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易藏大易择言十六

大易择言卷十五

易藏 · 易经 · 已译 · 第 101–105 段

语类或云:谚有“祸从口出,病从口入”,甚好。朱子曰:“此语前辈曾用以解颐之象,慎言语,节饮食。”石涧俞氏曰:「颐乃口颊之象,故取其切于颐者言之,曰『慎言语,节饮食』。充此言语之类,则凡号令政敎之出于己者,皆所当慎而不可悖出;充此饮食之类,则凡货财赋税之入于上者,皆所当节而不可悖入。」初九舍尔灵▯观我朶颐凶【正义】山阳王氏曰:朶颐者,嚼也。以阳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令物由己养,动而求养者也。夫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居养贤之世,不能贞其所履,以全其徳,而舍其灵▯之明兆,羡我朶颐而躁求,凶莫甚焉。伊川程子曰:「尔谓初也,九阳体刚明,其才智足以养正者也。▯能咽息不食,灵▯喻其明智,而可以不求养于外也。才虽如是,然阳居动体,而在颐之时,求颐,人所欲也,不能自守,説所欲而朶颐者也。心既动,则其自失必矣,是以凶也。朶颐为朶动其颐,颔人见食而欲之,则动颐垂涎,故以为象。」东坡苏氏曰:「养人者阳也,养于人者隂也。君子在上,足以养人;在下,足以自养。初九以一阳而伏于四隂之下,其徳足以自养而无待于物者,如▯也。不能守之,而见其可欲,朶颐而慕之,故凶。」紫阳朱子曰:「灵▯不食之物,朶垂也;朶颐,欲食之貌。初九阳刚在下,足以不食,乃动于欲,凶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通论】东谷郑氏曰:颐之上体皆吉,而下体皆凶。上体止也,下体动也。在上而止,养人者也;在下而动,求养于人者也。动而求养于人者,必累于口体之养,故虽以初之刚阳,未免于动其欲而观朶颐也。象曰观我朶颐亦不足贵也【正义】伊川程子曰:「既为欲所动,则虽有刚健明智之才,终必自失,故其才亦不足贵也。人之贵乎刚者,为其能立而不屈于欲也;贵乎明者,为其能照而不失于正也。既惑所欲而失其正,何刚明之有?为可贱也。」慈湖杨氏曰:「明其本有良贵,今观夫朶颐,则失其所谓贵矣。」石涧俞氏曰:「孟子云:『养其大体为大人,养其小体为小人。』又云:『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今初九阳徳之大本,有可贵之质,乃内舍其大而外观其小,岂不为人所贱?故曰:『亦不足贵也。』」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辨正】愚案:卦中颠颐与拂经,上下两见,而各有其义。盖在上而颠,不自有其养者也;在下而颠,不足以自养者也。拂经皆谓非常道也。上下之事既殊,动止之徳亦异,故其不同有如此者。六二处下体而好动,好动则自害其生理,非道之常。因之别求髙明以自托,而甘入于厮养佣作之流,以此行之,必为人之所贱,而不亦凶乎?旧説以颠为求养于初,以于丘为求养于上,似不可从。夫隂柔而能以刚阳为归,不可谓之不正,不可谓之非类也。【存疑】伊川程子曰:「女不能自处,必从男;隂不能独立,必从阳。二隂柔不能自养,待养于人者也。天子养天下,诸侯养一国,臣食君上之禄,民頼司牧之养,皆以上养下,理之正也。二既不能自养,必求养于刚阳;若反下求于初【初乃刚阳也】则为颠倒,故云『颠颐』。颠则拂违经常,不可行也。若求养于丘,则往必有凶。丘在外而髙之物,谓上九也【上九乃在上之刚阳也】卦止二阳,既不可颠颐于初,若求颐于上九,往则有凶。在颐之时,相应则相养者也,上非其应,而往求养,非道妄动,是以凶也。『颠颐』则拂经,不获其养,而妄求于上,往则得凶也。今有人才不足以自养,见在上者势力足以养人,非其族类,妄往求之,取辱得凶,必矣。六二中正,在他卦多吉而凶,何也?曰:时然也。隂柔既不足以自养,初上二爻皆非其与,故往求则悖理而得凶也。」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辨正】愚案:行失类,言所行入于非类,谓自处之不善也,类。字古有以善为训者【存疑】紫阳朱子曰:「初上皆非其类也。」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正义】伊川程子曰:「颐之道,惟正则吉。三以隂柔之质,而处不中正,又在动之极,是柔邪不正而动者也。其养如此,拂违于颐之正道,是以凶也。得颐之正,则所养皆吉。三乃拂违正道,故戒以『十年勿用』,十数之终,谓终不可用,无所往而利也。」【余论】东谷郑氏曰:「三应于上,若得所养而凶,莫甚于三。盖不中不正而居动之极,所以求养于人者,必无所不至,是谓拂于颐之正,凶之道也。十年勿用,无攸利,戒之也。因其多欲妄动,示之以自反之理,作易之本意也。」愚案:如旧説爻以相应为例,则此卦之三与上乃例之正合者,而爻辞不然,足以知其不必矣。郑氏盖求之不得其故,故为“求养于人,无所不至”之説。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译《语类》中有人说:谚语有“祸从口出,病从口入”,说得很好。朱子说:“前辈曾用这句话来解释颐卦的象,即谨慎言语、节制饮食。” 石涧俞氏说:“颐就是口颊的象,所以选取与颐最切近的事情来说,叫作‘谨慎言语,节制饮食’。扩充言语这一类来说,凡是从自己发出的号令、政令、教化,都应当谨慎,不可悖逆地发出;扩充饮食这一类来说,凡是上面收取的货财、财赋,都应当节制,不可悖逆地收取。” 初九:舍弃你的灵龟,反而看着我流口水想吃东西,凶。【正义】山阳王氏说:“朵颐,就是咀嚼。初九以阳爻居下,又是震动的开始,不能使万物由自己来养,反而行动起来求取养护。安身没有比不争更好的,修养自己没有比自我保全更好的。守持道义,福气就会到来;求取禄位,耻辱就会到来。处在养育贤才的时代,不能守正自己的行为来保全德性,却舍弃灵龟所显示的明兆,羡慕我朵颐的样子而急切求取,凶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 伊川程子说:“‘尔’是指初九。九是阳爻,体性刚明,才智足以养护正道。龟能够咽息而不进食,灵龟用来比喻它的明智,说明它本来可以不向外求取养护。它的才质虽然如此,但阳爻居于震动之体,又处在颐养之时,求取养护是人的欲望;它不能守住自己,喜欢外在欲望,便流动下颌、垂涎欲食。心一动,就一定会自行丧失,所以凶。‘朵颐’是说使下颌大动;人看到食物而想吃,就会下颌动而垂涎,因此用来取象。” 东坡苏氏说:“养育别人的,是阳;受别人养育的,是阴。君子处在上位,足以养育别人;处在下位,足以自我养护。初九以一个阳爻伏在四个阴爻之下,它的德性足以自养而不需要依赖外物,如同龟一样。它不能守住这一点,见到可欲之物,便流动下颌而羡慕它,所以凶。” 紫阳朱子说:“灵龟是不进食的动物;朵,是下垂的意思;朵颐,是想要进食的样子。初九阳刚居下,本来足以不依赖饮食,却被欲望牵动,这是导致凶险的道路。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 【通论】东谷郑氏说:颐卦的上体都吉,下体都凶。上体是止,下体是动。处在上位而止,是养育别人的;处在下位而动,是向别人求取养护的。行动起来向别人求养,必然被口腹身体的养护所牵累,所以即使初九具有刚健的阳性,也免不了被欲望牵动而观看朵颐。” 《象传》说:看着我流口水想吃东西,也就不值得尊贵了。【正义】伊川程子说:“既然被欲望牵动,那么即使有刚健明智的才质,最终也一定会自我丧失,所以他的才质也不值得尊贵。人们看重刚强,是因为它能立定而不屈服于欲望;看重明,是因为它能照察事理而不失正道。既然被欲望迷惑而失去正道,哪里还有什么刚明?这就值得轻贱了。” 慈湖杨氏说:“明确知道自己本来具有可贵的善性,如今却只看着朵颐,就失去了所谓的尊贵。” 石涧俞氏说:“孟子说:‘养护人的大体,就是大人;养护人的小体,就是小人。’又说:‘只知饮食的人,人们就会轻贱他。’如今初九阳德的根本,具有可尊贵的资质,却在内舍弃大体,在外观看小体,难道不被人轻贱吗?所以说:‘也就不值得尊贵了。’” 六二:颠倒求养,违背常道;到高丘上求养,前往则凶。【辨正】我认为:卦中“颠颐”和“拂经”在上下两处各出现一次,各有不同意义。在上位而颠倒,是自己不能拥有养护;在下位而颠倒,是自身不足以自养。“拂经”都是说违背通常的正道。上下所处的事情既不同,行动和停止的德性也不同,所以它们的差别如此。六二处在下体而喜欢行动;喜欢行动,就损害自己的生理,不是常道。于是另行寻求高明者来寄托自己,却甘愿投入卑贱的供养、佣作之流;这样前往,必定被人轻贱,难道不凶吗?旧说把“颠”解释为向初九求养,把“于丘”解释为向上九求养,似乎不能听从。阴柔之爻能够以刚阳为归依,不能说它不正,也不能说它与刚阳不是同类。” 【存疑】伊川程子说:“女子不能独自安处,必定依从男子;阴不能独立,必定依从阳。六二阴柔,不能自我养护,是等待别人养护的。天子养育天下,诸侯养育一国,臣子享用君上的俸禄,百姓依赖地方官长的养护,这些都是上面养育下面,是正理。六二既不能自养,就必须求养于刚阳;如果反而向下求养于初九【初九是刚阳】,就是颠倒,所以说‘颠颐’。颠倒就违背常经,不可实行。如果向高丘求养,那么前往一定有凶。丘是处于外面而高耸的东西,指上九【上九是处在上面的刚阳】。本卦只有初九、上九两个阳爻,既然不能向初九颠倒求养,如果向上九求养,前往就有凶。在颐养的时势中,相应就相互养护;上九不是六二的正应,却前去求养,是违背道理的妄动,因此凶。‘颠颐’便违背常经,得不到养护,却妄向上九求取,前往就得到凶。如今有人才质不足以自养,看见居上位的人势力足以养人,虽然不是同族同类,却妄自前往求取,必定自取羞辱而得到凶。六二居中得正,在其他卦中多半吉而这里却凶,为什么呢?回答说:是时势造成的。阴柔既不足以自养,初九、上九两个爻又都不是它的同类,所以前往求取就违背道理而得凶。” 《象传》说:六二前往则凶,是因为行动失去了同类。【辨正】我认为:“行动失去同类”,是说所作所为进入了非正当的类别,指自处不善。‘类’字在古代有时可训为善。字在古代有时把“善”作为训释。【存疑】紫阳朱子说:“初九、上九都不是六二的同类。” 六三:违背颐养之道,守正也凶;十年之内不可任用,没有任何事情有利。【正义】伊川程子说:“颐养之道,只有守正才吉。六三以阴柔的资质,处在不中不正的位置,又处于震动的极点,是柔弱邪曲而妄动的爻。这样的养护方式,违背颐养的正道,所以凶。得到颐养的正道,所养的一切都会吉祥。六三违背正道,所以告诫它‘十年不可任用’;十是数的终极,意思是最终都不可任用,无论往哪里去都没有利益。” 【余论】东谷郑氏说:“六三与上九相应,若说它得到所养却反而凶,没有比六三更严重的了。它不中不正,又居于行动的极点,所以向别人求养时必定无所不至,这就是违背颐养的正道,是导致凶险的道路。‘十年不可任用,没有任何事情有利’,是对它的告诫。因为它欲望多而妄动,所以用自我反省的道理来显示给它看,这就是作《易》的本意。” 我认为:如果按照旧说以爻的相应为例,那么本卦六三与上九正是这种例子的完全符合者,但爻辞却不是这样,足以知道不必拘泥于相应。郑氏大概寻求解释却没有找到原因,所以才作出“向别人求养,无所不至”的说法。《象传》说:十年不可任用,是因为所行的道理大为悖逆。

【正义】伊川程子曰:「所以戒,终不可用,以其所由之道,大悖。」义理也六四,颠颐,吉。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辨正】愚案:在上以养人为本,养人而犹泰然自安其奉,则其徳不纯,而泽不被于天下,此四之颠颐所以吉也。虎视眈眈,其欲逐逐,言既不以自奉为乐,而又有养人之心,以人之得其所养为己之深嗜笃好,则无媿于居人上之位,而免于咎矣。▯义之説似不可从。【存疑】伊川程子曰:四在人上大臣之位,六以隂居之,隂柔不足以自养,况养天下乎?初九以刚阳居下,在下之贤也,与四为应,四又柔顺而正,是能顺于初,頼初之养也。以上养下则为顺,今反求下之养,颠倒也,故曰「颠颐」。然己不胜其任,求在下之贤而顺从之,以济其事,则天下得其养,而己无旷败之咎,故为吉也。二「颠颐」则拂经,四则吉,何也?曰:二在上而反求养于下,下非其应类,故为拂经。四则居上位,以贵下贱,使在下之贤由己以行其道,上下之志相应而施于民,何吉如之?○又曰:从于人者必有常,若间或无继,则其政败矣。其欲谓所须用者,必逐逐相继而不乏,则其事可济。若取于人而无继,则困穷矣。既有威严,又所施不穷,故能无咎也。紫阳朱子曰:「柔居上而得正,所应又正,而頼止养以施于下,故虽颠而吉。虎视眈眈,下而専也,其欲逐逐,求而继也,又能如是,则无咎矣。」草庐吴氏曰:「自养于内者,莫如▯;求养于外者,莫如虎。故颐之初九,六四取二物为象。四之于初,其下贤,求益之心,必如虎之视下求食而后可。其视下也,専一而不他;其欲食也,继续而不歇。如是,则于人不贰,于己不自足,乃得居上求下之道。」次崖林氏曰:「苛下贤之心不専,则贤者不乐;告以善道,求益之心不继,则才有所得而遽自足。」【存异】伊川程子曰:「居上位者,必有才徳威望,为下民所尊畏,则事行而众心服从。若或下易其上,则政出而人违,刑施而怨起,轻于陵犯,乱之由也。」六四虽能顺从刚阳,不废厥职,然质本隂柔,頼人以济,人之所轻,故必养其威严,眈眈然如虎视,则能重其体貌,下不敢易。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存疑】伊川程子曰:「颠倒求养,而所以吉者,盖得刚阳之应,以济其事;致己居上之徳,施光明被于天下,吉孰大焉!」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正义】伊川程子曰:六五颐之时,居君位,养天下者也。然其隂柔之质,才不足以养天下,上有刚阳之贤,故顺从之,頼其养己以济天下。君者,养人者也,反頼人之养,是违拂于经常。既以己之不足,而顺从于贤师傅,必居守贞固,笃于委信,则能辅翼其身,泽及天下,故吉也。隂柔之质,无贞刚之性,故戒以能居贞则吉。以隂柔之才,虽倚頼刚贤,能持循于平时,不可处艰难变故之际,故云不可涉大川也。紫阳朱子曰:「六五隂柔不正,居尊位而不能养人,反頼上九之养,故其象占如此。」次崖林氏曰:不能养人,而反頼上九以养于人,故其象为拂经,言反常也。然在己不能养人,而頼贤者以养,亦正道也。故居贞而吉。若不用人而自用,则任大责重,终不能胜,如涉大川,终不能济,故不可。【辨正】愚案:六五以隂柔而处养人之尊位,拂经云者,言此乃非常之地,未可以或忽也。必上求阳徳以为宗主,而后可以济天下,故曰「居贞吉,不可涉大川」。旧説以六五不能养人,而頼上九之养,为拂经者,其説未然。人君求贤,此千古经常之道,而何违拂之有?观象▯自见。【通论】紫阳朱子曰:「此卦下体三爻皆是自养,上体三爻皆是养人。不能自求所养,而求人以养己,则凶,故下三爻皆凶。求于人以养其下,虽不免于颠拂,毕竟皆好,故上三爻皆吉。」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正义】伊川程子曰:「居贞之吉者,谓能坚固顺从于上九之」贤以养天下也中溪张氏曰:「五能柔顺,以从上九之贤,頼之以养天下,真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之事也。」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正义】山阳王氏曰:「以阳处上,而履四隂,隂不能独为主,必」宗于阳也,故莫不由之以得其养。伊川程子曰:「上九以刚阳之徳居师傅之任,六五之君柔顺而从于己,頼己之养,是当天下之任,天下由之以养也。以人臣而当是任,必常怀危厉则吉也。如伊尹、周公,何尝不忧勤兢畏,故得终吉?夫以君之才不足,而倚頼于己,身当天下之大任,宜竭其才力,济天下之艰危,成天下之治安,故曰『利涉大川』。然惕厉则不可忘也。」紫阳朱子曰:「六五頼上九之养,以养人,是物由上九以养也。位髙任重,故厉而吉。阳刚在上,故利涉川。」

译【正义】伊川程子说:“之所以告诫它最终不可任用,是因为它所遵循的道路大为悖逆。” 这是义理。六四:颠倒求养,吉。像老虎那样专注凝视,欲求接连不断,没有过失。【辨正】我认为:居于上位者以养育别人为根本;如果养育别人时仍然安然以自我享受奉养为乐,那么德性就不纯厚,恩泽也不能施及天下,这就是六四“颠颐”却吉的原因。‘虎视眈眈,欲求逐逐’,是说它既不以供养自己为快乐,又有养育别人的心,把别人得到适当养护当作自己深切的嗜好和笃定的爱好;这样就无愧于居上位的身份,并可以免除过失。传的解释似乎不能听从。” 【存疑】伊川程子说:六四处在人之上的大臣职位,六阴居此位,阴柔不足以自养,何况养育天下呢?初九以刚阳居下,是处在下位的贤者,与六四相应;六四又柔顺而守正,因此能够顺从初九,依赖初九的养护。以上养下本来是顺理的,现在反过来求取下位者的养护,就是颠倒,所以说“颠颐”。然而自己不能胜任其职,寻求下位的贤者并顺从他,以成就自己的事业,就能使天下得到养护,而自己也没有失职败事的过咎,所以是吉。六二说“颠颐”便违背常经,六四却吉,为什么?回答说:六二处在下位,却反过来向下求养;下位者不是它所应当归依的同类,所以是违背常经。六四则居上位,以尊贵的身份谦下对待卑贱者,使下位贤者能够借助自己来实行他的道,令上下志向相应并施及百姓,还有什么比这更吉祥呢?” ○程子又说:依从别人必须有恒常性;如果间或中断、不能连续,那么政事就会败坏。所谓“欲求”,是说所需要使用的东西必须接连不断而不缺乏,这样事情才能办成。如果向别人取用却不能持续,就会陷入困穷。既有威严,又能使施用之物不竭,所以能够没有过失。” 紫阳朱子说:“六四以柔爻居上而得正,所应的初九又守正,并且依赖初九的止养来施行于下,所以虽然是颠颐却吉。‘虎视眈眈’,是向下专注凝视;‘欲求逐逐’,是有所求取而且接连不断。又能够这样,就没有过失了。” 草庐吴氏说:“在内自我养护,没有比龟更合适的;向外求取养护,没有比虎更合适的。所以颐卦初九、六四取这两种动物来作象。六四对于初九,谦下求贤、求得补益的心,一定要像老虎向下凝视、求取食物一样才可以。它向下看时专一而不旁顾;它想要食物时连续不断而不停止。这样,对别人不怀二心,对自己不感到满足,才得到居上位而求助于下位者的道理。” 次崖林氏说:“如果谦下求贤的心不专一,贤者就不会乐意;把善道告诉别人,而求取补益的心不能持续,才刚有所收获便马上自我满足。” 【存异】伊川程子说:“居上位的人,必须有才德和威望,受到下民的尊敬和畏惧,这样事情才能施行,众人的心也会服从。如果下属轻视上位者,政令发出而人们违抗,刑罚施加而怨恨兴起;上位者被轻慢到可以侵犯,就是混乱的根源。六四虽然能够顺从刚阳、不废弃自己的职守,但本质上是阴柔,依赖别人来成就事业,容易被人轻视,所以必须养成自己的威严,像老虎凝视那样,使自己的体貌受到重视,下面的人就不敢轻慢。” 《象传》说:颠倒求养之所以吉,是因为上位者的施行光明。【存疑】伊川程子说:“颠倒地求取养护而能够吉,是因为得到刚阳的相应来成就事业;使自己居上位的德性发挥出来,光明施及天下,这样的吉祥还有什么比得上呢!” 六五:违背常经,居守正道则吉;不可涉越大川。【正义】伊川程子说:六五处在颐养的时势,居于君位,是养育天下的人。然而它的资质阴柔,才能不足以养育天下;上面有刚阳的贤者,所以顺从他,依赖他的养护来成就养育天下的事业。君主本来是养育别人的,反过来依赖别人养护自己,这是违背通常的正道。既然知道自己的能力不足,而顺从贤能的师傅,就必须居守正固,诚笃地委任和信任他;这样才能辅佐扶助自身,恩泽施及天下,所以吉祥。阴柔的资质没有贞刚的本性,所以告诫它能够居守正道才吉。凭阴柔的才质,即使依靠刚健贤者,也只能在平常时候持守遵循,不能处置艰难变故,所以说不可涉越大川。” 紫阳朱子说:“六五阴柔而不正,居于尊位却不能养育众人,反而依赖上九来养育自己,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 次崖林氏说:自己不能养育众人,反而依赖上九来养育自己,所以其象是“拂经”,就是说违背常理。然而自己不能养育众人,却依赖贤者来养育,这也是正道。因此守持正固就吉祥。若不用贤能而只凭自己的力量行事,那么所承担的责任重大,最终不能胜任;就像渡过大河,终究不能渡过一样,所以不可这样做。【辨正】我认为:六五以阴柔之质处在养育众人的尊位,“拂经”是说这处境非同寻常,不可以稍有忽视。必须向上求取具有阳刚之德者作为宗主,然后才可以救济天下,所以说“守持正固则吉,不可渡过大河”。旧说认为六五不能养育众人,反而依赖上九的养育,因此称为“拂经”,这种说法并不正确。人君求取贤才,这是千古不变的常道,又有什么违背常理的地方呢?考察《象传》便可明白。【通论】紫阳朱子说:“此卦下体三爻都是自我求养,上体三爻都是养育别人。不能自己求取所养,反而求别人来养自己,就会凶险,所以,下三爻都凶。向别人求取资源来养育下民,虽然不免有颠倒违常之处,但毕竟都是好的,所以,上三爻都吉。” 《象传》说:守持正固而得吉,是因为顺从上九。【正义】伊川程子说:“守持正固而得吉,是说能够坚定地顺从上九的 贤者,以此来养育天下。” 中溪张氏说:“六五能够柔顺,顺从上九的贤者,依赖他来养育天下,这正是圣人养育贤才并使其惠及万民的事情。” 上九:天下人都由此得到养育,虽有危险而吉祥,利于渡过大河。【正义】山阳王氏说:“以阳刚居于上位,而统摄四个阴爻;阴爻不能独自成为主宰,必定 以阳刚者为宗主,所以没有不由他而得到养育的。” 伊川程子说:“上九凭刚阳之德担任师傅的职务,六五的君主柔顺而听从自己,依赖自己来养育,这就是承担天下的责任,天下人都由此得到养育。以人臣身份承担这样的责任,必须常怀危惧戒慎才会吉祥。像伊尹、周公,何尝不是忧劳勤勉、战战兢兢,所以才能最终吉祥?君主的才力不足而倚赖自己,自己承担天下的重大责任,就应当竭尽才力,救济天下的艰难危急,使天下获得太平安定,所以说“利于渡过大河”。然而警惕戒惧是不可忘记的。” 紫阳朱子说:“六五依赖上九的养育来养育别人,这是万物由上九而得到养育。地位高而责任重,所以虽有危险却吉祥。阳刚居于上位,所以利于渡河。”

【辨正】愚案:六五拂经,上九由颐,皆以其道言之耳。故六五之顺以从上,见隂柔之不可自用;上九之利涉大川,亦不过见阳刚之大可为。若必以五为君,上为师傅,以应圣人养贤之义,其説泥矣。且五之隂柔,岂足以当圣人乎?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通论】童溪王氏曰:豫之九四,天下由之以豫,故曰「大有得」;颐之上九,天下由之以颐,故曰「大有庆」。▯【巽下兑上】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正义】隆山李氏曰:四阳横而居中,有栋之象。而上下二隂柔而无力,是上无所附,而下无所寄也。安得不桡?大壮,凡四阳而在下者亦壮,故以上栋下宇取象者,得所载也。今大者过乎刚,而无所附;小者过乎柔,而不能载。是栋将压而危之甚也。杂卦曰:大过,颠也。大厦之颠,非一木所能支。是必进而求济,然后可。故曰:利有攸往,亨【此説得之】【辨正】愚案:大过与小过本非对待,先儒每每以之并论,非也。且二“过”字亦有辨,“小过”乃经过相过之过,“大过”则过失过误之过。言阳刚至此,失其所托,而事不可为也。取象于栋桡,明明有大厦将倾之意,而本义反谓四阳过盛,殆不可从。程▯以“大过”为事之大过于常者,与孔仲逹“过越常理”之説正同,尤为可疑。“大本”指阳而言,若以为大事,则彖辞▯何以不曰“大事过”,而曰“大者过乎”?且事虽有大小之殊,而圣人时措之宜惟一而已。今曰“某为常事,某为非常之事”,后世必有借口于禅让、征伐以行其私,而自命为“大过”者,岂非解经者启之乎?【存疑】伊川程子曰:「大过者,阳过也。故为大者过,过之大为大事过也。圣贤道徳功业大过于人,凡事之大过于常者皆是也。夫圣人尽人道,非过于理也。其制事以天下之正理矫时之用,小过于中者则有之,如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是也。盖矫之小过而后能及于中,乃求中之用也。所谓大过者,常事之大者耳,非有过于理也。唯其大故不常见,以其比常所见者大,故谓之大过。如尧舜之禅让,汤武之放伐,皆由道也。道无不中,无不常,以世人所不常见,故谓之大过于常也。」○又曰:「小过,隂过于上下;大过,阳过于中。阳过于中而上下弱矣,故为栋桡之象。栋取其胜重,四阳聚于中,可谓重矣。九三、九四皆取栋象,谓任重也。桡取其本末弱,中强而本末弱,是以桡也。隂弱而阳强,君子盛而小人衰,故利有攸往而亨也。栋,今人谓之檩。」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桡,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説,行利有攸往,乃亨。大过之时,大矣哉。【正义】伊川程子曰:「刚虽过,而二五皆得中,是处不失中道也。下巽上兑,是以巽顺和説之道而行也。在大过之时,以中道巽説而行,故利有攸往,乃所以能亨也。」紫阳朱子曰:「本谓初,末谓上,弱谓隂,柔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遯世无闷。【正义】衡水孔氏曰:「君子于衰难之时,卓尔独立,不有畏惧。」隐遯于世而无忧闷【余论】刘氏长民曰:「用之则独立不惧,舍之则遯世无闷。初六,借用白茅,无咎。」【正义】紫阳朱子曰:「当大过之时,以隂柔居巽下,过于畏慎而无咎者也,故其象如此。」白茅,物之洁者。【余论】汉上朱氏曰:「茅之为物,薄而用重。过慎也,过慎者,慎之至也。大过,君子将有事焉,以任至大之事。过而无咎者,其惟过于慎乎?过非正也。初六执柔处下,不犯乎刚,于此而过,其谁咎之?」象曰借用白茅柔在下也【正义】伊川程子曰:「以隂柔处卑下之道,唯当过于敬慎而已。以柔在下,为以茅借物之象,敬慎之道也。」愚案:初六为巽之初爻,以柔附刚,在人为知有天徳而不妄行之象,借用白茅,敬慎之至,故象▯以此称之也。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正义】紫阳朱子曰:「阳过之始,而比初隂,故其象占如此。稊根也,荣于下者也。荣于下,则生于上矣。夫虽老而得女妻,犹能成生育之功也。」【余论】▯山杨氏曰:「闻之蜀僧云:四爻之刚,虽同为木,然或为杨,或为栋。栋负众榱,则木之强者也;杨为早凋,则木之弱者也。此卦本末皆弱,二近于本,五近于末,故均为木之弱也。」平庵项氏曰:「二五皆滨于泽,杨泽木也。当大过之时,故称枯焉。过则木枯也。」云峯胡氏曰:「巽为木,兑为泽,杨近泽之木,故以取象。枯杨大过,象稊初在下,象老夫九,象女妻初柔在下,象。」【存疑】洓水司马氏曰:大过刚,已过矣,止可济之以柔,不可济之以刚也。故大过之时,皆以居隂为吉,不以得位为美。

译【辨正】我认为:六五“拂经”、上九“由颐”,说的都是各自所处之道罢了。所以六五顺从上九,显示阴柔者不可凭自己任意作为;上九利于渡过大河,也不过是显示阳刚者大有作为的可能。若一定要把六五看作君主、上九看作师傅,以此对应圣人养贤的意义,这种说法就拘泥了。况且六五阴柔,哪里足以担当圣人呢?” 《象传》说:天下人都由此得到养育,虽有危险而吉祥,这是大有福庆。【通论】童溪王氏说:豫卦九四,天下人由它而得到欢乐,所以说“大有所得”;颐卦上九,天下人由它而得到养育,所以说“大有福庆”。【巽下兑上】大过:栋梁弯曲,利于有所前往,亨通。【正义】隆山李氏说:四个阳爻横列居中,有栋梁的象;上下两个阴爻柔弱无力,因此上面没有依附,下面也没有承托,怎么能不弯曲呢?大壮卦,凡是四个阳爻处在下方的也称为壮,所以用上面为栋、下面为屋宇来取象,是因为有所承载。如今阳刚过盛而无所依附,阴柔过弱而不能承载,这是栋梁将要压塌、危险非常严重的象。 《杂卦传》说:“大过,就是颠覆。”大厦倾覆,不是一根木头所能支撑的。这必定要前进求取救济,然后才可以。因此说“利有所往,亨通”。【此说正确】【辨正】我认为:大过与小过本来并不是相对待的卦,前代儒者常把二者并论,这是不对的。而且两个“过”字也有区别:“小过”的过,是经过、相过的过;“大过”的过,则是过失、过错的过。它说阳刚到了这里,失去了所依托的对象,事情已经无法施为。取象于栋梁弯曲,明明有大厦将要倾覆的意味,而《本义》反而说四阳过盛,大概不能采信。程传把“大过”解释为事情大大超过常态,与孔仲达所说“超过常理”完全相同,更加可疑。“大”本来是指阳而言,若把它解释成大事,那么《彖辞传》为什么不说“大事过”,却说“大者过乎”?况且事情虽然有大小差别,圣人因时制宜的原则却始终只有一个。如今说“某件是常事,某件是非常之事”,后世必然有人借禅让、征伐之名来行私欲,自命为“大过”,这难道不是解经者给他们提供借口吗?” 【存疑】伊川程子说:“大过,是阳爻过盛。所以称为‘大者过’,也就是大的事情超过常规。圣贤的道德功业远远超过常人,凡是事情大大超过常态的都属于这种情况。圣人完全依据人的正道行事,并不是违背义理。他制定事情,是用天下共同的正理来纠正当时的做法;有时稍微超过中道,例如行为超过通常的恭敬,服丧超过通常的哀痛,使用财物超过通常的节俭。这是先在纠正时稍有过度,然后才能达到中道,是求取中道的实际运用。所谓大过,只是常事中较大的事情,并不是违背义理。正因为事情重大,所以平常不容易见到;它比通常所见的事情大,所以称为大过。像尧、舜的禅让,商汤、周武王的放逐和征伐,都是出于道。道没有不中正、没有不合常理的,只是世人不常见,所以说它大大超过常态。” ○又说:“小过,是阴爻超过上下;大过,是阳爻超过中位。阳爻超过中位,而上下就显得柔弱了,所以形成栋梁弯曲的象。栋梁取其能够承受重物,四个阳爻聚集在中间,可以说是很重了。九三、九四都取栋梁之象,说的是承担重大责任。弯曲,是因为根部和末端柔弱,中部强而根末弱,所以弯曲。阴弱阳强,君子兴盛而小人衰微,所以利于有所前往而亨通。栋,今人称作檩。” 《彖传》说:大过,就是阳刚者过盛。栋梁弯曲,是因为根部和末端柔弱。阳刚过盛而居中,以下巽顺、上以和悦而行,利于有所前往,这样才会亨通。大过的时势,意义真是重大啊。【正义】伊川程子说:“阳刚虽然过盛,但九二、九五都得中,所以处事没有失去中道。下卦巽、上卦兑,是以巽顺和悦的方式行事。在大过的时势中,凭中道、巽顺、和悦而行,所以利于有所前往,这正是能够亨通的原因。” 紫阳朱子说:“本是指初爻,末是指上爻,弱是指阴柔。《象传》说:泽水淹没树木,这就是大过;君子因此独自挺立而不恐惧,退隐于世也没有忧闷。【正义】衡水孔氏说:“君子处在衰败艰难的时代,卓然独立,不产生畏惧。” 隐退于世间而没有忧愁烦闷。【余论】刘氏长民说:“被任用时便独立而不恐惧,不被任用时便退隐于世而无忧闷。初六,借用白茅,没有咎害。” 【正义】紫阳朱子说:“处在大过的时势中,以阴柔居于巽卦之下,过分畏惧谨慎却因此没有咎害,所以它的象如此。”白茅,是洁净的东西。【余论】汉上朱氏说:“茅这种东西,形体薄而用途重大。这是过分谨慎;过分谨慎,就是谨慎到了极点。大过之时,君子将要有所作为,来承担极其重大的事情。过分而没有咎害,大概只有过分谨慎才可以做到吧?过分并不是正道。初六持守柔顺而居于下位,不触犯阳刚,在这里过分谨慎,又有谁会怪罪它呢?” 《象传》说:借用白茅,是因为柔顺而居下位。【正义】伊川程子说:“以阴柔处在卑下的位置,只应当过分恭敬谨慎。因为柔顺居下,所以有用茅草承垫物品的象,这是恭敬谨慎的道理。” 我认为:初六是巽卦的初爻,以柔顺附着阳刚,在人事上是知道有天德而不妄自行事的象。“借用白茅”表示恭敬谨慎到了极点,所以《象传》用这一点来称说它。九二:枯杨树生出嫩芽,老年男子得到年轻女子为妻,没有不利。【正义】紫阳朱子说:“这是阳刚过盛的开始,又与初六阴爻相近,所以其象和占断如此。稊是根芽,是从下面生长、向上繁荣的东西。从下部繁荣,就会在上部生长。男子虽然年老而得到年轻妻子,仍然能够完成生育的功业。” 【余论】龟山杨氏说:“听蜀地僧人说:四个阳爻虽然同样取木为象,但有的称为杨,有的称为栋。栋承受众多椽子,是木中强大的;杨树容易早凋,是木中柔弱的。此卦根部和末端都柔弱,九二靠近根部,九五靠近末端,所以都属于木中柔弱者。” 平庵项氏说:“九二、九五都靠近泽,杨树是生长在泽边的树。处在大过的时势,所以称为枯。过盛之后,树木就会枯萎。” 云峰胡氏说:“巽为木,兑为泽;杨是靠近泽边的树,所以取来作象。枯杨是大过之象,稊初生在下是象,老夫以九为象,女妻以初爻柔顺居下为象。” 【存疑】洓水司马氏说:大过卦阳刚已经过盛,只能用柔来救济,不能再用刚来救济。所以在大过的时势中,都以居于阴位为吉,不以得位为美。

愚案:彖▯言大过之可为,在刚过而中,未尝有济之以柔之意。九二一爻,乃刚之得中者,得中即得位也。儒者多以用柔为説,而司马氏于此爻又言大过之时,不以得位为美,胥失之矣。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正义】秋山王氏曰:老夫而女妻,虽过乎常,然隂阳相与以。成生育之功则无不利也九三栋桡凶【正义】伊川程子曰:「九三以过甚之刚动,则违于中和,而拂于众心,安能当大过之任乎?故不胜其任,如栋之桡,倾败其室,是以凶也。」【存疑】伊川程子曰:「或曰:三巽体而应于上,岂无用柔之象乎?曰:言易者,贵乎识势之重轻,时之变易。三居过而用刚,巽既终而且变,岂复有用柔之义?应者,谓志相从也。三方过刚,上能繋其志乎?」愚案:以九三而遇上六,正旧例之所谓相应者也。今程子以两爻之辞难于附防,而为时势之説,又谓志相从而后谓之应,曰此非其比也。亦可以见旧例之不足据,而为其説者之凿矣。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正义】伊川程子曰:「刚强之过,则不能取于人,人亦不能亲辅之,如栋桡折不可支辅也。栋当室之中,不可加助,是不可以有辅也。」九四栋隆吉有它吝【通论】西溪李氏曰:下卦上实而下弱,下弱则上倾,故三居下卦之上而曰「栋桡,凶」;上卦上弱而下实,下实则可载,故四居上卦之下而曰「栋隆,吉」。此二爻当分上下体看。云峯胡氏曰:「屋以栋为中,三视四则在下,栋桡于下之象;四在上,栋隆于上之象。」愚案:三、四两爻正属栋位。三巽极而躁,且居凶地,则为栋桡;四所处加髙去本之弱尚逺,故为栋隆而吉。然当大过之时,阳徳向衰,已无可为。四不过差胜于三耳。观彖辞,全卦取象于栋桡,可见有它者言不隆则桡。所谓吉者,变而之吝,恐非意外之事,未可自以为安而不为之备也。【存疑】伊川程子曰:「四居近君之位,当大过之任者也。居柔为能,用柔相济,既不过刚,则能胜其任,如栋之隆起,是以吉也。隆起取不下桡之义。大过之时,非阳刚不能济。以刚处柔,为得宜矣。若又与初六之隂相应,则过也。既刚柔得宜,而志复应隂,是有它也。有它,则有累于刚,虽未至于大害,亦可吝也。或曰:『二比初则无不利,四若应初则为吝,何也?』曰:『二得中而比于初,为以柔相济之义。四与初为正应,志相繋者也。九既居四,刚柔得宜矣。复牵系于隂,以害其刚,则可吝也。』」愚案:如程▯所云,“四之吉”为以刚处柔,“四之吝”为下繋于初,语若可信者然。求之旧例,二、四两爻同为以刚处柔也,何以在二则又待下比于初而后无不利,在四则一与初应而即吝也?二之处柔不足如彼,四之处柔又如是其有余,此曷故哉?旧説之不合者多此类,学者不可以不之察也。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辨正】愚案:不桡乎下,则为隆;挠乎下,则所谓有它矣。下正。对隆而言不必指初也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正义】伊川程子曰:九五当大过之时,本以中正居尊位,而上比过极之隂,其所相济者,如枯杨之生华,虽有所发,无益于枯也。上六过极之隂,老妇也。五虽非少比,老妇则为壮矣。以士夫而得老妇,虽无罪咎,殊非美也。故云:无咎无誉。【辨正】郭氏【京】曰:爻象少夫,并误作士夫。【通论】沈氏守约曰:九二比于初,近本也,生稊之象也;九五承于上近末也生华之象也何氏《▯子》曰:「生稊则生机方长,生华则泄且竭矣。」二所举者,初初本也。又巽之主爻为木,为长,为髙。木已过而复芽,又长且髙,故有往亨之理。五所与者,上上末也。又兑之主爻为毁折,为附决,皆非木之所宜。木已过而生华,又毁且折,理无久生已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正义】伊川程子曰:「枯杨不生根而生华,旋复枯矣。安能久乎?老妇而得士夫,岂能成生育之功?亦为可丑也。」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正义】伊川程子曰:「上六以隂柔处过极,直过常,越理不恤,危亡履险蹈祸而已。如过涉于水,至灭没其顶,其凶可知。小人狂躁以自祸,盖其宜也。复将何尤?故曰无咎,言自为之,无所怨咎也。因泽之象而取涉义。」【通论】厚斋冯氏曰:「易大抵上下画停者,从中分反对为象,非他卦相应之例也。颐、中孚、小过皆然,而此卦尤明。三与四对,皆为栋象,上隆下桡也。二与五对,皆为枯杨之象,上华下稊也。初与上对,初为借用白茅之慎,上为过涉灭顶之凶也。」愚案:中分反对为象,在羣卦多有然者。乃六位自然之情势,即所谓“二多誉,四多惧,三多凶,四多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者也”。冯氏独于上下画停之卦见之,盖为旧説所蔽,故尔。

译我认为:《彖传》说大过之时所以能够有所作为,在于阳刚过盛而得中,从未有用柔来救济的意思。九二这一爻,正是阳刚得中,得中也就是得位。儒者多以使用柔顺来解释,司马氏在这一爻又说大过之时不以得位为美,都错了。《象传》说:老年男子与年轻女子为夫妻,是超越常规而相互亲与。【正义】秋山王氏说:老年男子娶年轻女子为妻,虽然超过常规,但是阴阳相互亲与,以 成就生育的功效,所以没有不利。九三:栋梁弯曲,凶险。【正义】伊川程子说:“九三以过分强刚的力量行动,就违背中和,也违逆众人的心意,怎么能承担大过的责任呢?所以不能胜任,就像栋梁弯曲,房屋倾覆一样,因此凶险。” 【存疑】伊川程子说:“有人说:九三属于巽体,又与上六相应,难道没有使用柔顺的象吗?回答说:解说《易》贵在懂得形势的轻重和时势的变化。九三居于大过之中而使用刚强,巽卦已经终结并且将要变化,哪里还有使用柔顺的意义?所谓相应,是说志向相互顺从。九三正过于刚强,上六能够牵制它的志向吗?” 我认为:九三遇到上六,正是旧例所说的相应。如今程子因为两爻的爻辞难以附会,便提出时势的说法,又说志向相互顺从之后才称为相应,说这不是相近。这也可以看出旧例不足以作为依据,而强作这种解释的人实在是穿凿附会。《象传》说:栋梁弯曲的凶险,是因为不可以得到辅助。【正义】伊川程子说:“刚强过分,就不能从别人那里取得帮助,别人也不能亲近辅助它;正如栋梁弯折,无法支撑辅助。栋梁处在房屋中央,不能再加以助力,所以说不可以得到辅助。” 九四:栋梁隆起,吉祥;另有牵累,则有遗憾。【通论】西溪李氏说:下卦上部充实而下部柔弱,下部柔弱就会使上部倾斜,所以九三居下卦之上而说“栋梁弯曲,凶”。上卦上部柔弱而下部充实,下部充实就能够承载,所以九四居上卦之下而说“栋梁隆起,吉”。这两爻应当分上下卦来看。云峰胡氏说:“房屋以栋梁为中央,九三相对于九四在下,是栋梁在下部弯曲的象;九四在上,是栋梁在上部隆起的象。” 我认为:九三、九四两爻正处在栋梁的位置。九三巽体已到极点而躁动,又居于凶险之地,所以成为栋梁弯曲;九四所处位置更高,距离根部的柔弱还远,所以成为栋梁隆起而吉祥。然而处在大过的时势中,阳德已经趋向衰微,实际上已无可作为。九四不过比九三稍好罢了。考察《彖辞》,全卦取象于栋梁弯曲,可见所谓“有它”,就是说不能隆起便会弯曲。所谓吉,转变而成为遗憾,恐怕不是意外之事,不可自以为安稳而不作准备。【存疑】伊川程子说:“九四处在接近君位的位置,承担大过的责任。居于柔位而能够使用柔顺,以柔顺来相互救济;既不过分刚强,就能够胜任,就像栋梁隆起一样,所以吉祥。隆起,取的是不向下弯曲的意思。大过的时势,非阳刚不能救济。以刚爻居柔位,是恰当的。若又与初六阴爻相应,就是过分了。既然刚柔相济得宜,而志向又同阴爻相应,这就是‘有它’。有它,就会牵累阳刚;虽然还没有造成大的危害,也可以说是遗憾。有人问:‘九二与初六相近,所以没有不利;九四如果与初六相应,为什么反而有遗憾呢?’回答说:‘九二得中而与初六相近,是以柔来相济的意思。九四与初六是正应,是志向相互牵系。九四既居柔位,刚柔已经适宜;又被阴爻牵系,就会损害它的刚强,因此可以说有遗憾。’” 我认为:如《程传》所说,“九四之吉”是因为以刚居柔,“九四之吝”是因为下方被初六牵系,这话似乎可信。但考察旧例,九二、九四同样都是以刚居柔,为什么九二还要等到下比初六之后才“无不利”,九四却一与初六相应就有遗憾呢?九二居柔不足是那样,九四居柔又如此有余,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旧说中不合之处多属于这一类,学习者不可不加以考察。〔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四两〕 《象传》说:栋梁隆起而吉,是因为没有在下部弯曲。【辨正】我认为:不在下部弯曲,就成为隆起;在下部弯曲,就是所谓“有它”。下部正是 相对于隆起而言的,不必专指初六。九五:枯杨树生出花朵;老妇得到年轻男子为夫,没有咎害,也没有声誉。【正义】伊川程子说:九五处在大过的时势中,本来以中正之德居于尊位,却向上与过盛的阴爻相亲比;它们相互救济,就像枯杨树开花,虽然有所发荣,却对枯木没有益处。上六是阴柔过盛,像老妇。九五虽不是少年,与老妇相比却算壮年。年轻男子得到老妇,虽然没有罪咎,却很不美好,所以说“无咎无誉”。【辨正】郭氏【京】说:爻象中写的是“少夫”,误作了“士夫”。【通论】沈氏守约说:九二与初六相近,靠近根部,是生出嫩芽的象;九五 承接上六,靠近末端,是生出花朵的象。何氏《玄子》说:“生出嫩芽,说明生机正在增长;生出花朵,则说明生机已经外泄并且将要耗尽。”九二所举的是初六,初六是根部。又巽卦的主爻象为木、为生长、为高。树木已经过盛却又重新发芽,又生长又高大,所以有前往而亨通的道理。九五所亲与的是上六,上六是末端。又兑卦的主爻象为毁折、为附着后断裂,这些都不是树木所适宜的。树木已经过盛又开花,再加上毁坏折断,按道理就不能长久生存了。” 《象传》说:枯杨树生花,怎么能够长久呢?老妇得到年轻男子为夫,也很可丑。【正义】伊川程子说:“枯杨不生根而只开花,很快又会枯萎,怎么能长久呢?老妇得到年轻男子为夫,哪里能够成就生育的功业?也实在可丑。” 上六:过度涉水而淹没头顶,凶险;没有咎害。【正义】伊川程子说:“上六以阴柔处在大过的极点,径直超过常规,逾越义理而不顾,只会走向危亡、履险、招祸罢了。就像过度涉水,以至于水淹没头顶,其凶险可想而知。小人狂躁而自取祸害,本来就是应当如此。又能责怪谁呢?所以说‘无咎’,是说这是自己造成的,没有什么可怨恨责怪的。因兑卦有泽水之象,所以取涉水之义。” 【通论】厚斋冯氏说:“《易》大抵上下卦画数相等的卦,都是从中间分开、以相反相对来取象,并不是采用其他卦的相应之例。颐、中孚、小过都是如此,而大过卦尤其明显。九三与九四相对,都是栋梁之象,上部隆起而下部弯曲;九二与九五相对,都是枯杨之象,上部开花而下部生嫩芽;初六与上六相对,初六是借用白茅的谨慎,上六是过度涉水而淹没头顶的凶险。” 我认为:从中间分开、以相反相对来取象,在众多卦中都有这种情况。这是六个位次自然形成的情势,也就是所谓“二多誉,四多惧,三多凶,四多功;初爻的爻辞用来比拟,最终爻则成就其事,终爻如此”。冯氏只是从上下卦画数相等的卦中看到了这一点,大概是被旧说遮蔽,所以才这样说。

【存疑】紫阳朱子曰:「处过极之地,才弱不足以济,然于义为无咎矣。盖杀身成仁之事,故其象占如此。」愚案:上六以説体之终,而处大过之极,不知时势之不可为,而冒险以求济,鲜不及矣。故有过涉灭顶之象。九家《易》谓君子犯义,小人犯刑,而家家有诛絶之罪。程子正用其説,本义所本。盖王辅嗣志在救时,及孔仲达龙逢、比干之论,然于卦体爻情未见其合。且《易》之吉凶,惟断于义理之是非,此其所以异于术数之説者也。杀身成仁而谓之凶,则圣人之作《易》,非所谓顺性命之理者矣。天下皆将避之,虽曰无咎,岂能挽乎?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正义】伊川程子曰:「过涉至溺,乃自为之,不可以有咎也。」言无所怨咎

大易择言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大易择言卷十六上元程廷祚撰▯【坎下坎上】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正义】伊川程子曰:「卦中一阳,上下二隂。阳实,隂虚。上下无据,一阳陷于二隂之中,故为坎,陷之义。陷则为险,习重也。如学、习,温习,皆重复之义也。阳实在中,为中有孚信,维心亨,维其心诚一,故能亨。通至诚,可以通金石,蹈水火,何险难之不可亨也?行有尚,谓以诚一而行,则能出险,有可嘉尚,谓有功也。不行,则常在险中矣。」紫阳朱子曰:「习,重习也。坎,险陷也。其象为水,阳陷隂,中外虚而中实也。此卦上下皆坎,是为重险,中实为有孚,心亨之象。以是而行,必有功矣。故其占如此。」平庵项氏曰:「重卦坎字在六重卦之先,故加习字以起后例。示离、震、艮、兑、巽皆当以重习起义也。乾坤不加习字者,六爻只一爻故也。」【通论】隆山李氏曰:「坎之中实,是为诚;离之中虚,是为明。中实者,坎之用;中虚者,离之用也。作《易》者,因坎离之中,而寓诚明之用,古圣人之心学也。」【余论】云峰胡氏曰:他卦亨字本义,例以为占,惟此则曰中,实为有孚心亨之象。盖他卦事之亨也,此心之亨也。阳实有孚之象,阳明心亨之象。章氏本清曰:「六十四卦独于坎卦指出心以示人,可见心在身中,真如一阳陷于二隂之内,所谓道心惟微者,此也。」【存疑】衡水孔氏曰:坎是险陷之名,习者便习之义。险难之事,非经便习,不可以行,故须便习于坎事,乃得用,故云习坎也。案诸卦之名,皆于卦上不加其字,此坎卦之名,特加习字者,以坎为险难,故特加习名。蓝田吕氏曰:「习坎,更试乎至难也。八卦,干健,坤顺,震动,艮止,离明,坎险,巽入,兑説。惟险非吉徳,君子所不取,故于坎也独以习坎为名。更试重险,乃君子所有事也。」紫岩张氏曰:「习安行不息之称,习坎险可出矣。

译【存疑】紫阳朱子说:“处在过盛的极点,才力柔弱而不足以救济,但在义理上却没有咎害。这大概是舍身成仁的事情,所以其象和占断如此。” 我认为:上六处在兑体的终点,又处于大过的极点,不知道时势已经不可作为,却冒险求取救济,很少有不遭祸患的,所以有过度涉水而淹没头顶的象。九家《易》说君子触犯义理,小人触犯刑法,各家都有诛杀断绝之罪。程子正是采用了这种说法,《本义》也是以此为依据。大概王辅嗣的意图在于挽救时局,又涉及孔仲达关于龙逢、比干的论说;然而这与卦体、爻情并不相合。况且《易》的吉凶,只根据义理的是非来判断,这正是它不同于术数之说的地方。舍身成仁却说成凶险,那么圣人作《易》就不是所谓顺应性命之理了。天下人都将因此躲避这种行为,虽说没有咎害,又怎么能够挽救局势呢?” 《象传》说:过度涉水所造成的凶险,不可以责怪。【正义】伊川程子说:“过度涉水直到溺水,都是自己造成的,不可以有所责怪。”意思是 没有什么可怨恨责怪的。《大易择言》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大易择言》卷十六 上元程廷祚撰写。【坎下坎上】习坎:有诚信,内心亨通;有所行动会得到崇尚。【正义】伊川程子说:“卦中有一个阳爻,上下有两个阴爻。阳实而阴虚,上下没有凭借,一个阳爻陷在两个阴爻之间,所以称为坎,有陷入的意义。陷入就成为险,‘习’是重叠的意思。像学习、温习,都是重复之义。阳实居中,表示内中有诚信;‘维心亨’,是说内心诚一,所以能够亨通。以至诚之心,可以感通金石,蹈行水火,还有什么险难不能亨通呢?‘行有尚’,是说以诚一之心行动,就能够走出险境,有值得嘉许的功劳。如果不行动,就会一直处在险境中。” 紫阳朱子说:“习,是重叠、重复。坎,是险陷。它的象是水,阳爻陷在阴爻之中,外虚而中实。此卦上下都是坎,是重重险阻;中实就是有诚信,是内心亨通的象。凭此而行动,必定有功。所以占断如此。” 平庵项氏说:“重卦中,坎字在六个重卦之首,所以加上‘习’字以开启后面的体例。这是表示离、震、艮、兑、巽也都应当以重叠、重复来解释。乾、坤不加‘习’字,是因为六爻只有一个爻。” 【通论】隆山李氏说:“坎卦中间充实,这是诚;离卦中间空虚,这是明。中实,是坎的作用;中虚,是离的作用。作《易》的人借坎、离中间的形态,寄寓诚与明的作用,这是古代圣人的心学。” 【余论】云峰胡氏说:其他卦中“亨”字的本义,通常都作为占断;只有这里说“中实”,是有诚信、内心亨通的象。因为其他卦说的是事情的亨通,这一卦说的是内心的亨通。阳实是有诚信的象,阳明是内心亨通的象。章氏本清说:“六十四卦中,只有坎卦指出‘心’来启示人,可见心处在身体之中,确实如同一个阳爻陷在两个阴爻之内;所谓‘道心惟微’,说的就是这个。” 【存疑】衡水孔氏说:坎是险陷的名称,习有熟习的意思。险难之事,如果不亲身经历熟习,就不能行动,所以必须熟习坎险之事,才能有所作用,因此称为“习坎”。考察各卦的名称,都在卦名上不加这个字;坎卦的名称特意加上“习”字,是因为坎表示险难,所以特意加“习”来命名。蓝田吕氏说:“习坎,是反复试验最艰难的事情。八卦中,乾为健,坤为顺,震为动,艮为止,离为明,坎为险,巽为入,兑为悦。只有险不是吉德,为君子所不取,所以坎卦独以‘习坎’为名。反复试验、重重险阻,正是君子所应当从事的事情。” 紫岩张氏说:“‘习’是安然行进而不停止的称谓。熟习坎险,就可以走出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