乃复请观,何哉?且问卿之公事未举,而私为道观,亦非礼也。此记必误矣。”
世佐按:观者非徒谓其宗庙百官也。如季札观乐,韩宣子观书于太史氏之类皆是。请请于归饔饩之使者,使之告于君,君许而后讶帅以入。也是日特请之而已,犹未观也。敖谓即于是日观,而疑记者之误非。
讶帅之自下门入。
注解说:“帅,犹道也。从下门外入,防观非正也。”
郝氏说:“由便门,不由大门,非公事避君也。”
世佐按:此当在公事毕之后,记终言之。
右记宾客观。
各以其爵朝服。
注解说:此句宜在凡致礼下。
郝氏说:“宾客与上介,士……”
介,各以其爵服、朝服,不敢防服入也。」
世佐案:此谓君所使致礼者也。其谓宾与上介也?致宾以卿,致上介以下大夫。朝服杀于致饔也。郝以此句属上节,则「各以其爵」四字不可通矣。
译副使,各自按照其爵位和礼服、朝服,不敢穿着防服进入。」
世佐按:这是指君主派遣去致送礼物的人。这里说的是宾客和上介吗?致送宾客用卿,致送上介用下大夫。朝服的规格低于致送饔餮的规格。郝氏将这句话归入上一节,那么“各以其爵”四个字就无法讲通了。
右记致礼错简
士无饔无饔者无摈
注曰谓归饩也
李氏寳之曰摈当作傧
右记士介之杀礼
大夫不敢辞君初为之辞矣
注曰:「此句宜在明日问大夫之下。」
疏曰:此谓宾问卿之时,卿不敢辞者,以宾聘享讫,出大门,请有事于大夫,君礼辞许,是君初为之辞,故卿不辞也。
敖氏曰此上葢有阙文
世佐案:以经文之次考之,此节正当在归士介饩之后,并非阙文错简。
凡致礼皆用其飨之加笾豆
注曰:凡致礼,谓君不亲飨宾及上介,以酧币致其礼也。其其宾与上介也,加笾豆,谓其实也,亦实于罋筐。飨礼今亡。
疏曰:案《上经》宾、介皆有食飨,唯士介不言,故知其中唯有宾与上介【从通觧节本】
敖氏曰:「春秋传,晋侯享季武子,有加笾。武子辞。韩宣子曰:『寡君以为驩也。』是笾豆之加与否,已定于未飨之先。若不亲飨而归之,嫌加者不致。故云然。」
世佐案:凡凡致享与食也,礼兼享食而言,下唯言享者,举此以见彼也。食有加馔,亦致之可知。注云:「亦实于罋篚者」,约《公食大夫礼》言也。豆实于罋,簋实于篚。
无饔者无飨礼
注曰士介无享礼
世佐案:唯云无享礼,则主君所以待士介者,食礼葢有之矣。经不着之者,或食或否,唯君所欲与。
右记不亲飨食与无飨
凡饩大夫黍粱稷筐五斛
注曰:「谓大夫饩宾上介也。器寡而大,略。」
疏曰:「君归饔饩于宾,与大夫介筥米,小而多者,是尊者所致,以多器为荣。今大夫致礼于宾,介器寡而大,是略之于卑者也。」
敖氏曰:「凡凡宾上介及士介也。经云:大夫饩宾上介米八筐,士介米六筐。而此云黍、粱、稷,则是皆不用稻矣。八筐者,二黍、二粱、四稷也;六筐者,二黍、二粱、二稷也。其器既异于君器,又多寡相悬,且不敢与君同用。四种皆所以逺下之。」
右记大夫饩宾介之实与器
既将公事宾请归
注曰:「谓已问大夫,事毕请归,不敢自専,谦也。主国畱之,飨食燕献,无日数,尽殷勤也。」
凡宾拜于朝讶听之
注曰拜拜赐也唯稍不拜
右记宾请归及拜赐
燕则上介为宾宾为苟敬
注曰:「飨食,君亲为主,尊宾也。燕私乐之礼,崇思杀敬也。」
敖氏曰:「飨食之礼,君亲为主,故以宾为宾,尊宾也。君与臣燕,则宰夫为献主,故不以宾为宾,而以为苟敬,亦尊宾也。」
世佐案説见燕礼记
宰夫献
注曰为主人代公献
敖氏曰:「燕礼轻,故君与臣燕,则不亲为主,而使宰夫献,所以明君臣之义也。此与他国之臣燕,亦用此礼者,所以别于其君也。」
世佐案:君不亲献者,杀于飨食,且以别于待朝君也。
右记燕宾之礼
无行则重贿反币
注曰:「无行,谓独来复无所之也。必重其贿,与反币者,使者归以得礼,多为荣,所以盈聘君之意也。反币,谓礼玉、束帛、乗皮,所以报聘君之享礼也。昔秦康公使西乞术聘于鲁,辞孙而説襄仲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厚贿之,此谓重贿反币者也。」
疏曰:此特来,非歴聘。歴聘,则呉公子札聘于上国是也。
敖氏曰:「于反币之外,又重贿之,答其特来之厚意也。即赠币也,赠币为报其私觌,故云反。必言反币者,嫌重贿则不必赠也。」
世佐案:贿主君,所以遗聘君者,上经贿止用束纺,今则加厚之。反币,谓礼玉也。上经礼玉用束帛乗皮而已,今则尽反其享君、享夫人之物也。重贿而又尽反其币,皆所以答其特来之厚意。敖以赠币,释之非。
右记特聘宜加礼
曰:「子以君命在寡君,寡君拜君命之辱。」
注曰:「此賛君拜聘享辞也。在存也。」
疏曰:此及下三节,即上经公馆宾、宾辟时公,皆再拜之四事,此其賛拜之辞也【从句读节本】
君以社稷故在寡小君拜
注曰:此賛拜夫人聘享辞也。言君以社稷故者,夫人与君体敌,不敢当其惠也。其卒亦曰:“寡
译右记致礼错简
士介没有饔饩,没有饔饩的人就不设傧相。
注说:这是指归还饩礼而言。
李氏宝之说:摈应当作傧。
右记士介减杀礼制
大夫不敢推辞,因为国君起初已经替他辞谢过了。
注说:“这一句应当放在‘明日问大夫’之下。”
疏说:这是说宾客询问卿的时候,卿不敢推辞的原因,是因为宾客聘享完毕,走出大门,请求有事于大夫,国君以礼推辞并允许,这是国君起初替他辞谢,所以卿不再推辞。
敖氏说:这上面大概有缺漏的文字。
世佐按:根据经文的次序考察,这一节正当在归还士介饩礼之后,并不是缺文错简。
凡是致礼都使用飨礼所增加的笾豆。
注说:凡是致礼,是指国君不亲自飨宴宾客及上介,用酬币来致送其礼。对于宾客与上介,增加笾豆,是指其中的实物,也装在罋筐里。飨礼现在已失传。
疏说:查考《上经》,宾客、介都有食飨,唯独士介没有提及,所以知道其中只有宾客与上介【依据通解节本】。
敖氏说:“《春秋传》记载,晋侯飨宴季武子,有增加的笾。武子推辞。韩宣子说:‘寡君以此表示欢愉。’可见笾豆是否增加,在未飨宴之前就已确定。如果不亲自飨宴而归还,担心增加的部分没有致送。所以这样说。”
世佐按:凡是致享与食,礼制兼享食而言,下面只说享,是举此以见彼。食礼有增加的馔,也可以致送,这是可以推知的。注说:“也装在罋篚里”,是约略根据《公食大夫礼》而言。豆装在罋里,簋装在篚里。
没有饔饩的人没有飨礼。
注说:士介没有享礼。
世佐按:只说没有享礼,那么主君对待士介的,食礼大概还是有的。经文没有记载,是因为食或不食,完全由国君随意决定。
右记不亲自飨食与没有飨礼
凡是饩赠大夫,黍、粱、稷各五斛,装在筐里。
注说:“这是指大夫饩赠宾客、上介而言。器物少而大,是简略。”
疏说:“国君归还饔饩给宾客,以及给大夫、介筥米,器物小而多,这是因为尊者致礼,以多器物为荣。现在大夫致礼给宾客、介,器物少而大,这是对卑者简略。”
敖氏说:“凡是宾客、上介以及士介。经文说:大夫饩赠宾客、上介米八筐,士介米六筐。而这里说黍、粱、稷,那就是都不使用稻米了。八筐的,是二黍、二粱、四稷;六筐的,是二黍、二粱、二稷。其器物既不同于国君的器物,又多寡相差悬殊,而且不敢与国君相同。四种谷物都用来表示疏远和下等。”
右记大夫饩赠宾客、介的实物与器物
公事办完后,宾客请求回国。
注说:“这是指已经询问大夫,事情完毕请求回国,不敢擅自专断,是谦恭的表现。主国挽留,飨、食、燕、献,没有固定的日期,以尽殷勤之意。”
凡是宾客在朝廷拜谢,讶官听命。
注说:拜谢是拜谢赏赐,只有稍官不拜。
右记宾客请求回国及拜谢赏赐
燕礼时,上介作为宾客,宾客作为苟敬。
注说:“飨、食,国君亲自作为主人,是尊重宾客。燕礼是私乐之礼,崇尚思慕,减杀敬意。”
敖氏说:“飨、食之礼,国君亲自作为主人,所以以宾客为宾客,是尊重宾客。国君与臣子燕饮,则由宰夫作为献主,所以不以宾客为宾客,而让他作为苟敬,这也是尊重宾客。”
世佐按:解说见《燕礼记》。
宰夫献酒。
注说:代替主人代国君献酒。
敖氏说:“燕礼较轻,所以国君与臣子燕饮,就不亲自作为主人,而让宰夫献酒,以此表明君臣之义。这里与其他国家的臣子燕饮,也使用这种礼制,是为了区别于其国君。”
世佐按:国君不亲自献酒,是因为比飨、食减杀,并且为了区别于对待朝见的国君。
右记燕礼宾客的礼节
如果没有行程,就加重贿赂并返还币帛。
注说:“无行,是指独自前来,不再去其他地方。一定要加重贿赂,并返还币帛,是因为使者回国以得到礼遇,多为荣耀,以此来满足聘君的意思。反币,是指礼玉、束帛、乘皮,用来报答聘君的享礼。从前秦康公派西乞术聘问于鲁国,言辞谦逊而取悦襄仲,说:‘没有君子,国家怎么能存在呢?’厚厚地贿赂他,这就是所说的重贿反币。”
疏说:这是特来,不是历聘。历聘,就像吴公子札聘问上国那样。
敖氏说:“在反币之外,又加重贿赂,是报答其特来的厚意。也就是赠币,赠币是报答其私觌,所以说反。一定要说反币,是担心重贿就不必赠币了。”
世佐按:贿是主君用来赠送聘君的,上经贿只用束纺,现在则加厚。反币,是指礼玉。上经礼玉只用束帛乘皮,现在则全部返还其享君、享夫人的物品。重贿而又全部返还其币帛,都是为了报答其特来的厚意。敖氏用赠币来解释,是不对的。
右记特聘应当加礼
说:“您以国君之命在寡君这里,寡君拜谢国君之命的屈尊。”
注说:“这是赞颂国君拜谢聘享的辞令。在,是存在的意思。”
疏说:这以及下面三节,就是上经公馆宾客、宾客辟时公,都再拜的四件事,这是赞拜的辞令【依据句读节本】。
国君因为社稷的缘故在,寡小君拜谢。
注说:这是赞颂拜谢夫人聘享的辞令。说国君因为社稷的缘故,是因为夫人与国君地位相当,不敢承受其恩惠。最后也说:“寡
君拜命之辱。”世佐案:拜夫人之聘享,而云以社稷故者,夫人与君同主社稷,故其辞郑重如此。若曰:“君贶寡君,延及寡小君,是以主君当其惠矣。”注云:“夫人与君体敌,不敢当其恵者”,对下拜问大夫之辞而言。大夫与君不敌,故敢当其恵也。
译您屈尊接受任命。”世佐按:在夫人接受聘问和享礼时,却说因为社稷的缘故,这是因为夫人与国君共同主持社稷,所以辞令如此郑重。意思是说:“国君赏赐寡君,恩泽延及寡小君,因此主君承受这份恩惠。”注解说:“夫人与国君地位相当,不敢承受这份恩惠”,这是相对于下文拜问大夫的辞令而言的。大夫与国君地位不相当,所以敢承受这份恩惠。
君贶寡君延及二三老拜
注曰:「此賛,拜问大夫之辞,贶赐也。大夫曰:老。」
张氏监本正误云:「君贶,寡君延及二三老拜,又拜送。误以『又拜送』句倒置『君贶』句之上。」
世佐案:敖本与监本同,郝本及谢子祥所刋《仪礼》本经皆同张本,今以文次考之,定从张氏。
又拜送
注曰:拜送宾也。其辞葢云:「子将有行,寡君敢拜送此。」宜承上君馆之下。
世佐案注云:此宜承上君馆之下者,谓自曰子以君命在寡君至此,皆当承上记明日君馆之之下也。朱子通觧,仅以又拜送句入公馆宾章,似非注意。又案以经文之次考之,公馆宾拜四事在还玉报享之后,记之于此,正与经合,注説亦未为得也。
右记公馆宾拜四事之辞
宾于馆堂楹间,释四皮束帛;宾不致,主人不拜。
注曰:「宾将遂去,是馆畱礼,以礼主人,所以谢之。不致,不拜,不以将别,崇新敬也。」
敖氏曰:「必释于此者,明为馆故也。皮亦在堂,礼之变也。不致不拜者,宾主各有当。为主人之嫌,难乎其为授受也。不用锦而帛,不授受无嫌于君礼。」
世佐案:不致不拜之义,注及敖説皆未安。宾不致者,以主人将不答也。不答而致之,又嫌于僦舍也。不致则不拜,是亦礼之相因者。于宾之去也,主人乃收之。
右记宾将去留谢馆主人
大夫来使无罪飨之
注曰乐与嘉宾为礼
敖氏曰:「无罪,谓无失误也。飨之,亲飨之也。主国君于宾,有飨、食、燕之礼,但言飨者,举其盛者言之也。云来使者,与下文所谓过者相对立文也。」
郝氏曰:「大夫来使,谓外国大夫,其君有事,使来,非専为聘耳。罪,谓得罪,如鲁、卫、郑得罪于晋,执其大夫,是有罪也,则无飨礼。无罪,谓以好防,或谢罪来,虽非聘,必飨之。」
世佐案:来使,谓聘问也。大夫来使,而飨之,礼之常也。云无罪者,对下所谓过者,立文也。记着此条,所以勉人为髙行之意。敖及郝説,皆失之。
过则饩之
注曰:饩之生,致其牢礼也。其致之辞,不云君之有故耳。《聘义》曰:「使者聘而误,主君不亲飨食,所以愧厉之也。」不言罪者,罪将执之。
敖氏曰:「谓假道而过者,则饩之也。过即经所谓过邦,饩即经所谓饩之,以其礼复记于此者,蒙无罪之文也。若有不假道与不禁侵掠之类,是其罪矣。」
张氏曰:「君有故,亦不亲飨。此以使者有过,不飨,故致辞异也。」
世佐案过,谓失误也。当以注説为正。
其介为介
注曰:「飨宾有介者,宾尊行敌礼也。」
疏曰:飨宾于庙之时,还以聘之上介为介。上经云:「上介一食一飨」,则是从宾为介之外,复别飨也【从句读节本】敖氏曰:此上当言飨宾之礼乃及此耳,其亦有阙文与?飨宾,君为主人,故以宾为宾,而上介为介。若飨上介,则上介为宾,而无介。小聘使下大夫,其飨礼亦如之。葢士介贱,不可以与主君为礼故也。
郝氏曰:「此享大夫使者之礼也。大夫为宾,则其介仍为介,异于聘之以介为宾,以大夫为苟敬也。」
世佐案:此句当承「无罪飨之」之下,敖云上有阙文,非郝説,尤误。
有大客,后至,则先客不飨,食致之。
注曰卑不与尊齐礼
敖氏曰大客谓朝君
郝氏曰:「有大客,谓有大国宾,后至,则先客为小,以飨食致先客,而亲享大客,隆杀之等也。」
世佐案:大客谓大国之卿大夫来使者,其隆杀之差,详见成三年《左传》臧宣叔对公语。若皆敌国也,则以聘者为大客,问者为小客。言此,则有朝君后至,其所以待先客者更可知矣。
右记飨不飨之宜
唯大聘有几筵
注曰:「谓受聘享时也。小聘轻,虽受于庙,不为神位。」
右记受聘问之异
十斗曰斛,十六斗曰防,十防曰秉。
注曰:「秉十六斛。今江淮之间量名,有为防者。今文『防』为『逾』。」
二百四十斗
注曰谓一车之米秉有五防
张氏曰致饔时每车米数
译君贶寡君,延及二三老拜。
注说:“这是赞者引导拜问大夫的辞令,‘贶’是赐予的意思。大夫被称为‘老’。”
张氏监本正误说:“‘君贶寡君,延及二三老拜’,接着是‘又拜送’。错误地将‘又拜送’一句倒置在‘君贶’一句之上。”
世佐按:敖氏本与监本相同,郝氏本及谢子祥所刊《仪礼》本经都与张氏本相同,现在根据文辞次序考察,确定遵从张氏的说法。
又拜送。
注说:“拜送宾客。其辞令大概说:‘您将要启程,寡君敢拜送您。’这应该承接上文‘君馆’之下。”
世佐按:注说“这应该承接上文‘君馆’之下”,是指从“曰子以君命在寡君”至此,都应当承接上文记载“明日君馆”之下的内容。朱子的通解,仅将“又拜送”一句归入公馆宾章,似乎没有注意这一点。又按,根据经文的次序考察,公馆宾拜四件事在还玉报享之后,记载在这里,正好与经文相合,注的说法也未为得当。
右记公馆宾拜四事之辞。
宾客在馆舍堂屋的楹柱之间,放下四张皮和束帛;宾客不致送,主人不拜谢。
注说:“宾客将要离去,这是馆舍留别的礼节,用礼来对待主人,以此来谢恩。不致送、不拜谢,是因为即将分别,崇尚新的敬意。”
敖氏说:“一定要在这里放下,是为了表明是为了馆舍的缘故。皮也在堂上,这是礼的变通。不致送、不拜谢,是因为宾主各自有应当做的。如果为主人的嫌疑,难以进行授受。不用锦而用帛,不授受就没有与君礼相犯的嫌疑。”
世佐按:不致送、不拜谢的含义,注和敖氏的说法都不妥当。宾客不致送,是因为主人将不答谢。不答谢却致送,又嫌于像租赁房屋一样。不致送就不拜谢,这也是礼的相互因循。在宾客离去时,主人才收下这些礼物。
右记宾客将去留谢馆主人的礼节。
大夫来出使,如果没有罪过,就设飨礼招待他。
注说:乐于与尊贵的宾客行礼。
敖氏说:“无罪,是指没有失误。飨之,是亲自设飨礼招待他。主国国君对待宾客,有飨、食、燕的礼节,但只说飨,是举其盛大的礼节来说。说‘来使’,是与下文所说的‘过者’相对立的文辞。”
郝氏说:“大夫来出使,是指外国大夫,其国君有事,派他前来,并非专门为了聘问。罪,是指得罪,如鲁、卫、郑得罪于晋,晋国拘捕了他们的大夫,这就是有罪,那么就没有飨礼。无罪,是指以友好防备,或者谢罪前来,虽然不是聘问,也一定要设飨礼招待。”
世佐按:来使,是指聘问。大夫来出使,就设飨礼招待他,这是礼的常例。说无罪,是与下文所说的‘过者’相对立的文辞。记载这一条,是为了勉励人做出高尚行为的用意。敖氏和郝氏的说法,都失之偏颇。
如果有过失,就赠送活牲口。
注说:饩之,是赠送活的牲口,致送牢礼。其致送的辞令,不说国君有缘故罢了。《聘义》说:“使者聘问而有失误,主国国君不亲自设飨食礼,以此来使他惭愧并激励他。”不说罪,是因为有罪将要拘捕他。
敖氏说:“是指借道而经过的,就赠送活牲口。过就是经文所说的过邦,饩就是经文所说的饩之,因为其礼节再次记载在这里,是蒙受‘无罪’的文辞。如果有不借道与不禁侵掠之类的,这就是他的罪过了。”
张氏说:“国君有缘故,也不亲自设飨。这里因为使者有过失,不设飨礼,所以致辞不同。”
世佐按:过,是指失误。应当以注的说法为正确。
他的副使担任副使。
注说:“设飨礼招待宾客有副使,是因为宾客尊贵,执行对等的礼节。”
疏说:在庙中设飨礼招待宾客时,还以聘问的上介作为副使。上文说:“上介一食一飨”,这就是除了跟随宾客担任副使之外,又另外设飨礼招待【从句读节本】。敖氏说:这上面应当说设飨礼招待宾客的礼节,然后才涉及这里,难道也有缺文吗?设飨礼招待宾客,国君作为主人,所以以宾客为宾,而上介为副使。如果设飨礼招待上介,那么上介为宾,而没有副使。小聘派遣下大夫,其设飨礼也如此。大概士作为副使地位卑贱,不可以与主国国君行礼的缘故。
郝氏说:“这是设飨礼招待大夫使者的礼节。大夫作为宾客,那么他的副使仍然作为副使,不同于聘问中以副使为宾客,以大夫为苟敬。”
世佐按:这句话应当承接“无罪飨之”之下,敖氏说上面有缺文,不对;郝氏的说法,尤其错误。
如果有尊贵的宾客,后到的,那么先到的宾客不设飨礼,设食礼并致送礼物。
注说:卑者不与尊者齐等行礼。
敖氏说:大客是指朝见国君。
郝氏说:“有大客,是指有大国的宾客,后到的,那么先到的宾客就为小,用飨食礼致送先到的宾客,而亲自设飨礼招待大客,这是隆杀的区别。”
世佐按:大客是指大国的卿大夫来出使的,其隆杀的区别,详见成三年《左传》臧宣叔对公语。如果都是敌国,那么以聘问的为尊贵的宾客,以问的为卑贱的宾客。说这个,那么有朝见国君后到的,其对待先到的宾客的方法更可以知道了。
右记设飨礼与不设飨礼的适宜。
只有大聘才有几筵。
注说:“是指接受聘享的时候。小聘轻,虽然在庙中接受,但不为神位。”
右记接受聘问的差别。
十斗叫斛,十六斗叫防,十防叫秉。
注说:“秉是十六斛。现在江淮之间的量名,有叫防的。今文‘防’作‘逾’。”
二百四十斗。
注说:是指一车的米,秉有五防。
张氏说:致送饔飧时每车的米数。
四秉曰筥
注曰:此秉谓刈禾盈手之秉也。筥穧,名也。若今莱阳之间,刈稻聚把,有名为筥者。《诗》云:「彼有遗秉。」又云:「此有不敛穧。」
译四秉称为筥。
注解说:这里的“秉”是指收割禾谷时满手握住的一束。筥和穧,是名称。就像如今莱阳一带,收割稻子时聚成一束,有称为“筥”的。《诗经》说:“那里有遗留的禾把。”又说:“这里有不收拢的禾束。”
十筥曰稯,十稯曰秅,四百秉为一秅。
注曰:一车之禾,三秅为千二百秉,三百筥,三十稯也。张氏曰:致饔时,禾三十车,车三秅,此其秉数。
右记致饔米禾之数
熊氏朋来曰:「聘礼篇末『执圭如重入门鞠躬私觌愉愉』等语,未知乡党用聘礼语,抑聘礼用乡党语?大扺礼经多出于七十子之徒所传。案朱子乡党集注,引晁氏曰:『定公九年孔子仕鲁,至十三年适齐,其间无朝聘之事,疑『使摈』『执圭』二条,但孔子尝言其礼如此』。又引苏氏曰:『孔子遗书杂记曲礼,非必孔子事也』。见得古有仪礼之书,圣门因记其语。」
仪礼集编卷十八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编》>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十九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公食大夫礼第九之一
郑目録云:「主国君以礼食,小聘大夫之礼于五礼属嘉礼。」
疏曰:篇中荐豆六,黍稷六,簋庶羞十六,豆此等皆是下大夫小聘之礼。下乃别云上大夫八豆八簋,又云上大夫庶羞二十豆,是食上大夫之法。故知此篇据小聘大夫也。若然,聘礼据侯伯之大聘,此篇小聘大夫者,周公设经,互见为义。篇末云:鱼肠胃伦肤若九,若十有一。下大夫则若七,若九。郑注云:此以命数为差,九谓再命者,十一谓三命者,七谓一命者,九或上或下者,再命谓小国之卿,次国之大夫也。卿则曰上,大夫则曰下,大国之孤视子男。以此言之,鱼肠胃伦肤皆七者,谓子男小聘之大夫。此分食序在聘礼之下,是因聘而食之,不言食宾与上介,直云大夫者。若云食宾与上介,则小聘使下大夫,上介乃是士,是以直云大夫,兼得大夫聘宾与上介,亦兼小聘之宾。敖氏曰:此篇主言食小国小聘之宾,盖与前篇互见其礼也。
公食大夫之礼,使大夫戒,各以其爵。
疏曰:此篇虽据子男大夫为正,兼见五等诸侯大聘使卿之事,故曰「各以其爵也」。
敖氏曰:「云各以其爵,则兼卿大夫言矣。此盖顾下经见上大夫之礼而立文也。」
郝氏曰:「使本国大夫告宾于馆,各以其爵敌者徃,通上下大夫言。」
张氏曰:「自此至馔于东房,皆将食大夫戒备之事。」
上介出请入告
注曰问所以爲来事
疏曰:「大夫就宾馆之门外,宾使上介出,请大夫所爲来之事。」
三辞
注曰爲既先受赐不敢当
疏曰:「聘日致饔,受赐大礼,故今辞食,不敢当之。但受饔之时,礼辞而已。至于飨食,皆当三辞。」
敖氏曰:「食必三辞者,重于燕也。燕则再辞而许。」
宾出拜辱
注曰拜使者屈辱来迎已
大夫不答拜将命
注曰:「不答拜,爲人使也。将犹致也。」
賔再拜稽首
注曰受命
敖氏曰:「賔不言朝服,可知也。」既对,乃北面而拜。
大夫还
注曰复于君
賔不拜送遂从之
注曰不拜送者为从之不终事
疏曰:郷饮酒、郷射,戒賔,遂从之,而云拜辱、拜送者,以其主人先反,不相随,故得拜辱、拜送。《觐礼》使者劳賔于门外,侯氏再拜,遂从之。使者既不先反,犹拜送者,尊天子使故也。
右戒宾
宾朝服即位于大门外如聘
注曰:「于是朝服,则初时▯端,如聘亦入于次。俟疏曰:『如聘者,賔主设摈介以相待,如聘时也。賔在馆拜所戒,大夫即▯端,賔遂从大夫至君大门外,入次乃去▯端,着朝服出次即位也。』」
敖氏曰:「拜命之时,賔固朝服矣。于此乃着之者,明其与聘服异,亦因事而见之。如聘,谓賔入于次,乃即位,而主君之摈者亦三人也。賔即位,亦于西方,东面;介立于其东南,北面,西上。」
郝氏曰:「朝服,即皮弁服,即位于大门外,即次也。如聘,即位如聘时,庙门外接西塾立也。」
姜氏曰:「注疏之説似有理,但细玩经意,如聘二字合属下,即位具爲句。盖宾朝服即位于门外,言其与聘礼异;而如聘即位具,言其与聘礼同也。具之言备,承即位而言,无不即位之谓。具谓
译十个筥称为稯,十个稯称为秅,四百秉为一秅。
注解说:一车装的禾谷,三秅为一千二百秉,三百筥,三十稯。张氏说:在致送熟食时,禾谷有三十车,每车装三秅,这就是它的秉数。
以上记载了致送熟食时米禾的数量
熊氏朋来说:“《聘礼》篇末‘执圭如重入门鞠躬私觌愉愉’等语,不知是《乡党》篇使用了《聘礼》的用语,还是《聘礼》使用了《乡党》的用语?大致上礼经多出于七十子门徒所传。查考朱子《乡党集注》,引用晁氏说:‘定公九年孔子在鲁国任职,到十三年前往齐国,这期间没有朝聘之事,怀疑‘使摈’‘执圭’两条,只是孔子曾经说礼仪应当如此’。又引用苏氏说:‘孔子遗留的书杂记《曲礼》,未必都是孔子的事’。可见古代有《仪礼》之书,圣门弟子因此记录了这些话语。”
《仪礼集编》卷十八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编》>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十九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公食大夫礼》第九之一
郑玄目录说:“主国国君以礼进食,是小聘大夫的礼仪,在五礼中属于嘉礼。”
疏解说:篇中进献的豆有六,黍稷有六,簋和庶羞有十六,豆等这些都是下大夫小聘的礼仪。下面又分别说上大夫用八豆八簋,又说上大夫庶羞二十豆,这是进食上大夫的方法。所以知道本篇依据的是小聘大夫。如果这样,《聘礼》依据的是侯伯的大聘,本篇是小聘大夫,这是周公制定经文,互相参照以显义理。篇末说:鱼、肠胃、伦、肤若是九,若是十一。下大夫则是七,或是九。郑注说:这是以命数为差,九指再命者,十一指三命者,七指一命者,九或上或下者,再命指小国之卿,次国之大夫。卿则称为上,大夫则称为下,大国之孤视同子男。由此说来,鱼肠胃伦肤都是七的,是指子男小聘的大夫。这篇进食的次序排在《聘礼》之下,是因为因聘而食,不说食宾与上介,只说大夫。如果说食宾与上介,那么小聘使下大夫,上介却是士,所以只说大夫,兼指大夫聘宾与上介,也兼指小聘之宾。敖氏说:本篇主要讲进食小国小聘之宾,大概与前篇互相参照其礼仪。
公食大夫的礼仪,派遣大夫去告诫,各自按照其爵位。
疏解说:本篇虽然以子男大夫为正,兼见五等诸侯大聘使卿之事,所以说“各自按照其爵位”。
敖氏说:“说各自按照其爵位,那么就兼指卿大夫而言了。这大概顾及下文经文中见到上大夫的礼仪而立文。”
郝氏说:“派遣本国大夫在宾馆告知宾客,各自按照其爵位相当的人前往,通指上下大夫而言。”
张氏说:“从这到陈设食物于东房,都是将要进食大夫时的戒备之事。”
上介出请入告
注解说:询问所以来的事由
疏解说:“大夫到宾馆门外,宾客派上介出来,询问大夫所为何事而来。”
三辞
注解说:因为已经先受赐,不敢当
疏解说:“聘日致送熟食,受赐是大礼,所以现在辞谢进食,不敢当。但在受饔的时候,只是礼节性辞谢而已。至于飨食,都应当三辞。”
敖氏说:“进食必须三辞,是因为比燕饮更重。燕饮则再辞就答应了。”
宾出拜辱
注解说:拜谢使者屈辱来迎接自己
大夫不答拜将命
注解说:“不答拜,是因为为人使唤。将犹致也。”
宾再拜稽首
注解说:接受命令
敖氏说:“宾客不说朝服,是显而易见的。”既对答,就北面而拜。
大夫还
注解说:回复国君
宾不拜送遂从之
注解说:不拜送是因为跟随他,不终事
疏解说:乡饮酒、乡射,告诫宾客,遂跟随他,却说拜辱、拜送,是因为主人先返回,不相随,所以得以拜辱、拜送。《觐礼》使者劳宾客于门外,侯氏再拜,遂跟随他。使者既不先返回,还拜送的,是因为尊重天子使者。
以上告诫宾客
宾朝服即位于大门外如聘
注解说:“于是穿朝服,那么初时〇端,如聘也入于次。俟疏说:‘如聘者,宾客主人设摈介以相待,如聘时一样。宾客在馆拜受告诫,大夫即〇端,宾客遂跟随大夫到国君大门外,入次乃去〇端,着朝服出次即位也。’”
敖氏说:“拜命之时,宾客固然穿朝服了。在这里才穿上的,是明确其与聘服不同,也因事而显现。如聘,谓宾客入于次,乃即位,而主君之摈者也是三人。宾客即位,也在西方,东面;介立于其东南,北面,西上。”
郝氏说:“朝服,即皮弁服,即位于大门外,即次也。如聘,即位如聘时,庙门外接西塾立也。”
姜氏说:“注疏之说似乎有理,但细玩经意,如聘二字合属下,即位具为句。盖宾朝服即位于门外,言其与聘礼异;而如聘即位具,言其与聘礼同也。具之言备,承即位而言,无不即位之谓。具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