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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陈氏礼记集说补正三十二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90–193 段

须恩恵及人,当恕己而行。故君子谋议道理,先自己而始,已所能行,乃施于人。故云置法以民言,从已而始,乃可施置法度于他人。”郝氏亦曰:“中心安仁者常少,故无欲无畏者上智,以之自待;勉强行仁者常多,故赏劝惩罚者,置法所以为民。此是记之本指也。”

译必须恩惠施及他人,应当宽恕自己来行事。所以君子谋划商议道理,先从自己开始,自己能够做到的,才施加于他人。所以说设立法度以民众为言,从自己开始,才可以将法度施加于他人。”郝氏也说:“内心安于仁德的人常常很少,所以没有私欲、没有畏惧的人是上等智慧,用来对待自己;勉强实行仁德的人常常很多,所以奖赏劝勉、惩罚制裁,设立法度是为了民众。这是《记》的根本宗旨。”

仁者,右也;道者,左也。仁者,人也;道者,义也。厚于仁者,薄于义;亲而不尊。厚于义者,薄于仁;尊而不亲。集说道:非仁不立,义非人不行。凡人之举动,必右先而后左随之。故曰:仁右,道左。

窃案集说“仁道”二字未明,而“尊亲”二句又无觧,何也?临川吴氏曰:“人身日用动作之便,右优而左稍劣。仁右,道左,犹言礼先乐后,志至气次云尔。”葢仁者,中心所具之徳体也;道者,事物所由之路用也。体先,用后;体至,用次,故借左右二字以喻其有分,非谓一尊一卑,相去悬絶也。仁之为体,以此心之在人者言,故曰“人也”;道之为用,以事物之义理而言,故曰“义也”。人之气禀,得生物之气多者,仁厚而义薄;得成物之气多者,义厚而仁薄。仁者,温然之慈惠,故人亲爱之;义者,截然之裁制,故人尊敬之也。

子言之:「仁有数,义有长短小大。」集说:「仁有数,言行仁之道,非止一端,盖为器重,为道逺。随其所举之多寡,所至之逺近,皆可谓之仁也。义有长短小大,言义无定体,在随事而制其宜也。」

窃案此论仁而及义者也。盖仁之数,是亦义也。沈氏曰:「仁所以有等级者,为义;有长短小大也。」《礼运》曰:「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集说以仁义分言,殆非也。

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逺之,近人而忠焉。」集说:无觧。

窃案孔氏曰:「夏道尊命,言夏之为政之道,尊重四时政教之命,使人乐事劝功也。」郑氏曰:「逺鬼神,近人;谓外宗庙,内朝廷;先鬼后礼,谓内宗庙,外朝廷也。」礼者,君臣朝防,凡以挚交接相施予,此则近人先鬼之实也,皆不可阙略。

辞欲巧,集说巧,当作考。即《曲礼》则古昔称先王之谓也,否则为无稽之言矣。石梁王氏曰:「决非孔子之言,巧言令色,鲜矣仁。」

窃案巧言有二,令色亦有二。巧言如簧,不善之巧也;情信辞巧,中理之巧也。孟子曰:“智譬则巧,巧固不必皆不善矣。”犹之令色,鲜仁为伪饰之令;令仪令色,则为小心之令。言岂一端而已乎?

子言之:「昔三代眀王皆事天地之神眀,无非卜筮之用,不敢以其私防事上帝,是以不犯日月,不违卜筮。卜筮不相袭也。」集说:刘氏曰:「此段经文言事天地神眀无非卜筮之用,而又云大事有时日。吕氏以为冬至、夏至祀天地,四时迎气用四立,他祭祀之当卜日者不可犯此素定之日,非此则其他自不可违卜筮也。然曲礼止云大飨不问卜,周官太宰祀五帝卜日,祀大神▯亦如之。太卜大祭祀眡髙命▯,春秋鲁礼又有卜郊之文,郊特牲又有郊用辛之语,是葢互相抵牾,未有定礼。又如卜筮不相袭,大事卜,小事筮,而洪范有龟从筮从,▯逆筮逆之文。簭人有凡国之大事先簭而后卜,太卜又凡事涖卜。又如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而特牲社用甲,召诰丁巳郊,戊午社,洛诰戊辰烝祭岁,凡此皆不合礼家之说,未知所以一之也。姑阙以俟知者。」

窃案礼家之说,固亦不免于抵牾。然刘氏所疑,尝质诸知礼者,合诸经文而贯通之,而知其说之非有抵牾也。刘氏曰:“经文言事天地神明,无非卜筮之用,而又云大事有时日,是疑祀天地神眀之不用卜筮矣,是自相抵牾也。而不知日之不卜,牲与尸之仍用卜筮也,卜筮可不用乎?”刘氏曰:“曲礼云‘大飨不问卜’,周官太宰‘祀五帝卜日,祀大神祗亦如之’,太卜‘大祭祀眡高命▯’,是疑祀五帝为大飨,而曲礼云不问卜,周礼云卜日,是自相抵牾也。不知郑注曲礼固云‘祭五帝于明堂,莫适卜也’,而孔氏防之云‘大飨总祭五帝,其神非一,若卜其牲日,五帝总卜而已,不得每帝问卜,故郑云莫适卜,总一卜而已’,是大飨果不卜乎?”刘氏曰:“春秋鲁礼又有卜郊之文,而郊特牲又有‘郊用辛’之语,是疑用辛之不必卜日也,是自相抵牾也。不知郊之用辛,鲁礼也。谷梁传云‘鲁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若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

译仁者,是右;道者,是左。仁者,是人;道者,是义。厚于仁的人,就薄于义;亲近但不尊贵。厚于义的人,就薄于仁;尊贵但不亲近。集解说:没有仁就不能立身,没有义就不能行事。大凡人的举动,必定右先动而左随后。所以说:仁在右,道在左。

我私下认为集说对“仁”、“道”二字没有阐明,而“尊”、“亲”两句又没有解释,为什么呢?临川吴氏说:“人身日常动作的便利,右优越而左稍差。仁在右,道在左,就像说礼在先而乐在后,志意到达而气力次之一样。”大概仁是内心所具备的德性本体;道是事物所遵循的路径作用。本体在先,作用在后;本体到达,作用次之,所以借用左右二字来比喻它们有分别,不是说一个尊贵一个卑下,相差悬殊。仁作为本体,是从这心在人身上来说的,所以说“是人”;道作为作用,是从事物的义理来说的,所以说“是义”。人的气质禀赋,得到生物之气多的,仁厚而义薄;得到成物之气多的,义厚而仁薄。仁者,是温和的慈爱恩惠,所以人们亲近喜爱他;义者,是严明的裁断制约,所以人们尊敬他。

孔子说:“仁有等级,义有长短小大。”集说:“仁有等级,是说实行仁的道,不止一个方面,大概因为器重,因为道远。随着所举行的多寡,所到达的远近,都可以称为仁。义有长短小大,是说义没有固定的形体,在于随着事情来制定适宜的做法。”

我私下认为这是论述仁而涉及到义。大概仁的等级,也就是义。沈氏说:“仁之所以有等级,是因为义;有长短小大。”《礼运》说:“义,是技艺的分别,仁的节制。”集说把仁义分开来说,恐怕是不对的。

孔子说:“夏道尊重天命,侍奉鬼神尊敬神明而疏远它们,亲近人而忠诚。”集说:没有解释。

我私下认为孔氏说:“夏道尊重天命,是说夏朝的政道,尊重四时政教的命令,使人乐于做事勤勉立功。”郑氏说:“疏远鬼神,亲近人;是说外重宗庙,内重朝廷;先鬼后礼,是说内重宗庙,外重朝廷。”礼,是君臣朝会,凡是拿着礼物交接相互施予,这就是亲近人先于鬼神的实际,都不可缺略。

言辞想要巧妙,集说“巧”当作“考”。就是《曲礼》中“则古昔称先王”的意思,否则就是没有根据的话了。石梁王氏说:“决不是孔子的话,巧言令色,仁德很少。”

我私下认为巧言有两种,令色也有两种。巧言如簧,是不善的巧;情信辞巧,是合乎道理的巧。孟子说:“智慧比作巧,巧固然不一定都是不善的。”就像令色,鲜仁是伪饰的令;令仪令色,则是小心的令。言辞难道只有一种吗?

孔子说:“从前三代贤明的君王都侍奉天地神明,没有不是用卜筮的,不敢用私意侍奉上帝,所以不触犯日月,不违背卜筮。卜筮不相袭。”集说:刘氏说:“这段经文说侍奉天地神明没有不是用卜筮的,又说大事有时日。吕氏认为冬至、夏至祭祀天地,四时迎气用四立,其他祭祀应当卜日的不可触犯这些预先确定的日子,不是这些则其他自然不可违背卜筮。然而《曲礼》只说大飨不问卜,《周官》太宰祭祀五帝卜日,祭祀大神祇也这样。太卜大祭祀视高命龟,《春秋》鲁礼又有卜郊的记载,《郊特牲》又有郊用辛的话,这大概是互相矛盾,没有确定的礼。又如卜筮不相袭,大事用卜,小事用筮,而《洪范》有龟从筮从,龟逆筮逆的记载。簭人有凡国之大事先簭而后卜,太卜又凡事涖卜。又如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而特牲社用甲,《召诰》丁巳郊,戊午社,《洛诰》戊辰烝祭岁,凡此都不合礼家的说法,不知道如何统一。暂且空缺等待知道的人。”

我私下认为礼家的说法,固然也不免于矛盾。然而刘氏所怀疑的,曾经向懂礼的人请教,结合经文而贯通它,就知道他的说法没有矛盾。刘氏说:“经文说侍奉天地神明没有不是用卜筮的,又说大事有时日,这是怀疑祭祀天地神明不用卜筮了,是自相矛盾。却不知道日子不卜,牲与尸仍然用卜筮,卜筮可以不用吗?”刘氏说:“《曲礼》说‘大飨不问卜’,《周官》太宰‘祭祀五帝卜日,祭祀大神祇也这样’,太卜‘大祭祀视高命龟’,这是怀疑祭祀五帝是大飨,而《曲礼》说不问卜,《周礼》说卜日,是自相矛盾。不知道郑注《曲礼》本来就说‘祭五帝于明堂,莫适卜也’,而孔氏解释说‘大飨总祭五帝,其神非一,若卜其牲日,五帝总卜而已,不得每帝问卜,故郑云莫适卜,总一卜而已’,是大飨果不卜吗?”刘氏说:“《春秋》鲁礼又有卜郊的记载,而《郊特牲》又有‘郊用辛’的话,这是怀疑用辛不必卜日了,是自相矛盾。不知道郊之用辛,是鲁礼。《谷梁传》说‘鲁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若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

上辛,若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若不从,则止’,是用辛之果不用卜乎?”刘氏曰:“又如卜筮不相袭,大事卜,小事筮,而洪范有‘龟从筮从,龟从筮逆’之文,簭人有‘凡国之大事,先簭而后卜’,太卜又‘凡小事,涖卜’,是自相抵牾也。而不知此卜筮不相袭,大事卜,小事筮,为卜祭祀言之,谓大祭祀用卜,小祭祀用筮也。曲礼之卜筮不相袭,亦为卜日言之,他事固有卜筮兼用者。周礼簭人‘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太卜‘凡小事,涖卜’。要之,筮逆龟从而用者有之,如洪范是也,未有龟逆筮从而可用者也,如晋献公之卜骊姬是也。卜筮岂尽不相袭乎?”刘氏曰:“又如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而特牲社用甲,召诰丁巳郊,戊午社,洛诰戊辰烝祭歳,凡此皆不合礼家之说,是自相抵牾也。不知崔灵恩云‘外事指用兵之事,内事指宗庙之祭’,故郑氏以甲午治兵为刚日之证,本不以郊社为外事,刚柔亦何舛乎?刘氏之疑,过矣。

译“上辛,如果不吉,就用二月下辛占卜三月上辛,如果不吉,就停止”,这是说辛日确实不用占卜吗?”刘氏说:“又如说占卜和筮占不重复使用,大事用占卜,小事用筮占,而《洪范》中有‘龟兆顺从筮占顺从,龟兆顺从筮占违逆’的记载,筮官有‘凡是国家大事,先筮占而后占卜’的说法,太卜又有‘凡是小事,主持占卜’的规定,这是自相矛盾的。却不知道这占卜和筮占不重复使用,大事用占卜,小事用筮占,是针对占卜祭祀而言的,是说大祭祀用占卜,小祭祀用筮占。《曲礼》中占卜和筮占不重复使用,也是针对占卜日期而言的,其他事情本来就有占卜和筮占兼用的。《周礼》筮官‘凡是国家大事,先筮占而后占卜’,太卜‘凡是小事,主持占卜’。总之,筮占违逆而龟兆顺从而被采用的情况是有的,如《洪范》就是如此;没有龟兆违逆而筮占顺从而可以采用的情况,如晋献公占卜骊姬就是如此。占卜和筮占难道完全不相重复吗?”刘氏说:“又如说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而《特牲馈食礼》中社日用甲日,《召诰》中丁巳日郊祭,戊午日社祭,《洛诰》中戊辰日冬祭岁神,这些都不符合礼家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却不知道崔灵恩说‘外事指用兵之事,内事指宗庙之祭’,所以郑玄以甲午日治兵作为刚日的证据,本来不把郊祭社祭当作外事,刚柔又有什么违背呢?刘氏的疑惑,太过分了。

卜宅寝室集说:「宅居也,诸侯出行则必卜其所处之地,虑他故也。」

窃案《集说》以为诸侯适人之国而卜寝宅者,山隂陆氏之说也。馆客必有常处,卜不吉而易之,是何馆之多也?郑氏曰:诸侯受封于天子,因国而国,惟宫室欲改易者得卜之耳,是也。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三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三十三

  头等侍卫纳喇性徳撰

  缁衣

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集说:应氏曰:「命,当依书作灵善也。」

窃案古人引书诗多有字句小异者,得其大指所在,借以发明吾意而已。尚书吕刑,夲文匪用灵,此改为命,未尝不可通。郑氏云命政令也。髙辛氏之末,诸侯有三苗者作乱,其治民不用政令,专御制以严刑,此依记文觧义,较应氏为优。然以命为政令,亦未允。匪用命者,如书言苗民逆命,谓不用天子徳礼命令,而专为淫虐也。

诗云:「有梏徳行,四国顺之。」集说:「梏,当依诗作觉,言有能觉悟人以徳行者,则四国皆服从之也。」

窃案诗之言有觉者二,斯干有觉其楹,及抑之有觉徳行是也。有觉其楹,言楹之直而大;有觉德行,言徳行之直而大。故毛传以觉为髙大,郑又以为直也。朱子取之,自华谷严氏引释文觉悟之语,而云犹孟子所谓先觉,言有觉悟者徳行也。有徳行则四国服从之,欲明明德者,先致其知。于是陈氏本之而小变其说,夫大学之致知,乃明明德之初事,必合诚意正心脩身,乃成徳行,非如禅子祗取大觉也。况以有觉为觉悟,则所谓有觉其楹者,又将何以通之乎?

于缉《▯敬止集》说引朱子云:「敬止无不敬,而安所止。」又引吕氏云:「文王之德,亦不越敬其容止而已。」

窃案《集说》觧“敬止”二字,既引朱说,又引吕说,何其相矛盾也?诗之防夲重在敬,而“止”为语辞,此章引之,亦重在敬,盖以敬证上文谨言慎行之义,无所取于“止”也。若以容止言,则举行而遗言矣。至于“安所止”之说,则朱子自为释,“止”至善而发于言行无当也,宜从《诗防》及《集传》为正。

  行归于周集说周忠信也

窃案《国语》有“忠信为周”之说,汉儒因以此觧经,而集说本之,然实非也。《书》自周有终之“周”,金仁山氏谓为篆书“君”字之误,非“忠信”之谓。《诗》“周爰咨诹”,毛传亦以忠信为说,然实使臣周徧咨访,非访于忠信之人也。此《诗》“行归于周”,乃指镐京言。朱子《诗集传》当矣。

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禄不足劝也,刑罚不足耻也,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集说:吕氏曰:“政不行,教不成,由上之人爵禄刑罚之失当也。爵禄非其人,则善人不足劝;刑罚非其罪,则小人不足耻。”此之谓防刑轻爵。窃案此言政教之不行、不成,由于爵刑之失当;而马氏及长乐陈氏则谓政教者爵刑之夲,无政教而徒加爵赏,故不足劝善耻恶。人君不可防刑轻爵,当以政教先之。其说亦通,并存之以广异闻。

大臣不亲,百姓不宁,则忠敬不足,而富贵已过也。大臣不治,而迩臣比矣。集说:大臣不见亲信,则民不服从其令,故不宁也。此盖由臣之忠不足于君,君之敬不足于臣,徒富贵之太过而然耳。由是迩臣之党相比,以夺大臣之柄,而使之不得治其事。

窃案此言,人君不可以迩臣闲大臣,则忠敬不足俱当。就君身而言,谓大臣之所以不亲其上,致百姓不宁者,由人君待之忠敬之实心不足,而徒以富贵之爵禄覊縻之也。大臣既不治事,则权归于近习,而迩臣比矣。故人君不可以迩臣闲太臣也。今以大臣不亲为不见亲信,忠敬不足为臣忠君敬不足于下文,何以能合乎?

执我仇仇,亦不我力。集说言:“彼小人初用事,求我以为法则,惟恐不得。既而不合,则空执留之,视如仇讐,然不用力于我矣。”仇仇者,言不一仇之,无往而不忤其意也。窃案此,《严氏诗辑之觧》、《朱子诗集传》则就王身而言,谓始而求之以法则,惟恐其不

译卜宅寝室集说:“宅是居住的意思,诸侯出行必定要占卜所居之处,是考虑到其他变故。”

我按:《集说》认为诸侯到别人的国家去而占卜寝宅,这是山阴陆氏的说法。接待宾客一定有固定的处所,如果占卜不吉利就更换,那怎么会有那么多馆舍呢?郑氏说:诸侯受封于天子,因国而建国,只有宫室想要改换的才可以占卜,这是对的。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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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三

头等侍卫纳喇性德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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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刑说:“苗民不听从命令,就用刑罚来制裁他们。”集说:应氏说:“命,应当依据《尚书》写作‘灵’,意思是善。”

我按:古人引用《书》《诗》多有字句稍有不同的情况,只要得其大意所在,借以阐发我的意思罢了。《尚书·吕刑》原文是“匪用灵”,这里改为“命”,也未尝不可通。郑氏说“命”是政令。高辛氏末年,诸侯中有三苗作乱,他们治理百姓不听从政令,专门用严酷的刑罚来驾驭,这是依据《礼记》文义来解释,比应氏的说法更好。然而把“命”解释为政令,也不恰当。“匪用命”就像《尚书》所说“苗民逆命”,是指不听从天子的德礼命令,而专门施行淫虐。

《诗》说:“有觉悟的德行,四方国家都顺从它。”集说:“梏,应当依据《诗》写作‘觉’,是说有能觉悟人以德行的人,那么四方国家都服从他。”

我按:《诗》中“有觉”一词出现两次,一是《斯干》中的“有觉其楹”,二是《抑》中的“有觉德行”。有觉其楹,是说楹柱直而大;有觉德行,是说德行直而大。所以毛传把“觉”解释为高大,郑玄又解释为直。朱子采纳了这种说法,自从华谷严氏引用《释文》中觉悟的说法,而说如同孟子所说的先觉,是说有觉悟的德行。有德行那么四方国家就服从他,想要彰明美德的人,先要推致其知识。于是陈氏据此稍作改变,然而《大学》中的致知,是彰明美德的初步工作,必须结合诚意、正心、修身,才成就德行,不像禅宗只取大觉。况且把“有觉”解释为觉悟,那么所谓“有觉其楹”又怎么讲得通呢?

于缉《敬止集》说引用朱子说:“敬止就是无不敬,而安于所止。”又引用吕氏说:“文王的德行,也不过是恭敬他的容止罢了。”

我按:《集说》解释“敬止”二字,既引用朱子的说法,又引用吕氏的说法,为什么如此相互矛盾呢?《诗》的本意重在敬,而“止”是语助词,本章引用它,也重在敬,大概是用“敬”来证明上文谨言慎行的意思,对“止”字无所取。如果从容止来解释,那就注重行为而遗漏言语了。至于“安所止”的说法,则是朱子自己解释,“止”是至善而发于言行无不当,应当以《诗传》及《集传》为正。

行归于周集说:周是忠信的意思。

我按:《国语》有“忠信为周”的说法,汉儒因此用来解释经文,而《集说》沿袭它,然而实际上不对。《尚书》中“自周有终”的“周”,金仁山氏认为是篆书“君”字的误写,不是“忠信”的意思。《诗》中“周爰咨诹”,毛传也以忠信来解释,然而实际上是使臣周遍咨询访问,不是向忠信的人咨询。此《诗》中“行归于周”,是指镐京而言。朱子《诗集传》说得对。

政令不能推行,教化不能成功,爵禄不足以劝善,刑罚不足以使人知耻,所以上位者不可以轻用刑罚而轻授爵位。集说:吕氏说:“政令不能推行,教化不能成功,是由于上位者爵禄刑罚失当。爵禄授予不当,那么善人不足以被劝勉;刑罚施加不当,那么小人不足以感到羞耻。”这就叫做轻刑轻爵。我按:这里说政教不能推行、成功,是由于爵刑失当;而马氏及长乐陈氏则认为政教是爵刑的根本,没有政教而只加爵赏,所以不足以劝善耻恶。人君不可以轻刑轻爵,应当以政教为先。他们的说法也通,一并保留以广见闻。

大臣不被亲近,百姓不安宁,是因为忠敬不足,而富贵太过。大臣不能治理政事,而近臣结党了。集说:大臣不被亲信,那么百姓不服从他的命令,所以不安宁。这大概是由于臣对君的忠诚不足,君对臣的恭敬不足,只是富贵太过而造成的。由此近臣的党羽相互勾结,夺取大臣的权柄,使他不能治理政事。

我按:这里说,人君不可以让近臣离间大臣,那么忠敬不足都应当就君主自身而言,是说大臣之所以不亲近君主,导致百姓不安宁,是由于君主对待他们的忠敬实心不足,而只用富贵的爵禄来羁縻他们。大臣既然不治理政事,那么权力归于近习,而近臣结党了。所以人君不可以让近臣离间大臣。现在把“大臣不亲”解释为不被亲信,把“忠敬不足”解释为臣对君的忠诚、君对臣的恭敬不足,在下文中怎么能合乎呢?

执我仇仇,亦不我力。集说解释说:“那些小人起初掌权,寻求我作为法则,惟恐得不到。后来不合意,就空自执留我,视如仇敌,然而不再用力于我了。”仇仇,是说不一味仇视,无往而不违背他的心意。我按:这是《严氏诗辑》的解释,《朱子诗集传》则是就王身而言,说起初求他作为法则,惟恐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