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八
立德立功,及其死后春祀之时,则祀之,是也。集说去“春祀之时”四字,但曰“于春祀之”,则似不祀青帝而以太皡为主,勾芒为配矣,语焉不详,疑悮后学,特为正之。
译树立德行、建立功业,等到他们死后,在春季祭祀的时候便祭祀他们,这才是正确的。《集说》删去了“春祀之时”这四个字,只说“在春季祭祀”,这就好像不祭祀青帝,而是以太皡为主神,勾芒为配享神了,这种说法含糊不清,恐怕会误导后学,特此予以纠正。
春祭先脾,夏祭先肺,中央祭先心,秋祭先肝,冬祭先肾。集説:春祭先脾者,木克土也;夏祭先肺者,火克金也;中央祭先心者,心居中,君之象,又火生土也;秋祭先肝者,金克木也。春夏秋皆祭先所胜,冬当先心以中央祭心,故但祭所属。又以冬主静,不尚克制故也。
窃案五时之祭所先不同。陈氏以五行生克及所居所属兼言之,支离塞碍。盖以春祭脾为木克土,夏祭肺为火克金,秋祭肝为金克土,则于中央祭心之火生土,冬祭肾之水济水而不尚克制,有所不通。以中央祭心为居中象君,四时何独不用方位?以冬祭肾为属水,则春夏中央与秋又何以不言所属?反覆推之,未见其可。惟注防以四时之位,五脏之上下次之者,为得其义也。郑注曰:「祀户先祭脾者,春为阳中,于脏直脾,脾为尊。祀灶先祭肺者,阳位在上,肺亦在上,肺为尊也。祀中霤先祭心者,五脏之次,心次肺,至此心为尊也。祀门祭先肝者,秋为隂中,于脏直肝,肝为尊也。祀行先祭肾者,隂位在下,肾亦在下,肾为尊也。」孔氏防之曰:「祭户之时,脾肾俱有,但先用脾以祭耳。所以春位当脾者,牲立南首,肺最在前而当夏,肾最在后而当冬,从冬稍前而当春,从肾稍前而当脾,故春位当脾。从夏稍却而当秋,从肺稍却而当心,故中央主心。从心稍却而当肝,故秋位主肝。此直据牲之五脏则不然。」吴防清亦曰:「夏祭先肺者,谓先祭肺而次祭心,又祭肝也。中央先心者,谓先祭心而次祭肺,又祭肝也。秋先肝者,谓先祭肝而次祭肺,又祭心也。冬先肾者,谓先祭肾,次祭脾,又再祭脾也。春先脾者,谓先祭脾,次祭肾,又再祭肾也。」五时之祭所先不同,诸家以五行生克求其义者,皆凿。今以人身五脏之次明之:肺最在上,心次于肺,亦在上,故候心肝二脉皆在上部。脾在中,肝次于脾,故候脾肝二脉皆在中部。肾最在下,故候肾脉在下部。四时之位,则夏至日近北极,去地最髙,肺之位象之,故夏祭先肺也。夏至后日渐南,夏末比夏至之日微下,心之位象之,故中央土王之时祭先心也。秋分春分,日在赤道平分天地之半,而当其腰,脾肝之位象之,故春祭先脾。秋祭先肝也,冬至日近南极,最下肾之位,象之,故冬祭先肾。愚案:吴氏之说,发明注防,胜集说多矣,大全弃而不载,何耶?又案张氏曰:中央祭先心,心当作肾,土所胜也;冬祭先肾,肾当作心,水所胜也。愚谓以五行生克为说,必改记文,乃得春夏秋所祭相合。若如集说,又以所居所属兼言之,自相矛盾矣。
孟春,天子居青阳左个;仲春,天子居青阳太庙;季春,天子居青阳右个。孟夏,天子居明堂左个;仲夏,天子居明堂太庙;季夏,天子居明堂右个。中央,天子居太庙太室。孟秋,天子居緫章左个;仲秋,天子居緫章太庙;季秋,天子居緫章右个。孟冬,天子居▯堂左个;仲冬,天子居▯堂太庙;季冬,天子居▯堂右个。集说:青阳左个,注云:太寝东堂北偏也。青阳太庙,东堂当太室。青阳右个,东堂南偏。明堂左个,太寝南堂东偏。明堂太庙,南堂当太室。明堂右个,南堂西偏也。太庙太室,中央之室也。緫章左个,太寝西堂南偏。緫章太庙,西当太室也。緫章右个,西堂北偏也。▯堂左个,北堂之西偏也。▯堂太庙,北堂当太室也。▯堂右个,北堂东偏也。防云:是明堂北偏而云太寝者,明堂与太庙太寝制同。朱子曰:论明堂之制者非一,窃意当有九室,如井田之制。东之中为青阳太庙,东之南为青阳右个,东之北为青阳左个。南之中为明堂太庙,南之东即东之南为明堂左个,南之西即西之南为明堂右个。西之中为緫章太庙,西之南即南之西为緫章左个,西之北即北之西为緫章右个。北之中为▯堂太庙,北之东即东之北为▯堂右个,北之西即西之北为▯堂左个。中为太庙太室。凡四方之太庙,异方所,其左右个则青阳左个即▯堂之右个,青阳右个即明堂之左个,明堂右个即緫章之
译春季祭祀先祭脾,夏季祭祀先祭肺,中央祭祀先祭心,秋季祭祀先祭肝,冬季祭祀先祭肾。集说认为:春季祭祀先祭脾,是因为木克土;夏季祭祀先祭肺,是因为火克金;中央祭祀先祭心,是因为心居中央,象征君主,又因为火生土;秋季祭祀先祭肝,是因为金克木。春、夏、秋三季都祭祀先克制的脏器,冬季本当先祭心以配合中央祭心,所以只祭祀所属的脏器。又因为冬季主静,不崇尚克制。
我私下认为,五个时节的祭祀先后顺序不同。陈氏用五行生克以及所居、所属来兼论,显得支离破碎、窒碍难通。如果认为春祭脾是木克土,夏祭肺是火克金,秋祭肝是金克木,那么中央祭心的火生土,以及冬祭肾的水济水而不尚克制,就说不通了。如果认为中央祭心是因为居中象征君主,那么四时为何独独不用方位来解释?如果认为冬祭肾是因为属水,那么春、夏、中央与秋又为何不言所属?反复推敲,未见其合理之处。只有郑玄注以四时的方位、五脏的上下次序来解释,才得其义。郑注说:“祭祀户神先祭脾,是因为春季为阳中,对应脏器是脾,脾为尊。祭祀灶神先祭肺,是因为阳位在上,肺也在上,肺为尊。祭祀中霤先祭心,是因为五脏的次序,心次于肺,到此时心为尊。祭祀门神先祭肝,是因为秋季为阴中,对应脏器是肝,肝为尊。祭祀行神先祭肾,是因为阴位在下,肾也在下,肾为尊。”孔氏(孔颖达)疏解郑注说:“祭祀户神时,脾和肾都有,只是先用脾来祭祀罢了。之所以春季对应脾,是因为牺牲站立时头朝南,肺最在前而对应夏,肾最在后而对应冬,从冬稍前移而对应春,从肾稍前移而对应脾,所以春季对应脾。从夏稍后退而对应秋,从肺稍后退而对应心,所以中央主心。从心稍后退而对应肝,所以秋季主肝。这仅仅是依据牺牲五脏的位置,其实并非如此。”吴氏(吴澄)也说:“夏祭先肺,是说先祭肺,其次祭心,再祭肝。中央先心,是说先祭心,其次祭肺,再祭肝。秋先肝,是说先祭肝,其次祭肺,再祭心。冬先肾,是说先祭肾,其次祭脾,再祭脾。春先脾,是说先祭脾,其次祭肾,再祭肾。”五时祭祀的先后不同,各家试图用五行生克来探求其义,都是牵强附会。现在用人身五脏的次序来阐明:肺最在上,心次于肺,也在上,所以候诊心、肝二脉都在上部。脾在中,肝次于脾,所以候诊脾、肝二脉都在中部。肾最在下,所以候诊肾脉在下部。四时的方位,则是夏至日靠近北极,离地最高,肺的位置象征它,所以夏祭先肺。夏至后日渐南移,夏末比夏至之日略微低些,心的位置象征它,所以中央土王之时祭先心。秋分、春分,太阳在赤道平分天地之半,正对腰部,脾、肝的位置象征它,所以春祭先脾,秋祭先肝。冬至日靠近南极,位置最低,肾的位置象征它,所以冬祭先肾。我按:吴氏的说法,阐明了郑注,胜过集说很多,《大全》却弃而不载,为什么呢?又按张氏说:中央祭先心,‘心’当作‘肾’,是土所克制的;冬祭先肾,‘肾’当作‘心’,是水所克制的。我认为以五行生克为说,必须修改经文,才能使春、夏、秋所祭相合。如果如集说,又以所居、所属兼论,则自相矛盾了。
孟春,天子居住在青阳左个;仲春,天子居住在青阳太庙;季春,天子居住在青阳右个。孟夏,天子居住在明堂左个;仲夏,天子居住在明堂太庙;季夏,天子居住在明堂右个。中央,天子居住在太庙太室。孟秋,天子居住在总章左个;仲秋,天子居住在总章太庙;季秋,天子居住在总章右个。孟冬,天子居住在玄堂左个;仲冬,天子居住在玄堂太庙;季冬,天子居住在玄堂右个。集说:青阳左个,注云:太寝东堂北偏。青阳太庙,东堂正对太室。青阳右个,东堂南偏。明堂左个,太寝南堂东偏。明堂太庙,南堂正对太室。明堂右个,南堂西偏。太庙太室,中央之室。总章左个,太寝西堂南偏。总章太庙,西堂正对太室。总章右个,西堂北偏。玄堂左个,北堂西偏。玄堂太庙,北堂正对太室。玄堂右个,北堂东偏。疏云:这是明堂北偏却称为太寝,是因为明堂与太庙、太寝制度相同。朱子曰:论述明堂制度的说法不一,我私下认为应当有九室,如井田之制。东之中为青阳太庙,东之南为青阳右个,东之北为青阳左个。南之中为明堂太庙,南之东即东之南为明堂左个,南之西即西之南为明堂右个。西之中为总章太庙,西之南即南之西为总章左个,西之北即北之西为总章右个。北之中为玄堂太庙,北之东即东之北为玄堂右个,北之西即西之北为玄堂左个。中为太庙太室。凡四方之太庙,位于不同方位,其左右个则青阳左个即玄堂之右个,青阳右个即明堂之左个,明堂右个即总章之
左个,緫章之右个乃▯堂之左个也。但随其时之方位开门耳。太庙太室则每季十八日,天子居正欤?古人制事多用井田遗意,此恐然也。
译左个,总章的右个就是明堂的左个。只是根据当时的方位来开门罢了。太庙和太室,每个季度十八天,天子居住在正位吗?古人制定制度多采用井田制的遗意,这恐怕是确实的。
窃案郑氏释天子毎月所居皆以为太寝而以青阳为东堂明堂为南堂緫章为西堂▯堂为北堂青阳之北偏为左个南偏为右个盖以东面而言也明堂之东偏为左个西偏为右个盖以南面而言也緫章之南偏为左个北偏为右个盖以西面而言也▯堂之西偏为左个东偏为右个盖以北面而言也朱子因之又谓只是九室左个右个随四时所向而易其名春居东室而东向则以北室之右为左个南堂之左个为右个夏居南室而南向则以东室之右为左个西室之左为右个秋居西室而西向则以南室之右为左个南室之左为右个冬居北室而北向则以西室之右为左个东室之左为右个吴防清则为太寝乃听政之所户牖之间设黼扆四时皆南面向明而治安得一月各居一处而春秋冬三时皆不南面者况冬寒而北面尤不可居又南北偏东西偏其位不正非可听政之所诸儒所説各殊皆于古制不合事宜不通详此记所谓居非言听政乃毎日释服退息而居之时也案四时所居五处不同礼经则无他文惟天子有五小寝是燕居之处月令所记或是取此而其名异故使人惑也陈用之礼书云王大寝一在前小寝五在后大寝听政小寝燕息也五小寝一寝居中四寝居四角春居东北夏居东南秋居西南冬居西北土王之月居中此说盖本孔氏曲礼防若以孔陈之说释月令天子各月之居则月制事冝两不背戾凡居五寝皆南面夏寝秋寝在中寝之前就中寝向前而言故二寝皆以西夹为左个东夹为右个冬寝春寝在中寝之后就中寝向后而言故二寝皆以西夹为左个东夹为右个其左右二字如曲礼所谓客入门而左大夫士出入君门由门右并是以西为左东为右也此言太庙太室则中寝之室也愚案:吴氏之说,较郑氏、朱子之说为近是。然《月令》出于吕不韦,岂能悉合古制,尽通事宜?故马氏云:「王者向明而治,故谓其堂曰明堂。」而此云:「春居青阳,夏居明堂,秋居緫章,冬居▯堂。」又裂为太庙左右,个以配十有二月,为太室以配中央,则非古也。
春食麦与羊,夏食菽与鸡,中央食稷与牛,秋食麻与犬,冬食黍与彘。孟夏天子乃以彘尝麦,仲夏以雏尝黍,仲秋以犬尝麻,季秋以犬尝稻。集说:麦以金王而生,火王而死,当属金,而郑云属木。兊为羊,当属金,而郑云火畜,皆不可晓。防云:郑本五行传言之,然隂阳各涂,不可一定。故今于四时所食及彘尝麦、雏尝黍之类,皆畧之以俟知者。
窃案古者天子之膳,春以牛膏养脾,夏以犬膏养肺,秋以鸡膏养肝,冬以羊膏养心。而膳食牛冝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而此曰:春食麦与羊,夏食菽与鸡,中央食稷与牛,秋食麻与犬,冬食黍与彘,与古异矣。故集说阙疑,以俟知者,得审慎之义。然诸家之说,亦有可备采者,不能尽废也。郑氏曰:麦实有孚甲,属木,羊火畜也,时尚寒,食之以安性。菽实孚甲坚合,属木,鸡木畜,时热,食之亦以安性也。稷五谷之长,牛土畜也。麻实有文理,属金,犬金畜也。黍秀舒散,属火,寒时食之,亦以安性也。彘水畜也。孔氏曰:郑云麦属木,黍属火,麻属金,菽属水,稷属土,是五谷所配之方也。案《尚书·五行传》曰:貎之不恭,则有鸡祸。注:鸡畜之有冠翼者,属貎。言之不从,则有犬祸。注:犬畜之以口吠守者,属言。视之不明,则有羊祸。注:羊畜之逺视者,属视。听之不聪,则有豕祸。注:豕畜之居闲卫而聴者,属听。思之不睿,则有牛祸。注:地厚徳载物,牛畜之任重者,属思。是鸡为木畜,羊为火畜,牛为土畜,犬为金畜,豕为水畜。春时尚寒,故食火畜以助之。夏食菽与鸡者,以气尤热,水能克火,木能抑土,故食北方之谷与东方之牲,以减其热气。秋气既凉,又将向寒,不有其害,故食当方之谷牲也。冬气极寒,故食火谷以减寒,寒胜于热,故食当方之牲。项氏曰:麦有苖至实皆在春时,故春三月食麦与羊。菽自种至实皆在夏时,故夏三月食菽与稷。黍受土气,故中央之月食稷与牛,皆土类也。黍兼受水气,故冬之三月食黍与彘,皆水类也。孟秋尝稷,仲秋尝麦,
译我考察郑玄解释天子每月所居之处,都认为是太寝,而以青阳为东堂,明堂为南堂,总章为西堂,玄堂为北堂。青阳的北偏为左个,南偏为右个,这是以东面为向而言的;明堂的东偏为左个,西偏为右个,这是以南面为向而言的;总堂的南偏为左个,北偏为右个,这是以西面为向而言的;玄堂的西偏为左个,东偏为右个,这是以北面为向而言的。朱熹沿袭此说,又认为只是九室,左个右个随着四季所面向的方向而改变名称:春天居东室而向东,则以北室的右为左个,南堂的左个为右个;夏天居南室而向南,则以东室的右为左个,西室的左为右个;秋天居西室而向西,则以南室的右为左个,南室的左为右个;冬天居北室而向北,则以西室的右为左个,东室的左为右个。吴澄认为太寝是听政的地方,户牖之间设有黼扆,四季都南面朝向光明而治理政事,哪里能一个月各居一处,而春秋冬三季都不南面呢?况且冬天寒冷而北面尤其不可居住,又南北偏、东西偏位置不正,不是可以听政的地方。诸儒的说法各不相同,都与古制不合,事理不通。详察此篇所说的“居”,并非指听政,而是指每天脱下礼服退下休息时所居之处。考察四季所居五处不同,礼经中没有其他文字,只有天子有五小寝是燕居的地方,《月令》所记载的或许取于此,但名称不同,所以使人困惑。陈用之《礼书》说:王大寝一在前,小寝五在后,大寝听政,小寝燕息。五小寝中一寝居中,四寝居四角,春居东北,夏居东南,秋居西南,冬居西北,土王之时居中。此说大概本于孔颖达对《曲礼》的疏解。如果用孔氏、陈氏的说法解释《月令》天子各月的居所,则月令与事理两不相违背。凡居五寝都南面,夏寝、秋寝在中寝之前,就中寝向前而言,所以二寝都以西夹为左个,东夹为右个;冬寝、春寝在中寝之后,就中寝向后而言,所以二寝都以西夹为左个,东夹为右个。其左右二字,如《曲礼》所说“客入门而左,大夫士出入君门由门右”,都是以西为左,东为右。此言太庙、太室,则是中寝之室。我考察:吴氏的说法,较郑氏、朱熹的说法更为接近正确。然而《月令》出于吕不韦,岂能完全符合古制,尽通事理?所以马融说:“王者向明而治,所以称其堂为明堂。”而这里说:“春居青阳,夏居明堂,秋居总章,冬居玄堂。”又分裂为太庙左右个以配十二月,为太室以配中央,这就不是古制了。
春天吃麦与羊,夏天吃豆类与鸡,中央吃稷与牛,秋天吃麻与犬,冬天吃黍与猪。孟夏时天子用猪来尝麦,仲夏用雏鸡来尝黍,仲秋用犬来尝麻,季秋用犬来尝稻。集说:麦以金王而生,火王而死,应当属金,而郑玄说属木。兑卦为羊,应当属金,而郑玄说属火畜,都让人不明白。疏说:郑玄本于《五行传》而言,然而阴阳各走各的路,不可一定。所以现在对于四季所食以及猪尝麦、雏鸡尝黍之类,都略去不议,以等待知者。
我考察古时天子的膳食,春天用牛膏养脾,夏天用犬膏养肺,秋天用鸡膏养肝,冬天用羊膏养心。而膳食中牛宜配稻,羊宜配黍,猪宜配稷,犬宜配粱。而这里说:春食麦与羊,夏食菽与鸡,中央食稷与牛,秋食麻与犬,冬食黍与猪,与古制不同。所以集说存疑,以等待知者,这是审慎之义。然而诸家的说法,也有可供采纳的,不能完全废弃。郑玄说:麦实有孚甲,属木,羊是火畜,时尚寒,吃它以安性。豆类实孚甲坚合,属木,鸡是木畜,时热,吃它也以安性。稷是五谷之长,牛是土畜。麻实有文理,属金,犬是金畜。黍秀舒散,属火,寒时吃它,也以安性。猪是水畜。孔颖达说:郑玄说麦属木,黍属火,麻属金,豆类属水,稷属土,这是五谷所配的方位。考察《尚书·五行传》说:貌之不恭,则有鸡祸。注:鸡畜之有冠翼者,属貌。言之不从,则有犬祸。注:犬畜之以口吠守者,属言。视之不明,则有羊祸。注:羊畜之远视者,属视。听之不聪,则有豕祸。注:豕畜之居闲卫而听者,属听。思之不睿,则有牛祸。注:地厚德载物,牛畜之任重者,属思。所以鸡为木畜,羊为火畜,牛为土畜,犬为金畜,猪为水畜。春天时尚寒,所以吃火畜以助之。夏天吃豆类与鸡,因为气尤热,水能克火,木能抑土,所以吃北方之谷与东方之牲,以减其热气。秋气既凉,又将向寒,不有其害,所以吃当方之谷牲。冬气极寒,所以吃火谷以减寒,寒胜于热,所以吃当方之牲。项氏说:麦有苗至实皆在春时,所以春三月食麦与羊。豆类自种至实皆在夏时,所以夏三月食豆类与稷。黍受土气,所以中央之月食稷与牛,都是土类。黍兼受水气,所以冬之三月食黍与猪,都是水类。孟秋尝稷,仲秋尝麦,
季秋尝稻,独食犬与麻者,百谷皆成,独取其中气食之也。春羊、夏鸡,与《周礼》春官奉鸡、夏官奉羊相反者,彼取官事之冝此以气类分也。方氏曰:春木王之时,食麦与羊,是时之所生也,以麦火谷而羊火畜也。夏火王之时,而食鸡者,是物之所生也,以鸡木畜也。秋金王之时,而食麻;冬水王之时,而食黍。是时之所胜也。以麻,木谷;而黍,火谷也。夏食菽者,是物之所胜。以菽,水谷也。中央而食稷,与牛;秋食犬,冬食彘。是时物之类:以稷,土谷;牛,土畜;犬,金畜;彘,水畜也。所生者,所以相继;所胜者,所以相治;同类者,所以相合。故能使四时之气不戾,五脏之疾不生焉。又曰:孟夏以彘尝麦者,以水胜火也;仲夏以雏尝黍者,以木生火也;仲秋以犬尝麻者,以金胜木也;季秋以犬尝稻者,以金合金也。胜所以治之,生所以养之,合所以和之。故食齐得其宜焉。胡氏曰:麦性蕴毒,荐麦以鱼,而此尝麦以彘,宣其毒也。郑氏曰:麦之新气尤盛,以彘食之,散其热也。彘,水畜;此尝雏也,而曰尝黍,不以牲主谷也。黍,火畜,气之主也。孔氏曰:黍是火谷,于夏时与雏同荐之,黍非新成,直取旧黍。方氏曰:雏盖鸡也,以《吕氏春秋》见之,谓之雏者,鸡以雏为美也。若羊之类,则以大为美。于配菽之食,则曰鸡者,日之所食为常,时之所食为暂也。郑氏曰:仲秋尝麻,麻始熟也;季秋尝稻,稻始熟也。髙氏曰:孟春食麦与羊,麦属金,羊属土。是月也,金土以老,食所胜也。菽,孚甲坚,合属木;鸡,木畜,木生火也。案诸家说,所食谷之配各有不同,未知孰是,故兼存之以补集说之缺。
译季秋品尝稻米,只食用狗肉和麻子,这是因为百谷都已成熟,唯独选取其中蕴含的中气来食用。春季用羊、夏季用鸡,这与《周礼》中春官进献鸡、夏官进献羊的做法相反,那是因为《周礼》是依据官职事务的适宜性,而这里是依据五行气类的划分。方氏说:春季是木气旺盛的时候,食用麦子和羊肉,这是当时所生的事物,因为麦是火谷,羊是火畜。夏季是火气旺盛的时候,食用鸡肉,这是当时所生的事物,因为鸡是木畜。秋季是金气旺盛的时候,食用麻子;冬季是水气旺盛的时候,食用黍米。这是当时所克制的对象,因为麻是木谷,而黍是火谷。夏季食用豆类,这是当时所克制的对象,因为豆类是水谷。在中央方位食用稷米和牛肉;秋季食用狗肉,冬季食用猪肉。这是当时事物的同类:因为稷是土谷,牛是土畜;狗是金畜,猪是水畜。所生的事物,是用来相继承接的;所克制的事物,是用来相互治理的;同类的事物,是用来相互契合的。所以能使四季的气机不违逆,五脏的疾病不产生。又说:孟夏用猪肉品尝麦子,这是用水克火;仲夏用小鸡品尝黍米,这是用木生火;仲秋用狗肉品尝麻子,这是用金克木;季秋用狗肉品尝稻米,这是用金与金相合。克制是用来治理的,相生是用来滋养的,相合是用来调和的。所以饮食调配得其适宜。胡氏说:麦子的性质蕴藏毒素,进献麦子时配以鱼,而这里品尝麦子时配以猪肉,是为了宣散其毒性。郑氏说:麦子的新气尤其旺盛,用猪肉食用它,是为了发散其热气。猪是水畜;这里品尝的是小鸡,却说品尝黍米,不是因为牲畜主导谷物。黍是火谷,是气的主宰。孔氏说:黍是火谷,在夏季与小鸡一同进献,黍并非新成熟的,只是取用旧的黍米。方氏说:小鸡大概就是鸡,从《吕氏春秋》可以看出,称之为雏,是因为鸡以雏为美味。像羊之类,则以大为美味。在配合豆类的饮食中,称其为鸡,是因为日常所食为常规,时令所食为暂时。郑氏说:仲秋品尝麻子,是麻子刚开始成熟;季秋品尝稻米,是稻米刚开始成熟。高氏说:孟春食用麦子和羊肉,麦子属金,羊属土。这个月份,金和土都已衰老,食用所克制的对象。豆类,种子坚硬,合属木;鸡,是木畜,木生火。考察各家的说法,所食用谷物的搭配各有不同,不知道哪个正确,所以一并保留,以补充集说的缺漏。
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集説:迎春东郊,祭太皡勾芒也。后仿此推之。
窃案贾逵、马融、蔡邕皆谓太皡及勾芒以上云“其帝太皡,其神勾芒”也,集说固有所本矣。然迎者,迎四时之气,有气则有神,故祀苍帝于东郊之兆,而以太皡、勾芒配从祀;赤帝于南郊之兆,而以炎帝、祝融配从祀;白帝于西郊之兆,而以少皡、蓐收配从祀;黑帝于北郊之兆,而以颛顼、▯冥配从周礼》所谓“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礼器》所谓“飨帝于郊,而风雨节,寒暑时”者,是也。若五帝是人帝,何得与天帝同服?且人帝何能使风雨寒暑得时乎?故郑氏谓祭五帝天帝者,近之;但妄立灵威仰、赤熛怒、白招拒、叶光纪等名,则未免信防纬之过耳。
天子亲载耒耜,措之于参保介之御间。《集説》:参,参乘之人也。保介,衣甲也。以勇士为车右,而衣甲,御者御车之人,车右及御人皆是参乘。天子在左,御者居中,车右在右,以三人,故曰参也。置此耕器于参乘、保介及御者之间。
窃案此本郑孔注疏也。然以介为甲,是矣;以保为衣,则有未安。盖保为保防之义,人君之车,必使勇士衣甲居右,而参乗,所以备非常而保防之也。故曰“参保介”,措耒耜于“参保介”,御者二人之间,而曰“参保介”之御间。临川吴氏曰:其立文,犹书《立政》言有司及牧夫,而曰“惟有司之牧夫”是也。
雪霜大挚,集说:挚,伤折也。与挚兽、挚虫之挚同。
窃案伤折之说,盖本之蔡邕,然不若直作至字解。葢挚与至同,毛传挚而有别。朱子亦读为至,霜雪冬之盛,隂冬隂胜春阳,故雪霜大至,不必言伤折而后见其隂盛也。
鹰化为鸠,集说孔氏云:「化者,反归旧形之谓。」故鹰化为鸠,鸠化为鹰,如田防化为鴽,则鴽又化为田防。若腐草为萤,雉为蜃,爵为蛤,皆不言化,是不再复本形者也。窃案隂阳推荡,因物形而移易之,谓之化,非反归旧形之谓也。鸠化为鹰,见于《王制》《夏小正》,固可谓之反归旧形矣。鴽又为防,则《夏小正》未尝谓之化也。方氏曰:「鹰之为鸠,防之为鴽,皆因形移易而已。」故言化,腐草则植物也,萤则动物也,爵雉飞物也,蛤蜃潜物也。植物为动,飞物为潜,则不特因形移易,而化不足以言之矣。故皆直言「为」而已。此说较长。
择元日,命民社集。说《郊特牲》言祭社用甲日,此言择元日,是又择甲日之善者欤?《召诰》社用戊日。
窃案元者,一也,始也。故始年谓之元年,一日谓之元日,又谓之上日。元日祈谷于上帝,说者云上辛是也。社日用甲,甲者十干之始,故曰择元日命民社,非谓择甲日之善者也。《召诰》戊午社于新邑,又用戊者,周公告营洛邑,非常祭也。
毋竭川泽,毋漉陂池。集说:「漉,亦竭也。」
窃案川泽曰竭,谓竭泽而渔;陂池曰漉,谓漉之以网罟。字各有义,不可混也。集説以漉为竭,而不言网罟,与上句何以别乎?徐师曽云:「漉谓捞取之。」
上丁集说:「必用丁者,以先庚三日后甲三日也。」
窃案大胥春入学合舞释菜用丁,以丁火文明也。今祭先圣用丁,本此。若易之先庚后甲,盖取丁宁之义。于天子视学何与耶?
开府库,出币帛,周天下,勉诸侯,聘名士,礼贤者,集说,周济其不足也。
窃案集说之云,本之郑注。然尝考方氏、吴氏之说,则谓开府库,所以出币帛,将以聘名士、礼贤者也。周天下以言聘礼之广,古者诸侯必贡士于天子,以是劝勉诸侯,欲其所聘所礼,周于天下而一无所遗也。则「周天下」葢指聘礼而言。若谓周济其不足,则上已言「▯仓廪,赐贫穷,振乏絶」,此所云出币帛,系于「赐贫穷」之上,足矣。且举天下之无衣者,而皆以帛周之,必有所不给,似不若方氏、吴氏之説为长也。
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鐡、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毋或不良。集説
译立春这一天,天子亲自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到东郊去迎接春天。集说:在东郊迎春,是祭祀太皡和勾芒。后面的情况可以据此类推。
我按:贾逵、马融、蔡邕都认为太皡和勾芒以上所说的“其帝太皡,其神勾芒”,集说确实有所依据。然而,迎接的是四时的节气,有节气就有神灵,所以在东郊的祭坛祭祀苍帝,以太皡、勾芒配享从祀;在南郊的祭坛祭祀赤帝,以炎帝、祝融配享从祀;在西郊的祭坛祭祀白帝,以少皡、蓐收配享从祀;在北郊的祭坛祭祀黑帝,以颛顼、玄冥配享从祀。《周礼》所说的“天子祭祀昊天上帝,就穿着大裘戴着冕冠,祭祀五帝也是这样”;《礼器》所说的“在郊外祭祀天帝,风雨就调和,寒暑就适时”,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五帝是人间的帝王,怎么能与天帝穿着同样的服饰呢?况且人间的帝王怎么能使得风雨寒暑适时呢?所以郑玄认为祭祀五帝就是祭祀天帝,比较接近事实;但他妄自设立灵威仰、赤熛怒、白招拒、叶光纪等名号,则不免有相信谶纬之说的过错。
天子亲自拿着耒耜,把它放置在参乘、保介和御者之间。集说:参,是参乘的人。保介,是穿着铠甲。用勇士做车右,穿着铠甲,御者是驾车的人,车右和御者都是参乘。天子在左边,御者在中间,车右在右边,因为有三个人,所以叫参。把这种耕具放在参乘、保介和御者之间。
我按:这原本就是郑玄、孔颖达的注疏。然而把“介”解释为铠甲,是对的;把“保”解释为穿,则不太妥当。因为“保”有保卫防备的意思,君王的车辆,必定让勇士穿着铠甲居右,作为参乘,用来防备意外而保卫防备。所以叫“参保介”,把耒耜放在“参保介”和御者两人之间,所以说“参保介之御间”。临川吴氏说:这种行文方式,就像《尚书·立政》篇说“有司”和“牧夫”,而说“惟有司之牧夫”一样。
雪霜大挚。集说:挚,是伤害折断的意思。与挚兽、挚虫的“挚”相同。
我按:伤害折断的说法,大概本于蔡邕,但不如直接解释为“至”字。因为“挚”与“至”相通,《毛传》说“挚而有别”。朱子也读作“至”,霜雪是冬天的盛象,阴气在冬天胜过春天的阳气,所以雪霜大至,不必说伤害折断才能显现出阴气旺盛。
鹰化为鸠。集说:孔氏说:“化,是返回旧形的意思。”所以鹰化为鸠,鸠化为鹰,就像田防化为鴽,那么鴽又化为田防。至于腐草为萤,雉为蜃,爵为蛤,都不说“化”,是因为不再恢复旧形了。我按:阴阳推移激荡,因事物的形体而改变,叫做“化”,不是返回旧形的意思。鸠化为鹰,见于《王制》《夏小正》,固然可以说返回旧形了。鴽又化为防,那么《夏小正》未曾说它是“化”。方氏说:“鹰变成鸠,防变成鴽,都是因为形体改变而已。”所以说“化”。腐草是植物,萤是动物,爵、雉是飞行的动物,蛤、蜃是潜水的动物。植物变为动物,飞行的动物变为潜水的动物,就不只是形体改变,用“化”不足以说明了。所以都直接说“为”。这种说法更优。
选择吉日,命令百姓祭祀社神。集说:《郊特牲》说祭祀社神用甲日,这里说选择吉日,是又选择甲日中好的日子吗?《召诰》说祭祀社神用戊日。
我按:“元”,是一,是开始。所以开始的年份叫元年,开始的日子叫元日,又叫上日。元日向上帝祈求谷物,解说者说上辛日是正确的。祭祀社神用甲日,甲是十天干的开始,所以说选择吉日命令百姓祭祀社神,不是说选择甲日中好的日子。《召诰》说戊午日在新邑祭祀社神,又用戊日,是因为周公告知营建洛邑,是非常规的祭祀。
不要竭尽川泽,不要排干陂池。集说:“漉,也是竭尽的意思。”
我按:川泽说“竭”,是说竭泽而渔;陂池说“漉”,是说用网罟排干。字各有义,不可混淆。集说把“漉”解释为竭尽,而不说网罟,与上一句怎么区别呢?徐师曾说:“漉是说捞取。”
上丁。集说:“必须用丁日,是因为先庚三日后甲三日。”
我按:大胥春天入学合舞释菜用丁日,是因为丁火文明。现在祭祀先圣用丁日,本于此。至于易经的先庚后甲,大概是取丁宁的意思。这与天子视察学校有什么关系呢?
打开府库,拿出币帛,周济天下,勉励诸侯,聘问名士,礼遇贤者。集说:周济他们的不足。
我按:集说的说法,本于郑注。然而曾经考察方氏、吴氏的说法,则认为打开府库,是为了拿出币帛,用来聘问名士、礼遇贤者。周济天下是说聘礼的广泛,古代诸侯必定向天子贡士,以此来劝勉诸侯,希望他们所聘问所礼遇的,周遍天下而一无遗漏。那么“周天下”大概是指聘礼而言。如果说周济他们的不足,那么上面已经说了“开仓廪,赐贫穷,振乏绝”,这里所说的拿出币帛,在“赐贫穷”之上,足够了。况且举天下没有衣服的人,都用帛来周济,必定有所供给不足,似乎不如方氏、吴氏的说法更优。
命令工师,让百工审查五库的物资: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没有一样不好的。集说
:五库者,金铁为一库,皮革筋为一库,角齿为一库,羽箭干为一库,脂胶丹漆为一库。干窃案:此孔防文也。方氏云:五库之量,百工所治之材,以其材各有所受,故谓之量。五库以五材而得名,葢金鐡之类皆不离扵五材也。先儒别而为五拘矣。
译五库是指:金铁为一库,皮革筋为一库,角齿为一库,羽箭干为一库,脂胶丹漆为一库。干窃案:这是孔防的文字。方氏说:五库的“量”,是百工所加工的材,因为各种材各有其承受的范围,所以称之为“量”。五库以五种材料而得名,大概金铁之类都不脱离这五种材料。先儒将它们分别列为五类,是拘泥了。
命国难九门磔攘,以毕春气。集说:九门说见上章。窃案以九门为臯、应路、雉、库、城、逺近郊关,与上同悮。山隂陆氏曰:「言国则九门不在郊之外,明矣。」
孟夏王▯生集说。王▯注云:萆挈,本草作菝葜,音同。谓之▯者,以根之似也。亦可酿酒。朱氏曰:王▯色赤,感火之气而生。
窃案归震川与王子敬书云:「尝记少时见一书云『月令』,王▯为▯,王即今之黄▯,则郑注萆挈者未必是王▯生,适应月令』而『夏小正』五月乃▯,恐即此▯也。▯五月未可食耳。适见九江、建昌二志皆云王▯,以其最先熟为▯之王,然亦不知何所据也。又云『月令』王▯生,当直断为今之黄▯,萆挈非也。且引王萯与王▯,何与防?又疑为一物矣。古书中必别更,有见姑阙俟考。」
反舌无声,集説:「反舌,百舌鸟防,又以反舌为虾蟇,未知是否。」
窃案百舌能反覆其舌而为百鸟语,故谓之反舌。其鸣也,感阳中而作,故感微隂而无声。若虾蟇,则五月中始得水,方噪聒入耳,何反无声?防所以引之者,葢举旧说而驳之,非真以反舌为虾蟇也。蔡云:反舌者,虫鸣鼃也。今谓之虾蟇,其舌本前着口侧,而末向内,故谓之反舌。《通卦验》曰:「抟劳鸣虾蟇无声。」又《靡信》云:「昔于长安中,与书生数十共住,城北水中取虾蟇,屠割视之,其舌反向后。」此以虾蟇为反舌也。自也然,时侯今不殊于古,百舌鸟至仲夏,其鸣稍止,虾蟇则不然。则知防纬与俗儒之言不足信矣。集说又何疑焉?反舌能为百鸟语,故一名百舌,又春则鸣,夏则无。
声故一名呼春。杜甫咏百舌诗云:「过时如▯口,君侧有谗人。」是亦以反舌为百舌,而非虾蟇之谓矣。案《周书·月令》云:「反舌无声,佞人在侧。」杜葢用其意。黄山谷读《周书》至此,始悟杜诗之防。
挺重囚集説:「挺者,拔出之义。重囚禁系严密,故特加寛假;轻囚则不如是。」
窃案孟夏出轻系,则轻囚皆释矣,所存者重囚而已,又于何囚中独拔出之乎?不若从郑氏,以“寛”字解为允。东海王阳答破妖贼方略曰:“宜小挺缓,令得逃亡。”耿鄙讨金城,傅燮谓曰:“不若息军养徳,贼得寛挺,必谓我怯。”政用此义也。
以定晏隂之所成,集説:“晏,安也。隂,道静,故曰晏隂。及其定而至于成,则循序而往,不为灾也。”
窃案晏隂有三説:郑、孔谓晏安也,隂称安,正定身中安隂之所成就。应氏所谓隂道安静,不可有所扰者,亦此意。王肃及蔡邕皆云晏为以安定隂阳之所成,与郑异矣。方氏谓阳造始而为早,隂代终而为晏,故曰晏隂。阳始以生之隂,终以成之,故曰所成。列子所谓晏隂之间,义同。吴氏谓晏,尔雅云柔也。凡内而掩身,外而保养,皆是顺时保养,以安定初生之柔隂,使渐至于完备而无所亏伤,故曰以定晏隂之所成。陈氏之说以晏隂为安隂,盖本之注防,然不如柔隂之说为长。诗云「言笑晏晏」,说者以和柔解之,可见矣。
温风始至集説至极也
窃案至犹来也,犹言凉风至,盲风至耳。不但言至,而曰始至者,以天地温厚之气始于东北,而盛于东南,故季夏温风始至也。方氏曰:温风即八风中景风,景风至,以夏至而于季夏言始至,阳饶之意。然则集説以极训至,非也。日短至,长至可以极训之,始至不可以言始极也。《吕览》温作凉。
命渔师伐蛟,取鼍,登▯,取鼋。集説:蛟言伐,以其暴恶,不易攻取也;▯言登,尊异之也;鼍、鼋言取,易而贱之也。窃案郑注,四者甲类,秋乃坚。成周礼鼈人职云:“秋献▯鱼。”▯人又云:“取▯用秋时。”是夏之秋也。作月令者,以为此秋据周之时,周之八月,夏之六月,因书于此,似悮也。其言甚当,集説何不采入也?
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刍以养牺牲。集説:「四监即《周官》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官也。前言百县兼内外而言,此百县乡遂之地也。」
窃案郑注,四监主山林川泽之官,百县乡遂之
译命令国都九门举行磔攘之礼,以完成春季的阳气。集说:九门的说法见上一章。我按:把九门解释为臯、应路、雉、库、城、远近郊关,与上文相同,是错误的。山阴陆氏说:“既然说是国都,那么九门不在郊外之外,这是很明显的。”
孟夏,王萯生长。集说:王萯注云:萆挈,《本草》作菝葜,读音相同。称为萯,是因为它的根形状相似。也可以用来酿酒。朱氏说:王萯颜色赤红,感应火气而生长。
我按:归震川给王子敬的信中说:“曾经记得小时候看到一本书说《月令》,王萯就是萯,王就是现在的黄萯,那么郑玄注的萆挈未必是王萯生长,适应《月令》而《夏小正》五月才是萯,恐怕就是这种萯。萯在五月还不可以食用。恰好看到九江、建昌两地的志书都说是王萯,因为它最先成熟所以称为萯之王,但也不知道依据什么。又说《月令》王萯生,应当直接断定为现在的黄萯,萆挈不是。并且引用王萯与王萯,有什么关系?又怀疑是一种东西了。古书中必定有别,有见解暂且空缺等待考证。”
反舌鸟没有声音。集说:“反舌,是百舌鸟之类,又有人把反舌当作蛤蟆,不知道是否正确。”
我按:百舌鸟能够反复转动舌头模仿百鸟的叫声,所以称为反舌。它的鸣叫,是感应阳气旺盛而发出,所以感应微阴就没了声音。如果是蛤蟆,那么五月中才得到水,正吵闹得入耳,怎么会反而没有声音?集说之所以引用它,大概是列举旧说而驳斥它,并不是真的把反舌当作蛤蟆。蔡邕说:反舌,是虫鸣的蛤蟆。现在称为蛤蟆,它的舌头本来前端附着在口侧,而末端向内,所以称为反舌。《通卦验》说:“抟劳鸣叫,蛤蟆无声。”又《靡信》说:“从前在长安城中,和几十个书生一起居住,从城北水中取来蛤蟆,宰杀剖开看它,它的舌头反向后。”这是把蛤蟆当作反舌。自然如此,时节如今不不同于古代,百舌鸟到了仲夏,它的鸣叫稍微停止,蛤蟆则不然。那么知道纬书和俗儒的话不值得相信了。集说又何必怀疑呢?反舌鸟能模仿百鸟的叫声,所以又名百舌,又春天鸣叫,夏天没有声音,所以又名呼春。杜甫咏百舌诗说:“过时如病口,君侧有谗人。”这也是把反舌当作百舌,而不是蛤蟆的意思了。按《周书·月令》说:“反舌无声,佞人在侧。”杜甫大概是用这个意思。黄山谷读《周书》到这里,才领悟杜诗的用意。
释放重囚。集说:“挺,是拔出的意思。重囚禁系严密,所以特别加以宽假;轻囚则不是这样。”
我按:孟夏释放轻系,那么轻囚都释放了,剩下的只有重囚,又从哪里囚犯中单独拔出他们呢?不如从郑氏,把“宽”字解释为允。东海王阳回答破妖贼的方略说:“宜小挺缓,令得逃亡。”耿鄙讨伐金城,傅燮对他说:“不如息军养德,贼得宽挺,必谓我怯。”正是用这个意思。
以此安定晏阴所成就的。集说:“晏,安也。阴,道静,所以说晏阴。等到它安定而达到成就,那么循序而往,不成为灾害。”
我按:晏阴有三种说法:郑玄、孔颖达认为晏是安,阴称安,正定身中安阴之所成就。应氏所谓阴道安静,不可有所扰乱,也是这个意思。王肃及蔡邕都说晏是以安定阴阳之所成,与郑玄不同。方氏认为阳造始而为早,阴代终而为晏,所以说晏阴。阳始以生之,阴终以成之,所以说所成。《列子》所谓晏阴之间,意义相同。吴氏认为晏,《尔雅》说是柔。凡是内而掩身,外而保养,都是顺时保养,以安定初生的柔阴,使逐渐达到完备而无所亏伤,所以说以定晏阴之所成。陈氏的说法把晏阴当作安阴,大概本于注疏,但不如柔阴的说法好。《诗经》说“言笑晏晏”,解说者以和柔解释它,可见了。
温风刚开始到来。集说:至极也。
我按:至就是来,就像说凉风至,盲风至一样。不但说至,而说始至,是因为天地温厚之气始于东北,而盛于东南,所以季夏温风始至。方氏说:温风就是八风中的景风,景风至,以夏至而于季夏说始至,是阳饶的意思。那么集说以极训至,是不对的。日短至,长至可以用极来训,始至不可以说始极。《吕览》温作凉。
命令渔师击杀蛟龙,捕捉鼍,登上鳖,捕捉鼋。集说:蛟说伐,因为它暴恶,不容易攻取;鳖说登,是尊重它奇异;鼍、鼋说取,是容易而轻视它们。我按:郑玄注,这四种都是甲类,秋天才坚硬。《周礼》鳖人职说:“秋献鳖鱼。”鳖人又说:“取鳖用秋时。”这是夏之秋。作《月令》的人,认为这个秋据周之时,周的八月,夏的六月,因此写在这里,似乎错误了。他的话很恰当,集说为什么不采纳呢?
命令四监大规模收集各县的干草来饲养牺牲。集说:“四监就是《周官》的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官。前面说百县兼内外而言,这里百县是乡遂之地。”
我按:郑玄注,四监是主管山林川泽的官,百县乡遂之
属,地有山林川泽者也。孔氏防之曰:「周礼有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官,秩刍出于山林。」郑云「百县乡遂之属」,知非诸侯者,以取刍养牲不可太逺,故知是畿内乡遂。云乡遂不兼公卿大夫之采邑也。仲夏命百县雩祀,则兼内外诸侯也。此集説之所本也。然周礼虽有县之名,未可谓百县,百县自是秦制。故临川吴氏云:「凡属秦地皆名为县,不可依周制有乡遂、采邑及诸侯之分也。」四监亦不可以周制解之。集説一仍注防之旧,非也。徐氏师曾云:「四监,秦官,疑即周礼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官。」下文为民祈福,亦秦制。周人郊庙祭祀不言祈。愚案汉文诏曰:「古者祭祀不祈。」知此,则月令不可全以周制解矣。
译“属”,是指拥有山林川泽的土地。孔氏在《防》中说:“《周礼》设有山虞、泽虞、林衡、川衡等官职,祭祀用的草料出自山林。”郑玄说“百县乡遂之属”,由此知道这不是诸侯之地,因为取草料饲养牺牲不能太远,所以知道是王畿内的乡遂。又说乡遂不兼指公卿大夫的采邑。仲夏命令百县举行雩祭,则兼指内外的诸侯。这是《集说》所依据的说法。然而《周礼》虽然已有“县”的名称,但不能称之为“百县”,“百县”自然是秦代的制度。所以临川吴氏说:“凡是秦国的土地都称为县,不能依据周制分为乡遂、采邑以及诸侯。”“四监”也不可以用周制来解释。《集说》完全沿袭孔氏《防》的旧说,是不对的。徐氏师曾说:“四监是秦代的官职,怀疑就是《周礼》中的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官。”下文提到为民祈福,也是秦代的制度。周人在郊庙祭祀时不说“祈”。我按:汉文帝诏书说:“古代祭祀不祈求。”知道了这一点,那么《月令》就不能完全用周制来解释了。
以别贵贱,等给之。度集説:石梁王氏云,给当为级。窃案,给《吕览》作级,故王氏因之。然《记》文作给,未始无义。方氏曰:衣服旌旗,贵者从隆,贱者从杀。故言等隆,非有余;杀非不足。故言给有等,有给,各随宜而度之,故言度。据此,则给正是给足之给,不必改字。故郑氏无注。
季夏行春令,则谷实鲜落。集説:鲜洁而随落也。
窃案鲜落有三解。陆氏释文云:「鲜音仙,又仙典反。」孔防云:「谓鲜少随落,由风多故也。」或云:「以夏召春气,初鲜洁而逄秋气肃杀,故谷鲜洁而堕落。」集説本之,方氏云:「鲜落即庄子所谓草木不待黄而落也。」王气过盛,故实有所不胜,此説得之。
其虫倮集説,人为倮虫之长。郑氏以为虎豹之属。窃案四时之物,鳞、羽毛、介皆不露体,人类独祼身,故曰倮虫。人类之贵于羽毛鳞介,犹土之尊于木、火、金、水也。故以虫之倮者配土。《大戴记》云:“鳞虫三百六十,龙为之长;羽虫三百六十,凤为之长;毛虫三百六十,麟为之长;介虫三百六十,龟为之长;倮虫三百六十,圣人为之长。”则倮虫为人类明矣。郑以四时皆言物类,遂以浅毛之虎豹当之。虎豹虽浅毛,宁可谓之倮虫乎?集说并存之赘矣。徐氏师曽云:“人受土冲和之气以生,其类为倮,故其虫倮。倮,露也。露见不隐藏也。言虫者,倮虫三百六十而人为之长,是也。若虎豹既为毛类,而又以为倮,恐未必然。”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九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陈氏礼记集说补正》>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十
头等侍卫纳喇性徳撰
月令二
盲风至集説盲风疾风也
窃案孔疏皇氏秦人谓疾风为盲风,故郑▯取以解月令,而集説本之。然盲字义终不甚明,惟严陵方氏以为盲者闭暗之义,当建酉阖户之月,故其风谓之盲风,又谓之阊阖,以此其説为当。
羣鸟养羞,集説:「羞者,所美之食;养羞者,藏之以备冬月之养也。」
窃案《夏小正》“羞者进也”,若食之珍羞相似,故郑谓所食也。集説申明之,未为不是。然更有二説,学者不可不知。《夏小正》于是月云“丹鸟羞白鸟”,《大戴礼》于八月亦云“尔”。《小正説》曰:“丹鸟,丹良也;白鸟,闽蚋也。”其谓之“鸟”者,重其养者也。有翼为鸟,养者不尽食也。郑云二者文异,“羣鸟丹良”未闻孰是。皇氏以丹良为萤火,《尔雅·释虫》及郭氏等诸释皆无之,未见的据此一説也。又案项氏云:“羣鸟至秋与百谷俱成人,始取之以为养羞,如雉、鹌鹑、雁、鹜,今人皆至秋食之。”《周礼·司裘》“仲秋行羽物以赐羣臣”,于古有证矣。若谓此皆天候,不言人事,则孟秋“农乃登谷”,亦以人事为一候也。“鹰祭鸟”于孟秋之第四候,则人羞之于仲秋之第三候,不亦可乎?此又一説也。要之,“养羞”犹《诗》言“蓄租”,“养”谓预畜其所美之食,以待冬寒无可取食之时而食之。集説近是,第采此二説,足广异闻。
乃命司服具饬衣裳。文绣有恒,制有小大,度有长短。集説:衣绘而裳绣,祭服之制也。小大,小则▯冕之一章,大则衮冕之九章也。长短,谓衣长而裳短也。
窃案文绣有恒,谓衣之绘六章,裳之绣六章,有定法也。则制有小大,复以▯冕一章,衮冕九章释之,不几赘乎?且衣长裳短,亦未明析。愚谓制,刀裁也。制有小大,谓横而裁之之广狭也。如衣用几幅,裳用几幅,袂用几幅之类。度丈尺也,度有长短,谓从而度之之长短也。如衣二尺二寸,带下尺,裳及踝无被土之类。又按虞制,衣裳绘绣共十二章,周亦十二章,以为九章者,郑氏之误耳。庐陵胡氏曰:「虞书言绘衣绣裳,则不必祭服亦文绣。易言垂衣裳,则燕朝亦云衣裳。集説槩从郑氏,不免于疎矣。」
水始涸,集説:「水本气之所为,春夏气至,故长;秋冬气返,故涸也。」
窃案此亦大槩言之,于仲秋不切,不若注疏驳正记文之为精
译用以区别贵贱,按等级供给。度集説:石梁王氏说,给应当是级。我私下认为,给在《吕览》中写作级,所以王氏沿用了这个说法。然而《礼记》原文写作给,并非没有意义。方氏说:衣服旌旗,尊贵者崇尚隆重,卑贱者崇尚简省。所以说等差隆重,并非多余;简省并非不足。所以说供给有等级,有供给,各自根据适宜的情况来衡量,所以说度。根据这个,那么给正是给足的给,不必改字。所以郑氏没有注释。
季夏施行春令,那么谷物结实就会鲜洁而脱落。集説:鲜洁而随之脱落。
我私下认为鲜落有三种解释。陆氏《释文》说:“鲜音仙,又音仙典反。”孔防说:“是说鲜少随之脱落,因为风多的缘故。”有人说:“因为夏天招致春气,起初鲜洁而遭遇秋气肃杀,所以谷物鲜洁而堕落。”集説本于此,方氏说:“鲜落就是庄子所说的草木不等到变黄就脱落。”王气过盛,所以果实有所不胜,这个说法是对的。
其虫倮集説,人是倮虫之长。郑氏认为是虎豹之类。我私下认为四时的物类,鳞、羽毛、介都遮蔽身体,人类独自裸露身体,所以叫倮虫。人类比羽毛鳞介尊贵,就像土比木、火、金、水尊贵一样。所以用倮虫来配土。《大戴记》说:“鳞虫三百六十,龙是它们的长;羽虫三百六十,凤是它们的长;毛虫三百六十,麟是它们的长;介虫三百六十,龟是它们的长;倮虫三百六十,圣人是它们的长。”那么倮虫是人类就很明白了。郑氏因为四时都讲物类,于是用浅毛的虎豹来对应。虎豹虽然毛浅,难道能称为倮虫吗?集说并存这种说法是多余的。徐氏师曾说:“人承受土冲和之气而生,其类为倮,所以其虫为倮。倮,露的意思。露见不隐藏的意思。说虫,是因为倮虫三百六十而人是长,是这样。如果虎豹既属于毛类,又认为是倮,恐怕不一定对。”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九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陈氏礼记集说补正》>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十
头等侍卫纳喇性徳撰
月令二
盲风至集説盲风疾风也
我私下认为孔疏皇氏秦人称疾风为盲风,所以郑〇取来解释月令,而集説本于此。然而盲字的意义终究不太明确,只有严陵方氏认为盲是闭暗的意思,在建酉阖户之月,所以这种风叫盲风,又叫阊阖,因为这个说法恰当。
羣鸟养羞,集説:“羞,是所喜爱的食物;养羞,是储藏起来以备冬天供养。”
我私下认为《夏小正》“羞者进也”,如果像珍美的食物一样,所以郑氏说是所吃的食物。集説申明了这一点,不算错。然而还有两种说法,学者不可不知。《夏小正》在这个月说“丹鸟羞白鸟”,《大戴礼》在八月也说“尔”。《小正説》说:“丹鸟,是丹良;白鸟,是闽蚋。”它们被称为“鸟”,是重视它们的供养。有翅膀的是鸟,供养者不尽吃。郑氏说两者文字不同,“羣鸟丹良”没听说哪个对。皇氏以丹良为萤火虫,《尔雅·释虫》及郭氏等诸家解释都没有,没有根据这个说法。又考察项氏说:“羣鸟到秋天与百谷一起成熟,开始取来作为养羞,如雉、鹌鹑、雁、鹜,现在的人都在秋天吃它们。”《周礼·司裘》“仲秋行羽物以赐羣臣”,在古代有证据。如果说这些都是天候,不讲人事,那么孟秋“农乃登谷”,也是以人事作为一个候。“鹰祭鸟”在孟秋的第四候,那么人羞之于仲秋的第三候,不也可以吗?这是另一种说法。总之,“养羞”如同《诗》所说的“蓄租”,“养”是说预先积蓄所喜爱的食物,等待冬天寒冷无可取食的时候吃。集説接近这个意思,只是采纳这两种说法,足以广博异闻。
乃命司服具饬衣裳。文绣有恒,制有小大,度有长短。集説:衣绘而裳绣,是祭服的制度。小大,小则〇冕的一章,大则衮冕的九章。长短,是说衣长而裳短。
我私下认为文绣有恒,是说衣的绘六章,裳的绣六章,有定法。那么制有小大,再用〇冕一章,衮冕九章来解释,不几乎多余吗?而且衣长裳短,也没有明确分析。我认为制,是刀裁。制有小大,是说横着裁的广狭。如衣用几幅,裳用几幅,袂用几幅之类。度丈尺,度有长短,是说顺着量的长短。如衣二尺二寸,带下尺,裳及踝无被土之类。又按虞制,衣裳绘绣共十二章,周也是十二章,认为是九章的,是郑氏的错误。庐陵胡氏说:“虞书说绘衣绣裳,那么不必祭服也文绣。易说垂衣裳,那么燕朝也说衣裳。集説一概从郑氏,不免于疏漏。”
水始涸,集説:“水本是气所形成的,春夏气至,所以长;秋冬气返,所以涸。”
我私下认为这也是大致说的,在仲秋不切合,不如注疏驳正记文那样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