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易藏大易择言二十九

大易择言卷二十八

易藏 · 易经 · 已译 · 第 172–175 段

折中曰:案六爻以鸿取进象,自水涯以至山上,自逺而近,自下而髙也。干为最逺,是士之将进而不茍进者故在诗曰:「置之河之干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二虽近为时用,渐于磐矣,而不忘不素餐之义,所谓达不变塞者也。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防。【辨正】愚案:九三以失位之刚,处艮体之极,而不知有时措之宜。夫征不复,以已所行为是,往而不能反也。妇孕不育,以已所见为是,执而不能化也。以此而进,不亦凶乎?防非必外,防凡为我害者皆是也。斯时而有以自杜其执一害道之萌,则天徳可见,而转败为功矣。旧説未敢谓然。○夫征不复二句,即艮其限,列其夤之意。利御防,即蒙卦「利用御防」之意,皆艮体也。【存疑】伊川程子曰:「四隂在上,而密比阳所説也;三阳在下,而相亲隂所从也。二爻相比而无应,相比则相亲而易合,无应则无适而相求,故为之戒。夫谓三三,若不守正而与四合,是知征而不知复,不复谓不反顾义理。妇谓四,若以不正而合,则虽孕而不育,葢非其道也。如是则凶也。」象曰:夫征不复,离羣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防,顺相保也。【辨正】愚案:羣丑同类也。离羣丑者,犹言离羣独游也。失其道者,言所守不得其宜也。斯时,惟宜去其害我者,以从天徳,则可以转败而为功。故曰:顺相保也。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正义】山阳王氏曰:「或得其桷,遇安栖也。」临淄房氏曰:「进而渐于木,失所也。或得劲直之桷,可容托足而安栖,谓上附于五,故无咎【房氏此説可谓明于巽之本义】紫阳朱子曰:「鸿不木栖,桷平柯也。或得平柯,则可以安矣。」【辨正】愚案:干、磐、陆、木、陵诸象,皆取渐进而上之意。以为鸿不木栖,似犹未确。爻辞言,或者谓髙则易危,茍能自得安身之道,乃可以无咎也。【存疑】伊川程子曰:「当渐之时,四以隂柔进据刚阳之上,阳刚而上进,岂能安处隂柔之下?故四之处,非安地,如鸿之进于木也。木渐髙矣,而有不安之象。鸿趾连接,不能握枝,故不木栖。桷横平之柯,唯平柯之上乃能安处。谓四之处本危,或能自得安宁之道,则无咎也。如鸿之于木,本不安,或得平柯而处之,则安也。四居正而巽顺,宜无咎者也。必以得失言者,因得失以明其义也。」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辨正】愚案:巽卦以依附天徳为义,四之得桷,正合其理,故曰「顺以巽也」。凡言「顺以巽」者,皆谓顺乎天徳。蒙之六五,亦谓童蒙能自止以从上九也。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嵗不孕,终莫之胜,吉。【辨正】愚案:九五位之至高者,故以陵喻。人之处此,贵其徳之足称。妇三嵗不孕,言患得之意,乆而不萌于心也。终莫之胜,言外诱之来,终不能夺吾之所好也。如此,则其进必以渐,而徳之足以称其位也,明矣。其吉为何如者?【存疑】山阳王氏曰:进得中位,而隔乎三四,不得与其应合,故妇三嵗不孕也。各履正而居中,三四不能乆塞其涂者也,不过三嵗,必得其愿矣。伊川程子曰:「陵髙阜也,鸿之所止,最髙处也。象君之位,虽得尊位,然渐之时,其道之行,固亦非遽与二为正应,而中正之徳同,乃隔于三四,三比二,四比五,皆隔其交者也,未能即合,故三嵗不孕。然中正之道,有必亨之理,不正岂能隔害之?故终莫之能胜,但其合有渐耳,终得其吉也。以不正而敌中正,一时之为耳,乆其能胜乎?」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辨正】愚案:五有刚中之徳,而自行其志,故曰得所愿也。愿犹中以行愿之愿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正义】衡水孔氏曰:上九最居上极,是进处髙洁,故曰「鸿渐于陆」也。其羽可用为仪,吉者居无位之地,是不累于位者也。处高而不以位自累,则其羽可用为物之仪表,可贵可法也。伊川程子曰:「上九在至髙之位,又益上进,是出乎位之外。在它时则为过矣,于渐之时,居巽之极,必有其序。如鸿之离所止,而飞于云空,在人则超逸乎常事之外者也。进至于是而不失其渐,贤达之髙致也,故可为仪法而吉也。」羽,鸿之所用进也。以其进之用,况上九进之道也。【辨正】紫阳朱子曰:「胡氏、程氏皆云,陆当作逵,谓云路也。今」以韵读之良是折中曰:「陆字与九三重,故先儒改作逵字以叶韵。然逵,仪古韵,实非叶也。意者陆乃阿字之误?阿,大陵也。进干陵,则阿矣。仪古读俄,正与阿叶。诗云:『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见君子,乐且有仪。」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译折中说:考察六爻,都取鸿雁渐进的象,从水边直到山上,由远到近,由下到高。干是最远之处,象征士人将要进身却不苟且求进,所以《诗经》说:“把它放在河边,那位君子啊,不是白白享受俸禄。”六二虽然已经接近而被时世所用,渐渐进到磐石之处,却没有忘记不白食俸禄的道理,这就是所谓通达时不改变困塞时的操守。九三:鸿雁渐渐飞到陆地上。丈夫出征后不再回来,妇人虽怀孕却不能生育,凶。利于抵御防备。【辨正】我考察:九三以失位的阳刚,处在艮体的极端,却不知道应当因时制宜。‘丈夫出征不再回来’,是把自己所做的当成正确,去了便不能返回;‘妇人怀孕却不能生育’,是把自己所见的当成正确,固执坚持而不能改变。这样进取,难道不凶吗?所谓防备,并不一定是防外在之物;凡是会伤害我的,都属于应防之物。在这时如果能够自行堵住固执于一端、损害正道的苗头,就能显现天德,并把失败转化为成功。旧说我不敢认为正确。“丈夫出征不再回来”这两句,就是“艮其限,列其夤”的意思。“利于抵御防备”,就是蒙卦“利于用来抵御防备”的意思,这些都属于艮体。【存疑】伊川程子说:“四是阴爻,在上面紧密接近阳爻,所以为阳爻所喜悦;三是阳爻,在下面亲近阴爻,所以是阴爻所依从的。二爻彼此接近却没有应合,彼此接近便亲昵而容易结合,没有应合便没有适当对象可以相求,所以对此加以戒告。‘夫’指九三,如果不守正而与六四结合,就是只知前进而不知返回;所谓不返回,是说不再顾念义理。‘妇’指六四,如果以不正当的方式结合,那么即使怀孕也不能生育,因为那不是正道。这样就是凶。” 《象传》说:丈夫出征不再回来,是离开同类而独行;妇人怀孕却不能生育,是失去了正道;利于抵御防备,是顺从正道而彼此保全。【辨正】我考察:“群丑”是同类。“离群丑”,就是说离开同类而独自行走。“失其道”,是说所坚守的没有合乎时宜。在这种时候,只有去除那些伤害自己的事物,顺从天德,才可以把失败转化为成功。所以说“顺从正道而彼此保全”。六四:鸿雁渐渐飞到树上,或许得到它的横木,无咎。【正义】山阳王氏说:“或许得到横木,就是遇到了可以安稳栖息的地方。” 临淄房氏说:“进而渐渐到了树上,是失去了适宜的位置;或许得到坚硬平直的横木,可以容纳它停足而安稳栖息。这里是说六四向上依附九五,所以无咎。【房氏这个说法,可以说明白了巽卦的本义。】” 紫阳朱子说:“鸿雁不栖息在树上,‘桷’是平直的树枝。或许得到平直的树枝,就可以安稳了。” 【辨正】我考察:“干、磐、陆、木、陵”等象,都取渐渐向上进展的意思。若说鸿雁不栖息在树上,似乎仍不够确切。爻辞说“或许”,是说位置越高越容易危险;如果能够自己找到安身的方法,才可以无咎。【存疑】伊川程子说:“在渐进的时候,六四以阴柔之质进而处在阳刚之上。阳刚而又向上进取,哪里能够安然处在阴柔之下?所以六四所处并不是安稳之地,正如鸿雁进到树上一样。树已经渐渐升高,便有不安的象。鸿雁的脚趾相连,不能握住树枝,所以不栖息在树上;‘桷’是横平的树枝,只有在平直的树枝上才能安处。这是说六四本来处于危险之地,或许能够自行找到安宁的方法,就可以无咎。正如鸿雁到了树上本来不安,或许得到平直的树枝而栖息,就安稳了。六四居正而柔顺,理应无咎。之所以一定要从得失来说,是借得失来阐明其中的道理。” 《象传》说:或许得到它的横木,是顺从而又柔顺。【辨正】我考察:巽卦以依附天德为义,六四得到横木,正合乎这个道理,所以说“顺从而又柔顺”。凡是说“顺以巽”的,都是说顺从天德。蒙卦六五也是说,童蒙能够自我止息而跟从上九。九五:鸿雁渐渐飞到山陵上;妇人三年不能怀孕,最终没有什么能胜过它,吉。【辨正】我考察:九五处在最高的尊位,所以用“陵”来比喻。人处在这个位置,贵在他的德行足以与地位相称。“妇人三年不能怀孕”,是说患得患失的念头,过了很久也没有在心中萌发。“最终没有什么能胜过它”,是说外来的诱惑最终不能夺走我所喜好的东西。这样进取必然有次序,而德行也足以与地位相称,这是很清楚的。这样的吉,又该是怎样的呢?【存疑】山阳王氏说:进身而得到中位,却被六三、六四隔开,不能与自己的应爻相合,所以说妇人三年不能怀孕。双方都居正而得中,六三、六四不能长久阻塞它的道路;不过三年,必定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伊川程子说:“陵是高大的土阜,是鸿雁所能停留的最高处,象征君主之位。虽然得到尊贵的地位,但在渐进之时,其道的推行本来不能立即与六二形成正应;二、五的中正之德相同,却被六三、六四隔开:六三接近六二,六四接近九五,都隔断了它们的交往,所以不能立即相合,于是说三年不能怀孕。然而中正之道有必然亨通的道理,不正之物哪里能长久隔绝并伤害它?所以最终没有什么能够胜过它,只是相合需要有次序,最终仍得到吉祥。以不正对抗中正,只是一时的事情,时间久了难道还能胜过它吗?” 《象传》说:最终没有什么能胜过它,吉,是因为得到了所愿。【辨正】我考察:九五有刚健而居中的德行,并且自行推行自己的志向,所以说“得到了所愿”。愿 就是“居中而实行愿望”的“愿”。上九:鸿雁渐渐飞到陆地上,它的羽毛可以用来作为仪表,吉。【正义】衡水孔氏说:上九处在最上面的极位,是进身而处于高洁之境,所以说“鸿雁渐渐飞到陆地上”。它的羽毛可以用来作为仪表而吉,是因为处在无位之地,不受地位牵累。处于高位却不被地位所累,那么它的羽毛就可以作为万物的仪表,值得珍视,也值得效法。伊川程子说:“上九处于极高的位置,又更加向上进取,是超出职位之外。在其他时候这样做就是过分;在渐进之时,处在巽卦的极点,必定仍有次序。正如鸿雁离开停留之处,飞入云天;在人而言,就是超脱于通常事务之外。进到这个地步而不失去渐进的次序,是贤达之人的高尚情趣,所以可以作为仪法而吉。‘羽’是鸿雁借以进取的东西,用鸿雁进取的凭借来比喻上九进身的道路。” 【辨正】紫阳朱子说:“胡氏、程氏都说‘陆’应当作‘逵’,说是云路。现在……” 按韵读来,确实很是如此。折中说:“考察‘陆’字与九三重复,所以先儒改作‘逵’字来押韵。然而‘逵’与‘仪’属于古韵,实际上并不押韵。或许‘陆’是‘阿’字的错误?‘阿’是大山陵。进到干、陵之后,就到了阿。‘仪’在古代读作‘俄’,正好与‘阿’押韵。《诗经》说:‘青翠茂盛的莪草,生长在那中央的山阿。’既然见到了君子,便快乐而且有仪表。” 《象传》说:它的羽毛可以用来作为仪表,吉;这是因为不可扰乱其秩序。

【正义】伊川程子曰:「君子之进,自下而上,由防而着,跬歩造次,莫不有序。不失其序,则无所不得其吉。故九虽穷髙,而不失其吉,可用为仪法者,以其有序而不可乱也。」紫阳朱子曰:「渐进愈髙,而不为无用,其志卓然,岂可得而乱哉?」【通论】云峯胡氏曰:二居有用之位,有益于人之国家,而非素饱者;上在无用之地,亦足为人之仪表,而非无用者。二志不在温饱上,志卓然不可乱。士大夫之出处于此,当有取焉。▯【兑下震上】归妹征凶无攸利【正义】紫阳朱子曰:「妇人谓嫁曰归,妹,少女也。兑以少女,而从震之长男,而其情又为以説而动,皆非正也。故卦为归妹,而卦之诸爻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皆以柔乗刚,故其占贞凶而无所利也。」张氏彦陵曰:「妹乃少女,而从长男,又其情以説而动,是其情胜而不计乎匹偶之宜者,故为归妹。所归在妹,不正可知,故凶而无所利也。」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乗刚也。」【正义】伊川程子曰:隂阳交感,男女配合,天地之常理也。归妹,女归于男也,故云天地之大义也。男在女上,隂从阳动,故为女归之象。天地不交,则万物何从而生?女之归男,乃生生相续之道,是人之终始也。以二体释归妹之义,男女相感,故以説而动。所归者,妹也。所以征则凶者,以诸爻皆不当位也。不惟位不当也,又有乗刚之过。男牵欲而失其刚,妇狃説而忘其顺,所以凶,无所往而利也。平庵顷氏曰:「有男女,然后有夫妇,天地之大义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人之终始也。」愚案:归妹与渐反对者,渐动于礼,归妹动于情也。动于礼者无▯,动于情者其▯不可胜言矣。《▯一则曰天地之大义,一则曰人之终始,所以深明人伦之重,而欲动情胜之不可也。説也,动也,卦体不可谓之不正,而此卦説与动合,且内説而外动,则以説为主,而不得谓之皆正矣。説而不正,曰位不当;动而不正,曰柔乗刚。有此二者,故彖辞直断之曰:「征凶,无攸利」,而无他説矣。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辨正】愚案:雷动于上,泽説于下,此和而不流之象也。君子观其象,而致谨于人伦之始,以永终者,保其和;以知敝者,节其流。此用归妹之道也。旧説似未确。【存疑】紫阳朱子曰:「雷动泽随,归妹之象。君子观其合之不正,知其终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正义】衡水孔氏曰:征吉者,少长非偶,为妻而行,则凶;为娣,而行则吉兰氏惠卿曰:「跛者不能以专行,依人乃可娣妾之道。承正室以行,则吉。」【辨正】愚案:初乃下位,故为归妹以娣之象。娣以位言,不以徳言也。程传谓刚阳为妇人贤贞之徳,未确。【通论】折中曰:「案初在下娣之象,凡女之归,不待六礼备者,为失礼;惟娣可以从归,而不嫌于失礼。少长非偶者,为失时;惟娣可以待年,而不嫌于失时。是卦义虽凶,而于初则无嫌,故变征凶而为征吉也。」【存疑】伊川程子曰:「女之归,居下而无正应娣之象也。刚阳在妇人为贤贞之徳,而处卑顺娣之贤正者也。处説居下为顺义,娣之卑下,虽贤何以能为?不过自善其身以承助其君而已。如跛之能履,言不能及远也。然在其分为善,故以是而行则吉也。」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正义】东谷郑氏曰:少女防而在下,以娣媵而归,乃其常也。娣媵不能成内助之功,虽有其徳,如跛者之履耳。跛者之履,虽不足以有行,然亦可以行者,以其佐小君,能相承助也。如是而征,则为安分,故吉。【辨正】愚案:下位,喻少女;以少女为娣,乃婚嫁之常道,故曰。以恒本义,谓有常乆之徳,亦未确。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通论】双湖胡氏曰:初二跛眇,兑毁折,象履卦六三,亦兑体。故取象同愚案:履卦六三一爻,以隂柔在上下五刚之间,故兼取跛眇之象,以其不克负荷之甚也。此卦初二两爻分取跛眇之象者,初在下而至贱,跛言其行之不正也。二处内而不明,眇言其视之不正也。跛则不宜妄行,故履而能践贵者之迹,则征吉。眇则不宜妄视,故甘处幽暗,则得其正而利。与履卦兑体虽同,而取象有别。○幽人处内而不见外之象。

译【正义】伊川程子说:“君子的进身,是由下而上,由隐微而显著;即使在极短的步履和仓促时刻,也没有不合乎次序的。只要不失去次序,就没有什么不能得到吉祥的。所以九虽处于极高之处,仍不失其吉,可以作为仪法,是因为它有次序而不可扰乱。” 紫阳朱子说:“渐进得越来越高,却不是变得毫无用处;他的志向卓然不群,哪里能够扰乱他呢?” 【通论】云峰胡氏说:六二处在有用的职位上,对人的国家有益,并不是白白享受俸禄的人;上九处在无用的地位上,却也足以成为人的仪表,并不是无用之人。六二的志向不在温饱,志向卓然,也不可扰乱。士大夫进退出处于此,应当有所取法。【兑下震上】归妹:出征凶,没有什么可以有利。【正义】紫阳朱子说:“妇人称出嫁为‘归’;‘妹’是少女。兑卦代表少女,跟从震卦的长男,而且她的情感又是因喜悦而行动,这些都不是正道。所以卦名为归妹;卦中的各爻从二至五都不得正,九三、九五又都是柔爻乘在刚爻之上,所以占问守正则凶,没有什么有利。” 张氏彦陵说:“妹是少女,却跟从长男;而且她的情感因喜悦而行动,这是感情胜过理智,不考虑婚配是否适宜,所以称为归妹。出嫁的是少女,可知其中不正,因此凶而无所利。” 《彖传》说:“归妹,是天地的大义。天地不交合,万物就不能兴盛;归妹,是人类生命的终始。因喜悦而行动,所归的是少女。出征凶,是因为爻位不相当。没有什么可有利,是因为柔爻乘在刚爻之上。” 【正义】伊川程子说:阴阳交感、男女配合,是天地的常理。归妹,是女子嫁给男子,所以说是天地的大义。男子在女子之上,阴顺从阳而行动,所以形成女子出嫁的象。天地不交合,万物又从哪里产生?女子嫁给男子,是生生不息、相续不断的道路,是人类生命的终始。用上下两个卦体来解释归妹的意义:男女相互感应,所以因喜悦而行动;所归的是少女。之所以出征就凶,是因为各爻都不当位。不仅爻位不当,而且还有柔爻乘刚的过失。男子被欲望牵引而失去刚健,妇人沉溺于喜悦而忘记柔顺,所以凶,无论到哪里都无所利。” 平庵项氏说:“有男女,然后有夫妇,这是天地的大义;有夫妇,然后有父子,这是人的终始。” 我考察:归妹与渐是相反相对的卦;渐是依礼而行动,归妹是任情而行动。依礼行动没有弊害,任情行动的弊害则不可胜数。《传》一处说是天地的大义,一处说是人的终始,都是为了深切说明人伦关系的重要,说明不能任由感情压倒正道。“说”是喜悦,“动”是行动;卦体不能说不正,但此卦喜悦与行动相合,而且内卦为喜悦、外卦为行动,便是以喜悦为主,不能说完全合乎正道。喜悦而不正,称为“位不当”;行动而不正,称为“柔乘刚”。有这两点,所以《彖辞》直接断定说:“出征凶,无所利。”此外没有别的说法。《象传》说:泽上有雷,就是归妹。君子因此在事情开始时就谨慎于人伦,以求长久维持终局,并知道其中的弊害。【辨正】我考察:雷在上面发动,泽在下面喜悦,这是和谐却不随波逐流的象。君子观察这个象,在人伦关系开始时就极其谨慎;所谓求长久终局,是保持这种和谐;所谓知道弊害,是节制它的流变。这就是运用归妹之道。旧说似乎不够确切。【存疑】紫阳朱子说:“雷发动而泽随从,是归妹的象。君子观察这种结合不正,便知道它的结局会有弊害。”推及世间事物,没有不是这样的。初九:少女出嫁时作为娣,像跛者也能行走;出征吉。【正义】衡水孔氏说:出征吉,是因为年少与年长不是相配的正偶;若以正妻身份出嫁,就凶;若作为娣 出嫁,就吉。兰氏惠卿说:“跛者不能独自行走,依靠别人,正是娣妾之道。承接正室而出嫁,就吉。” 【辨正】我考察:初九处在下位,所以象征少女出嫁而作为娣。‘娣’是就地位而言,不是就德行而言。程传把阳刚说成妇人的贤贞之德,不够确切。【通论】折中说:“考察初九处在下位,是娣的象。凡女子出嫁,不等六礼完备就出嫁,是失礼;只有作为娣才可以随同正室出嫁,而不算失礼。年少与年长不是正偶,是失时;只有作为娣才可以等待年长,而不算失时。因此卦义虽然凶,但对初九没有可嫌之处,所以把‘出征凶’变为‘出征吉’。” 【存疑】伊川程子说:“‘须’是等待的意思。等待,就是还没有找到适合出嫁的对象。” 《象传》说:少女出嫁而作为娣,是合乎常规;像跛者也能行走而吉,是因为承接、辅助正室。【正义】东谷郑氏说:少女处在下位,以娣媵身份出嫁,是她正常的处境。娣媵不能成就辅佐内政的功劳,即使有德,也如同跛者行走一样。跛者行走虽然不足以远行,但也能够行走,是因为她辅佐小君,能够承接并帮助正室。这样出嫁,是安守本分,所以吉。【辨正】我考察:下位比喻少女;以少女身份作娣,是婚嫁的常道,所以这样说。“以恒”的本义,是说具有恒常长久的德行,这种解释也不够确切。九二:眼睛有缺陷却能看见;利于幽居之人的守正。【通论】双湖胡氏说:初九、九二分别取跛、眇之象,是因为兑有毁折之象;履卦六三也是兑体。所以取象相同。我考察:履卦六三一爻,以阴柔处在上下五个刚爻之间,所以兼取跛、眇的象,说明它极其不能承担重任。此卦初九、九二两爻分别取跛、眇之象:初九处在下位而极其卑下,“跛”是说行动不正;九二处在内卦而不明,“眇”是说观察不正。跛者不宜妄自行走,所以如果只是依循并能践履尊贵者的足迹,出征便吉;眇者不宜妄自观看,所以甘愿处在幽暗之中,便能得到正道而有利。它与履卦同属兑体,但取象有所不同。幽居之人,是处在内卦而看不见外界的象。

【存疑】伊川程子曰:九二阳刚而得中,女之贤正者也。上有正应,而反隂柔之质,动于説者也。乃女贤而配不良,故二虽贤不能自遂,以成其内助之功,适可以善其身而小施之,如眇者之能视而已,言不能及远也。男女之际,当以正礼。五虽不正,二自守其幽静贞正,乃所利也。二有刚正之徳,幽静之人也。二之才如是,而言利贞者,言宜于如是之贞,非不足而为之戒也【案:利幽人之贞,实戒辞也】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存异】石涧俞氏曰:曰未变常,谓嫁者女子之常,九二不愿嫁,似乎变常,然能以幽静自守,是亦女徳之常,未为变常也。瞿唐来氏曰:「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此妇道之常也。守幽人之贞,则未变其常矣。」愚案:利幽人之贞言,眇而能不妄视,乃得处幽之道,而可常守者,传言未变,常此正释利贞之意也。俞氏、来氏二説,俱不可从。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正义】紫阳朱子曰:六三,隂柔而不中正,又为説之主,女之不正,人莫之取者也,故为未得所适而反归为之象。或曰:须女之贱者。折中曰:「须当从本义,贱女之解为是。」【辨正】愚案:六三处説体之极,欲动情胜,不择所为,而甘出于至贱,故为归妹以须之象,其可耻甚矣。已而媿悔忽生,反归以娣,不知其去以须,间不容寸。何则?初位最下,故以娣而无所嫌。三于爻位稍髙矣,而亦为之可乎?故爻辞不待言其凶咎,而彖辞之征凶,葢即指此。【存疑】伊川程子曰:「须待也。待者,未有所适也。」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正义】汉上朱氏曰:六三居不当位,徳不正也。柔而上刚,行不顺也。为説之主,以説而动,动非礼也。如是则贱矣,故曰未当也。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正义】安定胡氏曰:「刚阳之质,不为躁进,故待其礼之全备,俟其年之长大,然后归于君子,斯得其时也。」迟待也。【通论】紫阳朱子曰:「正与六三相反。」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正义】衡水孔氏曰:嫁宜及时,今乃过期而迟归者,此嫁者。之志欲有所待而后乃行也伊川程子曰:「所以愆期者,由己而不由彼,乃其意欲有所待,待得佳配而后行也。」石涧俞氏曰:「爻辞言愆期,而爻传直述其志,以见愆期在我,而不茍从人。葢有待而行,非为人所弃也。行,谓出嫁。《诗·泉水》云:『女子有行』,是也。」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防望,吉【正义】紫阳朱子曰:六五柔中居尊,尚徳而不贵餙,故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然女徳之盛,无以加此,故又为月防望之象,而占如之则吉也。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正义】伊川程子曰:「五以柔中,在尊髙之位,以尊贵而行中道也。柔顺降屈,尚礼而不尚餙,乃中道也。」秋山王氏曰:「上二句举爻辞,下二句释之也。言五居尊位而用中,故能以至贵而行其勤俭谦逊之道也。」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正义】紫阳朱子曰:「上六以隂柔居归妹之终,而无应,约婚而不终者也,故其象如此,而于占为无所利也。」【通论】云峯胡氏曰:「曰女曰士,未成夫妇也,先女而后士,罪。」在女也,故无攸利之占,与卦辞同。愚案:彖辞之不美,无过于此卦者。实以内説外动成体之故,而六三处説之极,上六处动之极,辞并不佳。是彖辞之征凶,无攸利,惟此二爻当之。彖传曰:「无攸利,柔乗刚也。」即乗刚多▯于震之隂爻之例,无可疑者。曰「征凶,位不当也」,与六三彖传之「未当」,亦岂有二义乎?观此,则彖辞之不美,在戒夫説与动之不正者,昭然矣。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余论】童溪王氏曰:「专取虚筐无实为言者,上六女子也。」

大易择言卷二十八

译【存疑】伊川程子说:九二阳刚而得中,是女子贤良守正的象。上面有正应,却反而是阴柔之质、容易因喜悦而行动的六五。于是成为女子贤良而配偶不善,所以九二虽贤,也不能自行实现以成就辅佐内政的功业,只能修养自身而略微施展,正如眼睛有缺陷却能看见一样,说明不能看得长远。男女相处应当遵循正礼。六五虽不正,九二自己守持幽静贞正,这才是有利。九二有刚正之德,是幽静的人。九二的才能如此,爻辞却说利于守正,是说适宜保持这样的贞正,并不是因为能力不足而加以警戒。【按:‘利幽人之贞’实际上是戒辞。】《象传》说:利于幽居之人的守正,是因为没有改变常道。【存异】石涧俞氏说:说“没有改变常道”,是说女子出嫁是女子的常道。九二不愿出嫁,似乎改变了常道;但能够以幽静自守,这也是女子德行的常道,因此仍没有改变常道。瞿唐来氏说:“一旦与他结为夫妻,终身都不改变,这是妇道的常道。守持幽居之人的贞正,就没有改变常道。” 我考察:“利于幽居之人的守正”,是说眼睛有缺陷却能够不妄自观看,于是得到处于幽暗之中的道理,并且可以长久守持;《象传》说“没有改变常道”,正是在解释“利于守正”的意思。俞氏、来氏的两种说法都不能采用。六三:少女出嫁时作为须;后来返回而作为娣。【正义】紫阳朱子说:六三阴柔而不中正,又是兑卦的主爻,是不正的女子,没有人愿意娶她,所以形成还没有找到归宿、返回而作娣的象。有人说:“须”是卑贱的女子。折中说:“‘须’应当依本义解释,以卑贱女子解释是正确的。” 【辨正】我考察:六三处在兑体的极点,欲望发动、感情胜过理智,不选择所作所为,甘愿处于极其卑贱的地位,所以形成“少女出嫁而作为须”的象,实在可耻。后来羞愧悔恨忽然产生,返回而作娣,却不知道从作为须到作为娣之间几乎没有间隔。为什么呢?初九处在最下位,所以作为娣没有嫌疑;六三的爻位稍高,却也能这样做吗?所以爻辞不必再说它的凶咎,《彖辞》所说的“出征凶”,大概就是指这一爻。【存疑】伊川程子说:“须是等待的意思。等待,就是还没有找到适宜的归宿。” 《象传》说:少女出嫁而作为须,是不合宜。【正义】汉上朱氏说:六三居位不当,德行不正;以柔而居上刚,行动不顺;又是兑卦之主,以喜悦而行动,行动不合礼。这样就卑贱了,所以说“不合宜”。九四:少女出嫁错过期限,迟迟出嫁,是因为有所等待的时机。【正义】安定胡氏说:“阳刚的资质,不会急躁求进,所以等待礼仪完备,等到年岁长大,然后嫁给君子,这才得到适宜的时机。”迟,是等待的意思。【通论】紫阳朱子说:“这正好与六三相反。” 《象传》说:错过婚期的志向,是有所等待以后才行动。【正义】衡水孔氏说:女子出嫁应当及时,如今却过期而迟迟出嫁,是因为这个出嫁女子 的心意,是想有所等待以后才行动。伊川程子说:“之所以错过婚期,是由自己决定而不是由对方决定;她的心意是想有所等待,等到遇到好的配偶以后才出嫁。” 石涧俞氏说:“爻辞说错过婚期,而爻传直接说明她的志向,以显示错过婚期在于自己,并不是苟且顺从别人。所谓有所等待后再行动,并不是被别人抛弃。‘行’,是指出嫁。《诗经·泉水》说‘女子有行’,就是这个意思。” 六五:帝乙嫁出妹妹。她的衣袖,不如她娣妾的衣袖华美。月亮将近望日,吉。【正义】紫阳朱子说:六五阴柔而居中,处在尊位,却崇尚德行而不看重装饰,所以形成帝乙之女下嫁而服饰不盛的象。然而女子德行的盛美,没有比这更高的了,所以又形成月亮将近望日的象,占问如此则吉。《象传》说:帝乙嫁出妹妹,她的衣袖不如她娣妾的衣袖华美;是因为她的爻位居中,以尊贵的身份实行谦逊之道。【正义】伊川程子说:“六五以柔居中,处在尊高的位置,却以尊贵的身份实行中道。柔顺而自我降屈,崇尚礼仪而不崇尚装饰,这就是中道。” 秋山王氏说:“上面两句是列举爻辞,下面两句是解释它。意思是六五处在尊位而守中,所以能够以极其尊贵的身份实行勤俭谦逊之道。” 上六:女子捧着竹筐,里面没有东西;男子割羊,却没有血。没有什么可以有利。【正义】紫阳朱子说:“上六以阴柔处在归妹的终点,又没有应爻,是约定婚姻却没有完成的象,所以呈现这样的象,占问则无所利。” 【通论】云峰胡氏说:“先说女子,后说男子,说明还没有成为夫妻;先说女子而后说男子,罪过在女子。” 所以在女子方面,占问为无所利,与卦辞相同。我考察:《彖辞》所说的不美,没有超过此卦的。实在是因为内卦喜悦、外卦行动而形成卦体;六三处在喜悦的极点,上六处在行动的极点,爻辞都不好。所以《彖辞》所说“出征凶,无所利”,只有这两爻承担。彖传说“无所利,是因为柔爻乘在刚爻之上”,正是柔爻乘刚多见于震卦阴爻的例子,没有可疑之处。说“出征凶,是因为爻位不当”,与六三《象传》所说的“不合宜”,难道有两个意思吗?由此看来,《彖辞》之所以说得不好,是在警戒喜悦与行动的不正,这一点很明显。《象传》说:上六没有实物,是因为捧着空筐。【余论】童溪王氏说:“专门取空筐无实物来说,是因为上六是女子。” 《大易择言》卷二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大易择言卷二十九上元程廷祚撰▯【离下震上】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正义】伊川程子曰:「丰之时,人民之繁庶,事物之殷盛,治之岂易?周为可忧虑。宜如日中之盛,明广照,无所不及,然后无忧也。」何氏元子曰:「丰有忧道焉,而云勿忧,葢于此有道焉,可不必忧也。其道安在?亦曰致丰之本,即保丰之道。何以致丰?离明主之而震动将之也。宜常如日之方中,使其明无所不及,则幽隠毕照,斯可永保夫丰亨矣。」【辨正】愚案:宜日中一説,以为盛明广照;一説以为过盛当衰。然观彖辞传「宜日中,宜照天下也」,则前説为优。至「日中则昃」,乃别意。【通论】平庵项氏曰:「丰卦皆以明为主,故下三爻皆明而无咎,上三爻皆暗,以能求明为吉,不能求为凶,此所以宜日中也。」云峯胡氏曰:「丰之大,有亨道焉。大则必通也。亦有忧道焉,大则可忧也。不必过于忧,如日之中,斯可矣。泰、晋、夬、家人、升皆曰勿恤,此曰勿忧,皆当极盛之时,常人所不忧,而圣人所深忧。其辞曰勿忧,深▯之辞,非谓无忧也。」【余论】兼山郭氏曰:「丰者,盛大之名。盛大所以亨,然物极盛大者,忧必将至。日过中则昃,丰过盛则衰。圣人欲持满以中,故言宜日中。」紫阳朱子曰:「丰,大也。以明而动,盛大之势也。故其占有亨道焉。然王者至此盛极当衰,则又有忧道焉。圣人以为徒忧无益,但能守常不至于过盛则可矣。故戒以勿忧,宜日中也。」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正义】伊川程子曰:「丰者,盛大之义。离明而震动,明动相资而成丰大也。王者有四海之广,兆民之众,极天下之大也。故丰大之道,唯王者能致之。所有既大,其保之、治之之道,亦当大也。故王者之所尚,至大也。所有既广,所治既众,当忧虑其不能周及,宜如日中之盛,明普照天下,无所不至,则可勿忧矣。如是然后能保其丰大。保其丰大,岂小才小知之所能也?」既言丰盛之至,复言其难,常以为诫也。日中极盛则当昃昳,月既盈满则有亏阙。天地之盈虚,尚与时消息,况人与鬼神乎?盈虚谓盛衰,消息谓进退。天地之运,亦随时进退也。鬼神谓造化之迹,于万物盛衰可见其消息也。于丰盛之时而为此诫,欲其守中,不至过盛,处丰之道,岂易言哉!折中曰:案以明而动,所以致丰。可见处丰者之必明也。卦爻之义,皆欲其明而防其昏。故传先▯此义,以示玩辞之要。愚案:日中则昃,以下乃言盛极当衰,以明可忧之意。日中不与彖辞“日中”同,旧解谓日当中而又不可过中,曲説也。【余论】紫阳朱子曰:「丰卦彖许多言语,其实只在『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数语上。言盛已极,常湏谨谨保守得日中时候,方得不然,便是偃仆倾壊了。」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正义】衡水孔氏曰:断决狱讼,须得虚实之情;致用刑罚,必得轻重之中。若动而不明,则滛滥斯及。故君子象于此卦,而折狱致刑。伊川程子曰:「雷电皆至明,震并行也。二体相合,故云皆至明。动相资,成丰之象。离明也,照察之象;震动也,威断之象。折狱者必照其情实,唯明克允;致刑者以威于奸恶,唯断乃成。故君子观雷电明动之象,以折狱致刑也。」汉上朱氏曰:「电,明照也,所以折狱;雷,威怒也,所以致刑。」【通论】东坡苏氏曰:「传曰:『为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故《易》至于雷电相遇,则必及刑狱,取其明以动也。至于离与艮相遇,曰『无折狱,无留狱』,取其明以止也。」紫阳朱子曰:「噬嗑,明在上,是明得事理,先立这法在此,未有犯威,人留待异时之用,故云『明罚饬法』。丰,威在上,明在下,是用这法时,湏是明见下情曲折,方得,不然威动于上,必有过错也,故云『折狱致刑』。」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徃,有尚。【正义】瞿唐来氏曰:「十日为旬,言初之丰,以一月论,已一旬。」也正丰之时也【辨正】愚案:旬者,日数之极,以喻明也。卦义所重在明,故彖辞言「宜日中而中」,三爻皆以日中取象,则取象于旬之义可知。旧説以旬训均,实所未觧。初九居丰之始,物方来,合配者,合也。配主物之方来而主合于我也。物既来合,则宜照之以明,且虽极其明而无害,故曰「虽旬无咎」。如是则物得其所归,而可以成其丰矣,故曰「徃有尚」。【通论】东坡苏氏曰:「丰之患常在于闇,故爻皆以明闇为吉凶。初九、六二、九三,三者皆离也,而有明徳者也。九四、六五、上六,则所谓丰而闇者也【案此説是】

译钦定四库全书。《大易择言》卷二十九。上元程廷祚撰写。【离下震上】丰:亨通。君王亲临,勿忧,应当像正午的太阳一样。【正义】伊川程子说:“丰盛之时,人民繁多,事物盛大,治理起来哪里容易?周遍地加以治理本来就值得忧虑。应当像正午太阳的盛大状态一样,光明广大、普遍照耀而无所不及,然后才可以不忧。” 何氏元子说:“丰盛之时有值得忧虑的道理,但说‘勿忧’,是因为这里有治理的方法,可以不必忧虑。方法在哪里?也就是达到丰盛的根本,正是保守丰盛的道路。怎样达到丰盛?由离卦的光明来主持,震卦的行动来推动。应当常常像太阳正当中天一样,使光明无所不及;这样幽暗隐蔽之处都能照察到,才可以长久保持丰盛亨通。” 【辨正】我考察:“应当像正午太阳”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是光明盛大、普遍照耀;一种认为盛极之后将要衰退。但看《彖传》说“应当像正午太阳,是应当照耀天下”,前一种说法更好。至于“太阳到了正中就开始西斜”,是另一层意思。【通论】平庵项氏说:“丰卦都以光明为主,所以下面三爻都光明而无咎;上面三爻都昏暗,以能够求取光明为吉,不能求取为凶。这就是应当像正午太阳的原因。” 云峰胡氏说:“丰盛广大,其中有亨通的道理,广大就必然通达;其中也有忧虑的道理,广大就可能带来忧患。不必过分忧虑,像太阳居中一样就可以了。泰、晋、夬、家人、升卦都说‘勿恤’,这里说‘勿忧’,都是在极盛之时;常人不忧虑,圣人却深深忧虑。卦辞说‘勿忧’,是深切警戒的言辞,不是说没有忧虑。” 【余论】兼山郭氏说:“丰是盛大之名。盛大所以亨通,然而事物极其盛大,忧患必将到来。太阳过了正中就西斜,丰盛过了极点就衰败。圣人想要守持盈满而保持中道,所以说应当像正午太阳。” 紫阳朱子说:“丰,就是大。以光明来行动,是盛大之势,所以占问有亨通的道理。然而君王到了这种盛极将衰的时候,也有值得忧虑的道理。圣人认为徒然忧虑没有益处,只要守常而不至于过分盛大就可以了,所以告诫说‘勿忧,应当像正午太阳’。” 《彖传》说:丰,就是盛大。光明而又行动,所以丰盛。君王亲临,是崇尚盛大。不要忧虑,应当像正午太阳,是应当照耀天下。太阳到了正中就西斜,月亮盈满就开始亏缺。天地的盈亏盛衰,也随着时势而消长,何况人呢?何况鬼神呢?【正义】伊川程子说:“丰是盛大的意思。离为光明,震为行动,光明与行动相互资助而形成丰盛广大。君王拥有四海的广大土地和亿万百姓,达到天下最大的规模。因此,丰大的道路,只有君王能够成就。既然所有的一切已经广大,保守和治理它的方法也应当广大。所以君王所崇尚的,必须是最大的道。所有的范围既广,所治理的人又多,应当忧虑不能周遍照顾;应当像正午太阳盛大时一样,光明普遍照耀天下而无所不到,这样才可以不忧。这样以后才能保守它的丰盛广大。保守丰盛广大,难道是小才小智所能做到的吗?”已经说到丰盛的极点,又说到它的困难,始终把这作为告诫。太阳到了正午最盛,随后就会西斜;月亮既已盈满,随后就会亏缺。天地的盈亏,尚且随时势而消长,何况人与鬼神呢?盈亏是说盛衰,消长是说进退。天地的运行,也随时势而进退。鬼神是造化的迹象,从万物的盛衰中可以看见它们的消长。在丰盛之时提出这样的告诫,是希望守持中道,不至于过分盛大。处在丰盛之时的道理,哪里容易说清呢!” 折中说:考察以光明而行动,是成就丰盛的原因。由此可见,处在丰盛之时,必定要光明。卦爻的意义,都希望它光明而防止昏暗。所以《彖传》先发明这个道理,用来显示玩味卦辞的要点。我考察:“太阳到了正中就西斜”以下,是说盛极必然衰退,以说明值得忧虑的意思。“日中”与《彖辞》的“日中”不是同一个意思;旧解释说太阳正当中而又不可超过正中,是曲折的说法。【余论】紫阳朱子说:“丰卦《彖传》说了许多话,其实只在‘太阳到了正中就西斜,月亮盈满就开始亏缺,天地的盈亏随着时势而消长’这几句话上。意思是盛大已经到了极点,必须谨慎地守持在正中时分,才能不至于倾倒毁坏;否则马上就会仰倒、倾覆、崩坏。” 《象传》说:雷和闪电一同到来,就是丰。君子因此明察案件,施用刑罚。【正义】衡水孔氏说:断决诉讼案件,必须弄清事实真相;施用刑罚,必须掌握轻重适中的原则。如果只有行动而没有光明,就会造成滥用刑罚。所以君子取法这个卦象,来审断案件、施用刑罚。伊川程子说:“雷电一同到来,既有光明又有震动,二者并行。上下两个卦体相互结合,所以说一同到来。光明与行动相互资助,形成丰盛之象。离是光明,象征照察;震是行动,象征威势和决断。审断案件,必须照察事实真相,只有光明才能公允;施用刑罚,要以威势对付奸恶,只有决断才能完成。所以君子观察雷电光明而行动的象,来审断案件、施用刑罚。” 汉上朱氏说:“闪电,是光明照耀,用来审断案件;雷,是威严震怒,用来施用刑罚。” 【通论】东坡苏氏说:“《彖传》说:‘制定刑罚、施展威严、审理狱讼,是取法于上天的雷震和光耀。’所以《易经》讲到雷电相遇时,必定会涉及刑狱,取其光明而行动。至于离与艮相遇,则说‘不可审断案件,不可使案件滞留’,取其光明而止。” 紫阳朱子说:“噬嗑卦,明在上面,是说先明察事理,把法令先制定在那里;还没有人触犯威严,只是留待日后使用,所以说‘明罚饬法’。丰卦,威在上面,明在下面,是说使用这套法令时,必须明察下面情况的曲折原委,才能恰当;否则威势发于上面,必然会有过错,所以说‘折狱致刑’。” 初九:遇到相配的主人。即使达到一旬,也没有灾咎。前往,则有嘉尚。【正义】瞿唐来氏说:“十天为一旬,是说初九的丰盛,以一个月来论,已经过了一旬。” 这正是丰盛之时。【辨正】我考察认为:旬是日数的极限,用来比喻光明。卦义所看重的是光明,所以《彖辞》说‘宜于日中而处在日中’,三爻都以日中取象,那么取象于旬的意义也就可以知道了。旧说把旬解释为均,实在没有根据。初九处于丰卦的开始,万物正来,所谓相配,就是相合。相配的主人,是万物正来而与我相合。万物既然来而相合,就应当用光明照察它们;即使把光明发挥到极致,也没有害处,所以说‘虽旬无咎’。这样,万物便各得其所归,因而可以成就丰盛,所以说‘往有尚’。” 【通论】东坡苏氏说:“丰卦的祸患常在于昏暗,所以各爻都以光明和昏暗来判断吉凶。初九、六二、九三三爻都属于离体,是具有光明之德的。九四、六五、上六,则是所谓丰盛而昏暗的。”【按:此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