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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乐律全书十八

第一章第一句黄钟为宫

儒藏 · 乐经 · 已译 · 第 229–229 段

第一章第一句黄钟为宫

<经部,乐类,乐律全书,卷十三>

万垩夷宫第二章第一句夷则为宫年□夹徴

  功 □ 无 商

  业 上 仲 羽

  垂 六 黄 角

贤尺林宫第二章第二句林钟为宫子四太徴

  贤 工 南 商

  孙 一 姑 羽

  培 凡 应 角

勉勾蕤宫第二章第三句蕤賔为宫勉□大徴

  帝 垩 夷 商

  王 □ 夹 羽

  学 □ 无 角

培上仲宫。第二章第四句仲吕为宫,培六黄徴。

  顶 尺 林 商

  山 四 太 羽

  嵬 工 南 角

帝一姑宫第三章第一句姑洗为宫王凡应徴

  学 勾 蕤 商

  法 □ 大 羽

  天 □ 夷 角

天□夹宫第三章第二句夹钟为宫理□无徴

  备 上 仲 商

  宫 六 黄 羽

  县 尺 林 角

元四太宫第三章第三句太簇为宫子工南徴

臣谨按:旋宫者,每篇各为一宫,非毎句各为一宫也。文察不晓此理,其所撰谱,每句各为一宫,遂致宫、商、角、征、羽五者皆错乱。正古人所谓迭相陵者也。《乐记》曰:「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此之谓也。或曰:「信如《乐记》之説,果有吉凶之感应乎?」曰:「不然也。」何瑭尝辨之曰:「若此者,以其象言之也。葢乐之有宫、商、角、征、羽,犹国之有君、臣、民、事。物宫、商、角、征、羽乱,则不可以为乐;犹君、臣、民、事物乱,则不可以为国。其道相似,故以为比,非谓君、臣、民、事物之失道,真由于宫、商、角、征、羽之乱也。」曰:「然则何以为声音之道与政通?」曰:「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所谓声音之道与政通者,此也,非宫、商、角、征、羽之谓也。」

已上辨李文察据隔八相生撰谱之非。

乐经元义,刘濓所撰。其论五音曰:宫如牛之鸣,▯商若羊之离羣,角若雉之鸣,木征若豕之负骇,羽若马之鸣。野言一物具一音也。惟人禀中和之性,而备声气之全。古人制五音,必本之人声,又必以中原之人为凖。宫本喉,商本牙,角本舌,征本齿,羽本唇。此五音之原也。凡人之言説歌唱,必防通五音而成声。若统论音声之大致,则沉郁重浊者为宫商,飘▯轻清者为征羽。宫商洪逺而悠长,征羽髙厉而剽疾。以器数论,则宫商役征羽;以声响论,则征羽轧宫商。如歌宫商浊曲,亦必防征羽而成声,其大致则宫商也。如歌征羽清曲,亦必防宫商而成声,其大致则征羽也。五音之妙,尽于此矣。世儒谓气呼而声出,必自宫而征,自征而商,自商而羽,自羽而角。愚大不然。五音之出,皆本于喉,四者待喉而有声,无喉焉,四者无声矣。无四者,喉能自为声。宫者,元声之所出也。喉防于牙为商,喉防于舌为角,喉防于齿为征,喉防于唇为羽。未有一字出而周流于五音者也。惟诗章能备五音,如《鹿鸣》《文王》二曲,一篇数章,一章数句,一句数音,故能防五音之全,而大致则黄钟太簇调也。以此论音,岂不易简乎?

其论乐调曰:五音不可以为调,至六律始有调。一律为主,而众律従之,如聴调然,故谓之调。如以黄钟为宫,则太簇、姑洗、林钟、南吕以次相従,此宫音黄钟调也。观一调,余调可知矣。葢六律六吕,又济以四清,故能尽五音之变而为调。若五音止于五耳,何能为调也?愚定调必先审五音,次定十二律,次四清,然后用旋宫之法,衍为六大调。乐调之説尽于此矣。王氏家藏集谓:▯声收声,始终防于喉之分者,宫调也;始终防于舌齿之交际者,征调也;始终防于舌腭之际而口张者,商调也;始终防于唇脗之际者,羽调也。故诗章七首一周,可以识调。王氏认音以为调,故遗律吕而専求人声。果若此説,圣人何不直以人声为乐调,而乃设十二律四清,不几于赘乎?既谓之诗章,即属之人声;既谓之乐调,即属之律吕。虽一贯之物,其

译第一章第一句:黄钟为宫。

第二章第一句:夷则为宫,年□夹徵。

功 □ 无 商

业 上 仲 羽

垂 六 黄 角

第二章第二句:林钟为宫,子四太徵。

贤 工 南 商

孙 一 姑 羽

培 凡 应 角

第二章第三句:蕤宾为宫,勉□大徵。

帝 垩 夷 商

王 □ 夹 羽

学 □ 无 角

第二章第四句:仲吕为宫,培六黄徵。

顶 尺 林 商

山 四 太 羽

嵬 工 南 角

第三章第一句:姑洗为宫,王凡应徵。

学 勾 蕤 商

法 □ 大 羽

天 □ 夷 角

第三章第二句:夹钟为宫,理□无徵。

备 上 仲 商

宫 六 黄 羽

县 尺 林 角

第三章第三句:太簇为宫,子工南徵。

臣谨按:所谓旋宫,是每篇各自确立一个宫调,并非每句各自确立一个宫调。李文察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所编撰的乐谱,每句都各自确立一个宫调,于是导致宫、商、角、徵、羽五音全都错乱。这正是古人所说的“互相侵凌”的情况。《乐记》说:“五音都混乱,互相侵凌,叫做‘慢’。如果这样,国家的灭亡也就指日可待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有人问:“如果真像《乐记》所说的那样,声音真的会有吉凶的感应吗?”回答说:“不是这样的。”何瑭曾经辨析说:“像这种情况,是用比喻的方式来说的。大概音乐中有宫、商、角、徵、羽,就像国家中有君、臣、民、事、物一样。宫、商、角、徵、羽混乱,就不能成为音乐;就像君、臣、民、事、物混乱,就不能治理好国家。它们的道理相似,所以用来作比喻,并不是说君、臣、民、事、物的失道,真的由于宫、商、角、徵、羽的混乱造成的。”又问:“那么为什么说声音的道理与政治相通呢?”回答说:“太平盛世的声音,安乐和谐,它的政治就和睦;乱世的声音,怨恨愤怒,它的政治就背离;亡国的声音,悲哀思念,它的百姓就困苦。所谓声音的道理与政治相通,指的就是这个,而不是指宫、商、角、徵、羽这五种音。”

以上辨析李文察依据隔八相生法编撰乐谱的错误。

《乐经》原本的含义,由刘濂所撰述。他论述五音说:宫音如同牛的鸣叫,商音如同羊的离群,角音如同野鸡的鸣叫,徵音如同猪的负骇,羽音如同马的鸣叫。意思是说一种事物具有一种声音。只有人禀受了中和的本性,而具备声气的全部。古人制定五音,必定以人声为根本,又必定以中原的人为标准。宫音本于喉,商音本于牙,角音本于舌,徵音本于齿,羽音本于唇。这是五音的根源。凡是人的言语歌唱,必定要贯通五音才能成声。如果统论声音的大致情况,那么沉郁重浊的是宫商,飘渺轻清的是徵羽。宫商洪亮深远而悠长,徵羽高亢激烈而迅疾。从器数来论,宫商役使徵羽;从声响来论,徵羽压制宫商。如果唱宫商浊曲,也必定要配合徵羽才能成声,但其大致基调是宫商。如果唱徵羽清曲,也必定要配合宫商才能成声,但其大致基调是徵羽。五音的奥妙,尽在于此了。世俗的儒者说气息呼出而声音发出,必定从宫到徵,从徵到商,从商到羽,从羽到角。我大大不以为然。五音的发出,都本于喉,其他四者依靠喉才能有声,没有喉,其他四者就没有声音了。没有其他四者,喉能自己发出声音。宫音,是元声发出的地方。喉配合牙发出商音,喉配合舌发出角音,喉配合齿发出徵音,喉配合唇发出羽音。没有一个字发出时周流于五音的。只有诗歌篇章能具备五音,如《鹿鸣》《文王》两首曲子,一篇数章,一章数句,一句数音,所以能具备五音的全部,而其大致基调则是黄钟太簇调。用这个来论述音律,难道不是简易吗?

他论述乐调说:五音不能构成调,到了六律才开始有调。一律为主,而众律跟随它,如同听调一样,所以称为调。比如以黄钟为宫,那么太簇、姑洗、林钟、南吕依次跟随,这就是宫音黄钟调。看这一个调,其余的调就可以知道了。大概六律六吕,再加上四清,所以能穷尽五音的变化而形成调。如果五音只限于五种,怎么能形成调呢?我确定调必先审察五音,其次确定十二律,再次确定四清,然后运用旋宫的方法,推衍出六大调。关于乐调的论述尽在于此了。王氏《家藏集》说:〇声收声,始终配合于喉的部分,是宫调;始终配合于舌齿交接处的,是徵调;始终配合于舌腭之间而口张开的,是商调;始终配合于唇脗之间的,是羽调。所以诗歌篇章七首为一周,可以识别调。王氏把音当作调,所以舍弃律吕而专门寻求人声。如果真像这种说法,圣人为什么不直接用人的声音作为乐调,反而设立十二律四清,不几乎成为多余吗?既然称为诗章,就属于人声;既然称为乐调,就属于律吕。虽然是一贯的事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