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全卷二十
秋公至自伐莱大旱
及者,内为志;防者,外为主。平莒及郯,公所欲也,故书“及”,继以取向,即所欲者可知矣。伐莱,齐志也,故书“防”,继以伐,致即师行之危亦可知矣【汪氏曰:春秋以来,桓致伐郑,庄致伐衞、伐戎,党簒攘夷,皆非常也。僖致伐楚、伐郑、围许,则桓、文之大征伐也。他侵伐皆不致伐,齐取谷以蛮荆而治中国,仅致焉耳。本为伐莱,莱微国也,特书“致”者,竭志从人而不思力之不足,声罪伐人而不察已之有瑕,兵出逾时,烦民毒众,为宣公危之也。前此伐莒,后此伐▯,皆不致,圣人葢有深意矣】公与齐侯俱不务徳,合党连兵,恃强陵弱【汪氏曰:莱,东夷小国,初无召兵之衅,公与齐侯伐之,不过陵弱暴寡而已】是以为此举也,军旅之后必有凶年【前汉书·淮南王传安上书曰: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以其愁苦之气薄隂阳之和,感天地之精而灾气为之生也】言民以征役怨咨之气感动天变而旱干作矣。其以大旱书者,或不雩,或虽雩而不雨也【杜氏曰:书旱,不书雩,雩无功,或不雩】不雩则无恤民忧国之心,雩而不雨,格天之精意阙矣【汪氏曰:旱之为言悍也,上之人持亢阳之节,暴虐于下,则旱灾应之。宣公连嵗事齐,烦于朝聘、兵戎之事,故先乎伐莱而螽为灾,后乎伐莱而旱为虐,犹不知警而重取于民,葢不至于税亩不已也】
附録【左传赤狄侵晋取向隂之禾】
冬,公防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于黒壤。
【左传》郑及晋平公子宋之谋也,故相郑伯以防,冬盟于黒壤。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晋侯之立也,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晋人止公于防,盟于黄父,公不与盟,以赂免。故黒壤之盟不书,讳之也。杜氏曰:「黒壤,晋地,一名黄父】
防而不得见,不以不得见为讳【汪氏曰:成十六年防沙随,晋听叔孙侨如之谮,不见公】盟而不与盟,不以不与盟为讳【汪氏曰:昭十三年同盟于平丘,晋听邾莒之诉,公不得与盟】则曲不在公,而主防盟者之罪耳。与于防,不与于盟,而公有歉焉,非主防盟者之过也。则书防不书盟,若黒壤是也【杜氏曰:慢盟主以取执止之辱,故讳之】晋侯之立,公既不朝,又不使大夫聘,而毎嵗适齐,是宣公行有不慊于心,而非晋人之咎矣。凡不直者,臣为君隐,子为父隐,于以养臣子爱敬之心,而不事盟主,又以赂免,则不直在已矣【汪氏曰:文公以不朝晋而见讨,处父之盟书其事而不书公,以诸侯之立当朝王而不当朝晋也,其罪未可深责也。宣公亦以朝晋而见讨,黒壤之盟书公而不书其事,以连嵗朝齐则亦当朝晋,其罪实不可逭也。是文公之辱,其责在晋;而宣公之辱宜自责也。虽然,忽盟主而不事,缺于朝聘之礼,特小过耳。宣公簒立得罪于君父,是大恶也。晋人略大恶而问小过,葢当时霸者逞其私欲,惟利之求,故罪其慢已以取赂而已矣。使晋成之讨如晋厉之执曹成而归诸京师,则残正之刑复何逃焉。春秋为尊者讳,冬防而春书至,考其故而义自见矣。庐陵李氏曰:自文公以来,晋以不朝讨鲁者再见矣。文公二年辱以处父之盟,今年不与黄父之盟,晋固可责也。而文宣之不能谨于礼以至衰败,亦有由矣。就二公论文公止辱以处父之伉,而黄父之防止讳盟不书也。宣公五年止于齐,七年止于晋,何以为国哉?家氏曰:晋自新城以来,君侈而臣专,政乱于内,威亵于外,霸权尽削,诸侯离散。楚行师中原而不敢问,齐崛强东夏而无所忌。成公新立,合四国之君以为此防,郑舍楚而从晋,再防于扈,诸侯皆序,庶几中国之犹有伯。也,陈氏曰:晋灵公之防,同皆不序,自黒壤而下复序诸侯,何也?垂陇之役,初以大夫防盟,自以大夫防盟,而后不序诸侯。不序诸侯,犹责伯者也。终灵公之篇,则诸侯无贬矣。以其不胜贬,序之可也。自隐而下,君恒称君,贬人之故,诸侯多败词焉。自文而下,大夫恒称大夫,贬人之故,大夫多贬词焉。诸侯不胜贬,则政在
译秋,鲁宣公从讨伐莱国归来,国内发生大旱。
“及”字表示内部有共同的志向;“防”字表示外部以对方为主导。平定莒国和郯国,是鲁宣公所希望的,所以经文用“及”字,接着写“取”向,那么所希望的对象就显而易见了。讨伐莱国,是齐国的意图,所以经文用“防”字,接着写“伐”,那么军队出征的危险也就可知了【汪氏说:自春秋以来,鲁桓公致讨伐郑国,鲁庄公致讨伐卫国、讨伐戎族,都是党同伐异、排斥夷狄,属于异常情况。鲁僖公致讨伐楚国、讨伐郑国、包围许国,那是齐桓公、晋文公的大规模征伐。其他的侵伐都不写“致”,齐国因蛮荆之乱而治理中原,仅仅写了“致”罢了。本来是为了讨伐莱国,莱国是个小国,特意写“致”的原因,是鲁宣公竭尽意志顺从他人而不考虑自己力量不足,声讨罪状讨伐别人却不反省自己有过失,出兵超过期限,烦扰百姓、毒害民众,为鲁宣公感到危险啊。此前讨伐莒国,此后讨伐〇,都不写“致”,圣人大概有深意了】。鲁宣公与齐侯都不致力于德行,结党连兵,依仗强盛欺凌弱小【汪氏说:莱国是东夷小国,起初没有招致兵祸的罪衅,鲁宣公与齐侯讨伐它,不过是欺凌弱小、残暴寡弱罢了】,因此做出了这样的举动。军队出征之后必定会有灾荒之年【《前汉书·淮南王传》安上书说:军队出征之后必定会有灾荒之年,是说因为愁苦怨愤之气冲淡了阴阳的和谐,感动了天地的精气,从而产生了灾气】,是说百姓因征战劳役而产生的怨恨叹息之气感动了天象变化,从而导致了干旱。之所以用大旱来记载,或者是因为没有举行求雨祭祀,或者虽然举行了求雨祭祀却没有下雨【杜氏说:记载旱灾,不记载求雨祭祀,说明求雨无效,或者根本没有举行求雨祭祀】。不举行求雨祭祀,就没有体恤百姓、担忧国家的诚心;举行求雨祭祀而不下雨,说明感通上天的精诚意念有所缺失【汪氏说:旱灾的“旱”字意味着强悍,上位者秉持亢阳的节度,对下暴虐,那么旱灾就会相应发生。鲁宣公连年侍奉齐国,烦扰于朝聘、兵戎之事,所以在讨伐莱国之前,蝗虫为灾;在讨伐莱国之后,旱灾肆虐,仍然不知道警戒,反而加重向百姓征收赋税,大概不到实行税亩制不会停止吧】
附录【《左传》记载:赤狄侵犯晋国,夺取阴地的禾苗】
冬,鲁宣公在黒壤与晋侯、宋公、卫国国君、郑伯、曹伯相会。
【《左传》说:郑国与晋国讲和,是公子宋的计谋,所以郑伯在相地会盟,冬天在黒壤结盟。王叔桓公监临,以谋划不和睦之事。晋侯即位时,鲁宣公不去朝见,又不派大夫去聘问。晋人在相地扣留鲁宣公,在黄父结盟,鲁宣公不参与结盟,用贿赂免于一难。所以黒壤之盟没有记载,是避讳。杜氏说:“黒壤,是晋国地名,又名黄父”】
相会却没能见面,不把没能见面当作避讳【汪氏说:成公十六年在沙随相会,晋国听信叔孙侨如的谗言,不见鲁公】;结盟却没有参与结盟,不把没有参与结盟当作避讳【汪氏说:昭公十三年在平丘同盟,晋国听信邾国、莒国的控诉,鲁公不得参与结盟】,那么过错不在鲁宣公,而在主持相会和结盟者的罪责。参与相会,不参与结盟,而鲁宣公心中有愧疚,这不是主持相会和结盟者的过错。那么记载相会而不记载结盟,就像黒壤这样【杜氏说:怠慢盟主以致遭受被扣留的耻辱,所以避讳】。晋侯即位,鲁宣公既不朝见,又不派大夫聘问,却每年去齐国,这是鲁宣公行为有愧于心,而不是晋人的过错。凡是理亏的人,臣为君隐瞒,子为父隐瞒,以此来培养臣子爱戴恭敬之心,而不侍奉盟主,又用贿赂免于一难,那么理亏在自己【汪氏说:鲁文公因不朝见晋国而被讨伐,处父之盟记载其事而不记载鲁公,因为诸侯即位应当朝见周王而不应当朝见晋国,其罪过还不可深责。鲁宣公也因朝见晋国而被讨伐,黒壤之盟记载鲁公而不记载其事,因为连年朝见齐国那么也应当朝见晋国,其罪过实在不可推卸。这是鲁文公的耻辱,责任在晋国;而鲁宣公的耻辱应当自责。虽然如此,忽视盟主而不侍奉,缺少朝聘之礼,只是小过错罢了。鲁宣公篡位立国得罪于君父,是大恶啊。晋人忽略大恶而追究小过,大概当时霸主逞其私欲,只求利益,所以罪责其怠慢自己以索取贿赂罢了。假如晋成公的讨伐像晋厉公拘捕曹成公而送归京师那样,那么残害正道的刑罚又怎能逃脱呢。《春秋》为尊者避讳,冬天相会而春天记载归来,考察其缘故,义理自然显现。庐陵李氏说:自鲁文公以来,晋国因不朝见而讨伐鲁国的情况出现了两次。文公二年因处父之盟受辱,今年不参与黄父之盟,晋国固然可责。而文公、宣公不能谨慎于礼制以至于衰败,也有原因了。就两位国君而言,文公停止受辱于处父之盟,而黄父之盟避讳不记载结盟。宣公五年被扣留于齐国,七年被扣留于晋国,这怎么治理国家呢?家氏说:晋国自新城之盟以来,君主奢侈而臣下专权,政令在内混乱,威信在外轻慢,霸权完全削弱,诸侯离散。楚国在中原行军而不敢过问,齐国在东夏崛起而无所顾忌。晋成公新即位,联合四国之君举行这次相会,郑国舍弃楚国而跟随晋国,再次在扈地相会,诸侯都按次序排列,希望中国还有霸主。陈氏说:晋灵公的相会,同都不按次序排列,自黒壤以下又按次序排列诸侯,为什么呢?垂陇之役,起初以大夫相会结盟,自以大夫相会结盟,而后不按次序排列诸侯。不按次序排列诸侯,还是责备霸主啊。终晋灵公之篇,那么诸侯没有贬斥了。因为诸侯承受不了贬斥,按次序排列他们是可以的。自隐公以下,君主常称君主,贬斥他人的缘故,诸侯多有败坏之词。自文公以下,大夫常称大夫,贬斥他人的缘故,大夫多有贬斥之词。诸侯承受不了贬斥,那么政令在
【庚定王申六年】八年【晋成六,齐惠八,衞成三十四,蔡文十一,郑襄四,曹文十七,陈灵十三,▯桓三十六,宋文十,秦桓四,楚庄十三】
春公至自防
【临川吴氏曰:宣公簒立,自疑而不敢防晋。衞欲为晋致鲁,故去春使孙良夫来盟,而后去冬公与黒壤之防。纵使无左氏所记,止公不得与盟之辱,亦必懐疑而自见。故此书至,而自是不敢如晋矣。汪氏曰:前此防平州,不至,纳赂于齐,则无危殆之患。此特书至,以公见止于晋,逾年始返也。盟防常事,不至桓、文之盟防见不至也。牡丘于淮,则桓公之衰;新成则晋伯在,大夫他未有书至者也。宣公致黒壤与断道,前则见讨于晋,后则与晋谋讨齐,皆危殆之事也】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公羊传》其言至黄乃复,何有疾也?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返。《谷梁传》乃者,亡乎人之辞也;复者,事毕也,不专公命也。杜氏曰:黄,齐地】
至黄乃复,壅君命也【髙氏曰:不称有疾者,大夫受命而出,虽死以尸将命,岂可以疾而废君命耶?张氏曰:罪其违君命也,与公孙敖不至而复同】有疾亦不复可乎?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返,未致事而死,以尸将事【何氏曰:闻丧者,闻父母之丧;徐行者,不忍疾行,又为君当使人追代之。以丧喻疾者,丧尚不当返,况于疾乎?不言有疾者,有疾犹不得反也。《仪礼·聘礼》篇若有私丧,则哭于馆,衰而居,不饔食,归使众介先衰而从之。若賔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楚伐吴,陈侯使公孙贞子往吊,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人辞焉。上介芋尹葢曰:「寡君使葢备使吊,君之下吏无禄,使人逢天之慼,大命陨坠,絶世于良,废口供积【音渍】一日迁次,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于门,』是我寡君之命委于草莽也,无乃不可乎?」吴人不敢辞。君子以为知礼【事见《左传·哀公十五年】乃者无其上之词【汪氏曰:乃者,继事之辞,而有专意。士匄之「乃还」专而合于义者也;仲遂之「乃复」专而不合于义者也】其曰复,事未毕也【汪氏曰:敖言不至,则实未尝如京师;遂言至黄而下书卒,则知有疾而返,是敖之罪视遂尤重也。○陆氏曰:《谷梁》云:「还者事未毕,复者事毕。」文正倒也,当为「还者事毕,复者事未毕」。师还,公还,自晋归;父还,自晋;士匄闻齐侯卒乃还,皆不复更往,故曰「还事毕也」。公如晋,至河乃复;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仲遂至黄乃复,皆事未毕而复也】
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
【公羊传》:“仲遂者,何?公子遂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为弑子赤。贬。然则曷为不于其弑焉贬?于文则无罪,于子则无年。”《谷梁传》:“为若反命而后卒也。此公子也,其曰‘仲’何也?疏之也。何为疏之?也是不卒者也。不疏则无用,见其不卒也,则其卒之何也?以讥乎宣也。其讥乎宣何也?闻大夫之丧则去乐,卒事。”杜氏曰:“有事祭也。仲遂卒与祭同日,略书‘有事’为‘绎’张本。垂齐地,非鲁境,故书地,不言公子。间无异事,省文从可知也。”陈氏曰:“大夫卒,竟内不地,地竟外也】
有事,言时祭【汪氏曰:当时禴祭不书,禴者失不在祭也。临川吴氏曰:有事者,时享之常礼也。先儒谓此为时祫。秦溪杨氏云:四时禴祠蒸尝,祭羣庙礼烦,乃于太祖之庙合髙曽祖祢之主共祭之。今按礼有一犆一祫之説,或分享于五庙,或合享于太庙。合享则书“有事于太庙”,分享则书“四时祭”。名时享常事不书,欲知仲遂以祭之日而卒,故书】此公子遂也,曷为书“字”?生而赐氏,俾世其官也。曷为书“卒”?以事之变卒之也【问:仲遂卒何以不书“公子”?茅堂胡氏曰:仲遂本不当书“卒”,以事之变而卒之,故不复书“公子”。其曰“仲遂”,以见生而赐之氏也】古者诸侯立家大夫卒而赐氏,其后尊礼权臣,宠遇贵戚
译【周定王八年】八年【晋成公六年,齐惠公八年,卫成公三十四年,蔡文公十一年,郑襄公四年,曹文公十七年,陈灵公十三年,〇齐桓公三十六年,宋文公十年,秦桓公四年,楚庄王十三年】
春天,鲁宣公从防地回国。
【临川吴氏说:宣公篡位自立,心中猜疑而不敢防备晋国。卫国想为晋国招致鲁国,所以在春天派孙良夫来结盟,然后在冬天宣公才与晋国在防地会盟。即使没有《左氏春秋》所记载的宣公不得参与盟誓的耻辱,宣公也必定心怀猜疑而自我显露。所以这里记载“至”,从此宣公就不敢像以前那样对待晋国了。汪氏说:此前在防地会盟,宣公没有回国,向齐国行贿,就没有危险。这里特意记载“至”,是因为宣公被晋国扣留,过了一年才返回。会盟是常事,不记载“至”,只有在桓公、文公的会盟中才见不记载“至”。牡丘在淮水会盟,是桓公衰微的表现;新成会盟时晋国称霸,大夫中也没有记载“至”的。宣公在防地和断道会盟,之前被晋国讨伐,之后与晋国谋划讨伐齐国,都是危险的事情】
夏天六月,公子遂出使齐国,到了黄地才返回。
【《公羊传》说:说“到了黄地才返回”,是什么意思?是有病。为什么说“有病才返回”?讥讽什么?讥讽他。大夫奉君命出使,听到丧事应慢行而不返回。《谷梁传》说:“乃”是违背他人意愿的辞令;“复”是事情完毕,不专擅君命。杜氏说:黄,是齐国的地方】
到了黄地才返回,是阻塞了君命【髙氏说:不称“有病”的是,大夫受命而出,即使死了也要用尸体带着使命,怎么可以因为生病而废弃君命呢?张氏说:罪在他违背君命,与公孙敖没有到达就返回的情况相同】有病也不可以返回吗?大夫奉君命出使,听到丧事应慢行而不返回,没有完成使命而死,要用尸体带着使命【何氏说:听到丧事,是听到父母的丧事;慢行,是不忍心快走,又因为为君服务应当派人追赶替代。用丧事比喻生病的是,丧事尚且不应该返回,何况生病呢?不说“有病”的是,有病也不得返回。《仪礼·聘礼》篇说如果有私人的丧事,就在馆舍哭泣,穿着丧服居住,不吃熟食,回国时让众介先穿着丧服跟随。如果宾客死了还没有传达使命,就在他入殓后,到朝廷,由介传达使命】楚国讨伐吴国,陈侯派公孙贞子去吊唁,到了良地就死了,打算用尸体进入吴国,吴国人推辞。上介芋尹葢说:“我们国君派我来备使吊唁,您的下属没有福分,让人遭遇天大的悲痛,大命陨落,在良地断绝了后嗣,废弃了口供和积蓄【音渍】一天就迁移了住处,现在您命令迎接使者说:‘不要用尸体进入城门,’这是把我们国君的命令丢弃在草莽之中,恐怕不可以吧?”吴国人不敢推辞。君子认为他懂礼【事见《左传·哀公十五年》】“乃”是没有上级的辞令【汪氏说:“乃”是继事的辞令,而有专意。士匄的“乃还”专断而合乎义;仲遂的“乃复”专断而不合乎义】说“复”,是事情没有完毕【汪氏说:公孙敖说“不至”,则实际上没有去京师;仲遂说“至黄”而下文记载“卒”,则知道是有病而返回,所以公孙敖的罪比仲遂更重。○陆氏说:《谷梁》说:“还是事情没有完毕,复是事情完毕。”文意正好相反,应当是“还是事情完毕,复是事情没有完毕”。师还,公还,从晋国回来;父还,从晋国回来;士匄听到齐侯死了乃还,都不再去了,所以说“还是事情完毕”。公如晋,到黄河才返回;公孙敖如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仲遂到黄地才返回,都是事情没有完毕而返回】
辛巳日,在大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
【《公羊传》说:“仲遂是谁?是公子遂。为什么不称公子?是贬低。为什么贬低?因为他杀了子赤。贬低。那么为什么不在他杀子赤时贬低?在文字上无罪,在子赤那里没有年号。”《谷梁传》说:好像返回使命后才死。这是公子,为什么说“仲”?是疏远他。为什么疏远他?这是不应当死的人。不疏远就没有用处,见到他不死,那么他死了是什么意思?用来讥讽宣公。讥讽宣公是什么意思?听说大夫死了就去掉音乐,完成祭祀。杜氏说:“有事”是祭祀。仲遂死与祭祀同日,简略地写“有事”是为“绎”张本。垂是齐国的地方,不是鲁国的边境,所以写地名,不称公子。中间没有别的事,省略文字从可知。陈氏说:大夫死,在国境以内不写地名,写地名是在国境外】
有事,是说时祭【汪氏说:当时的禴祭不写,禴祭的过失不在祭祀。临川吴氏说:有事,是时享的常礼。先儒认为这是时祫。秦溪杨氏说:四时禴祠蒸尝,祭祀群庙礼节繁琐,就在太祖的庙里合享高曾祖祢的主共祭之。现在按礼有一犆一祫之说,或分享于五庙,或合享于太庙。合享则写“有事于太庙”,分享则写“四时祭”。名时享常事不写,想知道仲遂在祭祀之日而死,所以写】这是公子遂,为什么写“字”?活着时赐氏,让他世代为官。为什么写“卒”?因为事情的变故而死【问:仲遂死为什么不写“公子”?茅堂胡氏说:仲遂本来不应当写“卒”,因为事情的变故而死,所以不再写“公子”。说“仲遂”,是见他活着时赐之氏】古代诸侯立家,大夫死后赐氏,后来尊崇礼遇权臣,宠遇贵戚
,而不由其道,于是乎有生而赐氏。其在鲁则季友、仲遂是也。襄仲杀恶及视,援立宣公,而宣公深徳之,故生而赐氏,使世大夫以答之也。经于其卒书族,以志变法之端,为后世戒【陈氏曰:大夫卒恒称名,其兼字之何?自是仲氏世为卿,故讥之也。张氏曰:仲遂得罪于文公,以翚不书卒例之,不当书卒,因事之变卒之也。书“仲遂”其字也。葢宣公徳之,于季友之于僖公同有辅立之恩,故亦生而赐氏,俾世其卿也。临川吴氏曰:仲者遂之字,卒而以字加于名之上者,赐之族,而以其字为氏,豫命其子孙世世为卿,如季友之例也。庐陵李氏曰:仲遂称“仲”,正与季友称“季”同。友上书“公子”,而遂不称“公子”者,杜氏、陈氏谓蒙上文是也。仲遂弑君,正与公子翚同,当不书“卒”,此书“卒”者,因事之变,以明卿卒不绎之礼也。有事只时祭,以非祭之失,故不书祭名。正义以为此禘祭者非也。仲遂之子为公孙归父,归父以宣十八年出奔,鲁人以归父之弟仲婴齐后之为仲氏,见成十五年○刘氏曰:谷梁云:“其曰仲疏之也”非也。即春秋欲疏之,何不书“遂卒”若无骇与侠乎?且欲疏弑君之臣,不书其氏,反书其字,何也】
译如果不遵循正道,于是便在他生前赐予姓氏。在鲁国,季友、仲遂就是这样的例子。襄仲杀死了恶和视,拥立宣公,宣公因此对他深怀感激,所以在他生前就赐予姓氏,让他世代担任大夫来报答他。《春秋》在他去世时记载了他的族氏,以记录变法的开端,作为后世的警戒。陈氏说:大夫去世通常只称名,这里连字一起称呼是为什么呢?因为从此仲氏世代为卿,所以加以讥讽。张氏说:仲遂得罪了文公,按照公子翚不书卒的惯例,他不应当书卒,是因为事情的变化才书卒的。书“仲遂”是称他的字。大概宣公感激他,如同季友对僖公一样有辅佐拥立之恩,所以也在他生前赐予姓氏,让他世代为卿。临川吴氏说:仲是遂的字,去世时将字加在名之上,是赐予他族氏,并用他的字作为氏,预先命令他的子孙世代为卿,如同季友的例子。庐陵李氏说:仲遂称“仲”,正与季友称“季”相同。季友上面书“公子”,而仲遂不称“公子”,杜氏、陈氏认为是承袭上文,这是对的。仲遂弑君,正与公子翚相同,应当不书“卒”,这里书“卒”,是因为事情的变化,以表明卿卒不绎的礼制。有事时只进行时祭,因为不是祭之失,所以不书祭名。《正义》认为这是禘祭,这是错误的。仲遂的儿子是公孙归父,归父在宣公十八年出奔,鲁国人让归父的弟弟仲婴齐继承仲氏,见于成公十五年。刘氏说:《谷梁传》说:“称仲是为了疏远他”,这是不对的。如果《春秋》想要疏远他,为什么不书“遂卒”像无骇和侠那样呢?况且想要疏远弑君的臣子,不书他的氏,反而书他的字,为什么呢?
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左传》有事于太庙,襄仲卒而绎,非礼也。《公羊传》:绎者何?祭之明日也。万者何?干舞也。籥者何?籥舞也。其言「万入去籥」何?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存其心焉尔。存其心焉尔者何?知其不可而为之也。犹者何?通可以已也。《谷梁传》:犹者,可以已之辞也。绎者,祭之旦日之享賔也。万入去籥,以其为之变,讥之也】
绎者,祭之明日以賔尸也【孙炎曰:寻绎,复祭也。尔雅:“绎,陈也。”是陈昨日之礼。何氏曰:礼,绎继昨日事,但不灌地降神。天子诸侯曰绎,大夫曰賔尸,士曰宴尸。天子以卿为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卿大夫以下以孙为尸。尸属昨日配先祖,食不忍辄忘,故因以复祭。殷曰彤,周曰绎。朱子曰:賔尸,以賔客之礼,燕为尸者】犹者,可已之词【朱子曰:犹绎,是不必绎而犹绎也】万舞也,以其无声也,故入而遂用籥管也【何氏曰:籥,所吹以节舞也。吹籥而舞,文乐之长。诗:“左手执籥。”注:文舞也。籥如笛而六孔】以其有声也,故去而不作【吕氏曰:万舞,文武二舞之总名。籥,武文舞之别名。文舞又谓之羽舞。葢文舞吹籥,秉翟羽也。万入去籥者,文武二舞俱入于二舞中,去羽舞吹籥者】是谓,故知不可存其邪心而不能格也【何氏曰:明其心犹存于乐,知其不可,故去其有声者而为之。张氏曰:喜怒哀乐发而中节,谓之和。仲遂杀嫡,宣公以其私于已而爱之,生赐之氏。今出使擅返,不正其罪。其喜乐既不以正闻,丧当哀,又复心知其不可,故行吉礼。春秋谨书始末,以见其心不正而施之宗庙朝廷者,谬戾如此。详观书法,见圣人格心之道矣】礼,大夫卒当祭则不告【汪氏曰:檀弓:“衞太史栁庄寝疾,公曰:若疾革,虽当祭必告。”今按君在祭不当告,故衞献公越常礼以厚其臣。然疏谓祭事虽了,与尸为礼未毕耳】终事而闻则不绎【礼记檀弓:“仲遂卒,犹绎。”仲尼曰:“非礼也。”卿卒不绎。杜氏曰: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而不知废绎,故纳舞去籥。沈氏曰:按曽子问:“诸侯祭社稷,爼豆既陈,闻天子崩后之丧废,则卿丧不废。”正祭绎是又祭为卿,故当废之】不告者,尽肃敬之诚于宗庙;不绎者,全始终之恩于臣子。今仲遂,国卿也,卒而犹绎,则失宠遇大臣之礼。矣,春秋虽隆君抑臣,而体貌有加焉,则亷陛益尊,而臣节砺【说文:砺本作厉。前汉书贾谊传:人主之尊,譬如堂,羣臣如陛,众庶如地。故陛九级,上亷远地,则堂髙;陛亡级,亷近地,则堂卑。君之宠臣,虽有过刑戮之罪,不加其身,所以体貌大臣而厉其节也。注:亷,侧隅也】后世法家专欲隆君,而不得其道,至以犬马国人相视,大伦灭矣。圣人书法如此,存君臣之义也【茅堂胡氏曰:若专于尊君,则视臣如犬马,臣亦视君如寇雠,上下俱无恩礼,则贤者退处,所存者阿谀小人,将有以天下奉一人之説矣。春秋书仲遂犹绎,谓君与卿佐为一体,股肱或亏,岂不隐痛?仁宗以富弼母丧在殡,罢春宴;韩魏公薨,神宗发哀过举,数皆得春秋之法。或问去乐卒事是否?曰:凡享祀宗庙,当尽礼。卿卒于外,而去乐卒事,是私家强,公室弱也。君臣上下才过毫厘,即失正,以此看春秋于人伦上有无穷妙意。石氏曰:礼有轻重先后之不同,以祭视绎,则祭为重而绎为轻;以绎视卿佐之丧,则绎为轻而卿佐之丧为重。有国者当图其称也。孙氏曰:仲遂虽卒,犹当追正其罪。宣公不能正遂之罪,则当为之废绎。何者?君臣之恩未絶也。髙邮孙氏曰:仲遂弑君之贼,苟以弑逆讨之,则罪无所逃矣。宣公恃之得位,既任之为大夫,则当尽遇臣之礼。卒而犹绎,万入去籥,所谓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也。庐陵李氏曰:犹为可已之辞,三传皆同。此事与昭十五年叔弓卒略同,彼以去乐卒事为得礼,此以犹绎为失礼,皆记事之变也。又曰:遂之生不当赐氏而赐氏,遂之卒不当绎而犹绎,或进或退,一则谨世臣
译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舞。
《左传》记载:在太庙举行祭祀,襄仲去世却仍然举行绎祭,这是不合礼制的。《公羊传》说:绎是什么?是祭祀的第二天。万是什么?是干舞。籥是什么?是籥舞。文中说“万舞进入,去掉籥舞”是什么意思?去掉有声的乐器,废除无声的舞蹈,只是保存其心意罢了。保存其心意罢了是什么意思?是知道这样做不合礼制却仍然去做。犹是什么意思?是通指可以停止却不停止。《谷梁传》说:犹,是可以停止的措辞。绎,是祭祀第二天宴请宾客。万舞进入而去掉籥舞,因为这是变通的礼仪,所以加以讥讽。
绎,是祭祀的第二天以宾客之礼对待尸(代表祖先受祭的人)。【孙炎说:寻绎,就是复祭。《尔雅》:“绎,陈也。”意思是陈列昨天的礼仪。何休说:按照礼制,绎祭是承接昨天的祭祀,只是不灌地降神。天子诸侯称为绎,大夫称为宾尸,士称为宴尸。天子以卿为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卿大夫以下以孙子为尸。尸属于昨天配享先祖的人,进食时不忍心立刻忘记,所以因此再次祭祀。殷代称为彤,周代称为绎。朱熹说:宾尸,是用宾客的礼仪,宴请作为尸的人】犹,是可以停止的措辞【朱熹说:犹绎,是不必举行绎祭却仍然举行】万舞,因为它无声,所以进入后随即使用籥管【何休说:籥,是用来吹奏以节制舞蹈的乐器。吹籥而舞,是文舞的长处。《诗经》:“左手执籥。”注解说:这是文舞。籥像笛子而有六个孔】因为它有声,所以去掉而不演奏【吕氏说:万舞,是文武二舞的总称。籥,是武舞和文舞的别名。文舞又称为羽舞。大概文舞吹籥,手持翟羽。万舞进入而去掉籥舞,意思是文武二舞都进入,去掉文舞中吹籥的部分】这就是说,所以知道不能保存其邪心而不能纠正【何休说:表明其心意仍然存在于音乐中,知道这样做不合礼制,所以去掉有声的部分却仍然去做。张氏说:喜怒哀乐发而中节,称为和。仲遂杀害嫡子,宣公因为仲遂对自己有私恩而喜爱他,活着时赐给他氏。现在他出使擅自返回,不纠正他的罪过。他的喜乐既不以正道闻名,丧事应当悲哀,却又心里知道不合礼制,所以举行吉礼。《春秋》谨慎地记载始末,以显示其心意不正而施之于宗庙朝廷,谬误乖戾到了这种地步。详细观察书法,可以看到圣人纠正人心的道理】按照礼制,大夫去世恰逢祭祀则不告知【汪氏说:《檀弓》:“卫国太史柳庄卧病,卫献公说:如果病情危急,即使恰逢祭祀也必须告知。”现在考察,国君在祭祀时不应当告知,所以卫献公超越常规礼制来厚待他的臣子。然而疏注认为祭祀事情虽然结束,但与尸行礼尚未完毕】祭祀结束才听到消息则不举行绎祭【《礼记·檀弓》:“仲遂去世,仍然举行绎祭。”孔子说:“不合礼制。”卿去世不举行绎祭。杜预说:鲁国人知道卿佐的丧事不宜作乐,却不知道废除绎祭,所以让舞队进入而去掉籥。沈氏说:考察曾子问:“诸侯祭祀社稷,俎豆已经陈列,听到天子或后妃的丧事,则废除祭祀;卿的丧事不废除。”正祭是绎,是为卿再次祭祀,所以应当废除】不告知,是为了在宗庙中尽肃敬的诚意;不举行绎祭,是为了在臣子身上保全始终的恩情。现在仲遂是国卿,去世却仍然举行绎祭,就失去了宠遇大臣的礼制。《春秋》虽然尊崇君主抑制臣子,但对大臣的体貌更加尊重,那么朝廷的尊严更加崇高,而臣子的节操更加磨砺【《说文》:砺本作厉。《前汉书·贾谊传》:人主的尊贵,譬如厅堂,群臣如台阶,百姓如地面。所以台阶有九级,上面陡峭远离地面,厅堂就高;台阶没有级数,陡峭靠近地面,厅堂就低。君主宠爱的臣子,即使有受刑戮的罪过,也不加其身,这是为了体貌大臣而磨砺他们的节操。注:廉,侧隅也】后世法家专门想要尊崇君主,却得不到正确的方法,以至于把臣民视同犬马,大伦灭绝了。圣人书法如此,是为了保存君臣的大义【茅堂胡氏说:如果专门尊崇君主,就会视臣如犬马,臣子也视君主如仇敌,上下都没有恩礼,那么贤者退隐,留下的都是阿谀小人,将有以天下奉一人之说。《春秋》记载仲遂犹绎,是说君主与卿佐为一体,股肱有所亏损,难道不隐痛吗?仁宗因为富弼母亲丧事在殡,罢去春宴;韩魏公去世,神宗发哀过度,都符合《春秋》的法度。有人问去掉音乐结束祭祀是否正确?回答说:凡是祭祀宗庙,应当尽礼。卿去世在外,去掉音乐结束祭祀,这是私家强盛,公室衰弱。君臣上下才过毫厘,就失去正道,由此看《春秋》在人伦上有无穷妙意。石氏说:礼有轻重先后不同,以祭祀看绎祭,则祭祀为重而绎祭为轻;以绎祭看卿佐的丧事,则绎祭为轻而卿佐的丧事为重。有国者应当考虑其相称。孙氏说:仲遂虽然去世,还应当追正他的罪过。宣公不能纠正仲遂的罪过,就应当为他废除绎祭。为什么呢?君臣之恩未绝。高邮孙氏说:仲遂是弑君的贼人,如果以弑逆之罪讨伐他,那么罪无所逃。宣公依靠他得到君位,既然任命他为大夫,就应当尽待臣的礼。去世却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这就是所谓知道不合礼制却仍然去做。庐陵李氏说:犹是可已之辞,三传都相同。此事与昭公十五年叔弓去世略同,那里以去掉音乐结束祭祀为得礼,这里以犹绎为失礼,都是记事的变化。又说:仲遂活着不应当赐氏却赐氏,仲遂去世不应当举行绎祭却仍然举行,或进或退,一则谨慎对待世臣
戊子夫人嬴氏薨
敬嬴,文公妾也。何以称夫人?自成风闻季友之繇【直救反】事友而属其子及僖公得国立以为夫人。于是乎嫡妾乱矣。春秋于风氏,凡始卒四贬之,则禘于太庙。秦人归襚,荣叔含赗,召伯防葬,去其姓氏,不称夫人。王再书而无天,是也。敬嬴又嬖私,事襄仲而属宣公,不待致于太庙,援例以立,则从同同而无贬矣。其意若曰:以义起礼为可继,苟出于私情而非义后,虽欲正可若何【啖氏曰:成风之后,妾母皆僭用夫人礼,故亦书薨以着其非。家氏曰:哀姜淫乱,与庆父同弑二君,齐桓讨而杀之。僖于是尊其母成风为夫人以配其父,此僭也。然非哀姜不终,则僖亦未敢遽如此。今敬嬴之事则异于是。嬴以嬖妾私事襄仲,弑子赤立宣公,逐嫡母归齐,而已僭夫人之位。出姜无罪,为贼臣悖妾所逐,不得与哀姜同例。嬴与其子弑君逐母,僭号夫人,亦不得与成风偶。使遇齐桓,则敬嬴、襄仲皆当比而诛戮。王室不竞,中国无伯,得以肆行无忌。孰知天道祸盈,至是八年,仲使齐死于路,后八日嬴陨于鲁,与哀姜、庆父先后即诛,其事相类,但有天讨人刑之异耳。汪氏曰:春秋既书夫人姜氏薨于夷,又书夫人风氏薨,则知哀姜为庄公夫人,而成风乃妾也。既书夫人姜氏归于齐,又书夫人嬴氏薨,则知出姜为文公夫人,而敬嬴乃妾也。直书于策,读者比事以考之,虽微传而嫡妾之分明矣。赵氏曰:公谷并云熊氏文諡为顷,据理顷为恶諡,不应公母加恶諡,当从左氏为敬嬴】
晋师白狄伐秦
【白狄始见经左传。春,白狄及晋平夏防。晋伐秦,晋人获秦谍,杀诸綘市。六日而苏。杜氏曰:白狄,狄别族,故西河郡有白狄氏】
晋主夏盟,纠合诸侯,扶大义,安诸夏,乃其职矣。秦人之怨,起自侵崇,其曲在晋,责已可也。既不知自反释怨修睦,以补前过,已可咎矣。乃复兴师动众,防戎狄以伐之,独不恶伤其类乎?直书于策,贬自见矣【髙氏曰:殽之役书及姜戎,此不言及者,以传考之,白狄为主也。经先晋者,所以存晋也。晋为伯国之主,而甘以兵属人,晋之耻也。家氏曰:不书及,偶晋于狄,亦狄晋耳。庐陵李氏曰:晋絶秦,书曰「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雠而我之昏姻也。晋与秦自侵崇起衅,七年而未巳,晋昏狄而结以伐秦,其罪大矣。故自此至成十三年吕相絶秦,皆连兵之事。秦康共晋襄灵之后,晋成秦桓之交兵,又始于此】
楚人灭舒蓼
【左传》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楚子疆之,及滑汭,盟吴、越而还。杜氏曰:「舒蓼,二国名。」张氏曰:「地谱上义阳之蓼,文五年已灭于楚,此即如舒鸠、舒庸,葢羣舒别种,非二国也】
按《诗》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在周公所惩者,其自相攻灭,中国何与焉?然《春秋》书而不削者,是时楚人疆,舒、蓼及滑汭盟吴、越,势益强大,将为中国忧,而民有被髪左衽之患矣。经斯世者,以为惧,有攘却之谋,而不可忽,则圣人之意也【汪氏曰:《春秋》未有二国连书者,虽《尚书》甲氏及留吁、舒、蓼不言及,实一国耳。象山陆氏曰:天地中和之气,为礼义之所在,贵中国者,非贵中国也,贵礼义也。虽更衰乱,先王之典刑犹存,流风遗俗未尽冺然也。蛮荆盛强,吞并小国,将乗其气力以凭陵诸夏,是礼义将无所施矣,此圣人之大忧也。楚人灭▯,灭黄,灭江,灭六,灭庸,至是又灭舒蓼,圣人悉书不置,其所以望中国者切矣】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茅堂胡氏曰:先是中华大国,齐、晋皆乱,楚庄始强,肆行侵伐,观兵周室,郑伯肉袒,北败晋师,流血色水,围宋九月,析骸易子,此食既之应而五行志以为楚、郑分也。象山陆氏曰:《春秋》日食三十六,而食之既者三,日之食与食之深浅,皆厯象所能知,是葢有数,疑若不为变也。然天人之际,实相感通,虽有其数,亦有其道,质之圣人,未尝不应天变以自治。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君
译戊子日,夫人嬴氏去世。
敬嬴是文公的妾室。为什么称她为夫人?因为自从成风听到季友占卜的卦辞后,侍奉季友并托付自己的儿子,等到僖公即位立国,便立成风为夫人。从此嫡庶的秩序就混乱了。《春秋》对于成风,在她初立和去世时共四次予以贬斥,因此在她祔祭于太庙时,秦国人送来的助丧衣物,荣叔送来的含玉和赗车,召伯防主持葬礼,都去掉她的姓氏,不称她为夫人。《春秋》两次记载而不称“天王”,这是正确的。敬嬴又因受宠而私通,侍奉襄仲并托付宣公,不等正式禀告太庙,就援引先例立为夫人,那么她就与成风相同,没有受到贬斥了。其中的意思好像是说:依据大义来确立礼制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出于私情而非大义之后,即使想要纠正又能如何呢?【啖氏说:成风之后,妾母都越分使用夫人的礼仪,所以也记载“薨”来彰显她们的非分。家氏说:哀姜淫乱,与庆父共同杀害两位国君,齐桓公讨伐并杀了她。僖公于是尊奉自己的母亲成风为夫人以配享父亲,这是越分的行为。然而如果不是哀姜不得善终,僖公也不敢如此匆忙这样做。现在敬嬴的事情则与此不同。敬嬴作为宠妾私下侍奉襄仲,杀害子赤立宣公,驱逐嫡母出姜归齐,自己越分占据夫人的位置。出姜没有罪过,被贼臣悖妾驱逐,不能与哀姜同例。敬嬴与其子杀害国君驱逐嫡母,越分号称夫人,也不能与成风相提并论。如果遇上齐桓公,那么敬嬴、襄仲都应当被一并诛杀。王室衰微,中原没有霸主,得以肆意妄为无所顾忌。谁知道天道祸及盈满之人,到这一年,襄仲出使齐国死在路上,八天后敬嬴死在鲁国,与哀姜、庆父先后被诛杀,事情相似,只有天罚与人刑的区别罢了。汪氏说:《春秋》既然记载“夫人姜氏死在夷地”,又记载“夫人风氏去世”,就知道哀姜是庄公的夫人,而成风是妾。既然记载“夫人姜氏归齐”,又记载“夫人嬴氏去世”,就知道出姜是文公的夫人,而敬嬴是妾。直接记载在简策上,读者通过比较事件来考察,即使没有传文解释,嫡妾的区别也分明了。赵氏说:《公羊传》《谷梁传》都说熊氏文公的谥号为顷,根据道理顷是恶谥,不应该给国君的母亲加恶谥,应当采用《左传》的说法称为敬嬴】
晋国军队联合白狄讨伐秦国。
【白狄初次出现在经文中,《左传》记载:春天,白狄与晋国讲和;夏天,晋国讨伐秦国,晋国人抓获秦国的间谍,在绛都市场杀了他。六天后他苏醒过来。杜氏说:白狄是狄人的别族,所以西河郡有白狄氏】
晋国主持中原盟会,纠合诸侯,扶持大义,安定中原各国,这是它的职责。秦国人的怨恨,起自晋国侵犯崇国,理亏在晋国,责备晋国是可以的。晋国既不知道反省自己、消除怨恨、修好和睦,以弥补以前的过错,已经可以指责了。竟然又兴师动众,防备戎狄来讨伐秦国,难道不厌恶伤害同类吗?直接记载在简策上,贬斥之意自然显现了。【髙氏说:殽之战记载“及姜戎”,这里不记载“及”,根据传文考察,是以白狄为主。经文先写晋国,是为了保全晋国。晋国作为霸主国家,却甘愿把军队交给别人指挥,这是晋国的耻辱。家氏说:不写“及”,是把晋国与狄人并列,也是贬斥晋国。庐陵李氏说:晋国断绝与秦国的关系,记载说“白狄与国君同州”,国君的仇敌却是我们的姻亲。晋国与秦国自从侵崇起衅,七年没有停止,晋国与狄人联姻并结盟来讨伐秦国,罪过太大了。所以从这时到成公十三年吕相断绝与秦国的关系,都是连年战争的事情。秦康公与晋襄公、晋灵公之后,晋成公与秦桓公的交战,又从这里开始】
楚国人灭掉了舒国和蓼国。
【《左传》记载:楚国因为众舒叛乱,所以讨伐舒蓼,灭掉了它们。楚子划定边界,到达滑汭,与吴、越结盟后返回。杜氏说:“舒蓼,是两个国家的名字。”张氏说:“《地理谱》上义阳的蓼,在文公五年已经被楚国灭掉,这里就像舒鸠、舒庸一样,大概是众舒的别种,不是两个国家】
查《诗经》称“抵御戎狄,惩戒荆舒”,在周公所惩戒的对象中,它们自相攻灭,中原各国何必参与呢?然而《春秋》记载而不删削,是因为当时楚人强大,舒、蓼在滑汭与吴、越结盟,势力更加强大,将成为中原各国的忧患,百姓将有披发左衽的祸患了。经历这个时代的圣人,对此感到恐惧,有排斥抵御的谋划,而不可忽视,这就是圣人的用意。【汪氏说:《春秋》没有两个国家连写的情况,虽然《尚书》中甲氏及留吁、舒、蓼不写“及”,实际上是一个国家。象山陆氏说:天地中和之气,是礼义所在,尊重中原,不是尊重中原本身,而是尊重礼义。虽然经历衰乱,先王的典章制度仍然存在,流风遗俗没有完全泯灭。蛮荆强盛,吞并小国,将凭借他们的武力来欺凌中原各国,这样礼义就将无处施行了,这是圣人的大忧患。楚人灭掉〇,灭掉黄,灭掉江,灭掉六,灭掉庸,到这里又灭掉舒蓼,圣人全部记载不遗漏,他对中原各国的期望是多么迫切啊】
秋天七月甲子日,发生日全食。
【茅堂胡氏说:在此之前,中原大国齐、晋都发生动乱,楚庄王开始强大,肆意侵伐,在周王室陈兵示威,郑伯肉袒投降,北方击败晋军,血流成河,围困宋国九月,析骸易子,这是日全食的应验,而《五行志》认为这是楚、郑的分野。象山陆氏说:《春秋》记载日食三十六次,而日全食只有三次,日食的发生与深浅,都是历法象数所能预知的,这大概是有定数的,似乎不像灾变。然而天人之际,确实相互感应,虽然有定数,也有其道,对照圣人的做法,未曾不应天变而自我整治。雷声接连震动,君子因此恐惧而修省。君主】
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所以修其身者素矣。然洊震之时,必因以恐惧修省,此君子之所以无失徳,而尽事天之道也。况日月之眚见于上乎?遇灾而惧,侧身修行,欲销去之,此宣王之所以中兴也。知天灾有可销去之理,则无疑于天人之际,而知所以自求多福矣。日者阳也,阳为君,为父,为夫,为中国,苟有食之,斯为变矣。食至于既,变又大矣。言日不言朔,食不在朔也。日之食必在朔,食不在朔,厯差也】
译君子没有吃完一顿饭的功夫背离仁德,仓促匆忙时必定遵循仁德,流离困顿时也必定遵循仁德,因此修养自身的基础是平素的。然而在接连震动的时候,必定因此恐惧而修身反省,这就是君子之所以不丧失德行,而能尽到侍奉天道的道理。何况日月的灾异显现在天上呢?遇到灾祸而恐惧,端正身心修养德行,想要消除它,这就是周宣王之所以能够中兴的原因。知道天灾有可以消除的道理,那么对于天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没有疑惑,从而知道如何自我求取福分了。太阳是阳气,阳气代表君主、父亲、丈夫、中原,如果发生日食,这就是变异的征兆。日食达到全食,变异就更大了。只说日食而不说朔日,是因为日食不一定发生在朔日。日食必定发生在朔日,如果日食不在朔日,那是历法推算的误差。
附録【左传·晋胥克有蛊疾,郤缺为政,秋废胥克,使赵朔佐下军】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
【左传》葬敬嬴,旱无麻,始用葛茀】
成风薨,以夫人葬,以小君将祔【音附】于庙,而始有二夫人也,则四贬之以正其事。今敬嬴亦薨,以夫人葬,以小君,使祔于庙,无贬以正之,从同,同可也【范氏曰:宣公立妾母为夫人,君以夫人礼卒葬也,故主书者不得不以为夫人,义与成风同】而于宣公元年即以所逆穆姜妇之,何也?曰:妇有姑之辞,见敬嬴遂以子贵,援例而亟立为夫人也。僖公享国八年,然后致成风,而敬嬴之亟也,虽云援例,鲁君臣之责,亦可知矣。无贬而书法若此者,犹桓、宣弑君而书即位尔【临川吴氏曰:僖、宣、襄、昭四妾母,羣臣皆逢君之意而尊为夫人也。象山陆氏曰:襄仲杀太子恶,敬嬴为之也。敬嬴非嫡而薨以夫人葬以小君,鲁君臣之责漈矣。春秋作而乱臣贼子惧,葢为是也】
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左传》:“雨不克葬,礼也。礼,卜葬先近日,避不懐也。”《公羊传》:“顷熊者,何?宣公之母也。而者,何?难也。乃者,何?难也。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谷梁传》:“葬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而缓辞也,足乎‘日’之辞也】
敬嬴以其子宣公属诸襄仲,杀太子及其母弟,虽假手于仲,实敬嬴之谋也。经书“子赤卒,夫人姜氏归于齐”,其文无贬,而读者有伤切之意焉,则以秉彛不可灭也。传谓“哭而过市,市人皆哭”,敬嬴逆天理、拂人心之状惨矣。其于终事雨不克葬,着咎征焉【汪氏曰:春秋内葬十有九年,唯敬嬴定公二丧遇雨,定公得国于逐君之贼,敬嬴杀嫡立庶,故于终事皆遭隂谴】而谓无天道乎?此皆直书以见人心与天理之不可诬者也。夫丧事即远,有进无退;浴于中霤【力救反】饭于牖下,小敛于戸内,大敛于阼阶,殡于客位,迁于庙,祖于庭,塴于墓【塴逋邓反,下棺也】以吊賔则其退有节【礼记坊记:賔礼毎进以让,丧礼每加以远;檀弓:君于大夫将葬,吊于宫及出,命引之三步则止,如是者三,居退朝亦如之,哀次亦如之】以虞事则其祭有时,不为雨止礼也【礼记王制:庶人县封,葬不为雨止】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范氏曰:礼先迁柩于庙,其明昧爽而引,既及葬日之晨,则祖行遣奠之礼设矣,故虽雨犹终事,不敢停柩久次】或曰:卜葬先远日,所以避不懐也【孔氏曰: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丧事则先卜下旬,避不思念其亲】诸侯相朝与旅见天子,入门而雨霑服失容则废,矧送终大事,人情所不忍遽者,反可冒雨不待成礼而葬乎?潦车载蓑笠,士丧礼也。有国家者乃不能为雨备何也【范氏曰:士丧礼有潦车载蓑笠,则人君之张设固宜兼备】且公庭之于墓次,其礼义固不同矣,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焉【朱子曰:不得谓法制所不当得,得之为有财,言得之而又为有财也】而不能为之备,是俭其亲也不亦薄乎?故谷梁子曰:“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厚葬,古人之所戒,而墨之治丧。也以薄,又君子之所不与,故丧事以制,春秋之防也【孙氏曰:雨不克葬,讥无备也。葬既有日,不为雨止。己丑之日,丧既行而遇雨也。且雨之迟久不可得而知,或浃旬弥月,其可停柩路次不行乎?髙邮孙氏曰:孔子葬母,雨壊其墓,门人修之,孔子不乐。老耼助葬,日食而止,既明而后行。葢雨则常有,可以前备,而日食非常,不可预知也。春秋书「雨不克葬」,葢讥之也。汪氏曰:礼记孔氏正义云:在庙未发之时,庶人及卿大夫亦得为雨止。若其已发在路及葬,则不为雨止。其人君在庙及在路及葬,皆为雨止。今考此年,上书「葬我小君敬嬴」,而下书「雨不克葬」,则及葬而雨也。苟在庙未发,则当云「庚寅葬」,而不云「己丑葬」矣。季文子适晋而求遭丧之礼以行,宣公曷乃不
译附录【《左传》记载:晋国胥克患有蛊疾,郤缺执政,秋天废黜了胥克,让赵朔辅佐下军】
冬季十月己丑日,安葬我国的小君敬嬴。
【《左传》记载:安葬敬嬴时,正值大旱,没有麻布,开始使用葛布制作丧服】
成风去世,以夫人的礼仪安葬,以“小君”的身份准备祔祭于宗庙,从而开始有了两位夫人,因此《春秋》用四种贬斥笔法来纠正这件事。如今敬嬴也去世了,以夫人的礼仪安葬,以“小君”的身份祔祭于宗庙,却没有用贬斥笔法来纠正,而是顺从了同样的做法,这样做是可以的【范氏说:宣公立妾母为夫人,国君以夫人的礼仪让她去世并安葬,所以主笔的人不得不把她当作夫人来记载,其义理与成风相同】。而在宣公元年就已经把迎娶来的穆姜当作儿媳对待,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儿媳有婆婆的称谓,表明敬嬴最终因为儿子显贵,援引成风的例子而急于被立为夫人。僖公在位八年,然后才致送成风,而敬嬴的急于立位,虽然说是援引先例,但鲁国君臣的责任,也就可想而知了。没有贬斥而书法却如此,就像桓公、宣公弑君却记载即位一样【临川吴氏说:僖公、宣公、襄公、昭公的四位妾母,群臣都迎合君主的意图而尊她们为夫人。象山陆氏说:襄仲杀害太子恶,是敬嬴的主意。敬嬴不是嫡妻却以夫人礼仪安葬并以小君身份祔祭,鲁国君臣的责任重大。《春秋》写成后,乱臣贼子感到恐惧,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下雨没能安葬,庚寅日正午时分才得以安葬。
【《左传》说:“下雨没能安葬,是符合礼制的。礼制规定,占卜安葬日期先选近的日子,避开不吉利的时候。”《公羊传》说:“‘而’是什么意思?是困难的意思。‘乃’是什么意思?也是困难的意思。为什么有的说‘而’,有的说‘乃’?‘乃’比‘而’更困难。”《谷梁传》说:“安葬日期已经确定,不因为下雨而停止,是符合礼制的。下雨没能安葬,是因为丧事不能拘泥于常规制度。‘而’是舒缓的措辞,是足以表达‘日’这个字的措辞】
敬嬴因为儿子宣公的关系,把权力托付给襄仲,杀害了太子及其同母弟,虽然借用了襄仲的手,实际上是敬嬴的阴谋。经文记载“子赤去世,夫人姜氏回到齐国”,文字上没有贬斥,但读者却有伤痛急切的感觉,这是因为常理不可泯灭。传文说“哭着经过市场,市场上的人都跟着哭”,敬嬴违背天理、违背人心的情形惨烈啊。她在最后安葬时遇到下雨没能安葬,显示了罪过的征兆【汪氏说:《春秋》记载国内安葬共十九次,只有敬嬴和定公两次丧事遇到下雨,定公从驱逐国君的贼人手中得到国家,敬嬴杀害嫡子立庶子,所以在最后安葬时都遭到了阴间的谴责】难道说没有天道吗?这些都是直书其事,以显示人心与天理不可欺骗。丧事随着时间推移,只有前进没有后退;在中庭洗澡,在窗下喂饭,小敛在门内,大敛在阼阶,停灵在客位,迁入宗庙,在庭院举行祖祭,在墓地下葬【塴音逋邓,下棺的意思】,因为吊唁宾客的缘故,所以退让有节制【《礼记·坊记》:宾客的礼仪每次前进都要谦让,丧礼每次增加都要远离;《檀弓》:国君对于大夫将要安葬,在宫中吊唁,等到出来,命令引导的人走三步就停止,像这样三次,退朝时也像这样,哀次也像这样】,因为虞祭的缘故,所以祭祀有定时,不因为下雨而停止,这是礼制【《礼记·王制》:庶人划定墓地,安葬不因为下雨而停止】。下雨没能安葬,是因为丧事不能拘泥于常规制度【范氏说:礼制先迁灵柩到宗庙,在黎明时分引灵柩出发,到了安葬日期的早晨,就设置祖行遣奠的礼仪,所以即使下雨也要完成丧事,不敢让灵柩长时间停留】。有人说:占卜安葬日期先选远日,是为了避开不吉利的时候【孔氏说:凡是占卜日期,十天之外叫远日,某日有丧事就先占卜下旬,避开不思念亲人】。诸侯互相朝见和旅见天子,进门时如果下雨弄湿了衣服失去仪容就废除仪式,何况送终这样的大事,是人情所不忍心匆忙完成的,反而可以冒着雨不等礼仪完成就安葬吗?潦车装载蓑衣斗笠,是士人丧礼的规定。有国家的人竟然不能为下雨做准备,为什么呢【范氏说:士人丧礼有潦车装载蓑衣斗笠,那么国君的布置本来应该更加完备】。而且公庭与墓地的礼仪本来不同,不得不做的不能用来取悦,没有财物不能用来取悦,得到的是有财物,古人都使用这些【朱熹说:不得是指法制所不应当得到的,得到的是有财物,意思是得到而又作为有财物】,而不能为此做准备,这是对亲人吝啬,不也太薄情了吗?所以谷梁子说:“下雨没能安葬,是因为丧事不能拘泥于常规制度。”厚葬,是古人所告诫的,而墨家处理丧事以薄,又是君子所不赞同的,所以丧事要合乎制度,是《春秋》的防微杜渐【孙氏说:下雨没能安葬,是讥讽没有准备。安葬日期已经确定,不因为下雨而停止。己丑这一天,丧事已经出发而遇到下雨。而且下雨的持续时间不可预知,如果持续十天一个月,难道可以让灵柩停在路边不前进吗?高邮孙氏说:孔子安葬母亲,下雨冲坏了坟墓,门人修缮,孔子不高兴。老子帮助安葬,日食时停止,天亮后继续。大概下雨是常有的,可以提前准备,而日食非常见,不可预知。《春秋》记载“下雨没能安葬”,大概是讥讽。汪氏说:《礼记》孔氏正义说:在宗庙未出发时,庶人及卿大夫也可以因为下雨而停止。如果已经出发在路及安葬,就不因为下雨而停止。国君在宗庙及在路及安葬,都因为下雨而停止。现在考察这一年,上面记载“安葬我国的小君敬嬴”,下面记载“下雨没能安葬”,那么是到了安葬时下雨。如果在宗庙未出发,就应当说“庚寅安葬”,而不说“己丑安葬”了。季文子到晋国去求取遭遇丧事的礼仪以便执行,宣公为什么
豫备遇雨之具乎?然潦车载蓑笠县封,葬不为雨止,皆士庶人之制,而非国君之制。谷梁讥不克葬,而左氏以为得礼。近世名儒亦有讲于此者,有谓雨而无害于力役者,虽葬可也。其或天变骇异,雨甚水至,不可以即土,汲汲焉葬,反为不可追之悔,则左氏之説亦未为失。然权二者之宜,在乎孝子慈孙之诚敬何如耳。春秋之书,将以垂法于后,国君之葬,宜无所不备。以雨故不克葬,明日乃克葬,谓之无贬,不可也】
译预先准备了防雨的器具吗?然而,用潦车装载蓑衣斗笠并悬挂封条,下葬不因下雨而停止,这些都是士人和百姓的制度,而不是国君的制度。《谷梁传》讥讽未能下葬,而《左传》认为这符合礼制。近世的名儒也有对此进行讲解的,有人说如果下雨但不妨害劳役,即使下葬也是可以的。如果天象发生骇人异变,雨势极大洪水到来,不能立即入土安葬,匆忙下葬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悔恨,那么《左传》的说法也不算错。然而,权衡这两种做法的适宜与否,关键在于孝子慈孙的诚敬之心如何罢了。《春秋》的记载,旨在为后世留下法则,国君的下葬,理应无所不备。因为下雨的缘故未能下葬,第二天才得以下葬,说这没有贬义,是不可以的。
城平阳
【左传》书时也。髙氏曰:「惧晋故也。方举大葬,又城平阳,重困民力也。」庐陵李氏曰:「城平阳,三传皆无説,岂非黒壤既归鲁,仍事齐,故城邑以备晋乎?」家氏曰:「左氏言水,皆正而栽周正十月,乃今之八月,水星不应昏正,此谓书时非也】
楚师伐陈
【左传》陈及晋平楚师伐陈,取成而还。髙氏曰:陈以晋、衞见侵,复弃楚而从晋,故楚以为讨。然晋不能救陈,陈遂复即楚。汪氏曰:书师、书伐,所以着蛮荆之强,而伤中国霸者之不振也。象山陆氏曰:前年晋、衞侵陈,以其即楚之故,至是楚始伐之,是楚未能尽得志于陈也。楚子陆浑之役,观兵周疆,问鼎轻重。是年疆、舒、蓼及于滑汭,盟吴、越而还。其强至矣,然犹未尽得志于陈、郑之间。当是时,使中国之君臣皆恐惧自治,明其政令,何遽不能遏其锋哉】
【辛定王酉七年】九年【晋成七卒齐惠九衞成三十五卒蔡文十二郑襄五曹文十八陈灵十四▯桓三十七宋文十一秦桓五楚庄十四】
春王正月公如齐
【孙氏曰:公有母丧,而远朝彊齐,无哀甚矣】
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左传》春王使来征聘,夏孟献子聘于周,王以为有礼,厚贿之】
以浅言之,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孔氏曰:属,合也;比,近也。春秋聚合防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也】当嵗首月,公朝于齐;夏,使大夫聘于京师。此皆比事可攷,不待贬絶而恶自见者也【髙氏曰:传言王使征聘,信斯言也,益见王室之微矣】宣公享国九年,于周才一往聘;其在齐则又再朝矣。经于如齐,每行必致深罪之也【汪氏曰:四年至此三如齐,皆书至。蜀杜氏曰:未输时而书至,危之也。象山陆氏曰:宣公即位九年,两朝于齐,乃一使其大夫聘于周室。王迹既熄,纲常沦斁,逆施倒置,恬不为异。春秋之作,其得已哉!直书于策,比而读之,而无惧心者,吾不知矣】下逮战国,周衰甚矣。齐威王往朝于周,而天下皆贤之【史记:烈王六年,齐威王来朝。是时周室微弱,诸侯莫朝,而齐独朝之,天下以此益贤威王】况春秋时乎?而宣公不能也。故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侯之行恶,而倍畔侵陵之败起矣。此经书君如齐、臣如周之意,而特书王正月以表之也【汪氏曰:前此五年如齐,止书春;后此十年如齐,亦止书春;惟此年如齐书王正月。葢所以着君朝于邻国,臣聘于京师,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不知大一统之义,亦犹襄二十九年书公在楚,系之春王正月,而上书天王崩,楚子卒,下书五月公至自楚,所以着其不奔天王之丧,而相于强夷,俾俟送葬而后归,其于大一綂之义何如也?或谓僖公十年、十五年如齐,襄公八年、二十一年如晋,皆书春王正月,岂有他义乎?吁,是不然。僖、襄如齐、晋,而王室无嘉好、丧葬之事,则王正月之书乃常例也。其与公如齐、仲孙蔑如京师,天王崩而公在楚者异矣】
齐侯伐莱
【襄陵许氏曰:赤狄比侵齐,不敢报;莱不伐齐,而齐亟伐之,可以观惠公畏强凌弱矣。庐陵李氏曰:东莱有莱山,从齐之小国也。齐自七年防鲁伐之,今年又自伐之,卒于襄六年而灭之矣】
秋取根牟
【左传言易也。公羊传根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杜氏曰:根牟,东夷国也。陈氏曰:此年取根牟,成六年取鄟,襄十三年取邿,皆微国也。汪氏曰:根牟葢小国,内讳灭,故书取,与鄟、邿同。昭八年搜于红,自根牟至于商衞,即所取根牟地。陈氏曰:取,言公取,不言公,非公命也。自宣而下,征伐在大夫矣。○刘氏曰:根牟附庸国也。左氏曰:言易也,非也。根牟虽小,不以兵革不能取也。不分别国邑取灭之名,而苟记其难易,岂春秋意哉?公羊曰:不系邾娄,讳亟也,妄甚矣】
八月滕子卒
【昭公也,子文公寿嗣髙氏曰:自隐七年书滕侯卒,至此始书滕子】
九月,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
译修筑平阳城的城墙。《左传》记载了这件事发生的时间。高氏说:“这是因为害怕晋国。鲁国正在举行重大的葬礼,又修筑平阳城,是加重了百姓的劳役。”庐陵李氏说:“修筑平阳城,三传都没有解释,难道不是因为黑壤已经归还给鲁国,鲁国仍然事奉齐国,所以修筑城邑来防备晋国吗?”家氏说:“《左传》说水星昏正,都是指周历的十月,也就是现在的八月,水星不应该在黄昏时正当中,所以说《左传》记载时间是不对的。”
楚国军队攻打陈国。《左传》记载:陈国与晋国讲和,楚国军队攻打陈国,取得盟约后返回。高氏说:陈国因为晋国、卫国侵犯它,又背弃楚国而跟随晋国,所以楚国认为这是讨伐的理由。然而晋国不能救援陈国,陈国于是又归附楚国。汪氏说:史书既记载了军队,又记载了攻打,是为了彰显蛮荆的强盛,而哀伤中原霸主的不振。象山陆氏说:前年晋国、卫国侵犯陈国,是因为陈国归附楚国的缘故,到这时楚国才开始攻打它,这说明楚国还没有完全在陈国得逞。楚子在陆浑之战中,在周朝疆界展示武力,询问九鼎的轻重。这一年,疆、舒、蓼三国到达滑汭,与吴国、越国结盟后返回。楚国的强盛到了极点,然而在陈国、郑国之间还没有完全得逞。在这个时候,如果中原的君臣都恐惧并自我整治,严明政令,怎么就不能遏制楚国的锋芒呢?
【辛定王酉七年】九年【晋成公七年卒,齐惠公九年,卫成公三十五年卒,蔡文公十二年,郑襄公五年,曹文公十八年,陈灵公十四年,齐桓公三十七年,宋文公十一年,秦桓公五年,楚庄王十四年】
春季,周历正月,鲁宣公前往齐国。孙氏说:鲁宣公有母亲的丧事,却远道去朝见强大的齐国,太缺乏哀痛之心了。
鲁宣公从齐国回国。
夏季,仲孙蔑前往周朝京城。《左传》记载:春季,周王派使者来鲁国征聘,夏季,孟献子出使周朝,周王认为他有礼,重重地赏赐他。
简单来说,连缀文辞,排比史事,是《春秋》的教化方式。孔氏说:“属,是聚合;比,是靠近。《春秋》聚合会盟朝聘的文辞是属辞,排比褒贬的事迹是比事。”在岁首的月份,鲁宣公去齐国朝见;夏季,派遣大夫出使周朝京城。这些都是可以通过排比史事来考察的,不需要贬斥断绝,其恶行自然显现。高氏说:传文说周王派使者征聘,相信这话,更加可见王室的衰微了。宣公在位九年,去周朝只去了一次聘问;而在齐国却去了两次朝见。经书对于去齐国,每次出行都必定给予深重的谴责。汪氏说:从四年到现在三次去齐国,都记载了回国。蜀地杜氏说:没有到应回国的时间就记载回国,是表示危险。象山陆氏说:宣公即位九年,两次去齐国朝见,却只派一次大夫去周室聘问。王道的踪迹已经熄灭,纲常伦理沦丧,颠倒错乱,却安然不以为异。《春秋》的写作,难道是不得已的吗?直书在简策上,排比着读,而没有恐惧之心的人,我不知道是谁了。下及战国时期,周朝衰微得很厉害了。齐威王去周朝朝见,天下人都认为他贤德。《史记》记载:烈王六年,齐威王来朝见。这时周室微弱,诸侯没有人朝见,而齐国独自朝见,天下因此更加认为威王贤德。何况春秋时期呢?而宣公却不能做到。所以聘问朝见的礼仪废弛,君臣的名分就丧失了;诸侯的行为恶劣,背叛侵凌的祸败就兴起了。这就是经书记载君主去齐国、臣子去周朝的意思,而特别记载“王正月”来表明这一点。汪氏说:此前五年去齐国,只记载“春”;此后十年去齐国,也只记载“春”;只有这一年去齐国记载了“王正月”。大概是为了彰显君主去邻国朝见,臣子去京城聘问,所重视的反而轻慢,所轻慢的反而重视。不知道大一统的意义,也就像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公在楚”,系于“春王正月”,上面记载天王去世,楚子去世,下面记载五月公从楚国回国,以此来彰显他不奔天王之丧,而亲近强大的夷狄,等到送葬后才回来,这对于大一统的意义怎么样呢?有人说僖公十年、十五年去齐国,襄公八年、二十一年去晋国,都记载了“春王正月”,难道有其他含义吗?唉,不是这样。僖公、襄公去齐国、晋国,而王室没有嘉好、丧葬之事,那么记载“王正月”就是常例。这与宣公去齐国、仲孙蔑去京城,天王去世而宣公在楚国的情况不同了。
齐侯攻打莱国。襄陵许氏说:赤狄屡次侵犯齐国,齐国不敢报复;莱国没有攻打齐国,而齐国却屡次攻打它,可以看出惠公畏强凌弱。庐陵李氏说:东莱有莱山,是从属于齐国的小国。齐国自从七年会合鲁国攻打它,今年又独自攻打它,最终在襄公六年灭掉了它。
秋季,夺取根牟。《左传》说是因为容易。《公羊传》说:根牟是什么?是邾娄的城邑。为什么不系属于邾娄?是为了避讳频繁。杜氏说:根牟,是东夷的国家。陈氏说:这一年夺取根牟,成公六年夺取鄟,襄公十三年夺取邿,都是微小的国家。汪氏说:根牟大概是小国,内部避讳灭亡,所以记载为“取”,与鄟、邿相同。昭公八年搜于红,从根牟到商卫,就是所夺取的根牟之地。陈氏说:“取”,是说公取,不说是公,不是公的命令。从宣公以下,征伐大权在大夫手中。刘氏说:根牟是附庸国。《左传》说:是因为容易,不对。根牟虽然小,不用兵革也不能夺取。不分别国邑取灭的名称,而苟且记录其难易,这难道是《春秋》的意思吗?《公羊传》说:不系属于邾娄,是为了避讳频繁,荒谬极了。
八月,滕子去世。是昭公,子文公寿继承。高氏说:自从隐公七年记载滕侯去世,到这里才开始记载滕子。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
伯防于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按左氏讨不睦也。陈侯不防,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乃还。则知经所书者,与晋罪陈之词也。防于扈,以待陈,而陈侯不防,然后林父以诸侯之师伐之也。则几于自反而有礼矣。不书诸侯之师,而曰林父帅师者,在防诸侯皆以师听命,而林父兼将之也。则其众辑矣。晋主夏盟,又尝救陈,所宜与也。而惟楚之即,夫岂义乎【汪氏曰:黒壤之防,讨鲁而宣公以赂免;扈之防,谋齐、陈而二国不防。葢晋成为弑君者所立,不能致讨;侵陈之役,奄然以元恶主兵,是以外不足以却荆楚,内不足以服诸侯。今此谋齐而簒立之,鲁宣独事齐而不防,无所忌惮。故成公世霸,仅能两防诸侯,卒无成功。春秋于荀林父之讨陈,书帅师、书伐,虽曰与晋,而不能庇陈,其失亦着矣。」「象山陆氏曰:晋自灵公不君之后,浸不竞于楚。楚之政令日修,兵力日强。然圣人之情,常拳拳有望于晋,非私之也。内外之辨,当如是也。前年陈受楚伐,势必向楚。扈之防,乃为陈也。陈不即晋,荀林父能并将诸侯之师以伐陈,春秋葢善之】
译在扈地设防。晋国的荀林父率领军队讨伐陈国。
根据《左传》记载,这是为了讨伐不和睦的国家。陈侯没有设防,荀林父便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陈国。晋侯去世,军队才返回。由此可知,经文中所记载的,是与晋国讨伐陈国的言辞相一致的。在扈地设防,是为了等待陈国(来会盟),而陈侯没有设防,然后荀林父才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他。这就近乎于自我反省而符合礼义了。经文不记载“诸侯的军队”,而说“林父率领军队”,是因为在扈地设防时,诸侯都率领军队听从命令,而荀林父兼任统帅。这就表明他的军队是团结一致的。晋国主持中原的盟会,又曾经救助过陈国,本应是陈国所应当亲附的。而陈国却只依附楚国,这难道合乎道义吗?
【汪氏说:在黒壤设防,是为了讨伐鲁国,而鲁宣公因为贿赂得以免罪;在扈地设防,是为了谋划对齐国、陈国用兵,而这两个国家都没有设防。大概因为晋成公是被弑君者拥立的,不能致讨;在侵陈的战役中,竟然由元恶(指弑君者)主持军事,因此对外不足以抵御荆楚,对内不足以使诸侯信服。如今这次谋划对齐国用兵,而篡位的鲁宣公独自侍奉齐国而不设防,无所忌惮。所以成公时代称霸,仅仅能够两次设防诸侯,最终没有成功。《春秋》对于荀林父讨伐陈国,记载“率领军队”、记载“讨伐”,虽然说是赞许晋国,但不能庇护陈国,其过失也是明显的了。】
【象山陆氏说:晋国自从灵公不像君主之后,逐渐在楚国面前失去竞争力。楚国的政令日益修明,兵力日益强大。然而圣人的心意,常常殷切地期望于晋国,这并不是偏私。内外之辨,应当是这样的。前年陈国遭受楚国讨伐,势必倾向楚国。扈地的设防,是为了陈国。陈国不亲附晋国,荀林父能够统率诸侯的军队讨伐陈国,《春秋》大概是赞许他的。】
辛酉晋侯黒臀卒于扈
【左传》防于扈,讨不睦也。陈侯不防,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于扈,乃还。「公羊传」:扈者何?晋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卒于防故地也。未出其地故不言防也。「谷梁传」:其地于外也,其日未逾境也。杜氏曰:扈,郑地,卒于境外故书地。范氏曰:诸侯卒于路寝则不地。汪氏曰:诸侯卒于师曰师,曹伯卢及负刍是也;卒于防曰防,▯伯成是也;于他国则如许男甯、蔡侯东国卒于楚,吴子遏卒于巢是也;于封内则如郑伯髠顽卒于鄵,宋公佐卒于曲棘是也。晋成公不言卒于防,葢防礼已毕,故不言防尔。刘氏曰:谷梁云「其日未逾境也」,非也。未逾境犹在国尔,何得书其地?然则扈者他国之地名,非晋地也】
冬十月癸酉衞侯郑卒
晋成公何以不葬?鲁不防也。衞成公何以不葬?亦鲁不防也。衞成事晋甚谨,而鲁宣公独深向齐。衞欲为晋致鲁,故谋黒壤之防,而特使孙良夫来盟,以定之也。及防于黒壤,而晋人止公赂,然后免。是以扈之防,皆前日诸侯,而鲁独不往。二国继以丧赴,亦皆不防。此所谓无其事而阙其文者也。或曰:二君皆有贬焉,故不书葬【何氏曰:晋成公不书葬,簒也。衞成公不书葬,杀公子服也】误矣。鲁人不防,亦无贬乎?书卒而以私怨废礼忘亲,其罪已见。《春秋》文简而直,视人若日月之无私照也。曲生意义,失之远矣【临川吴氏曰:《春秋》刑书也,事实辞文,善恶毕见。圣人何容心哉?葢浑浑如天道焉】
宋人围滕
【左传因其丧也】
围国非将卑师少所能办也。必动大众而使大夫为主帅,明矣。然而称人,是贬之也。滕既小国,又方有丧,所宜矜哀吊恤之不暇,而用兵革以围之。比事以观,知见贬之罪在不仁矣【蜀杜氏曰:诸侯擅兵围人之国,况又因其丧,故从书人之贬。家氏曰:滕子卒,曽未数月,宋乗其丧而围之。匪惟乗滕之丧,亦乗晋之丧。晋政不竞,诸侯擅相侵伐,贬宋亦以议晋也】
楚子伐郑晋郤缺帅师救郑
【自是晋楚交伐郑。《左传》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晋郤缺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栁棼。国人皆喜,唯子良忧曰:「是国之灾也,吾死无日矣】
楚兵加郑数矣,或称人,或称爵,何也?郑自晋成公初立,舍楚而从中国,正也。楚人为是兴师而加郑,不义矣。故宣公三年书人,书侵,罪之也。次年,郑公子归生弑其君,诸侯未有声罪致讨者,而楚师至焉,故特书爵与之也。然兴师动众,贼则不讨,惟服郑之为事,则非义举矣。故又次年,传称楚子伐郑,而经书人,再贬之也。至是称爵,岂与之乎?按《公羊》例,君将不言帅师,书其重者也。至此书爵,见其陵暴中华,以重兵临郑矣。何以知其非与之乎?曰下书晋郤缺帅师救郑,则知其非与之也【汪氏曰:凡书救,未有不善之也。救者善,则伐者之罪着矣】由此观《春秋》书法,皆欲治乱贼之党,谨内外之辨,以一字为褒贬,深切着明矣【汪氏曰:五年,晋荀林父救郑,经不书者,以是时郑方有弑君之乱,所当讨而不当救,故不书救。今此书郤缺之救,据明年传载郑讨归生之罪,斵其棺而逐其族,葢此时归生已毙矣,故书救以与晋也。象山陆氏曰:伐陈救郑,晋之诸臣犹未忘文公之霸业,《春秋》葢善之。○庐陵李氏曰:《春秋》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此胡氏正例,而陈氏立例以为救不书,必救而无功然后书。于此条曰:书救郑,何楚伯也?元年救陈,今年救郑,而辰陵之盟,序陈郑于楚子之下,遂以诸侯予楚矣。此虽与胡氏不合,然亦得《春秋》之微意】
陈杀其大夫泄冶
【左传》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祖服,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三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谷梁传》称:“国
译辛酉日,晋成公黑臀在扈地去世。
《左传》说:在扈地会盟,是为了讨伐不和睦的诸侯。陈侯没有与会,晋国的荀林父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陈国。晋侯在扈地去世,于是军队返回。《公羊传》说:扈是什么地方?是晋国的城邑。诸侯死在封地之内不记载地名,这里为什么记载地名?因为死在会盟之地,所以记载地名。没有离开那个地方,所以不说是会盟。《谷梁传》说:记载地名是因为在外地,记载日期是因为还没有越过国境。杜预说:扈是郑国的土地,死在境外所以记载地名。范宁说:诸侯死在路寝就不记载地名。汪克宽说:诸侯死在军中称为“师”,曹伯卢和负刍就是这样;死在会盟之地称为“防”,〇伯成就是这样;死在他国就像许男甯、蔡侯东国死在楚国,吴子遏死在巢国那样;死在封地之内就像郑伯髠顽死在鄵地,宋公佐死在曲棘那样。晋成公不说是死在会盟之地,大概是因为会盟的礼仪已经结束,所以不说是会盟罢了。刘敞说:《谷梁传》说“记载日期是因为还没有越过国境”,这是不对的。没有越过国境还像是在国内,怎么能记载地名?那么扈是他国的地名,不是晋国的土地。
冬十月癸酉日,卫成公郑去世。
晋成公为什么没有记载葬礼?因为鲁国没有与会。卫成公为什么没有记载葬礼?也是因为鲁国没有与会。卫成公侍奉晋国非常谨慎,而鲁宣公却深深倾向齐国。卫国想要为晋国招致鲁国,所以谋划黑壤的会盟,并且特意派遣孙良夫来结盟,以此确定此事。等到在黑壤会盟,晋国人扣留了鲁公的礼物,然后才免除他的罪责。因此在扈地的会盟,都是以前的诸侯,唯独鲁国没有前往。两国相继传来丧讯,也都因为没有与会而不记载葬礼。这就是所说的没有其事而缺略其文的情况。有人说:两位君主都有被贬斥的原因,所以不记载葬礼【何休说:晋成公不记载葬礼,是因为篡位。卫成公不记载葬礼,是因为杀了公子服】,这是错误的。鲁国没有与会,难道就没有被贬斥吗?记载去世却因私怨废除礼仪、忘记亲情,其罪过已经显现。《春秋》文辞简练而直白,看待人如同日月无私照耀一样。曲解生发意义,就偏离得太远了【临川吴氏说:《春秋》是刑书,事实与文辞,善恶完全显现。圣人哪里容得下私心呢?大概浑厚如同天道一样】。
宋国人包围滕国。
【《左传》说:趁着滕国有丧事。】
包围国家不是地位低微、兵力少所能办到的。必定是出动大众并且让大夫担任主帅,这是明显的。然而称“人”,这是贬斥他们。滕国既是小国,又正逢丧事,所应当的是怜悯哀悼、吊唁抚恤都来不及,却动用武力去包围它。比较事情来观察,知道被贬斥的罪过在于不仁【蜀杜氏说:诸侯擅自用兵包围别人的国家,何况又是趁着丧事,所以采用书“人”的贬斥。家氏说:滕子去世,还没有几个月,宋国趁着丧事包围它。不仅是趁着滕国的丧事,也是趁着晋国的丧事。晋国政令不兴盛,诸侯擅自互相侵伐,贬斥宋国也是为了议论晋国】。
楚子讨伐郑国,晋国的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从此晋国和楚国交替讨伐郑国。《左传》说:楚子因为厉地的战役,所以讨伐郑国。晋国的郤缺救援郑国,郑伯在柳棼打败楚军。国人都很高兴,只有子良担忧说:“这是国家的灾祸,我死期不远了。”】
楚军侵犯郑国多次,有时称“人”,有时称爵位,为什么呢?郑国自从晋成公刚即位,舍弃楚国而跟随中原国家,这是正确的。楚人因此兴师侵犯郑国,是不义的。所以宣公三年书“人”,书“侵”,是谴责他们。第二年,郑国公子归生杀了他的国君,诸侯没有声讨罪过、出兵讨伐的,而楚军到了,所以特别书爵位,是认可他们。然而兴师动众,贼人却不讨伐,只以让郑国臣服为事,那就不是义举了。所以又过了一年,传中说楚子讨伐郑国,而经文书“人”,是再次贬斥他们。到现在称爵位,难道是认可他们吗?按照《公羊传》的体例,国君将帅不称“帅师”,记载重要的部分。到这里书爵位,显示他凌暴中华,用重兵临逼郑国。怎么知道不是认可他们呢?回答说:下面记载晋国的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就知道不是认可他们了【汪克宽说:凡是书“救”,没有不认为是善的。救援是善,那么讨伐者的罪过就显著了】。由此观察《春秋》的书法,都是想要治理乱贼的党羽,谨慎内外之辨,用一个字作为褒贬,深切而明显【汪克宽说:五年,晋国的荀林父救援郑国,经书不记载,是因为这时郑国正有弑君的动乱,所应当的是讨伐而不应当救援,所以不书“救”。现在这本书郤缺的救援,根据明年传记载郑国讨伐归生的罪过,砍断他的棺材并驱逐他的家族,大概这时归生已经死了,所以书“救”以认可晋国。象山陆氏说:讨伐陈国救援郑国,晋国的诸臣还没有忘记文公的霸业,《春秋》大概是认为这是善的。○庐陵李氏说:《春秋》凡是书“救”的,没有不认为是善的,这是胡氏的正例,而陈氏立例认为救援不记载,必定是救援而没有功效然后才记载。在这条说:书“救郑”,是因为楚是霸主吗?元年救援陈国,今年救援郑国,而辰陵的盟会,把陈郑排在楚子之下,于是把诸侯给予楚国了。这虽然与胡氏不合,但也得到了《春秋》的微妙之意】。
陈国杀了他们的大夫泄冶。
【《左传》说: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和夏姬通奸,都穿着她的祖衣,在朝廷上嬉戏。泄冶劝谏说:“公卿宣扬淫乱,百姓没有效法的榜样。而且听到不好的命令,国君您还是接受吧。”灵公说:“我能改正。”灵公告诉那三个人,两个人请求杀泄冶,灵公不禁止,于是杀了泄冶。孔子说:“《诗经》说:‘百姓多邪僻,不要自己树立邪僻。’这说的是泄冶吧?”《谷梁传》说:“国
以杀其大夫,杀无罪也。”泄冶之无罪如何?陈灵公通于夏徴舒之家,公孙宁、仪行父亦通其家,或衣其衣,或衷其襦,以相戏于朝。泄冶闻之,入谏曰:“使国人闻之,则犹可;使仁人闻之,则不可。”君愧于泄冶,不能用其言而杀之】
译因为杀害他的大夫,是杀害无罪之人啊。”泄冶的无罪是怎样的呢?陈灵公与夏徵舒的母亲私通,公孙宁、仪行父也与其母私通,有时穿着她的外衣,有时穿着她的内衣,在朝廷上互相戏弄。泄冶听说后,进谏说:“让国人听到,尚且可以;让仁人听到,就不可以了。”陈灵公因泄冶的话感到羞愧,不采纳他的言论,反而杀了他。
称国以杀者,君与用事大臣同杀之也。称其大夫,则不失官守而杀之者,有专辄之罪矣。泄冶无罪而书名,何也?冶以谏杀身者也。杀谏臣者,必有亡国弑君之祸,故书其名为徴舒弑君,楚子灭陈之端,以垂后戒。此所谓义系于名而书其名者也。比干谏而死,子曰:「商有三仁焉【史记·宋世家:王子比干,纣亲戚也,见箕子谏而不听,曰:「君有过而不以死争,则百姓何辜?」乃直言谏纣,纣怒杀比干】泄冶谏而死,何独无褒词?夫语黙死生,当【去声】其可而止尔。泄冶之尽言无隐,不愧乎史鱼之直矣【论语: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家语》:史鱼骤谏灵公,进蘧伯玉,退弥子瑕,公不从,既死犹以尸谏】方诸比干,自靖自献于先王,则未同日而语也【茅堂胡氏曰:比干在纣之时,亲则王子,位则三公,故谏而不从,继之以死。泄冶于灵公,亲非贵戚之卿,而位不为上大夫也,直谏而死,伤于勇矣,故书名以示贬。《春秋》书「杀大夫」,不特罪诸侯之专杀,见杀者与有贬焉。君子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如宋子哀微见宋乱而去,圣人取其见几,所以书「字」,自非有拨乱之全才,安可蹈危乱之朝,轻生易死而不自爱乎?《家语》:子曰:「比干于纣,亲则诸父,官则少师,固必以死争之。」泄冶之于灵公,位在大夫,无骨肉之亲,懐宠不去,仕于乱朝,以区区之一身欲正一国之淫昏,可谓狷矣】冶虽效忠,其犹在宋子哀、鲁叔肸之后乎?故仕于昏乱之朝,若异姓者,如子哀洁身而去可也,其贵戚耶?不食其禄如叔肸善矣【杜氏曰:国无道,危行言孙。冶直谏于淫乱之朝以取死,故不为《春秋》所贵。陆氏曰:泄冶之死,《春秋》责其非辅弼之臣,居于淫乱之邦,不能去位而行强谏,乃是取死之道,故君子不贵也。称国以杀者,以直谏纵邪臣害之,累上之意可知矣。刘氏曰:泄冶信能谏其君,然而非大臣之操也。所谓大臣者,必洁其身于进退之始,不可入焉则已矣。今陈侯君臣之淫,非一嵗之积,泄冶犹安其朝,至不胜其欲而大乱,废男女之节,然后言之,则其从君于昏多矣。夫谓之从,则其臣也,居大臣之位而为具臣之操,谏而见杀,未为不幸也。且陈侯之淫,举国皆恶之,不独泄冶知之,然则非能知君淫之为贤,以能止君淫之为贤也;非能言国乱之为智,以能去国乱之为智也。张氏曰: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方灵公君臣驱驰株林之时,冶知其不可谏,洁身而去可也。至于亵慢朝廷,衷服而戏,则立于其朝者,虽欲黙而不可得矣,失于不能知几而早辨也。木讷赵氏曰:荐圭璧于泥涂,固已疏矣;触虎狼以取死,庸得为智乎?汪氏曰:泄冶之失,在于不能早谏以畜止其君之恶,然则捐生尽言,未可深责。苟皆为避祸之计,则忠言不入于耳,淫虐之君无所不至,其祸不可胜言矣。文定于徴舒弑君之传曰:忠莫显于身见杀,而其言验,其所以许冶者何如哉】
【壬定王戌八年】十年【晋景公孺元年,齐惠十卒,衞穆公速元年,蔡文十三,郑襄六,曹文十九,陈灵十五,弑▯桓三十八,宋文十二,秦桓六,楚庄十五】
春公如齐
【汪氏曰公至是四朝齐矣】
公至自齐
此亦如齐,亦致其至,而不书月。上九年,亦如齐,亦致其至,而书月者,为是年夏,使仲孙蔑如京师,故特于嵗首书王正月,以着宣公之罪。而君臣名分之际,谨严如此也。归田以为私惠,比于君臣名分之际,则大小不侔矣。
齐人归我济西田
【左传》:“齐侯以我服故,归济西之田。”《公羊传》:“齐已取之矣,其言‘我’何?言‘我’者,未絶于我也。曷为未絶于我?齐已言取之也。其实未之齐也。”《谷梁传》:“公娶齐,齐因以为兄弟,反之,不言来。公如齐受之也。”程子曰:“齐鲁修好,故归鲁田。田鲁有也,齐非义取之,故云‘归我’,不足为善也】
宣公于齐顺其所欲,既以女妻其臣,又以兵防伐莱之举,
译所谓“称国以杀”,是指国君与掌权的大臣共同杀害了某人。如果只称其大夫,则说明此人并未丧失官职职守而被杀,这是因为他有专断擅行的罪过。泄冶没有罪过却直书其名,是为什么呢?因为泄冶是因进谏而被杀身亡的。杀害进谏之臣的,必定会招致亡国弑君的祸患,所以记载他的名字,作为徵舒弑君、楚子灭陈的开端,以此垂示后世的警戒。这就是所谓的“义理系于名字而记载其名”。比干进谏而死,孔子说:“商朝有三位仁人。”【《史记·宋世家》记载:王子比干,是纣王的亲戚,见箕子进谏而不被听从,说:“君主有过错而不以死力争,那么百姓有什么罪过呢?”于是直言进谏纣王,纣王发怒杀了比干】泄冶进谏而死,为什么唯独没有褒扬的词句呢?言语沉默、生死抉择,应当合乎适宜就停止罢了。泄冶直言无隐,不愧于史鱼的刚直【《论语》记载:孔子说:“史鱼多么刚直啊!国家有道时像箭一样直,国家无道时也像箭一样直。”《家语》记载:史鱼屡次进谏卫灵公,推荐蘧伯玉,斥退弥子瑕,灵公不听从,史鱼死后仍用尸体进谏】。若与比干相比,比干自我省察、自我奉献于先王,则不可同日而语【茅堂胡氏说:比干在纣王之时,亲属上是王子,职位上是三公,所以进谏不被听从,接着以死相争。泄冶对于灵公,亲属上不是贵戚之卿,职位上也不是上大夫,直言进谏而死,过于勇猛了,所以记载他的名字以示贬斥。《春秋》记载“杀大夫”,不仅谴责诸侯的专杀,被杀者也受到贬斥。君子不进入危邦,不居住在乱邦,如宋子哀预见宋国将乱而离开,圣人赞许他能见微知著,所以书“字”,除非有拨乱反正的全才,怎么可以踏入危乱之朝,轻生易死而不爱惜自己呢?《家语》记载:孔子说:“比干对于纣王,亲属上是诸父,官职上是少师,本来必定要以死力争。”泄冶对于灵公,职位在大夫,没有骨肉之亲,受宠而不离去,在乱朝做官,想凭区区一人之身来匡正一国的淫乱昏聩,可以说是狷介了】。泄冶虽然效忠,难道还排在宋子哀、鲁叔肸之后吗?所以,在昏乱之朝做官,如果是异姓者,像子哀那样洁身自好而离去是可以的;如果是贵戚呢?不食其禄像叔肸那样就很好了【杜氏说:国家无道,行为要危厉,言语要谦逊。泄冶在淫乱之朝直言进谏以致取死,所以不被《春秋》所推崇。陆氏说:泄冶之死,《春秋》责备他不是辅弼之臣,身处淫乱之邦,不能离职而强行进谏,这是取死之道,所以君子不推崇他。称国以杀,是因为直谏纵容邪臣害他,连累君主的意思可以看出。刘氏说:泄冶确实能进谏他的君主,然而没有大臣的操守。所谓大臣,必定在进退之初就洁身自好,不可以进入就算了。现在陈侯君臣的淫乱,不是一年的积累,泄冶还安于朝廷,直到欲望无法控制而大乱,废弛男女之节,然后才进言,那么他跟随君主昏聩的时间已经很多了。既然称为跟随,那么他就是臣子,身处大臣之位却只有具臣的操守,进谏而被杀,也不算不幸。况且陈侯的淫乱,举国都厌恶,不只是泄冶知道,那么不是能知道君主淫乱就是贤德,而是能制止君主淫乱才是贤德;不是能说出国家混乱就是智慧,而是能离开国家混乱才是智慧。张氏说:君子见微知著而行动,不等到整天。当灵公君臣在株林驱驰之时,泄冶知道不可进谏,洁身自好而离去是可以的。至于亵慢朝廷,穿着内衣嬉戏,那么站在朝廷上的人,虽然想沉默也不可得,失于不能见微知著而早作分辨。木讷赵氏说:把圭璧推荐给泥涂,本来就已经疏远了;触犯虎狼以取死,怎么能算是智慧呢?汪氏说:泄冶的过失,在于不能早谏以蓄止君主的恶行,然而捐生尽言,不可深责。如果都成为避祸之计,那么忠言不入耳,淫虐之君无所不至,其祸不可胜言。文定在徵舒弑君的传中说:忠诚没有比自身被杀更明显的,而他的预言应验了,他赞许泄冶的程度如何呢】
【壬定王戌八年】十年【晋景公孺元年,齐惠公卒,卫穆公速元年,蔡文公十三年,郑襄公六年,曹文公十九年,陈灵公十五年,弑〇桓公三十八年,宋文公十二年,秦桓公六年,楚庄公十五年】
春天,鲁公前往齐国
【汪氏说:鲁公至此已经四次朝见齐国了】
鲁公从齐国回来
这也是前往齐国,也记载其归来,而不记载月份。上一年九年,也是前往齐国,也记载其归来,而记载了月份,是因为这一年夏天,派遣仲孙蔑前往京师,所以特别在岁首记载王正月,以彰显宣公的罪过。而君臣名分之际,谨严如此。把田地归还作为私惠,与君臣名分之际相比,则大小不相当了。
齐人归还我济西的田地
【《左传》:“齐侯因为我服从而归还济西的田地。”《公羊传》:“齐国已经夺取了,为什么说‘我’?说‘我’,是未断绝与我鲁国的关系。为什么未断绝与我鲁国的关系?齐国已经说夺取了。实际上并未归属齐国。”《谷梁传》:“鲁公娶齐女,齐国因此视为兄弟,归还田地,不说‘来’。鲁公前往齐国接受它。”程子说:“齐鲁修好,所以归还鲁国田地。田地是鲁国所有的,齐国不是义取,所以说‘归我’,不足以称为善举】
宣公对齐国顺从其所欲,既以女儿嫁给其臣,又以兵力防备伐莱之举,
又每嵗往朝于齐廷,虽诸侯事天子,无是也【汪氏曰:诸侯事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今宣公自四年至十年七年之间,五如齐,元年及十年皆一年三遣大夫如齐,过于事天子之礼矣】故惠公悦其能顺事已,而以所取济西田归之也,归讙及阐,直书曰归【赵氏曰:归者来致之辞】此独书我者,乃相亲爱惠遗之意,深着齐人助成弑逆之罪也【问传曰:其言我者,深着齐人助成弑逆之罪也,夫定乱臣之位而取其赂,以其服而复归之,固皆罪矣,然其归也不犹愈于取之乎,曷为于取不书我而书于归也,茅堂胡氏曰:天理至公无彼此,人欲私炽则有我矣,逆己则怒,顺之则喜,慢己则怒,下之则喜,鲁宣公之于齐惠葢能顺其所为而致恭以下之也,故惠公深喜之而以济西田归鲁,其称我者乃相亲爱惠遗之意,鲁人复得所赂则心益放,恶亦远矣,故以深着助成弑逆之罪,其取之也以贪人之货已,其归之也以悦人之事已,而皆不以道也,岂以归贤于取乎,永嘉吕氏曰:取不言我者,宣公以立之不正而欲赂齐以求防,故不言我以见内无惜之之意也,于其归也则公比年如齐,情好以笃,外有朝聘之礼,内有婚姻之故,鲁亦欲得而齐以归之,是以言我以见内有欲之之意也】或谓济西鲁之本封,故书我则误矣,以柔巽卑屈事人不以其道而得地,与悦人之柔巽卑屈事已不以其道而归其地,皆人欲之私而非义矣【髙氏曰:元年书齐人取济西田,葢鲁以济西之田赂齐而齐人取之也,至是而归者,公比年朝齐,齐侯感公朝事之勤,因以归之也,夫鲁之分地先君受之于天子,岂可失坠,又况负弑逆之罪赂以免讨乎,齐人取弑逆之赂以纵恶,故其取其归皆谨书之家氏曰:天道十年而一周,人事十年则一变。桓之簒隐,立十年而无讨。春秋于是嵗始书王,以正之。今宣之簒,亦至此十年,天王无讨,方伯不问。齐人忽以赂田来归,葢以十年之久,天理必复。齐人知罪之所在,而自举本田以复于鲁也。张氏曰:不言来者,请而得之也。讙阐归于取之年,故不言我。今归于十年之后,故书我也。特书曰我,则取之不以其道而归之,不以其正,一出于相与之私,为可见矣。汪氏曰:齐人归地者三,郓、讙、龟隂之田。孔子以礼化强暴,齐景心服而归之,书曰「来归」、「来」,归者美辞也。讙及阐以哀公悔过迁善,归邾子益于邾,故齐悼归其二邑,故书曰「归」,归者顺辞也。惟此济西之田,宣公逾礼以悦齐,齐惠喜于媚已,而归其田于鲁,一出于相与之私,故书「归我」。「我」者,私已之谓也。不惟异于圣人之行王道,其比哀公之改过,亦不可同日语矣。赵氏曰:按《公羊》云:已取之,又言未絶,何迂诞之甚?《谷梁》云:不言来,公如齐受之也。哀八年归讙及阐,岂是公受乎?但言「归我」,则知其来也,省文耳】
译又每年前往齐国朝廷朝见,即使是诸侯侍奉天子,也没有这样的礼节【汪氏说:诸侯侍奉天子,每年进行一次小聘,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聘,每五年进行一次朝见,如今宣公从四年到十年这七年之间,五次前往齐国,元年和十年都是一年三次派遣大夫前往齐国,超过了侍奉天子的礼节了】所以惠公喜欢他能够顺从侍奉自己,就把所夺取的济西田地归还给他,归还讙地和阐地,直接记载为“归”【赵氏说:“归”是对方送来的意思】这里唯独记载“我”,是表达相亲相爱、惠赐馈赠的意思,深刻地揭露齐人助成弑逆之罪【问传说:说“我”的原因,是深刻地揭露齐人助成弑逆之罪,确立乱臣的地位并收取他的贿赂,因为他臣服又归还给他,本来都是罪过,然而归还给他难道不比夺取他好吗,为什么在夺取时不记载“我”而在归还时记载“我”呢,茅堂胡氏说:天理至公没有彼此之分,人欲私心炽盛就有“我”了,违背自己就愤怒,顺从自己就欢喜,怠慢自己就愤怒,谦卑自己就欢喜,鲁宣公对于齐惠公大概能够顺从他的行为而恭敬谦卑地对待他,所以惠公非常高兴而把济西田地归还给鲁国,称“我”是相亲相爱、惠赐馈赠的意思,鲁国人再次得到贿赂则内心更加放纵,罪恶也就更远了,所以用“我”来深刻揭露助成弑逆之罪,夺取它是因为贪图别人的财物,归还它是因为喜欢别人侍奉自己,都不符合道义,难道归还比夺取好吗,永嘉吕氏说:夺取时不记载“我”,是因为宣公因为即位不正而想贿赂齐国以求自保,所以不记载“我”以显示内心没有吝惜的意思,在归还时则宣公每年前往齐国,情谊更加深厚,外有朝聘的礼节,内有婚姻的缘故,鲁国也想得到而齐国归还给他,所以记载“我”以显示内心有想要的意图】有人说济西是鲁国的本来封地,所以记载“我”就错了,以柔顺卑屈的态度侍奉别人不符合道义而得到土地,与喜欢别人以柔顺卑屈的态度侍奉自己不符合道义而归还土地,都是人欲的私心而不是正义【髙氏说:元年记载齐人夺取济西田地,大概是鲁国用济西田地贿赂齐国而齐人夺取了它,到现在归还,是因为宣公每年朝见齐国,齐侯感激宣公朝见侍奉的勤勉,因此归还给他,鲁国的分封土地是先君从天子那里接受的,怎么可以丢失,何况背负弑逆之罪贿赂以求免遭讨伐呢,齐人夺取弑逆的贿赂以纵容罪恶,所以它的夺取和归还都谨慎地记载,家氏说:天道十年为一个周期,人事十年就会发生变化。桓公篡位隐公,十年没有讨伐。《春秋》在这一年才开始记载“王”,以纠正它。如今宣公篡位,也到了这十年,天王没有讨伐,方伯不过问。齐人忽然把贿赂的田地归还,大概是因为十年之久,天理必然恢复。齐人知道罪过所在,而主动把原来的田地归还给鲁国。张氏说:不记载“来”,是因为请求而得到的。讙阐在夺取的那年归还,所以不记载“我”。现在在十年之后归还,所以记载“我”。特别记载为“我”,那么夺取它不符合道义而归还它不符合正道,都出于相互之间的私情,就可以看出来了。汪氏说:齐人归还土地有三次,郓、讙、龟阴之田。孔子用礼教化强暴,齐景公内心信服而归还它,记载为“来归”,“来”、“归”是赞美的言辞。讙及阐因为哀公悔过迁善,归还邾子益于邾,所以齐悼公归还这两个城邑,所以记载为“归”,“归”是顺应的言辞。只有这济西之田,宣公超越礼节以取悦齐国,齐惠公喜欢他谄媚自己,而把田地归还给鲁国,完全出于相互之间的私情,所以记载“归我”。“我”,是自私的意思。不仅不同于圣人实行王道,即使与哀公的改过自新,也不可同日而语了。赵氏说:按照《公羊传》说:已经夺取了,又说没有断绝,多么迂腐荒诞?《谷梁传》说:不记载“来”,是因为宣公前往齐国接受的。哀公八年归还讙及阐,难道是宣公接受的吗?只要说“归我”,就知道是送来的,省略文字罢了】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何氏曰:与八年食既,应同事重,故累食】
己巳齐侯元卒
齐崔氏出奔卫
【左传》夏,齐惠公卒。崔杼有宠于惠公,髙国畏其偪也。公卒而逐之,奔衞。书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凡诸侯之大夫违,告于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所有玉帛之使者,则告,不然则否。《公羊传》:“崔氏者,何?齐大夫也。其称崔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谷梁传》:“氏者,举族而出之之辞也】
按左氏,崔杼有宠于惠公,髙国畏其逼也,公卒而逐之,奔衞,书曰“崔氏以族奔也【范氏曰:崔杼以世卿专权,齐人恶其族,令出奔,既不欲其身,反又不欲立其宗后,故逐其族,若举族尽去之尔】许翰以谓崔杼出而能反,反而能弑者,以其宗强于此,举氏辨之早也,其説得矣【张氏曰:特书其氏,见崔杼之宗强于齐,故势足以逼髙国,今日虽逐之,而尚能复归于齐,如崔成之徒,后日卒自遗灭宗之祸,岂非族大势张,而不知制节谨度,卒至凶于家,祸于国也欤?家氏曰:是嵗至杼弑君,葢五六十年,使杼得年七十,此时方在弱冠,不应权势已盛,为人所畏,疑非杼之身,或其父,但不可考尔】所谓讥世卿者,非公羊本防,葢门弟子因尹氏、武氏称世卿而附益之于此尔。经有事同而词异,亦有事异而词同,一视之则泥【去声】而不通矣【孙氏曰:东迁之后,天子诸侯之大夫皆世书,尹氏讥天子大夫,书崔氏讥诸侯大夫,髙邮孙氏曰:自隐至昭二百年,而尹氏世执周政,故卒有子朝之难,而专废立之权;自宣至襄五十余年,崔氏世为齐大夫,故卒有弑君之祸也。春秋之时,尊莫如周,强莫如齐,而世卿之祸如此,尹氏、崔氏,圣人择其至强而为害之深者以为戒也。汪氏曰:崔杼之奔,葢为陈文子之出,不久而复反也。文定从谷梁,谓举族而出之,然杼之宗族强盛,所以出而能反,反而能弑者,由其世为大夫,故致是耳。僖二十八年传纪崔夫防战城濮,则世袭大夫可知矣。且崔氏乃丁公之子孙,殆今五百年,苟非世大夫,曷能长有后于齐国乎?○刘氏曰:左氏云“书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非也。齐虽告以族,春秋固当正之。若曰崔杼无罪,则栾盈亦无罪,何以不曰“栾氏出奔”耶】
公如齐
【左传》公如齐,奔丧。杜氏曰:「公亲奔丧,非礼也。公出,朝防,奔丧防葬,皆书如,不言其事,史之常也】
五月公至自齐
【公如齐止此】
文约而事详者经也。春如齐,朝惠公;夏如齐,奔其丧。若是虽不致可也,而皆致者甚之也【汪氏曰:礼诸侯卒,有服者奔丧,无服者防葬。公之于齐,非有服也,而亲奔其丧,谄谀甚矣。以谄事齐,不问礼之当否,有取危之道,故春夏两如皆志之】天王之丧不奔,欲行郊礼而汲汲于奔齐惠公之丧;天王之葬不防,使微者往,而公孙归父防齐惠公之葬。其不顾君臣上下尊卑之等,所谓肄人欲灭天理而无忌惮者也。词繁而不杀,圣人之情见矣【薛氏曰:行不以礼而源源不已,何公之不惮烦也?家氏曰:天王之丧,鲁不奔不赙,今也懐辅簒之私恩,如齐奔丧,事之悖也。春而书公如齐,公至自齐,曽未数月,又书公如齐,公至自齐,备书所以贬之也。汪氏曰:鲁君亲往奔丧送葬者三,《春秋》于此年书齐侯元卒,公如齐,公至自齐;于成十年书晋侯儒卒,公如晋,明年三月公至自晋;襄二十八年书公如楚,楚子昭卒,明年正月公在楚,五月公至自楚。虽不言奔丧送葬,而其实了然矣。《春秋》厯十有二王,惟叔孙得臣、叔鞅送襄景之葬,公孙敖奔襄王丧而不至,鲁之不知所尊,至于此极,他何望焉?驯至昭公之吊少姜,至河乃复,以国君之重奔嬖妾之丧,却而不纳,益可伤矣】
癸巳陈夏徴舒弑其君平国
【左传》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徴舒似女。」对曰:「亦似君。
译夏季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
【何氏说:这与八年日全食,应当是同一种情况重复出现,所以连续记载日食】
己巳日,齐侯元去世。
齐国崔氏出逃投奔卫国。
【《左传》说:夏季,齐惠公去世。崔杼受到惠公的宠信,高氏和国氏畏惧他的威逼。惠公去世后,他们驱逐了崔杼,崔杼投奔卫国。史书说:“崔氏没有罪过。”并且以家族名义告知,而不以个人名字告知。凡是诸侯的大夫违抗命令,告知其他诸侯说:“某氏的守臣某,未能守护好宗庙,冒昧告知。”如果有携带玉帛的使者,就告知,否则就不告知。《公羊传》说:“崔氏,是什么人?是齐国的大夫。为什么称崔氏?是为了贬低。为什么要贬低?讥讽世卿制度。世卿制度不符合礼制。”《谷梁传》说:“称氏,是举族驱逐的措辞。”】
按照《左传》的说法,崔杼受到惠公宠信,高氏和国氏畏惧他的威逼,惠公去世后驱逐了他,他投奔卫国,史书说“崔氏以家族逃亡”【范氏说:崔杼凭借世卿身份专权,齐国人厌恶他的家族,命令他出逃,既然不想让他活着,反而又不想立他的宗族后代,所以驱逐他的家族,就像把整个家族都赶走一样】。许翰认为崔杼出逃后能够返回,返回后能够弑君,是因为他的宗族势力强大,所以史书早早就用“氏”来加以辨别,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张氏说:特别记载他的氏,表明崔杼的宗族在齐国势力强大,所以权势足以逼迫高氏和国氏,今天虽然驱逐了他,但他还能再次回到齐国,像崔成这类人,最终招致灭宗的祸患,难道不是家族势力庞大,却不知道节制谨慎,最终导致家庭凶险、国家祸患吗?家氏说:这一年到崔杼弑君,大概有五六十年的时间,如果崔杼活到七十岁,此时他才二十岁左右,不应该权势已经兴盛,被人畏惧,怀疑不是崔杼本人,可能是他的父亲,但无法考证】。所谓讥讽世卿,并不是《公羊传》的本意,大概是门人弟子因为尹氏、武氏被称为世卿而附会添加在这里的。经文中有时事情相同而用词不同,有时事情不同而用词相同,一概而论就会拘泥而不通【孙氏说:东迁之后,天子和大夫都世代记载,尹氏讥讽天子的大夫,记载崔氏讥讽诸侯的大夫,高邮孙氏说:从隐公到昭公二百年间,尹氏世代执掌周朝政权,所以最终发生子朝的动乱,而专断废立之权;从宣公到襄公五十多年间,崔氏世代担任齐国大夫,所以最终发生弑君的祸患。春秋时期,尊贵没有比周朝更甚,强大没有比齐国更甚,而世卿的祸患如此严重,尹氏、崔氏,圣人选择其中势力最强、危害最深的人作为警戒。汪氏说:崔杼的出逃,大概是为了陈文子的出逃,不久就返回了。文定遵循《谷梁传》,说举族驱逐,然而崔杼的宗族强盛,所以出逃后能返回,返回后能弑君,是因为他世代担任大夫,所以导致这样。僖公二十八年传记载崔杼在城濮之战,可知是世袭大夫。而且崔氏是丁公的子孙,大概已有五百年,如果不是世袭大夫,怎么能长久在齐国有后代呢?○刘氏说:《左传》说“史书说崔氏”,没有罪过,并且以家族名义告知而不以名字告知,这是不对的。齐国虽然以家族名义告知,但《春秋》本来应当纠正。如果说崔杼没有罪过,那么栾盈也没有罪过,为什么不记载“栾氏出逃”呢】
鲁君前往齐国。
【《左传》说:鲁君前往齐国,奔丧。杜氏说:“鲁君亲自奔丧,不符合礼制。鲁君外出,朝见、会盟、奔丧、参加葬礼,都记载为‘如’,不说明具体事情,这是史官的惯例。”】
五月,鲁君从齐国返回。
【鲁君前往齐国的事到此为止】
文辞简练而事情详尽的是经书。春季前往齐国,朝见惠公;夏季前往齐国,奔其丧。像这样即使不记载返回也可以,但都记载返回,是表示厌恶【汪氏说:礼制规定诸侯去世,有服丧关系的人奔丧,没有服丧关系的人参加葬礼。鲁君对于齐国,没有服丧关系,却亲自奔丧,谄媚太过分了。为了谄媚侍奉齐国,不问礼制是否恰当,有招致危险的做法,所以春夏两次前往都记载】。天王的丧事不去奔丧,想要举行郊祀礼却急于奔齐惠公的丧;天王的葬礼不参加,派地位低微的人前往,而公孙归父参加齐惠公的葬礼。他不顾君臣上下尊卑的等级,所谓放纵私欲灭绝天理而毫无顾忌。文辞繁复而不删减,圣人的情感显现出来了【薛氏说:行事不符合礼制却源源不断,鲁君为什么不嫌麻烦呢?家氏说:天王的丧事,鲁国不奔丧不赠送财物,现在怀着辅佐篡位的私恩,前往齐国奔丧,事情太悖逆了。春季记载鲁君前往齐国,鲁君从齐国返回,没过几个月,又记载鲁君前往齐国,鲁君从齐国返回,详细记载是为了贬低他。汪氏说:鲁君亲自前往奔丧送葬的有三次,《春秋》在这年记载齐侯元去世,鲁君前往齐国,鲁君从齐国返回;在成公十年记载晋侯儒去世,鲁君前往晋国,第二年三月鲁君从晋国返回;襄公二十八年记载鲁君前往楚国,楚子昭去世,第二年正月鲁君在楚国,五月鲁君从楚国返回。虽然没有说奔丧送葬,但实际情况很清楚了。《春秋》历经十二位天子,只有叔孙得臣、叔鞅送葬襄公、景公,公孙敖奔襄王丧事而没有到达,鲁国不知道尊重什么,到了这种地步,其他还有什么指望呢?逐渐发展到昭公吊唁少姜,到了黄河才返回,以国君的身份奔嬖妾的丧,被拒绝而不接纳,更加令人悲伤】
癸巳日,陈国夏徵舒弑杀其君平国。
【《左传》说: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在夏氏家饮酒。灵公对行父说:“徵舒像你的儿子。”回答说:“也像您。”
陈灵公之无道也,而称大夫之名氏以弑,何也?祸莫大于拒谏,而杀直臣;忠莫显于身见杀而其言騐。泄冶所为不惮斧钺,尽言于其君者,正谓灵公君臣通于夏徴舒之家,恐其及祸,不忍坐观,故昧死言之。灵公不能纳,又从而杀之,卒以见弑而亡其国。此万世之大戒也。特书徴舒之名氏,以见泄冶忠言之騐,灵公见弑之由,使有国者必以远色修身,包容狂直,开纳谏诤为心也【家氏曰:君无道称国以弑,陈灵朋淫杀谏而弑者,以氏名书,葢不着徴舒氏名,无以见祸乱之所从生,讨徴舒亦所以治平国也】以为罪不及民,故称大夫以弑者,非经意矣【张氏曰:古人以礼为防闲,而人君之尊,有妃偶嫔御之侍,有居处出入之奉,有亷耻羞恶之限,所以养其尊贵者至矣,何至驱驰于株林以为乐哉?泄冶之谏,夏南之诗,皆以其舍人道而躬为禽兽之行也。考之外传,前年单子如楚,过陈时,泄冶未死也。单子归而告王以陈侯帅其卿佐南冠以淫于夏氏,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已见之于三年之前矣,能无及乎?观春秋所书弑君,如陈平国,齐光,蔡固,以千乗之主而自侪于闾巷小人所不为者,心术之惑,可不戒哉?髙氏曰:灵公弑而子午嗣,是为成公。成公不讨弑君父之贼,则知灵之恶播于国人,而徴舒之罪,国人所不憝也。汪氏曰:礼称诸侯非问疾吊丧而入诸臣之家,是谓君臣为谑。注者谓陈灵公数如夏氏以取弑焉。夫人君之举动尚谨于嫌疑之际而不可轻也,况可紊男女之别,恣鸟兽之行,其不为朱温之万段者,几希矣】
六月宋师伐滕
【左传》滕人恃晋而不事宋,六月,宋师伐滕】
前围滕,称人刺伐丧也。此伐滕称师,讥用众也。宋,大国,爵上公,霸王之余业,力非不足也。今邻有弑逆,不能声罪致讨【张氏曰:宋鲍以簒弑得国,视陈郑逆乱,恬不为怪】乃用大众以伐所当矜恤之小邦。且滕不事已,无乃已徳犹有所阙,而滕何尤焉?故特称师以着其罪,而汲汲于诛乱臣讨贼子之意见矣【家氏曰:宋鲍间晋之多故,而用师于滕,围之未服,又从而伐之,未必无宋襄执婴齐之心。襄且不能有成,而况于鲍乎?《春秋》书之所以贬之也。象山陆氏曰:宋,大国也;滕,小国也。滕安能害宋?宋之伐滕,陵蔑小弱,以逞所欲尔。左氏谓滕人恃晋而不事宋,然晋之伯业方不竞,滕固微国,何恃之有?或者事晋之故,而有阙于宋欤?宋亦何义而责滕之事?已大当字小恤,其不及焉可也。去年因其丧而围之,今年又兴师而伐之,其为陵蔑小弱,以逞所欲,明矣。陈恒弑其君,孔子朝鲁侯而请讨之。前月陈方以弑君告宋,为邻邦,不知此何时耶?而牟牟焉兴师伐滕,以逞所欲,尚得为有人心者乎?庐陵李氏曰:滕自宋人执婴齐之后,滕遂为宋私属。故宋之盟叔孙豹曰:滕,宋私也。成周之灭仲几曰:滕,宋役也。小国之偪于强暴,非一日矣】
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
归父,仲遂之子,贵而有宠。宣公深徳齐侯之能定其位,而又以济西田归之也,故生则倾身以事之而不辞于屈辱,没则亲往奔丧,而使贵卿防其葬,亦不顾天王之礼,阙然莫之供也。比事考辞,义自见矣【汪氏曰:春秋以卿防葬,惟襄王、景王、晋之襄平、昭公,此年齐惠、及宋平、滕成入见而已。天子之丧动天下,属诸侯遣卿送葬,夫亦亡于礼者之礼耳。晋之诸君犹曰霸国也,齐惠之葬乃宣公所以报私恩,而宋平则意如所以厚私姻也。若滕,则其君屡防葬于鲁矣。当时诸侯慢于至尊而谨于强大,莫不皆然。灵王之丧,郑简公在楚,印段实往,王吏不讨,子太叔反以为口实,积习所致,可胜叹哉】
晋人宋人衞人曹人伐郑
【左传·郑及楚平诸侯之师伐郑取成而还】
按左氏,郑及楚平,诸侯伐郑,取成而还【襄陵许氏曰:自晋灵以来,成、景相继力争陈、郑,而无以服楚】其称人,贬也。郑居大国之间,从于强令,岂其罪乎?不能以徳镇抚,而用力争之,是谓五十步笑百步,庸何愈
译陈灵公无道,经文却称大夫的名氏来记载弑君之事,这是为什么呢?祸患没有比拒绝劝谏、杀害忠直之臣更大的了;忠诚没有比自身被杀而其预言应验更显著的。泄冶之所以不畏惧斧钺之刑,向君主直言进谏,正是因为灵公与臣下在夏徵舒家中淫乱,担心这会招致祸患,不忍心坐视不管,所以冒着死罪进言。灵公不能采纳,反而杀害了他,最终导致自己被弑而国家灭亡。这是万世的重大警戒。特别记载夏徵舒的名氏,是为了显示泄冶忠言的应验,以及灵公被弑的原因,让拥有国家的人务必以远离女色、修养身心,包容狂直之人,虚心接受谏诤为心。家氏说:君主无道,称国名来记载弑君;陈灵公淫乱杀害谏臣而被弑,用名氏记载,大概是不记载夏徵舒的名氏,就无法显示祸乱产生的根源,讨伐夏徵舒也是治理平定国家的方法。认为罪责不及百姓,所以称大夫来记载弑君,这不是经文的真意。张氏说:古人以礼制作为防范,而君主的尊贵,有妃嫔侍奉,有起居出入的服侍,有廉耻羞恶的限制,用来培养其尊贵的方式已经极尽周全了,怎么会驱驰到株林去取乐呢?泄冶的劝谏,夏南的诗篇,都是因为君主舍弃人道而亲身做禽兽的行为。考察外传,前年单子出使楚国,经过陈国时,泄冶还没有死。单子回国后告诉楚王,陈侯率领卿佐戴着南冠在夏氏家中淫乱,陈侯如果不犯大错,国家必定灭亡,这在三年之前就已经显现了,怎么能不波及呢?观察《春秋》所记载的弑君事件,如陈平国、齐光、蔡固,以千乘之国的君主而自比于里巷小人都不做的事,心术的迷惑,能不警戒吗?高氏说:灵公被弑后,子午继位,这就是成公。成公不讨伐弑杀君父的贼人,就知道灵公的恶行已传播于国人之中,而夏徵舒的罪过,国人并不痛恨。汪氏说:礼制称诸侯如果不是问疾吊丧而进入臣下的家,这就叫君臣戏谑。注者说陈灵公多次到夏氏家而招致被弑。人君的举动尚且在嫌疑之际要谨慎而不能轻率,何况可以紊乱男女之别,放纵鸟兽之行,他不成为朱温那样被万段肢解的人,也很少了。
六月,宋国军队讨伐滕国。
《左传》说:滕国人倚仗晋国而不事奉宋国,六月,宋国军队讨伐滕国。
先前围困滕国,称“人”是讥讽在丧期讨伐。这次讨伐滕国称“师”,是讥讽动用大量军队。宋国是大国,爵位为上公,有霸业的余绪,力量并非不足。现在邻国有弑逆之罪,不能声讨罪状去征讨,反而动用大军去讨伐应当怜悯体恤的小国。况且滕国不事奉宋国,难道不是宋国自己的德行还有欠缺,而滕国有什么过错呢?所以特别称“师”来彰显其罪过,而急于诛杀乱臣贼子的意图就显露出来了。家氏说:宋鲍趁着晋国多事,而对滕国用兵,围困后不服,又进而讨伐,未必没有宋襄公拘执婴齐的心思。宋襄公尚且不能有所成就,何况宋鲍呢?《春秋》记载这些就是为了贬斥他。象山陆氏说:宋国是大国;滕国是小国。滕国怎么能危害宋国?宋国讨伐滕国,是欺凌蔑视弱小,以逞私欲罢了。左氏说滕国人倚仗晋国而不事奉宋国,然而晋国的霸业正不兴盛,滕国本来就是微弱的小国,有什么可倚仗的呢?或许是因为事奉晋国的缘故,而对宋国有欠缺吧?宋国又有什么理由去责备滕国的事奉呢?大国应当爱护小国,体恤小国,做不到这一点是可以的。去年趁着滕国丧期而围困它,今年又兴师讨伐它,其欺凌蔑视弱小,以逞私欲,是很明显的。陈恒弑杀其君,孔子朝见鲁侯而请求讨伐他。前月陈国刚以弑君之事告知宋国,作为邻邦,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吗?却匆匆忙忙兴师讨伐滕国,以逞私欲,还能算是有人心的人吗?庐陵李氏说:滕国自从宋人拘执婴齐之后,滕国就成为宋国的私属。所以宋国的盟主叔孙豹说:滕国,是宋国的私属。成周灭仲几时说:滕国,是宋国的役属。小国被强暴逼迫,不是一天两天了。
公孙归父到齐国参加齐惠公的葬礼。
归父是仲遂的儿子,显贵而受宠。宣公深深感激齐侯能安定他的君位,又把济西的土地归还给他,所以齐侯生前就倾尽身心去事奉他而不辞屈辱,齐侯死后就亲自前往奔丧,并派贵卿去监护葬礼,也不顾天王的礼制,空缺而没有供给。通过比较事件考察辞句,意义自然显现了。汪氏说:《春秋》记载卿去监护葬礼,只有襄王、景王、晋国的襄公、平公、昭公,这一年齐惠公,以及宋平公、滕成公出现而已。天子的丧事震动天下,属于诸侯派遣卿去送葬,这也是亡于礼制者的礼制罢了。晋国的各位君主尚且说是霸国,齐惠公的葬礼是宣公用来报答私恩,而宋平公则是意如用来厚待私姻。至于滕国,则是其君主屡次去监护鲁国的葬礼了。当时诸侯怠慢至尊而谨慎对待强大,没有不是这样的。灵王的丧事,郑简公在楚国,印段实际前往,天子的官吏不讨伐,子太叔反而以此为口实,积习所致,可叹啊。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讨伐郑国。
《左传》说:郑国与楚国讲和,诸侯的军队讨伐郑国,取得和解而返回。
按照《左传》,郑国与楚国讲和,诸侯讨伐郑国,取得和解而返回。襄陵许氏说:自从晋灵公以来,成公、景公相继争夺陈、郑,而无法使楚国屈服。这里称“人”,是贬斥。郑国处于大国之间,顺从强者的命令,难道是它的罪过吗?不能用德行去镇抚,而用武力去争夺,这就是五十步笑百步,有什么好处呢?
于楚?自是责楚益轻,罪在晋矣【张氏曰:舍乱臣贼子之大恶,而轻动干戈,以讨迫于强令、无所适从之小国。】【家氏曰:人四国,所以人晋也。夫躬天下之难,而后可以责人之从己;未闻躬天下之易,而责人以强从也。】桓、文所以得诸侯,以其内奬王室,外攘荆楚,救灾恤患,汲汲焉躬天下之难,诸侯有所恃,外夷有所畏,是以得成霸业。自晋襄没,灵、成、景皆不克负荷,而楚庄日以盛强,北向而争诸侯,侵陈、侵郑,观兵周疆,将逞其所大欲。晋人谨出偏师,畏缩不敢犯荆楚之锋,惟伺其去,释憾于小国。今又讨郑,纵能服之,岂保楚之不再出乎?夫翦簒锄凶,霸政之最先。自赵盾为政,宋、齐、鲁皆弑其君,盾内有所慊,置而不问。今郤缺为政,又不能治侯国之贼其君者,乃率三国争郑,而以讨逆遗楚,遂使夷国挟仗义之名,以风示天下。晋霸自是愈衰矣。【象山陆氏曰:左氏谓郑及楚平,诸侯伐郑,取成而还。诸侯伐郑而称人,贬也。晋、楚争郑为日久矣。《春秋》常欲晋之得郑,而不欲楚之得郑,与郑之从晋而不与郑之从楚,是贵晋而贱楚也。晋之所以可贵者,以其为中国也;中国之所以可贵者,以其有礼义也。郑介居二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亦其势然也。今晋不能芘郑,致其从楚;陈又有弑君之贼,晋不能告之天王,声罪致讨,而乃汲汲于争郑,是所谓礼义者灭矣。其罪可胜诛哉?书「人」以贬,圣人于是絶晋望矣】
译对于楚国呢?从此以后,对楚国的责难反而减轻了,罪过在于晋国了。【张氏说:舍弃乱臣贼子的大恶,却轻易动用武力,去讨伐那些迫于强国命令、无所适从的小国。】【家氏说:称“人”于四国,是为了贬斥晋国。亲身承担天下的艰难,然后才可以要求别人顺从自己;没听说过自己只承担天下的安逸,却强迫别人顺从的。】
齐桓公、晋文公之所以能统领诸侯,是因为他们对内尊崇王室,对外抵御荆楚,救济灾祸、体恤患难,急切地亲身承担天下的艰难,诸侯有所依靠,外族有所畏惧,因此能够成就霸业。自从晋襄公去世,晋灵公、晋成公、晋景公都不能承担重任,而楚庄王日益强盛,向北争夺诸侯,侵犯陈国、侵犯郑国,在周王室边境展示武力,想要实现他最大的欲望。晋国人谨慎地派出偏师,畏缩不敢触犯荆楚的锋芒,只是等待楚军离去,就在小国身上发泄怨恨。现在又讨伐郑国,即使能使其屈服,难道能保证楚国不再出兵吗?铲除篡位者、锄灭凶恶之人,是霸政最先要做的事。自从赵盾执政,宋、齐、鲁都发生了弑君之事,赵盾内心有所愧疚,置之不问。现在郤缺执政,又不能惩治侯国中弑君作乱的贼人,却率领三国争夺郑国,而把讨伐叛逆的责任留给楚国,于是使得夷狄国家借仗义之名,向天下示好。晋国的霸业从此更加衰落了。【象山陆氏说:《左传》认为郑国与楚国讲和,诸侯讨伐郑国,取得盟约后返回。诸侯讨伐郑国而称“人”,是表示贬斥。晋、楚争夺郑国已经很久了。《春秋》常常希望晋国得到郑国,而不希望楚国得到郑国,赞同郑国跟随晋国而不赞同郑国跟随楚国,这是看重晋国而轻视楚国。晋国之所以值得看重,是因为它是中原国家;中原国家之所以值得看重,是因为它有礼义。郑国夹在两个大国之间,顺从强者的命令,也是形势使然。现在晋国不能庇护郑国,导致郑国跟随楚国;陈国又有弑君的贼人,晋国不能向周天子报告,声讨罪行进行征伐,却急切地争夺郑国,这就是所说的礼义灭绝了。它的罪过难道可以尽数诛杀吗?记载“人”字以示贬斥,圣人从此断绝了对晋国的期望。】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王聘止此。左传:刘康公来报聘。公羊传:王季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王季子,何?贵也。其贵奈何?母弟也。谷梁传:其曰王季王子也,其曰子,尊之也。聘问也】
公羊传》曰:王季子者,王之母弟也【杜氏曰:字季子,即康公,其后食采于刘】王有时聘,以结诸侯之好礼也。宣公享国至是,十年不朝于周,而比年朝齐,不奔王丧,而奔齐侯丧,不遣贵卿防匡王葬,而使归父防齐侯之葬。纵未举法,勿聘焉,犹可也。而使王季子来,王灵益不震矣。自是王聘,春秋亦不书矣【襄陵许氏曰:自是王灵益亡,王聘益轻,春秋不复録矣。陈氏曰:自顷王而下,王室无聘鲁者,于是再聘而王季子实来,则已尊矣。汪氏曰:宣公简慢于王,知有齐而不知有周,所以君臣朝夕奔走于临淄之境者,其心必曰:济西之田未复,不可不曲意事之,而不思鲁封七百里之地,秋毫皆君赐也,而拔本塞源,其罪应诛。定王始则徴聘于鲁,中则厚贿于仲孙,终则命贵弟报聘,是犹为人父而不责子之狠傲,乃三揖于定省之常礼,而徳色于借耰之微恩也。宣公既不知所当尊,而王亦不能自尊矣。故来求之书止于文公来聘之书,止于宣公锡命之书,止于成公,非削之而不纪,葢王命不足为轻重,而王亦不复遣使于诸侯耳。寥寥百有余年,而石尚以归脤録,自是天王之名号不见于经矣】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左传》师伐邾,取绎。杜氏曰:「绎,邾邑。鲁国邹县北有绎山。」张氏曰:「《诗》保有鳬绎,邾文公卜迁于绎,皆此山之地,为邾、鲁二国之境】
用贵卿为主将,举大众出征伐,不施于乱臣贼子,奉天讨罪,而陵弱侵小,近在邦域之中,附庸之国,是为盗也。当此时,陈有弑君之乱,既来赴告,藏在诸侯之策矣。曾不是图,而有事于邾,不亦傎【音颠】乎?故四国伐郑,贬而称人;鲁人伐邾,特书取绎,以罪之也【髙氏曰:自文公时,邾鲁有隙,宣公簒立,而邾子首朝之,自是絶迹鲁庭者又十年,故归父伐之。家氏曰:滕何负于宋而宋伐之,邾何负于鲁而鲁伐之,皆由中国无盟主,强陵弱,众暴寡,而莫之或禁也。象山陆氏曰:鲁之伐邾,无异于宋之伐滕,特书取绎,罪益着矣。汪氏曰:无瑕者始可以讨人。宣公簒立,惴惴然自保,惟恐诸侯之动干戈,而问子赤之故也。其不能讨陈,宜矣,而犹称兵于邾,以夺其地者,葢以晋伯之不振,而强齐为之援故耳。不几硕鼠期人之不见,而窃食于盆盎之间乎?下书归父为邾故,如齐,则鲁之为鲁可知矣】
大水
【何氏曰:先是城平阳,取根牟及数役,重民怨之所生。张氏曰:隂盛阳微,夷狄乗衅之徴。家氏曰:宣即位以来六年螽,七年大旱,今复大水,咎徴频仍,未有甚于此时。旱而书,大水而书,大以变常书也。宣尝以臣弑君,以子逐母,罪大恶极,天讨未加,发而为水旱之灾,民受其虐,书以示戒也】
季孙行父如齐,冬公孙归父如齐。
【宣公聘齐,盟止此。《左传》季文子初聘于齐,冬,子家如齐,伐邾故也】
按左氏,行父如齐,初聘也。归父如齐邾,故也。齐侯嗣立,宣公亲往奔其父丧,又使贵卿防葬矣。若待逾年然后修聘,未晩也。而季孙亟行,归父继往,则以宣公君臣不知为国以礼,而谓妄説取人,可以免于讨也。归父贪于取绎,畏齐而往,葢礼曲则气必馁矣,能无畏乎哉!春秋备书而不削,以着其罪,为后世鉴也【髙氏曰:以伐邾故,恐齐人以为讨,遂谋伐莒焉。甚矣鲁之惧齐也,二嵗之间而公与大夫五如齐矣。汪氏曰:自反而缩,则可以自立,何畏于齐?宣公行已有慊,故君臣相及于齐,而犹惧其获戾矣】
齐侯使国佐来聘
【左传国武子来报聘】
葬之速也,太不懐也。又未逾年,而以君命遣使聘于邻国,则哀戚之情忘矣。孟子曰:“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滕文公五月居庐,未有命戒。及至葬,顔色之戚,哭泣之
译秋天,周天子派王季子来鲁国聘问。
《公羊传》说:王季子,是周天子的同母弟弟。周天子有时派遣使者聘问,是为了结交喜好礼制的诸侯。鲁宣公在位到这时,已经十年没有去周朝朝见,却年年去齐国朝见;不奔周天子的丧礼,却奔齐侯的丧礼;不派遣尊贵的大夫去防备匡人安葬周天子,却派归父去防备齐侯的安葬。即使周天子没有兴师问罪,不派遣使者聘问,也还可以。却让王季子来聘问,周天子的威灵更加不震动了。从此以后,周天子聘问鲁国,《春秋》也不再记载了。
公孙归父率领军队讨伐邾国,夺取绎地。
使用尊贵的大夫作为主将,动员大军出征讨伐,不用于讨伐乱臣贼子,奉行天命讨伐罪人,却欺凌弱小,侵犯小国,近在邦域之中,是依附的属国,这就是强盗行为。当时,陈国发生了弑君的动乱,已经来报告,记录在诸侯的史册中了。却不图谋讨伐陈国,却对邾国用兵,不也太荒谬了吗?所以四国讨伐郑国,贬称“人”;鲁国人讨伐邾国,特别记载夺取绎地,来谴责鲁国的罪行。
发生大水灾。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冬天,公孙归父前往齐国。
按照《左传》的说法,行父前往齐国,是初次聘问。归父前往齐国,是因为讨伐邾国的缘故。齐侯刚刚继位,宣公亲自前往奔他父亲的丧礼,又派遣尊贵的大夫去防备安葬了。如果等到第二年再修聘问之礼,也不算晚。而季孙急忙前往,归父随后而去,这是因为宣公君臣不知道以礼治国,却认为随意取悦他人,就可以免于讨伐。归父贪图夺取绎地,畏惧齐国而前往,大概礼数弯曲则气势必然衰颓,能不畏惧吗!《春秋》详细记载而不删削,以彰显他们的罪行,作为后世的鉴戒。
齐侯派国佐来聘问。
安葬太快了,太不怀念了。又没过一年,就用君命派遣使者聘问邻国,那么哀痛的心情就忘记了。孟子说:“奉养父母不足以当作大事,只有送葬父母可以当作大事。”滕文公在丧庐中居住五个月,没有发布命令。等到安葬时,脸上的哀戚,哭泣的
哀,吊者大悦,而有愿为其氓者。葢礼义,人心之所同然也。齐顷【音倾】公嗣位之初,举动如此,丧师失地,几见执获,岂特妇人笑客之罪哉?已失守身之本矣【髙氏曰:嗣子逾年即位,始称君;未逾年称子,故葵丘之防称宋子。葢齐桓方倡大义以尊中国,故宋公虽在丧而来与防,亦不深责,以其不获已而趍急务尔。鲁之于齐,与国也,聘虽后时,亦何害耶?惠公之葬既速,又未逾年,而以君命遽遣使来聘焉。议伐莒也,当凶衅而行吉礼,忘哀思而结懽好。书曰:“齐侯着其恶也。”象山陆氏曰:“宣公是年身如齐者二,使其臣如齐者三。闻天王使王季来聘矣,未闻身如京师与使其臣如京师也。不待详考其事,而罪已着矣。”左氏载行父出莒濮之事,陈谊甚髙且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族,弗敢失坠。”齐惠公之卒,公既亲奔其丧矣。王季子之聘鲁,未易时,而行父仆仆往聘于齐,知事君之礼而奉以周旋者,果如是乎?归父之往,则以取绎之故。齐惠公卒未逾年,而国佐实来徇私弃礼,见利而不顾义,安然行之,不畏于天,不愧于人。人心之冺灭,一至于此,吁可畏哉】
译哀悼之情,使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喜悦,甚至有人愿意成为他的百姓。大概礼义,是人心所共同认可的。齐顷公刚继承君位之初,举动就是这样,结果丧失军队、丢失土地,几乎被俘获,这难道仅仅是妇人和宾客的过错吗?他已经失去了坚守自身根本的原则了。【高氏说:继位的儿子过了一年才即位,才开始称君;未满一年称子,所以葵丘之盟称宋子。大概齐桓公正倡导大义以尊崇中原各国,所以宋公虽然在丧期而来参加盟会,也不深加责备,因为他不得已而奔赴紧急事务罢了。鲁国对于齐国,是盟国,聘问虽然迟到,又有什么妨害呢?惠公的安葬既快,又未满一年,就用君命匆忙派遣使者来聘问。商议讨伐莒国,在凶丧时期举行吉礼,忘记哀思而结交欢好。《春秋》记载说:“齐侯彰显了他的恶行。”象山陆氏说:“宣公这一年亲自到齐国的有两次,派他的臣子到齐国的有三次。听说天王派王季来聘问,没听说亲自到京师或派他的臣子到京师。不必详细考察他的事情,罪过已经显明了。”《左传》记载行父出使莒国、濮国的事,陈述的道理很高尚,并且说:“先大夫臧文仲教导行父侍奉君主的礼节,行父奉行以周旋应对,不敢丢失。”齐惠公去世,鲁公已经亲自奔丧了。王季子聘问鲁国,没过多久,行父就匆匆忙忙前往齐国聘问,知道侍奉君主的礼节并奉行以周旋应对的,果真像这样吗?归父前往,是因为取绎的缘故。齐惠公去世未满一年,而国佐确实来徇私情、抛弃礼法,见利而不顾义,安然实行,不畏惧上天,不愧对他人。人心的泯灭,竟然到了这个地步,唉,真可畏啊】
【公羊传》何以书?以重书也。张氏曰:王政以民食为重,故积贮天下之大命也。前此百有余年,水旱虫螟之灾多矣,不以饥书。今大水之后,特书饥者,者宣公烦于事,外国用无节,上下用竭,故一遇水旱,遂致乏食耳。象山陆氏曰:作之君师,所以助上帝宠绥四方,故君者所以为民也。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嵗之饥穰,百姓之命系焉。天下之事,孰重于此?《春秋》书饥,葢始于是。圣人之意,岂特以责鲁之君哉】
楚子伐郑
【左传》楚子伐郑,晋士防救郑,逐楚师于頴北,诸侯之师戍郑】
经有词同而意异者,比事以观,斯得之矣。九年,楚子伐郑,称爵者,贬词也。若曰国君自将,恃强厌弱,凭陵中夏之称也。知然者,以下书晋郤缺帅师救郑,则贬楚可知矣。此年,楚子伐郑,称爵者,直词也。若曰以实属辞,书其重者,而意不以楚为罪也。知然者,以传书晋士防救郑,逐楚师于頴北,而经削之,则责晋可知矣。此类兼以传为按者也【髙氏曰:晋士防救郑,及诸侯戍郑,而春秋削之者,责晋,虽得郑而不能有之也。家氏曰:士防用偏师,无益于救郑,是嵗郑即楚,故略而不书耳。象山陆氏曰:当是时,晋伯既不复可望,齐鲁之间熟烂如此,楚子之肆行,其谁遏之?伐郑之书,圣人所伤深矣。左氏所载,士防逐楚师于頴北,不见于经,纵或有之,亦不足为轻重也】
附録【左传·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斵子家之棺而逐其族,改葬幽公,諡之曰灵】
【癸定王亥九年】十有一年【晋景二,齐顷公无野元年,衞穆二,蔡文十二,郑襄七,曹文二十,陈成公午元年,▯桓三十九,宋文十三,秦桓七,楚庄十六】
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
【左传》春,楚子伐郑,及栎。子良曰:“晋楚不务徳,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乃从楚。夏,盟于辰陵,陈、郑服也。朱子曰:“宣公之时,楚庄甚强,主盟中国。”杜氏曰:“辰陵,陈地,颍川长平县东南】
晋楚争此二国为日久矣。今陈郑背【音佩】晋,从楚,盟于辰陵,而《春秋》书之无贬词者,岂与其下乔木入幽谷乎【汪氏曰:《诗》“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今按《孟子》以乔木崇髙,譬中国;以幽谷卑下,譬蛮荆】
附録【左传·楚左尹子重侵宋,王待诸郔。令尹蒍艾猎城沂,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量】
【功命日,分财用,平板榦,称畚筑,程土物,议远迩,略基趾,具糇粮,度有司,事三旬而成,不愆】
【于素】
公孙归父防齐人伐莒
【张氏曰:莒恃晋而不事齐,鲁从齐而伐之,兵不讨乱,而挟强陵弱,深着齐鲁之罪也。蜀杜氏曰】
【称齐人以示贬,人齐亦以人鲁也。必书公孙归父,亦以志大夫之专也。汪氏曰:伐邾,伐莒,皆以】
【归父将重兵,而后此防。齐侯、防楚子皆归父特防。国君以见宣公之徳,仲遂而宠其子,便专权】
【于鲁也,至笙之逐,得非肇端于此欤】
秋晋侯防狄于欑函
【左传》晋郤成子求成于众狄,众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晋。秋,防于欑函,众狄服也。是行也,诸大】
【夫欲召狄,郤成子曰:「吾闻之,非徳莫如勤,非勤何以来人?能勤有继,其从之也。」诗曰:「文王既勤】
【止文王犹勤况寡徳乎】
中国有乱,天王不能讨,则方伯之责也。又不
能讨,则四邻诸侯宜有请矣。而鲁方防齐伐。
莒、晋方求成于狄,是失肩而养其一指,不能。
三年而缌小功之察【南轩张氏曰:孟子所譬,言舍大狥小】不亦
傎乎!凡此直书其事,不待贬絶而义自见者。
也【陈氏曰:楚方倡义于天下,而晋孜孜于羣狄,至往防焉,晋卑甚矣。是故楚庄之春秋】
【晋有诸侯之事,不悉书也。宣三年,晋侯伐郑,不书。荀林父伐陈,不书。张氏曰:「晋侯为盟主】
【而徃与狄防,舍夏徴舒以遗楚讨,使楚举大义以加于中国,又欲与楚争郑,楚直,晋老所】
译《公羊传》为什么记载这件事?因为这是特别着重记载的。张氏说:国政以百姓的衣食为重,所以积蓄储备是天下的大命脉。此前一百多年,水灾、旱灾、虫灾很多,但没有因为饥荒而特别记载。现在大水之后,特别记载饥荒,是因为宣公政事烦扰,对外用兵没有节制,上下用度枯竭,所以一旦遇到水旱灾害,就导致粮食匮乏。象山陆氏说:设立君主和师长,是为了帮助上帝爱护安抚四方,所以君主是为了百姓而存在的。《尚书》说:“上天看的是百姓看的,上天听的是百姓听的。”年成的丰歉,百姓的性命都系于其上。天下的事情,有什么比这更重的呢?《春秋》记载饥荒,大概是从这里开始的。圣人的用意,难道仅仅是为了责备鲁国的君主吗?
楚子攻打郑国。
《左传》说:楚子攻打郑国,晋国的士𦈡救援郑国,在颍水北岸驱逐楚军,诸侯的军队戍守郑国。
经文中有词语相同但意思不同的情况,通过比较相关事件来观察,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了。九年,楚子攻打郑国,称爵位,这是贬斥的措辞。好像是说国君亲自率领军队,倚仗强大欺凌弱小,侵犯中原国家的称呼。知道是这样的,因为下文记载晋国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那么贬斥楚国就可以知道了。这一年,楚子攻打郑国,称爵位,这是直叙的措辞。好像是说用实际的名称来叙述,记载重要的事,而意思并不认为楚国有罪。知道是这样的,因为传文记载晋国士𦈡救援郑国,在颍水北岸驱逐楚军,而经文删去了,那么责备晋国就可以知道了。这类情况是结合传文来考据的。高氏说:晋国士𦈡救援郑国,以及诸侯戍守郑国,而《春秋》删去不记,是责备晋国,虽然得到了郑国却不能保有它。家氏说:士𦈡使用偏师,对救援郑国没有益处,这一年郑国就归附了楚国,所以略去不记罢了。象山陆氏说:当时,晋国的霸业已经不再令人期望,齐鲁之间糜烂成这样,楚子的肆意横行,谁能遏止呢?记载攻打郑国,圣人深感伤痛。左氏所记载的,士𦈡在颍水北岸驱逐楚军,没有见于经文,即使有这件事,也不足以影响轻重。
附录:《左传》·郑子家去世,郑国人追究幽公动乱的罪责,砍开子家的棺材并驱逐他的族人,改葬幽公,谥号为灵。
【癸定王亥九年】十一年【晋景公二年,齐顷公无野元年,卫穆公二年,蔡文公十二年,郑襄公七年,曹文公二十年,陈成公午元年,〇桓公三十九年,宋文公十三年,秦桓公七年,楚庄王十六年】
春季,周王的正月。
夏季,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
《左传》说:春季,楚子攻打郑国,到达栎地。子良说:“晋国和楚国不致力于德行,而是用武力争胜,与其来者可以接受。”晋国和楚国没有信用,我们怎么能有信用呢?于是跟随楚国。夏季,在辰陵结盟,陈国和郑国归服了。朱熹说:“宣公的时候,楚庄王非常强大,主持中原的盟会。”杜氏说:“辰陵,是陈国的土地,在颍川长平县东南。”
晋国和楚国争夺这两个国家已经很久了。现在陈国和郑国背离晋国,跟随楚国,在辰陵结盟,而《春秋》记载这件事没有贬斥的措辞,难道是赞许他们从高大的树木下到幽深的山谷吗?汪氏说:《诗经》说“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现在根据《孟子》,用高大的树木比喻中原国家,用幽深的山谷比喻蛮夷荆楚。
附录:《左传》·楚国左尹子重侵犯宋国,楚王在郔地等待他。令尹蒍艾猎修筑沂城,让封人考虑事务,交给司徒衡量。
【安排劳役日期,分配财物用具,平整版筑,称量畚箕和土筐,估量土质,商议远近,规划地基,备足干粮,调度官吏,事情三十天完成,没有差错】
【于素】
公孙归父会同齐国人攻打莒国。
张氏说:莒国倚仗晋国而不事奉齐国,鲁国跟随齐国攻打它,兵事不讨伐乱臣,而是挟持强大欺凌弱小,深刻揭示了齐国和鲁国的罪过。蜀杜氏说:
【称齐人以表示贬斥,称齐人也是以人来称呼鲁国。必定记载公孙归父,也是为了记录大夫专权。汪氏说:攻打邾国,攻打莒国,都是因为】
【归父率领重兵,而后会同。齐侯、会同楚子都是归父独自会同。国君以显示宣公的德行,仲遂而宠信他的儿子,便专权】
【在鲁国,至于笙之驱逐,难道不是从这里开始的吗?】
秋季,晋侯在欑函会同狄人。
《左传》说:晋国郤成子向众狄求和,众狄厌恶赤狄的役使,于是归服于晋国。秋季,在欑函会同,众狄归服了。这次行动,众大夫想召见狄人,郤成子说:“我听说,没有德行不如勤勉,不勤勉怎么能招来人?能勤勉且有后继,他们就会跟随。”《诗经》说:“文王已经勤勉,文王尚且勤勉,何况寡德的人呢?”
中原有动乱,天王不能讨伐,那就是方伯的责任。如果不能讨伐,那么四邻的诸侯应当有所请求。而鲁国正会同齐国攻打莒国,晋国正向狄人求和,这是舍弃肩膀而养护一个手指,不能分辨三年丧服和小功丧服的差别。南轩张氏说:孟子所比喻的,是说舍弃大的而顺从小的。不也很荒谬吗!所有这些直接记载事情,不需要贬斥断绝而义理自然显现的。陈氏说:楚国正在天下倡导大义,而晋国却孜孜不倦于众狄,甚至前往会同,晋国太卑微了。所以楚庄王的《春秋》,晋国有诸侯的事情,不全部记载。宣公三年,晋侯攻打郑国,不记载。荀林父攻打陈国,不记载。张氏说:“晋侯作为盟主,却前往与狄人会盟,舍弃夏徵舒留给楚国讨伐,让楚国举大义加于中原,又想与楚国争夺郑国,楚国理直,晋国理屈,所”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徴舒
【公羊传》: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不与外讨也。不与外讨者,因其讨乎外而不与也。虽内讨,亦不与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讨也。诸侯之义,不】
【得专讨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为无道者臣弑君子弑父力】
【能讨之,则讨之可也。《谷梁传》:此入而杀之也。其不言入何也?外徴舒于陈也。其外徴舒于】
【陈何也明楚之讨有罪也】
丁亥楚子入陈
【程子曰:人众辞,大恶,众所欲诛也。诛其罪,义也;取其国,恶也】
称人者,众辞也【杜氏曰:不言楚子而称人,讨贼词也。范氏曰:变楚子言人】
【者,弑君之贼。若曰:人人所得杀也。陈氏曰:楚亟称子矣,自宋万而下,无讨贼者,虽讨之不】
【以其罪且百年于此,则楚之讨徴舒,其不曰“楚子”何?讨贼不以内外贵贱恒称人。髙邮孙氏曰:讨贼,虽诸侯,虽大夫,虽国人,虽外裔,必皆曰“人】大恶人,人之所同恶。
人,人之所得讨,其称楚人杀徴舒,诸夏之罪。
自见矣【吕氏曰:楚人杀陈夏徴舒,讨贼之辞,且众同欲也,故曰楚人入陈,非众志】
【也,故曰楚子】按《左氏传》,楚子为夏氏乱,故谓陈人。
无动将讨于少西氏【杜氏曰:少西,徴舒之祖,子夏之名】遂入。
陈杀徴舒,轘诸栗门,而经先书「杀」,后书「入」者。
与楚子之能讨贼,故先之也【陈氏曰:不书入,而后杀,予之以】
【讨贼之义也?则讨贼一事,入一事也。入虽君将,贬人之于,是称楚子。楚强甚矣!荘王一篇】
【虽围灭,无贬词,固进楚也,亦忧楚也。汪氏曰:晋文执曹伯,非伯讨,故先书入曹,后书执曹】
【伯楚灵杀齐庆封,虽杀有罪,而不以讨贼杀之,故先书伐呉,而后书杀庆封,亦不系之楚】
【人则知此以讨贼予楚庄也】讨其贼为义,取其国为贪,舜。
跖之相去,远矣!其分乃在于善与利耳。楚庄
以义讨贼,勇于为善,舜之徒也。以贪取国,急。
于为利,跖之徒矣。为善与恶,特在一念须臾。
之间而书法如此,故《春秋》传心之要典,不可以不察者也。或曰:圣人大改过,楚虽县陈,能听申叔时之説而复封陈,可谓能改过矣,犹书“入陈”以贬之,何也?曰:楚庄意在灭陈,虽复封之,然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杜氏曰:州乡属,示讨夏氏所获也】而又纳其乱臣,是制人之上下,使不得其君臣之道也【范氏曰:二人与君昏淫,当絶之而恃彊纳之,执国威柄,制其君臣,傎倒上下,错乱邪正】晋人以币如郑,问驷乞之立,故子产对曰:“若寡君之二三臣,而晋大夫专制其位,是晋之县鄙也,何国之为?”辞客币而报其使,晋人舍之【事见《左传》昭公十九年】他国非所当与也,而必欲纳其乱臣,存亡兴灭,其若是乎【茅堂胡氏曰:南唐李氏既臣于周,以进退大臣之事请之,而世宗无所可否,以他国非所当与也】仲尼重伤中国,深美其有讨贼之功,故特从末减,不称“取陈”而书“入”,虽曰与之可矣【陆氏曰:楚子之讨正也,故书“人入人之国”,又纳淫乱之臣邪也,故明书其爵以示不正。《春秋》之义,彰善瘅恶,纎芥无遗,称事原情,瑕瑜不掩,斯之谓也。汪氏曰:《春秋》予楚庄之讨徴舒,而称“楚人”,亦犹吴阖庐之救蔡而战于栢举,称“吴子”也。楚子入陈,目其人而贬之,亦犹吴入郢之举号也。辞虽不同,意实无异。葢楚庄、阖庐实非有讨贼救患之诚心,故书法予夺如此也。使楚庄真有讨贼之心,则辰陵之盟,执徴舒而诛之,一匹夫之力耳,奚俟于以重兵造其国都而后戮之哉?使其素有讨贼之志,则四年之伐郑,俘归生而轘诸桔柣之门,而仗义之名著于中国矣,奚待于三月之围,失贼不讨,而受肉袒之降哉?由其本无是心,而假其事以为功,故不足以进于此也。文定谓“假于讨贼以县陈”,信矣。论者以楚庄居五霸之列,亦取
译冬十月,楚国人杀死了陈国的夏徵舒。
《公羊传》说:这是楚子,为什么称他为“人”呢?是为了贬低他。为什么要贬低他?因为不赞成他对外征讨。不赞成对外征讨,是因为他征讨的对象在国外,所以不赞成。即使是征讨国内的罪行,也不赞成。为什么不赞成?实际上是赞成的,但在文字表述上不赞成。文字上为什么不赞成?因为按照诸侯的道义,不能擅自征讨。诸侯的道义,如果不允许擅自征讨,那么说实际上赞成他又是为什么呢?因为上面没有天子,下面没有方伯,天下的诸侯中如果有无道之人,臣子弑杀君主,儿子弑杀父亲,如果有力量去征讨,那么去征讨是可以的。
《谷梁传》说:这是进入陈国然后杀了他。为什么不说“入”呢?是将夏徵舒视为陈国之外的人。为什么将夏徵舒视为陈国之外的人呢?是为了表明楚国征讨有罪之人。
丁亥日,楚子进入陈国。
程子说:“人”是众人的辞令,指大恶之人,是众人想要诛杀的。诛杀他的罪行,是合乎道义的;夺取他的国家,是邪恶的。
称“人”的,是众人的辞令。杜氏说:不说楚子而称“人”,是征讨贼寇的辞令。范氏说:改变称楚子为称“人”,是因为他是弑君的贼寇。好像说:这是人人可以杀死的。陈氏说:楚国屡次称“子”了,自从宋万以来,没有征讨贼寇的,虽然征讨也不以他的罪名为由,而且百年以来都是这样,那么楚国征讨夏徵舒,为什么不称“楚子”呢?征讨贼寇,不论内外贵贱,都称“人”。高邮孙氏说:征讨贼寇,即使是诸侯,即使是大夫,即使是国人,即使是外族,都必定称“人”。大恶之人,是众人共同厌恶的。众人可以征讨他,称“楚人杀夏徵舒”,诸夏的罪过就显而易见了。
吕氏说:楚国人杀陈国夏徵舒,是征讨贼寇的辞令,而且众人同心同德,所以说“楚人入陈”;不是众人的意志,所以说“楚子”。
按照《左氏传》,楚子因为夏氏的动乱,所以对陈人说:“不要动,我将去征讨少西氏。”于是进入陈国。陈国杀了夏徵舒,在栗门车裂了他,而《春秋》先写“杀”,后写“入”,是因为赞成楚子能够征讨贼寇,所以把“杀”放在前面。
陈氏说:不写“入”而后写“杀”,是给予他征讨贼寇的道义吗?那么征讨贼寇是一件事,进入是一件事。进入虽然是君主率领军队,但贬低他,所以称楚子。楚国很强大了!庄王一篇中,虽然围城灭国,没有贬低的辞令,本来是为了提升楚国,也是因为担忧楚国。汪氏说:晋文公拘捕曹伯,不是霸主征讨,所以先写“入曹”,后写“执曹伯”;楚灵王杀齐国庆封,虽然杀了有罪之人,但不是以征讨贼寇的名义杀的,所以先写“伐吴”,后写“杀庆封”,也不归在楚人名下。由此可知,这里是以征讨贼寇的名义给予楚庄王肯定。征讨贼寇是合乎道义的,夺取国家是贪婪的,舜和盗跖相差甚远,他们的区别就在于善与利罢了。楚庄王以道义征讨贼寇,勇于行善,是舜一类的人;以贪婪夺取国家,急于求利,是盗跖一类的人。行善与作恶,只在一念之间,而《春秋》的书法如此,所以《春秋》是传达圣人思想的重要典籍,不能不仔细考察。
有人说:圣人看重改过,楚国虽然县治陈国,但能听从申叔时的建议而重新封立陈国,可以说是能改过了,为什么还写“入陈”来贬低他呢?回答说:楚庄王意在灭陈,虽然重新封立,但先前取了一个人回来,称为夏州,而又接纳了陈国的乱臣,这是控制人家的上下,使他们不能遵循君臣之道。
晋国人带着礼物到郑国,询问驷乞被立为国君的事,所以子产回答说:“如果我国的大臣,而晋国大夫专断他们的职位,这就是晋国的边邑了,哪里还算国家呢?”辞谢客人的礼物并回报使者,晋国人就作罢了。其他国家不是应当给予的,却一定要接纳人家的乱臣,存亡兴灭,难道是这样的吗?
仲尼非常痛心于中原国家,深深赞美其有征讨贼寇的功劳,所以特别从轻处理,不称“取陈”而写“入”,虽然说是给予他肯定也可以。
汪氏说:《春秋》给予楚庄王征讨夏徵舒的肯定,而称“楚人”,也就像吴王阖庐救蔡而在柏举作战,称“吴子”一样。楚子入陈,看着那个人而贬低他,也就像吴国入郢而举号一样。辞令虽然不同,意思其实没有差异。大概楚庄王、阖庐实在没有征讨贼寇、拯救患难的诚心,所以书法给予或剥夺如此。假如楚庄王真有征讨贼寇的心,那么辰陵之盟,拘捕夏徵舒而诛杀他,一个普通人的力量就够了,何必等到率领重兵到达他的国都然后才杀他呢?假如他一向有征讨贼寇的志向,那么四年伐郑,俘虏归生而在桔柣之门车裂他,仗义的名声就著于中原了,何必等到三个月的围困,丢失贼寇不征讨,而接受肉袒投降呢?因为他本没有这个心,而借这件事来建立功劳,所以不足以在此得到提升。文定说“借征讨贼寇来县治陈国”,确实如此。议论的人把楚庄王列入五霸之列,也是取
其讨贼之一节,如秦穆之悔过耳?抑方诸吴阖庐、夫差之暴横,而或者亦以霸许之?则秦穆、楚庄,犹为此善于彼者欤?庐陵李氏曰:楚假讨贼之义以有事于中国者四:杀徴舒也,执庆封也,诱蔡般也,执陈招也。惟杀徴舒得讨贼之义,故特书人;执庆封亦无贬辞。但楚灵之暴,非庄比矣。○刘氏曰:《公羊》云: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也。非也。此譬犹蔡人杀陈陀耳。且外讨弑君之贼,何不得乎?《谷梁》云:此入而杀,其不先言入,何也?外徴舒于陈也。非也。言楚人杀者,乃明徴舒有罪尔。且先言入,后言杀,即可谓内徴舒于陈乎】
译他讨伐贼臣这一节,难道只是像秦穆公那样悔过自新罢了?还是说,正如同吴国的阖闾、夫差那样暴虐横行,而有的人也以此称许他为霸主?那么,秦穆公、楚庄王,难道还是比他们做得好吗?庐陵李氏说:楚国假借讨伐贼臣的名义,在中原地区行事共有四次:杀徵舒、擒获庆封、诱杀蔡般、擒获陈招。只有杀徵舒符合讨伐贼臣的道义,所以特别记载为“人”;擒获庆封也没有贬斥的言辞。但是楚灵王的暴虐,不能与楚庄王相比。○刘氏说:《公羊传》说:这是楚子,为什么称他为“人”?是贬斥他。不对。这好比蔡人杀陈陀一样。况且在国外讨伐弑君之贼,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谷梁传》说:这是进入陈国而后杀人,为什么不先说“入”?是因为将徵舒视为陈国之外的人。不对。说“楚人杀”,正是为了表明徵舒有罪。况且先说“入”,后说“杀”,难道就可以说徵舒是陈国之内的人吗?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左传》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遂入陈,杀徴舒,轘诸栗门,因县陈。陈侯在晋,申叔时使于齐,反复命而退。王使让之曰:“夏徴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对曰:“犹可辞乎?”王曰:“可哉。”曰:“夏徴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诸侯之从也,曰讨有罪也,今县陈,贪其富也。以讨召诸侯,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闻也,反之可乎?”对曰:“可哉。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乃复封陈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故书曰:“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公羊传》:“此皆大夫也,其言‘纳’何?纳公党与也。”《谷梁传》:“纳者,内不受也。辅人之不能民而讨,犹可;入人之国,制人之上下,使不得其君臣之道,不可。”程子曰:“致乱之臣,国所不容也。”故书“纳】
此二臣者,从君于昏,宣淫于朝,诛杀谏臣,使其君见弑,葢致乱之臣也。肆诸市朝,与众同弃,然后快于人心。今乃诡辞奔楚,托于讨贼复雠,以自脱其罪,而楚庄不能察其反覆,又使陈人用之。是犹人有饮毒而死者,幸而复生,又彊以毒饮之,可乎?故圣人外此二人于陈【贾逵曰:二子不系之陈,絶于陈也】而特书曰「纳」,纳者不受而强纳之者也。为楚庄者宜奈何?潴【音诸】徴舒之宫,封泄冶之墓,尸孔宁、仪行父于朝,谋于陈众,定其君而去,其庶几乎【髙氏曰:二子之恶,乃其君之所由以弑者,亦与徴舒何异?岂可复居陈大夫之位哉?已絶于陈,故不系于陈而书纳。张氏曰:孔宁、仪行父必因奔楚,诱楚子以利,故楚子杀徴舒而县陈。微申叔时之言,则陈遂亡矣。楚庄怀肆虐贪婪之志,而尚能以义自克,故封陈而不取。然见善不明,而非有改过不吝之心,所以虽封陈而终宥陈之乱臣,复纳诸国。圣人予善之▯,待人之公,先旌其讨贼之义,然后着其入陈自纳乱臣之罪,使楚庄之善恶功罪显然明白。详味此论,非圣人莫能修之也。汪氏曰:孔宁、仪行父不书「奔」,书「奔」则是宁、行父请讨于楚也。其归不系陈,不使得为陈之臣也。经凡书「纳」,皆非所宜纳。书曰:「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曰「入」,曰「纳」,则二臣之罪与楚庄纳之之恶皆见矣。庐陵李氏曰:《春秋》书「纳」,公子纠、捷菑争国者也;顿子比、燕伯失国者也;世子蒯瞆不当世国者也。惟此以大夫而书「纳」,谷梁、胡氏得之。○啖氏曰:左氏云「书有礼也」,若以纳乱臣为有礼,孰为非礼】
附録【左传·厉之役,郑伯逃归。自是楚未得志焉。郑既受盟于辰陵,又徼事于晋】
春秋大全卷二十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全》>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大全卷二十一
明 胡广等 撰
宣公下
【甲定王子十年】十有二年【晋景三,齐顷二,衞穆三,蔡文十五,郑襄八,曹文二十一,陈成二,杞桓四十,宋文十四,秦桓八,楚庄十七】
春葬陈灵公
【公羊传》讨此贼者,非臣子也。何以书‘葬’?君子辞也。楚已讨之矣,臣子虽欲讨之,而无所讨也。”杜氏曰:“贼讨,国复,二十二月,然后得葬】
讨贼者,非臣子也?何以书葬?天下之恶一也。本国臣子或不能讨,而上有天王,下有方伯;又其次有四邻,有同盟,有方域之诸侯,有四夷之君长,与凡民皆得而讨之。所以明大伦,存天理也。徴舒虽楚,讨之,陈之臣子亦可以释怨矣。故得书葬,君子词也【汪氏曰:君子之心无私,故讨贼不问内外。葢恶恶者,天下之同情也】
楚子围郑
【左传》春,楚子围郑,旬有七日。郑人卜行成,不吉。卜临于大宫,且巷出车,吉。国人大临
译楚庄王把公孙宁、仪行父安插到陈国。
《左传》记载:冬天,楚庄王因为陈国夏氏作乱,所以讨伐陈国,告诉陈国人不要骚动,说是要讨伐少西氏,于是进入陈国,杀了夏徵舒,在栗门车裂了他,接着把陈国设为楚国的县。陈灵公当时在晋国,申叔时出使齐国,回来复命后就退下了。楚王派人责备他说:“夏徵舒行为不道,杀害了他的国君,我率领诸侯讨伐并杀了他。诸侯的县公都来庆贺我,唯独你不庆贺,是什么缘故?”申叔时回答说:“还可以推辞吗?”楚王说:“可以推辞。”申叔时说:“夏徵舒杀害了他的国君,他的罪过很大,讨伐并杀了他,这是国君的道义。但是人们也有话说:‘牵着牛踩踏别人的田地,就夺走他的牛。牵牛踩田的人确实有罪,但夺走他的牛,惩罚就太重了。’诸侯跟随您,说是讨伐有罪之人,现在把陈国设为县,是贪图它的财富。用讨伐的名义召集诸侯,却以贪婪的目的结束,恐怕不行吧?”楚王说:“说得好啊,我没听说过这样的话,恢复陈国的地位可以吗?”申叔时回答说:“可以。我们小人们所说的,就是从怀里取出来再给他。”于是重新封立陈国的乡邑,取了一个人带回楚国,称为夏州。所以《春秋》记载说:“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这是合乎礼的。《公羊传》说:“这些都是大夫,为什么用‘纳’字?是接纳国君的党羽。”《谷梁传》说:“纳,是内部不接受。辅助不能治理百姓的人而讨伐,还可以;进入别人的国家,控制别人的上下,使他们不能遵循君臣之道,是不可以的。”程子说:“导致动乱的臣子,是国家所不容的。”所以记载为“纳”。
这两位臣子,跟随国君昏庸,在朝廷上宣淫,诛杀劝谏的臣子,致使他们的国君被杀,大概是导致动乱的臣子。把他们陈尸于市朝,让大众共同唾弃,然后人心才会痛快。现在他们却用诡辩之词逃奔楚国,借口讨伐贼人、报仇雪恨,来开脱自己的罪责,而楚庄王不能明察他们的反复无常,又让陈国人任用他们。这就像有人喝了毒药而死,侥幸复活,又强行把毒药灌给他,可以吗?所以圣人把这两个人排除在陈国之外(贾逵说:这两个人不隶属于陈国,是与陈国断绝关系),特别记载说“纳”,纳是不被接受而强行安插的意思。作为楚庄王应该怎么做呢?填平夏徵舒的宫室,封土于泄冶的墓前,在朝廷上陈尸孔宁、仪行父,与陈国众人商议,安定他们的国君后离去,大概差不多了(高氏说:这两人的罪恶,是导致国君被杀的原因,与夏徵舒有什么不同?怎么能再担任陈国大夫的职位呢?他们已与陈国断绝关系,所以不隶属于陈国而记载为纳。张氏说:孔宁、仪行父一定是因为逃奔楚国,用利益引诱楚庄王,所以楚庄王杀了夏徵舒而把陈国设为县。如果没有申叔时的话,陈国就灭亡了。楚庄王怀着肆虐贪婪的志向,但还能用道义克制自己,所以封立陈国而不占有它。然而他明辨善事不够,没有改过不吝惜的心,所以虽然封立陈国,最终却宽恕了陈国的乱臣,把他们重新安插回国。圣人赞许善事的公正,对待人的公正,先表彰他讨伐贼人的道义,然后揭露他进入陈国强行安插乱臣的罪过,使楚庄王的善恶功罪明显清楚。仔细品味这个论述,不是圣人不能修撰。汪氏说:孔宁、仪行父不记载“奔”,记载“奔”就是孔宁、仪行父请求楚国讨伐。他们回国不隶属于陈国,是不让他们做陈国的臣子。《春秋》凡是记载“纳”,都是不应该安插的。记载说:“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说“入”,说“纳”,那么这两位臣子的罪过和楚庄王安插他们的罪恶都显现了。庐陵李氏说:《春秋》记载“纳”,公子纠、捷菑是争夺国家的;顿子比、燕伯是失去国家的;世子蒯瞆是不应该继承国家的。只有这里因为大夫而记载“纳”,谷梁、胡氏得到了这个意思。啖氏说:左氏说“记载合乎礼”,如果把安插乱臣当作合乎礼,那什么是不合礼的呢?)
附录【左传·厉之役,郑伯逃归。从此楚国没有得逞。郑国既在辰陵接受盟约,又在晋国求取事端】
春秋大全卷二十
<经部,春秋类,春秋大全》>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大全卷二十一
明 胡广等 撰
宣公下
【甲定王子十年】十二年【晋景三,齐顷二,衞穆三,蔡文十五,郑襄八,曹文二十一,陈成二,杞桓四十,宋文十四,秦桓八,楚庄十七】
春,安葬陈灵公
【公羊传》讨伐这个贼人的,不是臣子。为什么记载“葬”?是君子的措辞。楚国已经讨伐他了,臣子虽然想讨伐,但没有讨伐的对象了。”杜氏说:“贼人讨伐,国家恢复,过了二十二月,然后才能安葬】
讨伐贼人的,不是臣子?为什么记载安葬?天下的罪恶是一样的。本国的臣子如果不能讨伐,上面有天王,下面有方伯;再其次有四邻,有同盟,有方域的诸侯,有四夷的君长,和所有百姓都可以讨伐。这是为了阐明大伦理,保存天理。夏徵舒虽然是楚国人讨伐他,陈国的臣子也可以释怀怨恨了。所以得以记载安葬,是君子的措辞【汪氏说:君子的心没有私心,所以讨伐贼人不问内外。大概厌恶罪恶,是天下共同的情感】
楚子包围郑国
【左传》春天,楚子包围郑国,十七天。郑国人占卜是否讲和,不吉利。占卜在大宫哭祭,并且从街巷出兵,吉利。国人大声哭祭