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律全书卷二十三
,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觧剖而视之,其藏之坚脆,府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少气,与其少血多气,与其皆多血气,与其皆少血气,皆有大数。其治以鍼艾,各调其经气,固其常有,合乎?黄帝曰:余闻之快于耳,不觧于心愿卒闻之。岐伯答曰: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隂阳也,不可不察。黄帝曰:夫经脉之小大、血之多少、肤之厚薄、肉之坚脆及腘之大小,可为度量乎?岐伯荅曰:其可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也。若夫度之人痟瘦而形肉脱者,恶可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黄帝问于伯髙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髙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度定矣。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胷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须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以下至天枢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防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腘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围大则大,过小则不及。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脇长一尺二寸,季脇以下至髀枢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两乳之间广九寸半,两髀之间广六寸半,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竒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黄帝曰:余愿闻五十营奈何?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千八分,日行二十八宿,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五分,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尽,脉终矣。所谓交通者,并行一数也,故五十营备,得尽天地之夀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黄帝曰:「愿闻脉度。」岐伯荅曰:「手之六阳,从手至头,长五尺,五六三丈;手之六隂,从手至胷中,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之六阳,从足上至头,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之六隂,从足至胷中,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蹻脉,从足至目,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脉、任脉,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气之大经隧也。」
译皮肉在此,外表可以度量,通过切按循行而得知。人死后可以解剖观察,内脏的坚硬或脆弱,腑器的大小,谷道的多少,脉道的长短,血液的清浊,气的多少,十二经脉中多血少气、少血多气、气血皆多、气血皆少的情况,都有大概的定数。治疗时用针和艾灸,各自调节其经气,巩固其常态,合乎常理吗?黄帝说:我听了觉得耳中快意,但心里仍不理解,希望能彻底听闻。岐伯回答说:这是人之所以能参合天地、顺应阴阳的道理,不可不仔细考察。黄帝说:经脉的大小、血液的多少、皮肤的厚薄、肌肉的坚脆以及腘窝的大小,可以确立度量标准吗?岐伯回答说:可以确立度量标准的,是取中等身材的人,即肌肉不极度消瘦而血气不衰的人。如果是极度消瘦、肌肉脱失的人,怎么可以用常规度量来针刺呢?应当仔细切按、循行、抚摸、按压,观察其寒热盛衰而加以调节,这叫做根据适宜的情况而确立真正的标准。黄帝问伯高说:脉度篇中谈到经脉的长短,是根据什么确立的呢?伯高说:先度量骨节的大小、宽窄、长短,脉度就确定了。黄帝说:我想听听普通人的度量标准,身高七尺五寸的人,其骨节的大小长短各是多少?伯高说:头部大骨的周长二尺六寸,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胡须所覆盖的区域,从颅顶到项后长一尺二寸,头发以下到下巴长一尺。君子(指男性)喉结突出,喉结以下到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到膻中长九寸。超过这个长度则肺大,不足则肺小。膻中以下到天枢长八寸,超过则胃大,不足则胃小。天枢以下到横骨长六寸半,超过则回肠宽大且长,不足则狭小且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缘以下到内辅骨上缘长一尺八寸,内辅骨上缘以下到下缘长三寸半,内辅骨下缘以下到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到地面长三寸。膝腘以下到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到地面长三寸。所以骨围大则身体高大,过小则身体矮小。角骨以下到柱骨长一尺,行于腋中看不见的部分长四寸,腋下到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到髀枢长六寸,髀枢以下到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到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到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到地面长一寸。耳后正对完骨处宽九寸,耳前正对耳门处宽一尺三寸,两颧骨之间相距七寸,两乳之间宽九寸半,两髀之间宽六寸半,脚长一尺二寸,宽四寸半。肩到肘长一尺七寸,肘到腕长一尺二寸半,腕到中指尖节长四寸,尖节到指尖长四寸半。项发以下到背骨长二寸半,脊骨以下到尾骶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又四分之一,奇数分在下,所以上面七节直到脊骨长九寸又八分之七。这是普通人的骨度标准,用来确立经脉的长短。因此观察经脉在身上的表现,那些浮现且坚实、明显且粗大的,多为血多;细而沉的,多为气多。黄帝说:我想听听五十营是怎么回事?岐伯回答说:天周有二十八宿,每宿三十六分,人气运行一周是一千零八分。日行经过二十八宿,人体经脉上下左右前后共二十八脉,周身总长十六丈二尺,以对应二十八宿。漏水下流一百刻,以区分昼夜。所以人一次呼气脉搏跳动两次,气行三寸;一次吸气脉搏也跳动两次,气行三寸;一呼一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在体内交通运行,周身循环一次,漏水下流二刻,日行二十五分;五百四十息,气在体内运行两周,漏水下流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气在体内运行十周,漏水下流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万三千五百息,气在体内运行五十周,漏水下流一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全部流尽,脉气运行终了。所谓交通,是指并行运行的次数,所以五十营完备,就能享尽天地的寿命。总共运行八百一十丈。黄帝说:我想听听脉度。岐伯回答说:手的六条阳经,从手到头部,长五尺,六乘五等于三丈;手的六条阴经,从手到胸中,长三尺五寸,三乘六等于一丈八尺,五乘六等于三尺,合计二丈一尺;足的六条阳经,从足向上到头部,长八尺,六乘八等于四丈八尺;足的六条阴经,从足到胸中,长六尺五寸,六乘六等于三丈六尺,五乘六等于三尺,合计三丈九尺;蹻脉,从足到目,长七尺五寸,二乘七等于一丈四尺,二乘五等于一尺,合计一丈五尺;督脉、任脉,各长四尺五寸,二乘四等于八尺,二乘五等于一尺,合计九尺。总共合计十六丈二尺,这是气的大经隧。
黄帝问于伯髙曰:「余愿闻六府传谷者,肠胃之小大、长短、受谷之多少,奈何?」伯髙曰:「请尽言之。谷所从出入浅深逺近长短之度:唇至齿,长九分;口广二寸半;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咽门重十两,广一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胃防曲屈伸之长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径五寸,大容三斗五升。小肠后附脊,左环逥周叠积,其注于逥肠者,外附于脐上逥运环十六曲,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逥肠当脐,左环逥周叶积而下逥运环反十六曲,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广肠传脊以受逥肠,左环叶脊上下辟,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肠胃所入至所出,长六丈四寸四分逥曲环反三十二曲也。」
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髙曰:「臣请言其故。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上焦泄气,出其精防,慓悍滑疾。下焦下溉诸肠。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逥肠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肠胃之长,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也。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虚更满,故气得上下,五藏安定,血脉和利,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故肠胃之中,当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故也。」
扁鹊八十一难经》其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藏六府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要会,手太隂之脉动也。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隂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隂。寸口者,五藏六府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从闗至尺,是尺内隂之所始也。从闗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故隂得尺内一寸,阳得寸内九分。尺寸终始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
三难曰:脉有太过,有不及,有隂阳相乘,有覆,有溢,有闗,有格,何谓也?然闗之前者,阳之动也,脉当见九分而浮,过者法曰太过,减者法曰不及,遂上鱼为溢,为外闗,内格,此隂乘之脉也。闗以后者,隂之动也,脉当见一寸而沉,过者法曰太过,减者法曰不及,遂入尺为覆,为内闗,外格,此阳乘之脉也。故曰:覆溢,是其真藏之脉,人不病而死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三隂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长五尺,五六合三丈。手三隂之脉,从手至胷,长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三阳之脉,从足至头,长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三隂之脉,从足至胷,长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人两足蹻脉,从足至目,长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脉、任脉各长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脉长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谓十二经脉长短之数也。」
四十二难曰:人肠胃长短,受水谷多少,各几何?然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氷六升三合,合之大半。逥肠,大四寸,径一寸半【灵枢云: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半【灵枢云:径二寸寸之大半
译黄帝问伯髙说:“我想了解六腑传导谷物的情况,肠胃的大小、长短、容纳谷物的多少,是怎样的呢?”伯髙说:“请让我全部说出来。谷物出入的深浅、远近、长短的尺度:从嘴唇到牙齿,长九分;口腔宽二寸半;从牙齿后面到会厌,深三寸半,大约能容纳五合。舌头重十两,长七寸,宽二寸半;咽门重十两,宽一寸半;到胃,长一尺六寸;胃的弯曲伸展长度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直径五寸,大约能容纳三斗五升。小肠后附着于脊柱,向左环绕周折堆积,它注入回肠的部分,外部附着于脐上,环绕运行十六个弯曲,大二寸半,直径八分,略少于一分,长三丈二尺。回肠正对脐部,向左环绕周折堆积而向下,环绕运行反向十六个弯曲,大四寸,直径一寸,略少于一寸,长二丈一尺。广肠传导脊柱以接受回肠,向左环绕脊柱上下开合,大八寸,直径二寸,略多于二寸,长二尺八寸。肠胃从入口到出口,长六丈四寸四分,弯曲环绕反向共有三十二个弯曲。”
黄帝说:“我想了解人如果不吃饭七天就会死,这是为什么呢?”伯髙说:“臣请说明其中的缘故。胃大一尺五寸,直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向弯曲,容纳水谷三斗五升。其中经常留存谷物二斗,水一斗五升就满了。上焦泄出气,排出其精微物质,性质剽悍滑利迅速。下焦向下灌溉各肠。小肠大二寸半,直径八分,略少于一分,长三丈二尺,容纳谷物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起来是大半。回肠大四寸,直径一寸,略少于一寸,长二丈一尺,容纳谷物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直径二寸,略多于二寸,长二尺八寸,容纳谷物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肠胃的长度,总共五丈八尺四寸,容纳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这是肠胃容纳水谷的数量。正常的人则不是这样,胃满了肠就虚,肠满了胃就虚,交替着虚和满,所以气能够上下运行,五脏安定,血脉调和通畅,精神才能安居。所以神,是水谷的精气。所以肠胃之中,应当留存谷物二斗,水一斗五升。所以正常人每天排便两次,每次二升半,一天总共五升。七天五七三斗五升,而留存的水谷就耗尽。所以正常人如果不饮食七天而死,是因为水谷精气津液都耗尽的缘故。”
扁鹊《八十一难经》第一难说:十二经脉都有动脉,唯独选取寸口,以此决断五脏六腑生死吉凶的方法,是什么意思呢?回答:寸口,是脉的大会合处,手太阴脉的搏动。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天一夜,总共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流全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也二十五度,为一周。所以五十度后又会在手太阴会合。寸口,是五脏六腑的终始之处,所以法则取于寸口。第二难说:脉有尺寸,是什么意思呢?回答:尺寸,是脉的大会合处。从关到尺,是尺内阴的开始。从关到鱼际,是寸口内阳所治理的。所以分寸为尺,分尺为寸,所以阴得尺内一寸,阳得寸内九分。尺寸终始一寸九分,所以叫尺寸。
第三难说:脉有太过,有不及,有阴阳相乘,有覆,有溢,有关,有格,是什么意思呢?回答:关之前的,是阳的动,脉应当显现九分而浮,超过的法则叫太过,减少的法则叫不及,于是上达鱼际为溢,为外关,内格,这是阴乘的脉象。关之后的,是阴的动,脉应当显现一寸而沉,超过的法则叫太过,减少的法则叫不及,于是进入尺为覆,为内关,外格,这是阳乘的脉象。所以说:覆溢,是真脏脉,人不生病也会死。
第二十三难说:“手足三阴三阳脉的长度,可以明白吗?手三阳脉,从手到头部,长五尺,五六合三丈。手三阴脉,从手到胸部,长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三阳脉,从足到头部,长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三阴脉,从足到胸部,长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人两足蹻脉,从足到眼睛,长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脉、任脉各长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总共脉长一十六丈二尺,这就是所说的十二经脉长短的数量。”
第四十二难说:人的肠胃长短,容纳水谷多少,各是多少?回答:胃,大一尺五寸,直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向弯曲,容纳水谷三斗五升,其中经常留存谷物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肠,大二寸半,直径八分略少于一分,长三丈二尺,容纳谷物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肠,大四寸,直径一寸半【《灵枢》说:直径一寸略少于一寸】长二丈一尺,容纳谷物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直径二寸半【《灵枢》说:直径二寸略多于二寸】
】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故肠胃几长五丈八尺四寸,合受水谷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灵枢云: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肠胃长短受水谷之数也。肝重四斤四两,左三叶,右四叶,凡七叶,主藏魂。心重十二两,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脾重二斤三两,扁广三寸,长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温五藏,主藏意。肺重三斤三两,六叶两耳,凡八叶,主藏魄。肾有两枚,重一斤一两,主藏志。胆在肝之短叶间,重三两三铢【千金云:长三寸三分】盛精汁三合【千金作二合,傍通诀作一合】胃重二斤一两【千金作二斤十四两】纡曲屈伸,长二尺六寸【千金作一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径五寸,盛谷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肠重二斤十四两,长三丈二尺【千金作二丈四尺】广二寸半【千金作二寸四寸】径八分分之少半,左逥叠积十六曲,盛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千金云:常留水谷二斗四升,其一斗二升是水,一斗二升是谷】大肠重二斤十二两,长二丈一尺【千金作一丈二尺】广四寸【千金作六寸】径一寸【灵枢云:径一寸寸之少半】当脐右逥叠积十六曲【千金作十二曲】盛谷一斗,水七升半【千金作一斗二升】膀胱重九两二铢,从广九寸【傍通诀作七寸】盛溺九升九合【傍通诀作九升二合】口广二寸半,唇至齿长九分,齿以后至防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咽门重十两,广二寸半【灵枢作一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喉咙重十二两,广二寸,长一尺二寸,九节【千金云其层围十二重】肛门重十二两,大八寸,径二寸,大半【千金作二寸寸三分】二尺八寸【千金作一尺二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四十三难曰: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何也?然人胃中常存留谷二斗【千金作二斗四升】水一斗五升【千金作一斗一升】故平人日再至圊一行二升半,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津液俱尽即死矣。
译长二尺八寸,容纳谷物九升三合八分之一合。因此肠胃总长约五丈八尺四寸,总共容纳水谷八斗七升六合八分之一合【《灵枢》说:容纳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大半合】,这就是肠胃的长度和容纳水谷的数量。肝脏重四斤四两,左边三叶,右边四叶,共七叶,主管藏魂。心脏重十二两,中间有七个孔和三条血管,盛装精汁三合,主管藏神。脾脏重二斤三两,宽三寸,长五寸,有散膏半斤,主管裹血并温暖五脏,主管藏意。肺脏重三斤三两,六叶两耳,共八叶,主管藏魄。肾脏有两枚,重一斤一两,主管藏志。胆位于肝脏短叶之间,重三两三铢【《千金方》说:长三寸三分】,盛装精汁三合【《千金方》作二合,《傍通诀》作一合】。胃重二斤一两【《千金方》作二斤十四两】,曲折伸展,长二尺六寸【《千金方》作一尺六寸】,周长一尺五寸,直径五寸,容纳谷物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肠重二斤十四两,长三丈二尺【《千金方》作二丈四尺】,宽二寸半【《千金方》作二寸四分】,直径八分少半,左侧盘绕堆积十六个弯曲,容纳谷物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大半合【《千金方》说:常留存水谷二斗四升,其中一斗二升是水,一斗二升是谷物】。大肠重二斤十二两,长二丈一尺【《千金方》作一丈二尺】,宽四寸【《千金方》作六寸】,直径一寸【《灵枢》说:直径一寸少半】,在脐右侧盘绕堆积十六个弯曲【《千金方》作十二曲】,容纳谷物一斗,水七升半【《千金方》作一斗二升】。膀胱重九两二铢,宽度九寸【《傍通诀》作七寸】,容纳尿液九升九合【《傍通诀》作九升二合】。口宽二寸半,嘴唇到牙齿长九分,牙齿后到咽门深三寸半,容量五合,舌头重十两,长七寸,宽二寸半,咽门重十两,宽二寸半【《灵枢》作一寸半】,到胃长一尺六寸,喉咙重十二两,宽二寸,长一尺二寸,有九节【《千金方》说其层次环绕十二重】。肛门重十二两,周长八寸,直径二寸大半【《千金方》作二寸三分】,长二尺八寸【《千金方》作一尺二寸】,容纳谷物九升三合八分之一合。《难经》第四十三难说:人不吃不喝七天就会死亡,为什么呢?回答说:人的胃中常留存谷物二斗【《千金方》作二斗四升】,水一斗五升【《千金方》作一斗一升】,所以正常人每天排便两次,每次排出二升半,一天共五升,七天共三斗五升,水谷就耗尽了吗,所以正常人不吃不喝七天就会死亡,水谷津液都耗尽就死亡了。
千金方·平脉大法》问曰:何谓三部脉?荅曰:寸闗尺也。凡人脩短不同,其形各异,有尺寸分三闗之法。从肘腕中横文至掌鱼际后文,却而十分之而入,取九分是为尺。从鱼际后文却还度取十分之一,则是寸。寸十分之而入,取九分之中,则寸口也。此处其骨自髙,故云隂得尺内一寸,阳得寸内九分。从寸口入,却行六分为闗分。从闗分又入六分为尺分。又曰:从鱼际至髙骨,却行一寸,其中名曰寸口。从寸口至尺,名曰尺泽。故曰尺寸,寸后尺前名曰闗。阳出隂入,以闗为界,如天地人,为三界。寸主射上焦头及皮毛竟手上部,闗主射中焦腹及腰中部,尺主射下焦小腹至足下部,此为三部法象三才。天地人头腹足为三元也。夫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藏六府死生吉凶之▯者,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防,手太隂之动脉也。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其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隂亦二十五度为一周【晬时也】故五十度而复防于手太隂,太隂者寸口也,即五藏六府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人有三百六十脉,法三百六十日也。又《明堂三人图序》曰:夫病源所起,本于藏府,藏府之脉竝出手足,循环腹背,无所不至,往来出没,难以测量。将欲指取其穴,非图莫可。预备之要,非灸不精。故经曰:汤药攻其内,针灸攻其外,则病无所逃矣。方知针灸之功,过半于汤药矣。然去圣久逺,学徒蒙昧,孔穴出入莫测,经源济弱扶危,临事多惑。余慨其不逮,聊因暇隙,鸠集今古名医明堂,以述针灸经一篇,用补私阙,庻依图知穴,按经识分,则孔穴亲疎,居然可见矣。旧明堂圗年代久逺,传写错误,不足指南。今一依甄权等新撰为定云耳。若依明堂正经,人是七尺六寸四分之身,今半之为圗人。身长三尺八寸二分,其孔穴相去亦皆半之。以五分为寸,其尺用夏家古尺,司马六尺为步,即江淮吴越所用八寸小尺是也。其十二经脉五色作之,竒经八脉以绿色为之。三人孔穴共六百五十穴,圗之于后,亦覩之便令了耳。仰人二百八十二穴,背人一百九十四穴,侧人一百七十四穴。穴名共三百四十九,单穴四十八名,双穴三百一。名
又曰:凡孔穴在身,皆是藏府荣卫血脉流通,表里往来,各有所主。临时救难,必在审详。人有老少,体有长短,肤有肥瘦,皆湏精思啇量,准而折之,无得一槩,致有差失。其尺寸之法,依古者八寸为尺,仍取病者男左女右手中指上第一节为一寸,亦有长短不定者,即取手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以意消息,巧拙在人。其言一夫者,以四指为一夫,又以肌肉文理、节觧缝防、宛防之中,及以手按之,病者快然。如此仔细安详,用心者乃能得之耳。
外台秘要》方明堂序曰:夫明堂者,黄帝之正经,圣人之遗教,所注孔穴,靡不指的。又皇甫士安,晋朝髙秀,洞明医术,撰次甲乙,竝取三部为定。如此,则明堂、甲乙是医人之秘寳,后之学者宜遵用之,不可苟从异说,致乖正理。又手足十二经,亦皆有俞。手足者,隂阳之交防,血气之流通,外劳肢节,内连藏府,是以原明堂之经也。自古之体觧,孰能与于此哉?故立经以言疾之所出,圗形以表孔穴之名处。比来有经而无圗,则不能明脉俞之防;今有图而无经,则不能论百疾之要也。由是观之,书之与圗,不可无也。又人形不同,长短异状,图象参差,差之毫厘,则孔穴乖处,不可不详也。今依准甲乙正经,人长七尺五寸之身,今半之以为图,人长三尺七寸五分,其孔穴相去亦半之,五分为寸,其尺用古尺。其十二经脉皆以五色作之,竒经八脉竝以绿色标记。诸家竝以三人为图,今因十二经而画圗,人十二身也。经脉隂阳各随其类,故汤药攻其内,以灸攻其外,则病无所逃,知火艾之功过半于汤药矣。其针法古来以为深奥,今人卒不可觧。经云:针能杀生人,不能起死人。
译《千金方·平脉大法》问:什么是三部脉?答:是寸、关、尺。凡人的身材有高矮不同,形体各异,有将尺寸分为三关的方法。从肘腕中间的横纹到手掌鱼际后的横纹,退回十分之一,取九分作为尺。从鱼际后的横纹退回度量取十分之一,这就是寸。将寸分为十分,取九分的中间,就是寸口。此处骨头自然高起,所以说阴在尺内一寸,阳在寸内九分。从寸口向内,退回六分为关分。从关分再向内六分为尺分。又说:从鱼际到高骨,退回一寸,其中称为寸口。从寸口到尺,称为尺泽。所以说尺寸,寸后尺前称为关。阳出阴入,以关为界限,如同天、地、人,分为三界。寸主候上焦头部及皮毛直至手部上部,关主候中焦腹部及腰部中部,尺主候下焦小腹至足部下部,这三部法象象征三才。天、地、人,头、腹、足为三元。十二经脉都有动脉,唯独取寸口来决断五脏六腑的死生吉凶,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寸口是脉的大会,是手太阴肺经的动脉。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天一夜共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流全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也二十五度为一周【即一昼夜】,所以五十度后又回到手太阴,太阴就是寸口,即五脏六腑气血终始之处,所以依法取于寸口。人有三百六十脉,对应三百六十日。又《明堂三人图序》说:疾病的根源,本于脏腑,脏腑的经脉都出于手足,循环于腹背,无处不到,往来出没,难以测量。想要指取穴位,没有图谱不行。预备的关键,不靠灸法不能精熟。所以经文说:汤药攻其内,针灸攻其外,那么疾病就无处可逃了。由此可知针灸的功效,超过汤药的一半。然而距离圣人时代久远,学徒蒙昧,穴位出入难以测度,经源济弱扶危,临事多感困惑。我感慨其不足,趁闲暇之时,搜集古今名医的明堂资料,撰写针灸经一篇,用来弥补私下的缺漏,希望依据图谱知道穴位,按照经典识别分寸,那么穴位的亲疏远近,自然清晰可见了。旧的明堂图年代久远,传抄错误,不足以作为指南。现在一律依据甄权等新编撰的确定。如果依据明堂正经,人是七尺六寸四分的身高,现在减半作为图人。身高三尺八寸二分,其穴位之间的距离也都减半。以五分为一寸,其尺使用夏代古尺,司马六尺为一步,即江淮吴越所用的八寸小尺。十二经脉用五色绘制,奇经八脉用绿色绘制。三人穴位共六百五十穴,画在后面,一看便知。仰人二百八十二穴,背人一百九十四穴,侧人一百七十四穴。穴位名称共三百四十九,单穴四十八个,双穴三百零一个。
又说:凡是身上的穴位,都是脏腑荣卫血脉流通、表里往来的地方,各有所主。临时救急,必须审慎详细。人有老少,体有长短,皮肤有肥瘦,都需要精心思考衡量,标准折算,不能一概而论,导致差错失误。其尺寸的方法,依照古法八寸为一尺,仍取病人男左女右手中指上第一节为一寸,也有长短不定的,就取手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根据情况斟酌,巧妙笨拙在于人。所谓一夫,是以四指为一夫,又看肌肉纹理、关节缝隙、凹陷之中,以及用手按压,病人感到舒适。如此仔细安详,用心的人才能掌握。
《外台秘要》方明堂序说:明堂是黄帝的正经,圣人的遗教,所注穴位,无不准确。又皇甫士安,晋朝高秀,精通医术,编撰甲乙,都以三部为定。这样,明堂、甲乙是医人的秘宝,后世的学者应当遵用,不可随意听从异说,致使违背正理。又手足十二经,也都有腧穴。手足是阴阳交会之处,血气流通之所,外连肢节,内连脏腑,所以要探究明堂的经脉。自古以来的体解,谁能比得上呢?所以立经来说明疾病产生的原因,绘图以标明穴位的名称位置。近来有经而无图,就不能明了脉俞的界限;现在有图而无经,就不能论述百疾的要领。由此看来,书与图,不可缺一。又人形不同,长短异状,图象参差,差之毫厘,则穴位偏离,不可不详细。现在依据甲乙正经,人长七尺五寸的身高,现在减半作为图,人长三尺七寸五分,其穴位之间的距离也都减半,五分为一寸,其尺使用古尺。十二经脉都用五色绘制,奇经八脉都用绿色标记。各家都以三人为图,现在依据十二经画图,人十二身。经脉阴阳各随其类,所以汤药攻其内,用灸攻其外,则疾病无处可逃,知道火艾的功效超过汤药的一半。其针法古来认为深奥,今人突然难以理解。经云:针能杀生人,不能起死人。
若欲録之,恐伤性命,今竝不録针经,唯取灸法。其穴墨点者禁之,不宜灸;朱点者灸病为良,具注于明堂图人,竝可览之。《黄帝素问》擿孔穴,原经脉,穷万病之所始。《九卷》《甲乙》及《千金方》甄权、杨操等诸家灸法,虽未能逺穷其理,且列流注及傍通,终疾病之状尔。
译如果想要收录针灸之法,恐怕会伤害性命,现在一并不收录《针经》,只选取灸法。穴位上墨点标记的是禁忌,不宜施灸;朱点标记的是施灸治疗疾病最为适宜,都详细标注在《明堂图人》中,都可以阅览。《黄帝素问》选取孔穴,推究经脉,穷尽万病产生的根源。《九卷》《甲乙经》以及《千金方》中甄权、杨操等诸家的灸法,虽然未能深远地穷究其道理,但也列举了气血流注及旁通的情况,终究是疾病的状况罢了。
普济方》曰:凡度周身孔穴逺近分寸,以病人男左女右取手中指第二节内度,两横文相去为一寸,以薄竹片点量分寸使用。或有人手长身短,或人长身短,或人长胷腹短,或人短胷腹长,揣穴尤宜用意。凡穴不离分肉之间,动脉之中,是谿谷之防,以行荣卫,以防大气。其经脉麤细状如细线,但令当经而刺之,依法补泻,即能愈疾矣。
又曰:明堂经定尺寸法云:以八寸为一尺,以八分为一寸。縁人有长短肥瘦不同,取穴不准。秦时扁鹊明堂经云: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一节为一寸。为縁人有身长手短,有身短手长,取穴不凖。唐时孙思邈明堂经云:取患人男左女右大拇指节横文为一寸。以意消详,巧拙在人,亦有差互。今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节内度两横文相去为一寸。自依此寸法与人针灸疗病已来,其病多得获愈。此法有准,今以为定。
又曰:一云三寸者,尽一中指也。圣恵方云:今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节内,度两横文相去为一寸。自依此法疗病多愈,今以为定。此穴取寸,石藏用亦用圣惠方为凖。以蜡纸条子或薄篾量患人男左女右手中指中节横文上下相去长短为一寸,谓之同身寸。若曲指,即傍取指侧中节上下两文角相去逺近为一寸;若伸指,即正取指中自上莭下横文至中节中从上第二条横文长者相去逺近为一寸,与曲指之寸长短亦相符合。然人之身手指或有异者,至于指文亦各不同,更在以意详度之也【曲或作屈,义通】
今按《素》《难》二经,乃先秦古书,三代名医所相授受。秦始皇有令,不烧医卜种树之书。由汉迄今,医流遵用,虽经厯代变更,未闻有人妄加删改。其载人之身体藏府之数,必合古之度量权衡无疑矣。在昔三皇以仁爱治天下,悯斯民之夭札,欲穷医术之妙,而探赜索隐,无所不至焉。故岐伯云:“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觧剖而视之。”葢太古时风俗淳朴,死则弃之于野,初无衣衾棺椁之葬,故使为医术者可得剖而视之,亦无所禁。后世圣人取诸大过之象,始制棺椁。由是之后,国有残毁尸体之禁,无敢剖而视之者。以此推之,知彼医经其来之逺,又奚止于三代而已。《周礼》以为人长八尺,与岐伯云“八尺之士”相符,则是上自黄帝,下至成周,数千年间人与尺度未尝异也。成周至今亦不过数千年耳,岂人体輙异哉?抑尺度有增耳。尺度増则显人体小,其实未尝小也。故《千金方》凡例云:“世之妄者,乃谓古今之人大小有异,无稽之言,莫此为甚。”虽然,《周礼》岐伯所云,葢魁伟丈夫之身,非众人之度也。故黄帝问于伯髙曰:“众人之度,长七尺五寸。”是也。《外台》亦作七尺五寸,与此正同。而《千金》云:“据明堂正经,人长七尺六寸四分。”乃比《灵枢》《外台》多一寸四分者,葢取丈夫之身八尺,众人之身七尺五寸,二者之间酌量中数而言,上可以括丈夫,下可以括众人,一术统之,不必岐而为二,非尺度有所损益也。梁陶▯景撰《本草序録》,一用累黍之法,孙思邈从而用之。孙氏生于隋初,终于唐永淳中,葢见隋志唐令之法矣。其书言尺则用夏家古尺。夫神禹以身为度,以声为律,得天地自然中和之正。凡考防脉穴,一以夏禹身度为则,而又参诸司马六尺为步,以互证之。其立意之精,岂寻常医家者流所能及哉?是必有所本矣。但孙氏云夏家古尺即江淮吴越所用八寸小尺是也。葢隋末唐初江淮间尺暗合古尺,一尺而当唐尺八寸,故曰八寸小尺。今则其尺虽不可见,而可以时考之。《唐防要》云:「唐髙祖武徳四年七月十七日行开元通寳钱,其钱径八分,葢唐尺之八分也。」夫一开元钱径八分,则十开元钱径八寸,即孙氏所谓夏家古尺之一尺也。开元钱今固有之,以钱考尺,则尺可知矣。夫人之身体,或有修短肥瘦之不同,未可一例言之。故近世医家各从权便,取病人同身之寸。自同身之寸其说一出,无复考究古尺之法,而夏禹身度遂不可见。幸赖孙氏之方
译《普济方》说:凡是度量周身穴位远近的分寸,以病人男左女右取手中指第二节内侧来度量,两横纹之间的距离为一寸,用薄竹片点量分寸来使用。有的人手长身短,有的人身长胫短,有的人胸腹短,有的人胸腹长,揣测穴位尤其应当用心。凡是穴位不离分肉之间、动脉之中,这是溪谷的边界,用来运行营卫之气,以防卫大气。其经脉粗细形状像细线,只要顺着经脉针刺,依法补泻,就能治愈疾病了。
又说:《明堂经》确定尺寸的方法说:以八寸为一尺,以八分为一寸。因为人有长短肥瘦不同,取穴不准。秦朝时扁鹊的《明堂经》说: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一节为一寸。因为有人身长手短,有人身短手长,取穴不准。唐朝时孙思邈的《明堂经》说:取病人男左女右大拇指横纹为一寸。用心仔细推敲,巧妙与笨拙在于人,也有差错。现在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节内侧度量两横纹之间的距离为一寸。自从依照此寸法给人针灸治病以来,疾病大多得以治愈。此法准确,现在以此定为标准。
又说:有一种说法三寸的,是整个中指。《圣惠方》说:现在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节内侧,度量两横纹之间的距离为一寸。自从依照此法治病大多痊愈,现在以此定为标准。此穴取寸,石藏用也以《圣惠方》为准。用蜡纸条或薄竹篾量病人男左女右手中指中节横纹上下之间的距离为一寸,称为同身寸。如果弯曲手指,就从侧面取指侧中节上下两纹角之间的距离为一寸;如果伸直手指,就正面取指中自上节下横纹至中节中从上第二条横纹之间的距离为一寸,与弯曲手指的寸长短也相符合。然而人的身体手指或许有不同,至于指纹也各不相同,更应当用心仔细度量【曲或作屈,意思相通】。
现在考察《素问》《难经》两部经典,是先秦古书,三代名医所传授。秦始皇有命令,不焚烧医卜种树之书。从汉朝到现在,医家遵循使用,虽然经历历代变更,没听说有人妄加删改。其中记载人的身体脏腑的数量,必定符合古代的度量衡无疑。在过去三皇以仁爱治理天下,怜悯百姓早夭,想要穷尽医术的奥妙,而探索深奥隐秘的道理,无所不至。所以岐伯说:“八尺高的人,皮肉在这里,外面可以度量切循而得到。死后可以解剖而观察。”大概太古时风俗淳朴,死后弃置于野外,起初没有衣衾棺椁的埋葬,所以让行医的人可以解剖观察,也没有禁止。后世圣人取法大过卦的象,开始制作棺椁。从此之后,国家有残毁尸体的禁令,没人敢解剖观察。由此推论,知道那些医经来源久远,又哪里止于三代而已。《周礼》认为人长八尺,与岐伯说“八尺之士”相符,那么上自黄帝,下至成周,数千年间人与尺度未曾不同。成周到现在也不过数千年罢了,难道人体突然不同吗?还是尺度增加了。尺度增加则显得人体小,其实并未变小。所以《千金方》凡例说:“世间的妄人,竟说古今人大小有异,没有比这更无根据的话了。”虽然如此,《周礼》岐伯所说的,大概是魁梧丈夫的身高,不是众人的标准。所以黄帝问伯高说:“众人的标准,长七尺五寸。”就是这样。《外台》也作七尺五寸,与此正同。而《千金》说:“根据明堂正经,人长七尺六寸四分。”比《灵枢》《外台》多一寸四分,大概是取丈夫的身高八尺,众人的身高七尺五寸,二者之间斟酌中数而言,上可以概括丈夫,下可以概括众人,一种方法统括,不必分为两种,不是尺度有所增减。梁代陶弘景撰写《本草序录》,一律使用累黍之法,孙思邈从而使用。孙氏生于隋初,终于唐永淳年间,大概见到了隋志唐令的法度。他的书言尺则用夏家古尺。神禹以身为度,以声为律,得到天地自然中和的正道。凡是考察脉穴,一律以夏禹身度为准则,又参酌司马六尺为步,来互相印证。其立意之精妙,哪里是寻常医家所能达到的呢?这必定有所依据。但孙氏说夏家古尺就是江淮吴越所用的八寸小尺。大概隋末唐初江淮间尺暗合古尺,一尺相当于唐尺八寸,所以叫八寸小尺。现在虽然其尺不可见,但可以通过当时考证。《唐会要》说:“唐高祖武德四年七月十七日行开元通宝钱,其钱径八分,大概是唐尺的八分。”一开元钱径八分,那么十开元钱径八寸,就是孙氏所说的夏家古尺的一尺。开元钱现在固然有,以钱考尺,那么尺可知了。人的身体,或许有修短肥瘦的不同,不可一概而论。所以近世医家各自从权宜方便,取病人同身的寸。自从同身寸的说法一出,不再考究古尺之法,而夏禹身度于是不可见。幸好依赖孙氏的方
史记·夏本纪》曰:禹声为律,身为度,称以出,天下皆宗禹之明度数声乐。《索隐》曰:声与身为律度,则权衡亦出于其身,故云称以出也。又《孔子世家》曰:孔子长九尺有六寸,人皆谓之长人而异之。又曰: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
孔丛子》曰:「昔尧身修十尺,舜身修八尺有竒。」又曰:「仲尼长九尺有六寸,成汤之容体也。」
史记》正义曰:「舜长六尺一寸,禹长九尺二寸,文王长八尺二寸。」
白孔六帖》曰:禹长九尺九寸,汤及孔子皆长九尺。郑樵《通志》曰:帝尧身长十尺,帝舜长六尺,禹长九尺二寸,声为律,身为度。
罗泌路史》曰:「伏羲长九尺一寸,神农长八尺九寸,黄帝身逾九尺,尧长十尺,舜长九尺,禹长九尺有咫。」
孟子《告子篇》:「曹交曰:『文王十尺,汤九尺。』」
荀子非相篇曰:「帝尧长,帝舜短,文王长,周公短,仲尼长,子弓短。」注云:「子弓葢仲弓也,言子者,着其为师也。」右圣人身度。
今按本纪,谓夏禹以身为度。既云以身为度,则身当与度之整数相合,或十尺,或九尺是也。然无正文可考,惟晋皇甫谧撰《帝王世纪》,据纬书《合诚图》以为禹身九尺二寸。唐张守节、宋郑樵皆因之,而白氏《六帖》则云禹长九尺九寸。罗泌《路史》则云禹长九尺有咫。诸家各异,莫知适从。除尧、汤、文王、孔子身度,则有孟子、《孔丛》、《史记》之文可证,惟禹无所考据。其纬书异说,未敢信以为然。以理论之,若据“身为度”之一言,则应长十尺为是。葢十尺今之八尺,古称丈夫,本此,当今曲尺八寸为古一尺,今之八尺是古一丈,乃夏禹之身度也。或问:“此说亦有据乎?”曰:“《孔子家语》及《史记·世家》皆云孔子长九尺六寸,自腰已下不及禹者三寸。夫以九尺六寸之身,而犹不及三寸,则禹长九尺九寸有余,明矣。自腰已上未有明言,过与不及,虽未敢决。若彼纬书所云长九尺二寸者,可以决定知其谬也。”然则自要已上不及禹者,其一寸欤?腰之上下共不及者四寸,以此四寸加前九尺六寸,则十尺矣。夫禹“以身为度”者,其此之谓乎?
周礼地官乡大夫之职,以歳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疏曰:云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者,七尺谓年二十。知者,案韩诗外传,二十行役,与此国中七尺同,则知七尺谓年二十。云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者,六尺谓年十五。故论语云「可以托六尺之孤」,郑注云:六尺之孤年十五已下,彼六尺亦谓十五。郑言已下者,正谓十四已下亦可以寄托,非谓六尺可通十四已下。郑必知六尺年十五者,以其国中七尺为二十,对六十野云六尺对六十五,晚校五年,明知六尺与七尺早校五年,故以六尺为十五也。
又冬官考工记曰人长八尺
黄帝素问灵枢经》曰:八尺之士,又曰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
列子曰:「有七尺之骸,手足之异,戴发含齿,倚而趣者,谓之人。」
荀子曰:「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家语》:「孔子谓子路:「岂能保其六七尺之体哉?」」
又曰:髙柴长不过六尺【史记作五尺,恐误】
史记》列传曰:「晏子长不满六尺【孔丛子作三尺,恐误】
孟子之书曰:「曹交九尺四寸以长。」
锦绣万花谷》云:“语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周礼》乡大夫之职,以歳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五,皆征之。按《韩诗外传》曰:“国中二十行役。”然则七尺者二十歳也,其升降皆以五年为率,则六尺者十五歳也。汉明帝诏曰:“髙密侯禹、东平王苍竝可以受六尺之托。”注曰:“六尺谓年十五以下,皆以六尺该之也。”
俨山外集》曰:仲尼之门,五尺童子羞称五覇。古以二歳半为一尺,言五尺是十二歳以上,十五歳则称六尺。若晏婴身不满三尺,是以律起尺矣。周尺准今之八寸,三八则今
译《史记·夏本纪》说:禹的声音作为音律的标准,身体作为长度的标准,称量也由此产生,天下都尊崇禹在度数、声乐方面的明察。《索隐》说:声音和身体作为律度,那么权衡也出自他的身体,所以说称量由此产生。又说《孔子世家》说:孔子身高九尺六寸,人们都称他为长人而感到诧异。又说:从腰部以下,比禹短三寸。
《孔丛子》说:“从前尧身高十尺,舜身高八尺有余。”又说:“仲尼身高九尺六寸,具有成汤的体态。”
《史记》正义说:“舜身高六尺一寸,禹身高九尺二寸,文王身高八尺二寸。”
《白孔六帖》说:禹身高九尺九寸,汤和孔子都身高九尺。郑樵《通志》说:帝尧身高十尺,帝舜身高六尺,禹身高九尺二寸,声音作为律,身体作为度。
罗泌《路史》说:“伏羲身高九尺一寸,神农身高八尺九寸,黄帝身高超过九尺,尧身高十尺,舜身高九尺,禹身高九尺八寸。”
《孟子·告子篇》:“曹交说:‘文王身高十尺,汤身高九尺。’”
《荀子·非相篇》说:“帝尧高,帝舜矮,文王高,周公矮,仲尼高,子弓矮。”注释说:“子弓大概是仲弓,称子,是为了表明他是老师。”以上是圣人的身高。
现在考察《本纪》,说夏禹以身体作为度量的标准。既然说以身体作为度量的标准,那么身高应当与度量的整数相合,或者是十尺,或者是九尺。然而没有确切的文字可以考证,只有晋代皇甫谧撰写的《帝王世纪》,依据纬书《合诚图》认为禹身高九尺二寸。唐代张守节、宋代郑樵都沿袭这一说法,而白居易的《六帖》却说禹身高九尺九寸。罗泌《路史》却说禹身高九尺八寸。各家说法不同,不知该听从谁。除了尧、汤、文王、孔子的身高,有《孟子》、《孔丛子》、《史记》的文字可以证明,只有禹的身高没有考据。那些纬书的异说,不敢相信是正确的。从理论上讲,如果依据“以身为度”这一句话,那么身高十尺才是对的。大概十尺相当于现在的八尺,古代称成年男子,就是由此而来,当今曲尺八寸相当于古代的一尺,现在的八尺相当于古代的一丈,这就是夏禹的身高。有人问:“这种说法也有根据吗?”回答说:“《孔子家语》和《史记·世家》都说孔子身高九尺六寸,从腰部以下比禹短三寸。凭借九尺六寸的身高,还短三寸,那么禹身高九尺九寸有余,是显而易见的。从腰部以上没有明确说法,超过或不足,虽然不敢断定。如果那些纬书所说的身高九尺二寸,可以确定知道是错误的。”那么从腰部以上比禹短的,是一寸吗?腰部上下总共短四寸,把这四寸加到前面的九尺六寸上,就是十尺了。禹“以身为度”,说的就是这个吧?
《周礼·地官·乡大夫》的职责,在每年按时统计各家人口的多少,辨别可以服役的人。国都中从七尺到六十岁,郊野从六尺到六十五岁,都征召服役。疏解说:说国都中从七尺到六十岁,七尺指二十岁。怎么知道的呢?考察《韩诗外传》,二十岁服役,这与国都中七尺相同,就知道七尺指二十岁。说郊野从六尺到六十五岁,六尺指十五岁。所以《论语》说“可以托付六尺的孤儿”,郑玄注释说:六尺的孤儿指十五岁以下,那六尺也指十五岁。郑玄说以下,正是指十四岁以下也可以托付,不是说六尺可以通指十四岁以下。郑玄一定知道六尺指十五岁,因为国都中七尺指二十岁,对应六十岁;郊野说六尺对应六十五岁,晚五年,明显知道六尺与七尺早五年,所以把六尺定为十五岁。
又《冬官·考工记》说人身高八尺。
《黄帝素问·灵枢经》说:八尺的人,又说众人的标准,人身高七尺五寸。
《列子》说:“有七尺的骸骨,手足不同,头顶头发嘴里有牙齿,直立行走的,称为人。”
《荀子》说:“口耳之间只有四寸,怎么足以美化七尺的身躯呢?”《家语》:“孔子对子路说:‘难道能保全那六七尺的身体吗?’”
又说:高柴身高不超过六尺【《史记》作五尺,恐怕有误】
《史记》列传说:“晏子身高不满六尺【《孔丛子》作三尺,恐怕有误】
《孟子》的书说:“曹交身高九尺四寸。”
《锦绣万花谷》说:“俗话说:可以托付六尺的孤儿。”《周礼》乡大夫的职责,在每年按时统计各家人口的多少,辨别可以服役的人。国都中从七尺到六十岁,郊野从六尺到六十五岁,都征召服役。考察《韩诗外传》说:“国都中二十岁服役。”那么七尺就是二十岁,其升降都以五年为比率,那么六尺就是十五岁。汉明帝诏书说:“高密侯禹、东平王苍都可以接受六尺之托。”注释说:“六尺指十五岁以下,都用六尺概括。”
《俨山外集》说:仲尼的门下,五尺的童子都羞于称颂五霸。古代以两岁半为一尺,说五尺是十二岁以上,十五岁则称六尺。如果晏婴身高不满三尺,这是以律起尺了。周尺相当于现在的八寸,三八就是现在
右常人身度
今按众人身度,当以黍尺七尺五寸为准。其曹交之长九尺有余,晏子之短六尺不足。二者折衷之,亦得七尺五寸。故孔子、荀子皆谓七尺之体为中人之率。黍尺七尺五寸,葢今曲尺六尺也。《周礼》所谓人长八尺,《素问》所谓八尺之士者,黍尺八尺,比今曲尺六尺四寸,其伟人之体欤?故《素问》有八尺及七尺五寸二説,而庸俗弗晓,古今尺度不同,乃谓古今人品有异,岂不谬哉!
汉书》曰:昭帝始冠,长八尺二寸。项羽长八尺二寸。韩王信长八尺二寸。张苍之父长不满五尺,苍长八尺余,苍子亦长八尺,其孙长六尺余。郦食其长八尺。东方朔长九尺三寸。车千秋长八尺余。霍光长七尺三寸。金日防长八尺二寸【昭帝见外戚传,余见本传】
右汉人身度
唐书》曰:「张孝忠魁伟,长六尺。李晟亦长六尺。杨慎矜兄弟皆六尺余,叹曰:『此貌此才,欲见容当世,难矣!』胡不使我体少弱耶?马燧姿度魁杰,长六尺二寸。杨收亦长六尺二寸。宗楚客长六尺八寸。陆景融、吉顼、郭知运、李嗣业、侯希逸、张兴、张巡、程千里皆长七尺。杨守亮、黑齿常之皆长七尺余。郭子仪长七尺二寸。娄师徳长八尺【旧唐书□本传不言长若干】
右唐人身度
今按汉人身度以汉尺言之也。唐人身度以唐尺言之也。是故昭帝年十八嵗始冠而长八尺二寸,其余亦皆不下七八尺,惟张苍之父为短耳。唐人虽谓之魁伟者,亦不过六七尺耳。惟娄师徳长八尺,唐尺乃今曲尺也。八尺为古黍尺一丈,是与文王十尺之身等也。此外长八尺者几希,非唐人之与汉人有异,乃汉唐尺度之不同耳。然刘昫《旧唐书》不言娄师徳长若干尺,惟宋祁《新唐书》云八尺,八字疑误云。
春秋文十一年《谷梁传》曰:长狄身横九亩。晋范氏注曰:广一步,长百歩为一亩五丈四尺【左注云:长三丈;公羊注云:长百尺】国语》客问曰:人长之极几何?仲尼曰:僬侥氏长三尺,短之至也;长者不过十之数之极也【家语》《史记·世家》竝同。王肃曰:十之谓三丈,数极于此也;韦昭曰:僬侥,西南蛮之别名】
博物志》曰:河圗玉板云:龙伯国人,长三十丈;大秦国人,长十丈;中秦国人,长一丈;长狄乔如,身横九亩,长五丈四尺,或长十丈。秦始皇二十六年,有大人十二见于临洮,长五丈,足迹亦尺。曰:东北极人,长九丈;东方有螗螂、沃焦、防风氏,长三丈。
拾遗记》曰:宛渠之国人,长十丈;泥离之国人,长四尺。《神异经》曰:西海外有鹄国【鹄或作鹤】男女皆长七寸,自然有礼,好跪拜。西北荒中有小人,长一寸,朱衣朱冠,乘辂。《山海经注》曰:周饶国人,长三尺。外传云:焦侥民,长三尺。《诗含神雾》云:焦侥国人,长一尺五寸。小人国,名靖人,长九寸。
洞防记》曰:「郅支国人长四尺,末多国人长四寸。」
汉武故事》曰:东郡送一短人,长七寸,名巨灵。
汉书·东方朔传》曰:朱儒长三尺余。
右异人身度
今按,异人之出,无拘于今古,但不常有耳。或者遂疑古人率皆长大,非也。然则僬侥、朱儒之类,岂非古之人耶?以此观之,古今常人之体,无有异也,明矣。其为异者,葢不常有。今世亦或有之,但耳目所未见闻耳,不可以为率也。
春秋僖三十一年,《公羊传》曰:触石而出,肤寸而合。汉何氏注曰:侧手为肤,按指为寸,言其触石理而出,无有肤寸而不合。
礼祀》投壶篇曰:「筹,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汉郑氏注曰:「筹,矢也。铺四指曰扶,一指案寸。」《春秋传》曰:「肤寸而合。」投壶者或于室,或于堂,或于庭,其礼防随晏早之宜,无常处。唐孔氏疏曰:「投壶有三处,室中、堂上及庭中也。日中则于室,日晚则于堂,太晚则于庭,是各随光明处也。矢有长短,亦随地广狭。室中狭,矢长五扶;堂上稍广,矢长七扶;庭中大广,矢长九扶。四指曰扶,扶广四寸,五扶者则二尺也,七扶
译右常人身度
现在考察众人的身高,应当以黍尺七尺五寸为标准。曹交身高九尺有余,晏子身高六尺不足。将二者取平均值,也得到七尺五寸。所以孔子、荀子都说七尺之躯是常人的标准。黍尺七尺五寸,大约相当于现在的曲尺六尺。《周礼》所说的人长八尺,《素问》所说的八尺之士,是指黍尺八尺,比现在的曲尺六尺四寸,那是伟人的身材吧?所以《素问》有八尺和七尺五寸两种说法,而庸俗之人不明白,古今尺度不同,却认为古今人的品质有差异,难道不荒谬吗!
《汉书》说:昭帝刚行冠礼时,身高八尺二寸。项羽身高八尺二寸。韩王信身高八尺二寸。张苍的父亲身高不满五尺,张苍身高八尺有余,张苍的儿子也身高八尺,他的孙子身高六尺有余。郦食其身长八尺。东方朔身高九尺三寸。车千秋身高八尺有余。霍光身高七尺三寸。金日磾身高八尺二寸【昭帝见《外戚传》,其余见《本传》】
右汉人身度
《唐书》说:“张孝忠魁梧,身高六尺。李晟也身高六尺。杨慎矜兄弟都六尺有余,感叹说:‘这样的容貌和才能,想要被当世容纳,太难了!为什么不让我身体稍微瘦弱一些呢?’马燧姿态魁伟杰出,身高六尺二寸。杨收也身高六尺二寸。宗楚客身高六尺八寸。陆景融、吉顼、郭知运、李嗣业、侯希逸、张兴、张巡、程千里都身高七尺。杨守亮、黑齿常之都身高七尺有余。郭子仪身高七尺二寸。娄师德身高八尺【《旧唐书》本传没有说身高多少】
右唐人身度
现在考察,汉人的身高是用汉尺来计算的。唐人的身高是用唐尺来计算的。因此昭帝十八岁行冠礼时身高八尺二寸,其余也都不少于七八尺,只有张苍的父亲较矮。唐人虽然称为魁梧的,也不过六七尺罢了。只有娄师德身高八尺,唐尺就是现在的曲尺。八尺相当于古黍尺一丈,这与文王十尺的身高相等。此外身高八尺的很少,不是唐人与汉人有差异,而是汉唐尺度不同罢了。然而刘昫《旧唐书》没有说娄师德身高多少尺,只有宋祁《新唐书》说八尺,这个“八”字恐怕有误。
《春秋》文公十一年《谷梁传》说:长狄身体横跨九亩。晋范氏注说:宽一步,长一百步为一亩五丈四尺【《左传》注说:长三丈;《公羊传》注说:长百尺】《国语》有人问说:人的身高极限是多少?孔子说:僬侥氏身高三尺,是短到极点了;高的人不超过十的倍数,是高的极限【《家语》《史记·世家》都相同。王肃说:十的倍数是指三丈,极限就在这里;韦昭说:僬侥,是西南蛮族的别名】
《博物志》说:河图玉板说:龙伯国人,身高三十丈;大秦国人,身高十丈;中秦国人,身高一丈;长狄乔如,身体横跨九亩,身高五丈四尺,有的身高十丈。秦始皇二十六年,有十二个巨人在临洮出现,身高五丈,足迹也有一尺。说:东北极人,身高九丈;东方有螗螂、沃焦、防风氏,身高三丈。
《拾遗记》说:宛渠国人,身高十丈;泥离国人,身高四尺。《神异经》说:西海外有鹄国【鹄有的版本作鹤】男女都身高七寸,自然有礼,喜欢跪拜。西北荒中有小人,身高一寸,穿红衣戴红帽,乘车。《山海经注》说:周饶国人,身高三尺。《外传》说:焦侥民,身高三尺。《诗含神雾》说:焦侥国人,身高一尺五寸。小人国,名叫靖人,身高九寸。
《洞冥记》说:“郅支国人身高四尺,末多国人身高四寸。”
《汉武故事》说:东郡送来一个矮人,身高七寸,名叫巨灵。
《汉书·东方朔传》说:侏儒身高三尺有余。
右异人身度
现在考察,异人的出现,不受古今限制,只是不常见罢了。有人因此怀疑古人普遍高大,这是不对的。那么僬侥、侏儒之类,难道不是古人吗?由此看来,古今常人的身体,没有差异,是很明显的。那些异常的,大概是不常见的。现在世间或许也有,只是耳目没有见闻罢了,不能当作标准。
《春秋》僖公三十一年,《公羊传》说:触石而出,肤寸而合。汉何氏注说:侧手为肤,按指为寸,说它接触石理而出,没有肤寸而不合的。
《礼祀》投壶篇说:“箭,室内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汉郑氏注说:“箭,是矢。铺四指叫扶,一指按寸。”《春秋传》说:“肤寸而合。”投壶有时在室内,有时在堂上,有时在庭中,其礼仪随时早晚的适宜,没有固定地方。唐孔氏疏说:“投壶有三个地方,室内、堂上及庭中。日中则在室内,日晚则在堂上,太晚则在庭中,这是各自跟随光明处。箭有长短,也随地面宽窄。室内窄,箭长五扶;堂上稍宽,箭长七扶;庭中很宽,箭长九扶。四指叫扶,扶宽四寸,五扶就是二尺,七扶
者则二尺八寸也,九扶者则三尺六寸也。虽矢有长短,而度壶皆使去賔主之席各二矢半也。室中去席五尺,堂上则去席七尺,庭中则去席九尺。」
译前者是二尺八寸,九扶则是三尺六寸。虽然箭矢有长有短,但测量壶的距离都使它距离宾客和主人的席位各两箭半。在室内距离席位五尺,在堂上距离席位七尺,在庭院中距离席位九尺。
仪礼·乡射礼》曰:箭筹八十,长尺有握。握素,汉郑氏注曰:握,本所持处也。素谓刋之也。刋本一作肤。
仪礼·防服》传曰:「苴绖大搹。」注曰:「盈手曰搹,搹扼也。」中人之扼围九寸。疏曰:「人之大小皆以九寸围之为正。」《孔子家语》曰:「夫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斯不逺之则也。」
许氏《说文》曰:“程,品也。十发为程,程为一分,十分为寸,尺,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规榘事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咫,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周尺也。丈,十尺也。在十部,夫,丈夫也。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度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伸臂一寻,八尺曰仞。”
孔鲋《小尔雅》曰:“四尺谓之仞,倍仞谓之寻,寻舒两肱也。倍寻谓之常【周礼》殳长寻有四尺,酋矛长常有四尺。但言四尺,不曰长寻有仞,校之长尺有咫,文义不类。四尺为仞,恐非】
尚书》旅▯篇曰:「为山九仞。」汉孔氏传曰:「八尺曰仞【王肃《家语》注同】
仪礼·乡射礼》曰:杠长三仞,韬上二寻。汉郑氏注曰:七尺曰仞,八尺曰寻。疏曰:云七尺曰仞者,无正文。郑案书传云:雉长三丈,髙一丈,则墙髙一丈。《礼记·祭义》云:筑宫仞有三尺,墙髙一丈。云仞有三尺,除三尺之外,只有七尺曰仞也。王肃则依《小尔雅》四尺曰仞。孔君则八尺曰仞,所见不同也。云八尺曰寻者,亦无正文。《冬官》云:车有六等之数。云殳长寻有四尺,长丈二而云寻有四尺,除四尺则寻长八尺矣。
又曰:乡侯上个五寻,下舌半上舌。汉郑氏注曰:八尺曰寻。侯人之形类也,中人张臂八尺,张足六尺。
觐礼曰:「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歩,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方明者,木也,方四尺。」注曰:「八尺曰寻,十有二寻则方九十六尺也。深谓髙也,从上曰深【此云四尺亦不言仞】
周礼春官小祝疏引礼纬云:「天子旌旗之杠九仞,诸侯七仞,大夫五仞,士三仞【若七尺曰仞,九仞则六丈三尺,无乃太髙,人难持之以行;若四尺曰仞,九仞则三丈六尺,近是。但纬书之説,未敢尽信】
又冬官匠人为沟洫广尺深尺谓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疏曰自畎遂沟洫皆广深二仞浍广二寻深二仞若以孔安国八尺曰仞则浍亦广深等但度广以寻度深以仞故别言之若王肃依尔雅四尺曰仞深二仞八尺与广二寻不类郑以仞七尺浅于广二寻二尺者以涂为大故宜浅校二尺与沟洫不得相类也论语子张篇子贡曰夫子之墙数仞汉包氏注曰七尺曰仞【朱子从包氏之说亦谓七尺曰仞】
孟子尽心篇曰:「掘井九轫。」汉赵氏注曰:「轫,八尺也【朱子从赵氏之说,亦谓八尺曰仞。又曰:「轫音刄,与仞同】
管子·乘马篇》曰:十仞见水,不大潦;五尺见水,不大旱。十一仞见水,轻征十分去二三;二则去三四,四则去四五则去半。比之于山,五尺见水,十分去一;四则去三,三则去二,二则去一。二尺而见水,比之于泽。房氏注曰:八尺曰仞,分九仞则屈,每分有二仞。二尺去其三,则余有一丈八尺,征税也。言平地五仞见水,同于山五尺见水。刘氏补注曰:绩按,言地髙则难涝,故曰十仞见水不大涝也;▯则难旱,故曰五尺见水不大旱也。当涝之时,若髙地十一仞见水,则常征十分中免二三分;十二仞见水,则免三四分;十四仞见水,则免四分;十五仞见水,则免五分。以其极髙难灌溉,可以比于山也。当旱之时,若污下地五尺见水,则常征十分免四分;四尺见水,则免三分;三尺见水,则免二分;二尺见水,则免一分。以其极低易灌溉,可以比于泽也。十分去一,当作十分去四,乃字之误也。
庄子·人间世》篇曰:见栎社树,其大蔽牛,絜之百围,其髙十仞。李氏注曰:径尺为围,百围葢
译《仪礼·乡射礼》说:“箭筹八十支,长度为一尺有余。”握,指箭杆下端手持的部分。素,是说将其削平。刋本,有的版本写作“肤”。
《仪礼·丧服》传文说:“苴绖的粗细为一搹。”注解说:“满手握住叫作搹,搹就是扼。”中等身材的人,手腕的周长是九寸。疏解说:“人的身材无论大小,都以九寸的周长为标准。”《孔子家语》说:“张开手指知道一寸,张开手掌知道一尺,伸展手臂知道一寻,这是不远求的准则。”
许慎《说文解字》说:“程,就是品。十根头发并排叫作程,程等于一分,十分等于一寸,尺,是十寸。人手腕内侧十分动脉处叫作寸口,十寸叫作尺。尺,是用来指度尺规规矩事物的。周代的制度,寸、尺、咫、寻、常、仞等各种度量,都以人的身体为法则。咫,中等妇女的手长八寸,叫作咫,是周尺。丈,是十尺。在十部,夫,指成年男子。周代制度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的身高八尺,所以叫作丈夫。度量人的两臂叫作寻,是八尺。伸展手臂一寻,八尺叫作仞。”
孔鲋《小尔雅》说:“四尺叫作仞,倍仞叫作寻,寻是伸展两臂的长度。倍寻叫作常。《周礼》说殳长寻有四尺,酋矛长常有四尺。只说四尺,不说长寻有仞,与长尺有咫的文义不类似。四尺为仞,恐怕不对。”
《尚书·旅獒》篇说:“堆山九仞。”汉代孔氏传文说:“八尺叫作仞。”王肃《家语》注相同。
《仪礼·乡射礼》说:“杠长三仞,韬上二寻。”汉代郑氏注解说:“七尺叫作仞,八尺叫作寻。”疏解说:“说七尺叫作仞,没有正文依据。郑玄考证《书传》说:雉长三丈,高一丈,那么墙高一丈。《礼记·祭义》说:筑宫仞有三尺,墙高一丈。说仞有三尺,除去三尺之外,只有七尺叫作仞。王肃则依据《小尔雅》四尺叫作仞。孔安国则说八尺叫作仞,所见不同。说八尺叫作寻,也没有正文依据。《冬官》说:车有六等之数。说殳长寻有四尺,长一丈二尺而说寻有四尺,除去四尺那么寻长八尺了。”
又说:“乡侯上个五寻,下舌半上舌。”汉代郑氏注解说:“八尺叫作寻。这是侯人的形制类别,中等身材的人张开手臂八尺,张开脚六尺。”
《觐礼》说:“诸侯朝见天子,建造宫室,方圆三百步,四面有门。坛高十二寻,深四尺。在上面加上方明。方明,是木头,方圆四尺。”注解说:“八尺叫作寻,十二寻那么方圆九十六尺。深,指高,从上往下叫作深。”这里说四尺,也没有说仞。
《周礼·春官·小祝》疏引《礼纬》说:“天子旌旗的杠高九仞,诸侯七仞,大夫五仞,士三仞。”如果七尺叫作仞,九仞就是六丈三尺,恐怕太高,人难以持握行走;如果四尺叫作仞,九仞就是三丈六尺,比较接近。但纬书的说法,不敢完全相信。
又《冬官·匠人》为沟洫,广一尺深一尺叫作畎,广二尺深二尺叫作遂,广四尺深四尺叫作沟,广八尺深八尺叫作洫,广二寻深二仞叫作浍。疏解说:“从畎、遂、沟、洫,都是广深相等,浍广二寻深二仞。如果以孔安国八尺叫作仞,那么浍也是广深相等,但度量广用寻,度量深用仞,所以分别说。如果王肃依据《尔雅》四尺叫作仞,深二仞八尺与广二寻不类似。郑玄以仞为七尺,浅于广二寻二尺,因为涂为大,所以适宜浅,校二尺与沟洫不得相类似。”《论语·子张篇》子贡说:“夫子之墙数仞。”汉代包氏注解说:“七尺叫作仞。”朱熹跟随包氏的说法,也说七尺叫作仞。
《孟子·尽心篇》说:“掘井九轫。”汉代赵氏注解说:“轫,八尺。”朱熹跟随赵氏的说法,也说八尺叫作仞。又说:“轫音刃,与仞同。”
《管子·乘马篇》说:“十仞见水,不大潦;五尺见水,不大旱。十一仞见水,轻征十分去二三;二则去三四,四则去四五则去半。比之于山,五尺见水,十分去一;四则去三,三则去二,二则去一。二尺而见水,比之于泽。”房氏注解说:“八尺叫作仞,分九仞则屈,每分有二仞。二尺去其三,则余有一丈八尺,征税也。言平地五仞见水,同于山五尺见水。”刘氏补注说:“绩按,说地高则难涝,所以说十仞见水不大涝;低地则难旱,所以说五尺见水不大旱。当涝的时候,如果高地十一仞见水,那么常征十分中免二三分;十二仞见水,那么免三四分;十四仞见水,那么免四分;十五仞见水,那么免五分。以其极高难灌溉,可以比于山。当旱的时候,如果低地五尺见水,那么常征十分免四分;四尺见水,那么免三分;三尺见水,那么免二分;二尺见水,那么免一分。以其极低易灌溉,可以比于泽。十分去一,当作十分去四,是字的错误。”
《庄子·人间世》篇说:“看见栎社树,其大蔽牛,絜之百围,其高十仞。”李氏注解说:“径尺为围,百围大概……”
十丈。《小尔雅》云:四尺尺曰仞,或云七尺曰仞,或云八尺曰仞。十仞,崔本作千仞【今按:其大蔽牛,不过丈余耳,径过十丈,与其大蔽牛之文不合】
译十丈。《小尔雅》说:四尺为一仞,有的说七尺为一仞,有的说八尺为一仞。十仞,崔本作千仞【今按:它的大叶子能遮蔽牛,不过一丈多罢了,直径超过十丈,与“其大蔽牛”的文字不合】
又曰:斩之三围。崔氏注曰:围,环八尺为一围【今按当作八寸】又《庚桑楚》篇曰:寻常之沟,歩仞之丘。注曰:八尺曰寻,倍寻曰常。寻常之沟,则《周礼》洫浍之广深也。洫广深八尺,浍广二寻,深二仞也。六尺为歩,七尺曰仞。步仞之丘,广一歩,髙一仞也。
今按乡射礼,箭筹八十,长尺有握,握素,握布四指,指一寸,则筹尺有四寸矣。《公羊传》曰:“肤寸而合。”《投壶》曰:“室中布五扶。”先儒谓侧手为肤,铺四指为扶,则握与肤扶一矣。先王制礼,未尝无所因,故室中必用几,而因几以度室;堂上必用筵,而因筵以度堂;野外必用歩,而因歩以度野。投壶用指而已,故因指以度筹。此即《家语》所谓“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者也。然则寸尺之度,取诸身也。《汉律厯志》曰:“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然则寸尺之广,又取诸物也。先王制法,近取诸身,逺取诸物,足以考信而无疑焉。然后尺寸之度起矣。则指尺之与黍尺一也。黍有巨细,故尺有长短。先儒以黍之巨者积而为寸,则于肤指不合,于是有指黍二尺之辨。谓圭璧之属用指尺,冠冕尊彞之属用黍尺,岂其然乎?葢夏尺与周尺不同,所谓黍尺者,夏尺也;所谓指尺者,周尺也。周尺自秦以后不复用之。凡经传中所谓“布指知寸,布手知尺”,“一尺二寸为武”,“中妇人手八寸为咫”,“八尺为歩”,“八尺为寻”,“人长八尺”,“马髙八尺”之类,皆指周尺而言。周尺元非从黍所生,但以人之身体为准,乃其制作本意。律家不逹此理,遂择极小之黍,迁就指寸,务要与周尺合,致乐律声焦指寸之弊也。夫以人之身体为准,或有长短肥瘦,自是不同,固非一定之法。古人以体言度,不过存其大略而已。譬如世俗言物,则云“此物约有一人髙,约有三四指寛,约有一二托长”,亦不过言其大略耳,安得无毫厘之差?岂可因此反疑累黍也?朱子序《律吕新书》有曰:“崇宣之季,奸谀之防,黥涅之余,其能有以语夫天地之和哉?”葢指蔡京、魏汉津辈所为大晟乐也。夫大晟乐生于徽宗指寸,故汉津之说曰:“后世以黍定律,其失乐之本矣。”又妄引孟子曰:“万物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秬黍云乎哉?”此其巧。饰之辞足以欺惑徽宗者,朱子所谓奸谀,正指此也。而蔡元定之书乃云:「百世之下,欲求声气之元,勿必之于秬黍,则得之矣。」元定此言,岂不谬耶?《小尔雅》「四尺谓之仞」,包氏、郑氏以为七尺曰仞,孔氏、赵氏以为八尺曰仞。朱子注《论则曰七尺,注《孟则曰八尺,葢操两可,初无定论。今按,仞、寻皆八尺也。其分别者,但上下纵长言之,则曰仞,俗语所谓「一人髙」也。故「仞」字从人、刄声。左右横广言之,则曰寻,俗语所谓「一托长」也。《考工记》云:「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则仞与寻同为八尺,此其证也。孔、王之说,以四尺为仞,非也。郑、包之注,以仞为七尺,亦非。《祭义》「筑宫,仞有三尺」,葢一丈一尺也。设若仞乃七尺,而加三尺为一丈者,只説一丈,岂不明白,而反含糊言之,理不通矣。夫一围者,犹俗所谓一虎口也,直伸大指、食指之间而度之,当黍尺七八寸许。氏谓妇人手八寸为咫,近一围也。树身絜之,百围,比今曲尺六丈四尺,则径当二丈有竒。其髙十仞,比今曲尺六丈四尺,此特言树身耳,柯条不计也。或作「千仞」,千仞比今曲尺六千四百尺,恐树未有如此之大者,葢亦寓言耳。李氏、崔氏之说竝非也。
右证之以身体
周礼》春官典瑞曰:“璧羡以起度。”注曰:“郑司农云:羡长也。此璧径长尺,以起度量。”玉人职曰:“璧羡度尺,以为度。”▯谓:“羡不圜之貌。葢广径八寸,袤一尺。”疏曰:“先郑云:羡长也。此璧径长尺,其义是也。但语不足,故后郑增成其义也。”▯谓:“羡不圜之貌。葢广径八寸,袤一尺者。”案《尔雅》:“肉倍好谓之璧。”则
译又说:砍伐它三围。崔氏注解道:围,环绕八尺为一围【今按:应当是八寸】。又《庚桑楚》篇说:寻常深的沟渠,步仞高的山丘。注解道:八尺叫寻,加倍于寻叫常。寻常深的沟渠,就是《周礼》中洫和浍的宽度与深度。洫宽深八尺,浍宽两寻,深两仞。六尺为步,七尺叫仞。步仞高的山丘,宽一步,高一仞。
今按《乡射礼》,箭筹八十支,长一尺有余握,握部素色,握部宽四指,一指宽一寸,那么箭筹长一尺四寸了。《公羊传》说:“肤寸而合。”《投壶》说:“室内铺五扶。”先儒说侧手为肤,铺四指为扶,那么握与肤、扶是一样的。先王制定礼仪,没有不有所依据的,所以室内必定用几案,而依据几案来度量室内;堂上必定用筵席,而依据筵席来度量堂上;野外必定用步,而依据步来度量野外。投壶只用手指罢了,所以依据手指来度量箭筹。这就是《家语》所说的“布指知寸,布手知尺”。那么寸尺的度量,是从人体取得的。《汉书·律历志》说:“一黍的宽度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那么寸尺的宽度,又是从物体取得的。先王制定法则,近处取之于身体,远处取之于物体,足以考证信实而没有疑问。然后尺寸的度量才确立起来。那么指尺与黍尺是一样的。黍有大小,所以尺有长短。先儒用大的黍堆积而成寸,那么与肤指不合,于是有了指尺与黍尺的辨析。说圭璧之类用指尺,冠冕尊彝之类用黍尺,难道是这样吗?大概夏尺与周尺不同,所谓黍尺,是夏尺;所谓指尺,是周尺。周尺自秦以后不再使用。凡是经传中所谓“布指知寸,布手知尺”,“一尺二寸为武”,“中妇人手八寸为咫”,“八尺为步”,“八尺为寻”,“人长八尺”,“马高八尺”之类,都是指周尺而言。周尺原本不是从黍产生的,只是以人的身体为标准,这才是它制作的本来意图。律家不通晓这个道理,于是选择极小的黍,迁就指寸,务必要与周尺相合,导致乐律声音焦躁、指寸混乱的弊端。以人的身体为标准,或许有长短肥瘦,自然不同,本来就不是固定的法则。古人以身体来说度量,不过是保存其大概而已。譬如世俗谈论物体,就说“这物体大约一人高,大约三四指宽,大约一二托长”,也不过是说其大概罢了,怎么能没有毫厘的差别呢?岂能因此反而怀疑累黍呢?朱子为《律吕新书》作序说:“崇宁、宣和末年,奸佞谄媚的防备,黥刑涅面的残余,他们怎么能谈论天地的和谐呢?”大概是指蔡京、魏汉津等人所制的大晟乐。大晟乐产生于徽宗的指寸,所以魏汉津说:“后世用黍来定律,就失去了乐的根本了。”又妄引孟子说:“万物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秬黍算什么呢?”这种巧饰的言辞足以欺骗迷惑徽宗,朱子所说的奸佞谄媚,正是指这个。而蔡元定的书却说:“百世之后,想要寻求声气的本源,不必一定依赖秬黍,就能得到了。”蔡元定这话,难道不荒谬吗?《小尔雅》“四尺叫仞”,包氏、郑氏认为七尺叫仞,孔氏、赵氏认为八尺叫仞。朱子注《论语》则说七尺,注《孟子》则说八尺,大概持两可态度,起初没有定论。今按,仞、寻都是八尺。它们区别在于,只说上下纵长,就叫仞,俗语所谓“一人高”。所以“仞”字从人,刃声。左右横广,就叫寻,俗语所谓“一托长”。《考工记》说:“宽两寻,深两仞,叫浍。”那么仞与寻同为八尺,这是证据。孔、王之说,以四尺为仞,不对。郑、包的注解,以仞为七尺,也不对。《祭义》“筑宫,仞有三尺”,大概是一丈一尺。假如仞是七尺,加上三尺为一丈,只说一丈,难道不明白吗,反而含糊地说,道理不通了。一围,就像俗语所说的一虎口,直伸大拇指、食指之间来度量,相当于黍尺七八寸左右。氏说妇人手八寸为咫,接近一围。树干围量它,百围,比如今曲尺六丈四尺,那么直径应当是二丈有余。它高十仞,比如今曲尺六丈四尺,这只是说树干罢了,枝条不算。有的写作“千仞”,千仞比如今曲尺六千四百尺,恐怕树木没有这么大的,大概也是寓言罢了。李氏、崔氏的说法都不对。
以上用身体来证明
《周礼》春官典瑞说:“璧羡以起度。”注解道:“郑司农说:羡是长。这璧直径长一尺,用来确立度量。”玉人职说:“璧羡度尺,以为度。”〇说:“羡是不圆的样子。大概宽径八寸,长一尺。”疏说:“先郑说:羡是长。这璧直径长一尺,这个意思是对的。只是言语不足,所以后郑补充完善其义。”〇说:“羡是不圆的样子。大概宽径八寸,长一尺。”案《尔雅》:“肉倍好谓之璧。”那么
璧体圎矣。今云璧羡,羡是引声而言,是为长意。故先郑、后郑皆为不圜也。云“葢”者,此璧本径九寸,今言羡则减傍一寸,以益上下。故玉人云:“以为上下一尺。”则横径八寸矣。无正文,故云“葢”以疑之也【先郑未尝以璧为不圜,疏説非】
译玉璧的形状本是圆形的。如今说“璧羡”,“羡”是引申其声而言,含有延长的意思。所以先郑(郑众)、后郑(郑玄)都认为是非圆形的。文中用“葢”(大概)字,是因为这玉璧原本直径九寸,现在说“羡”则是减去旁边一寸,用来增加上下的高度。所以《周礼·玉人》说:“做成上下高一尺。”那么横向的直径就是八寸了。因为没有确凿的文献依据,所以用“葢”字来表示推测【先郑从未认为玉璧不是圆的,孔颖达的疏解说错了】
又《考工记·玉人》曰: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注曰:郑司农云:羡径也,好,璧孔也。《尔雅》曰: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谓:羡犹延其袤一尺而广狭焉。疏曰:引《尔雅》,欲见此璧好三寸,好即孔也,两畔肉各三寸,两畔共六寸,是肉倍好也。后郑云:羡犹延其袤一尺而广狭焉者,是羡为不圜之貌。造此璧之时,应圜径九寸,今减广一寸,以益上下之袤一寸,则上下一尺,广八寸,故云其袤一尺而广狭焉。狭焉谓八寸也。以为度者,天子以为量物之度也。
陈祥道礼书》曰:“尔雅:‘肉倍好谓之璧。’典瑞:‘璧羡以起度。’《玉人》:‘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郑司农曰:‘好,璧孔也;羡,径也。’郑康成曰:‘羡,不圜之貌,延其袤一尺而广狭焉。’葢璧圜九寸,好三寸,延其袤为一尺,旁各损半寸,则广八寸矣。《说文》曰:‘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又曰:‘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周尺也。’然则璧羡袤十寸,广八寸,同谓之度尺,则周制十寸、八寸皆为尺矣。以十寸之尺起度,则十尺为丈,十丈为引;以八寸之尺起度,则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又曰:‘度起于璧羡,权起于驵琮,乐起于黄钟之长。’则先王制器,岂徙然哉?凡物存天下万世之法耳。又曰:‘《考工记》于案言十有二寸,于镇圭言尺有二寸,此十寸尺之证也。’《王制》曰:‘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六尺四寸为步,六尺四寸乃八尺尔,此八寸尺之证也。蔡元定律吕新书曰:‘按《尔雅》曰:“肉倍好谓之璧,羡延也。”此璧本圎径九寸,好三寸,肉六寸,而裁其两旁各半寸,以益上下也。其好三寸,所以为璧也;裁其两旁以益上下,所以为羡也。袤十寸,广八寸,所以为度尺也。以为度者,以为长短之度也。则周家十寸、八寸皆为尺矣。’今按先郑释‘羡’为径,是也;后郑释‘羡’为延,非也。葢此璧以纵黍律尺之三寸为其孔,所谓好三寸也。肉倍好则六寸,加好三寸,共九寸,为璧之径,乃纵黍律尺之九寸。九寸者,九九八十一分,正合横黍度尺之百分而为十寸矣。此所谓‘以为度’也。‘好三寸’是一事,‘以为度’是一事,非谓以其好之三寸而为度也,亦非延之使其纵广不等也。先郑之说,吾无间;然后郑之说,近乎穿凿,而歴代多从之,舎真取伪,天下皆然耳。范镇力主后郑之说,谓‘鬴之深广不同,其深尺者,十寸之尺也;其方尺者,八寸之尺也。’胡瑗讥之曰:‘周岂用两等之’尺惑于天下哉?夫胡氏之论,当矣。陈氏、蔡氏皆不取胡,而取范,亦犹范氏不取先郑,而取后郑也。后郑之注《王制》,其言最是,而范氏却非之,以为失于不知璧羡之法与鬴之数。范氏此论,可谓是非颠倒之甚矣!鬴之有辨,见《量谱》;八尺为歩,辨见前卷。
仪礼·大射仪》曰:司马命量人量侯道与所设乏,以貍歩。大侯九十,参七十,干五十。设乏各去其侯西十,北十。注曰:量人,司马之属,掌量道巷涂数者。侯,谓所射布也。量侯道,谓去堂逺近也。容谓之乏,所以为获者之御矢。貍之伺物,每举足者,止视逺近为发,必中也是以量侯道取象焉。《乡射记》曰:侯道五十弓。《考工记》曰:弓之下制六尺,则此貍歩六尺明矣。
又乡射礼曰:「乃张侯,下纲不及地。」武注曰:「侯,谓所射布也;纲,持舌绳也;武,迹也。中人之迹尺二寸。侯象人,纲即其足也。」是以取数焉。疏曰:「云武迹也,中人之迹尺二寸者,无正文,葢考验当时而言,似云中人定防围九寸也。汉礼云五武成步,步六尺,或据此而言也。云侯象人也,象人张足六尺,张臂八尺,故云象人也。云纲即其足也者,谓经下纲象足。云是以取数焉者,以下纲象足张之六尺,是取数于武也。」
又曰:射自楹间,物长如笴,其间容弓,距随长武。注曰:自楹间者,谓射
译又《考工记·玉人》说:“玉璧的直径为一尺,中间的孔为三寸,以此作为度量标准。”郑司农注解说:“羡,指直径;好,指玉璧中间的孔。”《尔雅》说:“边肉宽度是孔宽两倍的叫璧,孔宽是边肉宽度两倍的叫瑗,边肉与孔宽度相等的叫环。”我认为:羡,是延伸其长度为一尺而宽度变窄的意思。疏解说:“引用《尔雅》,是为了说明此璧的孔为三寸,孔就是中间的孔,两侧边肉各三寸,两侧共六寸,这就是边肉宽度是孔宽两倍的情况。”后郑(郑玄)说:“羡,是延伸其长度为一尺而宽度变窄的样子。”这说明羡是指不圆整的形状。制作这种璧的时候,原本应该是圆形的直径九寸,现在减少宽度一寸,用来增加上下长度一寸,那么上下长度为一尺,宽度为八寸,所以说它长度为一尺而宽度变窄。变窄指的是宽度为八寸。所谓“以此作为度量标准”,是指天子将其作为衡量物体的标准。
陈祥道在《礼书》中说:“《尔雅》说:‘边肉宽度是孔宽两倍的叫璧。’《典瑞》说:‘用璧羡来确立度量标准。’《玉人》说:‘璧羡长度为一尺,孔为三寸,以此作为度量标准。’郑司农说:‘好,是玉璧的孔;羡,是直径。’郑康成说:‘羡,是不圆整的样子,延伸其长度为一尺而宽度变窄。’大概这玉璧原本圆形直径九寸,孔三寸,延伸其长度为一尺,两侧各减去半寸,那么宽度就是八寸了。《说文解字》说:‘人手后十分动脉处为寸,口十寸为尺。’周代的制度中,寸、尺、咫、寻、常、仞等各种度量单位,都以人的身体为标准。又说:‘中等妇人的手长八寸,称为咫,即周尺。’那么璧羡长度十寸,宽度八寸,都称为度尺,则周制中十寸、八寸都称为尺。用十寸的尺来确立度量,则十尺为丈,十丈为引;用八寸的尺来确立度量,则八尺为寻,两倍寻为常。又说:‘度量起源于璧羡,权衡起源于驵琮,音乐起源于黄钟的长度。’那么先王制作器物,难道是随意而为吗?凡是器物,都是留存天下万世的法则罢了。又说:‘《考工记》在案子上说十二寸,在镇圭上说一尺二寸,这是十寸为尺的证据。’《王制》说:‘周尺八尺为一步。’现在以周六尺四寸为一步,六尺四寸就是八寸尺的八尺,这是八寸为尺的证据。蔡元定在《律吕新书》中说:‘按照《尔雅》说:“边肉宽度是孔宽两倍的叫璧,羡是延伸的意思。”这玉璧原本圆形直径九寸,孔三寸,边肉六寸,而裁减其两侧各半寸,用来增加上下长度。其孔三寸,所以称为璧;裁减其两侧用来增加上下长度,所以称为羡。长度十寸,宽度八寸,所以称为度尺。所谓‘以此作为度量标准’,是指以此作为长短的标准。那么周代十寸、八寸都称为尺了。’现在考察,先郑(郑司农)解释‘羡’为直径,是对的;后郑(郑玄)解释‘羡’为延伸,是不对的。大概这玉璧以纵黍律尺的三寸作为其孔,即所谓孔三寸。边肉宽度是孔宽两倍则为六寸,加上孔三寸,共九寸,为玉璧的直径,即纵黍律尺的九寸。九寸者,九九八十一分,正好符合横黍度尺的百分而为十寸。这就是所谓‘以此作为度量标准’。‘孔三寸’是一件事,‘以此作为度量标准’是另一件事,并非说以其孔的三寸作为度量标准,也不是延伸它使其纵横不等。先郑的说法,我没有异议;然后郑的说法,近乎牵强附会,而历代多遵从它,舍弃真理而选取谬误,天下都是这样。范镇极力主张后郑的说法,说‘鬴的深度和宽度不同,其深度为一尺的,是十寸的尺;其方形为一尺的,是八寸的尺。’胡瑗讥讽他说:‘周朝难道用两种不同的尺来迷惑天下吗?’胡氏的议论,是正确的。陈氏、蔡氏都不采纳胡氏,而采纳范氏,也如同范氏不采纳先郑,而采纳后郑一样。后郑注解《王制》,其言论最为正确,而范氏却否定它,认为他不知道璧羡的法则和鬴的数量。范氏的这种议论,可以说是是非颠倒得很严重了!鬴的辨析,见《量谱》;八尺为步的辨析,见前卷。
《仪礼·大射仪》说:“司马命令量人测量射侯的距离以及所设置的乏的位置,用狸步来计量。大侯九十步,参侯七十步,干侯五十步。设置乏的位置,距离其侯西边十步,北边十步。”注解说:“量人,是司马的属官,掌管测量道路巷涂数量的人。侯,是指所射的布靶。测量侯道,是指距离堂屋的远近。容叫做乏,是用来为获者遮挡箭矢的。狸在伺探猎物时,每次举足,停止观察远近才发射,必定命中,所以测量侯道取象于狸。”《乡射记》说:“侯道五十弓。”《考工记》说:“弓的下制为六尺,那么这狸步为六尺就明白了。”
又《乡射礼》说:“于是张开侯靶,下纲不触及地面。”武注解说:“侯,是指所射的布靶;纲,是持住舌的绳子;武,是足迹。中等人的足迹为一尺二寸。侯靶象征人,纲就是其脚。”因此取用这个数目。疏解说:“说武是足迹,中等人的足迹为一尺二寸,没有正文依据,大概是考察当时情况而言,似乎说中等人固定的围度为九寸。汉代礼制说五武成为一步,一步六尺,或许是根据这个而言。说侯靶象征人,象征人张开脚六尺,张开手臂八尺,所以说象征人。说纲就是其脚,是指经的下纲象征脚。说因此取用这个数目,是因为下纲象征脚张开六尺,这是从武中取用数目。”
又说:“射箭从楹柱之间开始,物体长度如同笴,其间容纳弓,距离跟随长度武。”注解说:“从楹柱之间,是指射箭
于庠也。楹间中央,东西之节也。物,谓射时所立处也。谓之物者,物犹事也,君子所有事也。长如笴者,谓从画之长短也。笴,矢干也,长三尺,与跬相应,射者进退之节也。间容弓者,上下射相去六尺也。距随者,物横画也,始前足至东头为距,后足来合而南面为随,武迹也,尺二寸。疏曰:云「笴矢干也,长三尺」者,以矢人职得知也。云「与跬相应」者,《礼记·祭义》云:「故君子跬歩而弗忘孝也。」一举足谓之跬,再举足谓之步。步射者履物不过一跬,故知以三尺为限也。云「距随者,物横画也,始前足至东头为距,后足来合而南面为随」者,谓上射下射竝足处皆然。言长武,武迹也,中人之迹尺二寸,谓横尺二寸也。
译在庠序之中。楹柱之间的中央,是东西方向的节点。物,是指射箭时所站立的地方。之所以称为物,是因为物通事,是君子所从事的事情。长度如同笴,是指纵向画线的长短。笴,是箭杆,长三尺,与跬步相应,是射手进退的节度。间容弓,是指上下两排射手相距六尺。距随,是指物上的横向画线,起初前脚到达东端为距,后脚前来合拢而面向南为随,这是步武的痕迹,长一尺二寸。疏文说:所谓“笴是箭杆,长三尺”,是根据《周礼》中矢人的职掌得知的。所谓“与跬步相应”,《礼记·祭义》说:“所以君子每走半步都不忘记孝道。”抬起一只脚称为跬,再抬起另一只脚称为步。步射时踩在物上不超过一跬,所以知道以三尺为限度。所谓“距随,是物上的横向画线,起初前脚到达东端为距,后脚前来合拢而面向南为随”,是指上射和下射并脚站立的地方都是如此。说长武,武是步迹,中等人的足迹长一尺二寸,是指横向长一尺二寸。
又曰: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为侯中。注曰:言侯中所取数也。量侯道以貍歩,而云弓者,侯之所取数,宜用射器也。正二寸,骹中之博也。疏曰:云「言侯中所取数也者」,谓侯中大小取数于侯道云。量侯道以貍歩者,大射丈,故彼云以貍歩,张三侯是用歩耳,而云弓者,六尺为步,弓之下制六尺与步相应,侯所取数宜于射器,故此经云弓也。云「正二寸骹中之博也者」,案《周礼·弓人》云:骹觧中有变焉,谓弓弣把中侧骨之处,博二寸,故于此处取数焉。
周礼》夏官射人曰:「若王大射,则貍歩张三侯。」注曰:「郑司农云:貍步谓一举足为一歩,于今为半步。▯谓貍善搏者也,行则止而拟度焉,其发必获,是以量侯道法之也。侯道者,各以弓为度:九节者,九十弓;七节者,七十弓;五节者,五十弓。弓之下制,长六尺。大射礼曰:『大侯九十,参七十,干五十』是也。三侯者,司裘所共,虎侯、熊侯、豹侯也。列国之君大射,亦张三侯,数与天子同,大侯、熊侯也。又冬官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上两个与其身三,下两个半之上纲与下纲出舌寻縜寸焉。」注曰:「崇,髙也;方,犹等也。髙广等者,谓侯中也。天子射礼以九为节,侯道九十弓,弓二寸以为侯中,髙广等则天子侯中丈八尺,诸侯于其国亦然。鹄所射也,以皮为之,各如其侯也。居侯中参分之一,则此鹄方六尺。唯大射以皮饰侯,大射者将祭之射也。其余有賔射、燕射。郑司农云:两个谓布可以维持侯者也。上方两枚与身三,设身广一丈,两个各一丈,凡为三丈。下两个半之,传见故短也。▯谓个读若齐人搚干之干,上个下个皆谓舌也,身躬也。乡射礼记曰:『倍中以为躬,倍躬以为左右舌,下舌半上舌』。然则九节之侯,身三丈六尺,上个七丈二尺,下个五丈四尺。其制,身夹中,个夹身,在上下各一幅。此侯凡用布三十六丈,言上个与其身三者,明身居一分,上个倍之耳,亦为下个半上个出也。个或谓之舌者,取其出而左右也。侯制上广下狭,葢取象于人也。张臂八尺,张足六尺,是取象率焉。网所以系侯于植者也,上下皆出舌一寻者,亦人张手之节也。郑司农云:纲,连侯绳也;縜,笼纲者。縜读为竹中皮之縜,舌维持侯者。又弓人为弓,弓长六尺有六寸,谓之上制,上士服之;弓长六尺有二寸,谓之中制,中士服之;弓长六尺,谓之下制,下士服之。」注曰:「人各以其形貌。」大小服此弓。疏曰:此以弓有长短三等,人亦有长短三等而言,取其弓与人相称之事。此上士、中士、下士,以长者为上士,次者为中士,短者为下士,皆非命士者。故郑云:「人各以其形貌大小服此弓也。」
陈氏礼书》曰:大射量人,量侯道以貍歩。大侯九十,参七十,干五十。乡射记: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为侯中,倍中以为躬,倍躬以为左右舌,下舌半上舌。夫王之虎侯谓之大侯,诸侯熊侯亦谓之大侯。诸侯大侯九十,参七十,干五十,则天子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五十弓,可知。豹五十弓,则麋亦五十弓,可知。先儒谓弓之下制六尺,则九十弓者五十四丈,七十弓者四十二丈,五十弓者三十丈。弓二寸以为侯中,则九十弓者中丈八尺,七十弓者中丈四尺,五十弓者中十尺。侯中广崇方,则五十弓之侯用布五幅度丈,则中之布方丈矣。倍中以为躬,则上躬下躬各二丈矣。倍躬以为左右舌,下舌半上舌,则上左右舌布四丈而出躬各一丈,下左右舌布三丈而出躬各五尺矣。郑氏谓半者半其出于躬,是也。乡射记曰:侯道五十弓,射人若王大射,则以貍歩张三侯。大射量人以貍歩量侯道,葢貍善搏者也,行则止而拟度焉,其发必获。大射择士,欲其能拟度而获也,故以貍歩。非大射则弓而已。弓之下制六尺,貍再举足亦六尺,其为歩同,其所用异也。古者制度取于身,而器用生于类,故侯道生于弓,而侯中亦生于弓。弓二寸以为侯中,倍中以为躬,倍躬以
译又说:侯道长五十弓,弓宽二寸,以此作为侯中的尺寸。注解说:这是说明侯中所采用的数值。测量侯道本应用貍步,这里却说用弓,是因为侯所采用的数值,适宜使用射器来衡量。正二寸,是弓弣(把持处)的宽度。疏解说:说“这是说明侯中所采用的数值”,是指侯中的大小是从侯道的数值中取定的。测量侯道用貍步,是因为大射礼中侯道为九十弓,所以那里说用貍步,设置三个侯是用步来量的;而这里说用弓,是因为六尺为一歩,弓的下制长度六尺与步相应,侯所采用的数值适宜于射器,所以此经文说用弓。说“正二寸是弓弣的宽度”,查《周礼·弓人》说:弓弣的两侧有变化,指的是弓弣把手中间侧骨的地方,宽二寸,所以在这里取这个数值。
《周礼》夏官射人说:“如果君王举行大射礼,就用貍步设置三个侯。”注解说:“郑司农说:貍步是指抬起一只脚为一歩,相当于现在的半步。○意思是说貍善于搏击,行走时停下脚步来估量距离,它发动攻击必定能捕获猎物,所以测量侯道的方法效法它。侯道,各自以弓为度量:九节侯,九十弓;七节侯,七十弓;五节侯,五十弓。弓的下制,长六尺。《大射礼》说:‘大侯九十弓,参侯七十弓,干侯五十弓’就是如此。三个侯,是由司裘提供的,即虎侯、熊侯、豹侯。诸侯举行大射,也设置三个侯,数量与天子相同,即大侯、熊侯。又《冬官·梓人》制作侯,侯的宽度与高度相等,将宽度分为三份,鹄占其中一份。上方的两个部分与侯身三份,下方的两个部分比上方的一半多出一寻縜寸。”注解说:“崇,就是高;方,意思是相等。高宽相等,是指侯中。天子的射礼以九为节,侯道九十弓,弓宽二寸作为侯中,高宽相等那么天子的侯中就是丈八尺,诸侯在其国内也是如此。鹄是射的目标,用皮制成,各自对应其侯。占据侯中三分之一的面积,那么这个鹄就是六尺见方。只有大射礼用皮装饰侯,大射是将要祭祀时的射礼。其余的还有宾射、燕射。郑司农说:两个是指可以用来维持侯的布。上方两枚与侯身三份,假设侯身宽一丈,两个各一丈,总共是三丈。下方两个减半,所以较短。○意思是‘个’读如齐人‘搚干’的‘干’,上个下个都指舌,身即躬。《乡射礼记》说:‘加倍于侯中作为躬,加倍于躬作为左右舌,下舌是上舌的一半’。那么九节侯,侯身三丈六尺,上个七丈二尺,下个五丈四尺。其形制,侯身夹着侯中,个夹着侯身,在上下各有一幅。这个侯总共用布三十六丈,说上个与侯身三份,表明侯身占一份,上个是它的两倍,这也使得下个比上个少一半。个或者称为舌,是取其伸出并位于左右的意思。侯的形制上宽下窄,大概是取象于人。张开手臂八尺,张开双脚六尺,这是取象的比例。网是用来将侯系在柱上的,上下都伸出舌一寻,这也是人张开手的比例。郑司农说:纲,是连接侯的绳子;縜,是笼罩纲的。縜读作竹中皮的‘縜’,舌是维持侯的。又《弓人》制作弓,弓长六尺六寸,称为上制,上士使用;弓长六尺二寸,称为中制,中士使用;弓长六尺,称为下制,下士使用。”注解说:“人各自根据其形貌。”大小来使用这种弓。疏解说:这是根据弓有长短三等,人也有长短三等来说的,取弓与人相称的道理。这上士、中士、下士,以高个儿为上士,中等个儿为中士,矮个儿为下士,都不是受命的士。所以郑玄说:“人各自根据其形貌大小来使用这种弓。”
《陈氏礼书》说:大射礼测量人,测量侯道用貍步。大侯九十弓,参侯七十弓,干侯五十弓。《乡射礼记》:侯道五十弓,弓宽二寸作为侯中,加倍于侯中作为躬,加倍于躬作为左右舌,下舌是上舌的一半。天子的虎侯称为大侯,诸侯的熊侯也称为大侯。诸侯的大侯九十弓,参侯七十弓,干侯五十弓,那么天子的虎侯九十弓,熊侯七十弓,豹侯五十弓,就可以知道了。豹侯五十弓,那么麋侯也是五十弓,就可以知道了。先儒说弓的下制六尺,那么九十弓就是五十四丈,七十弓就是四十二丈,五十弓就是三十丈。弓宽二寸作为侯中,那么九十弓的侯中就是丈八尺,七十弓的侯中就是丈四尺,五十弓的侯中就是十尺。侯中宽高三面相等,那么五十弓的侯用布五幅,每幅宽一丈,那么侯中的布就是一丈见方了。加倍于侯中作为躬,那么上躬下躬各二丈了。加倍于躬作为左右舌,下舌是上舌的一半,那么上左右舌用布四丈,伸出躬各一丈,下左右舌用布三丈,伸出躬各五尺了。郑氏说“半”是指伸出躬的部分减半,这是对的。《乡射礼记》说:侯道五十弓,射人如果君王举行大射,就用貍步设置三个侯。大射礼测量人用貍步测量侯道,大概是因为貍善于搏击,行走时停下脚步来估量距离,它发动攻击必定能捕获猎物。大射礼选拔士人,希望他们能估量距离并捕获猎物,所以用貍步。不是大射礼就只用弓。弓的下制六尺,貍抬起两次脚也是六尺,它们作为步长是相同的,但所用的不同。古代的制度取法于身体,而器用产生于类比,所以侯道产生于弓,而侯中也产生于弓。弓宽二寸作为侯中,加倍于侯中作为躬,加倍于躬作为
为左右舌,下舌半上舌,而侯道因之。侯中之广者虽不止此,然十弓者侯道之所始也。故五十弓之侯,其上则象人八尺之臂,五八四十而用布四丈,其下则象人六尺之足,五六三十而用布三丈。中其身也,上下其躬也。躬之左右出者舌也,持舌者纲也,笼纲者縜也。其不及地者武而已,则下纲其足也。武其足迹也。中人之迹一尺二寸,则侯之制度取于身,可谓备矣。今按古人之弓自有定制,今世弓则大小不一,未必尽合。六尺为步也。量侯道者亦不用弓,然别有一物以木为之,名曰步弓,用此物以量耳其形虽不似弓,而名之曰弓者,盖亦有所本也。其间一歩正合今量地五尺,故近代谓五尺为步。筭法置五尺为实,以六尺为法除之,得八寸三分寸之一。比新黍尺长三分寸之一,则今一步比古一步大二寸矣。正数只该曲尺四尺八寸为古一步,今人言五尺为步者,岂举成数而言之欤?貍乃野兽,其状似猫,非狐类也。狐则似犬与狸逈别,俗呼狸为野猫,今山野间有之。其步之逺近未考,窃疑貍歩二字乃器物之名,即今所谓步弓也。以其递换而前,若貍之步,故取名焉,非真貍之步也。譬如俗呼狼头、老鹳嘴之类,皆鐡器之名耳,岂真狼之头、鹳之嘴哉?臆见未知是否,以俟博物者详焉。
译作为左右两边的舌状部分,下半部分是下舌,上半部分是上舌,而射侯的距离就依据这个来定。射侯中间宽阔的部分虽然不止于此,但十弓的距离是射侯距离的起始。所以五十弓的射侯,上面象征人八尺长的手臂,五八四十,因此用布四丈;下面象征人六尺长的脚,五六三十,因此用布三丈。中间象征人的身体,上下象征人的身躯。身躯左右伸出的部分是舌,支撑舌的是纲,笼罩纲的是縜。那不到地面的部分只是武罢了,那么下纲就是象征脚。武就是足迹。常人的足迹是一尺二寸,那么射侯的规制取自人体,可以说是完备了。现在考察古人的弓自有固定的规制,当今世间的弓则大小不一,未必完全符合。六尺为一“步”。测量射侯距离的人也不用弓,然而另外有一种用木头做的器具,名叫步弓,是用这种器具来测量的。它的形状虽然不像弓,但称它为弓,大概也是有依据的。其中一步正好符合现在测量土地的五尺,所以近代称五尺为一步。算法设置五尺为实数,以六尺为法数去除,得到八寸又三分寸之一。比新黍尺长三分寸之一,那么现在的一步比古代的一步大二寸了。正数只该是曲尺四尺八寸为古代的一步,现在人说五尺为一步,难道是取整数来说的吗?狸是野兽,它的形状像猫,不是狐狸一类。狐狸则像狗,与狸截然不同,俗人称呼狸为野猫,现在山野间有这种动物。它步幅的远近没有考证,我私下怀疑“狸步”二字是器具的名称,就是现在所说的步弓。因为它交替向前移动,像狸的步态,所以取这个名字,并不是真的狸的步幅。譬如俗人称呼狼头、老鹳嘴之类,都是铁器的名称罢了,难道是真正的狼的头、鹳的嘴吗?这是我的主观见解,不知道是否正确,等待博学的人详细考证。
考工记》曰:兵车之轮,六尺有六寸;田车之轮,六尺有三寸;乘车之轮,六尺有六寸。六尺有六寸之轮,轵崇三尺有三寸也。加轸与轐焉,四尺也。人长八尺,登下以为节。注云:此车之髙者也。轸与轐并七寸,田车又宜减焉。乘车之轨广,取数于此。轨广八尺,旁出舆亦七寸也。疏云:此经论轸崇四尺,不髙不下之节。上云兵车、乘车轮髙六尺六寸,轵是轴头处,轮之中央,故崇三尺有三寸。加轮与轐二者七寸,则得四尺。云田车又宜减焉者,田车轸崇三尺一寸半,减乘车寸半。加轸与轐亦减乘车寸半,为五寸半也。云乘车之轨广取数于此者,车舆六尺有六寸,轨广谓彻广,彻八尺,则车舆外旁出舆两相各七寸。七寸之数取于轸轐七寸之数,故云取数于此也。又曰:车人为车,柯长三尺,博三寸,厚一寸有半。五分其长,以其一为之首。毂长半柯,其围一柯有半。辐长一柯有半,其博三寸,厚三之一。渠三柯者,三行泽者欲短毂,行山者欲长毂。短毂则利,长毂则安。凡为辕,三其轮崇,参分其长,二在前,一在后,以凿其钩。彻广六尺,鬲长六尺。注曰:郑司农云:柯长三尺,谓斧柯,因以为度。疏曰:此车人谓造车之事,凡造作皆用斧,因以量物,故先论斧柄长短及刄之大小也。
今按车之为制,葢取法于人之身也。人长八尺,故车辙广八尺。然车有大小,而辙亦不同,是以舆人之文与车人异。舆人之为车,起度于舆广;车人之为车,起度于柯长。舆人之车箱广而不方,车人之车箱方而不广,则其制之异可知矣。故车人辙广六尺,则与驷车八尺之辙不同;鬲长六尺,则与六尺六寸之衡不同。是两辕之车,一牛在辕内,故鬲短而辙狭;一辕之车,两服在辕外,故衡长而辙广也。《论语》曰:“大车无輗,小车无軏。”车制之有大小,自古为然而尺度亦随之。苟不知此,而欲因车辙以校尺,则未免无毫发之差。谚有“家里打车,出外合辙”之说,不过言其大槩而已。
又曰:车人为耒,庛长尺有一寸,中直者三尺有三寸,上句者二尺有二寸。自其庇縁其外以至于首,以▯其内六尺有六寸,与步相中也。坚地欲直庛,柔地欲句庛。直庛则利推,句庛则利发。倨句磬折谓之中地。注曰:縁外六尺有六寸,内▯六尺应一步之尺数。耕者以田器为度,宜耜异材不在数中。中地之耒,其庛与直者如磬折则调矣。调则▯六尺。疏曰:此车人既为车,因使为耒之田器也。庛者,耒之西,但耒状若今之曲锨柄也。面长尺有一寸。云中直者,谓手执处为句,故谓庛上句下为中直者三尺有三寸也。句者,谓人手执之处二尺有二寸也。云自其庛縁其外以至于首者,据庛下至手执句者逐曲量之。云以▯其内者,据庛面至句下望直量之,故云以▯其内。内谓上下两曲之内。云六尺有六寸与歩相中也者,言逐曲之外有六尺六寸,今▯其内与步相中,中应也。谓正与步相应,应一步之尺数。云耕者以田器为度宜者,在野度以歩,以人步或大或少,恐其不平,故以六尺之耒以代歩以量地也。云耜异材不在数中者,未知耜金广狭,要耒自长六尺,不通耜,若量地时脱去耜而用之也。此直庛及句庛皆不六尺之度,惟中地之耒合磬折者乃六尺之度,故郑云中地之耒,其庛与直者如磬折则调矣。调者,谓▯六尺,则余句直者不合六尺,可知也。
今按六尺为步,古来有此成说。其见于经籍者,非止一二处耳。独此经文乃以六尺六寸为一步,而注疏直以六尺觧之,兹所未详也。姑述于此,以俟再考。黍尺六尺六寸为今曲尺五尺二寸八分,比今一步多二寸八分云。
又曰:车人之事,半矩谓之宣,一宣有半谓之欘,一欘有半谓之柯,一柯有半谓之磬折。注云:矩法也,所法者人也。人长八尺,而大节三:头也,腹也,胫也。以三通率之,则矩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半矩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人头之长也。柯欘之木头,取名焉。斵木之欘柄长二尺,伐木之柯柄长三尺。人带以下四尺五寸。
译《考工记》说:兵车的轮子,高六尺六寸;田车的轮子,高六尺三寸;乘车的轮子,高六尺六寸。六尺六寸高的轮子,其轴头处的高度是三尺三寸。加上车底横木(轸)和车轴头(轐)的高度,总共是四尺。人高八尺,以此作为上下车的适宜尺度。注解说:这是说车的高度。轸和轐加起来七寸,田车应当再减少一些。乘车的轨距宽度,就是取数于此。轨距宽八尺,车箱两侧各超出车箱七寸。疏解说:这段经文论述轸的高度为四尺,是不高不低的适宜尺度。上文说兵车、乘车的轮高六尺六寸,轵是轴头处,位于轮子的中央,所以高度是三尺三寸。加上轸和轐两者共七寸,就得到四尺。说田车又应当减少一些,是因为田车的轸高为三尺一寸半,比乘车少一寸半。加上轸和轐也减少乘车的一寸半,为五寸半。说乘车的轨距宽度取数于此,是因为车箱宽六尺六寸,轨距指通宽,通宽八尺,那么车箱外侧两边各超出车箱七寸。七寸这个数目取自轸和轐七寸的数目,所以说取数于此。又说:车人制造车辆,斧柄长三尺,宽三寸,厚一寸半。将斧柄长度分为五份,取其中一份作为斧头。车毂的长度是斧柄的一半,其周长是一斧柄半。车辐的长度是一斧柄半,其宽三寸,厚为宽的三分之一。所谓三斧柄长的车,是指三行泽地的车想要短毂,行山地的车想要长毂。短毂则利于快速,长毂则利于安稳。凡是制作车辕,长度是车轮高度的三倍,将车辕长度分为三份,两份在前,一份在后,用来凿出挂钩。通宽六尺,车衡长六尺。注解说:郑司农说:斧柄长三尺,指的是斧头的柄,因此用它作为度量标准。疏解说:这里车人指的是造车的事,凡是制作都使用斧头,因此用它来量物,所以先论述斧柄的长短以及斧刃的大小。
现在考察车的制度,大概是取法于人的身体。人高八尺,所以车辙宽八尺。然而车有大小,车辙也不同,因此舆人的记载与车人不同。舆人制造的车,从车箱的宽度开始度量;车人制造的车,从斧柄的长度开始度量。舆人的车箱宽而不方,车人的车箱方而不宽,那么它们的制度不同就可知了。所以车人的车辙宽六尺,就与驷马车的八尺车辙不同;车衡长六尺,就与六尺六寸的车衡不同。这是两辕的车,一头牛在辕内,所以车衡短而车辙窄;一辕的车,两匹服马在辕外,所以车衡长而车辙宽。《论语》说:“大车没有輗,小车没有軏。”车的制度有大小,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尺度也随之不同。如果不知道这一点,而想要根据车辙来校正尺度,那么难免会有毫发之差。谚语有“家里打车,出外合辙”的说法,不过是说其大概而已。
又说:车人制造耒,耒的曲柄部分长一尺一寸,中间直的部分三尺三寸,上部弯曲的部分二尺二寸。从曲柄沿着外侧直到顶端,弯曲测量内部为六尺六寸,与一步的长度相符合。坚硬的土地想要直的曲柄,松软的土地想要弯曲的曲柄。直的曲柄利于推,弯曲的曲柄利于翻土。弯曲如磬折的称为适合中等土地。注解说:沿着外侧六尺六寸,内部弯曲六尺应合一步的尺数。耕作者以农具作为度量,耜的材质不同不在数目之中。适合中等土地的耒,其曲柄与直的部分如磬折就协调了。协调则内部弯曲六尺。疏解说:这里车人既制造车,因此也制造耒这种农具。庛是耒的曲柄,但耒的形状像现在的曲锨柄。正面长一尺一寸。说中间直的部分,是指手握的地方为弯曲,所以称曲柄上部弯曲下部为中间直的部分三尺三寸。弯曲的部分,是指人手握的地方二尺二寸。说从曲柄沿着外侧直到顶端,是根据曲柄下部到手握弯曲处逐段弯曲测量。说内部弯曲,是根据曲柄正面到弯曲下部望直测量,所以说内部弯曲。内部指上下两弯曲之内。说六尺六寸与步相符合,是说逐段弯曲之外有六尺六寸,现在内部弯曲与步相符合,符合应合。指正好与步相应,应合一步的尺数。说耕作者以农具作为度量适宜,是在野外以步度量,因为人的步幅或大或小,恐怕不平,所以用六尺的耒代替步来量地。说耜的材质不同不在数目之中,是不知道耜的金属宽窄,总之耒自身长六尺,不包括耜,如果量地时去掉耜而使用它。这直的曲柄和弯曲的曲柄都不符合六尺的尺度,只有适合中等土地的耒符合磬折的才是六尺的尺度,所以郑玄说适合中等土地的耒,其曲柄与直的部分如磬折就协调了。协调,是指内部弯曲六尺,那么其余弯曲直的部分不符合六尺,可知了。
现在考察六尺为一步,古来有此成说。见于经籍的,不止一两处。唯独这段经文以六尺六寸为一步,而注疏直接以六尺解释,这是我不明白的地方。暂且记述于此,以待再考。黍尺六尺六寸为现在的曲尺五尺二寸八分,比现在的一步多二寸八分。
又说:车人的工作,半矩称为宣,一宣半称为欘,一欘半称为柯,一柯半称为磬折。注解说:矩是法度,所效法的是人。人高八尺,而大关节有三:头、腹、胫。以这三通率计算,则矩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半矩为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是人头的长度。柯欘的木头,取名于此。砍木头的欘柄长二尺,伐木头的柯柄长三尺。人腰带以下四尺五寸。
磬折立则上俛。《玉藻》曰:三分带下绅居二焉。绅长三尺。疏曰:引《玉藻》者,按彼子游曰:参分带下绅居二焉。郑注云:三分带下而三尺,则带髙于中也。以其人长八尺,中则四尺。今云三分带下绅居二分,明带上有一分,上三尺半,是带下有四尺半,可知也。
译身体像石磬一样弯曲站立时,上身就会向前俯低。《玉藻》篇说:把腰带以下的部分分为三份,绅带占其中的两份。绅带的长度是三尺。疏文解释说:引用《玉藻》的话,是因为那里子游说:把腰带以下的部分分为三份,绅带占其中的两份。郑玄注解说:腰带以下的部分分为三份且总长三尺,那么腰带的位置就高于身体的中点。因为人的身高是八尺,中点就是四尺。现在说腰带以下的部分分为三份,绅带占两份,这就意味着腰带以上还有一份,即腰带以上部分长三尺半,由此可以推知腰带以下部分长四尺半。
今按经云:「柯长三尺,筭法置三尺为实,折半得一尺五寸为法,除实得二尺,是欘长二尺也。」就置欘长二尺为实,以前法除之,得一尺三寸三分有竒,是谓之宣,乃人从头至肩之数也。人体亦有长短大小之不同,筭法举其长八尺者为率耳。置人长八尺,减去带下四尺五寸,余三尺五寸,复减从头至肩一尺三寸,止余二尺二寸。深衣腰缝已上长三尺,除了带上二尺二寸,仍余八尺,带▯四寸,露四寸也。先儒旧谓深衣腰缝已上长二尺二寸,葢因汉志布帛之广为言,是不知者妄说也。汉志所言乃其幅之广耳,岂必衣长亦如幅广之度数哉?泛布帛幅广古亦不等,详见下文。
周礼·天官·内宰》曰:「出其度量淳制。」注曰:「度,丈尺也;量,豆区之属。纯,谓幅广也;制,谓匹长。」天子巡守礼所云:「制币丈八尺,纯四▯。」与疏曰:「赵商问云:「天子巡守礼制丈八尺,尺纯四▯。」何荅云:「咫八寸,四咫三尺二寸。」又大广四,当为三,三八二十四,二尺四寸,幅广也。古三、四积画,是以三误为四也【古字四作亖,与三相近,故易讹也】
又地官媒氏曰: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注曰:五两十端也。每端二丈,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十者,象五行、十日相成也。疏曰:云五两十端者,古者二端相向卷之,共为一两。五两故十端也。一两四十尺,五两四五二十,总二百尺。故总云每端二丈。若余行礼,则用制币丈八尺,取俭易。共此昏礼,每端二丈,取诚实之义,故以二丈整数为之也。
礼记·杂记下》篇曰: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注曰:纳币谓昏礼纳征也。十个为束,贵成数。两两者合其卷,是谓五两。八尺曰寻。五两五寻,则每卷二丈也。合之则四十尺,今谓之匹,犹匹偶之云与?疏曰:其币一束,谓十个也。束五两者,两个合为一卷,取配偶之义,是束五两也。一两有四十尺,八尺曰寻。五八四十,是两五寻也。今谓之匹,由匹偶也。
春秋襄十九年,《左传》曰:贿荀偃束锦。晋杜氏注曰:五匹为束。又昭二十六年传曰:币锦二两。注曰: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也。
小尔雅》曰:五尺谓之墨,倍墨谓之丈,倍丈谓之端,倍端谓之两,倍两谓之疋,疋有谓之束【宋咸曰:礼▯纁五两,以两为束,每束两两卷之,二丈双合则成疋。凡十卷为五束,以应天九地十之数,与此制异焉。今按:疋有谓之宋,此句疑有脱字,当作「倍疋有半谓之束】
淮南子》曰:古之为度量,轻重生乎天道。黄钟之律,修九寸,物以三生,三九二十七,故幅广二尺七寸。音以八相生,故人修八尺,寻自倍,故八尺而为寻。有形则有声,音之数五,以五乘八,五八四十,故四丈而为匹。匹者,中人之度也。一匹而为制。
前汉《食货志》曰:「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以汉尺言之】
后汉郑康成《仪礼注》曰:“今官布幅广二尺二寸。”疏曰:“汉法幅二尺二寸,亦古制存焉,故举以为况。”若然,《周礼》郑志:“纯三咫,咫八寸,二尺四寸者,据缯幅也。”《士防礼》云:“亡则以缯,长半幅。”注云:“半幅一尺,终幅二尺。”亦谓缯而幅二尺者,而有二种。《防礼》略用其狭者,故《周礼》郑云:“凡为神之衣物,必狭而小。”是也。
大明防典》曰:凡织造段疋,阔二尺,长三丈五尺,额设嵗造者,阔一尺八寸五分,长三丈二尺【此以钞尺言之】
世俗筭法,以四丈为疋,五丈为端。
今按布帛之广,古有四说:汉志所云二尺二寸,一也;郑氏所云二尺四寸,二也;《淮南子》所云二尺七寸,三也;巡守礼所云三尺二寸,四也。其长则有二等:巡守礼所云一丈八尺为制,一也;《淮南子》所云四丈为匹,匹即为制,二也。夫二丈谓之端,四丈谓之两,又谓之匹。五匹为束,即五两也。郑注《礼记》,杜注《左传》,其说大同。惟《孔丛子》谓八丈为匹,其说小异。然倍匹有半
译现在考察经文说:“柯长三尺,算法是将三尺作为实数,折半得一尺五寸作为法数,用实数除以法数得到二尺,这就是欘长二尺。”接着将欘长二尺作为实数,用前面的法数去除,得一尺三寸三分有余,这称为宣,即人从头到肩的长度。人的身体也有长短大小的不同,算法只是以身高八尺的人作为标准罢了。将人身高八尺,减去腰带以下四尺五寸,剩余三尺五寸,再减去从头到肩的一尺三寸,只剩二尺二寸。深衣腰缝以上长三尺,扣除腰带以上二尺二寸,仍余八尺,带露出四寸。先儒旧说认为深衣腰缝以上长二尺二寸,大概是因为依据《汉书·地理志》中布帛幅宽的说法,这是不知情者的妄说。《汉书·地理志》所说的只是布帛幅的宽度,难道衣服的長度也一定和幅宽的尺寸一样吗?大凡布帛幅宽在古代也不相等,详见下文。
《周礼·天官·内宰》说:“出具度量淳制。”注解说:“度,指丈尺;量,指豆区之类。纯,指幅宽;制,指匹长。”天子巡守礼所说:“制币长一丈八尺,纯四咫。”疏解说:“赵商问说:‘天子巡守礼制币长一丈八尺,幅宽四咫。’回答说:‘咫是八寸,四咫是三尺二寸。’又‘大广四’应当是‘三’,三八二十四,即二尺四寸,是幅宽。古字‘三’、‘四’笔画堆积,所以‘三’误写为‘四’【古字‘四’写作‘亖’,与‘三’相近,所以容易讹误】。”
又《地官·媒氏》说:“凡是嫁女娶妻,送入的币帛,不超过五两。”注解说:“五两即十端。每端二丈,之所以说‘两’,是想取得配合的名称。十,象征五行、十日相成。”疏解说:“说五两十端,是因为古代将二端相向卷在一起,共为一两。五两所以是十端。一两四十尺,五两四五二十,总共二百尺。所以说每端二丈。如果是其他礼仪,则用制币一丈八尺,取节俭容易之意。至于婚礼,每端二丈,取诚实之义,所以用二丈的整数作为标准。”
《礼记·杂记下》篇说:“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注解说:“纳币指婚礼纳征。十个为束,崇尚成数。两个合为一卷,称为五两。八尺叫寻。五两五寻,那么每卷二丈。合起来就是四十尺,现在称为匹,还像匹偶的说法吗?”疏解说:“币一束,指十个。束五两,是两个合为一卷,取配偶之义,所以是束五两。一两有四十尺,八尺叫寻。五八四十,所以是两五寻。现在称为匹,由匹偶而来。”
《春秋》襄公十九年,《左传》说:“贿赂荀偃一束锦。”晋代杜预注说:“五匹为束。”又昭公二十六年传说:“币锦二两。”注说:“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即所谓的匹。二两,即二匹。”
《小尔雅》说:“五尺叫墨,加倍墨叫丈,加倍丈叫端,加倍端叫两,加倍两叫疋,疋有叫束【宋咸说:礼中玄纁五两,以两为束,每束两两卷之,二丈双合则成疋。凡十卷为五束,以应天九地十之数,与此制度不同。现在考察:‘疋有谓之宋’,此句疑有脱字,应当作‘倍疋有半谓之束’】。”
《淮南子》说:“古代制定度量,轻重产生于天道。黄钟律长九寸,物以三生,三九二十七,所以幅宽二尺七寸。音以八相生,所以人身高八尺,寻自倍,所以八尺为寻。有形则有声,音之数五,以五乘八,五八四十,所以四丈为匹。匹,是中人的尺度。一匹为制。”
前汉《食货志》说:“布帛宽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以汉尺而言】。”
后汉郑康成《仪礼注》说:“现在官布幅宽二尺二寸。”疏说:“汉法幅宽二尺二寸,也是古制留存,所以举来作为比喻。”如果这样,《周礼》郑志:“纯三咫,咫八寸,二尺四寸者,据缯幅而言。”《士丧礼》说:“没有缯则用布,长半幅。”注说:“半幅一尺,整幅二尺。”也是指缯而幅宽二尺的,有两种。《丧礼》略用较窄的那种,所以《周礼》郑说:“凡为神物的衣物,必定狭小。”是正确的。
《大明会典》说:“凡是织造段疋,宽二尺,长三丈五尺,定额岁造的,宽一尺八寸五分,长三丈二尺【此以钞尺而言】。”
世俗算法,以四丈为疋,五丈为端。
现在考察布帛的宽度,古代有四种说法:《汉书·食货志》所说的二尺二寸,是一种;郑氏所说的二尺四寸,是第二种;《淮南子》所说的二尺七寸,是第三种;巡守礼所说的三尺二寸,是第四种。其长度则有二等:巡守礼所说的一丈八尺为制,是一种;《淮南子》所说的四丈为匹,匹即为制,是第二种。夫二丈叫端,四丈叫两,又叫匹。五匹为束,即五两。郑注《礼记》,杜注《左传》,其说法大体相同。只有《孔丛子》说八丈为匹,其说法略有不同。然而加倍匹有半
谓之束,则亦以二十丈为束,而与二丈为端,二端为两,五两为束之数正同。俗以五丈为端,不合经义,此无稽之言耳。《淮南子》云:“匹者中人之度也。”一匹而为制,葢必以服之大者为度,非以亵衣为则也。古人衣服之有度数,其遗制可考者,惟《礼记·深衣》耳。以今新定黍尺计之,据中人之躯七尺五寸者,必如《淮南》所云,布广二尺七寸,长四丈,乃足用。若以汉晋前尺计之,虽如《淮南》之数,亦不足用。是知刘歆之尺,汉志之幅,未合古制,亦可见矣。
译称之为“束”,那么也是以二十丈为一束,这与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五两为一束的数目完全相同。世俗以五丈为一端,不符合经义,这是没有根据的说法罢了。《淮南子》说:“匹是中等人的尺度。”一匹作为制度,大概必定是以大件的礼服为标准,而不是以贴身内衣为准则。古人衣服有规定的尺寸,其遗留的制度可以考证的,只有《礼记·深衣》篇。用现在新确定的黍尺来计算,依据中等人身高七尺五寸的情况,必须像《淮南子》所说的那样,布宽二尺七寸,长四丈,才足够使用。如果按照汉晋以前的尺来计算,即使像《淮南子》所说的数目,也不够用。由此可知,刘歆的尺、《汉书·律历志》的幅宽,不符合古代的制度,也就显而易见了。
礼记·深衣篇》曰:古者深衣,葢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短毋见肤,长毋被土。续衽钩边,要缝半下。袼之髙下,可以运肘。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
又曰: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以素。纯袂縁纯边广各寸半。
玉藻》萹曰:「深衣三袪,缝齐倍要,衽当旁,袂可以囬肘,长中继揜尺,袷二寸,袪尺二寸,縁广寸半。」
丘濬《家礼仪节圗》云:「按深衣制度,乃温公据《礼》深衣篇所新制,非古相传者也。愚于考证,疑其裳制于《礼》深衣篇文势不伦,固己着其说矣。后又得吴兴敖继公说,谓衣六幅,裳六幅,通十二幅。吴草卢亦谓裳以六幅布栽为十二片,不可言十二幅。又但言裳之幅而不言衣之幅,尤不可。良以敖说为是。葢衣裳各六幅,象一歳十二月之六隂六阳也。愚因叅以白云朱氏之説,衣身用布二幅,袖用二幅,别用一幅裁领,又用一幅交觧裁两片为内外襟,缀连衣身,则衣为六幅矣。裳用布六幅裁十二片,后六片如旧式,前四片缀连外襟二片连内襟,上衣下裳通为十二幅,则于深衣本章文势顺矣。旧制无襟,故领防直而不方。今以领之两端各缀内外襟,上穿着之际,右襟之末斜交于左胁,左襟之末斜交于右胁,自然两领交防方如矩矣【嘉靖间考定,葢从丘氏说】
<经部,乐类,乐律全书,卷二十三>
【臣】谨按旧圗,无领,无襟,无袖,上身短,下身长,不似古今衣制。宋时以为服妖,既经更定后,则不复疑矣。或曰:旧用縁,今无之,何也?荅曰:用缘不过分别缋、青、素三义耳。衣用玉色,则上之可用青绿纱绢,下之可用白素布葛,固未尝无别也,安用缘哉?
前汉书·叙传》曰:元元本本,数始于一。产气,黄钟造计。秒急,八音七始,五声六律,度量权衡,厯筭逌出。刘德曰:秒,禾芒也。忽,蜘蛛网细者也。师古曰:秒音眇,其字从禾。《律厯志》曰:夫推厯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逺,莫不用焉。度长短者,不失豪厘。孟康曰:豪,兔豪也。十豪为牦。
又曰:「黄钟为宫,则太簇、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应,无有忽防。」孟康曰:「忽,微若有若无,细于发者也。谓正声无有残分也。」
隋志曰:「孙子筭术云:蚕所生吐丝为忽,十忽为秒,十秒为豪,十豪为牦,十牦为分。此皆起度之源。其文外互。」宋志曰:「一万忽为一分。忽者,吐丝为忽;分者,始防而着,言可分别也。一分为一千丝,为一百毫。毫者,毫毛也。自忽、丝、毫三者,皆断骥尾为之。一分为一十牦。牦者,牦牛尾毛也。曵赤金成丝为之也。」
又曰:「因度尺而求厘度者,丈尺之总名焉。因乐尺之源,起于黍,而成于寸。析寸为分析,分为厘。析厘为毫,析毫为丝,析丝为忽。十忽为丝,十丝为毫,十毫为厘,十牦为分。」
黄帝素问》曰:「恍惚之数,生于毫厘;毫厘之数,起于度量。千之万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本注曰:「恍惚者,谓似有似无也。忽,亦数也。似无似有,而毫厘之数生其中。」老子曰:「恍恍惚惚,其中有物,此之谓也。」筭书曰:「似有似无,为忽;毫厘虽小,积而不已;命数乘之,则起。至于尺度斗量之绳准,千之万之,亦可增益而至。载之大数,推引其大,则应通人形之制度也。」
今按尺度之法,自引至分,凡有五等,谓之五度。自分以下,复有牦、豪、丝、忽、防之名。葢于五度之下,又为五等。夫五者,天之中数也;十者,地之终数也。是故曰引、曰丈、曰尺、曰寸、曰分、曰厘、曰毫、曰丝、曰忽、曰微,共计十等,而度法尽矣。此穷幽极防之术也。忽、防两字,详其名义,本诸老子。隋志觧为蚕吐丝者,恐未必然。按老子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防。”此
译《礼记·深衣篇》说:古代的深衣,大概有一定的制度,用来对应规、矩、绳、权、衡。短不露出皮肤,长不拖到地面。连接衣襟的缝边呈钩状,腰部以下的缝线长度占下裳的一半。袖窿的高低,可以活动手肘。袖子的长短,反折过来刚好到手肘。制作十二幅,用来对应十二个月。袖口圆以对应规,衣领方正以对应矩,背后的缝线直到脚踝以对应直,下摆像权衡一样平以对应平。
又说:父母、祖父母都在世,衣服镶边用五彩丝线;父母都在世,衣服镶边用青色;像孤子一样父母双亡,衣服镶边用白色。袖口、衣缘、镶边的宽度各为一寸半。
《玉藻》篇说:“深衣袖宽三肘,下摆宽度是腰围的两倍,衣襟在身体两侧,袖子可以回转手肘,衣长中间部分掩盖一尺,衣领宽二寸,袖口宽一尺二寸,衣缘宽一寸半。”
丘濬《家礼仪节图》说:“按照深衣的制度,是司马光根据《礼记》深衣篇新制定的,并非古代相传的。我在考证时,怀疑其下裳的制度与《礼记》深衣篇的文意不协调,已经著述说明了。后来又得到吴兴敖继公的说法,认为上衣六幅,下裳六幅,总共十二幅。吴草卢也说下裳用六幅布裁成十二片,不能说十二幅。又只说下裳的幅数而不说上衣的幅数,尤其不对。我认为敖继公的说法是对的。大概上衣下裳各六幅,象征一年十二个月的六阴六阳。我因此参考白云朱氏的说法,衣身用布二幅,袖子用二幅,另外用一幅裁领,又用一幅交叉裁成两片作为内外襟,缝连在衣身上,那么上衣就是六幅了。下裳用布六幅裁成十二片,后六片如旧式,前四片缝连在外襟,两片连在内襟,上衣下裳总共十二幅,那么深衣本章的文意就顺畅了。旧制没有衣襟,所以领口直而不方。现在将领口的两端分别缝连内外襟,穿着时,右襟的末端斜交于左胁,左襟的末端斜交于右胁,自然两领交叉处方正如矩【嘉靖年间考定,大概采纳了丘氏的说法】。
《经部,乐类,乐律全书,卷二十三》
【臣】谨按旧图,没有领,没有襟,没有袖,上身短,下身长,不像古今的衣制。宋代认为这是服妖,既然经过更改制定后,就不再怀疑了。有人说:旧制用镶边,现在没有,为什么呢?回答说:用镶边不过是为了区分缋、青、素三种意义罢了。衣服用玉色,那么上面可以用青绿纱绢,下面可以用白素布葛,本来就没有区别,哪里还需要镶边呢?
《前汉书·叙传》说:探求根本,数始于“一”。产生气,黄钟制定计策。秒很急,八音七始,五声六律,度量权衡,历算由此产生。刘德说:秒,是禾芒。忽,是蜘蛛网细丝。颜师古说:秒音眇,其字从禾。《律历志》说:推演历法产生律吕,制作器物,规画圆矩画方,权衡量平,准绳嘉量,探究深奥隐秘,钩深致远,没有不用的。度量长短的,不失毫厘。孟康说:豪,是兔毫。十豪为牦。
又说:“黄钟为宫,那么太簇、姑洗、林钟、南吕都以正声相应,没有忽微。”孟康说:“忽,微若有若无,比头发还细。说正声没有残余的分数。”
《隋志》说:“《孙子算经》说:蚕所吐的丝为忽,十忽为秒,十秒为豪,十豪为牦,十牦为分。这些都是度量的源头。其文字外互。”《宋志》说:“一万忽为一分。忽者,吐丝为忽;分者,开始细微而显著,说可以分别。一分为一千丝,为一百毫。毫者,毫毛。自忽、丝、毫三者,都是截断马尾做的。一分为十牦。牦者,牦牛尾毛。拖曳赤金成丝做的。”
又说:“因为度尺而求厘度,是丈尺的总名。因为乐尺的源头,起于黍,而成于寸。分析寸为分,分析分为厘。分析厘为毫,分析毫为丝,分析丝为忽。十忽为丝,十丝为毫,十毫为厘,十牦为分。”
《黄帝素问》说:“恍惚的数,生于毫厘;毫厘的数,起于度量。千之万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本注说:“恍惚者,谓似有似无。忽,也是数。似无似有,而毫厘的数生在其中。”老子说:“恍恍惚惚,其中有物,说的就是这个。”《算书》说:“似有似无,为忽;毫厘虽小,积而不已;命数乘之,则起。至于尺度斗量之绳准,千之万之,亦可增益而至。载之大数,推引其大,则应通人形之制度也。”
现在按尺度的方法,自引至分,共有五等,称为五度。自分以下,又有牦、豪、丝、忽、微的名称。大概在五度之下,又分为五等。五,是天中的数;十,是地终的数。所以说引、说丈、说尺、说寸、说分、说厘、说毫、说丝、说忽、说微,共计十等,而度量法就完备了。这是穷究幽微极细的方法。忽、微两字,详究其名义,本于老子。《隋志》解释为蚕吐丝,恐怕不一定对。按老子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也。是为忽,恍忽兮,恍兮其中有像;恍兮忽兮,其中有物。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也。算法忽防之名,葢本诸此。然世俗筭书,自忽防以下,又有尘、埃、渺、漠、糢、糊、逡、巡、湏、臾、瞬、息、弹、指、刹、那、虚、空、清、净等目。经传子史用之亦鲜【臣】尝窃有疑焉。今试辨之。夫注《素问》、《汉书》者,皆以为忽防乃恍忽幽防,似有若无者也。尘埃乃有形质之物,比之忽防,实为麤大。渺漠糢糊,亦是广大之义。瞬息弹指,又非度数之名。虚空清净,与诸忽防无别。凡此之类,名义乖舛,皆无足取。又《隋志》以丝为秒,蔡氏以防为初,详其名义,亦可疑焉。夫秒者,禾之芒,即所谓蔈也。《淮南子》曰:“十二蔈而当一粟,十二粟而当一寸。”许氏《説文》曰:“十二秒而当一分,十分而寸。”是也。则秒当在分毫二者之间,与厘相去不逺。然以十二为法,未若十十为等,整齐而易筭也。今乃列于毫忽之间,以千秒为一分,益无所据,不如《宋志》十忽为丝之说,名正而言顺也。蔡氏《律吕新书》丝下曰“忽”,忽下曰“初”,初下曰“秒”。夫忽防两字,既有《汉志》成说,而不是从,乃易防为初,又以秒居初下,是以百万秒为一分,失《淮南》、许氏训秒之义,亦无可取焉。
译这三者无法深究,所以混同为一。连绵不绝无法命名,又回归到无形无状,这就叫做没有形状的形状,没有形象的形象。这就是恍惚,恍惚啊,恍惚之中似乎有形象;恍惚啊,恍惚之中似乎有实物。从古至今,它的名称没有消失。算法中“忽”“防”的名称,大概就来源于此。然而世俗的算术书籍,在“忽”“防”以下,又有尘、埃、渺、漠、糢、糊、逡、巡、湏、臾、瞬、息、弹、指、刹、那、虚、空、清、净等名目。经传子史中使用这些名目的也很少,我私下对此有所怀疑。现在试着辨析一下。那些注释《素问》《汉书》的人,都认为“忽防”是恍惚幽微,似有若无的东西。尘埃是有形质的物体,与“忽防”相比,实际上更为粗大。渺漠糢糊,也是广大的意思。瞬息弹指,又不是度数的名称。虚空清净,与各种“忽防”没有区别。凡此之类,名称与意义相违背,都不值得采纳。另外《隋书·经籍志》以丝为秒,蔡氏以“防”为“初”,详细考察它们的名称和意义,也可以怀疑。秒是禾苗的芒,就是所说的“蔈”。《淮南子》说:“十二蔈相当于一粟,十二粟相当于一寸。”许慎《说文解字》说:“十二秒相当于一分,十分相当于一寸。”是这样的。那么秒应当在分和毫两者之间,与厘相差不远。然而以十二为进位法,不如以十为进位法,整齐且容易计算。现在却把它列在毫和忽之间,以千秒为一分,更加没有依据,不如《宋史·律历志》十忽为丝的说法,名正言顺。蔡氏《律吕新书》在丝之下说“忽”,忽之下说“初”,初之下说“秒”。既然“忽防”两字已有《汉书·律历志》的定论,却不遵从,反而将“防”改为“初”,又把“秒”放在“初”之下,导致以百万秒为一分,失去了《淮南子》和许慎解释“秒”的意义,也是不值得采纳的。
大戴礼·保传》篇引《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君子慎始也。
礼记·经觧》篇引《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缪以千里,此之谓也。」陈澔注曰:「所引《易》曰者,纬书之言也。」
史记》太史公自序引《易》曰:“失之豪厘,差以千里。”徐广曰:“一云‘差以豪厘,缪以千里’。”裴骃曰:“案今《易》无此语,《易》纬有之。”
隋志引《易纬通卦验》曰:「十马尾为一分。」
宋儒胡一桂曰:欧公《易序》云:“读经觧有差,若毫厘缪,以千里之说。”秦焚书时,《易》以卜筮全然,经觧所引,于今《易》无之,是未得为全书也。按沙随程氏《古易章句外编》云:“汉儒引《易》曰:‘君子正其始,万事理,差之毫厘,缪以千里。’此纬书《通卦验》之文也。亦犹先儒引《左氏传》为《春秋》也。”近世儒者举此十六字附于《坤》文言之中,曹建大谓不然,而黄鲁直引为大▯,不知何所本也。愚读沙随外编,始知《易》为全书,而近世儒者可读附赘县疣者矣。今按俗谓纬书出于哀平之世,王莽好谶,乃有妄人撰作诸纬,兹说不然。葢纬书之文未必尽出妄人之手,其间谬妄虽亦不无,要在学者择焉而已。一切皆以为妄而弃之,则过矣。太史公、大小戴皆在哀平之前,则已有《通卦验》之书而引之,岂待王莽而后有哉?其书今亡全,丈虽不复见,而略见于传记之所引者,如《隋志》“十马尾为一分”之类是也【臣】尝试之,选马尾之圎实麤大者用之,而其匾者、细者皆去之不用,止用一条,以利刀碎截成段,每叚可长一分或半分许。先以麪糊涂竹篾上,次将截碎马尾实排沾之,一一相挨,勿令露空。如此十马尾则为一分矣。以新造横黍尺校之,适与相合,是知新尺信古尺也。大抵纬书起自前汉,前汉去古未逺,彼时学者多见古书,凡为著述必有所本,不可以其不经而忽之也。至于后汉,去古渐逺,虽大儒亦未免穿凿。若许氏《说文》谓“十发为程,程为一分”,葢因《易》纬之义而误,以马尾为人发,无稽之言,此类是也【臣】尝取发试之,校诸黍尺皆不合焉。是故宁取《易》纬之马尾,不取《说文》之人发,信其所信而疑其所疑,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亦当然之理耳。
右证之以器物
五度所起
十纤为防【防纤者似有似无人之目力所不见也】
十微为忽【忽者目力虽稍可见而恍惚难识也】
十忽为丝【丝者,蚕口初吐生丝也。或曰鼅鼄纲丝也】
十丝为毫【毫者,人之毫毛也,或曰兔之毫毛也】
十毫为牦【牦者,牦牛尾毛也。或曰骥尾也。亦作厘】
五度正数
十牦为分【一秬黍之广也为百毫千丝万忽】
十分为寸【为百厘,千毫,万丝,十万忽】
十寸为尺【为百分千厘万毫十万丝百万物】
十尺为丈【为百寸,千分,万厘十万毫百万丝,千万忽】
十丈为引【为百尺,千寸,万分,十万厘,百万毫,千万丝,亿忽】
宋司马光曰:「夫所谓律者,果何如哉?向使古之律存,则吹其声而知声,度其长而知度,审其容而知量,校其轻重而知权衡。古律今已亡矣,非黍无以见度,非度无以见律。律不生于度与黍,将何从生耶?夫度量衡所以佐律而存法也。古人制四器以相参校者,为三者虽亡,苟其一存,则三者从可推也。又恐后世器或壊亡,故载之于书,形之于物。黍者,自然之物,有常不变者也,故于此寓法焉。今四器皆亡,不取于黍,将安取之?凡物之度,其长短则谓之度量,其多少则谓之量,称其轻重则谓之权衡。然量有虚实,衡有低昂,皆易差而难精,等之不若因度求律之为审也。非谓太古以来律必生于度也,特以近世古律不存,故返从度法求之耳。」
右总论五度乃四器之要
乐律全书卷二十三
<经部,乐类,乐律全书>
钦定四库全书
乐律全书卷二十四
明 朱载堉 撰
律乐新説四
嘉量篇第二
孔子家语》曰:黄帝设五量
译《大戴礼记·保传》篇引用《易经》说:“端正其根本,万事就会条理分明;失之毫厘,就会差之千里。”所以君子在开始时就要谨慎。
《礼记·经解》篇引用《易经》说:“君子在开始时就要谨慎,差错如果只有毫厘,谬误就会达到千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陈澔注释说:“所引用的《易经》的话,是纬书中的言论。”
《史记》太史公自序引用《易经》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徐广说:“另一种说法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裴骃说:“查考现在的《易经》没有这句话,《易纬》中有。”
《隋书·经籍志》引用《易纬通卦验》说:“十根马尾的宽度为一分。”
宋代儒者胡一桂说:欧阳修《易序》说:“读《经解》有差错,如同毫厘之谬,会导致千里之误的说法。”秦朝焚书时,《易经》因为用于占卜而得以保全,但《经解》所引用的内容,在今天的《易经》中却没有,这说明当时的《易经》还不是完整的全书。查考沙随程氏《古易章句外编》说:“汉代儒者引用《易经》说:‘君子端正其开始,万事就会条理分明,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这是纬书《通卦验》的文字。这也如同先儒引用《左氏传》来解释《春秋》一样。”近世的儒者将这十六个字附在《坤》卦的文言中,曹建大认为不对,而黄鲁直引用它作为大〇,不知道依据的是什么。我读了沙随的外编,才知道《易经》是完整的书,而近世儒者所附加的内容是可以视为多余赘疣的了。现在查考世俗认为纬书产生于哀帝、平帝时期,王莽喜好谶纬,于是有妄人编撰各种纬书,这种说法不对。大概纬书的文字未必都出自妄人之手,其中虽然也有荒谬虚妄之处,关键在于学者要加以选择。如果一概认为是虚妄而抛弃它们,那就过分了。太史公、大小戴都在哀帝、平帝之前,那时就已经有《通卦验》这本书并被引用,难道要等到王莽之后才有吗?这本书现在没有完整的版本,全文虽然不再能见到,但大致可以从传记所引用的内容中看到,比如《隋志》中“十马尾为一分”之类就是。【臣】曾尝试过,选取马尾中圆润粗大的使用,而将扁平的、细的都去掉不用,只用一条,用快刀截成小段,每段长约一分或半分左右。先在竹篾上糊上面糊,然后将截碎的马尾紧密排列沾在上面,一一相挨,不要露出空隙。这样十根马尾就为一分了。用新造的横黍尺来校验,正好相合,由此知道新尺确实是古尺。大致来说,纬书起源于前汉,前汉距离古代还不远,那时的学者多见古书,凡是著述必定有所依据,不能因为不符合常理就忽视它。至于后汉,距离古代逐渐遥远,即使是大学者也难免穿凿附会。比如许慎《说文解字》说“十根头发为程,程为一分”,大概是因《易纬》的意思而误,将马尾当作人的头发,这是没有根据的话,这类情况就是。【臣】曾取头发尝试,与黍尺校验都不相合。因此宁愿取《易纬》中的马尾,不取《说文》中的人发,相信该相信的而怀疑该怀疑的,肯定该肯定的而否定该否定的,这也是理所当然的道理。
以上用器物来证明
五度的起源
十纤为防【防纤是指似有似无,人的目力所看不见的】
十微为忽【忽是指目力虽然稍微可见但恍惚难以识别的】
十忽为丝【丝是指,蚕口刚吐出的生丝。也有人说蜘蛛的网丝】
十丝为毫【毫是指,人的毫毛,也有人说兔子的毫毛】
十毫为牦【牦是指,牦牛尾毛。也有人说骏马的尾毛。也写作厘】
五度的正数
十牦为分【一秬黍的宽度,等于百毫千丝万忽】
十分为寸【等于百厘,千毫,万丝,十万忽】
十寸为尺【等于百分千厘万毫十万丝百万忽】
十尺为丈【等于百寸,千分,万厘十万毫百万丝,千万忽】
十丈为引【等于百尺,千寸,万分,十万厘,百万毫,千万丝,亿忽】
宋代司马光说:“所谓律,究竟是怎样的呢?假如古代的律管还存在,那么吹奏它的声音就知道音律,测量它的长度就知道尺度,审察它的容量就知道量器,校验它的轻重就知道权衡。古代的律管现在已经亡失了,没有黍就无法显现尺度,没有尺度就无法显现律管。律管如果不生于尺度和黍,那将从哪里产生呢?度量衡是用来辅助律管而保存法度的。古人制造四种器物来互相参校,是因为三者虽然亡失,只要其中一种存在,那么三者就可以推知。又担心后世器物或许毁坏亡失,所以记载在书籍中,体现在器物上。黍是自然之物,有恒常不变的性质,所以在这里寄托法度。现在四种器物都亡失了,不取用黍,将从哪里取用呢?凡是器物的尺度,其长短称为度量,其多少称为量,称其轻重称为权衡。然而量器有虚实,衡器有低昂,都容易出差错而难以精确,不如因尺度求律管来得审慎。并不是说自从太古以来律管必定生于尺度,只是因为近世古律不存,所以反过来从尺度法度去寻求罢了。”
以上总论五度是四器的关键
《乐律全书》卷二十三
<经部,乐类,乐律全书>
钦定四库全书
《乐律全书》卷二十四
明 朱载堉 撰
律乐新说四
嘉量篇第二
《孔子家语》说:黄帝设立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