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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集藏元丰类稿十

卷九·论议五首【唐论】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27–31 段

夫所谓收族者,《记》称与族人合食,序以昭穆,别以礼义之类。是特诸侯别子之大宗,而严之如此。况如《礼》所称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者,此天子之大宗,是为天地、宗庙、百神祭祀之主,族人万世之所依归,而可以不明其至尊至重哉!故前世人主有以支子继立而崇其本亲,加以号位,立庙奉祀者,皆见非于古今。诚由所知者近,不能割弃私爱,节之以礼,故失所以奉承正统、尊无二上之意也。若于所后者尊服服之,又为之降己亲之服,而退于己亲,号位不敢以非礼有加也,庙祀不敢以非礼有奉也,则为至恩大义,固已备矣。而或谓又当易其父母之名,从所后者为属,是未知考于《礼》也。《礼》,“为人后者,为所后者之祖父母、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者,此其服为所后者而非为己也。为其父母期,为其昆弟大功,为其姊妹适人者小功,皆降本服一等者,此其服为己而非为所后者也。使于其父母,服则为己,名则为所后者,则是名与实相违,服与恩相戾矣。圣人制礼,不如是之舛也。且自古为人后者,不必皆亲昆弟之子,族人之同宗者皆可为之,则有以大功、小功昆弟之子而为之者矣,有以缌麻、袒免、无服昆弟之子而为之者矣。若当从所后者为属,则亦当从所后者为服。从所后者为服,则于其父母,有宜为大功、为小功、为缌麻、为袒免、为无服者矣。而圣人制礼,皆为其父母期,使足以明所后者重而已,非遂以谓当变其亲也。亲非变则名固不得而易矣。戴德、王肃《丧记》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降一等,服齐衰期,其服之节、居倚庐、言语、饮食,与父在为母同,其异者不祥、不礻覃。虽除服,心丧三年。故至于今,著于服令,未之有改也。岂有制服之重如此,而其名遂可以绝乎!又崔凯《丧服驳》曰:本亲有自然之恩,降一等,则足以明所后者为重,无缘乃绝之矣。夫未尝以谓可以绝其亲,而辄谓可以绝其名,是亦惑矣。且支子所以后大宗者,为推其严父之心以尊祖也。顾以尊祖之故,而不父其父,岂本其恩之所由生,而先王教天下之意哉!又《礼》“适子不可为人后”者,以其传重也,“支子可以为人后”者,以非传重也。使传重者后己宗,非传重者后大宗,其意可谓即乎人心而使之两义俱安也。今若使为人后者以降其父母之服一等,而遂变革其名,不以为父母,则非使之两义俱安,而不即乎人心莫大乎如是也。夫人道之于大宗,至尊至重,不可以绝,尊尊也。人子之于父母,亦至尊至重,不可以绝,亲亲也。尊尊、亲亲,其义一也,未有可废其一者。故为人后者,为之降其父母之服,《礼》则有之矣;为之绝其父母之名,则《礼》未之有也。

或以谓欲绝其名者,盖恶其为二,而使之为一,所以使为人后者之道尽也。夫迹其实,则有谓之所后,有谓之所生;制其服,则有为己而非为所后者,有为所后而非为己者。皆知不可以恶其为二,而强使之为一也。至于名者,盖生于实也,乃不知其不可以恶其为二而欲强使之为一,是亦过矣。藉使其名可以强使之为一,而迹其实之非一,制其服之非一者,终不可以易,则恶在乎欲绝其名也。故古之圣人知不可以恶其为二而强使之为一,而能使其属之疏者相与为重,亲之厚者相与为轻,则以礼义而已矣。何则?使为人后者,于其所后,非己亲也,而为之服斩衰三年,为其祭主,是以义引之也。于其所生,实己亲也,而降服齐衰期,不得与其祭,是以礼厌之也。以义引之,则属之疏者相与为重;以礼厌之,则亲之厚者相与为轻,而为人后之道尽矣。然则欲为人后之道尽者,在以礼义明其内,而不在于恶其为二而强易其名于外也。故《礼·丧服·齐衰不杖期》章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此见于经“为人后者于其本亲称父母”之明文也。汉蔡义以谓宣帝亲谥宜曰悼,魏相以谓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后世议者皆以其称皇立庙为非,至于称亲、称考,则未尝有以为非者也。其后魏明帝尤恶为人后者厚其本亲,故非汉宣加悼考以皇号,又谓后嗣有由诸侯入继正统者,皆不得谓考为皇,称妣为后。盖亦但禁其猥加非正之号,而未尝废其考妣之称。此见于前世议论为人后者于其本亲称考妣之明文也。

译所谓统摄族人,《礼记》说的是与族人合族共食,按照昭穆排列次序,以礼义区别亲疏之类。这只是诸侯别子的嫡长宗子,却已经如此尊严。何况《礼记》所说的天子及其始祖所出之祖,乃是天子的大宗,是天地、宗庙和百神祭祀的主持者,是族人万世所依归的对象,怎么可以不彰明它的至尊至重呢?所以前代的君主有以支子继承帝位,却尊崇自己的亲生父母,加上尊号,建立庙宇奉祀他们的,都被古今非议。实在是因为他们所认识的只是近亲,不能割舍私爱,又不能以礼加以节制,所以失去了奉承正统、尊奉唯一最高君主的意义。如果为所后之人服尊贵的丧服,又把自己的亲生父母降服,使他们退居于所后之人之下,尊号和地位不敢违背礼制擅自增加,庙宇祭祀也不敢违背礼制擅自奉行,那么至亲的恩情和重大的义理就都已经完备了。有人却说还应当改变自己父母的称谓,按照所后之人的亲属关系来称呼,这是不懂得考察《礼记》。礼记说:为人后者,要为所后之人的祖父母、父母、妻子、妻子的父母、兄弟以及兄弟的儿子或女儿服丧;这里的丧服是为所后之人而服,不是为自己而服。为自己的父母服期服,为自己的兄弟服大功,为已经出嫁的姐妹服小功,这些都是把本来的丧服降一级;这里的丧服是为自己而服,不是为所后之人而服。假如对于自己的父母,丧服说是为自己而服,称谓却说是所后之人的父母,那么称谓和实际就相违背,丧服和亲恩也相冲突了。圣人制定礼制,不会这样乖舛。况且自古成为别人后嗣的,不一定都是亲兄弟的儿子,同宗族人都可以作为后嗣,所以有以大功、小功亲属的儿子作为后嗣的,也有以缌麻、袒免、无服亲属的儿子作为后嗣的。如果应当按照所后之人的亲属关系称呼,那么也应当按照所后之人的亲属关系服丧;若按照所后之人的关系服丧,那么对于自己的父母,就有应当服大功、小功、缌麻、袒免甚至无服的情况了。然而圣人制定礼制,对于自己的父母一律服期服,只是要足以彰明所后之人的尊贵,并不是因此就认为应当改变亲生父母的称谓。既然亲属关系没有改变,称谓当然也不能改变。戴德、王肃《丧记》说:为人后者,为自己的父母降一等,服齐衰期服;服丧的礼节、居住倚庐、言语和饮食,都同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相同;不同之处是不能举行祥祭、禫祭。即使除去丧服,内心仍服丧三年。所以直到今天,这一规定仍载在丧服法令中,从未改变。难道丧服制度已经如此重视亲生父母,却可以把他们的称谓彻底断绝吗?崔凯《丧服驳》又说:亲生父母有自然的恩情,丧服降一等,就足以表明所后之人更为尊贵,没有理由竟把亲生父母的称谓也断绝。既然从未认为可以断绝亲生父母,却忽然说可以断绝他们的称谓,这也是迷惑。支子所以继承大宗,是把尊严父亲的心意推广出去,以尊敬祖先。难道只是因为尊敬祖先,就不把自己的父亲当作父亲吗?这难道是亲恩产生的根本,也是先王教化天下的本意吗?礼记又说,嫡长子不能为别人作后嗣,是因为他要传承大宗;支子可以为别人作后嗣,是因为他不承担传宗重任。让承担传宗重任的人继承自己的宗族,让不承担传宗重任的人继承大宗,这种安排可以说顺合人心,使两种义理都安稳。如今如果让为人后者只是把自己父母的丧服降一等,却又改变他们的称谓,不再称为父母,那就不是使两种义理都安稳,而是没有什么比这更违背人心的了。人对于大宗,尊贵至极、重要至极,不可以断绝,这是尊重尊长。子女对于父母,也尊贵至极、重要至极,不可以断绝,这是亲爱亲人。尊重尊长和亲爱亲人,道理是相同的,不能废弃其中任何一个。所以,为人后者为所后之人降等服自己的父母之服,《礼记》中确有这样的规定;但要为此断绝自己父母的称谓,《礼记》中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有人认为,想要断绝亲生父母的称谓,大概是厌恶同时有两个称谓,想让它合而为一,以此使为人后者的道理完全实现。考察实际情况,有所后之人,也有生身父母;制定丧服,有的是为自己而服而不是为所后之人,有的是为所后之人而服而不是为自己。大家都知道,不能因为厌恶它们成为两个,就强行把它们合为一个。至于称谓,本来是由实际关系产生的,却不知道不能因为厌恶它成为两个,就想强行使它成为一个,这也是错误。即使称谓可以强行合为一个,而实际关系并非一个、丧服制度也并非一个,终究不能改变;那么为什么还要厌恶称谓有两个而想断绝它呢?所以古代圣人知道不能因为厌恶两者不同而强行合一,却能使疏远的亲属关系共同承担重任,使深厚的亲属关系共同承担较轻的地位,靠的就是礼义。为什么呢?为人后者对于所后之人并非亲生,却为他服斩衰三年,主持他的祭祀,这是用义理引导他。对于生身父母,实际上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却降服为齐衰期服,不得参加他们的祭祀,这是用礼制抑制他。用义理引导,就使疏远的关系共同承担重任;用礼制抑制,就使亲近的关系共同承担较轻的地位,于是为人后之道就完备了。那么,想使为人后之道完备,关键在于用礼义说明内在的关系,而不在于厌恶二者有别,强行从外在改变称谓。所以《礼记·丧服·齐衰不杖期》一章说:为人后者,为自己的父母服丧。这是经文明确说明为人后者对于自己的本亲仍称父母。汉代蔡义认为,宣帝生父的亲谥应当称为悼;魏相认为,应该给他尊号称皇考并建立庙宇。后世议论者都认为给他称皇、建立庙宇是不对的,至于称亲、称考,却从未有人认为不对。后来魏明帝尤其厌恶为人后者厚待自己的亲生父母,所以不赞成汉宣帝给生父加悼考之皇号;又说后世继承人如果由诸侯入继正统,都不得称父亲为皇考、称母亲为皇后。这也只是禁止滥加不合正礼的尊号,从未废止考、妣的称谓。这正是前代议论中明确说明为人后者对亲生父母称考、妣的文字。

又晋王坦之《丧服议》曰:罔极之重,非制教之所裁,昔日之名,非一朝之所去。此出后之身所以有服本亲也。又曰:情不可夺,名不可废,崇本叙恩,所以为降。则知为人后者未有去其所出父母之名,此古今之常理,故坦之引以为制服之证。此又见于前世议论“为人后者于其本亲称父母”之明文也。是则为人后者之亲,见于经,见于前世议论,谓之父母,谓之考妣者,其大义如此,明文如此。至见于他书及史官之记,亦谓之父母,谓之考妣,谓之私考妣,谓之本亲。谓之亲者,则不可一二数,而以为世父、叔父者,则不特《礼》未之有,载籍已来固未之有也。今欲使从所后者为属,而变革其父母之名,此非常异义也。不从轻文与前世数千载之议论,亦非常异义也。而无所考据以持其说,将何以示天下乎?且中国之所以为贵者,以有父子之道,又有《六经》与前世数千载之议论以治之故也。今忽欲弃之而伸其无所考据之说,岂非误哉!或谓为人后者,于其本亲称父母,则为两统二父,其可乎?夫两统二父者,谓加考以皇号,立庙奉祀,是不一于正统,怀贰于所后,所以著其非,而非谓不变革其父母之名也。

然则加考以皇号与《礼》及世之称皇考者有异乎?曰:皇考一名而为说有三。《礼》曰: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是则以皇考为曾祖之庙号也。魏相谓汉宣帝父宜称尊号曰皇考,既非《礼》之曾祖之称,又有尊号之文,故魏明帝非其加悼考以皇号。至于光武亦于南顿君称皇考庙,义出于此,是以加皇号为事考之尊称也。屈原称:“朕皇考曰伯庸。”又晋司马机为燕王告祢庙文,称:“敢昭告于皇考清惠亭侯。”是又达于群下,以皇考为父殁之通称也。以为曾祖之庙号者,于古用之;以为事考之尊称者,于汉用之;以为父殁之通称者,至今用之。然则称之亦有可有不可者乎?曰:以加皇号为事考之尊称者,施于为人后之义,是干正统,此求之于《礼》而不可者也;达于群下以皇考为父殁之通称者,施于为人后之义,非干正统,此求之于《礼》而可者也。然则以为父殁之通称者,其不可如何?曰:若汉哀帝之亲,称尊号曰恭皇,安帝之亲,称尊号曰孝德皇,是又求之于《礼》而不可者也。且《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其尸服以士服。子无爵父之义,尊父母也。前世失礼之君崇本亲以位号者,岂独失为人后奉祀正统、尊无二上之意哉!是以子爵父,以卑命尊,亦非所以尊厚其亲也。前世崇饰非正之号者,其失如此,而后世又谓宜如期亲故事增官广国者,亦可谓皆不合于《礼》矣。

夫考者,父殁之称,然施于礼者,有朝廷典册之文,有宗庙祝祭之辞而已。若不加位号,则无典册之文;不立庙奉祀,则无祝祭之辞,则虽正其名,岂有施于事者?顾言之不可不顺而已。此前世未尝以为可疑者,以《礼》甚明也。今世议者纷纷,至于旷日累时,不知所决者,盖由不考于《礼》,而率其私见也。故采于经,列其旨意,庶得以商榷焉。

【公族议】

译晋代王坦之《丧服议》又说:父母无穷的重大恩情,不是礼制教令所能裁断的;过去的称谓,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去掉的。这就是出继为人后者仍然要为亲生父母服丧的原因。他又说:亲情不可夺取,称谓不可废除;尊崇根本、叙明恩情,所以才把丧服降等。由此可知,为人后者从来没有去掉生身父母的称谓,这是古今不变的常理,所以王坦之引用它来证明丧服制度。这也是前代议论中明确说明为人后者对本亲称父母的文字。这样看来,为人后者的亲生父母,在经书和前代议论中都称作父母,或称考、妣;其中的大义如此明确,文字也如此明确。即使见于其他书籍及史官的记载,也称为父母、考妣、私考妣、本亲。称作亲生父母的例子多得数不清,而称为世父、叔父的,不仅《礼记》中没有,自有典籍记载以来也从未有过。如今想要按照所后之人的亲属关系来称呼,并改变自己父母的称谓,这是非常特殊的主张。不依据简明的礼文和前代几千年的议论,却提出这种特殊主张,又没有考据来支撑它,将凭什么向天下人说明呢?况且中国之所以可贵,是因为有父子之道,又有《六经》和前代几千年的议论来治理、说明它。如今忽然想抛弃这些,而伸张没有考据依据的说法,难道不是错误吗?有人说,为人后者对自己的亲生父母称父母,就会成为两个正统、两个父亲,这可以吗?所谓两个正统、两个父亲,是指给生父加皇号、建立庙宇奉祀;这表示没有专一归属于正统,对所后之人怀有二心,所以要说明这种做法的错误,并不是说必须改变亲生父母的称谓。那么,给生父加皇号,和《礼记》以及世人所称的皇考,有区别吗?回答说:皇考这个名称,意义有三种。《礼记》说:有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这里的皇考,是曾祖庙的名称。魏相说汉宣帝的父亲应当加尊号称皇考,这既不是《礼记》所说的曾祖称号,又包含尊号之意,所以魏明帝非议给悼考加皇号。至于汉光武帝也称南顿君为皇考庙,其意义就出于此,因此把皇号加在考之上,是侍奉父亲时对父亲的尊称。屈原说:我的先父名叫伯庸。晋代司马机为燕王写告祢庙文,说:谨敢昭告于皇考清惠亭侯。这又是对臣民也通用的称谓,把皇考作为父亲去世后的通常称呼。把皇考作为曾祖庙号,是古代的用法;作为侍奉父亲时的尊称,是汉代的用法;作为父亲去世后的通常称呼,直到今天仍在使用。那么,这个称谓也有可以使用和不可以使用的区别吗?回答说:把皇号加在考之上作为侍奉父亲时的尊称,若用于为人后者的情形,就会侵犯正统,这是依据《礼记》也不能允许的;在臣民之间把皇考作为父亲去世后的通常称呼,用于为人后者的情形,并不侵犯正统,这是依据《礼记》可以允许的。那么,把皇考作为父亲去世后的通常称呼,有什么不能允许的情况呢?回答说:像汉哀帝的亲生父亲,称尊号为恭皇;汉安帝的亲生父亲,称尊号为孝德皇,这又是依据《礼记》不能允许的。况且《礼记》说,父亲是士,儿子是天子,祭祀时使用天子的礼制,但尸像仍穿士的服装。儿子没有给父亲加爵位的道理,这是为了尊敬父母。前代违背礼制的君主,以爵位、尊号尊崇本亲,难道只是失去了作为人后者奉祀正统、尊奉唯一最高君主的意义吗?把爵位加给父亲,以卑下者的命令施于尊贵者,也不是尊重厚待亲人的办法。前代崇饰不合正礼的尊号,错误就在这里;后世又有人认为应当像对待期亲那样增加官位、扩大封国,也可以说都不合《礼记》。考,是父亲去世后的称呼;但它用于礼制时,只存在于朝廷典册的文字和宗庙祝祭的辞句中。如果不加尊位和尊号,就没有典册上的文字;不建立庙宇奉祀,就没有祝祭的辞句,那么即使纠正了称谓,实际事务上又有什么用处呢?只不过说话不能不合乎名分罢了。前代从未认为这有什么可疑,是因为《礼记》的道理十分明白。如今世上的议论纷纷扰扰,甚至耗费很长时间仍不能决定,大概是因为不考察《礼记》,而任凭自己的看法。所以我从经书中采集材料,列出其中的旨意,希望可以据此相互商讨。公族议

天子之适子继世以为天子,其别子皆为诸侯。诸侯之适子继世以为诸侯,其别子各为其国之卿大夫,皆有采地。别子之适子继世以食其采地,其族人百世宗之,此之谓大宗。其别子亦各仕于其国为卿大夫,其适子兄弟宗之,五世而止,此之谓小宗。盖天子之适子继世以为天子,其别子世为诸侯。诸侯之适子继世以为诸侯,其别子各为其国之卿大夫,世食采地,皆传于无穷。夫岂有服尽而绝其禄位,衣食嫁娶使之自谋者乎?非特如此也。昔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居五十三人,盖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其可见者,则管、蔡、成阝、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邗、晋、应、韩、凡、蒋、邢、茅、胙、祭之属是也。其称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则周之近属。其称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则周之同姓而已。其爵命之,使传国至于无穷,夫岂以服为断乎?至于宗庙之数,天子七,诸侯五。而祭法,虞、夏、商、周▯郊祖宗,远或至于数十世之上,亦皆未尝以服为断也。其推而上之,报本于祖宗,至不可为数,推而下之,广骨肉之恩,至于无穷。盖其积厚者其流泽远,有天下之功者受天下之报,其理势次序固然也。是岂可以拘于常见,议于锱铢之内乎?故服尽而戚单者,所以节人之常情,而为大宗小宗之数,安可以论帝者之功德,而为广亲亲之法乎?昔武王克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唐虞之后,下车而封夏、商之后,其在异代,尚特显之,其急如此。况受重于祖宗,推原功德之所自出,其可以天下之大,而俭于骨肉之恩,以不满足海内之望乎?孟子曰:仁人之于兄弟也,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受之欲其富也。先王推是心以及于同姓之间,故有土分之,有民分之,有宝玉分之,有宝器分之。成王、康王之言曰:“吾无专享文、武之功,是皆无所不尽其厚,未有从夫略者也。”盖《诗》“裳裳者华”,刺时弃贤者之类,绝功臣之世,而传栾、▯、胥、原、狐、续、庆、伯,陪臣之族耳,其降在皂隶,叔向亦以为晋国之忧,况于帝者之功德与天地等,而可使七八世之子孙夷于闾巷之凡民乎?后世公族无封国采地之制,而有列于朝,有赐于府,是亦亲而贵之、爱而富之之意也。其名书于宗籍者,繁衍盛大,实国家庆。有司虽费,非多于天下之国七十有一,而姬姓独居者五十三人也。其亦求中以节之而已矣。顾令袒免以外毋与官,衣食嫁娶使之自谋,是亦不考于古矣,何其野于礼也。以世莫能辨,故作《公族议》,使好学者得详焉。

【讲官议】

孔子之语教人曰:不愤悱不启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告也。孟子之语教人曰:有答问者。荀子之语教人曰:“不问而告谓之傲,问一而告二谓之Γ。傲,非也。Γ,非也。君子如响。”故礼无往教而有待问,则师之道,有问而告之者尔。世之挟书而讲者,终日言,而非有问之者也,乃不自知其强聒而欲以师自任,何其妄也!古之教世子之法,太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观太傅之德行而审喻之。则示之以道者,以审喻之为浅,故不为也。况于师者,何为也哉?正己而使观之者化尔。故得其行者,或不得其所以行;得其言者,或不得其所以言也。仰之而弥高,钻之而弥坚,德如是,然后师之道尽。故天子不得而召也,诸侯不得而友也,又况得而臣之乎?此伊尹、太公、子思、孟子之徒所以忘人之势,而唐虞三代大有为之君所以自忘其势也。

世之挟书而讲于禁中者,官以侍为名,则其任故可知矣。乃自以谓吾师道也,宜坐而讲,以为请于上,其为说曰:“必如是,然后合于古之所谓坐而论道者也。”夫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卿大夫,语其任之无为与有为,非以是为尊师之道也。且礼于朝,王及群臣皆立,无独坐者;于燕皆坐,无独立者,故坐未尝以为尊师之礼也。昔晋平公之于亥唐,坐云则坐。曾子之侍仲尼,子曰参复坐。则坐云者,盖师之所以命学者,未果有师道也。顾仆仆然以坐自请者也,则世之为此者非妄欤?故为此议以解其惑。

【救灾议】

译天子的嫡长子世代继承成为天子,其他儿子都成为诸侯。诸侯的嫡长子世代继承成为诸侯,其他儿子各自在本国担任卿大夫,都有采地。别子的嫡长子世代继承,靠采地取得食禄,他的族人百代都以他为宗,这叫大宗。别子的其他儿子也各自在本国做卿大夫,他们的嫡长子和兄弟以他为宗,五代以后停止,这叫小宗。大体说来,天子的嫡长子世代成为天子,其他儿子世代成为诸侯;诸侯的嫡长子世代成为诸侯,其他儿子各自在本国成为卿大夫,世代享有采地,都传承到无穷无尽。难道会因为丧服亲疏达到尽头,就断绝他们的俸禄和地位,让他们的衣食婚嫁全由自己谋求吗?不仅如此。从前周公兼制天下,分封七十一国,其中姬姓有五十三人;属于兄弟之国的有十五人,属于姬姓之国的有四十人。可以考见的,有管、蔡、成【字疑】、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邗、晋、应、韩、凡、蒋、邢、茅、胙、祭等。这些称为兄弟之国的十五国,是周王室的近亲;称为姬姓之国的四十国,只是周王室的同姓。给他们爵位和命令,使他们把国家传承到无穷无尽,难道会以丧服关系作为界限吗?至于宗庙的数量,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祭祀制度中,虞、夏、商、周祭祀天、地、祖先和宗庙,有时远至上数十代,也从未以丧服关系作为界限。向上推溯,是报答祖宗的根本,远到不能计算;向下推衍,是扩大骨肉亲情,远到无穷无尽。大概根基积累得深厚,流传的恩泽就长远;对天下有功的人,接受天下的报答,道理和次序本来就是这样。这难道可以拘泥于常见的看法,在极其细微的范围内计较吗?所以丧服关系尽了而亲戚之情衰薄,是用来节制人的常情;而确定大宗、小宗的数量,怎么可以用来议论帝王的功德,作为扩大亲亲之恩的准则呢?从前周武王攻克商朝,还没有下车就分封黄帝、唐尧、虞舜的后代;下车以后又分封夏、商的后代。对于不同朝代,尚且还特意显扬他们,急切到这种程度。何况承受祖宗的大业,推究功德的源流,难道能凭天下之大,却吝惜骨肉亲情,以致不能满足海内的期望吗?孟子说:仁人对于兄弟,只是亲爱他们罢了。亲爱他们,就希望他们尊贵;接受他们,就希望他们富足。先王把这种心意推广到同姓之间,所以给他们分封土地,分给他们百姓,分给他们宝玉,分给他们宝器。成王、康王说:我们不能独自享有文王、武王的功劳,这些功劳没有一处不是把厚恩施尽的,从来没有采取简略的做法。《诗经》中的《裳裳者华》,讽刺当时抛弃贤能、断绝功臣后代一类的事情;后来传下来的栾、郤、胥、原、狐、续、庆、伯等家族,也不过是陪臣的族属罢了,他们的地位下降到皂隶,叔向也把这看作晋国的忧患。何况帝王的功德与天地同等,怎么能让他们七八代以后的子孙沦为闾巷中的普通百姓呢?后世公族虽然没有分封国家、赐给采地的制度,却可以列身朝廷,也可以从府库得到赏赐,这同样是亲近他们、使他们尊贵,爱护他们、使他们富足的意思。把他们的姓名登记在宗族名籍中,族人繁衍昌盛,实际上是国家的喜庆。有司虽然要耗费财物,也不会多于天下七十一国、其中姬姓独占五十三国的情形。也只是要寻求适中的办法加以节制罢了。如今却让袒免关系以外的人不得参与官职,衣食婚嫁全由自己谋求,这同样是没有考察古制,实在太不合礼了。因为世人不能辨明这个道理,所以作《公族议》,让好学的人能够详细了解。〔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五十三人〕 讲官议 孔子教导人的话说:不到心里急切想弄明白、口中想说却说不出时,不去启发他;如果告诉他一个方面,他不能由此推知另外三个方面,就不再告诉他。孟子教导人的话说:有人提问,就应当回答。荀子教导人的话说:别人没有提问就主动告诉他,叫作傲慢;问一个问题却回答两个,叫作【字疑】。傲慢是不对的,【字疑】也是不对的。君子应当像回声一样,问什么就回答什么。因此,礼制没有规定无缘无故前往教导,而是等待别人来提问;作为老师的道理,就是有人提问时给予回答罢了。世上那些带着书本讲学的人,整天不停地说,却没有人向他提问;他们竟不知道自己是在强行喧扰,还想把自己当作老师,这是多么荒唐啊!古代教导太子的办法,是太傅审慎地把父子、君臣的道理展示给他,少傅侍奉太子,让他观察太傅的德行而仔细领会。既然只是把道理展示给他,反而认为让他仔细领会还浅薄,所以不这样做。何况作为老师,又能做什么呢?不过是端正自己,让学生观察自己而受到感化罢了。所以得到老师的行为的人,有时未必得到他这样做的原因;得到老师的言语的人,有时未必得到他这样说的原因。仰望它越仰望越高,钻研它越钻研越坚,老师的德行达到这样的境界,教师之道才算完备。因此,天子不能把他召来,诸侯不能和他交友,更何况能够把他当作臣子吗?这就是伊尹、太公、子思、孟子一类人能够忘却世俗权势,以及唐尧、虞舜、三代那些大有作为的君主能够自行忘却权势的原因。世上那些带着书在宫禁中讲学的人,官职以“侍”为名,那么他们所担负的职责本来就可以知道了。可是有人竟自以为是在履行师道,认为应当坐着讲学,便请求皇上允许这样做,他的说法是:“一定要这样,然后才符合古人所说的‘坐而论道’。”所谓坐而论道,是指王公;起身实行,是指卿大夫。这说的是职责有无作为,并不是把坐着讲学当作尊师的礼节。况且在朝廷上,君王和群臣都站立,没有独自坐着的人;在宴饮时大家都坐着,也没有独自站立的人。所以坐着从来不曾被当作尊师的礼节。从前晋平公对待亥唐,亥唐说坐下,晋平公便坐下。曾子侍奉仲尼,孔子说:“参,再坐下。”所谓“坐”,大概只是老师命令学生坐下,并不能说已经形成了师道。反过来看,那些劳碌不安、主动请求坐下的人,世上这样做的人难道不是荒谬的吗?所以我写下这篇议论来解除他们的疑惑。【救灾议】

河北地震、水灾,隳城郭,坏庐舍,百姓暴露乏食。主上忧悯,下缓刑之令,遣拊循之使,恩甚厚也。然百姓患于暴露,非钱不可以立屋庐;患于乏食,非粟不可以饱,二者不易之理也。非得此二者,虽主上忧劳于上,使者旁午于下,无以救其患、塞其求也。有司建言,请发仓廪与之粟,壮者人日二升,幼者人日一升,主上不旋日而许之,赐之可谓大矣。然有司之所言,特常行之法,非审计终始,见于众人之所未见也。今河北地震、水灾所毁败者甚众,可谓非常之变也。遭非常之变者,亦必有非常之恩,然后可以振之。今百姓暴露乏食,已废其业矣,使之相率日待二升之廪于上,则其势必不暇乎他为,是农不复得修其畎亩,商不复得治其货贿,工不复得利其器用,闲民不复得转移执事,一切弃百事,而专意于待升合之食以偷为性命之计,是直以饿殍之养养之而已,非深思远虑为百姓长计也。以中户计之,户为十人,壮者六人,月当受粟三石六斗,幼者四人,月当受粟一石二斗,率一户月当受粟五石,难可以久行也。不久行,则百姓何以赡其后?久行之,则被水之地,既无秋成之望,非至来岁麦熟,赈之未可以罢。自今至于来岁麦熟,凡十月,一户当受粟五十石。今被灾者十余州,州以二万户计之,中户以上及非灾害所被、不仰食县官者去其半,则仰食县官者为十万户。食之不遍,则为施不均,而民犹有无告者也;食之遍,则当用粟五百万石而足,何以办此?又非深思远虑为公家长计也。至于给授之际,有淹速,有均否,有真伪,有会集之扰,有辨察之烦,厝置一差,皆足致弊。又群而处之,气久蒸薄,必生疾疠,此皆必至之害也。且此不过能使之得旦暮之食耳,其于屋庐构筑之费将安取哉?屋庐构筑之费既无所取,而就食于州县,必相率而去其故居,虽有颓墙坏屋之尚可完者,故材旧瓦之尚可因者,什器众物之尚可赖者,必弃之而不暇顾。甚则杀牛马而去者有之,伐桑枣而去者有之,其害又可谓甚也。今秋气已半,霜露方始,而民露处,不知所蔽,盖流亡者亦已众矣。如是不可止,则将空近塞之地。空近塞之地,失战斗之民,此众士大夫之所虑而不可谓无患者也。空近塞之地,失耕桑之民,此众士大夫所未虑而患之尤甚者也。何则?失战斗之民,异时有警,边戍不可以不增尔;失耕桑之民,异时无事,边籴不可以不贵矣。二者皆可不深念欤?万一或出于无俚之计,有窥仓库,盗一囊之粟、一束之帛者,彼知已负有司之禁,则必鸟骇鼠窜,窃弄锄梃于草茅之中,以▯游徼之吏,强者既嚣而动,则弱者必随而聚矣。不幸或连一二城之地,有χ鼓之警,国家胡能晏然而已乎?况夫外有夷狄之可虑,内有郊祀之将行,安得不防之于未然,销之于未萌也!

然则为今之策,下方纸之诏,赐之以钱五十万贯,贷之以粟一百万石,而事足矣。何则?令被灾之州为十万户。如一户得粟十石,得钱五千,下户常产之赀,平日未有及此者也。彼得钱以完其居,得粟以给其食,则农得修其畎亩,商得治其货贿,工得利其器用,闲民得转移执事,一切得复其业,而不失其常生之计,与专意以待二升之廪于上,而势不暇乎他为,岂不远哉?此可谓深思远虑,为百姓长计者也。由有司之说,则用十月之费,为粟五百万石;由今之说,则用两月之费,为粟一百万石。况贷之于今而收之于后,足以赈其艰乏,而终无损于储亻待之实,所实费者,钱五钜万贯而已。此可谓深思远虑,为公家长计者也。又无给授之弊、疾疠之忧,民不必去其故居,苟有颓墙坏屋之尚可完者,故材旧瓦之尚可因者,什器众物之尚可赖者,皆得而不失。况于全牛马,保桑枣,其利又可谓甚也。虽寒气方始,而无暴露之患;民安居足食,则有乐生自重之心;各复其业,则势不暇乎他为,虽驱之不去,诱之不为盗矣。夫饥岁聚饿殍之民,而与之升合之食,无益于救灾补败之数,此常行之弊法也。

今破去常行之弊法,以钱与粟一举而赈之,足以救其患,复其业。河北之民,闻诏令之出,必皆喜上之足赖,而自安于畎亩之中,负钱与粟而归,与其父母妻子脱于流转死亡之祸,则戴上之施,而怀欲报之心,岂有已哉?天下之民,闻国家厝置如此恩泽之厚,其孰不震动感激,悦主上之义于无穷乎?如是而人和不可致、天意不可悦者,未之有也。人和洽于下,天意悦于上,然后玉辂徐动,就阳而郊;荒夷殊陬,奉币来享;疆内安辑,里无嚣声,岂不适变于可为之时,消患于无形之内乎?此所谓审计终始,见于众人之所未见也。不早出此,或至于一有桴鼓之警,则虽欲为之,将不及矣。

译河北发生地震和水灾,城郭倒塌,房屋毁坏,百姓露宿在外,缺少食物。皇上忧虑怜悯,下达减缓刑罚的诏令,派遣慰问安抚的使者,恩德已经非常厚重了。然而百姓受露宿之苦,不是有钱就不能修建房屋;受缺粮之苦,不是有粮食就不能吃饱,这是不可改变的道理。若得不到这两样东西,即使皇上在上面忧劳,使者在下面往来奔走,也无法救济他们的灾患、满足他们的需求。有关官员建议,请打开仓库发给他们粮食,壮年每人每天二升,幼年每人每天一升,皇上不到一天就批准了,所赐的粮食可以说很多了。然而有关官员所说的,不过是平常施行的办法,并没有审慎计算事情的始终,也没有看到众人所未看到的情况。如今河北地震、水灾所毁坏的地方很多,可以说是非同寻常的灾变。遭遇非常灾变,也必须有非常的恩典,然后才能救济他们。如今百姓露宿缺粮,已经失去了自己的产业;如果让他们每天成群结队地等待官府发给二升粮食,那么他们势必没有工夫再做别的事:农民不能再修整田间沟渠,商人不能再经营货物,工匠不能再利用器具,闲散百姓不能再转移谋求事务。所有事情都丢下不管,只专心等待一升一合的粮食,苟且求得活命,这实际上只是用养活饿死之人的办法来养活他们罢了,并不是深思远虑、替百姓作长久打算。按中等户来计算,一户十人,其中壮年六人,每月应领取粮食三石六斗;幼年四人,每月应领取粮食一石二斗;平均一户每月应领取粮食五石,这种办法很难长期实行。不能长期实行,百姓以后靠什么供养自己?长期实行,那么遭受水灾的土地已经没有秋收的希望,非要到来年麦子成熟,赈济才可以停止。从现在到来年麦子成熟,共有十个月,一户应领取粮食五十石。如今受灾的有十多个州,按每州两万户计算,中等户以上以及没有受灾、不依靠官府供给粮食的人去掉一半,那么依靠官府供粮的就是十万户。若不能普遍供给,施舍就不均匀,百姓中仍会有无处申诉的人;若普遍供给,就要用粮食五百万石才够,这怎么能够办到?这同样不是深思远虑、替国家作长久打算。至于发放粮食的时候,还会有迟速不同、均匀与否、真假难辨、民众聚集的骚扰以及辨别查验的烦劳;安置中的任何一项差错,都足以造成弊端。再加上把人群聚集在一起,空气长久郁滞,必然会发生疾病,这些都是必然到来的祸害。而且这不过只能使他们得到早晚的食物罢了,至于修建房屋的费用又从哪里取得呢?修建房屋的费用既然无从取得,而他们又到州县去领取粮食,必然会成群离开原来的居处。即使有些残墙破屋还可以修复,有些旧木料旧瓦片还可以利用,有些器具和各种物品还可以依靠,也必然会来不及顾惜而丢弃。更严重的,有人杀掉牛马后离开,有人砍伐桑树枣树后离开,这种损害又可以说非常严重。如今秋意已经过半,霜露刚刚开始,而百姓露宿在外,不知道用什么遮蔽身体;看来逃亡的人也已经很多了。如果这样下去而不能制止,就将使靠近边塞的土地空虚。使靠近边塞的土地空虚,就会失去善于战斗的百姓,这是众位士大夫所担忧的,不能说没有祸患。使靠近边塞的土地空虚,也会失去耕种和养蚕的百姓,这是众位士大夫尚未考虑到、但祸患尤其严重的事情。为什么呢?失去善战的百姓,将来一旦有警报,边境守军就不能不增加;失去耕桑的百姓,将来即使没有战事,边境的粮价也不能不提高。这两方面难道都可以不深思吗?万一有人出于无聊无奈的计策,窥伺仓库,偷盗一囊粮食、一束丝帛,他们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官府的禁令,就一定会像鸟受惊、老鼠逃窜一样,在草野之间暗中舞弄锄头木棒,以抗拒巡逻的官吏。强壮的人既然喧嚣而起,弱小的人必然跟随聚集。不幸如果牵连一两座城的地方,出现[疑字]鼓的警报,国家怎么能够安然无事呢?何况外有夷狄值得忧虑,内有郊祀将要举行,怎么能不在事情发生以前防备,在祸患尚未萌发时消除呢?那么,当前的办法是,下达一纸诏书,赐给他们钱五十万贯,借给他们粮食一百万石,这件事就够了。为什么呢?把受灾各州的灾民定为十万户。如果一户得到粮食十石、钱五千贯,这些下等户平常的财产,平日还没有达到这个数目。百姓得到钱就可以修整住所,得到粮食就可以供给饮食;这样农民能够修整田间沟渠,商人能够经营货物,工匠能够利用器具,闲散百姓能够转移谋求事务,所有人都能恢复自己的产业,不失去正常生活的打算;这和专心等待官府每天发二升粮食、因而无暇做其他事情相比,差别岂不是很远吗?这可以说是深思远虑、替百姓作长久打算。按照有关官员的主张,要支出十个月的费用,用粮食五百万石;按照现在的主张,只需支出两个月的费用,用粮食一百万石。况且现在借给他们,以后再收回,足以救济他们的艰难困乏,最终又不会损害储备的实际数额,真正花费的只是钱五十万贯而已。这可以说是深思远虑、替国家作长久打算。又没有发放粮食的弊端和疾病流行的忧虑,百姓不必离开原来的居处;只要有残墙破屋还可以修复,有旧木料旧瓦片还可以利用,有器具和各种物品还可以依靠,就都能够保存而不会失去。何况还可以保全牛马、保护桑树枣树,这种好处又可以说非常大。虽然寒气刚刚开始,却没有露宿在外的忧患;百姓安居而且食物充足,就会有乐于生活、珍重自身的心;各自恢复产业,就会无暇顾及其他事情,即使驱赶他们也不会离开,即使诱导他们也不会去做盗贼。饥荒年把饿死的人聚集起来,只给他们一升一合的粮食,对于救济灾害、弥补破败并没有帮助,这就是平常施行的弊病之法。如今废除平常施行的弊病之法,用钱和粮食一次性赈济他们,足以救济他们的灾患,恢复他们的产业。河北百姓听到诏令颁布,一定都会高兴地认为皇上值得依靠,自己安定在田地之间,背着钱和粮食回家,使父母妻子儿女脱离流转逃亡、死亡的灾祸;他们就会感戴皇上的施舍,怀有想要报答的心,难道会有止境吗?天下百姓听说国家这样安排如此厚重的恩泽,谁不会震动感激,对皇上的仁义产生无穷的喜悦呢?这样做而不能使人和谐、不能使上天满意,是从来没有过的。下边人心和洽,上天心意喜悦,然后皇帝乘玉辂缓缓出动,面向南方举行郊祀;荒远夷狄各处,都捧着币帛前来朝享;境内安定,乡里没有喧嚣之声,这难道不是在可以有所作为的时候适时消除变化,在无形之中消除祸患吗?这就是所谓审慎计算事情的始终,看到众人所未看到的地方。如果不早些提出这个办法,或许等到一旦出现击鼓报警,即使想这样做,也来不及了。

或谓方今钱粟恐不足以办此。夫王者之富,藏之于民,有余则取,不足则与,此理之不易者也。故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盖百姓富实而国独贫,与百姓饿殍而上独能保其富者,自古及今,未之有也。故又曰“不患贫而患不安”,此古今之至戒也。是故古者二十七年耕,有九年之畜,足以备水旱之灾,然后谓之王政之成。唐水汤旱而民无捐瘠者,以是故也。今国家仓库之积,固不独为公家之费而已,凡以为民也,虽仓无余粟,库无余财,至于救灾补败,尚不可以已,况今仓库之积,尚可以用,独安可以过忧将来之不足,而立视夫民之死乎?古人有曰:“剪爪宜及肤,割发宜及体。”先王之于救灾,发肤尚无所爱,况外物乎?且今河北州军凡三十七,灾害所被十余州军而已。他州之田,秋稼足望,今有司于籴粟常价斗增一二十钱,非独足以利农,其于增籴一百万石易矣。斗增一二十钱,吾权一时之事,有以为之耳。以实钱给其常价,以茶Η香药之类佐其虚估,不过捐茶Η香药之类,为钱数钜万贯,而其费已足。茶Η香药之类,与百姓之命孰为可惜,不待议而可知者也。夫费钱五钜万贯,又捐茶Η香药之类,为钱数钜万贯,而足以救一时之患,为天下之计,利害轻重,又非难明者也。顾吾之有司能越拘挛之见,破常行之法与否而已。此时事之急也,故述斯议焉。

●卷十·传序二首

【洪范传】

  “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攸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叙,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何也?武王叹而谓箕子:“天不言而默定,下民相助协顺其所居。居,谓所以安者也。而我不知其常理所次叙。”箕子乃言:“我闻在昔,鲧之治水也,至于五行皆乱其陈列。故上帝震怒,不与之以洪范九畴,而常理所以败,鲧则殛死。及禹继而起,天乃与之以洪范九畴,而常理所以叙。”盖水之性润下,而其为利害也尤甚。故鲧之治水也堙之,则失其性,而至于五行皆乱其陈列。及禹之治水也导之,则得其性,而至于常伦所以叙。常伦之叙者,则舜称禹“地平天成,六府三事允治,万世永赖,时乃功”也。其曰“天乃锡禹洪范九畴”,盖《易》亦曰“洛出书”,然而世或以为不然。原其说之所以如此者,以非其耳目之所习见也。天地之大,万物之众,不待非常之智而知其变之不可尽也。人之耳目之所及,亦不待非常之智而知其不能远也。彼以非其所习见,则果于以为不然,是以天地万物之变为可尽于耳目之所及,亦可谓过矣。为是说者,不独蔽于《洪范》之锡禹,至凤凰、麒麟、玄鸟、生民之见于经者,亦且以为不然,执小而量大,用一而齐万,信臆决而疑经,不知其不可,亦可谓惑矣。

五行,五者行乎三材万物之间,故“初一曰五行”。其在人为五事,故“次二曰敬用五事”。五事敬则身修矣,身修然后可以出政,故“次三曰农用八政”。政必协天时,故“次四曰协用五纪”。修身出政协天时,不可以不有常也,常者大中而已矣,故“次五曰建用皇极”。立中以为常,而未能适变,则犹之执一也,故“次六曰▯用三德”。三德所以适变,而人治极矣,极人治而不敢绝天下之疑,故“次七曰明用稽疑”。稽疑者,尽之于人神也,人治而通于神明者尽,然犹未敢以自信也,必考己之得失于天,故“次八曰念用庶征”。征有休咎,则得失之应于天者可知矣,犹以为未尽也,故“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福极之在民者,皆吾所以致之,故又以考己之得失于民也。敬本诸心而见诸外,故五事曰敬用。用其厚者,固治人之道也,故八政曰农用。农,厚也。天时协,则人事得,故五纪曰协用。谨其常,则中不可不立也,故皇极曰建用。建,立也。▯者所以救其过、持其常也,故三德曰▯用。明则疑释,故稽疑曰明用。庶征之见于天,不可以不念,故庶征曰念用。福之在于民,则宜向之,故五福曰向用。极之在于民,则宜畏之,故六极曰威用。威,畏也。凡此者,皆人君之道,其言不可杂,而其序不可乱也。推其为类则有九,要其始终则犹之一言而已也。学者知此,则可以知《洪范》矣。

译有人说,现在恐怕钱粮不足以办理这件事。王者的财富,是藏在百姓之中的;有余裕时就取用,不足时就给予,这是不可改变的道理。所以说:“百姓富足,君王同谁一起会不足?百姓不足,君王同谁一起会富足?”百姓富实而国家独自贫困,或者百姓饿死而君王独自能够保有富裕,从古到今从来没有这样的事。所以又说“不忧虑贫困,而忧虑不能安定”,这是古今最重要的警戒。因此古代二十七年耕作,便有九年的储蓄,足以防备水旱灾害,然后才称为王政的成就。唐尧时发生水灾、商汤时发生旱灾,而百姓没有被遗弃、没有因饥饿而瘦弱死亡,正是这个缘故。如今国家仓库中的积蓄,本来就不只是供国家使用的;一切都是为了百姓。即使仓库没有多余的粮食,府库没有多余的财物,至于救济灾害、弥补破败,尚且不能停止,何况如今仓库的积蓄还可以使用,怎么能只忧虑将来不足,眼睁睁看着百姓死亡呢?古人说过:“剪指甲应当剪到皮肤,割头发应当割到身体。”先王对于救灾,连皮肤和毛发都不吝惜,何况身外之物呢?况且如今河北州军共三十七处,受灾的不过十多个州军。其他州的田地,秋季庄稼很有希望;现在有关官员在买粮时,常价每斗增加一二十钱,这不只是足以使农民获利,要增加收购一百万石粮食也容易办到。每斗增加一二十钱,是我权宜处理当前事务,自然有办法这样做。用实钱按通常价格支付,再用茶、[疑字]、香药之类补足虚估的价格,不过是捐出茶、[疑字]、香药之类,折合钱数十万贯,费用就足够了。茶、[疑字]、香药之类,与百姓的性命相比,哪一样更值得吝惜,不必讨论也可知道。花费钱五十万贯,又捐出茶、[疑字]、香药之类,折合钱数十万贯,便足以救济一时的灾患,作为天下的长久打算,其中利害轻重,也并不难明白。只看有关官员能不能超越拘泥局促的见解,破除平常施行的法令罢了。这是当前事务的紧急之处,所以写下这篇议论。●卷十·传序二首 【洪范传】“到周武王十三年,武王向箕子询问。武王于是说:‘啊,箕子!上天默默地安定下民,使他们彼此协调、安居其所,我却不知道常理应当怎样安排。’箕子于是说:‘我听说在从前,鲧堵塞洪水,使五行的次序全都混乱,上帝于是震怒,不把《洪范》九畴赐给他,常理不能得到安排,鲧便被处死。禹继承而兴起,上天才把《洪范》九畴赐给禹,常理才得到安排。’”这是什么意思?武王感叹着对箕子说:“上天不说话,却默默地安定天下,使下民彼此帮助、协调而顺从地居处。所谓‘居’,是指使人安定的办法;但我不知道常理应当怎样安排。”箕子于是说:“我听说从前鲧治理洪水,使五行的次序完全混乱。因此上帝震怒,不把《洪范》九畴给他,常理因此败坏,鲧便被处死。等到禹继承而兴起,上天才把《洪范》九畴给他,常理因此得到安排。”水的性质是滋润并向下流,而它造成的利害尤其重大。因此鲧治水时堵塞它,就失去了水的本性,以至于五行的次序全都混乱;禹治水时疏导它,就合乎水的本性,以至于常理得到安排。常理得到安排,就是舜称赞禹所说的“土地平治,天时成就,六府三事都得到治理,万世永远依赖,这就是你的功劳”。其中说“上天才把《洪范》九畴赐给禹”,大概《易经》也说过“洛水出现了书”,然而世上有人认为这不是真的。推究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件事不是他们耳目平常所能见到的。天地如此广大,万物如此众多,即使不具有非凡的智慧,也知道天地万物的变化不可能被完全穷尽;人的耳目所能达到的范围,也无需非凡智慧便知道不可能很远。他们因为事情不是自己平常见惯的,就断定它不可能如此,于是把天地万物的变化看作可以穷尽于耳目所及的范围内,也可以说是过分了。持这种说法的人,不仅被《洪范》赐给禹一事蒙蔽,连经书中记载的凤凰、麒麟、玄鸟、生民等事,也将认为不是真的。他们执着于小事来衡量大事,以一种情况来齐同万物,凭臆测作出判断而怀疑经典,不知道这样做是不可取的,也可以说是迷惑了。五行,是金、木、水、火、土这五者运行于三材和万物之间,所以第一项说“五行”。它们在人身上表现为五种事情,所以第二项说“敬重地运用五事”。五事得到敬重,身心就修养好了;身心修养好,然后才能施行政务,所以第三项说“谨慎地运用八政”。政务必定要协调天时,所以第四项说“协调地运用五纪”。修身、施政、协调天时,不可以没有常道;所谓常道,不过是保持大中而已,所以第五项说“建立并运用皇极”。树立中道作为常道,如果还不能适应变化,仍然是执着于一端,所以第六项说“以权变运用三德”。三德用来适应变化,这样人的治理就达到极致;人的治理达到极致,却又不敢断绝天下人的疑问,所以第七项说“明察地运用稽疑”。考察疑难,是把事情在人和神两方面都推究到底;人的治理已经通达神明之理,但仍然不敢自信,必须把自己的得失拿到上天那里考察,所以第八项说“思考地运用庶征”。天象征兆有吉凶,就可以知道得失在上天那里得到的回应;仍然认为还没有穷尽,所以第九项说“以五福招徕,以六极威惧”。福和灾祸落在百姓身上,都有我们所造成的原因,所以还要据此考察自己在百姓方面的得失。内心敬慎而显现于外,所以五事说“敬用”;采用厚实的原则,本来就是治理人的道理,所以八政说“农用”。“农”就是厚实。天时得到协调,人的事务就能办好,所以五纪说“协用”。谨慎对待常道,中道就不能不树立,所以皇极说“建用”。“建”就是树立。“乂”是用来挽救过失、持守常道的,所以三德说“乂用”。明察,疑惑就会消除,所以稽疑说“明用”。天上出现的各种征兆,不可以不加以思考,所以庶征说“念用”。福降临在百姓身上,就应当亲近它,所以五福说“向用”。灾祸降临在百姓身上,就应当畏惧它,所以六极说“威用”。“威”就是畏惧。以上这些,都是君主的道理;这些话不能混杂,次序也不能紊乱。推究它们的类别有九项,概括它们的始终,其实仍然只是一个道理。学习的人懂得这一点,就可以懂得《洪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