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六
中,不乖于众,不流于俗。即上文“其服也郷”之谓,陈氏以中为正,方氏本张子作之,仲反者,皆非也。
译持守中道,不违背众人,不随波逐流。这就是上文所说的“其服也郷”的意思,陈氏将“中”解释为“正”,方氏依据张载的说法,以及认为“仲”是“中”的反写,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
儒有居处斋难集说,郑氏曰:「斋难,斋荘可畏难也。」窃案张子云:「齐者齐荘,难者恭慎其难其慎也。」陆氏云:「难犹戒也。」洗心曰齐,防患曰难。晏氏云:「齐荘而不敢易。」此于本文似可通矣。然齐难二字究难觧,恐难字为荘字传写之讹耳。
鸷虫攫搏,不程勇者;引重鼎,不程其力。集说:方氏云,鸷猛之虫,当攫搏之,不程量其勇而后徃。此况儒者勇足以犯难而无頋也。引重鼎,不程其力,又以况儒者材足以任事而有所胜也。
窃案此有四说,二说以喻言,二说以实言。郑氏云:“程犹量也,搏猛引重,不量勇力堪之与否,当之则徃。”晏氏云:“暴虎者尚勇而不尚义,人皆以为勇,吾则不程计其勇;扛鼎者尚力而不尚徳,人皆以为力,吾则不程计其力。”先儒谓:“遇鸷猛即攫搏之,见重鼎即引之,不程量堪当。”如是,则一勇之夫,岂儒者之事哉?胡氏云:“鸷虫攫搏虽猛,引重虽有力,然不敢与儒者较量勇力。”此二说虽相反,皆以实言者也。孔氏云:“攫搏引鼎,喻儒者艰难之事,遇则行之,不豫度量也。”吕氏云:“鸷虫攫搏,不程勇者,自反而缩,千万人吾徃矣。其勇也,非虑胜而后徃也。引重鼎,不程其力,仁之为器重,举者莫能胜,其自任也,不知其力之不足也。”张子云:“与俛焉,日有孳孳,不知年数之不足,毙而后已。同义于问道亦然,当事亦然。如子路者,亦无媿于此矣。”此三说与方氏说,皆以喻言者也。诸家之说,皆可通,胡氏尤当,若郑氏则谬矣。
流言不极,集说流言出于人之毁礼义不諐,故不极。极犹终也,言不终为所毁也。又引方氏云:流言不免于闻,必止之以智也。讵可穷而极乎?
窃案陈氏所引方说,又与其说不同。愚谓两说皆非也。葢流言之来,本自无根。如管叔流言以谤周公,下文“闻流言不信”是也。昔人云:“止谤莫如自修。”又云:“有其事不可辨也,无其事不必辨也。”此非不极之谓乎?郑氏云:“不极,不问所从出。”亦通。张子谓“不深思极虑”过矣。
不断其威,不习其谋。集说不防其威者,言其威容不可得而挫折也;不习其谋者,言其谋必可成,不待尝试而后见于用也。
窃案方氏云:「威无所屈,人不能断而絶之,谋有所定,已不必习而成之,此集说所同也。」张子云:「断为刚断之断,不断不习,言威常着,谋常足,不临时旋安排也。」张说较优。
虽危起居,竟信其志。集说危起居,谓因事中伤之也。信,音申,信其志,谓志不可夺也。」
窃案起居,犹诗言啓处。危起居者,言谗人危之,使不得动止自由也。然能自信其志,不为利害所惑,信如字,不必作申字读。注防,又以下句犹字连志字,而云终能伸已之志,谋尤谬。
陈言而伏,静而正之上,弗知也。麤而翘之,又不急为也。集説:吕氏曰:「陈言而伏者,入告嘉谋而顺之于外也。静而正之者,将顺其美,匡捄其恶,常在于未形也。故曰上弗知也。」方氏曰:「静而正之者,隐进之也。麤而翘之者,眀告之也。静而正之,既不见知,然后麤而翘之。然亦缓而不失节,故曰不急为也。」
窃案二说不同。吕氏以顺美捄恶,常于未形,故上弗知。方氏以为上弗见知,此说近是。晏氏又谓陈言而伏者,其言虽显,而其身则隠,所谓伏其身而不见也,则在未仕者言与先儒异。
世治不轻,世乱不沮。集说:方氏曰:“世治而徳常见重,故曰不轻;世乱而志常自若,故曰不沮。”应氏曰:“治不轻进,若伯夷不仕于武王;乱不退沮,若孔子歴聘于诸国。”窃案:士处治世而士贵,则不免有轻扬自喜之意,是世贵士而我反不自贵也;处于乱世而士贱,则不免沮丧自弃之心,是世贱士而我亦自贱也。儒者于贵士之世,愈不肯自轻其身;于贱士之世,亦不忍自沮其志。故时有治乱,而其特立独行,能常贵而不贱。王肃云:“不自轻,不自沮。”是也。方、应二说未善。
博学以知服,集说:博学知服,即博文
译儒者居处庄重可畏,郑氏说:“斋难,就是庄重可畏。”我查考张载说:“齐就是庄重,难就是恭慎,难其慎也。”陆氏说:“难就是戒慎。”洗心叫做齐,防患叫做难。晏氏说:“庄重而不敢轻慢。”这在原文中似乎讲得通。然而“齐难”二字终究难以解释,恐怕“难”字是“荘”字传抄时的讹误。
凶猛的虫鸟攫取搏击,不衡量自己的勇力;牵引沉重的鼎,不衡量自己的力量。集解说:方氏说,凶猛的虫鸟,当它攫取搏击时,不衡量自己的勇力才前往。这是比喻儒者勇力足以犯难而无顾虑。牵引重鼎,不衡量自己的力量,又是比喻儒者才能足以任事而有所胜任。
我查考这里有四种说法,两种是用比喻来说,两种是用实指来说。郑氏说:“程就是衡量,搏击猛禽、牵引重物,不衡量勇力能否胜任,应当前往就前往。”晏氏说:“徒手搏虎的人崇尚勇力而不崇尚义理,人们都以为这是勇,我就不衡量计较他的勇;扛鼎的人崇尚力量而不崇尚德行,人们都以为这是力,我就不衡量计较他的力。”先儒说:“遇到凶猛的虫鸟就攫取搏击,见到重鼎就牵引,不衡量能否胜任。”如果是这样,那么一个有勇力的人,难道是儒者所做的事吗?胡氏说:“凶猛的虫鸟攫取搏击虽然猛烈,牵引重物虽然有力,但不敢与儒者较量勇力。”这两种说法虽然相反,都是以实指来说的。孔氏说:“攫取搏击、牵引重鼎,比喻儒者艰难的事情,遇到了就去做,不预先度量。”吕氏说:“凶猛的虫鸟攫取搏击,不衡量勇力,是因为自我反省认为理直,纵然面对千万人也前往。这种勇,不是考虑能胜才前往。牵引重鼎,不衡量力量,是因为仁德这种器物沉重,举起的人没有谁能胜任,他们自我承担,不知道自己的力量不足。”张载说:“这与‘俯首从事,每日勤勉,不知道年岁不足,直到死才停止’同义。在求道方面也是如此,在处理事务方面也是如此。像子路这样的人,在这方面也不觉得惭愧。”这三种说法与方氏的说法,都是以比喻来说的。各家的说法,都讲得通,胡氏的说法尤其恰当,如果郑氏的说法则是错误的。
流言不究其底,集解说:流言出自人们毁谤礼义不违背正道,所以不究其底。极就是终,意思是流言终究不能毁掉他。又引用方氏说:流言难免听到,一定要用智慧来制止它。难道可以穷尽到底吗?
我查考陈氏所引用的方氏说法,又与他自己的说法不同。我认为两种说法都不对。大概流言的到来,本来就没有根据。比如管叔散布流言诽谤周公,下文“听到流言不相信”就是如此。古人说:“制止诽谤没有比自我修养更好的了。”又说:“有那件事不可辩解,没有那件事不必辩解。”这不是不究其底的意思吗?郑氏说:“不极,就是不过问流言从哪里传出。”也讲得通。张载说“不深入思考穷究”就错了。
不挫伤他的威仪,不试探他的谋略。集解说:不防其威,是说他的威仪不可被挫折;不习其谋,是说他的谋略必定能成功,不需要尝试后才在运用中显现。
我查考方氏说:“威仪无所屈服,人不能断绝它,谋略有所确定,自己不必练习就能成功,这与集说的意思相同。”张载说:“断是刚断的断,不断不习,是说威仪常存,谋略常足,不临时匆忙安排。”张载的说法较好。
虽然起居危险,终究坚守他的志向。集解说:危起居,是说因事被中伤。信,读作申,信其志,是说志向不可改变。
我查考起居,就像《诗经》中说的啓处。危起居,是说谗人危害他,使他不能行动自由。然而能坚守自己的志向,不被利害所迷惑,信按本字读,不必读作申。注疏防范,又以下句的“犹”字连“志”字,而说最终能伸张自己的志向,这种解释尤其错误。
陈述意见而退伏,安静而端正,上面不知道。粗略而高举,又不急于作为。集解说:吕氏说:“陈述意见而退伏,是说入朝陈述嘉谋而在外面顺从。安静而端正,是说将要顺从其美,匡正其恶,常在于未显露时。所以说上面不知道。”方氏说:“安静而端正,是说暗中进言。粗略而高举,是说明显告知。安静而端正,既然不被了解,然后粗略而高举。然而也缓慢而不失节度,所以说不急于作为。”
我查考两种说法不同。吕氏以顺美救恶,常在未显露时,所以上面不知道。方氏认为上面不了解,这种说法较接近正确。晏氏又说陈述意见而退伏,是说他的言论虽然明显,而他的身体则隐藏,所谓隐藏身体而不显露,这是针对未做官的人说的,与先儒不同。
世道太平不轻慢,世道混乱不沮丧。集解说:方氏说:“世道太平而德行常见重视,所以说不轻慢;世道混乱而志向常自若,所以说不沮丧。”应氏说:“太平时不轻率进取,像伯夷不在武王手下做官;混乱时不退缩沮丧,像孔子周游列国。”我查考:士人在太平盛世而士人尊贵,就不免有轻扬自喜的意思,这是世道尊贵士人而我反而不尊贵自己;处于乱世而士人卑贱,就不免沮丧自弃之心,这是世道卑贱士人而我也自贱。儒者在尊贵士人的世道,愈不肯轻慢自己;在卑贱士人的世道,也不忍沮丧自己的志向。所以时有治乱,而他特立独行,能常尊贵而不卑贱。王肃说:“不自轻,不自沮。”是对的。方氏、应氏两种说法不够完善。
博学以知服,集解说:博学知服,就是博文
约礼之谓。
窃案马氏谓服如中庸服膺之服,方氏谓学虽博,苟不服而行之,则亦圣读而庸行。故集说兼约礼言之,陆氏、吕氏又于博学以知句絶,而以服字属下近文章。谓博学以知,则有本也;服近文章,则有文也。吴氏亦云:服近如衣服,服之而常近身也,犹曰被服儒术云尔。旧以服字属之上句者,非此,亦一说,姑存之。
译这就是“约礼”的含义。
我查考发现,马氏认为这里的“服”字,如同《中庸》中“服膺”的“服”字;方氏则认为,学问虽然广博,如果不去践行它,那也只是空有圣人的学问,却做着庸俗的行为。因此,《集说》将“约礼”一并论述;陆氏、吕氏又在“博学以知”句后断句,将“服”字归入下句“近文章”,认为“博学以知”,是有根本的;“服近文章”,是有文采的。吴氏也说:“服近”就像穿衣服,穿着它而常常贴近身体,这就好比说披戴儒家的学说一样。过去将“服”字归属上句的解释,并非如此,这也是一种说法,暂且保留。
虽分国如锱铢,不臣不仕。集说:言人君好贤,虽分其国以禄贤者,视之如锱铢之轻,犹不臣不仕也。
窃案分国如锱铢,分国以人君言,如锱锱;以儒者言,犹伊尹禄之以天下,弗顾繋马千驷,弗视之意。故郑注云:「君分国以禄之,视之轻如锱铢。」集说谓人君好贤,而视分国犹锱铢之轻,恐非。
并立则乐,相下不厌。集说:“并立,爵位相等也。相下,以尊位相让而已,处其下也。”
窃案郑注,并立谓同仕朋友,故集说本而言之,如此然未必当也。葢君子进修,必资朋友相与讲习,不可离羣索居,故并立则乐,有以成其徳。至于相下而不厌也,贵贱皆然,岂必以仕言哉?或以立字为疑,当如旧说作立朝之立为确,不知立徳、立言、立功、立身皆立也。此并立承上“合志同方,营道同术”来,则为立身、立徳无疑矣。下文“立义”亦是一证。
闻流言,不信其行本方,立义集说,方即术也。流言,恶声之传播也。闻之不信,不以为实也。其行本方,立义谓所本者必方正,所立者必得其宜也。
窃案集说,从注防以不信句,防其行属下本方立义,吴氏本韩文,其行属上句,而引《论语》“聴其言而信其行”为证,虽闻流言毁其行而已,不以其行为信,如此也。两说俱通,更详之。
陈氏礼记集説补正卷三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七
头等侍卫纳喇性徳撰
冠义
冠义第四十三集说防曰:「冠礼起早晚,书传无正文。世本云:黄帝造旃冕,是冕起于黄帝也。黄帝以前,以羽皮为冠;以后乃用布帛。其冠之年,天子诸侯皆十二。窃案山隂陆氏曰:『二十曰弱冠,则二十而冠礼之大节在是也。』惟天子诸侯十五而冠,早成其徳。先儒谓晋侯曰:『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鲁防公是时年十二,诸侯十二冠误矣。葢曰可以冠,则非礼之正也。金縢王与大夫尽弁,成王时年十五,则冠在是嵗可知。陆氏之言是也。十五为入大学之年,可以成其德矣。十二而冠,保其无有童心乎?而以成人之道责之,过矣。世之人谓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尚有伯邑考,又以冠而后生子,故谓天子诸侯十二而冠。究之文王之事,当阙疑,而以陆氏之言为正也。」
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顔色,顺辞令。集说:方氏曰,容体欲其可度,故曰正;顔色欲其可观,故曰齐;辞令欲其可从,故曰顺。
窃案,正容体,齐顔色,顺辞令,即动容貌,斯逺暴慢矣。正顔,斯近信矣。出辞气,斯逺鄙倍矣。此曽子临啓手足之时,所以告孟敬子者也。君子之道三,终身守此而已。故下文曰:「礼义偹,则正之,齐之,顺之。」非礼义之始与?马氏其知之矣。
古者冠礼筮日筮賔,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集说:吕氏曰:「礼重则人道立,此国之所以为国也,故曰为国本。」方氏曰:「筮日所以求夫天之吉,筮賔所以择夫人之贤。」
窃案马氏曰:旬之外,筮日前期三日,筮賔,筮日必吉者,所以期终身之吉;筮賔必贤者,所以要终身之贤。故戒賔辞曰:「愿吾子之教之也。」筮则质之于鬼神也。郝氏曰:日,谓行冠之日;賔,谓加冠之賔。国本,谓君臣父子长防之礼,立国之本也。是冠者,非子自冠之,亦非父冠之,是賔加之也。不特此也,醮与字,亦賔醮之、字之也。而集说不言,故补之。且礼有重于君臣父子长防者欤?不据上文而泛言礼,乌见其为立国之本乎?
三加,弥尊,示有成也。集说:始加缁布冠,再加皮弁,次加爵弁。三加而服弥尊,亦所以为成人敬也。
窃案三加弥尊,不特所加之冠异,而衣裳亦异也。醮于客位,三加而后醮之也。而集说不言。长乐陈氏曰:「上而有冠,则天道也;中而有服,则人道也;下而有履,则地道也。故三加而弥尊,莫不有此三者焉。」夫始加也,其冠则缁布,而服则▯端,爵韠屦则黑,而其絇青;再加也,冠则皮弁,而服则素积,素韠
译虽然把国家分封给他,他却像看待锱铢那样轻视,不肯称臣,也不肯做官。集说:这是说君主喜好贤才,即使把国家分封给贤者作为俸禄,贤者视之如锱铢般轻微,仍然不肯称臣、做官。
我私下认为,“分国如锱铢”中,“分国”是从君主的角度说的,“如锱铢”是从儒者的角度说的,这就像伊尹被以天下作为俸禄也不顾惜,拥有千驷马匹也不看一眼的意思。所以郑玄注说:“君主分国作为俸禄给他,他视之轻如锱铢。”集说认为君主喜好贤才,而把分国看得像锱铢那样轻微,恐怕是不对的。
一起立身则快乐,互相谦让而不厌倦。集说:“并立,指爵位相等。相下,指以尊位互相谦让,处于下位。”
我私下认为,郑玄注说“并立”是指一同出仕的朋友,所以集说据此解释,但这样未必恰当。大概君子修身进德,必须依靠朋友一起讲习,不可离群索居,所以一起立身则快乐,以此来成就其德行。至于互相谦让而不厌倦,无论贵贱都是如此,难道一定要从出仕的角度来说吗?有人对“立”字产生怀疑,认为应当像旧说那样解释为“立朝”的“立”才确切,却不知道立德、立言、立功、立身都叫“立”。这里的“并立”承接上文“合志同方,营道同术”,那么就是立身、立德无疑了。下文提到的“立义”也是一个证明。
听到流言,不相信;他的行为以正道为根本,确立道义。集说:方即术。流言,指恶名的传播。听到流言不相信,不把它当作事实。他的行为以正道为根本,确立道义,指所依据的必定方正,所确立的必定适宜。
我私下认为,集说跟随注疏,把“不信”归入上句,把“其行”属下句“本方立义”;吴氏本韩愈的说法,把“其行”属上句,并引用《论语》“听其言而信其行”作为证据,意思是虽然听到流言毁谤他的行为,但不相信他的行为,就是这样。两种说法都通,再详细考察一下。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陈氏礼记集说补正卷三十七
头等侍卫纳喇性德撰
冠义
冠义第四十三。集说按语说:“冠礼起源于何时,书传中没有确切的记载。《世本》说:黄帝制造了旃冕,所以冕起源于黄帝。黄帝以前,用羽毛和兽皮做冠;以后才用布帛。关于冠礼的年龄,天子诸侯都是十二岁。我私下认为,山阴陆氏说:‘二十岁叫弱冠,那么二十岁行冠礼的大节就在这里。’只有天子诸侯十五岁行冠礼,早早成就其德行。先儒对晋侯说:‘国君十五岁生子,行冠礼后生子,是合乎礼的。您可以行冠礼了。’鲁僖公当时十二岁,说诸侯十二岁行冠礼是错误的。大概说‘可以行冠礼’,就不是礼的正统了。《金縢》篇中,周成王与大夫都戴弁,成王当时十五岁,那么行冠礼就在这年可以知道了。陆氏的话是对的。十五岁是进入太学的年龄,可以成就其德行了。十二岁行冠礼,能保证他没有童心吗?却用成人的道理来要求他,太过分了。世上的人说周文王十五岁生下周武王,还有伯邑考,又因为行冠礼后才生子,所以说天子诸侯十二岁行冠礼。究其文王的事,应当存疑,而以陆氏的话为正确。”
礼义的开端,在于端正仪容体态,整齐脸色神态,顺从言辞命令。集说:方氏说,仪容体态想要合乎法度,所以叫“正”;脸色神态想要可观,所以叫“齐”;言辞命令想要顺从,所以叫“顺”。
我私下认为,端正仪容体态,整齐脸色神态,顺从言辞命令,就是“动容貌,这样就远离粗暴傲慢了;端正脸色,这样就接近诚信了;出辞气,这样就远离鄙陋背理了”。这是曾子在临终时告诉孟敬子的话。君子之道有三,终身坚守这些罢了。所以下文说:“礼义完备,就端正它,整齐它,顺从它。”这不是礼义的开端吗?马氏知道这一点。
古代行冠礼要占卜日期、占卜宾客,这是为了敬重冠礼。敬重冠礼,是为了重视礼。重视礼,是为了确立国家的根本。集说:吕氏说:“礼被重视,人道就确立了,这就是国家之所以成为国家的原因,所以说‘为国本’。”方氏说:“占卜日期是为了求得天的吉祥,占卜宾客是为了选择人的贤能。”
我私下认为,马氏说:在旬日之外,占卜日期提前三天,占卜宾客,占卜日期必定吉祥,是为了期望终身的吉祥;占卜宾客必定贤能,是为了要求终身的贤能。所以告诫宾客的辞语说:“希望您教导他。”占卜就是向鬼神质询。郝氏说:日,指行冠礼的日子;宾,指加冠的宾客。国本,指君臣父子长幼的礼节,是立国的根本。行冠礼的人,不是自己给自己加冠,也不是父亲给他加冠,而是由宾客给他加冠。不仅如此,醮礼和取字,也是由宾客主持醮礼、取字。而集说没有提到,所以补充它。况且礼有比君臣父子长幼更重要的吗?不依据上文而泛泛地谈礼,哪里看得出它是立国的根本呢?
三次加冠,越来越尊贵,表示有成人的意义。集说:第一次加缁布冠,第二次加皮弁,第三次加爵弁。三次加冠服饰越来越尊贵,也是为了表示对成人的敬重。
我私下认为,三次加冠越来越尊贵,不只是所加的冠不同,衣裳也不同。在客位行醮礼,是三次加冠之后才行的。而集说没有提到。长乐陈氏说:“上面有冠,就是天道;中间有服饰,就是人道;下面有鞋履,就是地道。所以三次加冠越来越尊贵,没有不具备这三者的。”第一次加冠时,冠是缁布冠,服饰是〇端,爵韠鞋履是黑色的,而絇是青色的;第二次加冠时,冠是皮弁,服饰是素积,素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