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集编卷九
也作使也
张氏曰:三耦在司射之西南,东面;今欲西面命射,故知左还。
司射反位,上耦揖进,上射在左,并行当阶,北面揖,及阶揖,上射先升三等,下射从之中等。
译“也”字也可解释为“使”字。
张氏说:三组射手在司射的西南方,面朝东;现在想要让他们面朝西来命令射箭,所以知道是向左转身。
司射回到原位,第一组射手作揖后前进,上射在左边,两人并行到达台阶前,面朝北作揖,到达台阶时又作揖,上射先登上三级台阶,下射跟随他登上中间的台阶。
注曰中犹间也
敖氏曰:「中等空一等也,同阶升者前后相当,宜空一等以相逺为敬,与异阶升者之义不同,其降亦然。」
上射升堂,少左;下射升,上射揖,并行。
注曰并并也并东行
疏曰云少左者辟下射升阶也
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还视,侯中合足而俟。
疏曰俟司马命去侯
敖氏曰不云不方足省文耳
张氏曰:「当物上射,当右物下射,当左物履物,还视侯中,皆效诱射之仪。」
世佐案:合足,犹正足也。谓俯察其足之縦横,必合于所画之物。
司马适堂西不决遂袒执弓
注曰不决遂因不射不备
敖氏曰:「惟云适堂西,是犹未出于司射之南也。云执弓,是亦不挟也。不决遂,不挟弓,变于大射也。」
出于司射之南,升自西阶,钩楹由上射之后,西南面立于物间,右执箫,南扬弓,命去侯。
注曰:「箫弓末也,大射曰左执弣,扬犹举也。」
敖氏曰:「去,离也。命去侯者,令辟射,且当获也。」
郝氏曰:「时获者,南负侯所居乏在西,故西南面命之。箫弰同。」
获者执旌,许诺,声不絶,以至于乏。坐东面,偃旌,兴而俟。注曰:声不絶,不以宫商不絶而已。乡射威仪,省偃犹仆也。
疏曰:「大射云负侯,皆许诺以宫趋直西,及乏南,又诺以商至乏声止,是其威仪多。此不者,威仪省故也。」敖氏曰:「此去侯,亦宜趋直西,乃折北而就乏东,面偃旌,是旌亦东首矣。俟俟中,则获也。」
司马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后降自西阶,反由司射之南,适堂西,释弓袭,反位,立于司射之南。
注曰:「围下射者,眀为二人,命去侯。」
疏曰:司射命去侯讫,若自物间南行,西向适阶,降是其顺矣。然如此,似直为上射命去侯,是以于物间之南转而东向,又转而北绕下射东,然后西折而适西阶,明为二人命去侯也。
敖氏曰:「围下射而降者,往来相变,以为仪也。反,谓复其故道也。司射之南,皆指其虚位言也。是时司射不在此,袭复衣也。此袭对袒而言,上衣虽裼,犹为袭也。《玉藻》曰:『尸袭执玉,▯袭非是』,则皆裼矣。反位而着,其在司射之南,则前此犹在觯南之位也。方有此位而言反,以向者由是而往故也。」
世佐案:此疏意未眀,故通解润色之,然非经义也。围下射者,威仪之法应尔也。下文司射命取矢之时,上下射皆不在,亦围左物而降,则可见矣。郑解似迂,当以敖说为正。云:「反位,则其在此位也,不自此始矣。方其为司正也,位在觯南;及为司马,则位在司射之南。反为司正,复就觯南之位。葢觯南之位当阶间中庭,故射则迁之也。必于司射之南,从其类也。不于其为司马时着之者,以司马之位取节于司射,彼时未见司射位,故至是始言之也。」敖云:「前此犹在觯南之位,非」
司射进,与司马交于阶前,相左,由堂下西阶之东北面,视上射,命曰:「无射获,无猎获。」上射揖,司射退反位。注曰:射获,谓矢中人也;猎矢从傍。
疏曰:「相左之时,在司阶之西。司马由北而西行,司射由南而东行,各以左相近,故云相左也。司射既不升堂,不得与司射向北,司马向南而相左也。云射获,谓矢中人也者,人谓获者。」
敖氏曰:司射进与司马交于阶前,着其进之节也。相左,着其行之方也。司马南行,司射北行,而相遇,故谓之交。司马在西,司射在东,故谓之相左。葢南行者以东为左,北行者以西为左也。下放此,由堂下者自堂下而少东行也。西阶之东,当上物之南也。其于堂中为少西,故取节于西阶也。惟命上射者,以其先发而下射从之,且下射共闻之矣,故不复戒。戒其射获、猎获而不及其他者,获近于侯,举近以见其逺也。揖以揖受其戒。
郝氏曰:「司射不升堂,由西阶东北向上射,命曰『射无计获』。善射者正已无争胜之心,则发必中。度猎犹争也,不由拾发,猎次争胜,射者所戒。葢初射诱习,不释算计获,故
译注说:中,就是间的意思。
敖氏说:“中,是空出一个等级的意思。同等级升阶的人前后相当,应当空出一个等级以示疏远和敬意,这与不同等级升阶的人的意义不同,他们降阶时也是如此。”
上射升堂,稍微偏左;下射升阶,上射作揖,两人并行。
注说:并,就是并排的意思,并排向东走。
疏说:说稍微偏左,是为了避开下射升阶的路。
都对着靶子,面向北作揖,到达靶子前作揖,都用左脚踩在靶子上,回头看着靶心,双脚并拢等待。
疏说:等待司马命令撤去靶子。
敖氏说:不说“不方足”,是省略了文字。
张氏说:“对着靶子,上射对着右靶,下射对着左靶,踩在靶子上,回头看着靶心,都是效仿诱射的礼仪。”
世佐按:合足,就是正足的意思。是说俯身察看脚的纵横位置,必须符合所画的靶子。
司马走到堂西,不决定胜负,于是袒露左臂,拿着弓。
注说:不决定胜负,是因为不射箭,所以不备礼。
敖氏说:“只说走到堂西,是还没有走出司射的南面。说拿着弓,也是不挟弓。不决定胜负,不挟弓,这与大射的礼仪不同。”
司马从司射的南面出来,从西阶升堂,钩住楹柱,从上射的后面经过,面向西南站在靶子之间,右手拿着弓梢,向南举起弓,命令撤去靶子。
注说:“箫,是弓梢,大射时说左手拿着弓把,扬,就是举的意思。”
敖氏说:“去,是离开的意思。命令撤去靶子,是让避开射箭,并且应当获得猎物。”
郝氏说:“当时获者,背对着靶子,所住的乏在西面,所以面向西南命令他。箫和弰相同。”
获者拿着旌旗,答应,声音不断,直到走到乏。坐着面向东,放倒旌旗,起来等待。注说:声音不断,不是指宫商音律不断而已。乡射的威仪,简省了,偃,就是仆倒的意思。
疏说:“大射说背对着靶子,都答应,用宫音快步直向西走,到达乏的南面,又用商音答应,到达乏声音才停止,这是威仪多。这里不这样,是威仪简省的缘故。”敖氏说:“这里撤去靶子,也应当快步直向西走,然后折向北走到乏的东面,面向东放倒旌旗,这是旌旗也向东首了。等待,是等待射中,那么就获得猎物。”
司马从下射的南面出来,绕回来,然后从西阶降堂,返回从司射的南面,走到堂西,放下弓,穿上外衣,回到原位,站在司射的南面。
注说:“绕下射,是明确为两个人,命令撤去靶子。”
疏说:司射命令撤去靶子完毕,如果从靶子之间向南走,向西走到阶前,降阶,这是顺当的。然而这样,似乎只是为上射命令撤去靶子,所以在靶子之间的南面转而向东,又转而向北绕到下射的东面,然后向西折到西阶,明确是为两个人命令撤去靶子。
敖氏说:“绕下射而降阶,是往来变化,作为礼仪。反,是恢复原来的道路。司射的南面,都是指其空位说的。这时司射不在此,袭,是恢复外衣。这袭对袒而言,上衣虽然裼,还是称为袭。《玉藻》说:‘尸袭执玉,〇袭非是’,那么都是裼了。反位而着,其在司射的南面,那么此前还在觯南的位置。方有此位而言反,是因为先前由此而往的缘故。”
世佐按:这疏的意思不明确,所以通解润色它,但不是经义。绕下射,是威仪的方法应当如此。下文司射命令取箭的时候,上下射都不在,也绕左物而降阶,就可以看见了。郑的解释似乎迂曲,应当以敖的说法为正。说:“反位,那么他在此位,不是从此开始的。方其为司正时,位在觯南;及为司马,则位在司射的南面。反为司正,复就觯南之位。大概觯南之位当阶间中庭,所以射则迁之。必于司射的南面,从其类也。不于其为司马时着之者,以司马之位取节于司射,彼时未见司射位,故至是始言之也。”敖说:“前此犹在觯南之位,非”
司射前进,与司马在阶前相交,互相以左相向,从堂下西阶的东北面,看着上射,命令说:“不要射中获者,不要射中猎者。”上射作揖,司射退下回到原位。注说:射获,是说箭射中人;猎,是箭从旁边射过。
疏说:“相左的时候,在司阶的西面。司马由北而西行,司射由南而东行,各以左相近,所以说相左。司射既不升堂,不得与司射向北,司马向南而相左。说射获,是说箭射中人,人是指获者。”
敖氏说:司射前进与司马在阶前相交,是表明他前进的节度。相左,是表明他行走的方向。司马南行,司射北行,而相遇,所以称为交。司马在西,司射在东,所以称为相左。下文放此,由堂下者,是从堂下而稍微向东走。西阶的东面,当上物的南面。其于堂中为少西,所以取节于西阶。只命令上射,是因为他先发而下射跟随,并且下射也听到了,所以不再戒。戒其射获、猎获而不及其他者,获近于侯,举近以见其远。揖,是以揖接受其戒。
郝氏说:“司射不升堂,由西阶东北向上射,命令说‘射无计获’。善射者正己无争胜之心,则发必中。度猎犹争也,不由拾发,猎次争胜,射者所戒。大概初射诱习,不释算计获,故”
以此晓之。」
世佐案:凡升堂者,皆自其位东行,当阶前乃直北至阶,反位亦如之。上经云:“出于司射之南,升自西阶”,是其徴矣。若然,则相左之说,当如敖解,疏误也。疏中“西阶之西下西”字,姜氏改作“前”,与疏意不协,亦非无射获戒其伤人也。无猎获戒其惊人也。郝说非。
译用这个道理来开导他。”
世佐按:凡是登上堂的人,都从自己的位置向东走,到了台阶前才径直向北走到台阶,返回原位也同此理。上文说:“从司射的南面出来,从西阶登上”,这就是证据。如果是这样,那么“相左”的说法,应当像敖氏的解释,孔颖达的疏解是错误的。疏文中“西阶之西下西”的“西”字,姜氏改为“前”,这与疏解的意思不相协调,而且也不是说无射是为了警告他伤害人,无猎是为了警告他惊吓人。郝氏的说法不对。
乃射上射,既发,挟弓矢而后下射。射拾发以将乘矢。敖氏曰:「弓字衍文,挟矢则挟弓可知,不必言也。大射仪无弓字,既发而挟矢,是射时乃傅矢也。此亦可以见其节矣。」云拾发者,亦见下射既发,挟矢而后上射射也。古之射者,其序整齐而不紊,其仪从容而不廹。大抵类此。
张氏曰:「上射发第一矢,复挟三矢;下射乃发矢,如是更发,以至四矢毕。」
世佐案:弓字非衍也,谓上射既发第一矢,复于带间取第二矢,傅于弓而挟之也。大射仪无弓字,省文耳。张云:复挟三矢,亦非。
获者坐而获
注曰:射者中则大【集说作坐】言获获得也。射讲武田【集说:田上有师字】之类,是以中为获也。
敖氏曰:「必坐而获者,旌在地,湏坐乃举之以获也。且示有所变。」
举旌以宫偃旌以商
注曰:「宫为君,商为臣,声和律吕相生。」
疏曰:「以宫大言获也,以商小言获也。」
敖氏曰此一中而两言获也
获而未释获
注曰:「但大言获,未释其算【集说无大字】
张氏曰:「释筭所以识中之多寡。」注:「上下文皆言大言获,疏乃以宫为大言获,商为小言获,是一矢而再言获,恐未是。或一声渐杀,各有所合与?」
世佐案《大射仪》云:「负侯皆许诺以宫及乏南,又诺以商。」此获者受去侯命之声也。亦宫商为二声,非一声而渐杀。注:「两言」,大言获者据第一声而言也。张氏以此非疏误。
卒射皆执弓,不挟,南面揖揖如升射。
注曰不挟亦右执▯如司射
敖氏曰不挟者变于大射
上射降三等,下射少右从之中等,并行。上射于左,世佐案《上经》云:“上射升堂少左”,此云“下射稍右从之”,互文也。凡独升者,中阶而升也;共升则差尊者在左,差卑者在右。虽问一等,如其并行之节也。并行上射于左,兼在堂上堂下言也。张云:“既降阶而并行。”敖云:“堂上并行,下射在左,皆非。”
与升射者相左,交于阶前,相揖。由司马之南,适堂西,释弓,说决拾,袭而俟于堂西南面,东上三耦,卒射亦如之。敖氏曰:进退者交,则相揖,以其事同也。司马之南,即向者所谓司射之南也。此时已有司马之位,又在司射之南,正当往来者之北,故以之为节耳。释弓,说决拾,以已初射之事毕也。说遂而言拾者,别于用时也。俟,俟司射命也。三当作二字之误也。二耦,谓次耦、下耦也。下耦与此异者,无与升射者相左、相揖之事耳。
司射去扑,倚于西阶之西,升堂,北面,吿于賔曰:「三耦卒射。」
注曰:「去扑乃升,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侧。」
宾揖司射降搢扑反位
注曰以揖然之
右三耦射
杨氏曰:司射专主射事,如请射、作射之类,皆司射主之。司马兼总射政,如命负侯、命去侯之类,皆司马命之。司马者,众目所观仰,而号令所従出也。故凡自堂降阶适堂西者,不从阶下径过堂西,必向南而行,由司马之南,复自北面以适堂西。非特以示威仪,乃所以见听命司马之意,如此三耦适堂西之类是也。记曰:「适堂西,皆出入于司马之南。」唯賔与大夫降阶遂西取弓矢,记云:「尊者宜逸。」是也。有射位,有堂西位。司射立于中之西南,司马立于司射之南,三耦、众耦又立于其南,此射位也。堂西乃授弓矢,比三耦之位,故射毕则适堂西,释弓说决拾而立于堂西以俟。
司马适堂西,袒,执弓,由其位南进,与司射交于阶前,相左,升自西阶,钩楹,自右物之后,立于物间,西南面,揖,弓,命取矢。
注曰揖推之也
敖氏曰:「揖弓,继西南面而言,是弓亦西南乡矣。葢以获者与弟子皆在西南,故也。」
世佐案:揖弓与扬弓相变。扬者,举之向上也;揖者,推之向外也。《论语》曰:“上如揖。”葢扬则髙,而揖则平。与敖以揖为推而下之,非命取矢者,命取向诱射及三耦射之矢,以加于楅也。
获者执旌,许诺声不絶,以旌负侯而俟。
注曰俟弟子
译于是上射者先射,射出之后,挟持弓矢然后下射者再射。射者拾取射出的箭,以便凑成四支箭(一乘)。敖氏说:“‘弓’字是衍文,挟持箭矢则挟持弓可知,不必明说。《大射仪》中没有‘弓’字,射出后挟持箭矢,说明射箭时是将箭附在弓上。这也可以看出其节奏。”说“拾发”,也是表明下射者射出后,挟持箭矢然后上射者再射。古代射箭,次序整齐而不混乱,仪态从容而不紧迫。大体都如此。
张氏说:“上射者射出第一支箭,又挟持三支箭;下射者才射出箭,如此交替发射,直到四支箭全部射完。”
世佐按:“弓”字不是衍文,是说上射者射出第一支箭后,又从带间取出第二支箭,附在弓上并挟持着。《大射仪》中没有“弓”字,是省略文字罢了。张氏说“又挟持三支箭”,也不对。
获者坐着报靶。
注说:射者射中,就大声报靶,获得靶子。射礼是讲武田之类,所以以射中为获得。
敖氏说:“必定坐着报靶,是因为旌旗在地上,必须坐着才能举起它来报靶。而且表示有所变化。”
举旌时唱宫音,偃旌时唱商音。
注说:“宫代表君,商代表臣,声音和谐,律吕相生。”
疏说:“用宫音大声报靶,用商音小声报靶。”
敖氏说:这一箭而两次报靶。
报靶后尚未放下算筹。
注说:“只是大声报靶,尚未放下算筹。”
张氏说:“放下算筹是用来记录射中多少的。”注:上下文都说大声报靶,疏却说宫音为大声报靶,商音为小声报靶,是一箭而两次报靶,恐怕不对。或许是一个声音逐渐减弱,各自有所配合呢?
世佐按《大射仪》说:“负侯者都答应,用宫音及乏南,又用商音答应。”这是获者接受去掉侯的命令的声音。也是宫商为两个声音,不是一个声音逐渐减弱。注说“两次报靶”,大声报靶是据第一个声音而言。张氏认为这不是疏的失误。
射毕,大家都拿着弓,不挟持箭,面向南作揖,作揖如同升堂射箭时一样。
注说:不挟持箭,也是右手拿着。如同司射。
敖氏说:不挟持箭,是与大射礼不同。
上射者下三等台阶,下射者稍靠右跟随他,中等者,并行。上射者在左,世佐按《上经》说:“上射者升堂稍靠左”,这里说“下射者稍靠右跟随”,是互文。凡是独自升堂的,从中间台阶升;一起升堂则地位稍尊者在左,地位稍卑者在右。虽然相差一等,也按照并行的礼节。并行时上射者在左,是兼指堂上堂下而言。张氏说:“已经下台阶而并行。”敖氏说:“堂上并行,下射者在左”,都不对。
与升堂射箭者交错,在台阶前相遇,互相作揖。从司马的南面,走到堂西,放下弓,摘下决拾,穿上外衣,在堂西面向南等待,东边为上,第三耦,射毕也如此。敖氏说:进退时交错,就互相作揖,因为事情相同。司马的南面,就是前面所说的司射的南面。此时已有司马的位置,又在司射的南面,正当往来者的北面,所以以此作为界限。放下弓,摘下决拾,是因为初次射箭的事已完毕。说“决”又说“拾”,是与使用时区别。等待,是等待司射的命令。“三”是“二”字的误写。二耦,指次耦、下耦。下耦与此不同的,是没有与升射者交错、作揖的事罢了。
司射去掉扑,倚在西阶的西面,升堂,面向北,告诉宾客说:“三耦射毕。”
注说:“去掉扑才升堂,不敢佩戴刑器,就在尊者的旁边。”
宾客作揖,司射下堂,插好扑,回到原位。
注说:用揖礼表示同意。
右边三耦射箭。
杨氏说:司射专门主管射事,如请射、作射之类,都由司射主持。司马兼总射政,如命负侯、命去侯之类,都由司马命令。司马是众人所观仰,而号令所从出的地方。所以凡是从堂下台阶到堂西的,不从阶下径直经过堂西,必定向南而行,从司马的南面,再从北面到堂西。不只是以示威仪,而是为了表示听从司马命令的意思,如此三耦到堂西之类就是这样。《记》说:“到堂西,都出入于司马的南面。”只有宾客与大夫下台阶就直接向西取弓矢,《记》说:“尊者适宜安逸。”是对的。有射位,有堂西位。司射立于中的西南,司马立于司射的南面,三耦、众耦又立于其南面,这是射位。堂西是授弓矢的地方,靠近三耦的位置,所以射毕就到堂西,放下弓,摘下决拾,站在堂西等待。
司马到堂西,袒露右臂,拿着弓,从他的位置向南前进,与司射在台阶前交错,互相作揖,从西阶升堂,钩住楹柱,从右物之后,站在物间,面向西南,作揖,推弓,命令取箭。
注说:揖弓,是推弓。
敖氏说:“揖弓,接着西南面而言,是弓也面向西南了。大概因为获者与弟子都在西南,所以如此。”
世佐按:揖弓与扬弓相变。扬,是举之向上;揖,是推之向外。《论语》说:“上如揖。”大概扬则高,而揖则平。与敖氏以揖为推而下之,不对。命令取箭者,是命令取诱射及三耦射的箭,以加于楅上。
获者拿着旌旗,答应的声音不绝,用旌旗负侯而等待。
注说:等待弟子。
取矢以旌指教之
敖氏曰:「获者,许诺者,取矢之事已,主之也。获者审于视,矢虽不亲取,而主其事。」
译拿着箭,用旌旗来指示教令。
敖氏说:“‘获’,就是许诺的人,是负责取箭这件事,主持其事的人。‘获’的人仔细观看,箭虽然不亲手去取,但主持取箭这件事。”
司马出于左物之南,还,其后降自西阶,遂适堂前,北面立于所设楅之南,命弟子设楅。
注曰:「楅,犹幅也。所以承笴,齐矢者。」
疏曰:「训楅为幅者,义取若布帛有边幅整齐之意。」朱子曰:「注脱齐字,据疏文补之。」
敖氏曰:「司马立于所设楅之南,示弟子以设处也。凡言所设某者,皆谓器之未设者也。」
乃设楅于中庭南当洗东肆
注曰东肆统于賔
防曰:“大射云,小臣师设楅。司马正东面以弓为毕。”郑注云:“毕所以教助执事者,眀此亦然。”下记云:“楅长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龙首。”郑注云:“两端为龙首。”若然,则有首无尾,而言“西上”者,应有刻饰记之为首尾也。敖氏曰:“中庭东西节也,东肆龙首在西也。”司马不以弓为毕者,辟大射也。
世佐案:中庭两阶之间也。南当洗,亦南北以堂深也。东肆,向东陈之首在西也。郝氏谓设楅当中庭之南,东与洗并,前后两首南北直设,殊谬。
司马由司射之南,退释弓于堂西,袭反位。
敖氏曰:「司马所由者,亦其位南也。是时司射在其位之北,故以司射为节。」
弟子取矢,北面坐,委于楅,北括,乃退。司马袭进,当楅,南北面坐,左右抚矢而乘之。
注曰:抚拊之也。就委矢左右手抚而四四数分之也。上既言袭矣,复言之者,嫌有事即袒也。凡事升堂乃袒。
疏曰:「若司射不问堂上、堂下有事,即袒。」
世佐案:委加矢于楅上也。北括,则于楅为横也。楅之东西设也,于兹益信。
若矢不备,则司马又袒执弓如初,升命曰:「取矢不索。」注曰:「索,犹尽也。」
敖氏曰:「此自适堂西以至揖弓,皆如初也。」
郝氏曰:「矢不备,有遗也。三耦二十四矢,乃备。」
弟子自西方应曰:「诺,乃复求矢加于楅。」
注曰:向获者许诺至此,弟子曰:「诺。」事同,互相眀。敖氏曰:弟子已应,即往取矢。司马乃降,由司射之南,执弓反位如初。弟子既加矢于楅,司马进抚之如初。此经文畧也。
右取矢加于楅
司射倚扑于阶西,升请射于賔,如初。賔许诺。
敖氏曰:「此请射,请三耦之外皆射也。其辞亦曰有司请射耳。」
张氏曰:「自此至释获者,少西辟,荐反位,言賔主大夫众賔耦射,释获升饮之仪,射之第二番也。司射请射,比耦三耦,取矢于楅,众耦受弓矢,序立,乃设中为释获之射,三耦射,賔主人射,大夫射,众賔射,司马取矢乘矢,司射视释获者数获,设丰饮,不胜者献,获者献,释获者,凡十三节。」
右再请射
賔主人大夫若皆与射则遂吿于賔适阼阶上告于主人主人与賔为耦
注曰:「言若者,或射,或否,在时欲耳。」吿賔曰:「主人御于子。」告主人曰:「子与賔射。」
敖氏曰:賔若不与射,则不吿。主人与賔为耦,礼也。假令或有一人不欲射,则阙此一耦。葢不可与余人为耦故尔,告于主人亦北面。
遂吿于大夫。大夫虽众,皆与士为耦。以耦吿于大夫曰:「某御于子。」
注曰:「大夫皆与士耦,谦也。来观礼,同爵自相与耦,则嫌自尊别也。大夫为下射,而云御于子,尊大夫也。士谓众賔之在下者,及羣士来观礼者也。礼,一命已下,齿于乡里。」
敖氏曰:「大夫宜与众賔长为耦,若众则以防而为之,不足乃及于堂下者焉。」
郝氏曰:「主人耦賔尊,賔为上射也。大夫耦士,以贵下贱也。」
世佐案:士谓命士来观礼者,非众賔也。敖云:众賔长,亦非然。观此注所言,则士之来观礼者,亦与众賔齿,可见矣。读《乡饮酒礼》者,亦当参考也。
西阶上北面作众賔射
世佐案众賔谓堂上三賔也
司射降,搢扑,由司马之南,适堂西,立,比众耦。
注曰:「众耦,大夫耦及众賔也。命大夫之耦曰:『子与某子射。』其命众耦如三耦。」
敖氏曰:「立比众耦,谓立于此为比众耦耳。比之之事,俟众賔降而后为之。」
世佐案:是时众耦犹未比也,先言之者,眀司射立
译司马从左边器物南面走出,返回后,从西阶走下,于是走到堂前,面朝北站在所放置的楅的南面,命令弟子设置楅。
注说:“楅,就是幅。是用来承接笴,整齐箭矢的。”
疏说:“将楅解释为幅,意义取自如同布帛有边幅整齐的意思。”朱子说:“注文中脱漏了‘齐’字,根据疏文补上。”
敖氏说:“司马站在所放置的楅的南面,向弟子指示设置的位置。凡是说‘所设某’的,都是指器物尚未设置。”
于是将楅设置在中庭南面,正对着洗的东边,龙首朝西。
注说东肆统属于宾。
防说:“《大射》篇说,小臣师设置楅。司马正面向东,用弓作为毕。”郑注说:“毕是用来教导辅助执事者的,明白这里也是如此。”下文记载说:“楅的长度如同笴,宽三寸,厚一寸半,龙首。”郑注说:“两端做成龙首。”如果是这样,那么只有首没有尾,而说“西上”的,应该是有刻饰标记作为首尾的。敖氏说:“中庭是东西的节度,东肆龙首在西。”司马不用弓作为毕,是为了避开大射的礼仪。
世佐按:中庭是两阶之间的地方。南当洗,也是南北方向以堂的深度来定。东肆,向东陈列,首在西面。郝氏认为设置楅应当在中庭的南面,东边与洗并列,前后两个首南北直设,这很荒谬。
司马从司射的南面经过,退后在堂西放下弓,穿上外衣回到原位。
敖氏说:“司马所经过的地方,也是他位置的南面。这时司射在他位置的北面,所以以司射为节度。”
弟子取箭,面朝北坐下,将箭放在楅上,北边扣弦,于是退下。司马穿上外衣上前,正对着楅,面朝南北坐下,左右手抚摸箭矢并将它们分成四份。
注说:抚就是拊。就在放置箭矢的左右手抚摸并将它们四四数地分开。上面已经说了穿上外衣,这里再说,是担心有事就袒露身体。凡是事情升堂才袒露身体。
疏说:“如果司射不问堂上、堂下有事,就袒露身体。”
世佐按:委是将箭加在楅上。北括,那么在楅上就是横放的。楅是东西设置的,在这里更加确信。
如果箭矢不齐全,那么司马又袒露身体拿着弓像开始时一样,升堂命令说:“取箭不齐全。”注说:“索,就是尽。”
敖氏说:“这从走到堂西一直到揖弓,都像开始时一样。”
郝氏说:“箭矢不齐全,有遗漏。三耦二十四支箭,才齐全。”
弟子从西面应答说:“诺,于是再去寻找箭矢加在楅上。”
注说:向获者许诺到这里,弟子说:“诺。”事情相同,互相说明。敖氏说:弟子已经应答,就去取箭。司马于是走下,从司射的南面经过,拿着弓回到原位像开始时一样。弟子已经将箭加在楅上,司马上前抚摸像开始时一样。这是经文的简略。
右取矢加于楅
司射将扑靠在阶西,升堂向宾请求射箭,像开始时一样。宾许诺。
敖氏说:“这请求射箭,是请求三耦之外的人都射箭。其辞也说是‘有司请射’罢了。”
张氏说:“从这里到释获者,少西辟,荐反位,说的是宾主大夫众宾耦射,释获升饮的礼仪,这是射箭的第二番。司射请求射箭,比耦三耦,取箭于楅,众耦受弓矢,序立,于是设置中作为释获的射箭,三耦射,宾主人射,大夫射,众宾射,司马取箭乘矢,司射看释获者数获,设丰饮,不胜者献,获者献,释获者,共十三节。”
右再请射
宾主人大夫如果都参与射箭,于是告诉宾到阼阶上告诉主人,主人与宾为耦。
注说:“说‘若’,是或射,或不射,在于当时的意愿。”告诉宾说:“主人御于子。”告诉主人说:“子与宾射。”
敖氏说:宾如果不参与射箭,就不告诉。主人与宾为耦,是礼。假使有一个人不想射,就缺这一耦。大概不能与余人为耦的缘故,告诉主人也面朝北。
于是告诉大夫。大夫虽然众多,都与士为耦。以耦告诉大夫说:“某御于子。”
注说:“大夫都与士耦,是谦让。来观礼,同爵自相与耦,就嫌自尊别。大夫为下射,而说御于子,是尊重大夫。士是指众宾中在下者,以及群士来观礼者。礼,一命以下,齿于乡里。”
敖氏说:“大夫宜与众宾长为耦,如果众则以防而为之,不足乃及于堂下者焉。”
郝氏说:“主人耦宾尊,宾为上射。大夫耦士,以贵下贱。”
世佐按:士是指命士来观礼者,不是众宾。敖云:众宾长,也不是这样。看这注所言,那么士之来观礼者,也与众宾齿,可见了。读《乡饮酒礼》者,也应当参考。
西阶上面朝北作众宾射
世佐按众宾是指堂上三宾
司射走下,插着扑,从司马的南面经过,到堂西,站立,比众耦。
注说:“众耦,是大夫耦及众宾。命令大夫的耦说:‘子与某子射。’其命令众耦如三耦。”
敖氏说:“立比众耦,是说立在这里为比众耦罢了。比之之事,等众宾走下后才做。”
世佐按:这时众耦还没有比,先说它,是说明司射立
此之意耳。经中此例间有之,如乡饮酒及此篇献宾礼,皆云“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亦非谓遽已洗也。敖说是,此注若移于下经“司射乃比众耦”之下,则得矣。
译这就是这个意思。经文中这类例子偶尔也有,比如乡饮酒礼以及本篇中的献宾礼,都记载说“面向南坐下,将酒杯放在篚下,然后盥洗”,这也不是说立刻就去洗手了。敖氏的说法是对的,如果将这条注移到下文“司射乃比众耦”的下面,那就恰当了。
众賔将与射者皆降,由司马之南,适堂西,继三耦而立,东上,大夫之耦为上。
敖氏曰:「云将与,则或有不与者矣。」记曰:「众賔不与射者不降,是也。」降者适堂西,而堂下之众賔皆从之,不言者可知也。继三耦而立,居其西也。众賔之立以齿,则大夫之耦为上,可知乃着之者,嫌其不与耦并立,则或变于有耦者也。
若有东面者则北上
敖氏曰:「谓众賔若多,堂西南面之位不足以尽之,则当东面于西壁而北上也。言若有者,见堂下之士多寡无定数也。」
賔主人与大夫皆未降
注曰言未降者见其志在射
敖氏曰尊者事至乃降也
郝氏曰:「郑谓賔主人大夫未降,志在射,非也。众賔欲射者,孰不志在射?未降者为志,则降者为无志乎?」世佐案:「注意,葢曰经不言不降,而言未降者,见其志在于射,俟三耦卒射乃降也。此于义未为失。疏家不晓,而为之说曰:『言志射者,以其射在堂上故也。』郝氏遂从而诋之,其诬郑公也,实甚,故特为白之。」大射仪云:「诸公卿皆未降。」郑注亦云:「言未降者,见其志在射。」疏云:「言未者,后当降,故云未。若终不射,不得言未,则得注意矣。」
司射乃比众耦辩
敖氏曰:「乃者,言其方有事也。是时,众賔皆已立于司射之北,若西,然后可比之。云辩者为下节也。」
遂命三耦拾取矢司射反位
注曰反位者俟其袒决遂来
郝氏曰:「始诱射三耦,与司射共矢二十八个,是三耦余一乘也。皆收委于楅,故就楅取之。拾取上射取一,下射取一,彼此更迭至四也。」
右比众耦
三耦拾取矢,皆袒决遂,执弓进,立于司马之西南。注曰:「必袒决遂者,明将有射事。」
疏曰:案上司射位在中西南,司马位在司射南,今立于司马之西南,亦东面北上也。
朱子曰此拾取矢字疑衍
敖氏曰:「唯云执弓,是亦不挟也。亦变于大射者,与此所立者,即其故位,更以司马为节,近故尔。向者司马未在此,故以司射为节。」
世佐案:于此言拾取矢者,眀其袒决,遂执弓拟为此事耳。即上文司射立比众耦之例也。朱子疑是衍文,愚不敢信。
司射作上耦取矢司射反位
注曰作之者还当上耦如作射
疏曰:案上文,司射作射之时,左还当上耦,西面作上耦射,今作取矢亦如之。
上耦揖进当楅北面揖及楅揖
注曰当楅楅正南之东西
敖氏曰:「当楅北面揖者,当楅南,则折而北行,故北面揖也。及楅,揖者为上下射,将折而西东也。」
张氏曰:「上耦发位,东行时,一南一北,并行;及至楅,南北面向楅,亦一东一西,相并也。」
姜氏曰:「及楅揖,不言面者,下賔主人及楅揖。注所谓当楅之东西,主西面,賔东面,相揖也。前后互推之,可见。」
世佐案及楅揖,谓及楅之东西而揖也。姜说得之下云:“上射东面,下射西面”,即谓此揖之时也。经文句法倒耳。敖云为上下射将折而西东非。
上射东面下射西面
敖氏曰:「上射在西,下射在东,如其物之位也。」
上射揖,进坐,横弓,郤手,自弓下取一个,兼诸弣,顺羽,且兴,执▯而左还,退反位,东面揖。
注曰:「横弓者,南踣弓也。郤手由弓下取矢者,以左手在弓表,右手从里取之,便也。兼并矢于弣,当顺羽;既又当执▯也。顺羽者,手放而下,备不整理也。不言毋周在阼,非君周可也。」
疏曰:「云南踣弓也者,覆左手以执弓,郤右手以取矢,便也。表弓背也,覆手以执背,故云左手在弓表,云右手从里取之便也者,覆手在表执弓,右手郤在里取矢,故云便也。大射云:『左还毋周,反面揖。』郑注云:『左还反其位,毋周,右还而反东面也。』君在阼,还周下射将背之,此直云『左还反位』,不言毋周,明周可也。」
朱子曰:「燕礼云:『司正右还。』疏云:『以右手向外者,以奠觯处为内而言也。』乡射云:『三耦左还。』疏云:『以左手向外者
译众位宾客和将要参加射礼的人全都走下堂,从司马的南边经过,走到堂的西边,依次排在三耦的后面站立,以东方为尊位,大夫的耦排在最前面。
敖氏说:“经文说‘将要’,那么或许有人不参加。”《礼记》说:“不参加射礼的众位宾客不降堂,这是对的。”降堂的人走到堂西,而堂下的众位宾客都跟随他们,经文虽然没有明说,但这是可以推知的。排在三耦后面站立,是站在三耦的西边。众位宾客按年龄长幼排列,那么大夫的耦排在最前面,这是可以推知的;之所以特别注明,是担心如果不与三耦并排站立,可能会改变有耦者的常规。
如果有面向东站立的人,则以北方为尊位。
敖氏说:“这是说如果众位宾客太多,堂西面向南的位置不够用,就应当面向东站在西墙边,以北方为尊位。说‘如果有’,是表明堂下士人的多少没有固定的数目。”
宾客、主人和大夫都还没有走下堂。
郑玄注说:说“还没有”走下堂,是表明他们的心志在于射礼。
敖氏说:尊贵的人要等事情到了才走下堂。
郝氏说:“郑玄认为宾客、主人和大夫没有走下堂,是因为心志在于射礼,这是不对的。众位宾客中想要射礼的人,谁的心志不在于射礼呢?如果没走下堂是因为有心志,那么走下堂的人就是没有心志了吗?”世佐按语:“郑注的意思是,大概说经文不说‘不降’,而说‘未降’,是表明他们的心志在于射礼,等待三耦射完才走下堂。这在义理上并没有错误。疏家不理解,却解释说:‘说心志在于射,是因为射礼在堂上进行的缘故。’郝氏于是跟着诋毁郑玄,这实在是诬蔑郑公,所以特别为他辩白。”《大射仪》说:“各位公卿都还没有走下堂。”郑玄注也说:“说‘还没有’走下堂,是表明他们的心志在于射礼。”疏说:“说‘还没有’,是因为后来应当走下堂,所以说‘还没有’。如果最终不射,就不能说‘还没有’,这样就符合郑注的意思了。”
司射于是排列众耦,直到完毕。
敖氏说:“‘乃’字,是说司射正在做事。这时,众位宾客都已经站在司射的北边,如果是在西边,然后才能排列他们。说‘完毕’是为了下文做铺垫。”
于是命令三耦拾取箭矢,司射回到原位。
郑玄注说:回到原位,是等待他们袒露左臂、戴上决拾后前来。
郝氏说:“开始诱射时,三耦与司射共用二十支箭,这是三耦多出一乘(四支)。都收起来放在楅上,所以就在楅上取箭。拾取时,上射取一支,下射取一支,彼此交替直到四次。”
右边排列众耦。
三耦拾取箭矢,都袒露左臂、戴上决拾,拿着弓前进,站在司马的西南方。郑玄注说:“一定要袒露左臂、戴上决拾,是表明将有射礼之事。”
疏说:查考上文,司射的位置在中西南,司马的位置在司射南边,现在站在司马的西南方,也是面向东,以北方为尊位。
朱熹说:这“拾取矢”三个字疑似衍文。
敖氏说:“只说拿着弓,也是不挟箭的。这也与大射礼不同,这里所站的位置,就是原来的位置,再以司马为节制,因为靠近的缘故。以前司马不在这个位置,所以以司射为节制。”
世佐按语:在这里说“拾取矢”,是表明他们袒露左臂、戴上决拾,拿着弓准备做这件事。这就是上文司射排列众耦的例子。朱熹怀疑是衍文,我不敢相信。
司射命令上耦取箭,司射回到原位。
郑玄注说:命令他们,是回到上耦的位置,就像命令射礼一样。
疏说:查考上文,司射命令射礼的时候,向左转身面对上耦,面向西命令上耦射礼,现在命令取箭也像这样。
上耦作揖前进,走到楅前,面向北作揖,到达楅前,作揖。
郑玄注说:走到楅前,楅的正南方向是东西向。
敖氏说:“走到楅前面向北作揖,是因为走到楅的南边,就折身向北走,所以面向北作揖。到达楅前作揖,是因为上下射将要折身向西向东。”
张氏说:“上耦出发时,向东走,一个向南一个向北,并行;到了楅前,南北面向楅,也是一个向东一个向西,相并。”
姜氏说:“到达楅前作揖,不说面向哪边,是因为下文宾客、主人到达楅前作揖。郑注所说的‘当楅之东西’,主人面向西,宾客面向东,互相作揖。前后互相推究,就可以明白了。”
世佐按语:到达楅前作揖,是说到达楅的东西两侧而作揖。姜氏说得对。下文说:“上射面向东,下射面向西”,就是指这个作揖的时候。经文的句法倒置罢了。敖氏说“为上下射将要折身向西向东”是不对的。
上射面向东,下射面向西。
敖氏说:“上射在西边,下射在东边,符合物品的方位。”
上射作揖,前进坐下,横放弓,缩回手,从弓下取一支箭,夹在弓弣上,理顺箭羽,并且起身,拿着弓向左转身,退回到原位,面向东作揖。
郑玄注说:“横放弓,是把弓南端着地。缩回手从弓下取箭,是因为左手在弓的外侧,右手从内侧取箭,这样方便。把箭夹在弓弣上,应当理顺箭羽;之后还应当拿着弓。理顺箭羽,是手放下,防止不整齐。不说‘毋周’,是因为不在阼阶,不是君主,可以周旋。”
疏说:“说南端着地,是覆盖左手拿着弓,缩回右手取箭,这样方便。表是弓背,覆盖手拿着弓背,所以说左手在弓的外侧,说右手从内侧取箭方便,是因为覆盖手在外侧拿着弓,右手缩回在内侧取箭,所以说方便。《大射》说:‘左转身不周旋,反面向东作揖。’郑玄注说:‘左转身回到原位,不周旋,右转身而反面向东。’君主在阼阶,周旋会背对下射,这里只说‘左转身回到原位’,不说‘毋周’,表明可以周旋。”
朱熹说:“《燕礼》说:‘司正右转身。’疏说:‘以右手向外,是以放置角杯的地方为内而言。’《乡射》说:‘三耦左转身。’疏说:‘以左手向外’
,以所立处为内而言也。』大射云:『毋周者,既以左手向外绕其所立之处,及至将匝之时,乃复以右手向外而转身也。』乡射注云:『周可也,则以左手向外绕其所立之处,以至于匝,乃不复以右手向外而即便转身也。』燕礼则右还而未至于匝,故不言周与不周也。」
译“以所站立的地方为内而言。”大射礼中说:“所谓‘毋周’,是指已经用左手向外绕着所站立的地方,等到快要绕完一圈的时候,再用右手向外转身。”乡射礼的注解说:“‘周可也’,是指用左手向外绕着所站立的地方,直到绕完一圈,就不再用手向外,而是直接转身。”燕礼则是向右转身而没有绕完一圈,所以不说“周”与“不周”。
敖氏曰:进坐不言,北面可知也。下放此矢,南乡人于楅,南北面取之便也。横弓,踣弓也。此横弓,覆手也。坐而横弓亦便也。覆手横之,以上端乡下射敬之也。弓下,▯弣之下也。兼诸弣,明左手并执矢也。凡执弓者,左执弣,兼矢于弣,即顺羽兴,则是横弓者,唯取矢之时则然也。执弓者言不挟也。左还者,以左体向右而还也。于楅前必左还者,以楅东肆宜顺之。反位不言毋周,是亦左还也。此与顺羽且兴,皆变于大射云。世佐案:此揖进,谓自其楅西,东面之位揖进就楅也。此时上射仍东面于楅西取矢。敖云于楅南北面取之,非也。取矢必坐者,以楅卑故也。以下记楅制考之,则其不髙大可见矣。横弓注:云南踣弓是也。盖东西向者,以南北为横郤仰也。手右手也。弓下,弓▯之下也。东面坐而南踣弓,则执弓之手必覆。覆者,手在弓背之上而▯向下也。左手覆弓上执之,而仰右手自弓下取矢,两手相对为便也。经言右手之郤,则左手之覆可知。言右手自弓下,则左手在弓上亦可知。此立言之法也。注大意已得,而以表里字易经上下字尚未妥。取一个者,取一矢于楅上也。矢加楅上,北括非揷楅中。郝云:取楅中矢非兼并也。弣,弓把也。并矢于左手弓把间,而以右手顺其羽且兴者,疏云:谓顺羽之时则兴也。顺羽之说,注得之。郝云:矢羽在北,右手仰取矢身,左转向南,羽顺在北,非执▯亦右手也。左还,向左而还也。敖云:以左体向右而还,非反位,反其楅西东面之位也。复云:东面者,嫌其因左还而变也。葢东面者,以北为左,左还则面北矣,于是遂西转南向至其故处,而仍东面焉。此则左还而周也。与大射异者,大射威仪多,此则惟取其便故也。注在阼非君之说似迂。此节仪文繁缛,而经义简奥,说者互有得失,故详解之,俾后之读者易晓云。
下射,进坐,横弓,覆手,自弓上取一个,兴,其他如上射。注曰:覆手,由弓上取矢者,以左手在弓里,右手从表取之,亦便。
朱子曰:「上文东向覆手,南踣弓则▯向身;此云西向郤手,南踣弓则▯向外。」
敖氏曰:「此横弓郤手也。郤手横之,亦以上端乡上射也。人北乡,弓东西乡于人,于弓皆为横也。弓上▯弣之上也。凡覆手郤手而横弓,其▯皆乡身与他,谓兼诸弣而下也。唯西面揖异尔。」
世佐案:下射进,谓自其楅东西面之位而进也,不云揖者,文省耳。坐西面坐也,横弓亦南踣弓也。西面坐而南踣弓,则执弓之手自仰矣。仰手执弓者,手在弓下而▯向上也。执弓之手既仰,则取矢之手不得不覆,亦取其便也。弓上,弓▯之上也。他谓兼诸弣以下是也。所异者,位面耳。西面者,以南为左,则其左还之法正与上射相反也。又案朱子▯向身向外之说,即自注中手在弓表弓里悟来。今不从者,葢以郤手与覆手相对,郤手取矢则执弓之手必覆,覆手取矢则执弓之手必郤。若谓上射横弓之法,手在弓表而▯向身,是左手未全覆也;谓下射横弓之法,手在弓里而▯向外,是左手未全郤也,与经文覆郤相对之意未合。愚故不敢弃经而任传也。敖云:凡覆手郤手而横弓,其▯皆向身,亦非。又案诸儒之説,唯郝氏防为谬戾,至云郤手覆手虚文多而实意少,强世而行,其失也劳。夫礼者,所以固人肌肤之防,筋骸之束,虽劳何害?况此郤覆之仪,皆因乎势之所必然,而无所强也。圣人岂有一毫造作于其间哉?注中「二便」字最得经意。郝于楅之制度陈设及上下射之位面俱未之究,而譊譊焉,訾圣人之礼之失,其为经害也甚矣。予故不可以不辨。
既拾取乘矢揖皆左还南面揖
敖氏曰:「不梱矢,不兼挟,皆左还,亦变于大射。」
皆少进,当楅,南皆左还,北面搢三,挟一个。
注曰楅南乡当楅之位
张氏曰:「拾取乘矢,更逓而取,各得四矢也。」楅南,前者进时,北面揖之位也。今退至此,皆左还,北面搢三矢而挟一矢。
世佐案:进谓各自其楅,东西之位而南行
译敖氏说:进前坐下而不说话,面向北方是可以推知的。下面所述情况与此相同。将箭放在楅上,面向南方的人对着楅,南北相对取箭比较方便。横弓,就是倒放弓。这里说的横弓,是手背朝上。坐着横放弓也比较方便。手背朝上横放弓,是为了让弓的上端朝向下方,表示对下射者的敬意。弓下,就是弓把的下方。箭并排在弓把处,明确左手同时握着箭。凡是拿弓的人,左手握着弓把,箭并排在弓把处,就顺着箭羽起身,那么横弓的情况,只有在取箭的时候才这样。拿弓的人说不夹箭。左还,就是身体左侧向右转身。在楅前一定要左还,是因为楅在东方,顺着它比较合适。回到原位不说“毋周”,这也是左还。这与顺着箭羽且起身,都是与大射礼不同的地方。世佐按:这里说的揖进,是指从楅的西边,面向东方的位置,作揖进前靠近楅。此时上射仍然在东边面向东方取箭。敖氏说在楅的南北方向取箭,是不对的。取箭一定要坐下,是因为楅比较低矮。根据下文记载楅的制度来考察,就可以知道它不高大。横弓的注解说:向南倒放弓是对的。大概东西方向的人,以南北为横向,却是仰放的。手,右手也。弓下,就是弓把的下方。面向东方坐着向南倒放弓,那么拿弓的手一定是手背朝上。手背朝上,就是手在弓背上面而弓把向下。左手手背朝上握着弓,而仰起右手从弓下取箭,两手相对比较方便。经文说右手的背面,那么左手的手背朝上就可以知道了。说右手从弓下,那么左手在弓上也可以知道了。这是立言的方法。注的大意已经得到,但用表里字替换上下字还不太妥当。取一个,就是从楅上取一支箭。箭加在楅上,北边的箭尾不是插在楅中。郝氏说:取楅中的箭不是并排拿着。弣,是弓把。箭并排在左手弓把间,而右手顺着箭羽且起身,疏说:意思是顺着箭羽的时候起身。顺着箭羽的说法,注得到了。郝氏说:箭羽在北边,右手仰起取箭身,左转向南,箭羽顺在北边,不是拿着弓把也是右手。左还,就是向左转身。敖氏说:身体左侧向右转身,不对。反位,就是回到楅西边面向东方的位置。又说:面向东方,是担心因为左转而改变方向。大概面向东方,以北为左,左还就面向北方了,于是向西转面向南方到达原来的地方,而仍然面向东方。这就是左转而周旋。与大射不同的地方,大射威仪多,这里只取其方便。注中说在阼阶不是君主的说法似乎迂腐。这一节礼仪繁琐,而经文义理简奥,解说者各有得失,所以详细解释,使后来的读者容易明白。
下射,进前坐下,横放弓,手背朝上,从弓上取一支箭,起身,其他如上射。注说:手背朝上,从弓上取箭,是因为左手在弓里面,右手从外面取箭,也比较方便。
朱子说:“上文面向东方手背朝上,向南倒放弓则弓把向身体;这里说面向西方手背朝下,向南倒放弓则弓把向外。”
敖氏说:“这里横弓手背朝下。手背朝下横放弓,也是为了弓的上端朝向上射者。人面向北方,弓东西方向对着人,对于弓来说都是横向。弓上,就是弓把的上面。凡是手背朝上手背朝下而横放弓,弓把都向身体,其他,是说并排在弓把下面。只有面向西方作揖不同。”
世佐按:下射进前,是指从楅的东西方向面向西方的位置进前,不说揖,是文字省略。坐下面向西方,横放弓也是向南倒放弓。面向西方坐着向南倒放弓,那么拿弓的手自然仰起。仰手执弓,就是手在弓下面而弓把向上。拿弓的手既然仰起,那么取箭的手不得不手背朝上,也是取其方便。弓上,就是弓把的上面。其他,是说并排在弓把下面。不同的地方,是位置方向。面向西方,以南为左,那么左还的方法正与上射相反。又按朱子弓把向身体向外的说法,就是从注中手在弓表弓里悟出来的。现在不采纳,是因为手背朝下与手背朝上相对,手背朝下取箭那么拿弓的手一定手背朝上,手背朝上取箭那么拿弓的手一定手背朝下。如果说上射横弓的方法,手在弓表而弓把向身体,是左手没有完全手背朝上;说下射横弓的方法,手在弓里而弓把向外,是左手没有完全手背朝下,与经文手背朝上手背朝下相对的意思不合。我所以不敢舍弃经文而听信传注。敖氏说:凡手背朝上手背朝下而横放弓,弓把都向身体,也不对。又按诸儒的说法,只有郝氏防的错误,甚至说手背朝下手背朝上是虚文多而实意少,强行世俗而行,其失误在于劳累。礼,是用来巩固人的肌肤防线,筋骨束缚,虽然劳累有什么害处?况且这手背朝下手背朝上的礼仪,都是顺应形势必然,而没有强求。圣人岂有一毫造作在其中?注中“二便”二字最得经文意旨。郝氏对于楅的制度陈设及上下射的位置方向都没有研究,却喧嚷指责圣人礼仪的失误,其对经文的危害很大。我所以不能不辩驳。
既拾取四支箭作揖都左还面向南方作揖
敖氏说:“不捆箭,不并排夹箭,都左还,也是与大射不同。”
都稍微进前,对着楅,面向南方都左还,面向北方插三支,夹一支。
注说楅南,面向南方对着楅的位置
张氏说:“拾取四支箭,更递而取,各得四支箭。”楅南,是以前进时,面向北方作揖的位置。现在退到这里,都左还,面向北方插三支箭而夹一支箭。
世佐按:进前是指各自从楅的东西方向面向南行
也,当楅南,将折而西矣,故以是为搢挟之节也。敖云:进谓东西行而相近也,当楅南向及楅之位,皆非。
译也,应当面向南,将要转折向西了,所以把这作为持笏夹持的节度。敖说:进是指东西方向行走而位置相近,应当面向南以及到达楅的位置,都是不对的。
揖皆左还上射于右
注曰:「上射转居右,便其反位也。下射左还,少南行,乃西面。」
敖氏曰:「上射固居右矣,复言之者,嫌或当如卒射而退,转居左也。凡毎耦既射,若既取矢而退者,其曲折皆与进时同。」
张氏曰:搢挟已,而揖皆左还,西面并行,前者进时,上射在北是在左,今仍在北,是于右取其反位,北上为便也。
与进者相左相揖反位
注曰相左者由进者之北
敖氏曰:「此惟云相左而不着所交之处者,以其东西相过可知也。相揖者,亦以事同也。」
张氏曰:「进者自南东行,反位者自北西行,故得相左。」世佐案:「位司马西南之位。」
三耦拾取矢,亦如之。后者遂取诱射之矢,兼乗矢而取之,以授有司于西方,而后反位。
注曰取诱射之矢挟五个
朱子曰:「后者遂取诱射之矢,则是下耦之下射也。」敖氏曰:「三亦当作二,大射云『二耦』是也。下耦之下射于既拾取之后,又兼取诱射之四矢,皆兼诸弣。至楅南,乃北靣搢三挟五个,至西方以四矢授有司,而挟一个以反位。此见其异者也。又下耦亦无与进者相左相揖之事,经不见之者可知也。」此西方即堂西也。士防礼以东堂下、西堂下为东方、西方,亦其徴也。有司即弟子之纳射噐者,因留主授受于堂西,故此下射出于其东面位之后,以乘矢就而授之也。大射仪曰:「以授有司于次,中皆袭反位。」亦谓就而授之。张氏曰:「以授者,以诱射之矢授之也。」
世佐案以授有司,于西方而后反位,则是下耦之下射就而授之也。注云:「弟子逆受于东面位之后,非」
右三耦拾取矢于楅
众賔未拾取矢,皆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由堂西进,继三耦之南而立,东面,北上,大夫之耦为上。
注曰:未,犹不也。众賔不拾者,未射无楅上矢也。敖氏曰:未拾取矢,谓于堂西取矢不拾也。堂西取矢固不拾矣,乃言之者,以继三耦拾取之后,嫌当如之也。其后取矢于楅,乃拾,故此云未也。是时虽未拾取矢,亦让取弓矢,拾如向者三耦之为,进立射位以射事至也。
张氏曰:「众賔初射,当于堂西受弓矢于有司,故不拾取矢。案三耦初射时,亦云各与其耦让取弓矢,拾则众賔不拾取矢,又不仅以未射也。」
世佐案:此众賔于堂西受弓矢于有司,皆如三耦初取弓矢之仪。其取之之法,亦更迭取之。上经云:「三耦各与其耦让取弓矢」,拾是其徴也。云「未拾取矢」者,谓不如三耦之拾取矢于楅耳。不言不而言「未」者,以第三畨射时,众賔亦有拾取矢于楅之事故也。张云:众賔不拾取矢,不仅以未射,非三耦之南、东西北上,此俟射之位也,皆在司马之西南。
右众賔取弓矢俟射
司射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马命去侯,获者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
敖氏曰:「命去侯以下,不蒙如初者,可知也。」
司射犹挟一个,去扑,与司马交于阶前,升,请释获于賔。敖氏曰:司射于诱射之后,改挟一个,至此时犹然也,必云犹者,嫌既乆则可以不挟也。官以司射为名,故执弓必挟矢,以掌射事也。先去扑,乃进与司马交于阶前,则去扑当于西方,而不于阶下矣。不言相左,不言升及堂上所立处,亦文省。
郝氏曰:「释获,释筹于地,计射者所中,获,射中也。」
賔许降搢扑,西面立于所设中之东北面,命释获者设中,遂视之。
注曰视之当教之
疏曰:「教之谓教,其释算安置左右及算数告胜负之事。」
敖氏曰:「西面立于所设中之东,亦示以设之之处,如前设楅之为也。释获者在堂西,故北面命之。既则复西面视之。中实算之器也,名之曰中者,取其中于侯而后释算也。此不以弓为毕,亦辟大射礼。」
释获者执鹿,中一人执算以从之。
注曰:「鹿中,谓射于榭【当作序】也。于庠,当兕中。」
敖氏曰:「释获者,自执中而不执算,亦变于君礼。」张氏曰:「中,形如伏兽,凿其背以受入算,算射筹也。」世佐
译作揖后都向左转身,上射者转到右边,以便他返回原位。下射者向左转身,稍微向南走,然后面向西。
敖氏说:“上射者本来就在右边,再次提及,是担心有人像卒射那样退下,转而到左边。凡是每对射手射毕,如果取回箭矢后退下,其曲折路线都与前进时相同。”
张氏说:“插好箭、挟好箭后,作揖都向左转身,面向西并行,前者前进时,上射者在北边即在左边,现在仍在北边,这是从右边取回他的原位,以北为上比较方便。”
与前进者交错作揖,返回原位。
注说:“交错,是从前进者的北边经过。”
敖氏说:“这里只说交错而不指明相交的地方,是因为东西方向交错而过可以推知。作揖,也是因为事情相同。”
张氏说:“前进者从南向东走,返回原位者从北向西走,所以能够交错。”世佐按:“位,是司马西南的位置。”
三对射手拾取箭矢,也这样做。后者于是取回诱射的箭矢,连同四支箭一起取回,在西方交给有司,然后返回原位。
注说:“取诱射的箭矢,挟着五支。”
朱子说:“后者于是取回诱射的箭矢,那就是下对的下射者。”敖氏说:“三也应该作二,大射礼说‘二对’是正确的。下对的下射者在拾取之后,又兼取诱射的四支箭,都夹在弓弣上。到了楅南,就面向北插三支箭、挟五支箭,到西方把四支箭交给有司,而挟一支箭返回原位。这显示出其不同之处。又下对也没有与前进者交错作揖的事,经文没有记载是可以推知的。”这西方就是堂西。士丧礼以东堂下、西堂下为东方、西方,也是其证据。有司就是弟子中收纳射器的人,因为留在堂西主持授受,所以下射者从他的东面位置后面出来,带着四支箭走近他并交给他。大射仪说:“在次交给有司,中间都穿着礼服返回原位。”也是说走近他并交给他。张氏说:“交给,是把诱射的箭矢交给他。”
世佐按:交给有司,在西方然后返回原位,那就是下对的下射者走近他并交给他。注说:“弟子在东面位置后面迎接接受,不对。”
右边是三对射手在楅前拾取箭矢。
众宾客没有拾取箭矢,都袒露右臂、戴上决拾,于是拿着弓,插三支箭、挟一支箭,从堂西进入,跟在三对射手的南边站立,面向东,以北为上,大夫的对为上位。
注说:“未,就是不。众宾客不拾取,是因为还没射,楅上没有箭。”敖氏说:“未拾取箭矢,是指在堂西取箭不拾取。在堂西取箭本来就不拾取,却这样说,是因为跟在三对拾取之后,担心应当像他们那样。后来在楅前取箭,才拾取,所以这里说未。这时虽然未拾取箭矢,也让取弓矢,拾取像先前三对那样,进入站立射位以等待射事到来。”
张氏说:“众宾客初射,应当在堂西从有司那里接受弓矢,所以不拾取箭矢。查三对初射时,也说各自与其对让取弓矢,拾取,那么众宾客不拾取箭矢,又不只是因为未射。”
世佐按:这众宾客在堂西从有司那里接受弓矢,都如同三对初取弓矢的礼仪。其取法,也是更迭取。上文说:“三对各自与其对让取弓矢”,拾取是其证据。说“未拾取箭矢”,是指不像三对在楅前拾取箭矢。不说“不”而说“未”,是因为第三番射时,众宾客也有在楅前拾取箭矢的事。张说:众宾客不拾取箭矢,不只是为了未射,在三对南边、东西北上,这是等待射位,都在司马的西南。
右边是众宾客取弓矢等待射。
司射开始射,像初射那样,一对作揖升堂,像初射那样。司马命令撤去侯,获者答应。司马走下,放下弓,返回原位。
敖氏说:“命令撤去侯以下,不承蒙像初射那样,是可以推知的。”
司射仍然挟着一支箭,去掉扑,与司马在阶前交错,升堂,请求向宾客释获。敖氏说:“司射在诱射之后,改挟一支箭,到这时仍然这样,一定说仍然,是担心时间久了可以不挟。官以司射为名,所以执弓必挟箭,以掌管射事。先去掉扑,然后前进与司马在阶前交错,那么去掉扑应当在西方,而不是在阶下。不说交错,不说升及堂上所立之处,也是文字省略。”
郝氏说:“释获,是把筹放在地上,计算射者所中的次数,获,是射中。”
宾客答应,走下,插好扑,面向西站在所设中的东北面,命令释获者设中,于是观看。
注说:“观看,应当教导。”
疏说:“教导,是指教导释算安置左右及算数告胜负之事。”
敖氏说:“面向西站在所设中的东边,也是指示设中的地方,像先前设楅那样。释获者在堂西,所以面向北命令他。然后又面向西观看。中是盛算的器具,名叫中,是取其中于侯而后释算的意思。这里不以弓为毕,也是避开大射礼。”
释获者拿着鹿中,一个人拿着算跟随。
注说:“鹿中,是指在序射。在庠,应当用兕中。”
敖氏说:“释获者,自己拿着中而不拿着算,也是变于君礼。”张氏说:“中,形状像伏兽,凿开其背以接受算,算是射筹。”世佐
释获者坐设中,南当楅,西当西序,东面兴受算,坐实八算于中,横委其余于中西南末,兴共而俟。
注曰:「兴还北面受算,反东面实之。」
敖氏曰:「南末象天之北括,而南镞也。俟待其将射,乃执算。」
郝氏曰:「算筹也,中制凿背,可容八算。一耦八矢,一算直一矢也。」
世佐案,中葢东西设之首在东也,知者以经言,余算委于中西,其末在南,而以中为横,则中之东西设可知矣。下记云,鹿中释获者奉之先首,而此云释获者坐设中东面,则其首在东,亦可知矣。
司射遂进,由堂下北面命曰:「不贯不释。」上射揖,司射退反位。
注曰:「贯,犹中也。不中正,不释算也。」
敖氏曰:「贯,谓中而不脱。言此者,眀虽中而不贯,犹不释算。」
世佐案:司射亦于西阶之东,视上射命之。经文省也。乡射,射质不贯,质不释算。
释获者坐取中之八算,改实八算于中,兴执而俟。注曰:执所取算。
疏曰:「八算者,人四矢,一耦八矢。虽不知中否,要须一矢则一算。改实八算,拟后来者用之。」
敖氏曰俟谓俟射中乃释算
乃射,若中,则释获者坐而释获。每一个释一算,上射于右,下射于左。若有余算,则反委之。
注曰:「委余算礼,尚异也。委之合于中西。」
敖氏曰:「若中则获者,言获此则释之。释,谓置算于地。获则用此算,故因名此算曰获。坐而释获,既释则兴。下言数获,谓竒者缩之。然则此毎释一算,亦缩之与?葢中西之算,横则释者缩,亦宜也。余算释之不尽者也。」
张氏曰:释,犹舍也。以所执之算,坐而舍于地中。首东乡,其南为右,其北为左。中西则其后也。
又取中之八算,改实八算于中,兴执而俟,三耦卒射。
右三耦再射
賔主人大夫揖,皆由其阶降揖。主人堂东,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賔于堂西,亦如之。
敖氏曰:司射不告賔,主人射者辟君礼也。皆由其阶,谓主人东阶,賔大夫西阶也。賔主人之弓各倚于其序,矢在其下,而二人乃皆于堂下执弓挟矢。葢有司取以授之。
世佐案:賔主人之弓矢,本在东西墙之外堂防之下,岂得于堂上取之哉?敖说,殆误矣。
皆由其阶,阶下揖,升堂揖,主人为下射,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乃射。
世佐案:复言皆由其阶者,三耦同阶而升,嫌此亦如之也。
卒南面揖,皆由其阶。阶上揖,降阶揖。
敖氏曰:「凡耦之升降,皆上射先而下射后。此賔为上射,主人为下射,乃分阶而行。又不别见其升降之序,则是主人先而賔后,如常礼,亦与其他为耦者不同也。」
賔序西,主人序东,皆释弓,说决拾,袭,反位,升,及阶,揖,升堂,揖,皆就席。
注曰:「或言堂,或言序,亦为庠。榭互言也。賔主人射,大夫止于堂西。」
朱子曰:「案后记,有君袒朱襦,大夫袒纁襦。君在,大夫射则肉袒。然则士射皆肉袒与?」
敖氏曰:「位者,主人阶东,賔阶西,当序之位也。反立于此,相待而升也。此升堂揖,揖就席也。」
世佐案:此所谓序,东西墙也?与庠序之序异,注误。
大夫袒,决遂,执弓,搢三,挟一个,由堂西出,于司射之西,就其耦。大夫为下射。
敖氏曰:「大夫与賔同降,止于堂西。至是乃袒决遂,执弓矢,亦尊者事,至而后为之也。大夫执弓,亦有司授之于堂西,就其耦,亦由其西而立于其南也。」
揖进,耦少退,揖如三耦。及阶,耦先升,卒射,揖如升射。耦先降,降阶,耦少退,皆释弓于堂西,袭耦,遂止于堂西。大夫升,就席。
注曰:「耦于庭下,不并行,尊大夫也。在堂如上射之仪,近其事得申。」
敖氏曰:「此经言士与大夫为耦之仪,其异于三耦者,惟于庭少退耳,则其他皆同,可知。」
众賔继射
敖氏曰不言如三耦可知也
释获皆如初
敖氏曰皆賔主人以下也
司射所作惟上耦
注曰:「于是言惟上耦者,嫌賔主人射,亦作之。大射三耦卒射,司射请
译负责记录成绩的人坐在“中”的中间,南面正对着楅,西面正对着西墙,面朝东起身接受算筹,坐下后将八根算筹放入“中”内,将其余的算筹横放在“中”的西南角末端,起身共同等待。
注说:“起身后转回北面接受算筹,再转回东面放入算筹。”
敖氏说:“南端象征天穹的北括,而南端是箭头。等待即将射箭的人,才拿起算筹。”
郝氏说:“算筹,‘中’的形制背部凿空,可以容纳八根算筹。一对射手射八支箭,一根算筹对应一支箭。”
世佐按语:“中”大概是东西向设置的,头部在东边。知道这一点是因为经文说,多余的算筹放在“中”的西边,末端在南边,而“中”是横放的,那么“中”东西向设置就可知了。下面的《记》说,鹿形的“中”,记录成绩的人捧着它时头部在前,而这里说记录成绩的人坐着设置“中”时面朝东,那么它的头部在东边,也就可知了。
司射于是前进,从堂下北面命令说:“箭不穿透靶子,就不记录成绩。”上射者作揖,司射退回到原位。
注说:“贯,就是中的意思。没有正中靶心,就不记录成绩。”
敖氏说:“贯,指的是射中靶子且箭不脱落。说这句话,是为了表明即使射中但没有穿透,也不记录成绩。”
世佐按语:司射也在西阶的东边,看着上射者命令他。这是经文省略了。乡射礼中,射靶不穿透,就不记录成绩。
记录成绩的人坐下取出“中”里的八根算筹,改放八根算筹到“中”里,起身拿着算筹等待。注说:“拿着所取出的算筹。”
疏说:“八根算筹,每人四支箭,一对八支箭。虽然不知道是否射中,但必须是一支箭对应一根算筹。改放八根算筹,是预备后来的人使用。”
敖氏说:“等待,是指等待射中后才记录成绩。”
于是射箭,如果射中,记录成绩的人就坐下记录成绩。每射中一箭,就放下一根算筹,上射者的算筹放在右边,下射者的算筹放在左边。如果还有多余的算筹,就再放回原处。
注说:“放下多余算筹的礼节,崇尚与众不同。放在‘中’的西边。”
敖氏说:“如果射中,记录成绩的人就说‘获’,意思是射获了这支箭就记录它。释,是指把算筹放在地上。射获了就用这根算筹,所以因此称这根算筹为‘获’。坐下记录成绩,记录完后就起身。下面说计算成绩,是指奇数的那根算筹要缩起来。那么这里每放下一根算筹,也要缩起来吗?大概‘中’西边的算筹,横放的,记录时就要缩起来,也是适宜的。多余的算筹是记录不完的。”
张氏说:“释,就是放置的意思。把拿着的算筹,坐下放在地上。头部朝东,它的南边是右边,北边是左边。“中”的西边就是它的后面。”
又取出“中”里的八根算筹,改放八根算筹到“中”里,起身拿着算筹等待,三对射手射完。
右三对射手第二次射箭
宾客、主人、大夫作揖,都从各自的台阶走下,作揖。主人在堂东,袒露右臂,戴上决拾,拿着弓,插着三支箭,挟着一支箭;宾客在堂西,也这样做。
敖氏说:“司射不告诉宾客,主人射箭,是为了避开君主的礼节。都从各自的台阶,是指主人从东阶,宾客、大夫从西阶。宾客、主人的弓各自靠在墙边,箭在弓下面,而两人都在堂下拿着弓挟着箭。大概是有司取来交给他们的。”
世佐按语:宾客、主人的弓矢,本来在东西墙外堂防下面,怎么能在堂上取呢?敖氏的说法,大概错了。
都从各自的台阶走下,在台阶下作揖,登上堂时作揖,主人作为下射者,都对着自己的器物,北面作揖,到达器物前作揖,于是射箭。
世佐按语:再次说都从各自的台阶,是因为三对射手同阶而上,担心这里也那样做。
射完后南面作揖,都从各自的台阶走下。在台阶上作揖,走下台阶作揖。
敖氏说:“凡是成对射手的升降,都是上射者先,下射者后。这里宾客是上射者,主人是下射者,却分阶而行。又没有特别指出升降的顺序,那么就是主人先,宾客后,如同常礼,也与其他成对的射手不同。”
宾客在墙西,主人在墙东,都放下弓,摘下决拾,穿上外衣,回到原位,登上台阶,作揖,登上堂,作揖,都走到席位上。
注说:“有时说堂,有时说墙,也是指庠。堂和墙互文见义。宾客、主人射箭,大夫停在堂西。”
朱子说:“查考后面的《记》,有君主袒露朱色短衣,大夫袒露浅红色短衣。君主在时,大夫射箭就袒露上身。那么士射箭都袒露上身吗?”
敖氏说:“位,是指主人阶东,宾客阶西,对着墙的位置。回到这里站立,互相等待登上堂。这登上堂作揖,是作揖后走到席位上。”
世佐按语:这里所说的墙,是东西墙吗?与庠序的墙不同,注错了。
大夫袒露右臂,戴上决拾,拿着弓,插着三支箭,挟着一支箭,从堂西出去,在司射的西边,走到他的搭档那里。大夫作为下射者。
敖氏说:“大夫与宾客一同走下台阶,停在堂西。到这时才袒露右臂,戴上决拾,拿着弓矢,也是尊贵者的事情,到了才做。大夫拿着弓,也是有司在堂西交给他的,走到他的搭档那里,也是从他的西边走到他的南边。”
作揖前进,搭档稍微后退,作揖如同三对射手那样。到达台阶,搭档先登上台阶,射完后,作揖如同登上台阶射箭时那样。搭档先走下台阶,走下台阶,搭档稍微后退,都在堂西放下弓,穿上外衣,搭档于是停在堂西。大夫登上堂,走到席位上。
注说:“搭档在庭院下,不并行,是尊重大夫。在堂上如同上射者的礼仪,靠近事情得以伸展。”
敖氏说:“这经文说的是士与大夫成对射箭的礼仪,不同于三对射手的,只有在庭院稍微后退罢了,那么其他都相同,可知。”
众宾客接着射箭
敖氏说:“不说如同三对射手,可知。”
记录成绩都如初次那样
敖氏说:“都指宾客、主人以下的人”
司射所制作的只有第一对射手
注说:“这里说只有第一对射手,是担心宾客、主人射箭,也制作。大射礼三对射手射完,司射请求
于公与賔。」
疏曰:记云「賔主人射,则司射摈升降」,是虽不作,犹为摈相之,但不请也。
译于公与賔。」
疏曰:《礼记》说“賔主进行射礼时,司射负责引导賔主升降”,这说明虽然(于公)不亲自执行,但仍然担任摈相的职责,只是不代为邀请罢了。
卒射释获者,遂以所执余获,升自西阶,尽阶不升堂,告于賔曰:「左右卒射,降反位,坐。」委余获于中,西兴共而俟。注曰:司射不告卒射者,释获者于是有事宜终之也。余获,余算也。无余算则空手耳。俟,俟数也。
敖氏曰:「执获以告,已所有事者也。不升堂,降于司射也。左右,犹言上下射也。此亦据其所立之物而言之。」
右賔主人大夫众賔皆射
司马袒决执弓,升,命取矢如初,获者许诺,以旌负侯如初。司马降,释弓反位,弟子委矢如初,大夫之矢则兼束之以茅,上握焉。司马乘矢如初。
注曰:「兼束大夫矢,优之,是以不拾也。束于握上,则兼取之,顺羽便也。握,谓中央也。不束主人矢,不可以殊于賔也。言大夫之矢,则矢有题识也。肃慎氏贡楛矢,铭其括。」
朱子曰:「注疏『上握之』说未眀,疑束之之处当在中央手握处之下,使握在上,则去镞近,而去羽逺,取之便易也。」
敖氏曰:礼无决而不遂者,此「决」字当为衍文。上经云「司马适堂西不决遂,袒执弓」,此宜亦如之也。上握,谓上于手握之处也。矢以镞为上,括为下。下经云「面镞」是也。《周官》乡师职曰:「党共射噐,州共賔噐,乡共吉防礼乐之器。」然则古之射于学宫者,其射噐亦皆公家共之。与此大夫之矢,未必大夫所自有也。但于众矢之中取乘矢而兼束之,即为大夫之矢矣。
郝氏曰:「大夫之矢,束以茅,使大夫并取,不烦拾取也。握手执处,束上于握,近镞勿伤羽也。」
姜氏曰:「兼束,大射作『异束』,疑此误文,当从大射。世佐案:『决』字当从敖氏作衍文。注云:『大夫之矢有题识』,非亦当从敖说也。矢兼束之以茅者,大夫之礼宜然,非以其不拾取故也。大射仪,賔诸公卿大夫之矢,皆异束之以茅,而其取之也亦拾,则可见矣。虽乡大夫为主人,亦不束者,以賔故,俯从士礼也。上矢镞也,四寸曰握,下记云:『箭筹八十,长尺有握』,是也。上握焉者,谓束之之处,去镞四寸也。矢笴长三尺,羽六寸,刃二寸,束之去镞四寸,则去羽尺有八寸矣。必于此者,恐其伤羽也。大射云『异束』,以每人各一束而言也;此云『兼束』,以四矢共一束而言也。姜氏欲改此从彼,非。」
右再取矢
司射遂适西阶西,释弓,去扑,袭进,由中,东立于中,南北面视算。
敖氏曰:释弓,并矢去之。去扑而视算,为算中有尊者之获,不敢佩刑器以视之,敬也。必释弓矢者,射事已矣。因去扑之时,可以并去之也。不执弓则不宜袒,故袭不言说。决拾文省云:「由中东眀于阶,西直进也。」世佐案:司射视设中,命上射讫,即反中西南之位。至是云:遂适西阶西者,谓自其位而北行也。进由中东,则于阶西东行而出于中之北矣。
释获者东面于中,西坐先数右获
注曰:「固东面矣,复言之者,为其少南,就右获。」
敖氏曰先数右获尊上射也
二算为纯
注曰纯犹全也耦隂阳
一纯以取实于左手
敖氏曰取谓以右手数即取之
十纯则缩而委之
注曰缩从也于数者东西为从
敖氏曰:「委之当在所释右,获之南。」
每委异之
注曰易校数
有余纯则横于下
注曰又异之也自近为下
敖氏曰:「有余纯不成十者也。自二以上,则亦每纯异之,以次而西。此横者亦南末也,其缩者东末。与世佐案:横南北设也,下中西少南也。纯之缩者顺中而设,故亦以西为下。」敖云:「缩者东末,非注云:『自近为下者,谓以近释获者为下也。』」
一算为竒竒则又缩诸纯下
注曰竒犹亏也
世佐案纯下谓余纯之南也
兴自前适左东面
注曰:「起【集说起,上有更端,故三字】由中东就左,获少北于故东面乡之。」
坐兼敛算,实于左手一纯,以委十则异之。
注曰变于右
张氏曰:“于右获,则自地而实于左手,数至十纯,则委之于左;获,则自左手而委于地,数
译完成射箭并统计成绩后,司射拿着剩余的算筹,从西阶登阶,走到台阶尽头但不进入堂上,向宾客报告说:“左右两方射箭完毕,请降阶回到原位,坐下。”将剩余的算筹放在堂中,在西边等待,等候统计结果。注解说:司射不亲自报告射箭完毕,是因为统计成绩的人此时有事情需要完成。余获,就是剩余的算筹。如果没有剩余算筹,就是空手。俟,是等候统计。
敖氏说:“拿着算筹去报告,是司射分内的事。不升堂,是因为要降阶去见司射。左右,就是上下射的意思。这也是根据他们站立的位置来说的。”
右边是宾客、主人、大夫和众宾客都射箭。
司马袒露右臂,佩戴决遂,拿着弓,登阶,命令取箭像先前一样,获者答应,拿着旌旗站在侯的后面像先前一样。司马降阶,放下弓回到原位,弟子放置箭像先前一样,大夫的箭则用茅草把两束捆在一起,在上方握住。司马取四矢像先前一样。
注解说:“把大夫的箭捆在一起,是优待他,所以不让他一支支拿。在握持处的上方捆扎,就可以同时取用,顺着箭羽方便。握,指箭杆中央。不捆主人的箭,是因为不能与宾客有区别。提到大夫的箭,说明箭上有标记。肃慎氏进贡楛木箭,在箭的末端刻上铭文。”
朱子说:“注疏中‘上握之’的说法不明确,我怀疑捆扎的地方应该在手握处的下方,让手握处在上面,这样离箭头近,离箭羽远,取用更方便。”
敖氏说:礼仪中没有只佩戴决遂而不佩戴遂的,这里的“决”字应该是衍文。上文说“司马到堂西不佩戴决遂,袒露右臂拿着弓”,这里也应该一样。上握,是指在手握处的上方。箭以箭头为上,以箭尾为下。下文说“面向箭头”就是证明。《周官》乡师的职责说:“党提供射箭器具,州提供宾客器具,乡提供吉礼、丧礼、礼乐之器。”那么古代在学宫射箭,射箭器具也都是公家提供的。这里的大夫之箭,未必是大夫自己所有的。只是从众箭中取出四支箭捆在一起,就是大夫的箭了。
郝氏说:“大夫的箭,用茅草捆扎,让大夫一起取用,不麻烦一支支拿。手握处,捆扎在握处的上方,靠近箭头以免损伤箭羽。”
姜氏说:“兼束,在大射礼中作‘异束’,怀疑这里是误文,应当从大射礼。世佐案:‘决’字应当从敖氏说是衍文。注说:‘大夫的箭有标记’,也不应当从敖氏的说法。箭用茅草捆扎,是大夫礼仪应当如此,不是因为不让他一支支拿。大射礼中,宾客、诸侯、公卿大夫的箭,都用茅草分别捆扎,而他们取用时也是一支支拿,这就可见了。即使是乡大夫作为主人,也不捆扎,是因为宾客的缘故,降低到士的礼仪。箭的上端是箭头,四寸叫握,下文记载:‘箭筹八十,长一尺加一握’,就是证明。上握,是指捆扎的地方,离箭头四寸。箭杆长三尺,箭羽六寸,箭头二寸,捆扎处离箭头四寸,那么离箭羽就有一尺八寸了。一定要在这里捆扎,是怕损伤箭羽。大射礼说‘异束’,是指每人各一束;这里说‘兼束’,是指四支箭共一束。姜氏想改这里从那里,是不对的。”
右边是再次取箭。
司射于是走到西阶西边,放下弓,去掉扑,穿上外衣,从堂中中间,向东走到堂中,南北向站立,面向算筹。
敖氏说:放下弓,连同箭一起去掉。去掉扑而看算筹,是因为算筹中有尊者的成绩,不敢佩戴刑具去看,表示恭敬。一定要放下弓箭,是因为射箭的事已经完了。趁着去掉扑的时候,可以一起去掉。不拿着弓就不应该袒露右臂,所以穿上外衣不说去掉决遂。文省说:“由中向东,说明在阶西,直进。”世佐案:司射观看设置中,命令上射完毕,就回到中西南的位置。到这里说:于是走到西阶西边,是指从他的位置向北走。进由中向东,那么在阶西向东走而到中北边了。
统计成绩的人面向东站在堂中,在西边坐下,先数右边的成绩。
注解说:“本来面向东了,再说一次,是因为他稍微向南,靠近右边的成绩。”
敖氏说:先数右边的成绩,是尊重上射。
两算为一纯。
注解说:纯就是全,指耦的阴阳。
一纯用左手取。
敖氏说:取是指用右手数,随即取用。
十纯就竖着放置。
注解说:缩就是顺着,对于数算的人来说,东西向为纵。
敖氏说:“放置应当放在所放右边算筹的南边。”
每次放置都要分开。
注解说:容易核对数目。
有剩余的纯就横放在下面。
注解说:又分开。从近处为下。
敖氏说:“剩余的纯是不成十的。从二以上,也每纯分开,依次向西。这横放的也是南端,竖放的东端。与世佐案:横是南北放置,下是中西少南。纯的竖放顺着中放置,所以也以西为下。”敖说:“竖放的东端,不是注说的:‘从近处为下,是指以靠近统计成绩的人为下。’”
一算为奇,奇数就再竖放在纯的下面。
注解说:奇就是亏。
世佐案:纯下是指剩余纯的南边。
起身从前面走到左边,面向东。
注解说:“起身【集说起,上有更端,故三字】从堂中中间到左边,左边的算筹比原来稍微向北,面向东对着它。”
坐下,同时收敛算筹,用左手取一纯,放置十纯就分开。
注解说:与右边不同。
张氏说:“对于右边的算筹,是从地上取到左手,数到十纯,就放在左边;对于左边的算筹,是从左手放到地上,数
至十纯,则异之。是其变也,其从横之法则同。”
其余如右获
注曰谓所缩所横
译到了十纯,就把它区别开来。这是它的变化,但纵横的法则却是相同的。”
其余的情况如上所述。
注解说:指的是所缩进的和所横列的。
敖氏曰:「谓如其所缩、所横及每委异之也。异之则次而北与?」
世佐案:敖説毎委二字,当作十纯
司射复位,释获者遂进,取贤获,执以升,自西阶尽阶,不升堂,告于賔。
注曰:「贤获胜党之算也。齐之而取其余。」
敖氏曰:「贤获胜党所余之算也。言贤者,因下文也。既数左,获少退,当中之正西校其算之多寡,卒进取其所余者,二手共执之以升。」
若右胜,则曰右贤于左;若左胜,则曰左贤于右。以纯数吿,若有竒者,亦曰竒。
注曰:「贤,犹胜也。言贤者,射之以中为隽也。假如右胜,吿之曰:『右贤于左若干,纯若干,竒。』」
疏曰:若干者,数不定之辞。凡数法,一二以上得称若干。竒则一也,一外无若干。郑亦言若干者,因纯有若干。竒亦言若干,竒言若干者,衍字也。
孔氏曰:「胜者若双数则曰若干纯,只数则曰若干竒。犹十算则云五纯,九算则云九竒也。」
朱子曰:「孔说差胜,然恐或是九算,则曰四纯一竒也。」世佐案:《投壶》孔疏与注合,若朱子所言,则竒仍不可言若干矣。又案《投壶》云:「遂以竒算告曰:某党贤于某党若干。纯竒则曰竒。」若然,则释获者之取贤获,无论多寡,止一算而已,亦不尽所余而执之也。
若左右钧,则左右皆执一算以吿曰:「左右钧。」降,复位。坐,兼敛算,实八算于中,委其余于中。西兴共而俟。
疏曰:「此将为第三畨射,故豫设之。或实或委,一如前法也。」
右数获
郝氏曰:「算获之法,槩左右三耦,通计胜负。左右非一人,而中有多寡,或全中,或全不中。不中者得隠芘,而多中者蒙枉罸,何以别乎?据罸觯胜者与不胜者升,是以各耦为胜负也。逐耦而算,何止十纯?通三耦,左右不过十二矢。本文或有疑误,不然,何告获与饮罸殊不相应也?岂算获则并三耦而饮,不胜仍分各耦与?」
世佐案:此算获之法,合三耦及众射者而统计之,分左右,不分各耦。下文「饮不胜者」亦然。其间诚有不中而隠芘、多中而蒙罸者,此正圣人深意所在,不可不知。葢古者射以观徳,贤不肖分焉,争心所易起也。若每耦自分胜负,则相形之下,难乎其为不胜者矣。惟如是,则其不胜非一人之咎,而其胜也亦非一人之长,使不能者知耻,而胜者亦无所容其矜焉。所以潜消其争鬭之萌,而养其寛厚和平之徳也。乡射但以习礼乐,非以别贤否,故尔。若夫天子试士于射宫,中多者得与于祭,中少者不得与于祭,其法必与此异,而今不可考矣。郝氏之言,殆未达斯意与?
司射适堂西命弟子设丰
注曰:「将饮不胜者,设丰,所以承其爵也。丰形葢似豆而卑。」
聂氏曰:旧图引制度云:「射罸爵之丰,作人形,丰,国名,其君坐酒亡国,戴杆以为戒。」张镒云:「郑注乡射与燕礼义同,以眀其不异也。」制度之说,何所据乎?且圣人一献之礼,賔主百拜,此所以偹酒祸也。岂独于射事而以亡国之丰为戒哉?恐非也。其制一同,爵坫更不别出。又曰:「坫以庋爵,亦以承尊。」若施于燕射之礼,则曰「▯【音丰】贾义云:「今诸经承尊爵之噐不用本字之▯,但用丰年之丰,从豆为形,以▯为声也。何者?以其时和年丰,谷豆多有粢盛丰偹,神歆其祀,人受其福也。」
敖氏曰:「命设丰,乃不搢扑者,以尊者亦当饮此丰上之觯故也。」
弟子奉丰升,设于西楹之西,乃降。
敖氏曰降反于堂西
胜者之弟子洗觯,升酌,南面坐,奠于丰上,降,袒,执弓,反位。
注曰:「胜者之弟子,其少者也。耦不酌,下无能也。酌者不授爵,畧之也。执弓,反射位,不俟其党。已酌,有事。敖氏曰:『弟子不待司射命之,而洗觯,升酌者设丰,实觯,其事相因,可知也。』此不命之,而弟子知其为胜党者,葢于释获者升告之时,已与闻之矣。胜者之党,实觯者,主于饮不胜者也。酌者不授爵,辟饮尊者之礼也。反位,反堂西之位。此时袒,执弓于礼无所当。『三字
译敖氏说:“这是说按照它们所缩、所横以及每次放置的不同来区分。区分开来,那么依次向北排列吗?”
世佐按:敖氏解释“每委”二字,应当是“十纯”。
司射回到原位,负责统计成绩的人于是上前,取出胜方剩余的算筹,拿着它走上台阶,从西阶走到台阶尽头,不登上厅堂,向宾客报告。
注说:“贤获是胜方剩余的算筹。整理好之后取出剩余的部分。”
敖氏说:“贤获是胜方所剩余的算筹。说‘贤’,是因为下文的内容。已经数完左方,获者稍微退后,在正西方向核对算筹的多少,最后取出剩余的部分,双手共同拿着它走上台阶。”
如果右方胜,就说“右方胜过左方”;如果左方胜,就说“左方胜过右方”。用成双的数目报告,如果有单数,也说“单数”。
注说:“贤,就是胜的意思。说‘贤’,是因为射箭以射中为优秀。假如右方胜,报告说:‘右方胜过左方若干,成双的若干,单数。’”
疏说:“若干,是数目不确定的说法。凡是计数方法,一二以上都可以称为若干。单数就是一,一之外没有若干。郑玄也说若干,是因为成双的有若干。单数也说若干,单数说若干,是衍文。”
孔氏说:“胜方如果是双数就说若干纯,如果是单数就说若干奇。比如十根算筹就说五纯,九根算筹就说九奇。”
朱熹说:“孔氏的说法稍好,但恐怕如果是九根算筹,就说四纯一奇吧。”世佐按:《投壶》孔疏与注相合,如果像朱熹所说,那么单数仍然不能说若干了。又按《投壶》说:“于是用单数算筹报告说:某方胜过某方若干。成双和单数就说单数。”如果这样,那么负责统计的人取出胜方的算筹,无论多少,只取一根罢了,也不是把剩余的都拿着。
如果左右相等,那么左右都拿一根算筹报告说:“左右相等。”走下台阶,回到原位。坐下,合并收起算筹,把八根算筹放入容器中,把其余的放在容器旁边。西兴共同等待。
疏说:“这是为了准备第三轮射箭,所以预先设置。有的放入有的放置,完全按照前面的方法。”
右数获
郝氏说:“计算成绩的方法,大概左右三组,总计胜负。左右不是一个人,射中的有多有少,有的全中,有的全不中。不中的得到庇护,而多中的遭受冤枉的惩罚,怎么区分呢?根据罚酒,胜者和不胜者都上去,是以各组为胜负的。逐组计算,怎么只有十纯?通共三组,左右不过十二支箭。本文可能有疑误,不然,为什么报告成绩与饮酒惩罚完全不同呢?难道计算成绩时合并三组饮酒,不胜的仍然分各组吗?”
世佐按:这种计算成绩的方法,合并三组及众射者而统计,分左右,不分各组。下文“饮不胜者”也是这样。其间确实有不中而得到庇护、多中而遭受惩罚的,这正是圣人的深意所在,不可不知。大概古代射箭用来观察德行,贤与不贤区分开来,争心容易兴起。如果每组自己分胜负,那么在对比之下,很难让不胜者心服。只有这样,那么不胜不是一个人的过错,而胜也不是一个人的长处,使不能者知道羞耻,而胜者也没有地方自夸。所以暗中消除争斗的萌芽,而培养宽厚和平的德行。乡射只是用来练习礼乐,不是用来区分贤与不贤,所以这样。至于天子在射宫考察士人,射中多的可以参与祭祀,射中少的不能参与祭祀,其方法一定与此不同,而现在无法考证了。郝氏的话,大概没有达到这个意思吧?
司射走到堂西命令弟子设置丰
注说:“将要饮不胜者,设置丰,用来承接他们的爵。丰的形状大概像豆但低矮。”
聂氏说:旧图引制度说:“射罚爵的丰,做成人的形状,丰,是国名,其君因酒亡国,戴杆以为警戒。”张镒说:“郑注乡射与燕礼意义相同,以表明它们没有不同。”制度的说法,有什么依据呢?而且圣人一献之礼,宾客主人百拜,这是用来防备酒祸的。难道只在射事上用亡国之丰作为警戒吗?恐怕不对。其制度相同,爵坫更不另外出现。又说:“坫用来放置爵,也用来承接尊。”如果用于燕射之礼,就说“〇【音丰】贾义说:“现在各种经典承接尊爵的器具不用本字的〇,只用丰年的丰,从豆为形,以〇为声。为什么?因为当时和年丰,谷豆多有粢盛丰备,神歆其祀,人受其福。”
敖氏说:“命令设置丰,是不插扑者,因为尊者也应该饮这丰上的觯。”
弟子捧着丰走上台阶,设置在西楹的西边,于是走下。
敖氏说:降反于堂西
胜者的弟子洗觯,走上台阶斟酒,面向南坐下,放在丰上,走下,袒露右臂,拿着弓,回到原位。
注说:“胜者的弟子,是年轻的人。耦不斟酒,下面没有能力。斟酒的人不授予爵,是简略了。拿着弓,反射位,不等待他的党。已经斟酒,有事。敖氏说:‘弟子不等待司射命令,而洗觯,走上台阶斟酒,设置丰,装满觯,其事相因,可知也。’这里不命令,而弟子知道他是胜党,大概是在释获者走上台阶报告的时候,已经听说了。胜者的党,装满觯的人,主要是饮不胜者的。斟酒的人不授予爵,是避开饮尊者的礼节。回到原位,回到堂西的位置。此时袒露右臂,拿着弓,在礼上没有应当的。”
疑衍』,大射仪无之。」
世佐案:胜者之弟子,亦与于射者也。其洗觯升酌也,自堂西而来,则其反位也,亦反于堂西耳。注乃以为反射位者,因经「袒执弓」三字在反位之上而误也。夫众射者之弓,皆释于堂西,礼未有于阶前袒执弓者,敖氏所以有衍文之疑也。以愚考之,则亦非衍也。葢云「降袒执弓」,则其适堂西可知矣。反位者,反南面东上之位,就其耦也。先袒执弓,而后反位者,为其耦已执弛弓而俟也。经言此者,欲着司射遂袒执弓以下事,与此洗觯升酌同节也。且以见此弟子之亦与射也,不言「决遂」,文省也。
译“疑衍”,大射仪中没有这种情况。
世佐按:获胜者的弟子,也参与射礼。他洗觯、升堂斟酒时,是从堂西而来,那么他返回原位时,也是返回到堂西罢了。注疏认为“反射位”是因为经文“袒执弓”三个字在“反位”之前而导致的错误。众射者的弓,都放在堂西,礼制中没有在台阶前袒露左臂、手持弓的情况,所以敖氏才有衍文的怀疑。据我考证,这也不是衍文。大概说“降堂、袒露左臂、手持弓”,那么他前往堂西就可以知道了。“反位”,是返回南面、以东为尊的位置,去靠近他的对手。先袒露左臂、手持弓,然后才返回原位,是因为他的对手已经拿着松弛的弓在等候了。经文这样说,是为了表明司射随后袒露左臂、手持弓等后续事项,与这洗觯、升堂斟酒属于同一环节。并且借此表明这位弟子也参与射礼,不说“决遂”,是文字简省。
司射遂袒执弓,挟一个,搢扑,北面于三耦之南,命三耦及众賔胜者皆袒决遂,执张弓。
注曰:「执张弓,言能用之也。右手执▯,如卒射。」
敖氏曰:「司射袒,亦决遂,经文省耳。执张弓射时,执弓之常法也。」
不胜者,皆袭説决拾,郤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执弣。
注曰:「固袭说决拾矣。复言之者,起胜者也。执弛弓,言不能用之也。两手执弣,又不得执▯。」
敖氏曰:「此亦司射以是命之也。不胜者固袭说决拾矣,复言之者承命胜者之后,宜明言之,不然则嫌亦袒决遂与之同也。弛弓而又横执之,皆变于常,且示辱也。」
司射先反位,三耦及众射者皆与其耦进,立于射位,北上。
郝氏曰:「射位始序立,作射之位,司射与司马位之西南也。」
司射作,升饮者如作射。一耦进,揖如升射。及阶,胜者先升堂,少右。
注曰:先升尊贤也。少右辟饮者也。亦相饮之位。朱子曰:右自北面而言,则东也。所以辟,当饮者使得升取觯也。相饮之位,谓饮之者立于饮者之右也。敖氏曰:先升胜者,升三等而不胜者从之也。上下射在庭,如初仪。至阶乃以胜负分先后,葢屈伸之节然尔。先者少右辟饮者,变于射时也。耦不酌不授,乃同升而并立者,示相饮之意也。
不胜者进,北面坐,取丰上之觯,兴,少退立,卒觯,进,坐奠于丰下,兴,揖。
注曰:「立卒觯,不祭不拜,受罸爵不偹礼也。右手执觯,左手执弓。」
敖氏曰:「进固北面矣,乃言之者,嫌南面奠觯,则亦当南面取觯也。少退者,欲与胜者并,乃饮也。」丰下,丰下之南。
不胜者先降
注曰后升先降畧之不由次
敖氏曰:「不胜者,若下射也,则既降而少右;上射则少左。庭中之行,如射时。」
与升饮者相左,交于阶前,相揖,出于司马之南,遂适堂西,释弓袭而俟。
注曰俟复射
敖氏曰:「不胜者释弓而已,胜者又说决拾而袭也。」经文省尔,俟谓南面东上,以俟司射之后命。
有执爵者
注曰:「主人使賛者代弟子酌也。于既升饮,而升自西阶,立于序端。」
执爵者坐,取觯,实之,反奠于丰上。
注曰每者辄酌以至于徧
敖氏曰取觯北面奠之亦南面
升饮者,如初三耦,卒饮,賔主人大夫不胜,则不执弓。执爵者取觯,降洗,升实之,以授于席前。
注曰优尊也
敖氏曰:「上射胜,则酌主人大夫;下射胜,则酌賔。」
受觯以适西阶上北面立饮
注曰受罸爵者不宜自尊别
卒觯授执爵者反就席
敖氏曰:「必授之者,宜反于其所受者也。」
大夫饮则耦不升
注曰:「以賔主人饮耦在上,嫌其升。」
敖氏曰:「不升立于射位也。大夫既饮,则径适堂西而释弓。」与
若大夫之耦不胜,则亦执弛弓,特升饮。
注曰尊者可以孤无能
敖氏曰:「言特升饮,明大夫在席自若也。」
郝氏曰:「大夫耦饮,大夫不升,则賔主人耦饮,同可知。世佐案:注意,葢谓不胜者特升饮,是以其无能而孤之也。大夫与其耦尊卑不敌,故可耳;其敌者,则必与之偕也。」监本于「能」下衍一对字,今从通解本删。
众賔继饮,射爵者辩,乃彻丰与觯。
注曰:「彻犹除也。设丰者,反丰于堂西;执爵者,反觯于篚。」
敖氏曰:「众賔继饮,皆如三耦也。自命设丰以下,皆言胜者饮,不胜者之礼。若左右钧,则无此,而即献获者与?」
郝氏曰射爵即罸觯
右饮不胜者
司马洗爵,升实之,以降献获者于侯。
注曰:「乡人获者,贱眀其主,以侯为功,得献也。」
敖氏曰:「获者受命于司马,故司马主献之。是时,获者负侯未退,就而献之,辟君礼也。献时,葢西南面,大射之礼,献获者于侯西北三歩。」
荐脯醢设折爼俎与荐皆三祭
注曰:「皆三祭,为其将祭侯也。祭侯三处也。」
疏曰:三处者,下文右与左、中是也。
敖氏曰:「先设荐俎,乃受爵,亦变于君礼也。其设之
译司射于是袒露右臂,手持弓,腋下夹着一支箭,腰间插着扑,面向北站在三耦的南面,命令三耦以及众宾客中获胜的人都袒露右臂、佩戴决遂,手持张开的弓。
注说:“手持张开的弓,是说能够使用它。右手执弓,如同卒射时一样。”
敖氏说:“司射袒露右臂,也佩戴决遂,经文省略了。手持张开的弓,是射时持弓的常规做法。”
没有获胜的人,都穿着衣服,摘下决遂,左手向后缩回,右手将松弛的弓横放在左手上,于是用手握住弓弣。
注说:“本来就已经穿着衣服、摘下决遂了。再次提及,是为了引出获胜者的情况。手持松弛的弓,是说不能使用它。两手握住弓弣,又无法执弓。”
敖氏说:“这也是司射以此命令他们。没有获胜的人本来就已经穿着衣服、摘下决遂了,再次提及,是因为承接在命令获胜者之后,应当明确说明,否则就会让人误以为他们也像获胜者一样袒露右臂、佩戴决遂。松弛的弓而又横着拿,都是与常规不同,并且表示羞辱。”
司射先返回原位,三耦以及众射手都与其对手一同前进,站在射位上,以北为上。
郝氏说:“射位开始排列站立,作为射箭的位置,在司射与司马位置的西南面。”
司射发出指令,升堂饮酒的人如同发出射箭指令时一样。一耦前进,作揖如同升堂射箭时一样。到达台阶,获胜的人先登上堂,稍微靠右。
注说:“先登堂是尊重贤者。稍微靠右是为了避开饮酒的人。这也是相互饮酒的位置。朱熹说:右是从面向北来说的,也就是东面。所以避开,是让应当饮酒的人能够登堂取觯。相互饮酒的位置,是说饮酒的人站在被饮酒者的右边。”敖氏说:“先登堂的是获胜者,登上三等台阶后,没有获胜的人跟随其后。上下射在庭院中,如同初始礼仪。到了台阶才以胜负区分先后,大概是屈伸的节度如此。先登堂的人稍微靠右避开饮酒者,是与射时不同。对手不斟酒不授予,于是同登堂并站立,表示相互饮酒的意思。”
没有获胜的人前进,面向北坐下,取丰上面的觯,起身,稍微退后站立,喝完觯中的酒,前进,坐下将觯放在丰下面,起身,作揖。
注说:“站着喝完觯中的酒,不祭祀不拜谢,接受罚爵不备全礼仪。右手持觯,左手持弓。”
敖氏说:“前进本来就已经面向北了,再次提及,是担心面向南放置觯,那么也应当面向南取觯。稍微退后,是想与获胜者并列,于是饮酒。”丰下面,是丰下面的南面。
没有获胜的人先下堂。
注说:后登堂先下堂,是简略之礼,不按照次序。
敖氏说:“没有获胜的人,如果是下射,那么下堂后稍微靠右;如果是上射,则稍微靠左。庭院中的行走,如同射时。”
与登堂饮酒的人交错,在台阶前相遇,相互作揖,从司马的南面走出,于是前往堂西,放下弓,穿上衣服等待。
注说:等待再次射箭。
敖氏说:“没有获胜的人只是放下弓,获胜的人则又摘下决遂并穿上衣服。”经文省略了,等待是说面向南以东为上,等待司射随后的命令。
有持爵的人。
注说:“主人让赞者代替弟子斟酒。在已经登堂饮酒后,从西阶登堂,站在序端。”
持爵的人坐下,取觯,斟满酒,返回放在丰上面。
注说:每人都斟酒,直到遍饮。
敖氏说:取觯面向北放置,也是面向南。
登堂饮酒的人,如同最初的三耦,喝完酒,宾客、主人、大夫没有获胜,就不持弓。持爵的人取觯,下堂清洗,登堂斟满酒,在席前授予。
注说:优待尊者。
敖氏说:“上射获胜,就斟酒给主人、大夫;下射获胜,就斟酒给宾客。”
接受觯前往西阶上面面向北站立饮酒。
注说:接受罚爵的人不应当自尊有别。
喝完觯中的酒,授予持爵的人,返回就席。
敖氏说:“一定要授予他,是应当返回到接受的地方。”
大夫饮酒,对手不登堂。
注说:“因为宾客、主人饮酒,对手在上,担心他们登堂。”
敖氏说:“不登堂站在射位上。大夫已经饮酒,就直接前往堂西放下弓。”
如果大夫的对手没有获胜,也就持松弛的弓,独自登堂饮酒。
注说:尊者可以单独,无能。
敖氏说:“说独自登堂饮酒,表明大夫在席上如常。”
郝氏说:“大夫对手饮酒,大夫不登堂,那么宾客、主人对手饮酒,同样可知。世佐案:注的意思,大概是说没有获胜的人独自登堂饮酒,是因为他无能而孤立他。大夫与其对手尊卑不相等,所以可以;其相等的,则必须与他一起。”监本在“能”下多了一个“对”字,现在根据通解本删除。
众宾客接着饮酒,射爵的人遍饮,于是撤去丰和觯。
注说:“撤去就是除去。设置丰的人,将丰返回到堂西;持爵的人,将觯返回到篚中。”
敖氏说:“众宾客接着饮酒,都如同三耦一样。自从命令设置丰以下,都说获胜者饮酒,没有获胜者的礼仪。如果左右相等,就没有这些,而是立即献酒给获者吗?”
郝氏说:射爵就是罚觯。
右边饮酒的是没有获胜的人。
司马清洗爵,登堂斟满酒,下堂在侯处献酒给获者。
注说:“乡人获者,地位低贱,表明其主,以侯为功,得以献酒。”
敖氏说:“获者接受司马的命令,所以司马主持献酒。这时,获者背着侯没有退下,就近献酒,避开君礼。献酒时,大概是面向西南,大射的礼仪,献酒给获者在侯西北三步。”
进献脯醢,设置折爼,俎与进献的都三次祭祀。
注说:“都三次祭祀,是因为他们将祭祀侯。祭祀侯三个地方。”
疏说:三个地方,下文右边与左边、中间就是。
敖氏说:“先设置进献和俎,然后接受爵,也是与君礼不同。其设置
,亦当侯中,在获者之前。」
张氏曰:「皆三祭脯之半,脡俎之离肺,皆三也。」
世佐案:此俎之祭敖,谓刌肺得之。葢此祭肺,为侯神设也,不为获者。
译,也应当在侯中,在获者之前。」
张氏说:「都是三祭脯的一半,脡俎上的离肺,都是三祭。」
世佐按:这俎上的祭敖,是说刌肺得到的。大概这祭肺,是为侯神设置的,不是为获者。
获者负侯,北面拜,受爵;司马西面拜,送爵。
注曰:「负侯,负侯中也。拜送爵不同面者,辟正主也。其设荐俎西面,错以南为上,为受爵于侯,荐之于位。」疏曰:「上文正主献賔、献众賔皆北面,与受献者同面,今此与受献者不同面,故云辟正主也。此云负侯北面拜受爵,是受爵于侯;下云左个之西北三歩,东面设荐,是荐之于位也。」
敖氏曰:「固负侯北面矣,复言之者,眀其还而倚旌,乃拜。且嫌受献,或异面也。此拜送爵不同面者,眀其异于常礼也。」
世佐案:注意,葢谓上文设荐俎之法,设者西面错之,以南为上。爼在荐南也。知西面错者,以送爵者亦西面故也。先设于此者,为其受爵于侯,故亦于其负侯之位荐之也。获者北面而设,爼在荐南者,以其暂错于此,且变于祭侯也。疏误。
获者执爵,使人执其荐与爼,从之适右个,设荐俎。注曰:获者以侯为功,是以献焉。人谓主人賛者,上设荐爼者也。为设笾在东,豆在西,爼当其北也。言使设新之。
疏曰:「侯以北面为正,依《特牲》《少牢》皆笾在右,故知笾在东右厢,豆在西左厢,可知也。」
敖氏曰:「获者,因射侯而得献,故就侯而祭其荐俎与酒焉,示不忘本也。」
郝氏曰:「侯北靣以东为右偏,则为个。」
姜氏曰:「献爵于侯,负侯拜受,谓居侯北三步而不西耳。若谓于侯拜受,则侯中与左右个皆一侯之内也,相去几何?何以云使人执其荐与俎从之适右个耶?惟去其侯三歩,东往右个,故曰执而从之。又曰适世佐。案经云:「献获者于侯」,又云:「获者负侯北面拜受爵」,则其于侯中眀矣。侯中与右个在一侯之内,乃云使人执其荐与俎从之而适者,礼以变易为敬,不径自中而移于东也。下经云:「适左个」,中亦如之。然则自右而移于左,自左而复移于中,皆使人执其荐俎从之而适也。岂必去侯三步而后可云适哉?姜说误矣。」
获者南面坐,左执爵,祭脯醢,执爵兴,取肺,坐祭,遂祭酒。注曰:「为侯祭也,亦二手祭酒,反注如大射。」
敖氏曰:「必云执爵兴者,见其所取者非离肺也。取离肺者,必奠爵乃兴。」
兴适左个中亦如之
注曰:「先祭左个,后中者,以外即之至中。若神在中也。」郝氏曰:「左个,侯西偏;中,侯中间。」
左个之西北三步,东面设荐俎。获者荐右,东面立饮,不拜。既爵。
注曰:「不就乏者,明其享侯之余也。」立饮荐,右近司马,于是司马北面。
敖氏曰:「左个之西北三步,获者受献之正位,荐右脯南也。饮于荐右,亦变于大射礼也。」
世佐案:「东面设荐俎,谓主人之賛者,东面设也。旧说,获者东面设者西面。非张氏句读,以此五字为句,今从之。」
司马受爵奠于篚复位
敖氏曰:「司马于此方言复位,则是既献获者于侯之后,即北面立于侯之西北,以俟获者之来与?」
获者执其荐,使人执俎从之,辟设于乏南。
注曰:「迁设荐俎,就乏眀已所得礼也。言辟之者,不使当位。辟举旌偃旌也,设于南右之也。凡他荐俎,皆当其位之前。」
敖氏曰:「获者,于此自执其荐者,已授爵,则不敢徒手而劳人也。辟如辟奠之辟,谓离于故处也。此改设于乏南,故云辟设。必就乏者,宜近其位也。不当其位,辟旌。」
世佐案辟设之义敖得之
获者负侯而俟
敖氏曰俟俟命去侯
右司马献获者
司射适阶【敖本阶上有西字衍】西释弓矢,去扑,说决拾,袭适洗,洗爵,升实之,以降献,释获者于其位,少南,荐脯醢,折俎有祭。
注曰不当其位辟中
敖氏曰:「释弓矢,说决拾,为将洗酌而行礼也。不执弓矢,则当袭矣。去扑者献,则不可佩刑器也。释获者聴命于司射,故司射主献之。折上当有设字,葢文脱也。有祭脯与切肺也。」
世佐案:司射作升饮者讫,即为此献。释获者之事,亦与司马献获者同节也。经中此类甚多,若必一事毕乃为一事,则一日之间有不
译中箭者背负箭靶,面朝北跪拜,接受爵杯;司马面西跪拜,送还爵杯。
注说:“负侯,是背负箭靶的中部。拜送爵杯时方向不同,是为了避开正主。设置荐俎时面西,以南为上,这是因为在箭靶处接受爵杯,并在该位进行荐献。”疏说:“上文正主献宾、献众宾都面朝北,与接受献酒的人方向相同,现在这里与接受献酒的人方向不同,所以说避开正主。这里说负侯面朝北跪拜接受爵杯,是在箭靶处接受爵杯;下文说在左个的西北三步处,面朝东设置荐俎,是在该位进行荐献。”
敖氏说:“本来已经负侯面朝北了,再次提及,是为了明确他转身倚靠旌旗,才进行跪拜。而且担心接受献酒时,方向会有所不同。这里拜送爵杯方向不同,是为了明确这与常规礼仪不同。”
世佐按:注意,大概是指上文设置荐俎的方法,设置者面西摆放,以南为上。俎在荐的南边。知道是面西摆放,是因为送爵杯的人也面西。先在这里设置,是因为他在箭靶处接受爵杯,所以也在负侯的位置进行荐献。中箭者面朝北设置,俎在荐的南边,是因为暂时放置在这里,并且不同于祭侯的礼仪。疏的解释有误。
中箭者拿着爵杯,派人拿着荐和俎跟随他到右个,设置荐俎。注说:“中箭者因为射中箭靶有功,所以献酒给他。人指主人的赞者,就是上文设置荐俎的人。设置时笾在东边,豆在西边,俎在它们的北边。说的是让人设置新的。”
疏说:“箭靶以面朝北为正,依据《特牲》《少牢》都是笾在右边,所以知道笾在东边的右厢,豆在西边的左厢,这是可以推知的。”
敖氏说:“中箭者,因为射中箭靶而得到献酒,所以在箭靶处祭献荐俎和酒,表示不忘根本。”
郝氏说:“箭靶北面以东为右偏,就是右个。”
姜氏说:“向箭靶献爵杯,负侯跪拜接受,是指站在箭靶北边三步而不往西。如果是指在箭靶处跪拜接受,那么箭靶中部和左右个都在同一个箭靶范围内,相距多少呢?为什么说派人拿着荐和俎跟随他到右个呢?只有离开箭靶三步,向东前往右个,所以说拿着跟随。又说‘适世佐’。按经文说:‘在箭靶处献中箭者’,又说:‘中箭者负侯面朝北跪拜接受爵杯’,那么在箭靶中部是明确的。箭靶中部和右个在同一个箭靶范围内,却说派人拿着荐和俎跟随他前往,是因为礼仪以变化为敬,不直接从中部移到东边。下文说‘到左个’,中部也是如此。那么从右移到左,从左再移回中部,都是派人拿着荐俎跟随他前往。难道一定要离开箭靶三步才能说‘前往’吗?姜氏的说法有误。”
中箭者面朝南坐下,左手拿着爵杯,祭献脯醢,拿着爵杯起身,取肺,坐下祭献,接着祭酒。注说:“为箭靶祭献,也是双手祭酒,倒酒如大射礼一样。”
敖氏说:“一定要说拿着爵杯起身,是为了表明他所取的肺不是离肺。取离肺的人,必须放下爵杯才起身。”
起身到左个,中部也这样做。
注说:“先祭左个,后祭中部,是因为从外到中部。如果神在中部。”郝氏说:“左个,是箭靶的西偏;中,是箭靶中间。”
左个的西北三步,面朝东设置荐俎。中箭者在荐的右边,面朝东站着饮酒,不跪拜。喝完爵杯。
注说:“不在乏处,是为了明确这是享用箭靶的剩余。”站在荐的右边饮酒,靠近司马,于是司马面朝北。
敖氏说:“左个的西北三步,是中箭者接受献酒的正位,荐的右边脯在南边。在荐的右边饮酒,也是不同于大射礼的变化。”
世佐按:“面朝东设置荐俎,是说主人的赞者,面朝东设置。旧说,中箭者面朝东设置者面西。不是张氏的句读,把这五个字作为一句,现在遵从它。”
司马接受爵杯放在篚里,回到原位。
敖氏说:“司马在这里才说回到原位,那么是在向中箭者献酒之后,就面朝北站在箭靶的西北,等待中箭者来吗?”
中箭者拿着荐,派人拿着俎跟随他,避开设置在乏的南边。
注说:“迁移设置荐俎,靠近乏,明确自己所得到的礼仪。说避开,是不让它正对位置。避开举旌偃旌,设置在南边是偏右。其他所有的荐俎,都正对它们的位置前面。”
敖氏说:“中箭者,在这里自己拿着荐,已经授爵,就不敢徒手劳烦别人。避开如同避奠的避开,意思是离开原来的地方。这里改设在乏的南边,所以说避开设置。一定要靠近乏,是因为应该靠近他的位置。不正对位置,避开旌旗。”
世佐按:避开设置的含义,敖氏得到了。
中箭者负侯等待。
敖氏说:等待,等待命令离开箭靶。
右司马献中箭者。
司射到台阶【敖本阶上有西字衍】西边放下弓矢,去掉扑,脱下决拾,穿上外衣到洗处,洗爵杯,升堂装满酒,下来献酒,在中箭者的位置,稍南,荐脯醢,折俎有祭。
注说:不正对位置,避开中部。
敖氏说:“放下弓矢,脱下决拾,是为了洗酌而行礼。不拿着弓矢,就应当穿外衣。去掉扑,是因为献酒时不可佩戴刑器。中箭者听命于司射,所以司射主持献酒。折上当有设字,大概是文字脱漏。有祭脯和切肺。”
世佐按:司射作升饮者完毕后,就进行这个献酒。释获者之事,也与司马献获者同节。经中此类甚多,若必一事毕乃为一事,则一日之间有不
能终礼者矣。阶西,司射倚弓矢与扑之所説。决拾袭当于堂西,不言者从省文。
译这是能够完成射礼的人了。在西侧台阶上,司射将弓、箭以及扑子放在所指定的位置。决和拾穿戴在堂的西边,文中没有特别说明,是因为遵循了省略的文体惯例。
释获者荐右东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释获者就其荐坐左执爵祭脯醢,兴取肺,坐祭,遂祭酒,兴司射之西北面立饮不拜。既爵,司射受爵,奠于篚。
敖氏曰:「就其荐,谓于荐西也。司射之西,则又少南于荐右之位矣。葢与司射俱北面,则宜并立也。拜受立饮,不同面者,异于堂上之献也。获者亦然。」
释获者少西辟荐反位
注曰:「辟荐少西之者,为复射妨。司射视算也,亦辟爼。」敖氏曰:「辟与上经『辟设』之意同,惟云『辟荐』,据释获者所执而言也。辟俎,则有司为之。」
司射适堂西,袒决遂,取弓于阶西,挟一个,搢扑,以反位。敖氏曰:“为献事毕也。”至此乃言反位,则向者于既奠爵于篚,乃遂适堂西矣。
右司射献释获者
郝氏曰:「获与释获者分卑,而献爵荐爼之礼均。葢射以侯为主,以中为贤。获者司侯,释获者司中。敬其事,因重其人。虽以歌工、笙师爵,无不徧献,无不拜。旅酬终燕,虽主人之賛,亦与焉。古人饮食之际,情至礼恭如此,可以达礼之义矣。」
司射去扑,倚于阶西,升,请射于賔,如初,賔许。
敖氏曰:「搢扑而即去,反位而即徃,皆礼节当然也。不于未搢扑而遂请者,有事于尊者,不宜与献贱者之礼相因也。」
张氏曰:「自此下至退中与算,而俟言以乐节射之仪。司射又请射,命耦三耦,賔主人大夫众賔卒射,皆拾取矢。司射作,上射升射,请以乐为节。三耦賔主人大夫众賔卒射,又命取矢,乘矢又视算数获,又设丰饮。不胜者又拾取矢,授有司,乃説侯纲,退旌,退楅,退中与算。共九节射之第三畨也。」
右三请射
司射降,搢扑,由司马之南,适堂西,命三耦及众賔皆袒决遂,执弓就位。
注曰:「位射,位也。不言射者,以当序取矢。」
疏曰射位在司射之西南东面
司射先反位
注曰:「言先三耦及众賔也。既命之,即反位,不俟之也。」世佐案:「上经于三耦初取弓矢之时,已云司射先立于所设中之西南,及其将饮不胜者也,又云司射先反位,并此凡三言先矣,其义一也。」第二畨将射,命三耦拾取矢,司射反位,不言「先」,文有详畧耳。注云:「向不言先,三耦未有拾取矢,位无所先。」非又案:「射者堂下止有二位,堂西南面比耦之位一也,司射之西南射位二也,司马之西南即司射之西南也。」疏以此位分为二,非。
三耦及众賔皆袒决遂,执弓,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注曰:以,犹与也。
司射作,拾取矢。三耦拾取矢,如初,反位。
敖氏曰:「司射亦惟作上射也,位亦射位。」
賔主人大夫降揖如初,主人堂东,賔堂西,皆袒决遂,执弓,皆进阶前揖。
注曰南面相俟而揖行也
世佐案:賔主人各于堂下之东西方,袒决遂,执弓讫,乃皆进。賔进而东,主人进而西。及阶,各于其阶前南面揖而行。葢楅在中庭之南,当洗,故自堂东西来者,皆湏南行就之也。注:所谓南面相俟而揖行者,葢如此。疏云:各于堂上北面相见而揖,非。
及楅揖拾取矢如三耦
注曰:「及楅,当楅东西也。主人西面,賔东面,相揖,拾取矢,不北面揖,由便也。」
敖氏曰:「阶前揖而南,及楅揖而止。所止之处,即拾取矢之位也。是其位犹未离乎阶前矣。然则众耦于楅东西之位,亦宜如是也。」
卒北面搢三挟一个
敖氏曰:「卒即北面而为此,是犹未离其位也。此仪异于三耦者,葢退于北与退于南者不同也。」
世佐案:敖説是疏。云:此与上再请射章三耦取矢讫,搢三挟一个同。又同处非。
揖退
世佐案:賔主人北面揖讫,各由其故道而反。堂东西之位,此进而北行也。乃云退者,自楅而言也。注云:已揖左还,非。
賔堂西,主人堂东,皆释弓矢,袭及阶,揖,升堂,揖,就席。注曰:将袒,先言主人,将袭,先言賔,尊賔也。
大夫袒决遂执弓就其耦
注曰:「降,袒,决,遂于堂西,就其耦于射位,与之拾
译释获者走到右边的席前,面朝东拜受酒爵;司射面朝北拜送酒爵。释获者走到他的席前坐下,左手拿着酒爵,用干肉和肉酱祭祀,起身取肺,坐下祭祀,接着祭祀酒,起身后在司射的西北方站立,面朝北饮酒,不拜谢。喝完酒后,司射接过酒爵,放在篚中。
敖氏说:“‘就其荐’,是指在席的西边。司射的西边,又比席右边的位置稍偏南一些。大概与司射都面朝北,就应当并排站立。拜受、站立饮酒,方向不同,这是与堂上献酒的礼仪有所区别。获者的情况也是如此。”
释获者稍微向西避开席子,返回原位。
注说:“避开席子稍微向西,是为了不妨碍复射时司射观看算筹。司射观看算筹时,也避开俎。”敖氏说:“‘辟’与上文‘辟设’的意思相同,只说‘辟荐’,是根据释获者所执持的东西而言的。避开俎,则由有司去做。”
司射走到堂西,袒露左臂,佩戴决遂,从台阶西边取弓,夹着一支箭,插着扑,返回原位。敖氏说:“这是因为献酒的礼仪已经完毕。”到这里才说返回原位,那么之前当酒爵已经放在篚中后,他就随即走到堂西去了。
右司射向释获者献酒。
郝氏说:“获者与释获者的地位虽然卑微,但献酒、进献俎的礼仪却相同。大概射箭以靶子为主,以射中为贤能。获者掌管靶子,释获者掌管射中。敬重其事,因而重视其人。即使是向歌工、笙师献酒,也没有不遍献的,没有不拜谢的。旅酬结束后宴饮,即使是主人的赞礼,也参与其中。古人饮食之际,情感至深,礼仪恭敬如此,可以通达礼仪的意义了。”
司射去掉扑,靠在台阶西边,登堂,向宾客请示射箭,像当初一样,宾客答应。
敖氏说:“插着扑随即去掉,返回原位随即前往,都是礼节所应当的。不在还没插扑时就请示,是因为有事于尊者,不适宜与献酒给地位卑下者的礼仪相因循。”
张氏说:“从这里到退下中、算,等待用音乐节制射箭的礼仪。司射又请示射箭,命令三耦,宾客、主人、大夫、众宾客结束射箭,都拾取箭。司射起身,上射登堂射箭,请示用音乐作为节制。三耦、宾客、主人、大夫、众宾客结束射箭,又命令取箭,四支箭又查看算筹,统计射中,又设置丰饮。不胜者又拾取箭,交给有司,于是解开侯纲,退下旌旗,退下楅,退下中、算。共九节,是射箭的第三番。”
右三请射
司射走下堂,插着扑,从司马的南边,走到堂西,命令三耦及众宾客都袒露左臂,佩戴决遂,拿着弓到各自的位置。
注说:“位射,是射箭的位置。不说射,是因为应当依次取箭。”
疏说:射箭的位置在司射的西南方,面朝东。
司射先返回原位。
注说:“‘先’是指在三耦及众宾客之前。已经命令他们,就返回原位,不等待他们。”世佐案:“上文在三耦初次取弓矢的时候,已经说司射先站在所设中的西南方,等到将要饮不胜者酒的时候,又说司射先返回原位,加上这里一共三次说‘先’,其意义是一样的。”第二番将要射箭,命令三耦拾取箭,司射返回原位,不说“先”,是文辞有详略罢了。注说:“以前不说先,三耦还没有拾取箭,位置没有先后的区别。”不对。案:“射箭者在堂下只有两个位置,堂西南面比耦的位置是一个,司射的西南射箭位置是第二个,司马的西南就是司射的西南。”疏把这个位置分为两个,不对。
三耦及众宾客都袒露左臂,佩戴决遂,拿着弓,各自和自己的耦一起前进,返回到射箭的位置。注说:“以,就是和的意思。”
司射起身,拾取箭。三耦拾取箭,像当初一样,返回原位。
敖氏说:“司射也只是作为上射,位置也是射箭的位置。”
宾客、主人、大夫走下堂,作揖像当初一样,主人在堂东,宾客在堂西,都袒露左臂,佩戴决遂,拿着弓,都走到台阶前作揖。
注说:南面相对等待并作揖前行。
世佐案:宾客、主人各自在堂下的东西方,袒露左臂,佩戴决遂,拿着弓完毕,于是都前进。宾客向东进,主人向西进。到达台阶,各自在自己的台阶前南面作揖前行。大概楅在中庭的南边,对着洗,所以从堂东西来的人,都必须向南走靠近它。注所说的南面相对等待并作揖前行,大概就是这样。疏说:各自在堂上面朝北相见并作揖,不对。
到达楅处作揖,拾取箭像三耦一样。
注说:“到达楅,是指在楅的东西边。主人面朝西,宾客面朝东,互相作揖,拾取箭,不北面作揖,是因为方便。”
敖氏说:“在台阶前作揖向南走,到达楅处作揖停止。停止的地方,就是拾取箭的位置。这说明这个位置还没有离开台阶前。那么众耦在楅东西边的位置,也应当是这样。”
最终面朝北,插着三支箭,夹着一支箭。
敖氏说:“最终面朝北做这些动作,是还没有离开他的位置。这个礼仪与三耦不同的,大概是因为退到北边与退到南边不同。”
世佐案:敖氏的说法是对的。疏说:这与上面再请射章节中三耦取箭完毕,插着三支箭,夹着一支箭相同。又说相同的地方不对。
作揖退下。
世佐案:宾客、主人北面作揖完毕,各自沿着原来的道路返回。堂东西的位置,这里是向北走。却说退下,是从楅而言的。注说:已经作揖向左转,不对。
宾客在堂西,主人在堂东,都放下弓矢,穿上衣服,到达台阶,作揖,登堂,作揖,走到席前。注说:将要袒露时,先说主人,将要穿好衣服时,先说宾客,是尊重宾客。
大夫袒露左臂,佩戴决遂,拿着弓,走到他的耦那里。
注说:“走下堂,袒露左臂,佩戴决遂,在堂西,走到他的耦在射箭的位置,和他一起拾取”
取矢。」
揖皆进如三耦
敖氏曰:「如三耦,则耦不少退也。以其行事于庭,无堂上堂下之异,故不得如升射之仪也。」
译取箭。”
作揖后,双方都前进,如同三耦那样。
敖氏说:“如同三耦,那么耦射者就不稍退后。因为他们在庭院中行事,没有堂上与堂下的区别,所以不能像升射那样的仪节。”
耦东面,大夫西面。大夫进,坐説矢,束兴,反位,而后耦揖进。
注曰说矢束者下耦以将拾取
敖氏曰:「凡大夫之取矢于楅者,必说其矢束,以当拾取也。其自为耦者,并行至楅南,即为之;其与士为耦者,即位而后为之。此其异者也。大夫进及反位,皆不揖,以非与耦行礼之事也。」
世佐案:此大夫之说,矢束言于西面之下,则亦西面说也。敖云:北面,非又。案注:葢原大夫説矢束之意,亦欲如三耦之拾取,是以敌者之礼待其耦,故云下耦也。疏阙为补之。
坐兼取乗矢顺羽而兴反位揖
注曰:「兼取乘矢者,尊大夫,不敢与之拾也。相下相尊,君子之所以相接也。」
敖氏曰:「此与三耦异者,惟不拾取矢耳,余则同。」
大夫进,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搢三,挟一个。注曰:亦于三耦为之位。
揖,退耦,反位。大夫遂适序,西释弓矢,袭升即席。
注曰大夫不序于下尊也
众賔继拾取矢,皆如三耦以反位。
右射者皆取矢于楅
司射犹挟一个以进,作上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注曰:进前也。向言还,当上耦西面,是言进终始互相眀也。今文或言作升射。
敖氏曰:「进由司马之东而进也,此以适南为进者。凡进退之文无常,大抵以有事于彼为进,卒事而反为退也。上字似衍,否则其下当有耦字。今文或言作『升射』,葢后人亦疑其误而易之矣。」
司马升,命去侯,获者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
司射与司马交于阶前,去扑袭,升,请以乐乐于賔,賔许诺。
敖氏曰:司射惟去升耳,其决遂执弓挟矢,自若也,似不宜袭。此言袭,葢衍文。以乐乐者,用乐为欢乐也,以此请之于賔,故曰「请以乐乐于賔」。大射仪曰「请以乐世佐」。案此「袭」字非衍也,葢射武事也,故请射则袒;乐文事也,故请乐则袭。言「袭」则其说决拾可知矣。不释弓矢者,射未毕也。
司射降,搢扑,东面,命乐正曰:「请以乐乐于賔。」賔许。注曰:「东面,于西阶之前也。」不就,乐正命之者,传尊者之命于贱者,遥号命之可也。乐正亦许诺。
敖氏曰:「必搢扑而后命乐正者,辟并敬也。」
司射遂适阶间,堂下北面,命曰:「不鼓不释。」上射揖,司射退反位。
注曰:不与鼓节相应,不释算也。乡射之鼓五节,歌五终,所以将八矢。一节之间,当拾▯。四节四拾,其一节先以聴也。
疏曰:射人云:「王以驺虞九节,诸侯以貍首七节,卿大夫以采苹五节,士以采蘩五节。是卿大夫、士同五节,尊卑乐节虽多少不同,四节以尽乘矢则同,其余外皆以聴,以知乐终始长短也。王九节者,五节先以聴;诸侯七节者,三节先以聴;卿大夫、士五节者,一节先以聴。尊者先以聴则多,卑者先以聴则少,优至尊先知审也。」
敖氏曰:乡射之歌五终而鼓五节,其三节先以聴,而二节之间拾▯乘矢焉。射人职所谓五节二正是也。王之大射九节五正,诸侯七节三正,卿大夫与士同。世佐案此,当以疏説为正。敖氏好立异,而引《周礼》射人职为证。以愚考之,则不然。葢自敖説推之,则王之九节五正,五节之间拾▯乘矢,而其先以聴者四节也。诸侯之七节三正,三节之间拾▯乗矢,而其先以聴者亦四节也。夫天子以下降杀以两,礼之大凡也。今其先以聴者,天子诸侯同为四节,而大夫士仅减其一焉,固已不伦矣。且其拾▯乘矢一也,而乃有五正、三正、二正之不同。是节之多者似促数,而节之少者反舒长,此亦理之不可通者。葢射人所云九节、七节、五节者,以其乐节言也。所云五正、三正、二正者,以其侯采言也。郑注葢不可易矣,何必改先儒已定之说,以证已之臆见耶?又射人所言,当属賔射之礼。敖氏乃以大射目之,亦非说,见后。
乐正东面命大师曰:「奏《驺虞》。」间若一大师不兴,许诺。乐正退反位。
注曰:「东面者,进还乡夫师也。驺虞,国风《召南》之诗篇也。《射义》曰:『驺虞者,乐官备也。
译耦手面向东,大夫面向西。大夫上前,坐下解开箭束,将箭束拿起,回到原位,然后耦手作揖上前。
注解说:解开箭束拿起,是下耦将要拾取箭矢。
敖氏说:“凡是上大夫从楅上取箭,一定要解开箭束,以便拾取。如果是自己作为耦手,就并行走到楅的南面,随即这样做;如果是与士作为耦手,就就位后再这样做。这是不同的地方。大夫上前和返回原位,都不作揖,因为这不属于与耦手行礼的事。”
世佐按:这里大夫解开箭束的话,说在西面之下,那么也是面向西解开。敖氏说面向北,不对。按注:大概原本大夫解开箭束的意思,也想像三耦那样拾取,所以用对待对手的礼节对待他的耦手,所以说下耦。疏文缺失,这里补上。
坐下同时取四支箭,顺着箭羽拿起,起身返回原位作揖。
注解说:“同时取四支箭,是尊重大夫,不敢与他一起拾取。互相谦下互相尊重,是君子交往的方式。”
敖氏说:“这里与三耦不同的,只是不一起拾取箭矢罢了,其余都相同。”
大夫上前,坐下也同时取四支箭,像他的耦手那样。面向北插三支,夹一支。注解说:也在三耦的位置上。
作揖,退耦手,返回原位。大夫于是走到序,在西边放下弓矢,穿上外衣,升堂就席。
注解说:大夫不在下序,因为尊贵。
众宾客接着一起拾取箭矢,都像三耦那样返回原位。
右射者都从楅上取箭。
司射仍然夹一支箭上前,作为上射,像初时那样。一耦作揖升堂,像初时那样。注解说:上前。前面说还,应当上耦面向西,这里说进,始终互相说明。今文有的说作升射。
敖氏说:“进是从司马的东边上前,这里以向南为进。凡是进退的文字没有固定,大体以有事于那边为进,事毕返回为退。上字似乎多余,否则下面应当有耦字。今文有的说作‘升射’,大概后人也怀疑其错误而改动了。”
司马升堂,命令去掉侯,获者答应。司马降堂,放下弓返回原位。
司射与司马在阶前交错,去掉扑,穿上外衣,升堂,请求用音乐使宾客欢乐,宾客答应。
敖氏说:司射只是去掉升,他的决遂执弓夹箭,依然如故,似乎不应该穿外衣。这里说穿外衣,大概是衍文。以乐乐者,是用音乐作为欢乐,以此请求于宾客,所以说‘请以乐乐于賔’。大射仪说‘请以乐世佐’。按此‘袭’字不是衍文,大概射是武事,所以请射就袒露;乐是文事,所以请乐就穿外衣。说‘袭’那么其说决拾可知了。不放下弓矢,因为射没有结束。
司射降堂,插好扑,面向东,命令乐正说:“请求用音乐使宾客欢乐。”宾客答应。注解说:“面向东,在西阶之前。”不接近,乐正命令他,是传达尊者的命令给卑者,远远呼叫命令也可以。乐正也答应。
敖氏说:“一定要插好扑然后命令乐正,是避免并敬。”
司射于是走到阶间,堂下面向北,命令说:“不鼓不释。”上射作揖,司射退下返回原位。
注解说:不与鼓节相应,不释放算筹。乡射的鼓五节,歌五终,所以将八矢。一节之间,应当拾〇。四节四拾,其一节先以听。
疏文说:射人说:“王以驺虞九节,诸侯以貍首七节,卿大夫以采苹五节,士以采蘩五节。是卿大夫、士同五节,尊卑乐节虽多少不同,四节以尽乘矢则同,其余外皆以听,以知乐终始长短也。王九节者,五节先以听;诸侯七节者,三节先以听;卿大夫、士五节者,一节先以听。尊者先以听则多,卑者先以听则少,优至尊先知审也。”
敖氏说:乡射的歌五终而鼓五节,其三节先以听,而二节之间拾〇乘矢焉。射人职所谓五节二正是也。王之大射九节五正,诸侯七节三正,卿大夫与士同。世佐按此,当以疏说为正。敖氏好立异,而引《周礼》射人职为证。以愚考之,则不然。大概自敖说推之,则王之九节五正,五节之间拾〇乘矢,而其先以听者四节也。诸侯之七节三正,三节之间拾〇乗矢,而其先以听者亦四节也。夫天子以下降杀以两,礼之大凡也。今其先以听者,天子诸侯同为四节,而大夫士仅减其一焉,固已不伦矣。且其拾〇乘矢一也,而乃有五正、三正、二正之不同。是节之多者似促数,而节之少者反舒长,此亦理之不可通者。大概射人所云九节、七节、五节者,以其乐节言也。所云五正、三正、二正者,以其侯采言也。郑注大概不可易矣,何必改先儒已定之说,以证已之臆见耶?又射人所言,当属賔射之礼。敖氏乃以大射目之,亦非说,见后。
乐正面向东命令大师说:“演奏《驺虞》。”间若一大师不兴,答应。乐正退下返回原位。
注解说:“面向东,是进还乡夫师。驺虞,国风《召南》之诗篇。《射义》说:‘驺虞者,乐官备也。
』其诗有一发五豝、五豵,于嗟驺虞之言,乐得贤者众多,叹思至仁之人,以充其官,此天子之射节也。而用之者方有乐贤之志,取其宜也。其他賔客、乡大夫则歌《采苹》,间若一者,重节。」疏曰:「《采苹》是乡大夫乐节,其他谓賔射与燕射。若州长他賔客自奏《采蘩》,此篇有乡大夫、州长射法,则同用《驺虞》,以其同有乐贤之志也。间若一,谓五节之间,长短希数皆如一,则是重乐节也。」
译其诗中有“一发五豝、五豵”以及“于嗟驺虞”的言辞,表达的是以得到众多贤者为乐,赞叹思念至仁之人,来充任其官职,这是天子射礼的乐节。而使用它的人正怀有喜爱贤才的志向,选取它是适宜的。其他的宾客、乡大夫则歌唱《采苹》,各节之间如同一样,这是重视乐节。」疏解说:「《采苹》是乡大夫射礼的乐节,其他指的是宾射与燕射。如果州长及其他宾客自行演奏《采蘩》,此篇既有乡大夫、州长的射法,那么都使用《驺虞》,因为他们同样怀有喜爱贤才的志向。间若一,是说五个乐节之间,长短疏密都相同,这就是重视乐节的意思。」
朱子曰:「据诗,但取一▯五豝之义耳。驺虞则为仁兽之名,以庻类蕃殖,美国君之仁,如之也。乐官备云者,诸儒有以驺为文王之囿,虞为主囿之官,故立此义,而郑注因之。与其诗笺自相违异,今姑存之。」
敖氏曰:「言命大师者,见所命者必其长也。此惟据有大师者言之。」
世佐案乐正及大师之位,见上迁乐章,反位,反工,南北面位也。又案礼射,有三大射、賔射、燕射,是也。士无大射,大夫以下无燕射,而有乡射。射义及射人职所言,以乐节射之差,皆賔射也,故与此异。乡射得歌《驺虞》者,二《南》为乡乐,《驺虞》篇次在《召南》内,故得用之。且大夫、士去天子逺,无嫌于僣也。若诸侯之大射,与賔射同,《大射仪》云奏《貍首》是也。以是推之,则天子及大夫之大射,亦与其賔射同乐,可知矣。又《投壶》云:「命▯者曰:请奏《貍首》。」投壶,大夫、士燕射之类也,乃奏《貍首》者,燕礼杀,故变而与诸侯之賔射同,所谓礼穷则同也。然但以瑟奏之,而不用金石之乐,亦其异也。乡射与投壶,虽奏《驺虞》《貍首》,而其节则止于五下,记云:「歌《驺虞》、《若采苹》皆五终。」是也。
乃奏驺虞,以射三耦。卒射,賔主人大夫众賔继射。释获如初,卒射降。
注曰:「皆应鼓与歌之节,乃释算;降者众賔。」
疏曰:次畨射时,賔与主人大夫卒射,皆升堂,故知此降者众賔也。
敖氏曰:「降,指众耦之最后者而言,以见释获者升告之节也。」
释获者执余获升告左右卒射如初。
右三射以乐
司马升,命取矢,获者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弟子委矢,司马乘之,皆如初。司射释弓,视算如初。
注曰算获算也
释获者,以贤获与钧告,如初降,复位。
敖氏曰:「言如初,又言降复位,为司射命设丰之节也。亦以见其所如者止于此,无复实算于中之事矣。葢以其不复射故也。」
右取矢数获如初
司射命设丰,设丰实觯如初,遂命胜者执张弓,不胜者执弛弓,升饮如初。
敖氏曰:「大射仪,此下云『卒退,丰与觯如初』,此脱一句也。」
右饮不胜者如初
司射犹袒决遂,左执弓,右执一个兼诸▯,面镞,适堂西,以命拾取矢如初。
注曰:「侧持▯矢,曰执;面犹尚也。并矢于▯,尚其镞将止,变于射也。」
张氏曰:方持▯矢,曰挟者,矢横▯上而持之;侧持▯矢,曰执者,矢顺并于▯而持之。尚其镞者,镞向上也。世佐案:司射之请,以乐乐于賔也。经既云袭矣,至是言犹袒者,葢自其命胜者不胜者之时而袒也。其间命乐正及视算,皆袭。
司射反位,三耦及賔主人大夫众賔皆袒决遂,拾取矢如初。矢不挟,兼诸▯弣以退,不反位。遂授有司于堂西。注曰:不挟,亦谓执之如司射也。不以反射位,授有司者,射礼毕。
疏曰:「执之如司射,兼诸▯弣,则与司射异。司射直执一个,无三矢兼于弣。三耦以下,则执一个,并于▯,又以三矢并于弣,所以异也。」
敖氏曰:「拾取时,犹皆兼诸弣。至楅南北面,则不挟矢,但取一矢兼诸▯,余三矢则兼诸弣。自若亦象搢三挟一之仪,且如司射之戒也。賔与主人则亦于楅东西之位为之位,射位也不反位,但由司马之南而过也。授有司,授之以弓矢也。必授之者,射事止则宜反于所受者也。此文主于三耦及众賔也,大夫与其耦亦存焉。若賔则自阶下以授有司于堂西,主人则以授有司于堂东也。」
辩拾取矢揖皆升就席
注曰:谓賔大夫及众賔也。相俟堂西进,立于西阶之前。主人以賔揖升,大夫及众宾从升,立时少退于大夫。三耦及弟子自若,留下。
疏曰:众賔,则三賔也。皆依上文献后升,及留在下之法。
敖氏曰:「揖皆升就席,谓众宾三人也。众賔三人,必俟拾取矢者辩而后升。若主人、賔、大夫则既授弓矢,即升如初。礼固不俟其辩也。」
世佐案:敖说,非賔主人大夫,必俟辩拾取矢,而后升者,以射事至是
译朱子说:“根据《诗经》,只是取一百零五只野猪的含义罢了。‘驺虞’则是仁兽的名称,因为各类生物繁衍滋生,赞美国君的仁德,就像这样。所谓‘乐官备云’,是诸儒有将‘驺’解释为文王的苑囿,‘虞’解释为主管苑囿的官员,所以确立了这个义理,而郑玄的注沿袭了它。这与《诗经》的笺注自相违背,现在暂且保留这个说法。”
敖氏说:“说‘命大师’,表明所命令的必定是乐官之长。这是只针对拥有大师的人而言的。”
世佐按:乐正及大师的位次,见于上文迁乐章,反位,反工,是南北面位的。又按:礼射,有大射、宾射、燕射三种。士没有大射,大夫以下没有燕射,而有乡射。《射义》及《射人》职中所说的,用音乐节制射礼的差别,都是宾射,所以与此不同。乡射得以歌唱《驺虞》,是因为《周南》《召南》是乡乐,《驺虞》篇次在《召南》内,所以得以使用。况且大夫、士远离天子,没有僭越的嫌疑。至于诸侯的大射,与宾射相同,《大射仪》说奏《貍首》就是如此。由此推知,天子及大夫的大射,也与他们的宾射用乐相同,是可以知道的。又《投壶》说:“命投壶的人说:请奏《貍首》。”投壶,是大夫、士燕射之类,却奏《貍首》,是因为燕礼简省,所以变化而与诸侯的宾射相同,这就是所谓礼穷则同。然而只用瑟来演奏,而不使用金石之乐,这也是它的不同之处。乡射与投壶,虽然奏《驺虞》《貍首》,但其节拍只限于五终,记载说:“歌《驺虞》、《若采苹》皆五终。”就是如此。
于是奏《驺虞》,来射三耦。射毕,宾、主人、大夫、众宾依次接着射。释获者像开始时一样,射毕下堂。
注说:“都应当随着鼓声和歌声的节拍,才放下算筹;下堂的是众宾。”
疏说:依次轮射时,宾与主人、大夫射毕,都升堂,所以知道这里下堂的是众宾。
敖氏说:“下堂,是指众耦中最后的人而言,以表明释获者升堂报告节次。”
释获者拿着剩余的算筹升堂,向左右报告射毕,像开始时一样。
右三射以乐
司马升堂,命令取箭,获者答应。司马下堂,放下弓,回到原位。弟子将箭委放,司马乘坐车,都像开始时一样。司射放下弓,查看算筹像开始时一样。
注说:算,是获算。
释获者,将贤获与钧获报告,像开始时一样下堂,回到原位。
敖氏说:“说像开始时一样,又说下堂回到原位,是为了司射命令设置丰的节次。也以此表明他所去的地方只到这里,不再有将算筹放入壶中的事了。大概是因为不再射了。”
右取矢数获如初
司射命令设置丰,设置丰并盛满觯像开始时一样,于是命令胜者拿着张开的弓,不胜者拿着松弛的弓,升堂饮酒像开始时一样。
敖氏说:“《大射仪》,此处下面说‘卒退,丰与觯如初’,这里脱漏了一句。”
右饮不胜者如初
司射仍然袒露右臂,佩戴决遂,左手拿着弓,右手拿着一个兼诸〇,面向镞,走到堂西,以命令拾取箭像开始时一样。
注说:“侧持〇矢,叫执;面,犹尚也。将箭并排在〇上,尚其镞,将止,变于射也。”
张氏说:方持〇矢,叫挟,是箭横在〇上而拿着;侧持〇矢,叫执,是箭顺并排在〇上而拿着。尚其镞,是镞向上。世佐按:司射的请辞,是以乐乐于宾。经文既然说袭了,到这里说犹袒,大概是从他命令胜者不胜者的时候而袒露的。其间命乐正及视算,都是袭的。
司射回到原位,三耦及宾、主人、大夫、众宾都袒露右臂,佩戴决遂,拾取箭像开始时一样。箭不挟,兼诸〇弣而退,不回到原位。于是将弓矢授予有司在堂西。注说:不挟,也是说拿着像司射一样。不回到射位,授予有司,是因为射礼完毕。
疏说:“拿着像司射,兼诸〇弣,则与司射不同。司射只拿着一个,没有三矢兼于弣。三耦以下,则拿着一个,并排在〇,又以三矢并排在弣,所以不同。”
敖氏说:“拾取时,都兼诸弣。到楅南北面,则不挟矢,只取一矢兼诸〇,其余三矢则兼诸弣。自若也象搢三挟一的仪节,且像司射的戒令。宾与主人则在楅东西之位为之位,射位也不回到原位,只是从司马的南面而过。授予有司,是授予弓矢。必定授予,是因为射事停止则应当返回所受的。此文主要指三耦及众宾,大夫与其耦也包含在内。至于宾则从阶下授予有司在堂西,主人则授予有司在堂东。”
辩拾取矢揖皆升就席
注说:指宾、大夫及众宾。相俟堂西进,立于西阶之前。主人以宾揖升,大夫及众宾从升,立时少退于大夫。三耦及弟子自若,留下。
疏说:众宾,则是三宾。都依上文文献后升,及留在下的方法。
敖氏说:“揖皆升就席,指众宾三人。众宾三人,必定等待拾取箭的人完毕而后升。至于主人、宾、大夫则已经授予弓矢,即升如初。礼本来不等待其完毕。”
世佐按:敖说,非宾主人大夫,必俟辩拾取矢,而后升者,以射事至是
而终,故变于初也。
右射者复皆拾取矢授有司
司射乃适堂西,释弓,去扑,説决拾,袭,反位。
译最终结束,所以在开始时有所变化。
右边的射手再次都拾取箭支交给有司。
司射于是走到堂的西边,放下弓,去掉扑子,解下决和拾,穿上外衣,回到原位。
疏曰:司射之扑,在阶西。今来去扑于堂西之等,以其不复射也。
敖氏曰:「反位其犹在中西南与?不言释矢,可知也。」
司马命弟子说侯之左下纲而释之。
注曰:「说解也。释之,不复射;掩束之。」
敖氏曰:「释,则是不束也。説而释之,变于射与未射之时。」
世佐案:敖说,是说侯之左下纲异于射时也。释之谓不掩束,异于未射时也。其不全去之者,见此礼主为射也。疏云:备复射非。
命获者以旌,退;命弟子退楅。司射命释获者退,中与算而俟。
注曰:诸所退,皆俟堂西备复射也。旌言「以者」,旌恒执也。获者,释获者亦退。其荐爼。
敖氏曰:「案注云,获者释获者,亦退其荐爼。此据大射仪而言也。退荐爼,各当其位之前与?」
郝氏曰俟俟旅酬也
右退诸射噐射事竟
司马反为司正退复觯南而立
注曰当监旅酬
敖氏曰:「射事已,而复其故职也。」云:「复觯,南见射时觯不彻,是时司射亦当复东方之位。」
张氏曰:「此下言射讫饮酒之事,旅酬二人举觯,彻爼坐燕,送賔以至明日,拜赐息司正诸仪,并同乡饮酒礼。」
乐正命弟子賛工即位,弟子相工如其降也,升自西阶,反坐。
注曰:賛工迁乐也。降时如初,入乐正反。自西阶,东北面。
敖氏曰:「命弟子亦适西方,命之也。如其降,亦谓后先及相之之仪也。反坐,谓反其故位而坐也。工既坐,弟子亦降,立于西方。」
张氏曰:「西阶,东北面。乐正告乐备,后降立之位。迁乐于下,则立阼阶东南,北面。今当命弟子,又复来此也。迁工反位,为旅酬。后将有无算乐也。」
仪礼集编卷九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编》>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十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乡射礼第五之三
賔北面坐,取俎西之觯,兴,阼阶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于賔东。賔坐,奠觯,拜,执鱓,兴。主人答拜。賔不祭,卒鱓,不拜,不洗,实之,进东南面。
注曰:「所不者,酬而礼杀也。」賔立饮。
主人阼阶上北面拜賔,少退。主人进受觯,賔。主人之西北面拜送賔,揖就席。主人以觯适西阶上酬大夫,大夫降席,立于主人之西,如賔酬主人之礼。
注曰:「其既实觯,进西南面立,乡所酬。」
主人揖,就席。若无大夫,则长受酬,亦如之。
敖氏曰:「长,谓众賔之长也。此惟据主人所酬者而言。大夫若众,则相酬辩乃及长。」
世佐案:大夫若众,则大夫长受主人酬讫,即实觯酬众賔长,众賔长酬次大夫,交错以辩也。敖说非。
司正升自西阶,相旅作,受酬者曰:「某酬某子。」
注曰:「某者,字也;某子者,氏也。称酬者之字,受酬者曰『某子』。旅酬下为上,尊之也。《春秋传》曰:『字不若子。』此言『某酬某子』者,射礼畧于饮酒,饮酒言『某子』受酬,以饮酒为主。」
敖氏曰:此谓大夫酬长,若长相酬之时也。司正称酬者之字,称受酬者曰「某子」,彼此之辞也。此主为酬者命受酬者,縁酬者意欲尊敬之,故于此言「字」,于彼言「子」,所以不同。
世佐案:此谓无大夫而众賔长相酬之时也。賔、主人及大夫旅酬皆不相至,众賔乃相之。若主人酬长相之之辞,当曰:「主人酬某子。」犹主人与賔为耦,而告賔曰:「主人御于子也。」若大夫酬长辞,当曰:「某子酬某。」犹大夫为射,而以耦告之曰:「某御于子也。」受酬者自大夫右,大夫如介礼也。
受酬者降席,司正退立于西序端,东面,众受酬者拜兴饮,皆如賔酬主人之礼,辩遂酬,在下者皆升受酬于西阶上。
注曰:「在下谓賔党也。」乡饮酒记曰:「主人之赞者西面,北上不与无算爵,然后与此异于賔。」
卒,受者以觯降,奠于篚。司正降,复位。
右旅酬
使二人举觯于賔,与大夫举觯者皆洗觯,升实之,西阶上北面,皆坐奠觯,拜,执觯兴。賔与大夫皆席末答拜。举觯者皆坐祭,遂饮,卒觯兴,
译疏文说:司射放置扑的地点,在西阶的西边。现在司射离开扑,走到堂西的等位,是因为不再进行射箭了。
敖氏说:“司射返回原位,大概还在中西南的位置吧?经文没有说放下箭矢,由此可以推知。”
司马命令弟子解开射侯左下方的纲绳,并松开它。
注文说:“说,就是解开的‘说’。松开它,是因为不再射箭;将其掩束起来。”
敖氏说:“松开,就是不束扎。解开并松开它,与射箭时和未射箭时的状态不同。”
盛世佐按语:敖氏的说法,是指解开射侯左下方纲绳的做法不同于射箭时。松开它意味着不掩束,这与未射箭时的状态不同。之所以不完全取下它,是因为此礼主要为了射箭。疏文说这是为了防备再次射箭,这种说法不对。
司马命令获者拿着旌旗,退下;命令弟子退下楅。司射命令释获者退下,拿着中靶的箭和算筹等待。
注文说:所有退下的人,都等待在堂西,以备再次射箭。旌旗说“以”,是因为旌旗通常是手持的。获者,释获者也都退下。他们的荐和俎也退下。
敖氏说:“查注文说,获者、释获者,也都退下他们的荐和俎。这是依据大射仪而言的。退下荐和俎,大概是在各自位置的前面吧?”
郝氏说:等待,是等待旅酬。
右边是退下各种射器,射事结束。
司马返回担任司正,退到复觯的南面站立。
注文说:应当监督旅酬。
敖氏说:“射事结束后,恢复原来的职务。”又说:“复觯,南面,可见射箭时觯没有撤去,这时司射也应当恢复东方的位置。”
张氏说:“下面讲的是射毕饮酒的事,旅酬时两人举觯,撤去俎席坐宴,送客直到第二天,拜谢赐酒、休息、司正等礼仪,都与乡饮酒礼相同。”
乐正命令弟子协助乐工就位,弟子像乐工下降时那样引导乐工,从西阶上升,回到原位坐下。
注文说:协助乐工迁移乐器。下降时像当初一样,进入乐正的位置相反。从西阶上,面向东北。
敖氏说:“命令弟子也是到西方,是命令他们。像他们下降时,也是指先后次序及引导的礼仪。反坐,是指回到原来的位置坐下。乐工既已坐下,弟子也下降,站在西方。”
张氏说:“西阶,面向东北。乐正报告乐器准备就绪,之后下降站立的位置。将乐器迁移到下面,就站在阼阶东南,面向北。现在应当命令弟子,又回到这里。迁移乐工回到原位,是为了旅酬。之后将有无算乐。”
仪礼集编卷九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集编>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集编卷十
龙里县知县盛世佐撰
乡射礼第五之三
宾客面向北坐下,取俎西边的觯,起身,在阼阶上面向北酬主人。主人离开席位,站在宾客的东边。宾客坐下,放下觯,拜谢,拿起鱓,起身。主人答拜。宾客不祭酒,喝完鱓,不拜谢,不洗觯,装满酒,走向东南面。
注文说:“所不做的,是因为酬酒时礼节简略。”宾客站着喝酒。
主人在阼阶上面向北拜谢宾客,稍微后退。主人上前接受觯,宾客。主人在西北面拜谢送宾客,作揖回到席位。主人拿着觯到西阶上酬大夫,大夫离开席位,站在主人的西边,如同宾客酬主人的礼节。
注文说:“他既装满觯,走向西南面站立,面向所酬的人。”
主人作揖,回到席位。如果没有大夫,就由众宾中的长者接受酬酒,也这样。
敖氏说:“长,是指众宾中的长者。这只是根据主人所酬的人来说的。如果大夫众多,那么互相酬酒完毕才轮到长者。”
盛世佐按语:如果大夫众多,那么大夫中的长者接受主人酬酒完毕后,就装满觯酬众宾中的长者,众宾中的长者酬次一等的大夫,交错进行直到完毕。敖氏的说法不对。
司正从西阶上升,协助旅酬,对接受酬酒的人说:“某人酬某子。”
注文说:“某,是字;某子,是氏。称呼酬酒者的字,称呼接受酬酒者为‘某子’。旅酬时下级酬上级,表示尊敬。《春秋传》说:‘字不如子。’这里说‘某酬某子’,是因为射礼比饮酒礼简略,饮酒礼说‘某子’接受酬酒,是以饮酒为主。”
敖氏说:这是指大夫酬长者,或者长者互相酬酒的时候。司正称呼酬酒者的字,称呼接受酬酒者为“某子”,是彼此之间的称呼。这主要是为酬酒者命令接受酬酒者,因为酬酒者想要尊敬对方,所以在这里说“字”,在那里说“子”,因此不同。
盛世佐按语:这是指没有大夫而众宾中的长者互相酬酒的时候。宾客、主人以及大夫旅酬时都不互相到达,众宾才互相引导。如果是主人酬长者,引导的辞令应当说:“主人酬某子。”就像主人与宾客为耦,而告诉宾客说:“主人御于子也。”如果是大夫酬长者,辞令应当说:“某子酬某。”就像大夫为射,而以耦告诉他说:“某御于子也。”接受酬酒者从大夫的右边开始,大夫如同介的礼节。
接受酬酒者离开席位,司正退到西序的端头,面向东,众接受酬酒者拜谢起身喝酒,都如同宾客酬主人的礼节,完毕后就继续酬酒,在下位的人都上升在西阶上接受酬酒。
注文说:“在下位,是指宾客一方的人。”《乡饮酒记》说:“主人的赞者面向西,以北为上,不参与无算爵,然后与此不同,不同于宾客。”
完毕,接受者拿着觯下降,放在篚里。司正下降,回到原位。
右边是旅酬
派两人向宾客举觯,与向大夫举觯的人都洗觯,上升装满酒,在西阶上面向北,都坐下放下觯,拜谢,拿起觯起身。宾客和大夫都在席末答拜。举觯的人都坐下祭酒,然后喝酒,喝完觯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