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易择言卷十二
敬轩薛氏曰:「噬嗑、贲、丰、旅四卦论用刑,皆离火之用,以是见用法贵乎明。噬嗑、丰以火雷、雷火交互为体,用法贵乎威明并济;贲、旅以山火、火山交互为体,用法贵乎明慎并用。」虚斋蔡氏曰:「先王以明罚勅法,此以立法言,故曰先王。若丰折狱致刑,以用法言,则曰君子矣。」初九屦校灭趾无咎【正义】山阳王氏曰:居无位之地,以处刑初,受刑而非治刑者也。凡过之所始,必始于防,而后至于着;罚之所始,必始于薄,而后至于诛。过轻戮薄,故屦校灭趾,桎其行也,足惩而已,故不重也。过而不改,乃谓之过;小惩大诫,乃得其福,故无咎也。紫阳朱子曰:「初上无位,为受刑之象;中四爻为用刑之象。初在卦始,罪薄过小;又在卦下,故为屦校灭趾之象。止恶于初,故得无咎。占者小伤而无咎也。」石涧俞氏曰:校狱具也。初在下趾,象也。灭没而不见也。以刚物加于着屦之足,而没其趾,故曰屦校灭趾。惩之于小,戒之于初,则不进于恶,故无咎【案:孔氏頴达亦训灭为没】凤阿姜氏曰:灭没也。言屦校于足,而遮没其趾,非伤灭其趾之谓也。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正义】山阳王氏曰:「过止于此。」伊川程子曰:「屦校而灭,伤其趾,则知惩诫而不敢长其恶,故云不行也。古人制刑,有小罪则校其趾,盖取禁止其行使不进于恶也。」六二噬肤灭鼻无咎【辨正】愚案:肤者,浮软之物,以喻恶之未实者。噬肤而至于灭鼻,恐恶之藏伏于隐防,而深入以穷其所起之端,不欲使其复萌也。如此,则用狱之道得矣。故无咎。旧説似失其防,且于象▯之乗刚,亦多不得其解。【存疑】衡水孔氏曰:六二处中得位,是用刑者。肤,是柔脆之物,以喻服罪受刑之人也。乗刚而刑未尽顺,噬过其分,故至灭鼻。言用刑太深也。刑中其理,故无咎。伊川程子曰:「二居中得正,是用刑得其中正也。用刑得其中正,则罪恶者易服,故取噬肤为象。灭没也,深入至没其鼻也。二以中正之道,其刑易服。然乗初刚,是用刑于刚强之人。刑刚强之人,必须深痛,故至灭鼻而无咎也。」紫阳朱子曰:「祭有肤鼎,盖肉之柔脆,噬而易嗑者,六二中正,故其所治如噬肤之易然。以柔乗刚,故虽甚易,亦不免于伤灭其鼻。占者虽伤,而终无咎也。」象曰噬肤灭鼻乗刚也【辨正】愚案:刚为天徳,柔出其上,谓之乗刚,多于震之中爻。▯之者,以震初爻得干之最先,尤为天徳之至者也。此▯言六二噬肤灭鼻,不肯约畧治之,而必深求焉者,以其人之乗刚而不知有天徳故也。旧説误矣【前已见屯二】【存疑】衡水孔氏曰:「乗刚者,释噬肤灭鼻之义,以其乗刚故。」用刑深也伊川程子曰:「乗刚,乃用刑于刚强之人,不得不深严也。」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正义】山阳王氏曰:「噬,喻刑人;腊,喻不服;毒,喻怨生。」伊川程子曰:「三居下之上,用刑者也。六三处不当位,而刑于人,则人不服而怨怼悖犯之,如噬齧干腊坚韧之物,而遇毒恶之味,反伤于口也。用刑而人不服,反致怨伤,是可鄙吝也。然当噬嗑之时,用刑非为不当也,故虽可吝,而亦小噬而嗑之,非有咎也。」紫阳朱子曰:「腊肉,谓兽腊全体骨而为之者,坚韧之物也。隂柔不中正,治人而人不服,为噬腊遇毒之象。占虽小吝,然时当噬嗑,于义为无咎也。」象曰遇毒位不当也【辨正】折中曰:「案此亦借爻位之不当,以明其所处之难尔,非其所行有不当也。若所行有不当,则施之刑狱,其失大矣,安得无咎?又岂独小吝而已乎?」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正义】吴郡陆氏曰:金矢者,刚直也。噬胏虽难,终得申其刚。直也伊川程子曰:「九四居近君之位,当噬嗑之任者也。四已过中,是其间愈大,而用刑愈深也。故云噬干胏,胏肉之有聨骨者,干肉而兼骨,至坚难噬者也。噬至坚而得金矢,金取刚,矢取直。九四阳徳为得刚直之道,虽用刚直之道,利在克艰其事,而贞固其守则吉也。九四刚而明,体阳而居柔。刚明则伤于果,故戒以知难;居柔则守不固,故戒以坚贞。刚而不贞者有矣,凡失刚者皆不贞也。在噬嗑四最为善。」【通论】龟山杨氏曰:九四合一卦言之,则为间者;以爻言,则居近君之位,任除间之责者也。《易》之取象,不同类如此。童溪王氏曰:「以一卦言之,则九四颐中之物也,所以为强梗者也。以六爻言之,则九四刚直之才也,所以去强梗者也。肉之附骨者谓之胏,而又干焉,亦最难噬者也。然三之于腊肉,则遇毒;而四之于干胏,则无是患者,刚柔之才异也。」
译敬轩薛氏说:“噬嗑、贲、丰、旅四卦论说用刑,都是离火的作用,由此可见使用法令贵在明察。噬嗑、丰以火雷、雷火交互为体,用法贵在威严与明察并用;贲、旅以山火、火山交互为体,用法贵在明察与谨慎并用。” 虚斋蔡氏说:“先王明定刑罚、整饬法令,这是从制定法令来说的,所以说先王。若《丰》卦说审决狱讼、施行刑罚,是从使用法令来说的,就说君子。” 初九:脚戴刑具,遮没脚趾,没有灾祸。【正义】山阳王氏说:处在没有职位的地位,处于刑罚的开始,是接受刑罚而不是主持刑罚的人。凡是过错的开始,必定先从防范开始,然后才发展到明显;刑罚的开始,必定先从轻微开始,然后才发展到诛杀。过错轻、刑罚薄,所以说脚戴刑具而遮没脚趾,是限制他的行动;只惩治脚部而已,所以刑罚不重。犯错却不改,才称为过错;小小惩罚而受到大戒诫,反而能得到福,所以没有灾祸。” 紫阳朱子说:“初九和上九没有职位,是接受刑罚的象;中间四爻是施用刑罚的象。初九在卦的开始,罪过轻、过失小;又处在卦的下方,所以有脚戴刑具、遮没脚趾的象。在过错刚开始时就制止邪恶,所以能够没有灾祸。占问得到此爻的人,虽有小的损伤,最终没有灾祸。” 石涧俞氏说:“校是狱具。初九在下方,对应脚趾之象;灭是遮没而看不见。把刚硬的刑具加在穿着鞋的脚上,遮没脚趾,所以说‘脚戴刑具,遮没脚趾’。在过错小时惩治,在开始时告诫,就不会继续发展为恶,所以没有灾祸。【按:孔颖达也把“灭”解释为“没”。】” 凤阿姜氏说:灭就是遮没。意思是脚上戴着刑具,遮住脚趾,并不是说把脚趾伤害而毁掉。《象传》说:脚戴刑具而遮没脚趾,就是不能前行。【正义】山阳王氏说:“过错在这里被制止。” 伊川程子说:“戴上刑具而遮没脚趾,使脚趾受到伤害,就知道接受惩罚和告诫,不敢让恶行滋长,所以说‘不能前行’。古人制定刑罚,有小罪就给脚趾加刑具,大概是为了禁止他的行动,使他不再继续作恶。” 六二:咬食柔嫩的肉,遮没鼻子,没有灾祸。【辨正】我考察认为:肤是浮软之物,用来比喻恶行尚未成为实质。咬食柔嫩的肉却达到遮没鼻子的程度,恐怕是因为恶行隐藏在隐蔽之处,所以深入追究,穷究它发生的根端,不让它再次萌发。这样,用狱的道理就做到了,所以没有灾祸。旧说似乎失去了防范之义,而且对于《象传》所说的“乘刚”,也多不能解释。【存疑】衡水孔氏说:六二处于中位而得正,是施用刑罚的人。肤是柔脆之物,用来比喻服罪受刑的人。它乘在刚爻之上,刑罚不能完全顺利;咬得超过应有的程度,所以达到遮没鼻子的地步。意思是施刑过深。但刑罚合乎道理,所以没有灾祸。伊川程子说:“六二居中得正,这是施刑合乎中正。施刑合乎中正,犯罪的人容易服罪,所以取咬食柔嫩肉的形象。灭是遮没,深入到遮没鼻子。六二用中正之道,受刑者容易服罪;但它乘着初九的刚爻,是对刚强之人施刑。对刚强之人施刑,必须深刻严厉,所以达到遮没鼻子而没有灾祸。” 紫阳朱子说:“祭祀有肤鼎,大概是肉柔软脆嫩,咬起来容易合拢。六二中正,所以它所治理的事情,就像咬食肤肉一样容易。因为以柔乘刚,所以虽然十分容易,也免不了伤害、遮没鼻子。占问的人虽有损伤,最终没有灾祸。” 《象传》说:咬食柔嫩的肉而遮没鼻子,是因为乘刚。【辨正】我考察认为:刚是天德,柔出于刚之上,称为“乘刚”,多见于震卦的中爻。发出这种说法,是因为震卦初爻得到乾卦之德最早,尤其是天德之至。这一《象传》说六二咬食柔肉而遮没鼻子,是因为它不肯简单处理,必定要深入追究,是由于那个人乘着刚而不知道有天德。旧说错了。【前面在屯卦六二已经见过。】【存疑】衡水孔氏说:“‘乘刚’是解释‘咬食肤肉而遮没鼻子’的意义,因为它乘着刚爻。” 意思是施刑很深。伊川程子说:“乘刚,就是对刚强之人施刑,不得不深刻严厉。” 六三:咬食腊肉,遇到毒物;有小的吝,但没有灾祸。【正义】山阳王氏说:“噬,比喻刑罚人;腊,比喻不服罪;毒,比喻由此产生怨恨。” 伊川程子说:“六三居于下卦的上位,是施刑的人。六三处位不当而对人施刑,人就不服而产生怨恨、抵抗和冒犯,如同咬食干腊这种坚韧的东西,遇到毒恶的味道,反而伤害口舌。施刑而人不服,反而造成怨恨和伤害,这是可鄙可吝的。然而处在噬嗑的时代,用刑并不是不恰当的,所以虽然可吝,却也只是小有不顺,终究没有灾祸。” 紫阳朱子说:“腊肉,是说把兽肉连骨制成的腊,属于坚韧之物。六三阴柔而不中正,治理他人却使人不服,有咬食腊肉、遇到毒物的象。占问虽有小的吝,但正值噬嗑之时,就义理而言没有灾祸。” 《象传》说:遇到毒物,是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当。【辨正】《折中》说:“考察这也是借爻位不当,说明它所处的困难罢了,并不是说它的行为不当。如果行为不当,却施用于刑狱,那过失就大了,怎么能没有灾祸?又怎么会只是小有吝而已呢?” 九四:咬食带骨的干肉,得到金箭;利于在艰难中守正,吉。【正义】吴郡陆氏说:金箭,是刚强正直的意思。咬食带骨的干肉虽然困难,最终仍能伸张刚直。就是正直。伊川程子说:“九四居于接近君主的位置,承担噬嗑之任。九四已经超过中位,说明所隔之物更大,施刑也更深。所以说咬食干胏。胏是带有相连骨头的肉,干肉而兼有骨,是坚硬难咬的东西。咬食最坚硬之物而得到金箭;金取刚,箭取直。九四阳德,是得到刚直之道。虽然施用刚直之道,但利在克服艰难办理此事,并且坚守正道,就会吉。九四刚而明,以阳体居柔位。刚明容易伤于果断,所以告诫要知道艰难;居柔则守持不坚,所以告诫要坚固守正。刚强而不守正的人是有的,凡是丧失刚强的人都不守正。在噬嗑卦中,九四是最为良善的。” 【通论】龟山杨氏说:从一卦整体来说,九四是形成隔阂的东西;从爻来说,它居于接近君主的位置,承担除去隔阂的责任。《易》取象有这种不同类别的情况。童溪王氏说:“从一卦来说,九四是颐口中的东西,是造成刚强梗塞的东西;从六爻来说,九四又是刚直的才质,是用来除去刚强梗塞的。附着在骨头上的肉称为胏,又制成干肉,是最难咬的东西。但六三咬腊肉而遇到毒,九四咬干胏却没有这种祸患,这是因为刚柔的才质不同。”
建安丘氏曰:「噬嗑惟四五两爻能尽治狱之道。彖以五之柔为主,故曰『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利用之言,独归之五,而他爻不与焉。爻以四之刚为主,故曰『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吉之言,独归之四,而他爻谓之无咎也。主柔而言,以仁为治狱之本;主刚而言,以威为治狱之用。仁以寓其哀矜,威以惩其奸慝。刚柔迭用,畏爱兼施,治狱之道得矣。」【存疑】紫阳朱子曰:「周礼狱讼,入钧金束矢而后听之。九四以刚居柔,得用刑之道,故有此象。」言所噬愈坚,而得聴讼之宜也【金矢解与诸家异】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正义】伊川程子曰:「凡言未光,其道未光大也,戒于利艰贞。」盖其所不足也不得中正故也愚案:四初交,离体而阻于羣隂之间,故言未光;得金矢而利,艰贞也。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正义】紫阳朱子曰:「噬干肉,难于肤而易于腊胏者也。」六五柔顺而中,以居尊位,用刑于人,人无不服,故有此象。然必贞厉,乃得无咎,亦戒占者之辞也。愚案:干肉以喻狱之已成者,黄金以喻中实之情。治狱而获其情,五之明为之也。然有明而恃之,亦非尽善之道。故又曰:贞厉无咎。程▯以得黄金为得九四之刚,以为助,恐未必然。【通论】语类:问九四「利艰贞」,六五「贞厉」,皆有艰难正固、危惧之意,故皆为戒占者之辞。朱子曰:「亦是爻中原自有此道理。」大抵才是治人,彼必为敌,不是易事,故虽是时位卦徳得用刑之宜,亦须以艰难正固处之。【余论】西溪李氏曰:九四以刚噬,六五以柔噬。以刚噬者,有司执法之公;以柔噬者,人君不忍之仁也。谷氏拙侯曰:「四先艰而后贞者,先以艰难存心,而后出入罔不得其正。此狱未成之前,详审之,法,人臣以执法为道也。五先贞而后厉者,虽出入无不得正,而犹以危厉惕其心。此狱既成之后,钦恤之,仁,人君以好生为徳也。」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正义】伊川程子曰:「所以能无咎者,以所为得其当也。所谓」当居中用刚而能守正虑危也汴水赵氏曰:「释彖言不当位,此言得当者,释彖以位言,此以事言。六五以柔用狱,行以正厉,其无咎者,得用狱之当者也。」上九何校灭耳凶【正义】伊川程子曰:「上过乎尊位,无位者也,故为受刑者,居卦之终,是其间大噬之极也。」系辞所谓「恶积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者也」,故「何校而灭其耳,凶可知矣」。「何负也?谓在颈也。」紫阳朱子曰:「何负也?过极之阳在卦之上,恶极罪大,凶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辨正】白云郭氏曰:初,“上灭”字,或以为刑。独孔氏训“没屦校桎其足”,桎大而灭趾;何校械其首,械大而没耳也。或以“灭耳”为“刵”,“灭鼻”为“劓”,“灭趾”为“剕”。书注:“劓、刵,轻刑;吕刑,剕辟为重。”故汉斩趾同于弃市。方“初九”小刑,固不当断趾;“上九”罪大,复不当轻刑。以是知三者言“灭”,皆非刑也。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正义】伊川程子曰:「人之聋暗不悟,积其罪恶以至于极。古人制法,罪之大者何之以校?为其无所闻知,积成其恶,故以校而灭伤其耳,诫聪之不明也。」紫阳朱子曰:「灭耳,盖罪其聴之不聪也。若能审聴而早图之,则无此凶矣。」次崖林氏曰:「聪字单言,则包明;与明并言,则聪又为体,而明为用。」▯【离下艮上】贲亨小利有攸往【正义】伊川程子曰:「贲者,饰也。为卦,山下有火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也。下有火,则照见其上草木品彚,皆被其光彩,有贲饰之象,故为贲也。有饰而后能亨,故曰:『无本不立,无文不行。』有实而加饰,则可以亨矣。文饰之道,可增其光彩,故能小利于进也。」紫阳朱子曰:「贲,饰也。卦内离而外艮,有文明而各得其分之象,故为贲。占者,以其柔来文刚,阳得隂助,而离明于内,故为亨。以其刚上文柔,而艮止于外,故小利有攸往。」秋山王氏曰:「徒质则不能亨,质而有文以加饰之则可亨,故曰贲亨。然文盛则实必衰,茍専尚文以往则流,故曰小利有攸往。小者,谓不可太过以灭其质也。」石门梁氏曰:「贲者,文饰之道也。有质而加之文,斯可亨矣。朝廷文之以仪制而亨焉,宾主文之以礼貌而亨焉,家人文之以伦序而亨焉,官府文之以教令而亨焉。推之事物,凡有质者,无不待于文也。文则无不亨也。然既亨矣,而曰『小利有攸往』,何也?文饰之道,但加之文采耳,非欲变其实也。故文之过盛,非所利也。但小利于有往而已矣。世之不知本者,或忘其当务之急,而屑屑焉于文饰,虽欲其亨,亦安得而亨乎?」
译建安丘氏说:“噬嗑卦只有九四、六五两爻能够完全体现治理狱讼的道理。《彖传》以六五的柔为主,所以说‘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于用狱’。‘利’字只归于六五,其他爻不具备这一意义。爻辞以九四的刚为主,所以说‘咬食干胏,得到金箭,利于艰难守正,吉’。‘吉’字只归于九四,其他爻则说没有灾祸。以柔为主,是把仁作为治理狱讼的根本;以刚为主,是把威作为治理狱讼的作用。用仁包含哀怜,用威惩治奸邪。刚柔交替使用,畏惧与爱护兼施,治理狱讼的道理就得到了。” 【存疑】紫阳朱子说:“《周礼》说,狱讼之事要交纳钧金和束矢之后才听理。九四以刚居柔,得到了用刑的道理,所以有这个象。”意思是所咬的东西越坚硬,越能得到听理讼狱的适宜方法。【“金矢”的解释与诸家不同。】《象传》说:利于在艰难中守正而吉,是因为光明还没有充分显现。【正义】伊川程子说:“凡是说‘未光’,都是说其道还没有光大,这是对利于艰难守正的告诫。” 大概是因为它有所不足,是由于没有得到中正。我考察认为:九四刚开始进入离体,却受到群阴阻隔,所以说“未光”;得到金箭而有利,是说利于艰难守正。六五:咬食干肉,得到黄金;守正而有危险,但没有灾祸。【正义】紫阳朱子说:“咬食干肉,是比咬食皮肤困难、比咬食腊肉和骨头容易的。”六五阴柔顺中,居于尊位,用刑于人,人没有不服从的,所以有这个象。但必须守正并警惕,才能没有灾咎,这也是告诫占问者的话。我考察认为:干肉用来比喻案件已经定成,黄金用来比喻内在真实的情状。审理案件而获得真实情状,是六五的明察所造成的。但有了明察却倚仗它,也不是尽善尽美的办法。所以又说:“守正而警惕,就没有灾咎。”程传把得到黄金解释为得到九四的刚健来作为帮助,恐怕未必如此。【通论】《语类》问:九四说“利艰贞”,六五说“贞厉”,都有艰难守正、心怀危惧的意思,所以都是告诫占问者的话。朱子说:“这也是爻中本来就有这样的道理。”大体上,既然是治理他人,对方必然会成为对立者,并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即使时、位、卦德都适合施刑,也必须以艰难谨慎、守正坚定的态度来处理。【余论】西溪李氏说:九四凭刚健来咬断,六五凭柔顺来咬断。凭刚健咬断,是执法官吏秉公执法;凭柔顺咬断,是君主不忍伤人的仁慈。谷氏拙侯说:“九四先说艰难、后说守正,是先把艰难谨慎存于心中,然后无论出入都不得不合乎正道。这是案件尚未定成以前,要详尽审察;‘法’,是臣下以执法为职责。六五先说守正、后说危厉,是说即使出入都没有不合正道的地方,仍然要以危厉来警惕自己的内心。这是案件已经定成以后,要敬慎而体恤;‘仁’,是君主以好生为德。” 《象传》说:守正而警惕就没有灾咎,是因为处理得当。【正义】伊川程子说:“之所以能够没有灾咎,是因为所做的事情合乎适当的原则。所谓” 居中而运用刚健,并且能够守正、考虑危险。汴水赵氏说:“《彖传》解释‘不当位’,这里说‘得当’;《彖传》从所居之位来说,这里从所做之事来说。六五以柔顺来审理案件,行动守正而知警惕,所以没有灾咎,是因为掌握了审理案件的适当原则。” 上九:肩负着大枷,遮没了耳朵,凶。【正义】伊川程子说:“上九超过尊位,是无位之人,所以象征受刑者;居于本卦终位,是咬断之事达到极点的情形。”这就是《系辞》所说的‘罪恶积累到无法掩盖,罪行大到无法解脱’,所以说‘肩负大枷而遮没耳朵,凶祸可想而知’。‘何’,是负的意思;‘校’说的是套在颈上的刑具。” 紫阳朱子说:“‘何’是负担的意思。过失达到极点的阳爻处在本卦最上面,罪恶极大,这是导致凶祸的道路。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 【辨正】白云郭氏说:初爻所说的“上灭”二字,有人认为是刑罚。只有孔氏把“没屦校桎其足”解释为:脚上戴着大的足枷,以至遮没脚趾;“何校”是头上戴着刑具,刑具很大,以至遮没耳朵。有人又把“灭耳”解释为“刵”,“灭鼻”解释为“劓”,“灭趾”解释为“剕”。《尚书》注说:“劓、刵是轻刑;《吕刑》说剕刑为重刑。”所以汉代断足与弃市同为重刑。按“初九”只是小刑,本来不应断足;“上九”罪行重大,也不应反而施以轻刑。由此可知,三处说“灭”,都不是刑罚。《象传》说:肩负大枷而遮没耳朵,是听觉不明。【正义】伊川程子说:“人昏聩而不能醒悟,罪恶积累到极点。古人制定刑法,对罪行重大的罪人给他戴上大枷,是因为他无所听闻、无所知觉,罪恶由此积累形成,所以用大枷遮伤他的耳朵,以警戒其听觉不明。” 紫阳朱子说:“‘灭耳’,大概是责备他听觉不聪敏。如果能够审慎听取意见,及早谋划,就不会有这样的凶祸。” 次崖林氏说:“‘聪’字单独说时,就包括明;和‘明’并列说时,‘聪’又是本体,而‘明’是作用。” 【离下艮上】贲卦:亨通;小有利于有所前往。【正义】伊川程子说:“贲,是文饰。这个卦的卦象是山下有火;山是草木百物聚集的地方。下面有火,就能照见山上的草木万物,使它们都受到光彩的装饰,所以成为贲卦。有文饰以后才能亨通,所以说:‘没有根本就不能树立,没有文饰就不能推行。’有实际内容,再加上文饰,就可以亨通。文饰之道能够增加光彩,所以能够小有利于前进。” 紫阳朱子说:“贲,是文饰。卦内为离、外为艮,有文明而各得其分的象,所以叫贲。占问者,因为阴柔来到内卦文饰阳刚,阳刚得到阴柔的帮助,离的光明在内,所以亨通;因为阳刚上行文饰阴柔,而艮在外面止而不过,所以小有利于有所前往。” 秋山王氏说:“只有质朴而没有文饰,就不能亨通;有质朴而再加文饰,就可以亨通,所以说‘贲亨’。然而文饰过盛,实际内容必然衰弱;如果一味崇尚文饰而前进,就会流于偏失,所以说‘小利有攸往’。所谓‘小’,是说不可过分,以免损灭质朴本性。” 石门梁氏说:“贲,是文饰之道。有实质,再加上文饰,这才可以亨通。朝廷用礼仪制度来文饰它,因而能够亨通;宾主用礼貌来文饰交往,因而能够亨通;家人用伦理次序来文饰关系,因而能够亨通;官府用教令来文饰政事,因而能够亨通。推及一切事物,凡是有实质的,没有不需要文饰的;有了文饰,就没有不亨通的。然而既然说亨通,又说‘小利有攸往’,为什么呢?文饰之道,只是在实质上增加文采,并不是要改变实质。所以文饰过盛,并不是有利的,只是小有利于有所前往罢了。世上不懂根本的人,有时忘记当前最急切应做的事,却琐碎地专注于文饰;即使想要亨通,又怎么能亨通呢?”
张氏彦陵曰:「离徳文明,莫掩则无径情直行之弊,行之可通,故亨。艮徳止而不过,又有不尽饰之象焉。故用文者,亦但可少有所饰,不可务为尽饰,以戕其本真。故曰:小利有攸往。」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正义】新蔡干氏曰:四时之变,悬乎日月;圣人之化,成乎文章。观日月而要其会通,观文明而化成天下。伊川程子曰:「卦为贲饰之象,以上下二体刚柔交相为文饰也。下体本干,柔来文其中而为离;上体本坤,刚往文其上而为艮,乃为山下有火,止于文明而成贲也。天下之事,无饰不行。柔来而文刚,故亨。实由饰而能亨也。分刚上而文柔,贲饰之道,非能增其实也,但加之文彩耳。故小利有攸往。亨者,亨通也;往者,加进也。二卦之变,共成贲义,而彖分言上下,各主一事者,盖离明足以致亨,文柔又能小进也。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此承上文言隂阳刚柔相文者,天之文也;止于文明者,人之文也。天文,谓日月星辰之错列,寒暑隂阳之大变,观其运行,以察四时之迁改也。人文,人理之伦序,观人文以教化天下,成其礼俗,乃圣人用贲之道也。」紫阳朱子曰:「卦名下亨字,疑衍。刚柔之交,自然之象,故曰天文。先儒説『天文』上当有『刚柔交错』四字,理或然也。止谓各得其分。」潜斋胡氏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粲然有礼以相接者,文之明也;截然有分以相守者,文之止也。是以卦中离明而艮止者也。」云峯胡氏曰:「柔来而文刚,是以刚为主也。刚往,文柔,必曰分刚上而文柔者,亦以刚为主也。故本义于柔文刚,则曰阳得隂助;于刚文柔,而不曰隂得阳助。盖一隂下而为离,则隂为阳之助而明于内;一阳上而为艮,则阳为隂之主而止于外。是知皆以刚为主也。」张氏彦陵曰:「柔来文刚,是当质胜之余,而以文济之;刚上文柔,是当文胜之后,而以质救之。二者皆以质为主。」何氏《▯子》曰:「刚为质,柔为文。柔来文刚,是本先立矣,而文行焉,故亨。分刚上而文柔者,非以刚为文也。分刚画居上,而柔始得成其文,不然无质之文,非文已。」折中曰:「案亨与小利有攸往,皆指文而言之。故柔来而文刚者,见刚,当以文济之,而后可通也。刚上文柔者,见柔,当以刚节之,而柔之道不可纯用以行也。」何氏、张氏质文之説极明。○又案:刚上文柔而曰分者,本于内之诚实以为节文之则,乃是由中而分出者,故曰分也。愚案:无本不立,无文不行。内卦以刚为本,而柔文之,此有忠信之心而行礼也。外卦以柔为本,而刚文之,此礼既行而犹归之于忠信也。以刚为本,故言亨;以柔为本,故言小利有攸往。此谓本之当重,而文之不可徒行也。体象以回环见意。○分字之説,折中不可易矣。【辨正】伊川程子曰:「刚上柔下,损上益下,谓刚居上,柔在下,损于上,益于下,据成卦而言,非谓就卦中升降也。如讼、无妄云刚来,岂自上体而来也?凡以柔居五者,皆云柔进而上行,柔居下者也,乃居尊位,是进而上也,非谓自下体而上也。卦之变,皆自乾坤,先儒不达,故谓贲本是泰卦,岂有乾坤重而为泰,又由泰而变之理?下离本干中爻变而成离,上艮本坤上爻变而成艮。离在内,故云柔来;艮在上,故云刚上,非自下体而上也。乾坤变而为六子,八卦重而为六十四,皆由乾坤之变也。」东坡苏氏曰:「易有刚柔往来、上下相易之説,而其最著者,贲之彖▯也。故学者沿是争推其所从变,曰泰变为贲,此大惑也。凡易之所谓刚柔往来相易者,皆本诸乾坤也。干施一阳于坤,以化其一隂,而生三子。凡三子之卦,有言刚来者,明此本坤也,而干来化之。坤施一隂于干,以化其一阳,而生三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来者,明此本干也,而坤来化之。非是卦也,则无是言也。」童溪王氏曰:「夫贲之所以亨者,以六二之柔来而文初九、九三之刚故也。离本干体也,坤再索于干以成离,故曰『柔来而文刚』,此非世儒所谓坤之上六来居二位也。所谓『小利有攸往』者,分上九之刚上而文六四、六五之柔故也。艮本坤体也,干三索于坤以成艮,故曰『分刚上而文柔』,此非世儒所谓干之九二之刚往居上位也。」息斋余氏曰:「本义説卦变,専取两爻相比而相易,故多失正意。贲与涣,其最著者。要当随地而观耳。至于损益,亦是卦变,以其不可用相比相易之例,遂止。曰卦体,疑皆未当也。」
译张氏彦陵说:“离的德性是文明,没有遮掩,就没有任性直行的弊病,行动可以通达,所以说亨通。艮的德性是止而不过,又有不把文饰做到尽头的象。所以运用文饰,也只能稍加修饰,不可务求完全修饰,以损伤本来的真实。因此说‘小利有攸往’。” 《彖传》说:贲卦亨通,是因为柔来到内卦文饰刚,所以亨通;分出刚而上行文饰柔,所以小有利于有所前往。这是天的文饰;文明而止,是人的文饰。观察天文,可以考察时序的变化;观察人文,可以教化而成就天下。【正义】新蔡干氏说:四时的变化,悬系于日月;圣人的教化,成就于文章。观察日月而掌握其会通之处,观察文明而教化成就天下。伊川程子说:“贲卦是文饰之象,上下两个卦体以刚柔相互交错而形成文饰。下体本来是乾,柔来到其中文饰刚而成为离;上体本来是坤,刚上去文饰其上而成为艮,于是成为山下有火、止于文明而形成贲卦。天下的事情,没有文饰就不能推行。柔来到而文饰刚,所以亨通;实质由于文饰而能够通达。分出刚而上行文饰柔,贲的文饰之道并不能增加实际内容,只是加上文采而已,所以小有利于有所前往。‘亨’是亨通;‘往’是增加、前进。两个卦的变化共同形成贲的意义,而《彖传》分开说上下,各自主持一件事,是因为离的光明足以导致亨通,文饰柔又能够小有前进。‘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这是承接上文说阴阳刚柔相互文饰:阴阳刚柔的交错,是天的文饰;止于文明,是人的文饰。天文,是日月星辰错落排列、寒暑阴阳的大变化,观察它们的运行,可以考察四时的迁改。人文,是人伦秩序;观察人文来教化天下、形成礼俗,就是圣人运用贲道的方法。” 紫阳朱子说:“卦名下面的‘亨’字,疑心是衍文。刚柔交错,是自然的象,所以说‘天文’。先儒说‘天文’上面应当有‘刚柔交错’四字,道理或许确实如此。‘止’是说各自得到自己的分位。” 潜斋胡氏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鲜明地以礼相接,这是文的明;界限分明地各守其分,这是文的止。因此,本卦内有离的光明、外有艮的止。” 云峰胡氏说:“柔来到而文饰刚,是以刚为主。刚上去文饰柔,却一定说‘分刚上而文柔’,也是以刚为主。所以《本义》说柔文饰刚时,只说阳得到阴的帮助;说刚文饰柔时,却不说阴得到阳的帮助。因为一阴下来成为离,阴便成为阳的助力而在内光明;一阳上去成为艮,阳便成为阴的主导而在外止静。由此可知,两者都以刚为主。” 张氏彦陵说:“柔来到而文饰刚,是在实质胜过文饰之后,用文饰来辅助;刚上去而文饰柔,是在文饰胜过实质之后,用实质来挽救。这两者都以实质为主。” 何氏《玄子》说:“刚是实质,柔是文饰。柔来到而文饰刚,是根本先树立了,然后文饰才得以实行,所以亨通。分出刚而上去文饰柔,并不是用刚来作文饰,而是分出刚爻居于上位,柔才得以形成它的文饰;否则,没有实质的文饰就不能称作文饰。” 《折中》说:“考察‘亨’和‘小利有攸往’,都是针对文饰而言。所以说柔来到而文饰刚,是表明刚应当用文饰来辅助,然后才能通达;刚上去而文饰柔,是表明柔应当用刚来节制,柔的道路不可单独用来推行。”何氏、张氏关于实质与文饰的说法非常明白。○又考察:刚上去文饰柔而说“分”,是以内在的诚实作为节制文饰的准则,也就是从内心中分化出来,所以说“分”。我考察认为:没有根本就不能树立,没有文饰就不能推行。内卦以刚为根本,而用柔来文饰它,这是有忠信之心而实行礼;外卦以柔为根本,而用刚来文饰它,这是礼已经实行而仍然归本于忠信。以刚为根本,所以说亨;以柔为根本,所以说小利有攸往。这是说根本应当受到重视,而文饰不可脱离根本独自行事。卦体和卦象以循环往复来显现其中的意义。○关于“分”字的解释,《折中》的说法不可改变。【辨正】伊川程子说:“刚上柔下、损上益下,是说刚居于上、柔处于下,损减上面而增益下面;这是根据成卦来说,并不是说就卦中爻位的升降而言。比如《讼》《无妄》说‘刚来’,难道是从上体来到下体吗?凡是以柔居五的,都说柔前进而上行;柔本来居下,如今居于尊位,是前进而上,不是说从下体上升。卦的变化都出于乾坤,先儒没有通达这一点,所以说贲卦本来是泰卦,难道乾坤重叠成为泰卦之后,又有由泰变成贲的道理吗?下卦离本是乾的中爻变化而成,上卦艮本是坤的上爻变化而成。离在内,所以说柔来;艮在上,所以说刚上,并不是从下体上升。乾坤变化而成为六子,八卦重叠而成为六十四卦,都是由于乾坤的变化。” 东坡苏氏说:“《易》中有刚柔往来、上下相互变易的说法,其中最明显的就是贲卦《彖传》。所以学者沿着这个说法争相推究它从哪里变化而来,说泰卦变成贲卦,这是很大的迷惑。凡《易》所说的刚柔往来、相互变易,都以乾坤为根本。乾把一个阳施加给坤,使坤的一个阴发生变化,从而产生三个儿子。凡是三个儿子的卦说‘刚来’,就是表明它本来属于坤,是乾来到这里使它发生变化。坤把一个阴施加给乾,使乾的一个阳发生变化,从而产生三个女儿。凡是三个女儿的卦说‘柔来’,就是表明它本来属于乾,是坤来到这里使它发生变化。不是这样的卦,就不会有这样的说法。” 童溪王氏说:“贲卦之所以亨通,是因为六二的柔来到而文饰初九、九三的刚。离本来是乾的卦体,坤向乾求取两次而形成离,所以说‘柔来而文刚’;这不是世俗儒者所说的坤之上六来到二位。所谓‘小利有攸往’,是分出上九的刚上去而文饰六四、六五的柔。艮本来是坤的卦体,乾向坤求取三次而形成艮,所以说‘分刚上而文柔’;这不是世俗儒者所说的乾之九二刚爻前往上位。” 息斋余氏说:“《本义》解释卦变,专门取相邻的两爻相互变易,因此常常失去正意。贲卦和涣卦尤其明显。关键在于应当随着卦所处的位置来观察。至于损、益二卦,也属于卦变,只是因为不能用相邻相易的例子来解释,于是就停止不谈。说是卦体,我怀疑都不恰当。”
愚案:内卦离,本刚体柔,来而文其中爻;外卦艮,本柔体刚,分而文其上爻。此皆据成卦之象而言,非其固有,则谓之来,不必言来自外卦,亦不必言来自坤也。由此而去,则谓之分,不必言分自内卦,亦不必言分自干也。自荀、虞诸先儒求柔来刚上之义而不得,始谓泰变为贲初无义理。程子以下以刚柔専主乾坤,稍为近正。至本义,又为自损与既济而来之説,余氏议之当矣。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正义】山阳王氏曰:「处贲之时,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无敢折狱伊川程子曰:「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生也。火在其下,而上照庶类,皆被其光明,为贲饰之象也。君子观山下有火、明照之象,以修明其庶政,成文明之治,而无敢果于折狱也。折狱者,人君之所致慎也,岂可恃其明而轻自用乎?乃圣人之用心也为戒深矣。象之所取,惟以山下有火、明照庶物,以用明为戒,而贲亦自有无敢折狱之义。折狱者,専用情实,有文饰则没其情矣,故无敢用文以折狱也。」紫阳朱子曰:「山下有火,明不及逺,明庶政事之小者,折狱事之大者。内离明而外艮止,故取象如此。」节斋蔡氏曰:「有山之材,而照之以火,则光彩外着,贲之象也。明庶政,离明象,政者治之具,所当文饰也。无敢折狱,艮止象,折狱贵乎情实,贲则文饰而没其情矣。」【通论】紫阳朱子曰:「此与旅卦都説刑狱事,但争艮与离之在内外,故其説相反。止在外,明在内,故明政而不敢折狱;止在内,明在外,故明谨用刑而不敢留狱。如今州县治狱,禁勘审覆,自有许多节次。过乎此而不决,便是留狱;不及乎此而决,便是敢于折狱。」《尚书》「要囚至于旬时」,他须有许多时日,与《周礼》秋官同意。何氏《▯子》曰:「吕刑曰:非佞折狱,惟良折狱。茍恃其明察,而縁饰以没其情,民且有含寃矣。故言刻覈者曰深文,言锻链者曰文致,法曰文网,弄法者曰舞文。治狱之多寃,未有不起于文者,此皆敢心误之也。」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正义】伊川程子曰:「初九以刚阳居明体而处下,君子有刚明之徳而在下者也。君子在无位之地,无所施于天下,唯自贲饰其所行而已。趾,取在下而所以行也。君子修饰之道,正其所行,守节处义,其行不茍。义或不当,则舍车舆而寜徒行。众人之所羞,而君子以为贲也。」紫阳朱子曰:「刚徳明体,自贲于下,为舍非道之车,而安于徒步之象。占者自处,当如是也。」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乗也【正义】紫阳朱子曰:「君子之取舍,决于义而已。」六二贲其须【正义】汉上朱氏曰:毛在颐,曰须;在口,曰髭;在颊,曰髯。三至上有颐体二,在颐下须之象二。三刚柔相贲,贲其须也。夫文不虚生,须生于颐,须所以贲其颐也。紫阳朱子曰:「二以隂柔居中,正以阳刚而得正,皆无应与,故二附三而动,有贲之象。占者宜从上之阳刚而动也。」石涧俞氏曰:二、三相贲,柔来文刚,故亨。文当从质,非质则不能自饰;隂必从阳,非阳则不能自进。六二纯柔,必待九三之动而后动,故曰「贲其须」。蒋氏仁敬曰:六以二居中,故有贲须之象。须于人身无损,益于躯体,但可为仪表之饰。周旋揖让,进退低昻,皆随面貌而动,使人仪举者文采容止可观。故象曰:「与上兴也」。何氏《▯子》曰:「须,隂血之形而柔,所以文刚者。然隂柔不能自动,必附丽于阳。如须,虽有美,必附丽于颐也。大抵刚为质,柔为文。文不附质,焉得为文?故二必贲其须,以从三;五必贲于丘园,以从上。圣人右质左文之意,于此可见。」【存疑】兼山郭氏曰:「安定先生谓须待也。君子之道,不可以躁进也。盖上下相文之时,六二以文明而丽乎下,柔顺中正,无私无应,静而有待。物必有致饰者,夫待而后应,与上同兴,夫何咎焉?不曰吉凶初无失得故也。」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正义】侯氏【行果】曰:自三至上有颐之象,二在颐下,须之象也。上承于三,与之同徳,可相与而兴起也。【通论】梅岩袁氏曰:隂不能以自明也,得阳而后明;柔不能以自立也,得刚而后立;下不能以自兴也,得上而后兴。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正义】紫阳朱子曰:「一阳居二隂之间,得其贲而润泽者也。」然不可溺于所安,故有永贞之戒。石涧俞氏曰:「九三处六二、六四之间,故曰贲如、濡如。文过则质丧,质丧则文弊。要当永久以刚正之徳固守,则吉。」雪松潘氏曰:「三本刚正,特虑其为二隂所陷溺,未免有灭质之患,故有永贞之戒。」
译我考察认为:内卦离,本来是刚体而柔来到其中,文饰其中爻;外卦艮,本来是柔体而刚分出后文饰其上爻。这都是根据成卦的卦象而言,并不是说它本来固有,所以称为“来”,不必说来自外卦,也不必说来自坤。由此离开之后,就称为“分”,不必说分自内卦,也不必说分自乾。自荀氏、虞氏等先儒探求“柔来刚上”的意义而不得,才说泰变成贲完全没有义理。程子以下把刚柔专门归属于乾坤,稍稍接近正义。到了《本义》,又说是从损卦和既济卦变化而来,余氏的批评是恰当的。《象传》说:山下有火,就是贲卦;君子因此明察各项政事,不敢妄自决断诉讼。【正义】山阳王氏说:“处在贲卦之时,应当以文明来止息、治理万物,不可以依靠威势刑罚。” 君子因此明察各项政事,却不敢妄自决断诉讼。伊川程子说:“山是草木百物聚集生长的地方。火在山下,向上照耀各种事物,使它们都受到光明,这是贲饰之象。君子观察山下有火、光明照耀的象,于是修明各项政事,成就文明的治理,却不敢轻率地决断诉讼。决断诉讼,是君主最应谨慎的事,怎么可以倚仗自己的明察而轻率自行处理呢?这正是圣人的用心,戒意非常深。卦象所取的,只是山下有火、光明照耀万物,并以运用明察为戒;而贲卦本身也有不敢决断诉讼的意义。决断诉讼要专门依据真实情状,若加上文饰,就会埋没真实情状,所以不敢用文饰来决断诉讼。” 紫阳朱子说:“山下有火,光明不能照到远处;明察庶政,是明察较小的事情,决断诉讼,是较大的事情。内卦为离而明,外卦为艮而止,所以取象如此。” 节斋蔡氏说:“有山中的树木,再用火照耀它,光彩就显露在外,这是贲卦之象。明察庶政,是离明之象;政是治理的工具,应当加以文饰。不敢决断诉讼,是艮止之象;决断诉讼贵在依据真实情状,贲卦讲文饰,就会埋没真实情状。” 【通论】紫阳朱子说:“这与旅卦都说刑狱之事,只是艮和离处在内外的位置不同,所以说法相反。止在外,明在内,所以明察政事而不敢决断诉讼;止在内,明在外,所以明察而谨慎地使用刑罚,不敢把案件拖延不决。如今州县审理案件,有拘禁、勘问、审察、复核等许多步骤。超过这些步骤还不决断,就是拖延案件;不到这些步骤就决断,就是敢于妄自决断诉讼。”《尚书》说“拘押囚犯直到十日、一个时节”,可见必须有许多时日,这与《周礼》秋官的意思相同。何氏《玄子》说:“《吕刑》说:不是巧言善辩的人来决断诉讼,而是贤良的人来决断诉讼。如果倚仗自己的明察,凭借文饰来掩没真实情状,百姓就会含冤。所以把苛刻细密地罗织罪名称为‘深文’,把刑讯逼供称为‘文致’,法律称为‘文网’,玩弄法律称为‘舞文’。审理案件产生许多冤屈,没有不是从文饰开始的;这些都是由于敢于自作主张而造成的错误。” 初九:文饰脚趾;舍弃车乘而徒步行走。【正义】伊川程子说:“初九以刚阳居于离明之体而处在下位,是具有刚明之德而处于下位的君子。君子处在没有职位的地位,对天下无从施展,只能自行文饰自己的行为。脚趾,取其处在下位、又是行走所凭借之处。君子修饰自身的道理,就是端正自己的行为,守节而合乎义,行动不苟且。如果道义上不应当,就舍弃车舆而宁愿徒步行走。众人以此为羞,君子却把它看作文饰。” 紫阳朱子说:“以刚健之德、光明之体处在下位,自我文饰,象征舍弃不合正道的车乘而安于徒步。占问者自处,应当如此。” 《象传》说:舍弃车乘而徒步,是因为按照义理不应当乘坐。【正义】紫阳朱子说:“君子的取舍,只由义理来决定。” 六二:文饰自己的胡须。【正义】汉上朱氏说:长在颐上的毛叫“须”;长在口上的叫“髭”;长在面颊上的叫“髯”。从三至上有颐的卦体,六二在颐之下,有胡须的象。三爻的刚柔相互文饰,就是文饰自己的胡须。文饰不是凭空产生的,胡须生在颐上,胡须是用来文饰颐的。紫阳朱子说:“六二以阴柔居中,既正,又以阳刚而得正;两者都没有应与,所以六二附着九三而行动,有文饰之象。占问者应当跟随上面的阳刚而行动。” 石涧俞氏说:“六二与九三相互文饰,柔来到而文饰刚,所以亨通。文饰应当跟随实质,没有实质就不能自我文饰;阴必须跟随阳,没有阳就不能自行前进。六二纯为柔爻,必须等九三行动之后才行动,所以说‘文饰自己的胡须’。” 蒋氏仁敬说:六二因为处在中位,所以有文饰胡须的象。胡须对人的身体没有损害,也没有增加,只能作为仪表的装饰。周旋、揖让,进退、低昂,都随着面貌而动,使人的仪态举止显得文采和容止可观。所以《象传》说:“与上爻一同兴起。” 何氏《玄子》说:“胡须是阴血所形成的柔物,用来文饰刚。可是阴柔不能自行运动,必须附着于阳。胡须虽然美好,也必须附着在颐上。大体上刚是实质,柔是文饰。文饰不附着于实质,怎么能称作文饰?所以六二必然文饰自己的胡须,以跟随九三;六五必然文饰于丘园,以跟随上九。圣人重实质而次文饰的意思,在这里可以看见。” 【存疑】兼山郭氏说:“安定先生认为,‘须’是等待。君子之道不能急躁冒进。大概在上下相互文饰之时,六二以文明而附丽于下,柔顺、中正,没有私应,安静地等待。事物必定有招致文饰的条件,等待之后才得到应合,和上爻一同兴起,又有什么灾咎呢?之所以不说吉凶,是因为最初本来就没有得失。” 《象传》说:文饰自己的胡须,是与上爻一同兴起。【正义】侯氏【行果】说:从九三至上九有颐的象,六二在颐的下面,是胡须的象。六二承接九三,与九三具有相同的德性,可以相互配合而兴起。【通论】梅岩袁氏说:阴不能靠自己发明,得到阳之后才明;柔不能靠自己树立,得到刚之后才立;下位不能靠自己兴起,得到上位之后才兴。九三:文饰得盛美而光泽润润;长久守正则吉。【正义】紫阳朱子说:“一个阳爻处在两个阴爻之间,得到它们的文饰而显得润泽。” 但不可沉溺于安逸之中,所以有长久守正的告诫。石涧俞氏说:“九三处在六二、六四之间,所以说‘贲如’、‘濡如’。文饰过分,实质就会丧失;实质丧失,文饰也会败坏。应当长久以刚正之德固守,这样才吉。” 雪松潘氏说:“九三本来刚正,只是担心被两个阴爻陷溺,难免有损灭实质的忧患,所以有长久守正的告诫。”
何氏《▯子》曰:「以一刚介二柔之间,贲之盛者也。」曰:「濡如者,犹诗言六辔如濡,谓所饰之文采鲜泽也。」然受物之饰,恐为物溺,故戒之曰:「永贞吉,长守其阳刚之正,而不为隂柔所溺,则不至以文灭质矣。」愚案:九三居离体之极,戒以永贞,防其文胜也。诸家谓恐为二隂所陷溺,意指稍晦,其所由来,盖自互坎之説矣。【余论】伊川程子曰:「三处文明之极,与二、四二隂间处相贲,贲之盛者也。故云『贲如』,如释,助也。贲饰之盛,光彩润泽,故云『濡如』。永贞吉。三与二、四非正应相比而成相贲,故戒以常。永贞,正贲者饰也。贲饰之事,难乎常也,故永贞则吉。」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辨正】愚案:陵者,胜也。言九三不使文胜于质,故文亦终不得而胜之。此其所以吉也。以为陵侮之陵,未敢谓然。【存疑】伊川程子曰:「饰而不常,且非正人所陵侮也。故戒能永贞,则吉也。其贲既常而正,谁能陵之乎?」节斋蔡氏曰:「陵侮也。三能永贞,则二柔虽比已,而濡如,然终莫之陵侮,而不至陷溺也。」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正义】紫阳朱子曰:六四,白马翰如。言此爻无所贲饰,其马。亦白也言无饰之象如此石涧俞氏曰:「髪白为皤,马白为翰。《礼记》云:『商人尚白,戎事乗翰。』郑氏注云:『翰,马白色也。』四当贲道之变,文返于质,故其象如此。」石门梁氏曰:六四在离明之外,为艮止之始,乃贲之盛极而当反质素之时也,故云「贲如皤如」。夫初之舍车,为在下而无所乗,故也。四在九三之上,则有所乗矣,故云「白马翰如」。人既质素,则马亦白也。折中曰:「案程▯沿注疏之説,本义又沿程▯之説,皆以为初四相贲而为三所隔,故未得其贲,而皤然也。然朱子语类以无饰言之,则已自改其説矣。故以后诸儒皆以皤白为崇素返质之义,实于卦意为合。」【通论】愚案:外卦以艮止为徳,大槩主于崇素返质之意。然四五上三爻,亦各有其义蕴,不得漫然而皆以为白贲,以为无饰也。盖九三文胜于质,而六四则质胜于文。质胜者,见为朴畧闇淡,则可,而岂得谓之无饰乎?皤如翰如,皆言其有饰而若无也。六五为用俭而得其中,上则惟存忠信诚慤之心,以为文饰之本而已。此三爻之别也。○《易》言「匪寇婚媾」者三,各有其义。《屯》之六二,言不可安于非类,而当求其嘉耦也。《睽》之上九,言喜惧疑信之莫定也。此爻之义,盖以文少质多,人所难近,然能相与以笃实,则非所以为害「匪寇」也。且中心相好之至「婚媾」也,宜如是解。然旧説无及此者,姑以待学者之审择焉。【存疑】山阳王氏曰:有应在初,而阂于三,为已寇。虽二志相感,不获通亨。欲静,则疑初之应;欲进,则惧三之难。故或饰或素,内懐疑惧也。伊川程子曰:「四与初为正应,相贲者也。本当贲如,而为三所隔,故不获相贲,而皤如,皤,白也,未获贲也。马在下而动者也,未获相贲,故云『白马』。其从正应之志如飞,故云『翰如』。匪为九三之寇讐所隔,则婚媾遂其相亲矣。己之所乗,与动于下者,马之象也。初四正应,终必获亲,第始为其间隔耳。」紫阳朱子曰:「皤,白也。马人所乗,人白则马亦白矣。四与初相贲者,乃为九三所隔而不得遂,故皤如而其往,求之心如飞翰之疾也。然九三刚正,非为寇者也,乃求婚媾耳,故其象如此。」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存疑】伊川程子曰:「四与初相逺,而三介于其间,是所当之位为可疑也。虽为三寇讐所隔,未得亲于婚媾,然其正应理直义胜,终必得合,故云『终无尤也』。尤,怨也。终得相贲,故无怨尤也。」汉上朱氏曰:「纯白无伪,谁能间之?始疑而终合,故曰终无尤也。」紫阳朱子曰:「当位,疑谓所间之位可疑也。终无尤,谓若守正而不与,亦无他患也。」愚案不言皤如翰如,而特目六四者,盖卦至此爻,乃天下尚文之时,而四独崇质,其曰当位疑者,疑其不合于时宜也,犹言居今之世而为此事也,然而四之所执,则是,故以终无尤,明之旧解似误。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正义】紫阳朱子曰:六五柔中,为贲之主,敦本上实,得贲之道,故有丘园之象。然隂性吝啬,故有束帛戋戋之象。束帛,薄物;戋戋,浅小之意。人而如此,虽可羞吝,然礼奢寜俭,故得终吉。云峯胡氏曰:「不贲于市朝,而贲于丘园,敦本也;束帛戋戋,尚实也。」【辨正】语类问贲于丘园安定作敦本説朱子曰:「某之意正要如此。」或以戋戋为盛多之貌,非也。戋戋者,浅小之意,所以下文云「吝终吉」。吝者,虽不好看,然终却吉。
译何氏《玄子》说:“一个刚爻处在两个柔爻之间,是文饰最盛的情形。”又说:“‘濡如’,就像《诗经》说‘六辔如濡’,是说所加的文采鲜明润泽。”然而接受外物的文饰,恐怕会被外物沉溺,所以告诫说:“长久守正则吉;长久守住阳刚的正道,不被阴柔所沉溺,就不会因为文饰而损灭实质。” 我考察认为:九三处在离体的极点,所以告诫它长久守正,以防文饰胜过实质。各家说担心它被两个阴爻陷溺,意思略显隐晦,这种说法的来源大概是互卦坎的说法。【余论】伊川程子说:“九三处在文明的极点,又处在六二、六四两个阴爻之间,彼此相互文饰,是文饰最盛的情形。所以说‘贲如’;‘如’是助词。文饰盛大,光彩润泽,所以说‘濡如’。长久守正则吉。九三与六二、六四并非正应,只是相邻而形成相互文饰,所以告诫要恒常。长久守正,就是使文饰保持正当。文饰之事很难长久,所以长久守正就吉。” 《象传》说:长久守正所得的吉,是最终没有什么能够胜过它。【辨正】我考察认为:“陵”是胜过的意思。是说九三不让文饰胜过实质,所以文饰最终也不能胜过它;这就是它吉的原因。若把“陵”解释为陵侮,我不敢认为正确。【存疑】伊川程子说:“文饰而不能持久,尚且会被不正之人陵侮。所以告诫能够长久守正,就会吉。它的文饰既恒常又正当,谁能陵侮它呢?” 节斋蔡氏说:“‘陵’是陵侮。九三能够长久守正,那么六二、六四两个柔爻虽然与它相邻而使它润泽,但最终也没有谁能陵侮它,不会使它陷溺。” 六四:文饰得朴白,洁白如素;白马飞驰而来,不是盗寇,是来求婚的。【正义】紫阳朱子说:六四说“白马翰如”,是说这一爻没有文饰,它的马 也是白的,象征没有文饰的情形如此。石涧俞氏说:“头发白叫‘皤’,马白叫‘翰’。《礼记》说:‘商人崇尚白色,军旅之事乘白马。’郑氏注说:‘翰,是马的白色。’六四处在贲道变化之际,文饰返归质朴,所以象如此。” 石门梁氏说:六四在离明之外,是艮止的开始,正是文饰盛极而应当返回质朴的时候,所以说“贲如皤如”。初九舍弃车乘,是因为处在下位而没有可乘之物。六四在九三之上,就有可乘之物,所以说“白马翰如”。人既然质朴,马也就洁白。《折中》说:“考察程传沿袭注疏的说法,《本义》又沿袭程传的说法,都认为初九、六四相互文饰,却被九三隔开,所以未能得到文饰而显得皤然。但是朱子在《语类》中以没有文饰来解释,已经自行改变了他的说法。因此后来的诸儒都把皤白解释为崇尚质朴、返归实质的意义,确实符合卦意。” 【通论】我考察认为:外卦以艮止为德,大体上以崇尚质朴、返归实质为意义。然而六四、六五、上九三爻也各有自己的含义,不能笼统地都解释成白色文饰、没有文饰。九三是文饰胜过实质,而六四是实质胜过文饰。实质胜过文饰,可以说表现为朴略、暗淡,但怎么能说成完全没有文饰呢?“皤如”“翰如”都是说它有文饰,却仿佛没有文饰。六五是用俭而得其中;上九则只是保存忠信诚笃之心,把它作为文饰的根本。这就是三爻的区别。” ○《易》说“匪寇婚媾”的地方有三处,各自有不同的意义。《屯》卦六二,是说不可安于非同类的对象,而应当寻求美好的配偶。《睽》卦上九,是说喜悦、恐惧、怀疑、信任都没有确定。这一爻的意义,大概是文饰少而实质多,人们难以亲近;然而如果彼此以笃实相待,就不是会造成伤害的“匪寇”。并且内心相互爱好到了极点,就是“婚媾”。应当这样解释。不过旧说没有涉及这一层,姑且留给学者仔细选择。” 【存疑】山阳王氏说:六四与初九有应,却被九三阻隔,九三就像自己的盗寇。虽然二者心意相感,却不能通达亨通。想要静止,就疑虑初九的应合;想要前进,就害怕九三的阻难。因此有时文饰、有时质朴,内心怀有疑虑和恐惧。伊川程子说:“六四与初九是正应,是应当相互文饰的。本来应当‘贲如’,却被九三隔开,所以不能相互文饰而显得‘皤如’;皤,就是白,表示尚未得到文饰。马是在下面行动的,所以用马作象;尚未得到相互文饰,所以说‘白马’。它追随正应的心志如同飞行,所以说‘翰如’。如果不是被九三这个盗寇仇敌阻隔,婚媾就能实现彼此亲近。自身所乘坐的东西,与在下方行动的事物,都取马的象。初九与六四是正应,最终必定能够亲近,只是开始时被九三隔开罢了。” 紫阳朱子说:“皤,是白。马是人所乘的,人白了,马也就白了。六四与初九本来相互文饰,却被九三隔开而不能实现,所以显得皤然,而它前往求取初九的心情,像飞翔一样迅疾。然而九三刚正,并不是盗寇,而是来求婚的,所以象如此。” 《象传》说:六四居位适当,却有疑虑;不是盗寇,而是来求婚的,最终没有过失。【存疑】伊川程子说:“六四与初九相距遥远,九三又介于中间,所以它所处的地位令人疑虑。虽然被九三这个盗寇仇敌隔开,不能与婚媾亲近,但它与正应结合合乎道理、义理有据,最终必定能够会合,所以说‘终无尤也’。尤,是怨恨。最终能够相互文饰,所以没有怨恨。” 汉上朱氏说:“纯粹洁白而没有虚伪,谁能从中离间?开始虽有疑虑,最终能够会合,所以说‘终无尤也’。” 紫阳朱子说:“‘当位’是说所受阻隔的地位令人疑虑;‘终无尤’是说如果守正而不与之相合,也不会有其他祸患。” 我考察认为:《象传》不说“皤如翰如”,而特别点出六四,大概是因为卦到了这一爻,正是天下崇尚文饰的时代,唯独六四崇尚实质。说“当位疑”,是疑虑它不合当时的时宜,也就是在当今世道中却做这样的事。然而六四所坚持的确实正确,所以用“终无尤”来说明它;旧解释似乎错了。六五:文饰于丘园,束帛微薄;虽有吝惜,最终吉。【正义】紫阳朱子说:六五柔顺居中,是贲卦的主爻,敦厚根本、崇尚实际,得到了贲卦的正道,所以有丘园的象。然而阴性的特点是吝啬,所以有束帛微薄的象。束帛,是薄少的财物;戋戋,是浅少、微小的意思。做人如果这样,虽然可以说有羞吝,但礼仪宁可节俭,所以最终能够吉祥。云峰胡氏说:“不在市朝文饰,而在丘园文饰,是敦厚根本;束帛微薄,是崇尚实际。” 【辨正】《语类》问:安定把“贲于丘园”解释为敦厚根本,是这样吗?朱子说:“我的意思正是如此。”有人把“戋戋”解释为盛多的样子,不对。“戋戋”是浅小的意思,所以下文说“吝终吉”。吝虽然不好看,但最终却是吉。”
又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是个务农尚俭。戋戋是狭小不足之意。以字义考之,从水则为浅,从贝则为贱,从金则为钱。六五居尊位,却如此敦本尚俭,便似吝啬。如卫文公、汉文帝虽是吝,却终吉。此在贲卦有反本之意。」【存疑】颍川荀氏曰:「贲饰丘陵以为园圃,隐士之象也。五为王位,体中履和,勤贤之主,尊道之君也。故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君臣失正,故吝;能以中和饰上,成功故终吉,而有喜也。」【存异】伊川程子曰:「丘园,谓在外而近者,指上九也。六五虽居君位,而隂柔之才,不足自守,与上之刚阳相比而志从焉,贲于丘园也。戋戋,剪裁分裂之状。帛未用,则束之,故谓之束帛。及其制为衣服,必剪裁分裂,戋戋然。束帛,喻六五本质,戋戋谓受人剪制而成用也。」愚案:先儒解此爻,多以为礼贤聘士之义,如荀氏之説是也。自辅嗣注《易》,不用此説,故孔仲达谓爻象无待士之文。此乃普论为国之道,不尚华侈而贵俭约,此安定之説之所本也。外卦以艮止为徳,而在于贲,自宜以返本崇俭为正义。王、孔以前之解,可不必用。至程▯尤为艰曲,朱子驳之,当矣。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正义】方氏孟旋曰:「于文胜之时,而为丘园之贲,岂不甚可?」喜乎非自喜也为世道喜也【通论】折中曰:案《▯于五位多言有庆,庆大而喜小也。此爻居尊而返朴崇俭,亦可以易俗移风,而但曰有喜者,且就一身无过言尔。如无妄五损四、兑四之例,皆以无疾为喜。若推其用,则化成天下,庆在其中矣。上九白贲无咎【正义】紫阳朱子曰:「贲极反本,复于无色,善补过矣,故其象」。占如此秋山王氏曰:「上以阳刚为成卦之主,居艮止之极,当贲道之终止。文之流于终,终则返而质矣。故贲道成而无弊,无弊故无咎。」梅边熊氏曰:「白贲云者,终归于无所饰也。贲之取义,始则因天下之质而饰之以文,终则反天下之文而归之于质。」【通论】语类问:如本义説,六五、上九两爻,却是贲极反本之意。朱子曰:六五已有反本之渐,故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至上九「白贲」,则反本而复于无饰矣。盖皆贲极之象也【案:外卦三爻皆主返本,而有浅深,非至六五始返本也】进斋徐氏曰:「内三爻离体,以文明为贲。初,贲其趾;二,贲其须;三,濡如,皆有所设饰也。外三爻艮体,以笃实为贲。四,皤如;五,丘园;上,白贲,皆尚质素,无假外饰。故曰:贲无色也。」云峯胡氏曰:「贲上卦言白马,言束帛戋戋,终言白贲。杂卦曰:『贲无色也。』可谓一言以蔽之矣。」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通论】平庵项氏曰:六二柔来而文刚,主内卦之文者也。内卦以文为文,故曰「贲其须」。须之丽于身,最为虚文也。然阳气不盛,不足以贲其须,故曰「与上兴也」。上九分刚上而文柔,主外卦之文者也。外卦以质为文,故曰「白贲」。白本非所以文也。然文之初兴,必自质始,则白固在众采之先;文之既极,必以质终,则白又在众采之后。是以白者,贲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上得志也」。以其在卦之终,主贲之成,是以得遂其笃实之志。深明质之与文,未尝相悖,故言无咎。盖行与时违,疑于有咎也。愚案得志之説项氏得之
大易择言卷十二<经部,易类,大易择言>
译又说:“‘贲于丘园,束帛戋戋’,是务农而崇尚节俭。戋戋是狭小、不足的意思。从字义考察,从水旁就是浅,从贝旁就是贱,从金旁就是钱。六五居于尊位,却这样敦厚根本、崇尚节俭,就像吝啬。卫文公、汉文帝虽然显得吝啬,却最终吉祥。这在贲卦中有返本的意义。” 【存疑】颍川荀氏说:“把丘陵文饰成园圃,是隐士的象。六五是王位,卦体居中而履行和顺,是勤求贤能的君主、尊崇正道的君王。所以说:‘文饰于丘园,束帛微薄。’君臣失去正道,所以有吝;能够用中和来文饰上位,功业成功,所以最终吉祥,并且有喜庆。” 【存异】伊川程子说:“丘园,是指处在外而又接近的地方,指上九。六五虽然居于君位,但阴柔的才能不足以自守,与上九的刚阳相邻而心志跟随它,所以说文饰于丘园。‘戋戋’是剪裁、分割的样子。帛还没有使用时,就束在一起,所以称为束帛;等到制成衣服,必然要剪裁分割,呈现戋戋的样子。束帛比喻六五的本质,戋戋是说接受他人的剪裁而成为有用之物。” 我考察认为:先儒解释这一爻,大多认为是礼聘贤士的意义,像荀氏的说法就是这样。自辅嗣注《易》以后,不采用这种说法,所以孔仲达说爻象没有礼聘士人的文义。这其实是在普遍论说治国之道:不崇尚华侈而重视俭约,这是安定说法的根本。外卦以艮止为德,而本卦又讲贲,当然应当以返本、崇俭为正义。王氏、孔氏以前的解释,可以不采用。至于程传,尤其曲折艰深,朱子的驳斥是对的。” 《象传》说:六五的吉祥,是因为有喜庆。【正义】方氏孟旋说:“在文饰胜过实质的时代,却以丘园为文饰,难道不是非常可喜吗” 吗?这不是为自己而喜,而是为世道而喜。【通论】《折中》说:考察《传》在五位多说“有庆”,“庆”大而“喜”小。这一爻居于尊位,却返归质朴、崇尚节俭,也可以改变风俗、移易风气,但这里只说“有喜”,只是就自身没有过失而言。例如《无妄》六五、《损》六四、《兑》九四的例子,都把没有疾病作为喜。如果推究它的作用,那么教化成就天下,庆就在其中了。上九:白色的文饰,没有灾咎。【正义】紫阳朱子说:“贲卦发展到极点而返归根本,回到没有色彩的状态,这是很好地弥补过失了,所以它的象” 和占断就是如此。秋山王氏说:“上九以阳刚作为成卦之主,处在艮止的极点,正是贲道终止的时候。文饰发展到最后,到了终点就返回质朴。所以贲道完成而没有弊病;没有弊病,所以没有灾咎。” 梅边熊氏说:“所谓白色的文饰,最终归于没有任何文饰。贲卦取义,开始是因天下的实质而用文饰来修饰它,最后则使天下的文饰返归实质。” 【通论】《语类》问:按照《本义》的说法,六五、上九两爻都是贲极返本的意思吗?朱子说:六五已经有返本的开始,所以说“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到了上九说“白贲”,才是返本而回到没有文饰的状态。大概都是贲发展到极点的象。【按:外卦三爻都以返本为主,只是有浅有深,并不是到了六五才开始返本。】进斋徐氏说:“内卦三爻属于离体,以文明作为文饰:初九文饰脚趾,六二文饰胡须,九三润泽鲜明,都是有所设置的文饰。外卦三爻属于艮体,以笃实作为文饰:六四皤然,六五丘园,上九白色文饰,都崇尚质朴,不借助外在文饰。所以说,贲卦最终归于无色。” 云峰胡氏说:“贲卦上卦说白马,说束帛微薄,最后说白色文饰。《杂卦传》说:‘贲,无色。’可以说一句话就概括尽了。” 《象传》说:白色的文饰没有灾咎,是因为上九实现了自己的志向。【通论】平庵项氏说:六二柔来到而文饰刚,是主持内卦文饰的爻。内卦以文饰为文饰,所以说“文饰自己的胡须”。胡须附丽于身体,是最虚浮的文饰。然而阳气不盛,就不足以文饰胡须,所以说“与上兴也”。上九分出刚而上行文饰柔,是主持外卦文饰的爻。外卦以实质作为文饰,所以说“白贲”。白色本来不是用来文饰的,但文饰刚开始兴起时,必定从实质开始,因此白色本来就在各种色彩之前;文饰发展到极点时,必定以实质结束,因此白色又在各种色彩之后。所以白色是贲卦最终成就之处,也是开始成就之处。因此说“上得志也”。它处在本卦终位,主持贲道的完成,所以实现了笃实的志向。这里深刻说明实质与文饰并不相互违背;所以说没有灾咎。大概行动若违背时势,就容易被疑为有灾咎。” 我考察认为,“得志”的解释,项氏说得对。《大易择言》卷十二 【经部,易类,《大易择言》】
钦定四库全书大易择言卷十三上元程廷祚撰▯【坤下艮上】剥不利有攸往【正义】北海郑氏曰:隂气侵阳,上至于五,万物零落,故谓之剥也。五隂一阳,小人极盛,君子不可有所之,故不利有攸往也。伊川程子曰:「剥者,羣隂长盛,消剥于阳之时,众小人剥丧于君子,故君子不利有所往,唯当巽言晦迹,随时消息,以免小人之害也。」紫阳朱子曰:「剥,落也。五隂在下,而方生一阳在上,而将尽。隂盛长,而阳消落也。隂盛阳衰,小人壮而君子病。又内坤而外艮,有顺时而止之象。故占得之者,不可有所往也。」【余论】草庐吴氏曰:以卦体而□隂长已至于五,仅存一阳,再往则并一阳消之矣,故不宜有往。以占者而言,则小人极盛之时,当顺时而止,不可以有所往也【案:此与熊氏説虽非正义,亦理之所有,故存之】梅边熊氏曰:「不利有攸往,为上九君子谋也。然诸隂爻多凶,亦岂小人之利哉?君子于此时,当顺时而止,以待得舆之日;小人当以贞自守,不宜进迫于君子,以自取剥庐之祸。是小人亦不利有攸往也。」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正义】伊川程子曰:「剥,剥也,谓剥落也。柔变刚也,柔长而刚变也。隂,小人之道,方长盛而剥消于阳,故君子不利有所往也。卦有顺止之象,乃处剥之道。君子当观而体之。理有消衰,有息长;有盈满,有虚损。顺之则吉,逆之则凶。君子随时敦尚,所以事天也。」【通纶】陈氏隆山曰:夬彖曰:刚决柔,而剥曰柔变刚,何也?君子之去小人,声其罪与天下共弃之,名正言顺,故曰「决小人之欲,去君子辞」。不顺理不直,必萋菲浸润以侵蚀之,故曰「变」。一字之间,君子小人之情状皦然矣。云峯胡氏曰:凡卦画皆象也,皆当观也。于剥独言之者,为处变君子言也。消息盈虚,四字皆为阳言。复者,阳之息;姤者,阳之消;干者,阳之盈;坤者,阳之虚。剥五隂而一阳,则阳之消而至于虚者也。其变也大矣,然亦天行也。故剥曰“天行”,复亦曰“天行”。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正义】衡水孔氏曰:上以厚下,安宅者,剥之为义,从下而起,故在上之人当须丰厚于下,安物之居,以防于剥也。刘氏长民曰:「山以地为基,厚其地,则山保其髙;君以民为本,厚其下,则君安于上。」涑水司马氏曰:「基薄则墙頽,下薄则上危。故君子厚其下者,所以自安其居也。」伊川程子曰:「上谓人君与居人上者,观剥之象,而厚固其下,以安其居也。下者,上之本,未有基本固而能剥者也。故上之剥,必自下;下剥,则上危矣。为人上者,知理之如是,则安养人民,以厚其本,乃所以安其居也。」《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寜紫阳朱子曰:「惟其地厚,所以山安其居而不摇。人君厚下以得民,则其位亦安而不摇,犹所谓本固邦寜也。」【存疑】会稽虞氏曰:「山髙絶于地,今附地者,明被剥矣。」愚案:山附地以立,犹上之恃下而安也。此以义明象,而▯治剥之道,与他卦之取象不同。自虞氏以附地为被剥,正义、程▯皆据之,恐误。初六剥牀以足蔑贞凶【正义】伊川程子曰:「隂之剥阳,自下而上,以牀为象者,取身之所处也。自下而剥,渐至于身也。剥始自下,故为剥足。隂自下进,渐消蔑于贞正,凶之道也。蔑,无也。谓消亡于道也。」紫阳朱子曰:「剥,自下起,灭正则凶,故其占如此。」蔑灭也。【存疑】石涧俞氏曰:隂之消阳,自下而进,初在下,故为剥牀。而先以牀足灭于下之象,当此不利有攸往之时,唯宜顺时而止耳。贞凶,戒占者固执而不知变则凶也【折中曰:此説是以蔑字属上句读,益自象▯灭下看出,亦可备一説】象曰剥牀以足以灭下也【正义】会稽虞氏曰:牀所以安人,在下,故称足。先从下剥,渐至于上,故曰以灭下也【案:程▯以灭为没,似与剥义不合】六二剥牀以辨蔑贞凶【正义】伊川程子曰:「辨分隔上下者,牀之干也。隂渐进而上。」剥至于辨,愈蔑于正也,凶益甚矣。【辨正】或问:初与二蔑贞凶,是以隂蔑阳,以小人蔑君子之正道,凶之象也?不知只是阳与君子当之则凶,为复隂与小人以自为凶。朱子曰:自古小人灭害君子,终亦有凶,但此爻象只説阳与君子之凶也。
译钦定《四库全书》《大易择言》卷十三 上元程廷祚撰写 ▯【坤下艮上】剥卦:不利于有所前往。【正义】北海郑氏说:阴气侵凌阳气,向上达到六五的位置,万物凋零,所以称为“剥”。五个阴爻而只有一个阳爻,小人极其兴盛,君子不可以有所前往,所以说“不利有攸往”。伊川程子说:“剥,是群阴增长旺盛、消磨剥落阳气的时候;众多小人剥害丧失君子,所以君子不利于有所前往,只应当用谦逊的言辞、隐藏行迹,顺应时势的消长,以免受小人的祸害。” 紫阳朱子说:“剥,就是剥落。五个阴爻在下方,正处于生长之势;一个阳爻在上方,却将要消尽。这是阴气盛长而阳气消落。阴盛阳衰,小人强盛而君子困厄。又因为内卦为坤、外卦为艮,有顺应时势而止的象。因此占得此卦的人,不可以有所前往。” 【余论】草庐吴氏说:从卦体看,阴气增长已经达到六五,只剩下一个阳爻;再继续发展,就会连这一个阳爻也消灭,所以不宜有所前往。从占问者来说,这是小人极其兴盛的时期,应当顺应时势而止,不可以有所前往。【案:这与熊氏的说法虽然不是《正义》的解释,但也是道理中所有的,所以保留下来。】梅边熊氏说:“‘不利有攸往’,是替上九君子谋划的。然而众阴爻多有凶象,难道这也是小人的利益吗?君子在这个时候,应当顺应时势而止,等待获得车舆的日子;小人应当守持正道,不宜继续进逼君子,以免自取‘剥庐’的祸患。因此小人也不利于有所前往。” 《彖传》说:“剥,就是剥落。柔爻改变刚爻。‘不利有攸往’,是因为小人正在增长。顺应而止住它,这是观察卦象所得出的道理。君子崇尚消长、盈虚的规律,这是天道的运行。” 【正义】伊川程子说:“剥,就是剥落,指剥落阳气。‘柔变刚’,是说柔爻增长而刚爻改变。阴是小人的道路,正在增长旺盛并剥落消磨阳气,所以君子不利于有所前往。卦中有顺应而止的象,这就是处在剥卦时的道理,君子应当观察它并身体力行。道理有消衰,也有生长;有盈满,也有亏损。顺应它就吉,违逆它就凶。君子随时重视并遵循这些规律,这就是奉行天道。” 【通论】陈氏隆山说:《夬卦·彖传》说“刚决柔”,而《剥卦》却说“柔变刚”,为什么呢?君子除去小人,要声讨小人的罪行,使天下共同弃绝他们,名分正确、言辞顺当,所以说“决小人的欲望,去除君子的辞说”。如果不能顺应道理、立场不正,就必然用谗言和浸润式的侵蚀去加害,所以说“变”。一字之间,君子和小人的情状就清楚地显现出来了。云峰胡氏说:凡是卦画都是象,都应当加以观察;唯独在剥卦中特别说出来,是因为这是对处在变局中的君子而言的。“消息盈虚”四个字,都是针对阳气说的。复卦是阳气的生息,姤卦是阳气的消退,乾卦是阳气的充盈,坤卦是阳气的空虚。剥卦五阴一阳,是阳气消退而达到空虚。它的变化很大,但也是天道的运行。所以剥卦说“天行”,复卦也说“天行”。《象传》说:山附着在地上,就是剥卦;居上位的人应当厚待下民,使居处安稳。【正义】衡水孔氏说:“‘上以厚下,安宅’,剥的意义是从下方开始发生的,所以居上位的人必须使下方丰厚,使万物的居处安稳,用来防止剥落。” 刘氏长民说:“山以土地为根基,使土地厚实,山才能保持高大;君主以百姓为根本,使下民得到厚待,君主才能安居上位。” 涑水司马氏说:“根基薄弱,墙就会倒塌;下方薄弱,上方就会危险。所以君子厚待他的根基,是为了使自己的居处安稳。” 伊川程子说:“‘上’指君主以及居于众人之上的人。观察剥卦的象,使下方厚实牢固,以安定自己的居处。下方是上方的根本,没有根基本固而能够不被剥落的。因此上方的剥落,必定从下方开始;下方被剥落,上方就危险了。居于上位的人知道道理是这样,就应当安养人民,使根本厚实,这才是安定自己居处的方法。《尚书》说:‘百姓是国家的根本,根本牢固,国家就安宁。’” 紫阳朱子说:“正因为土地厚实,所以山能安稳地立在那里而不摇动。君主厚待下民而得到民众拥护,那么他的地位也能安稳而不动摇,这就像所说的‘根本牢固,国家安宁’。” 【存疑】会稽虞氏说:“山高高地耸立在地上,如今说附着于地,说明它已经被剥落了。”我按:山附着土地而成立,就像上位者依靠下位者而安稳。这是用义理说明卦象,并说明治理剥卦的道理,与其他卦取象的方式不同。自从虞氏把“附地”解释为被剥落,《正义》和《程传》都依据这一说法,恐怕是错误的。初六:剥蚀床足,蔑视正道,凶。【正义】伊川程子说:“阴气剥落阳气,是从下往上发展的。用床作比喻,是因为床是身体所处之物。由下开始剥落,渐渐达到身体。剥卦开始于下方,所以说剥蚀床足。阴气从下方进展,渐渐消灭正道,这是凶的道路。‘蔑’就是没有,指正道消亡。” 紫阳朱子说:“剥卦从下方开始,正道被灭就会凶,所以占断如此。”‘蔑’就是灭。【存疑】石涧俞氏说:阴气消磨阳气,是从下方进展;初六居于下方,所以说剥蚀床。先出现床足从下方被灭的象。在这个“不利有攸往”的时候,只适宜顺应时势而止。“贞凶”,是告诫占问者如果固执而不知道变化,就会凶。【《折中》说:这种说法是把“蔑”字归入上句来读,又从《象传》的“灭下”看出,亦可作为一种说法。】《象传》说:剥蚀床足,是因为从下方开始灭亡。【正义】会稽虞氏说:床是使人安居的东西,床足在下方,所以称为“足”。先从下方剥落,渐渐达到上方,所以说“以灭下”。【案:程传把“灭”解释为“没”,似乎与剥的意义不合。】六二:剥蚀床的分隔处,蔑视正道,凶。【正义】伊川程子说:“分隔上下的,是床的横木。阴气逐渐向上进展。” 剥落达到床的分隔处,更加蔑视正道,凶也更加严重。【辨正】有人问:初六和六二都说“蔑贞凶”,这是阴气蔑视阳气、小人蔑视君子正道的凶象吗?不知道只是阳气和君子遭遇它才凶,还是说阴气和小人自身也因此而凶。朱子说:自古以来小人灭害君子,最终也会有凶祸;但这一爻的象只说阳气和君子的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