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易择言卷三十二
折中曰:「案风之入物也,不独平地草木为之披拂,岩谷窍穴为之吹吁,即积水重隂之下,亦因之而冻解冰释焉。此所以为至诚无所不入之象也。民之有狱,犹地之有重隂也。王者体察天下之情隠,至于议狱缓死,然后其至诚无所不入矣。」初九虞吉有它不燕【正义】颍川荀氏曰虞安也平庵项氏曰:「初九安处于下,不假他求,何吉如之?茍变其志,动而求孚于外,则失其安也。」【辨正】愚案:虞安也,宜从荀氏説。初九,天德之根,未交于物,惟能安其本然则吉。假使牵于外诱,而有他物以间之,则离其本然而不安矣。燕者,亦安也。旧説以为上应六四,又以虞为虞度之虞,于义未协。【存疑】伊川程子曰:「九当中孚之初,故戒在审其所信,虞度也。度其所信而后从也。虽有至信,若不得其所,则有悔咎。故虞度而后信,则吉也。既得所信,则当诚一,若有它,则不得其燕安矣。燕安,裕也;有它,志不定也。人志不定,则惑而不安。初与四为正应,四巽体而居正,无不善也。爻以谋始之义大,故不取相应之义。若用应,则非虞也。」紫阳朱子曰:「当中孚之初,上应六四,能度其可信而信之,则吉;复有它焉,则失其所以度之之正,而不得其所安矣。」戒占者之辞也。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辨正】愚案:变,犹动也。志未变,所以为天德之本。然而不可。间以他物也九二,鸣鹤在隂,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正义】衡水孔氏曰:九二体刚,处于卦内,又在三四重隂之下,而履不失中,是不徇于外,自任其真者也。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如鹤之鸣于幽逺,则为其子所和也。靡,散也。不私权利,惟德是与。若我有好爵,愿与尔贤者分散而共之,故曰:「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伊川程子曰:「二刚实于中,孚之至者也。孚至则能感通,鹤鸣于幽隠之处,不闻也,而其子相应和。中心之愿相通也。好爵我有,而彼亦系慕,説好爵之意同也。有孚于中,物无不应,诚同故也。至诚无逺近幽深之间,故系辞云:『善则千里之外应之,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言诚通也。至诚咸通之理,知道者为能识之【案:靡训与孔异】愚案:九二当説体之中,故以诚之动物者言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正义】程氏【敬承】曰:「鹤之鸣,由中而▯子之和,亦根心而应。」故曰:「中心愿愿,出于中,乃孚之至也。」【通论】平庵项氏曰:中心愿也,甚言其孚,故泰之六四不戒。以孚亦曰中心愿也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辨正】愚案:六三于外诱之来,相持而不能下,得敌云者,犹子夏之所谓交战也。进则鼓,退则罢,不足则泣,有余则歌。皆言隂柔德之不实,而丧弃其天真以至于此也。旧解未确。【余论】刘氏长民曰:「人惟信不足,故言行之问变动不常,如」此【存疑】紫阳朱子曰:「敌谓上九信之穷者,六三隂柔不中正,以居説极而与之为应,故不能自主,而其象如此。」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正义】石涧俞氏曰:六三居不当位,心无所主,故或鼓或罢。而不定若初九则不如是也愚案:六三説,形于外而动,不以天,故曰位不当也。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辨正】愚案:六四已交,巽体有顺乎刚之德,非六三之可比矣。月几望,言蓄于内者厚也;马匹亡,言驰于外者息也。能固守其天真如此,则所谓人心不妄动,柔之在内而得其正者矣。咎于何有?【存疑】紫阳朱子曰:六四居隂得正,位近于君,为月几望之象。马匹,谓初与已为匹,四乃絶之,而上以信于五,故为马匹亡之象。占者如是,则无咎也。象曰马匹亡絶类上也【辨正】愚案:类言四与三同,为柔也;絶类言四之独,能顺乎?刚也上与柔进而上行之上同【通论】云峰胡氏曰:坤以丧朋为有庆,中孚之四以絶类为无咎九五有孚挛如无咎【正义】安定胡氏曰:居尊而有中正之德,是有至诚至信之心,▯之于内而交于下,以挛天下之心,上下内外皆以诚信相通,是得为君之道,何咎之有?伊川程子曰:「五居君位,人君之道,当以至诚感通天下,使天下之心信之,固结如拘挛然,则为无咎也。」【通论】云峰胡氏曰:六爻不言孚,惟九五言之。九五,孚之主。也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辨正】愚案:位正当言九五,正当天德之位也。彖辞之豚鱼。吉传之孚乃化邦皆指此爻也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正义】山阳王氏曰:翰,髙飞也。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居卦之上,处信之终。信终则衰,忠笃内,丧华美外▯,故曰「翰音登于天」也。安定胡氏曰:翰者,鸟羽之髙飞也。上九在一卦之上,居穷极之地,是无纯诚之心,笃实之道,徒务其虚声外饰,以矫伪为尚,如鸟之飞登于天,徒闻其虚声而已。
译《折中》说:“按:风吹入万物,不只是平地上的草木因此披拂,岩谷孔穴也因此受到吹拂;即使积水重阴之下,也会因此冻解冰释。这正是至诚无所不入的象。百姓有狱讼,就像大地有重阴;君王体察天下隐微的情状,直到审议狱讼、宽缓死刑之后,他的至诚才算无所不入。” 初九:安守则吉,有别的牵累就不得安宁。【正义】颍川荀氏说:“虞,就是安。” 平庵项氏说:“初九安处下位,不借助别的事物去求取,哪有比这更吉祥的呢?假如改变自己的志向,行动起来向外求取信任,就会失去这种安定。” 【辨正】我考察认为:“虞”就是安,应当采用荀氏的说法。初九是天德的根本,尚未与外物交接,只要能够安守本然就吉祥。假使被外在诱惑牵引,又有别的事物从中干扰,就会离开本然状态而不得安宁。“燕”也有安的意思。旧说认为初九与六四相应,又把“虞”解释为揣度之虞,在义理上都不协调。【存疑】伊川程子说:“九处在中孚卦的初位,所以戒人在确认所信之前要审慎。虞,是揣度的意思;先揣度所信是否可信,然后再顺从。即使非常诚信,如果没有遇到适当的对象,也会有悔咎。因此先揣度后信任,就吉祥。既已找到可信之处,就应当专一诚心;如果另有牵累,就不能获得安宁。燕安,就是宽裕安适;有别的牵累,就是志向不定。人的志向不定,就会迷惑而不安。初九与六四是正应,六四属巽体而居正位,没有什么不善之处。此爻所说的谋划开始之义很重大,所以不取相应之义;如果采用相应之说,就不是虞的意思了。” 紫阳朱子说:“处在中孚卦的开始,上与六四相应;能够揣度六四是否可信而信任它,就吉祥;如果又另有牵累,就会失去正确揣度的原则,也不能得到安处之所。”这是告诫占问者的话。《象》说:初九安守而吉,是因为志向没有改变。【辨正】我考察认为:“变”就是行动、变动的意思。志向没有改变,所以成为天德的根本。然而不可。让别的事物从中干扰。九二:鹤在幽暗处鸣叫,它的同类小鹤应和它。我有美好的爵位,愿与你共同分享。衡水孔氏说:九二阳刚,处在卦的内部,又位于三、四两重阴爻之下,行事守中而不失,是不受外界牵引、能够任守真实本性的人。处在幽昧之中而行为不失诚信,声名就会传到外界,得到同类的应和。就像鹤在幽远处鸣叫,它的幼鹤便应声和鸣。靡,是分散、分享的意思。不私自占有权利,只与有德者共享。如果我有美好的爵位,愿意与贤者共同分分享,所以说:“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伊川程子说:“九二阳刚充实于内,是诚信达到极致的表现。诚信达到极致,就能感应相通。鹤在幽隐之处鸣叫,虽然人听不见,它的幼鹤却能相互应和,这是内心的愿望彼此相通。美好的爵位我拥有,对方也系恋仰慕;对于美好爵位的意旨,彼此相同。内心有诚信,万物没有不响应的,因为彼此诚信相同。至诚不受远近、幽深的隔阂,所以《系辞》说:‘善行会得到千里之外的响应,不善会遭到千里之外的违背’,说的就是诚信能够相通。至诚感通的道理,只有明白道的人才能认识。”【案:“靡”的训释与孔氏不同。】我考察认为:九二处在兑体的中位,所以从诚信能够感动万物这一点来说。《象》说:它的幼鹤应和它,这是内心的愿望。【正义】程氏【敬承】说:“鹤的鸣叫发自内心,幼鹤的应和也根源于内心而作出回应。” 所以说:“内心的愿望”,愿望出自内心,才是诚信达到极致。【通论】平庵项氏说:“内心的愿望”,是极力说明其诚信,所以泰卦六四也不必戒惧。因为诚信,也说是内心的愿望。六三:遇到敌对之事,有时击鼓进攻,有时退缩停止,有时哭泣,有时歌唱。【辨正】我考察认为:六三面对外在诱惑来临时,相持不下而不能安定。“得敌”,就像子夏所说的内外交战。前进就击鼓,后退就停止;力量不足就哭泣,力量有余就歌唱。这些都说明阴柔之德不充实,丧失了本来的天真,才到了这种地步。旧解释不够确切。【余论】刘氏长民说:“人只是因为诚信不足,所以言语行为之间变化无常,例如……” 就是这样。【存疑】紫阳朱子说:“敌,指上九,是诚信走到穷极的人。六三阴柔而不中正,处在兑的极点,并与上九相应,所以不能自主,呈现出这样的现象。” 《象》说:有时击鼓,有时停止,是因为所居之位不当。【正义】石涧俞氏说:六三所居不当位,内心没有主见,所以有时进攻,有时停止。因而不能安定;如果是初九,就不会这样。我考察认为:六三属于兑,情状显露于外而有所行动,不依循天性,所以说所居之位不当。六四:月亮将近满月,马匹失散,没有灾咎。【辨正】我考察认为:六四已经与外物交接,属巽体而有顺从阳刚的德性,不是六三可以相比的。“月几望”,说的是内在积蓄深厚;“马匹亡”,说的是向外奔驰已经停止。能够这样坚守天真,就是所谓人心不妄动,柔顺处内而取得正位。哪里会有灾咎呢?【存疑】紫阳朱子说:六四居阴位而得正,位置接近君位,具有月亮将近满月的象。马匹,是说初九与六四相配;六四于是断绝这种关系,而向上与九五以诚信相交,所以有马匹失散的象。占问者如果这样做,就没有灾咎。《象》说:马匹失散,是断绝同类而向上。【辨正】我考察认为:“类”是说六四与六三同属柔爻;“绝类”是说六四独自能够顺从阳刚吗?这里的“上”,与“柔进而上行”中的“上”相同。【通论】云峰胡氏说:坤卦以丧失朋类为有庆,中孚卦六四以断绝同类为 没有灾咎。九五:有诚信而相互牵系,没有灾咎。【正义】安定胡氏说:居于尊位而具有中正之德,是有最真诚、最诚信的心,把这种诚信从内心发出并与下位相交,使天下人的心都被牵系;上下内外都以诚信相通,这是得君之道,哪里会有灾咎呢?伊川程子说:“九五居君位,做人君的道理,应当以至诚感通天下,使天下人的心信服并牢固结合,如同被拘系一样,这样就没有灾咎。” 【通论】云峰胡氏说:六爻之中只有九五说“孚”,因为九五是诚信的主爻。就是如此。《象》说:有诚信而相互牵系,是因为所居之位正当。【辨正】我考察认为:“位正当”是说九五正好处在天德的位置。彖辞所说的“豚鱼”。《彖传》所说的“诚信于是感化邦国”,都指的是这一爻。上九:高飞的鸣声传到天上,守正则凶。【正义】山阳王氏说:“翰”是高飞。所谓飞扬的声音,是指声音飞扬而实际内容没有随之而来的情况。上九居卦的最上位,处在诚信的终点;诚信到了终点就会衰败。内里失去忠厚笃实,外表却炫耀华美,所以说“高飞的鸣声传到天上”。安定胡氏说:“翰”是鸟羽高飞。上九位于一卦之上,处在穷极之地,没有纯正真诚的心和笃实的行为,只是徒然追求虚浮的声名和外在装饰,以矫饰虚伪为崇尚,就像鸟飞登天,只能听到它的虚声而已。
东坡苏氏曰:「翰音飞且鸣者也,处外而居上,非中孚之道。飞而求显,鸣而求信者也。故曰:『翰音登于天』。九二在隂而子和,上九飞鸣而登天,其道盖相反也。」东谷郑氏曰:「翰音登天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辨正】愚案:上九过中而不孚,故为翰音登于天,此虚伪之象也。传义以为固守其信,而不知变于理,未协。【存疑】伊川程子曰:「九处于最上,孚于上进,而不知止者也。其极至于羽翰之音,登闻于天。贞固于此,而不知变,凶可知矣。」夫子曰:「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固守而不通之谓也。」紫阳朱子曰:「居信之极,而不知变,虽得其贞,亦凶道也。故其象占如此。」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正义】侯氏【行果】曰:穷上失位,信不由中,有声无实,虚华外▯,是翰音登天也。虚音登天,何可久也?衡水孔氏曰:「虚声无实,何可久长。」安定胡氏曰:「上九徒以虚声外饰,无纯诚笃实之行,以此而往,愈久愈凶,故圣人戒之曰:『何可长如此?』盖欲人改过反诚,以信实为本也。」平庵项氏曰:「上九,巽极而躁,不正不中,内不足而求孚于外,声闻过情,其涸也可立而待,愈久愈凶,何可长也。」▯【艮下震上】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辨正】愚案:小过一卦,先儒既不察与中孚反对之实义,动与大过相提而并论,又不知大象乃孔子之特笔,而附防行「过乎恭」三句以发明彖辞、爻辞。此卦之从来不得其解,皆以是二端也。夫小过与中孚反对者,中孚言心,小过言意也。心大而意小,心同体于天,无有终始;意则以时起灭,故曰「小过」。过犹常言过去、过来之过,而过甚之意在其中。曰「小过」者,意之于心可过而不可留也。意虽人所不能无,然能过之而不留,则亨矣。利贞者,意既有则不可以不正也。有意故可小事,非无心故不可大事。事之为言,用也。飞鸟遗之音,鸟飞于空而遗其音,过而不留之象。卦体艮在下,震在上,不宜上,宜下者,言意动则累于心,止其所而不妄动,是则吉之大者。卦义宜如是解,学者详之。【余论】防稽虞氏曰:上隂乘阳,故不宜上;下隂顺阳,故宜下【存疑】伊川程子曰:过者,过其常也。若矫枉而过正,过所以就正也。事有时而当然,有待过而后能亨者,故小过自有亨义。利贞者,过之道,利于贞也。不失时宜之谓正,过所以求就中也。所过者,小事也。事之大者,岂可过也?于大过论之详矣。「飞鸟遗之音」,谓过之不逺也。不宜上,宜下,谓宜顺也。过而顺理,其吉必大【诸儒之论大率如是】紫阳朱子曰:「小过是过于慈惠之类,大过则是刚严果毅底气象。小过是小事过,又是过于小,如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皆是过于小退后一步自贬底意思。」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辨正】郭氏【京】曰:「柔得中,是以可小事也。」是以下脱「可」字,小。事下误増吉字伊川程子曰:「有飞鸟之象焉。」此一句不类彖体,盖解者之辞误入彖中。愚案卦名下当有亨字。○过以利贞与时行者言,既与其过而复欲其贞,皆因人心不能无意,故过其所当过而毋过其所不当过,意动之时宜然也。所谓时者,柔之得中也。柔得中则刚失位,柔得中而止其所,故可小事。刚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其在全卦,柔者意之象也,刚者心之象也。意用事,则心有不得自主者,刚失位之象也。其在上下体,艮之止以象心,震之动以象意。动于止则顺,动于动则逆。经曰:“不宜上,宜下,大吉。”君子亦舍逆而取顺可矣。【存疑】伊川程子曰:「阳大,隂小。隂得位,刚失位而不中,是小者过也。事固有待过而后能亨者,过而利于贞,谓与时行也。时当过而过,乃非过也,时之宜也,乃所谓正也。柔得中,二五居中也。隂柔得位,能致小事吉耳,不能济大事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大事非刚阳之才不能济。三不中,四失位,是以不可大事。中刚外柔,飞鸟之象。卦有此象,故就飞鸟为义。事有时而当过,所以从宜,然岂可甚过也?如过恭、过哀、过俭、大过则不可,所以在小过也。所过当如飞鸟之遗音。鸟飞迅疾,声出而身已过,然岂能相逺也?事之当过者,亦如是。身不能甚逺于声,事不可逺过其常,在得宜耳,不宜上,宜下。更就鸟音取宜顺之义。过之道,当如飞鸟之遗音。夫声逆而上则难,顺而下则易,故在髙则大山上有雷,所以为过也。
译东坡苏氏说:“翰音,是飞翔并鸣叫。处在外卦而居上位,不合中孚之道;飞翔是为了求显扬,鸣叫是为了求取信任。所以说‘高飞的鸣声传到天上’。九二处在幽阴之中而有幼鹤应和,上九飞翔鸣叫而登天,它们的道路大概正相反。” 东谷郑氏说:“高飞的鸣声传到天上,是声名超过了实际,君子以此为可耻。” 【辨正】我考察认为:上九超过中道而没有诚信,所以成为高飞鸣声传天的象,这是虚伪的象。传和义把它解释为固守诚信而不知随理变化,并不协调。【存疑】伊川程子说:“九处在最上位,诚信只知向上推进,却不知道停止。其极端就达到鸟羽之声传闻于天。若固执守在这种状态而不知改变,凶祸是可以预知的。”孔子说:“只喜好诚信而不好学,其弊病就是容易伤害自己;说的就是固执坚守而不能通达。” 紫阳朱子说:“处在诚信的极点而不知道变化,即使守正,也仍然是凶的道路。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 《象》说:高飞的鸣声传到天上,怎么能够长久呢?【正义】侯氏【行果】说:处在上位的穷极而失去正位,诚信不是发自内心,有声无实,外表虚华而炫耀,这就是高飞的鸣声传天。虚浮的声音登上天际,怎么能够长久呢?衡水孔氏说:“只有虚浮的声名而没有实际,怎么能够长久?” 安定胡氏说:“上九只是用虚浮的声名装饰外表,没有纯正真诚、笃实厚重的行为;这样继续下去,时间越久越凶。所以圣人告诫说:‘怎么能够长久如此?’大概是希望人改正过错、返回诚信,以真实诚信为根本。” 平庵项氏说:“上九巽达到极点而躁动,既不正又不中,内在不足却向外求取诚信,声名超过实际;它的枯竭很快就会显现,时间越久越凶,怎么能够长久呢?” 【艮下震上】小过,亨通,利于守正。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飞鸟留下声音,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大为吉祥。【辨正】我考察认为:小过一卦,先儒既没有察觉它与中孚相反相对的实际意义,动辄把它与大过相提并论;又不知道“大象”是孔子特别写出的文字,却附会解释“行为过于恭敬”等三句来阐明彖辞和爻辞。此卦历来不得其解,都是由于这两个原因。小过与中孚相反相对:中孚说的是心,小过说的是意。心大而意小;心与天同体,没有终始;意则随着时机而起灭,所以称为“小过”。“过”如通常所说过去、过来的“过”,其中也包含过甚的意思。称为“小过”,是说意相对于心可以经过,却不可以停留。人虽不能没有意,但若能使意经过而不滞留,就亨通了。说利于守正,是因为既然有意,就不能不使它端正。因为有意,所以可以做小事;并非无心,所以不能做大事。“事”的意思是作用。飞鸟在空中飞行而留下声音,是经过而不留的象。卦体下为艮、上为震;不宜向上、宜于向下,是说意一发动就会使心受到牵累,能止于应止之处而不妄动,才是最大的吉祥。卦义应当这样解释,学者应详细体会。【余论】会稽虞氏说:上面的阴爻凌驾阳爻,所以不宜向上;下面的阴爻顺从阳爻,所以宜于向下。【存疑】伊川程子说:“过,就是超过通常状态。如果矫正偏枉而超过正中,是为了趋向正道。事情有时必须有所超过之后才能亨通,所以小过本来就有亨通的意义。利于守正,是说这种过度之道以守正为利。不失时宜叫作正,超过是为了求得合乎中道。所超过的,是小事;大事怎么可以过度呢?大过卦中已经详细说明了。‘飞鸟留下声音’,是说超过得不远。不宜向上、宜于向下,是说应当顺从。超过而顺应义理,吉祥必然很大。【各位儒者的说法大体如此。】紫阳朱子说:“小过,是过于慈惠一类的情形;大过,则是刚强严厉、果断坚毅的气象。小过既是小事有所过,又是过于细小,例如行为过于恭敬、丧礼过于悲哀、使用过于节俭,都是在小处超过一步、退后一步而自我贬抑的意思。” 《彖》说:小过,是小的方面有所超过而亨通。超过而利于守正,是随着时宜而行动。柔爻居中,所以做小事吉祥。刚爻失位而不中,所以不能做大事。有飞鸟的象。飞鸟留下声音,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大为吉祥,因为向上违逆,向下顺从。【辨正】郭氏【京】说:“柔得中,所以可以做小事。”因此下面脱漏了“可”字,‘小’。‘事’字下面误增加了‘吉’字。伊川程子说:“有飞鸟的象。”这一句不像《彖》的文体,大概是解释者的话误收入《彖》中。我考察认为,卦名下面应当有“亨”字。○“过以利贞,与时行”,是说既承认有所超过,又希望它守正;这都是因为人心不能没有意,所以应当超过该超过的,而不要超过不该超过的,这正是意发动时应有的状态。所谓“时”,就是柔爻居中。柔爻居中,刚爻便失位;柔爻居中而止于其所,所以可以做小事。刚爻失位而不中,所以不能做大事。就全卦而言,柔象征意,刚象征心。意掌管事情时,心便不能完全自主,这是刚爻失位的象。就上下体而言,艮的止象征心,震的动象征意。在止中发动就是顺,在动中再发动就是逆。经文说:“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大吉。”君子也应舍弃违逆而取顺从。【存疑】伊川程子说:“阳为大,阴为小。阴得位,刚失位而不中,这就是小的方面有所超过。事情本来有必须超过之后才能亨通的,超过而利于守正,就是随着时宜而行。时机应当超过时而超过,就不是过度,而是合乎时宜,也就是所谓正。柔得中,是二、五居中。阴柔得位,只能使做小事吉祥,不能成就大事。刚失位而不中,所以不能做大事。大事不是刚阳之才不能成就。三爻不中,四爻失位,所以不能做大事。内中刚健而外表柔顺,是飞鸟的象。卦有这种象,所以借飞鸟来说明卦义。事情有时应当超过,是为了顺从时宜;但哪里可以过分超过呢?像过分恭敬、过分悲哀、过分节俭,过分太甚就不可以,所以叫小过。所超过的,应当像飞鸟留下的声音。鸟飞得迅疾,声音传出时身体已经飞过,但身体哪里能离声音很远呢?事情应当超过时,也应如此。身体不能离声音太远,事情也不能远远超过常态,关键在于合乎适宜。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又从鸟声来取顺从之义。过度之道,应当像飞鸟留下的声音。声音逆势向上就艰难,顺势向下就容易,所以处在高处时,山上有雷,便成为过度。”
过之道,顺行则吉,如飞鸟之遗音,宜顺也。所以过者,为顺乎宜也。能顺乎宜,所以大吉。」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正义】衡水孔氏曰:「小人过差,失在慢易奢侈,故君子矫之。」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也。伊川程子曰:「雷震于山上,其声过常,故为小过。天下之事,有时当过而不可过甚,故为小过。君子观小过之象,事之宜过者则勉之,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是也。当过而过,乃其宜也;不当过而过,则过矣。」愚案:前二説以解大象,则确;而诸儒即以当彖爻之训,颇为失之,学者不可不知也。【余论】嵩山鼂氏曰:「时有举趾髙之莫敖,故正考父矫之以循墙;时有短丧之宰予,故髙柴矫之以泣血;时有三归反坫之管仲,故晏子矫之以敝裘。虽非中行,亦足以矫时厉俗。」杨氏文源曰:「过恭,过哀,过俭,此岂不为髙世絶俗,行而过乎人?但其所过者,以收敛卑下为过,故但可言小过也。」初六飞鸟以凶【正义】安定胡氏曰:小过之时,不宜上位,在下而志愈上,故。获凶也【辨正】愚案:意为心体之所本无,犹飞鸟为太空之所本无也。今初六居最下之地,处当止之时,乃无端而起,以致天下之多故,是宜下而不下,道之所恶,其凶大矣。又彖辞「飞鸟遗之音」,其取象在若有若无之间,所谓过而不留也。今直象飞鸟,非所宜矣,故初与上皆凶。【通论】平庵项氏曰:初上二爻隂过而不中,是以凶也。以卦象观之,二爻皆当鸟翅之末,初六在艮之下,当止而反飞,以飞致凶,故曰「飞鸟以凶」。上六居震之极,其飞已髙,则丽于网罟,故曰「飞鸟离之凶」。【存疑】伊川程子曰:「初六,隂柔在下,小人之象。又上应于四,四复动体,小人躁易,而上有应助于所当过,必至过甚,况不当过而过乎?其过如飞鸟之迅疾,所以凶也。躁疾如是,所以过之速且逺,救止莫及也。」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正义】伊川程子曰:「不可,如何无所用其力也。」何氏元子曰:「以凶者自纳于凶也,孽由已作,可如何哉?」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正义】石涧俞氏曰:「遇妣而过于祖,虽过之,君子不以为过也;遇臣则不可过于君,故曰『不及其君』。遇其臣,彖言可小,事不可大,事不宜上,宜下。而六二柔顺中正,故其象如此,其占无咎【案:此説虽不得其所以然,而语较明顺】【辨正】愚案:六二柔而得中,彖辞所谓「可小事者」也。祖初之象,君三之象,妣与臣皆谓二也。言六二得止之正,安于下而不干其上,其免于咎戾,亦所宜矣。○过之言逆,而遇之言顺,此二字之别也。【存疑】紫阳朱子曰:六二柔顺中正,进则过三四而遇六五,是过阳而反遇隂也。如此则不及六五而自得其分,是不及君而适遇其臣也。皆过而不过,守正得中之意,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辨正】愚案:臣不可过言,意之发不可以侵其心,所以安柔。之分而得其止之正也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辨正】愚案:卦中所谓过者,皆隂爻也。阳爻则安于无用,而无所谓过矣。故三与四皆曰「弗过」。九三处艮体之终,有以止隂柔之过甚,故曰「弗过」,防之然。正当隂柔欲过之时,失位之刚无持久之力,则彼或乘隙而为害于其后,恐亦所难免也。如是则凶矣。○「弗过」句,旧説以「过防」为义,然九四不可通矣。【存疑】伊川程子曰:「小过,隂过阳失位之时,三独居正,然在下无所能为,而为隂所忌恶,故有当过者,在过防于小人。若弗过防之,则或从而戕害之矣。如是则凶也。三于隂过之时,以阳居刚,过于刚也。既戒之过防,则过刚亦在所戒矣。防小人之道,正已为先。三不失正,故无必凶之义,能过防则免矣。三居下之上,居上为下,皆如是也。」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正义】伊川程子曰:「凶,如何言其甚也?」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辨正】愚案:九四居震体之下,动而不极,可以无咎矣。弗过而亦不能禁物之相遇,往则为外至者所役,而可危矣。以是为戒,亦自守之道也。又曰:「勿用永贞」者,阳刚之德,宜有以立天下之命,而使隂柔不得妄作,岂可仅足于自守而已哉?圣人之于刚德,不稍寛假,如此。○朱子以「过遇」为加意待之,若上六之「弗遇」,过又不可通矣。
译过度之道,顺势而行就吉祥,就像飞鸟留下的声音,应当顺从。之所以有所超过,是为了顺合适宜;能够顺合适宜,所以大为吉祥。” 《象》说:山上有雷,这就是小过。君子因此在行为上过于恭敬,居丧时过于悲哀,日常使用上过于节俭。【正义】衡水孔氏说:“小人的过失在于轻慢、奢侈,所以君子要加以矫正。” 因此在行为上超过通常的恭敬,在居丧时超过通常的悲哀,在使用财物时超过通常的节俭。伊川程子说:“雷震动在山上,声音超过通常状态,所以称为小过。天下的事情,有时应当有所超过,却不能过分,所以称为小过。君子观察小过的象,凡事情适宜超过的就努力去做:行为过于恭敬、居丧过于悲哀、使用过于节俭,就是这样。应当超过时而超过,才是合宜;不应当超过时却超过,那就是过度。” 我考察认为:前两种说法用来解释大象是确切的;但各位儒者又把它们用来解释彖辞和爻辞,就颇有失误,学者不可不知。【余论】嵩山鼂氏说:“当时有抬脚过高的莫敖,所以正考父用沿墙而行来矫正他;当时有服丧期限过短的宰予,所以高柴用哭泣至于泣血来矫正他;当时有三归、反坫之奢侈的管仲,所以晏子用穿破旧皮衣来矫正他。虽然不属于中行,也足以矫正时弊、砥砺风俗。” 杨氏文源说:“过分恭敬、过分悲哀、过分节俭,难道不是超越世俗、远胜常人,行为超过别人吗?只是它们所超过的,是收敛、谦卑、处下的一面,所以只能说是小过。” 初六:飞鸟带来凶祸。【正义】安定胡氏说:小过之时,不宜处在上位;初六居下而志向反而更加向上,所以 招致凶祸。【辨正】我考察认为:意是心体本来所没有的,就像飞鸟是太空本来所没有的一样。如今初六处在最下的位置,正当应该止息的时候,却无缘无故发动起来,以致天下产生许多事变;本应向下却不向下,是道所厌恶的,其凶祸很大。又如彖辞“飞鸟留下声音”,取象在若有若无之间,所谓经过而不留。如今径直取飞鸟为象,就不是适宜的状态,所以初六和上六都凶。【通论】平庵项氏说:初六、上六两爻阴过而不中,所以凶。从卦象看,两爻都处在鸟翼的末端;初六在艮的下面,本应止息却反而飞翔,因为飞翔而导致凶祸,所以说“飞鸟以凶”。上六处在震的极点,飞得已经很高,于是被网罗捕获,所以说“飞鸟离之凶”。【存疑】伊川程子说:“初六阴柔居下,是小人的象;又向上与六四相应,六四又属震动之体。小人躁动轻率,向上又得到与它相应的助力,必然超过适度,何况本来不应超过却超过呢?它的过度像飞鸟一样迅疾,所以凶。如此躁急疾速,所以过度得又快又远,想挽救制止也来不及了。” 《象》说:飞鸟带来凶祸,是不可挽回的。【正义】伊川程子说:“不可挽回,就是无处施展力量。” 何氏元子说:“‘以凶’是自己招致凶祸;罪孽由自己造成,又能怎么办呢?” 六二:超过祖父而遇到祖母;不赶上君而遇到臣,没有灾咎。【正义】石涧俞氏说:“遇到祖母而超过祖父,虽然有所超过,君子不认为这是过度;遇到臣,就不能超过君,所以说‘不赶上君’。遇到臣,彖辞说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不宜向上,宜于向下。六二柔顺而居中得正,所以有这样的象,其占断为没有灾咎。【案:这种说法虽没有说明所以然,但语句较为明白顺畅。】” 【辨正】我考察认为:六二柔顺而居中,是彖辞所谓“可以做小事”的爻。祖父象征初六,君象征九三;祖母和臣都指六二。意思是六二得到止息的正道,安处下位而不侵犯上位,因此免除灾咎,也是适宜的。○“过”有违逆之意,“遇”有顺从之意,这是两个字的区别。【存疑】紫阳朱子说:六二柔顺、中正,若前进就会超过三、四而遇到六五,这是越过阳爻而反而遇到阴爻。这样既不赶上六五而自守本分,就是不赶上君而恰好遇到臣。都是有所超过却不过分,守正而得中的意思,是没有灾咎的道路。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象》说:不赶上君,臣是不可超过的。【辨正】我考察认为:“臣不可过”是说,意的发动不可以侵犯心,所以能安定柔爻。使它守住臣的分位,得到止息的正道。九三:不要超过,要防备;否则有人会乘机伤害它,凶。【辨正】我考察认为:卦中所说的“过”,都是阴爻的事;阳爻安于无所作为,所以没有所谓过度。因此九三、九四都说“弗过”。九三处在艮体的末端,能够制止阴柔过分,所以说“弗过”,即不要超过;但正当阴柔想要超过的时候,失位的刚爻没有持久的力量,阴柔可能乘隙在后面加害,这恐怕也难以避免。这样就凶了。○“弗过”一句,旧说把它解释为“过分防备”,但九四就无法贯通了。【存疑】伊川程子说:“小过是阴超过阳、刚爻失位的时候,九三独自居正,但处在下位而无所作为,又被阴爻忌恨,所以有应当超过的地方,就是超过地防备小人。如果不超过地防备小人,就可能被小人跟随而加害。这样就凶。九三在阴过之时以阳居刚,已经是刚过于刚;既告诫它要过分防备,那么过刚也在所戒之列。防备小人的方法,以端正自己为先。九三不失正,所以不是必然凶,能够充分防备就可以免除。九三处在下体之上,处于上位而成为下位,都是如此。” 《象》说:有人跟随而伤害它,凶祸会怎样呢?【正义】伊川程子说:“凶祸,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是为了说明它的严重。” 九四:没有灾咎,不要超过,遇合它;前往则有危险,必须戒惧,不可有所作为,永远守正。【辨正】我考察认为:九四处在震体的下部,发动而未达到极点,所以可以没有灾咎。虽不超过,却也不能禁止事物彼此遇合;若向前行动,就会被外来的事物役使而陷入危险。因此以此为戒,也是自守的方法。又说“勿用永贞”,是因为阳刚之德应当有所作为,以建立天下的命运,使阴柔不得妄动,哪里可以仅仅满足于自守呢?圣人对于刚德,就是这样一点也不宽纵。” ○朱子把“过遇”解释为加意对待它;如果这样解释,上六的“弗遇”又无法贯通。
【存疑】伊川程子曰:「四当小过之时,以刚处柔,刚不过也,是以无咎。既弗过则合其宜矣,故云遇之,谓得其道也。若往则有危,必当戒惧也。往,去柔而以刚进也。勿用,永贞,阳性坚刚,故戒以随宜,不可固守也。方隂过之时,阳刚失位,则君子当随时顺处,不可固守其常也。四居髙位而无上下之交,虽比五应初,方隂过之时,彼岂肯从阳也?故往则有厉。」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辨正】愚案:四虽无咎,而亦刚之失位者,故曰「位不当也」,终不可长释勿用永贞之义【存疑】伊川程子曰:「以九居四位,不当也。居柔乃遇其宜也。当隂过之时,阳退缩自保足矣,终岂能长而盛也?故往则有危,必当戒也。」长上声,作平声,则大失易意。以夬与剥观之,可见。与夬之象文同而音异也。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辨正】愚案:「密云不雨,上于髙而弗散;自我西郊,动于逺而弗止」,皆言其已甚也。如是而尚得谓之小过乎?公心之象也。穴,空也。在穴,谓六五也。公弋取彼,在穴。言空中之物为害,至此不急去之,可乎?意去而心自宁也。【存疑】伊川程子曰:「五以隂柔居尊位,虽欲过为,岂能成功?如密云而不能成雨,所以不能成雨,自西郊故也。隂不能成雨,小畜卦中已解。公弋取彼在穴,弋射取之也。射止是射,弋有取义。穴,山中之空中虚乃空也,在穴指六二也。五与二本非相应,乃弋而取之。五当位,故云公,谓公上也。同类相取,虽得之,两隂岂能济大事乎?犹密云之不能成雨也。」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辨正】愚案:已上谓不宜上者,而今上之,至也。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正义】安定胡氏曰:上六过而不已,若鸟之髙翔,不知所止,以其穷极而离于凶祸,不能反于下以图其所安,犹人之不近人情,亢己而行,故外来之灾,自招之损,皆有之也。石涧俞氏曰:「彖辞言不宜上而上,乃震动之体,动极而忘返,如飞鸟离于缯缴,不亦凶乎?是天灾也,亦人眚也。故曰『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愚案:隂极于上,动而不已,弗遇过之,无所遇而径过,率意妄行,不顺之至者也。飞鸟离之,乃欲动情胜,无所止泊之象,其凶甚矣。以不宜在上之物,而犯非其分,至于此极,乃所谓自作孽不可逭者,是谓灾眚,言必败之道也。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辨正】愚案:亢虽阳刚,有所不可以,柔有之,其凶可知。
大易择言卷三十二
译【存疑】伊川程子说:“九以阳刚居四位,位置不当;处在柔位,反而遇到适宜之处,所以没有灾咎。既然不超过,就合乎适宜,所以说‘遇之’,即得到合宜之道。若前往就会有危险,必须戒惧。‘往’,是离开柔位而凭刚强前进。‘勿用,永贞’,因为阳性坚刚,所以告诫要随时适宜,不可固执守常。正当阴气过盛之时,阳刚失位,君子应随时顺势处置,不可固守常态。九四居高位而上下没有交往,虽然与九五相比邻、与初六相应,但在阴过之时,阴爻哪里肯顺从阳爻呢?所以前往就有危险。” 《象》说:不超过而遇合它,是因为所居之位不当。前往有危险,必须戒惧,终究不可长久。【辨正】我考察认为:九四虽无灾咎,却也是刚爻失位,所以说“位不当”;“终不可长”解释了“勿用永贞”的意义。“终不可长”,解释“勿用永贞”的意义。【存疑】伊川程子说:“九以阳刚居四位,位置不当;居于柔位,反而遇到适宜。阴过之时,阳爻退缩自保就够了,哪里能够长久强盛呢?所以前往就有危险,必须戒惧。‘长’读上声,若读作平声,就大大违背《易》的意义。从夬卦和剥卦可以看出这一点;它与夬卦《象》的文字相同而读音不同。” 六五:浓云密布却不下雨,从我西郊而来;公用弋射,取得那在穴中的东西。【辨正】我考察认为:“密云不雨”,是向上升到高处却不能散开;“自我西郊”,是向远处发动却不能停止;这些都说明它已经过分。这样还能够称为小过吗?“公”象征公心。“穴”是空的意思;“在穴”指六五。公用弋取得那在穴中的东西,是说空中的事物已经造成危害,到了这种地步还不赶快除去,难道可以吗?意念除去,心自然就安宁了。【存疑】伊川程子说:“六五以阴柔居尊位,虽然想要过分作为,哪里能够成功?就像密云不能形成雨;之所以不能成雨,是因为从西郊而来。阴气不能成雨,《小畜》卦中已经解释过。‘公弋取彼在穴’,是用弋射取它;射只是射,弋还有取得的意思。穴,是山中的空处,也就是空虚;‘在穴’指六二。六五与六二本来并不相应,却用弋射而取得它。六五居正位,所以称为‘公’,就是公位、尊位。取得同类,即使得到它,两个阴爻又哪里能够成就大事呢?仍然像密云不能形成雨一样。” 《象》说:密云不下雨,是已经升到高处了。【辨正】我考察认为:“已上”是说本来不宜向上,如今却已经上去了。上六:不能遇合而径自超过;飞鸟被网罗捕获,凶,这叫作灾祸。【正义】安定胡氏说:上六超过而不停止,就像鸟高飞而不知道止息;由于到了穷极之处而陷入凶祸,不能返回下位谋求安处,就像人不近人情、抬高自己而行,所以外来的灾祸和自己招致的损害都有。石涧俞氏说:“彖辞说不宜向上而上去,上六属于震动之体,行动到了极点而忘记返回,像飞鸟被丝网箭矢捕获,难道不凶吗?这是天灾,也是人的过失。所以说‘飞鸟被捕获而凶’,这叫作灾祸。” 我考察认为:阴气到了上位的极点,仍不停地发动;不能遇合而径自超过,没有遇到对象便直接越过,任凭意念妄行,是最不顺从的状态。飞鸟被捕获,是欲动之情占了上风、无处停泊的象,其凶祸极重。本来不宜居上的事物,却冒犯自己的分位,到了这种极端,正是所谓自作孽不可逃避;这叫作灾祸,是说必然失败的道路。《象》说:不能遇合而径自超过,是已经亢极了。【辨正】我考察认为:“亢”虽通常属于阳刚,但柔爻也会有不可为之处;既然如此,其凶祸就可想而知。《大易择言》卷三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大易择言卷三十三上元程廷祚撰▯【离下坎上】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正义】衡水孔氏曰:济者,济渡之名;既者,皆尽之称。万事皆济,故以既济为名。既,万事皆济;若小者不通,则有所未济,故曰「既济亨,小也」。小者尚亨,何况于大?则大小、刚柔各当其位,皆得其所。当此之时,非正不利,故曰「利贞也」。但人皆不能居安思危,慎终如始,故戒以今日既济之初,虽皆获吉,若不进德修业至于终极,则危乱及之。紫阳朱子曰:「既济,事之既成也。为卦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之位各得其正,故为既济,亨。小,当为小亨。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辞,皆有警戒之意,时当然也。」谷氏拙侯曰:「不曰小亨,而曰亨小,言所亨者,其小事也。」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辨正】愚案:刚柔,正谓坎刚中,离柔中。八卦中惟二卦得刚柔之正也。位当,谓坎以阳卦居上,离以隂卦居下,上下之位得其序也。卦之为既济者,以此刚柔皆中,而初吉独取柔中者,天下至不易定者柔,柔定而天下无不定矣。且柔之得中,又刚德之正,有以使之,不待言也。终止则乱,言刚柔之道俱穷,则失其所以为既济矣。【通论】石门梁氏曰:「既济柔得中,在下卦则初吉而终乱;以文明已过,而坎险继之也。未济柔得中,在上卦则始未济而终亨;以出乎坎险,而正当文明也。」折中曰:「案,凡易义以刚中为善,而既未济皆善柔中者。既济以内卦为主,至外卦则向乎未济矣。未济亦以内卦为主,至外卦则向乎既济矣。亦犹泰之善在二,而否之善在五。」【余论】山阳王氏曰:「柔得中,则小者亨也;柔不得中,则小者未亨。小者未亨,虽刚得中,未为既济也。故既济之要,在柔得中也。」伊川程子曰:「天下之事,不进则退,无一定之理。济之终不进而止矣,无常止也。衰乱至矣,盖其道已穷极也。九五之才,非不善也,时极道穷,理当必变也。圣人至此,奈何?曰:唯圣人为能通其变于未穷,不使至于极也。尧、舜是也,故有终而无乱。」中溪张氏曰:「卦曰终乱,而彖曰终止,则乱非终之能乱也,于其终而有止心,此乱之所由生也。」石涧俞氏曰:「人之常情,处元事则止,心生止则怠,怠则有患而不为之防,此所以乱也。当知终止则乱,不止则不乱也。」陆氏君启曰:「国家当极盛时,纵有好处,都只是寻常事,所以説小者亨。」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正义】颍川荀氏曰:治不忘乱也。伊川程子曰:「水火既交,各得其用,为既济时。当既济,唯虑患害之生,故思而豫防,使不至于患也。自古天下既济而致祸乱者,盖不能思虑而豫防也。」秋山王氏曰:「既济虽非有患之时,患每生于既济之后。君子思此而豫防之,则可以保其初吉,而无终乱之忧矣。」【余论】泉峰龚氏曰:「水上火下,虽相为用,然水决则火灭,火炎则水涸,相交之中,相害之机伏焉。故君子思患而豫防之,能防在乎豫,能豫在乎思。」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正义】伊川程子曰:「方既济之初,能止其进,乃得无咎。」紫阳朱子曰:「轮在下,尾在后,初之象也。曳轮则车不前,濡尾则狐不济。既济之初,谨戒如是,无咎之道。」愚案:既济之初,将济而未济之时也。其时争先者未必遂济,而持重者无倾覆之虞。曳其轮,不欲轻进之象。不欲轻进,则惟安于后济可矣。故曰「濡其尾」,此不以侥幸而免于咎之道也。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正义】伊川程子曰:「既济之初,而能止其进,其义自无咎也。」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辨正】愚案:妇人之车,无茀,则无以蔽前后,而不可行。丧茀而能勿逐,以待其自得于七日之后,其能安柔下之分,而不急于自行。如是,此柔而得中,彖之初吉,即指此也。【存异】紫阳朱子曰:「二以文明中正之德,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宜得行其志。而九五居既济之时,不能下贤以行其道,故二有『妇丧其茀』之象。茀,妇车之蔽,言失其所以行也。然中正之道不可终废,时过则行矣,故又有『勿逐而自得』之戒。」愚案:丧茀勿逐,以见柔之安分而从刚。七日得,则既济矣。凡在下位者,莫不当用旧説,泥于二五相应之例,且谓丧茀为九五不能下贤,则此卦何以为既济也?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辨正】愚案:得丧皆所勿计,而惟自安于柔,故曰「以中道也」。九三:髙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正义】紫阳朱子曰:「既济之时,以刚居刚,髙宗伐鬼方之象也。三年克之,言其久而后克,戒占者不可轻动之意。小人勿用,占法与师上六同。」
译钦定《四库全书》。《大易择言》卷三十三。上元程廷祚撰写。▯【下卦为离,上卦为坎】既济:亨通于小事,利于守正;开始吉祥,最终会发生混乱。【正义】衡水孔氏说:“‘济’是渡过、成功的名称;‘既’是完全、都已经的意思。万事都已成功,所以名为‘既济’。既济,表示万事都已成功;如果小事尚且不能通达,就还有未完成之处,所以说‘既济亨,小也’,即小事也能亨通。小事尚且亨通,何况大事呢?这样,大小、刚柔各自处在适当的位置,都得到自己的位置。处于这种时候,如果不守正就会不利,所以说‘利贞’。但是人们往往不能在安定时想到危险,不能始终谨慎如同开始时一样,因此以此告诫:今天既济的开始,虽然都能获得吉祥;如果不增进德行、修治事业直到最后,就会遭遇危险和混乱。” 紫阳朱子说:“既济,是事情已经完成。卦象为水火相交,各自发挥作用,六爻的位置也都各得其正,所以称为既济,亨通。‘小’,应当解释为‘小亨’,即小事亨通。大体说来,这一卦以及六爻的占辞,都含有警戒的意思,这是因为时势本来如此。” 谷氏拙侯说:“不说‘小亨’,而说‘亨小’,是说所亨通的是小事。” 《彖传》说:“既济,亨通,是小事也能亨通。利于守正,是因为刚柔都正当,位置也相称。开始吉祥,是柔得其中。到了终了而停止,就会发生混乱,是因为既济之道已经穷尽。” 【辨正】我按:所谓刚柔正,正是指坎卦刚而得中、离卦柔而得中。八卦之中,只有这两个卦得到刚柔之正。所谓位当,是指坎为阳卦而居上,离为阴卦而居下,上下的位置符合次序。此卦之所以为既济,是因为刚柔都得中;而“初吉”单独取柔得中,是因为天下最难安定的就是柔,柔能够安定,天下就没有不能安定的。况且柔能得中,又是有刚德之正来使它如此,这一点不必明说。“终止则乱”,是说刚柔之道都走到了尽头,就失去了它之所以成为既济的条件。” 【通论】石门梁氏说:“既济是柔得中,柔在下卦,所以开始吉祥而最终混乱;这是因为文明已经过去,坎险随后而来。未济是柔得中,柔在上卦,所以开始未济而最终亨通;这是因为已经走出坎险,正好处在文明之中。” 《折中》说:“按,凡是《易》的义理,都以刚得中为善,但既济、未济两卦都以柔得中为善。既济以下卦为主,到了外卦就趋向未济;未济也以下卦为主,到了外卦就趋向既济。这也如同泰卦的善在九二,否卦的善在九五。” 【余论】山阳王氏说:“柔得中,小事就能亨通;柔不得中,小事就不能亨通。小事尚未亨通,即使刚得中,也还不能称为既济。所以既济的关键,在于柔得中。” 伊川程子说:“天下的事情,不前进就会后退,没有永远固定不变的道理。既济到了最后,如果不再前进而停止,也不会有永久的停止。衰败和混乱就会到来,因为既济之道已经穷尽。九五的才质并不是不好,只是时势到了极点、道理走到尽头,按理必然要发生变化。圣人到了这种地步怎么办呢?回答说:只有圣人能够在事理尚未穷尽时通达变化,不让它达到极点。尧、舜就是这样,所以有善终而没有混乱。” 中溪张氏说:“卦辞说最终混乱,《彖传》却说最终停止,那么混乱并不是因为到了终点本身就会造成的;而是在终点产生了停止的念头,这正是混乱产生的原因。” 石涧俞氏说:“人的常情,是处在事情初成时便停止;心里产生停止的念头就会懈怠,懈怠了就会有祸患而不加防备,这就是混乱的原因。应当知道,到了终点便停止就会混乱;不停止,就不会混乱。” 陆氏君启说:“国家处在极盛时期,即使有好的事情,也都只是平常之事,所以说‘小事亨通’。” 《象传》说:水在火的上面,这就是既济;君子因此想到祸患并预先防备。【正义】颍川荀氏说:治理安定时不能忘记混乱的可能。伊川程子说:“水火已经交合,各自发挥作用,这是既济之时。处于既济之时,唯一要忧虑的是祸患产生,所以要思虑并预先防备,使祸患不至于发生。自古以来,天下在既济之后又导致祸乱,大概都是因为不能思虑并预先防备。” 秋山王氏说:“既济虽然不是已经有祸患的时候,但祸患常常产生在既济之后。君子想到这一点并预先防备,就可以保住开始的吉祥,而没有最终混乱的忧虑。” 【余论】泉峰龚氏说:“水在上、火在下,虽然彼此发挥作用,但水决堤就会使火熄灭,火势炽盛就会使水干涸;在相互交合之中,隐藏着彼此伤害的机缘。所以君子要想到祸患并预先防备。能够防备在于预先,能够预先在于思虑。” 初九:拖住车轮,使狐狸的尾巴沾湿,没有灾祸。【正义】伊川程子说:“正处在既济的开始,能够停止前进,才可以没有灾祸。”紫阳朱子说:“车轮在下面,尾巴在后面,这是初爻的象。拖住车轮,车就不能前进;尾巴沾湿,狐狸就不能渡过。既济的开始,能够这样谨慎戒惧,就是没有灾祸的办法。” 我按:既济的开始,是将要渡过而尚未渡过的时候。这时争先的人未必能够成功渡过,而稳重的人没有倾覆的忧虑。“拖住车轮”,是表示不愿轻率前进。不愿轻率前进,那么只安于晚些渡过就可以了。所以说“使尾巴沾湿”,这是不靠侥幸来避免灾祸的办法。《象传》说:拖住车轮,从道理说本来就没有灾祸。【正义】伊川程子说:“处在既济的开始,却能够停止前进,从道理说自然没有灾祸。六二:妇人丧失车上的蔽饰,不要追赶,七日后会得到。” 【辨正】我按:妇人的车如果没有茀,就无法遮蔽前后,也就不能出行。丧失茀而能够不去追赶,等待七日以后自然得到,说明她能够安守柔顺卑下的本分,不急于自行前进。像这样,就是柔而得中;《彖传》所说的“初吉”,正是指此而言。【存异】紫阳朱子说:“六二具有文明、中正的德性,上应九五阳刚、中正的君主,本来应当能够施行自己的志向。但九五处在既济之时,不能屈尊礼贤以施行其道,所以六二有‘妇丧其茀’的象。茀,是妇人车上的遮蔽物,说的是失去了出行的条件。然而中正之道不可能永远废弃,时机过去就会施行,所以又有‘不要追赶而自然得到’的戒示。” 我按:“丧茀勿逐”,表现柔顺者安守本分而顺从刚者。“七日得”,就是已经既济了。凡处在下位的人,没有不应当采用旧说的;但如果拘泥于二、五相应的例子,又说丧茀是因为九五不能屈尊礼贤,那么这一卦凭什么称为既济呢?《象传》说:七日后得到,是因为依循中道。【辨正】我按:得失都不去计较,只安于柔顺的位置,所以说“依循中道”。九三:高宗讨伐鬼方,三年才攻克;不要任用小人。【正义】紫阳朱子说:“既济之时,以刚爻居刚位,有高宗讨伐鬼方的象。三年才攻克,是说经过长久时间以后才攻克,用来告诫占问者不可轻率行动。‘不要任用小人’,其占法与《师》卦上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