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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乐律全书十四

乐律全书卷十

儒藏 · 乐经 · 已译 · 第 198–207 段

谨按右一节:十寸为律之旧法也。先儒错防误以九寸解之。臣尝闻朱熹曰:「律吕,汉书所载甚详,然不得其要;史记所载甚略,郤是要▯处。如説律数,葢自然之理,与先天图一般,更无安排。」初闻此语不晓其义,及闻何瑭之説,有曰:「汉志谓黄钟之律九寸,加一寸为一尺。夫度量权衡所以取法于黄钟者,葢贵其与天地之气相应也。若加一寸以为尺,则又何取于黄钟?殊不知黄钟之长固非人所能为,至于九其寸而为律,十其寸而为尺,则人之所为也。汉志不知出此,乃欲加黄钟一尺为尺,谬矣。」方悟汉志度本起于黄钟之长,则黄钟之长即是一尺。古云「长九寸」「长八寸十分一」之类,尺异而律同也。朱熹所谓与先天图一般者,夫先天图出于河图雒书者也。雒书之数九,故黄钟之律长九寸,因而九之得八十一分,与纵黍之长相合;河图之数十,故黄钟之度长十寸,因而十之得百分,与横黍之广相合。葢河图之竒,雒书之偶,参伍错综而律度二数方备,此乃天地自然之妙,非由人力安排者也。不幸为刘歆、班固所乱,自汉至今千数百年,造律不成,葢由律度二尺纵横二黍无分别耳。呜呼!何氏此论,发千载之袐,破万古之惑。律学最要▯处,其在斯欤?此则前代诸儒之所未发者也。

译谨按上述一节:十寸为律,是旧有的法度。前代儒者错误地防备,误用九寸来解释它。我曾听朱熹说:“律吕,《汉书》所载非常详细,然而不得其要领;《史记》所载非常简略,却正是关键之处。如说律数,大概是自然的道理,与先天图一样,更没有人为的安排。”起初听到这话不明白其含义,等到听到何瑭的说法,其中有说:“《汉志》说黄钟之律九寸,加一寸为一尺。夫度量权衡之所以取法于黄钟,大概是看重它与天地之气相应。如果加一寸作为尺,那又何必取法于黄钟?殊不知黄钟的长度本来不是人所能决定的,至于九其寸而为律,十其寸而为尺,则是人的作为。《汉志》不知道出于此,竟想加黄钟一尺作为尺,这是错误的。”这才领悟《汉志》的度量本起源于黄钟的长度,那么黄钟的长度就是一尺。古语说“长九寸”“长八寸十分一”之类,是尺不同而律相同。朱熹所谓与先天图一样的,那先天图是出于河图洛书的。洛书之数九,所以黄钟之律长九寸,因而九之得八十一分,与纵黍的长度相合;河图之数十,所以黄钟之度长十寸,因而十之得百分,与横黍的宽度相合。大概是河图的奇数,洛书的偶数,参伍错综而律度二数方才完备,这是天地自然的妙处,不是由人力安排的。不幸被刘歆、班固所扰乱,自汉至今千数百年,造律不成,大概是因为律度二尺、纵横二黍没有分别罢了。唉!何氏此论,揭示千载的秘密,破除万古的疑惑。律学最关键的处所,大概就在这里吧?这是前代诸儒所未曾阐发的。

有以黄钟之长均作四叚,加出一叚而为尺者,此啇尺也。适当夏尺十二寸五分。▯曰:「成汤十二寸为尺,葢指此尺也。」有以黄钟之长均作五叚,减去一叚而为尺者,此周尺也。适当夏尺八寸。传曰:「武王八寸为尺,葢指此尺也。」有以黄钟之长均作九寸,外加一寸为尺,此汉尺也。有以黄钟之长均作八寸,外加二寸为尺,此唐尺也。有以黄钟之长均作八十一分,外加十九分为尺,此宋尺也。唐尺即成汤尺,而唐人用之,故又名唐尺。宋尺即黄帝尺,而宋人用之,故又名宋尺。七代尺共五种,互相考证,皆有补于律也。

黄帝尺,宋尺,皆以大泉之径为九分。汉尺以大泉之径为十分。夏尺,唐谓之黍尺,以开元钱之径为十分。商尺,唐谓之大尺,以开元钱之径为八分。周尺,以开元钱八枚为十寸。凡钱初铸与制度合,再入模即缩小,故大者为真也。

黄钟之长,当纵黍尺八十一分,当斜黍尺九寸,当横黍尺十寸。纵黍之尺,黄帝尺也,宋尺也;斜黍之尺,汉尺也;横黍之尺,夏尺也。啇尺去二寸为夏尺,夏尺去二寸为周尺。黄钟之长,当啇尺八寸,当周尺十二寸五分。

竹虽天生,求之在人,必先求黍,考定様制,而后依様求竹,造律。古今律家,累黍一法,名为最密,实为最疎。苟无格式,大小几何,惟云中式,尤非定论。若欲防择中式之黍,须将格式预先议定,有格式法程,而后可选也。谨按前汉食货志曰:「王莽居摄,变汉志,以周钱有子母相权,于是更造大钱,径寸二分,文曰『大泉五十』。又造契刀、错刀,契刀其环如大钱,身形如刀,文曰『契刀五百』。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直五千【直字钱文作半】

周礼》注谓大泉乃周景王所铸,汉《志》亦云以周钱有子母相权,则非始于王莽明矣。《淮南子》谓十二粟当一寸,盖汉制也。《志》云大钱径寸二分者,谓莽以汉尺之寸为其尺之寸二分,故云变汉制,非变周钱也。然则大泉创自周,而王莽因之,其初行时广狭厚薄与契刀、错刀同。厥后二刀不行,独大泉行,于是盗铸者众,而渐轻薄,遂与二刀广狭稍异。今取二刀为证,必求广狭同者乃真耳,其不同者为盗铸无疑矣。

上党秬黍佳者,纵累八十一枚,斜累九十枚,横累百枚,皆与大泉九枚相合。然此佳黍亦自难得,求得此等佳黍然后可用。若或不满九枚钱之径者,慎勿误用。厯代造律而致乐声焦急,其失坐在黍不佳也。《唐防要》云:「髙祖武徳四年行开元通寳钱,欧阳询制词及书字,含三体。钱径八分。」《唐六典》云:「凡度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一尺二寸为大尺。」唐代之尺盖有二种,黍尺与大尺兼用焉。

所谓钱径八分者,指大尺言也。大尺去二寸,即黍尺一尺也。孙氏《千金方》云:“夏家古尺,今八寸小尺是也。”其著书在唐初,盖指唐尺而言。然则唐尺之八寸,为夏家之一尺也。唐尺之十寸,为啇家之一尺,明矣。审度之法,十寸为尺,八寸为咫。啇以夏尺为咫,因而益也。周以夏咫为尺,因而损也。夏尺、啇咫、周尺,加二寸半,是为黄钟之长。以开元钱校之,则钱十枚为夏尺之一尺,为商尺之八寸,为周尺之一尺二寸半。

周尺自秦以后不复用之。凡经▯中所谓布指知寸,布手知尺,一尺二寸为武,八尺为步,八尺为寻,人长八尺,马髙八尺之类,皆指周尺而言。然周亦不废夏尺,故先儒觧璧羡度尺云:十寸尺,八寸尺,兼用之。汉尺与黄帝之尺,其寸则同,而分则不同。宋尺与黄帝之尺,其分则同,而寸则不同。唐黍尺与黄帝之尺,其尺则同,而寸及分则皆不同。然唐尺复有二种,其所谓黍尺者,即夏尺也;其所谓大尺者,即啇尺也。

盖汉尺以大泉之径为一寸,宋尺以大泉之径为九分,唐黍尺以开元钱之径为一寸,唐大尺以开元钱之径为八分。故宋尺去一寸为汉尺,汉尺去一寸为唐黍尺,即夏尺,加二寸半为商尺,去二寸为周尺。

  中黍辨疑

旧説上党之黍

译有人将黄钟管的长度平均分为四段,再加出一段作为尺,这就是商尺。它正好相当于夏尺十二寸五分。〇说:“成汤以十二寸为尺,大概指的就是这个尺。”有人将黄钟管的长度平均分为五段,减去一段作为尺,这就是周尺。它正好相当于夏尺八寸。传曰:“武王以八寸为尺,大概指的就是这个尺。”有人将黄钟管的长度平均分为九寸,外加一寸作为尺,这就是汉尺。有人将黄钟管的长度平均分为八寸,外加二寸作为尺,这就是唐尺。有人将黄钟管的长度平均分为八十一分,外加十九分作为尺,这就是宋尺。唐尺就是成汤尺,因为唐人使用它,所以又名唐尺。宋尺就是黄帝尺,因为宋人使用它,所以又名宋尺。七代尺共有五种,互相考证,都对音律有所补益。

黄帝尺、宋尺,都以大泉钱的直径为九分。汉尺以大泉钱的直径为十分。夏尺,唐代称为黍尺,以开元钱的直径为十分。商尺,唐代称为大尺,以开元钱的直径为八分。周尺,以开元钱八枚的长度为十寸。凡是钱币刚铸造时与制度相符,再次入模铸造就会缩小,所以大的才是真的。

黄钟管的长度,相当于纵排黍尺八十一分,相当于斜排黍尺九寸,相当于横排黍尺十寸。纵排黍的尺,是黄帝尺,也是宋尺;斜排黍的尺,是汉尺;横排黍的尺,是夏尺。商尺减去二寸就是夏尺,夏尺减去二寸就是周尺。黄钟管的长度,相当于商尺八寸,相当于周尺十二寸五分。

竹子虽然是天然生长的,但寻求合适的人在于人,必须先寻求黍,考定标准样式,然后依照样式寻求竹子,制作律管。古今律学家,累黍这一方法,名义上最为精密,实际上最为疏漏。如果没有标准格式,大小相差多少,只说符合标准,尤其不是定论。如果想要挑选符合标准的黍,必须预先议定标准格式,有了标准格式的法度,然后才可以挑选。谨按前汉《食货志》说:“王莽居摄,改变汉制,因为周钱有子母相权,于是重新铸造大钱,直径一寸二分,文字为‘大泉五十’。又铸造契刀、错刀,契刀的环像大钱,身形像刀,文字为‘契刀五百’。错刀用黄金错其文字,说‘一刀直五千’【直字在钱文中作半】

《周礼》注说大泉是周景王所铸,汉《志》也说因为周钱有子母相权,那么不是始于王莽就明白了。《淮南子》说十二粟相当于一寸,大概是汉代的制度。《志》说大钱直径一寸二分,是说王莽以汉尺的一寸作为他尺的一寸二分,所以说改变汉制,不是改变周钱。那么大泉创自周代,而王莽沿袭它,其初行时广狭厚薄与契刀、错刀相同。后来二刀不行,只有大泉行用,于是盗铸的人众多,而逐渐轻薄,遂与二刀广狭稍有不同。现在取二刀为证,必须寻求广狭相同的才是真的,其不同的无疑是盗铸的。

上党秬黍好的,纵排八十一枚,斜排九十枚,横排百枚,都与大泉九枚相合。然而这种好黍也自难得,求得这种好黍然后可用。如果不满九枚钱的直径,千万不要误用。历代造律而导致乐声焦急,其过失在于黍不好。《唐会要》说:“高祖武德四年行开元通宝钱,欧阳询制词及书字,含三体。钱径八分。”《唐六典》说:“凡度量以秬黍中者,一黍的宽度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一尺二寸为大尺。”唐代的尺大概有两种,黍尺与大尺兼用。

所谓钱径八分,是指大尺而言。大尺减去二寸,就是黍尺一尺。孙氏《千金方》说:“夏家古尺,今八寸小尺是也。”他著书在唐初,大概指唐尺而言。那么唐尺的八寸,就是夏家的一尺。唐尺的十寸,就是商家的一尺,明白了。审度的方法,十寸为尺,八寸为咫。商以夏尺为咫,因而增加。周以夏咫为尺,因而减少。夏尺、商咫、周尺,加二寸半,就是黄钟的长度。以开元钱校之,那么钱十枚为夏尺的一尺,为商尺的八寸,为周尺的一尺二寸半。

周尺自秦以后不再使用。凡经〇中所谓布指知寸,布手知尺,一尺二寸为武,八尺为步,八尺为寻,人长八尺,马高八尺之类,都指周尺而言。然而周也不废弃夏尺,所以先儒解释璧羡度尺说:十寸尺,八寸尺,兼用之。汉尺与黄帝尺,其寸相同,而分不同。宋尺与黄帝尺,其分相同,而寸不同。唐黍尺与黄帝尺,其尺相同,而寸及分都不同。然而唐尺又有两种,其所谓黍尺,就是夏尺;其所谓大尺,就是商尺。

大概汉尺以大泉的直径为一寸,宋尺以大泉的直径为九分,唐黍尺以开元钱的直径为一寸,唐大尺以开元钱的直径为八分。所以宋尺减去一寸为汉尺,汉尺减去一寸为唐黍尺,即夏尺,加二寸半为商尺,减去二寸为周尺。

中黍辨疑

旧说上党之黍

有异他乡,其色至乌,其形圆重,用之为量,定不徒然,正以时有水旱之差,地有肥瘠之异,取黍大小未必得中。按许慎解秬黍,体大本异于常,疑今之大者正是其中,累百满尺,即是防古实龠之外,才剰十余,此恐围径或差,造律未妙。就如撼动取满,论理亦通。晋梁尺量过为短小,以黍实管弥复不容。据律调声,必致髙急【此条蔡书在下卷第十章】河南程氏曰:黄钟之声亦不难定,世自有知音者,将上下声攷,既得正,便将黍以实其管,看管实得几粒,然后推而定法可也。古法律管当实千二百粒黍,今羊头山黍不相应,则将数等验之,看如何大小者方虑其数,然后为正。昔胡先生定乐,取羊头山黍,用三等筛子筛之,取中等者,特未定也。以律管定尺,乃是以天地之气为准,非秬黍之比也。秬黍积数在先王时,惟此适与度量合,故可用。今时则不同【此条蔡书在下卷第一章】

译与别处不同,它的颜色极黑,形状圆润沉重,用它作为度量标准,确定不是徒劳的,正是因为当时有水旱的差异,土地有肥沃贫瘠的不同,选取黍米的大小未必能取到适中。按照许慎对秬黍的解释,其形体粗大与普通黍米不同,怀疑现在较大的黍米正是适中的,累积数百粒满一尺,这正是在古代标准龠之外,才多出十余粒,这恐怕是因为周长直径有偏差,制定律管不够精妙。就像晃动取满,从道理上讲也通。晋代和梁代的尺量过于短小,用黍米填满律管更加容纳不下。依据律管来调音,必然导致音调高急【此条蔡书在下卷第十章】河南程氏说:黄钟的音高也不难确定,世间自有懂音律的人,将上下音阶进行考证,既然得到了正确的标准,就用黍米来填满律管,看律管能装满多少粒,然后推演并确定法则就可以了。古代律管应当装满一千二百粒黍米,现在羊头山的黍米与之不相符合,就将黍米分成几等来检验,看哪种大小的黍米才能凑足这个数目,然后以此作为标准。从前胡先生制定乐律,选取羊头山的黍米,用三种筛子筛选,取中等大小的,只是还没有确定下来。用律管来定尺,是以天地之气为标准,而不是以秬黍为比照。秬黍的累积数目在先王时代,只有这恰好与度量相合,所以可以使用。现在的时代则不同【此条蔡书在下卷第一章】

辨疑曰:古上党郡,今山西潞安府是也。境内产五色黍,其黒色黍复有数种:软黍堪酿酒者,名秬;硬黍堪炊饭者,名穄;一稃内二颗黍,名秠。律家所用,惟秬而已。穄与秠,弗堪用,或误用之,非也。古云“秬黍中者”,葢谓拣选中用之黍,非谓中号中等之黍。俗语选物曰“某物中,某物不中”,此“中”亦非指中等也。古之遗语,岂不然乎?或曰:“中”读去声,谓中式也,其义亦通。诗曰:“诞降嘉种,惟秬惟秠。”又曰:“实坚实好,实頴实栗。”既用一“嘉”字,其义已括尽,“坚好頴栗”不过形容其嘉而已。则知异常者方为嘉种也。且“秬”之为言,巨细之“巨”也,闻其名则其形可想见矣。葢谓头等大号者为佳,非以次等中号者为佳也。古人稼穯,况又异常,今之稼穑未及古人。若选大黍,庶近乎中;若用中黍,则失之小。隋志宋儒论之,当矣。不论古今,槩用中黍,非也。夫黄钟之律,生于尺,而尺乃生于黍者也。黍大则尺长,而由是黄钟之声遂浊;黍小则尺短,而由是黄钟之声遂清。夫黄钟宫音也,最长最浊,是其本音,则黍之最大者是,乃真秬黍耳。刘歆、荀朂、王朴之流,皆不知此理,而泥于汉志“中黍”之文,遂致所累之尺短,所造之乐哀,非中和之声矣。此不可不辨也。为今之际,且从蔡氏之説,多截竹管,权拟黄钟,复用人声与管相较,声是而黍非,则易以大黍,大之而益大,至于大不得,斯则黍理已尽。若管内犹不满,乃管之非真,而当从黍也。若非证之以人声,则黍未免失之小;若非忖之以黍数,则管未免过乎大。人声、管、黍互相校正,于理极精。古之神瞽考中声之遗法,大抵如此。程颐所谓“以上下声攷之,则中声可定矣”。总而言之,宁择大黍,迁就人声,切忌人声迁就中黍,不可复蹈刘苟王氏之故辙耳。详味颐“特未定也”之一言,则知胡瑗坐误用中黍之▯,后学当以为诫也。

  累黍详説

纵黍累者名曰律尺,以一秬黍之纵长为一分,九分为寸,九寸为尺,是为黄钟之长【有图已见】黄钟之长九寸,凡八十一分者,取象雒书之九,自相乗之数也。此尺每寸九分,每分九厘,每厘九毫,每毫九丝,每丝九忽,每忽九防,每防九纤,所谓以九为法者也。横黍累者名曰度尺,以一秬黍之横广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是为黄钟之长【有圗已见】黄钟之长十寸,凡百分者,取象河图之十,自相乗之数也。此尺每寸十分,每分十厘,每厘十毫,每毫十丝,每丝十忽,每忽十防,每防十纤,所谓以十为法者也。二种之度寸数虽异,二种之律分剂则同。昔人误谓九寸乃九十分,是以纵累则管太长,容黍郤有余,横累则管太短,容黍郤不足,皆不能合千二百黍之説,葢惑于汉志之谬也。已上一节,其説创于何瑭,而臣父深然之,古来无此议论,葢自我朝为始,而律吕精义之所由作也。或曰:九分为寸,原为三分损益设也,今既不用三分损益,犹用九分为寸,何也?荅曰:黄钟九寸,空围九分,皆取法于纵黍,阳数,古人造律之初意也,故三分损益之法可废,而九分为寸之法不可废也。凡欲造律,先求古钱,次求真黍,后求羙竹。古钱洛阳多有,不难得也,然须多得,择取好者可也。一二枚钱不足慿据,惟真黍颇难得,中式者乃真耳。其一稃二粒者,名为秠,非秬也,慎勿误用。随处有美竹,在人择之耳,不必拘于金门山也。

  嘉量第二

嘉量起于黄钟律龠,先铸律龠,后铸嘉量。

前汉志曰:「量本起黄钟之龠,龠者,黄钟律之实也。」

律龠嘉量,皆用铜铸,古所谓赤金也。六分其金,而锡居一焉。

谓红铜六两,对白▯一两,共为七两,随其多少,凖此为率。

改煎金▯则不耗,不耗然后权之,权之然后凖之,凖之然后量之。

改煎,煎毕,更煎至不耗乃止也。权之,凖之,谓称准六一之数也。量之,谓铸成方寸者数枚,验其分量同,则知不耗矣。

凡铸金之状,金与▯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

译辨析疑惑说:古时的上党郡,就是现在的山西潞安府。该地出产五种颜色的黍,其中黑色的黍又有几种:软黍适合酿酒,名叫秬;硬黍适合煮饭,名叫穄;一个壳里有两颗黍粒的,名叫秠。律家所用的,只有秬而已。穄和秠,不能使用,如果误用了,是不对的。古语说“秬黍中者”,大概是说拣选适合使用的黍,不是说中等大小的黍。俗语中挑选物品说“某物中,某物不中”,这个“中”也不是指中等。古语的遗留,难道不是这样吗?有人说:“中”读去声,意思是符合标准,这个意思也通。《诗经》说:“诞降嘉种,惟秬惟秠。”又说:“实坚实好,实颖实栗。”既然用了一个“嘉”字,意思已经概括尽了,“坚好颖栗”不过是形容它的优良罢了。由此可知,异常出众的才是良种。而且“秬”这个词,就是巨细的“巨”,听到它的名字就能想象出它的形状。大概是说头等大号的好,不是说次等中号的好。古人种植庄稼,况且又要求异常,现在的庄稼不如古人。如果挑选大黍,大概接近于“中”;如果使用中等黍,那就失之太小了。《隋书·律历志》和宋儒的论述,是正确的。不论古今,一概使用中等黍,是不对的。黄钟的律管,产生于尺,而尺又产生于黍。黍大则尺长,因此黄钟的声音就浊;黍小则尺短,因此黄钟的声音就清。黄钟是宫音,最长最浊,是它的本音,那么黍中最大的就是真正的秬黍。刘歆、荀勖、王朴等人,都不懂这个道理,拘泥于《汉书·律历志》中“中黍”的文字,导致所累积的尺短,所制作的音乐哀伤,不是中和之声。这是不可不辨明的。在当今之时,暂且采纳蔡氏的说法,多截断竹管,权且模拟黄钟,再用人的声音与竹管比较,声音正确而黍不对,就换用大黍,越大越好,直到大到不能再大,这样黍的道理就穷尽了。如果竹管内还装不满,那是竹管不真实,应当遵从黍。如果不用人声来验证,那么黍难免失之太小;如果不根据黍的数量来衡量,那么竹管难免过大。人声、竹管、黍互相校正,在道理上极其精妙。古代神瞽考定中声的遗留方法,大致如此。程颐所说的“以上下声考之,则中声可定矣”。总而言之,宁可挑选大黍,迁就人声,切忌人声迁就中等黍,不可再蹈刘歆、荀勖、王朴等人的旧辙。仔细品味程颐“特未定也”这句话,就知道胡瑗坐误于使用中等黍的错误,后学应当引以为戒。

累黍详细说明

纵向排列黍粒的叫作律尺,以一个秬黍的纵向长度为一分,九分为一寸,九寸为一尺,这是黄钟的长度【有图已见】。黄钟的长度九寸,总共八十一分,取象于洛书的九,是自相乘的数。这个尺每寸九分,每分九厘,每厘九毫,每毫九丝,每丝九忽,每忽九微,每微九纤,所谓以九为法度。横向排列黍粒的叫作度尺,以一个秬黍的横向宽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这是黄钟的长度【有图已见】。黄钟的长度十寸,总共百分,取象于河图的十,是自相乘的数。这个尺每寸十分,每分十厘,每厘十毫,每毫十丝,每丝十忽,每忽十微,每微十纤,所谓以十为法度。两种尺度的寸数虽然不同,但两种尺度的律分比例则相同。前人错误地认为九寸就是九十分,所以纵向排列则竹管太长,容纳黍粒却有余;横向排列则竹管太短,容纳黍粒却不足,都不能符合一千二百黍的说法,大概是被《汉书·律历志》的错误所迷惑。以上一节,其说法创自何瑭,而臣父深深赞同,古来没有这样的议论,大概是从本朝开始,这也是《律吕精义》一书产生的缘由。有人说:九分为一寸,原本是为了三分损益法设立的,现在既然不用三分损益法,还使用九分为一寸,为什么呢?回答说:黄钟九寸,空围九分,都取法于纵向黍粒,是阳数,这是古人制定律管的最初意图,所以三分损益法可以废除,而九分为一寸的法度不可废除。凡是想要制作律管,先寻找古钱,其次寻找真正的黍,最后寻找美好的竹子。古钱在洛阳有很多,不难得到,但必须多找一些,挑选好的即可。一两枚钱不足以作为依据,只有真正的黍颇难得到,符合标准的才是真的。那种一个壳里两粒的,名叫秠,不是秬,千万不要误用。到处都有美竹,在于人的选择,不必拘泥于金门山。

嘉量第二

嘉量起源于黄钟律龠,先铸造律龠,后铸造嘉量。

《前汉书·律历志》说:“量本起源于黄钟的龠,龠,是黄钟律管的容量。”

律龠和嘉量,都用铜铸造,就是古书所说的赤金。将铜分为六份,其中锡占一份。

意思是红铜六两,对白锡一两,总共七两,随其多少,以此为比例。

反复冶炼铜锡则不损耗,不损耗然后称量,称量然后校准,校准然后测量。

反复冶炼,冶炼完毕,再冶炼直到不损耗才停止。称量、校准,是说称量校准铜锡六一的比例。测量,是说铸成方寸大小的铜块数枚,检验其分量相同,就知道不损耗了。

凡是铸造金属的状态,金属与锡的黑浊之气耗尽,黄白之气次之

,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消链铜▯,由粗至精,形状如此。预先用夹沙土造模,铸成错磨,令极光莹。此法铸匠多有晓者,故不细述。

译黄色和白色的气耗尽后,青色和白色的气接着出现;青色和白色的气耗尽后,青色的气接着出现,这时才可以铸造。熔炼铜,从粗糙到精细,形状就是这样。预先用夹沙土制作模具,铸造后打磨,使其极其光亮。这种方法铸造工匠大多了解,所以不再详细叙述。

律龠形状,其长与黄钟同,但内圆而外方,方与黄钟外径相同,圆与黄钟内径相同。纵黍律尺刻于前面,其长九寸,毎寸九分;横黍度尺刻于后面,其长十寸,毎寸十分。律尺者,黄帝之尺也;度尺者,虞夏之尺也。刻纹细如髪,分寸令匀也。

律尺之铭三十二字,镌于左面,曰:「黄钟律龠,空围九分,长九寸,是为一尺,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合之为合,两之为两。」度尺之铭三十二字,镌于右面,曰:「元元本本,数始于一,产气黄钟,造计秒忽,八音七始,五声六律,度量权衡,厯算逌出。」嘉量上截曰:「鬴」。

  形类罗圈面髙

<经部,乐类,乐律全书,卷十>

<经部,乐类,乐律全书,卷十>

嘉量,古人只一瑰铸,今人学铸,分作五件,总焊而为一,庶几易成也。五件厚薄相同,夏尺量之,约厚一分有竒,仍视铜之轻重,重则磨去,务合所筭之斤两也。上截鬴者,形类罗圈而髙,重时秤一百八十两,为古黍秤三百两;中截底者,形类镜面而薄,重时秤六十九两,为古黍秤一百一十五两;下截臋者,形类罗圈而低,重时秤十三两,左右两耳,形类竹筩而薄,重与臋同,臋及两耳共重时秤三十九两,为古黍秤六十五两。五件焊成一器,重时秤二百八十八两,为古黍秤四百八十两,是为三十斤也。时秤即今时十六两平秤,俗间私秤二十两者勿用。

量腹容二十豆,是为一鬴。积实一百五十七万一千三百四十八分有竒。其臋容四升,是为一豆。积实七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分有竒。其耳容二十龠,是为一升。积实一万九千六百四十一分有竒。律龠容黍千二百粒,是为半合。积实九百八十二分有竒。凡较量不用黍,用井水凖其槩,系古人旧法云。

量腹之内,方一尺而圆其外者,此乃算家所谓圆内容方,以其方面求圆径及圆周之术也。术虽云方,而器内非方,先儒谓积千寸,误矣。方求斜,用勾股求▯术,勾十寸,自乗得一百寸,股十寸,自乗得一百寸,相并共得二百寸,开方除之,得▯一尺四寸一分四厘二毫一丝三忽五防六纤,即鬴之内径也。凡圆内容方者,假如方面九寸,则圆周四十寸,故以九与四十为乗除率。今鬴容方一尺,四十乗之得四十尺,九归则得四尺四寸四分四厘四毫四丝四忽四防四纤,即鬴之圆周也。半周半径相乗得平圆积,为鬴之面羃,以深一尺乗之,得一百五十七万一千三百四十八分有竒,为鬴之积实也。

臋之内径一尺,斜求方术,一尺自乗得一百寸,折半得五十寸为实,开方除之得七寸○分七厘一毫○丝六忽七防八纤,即臋之内所容方也。四十乗之得二丈八尺二寸八分四厘二毫七丝一忽二防,九归得三尺一寸四分二厘六毫九丝六忽八防,即臀之内周也。半周半径相乗得平圆积,为臋之面羃。以深一寸乗之得七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分有竒,为臋之积实也。以臋之积实为法,以鬴之积实为实,实如法而一得二十,是知一鬴乃二十豆矣。先儒以为十六豆者,非是。

耳之内径二寸五分,斜求方术二寸五分,自乗得六寸二分五厘,折半得三寸一分二厘五毫为实,开方除之得一寸七分六厘七毫七丝六忽六防九纤半,即耳之内所容方也。四十乗之得七尺○寸七分一厘○毫六丝七忽八防,九归得七寸八分五厘六毫七丝四忽二防,即耳内之周也。半周半径相乗得平圆积,为耳之面羃。以深四【旧作三误】寸乗之,得一万九千六百四十一分有竒,为耳之积实也。以耳之积实为法,以臋之积实为实,实如法而一得四,是知一豆乃四升矣。

一鬴乃二十豆,以二十豆为法,置鬴之积一百五十七万一千三百四十八分为实,实如法而一,得七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分有竒,为其臋一豆之实也。一豆乃四升,以四升为法,置臋之积七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分为实,实如法而一,得一万九千六百四十一分有竒,为其耳一升之实也。一升乃二十龠,以二十龠为法,置耳之积一万九千六百四十一分为实,实如法而一,得九百八十二有竒,为黄钟一龠之

译律龠的形状,其长度与黄钟相同,只是内部圆形而外部方形,方形的边长与黄钟的外径相同,圆形的直径与黄钟的内径相同。纵向的黍律尺刻在前面,长九寸,每寸九分;横向的黍度尺刻在后面,长十寸,每寸十分。律尺是黄帝的尺;度尺是虞夏的尺。刻纹细如头发,使分寸均匀。

律尺上的铭文有三十二字,镌刻在左面,说:“黄钟律龠,空围九分,长九寸,这是一尺,容纳一千二百粒黍,重十二铢,合起来为一合,两合为一两。”度尺上的铭文有三十二字,镌刻在右面,说:“元元本本,数始于一,产生黄钟之气,制造计算秒忽,八音七始,五声六律,度量权衡,历算由此产生。”嘉量上截称为“鬴”。

形状类似罗圈而高。

嘉量,古人只铸成一件,今人学习铸造,分成五件,总共焊接成一件,大概容易成功。五件厚薄相同,用夏尺量它,大约厚一分有余,仍然观察铜的轻重,重就磨去,务必符合所计算的斤两。上截鬴,形状类似罗圈而高,称重一百八十两,相当于古黍秤三百两;中截底,形状类似镜面而薄,称重六十九两,相当于古黍秤一百一十五两;下截臋,形状类似罗圈而低,称重十三两,左右两耳,形状类似竹筒而薄,重量与臋相同,臋及两耳共称重三十九两,相当于古黍秤六十五两。五件焊接成一件器物,称重二百八十八两,相当于古黍秤四百八十两,这是三十斤。时秤就是现在的十六两平秤,民间私秤二十两的不要用。

量腹容纳二十豆,这是一鬴。体积一百五十七万一千三百四十八分有余。它的臋容纳四升,这是一豆。体积七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分有余。它的耳容纳二十龠,这是一升。体积一万九千六百四十一分有余。律龠容纳黍一千二百粒,这是半合。体积九百八十二分有余。凡是较量不用黍,用井水校准它的概量,这是古人旧法。

量腹内部,方形一尺而圆形在外,这是数学家所说的圆内接方,用方形边长求圆直径及圆周的方法。方法虽然说是方,但器物内部并非方形,先儒说积千寸,是错误的。方求斜,用勾股求圆的方法,勾十寸,自乘得一百寸,股十寸,自乘得一百寸,相加共得二百寸,开方除去,得一尺四寸一分四厘二毫一丝三忽五微六纤,这就是鬴的内径。凡是圆内接方,假如方面九寸,则圆周四十寸,所以用九与四十作为乘除率。现在鬴容纳方形一尺,四十乘它得四十尺,九归则得四尺四寸四分四厘四毫四丝四忽四微四纤,这就是鬴的圆周。半周半径相乘得平圆面积,为鬴的面幂,以深一尺乘它,得一百五十七万一千三百四十八分有余,为鬴的体积。

臋的内径一尺,斜求方术,一尺自乘得一百寸,折半得五十寸为实,开方除去得七寸零分七厘一毫零丝六忽七微八纤,这就是臋内所容纳的方形。四十乘它得二丈八尺二寸八分四厘二毫七丝一忽二微,九归得三尺一寸四分二厘六毫九丝六忽八微,这就是臋的内周。半周半径相乘得平圆面积,为臋的面幂。以深一寸乘它得七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分有余,为臋的体积。以臋的体积为法,以鬴的体积为实,实如法而一得二十,可知一鬴乃是二十豆。先儒以为十六豆,是不对的。

耳的内径二寸五分,斜求方术二寸五分,自乘得六寸二分五厘,折半得三寸一分二厘五毫为实,开方除去得一寸七分六厘七毫七丝六忽六微九纤半,这就是耳内所容纳的方形。四十乘它得七尺零寸七分一厘零毫六丝七忽八微,九归得七寸八分五厘六毫七丝四忽二微,这就是耳内的周长。半周半径相乘得平圆面积,为耳的面幂。以深四寸乘它,得一万九千六百四十一分有余,为耳的体积。以耳的体积为法,以臋的体积为实,实如法而一得四,可知一豆乃是四升。

一鬴乃是二十豆,以二十豆为法,置鬴的体积一百五十七万一千三百四十八分为实,实如法而一,得七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分有余,为其臋一豆的体积。一豆乃是四升,以四升为法,置臋的体积七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分为实,实如法而一,得一万九千六百四十一分有余,为其耳一升的体积。一升乃是二十龠,以二十龠为法,置耳的体积一万九千六百四十一分为实,实如法而一,得九百八十二有余,为黄钟一龠的

实也。

  周鬴辨疑

按《管子》云:“齐西之粟,釜百泉,则鏂二十也;齐东之粟,釜十泉,则鏂二泉也。”晏子曰:“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夫釜粟百钱,而区二十钱;釜粟十钱,而区二钱,则五区为釜明矣。四升为豆,四豆为区,此以四而登也。五区为釜,釜乃八斗;十釜为钟,钟乃八斛。二四如八,亦以四而登也。此晏子所谓“各自其四以登于釜”者也。若陈氏之量,则毎量各如四分之一。是故五豆为区,区乃二十升;五区为釜,釜乃百升;十釜为钟,钟乃百斗。比旧量,区多四升,釜多二斗,钟多二斛。故晏子曰:“钟乃大矣。”先儒错防晏子之意,误以六斗四升为釜。算家以术考之不合,则又穿凿以为方尺者八寸之尺,深尺者十寸之尺,效尤《汉志》庣旁之説,误益甚矣。按《洪武正韵》亦谓钟为八斛,然则釜为八斗,与今黄钟筭法全合。

译这是实情。

周代量器辨析疑点

查考《管子》说:“齐国西部的粟米,一釜值一百钱,那么一区就值二十钱;齐国东部的粟米,一釜值十钱,那么一区就值二钱。”晏子说:“四升为一豆,每进一级都乘以四,从而升到一釜。十釜为一钟。”既然一釜粟米值百钱,而一区值二十钱;一釜粟米值十钱,而一区值二钱,那么五区等于一釜就很明白了。四升为一豆,四豆为一区,这是按四的倍数递增。五区为一釜,一釜就是八斗;十釜为一钟,一钟就是八斛。二四得八,这也是按四的倍数递增。这就是晏子所说的“各自乘以四从而升到一釜”的意思。至于陈氏的量器,则是每一级量器都相当于前一级量的四分之一。因此五豆为一区,一区就是二十升;五区为一釜,一釜就是一百升;十釜为一钟,一钟就是一百斗。与旧制相比,区多了四升,釜多了二斗,钟多了二斛。所以晏子说:“钟的容量变大了。”先前的儒者曲解晏子的本意,错误地认为六斗四升为一釜。用算术方法推演不合,便又牵强附会地认为方尺是八寸的尺,深尺是十寸的尺,效仿《汉书·律历志》中关于“庣旁”的说法,错误更加严重了。查考《洪武正韵》也说一钟为八斛,那么一釜就是八斗,这与现今黄钟算法完全吻合。

平衡第三

衡,即今之称也。平,谓使之平耳。此器有小者,有大着总名曰衡。

小者俗呼等子,大者俗呼为秤,古文作称【称去声,下文同】

  黄钟之称起于累黍

律家楝黍之法,虽名为密,若筛取中黍,其实为最踈。茍无格式,大小几何,惟云中者,尤非定论。葢后稷之穑,坚好頴栗,岂常人之穑所能及之?自汉以来,至于今日,所谓中者,正乃小者也。惟极大者,庶几中者耳。若欲拣择中式之黍,须将格式预先议定,有格式法程,而后可选也。新法用铜叶或鐡叶,薄厚如钞,大小如钱,中凿一孔,状类黍形。先于多多黍内拣取一黍,长依纵黍尺之一分,广依横黍尺之一分,置于二种尺上,令黍与尺全合。将黍纳于孔中,令孔与黍全合。然后将别黍一一纳孔中,观其松▯▯者,合格式可用也。松者名为小,不能容者名为大。如是选一般者千二百粒,实于黍内,不足者名为小,有余者名为大。不用大者、小者,惟用其中者耳。千二百黍适重三钱,然或新陈曝润,再称未必相同,定须以重三钱为凖。上党境内,地土肥处产黍尤佳,非羊头山黍可及也。

十黍为累【或作絫,并音累】今之二厘半也。十累为铢。今之二分半也。二十四铢为两。今之六钱也。十六两为斤。今之九两六钱也。二十两为镒。今之十二两也。

  右系衡之小者俗呼等子是也

十五斤为称,今之九斤也。倍之为三十斤,今之十八斤也。又四之而为石,今之七十二斤也。

  右系衡之大者即今之秤是也

筭术:置今求古,十乗六除;置古求今,六乗十除,各得其所求矣。是故逹者不必改作,今之称即古之称耳。斤下带两,两下带铢,各依筭术通之,而后乗除可也。

前汉志曰:「凡律度量衡用铜者,名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

古以铜为衡,若今天平也。新拟法马,附于卷末。

虞书》曰:“同律度量衡。”言衡不言权。《论语》曰:“谨权量。”言权不言衡。葢权衡合德而相须为用,举其一则可以互见故也。然衡之制,历代无异,而权制则不同。周人以玉为权,见《考工记》。秦人以鐡为权,见《考古图》。汉人以铜为权,圜而环之,见《汉志》。王莽以石为权,状如水碓,见《隋志》。聊载数种,见其不同云耳。

考工记》曰:玉人驵琮五寸,宗后以为权;驵琮七寸,鼻寸有半寸。

天子以为「权」注云:「以为权,故有鼻也。」驵读为组,以组繋之,因名。旧説:「权以轻重为宜,圜而环之,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穷已也。」

谨案此二十二字,义极精,可作权铭。作证往而不返之説,非是。此见《顔氏家训》及《吕氏考古图》。六朝以来,避孙权讳,改名秤锤。

郭璞谓埙大如鵞子,鋭上平底,形如秤锤。晋人所见,盖此权耳。

拟古天平法马【以铜为之,上面镌字,其形不拘方圆,皆可】

一铢,一百黍之重,为今之二分半。二铢,二百黍之重,为今之五分。

三铢,三百黍之重;为今之七分半,四铢,四百黍之重;为今之一钱。

五铢,五百黍之重,为今之一钱二分半六铢;六百黍之重,为今之一钱五分七铢;七百黍之重,为今之一钱防分半八铢;八百黍之重,为今之二钱。

九铢,九百黍之重,为今之二钱二分半。

十铢,千黍之重,为今之二钱五分。十一铢,千一百黍之重,为今之二钱七分半。半两,千二百黍之重,为今之三钱。

  一两  两龠黍之重   为今之六钱

二两,四龠黍之重,为今之一两二钱。三两,六龠黍之重,为今之一两八钱。四两,八龠黍之重,为今之二两四钱。五两,十龠黍之重,为今之三两。

六两,十二龠黍之重,为今之三两六钱。七两,十四龠黍之重,为今之四两二钱。半斤,十六龠黍之重,为今之四两八钱。一斤,三十二龠黍之重,为今之九两六钱。龠者,即新铸黄钟律龠也。若秬黍小

译平衡第三

衡,就是现在的秤。平,是说使物体平衡的意思。这种器物有小的,有大的,总名叫衡。

小的俗称等子,大的俗称为秤,古文写作“称”【称读去声,下文同】

黄钟律管所定的秤,起源于累黍。

律学家规定黍粒的方法,虽然号称精密,但如果筛选取中等大小的黍粒,实际上是最粗略的。如果没有固定的规格,大小相差多少,只说取中等的,尤其不是定论。大概后稷种植的黍,坚实美好、颗粒饱满,岂是普通人的种植所能达到的?从汉朝以来,直到今天,所谓中等的,正是小的。只有极大的,才差不多算是中等的。如果想要挑选符合标准的黍粒,必须预先议定规格,有了规格法式,然后才能挑选。新法使用铜片或铁片,薄厚像纸钞,大小像铜钱,中间凿一个孔,形状类似黍粒。先在大量的黍粒中挑选一粒黍,长度依照纵黍尺的一分,宽度依照横黍尺的一分,放在两种尺上,让黍粒与尺完全吻合。将黍粒放入孔中,让孔与黍粒完全吻合。然后将其他的黍粒一一放入孔中,观察那些松紧适度的,符合规格可以使用。松动的称为小,不能容纳的称为大。像这样挑选出一千二百粒相同的,放入黍粒中,不足的称为小,有余的称为大。不使用大的、小的,只使用中等的。一千二百粒黍恰好重三钱,但有时因新旧、曝晒湿润不同,再称未必相同,必须定以重三钱为标准。上党境内,土地肥沃的地方出产的黍尤其好,不是羊头山的黍能比得上的。

十粒黍为累【或作絫,都读累音】,相当于现在的二厘半。十累为铢。相当于现在的二分半。二十四铢为两。相当于现在的六钱。十六两为斤。相当于现在的九两六钱。二十两为镒。相当于现在的十二两。

以上属于衡的小者,俗称等子就是如此。

十五斤为称,相当于现在的九斤。加倍为三十斤,相当于现在的十八斤。再四倍为石,相当于现在的七十二斤。

以上属于衡的大者,就是现在的秤。

算术:设定现在求古代,十乘六除;设定古代求现在,六乘十除,各自得到所求的结果。因此通达的人不必改作,现在的秤就是古代的秤。斤下带两,两下带铢,各自依照算术通算,然后乘除就可以了。

前汉书志说:“凡是律度量衡使用铜的,名字自称为名。用来统一天下,整齐风俗。铜是物品中最精纯的,不因干燥潮湿寒冷炎热改变它的节度,不因风雨暴露改变它的形状,坚定有常,有似于士君子的品行,所以使用铜。”

古代用铜做衡,就像现在的天平。新拟的法马,附在卷末。

《虞书》说:“统一律度量衡。”说衡不说权。《论语》说:“谨慎权量。”说权不说衡。大概权衡合德而相互需要,举其一就可以互相推见。然而衡的制度,历代没有不同,而权的制度则不同。周人用玉做权,见于《考工记》。秦人用铁做权,见于《考古图》。汉人用铜做权,圆形而环绕,见于《汉志》。王莽用石做权,形状像水碓,见于《隋志》。随便记载几种,看出它们的不同罢了。

《考工记》说:玉人制作驵琮五寸,宗后用来做权;驵琮七寸,鼻一寸半。

天子用来做“权”注说:“用来做权,所以有鼻。”驵读为组,用组系着,因此得名。旧说:“权以轻重为宜,圆形而环绕,周旋没有端头,终而复始,无穷无尽。”

谨案这二十二字,意义极精妙,可以作权的铭文。作为证明往而不返的说法,不是这样。这见于《颜氏家训》及《吕氏考古图》。六朝以来,避孙权讳,改名为秤锤。

郭璞说埙大如鹅蛋,锐上平底,形状像秤锤。晋人所见,大概就是这个权。

拟古天平法马【用铜制作,上面镌刻字,其形状不拘方圆,都可以】

一铢,一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二分半。二铢,二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五分。

三铢,三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七分半,四铢,四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一钱。

五铢,五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一钱二分半六铢;六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一钱五分七铢;七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一钱防分半八铢;八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二钱。

九铢,九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二钱二分半。

十铢,千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二钱五分。十一铢,千一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二钱七分半。半两,千二百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三钱。

一两 两龠黍的重量 为现在的六钱

二两,四龠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一两二钱。三两,六龠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一两八钱。四两,八龠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二两四钱。五两,十龠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三两。

六两,十二龠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三两六钱。七两,十四龠黍的重量,为现在的四两二钱。半斤,十六龠黍的重量,为现在的四两八钱。一斤,三十二龠黍的重量,为现在的九两六钱。龠者,即新铸黄钟律龠。如果秬黍小

而轻,与所载分两不合者,则非佳黍,勿误用之。别择中式之黍可也。

译如果重量较轻,且与所载重量不符的,就不是优质的黍米,不要误用。另外挑选符合标准的黍米即可。

总论律度量衡四器寓法于黍

唐礼乐志》曰:「声无形,而乐有器。古之作乐者,知夫器之必有敝,而声不可以言传,惧夫器失而声遂亡也,乃多为之法以着之。故始求声者以律,而造律者以黍。自一黍之广积而为分寸,一黍之多积而为龠,合一黍之重积而为铢两,此造律之本也。故为之长短之法而着之于度,为之多少之法而着之于量,为之轻重之法而着之于权衡。是三物者,亦必有时而敝,则又总其法而着之于数,使其分寸龠合铢两皆起于黄钟,然后律度量衡相用为表里,使得律者可以制度量衡,因度量衡亦可以制律。不幸而皆亡,则推其法数而制之,用其长短多少轻重以相参考。四者既同,而声必至,声至而后乐可作矣。夫物用于有形而必敝,声藏于无形而不竭,以有数之法求无形之声,其法具存,无作则已,苟有作者,虽去圣人于千万嵗后,无不得焉。此古之君子知物之终始,而忧世之虑深,其多为之法而丁宁纤悉,可谓至矣。」

宋司马光曰:「夫所谓律者,果何如哉?向使古之律存,则吹其声而知声,度其长而知度,审其容而知量,校其轻重而知权衡。今古律已亡矣,非黍无以见度,非度无以见律。律不生于度与黍,将何从生耶?夫度量衡所以佐律而存法也。古人所为制四器者,以相参校,以为三者虽亡,茍其一存,则三者从何推也?又谓后世器或壊亡,故载之于书,形之于物。夫黍者,自然之物,有常不变者也,故于此寓法焉。今四器皆亡,不取于黍,将安取之?凡物之度,其长短则谓之度量,其多少则谓之量,称其轻重则谓之权衡。然量有虚实,衡有低昂,皆易差而难精,等之不若因度求律之为审也。非谓太古以求律,必生于度也,特以近世古律不存,故返从度法求之耳。」

臣谨按古法,由律累黍以生尺,今则由黍累尺以求律,故或者多笑之。谓若泝流而探源也。噫,泝流探源,取则不逺,宁无愈于舎流而但以意揆其源哉?夫土木之性,本非方圆,匠者规矩之则,方圆定矣。人之声音,本非中和,圣人调恊之则,中声出矣。律吕者,调恊中声之具也。累黍者,考定律吕之准也。是故古有累黍之法,岂特为彼一时制秤尺斗斛设哉?正欲使百世之下,由夫累黍可以见律耳。总然嵗有凶丰,地有肥瘠,种有长短小大圆妥之不同,在人择乎中者可也。宋蔡元定不达此理,葢因汉志横累九十黍为黄钟所误,其于围径积实叅考不协,则又操两可之説,曰:“莫若且多截管,权拟黄钟,但凭▯气人声以为信验。”夫▯气乃荒唐之所造,人聴无慿防之中声,舎累黍无一定之法度。鸣呼,蔡氏此説在其书中最为谬妄者也。近世迷者反从而善之,何哉?或问畵工貌物,孰易孰难?荅曰:“▯神易,犬马难。”何故?貌物欲其似也,鬼神无证故易,犬马有证故难。夫律家累黍制管,犬马之类也;▯气审音,鬼神之类也。昔之狂伶妄瞽,造为无稽之言,以神其术,欺防众愚,使人莫可致诘,歴代信之不疑,则是难其所易,而易其所难,也不亦谬哉?窃谓律学当以穷理为先,理明而后数定,数定而后制成,制成而后音和,音和而后气应。以▯气审音为造律之本者,迂愚之论也。故曰:考究此理,勿事空言,必以累黍为本。

  乐律全书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乐律全书卷十一

  明 朱载堉 ▯

  律吕精义外篇一

  古今乐律杂説并附录

  辨蔡元定李照之失第一

序曰:「蔡元定之律,失之短;李照之律,失之长。皆非中声,故辨之。」

蔡元定律《吕新书》引丁度之説曰:「古物之有分寸明着史籍可以酬騐者,惟有法钱而已。周之圜法,歴代旷逺,莫得而详。惟刘歆制铜斛之世,所铸错刀并大泉五十,王莽天凤元年改铸货布、货泉之类,不闻后世复有铸者。检详汉志、通典、唐六典云:大泉五十重十二铢,径一寸二分;错刀环如大泉,身形如刀,长二寸;货布重二十五铢,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竒,广八分,足

译总论律、度、量、衡四种器具将法度寄托于黍米

《唐礼乐志》说:“声音没有形体,而乐器有实体。古代制作音乐的人,知道乐器必定会有损坏,而声音不能靠言语传达,担心乐器失传而声音也就随之消亡,于是制定多种法度来确立它。所以最初寻求声音的是用律管,而制作律管的是用黍米。从一粒黍米的宽度累积而成分寸,从一粒黍米的数量累积而成龠,从一粒黍米的重量累积而成铢两,这是制作律管的根本。所以制定长短的法度而确立于尺度,制定多少的法度而确立于量器,制定轻重的法度而确立于权衡。这三样东西,也必定会随时间而损坏,于是又总括它们的法度而确立于数值,使得分寸、龠合、铢两都起源于黄钟,然后律、度、量、衡相互作为表里,得到律管的人可以制定度、量、衡,凭借度、量、衡也可以制定律管。如果不幸全都失传,就推演它们的法度数值来制作,运用它们的长短、多少、轻重来相互参考。四者既然相同,声音必定能达到,声音达到之后音乐就可以制作了。事物用于有形必定会损坏,声音藏于无形却不会枯竭,用有数值的法度去寻求无形的声音,法度完备存在,没有制作罢了,如果有制作的人,即使距离圣人有千万年,也没有得不到的。这是古代的君子知道事物的终始,而担忧世事的思虑深远,他们制定多种法度而叮咛细致详尽,可以说是极至了。”

宋司马光说:“所谓律管,究竟是怎样的呢?假使古代的律管还存在,吹奏它的声音就知道声音,测量它的长度就知道尺度,审察它的容量就知道量器,校核它的轻重就知道权衡。现在古代的律管已经失传了,没有黍米就无法显现尺度,没有尺度就无法显现律管。律管不产生于尺度和黍米,将从哪里产生呢?度、量、衡是用来辅助律管而保存法度的。古人之所以制作四种器具,是为了相互参校,认为三者虽然失传,如果其中一样存在,那么三者可以从哪里推演呢?又说后世的器具或许毁坏失传,所以记载在书籍上,形诸于实物。黍米是自然之物,有常态不变,所以在这里寄托法度。现在四种器具都失传了,不取之于黍米,将取之于何处?凡是事物的尺度,它的长短称为度,它的多少称为量,称量它的轻重称为权衡。然而量器有虚实,衡器有高低,都容易出错而难以精确,不如凭借尺度寻求律管来得审慎。不是说太古时代寻求律管,必定产生于尺度,只是因为近世古代律管不存在,所以反过来从尺度法度去寻求罢了。”

臣恭敬地考察古代法度,由律管累积黍米而产生尺,现在则由黍米累积尺来寻求律管,所以有的人大多嘲笑它。说这如同逆流而上探寻源头。唉,逆流探源,取法不远,难道不比舍弃水流而仅凭主观臆测源头更好吗?土木的本性,本来不是方圆,工匠用圆规曲尺规范它,方圆就确定了。人的声音,本来不是中和,圣人调和协调它,中声就出现了。律吕是调和协调中声的工具。累积黍米是考定律吕的标准。所以古代有累积黍米的法度,难道仅仅是为那个时代制作秤、尺、斗、斛而设吗?正是想让百世之后,通过累积黍米可以看到律管。纵然年成有凶有丰,土地有肥有瘠,种子有长短、大小、圆扁的不同,人们选择其中等的就可以了。宋蔡元定不通晓这个道理,大概是因为被《汉书·律历志》横排九十粒黍米作为黄钟的说法所误导,对于围径、积实参校不协调,就又采取模棱两可的说法,说:“不如且多截断竹管,权且拟作黄钟,只凭气息、人声作为信验。”气息是荒唐之人所造,人听没有凭据的中声,舍弃累积黍米就没有一定的法度。唉,蔡氏这个说法在他的书中是最为荒谬虚妄的。近世迷惑的人反而认为它好,为什么呢?有人问画工描绘事物,什么容易什么难?回答说:“鬼神容易,犬马难。”为什么?描绘事物想要它相似,鬼神没有证据所以容易,犬马有证据所以难。律家累积黍米制作律管,属于犬马一类;气息审音,属于鬼神一类。以前的狂徒乐工、妄言盲人,制造无稽之谈,神化他们的技艺,欺骗愚众,使人无法质问,历代相信而不怀疑,这是把难的当作容易,把容易的当作难,不也很荒谬吗?我私下认为律学应当以穷究事理为先,事理明了然后数值确定,数值确定然后器具制成,器具制成然后音律和谐,音律和谐然后气息相应。把气息审音作为制作律管根本的,是迂腐愚昧的言论。所以说:考究这个道理,不要从事空谈,必须以累积黍米为根本。

《乐律全书》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乐律全书》卷十一

明 朱载堉 撰

律吕精义外篇一

古今乐律杂说并附录

辨蔡元定李照之失第一

序说:“蔡元定的律管,短了;李照的律管,长了。都不是中声,所以辨析它。”

蔡元定的律管,《吕新书》引用丁度的说法说:“古代事物中有分寸明确记载在史籍中可以验证的,只有法钱而已。周朝的圆形法度,历代久远,无法详细得知。只有刘歆制作铜斛的时代,所铸造的错刀和大泉五十,王莽天凤元年改铸的货布、货泉之类,没听说后世再有铸造的。检阅《汉书·律历志》、《通典》、《唐六典》说:大泉五十重十二铢,直径一寸二分;错刀环像大泉,身形像刀,长二寸;货布重二十五铢,长二寸五分,宽一寸,首长八分有余,宽八分,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