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七
屦则白,而其絇缁;及其三加,则冠为爵弁,而授之以纁裳韎鞈,屦则纁,而其絇黒。其加之有序有章,虽众人由之,亦足以得性命之文,而况夫君子者乎?所谓喻其志则有成者,凡在是也。三加而后醮,据《仪礼》。
译鞋是白色的,而鞋头的装饰是黑色的;等到第三次加冠时,冠变为爵弁,并授予他浅红色的下裳和红色的皮衣,鞋是浅红色的,而鞋头的装饰是黑色的。加冠的次序有条理、有法度,即使是普通人遵循它,也足以体现生命的礼文,更何况是君子呢?所谓“明白他的志向就能有所成就”,大抵就在于此。三次加冠之后才举行醮礼,这是依据《仪礼》。
见于母,母拜之。集说:“母之拜子”,先儒疑焉。防以为脯自庙中来,故拜受,非拜子也。吕氏以为母有从子之义,故屈其庸敬,以伸斯须之敬。方氏从防义,皆非也。此因成人而与为礼,一句似乎凡冠者皆然,故啓读者之疑。惟石梁王氏云:“记者不知此礼为嫡长子代父承祖者,与祖为正体,故礼之异于众子也。”斯言尽之矣。
窃案数说皆非也。据《仪礼》:冠者奠觯于荐东,降筵,北靣坐,取脯,降自西阶,适东壁,北面见于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注云:「妇人于丈夫,虽其子,犹侠拜。侠,古挟切,音夹,并也。」为童子时,子拜母而已。冠者成人,成人则丈夫,故与为礼也。疑此者,读《仪礼》则释然矣。
▯冠▯端奠摰于君,遂以挚见于卿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集说:▯冠,齐冠也。▯端,服天子燕居之服,诸侯及卿大夫士之齐服也。摰,用雉。郷先生,乡之年徳俱高者,或致仕之人也。
窃案集说之言未偹。孔氏曰:「此▯冠▯端则异于朝服之衣。但衣冠上士则▯裳,中士则黄裳,下士则杂裳。以其初成人,故着▯端异扵朝服也。若朝服则素裳,奠摰奠之于君也。遂以摰见于卿大夫、乡先生者,以摰谓以雉也。故士相见礼,冬用雉,夏用腒。见于卿大夫,在朝之卿大夫也。乡先生谓乡老而致仕者也。」严陵方氏曰:「▯冠▯端者,齐服也。既加以缁布冠矣,而又服▯冠者,葢缁布则古之齐冠也,▯冠则今之齐冠也。缁布以既冠而敝之,故奠摰则加▯冠焉。摰则夏用腒也,干雉以防腐败之患故也。乡大夫则乡之有职事者,乡先生则乡之有年徳者。既加皮弁之朝服而奠摰,止齐服者,取夫洁已以进也。童子则委摰而退耳。以摰见,故曰以成人见也。」
昬义
昬义第四十四集说:「防曰:谓之昬者,娶妻之礼,以昬为期,因名焉。必以昬者,取阳徃隂来之义。」
窃案《冠义》言冠之始与冠之年,而昬之始与年未言也。孔氏曰:“天地初分之后,遂皇时则有夫妇,是夫妇始自遂皇也。”谯周云:“太昊制嫁娶,俪皮为礼,是俪皮起于太昊也。”五帝以前为昬,不限同姓异姓;三王以来,文家异姓为昬,质家同姓为昬。其昬之年,则《大戴礼》男三十,女二十,自天子逹于庶人,一也。然舜年三十不娶,谓之鳏;文王十五生武王,尚有兄伯邑考,则人君防娶早矣。先儒又以男二十冠,女十五而筓,自此以后可以嫁娶;至男三十,女二十,是正礼也。至若嫁娶之时,《周礼》仲春防男女,《周南》之子于归,咏“桃华灼灼”,序者谓昬姻以时,则昏期在仲春明矣。故时过者有摽梅之恨。然《家语》及《荀子》又有“霜降迎女,冰冸杀内”之说,与《周礼》《周诗》矛盾,故毛郑之义各有不同。朱子传诗从郑,晚年辑《仪礼经传通觧》,又兼存《家语》《荀子》之文。罗愿有《昏问》一篇,特从《周礼》可以折衷诸家矣。
问名,集说:「问名者,问女生之母名氏也。」
窃案集说同孔氏之说也。孔氏曰:问名者,问其女之所生母之姓名,故昏礼云“为谁氏”,言女之母何姓氏也,是问女母之姓氏也。又贾氏《仪礼防》云:言问名者,问女之姓氏,不问三月之名,故下记问辞云“某既受命,将加诸卜,敢问女为谁氏”。郑氏云:“谁氏者,谦也,不必其主人之女。”是问姓氏也。然以姓氏为名者,名有二种:一者是名字之名,三月之名是也;一者是名号之名。故孔安国注《尚书》以舜为名,郑君目録以曽子为名,亦据子为名,皆是名号为名者也。今以姓氏为名,亦名号之类也。又下记防云:“纳采则知女之姓矣”,今乃更问“女为谁氏”者,恐非主人之女,假外人之女収飬之,是谦不敢必主人之女也。其本云“问名”,而云“谁氏”者,妇人不以名行,眀本不问女之三月名。此名即名号之名。若《尚书》孔注云“虞氏舜名”,舜为谥号,犹为名觧之,眀姓氏亦得为名。若然,本问名上氏姓,故云“谁氏”,也是问女
译拜见母亲,母亲向他行拜礼。《集说》认为:“母亲拜儿子”,先儒对此表示怀疑。郑玄认为,肉干是从宗庙中带来的,所以母亲拜受,并非拜儿子。吕氏认为,母亲有顺从儿子的道理,所以降低日常的恭敬,以表达暂时的敬意。方氏赞同郑玄的说法,这些都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成年后与之行礼,一句似乎凡是行过冠礼的人都这样,所以引起了读者的疑惑。只有石梁王氏说:“记录者不知道这种礼仪是嫡长子代替父亲继承祖先的,与祖先是正统关系,所以礼仪不同于众子。”这话把道理说尽了。
我考察几种说法都不对。根据《仪礼》:行冠礼的人把酒杯放在祭品东边,走下席,面向北坐下,拿起肉干,从西阶走下,到东墙边,面向北拜见母亲。母亲拜受,儿子拜送,母亲又拜。注解说:“妇人对于男子,即使是自己的儿子,也采用互拜之礼。侠,古音夹,意思是并排。”作为童子时,只有儿子拜母亲。行冠礼的人成年,成年就是男子,所以与之行礼。对此有疑问的人,读读《仪礼》就明白了。
○冠○端拿着贽礼去拜见国君,于是拿着贽礼去拜见卿大夫、乡先生,以成人的身份去拜见。《集说》:○冠,是斋冠。○端,是穿天子闲居时的衣服,诸侯及卿大夫士的斋服。贽礼,用野鸡。乡先生,是乡中年高德劭的人,或退休的人。
我考察《集说》的话不全面。孔氏说:“这○冠○端就不同于朝服的上衣。只是上衣冠上士则穿○裳,中士则穿黄裳,下士则穿杂裳。因为他刚成年,所以穿○端不同于朝服。如果是朝服则穿素裳,拿着贽礼去拜见国君。于是拿着贽礼去拜见卿大夫、乡先生,所谓贽礼是指用野鸡。所以《士相见礼》,冬天用野鸡,夏天用干肉。拜见卿大夫,是在朝的卿大夫。乡先生是指乡中退休的老人。”严陵方氏说:“○冠○端,是斋服。已经加戴了缁布冠,而又穿○冠,大概缁布是古代的斋冠,○冠是现在的斋冠。缁布在冠礼结束后就废弃了,所以拿着贽礼就加戴○冠。贽礼则夏天用干肉,干野鸡以防腐败之患。乡大夫是乡中有职事的人,乡先生是乡中有年德的人。已经加戴皮弁的朝服而拿着贽礼,只穿斋服,是取洁净自己以进见之意。童子则放下贽礼就退下了。拿着贽礼去拜见,所以说以成人身份拜见。”
昏义
昏义第四十四《集说》:“郑玄说:称为昏,是娶妻的礼仪,以黄昏为期限,因此得名。一定在黄昏,是取阳往阴来之义。”
我考察《冠义》讲了冠礼的开始与冠礼的年龄,而昏礼的开始与年龄却没有讲。孔氏说:“天地初分之后,遂皇时就有夫妇,是夫妇始于遂皇。”谯周说:“太昊制定嫁娶,用成对的鹿皮为礼,是成对鹿皮起于太昊。”五帝以前为昏,不限同姓异姓;三王以来,文家异姓为昏,质家同姓为昏。至于昏礼的年龄,则《大戴礼》说男三十,女二十,从天子到庶人,是一样的。然而舜三十岁不娶,称为鳏;文王十五岁生武王,还有哥哥伯邑考,那么人君防娶早了。先儒又认为男二十行冠礼,女十五行笄礼,从此以后可以嫁娶;到男三十,女二十,是正礼。至于嫁娶的时节,《周礼》仲春防男女,《周南》之子于归,咏“桃华灼灼”,序者说昏姻按时,那么昏期在仲春是明显的。所以时节过了有摽梅之恨。然而《家语》及《荀子》又有“霜降迎女,冰冸杀内”的说法,与《周礼》《周诗》矛盾,所以毛亨、郑玄的解释各有不同。朱子传诗从郑玄,晚年辑《仪礼经传通觧》,又兼存《家语》《荀子》的文字。罗愿有《昏问》一篇,特别从《周礼》可以折衷诸家了。
问名,《集说》:“问名,是问女生之母的姓名。”
我考察《集说》同孔氏的说法。孔氏说:问名,是问其女所生母亲的姓名,所以昏礼说“为谁氏”,说女之母何姓氏,是问女母的姓氏。又贾氏《仪礼防》说:说问名,是问女的姓氏,不问三月之名,所以下记问辞说“某既受命,将加诸卜,敢问女为谁氏”。郑氏说:“谁氏,是谦辞,不必是主人的女儿。”是问姓氏。然而以姓氏为名的,名有两种:一者是名字之名,三月之名是;一者是名号之名。所以孔安国注《尚书》以舜为名,郑君目録以曽子为名,也是据子为名,都是名号为名。现在以姓氏为名,也是名号之类。又下记防说:“纳采则知女之姓矣”,现在又问“女为谁氏”,是恐怕不是主人的女儿,假借外人之女收养,是谦不敢必主人之女。其本云“问名”,而云“谁氏”,是妇人不以名行,明本不问女之三月名。此名即名号之名。若《尚书》孔注云“虞氏舜名”,舜为谥号,犹为名觧之,明姓氏亦得为名。若然,本问名上氏姓,故云“谁氏”,也是问女
之姓氏也。新安朱子曰:孔防“问名”与《仪礼》贾氏防不同,未详孰是。愚则谓问母之姓氏迂矣,贾防为长也。
译这是关于姓氏的讨论。新安朱熹说:孔颖达对“问名”的解释与《仪礼》中贾公彦的解释不同,不知道哪个是正确的。我认为询问女方母亲的姓氏是迂腐的,贾公彦的解释更为妥当。
葢亲受之于父母也集说无觧
窃案孔氏曰:葢亲受之于父母也者,于时女房中南面,母在房户外之西南面,壻既拜讫,旋降出,女出房南面立于母左,父西面戒之,女乃西行,母南面戒之,是壻亲受之于父母。但亲受之,非是分眀手有亲受,示有亲受之义,故云盖以疑之。京山郝氏曰:亲受,受女也,父母女,父母也。
妇执笲枣栗段脩以见集。说:笲之为器,似筥,以竹或苇为之,衣以青缯,以盛此枣栗段脩之贽。脩脯也,加姜桂治之,曰段脩。
窃案《集说》下言妇席于户牖间矣,而不言舅姑之坐处,何也?孔氏曰:“妇执笲、枣栗、段脩以见者,案《士昬礼》舅坐于阼间西面,姑坐于房外南面,妇执笲、枣栗进东靣拜奠于舅席讫,妇又执段脩升进北面拜奠于姑席,是也。”舅姑各有坐处,枣栗、段脩分奠舅姑,而《集说》不言,故补之。
厥眀,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集说:厥眀,昬礼之又明日也。昬礼注云:舅姑共飨妇者,舅献爵,姑荐脯醢。又云:舅洗于南洗,洗爵以献妇也;姑洗于北洗,洗爵以酬妇也。贾防云:舅献,姑酬,共成一献,仍无妨姑荐脯醢。此说是也。但妇酬舅,更爵自荐。又云:奠酬、酬酢,皆不言处,所以例推之,舅姑之位当如妇见,舅席于阼,姑席于房外,而妇行更爵自荐及奠献之礼欤?
窃案《仪礼》士昬礼飨妇与妇见同日,此云厥明与士昬异,故郑注曰:“昬礼不言厥眀,此言之者,容大夫以上礼多或异日。”孔防曰:“此士昬礼也,故有特豚馈于舅姑。若大夫以上,非惟特豚而已,虽以士为主,亦兼眀大夫,故有厥眀共飨妇。”若士妇见舅姑之日,即舅姑飨妇,故士昬礼舅姑醴妇,醴妇既讫,即飨之,不待厥眀也。集说略无分别,何也?又案“舅洗于南洗,洗爵以献妇”云云,乃信斋杨氏《仪礼图觧》之说,而混于昬礼郑注,使读者不知出自谁氏,误亦甚矣。
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集说:祖庙未毁者,言此女犹于此祖有服也,则于君为亲,故使女师教之于公宫。公宫,祖庙也;既毁,谓无服也,则于君为踈,故教之于宗子之家。
窃案《内则》女子十年不出,使姆教成之,是已前恒教也。嫁前三月而特就公宫之教者,欲尊之也。公宫,天子诸侯之祖庙也。天子当言王宫,而此言公宫者,谓公之宫,若公邑及官家之宫尔,故知兼天子诸侯也。此《昬义》虽记士礼,自此以下广眀天子以下教女及夫妇之义也。教之者,女师,即《诗》《周南》云“言告师氏”,则《昬礼》注云“姆,妇人五十无子出者也”,此皆集说所未及引者,故详之。教于宗室,集说但言宗子之家,而宗之大小未之别也。孔氏曰:“与大宗近者,于大宗教之;与大宗逺者,于小宗教之。”此记谓君之同姓,若君之异姓,亦有大宗小宗,其族人嫁女各于其家也。此可谓详眀矣。
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苹藻,所以成妇顺也。集说:祭之者,祭所出之祖也。鱼与苹藻皆水物,隂类也。芼之为羹也。
窃案孔氏曰:祭之者,祭女所自出之祖也。此女出于君之髙祖,则祭高祖庙;出于君之曾祖,则祭曾祖;以下皆然。女亲行祭,诗云:「谁其尸之?有斋季女是也。」君则使有司告之;若卿大夫以下,则女主之宗子掌其礼也。郑氏曰:掌其礼,实苹藻为羹菜祭,无牲牢,告事耳,非正祭也。其齐盛用黍云。集说不言祭者为谁?告事之祭与正祭有别,故补之。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三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八
头等侍卫纳喇性徳撰
郷饮酒义
故圣人制之以道,乡人士君子集说。防曰:「乡人,谓乡大夫也;士,谓州长、党正也;君子,谓卿大夫也。」
窃案集说,依郑氏制之以道句絶,而以乡人为乡大夫,士为州长,党正君子为卿大夫,连下尊于房户之闲为句,大拘执矣。惟京山郝氏以圣人制之以道,乡人士君子作一句读,甚安然
译大概是因为亲自从父母那里接受教诲,《集说》对此没有解释。
我查考孔颖达说:“‘大概是因为亲自从父母那里接受教诲’这句话,在当时,新娘在房中面向南,母亲在房门外西南方面向南,新郎拜礼完毕后,转身走下台阶出来,新娘走出房门面向南站在母亲的左边,父亲面向西告诫她,新娘于是向西走,母亲面向南告诫她,这就是新郎亲自从父母那里接受教诲。但所谓亲自接受,并不是明确地亲手接受,而是表示有亲自接受的意味,所以说‘大概’以表推测。京山郝氏说:‘亲受,是接受新娘,父母是新娘的父母。’”
新娘拿着笲,里面装着枣、栗、段脩,用来拜见公婆。《集说》:笲这种器具,形状像筥,用竹或芦苇制成,外面包裹青色的丝绸,用来盛放这些作为见面礼的枣、栗、段脩。脩是干肉,加上姜桂加工处理,称为段脩。
我查考《集说》下面说新娘的席位在门和窗之间,却没有说公婆的坐处,为什么呢?孔颖达说:“‘新娘拿着笲、枣、栗、段脩来拜见’,根据《士昏礼》,公公坐在阼阶之间面向西,婆婆坐在房外面向南,新娘拿着笲、枣、栗进到东边面向北拜祭在公公的席位上,完毕后,新娘又拿着段脩升堂进到北边面向南拜祭在婆婆的席位上,就是这样。”公婆各有坐处,枣栗、段脩分别祭奠公婆,而《集说》没有说明,所以补充它。
第二天,公婆共同用一献之礼宴请新娘,完成奠酬之礼。《集说》:厥明,是婚礼的第二天。《昏礼》注说:公婆共同宴请新娘,公公献爵,婆婆进献脯醢。又说:公公在南边的洗处,洗爵用来向新娘献酒;婆婆在北边的洗处,洗爵用来向新娘酬酒。贾逵说:公公献酒,婆婆酬酒,共同完成一献之礼,仍然不妨碍婆婆进献脯醢。这个说法是对的。但新娘酬谢公公,要更换酒杯自己进献。又说:奠酬、酬酢,都不说地点,所以类推,公婆的位置应当像新娘拜见时那样,公公的席位在阼阶,婆婆的席位在房外,而新娘行更换酒杯自己进献以及奠献之礼吗?
我查考《仪礼》士昏礼中宴请新娘与新娘拜见公婆是同一天,这里说第二天与士昏礼不同,所以郑玄注说:“《昏礼》不说第二天,这里说的,是容许大夫以上的礼制繁多,或许在第二天。”孔颖达说:“这是士昏礼,所以有特豚馈送给公婆。如果是大夫以上,不只是特豚而已,虽然以士为主,也兼明大夫之礼,所以有第二天共同宴请新娘。”如果是士,新娘拜见公婆的那天,公婆就宴请新娘,所以士昏礼中公婆用醴酒招待新娘,招待完毕后,就宴请她,不等到第二天。《集说》完全没有分别,为什么呢?又查考“公公在南边的洗处,洗爵用来向新娘献酒”等语,乃是信斋杨氏《仪礼图解》的说法,却混入《昏礼》郑玄注中,使读者不知道出自谁氏,错误也严重了。
因此古代妇女在出嫁前三个月,祖庙没有毁坏的,在公宫接受教育;祖庙已经毁坏的,在宗室接受教育。《集说》:祖庙没有毁坏,是说这个女子还对此祖有服丧之礼,那么对于国君来说关系亲近,所以让女师在公宫教育她。公宫,是祖庙;已经毁坏,是说没有服丧之礼,那么对于国君来说关系疏远,所以在宗子之家教育她。
我查考《内则》说女子十岁不出门,让姆教成她,这是以前经常的教育。出嫁前三个月特别到公宫接受教育,是为了尊重她。公宫,是天子和诸侯的祖庙。天子应当说王宫,而这里说公宫,是说公的宫,像公邑及官家的宫那样,所以知道兼指天子和诸侯。这篇《昏义》虽然记载士礼,从这里以下广泛阐明天子以下教育女子及夫妇的道理。教育她的人,是女师,即《诗·周南》说“言告师氏”,那么《昏礼》注说“姆,是五十岁没有儿子被休弃的妇人”,这些《集说》都没有引用,所以详细叙述。在宗室教育,集说只说宗子之家,而宗的大小没有区别。孔颖达说:“与大宗近的,在大宗教育;与大宗远的,在小宗教育。”这篇记载说的是国君的同姓,如果是国君的异姓,也有大宗小宗,他们的族人嫁女各自在自己的家教育。这可以说是详细明确了。
教育完成,祭祀她,牺牲用鱼,用苹藻调和,这是为了成就妇女的顺从。《集说》:祭祀她,是祭祀她所出的祖先。鱼和苹藻都是水物,属于阴类。芼是做成羹。
我查考孔颖达说:祭祀她,是祭祀女子所出的祖先。这个女子出于国君的高祖,就祭高祖庙;出于国君的曾祖,就祭曾祖;以下都这样。女子亲自行祭,《诗》说:“谁来做主祭?有斋戒的年轻女子就是。”国君则让有司告祭;如果是卿大夫以下,则由女主之宗子掌管礼仪。郑玄说:掌管礼仪,是用苹藻做成羹菜祭祀,没有牲牢,只是告事罢了,不是正祭。其齐盛用黍。《集说》不说祭祀者是谁?告事之祭与正祭有别,所以补充它。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八
头等侍卫纳喇性德撰
乡饮酒义
所以圣人用道来制约,乡人、士、君子。《集说》。贾逵说:“乡人,指乡大夫;士,指州长、党正;君子,指卿大夫。”
我查考《集说》,依照郑玄在“制之以道”句断句,而把乡人当作乡大夫,士当作州长,党正君子当作卿大夫,连着下面“尊于房户之间”为一句,太拘泥了。只有京山郝氏把“圣人制之以道,乡人士君子”作一句读,很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