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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陈氏礼记集说补正三十一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三十一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84–189 段

焉。两君相见,揖让而入门,入门而县兴,揖让而升堂,升堂而乐阕,下管象武,夏籥序兴,陈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如此而后君子知仁焉。」行中规,还中矩,和鸾中,采齐。客出以雍,彻以振羽。是故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集説:两君相见,诸侯相朝也。升堂而乐阕者,既升堂,主人献賔酒,賔卒爵而乐止也。此飨礼之一节也。賔酢主君,又作乐,主君饮毕则乐止,此飨礼之二节也。下管象武之上缺「升歌清庙」一句,或记者略耳。升堂而歌清庙之诗,是三节也。堂下以管吹象武之曲,是四节也。夏籥,禹大夏之乐曲,以籥吹之也。与象武次序更迭而作,故曰「夏籥序兴」。行中规,第五节也。还中矩,第六节也。采齐,乐章名。和鸾,车上铃也。车行整缓则铃声与乐声相中,盖出门迎賔之时,此第七节也。客出,歌雍诗以送之,此第八节也。振羽,即振鹭。礼毕彻器,则歌振鹭之诗,九节也。九者之礼,大飨有其四:一,是賔卒爵而乐阕;二,是賔酢主卒爵则乐又阕;三,是升歌清庙;四,是下管象武。余五者则非飨礼所得専也。方氏曰:「雍,禘太祖之诗也。振鹭,助祭之诗。二诗本主于禘太祖与助祭,而又用于此者,犹《鹿鸣》本以燕羣臣,而又用于乡饮也。」

译两君相见,作揖谦让后进入大门,进入大门后悬挂的乐器开始演奏,作揖谦让后登上厅堂,登上厅堂后音乐停止,堂下吹奏《象武》之乐,接着依次演奏《大夏》之乐,陈列好进献的祭肉,按次序进行礼仪和音乐,百官各司其职,这样之后君子才能懂得什么是仁。行走时符合圆的规范,转弯时符合方的规范,车铃的声音与《采齐》的乐声相协调。客人退出时演奏《雍》乐,撤去祭器时演奏《振羽》乐。因此,君子没有一件事是不符合礼制的。集説:两君相见,是指诸侯互相朝见。登上厅堂后音乐停止,是因为登上厅堂后,主人向宾客敬酒,宾客喝完酒后音乐就停止了。这是飨礼的第一节。宾客回敬主君,又再次奏乐,主君喝完酒后音乐再次停止,这是飨礼的第二节。在“下管象武”之上缺失了“升歌清庙”一句,或许是记录者省略了。登上厅堂后歌唱《清庙》这首诗,是第三节。堂下用管吹奏《象武》的曲调,是第四节。夏籥,是禹的《大夏》乐曲,用籥吹奏。与《象武》按次序交替演奏,所以说“夏籥序兴”。行走符合圆的规范,是第五节。转弯符合方的规范,是第六节。《采齐》,是乐章的名称。和鸾,是车上的铃铛。车行进整齐缓慢,铃声与乐声相协调,大概是在出门迎接宾客的时候,这是第七节。客人退出,歌唱《雍》诗来送别,这是第八节。振羽,就是《振鹭》。礼仪结束撤去祭器,就歌唱《振鹭》这首诗,是第九节。这九种礼仪,大飨礼中有四种:一,是宾客喝完酒后音乐停止;二,是宾客回敬主君喝完酒后音乐再次停止;三,是升堂歌唱《清庙》;四,是堂下吹奏《象武》。其余五种则不是飨礼所特有的。方氏说:“《雍》,是祭祀太祖的诗。《振鹭》,是协助祭祀的诗。这两首诗原本主要用于祭祀太祖和协助祭祀,而又用在这里,就像《鹿鸣》原本用于宴饮群臣,而又用于乡饮酒礼一样。”

窃案集説之分九节依注疏者也。外复有卢氏以揖让入门为一,入门县兴为二,揖让升堂为三,升堂乐阕为四,下管象武为五,夏籥序兴为六,陈其荐俎为七,序其礼乐为八,备其百官为九。又有王氏以揖让入门至升堂为一,升堂乐阕为二,下管象武、夏籥序兴为三,陈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为四。下五事则与郑同。山阴陆氏以为一清庙,二象,三雍,四振羽,五肆夏,六采齐,七舞,八夏,九籥。此无肆夏,而知其然者,以言行中规,还中矩,而玉藻行以肆夏知之也。熊氏则谓籥勺则籥,盖舞勺武武也,籥文也,夏文武之中也。大飨有四者,一清庙,二象,三雍,四振羽。盖鲁与二王后大飨而后有之。然要莫详于临川呉氏之说。吴氏曰:此以上夫子为子游言五者之礼之功效,至此则总命三人使同慎听。谓吾语汝以礼曰:仁鬼神曰仁,昭穆曰仁,死丧曰仁,乡党曰仁,賔客其礼有五。然不止有此五者,犹有九焉。九者大飨有四,并前之五共为九也。仁鬼神以下之五,是就诸礼中总其凡而言;大飨之四是就一礼之中分其目而言也。大飨者,诸侯相朝,既朝而飨之之礼也。礼有食有燕,飨礼重于食燕。诸侯飨诸侯,视诸侯飨大夫之礼为大,故曰大飨。大飨之礼,大节有四:初迎賔一也,次献賔二也,次乐賔三也,终送賔四也。揖让入门而县兴,此迎賔时也。揖让升堂而乐阕,此献賔时也。献毕工入堂上▯瑟而歌清庙,歌毕堂下吹管而迭兴象武、夏籥之二舞,此乐賔时也。礼毕而賔出,则以雍彻之歌振鹭之诗而送之,此大飨之四礼也。中规矩、采齐泛言迎送行礼之时,歩行车行皆有仪则也。雍者,周颂篇名,祭毕则歌此诗以彻器,因名其诗为雍彻。振羽者,周颂振鹭之篇,迎宾、献賔、乐賔之时,既以有礼而知其仁。及至送賔之时,礼已毕矣,而其仁如初无。少减杀于送賔之有礼,见君子无一事不在于礼。賔出,句絶;以雍彻,以振羽。各以三字为句。旧读雍字句絶,又读彻以振羽者,非呉氏以仁鬼神昭穆死丧乡党賔客为礼之五,而以大飨之四为迎賔、献賔、乐賔、送賔,其论当矣。志礼者所宜审也。

  孔子闲居

四方有败,必先知之,此之谓民之父母矣。集説:四方将有祸败之衅,而必能先知者,以其切于忧民,是以能审治乱之几也。

窃案孔氏曰:五至三无通幽逹防观防知著豫见祸害,使民免离四方有福,亦先知此,主为民除害,故举败言之。广安游氏曰:有败而先知,先事备败,使害不及民逹于天下,为庆善吉祥之福,使民富夀康宁,非乐易之君子为之父母哉?盖知败则必备败,备败则民皆庆善吉祥而富夀康宁矣。此经文不言之防也,而集说止言知之。夫止知之,何足以为民之父母乎?

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之所至,哀亦至焉。哀乐相生,集説:“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志盛则言亦盛,故曰‘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有美刺,可以兴起好善恶恶之心。兴于诗者,必能立于礼,故曰“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贵于序,乐贵于和。有其序则有其和,无其序则无其和,故曰“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至则乐民之生,而哀民之死,故曰“乐之所至,哀亦至焉”。君能如此,则民亦乐君之生而哀君之死,是哀乐相生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即下文“无声之乐,无服之丧”是也。

窃案五至三无即礼乐之原也。致而行之,则与民共之矣。郑氏亦曰:凡言至者,至于民也。自此以下,皆谓民之父母者,善推其所为,以与民共之。今集说不言其至于民,则所至者何也?长乐刘氏曰:天子居上,而志在富夀其民也。皇作其极,而民享五福,则志至矣。又何加焉?民乐其富夀也,则舞蹈形,颂声作,故曰诗亦至焉。诗至矣,又何加焉?富矣庻矣,不教则乱,是故伦其人以五品,而序之以贵贱亲踈尊卑长幼男女之别,朋友之义,四术之法行焉,则礼至矣。又何加?

译我考察《集说》将内容分为九节,是依据《注疏》的体例。此外,卢氏将“揖让入门”作为第一,“入门悬兴”作为第二,“揖让升堂”作为第三,“升堂乐阕”作为第四,“下管象武”作为第五,“夏籥序兴”作为第六,“陈其荐俎”作为第七,“序其礼乐”作为第八,“备其百官”作为第九。又有王氏将“揖让入门”到“升堂”作为第一,“升堂乐阕”作为第二,“下管象武、夏籥序兴”作为第三,“陈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作为第四。后五项则与郑玄的说法相同。山阴陆氏认为:一是清庙,二是象,三是雍,四是振羽,五是肆夏,六是采齐,七是舞,八是夏,九是籥。这里没有“肆夏”,但知道是这样,是因为从“行中规,还中矩”,而《玉藻》中“行以肆夏”可以得知。熊氏则认为:“籥勺”就是“籥”,大概“舞勺”是武舞,“武”也是武舞,“籥”是文舞,“夏”是文武之间的舞蹈。大飨之礼有四项:一是清庙,二是象,三是雍,四是振羽。大概鲁国和二代王之后,在大飨之后才有这些。然而,终究没有比临川吴氏的说法更详尽的。吴氏说:以上孔子为子游讲述五种礼的功效,到这里则总括命令三人一同谨慎地听。说:我告诉你们关于礼,说仁,鬼神说仁,昭穆说仁,死丧说仁,乡党说仁,宾客的礼有五种。然而不止有这五种,还有九种。九种中大飨有四种,加上前面的五种共为九种。仁鬼神以下的五种,是就各种礼仪中总括其大要而言;大飨的四种是就一种礼仪中分列其条目而言。大飨,是诸侯互相朝见,朝见后宴请的礼仪。礼有食礼和燕礼,飨礼重于食礼和燕礼。诸侯宴请诸侯,比诸侯宴请大夫的礼仪更盛大,所以称为大飨。大飨之礼,大节有四项:初迎宾客是第一,次献宾客是第二,次乐宾客是第三,终送宾客是第四。揖让入门而悬挂乐器兴起,这是迎宾客的时候。揖让升堂而音乐结束,这是献宾客的时候。献礼完毕,乐工进入堂上弹奏瑟并歌唱《清庙》,歌唱完毕,堂下吹奏管乐并交替兴起《象武》、《夏籥》两种舞蹈,这是乐宾客的时候。礼毕而宾客退出,就用《雍彻》的歌和《振鹭》的诗来送他,这是大飨的四项礼仪。中规矩、采齐泛泛地讲迎送行礼的时候,步行车行都有仪则。雍,是《周颂》篇名,祭祀完毕就歌唱此诗以撤去祭器,因此命名此诗为《雍彻》。振羽,是《周颂》《振鹭》篇,迎宾、献宾、乐宾的时候,已经因为有礼而知道其仁。等到送宾的时候,礼已经完毕了,而其仁如初没有稍微减少,在送宾时有礼,可见君子没有一件事不在礼中。宾客退出,句断;以雍彻,以振羽。各自以三个字为一句。旧读“雍”字句断,又读“彻以振羽”的,不对。吴氏以仁鬼神、昭穆、死丧、乡党、宾客为礼的五项,而以大飨的四项为迎宾、献宾、乐宾、送宾,其论述恰当。记录礼的人应该审慎。

孔子闲居

四方有败,必先知之,此之谓民之父母矣。《集说》:四方将有祸败的征兆,而必定能预先知道的,是因为深切忧虑百姓,所以能审察治乱的苗头。

我考察孔氏说:五至三无通幽达微,观察细微知道显著,预见祸害,使百姓免除灾祸,四方有福,也能预先知道,这主要是为民除害,所以举“败”来说。广安游氏说:有败而先知,事先防备败坏,使祸害不及百姓,通达于天下,为庆善吉祥之福,使百姓富寿康宁,不是乐易的君子作为百姓的父母吗?大概知道败坏就必定防备败坏,防备败坏则百姓都庆善吉祥而富寿康宁了。这是经文没有明说的微旨,而《集说》只说知道。如果只是知道,怎么足以作为百姓的父母呢?

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之所至,哀亦至焉。哀乐相生,《集说》:“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志盛则言亦盛,所以说‘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有美刺,可以兴起好善恶恶之心。兴起于诗的,必定能立足于礼,所以说“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贵在秩序,乐贵在和谐。有秩序就有和谐,没有秩序就没有和谐,所以说“礼之所至,乐亦至焉”。乐至则乐民之生,而哀民之死,所以说“乐之所至,哀亦至焉”。君主能这样,则百姓也乐君之生而哀君之死,这就是哀乐相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就是下文“无声之乐,无服之丧”的意思。

我考察五至三无就是礼乐的源头。推致实行,则与百姓共同享有。郑氏也说:凡说“至”的,是至于百姓。自此以下,都说是百姓的父母,善于推己及人,以与百姓共同享有。现在《集说》不说其至于百姓,那么所至的是什么?长乐刘氏说:天子居上位,而志在富寿其民。皇建其极,而百姓享有五福,则志至了。又增加什么呢?百姓乐其富寿,则舞蹈形,颂声作,所以说诗亦至。诗至了,又增加什么呢?富矣庶矣,不教则乱,所以按五品区分人,而按贵贱亲疏尊卑长幼男女之别,朋友之义,四术之法实行,则礼至了。又增加什么呢?

马曰:五品克逊,四术已明,俗正风醇,王道极矣。无乐以将之,则不可以长久也。于是辨五声,调六律,陈八音,兴六乐,而国风雅颂歌之乡党焉,歌之学校焉,歌之朝廷焉,歌之宗庙焉。闻之者感以化,而久于其中矣。又何加焉?曰乐极哀生,生穷则死至,古今之常道也。故为之丧礼于上,而民知所仁于死丧也。圣人无为于上也,而五者兴于其民,莫不至乎其极也。为民父母者,必基本于此焉。如此则五至始有实义,而可以合于为民父母之义矣。

译马说:“五品能够克制谦顺,四种方法已经明确,风俗纯正风气淳厚,王道就达到极点了。如果没有音乐来辅助它,就不能长久。于是辨别五声,调和六律,陈列八音,兴起六乐,在乡里中歌唱国风、雅、颂,在学校中歌唱,在朝廷中歌唱,在宗庙中歌唱。听到的人受到感化,从而长久地沉浸其中。这还有什么可增加的呢?回答说:快乐到了极点就会生出悲哀,悲哀到了极点就会招致死亡,这是古今不变的常理。所以在上面制定丧礼,百姓就知道在死丧之事上如何实行仁爱。圣人在上面无所作为,而这五种教化却在百姓中兴起,没有不达到极致的。作为百姓的父母,一定要以这些为根本。这样五至才开始有实际的内涵,从而能够符合做百姓父母的道义了。”

孔子曰:「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此之谓三无。」《集説》无解。

窃案临川呉氏曰:三无不言志,不言诗。盖志行乎三者之中,能是三者,则民之情无不逹矣。所谓礼乐之原,非真有形而后为礼,有声而后为乐,有丧服而后为哀,故以三无言之。故孔氏曰:三者行之在心,外无形状,故称无也。蓝田吕氏曰:无声之乐,和之至也;无体之礼,敬之至也;无服之丧,哀之至也。长乐陈氏曰:夫有声之乐,有体之礼,有服之丧,文也;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情也。有其文未必尽其情,有其情无所事乎文,此三无之所以为天下贵也。以此言三无,此孔子之言三无,异乎老子之言无者与?

  奉三无私以劳天下集説无解

窃案郑氏曰:“劳劳,来也。”临川呉氏曰:“劳,谓安其居,节其力,使劳者得其休息也。”则“劳”字去声。严陵方氏曰:“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又曰:‘爱之,能勿劳乎?’皆劳天下之谓也。”且以力营事曰劳,劳天下所以营事而造业也。曰“劳天下”,则与“在宥天下”者固有间矣。夫天之运转,地之生育,日月之升降,变化不停,可谓劳矣。为天下者,得不奉此三者以劳之乎?虽然劳之而已,苟有私人,得无怨乎?故其所奉者,主于无私也。庆源辅氏曰:“勤劳于天下,无私之大者也。禹之治水,汤、武之征伐,又勤劳之大者也。”则“劳”字读平声,似后説为长也。

  坊记

君子礼以坊德,命以坊欲。集説:应氏曰,性之善为徳,礼以坊之,而养其源。命出于天,各有分限,而截然不可逾也。天之命令,人力莫施,以是坊之,则觊觎者塞,羡慕者止,而欲不得肆矣。

窃案应氏之说,未尝不可通。然不若注疏疏以徳为失徳,注以命为教命,礼以坊民徳之失,命以坊民欲之贪。呉氏取之。

贵不慊于上,集説:「贵者不以在上而慊于物,伐冰之家不畜牛羊,所以制贵而不使之慊也。」

窃案慊或作嗛字书以为口衔物也。曽子曰:“吾何慊乎哉?”孟子曰:“行有不慊于心。”然则慊亦但为心所衔之羲?其为快、为足、为恨、为少,则因其事而所衔有不同。此记“不慊于上”,当为衔恨、衔少之义。故郑氏云:“慊,恨不满之貌。”孔氏亦云:“圣君制其禄秩,随功爵而施,则贵臣无复慊恨君禄爵之薄者也。”集説作“快足”解,殆恐未然。

诗云:「民之贪乱,宁为荼毒。」集説:贪,犹欲也。刺厉王,言民苦政乱,欲其乱亾,故宁为荼苦毒螫之行,以相侵暴而不之恤也。

窃案此引诗言民贪富贵而厌贫贱,故乱而安为荼毒之行。如论语所谓「好勇疾贫,乱也」之意。集説作「民欲厉王乱亾」,失断章取义之防矣。

受爵不让,至于已斯亾。《集説》:爵,酒器也。严氏云:“兄弟有因杯酒得罪而怨者,此为持平之论,以解之。”言凡人之不善者,其相怨各执一偏,而不能参彼已之曲直,故但知怨其上,而不思已过。然其端甚微,或止因受爵失辞逊之节,而或至于亾其身,亦可念矣。

窃案上言,朝廷之位让而就贱,民犹犯君,足知受爵之爵,当作爵位,明矣。郑注云:“贪爵禄,好得无让。”朱子传诗亦云:“相怨相谗,以取爵位,而不知逊让。”集説独从华谷《诗辑》作酒器,非也。

诗云「先君之思以畜寡人」。集説:畜,诗作「朂」,勉也。庄姜言「归妾戴妫思念先君庄公以妇道朂勉寡人」。寡人,庄姜自谓。此以「勗」为「畜」者,言能容畜我于心而不防,是不偝死防生之意也。

窃案郑氏注:「卫夫人定姜无子,立庶子衎,是为献公畜孝也。」献公无礼于定姜,定姜作诗,言献公当思先君定公以孝于寡人,此固非矣。孔氏以卫庄姜送归妾戴妫,言戴妫思念先君庄公以妇道勗勉寡人者,亦未尽合也。盖先君之思以朂寡人者,庄姜谓戴妫勉已思先君庄公,非戴妫思庄公也。但言以思先君勉庄姜,则戴妫之不防先君故可知矣。集説既从孔疏「戴妫思庄公」之説,又増入

译孔子说:“没有声音的音乐,没有仪节的礼仪,没有丧服的哀悼,这就叫做‘三无’。”《集说》对此没有解释。

我按:临川吴氏说:“三无”不提志向,也不提诗歌。大概因为志向贯穿于这三者之中,能够实行这三者,那么百姓的情意就没有不能通达的了。所谓礼乐的根本,并非真有形体才算是礼,真有声音才算是乐,真有丧服才算是哀,所以用“三无”来表述。因此孔氏说:这三者实行在心中,外面没有形状,所以称为“无”。蓝田吕氏说:“无声之乐,是和的极致;无体之礼,是敬的极致;无服之丧,是哀的极致。”长乐陈氏说:“有声之乐,有体之礼,有服之丧,是形式;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是真情。有形式未必能尽真情,有真情则无需形式,这就是‘三无’被天下所珍视的原因。”用这些话来解释“三无”,孔子所说的“三无”,与老子所说的“无”不同吧?

奉行“三无私”来辛劳天下,《集说》没有解释。

我按:郑氏说:“劳劳,意思是招来。”临川吴氏说:“劳,意思是安顿百姓的居所,节制他们的劳力,使劳累的人得到休息。”那么“劳”字读去声。严陵方氏说:“子路问政,孔子说:‘身先士卒,为民辛劳。’又说:‘爱百姓,能不让他们辛劳吗?’这都是辛劳天下的意思。”况且用力经营事务叫做劳,辛劳天下就是为了经营事务而建立功业。说“辛劳天下”,那么与“在宥天下”(放任天下自然发展)本来就有区别了。天的运转,地的生育,日月的升降,变化不停,可以说是辛劳了。治理天下的人,能不奉行这三者来辛劳天下吗?虽然只是辛劳罢了,如果其中有私心,能不招致怨恨吗?所以他所奉行的,主要在于无私。庆源辅氏说:“为天下勤劳,是无私的大表现。禹治理洪水,商汤、周武王的征伐,又是勤劳的大表现。”那么“劳”字读平声,似乎后一种说法更优。

《坊记》

君子用礼仪来防止德行的过失,用教命来防止欲望的放纵。《集说》:应氏说,本性中的善叫做德,用礼仪来防止它,从而涵养其本源。命出于天,各有分限,截然不可逾越。天的命令,人力无法施加,用这个来防止,那么觊觎的人就会堵塞,羡慕的人就会停止,欲望就不能放纵了。

我按:应氏的说法,并非不能讲通。然而不如注疏将“德”解释为“失德”,将“命”解释为“教命”,用礼仪来防止百姓德行的过失,用教命来防止百姓欲望的贪婪。吴氏采纳了这种说法。

尊贵的人不对上级感到不满,《集说》:“尊贵的人不因为在上位而对事物感到不满,砍冰取冰的人家不蓄养牛羊,以此来制约尊贵的人而不使他们不满。”

我按:“慊”有时写作“嗛”,字书认为意思是口中衔着东西。曾子说:“我有什么不满呢?”孟子说:“行为有内心所衔(不满)的。”那么“慊”也就是心中所衔的意思吗?它是快意、满足、怨恨还是缺少,则根据事情不同,心中所衔的内容也不同。这篇记载中的“不慊于上”,应当是衔恨、衔少(觉得不足)的意思。所以郑氏说:“慊,是怨恨不满的样子。”孔氏也说:“圣明的君主制定俸禄等级,根据功劳爵位来施予,那么贵臣就不会再怨恨君主的俸禄爵位微薄了。”《集说》解释为“快意满足”,恐怕未必正确。

《诗经》说:“百姓贪图祸乱,宁愿遭受荼毒。”《集说》:贪,就是欲。讽刺周厉王,说百姓苦于政治混乱,想要厉王混乱灭亡,所以宁愿进行像荼苦毒螫那样的行为,互相侵暴而不顾惜。

我按:这里引用《诗经》是说百姓贪图富贵而厌恶贫贱,所以作乱而安于荼毒的行为。就像《论语》所说的“好勇疾贫,乱也”的意思。《集说》解释为“百姓想要厉王混乱灭亡”,犯了断章取义的毛病。

接受爵位不让,到了自己这里就灭亡了。《集说》:爵,是酒器。严氏说:“兄弟中有因为杯酒得罪而结怨的,这是持平的言论,用来解释它。”说凡是不善的人,他们互相怨恨各自坚持片面,而不能参酌彼此的是非曲直,所以只知道怨恨上级,而不思考自己的过错。然而其开端很细微,或许只是因为接受酒爵时失去了辞让的礼节,而或许导致自身灭亡,也可悲啊。

我按:上文说,朝廷的职位让出而处于卑贱,百姓还冒犯君主,足以知道接受爵位的“爵”,应当是爵位,很明显了。郑注说:“贪图爵禄,喜好获取而不谦让。”朱子传《诗》也说:“互相怨恨互相谗言,以获取爵位,而不知道谦让。”《集说》唯独采纳华谷《诗辑》解释为酒器,是不对的。

《诗经》说“思念先君以勉励我”。《集说》:畜,诗中作“朂”,意思是勉励。庄姜说“归妾戴妫思念先君庄公,用妇道勉励我”。寡人,是庄姜自称。这里用“勗”作为“畜”,是说能容蓄我于心而不防备,这不是背弃死者而防备生者的意思。

我按:郑氏注:“卫国夫人定姜没有儿子,立庶子衎,这就是献公的孝道。”献公对定姜无礼,定姜作诗,说献公应当思念先君定公,以孝道对待我,这本来就不对了。孔氏认为卫庄姜送归妾戴妫,说戴妫思念先君庄公,用妇道勉励我,也未完全符合。大概“思念先君以勉励我”这句话,是庄姜说戴妫勉励自己思念先君庄公,而不是戴妫思念庄公。只说用思念先君来勉励庄姜,那么戴妫不防备先君的意思就可以知道了。《集说》既然采纳孔疏“戴妫思念庄公”的说法,又增入

「畜」字之义,以为容畜于心而不忘,毋乃赘乎?

译“畜”字的含义,如果解释为容纳在心中而不忘,岂不是多余吗?

上酌民言,则下天;上施,上不酌民言,则犯也;下不天上施,则乱也。集説:人君将施政教,必斟酌参挹乎舆论之可否,如此则政教所加,民尊戴之如天所降下者矣。否则,民必违犯也。

窃案:上不酌民言,则犯;下不天上施,则乱。乱既就,下言则犯,亦当以上言,岂可又以为民必违犯乎?严陵方氏曰:「上不酌民言,则事或妄行,而失其所守,故曰犯也。」山阴陆氏曰:「酌之于民,还以治民,我无为也,顺民而已,岂有犯哉?」二説近之,而陆氏説尤长。

礼之先币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后禄也。先财而后礼,则民利无辞而行情,则民争。故君子于有馈者弗能见,则不视其馈。《易》曰:「不耕获,不菑畬,凶。」集説:《易》无妄六二爻辞,今文无「凶」字。田一嵗曰菑,三嵗曰畬,以喻人臣无功而食君之禄,引之以证不行礼而贪利也。

窃案《易》无妄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象曰:“不耕获,未富也。”朱子谓六二因时顺理而无私意期望之心,言其无所为于前,无所冀于后,则利有攸往。“未富”言非计其利而为之也,故记引以证先事后禄之意。集説因“凶”字之误,不考《易》义,从而为之辞,失《易》意矣。然此説亦起于郑氏。

昬礼,壻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壻。恐事之违也,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集説:承,进也。子女也。论语注云:送与之也。仪礼:父戒女曰:“夙夜无违命。”母戒女曰:“无违宫事。”皆恐事之违也。末世礼壊,故有男行而女不随者,亦有亲迎而女不至者。

窃案郑注,不至谓不亲夫,以孝舅姑故,于恐事之违,以无违命,无违宫事,解之上下文理,自是通贯。集説上截从郑注,末又另出不至之义,首尾衡决,甚矣。严陵方氏曰:不至谓违妇事而有所不至也。玉岩黄氏曰:妇人有三从之道,无一违之礼,此所以承子授壻而必亲迎也。以此坊民,妇道犹有不至而事多违者,况不敬戒以坊之乎?于乎!使为妇人者皆知从夫之义而不敢违,使为夫者皆知妇人所以从我而谨其所以帅之使从之义,则夫夫妇妇而家道正矣。陈氏解不至甚疎。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巻三十一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陈氏礼记集说补正》>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二

  头等侍卫纳喇性徳撰

  表记

子曰:「裼袭之不相因也。」集说:应氏曰:「裼袭以示文质,各有异宜。所谓不相因者,恐一时或有异事,必易服从事,各存其敬,不以袭衣而因为裼,不以裼衣而因为袭。盖质文既辨,而又不惮其劳,则无相防之患。」

窃案从来言裼袭者,惟京山郝氏为长,今从之。郝氏曰:裼,袒裼,露体曰袒,单衣曰裼,重掩曰袭。裼裘,袭裘,详见《玉藻》。裘以皮为之,皮上有单衣为表,曰裼。不裼,露皮为表,裘皮不用裼,则野不可入公门。凡裘皮里,布帛表,表即裼衣。古裼衣即是冬月之礼服,若外又衣掩袭,是有事示变者,不可以入公门。《诗》云:「袒裼暴虎」,又云:「载衣之裼」,皆言衣也。执玉帛亦有裼袭,单借曰裼,重裹曰袭,不相因。如子防裼裘而吊,主人小敛毕,袭裘入。凡袒踊毕,袭衣。袒割牲,袒免,拜宾毕,袒。执弓射毕,皆袭衣。执玉帛如聘礼,上介不袭,执圭,屈缫授賔,宾袭执圭。又公侧授宰玉,裼降,摈者出请宾,裼奉帛加璧,享之类,皆所谓裼袭不相因也。蓝田吕氏防《聘礼》注,防以言裼袭之不相因,不知《聘礼》之言裼袭乃玉帛之裼袭,而非言裘之裼袭也。不然,《聘礼》岂必冬行之乎?抑夏而行《聘礼》者,必衣裘而后行之乎?此可以悟其失矣。

是故君子议道,自己而置法以民,集说。吕氏曰:「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则非圣人不足以性仁。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则众人皆可以为仁。以圣人所性而议道,则道无不尽;以众人可为而制法,则法无不行。」

窃案吕氏所言是矣,然未尽也。不如孔氏曰:“好仁之法,

译君主斟酌采纳百姓的意见,百姓就会像敬奉上天一样敬重君主;君主施行政令,如果不斟酌采纳百姓的意见,百姓就会违抗;百姓如果不像敬奉上天一样敬重君主的施予,就会发生混乱。集説:君主将要施行政治教化,必须斟酌参酌舆论的可行与否,这样政治教化所施加的地方,百姓就会像敬奉上天降下的恩泽一样尊戴它。否则,百姓必定会违抗。

我考察:君主不斟酌采纳百姓的意见,百姓就会违抗;百姓不敬奉君主的施予,就会发生混乱。混乱既然已经形成,百姓的意见就会违抗,也应当以上层的意见来对待,怎么可以又说百姓必定违抗呢?严陵方氏说:“君主不斟酌采纳百姓的意见,事情或许会妄为施行,从而失去所坚守的原则,所以说会违抗。”山阴陆氏说:“向百姓斟酌意见,再用来治理百姓,我无所作为,只是顺从百姓罢了,怎么会有违抗呢?”两种说法都接近正确,而陆氏的说法尤其高明。

礼制在财物之前,是希望百姓先做事而后受俸禄。先求财物而后讲礼制,百姓就会为了利益而不顾言辞,放纵私情,百姓就会争夺。所以君子对于有馈赠的人,如果不能见面,就不看他的馈赠。《易经》说:“不耕种而求收获,不垦荒而求熟田,是凶险的。”集説:这是《易经》无妄卦六二爻的爻辞,现在的文本中没有“凶”字。田地耕作一年叫菑,耕作三年叫畬,用来比喻臣子没有功劳却享受君主的俸禄,引用它来证明不实行礼制而贪图利益。

我考察《易经》无妄卦六二:“不耕种而求收获,不垦荒而求熟田,则利益有所前往。”象传说:“不耕种而求收获,是因为没有富贵。”朱熹认为六二顺应时势和道理而没有私意的期望之心,说它在前无所作为,在后无所希冀,则利益有所前往。“未富”是说不是计算利益才去做的,所以《礼记》引用它来证明先事后禄的意思。集説因为“凶”字的错误,不考察《易经》的含义,从而为之辩解,失去了《易经》的本意。然而这种说法也起源于郑玄。

婚礼中,新郎亲自迎接新娘,拜见公婆。公婆把女儿交给新郎。这是担心事情违背礼制,以此来防范百姓。妇女中仍有不到位的。集説:承,是进献的意思。子,是女儿的意思。《论语》注解说:送给她。《仪礼》说:父亲告诫女儿说:“早晚不要违背命令。”母亲告诫女儿说:“不要违背家务事。”都是担心事情违背礼制。末世礼制败坏,所以有男子出行而女子不跟随的,也有亲自迎接而女子不到的。

我考察郑玄的注解,不到位是指不亲近丈夫,因为孝敬公婆的缘故,对于担心事情违背礼制,用不违背命令、不违背家务事来解释,上下文理自然贯通。集説上半部分跟随郑玄的注解,末尾又另出不到位的含义,首尾矛盾,太严重了。严陵方氏说:不到位是指违背妇道而有所不到位。玉岩黄氏说:妇女有三从之道,没有违背的礼制,这就是为什么要把女儿交给新郎而必须亲自迎接的原因。以此来防范百姓,妇道仍有不到位而事情多违背的,何况不恭敬告诫来防范呢?唉!如果让做妻子的都知道顺从丈夫的道理而不敢违背,让做丈夫的都知道妻子顺从我的原因而谨慎地率领她们顺从,那么夫妻各守其分,家道就端正了。陈氏对不到位的解释很疏漏。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三十一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陈氏礼记集说补正》>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二

头等侍卫纳喇性徳撰

表记

孔子说:“袒裼和袭衣不能互相沿袭。”集説:应氏说:“袒裼和袭衣用来显示文饰和质朴,各有不同的适宜。所谓不相沿袭,是担心一时或许有不同的事情,必须更换衣服来从事,各自保存其敬意,不因为袭衣而沿袭为袒裼,不因为袒裼而沿袭为袭衣。大概质朴和文饰既然区分,而又不怕辛劳,就没有互相防备的祸患。”

我考察历来谈论袒裼和袭衣的,只有京山郝氏的说法最正确,现在跟随他。郝氏说:裼,是袒裼,露出身体叫袒,单衣叫裼,重叠掩盖叫袭。裼裘,袭裘,详见《玉藻》。裘是用皮做的,皮上有单衣作为外表,叫裼。不裼,露出皮作为外表,裘皮不用裼,就粗野不能进入公门。凡是裘皮里,布帛表,表就是裼衣。古代的裼衣就是冬天的礼服,如果外面又穿掩袭,是有事表示变化的,不可以进入公门。《诗经》说:“袒裼暴虎”,又说:“载衣之裼”,都是说衣服。执玉帛也有裼袭,单借叫裼,重裹叫袭,不相沿袭。比如子防袒裼裘而吊唁,主人小敛完毕,袭裘而入。凡是袒踊完毕,袭衣。袒割牲,袒免,拜宾完毕,袒。执弓射毕,都袭衣。执玉帛如聘礼,上介不袭,执圭,屈缫授賔,宾袭执圭。又公侧授宰玉,裼降,摈者出请宾,裼奉帛加璧,享之类,都是所谓裼袭不相沿袭。蓝田吕氏防《聘礼》注,防以言裼袭之不相沿袭,不知道《聘礼》所说的裼袭是玉帛的裼袭,而不是说裘的裼袭。不然,《聘礼》难道一定在冬天施行吗?或者夏天施行《聘礼》的人,一定要穿裘而后施行吗?这可以明白他的错误了。

所以君子议论道,从自己而制定法度给百姓,集説。吕氏说:“安于仁爱的人,天下只有一个而已,那么不是圣人不足以性仁。如果立志于仁,就没有恶行了,那么众人都可以成为仁人。用圣人所性的来议论道,那么道没有不尽的;用众人可做的来制定法度,那么法度没有不行的。”

我考察吕氏所说的是正确的,然而没有讲完。不如孔氏说:“好仁的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