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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十九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二十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30–133 段

之制令科条也。」服谓所服,车马各有所尚之色。愚案考文章者,即中庸谓天子所考文而天下同书者也。

译制定法令和规章条目。”“服”指所穿的服饰,车马各自崇尚特定的颜色。我认为,考察文章,就是《中庸》所说的天子考察文字,从而使天下统一书写规范。

服术有六:四曰出入,五曰长幼。集説:出入者,女在室为入,适人为出,及为人后者。长幼者,长谓成人,幼谓诸殇。窃案:姑姊妹女子之在室,齐衰期;出嫁则降大功九月。集説:以适人为出是矣,但以在室为入则未安。葢女子在室无外事,何以云入?入者,或既嫁而被出,或无子而复归本宗,则仍服在室未嫁之本服也。至于长幼者,谓昆弟,非谓成人与诸殇也。盖同父昆弟服齐衰期,同祖从昆弟则服大功九月,同曾祖再从昆弟则服小功五月,同髙祖族昆弟则服缌麻三月。由长推而上之,则父之亲昆弟为从父,则服齐衰期;父之从昆弟为再从父,则服小功五月;父之族昆弟为族父,则服缌麻三月。祖之亲昆弟为从祖,则服小功五月;祖之从昆弟为族祖及曾祖之亲昆弟为族曾祖,并服缌麻三月。由幼推而下之,子之从昆弟为亲昆弟之子,则服齐衰期;子之再从昆弟为从昆弟之子,则服小功五月;子之族昆弟为再从昆弟之子,则服缌麻三月。孙之再从昆弟为亲昆弟之孙,则服小功五月;孙之族昆弟为从昆弟之孙及曾孙之族昆弟为亲昆弟之曾孙,并服缌麻三月。此临川吴氏之説,其义详明,视集説为胜。

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轻;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名曰重。一轻一重,其义然也。集説防云:自用也,仁恩也。子孙若用恩爱,依循于亲节级而上至于祖,远者恩爱渐轻,故名曰轻也。用义循祖顺而下之至于祢,其义渐轻,祖则义重,故名曰重也。义则祖重而父母轻,仁则父母重而祖轻。一轻一重,宜合如是,故曰其义然也。案丧服条例,齐衰表恩,若髙曾之服,本应缌麻小功,而进以齐衰,岂非为尊重而然耶?至亲以期断,而父母三年,宁不为恩深乎?

窃案自由也,训用非是。至亲之服斩衰三年者,仁也。循至亲之重服等差,而上至祖则减为齐衰期,义至曾髙祖则减为齐衰三月,愈杀而轻矣,故名曰轻。于曾髙祖之服齐衰三月者,义也。循曾髙祖之轻服顺序,而下至祖则加为齐衰期,又至祢则加为斩衰三年,愈隆而重矣,故名曰重。一轻一重,其义则然,非人之所能为也。诸儒辅氏、应氏、吴氏之説皆如是。集説独谓祖则义重,故名曰重,引丧服条例为证,于记文不顺。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髙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集説: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之所自出四字,朱子曰衍文也。凡大宗族人,与之为絶族者,五世外皆为之齐衰三月,母妻亦然。为小宗者,则以本亲之服服之。

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集説:君无适兄弟,使庶兄弟一人为宗,以领公子,其礼亦如小宗,此之谓有小宗而无大宗也。君有适昆弟,使之为宗,以领公子,更不得立庶昆弟为宗,此之谓有大宗而无小宗也。若公子止一人,无他公子可为宗,是无宗也,则亦无他公子宗于已矣,此之谓无宗亦莫之宗也。前所论宗法,是通言卿大夫大小宗之制,此则专言国君之子,上不得宗君,下未为后世之宗,有此三事也。

窃案集説,一本注防诸家之説,亦同。盖前一节是卿大夫士继别子之宗,后二节是特言公子本身自为宗之宗。公子本身之为宗者,一君但有一大宗,非若其他别子之为祖而不为宗者,每一公子为一大宗,与此数公子共一大宗者不同也。独蓝田吕氏以二者合而为一,其説曰:「国君之适长为世子,继先君之正统,自母弟而下皆不得宗嗣君,又不可无所统属,故次适为别子。别子为先君一族大宗之祖,每一君有一大宗,其生也适庶兄弟皆宗之,其死也子孙世世继之。凡先君所出之子孙皆宗之,虽百世不迁,无后则族人以支子继之。羣公子虽宗别子,而自为五世小宗之祖,死则其子其孙为继祢继祖之小宗。至五世以上,则上迁其祖,下易其宗

译丧服的制度有六种:第四种叫“出入”,第五种叫“长幼”。集解说:“出入”,女子在娘家叫“入”,出嫁叫“出”,以及过继给别人做后嗣的。“长幼”,长指成年人,幼指各种未成年而亡的殇者。我按:姑母、姐妹等女子在娘家的,服齐衰一年;出嫁后就降等服大功九个月。集解说:以出嫁为“出”是对的,但以在娘家为“入”则不妥当。大概女子在娘家没有外事,怎么能叫“入”呢?“入”,或许是已经出嫁而被休弃,或是没有儿子而返回本宗,那么就仍然服在娘家未出嫁时的本服。至于“长幼”,是指兄弟,不是指成年人与各种殇者。因为同父兄弟服齐衰一年,同祖父的堂兄弟服大功九个月,同曾祖父的再从兄弟服小功五个月,同高祖父的族兄弟服缌麻三个月。由长往上推,父亲的亲兄弟是伯叔父,服齐衰一年;父亲的堂兄弟是再从父,服小功五个月;父亲的族兄弟是族父,服缌麻三个月。祖父的亲兄弟是从祖父,服小功五个月;祖父的堂兄弟是族祖父,以及曾祖父的亲兄弟是族曾祖父,都服缌麻三个月。由幼往下推,儿子的堂兄弟是亲兄弟的儿子,服齐衰一年;儿子的再从兄弟是堂兄弟的儿子,服小功五个月;儿子的族兄弟是再从兄弟的儿子,服缌麻三个月。孙子的再从兄弟是亲兄弟的孙子,服小功五个月;孙子的族兄弟是堂兄弟的孙子,以及曾孙的族兄弟是亲兄弟的曾孙,都服缌麻三个月。这是临川吴氏的说法,其义理详细明白,比集说更好。

从仁爱出发遵循亲情,由下往上直到祖父,名叫“轻”;从道义出发遵循祖父,由上往下直到父亲,名叫“重”。一轻一重,其义理本来如此。集说郑玄注说:“用”是自用,“仁”是仁爱。子孙如果运用恩爱,依循于亲情,逐级而上直到祖父,越远恩爱越轻,所以名叫“轻”。运用道义遵循祖父,顺次而下直到父亲,其义理逐渐变轻,祖父则义理重,所以名叫“重”。道义方面祖父重而父母轻,仁爱方面父母重而祖父轻。一轻一重,应当合乎这样,所以说其义理本来如此。我按:丧服条例,齐衰表示恩情,像高祖、曾祖的丧服,本应服缌麻或小功,却进等服齐衰,难道不是因为尊重而这样吗?至亲以一年为断限,而父母服三年,难道不是因为恩情深重吗?

我按:“自”是自由的意思,解释为“用”是不对的。至亲的丧服斩衰三年,这是仁爱。遵循至亲的重服等级差别,往上到祖父就减等为齐衰一年,到曾祖、高祖就减等为齐衰三个月,越来越减杀而变轻,所以名叫“轻”。对于曾祖、高祖服齐衰三个月,这是道义。遵循曾祖、高祖的轻服顺序,往下到祖父就加等为齐衰一年,再往下到父亲就加等为斩衰三年,越来越隆重而变重,所以名叫“重”。一轻一重,其义理本来如此,不是人力所能造成的。众儒辅氏、应氏、吴氏的说法都是这样。集说唯独认为祖父则道义重,所以名叫“重”,引用丧服条例作为证据,这与经文不相顺。

别子成为祖,继承别子的是大宗,继承父亲的是小宗。有百世不迁的大宗,有五世就迁的小宗。百世不迁的,是别子的后代。尊崇那继承别子所从出的祖先,是百世不迁的。尊崇那继承高祖的,是五世就迁的。尊崇祖先,所以敬重宗子;敬重宗子,是尊崇祖先的意义。集说:尊崇那继承别子的,是百世不迁的。“之所自出”四个字,朱熹说是衍文。凡是大宗族人,与之为绝族关系的,五世外都服齐衰三个月,母亲、妻子也是这样。对于小宗,则按本亲的丧服来服。

有小宗而没有大宗的,有大宗而没有小宗的,有无宗也没有人来宗奉的,公子就是这样。集说:国君没有嫡亲兄弟,让庶兄弟中的一人做宗子,来统领公子,其礼仪也像小宗,这就叫有小宗而无大宗。国君有嫡亲兄弟,让他做宗子,来统领公子,不能再立庶兄弟为宗,这就叫有大宗而无小宗。如果公子只有一人,没有其他公子可以做宗子,这就是无宗,那么也没有其他公子来宗奉他,这就叫无宗亦莫之宗。前面所论的宗法,是泛论卿大夫大小宗的制度,这里专门谈论国君的儿子,上不能宗奉国君,下还没有成为后世的宗子,有这三种情况。

我按集说,一本注郑玄注诸家的说法,也相同。大概前一节是卿大夫士继承别子的宗,后两节是特指公子本身自为宗的宗。公子本身做宗的,一君只有一个大宗,不像其他别子做祖而不做宗,每一个公子是一个大宗,与这几个公子共有一个大宗的不同。只有蓝田吕氏将二者合而为一,他的说法是:“国君的嫡长子是世子,继承先君的正统,从母弟以下都不能宗奉嗣君,又不可无所统属,所以次嫡为别子。别子是先君一族大宗的祖,每一君有一个大宗,他活着时嫡庶兄弟都宗奉他,他死后子孙世世代代继承他。凡是先君所出的子孙都宗奉他,即使百世不迁,如果没有后嗣,族人就用支子继承他。众公子虽然宗奉别子,但各自做五世小宗的祖,死后他们的儿子、孙子做继承父亲、祖父的小宗。到了五世以上,就向上迁移祖先,向下更换宗子。”

,无子孙则絶。若君无次嫡子,立为别子,止有庶公子数人,则不可无宗,以统当立庶长为小宗,使诸弟皆宗之。」吴临川曰:「若吕氏説,则后一节与前一节其义不殊。一君但有一公子谓之别子,君之子虽多,止有一人为大宗,以下皆不得谓之别子。彼鲁三桓之为三大宗,郑七穆之为七大宗,盖非正礼,与此旧説未知孰是,姑两存之。」归震川曰:「公子者,别子之为祖者也。何以为宗?曰:公子非宗也,不为宗而宗之道出焉耳。公子之大宗者,公也,己自别于正体,无大宗矣。虽其子为继别之宗,犹继襧也。迨五世当迁,而后不迁之宗于是乎出。未及五世犹小宗也,所以谓之有小宗而无大宗也。公子虽无大宗,而不可谓之非大宗之祖,虽为大宗之祖,而未及乎继祢之子,所以谓有大宗而无小宗也。公子一人焉而已,无大宗是有无宗也,无小宗是亦莫之宗也。故曰:公子非宗也。非宗故谓之别子,别子故为之祖,为之祖故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而宗之道于是乎出。先王之出宗,大抵因别子之嫡庶而已。二世之庶宗,其继祢者之嫡;三世之庶宗,其继祖者之嫡;四世之庶宗,其继曾祖者之嫡;五世之庶宗,其继髙祖者之嫡,而为小宗之道出矣。六世之庶宗,其继别者之嫡,而为大宗之道出矣。小宗四,大宗一,并而为五宗,而其变至于无穷,皆自于公子。故曰:“不为宗而宗之道出焉也。”郑氏谓:“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所宗者适,则如大宗死为之齐衰九月,其母则小君也;为其妻齐衰三月。无适而宗庶,则如小宗死为之大功九月,其母妻无服。公子唯己而已,则无所宗,亦莫之宗。”是公子有此三事也。郑以此为公子之宗道,则非别子为祖之义矣。夫宗有散,有合。族人不得以戚戚君,于是乎散。故号别子者以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为小宗,于是乎合。故号为小宗者以之。先王之道,由祖而宗,犹木之由本而为枝也。得其祖,则兄弟相宗而宗之法行;不得其祖,则兄弟不相宗,而别子之义起。今使公子自相宗,夫公子不得祖先君矣。宗于何生?且非先君之正体,皆庶也。而郑又为嫡庶之説,过矣。别子者,宗之始也,不可以乱。故先王正其始,正其始者,正其别也。鲁之三桓,郑之七穆,古之遗制也。愚案:震川之説,以别子公子为一,与吕氏同;而以鲁三桓、郑七穆者为古之遗制,又与吕氏异。故并録之以备考。

译如果没有子孙,宗系就会断绝。如果国君没有嫡次子,立为别子,只有几个庶公子,那么就不能没有宗法来统领,应当立庶长子为小宗,让其他弟弟都尊奉他。」吴临川说:「如果按照吕氏的说法,那么后一段与前一段的意思没有区别。一位国君只有一个公子称为别子,国君的儿子虽然很多,只有一个人是大宗,以下都不能称为别子。那鲁国的三桓成为三个大宗,郑国的七穆成为七个大宗,大概不是正规的礼制,这与旧说不知哪个正确,暂且两说并存。」归震川说:「公子,是作为别子而成为祖先的人。为什么称为宗?回答说:公子本身不是宗,不成为宗而宗法的道理却从他那里产生。公子的宗,是国君,他自己已经区别于正体,没有大宗了。虽然他的儿子是继承别子的宗,还只是继承父亲。等到五世应当迁徙,而不迁徙的宗才从这里产生。不到五世还是小宗,所以称为有小宗而无大宗。公子虽然没有大宗,但不能说他没有大宗的祖先,虽然是大宗的祖先,但还没到继承父亲的儿子,所以称为有大宗而无小宗。公子只有一个人,没有大宗就是没有宗,没有小宗就是也没有人尊奉他。所以说:公子不是宗。不是宗所以称为别子,是别子所以成为祖先,成为祖先所以公子的公,对于士大夫中的庶子,尊奉士大夫中的嫡子,而宗法的道理从这里产生。先王确立宗法,大体依据别子的嫡庶而已。第二世的庶子尊奉继承父亲的嫡子;第三世的庶子尊奉继承祖父的嫡子;第四世的庶子尊奉继承曾祖父的嫡子;第五世的庶子尊奉继承高祖父的嫡子,而小宗的道理就产生了。第六世的庶子尊奉继承别子的嫡子,而大宗的道理就产生了。小宗四个,大宗一个,合起来为五宗,而其变化达到无穷,都从公子开始。所以说:‘不成为宗而宗法的道理从这里产生。’郑氏说:‘公子不能尊奉国君,国君命令嫡昆弟作为他的宗,让他尊奉所尊奉的嫡子,就像大宗死了为他穿齐衰九月,他的母亲就是小君;为他的妻子穿齐衰三月。没有嫡子而尊奉庶子,就像小宗死了为他穿大功九月,他的母亲妻子没有服制。公子只有他自己,就没有所尊奉的,也没有人尊奉他。’这是公子有这三件事。郑氏把这作为公子的宗法,就不是别子为祖的意思了。宗法有分散,有聚合。族人不能因为亲属关系亲近国君,于是分散。所以称别子的是因为这个。别子为祖,继承别子为宗,继承父亲为小宗,于是聚合。所以称小宗的是因为这个。先王的道理,从祖先到宗,就像树木从根本到枝条一样。得到祖先,那么兄弟互相尊奉而宗法的制度实行;得不到祖先,那么兄弟不互相尊奉,而别子的意义就产生。现在让公子互相尊奉,公子不能尊奉先君了。宗法从哪里产生?而且不是先君的正体,都是庶子。而郑氏又提出嫡庶的说法,错了。别子是宗法的开始,不能混乱。所以先王端正开始,端正开始就是端正区别。鲁国的三桓,郑国的七穆,是古代的遗留制度。我按:震川的说法,把别子公子看作一样,与吕氏相同;而把鲁三桓、郑七穆看作古代的遗留制度,又与吕氏不同。所以一并记录以备参考。」

敬宗,故收族集説。宗道既尊,故不离散。

窃案收族,非不离散之谓,乃收卹之收也。东莱吕氏谓:穷困者收而养之,不知学者收而敎之,其説为当。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二十一

  头等侍卫纳喇性徳撰

  少仪

不疑在躬集説:一言一行皆其在躬者也。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是不疑在躬也。

窃案下文,言不度民械,不愿于大家,不訾重器,皆粗迹也。无縁此句独説向言行细处。盖衣服之类,皆在躬者也。冠圆冠者,知天时;履方履者,知地形;佩玦者,事至而能断。至于深衣之应规矩权衡,先王之制衣服,岂徒然乎?若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为罔,即所谓疑也。当学习明了,不可使疑事在其身。此之谓不疑在躬。

不訾,重器集説。訾,鄙毁之也。重器之传,宝之久矣,乃从而毁之,岂不起人之怒乎?

窃案方氏云:重器九鼎之属訾,与《国语》訾相之訾同。朱子云:訾犹计度也。下毋訾衣服成器,字义同此。《国语》云:訾相其质。《汉书》云:为无訾省,又云:不訾之身,皆此义。此言不訾重器者,谓不欲量物之贵贱,亦避不审也。注防以訾为思,谓客思玩主人珍物重器,则憎恶己贫贱,生淫乱滥恶,固非经义。集説以鄙毁释訾,亦未尽当也。

不贰问问卜筮曰:义与志与?义则可问,志则否。集説:不贰问,谓谋之龟筮,事虽正而兆不吉,则不可以不正者再问之也。见人卜筮,欲问其所卜何事,则曰:义与志与?义者,事之宜为;志则心之隠谋也。故义者则可问其事,志则不可问其事也。一説:卜者问求卜之人,义则为卜之,志则不为之卜,亦通。

窃案前説谓我问人之卜筮,后説谓太卜问来卜筮者,皆与上不贰问问字相违。愚谓二问字但当就卜筮者言,曰者卜筮者心中自忖度也。不贰问谓谋之龟筮,宜诚心问正事,不可杂以不正之事也。以下不贰问之目:将问卜筮之时,心自忖度,曰我之所问者,出于公义与抑出于私志与?合义则可问,私志则不问,此之谓不贰问也。刘氏云:凡问卜筮之道,先正其心,决定所事之去就,则从此而违彼,无疑贰之心矣,然后问于筮,考于卜,吾所就而从者,吉乎?凶乎?是之谓不贰问也。其言先获我心矣。辅氏云:问卜尚诚壹,惟诚然后此问彼应,亦通。

胜则洗而以请,客亦如之。集説:射与投壶之礼,胜者之子弟酌酒置于丰上,其不胜者跪而饮之。若卑者得胜,则不敢径酌当前,洗爵而请,行觞也。

窃案此注防説也,似亦可通。然朱子则云:此皆是卑者与尊者为耦,若已胜而司射命酌,则不使它子弟酌酒以罚尊者,必先洗爵而请行觞。若耦胜,则亦不敢烦它子弟酌而饮己,必自洗酌而请自饮也。注防説恐未然。

执君之乘车则坐,仆者右带劒,负良绥申之面,拖诸幦以散绥升,执辔然后步。集説方氏曰:执谓执辔也,凡御必立,今坐者君未升车而车未行也。劒在左,以便右抽,仆则右带者,以君在左,嫌妨君也。良绥正绥也,散绥贰绥也。正绥君所执,贰绥则仆执之。仆在车前而君自后升,故曰负良绥申之靣者,言垂绥之末于前也。拖诸幦者,引之于车阑覆芩之上也。以散绥升者,复言仆初升时也。执辔然后步者,防马之逸也。今案芩即轼也。窃案朱子云:下言以散绥升,则是此时仆方在车带劒负绥而掷绥末于幦上,君固未就车也。及仆以散绥升之后,君方出而就车,此防乃言君由后升,仆者在车,皆君取绥而拖诸幦,误矣。又疑绥制当是以索为环,两头相属,故负之者得以如环处,自左掖下过前后各上至背则合,而出于右掖之中以申于前,而自车下掷于幦上。君升则还身向后,复以覆幦如环处授君,使君得以两手执之而升也。案此与《曲礼》「君车将驾」以下皆非专为君御者之事,盖劒妨左人自当右带,绥欲授人自当负之以升,又当升时无人授已,故但取散绥以升,乃仆之通法。注防皆误,朱子之辨甚明,何集説不取而

译敬重宗法,所以能收聚族众,汇集众说。宗法之道既然尊贵,所以族人不会离散。

我私下考察,“收族”并非指不使族人离散,而是指收恤、救济的“收”。东莱吕氏说:对于穷困的人,要收留并供养他们;不知道对于求学的人,也要收留并教导他们,这种说法是恰当的。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二十一

头等侍卫纳喇性德撰

少仪

“不疑在躬”集说:一言一行都是体现在自身上的。口中没有不当的言语,身上没有不当的行为,这就是“不疑在躬”。

我私下考察,下文所说的“不度民械”、“不愿于大家”、“不訾重器”,都是粗浅的表象。没有理由这一句唯独解释到言行的细微之处。大概衣服之类,都是穿在身上的。戴圆冠的人,懂得天时;穿方履的人,懂得地形;佩戴玉玦的人,事情到来时能够决断。至于深衣符合规矩权衡,先王制定衣服,难道是徒然的吗?如果衣服穿在身上却不知道它们的名称,就是愚昧,也就是所谓的“疑”。应当学习并弄明白,不能让疑惑的事情停留在自己身上。这就叫做“不疑在躬”。

“不訾重器”集说。“訾”,是鄙薄毁谤的意思。重器的传承,珍视已久,如果随之毁谤它,难道不会激起人们的愤怒吗?

我私下考察,方氏说:“重器”指九鼎之类,“訾”与《国语》中“訾相”的“訾”相同。朱子说:“訾”如同计度、估量。下文“毋訾衣服成器”,字义与此相同。《国语》说:“訾相其质”。《汉书》说:“为无訾省”,又说:“不訾之身”,都是这个意思。这里说“不訾重器”,是指不想估量物品的贵贱,也是为了避免不审慎。注疏将“訾”解释为“思”,认为客人思玩主人珍贵的器物,就会憎恶自己的贫贱,产生淫乱滥恶之心,这固然不符合经义。集说用鄙薄毁谤来解释“訾”,也未尽恰当。

“不贰问”问卜筮说:“是出于义还是出于志?出于义就可以问,出于志就不可以问。”集说:“不贰问”,是说向龟甲蓍草谋划,事情虽然正当但兆头不吉利,就不可以用不正当的事情再次询问。看见别人卜筮,想问他卜的是什么事情,就说:“是出于义还是出于志?”义,是事情应当做的;志,则是心中隐秘的谋划。所以出于义的就可以问那件事,出于志的就不可以问那件事。另一种说法:卜者询问求卜的人,如果是出于义就为他卜,如果是出于志就不为他卜,也讲得通。

我私下考察,前一种说法是指我问别人的卜筮,后一种说法是指太卜询问来卜筮的人,都与上文“不贰问”的“问”字相违背。我认为两个“问”字只应当就卜筮者而言,“曰”是卜筮者心中自我忖度。不贰问是说向龟甲蓍草谋划,应当诚心询问正当的事情,不可夹杂不正当的事情。以下是“不贰问”的条目:将要问卜筮的时候,心中自我忖度,说我所问的,是出于公义还是出于私志?合乎义就可以问,出于私志就不问,这就叫做“不贰问”。刘氏说:凡是问卜筮的道理,先端正自己的心,决定所从事事情的取舍,那么从此而违彼,没有疑惑二心,然后问于蓍草,考于龟甲,我所选择而顺从的,是吉呢还是凶呢?这就叫做“不贰问”。他的话说先获得了我的心。辅氏说:问卜崇尚真诚专一,只有真诚然后此问彼应,也讲得通。

胜者则洗爵而请,客也如此。集说:射礼和投壶之礼,胜者的子弟酌酒放在丰上,不胜者跪着饮下。如果卑者获胜,就不敢直接酌酒当前,而是洗爵而请,行酒。

我私下考察,这个注疏的说法,似乎也讲得通。然而朱子却说:这都是卑者与尊者配对,如果自己获胜而司射命令酌酒,就不让其他子弟酌酒来罚尊者,必须先洗爵而请行酒。如果配对者获胜,也不敢麻烦其他子弟酌酒而自己饮,必定自己洗爵酌酒而请自饮。注疏的说法恐怕不对。

执君之乘车则坐,仆者右带剑,负良绥申之面,拖诸幦以散绥升,执辔然后步。集说方氏说:执,指执辔。凡是驾车必定站立,现在坐着是因为君主还没上车而车还没行驶。剑在左边,以便右手抽取,仆从则右边带剑,因为君主在左边,嫌妨碍君主。良绥是正绥,散绥是贰绥。正绥是君主所执,贰绥则是仆从执之。仆从在车前而君主从后上车,所以说“负良绥申之面”,是说垂下绥的末端在前面。“拖诸幦”,是引到车阑覆盖的芩上。“以散绥升”,是再说仆从刚上车时。“执辔然后步”,是防备马匹逃逸。现在考察芩就是轼。我私下考察,朱子说:下文说“以散绥升”,那么此时仆从刚在车上带剑背负绥而将绥末掷在幦上,君主固然还没上车。等到仆从以散绥升之后,君主才出来就车,这个注疏说君主从后上车,仆从在车上,都是君主取绥而拖在幦上,错了。又怀疑绥的制作应当是以绳索为环,两头相连,所以背负它的人得以在如环处,从左掖下经过前后各上至背则合,而出于右掖之中以伸向前,而从车下掷在幦上。君主上车则转身向后,又以覆盖幦的如环处授予君主,使君主得以两手执之而上车。考察这与《曲礼》“君车将驾”以下都不是专为君主驾车者的事情,大概剑妨碍左边的人自然应当右边带,绥想要授予别人自然应当背负着上车,又应当在上升时没有人授予自己,所以只取散绥以上车,这是仆从的通用法则。注疏都错了,朱子的辨析很明白,为什么集说不采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